《冰临谷》 第一章 烟山十六骑 风吹过蓝天下的黄沙,晴空日照,四处无一人。 十多匹马从大坡奔驰而下,在下方平地处一路狂奔,马蹄声响彻虚空。马上之人,都身穿蓝色衣服,蓝巾蒙面,佩带武器因人而异。 这些马疾行到烟山脚下,在山下风般掠过,到达一个陌生村落。村中人顿时慌乱,这十六个马背上的蒙面人,拿出武器,疯狂屠杀。一个上午,杀掉村里所有人。 烟山脚下,村镇众多,这里的人,多少年来,一直过着安详的生活。人们安居乐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时安禄山作乱,其他地方发生过惨绝人寰的战祸,这些对烟山脚下的人来说,都只是传闻。而近来,不少村子,时常有人失踪,失踪者多为女性。也有商人,离奇死亡,家中财产被劫掠一空。 唐朝早已成一盘散沙,今后的天下,由谁掌管,还不好说。国家大事于百姓而言,太远太大,目前利益,眼前的温饱,才是要紧。 乱世当中,各路豪杰纷纷称雄。杀人夺命,阴谋诡计,只为霸业可成。天下百姓怨声载道,战争中,多少生灵涂炭。饿殍遍野,民不聊生,人间依旧你争我斗,极尽尔虞我诈之能事。 烟山脚下一个小酒馆内,喝醉酒的几个人大谈近来的奇闻怪事。说有个村子,全村人口被蒙面人杀掉,这种屠村事件,使人瞠目结舌。店家过来,要这些人小声议论,风声传入谁的耳朵,成为祸端,就麻烦了。 说话间,一队人马经过,速度极快。马上的人,都是蓝衣蒙面人。酒馆内的人全部大惊失色。 这名为江湖的酒馆,每日聚集一些无业游民。他们整日浪荡,聚众赌博、饮酒狂侃,在小小天地间,过着快活日子。 最近不少地方的农民,组成农民军,向着那些官方势力进军。本已风雨飘摇的唐王朝,眼看就要翻船,大船一翻,水就会淹没它。那活跃在烟山一带的十六个蒙面人,就是在混乱的世界中诞生的。他们杀人的手段阴狠,往往神出鬼没,他们叫人闻风丧胆。 混迹农民起义军的朱温,在中原小有名声,他经历多次军事战斗,正在一点点扩大着他的影响力。 农民起义军对唐朝的政权造成致命的破坏,在严酷的斗争中,唐朝寿终正寝。唐王朝的覆灭,成为天下一件重大的事情。 政权林立,多国并存,世界局势处于紧张状态。 田间的路上,走着一个人,他带着一把刀,长长的头发在田野的风里显得飘逸。麦苗在风里油亮亮的,刚下过一场小雨,到处都是露水。然而白厌沙完全不顾道路的湿滑,只默默地走路。 近处传来吹喇叭的声音,乐声悠扬,听来极为喜庆。红色的轿子,像一朵盛开的莲花。而白厌沙目不斜视,所有声音,所有画面,与他无关。 进入城门,白厌沙独自行走在街道上,市井嘈杂,人间几多繁华。来到一个武器店前,门上牌匾刻有“天仙阁”三字,走进天仙阁时,从里面出来两位貌若天仙的女子,均身佩长剑,气质非凡。 店主是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头戴一顶昂贵的帽子,见有人来,微笑应酬。白厌沙一眼看中一把刀,刀光锐利,造型优美,实在是宝刀。老人介绍这刀的来历,讲出此刀价格,所值银两不菲。白厌沙摸出一枚金子,老人笑眯眯取下那把刀。 中土王侯龙,领导农民起义,在多地开展暴动,瓦解不少唐军驻防的势力。他曾与朱温饮酒论道,共商国计民生。侯龙有一个表弟,名为卫灵,满腹诗书,又好剑术,可谓文武双全。侯龙今日大喜,娶了县城北部一个富家女。红色轿子从田野边的宽路上,来到城内,看热闹的人众多。侯龙笑脸迎客,开心满怀,这已经是他娶的第三个媳妇。 街道上人满为患,处处人声喧哗。路东边来了一具棺材,哭嚎声此起彼伏,白色纸钱当空落下,雪花一般。 死者是一名富家公子,被蓝衣蒙面人杀害。公子举办生日宴会,为庆祝生日纷纷赶来的亲朋好友,也全部遇害。生日礼品,消失无踪。 办丧事的队伍,浩浩荡荡,办喜事的人群,绵长如龙,两个队伍相遇,街道立即水泄不通。 侯龙瞪大眼睛,看着哭哭啼啼的丧事队伍,心头着急如焚。哭泣的那群人,望到前方喜庆红火的场面,突然不哭了。 双方几个维持秩序的人,吆五喝六,疏导交通,人群这才慢慢散开。婚礼队伍向北走上一条繁华街道,丧事长龙往南而行。 城外那条灵水河,两岸青草无限,柳枝细柔,一只木船缓行水上。船头站立一人,一身白衣,眼望河上一片好风光。今日表哥娶亲,卫灵带了些礼品在船上,礼轻情意不薄。船靠岸,卫灵跳上石阶,随从携带礼品紧随其后。 天不很热,已有行路女子撑一把油纸伞,遮挡阳光。她们皮肤白皙,少量阳光落在脸上,皮肤像阳光一样光洁。 有一段道路,两侧有不少地摊。一些地摊出售奇珍异宝,这些珍宝取自异兽,个别货品人间罕见。 侯龙家宅高朋满座,一箱箱礼品抬进来,衣着光鲜容颜亮丽的一群人欢声笑语。卫灵登门拜访,融入喜气洋洋的人潮中。 烟山脚下,唐军残余势力再次聚集,农民起义军暗流涌动,军事冲突频繁,战争接连不断。 那十六个蓝衣蒙面人,快马疾行,马上蓝衣人,各有各的杀人手段,因而,死者各有各的伤情。蒙面人所过之处,人心慌乱。他们是行踪诡异的杀手,时常制造惨烈事件,人们提到蓝衣蒙面人就会心惊肉跳。 侯龙宅院内,进行比武助兴,卫灵站在一旁,观看红色擂台上两个武人切磋武艺。擂台上这俩人,如兔起鹘落,他们每一个招式,每一次擂台上局势的变动,都牵引观众的心。偶有精彩处,众人叫好,欢呼喝彩。 决出胜负,卫灵意欲上台一展身手,旁人支持,卫灵跳上擂台。这卫灵,素日研习武艺,颇通武学奥妙,在台上左闪右进,尽显英才风姿。 天下并非一片祥和,农民起义不断发生,动乱的世界混沌、怪异。那朱温,于中原建立梁朝,定鼎中原,势必消灭其他政权,一统天下。 白厌沙来到一个烧饼摊位前面,买了一个烧饼。他的那把旧刀卖了,换了不少银两。他习惯俭朴的生活,中午,只吃一个饼。 小城热闹,可白厌沙总感凄凉。多少年,他的内心一直是凉凉的。人在天涯,甘苦自知,别人的热闹,别人的欢笑,与白厌沙无关。 许多城中人,害怕被杀,尤其听不得那蓝衣蒙面人,蒙面人令他们闻风丧胆。白厌沙似乎从来没有怕过什么,即便是众人恐惧的蓝衣蒙面人,在白厌沙看来,也不足挂齿。 走出城门,城外是空旷的野外。野外的花,野外的树,野外开阔的视野,这一切,使得白厌沙精神为之一振。自然风光秀美,白厌沙已经感觉到,但在他的面部,丝毫看不到喜悦。当然,也无一丝忧伤。 优美的风景中,有尸体出现在草丛,这不稀奇,经常有人饿死,或者被人打死,人的命,如同草芥。 在一片宝蓝色的湖边,有一位白衣女子出现在白厌沙的视野,她是一名旅客,身后的白马,稍显疲惫。 女子名为叶夏,见到白厌沙,颇为惊讶,白厌沙粗犷的外形,配上那把刀,多少有些吓人。而看他的面庞,又带有几分细腻。 叶夏知道白厌沙从城中来,就向他打听城内的情况。城里的喜事和丧事,城中的喧闹与宁静,都在白厌沙简练的描述中呈现了出来。叶夏听那城中的事情,无趣至极,倒不如在这湖边散步,观赏郊外风光。 一群快马从湖边经过,叶夏仰头去看,见马背上的人都身着蓝衣,且蓝巾蒙面。叶夏当然知道他们就是远近闻名的杀手,这些杀手她曾听人说起,一直未曾见过,这次,终于一睹那些人的气势。 一群人涌出城门,随即有人哭喊。原来城内又死了人,是蓝衣蒙面人所为。具体死者是何背景,白厌沙一无所知。 最近,各种古怪事情接连发生,人间混乱,各路妖魔鬼怪大闹江湖,世界各处,尽皆群魔乱舞。 湖上有船,叶夏欢笑跳跃,邀请白厌沙去湖上玩儿。白厌沙答应,随叶夏上船,泛舟湖上。 湖心宁静,唯闻水声,没有兵荒马乱的情景。晴空高远,白云流散无痕,乱世中,却也有温馨空间。 烟山,连绵数千里。在烟山脚下的广袤土地上,有多少人欢笑,又有多少人哭泣,有多少故事在悲与喜之间演绎? 乱世风云中,英雄辈出。不问富贵,只问道在何方。 第二章 武艺在身 星空璀璨,星空下的村子,还和往日一样平静。种田的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不高,只求活着。没有灾难,是最大的幸运。 近日,在烟山脚下发生的许多血腥事件,搞得人心惶惶,许多村子遭殃,然而,还是有村子没有遇到这样的灾难。这个名叫青牛村的地方,就是少数没有遭灾的村落之一。 那些做恶的人是可恨的,不少村民都对他们的行为咬牙切齿,近日青牛村没有遇难,不代表明日就安全。随着那些恶人制造一系列恶性事件,每个人都承受莫名的恐惧。 晚上到处漆黑,村民们为了节省物品,都不点灯,只有特别要紧的事情,才会让屋里亮着。没有灯光倒好,一些村民聚集起来,黑灯瞎火中,谈天说地。 在黑暗中,人的思想更容易蔓延,很容易就能想到那些遥远而神奇的事情,这样的想象,在白天几乎是不会产生的。 有几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提起那些蒙面杀手,就火冒三丈。在黑夜中,他们扬言要去找那些杀手决斗,战胜他们,就是为民除害。 昔日唐朝的时候,那是何等的太平盛世,百姓过的是何等安闲的日子。而如今,时代变了,中原建立了新的政权,却不似过去那般太平了。天下好多土匪,山上山下遍布强盗,许多地域都是乱的,草菅人命的事情时有发生。 据说中原周围的那些蛮夷之地,也是不太平的,甚至有些区域,建立了政权。要是那些区域的兵杀过来,百姓又该遭殃了。 人间的事情是说不好的,活过今天就算幸运,能否活过明天,天知道。 早晨的时候,收税的人就来了,小小的青牛村,一下子热闹起来。缴纳粮食,是自古就有的事情,作为农民,要供养官员,这一直就很天经地义。可是这些年收成不好,不是农民不交纳粮食,地里的产量实在有限。 但是收税的官员可不吃这一套,赖着不交可不行,哪怕砸锅卖铁,也要把该交的补齐。有性格刚硬的汉子,和收税的官爷发生口角,旁边就有人过来,举起鞭子便抽,三两鞭子就抽打得汉子服服帖帖的,一旁观看的村民,无人敢做声。谁再敢抗税不交,扒了他的皮。 这些年狗娃没少看见村民挨欺负,总有形形色色的官兵来搅扰村子的宁静,更有打仗时候过来扫荡的军队,村民们不是被鞭子抽就是被刀砍,偶尔会有丧命的。这些事情,狗娃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可他无能为力。 狗娃有一身力气,却不会武功。他知道村子有个练功夫的老人,长得仙风道骨,便去拜访他。找到那个老人,狗娃学了些武功,都是些基础的武学知识。狗娃将所学知识铭记在心,平日可以稍加练习,至少能够强身健体。 半个月的时间,狗娃感到所练武艺熟练了,同时他感到武学博大精深,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就高超能力的。现在的世界仍不太平,还是会发生很多冲突,有人组织军队,挑起事端,有人拉帮结派,占山为王。世界还是有些混乱,只有小小的朝廷里面,歌舞升平。 这一天,狗娃来到河边钓鱼。这河里鱼不少,他打小就爱在河中捉鱼、游泳,因此水性很好。 突然有喧嚣的声音传来,狗娃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像是军队,狗娃跳进水里,游到一丛芦苇后面,透过芦苇的空隙观看。 路面上来了一队人马,那些人都外形粗犷,手里都有武器。原来他们是附近村子里的人,聚集起来,搞农民起义。这些农民,不管什么时候,总爱揭竿而起。其中不乏有想当皇帝的主儿,他们认为皇帝是人人都能做的,只要运气好。 狗娃见这些人很有气势,又是邻村的人,就从水那边游到岸边,上了岸。浑身湿淋淋的狗娃,来到这些人马旁边,高声询问他们的情况。这些人间狗娃身体结实,声音洪亮,是个干大事儿的人,就决定答应狗娃的请求,邀请他加入农民起义军。 王侯将相的家中,到处都是奢华的气息,就连厕所的陈设,也是相当华丽的。侯龙喜欢招待江湖上的名士,凡是有名的,不管是文人还是武人,他都请来到府上坐一坐,喝喝茶。 才娶了一个媳妇的侯龙,对他的生活那是相当满意的,他整日喜笑颜开,想到哪儿逛就去哪儿,想玩什么就玩什么。有人给侯龙起了外号,叫做“活神仙”,他的确每日过得快活,像一名神仙。 但最近他有些担心自己的财富会付诸东流,因为附近的村子不大安静,有农民们聚集起来搞起义。如果哪天那些农民看上了侯龙的财富,一拥而入侯府,抢掠府里的财物,那侯龙可要活不下去了。侯龙希望周围的土地上太平,只有他所处的环境不混乱,他的日子才能过得安稳。 卫灵从侯府出来,骑上一匹马,奔北而去。 天空飘洒小雨,这雨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可就因为这小小的雨,那烟山上,已经是雨雾茫茫。这水雾形成的景观,吸引人去看,令人感动,这湿润的美,无时无刻不在展现着它的壮观。 山下大面积的土地上,长有青草,因而地面不泥泞。卫灵的马飞奔而去,旁边云雾茫茫的烟山,不似往常那般清晰,山上的树木,都被那雾气笼罩,美好得如同梦境。 如果现在不是乱世,天下太平,那该有多好。这烟山所在的地方,方圆一千里,有的是好看好玩的去处,可惜的是,当今的世道,叫人心惊肉跳,人们无暇欣赏美丽风景。 每天都有人被杀害,各种离奇死亡的事件接连不断发生,而案件的凶手,如同山上迷雾中的植物,叫人捉摸不透。人的生命,真的如有人总结的那样,如同草芥。 卫灵此次要去参加一个英雄会,届时会有许多江湖各界知名人士到场,大会的举办时间是明日。卫灵需要到达英雄会举行的城市,找一个客栈住下来,明天一早,他就会见到那些久闻其名的英雄。 快马掠过树林,奔驰过拱桥,跨过小溪,向着远方人烟处进发。这一路风吹雨洒,卫灵身上的防水蓑衣,早已是湿淋淋。不过卫灵很享受在雨中奔驰的这种感觉,尤其是被雨淋,却湿不了身,还能听雨的声音。 却有一人手持威猛武器,挡住卫灵去路,卫灵只好停下来。那个人是附近村子的青壮年劳力,不在地里干活,近来参加了农民起义,干了几番打家劫舍的营生,手里有了些钱,就给自己置办了一把趁手的武器。这武器,仿的是三国时期关老爷的青龙偃月刀,手持武器,整个人都虎虎生威。 “狗娃在此,”那手拿青龙偃月刀的好汉大喊,“快快下马,叫声爷爷,留下钱财,饶你不死。” 卫灵一看有人在此打劫,心中不快,从 怀中一摸,掏出一个馒头。这是他带的干粮,自家做的,在外地吃,总能吃出家的味道。 “给你,你是不是饿了?”卫灵在马上道,“这年头,吃口饭有时比登天还难。这个大馒头,送给你。” 狗娃咽了一口唾沫,看了看馒头,大喝:“馒头,我打劫,就是打劫这么个东西吗?我告诉你,从这路上过的王公贵族多了,我们劫持的宝贝多了,你休要拿这个东西糊弄我。” 雨在下,比刚才稍稍大。马上的人有蓑衣,拿刀的人也有蓑衣,他们在雨里静默,似乎要发生一场战争。 卫灵急着赶路,不想和狗娃纠缠,将馒头塞入怀中,又取出几两银子,把银子扔下马。银子落在泥土上,卫灵扬鞭策马而去。 这时风大雨急,快马疾驰,刚才那个拦路的人,早已经遗忘在卫灵的脑海。卫灵心中有目的地,此处离那里还有一定的距离。 远处大山在迷雾中隐现,马上的卫灵,越觉得青山如画,此时他心情愉悦。 到达一座城内,街上行人稀少,都撑着伞,漫步走在路上。路面呈现黑色,这是一条用黑宝石般的大方砖铺就的路,因为雨水冲刷,显得黑亮亮的。 一家客栈出现在卫灵眼前,雨中客栈,显示出无限温馨。卫灵去登记,然后安置了马,再去楼上房间。要了一壶酒,简单的几个菜,自斟自饮,别有一番趣味。 明日的英雄会,在麒麟酒店的宴会厅举行,麒麟酒店离这里不远,卫灵明天可以早早过去。如今天下还不算太平,许多地方仍旧冲突不断,太多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尊严尽无。卫灵决定明日的英雄会上,号召大家联合起来,共同为天下的统一与太平,出谋划策、各显身手。 想起能为天下苍生贡献一份力量,卫灵胸中便燃起一把火,世界需要英雄,在必要的时刻,英雄可以拯救世界。 第三章 商队行 淡青的天下面,黄沙满地。这几天大家走了不少野路,野山野水经历了不少,又进入这浩瀚的沙漠,每个人的脸上都表现出疲惫。 这是一支稍显臃肿的商队,骆驼、马匹,一只跟着一只,所载货物有茶叶、香料、丝绸、布匹、书籍等等。这些物品带到远处,带到其他国家,是可以卖个好价钱的,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换取那些国家的珍贵物品,带回中原。 白厌沙是这支队伍中的一个成员,他不是商人,只是在中土难以生存,便想到其他世界看看,说不定有生存的机会。他听商人们说了,往远处走,能够到达其他国家,其他的国家方方面面都是不一样的,会遇见不一样的人,感受不一样的生活。 白厌沙对那些国家无疑是好奇的,他没有去过那些国家,也没有经历过那些异国的生活,于是对那些世界的情况,十分好奇。 这几十号人,还有几十只动物,都在默默地前行。他们低头走路,经常是一走一天,不说一句话。沙漠干燥,天气难测,好多人在穿越沙漠的过程中,因为各种不幸遭遇,死在沙漠。白厌沙行走江湖数年,也算是有经历的人,可这沙漠,他还是有些害怕,是否能到达异国他乡,他心里没底。 驼铃声清脆而悠扬,这商队行进的声音,商人们最熟悉,多少年,行商们就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地进行着他们的活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好长时间,天下不太平,许多地方有匪患,可是这一支商队,却很少遇到麻烦。他们是老老实实做生意的人,不惹别人,别人也不惹他们。一开始,他们贩卖的物品比较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往出走。第一次成功,就有了后面的历次前行,渐渐地,他们带出的物品种类也多了起来,真可以用丰富来形容。 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使他们快乐,他们也能因此见识更为丰富的世界。原来世界这么广阔,原来世界上的货物这么丰富。 白厌沙之前没有出过国,他只是听别人说起过国外的繁华,当然,也有人说国外是荒芜的,居住在那些地方的人,都过着野蛮的生活。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胡编乱造,有人人云亦云。 商队比较长,带的货物比较多,这路上可能不太安全。老实说,带这些物品出行,是有很大风险的。不过,这些商品多是些土特产,太贵重的物品,并不适合在路上长时间运送。 白厌沙带一把刀,他的刀锋利异常,然而他武功再高,也只能对付有限的人,如果出现一伙强盗,仍然是麻烦事儿。 行商的辛苦,恐怕只有行商自个儿能够体会。白厌沙作为一个初次远行的人,还不能体会商人的种种,不过,他是一个细心的人,多少可以揣摩商人的精神世界。商人的内心,有着复杂的情绪,其中不乏辛酸。 在苍穹之下,有那么多的地形地貌,而在这些自然构成中,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那么多的人,活跃在他们自己的人生路途,有人安定在一个地区,而有人,迫于生存的压力,四处奔波,其中就有人经商,成为了一名商人。 这些年一直有战乱,天下许多人遭受战争的迫害,而这商队,却成了远离世俗、远离战争的一群人。他们不羁的脚步,向着远方前进,他们坚定的步伐,逐渐远离战祸。与战争的祸乱相比,路上遇到的几个强盗,真的不算什么。 沙漠中干燥乏味,单调的颜色容易叫人发疯。这些商人习惯了路途的艰辛,他们从踏上长途的第一步起,就下定了吃苦的决心,路上的风霜坎坷,都是需要面临的挑战。 已出沙漠,前面是一片绿洲。那一片绿色,是令人兴奋的颜色,绿色之中有水,他们可以畅饮,还可以烤羊肉吃。这么长时间在沙漠中行进,人的精神承受巨大压力,突然出了沙漠,这对人的巨大刺激可想而知。 白厌沙趴在河边喝水,这水很清,且很凉。白厌沙“咕咚咕咚”喝水,好痛快。 他还盛了一些水,洗洗他的刀。这段时日,沙漠中行进,刀沾了不少灰尘。 白厌沙决定在这里留下来,他发现远处有房屋,应该有人居住在那里。他清楚,此处已非中土,具体这里是何地域,白厌沙还不甚清楚。这四处的青草,湿润茂密,从近处到远处,全都是动人的绿色。这景色,已使白厌沙喜欢,他带着刀,向远处的房屋走去。 清风迷人,鸟语花香,白厌沙加快脚步,在一个时辰后,他到达那个房屋的旁边。这屋前竟然坐着几位金发女子,她们头发金灿灿的,眼睛明亮,随意聊天,任意欢笑。然而他们说的话,白厌沙一句也听不懂。 这几个女子,见有人来,且带着一把刀,先是惊讶,在发现来者并没有敌意后,就放松警惕,并且试图与白厌沙交流。 有个女子,想要看一看白厌沙的刀,白厌沙就递给她看。这刀好重,那女子需要两个手才能举得起来,这么锋利的刀,她还是第一次见。 白厌沙身上颇带粗犷气质,他从远方而来,来者是客,这名刀客几个女子十分欢迎。 这地方对白厌沙而言是陌生的,他需要探索这个地域,告别这些女子,白厌沙开始了他的异国之旅。由于那些女子说的话,他都听不懂,因此,他并不清楚这儿是哪个国家。不过这个新鲜的国度,令白厌沙精神抖擞,他需要一段时间来熟悉这里,熟悉这里的城市,熟悉这里的人。 河边有几个老人在垂钓,白厌沙不去打扰他们。那几个垂钓的人,在白厌沙眼里,就是风景,或者是与风景融为一体的元素。 在四处转了转,白厌沙有些累,青草地上是个休息的好场所,白厌沙就坐下来,坐下来休息。 在草地的东北方向,有一个圆柱形的建筑,那建筑,像是大烟囱。它上端稍粗,下端也稍粗,中间部分稍细。那圆柱形的建筑极为高大,整体呈淡灰色,接近白色。并没有烟从上面冒出,可见不是烟囱。 白厌沙有要过去看看的欲望,就起身往那个地方走,那儿并不远,没过多时,白厌沙来到建筑下面。这里是一个集市,从建筑外面往里看,形形色色的人在走动,路的两侧,形形色色的人在卖着各种各样的东西。一些是生活用品,什么梳子、杯子、茶壶等,一些是食品,什么香瓜、油桃、黄瓜等。还有卖宠物的,猫、狗、松鼠等。各种收藏品,各种把玩物件,各种奇形怪状的物品,都能在这个城中看到。 这个是文化城,城中所有物品,哪怕是一只倭瓜,都有文化内涵。有只狗跑了出来,主人没有看好,那狗从笼子里跑了出来。都怪主人太过疏忽,笼子没有关严实,那宠物狗跑出来,在路上东冲西撞。 白厌沙弯腰,抱起这只宠物狗。主人跑过来,白厌沙将它交给主人。主人微笑表示感谢,然后,他发现,面前这个带刀的人,不是本地人,就询问白厌沙从何处来。 白厌沙从远方来,跟着商队一路辛苦,终于到了这个风光秀丽的地方。这地方白厌沙是喜欢的,他脱离了商队,目的是要在此处安居乐业。那些年,中原战乱不断,白厌沙过了好多苦日子。如今那里天下稍稍安定,可谁又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战乱? 不远处的山脚下,有一口古井,那个井里淹死过人,可能是跳井自杀。没人想喝那个井里的水,那个井常年闲置不用,有小孩儿站旁边往井里撒尿。 白厌沙到井旁边时,看到这里坐着一个老人,他头发全白,胡须老长,一个人坐着闭目养神。白厌沙向他打听此处的情况,那老人缓缓睁开眼睛,就给白厌沙介绍。 白厌沙听完老者的介绍,就对这个地方有了更深的了解。 此国名为冰霜国,国中的人安居乐业,每日都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做。白厌沙所在的城市,并非首都,而是离首都比较远的一个小城。这冰霜国是个大国,面积极大,骑着一匹马,多少天也骑不完一圈。 此时,白厌沙不禁有些怀念自己的国家,那中原大地的种种画面,一幅幅呈现在脑海。在前行的路上,白厌沙并没有强烈地感觉到在远离祖国,可当到达这个国家,了解了这个国家与祖国的差异,突然间,他就感觉到离祖国好远好远。 那商队,又在远行,估计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再过些时日,差不多就能出冰霜国了。 白厌沙如今是孤身一人,他不是商人,不会做生意。带着一把刀,走在路上,多少显得不合时宜。下一顿饭在哪儿吃,下一个觉在哪儿睡,白厌沙心里没谱。 第四章 雁阵高鸣 伤心事儿总使人憔悴,人间的伤心事儿,一千年也说不完。身在异国他乡的白厌沙,此时的伤感,是这么绵长。人的内心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当人忧愁起来,当人烦恼起来,当人悲伤起来,就会没完没了,如同燃烧起的一把火,越烧越旺。 国家的战乱,国家稍微安定后的内忧外患,商队的艰辛,个人旅行的苦楚,这些,白厌沙再清楚不过。他了解人间的苦,也尝过人间的苦,如今的他,一个人独自面对人生。其实,所有的人都独自面对自己的人生,人生是孤独的旅程。 “快走!快点走!”有大汉大声喊,这声音传来时,白厌沙正在沉思。白厌沙转身去看,有一个人被人驱赶,他是一名犯人,不知犯了什么事儿,被几个官兵押解。 白厌沙走上前,问这几个凶横的人,“他犯了什么法?” “没你事儿。滚开。”其中一个汉子大声呵斥。 这一处风景荒凉,到处可见乱石堆,荒草杂乱,野风吹拂。白厌沙看见那个犯人,戴着枷锁,步履蹒跚,后面的人,往他腿上踹,他如果走得慢,就会有人拿棍子抽他。 在稍远处的一个土坡下,那个人跪在枯草中,有个人,举起明晃晃的刀,奋力砍下,他的头就脱离了身子,像玩具一样滚落在地上。没有头的身体,倒了下去。那几个办完差事的人,走在阳光里,阳光照着他们伟岸的身体,白厌沙看不清他们的脸。 白厌沙向前走,他越靠近那个尸体,那几个行刑的人离尸体越远。当白厌沙来到靠近尸体的地方,他发现几个小孩儿在附近玩耍,他们是来河里摸鱼呢,在河边发出一阵阵欢笑。 有个小孩儿跑过来,往人头上踢了一脚,那血淋淋的人头就滚到了河水里,立即染红河水。这是一个好事儿,有血在水里,会吸引鱼儿来,这样,几个小孩儿就会更容易摸到鱼。 街市上,白厌沙还在想刚才杀人的场面,人的脑袋落下来,说不了话了,不能哭,也不能笑,生命永远地消失。 一个茶楼门前,垂下来一个大大的香囊一般的牌子,牌子是正方体的,一角被细绳悬挂起来,牌子上有一个“茶”字。如今的生意人,将生意做到了世界各地,到哪儿都能遇到熟悉的事物和人。 白厌沙走进去,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坚硬的木椅子,坐上去有一种独特的舒服。他要了一壶茶,一个人慢慢品。近来他迫于生计,没有时间练武,武术有些生疏,刀法似乎迟钝。这些,白厌沙都不放在心上。他倒想放弃武学,改学文,闲来读书品茶,体味人间妙趣。然而这似乎是白厌沙的梦想,之所以说梦想,是因为这样的状态对现在的他而言并不好实现。 哪儿都有杀人的事情发生,哪儿都有人被杀,现在白厌沙相信人们说的那些话了,人的生老病死,是避免不了的。似乎,一些灾祸,对一些人来说,也是难以避免的。 窗外晴空万里无云,青天明净,大雁高飞,雁阵美丽,鸣声悠远。 白厌沙自觉自身可比大雁,孤身在外,旅途漫长,前路漫漫,这一颗心,到此时,变得多少有些凄凉。但猛然一想不对,大雁是成群结队的,而他却孤身一人。一开始,他也有队伍,跟着商队,一步步向前,而现在,只能独自面对风雨。 那些年的战争,无一不刻骨铭心。白厌沙经历过战场,见过战场的厮杀,见过战火的震撼。他只愿远走他乡,过几天太平日子,不再看杀戮,不再见苦难。这几天在国外的日子,仿佛并没有他想象的那般美好,不过比那些年的中原要好,世界没有那么乱。 在这冰霜国,能见到好多国家的人,能看到好多种族的人,不同的人,不同的神采,却都在同一个天下。 白厌沙路过一家书店,被书店的门面吸引,就走了进去。里面竟然有他能看得懂的书,那些书,陈列在书架上,书香满屋。白厌沙好久没有读书,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随意翻起来。 其实白厌沙一直憧憬能有一个不错的状态,这种状态大概可以这样来描述:有时间,有阳光,有书屋,有阅读,有雨天,有雨伞,有小路,有陪伴。 白厌沙对幸福的定义很简单,他对生活的要求不算高,简简单单就好。而在这风云变幻的时代,活命尚且困难,更何况安闲的生活。 人生多苦涩,快乐离白厌沙很遥远。另外,他孤身在外,离国离家都很遥远,想念故乡,他夜不能寐。假如能在这冰霜国过幸福的日子,也不算白来,而一切的幸福,都需要巧遇,而巧,便是机会,这机会,需要个人的行动获得。 人的成长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无论是白厌沙的刀法还是书法,都不能太急,急容易欲速则不达。 在书店里,白厌沙浏览着这些书,一些书能看懂一些,一些书连一些都看不懂。这么精巧的书店,这么丰富的书籍,白厌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可开了白厌沙的眼界,他看到这些书,心中有种难以名状的兴奋。白厌沙已经好久没有过这种劲头了,兴冲冲对待一件事情,这样的状态,不常有。 书店里有一些安静的读书人,他们找安静的角落,坐下来,静静地阅读手中的书。可能白厌沙不知道,这些人中,有些是贫穷人,生活困难,可即便如此,他也用心读书,一颗心,全都放在书上。 白厌沙决定在附近住下来,他喜欢这家书店,这样的话,他有时间的时候,可以过来看书。这家店的老板,容许顾客看店里的书,书弄脏了也无所谓。 此处的人大多安居乐业,街上的行人脚步闲散,逛逛这里,逛逛那里,一整天都是好时光。 白厌沙算来对地方了,此处的热闹,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这个城的繁华在冰霜国是出了名的,白厌沙有幸来到这个城,需要感谢运气。白厌沙是有好运气的人,在经历一番波折之后,那些他同行的商人,都去行走商路了,仍然过着商旅生活。而现在的白厌沙,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白厌沙了,他逐渐在生活中找到自信,在异域他乡,白厌沙要过有着异域风情的生活。 他来到一家酒馆,这酒馆里好多人喝酒唱歌跳舞,好欢乐的场面,好喜庆的情景。白厌沙被这里面的音乐声吸引,走了进去。里面的服务人员,招待白厌沙。白厌沙把刀放在椅子旁边,点了一瓶酒,一个人喝。 这酒是红色的,玻璃瓶因为装了这酒,像宝石。白厌沙喝酒,看舞女的舞姿,这样喜悦的状态,在动乱的中土,是难以寻觅的。 今天上午,他在仰望高空时,看到鸟群高飞,还会感到伤感。仅仅过了半天,他已经完全没有这种孤苦的情绪了,反倒有一种很乐意在此地的想法。在这酒馆里喝酒,喝的是酒,产生的是快乐。 这冰霜国是面积极大的国家,这个国家,对白厌沙虽陌生,可白厌沙就是喜欢这种陌生感。这陌生感,也许可以理解为新鲜感,他需要这样的新鲜感。 从酒馆醉醺醺地出来,白厌沙提着一把刀。这街上有人传言,王公贵族享有世间女子的初夜权,哪位女子结婚,需要先与有权势的某位男子共度良宵。不遵守这条法律的人,是要受到惩罚的,如果罪责在女子的未婚夫,那么,这个未婚夫,是要被杀头的。 白厌沙想起那天看到的杀头场面,那个被杀头的人,极有可能他违反了有关初夜权的规定。当白厌沙了解了更多信息后,这个猜想可以确定。 白厌沙手中虽有刀,可基本形同虚设。他现在每天不练武,好多招式都忘了。他在想,彻底忘掉才好呢,忘了就不用带着刀了,做个武人,不如做个文人自在。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白厌沙需要在这里适应。适应大概有两种,一种是适应坏的环境,一种是适应好的环境,白厌沙是要适应好的环境。白厌沙的幸福人生已经开始,他从动乱的世界,到达一个和平且美好的世界,他的内心产生感动,这种感动来自于世界对他的馈赠。 是时间去认识一位新朋友了,这里人这么多,多认识些朋友没有坏处。白厌沙走在街上,看着街上美好的这群人,心中充满喜乐。 路口,白厌沙见到一个小伙子,一头金发,身上有纹身,他牵着一匹马。 这白厌沙学习什么东西都快,尤其与人沟通,都不用学,见到谁都是亲人。白厌沙得知这小伙子名叫情帝,冰霜国人,略作交流,他们就认识了。 这冰霜国,在白厌沙眼里是一个一时无法了解的国度,冰霜国太大了,今天只能了解几条城市的街道,要想了解整个冰霜国,非得长期留在冰霜国不可。这样也好,白厌沙正有这样的打算,长时间在这里待下去,什么时候想走,再离开。 第五章 远征的心 情帝对冰霜国很熟悉,白厌沙对此国的任何疑问,都能在情帝这里得到解答。 可能是长期漂泊的缘故,白厌沙已经对日常的很多事物提不起兴趣,在他的内心,缺少一份热情。他不光外表冰冷,似乎内心也是冰冷的。 情帝则截然相反,他是一个充满热情的人。情帝比白厌沙小不了几岁,却活泼得像一个猴子。每日的时光,情帝都过得充实快乐,他的每一天,都是阳光灿烂的。 白厌沙被情帝的热情感染,想从情帝这里获得一些快乐的方法,情帝是毫不吝啬的人,他带着白厌沙走在街上,说要带他去逍遥一番。 同样的一条街道,在情帝眼中是熟悉的,这街道,他走了千八百遍了,而在白厌沙眼中却是陌生的,街上的陈列,街上的人群,都透着陌生的气息。不过白厌沙很轻松,他欣赏街道两侧的商铺,也欣赏街上的人群。街道实在是迷人的地方,天下所有街道都是迷人的地方,商铺和人群,永远有看头,永远有意思。 可能再过几年,白厌沙还会想到街道上见过的情景,青苔般的长发,动人的嘴唇,迷人的微笑,这些,他会长期记得,而记忆里这些画面中的人,在此时,是不知道白厌沙在欣赏她们的。 情帝带领白厌沙去的是一家娱乐场所,这里可以看歌舞表演,场面欢乐,热闹有趣。白厌沙好长时间没有看到舞蹈了,以前在祖国,倒是看过一些女子的舞蹈,来到这国外,还没有接触过娱乐节目呢。此时的情帝,像是一个导游,向白厌沙介绍周围的很多东西,白厌沙不需要提问,情帝在那里一个劲儿地介绍,从情帝的介绍中,白厌沙了解了这家店。 情帝问白厌沙梁朝的天下有没有这些表演,白厌沙则告诉情帝,是有的,不光有在屋子里的表演,还有在船上的表演。白厌沙所说的在船上的表演,是指一些停靠在岸边的大船,每到晚上,船上都亮起灯来,歌女舞女在船上招待客人,客人只要肯使银子,客人想要什么,那歌舞女郎就给什么。 情帝让白厌沙选一名女子,选中的女子,不光可以在白厌沙面前跳舞,还可以在白厌沙身上跳支舞。所谓在身上跳支舞,就是以极尽诱惑的姿态,与白厌沙的身体纠缠,进行动人舞蹈,以达到销魂的目的。 舞蹈的魅力,白厌沙在今天终于有了新的认识。这是个不错的娱乐场所,以后,烦闷的时候,就可以到这里看看舞蹈听听歌唱。有趣的是,那些女子演奏的乐器是白厌沙没有见过的,没有见过没有关系,来到这里就是玩呢,管它什么乐器不乐器的,只要好听、开心就成。 情帝举起杯,敬白厌沙酒,白厌沙也举起杯,回敬情帝。他们也不多说话,以笑示意,哪个舞女舞姿诱人,他们会指出来,开怀大笑,举杯痛饮,欢喜非常。 窗外传来嘈杂声,情帝不用看,就知道窗外在征兵。凡是年轻力壮的,都要抓去当兵,抓壮丁时,会有各种悲伤的事情发生,这些,情帝早已经见惯了。情帝是年轻人,可因为家族实力强大,没有人敢抓他去充军。白厌沙跟着情帝,算沾光,他也可以避免被抓。这些兵组成的军队,需要去远征。冰霜国国王下令召集人马,为的就是去远征,远征军向着四方挺进,拿下四方许多土地。不光国王,很多将士都有一颗远征的心,他们想要征服整个世界,尽管可能他们还不清楚世界到底有多大。 楼外实在嘈杂,情帝已无心欣赏歌舞,就和白厌沙出去。街道上看着已是人满为患,白厌沙和情帝努力往前走。这次来这个娱乐场所,白厌沙没有白来,他让一个女子在自己的身上跳了一支销魂的舞,他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有个衣着光鲜的仆人急匆匆跑来,告诉情帝,家里发生了事儿。这情帝听这仆人介绍了事情后,面色大变。情帝的母亲,被人用箭射死,在两个时辰后,情帝的父亲又被人挖去了心脏。这事情真是蹊跷,好端端的家人,在大白天,惨死家中,而凶手,却似乎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这件事情十分重大,对整个家族的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情。情帝赶紧往回跑,白厌沙和那名仆人跟在后面。 情帝的家有个极为宽大的院落,院子里好多地方用白色的石头砌成,到处都是白花花的,给人清朗、开阔的感觉。白厌沙刚跟随进去这庭院,就看到蓝天下的白色石阶上有鲜红的血迹。在这样风光明媚的地方,却发生了这种令人痛心的事情,斑斑的血迹,让情帝不知所措,情帝站在那里,呆呆的,随后,有好多情帝的家人赶来,接情帝过去。 按理说,白厌沙是外人,来到这里不合适。可情帝当白厌沙是朋友,就叫白厌沙留在家中,并且随他一起去看死去的父母。情帝的父母,死得蛮惨,情帝泪水涌了出来,这种事情,他从来没有遇到,今朝遇到了,他内心悲痛。 对于这件事,情帝发誓要查个水落石出,情帝的心在痛,身体在颤抖。这一切,白厌沙看到了,他看到一个悲伤的人,悲伤充满了他的身体。 酒馆里,情帝喝闷酒,白厌沙陪他喝。周围的欢乐,跟情帝没有关系,情帝内心的悲伤像石头,喝酒越多,似乎那悲伤越明亮。 酒喝多不好,可情帝一个劲儿喝酒,人过于悲伤不好,可情帝的内心在不断悲伤。白厌沙知道情帝心里难过,就和他一起喝酒。白厌沙告诉情帝,应当找出凶手,为父母报仇。情帝当然知道报仇雪恨的道理,可那凶手几乎没有留下什么作案的痕迹,找到凶手,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无异于大海捞针。 旁边有个妩媚的女人,看出情帝郁闷,她来到情帝身边,和情帝喝酒。情帝对这个陌生女人,并不拒绝,与她饮酒,就跟见到老熟人一样。 女人的嘴唇很红,眼睛色眯眯的,情帝一脸苦相,仿佛坐他身边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块石头。情帝不肯对女人说出悲伤的原因,只是和她喝酒。 差不多三个时辰,情帝喝了不少酒,白厌沙和这个女人陪着喝了不少酒。他们似乎想在酒中寻找什么,寻找快乐?寻找幸福?可是,越喝酒,越迷茫。 女人问白厌沙是什么地方的人。白厌沙叹了一口气,告诉女人,自己是从远方来的,从远方而来,本无目的,只是随意行走,与这个地方偶遇,便停了下来。情帝说出了一个几乎是真理的话,他说,说话都是有目的的,有各种目的,但是,很多人理解不到这一层。白厌沙对情帝的话,似懂非懂,而这个女人,则云里雾里,根本不知道情帝在说什么,就当情帝说了醉话。 窗外已是夜晚,这里的夜晚灯火辉煌,这绝对是浪漫的城市,白天的风光,夜晚的迷幻,给人近乎完美的印象。能在美丽的城市,过美好的生活,相信是很多人的梦想,幸运的是,白厌沙遇到了这样的城市,他也遇到了很多可爱的人。 白厌沙算是有经历的人,他在自己的国家有一些经历,在这冰霜国,也有一些经历。他告诉情帝,一个人痛苦,可能是看世界的眼光错了,看世界的眼光有多种,可以换种眼光,换个眼光看世界。当看世界的方法变了,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就会不一样,也许,原本痛苦的心,就不再痛苦。 情帝听白厌沙说的很有道理,就笑了,他在这几个时辰内,还没有笑过呢。白厌沙看到情帝能这样笑,比较欣慰,女人虽然不知道情帝因什么痛苦,能看到情帝这样笑,她也很开心。 前面的酒,是因悲伤而喝,而现在的酒,似乎是因快乐而喝。他们好像悟出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不应痛苦,哪怕遇到令人痛苦的事情。 他们喝完他们的酒,走出酒馆。夜色不错,湖边行人多,湖水看着有一股凉气,给人无尽凉意。 女人走了,她去陪其他客人,她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从她的气质可以看出。 情帝回家去了,白厌沙知道,他的心情已经好很多。 第六章 问心 城市里,街道众多,而白厌沙只能在一条街上站立。不要说世界,单单一个城市,都够大了,也不要说一个城市,只一间屋子,就可以容纳一个人。 白厌沙在旅馆,旅馆的房间很小,外面在下雨。雨声无论在何时都是好听的,雨的声音,最能进入人心。白厌沙平日对很多事情不在心,衣服可以几天不洗,武功可以数月不练。他都快把自己的身份忘记,这样也好,最好忘记自己的姓名。而雨声,在白厌沙的心里,是怎么也挥之不去的,白厌沙喜欢听雨,大大小小的雨,都喜欢听。他认为,这是天地间最好听的声音。 白厌沙算一个异乡客,在这异国他乡,在这个小小的旅馆里,在这小小的房间内,闲来无事,突然听到外面在下雨,而且雨声由绵密到响亮,白厌沙立即感受到雨的趣味。附近有一个书店,他这几天一直想去那个书店逛逛,可是跟情帝混在一起,情帝老叫他去喝酒,搞得他去书店的时间没有了。现在刚刚天晚,白厌沙想再过一会儿去那个书店看看,阅读一直是白厌沙的爱好。 在雨天,白厌沙就想,那书店里那么多的书,都是人一笔一画写的,人的内心有多少沟沟坎坎,需要用一生时间去书写?白厌沙面对很多问题没有答案,就读书,从书中搜索,想从书里获取答案,然而他读了很多书,很多问题,以前没有答案,现在依然没有答案。 书店里的书,只是世界上很多书的一部分,而且,世界上现在存在的书,只是存在过的书的一部分,许多书在历史上因为各种原因消亡了,仅仅世界上现存的书籍,就已浩如烟海。人的一生其实不算长,穷其一生,也难读尽天下书,这是必然的。因此,在书海中,应当畅游,想要喝光海里水的人,不是聪明人,智慧的人,在畅游中获得快乐,不断积累的快乐,造就幸福人生。 窗外的雨下得那么寥廓,白厌沙撑伞走在雨路上,前面是他要去的书店。雨降落在伞上,发出独特的声音,旁边有个卖酒的店铺,昨天白厌沙在这里买过酒,刚才在旅馆里,他喝了许多酒,那是一种用苹果酿成的酒,很甜。 街道上都是清水,雨水在路上汇聚,清澈可爱。白厌沙脚步从容,他已经从初来乍到的些许惶恐,到现在的怡然自得,这是一个进步。到达一个陌生地域,一般人都会产生恐惧感,而随着对新的地域慢慢熟悉,这种恐惧感会逐渐消失。 情帝有没有从失去父母的悲伤中走出来,白厌沙不知道,他不想去打扰情帝,也许给他一段时间冷静冷静,会是比较好的选择。 过了拱桥,白厌沙没走多少路,就到了那家书店。这是一家不算大的书店,门比较小,内部空间也比较小,但里面陈列的书,却很丰富,总之能够满足白厌沙的需求。在这个雨天,白厌沙来到书店,外面在下雨,而书店静悄悄的。能在雨天在书店选书,是一种幸福。 白厌沙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想拥有一个自己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摆放许多的书,还有一些艺术品,这几乎是他的一个梦想。现在,白厌沙来到的这个书店,是他梦寐以求的空间,然而这个空间却是别人的。尽管书店的空间是别人的,白厌沙也可以来到此地,选择自己要读的书,或者干脆不坐下来阅读,只随意走走,欣赏这些丰富多彩的书。那么多的书,在白厌沙的面前呈现,他轻轻走,默默看,会有一种满足感。 有趣的是,书店里提供几把椅子,椅子都小巧别致。白厌沙坐下来,此时他发现此处靠近窗户,窗外面的雨,细密地下着,雨的声音,在窗外响成一片。 以前白厌沙一个月能读好几本书,匆匆地看书,像是赶集,急急忙忙往前走,仿佛前面有更好的东西等着他去看。在读过一定量的书后,白厌沙更愿意慢下来,凝视一本书,可能只看一本书的简介,乃至封面,感受这本书的风格。 白厌沙旁边站立一个女孩儿,白厌沙没有察觉,他已经完全沉浸在雨的声音中。女孩儿脚步移动了一下,白厌沙才意识到身旁有个人。白厌沙微微移动头,侧过脸一瞧,这女孩儿一身洁白,如一块温润的白玉,她名叫花印。 花印是冰霜国人,白厌沙看她气质罕见,立即站了起来。 花印眼睛明亮,十分有神,见白厌沙下雨天跑来书店,感觉惊讶。这雨天,书店里人很少。白厌沙和花印简单聊天,得知花印是忆岚宫的人,雨天在宫中待着无聊,出来透透气。白厌沙和花印算是有缘分,在书店中相逢,并且能聊到一块儿。 忆岚宫白厌沙听情帝说过,但那是富贵人去的场所,白厌沙感觉自己身份低微,不配去那种高档的地方。对忆岚宫,白厌沙是完全陌生的,而花印是忆岚宫中的人,她对忆岚宫,那是再熟悉不过了。 花印问白厌沙都读过什么书,会不会画画,懂不懂音乐,白厌沙只说读过一些书,至于绘画、音乐以及舞蹈,都不怎么懂。花印介绍忆岚宫的情况,说那里是艺术空间,为天下所有热爱艺术的人,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白厌沙当然知晓忆岚宫的出色,可他总觉得自己粗俗,不论是绘画还是音乐,自己所知的,都是低下的,而忆岚宫是大雅之堂。 花印告诉了白厌沙忆岚宫的地址,并希望他有时间可以去那里看看。白厌沙想自己是一个略显粗俗的人,忆岚宫那样精致的地方,自己不配去,但他嘴上还是答应下来,说有时间的话就去看看。 从书店出来的白厌沙感到满足,这次的出行,有收获,不光浏览了那么多书,还认识了一位美好的人。这个人,白厌沙把她当作朋友,什么时候想见见这位朋友,就去忆岚宫。他现在脑子里在想那些书店里的书,书店里的书那么多,那么多人着书立说。这样的一个情况,白厌沙是很可以理解的。白厌沙知道,天下的人,喜怒哀乐都会遇到,喜乐的事情,似乎不常在,太多的人,太多的时候,要么怒,要么哀,时间一长,内心沉郁。那些心中有事儿的人,在文字中找到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他获得了自由,于是,分外愿意在虚拟的世界里遨游。还有好多绘画的人也是一样,在画中找到绚烂的世界,在这个绚烂的空间中,画家的心得到愉悦。 雨天的街道,行人少。白厌沙的心在雨里有些湿润,他整个人的精神也有些湿润,周围的空气是湿润的。白厌沙的很多经历,谈不上美好,在以前,他还能幻想一些美好的事情,到现在,他连美好的事情都幻想不出来,心内有莫名的苦楚,只有雨在不停地下。 白厌沙想到情帝,情帝在做什么,白沙烟不清楚。白厌沙想去看看情帝,看看他是否从悲痛中走出。人生的悲痛在于永远不能痊愈的伤,无论是身体的伤还是精神的伤,它们永远不会痊愈,而且时不时地发作,使人一次次地痛苦。也许情帝今后会一次次地悲痛,这样的情况,谁又能改变得了呢? 站在情帝家的门前,白厌沙叩响宅门。白厌沙和情帝目前的问题在于精神的创伤,精神受伤,是他们共同的遭遇,这伤没有痊愈的可能,也就是说,他们会因为伤痛,在今后一生的日子里,气质忧郁,永远不会十分开心。当用忧郁来形容一个人,应当知道,忧郁已经成为这个人的特征,我们不知道他经历过怎样的倒霉事,不清楚他究竟受过哪些伤,不明白他内心还有什么郁结,只是能感受到他此时的忧郁气质。在人的忧郁气质下,到底掩藏着什么呢? 忧郁的白厌沙敲响了门,忧郁的情帝打开门。 这几天,情帝一个人在家喝酒,猛喝酒,喝醉了就躺在床上睡。家里死了人,谁都会不开心的。白厌沙建议情帝和他一起出游,到外面转转,离开这个伤心地,时间稍长,内心也许会好。情帝听白厌沙说得认真,听了进去,就决定和白厌沙一同出游。 情帝准备了一辆马车,这马车挺豪华。白厌沙坐在马车内,情帝驾驶马车,他们没有带随从,就这样简简单单出发了。 马车在雨中奔跑,街道两侧的店铺在情帝的视野里不住地倒退,白厌沙坐在马车中,不去看外面,微微地闭上眼睛,他能听到外面“哗哗啦啦”的雨声,还有马车疾驰的声音。 雨在下,马在跑,白厌沙和情帝不说一句话。他们没有决定一个确切的目的地,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决定,那就是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这里。 第七章 茗灵一曲 马车奔跑在路上,清风吹拂着情帝的身体。此处大道宽阔,路上没有其他车辆,情帝加快马车的速度。 夕阳在远处的山峦,显得颜色柔和,夕阳的光,从那山边而来,到达马车附近,涂染着此处的树林。青草也变得好看,可惜马车匆匆而过,情帝和白厌沙都无暇去看。 他们二人,不知前方是何处,马车在前进,如果前面没有客栈,只好在车上过夜。林中鸟鸣悠扬,马车疾驰而过。情帝看前方,有房屋,可那房屋不像是民宅,十分简易,处在一片绿色中,整体看去,真像一幅画。 由于马车速度快,它行驶到那房屋附近,情帝发现这里有大面积的葡萄园,到处是葡萄树,夕阳照在葡萄上,葡萄分外好看。 葡萄园里有位少女,这少女长头发,侧着身子,在看葡萄树。情帝叫她,她不知道声音从哪里来,四处去看,看见路中央停着一辆马车。车上的人,一身华美衣服,少女一惊,走近些,和情帝说话。又从车上下来一人,一身朴素,他就是白厌沙。 少女告诉他们,这一带的葡萄园,都是她家的,她家可以说是葡萄世家,世世代代种葡萄。这葡萄,很多地方没有,也就是说,很多地方的人,没有见过葡萄,更没有吃过葡萄。情帝和白厌沙有幸见到葡萄,经过少女允许,他们品尝了葡萄。临走的时候,少女还送给他们一大堆葡萄,让他们路上吃。因为葡萄多,少女又送给他们一个木桶。这木桶很结实,是少女平日盛水的,现在送给情帝和白厌沙,用来盛葡萄。葡萄刚才被少女用清水冲洗过,比较干净,葡萄放在桶里,放了满满一桶。这桶有一个盖子,可以盖得很严实,平日盖上盖子,小虫子不会进入木桶。现在,这个盖子盖在了盛满葡萄的木桶上。 马车在少女的视野里远去,天下的人啊,总是这样,相遇又分别,人间的许多事情,都牵动人心,很多时候,荡气回肠。 情帝驾驶着马车行驶到一座石板桥旁,那桥旁边有个小男孩儿,手里拿着一根棍子,那棍子,是从树上削下来的,在他手里,显得好看。小男孩儿见到马车,就大喊起来,“马车!马车!”那情帝的马车行驶过石板桥,小男孩儿叫住马车,情帝问:“有事儿吗?”小男孩儿说:“这马车是你的吗?”情帝说:“是。”小男孩儿说:“这是我看到的最豪华的马车了。”情帝说:“谢谢。”小男孩儿问:“你要去哪儿?”情帝说:“到前面去。”小男孩儿说:“前面去不得。”情帝说:“为什么?”小男孩儿说:“前面在打仗。”情帝说:“谁和谁打?”小男孩儿说:“两个军队打仗,我说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在那边打。” 白厌沙从马车里出来,看到车旁边有个小男孩儿。 “车里还有一个人?”小男孩儿露出惊喜的表情。 白厌沙说:“你知道前面在打仗,你不怕吗?” 小男孩儿说:“不怕,他们来了,我就跑。我还可以跳进水里,游到山那边去。”远处有山,山下有水,山下的水,和这桥下的水连成一片。如果小男孩儿能从这里游到山根处,那是很了不得的事情。 这个小男孩儿自称水性好,自幼在水边长大,常到水里游泳。他不光游的距离远,还游得快,在这一带,属他游泳的本领最好。 此时,情帝能听到隐隐的军队打仗的声音,他相信男孩儿说的是真的。就问小男孩儿,前方不可去,何处可去。 那小男孩儿往东面一指,说往那边走几里地,有茶楼,茶楼里可以喝茶,挨着茶楼有客栈,可以过夜。情帝听小男孩儿如此说,就赶车往那里走。行驶不多时,果然见前面有一个茶楼,茶楼斜对面,是一个客栈。情帝有意去喝茶,就加快过去。 白厌沙和情帝下了马车,往茶楼走,还没进茶楼,就听到旁边有流水的声音,仰头去看,发现茶楼旁边是个小瀑布。在进茶楼的时候,可以感受到瀑布的细细水花扑在脸上。他们在茶楼里坐下喝茶,这一段路,比较颠簸,他们都有些累。那马车上的葡萄,他们都不想吃,那么多葡萄,都在木桶里放着,可能这两三天天天吃都吃不完。吃完吃不完,他们都不管。 茶楼里安静,有女子演奏音乐,音乐声轻轻的,并不影响喝茶。有一位女孩儿过来,请情帝点一支曲子,点了曲子,那演奏音乐的女子,就可以演奏情帝点的曲子。情帝将曲目单递给白厌沙,白厌沙粗略一看,见众多曲子中,有一个叫《茗灵》的曲子,正好他们在喝茶,索性就点了这支曲子。 那女孩儿过去,在演奏音乐的女子面前放了一个牌子。没过多时,茶楼里响起动人音乐,听其声音,正是白厌沙点的那曲《茗灵》。 音乐进入白厌沙的心,也进入情帝的心,他们被这琴声感动,都不说话,默默喝茶。 白厌沙已经好久没有听过这么动听的音乐,这音乐这么感人,直接就进入白厌沙内心深处。其时,音乐令在场的所有人感动。 白厌沙少年时,参加一个读书会,在那个读书会上,白厌沙听过一次音乐演奏。当时演奏的也是琴,此次的琴声,勾起白厌沙对那次琴声的记忆,白厌沙内心仿佛海洋涌动波澜。 今晚白厌沙和情帝要住进茶楼旁边的客栈,他们在这里简单地喝了会儿茶,就起身离开。去到那家客栈,发现还有好些空房间。这里比较偏僻,来此处休息的人,多是江湖侠客,一般都带刀携剑,而情帝没有任何武器,白厌沙因为疏于习武,那把刀给卖了。 白厌沙与情帝都是热爱旅行的人,情帝计划在这次的旅行途中,认识一个同样喜爱旅行的女子,他的这一愿望会不会实现,他自己不知道,白厌沙就更不知道了。在客栈里,情帝问起白厌沙中原的文化,白厌沙就给情帝讲唐朝,讲唐朝的诗人,讲唐朝的将军,那唐朝,已经成为过去。在情帝的感觉里,白厌沙口中的诗人,那么遥远,遥远得仿佛不存在。 音乐给人生命,这是肯定的,他能让人精神为之一振,人的灵魂,因为音乐而得到洗礼。刚才他们听到的琴曲,还在他们心头萦绕,这音乐带给内心的感觉,是这样的有力,他们因这有力的感觉而震撼,即便来到这客栈休息,那音乐,仿佛还在耳边,久久不去。 另外,茶水也给人愉悦,茶的味道,给舌尖以净化,茶的气味,从鼻孔进来,滋润整个身体。他们在茶楼待的时间不长,可从茶楼内得到的馈赠,真是可贵。 夜晚总是迷人,而人们不能太过留恋夜景,晚上还是要睡觉的。睡下,闭上眼睛,灵魂就安静了,人的内心打开,梦就进入人心。 情帝在上午打开窗户时,看到蓝天上温暖的太阳,人生的快乐总是在不经意间,譬如这太阳,情帝无意间打开窗,这温暖的太阳,感动了情帝的心。情帝似乎从那种痛苦的状态中出来了,那痛苦的泥潭,令这段时间的情帝十分难耐,终于,他今日,似乎摆脱了那痛苦的束缚。不被痛苦纠缠的人,是幸运的,情帝知道,人间还有很多人被痛苦折磨,而现在的情帝,似乎是一个幸福的人,痛苦离他有点远。 白厌沙从他的房间也起床了,这客栈,楼道内的空气这样好,空气里湿润润的,白厌沙被这清新的空气打动。白厌沙和情帝都被感动了,只是,感动他们的事物不同。 情帝觉得应该有一个女孩儿跟着他们一起旅行才好,不管到哪儿,有说有笑,不至于旅途太过乏味。白厌沙赞成情帝的想法,可怎么找一个合适的女孩儿呢?这个女孩儿,一定要热爱旅行,热爱旅行才可以。如果她不愿意出门,不愿意周游世界,不愿意认识世界上许多精彩的事物,那么这样的人,情帝和白厌沙是不会欢迎的。 那个白厌沙在书店里遇到的花印,白厌沙有些想念她,如果她能随着他们一起旅行,白厌沙会很开心。当然,白厌沙清楚,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 令白厌沙惊喜的是,他遇到了花印,附近就是忆岚宫,花印刚从忆岚宫出来,就见到那天在书店见到的白厌沙。这是很奇妙的事情,两个在雨天的书店里相逢的人,又在某一个晴天不经意间相遇,此中的意趣,耐人寻味。 花印在了解过白厌沙的计划后,决定和他一起旅行。白厌沙向花印介绍情帝,并向情帝介绍花印,他们三个人很快熟识起来。 这是一个大好的晴天,情帝驾驶马车,白厌沙和花印坐在车上。两人在车上,都不怎么说话,他们不知道交流些什么。 三个人像是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去前方寻找希望。大多数人都认为希望在前方,过去的岁月可能不如意,于是,把希望寄托在前方。然而他们三个人并不清楚前方是否会遇到人生的精彩。 第八章 梦中追问 情帝困意绵绵,他刚吃过饭,很想睡觉。马车停下来,情帝说:“白厌沙,你来驾车,我到车里睡一会儿。”这段时间,一直是情帝驾驶马车,这些天,白厌沙就像是贵族的公子,而情帝像是个马夫。白厌沙是会驾车的,他曾经驾车旅游,骑着驴也旅游过,他所去的地方,很多都是名胜古迹。现在情帝困了,想要休息,提出让他驾车的要求,白厌沙欣然答应。 白厌沙突然发现,驾车是一个很不错的工作。老钻在车里,四围的空间就是车厢那么大。而驾车的时候,自己所能看到的空间可真大,远处的山峦,近处的河流,路两侧的树木,地面上的青草,这些景色,映入眼帘,他有些陶醉。此时,白厌沙感觉在车里的时候,辜负了这些好风景,现在,他终于能够真切地观看这些风景了。当然,他的任务不是欣赏美景,而是驾车。在他的驾驶下,马车在飞速向前。 花印也在车里,花印愿意跟白厌沙旅行,这让白厌沙感到很高兴。白厌沙高兴地驾驶马车,他想把花印带到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 马车行驶的过程中,花印悄悄出来,坐到白厌沙旁边。 “你怎么出来了?”白厌沙很惊讶,“这样多危险呀,你快回去休息吧。” “不,我要和你一起坐在外面。”花印笑着说,她可爱的笑,被白厌沙的余光看到,白厌沙心头一股暖流,涌遍全身。 马车行过的区域,都是如画的风景,令人惊异的是,这里没有其他人,有的是鸟,有的是野马,有的是闲云与大树。此处是什么地界,他们不知晓,甚至周围好多草木,他们感到陌生。在异域他乡的日子,多少有些闲散,不必去应付差事,不必与人竞争,只随着一颗心,到处逛,有时候,逛完了一个景区,竟然不知道这个景区所在的区域叫什么名字。这不需要惊讶,他们醉心于风景,对风景所在的地域,似乎不太关心。 花印说:“情帝在里面,好像睡着了。看他很困的样子,像只懒散的大熊猫。” “这些天,他一直为我们赶马车,辛苦了。”白厌沙说,“让他休息休息吧,他累了。你要是累,也去休息。” “我才不和他在里面呢。”花印明亮的双眼,娇嫩的皮肤,被阳光一照,显得温婉动人。 马车在一片青草地旁边停下来,青草地的不远处,可以看到明亮的河水,那河水清澈迷人。白厌沙往河边走,他认为此时停车是对的,情帝在车上,可能睡着了,如果车马太过颠簸,就会吵醒情帝。 白厌沙来到河水边,俯下身,低头去喝水。河水甘甜,清冽爽口,白厌沙痛饮了几大口。 “白大哥河水好喝吗?”花印好听的声音。 “好喝。”喝完水的白厌沙,仿佛精神被洗礼了,他欢迎花印来喝这里的水。 花印学着白厌沙刚才的样子,俯身喝水。白厌沙看到花印可爱的样子,在花印头顶,有着明丽的蓝天白云。 花印也喝了许多水,她转身来到白厌沙身边时,发梢有些湿。白厌沙伸手,触及花印的发梢,有清亮的水珠从那头发滑落,滴在白厌沙手心。 躺在不远处的马车,有着华丽的颜色。那马在草地上没事干,只好低头吃草。花印看看那边的马车,又看看那边的马,说:“说说话吧。” “我不知道说什么。”白厌沙诚实地说。 清风吹拂河面,河水涟漪四起。远处的山,在河水里有倒影,山连着水,水围着山,这里风景真好。白厌沙想叫醒情帝,想想还是算了,情帝太累,让他睡吧。 情帝醒来从车里出来时,白厌沙和花印正在看水面上的阳光,阳光在河面上,像一片碎金。情帝没有听到他们说话,但总感觉他们好像在说什么。 情帝来到两人面前,问:“我睡了多久?” “我没有表。”白厌沙回答。 “我也没有表。”花印说,“你睡着的时候我们在路上,你醒来,我们已经不在路上了。” “很奇怪,这个地方看不到其他人。”情帝说,“难道世界上只有我们三个人?” 花印说:“白哥哥,我很好奇,在你的国家,都有些什么有意思的人?” 白厌沙想想,说:“你说的是读书人,还是习武之人?” 花印说:“随便随便,你说出几个来,让我听听。” 白厌沙说:“文人里面,比较有名的诗人有李白、杜甫等,武人里面,有李广、卫青等。当然,这些人都是过去的人,现在的国,已经不是昔日的国。” “是发生了战乱吗?”花印仰起脸。 “现在好了很多。”白厌沙回忆往事,有些不堪回首,“你们不知道,在以前,我看到的国家,是凌乱的。到处在打仗,到处有饥饿,到处是尸体。” “你跟我说过,有个叫黄巢的人,搞起义。起义军搞了几十万,与官军为敌,真有这事儿?”情帝说。 白厌沙说:“是的。这个黄巢,干了一番事业,可最终还是死了,没有走到最后。现在的国家,只是有了一个小小的天下,四方都有武装力量,今后的国家,会是什么样子,我心里没底。” 花印说:“你来到冰霜国,就是冰霜国的人。是不是你以前不知道有这样的国家?” “当然。”白厌沙长叹一口气,“对天下,我没有过多了解。这天底下,到底有多少国家,到底有多少人,我是不清楚的。你感觉我们的马车,能不能跑遍整个天下?” “这个我不知道。”花印说,“我没有进行过那么漫长的旅行,没有办法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我想,我们只要一直向前行驶,总有一天会行遍整个天下。” “你这么自信,我感到很高兴。”白厌沙笑起来。 在马车里时,情帝睡得很香,当时马车很快,情帝的梦被拉得很长。那长长的梦中有太多内容,自从他丧父丧母,心中就有很多人生的疑问,然而,他并没有人生的导师。面对生命中的许多困惑,情帝没有答案。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未来会怎样呢?人类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自己又是谁呢?这些哲学层面的问题,在情帝睡着的时候,反复出现,而在梦中,情帝没有得到答案。现在,醒来后的情帝,依然没有找到答案。 情帝相信,生命的许多困惑,很多人都有,只是,太多人在忙碌,无暇关注这些问题。 “你们在这里聊什么有意思的话题呢?”情帝走过来问他们,他对这两个人聊天的内容比较好奇。 “你不是在车上睡觉吗?跑到这里做什么?”花印问。 “觉不能一直睡,”情帝说,“白天老睡觉,晚上做什么?” 花印说:“你来看这里的水中有没有鱼,如果能逮到鱼,我们晚上烤鱼吃。” “这河水里肯定有鱼,”情帝十分自信地说,“这么多的水,怎么会没有鱼呢?只是能不能逮得到是一个问题。” 白厌沙说:“马车上有渔网,渔网不大,放在浅水处,看看能不能网到鱼,小网捉小鱼,捉些小鱼充饥。” 情帝去马车里拿渔网,这渔网是他在家时,没事在园子里网金鱼用的玩物。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情帝按照自己的经验,将渔网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渔网中放些鱼饵,等待鱼儿进来就可收网。他对这套网鱼的方法比较熟,只是他以前捉的是金鱼,现在要捉些食用鱼。 夜幕降临时,他们还在河边。情帝的渔网已经收获几条鱼,够他们吃了。夜晚下起雨,河边的草地上湿润无比。他们支起一个遮雨的小帐篷,在帐篷旁边的树下生起火,树冠茂密,再加上树干上放了一个挡雨设施,火不被雨淋。这火上,烤着他们的鱼,还熬了一锅汤,当然是鱼汤,汤中放了不少野菜,色香味俱全。 火上是他们的美食,他们在帐篷内已能闻到这暖暖的香气。外面在下雨,干净的草地上有他们小小的帐篷,雨落在帐篷上的声音与锅里汤的声音不相同,同样是水,却发出不同的声音。看来这水是美妙的,它的声音千变万化。 今夜,他们需要在河边度过。白厌沙决定睡这帐篷里,情帝也可以在旁边休息,只是这帐篷有些简陋,白厌沙让花印去马车里睡。花印开始想和他们一起在帐篷里,可坚持了一二,终于答应去马车里休息。不过现在天儿还早,他们还没有吃东西,过一会儿,就可以享用美食啦。 雨不住地下,十分好听。 中原大地上,已经获得基本安定。只是这梁朝的天下,面积不大。过去的人民,遭受了苦难,今时今日能得到一方安定的国土,也算幸运。 卫灵这几日一直在望月楼玩儿,望月楼里的女孩儿一个比一个漂亮,身段一个比一个出色,这几天,卫灵在这里挥霍了不少银子。 第九章 商旅不羁 卫灵所在的望月楼中有不少舞女,这些舞女多为胡人,她们来自国外,有着非凡的舞蹈才能,这异域多情的舞姿,迷倒了众多达官贵人。卫灵来到望月楼,晚上和舞女一同望月,凭栏远眺,夜中的风景朦胧,夜中的月亮姣好。 夜晚总是过得很快,清早的街道上,行来一队骆驼,这驼队是从远方而来,到达这繁华的城市,为的是做生意。他们是贸易方面的老手,知道什么东西赚钱,知道什么时候卖什么东西能够销售走俏。他们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路程,把一些中原没有的商品带来,可以卖个好价钱,回去的时候,可以带一些他们国家稀缺的物品,也能卖个好价钱。两头赚钱,这是他们聪明的地方。 一直以来,中原的丝绸得到许多人的喜爱,在国外,丝绸的价格等同黄金,这些商人,很有眼光,贩卖一些物品,获得高额利润。丝绸算是暴利商品,贩卖丝绸算是暴利行业,赚取差价可以获得不错收入。这路上的艰辛,跟巨额的金钱比起来,似乎不算什么。很多人爱财如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早已是大家共知的道理,这些商人,正是那传说中爱财的人。 因为天下许多人爱财,就有人用玉石做了白菜,做得十分逼真,这样的物品,象征发财,拿一颗玉白菜摆家里,预示着家庭在今后的道路上会不断发财。 商旅给人的影响是深远的,他们不羁的脚步传达着文明,他们使得物品得以交换,文化得到交流。商队来了,这令卫灵很兴奋。卫灵很爱去买一些新奇的物品,尤其是那些来自异域他乡的货品,卫灵一买就是一大堆。商品给卫灵带来的愉悦是难以言说的,只要有好东西,卫灵就肯买,银子不是问题。 卫灵此时身在敦煌。他此次来此地有两个目的,一是来此处寻欢作乐,二是买几个漂亮的胡姬。卫灵早就听说这敦煌的胡姬能歌善舞,她们的舞姿婀娜多情,更重要的是,这些舞女,都是胡人,从长相上来看,就够新鲜的。 从望月楼出来,卫灵吐掉嘴里的漱口水,这茶水放了一夜,已不能喝,正好用来漱口。卫灵想要在这里多呆些时日,多在街上转转,多去酒肆看看,如果有好看的胡姬,就花钱把她买下来。 有一些富贵人家的老爷,也愿意到街面上转转,看看那些从异域带来的胡姬,看看她们的眉,看看她们的眼,如果喜欢就买下来。 卫灵见街上有卖葡萄的,大串的葡萄,摆在高高的摊位上。见到葡萄,卫灵才想到自己没吃早饭呢。先买串葡萄,等吃过早饭吃葡萄,那买胡姬的事儿,等吃完东西再说。 他来到的是一家豪华的餐厅,这餐厅一般的人不来,因为里面的饭菜昂贵。卫灵则不管,走进饭店,就问有什么好吃的。店家的服务人员过来问候,介绍店内菜品,卫灵随意点了些,坐下等候。 门外有一片空地上聚集了许多人,且有悦耳的音乐响起。吃完早餐的卫灵,不理会买到的那串葡萄,站起身,离开座位。出了门,就见到有一位异域女子,一头金发,眼睛明亮,鼻梁高挺,在高台中央表演舞蹈。她身上的衣服是金黄色的,臂上是明晃晃的金钏,每一个动作的转变,都令人惊叹。 卫灵站在饭店门前,看得痴了,他的心随着胡姬的舞姿在动。 有一位和尚从人群旁边走过,他刚吃完早饭,要去洞里念佛诵经。卫灵拦住他,问:“你这和尚,要去哪里?”和尚回答:“拜佛念经。”卫灵说:“拜什么佛?念什么经?”和尚回答:“拜自家的佛,念自家的经。”卫灵说:“我要问你,在这方圆十里地内,哪儿的胡姬最多?”“贫僧不知。”“你老在这儿念经,应是本地人,怎么会不知?”“贫僧真不知,出家人不打诳语。” 卫灵继续看这舞台上的女子,真的是婀娜动人。他以前在开封也看过女子的舞蹈,可总感觉没有这里的女子多情。 在众多的异域商品中,有一些是食品,有一些是生活用品,在众多的商品中,人也作为商品进行出售。卫灵买到了一个胡姬,这个胡姬,就是他看到的这位婀娜多姿的舞女。卫灵带她离开人群,走到一家茶楼内,拉着她的手,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名唤孔文墨。 孔文墨天资聪颖,来自异域,卫灵很赏识她。卫灵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曾在宫廷内见过宫廷舞女的舞蹈,可她们的舞蹈,怎么能跟孔文墨的舞蹈比呢?在卫灵的心中,孔文墨的舞蹈是天下第一舞。似乎正因为卫灵被孔文墨的舞蹈打动,他才花重金把孔文墨买下来。当然,刚才的孔文墨还不叫孔文墨,此时的孔文墨才叫孔文墨,这个孔文墨,是舞蹈天才孔文墨,也是属于卫灵的孔文墨。 在干燥的气候中,能有这样水灵的人,实属罕见。孔文墨就是这样的人,她的外貌令卫灵惊讶,卫灵因为能得到这样一个人而感到十分欢心。卫灵决定把她带回去,带到开封去,孔文墨也乐于跟着卫灵,具体因为什么,孔文墨也说不清。 此时,卫灵倒像是那顽强的商旅,带着一位胡姬,要经过长途跋涉才能到达开封。没错,卫灵决定慢慢去开封,感受路途中的一切。 他们往敦煌城外走,路上,见到一些工匠。这些工匠,都是为修造洞窟而来的,说信仰吧,他们也有,但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挣些钱,养家糊口。另外的一群人,显得没有那么粗糙,他们也带着工具,他们是画匠。这些画匠,按照要求,要在那石窟内的墙壁上画壁画。他们都有着高超的绘画技术,即使画壁画的任务比较繁重,他们也不在任何环节松懈。似乎这些画匠的心中有虔诚的元素,在他们进行壁画创作时,他们知道,神灵能够看见。他们所经手的壁画,都是要献给神灵的。 卫灵只是看了看这些匠人,他还要和孔文墨一起赶路呢,于是离开了这些画匠们。出了敦煌城,有一条宽大的土路通往天边,在路的尽头,能够看到绿色的植物,似乎那个地方山清水秀。他们要进行短期的徒步旅行,朝着一个大方向去,必要的时候,他们可以骑马,也可以坐船。 孔文墨对这个旅程,充满了好奇,她不知道中原大地上都有些什么,中原大地的山河怎样壮丽、风景怎样秀美,她都是没有见识过的。 在他们前行的路途中,能看到许多的商队。这些商队都是要往远方贩卖东西,到异域他乡去做贸易。有一个比较大的商队,是运送茶叶的,他们不卖别的,只卖茶叶。卫灵走到路口,迷了方向,向这个茶叶商队打听,有个坐在骆驼上的女孩儿给卫灵指了方向。 这些商队的精神,深深感染了孔文墨。以前孔文墨只是在一个场所跳舞,现在走得路多了,见到这些商队,商队坚韧的性格,给她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趣的是,他们在旅行,商队也是在旅行,他们的方向正好相反,可都是向着远方前行。在一处绿柳成荫的河边,有一块大石头,孔文墨想要过去坐在那里歇息,他们已经走了太多的路。 卫灵跟孔文墨过去,来到石头边,孔文墨坐了上去。孔文墨还没有进行过这样的旅行呢,这柔美的风光,打动了她的心。虽然有些累,她并不觉得是对自己的折磨,累了休息休息就好,休息好了,可以继续行路。孔文墨打心眼里喜欢这次的旅行。 河面上有只小船,这船很细,看上去瘦瘦的。船上有一个同样瘦瘦的老汉,他头发白了,背上背着一个竹编的破斗笠。 “今天有雨。”老者提醒二位。 “谢谢老爷爷。”卫灵说,“这条河有名字吗?” “有名字,”老爷爷说,“叫、叫白练河。你们要去哪儿呀?” 卫灵说:“要去开封?” “去开封?走着去?”老者说,“太远,雇个长途马车。还有,路上有强盗,你们要小心。” 卫灵说:“我们已经走了不少路程了。” “从哪儿出发的?”老者关心地问。 “从敦煌出发,来到这白练河边,感觉脚腕都要走断了。”卫灵一脸疲惫的样子。 “不容易呀。”船家说,“走水路,可以少走好多路。坐船吧,我少收你们一些钱。” 孔文墨和卫灵上了船。船行水上,水波荡漾,船家身体虽瘦,可有着一身的好力气,在划船的时候,他有些耷拉的皮肤在阳光下显出棕红色。 船家划船时不说话,只默默地划船。卫灵和孔文墨因为走了太多路,也没有一句言语。水面上,只有船桨拨动河水的声音,一声一声,由此引出许多涟漪,那水纹一圈一圈向远处扩散。 第十章 魅舞倾城 他们远离河岸,船在河面上快行。尽管船很快,可水程很长,他们需要在河上度过比较长的时间。 河水上的风景,孔文墨看了个够,在船上时,孔文墨用心欣赏风景,不觉船已靠岸。他们所到达的河岸,有一条繁华的街道,可以看出,眼前的这个城市,有着热闹的人间景象。孔文墨随卫灵加入这热闹的场景中,刚踏入这街道,就有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那热气腾腾的笼屉后面,是一家包子铺,此时的笼屉内,有热乎乎的包子。两人都没吃饭,就来到这家店,在角落的桌子边坐下,等待点的餐送上来。 街上有人搭了台子,在饭馆吃饭都能听到舞台上的人叫嚷的声音。那台子是舞台,现在要举行舞蹈大赛。台子后面是大大的宣传牌,上面有“舞林大会”四个字,来比赛的都是方圆八百里选的女子,个个舞女都“舞艺高强”。她们在休息区候着,等待舞林大会的开始。这些女子都穿着舞蹈服,她们像是从一个梦幻世界来,一个个都光彩照人。 卫灵带孔文墨从饭店出来时,舞林大会已经开始了,孔文墨对舞蹈感兴趣,就停下来观看。卫灵陪她观看,这舞台上的舞蹈的确风姿动人,卫灵喜欢看。 女子们一个一个都进行了舞蹈表演,最后,要选出一个舞蹈跳得最好的人。孔文墨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她想上去表演舞蹈,去与旁边的工作人员商量,那几个工作人员议论了一会儿后,决定让孔文墨参加比赛。孔文墨作为一个过客,本对这比赛没什么兴趣,因为对舞蹈热爱,所以才想展示一下自己,至于名次之类的东西,她压根没放在心上。 孔文墨登台,红色的舞台上,出现了一位身材婀娜的人。她伸展手臂,开始舞蹈,在她的胳膊和腿移动的过程中,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呆了。这孔文墨的舞蹈,超乎了大家的想象,她的舞蹈,每一个动作都牵动人的心,还有她的表情,更加地勾魂摄魄。 卫灵感到惊奇,他惊叹,这孔文墨的舞蹈才华,是这样出众。她的才华在这舞台上,在不动声色中,显露得淋漓尽致。 在场的所有人都欢呼叫好,毫无疑问,孔文墨的舞蹈艳冠群芳,她的舞蹈是最棒的,没有之一。最后,评委们也把舞林大会的冠军奖杯颁发给了孔文墨,孔文墨领取了这份荣耀。 孔文墨的舞蹈给所有人带来了深刻的印象,她的美名在人群中传扬,很快,这儿的人都知道有个舞蹈天才名叫孔文墨。 卫灵不再把孔文墨当成普通的舞女,而是把她看作了不起的人。卫灵告诉孔文墨,从今天起,我们是朋友。 有一位诗人,在观看过孔文墨的舞蹈后,写了一首诗,赞扬了孔文墨的舞蹈。有一位画匠,也被孔文墨的舞蹈感动,挥毫泼墨,画就一幅有关舞蹈的画。有一些舞女,虽然热爱跳舞,可跳起舞来总感觉力不从心,都纷纷来找孔文墨请教。孔文墨尽己所能,帮助她们解决困惑。 卫灵建议孔文墨开一个舞蹈空间,专门教那些喜欢跳舞的孩子,对这个建议,孔文墨还没有想好。她当然愿意教别人舞蹈,可她怕教不好,毕竟她没有当过老师。 在清晨明亮的房间里,孔文墨从舒适中醒来,窗户上看不到阳光,可能阳光铺陈在窗外的什么地方。房间是安静的,窗外也是安静的,连鸟叫的声音也没有。这个城市清晨这样的安静,是出乎孔文墨意外的。孔文墨不知道卫灵有没有醒,卫灵在隔壁的房间里。他们在这个客栈住宿,内心是愉快的,他们没有必要的事情要做,可能每天晚上,必要的事情就是睡觉。 在风光明媚的街道上,突然跑来两个兵,拉着当街站立的一个小伙子,要带他去当兵。近来此处不大太平,四处闹匪患,经常有命案发生。一些区域也是冲突不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重重。为了解决一些地方冲突,官方征兵,有时征兵属于强制性质,只要是年轻力壮的男人,一般都会被拉走。 卫灵和孔文墨刚下楼,就看到那两个兵带走了一个小伙子,场面还是很激烈的,那个小伙子不大情愿,可是拗不过两个士兵强硬。 街道安静下来,行人继续行走,一些摊位后面又传出了吆喝声,仿佛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 孔文墨对街上的商铺及摊位比较好奇,她表现得很活泼,见到什么都要看,都要问一问那是什么东西。卫灵很愿意回答孔文墨的提问,孔文墨的活泼性格,卫灵很喜欢。 街上人多,带走一两个人充军,或者杀死两三个人,不会显得有什么缺失。 孔文墨从一处摊位上拿起一把木剑,问卫灵漂不漂亮。卫灵当然回答漂亮,然后又说,没你漂亮。 早上的时候,卫灵想要看舞蹈。孔文墨来到卫灵的房间,卫灵坐在床上,孔文墨在卫灵面前跳了一支舞。现在在街道上,卫灵还没有从那舞蹈中回过神来。孔文墨虽然不会武术,但她是会舞剑的,一些简单的武术动作,她是学过的。她将武术动作和舞蹈动作融合,舞起剑来是非常漂亮的。 此时,从街道上走过来一个人,风度翩翩,一身雪白的衣服,越发显得他英姿飒爽。卫灵见此人,竟然是乡朗,乡朗在此处遇到卫灵,也感到惊奇,这属于巧遇。 乡朗是卫灵很要好的朋友,他们曾一同旅行,游过很多名山大川。现在的乡朗,成了一家私塾的先生,教一些孩子识文断字,日子过得倒也快乐。卫灵则是一个杂家,什么都做,什么都接触,这里挣些钱,那里赚些银两,金钱是源源不断地来。 乡朗听说面前这位女子是名舞女,就十分想看她跳舞。孔文墨愿意献舞,只是在这街上,没个正经地方,不好跳舞。卫灵建议去家茶馆,租个场子,专门看孔文墨跳舞。乡朗觉得没有必要这么破费,卫灵是好面子的人,而且他决定了的事情,往往不会改变。 三个人就往不远处的茶馆走,可巧那家茶馆生意不好,卫灵很快租下那里的演出场地。 卫灵和乡朗坐在舞台下,孔文墨上了舞台,在舞台上,孔文墨献出自己拿手的舞蹈。乡朗在台下默默欣赏,那舞台上的孔文墨,身姿绰约,一步步,一颦一笑,都极富魅力。 孔文墨舞罢,乡朗、卫灵都鼓掌。这孔文墨的舞,确实好,好在什么地方呢?好在说不清楚,好得叫人难以说明白。 茶馆的瘸腿仆人,送来香茶一壶,让三位解解渴。刚才孔文墨在跳舞,仆人怕搅扰孔文墨跳舞和二位观舞,所以没有送来茶。这点疏忽是小事情,乡朗和卫灵全不在意,孔文墨问有什么其他饮料,对方说还有酸梅汤,孔文墨要了酸梅汤。 在茶馆的三个小时,过得是这样快,他们在这三个小时里,过得很快乐。 乡朗问孔文墨这舞蹈是从哪儿学的,孔文墨回答说是从母亲那里学的,她的母亲会跳舞,她也会跳舞,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据孔文墨说,她的舞蹈是很有传统的,这舞蹈,大约从数百年前就开始跳了,传到她这里,已经是年轻的身姿、古老的舞姿这样情况了。 孔文墨在跳舞时,尽量让自己的舞姿能够传达古人的意思,可她毕竟年轻,于舞蹈的研究也不很深,好多地方都拿捏不准。古人怎样行走坐卧,怎样说话言谈,她全不十分清楚。因此在诠释古人的时候,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出入,不过这并不影响她舞姿的美丽和动人。 在这茶馆里饮茶,只是略微润一润喉咙,乡朗要拉卫灵去喝酒,卫灵答应下来。孔文墨回客栈休息,乡朗和卫灵去了酒馆。 酒馆人不多,三三两两,都像是没有魂的人,喝下酒充当灵魂。乡朗带卫灵随意选了个位置坐下,乡朗只要酒,今天他们只喝酒。他们来到这酒馆,似乎也和其他的人一样,没有灵魂,在酒馆里,酒是人的灵魂。 这酒馆里有女子演奏音乐,琵琶的声音,撩动人的心,这酒馆里的人,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喝着酒。没有音乐的酒,不好喝,没有酒的音乐,不好听。愿意留在酒馆里的人,都是愿意醉的人,不醉怎么能归? 乡朗和卫灵一面饮酒一面谈话,他们先聊了聊孔文墨,然后就聊向了别的。酒馆里有许多张桌子,一些桌子的座位上都坐着人,坐着的人,喝酒聊天。这酒馆里不光有好多桌子,还有好多故事,每一张有人的桌子,都有故事被讲出来。在这个酒馆里,每天会讲出数不清的故事。 这酒馆里,在某个时刻,也会有人来跳舞。这里的舞女,是老板花钱买的,为的是顾客的开心,只有顾客开心了,才会大把大把地花钱。 第十一章 酒酬放任 酒馆内光线暗淡,正是这幽暗的环境里,适合三三两两的伙伴在一起喝酒。酒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味道适合自己,杯具适合自己,喝酒的量自己控制。 乡朗最近没怎么喝酒,一个人喝没啥意思,而且平日要教学生识字,老喝酒怕把脑子喝坏,教学生教错了。 乡朗是老实本分人,读书的时候,老老实实读书,教书的时候,老老实实教书。他人生的路走得顺风顺水,没有经历过大的挫折,一直很安稳。卫灵是众所周知的富人,他喜欢珍奇的东西,总是到处搜寻奇异的物品,当然,也会找各种女人。这孔文墨就是卫灵找来的异域女子,她有金黄的头发,灵动的双眼,每当想起孔文墨,卫灵都激动不已。 卫灵对乡朗的建议是多喝酒,人生需要时不时放任自己,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完好地放任自我,比如在舞场,有人就放不开,不太会跳舞。放任并不容易,时不时放任也是挺辛苦的,这是一种难得的精神活动,而慰劳这份辛苦的方式,在卫灵看来,就是喝酒。多喝酒,才舒爽。 夜晚喝酒,最容易喝多,仿佛喝完这些酒,生命就结束,而在结束之前,酒是一杯一杯地喝。乡朗是一名教师,他有一个爱好,就是去很多地方游玩。那些名山大川,那些旅游景点,总是吸引着乡朗,不同的景区有不同的风光,乡朗能从那些风景名胜中看出韵味。卫灵似乎跟乡朗有同样的爱好,除了喝酒,他也爱四处看看,但他比较奢侈,他不是一个人去看,而是带一个人去看,看山看水,不能没有美人陪。 能喝酒是一种能力,能走很长的路去看风景也是一种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谁都不是一开始就酒量大,谁都不是一开始就能走很长的路。在长时间接触某些事物后,就逐渐具备了某些能力。 酒馆里走进来三个蒙面的人,他们蓝巾蒙面,手中拿着明晃晃的刀。进来就杀人,毫不留情。卫灵看到这些人,知道他们是烟山十六骑的人,不由得心惊肉跳。忙拉着乡朗往一处躲,那酒柜旁边有一个仓库,他们赶忙进了仓库。仓库里面好多货架,还有很多其他物品的堆积物,他们找隐秘处藏身。在仓库里面,就能听到仓库外面的嘶喊声,男男女女的哭叫怒喊,并不能阻挡蒙面人的杀戮,他们的刀挥舞着,刀刀见血。那透明的酒杯里原是装着透明的酒,因为落进去鲜血,酒成了一杯红酒,血在酒杯里,氤氲成迷茫的人生。 卫灵怕那些蒙面人进来,就把仓库的门反锁,锁得死死的。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那外面的声音听不见了,随即一串马蹄声远去,卫灵判断蒙面人离开了。卫灵先出来,然后叫乡朗出来,到仓库外面的酒馆内一看,他们吓傻了。地面布满血液,到处都是尸体,尸体横七扭八地在酒馆里陈列着,犹如一场艺术展。 人的死去令人悲伤,这些人的死状,一个个都很惨烈。蒙面人对他们的杀害,造成了人间悲剧,刚才的哀嚎声,现在听不到,因为他们已经死了。 走过这些尸体,踩着血液,卫灵和乡朗走出酒馆的门。他们本来是来买醉的,刚喝得有些醉,就被这场混乱搅扰,现在酒已醒了半分。 外面的风有些凉,看来秋天在一天天加深,天儿会一天天凉下去。笔直的树木,在风中摇曳着叶子,在高空中的叶子,明晃晃如刀。 人生应该放任,放任是因为太过紧张,诸如刚才的事情,是使人精神紧张的,人的灵魂因为一次次的刺激、紧张而变得黑暗。放任,使人放松。然而,作为人生酬劳的美酒,现在喝不到了,那布满血液的空间,他们再不想进去。 他们到达酒店,孔文墨来迎接他们,见到他们后,就问他们有没有玩得很开心,他们都不说话。孔文墨猜他们肯定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要不然不会这么一言不发。卫灵便把酒馆里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讲给孔文墨,孔文墨听后大为震惊。这烟山十六骑孔文墨以前听客人说过,就是看她跳舞的客人,客人之间议论过这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当时的孔文墨听后,只当作是一个听来的故事,而这次听卫灵的讲述,感受大不一样。卫灵是自己的朋友,他又亲身经历了此事,这在孔文墨,绝对是一件惊心动魄的事情。现在卫灵、乡朗都没事,没事就好。 卫灵和孔文墨还要去开封呢,乡朗在附近教书,不能陪他们一起去。现在教书的人少,像乡朗这样的人,属于稀缺资源。卫灵说要在开封给孔文墨开一个舞蹈培训基地,到时候,孔文墨教别人舞蹈,也跟乡朗一样,是一名先生了。 孔文墨对她的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古来女子为男子做衣裳,操持家务是女子的大业,像孔文墨这样,不思家务而筹划事业的女性,似乎不多见。卫灵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他说要给孔文墨开一个舞蹈学院,肯定要为孔文墨实现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出去的话就没有不兑现的道理。 乡朗送了孔文墨几本书就去了,这些书,是他平日教孩子的。他认为孔文墨也应该识一些汉字,将来不仅可以跳舞,还可以舞文弄墨,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夜晚,窗外的街道依旧繁华,四处灯火通明。孔文墨拿出钱来,要请卫灵吃饭,难得有孔文墨请客吃饭,卫灵欣然答应。 在酒店的楼下,有一些露天的摊位,摊位上的食物,说不上高档,但都很美味。孔文墨拉着卫灵的手,在这些摊位前面转悠,选择食品。卫灵很喜欢被孔文墨这样拉着的感觉,拉着手一起走,美好与快乐由此产生。 坐下来吃饭,绝对是一件欢快的事儿,尤其是与孔文墨这样美貌的人在一起,卫灵心里有说不出的愉悦。 吃饭吃到半截,孔文墨突然发现自己的玉不见了。那玉是她打小就带在身上的,是一个很漂亮的手串,这手串明明戴在手腕上,怎么就丢了?这事很蹊跷,有可能是谁再趁她不注意的时候,从她的手上偷去了,只能说,偷玉的人本领高强,是个惯偷。熟能生巧,偷得多了,就有了超乎寻常的偷盗本事。不管怎么说,戴在孔文墨手腕上的手串不见了,她的左手手腕空空如也,孔文墨内心是着急的。 卫灵也替孔文墨着急,不管是戴在脖子上的玉,还是戴在手腕上的玉,都是极为宝贵的。宝玉的丢失,对孔文墨来说是大事,那可是她的命根子。自打小的时候,多少年,那玉一直戴在身上,从未有过丢失。来到这座城市,奇怪了,好端端戴在手上的玉,居然丢失了。这其中的蹊跷,是孔文墨不能理解的。 卫灵决定帮孔文墨找玉,他听朋友说起过,这街上,经常会有人偷盗东西,你戴在脖子上的玉,戴在手腕上的玉,都会被人偷去,甚至有人在吃饭的时候,戴在耳朵上的金耳环被人偷走了,这都不算稀奇的事情。上个月,卫灵的一个朋友,在逛街的时候,戴在手指上的一枚金戒指,丢了。 找玉需要一个过程,这跟官府破案是一样的,卫灵决定从细微处思考,找寻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有可靠的线索,顺藤摸瓜,就能找到偷盗者。说来也奇怪,这城市里,偷盗的事情时有发生。频繁的偷盗事情,搅扰得很多人无法安眠,生怕睡着的时候,脑袋被偷走。 卫灵说要帮孔文墨寻找丢失的手串,孔文墨这才有些心安,不过她还是有些担心,担心找不到。找不着手串,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她以前的一些朋友,丢失的东西,就从来没有找到过。 最近这街道上,经常能听到敲锣打鼓的声音,这声音不为别的,是因为娶亲。喜事当然要大操大办,当然要鸣锣开道,当然要红红火火、热热闹闹。经过一天的喧闹,人的人生就从陈旧转入光鲜。 然而这些喧闹,孔文墨觉得跟她没啥关系,那是别人的热闹,她这里丢了手串,还烦着呢。 孔文墨买了些酒,自己喝。卫灵见她喝酒,就陪她一块儿喝。街景不错,每到一个城市,都能看到街景,而街景是不同的,不光是因为建筑设施不一样,主要的是人不同。 看着街上的人,喝着杯中的酒。街道上很喧闹,他们则很安静,在安静的角落,默默喝着他们的酒。 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陌生人,他们喝过几杯酒后,更加感觉这些路人陌生,同时,又感觉这个世界也是陌生的,仿佛这个世界他们没见过,从来没见过。 第十二章 世界 孔文墨身穿略带金丝的衣裳,在清晨的阳光里起舞。卫灵坐在床上看她舞蹈。每日的舞蹈是孔文墨的必修课,而观看舞蹈,成为卫灵早晨的习惯。 出酒店就有一个饭店,饭店的餐饮搞得很有特色,吃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行。饭店的菜品众多,可以满足食客的要求。看完舞蹈的卫灵,带孔文墨去吃早点。这家饭店名为贵宾楼,仿佛来到这饭店的人都是贵宾。吃饭的人不多,就餐环境高档。卫灵吃到了新鲜的蔬菜,还品尝了新鲜的葡萄。一些珍贵的食物,有的是从西域传过来的,而有的,是从更远的地方传过来的。 由此,卫灵想到了一个朋友,那个朋友就是白厌沙。白厌沙不是商人,他读过几年书,算是腹有诗书,后跟着一些人习武,发现自己根本不爱好武术,在武学方面,更是不肯过深研究。有一天,白厌沙发现自己对大地山川感兴趣,想要走遍天下所有的名山大川,有了这种想法,他就慢慢将想法付诸实践。在这个想法诞生的那一刻,白厌沙感觉自己拥有了一个伟大的梦想,他踏出旅行的第一步时,内心十分激动,他知道,他一步步走,就是在逐步实现自己的梦想。中原的很多大山,白厌沙都去过,他是喜欢的。可是他不满足于此,他还要去更多的地方,拜访更多的地域。白厌沙听说商人走的路多,有的商人,能从这个国家走到那个国家,甚至一连走好多个国家,再返回来。这期间,肯定会花费很多的时间,也会消耗很多的体力,路上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但白厌沙是最不怕辛苦的人,他做一件事情,往往能从头做到尾,这叫有始有终。白厌沙虽然对经商不感兴趣,不过他很愿意跟着商队,进行一场旅行。终于,他跟着一个商队,开始了他遥远的旅程。 卫灵知道,现在的白厌沙已经在国外了,至于在哪一个国家,在那个国家的什么地方,如今生活怎么样,卫灵一概不知。他们不相见已有好些时日,卫灵有些想念这位朋友,也担心这位朋友的安危。那日侯龙办事,卫灵想请白厌沙在舞台上表演刀法,毕竟白厌沙是习过武的人,但白厌沙推脱说只学了些皮毛,就不在众人面前现眼了。卫灵还说找个时间和白厌沙一起饮酒,结果也没有聚在一块儿喝酒。岁月推移,卫灵现在不知道白厌沙的情况,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那些行商,是冒着很大风险做生意的,有的就死在了路途中。 孔文墨并不知道卫灵在想什么,只是陪着卫灵吃早餐。早餐的味道很香,孔文墨很喜欢今天的早餐。此时,有三个仆人走进来,向卫灵禀告事情。孔文墨昨日丢失的手串,找到了。原来,街道上经常有小偷出没,他们偷一些金银饰品,去卖给那些饰品店。一些饰品店,为了做生意,就出低价买这些金银首饰。也有人,结婚需要珍奇珠宝,就有人负责偷盗天下罕见珠宝,来献给要结婚的大户人家,从而从大户人家这里赚取高额利润。这孔文墨的手串,是被一个江湖大盗偷去的,是要献给这里的一个富贵人家,那家的公子要娶亲。现在手串找回来了,完好无损,孔文墨心里很高兴,卫灵也替她高兴。 卫灵虽是和孔文墨在四处乱逛,可他们是有人保护的,保护他们的人,是卫灵的手下。这些手下,平时不出没,如同在天庭的神仙,只在有必要的时候出现,如此刻。他们在暗中保护卫灵,当然还包括孔文墨,致使他们不受到他人伤害。 街上传来一阵喧嚷,人群中发生骚乱,骑马的两人,身后跟着两队兵。那些兵身上的兵服是淡淡的土黄色,头上戴的是枣红色的皮头盔,他们手中的长矛,高高的举着,很有气势。遇到他们的人,都纷纷散开,害怕那长矛会戳到自己的眼睛。那马上的将军,对着另一个马上的将军大声说:“此次起兵,一定要荡平中原,取下贼人的狗头,用来祭天。”那对面的将军说:“天下被狗贼窃取,实乃大唐奇耻大辱,今定将那帮贼人拿下,以慰先皇在天之灵。” 这队伍,从街道上招摇而过,可以看出,他们是被打败的唐朝军队,或者是唐王朝的遗老遗少组织起来的兵丁,当然,也有可能是冒充唐军的农民军。不管他们是何来历,他们招摇过市的样子,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卫灵近观了那些兵丁,被吓出一身冷汗,他们好野蛮,好吓人。一旁的孔文墨,反倒没有这么大的反映。这天下的事情,有时很不好说,你说它坏吧,也不完全是坏,你说它好吧,也不完全是好。就拿刚才的兵说吧,不管这些兵是什么兵,它们对这天下的黎民百姓是好还是坏,恐怕一句话也说不清楚。 军队过去后,街道上渐渐恢复平静。战乱给人们带来的惊恐,是严重的,给人造成的心灵创伤,是难以愈合的。稍有动乱,杯弓蛇影,内心的旧伤又复发。 孔文墨是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确切地说,她没有过苦难经历。所以当她见到一些遭受苦难的人时,感觉到难以理解,那些人脸上的无助、内心的纠结,都是孔文墨陌生的。 在冰霜国,白厌沙、情帝、花印找到了一处落脚的地方,这里有干净的山峰、挺拔的树木、清澈的溪流,更重要的是,此处没有其他人,是一个宁静祥和的地方。他们的马车停在山林外,那马车中的一桶葡萄,已经变得不一样,很多酿酒的师傅,看到那一桶葡萄后,肯定会说,这将来会是一桶好酒。然而这些事情,白厌沙并不放在心上,他们需要做的是建造一个房屋,可以居住就行。 这森林林木众多,就地取材建造房屋应该不是问题。人就是这样,需要睡觉,总要有个居所,以供睡眠。人睡着以后,像死了一样,死亡对人而言绝对是严重的事情,似乎因为这事儿重要,人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睡眠,模仿死亡,这样,当真的死亡来临的时候,才不会害怕。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人睡眠,为机体提供能量,人体的能量恢复,就可以做事。做事情就会有成绩,时间稍长,就会有成就。当自己做的事情足够多,足够好,当死亡来临,也不会害怕,因为面对一生问心无愧。 建造房屋需要的木棍,白厌沙已经找好,有些木棍是地上的干枯树枝,有些木棍是从树上削下来的。建筑材料基本找齐,再简单地进行建造,就可以居住了。 白厌沙自从离开商队,说要到这陌生的国度闯一闯,到现在,他还没有安定感,不过这没有关系,在路途中,也有许多快乐。如今的这个屋子,仅是临时的居所,临时的居所,也要盖得美观,要住得舒适才好。白厌沙还说不清楚他们会在这里住多久,将来会在哪儿,他更是不知道。从这段时间跟情帝和花印相处,白厌沙可以感知,他们大概永远会在路上,就这么旅行下去,一直旅行,直到世界末日。 花印拍着手说:“太好了,房子建好了。厌沙,你太棒了。”花印面前的房子,整体呈现青翠色,而这青翠的颜色中,又有些枯树干的色彩,部分区域,显得有些斑驳。这房子,用了许多竹子,但又不完全是竹子,整个屋子,看着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清幽气质。 白厌沙仰望这房屋,容纳三个人绝对没有问题,他的功夫没有白费,他感到欣慰。他内心的成就感,给花印说她也不懂,于是白厌沙沉默不语,默默感受这种内心的喜悦。 情帝靠近房屋,然后慢慢走了进去,他想进去瞧瞧这屋子。走进去的情帝,惊讶不已,这哪里是简易居所,这屋子,真可以称得上是豪华呢。情帝是过惯了富贵生活的人,雕梁画栋的宫殿不知道见了多少,人间美味更是尝尽无数,可他见到这屋子里的构造,惊叹白厌沙构思的精巧,白厌沙可以称得上是能工巧匠,他能建造出这样的屋子,可见他的建筑才能。 从屋子里出来后,情帝的眼神里布满赞扬,白厌沙能够看出,这是朋友对自己的认可。白厌沙不是专业造房子的,只不过平日爱思考,思考各种问题,还尝试着做各种事情,因此,白厌沙的本事大着呢。 时已傍晚,花印要给大家做饭,说是大家,其实就他们三个。三个人也可以狂欢,今晚他们要点起篝火,一方面驱赶野兽,另一方面,吃喝快乐。 森林旁的岩石,呈现深蓝色,山峰上的星空,璀璨壮观。今晚是个不错的夜晚。夜晚总是迷人,夜晚,人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与夜晚在一起。 第十三章 思念 情帝与花儿都知道白厌沙来自中国,但不清楚他具体来自什么地方。现在房屋建好了,白厌沙得空,跟情帝和花儿聊起故乡来。 白厌沙的故乡在冰临谷,那是一个绝美的地方。从冰临谷出来,白厌沙要看看更为广阔的世界,只有不断去看,不断去经历,才能真正认识世界。算起来,自己已有很长时间没有回过故乡,白厌沙不觉有些想念。对故乡的牵挂可能是一生的事情,因为人总要回家。 林中的草木散发清香,泥土也有芳香。吹拂的清风掠过脸颊,送来林中的一切迷人味道,在森林中,人的心是与大自然在一起的,自然美好,人心也变得美好。 “你们看那边的溪流,”花印望着溪水流畅处说,“我昨天看了,里面有很小的鱼,也有小虾。” “冰临谷也有溪流,很久以前,”白厌沙作沉思状,“我喝过溪流里的水,也吃过溪水里的小虾。这条小溪,让我想起过去。” “最近我的心情真的是好多了,”情帝看着溪流一侧的翠竹,“不开心的事情就让它过去,过去了就不再想它。人生就是要像现在这样快乐。” 花印说:“你这个享尽荣华富贵的人,居然喜欢起这种流浪生活来。” 情帝说:“流浪要看怎么流浪,有些流浪很悲惨,有些流浪则很迷人。” 白厌沙说:“既然流浪这么迷人,就让我们一起流浪下去。” “我觉得说成流浪不太对,我们是在旅行。旅行,对吧?”花印说。 “这只是一个名称而已,不必纠结这些名词。重要的是我们在旅途中能遇到什么,遇到的人,遇到的事儿,都是丰富人生所必备的元素。”情帝说。 “情帝说的对,这种随心随意的行走称得上迷人。将来的日子还长着呢,我很期待未来的精彩。”白厌沙说。 清晨光线很好,林中一切都显得明亮,这些草,这些石头,都有莹润的光泽。难得有这样好的天气,大地上的一切都光鲜动人。 白厌沙提着一桶水走进屋子,把桶放在房屋的角落,屋子里有这样一桶水,吃水就方便了。等桶里的水吃完,白厌沙还可以到泉水边去盛,那里似乎有用不完的泉水。 情帝的父亲是一名地方官员,父亲的死去给情帝造成的心理阴影还是存在的,不过现在情帝好很多了。情帝继承了一大笔遗产,他是一个绝对富裕的人,富裕的他不光有钱,还有大把的时间。 坐在溪水边,情帝想一个事情,他想找出致使他家破人亡的元凶,他想,一定要找到凶手。家破人亡,这放在谁的头上都是一件难以承受的事情。人生本就不会事事顺利,一帆风顺只存在于想象,这生命中的波折,人事造成的悲凉,自己不承担,又有谁来承担呢? 孔文墨自从跟着卫灵行走中原,领略了不少自然风光,这种游山玩水的生活,令孔文墨心中欣喜。他们走过一片草地,就看到路旁有一块大石头,那石头上刻着三个俊秀的字:冰临谷。 他们到达冰临谷了,这冰临谷可是天下闻名的地方,他们是无意间到达的。孔文墨坐在一块石头上歇息,这冰临谷,需要休息完好后再逛,那样才逛得透彻。 卫灵说:“你在这中国逛舒服了,将来我跟着你去你的国家。你是在哪个国家出生的?” 孔文墨说:“冰霜国,有机会带你去冰霜国玩儿。” 去年,卫灵为孝敬父母,给父母买了几个丫鬟,那几个丫鬟都很好使唤,服侍人很周到。平日卫灵身边也有许多女子,伺候生活,而现在,卫灵旅居在外,身边只有一个孔文墨。令卫灵惊讶的是,这孔文墨能歌善舞,竟比两三个普通女子加起来还要有趣。 卫灵拿出两个馒头来,递给孔文墨一个。刚刚他们路过一个庙,发现庙里的佛祖像前有供品,都是新鲜的食物,有西瓜、馒头等。那西瓜个儿大,难以带走,他们就在庙里把西瓜吃了。馒头带了几个,现在他们要吃的馒头,就是从庙里拿出来的。那个庙里没有和尚,只是一些许愿的人,经常去叩拜佛祖。 刚才他们吃了不少西瓜,现在,再吃一个馒头。等吃过东西,静静坐着,呼吸吐纳。休息好,就可以在这冰临谷逛逛了。 冰临谷樱花开放,那一树树樱花开得生动。卫灵和孔文墨走在平整的路上,发现这里居然没有一个人,更奇怪的是,这里连一座房屋也见不到。不过这样也好,人多喧闹,安静的地方有盛开的樱花,这样的环境最适合放松心情。 孔文墨采摘地上的花朵,往头上合适的位置插,这花是绝美的装饰品,有花的映衬,越发显得孔文墨英姿动人。离这条路最近的水流,旁边生着青草,看那水流处,只觉青草如翡翠,流水如丝绸。 “你什么时候去冰霜国?”孔文墨提出了这个问题。 “这个不好说,”卫灵说,“但可以肯定的是,目前不会去。我是想,先把国内逛完,再逛国外。” “会不会你带上中土的物品,也去做生意?”孔文墨转身回头说。 卫灵说:“我又不是商人,做什么生意。不过我会带一些中土的特色物品,让冰霜国的人见识见识什么是奇特。” 他们一边走路一边说话,说话不影响走路,走路不影响说话,说话因为走路而更有趣,走路因为说话而丝毫不累。 前面有一只小动物,可能是松鼠,站立在路上,看着他们,片刻,跑入草丛不见了。 这些动物的活动,给这片土地平添许多生趣。这里的风景,给人的感觉是,这里从来没有来过人。 白厌沙在离房屋不远的地方采集了一些果子,这些果子他以前吃过,都是冰霜国的特产,在中土的时候,他是没有吃过这样的果子的。这些果子都是红色的,大小如同核桃。白厌沙带了不少果子回来,将这些果子呈现在花印和情帝面前。 花印仔细看,这些果子都明亮亮的,色泽那么诱人。果子已经被白厌沙洗过,果皮上还有晶莹的小水珠呢。看着这么多好看的果子,花印想要尝一尝,看看好不好吃。 花印伸出手,拿取了一个大小适中的果子,放在手心,用手掌擦去果子表面的水珠,水珠很凉,凉手心。花印将果子送到嘴边,轻轻地咬了一口,感觉这果子水分很大,而且很甜。她平日吃的东西,都很朴素,可从来没有吃过这等奇特的东西。 白厌沙看花印喜欢吃,就抓了些果子给花印,花印连忙摆手,表示吃不了这么多。 情帝也品尝了这果子,的确味美。这果子属于野果,又红又甜的野果,情帝还真没有吃过。情帝赞扬了这果子,也赞扬了白厌沙的勤劳,如果不是白厌沙付出辛苦,他们是吃不到这等美味的。 在冰霜国,白厌沙已经有了不错的朋友,他可以过得很开心。然而他还是会想到远在中土的朋友,想起那里的风俗,想起那里的食物,想起那里的种种味道。短期内,白厌沙是不会回去的,至于什么时候回去,白厌沙还说不好,可能一生都不再回去。 白厌沙对故乡的思念,像一首歌。花印为了使白厌沙还有情帝能够开心,就经常逗他们玩儿,花印是可爱的,很多时候,她很活泼。 夕阳在远天弥漫,红霞铺展,天空下的枯草,随风摇。这些高高的草,是旧年枯萎的,却还屹立在这里,不肯消失。站在荒野中,情帝凝望远方,地平线呈现黯淡的一抹绿,轨迹美好。花印出现在情帝背后,情帝似乎在这里站了很久,她慢慢来到情帝身边,情帝从沉思中缓过神来。花印知道情帝在忧愁一些事情。 “你又在一个人发呆。”花印淡淡地说。 “我猜测,杀害我父母的人,可能是骷髅会。” “骷髅会?”花印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她停顿一下,略微思索,然后问,“骷髅会是什么?” “骷髅会是一个神秘的组织,”情帝说,“因为它很神秘,世人都不知道它的真正面目。” “这么说,你家里人得罪了骷髅会?” “有可能。” 对情帝的推测,花印做不出任何判断,因为她不了解情帝的家史,也不明白骷髅会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其实情帝对自己的判断也拿不准,现在还不能认准骷髅会这个目标去复仇,报仇不能这样鲁莽,另一方面,情帝也不知晓骷髅会在哪儿。 骷髅会在冰霜国是一个秘密组织,白厌沙这个来自国外的人,就更摸不清骷髅会是怎么一回事了。白厌沙看到回到屋子里的情帝和花印,感觉他们都有些忧郁,对于刚才情帝口中的骷髅会,白厌沙摸不着头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还有些害怕,因为据情帝描述,骷髅会杀人从来都是来无影去无踪。 第十四章 冰火社 傍晚的夕阳消失,红霞不见,荒野中一片宁静,连风的声音也没有。情帝在草地上站立,他心中有一个决定,暂时离开白厌沙和花印。这样也好,他离开有两个好处,一个好处是,能给花印和白厌沙单独相处的机会,第二个好处是,自己能专心查找骷髅会的线索。 已经说过,骷髅会是一个神秘的组织。这个神秘组织,冰霜国的许多人都知道,但对于骷髅会的具体地址几乎无人知晓。也许骷髅会没有一个固定地址,也就是说,今天在这个区域办公,明天就去了其它场所。 情帝下定决心要找到骷髅会,并且摸清骷髅会的一些活动,这样,他就能够知道自己的父母是不是骷髅会的成员所杀,还会知道他们是怎样对自己家人进行杀害的。这当然是一个极其艰难的事情,找到骷髅会绝非易事,摸清骷髅会的活动动向,更是难上加难。 情帝已经做好了迎接困难的准备,那些困难也许会接踵而至,但情帝不会怕的。 在调查社会新闻方面,有一个十分出名的机构,名叫冰火社。冰火社中有很多记者一类的人员,好多人属于侦探,他们探索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然后公之于众。 去跟冰火社联系,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冰火社的成员,都是专业的,他们肯定知道许多大众不知道的事情。但是,冰火社的地址,情帝也不知道,他也不了解这个社,只是听说过。 在临走之前,情帝想和白厌沙、花印吃个饭。他们找到一家内部装饰简单的饭店,进去吃饭,没有喝酒。饭后,情帝与白厌沙、花印告别,那辆马车,情帝送给白厌沙,他可以驾驶马车继续旅行。 白厌沙会造房子,会做饭,会打猎,花印跟着白厌沙,起码的温饱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情帝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人群中,他枣红色的衣服有些皱,仿佛上面布满忧伤。 情帝来到一片草地上,周围的风吹动地上的草,他此时没有朋友,只一个人。他打算向老人打听,打听骷髅会的情况,情帝知道,很多人的失踪、被杀害、被劫持等,多是骷髅会的人干的。他怀疑父母的死亡也是骷髅会造成的,而且这种疑心近来越来越重。 既然选择探索,就不能停止脚步。情帝迎着微风走在草地上,天空淡蓝高远,举头不见一片云,走完这一段草地,可能还要走水路。乘船需要找船家,也可以向船夫打听有关骷髅会的情况。总之只要有可能知道点东西的人,都要问一问。 草地上有金属声音,情帝转头去看,见一位老人在敲打一个镰刀片。镰刀用久了,有些卷刃,敲打敲打,用起来好些。 那老人见情帝一个人在这草地上行走,就问情帝,问他是哪里人,到什么地方去。情帝回答了老人,把自己的家乡以及此行的目的都说了。 老人叹了一口气,然后说:“你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弱小的,要想做成一件事情,往往要靠众人的力量。有他人的帮助,你就能更快地达到自己的目标。你去冰火社了解了解情况吧。” “冰火社?”情帝一惊,“前辈,您是否知道冰火社的位置,我怎样才能到达冰火社呢?” 老爷爷望着远方,语气不疾不徐地说:“远,十分远。” “有多远?有多远我都去。” “主要是路上艰辛,这一路山高水长,要经过多少草地,要翻过多少山岭,要穿过多少沙漠,要渡过多少河流,唉,好多人就死在路途中。” “这么说,我在前往冰火社的过程中,会有死亡的危险?” “是的。”老人又叹了一口气。 情帝有一种感觉,未来的路并不好走,这路是他自己选择的。如果他现在回去,跟着白厌沙过渔猎生活,也是可以很好地生活下去的,然而这是不可能的。造成他家破人亡的元凶是谁,他必须找出来。 情帝离开了老人,老人用石头砸镰刀的声音渐行渐淡。草地上又开始看不到一个人,只有草地上的一些昆虫还比较活跃,不过这些草地上的热闹,跟情帝无关。 卫灵和孔文墨在冰临谷转悠,发现这冰临谷实在太大,不是一天两天能逛完的,他们小觑了这个地方。这山谷中有幽香,似乎每个季节谷中都有花开,花的香气,随风弥漫在整个山谷。这流转的幽香,使无数过客迷恋。 孔文墨在山谷的溪水里洗了把脸,真是痛快,她看到溪水中的花瓣随着清水流去。这段时间,孔文墨确定了自己的一个爱好,那就是亲近自然。以前她总是在众人面前跳舞,当时眼中的风景只有众人的脸和抛上舞台的金钱,而现在,孔文墨经历了许多自然中的风光,她发现自己爱上了自然。有趣的是,她的许多舞蹈动作,都是模仿的自然,有的是自然中的动物,有的是自然中的植物,还会模仿自然界的某些现象,比如彩虹。有一点小小遗憾的是,当时,她虽然模仿自然中的事物,但很少亲近自然,而此时她与自然同在的时候,感觉不与自然在一起的时光太过苍白。 卫灵近段时间也有新的感觉,孔文墨在自己身边后,他慢慢发现,身边是需要这样一个人的。有孔文墨的陪伴,卫灵不孤单,他的旅行会更有活力。孔文墨不是那种很骚的女孩儿,虽然稍稍有些妩媚气质,在孔文墨身上,有许多女孩儿没有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需要当面去感觉。虽说现在中原有些安定,然而还是会有一些地方很不安全,走在路上,会不会遇到土匪,真的不好说。卫灵固然有人暗中保护,可如果土匪人多势众,那么就会寡不敌众,从而使得卫灵、孔文墨的生命安全受到伤害。不过目前他们是安全的,至少眼下还没有见到土匪。而且,冰临谷似乎是没有土匪的,天下再乱,也没听说过冰临谷有土匪,天下再战,也没听说过冰临谷有战争。 在冰临谷的一处山崖峭壁上,有许多洞,这些洞一到晚上灯火通明,从远处看,十分壮观。这些洞很多都相互连接,连接它们的是干净的过道,过道两侧的墙壁上,有各种精致的装饰品,使得过道显得优雅辉煌。过道连接的洞,大小不一,内部全都装修得十分精致,有些洞是会议室,有些洞是居民区,等等。住在洞里的人,都很神秘,皆是经过层层选拔而得,他们为各种重要的任务进行着工作,他们都是冰火社的成员。 这一处山壁十分广阔,连绵数百里,那上面神秘地布置着许多的洞,夜晚从远处观望的灯光辉煌的山壁景象,震撼了许多人的心。不要说冰火社的核心秘密,单是这洞中的明亮灯光就奇特已极,冰火社外的人,还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灯,居然发出那样圣洁的光。 一个洞中,平整光滑的石板地面上,有两把椅子,一把椅子上坐着一个男人,一把椅子上坐着一个女人。男人黑发如墨,女人黄发如金,男人手中拿着一张纸,纸上有奇怪的图案,女人在旁边,仔细观看男人手中的纸张。 印刷在纸上的图案,似乎难倒了这两个人,男人紧皱着眉头,女人略有所思。他们偶尔说话,在讨论着什么事情,也许在经过一番讨论后,他们所关注的事情会有所进展。 另一个洞中,是一个辉煌的宫殿。富丽堂皇的空间中,有一群身着冰蓝色服装的人,站立在宽敞的场地上。他们站立成队,队形整齐,一个个人像是一根根冰柱。 在这群人的前面,有一个身材高瘦同样身穿冰蓝衣服的女人,笔直站立在一个高台上。高台周围一共四个火炬,火炬中的火不住上蹿,火焰摇晃。这女子头戴一顶好看的帽子,手中拿着一把细长的剑,剑尖直指宫殿顶心,似乎在向人群宣讲着什么。人群中一片肃静,宫殿里只有这个女子清脆嘹亮的声音,她是这里十分重要的人物,她正在颁布着某些命令。 风从窗外吹来,卷起长长的窗帘,墙壁上的油画宁静优雅。此时窗外狂风骤起,片时,大雨从天而降,风雨交加的夜晚,窗外的山谷一片晦暗。 孔文墨和卫灵在路上走,突然遭临大风大雨,他们赶紧找地方避雨。四处找,终于在一处平地上找到一个破屋子,屋子虽破,可足以避雨。进入屋子,两人发现这屋内的地面没有一丝灰尘,屋子里有破旧的椅子,他们在椅子上坐下来。外面下雨,他们都不出去,坐在屋子里,时不时有风灌入屋子,这里没有门。 通过门口的空间,他们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壁,那么大片的岩壁,竟然有那么多明亮的山洞,像一只只鬼怪的眼睛。那里看着怪吓人,他们都不知道那里是什么。 第十五章 暧昧平生 风雨凌乱的山谷,从未发生过山洪,更没有发生过其它自然灾害,这都得益于山谷中巧妙的排水设施及相应保护措施,当初的设计者,对整个山谷考虑得很周全。 昨天的风雨肆虐了一夜,清晨的时候雨逐渐变小,然后慢慢停了下来。卫灵和孔文墨在这破屋子里度过一夜,他们歪在椅子上睡,都没有睡好。卫灵想想自己真够倒霉的,来到这么个破山谷,遭遇那么大的雨,晚上饭都没吃,今天早上的饭都没有。 卫灵突然想到了什么,他跑到门外面,向那远处的山壁一望,他看到了昨天灯火辉煌的山壁,现在零星地亮着几处灯。那山壁十分高大,十分陡峭,远远望去,可能是因为下过雨,整个山壁清丽异常。 “是白厌沙的故乡!”卫灵有些激动,“我听白厌沙说过,他的故乡有一处山壁,属于禁区,哪怕是本地人,也是禁止进入的。我听他说起过故乡的名字,叫什么谷,没错,就是这个冰临谷。” “你知道昨晚辉煌的山壁上都是些什么人在活动吗?”孔文墨说,“看那里,好像住着人。” “我怎么会知道呢,刚来这里,对什么都不熟悉。这个地方我跟你一样感到陌生。” 情帝坐上了船,他要渡过这片水域。通过问路上的人,情帝已经知道了冰火社的大致方向,他要向着那个方向去,不停地前进。 水面上阳光布满,情帝凝视着水面。他走过许多路,每一个路途风景不同,却又相似。在思考间,他突然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先不急着去找冰火社,而是在前往冰火社的过程中,寻找骷髅会。这个想法的确不错,如果将来能够靠近冰火社,又能找到骷髅会,这将是一箭双雕的事情。 行驶的过程中,旁边驶来另一只船,船上有个姑娘,手里拿着雨伞。那雨伞是湿润的,在船只行驶的路途中,天空下了雨。在情帝见到这个姑娘的时候,只是感觉漂亮,并没有在意,而当目光掠过她的手腕时,情帝心里打了一个激灵。 “这位姑娘,”情帝急忙地问,“请问您手腕上怎么有一个纹身?”那姑娘的手腕上,纹了一个幽暗的十分可怕的图案,那是一个骷髅头。船夫瞟了一眼那姑娘,也是一惊,那姑娘手腕上的骷髅图案实在吓人。 “跟你有什么关系?”那姑娘只是这么淡淡说了一句,她的船就离开远去了。 情帝陷入了沉思。 情帝想先不走远,等过了河,在四处转转,说不定能够找到有关骷髅会的新线索。这段时间,情帝心头总是隐隐地恐惧,这恐惧,飘忽不定,一会儿在心头出现,一会儿似乎消失。情帝内心这样惶恐不安,也许跟他现在的处境有关系。他现在一个人,没有人陪伴,独身探索骷髅会,路上的艰辛不说,有可能遇到的危险是很多的,他的路途可谓危机四伏。 一旁的船夫,感叹情帝,小小年纪,这么愁眉苦脸,他说应该开心些才好,年轻人,没有迈不过去的槛儿,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情帝对这些道理自然全明白,可他愁苦的状态是真实的,而且现在他也改变不了这种状态。可能等以后找到元凶,内心会舒缓一些吧。 船靠岸,情帝上岸。岸上是他的路,是他长长的路。情帝身上的那件枣红衣服,已经脏了许多,上面好多灰尘,这一路风尘仆仆,没有歇一下脚。在情帝的右手边,有一条石头铺就的路,可以看出,路上全是笨重的大石头,铺路当时一定费了许多人工。这路面看着倒也整洁,由于路是弯曲的,情帝看不到这路通往什么地方。 他试着往前走,两侧是高高的墙壁,走有一里路,向右有条路,两侧也是高高的墙壁,他就继续走。又拐了三个弯后,情帝终于看到了前面的出口,那出口外面好像是个繁华的街道,看起来好热闹,还没出去,就已能听到浅浅的街市的各种声音。 情帝走了不少荒野里的路,来到这喧闹的街市,顿时觉得有趣。从单调到丰富,从宁静到嘈杂,这是一个不小的变化。 情帝微笑,他看到这么热闹的街道,感到温馨异常。闻到一股饭菜香味儿,情帝感觉腹中饥饿。这几天,他总是忘记吃饭,把吃饭不当一回事儿。他走进饭店,饭店里面客人不多,但吵吵嚷嚷,十分喧嚣。 情帝在嘈杂声中点了菜,等待片刻,菜送上来,匆匆吃完,便出了饭店。 情帝心想:街上人这样多,不防在这里打听打听,也许会有人对骷髅会有所了解。 有此一念,他便加快了脚步,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情帝和许多亲戚之间的关系一直很好,到每个亲戚家,亲戚总会热情地招待他。那是他的美好记忆。而情帝来到的是一个陌生的地域,街道和街道上的人,他都感到陌生,这里对他而言是一个全新的城。 距离情帝约三步远的路上,有个小女孩儿蹲下来撒尿,距离情帝约六步远的路上,一个男孩儿举着一串炸蝎子在吃,距离情帝九步远的路上,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儿,他们在争抢一个香瓜。这街道上,有形形色色的人,有种种的喧闹。细看这街道的细节,还是挺有意思的。 有一人全身粗布灰衣,身宽体胖,头戴一顶黑帽子。这灰色的背影挡住了情帝的视线,情帝看这个人的时候,从灰衣人对面闪出两个少年,左边的少女身穿一身粉色的衣服,她的长袜是白的,右边的少男脸圆肤嫩,身穿一身淡青的衣服。这二人见到那个灰衣人,寒暄问候,然后大大咧咧行走在街上。此时,情帝看到这两位少年的手腕上,均有纹身,纹的图案是令人恐怖的骷髅。 情帝忽想起在水面上遇到的那个女孩儿,手腕上也有这样的图案。由于当时那女孩儿行船匆忙,情帝没有来得及细细询问。 他们之间一定有什么关系,手腕上都纹有骷髅图案,这似乎证明他们同属于某一个组织。情帝不由地想起骷髅会。 情帝拦住这两个少年,说要打听事情。那两位少年站住脚步,听情帝问什么,情帝便问起他们手腕上的骷髅。那个少女“嘻嘻”一笑,回答说:“这个嘛,不重要,就是一个图案啦。”说完,她和那个少男就蹦蹦跳跳走开了。 情帝一时摸不着头脑,此时街上依旧喧嚣,情帝不知道去哪里好。 虽然情帝要调查的事情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可他毕竟做出了努力,而且他的努力有一定的成果,这个别人手腕上的奇怪图案就是一大收获,说不定这些手腕上有图案的人跟骷髅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呢。情帝没有松懈,他没有放弃这颗探索的心,只是遇到一些小困难,不妨事的。 白厌沙和花印坐在小河边的岩石上,他们望着夜色中的河面,河面上是没有任何风景的,除了河水还是河水。 “情帝一个人走了,去找骷髅会和冰火社,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花印颇有些担心地说。 “他不会有事的,他是聪明人,去到哪里遇到什么祸事都会逢凶化吉。”白厌沙说,“请相信我,情帝一定没事的。” “那他遇到困难,又没有人帮助他,他肯定会很难过的。他现在肯定走了很远的路,离得这么远,我们想帮他也帮不到。”花印望着波纹四起的河面说。 这几日白厌沙和花印没有什么事情做,吃过饭后就在河边走走,散步也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很多烦恼,都能在散步的时候消失。 他们的房屋经过这几天的装饰,变得更加漂亮了,房屋漂亮,使得他们在外行走,总想回去欣赏欣赏房子。夜晚的森林并没有一片黑暗,许多的萤火虫星星点点地装饰森林,远观极为壮观。 白厌沙对情帝要找的骷髅会以及冰火社是无能为力的,他虽自小在冰临谷长大,可冰临谷实在大,他成长的范围是极小的。白厌沙长成一个少年的时候,就离开了家乡,去往外地求学,一去便是好多年。对于家乡的记忆,局限在童年。 童年的白厌沙什么都不知道,是一个糊里糊涂的孩子,糊里糊涂地吃饭,糊里糊涂地睡觉,那时的白厌沙,以为世界就眼前这么大,这片土地之外,再没有其它任何存在。 花印喜欢看白厌沙沉思的样子,那种样子,有点严肃,整个儿的白厌沙,像一个雕塑,跟雕塑不同的是,白厌沙是有感情的。 花印真希望情帝留在这里,晚上一起在河边走走,可能之后还会一起旅行。当然,这些都是花印的想法,情帝有他自己的事情,有他自己要处理的问题,有他自己的路。 夜凉如水,清风明月,又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第十六章 天星可数 山谷中有一片花海,放眼望去,大片的花朵随风微动,站在花海前面,只觉花香满怀。如果不下雨,卫灵和孔文墨就能走更多的路,能更多地领略这冰临谷的绝美胜境。 离卫灵约五丈的地方,有一根枯木,这根木料,看起来像是从房屋上拆下来的,应该是房子的椽。奇怪的是,上面刻有字迹,卫灵靠近,只见上面字迹分明:神鬼莫能移。 卫灵摸不着头脑,不清楚这几个字的意思及这木料的来历,这可能只是一根普通的木头,也可能它很不普通,有某种重要意义。不管怎样,这根枯木在此时的卫灵眼里,只是一个废弃之物。 离这根木料不远有一处山洞,很奇怪的是,山洞里面呈现幽蓝色,似乎里面点着蓝色的灯,又好像里面的岩石在发光,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洞中有一个长长的过道,道两侧装饰典雅,辉煌别致。过道通往一个巨大的地下宫殿群,宫殿群内有好多人骨,更有堆积如山的骷髅,有些建筑,就是拿人骨搭建的。 在幽暗的洞中,许多的宫殿联合在一起,不同的宫殿中,有不同部门的人,他们在宫殿中忙碌。 由于宫殿处于地洞内,在地底下,很不容易被人发觉。似乎没有人知道,有多少洞与宫殿相通,关于这骷髅会的秘密,鲜有人知。 在洞穴外面,卫灵攀爬着岩石,这里是有山路的,然而山路太过崎岖,走一截,就要爬一爬石头。孔文墨跟着卫灵,都有些不适应了,她是跳舞的人,哪里经历过这种崎岖。 四处风景好,卫灵要把最优秀的精神状态呈现在孔文墨面前,孔文墨每日给卫灵跳舞,是把最优美的舞姿呈现给他,他也要做一些报答的事情。 卫灵和孔文墨在冰临谷前行,他们像是两个探险家,走在硌脚的山路上。 靠近冰临谷有一个城,这城名字叫惊心城。城中建筑大多残破,整体呈现暗灰色,城中生活着很多的人,多是从其他地方而来,流离失所到此地。 此时天色很暗,似乎要下雨,却又久久不下雨。天这么阴沉,四处光线很暗,路上有行人,穿的多是陈旧的衣服,那衣服长时间不洗,像是长在身上的肿瘤。 漫无目的的风,吹拂着街道,吹冷了路上的行人。有一间破旧的屋子,屋内很暗,这是一个供孩子读书的场所,教这些孩子的是那个名叫乡朗的人,他尽己所能,教这些孩子识文断字。 其中有一个孩子,蓬乱着头发,皮肤稍黑,他听了会儿课,就从室内悄悄退出。来到室外,就一阵猛跑,跑在长长的巷子里,巷子很窄,头顶是一线天,巷子里响起他清脆的脚步声。 他这几天没吃几顿饭,现在肚子空空,跑起路来总感觉没有力气。他跑到一个尸体旁停了下来,伸手拍拍尸体,尸体竟然坐了起来。这是一个老爷爷,他跟这个小孩子配合,一起来乞讨。他们约好了时间,小孩子这次又差点迟到。 这小孩儿自小无名,老爷爷给他取名为空碗。空碗坐在老爷爷旁边,老爷爷此时躺下,身上盖着破席,俨然如一具尸体。空碗开始哭,开始喊。 “爷爷啊,你醒醒。你醒醒啊,爷爷。” 路人见空碗可怜,他面前的大碗是空的,就往那碗里放些钱。空碗总要说声谢谢,以表示对施舍者的感激。空碗哭了有半个时辰,面前的大碗已经不空了,碗里满满的放的全是钱。这钱虽不很多,这两天吃饭肯定是够了。 空碗破衣烂衫来到繁华的街道上,这街上有各种味道,是很多人不懂享受的。有炸鸡的味道,有煮肉的味道,有炖排骨的味道,还有各样水果、干果的味道,这些空碗都闻得到,他可以按照嗅觉的指引,去找自己想要购买的食物。 街上,有个衣着光鲜的女孩儿,比空碗大好多岁,她在卖手中红色的鲜花。空碗不明白这位姐姐为什么拿着这么多鲜花,就问起她,三言两语,两人便相互有了基本了解。这位姐姐说她叫毒叶草,空碗说这不是人名。毒叶草说我是人,这就是我的名字。 空碗问毒叶草这里哪里有卖鸡的,自己明明闻到了鸡的味道,怎么就找不到鸡呢? 毒叶草一指楼上,意思是可能鸡的味道是从楼上发出来的。空碗一抬头,望到一座高楼,这楼好高,让他想起一个词语叫直插云霄。 “对,没错,应该就在上面。”空碗扔下这句话,就往那楼上跑。一路来到三楼,空碗见到了热火朝天的场面。这里有大量的人在卖饭,也有大量的人在吃饭。空碗很快找到一家卖鸡肉的店面,支付钱买了一个荷叶鸡。 从楼上下来,空碗发现毒叶草还在,她手中的鲜花也还在。 “是不是不好卖?”空碗把荷叶鸡往前一送,“来,吃鸡吧。” “不吃,我不饿。”毒叶草说,“你这些钱是从哪儿来的?” “别人给我的。” “谁会给你钱?” “许多人给我钱。”空碗说,“没有人买你的鲜花,你好可怜。” “这有什么可怜的,有时候生意好,有时候生意不好。这很正常。” “不如跟我去赚钱吧,我教你怎么赚钱。” “你?你教我?”毒叶草说,“那你说吧,该怎么赚钱呢?” “跟我去乞讨,保管你赚得盆满钵满。” “去去去,一边呆着去。” 空碗不跟这个人白费口舌,这个人就是不识抬举,给她一个赚钱的道,她竟不去走。空碗来到旁边的安静处,坐下来,慢慢吃手中的鸡。鸡肉热乎乎的,他好久没有吃过这样热乎乎的东西了。 街道的嘈杂,完全不能影响空碗吃肉,空碗专心致志地吃肉。这些年,边疆许多区域起冲突,那些边远地方的野蛮人总是侵犯中原大地。为抵御外敌,皇帝召集人修筑长城,盖长城是很艰苦的事情,但是挣得多。空碗已经想好了,如果乞讨这个行业不景气了,就去盖长城,好歹总能混个肚儿圆。 乡朗从一座贫寒的大楼里走出来,这大楼,像一个贫穷的老人,喘着粗粗的气。他教的那些学生,都不好管,一个个都是生龙活虎的,上课期间,东奔西走。 那个名叫空碗的学生,早上就跑出去了,现在还没回来,八成是今天不回来了。 午间时分,卫灵来拜访乡朗,乡朗略备薄酒,招待卫灵。卫灵这次可是经历了一番神奇之旅,他带着孔文墨去了趟冰临谷。那冰临谷太大了,他们只匆匆在其中很小的一片区域走了走。 酒桌上,卫灵说:“还行吧,你做的也是文化事业,为传播文化,做着自己的贡献。不像我,浑身都没文化,肚子里面就装不下书。” “我这也是没办法的教书匠,怎么个没办法呢?天天没办法,真的没办法。”乡朗说,“这些孩子,就是一群不听话的羊,每天上课,这群羊弄得屋子里乌烟瘴气的。有的学生,课上着上着就跑了。今天早上就跑了一个,现在还没回来呢。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空碗直到晚上还没有回去,他不想回去了。先生教的书,他都已经会读,每天读的书,都是那些个东西,空碗已经厌烦,不想回去。 空碗发现自己喜欢自由,他决定不回去了,再也不回去,不再去那个教人读书的地方。当产生这个决定,空碗感觉轻松多了。没有钱的时候,可以蹲在路边,面前放一个碗,这样,别人就会把钱放入碗中。这样就有钱了。如此想来,空碗感到自己的前途一片光明。 天上的星星很亮,每颗星星都看着空碗。空碗走在路上,心里充满快乐。他相信,只要肯踏踏实实乞讨,就能要到数不清的钱,就像天上的那些星星,只要肯认认真真地数,就能知道天上有多少颗星星。事儿都是人做出来的,做事儿要用心,这话老爷爷之前说过。 卫灵打开一张地图给乡朗看,这地图详细地描绘了冰临谷的地形地貌。这张冰临谷地图很珍贵,是卫灵从地上捡的。那日卫灵和孔文墨在山间行走,卫灵突然发现地上有个东西,捡起来一看,是张地图。这地图很珍贵,其他地方买不到。 “说吧,你想让我帮什么忙?”乡朗很真诚地询问。 “也没什么大事儿,都是一些小事儿。”卫灵说,“这次在冰临谷,我见到一个奇异的景象。有一座山,到了晚上灯火辉煌。” “这没什么了不起的,有人在山上住。”乡朗表现出无兴趣的样子。 “整个山壁上,都是发亮的石窟。晚上,从石窟中发出的光,异常明亮。我不明白那石窟里都是些什么人。” “我跟你去,能帮你什么忙呢?” “你是聪明人,”卫灵说,“可以帮我分析分析那里的情况。” “那这些孩子谁来教?”乡朗的话让卫灵无言以对。 第十七章 幸会 山谷野风呼啸,多风的天气最是撩人。路上的树,叶子多已残败,红的红,黄的黄,斑斓异常。这人间的风景,有时刺痛人心,叫人不忍去看,看了不忍再看。时间是中午,天上有太阳,可是周围没有一丝温度。到处都是寒凉的样子,树林萧索,溪水萧索,远处的路也萧索。 路上站着一个人,这人手里拿着一本书,书很厚,像块大石头。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书,向身后喊:“江海星,你快点,再不快点,我们就要迟到了。”江海星赶紧跟上来,他手里拿着个葫芦,葫芦里面装的是水。水没有多少了,他打开葫芦的盖子,喝了两口,那葫芦里面便滴水不剩。“水也没了,这可怎么活。”江海星抱怨,他跟在莫轻弹身后。 莫轻弹站住脚,等了下江海星,又打开手中的书,看了下书页中的地图,没错,就是这条路。风吹着路上的灰尘,把莫轻弹身后的江海星吹得头发乱飞,江海星看到莫轻弹镇定的样子,也坚定了一颗走下去的心。 他们已经走了十多里的山路,左转右绕,江海星早都厌烦了。这一路山风乱吹,他在路上老哆嗦,总想找个没风的屋子,坐下来静静喝杯热水。莫轻弹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走路从来不喊脚疼,走路是腿脚的事儿,不用多嘴多舌,只管走就是。 来到一片青草地上,江海星看到不远处有个黑屋子,那屋子是用黑色的石头堆砌而成,看着如同一颗黑宝石。 “是那里吧?”江海星急切地问。 “对,是那里。”莫轻弹说,“我们过去吧。” 进入那个黑色的房屋,房屋里面灯光明亮。屋子里面是很温暖的,讲台之下坐着许多人,都是骷髅会的成员。莫轻弹和江海星也找了位置坐下来,台上的人就是在座所有人要见的温风曲。温风曲在骷髅会有着重要的职位,他今天负责给大家讲解经书。 人手一本的《骷髅经》是骷髅会的经典读物,骷髅会的成员,无论男女老少,都必须读,而且要认真研究。江海星是个初学者,他进入骷髅会时间不长,对骷髅会完全没有了解。他希望能通过这次的学习,对骷髅会有个初步的认识。一次的学习,骷髅会会在头脑中形成一个基本轮廓,多次的学习,就会加深对骷髅会的认识。 莫轻弹来骷髅会有一段时间了,他比江海星入会要早。莫轻弹虽也是新手,但他天生有一种成熟老练的气质,对待任何事情,都能认真对待,因而在很多事情上,都进步很快。他跟江海星是同乡,江海星是他带进来的。 温风曲站在台上,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他看到屋子里这么多人,内心感到高兴,但又一时不知道讲什么,于是站着不说话。温风曲是激动的,以至于说不出话来。以前,他都是给两三个人讲《骷髅经》,现在要给二三十人讲。场面是不一样的,他的心情也是不一样的。 情帝从冰霜国来到中原大地,这一路跋涉,他甚为辛苦。情帝走了很多弯路,不过,积累了很多经验。他知道这个国度有一个冰临谷,那是一个神秘的区域,很可能有他要找的组织。情帝有他自己的感觉系统,他跟着他的感觉走,他相信自己的判断,相信能凭着自己的努力找到骷髅会或者冰火社。 神秘的组织在情帝的心里扑朔迷离,他长久以来,内心总在思考着这两个组织。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怀疑骷髅会和冰火社是不存在的,但随即他又推翻了自己的判断,再一次鼓起了寻找神秘组织的勇气。 情帝比较长的时间,没有共同行路的伙伴,不管走多少路,都是独自一人。如今气温骤降,天气阴沉,走在山路上的情帝,心头升起一股悲凉。他内心一直是悲凉的,只不过这时的他,心头悲凉加剧。 他希望找到一个酒馆,点一份热菜,来一些烈酒,用饮食来慰藉此时的孤寂。似乎上天与情帝作对,偏偏这个地方,是没有任何酒馆的,连人的踪影都看不到。 情帝又往上行,这座山当然是要翻过去的,可他知道此山巍峨,不是一天两天能够翻越的。现在他只想走得更高些,那样视野开阔,他可以看到更为广阔的区域,也许就能看到一个落脚的处所呢。 山风袭来,带着寒意。此时并非冬天,可情帝明显感到,冬天不远,会很快降临。他终于在站到更高位置的时候,看到了一个黑色的屋子,那屋子从头到脚全部是拿黑色的石头堆砌的,显得很神秘的样子。情帝猜想,那屋子,肯定是猎人搭建的,进山打猎,有个石头屋子,可以躲避风寒,尤其冬天的时候,一所坚固的屋子实在重要。 情帝赶紧往那边赶,如果能进入屋子避避风就好了。晚上也可以在屋子里生火,然后在火边温暖地过一夜。有了这个念头,情帝的脚步加快了,他的精神也振奋了一些。 那屋子并不远,情帝用了不到半个时辰就来到屋子前。门很小,情帝走了进去。这石头屋子,没有一个人,但地面上有一些脚印,很明显,有人来过这里,而且不只一个人。在角落里,情帝发现一本书,书很厚,书上的文字以及奇怪符号,情帝全不认识,但情帝感觉,这书很精美。 在屋子里面,能听得到外面的风声,风刮来刮去,没完没了。情帝突然感到内心极度痛苦,他因寻找凶手,来到异国他乡,这一路上,吃了不少苦,到现在,他仍旧一无所获。 在来时的路上,情帝发现有一些散落的干柴,他决定傍晚的时候去捡一些来生火,此时他要歇歇脚,脚好痛。 情帝背靠着墙壁,眯着眼睛,一副疲劳的样子。外面有风倒好,起伏的声音,正好可以催眠。情帝不知在这里靠了多久,居然听到外面有脚步声,片刻,就有一个女孩儿站立在情帝面前。这个女孩儿见屋子里面有个人,她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问:“请问,您见到我的经书了吗?” “经书?什么经书?”情帝不知道这个女孩儿在说什么。 “您是骷髅会的人吗?您有没有看到一本厚厚的书?” “骷髅会?”情帝的精神为之一振,他立即说,“你问我是不是骷髅会的人?你了解骷髅会?” “当然。”女孩儿语气清淡地说,“我是骷髅会的会员,当然了解骷髅会了。怎么,你想加入骷髅会吗?” “这么长时间,我走了那么多的路,就是想弄明白骷髅会是怎么回事。”情帝有些激动地说。他从怀中一摸,拿出那本书,“你要找的,是不是这本书?” “是的,是的。”她说,“真是太谢谢你了。没有丢就好。我这个人,总是丢三落四的。” “怎么称呼您?”情帝说,“我想加入骷髅会。”如果能接近骷髅会,他就能更清楚地了解骷髅会,从而找到凶手。 “这个容易,你跟我走就可以。我带你去见我们的人。”她说,“嗯,你可以叫我无月。” 本来情帝打算在这个屋子里过夜,现在看来,不需要这样了。他可以跟着无月走,无月对这地方熟悉,她能带情帝到一个温暖舒适的居所。 情帝想知道无月要把自己带到哪儿,无月不让他问,只说跟着走就是了。情帝只好不再多问什么,跟在无月的后面,此时虽然有风,可情帝的心头没有了那份强烈的凄凉。 路上,无月时不时地给情帝介绍她所知道的骷髅会的情况,据无月说,这骷髅会创立于唐朝初期,是初唐时期的一个民间秘密组织。这个秘密的组织,由于内部等级森严,结构完整且具有灵活性,逐渐发展壮大。唐朝灭亡后,这个名叫骷髅会的组织,依然存在于世。骷髅会之所以有这么顽强的生命力,跟组织内成员的出色能力是分不开的,情帝能不能成功加入骷髅会,他心里没底。 对骷髅会的了解,无月也十分有限,她毕竟也是新成员,很多内部的事情,即便入会时间比较长的人员,也不能全然知悉。对这些骷髅会的事情,情帝没有主动去问,而是听无月主动说。从无月的只言片语中,情帝还是可以感知骷髅会的一些事情的。 两人来到一条宽阔的路上,这路由很多巨大的石头铺就,整条路显得光洁柔媚。可以想象,修建这样一条山中的大路,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走在这条路上,情帝惊叹不已。 情帝这时问了无月,才知道此处所在地即为冰临谷。情帝心头一震,难怪这地方风景绝美,原来这里就是天下闻名的冰临谷。 无月显然对周围的一切很熟悉,现在是上坡,可她脚步很快,没有丝毫乏累的样子。情帝也不示弱,加紧跟在身后。 第十八章 落泪轻弹 经历一番旅行,白厌沙回到冰临谷,那过去走过的路,看过的风景,如同一场梦。而今天不寒冷,春风拂面,已是春暖花开。冰临谷的地盘是巨大的,可几乎这里的每一处山水,他都熟悉。他的童年在这里度过,他的少年在这里度过,当他成长为一名青年,去到很远的地方,别人问起他,他总说自己是冰临谷的人。 冰临谷在天下是有名气的,知道它的人,是了解世界的,不知道它的人,是没有见识的。在冰临谷,传说有两个秘密组织,一个是冰火社,一个是骷髅会。对于这两个团体,许多人的认识是,它们是两个商业团体,做着很多跨国的生意,具体它们是干什么的,似乎没有那么多人知道。也有人传言,骷髅会中,有一项任务,是杀害一些人,杀人的标准是什么,也许只有骷髅会内部的人员知晓。情帝是相信这种说法的,他的父母被人杀害,凶手情帝归因于骷髅会,尽管他没有确切的证据,可相当长的时间,他的内心确实是这样认为的。 白厌沙已经不知道情帝的下落,他因为一天夜晚贪酒,喝醉了,骑上马,跑出好远迷了路,与他同行的人儿,他也找不到了。后来,他就回国,经历千山万水,终于在今天,到达了家乡冰临谷。 冰临谷的春风伴着花香,岩石那么明丽,一切还是他熟悉的样子。当然,可能此处有些路是他没有走过的,但这里的味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在泥土地上,有三个少年,都是男孩儿,一个比一个大,但最大的都没有成年,可他们都是一副大人的样子。他们见走来的这个人衣着奇特,就打趣问来者: “这位大哥哥,您是做什么生意的?看样子不像本地人。” 白厌沙看了他们一眼,笑说:“你们是这里的人吗?我可是做人贩生意的。” “你可不要吓唬我们,”那个最大的男孩儿名叫石青的说,“不过看你这块头,绑我们两个人没有问题。可是我们是三个人,你就拿对付了,小心我们把你绑起来,卖给人肉饭店,做成人肉包子。” 白厌沙不屑,说道:“现在的世道也不太平,如今我是到处流浪,流浪到此地,请问你们有什么事儿吗?” 最小的那个男孩儿名叫水浪的说:“一看你就不是老实人。告诉你,最近征兵,抓壮丁抓得紧,有些上了岁数的老爷爷,也被抓去当兵,这一去,有可能一辈子就回不来了。我们三个,跑到这荒郊野外,就是让那些抓壮丁的人找不着。” “对啊,我们没有骗你,前面就是村庄,”那个名叫柳剑的男孩儿说,“靠近村庄准没有好,你数数,还有哪个村子有男人,都去当兵了。像我们这么狡猾的人,是很少的,我们算是漏网之鱼。” 白厌沙说:“你们劝告的对,我是不应该再往前去,万一像你们所说,被抓去当了兵,那可要醉卧沙场了。”他在草地上坐下来,“正好我也累了,走了这么远的路,脚都走疼了。” “走路?”柳剑说,“你没有骑马吗?” “本来有匹马,被我骑丢了,”白厌沙颇有伤感地说,“算起来,我已经骑丢三匹马了。不能再骑马,再骑,对不起马。” “您说您老这样骑一匹丢一匹,有多少马够骑呢?”石青说。 “你们吃什么?”白厌沙询问。 “我们饿不着,这土地上有的是果实,”石青充满自信地说,“我们可以在树上摘,也可以在土里刨。对了,附近还有一个湖,湖水里有鱼。” “这位大哥哥,还没问您怎么称呼呢?”柳剑问。 “我姓白,我叫白厌沙。” “这样,你就跟我们在这里呆着,听我们的没错。”石青说,“等过了这阵风声,我们再找各自的地方。” 柳剑说:“附近有不少寺庙,多是南北朝时期的,有的战争期间毁坏了,大多数还在。现在也不是太平的世界,好多寺庙里的和尚都跑了,我们正好住进去。” “对呀,”水浪说,“咱们一起和佛、菩萨住在一起,那燃灯古佛不寂寞。” “观自在菩萨也不寂寞。”柳剑说。 白厌沙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几个人一同向西,在枯黄的高草间穿行,此时已近黄昏,夕阳失去了它的光泽,天空的云彩也有几分要消散的意思。气温开始下降,虽是春天,却仍有几分寒意。 风吹枯草,枯草在旷野中摇,不觉寺庙已近,不只一处寺庙,这里有一处处寺庙群,雕梁画栋、高屋飞檐,风铃在晚风中隐隐作响,一派禅定气息。 白厌沙靠近古寺,这寺中已没有人,只有各位佛、菩萨,还在巍然屹立,仿佛永远在等待叩拜他的人。白厌沙在寺中的石板路上缓缓走,石青、水浪、柳剑跟在身后,天色已暗,建筑的朱红色似越见分明。 白厌沙回头,问:“我们住哪儿?” “和菩萨住一起吧。”水浪建议。于是大家都往观音殿走,进去,他们以枯草做床,倒也软和。水浪机灵,找到一个袈裟,盖在身上,就当是被子了。 夜是寂静的,尤其在这寺中。他们都在各自的“床”上休息,风吹不到他们的身体。当夜晚宁静,睡眠也变得安详。在清晨中,他们还在熟睡。有一个少妇,一早就来到这寺中,这寺里虽没有和尚,可佛主还在,她是来求子的。她身上穿着鲜艳的衣服,虔诚地跪在佛前。拜了佛,又来拜菩萨,来到观音殿,刚要拜,吓了一跳,这里居然有人。 他们身上都有草,枯草盖住他们安静的身体,有人的脸也被枯草盖住。少妇是善良的人,她心想:“可怜的人,他们就这样死了,死在这寺中,应该有人为他们收尸才好。”少妇去了,去叫来几个壮汉,要为这观音殿中的几个人收尸。刚要抬动他们的身体,他们坐了起来,少妇大惊失色。 “你们没死?”少妇惊讶。 “你盼着我们死吗?”柳剑瞪着眼睛说。 “你真是没脑子的女人,老衲差点被你埋了。”水浪用袈裟围裹着身体,早晨有些凉。 “你们没死就好,”少妇解释,“我以为你们无人埋葬,所以,所以叫来几个邻居,准备帮忙埋葬你们。你们没事就好,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月,能活着,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这几位大哥,听说最近抓壮丁抓得厉害,”白厌沙有些疑惑,“怎么你们还敢在山下住着?” “实话跟你说吧,”其中一个大汉仰起头,“我是关将军的小舅子,抓谁也不能抓我。在这一片儿,你打听去,谁不知道我姐夫的威名。” 柳剑要去溪水边洗脸,这是他每天最快乐的事情了。每天清洁自己的身体,让他感觉,自己每天都是一个健康的人。当阳光出现,他还要晒晒太阳,阳光温暖身体的时候,他会感觉自己是一个阳光快乐的人。 来到溪水边,柳剑蹲下来洗脸,水好凉,水还是这么干净。洗脸的时候,草地上走过来人,柳剑抬头去看,见是一位一身红衣的男子,他的鞋子也是红色的。他的身边有一个高大粗壮的男人,身后背着两把修长的剑。 “这位小兄弟,”红衣男子说,“请问这里是冰临谷吗?” “正是冰临谷,”柳剑说,“你们是来云游的吗?” 红衣男子说:“我们来这里玩儿?此处有什么好玩的呀?” “名胜古迹倒是有,”柳剑说,“跟我去古刹佛寺看看吧,附近有好多寺院。” 红衣男子和那位粗壮汉子跟着柳剑走,他们来到一个寺内,共同进入观音殿。白厌沙抬头见来人,不敢相信,眼前的人,竟是情帝。 “你怎么出现在这里?”白厌沙惊喜。 “寻找凶手,就是天涯海角我也去。”情帝说话的语气很坚定,可以看出他的决心。 “既然你们认识,又是久别重逢,我们就聚餐吧。嗯,算是为这位红衣公子接风洗尘。”柳剑说着就走出去准备食材了。 情帝问白厌沙花印呢,白厌沙说丢了,情帝问马车呢,白厌沙说丢了。白厌沙颇为伤感,缓缓仰起头,望着高高的殿顶,轻叹说:“马和车都丢了。”顿了顿,又说:“先是车丢了,后来马也丢了。别提了。” 情帝不便多问,就跟白厌沙等着那三个小兄弟准备饭食。寺院中可以生起篝火,院子里也宽敞,他们在院子里吃东西,还可以欣赏天上的白云。 那个情帝身边的粗壮大汉是情帝在路上认识的,这个人一向喜好结交江湖中的豪爽人士,他跟情帝一样,也要摸清楚骷髅会的底细。他叫鲁猛狗,他的妹妹鲁铁花好多年前失踪了,他怀疑这跟骷髅会有很大关系。这么多年,鲁猛狗行走江湖,为的就是得知妹妹的下落,找到妹妹。 在江湖中,谁都有几分辛酸,即便有时悲伤流泪,也不怕。作为坚强的人,情帝等人都会将泪水轻轻弹去,手指弹去泪水,一切悲伤都压在心底。 第十九章 一寺一城 鲁猛狗和情帝是有相同志向的人,他们都是失去亲人的人,他们都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进行追凶,尽管他们不知凶手在何方。来冰临谷是对的,这是一个传奇的领域,很多神秘传说源自于此,他们相信,在此地,能够找到更多线索,发现更多神秘的未知。 上午的阳光异常的好,它异常温暖,石青、水浪、柳剑这三个小男孩儿贪恋这阳光,都找来椅子坐在阳光里。水浪还记得,他几年前尿床时,妈妈总是把他的褥子晒在阳光里,那时的阳光,跟今天的阳光一样温暖,或者说,今天的阳光,同那时的阳光一样温暖。石青已经记不得自己尿床是什么时候了,他好多年没尿床了。说尿尿到,石青想要撒尿,就站起来,来到池塘边,往水里尿。水浪也从躺椅处走到塘边,往水里尿。他们都站在水边往水里尿,不同的是,石青比水浪尿得远。水浪也承认这一点,他对石青说:“你真有本事。” 柳剑也是有本事的人,他躺在那里吹口哨。柳剑会吹各种口哨,声音浑厚的,声音清脆的,他的嘴囊括了众多歌唱家的技能。水浪就喜欢听柳剑吹口哨,柳剑口中出来的曲子,多是水浪没有听过的,他能从中听出高山流水,听出惊涛拍岸,听出艳阳高照,听出柳絮飘飘。水浪就没有这等本事,他撅起嘴吹口哨,可是吹不响,总能发出奇怪的声音,柳剑说他是在用嘴放屁。 鲁猛狗心中有志向,他的志向他向许多人说过,那就是找妹妹。找呀找呀找妹妹,找了这么多年,鲁猛狗还是没能找到妹妹,他心里苦。但是鲁猛狗是男子汉,他不轻易流泪,也轻易不流泪,哪怕心中的泪水淌成河,他也不让泪水出现在眼眶。这样才爷们。 来时鲁猛狗身后背着两把剑,此时,他将剑靠在腿上,用精致的布子擦拭剑。他喜欢擦剑,喜欢看剑身明晃晃的光。鲁猛狗没有杀过人,他决定了,要是能找到掳走他妹妹的人,就把他杀了。鲁猛狗有两把剑,一把切敌人的脖子,一把挖出敌人的心脏。 白厌沙在吃烤鸭,这烤鸭是那三个小男孩儿做的,他真是欣慰,能遇到这几个孩子,是幸运的。他们看着也就是一些小混蛋,可他们能烹饪美味的食品。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白厌沙手中的鸭。 在阳光中吃烤鸭是幸福的,阳光烤着脸庞,白厌沙眯着眼睛吃烤鸭,幸福洋溢在他的脸上。 情帝是一个安静的人,在很多时候,他能安静地坐在那里,一坐一整天。假如这寺里有和尚,同时打坐,和尚们不一定能坐得过情帝。恐怕方丈也不是情帝的对手。 情帝一身红衣,一条腿平直地放在走廊边沿的长凳上,帅气地坐在阳光里。他没有吃鸭,也没有吹口哨,只是静坐着欣赏池塘中的植物。那水面上有浪漫的涟漪,并不是哪位女子向水中投掷了小小的鹅卵石,而是刚才那两个小朋友往水中撒了尿。 山门外有一阵响动,白厌沙料定是官兵,果然进来一群金盔铁甲的兵。他们分站两侧,手中都有明晃晃的刀,耀武扬威的样子。中间走进来一位衣着不凡的人,披风随风摆动,他自称是关将军,名叫关少爷。白厌沙想起昨日少妇带来的邻居,那壮汉口中的关将军,就是眼前这位了。 “你们还没见过我,我介绍下我自己,”关将军说,“我在这一带是有威名的,方圆数百里,都知道我关某人的名号。这段时间,寺庙中的佛像频频丢失,我负责调查此事。前几日,上边传下来消息,说皇帝印玺丢失。印玺乃国宝,丢失印玺是国家大事。我奉命追查。听我命令,这里面的人全部给我控制起来,另外搜查寺内,不放过任何可疑人员。” 兵分多路在寺内进行搜查,白厌沙等人都被兵控制。这几日,关将军带兵四处搜查宝物,什么金银珠宝、珊瑚玛瑙、佛像、玉器,都是关将军要查获的物品。尤其是那个印玺,印玺一案是头等要案,关将军负责帮当今皇帝寻找印玺。 然而那么多的兵在寺里搜索,并没有在寺里搜查出什么东西来,都两手空空而回,站在原来的位置上。 关将军看着鲁猛狗,说:“看你也是一个习武之人,说说,这几日,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我在寻找印玺,你如果能提供线索,并且线索可靠,我会赏你的。” “没发现什么异常。”鲁猛狗说,“你寻找印玺,我寻找妹妹,我们都在寻觅,我能理解你找不到东西时的那种焦急的心情。” 关将军拉着脸,没有找到任何线索,他不免沮丧。然后,他颇有些失望地带兵去了。 白厌沙决定去趟惊心城,暂且离开这妙音寺。石青跟白厌沙一起去,白厌沙没有说去做什么,石青也不问,就跟着白厌沙往惊心城走。这段时间,惊心城里有各种新闻传出,哪家的什么东西丢失,哪家的闺女遭到绑架,哪家的大爷被杀害,等等,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这些事儿,在关将军看来是鸡毛蒜皮的事情,只有找到印玺才是关键。既然是些小事儿,就没有什么人管,当有人被杀害,也多被一些人看为是无关要紧的事情。惊心城是乱的,到处都很乱,人们内心惶恐。这种惶恐,很多时候,不是因为某一件具体的事情,而是由于生活的不安定,他们都有着极为强烈的不安全感。 刚来到惊心城,白厌沙就看到一个小孩儿在前面跑,后面有大人在追。这大人上了年纪,所以跑不过小孩儿,追了一截路,就停下来气喘吁吁,双手扶住膝盖,骂说:“这帮小兔崽子,天天来偷包子。早晚有一天掉臭水沟里淹死。” 街道上做各种生意的人发出各种声音,街道的嘈杂表现出一种市井的热闹。石青比较喜欢这热闹的街道,走两步就要往左或右看一看,遇到喜欢的东西,还要凑过去仔细瞧。白厌沙任由他去看,孩子都这样,心中充满好奇,对什么都是一副稀奇的样子。噪杂的街市声音,来往不绝的行人,营造的是异样的人间烟火。 白厌沙要去拜访一位朋友,他好久没见这位朋友了。进得一家茶楼,上到二楼,白厌沙就见到了老朋友卫灵。老友相逢,自然有好多话要说。以往他们在一起吃菜喝酒,笑谈天下,今天,他们不想喝酒,不想搞得太麻烦。在这茶楼内饮茶,聊些事情,反倒清雅。若论酒量,白厌沙与卫灵都不差,他们都有好酒量。而说到这茶,白厌沙就不太懂,卫灵则是懂茶的人。卫灵的生活,有一部分是与茶有关的,他甚至亲自去采茶,自己做茶,感受茶叶制作的每一个工序。亲手制作的茶,品尝起来总归不一样。 石青想吃肉,跟着白厌沙来到茶楼,发现只能在这里喝喝清淡的茶,他觉得没意思。可又不敢表现出自己的不满来,硬着头皮坐在硬硬的椅子上,靠着硬硬的椅背。 卫灵闲谈中,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这信息对情帝无疑是重要的。卫灵也跟孔文墨聊起过有关骷髅会的事情,他们虽不太了解这个秘密组织,但这组织中的人,他们都见过一二。白厌沙想,应该带情帝来了,如果情帝在这儿,就能参与进来,多了解一些有关骷髅会的信息。 白厌沙建议卫灵去一趟妙音寺,见一见情帝,情帝需要多了解骷髅会。卫灵摆摆手,给白厌沙介绍了一个名叫莫轻弹的人,此人据卫灵说,是骷髅会的成员。这个莫轻弹,具体是骷髅会中什么级别的成员,卫灵不清楚。不过,有这样一个人物,总比没有强。白厌沙内心是有些激动的,他相信情帝得知这个消息后也会激动,并且会比他更激动。 卫灵交给白厌沙的是一张小地图,按照地图上标示的路线,可以找到骷髅会成员莫轻弹。 妙音寺。情帝还是坐在那里,他的面前没有酒也没有茶,只有暖洋洋的太阳光落在他的脸上。白厌沙脸上露出笑,他走到情帝面前,要告诉情帝一个好消息。白厌沙把手一伸,手中的地图呈现在情帝面前。情帝不明白这是什么,白厌沙告诉情帝,这地图上标示的路线可以找到一个人,而这个人是骷髅会的成员。 “莫轻弹。”情帝轻念这个名字,陷入沉思。情帝的表现,似乎没有白厌沙预料的那样兴奋,不仅不兴奋,反而很平静。为找到有关骷髅会的线索,情帝做出了许多努力,妖言惑众的话情帝听多了,对于此时白厌沙提供的这个信息,情帝很谨慎。不过情帝很感谢白厌沙能给出这样一张地图,地图上的这个人,情帝很愿意去拜访一下。 第二十章 神秘的经书 白厌沙要陪同情帝去找莫轻弹,他们有地图,但这并不能保证他们就一定能找到莫轻弹,这地图看起来还是蛮复杂的。短期内找不到莫轻弹,就延长时间继续找,直到找到为止。这个人对情帝的重要性是不言而明的,白厌沙愿意帮助这位朋友找这个神秘人物。毕竟莫轻弹是骷髅会的人,通过他,应该能得到更多重要的信息。 按照地图的指示,寻找莫轻弹需要先出惊心城,绕过妙音寺,然后再往南边的大山走。这一路,他们没有停下来休息,一口气走到野外,荒野的风吹拂着他们的身体,他们感觉野风有点凉。大山就在远处,这是他们要翻过的第一座山,之后,还需要继续翻山越岭。吃点苦没有什么,情帝为了心中的目标,吃了不少苦,白厌沙因为内心对旅行的渴望,也吃了一些苦,他们都认为这些辛苦是有价值的。白厌沙内心对旅行的幻想,纯属一个虚无的东西,而内心对远方的那种感觉,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他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了很久,现在,他仍然对旅行充满热情。此时的白厌沙,随同情帝去找莫轻弹,这对白厌沙而言,也算是一次旅行,白厌沙心中是喜悦的。 与以往白厌沙走过的崎岖山路不同,这里的山路是平整的,很明显有人曾在此修路。修一截路并不难,难的是修这么长的路,这路在山中,蜿蜒前进,如同一条青蛇。阳光照下来,路面明晃晃的,更加显示这蛇的光泽。白厌沙感叹这道路的同时,加快脚步往前行,由于有山体的遮挡,风不能侵扰他们的身体。这路在修的时候,也考虑了利用周围的环境,以使得行路人不感觉行路难。 站在山腰可以看到山下的荒野,那厚重的土地上流淌着一条宽宽的河,河水显出寒冷的样子,尽管此时已是春天。到处所能看到的风景,还都透着冷气,可见冬天的冷并没有完全消散。长河静静地流淌,河中有红色的区域,是被鲜血染红的。这几日关将军带兵抄家,为了找到印玺他是煞费苦心,一些不听话的人,就被他杀害。杀害人的方式很简单,拉过来人,三刀两刀砍了完事。尸体就抛入河水中,随水涌动,知道的人知晓那是尸体,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谁在风浪中游泳呢。 情帝遥望到河中的景象,不禁动了感情,那些男女老少,可能因为很小的事情,就被杀了。他们都死的那么惨。一些人的死亡来得突然,而且惨烈,譬如情帝的父母,就那样不明不白地去了。由河中的景象,情帝联想到自己的父母,由别人的事情,他想到自己的伤痛。 白厌沙在前面走,叫情帝跟上来,他发现前方有一片林子,林子的枝条已经吐绿。更重要的事情是,林子里有火光,有不少人围着火堆议论着什么。火堆不只一处,每一处火堆周围都有人聚集。白厌沙好奇,但不想打搅那些人,他打算秘密观察。 在一块宽大的岩石后面,白厌沙和情帝悄悄地趴着。他们可以看到那火堆旁的人,那些人似乎在举行什么仪式,很神秘的样子。树上插着旗子,旗子上有诡异的图腾,仔细看,那图腾是由许多骷髅组成的。 情帝是敏感的人,他怀疑这群人是骷髅会的成员,任何人只要看到那树上的旗帜,一般都会想到骷髅会。白厌沙也想到了骷髅会,觉得那前面的人是骷髅会的成员,他们是在举行骷髅会的某种仪式。有一张巨大的桌子放在林中,那桌子上放着牛头、羊头、猪头等,有几个头,白厌沙不认识。可以看出,那些头是刚被砍下来的,用来祭祀。祭祀的过程中,有人演奏音乐,那些乐器古怪,合奏的曲子也古怪。林中响起的这古怪音乐,令情帝兴奋,因为他几乎可以确定这群人是骷髅会的成员。 这些天,白厌沙听说骷髅会的人很厉害,那些抄别人家的关将军的兵,见到骷髅会的成员,需要绕道走。骷髅会的成员,并非成百上千人员的小规模组织,而是成员达到数百万的庞大组织。骷髅会内部的种种秘密活动,外面的人很难把握。那丢失的印玺,会不会跟骷髅会有关系?这个问题,关将军不是没有想过,即便有过这样的怀疑,他也不敢找骷髅会的人过问。骷髅会盗取皇帝印玺,如果真是这样,骷髅会瓦解当今皇上的统治,推翻当今政权,不是没有可能。 情帝要走过去找一个人问一问,白厌沙想了下,也跟着走了过去。这里人多,找谁合适呢?情帝在旁边找到一人,首先问他是不是骷髅会的成员,情帝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他们这些人果然都是骷髅会的。随后情帝得知面前的这个人就是莫轻弹,情帝拿出地图,他以为莫轻弹在地图上标示的位置呢,莫轻弹告诉情帝,那里是他的家。 这下情帝心中的一块石头落地,他找了那么久的骷髅会终于在今日遇见,情帝心中狂喜。情帝已经见到了莫轻弹,并且聊的很好,然而骷髅会这个庞大的组织,非一时半刻所能了解,了解它需要时日。 莫轻弹见情帝是一个热情的人,愿意与情帝交朋友。今日他们在林中祭祀木神,为的是祈求木神保佑骷髅会的人平安。他们的祭祀仪式相当繁琐,有些环节还很血腥,少儿不宜,所以来祭祀的都是成年人。 莫轻弹决定等祭祀结束后,请情帝和白厌沙到他家做客,也就是情帝手中地图所标示的地方。情帝当然欣喜非常,白厌沙也替情帝感到高兴,但这只是情帝追凶的第一步,将来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莫轻弹的家靠近水,那潭水很清,小时候莫轻弹在潭水中游过泳,当时他幻想自己是一条龙。他家的房屋显得朴素,是用大块的石头垒砌的,石块呈现淡灰色,整个房屋像是一只灰色的鸟。 莫轻弹请情帝和白厌沙室内入座,给他们两人倒了两杯清水,水很热,热气慢慢地往上游走。能在陌生地方喝到热水是幸运的,这一路,他们俩不光走得腿乏脚累,还比较口渴。白厌沙开玩笑说非要喝他三五杯不可,结果,他真的喝了五杯清水。 情帝向莫轻弹询问有关骷髅会的情况,他向莫轻弹坦白此次前来的目的,他是来追凶的,莫轻弹对此没有表现出惊讶。很多人间的疑案,都被人怀疑是骷髅会的人干的,骷髅会的人员,平日里受到些猜疑,受到些指责,都是很正常的。有不少人像情帝这样,怀揣着疑问,来找莫轻弹寻找答案,甚至有人会直白地说,我的父亲就是你们骷髅会的人杀害的。对于此类事情,莫轻弹早已见怪不怪了。 房屋里很安静,莫轻弹起身,从抽屉里取出一个暗红色的盒子。他打开盒子,从盒子里取出一本书。这是一本精装的书,书的表面十分漂亮。据莫轻弹介绍,这书是骷髅会的经书,骷髅会的成员人手一本。莫轻弹的意思是,若想了解骷髅会,先从经书开始。这经书中,有骷髅会的精华思想,了解了这本经书,自然也就对骷髅会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 从莫轻弹家中出来时,情帝心中有一种满足感,他得到一本莫轻弹送给他的经书。情帝决定回去好好读一读这经书,正如莫轻弹所说,阅读此经书是了解骷髅会的关键。 夜晚再累,情帝还是会拿出骷髅会的经书阅读,白天读、晚上读,他从经书中走进了骷髅会。情帝是要通过这部经书摸清楚骷髅会的情况,不了解的人,还以为他是骷髅会的成员呢。之前情帝对骷髅会是没有好感的,很多负面的事件,情帝都认为与骷髅会有关。可现在的情帝不这么看问题了,对于骷髅会的善恶,此时的情帝其实也说不清楚。他内心相当迷惑,心中像生起一团雾。 在妙音寺中,情帝看的不是佛经,而是骷髅会的经书。这本经书,白厌沙虽没有看过,可他靠直觉能够感受得到,这是一部博大精深的经书。对于经书里的内容,白厌沙不直接去看,而是等情帝看过一些后,听情帝讲,情帝像一名说书人,给白厌沙讲述经书里的大致内容。 夜晚的妙音寺很安静,适合阅读。石青、水浪、柳剑这三个人喜欢吃、喜欢睡,他们的梦想就是吃了睡、睡了吃,持之以恒。此时,他们已经入眠。 鲁猛狗最不喜好的就是读书,他见情帝拿那么厚的一本书在读,他是很佩服的。他也知道那书是骷髅会的经典,情帝在探索骷髅会,鲁猛狗完全支持此事,这件事对他寻找妹妹绝对有利。 寺外的青山,在黑夜中显得神秘,有月光照下,山的棱角出现光泽。这是一个安详的夜晚。 第二十一章 一路春光 妙音寺的建筑总是呈现出古色古香的韵致,然而白厌沙要离开这里,他的一位朋友邀请他去完成一个壁画工程。白厌沙曾是一名读书人,会读书也能绘画。他有一段时间,学着练武,没有拜师傅,只是自己琢磨。有一次舞刀的时候,失手砸了脚,好疼,从此后,他就脱离武学了。 离开妙音寺,白厌沙节省盘缠,住在一个孔庙内。第二天遇见许多书生,进京赶考呢,考试之前拜一拜孔子,祈求将来金榜题名。与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聊过后,白厌沙发现,这些人手上虽然没有力气,但心中是有力量的。他们都读过许多书,从书中获得各种激励,好些人其实是穷酸的,但是心中的志向不可小觑,这股力量,似乎来自书籍。 与那些书生一样,白厌沙也朝气蓬勃。他要去见那位朋友,他们已是好久没有相见,但经常通过书信交流绘画。白厌沙是喜爱绘画的,这段时间,白厌沙没少在心中钻研绘画。这次,在朋友的壁画工程中,白厌沙可以一展身手了。 路途中能遇到一些陌生的人,挺有意思,虽然白厌沙跟一些人从未见过面,但他们可以有熟悉的话题,比如秦始皇。当今的天下,是不统一的,许多地方,人们称雄称霸,就有人梦想有一位英雄,可以一统江山。当天下归一,人们就能安居乐业,而今的世界,不同的政权控制大小各异的版图,相互之间多不信任,难以建立和睦友好的伙伴关系。很多时候,往往因为一个小的事件,大打出手,发生冲突的双方或多方,经常是两败俱伤,国内很多人遭受苦难,家破人亡成为人间常态。 白厌沙在道路上行走,他所看到的情景,许多令他伤感。当今的皇帝,据人传言,十分荒淫。天下的人们,有百般苦,皇帝基本上是不管不问的。白厌沙作为一个痴迷于绘画的人,对这些天下大事,无心关照,很多事情,他也无可奈何。 连接宽阔大路的小路上走过来一个肩上扛野兽的男人,白厌沙遇到他,与他打招呼。陌生人之间,一个招呼就能很亲切,白厌沙与他攀谈起来。这个男人名叫江海星,是骷髅会的人。他信骷髅会已经好久,并且建议白厌沙信仰骷髅会,《骷髅经》是他不离身的一本经书。 江海星是爽朗的人,与白厌沙虽是素不相识,可他们聊得很痛快。江海星今天打猎去了,打到一只小猛兽。打猎是他的习惯,他打过很多种动物,吃过的野味数不胜数。工作之余,他常常拿出经书来看一看,累了,看看经书就不感觉累,不快乐了,看看经书就很开心。 白厌沙是感到惊讶的,一个人对一个集体,能崇拜、痴迷如此,真正难得可贵。江海星得知白厌沙这次要去绘画,十分支持他。他虽然不太懂画画,但知道那是一份雅事,江海星向来对文人雅士是尊敬的。如果他有才华,他也愿意成为一名画家,画牛画鸡,画画东海大乌龟。 白厌沙需要翻过旁边这座山,这山不算高,但凭人力翻越它其实是蛮辛苦的事情。江海星告诉他,不必翻山,可以走水路。有一条河正好绕过这座山,通过水路,可以成功到达山的那边。有趣的是,江海星也要到山的那边去,而且在山的那边,他有一截路和白厌沙是同路。既然如此,他们可以结伴而行。 江海星有打到的野兽,可以和白厌沙一起吃野兽,这一只野兽够好几个人吃好多天了。江海星的打猎生涯打小就开始了,到现在,他已经是几十年猎龄的人。江海星对白厌沙的事业很感兴趣,他不了解画家的生存状态,对画家的世界充满好奇。正好,与白厌沙同行的过程中,他可以多了解一些有关画家的信息。 对于画家,日常见到的山山水水都可以入画,画中的山水,往往融入了画家的品格。江海星对山水则没什么感觉,他看过的山水,在他看来,都很一般,山不好看,水也不很好看。也许江海星没有见过绝美的山水风景,他倒是希望白厌沙能帮助他对山水产生兴趣,从日常的山水中看到别人难以发觉的美。 这条河并不宽,流淌倒也欢畅。他们的木船在水上行驶欢快,船家不用太费力,于是船家有了与他们闲聊的机会。这条河据船家说,其实是一个险路,这河面因为不宽,在河面上出没的强盗,很容易就控制了河道。他们的这只船,遇到强盗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船家没有别的本事,只能顶着风险做摆渡的营生。正当他们为遇到强盗而担心的时候,他们看到水面上出现了一片血迹,血把水染红了。水面上漂浮着尸体,尸体之间,有破碎的木船的残片。看来,这里发生过一场打斗,当时的战斗场面应当很激烈。船家判断,他们遇到了强盗,不过遇到的是死强盗。这些强盗都死了,船家判断,这些强盗遇到了兵。强盗本来是要打劫的,要么劫持人质,要么烧杀掠夺,虽是强盗,盗亦有道。强盗与兵同在水上,他们可能要跟兵讲道理,可是强盗遇见兵,有理讲不清。 船行了好大一截水路,才摆脱红色河水的困扰,血液在河水中扩散的样子令人作呕。终于绕过一个山角,河面自此变得开阔,他们视野中,出现好多开花的山峦,山上的花在远处异常鲜艳。远处风景比刚才在水面上看到的尸体要优美,这多少安抚了他们的心。 春天的鲜花似乎在告诉人们,世界还是美好的。船在这河面上行驶的过程中,白厌沙领略了河岸的风光,这些白厌沙眼中的好风光,并不被江海星看好。江海星经常在这一带打猎,这些野花丛中,有太多血腥的故事发生。 江海星打猎时,因为是一个人,经常是一整天不说一句话。专心做一件事情,沉默一整天,其实是很充实、快乐的一种状态。他和白厌沙在船上聊了许多有关绘画的事情,从而获得了另一种充实。船家也发表了许多对绘画的看法,白厌沙感觉船家说的很有道理。 白厌沙在闹市中准备找一家饭店吃饭时,他已经离开江海星有半天的时间。他此时已经在地面上,可还是有种在水面上的感觉。江海星送给他的那本《骷髅经》他还带在身上,对于这本经书,白厌沙理解起来是有困难。其实对于任何人,阅读这部经书,都有一定的难度。 白厌沙所能去的地方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人的地方,一种是无人的地方。有人的地方以街市为代表,无人的地方以荒野为代表。他从荒野到闹市,内心从来没有发生过多大的变化。在寂静的环境中,他不孤独,在喧闹的环境里,他不浮躁。这就是白厌沙,一个处变不惊的人。 白厌沙见到一个漂亮的珠宝店,珠宝店内珠光宝气,这里面的氛围,吸引白厌沙进店。刚走进珠宝店,白厌沙就看到一位身材高挑的女人,这个柜台后面的漂亮女人就是钱轻财。 钱轻财见到白厌沙,给白厌沙介绍珠宝。她是懂珠宝的人,给人介绍起珠宝来语速极快,给人一种滔滔不绝的感觉。 白厌沙对珠宝不是很懂,因而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些珠子是宝。钱轻财愿意今后有机会时,给白厌沙详细讲讲珠宝,她相信在她这个珠宝专家的带领下,白厌沙会对珠宝发生浓厚兴趣的。 从珠宝店出来,白厌沙又走到了街上。白厌沙是不爱逛街的人,但今天的街,似乎很有意思,每一个商铺,他都想进去看看,与店内人员聊聊天。 有一家马车店,外观相当奢华,又吸引了白厌沙,白厌沙进去看。这马车店内,出售各种马车,好车配好马,一般能来这个店买马车的人,家里都有上好的马。白厌沙是有马的人,这马是情帝送给他的,属于很不错的马。白厌沙决定,给这马配一辆车,好马要配好车。 店里有好些个店员,其中最出众的是郑幽兰。郑幽兰不光模样好,而且性格佳,更重要的是气质出众。白厌沙站在郑幽兰面前,郑幽兰给白厌沙介绍这里的马车,马车分好多个等级,不同等级的马车,价位不一样。白厌沙发现,这店里的好多马车,自己根本买不起。有一款看起来还算别致的马车,价格方面白厌沙勉强能够接受,在经过商谈后,商家给白厌沙打八折,白厌沙支付钱款,成功购得一辆马车。 白厌沙牵过来那匹骏马,将它与车相配,这样,一辆漂亮的马车便诞生了。白厌沙可以驾驶这辆马车,去找那位书画界的朋友,如果朋友想要出去逛,白厌沙还可以载着朋友四处看看。 第二十二章 繁华之外 春天的风景已经在天地间初露峥嵘,这些植物的生长、动物的奔跑,是挡不住的。白厌沙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冬天很快会结束,春天很快会到来。每到更换季节的时候,白厌沙总能察觉到周围的变化,这些细小的变化,大概是大自然给人们提供的讯息吧。 白厌沙这次很幸运,这一路没有遇见活着的强盗,没有什么困难阻碍他前行。他的路途这样顺当,心情自然愉悦。他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不太讲究,在精神方面,他有各种追求。琴棋书画他都是爱好的,这些风流雅事,消耗了他许多时间。在这条不知名的街上,随意找家店住下来,明天一早,还要赶路呢。 当白厌沙睡足了觉,走进清晨的阳光里,牵来马车,他的精神是饱满的。这个世界无论怎么乱,白厌沙不乱,不管天下发生多少战争,白厌沙都不去管,他只想画好自己的画,在绘画的世界里徜徉。 在街道上,白厌沙驾驶马车,马的脚步十分矫健,在周围噪杂的环境中,白厌沙的马车显得有些奢华。 现在街道看着繁华,其实许多人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时常有一些官府来人,收取税钱,各种税收,搞得大家晕头转向。不交不行,不交税就是找茬,找茬就是找死。 一个妇女从商铺里走出来,这商铺是棺材铺,这个妇女就是棺材铺的老板娘乔不见。乔不见有三个孩子,她既是老板又是娘。在这一带,打听去,根本就没有什么女老板,好多女人都需要依靠男人生存,像乔不见这样的女老板,是十分罕见的。 乔不见从商铺出来,给了收税的官兵许多钱。这个棺材铺,这些年来,生意总是很好,总是有人死,死了人就需要买棺材。棺材分各种等级,不同经济能力的人,购买不同价格的棺材。乔不见是棺材界的大老板,身为女流之辈,丝毫不让须眉,很多男老板,都没乔不见这样的商业头脑。曾经这座城市,有一条长长的街,街道两侧的商铺,全都是棺材铺,所谓棺材一条街。乔不见起初的时候,也是从棺材一条街起家的。当时乔不见手头没有一具棺材,为了能够在手上存有很多棺材,她下了很多功夫。白手起家不容易,吃过一定苦头后,乔不见终于有一年,拥有了许多棺材。随着棺材销量走俏,乔不见赚取了大量的财富,逐渐形成自己的垄断企业。如今的乔不见,已经是响当当的棺材界女大老板,人们一想到乔不见,就想到棺材店,一想到棺材,就想到乔不见。 此时街上人多,人和车都堵在一起。男女老少行路人,赶马车的,赶牛车的,骑驴的,牵狗的,各种各样的人,拥挤在不够宽阔的街道上。堵在路上走不了,白厌沙瞧见了乔不见。乔不见的名声是在外的,一见到乔不见,白厌沙就认出了乔不见。 乔不见来跟白厌沙说话,不是因为白厌沙长得帅,而是因为她看到这马车上有本《骷髅经》。 “怎么,你也是骷髅会的人?”乔不见盯了一眼那本经书问白厌沙。 白厌沙回答乔不见:“是一个朋友送我的,我自己对这经书没有研究。” “很亲切啊,”乔不见很兴奋的样子,“天下骷髅会的人都是一家人,男人都是兄弟,女人都是姊妹,天下的田大家种,天下的饭大家吃。” “听得出您是骷髅会的人,”白厌沙说,“现在骷髅会发展的这么迅速,仿佛走到哪里,都能遇见骷髅会的人。” “你这话错了,我们今天的相遇纯属偶然,而且遇见骷髅会的人,几率是很低的,因为加入骷髅会,并非易事。”乔不见脸上的兴奋劲儿还没有过去,“到我店里坐坐吧,喝喝茶,聊聊天。” 白厌沙看街上这样堵,反正一时半会儿也动不了,乔不见又这样热情,不如到她的店里去坐坐。 在棺材专卖店的白厌沙,被这里的棺材数量震撼了。这里地方大,各式各样的棺材摆得满满的,琳琅满目,令人应接不暇。此处不光有大人的棺材,还有为小孩儿准备的棺材,许多少年甚至幼年夭折的孩子,都可以在这些小棺材里安身。最近这些小棺材销量也比较好。 乔不见的后院有桌椅,这些桌椅都是拿上好的木料做的,当初本来是要做棺材的木材,做了桌椅。这些桌椅的材质都是一流的,乔不见朋友多,其他卖棺材的老板,常来此与乔不见饮茶,坐的都是这里的椅子。乔不见以棺材会友,认识很多同行,朋友众多,可谓朋友满天下。 白厌沙与乔不见对面而坐,乔不见给白厌沙倒上一杯茶,然后微微笑。乔不见整日沉浸在对棺材的思考中,她有好多棺材设计师,有时候,那些棺材设计师的某些创意,就是乔不见提供的。乔不见不仅是老板,从她设计的一些棺材来看,她还是一位出色的棺材设计师。 棺材设计多大,长多少宽多少高多少,用什么材质,上什么颜色,上面描绘什么花纹,雕刻什么图案,等等,这一切,都是棺材设计师所应当考虑的。棺材设计算是比较难的一个工作,但在这座城,仍然不乏杰出的棺材设计师。乔不见以多年的从业经历来看,要想成为一名世界级的棺材设计大师,非要下苦功不可。没有哪一个棺材设计大家的本领是一蹴而就的,往往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才能取得辉煌的业绩。 乔不见自己其实也进行棺材方面的设计,设计工作是很考验人的大脑的,太保守不行,太开放也不行,需要找一个平衡。尽管乔不见的一些棺材设计作品,取得了一些棺材设计大赛的一等奖,可她还是认为自己的设计作品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当乔不见得知白厌沙要去帮朋友画壁画时,她想请白厌沙来帮她画棺材。棺材及其它一些与殡葬有关的绘画工作,乔不见都可以给白厌沙安排,当然,做这样的工作,白厌沙会得到优厚的报酬。 不过白厌沙跟朋友有约定,他需要长途跋涉,到朋友那里,与朋友共同完成壁画的绘制工作。在这个过程中,白厌沙可以学习,学各种想要学的内容,长长的路途中,正是一个吸收知识的好机会。对于乔不见女士的这个邀请,白厌沙婉言谢绝了。 从乔不见家中出来,白厌沙有种阴森森的感觉。这茶喝的,白厌沙一直在打哆嗦,这种地方,白厌沙想以后少来。回到街道上,街道疏通了许多,白厌沙坐在车上,得以前行。马缓缓地走,车辆缓缓地行驶,在行驶的过程中,白厌沙阅尽了街道的繁华。他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很可能以后不再回到这里,这样想起来,多少有些伤感。 一直以来,白厌沙没有一个良好的绘画条件,在这个稍显混乱的天下,能活着就很不错。尽管一路走来环境恶劣,但白厌沙还是坚持绘画,坚持在艺术的道路上探索。他心中是有一盏灯的人,这灯,时常照亮心房。他时常想,只要心不黑暗,脚步就永远坚定。 白厌沙打开地图,仔细看。看地图的过程中,马车已经出了城门。城门外是一条大道,大道宽阔笔直,十分平整,马车得以在大道上奔驰。白厌沙发现自己的路已经走了一半,再行一半的路,就能到朋友那儿了。 在马车飞驰的过程中,白厌沙有一种畅快的感觉,风吹动他的发,吹凉他的脸,可他感觉,这样很好。仿佛这路是无限长的,这马会一直跑下去,马车会一直行驶。此时,白厌沙想到的是花印,他跟花印分别,实属失误。本来当时他是计划与花印长久旅行下去的,可后来还是无奈分别了。 现在白厌沙想遇到一个人,同他一起在马车上,这样的话,他不孤单。但四处无人,有鸟在树间飞来飞去,这路上,除了鸟,不见人。 情帝在妙音寺中,仔细研读《骷髅经》,这一骷髅会的经书,真的是深奥难懂。书中许多地方,情帝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很明显,这是他个人理解能力的问题。石青也翻过几页情帝的经书,发现根本看不明白,像看天书似的。石青每天到外面去找吃的东西,带回来给大家吃,情帝很感谢他为大家做的事情。水浪有点想念白厌沙哥哥,他不知道白厌沙哥哥怎么样了。柳剑告诉水浪,白厌沙哥哥有一身本事,不会有事的。在妙音寺中,鲁猛狗还在为找到妹妹鲁铁花而冥思苦想,他不像情帝,可以阅读经书,探索这个世界。鲁猛狗只能是闷着头一个人想,想东想西,有时想着想着就瞌睡,然后就睡着了。 情帝有部难念的经,谁没有难念的经呢? 第二十三章 访友 情帝这段时间身体有些疲乏,原因可能是走了太多的路,途中遇到鲁猛狗,多少有了一个伴,来到妙音寺,起码有了一个可以休息的区域。这几天情帝一直在研究经书,他读书很仔细,读书的时候不忘思考。因为读经书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问题,情帝需要找一位朋友帮忙,许多问题,需要向他请教。人生的事说不清楚,而《骷髅经》是与人生密切相关的书,其中的很多问题,跟人生一样,很难说清楚,很多时候,叫人摸不着头脑。 从妙音寺出来,情帝走在路上。因为他的马送给了白厌沙,他没马了。没马只好走路,走了小半天,走到了惊心城。惊心城里有卖马的地方,但情帝不想买马,买一匹马,还得喂马,好麻烦。去什么地方,可以搭别人的马车,乘坐马车只需支付相应路程的车费就可以。这次拜访朋友金鼎,情帝花不了多少路费,他决定乘马车前往。 惊心城里,跑长途的马车很多,也有一些马车,只在惊心城跑,不出城。春天的色彩已然在城外浓重起来,惊心城内人不多,以前人很多,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死了不少人,人口就少了。 情帝搭乘马车的车夫名叫谢千里,谢千里在惊心城跑了多年马车,有丰富的马车驾驶经验,很多时候,谢千里只需一个表情,马就知道谢千里去哪儿。 情帝坐上谢千里的马车,很快出了城门。城门外面春色好,谢千里咧开嘴笑,看得出,他是喜欢这春光的。情帝坐在车内,不禁探出头来,看到明媚的春光,他的笑容也明媚起来。这次出门,除了带一些生活必需品,情帝还带了那本《骷髅经》,这经书是必须带的,这经书承载着情帝的希望。 车在路上奔跑了许久,在一个转弯处,车发出吱呀的声音,谢千里感觉不对劲,慢下车速。车速刚慢下来,只听车子咔嚓一声,谢千里扭头看,车轱辘断了。这马车谢千里使用很久了,一直用得好好的,没想到今天出了问题。此处比较荒凉,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这可怎么办? 谢千里问情帝怎么办,情帝也不知怎么办。车子坏了,搁置在了路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情帝刚才还明媚的笑容消失了,他皱着眉头,愁眉苦脸的样子。谢千里也拉着脸,脸都拉得变长了。 这个事件不能怪谢千里,更不能怪情帝,只能怪车,是车不好。情帝拜访朋友不能耽搁,他今生最烦的就是浪费光阴,最讨厌的就是光阴被浪费。可是现在没有办法,随着时间一点点地逝去,周围显得十分寂静,有虫子的声音,有鸟儿的声音,还有马鼻子发出的声音。 好多人不愿意跑长途,就是害怕马车半路坏了。小本经营不同于皇帝出行,皇帝游山玩水,四处狩猎,是不怕的,马车坏了有人修,马死了有人牵新的马来。谢千里看到已然坏掉的车轮,心中甚为复杂。 “你的马不会死吧?”情帝担心起来,马车轮子坏了,马再死在路上,就悲剧了。 “这是一匹老马,”谢千里说,“它总有一天会死的,但我向你保证,它今天不会死的。” “不会死就好。”情帝说,“我的事情不能耽搁。” “您的事情是不能耽搁。”谢千里说。 “这样,”情帝说,“你这马多少钱,我买了。” 谢千里犹豫了一下,然后给出一个数。情帝立即答应,给了谢千里这么多钱。情帝骑上谢千里的马,向远处奔驰而去,至于谢千里怎么回去,情帝不管。 骑马的速度要比马车的速度快,情帝策马疾驰,向着金鼎家而去。这马虽老,脚步却还敏捷,下午时候,情帝已到金鼎家门前。金鼎有一个超大的院落,大门的门楼宽大威严,门前的两个高大石狮子姿态生动。 情帝前去敲门,不久管家出来,管家任秋生笑脸相迎,情帝被请进去。 “秋生吃胖了,”情帝说,“王爷怎么样?” “王爷最近还好,”任秋生说,“王爷这段时间迷恋上曲子,经常召集一些能弹会唱的女子演奏乐曲。”情帝跟随管家任秋生往院内走,走了一截路,情帝就听到有隐隐的乐声传来。王爷雅兴不凡,天天沉醉在乐声与酒香中。 来到王爷所在的屋前,乐声变得响亮。管家任秋生走上前:“王爷,情帝来了。”王爷立即从卧榻上起来,吩咐停止奏乐,出门迎接情帝。 “秋生,准备晚宴。”王爷金鼎说,“今日要与情帝畅谈天下。” 金鼎是情帝想要请教的人,金鼎不光喜好音乐,还喜好读书。他家中有藏书楼,藏书楼内藏有成千上万种图书。金鼎还经常会派人去四处收集书籍,收来的书籍会经过认真鉴定,藏在藏书楼内合适的位置。 王爷的家十分豪华,情帝发现这里比以前多了许多藏品,一些稀奇物件,就陈设在走廊内,与走廊上的雕梁画栋相映成趣。这院落里,春天有弱柳轻垂,夏天有碧荷俏立,秋天有银杏叶黄,冬天有冰雕满园,四季皆有可供娱乐的区域。 金鼎带情帝到茶室中来,一位侍立在旁的女子前来分置茶具,纤纤玉手手执淡青色壶,手臂微倾,热气弥漫的茶水便入了小小的杯。 情帝拿出那部经书,说明来意。这《骷髅经》一出现在金鼎视野中,金鼎双眼发亮。他拿过来经书,轻抚封面,然后轻轻打开书。这书金鼎无疑是十分喜爱的,他告诉情帝,这段时间,他一直吩咐人去寻找此书,但均未能找到。今日见到这精装版的经书,金鼎心中十分欢喜。 在阅读过程中,情帝产生的疑问,在这里都向金鼎提了出来。金鼎是博览群书的人,有着很高深的学识,但在接到情帝的问题后,他摸摸脑袋,抠抠鼻梁,未能解答。 也难怪,这《骷髅经》是何等的书,被天下诸多经学家奉为“天下第一经”。尽管金鼎读书不少,见多识广,可这经书上的疑点,他解不开。然而情帝没有白来,他可以与这位老朋友叙叙旧,他已经好长时间没有来这王府了。 朋友见面,短话长说,总有聊不完的话题。姑娘在他们身旁沏茶,他们在姑娘身旁叙旧。在场的所有人都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一个下午,傍晚时分,晚餐已经准备好。府中的晚宴菜品丰富,冷热均匀、菜量适中,情帝难得有这样悠闲时刻,与金鼎及陪侍人员饮酒尝菜,欢笑攀谈。 白厌沙驾驶的马车在笔直光洁的路上飞奔,右侧的绿树在他的视野中不住地倒退,阳光在高高的天上,照着绿树,照着马车,也照着笔直的大路。中午时分,白厌沙停下马车。他一路辛苦,终于来到朋友家门外。叩响宅门,朋友毛砚来开门,见是白厌沙,毛砚高兴万分。毛砚知道白厌沙这一路很辛苦,忙把白厌沙迎进屋内。屋内有炉子,炉子上正烤着馍片,馍片已经烤热,有的馍片干脆好吃,毛砚让白厌沙坐下来吃。 毛砚平日的生活很简单,有时吃几块馍片喝几杯白开水就能支撑一整天。他主要的精力放在绘画上,画各种自己感兴趣的画。日子一天天过去,毛砚的绘画水平一天天提高,他最高兴的是画出自己满意的画,对于饮食等方面,毛砚很不讲究。 毛砚先带白厌沙去看所要绘制壁画的空间,白厌沙跟着走入一个内部空间很大的山洞,说这里是山洞,其内部甚至比宫殿还要气派。这内部空间的墙壁包括洞顶都经过专业人士的处理,可以直接在上面绘制壁画。白厌沙观看这里的墙壁,发现这墙壁修得很不错,很适合画壁画。那洞顶很高,毛砚告诉白厌沙,洞顶也要绘制壁画。 白厌沙知道今后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他相信自己会完成这浩大工程的,当然,完成这大型的工程,不只他一个人,还有毛砚以及其他画匠。白厌沙刚到此地,毛砚希望他能修整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可以四处看看,熟悉熟悉周围的环境,了解了解这里的绘画条件。 白厌沙知道这里是艰苦的,不要说在此地长期绘画,就是生活一段时间,都是困难的。首先这里缺水,其次这里风沙大,庄稼难以生存,因此缺粮食。白厌沙皱皱眉头,感觉此处的苦是来这儿之前难以想象的。但他很快坚定了自信,他想,毛砚可以在这里坚持五年,自己应该也可以。 此地靠近沙漠,有关沙漠的各种诡异传说是十分吓人的。沙漠里的狂风、移动的沙丘、吃人的骷髅、黑夜出没的魔鬼,等等此类传言,令人提心吊胆。白厌沙第一次对沙漠产生了恐惧,这种恐惧在他的内心蔓延,以至于靠近沙漠的大片土地,也成为他心中的恐怖之地。 第二十四章 若烟城 卫灵最近很忙,若烟城里许多富豪,都喜欢听歌唱曲,卫灵为满足这些富人的需求,忙前忙后地做了许多努力。他组织了选秀活动,那些想要成名或者获得不菲收入的女子,都来参加比赛。卫灵的公告就张贴在街道上,城门外的路边也有他的广告,来来往往的人,都知道了这一盛大活动。 街上是车如流水马如龙,若烟城里此等繁华景象是其它地方很难有的。这城中有很多富人,都是做各种大事的,就连朝廷的人来了,恐怕也得让其三分。卫灵一直生活在富裕阶层,从来不太了解穷人的生活,当然穷人他是见过的,但只是见过,是不能深刻了解穷人生活的。卫灵组织的选秀活动,在烟花楼举行,因为参加活动的人数很多,烟花楼外许多街道均已戒严。今天是第一场活动的举办佳日,烟花楼外排了好几列长长的队伍,烟花楼内的女子签到入场后,烟花楼外的女子才能走上前。队伍行进缓慢,站在台阶上放眼望去,乌压压全是女子,呜呜呜全是女子的声音。 在比赛现场,第一个登上舞台的是苏大大,苏大大各自不算高,也不算矮,身材适中。她一登台,惹来众人惊艳的目光。苏大大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这种白色,淡淡的,不刺眼,给人很朴素的感觉。她需要在舞台上走一圈,然后有评判人员进行评判。第二个上场的是马如牛小姐,马小姐登上舞台,她瘦瘦的身材,成为舞台上的一大亮点。马如牛也在舞台上走了一圈,马如牛的步伐像小猫。第三个上场的是陈方方女士,陈女士身体丰腴,脚步柔缓,她每一步都牵动在场所有人的心。第四个上场的是少女李干干,李干干外形可爱,很有淑女气质,一看就是冰雪聪明的女孩儿,她同样在舞台上行走一圈。第五个登上舞台的是杜大娘阿姨,杜大娘阿姨年龄虽大,可岁月不仅没有增加她的老态,反而让她拥有十足的女人味道。第六个上场的是一个身材稍小、机灵可爱的女子,她自称自己叫牵牛花,她为自己取这样一个名字,是想让自己像牵牛花那样人见人爱。女子一个一个地登上舞台,精彩的活动就这样展开。 酒馆里,卫灵疲惫地靠在椅子上,祝虫坐他对面,祝虫知道卫灵每天在忙工作,就不去打搅卫灵眯眼睛。卫灵眯了一会儿眼睛,然后,睁开了。 “你终于活过来了。”祝虫打趣说,“累了就多眯会儿。不累就跟我喝会儿酒。” 卫灵说:“去年跟你喝酒还很有趣,今年就觉得没趣。喝酒老没有创新,喝过来喝过去,酒还是那种味道。没趣。” “正因为没趣才喝酒,”祝虫说,“有趣就不喝酒了。” 祝虫帮助卫灵搞一些活动,其中有一些活动属于王朝禁止的,比如强抢民女,抢来的人,卖到需要的地方,获取利益。有人结婚,祝虫就派人去抢亲,当然,这是帮助一些富商抢亲,富商会支付祝虫一些银两。祝虫在江湖中的活动很多,这几天,卫灵要搞选秀的活动,祝虫帮着号召。祝虫果然是有面子的人,经过他的号召,来参加活动的民女是与日俱增。 祝虫最喜好的是买卖各种人,买一些男性人员,卖到岛上充当苦力,买一些女性人员,卖到一些区域充当奴隶。祝虫买卖人口的生意做得是风生水起,他经常发财,老发财,于是笑口常开。对祝虫的这个爱好,卫灵是略知一二的,但卫灵从来不参与此事,因为卫灵认为这样做不道德。卫灵当然还有一层担心,他担心这种事情,如若官府追究起来,恐怕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卫灵行事有一个准则,不安全的事情不做,不靠谱的事情不做。卫灵要的是十拿九稳,要的是百战百胜。 祝虫与卫灵在酒桌上言谈,谈及很多他的那些勾当,好些细节令卫灵惊讶,卫灵就像是听了一个惊险离奇的故事。祝虫当然算不得会讲故事的人,他所讲的,只是他的实际经历。祝虫操纵了好多个团队,这些团队为他卖命,他从来不亏欠团队中的任何一个人员。若烟城说来是繁华热闹之地,可这样城池如锦的区域,仍旧有令人咋舌的事情发生。城中的小孩子,走在街上,突然就丢失了。家人会十分着急,对这些干坏事的人是恨得咬牙切齿,而祝虫则在暗中偷笑,这意味着他又有笔不错的生意。 祝虫手下的团队,做事情的时候,多会选择热闹的地段。热闹的市区,人们会被热闹的景观吸引,容易分散注意力。而这样的时刻,一些可爱的孩子,很容易丢失。 酒醉后的卫灵,走路歪歪斜斜,他往酒店走,路上风凉,他眯着眼睛。有来往的路人经过身边,卫灵抓住一个身穿长裙的女子胳臂,说:“扶你一下,不扶就倒了。” 女子好心,送他走几步,然后女子就撒开了手。卫灵在风中坚持走路,终于走到酒店。 晚上,卫灵差不多酒醒,起身后,突然想起一件事。刘子却找他有要事商谈,于是卫灵急匆匆走下楼,去找刘子却。 刘子却住在若烟城中的另一家酒店,卫灵去到他所在的酒店时,酒店外面已经是万家灯火。 刘子却正在找人赶制一件龙袍,这龙袍十分讲究,马虎不得。这些年刘子却的苦卫灵是看得到的,刘子却为了恢复汉室,付出很多心血。由他组织的很多起义军,打了很多仗,刘子却的目标是一统天下,实现称帝的梦想。 卫灵知道,刘子却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他所谓的那些起义军,好多都是不会武术的农民,也有一些是刘子却拉拢过来的商人。刘子却经常给人吹嘘的战斗,有的确实有,而有的,可能是刘子却虚构的。不管怎样,刘子却是一个有血性和梦想的人,为了梦想,他愿意热血一搏。他的梦想就是当皇帝,只要能当皇帝,即便换掉姓氏都是可以的。 卫灵看了看刘子却的龙袍,这龙袍还没有做成呢。刘子却的起义并没有成功,事情没有成功,龙袍已经做好,可以看出,刘子却是多么称帝心切。卫灵帮不到刘子却,因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市民,他只能做些普通的事情,刘子却干的事情太大,卫灵干不了。 卫灵显然被刘子却吓到了,在卫灵眼里,刘子却就是个神经病。卫灵不敢靠刘子却太近,刘子却的内心太过凶猛。从酒店出来,卫灵在楼下见到了韩云雁。韩云雁做丝绸生意,正要去一个厂房看丝绸。丝绸制作的每一个环节,韩云雁都想看在眼里,看在眼里,心里才明白。对每一道工序严格把关,这样生产出的丝绸才能在质量上得到保证。 韩云雁其实很忙,但见到卫灵,还是想和他叙叙旧。卫灵这些天,不是和这个人叙旧,就是和那个人叙旧,似乎他永远有叙不完的旧。 韩云雁带卫灵来到旁边的餐馆,点了些菜,韩云雁拿出一本书,卫灵伸头一看,发现上面写着“骷髅经”三个字。 “你是骷髅会的人?”卫灵问,“你加入了他们的组织?” “不是,”韩云雁否定了卫灵的说法,“这部经书是一个路人送我的,那个路人是骷髅会的成员。她送给我这部经书,让我研读。” “啊,是这样,”卫灵说,“这里面水深,你可要小心了。听说好多命案都跟骷髅会有关,我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我主要做丝绸生意,”韩云雁说,“这经书只是在业余的时候解解乏,还别说,书中内容很适合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读。” 去年的时候,韩云雁送给卫灵一些丝绸,那些丝绸在市面上不容易买到,都是上好的丝绸。韩云雁的好些丝绸,作为贡品贡献朝廷,还有好些丝绸,被商队销往国外。商队有的走旱路,经过草原,穿越沙漠,有的走水路,绕过海岛,跨过汪洋。卫灵很感谢韩云雁送他那么好的丝绸,今天,韩云雁又要送卫灵丝绸。卫灵去年收到的丝绸,直到现在还没用呢,舍不得用。韩云雁告诉卫灵,尽管用,用完了来这儿取。 韩云雁是讲义气的,他乐于助人,卫灵以前经常得到韩云雁的帮助。这次经过与韩云雁交谈,卫灵决定请韩云雁做一套衣服,用上好的丝绸。韩云雁不光有私人的丝绸生产厂,还有私人的服装厂,从丝绸到各种衣服,整个流程的每个环节韩云雁都熟悉。当卫灵提出想做一套丝绸衣服时,韩云雁立马答应。 卫灵要做的衣服当然不是龙袍,而是普通的休闲服装。卫灵幸好没有把韩云雁介绍给刘子却认识,如若他们认识,估计刘子却要让韩云雁给他做龙袍呢。 第二十五章 小病一场 卫灵心中容不下太多事情,他希望生活呈现简约的美感,但世俗的琐事还是将他羁绊,使他不得不处理许多俗事。最要命的是婚宴,卫灵接到一个又一个请柬,去吃酒席,每次都喝醉,喝醉就口若悬河地讲故事。卫灵讲他收藏的丝绸,讲他收藏的古籍,他讲起来就没完没了,旁边的人瞪着一双双醉眼听他讲。 卫灵每天都要见很多人,说很多话,陪很多笑,他感觉自己像一架机器,已经丢失了作为人的血肉与真情。有时卫灵会幻想住在一个小岛上,清晨有明媚的阳光,在温暖的阳光里,可以自由地写诗。然而,他身在若烟城,就需要面对大量的人间琐事,不少事情,令他作呕。这也难怪,他交朋友交了太多,这些朋友中,有好人,当然也有不那么好的人。卫灵不可避免地接触了一些阴暗的事情,他的心灵多少受到些影响。 向丹是一个很有才干的人,他在十八岁的时候,开了一家造纸厂。天下有很多读书人,读书人读的书,需要大量的纸,而这些纸,多数来自向丹的纸厂。向丹的造纸厂,生产各种纸,一些纸,供印刷书籍,一些纸,供文人写字绘画,还有一些纸,十分柔软,擦屁股很合适。 向丹跟卫灵很熟,卫灵家使用的纸,多数不是在外面买的,而是向丹送的。向丹是个大方的人,送给人纸一送就是一大摞,堆在房间里能堆一屋子。 向丹平时有一个爱好,就是布置室内环境,无论怎样的屋子,只要经过向丹的布置,屋子就能体现出一份优雅。卫灵因为家中东西多,他本人不太会布置屋子,好多东西堆一块儿,挤在一起,屋子被堆得满满当当。 卫灵请向丹来,帮他布置一下屋子,向丹最拿手的事情就是布置屋子,什么东西放什么地方,向丹心里最有谱。 向丹叫了几个人来,专门帮卫灵搬东西,卫灵说他客气,还带人手来,向丹则说这些人都是多年从事搬运行业的,被人称为搬家。这些搬家最会搬东西,再不好搬的东西,他们都能搬,再种的东西,他们都能扛起来。搬家的名声是名不虚传的,他们搬了那么多东西,从来没有打碎过哪怕一个花瓶。这些当搬家的人,有些以前是小偷,老是偷盗别人家的财宝,被人称为盗家。向丹是很会教育人的人,不管你是多少年的盗家,不管你在面对财宝时多么心猿意马,向丹都能教育你,让你改邪归正。向丹就是这样一个可以帮助他人的人,他人的过错,他人的不是,他都能包容,都能不放在心上。他有这么宽广的心胸,又有那么高的学识,他能够很好地教育人,那么多的盗家,在向丹的教育下,都成了名声在外的搬家。 向丹叫来的搬家比蚂蚁还勤快,一个花盆,让往东搬往东搬,让往西搬往西搬,从来都是有条不紊。这些家政工作,只是向丹的业余爱好,一些不良之人,也搞这些工作,他们虚假宣传,说他们的搬家,可以把三辆马车连马一起搬起来。向丹反对那些吹牛的人,吹牛是没有错的,可拿吹的牛去骗钱是不对的。向丹组织的搬家,卫灵是放心的,卫灵跟向丹讲,以后谁家需要搬家了,一定推荐向丹的搬家。向丹还为他的搬家团队起了名字,这个团队就叫搬家,在很多人心中,搬家就用搬家。 向丹这次送来不少纸,纸的种类很多,上次向丹送来的纸,卫灵还没用完呢。卫灵喜欢用向丹的纸擦嘴,那纸软软的,像女人的手,卫灵喜欢那样的纸,他相信嘴也喜欢。 也许是酒席吃多了,卫灵身体不太舒服,他一不舒服的时候就去找云紫鹊,云紫鹊是若烟城有名的医生。卫灵自从认识云紫鹊,身体就变得特别健康,因为云紫鹊给他开各种药,让他吃药治病,也建议他吃保健品,强身固体。没病,身体自然畅快,常保健,身体自然健康。 可是今天,卫灵感觉有些神魂颠倒,可能是吃过酒席,酒醉后受了风寒。卫灵感叹人生多病,他从幼年到现在,生过的病,可以写本书了。每一次生病都有一个故事,把这些与疾病有关的故事组织起来,恐怕篇幅可以塞得过一部唐传奇。今天的病,不严重,他去找云紫鹊时,云紫鹊正在为一位女子做按摩。云紫鹊推拿很得要领,好多人都找云紫鹊推拿,一些人手臂疼,拿不起杯子,经过云紫鹊一推,就能拿起杯子了。那些充满感恩之心的患者,向人夸耀说,云大夫手法好,真乃当世推拿大师。 云紫鹊见到卫灵,没有说话,就知道卫灵得了什么病。可能是长期行医的缘故,他很多时候,看你一眼,就能看出你身体所有的疾病。疾患的治疗,需要方法,而云紫鹊是最懂这方法的人,各种疑难杂症,到了云紫鹊这里,三下五除二,就能药到病除。 城中传言云紫鹊有起死回生之术,这当然属于夸张,不过还真有几例奇特的事情,令市民们惊奇。有几个濒临死亡的人,按照其他医生的说法,此为绝症,难以再活,可云紫鹊偏偏运用自己的方法,救治了病人,被他治疗的病人,继续存活了好多好多年。 云紫鹊给卫灵开了一些药,卫灵拿上,云紫鹊正好晚上有空,可以和卫灵叙旧。 在医馆对面的餐馆里,云紫鹊和卫灵坐在靠窗的位置,由于卫灵生病,不能喝酒,所以只有云紫鹊一个人在喝酒。云紫鹊喝酒,卫灵以白开水代酒,与云紫鹊碰杯。以前他们在一块儿喝酒,总是喊着“干杯”然后碰一下杯,不停地喊“干杯”,云紫鹊的杯总是不干。卫灵说云紫鹊不能喝酒,云紫鹊则说自己能喝酒,比别人喝得时间长。 喝过云紫鹊给开的药,卫灵感觉身体好多了,灵药对身体果然有奇效。如若卫灵还呆在家里,肯定还会有人来找他喝酒,服药期间,不宜饮酒,因此,卫灵决定找一个安静的区域。在若烟城,有一个比较大的湖,湖面上有船,可供游客租用。卫灵去到那湖边,租了一个比较大的船,这船供卫灵一个人使用。船上有不错的房间,因为房间在船上,船在水上,因而房间比较安静。在安静的房间中,卫灵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水冒着热气,暖暖的,他此时十分喜欢一杯热水,胜过其它任何饮品。 这船比较坚实,是船厂老板孟舟提供的。这若烟城,凡是有水的地方,水上的船只,大多是孟舟提供。孟舟打小就喜欢船,起初用纸折船,把船放水里玩儿。他少年的时候,就能自己动手制作木船。有一年,他用自己造的木船,载一些同窗好友在湖上泛舟,当时的孟舟,就算得上一个造船的能工巧匠。 现在,孟舟已经是造船方面的专家,为国家制造各种船只。他的船厂,已经由当初的小规模发展为现在的大规模,从小到大,全靠孟舟的坚持。能坚持是好事,能坚持能成大事。 卫灵前一段时间见过一次孟舟,孟舟还是那么有精神,说话还是那么有力量。卫灵早就说过,孟舟说话像锤子砸东西,总是一副斩钉截铁的样子,可能孟舟的成功,跟他这种刚硬的性格分不开。卫灵也跟身边的人说过,说孟舟说话像个锤子。 这大船卫灵仔细看过了,在某一处,刻有孟舟的名字。这是孟舟的品牌,这个品牌过硬,这船也过硬。在这船上居住有一个好处,就是想见谁,可以约见,不想见的人,他们找不到卫灵。 此时卫灵独自在船上,他只是有小病,疗养几天就可以好。他感悟到,疾病缠身未必不是好事,当人孤独,有疾病与己同在,也算一件热闹事。疾病是孤独者的伴侣。 园内花已开,风吹来,可以嗅到淡淡花香。这是春天,在这湖面上,卫灵既可以看到春天的风光,又可以嗅到春天的味道。卫灵感觉,此生能够观察自然中的细微处,体会其美妙,此生便是快乐的。 孔文墨在若烟城中研习舞蹈,舞蹈的每一个细节,她都讲究。孔文墨的梦想是,成为当世舞蹈大家。其实孔文墨的舞蹈,已经是一流的。有一些宫廷画师,找到孔文墨,让孔文墨跳舞,以孔文墨的舞姿为参照,描绘飞天造型。孔文墨真的像仙女下凡一样,舞姿优美动人,她被人称为舞仙。 此时的孔文墨,忙于舞蹈的练习,没有和卫灵联系。她不晓得卫灵生病了,卫灵也没有告诉她。卫灵知道,告诉孔文墨自己生病,孔文墨会很担心的。孔文墨的生命,可能如她所言,舞蹈是她的魂魄。孔文墨向卫灵说过多次,没有舞蹈,就不能呼吸,没有舞蹈,就不能愉悦,舞蹈是生命的氧,是人生里的光明。 第二十六章 人间一隅 卫灵在大船上等一个人来,上午的阳光照在窗户上时,那个人来了。这个人就是古今,古今是一个奇男子,他口才相当好,能说会道。古今应卫灵邀请,是来和卫灵聊天的,谈古论今,是他们的乐趣。 船在湖中央,他们在靠窗的位置喝茶,透过窗,可以看到船外面的湖水。那岸边来了一只小船,船上有两个人,一个小伙子,一个小姑娘。他们两个都不太会划船,开始先是小姑娘划,船速慢,又换小伙子划,片时,他们的小船靠近大船。 小伙子和小姑娘从木梯上了大船,就进入了船上的房间。这两个人都是卫灵叫来的,小伙子给古今理发,小姑娘给卫灵洗头。本来卫灵叫的是他们的师傅,可师傅只有一个,不能分为两半,卫灵考虑再三,就让师傅安排了两个徒弟过来。这小伙子身材高大,像是练武的,可他偏偏是理发师的学徒。小姑娘人很漂亮,像是跳舞的,可她也偏偏是理发师的学徒。 小伙子名叫伙儿,小姑娘名唤姑儿。伙儿给古今理发,手中的刀,明晃晃的,很锋利,姑儿给卫灵洗头,卫灵前几天刚理过发,今儿洗洗就好。姑儿的手柔软,在卫灵的脑袋上运转,卫灵能感受到那种温柔的感觉。古今突然轻叫一声,小伙子一愣,古今头上被伙儿刮破了,有一小块儿地方,连皮带肉掉了,古今往头上一抓,就抓下来一小块皮肉。古今的头上在冒血,卫灵站起来,顶着一脑袋白色泡沫,看着古今的脑袋,那脑袋有一处血淋淋的。 都怪这伙儿手生,如果手法熟练,理发的技艺精湛,不会出现这种问题的。卫灵吩咐姑儿快去拿纸,那纸是向丹曾送给卫灵的,纸很柔软。古今接过纸,往头上一按,那纸就吸去好多血液。古今用水洗了洗伤处,姑儿又在房间里找药,给古今消毒,然后拿止血的药粉给他敷上。此时的古今,头上出现一片白色的布,他的头发还没理完呢,他也不想再理了。伙儿站在一旁,一言不发,他低着头,像是一个认错的小孩子。古今看伙儿态度这么诚恳,也不跟他计较,只是古今这个心啊,难受。古今受伤了,他从来没有这样受伤过,原本是要寻开心的,结果却受了这样的伤。古今感到十分倒霉。 古今此时的内心产生一种感激,他在想,世上的这些药品以及其它的各种物品,都是那么让人感激。拿药品来说,这些药品的存在,让各种患者得到各种救助,发明及制造这些药品的人,是多么可爱与可敬。 卫灵的头没有受伤,他让姑儿接着给他洗头,姑儿的手法很好,似乎她的手就是为顾客的脑袋长的。古今看着卫灵的脑袋,想想自己的脑袋,心中很不平衡。 古今是一向喜好谈论古今的人,什么帝王将相、市井孤儿,大大小小的事,他都喜欢谈论,可此时此刻,他古也不想谈,今也不想谈,一句话也不想说。 卫灵洗完头,没过多久古今就离开了,古今是和伙儿、姑儿一起乘小船离开的。卫灵觉得,古今是带着悲伤离开的。 洗完头,卫灵头舒服了,可他感觉还缺点什么。他派人去叫白黑来,白黑平时大多数时间都在钻研围棋,卫灵此次叫他来,自然是要与他切磋棋艺。 白黑来的时候也是乘一只小船,这只小船就是古今乘过的那只小船。白黑是带着围棋来的,他得知卫灵要与他对弈,就把自家的围棋带了过来。可过来一看,白黑发现,卫灵这船上,什么棋都有,而且都是十分高档的棋。他们坐在窗边对弈,阳光就照在窗外的湖面上。 白黑是若烟城有名的才女,她的才华不光体现在棋类游戏方面,还体现在音乐方面。汉乐府的很多作品,白黑都喜欢,她也常创作一些曲子,配上新鲜出炉的诗,然后演唱给喜爱的人。 卫灵感叹春光好,可他最喜爱的还是夏季,夏季有苍蝇,有苍蝇的季节,才是有活力的季节。冬天没有苍蝇,因而冬天很死寂,一点儿活力都没有。 白厌沙在苦沙湾绘制壁画,这里条件艰苦,他刚到此地时,不适应,现在他在学着适应这里的环境。洞中的空间很大,怎样在壁上画画,需要周密地思考,白厌沙经常是在洞内一呆一整天。他的辛苦没有白费,他能明显感受到自身的进步,哪怕只是很小的一点进步,都足以使他高兴。饮食很简单,一些粗糙的干粮,一壶热水,可以支撑一整天。绘画是重要的,白厌沙整个人都投入到了绘画的世界中。 从最东边的那个洞,到最西边的那个洞,白厌沙都仔细地察看,每天他脑子里都在想壁画这些事情。他感受到,似乎有天仙出现在他的头顶上空,他也不知道,是饿晕了,还是真的有神迹奇事。那些天,白厌沙在钻研画册,各种绘画作品,他都研究。前人的作品,前人的经验,前人的笔法,他都反复琢磨。他总想创立出自己的线条,创造自己的笔墨。 那风沙又起,每天到这个时候,都有大风刮来。大风吹动黄沙,许多黄沙被卷起来,黄沙铺天盖地弥漫人的视野。此处人迹罕至,能来的人,多是些商队。那些做生意的人,买卖做到了国外,他们有人是利益驱使,有人则是商人世家,经商似乎是天命。一些人,遭遇风沙的侵袭,在此地丧命,留下尸体待后人观瞻。 去国外探险的传统,一直就有。现在白厌沙能看到的好多商队,祖上在唐朝的时候,就经历这一段段险途。唐王朝的那些杰出人物,都已逝去。白厌沙想,唐王朝灭亡都没有多少年,那些杰出人物的身影仿佛都还在身边,他们的事迹永久流传,他们的技艺应当传承。 毛砚这两天也是忙得厉害,他在琢磨颜料的事情,用什么样的颜料,这是很有讲究的。为了达到他心中的目的,他对颜料是千百个琢磨,他是一个在绘画方面精益求精的人,任何一个细节,他都不肯放过。 毛砚要把他心中的神仙搬到墙壁上,他绞尽脑汁要呈现那份神韵。曾经毛砚做过很多尝试,他要精确描绘心中的事物,但每次的作品总不能如意。昨天他观看了白厌沙的习作,惊呼白厌沙的作品有非凡的气质,线条流畅,气韵生动。 白厌沙对绘画的痴迷,让他忘了自己,这段时间,经过他不断地修习,他的笔法更精到了。为了完成壁画绘制的初级工作,单靠他们两个人是不够的,毛砚推荐了一个名叫孙丰忆的画匠,孙丰忆自幼喜爱绘画,如今已是一个了不起的画家。 孙丰忆从风沙中走来,天暗淡,大地苍凉,白厌沙与毛砚站在这端迎接孙丰忆,孙丰忆带着画笔而来。进屋后,他们随意坐下,不说别的,只聊当下的绘画进展情况。白厌沙给孙丰忆介绍目前他们的壁画布置工作,什么地方画什么,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孙丰忆认真聆听,在听过白厌沙的介绍后,他点了点头。 情帝在金鼎的府上暂且住下,他在府上的这段时间,每天除了吃饭就是研习《骷髅经》。他这两天听人说,骷髅会有一些画册,画上的人物,教人练习一种健身法。金鼎建议情帝去弄一本这骷髅会的画册,按照上面的图例,练一练。情帝则对这样的画册没有兴趣,但转念一想,这不防为了解骷髅会的一个途径,通过练习画册上演示的健身法,可以更深入地了解骷髅会。 情帝跟金鼎聊画册时,想到了白厌沙,白厌沙这位兄弟,如今的情况,情帝不知晓。在情帝的感觉里,白厌沙就如同是永远消失了一样,仿佛这个老朋友永远也不会回来。说来颇为伤感,人的聚散,有时出于无奈,情帝与亲人的分别,是他不可控制的。一切的不开心,会凝结成悲伤的情绪,这悲伤潜藏在心底,怎么也化不开。 卫灵在大船上与白黑下棋时,聊起骷髅会,卫灵对骷髅会的了解,连皮毛都算不上,他只是听闻,这个组织很大,很神秘。在白黑的脑子里,万般佳下品,唯有围棋高,卫灵说的这个什么骷髅会,白黑压根不感兴趣。卫灵说得起劲,白黑只顾下棋,就当卫灵放了一个屁。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湖,普通到几乎没有人知道这里,卫灵之所以选择此处修养,求的是一份僻静。 湖水微波荡漾,那是因为有风在水面上拂。卫灵偶尔瞥一眼湖面,就能看到水的波纹,水是清澈的,水中的水草显出幽静的样子。这样的时光,是卫灵喜欢的,没有繁琐的世俗活动,没有江湖的恩怨纠缠,他快乐得像水草。 第二十七章 念珠轻数 卫灵心情好,病情好转,心情就好。假如一个人患了绝症,病情逐日恶化,他会伤心欲绝的。然而卫灵只是偶感风寒,区区小病本不足挂齿,可卫灵小病大治,搬到这船上住,求的是一份安详。 时常会有人来拜访卫灵,这些人都是卫灵邀请过来的,如若不邀请,他们会连卫灵在哪儿都不知晓。卫灵请来的人,一般不会给他造成精神困扰,因而在这艘船上,卫灵的心是安静的,他的心不乱。 春雨来,雨珠乱弹入窗。霍江纯也来了,他一身蓑衣,头戴斗笠,雨水降落,蓑衣下的衣服,不会湿润。霍江纯上到大船上来,手里提着一瓶酒,酒瓶是暗红色的,因为淋了雨,瓶身挂着水珠。霍江纯还从小舟上取出一个防雨的盒子,盒子里放了一只烤鸭,烤鸭还是热热的。除了烤鸭,还有其它一些食品。卫灵迎接他,就闻到这股香味儿。 “马思轮来了吗?” “她在后面的那只小船。”霍江纯回答。 卫灵往湖面上一望,只见湖面雨雾清寒,桨声伴随着船影,逐渐靠近大船。这湖面上的画舫,唯有卫灵这一个,因为卫灵吩咐过,湖的周围,严禁闲杂人等靠近。马思轮掀开干净光洁的斗笠,还没上画舫,就送来一个阳光般的笑。她笑时,整洁的牙齿露出来,明眸比雨珠更清莹。 “快上来。小心淋了雨。”卫灵看着马思轮说。 “淋雨怕什么,”马思轮起身往画舫上来,“这一路雨声入心,心都碎了。” 小小的圆桌上摆满美味的食物,这桌子边缘是一圈红色的木,中间是白色的石质桌面,桌面上有灰色的如烟的图案。马思轮仍旧笑着,看着满满一桌的食品。霍江纯酒量不小,他与卫灵饮酒,卫灵的病基本痊愈,现在他开怀畅饮。朋友间的闲谈,都是东拉西扯,什么好玩说什么。马思轮听到一些段子,脸微红,不过她还是参与交流。 画舫外面雨声细碎,房间内十分温暖,温馨的空间,美味的饭菜,这一切使得卫灵、霍江纯、马思轮感到满足。酒中望湖,仿佛湖也饮了酒,一副醉态,十分可爱。 在苦沙湾,毛砚请来了方丈屠魔。屠魔现掌管一处寺院,有着数十年佛经研习的学历。另外,他对绘画也颇有研究,他有关佛教的绘画作品,历来受到许多知名人士的推崇。 屠魔坐在舒适的椅子上,世界在他眼前,也在他心中,然而眼前的世界,不是心中的世界,心中的世界,亦不是眼前的世界。屠魔在思索绘画的技法,那在墙壁上呈现的图像,与心中的图像,是不一样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耐人寻味的。多少年,屠魔苦苦思索绘画的方方面面,从布局到起笔,到勾线,到设色,每一个环节,都是整个绘画流程中重要的部分,丝毫不能马虎,丝毫不能有差错。在屠魔心中,佛是重要的,当然,除了佛,绘画也是重要的,很多时候,在他看来,绘画就是佛,佛就是绘画。参悟这世间的事情,需要一颗心,屠魔修心多年,世间有太多事情,是不能尽解的。 念珠在他的手间,有鲜活的光泽,每一粒念珠的拨动,都是苦涩的,这苦涩在指尖,在心中,也在周围的世界。 曾经屠魔云游四方,去过天下很多地方,见过百态的人生。那些欢乐的人,那些遭遇苦难的人,那些悲痛的人,那些承受压力的人,形形色色的人,在他的眼中,同时在他的心中。阅尽世间百态,到头来,仍旧难以破解世间的许多奥秘。 白厌沙手拿着画笔,进入工作室。他有一个温馨的木屋,这样颇显粗糙的小屋,在苦沙湾称得上奢华呢。白厌沙喜爱在其间工作,一工作就是一整天,工作一整天,快乐一整天。他屋子里摆满了各种绘画的工具,一进屋子,画香扑面。绘画是他的生命,没有绘画,他的生命还剩什么? 现在的状态,白厌沙是满意的,能够为梦想而奋斗,无疑奋斗多久都是值得的。他来这里的时间不算长,但他已认定此处为安身立命之所,仿佛命中注定要来此地,这个地方成为他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到来时间不长,白厌沙已基本适应周围的环境,他时常到沙漠中散步,看看黄沙,再看看黄沙,哪儿哪儿都是沙。有时他还在沙漠中写生,画沙漠,画阳光,还在夜晚绘画,画星空,画晚风掠过沙漠的痕迹。 情帝在府上比较安逸,衣食无忧,听歌也无忧。这府上的歌女,都不一般,不光嗓子好,模样也好。如果府上的姑娘不能满足情帝,金鼎还可以为他找府外的姑娘。有个来自国外的小姑娘,金黄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洁白的皮肤,还有一副好嗓子,构成了情帝喜爱的对象。午后容易困,情帝就一边喝茶一边听歌,听这个姑娘唱歌,听那个姑娘唱歌。歌声让人精神,歌声让人舒适。 据金鼎说,这府上的好多姑娘,都是买来的。有个叫祝虫的大老板,专做美女生意,买卖女人,十分在行。祝老板如今是家大业大,他花钱买来的女子,年龄不一,但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好看。一般她们都没什么才艺,所以价钱上不去。祝虫会给她们组织培训,培训各种技能,包括琴棋书画。一个买来的女子,经过祝虫手下团队的培养,就会变成一位出色的才女,这样的才女,介绍她是皇宫中出来的,说出去,恐怕没人不信。 金鼎的人脉很广,他经常找朋友一起喝酒。傍晚,金鼎和情帝到了烟花楼,这酒楼里的气氛,还是这么热烈。好多人在里面喝酒,觥筹交错,喧哗不止。金鼎带情帝找到他们的包间,金鼎约请的人还没有到,他们坐在椅子上等待。片时,陆续走进来六个人,都是衣着讲究之人,刚进来就是一阵寒暄。 入座后,情帝忙着点菜,金鼎叫伎女先唱首歌听。那伎女,一身红色衣裳,抱着琵琶,款款而出。坐下来,微微一笑,玉指轻拨,琵琶声起,众人在乐声中欢笑饮酒。 张海平站起身,说:“这祝虫就是本事大,找的姑娘一个比一个有才艺。这烟花楼的老板也是有眼光,从祝虫那里买的都是上等好货。金王爷今天的钱,花多少都不白花呀。” “这被你说对了,”秦返途举起杯说,“金王爷是老江湖,老江湖就是老江湖。要我说,这杯酒,应当敬金王爷,多谢王爷款待。” “这些姑娘,都是烟花楼一般的姑娘,才艺也一般。”金鼎说,“改日带你们去消遣好的,去更大的地方,听阳春白雪。” “改日我做东,”宋有情说,“这若烟城的各种楼,你们随便挑,挑中哪个,我们就去哪个。” 长得贼眉鼠眼的徐记忠说:“这还不简单,找来所有名楼的牌子,摆满桌子,我们翻牌就可以。” “有道理。”王明义说,“这若烟城就是水,我们就是龙。水没有龙,缺乏活力,龙没有水,缺少快乐。” 范孝说:“咱今天可说好了,不能醉,千杯不能醉。谁醉谁是大乌龟。” 情帝问:“诸位,你们了解骷髅会吗?” 宋有情说:“听过听过,这个组织里面,有一些人,专门搞暗杀的,可血腥了。” 秦返途举杯站起身说:“甭管他什么会,喝酒要紧。我们也算一个会,刚才那谁不是说嘛,我们都是龙,我们的会,名字就叫卧龙会。” “卧龙会好,”范孝说,“这名字听起来气派。嗯,真的很气派。” 金鼎说:“不瞒你们说,我这位小兄弟想了解骷髅会,你们有线索的,都提供出来。他的父母,很离奇地死了,他现在,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好可怜。”众人感叹情帝的身世,都陪了几滴眼泪。 金鼎说:“可能你们都知道,骷髅会这个神秘的组织,与很多血案有关系。我不是说,情帝父母的身亡,一定跟骷髅会有关系,但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假如排除了这种可能,还有什么其它的可能呢?” “是啊是啊。”众人又频频点头,肯定金王爷的话。 “谢谢大家对我身世的关心,”情帝说,“我这个苦命的人,长时间以来,心中有一个目的,就是找到杀害我父母的凶手。人嘛,总要活个明白,一些事情总要查个水落石出,如果什么事情都不明不白的,就会度过一个稀里糊涂的人生。” “言之有理。”宋有情说,“这位小兄弟,人虽然小,可是心中有志向。看得出,他是一个志在四方的人。”举杯向情帝说:“就凭你这心中的志气,我们干一杯。” “干一杯。”其他人也都举起杯。 “再干一杯。”大家又都举起杯。 第二十八章 喧哗入梦 卫灵身体已经痊愈,又在画舫中生活了三日,这才离开画舫,来到若烟城。他身上有花不完的银子,即便去浴室洗个澡,光着身子,也可以派人去取大把的银子来。这些时日,祝虫不知道卫灵干什么去了,就想他准没去干什么好事。卫灵一到若烟城,祝虫就得到了卫灵的消息,于是带着礼品登门拜访。 从山东来的几个探子,告诉祝虫,那边闹农民起义,起义军攻破许多城池,很多百姓遭到屠戮,不少人成为流民。可喜的是,有一些女子被农民兵控制,出价并不高,祝虫有意派人去买。 卫灵对祝虫的买卖毫无兴趣,认为那是伤害天理的事情,做不得。但卫灵很喜欢同祝虫喝酒,因为祝虫酒量好。祝虫来的时候,带了二斤卤牛肉。他总是这样,自己认为好吃的东西,也要拿来让别人尝一尝。 跟随祝虫来的一个高大的男人负责运送人员,许多买来的姑娘,都是他负责运送。他名叫单猪,肚子挺挺的,但很坚实,眼睛小小的,但很有神,脑袋大大的,但很机灵。单猪跟着祝虫来,祝虫坐着,单猪就站在祝虫身旁。 单猪派的人,已经把那山东的几个女子带到若烟城,祝虫因为要和卫灵喝酒,不能亲自去看,他吩咐单猪料理此事。单猪是办事利落的人,别管你多么刚烈的性格,在单猪这里,都不好使。无论什么样性格的女子,单猪都能把她教训得服服帖帖。 单猪从卫灵的家出来,走在繁华的街上,耳边有各种热闹的声音,而这些,单猪毫无兴趣。单猪要去看那些个女子,看看她们姿色如何。单猪的这些勾当,做起来是很有压力的,他们的团队,近期越来越感受到这种压力。压力的主要来源,是善良而神秘的组织,这个组织,很多人都不清楚到底是干什么的,即便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也会很清楚,这个组织很强大。这个神秘的组织,就是冰火社。 那些买来的女子,被关在一个库房里。库房是存货的地方,这些女子是不是好货,单猪看看便知。 库房宽敞明亮,说是库房,倒不如说是舞房。这个地方,跟孔文墨跳舞的场所差不多,虽然空间大体一致,但用途异样,此处就是库房。库房中有好多个女子,她们都在这里候着,单猪一来,这些女子都起立。她们脸上身上有伤痕,显然在来的路上,没少受皮肉之苦。 “有没有找个管事儿的?”单猪问身边的人。 “那个就是。”黑衣随从指了下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说,“她叫蔡蝶。” “彩蝶,好,好名字。”单猪说,“名字起得好,人长得也不错。花容月貌,哈哈,是吧,花容月貌。” “是蔡蝶,不是彩蝶。”随从人员纠正。 “菜碟也不错,做事情干净利落,什么事情在她手里,都是小菜一碟。”单猪看有这么多好货,心里高兴。 “是蔡蝶。”随从用手在空中写字。单猪这才明白过来。 蔡蝶脸上也有伤,她被打过。闹农民起义,谁知,那些农民,造反起来,什么都不顾了,粮食也抢,人也抢,怒了还杀人,真的是没法活了。蔡蝶本是书香门第的女子,自小读过书,很多唐诗张嘴就来。农民暴动后,她所在的城市,被洗劫一空。她被当作奴隶出售,而单猪手下的人,去花钱买到了她。蔡蝶被安置的岗位是管理,她需要用心管理这些女子,到时候,单猪会给她们请来画师、乐师等,教她们才艺。有了才艺,价钱就能上去。 对若烟城,蔡蝶没有任何了解,其他的姐妹也是,这个城对她们而言,是陌生的城。她们在库房,接受培训。一培训就是一整天。蔡蝶发现,琵琶真的好难弹,即便如此,单猪还要求她们以各种姿态弹琵琶。坐着弹琵琶,站着弹琵琶,躺着弹琵琶,琵琶放到背后弹琵琶,倒立起来弹琵琶,各种高难度的弹琵琶方式,是要求她们达到的目标。蔡蝶从早到晚地弹琵琶,一整天,脑子里面全是琵琶。 大家都学习各种才艺,单猪说了,要取悦各种男人。因为不同的男人有不同的喜好,因而,要求女子有各种才艺,如此,在男人眼中,女子才不单调。在库房中的这些姐妹,年龄最大的要数老身子了,老身子是她的艺名。库房中的姐妹们,都有自己的艺名,取个好听的艺名,才能漂亮地行天下。 多难说:“我的艺名,很简单,概括了我的身世。我的生命是多难的,苦难特别多。我曾想尝试各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但不知道什么样的方式不疼,我最怕疼了。” 河流说:“你说,今后我们会被卖到什么地方呢?能不能卖到一块儿?我最希望我们卖到一块儿了,如果能卖到一块儿,我们就能天天在一起。” 老身子说:“肯定不会卖到一块儿。首先我就不会跟你们卖到一块儿。我年龄大,不说年老色衰,起码也是老态百出。你们将来前程好,说不定会遇见一位公子,将你们赎身。” 问情说:“别说这么多,都没用。走一步算一步,今天活着,明天还能不能活,不知道呢。一定要好好练乐器,要不然他们又要打我们了,那些男人的手都可重了。” 瓶深说:“烦死了烦死了,天天敲敲打打、吹拉弹唱,烦透了。我天生不爱音乐,看见乐器就烦,管乐器看见眼睛疼,弦乐器看见心痛。” 针线说:“你最好别这样,认真做好事情。那些男人脾气很不好,那些男人脾气很暴躁,你不好好练乐器,他们来了又要打你。” “他们最好打死我。”瓶深一副厌恶的样子,“打死我才好呢。” 空痕说:“这都是命,这是咱们的命。咱们都是苦命的女人,是命就该认,认命算是一种妥协,不要跟自己过不去。” 醉月说:“空痕说得是,你们都想想,一屋子弱女子,怎么可能敌得过强壮有力的男人。胳膊拧不过大腿。”说着,醉月哭了。 蔡蝶中午在房间休息,她太累,很快睡着。她的房间跟库房挨着,睡觉时,能听到库房中人们说话的声音。疲劳的蔡蝶,睡着了。 醒来时,蔡蝶就听到那些姐妹们还在议论事情,她们在一起总是有许多话说。刚才蔡蝶做了一个梦,梦到她生活的城市,城中的人们,每日上演市井的嘈杂。可短短时间,那个城就不存在,成为一片狼藉,当时混乱的场面,还历历在目。蔡蝶算是幸存者,她没有被杀害,但那种面对混乱场面的惊恐,还潜藏在她的意识里。在睡着时,这些恶梦般的东西,从她的意识中出来,进入她的梦境,令她异常恐惧。 市井喧哗的声音,仿佛在耳边,但蔡蝶知道,现实的残酷已使她几近窒息,她无力改变一切,更无力面对这个混乱的世界。 白厌沙与来到苦沙湾的这些画匠,配合得很好。他们每天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哪怕是为台阶清理一下灰尘,也是很重要的工作。此处几乎是他们这些画匠的圣地,他们的灵魂与周围的环境完好地契合,这使得他们在苦沙湾感到很舒适。 毛砚叫来的泥瓦匠,给他们做了重要的工作。一些不好登高的地方,泥瓦匠给做了台阶,从台阶往上走,可以看到高处经泥瓦匠修复的墙壁。 泥瓦匠虽不直接参与绘画,但他们为绘画工作者服务,给画匠提供一个优质的绘画环境。如若说画者是将神仙的灵魂画在墙壁上,这些泥瓦匠就是在为墙壁上灵魂的呈现搭建阶梯,事实也确实如此。 白厌沙的工作进展得不错,他在工作方面的进步,得益于其他人的帮助。白厌沙的优势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他在绘画方面无疑是很有天赋的,他发挥了天赋的能力,又很勤奋,所以,他的成果是很出色的。 从空中飞翔的那些鸟类,白厌沙观察到一种飘逸的姿态,他将这姿态的神韵融入绘画,在绘画中,寻求气韵的融通。白厌沙善于学习,他不仅学习天空的鸟,还学习大地上的动物,动物在奔跑时的姿态,极为生动。白厌沙注意观察,那些动物奔跑的样子,令他欣喜。可能是细致观察的缘故,白厌沙收获了许多,他的绘画更有仙气儿。 近期,有人找到白厌沙,说是冰火社的人,请求白厌沙画宣传画。冰火社白厌沙是听过的,但听过只是耳朵有印象,脑子还是对这个社不清楚。白厌沙愿意了解这个传奇的组织,如果判断他们是善良的,白厌沙愿意为他们效劳。冰火社的人送来了有关冰火社的介绍资料,资料比较多,白厌沙需要花工夫把它看完。白厌沙是一个心中有爱的人,他希望这个冰火社是一个充满爱的组织。 第二十九章 贵霜帝国 花印从冰霜国来到中原,她是赶着马车来的。这马车是白厌沙丢失的那辆马车,花印帮他找了回来。冰霜国实际的版图不大,实际上是由一些强势群体建立的国家机构,在世界上,根本没有名。而冰霜国的国王,希望自己的国家,像曾经的贵霜帝国一样强大,因此将国家取名为冰霜国。国王的梦想是,将来的冰霜国,能够成为世界上无与伦比的冰霜帝国。 四处打听,花印来到冰临谷。在冰临谷,花印见到了一座博物馆,博物馆的风格,是她熟悉的。花印进入这博物馆,发现里面陈列了许多绘画作品,还有雕刻、塑像等。这些艺术品,琳琅满目地摆满博物馆,供人们去观看。这些艺术品,都是来自域外,是贵霜帝国的艺术品。博物馆的建立以及艺术品的到来,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这些艺术品在博物馆里,呈现了贵霜帝国曾经的辉煌。然而,此时很多地方发生战乱,人们大多食不果腹,一日三餐不保,根本没有心思参观博物馆,所以,这个博物馆少有人来。 遇见这个博物馆,花印是惊讶的,在博物馆中看到这么多有关贵霜帝国的展品,她更是感到惊讶。在博物馆徜徉六个小时,花印走出博物馆,她像是经历了一场奇幻之旅,心中的激动久久不能平定。博物馆是雄伟的,博物馆中的艺术品是令人震撼的。花印忆起白厌沙,白厌沙当时与花印在一起时,常提世界上的艺术品,同花印探讨了许多有关艺术的话题。 花印从博物馆出来后走上一条山路,空气如此清新,她深呼吸,感受中原之美。她很早就想到中国旅行,今日终于实现夙愿。路旁站着两个人,这两个人分别是刁民和高矮,花印之所以知道他们的名字,是因为他们的脸上刺着字。旁边有军队看管着这俩人,两个人想逃,被站岗的兵抓了回来。逃兵在军队里,一般都会被严厉地处置,可是关将军是慈爱的人,没有杀死他们俩,留给他们一条活路。但是,作为逃兵,必须受到惩罚,两个人按照军法得以处置,脸上刺了字。 面部刺字有一个好处,就是无论逃到哪里,都掩盖不了自己的身份。这样的人,很容易被抓回来。花印旁边怒目圆睁的那个人是有名的关将军,关将军全名关夜,他不光夜晚管事儿,白天也管事儿,在老百姓眼里,关将军什么事儿都管。 关夜前段时间,到过妙音寺,寻找印玺下落。现在,印玺还是没有下落。皇帝丢了印玺,是件大事,这表明有人想要篡权夺位。可关夜找了这么久,还是没能找到盗取印玺的人,因此,到底谁想篡权夺位,还不清楚。 “他们是犯死罪了吗?”花印关心地问。 “没你事儿,一边呆着去。”关夜瞪着眼睛说。花印赶紧往旁边走,这将军,这么凶巴巴的。 花印在山路上紧张地走,仿佛周围的石头是吃人的怪兽,好吓人好吓人。没走多远,路上又有两个人。这两个人没有穿外衣,白色的内衣,在身上很显眼,他们就跟要在路上睡觉似的。 “这位姑娘,”左边的那个男人说,“你有没有在路上看到两个兵?” 花印这才看到旁边的草丛里有丢弃的兵甲,原来他们两个也是逃兵。左边的那个男人是萧峦,右边的那个男人是曹阿满。他们都很惊慌的样子,说好四个人一起逃的,怎么那两个人还没有跑过来? “你们不用等了,他们被抓起来了。”花印告诉了他们实情。 “抓起来了?”萧峦惊讶万分,然后转头对曹阿满说:“完了完了,刁民和高矮被抓住了。被抓住,就只有死了。” 曹阿满一脸阴沉,花印说:“他们没有死,他们脸上被刺了字。你们赶紧跑吧,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曹阿满和萧峦紧了紧腰带,一溜烟跑了。 花印来到妙音寺,见到了情帝。妙音寺里香烟袅袅,宁静庄严,情帝本不是佛教徒,可还是在寺中燃起香。烧香表达一份敬意。 卫灵在若烟城的烟花楼饮酒,与他对饮的是方恋。方恋是负责征兵工作的,他派人去征兵,可征来的兵不老实,有兵不顾军法,私自逃跑。关夜多次向他反映过这个问题,以往的逃兵,一般都杀掉,可方恋不赞成采取这样的方法。方恋说过,任何人都是有父母的人,如果一个人死掉,他的父母该多么悲伤?方恋有这样的善心,就取消了死刑,可还得惩罚逃兵呀,经过商议,最终大家决定在逃兵的脸上刺字。 方恋与卫灵饮酒时,谈及此事,方恋说:“逃兵最使人头疼,你说好好的兵不当,非要逃跑,不是找死吗?” “对待兵不能太严厉,”卫灵说,“他们都是孩子。” “孩子?”方恋喝了一口酒,“孩子个屁,他们有的都五六十岁了,是孩子吗?那么大年纪了,还跟个孩子一样,连军法纪律都不懂。” 卫灵说:“征这么多兵,都去哪里打仗呢?” “不光是打仗,”方恋又喝了一口酒,“征来的兵,有敌人的时候打仗,没有敌人,就搞工程建设。皇帝要求盖很多奢华的宫殿,供享乐之用。当今皇帝原来叫朱温,如今改名朱晃,这晃字,上面一个日,下面一个光,看来皇帝要睡光天下所有的女人。” “这皇帝也是有名的荒淫,”卫灵赞成方恋的说法,“以前的皇帝,倒没听说有这般荒唐的,竟叫儿媳侍寝。儿子争宠,儿媳乐意,本就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方恋说:“我叫的几个朋友,过一会儿就来,我看时辰差不多了。”说完话,外面就进来三个人,分别是葛格、黄浪、郝银。三人分别入座,方恋给他们倒酒。 “这几个都是朋友,”方恋说,“认识一下,以后大家就都是朋友了。给你们三位介绍一下,这位是卫灵卫公子。” “见过卫公子。”三人都抱拳施礼。 妙音寺中此时天朗气清,情帝和花印在寺院内走走,花印给情帝讲她这一路上的经历。花印赶马车过来并不容易,她经历千山万水,终于到达了传说中的冰临谷。她其实想见见白厌沙,可是不知道白厌沙此时在什么地方。情帝知道白厌沙在苦沙湾绘制壁画,可他没有去苦沙湾看过白厌沙。 花印发现这妙音寺挺不错的,在这一路上,像这么清净的地方还真没有遇见过。花印给情帝说她遇见了一个博物馆,那个博物馆不是中原风格的建筑,里面的艺术品也来自域外。情帝得知有这样一个博物馆,感到很好奇,想有机会的话一定去参观参观那个博物馆。 在苦沙湾中的白厌沙,还在进行着他的艺术创作。之前的工作,都是为绘制壁画做准备,而现在,他开始正式绘制壁画了。绘制这样大规模的壁画,实在是一个巨大的工程,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完成这样的作品,他希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这样的作品。 沙漠还是那样浑厚,沙漠总是一副无情的样子,沙漠的这张面孔,白厌沙看习惯了,这面孔,跟他此时的心境是相似的。白厌沙为自己鼓劲,他很欣喜已经开始在墙壁上绘画。 在若烟城烟花楼中的卫灵,与朋友们喝着酒,他们一杯一杯地喝酒,好痛快。那方恋说:“那崔烟奇怪得很,你说他一个大男人,放着节度使不去做,偏偏要去搞音乐。那些乐器,有什么好?你们说说,有什么好?” “没什么好,”郝银说,“他名字里有个烟字,什么烟呀,我看就是股屁。” “哈哈哈。”黄浪大笑,“葛格,你听,葛格你听他说什么,他说崔烟是股屁。” 郝银说:“说他是屁都是轻的。谁有他那么傻?要是我肯定去做节度使了。” 妙音寺中,花印和情帝在石头上坐下来,往日,情帝是一个人坐在这里看夕阳,而现在,是两个人坐在这里。很奇怪,同样的一块石头,一个人坐和两个人坐,感觉是不一样的。花印这一路上的经历,简直精彩极了,情帝发现,她是一个勇敢的人。赶着马车到处去逛,很多男人都不敢这样,就拿那些中原的老百姓来说吧,很多男人,被抓去当兵,生活其实很悲惨,而花印却能够畅游天下,安全地从一个国到另一个国。 苦沙湾的洞窟中,白厌沙仔细地绘画,他的壁画,每一笔都精彩。这种精彩,跟他多年的努力分不开,没有多年艺术能力的积淀,不可能有笔下的精彩。白厌沙心无旁骛地绘画,整个人与绘画融为一体,仿佛,此时,自身就是画,画就是自身。 妙音寺里的佛像,近日经过石青、水浪、柳剑、鲁猛狗等人的擦拭,变得光鲜异常。他们做这样的工作,是情帝吩咐的,情帝不希望他所在的空间有太多灰尘。擦拭灰尘,也是擦拭内心。 第三十章 瘟疫 花印是个浪漫的姑娘,她的浪漫气息在眉间,在唇上,在心间。情帝在妙音寺感受到了花印的浪漫,开始情帝还以为花印这一路很痛苦呢,没想到她很愉快,而且很浪漫。 花印在路途中曾遇到一个人,这个人是冰火社的,冰火社的这个人送给了花印一些资料,这些资料中有文字,有图片。花印对这些东西是不懂的,她想试着了解资料上的内容,但发现根本看不明白。她想请情帝破解一下资料上的内容,毕竟情帝是那种脑子好使的人,但情帝看过花印的资料后,发现实在难懂。这些东西,如果没有老师教,没有先生指导,是不太可能明白的。 情帝让花印先吃饭,再难懂的内容,也不能阻碍用餐。情帝如今能在妙音寺内吃到好多好吃的东西,这些食材,好多都是石青等人找来的。现在这个年月,好多地方都不安定,能找到一口吃的,是十分幸运的事情。 情帝想带花印出去走走,熟悉熟悉外面的环境,老在寺院呆着不成,花印又不是尼姑,情帝也不是和尚。在妙音寺外面,有一条安静的小路,小鸟从路上空飞过,都不大声叫,仿佛怕吵醒在地上熟睡的青草。妙音寺外的风光,可真旖旎,这风光都让花印看笑了。 而在黄土地上,花印看到一个男子在挖坑,他挖坑的工具很粗糙,但他很卖力。坑的旁边放着一个棺材,棺材很小,看起来很精致。花印和情帝靠近这个男子,这个挖坑的男子是薄情,薄情其实是一个很有感情的男子,他对爱人有感情,对女儿也有感情。然而,他的女儿死去了,女儿的死去,给他带来巨大的心灵创伤。这创伤很大,很严重,薄情就感觉,一辈子都不会痊愈。 薄情买的是乔不见牌子的棺材,有名的棺材。他爱女儿,他为女儿买好棺材,但再好的棺材也不能挽留人的生命,生命的离去,是令人悲伤的。 情帝和花印来到小山坡旁的一棵槐树下,槐树下有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毕门。毕门是个农民,他身旁有个小女孩儿,小女孩儿静静地躺在土地上,风吹动小女孩儿的头发,小女孩儿却一动不动。她死了,她是得病死的,很奇怪的病。毕门是她的父亲,毕门就这一个女儿,如今这个女儿,永远地去了。毕门很平静地靠在树干上,他像他的女儿一样安静。 情帝和花印又往前走,来到一个小桥旁边,桥下没有水,沟渠里只有枯草。桥已很残破,无人来修,没人来管。在桥上,坐着一个人,是一个妇女,妇女旁边,有一个小男孩儿。这个妇女是程鹤,她身旁的小男孩儿是她的儿子,这个小男孩儿躺在桥上一动不动。小男孩儿死了,患有很奇怪的病,是疾病带走了小男孩儿。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情帝带花印行到一片枯草边,这枯草上站着一个人,这是个高大强壮的男人。这个高大强壮的男人是冯月,他面前有一个柴堆,柴堆上放着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静静地躺在柴堆上,显然是死了。她的父亲,这个高大强壮的男人,要把她火葬。柴已经堆好,一切已经准备就绪,可这个男人迟迟不动手。 花印拉情帝来到小河边,这河没有名字,或者说,它的名字就叫小河。河边有个男孩儿,这个男孩儿是费劲。他名字叫费劲,可干起农活来,一点儿也不费劲。他有的是力气,干活很能卖力气,累了,歇息片刻,又能接着干活。他本是一个健康快乐的人,可今天他很悲伤。躺在他身边的女孩儿是她的妹妹,他在为死去的妹妹洗头,为她梳头。她的妹妹突然就死了,他家中再无亲人。 这土地上,有这么多人悲伤,因为有太多人死去。花印同情帝往回走,来到那个小桥边时,发现有个男子在地上打滚,他那么痛苦,身体不停地扭动。似乎魔鬼潜入了他的身体,他的身体时而扭动,时而震颤,痛苦不堪。这个人很明显患有当今流行的疾病,他会很快死去的。在花印和情帝为他担心时,他突然一蹬腿,不动了,瞪着眼睛,身体出现僵硬状态,显然已经死了。 花印回到妙音寺后,心情很沉闷。她以前一直想来中国看看,看看中原大地,刚来的时候,发现这里风景确实不错,到处一派好风光。可今天,他看到了现实中不为己知的一面,残酷的现实,出现在花印的眼前。花印被妙音寺外的景象震撼,她坐在那块光滑的大石头上,看着夕阳,一言不发。 白厌沙在沙漠中观察色彩时,发现路上有许多尸体,这些人,似乎都因为同一种疾病而亡。这种现象,白厌沙以前从未发现过。白厌沙经常来沙漠观察色彩,那阳光照在黄沙上,黄沙呈现出耐人寻味的色彩。这种色彩,中午和早晨是不一样的,下午和中午是不一样的。白厌沙今天看到了阳光照在尸体上的样子,尸体呈现出一种耐人寻味的色彩,白厌沙便仔细观察这沙漠中的尸体。白厌沙知道,这些尸体的色彩,早晨与中午异样,中午与下午不同。 郎毫是一名青年画工,他曾经在宫廷画画。他一直不喜欢在宫里的生活,各方面束缚太多,尤其是在艺术方面,郎毫感觉,在宫中,自己的艺术会受到钳制。终于有一天,他辞职不干了,不是不画画了,而是不在宫里画画了。 郎毫的绘画是很多人推崇的,他年龄不大,可他的画,呈现出一股老气,仿佛是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画的。 冷泠也是一位出色的画工,画画技术超乎寻常,他也是来配合白厌沙绘制壁画的。还有彭冰,这位众人眼里杰出的画家,只有十七岁。他们这些画画的人,心中都对绘画有着超凡的热爱,艺术已经融入他们的生命,他们离不开艺术。 卫灵在若烟城发现一个奇异的现象,好多人好端端的就死了,据从开封回来的人说,开封也有好多人死于奇异的疾病。很明显,瘟疫来了,瘟疫来了,人们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瘟疫。有各种人想了各种办法,似乎都不见效。到底有什么办法能够消除现在的瘟疫,拯救人们于极大的痛苦中,谁也不知道。 华蛇是卫灵认识的一个名医,卫灵打算去找华蛇,问问华蛇现在是怎么了。卫灵走在街道上,就看到街道上的人稀少,街道不似以前那般喧哗了。每一条街道都是这样,若烟城突然有些冷清。这么冷冷清清的样子,他患病时,找僻静的地方住,现在街道如此这般,他反倒有些不适应。去华蛇家的路不远,可这不远的路上,卫灵已看到了不下十具尸体,他的心受惊了。 到华蛇家,华蛇把卫灵请进客房。卫灵说出了他的疑问,他不明白现在究竟是怎么了。 “瘟疫。”华蛇说,“这是瘟疫。”这位若烟城说出了目前的实际情况。他摇摇头,他也不清楚这瘟疫是从何而起,又会在何时止。 “人这样一天天地死,迟早有一天,若烟城的人会死光的。”卫灵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瘟疫。”华蛇说,“可怕的瘟疫。”他似乎清楚这瘟疫的可怕,知道它的厉害,而且似乎知道,瘟疫会持续很久。 从华蛇家出来,卫灵忐忑不安,内心的这种惊慌,以前从来没有过。他走路,似乎腿打架,险些自己把自己绊倒。如果倒地上,就可能倒在一具尸体上。这个城,成为这样,是完全出乎他意料的。卫灵决定去找朋友贾珠说说当今的世道,这世界,令卫灵难以理解,这世界,令卫灵恐惧。 从一具具尸体旁边走过,卫灵隐约能闻到一点尸体的臭味儿,那是令人作呕的味道。卫灵加快了脚步,他要赶紧走到贾珠家里去,这街道变得越来越陌生。 到贾珠家门口,卫灵叩响了门,可是,迟迟没有人开门。卫灵手轻轻一推,没想门是虚掩着的,卫灵进入,走到院落里。刚进院落,卫灵就看到贾珠拿着一条绸缎,在树底下,准备上吊。卫灵看到后,十分惊慌,赶紧跑过去,一把将贾珠拉下来。 “你这是为何?”卫灵很不解。 原来,贾珠一家好多口人,死得剩下他一个了。他家的人,都患有很严重的疾病,好多大夫都请来了,没用。家人都死了,剩他一个,他悲痛,想要上吊结束生命。如果不是卫灵赶到及时,恐怕现在贾珠已经挂在树下了。 贾珠的家人全部都死于瘟疫,瘟疫给若烟城蒙上死亡的阴影,死神正慢慢地靠近每一个人。人间恐怖的景象,正在一步步上演,曾经繁华的若烟城,成为了地狱一般的空间。 瘟疫在天下肆虐,死者无算。 第三十一章 心外事 花印第一次认识到中原的一些惨状,瘟疫给人们造成的灾祸,令人心慌。这大梁王朝开始的时候,鼓励人们耕种,减免人们的赋税,可以说还是做了一些好事情的。然而,尽管人们能够吃饱饭得以生存,还是抵挡不住这疾病的侵袭,瘟疫一来,人大片大片地死去。 情帝看出花印心中忧伤,便想请她去看一看好玩的事情,调整一下心情。惊心城有怪人表演,情帝以前看过一次,还不错,挺好看的。情帝的想法得到了花印的同意,他们共同来到惊心城。 在一个宽阔的街道旁边,有一个台子,台子上面搭着密闭的棚子,棚子里面是什么,过路的人都会很好奇。好奇的人,只需要花上一点钱,就可以进入棚子,去里面满足一下好奇心。情帝和花印进去了。 有一个小姑娘,赤裸着上身,一条大蛇在她身上盘缠,奇怪的是,这个小姑娘,有两个脑袋。这样奇怪的人,令在场的人都惊奇。还有一个小伙子,看脸庞很机灵,可是他没有双臂,也没有双腿。他被放在一块红色的垫子上,如果他要行动,需要有人抱或者扛。这里面各种奇怪的人都有,看着奇怪,看着好玩,许多人都花钱进来,看这些奇怪的人,不光看他们本人,还看他们表演。他们表演的节目,都精彩,迎来一次次的喝彩声。 一个大胡子男人,赤裸着上身,走上台。他手中拿着一个钱袋,钱袋向观众展示,表明钱袋是空的。然后,他手轻轻一抖动,钱袋就变得鼓鼓囊囊的,打开钱袋,钱袋里面是满满的钱币。接着,他抖动钱袋,从钱袋里不断地往下掉落钱币,钱币在他面前堆积了有半人高。这戏法变得离奇,观看的人直呼过瘾。正当大家对台子上的钱袋垂涎欲滴时,那大胡子男人动了动钱袋,面前的一堆钱币就纷纷蹿回钱袋。再抖抖钱袋,钱袋复又变空。 从怪人表演棚出来,花印感觉心里产生了一些变化。这棚子里面有形形色色的表演者,一出棚子,精彩不再。 情帝这段时间在冰临谷认识了此处一些朋友,这些朋友中有的是本地人,有的来自开封,有的来自洛阳。来自大城市的朋友,气质都不一样,出手都阔绰。这些人都懂得保养,用各种方式,确保自己的健康。 情帝去到扈体家,发现洪清浊、艾人、吉祥、敬爱四个人都在呢。他们这些人,有事没事都喜欢聚在一起,聊东聊西,聊天聊地,图的是一个快活。 扈体是一名道士,对道教典籍有多年的研究,对道教传统有切身的体会。但他跟朋友们在一块儿时,很少谈道,因为大家都懂道,不需要谈就懂。 去年扈体在一个道观里修炼,感觉不过瘾,又来到冰临谷,一来冰临谷就不想走了。扈体以前时常去一些大山,到大山上呼吸吐纳,进行修炼。名山大川扈体是去过不少的,可跟冰临谷的风景相比,其他地方都极为逊色。扈体喜爱在冰临谷修道,在此地,修炼一辈子。 洪清浊是做私盐生意的,这是他的爱好,这个行业能让他发财,能发财的行业,洪清浊都爱。洪清浊曾经给艾人说过,等贩卖盐赚到足够的钱,去找皇帝老儿买个官做做。 洪清浊手下有不少人,帮助他运转私盐生意,这门生意很有门道,如果不经过多年钻研,不懂皮毛。他上个月见了一次祝虫,喝了一次酒。洪清浊想派人联络一下朝廷里的人,给朝廷一些好处。你给朝廷好处,朝廷也会给你好处,洪清浊很聪明。 艾人做的生意与洪清浊不同,艾人是做服装生意的,当然,他做的服装都比较高端,目标客户是江湖上层人士。他有个商业上的好伙伴,这个好伙伴就是韩云雁。韩云雁经常给艾人讲他自己的生意诀窍,艾人很喜欢听韩云雁谈生意。 艾人手中拿着一根毛笔,他要给大家写几个字瞧瞧。大家都站起来,艾人在长桌前挥毫,写下“大生意”三个字。他们做的都算是大生意,这三个字,可以激励他们。 艾人的书法作品,很受洪清浊的推崇,洪清浊说艾人的书法比王羲之要出色。艾人当然也谦虚,说自己不敢当。洪清浊的私盐生意,通过一条京杭大运河做到了全国各地,隋炀帝当年号召建造运河,也是为后世的人做了贡献的。艾人说他刚才写了“大生意”三个字,而洪清浊称得上是大生意人。 吉祥是做水果生意的,卖各种水果,他经常说,我是一个卖水果的。他吩咐人从苦沙湾那边买葡萄,然后到合适的地方卖。苦沙湾有很多葡萄园,葡萄园里生长着多个品种的葡萄,敬爱也派人去那里买葡萄,不过敬爱不是一个卖水果的人。敬爱买来的葡萄,是要酿成美味的葡萄酒。可以说,吉祥和敬爱做的生意都跟水果有关,他们都喜欢水果,感觉生命中有水果,生命才有活力。 在扈体家,花印看到了情帝形形色色的朋友。情帝不是生意人,他只是远方贵族的儿子,死了父母,来这天下寻凶。当然,情帝发现,此时的内心,已经没有当初那么浓烈的感情,那时的那种强烈的痛苦,似乎变淡了。 在跟扈体接触后,情帝学到了道家的一些知识,懂得了无为的思想,同时,他懂得了人间的大静。 卫灵去看那些朋友,他发现,过去的好多朋友,很多人都死了。他们都死于瘟疫,疫情现在十分严重,卫灵有些担心自己的生命。黎地是卫灵一个要好的朋友,曾经带着卫灵去买蝈蝈,卫灵发现黎地这个人很会玩儿。黎地的天性里有开朗的成分,即便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他也能玩得很好。 卫灵来到黎地家,发现黎地根本不把现在的瘟疫当成一回事。倪巴、年味、宁一、奇怪也都在黎地家,黎地在唱小曲儿,这四个人在听。黎地的小曲儿,很好听,他嗓音好,音调处理得也好,听过的人,都愿意再听。 卫灵也坐下来听黎地唱小曲儿,他发现,黎地这个人,即便是一个人的时候,也能很快乐。如果世界上只剩黎地一个人,他至少可以唱小曲儿。 倪巴会搞雕塑,倪巴搞的雕塑作品,很多人都喜欢。他的雕塑,有的反映个人情怀,有的反映时代的苍凉。倪巴表面上是一个时常欢笑的人,但他的内心是相当严肃的,这一点,从他的雕塑作品就可以看出来。 年味喜欢剪纸艺术,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拿着剪刀,在纸上剪各种花饰。时间一长,年味对剪纸这门艺术,产生了难以割舍的感情。他逐渐探索剪刀在纸上运行的轨迹,不同的轨迹会造就不同的图案,每诞生一幅作品出来,年味心中都有难以言说的满足感。 有时年味会和倪巴交流,雕塑和剪纸虽不同,但有可以相互借鉴的地方,二者都是用形象来给人以感动。 宁一和奇怪都是无业游民,当有人问起宁一是做什么工作的时候,宁一会说,我是无业游民,当有人问奇怪是从事什么职业的时候,奇怪会说,我是江湖浪子。他们都没有职业,在江湖中混,混江湖这么多年,他们身上都充满江湖气。 卫灵谈起现在的瘟疫,令卫灵感到意外的是,在场的这些人,都不把瘟疫当作一回事儿。他们这些人,就算是天塌下来,他们也毫不在乎。卫灵处在这些人之中,受他们影响,突然,他也觉得现在的瘟疫不算什么了。 情帝和花印从扈体家出来后,情帝产生一个想法,情帝说老在妙音寺呆着不行,应该在城里找个地方住,日用饮食的获得会更方便些。花印同意情帝的说法,就和情帝去找房子。 若烟城的房价太贵,惊心城的房价才是合理的。他们来到惊心城,打听有关房子的事情。 情帝的计划是,先在惊心城住下,等以后条件成熟,就搬到若烟城住。将来如果有可能,到开封或者洛阳定居都是可以的。 这惊心城虽然没有若烟城看着气派,但到底是个城市,该有的设施、场所,都是有的,在这里获得不错的生活是不成问题的。 在一个残破的街道,情帝找到一间房,这房子不算大,但自己居住,足够了。情帝告诉花印,今后找他,就可以来这条破街。 花印看到情帝能这么满足,着实为他感到高兴。一个简单的东西,就足以让情帝开心。 惊心城离妙音寺并不远,但情帝对惊心城不了解,主要是因为没有多来逛逛。这段时间,情帝研究《骷髅经》,很少出妙音寺。来这惊心城,情帝心中有满满的新鲜感。花印更不了解惊心城,她来到此处,心中不只有新鲜感,还有陌生感。 第三十二章 受命于天 花印从酒馆出来,路上人来人往。这些行人,应该都知道最近有人被不明不白地残害,情况很坏,但他们似乎全不放在心上。当人群中发生一个很坏的事情,许多人会围观,他们一般不会惊恐,因为谁也不认为坏事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花印有两个随从,一个是阿龙,一个是阿凤。阿龙是一个未满十三岁的男孩儿,阿凤是一个与阿龙同岁的女孩儿。他们在惊心城,都是没人疼爱的孩子。在惊心城的流浪岁月,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可能今后这一生,他们都不会忘记曾经的流浪。有那么一段时间,阿龙、阿凤跟着乡朗学习知识,认识了不少字词,也学会了做人所当坚守的准则。他们还和空碗一起到街上乞讨,乞讨的效果不错,每天都能收获一些钱,好心人真是多。 现在阿龙、阿凤跟着花印混,他们知道花印来自域外,既然她能从域外来,就一定能带着他们行遍天下。 花印与阿龙、阿凤认识,使她发现这里有相当多苦命的孩子,这些孩子,大多是孤儿。惊心城的孤儿不少,阿龙和阿凤是其中的两个。这两个小孩子,不是兄妹,也不是姐弟,他们的名字是花印给起的。也就是说,在此之前,他们是没有名字的人。 花印让这两人随从自己,并不是因为他们处境可怜,而是因为他们有过人的本事。阿龙很聪明,在闹市中,可以很快地偷到他想偷的东西。那些在闹市中行进的人,东西明明是贴身放着的,却悄然丢了。他们不知道,阿龙的身手是极好的。从第一次偷盗到现在,阿龙还没有失过手呢。阿龙感觉空碗笨,空碗这个人,只知道坐在路边乞讨,空碗可没有阿龙这等本事。阿凤也很聪明,她也会偷盗,她的身手不比阿龙差。阿凤偷盗的对象是女人,阿龙偷盗的对象是男人,他们之所以这样分别是有原因的。阿龙听乡朗老师说过,男女授受不亲,男孩儿是不能随便碰女孩儿的,所以阿龙偷东西,只从男人身上偷,这样才是有礼貌地偷。 花印从阿龙口中得知,冰火社的人近期要在惊心城开会,开会的具体地点还有确切时间,还不清楚。阿龙知道,花印是很重视有关冰火社的消息的,他愿意给花印效劳,帮她搜集情报。花印有一个直觉,这冰火社的人来惊心城,肯定是因为惊心城的混乱。苦难的惊心城,有很多苦难的人,冰火社据说是要拯救天下所有人的,当然包括惊心城的人。冰火社的人来惊心城,肯定有他们关注的问题,肯定有他们的打算。他们这惊心城一行,说不定会改变惊心城。 花印是一个能够很快熟悉环境的人,在惊心城,她很快结识了一些人,这些人对她深入了解中原及冰火社极为关键。花印跟几个人约好了地点,他们午后相见,主要谈一谈关于冰火社的事情。花印带着阿龙、阿凤来到约定的地点,那些人已经都到场了。这些人分别是陈皮、蒋话、景色、康庄、史迹、施恩、释心,他们没有准备饭菜,只是有一壶茶放在桌子上,花印可以自取。 屋内光线比较暗,花印坐在一把椅子上。 陈皮说:“大家都到齐了,我们开始说事儿。大家都知道,冰火社的人来惊心城了。这个冰火社,是很神秘的组织,平时,大家都不知道冰火社的人在哪儿。现在,我们得到了有关冰火社的消息,确切的说,是冰火社的人的消息。他们有人来到惊心城,我猜呀,是来帮助惊心城里的人呢。” 景色说:“这只是我们的猜测,万一他们是密谋杀人呢?杀惊心城里的人。我们必须做好防护准备,现今的天下,人和人之间,谁能信任谁呢?说不定明天冰火社就会组织人来城里杀人。” 蒋话说:“杀人,也是杀欺压百姓的人,也是杀那些作恶多端的人。请大家相信,冰火社是一个善良的组织。我虽然不是冰火社的人,但我听过有关冰火社的传说,我相信那些传说都是真的。” 康庄说:“你说到了传说,很多传说,我也是听过的。据说,冰火社和骷髅会在暗中较劲,他们相互是敌人,一个代表正义,一个代表邪恶。很明显,冰火社是正义的组织,骷髅会是邪恶的组织。邪恶的骷髅会在人间做坏事,而正义的冰火社反对骷髅会做恶事。我想,惊心城里的恶事出现得太多了,这些恶事,不光是骷髅会的人干的,也有骷髅会之外的人干的。不管谁在惊心城做恶事,都是给惊心城带来黑暗。如今的惊心城已经十分黑暗,冰火社的人来了,是要带给惊心城光明啊。” 施恩说:“这只是你个人的判断,你的判断当然是有根据、有道理的,但我们还是要有一颗防护的心,毕竟我们对冰火社的人不了解,万一冰火社是邪恶的组织,而骷髅会是正义的组织呢?” 史迹说:“你讲得对。我们应当做两手准备,一手是准备迎接冰火社的人,一手是准备驱逐冰火社的人。” 释心说:“我们请花印说说吧,她是一个睿智的人。” 花印说:“阿龙、阿凤,你们到外面看看,不要让外面的人靠近,小心走漏风声。”阿龙和阿凤便出去,在房门外的走廊里巡逻。 屋内,花印说:“我初来乍到,对惊心城本不熟悉。但是情帝一直在钻研《骷髅经》,还对冰火社有所了解,他常跟我谈这两个组织,因此,我对这两个组织略有了解。我只能说,这两个组织,是相当强大且复杂的集团,一味说冰火社是正义的组织,是错的,一味说骷髅会是邪恶的组织,也是不正确的。很有可能,冰火社也做恶事,而骷髅会也做善事。这两个组织,有他们的目标,他们做事情,不以善恶为标准,而是朝着他们的目标前进。” 释心说:“这番话,很发人深省,看来,我们对骷髅会和冰火社的认识太浅了,不够深入。” 卫灵在若烟城中听说冰火社的人到了惊心城,这个消息不光卫灵知道,他的好多朋友也知道了。卫灵想请他的这些朋友聊聊冰火社,他们约定的地点是烟花楼。 卫灵走在去烟花楼的路上,突然,街道上传来喧嚷声,卫灵赶紧闪避在一棵树后面。只见有十多个蓝衣蒙面人出现在人群中,手中都有明晃晃的大刀,他们在人群中一阵乱砍乱杀,人群出现混乱。街道两侧的水果摊位、蔬菜摊位都翻倒在地,本来规整的街道,忽然变得一片狼藉,街道上处处鸡零狗碎。那蓝衣蒙面人以前数量少,如今他们扩大了规模,人数骤然增多,谁也不清楚此时他们有多少人。 这时,街道上出现一位公子,他带了一伙人,这伙人手中都有暗器。很明显这位公子带的人是与蓝衣蒙面人对抗的,那些蓝衣蒙面人见势不妙,赶紧撤退。 卫灵到达烟花楼,见到了那些朋友,习惯、席雪、杨葱、昝前、曾佳都在呢,他们一见到卫灵,立即请进门。他们说还请了一个人,还需稍待片刻。过不多时,进来一个人,卫灵一看,居然是刚才街道上的那位公子。经介绍,卫灵得知这位公子名叫汪凉。 汪凉自称是冰火社的人,他说他们冰火社近期有一个目标,就是打击江湖上的恶人。他们是要遵循天道,是要替天行道。他说他们的人不光来到了若烟城,也去到了惊心城,还到了开封、洛阳等地方。汪凉说得很明白,在江湖上,只要有人行恶,冰火社都会严厉打击,清剿一切邪恶分子。 习惯问:“如果是骷髅会的人做坏事呢?” “一样打击。”汪凉说。 席雪说:“这下好了,有人在人间除恶了。” 杨葱说:“前段时间,我听人说,有冰火社的人到了惊心城,我还不信,今天我算是眼见为实了。” 曾佳说:“好啊,有人作恶,就要有人除恶。我支持冰火社。” 昝前说:“曾经烟山一带出没的蓝衣蒙面人,现在发展壮大了,这些恶人,真的是杀人不眨眼。冰火社如果能铲除蓝衣蒙面人的群体,应当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 杨葱说:“对呀,那些人叫人闻风丧胆,他们只要在世上存在一天,老百姓就别想过安生日子。” 卫灵说:“今日的聚会十分有意义,让我见到了冰火社的人,还让我得到这么多有益的信息。不过,你们应当做好准备,那就是迎接一个战斗的世界。”他的话没有错,与邪恶战斗,需要时间,战斗的过程会给世界带来动荡。 汪凉虽说对胜利很有信心,但他也清楚,敌我双方进行打斗,必然会殃及天下百姓。然而这似乎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没有哪一个世界是完美的,秦朝、汉朝、唐朝,都不完美。 第三十三章 旧时相识 花印感觉自己对惊心城更了解了,她觉得以后会更加了解这个地方。客栈外面有一条臭水沟,那条臭水沟以臭闻名,好多大男人都难以忍受其臭,纷纷绕道走,而花印不在乎,从臭水沟边走过,好像什么都没闻到。 阿龙、阿凤因为长年混迹底层,看惯了臭水沟,也闻惯了臭水沟的气味,所以他们也不在乎。这条臭水沟很长,贯穿整个惊心城。好多人家,把许多垃圾扔进臭水沟,导致沟里的水变得异常粘稠。 他们走过臭水沟上的破桥,来到一片城区。这片城区与别处不同,房屋都是用木板简易搭建,好多屋子雨天漏雨,因此不少屋子上方垫了许多枯草,有草比没草好点儿。 幽暗的街道,有隐隐的怪味儿,没有人愿意住在这里,住在这里的都是穷人。穷困的人,哪儿也去不了,只能呆在这个区域,小范围内活动。花印来此处,是想更多更全面地了解惊心城,总是在奢华的房间呆着,会忽略很多世界上的真实。花印不肯放过了解真实的机会,她带着阿龙、阿凤来到这个稍显龌龊的区域。 花印猜测,冰火社的人肯定也会来此处视察,他们想了解更多惊心城的真实,就必须来这里。令阿龙高兴的是,阿龙见到了红红、鬼鬼、仙子、晴晴、白胡子、飞飞、静静,这些人都是阿龙、阿凤的朋友。他们在一块儿上过学,也一块儿去某条街上乞讨,现在,他们都不上学了。不上学对他们来说是解放身心,是自由自在,是东奔西跑。 阿龙目前的状态,要比红红他们好很多,阿龙现在跟着花印,有吃有喝,而红红等人,还需要为一日三餐乞讨。阿龙和他们相遇,有很多话想跟他们说,阿凤也是,见到这些昔日的同伴,感到很亲切。 阿龙要请大家吃饭,他跑到熟悉的包子铺,买了好多大包子,包子装了满满一袋子呢。阿龙和他的这些伙伴们蹲在街边的角落吃包子,包子好香啊,他们大口大口吃包子。 红红说:“臭蛋哥,你现在有钱了?” “叫我阿龙,”阿龙说,“我现在有名字了。她叫阿凤。” “阿龙哥,你现在生活好了?”红红又问。 “生活好了,”阿龙说,“天天有饭吃。” 红红露出羡慕的表情,又说:“天天都有饭吃?” “对。”阿龙肯定地说。 鬼鬼说:“你买这么多包子,得多少钱?” “没有多少钱。”阿龙说。 鬼鬼说:“要是我跟你一样,也天天买包子吃。” 阿龙笑笑,不说话。 仙子说:“看把你高兴的,你笑得像朵花。” 阿凤说:“仙子姐,你们现在还每天乞讨?” 仙子不说话,只是点点头。 晴晴说:“我听人说,有蓝衣蒙面人在若烟城杀人,杀了多少人?” “没杀多少人,”阿龙说,“有冰火社的人带人把他们赶跑了。” 白胡子说:“幸好蓝衣蒙面人没有来惊心城,要不然,惊心城又要遭殃了。”白胡子在乞讨的时候,饰演老爷爷,他演得很像,大家都叫他白胡子。 飞飞说:“太羡慕你们了,你们天天不用乞讨就有饭吃。阿凤,你们跟的那个人是什么人?” 阿凤说:“她来自域外,具体来自,我们也不是太清楚,我们只知道,她对我们很好。” 静静说:“怪不得你们这么高兴,要是我们也跟你们一样,天天高高兴兴的就好了。” 这几个人中,只有阿龙、鬼鬼、白胡子是男孩儿,其余都是女孩儿。他们都是小孩子,却看见人生的悲凉。 卫灵走过一条布满尸体的街道,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打斗,打斗的原因不明,打斗的结果是很多人死了。他不喜欢看这些人间的惨剧,但这城市仿佛总不安宁,不是东边有事儿,就是西边有事儿,不是南边有事儿,就是北边有事儿。卫灵在路上走,他今天有事儿。 韩奇山是一位收藏家,他喜欢收藏各种古玩,在他的家中,有唐朝皇帝用过的碗,有唐朝公主使过的梳子。古物给他带来的是古色古香的世界,他渴望回到过去,不停地穿越,当然,这只是他的幻想,不可能实现。 卫灵要拜访的人就是韩奇山,他来到韩奇山家,韩奇山的家还是那么富有韵味,这个家,像是天堂。韩奇山收藏有很多名人字画,有一幅王献之的书法真迹,是韩奇山昨日买来的。韩奇山总是在搜集好玩的东西,付出再多辛苦也是值得的。韩奇山喜欢玩儿。 在韩奇山家中,卫灵随韩奇山观看他的收藏,他收藏物品丰富,且个个是精品。卫灵感到叹为观止,这些物品,能给人以精神的陶冶,能丰富人的情感。 施怀古来时,卫灵正盯着一幅水墨画,这幅水墨画虽只有黑白二色,却不使人感到寡淡,其中的丰富韵味耐人寻味。 “呀,老施来了,”韩奇山说,“我们坐那边去吧。” 三人往前走,来到茶室,韩奇山坐下来布置茶具。 施怀古说:“刚到古玩市场看了看,有一些域外的艺术品,不知是真是假。” 卫灵说:“这个要韩老师陪你去看看,让他帮你鉴别一下。” 花印见阿龙、阿凤还没有回来,就喊他们,阿龙、阿凤赶紧吃完手里的包子,跟小伙伴们道了声别,就跑到花印身边。花印问他们做什么去了,他们说买包子去了,花印说买包子用这么久,他们说买了又在路边吃了。 此时,阿龙看到街上一个人,这个人他认识,是左中明。阿龙立即跑过去,“左公子,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左中明看了眼阿龙,说:“小鬼,不在路边乞讨,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我现在不乞讨了。” “不乞讨?”左中明有些疑惑,“不乞讨,你吃什么?喝什么?” “这个你不用管。”阿龙说,“我现在有名字了,请叫我阿龙。上次我在路边乞讨,你给了我钱,我去买了早饭。你是第一个弯下腰和我聊天的路人。我得感谢你,这些钱你拿去。”他伸出手,递给左中明一些钱。 “收回你的钱,”左中明说,“我可不要你的钱,我又不是乞讨的。” 左中明要去古玩市场,把身上带的文玩卖掉。他近期搜集了一些域外的艺术品,想找机会出手。这些艺术品在他看来,都是很珍贵的文物,他希望能卖个好价钱。 阿龙又回到花印身边,他告诉花印,那个人曾经施舍过他。现在,那个人要去卖掉手中的古玩。花印催促阿龙和阿凤跟紧她,她要带他们俩离开这里。 这贫民区很大,大量贫苦的人聚集在这里。花印带着阿龙、阿凤走了好久,才走出这贫民区。这一段路,气味不太好,花印并没有表现出厌恶的表情,而是在内心对这个区域的人产生深深的同情。花印总是这样同情弱者,她此时很同情这些穷人,以前花印不了解穷人,不懂穷人,现在花印懂一些了。 阿龙和阿凤还小,花印希望他们得到很好的教育,如果总是这样不学习,是不成的。花印从情帝那里得知,惊心城有一位老师,课教得不错,花印要带阿龙、阿凤去那里。 阿龙和阿凤跟着花印来到一个区域,令他们惊讶的是,花印要他们见的先生居然是乡朗。他们是听过乡朗的课的,曾经是乡朗的学生。现在,花印又要他们跟着乡朗学习,他们有些不乐意,他们确实不太想读书。 阿龙皱着眉头,阿凤也皱着眉头,似乎他们对读书没有很大兴趣,宁愿去乞讨,也不读书。花印希望乡朗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激发这两个孩子的读书兴趣。乡朗则告诉花印,这两个孩子其实极聪明,他们不想再在这里读书,是因为那些书上的内容他们都会了。确实,阿龙不笨,阿凤也不笨,曾经跟着乡朗学习时,别人不会的,他们会,别人一个时辰能学会的,他们只需半个时辰。他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现在可以闯江湖了,更多的知识,可以在江湖当中学到。这么说,他们两个是天才。 花印在乡朗这里了解到了阿龙和阿凤的情况,得知他们两个人都是神童。既然这样,他们自然不需要再跟着乡朗咿呀学语。但是,神童也有末落的可能,花印对他们的忠告是,即便神童,也要勤奋学习。这个道理,阿龙和阿凤自然知道。花印能看到阿龙、阿凤这么懂事,心里很欣慰,他们真的是那种很能自我管理的人,也能用自己优秀的品格去影响他人。 在惊心城,有的是阿龙、阿凤发展的机会,当然,跟着花印也是一个发展的好机会。说不定,他们以后还可以跟着花印到域外转转。目前,他们需要面对生活中的琐碎,只有做好眼前的事情,才能放眼未来。 第三十四章 心有所爱 花印在惊心城转了一圈,对惊心城有了大致的了解。她发觉若烟城对她而言还是陌生的,于是,她要到若烟城转转。来到若烟城,花印首先看的是这个城最贫穷的区域,因为只有最贫困的区域,才是最真实的状况,才能反映若烟城最根本的情况。 若烟城大大小小的街道不下数百条,要想都逛完,短期内是不可能的。花印在若烟城打听城中的情况,获得重要信息,她就吩咐阿龙、阿凤记下来。 经过一番搜寻,花印终于找到了若烟城中最贫穷的区域,她发现,此处的贫穷状况,跟惊心城的贫困区域,没有什么不同。带着对这些人的同情,花印走出贫困区。 在这些时日,花印也认识了一些人,江紫和苏鹿是她认识的极为重要的人,江紫和苏鹿都是冰火社的成员。冰火社已经不像过去那般在花印心中是一个极其神秘的存在,它变得可以接触,可以感知,可以了解。然而,冰火社这样强大的组织,不是一时半刻能够摸透它的,理解冰火社的许多东西,需要时间。 若烟城整体的风貌比惊心城要优良,因而花印走出贫困区后,所见到的市井状况相对来说比较奢华。这一路阿龙也感受到不一样的气息,当他看到稀罕的玩物,就拉着阿凤叫阿凤看。阿凤也瞪大眼睛,看街面上的稀奇物品。 花印来到江紫家时,江紫在浇花,她总是这样爱护着家中的花花草草,她的家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温馨。花印刚到,江紫就放下手中的水壶,请花印里面坐。阿龙、阿凤候在外面。 房间内有优雅的环境,花印愿意在这里多呆,江紫给花印介绍冰火社,花印心中出现冰火社的轮廓。 江紫的房间,还有昨夜熏香的淡淡味道,这味道使房间更显得美好。 有关冰火社的介绍资料很多,理解这些资料,也是一个困难。不管对谁而言,这些资料都足够深奥。 经常在室内读书,使得江紫培养出独特的习惯,她不愿外出,只想在家中呆着,一直呆下去。 花印来做客,她也很喜欢。江紫喜欢有客来,当然,这样的客必须是她满意的客。 卫灵有好一段时间没有看孔文墨跳舞了,这次他去看孔文墨,当然,不是为看她跳舞去的。孔文墨现在有一个舞蹈空间,在这个舞蹈空间里,她教小孩子跳舞。这些小孩子的父母,一般都很有钱,能交学费让孩子来学跳舞,算是给孩子一个提高个人素质的机会。这些孩子也多勤奋,勤奋的孩子总会得到鼓励,一些舞跳得好的孩子,孔文墨会在他脸上亲一下,叫他加油。 卫灵来到孔文墨的舞蹈空间时,孔文墨正在教孩子们跳舞,一群小孩子围着孔文墨,孔文墨纠正一些孩子动作上的不足。舞蹈动作是极为关键的,掌握动作要领,跳出的舞才能传神。 卫灵见孔文墨在忙,就没有打搅她,而是站在一边儿看,孔文墨好久才抬起头来,这才看到卫灵站在旁边。孔文墨皮肤白皙,面部微红,笑着走到卫灵身边。 “怎么想起到我这儿了?” “不能来吗?” “欢迎你来。” 卫灵看看这些可爱的孩子,说:“跟这群可爱的小朋友在一起,肯定很开心吧?” “是呀,”孔文墨说,“每天都很开心。” 这两天外面有些乱,有骷髅会的成员派人在街上杀人,街道上有恐怖气氛。卫灵有些担心这些孩子的安全,孔文墨则告诉卫灵,这些孩子的家长,都花钱请了护送人员,不会有任何事情的。 花印与江紫在房间内聊天时,苏鹿来了,苏鹿手里拎着一个杯子,这杯子很漂亮。这杯子是用竹子做的,一个很漂亮的竹筒杯。苏鹿是江紫叫来的,江紫昨天就跟苏鹿约好了,叫苏鹿一起来聊天。在聊天的过程中,她们可以相互交换各种信息,于是实现很好的交流。 苏鹿告诉花印和江紫,目前街上很乱,有骷髅会的人在街上暗杀人,很多在路上走的人,就被秘密地处理掉了。这当然是很糟糕的事情,花印逛街受到阻碍,苏鹿在街上走,提心吊胆。江紫则不感到这是很重要的事儿,不管街上混乱与否,她都会呆在家里,呆在家里看书,书会将她带到远方。 江紫说:“你们挺爱逛街的,我就不太爱逛街,而且这若烟城有啥看的,我就觉得没啥看的。” 苏鹿说:“没事出去散散心,不能总呆在家中。” “以前去过开封,也去过洛阳,那些地方还行,也比较大,”江紫说,“这若烟城不大,骑马一会儿就骑到头了。你们发现没有,现在城里人少了许多。” “都是瘟疫闹的,”花印说,“城里死了不少人,城外的情况我不了解。” “哎呀,管不了那么多,”江紫说,“我只能管好我自己,读好自己的书,画好自己的画,别的我都管不了。” 苏鹿说:“江紫说得对,花印,你也不要总是那样忧国忧民,记住,这个国不是你的国,这里的民,不是你国的民。” 花印说:“我是外国人,这个国确实不是我的国,但我看到那么多人遭受苦难,怜悯之心让我落泪。” 在舞蹈空间中,卫灵看着这些学习舞蹈的孩子,想起现在的瘟疫。他告诉孔文墨,一定要注意这些孩子的健康,防止传染病危害他们的身体。孔文墨当然知道瘟疫的厉害,这些孩子,有最好的大夫给他们检查身体,身体一旦有什么反常的情况,大夫会全力进行解决。很幸运的是,他们现在都还很健康。健康的孩子在舞蹈空间学习舞蹈,孔文墨倾心教他们,与他们一起快乐。 卫灵给孔文墨带了她最爱吃的食物,孔文墨就在舞蹈空间旁边吃起来。孔文墨很爱吃,卫灵看到孔文墨这样认真地吃自己带的食物,他心里感到很高兴。孔文墨其实挺想念卫灵的,卫灵好一段时间没有来看她。卫灵看到孔文墨能有现在的状态,着实为她感到开心。 孔文墨吃东西的过程中,卫灵赶紧去拿了水,让孔文墨喝水。正好孔文墨需要水喝,她接过卫灵递过来的水,十分感激地笑了。对卫灵的关心,孔文墨感到心里暖暖的,卫灵总是这样,能给她关心和照顾。 在这些小孩子中,有个年龄最大的女孩儿,是她们中舞跳得最好的。这个女孩儿名叫谢倾城,孔文墨告诉卫灵,谢倾城对舞蹈的热爱不亚于她。确实,卫灵在看到这个女孩儿时,能从她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中看到热情,这热情是对生活的热情,是对舞蹈的热情。谢倾城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到用肢体表情达意的妙处。每一根手指,身体上的每一根毛发,都能诠释自己的内心。谢倾城觉得,只要能跳舞,就是快乐的。 卫灵想看谢倾城跳舞,他看过孔文墨跳舞,但是没有看过谢倾城跳舞。谢倾城见卫灵对舞蹈这样感兴趣,就在舞蹈空间,开始跳舞。 谢倾城伸展手臂,伸展长腿,扭动腰肢,她的舞姿这样柔媚。卫灵看她一眼,就感觉此人不一般。谢倾城的舞姿在卫灵看来是非凡的,他站在那里默默地看,谢倾城专心地跳。 大约半个时辰后,谢倾城跳完了舞。卫灵站在那里不说话,许久,他终于说出了三个字:“跳得好。” 孔文墨拉过来谢倾城说:“她是我们这里最有天赋的舞者,她的舞,我看了都很赞叹。” “我跳的舞当然比不上文墨老师。”谢倾城说。 “你来跳舞,外面闹瘟疫,你不怕吗?”卫灵问。 “只要能跳舞,我什么都不怕。”谢倾城说。 “好,有你这样的志气,就一定能跳好舞。”卫灵说,“将来说不定可以到皇宫里面跳舞。” “谁稀罕,”谢倾城说,“我可对皇宫没有任何兴趣。我跳舞,是因为我喜欢跳舞,发自内心地喜欢跳舞。我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去跳舞,我跳舞是很纯粹的,单纯是因为心中热爱。” “对,不去皇宫也好,”卫灵说,“皇宫也不是什么好地方。那皇宫里的人,可淫荡了。而且皇宫里的人,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到头来,弄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好、不好。” 孔文墨说:“她舞蹈这样好,不怕将来没饭吃。可以像我一样,教别人跳舞。喜欢跳舞就跳一辈子。” “嗯。”谢倾城点点头,她轻抿着嘴,光洁的脸上酒窝好看。她的头发也黑而柔美,十分好看。阳光从她的背后照来,她整个脸面在阳光中显得格外可爱。 在这样一个舞蹈空间中,卫灵感受到难以言说的愉悦。他这次本来是来看孔文墨的,却见到了一个在舞蹈方面极有天赋的人,这个人给他的感觉如阳光一般灿烂。 第三十五章 乐 花印的脸感受今日的阳光,阳光暖洋洋,花印眯着眼睛,感受温暖。她长长的旅行,少有时间能够静下心来,默默感受一片阳光。此时不需要说话,快乐在心里开花。 惊心城也是一样,被阳光照着,仿佛一切的晦暗都将散去,温暖长留人间。 花印赶着马车,从街头跑到街尾。一般有钱人家的女子,都坐在马车内,从来不独自驾驶马车,而花印不一样,她驾驶马车,到处跑。人是需要四处散心的,到处跑,不仅花印散了心,马也散了心。花印此时是开心的,她相信马也是开心的。 街道上的各种商铺,都是有趣的,花印好多都去过,当然,也有好多花印没去过。阳光这么好,城外的路在阳光下像金子一般,花印的马车在这条路上奔跑,阳光在野外烂漫。 路上没有人,花印希望能看到人,可四处一望,不见一个人,仿佛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花印停下马车,马低头吃草地上的草,这时,花印看到野地上有一个房子,那房子很新,看起来是新盖的。花印往那边走,走到房子跟前,发现屋子里有一个人。这是一个被阳光照得很温暖的房子,屋子里的人旁边放着乐器,她在乐器旁边的阳光中谱曲。她感觉屋前有人,抬头看,看到了花印。 屋子里的人是邱凤声,她在谱写《阳光曲》。邱凤声也来自域外,与花印不是一个国家,她来到中国,起了个中文名字,她的原名叫阿古斯丽多琼丝雅格菲琉巧米诺。阿古斯丽多琼丝雅格菲琉巧米诺很热爱音乐,尤其喜欢谱曲,阿古斯丽多琼丝雅格菲琉巧米诺感觉谱曲是世间最伟大的工作。 “凤声,”花印说,“你一个人在这里住?” “是的。”邱凤声说,“上个月,我来到这里,就爱上这里。你看那边的山,像这个国家的人画的水墨画。你看过他们的画没有,有很多是很值得一看的。” 花印说:“嗯。看过。” 卫灵在若烟城过得比较逍遥,滋润的日子总是这样令他开心,最近他迷上听音乐,这域外的音乐,听起来令人感觉不是人,就感到自己成为神仙,飞在了天上。那些域外的乐器,都是很不错的,卫灵计划过段时间,买几个姑娘,养在院子里,让她们拿着域外乐器,好好敲打一番。 萧天绝是个有学问的人,问他什么,他都学过,都能给问者说上一说。萧天绝懂诗会画,还晓音律,在卫灵眼里,萧天绝就是一个全才,什么都能,而且能得不行。 萧天绝不建议卫灵买姑娘,买来姑娘不难,难的是教她们乐器。有的姑娘聪明,学起乐器来快,有的姑娘笨,学起乐器来慢,要是买到一群笨姑娘,什么时候能听到优美的音乐呢? 卫灵感觉萧天绝言之有理,可转念一想,可以买会乐器的姑娘啊。萧天绝说此言差矣,现在能够演奏域外乐器的人少之又少,能够精通的更是凤毛麟角。 卫灵听萧天绝如此说,就打消了买姑娘的念头。 在野外的这个新房子里,花印与邱凤声谈音乐,邱凤声对音乐的认识及喜爱是令花印惊讶的,花印虚心向邱凤声请教了许多有关音乐的问题。 邱凤声在惊心城外专心学习她的音乐,她的饮食很简单,野菜野果就可以充饥,她最喜爱这里的竹笋了。邱凤声的衣服是从家带来的,她很少进惊心城,身上的衣服洗了又洗。 对花印的问题,邱凤声都细心解答,她们刚刚相识,却亲密得如同亲姊妹。 花印对音乐的喜爱令邱凤声很赞赏,邱凤声告诉花印,人对某一件事的喜爱是很珍贵的,应当珍惜这样的兴趣,如果一个人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兴趣,那么这个人是苍白的。 这个屋子很小,但邱凤声有许多藏书,在这个屋子中,四周都摆满了书,其中以音乐类的书居多。花印看到这么多的书,十分惊讶,又看到这么多种类繁多的音乐书,更加惊讶。 邱凤声很喜欢这里,她不选择住在城中的原因是城外有田园气息,她喜欢这样的田园气息。 卫灵想请一位先生来指导音乐,萧天绝给卫灵介绍了乐步慢。在烟花楼中,乐步慢来到卫灵的包厢,萧天绝先是给卫灵介绍了下乐步慢的成就,然后请乐步慢聊音乐。乐步慢对音乐有独特的研究,他周围的朋友都说他是最懂音乐的人。乐步慢不仅懂中原地区流行的音乐,还对域外的音乐很有研究,他在音乐方面是一个广泛涉猎的人,造诣可谓非凡。 乐步慢对烟花楼极为熟悉,他经常来这里,不是喝酒就是唱歌。烟花楼的每一个人,他都感觉是自己的亲人,烟花楼的每一把椅子,他都感觉是自己家的椅子。 乐步慢坐在烟花楼熟悉的椅子上,面对陌生的卫灵,讲起他熟悉的音乐。他谈起音乐来就滔滔不绝,总有许多话说,关于音乐的话题,仿佛今生今世也说不完。在乐步慢讲的过程中,卫灵认真聆听,乐步慢将卫灵和萧天绝带入了奇妙的境地,他们从乐步慢这里领略了音乐的趣味。 乐步慢这段时间还叫了一些工匠来制作乐器,乐器的发明创造是个有趣的事情,乐步慢想多搞几种新鲜的乐器,这样,就有新鲜的丝竹可以悦耳。 花印听邱凤声讲了那么多音乐理论,还没有听过邱凤声演奏音乐呢。邱凤声就用琵琶给花印演奏《田园曲》,这《田园曲》是邱凤声刚住到这里时谱写的,乐声舒缓。花印在邱凤声演奏的琵琶声中,听出了无限的闲适,她仿佛看到一个人在大自然的绿野中感受夏风,而这种清新有力的感觉似乎会永恒地存在下去。 草地上响起一片嘈杂的声音,这声音挺大,像是一群野猪来了。花印转头去看,发现不是野猪,而是一群人。这是一群兵,他们手中都有武器,武器都很锋利,锋利的武器直指苍穹。 这些兵是哪里的兵,是来做什么,花印一概不知。花印知道,现今的皇帝所能掌管的天下,其实并不很大,在有限的版图之外,还有好多政权存在。在政权林立的当下,中原之地是危险的,这一点,很多人都有深刻的认识。 远处有兵,花印建议邱凤声躲起来,邱凤声也认识到情况的严峻,就关上门,和花印去躲藏。在房屋的附近有一个大大的洞,不知道是狗熊洞还是耗子洞,可能不是耗子洞,因为没有这么大的耗子。她们不管别的,先进入洞再说。当人进入洞,外面的人就会以为洞里面是动物,有时候人跟人有仇,而人跟动物却没有仇。 在洞里面,花印和邱凤声能听到那些兵走路的声音。他们脚步很响,好像故意要震动大地,让土地爷爷也知道他们来了。 这些兵可能要去征战,也可能去搞工程建设,具体做什么,要听将军的,而将军要听皇帝的话。 洞中的花印感觉脚步声远去了,可以出去啦,就拉着邱凤声往出走。他们刚出来,洞里面又出来一个人。明明刚才进洞的是两个人,现在却出来三个人,这多出来的一个人是谁呢? 花印和邱凤声定睛去看,不认识。 “你是谁?”邱凤声问。 “我是被那些兵掳掠的人。”这个女人身材丰满,头发长,但是很乱。她的心此时跟头发一样乱。 据这个被掳的女人说,那些兵要去驻守边疆。男儿守四方,是很光荣的,但也是很残酷的。一些兵忍受不了枯燥的生活,就跑到长城上往下跳,坠崖身亡。他们选择死亡是要跟残酷的现实告别,是要立即结束现实的残酷。 花印听过这个女人的讲述,对那些兵产生了同情,同时,她也同情眼前这个女人。那些兵欺负这个女人,他们都属于可怜人,而可怜人会欺负可怜人,于是一些人变得野蛮,一些人变得更可怜。 卫灵在听过乐步慢的音乐理论后,很想听听乐步慢和这里的女子合奏一曲,乐步慢答应,立即找来三名女子。乐步慢和女子合奏曲子,他们配合得天衣无缝,以前他们没有组合过,这次的组合默契程度能够这么好,着实令卫灵惊讶。 一曲毕,三名女子退下,卫灵拍手叫绝。卫灵对音乐的认识又提升了一个层次,他很感谢乐步慢今日的分享。 萧天绝见酒喝完了,起身去拿酒。他要选一瓶加热的桂花米酒,热度要使他满意才可以。卫灵坐在椅子上不说话,一方面回味刚才的音乐,一方面等酒来。 萧天绝笑眯眯抱着一大瓶桂花米酒,坐下来,先给卫灵倒满一杯。乳白色的桂花米酒,散发清香,卫灵深呼吸一下,然后仰脖一饮而尽。乐步慢不再演奏曲子,也过来喝酒。春光明媚的时刻,饮酒让时光更烂漫。 第三十六章 蜀地情 花印的马在草地上抬头看天,它不再吃草,应当是吃饱了。花印来到马车边,也望望天,然后驾驶着马车朝天出发。 花印曾看到那么多人在惊心城受到职业的束缚,从事一份职业,就必须与那份职业耗在一起。似乎很少有人如花印这般,自由地旅行,不受任何职业的劳累。马车还在奔跑,花印任由马在路上跑,去到哪儿算哪儿。 马车极快,经过一段时间的奔跑,花印到达蜀国。蜀地风景优美,人们生活富足。这大蜀天下风光处处不同,单看这疆土的气象,似要与大梁王朝一决雌雄。如今天下政权很多,相互之间都有吞并对方的意思,政局一直处于紧张状态。此地自古难攻,谁若想取得蜀国地盘,非要下大力气不可。 跑了这一路,马累了,花印饿了,她想停下来休息,马吃点草,自己也吃点饭。旁边的大蜀面馆人不多,花印前去凑个热闹,还未到跟前,就闻到面香。这面中放了很多辣椒,一股浓重的辣味扑鼻而来。 “老板,一碗面。”花印坐下来。那店小二答应一声,就去吩咐后厨做饭。旁边吃饭的都是男人,这些男人虽是大蜀国的人,可这等模样的域外女子,他们是没有见过的,都扭头来看。花印全不放在心上,只低头看自己的书。她随身携带的书,都是她喜爱看的,看完就丢弃,再买新的来看。 此处湿气有些重,店小二在花印面前放了一碗面,汤中许多辣椒,花印想,正好除除湿气。一旁吃饭的人,吃面的声音很响,花印也不示弱,吃起面来呼噜作响。 此时一辆豪华马车驶来,车上的主人下来,他服饰华美,到这面馆也点一碗面。这个面馆名字虽然叫大蜀面馆,可它实在不大,总共就两个厨子,其中一个是学徒。 花印看这个人,她在中原见过,花印看他时,他也觉察到了花印。花印看到的这个人是洪清浊,花印知道他是了不起的盐商。洪清浊见到花印,也很惊讶。中原大地那么大,洪清浊不在中原呆着,而来这蜀地,为的是做生意。花印来此地,为的是旅行。 面馆附近有水塘,洪清浊吃完面还要去钓鱼呢,生意再忙也要抽出娱乐的时间。 洪清浊脸上洋溢着兴奋,他大声给花印讲他过去辉煌的经历。洪清浊贩卖私盐那会儿,与王建相识,曾经他们一同喝酒,一同谈论天下大事。现在的王建,是大蜀王朝的皇帝,洪清浊有这样的朋友,不仅感觉脸上有光,而且光芒万丈。 在面馆吃完饭,花印就起身走了。她的马车没有洪清浊的豪华,但速度不比他的慢。 这一路的风景是花印没有看过的,陌生的风景给花印带来的新鲜感使花印心中激动。 洪清浊要去钓鱼的水塘,花印已经看到。那水塘边有不少人钓鱼,洪清浊加入了其中。而这一钓鱼的景象,花印只看了一眼,马车就一掠而过,载着她向远处疾驰。 路上不见房屋,四处没有村落,这条路笔直宽阔,花印的心情在放飞。 惊心城的许多肮脏,在这里看不到,当然,也许这个国中也有很多如惊心城那样的区域,只是花印暂时没有遇到。眼不见为净,没有遇到,花印便不惊心。 路旁的一棵树上,有个人坐在树枝上喝酒,一边喝酒一边看朝阳。这个人背对花印,他手中的酒壶色彩分明。树枝上喝酒的人是魏书生,他头发长长的,有些湿润,似乎刚洗过头。他的皮肤还在散发湿气,应该是刚刚沐浴完。他迎着朝阳喝酒,心中在想什么,花印不知晓。 花印停下来她的马车,走到那棵树下,仰望喝酒的人,说:“您好,请问前面有村庄吗?”魏书生朝下一看,笑了笑,说:“你找哪个村庄?”花印说:“此地我初来乍到,哪儿哪儿都不熟,跑了这么远,没见一个人。”“我不是人吗?”魏书生笑了笑说。 魏书生跳下树,站在花印面前,花印发现他好高大,这么高大、阳光、帅气的男生,花印的心有些暖暖的。 “你胆儿真大。”魏书生说。 “何出此言?” “一个女孩子,就敢独自外出。”魏书生看着远处的地平线,“你知道现在有多乱吗?天下政权林立,相互之间你争我斗,好多人就死于战乱。” “看你不像悲伤的人,怎么心中这样多悲伤的事情?”花印看着魏书生的脸。 “人的悲伤哪是从面部能够看出来的。”魏书生皱了皱眉,“悲伤在心里,时间一久,沉在心底,像石头,硌得人疼。” “很疼吗?”花印替魏书生担心,这样阳光的一个大男孩儿,花印不希望他悲伤。 花印不好去问魏书生心中难过的事情,她想抱抱他,给他安慰。但是他们只是刚见面,那样不太好。不过花印还是希望魏书生能够开心起来,不管多难过的事情,总会过去的。 “开心起来吧,”花印说,“你看今天阳光多好,阳光照在你的身上,但愿也能照在你的心里。” 魏书生看着远方,不说话。 花印说:“生老病死,人人都会遇到。生命成长的过程中,人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任何事情,任何造成你身体或者心灵受伤的事情,都是生命中的冰霜。那些冰霜,只能让你更坚强,不能让你屈服。你应当记住,用一颗阳光的心,去迎接一切。” “阳光的心。”魏书生重复花印的话。 “对。”花印说,“阳光的心,就是充满阳光的心。你想象,内心是一个房间,当阳光进入房间,房间就不再黑暗。” “你说得真好。”魏书生不再看远方,而是看着花印,“你是一个好人。你很善良,善良得像阳光。” 花印低头,又抬头,她说:“你能开心就好。” 卫灵早晨从烟花楼醒来,闻到一股幽香。这烟花楼的房间,奢华至极,恐怕皇宫也未必比得上这里。而在这烟花楼外,街道上时常有人被杀,有时走着走着,就能看到一颗血淋淋的头颅。这些头颅被砍下来,抛在街道上。相信十个人有十个人不愿意头颅被抛,头颅一被抛,鲜血就洒一地,人的生命就结束。没有头颅,不能吃也不能喝,接吻当然也不能。 卫灵不担心遭遇他人杀害,他有的是保护他的人,不过多花些银子,买的是安全。董世来到烟花楼找卫灵时,卫灵还在床上,床上有个女子,身体散发幽香。本来卫灵是要找董世的,没起来,董世就找来了。董世这次来,是因为钱的事儿。这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国中的兵,可能要去打蜀国,打仗需要钱粮,董世来找卫灵商量。 卫灵当然愿意出钱,出钱给军队,让军队有饭吃,这样,军队才能打胜仗。给国家的军队提供钱财,这也是为国家做贡献,这个贡献,卫灵愿意做。只是目前军情是否可靠,还不知晓。打不打仗,都是一些市井俗人在茶余饭后瞎猜测。 花印跟着魏书生来到他们村,魏书生从小生长在这里,他带花印来看他从小长大的地方。花印看着此处的一草一木,感觉这是一个地肥水美的村子。村子里有老黄牛,有玩耍的孩童,到处可见民风淳朴。 有块大石头上坐着一个人,这个人是乔念生。乔念生是个残疾人,两条腿都没了。他每日坐在这里,看看牛,看看草,看看牛吃草,看看草被牛吃。偶尔有孩童在他面前玩耍,他看着他们,突然就笑了。孩童们只顾自己玩儿,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笑,也没有人看到他笑。 乔念生家中无人,家里人都死光了。战争年代,家中人都被杀了。乔念生气愤,想要报仇雪恨。于是乔念生参军了。军旅生涯一开始,各种苦就来了,但是乔念生很坚强。乔念生的双腿是在打仗的时候被敌人砍下来的,当时,他目睹双腿被砍下来的情状,他血淋淋的腿把他自己吓了一跳。他当时心惊肉跳,顿时心中充满绝望。 所幸乔念生捡回来一条命,他看过战场的狼烟,看过遍地的尸体,闻过尸体腐烂的气味,还有尸体被焚烧的气味,血液的气味。他有时做梦会梦到敌人举着大刀朝他头部砍,他大惊,然后突然就醒了,吓出一身汗。 乔念生此时静静地坐在石头上,看着孩童玩儿。花印和魏书生从他面前走过,这个外貌特征明显是异域人的女子,并没有引起乔念生的注意。似乎没有什么能让乔念生惊喜,似乎他这一辈子不会再欣喜。 “青山远,白鸟近,鸿雁捎书信。战火燃,英雄逝,亲人抹泪频。”童谣声起,在儿童的歌谣声中,花印和魏书生走过一片田野。田野好绿,这么纯洁的颜色,这么纯洁的季节,一切美好得像童话。 第三十七章 南平人物 马蹄声碎,情帝来到南平的一座山下。竹屋内,两个外表粗犷的汉子在高谈阔论,一副要征战天下、一统江山的样子。情帝走进竹屋,在这两位朋友旁边坐下。 “当年汾阳王郭子仪平定叛军,立下赫赫战功,为唐王朝做出多大贡献?”孟广才说,“如果现今南平的汉子都像郭子仪那般,何愁没有天下?” “你说得是,”姚大器说,“只要你一句话,周围十几个村子我给你拉拢来一帮人,咱们揭竿而起,打到中原去。听说那朱温老贼越来越荒唐,现在他认了几个儿子,都是响当当的人物。我们不能让他坐稳江山,应当在他最得意时,给他致命一击。” “你们纠集农民干大事,我推荐给你们一个人。”情帝说。 “谁?”孟广才和姚大器都扭头看着情帝。 “这个人叫刘子却,”情帝说,“此人胆识过人,视野开阔,胸怀天下,一直想在中原搅翻天,才堪大用。” 花印从魏书生的村子里出来,这一路她领略了小村的风光,蜀地的风土人情她还是比较喜欢的。受情帝的影响,花印一有时间的时候就打开《骷髅经》来研读,每有所悟,便心中欢喜。 乔念生还坐在那块石头上,那块石头仿佛是他的家,他坐在这里有时一坐就是一整天。魏书生给花印介绍村子的历史,还给花印述说了乔念生的故事。花印渐渐加深了对这里的认识。 情帝从竹屋中出来,来到一片土地上。他的心情有些激动,刚才孟广才和姚大器给情帝构想了一个辉煌的前途,在他们的构想中,称王称帝都不算回事儿。心潮澎湃的情帝站在空地上,稳了稳情绪,良久,终于平复了内心。 这南平地界有个叫高季兴的,混得不错。此人很会在逆境中奋斗,一些常人难以适应的环境,他往往能够逆天而行。孟广才见过高季兴,情帝听孟广才说,高季兴这个人,看着表面老实,实则内心藏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当然,情帝对这些人物都不太了解,只听朋友一言,不可妄加判断。 情帝还要去拜访一个人,这个人也称得上人物,他就是江左。江左在南平名声很响,他做药材生意,资产雄厚。江左所卖的药材,供很多地方使用,用过的人都说好,没用过的人也听过别人说好。 在一个茶室中,情帝见到江左。江左生活很随性,喝喝茶、读读书,每天都是好时光。 江左在南平混得有声有色,他有好些房屋田产,是许多人羡慕的对象。在南平,江左有很广的人脉,他的人际关系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他甚至认识许多骷髅会的人,也认识许多冰火社的人,能将这两个组织中的人脉拉拢到手,可见他出色的交际能力。 情帝与江左喝茶时,江左给情帝诉苦,说他每天要应付很多事情,很多应酬其实他根本不愿意参加,但是又不得不参与,这是他的痛苦所在。当然,在此过程中他也能得到很多甜头,往往只要一应酬,就能得到很多利益。起初的时候,在利益的驱使下,江左参与了很多应酬,陪人笑,陪人说话,陪人吃饭,陪人喝酒。现在他其实不需要这样,金钱在他看来已经不算什么,他关注的是文化。但他还是会去进行许多应酬,也许是习惯了吧。 江左笑眯眯地告诉情帝,中原朝廷丢了印玺,实际上是他所为。后来朝廷派人追查印玺的下落,在关夜的努力下,终于找到印玺的下落。当关夜查到印玺时,那个被抓起来的人其实是背了黑锅,那个人是江左安排的替死鬼。替死鬼落网后,被砍了头。 江左之所以搞这么一出,是要给中原王朝一点颜色看看。那朝廷的皇帝只知过天堂般的生活,却不顾黎民百姓的存亡,迟早有一天会死于非命。江左希望将来南平有人能够团结起来,消灭中原王朝。 情帝就跟江左介绍了孟广才和姚大器,这孟广才与姚大器都是胸中有志向的人,他们都有着鸿鹄之志。当然,江左处事向来十分周密,这孟广才他是听过的,姚大器他也有所耳闻,只是这二人在江左看来,都比较鲁莽,办事难成,恐能坏事。江左还有其他人选,他希望能够团结一些有实力的人,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花印自从得知情帝来南平后,就想来找情帝,跟他一路同行。情帝在南平与朋友聊天时,花印已经在路上了。 清晨,花印驾驶马车来到江左的宅门外,管家进去通报了一声,情帝和江左都出来迎接。 花印进入江左的宅院,只觉这宅院大而幽深。江左给花印和情帝介绍宅院中的各种摆设,情帝不禁啧啧称赞。 在花印的印象里,这南平不算是特别富裕之地,然而此处出现这样一个富豪,着实令人称奇。江左还真是一位奇人,他不懂医术,却能卖药材,药材生意做得是红红火火。 他们三个人来到茶室,花印坐下后问了江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很尖锐,就是有关推翻中原王朝的问题。江左没有避讳这个想法,他确实有这方面打算,但他也清楚,一个朝代的成立,需要众多的人付出生命。江山的获得从来都不是轻易的,需要大量的人为之流血牺牲。梁王朝的朱温,当年跟着黄巢征战四方,也是经历过血腥杀戮的人。鲜血换来胜利,因此胜利来之不易。 朱温被赐名全忠的时候,他可能也没有想到日后能成为一国之君,当时的朱全忠,内心全部是忠诚,忠于唐朝,忠于皇帝。但后来就变了心,改名朱晃,忠字没了,也就不效忠唐朝。 江左有意攻打中原王朝,这个事情他想了好久,并非不可行。首先要做的是招兵买马,拉拢有志青年。当团结起一大批人,就可以行动了。看看这南平的高季兴,也不是等闲之辈,如果懦弱无能,不会成为南平王。 从江左家出来已经是傍晚,花印和情帝走在空气温和的街道上,他们看到此地如此繁华,都心生欢喜。 “你看这表面祥和的城市,其实暗中潜藏着各种力量,说不定什么时候战争就爆发了。”情帝不无担心地说。 “江左说的未必是真的。如果他真的要在天下作乱,那天下的百姓可要遭殃了。”花印想起惊心城那些苦难的人,每想一次,心就惊一次。 “本来我以为自己是全天下最不幸的人,没想到还有比我更不幸的人。以前许多的不幸只是耳闻,而现在我是亲眼看到那些人遭难。跟你一样,我的心有时会痛。” “在冰霜国时,我望着东方,想那太阳升起来的地方,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呢?现在,我身处这太阳升起来的地方,看到的是许多苦难。也许我们生错了时代,不该在这个时代降生。” “你有没有想过那些人为什么会作乱?” “为什么?”花印送来疑惑的目光。 “因为天下没有统一,没有一个强大的力量来规范天下。没有规范的天下是令人痛心的。可能混乱之后会迎来和平,然而和平之后,有可能会再次天下大乱。现今很多势力于天下并立,他们割据一方,称霸称王,这样的状况很让人烦恼。” 情帝对他所看到的区域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很多区域的霸主实际上是那个区域的皇帝,那些区域则是皇帝的国家。这些割据四方的人,有的从唐朝就开始了他们的伟业,他们几乎都有称雄天下的野心,目前似乎还没有什么动静,可能他们在等待时机。 情帝打算去吴国看看,尽管吴国的君主没有打出一统天下的旗号,但他已然是皇帝的范儿,他所掌握的区域就是吴国。在吴国情帝也有要拜访的朋友,他需要过去谈一些事情。 花印跟情帝一同去,那辆马车可以载着他们走遍千山万水。情帝不要花印驾驶马车,要她坐在车厢内,马车还是由他这个男人来驾驶。 在去吴国之前,情帝和花印在街道上吃了顿晚饭,路边的小摊位,食物吃起来还挺美味。花印吃过东西后,说:“饱了。”然后用手抹抹嘴。 “你慢点吃。我等你。”花印说,“希望这次去吴国能够顺利。” 吃过晚饭后,他们就上路了。马车很快出了城门,继续奔跑在城外的大道上。 半路,情帝停下来,说要去解手。他来到离马车比较远的一棵树后面,开始解手。完事后,往回走,回来的路上,他捡到一枚钱。这钱应该是别人逃难时掉落的,这个年月,有钱没钱都不好过,除非是江左那样的富豪,才可获得片时的安宁。 天色已晚,情帝希望前面的路途中有客栈,要不然他们就需要在马车上过夜了。四野黑魆魆的,黑夜是一首黑色的歌。 第三十八章 群龙无首 情帝驾驶马车载着花印经过长途跋涉来到吴国,夜晚,他们找便宜的客栈住下来。江左以前向情帝介绍过杨行密,说这个人有胆有识,日后必定成大器。情帝对江左的话,只信一半,因为很多时候,江左的话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假的。 卫灵是个喜好游玩的人,带着孔文墨去了闽南,这里风景好,卫灵喜欢。卫灵曾听人说,有个叫王审知的,也是一代风流人物,在当今的天下,是排得上名号的。卫灵和孔文墨去客栈住宿,选的是豪华的房间。 鲁猛狗来到吴越国,不为别的,为的是找她的妹妹。好多人都知道鲁猛狗在找她的妹妹,可是他的妹妹,始终是没有下落。鲁猛狗心中也着急,她的妹妹如今是否还存在于世,他说不清楚,越是说不清楚,就越使他难受。 石青到了楚国,他年龄这样小,到国外混,其实是很不容易的。石青听闻过很多富商,那些富商的资产惊人,石青想要拥有财富。怀着发财梦想的石青,要在楚国做生意,他相信,生意会越做越大。 阿龙、阿凤受花印的命令来到汉王朝的领土,他们是要搜集信息,探索有关骷髅会和冰火社这两个组织的秘密。此地原来叫大越,后更名为汉,不管是大越国还是汉国,都是当今天下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 花印从马车中出来时,忘记带书了。她回到马车取书。回到客栈,花印看到情帝在读书,读的是《骷髅经》。正好这段时间花印也在读这本书,便有意与情帝交流。她在情帝对面坐下来,跟情帝就经书的相关话题进行讨论。 花印的语速不紧不慢,往往能用简洁的语言表达很深的内容,这一点,情帝是很佩服花印的。花印在学习语言方面,很有天赋,她会多国语言,能用外国语言熟练地与人交流。 情帝目前的任务是从经书中获得骷髅会的组织架构,这个组织架构是不容易从经书中看出来的,但情帝不愿意放弃这样一个机会,他相信,随着深入研读经书,会有收获的。 骷髅会的基本状态,情帝其实已经有了大体的了解。这骷髅会的成员单靠一本经书,凝聚在一起,这经书就是他们的旗帜,在这个旗帜下,他们为同一个目标共同奋斗。经书骷髅会的成员人手一本,不同的人在经书的理解方面是有偏差的,这就需要有懂经书的人来为大家讲解。类似的培训课程很多,培训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成员们更好地理解经书。 情帝这两天联系了吴国的一些朋友,希望能获得骷髅会的课程信息,如果有接受培训的机会,情帝愿意去听一听。 花印当然支持情帝的想法,如果情帝愿意去听课程,花印会跟着他去听的。课程的时长和内容,他们因为没有听过所以一概不知。这些都没有关系,他们相信,听过几次课程后,会有所了解的。 在闽南的一个茶楼里,卫灵和孔文墨探讨舞蹈,这两个人都对舞蹈有兴趣,孔文墨喜欢跳舞,卫灵喜欢观舞。他们喝的茶是上好的茶,茶叶来自闽北的茶叶生产厂,在茶香中,他们交谈舞蹈的精髓。 到国外看看是有好处的,卫灵每年都要去国外旅行,今年今月今日,卫灵带孔文墨来到闽南。这里跟中原不同,卫灵这一路所看到的风景,有种水润润的气质,这是他喜欢的。孔文墨喜欢卫灵喜欢的东西,她发现卫灵是一个有品位的人。 卫灵看这闽国的茶叶不错,想带些到若烟城。孔文墨帮他联系了知名的茶商,这茶商给卫灵介绍了几种相当出色的茶叶,卫灵喜欢,就吩咐茶商给他往若烟城寄了几包。 卫灵喜欢茶叶胜过酒,喝过酒,他经常会癫狂,而喝过茶,他会很安静。他喜欢茶,更喜欢茶带给他的这份宁静。 然而卫灵有他的叹息,他时常叹息,人生不完美。确实,即便能在此处找到这样一个茶楼,这样的宁静,能维持多久呢?当今的天下,割据势力太多,好多股势力,谁都不服谁,随随便便就能成为一方皇帝。这么多皇帝姿态的人存在于世,有道是天无双日,也许会有那么一天,天下百姓饱受战争的磨难。其实就目前一些战乱来看,已经有人承受这样的磨难。 卫灵与孔文墨喝着茶,他问孔文墨苦不苦,孔文墨说有一丝苦,卫灵说有苦才是人生。 鲁猛狗在吴越走了许多巷子,他判断,那些做坏事的人一般会把掳来的人藏在深巷中。他脚都走疼了,可还是没找到妹妹。他看街道上的人,似乎每一个女孩儿都是他的妹妹,然而,都不是他的妹妹。他有些灰心丧气,在他的精神世界中,支撑他寻找妹妹的精神支柱开始受到挑战,他的内心动摇了。妹妹是否还活着,目前真的是一个需要弄清楚的问题。 鲁猛狗这么多年行走江湖,还是练就了一些本事的。他相信靠着自己的努力,会找到妹妹的。在这个年月,失踪的人很多,好多失踪的人,根本找不回来。但是鲁猛狗不相信妹妹找不回来,他相信,总会有一天妹妹会回到自己身边的。 在当今天下林立的许多政权中,有好多掌权者都图谋一统江山,那些有些地方的王,其实跟皇帝没什么两样。那些人在自己的国家掌握了最高权力,利用自己的权力,以求更大的利益。鲁猛狗对这些政治上的事情不关心,他一心寻找妹妹,他计划一个国家挨着一个国家地找,他相信总有一天会找到妹妹的。 石青在楚国连只蚂蚁都算不上,他一个小孩子,在异国他乡,见到的全是陌生的人。在陌生的环境里,他成长为一个成功人士其实是很有难度的。不过石青不气馁,他要求自己做事情从小事做起,积累经验,等将来自身能力提高,就可以做更大的事情。 在广阔的江湖中,众多的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这些角色中,有大角色有小角色,有主角有配角。不可能人人都是主角,也不可能人人都是配角。石青目前在楚国算是一个配角,他当然不是主角。这不意味着他永远在江湖中是配角,也可能有那么一天,石青成为江湖的主角。在石青奋斗的过程中,他在他自己的人生舞台上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阿龙、阿凤在汉国遇见刘子却,这个人曾一心想恢复汉室,现在,他在汉国体会到了一种骄傲。刘子却之所以内心有骄傲的感觉是因为他看到了汉朝的复兴,不管怎样,他所在的土地是汉朝的土地,他所见到的百姓是汉朝的百姓。在刘子却心中的这个无与伦比的大汉王朝中,有众多的为国家建设做出贡献的人,这些人在刘子却眼中都是可爱的人。 阿龙和阿凤跟刘子却谈论有关冰火社的事情,刘子却曾为恢复汉室,做了很多努力。虽然刘子却在汉王朝中也是一个配角,但他有主角的心态。刘子却给阿龙、阿凤讲了一些冰火社的信息,他知道他们是花印派来的,刘子却希望这些信息对花印有用。 花印与情帝在吴国逗留几日后回到中原的冰临谷,这名叫冰临谷的地方面积极大,其中的惊心城和若烟城,都很有名,他们回到的城市是惊心城。 惊心城中还是老样子,花印这次去了不少国家,获得了丰富的阅历,惊心城与一些国家相比,差距是蛮大的。花印清楚惊心城的悲惨状况是有特定原因的,如今各种军事力量相互不服,导致一些战祸是必然的。在这些灾难中,花印看到一些勇敢的人,无论多么艰难的环境,他们顽强地生存。 情帝这一路收获颇丰,他带回来许多地方的土特产,还收集了一些珍贵的书籍。路上他们虽然用了比较长的时间,但这一路他们没有忘记读书。有时花印在前面驾车,情帝在车厢内读书,有时情帝在前面驾车,花印在车厢内读书。在旅途中读书,有一种妙趣,他们都体会到了这种妙趣。 近来情帝研读《骷髅经》也有所收获,他终于认识到骷髅会是一个正邪赋予一身的组织。他们有明确的目标,在经济方面、军事方面、文化方面,等等,都有周密的计划。为实现这些目标,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在骷髅会的诸多行为中,有些给人们带来好处,而有些给人们带来坏处。所以,单从好坏的层面来看,不能正确评价骷髅会。 有这样一番认识,情帝感觉到,今后他会更加深入地了解到这个组织的许多层面。在等级森严的组织内部,有些信息严密封锁,外部人员如果想获得这些信息是很难的。但不管怎样,情帝要了解骷髅会,他会用他的智慧,为他自己打开一片天地。 第三十九章 森林之行 清净庄严的妙音寺情帝有时候还去,他在惊心城中看到有人遭受苦难,就到妙音寺求佛,愿望天下百姓幸福安康。 算起来情帝来中原已有些时日,他看过许多名胜古迹,听过许多奇闻异事,这些耳闻目睹的一切,构成他对这方土地的综合感受。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情帝掌握了中原及周边许多国家的基本情况,在他了解天下的过程中,经历了许多事情,这些事情或喜或悲,如今都归于虚无。过去的事情都显得那么虚无,在面对它们的时候,仿佛它们不曾存在。 无论怎样的事情,现在对情帝而言已都是往事。人需要在某一个时刻,在一个安静的居所,回顾往事,再让时间流逝,然后往事在心里渐渐淡去。最后留在心底的事,有可能是坏事,有可能是好事,大悲大喜的过往,都因为凝视内心时而变得鲜明。 幽暗而神秘的森林,显得宁静恬淡,阳光快要到来,此时是黎明。情帝走在潮湿的路上,路上的枯枝败叶都是旧年留下的,一年年堆积,形成天然的地毯。花印跟在他身后,周围的山岚迷漫在树间,远处的树看不清,只见白茫茫一片。脚踩地面,地面窸窣有声。树木都很高大,树干也因为环境而湿润,树干挂着露珠。是因为风吹来,山岚轻移,渐行渐远。 情帝仇恨世间一切邪恶的事情,据说这森林中,经常有强盗出没,打劫人钱财,不少好汉因此丧命。对这些并非耸人听闻的事情,情帝是反感的,当然也是毫不畏惧的。花印跟情帝一样勇敢,那么多危机四伏的国家,她都跟着去了,似乎没有她不敢去的地方。 世间很多事情,如这移动的山岚,不以人的意志为行动准则,它们是客观存在的。对那些自身难以把控或把控不好的事情,由它去吧,这是情帝的感悟。今天有可能下雨,也有可能不下雨,下不下雨,情帝不管。如果下雨,情帝觉得世界很浪漫,如果不下雨,情帝也觉得世界很浪漫。世界本来就是美丽的,那些一心想控制全天下的人,利欲熏心,是不值得称赞的。 情帝眼中看到的树,有的很粗大,颇有些奇形怪状的样子,再加上周围的山岚笼罩,看上去迷幻极了。情帝觉得,在观赏这些自然风景时,人的内心会很愉悦,这种与自然界的精神交流,是极富魅力的。情帝和花印在森林中走,他们都不说话。 坚守是人很重要的一个品格,情帝长期坚守一个事情,就是保持内心的纯净。如果内心出现浑浊,他会到一些区域走走,用外界的景象填充稍显空虚的内心。今天的行程,大概也是这样,走走看看,他的精神愉悦。 森林中有一个秘密的厂子,一群工匠在生产奇异的工具。这个工具是用来作战的,有的由木头组成,看起来像牛或者马,有的由青铜、铁、铅等金属组成,看起来像一条龙。这些奇异的物体,能够弹射尖锐的武器,往往是分散式发射,令众多敌人瞬间丧命。 情帝在厂子外面听到里面有做工的声音,他向人打听,想知道里面是干什么的,但是别人不告诉他。这是秘密生产战争工具的厂子,制造的工具不只是那些大型的机器,也有一些小巧的武器。现在一些国家培养大象,让大象参与作战,象战给对方造成严重的伤害,大象的作战能力受到很多人的重视。然而培训大象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让它们统一作战是相当有难度的,因此,好些国家不具备象战的能力。 在这个厂子中生产的战争工具,大概是用来对付象战的,当然,一些致命武器是用来对付人的。情帝和花印从厂子旁边走过,厂子里传来嘈杂的声音。他们两个是路人,在门卫看来是闲杂人等,因此他们没有机会了解厂子里的一切。 世界总是这样,一些人为和平做准备,一些人为战争做准备,一些人准备做好事,一些人准备做坏事。人事的复杂,是不容易摸清楚的。情帝继续往前走,在这个森林里,还有很多他没有发现的东西。这个原始森林对情帝而言是陌生的,情帝在这林木间行走的过程中,他时刻能感受到一股神秘的气息,这神秘来自森林,来自这个庞大的森林。 花印有些担心,走过那个厂子,再往前面的路,见不到人。当见不到人,花印开始害怕。女孩子在陌生的环境里,容易产生恐惧的情绪,这是正常的。情帝作为一个男子汉,也产生了同样的恐惧情绪,当然,情帝是可以克服这样的恐惧情绪的。 情帝有一个觉悟,那就是,在看风景的时候,不是说看得越慢就越好,有时候,快步走,快快地看风景,其实也会获得不错的观赏效果,甚至获得更好的观赏效果。这就是说,做一些事情,做得慢,可以做得好,做得快,有可能做得更好。就拿他们在这森林中来说,不必慢下脚步细细欣赏地上的花朵,加快脚步,反倒是旅行的最佳状态,快快走,说不定前面可以遇到很多的好东西。 植物之间有刺,那些带刺的植物容易伤到人。情帝要花印注意路上的植物,那些植物是无情的,有可能会让人流血。世间有许多事情会让人流泪,当花印被植物划伤,流血,她就会流泪。花印其实是一个脆弱的女孩子,她外表高冷,似乎很坚强,其实一件小小的事情就有可能使她流下眼泪。 情帝来这中原,进过许多书店,那些书店中的书,情帝大多不太喜欢。好些书籍,描写好几百年前的事情,这些事情都发生在政治人物身上,其实这些内容都是围绕皇帝及众多官员展开的,并没有涉及其他众多的人,从而没有涉及更为丰富的区域。这些书籍都不能引起情帝的很大兴趣,所以他最近去书店的次数很少了。 在情帝有限的阅读记忆中,有一本书中曾描述过神秘的森林,经过判断,情帝发现,那本书中所讲的森林就是此时他行走的森林。 情帝也接触过一些对他进行威胁的人,那些混迹在江湖中的人,想要和情帝一起做违法的事情。情帝是正直的人,当然拒绝了,可那些人不放弃,仍旧纠缠情帝。 前段时间,祝虫手下的人找到情帝,他们想让情帝从域外“进口”一些女子。对于这样的事情,情帝当然很反感,但对方实力强大,情帝不好发作,只好忍气吞声。那些人威胁过情帝,然而,在种种威逼利诱下,情帝坚持原则,坚决不做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 在森林中,情帝还会时不时想起这些肮脏的事情,江湖是大的,在大大的江湖中,总会有许多肮脏。当然,情帝能够克服这种情绪的波动。 花印在地上捡到一把梳子,这梳子上有柔美的花饰,梳子很新,没有用过。前面,她又发现了一面铜镜,也很新,似乎刚买的。地面上有一串脚印,地面湿润,脚印很深。 “有人在这里遗失了东西,”花印说,“好像是急于奔跑,不小心掉落的。” “这东西看着挺新,你可以用。”情帝笑说。 “你看前面还有东西。”花印指着前方,情帝去看,发现是一个雪白的画卷。情帝打开来,这画卷上画的是山水,笔法精到,气质不俗。 “我们再往前面走走。”情帝说着往前走去,此时阳光已经照在森林上方,由于树木茂密,只有少量的阳光进入森林内部。阳光好,森林干净,地面上的物品清晰地出现在情帝和花印面前,除了刚才他们发现的东西,还有其他物品出现。 地面上的物品令他们感到疑惑重重,物品、足迹、宁静的森林,这一切引发情帝思考,可他实在想象不出这里发生了什么。 “这些物品是谁的?是什么原因丢弃在这里的?好奇怪。”花印说,“你在想什么?” “我正在想你说的问题。”情帝说,“真的好奇怪。” 树木后面猛然蹿出一只动物,情帝定睛一看,是只小鹿。小鹿有一条腿受伤,正在惊慌失措地奔跑,花印还没来得及细看,那小鹿就跑得没踪影了。 “有人在打猎。”花印说,这附近有人。 这时,跑过来一个男子,问他们有没有见到一只鹿。情帝说确实有一只鹿,那只鹿跑了。 男子就跑过去,追那只鹿。片刻,男子跑得也没了影踪。 “咱们也可以在森林里打猎,”情帝说,“做一名猎人也不错。” 花印不知道他们会在森林里呆多久,也许明天他们会回惊心城,也许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回去。情帝神情专注,似乎要打猎,可是他手中没有打猎的工具。 “你在看什么?”花印问。 “我在看有没有兔子。”情帝说。 第四十章 平生所见 花印和情帝在森林中出现了意见上的分歧,情帝觉得,对于地上的这些零碎物品,没有必要去深究,而花印不这么认为。花印觉得这些物品散落在地上,是很有必要去探究一番的。这是线索,按照这个线索去摸索,他们可能会得到他们想要的答案。两人在两棵树间争论不休,他们谁也说服不了谁,说着说着,他们就饿了。 情帝去找溪水,结果在林中发现一个水潭,水潭很深,仿佛里面藏着无穷的东西。花印去找了些东西,做成钓具,就在水潭边钓东西。钓到鱼吃鱼,钓到虾吃虾,钓到甲鱼吃甲鱼,钓到什么吃什么。 花印在水潭边垂钓时,情帝就在一旁研究地上捡到的物品。这些物品有的很珍贵,有的是普通的日常用品。情帝还不好判断这些物品的主人是谁,主人的身份也不好说,这些物品中,有稍微贵重的,有十分便宜的。有可能是一个人遗落在这里的,也有可能是多个人遗落在这里。 安静的水潭中似乎没有他们能够吃的东西,花印在旁边守候多时,却没有任何收获。 “完了,今天要饿肚子了。钓不到,钓不到,什么也钓不到。”花印有些失望,而这时,鱼线一沉,她往起一拉,一条鱼出现在花印的视野。 “鱼!”花印大喊起来。 “啊,不错。”情帝跑过来,“好大一条鱼。等吃饱肚子,继续研究这些神奇的物品。” 卫灵听人说冰临谷的森林中有神奇的灵芝,他闲着没有事情做,就带着孔文墨进入森林。卫灵以为森林和城市没有什么区别,饿了吃饭,渴了喝水,森林也是一个休闲的好去处。可卫灵估计错了,他带了好些东西,有用的没用的,一大堆。孔文墨没有到过原始森林,不清楚森林中的情形,也带了不少东西。当他们来到森林中时,发现一切都不是他们想象的样子。这里的树好高大,森林好大,大得有些可怕。 卫灵走了一截路就感觉到疲劳,他觉得带的东西有些多,就往地上扔了一些。卫灵有些后悔,一些物品属于贵重物品,是他平日珍爱的。但此时他的确累,带多东西就是累赘,他不得不把多余物品丢弃在路上。 孔文墨不习惯森林里的环境,潮湿的空间让她身体不舒适。而卫灵却很喜欢这森林的潮湿,在他看来,在这种空间中,周围有湿润润的味道,很使人感到清爽。 两人在一个水潭旁边,发现有鱼骨。这鱼骨还散着热气,肯定是吃过不久抛弃在这里的。孔文墨很想知道吃鱼的人长得什么样,会不会是原始人?孔文墨的想象很丰富,她将自己的猜想告诉卫灵,引起了卫灵的兴趣。 卫灵低头看看地面上的鱼骨,他不确定是不是人吃的,会不会是狗熊在这里烤鱼吃呢?孔文墨否定了卫灵的这个观点,说动物不会烧火,不会吃烤鱼。 卫灵摇摇头,他不明白这水潭旁边的鱼骨是何人所吃。如果是骷髅会的人所为,那就坏了,他们很有可能被骷髅会的人逮住,然后杀害。 卫灵一担忧,孔文墨便哆嗦。他们都不是胆大的人,却来到这考验胆量的原始森林。 孔文墨不想说话,她害怕说话分神,若是旁边蹿出一只什么动物,就危险了。孔文墨时刻注意周围的环境,一有风吹草动就靠近卫灵,希望卫灵能保护她。在城市中,卫灵是可以保护孔文墨的,他江湖上认识许多人,保护一些人是不成问题的。可现在他们在森林中,卫灵没有认识的动物朋友,如果来一只猛兽,后果不堪设想。 正在他们担忧之际,草丛里跑出来一只小鹿,鹿的一条腿受伤了。小鹿一瘸一拐地跑着,似乎跑不动了,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这可怜的小鹿,不知道是被谁所伤,又是被谁追赶。人有两条腿,鹿有四条腿,两条腿往往跑不过四条腿,很显然,在这场追逐与被追逐的游戏中,小鹿取胜了。 卫灵抱起这只小鹿,它的后腿在流血。抱到水潭边,卫灵撩水给小鹿洗伤口,将伤口上的血迹和沾的土粒尽数洗去。这次卫灵来森林里带的东西多,扔的东西也多,幸好处理伤口的药物及纱布没有丢弃。卫灵用药物给小鹿消毒,然后再用纱布包扎起来。 小鹿细细的腿像手指,而纱布如手指上的戒指。 花印坐在一根树干上休息,这粗粗的树干是被人砍倒的树,看样子是要做成一个舟,但不知为何只做到一半就停止了。情帝指出,这附近有一些部落,为了争夺地盘,经常发生战斗。这舟可能是那些部落的人做的。情帝也不清楚具体什么原因,这舟只做到一半。 花印在森林里走了比较长的路,她发现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探索出这个森林的全部秘密。在森林中,她发现了许多奇怪的动物,也发现了许多奇怪的植物,还发现了有人类活动的奇怪的遗址。花印承认自己少见多怪,但那么多让她迷惑的东西出现在眼前,让她感觉到这个森林真的是万分的神秘莫测。 情帝曾见过一些部落的人,那些人用树叶遮羞,不穿鞋子,在森林中奔跑,打猎技术极高。很多行动敏捷的动物,都难以逃脱他们的追捕。在很多人看来不可能捉到的动物,部落中的一些人能够成功捕获。 在灌木丛旁边,情帝与花印发现了一个男人的尸体,这个男人他们认得,就是那个追赶小鹿的人。这个人身上的肉被人拿去吃掉了,很明显,他是被部落的人所杀。并不是因为他跟部落的人有仇,而是因为他年轻,身上的肉鲜嫩美味,是个诱人的小鲜肉,很不幸,他遇到了食人族。 看到这个猎人的遭遇,情帝不禁心中产生难以名状的惧怕,他害怕食人族攻击他们。如果遇到食人族,他们的后果会很悲惨。 花印坐在舟的半成品上,心中也紧张,她拽住情帝的衣服,几乎要颤抖。 情帝递给花印一把匕首,让她防身。花印接过匕首,看着匕首,有这匕首,安全感强些。在这舟旁边,有生火工具,是别人丢弃在这里的。情帝捡起来,看了看,发现这是不错的工具。 这林子里,有商店。商店不多,需要寻找。情帝找到一家商店,里面有卖主食,情帝买了些主食。商店里还有地图出售,情帝没有买地图,而是问了问店主,店主告诉情帝此处是面积极大的森林,并在地图上将此处的位置给情帝指了出来。 花印还想喝生榨的饮料,就在这家店买了一些饮品,在路上喝。 店主跟一些部落的人很熟,他提醒情帝,附近有食人族,会把人当成食物吃。吃人肉的事情情帝以前就有所耳闻,但他万万没有料到这样的事情会逼近自己,给他造成异常的紧张感。 情帝问店主有没有什么可以预防食人族的方法,店主给情帝介绍了一款可以在森林间起飞的工具。这工具其实是长长的一条绳子,一端有金属器,将金属器甩到高高的树枝上,就可以拉着这根绳子像猴子一样在树木间跳跃了。这就是店主说的飞翔。 情帝总觉得这工具不大好使,这很考验个人的“飞行”能力,如果拉着绳子到达高处,失手掉下来,估计会粉身碎骨。但情帝还是买了这根绳子,他有这根绳子就像花印有那把匕首一样,获得的是安全感。 “瞧瞧,我们能飞了,带你飞怎么样?”情帝举着手里的绳子。 “你飞吧,我可不敢飞。”花印有所担忧,“飞起来掉下去就惨了,飞得高摔得惨。” “反正有绳子总比没有绳子好。”情帝收起绳子。 卫灵和孔文墨遇到一个手里拿着长矛的人,这个人本来是关夜手下的一个兵,因为边塞生活艰苦,他做了逃兵。逃兵一般都没有活路,被逮住肯定就被砍头了,但这个兵很幸运,他逃跑成功了。作为一名逃兵,他不敢再接近军队,误入这森林,在森林里左奔右跑,遇到了部落的人。那些部落成员见这人很高大,力气也大,就吩咐他做工。他被安排的第一个工作是制造小舟,他是初学者,不太会制造。刚刚,他在一个树干中间点了火,要烧造舟的内部空间,可事情做到一半,他就感觉力不从心。他现在要回去,到部落里请师傅来帮忙。正巧遇到卫灵、孔文墨二人,这二人好奇此人的装束,就问及他的来历。 这森林中看似只有动物和植物,其实,在森林里,有以打猎为生的猎人,有以捕鱼为生的渔民,有群居的部落人民,有误入森林的迷路者。种种的人,在一个大森林里,你认识我,我认识你,但你见不到我,我见不到你;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但你见到我,我见到你。 第四十一章 安全 花印珍惜手中的书,那本《骷髅经》很新,她看过的书,都是很新的,不会因为手不释卷而使书页发皱。情帝也有一本这经书,他则不太在意书会不会褶皱,甚至在吃饭时,情帝会一手拿着油饼一手拿着书,看一页,用油手翻一页。 夜晚,花印和情帝需要烧火烤东西吃,他们找到一块空地,在这里烧火。夜晚的黑暗令花印惧怕,她希望有火光来照亮她的心,从而驱散内心的恐惧。近段时间花印感觉胆小了许多,没有过去那么勇敢了,过去的花印,不懂得珍惜自己,任何凶险的环境,她都敢去,现在不同了。有这样的转变,其实是件好事,过于勇敢,闯入危险境地,有可能在某刻丧命。 花印是珍惜自身生命的,如果她失去生命,那么情帝就会失去一个好朋友。假如情帝失去好朋友,就会孤单,真不知道他要流多少泪呢。 这样的转变,情帝也有。情帝现在不太敢回冰霜国,路上的种种困难,在以前的自己看来,不算什么,而现在的情帝,不太敢应对某些困难。 干柴已经聚集起来,花印点火。当火一点点烧起来,周围就亮了。花印喜欢这火,她看着火光,此时,情帝看着火光照亮的花印的脸,那张脸是纯洁的,是美好的,是动人的。 情帝发现,在夜间,一些小动物比较活跃。它们可能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活动。这个森林是丰富的,有各种动物,动物的习性不同,它们活动的方式及范围都不太一样。当今的皇帝,喜欢进行各种享受,很多追随他的官员,也都喜欢各种享受。有好多人,喜爱吃稀奇的动物,就有人潜入森林,为这些富贵的人寻找珍惜的动物,以满足这些富贵人士的食欲。 食欲在某些时候是惊人的,人可以吃大动物,可以吃小动物,大大小小的动物都可以做成美食供人享用。有人以一生能吃多少种动物为荣,一有时间,就品尝珍惜的动物,那些被做成各式菜肴的动物,令人们感到眼花缭乱。似乎没有不能被人吃的动物,似乎动物天生就是被人吃的。 吃是很有学问的,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饮食习惯,在吃方面,有多种多样的饮食讲究。那些富贵的人,不光吃那些名贵的菜,还写有关这些菜的书籍。他们认为,在人的一生中,就应该多吃东西,吃各种东西,再把吃东西时的感受记录下来,那么,这样的人生才是丰富的。 “我们在森林中找一种动物,一种皇帝都没有吃过的动物,”情帝用烧火棍拨着火,“去贡献给皇帝,说不定皇帝会重赏我们。” “关键是要逮多大的动物,我们得准备笼子,”花印思索着说,“逮大动物,准备大笼子,逮小动物,准备小笼子就好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情帝肯定地说,“不防这样,我们大笼子、小笼子都准备。逮到大动物,就放入大笼子,逮到小动物,就放进小笼子。” 清晨的迷雾还没有散去,花印在雾气中来到河边,小河的水很清澈,她掬水洗脸。水很凉,是从远处流下来的,带有树木的味道。这里树多,到处可以嗅到淡淡的树的气味儿。早起的动物都已经开始活动,各种动物的声音,使得森林里颇有些热闹。 因为河边没有人,所以花印找不到一个说话的对象。情帝还没有醒来,还在客栈里睡觉。这森林中的客栈很多,都不便宜,在那些客栈里,透过窗户,有的可以看到森林中的树木,有的可以看到小河。他们住的那个客栈,所有的房间都有明亮的窗户,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安静的小河。河景客栈给人舒心的体验,花印已体验一晚,而情帝还在体验当中。 这几日他们早上一直吃竹笋,这林子里有竹笋,味道还算可口。趁情帝还没起来,花印去挖竹笋。等情帝醒来,花印就能挖好竹笋。有个重要的事情一直埋在花印心头,冰火社的一些成员要逮捕卫灵,而卫灵和情帝有交情,这件事情,花印不知道该不该给情帝说。还有,如果冰火社的人以情帝与卫灵有交情为由,也要逮捕情帝,那事情就更麻烦了。这些事情,藏在花印心里,她考虑再三,决定等情帝醒来告诉他。 早晨的太阳很温暖,情帝走过阳光下的草地,来到花印身边,花印向情帝陈述了冰火社要逮捕卫灵的事实。这件事对情帝影响还是很大的,情帝跟卫灵一块儿喝过茶,一起聊过天下大事。如果冰火社的人要逮捕卫灵,那么很有可能他们会以情帝主谋为由逮捕他。一些农民起义军,其指导思想,很有可能有一部分来自情帝。当然,目前冰火社还没有十足的证据。即便如此,也不能确保现在的情帝就是安全的。情帝需要做最坏的打算,那就是迎接冰火社的追捕。 阳光照在河面上,河面异常好看。金色的河面与绿色的森林形成非常好的组合,自然的壮观美景在天地间无言。 花印还在担心情帝被捕的事情,情帝却没有太过紧张,他一向处事严谨,面对任何事情,不慌不忙。 在冰临谷的这个森林里比在惊心城或者若烟城要安全,虽然森林中可能会遇到一些袭击人的猛兽,但这些都是可以克服的,假如在城市中,可能会被冰火社的人轻易地追捕到。花印不希望看到情帝被捕,那样,他就不能做他自己的事情了,那样他会失去自由。 在森林中生存,需要智慧。这个森林,可以说是远离人类的空间。皇帝管不了这里,皇帝管的是人,至于动物,皇帝是基本不管的。当情帝和花印在森林中居住下来,很多人会找不到他们,当然,冰火社的人例外。即便他们躲在这个相对安全的森林,也难免会被冰火社的人发现。 在森林中就需要与动物相处,与那些部落的人相处,与远方而来的旅客相处,森林并不单调,森林也是一个丰富的世界。花印比较喜欢在森林中的状态,这里面空气清新,没有市井的嘈杂,没有世俗的干扰。如果森林外面发生战争,大概不会影响到森林内的人,森林内与森林外仿佛是两个世界。 花印拿着冰激凌来找情帝,情帝今天要做早餐,情帝在做早餐时,花印就在一旁吃冰激凌。往日都是花印做饭,今天情帝想要料理一番,做饭是有快乐的,这种快乐只有做的时候才知道。 卫灵来到这森林后就后悔了,森林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浪漫。在这林木间行走,卫灵时刻提心吊胆,孔文墨嫌卫灵胆小,卫灵不否认自己害怕。卫灵这个人,在人前胆子大,面对许多市井中人,他谁也不怕。卫灵甚至出钱资助一些起义军及官方军队,似乎没人知道卫灵属于哪一派,因而卫灵是正是邪很不好说。 卫灵在人中是霸王一样的人物,但在森林中他就害怕了,他怕的主要是那些吃人的猛兽。卫灵听人说森林中有种神奇的植物,吃后可以长生不老,为了长生不老,卫灵来到森林。卫灵手中有那种植物的图画,他看着图画上的植物,不明白这种神奇的植物长在什么地方。 孔文墨在林中发现一个好处,对她的舞蹈有很大益处。林中的一些动物,活动起来极为灵动,它们的动作那样敏捷,让人还没有仔细看呢,它们就已经跑远了。动物的姿态,让孔文墨着迷,那些动物的一跳一转,都可以吸收到舞蹈中来。孔文墨在仔细观察动物的行动姿态时,逐渐忘记了身在森林中的恐惧。 卫灵佩服孔文墨,在任何时候都不忘舞蹈,在卫灵心中,孔文墨无疑是千古第一舞者。孔文墨对舞蹈的热爱是一般人不可想象的,她为舞蹈付出的努力,也是一般人难以达到的。孔文墨跳舞不为愉悦别人,而是为了在天地间展现肢体的魅力。 那只小鹿他们还带在身边,有小鹿在,容易招来猛兽,但是,他们不忍心丢弃这只小鹿。小鹿与两个人慢慢熟识起来,跟着他们,他们走一步,小鹿也走一步,他们走两步,小鹿也走两步。 小鹿是可爱的,它淡黄色的身体,有着浅浅的毛,它的眼睛是明亮的,如泉水清澈。卫灵愿意带着这只小鹿,看小鹿成长。 冒然在林间行走是很危险的,他们要找一家森林里的客栈,住下来,慢慢寻找传说中的神奇植物。卫灵相信,会找到那种植物的,他也相信,他和孔文墨会长生不老的。 卫灵听人说,这种植物的发现者的祖先,曾经参与过秦始皇的活动,专为秦始皇寻找长生不老之药。秦始皇死了,卫灵想,那长生不老之药,肯定会被他找到。秦始皇办不到的事情,卫灵相信自己能办到。 第四十二章 凉凉的夜 花印中午去河边洗头,她身上的衣服昨天刚洗过,还散发着洗衣液的味道。花印曾买过几瓶洗衣液,是一些小作坊生产的,工艺水平还不错,除渍清洁效果很好。当时在城中买洗衣液,花印没有固定的购买场所,她是去逛街,逛街买衣服,服装店旁边有卖洗衣液的,她就顺便买一瓶。 在森林中穿着散发清香的衣服,感受森林时光的流逝,此时,森林成为一首歌。 森林中一个猎人捕捉到一只雪白的猴子,这猴子看上去就如同一团雪。这个捕获雪白猴子的猎人是个女孩儿,她一身男装,整体看去有股帅气。猎人女孩儿将这猴子推荐给情帝,问他要不要。情帝当然想要这只猴子,只是不知道这猴子除了漂亮外还有什么本领,也不知道这猴子的价钱怎样。猎人女孩儿先不跟情帝谈价钱,先让猴子表演技艺。 这猴子,迅速上树,从树枝上纵身一跃就到达高空,身体在高空中划一道弧,落在远处另一棵树的树枝上,树枝上下起伏摇晃。那猴子又奋力一跃,从远处的树枝跳跃到情帝头顶的树上,然后迅速从树干上下来。 情帝看这猴子行动敏捷,十分喜欢,还这么听话,就想买下来。猎人女孩儿出了价钱,情帝觉得价格合理,就买了这只猴。花印问情帝要不要进献给皇帝,领取赏金。情帝摇摇头,告诉花印,这只猴他很喜欢,决定不献给皇帝。 花印见有人在林子扛着木材行走,就问那些人是做什么,那些人告诉花印,他们是在建造木屋。这木屋将来会供人住宿,作为客栈使用,客栈的名字老板估计还没有想好,也可能已经想好。 花印住的客栈,比较小。她看这些建造木屋的人如此忙碌,感觉这个客栈将来会很大。花印和情帝在森林中居无定所,这个将来建造成的木屋他们能不能住一住还说不好呢。在建筑工地周围,可以采集野果吃,可以用草编织衣服穿,可以用树木建造房屋住,可以就地取材造船航行,所以,花印感觉这一片土地很有生机。 目前天下的形势还比较紧张,中原四处林立的政权随时有可能对中原王朝造成致命伤害,鉴于目前紧张的局势,中原各地正在加紧征兵工作。被征去的兵,有的用来驻守边关,有的用来建造工程,兵不够用的时候,就到民间抓壮丁,很多田间的劳力被抓去充当了兵丁。而在森林里,就是另一番景象了。这森林极大,闯入森林中的人,仿佛来到另一个世界,此处没有人抓壮丁,没有官府收取苛捐杂税,没有地主恶霸横行霸道。 在森林里,花印感到他们来到一个奇妙的王国。 花印说:“你买了这只猴子,算是有了一个朋友。你没事的时候,可以带着猴子散步。” 情帝说:“散步的话你陪我就够了,这只猴子,如果能带我跳跃就好了。我趴它背上,它带着我在林间跳来跳去,那样会比较好玩儿。” 花印说:“听说有国家驯养大象参加战斗,大象参战应当很勇猛。那些驯象师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否则是训练不出能够作战的大象的。你可以训练这只猴子,也许以后可以参战。” 情帝说:“我可不想做一名驯兽师,一呢,我没有那个天赋,二呢,猴子参战的话,我估计战斗力不会很强。” 下午的森林阳光暗淡,花印打开一张奇怪的图,这图案花印已经琢磨很久,始终琢磨不出名堂来。这是冰火社的人送给花印的,尽管有关于冰火社的一些介绍资料,可花印还是看不懂手中的图。当人看不懂一样东西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怀疑图有问题,二是怀疑自己有问题。花印相信图是没有问题的,她也知道自己没有问题,于是花印的心情很矛盾,她皱着眉头。 因为形势紧张,关夜加紧了训练兵丁的工作,战争可能一触即发,不管跟哪个国家的战争,都需要全力以赴,奋力拼杀。 黄色的土地,时常刮起风沙,黄沙漫天的景象,一如战士们的心,他们面对人生是迷茫的,今日生,有可能明日死。 举着长矛穿着战甲的兵,一队队过去,穿过黄沙,走在厚重的大地上。他们要练习布阵,在战场上,阵法很重要,好的阵法往往能决定一场战斗的胜利与否。他们都是想要胜利的兵,其中有很多的兵都不怕死,他们有着一颗求死的心态,视死如归,甘愿为中原王朝抛头颅洒热血。 有只野猪闯入了军事区,炊事班的兵拿着长矛围攻野猪,野猪左冲右撞,怎么也冲不出重围。远处的山弥漫着雾气,山很大,山上的森林很茂密,这野猪肯定是从那森林中跑来的,一路奔跑,像是要来当兵,忘了自己是只猪。 森林在浓雾中显得神秘,森林外的大面积土地,包括此处的兵营,都有一种不同于森林的沧桑感,这沧桑来自大地深处,每一刻都震撼着人的心。 在这大地上,演练士兵发出的口号声,震动天庭。排兵布阵时发出的嘶喊声,响彻云霄。这嘶喊,传荡在天地间,也传入茂密的森林。 一名战士,手里的长矛向着野猪刺去,野猪未来得及躲闪,那长矛扎在野猪左边的眼睛,立即有血从那里涌出来。 这战士不肯罢休,拔出长矛,又往野猪的腹部扎去。野猪怒吼,咆哮着朝这名战士跑来,而野猪背后有三名战士同时举起长矛,奋力往野猪背后刺去,一人刺入左腹,一人刺入右腹,另一人刺入肛门。 在军队,饿了吃,渴了喝,看不惯的人就打,遇见恶人就杀,一个个男子汉活得光明磊落、铁骨铮铮。刚才有人打到一只野猪,这野猪是自投罗网,不管怎样,大家又有肉吃了。人活着,有肉吃,比啥都强。他们在苍茫的天地间宰野猪,烹饪野猪肉。肉香飘动,战士们围聚在一起大快朵颐。 夜晚军中死了六个人,这六个人死状一样,据判断,他们可能都是被冰火社的人杀害。对于冰火社杀害士兵的原因,大家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但有一点大家是一致的,那就是,冰火社杀害士兵,就是跟军队有仇,就是军队的敌人。 关夜已命令人将死者埋葬,月色笼罩着军营,这军营有种死亡的气息。已经死了六个人,其他的人都十分害怕,害怕轮到自己。那六个人死得不明不白,那冰火社的人行动太过隐秘,这一切,令士兵们心里都不好受。 关夜走在月光下,望着远处黑魆魆的森林,心中的事情都凝结在一起,形成心结。冰火社来杀人,是因为什么?今后还会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关夜开始有不安全感在心头产生,他手下的兵,既要他严加训练,将来奋勇迎敌,又要他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军队万无一失。 深夜,关夜睡不着,他起身走到外面。夜深了,周围颇有寒气,关夜盯着漫漫长夜一言不发,当然,此时他一个人,也没有个说话的对象。他的军旅生涯自打开始的那一天,就注定与各种残酷为伍。他也屡立战功,这是光荣的事情,但是关夜知道,自己的那些小小的成就是多少战士用鲜血换来的。 关夜取来烈酒,坐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一口一口地喝酒。月下饮酒,他喝的不是酒,喝的是忧愁。对军中的事情,关夜一直比较熟稔,但近来的一些变故,使他有些措手不及。当然,军队还要管理,兵还要练,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深夜不眠与夜为伴,关夜品尝到的是深刻的孤独,军中这么多人,但关夜却感到心中时常凉凉的,这种内心的悲凉,如同绵延的群山在心内蔓延。他不停地喝酒,手中的酒被他喝光,他就将空酒壶掷在地上。 打仗靠的是意志,没有意志成不了事儿。一腔热血只为换来和平,那些战士的鲜血都不白流。关夜明白,在军营,可能会面临各种严酷的考验,但这些都不是退缩的理由,面对挫折,应当勇往直前。关夜心中一直有一个理想,那就是统一天下,让天下所有的人,都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生活。关夜幻想着未来,嘴角露出笑。 夜是漫长的,夜也是温暖的,在深夜,人可以凝视夜空,让夜充满内心。在夜中,人只是一个单纯的人,将军也是人,士兵也是人,在深夜,面对夜空,所有人都一样。 酒进入关夜的胃,关夜醉了。白天他用心练兵,晚上,兵大多都睡了,他开始寂寞了。白天的忙碌让他清楚自己是一个有责任的人,但是到了晚上,一没有士兵的口号声,一没有风沙的声音,他立即感觉自己似乎是多余的。他明白,到明天,他还需要去练兵,明天又会是忙碌的一天。不管白天还是黑夜,关夜都是不怕死的将军,他相信,他手下的兵也都是不怕死的兵。 第四十三章 阿芙蓉 伴随着沉重的黑夜,关夜在军营中入眠,外面的夜是死寂的,在这样的夜,正好可以沉沉地睡。 关夜清晨醒来,口有些渴,脑袋沉甸甸的,他起身喝水。喝过水后,他注意到照进营帐的阳光,这几束阳光十分温暖。此时外面已经有嘹亮的口号声,士兵们又在练习排兵布阵。有些单调的生活日复一日,谁都厌倦,但当兵就是这样,注定要艰苦一生。 关夜手拿一把刀,带着几十个兵去完成一项任务。他们行走在泥泞的路上,周围吹着冷风。 三个身着红衣的人,手中拿着剑朝关夜跑来,关夜还没来得及看清来者,那三个人就逼近眼前。关夜只得举刀招架,其中一个人身体一转,顺手一剑刺入一个兵的咽喉,那个兵喉部流血,立即倒地身亡。关夜猛往前跃,一刀劈下,砍去那个红衣人的臂膀,随即关夜再次举刀砍去,那红衣人的头被生生砍了下来。此时他侧方的那个红衣人跳过来,举剑就往关夜背部刺去,关夜感觉后方来风,就用力用旁边躲闪,但躲闪不及时,肩膀被那红衣人的剑刺伤。旁边的其他兵都围攻过来,杀掉了关夜侧方的那个红衣人。有个带刀的士兵,举起大刀,猛往红衣人的头部砍去,他的身体被劈成两半,左一半先倒下来,接着右一半也倒下来。 他们杀掉了这三个身着红衣的人,这三个人,据关夜判断,都来自冰火社。关夜此次出行,就是要追查冰火社的下落,这冰火社居然找上门来。关夜受伤了,肩膀非常疼,血在往外涌,血液弄湿了衣服。 立即有人取来阿芙蓉给关夜用,这阿芙蓉能让人忘记疼痛,一直受到许多人的青睐,当身体受伤,疼痛难忍,可以用阿芙蓉来麻醉。此时关夜用的就是阿芙蓉,他背部的痛很快就得到缓解,然后有人给他疗伤。 关夜对阿芙蓉有感情,他在年少时就接触过阿芙蓉,当时觉得这东西是神品。阿芙蓉也被一些组织列为尊贵的东西,一些组织中的人使用后,对其产生了依赖性,进而对组织产生依赖。 队伍中有兵好奇这阿芙蓉的效力,关夜告诉士兵们,这阿芙蓉是商人从域外带来的,专门给中原的人使用。那些兵好多人不了解阿芙蓉,听关将军如此讲,就笑笑,表示自己听懂了。 队伍继续前进,这路途中还有可能会遇到冰火社的人,那些身着红色衣服手中拿武器的,都是冰火社最低级别的人,他们执行冰火社的命令。 关夜果然又遇到了一些冰火社的兵,这些小兵都不厉害,关夜带的兵把他们都消灭了。关夜是身经百战的人,对这些打打杀杀的事情已经麻木。他见多了这些事情,也看惯了这些事情。 关夜烦闷的时候就会想到阿芙蓉,阿芙蓉成为他重要的伴侣。曾经有人告诫过关夜,阿芙蓉不是好东西,但关夜不听,仍然沉浸在阿芙蓉给他带来的快乐中。这阿芙蓉乃是一种古怪的东西,人使用以后,会产生奇异的快感。关夜对这种快感已然产生了依赖性,一时似乎戒除不掉。 卫灵在森林中发现了灵芝,这野生的灵芝又大又黑,其间混杂着一些枯草。这灵芝看上去不错,但卫灵明白,这东西不能使人长生不老。孔文墨帮着采下了灵芝。卫灵又在林中发现了人参,这人参看起来很不错。孔文墨也帮着采下了人参。他们在林中发现了许多珍奇的东西,这些东西都很好,但卫灵清楚,这些东西都不能使他长生不老。 卫灵还在林中发现了阿芙蓉,这种植物卫灵以前见过。但是卫灵没有让孔文墨采阿芙蓉,因为他听人说过,这阿芙蓉有严重的副作用,使用后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卫灵和孔文墨远离了阿芙蓉,去寻找其他植物。 卫灵看到有身着红色衣服的人闯入林木间,匆匆忙忙地奔跑。他们的样子很是狼狈,卫灵看到他们,忍住没有笑。 关夜带兵来到森林,他知道,有几个冰火社的兵逃到了这里。森林很大,如果有人逃入森林,是很难寻找的。森林如同一片海,要想在这么广大的森林中找到几个人,绝对是海底捞针。但是关夜相信自己的直觉,他相信那几个冰火社的兵没有跑远,而且追踪他们,有可能找到冰火社的老巢。 这一路上,关夜发现,冰火社的兵分两种,一种是穿红颜色的军装,象征火焰,一种是穿白颜色的军装,象征冰雪。这两种冰火社的兵关夜都见到了,也跟他们发现了战斗,领教了他们的本领。关夜承认,无论是穿红色军装还是穿白色军装,都是英俊的,而且他们的战斗力都不弱。关夜带的兵折损不少,现在他身边的兵已经不足十人。 关夜目前的人虽然少,可他毫不畏惧。长久以来,他锻炼出了刚烈的脾气,遇到事情,从来就是一副不服输的样子。这林中不管是猛兽还是冰火社的兵,关夜都不放在眼里。那些兵也钦佩关夜的英勇,只要是关将军敢去的地方,他们也敢去。 林中走累了,关夜找到一家客栈,客栈旁边有人卖羊肉汤和烧烤,关夜和其他士兵坐下来,点了些食物,又要了些烈酒。他们在客栈旁边吃吃喝喝,全不把森林中的危险放在心上。 关夜问卖烧烤的汉子:“嗨,你有没有看到几个穿白色军装或者红色军装的兵?” “天天低着头烤串,哪有闲工夫看什么兵。”那汉子翻转着手中的羊肉串,羊肉串冒起阵阵油烟。 关夜说:“我就住这家客栈,如果你见到那些兵,随时到客栈禀报我。只要见到他们,我就能宰了他们。” “对,见到的话你一定要第一时间禀报关将军,”一个兵说,“见到那些兵,定要活剐了他们。” 卫灵翻过一块大石头,然后站在一个小山峰上。随即回身伸手拉孔文墨上来,孔文墨香汗已出,气喘吁吁。 “看,前面就是宝石屋了。”卫灵指着林木间的一个屋子,那屋子色彩斑斓,是用多种宝石堆砌而成。阳光一照,更加光鲜绚烂。 “我们过去吧。”孔文墨迈步前行。 两人不多时来到宝石屋前面。卫灵听人说过,宝石屋有个宝石老人,宝石老爷爷懂得长生不老之术。卫灵欣喜地看到了宝石屋,他这次拜访宝石老人,就是想要求得那长生不老之术。 这屋里有个少女,见到外面有人,就招呼他们进去。卫灵进去后,才从少女这里了解到,宝石老人已经去世了。宝石老人是上个月逝去的,一直以来,这名少女跟爷爷在宝石屋生活,爷爷的离世,让她很难过。少女没有了爷爷,一时间心里空空的,当她看到卫灵和孔文墨这两个陌生人时,开始流泪。这个少女终于有了一个倾诉的对象。 人们称这名少女为宝石女儿。卫灵和孔文墨听宝石女儿讲了有关她爷爷的故事。 关夜酒足饭饱后就进入客栈,他选了一个宽敞又明亮的房间,这个房间他以前住过。具体哪年哪月,关夜记不清了,他来到这森林,拜访一个人。关夜当时拜访的人是宝石老人,当时,关夜经常摄入阿芙蓉,宝石老人曾对关夜说,阿芙蓉容易把人引入地狱。当时的关夜,没有把宝石老人的话放在心上,现在的关夜,也没有把宝石老人的话放在心上,只是,他来到这家客栈,想起了当时拜访宝石老人的时光。 花印在林中听得到军队的嘶喊声,森林外的这声音比较隐约,花印判断离森林稍远的地方有军队驻扎。花印是一个敏锐的人,外界十分细微的变动她都能察觉。这军队发出的声音,花印能从中听出很多内容,分析出很多的信息,这是花印的本领。 花印在林中发现了一些士兵的活动,这些士兵有的着白色军装,有的着红色军装,据她初步判断,这些兵属于冰火社。冰火社向来行踪隐秘,做出的一些事情往往叫人匪夷所思。这冰火社派兵在林子里出没,是有什么打算吗?就连一向敏锐的花印也开始摸不着头脑。 情帝在花印的帮助下也开始对冰火社有了了解,他对事情的把握能力没有花印强,在对事物产生一些疑惑时,他经常请花印帮忙。情帝承认,有花印的帮助,自己在很多事情的认识方面都焕然一新。 情帝在林中捡到一只鞋,这鞋是冰火社的兵落下的。在情帝看来,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鞋,而花印却从这鞋子发现,冰火社有女兵。这个信息很重要,它说明冰火社曾做过女兵的招募工作。那么冰火社招兵的方式以及部分活动的轨迹,是可以摸索出来的。花印对冰火社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决定好好对冰火社了解一番。 第四十四章 心有所悟 在木缘客栈居住,花印感到的是无限的舒适。光洁的木地板上,铺满早晨的阳光,花印刚刚沐浴,擦拭身体后,踩着木地板来到窗前。脚踩木地板时,也踩到阳光。 窗外是明亮的世界,树木很多,树叶很绿,小动物给人的感觉是可爱。路上不见行人,可能是还没起床,也可能畏惧森林里的凶险。不管什么原因,路上没有人。 树木旁边突然出现一只大猴子,那猴子个头儿大,行动却敏捷,很快地上了树。紧接着,大猴子从这棵树跳跃到那棵树,身姿英俊。一只松鼠出现在树枝上,动作极快,在树上迅速地移动,松鼠的活动给人眼花缭乱的感觉。一只啄木鸟,在树干上啄,发出笃笃的声音。窗外的动物世界看起来十分有趣,花印静静地站在窗前观看。 情帝来到她身后,打开窗户,从窗台翻了出去。这房间在客栈的一层,外面是条美丽的河,河岸上有树,树美丽,树的倒影也美丽。 “别在屋子里老呆着,你也出来看看。”情帝在窗外喊,窗外的泥土地十分湿润,呈现出湿润泥土特有的颜色。 “我要从客栈的门出去,我不能翻窗户。”花印笑着走出客栈。 鲁猛狗得知冰临谷有个神秘的森林,许多犯罪的人,逃入森林,往往不容易被逮住。他来到中原,到达冰临谷,又找到这个森林,然后走了进来。 这森林比他想象的要大,这里的树,这里的空气,都出乎他的想象。他找到一家面馆,这家面馆有个好玩的名字,叫做吃家。吃家面馆的面好吃,酒也好喝,鲁猛狗在这里坐下来嘴就没停。 “这位兄弟,大早上起来就喝酒,是有什么事情想不开吗?”店家问鲁猛狗。 鲁猛狗答:“我一直在寻找一个人,一个亲人。现在,我需要做一门生意,积累钱财。等钱攒够,我就可以继续找人了。” “找一个人是很不容易的,”店家说,“茫茫人海,到哪里去找呢?什么时候能找得到?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 “不管找多长时间,”鲁猛狗猛喝下一口酒,“我都要找下去,直到找到为止。”他心中有坚定的信念,他时常给自己鼓劲儿,他相信自己能够找到妹妹。 鲁猛狗喝酒时听到路面上有嘈杂的声音,转头一看,见有不到十个兵跟着一个将军。那将军正是关将军,鲁猛狗站起来,说道:“关将军,怎么会在这里见到你?” “猛狗,”关夜停下来,“你找到你妹了吗?” “我打算做生意,”鲁猛狗说,“不能老是这样耗资前行,总要有个经济来源,要不然吃饭的钱都没有。” “你在这里可要小心了,”关夜说,“小心冰火社的兵把你绑起来,扒了你的皮。” “冰火社的兵?冰火社还有兵?”鲁猛狗惊讶,“你是怎么知道的?冰火社不是一个善良的组织吗?” 关夜说:“过去我也这么认为,认为冰火社是一个充满爱的组织。但是近来,我兵营里接连死了好多个兵,都是冰火社的兵干的。我这次出来,就是要找到冰火社的老窝,捣毁它。” “关将军,您是做大事的人,”鲁猛狗说,“今日幸会,坐下来一起喝杯酒吧?” “改日再会,今天还有要事要做,就不在此耽搁了。”关夜带着几个兵绕过吃家面馆,向着丛林深处去了。 鲁猛狗身上衣服已经有些旧了,可是他没有买新的。他带的刀也不怎么锋利了,他没有换新刀。他胖胖的身体,高高的个子,给人很坚强的感觉,但他内心实际是脆弱的,小小的伤害就能够使他心碎。 刚才他对关将军很客气,其实他内心很烦厌这些兵,是他们搅扰了天下的太平。如果天下很太平,鲁猛狗的家乡就不会乱,家乡不乱,妹妹就不会丢失,父母就不会死。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可以归因于战祸,而战争往往是这些野蛮的兵挑起的。 鲁猛狗感觉对那些兵有仇,只要是兵,他都仇恨。他跟妹妹的感情很好,从小到大一直一起玩儿,他们只要在一起,就能笑一整天。在鲁猛狗寻找妹妹的过程中,情帝帮了他很大的忙,鲁猛狗没有地方住,情帝给他找客栈,鲁猛狗不认识的字,情帝帮他认。现在,鲁猛狗已经有了一点儿钱,也认识了一些字,但是他知道,要想继续自己的寻觅之旅,还需要更多的钱财作为支撑。 鲁猛狗听人说过,在这森林里有个宝石老人,能够长生不老,秘密地向人传授长生不老之术。他不知道,宝石老人已经去世了。在客栈中,鲁猛狗坐在床上,由宝石老人想到宝石,他觉得可以贩卖宝石发财。他听人说过,有些地方盛产宝石,有雇主雇佣很多工人,给他挖宝石,挖出的宝石很多都能卖不菲的价格。鲁猛狗心动了,他感觉做个宝石商人也不错。 花印前段时间缺钱花,就把自己的戒指给当了,当铺给了花印很多钱。现在,花印拿着这么多的钱,在森林中却没有个用处,想要逛街,连个街道也不好找。 花印想起在妙音寺中的时日,那里虽然清净,可走些路是可以找到集市的,而这森林里,到处都是植物,想要找到繁华的集市,简直是缘木求鱼。不过花印也没有着急要买的东西,身上的衣服,洗洗还能穿,吃的东西,可以在森林中获得。至于居住,花印可以住客栈,她正好有大把的钱,正好可以支付客栈的房费。 情帝觉得可笑,花印居然为花钱发愁,花印身上钱多,发愁不知道该怎么花。在情帝的计划中,有一项跟军事有关,那就是参照国外的情况,给当今王朝的统治者提供建议。说不定当今天下的拥有者,在接纳情帝的建议后,可以良好地用兵,从而使得天下统一,四海归心。 鲁猛狗从客栈出来,走在一条小径上,两侧树木茂密,鸟鸣不止。一只猛虎缓步行来,靠近鲁猛狗。猛虎遇见猛狗,要吃猛狗,猛狗不是好惹的,举起大刀砍向猛虎,猛虎被击毙。鲁猛狗虽然打死一只老虎,可是心里还是有些害怕。这只老虎的出现,说明这森林中有猛兽,现在遇到一只老虎,自己对付了,如果遇到下一只老虎,或者遇到其他猛兽,自己还能不能对付,不好说。鲁猛狗壮着胆子往前面走,他明知这森林中有老虎,可还是往前行。他想通了,老虎有牙齿,自己有刀,这刀是比那牙齿坚硬的。鲁猛狗走着走着,心中已经不怕老虎。 鲁猛狗走到一个小山峰上的时候,往下看,看到山下的一块石头上有个女孩儿在跳舞。这个跳舞的女孩儿旁边有一个男子。 鲁猛狗看到的舞者是孔文墨,旁边的男子是卫灵。他登山登累了,就站在那里休息,同时欣赏山下的人跳舞。舞者旁边有瀑布,瀑布的水花飞溅,而舞者的舞姿动人,飞扬的水花和曼妙的舞蹈,带给鲁猛狗的是极大的享受。鲁猛狗在山上看痴了。 花印在林中获得了非凡的生活,她像一个仙女,与林中的花草树木和谐相处。情帝正喜欢她这一点,她所呈现出来的美感是清新脱俗的。花印把野花戴在头上,情帝觉得好看,就细细地看她。花印在情帝看她的时候脸颊飞红。 花印说:“生在这个时期的人们,需要承受这个时代的悲痛。如果有人能生在唐朝,那该有多幸福。” 情帝说:“唐朝也有唐朝的悲痛,不要迷信唐朝。任何朝代,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在那个朝代,就需要承受那个朝代所带来的一切,难道唐朝就没有悲痛的人吗?” 花印说:“人最重要的是情感,假如认没有情感,跟草木有什么区别。在这些时日,我看到那么多人在生活中挣扎,他们在挣扎地活,想要活得更好。我能够体会他们的感情,有时候我会流泪。” 情帝说:“突然感觉人生好没有意思,这人生匆匆过完算了。” 花印说:“好好活着,活一生有一生的幸福,活一天有一天的快乐,生命中有许多珍贵,粗糙的人会忽视它们。” 卫灵和孔文墨在林中转悠,孔文墨告诉卫灵,她很崇拜唐朝的舞蹈,她想要达到唐朝舞蹈所达到的某种高度。卫灵明白,唐朝的舞蹈是很了不起的,那些跳舞的女子,都如同仙女一般,用自己的身姿,诠释什么叫完美。孔文墨能有这样的愿望,说明她是一个有追求的人。孔文墨追求的是舞蹈,舞蹈是她的生命。 孔文墨说:“卫灵你看,树叶在舞蹈,阳光在舞蹈,我看见所有的一切都在舞蹈。舞蹈太重要了,我看见世间的一切都在舞蹈。” 卫灵不说话。 孔文墨说:“舞蹈是天下最重要的事情,生命因舞蹈而精彩。” 第四十五章 天下 花印在这段时间的阅读过程中发现,世间的书太多,不可能全部都读完,这就需要有选择性地进行阅读,挑选那些重要的书籍来读。读书使花印提高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她对冰火社的资料判断每有进展,她都会很欣喜,而这判断的进展,跟她长期读书带来的高理解力分不开。 在森林中静养了一段时间,花印的精神更好,情帝也一样,更有劲头。他们离开森林的时间是一天的下午,出了森林,天就已经黑下来。一出森林,他们就不用担心有猛兽威胁到他们的生命,走在田野间的小路上,他们内心的喜悦已是掩饰不住。 近处和远处都有田地,田间有人在劳作,与人一起劳作的还有牛。牛是辛苦的,人也是辛苦的,牛跟人一起种田,田间,牛与人形成朴素的画面。 花印骑马到河边拜访一位老者,老者常年以捕鱼为生,是个精神矍铄的老头子。花印想跟他学习捕鱼技巧,怎么撒网,怎么收网,都有讲究。捕鱼是这位老者的职业,作为职业,其实很多时候没有多少乐趣可言。捕鱼久了,难免单调,而老者能日复一日地去做。老者捕鱼,如那些农民在田间劳作一样,天天辛苦,月月辛苦,年年辛苦,于是一生辛苦。 花印从老者那里回来,欣喜地向情帝传授捕鱼的技巧,情帝听花印认真地讲捕鱼的技术,就说自己并不想当一个渔民。情帝以前跟花印此时一样,与别人说很多话,他当时说的那些话,多是宣泄自己的感情,不管别人喜欢听不喜欢听,逮住人就是一通说。而现在,情帝到了另一个阶段,他说话做事,往往要经过认真思考,能不说的话就不说,能不做的坏事就不做。花印感觉情帝说得有道理,就不再随性地宣泄自己的感情。 那些农民与渔民是优秀的,他们不随便向人宣泄糟糕的情绪,而是默默地做好手头的工作。花印在跟那个老者接触时,那位老者就告诫花印,踏踏实实做事,要比胡说八道强。 花印更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她想要拯救天下所有苦难的人。起初,花印来中原,只是为了观光,可当她看到许多人承受苦难时,她心中有一种愿望,那就是凭她自己的能力,去拯救天下的人。 花印想,既然自己有这样的愿望,就应该像那个老者说的那样,踏踏实实地做事情,为天下人的幸福做出贡献。 情帝知道花印的梦想,在情帝心中,花印是一个善良的人,正因为善良,在很多事情上,花印的想法都稍显单纯。不过这也是一个好现象,有好的想法,就有好的行为,人是会不断成长的,谁又能断定花印成就不了一番事业呢? 花印来到若烟城,在若烟城住下来。她以前在惊心城住过,对惊心城了解比较深刻,现在住进了若烟城,肯定会对若烟城有更深刻的了解。 花印曾经认识的一些人因为搞农民起义被抓了起来,被抓入大牢的这些人大多是农民起义的骨干成员,他们都面临着死刑。花印派人去牢里救他们,但是没有成功,派去的人也都被杀死了。花印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似乎改变世界不能靠单一的农民力量,需要有更为强大的力量。花印想到了富裕阶层,想到了那些拥有很多财富的人,如果这些人能够被发动起来,对天下产生影响,那将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目前的形势似乎也正是这样,天下割据一方的势力,都可以说是富裕的人,但他们不满足于眼下的利益,还想拥有天下。想要征服天下的心是无可厚非的,但通往这个境界的路径似乎没有那么笔直,曲折的道路意味着有很多挫折,如果惧怕困难,是赢不了天下的。 曾经多少次,花印用毛笔在纸上写天下二字,这天下得来想来是不易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在权力的漩涡里挣扎,最终得到个身败名裂的下场。那些逝去的人,多多少少可以提供给人借鉴,吸取他们的教训,可以让人走好当下的路。 花印与莫轻弹在一个茶楼相见,茶楼中十分安静。他们靠窗而坐,阳光一束跃入房间。莫轻弹的衣服上有吃饭时沾上的油渍,他没有清洗衣服就来和花印谈事,可见最近他比较忙。 莫轻弹这段时间在联络商业界的一些人士,最近拉拢了一些有钱的人,近来这些有钱的人给莫轻弹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这些富人有了钱,并不满足,他们有更高的追求。多数人想要改变所处的世界,想为这世界做出无与伦比的贡献。当然,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想有辉煌的成绩,需要与别人联合。莫轻弹算是一个组织者,在这些富人之间,莫轻弹负责联络工作,将大家组织起来。 南平有一些饥民需要粮食,莫轻弹已经联系人去处理这件事,买粮、运粮、发放粮食都需要一个过程。花印得知此事,也出了一部分钱,供给他们买粮。 卫灵一刻也不想在森林里呆了,这里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浪漫。本来他是一个相当富裕的人,过着富足的生活,可一来到这森林,就成为满肚子苦水的饥民。吃东西不知如何去获得食物,身上有钱却没有地方买。卫灵厌恶透了,长生不老之药没有求到,反弄得自己饥肠辘辘、疲惫不堪。卫灵想回去,但好像迷路了。 卫灵说:“你知道怎么回去吗?” 孔文墨说:“这森林里哪儿哪儿都是树,树跟树看着都一样,我们该怎么走呢?” “我问你呢,我们该怎么走。” “我也不知道啊。” 孔文墨也是一副很疲惫的样子,现在,她也不求长生不老了,只想安全地返回。 卫灵靠在一个树干上,他喘着气,刚才,他们登上了一个小山峰。这小山峰有点儿高,爬上来不容易呢。 卫灵这次来森林是要寻找长生不老之药,另外他听人说森林中有上好的灵芝,抱着对森林的无限好奇,卫灵来到了森林,可一切并非他想的那样。告诉卫灵森林中有长生不老药的是卫灵的几个朋友,他的这几个朋友都是契丹人,卫灵听了他们的话,对森林产生迷信。此时卫灵坐在小山峰的岩石上,清风吹动他的长发,他想起那几个契丹朋友说的话,就感觉他们是在放屁。 孔文墨想要安抚卫灵的糟糕情绪,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好,目前,她跟卫灵的情况差不多,心情也不太好。乱糟糟的内心叫孔文墨烦闷,但孔文墨知道,越是烦闷越不利于在森林中生存。丛林中有很多凶险,如果掉以轻心,有可能会丧命。 孔文墨站起身,往前方望去,只见一片片的树木十分茂密,这么大的森林,要想走出去,是很不容易的。 而此时,卫灵在树木间看到一个字:客。其余的字,被树枝挡住,看不清楚,没错,那里有一个客栈。卫灵激动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孔文墨,孔文墨也很高兴,跟着卫灵往客栈的方向走。 卫灵怕走错方向,在走路的时候格外小心。孔文墨也注意看他们走过的每一步路,确保没有走错。 花印与莫轻弹就天下重要问题进行了密探,送走莫轻弹后,花印独自在茶楼内默默思索良久。 夜晚,回到若烟城的花印仍旧想白天的事情,此时,情帝来访。 情帝手中拿着一本书,封面是很奇怪的图案,这种书在市面上很少能见到。据情帝说,这书是冰火社的典籍,同骷髅会的经书一样,这书在冰火社中享有崇高的地位。以往花印得到的有关冰火社的信息都是从一些零碎的资料中分析出的,现在情帝拿到的这样大部头的书,令花印感到惊讶,花印没有想到,冰火社也有这样大部头的典籍。作为冰火社的经典书籍,此书的流传一直都很隐秘,情帝能得到这样的一部书,也是费了很大周折的。 情帝目前只有这一本书,他希望花印也能学习这书中的内容,他已经派人去寻找第二本了。花印拿到这本书,仔细看封面,然后又打开书,看书中的内容。虽然这书她看不懂,但是很喜欢。情帝见花印这样喜欢,就决定送给花印,等第二本书找到,他再学习那本书。 目前,他们都见识过了骷髅会和冰火社的经典书籍,这两个超级组织的书虽然难懂,但都是对他们很有帮助的。这两部书恐怕会是他们长期研习的经典。 窗外已是万家灯火,温风拂过的河面不见一只游船,而波澜扩散,水草轻摇,又是一个美好的夜晚。情帝发现,自从来到中原,自己经历了许多,如同演绎了一段诱人的故事,而更为庞大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夜晚是迷人的,若烟城的夜色好美。 第四十六章 仙子会 花印走在喧哗的街上,阿龙、阿凤紧随其后。 花印走过一个个摊位,目不斜视,似乎她对街道两侧的摊位毫无兴趣。花印走得快,阿龙、阿凤只得紧跟着,无暇去看摊位上的各种好玩物品。 阿龙、阿凤跟随花印走的路多了,对城市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以前他们总是处在城市的犄角旮旯,现在终于可以看到城市的其他面。 当街传来哭喊声,喊声令人毛骨悚然。花印向前方看,只见有个身穿红色衣服的人,脚下踩着一个瘦弱的男人,这个男人的上衣已经被扯去。那红衣老爷揪着脚下男人的耳朵,右手的匕首往下奋力一削,那男人的耳朵就被削下来。血淋淋的场面让人不忍去看。 红衣老爷说:“求饶也没有用,敢来我府上偷东西,胆子不小。割你一只耳朵,让你长长记性。下次若是还敢偷东西,另一只耳朵怕是就没有了。”这红衣老爷说话恶狠狠的样子,看来是有钱有势的主儿,脚下的男人不住地求饶,然后将裤裆中藏匿的金银首饰取了出来。 花印走过去,问:“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红衣老爷摸摸八字胡须,“宰人。没看过宰人吗?先割耳朵,再挖眼珠,然后削鼻子。接着扒皮,一点一点折磨死他。” “人应当以善为本。”花印说,“你这样残忍,令人心惊。” 卫灵从客栈中醒来,清晨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的耳朵能够听到窗外的鸟鸣。卫灵起身,坐在床上,静静神,然后喝下一杯热水。 吃过早饭时孔文墨才起来,她的房间比卫灵的大,主要是用来跳舞。在卫灵的印象里,孔文墨似乎每天晚上都要跳舞,跳完舞才睡觉。 孔文墨来找卫灵要早餐,可是早餐已经都被卫灵吃了。卫灵让孔文墨向客栈要,客栈的小伙子就给孔文墨端上来早餐。奇怪的是,孔文墨的餐盘上放了一封信。早餐和信在一块儿,是很奇怪的组合,这早餐是孔文墨的,这信是谁的呢? 孔文墨没有叫来那个小伙子,而是拆开了信。原来这信是一封邀请函,邀请函内写着有关仙子会的内容。所谓仙子会是邀请一些有才能的女子,聚集在一起,吟诗作画,谈论人生。这种聚会对女子来说是十分有意义的,许多有才华的女子都愿意参加这样的聚会。 孔文墨看着邀请函,思索片刻,然后才慢慢品尝美味的早餐。 在街上,花印说:“阿龙、阿凤。”“在。”阿龙、阿凤齐声应道。花印说:“去制止他的行为。”阿龙、阿凤便上前去拉红衣老爷,红衣老爷一把将他们两个小孩儿推开。 “来人。”红衣老爷喊,“将这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抓起来。”随即几个大汉过来,将阿龙、阿凤还有花印绑起来。 他们被带入一个黑屋子,这屋子光线很差,是好多年前的建筑,屋内的陈设也都老旧。三个人被绑在三把椅子上。他们三人都很苦恼,本来是要制止街面上的残忍行为,却被恶人抓了起来。 情帝不见花印,心中着急。在街面上打听,得知花印已被抓走。情帝立即去找金鼎,金鼎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金鼎派人随情帝去找花印,派来的人和情帝来到红衣老爷的府上,红衣老爷得知来者目的,怒喝情帝。情帝言明是金鼎派人来救人,红衣老爷这才拉下脸来,硬着头皮叫人放人。这红衣老爷因为爱穿红颜色的衣服,被大家戏称为红衣老爷,他也满意这个称号,乐意大家叫他红衣老爷。红衣老爷穿的红色衣服,由若烟城有名的染坊提供红布,又由有名的裁缝为其定制。现在,时时风光的红衣老爷很没面子,但他也知道金鼎的厉害,不敢声张什么。 花印得救,很感激情帝。情帝说应当感谢金鼎。花印总结这次被绑的经历,主要是没有有力量的团队,如果能有一支小型的军队,那么处理事情就会好很多。 情帝同意花印的想法,不过,凭个人力量,很难组建军队,组织一些打手倒是现实的。花印没有给这样的一个团队下确切的定义,她只要求有一些人能够帮助她就可以,至于团队的名称则无关紧要。 金鼎是有钱有势的人,他乐意帮助花印。金鼎府上有一些保护金府的人,这些人以前都是在镖局工作的,在武艺方面个个出色。金鼎送给花印十八个出色的人,可以充当打手,可以威震四方。花印是满意的,她得到这十八个人,就可以摆平一些难以摆平的事情了。这十八个人,由阿龙、阿凤管理。他们虽然是两个小孩子,可花印知道他们都是有能力的小孩子。 孔文墨拿着邀请函去参加仙子会,这仙子会的地点在森林中一个很隐秘的地方。此处有很多树屋,树屋外面饰以枝叶,乍一看还以为是树冠。孔文墨进入树屋,这木结构的屋子,进去后有一股木香。木香暗淡中,孔文墨看到众多的女子,她们都是着盛装而来。 这些女子有的会弹琵琶,有的能绘画,都是精通某种技艺的人。孔文墨只会舞蹈,在其他方面,她还需要向其他人学习。孔文墨是谦虚的,她仔细看别人的画,在绘画方面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她都轻声地请教。 专门有一班音乐人在演奏乐曲,这乐曲不是在屋子里演奏,而是在离屋子不远的一个平台上奏响。这样的话,音乐之声听得清晰,又不至于太响亮。 孔文墨在仙子会上感觉很舒服,这里的人都很和气,周围的气味都很好闻,乐曲声很舒缓。没有到这个木屋时,孔文墨对仙子会没有概念,来到此处,她立即爱上这里。情帝没有来,因为仙子会只邀请女子,男子的话,是没有戏的。 鲁猛狗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一个积聚钱财的好方法。鲁猛狗想到的是绑架,现在有很多人作为商品在出售,如果能绑架到人,一可以勒索钱财,二可以卖给买家。鲁猛狗知道的买家是祝虫,祝虫是大名鼎鼎的人物,很多人家里困难,就把家中的女儿或者儿子卖给祝虫。鲁猛狗也想发这门财,他已经绑了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身强力壮,可以卖给祝虫,祝虫会将他安置到矿区当矿工。 鲁猛狗是在森林中遇到的这个人,这个人是个逃兵。鲁猛狗将这个人放在马背上,他牵着马往前走。 “我说,这位大哥,你把我绑起来干什么?”马上的人说。 “绑你是为了卖钱。” “我是逃兵,我的家在森林里。我逃到了森林,见到了我的母亲。我出门砍柴,你把我绑起来。我一个砍柴的,能值多少钱?” “这你就不知道了,我把你卖给买家,他们会带你去矿区。” “什么矿区?” “铜矿,或者其他矿。不管什么矿区,你去了好好干。我卖你,也是生活所迫。” “你不会害我命吧?” “不会。这点你放心。杀了你我又得不着钱。没必要杀你。你老老实实在马上呆着,不要叫喊,叫喊把你舌头割下来。” “大哥,求求你把我放下来,放我回家。我上有老下有小,没有我,家里的柴谁给砍,家里的地谁给种?” “你还想种地?门都没有。我不杀你,已经对你够好的了。杀了你,可以卖给人肉包子铺,只是那样得钱少。我要把你卖给祝虫。” “我的天啊,你这是要气死我。” 鲁猛狗用刀在马上男人的衣服上割下一块布,团成一团,塞入他的口中。马上的男人就说不了话了,嘴里呜呜作响,眼泪直流。 孔文墨在树屋中喝多了酒,也想画一幅画。她拿过来笔,铺开纸,就在纸上任意挥洒。片刻,一幅写意画被她画了出来。她绘画时,手臂因为经常跳舞而十分灵活,她将舞蹈的技巧融入绘画的技艺,所画出来的画,潇洒漂亮,别具一格。 大家看到孔文墨的画,都为孔文墨鼓掌。孔文墨醉眼巧迷离,歪在一把椅子上,默默听着众人对她的夸赞。 聚会结束后,已经是傍晚。孔文墨从树屋中出来,歪歪斜斜走到林木间,轻轻地走到客栈外,卫灵已经等在客栈门口了。 卫灵赶紧扶孔文墨回客栈,孔文墨回到房间,躺下来。她那么安静地在床上躺着,脸颊微红。 卫灵退身出来。孔文墨没事儿就好,她去参加仙子会,卫灵很为她担心。 在街道上,花印对情帝说:“听说最近很流行一个活动,一些女子聚集在一起,吟诗作画,饮酒品茶,很是惬意。这样的聚会名为仙子会,也不知道哪里有,我想去凑个热闹。”情帝说:“得空我帮你问问。” 情帝带花印去吃东西,她这次被人绑走,受了苦。情帝不想花印内心有丝毫难过。 第四十七章 旧刀 鲁猛狗牵着马,马上是他绑的一个男人,这个人会被他卖到祝虫那里。鲁猛狗出了森林,向着若烟城的方向行进。鲁猛狗将那人在马上绑好,自己骑上马,策马疾驰。 鲁猛狗怀着发财的心情来到若烟城,城内的繁华一如往常。卖糖葫芦的和卖臭豆腐的聚集在一起,卖水果的和卖干果的凑在一块儿,吵吵嚷嚷,同时也熙熙攘攘。鲁猛狗牵着马,发现这里比森林里要热闹多了,他喜欢这样的热闹。 街面上有武器店,但是鲁猛狗不想进去,里面的武器都好贵,现在他还没有钱。他用的那把刀,很旧了,但是没有钱换新的。这马上的这个男人如果能卖个好价钱,鲁猛狗就有钱了,他看准了这门生意,他觉得当人贩子很不错。 来到买家所在的场所,鲁猛狗把男人从马上拉下来,脚踩着这男人,对一个山羊胡须的人说:“你可看好了,这个男人身强力壮,你们可以买下,送到矿上当矿工。”那人看了看地上的人,说:“他腿脚好使吗?”鲁猛狗说:“腿和脚都没有问题,肩能扛手能提,比驴还能干。”那人思索片刻,收下此人,支付给鲁猛狗一笔钱。 这次获得的钱,能够支撑鲁猛狗七天的饮食住宿开销,此外,他还可以买一把新刀。但在买新刀之前,他要卖掉手中的旧刀,旧刀卖的钱,添入买新刀的钱,可以买一把上档次的新刀。 鲁猛狗找到收旧武器的买家,又将旧刀卖了一笔钱。 除了买刀,鲁猛狗还有新的打算。他要练习武功,本领高强才能制服别人,制服别人才能绑住别人,绑住别人又能卖个好价钱。 花印想在这若烟城呆比较长的时间,不再想出去闯荡。这一次森林之行给她带来许多疲惫,现在这些疲惫还没有从身上消除。一段时间之内,人会有疲惫产生,一天之内,也会有相对疲累的时候,花印排遣疲劳的方法是观看舞蹈。 花印看的舞蹈都很精彩,她听说孔文墨的舞蹈很出名,想得空看一看孔文墨跳舞。 情帝站在高山上,望着广远的天空,内心充满复杂的情绪。目前他对冰火社和骷髅会的经典书籍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他知道,这样的了解只是走出了第一步,以后还会有更多更深刻的了解。 这天底下,生活着形形色色的人,有贵族,有平民,他们或欢喜,或痛苦。不管怎样,他们都在努力地活着。 情帝看到了花印所住客栈的那个建筑群,那个客栈很大,从远处看,如情帝这样,也是很有美感的。 任何事情都不能困扰情帝,花印这次遭遇绑架,情帝内心有过不开心,但他很快消除掉内心的不愉快。他总能调整自己的心态,保持一颗充满阳光的心。 站在这高山上,情帝感觉离不开花印。花印身上有一种气质,这种气质属于女性,任何男人见了她,都有想叫娘的冲动。花印的这种气质是与生俱来的。 在高山上放飞了心情,情帝从山上下来,又回到若烟城。他看到鲁猛狗拿着一把新刀走在街道上,那刀明晃晃的,很锋利的样子。 鲁猛狗见到情帝,感到意外。他笑着说:“你不是去森林了吗?冰临谷的森林不好玩吗?”情帝说:“好玩。但人不能老在森林里呆着,人还是要回到城市,人离不开人。”鲁猛狗说:“我也去了趟森林,颇有收获。我现在贩卖人口,这行要趁着年轻力壮去做,年老了,想做也没那个力气。”情帝说:“你怎么能这样?你怎么能贩卖人口呢?多少人家的小孩子要被你祸害呢?”鲁猛狗说:“我贩卖的不是小孩子,是男人,大男人。别看有些人长得虎背熊腰的,遇见我,照样把他绑了送给买家。”情帝说:“罪过。太罪过。建议你不要这样,你太让我伤心了。” 卫灵手里提着一只鹅,鹅的毛已经被拔光,也已经开膛,回到客栈就可以交给厨师做菜了。孔文墨看到卫灵衣服上有些灰尘,又看看他绑的这只鹅,笑出声来。卫灵没有当过职业猎人,他的捕猎技巧很初级,他算一个业余猎人。卫灵能搞到这么大一只鹅,是花了很多心思的。孔文墨不太喜欢吃鹅肉,卫灵也不太喜欢,但在这森林里能吃到肉就不错了。 卫灵想,作为一个成熟的森林猎人,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做许多稚嫩的事情,应当表现出成熟来,把打猎的工作做好。在森林里的卫灵终于体会到作为猎人的那种充实感,打猎的快乐对他来说是这样新鲜。有人在树木间烧烤鱼,这香味儿已经传入卫灵鼻中,他还看到烟气,远处的烟气在枝叶间游移,这是炊烟。 卫灵着急把带回来的鹅交给大厨,作为一名成熟的厨子,他会把各种食材组合起来,为卫灵奉献一桌美食。 孔文墨坐在餐厅的椅子上,看着餐桌的光泽,等待厨师送来美味的菜肴。孔文墨平日在饮食方面还算讲究,她要保持身材。虽然身材已经很好了,但仍要注意。可是今天她想毫无顾忌地吃,能吃多少吃多少,直到吃到酒足饭饱。 情帝和鲁猛狗在酒馆喝酒时谈起现在城市里的一些情况,据鲁猛狗所知,目前贩卖人口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俨然形成一个产业。有人因贩卖人口发财,有人因贩卖人口改变命运。说来有趣,贩卖人口既改变别人的命运,也改变自己的命运。 情帝想要说服鲁猛狗,让他放弃做贩卖人口的营生。情帝让鲁猛狗回忆他的身世,他的妹妹是在战乱中丢失的,丢失亲人叫他很难过。情帝让鲁猛狗换位思考,如果他的妹妹是被人贩卖掉的,贩卖他妹的人不是很可恨吗?鲁猛狗低着头细细思索,他的确感受到贩卖人口的人可恨,同时他也感到自己可恨,紧接着对那个被自己贩卖的男人充满歉意。 鲁猛狗举杯颇有些愧疚地说:“兄弟,你这一席话,让我内心愧疚。你放心,今后我再不做贩卖人口的勾当。如果你再发现我贩卖人口,就剁了我的手。” 情帝说:“看得出你的决心,我相信你会找到你的妹妹的。” “只是我有一事令我比较惆怅,”鲁猛狗不好意思地说,“寻找妹妹需要很多钱,而且什么时候能够找到根本不知道。” “我可以支持你,要多少钱你说。” “上次您给我的钱,我还没有还。”鲁猛狗喝醉了,“不能再拿你的钱,一定不能再拿。” 孔文墨和卫灵在客栈内的餐厅吃饭,饭菜好香。窗外是森林中那条宽广的河,河水绿绿的,很好看。 卫灵其实不觉得酒有多好喝,酒虽然能醉人,但是不美味。但他总抑制不住偶尔要饮酒的冲动,酒这个东西,容易使人上瘾。当卫灵感到生活单调无趣时,他就会用酒来麻醉自己。久而久之,他成了别人眼中爱喝酒的人,其实他不爱喝酒。 在这餐桌上,卫灵又喝了酒。没喝酒时要喝酒,喝完酒又后悔喝酒。卫灵始终处在一种矛盾的状态当中。目前卫灵确实存在难以抉择的问题,是留在森林里呢?还是回若烟城?前几天他铁定心要回若烟城,可是迷路了。现在他在森林里获得了快乐,而且这种快乐是若烟城中难以获取的,他竟然有了想要留在森林中的想法。 情帝虽瘦,酒量不小。他跟鲁猛狗喝酒,鲁猛狗喝不过他。情帝饭量不大,酒量却很大,这一点着实令鲁猛狗惊讶。鲁猛狗已经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情帝对他既往不咎。 情帝跟鲁猛狗喝完酒,往回走,街上繁华他无心去赏,他就是有些口渴。回到住处,花印已在门口等着,花印知道他去喝酒,给他准备了很多茶水。茶水此时是温热的,情帝拿起大壶来,痛饮茶水。他觉得茶水要比酒水好喝,喝酒是为了醉,喝茶又是为了清醒,这一醉一醒,便是人生。 喝过茶水的情帝心头有一种满足,此时的这种满足感大概可以这样来形容:不饿不渴不困。这是一种好状态,情帝躺在床上,嘴角露出笑。 花印看他在床上躺着,挺开心的,就不去打搅他,退身出来。 卫灵喝过酒,心中烦闷,走出客栈,站在较高处,望着森林。这森林,不管怎样看,都是森林,这森林,看多少遍还是森林。卫灵站在那里发呆,孔文墨不知道他在看什么,就走过来问他在看什么,他说他在看森林。 一只大鸟冲天而起,掠过枝叶,繁茂的枝叶坠落许多叶子。卫灵看到这只大鸟,一惊,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鸟。 “文墨你看那是什么!”卫灵惊讶地喊。 “孔雀。”孔文墨大声喊。 那只孔雀,飞高了又落下来。它刚才的精彩如梦,那一刻,只有卫灵和孔文墨看到了。 第四十八章 黄金面具 情帝在一家染坊观看布料的染制过程,这些工序情帝以前没有见过,今日能见到,他感到很幸运。染坊的老板是他的朋友,这位朋友送给他的布料鲜艳漂亮,情帝一直想来染坊看看,看看这一神奇的过程,今日终于看到了。 老板韩云雁陪同情帝在染坊观看,对染坊中的每一个细节,韩云雁都为情帝详细介绍。韩云雁做的生意很大,这染坊只是他庞大商业体系中的一部分。 韩云雁还会叫人在布料上印一些图案,有男女恋爱图,有武士打斗图,不管是表现男女还是打斗,都十分精彩。不少人因为喜欢布上的图案而购买布料。 情帝这次来找韩云雁不是为了喝酒吃饭,而是有比喝酒吃饭更重要的事情。韩云雁乐意为情帝帮忙,只要情帝不做违法的事情,他愿意尽力帮助情帝。 谈事情需要气氛,在闹市中肯定不好谈事情,或者在茶楼,或者在酒楼,总要有一个安静的场所才好。韩云雁选择的场地是马球现场,他要与情帝一边观赏马球比赛一边谈事情。 这是一个豪华的马球场地,地面十分干净,地面上的马都膘肥体健,玩马球的人都是专业的老手。韩云雁喜欢看马球比赛,输赢之间有一种刺激,只有观赛的时候能够体会。 情帝知道韩云雁人脉广,他想通过韩云雁认识一些冰火社的人,近来他对冰火社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逐渐想要加入冰火社。加入冰火社需要走一个什么样的流程,情帝不清楚。他认准了这个组织,他明白冰火社是一个充满爱的庞大的组织,但具体怎样成为冰火社的成员,他还处于摸索阶段。 卫灵在森林中练就了生存的本领,森林中进行生存并不容易。卫灵每天都出去打猎,想吃什么就去找,打回来的动物交给厨房,这样,不光他和孔文墨有了美味的食物,客栈还会支付卫灵一定的银两。 客栈来了一个奇怪的人,这个奇怪的人戴着一副黄金面具,那面具由黄金打造,亮闪闪的,让人见面只看到黄金而看不到黄金背后的真实面目。这个人所为何来,为何戴着黄金面具,他是谁?卫灵和孔文墨都不知道。在客栈内的其他住户也不清楚这个人是干什么的,也不明白他戴面具的原因。 江湖是很大的,江湖中有很多平常的人,当然也会有一些奇怪的人,这个戴着黄金面具的人,就是奇怪的人。卫灵见过一些奇怪的人,有些奇怪的人,他的一些伎俩是可以看出来的,而这个客栈中的这个面具人,却使卫灵摸不着头脑。 戴黄金面具的人手中还有一把金剑,那金剑也有金色的光泽。看来他是一名剑客。这把纯金打造的剑看起来锋利,其实并不坚硬,用它来杀人效果是不理想的。他的这把剑应当有象征意义,不是用来搏斗的。这个人很神秘,卫灵意欲了解他,所以敲响他的房门。 经韩云雁介绍,情帝见到汪凉。汪凉是冰火社的成员,对于冰火社有多年的了解。情帝与汪凉聊起冰火社的加入问题,据汪凉介绍,加入冰火社需要经过一定的考验,不是谁都可以加入冰火社。 冰火社的众多成员中,有一些人专门做侦察工作,对于一些人物进行追踪,对一个案件进行侦探。这样的工作考验人的逻辑思维,如果情帝做这类工作,需要用到他的辨析能力。情帝愿意从事这样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他可以对自身家庭的遭遇进行分析,对凶手进行侦探。 幸运的是,这些时日情帝研习冰火社和骷髅会的经典,在分析问题方面可以说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他能把一个复杂的问题用一个简单的东西表达出来,能把复杂的事情理清楚,能把扑朔迷离的案件搞明白。冰火社要的就是这样的人,情帝成功加入了冰火社。 卫灵跟黄金面具人攀谈,得知他是冰火社的人,目前在执行一个秘密任务,具体什么任务,当然不能透露。他手中的金剑是他们这行中佼佼者的象征,只有具备优良的侦探素质的成员,才能拥有一把这样的金剑。 卫灵发现,有好多问题黄金面具人是不愿意谈的,就连他的名字也不方面说,相反,黄金面具人很希望从卫灵口中得知一些事情,从而获取某些信息。 卫灵从黄金面具人的房间回来,孔文墨问他有关那个人的情况。卫灵就把冰火社这名神秘剑客的一些情况给孔文墨一一说了。 孔文墨更加对冰火社好奇,这个奇怪的剑客,有他的秘密行动,行动的具体内容,孔文墨也十分好奇。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孔文墨遇见冰火社的人,只是这个人不肯以真面目示人,而是戴着一副黄金面具。 凡是做侦探工作的冰火社成员,都希望有朝一日能拥有一把金剑,并且戴上黄金面具。拥有黄金面具和金剑的人,在侦探方面是出色的。 孔文墨说:“你有没有兴趣加入冰火社呢?” 卫灵说:“这社那社的,我可没有兴趣加入。我只想过浪漫的人生,从生命当中获得乐趣。开心是我生活的原则,我可不要加入什么冰火社。” 孔文墨说:“多少冰火社的人挤破了脑袋想要拥有一把金剑呢,他们热爱他们的侦探事业。很多人热衷的事情,没想到你表现得这么冷淡。” 卫灵说:“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不喜欢的事情,没有必要装作喜欢。你喜欢你可以想办法加入,反正我不喜欢。” 情帝跟汪凉聊了许多关于侦探的事情,情帝逐渐对拥有一把金剑产生向往,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经过渲染,人们会对它产生依赖。情帝目前还不具备拥有一把金剑的能力,要想拥有一把金剑,需要获得一些成绩。这跟土匪是一样的,刚加入土匪队伍的人员,要先去杀一个人表达诚意,随着杀人数量的增加,新成员在土匪队伍中的地位也逐日提高。情帝还是一个初级的侦探,冰火社可能会交给他一些简单的任务。情帝需要一段时间的锻炼,只有做好了简单的事情,才能做好复杂的事情。 汪凉做的工作与情帝不同,他主要从事冰火社的宣传工作。在冰火社中,有众多的职业可供成员选择,总有一个职业是成员所喜欢的,如果这个职业不喜欢,还可以换另一种职业。 冰火社为内部成员提供了各种机会,为每个成员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汪凉和情帝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职业。 汪凉说:“加入了冰火社,就当为冰火社效力。正如你所知,冰火社是一个充满爱的组织,它不像骷髅会,经常有很多负面新闻。很多时候,骷髅会做的恶事是冰火社反对的,这两个组织很大程度上是敌对的。这一点你要明白。” 情帝说:“很荣幸成为冰火社的成员,我会尽心尽力为冰火社服务,冰火社交给我的任务,我一定努力完成。” 汪凉说:“有你这份心就好,希望通过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可以消灭世间一切的邪恶。消灭世间一切的邪恶是我们的终极目的。” 卫灵在客栈中不光发现一个奇怪的人,还有其他奇怪的人闯入他的视野。有骑大象来的人,有贩卖妇女儿童的人,有缺只耳朵的人,有瞎了一只眼的人,这些人怀揣不同的目的来到森林,因为共同的住宿的需求聚在一起。夜晚的时候,他们在客栈下的休息区狂侃天下大事。 卫灵就在一旁听他们谈话,这些人胆子都挺大,什么都敢说,什么都不忌讳。欢笑声,议论声,各种聊天声音聚合在一起,搞得客栈之下闹哄哄的。 孔文墨听到人声,从楼上走下来,木质的楼梯散发木香。孔文墨来到卫灵身边,刚沐浴的孔文墨长发带有发香。孔文墨不知道这些人在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这些人在笑些什么,这些人说得很投入,笑得很投入。 卫灵跟这些人没有话说,孔文墨也跟他们没有共同语言,但他们两个人都喜欢听这些人谈天说地。 那个戴着黄金面具的人,手里拿着金剑,他不与这些人说话。面具人从楼梯上走下来,向森林深处走去。他手中的金剑,是高级侦探的象征,他戴的面具,是更高级侦探的象征。一个刚入冰火社的人,如果想在侦探方面取得成就,并且拥有一把金剑,是不容易的。如果想要拥有一个面具,就更不容易了。 卫灵看着那个面具人的背影,不知道他要去干什么。那个人不光打扮奇怪,行为也很奇怪。 森林里的时光异常悠闲,卫灵一会儿看看东边,一会儿看看西边,在森林里,他已分得清东南西北。此时,他是可以出森林回若烟城的,但是他又不想回去了。很明显,他已爱上森林。 第四十九章 月泠客栈 情帝因为刚加入冰火社,对冰火社内部的规则及人员设置都不了解,他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摸索,熟悉身处的环境,熟悉手上的任务。 情帝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调查军队的服装问题。士兵需要在边疆站岗,身上的军装质量十分重要,如果军装内的填充物弄虚作假,就起不到御寒的作用,情况严重的话,士兵有可能被冻死。士兵被冻死的情况不是没有发生过,鉴于此种情况,情帝需要调查军装生产的整个流程,每个环节都需要关注,从而找出假冒伪劣军装产生的具体原因。 情帝对冰火社交给的这个任务很重视,毕竟这是他第一次给冰火社做事情,他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做得漂亮。很好地走出第一步,可以为他今后的发展做到良好铺垫。 情帝是一个有毅力的人,做事情喜欢做到底。他作为冰火社的一份子,有必要为冰火社效力。他已经做好在冰火社长期发展的准备。 若烟城的街道很多,不同的街道具有不同风格的繁华,而此时情帝对城市的繁华不甚感兴趣,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韩云雁是他要拜访的一个人,他以前多次拜访过韩云雁这个人。韩云雁是很有商业头脑的人,他众多商店中有一家商店就是卖军备用品的。韩云雁应该对军备这块儿比较了解,情帝这次找韩云雁正是为此事而来。 情帝与韩云雁来到茶楼,在茶香中,情帝谈到了士兵的悲苦。征战苦,征战是苦的,那些为中原王朝卖命的人,应当身着符合标准的军装,这是最基本的保障。韩云雁据他对服装市场的了解告诉情帝,确实有一些人,在生产服装的时候,以次充好,生产了很多不达标的服装。在众多这样的服装品类中,就有军装。 目前的紧要任务是,在众多的服装生产厂中,找到制造低劣服装的企业。这其实是一个相当难完成的任务,因为好多厂商,为了躲避官府的追踪,在秘密的地方生产服装。这些服装生产出来,厂商再和一些军官勾结,将产品销售出去。官商勾结已经成为不新鲜的事情。 卫灵在森林里闯出了一片天地,在哪里吃饭,在哪里睡觉,在哪里洗浴,他都心中有数。跟刚来森林时那种懵懂状态已经截然不同,现在的卫灵有了在森林中发展的打算。这座森林十分巨大,有那么多的人进入森林,在森林中创业,一些人留了下来,一些人离开,还有一些人死在了创业的路上。卫灵是幸运的人,他进入森林的时间不算长,却打拼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卫灵在森林中开了一家客栈。起初孔文墨担心客流量的问题,认为森林中不会有很多人,而实际的情况是,森林中是有很多人的。怀揣不同目的的人来到森林,人是层出不穷的。这些进入森林的人,不管白天干什么,晚上总要休息。在森林中的这些客栈,是很好的避难所,住在里面,不必担心野兽的侵袭。 卫灵的客栈名为月泠客栈,客栈无论从外观还是内部来看,都给人以温馨舒适的感觉。感觉很重要,卫灵觉得住店住的是感觉。他本人住店就是这样,感觉好的店他才去住。 月泠客栈刚开张就迎来一批客人,这些客人有的在客栈一住就是好几天。此客栈全天营业,无论你是白天来还是晚上来,接待人员都热情接待。 卫灵喜欢安静地在月泠客栈呆着,一个人静静地呆着心中自然会生出快乐,太过忙碌就没有机会快乐,没有时间快乐,快乐需要时间。 卫灵有大把的时间去快乐,想怎么快乐就怎么快乐。能够经常快乐的人是幸福的,卫灵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孔文墨从仙子会回来,又是迷醉的样子。他喝了许多酒,画了比较长时间的画,她的酒量见长,她绘画的技巧也提高了。 花印赶着马车来到情帝面前,这几日情帝在为冰火社的事情忙碌,他见到花印,花印脸上露出笑,情帝不知她为何笑。花印让情帝往马车内看,情帝看到一个木桶,可是他还是不知道花印想让他看什么。花印打开木桶的盖子,一股酒香散发出来。原来,以前他们在旅行的时候,有个姑娘送给了他们一桶葡萄,他们并没有怎么吃。时间过去那么多,情帝早把这件事情忘了,而那桶葡萄,天长日久,成为了一桶美味的葡萄酒。 这个事情令情帝惊讶,他很欣喜,脸上露出了和花印一样开心的笑。一桶葡萄变成了葡萄酒,木桶里的葡萄酒他们决定慢慢品尝。 茶楼里,花印说:“这几日你老去找那个韩云雁,到底是为什么事情?” “为服装的事情,”情帝说,“不只是一些士兵,包括很多普通老百姓的衣服,都做过假。不放棉花的棉衣怎么会暖和?真不知道好多棉衣里放的什么东西。今天我又去找韩云雁了,他跟我聊了许多。这种事情目前看来相当棘手。” 花印说:“你调查此事,可能会触及一些官员的利益。当今的皇帝也是荒淫的主儿,皇帝下面的官也好不到哪儿去。” 情帝拿出一瓶葡萄酒。这葡萄酒是从木桶中取出来的,放在瓶子里,看起来酒的颜色很好看。这是一种先进工艺制作的透明瓶子,市面上几乎买不到。情帝拿着这一瓶葡萄酒,细细观赏,这手中的物件,很耐看,不光酒好看,瓶子也好看。 情帝说:“还记得在森林中的时候,在一家客栈喝过葡萄酒。算起来,真的是好长时间没有喝葡萄酒了。” 情帝把葡萄酒倒出来,倒在两个杯子里,他与花印饮酒。 卫灵一个人在月泠客栈喝酒,他酒来自域外,很贵呢。他没事情做的时候就喝酒,喝酒是没事做时做的事情。这叫没事找事,没有事就找事做。 孔文墨已经醉了,她不能再陪卫灵喝。卫灵喝酒看森林,视野中的树上,连只鸟都没有。 卫灵说:“你睡觉身上盖上东西,不然要着凉了。”孔文墨因为喝醉了,不说话。 “这是谁的马?”窗外有人说。 “我的马。”有人应。 “你的马拴在这里,把我的午餐给吃了,还把我的酒给喝了。”那个人说。 “也没地方拴啊,只能拴在这里。”对方回应。 卫灵这才意识到,应该建设一个马棚,供客人拴马使用。于是吩咐手下的人,于合适的位置建立停马场。 情帝酒后行走在河边,河面上漂浮着一具尸体,许多人聚集在河边,准备打捞那个尸体。听嚷嚷的人群,情帝得知,那个人是投水自尽的。他之所以想不开是因为厂子的老板逼着他做假棉衣,而他不肯,老板就找人打骂他。死者在服装生产方面是个能手,但为了节约成本,老板要求他制造低劣的棉衣。情帝对这件事情很关心,赶紧向人群中的人问有关死者的情况。 情帝对那个生产低劣棉衣的老板有了一定了解,也对这个行业有了初步了解。现实是复杂的,情帝深刻体会到了这一点,他每要了解一个细节,都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付出很多精力。在这个过程中,朋友的帮助是极为有益处的,它能让情帝少走很多弯路。 卫灵在月泠客栈听着几个女子演奏的音乐,默默地喝着酒。与他这个客栈配套的停马场已经着手在建,他希望停马场能够建得大,建得好。卫灵是能够做长远打算的人,将来客人多了,不光马会多,带来的宠物也会多,那些宠物也需要一些安置的处所。 孔文墨睡醒,从床上起来,头脑昏昏沉沉的。她出房门,就听到悦耳的音乐声,然后看到卫灵坐在一把木椅上凝视窗外。 这个客栈刚刚建立,卫灵和孔文墨正在适应新的生活。之前他们在森林中求生,每日都很辛苦,现在有了这样一家客栈,他们的状态终于安定下来。 孔文墨在卫灵身边坐下来,同他一起听音乐。窗外有猎人在打猎,打猎的声音隐约可闻。每天都有人在客栈附近打猎,不只打小动物,还打吃人的猛兽。可见这客栈附近的环境是十分凶险的,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在森林中活动,来到客栈周围散步。那些猛兽是厉害,可有些人更厉害,猛兽遇到他们,只有死路一条。 卫灵平日相当悠闲,听听音乐看看书,跳跳舞散散步,每一刻都是好时光。卫灵最近跟着孔文墨学习舞蹈,孔文墨交给他一些适合他的舞蹈动作。卫灵学东西很快,悟性高,孔文墨都惊讶卫灵的舞蹈天赋。孔文墨是域外之人,中原能有卫灵这般的人,令孔文墨这个域外人刮目相看。 孔文墨乐意与卫灵一起跳舞,如果说孔文墨是风,卫灵就是沙,孔文墨是花,卫灵就是飞舞的蝴蝶。 第五十章 作品 情帝手中拿着的一杯葡萄酒光泽亮丽,这葡萄酒是意外的收获,当时他们放在木桶内的葡萄没有怎么吃,时间一长,葡萄变成了葡萄酒。这个意外收获令情帝十分欣喜,他喝着这意外得来的葡萄酒,感觉味道棒极了。 喝酒时,情帝注意到自己身上的衣服,发现这衣服属于低劣的产品。这让他一惊,他突然觉得,天下许多人的衣服都是不合格的。当然皇宫中的人服饰华丽,有专门的机构给他们制作服装。而皇宫外的很多地方,许多人穿的衣服多是不讲究的。其实,很多百姓只要有衣服穿就可以,从来不考虑衣服的质量。 情帝近期对服装关注比较多,在他眼里,服装是很重要的东西,不能马虎。无论是男人的衣服还是女人的衣服,无论是小孩儿的衣服还是大人的衣服,都要认认真真去做,一针一线都当谨慎。 可现实的情况很不理想,不能达到情帝的要求。颇有些失望的情帝决定整改目前的混乱状况,让服装生产的整个产业链回归秩序。 除了有关服装的调查,情帝还要进行其他方面的工作。情帝的工作能力是很强的,他乐意在冰火社奉献,用自己出色的工作能力,完成冰火社交给的每一个任务。 似乎没有人的生命是完美的,在生命中总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情帝也是一样,他的生命中不足也许更多。在情帝回顾成长的过程时,他发现自己并没有大的改变,过去有多卑微,现在还是多卑微。目前他只是冰火社的一个小职员,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他都是渺小的。情帝承认自己渺小,渺小是人的客观状态,认为自己不渺小、很伟大的人太过主观,是对自身的一种错误判断。鲁猛狗就是一个错误判断自身的人,他认为天下没有自己办不成的事儿,只要运气好,自己也能当皇帝。 情帝和鲁猛狗踏上了去往烟山的道路,他们步行出城,来到城门外的一条小径。鲁猛狗对这次出行完全不理解,但碍于面子,又不好去问情帝。鲁猛狗曾告诉情帝,天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没有他干不了的事儿。鲁猛狗好吹牛,这一点情帝是知道的。 在苦沙湾,白厌沙同其他众画工共同完成了壁画的绘制工作,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花费了他们大量的精力。白厌沙看着洞窟里的壁画光鲜明丽,感到十分高兴。这些洞窟内的壁画,功劳最大的要属白厌沙,他是这次壁画绘制的主要创作人员。现在壁画已经全部绘制完成,白厌沙松了一口气。长时间精神紧绷,白厌沙几乎忘记了什么是休闲,他的闲暇时间极少,可以说每一刻都处于工作状态。 壁画绘制这样艰难,可白厌沙一步步坚持了下来,他为绘画投入了太多精力,付出了太多心血,尽管没有一丝一毫的回报。这样说其实也不对,白厌沙还是有收获的,他收获的是内心的安宁,是内在的幸福。 白厌沙需要一段时间休养,在苦沙湾的绘画经历会成为他这一生最为珍贵的回忆,他已经对苦沙湾有很深的感情,所以决定在苦沙湾休养。 情帝和鲁猛狗身处郊外,处处可见清新的风景。鲁猛狗很得意手中的刀,那刀是新买的,拿着新刀就有好心情。情帝见鲁猛狗心情好,自己心情也好了许多。情帝没有带武器,他即便带武器也不会使用武器,这一路上,要靠鲁猛狗来保护他。 他们还没有到烟山的时候,就望见远处有高低起伏的山,那山看起来十分稳固,似乎有一层薄雾笼罩着山,不仔细看,看不到雾。山上长植物的地方呈现深色,其余地方因为是赤裸的岩石,因而呈现白色。即便是岩石,也看起来壮观,不少地方如同毛笔皴擦。部分地方的岩石开裂,形成华丽的纹理 两人继续往前走,逐渐靠近烟山。差不多中午的时候,他们已经进入烟山,在烟山脚下,可以看到更为壮观的烟山的风景。烟山耸立在地面上,那么坚硬,那么挺拔,让人望而生畏。 通往烟山顶有不同的路,不管哪条路,都有上万级台阶。从山脚下往山顶走,一天时间怕是不够用的,至少需要两天,甚至三天的时间。因此,情帝和鲁猛狗需要在山中过夜,山间昼夜温差大,可是他们没有备保暖的衣服。即便如此,情帝还是决定上山,先往上走再说,遇到什么困难再解决什么困难。 在外面观看山,不觉得山有多高,而当进入山中,在群山环抱中时,仰望大山,就能感受大山的巍峨。山上好多岩石都是大而整块的,有的一个山峰就是一整块岩石,岩石因为长年的风霜雪雨变得略显沧桑,不过仍掩饰不了其浑然天成的气质。 山上建有一些道观,好些道观都气质不俗。有一处悬崖峭壁,凿有一排石窝,手抠岩缝脚踩石窝可以前行,稍有不慎就会跌下去,下面是万丈悬崖。人从上面坠崖,下去后肯定粉身碎骨。下面是一堆乱石,过去死了不少人,那些人的骨架与乱石混在一起,情景凄凉。当然也有因为各种原因想不开自杀的,从那高处一跃而下,下去后就与亲人阴阳两隔。 台阶需要一个一个走,没有其他方式可以到达山顶。踏着台阶,移步换景,每一处的风景都不同,每一处的风景都精彩。 鲁猛狗信心满满,他认为自己一天就可以登到山顶。这烟山有很多山峰,主要的山峰有五个,分别是东峰、西峰、中峰、南峰、北峰,这五个峰都很高,不容易攀登。情帝告诉猛狗,登山要一步一步登,不能着急,着急登不了大山。鲁猛狗跟在情帝身后,情帝走一步,他走一步,情帝坐下来休息,他也坐下来休息。登大山容易口渴,情帝走一截路,停下来休息时,就喝一小口水,少量频饮。 鲁猛狗说:“这山这么高,你却慢悠悠地走,不疾不徐。” 情帝说:“今天是上不到山顶的,能到半山腰就不错了。今晚在山中住下来。” 鲁猛狗说:“山中住着未免单调,没有人唱曲,没有人跳舞,只能一个人对着夜空凝望。早知道不跟你来山上了。” 情帝说:“你不愿登山你回去,回去做你该做的事情。” 鲁猛狗说:“我该做的事情就是找到妹妹。妹妹失踪这么久了,不知道她情况怎么样。” 情帝说:“所以你要跟着我,你知道,我现在是冰火社的人了,给冰火社做一些侦探工作,说不定我会帮到你,帮你找到妹妹。” 那些兵来了,来到苦沙湾。士兵们进入白厌沙绘画的洞窟,在里面生火做饭。火焰烧起,浓烟弥漫,洞窟里的壁画被熏黑。有士兵看壁上的某个人物不顺眼,就举起长矛,往壁画上面扎去,用力一拉,一大块壁画就塌落下来。 白厌沙见有许多兵闯入了洞窟,赶紧跑过去,想要拦住他们,却被无礼的兵一把推倒在地上。那些兵不把白厌沙放在眼里,也不把白厌沙的作品放在眼里,肆意毁坏洞窟里的壁画。白厌沙十分心痛,但却无可奈何。 傍晚,那些兵走后,白厌沙进入洞窟。洞窟里的壁画好些地方被戳了大窟窿,不少地方有烟熏火燎的痕迹。白厌沙看着这一切,天渐渐黑暗下来,白厌沙的心也黑暗了。 人生的痛苦莫过于珍爱的东西突然被毁灭,随着壁画的被毁,白厌沙的心碎了。他站在黑暗的洞窟里,满眼都是黑暗。 情帝和鲁猛狗还在登山,情帝突然想起在远方的朋友白厌沙,他不知道白厌沙现在怎样了,是否画完了壁画。情帝与白厌沙已好久没有通消息,白厌沙的情况,情帝一概不知。 鲁猛狗夸赞这烟山如同一幅画,情帝告诉鲁猛狗,他有一个朋友名叫白厌沙,就是画画的,能画一手好画。鲁猛狗问及情帝的这个朋友,情帝望着天上的白云,良久不说话。当此乱世,人命如草芥,白厌沙是否还活着,情帝不知晓。 鲁猛狗说:“绘画的人很苦,有人在陶俑上描绘颜色,给死者创作鲜活的兵马俑,可是这些搞创作的人,最终被活埋,与那些陶俑一起殉葬。” 情帝说:“绘画不光苦,还没有好下场。与陶俑一起殉葬,这种殉人的现象叫人不寒而栗。你想想,如果是你,陪着死者一起被埋葬,你愿意吗?” “我当然不愿意,”鲁猛狗说,“制作陶俑,有一个复杂的流程,与陶俑一起被埋葬,可能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是最末端的环节。那些创作陶俑的人,与自己的作品一起被埋葬,也算与作品长相厮守了。” 情帝说:“我那个朋友不是做陶俑的,他是画壁画的。当然,他还会绘制其他绘画作品,他是一位出色的人物。” 烟山给他们带来的视觉体验是可叹的,烟山的峭拔俊逸是出了名的,他们在烟山中,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山。 第五十一章 行路 烟山以它俊朗的英姿呈现在情帝和鲁猛狗眼前,他们都被大山的壮观震撼,但两人都不是来看风景的,他们要找一个人。这个人是冰火社的骨干成员,住在烟山,需要登顶才能找到他。 目前他们连半山腰都没有到,还需要一步一个台阶慢慢地往上走。台阶路是弯曲的,山上的松树是古怪的,风是带有凉意的。有黑色的鸟在天上飞,它们飞得和山一样高,甚至比山还要高。它们飞到白云上面,又从白云上飞下来。天空是纯净的蓝色,大山如同装在瓶子里的玉石,而蓝色的天空是瓶盖。 缓步上行时,情帝呼吸着周围稍显稀薄的空气。他抬头望望天,又低头望望台阶,感觉天和台阶都是漫长没有边界的。情帝柔顺的头发遇风更显飘逸,发丝因为风的抚摸,色泽更加明亮。他的额头很白,如同明月,他的脸颊光滑,似女性一般。他鼻子稍高,嘴唇红润,双耳大小适中。他的肩宽阔有力,双臂及双腿都细长。一旁的鲁猛狗则不是这样,鲁猛狗头如大瓜,眼如小枣,虎背熊腰的他偏偏生就一双纤细的手。这两个人走在山路上,形成很大反差。 情帝在一块不规整的岩石上坐下来,拿出随身携带的杯子,打开瓶盖,轻轻地喝了一口水。鲁猛狗额头和脸颊上都有汗,他龇牙咧嘴地瞅着山间的风景,说:“这什么鸟地方,累死爷爷了。” 情帝和鲁猛狗在山间还看到其他的人往山上登,但是人不多,有人是来躲避战乱的,有人是到道观求平安的。情帝与鲁猛狗在较高处,能看到弯曲山路上行走的人,那人如同小蚂蚁,在一点点往前行进。情帝想,更高处的人看他们二人,肯定也会觉得他们像蚂蚁。 这烟山不论初级地段、中级地段还是高级地段,都有绝美的风景。鲁猛狗这样一个内心粗疏的人,都想当一名画工了,在此地写生,好好感受美景。情帝杯中的水已经喝完,此时他们已到半山腰,这里有提供住宿的客栈,客栈不便宜。情帝带鲁猛狗过去,在客栈内让人给安排了两个房间。晚上情帝一般要读书,需要一个人安静地阅读。 白厌沙在苦沙湾看到了许多士兵的野蛮行径,心中生气,但又不能怎样。那些兵走后,洞窟内地面一片狼藉,壁画多被损毁,他的心血被无情破坏。 白厌沙只好放弃绘画,投笔从戎。也许从军征战才能解除内心怨气,也许奋战沙场才能表现男儿本色。 白厌沙去当兵了,他像换了一个人,面容时常透露坚定的神色。在白厌沙的认识里,当兵都是要战死沙场的。 白厌沙成为了一个兵,他跟着长长的队伍,走在漫长的路上。队伍要去哪里,他不知道,队伍要跟什么人打仗,他也不知道,队伍的将军姓甚名谁,他还是不知道。就这样模模糊糊地跟着队伍走,一步步,风沙弥漫。 情帝在烟山,感到鲁猛狗是个累赘,这个鲁猛狗,一路嘴里总是抱怨。他主要是心里抱怨,然后表现在脸上,脸上盛不下,就表现在嘴上。看得出,鲁猛狗是不喜欢这山路的,尽管周围风景好,可看这些风景要走这么多的山路,鲁猛狗心里是不情愿的。情帝当然也在受这山路的考验,他也很累,但是他仍然在坚持走路。他从小就有坚韧的性格,遇事能够坚持,不容易懈怠。情帝鼓励鲁猛狗一路前行,鲁猛狗在情帝的鼓励下紧随其后,终于他们来到这家客栈。这半山腰的客栈有着别样的风格,还没有进门,他们就看到栈客客栈四个字。这很有意思,栈客客栈是这个客栈的名字,你从左边读,它叫栈客客栈,你从右边读,它也叫栈客客栈。这家客栈之所以叫栈客客栈,是因为老板名字叫栈客。 在客栈内,他们终于可以坐在床上休息,休息休息脚,休息休息腿,休息休息全身。他们太疲惫了,走了那么多的台阶,感觉脚都不是脚了,腿也不是腿了,人都成鬼了。 鲁猛狗问店家要来酒,抱着酒来到情帝的房间,要和情帝喝酒。情帝不想喝酒,于是在情帝的房间,鲁猛狗一个人喝酒。 鲁猛狗说:“你为冰火社做事可真是尽心尽力,登这么高的山,睡这么破的客栈,没有一句怨言。” 情帝说:“能见到汪凉,就能解决大问题。这个人一向深居简出,见他一面是不容易的。我能够为冰火社做事,多亏汪凉的帮助。现在,在执行冰火社任务的过程中,我遇到了困难。遇到挫折,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汪凉,除了他,目前没有别人能够帮助我。” 白厌沙跟着队伍走了很长时间的路,这一路把白厌沙走得难耐至极。有的路段非常泥泞,有的路段有臭水坑,有的路段布满硌脚的小石头。那些难走的路,几乎都让他们走了。白厌沙希望今晚能够在一个舒适的地域安营扎寨,不要起大风,不要下大雨,不要来敌人。 白厌沙的愿望都是最基本的需求,作为一个人,他需要休息,他不是机器。与白厌沙同样厌倦军队的人还有很多,众人心中都有万般苦,可还是要走脚下的路。如果不想被打骂,不想被杀掉,就只能听话,老老实实跟着部队打仗才是正经。打仗当然有可能会丧命,可如果不听话,如果当逃兵,那是会立即丧命的。 傍晚时候,他们在山坡下扎营,帐篷支起来,柴火烧起来,所有战士都饿了。有人打来一只野兽,有人打来几只鸟,有人在野地挖来许多野菜,配上他们携带的军粮,差不多可以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了。对于当下的军旅生活,白厌沙没有一句怨言,可能每天都在为饮食及打仗奔波,可这是他选择的生活。作为一名战士,白厌沙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他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不怕吃苦,吃苦耐劳。 情帝在夜晚独自望着窗外的月,他不想入睡,想多看看这月。月光很安静地照着他的窗,静静的,月光没有声音,月光当然没有声音。 明天他们还要继续登山,山很高,需要慢慢来。明天再登一天,差不多就能到山顶了。情帝把这当成一次锻炼身体的机会,能克服这座大山,就能克服更高的山。 觉还是要睡的,只不过情帝不想这么早地睡,他需要坐一会儿,独自澄清内心。内心如水,每天都需要静下来慢慢澄清。情帝已经不把自己当外国人,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土生土长的中原人。这是他在此刻静心冥想时体会到的。 鲁猛狗抱着酒瓶来到情帝房间,说这瓶中还剩一点儿酒,让情帝喝掉。情帝不喝,他叫猛狗回去早点睡。鲁猛狗喝多了酒,那一大瓶酒,多数都让他给喝了。 鲁猛狗喝得这样醉,情帝不放心,万一他跑到悬崖边,一不留神栽下去,就没命了。情帝拽着鲁猛狗,把他往那个房间拽。拽到那个房间,情帝将门锁住。他这才放心地回到自己房间。 第二天早晨很快到来,鲁猛狗醒得早,醒来后发现太阳还没出来,去厕所小解,然后回来倒头又睡。情帝起床后,来叫鲁猛狗,鲁猛狗还在睡。情帝叫他起来登山,他感到厌烦,想要回家。回到家,就不用早起,回到家,就不用登山,回到家,就不用这么心烦。 鲁猛狗赖在床上,情帝开门进去,生拉硬拽,把鲁猛狗弄起来。 太阳出来的时候,他们继续登山。昨天他们登了不少山路,今天他们还需要登不少山路,鲁猛狗感到有些厌倦。情帝则显得很有劲头,他不觉得登山是一件无趣的事情。 阳光照在台阶上,他们脚踩台阶的同时也脚踩阳光,这是一个空气清新阳光明媚的早晨,在这样的早晨,正适合做户外活动。情帝是热爱户外活动的,这次上烟山虽然是执行任务,可也是一个做户外活动的好机会。这样的户外活动令他欣喜。 鲁猛狗很喜欢吃饭和睡觉这两件事,他宁愿呆在家里吃饭、睡觉,不愿在户外进行任何活动。他看到情帝在山路上这样兴致勃勃,感到不可思议。 情帝在阳光中坐下来,坐在一块高高的岩石上,喝了一口水,然后他望望这华美的青山,心中突然充满无限喜爱。鲁猛狗望望长长的台阶路,心中充满无奈和忧愁。 鲁猛狗说:“不如回去吧,找那个鸟人干什么?找他一次这么费劲,他是神仙呀?” “你说对了,他还真是神仙,”情帝说,“在这个时候,能帮助我的人就是神仙,他还真就是神仙。你应该有点耐性,好好登山,不好好登山,怎么能到达山顶呢?” 鲁猛狗只得跟着情帝一步步像昨天一样登山,两人脚步都比较快,他们的身影在阳光中显得轻盈。 第五十二章 侦探 烟山在早晨的阳光中显得安静平和,山中的台阶有些湿润,情帝脚步放慢,担心路滑。鲁猛狗不顾这些,依然迈着大步,大口呼吸着早晨的新鲜空气。 烟山不同于其他的山,这烟山非常险要,这也是为什么烟山十六骑选择在这里建设他们的老巢。当然,烟山很大,情帝并不担心会遇到那些盘踞烟山的强盗。这烟山的路有很多条,可以说道路错综复杂,初来烟山的人,都很容易迷路。 情帝行路十分小心,他怕走错路。在他行进的路上,偶然会见到打猎的人追赶动物,那些猎人体力都很好,都能跟兔子赛跑。鲁猛狗跟随情帝一路到达山顶,终于他们看到了一个石头垒砌的屋子。这山顶上视野开阔,远天是纸,大山是画,大自然鬼斧神工,营造出一幅幅出色的画。 情帝来到屋子前,看到屋门上有三个字,刻的是:凉石屋。情帝敲门,开门的是汪凉,汪凉见到情帝,就请他进去。鲁猛狗跟随情帝进入凉石屋,他发现这凉石屋内部空间很大。进来后,给人的感觉是,这里不是石屋,而是木屋。的确,这石头是在外面垒砌的,而内部的装修,用的多是木材。 汪凉请他们坐下,给他们倒茶。这段时间,汪凉一直在山顶呆着,晚上一个人读书,白天也一个人读书,这个凉石屋就是他读书的屋子。这个屋子不光汪凉喜欢,鲁猛狗、情帝也很喜欢。在喜欢的屋子里读书,是一种幸福,汪凉一直这样幸福着。 卫灵在月泠客栈听人说起一种酒,说这种酒口感很好,卫灵想去尝一尝。这种口感很好的酒不在别的地方,就在这个森林中。既然卫灵已经决定去品尝那种酒,孔文墨就随他前往,客栈日常的工作可以交给下面的人打理。 卫灵没有带别的,只带了一把扇子就出门了。这把折扇主要不是为了扇风凉快,更多的是把玩它。孔文墨带了很多钱,如果路上遇到商铺,就可以进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孔文墨放慢脚步,拉卫灵在一边,指给他看前面。卫灵定睛去看,前方有三个身着相同衣服的人,押送着一个大汉。那大汉赤裸着上身,双手被绑在身后,他头发蓬乱,脸上沾了一些泥土。那三个人让这大汉快快走,大汉走得慢,背后三人中就有人扬起鞭子往他背上奋力一抽。他的背上已经有许多伤痕。 卫灵知道那三个人的来历,他们都是骷髅会的人,应该是在执行骷髅会的任务,那个大汉不知做了什么,触犯到骷髅会,导致骷髅会对他进行惩罚。 卫灵带孔文墨绕开这几个人,走上了另一条路。行至中午时分,他们见到一个木屋,木屋外缠着许多藤蔓植物,那木屋本是暗黄色的,因为有藤蔓在上面,显得很绿。 屋子的主人是江海星,骷髅会的重要人物,同时也是卫灵的好朋友。卫灵一直不知道江海星是骷髅会的人,江海星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卫灵是近期才得知江海星的身份的,江海星的这一身份着实令卫灵惊讶。 江海星拿出青梅酒招待卫灵、孔文墨,卫灵看江海星有些疲惫,江海星则说近来老熬夜。江海星在调查一件古怪的事情,这件事之所以古怪,是因为事情的方方面面都让江海星摸不着头脑。目前,江海星所调查的这件事情,与情帝现在调查的那件事情是一件事情。 军队有士兵离奇死亡,还有人悄然失踪,这个事情军方委托骷髅会开展调查。当然,军方也支付重金让冰火社调查此事。江海星面对这样的事件,开始的时候也是一腔热血,以为很快就能调查个水落石出。但是这几天他没日没夜地分析,却怎么也分析不出一个令他满意的结果来。江海星有点灰心了,他不知道还能不能开展侦探工作,不知道目前的这个槛儿能不能迈得过去。 江海星带卫灵、孔文墨在屋外的林中走走,在走路的时候,他脑子里还在想问题。侦破一个案件,是很不容易的事情,需要动脑子。 江海星说:“这军队时不时有人离奇死去,说明有一股邪恶的力量潜入了军队。我着手调查此事的时候就感觉疑点重重,关夜将军给我提供了许多线索,即便如此,我还是不能找到那些兵死亡的具体原因。有人怀疑是冰火社的人干的,还有人对此观点十分确信。我起初也差不多相信了这一观点,但是这两天我又判断,这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这样离奇的一个案件,真的很使人头疼。我这段时间一直在考虑此事,一直在进行案件的侦破工作,可不管我怎样努力,这案件始终扑朔迷离。” 卫灵说:“你让我品尝的青梅酒很好喝,但是我此次出来,是想喝到仙露酒。据说这种酒可以延年益寿,而且口感绝佳。不知道你知不知道这种酒。” 江海星说:“这种酒我当然知道,但是我也没有喝过。我每天忙于侦探工作,对这些饮食啊什么的,都不讲究。你可真是有闲情逸致的人,为了喝到一种酒,就能够长途跋涉。我忘了问你了,你现在在从事什么行业?在哪儿发财呢?” 卫灵说:“我就在森林中发财,可能你想不到,我现在是客栈的老板了。我开了一家客栈,客栈生意还不错,平日有人帮我打理。这个行业还是不错的。我的客栈名字叫月泠客栈,有空你去住住,感受一下那个客栈。” 孔文墨说:“那个客栈还提供舞蹈,为顾客提供美女舞蹈。你想看什么风格的舞蹈都有,当然,不同的舞蹈价格不一样。您既然是卫公子的朋友,去到那里,价格方面肯定是有优惠的。” 汪凉对烟山山顶很熟悉,他没事的时候喜欢出来走走,在烟山顶望望远方,远方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当然汪凉不是为了看风景而望远方,他有他自己的事情要考虑。汪凉接到的任务也跟军队的兵离奇死亡有关,关夜将军找到冰火社的人时,交代得很清楚,如果能找到元凶,肯定会有重谢。汪凉当然知道侦破这样一个案件,对军队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目前棘手的问题是,他根本不知道怎样捋清这样一个疑点重重的案件,而且现在有人怀疑此事为冰火社所为。 汪凉说:“关夜将军向我诉苦,说有些兵死得惨,也死得离奇。关夜将军也是聪明人,他自己也对案件进行分析,可他说他分析得脑仁疼,还是找不出元凶。这案件交到我手上也有些时日,我天天在琢磨,还就关将军提供的线索进行分析,我现在还是一头雾水,案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情帝说:“我也正是为此事而来。这两天我在分析案件,发现制造劣质棉衣和杀害军队士兵的人很可能是一帮人。” “噢,”汪凉眼睛一亮,“这个观点很新颖。”他陷入沉思,边走边沉思。然后说:“对,你分析得很有道理。我也判断是这样,否则两件事的蛛丝马迹不会那般相似。” 鲁猛狗说:“既然找到了凶手,就带我去会会那帮人,让我的新刀活劈了他们。我现在怀疑,就是那帮人拐走了我的妹妹。” 情帝瞪了鲁猛狗一眼,鲁猛狗不再说话。 汪凉说:“既然你我持相似的观点,就应该对这个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确定一个正确的结论。” 白厌沙在军队中发现一些战友走着走着就不见了,随后大家找到失踪战友的尸体,死者被进行了残酷对待。有些战友失踪后,连具尸体都找不到。这一古怪的事情引起了白厌沙注意,军队的将军对此事也很重视。今天死一个两个士兵,明天就有可能死一个两个军官。这种破坏部队安全的行为是应当被禁止的,但目前大家还不知道此事为何人所为。 白厌沙所在的队伍是精良的队伍,关夜是他们的将军。对于军中发现的此种离奇的事件,关夜已经请求冰火社和骷髅会调查。他相信,此事会有结果的。 白厌沙在行军时有些担心,这就如同瘟疫,今天疾病降临到这个人身上,明天就有可能降临到自己身上。 即便白厌沙所处环境有些紧张,他还是需要继续行军。他知道前途会有很多凶险,那些凶险是他必须面对的。战友的死去使他伤感,他知道,将来在战场上还会有更多的人死去。 白厌沙在队伍中走路,脚很痛,此时他想起在洞窟绘画的岁月,当时是那么忘我地绘画。白厌沙耗费许多心血绘制的壁画,被那些兵野蛮地毁坏。这件事情令白厌沙久久不能释怀,这将是他心中永远不可抹去的痛与恨。 白厌沙的痛恨在心里,别人看不到也听不到。在行军的队伍中,白厌沙的痛恨在内心蔓延。 第五十三章 真相 白厌沙期盼来世做一只深海里的鱼,在海洋中畅游,无羁无绊。而此时他身受行军之苦,没有自由可言。曾经他是到过国外的人,任由一身,行走在天地间,当时何其畅快,何其潇洒。时光转眼而过,他此时是一个普通的兵,要奔赴战场杀敌。这件事对他来说是难的,但他又不得不做。 风沙扑打在面上,隐隐生疼,他看不清远处的风景,而近处是一片片光秃秃的土地,近处没有风景。过一座桥,桥身破烂,这是一座古桥。桥上有刀砍过的痕迹,曾经这里发生过战争,打过仗的人知道,当时的战斗应当是相当惨烈的。这次他们经过这桥,也作为战斗者出现在这里,很可能会在其他地方与敌人打斗,也在一些石头上留下深深的印痕。 队伍停下来,天下起雨。天空这样阴暗,风四处乱吹,战士们都饥饿。撑起遮雨的设备,又生起火,这才有一点暖意。日用的粮食不多,大家节省着吃。在就餐时,还要防备敌人的围攻。如果运气好,他们可以顺利地吃上一顿饭。 白厌沙说:“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道路湿滑,应当停止行军。” 他身旁的一个兵说:“管他下到什么时候,先吃饱肚子再说。我看你是一个文静的人,怎么也来当兵呢?” 白厌沙说:“说来话长,话太长,不好说。” “那就不说了,吃饭吧。”战友用木棍拨着熊熊燃烧的火。 卫灵被江海星的分析能力惊到,他以前只觉得江海星是一个酒量好的人,现在他意外发现江海星脑子也这么好使。江海星决定去找关夜将军要几具尸体,进行尸体检查,可以通过尸检的结果进行凶手的判断。卫灵认为这是个极好的方法,只有认真分析尸体,才能研究出凶手的有关情况。 孔文墨这几天有些烦闷,她这样一个视舞蹈为生命的舞蹈天才,居然没有办法跳舞。老是跟着卫灵拜访朋友,还要按照这个朋友说的那样,拿几个尸体过来瞧瞧,孔文墨想想都要发疯了。不过她也没有办法,既然要看江海星侦破案件,就只有听他的了。 江海星派的人已经去了,去向关夜将军要尸体。等尸体抬过来,就可以进行检查,然后凶手的话自然就可以水落石出了。这个案件的面纱如果能揭开,对他们而言将会是极好的事,他们就可以松口气了。 江海星说:“我对尸体还是有一定的判断力的,如果尸体上有刀伤,那么说明凶手是拿刀杀人的,如果没有伤口,很有可能士兵是被勒死的。” “我感觉先生说了一句废话,”孔文墨说,“这样的判断,小孩子都会。麻烦你搞一些深奥的东西出来。老是玩这些粗浅的游戏,很有意思吗?” “我也在做深层次的分析,”江海星说,“我刚才说的是比较粗浅,但是提醒你注意,不要忽视这些粗浅的表面。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就潜藏在容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中。” 白厌沙吃过东西,胃里暖暖的。他的有些战友,因为不习惯军旅生活,出现了呕吐等情况。有人胃部痉挛,十分痛苦。白厌沙庆幸自己没有像其他的战友一样,那些人水土不服,身体出现状况,是很折磨人的事情。背靠干净麻袋,白厌沙眯着眼睛。当兵自然会赴死战场,可此刻是安全的,白厌沙感受着温饱带给他的安全感,享受着这一刻的幸福。 “你、喂,我跟你说话呢。”那个与白厌沙相熟的兵靠近白厌沙。 白厌沙缓缓睁开眼睛。 “你怕不怕死?”那个兵瞪着眼睛问他。 “你已经问我三遍了。”白厌沙说,“这个问题我没有办法回答你。你问怕不怕死,我想人都是怕死的,没有不怕死的人。很多人说是不怕死,其实是装成不怕死的样子。” “既然你我都怕死,”那个兵眼珠一转,“不如我们逃跑吧。逃兵也挺好的,逃到一个世外桃源去逍遥。” “只怕你逃到半路被抓回来,抓回来你肯定就活不成了。”白厌沙说,“你吃饱了吗?” “这顿吃饱了。” “吃饱了就睡觉,别想那么多。”白厌沙说完,又缓缓闭上眼睛。 江海星派去的人回来了,来者禀报说:“报告,我们已去关将军那里说明事情。” “情况怎么样?尸体呢?”江海星十分关心。 “尸体被埋了。”来者说,“关将军说等以后再有兵离奇死了,一定第一时间把尸体送过来。” 江海星没有办法,只能就目前手头的有限信息进行分析。他分析这些东西,跟做算术题似的,是很费脑子的。当然江海星做的就是这样的工作,他很愿意奉献,很愿意动脑子想这些问题。 曾经懵懂的年少,给情帝留下许多关于世界的美好想象,这些想象与实际的世界是有很大差别的,但是正因为这些想象给情帝提供的动力,让他更有力量探索这个真实的世界。 在烟山,每天都会发生很多故事,而情帝所经历的一切,只是众多故事中的一个。这些故事有些是交织的,有些是没有任何关联的。情帝想,既然冰火社交给自己侦探的任务,就应该把事情做好,把自己该演绎好的故事演绎好。 鲁猛狗坐在悬崖边的石头上,他往下看,下面的景观可以用惊险来形容。令他感到惊奇的是,在那么奇险的地方,竟然有人在那里活动,身后背着小竹篓,在那里采药。鲁猛狗是佩服这些人的,明明是人,却像羊一样在山间行动自如。 鲁猛狗发现下面的树枝上挂着一个手串,很漂亮的样子。他想获取那个手串,就冒险探脚往下走。下面是万丈悬崖形成的惊险空间,鲁猛狗小心翼翼抠着岩石缝隙,一点点往下挪步。 情帝发现鲁猛狗不见了,往前一走,才看见鲁猛狗在往悬崖下面探身。忙过去问,才知道鲁猛狗要去拿那个挂在树枝上的手串。鲁猛狗找能借力的岩缝,一点点靠近那棵松树。终于,他在树干上落脚了。然后他细心地往前探身,伸手去够,终于,他摸到了那个手串,并且把它攥在了手中。这手串可能是谁丢弃在这里的,要不然就是被大风刮到这树上的。鲁猛狗将手串在身上藏好,原路返回。 当鲁猛狗成功上来,情帝松了一口气。刚才情帝在为他捏两把汗,那么危险的地方,鲁猛狗居然敢去,弄不好就可能掉下去,掉下去必定粉身碎骨。 汪凉看到鲁猛狗拿上来的这个手串,告诉鲁猛狗,这个手串一位男子留下的。这名男子因为烟山蒙面人杀害了他的女朋友,内心绝望,将手串丢在松树上,自己跳崖身亡。那手串是那名女子送给男子的,手串为烟山七彩石连缀而成。女子死亡,手串还在,当日感情在手串萦绕,过往经历还历历在目,男子伤痛,终于殉情。 鲁猛狗戴着这手串,听汪凉讲了一个小故事。这故事是感人的,鲁猛狗感觉自己被感动了。这手串的确不错,戴在手腕上,有丝丝凉意。 白厌沙在行军时听到了一个消息,军中校尉从关夜将军那里得知,士兵离奇死亡跟烟山蒙面人有关系。烟山蒙面人最初的时候只有十六个人,那十六骑让人闻风丧胆。后来蒙面人规模有所扩大,现在他们的人数已不可估计,数量应当是很多的。那些人都以蓝色的方巾蒙面,手中的刀是专门用来杀人的,他们所过之处,往往不留活口。就算是骁勇善战的士兵,他们也不放过。 这个消息是骷髅会的江海星传来的,江海星做了大量的侦探工作,对案件的前前后后做了详细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可靠的结论。 随后,冰火社这边也带去一个消息,据汪凉与情帝等人的分析,军队士兵的离奇死亡和烟山蒙面人有关。 事情到此基本水落石出,那些烟山蒙面人,经常抢掠百姓钱财,还开各种厂子,获取巨额收入。一些士兵对他们造成影响,挡了他们财路,他们就会对士兵下手。 冰火社与骷髅会的分析是准确的,他们给出的结论不谋而合,结论的一致性给了大家明确答案,没错,关夜将军所带领部队的士兵离奇死亡,都是烟山蒙面人所为。 白厌沙得知这个消息后并没有感到十分惊讶,他很早的时候,就听闻过烟山蒙面人。那是一群令人恐惧的人,对军队来说,他们也是难以对付的魔鬼。 前段时间,很多人猜测士兵死亡跟骷髅会和冰火社有关,甚至有人把矛头明确地指向这两个组织。现在,事情真相已经大白,士兵们普遍把目光投向烟山蒙面人,他们对烟山蒙面人恐惧的同时也心中充满愤恨。他们不光要对付其他国家的敌人,还要对付烟山蒙面人。 第五十四章 客人 情帝回到若烟城,能为冰火社完成一项光荣的任务,他感到很高兴。这次案件的侦破他是有很大功劳的,他的付出得到了回报,最好的回报莫过于案件的水落石出。 石青从国外回来了,他这一番历练,成长了许多。回来后,石青找到情帝,给情帝讲述他这一路的见闻。看得出,石青是很喜欢国外的生活的,那里对他这样一个小孩子来说是新鲜的世界,他对新鲜的事物充满好奇。情帝不多说话,就在一旁听石青讲一个又一个小故事。石青很有讲故事的天赋,他讲自己的经历,讲得绘声绘色。 石青身上穿的衣服是从国外买的,光鲜亮丽。他将国外的衣服穿在身上,感觉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以前在中原时,穿的衣服多少有些朴素,到国外挣了点钱,衣着就有了不同。 他还带回来一些零食,好多好吃的小零食,有些是在国内买不到的。这些零食在在国外吃过,在路上吃过,现在带回来的这些零食,他请情帝尝一尝。情帝尝了尝,这些零食果然口感不错。 一出国门,石青突然感觉自由了。他在国外住的地方,相当干净整洁,那些屋子,住起来很舒适。曾经石青在国外的屋子里望着窗外的星空,感觉国外的星空好璀璨。 他这样一个在中原没怎么出过门的小孩子突然有一天踏出了国门,迎接他的是更为丰富多彩的世界。石青在国外还骑过大象呢,骑着大象在草地上游逛,把他逛得要多高兴有多高兴。 石青给情帝讲他的所见所闻,讲到开心的事情时,他总能憨厚地笑上一笑。当然旅途中也有令他发怒的事情,他有一次去爬山,爬到山顶下雨了。这下坏了,山洪肆虐,他下不了山。他在山洞里呆了三天,就感觉自己当了三天狗熊。这件事他每次想起来都心头起火。 令石青感到哀伤的是,回到中原,面对的还是这些景象。许多的人衣食无着,生活困难。这些人间的悲剧给他小小的心灵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这跟他最初对世界的美好想象是不一样的。不过也不需要太过哀伤,毕竟那些苦难都是降临到别人身上,并没有降临到石青身上。石青能在国外历练一番,能安全回国,能有如此丰富的经历,其实是很值得欢乐庆祝的。 过去,石青显得很青涩,是一个还未长大的孩子。现在他是一个从国外回来的人,整个人看上去不一样了,更加圆滑,更加成熟,更加像一个大人。未来的石青,肯定还会有更多的成长,还会有更加精彩的人生经历。 卫灵回到月泠客栈,这客栈中的工作人员大多是初入职场,在卫灵走后,他们能将客栈打理得井井有条,实属难得。卫灵从客栈大厅走到二楼,又走到三楼,看到这里的一切都跟他离开这里时一样干净,于是他心里喜欢。 客栈里来了一位盲人,这男子很瘦,瘦得像干柴。他在大厅里转了转,就仰头问:“这是哪里?你们是谁?我来到了什么地方?” “这里是月泠客栈。”孔文墨迎过来说。 “你是谁?你是这里的什么人?有什么可以帮到我吗?” “我是这里管事的,”孔文墨说,“看您眼睛看不见,我来帮助你在这里坐下。”说着,孔文墨把他往椅子旁边领。 “盲人哥哥,是来住店吗?”孔文墨关心地问。 “我是来打猎的。”盲人哥哥说,“附近有没有武器店,帮我选一个趁手的武器,我明天一早要在林子里打猎。” “您眼睛都看不见,”孔文墨说,“怎么打猎呀?” “这你不用管,”盲人哥哥说,“眼睛看不见,可以用耳朵听,听声辨物,猎物在什么方位,分毫不差。” “您都能打什么?” “老虎、豹子、狼、狗熊、兔子、野猪,都能打。”盲人哥哥说,“不是吹牛,这林子里有什么,我就能打什么。” 情帝在房间内听石青讲了很多他的经历,石青是能言善谈的孩子。从那些陌生的地域归来,石青的内心装了许多地方,这些经历,是他的财富。 石青伸出手,在他手掌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盒子。这盒子是什么,情帝不清楚,就问:“这是什么东西?” “你猜猜看。”石青神秘的样子。 “好吃的?” “不能吃。” “好喝的?” “不能喝。”石青打开盒子来,突然有悦耳的音乐传来。这音乐是从这小盒子里传出来的,音乐十分好听。石青曾听人演奏过音乐,可从一个小盒子里传出音乐,这样的事情,石青今生第一次见到。当时他在商店里看到这音乐盒,二话没说就买下了。 以前的石青不够成熟,看医生上医生的当,坐马车上车夫的当,买水果上摊主的当,吃饭上饭店老板的当,天天上当,到处上当,仿佛今生就活在当里,不上当就活不了。现在石青稍显成熟,知道什么东西该买,什么东西不该买,买东西时怎样讨价还价,讨价还价时怎样与人交谈,这些,是他以前不会的,而如今,他全会了。 石青说:“在国外,我听说中原的某个森林中,有人在制造作战的机器,准备在象战中使用。那些机器是否有大象厉害,不好说。” 情帝说:“你还真是博学多闻,什么都知道一点。你这次回来其实是蛮危险的,一些地方正在打仗,局势很不稳定。” 关于战争,他们又谈了一些。然后石青就走了,那个音乐盒石青送给了情帝,情帝很喜欢。情帝决定把这个音乐盒送给花印,他相信花印也会很喜欢的。 天已傍晚,情帝起身走出房间。街道上似乎永远人来人往,情帝花钱买了一个烧鸡,又买了些酒,然后回到房间。 孔文墨在大厅里给盲人哥哥介绍客栈,说这客栈如何如何好,听得盲人哥哥直点头。这客栈的房间虽可以看到河景,可盲人哥哥是无法欣赏的,住哪一个房间都一样。 盲人哥哥本不是盲人,只因有人来抓壮丁,凡是能打仗的人都要充军。为了不去当兵,他自己戳瞎了双眼。在眼睛失明以前,他是一名猎人,他的捕猎技术很高,在家乡一带是出了名的。他此时眼睛虽然看不见,可他能够到处去旅行,有一只导盲犬带着他走路,他很喜欢那只可爱的导盲犬。 卫灵在客栈每天能看到形形色色的人,眼睛看不见的,眼睛能看见的,耳朵听不见的,耳朵能听见的,没有腿的,有腿的,没有胳膊的,有胳膊的,各种人,都带有不同的气质。卫灵没有因为谁有钱,就高看谁,没有因为谁没钱,就低看谁,他不因任何东西对人产生任何偏见。他是以欣赏的目光来看这些人的,这些人既然来客栈住,就是客人,每天能见到这么多客人,卫灵感到客栈很有生气。 就是这样,见到不同的人,会遇到不同的故事。不同的人身上携带着不同的信息,这些信息有的可以自己观察,有的是客人讲述出来的。每个人都不同,每个故事都生动,卫灵很乐意去了解来到客栈的每一个人。 孔文墨能从这些客人传达的信息中感悟到舞蹈的真谛,他计划编一支绚烂的舞蹈,舞蹈中有形形色色的人物,当然,这些人物都由她一个人演绎。塑造那些人物,需要从现实中汲取营养,孔文墨观察来客,从客人身上学到不少东西。正因为孔文墨观察仔细,她的舞蹈现在更加丰富动人。如果想要观看孔文墨跳舞,是很不容易的,她的舞蹈演出,经常是一票难求。 孔文墨看到卫灵拿了一个刺绣作品,她仔细看卫灵手中的这个刺绣作品,原来,卫灵吩咐人去做了一个人物刺绣,而这刺绣的人物,正是孔文墨。孔文墨看这刺绣的水平是很高的,就知道卫灵又花了不少的钱。 卫灵决定,等孔文墨那支舞编好后,给她做一系列的刺绣,那样,人们就可以从刺绣作品中欣赏孔文墨的舞蹈了。 月泠客栈给人提供的舒适居住环境,是其他很多客栈不具备的,在客栈的一些设计方面,卫灵是下了很大功夫的。他对客人的体验有严格的要求,目的是让每一个顾客来到客栈都如同回家一般。卫灵自己也把这里当成家,当有人问起他是哪里人时,他会回答说是月泠客栈的人。 如果不是孔文墨能经常为卫灵跳舞,卫灵的生活中会缺乏很多乐趣。孔文墨的舞蹈让卫灵的生活更精彩,也让这个客栈更有趣。 有一些从战场上回来的兵,脱掉战甲,隐姓埋名,居住在月泠客栈。这些人来到这森林,就不愿意离开森林,住到月泠客栈,就不想走了。当然也会有人因为经济原因,只能在客栈住几天,即便是几日的居住,也会有非同凡响的体验。 第五十五章 一封信 白厌沙在月夜中望着长满野草的山坡,此时比较安静,可以听到战士们篝火燃烧的声音。大家都吃了不少肉,也喝多了酒,一个个躺倒在地上,安静地休息。白厌沙没有喝酒,只是吃了一些肉,他胃里暖暖的,很舒服。难得有这样的时候,吃上一顿饱饭,还能有充足的时间休息。 一条长长细细的路向远处延伸,路因为走得多了,坚硬而光滑。夜晚路上没有行路的人,它在月光下明亮。 白厌沙在一块石头上发现了一个鹅卵石,石头上的石头,本不稀奇,可这鹅卵石看着漂亮,似乎有些特殊。他拾起这枚鹅卵石,握在手心里,石头凉凉的。 今日行军路过市镇,白厌沙见到过一位首饰工匠,专门做各种首饰。他去找那个工匠,把手上的石头交给工匠。工匠按照白厌沙的要求,把石头做成了饰品,白厌沙把做成的饰品戴在了脖子上。 回到军营,战友们还在地上躺着,他们再躺一会儿,估计就要回帐篷里睡觉了。白厌沙脖子上的饰物,他希望能保佑自己,保佑自己平安,这是他最朴素的愿望。 夜晚,月泠客栈外的森林显得相当神秘,黑黑的,仿佛里面藏着无限的秘密。卫灵有些困倦,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在吃烧烤的客人。 孔文墨手里拿着一封信,走过来送给卫灵。据孔文墨说,这信是一个很神秘的人递来的,交给孔文墨信后,那个人就走了。卫灵不知道是什么人送的信,不清楚这是一封什么信,忙拆开信,看信的内容。信中只有两个字:救我。这两个字是用血写成的。这是谁写的信?卫灵一头雾水。 孔文墨走过来看信,当她看到信中只有“救我”两字时,也是疑惑不解。她拿着信纸,看了良久,也思索了良久。这件事情,孔文墨以为需要认真调查一下,很可能事关人命,具体是什么事情,需要调查之后才知道。卫灵也认为应该彻查此事,这件事情不能忽视,忽视就可能会忽视生命。 卫灵思索着说:“你去联系一下情帝,听说他现在在冰火社任职,正好做的是有关侦探的工作,相信他能够帮到我们。”孔文墨答应着,派人去和情帝取得联系。 清晨,白厌沙没有早饭吃,只得拿野果充饥。四处野菜不好找,到处是不能吃的各种草。不过他们相信,挨过这一阵情况会好起来的。 当兵有时会缺衣少食,但如果能打下一个城市,情况会有好的转变。中午他们要攻打一个城市,那个城市相当富裕,如果能拿下,他们就都能过至少一段时间的快活日子。 白厌沙所在的队伍在城外集结,进攻的命令传出,众士兵开始发起进攻。长长的梯子架在城门上,士兵往梯子上方攀爬。从城墙上滚下来的石头,砸在攻城兵的身上,兵就随石头落下来。他们进攻了四个时辰,还是没有能拿下这城市,他们的人员死了不少。 攻城失败,只能撤退。他们撤退到荒野中,又遇到了一些兵,双方又展开厮杀。 白厌沙从死人身上爬起来,他看着周围,发现已没有一个活人。他的身上有许多鲜血,他的胸部受伤了。他强忍着疼痛,一步步往前走,周围是燃烧的火,恶烟滚滚。他向着荒野深处走去,走啊走,他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路。终于看到不远处有小房子,是个农家小院,有人在门外的河边择菜。 白厌沙倒在地上,昏迷不醒,他的大刀跟他一样躺在土地上。 白厌沙再次醒来,已经是在一张床上。有位大娘过来给白厌沙递一碗热汤,白厌沙强撑着身子起来,一点点喝。大娘听说白厌沙所在的军队打了败仗,就知道自己的儿子凶多吉少。不过大娘是很理智的人,她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情帝得到卫灵的邀请,他决定去趟那个森林。这次是他一个人去的,那个森林他熟悉。 情帝进入森林,周围空气带有树木的清香。以前他跟花印来森林,要照顾花印,保证花印的安全,所以当时内心紧张。而现在他一个人在森林里走,不需要照管其他人,所以比较轻松。 经过不短的路程,情帝来到月泠客栈,孔文墨忙过来迎接。 “你挺快的,今天就过来了,还以为你明天能来呢。”孔文墨说着将情帝引入茶室。卫灵在茶室坐着,情帝一进屋,卫灵立即起身,欢迎情帝的到来。 情帝说:“人命关天的事情,不能因为我一个人的怠慢而影响了案件的侦破。说说具体的事情吧。” “去拿那封信。”卫灵吩咐。孔文墨去拿来那封信,交给情帝。 情帝打开信来看,白白的纸上只有两个红色的印迹:救我。 “这信是谁送来的?”情帝问。 “一个外表很神秘的男子,递给我信后,立即就走了。”孔文墨说,“那个送信的人会不会亲人被捕,然后过来找人求助?” 情帝陷入沉思。 情帝说:“这信是从烟山来的。” “烟山来的?”卫灵说,“你确定?” “你怎么知道是从烟山来的?”孔文墨疑惑。 “烟山产这种纸,这种纸的质量很好。”情帝说,“因为纸张制作流程繁琐,纸张量有限,所以只是烟山一带能见到这种纸,其他地方几乎见不到这种纸。” “照你这样判断,这信是从烟山一带来的了?”卫灵说。 “确切地说,应该是从烟山上来的。”情帝说,“这信封也很特别,只有烟山上有。” 白厌沙从大娘家出来,带着他的那把刀,走在旷野中。远处有座山,那座山是烟山。他的身体有所恢复,但是还没有完全恢复。身体受伤,怎么可能迅速恢复?他这身体的恢复,至少需要一段时间的休养。可是白厌沙执意要走,不想打搅大娘的生活。 白厌沙独自走在路上,风四处乱刮,旷野的风就是这般野,到处吹着,吹乱人的心。白厌沙已看不到任何人家,这旷野,野蛮之气十足。 在月泠客栈的茶室中,情帝说:“我们有必要带人去烟山调查一番,拿上这封信,到了烟山再打听,尽量在短时间内找到这封信的出处。” 孔文墨说:“选谁去合适呢?” 情帝说:“我让花印去一趟,她对事物的分析能力不比我差,我相信她会顺利完成任务的。” 情帝到若烟城,找到花印,告诉了她去烟山调查的事情,花印答应去烟山。 花印带着阿龙、阿凤从若烟城出发,向烟山走去。这一次调查会是什么情况,花印不好做预判,情况紧急,她需要速速行动。 花印要乘坐一辆长途马车去烟山,这样会比步行快很多。以前她如果去烟山,可能会选择步行,像散步一样,边走边玩。可现在事情紧急,她不想在路上耽搁太多时间,选择乘坐长途马车会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在马车上,花印说:“这次去烟山,你们要多加注意。我们要去侦破案件,不是去游玩。你们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阿龙、阿凤异口同声地说。 马车飞快,车夫的驾驶技术很好。他是有着多年驾驶经验的车夫,而且去往烟山的路,他跑了不知多少回,轻车熟路,马车上的花印感觉此车行驶十分顺畅。 花印说:“你们看看这封信,看能从信上看出什么。”阿龙接过信,看了看信,说:“这纸和这信我都知道是从哪儿来的。这种信封这种信纸是从烟山蒙面人那里来的,没有错,我判断得没有错。” “你这么确定这信是烟山蒙面人那里的?”花印对阿龙的判断结论多少有些惊讶。 “我确定。这种信封和这种信纸我认得。”阿龙说,“烟山蒙面人经常绑架人,然后通过这种信向人索要钱财。” 阿凤说:“花印姐姐,怎么不带上鲁猛狗哥哥呢,他可以帮我们斩妖除魔。” 花印说:“那个人不是东西。当我看一个人第一眼的时候就知道他不是东西,还有必要再看第二眼吗?” “那个人多少有些野蛮。”阿龙说,“他还爱喝酒。他那种人,很容易坏事。” 长途马车到达烟山脚下,花印、阿龙、阿凤从马车上下来。烟山果然名不虚传,从烟山脚下看烟山,烟山俊逸非凡。 “我们上去。”花印吩咐。阿龙、阿凤跟着花印往山上走,山路较陡,上山并不容易。 阿凤说:“我们要小心山中的动物,万一来几只猛兽,我们可对付不了。” 花印说:“这山路上一般不会有威胁人生命的猛兽,你们大可以放心。阿龙,既然你知道那信的出处,带我们去那里。” “烟山蒙面人的老巢?”阿龙说,“那里很危险的,烟山蒙面人杀人不眨眼。” “这个你不用管。”花印说,“带我去那里就好。” 第五十六章 密室牢笼 花印在烟山的道路上跟着阿龙前行,阿龙是极聪明的孩子,他知道花印手中的信来自何处。山风吹着他们匆匆前行的躯体,三个人越来越靠近蒙面人所在的位置。 到达一块山石后面,阿龙让停下来。透过山石间的缝隙,三个人都看到不远处聚集着一群蒙面人,那些人身着蓝衣,蒙面之物也是蓝色的。即便离得不是很远,因为他们蒙着面,不容易看清楚他们的神态。 一块高高的石头上站立着一个蒙面人,那个人看起来是这些人的领导,他在向下面的那群人说着什么。众人所站立的平台中央烧着火,火焰不住地往起蹿。 人群旁的地面上放着几个笼子,笼子里关着老虎、豹子等猛兽,看样子是这些人饲养的。蒙面人手中都有一封信,这些信的内容大体一致。按照要求,这些信会被送到特定人的手中,拆开信,信的内容会传达不良信息。那些蒙面人手中的信,跟花印手中的信一样,他们送信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索要钱财。这些蒙面人,有人负责送信,有人负责掳掠人,他们配合得很好,合作得很愉快。 事情到此已经很清楚,卫灵得到的这封信是烟山蒙面人送去的。他们送信,会化装成普通的人,即便如此,仍然掩饰不住他们的神秘气息。 白厌沙坐在一个酒馆的方桌旁,这方桌放置在露天的石板地面上。他点了两道菜,要了一瓶酒。这街上行人的喧哗,使他笼罩在不安静的氛围中,这样热闹的气氛,正好可以吃吃菜喝喝酒,在酒醉中,看尽世间的繁华。 他已经脱离了军队,他的战友都死光了,他们死得那么惨,白厌沙想起来都不寒而栗。唯有酒是暖人心的,世间太多苍凉。 在这个陌生的街道,白厌沙是一个普通的人,今日的白厌沙流落至此,不代表明日也会是这般窘迫。江湖是一个很大的平台,白厌沙身入江湖,受江湖所累,当然,他也有可能奋斗出一片天地。目前的状况是不怎么好的,将来也许会好,对未来,白厌沙还是有信心的。 花印得到消息,那个被烟山蒙面人掳去的人是孔文墨的学生,那个女生跟着孔文墨学习舞蹈,平日相当刻苦。目前花印需要找到那名女生所在的空间。这烟山这么大,去哪儿找这名女生呢? 阿凤有办法,阿凤觉得那名女生应该就在附近,在这些蒙面人活动的区域内。阿凤对这个判断拿不准,但花印觉得不防按照阿凤的说法去探个究竟。 在这些蒙面人的附近,有一条狭窄的道路,通往一个不为人知的空间。花印和阿龙、阿凤走上那条狭窄的山路,一点点往上,翻过一个大石头,他们到达一个山门前。山门前有人把守,阿龙给了他们一些钱财,他们就让花印等人进去。进入山门后,有一条弯曲的台阶路通往下方,光线比较暗,这里如同地狱一般。他们往下走,走到底部,底部有一个宽阔的平地,平地上有很多笼子,笼子里关着人。花印找到了那名女生,她跟着孔文墨学习舞蹈,现在,她成为笼子里的失去自由的人。 这个密室不容易被人发现,但还是被花印他们发现了。这些笼子都十分结实,用刀是砍不烂的,关在笼子里的人,如果不给她打开锁,放她出来,她就很难出来。笼子里的人,失去自由,时间一长,他们就会绝望。 这个名叫舞儿的姑娘,是花印要寻找的对象,这个救助对象身旁,还有其他的人需要救助,但是花印救不了那么多人。花印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今后,她会救出这里的所有人,她还会救天下更多需要救助的人。这差不多成为花印的梦想,花印在密室中坚定了这个梦想。 救出这个姑娘需要花钱,这些蒙面人,要的就是钱。花印带了不少钱来,给了这里的蒙面人,这些蒙面人还挺讲信用,拿到钱,就放了舞儿姑娘。舞儿姑娘跟随花印出了密室,来到外面的天地。这外面的天地与密室中不同,天是那么高远,地是那么广阔,风光是那么明媚。舞儿站在那里,看着风景,久久不说话。 刚刚从监狱出来的人,一般都难以立即进入监狱外的世界,这世界的真实在他们看来是恍惚的,是不真实的,他们甚至不相信自己活得了自由。舞儿就是这样,她刚从密室中出来,她的精神也有些恍惚,这一切来得似乎太突然。 白厌沙从酒馆的方桌旁起身,他行走在繁华的街道上。他的步伐带有醉意,他要找一个住宿的地方,不需要贵,只要能住就行。在白厌沙寻找客栈的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花印。花印身后跟着两个小孩儿,分别是阿龙、阿凤,她身旁还有一个姑娘,姑娘貌美,但显露出失魂落魄的样子。 花印见到白厌沙,感到十分意外。白厌沙将自己如何在苦沙湾绘画,如何当兵,如何从战场回来等情况都一一向花印说了,花印唏嘘。花印得知白厌沙在找客栈时,就有意要带白厌沙去卫灵那里。花印为卫灵办了一件漂亮的事,卫灵一定很高兴。白厌沙到卫灵那里,可以住在卫灵的客栈。如此商定好,他们就一起往森林进发。 在一个街道转角,花印雇了一辆马车,马车师傅看起来很有经验,应当是驾车技术娴熟。他们上了车,师傅扬鞭策马,马车开动。 若烟城在靠近冰临谷的位置,惊心城靠近若烟城,在若烟城和惊心城之间的旷野中,有一个妙音寺。离妙音寺稍远的冰临谷边沿,有一带森林,这个森林以庞大的身躯,向着苍穹展示着它的傲慢。那森林,看起来极为神秘,总让人感觉森林中蕴藏着无限丰富的东西。花印等人,就要去往那个森林,那个神秘莫测的森林。 花印说:“这次舞儿姑娘一定在那个密室中受苦了,那么阴暗潮湿的环境,不是人呆的地方。” “我从小就怕黑,”舞儿说,“在那么黑暗的环境中,我每一刻都在恐惧。可是我的恐惧是没有着落的,没人安慰我,没人照顾我,我是无助的。” 花印说:“这下好了,我们把你救了出来。为了避免有更多的人被烟山蒙面人侵害,我们还需要奋斗。我们必须与烟山蒙面人斗争下去,直到我们取得胜利。等我们到了月泠客栈,舞儿可以跟着孔文墨师傅,如果你想回去,孔文墨会派人把你送回去的。” “我想我还是不要太打搅师傅,”舞儿说,“去月泠客栈,我去感谢一下他们。然后我要回家,请把我送回家。” 阿龙说:“对于那些烟山蒙面人,我们不能掉以轻心。那些蒙面人的实力是很强大的,很不好对付,对付他们,我们非需要花大力气不可。” 阿凤说:“阿龙说得对,那些蒙面人能在天下作乱,搅得天下很不安宁,说明他们是有一定手段的。这些人心狠手辣,危害百姓,杀人从来都是毫不手软。这次我们在密室见到的那些笼子里的人,都是失去自由的人,如果没有人花钱赎他们,他们会是什么下场,我们不堪设想。” 花印说:“具体的工作我会在以后安排,现在紧要的事情是先把舞儿妹妹送往月泠客栈。” 马车在路上疾驰,在一路坦途,行驶起来是那么顺畅。下午的时候,马车到了森林边缘,由于马车不适宜进入森林,他们在这里下车。花印付过路费,就和大家一起走进森林。 林木高大,枝叶茂密,还没有进森林,他们就听到森林中的鸟鸣,那鸟鸣声,使得森林中的空间显得那么幽深。 他们走过一棵又一棵的树,在树与树之间,生有许多绿绿的草,还有一些灌木植物,生长在不远处的地面。森林里空气好湿润,清新湿润的空气让舞儿感觉舒适,她在笼子里的恐惧被这里美好的环境所呈现的气息驱逐,她的心情好了许多。 很快他们走到了森林的深处,来到月泠客栈的门前。这月泠客栈看起来这样古朴典雅,客栈前的一圈篱笆,显得那样富有诗意。几个人进入篱笆间的柴门,到达楼下,孔文墨在楼上见到花印等人,立即走了下来。 孔文墨没有想到花印会这么快解决问题,花印的工作能力再一次得到了孔文墨的赞赏。孔文墨请他们进屋喝茶,他们这一路颠簸,路途劳顿,正该坐下来休息休息。在月泠客栈的茶室中,大家围着桌子,难得有这样的一个机会,几个人聚在一起,愉快地谈话。 月泠客栈外面下起雨来,竹林在风雨中沙沙作响。没有行人的院落,显得十分安静。院落的篱笆,在雨中变得异常可爱。 第五十七章 猛火油 竹林上空的雨,从天而降,这落下的雨,让森林成为雨的世界。舞儿在月泠客栈吃过饭,孔文墨就派人送她回去,一路护送,确保她的安全。花印完成了一项光荣的任务,她也该回若烟城了。阿龙、阿凤跟在花印身后,他们走进雨中,向远离月泠客栈的方向走去。 白厌沙在月泠客栈住下来,他结束了一段时间的凄苦,结束了一段慌张的岁月,无论是在军营里,还是在旷野中,他的那颗心都凉凉的。而在这客栈中,有卫灵的帮助,白厌沙获得了难得的温暖。 通往密林深处有一条不宽的路,这路两侧有很多灌木丛,白厌沙不敢走那条路,因为路上有老虎。吃过饭,白厌沙会在客栈的院落里转转,转转,看看,看看,再转转。别说,这院子还挺好看,花好看,草好看,地面上的石头也好看。 这客栈提供客人住宿,缺少一些娱乐项目。卫灵叫来一些演奏音乐的人,孔文墨叫来一些跳舞的人,这些人可以在客栈内奏乐舞蹈,以供客人消遣。当然,这样的演出是收费的,价格合理,节目精彩,绝对是带给观众的视听盛宴。 如果有人愿意学习绘画,白厌沙可以教他,当然,跟着白厌沙学绘画是要交学费的。 孔文墨来找白厌沙,她在仙子会中学过一些粗浅的绘画知识,遇到白厌沙,她可真要拜师了。白厌沙很乐意教孔文墨绘画,孔文墨想,好好跟着白厌沙学学画画,等下次参加仙子会的活动时,可以在活动上露一手。 离月泠客栈不远的那条河,孔文墨不建议白厌沙去,虽然河面上有船只,可是河里面有鳄鱼。那鳄鱼是很凶的,吃人,在河面上的人,一不小心就可能丧命。那些胆大的人,不怕死,不仅敢在河上行船,还敢在河里游泳。大概也是利益的驱使,他们驾驶船只,运送猛火油,往往能获取比较高的利润。这些做生意的人,去买来猛火油,运到其他地方,卖给需要的人。 以前行军打仗,经常用火攻,火的燃烧程度决定了对敌人的摧残程度。过去的火攻政策,是相当厉害的,只是燃烧的火,不够凶猛。自打猛火油被利用起来,火攻的效果大为改观,对敌军的摧残叫人拍手叫绝。 当然,猛火油的开采是很困难的事情,开采出来,还要不惜一切代价运送到目的地,因此,猛火油的价格也是很高的。那些被巨额利益吸引的人,不顾任何危险,往来于猛火油开采地及客户之间。 那条河上,经常能看到运送猛火油的船只。也有人被鳄鱼袭击,导致葬身鱼腹。即便环境如此凶险,仍然有人铤而走险。 住在月泠客栈的人,有一些是林子里的猎人,有一些则是军火商。那些军火商为军队提供致命武器,能获得不菲的收入。除了猛火油,还有人卖弓箭,把很多弓箭装载在船上,运到合适的地点。生意人就是这样,想着法子赚钱,只要能赚钱,什么事情都敢干。 白厌沙虽然参过军,可他把自己定义为文人,他没事的时候,喜欢吟诗作画。诗画的趣味,艺术的美妙,很使他陶醉。 白厌沙不光是沉浸在艺术的世界中,他也对天下很关心,天下百姓的安危,人民的疾苦,都是他关注的头等问题。 中午森林外传来叫喊声,还有熊熊的火光冲天而起。不用问,又打仗了。午后,喊声消停,火光不再,卫灵出去观看。他站在一块高高大大的石头上,往下看,看到了火攻的场面,这场面很壮观。那么多尸体,那么大的火,叫人看了心中惊悚。黑烟弥漫,气味难闻,这次火攻,用的是猛火油。猛火油的威力再一次被大家看到。 卫灵回到客栈,给白厌沙等人讲他所看到的一切,那种场面太惨烈了,猛火油焚烧的味道,有点让人作呕。卫灵不愿意看那种场景,只喜欢在客栈里呆着,过悠闲的生活。 白厌沙曾经历过战场,在战场上,难免会遇到火攻,猛火油的威力,他是见过的。那些人怎样在猛火油的烈焰中惨叫,怎样在尸体间奔走,这些,都给白厌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经历过战场的白厌沙,不想再看战场一眼,那完全是人间最不可多看的情景,是不应该存在的东西。但是那些战争,确确实实存在,又确确实实在他眼前发生,他多少感觉无奈,在极度的厌恶中,白厌沙祈祷和平。 从那种惊恐、慌张、无奈、血腥中走出来,白厌沙在这客栈中找到一个安静的居所,白天或者夜晚,只要他有心情,就可以在房间中阅读,阅读他喜爱的读物。在战乱频繁的年代,在战火不绝的岁月,能有一个宁静的所在,可以安心地读书,是多么珍贵的事情。白厌沙感激这样的时刻,感激这样的机遇,感激此时他周围的一切。 卫灵说:“现在猛火油的运用,使军队的战斗能力进一步提高。但是你们想,如果烟山蒙面人也使用这猛火油,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事实上他们已经在使用猛火油,所以说他们的手段很狠。” 白厌沙说:“这么说,他们是很不好对付了。花印来此地的路上,还一直说要对付那些蒙面人呢,现在想想,对付蒙面人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花印给自己下了一个很难以完成的任务,她在给自己出难题,她在挑战自己。” 孔文墨说:“既然花印有这样的想法,我们能帮她的,一定会帮她。她不仅仅想救出一个人,而是要救更多的人。相信她心中是想救天下人,她想救苦救难,这是好事。” 白厌沙说:“这当然是好事,只是这样的目标实现起来太过艰难,我真替她捏把汗。不过我是鼓励她的,人都有理想,她的这个理想是可敬的。” 花印从烟山救出一个人后,她的处事能力有所增强,今后她还会有更多事情需要处理,还会有更多成长。同时,花印变得不安全,她这样一个在烟山抛头露面的人,已经进入很多坏人的视野,那些人开始要对她下手。很有可能,花印会像舞儿一样遭到绑架,也有可能会被其他坏人杀害。花印不得不小心,她已经意识到自己处境的危险。 花印因为在若烟城受到了一定的威胁,她需要到其他地方去避一避。花印选择了月泠客栈,她计划去月泠客栈躲一躲。坐上马车,一路到达森林边缘,花印从这条熟悉的路,走入森林。在森林的旁边,花印看到了战后的场面,通过战后的场面,她可以想象战争的场面。猛火油造成的致命伤害,令所有人惊悚,即便花印已步入森林,仍然可以闻到猛火油燃烧的味道。 花印来到月泠客栈时,卫灵、白厌沙在观看孔文墨跳舞。孔文墨的舞蹈在音乐声中显得灵动非凡,花印站在旁边看完了孔文墨的舞蹈演出。花印为孔文墨喝彩,她是真心夸赞孔文墨的舞蹈。 花印说明了此次前来的意图,在若烟城,她受到了很多人的威胁,那里对她而言已是一个危险之地。 卫灵欢迎花印的到来,他为花印准备了丰盛的晚宴,今夜月色好,正好大家可以欢聚一堂。 卫灵说:“大概可以下这样一盘棋,我们联合关夜将军,与烟山蒙面人全面展开战斗。关夜将军手下的军队,可以作为一股强有力的力量,另外,花印跟情帝联络一下,从冰火社组织人员,进行战斗。两个战斗阵营,对烟山蒙面人进行全力打击,在短时间内歼灭烟山蒙面人的有生力量,进而一举摧毁烟山蒙面人的老窝。” 花印说:“情帝那边我会去说的,如果这次我们设想的联合能够成功,那将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白厌沙说:“按照计划,通过一定的方法,说不定我们会消灭烟山蒙面人。你们有信心,我也有信心,我跟你们一样有信心。” 关夜将军带的兵,都很英勇,精兵强将势必会取得可喜的战果。冰火社是天下不容忽视的一个组织,放在整个中原王朝,它也是毫不含糊的救世阵营。这两个救世阵营联合起来,烟山蒙面人的剿灭指日可待。 天下的人需要拯救,匡正天下是每个英雄的梦想,引导人们前进的是善良人心中的太阳。激烈的战斗,尔虞我诈的上演,权利的争夺,都将在天下绚烂呈现。白厌沙、花印、卫灵、孔文墨在月泠客栈指点江山,他们心怀天下、忧国忧民,一颗颗心如同天上火热的太阳。他们的理想,在他们看来,是必定会实现的。当然,在通往胜利的路上会颇多崎岖,而勇敢的人会将一切障碍粉碎。月泠客栈,歌舞升平,他们在乐声中谈论天下,为了心中的梦想,他们宁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第五十八章 蒙面军 黑夜里黑色的野猫从树枝上跳下,下面的荒草随风摇摆。附近的军营戒备森严,刚刚吹过一阵号角,这是对战士们熄灯休息的命令。他们统一吃饭,统一操练,统一休息,很有节奏。 关夜将军在营帐内看着灯火,难以入眠。近日他筹划军事要务,做了许多工作,每一刻,他的精神都处于紧张状态。他们要应对的是烟山蒙面军,据关夜的了解,这些蒙面军很不简单。蒙面军有人统一指挥,他们有统一的行动纲领,被蒙面军攻击的地方,不管是怎样精良的部队,都会摧枯拉朽般败亡。 敌人这样凶猛,关夜不敢轻举妄动。但战斗又必须进行,需要找准时机,趁势猛攻。 前方探子来报,蒙面军在烟山东面山头聚集,东峰之上已布置了足量的猛火油,当关夜的猛虎军到达山峰下,蒙面军的猛火油会如火龙一般呼啸而下。因此,如果猛虎军走东边那条路,看似一条坦途,可以长驱直入,实则会将队伍送入万劫不复之地。去东峰,绝对是一步险棋。 白厌沙来访,关夜请他进入营帐。关夜抽出长剑,指着沙盘上烟山的东峰位置,“目前敌人已经在东峰布置下兵力,其他区域我们的人还在打探。情况紧急,我们必须迅速做出决定。” 白厌沙看着面前的沙盘,“东峰森严壁垒,西峰可能虚空,不如进军西峰,迂回到敌人后方,趁机实施全力打击。” 关夜略微思索,“这一仗很关键,只能赢,不能输。这些时日,军队在此地驻扎,一日需要大量钱粮,如果再不进攻烟山,我们会消耗不起的。” 白厌沙当然知道现在情势紧急,只是行军打仗,不能轻率处事,万一中了敌人的计,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白厌沙说:“烟山脚下都有蒙面军的人在做观察,他们有人化装成当地的百姓,实时汇报我军的情况。我们现在驻扎的地方,他们肯定已经知道。现在,我们需要用智慧的方式,打一场胜仗。” 关夜说:“子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此次行军至此,战士们表现都很好,他们都很有耐力。在这烟山脚下,我们跟敌人拼的也是耐力,当仗打开了,同样拼的是耐力。环境很残酷,谁能忍耐到最后,谁就能取得胜利。” 月泠客栈中,花印为白厌沙担心。白厌沙身上的伤还没有痊愈,此次前去拜访关夜,肯定对他的健康不利。但白厌沙执意要去找关夜,为关夜出谋划策。烟山与冰临谷边缘的森林有不近的距离,这一路车马劳顿,花印愿白厌沙能平安。 关夜在前方行军打仗,卫灵在后方很乐意为他提供钱粮。卫灵还找来了祝虫,祝虫这个腰缠万贯的人,也愿意出钱给军队,只是他不想直接与军队联络,而是把钱交给卫灵,让卫灵交给猛虎军。 行军打仗,钱粮很关键,无钱无粮,战士们日常的生活就没有保障,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军队的战斗力就会很弱,军队就会不堪一击。这一点关夜很清楚,在钱粮供应方面,目前猛虎军的情况还不错。 孔文墨从仙子会跳舞回来,坐倒在床上,她有些累,一身香汗,脸颊微红。花印来到她的房间,看到房间内雪白的墙壁,墙壁上有几幅名家画作,画作下方,几把木椅随意摆放,木椅间是一张古朴的桌子。 孔文墨从床上起来,她让花印在这里先坐着,旁边有浴室,她要去沐浴。花印坐在椅子上翻看冰火社的宣传册,这宣传册是孔文墨从客人那里得到的,来客栈住店的人形形色色,其中就包括冰火社的人。 孔文墨洗完澡,从浴室出来,见到花印在看那宣传册,就说:“猛虎军已经去攻打烟山了,怎么冰火社那边还没有动静?这冰火社向来神秘,在这个节骨眼上,冰火社有没有行动,我们根本不知道。” 花印说:“情帝那边有消息,我会很快知道的。到现在情帝还没有向我说冰火社的事情,看来冰火社还没有行动。具体这冰火社会以怎样的方式行动,我们不得而知。” 这两个女孩儿虽然在森林的深处,在安静的客栈中,可她们对天下的大事是很关心的,那猛虎军的行军情况,那冰火社的合作情况,她们都时刻牵挂于心。 情帝与汪凉在冰火社内组织人员,这些人员都是冰火社的精英,精英们对付蒙面军的方式可能和猛虎军不同。冰火社的队伍来到靠近东峰的山头,他们向东峰上发射火球,火球呼啸过去,落在东峰上。由于东峰上放置了很多猛火油,致使东峰一瞬间燃起大火。熊熊的火焰十分吓人,猛火油在剧烈燃烧。不少蒙面人死的死,伤的伤,终于那东峰上的蒙面军开始逃窜,情况极为狼狈。 消息从烟山脚下传来,花印、孔文墨、卫灵都得知了冰火社胜利的消息,他们用巧妙的方式战胜了敌人。在前线,冰火社以极少数的人驱散了东峰上众多的蒙面军,这成为以少胜多的一个例子。 卫灵觉得应当庆祝此事,就叫来人跳舞歌唱,在欢乐的气氛中,大家的心情都好高兴。 白厌沙在关夜的营帐中得知蒙面军溃逃的消息后,不敢相信,因为关夜还没有带兵进攻呢,没有攻,怎么就跑了呢?关夜急匆匆从外面进入营帐,他大口喘着气,说:“跑了,全跑了。蒙面军全跑了。” “怎么就全跑了?”白厌沙不懂,“是猛虎军把他们打跑了吗?” “不是、不是,”关夜说,“是冰火社的人,是冰火社的人驱赶走了蒙面军。他们太厉害了,往东峰上发射火球,那火球威力很大,落到东峰上就开始爆炸。” “东峰上敌人放置了很多猛火油,”白厌沙说,“他们放的油烧了他们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人间就是这样,你争我斗,在原始社会中,人们拿着粗糙的石头,相互攻击,跟现在的打斗,从本质上来讲,没有什么区别。人间有各种打斗,两个人的打斗,三个人的打斗,多个人的打斗,一群人的打斗。打斗的结果,要么是胜利,要么是失败,要么就是两败俱伤。白厌沙从内心不愿意看到任何打斗,也不愿意任何打斗发生,但是他知道,天下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一个人难以改变世界,世界本就是疯狂的。 关夜有些惭愧,他这次带兵打仗,花费了不少钱粮,却没有对敌人进行实质性的进攻。这样的一个情况,说出来多少让人感到可笑,可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猛虎军没有进攻烟山的东峰是事实。 关夜需要立即动身回去,不能再在烟山一带停留,每呆一天,都会耗费大量钱粮。关夜连夜调遣军队,快速踏上回去的道路。这一仗打得,像个笑话。 月泠客栈的舞台上,好多女子翩翩起舞,她们跳得很高兴,观众看得也很高兴。打了胜仗就应该庆祝,胜利让人看到希望。 卫灵说:“这冰火社还不错,不动声色,我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们就胜利了。文墨请的这些舞者,确实不错,你看她们的身姿,她们可真是金枝玉叶。” 花印说:“情帝那边向我反馈胜利的消息时,我真的不敢相信。在我的印象里,蒙面军是很强悍的,是很难对付的。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搞得他们那样狼狈,足见冰火社的厉害。” 孔文墨说:“关夜将军也是有功劳的,军队在烟山脚下聚集,促使那些蒙面军聚集在东峰山头。如果没有关夜将军所带军队的逼迫或者说影响,那些蒙面军就不会在东峰聚集,从而就不会有之后冰火社的胜利。” 对这次猛虎军、冰火社与蒙面军的对抗,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都给出了不同的评判。 夜晚的月光照着竹林,月光下走来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模样俊俏,举止脱俗。她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在大家的目光中,她走进了月泠客栈。姑娘是来住宿的,这家客栈她喜欢,只有她喜欢的客栈她才肯住。 月光明媚,竹林清爽,月泠客栈在月光中安详。小姑娘在客栈内登记,登记的名字为秦妖。秦妖转身,看大厅内的环境,发现这里奢华美观,气质非凡,不觉对这个客栈产生敬意。 她随即上楼,木楼梯光滑明亮,走上去坚硬厚实。当她进入房间,发现此处精致小巧,梦幻迷人。这一路的疲惫,可以在这个空间中慢慢消除。客栈外月下的竹林,还有如同碧玉的小河,都在夜色中静默,这是一个能让人安心休息的夜晚。 明天秦妖还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今晚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秦妖取下床上的一枝玫瑰花,把它插入花瓶中,打开被子,正要入睡。 第五十九章 盛世小姑娘(一) 秦妖从房间出来,窗外的阳光照亮世界,她满心欢喜地走下楼梯。这些天她一直带着一个玉龙,这玉龙是祖上传下来的,极为珍贵。秦妖要卖掉这件珍贵的物品,目前需要做的是,找到合适的买主。 在原始社会中,当时的人会用石头做成各种工具,以方便人们日常使用。当人们的审美意识觉醒,开始制作一些艺术品,这些艺术品一般被视为具有神性。随着艺术品的增多,艺术品的买卖逐渐兴盛起来。秦朝的时候,很多贵重的物品被人们珍视,秦妖身上带着的玉龙,就是当时产生的。这玉龙,放在秦朝,也是响当当的国宝。现在,秦妖想要出售此玉龙,当然,她要价很高。 行出院落,秦妖告别月泠客栈,附近有条危险的河,她去那条河边乘船。船只慢行,秦妖毫不紧张,其他船只多是运送猛火油的,很少有人像秦妖这样,为了出森林而乘坐这里危险的木船。 相比茹毛饮血的时代,此时的江湖可以说是繁盛的,一点儿也不单调。在秦妖心中,这个世界就是盛世,尽管许多地方发生战争。 船向前行驶一截水路后,速度开始加快。中午时,秦妖出了森林,刚到森林外,就看到许多马车停在那里。他们是跑马车的一群汉子,辛苦拉客,挣的是血汗钱。秦妖搭乘了离她最近的一辆马车,驾车的人居然不是汉子,而是一名女汉子。她的父亲死得早,家中有亲人卧病在床,为了糊口,她开始跑马车。 若烟城是秦妖要来的一座大城市,她久闻若烟城的盛名,一直没有机会到此地。现在她终于满足了自己的愿望,来到了这个繁华的若烟城,首先街上的人是不一样的,虽然他们都有两只眼睛、一只鼻子,可那眼睛仿佛会说话,那鼻子好像能写诗,大城市的人就是不一样。 路上修鞋的大爷,看到秦妖,就问秦妖要不要修鞋。秦妖脚上的那双鞋,鞋帮前面有点和鞋底分离,因为走了太多的路。但是秦妖不打算修鞋,就拒绝了大爷。 街上嘈杂的人声中响起喜庆的音乐,那是有人在娶亲,迎亲的队伍排得长长的,好不热闹。秦妖想到别人那么早就出嫁,而她已经十七岁,还是单身,不觉有种被世俗遗弃的感觉。 秦妖要卖掉玉龙,卖一大笔钱,这样她的生活会好点。她向人打听这城市哪里有收藏家,或者古董收购商也可以,只要对方能出得起她给的价,就行。但是一连打听了几个人,秦妖都没有得到答案,偌大一个若烟城,怎么就找不到一个收藏家呢? 有一群人聚集在一个区域,仰头看墙壁上贴的告示。很多人不识字,但喜欢凑热闹,他们只能听识字的官兵念告示上的文字,然后晓得告示上写的什么东西。 人挤着人,在那里看告示。这样的一个情景,启发了秦妖。秦妖觉得,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找到收藏家,然后把玉龙卖给收藏家。她所带的玉龙,她是极有信心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只要能找到收藏家,就一定可以卖出的。 一位身穿深蓝色大衣的人,从秦妖面前走过。他大衣上有个连衣的大大的帽子,戴在头上。这个人好奇怪,脸上戴着一副面具,那面具是由黄金打造的。好多平日里连银子都没有见过多少的人,如果见到这黄金面具,一定会惊讶万分,就会想,做那样一个面具,得花多少钱呀? 街道上站立着一位男子,衣着光鲜,气度不凡。秦妖上前去问他:“这位大哥,请问,您知道这个城市哪里有收藏家吗?” “收藏家嘛,”男子说,“我不知道。”又说:“不过你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出来我看看。我如果喜欢,说不定会买了你的东西。” 秦妖心头一亮,说:“好呀好呀,您看看。嗯,先去一个安静的场所吧,到那里我让您仔细看看。” 男子带秦妖去了旁边的茶楼。茶楼内相当安静,内部装饰极为奢华。两人在一个茶室入座。 男子自我介绍说:“本人姓汪,单名一个凉字。看你也是初出茅庐的小姑娘,介绍下自己吧。” “我没什么好介绍的。”秦妖说,“我叫秦妖,嗯,这次出来,想把家传之宝给卖了。是一个玉龙,您看看。”她从怀中取出那只玉龙,玉龙是用丝绸包着的,且放在一个精致的盒子里。 汪凉先打开盒子,又小心地打开丝绸,然后一个莹润多姿的玉龙就出现在他的眼前。汪凉眼前一亮,他惊呆了。古董他是见过不少的,可这样的古董,他真的没有见过。这玉龙,无论从材质还是工艺来说,都没得说。它好极了,好得让你没法用语言来形容它。 “这是好东西。”汪凉直言不讳,“哪儿来的?” “家传的。”秦妖如实告知。 汪凉说:“出个价吧,你想多少钱卖?” 秦妖说:“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两银子。” 汪凉想了想,说:“它值这么多钱。” 白厌沙在月泠客栈,看到形形色色的客人,这些人南来北往,各自有各自的前程。他以前根本没有机会见到这么多种类的人,行军打仗,见到的都是同仇敌忾的兵,这些人几乎都是一个脾气,都有同样的热血豪情。 孔文墨见白厌沙在露台上发呆,就带了一瓶桂花米酒走过来。这桂花米酒很香,刚刚孔文墨用热水加热了米酒。白厌沙很喜欢孔文墨送来的桂花米酒,桂花米酒,小酌一杯,别有一番风味。 孔文墨告诉白厌沙,昨夜有一名住客,向她展示一件艺术品,问她要不要。那是一个玉龙,很好看,但是很贵。那个持有玉龙的姑娘,据孔文墨说,要价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两白银。孔文墨没有那么多钱,就是把她卖了,也卖不了那么多钱,就算卖身,卖一辈子,也卖不了那么多钱。所以,那个玉龙,对她而言,只能看看,要是买,根本不可能。 秦妖在跟汪凉谈生意,在茶楼里谈生意,是有趣味的。这不同于在闹市谈生意,有人卖牛、卖驴,就是在闹市中,在臭烘烘的环境中谈买卖。那种买卖,秦妖不做,秦妖做的是高档买卖。说实话,这玉龙不好卖,秦妖出价太高。当然,这玉龙是值这么多钱的,秦妖并没有多要。 汪凉说:“看你气质非凡,肯定能做大事,不知道你对冰火社有没有兴趣?” 秦妖说:“什么社不社的,我可不加。本人一向闲散惯了,来去自如,行走随心,不愿受太多羁绊。” 汪凉说:“冰火社不乏有人能买你的玉龙,只是他们公务繁忙,未必有兴趣看这玉龙一眼。” 秦妖说:“看不看都行,反正本姑娘不缺钱。有酒喝,有肉吃,人生图一个快活。这玉龙,卖不卖得出去,看造化了。” 茶楼内进来了一个人,这个人秦妖在街上见过,他戴着黄金面具,十分神秘的样子。秦妖不知道他是谁,当然,他也不知道秦妖是谁。面具人约见的人是汪凉,汪凉让面具人坐在自己对面。 “东西带来了吗?”汪凉平静地说。 “带来了。”面具人从身上取出一截骨头。秦妖定睛去看,她认得,这是人骨头。秦妖大气不敢出,盯着这人骨头看,骨头上还有残留的肉。秦妖几乎喘不过气来,她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人的骨头。 汪凉转头对秦妖说:“我们可能需要谈些紧要的事情,您可否回避一下?” 秦妖说:“你们先聊。改天我再来找你们。记住,我的玉龙很抢手,想要的话从速。” 茶楼外面,行人行走,大家走在一起,营造出热闹的气氛。秦妖嗅到一股香味,才觉得肚子饿了。他到旁边买了一只烤鸡,边走边吃。看这天色已晚,她需要找家客栈住下。 戏楼有人唱戏,擂台有人比武,这城中的人进行着各种好玩的活动。夕阳的光铺陈在河水中,小桥上偶有撑着伞的女子走过,那人应该是逛了一天的街,夕阳西下时,才准备慢悠悠地走回家。 这一天秦妖没有卖出去玉龙,她相信明天会把玉龙卖出去。即便明天卖不出去,还有后天呢。明天之后有明天,明天是多么多啊。 汪凉与面具人谈了许多案件的细节,面具人拿的这根骨头,是从死者身上取下来的。那人被人处死,身上很多的肉被剔去。这个女人死得很惨。 汪凉说:“这个事情很严重,凶手必须找出来。按照我的计划,你再去做个调查。”面具人起身去了。 已经有好几个案件,根本破不了。与案件有关的线索,少之又少,侦探起来极为困难。汪凉的直觉告诉他,这又是一个棘手的案件。 晚饭汪凉没有心情吃,他在低头思考极为复杂的与案子有关的问题。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扑朔迷离。是什么让此案迷雾重重? 第六十章 盛世小姑娘(二) 客栈楼下有个菜市场,是这个城市中比较大的菜市场,卖各种菜,想吃什么菜就买什么菜,市民们都喜欢这个菜市场,也都喜欢这个菜市场的菜。 秦妖看到早晨的阳光照亮牌坊,牌坊上“菜世界”三个字那么醒目。进入菜世界的人,能看到红的绿的各种菜。秦妖想进去走走,看看菜。当秦妖进入这菜世界,见到红、黄、蓝、绿、白、黑等各种颜色,这些都是菜,不同颜色的菜,给人带来的视觉体验是不一样的。这里有些菜秦妖吃过,但是还有好些菜,秦妖没有吃过,不要说吃过,就是见都没见过。 “小姑娘,来看看,新鲜的蔬菜。想吃什么买什么。”一个粗犷大汉在卖一堆菜,这一堆菜中,不乏那些稀奇古怪的菜。 秦妖摆摆手,表示不买菜。她现在初来乍到,没有一个屋子是她的,也没有一个厨房属于她自己。即便买了这些菜,她也没有地方做。她来是看菜的,这些菜用洋洋大观来形容,一点不过分。不少市民,不买菜,也要来看菜,这里的菜,真的很好看。 为了吸引顾客,一些商家在菜上雕刻东西,那些菜被雕刻成各种艺术品。有那么一家菜店,用各种蔬菜做成了一群秦始皇兵马俑,这些兵马俑摆放在菜店内,引来不少市民进来观看。 这些兵马俑是出售的,买一个兵马俑,拿回去和鸡蛋炒,和肉炒,都行,都好吃。 秦妖在菜世界逛了好多条街,每条街都有好多菜店,每个菜店都精彩。秦妖在菜世界转了四个时辰,从菜世界出来时,她还有些意犹未尽。 菜世界外有一条宽阔大道,大道上川流不息地奔跑着很多马车,有的马车马好车不好,有的马车车好马不好,有的马车车和马都好。马车疾驰的声音令秦妖惊讶,秦妖等车流渐少,走过了马路。 伴随着对菜世界的惊讶,秦妖离开了菜世界。居住在这里的人,每天重复着相同的生活,到哪儿买菜,到哪儿做饭,到哪儿逛街,每天都一样。而这城市,秦妖因为没有来过,哪儿哪儿都是新鲜的。 白厌沙从月泠客栈获得了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从其他地方很难获得,他真的把月泠客栈当家了。 白厌沙曾去过一些古村落,那些古村落都很朴素,有很多客栈,但是白厌沙很难从那些客栈中找到归属感。这也难怪,客栈是别人家的,当时,白厌沙只是客人。 此时,白厌沙独自在露台上坐着,他能听到风吹过竹林的声音。这种声音,让白厌沙联想起军旅岁月,那段时间虽不长,可是刻骨铭心。这竹林中的声音,跟战场上的喊杀声很像,白厌沙听着听着,产生了莫名的惊恐。 早上白厌沙吃了一些炸花椒芽,一盘凉拌木兰芽,还有一碗米饭。现在他看着上午的竹子,发现竹林上部已被阳光染红。 秦妖到达热闹街区,一位老大娘向她推销扇子。她的面前有许多扇子,各式各样的扇子。秦妖看这些扇子都挺漂亮,但她舍不得花钱买一把。 街上秦妖又遇到那个戴面具的人,这个人很神秘,神出鬼没,让人不知道他在干什么。秦妖上前跟他打招呼,没有问及有关人骨的事儿,因为她知道这个事面具人是不方便说的。 在若烟城住店挺贵的,如果明天还卖不出去玉龙,秦妖就要考虑换个城市居住,不管有多少钱都要省着花。 面具人并没有跟秦妖说话的意思,他在执行一个秘密的任务,没有理秦妖就走了。 秦妖对绘画、音乐、舞蹈都没有过多了解,也没有浓厚兴趣,所以与这些内容相关的一些场所,她也不愿意去。她吃饭简单,穿衣简单,住店尽量找便宜的,坐马车还经常搞价。这样平凡的生活中,有许多琐碎的事情,她愿意面对这些琐碎,在琐碎中感受生命的趣味。 街道上有人与猛兽在擂台上打斗,有人能徒手打死猛兽,当然,也有人会在擂台上被猛兽吃掉。这种带有浓烈血腥味道的斗兽场面,秦妖不敢去看,路过这样的露天擂台,她总会匆匆地走过人群。 街道上的一些书店,秦妖也不想进去。她从小识了不少字,可就是不想读书,好多书读起来其实很枯燥,那么枯燥的书摆在书店显眼的位置,真的是要人死呢。 没事在街上走走,其实是挺有意思的。秦妖左看看右看看,捡感兴趣的东西瞧瞧,不懂的地方,她还要问问卖主。 秦妖在享受这个城市提供的各种便捷,她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观赏着美丽的城市,不再把自己当一名客人。 白厌沙从楼上下来,往河边走。他知道那条河很危险,但他还是忍不住要去看看。河水是宁静的,绿绿的表面看似安全,实则内部藏有很多凶险。 白厌沙刚走到河边,就看到一个面具人蹲在那里。面具人面前有个残破的尸体,身上许多肉被剔去了。没错,这个尸体不是被猛兽所食,这个人也不是被猛兽所杀。这一定是哪个人在其他地方害了人,然后在此地抛尸,让人误以为死者的死因是猛兽伤害。 这名面具人给过汪凉一根骨头,就是从这种尸体上取下来的。这已经是他发现的第三具尸体了,奇怪的是,这三具尸体都是女尸。 这个案件面具人还在调查,汪凉也在就此案开展侦探工作,目前工作的进展情况,冰火社并没有对外公布。 白厌沙不想打搅面具人工作,就绕开面具人,去前面看看。 在一处河段,白厌沙看到了数条鳄鱼。这些鳄鱼隐藏在水中,露出一个脑袋,等有动物或者人经过,它们就会发起进攻。白厌沙不敢靠近它们,因而不敢靠近河水。 有胆大的人,逮捕鳄鱼,将鳄鱼做成各种美食,在河边开了家鳄鱼餐厅。白厌沙已经吃过饭,并没有去鳄鱼餐厅吃鳄鱼肉的意思。路过鳄鱼餐厅,他发现,来此餐厅吃鳄鱼的人还真不少。 离鳄鱼餐厅不远的一棵树下,有一条鳄鱼刚刚被打死,一些人骑在鳄鱼尸体上玩耍。他们猎捕鳄鱼,卖给鳄鱼餐厅,能获得不少的收入。 秦妖找到汪凉,想让汪凉给她介绍一些买主。汪凉乐意为秦妖帮忙,他建议秦妖去参加比宝大会。比宝大会,秦妖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样一个盛会。秦妖决定去参加这个盛会,如果能在这个大会上使玉龙亮相,那么很有可能会将玉龙销售出去。 按照汪凉给的地址,秦妖找到了比宝大会现场,现场有好多人,他们排着队要到比宝台上比宝。那比宝台后的高高墙壁上,有两个巨大的字:比宝。很明显,这是一个比宝的盛会。 秦妖也来排队,等待着上台比宝。人好多,在金属栅栏做成的迷宫一般的通道中挤满了人,秦妖要想上台比宝,起码要排五六个时辰的队。秦妖这次来就是要比宝,然后把玉龙卖出去,这是她的目标,排多长时间的队她都愿意排。 在这队伍中的人,拿着各种稀奇古怪的物品,有人拿着秦始皇用过的夜壶,有人拿着汉高祖刘邦用过的剑,有人拿着诸葛亮用过的羽毛扇,有人拿着杨贵妃使过的酒杯,这些物品不论真假,都被人拿出来炫耀。秦妖的宝,与这些物品相比,似乎有些普通。她旁边的人,带着牛黄,据说来自道家老子骑的那只牛。秦妖也拿出自己的宝,认认真真地排队。 白厌沙突然听到有猛兽的声音,他心头一惊。这声音听起来怪怪的,白厌沙继续往前走。这时,他在一棵树前面看到几个上了年纪的妇女,她们在练五禽戏,刚才猛兽的声音,就是从她们嘴里发出来的。 这森林中空气好,好些人都愿意到林子里锻炼身体。 白厌沙遇到了宝石姑娘,宝石姑娘以漂亮闻名,这次白厌沙见到宝石姑娘,又被她的外貌震撼。宝石姑娘是来住宿的,问白厌沙这附近有没有客栈,白厌沙向她推荐了月泠客栈。 宝石姑娘爷爷去世,她难过了一段时间,现在宝石姑娘已经从那种难过的情绪中走出来了。宝石姑娘为自己确定了人生规划,这月泠客栈会是她的起点吧。她从月泠客栈出发,会经历哪些事情呢?宝石姑娘自己也不清楚。 白厌沙是出来散心的,出来走一走,看一看,心情就能得到改善。同宝石姑娘一样,白厌沙也走出了负面的情绪,他现在相当阳光健康呢。人生就应该这样,可以从任何一个地点出发,只要调整好心态,任何一个地点都会是新鲜的开始。 白厌沙带宝石姑娘来到月泠客栈,这是白厌沙给客栈带来的第一个顾客,他也算为客栈做了贡献。宝石姑娘走进月泠客栈,白厌沙也走了进去。 第六十一章 盛世小姑娘(三) 秦妖是个小姑娘。她虽然是稍显瘦弱的小姑娘,可她敢闯江湖。江湖是凶险的,你摸不清前面是什么,左边是什么,右边是什么。人在江湖中,对于周围的环境,往往是感到陌生的。江湖的道路不太好走,路上有崎岖,有陷阱,有要害人的人。 秦妖初入江湖,感觉一切都新鲜。她参加了比宝大会,成功卖掉那只玉龙。秦妖获得了九千万两银子。 秦妖成了世俗意义上的有钱人,她不太会花钱,即便有了一大笔钱。她是一个朴素的人,在任何时候。 在一个酒楼前,聚集了很多人。楼上有女子站立,楼的一侧挂着上联,楼下的人需要对出下联,然后计算分数。另外,楼上还有个绣球,抛出后,谁接到,就可以娶楼上的女子。对对子有时候很难,因为有的对联真的不好对。聚集在楼前的人,都绞尽脑汁,想要对出下联。 有一位男子,身穿红色衣服,路过此地。恰巧,有个绣球抛下来,滚到他的面前,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就捡了起来。捡到绣球的人是情帝。情帝拿着绣球,想要把这个东西还给失主,就问这是谁的球。 情帝被人请到楼上,经人介绍,他才明白了有关绣球的一切。可是情帝并没有结婚的意思,虽然他有时候也寂寞,虽然那位女子花容月貌。 情帝愿意与这位女子交朋友,男子与女子交朋友,交那种纯洁的朋友。 这位女子是侯府的千金,侯府的侯龙是遐迩闻名的中土王。中土发生过很多农民起义,当年侯龙也是造反起家的,年纪轻轻,就敢带着农民军征战四方。他当年跟着黄巢闯四方,与当今皇帝朱温是好朋友。情帝在楼上认识了这位侯姑娘,今后情帝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侯姑娘肯定会鼎力帮助。 情帝从楼上下来,走入一个人的视野,这个人是秦妖。秦妖一见到情帝就问:“你长得不像中原人,你是哪里人?” “我确实不是这个国家的人,”情帝说,“我来自国外。” 秦妖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外国人,你看起来好新鲜。” 月泠客栈中,白厌沙与孔文墨饮茶,卫灵在一旁看人跳舞。昨日卫灵收到侯龙的邀请函,说是要请他赴宴庆祝生日,卫灵今早去吃了个饭就回来了。 卫灵带回来一个很漂亮的物件,他在孔文墨和白厌沙面前打开一个盒子,盒子中有丝绸,打开丝绸,里面露出一个玉做的龙。这玉龙是卫灵托侯龙买的,侯龙在生日宴会上让众人看了这个玉龙,当时卫灵就夸赞侯龙这次出手不凡,买到这样好看一个物件。 孔文墨说:“你这次出去,带回来这样一个东西,就没有带别的吗?” 卫灵说:“没有。我没去比宝现场,侯龙去了。听侯龙说,现场人很多,排很长的队。这个玉龙是侯龙挑选了好长时间才选中的。你们看,这玉多莹润啊。” 宝石姑娘被白厌沙叫了过来,宝石姑娘是见过很多宝石的人,她对宝石的鉴定很有一套。现在她看到了这个玉龙,被玉龙深深吸引。她知道她面前的这个物品是稀世珍宝,她以前见过的所有饰品都没有办法和玉龙比,这玉龙象征完美。 宝石姑娘长年呆在森林里,她似森林里的精灵。她没有见过惊心城的臭水沟,也没有见过血腥的战场,她是一个真正纯洁的人。在宝石姑娘的日常中,她所接触的都是美好东西,她的心中有千般美万般好,她天生心无杂念,注定天真无邪。 宝石姑娘说:“你们说的比宝大会,我没有去过。我在森林挺好,不想出森林。森林外面的世界,不是我的世界。” 卫灵说:“森林中有很多动物,你与动物们在一起,快乐吗?” “怎么说话呢,”孔文墨说,“你可真不会说话。”孔文墨说:“和动物们在一起当然快乐了,动物多可爱呀。” 盲人哥哥来了,他听到有人在此处聊天,过来凑个热闹。他说:“我眼睛看不见,可我的心能看见。的确有些动物很可爱,可爱到你不想杀它。我曾经是一名出色的猎人,没错,我很出色。百步穿杨差不多说的就是我,百发百中是我的常态。我告诉你们,我曾经有一个梦想,那就是逮一条龙。你们说,你们说说,这个世界上有龙吗?” “不好说,”宝石姑娘说,“有人说有,有人说没有。” 盲人哥哥说:“曾经,曾经我寻找龙。我没念过书,我不识字,我没文化,我听读书人讲起过,说世界上有龙,龙能喷火,龙能喷水,龙还会飞。我到古井旁找龙,井里没有龙;我到海边找龙,海里没有龙;我上山找龙,山上没有龙。” “读书人的话你不要信,”孔文墨说,“很多人读书读傻了。读书被书骗,上学被先生骗,当官被皇帝骗。” 盲人哥哥说:“这么说,世界上没有龙?只有书中有龙?龙是骗傻子的?傻子才相信世界上有龙?我的天啊,我曾经那么真诚地寻找龙,我以为玉皇大帝会看到我的辛苦,然后让我看见龙。” 秦妖卖掉了玉龙,心中轻快。她在烟花楼外的大街上租了一辆马车,马车载着她一路狂奔。 在路上,秦妖看到了一起车祸。两辆马车撞到了一起,导致人仰马翻。秦妖让车夫停下来,她透过车窗,看到了街道旁的马车。马没事,车有些受损,车上的人受伤了。 秦妖看了两眼车祸现场,就叫车夫驾车离开。 热热闹闹的街道,或者偶有变故的街道,都跟秦妖没有太大关系,秦妖对这城市的任何事情,也只是看看,看看,仅此而已。 马车行驶到一个博物馆旁边停下来,秦妖要去参观这个博物馆。博物馆中陈列了很多关于若烟城的东西,观看这些东西,就能体会若烟城,就能感受若烟城的历史。 秦妖到这若烟城不久,尽快了解若烟城,除了自己逛街,还有一个方法,就是看这个城市的历史,而这些,在这个博物馆中都能看到。 有人拿钱去喝酒,有人拿钱去烟花楼,而秦妖拿钱满足精神需求。 这博物馆,比较庄严,它承载的是若烟城的历史,是若烟城世代百姓的精神。在博物馆中,秦妖慢慢看,慢慢品味,在行走的过程中,她的精神与历史有了交融。 秦妖能在很多时候表现出沉静的状态,她的精神沉静,不因为世俗的干扰而表现出浮躁,这一点,是很可贵的。 从博物馆出来,秦妖肚子饿了,要去吃饭。她走进一家简陋的餐馆,刚坐下来,就看到旁边桌子坐着几个蒙面人。他们蒙面的物品放置在凳子上,面前桌上摆着几个小菜。 其中一个蒙面人说:“不如带人杀到宫中去,干掉皇帝,也省得他今后再与我们纠缠。” 另一个蒙面人说:“带许多人去,有些不合适。不如几个人悄悄潜入宫中,刺杀皇帝,你们看行不行。” 秦妖吃过饭,就走出餐馆。刚才那几个蒙面人的谈话秦妖都听到了,他们充满杀气,令秦妖不寒而栗。 周围环境挺好,秦妖心情也跟着好,她在餐馆中因为蒙面人带来的紧张感由于这令人放松的环境而有了缓解。天蓝云白,楼高人多,这个城市给秦妖的感觉是光鲜亮丽的。 白厌沙在客栈外的林子里转的时候,看到过一些蒙面人坐船从河上经过。小河很窄,部分河段水流速度很快,在河面行舟并不安全。那些河面上的蒙面人,同其他的人一样,都是顶着风险在坐船。很有可能,那些蒙面人又去组织新的暗杀行动,在许多地方搞破坏。朝廷已经很重视这类事,多次派军追剿蒙面军,蒙面人的活动虽被抑制,但并未禁止。 一些来客栈休息的客人,也会在一块儿谈论天下大事,说到朝廷里的皇帝,说到蒙面军,说到猛虎军,或严肃或戏谑,只图一个嘴上痛快。 白厌沙偶尔听他们说说,客人中不乏有口才好的人,也不乏二百五。 卫灵的那只玉龙,放在客栈中最显眼的位置,每个来到客栈的人,都能观赏一番。卫灵当然不怕有人偷走玉龙,谁若敢偷走玉龙,一定会被卫灵派去的人灭九族。 玉龙成为客栈的镇宅之宝,它好看,且耐看。九千万两白银不白花。 秦妖暂且住在若烟城,无论哪一个酒店,她都住得起。她去服装店买了一个花裙子,裙子好看,她很喜欢。秦妖明天还要去见汪凉,汪凉说要给她介绍冰火社。 秦妖对这座城市的了解只是一个轮廓,在城中存在的很多东西,她并没有接触过,首先冰火社她就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因此,这城市对她而言仍然是新鲜的,她依然好奇明天,依旧需要在这城中探索。 第六十二章 盛世小姑娘(四) 秦妖所能看到的书都没有介绍冰火社的,冰火社不允许市面上有透露其消息的任何资料存在。 秦妖清楚,街道上的一些人是不可信的,街上那么多人,肯定有一些是坏人,这就需要小心谨慎,避免上一些人的当。幸运的是,秦妖卖那个玉龙,没有遇到坏人,如果卖玉龙上当受骗,就没有现在富有的秦妖了。 现在她资产雄厚,更需要小心谨慎,如果不注意,就会遇到那些坏人,那些坏人经常用各种手段加害于人,是十分可恶的。幸运的是,秦妖目前还没有遇见坏人。 秦妖这次约见的这个人不是坏人,他是好人。好人汪凉在茶楼等她,秦妖上楼后,就感谢汪凉。如果不是汪凉推荐秦妖去比宝大会,她的那只玉龙不可能那么快卖出去。 汪凉对人一向平和,说话从来都让人感到舒适,这一点,秦妖已经深有体会。 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汪凉这样,在人生的关键时刻,给秦妖以指点。汪凉也年少过,曾经也懵懂,他成长的现在,有着丰厚的人生经验。这些经验,汪凉挑对秦妖有用的,讲给秦妖听,希望对秦妖有帮助。 秦妖不像汪凉那么会品茶,她完全是胡喝。年少的秦妖,从汪凉口中得知了冰火社的点点滴滴。现今的世界,其实很混乱,到处有人拥兵自立,天下自然危机四伏。这样的状况,汪凉用简洁的语言勾勒了出来,让秦妖从宏观上把握了这个时代。 茶楼下传来一阵喧嚣。“你个不长眼睛的狗东西,敢挡老子的道,看我宰了你。”一个粗粗的声音在叫骂,骂人者是鲁猛狗。鲁猛狗一脚踢在那男人的胸前,男人仰倒在地。鲁猛狗立即走上前,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说,为什么和我抢牛肉吃?”鲁猛狗说,“爷爷脾气不好,你偏来惹爷爷。你说的那个侯府又是什么鸟东西,信不信我一把火烧了那个鸟府?” 这茶楼外,有个卖卤牛肉的摊位,鲁猛狗本在前面买牛肉,可这个男人插队,插到了鲁猛狗前面。鲁猛狗当然就不愿意了,明明是他在前面,这个男人在后面,怎么就变成了他在后面,这个男人在前面呢? 鲁猛狗心头火起,把他从街上打到茶楼内。在茶楼的大厅,鲁猛狗制服了这个不知名男人。 茶楼内立即有人过来,是位大叔。大叔说:“这位壮士,这是怎么了呀?打什么打呀,打坏了家具,还怎么做生意?” “做鸟的生意,”鲁猛狗怒目圆睁,“告诉你们老板,今天我要放一把火烧了这茶楼,让他快快滚出去,免得死于非命。” “息怒,息怒。”大叔说,“有话好好说,有话慢慢说,莫要动手,莫要动手。” 鲁猛狗手起刀落,那男人的头被砍了下来。鲁猛狗一脚踢开那头,大步行出茶楼,门口租了一辆马车,扬长而去。 片刻,两队官兵跑入茶楼。“凶手何在?”兵头大喊,“凶手呢?!光天化日,杀害良民,无法无天!” 汪凉从楼上走到大厅,秦妖跟在他的身后。汪凉说:“这位先生,这件事情我会调查清楚,会还死者以公道的。” “你是什么人?跟此事有什么关系?”兵头问。 “我是什么人你不需要知道。天下人的苦难,便是我的苦难,天下人的事情,便是我的事情。我是来拯救世人的。”汪凉说。 “好大的口气。”兵头说,“把茶楼给我围起来,不要让犯人跑了。这个杀人犯,我们定要将他绳之以法。” 情帝在一个服装店买衣服,就听到有人说,在不远处的茶楼内有人杀人了。情帝很关心这件事,扔掉手中正在挑选的衣服,直奔茶楼。到茶楼外面,这茶楼已经被围了起来。情帝想要进去,但是有兵拦着,阻止他进去。 片刻,汪凉和秦妖从茶楼里走了出来,秦妖看到情帝,就说:“啊,我见过你。” 情帝说:“里面是什么情况?” 汪凉说:“杀人现场,很血腥。我下来的时候,凶手已经跑了。过去我向你说过,这个城市很不太平,明天会发生什么事,今天根本不知道。” “你们认识?”秦妖说,“这个事情很严重,你们一定要好好侦查,不要放掉犯人。” 情帝说:“这段时间,命案真是层出不穷。我们肯定会好好侦破此案的。” 三人感觉有必要找个僻静的地方,好好分析此案。这个人是谁?他跟死者有什么仇?他为什么要杀人?他杀人后逃到了哪里?他还会不会继续杀人?这一连串的问题在情帝脑海盘绕,情帝暂时对所有问题都没有答案。 他们来到烟花楼,在一个包厢内,三人仔细分析案件。 秦妖说:“你们说的那个蒙面军,我了解一点。蒙面人我在餐馆里见过,那些蒙面人浑身透着杀气。你们说,会不会是蒙面人在茶楼杀的人?”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汪凉说,“据我观察现场,那人被残忍杀害,怕是只有烟山那帮人能够使出此等手段。” 情帝说:“如果真是蒙面人干的,就不好对付了。冰火社曾将烟山东峰的蒙面军击败,他们肯定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极有可能。” 白厌沙在月泠客栈听到了若烟城茶楼的事情,血溅茶楼,凶手逃窜。这些地方,一发生什么事情,消息就会迅速传开。人们口口相传,就连深山中居住的老太太也知道了此事。市民们在城中对此事街谈巷议,不少人怀疑这是烟山蒙面人所为。 孔文墨向卫灵说了茶楼里的事,卫灵说:“管那些闲事干什么,谁死谁活,关我们什么事。该吃吃,该喝喝,吃好喝好才是关键。” 孔文墨说:“情帝已经着手调查此事,说不定他会来请你帮助他。” “情帝要是来,我肯定帮助他。”卫灵说,“要是情帝不张罗此事,我们也不要去管。这一天天,净给人添乱。” 白厌沙目前找到了一个安全的区域,他感觉到,还有太多人没有像他一样,获得一个给他带来安全感的家。江湖太过凶险,白厌沙有点胆怯,不太敢进入江湖,似乎隐居更好。 白厌沙愿意在月泠客栈呆比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他可以为客栈做贡献,与卫灵聊天,看孔文墨跳舞。在客栈中,还是有很多快乐可以寻找的。 白厌沙说:“据说最近若烟城很乱,今天就发生了一件耸人听闻的事情,茶楼里有人杀了一个人。凶手跑了,官府的人目前还找不到凶手。” 孔文墨说:“杀手太嚣张了,杀完人就跑,不把王法放在眼里,难道天下没有王法了吗?情帝正在调查此事,汪凉也在对此案进行侦查,相信这个案件会水落石出的。” 他们谈话直到深夜,都没有睡。卫灵提议去吃烧烤,白厌沙出去看,发现卖烧烤的人还没睡。他们一起出去,晚上吃烧烤。卫灵又去买了一斤猪头肉和一斤猪肉,都是熟食,直接能吃。他们先吃猪头肉,白厌沙困倦,打了个盹,醒来后,那盒子里的肉都被他们吃完了。 白厌沙只好吃烧烤,因为夜深,身体疲惫,他只想吃一串。白厌沙注意到,附近有一些女子,在森林中搭建了简易的房子,晚上她们就在房子里等待顾客。这是极好的事情,花一些钱就能与女子共赏夜景,只要花钱,想做什么做什么。 白厌沙明显注意力不在羊肉串上,他面前只有一串羊肉串。他的注意力分散,分散到了附近女子身上,从那房间里传出的灯光,有不同颜色,有的颜色是红的,有的颜色是蓝的,有的颜色是黄的,有的颜色是绿的。这些颜色都好看,灯光中的女子更好看,她们以诱人的姿势坐在房间里,白厌沙明白,只要花一些钱,就能与她缠绵。 离那些女子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宽阔的古道,古道上有很多车辙及其他印痕。有些可能是以前一个车轮落在泥水里,天长日久,这车轮在路面上形成印痕。这古道很宽,路面上的印痕很多,这是一条充满古迹的道路。 离古道稍远的地方,有一个麒麟台,麒麟台处在一个高高的山峰上。山峰陡峭,要上麒麟台,必须走数千个台阶,很多人从山下走,还没走一半的路程,就累得要死。这座山比较大,山上有个麒麟台,这座山就是麒麟山。 夜晚的明月照着古道,照着麒麟山,麒麟山上的麒麟台三面凌空,麒麟台上便是触手可及的星空。 还是有很多人去登麒麟台,一些人在山下吃些蟒肉,再吃个熊掌,就踏上登麒麟台的行程。 明月照着森林,偌大一个森林,有多少个像月泠客栈那样的地方呢?又有多少可爱的人处在森林中?皎洁的月光如水,在森林中流淌,你听,月光是有声音的。 第六十三章 盛世小姑娘(五) 秦妖没有去过麒麟山,最近她看到好多人去麒麟山,那座山很有名,大家都爱去名山。那麒麟山风景很好,不比烟山差。烟山上的蒙面军,是很出名的,谈到烟山,人们就能想到蒙面人,然后心头就会恐惧。而麒麟山上没有成群的强盗,它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山,无论是去麒麟山还是谈论麒麟山,人们都不会恐惧。 麒麟山对秦妖是有吸引力的,她想抽时间去麒麟山转转。麒麟山虽没有强盗,可有其他东西,这麒麟山历来都有有关神仙的传说,一些想拜访神仙的人,会到麒麟山寻找神仙。 对于神仙,秦妖不确定有无,也许有吧。秦妖希望玉皇大帝能够保佑,保佑她找到神仙。当然,找到神仙不是目的,秦妖并不想在神仙那里求长生不老药,人生不过百年,有生有死,才是人。在寻找神仙的过程中获得的各种快乐,才是更重要的事情。 情帝在若烟城的郊外等秦妖,秦妖来时,情帝正在擦拭他的剑。这剑给人力量,情帝带着一把剑,就不再畏惧路途的凶险,遇到什么事情,似乎都可以用剑解决。 秦妖跟情帝往麒麟山的方向走,具体这一路会遇到什么,秦妖不好设想。在秦妖心中,情帝是能够解决很多问题的,遇到狗熊,秦妖会怕,但是她相信情帝不怕,遇到野猪,秦妖也会怕,但是她相信情帝不怕。情帝是一座山,坚韧、顽强,情帝是一棵树,可以为秦妖遮风挡雨。 情帝将剑握在手中,秦妖跟在情帝身后。情帝告诉秦妖,麒麟山没有猛兽,不必害怕。可是,秦妖的恐惧是从心底升起来的,即便山上没有猛兽,万一有鬼呢?对于陌生的山,秦妖的心中充满无限恐惧。 情帝说:“你不要害怕,这次跟我进山,勇敢一些。今后你还要面对更多东西,如果总是这样害怕,什么时候能长大?” 有情帝的鼓励,秦妖心里能好些,她自己也在为自己鼓劲,告诉自己不用害怕。 秦妖说:“听说麒麟山有个麒麟台,那个麒麟台咱们也要上去吗?” “登山就登到顶,”情帝说,“麒麟台虽然有些难登,但既然要去麒麟山,不登麒麟台是很可惜的。” 关于麒麟山的各种传说,秦妖其实很神往,对于这次出行,秦妖还是充满各种期待的。他们走到中午,都饿了,就在附近找了家饭店吃饭。饭菜很简单,匆匆吃完,没有午睡,他们就上路了。 白厌沙对捕鱼产生兴趣,他试着避开河中的鳄鱼,只是捕一些草鱼、鲤鱼之类的常规鱼。等他捕鱼能力提高,说不定会去捕鳄鱼,捕到的鳄鱼可以卖给鳄鱼餐厅。 月泠客栈中有个客人问起白厌沙,问他为何捕鱼,他回答说兴趣。的确,白厌沙对捕鱼是很有兴趣的,在捕鱼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快乐产生,这些乐趣很让白厌沙满足。另外,他捕到的鱼送给月泠客栈,出售给客人食用,也算是他为客栈做贡献。 孔文墨脚踩湿润的泥土回到客栈。她在森林中跳舞,吸引了不少人去看,跳舞归来,她的舞鞋上沾了些许泥。 孔文墨看到白厌沙也回来了,就问他今天收获怎样,白厌沙告诉孔文墨,今天没有收获。 今天的情况很不好,有两只船撞到了一起,这两只船都是运送猛火油的。猛火油从船上泄露,混入了河水中,导致河水中满是猛火油,根本没法捕鱼了。 白厌沙将这个事件讲给了孔文墨听,孔文墨感到很惊讶。她跳舞回来的路上也听到有人在议论,但是她并没有关心大家在低声议论什么。 孔文墨向白厌沙透露了一个信息,昨夜,戴黄金面具的人来客栈住了。那个人一定又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在附近处理,他手中的金剑叫任何人看了都会心中忐忑。目前,他们所知所见的黄金面具人只有一个,这个人经常走入他们视野,叫他们疑惑。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一些人的家被蒙面人放火烧了,他们迫于无奈,只好在江湖上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做恶事当然名声就不好,他们无法面对丢脸的过去,就隐居在森林,其中的一些人,就住在月泠客栈。 所以看似平静的客栈,实际上是潜藏着各种危险的。那些在江湖上不老实的人,在客栈中可能也会不老实,如果他们做一些恶事,对客栈会是不利的。对于这些人,卫灵没有限制他们居住。只要是人,只要付房费,就可以在此客栈居住。 其实在这客栈居住需要胆量,住在房间中,时常能听到有人捕鳄鱼的声音,甚至有人击打鳄鱼,致使鳄鱼发出瘆人的声音。 这些古怪的声音,是影响客栈的生意的。白厌沙和卫灵商量过这个事,对于别人捕鳄鱼,卫灵没有制止的意思。来这森林里的人,什么来历,卫灵根本不清楚。如果去制止谁做事情,冒犯了谁,就麻烦了。卫灵不想惹麻烦,惹下麻烦,麻烦的是自己。 既然卫灵对此事不计较,白厌沙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他在房间里睡觉时,也能听到各种古怪的声音。甚至会有婴儿的哭声在夜间传来,有妇女生下孩子,放在一个容器里,挂在树枝上。这个年月,养一个孩子并不容易,很多人就不想养,生下的孩子,放在森林里,等待别人前来领养。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白厌沙已经听过好多次婴儿的哭声了。 从夜间丰富的声音中,白厌沙可以判断出各种事情。捕杀鳄鱼进展到哪个阶段了,婴儿被挂在哪儿了,婴儿是否被带走了,都能从声音中听出一二。所以白厌沙夜晚不用出去,只在房间里呆着,就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白厌沙是个平凡的人,他时刻不忘人生苦。他又听到了婴儿的哭声,这次,他起身走了出去。在一棵竹子上,挂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放着一个哭泣的婴儿,婴儿眉间点了一个圆圆的红,这是一个女婴。 白厌沙将篮子取下来,抱着篮子走进月泠客栈。回到房间,白厌沙把篮子放到床上。婴儿还在哭,白厌沙取来一壶牛奶,给她喝了些牛奶,她才不再哭。 情帝和秦妖走在去往麒麟山的路上,他们离麒麟山不远了。一步步逼近麒麟山,秦妖心中有些忐忑,她说不清楚这种感觉,可能是靠近神仙的激动吧。 有关情帝的情况,秦妖没有做过过多了解,但秦妖知道情帝是一个正直的人。秦妖跟着他,是放心的。 他们没有坐下来休息,一路走到麒麟山脚下。仰望这麒麟山,秦妖惊叹,这麒麟山完全出乎她的想象。之前她去过一些名山大川,但都没有这山给她的感觉强烈。深蓝色的岩石,傲立的树木,游移的雾气,俨然一个仙境,怪不得那么多人传言这山中有神仙。 秦妖的神情有些异样,这完全是惊讶的表情。她紧跟在情帝的后面,想快快进入这麒麟山观赏。相比较秦妖,情帝则表现得极为淡然。 路上风不小,面对长长的台阶,秦妖没有胆怯,而是大胆地迈步向前。情帝看这麒麟山风景确实好,就说:“以前见过这种山吗?” “还真没有,”秦妖说,“跟着您真长见识。但我知道您到这麒麟山不是来观赏风景的,您有您的事情需要处理。” “你说对了,”情帝说,“最近一段时间,有人反映一些妇女丢弃婴儿。那些人自己都养不起,更不要说养婴儿。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就会有人溺死婴儿。一些人下不了手,就把婴儿放置在一个场所,叫人带去领养。” 秦妖说:“好残忍。” “还有更不可思议的,”情帝说,“有一百个生完孩子的妇女,组成队,要到麒麟台跳崖自杀。她们决定集体自杀。” “她们坚定一颗心要自杀吗?”秦妖说,“麒麟台好高,自杀一次很不容易呢。山下有水,万一她们落入水中,没有死,自杀不就前功尽弃了吗?” “不管她们能不能死成,”情帝说,“我们都要去拯救她们。她们是一群绝望的妇女,她们是一群要死的妇女。她们不想活了,我们要给她们带去希望。希望如同黑夜里的光亮,指引人一步步离开黑暗、离开黑暗,一步步走向光明。” “你是要给她们讲一个故事吗?”秦妖说,“感动她们,让她们放弃轻生的念头。” “帮助她们,我早有此心。”情帝说,“具体用什么方法,到时候再说。此事有一个难点,一个妇女好对付,一百个妇女,我怎么应付得过来?” “还有我呢,我也会讲故事。”秦妖说。 情帝看看秦妖,说:“你也要帮助她们。” “我当然要帮助她们。”秦妖说,“可怜的妇女,可怜的妇女们。” 风很大,他们的话破碎在风里。 第六十四章 盛世小姑娘(六) 白厌沙看着篮子中的女婴,这小家伙俏模样,大大的眼睛,黑黑的头发,白白的皮肤,十分可爱的样子。如果白厌沙不救出这个女婴,它有可能被动物吃掉。如果那样,她就会成为孤魂野鬼。白厌沙让孔文墨、卫灵也看了这个女婴,白厌沙给她取名叫野鬼。 野鬼在篮子里笑,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像春日里盛开的花。白厌沙不太会养小孩儿,但他愿意尝试一下。野鬼今后的生活,白厌沙就全权照管了。野鬼会慢慢成长起来,长成一个小姑娘。 卫灵派人去若烟城买了一些婴儿用品,这些用品都很贵,白厌沙拿到这些物品,很感谢他。野鬼姑娘的日常开销,卫灵愿意提供,白厌沙负责照看野鬼。 孔文墨很喜欢这个孩子,如果她长大后对舞蹈感兴趣,孔文墨愿意教她。 野鬼在笑,她笑起来让人心生欢喜。孔文墨把野鬼当妹妹,她有这样可爱一个妹妹,心里高兴。 有婴儿在客栈中住,晚上就不能有各种古怪的声音,那样的话会吓着小孩子的。卫灵起初不愿意管周围的各种声音,现在因为客栈中有了小孩,他觉得应该管一管。 那些捕杀鳄鱼的人,那些猎杀动物的人,卫灵规定不能靠近月泠客栈。月泠客栈周围一里地,不允许有任何猎捕行为。卫灵已经派人将此事告知周边的人,他们不执行也要执行。 孔文墨说:“卫公子这次清理客栈周边的人是对的,那些人,半夜捕杀动物,搞得很多顾客反映夜晚无法入睡。还有很多住客,半夜被动物的惨叫声吓醒。是该治理一下客栈周边的环境了,没有一个好的环境,怎么能居住得舒心呢?” 卫灵说:“清理捕猎人并不能立竿见影,我们需要分步走,慢慢来。也给那些捕猎人留下撤退的时间,一些捕猎人靠捕猎为生,立马叫他们停手,也使他们为难。我们也要让他们知道我们的难处。” 孔文墨说:“就怕有那种怎么轰都轰不走的人,那种难缠的人是很不好对付的。” “慢慢来。”卫灵说,“不能急,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急。急会出问题,任何事情都有节奏,要按照事情的节奏走。” 白厌沙说:“有些人的确可恶,在客栈附近捕杀动物不分时间,大半夜也在猎杀动物。那些声音都是噪音,对住客影响很大。我们既然给人提供一个住宿的区域,就应该为住客负责,住客反映了问题,我们就应当解决这些问题。还有河面上的船只,也要严加监管,他们有的是运送猛火油,有的则是贩卖人口。” “是的。住客的利益必须保障。”卫灵说,“河面上的船只我也会派人去管,有些人真的是无法无天。你提到贩卖人口,我想到早以前发生的事情,那是五胡乱华的时候,很多人被吃掉了。” “吃人的事情就更应该监管,”白厌沙说,“我们不允许人吃人。” 麒麟山烟云弥漫处隐现青松,秦妖随情帝走了好长的台阶,往上看,路很长,往下看,路也很长。山路不见人,只见鸟在飞,如果他们能飞,绝对不选择走路。 秦妖有点走不动,“我们走了这么多路,停下来歇歇吧。这山这么大,那一百个妇女怕是不好找吧?” 情帝听秦妖这么说,就停下来,随意找地方坐下来。他说:“也是,这山很大,她们在哪儿,我们不清楚。接到举报后,我是第一时间登山的,但愿她们不要做傻事。我喝口水。” 秦妖递过去一个杯子,情帝接过来打开瓶盖,喝了一口水。这水还是热的,他多喝了几口,看着山间绝美的风景,不相信有人会在这个地方自杀。 下午的时候,他们终于到达麒麟台。在麒麟台上,聚集着一群女人。这些妇女,都穿着一身白颜色的衣服,她们像盛开的茉莉花。 “跳不跳?”一个妇女说,“好不容易来到这山顶。你们到底跳不跳?” “累死了,”另一个妇女说,“这山真的好高。让我们歇一歇,歇一歇再跳。” “你们不要跳,”情帝说,“你们看这山,这山好美。在这么美的地方,你们难道真要跳吗?别跳,千万别跳,欣赏风景吧,让风景进入内心,让美留驻心间。” “这地方大,我们跳得开,”一个妇女说,“我们在山顶上跳,神仙一定看得见。” “歇一歇,然后再一起跳。”另一个妇女说,“实在不行,在山顶住一宿,明天早上太阳出来再跳。” “千万不能跳,求求你们,千万别跳,”情帝说,“生命是多么可贵,你们跳下去,不就粉身碎骨了吗?” “谁要跳下去?往哪跳下去?”一个妇女说,“你这人脑子有问题吧?” “你们不是要跳崖吗?”情帝说,“你们不是要集体自杀吗?” “闭住你的嘴。胡说什么?”另一个妇女说,“我看你就是有问题。我们有问题啊,跳崖。我看你才跳崖呢。我们跳舞。” “跳舞?”情帝说,“不会吧,明明是跳崖,没错啊,我一直以为你们要跳崖。” 一个妇女说:“行了行了,你别说了。咱们在山顶休息一宿,明早太阳出来再跳。”又对情帝说:“我们要跳舞,我们要在麒麟台上跳舞。你是听谁说我们要跳崖的?回去把他舌头割了。” 情帝只好说:“信息有误,信息有误。不能怪我,要怪信息。” 秦妖说:“情帝哥,你得到了错误的信息。错误的信息导致你产生了错误的判断。唉,错误的信息真可怕。不过也好,我们在山顶观赏风景也挺不错的。” 翌晨,一百名妇女在阳光下跳舞。有人奏乐,有人歌唱,更多的妇女在音乐声中起舞。朝霞满天,她们在清新的空气里跳舞,舞姿鲜艳。 秦妖和情帝登麒麟台,他们站在麒麟台上看山,那群山有几分雄伟之气,好山河,好壮观,山岩林立,鬼斧神工。 他们在山顶欣赏完风景,就往山下走。说来可笑,情帝以为那一百名妇女集体自杀,谁知她们是集体跳舞。可见,信息的重要性已经不能忽视。情帝和秦妖往山下走,一路风光好。 白厌沙在客栈的茶室与卫灵等人商讨处理捕猎人的方法,对这件事,白厌沙是很关心的,他积极献策,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起初,月泠客栈附近并不是这样的情况,随着客栈生意越来越好,这里的客人数量变得可观。一些人看到商机,就在不远处开了餐厅,餐厅里售卖各种稀奇动物所做的食品,有几家店的狮肉干、虎肉干近来卖得不错。 白厌沙说:“不要说小孩儿,就是大人,住在房间里也害怕,那夜晚的声音是很瘆人的。甚至有人传言我们的客栈是鬼屋,真的有人因为这个传言不敢来住我们的客栈。这很影响我们的生意。” “我是生意人,”卫灵说,“生意人有生意人的规矩,谁若破坏我的规矩,我当然不答应。” 按照卫灵的计划,白厌沙出去视察。客栈外湿润的泥土地上,时常奔跑着小动物,有的是自己跑来的,有的是被人追赶而来。这生动的场面,叫白厌沙感到有趣,白厌沙很愿意在充满自然气息的环境中工作。 左侧的一棵树上,挂着一个人。那个人的内脏被掏空了,低着脑袋,他的身体有些风干。附近有人饲养豹子,豹子吃人,一顿能吃不少。这个挂在树上的人,应该是用来给豹子做饲料的。 正要往前走,白厌沙看到,这挂在树上的尸体身上有洞,洞中有一条白色的宠物蛇。在做饲料之前,主人在风干人的身体里养蛇。那白蛇从风干人的腹腔上去,从张开的口中探出一个脑袋,吐着信子。 白厌沙带着惊恐离开,这森林中总有出人意料的事情,它们在时刻挑战着人的心理底线。在这林中行走久了,是很开眼界的,以往没有见过的东西,可能都会在林中遇到。 白厌沙要亲自调查客栈周边的情况,只有自己看了,才能认识清楚。他对此段森林的直观感受是恐怖,似乎这里不是风景如画的森林,而是恐怖森林。白厌沙在克制内心的恐惧,他尽量不去想刚才见到的风干的人。 对白厌沙此次的调查,孔文墨和卫灵都是十分支持的,他们知道白厌沙是个认真的人,做什么事情都认真。 白厌沙听到有人在大声说话,就躲在一旁。他透过灌木的缝隙,看到有几个蒙面人背靠着树坐在地上聊天,他们面前在烤着狼肉。 一个蒙面人说:“那个皇帝狗贼,说不定哪天就死于非命。看我手中的刀,迟早有一天宰了那狗贼皇帝。” 另一个蒙面人说:“先吃肉,先吃肉,狼肉熟了。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刀杀人。男子汉,从来不刀下留人。” 第六十五章 盛世小姑娘(七) 林间光线幽暗,白厌沙带着一把刀,走在潮湿的路面。四处可听到风吹树木,这声音比夜晚的惨叫声好听。一串脚印外加一串血迹引起白厌沙注意,他低头看足迹,足迹很深。这足迹是新鲜的足迹,应该是哪只动物受了伤,逃到了前面。但奇怪的是,这深深的印记,很难判断出是什么动物,难道是怪兽? 对于任何异兽,白厌沙都不相信在森林中存在,他只在书上读到过,书很多时候是骗人玩儿的。 白厌沙顺着奇怪的足迹往前走,本想着能一路找到那只动物,谁知走了一截路后,足迹突然断掉。这就奇怪了,这只动物会去哪儿呢?这是一只什么动物呢? 此时,突然白厌沙头顶落下来一个什么,白厌沙一惊,定睛看时,原来是一个男孩儿。这个男孩儿白厌沙见过,他是情帝的朋友,名字叫石青。 石青喜好四处游玩,今天在这个地方,明天可能就去了那个地方。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造就了他闲散的性格,刚才他在树枝上躺着,小憩一会儿。 白厌沙仰头去看,发现树上挂着一只老虎,老虎身上的血在一滴滴流下来,树干上出现一道血痕。白厌沙这才发现,刚才的足迹是石青留下的,他脚上穿着奇怪的鞋子,而那血迹,是老虎尸体上滴落下来的。 “你杀了它?”白厌沙问。 “那当然,”石青说,“我一把剑就可以解决它的性命,我的剑术不错吧?” “树枝那么高,”白厌沙疑惑,“你怎么把它弄上去的?” “你猜猜。”石青神秘的样子。 “我猜不出来。”白厌沙说,“你没有那么大力气,你肯定不是扛上去的。” “你看这是什么。”石青伸出手,在他手中出现一个黑色的小巧的东西。这东西是石青从国外买来的,很神奇,借助它,可以将很重的石头运送到数十丈高的地方。据石青说,法老曾派人用这个东西建造过金字塔。 石青见过白厌沙,也听情帝说起过白厌沙,现在见到白厌沙,自然对白厌沙产生崇敬之意。当然石青骨子里还有股傲气,在崇敬别人的时候也不忘自夸。 石青要跟白厌沙谈一谈,正好白厌沙也要跟石青谈一谈。石青要与白厌沙谈,是因为白厌沙经历多,生活经验丰富,可以给他讲许多有趣的事情。白厌沙要与石青谈,是因为他这次要调查捕猎人的情况,恰巧石青就是一个捕猎人。 不管石青到哪儿游逛,他来到此地,猎杀动物,他就是此处的一个捕猎人。他在此处捕猎,一定见过其他的捕猎人,肯定了解这里捕猎人的生活。 无论是捕鳄鱼还是猎老虎,都对此处的环境造成影响,白厌沙此次前来,就是要处理这样的事情。改善客栈周遭的环境,这是卫灵的要求。 石青把老虎从树上放下来,坐在老虎身上。他说:“白大哥,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就是不想让我打老虎。” “不只是禁止你打老虎,”白厌沙说,“还要禁止其他人打老虎。主要是你们捕杀这些动物,没有个时间,搞得客栈四处噪音很大。” “客栈?”石青说,“你是说这附近有个客栈?我把老虎托到树上,本想着在树上过夜呢。居然有客栈,既然这样,快带我去客栈,今晚我要住客栈。” 白厌沙说:“我这次出来,实话告诉你,就是要调查客栈周围的捕猎情况,有很多噪音,都是你们这些捕猎人捕猎动物发出来的。” “不行,你先带我去客栈,”石青说,“路上我要卖掉这只老虎。你看我脚上的鞋,这鞋很神奇,穿上这双鞋,拎起几百斤的物体不成问题。” 白厌沙带石青往客栈走,这一路有很多餐馆,餐馆里有各种野味。石青找了最近的一家餐馆,走进去,片刻,有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跟他走了出来。 “我说了,这老虎个头不小,”石青引那汉子走到老虎身旁,“给个价吧。这老虎皮毛可以做衣服,肉可以做美食,骨头可以泡酒。老虎浑身都是宝。” “四百两。”那汉子说。 “多给点。这老虎是好老虎,我打虎也不容易。”石青说,“六百两。” “给不了那么多。”那汉子说,“加一百两。五百两。” “行。”石青说。 石青卖掉了老虎,跟着白厌沙继续往客栈走。那个月泠客栈,石青没有住过,但他早就听说过月泠客栈。森林中有个月泠客栈,这似乎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秦妖随情帝下了麒麟山,这一路同样充满艰辛。秦妖肚子饿了,要吃饭,可山下不见一个饭馆。情帝带她往前面走走,说不定前面就会有一个小餐馆呢。 秦妖回望麒麟山,感觉这山神秘不可测。这次到麒麟山,秦妖没有找到神仙,不过她还是很开心的。秦妖就是这样,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中都能保持一个好心情。 秦妖说:“这一路好累,累。找个地方,吃顿饭,洗个热水澡,休息休息。你也不要太累。这次去麒麟山,是你信息有误,不过我们也不是没有收获,就当我们到麒麟山旅行了。” 情帝说:“给你推荐一个浴室,洗浴的水是天然的温泉水。那个地方在山上,洗浴条件甚至比当年杨贵妃沐浴的华清池还要好。你想不想去?” “又要登山?”秦妖说,“算了,随便找个地方洗洗算了。洗个澡,要那么好的地方做什么?再说了,刚从麒麟山下来,又去登山,我的体力不够用。” “我没有去过,我也只是听人说。”情帝说,“天下这样大,条件好的温泉多的是。等以后有机会,再去找个地方洗温泉浴。” 两人走到桥边,发现有几个人在河岸上钓鱼。他们静静地坐着,等待鱼上钩。情帝示意秦妖不要大声说话,以免影响别人钓鱼。 四处没有饭店,秦妖想出一个主意,可以买这些垂钓者钓到的鱼。秦妖凑上前,跟垂钓者商量,垂钓者答应了。秦妖成功买到几条鱼,拿来让情帝看,情帝看这些鱼,的确是不错的鱼,烤着一定好吃。 在野地里,情帝和秦妖将鱼烤了,吃烤鱼。他们吃过烤鱼,又出发上路了。离麒麟山越来越远,秦妖再次回望麒麟山,那麒麟山在远处显得虚无缥缈。 白厌沙派人向情帝说过一个事情,就是月泠客栈周围的环境现在不太好,白厌沙希望情帝能够帮忙处理这件事,但是情帝还有很多冰火社的事情需要忙,不太有时间帮白厌沙整治客栈周围的环境。 秦妖问:“现在您还有什么事情要做?告诉我,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情帝说:“我去冰火社问问,看看那边有没有新的事情安排给我。” 秦妖不太想走路了,就说:“有没有马车呀,我想坐马车。” “不想走了?”情帝说,“也难怪,你一个小姑娘,跟着我又是上山又是下山。行,坐马车。可是,这附近没有马车呀,你看看,哪里有马车?” 秦妖看这附近,的确没有马车。一头驴也看不见,这长长的路程,要靠脚来完成了。此时的秦妖恨自己不能飞,她恨不得飞回若烟城。 情帝多少也有些无奈,被一个错误信息误导到山上,又从山顶辛苦地走下来,他就像猴子让人给耍了。 白厌沙带石青到月泠客栈见卫灵,卫灵坐在躺椅上,手里搓着两个核桃,见来了一个小男孩儿,就问:“你是谁呀?” 石青说:“在下石青,刚从国外回来。” 白厌沙说:“他跟情帝是朋友,很机灵的一个孩子。我在森林中遇到他,他打了一只老虎,卖了不少钱。他是一个勇敢的孩子,这么小的年龄,就敢打老虎,好多大人都不敢打老虎呢。” 石青说:“过奖了,过奖了。只不过学了一些捕猎的技术罢了。比我捕猎厉害的人多的是,在这个森林里,我根本不算什么。” 白厌沙带石青在客栈内熟悉熟悉,他如果以后还有兴趣过来做客,这里是欢迎他的。只是有一点,白厌沙希望他不要因为捕杀动物影响客栈中的人休息。石青答应白厌沙,不再乱捕乱杀,如果要打猎,他会避开月泠客栈。 石青很惊讶,这月泠客栈太奢华了,这么美的地方,要是能天天在这儿住该有多好啊。石青走一步,就有一步之惊讶,他感到自己来到了一个仙境。 石青是森林中的狩猎者,以往的狩猎者,比较自由,但现在,白厌沙要约束他们。石青是白厌沙约束的第一个人,今后他还要约束更多的人。 白厌沙让石青明白了一件事情,人与自然应该和谐相处,人与人也应该和谐相处,人活在世上,和谐是很重要的。 石青在月泠客栈转了一圈,他十分喜欢这里。当得知卫灵允许他免费住在这里时,他内心非常感激。 第六十六章 盛世小姑娘(八) 白厌沙继续调查客栈周围的环境,现在他不光调查人的活动,他还要调查动物的活动。如果有动物制造噪音,影响客栈的住客休息,白厌沙也会想一个应对的办法。 石青在月泠客栈住了一天,今天早上就走了。他还有更多地方需要游玩,他的目标是走遍天下。 白厌沙又来到昨天与石青相遇的地方,继续往前面走。这里的树都很茂盛,昨日石青在此处打过老虎,白厌沙怕自己也遇到老虎。如果他遇到老虎,那就麻烦了,而且是大麻烦。 白厌沙虽带着一把刀,可他没有多少战斗经验,真遇到一只猛兽,会是什么结果,还真不好说。 孔文墨早上给了白厌沙一个袋子,这袋子是用来装受伤的小动物的。白厌沙如果路上遇到行动不方便的小动物,就把它装起来,带回来养。在孔文墨看来,这是帮助小动物的一种方式,它们行动不方便,很有可能会被天敌捕获,然后吃掉。 卫灵对白厌沙开展的工作是大力支持的,他虽对白厌沙的工作细节无法指导,但在大的方向上,他是能说上话的。卫灵也是内心善良的人,无论对人还是对动物,他都有一颗慈悲心。 孔文墨和卫灵对白厌沙帮助很大,他们为白厌沙提供了调查所需要的物品。白厌沙带着的地图,是卫灵送的,驱赶动物的药剂,是孔文墨送的。有了这两个人的帮助,白厌沙的工作更好开展了。 秦妖在一家饭店吃过饭,又在一家浴室洗过澡,她此时身心轻快。马路外野地里的野花都开了,开得那么艳,秦妖想去采几朵。 秦妖正要往花丛中走,她见到花丛中有一位女子,是一流漂亮的那种。那女子身边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这两个小孩儿也在弯腰采摘野花。路边的野花十分好看,那野花丛配上那名女子和两个小孩儿,形成一个动人的画面。 当那女子转过身来,秦妖发现这名女子自己见过。那日,秦妖在一个茶室内饮茶,情帝旁边的那名女子就是她,她名叫花印,没错,就是她。 “花印姐姐。”秦妖喊了一声。 花印金色的长发在阳光下明媚,她直腰转身,看到了秦妖。 “秦妖妹妹。”花印爽朗地笑起来。 那两个小孩儿也抬起头,他们见到马路上站立着一个好看的小姐姐。 “阿龙、阿凤,”花印说,“快去接你们秦妖姐姐过来。” 阿龙、阿凤赶紧跑到马路上,伴随着秦妖走向花海。 “秦妖姐姐你看,”阿凤指着那片花海,“这些花儿多好看。” “那边还有个湖呢,”阿龙说,“是鲜花湖。” “姐姐,你想不想到鲜花湖看看?”阿凤说,她想带秦妖去鲜花湖边欣赏灵动的湖水。 他们一起往鲜花湖那边走,走了不近的路,终于有一片水域出现在他们视野中。那水好清,像天使的眼睛。 这一路鲜花陪伴,路上有满满的香气。来到鲜花湖边,阿凤笑了,她说:“你们看,这水多好看。”有一处水域,浅浅的,内生着尖尖直立的草。 白厌沙提着刀在森林中转悠,他发现,这里之所以聚集了很多猎人,是因为这一带动物多。如果此处一根动物的毛都没有,那些猎人也不会来。 一开始白厌沙还想驱赶走那些动物,可他看到这一带的动物数量后,放弃了这个想法。动物这么多,有的会爬,有的会跑,有的会飞,一个个遣送到其他地盘是不现实的,白厌沙做不到。 周围的环境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受伤害,这一点现在白厌沙已经很清楚。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中,需要洞察能力,洞察周围的一切,当对周遭的存在有了正确的分析和正确的判断,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此时白厌沙看到有人在打杀动物,他选择避开这里。那些人对待动物那样凶狠,万一手中的武器划到白厌沙身上,白厌沙就受伤了。 白厌沙选择躲避是对的,他刚刚避开,就有两个人因为争夺猎物打了起来。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有时是很激烈的,对付动物的那股凶狠劲儿,很容易就转移到人身上。 人的愤怒好比烈火,那些在林中猎捕动物的人,很多都脾气不好。白厌沙选择避开那些凶狠的人,当他们停止下来休息,白厌沙才去与他们聊聊。 白厌沙说:“你们都很辛苦。你们没有动物跑得快,但你们都在努力追赶动物。” 几个猎人坐在地上休息。其中一个猎人说:“动物跑得是比较快,但当我们往它身上射一支箭,它就跑不快了。最好射到腿上,跑得快要靠腿跑,腿受伤了,你让它跑,我看它能跑多快。” 白厌沙说:“有道理。” 那个猎人说:“我说的不光是有道理,我说的是真理。那么多动物,行动都敏捷,可有哪个动物能逃脱我们的追捕?” 白厌沙说:“好箭术。” 猎人说:“那当然。箭术不好,也不敢闯入这森林啊。这森林中有很多好玩的东西,这就如同一个小孩子来到一个陌生的房间,房间里的玩具,房间里的床,都充满魅力。我在这森林里,森林里很多存在对我而言是很有魅力的。” 白厌沙说:“好口才。” 猎人说:“那是肯定的。口才不好,能当猎人吗?有时一个人猎杀动物,有时需要跟人配合。几个人组合成一个猎人队,可以对动物进行围追堵截。如果口才不好,沟通不利索,就有可能合作不好。” 白厌沙与猎人们聊天,更多的是倾听他们说话。这些猎人,在与人交谈时,喜欢谈论与打猎有关的话题。他们在讲述他们的亲身经历时,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白厌沙知道,只有充分地了解猎人,才能真正给他们寻找一条路,一条和谐之路。白厌沙主要不想让他们的打猎活动影响客栈中的人休息,当然,也不能就此禁止猎人打猎,打猎是猎人的生活方式。 白厌沙了解到,这些猎人还充当渔民的身份,他们有时在林中打猎,有时在河中捕鱼。渔猎的生活给了他们快乐,他们一直这样快乐。 秦妖坐在鲜花湖畔,泥土的芬芳和蓝天的明丽使得她心情好极了,她笑着,牙齿洁白。 阿龙在湖边的浅水里摸鱼,阿凤在看阿龙摸鱼。阿龙很仔细地摸鱼,阿凤很专注地看他。 花印采集的一束野花放在岩石上,花印坐在岩石上。风吹动她长长的头发,她眯着眼睛,她的眼中全是美景。 情帝从花海走来,阳光照得他的身体明丽异常,同时也体现出他硬朗的身体特征。 情帝来到岩石旁边,看到那一束黄色的野花,也看到了风中的花印。 秦妖说:“情帝哥哥,你也来了。” “你也喜欢这个湖?”情帝说。 “是阿龙弟弟和阿凤妹妹带我来的。”秦妖说,“这里不错,可以晒太阳,可以赏风景。” 情帝说:“你们去过冰火社的宫殿没有?我这次去了,富丽堂皇,震撼人心。宫殿在冰临谷的麒麟山上。冰火社的宫殿很多,都在高高的崖壁上。从远处看,那只不过是崖壁上的一个个洞,但进入那些洞,你会发现,这宫殿太壮观了。到了晚上,整个崖壁上的洞都明亮亮的,辉煌壮观。” 秦妖说:“麒麟山很大,你说的那些崖壁上的宫殿并不好寻找。” 白厌沙在森林里说服了很多猎人,那些猎人答应不在错误的时间进行狩猎活动,尽量做到不扰民。猎人们能有这样的态度,白厌沙很高兴。他以前觉得这件事涉及到的人多,会是一个棘手的事情,没想到在他的努力下,这事情还是很好解决的。 有了白厌沙的努力,月泠客栈周围的环境好多了,轻易听不到那些噪音啦。客栈是用来服务大众的,周围的环境也很关键,正因为白厌沙对这客栈精益求精,客栈的服务水平才得以提升。 卫灵很欣喜,他觉得白厌沙处理此事,怎么也要十天半个月,没想到这么快。 卫灵说:“环境好了,住客自然增多。那个马车场已经建好,来住客栈的客人,可以把马车停在马车场。不错,我们为客人提供的服务不错。” 白厌沙笑了笑,他也为客栈目前的状态感到高兴。他说:“能为客栈做贡献,我心里有成就感。我做得还不够。” 孔文墨说:“现在客栈发展不错,过几天,我们一块儿到鲜花湖去玩儿,你们想不想去呢?” “我想去。”白厌沙说。 “我也想去。”卫灵说。 在他们说话时,已经有几个客人坐着马车来。马车停在马车场,客人进大厅开房。客栈的生意挺红火,这种热闹的景象,正是卫灵想看到的。不断有人进入客栈,住宿登记。这客流量的增加,跟白厌沙是有关系的,可以说都是白厌沙的功劳。 第六十七章 盛世小姑娘(九) 秦妖在鲜花湖畔放松了心情,回到若烟城后,她感觉自己更有精神。这次散心,给了她一种特殊的体验。那个鲜花湖,恍若仙境,去那里游玩,如同在仙界走了一遭。 秦妖是从外地来的,可这若烟城已经不那么陌生,秦妖把这里当家了。天气不错,阳光照着街道,行人步履从容。秦妖也加入了逛街的队伍。 以前发生的瘟疫,通过云紫鹊等名医的努力,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现在,大家不再因瘟疫而恐慌。还有那烟山蒙面军,通过冰火社和猛虎军的有效打击,他们不敢轻易冒犯百姓了,老百姓获得了暂时的安宁。 当今皇帝朱温近来注重与周围各国的关系,局势没有以前那样紧张了。天下出现了难得的和平局面,正可以用歌舞升平来概括。以前的唐朝,在大家的视野中远去了,当今的天下,早已经不是唐朝的天下。尽管还有人对唐朝眷恋,对唐朝产生怀念,可他们改变不了眼前的事实,他们必须接受现实。梁王朝的天下,已经呈现一片祥和,似乎梁王朝会一直存在下去,直到永永远远。 附近有家乐器店,出售各种乐器。从乐器店门前走过,秦妖听到悠扬的音乐,这乐声由人在店内现场演奏,拨动人心弦。秦妖认为这是一家好听的乐器店,似乎整个店铺都在发声,叫人惊叹。 秦妖在靠近乐器店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此处是一个露天摊位,卖粽子。不同口味的粽子,摆放在深深的锅里,这一个锅,里面藏有多少粽子呢?很多人都知道,过去有个高洁的诗人屈原,投汨罗江而死。众人怕江中鱼儿伤害屈原,便往江中投米,以解屈原之围。屈原在世时,遇到他人围攻、陷害,这些百姓估计也会帮他解围。正所谓,生为你解围,死为你解围,一颗心寄托于一人。 秦妖看着绿绿的粽子,感到这是一个好吃的东西。但凡好吃的东西,秦妖总要吃一吃,于是秦妖买了一个粽子。在乐声中吃着粽子,秦妖感觉味道还不错。 这粽子中的米,象征当年百姓投入江中的米,其间包裹的红枣,象征江中的鱼。米将鱼包裹,外面包一层粽叶,还用绳子牢牢系住,你这小鱼儿,纵有天大的本领,再怎么吃屈原? 秦妖在热闹街道上吃了一个粽子,就往前面走,行不多远,就听到有洪亮的说书声。说书人讲的是玄奘取经的故事,说书人面前坐着几排听众,正在专心致志地听故事。 这些人能如此沉浸在说书人的故事中,他们看起来十分可爱。秦妖从这些人身边走过,那说书人绘声绘色讲故事的样子也很可爱。走过一个又一个商铺,秦妖体会到人间的丰富。 白厌沙从月泠客栈走出来,在附近的河边找了一只船,撑船的是一个大爷,大爷带着白厌沙出了森林。森林外的草地上,坐着几个行路的人,他们走累了,在此歇息。往前面望,可以看到麒麟山,麒麟山耸立,挡住人视线,看不到山后的草原。 白厌沙上过许多山,有的山外观让人惊叹,有的则没有太多叫人欣赏的地方。山与山不同,不同的山具有不同的特色。白厌沙上麒麟山,从山脚往山上走,上到山顶,又从山顶走到半山腰,再从半山腰坐马车下山。从山脚到山顶,再从山顶到半山腰,用了白厌沙十六个时辰。中途他基本没怎么休息,这一路,累得他感觉自己快散架了。 登山,不同的山有不同的难度。白厌沙靠近麒麟山顶时,天以傍晚,在山顶转了转,天就黑了。夜晚的麒麟山,风比较大,气温比山下低。他在夜晚的麒麟山上看了看周围,周围黑黑的,什么也看不到。然互,他就下山了。 这次的麒麟山之行带给白厌沙的是巨大的疲劳,他承受了这样的疲劳,他需要找个客栈好好休息一下。以前他关注的冰火社的很多案件,现在都有了结果,这次他不是像冰火社的人一样为了某个案件而登山,他是为了登山而登山。登山需要耐力,白厌沙是有耐力的人,他当初跟着商队在沙漠间行走,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辛苦。 如果回月泠客栈,路程太远,白厌沙得就近找一个客栈。有些客栈,很简陋,甚至在地上挖洞,洞里有洞,晚上,人就睡在地洞里。这些地洞客栈,让人感觉那些住客都是死者,而地洞是墓穴。有些住客,被跑到地洞里的各种虫子吓到,有的被蛇伤害。所以,地洞客栈是很恐怖的。 白厌沙要找一个优质的客栈,优质的客栈才能保障优质的睡眠。睡觉是一个重要的事情,睡觉是一个不能马虎的事情。在白厌沙的视野中,除了地洞客栈,似乎没有别的更好点儿的客栈,这是让白厌沙头疼的问题。 附近有条河,白厌沙坐船寻找客栈,结果一路来到若烟城。这一路在船上坐着,白厌沙得到了休息,他登山登得太累了,他需要这样的休息。 若烟城还和往日一样,带给人无尽的繁华气息。跟麒麟山带给人的自然苍莽气息相比,若烟城显得更柔和。来到若烟城,白厌沙肚子饿了,就买了一个煎饼。旁边有卖果汁的商铺,白厌沙口渴,就去买了一杯草莓汁、一杯酸梅汤。随便吃喝一点,白厌沙就去街上找客栈。 白厌沙在街上碰到秦妖,秦妖也在找客栈。秦妖住客栈喜欢换新鲜的地方,今天在这里住下,明天就要去那里居住,一天一个地方,一天一个客栈,天天都有新鲜感。 白厌沙没有秦妖富有,秦妖住得起的客栈,白厌沙不一定住得起,白厌沙想在城里随便找个客栈,随便找个客栈住下就行。 秦妖看到白厌沙疲劳的样子,就问他干什么去了。白厌沙回答说去了麒麟山。 秦妖对白厌沙的毅力是赞赏的,她跟情帝也去过麒麟山,她知道登山是不容易的。好多山,登一次就不想再登第二次,这大概跟秦妖住客栈一样,好多客栈住一次就不想住第二次。 白厌沙说:“你不是跟着情帝破案吗?情帝呢?” 秦妖说:“他有他的案件要忙,我只是跟着他去过一些地方,算是协助他的工作。现在他有很多案件需要侦破,他在忙,我也有我自己的事情需要做,没有办法,分道扬镳了。” 白厌沙说:“我不想说话,太累了。秦妖,您知道这附近哪儿有宾馆吗?” 秦妖说:“不如跟我住一个客栈吧,晚上还能说说话。” 白厌沙说:“可以。只是选的客栈不要太贵,我身上钱不多。” 秦妖说:“好吧。” 他们在街上寻找客栈,要找一家合适的客栈来住。 白厌沙又累又困,想早点歇息。秦妖知道白厌沙不想多走,就在这条街道的一家客栈住下来。他们一人一个房间,晚上可以出来一块儿说说话。 白厌沙进入房间后,拉开被子,倒床就睡。睡下时,白厌沙感觉自己身上的疲劳在一点点得到缓解。他以前似乎还没有过这样疲劳的时刻,疲劳的身体需要安静的夜晚,恰好,此刻白厌沙拥有这样的夜晚。 早晨,白厌沙醒来,感觉身体还没有缓过来。他坐在床上,缓一缓。起身去喝水,喝过水后,又坐在椅子上缓。昨天登山把他累得够呛,现在缓啊缓,坐在椅子上缓了足有两个时辰。 从房门走出去后,白厌沙见到楼道里的秦妖。秦妖看白厌沙还有些疲惫,建议他再休息休息。白厌沙不想再休息了,已经睡了一个晚上了。现在的白厌沙跟秦妖一样,一个客栈只住一次,为的是永远的新鲜感。 秦妖已经比较熟悉若烟城,她来的这些时日,经历了不少。 秦妖说:“昨天睡好了吗?” “睡好了,”白厌沙说,“你挑的客栈很不错,很安静。你很会选客栈。” “下一站去哪儿?”秦妖问。 “不知道。”白厌沙说。 秦妖不属于任何组织、任何团体,她是一个自由的人。没有人指使秦妖,没有人管束秦妖,没有人能限制秦妖旅行。 白厌沙则没有秦妖活得这么洒脱,他会受到一些东西限制,比如金钱。白厌沙很想像秦妖这样,想在哪儿活就在哪儿活。秦妖愿意帮助白厌沙,帮助他完成心愿,让他像自己一样洒脱。 能得到秦妖的帮助,白厌沙感到幸运,其实遇到秦妖也是一种幸运。 他们在若烟城吃过早饭,就来到长途马车站。长途马车站有很多马车,去往不同方向。去哪个方向呢?秦妖让白厌沙决定。白厌沙选择了一个方向:东。 秦妖赞许这个方向,说这个方向有鲜花湖。当然,他们此次不是要去鲜花湖,而是要去东方,具体要去东方的哪座城市,目前还说不好。 第六十八章 盛世小姑娘(十) 秦妖和白厌沙坐马车来到若烟城外的广阔土地,马车还在疾驰。 过了麒麟山,秦妖和白厌沙下车。此处有个麒麟泉,是这一片最出名的一个泉,泉水清澈,十分养人。秦妖和白厌沙来到麒麟泉边,这里被修成规整的一个池子,周围的护栏有精致的雕刻,艺术气息浓厚。池子一侧的下端,有五只形态各异的麒麟,口中喷出雪亮的水,这水便是麒麟泉的泉水。 每日,麒麟泉周围的居民都会来此处汲水。有人拿着一个水壶,水壶上拴着长长的绳子,将水壶用绳子垂下去,就能接满满一壶泉水。他们用这泉水做饭,熬出来的米汤,好喝,做出来的包子、饺子,好吃。四围的居民常年饮用此水,一个个长得都十分机灵,仿佛这水能使人变聪明。 秦妖就是麒麟泉的人,她从小在麒麟泉长大。白厌沙跟着秦妖来到此处,秦妖差不多可以给白厌沙当导游。 白厌沙没有来过麒麟泉,他趴在坚固的水池边上,看着从麒麟口中流出的水,惊呆了。这水好清,好活跃。秦妖给白厌沙盛了一些麒麟泉的泉水,白厌沙试着饮用这水,这水喝起来没有任何的浑浊之感,非常好喝。 能在麒麟泉边喝到麒麟泉的水是幸运的,白厌沙正是这样幸运的人。秦妖告诉白厌沙,这附近有个麒麟湖,湖水是众多处泉水汇聚而成,这湖很大,十分美观。 白厌沙又想去麒麟湖看看了,可又舍不得离开这麒麟湖,他的这种矛盾心理使得他不知去哪里是好。 在麒麟泉边趴了好久,白厌沙跟着秦妖去麒麟湖。去麒麟湖的路白厌沙不知道,所以秦妖走哪儿,白厌沙走哪儿。 他们先是来到一座桥边,这桥是一个结实的木桥,桥边有黄色野花生长,野花上方是蓝色的天空。此景明朗,白厌沙喜欢,就走到桥上,往下看。桥下有很多石头,石头间仅有一条细细的溪水在流动,溪流很轻,连潺潺的声音都没有。 这桥下石间生有很多野花,绿绿的大大的叶子,小小的白白的花,配着这古朴的木桥,景致清新。 秦妖微微笑,走上木桥,也看桥下风景。桥下水流缓缓,桥上晴空万里,有阳光照来,照在秦妖脸上,秦妖更显得光鲜明媚。 秦妖微笑,她说:“这里对你而言是陌生的,而对我来说是熟悉的。年幼时经常在这里玩耍,天黑都不知道回去。” “这里是好地方,”白厌沙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桥,也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野花。你生长的地方是一个风水宝地,此处风景好,水也好。” 秦妖在桥边坐下来,她像小时候一样坐在桥边。白厌沙看着桥边的秦妖,仿佛看到了秦妖的童年。 情帝从冰火社的宫殿中出来,走上一条石板路。这些天这条路他走了好几遍,总有做不完的事情,走不完的路。 他从荒野中走到若烟城,在若烟城的路边匆匆吃完几块烤馍片,就又上路了。 情帝来到烟花楼,汪凉预订的饭菜已经准备好,汪凉坐在桌子旁等着情帝呢。情帝在椅子上坐下来,告诉汪凉自己已经吃过饭了。汪凉也吃过饭了,就命姑娘把饭菜撤去。 情帝取出一个包裹,打开包裹,包裹中出现三根骨头。这骨头与黄金面具人给汪凉的一样,是一位女子的肋骨。死者应该是昨日去世的,死于非命。凶手目前还未找到,女子死后,身上的肉被取完。情帝提供的三根骨头,上面还残留着女子身上的肉。这女子的遭遇,跟黄金面具人所调查的女子遭遇一样。 “冰火社向来慈悲,这样的事情接二连三发生,”汪凉说,“黄金面具人调查了许多地方,这种案件层出不穷,我们似乎管不过来。这些行凶的人在暗处,跟我们周旋,对付他们,我们必须讲究策略。” “之前类似的案件我们有过破获,凶手是烟山蒙面人,”情帝说,“这次案件很诡异,死者的状况跟以前一样,只是凶手未必是烟山蒙面人。凶手似乎故意模仿烟山蒙面人的杀人手段,迷惑我们的双眼。” “这个案件你继续调查,”汪凉右手往前一伸,“这个送给你,拿上,对你有用。” 情帝接过来,这是一把金剑,看着十分明丽。 情帝说:“这几天太累了,我都没怎么休息。真想找时间,好好睡他三天三夜。” “注意身体。”汪凉说,“侦破案件要控制好节奏,过快不行,过慢也不行,你自己把握。你去吧,注意安全。” 情帝从烟花楼出来,带着那把金剑,还有三根肋骨。昨夜情帝对肋骨做过鉴定,死者是一名十七岁的女子,这名女子死于无辜。 秦妖带着白厌沙离开那个木桥,同时也离开桥边的野花。远山明朗,天空高远,白云在他们头顶悠闲。这略带弯曲的黄土小路,两侧有青青的草。 白厌沙想起跟随商队出行的岁月,那时,他们在路上很难遇到一家饭店。白厌沙记得当时在靠近沙漠的位置,有一家面馆,他很爱吃面馆里的排骨面。 此时周围没有面馆,也见不到一家农舍。四处的青草在野地里蔓延,它们的生长肆无忌惮。 秦妖在草地上坐下来,她说:“累了,休息休息。你也休息休息。不要总是走,天下的路是走不完的。” 白厌沙也坐下来,和她坐在一起。风吹在白厌沙身上,也吹在秦妖身上。 秦妖看着云,她说:“真希望一直这样,无忧无虑。” 白厌沙说:“这里离麒麟湖还远吗?” “不远。”秦妖说。 下午时,他们来到麒麟湖。 麒麟湖边有许多游客,湖中有个岛,名叫麒麟岛。麒麟岛不算大,岛上有个大亭子,名为麒麟亭。 白厌沙看着湖边的游客,这些游客来自五湖四海,麒麟湖出名,这些人慕名而来。 麒麟湖边有各种游玩设施,其中有个麒麟湖鬼屋,很多人都不敢进去。这鬼屋其实有惊无险,进去的人有的被吓哭,有的被吓尿,只要进去,无论是谁,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生理反应。 这些设施是供人消遣的,白厌沙和秦妖进入鬼屋,在鬼屋里转了一圈,他们既没有尿也没有哭,他们都是勇敢的人。 去往麒麟岛可以坐画舫,大画舫雕梁画栋、美轮美奂,据说到了晚上,画舫上有灯,坐在画舫内,如同置身梦境。 情帝在若烟城中找到一位大爷,这位大爷骨瘦如柴。据这位大爷说,有个身材高大的汉子,提着刀从他面前走过了。大爷对汉子有印象,这名汉子以前曾杀过人,是个凶狠的杀手。 情帝找人来,根据大爷的描述画像。情帝看着画像,感觉他像一个人。他又去走访了几家客栈,客栈登记信息及服务人员的描述,让情帝锁定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鲁猛狗。 鲁猛狗曾在茶楼的大厅杀过一个人,被通缉。又模仿烟山蒙面人的手段对人进行残害,制造了很多疑案、悬案。 通过情帝的不断努力,很多案件都有了结果,一些扑朔迷离的事情终于水落石出。鲁猛狗是凶手,目前情帝需要做的是,找到鲁猛狗。 鲁猛狗现在已经是一个头脑相当聪明的人,甚至可以用狡猾来形容。他的行踪很不稳定,他的踪迹很难捉摸,对于这样一个狡兔三窟的人,情帝寻找起来有很大的难度。 鲁猛狗这个家伙,情帝曾对他讲过多次,安分守己,可他既不安分也不守己。鲁猛狗做下这些事,情帝并不知道,现在情帝知道了,对鲁猛狗恨得牙痒痒。 那么多命案,那么多人命,鲁猛狗给其他人造成了巨大的困扰。现在鲁猛狗是一名逃犯,他这样的头号通缉犯,被很多人恨得咬牙切齿。作为一名犯人,鲁猛狗没有选择自首,而是选择逍遥法外。 情帝决定展开对鲁猛狗的追捕,可目前的问题是,他还不知道鲁猛狗在哪儿。这样的情况,如何实施追捕?追捕只是情帝急切的愿望。 秦妖与白厌沙在麒麟湖畔走,行走有一种快乐。 秦妖说:“想去那个岛上吗?” 白厌沙说:“那个岛上有什么?” “那个岛上空气好。”秦妖说。 白厌沙想了想,走到画舫旁边的麒麟码头,他说:“坐画舫过去。” 麒麟湖面广阔明亮,适合泛舟湖上游览明媚风光。此时阳光如歌,湖风如绸,画舫光鲜,静候水上。秦妖和白厌沙走上了画舫,画舫中有歌伎演唱,琵琶声悠悠荡荡。 麒麟湖以它最好的姿态呈现在白厌沙眼前,白厌沙在歌声中望着湖面,不说话。 往日秦妖常来此湖,却从来没今天这样开心。她在阳光里笑,耳边的歌声令她更加愉悦。 秦妖看看白厌沙,见白厌沙不说话,她也不说话。两人听歌,在歌声中,画舫逐渐靠近麒麟岛。 第六十九章 卿且看 麒麟湖总是光鲜迷人,秦妖总是柔情似水,白厌沙看湖水,看秦妖,总是看不够。 画舫到达麒麟岛,秦妖和白厌沙从画舫上下来。画舫也是一道景观,离开画舫,他们有些不舍。 岛上有三条路,可以向左走,可以向右走,可以向前走。 秦妖说:“你看那湖水,从岛上看湖水,湖水不一样。” “是的。”白厌沙说,“湖水柔和,我看着它,就能一直看。” 岛上可以居住,秦妖决定在岛上住些时日。在岛上住,白厌沙是赞成的,这样他可以每天看到动人的湖水。 中间这条路的两侧,有一些古朴的商铺,出售各种东西,有美食,有纪念品,让人眼花缭乱。岛上游客少,他们可以自由地散步,岛上的风带着湖水的湿润与温度,让人感觉有无限的舒适。 这个麒麟岛,古往今来许多文人墨客都拜访过,他们在此留下足迹,也留下迷人的故事。 秦妖让白厌沙看这岛上的亭子,这亭子相当结实,有几分雄伟之气。亭子建于哪年,已经不可考,这是一个年代久远的亭子,也是一个神秘的亭子。 湖面上的游船也是一道景观,每个船上都有人,每个人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藏在小船中。 白厌沙知道情帝最近很忙,看似平静的城市,其间有多少污垢?那些命案,没少让情帝操心,他付出很多精力调查案件,为了侦破一个案子,他不辞劳苦地奔波。 白厌沙希望能够帮助情帝做些事情,毕竟都是朋友,能帮一件事是一件事。秦妖似乎看出了白厌沙的心思,她问白厌沙是不是在思考冰火社的事情,白厌沙没有否认。 当今的天下大局是好的,皇帝虽然有时候不像话,下面的官员却不乏能干的。有一些风波在宫廷产生,只不过是皇子之间争权夺利。中原之外的世界,还算太平,目前梁王朝并没有受到什么威胁。 秦妖说:“你如果想去帮助情帝做些事情,尽管去。我在岛上暂且住着,你想我的时候,可以来岛上看我。” 白厌沙拥抱了秦妖,并且和秦妖告别。对这个岛,白厌沙多少有些不舍,他内心的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白厌沙踏上麒麟岛边的小船,他看到,秦妖在岸上望着他。他看到了秦妖那双明亮的眼睛,里面有很多内容,风吹过他们的身体,船离开了。 白厌沙不是一个柔弱的人,他有他顽强的一面。可此刻他多情,情不自禁,流下泪来。船在水上行,他的双眼透过泪光,看到湖水将麒麟岛环抱。 情帝太过疲惫,为了侦探,这三日他走了很多路,又是上山又是下山,又是渡河又是过桥。他的左脚前面的脚底磨出一个泡,后面的脚后跟也多有磨破的地方。以前他登山时,山路上有个人送给他一根针,针后面系着短短一根线。当时情帝不明白为何这人要送一根针,当时那人说自己还愿,需要送足一百根针。现在情帝脚底出现了水泡,正好可以用那根针挑破。有针真好。 最近一个月,确实发生了不少事情。光情帝手上,就有好多个新发的案子没有侦破,另外,猛虎军又有新动作,剿灭农民起义是他们的职责。 情帝从汪凉那里得到的金剑,被情帝珍藏。他现在着手要做的工作就是找到鲁猛狗。鲁猛狗身藏何处?情帝这两天一直在思考。就有关线索来看,鲁猛狗应该在中原。如果他跑到域外,就不好找了。 花印知道情帝最近疲累,就约他出来散心。尽管工作繁忙,情帝还是抽出时间来陪花印。 花印带情帝来到鲜花湖,这个野湖,一直无人关照,它有超脱世俗的美。 湖面上有花瓣,风吹着湖面,湖面皱起波纹。 花印说:“上次我们来过这里。” “是的。匆匆来,匆匆就走了。”情帝说,“那次有个命案急需处理,没有时间陪你。这次我硬是抽出了时间。这个湖不错。” 花印说:“那几起命案有眉目了吗?” “已经水落石出了,”情帝说,“你猜凶手是谁。” “烟山蒙面人?” “不是。” “我猜不出。” “鲁猛狗。” “是他?”花印惊讶,花印很惊讶。 鲁猛狗在花印的印象里,是一个寻找妹妹的人。他的妹妹失踪了,他一直在寻找他的妹妹。他怎么成为杀人犯了?官府通缉他,冰火社捉拿他,他一夜之间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这些工作上的事情,花印不想让情帝太操心。现在是休闲的时刻,可以在鲜花湖畔转转,再去谈工作,会破坏好心情。于是花印带情帝到一块石头上坐下来。 花印望着湖面,她说:“这个鲁猛狗,鲁莽、冲动,是个十足的坏人。行了,不说这个可恶的家伙了。我们谈谈其他的。” 情帝说:“黄河一带常年有河水泛滥,淹没房屋、冲走村民。冰火社现在派人过去修筑防洪大坝,目前工程还在进行当中。汪凉嘱托我过段时间去看看,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 “你不是还要追捕鲁猛狗吗?”花印问。 “鲁猛狗跑不远,应该近期就能抓到。”情帝说,“等抓到鲁猛狗,就去看看大坝修筑工程。希望这次大坝的修建,能缓解河水对人们的侵扰。” 花印带着白厌沙在鲜花湖边游览,此处风景怡人。远处跑来两个小孩儿,是阿龙、阿凤。 阿龙、阿凤跑过来,都说:“不好了,不好了。出事了,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花印说,“你们慢慢说。” 阿龙说:“有个提着大刀的人,把茶楼给烧了。” “那个人放了一把火,就跑了。”阿凤说,“跑得无影无踪。” 情帝和花印随着阿龙、阿凤离开鲜花湖,来到若烟城。刚到城门外,他们就看到冲天火起。熊熊大火燃烧着茶楼,眼看就要殃及旁边的店铺。 进入城门,他们听到人声喧哗。再往前走,就能看到众多的人前来救火。有大汉提着桶,有大娘端着盆,大家把水往火上泼,但到底是杯水车薪。 情帝立即调查现场,综合各种信息,情帝得知纵火者是鲁猛狗。 情帝让花印看这大火,他说:“你看这火,烧得这么凶。纵火者实在太坏,这个鲁猛狗,迟早要抓到他。” 花印在鲜花湖让情帝看的是美景,而在这街道上,情帝让花印看的是人间的悲剧。 花印说:“找到鲁猛狗是关键,不能让他再做恶事。他逍遥法外一天,就会危害人们一天。只是,天下这样大,他跑到哪里去了呢?” “起初我以为鲁猛狗是笨笨的人,”情帝说,“可近来我推翻了之前的观点。这个鲁猛狗,其实是极其聪明的人。他的聪明在许多人之上,这也是为什么我抓不到他的原因,他相当狡猾。” 白厌沙离开麒麟湖后,又到麒麟泉边喝了喝麒麟泉的水。临走的时候,拿水壶装满麒麟泉的泉水,白厌沙喜爱麒麟泉的水。 他从麒麟泉来到麒麟山脚下,又从麒麟山脚来到若烟城。刚进入城门,他就听人议论,说有个茶楼着火了。这个消息,对白厌沙来说是平淡的。白厌沙是有经历的人,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经历过,像这样的人间祸乱,他见多了。 走在街上,白厌沙看到远处有浓烟。由于市民前来灭火,火得到控制。湿湿的茶楼,冒着浓烟,已经黑焦的窗棂,趴着一个死人。 这若烟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平时有什么新闻,会在人们之间传播,如果新闻很令人振奋,就会传得满城风雨。这个茶楼失火案,又一次挑动大家敏感的神经。这属于恶性事件,官府派人前来调查,一阵手忙脚乱。 “这里发生了什么?”白厌沙问。 “眼睛瞎啊?这么大的烟看不到吗?着火了,把房子烧了。”一个官兵说,“一边呆着去,别妨碍本大爷办事。” 白厌沙走开,可他还能闻到浓重的烟熏火燎的味道。白厌沙要去找情帝,往情帝的居所走。来到情帝家,情帝正在研究一份图纸,这图纸是黄河防汛大坝工程的相关人员呈送给情帝的。情帝见白厌沙来了,就收起图纸,给白厌沙倒茶。 “着火了。这事你知道吗?”白厌沙一边喝茶一边说,“烧得挺严重,楼都快烧没了。” “知道凶手是谁吗?”情帝深沉地问。 “谁?”白厌沙瞪大眼睛。 “是鲁猛狗。”情帝说。 “鲁猛狗?”白厌沙说,“这个兔崽子,竟能干出这种事情。” 白厌沙喝了口茶,说:“他人呢?你们有没有逮到他?” “没有。”情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老子说的吧?这个鲁猛狗,迟早有一天抓住他。” 白厌沙过来询问情帝一些案件的进展情况,希望能够帮助情帝。情帝最近很忙,连约会的时间都没有。白厌沙这么热心,情帝让他去看看黄河大坝工程的进展情况。 第七十章 将非良才 关夜将军从军营回到家,看到家乡的父老乡亲。久违的故乡,带给关夜的是浓厚的乡情。这次回来,挺不容易,关夜来到家门口,看到宅门温馨依旧。 家里的陈设一如往日,都还是熟悉的味道。关夜在自家的椅子上坐下来,看着庭院里的树,树长满了枝叶。 庭院寂静,他为自己泡了一壶茶,他能听到茶叶在热水中被浸泡的声音。 以前行军紧张,关夜没有时间回来。他这次回来,是因为打了败仗。关夜受到了处分,他被迫回家。不过他认为这是一件好事,通过这件事,使他增长了经验,今后遇到类似的事情,他肯定会冷静处理。 关夜的这次失误,导致数万士兵伤亡,伤亡如此惨重,这在大梁王朝的历史上是没有的。他所带领的军队,多数被围歼。敌人歼灭了他的兵,他无话可说,只好回家。 罪孽,他感到自己罪孽深重。那么多生命,只因自己策略失误,固执己见,导致满盘皆输。这样的事情,是令关夜不可忘怀的。 关夜取过来长剑,拔出剑,剑鞘扔到一边,将剑放到脖颈处,要自刎。家中人见事不妙,忙过来,夺过他手中剑,高声斥责。 关夜低下头,无精打采。这次的失败,彻底击毁了他的自信心。他的猛虎军成为了病猫,这样的一支队伍,叫他在军界抬不起头来。 关夜从房门中走出来,他答应家人不再自杀。宅门外有一条大道,通往集市,他要去喝酒。 关夜找来江左,一起喝酒。集市上,关夜和江左相对而坐。 江左说:“胜败乃兵家常事,谁没有失算过?这次的失败,心里不要过不去。” 关夜说:“这次败得有些惨,不是有些惨,是很惨。我没脸见人。” “这话说的,”江左说,“你已尽心尽力,不能怪你。计划计划新的事情吧。” “我已没有信心了。”关夜哀叹说。 江左说:“你可调兵,于夜间攻击农民军。战胜农民军之后,挥师北上,抗击匈奴。只要打几个胜仗,您的名声又有了。” 若烟城中的白厌沙和情帝商议了一些重要的事情,按照情帝的计划,白厌沙离开若烟城去调查黄河大坝工程。 白厌沙拦下一辆出租马车,去往黄河大坝工程所在的方向。 路过一处山林,白厌沙看到山林间到处是士兵的尸体。这些士兵所穿军装白厌沙是熟悉的,他们都是猛虎军的兵。猛虎军的将军关夜,白厌沙见过几次,在白厌沙的印象里,关夜是机智勇敢的人。但是此处死了这么多兵,着实让白厌沙感到惊讶。白厌沙让车夫停下来,下车打听情况,得知这里刚刚发生过战争。关夜的猛虎军惨败,关夜辞职回家。 白厌沙感叹了片刻,坐上马车,继续驶向黄河大坝工程所在地。 马车速度极快,一会儿就远离了刚才的战争发生地。道路宽阔,马车像是在天上飞。 白厌沙明白此次前去工地的重要性,建设工程需要大量资金,如果那些人乱使银子,就会影响大坝的建设,最后会给百姓的生命财产带来灾难。而白厌沙又不想大张旗鼓地去调查,只想静静地过去,仔细地从旁察看。 白厌沙想化个装,化装成乞丐,然后去那工地上看看。以前白厌沙没有化过装,他给自己整了整,就成了乞丐的样子。白厌沙总感觉还缺点啥,就来到菜地,抽取了一根竹竿。又到菜市场买了一个碗。这下好了,右手一个竹竿,左手一个碗,身上破破烂烂的样子,俨然一名乞丐。 白厌沙来到大坝工程建设的地方,这里有许多街道,街道上商铺的主顾多是工程的工人。以前这里生意平淡,自从大坝工程开展起来,街道上商铺生意红火起来。 白厌沙正走着,“邦”的一声,碗里出现一枚钱。白厌沙定睛一看,是个小女孩儿。 “叔叔,你吃饭没有?”小女孩儿说,“这个钱可以买包子,你肚子饿的话,可以去买包子,前面就有一家包子铺。” 白厌沙从碗中取出钱,握在手心,这钱很硬,凉凉的。 中午,白厌沙在街角见到一家包子铺,他伸手给钱,老板递给他两个包子。这枚小女孩儿给的钱,果然可以买到包子,这家店的包子不贵。 白厌沙走在街上吃包子,一边吃一边走,一边走一边吃。包子好吃,很香。 街上传来马蹄声响,一个男子骑着一匹好马,快马而来。他从马上下来,准备去旁边的妓院,看到白厌沙,便瞪着眼睛喊:“臭要饭的,滚一边去。再碍老子眼,抽你两鞭子。”白厌沙不作声,避开此人。 关夜还在和江左喝酒,他们喝了许多的酒。 江左说:“你带兵打仗多年,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一统江山?” 关夜说:“我非帝王,不爱江山。多少年来,我只效忠皇朝,你跟我谈江山,不是想要造反吧?” “哼哼,你想想当日的陈胜、吴广,满腔热血,奋起造反,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江左说,“天下英雄,莫不如此。想我江左已到而立之年,却未立一番事业,想想汗颜。实不相瞒,我曾派人刺杀皇帝,可请来的杀手,拿到钱就跑了。现在皇帝的几个儿子,为了取得将来的皇位,你争我斗,哪里有兄弟之情?” “你喝多了。” “我没喝多,”江左说,“你有军事背景,做起事来相对容易,若有胆量,咱们一起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当今皇帝,你可以取而代之。” “你让我背叛朝廷?”关夜说,“万万不可,万万不可。我自幼便知忠孝二字,我若反了,会祸及家人,弄不好满门抄斩,最后落个不忠不孝的骂名。” “你是聪明人,”江左说,“即便你不当皇帝,也没关系。可以无皇帝之名,但日常享用,与皇帝无异。你想啊,现今天下,各路豪强割据一方,那帮契丹人又对中原虎视眈眈,当此之际,你何不也搞一块地盘?” 白厌沙此时是乞丐模样,他走在街上,没人愿意看他。他是这样一副落魄模样,走在路上,影响市容。 白厌沙来到黄河大坝工程的工地。 “你是干什么的?”有个看门的士兵对着白厌沙喊。 “找个活干。”白厌沙脚上穿着干活的鞋,身上穿着干活的衣服,他暂且丢弃了那根竹竿和那个碗。 “我认得他,”旁边的一个士兵指着白厌沙说,“他是要饭的,我今天早上在街上见过他。” “没错,我是要饭的。”白厌沙说,“不过我想找个活干。你们这里有什么岗位吗?” “就你这样的,”那个认出白厌沙的士兵说,“有口饭吃就不错了。瞧你那穷样,一脸没出息。” “您说得对,有口饭吃就成,”白厌沙说,“只要有口饭吃,干什么活都行。” “这样吧,你随我来。”骂他没出息的士兵说。 白厌沙跟着这个士兵,进入了工地的大门。这里准备了很多石头,都是长方体的大石块。这些石块是用来建造大坝的。大坝的建造绝非易事,它需要周密的计划,还需要对既定的计划进行严格的实施。 自古以来,黄河决堤侵扰百姓,都是令百姓头疼的事情。这黄河大坝的建设,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当然,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需要看最后大坝的控水情况。 白厌沙成功应聘到一份工作,他所要做的,无非是些出力的活。明天,他需要跟着其他苦工一起挖壕沟,壕沟要求又深又宽,他估计得挖一段时间的壕沟。 江左和关夜还在酒桌上喝酒,他们喝了又喝。 江左说:“就按我说的办,割据一方,称霸一地,你绝对做得到。” “我做不到。”关夜说,“还是那句话,不忠不孝之徒我绝对不做。” 江左说:“你看看现在的天下,哪一个豪强势力不搞土地兼并?那么多争端,不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称霸的本领就称霸,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关夜说:“我需要提醒你一句,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称霸一方,哪那么容易。” 这桌面上,一片狼藉,他们吃了好多东西。他们已经不知道喝了多少酒,他们都醉了,可是醉了还喝。 关夜说:“我这次失败了,惨败。但喝过这酒,我想开了,想开什么了呢,胜败乃兵家常事。” “想开就好,”江左说,“刚开始见你愁眉不展的,现在愁眉舒展,可见酒能解愁。” 两人喝酒到深夜,弯月在天上异常明亮,晚风有些凉。 关夜想,这月光将战友的尸骨埋葬,愿战友们安详。 江左也看着月,他的心中似乎在筹划着一件大事。片刻,江左说:“你回去复职,在军营里,你仍然是将军。”关夜说:“诺。” 第七十一章 将军 关夜知道平日会遇到很多困难,这些困难,需要克服,克服之后,他还是一条汉子。昨天跟江左喝酒,他们聊了许多,今天关夜感觉自己像是换了一个人。 关夜宅院附近有个池塘,他去钓鱼。坐在池塘边,放空内心,他看着池塘的水,钓到鱼钓不到鱼都行。 关夜正在钓鱼,有人跑过来,是家里的管家。管家说家中有个人求见,既然有人求,不防见一见。关夜不钓鱼了,收起鱼竿,起身随管家去。 来到家中,关夜看到来人。这个人是军营中来的,说上边儿让他复职。军营的日常,还是需要关夜打理,没有关夜似乎不行。关夜想了想,决定去复职。 关夜坐上马车,一路赶到军营。这猛虎军的军营,还是他熟悉的味道。 关夜现在已经没有了那种窝囊的挫败感,他振作起来,又进行新的军事谋划。 白厌沙在工地上干活,了解了很多有关工程的情况。工程各个环节都有人把关,在这些环节,有人克扣银两,侵吞工程款项。这样的情况当然是有的,现在来看,不严重。即使不严重,也应该制止。一是一,二是二,别人的东西,就不能据为己有。这个道理,白厌沙很早就明白,所以他很讨厌那些把别人东西拿来当作自己东西的人。 白厌沙辞职,离开工地。到集市上买了新衣服换上,坐上一辆马车,回到若烟城。来到情帝家,白厌沙将他这次调查的情况一一汇报给了情帝。情帝针对白厌沙说出的问题,给出了对策,并且派人去按照对策执行。 那些工地上的人,都很辛苦,而工人上面的领导,经常拿着钱去大吃大喝。他们吃饭要吃最贵的饭,喝酒要喝最贵的酒,穿衣要穿最贵的衣服。工地上的环境是恶劣的,工人们是艰苦的,那些大吃大喝的人生活是奢侈的。 情帝很感谢白厌沙做了这样的调查,这让情帝对世情有了更多的了解。当然,白厌沙不光看到了坏的一面,他也看到了好的一面。为了防止黄河水再次侵扰百姓,很多人都在建言献策,思考怎样杜绝黄河水泛滥。 从情帝家出来,白厌沙第一时间去找秦妖。他来到麒麟岛,岛上空气还是这样好。秦妖见白厌沙来了,高兴得跟什么似的。 秦妖让白厌沙看她在麒麟岛上的画作,这段时间,她没干别的,就是在岛上画画。秦妖感觉画里是有乾坤的,她请白厌沙看她的画,并且告诉白厌沙,如果他喜欢,可以教他画画。 秦妖最好的创作状态在早上,早上大脑清醒,有精神,她往往能创作出出色的作品。白厌沙对秦妖的作品没有做评价,只是看了看。白厌沙还是喜欢秦妖的画作的,对秦妖这种纯真的热爱,他是赞赏的。 关夜回到了军营中,在军营里,他又是一名将军。目前,军队驻扎在荒野中,明日,他们要起程北进。长城一带经常有外族的兵来骚扰百姓,很多百姓深受其苦。为解决这一问题,关夜做了周密的计划,他决定一举攻破那些远方的兵。 在荒野中,关夜没有忘记练兵,兵要时常练,保持血性、狼性。这些经常训练的兵,时刻准备战斗,时刻准备为国牺牲。 前些日子,关夜带兵打仗,有兵因为长途步行累死在路上,有兵因为翻越山岭失足跌落到悬崖下面,种种事情,令人焦心。关夜看到那些战士一个一个倒下,心里不是滋味,可他必须面对眼前发生的一切。 有兵跑来,禀报军情。“将军,前方发现三千敌兵。”那些兵都骑在马上,骁勇善战。曾经关夜吃过他们的亏,知道他们的厉害,只是这次,关夜想用精兵,击退这些来敌,因而他没有别的选择,只得迎难而上。 卫灵近来生意好,他的心情好。关夜又成为将军,再次奋勇杀敌。这个消息,卫灵听说了,他派人带去了一些薄礼,以示对关将军的鼓励。 卫灵从月泠客栈出来后,坐上了一只小船,他不顾周围鳄鱼潜伏的危险,一路出了森林。好久没有出森林,刚一出森林,卫灵感觉出离了世界,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卫灵知道,关夜现在心中发狠,想要报仇。他们这些打仗的人,打了败仗,就想要打胜仗,越是打败仗,越想要打胜仗。卫灵知道,白厌沙去了麒麟岛,去找那个名叫秦妖的小姑娘了,看得出,白厌沙挺喜欢那个小姑娘的。卫灵知道,情帝在调查案件,在为冰火社的任务忙碌一天又一天。无论是关夜、白厌沙还是情帝,他们都在忙,忙于一件事情是好的,忙的时候,会忘了这个悲惨的世界。 祝虫约请卫灵参观兵器展,一年一度的兵器大展在若烟城举行。以前卫灵对这方面没什么兴趣,他不是舞枪弄棒的人,也不了解舞枪弄棒的人。面对祝虫的邀请,卫灵还是决定去看看,去参观兵器大展,这对卫灵来说是第一次。 初次进入兵器大展现场,卫灵还是感到挺震撼的。各式的兵器陈列在那里,其中不乏最近出的新式兵器。这些兵器被灯光那么一照,显得威武异常。 卫灵随着祝虫仔细地看,他发现祝虫是一个对兵器很有兴趣的人。祝虫对兵器的浓厚兴趣,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他自己喜欢收藏兵器,在他的兵器库中,收藏了很多名贵的兵器。 兵器大展场地大,祝虫和卫灵逛了一会儿,就都有些累。他们一同来到休息区休息。休息区免费供应各种饮料及小吃,他们坐下来,只要了些饮料。 祝虫说:“怎么样,这兵器大展还不错吧?” “以前从来没有看过什么兵器展,”卫灵说,“兵器不都是士兵用的吗?这些东西给人的感觉是野蛮,不如文化产品,可以陶冶情操。” “这你就错了,”祝虫对卫灵的观点很不屑,“兵器也有兵器文化。你以为这些兵器都是随随便便生产的吗?这里面学问可大了。并不是人人都能生产出兵器,也不是每个工匠都能生产出好兵器。这兵器大展的开展是对的,让人们认识到什么是先进的武器,在今后打仗的时候,士兵们都拿新式武器,胜算就会很高。” “看得出,你对兵器是有研究的,”卫灵说,“听说你家中的兵器库中,藏有不少好兵器。估计你这次参观完兵器大展,还要在此处选购兵器呢。” “那是一定的,”祝虫笑着说,“你也知道我祝虫热爱兵器,来参观这兵器大展,不买一件兵器能行吗?告诉你,在我那兵器库中,有一把刀,砍下人的头,血不会沾在刀上,你说神奇不神奇?” 白厌沙在岛上洗了一次汤泉浴,放松身心。在秦妖的帮助下,白厌沙找到岛上最好的一家饮品店,买了一斤稠酒。坐在阳光里,白厌沙慢饮稠酒,秦妖也过来凑热闹,向白厌沙要酒喝。 秦妖说:“给你推荐的这家店不错吧,这酒味道不错。” “在月泠客栈,我喝过这种酒。”白厌沙说,“卫灵派人买了很多稠酒,在客栈内出售,销量很好。卫灵是有商业头脑的人,不然不会开那么大一家客栈,生意还那么好。” “真开心,你看这阳光多好。”秦妖眯着眼睛,阳光照到她的脸上,她像一只小猫。 关夜得到一笔朝廷拨来的粮饷,有这粮饷,他的军营可以解决目前的燃眉之急。在这荒野中,食物难寻,士兵吃的粮食,需要从最近的城市中购买,每日,军队都需要耗费一笔可观的银两。 除了朝廷的供给,卫灵也帮了不少忙。卫灵派的人送来许多军队所需的物资,真的是雪中送炭。关夜是感激卫灵的,卫灵这个人不轻易出面,但在暗中对军队有过不小的帮助。 营帐外面,军队操练,无时无刻不彰显着梁军的威武。关夜明白,只有建立一支顽强的军队,才能有效地抵御外侮。 在军队的操练声里,关夜又在营帐中观看沙盘,与他同看的是几个出谋划策的文人。这几个文人都熟读兵书,称得上是满腹经纶,他们盯着沙盘看,看了好久,也议论了好久。 行军打仗,讲究一个稳准狠。首先,己方军队要稳,只有稳,才是一支牢固的队伍。其次,己方军队要准,准就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对敌人发起攻击。最后,己方军队要狠,攻击敌人,就要狠打,只有狠狠地打,才能对敌人造成重创,才能起到战争的效果。 关夜明白这些诀窍,他感觉这次的仗能打赢。关夜是有信心的,这种信心,离不开虎虎生风的军队。这支军队既然叫猛虎军,就应有虎的样子,在营帐中,关夜坚定了必胜的信心。 战争的胜利,是告慰那些亡灵的唯一途径。关夜要当常胜将军。 第七十二章 日月 麒麟岛上日日风光好,无论是下雨还是晴天,都有可观赏的景致。下雪天也很不错,可以观看雪景。此时风和日丽,秦妖带白厌沙在岛上转。秦妖很熟悉这个岛,白厌沙跟着她走了一些路,觉得也熟悉这个岛了。 秦妖告诉白厌沙一个秘密,说这个麒麟岛上有个洞,名为麒麟洞。这个东西,对白厌沙而言是新鲜的,白厌沙没有去过麒麟洞,对麒麟洞颇为好奇。 那个麒麟洞,据秦妖说,是个溶洞,里面景观很不一般。白厌沙想去,秦妖答应带他去。 白厌沙举着火把进去,秦妖跟在他身后。火光照亮麒麟洞,白厌沙看到,那洞里的石头,都很特别。这些石头,据白厌沙判断,是由滴水、流水形成,估计形成过程历经数万年。有的造型如同冬天屋檐下的冰挂,有的如同竹林里的竹笋,有的是壮观的连接洞顶和洞底的柱子,除了这些石钟乳、石笋、石柱,还有石幔、石盾、石花。 “白大哥,你看,这些石头会开花,”秦妖惊喜地说,“我以前只来过这里的两层洞,据说这麒麟洞一共有六层,最下面是条地下河。” “这些石头在生长,”白厌沙说,“真是美妙绝伦的石头,好啊,真是鬼斧神工的杰作。” 在火光中,那些美石造型更加迷人,看着叫人惊讶。白厌沙曾绘画,可他从来没有画过这洞中的奇观。溶洞里的一切,明显震撼了白厌沙的心,白厌沙决定回去挥毫泼墨,画一画这洞中的神奇世界。 白厌沙和秦妖从洞中出来后已是中午,该吃中午饭了。他们在洞里游玩了两个时辰,出来后,两人如同是洞中修炼成精的妖怪。 秦妖说要去吃饭,白厌沙想立即回去,挥毫泼墨。秦妖阻挡不了白厌沙要画画的热情,就跟着他来到他们岛上的居所。 白厌沙铺开纸,拿过来毛笔,就开始绘画。很快的时间,白厌沙画成了一幅美轮美奂的画,这画令秦妖惊叹。 秦妖不知道,白厌沙居然会画画,而且画得这样好。秦妖真是折服了,她被白厌沙的才华折服,而且是深深的折服。 “现在可以去吃饭了。”白厌沙满足地说。 “好啊,你会画画,居然不告诉我。”秦妖说,“去吃饭,去吃饭。我们可不是神仙,都是凡夫俗子,凡夫俗子就应该吃饭。我肚子也饿了。” 两人步出房门,出去找饭吃。 一家不大的餐馆,开在一个僻静的角落。秦妖和白厌沙进入这家餐馆,刚进餐馆,老板娘就起身问吃什么。白厌沙说看看。 老板娘拿过来菜单,白厌沙看菜单上的菜品。看了看,白厌沙点了一份大葱炒河虾,外加两小碗米饭、一个贴饼子。两人坐在圆桌旁吃饭,很快就吃完了饭。 卫灵给自己泡了一杯蒲公英茶,默默地喝。他在月泠客栈感受时光的流逝,这样安静的时刻,他体会到了生命中的某种感动。人越是在安静的时刻,越容易捕捉生命中的某些情愫,无论是回忆还是展望,那些美妙的情绪,往往能占据心灵。 喝过一杯蒲公英茶,祝虫来了。祝虫不是来找卫灵喝茶的,而是要给他介绍一笔生意。祝虫介绍说,闽国有很多好茶叶,价钱不高,可以去买一批,运回来卖。这个主意不错,只是卫灵忙于客栈的事情,无暇做这笔生意。祝虫则表示可以帮助他料理此事,并且叫卫灵完全不用担心。 卫灵喝了口蒲公英茶水,想了想,答应出一笔钱,让祝虫去折腾。 谈过生意,卫灵带祝虫在客栈周围转转。前段时间经过白厌沙的治理,这客栈周围的环境好了很多,客栈内的顾客普遍反映睡得好。祝虫看这周围的环境,也挺惊讶。森林里的客栈祝虫是住过的,可周围环境都没有这么好。这一流的居住环境,令祝虫感到不可思议。 祝虫说:“我想慢慢转入茶叶行当,当一名茶商也不错。今后你会看到我的转变,瞧着,我会成为一名茶商的。” “好,我支持你这样做。你没问题,”卫灵说,“做什么事都没问题。只要你肯做一件事,就一定能做成。” 的确如此,祝虫势力大,他干坏事有一套,干好事也有一套,好事坏事都能干,所谓正邪赋于一身。 他们正走着,迎面行来几位村妇,这几位村妇说说笑笑,都抱着大大的竹筐。竹筐里是新鲜的桑叶,她们采集桑叶,要回去喂蚕。这些少妇,像一阵清风,也像一缕阳光,她们给人的感觉是轻快的。 卫灵问她们,才知道她们是附近村子里的人。这些人都很可爱,卫灵看着她们远去的背影,心中祝福她们幸福。 其实这样的情景是不容易看到的,以前的百姓,都遭受战祸之苦,很难有这样欢快的时刻。 祝虫结束了一大段时间的罪恶岁月,有相当长的时间,祝虫靠着贩卖人口发财。现在他来找卫灵,谈到茶叶生意,其实他已经做开了,所以才有把握让卫灵从中取利。 卫灵为祝虫感到高兴,祝虫以前的生意,是让很多人憎恨和唾骂的,现在的祝虫终于步入正轨。 在客栈周围转了一圈,祝虫感到神清气爽。回到客栈,祝虫听到有婴儿的哭声,卫灵便带祝虫去看那婴儿。卫灵告诉祝虫,她叫野鬼,是白厌沙夜晚在林中捡的。捡来的孩子,客栈中的人一起养,大家一起养,大家都是孩子的爹娘。 祝虫看这野鬼怪可爱,就给她留了些钱。祝虫喜爱这孩子,这是一个好看的婴儿。 祝虫说:“这孩子看着就机灵,长大后肯定有出息。可别学我,做事还是要做正义的事。” 卫灵取来一瓶酒,今天他要和祝虫在月泠客栈喝酒。这酒产于若烟城,又在麒麟岛上的麒麟洞中贮藏,酒的味道甘冽醇香。 秦妖在麒麟岛上带着白厌沙逛,他们看到了崖壁上的绘画,那绘画有些简陋,红红的线条,如生锈的铁片。画中的人,都好奇怪,有人坐在一个烧饼样的东西里,飞在天上。烧饼下的许多人,都仰头观看。 “你看那个烧饼会飞,”白厌沙惊奇地说。 “那哪里是烧饼,”秦妖说,“我倒觉得它像一个碟子,会飞的碟子。” “呃,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会飞的人吗?”白厌沙问。 “会飞的人?”秦妖说,“会飞还是人吗?那不是鸟吗?” “哈哈,”白厌沙说,“鸟人才会飞呢。” 其实,在来麒麟岛的路上,他们也看到了奇怪的事物。在大地上排列着很多大石头,那些石头一块都很重,大量的石头紧密地排列成奇怪的图案,似乎没有人知道那石头是如何搬运的,也没有人知道那石头组成的图案预示着什么,关于这巨石图腾的疑点还有很多。 他们遇到的很多东西,他们都解释不了。他们相信很多人都解释不了。人间的疑问太多,怎能一一都有答案? 白厌沙曾跟情帝聊天的时候,听情帝提起过,说骷髅会会用石头摆成图案,进行祈祷。在骷髅会的人看来,那摆成特定图案的石头,可以与天神建立联系,而在特定时间,虔诚的人站在石头形成的图案中,可以与神进行交流。 白厌沙突然想起了过去与情帝谈话的内容,结合他跟秦妖路上看到的奇怪图案,白厌沙全都明白了。白厌沙仍然感觉惊讶,那么大的石块,那么多的石块,摆列成一个图案,这是多么浩大的工程,骷髅会的人是怎么完成的?这样思考之后,白厌沙觉得骷髅会真是了不起的组织。 当然,那样的石阵是否能与神取得联系,宇宙中是否有神,这个白厌沙是不清楚的。他不清楚的事情,不明白的问题,他会去思考,如果思考比较长的时间,还不知道答案,他就会在内心搁置这个问题。 现在,在白厌沙内心搁置了很多问题。这个世界太奇妙,有那么多的问题,让人忍不住思索。白厌沙内心收藏的问题越多,他越觉得这个世界丰富。丰富的世界是迷人的,迷人的世界是让人热爱的。 白厌沙给秦妖讲了很多关于骷髅会和冰火社的事情,这些听起来很传奇的故事,在秦妖看来,是完全新鲜的信息。白厌沙为秦妖打开了一扇天窗,让秦妖看到一片她不曾见过的天空。 秦妖愿意带白厌沙去更多的地方,白厌沙愿意给秦妖讲更多的故事,他们在一起是快乐的,在一起快乐的两个人就应该永远在一起。 秦妖称呼白厌沙为哥哥,这个大哥哥,令秦妖喜欢得不得了。秦妖愿意为白厌沙花钱,愿意给白厌沙唱歌,愿意给白厌沙跳舞,只要白厌沙开心,秦妖什么都愿意。 麒麟岛上的风景,似乎是为他们设置的,麒麟岛上的人,似乎是为他们配置的。他们在麒麟岛上,是极为重要的人,正如在人们的头顶,日和月是重要的星体。 第七十三章 梦想 梦想是人人都有的,安居乐业是梦想,称霸天下是梦想,悠闲自在也是梦想。梦想因人的不同而不同,同一个人,不同的时期,可能会有不同的梦想。 梦想是抽象的,抽象到很多人感到不可捉摸。梦想又是具体的,具体到生活中的事事物物。谁会没有梦想呢?人人都有梦想。 行军的人,梦想胜利。年幼的人,梦想成长。当人有了梦想,心中便种下一颗希望的种子。 白厌沙是有梦想的,秦妖也是有梦想的,两个有梦想的人在一块儿,不因为梦想的不同而排斥,反倒因为各自梦想的差异而相吸。 白厌沙要画世界上最好看的画,秦妖要做世界上最悠闲的人。白厌沙的想法可视为动,秦妖的想法可视为静,他们一动一静,动静结合,妙若少女。 麒麟岛的风光他们欣赏了,麒麟洞的多姿他们也看了。在这个时候,情帝派的一个人来到岛上,找到白厌沙,说有紧急事情需要白厌沙处理。白厌沙了解了具体的事情,决定前往。 秦妖不想让白厌沙一个人去,那样可能会有危险。她愿意陪白厌沙一同前往,白厌沙答应了。 他们坐上一只小木船,离开了麒麟岛。经过麒麟泉时,他们又喝了麒麟泉的泉水。路过麒麟山,他们看到还是有许多人在登山,似乎每天都有很多人登山。 在若烟城的郊外,白厌沙和秦妖在树林里候着。过了一个时辰,果然有人来。那人有几个同伙,那人推着独轮车。推独轮车的人走近了,白厌沙认出他,他居然是鲁猛狗。 白厌沙命随从前去捉拿鲁猛狗,鲁猛狗及其同伙被团团围住。他们人少,很快就被缴械投降。 白厌沙走过来,说:“情帝说得没错,你劫了别人的财物,从此处经过。”这次情帝派人向白厌沙提供的消息是准确的,白厌沙成功逮捕了鲁猛狗。 按照情帝的说法,如果逮到鲁猛狗,就移交官府处置。白厌沙将鲁猛狗送给了若烟城的官员进行处置。 早晨,鲁猛狗被带上大堂。衙门大人一拍惊堂木,大喊:“大胆刁民,还不给老子跪下。” “老子不贵。”鲁猛狗抬头挺胸。 “跪下。”旁边一名衙役用木棒猛抽鲁猛狗腿部,鲁猛狗被迫下跪。 “你叫什么名字?”大人问。 “鲁猛狗。”鲁猛狗如实说。 “那日茶楼里发生过一个命案,是否与你有关?”大人说,“本官掌握了你不少资料,好多起命案,都与你有关。你知罪吗?” “人在江湖,生活所迫。”鲁猛狗说,“不杀人,我怎么活?” “这话怎么说?”大人问。 “我乃江湖闻名的杀手,以杀人为生。”鲁猛狗说,“我是一名职业杀手,杀人乃是我的本分,我杀掉那些人,只不过是行分内之事。” “大胆!狡辩!”大人说,“杀人如麻,手段残忍,令人发指。你作恶多端,你的罪恶罄竹难书。本官一向惩恶扬善,你可知什么是明镜高悬?你可知什么是正大光明?来到此地,休要胡言乱语。来人,给我抽打五十棍,狠狠地打,杀杀他的威风。” 立即有人前来,个个彪形大汉,摁住鲁猛狗。又有人前来,举起红色粗木棒,猛打鲁猛狗。鲁猛狗疼痛,哀嚎不止。 五十棍打完,鲁猛狗趴地上不能起来。 “不知天高地厚的狗杂种,”大人说,“来到本堂内,还不老老实实的。竖着进来,让你横着出去。” 鲁猛狗说:“要杀要剐,快点动手,让我死得干脆利落。” “还不杀你,”大人说,“你这种人,迟早是个死。来人,押入死牢,听后进一步审问。” 秦妖这次看到了白厌沙强硬的一面,白厌沙要做什么事情,就会去努力做,直到做出成绩。他帮助情帝捉到了鲁猛狗,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情。 秦妖说:“这个人被关入了大牢,肯定就没命了。杀人偿命,他欠的血债必须自己来还。” “曾经我看这个人还不错,”白厌沙说,“可谁知他犯了那么多严重的错误。” 情帝派给白厌沙的精兵,都回去了。这次白厌沙逮捕人做得干净利落。从鲁猛狗的杀人事件,白厌沙想到了整个天下,肯定有什么不合理的东西存在,导致鲁猛狗这样的人肆意杀人。目前重要的事情是解决掉凶手行凶的诱因。 白厌沙是关怀天下的,他把天下当作家,天下的事,就是家事。 江湖上经常发生一些打打杀杀的事情。江湖上人多,都会尿尿,你说你尿得高,他觉得他比你尿得还高,大动干戈太常见了。 发生恶性事件,情帝就会去调查,调查的过程,往往需要汪凉帮助,也会找白厌沙帮忙。白厌沙很愿意为情帝帮忙,白厌沙认同情帝的价值观。 情帝算是一个旅行者,他从异域而来,到达中原梁王朝的国土。作为一个外来者,能在陌生的土地勤勤恳恳地工作,是十分难得的。他像汉朝前往西域的张骞一样,长途跋涉,无怨无悔。张骞当时寻找大月氏国,或许是为了完成汉武帝刘彻联合月氏抵抗匈奴的夙愿,情帝来这中原,则为的是心中圣洁的梦想。这个梦想深藏在情帝心中,他谁也不肯说。 白厌沙做不了情帝所做的工作,即使做,也只是少量的几件。如果让白厌沙天天像情帝那样,白厌沙会受不了的。他不愿意接触太多城市的阴暗面,他从心底里厌恶那些东西。 秦妖是一个阳光的小姑娘,她总会阳光地笑。白厌沙随秦妖来到若烟城的郊外,此处有许多人在排队。那么多人,排了好多列长长的队伍。秦妖去打听,才知道这里演出舞剧。据说这个舞剧是大型实景舞剧,参演人员都是孔文墨的学生。孔文墨作为舞蹈界的优秀舞者,对她的学生做了很多重要的指导。 此舞剧讲的是唐玄宗李隆基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故事改编自白居易的《长恨歌》,因而舞剧的名字也叫《长恨歌》。 观看《长恨歌》的观众很多,他们有些人不了解舞剧,但基本都知道白居易写的《长恨歌》。白居易是很出名的文人,好多老妇、小孩儿都知道白居易。这个舞剧根据他的作品改编,吸引了很多观众。 秦妖和白厌沙也买票排队,长长的队伍如同巨龙。他们买了中间的位置,这样观看起来效果好。 从杨贵妃出场,到安禄山作乱,秦妖看到了王朝的兴衰。这种兴衰感带给秦妖许多凄凉,这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舞剧时间不到两个时辰,秦妖和白厌沙坐在一起,认真观看了《长恨歌》。 秦妖被感动,白厌沙也被感动。现在还有好多人怀念唐朝,除梁王朝之外的其他地域,不乏有沿用唐朝年号的割据势力,仿佛唐朝还在,不曾消逝。 夜晚,白厌沙和秦妖走在郊外的路上,他们回味刚才的舞剧,那舞剧确实将唐朝的神韵表现了出来。也许唐玄宗是有梦想的,他梦想一个宁静的所在,能够与杨贵妃长相厮守。也许杨贵妃是有梦想的,她梦想一个太平的盛世,没有人对爱情摧残。 鲁猛狗被押入了大牢,大牢里面光线很暗。其他的犯人,早已习惯了牢里的环境和狱中的折磨。但是鲁猛狗不习惯,他感觉自己像是掉进了粪坑里,浑身都不舒服。 有人大喊“放我出去”,有人大喊“我要出去”,有人大喊“有人吗”,人在急躁的时刻,往往能发出这种歇斯底里的怒喊。 鲁猛狗情绪低落,他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他曾经围观过刑场,那时围观的地方,自己会登上去,然后被别人围观。 这地面上有草,干枯的草有些部分已经潮湿。鲁猛狗坐在地上,屁股凉。周围散发着臭气,他说不清楚这是一种什么味道,真的很难闻。 鲁猛狗呆呆地看着墙壁,由于光线太暗,他眼前的一切挺朦胧。墙壁上似乎绘着人物,鲁猛狗伸脑袋往前一看,哦,春宫。 这牢房里面是无聊的,其他的犯人,鲁猛狗都感觉他们精神不正常。鲁猛狗到此刻,终于心里有些害怕。他怕死。 过去,他曾听人说过劫法场的事情,他知道,行刑那天,是没有人救他的。 他感觉,屁股下面的砖块有些松动,就用手往起抠。他掀起了那块砖,又掀了几块砖,砖下面是搭建的木板,木板下面居然是空的。这里有个黑暗的洞,洞里面是什么?鲁猛狗疑惑重重。 洞里静悄悄的,牢房里很暗。鲁猛狗有要下去的冲动,就试着探身下去。往下移动身体,鲁猛狗发现这是一个密道。密道幽暗,不见光。 他试着往前走,密道还挺长。走啊走,往右一转,他看到了光亮的洞口。他快速过去,到达洞口。往外探头,他发现外面是一片山林。 鲁猛狗顺着粗糙的墙壁往下移动身体,终于落到地面上。他往前猛跑,跑入一片山林。 第七十四章 欺世盗名 秦妖头发随着清晨的风浮动,她黑色的秀发总透着几分温婉。她的眉毛根根俏立,形成美好的组合。在眉毛下方,水亮亮的眼睛,好像永远在说话,可是它们说的什么,总是叫人难以捉摸。那鼻子不大不小,很合适地安插在面部。一个小口,红红的,润润的,让人看了想要亲一口。 秦妖的脖子白皙而且光滑,胳膊虽细却不失丰满,双腿同胳膊一样,透着完美的气息。她穿衣相当讲究,衣服在她身上,总显得那么合适。 白厌沙与秦妖来到漂满花瓣的鲜花湖,他们要从这里去往一片山林看看。他们已经听说鲁猛狗跑了,鲁猛狗跑到了哪里,他们也不知道。鲁猛狗越狱成功,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情帝又一次把任务交给了白厌沙,希望白厌沙能将鲁猛狗找回来。鲁猛狗这次逃跑,是令人惊讶的。再次抓鲁猛狗,已经相当不容易了。鲁猛狗有了一定经验,具备了一定的反侦察能力,白厌沙能不能再次逮捕鲁猛狗,天知道。 秦妖不想让白厌沙太累,她的意思是,既然鲁猛狗目前不好抓,不如先歇一段时间,等时机成熟了再抓他。白厌沙正有这个意思。 麒麟山下,麒麟泉边,白厌沙见到了江左。白厌沙曾与江左见过一面,那次相见,江左与白厌沙谈论天下大事,给白厌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次江左是来游玩的,他也喜欢这麒麟泉的水。 江左知道白厌沙逮捕了鲁猛狗,就问鲁猛狗现在的情况。白厌沙告诉江左,那个鲁猛狗已经逃跑了。江左感叹不已。 江左与白厌沙交谈,白厌沙得知,江左昨天与情帝聊过天。情帝昨天告诉江左,他查处了一些欺世盗名的商家。那些商家要么是卖药材的,把低劣的药材甚至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充当好药材,要么是卖鬼怪故事书籍的,把别人的东西署上自己的名字拿去吓人,这些都是很不好的行为,又是聪明的损人利己的做法。情帝查处了他们,对他们重罚,要求他们以后不要作恶多端。 江左听祝虫说过,说白厌沙有一个俊俏的女儿,这个女儿名叫野鬼。白厌沙还没有结婚,那个女儿,是他在林中捡的。白厌沙如实告诉了江左。 江左打算去一趟蜀国,他听说那个地方乐舞比较发达。有人作词,有人谱曲,有人演唱。这些娱乐时光江左是不肯错过的,他要去蜀地,领略一番。 江左问白厌沙有没有这个兴趣,白厌沙因为要陪秦妖,就没有答应他去。江左一个人去了。 祝虫现在做开了茶叶行业,这个行业令他耳目一新。他愿意为这个行业投入精力,他希望能把这个行业做好。 祝虫也是有志向的人,他对自己的人生想得很清楚。在祝虫看来,很多帝王将相,进行土地兼并,贪污受贿、买官卖官,都有一个目的,就是获取利益。祝虫完全可以通过经商的方式获取他的利益,他有经商的本领,他经商可以致富。 祝虫越有钱越觉得对天下有一份责任感,这份责任感促使他行善。 祝虫来看卫灵时,卫灵在月泠客栈睡觉,午睡。卫灵有午睡的习惯,午睡把一天分成两天,一直午睡,就会多活一生。 卫灵见是祝虫来了,就起来,其实他已经从午睡中醒来。卫灵让祝虫坐,祝虫把给野鬼带的零食放在了桌子上。 祝虫和卫灵聊起江左,江左这个人,老和帝王攀比,他认为帝王有的,他也应该拥有,他甚至认为自己应当超越帝王。 祝虫挺烦江左这个人,总是吹牛,还总以为自己吹的东西是真的。 卫灵则表示对江左不予评价,都是朋友,说得太苛刻有伤感情。 祝虫说:“上次让你购买的茶叶,已经从闽国往若烟城运。那么好的茶叶,若烟城的百姓有口福了。” 卫灵说:“多谢您指出一条发财的路径,这次如果获利,一定忘不了你。” 祝虫说:“都是兄弟,说什么见外的话。看你在这客栈中呆久了,怪无趣的,做笔买卖,让你换下脑筋。” “你听说那个鲁猛狗没有?”卫灵说,“官府把他关入大牢了,可又让他给跑了。现在的世界啊,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有。” “这事儿我听说了,”祝虫说,“他是一个杀手。别人花钱找他,让他杀谁他杀谁。要是给的钱足够多,他连皇上都敢刺杀。这种人就是不要命,把钱看得比命重要。” 此时,有人来到月泠客栈,找到祝虫,气喘吁吁地说:“老板,完了,全完了。” “什么完了?”祝虫说,“你把气捋顺了再说。” “那河面,有军事防线,做成很多礁石,”来者说,“咱们的船,咱们的船触礁,然后,然后船沉了。” “船呢?”祝虫瞪着眼睛。 “沉了。沉船、沉船、沉船现在在河底呢,怕是捞不上来了。” “废话,”祝虫说,“船下去了,肯定上不来了。让你们干点事,怎么这么费劲。” 秦妖在跟白厌沙打马球,同他们一起玩的还有几个热爱马球的女子。在马球场地上,他们激烈地运动,过不多时,都是大汗淋漓。球场上的风云,只有球场上的人能够看到。球场上的乐趣,只有球场上的人能够感受。 秦妖以前没有这么痛快的玩过马球,这次她出了好多汗,好痛快。 马球结束后,秦妖坐在长椅上,喘着气。好累,她好累。白厌沙也出了一身汗,白厌沙也很累。这种累是痛快的,他们都感受了这种痛快淋漓的快乐。 以前白厌沙了解过马球运动,知道马球运动的很多黑暗内幕。好多人参与赌球,一些时候,球场上的球员是被人买通的,也就是说,让他赢就赢,让他输就输。本来是美好的比赛,搞得乌烟瘴气。 赌球当然是不对的,是很不应该的。但是很多王侯将相有钱有势,赌几把球对他们而言是很正常的事情。球场上有时候有女球员,哪个大爷看上某个球员,就会花钱买下她。好多老爷妻妾成群,其中不乏球技绝佳的女球员。 秦妖和白厌沙打完球,歇了歇,就离开了马球场。 秦妖说:“你喜欢马球运动吗?” “我喜欢众多的运动,”白厌沙说,“马球运动是其中一种。” “你说的赌球,会不会影响你看球赛的心情?” “岂止是影响心情,赌球会给我带来一系列很不好的感受。”白厌沙说,“那是欺骗世人的行为,是要不得的行为。” “我们这次打球,都是实打实的竞争。”秦妖说,“这次好痛快,好爽。” 他们喜欢马球,如果没有其他事情干扰,他们可以经常过来打马球,甚至可以天天打马球。 月泠客栈中,祝虫感受着这里的一切,此处真的是个好环境,在这里喝茶、读书,都是不错的选择。 现在有一件事让祝虫不开心,他的船沉了。那只船上装载的茶叶不光有他的,还有卫灵的。这些货物虽然对祝虫来说不算什么,可那毕竟都是钱,都是他们的损失。 祝虫说:“这做生意嘛,就是这样,天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那个茶叶的钱,我回头给你补上。这个行当等我摸索清楚了,再给你找发财的机会。” “无所谓的事情,”卫灵说,“这个客栈生意红火,我不靠其他的赚钱。” 月泠客栈中有一些蜀国来的女子,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卫灵带祝虫进入宴会厅,坐下来,那些奏乐、歌唱的女子也都上来。 中间那位女子,倾国倾城貌,开嗓便唱:“花开、满园,风入帘。花落、满径,情缠绵。唤一声妹妹酒酣眠,披一件花衣梦香甜。谁从梦里过,谁在花下卧,梦里梦外道不完的心中话,向谁说。花开、满园,风入帘。花落、满径,情缠绵。望一眼孤亭惺忪眼,抖一身花瓣淡香残。谁在眼前笑,谁向枕边眠,园里园外说不尽的离别愁,对谁言。” 一曲唱罢,祝虫拍手叫妙。这么动听的声音,祝虫第一次听到,这么动人的女子,祝虫第一次看到。 “还不错吧?”卫灵笑着问。 “相当不错。”祝虫说,“天籁之音,洗涤灵魂。” 这月泠客栈中,有的是会跳舞的女子,有的是会唱歌的女子,顾客来住客栈,往往都要花钱欣赏。在月泠客栈中,这些女子组成了强大的乐舞团队,她们经常奉献新作,令人赏心悦目。 “怕是宫廷中都没有这般光景吧?”祝虫说。 “宫廷不敢比,”卫灵说,“如果真要比一比,我相信不次于宫廷。” “我看要比宫廷出色很多,”祝虫说,“而且宫廷里面太监很多,阴阳怪气的人多的是,哪里有这月泠客栈干净。” “既然你觉得这里好,就在这里多呆些时日,好好欣赏欣赏这些女子的音乐作品。”卫灵说。 “好。”祝虫只吐出一个字。 第七十五章 出行 白厌沙的心情比较好,也许是因为身边有秦妖。白厌沙有好几支毛笔,用来写字,偶尔画画。在白厌沙的世界里,不能没有艺术,没有艺术,生命便没有力量。 秦妖能带给白厌沙力量,这力量是纯粹的正能量。而那些白厌沙不喜欢的人,则带给白厌沙负能量,白厌沙要远离他们,淡忘他们,只在自己喜欢的环境里生活。 人的心能有多大?装太多糟糕的事情,内心的美好就会被排挤,时间一长,心房会变得黑暗。 在若烟城,白厌沙在吃烧饼,他比较喜欢吃烧饼,烧饼百吃不厌。秦妖跑过来,手中拿着一把剑。这把剑是秦妖刚刚买的,剑是好剑,只是秦妖不会武功。 谁说拿剑的人就一定要会武功呢?不会武功也可以拿剑呀,拿着玩儿不行么?秦妖拿着新买的剑,真是一把好剑,她拿着玩儿。 街道上的这些摊位,白厌沙已经很熟悉,他逛过不少次街。这些摆摊卖东西的大娘、大伯,与白厌沙的思想大概不在一个层次。白厌沙想去哪儿就去了,到处游玩,而这些摆摊的人,一整天需要耗在一个地点。整天在一个位置呆着,换谁谁都烦。 有些摆摊的人,想多走走,散散心,于是他们从固定的摊位变为流动的摊位。这些游商小贩,最有意思,卖很多店铺里买不到的东西。卖什么的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不卖的。 白厌沙怀疑秦妖这把剑就是在小摊位上买的,秦妖否定了白厌沙的这个判断。秦妖的剑可是在着名品牌的武器店买的呢。 “那个鲁猛狗,你到底能不能抓住?”秦妖坐在长凳上抱着她的剑。 “此人行踪诡秘,不好抓。”白厌沙对这件事很没有把握,“他是一个狡猾的人。当然,我希望能尽快抓捕鲁猛狗,否则他又要危害百姓。” “我让你画的画画得怎么样了?”秦妖期待的眼神。 “没有灵感,”白厌沙无奈的样子,“你知道,没有灵感,是很难作画的。” “好吧。等你有灵感的时候再画。” 祝虫吸取一些失败的教训,重新打理他的生意。很不错,他成功赚到一笔钱,这笔钱是用茶叶换来的。他虽然不缺钱花,可这笔钱是很有纪念意义的,所以祝虫分外高兴。 祝虫知道,他这一生注定是名商人。他爷爷是商人,他爹爹是商人,他也是商人。他很爱做生意,他实在不知道,如果不能做生意,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祝虫在商业圈摸爬滚打许多年,认识了很多商业界的朋友。他的好些朋友,一赚到钱,就去买官做。祝虫顶讨厌那些买官的朋友,也顶讨厌找刺客刺杀皇上的朋友,他认为那些人都很阴险,祝虫对阴险的人没有好感。 祝虫平时也劝阻那些阴险的朋友,并且告诉他们,要是还这么阴险,就不是朋友了。 祝虫的那船茶叶沉到河底了,这是小事,不幸的是,船上的好些个人都遇难了。祝虫能够想象当时船上人是一个怎样的状况,他还记得那时自己二十出头,出去做生意,乘坐的那只船在河上翻了。祝虫亲身经历的船祸,让他现在想起来还感觉发生在昨天。那时他在河里游泳,抱住一棵树,终于获救。这次货船上的人都死了,这事儿说起来多少有些悲惨。 卫灵让祝虫欣赏客栈中的音乐节目,是想调节祝虫的情绪。祝虫在为那些遇难者感到悲伤,他的心情无论如何是难过的,人死了,不能复生,这是悲哀的。 客栈外的森林,从来都是野兽纵横,林中的猎人,有的就被野兽伤害,成为野兽的美餐。因此卫灵不敢独自前往森林深处,那个地方是很危险的。 但是祝虫说要到森林深处看看,去那里散散心。卫灵告诉祝虫,那里可不是散心的地方,那里是玩命的地方。 祝虫坚持要去,卫灵只得去找石青。石青别看是个孩子,他独闯森林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怕,他从来都不怕。 石青来到祝虫面前,说:“你要去森林深处,我可以带你们去,保你们安全。” “你还是个孩子,应该让人保护你,”祝虫说,“你怎么能保障我们的安全呢?” “我是孩子没错,”石青说,“可我是有本领的孩子,我是勇敢的孩子。你们放心吧,有我在,确保你们安全。” 石青带着祝虫、卫灵离开客栈,这路上虽不安全,可遇到猛兽并不是一定的事情,有可能会遇到,有可能不会遇到。遇到猛兽,算倒霉,遇不到猛兽,算幸运。 在湿润的空气中行进,周围的树叶显得那么绿。这是一个好环境,一切看着都赏心悦目。当然,可能动物也喜欢这样的环境,他们在此处行走,有可能遇见同样来散步的猛兽。 “你们怕不怕?”卫灵问。 “我说了,”石青说,“跟着我就不要怕,跟着我是安全的。” 祝虫说:“这地方风景不错,只是危机四伏。再往前面走走,不行我们就回去。” “生命不能儿戏,”卫灵说,“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很有可能一个小小的闪失,就要了人的命。” “别说这样不吉利的话,”祝虫说,“说点好的。” 三个人在小心翼翼地行走,走路需要小心,小心猛兽袭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要小心路上的陷阱。一些猎人在路上布置了陷阱,动物经过时,会陷进去,当然,人经过时,也会陷进去。这不是开玩笑的事情,人一旦落入陷阱,可能会当场死亡。 正走着,他们看到蹲在地上的一个人,这个人是情帝。情帝眼前有一个人,死了,躺在地上。死者的头已经破烂,像是被坚硬的物体砸烂。地上一滩血,是从头部流出来的。 “情帝,”卫灵走上前说,“这是谁?怎么死在了这里?” “陌生人。”情帝低沉的声音,“死因不明。” “此处地面狼藉,”石青说,“像是发生过一场打斗。” “也许是,”情帝说,“但我不敢确定。” 白厌沙带秦妖离开闹市区,来到僻静的郊外,有野花生长的地方,没有城市的喧哗。 白厌沙知道最近情帝在忙,好些事情情帝一个人处理不过来,情帝需要他人的帮助,白厌沙愿意帮助这个老朋友。情帝把抓捕鲁猛狗的事情再次交给白厌沙,是对白厌沙的信任,的确,白厌沙做任何事情都很认真。 秦妖的那把剑上镶有钻石,剑鞘十分漂亮。她的剑在阳光下闪烁,秦妖抱住剑。 “抓捕鲁猛狗,你打算采取什么方式?”秦妖的眼睛跟剑鞘上的钻石一样。 白厌沙说:“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抓捕鲁猛狗,很多人都在抓捕鲁猛狗。官府已经贴出告示,悬赏逮捕鲁猛狗。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好多人都被赏金鼓舞,想着办法去抓鲁猛狗。” “鲁猛狗现在成了臭名昭着的人,”秦妖说,“他可真令人厌恶,一个人搅得那么多人都不安宁。” “是的。他现在是个逃犯。现在提起他来就使人头疼。” 即使白厌沙不去抓鲁猛狗,也会有很多人走在抓鲁猛狗的路上。白厌沙还是希望靠自己的力量逮捕鲁猛狗,当然,他不是为了赏金。 白厌沙不希望鲁猛狗再去危害什么人,白厌沙知道,如果鲁猛狗被逮到,肯定是死罪,是要被杀头的。 秦妖有钱,每天发愁,不知道怎么花钱。看来钱太多也使人忧愁。秦妖每天表现出的是无所事事的样子,她的悠闲似乎连皇帝也是比不了的。 在草地上,端坐着一个人,她身边有两个小孩子。端坐的人是花印,她旁边的那两个人是阿龙、阿凤。 “这么巧,在这里遇见你。”白厌沙说,“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呢?” “没事。采点小野花,”花印说,“回去插在瓶子里。” “厌沙哥哥,你们来做什么呢?”阿凤问。 “随意走走,”白厌沙说,“陪秦妖走走。” 他们一同坐在草地上,附近的小鹿在悠闲地吃草。白厌沙向花印谈起抓捕鲁猛狗的事情,花印鼓励白厌沙,愿他早日抓住凶犯。 花印有一项计划,这计划她已经在心中考虑成熟了。她想要在青草拥抱的地方居住,她计划在草地上建造一所房子。花印的这个想法很好,贴近自然,没有世俗的纷扰。 白厌沙说:“如果要在这里建房子,我会找人帮助你的。” “不用。”花印说,“设计人员、施工人员我自己会找,不用麻烦你。” “这样也好,”白厌沙说,“喜欢什么类型的房子,可以告诉他们,让他们执行你的设想。” “嗯。”花印说,“下次你再见到我,我就住到新房子里了。” 秦妖说:“等花印姐姐住到新房子里,咱们一起来拜访她。” “好的。好期待那天。”白厌沙说,“到时候我们成立一个诗社,一起写诗。” 第七十六章 灯油 白厌沙、秦妖进入一个废弃的楼,这种地方最容易藏匿逃犯。地面上有一串脚印,这脚印是血印,红红的脚印向前延伸,在楼道头往左转了。 他们都很疑惑,不明白这是谁留下的血印。他们有点不敢过去,周围笼罩着恐怖的气氛。 白厌沙移步向前,尽量不踩地上的血迹。秦妖紧随其后。 这楼很安静,静悄悄的。房间的门几乎都紧闭,他们不清楚门里面是什么。门有些破烂,有细细的风从门缝里蹿出来。 楼道里有淡淡的血腥味道,白厌沙走到楼道头,往左转。血印还是往前延伸,再次转向了左边的楼道。 白厌沙继续往前走,走到头,往左一转。他看到一个人,秦妖惊叫一声。那个人坐在地上,脖子以下敞开的胸膛上全是血,他的双脚上也全是血。他受伤了,伤情很严重,现在已流血过多而亡。 “他死了。”白厌沙回头说。秦妖早已吓得脸色苍白,她说不出话来,她的心中有难以名状的恐惧。 “我们出去吧,离开这里。”秦妖很害怕。 “到楼上看看,今晚就住在这里。” “不,”秦妖说,“我可不想住在这个地方。” 楼上光线暗,楼道里布满灰尘,看来这里好久没有来人了。秦妖跟着白厌沙见到花印的时候,周围风景秀丽,秦妖心中欢喜。他们离开花印后,来到的这个荒野中的楼,与之前的风景截然相反,这里是令人恐惧的。 刚才两人看到的死人,白厌沙怀疑是鲁猛狗所杀。如果是鲁猛狗所为,那么这个鲁猛狗不仅凶狠,而且狡猾,现在鲁猛狗应该已经离开这里了。当然,这些都只是白厌沙的猜测,事情具体是怎么一回事,白厌沙还闹不清楚。 祝虫从森林的深处成功回到月泠客栈,有石青的帮助,祝虫确实平安归来。路上他们遇见野猪、老虎,都是石青出手击退它们,祝虫很感谢石青的一路相助。 祝虫跟卫灵谈起在林中遇到的情帝,情帝当时正在检察尸身,情帝怀疑那个人是鲁猛狗所杀。鲁猛狗,又是鲁猛狗,鲁猛狗的行为开始让许多人抓狂。 “你们说的这个人,我见过。”祝虫说,“曾经有个比武大会,这个人参加了,我当时是观众,看到了擂台上的鲁猛狗。” “什么时候的事儿?他当时是什么状态?” “去年的事儿。”祝虫说,“他当时可谓武艺高强,拿了冠军。你不知道,他在台上就跟一阵旋风似的,差点没给对手打死。” 祝虫这次在这森林中走了不少险路,这一番刺激的经历,让他忘掉了货船沉河的事。他这回是有惊无险,多亏了石青的保护。 祝虫的茶叶生意在慢慢地做起来,他不需要亲自去购茶销茶,只需要命手下的人细心料理则可。在经商这条路上,祝虫一直走得还算比较顺当,他没有经历过很多坎坷,不知道什么是艰难。祝虫和卫灵都是生意人,他们是成功的生意人。 祝虫这次出行,有些咳嗽,他感冒了。森林中有诊所,诊所中有大夫,祝虫要去看病。可是祝虫又怕路上遇见猛兽,就又找石青护送他。祝虫在石青的保护下,来到诊所,瞧了病,然后跟随石青回来。 这森林中,不管以什么目的来到这里的人,都难免会有一些疾病,或者在林中受伤。所以,林中需要医生,实际的情况是,森林中有很多医生。 也有一些有爱心的人,在林中发现了受伤的小动物,他们就将小动物带回来收养。这样的话,森林中需要一些兽医,实际的情况是,森林中有很多兽医。 祝虫回到月泠客栈,正要喝药,他发现,自己去看的医生是兽医。祝虫感到很奇怪,明明是自己病了,怎么找兽医看病呢? 他找到卫灵,说出了内心的疑惑。他说:“我受了些风寒,身体难受。刚才去看病,没想到看的是兽医。如果不是细心看药方上的店名,我还不知道呢。” “没有关系。”卫灵说,“那个医生我认识。他的店,以针对动物为主,但也会给一些人看病。我以前,也找他瞧过。他很少给人看病,一般都是给猫给狗看病。当然,他不是不能给人看病,他是能给人看病的。” 祝虫吃过药后,身体感觉好了一些。他这个人就怕有病,一有病心里就惊慌,哪怕是很小的病,他都不希望有。 白厌沙、秦妖在楼上打扫出一间房,秦妖害怕,与白厌沙挤一张床。即便躺在床上,秦妖还是害怕,她脑海里总是浮现那个死人的画面,而且那个死人,就在楼下。 伴随着恐惧,秦妖入睡。早晨醒来,秦妖从床上坐起。窗户不再黑暗,窗外的阳光照进来。屋子里很光亮,可以看出,这屋子的主人生活是很讲究的。这么奢华的屋子,却废弃在这里,应该有很长时间了。 这个楼对秦妖来说是陌生的,这个房间对秦妖来说是陌生的,窗外的阳光对秦妖来说也是陌生的。秦妖来时,不敢上楼,此时,她不敢下楼。 她知道楼道里坐着一个死人,浑身是血,她不敢从那个死人身边走过,而下楼,必须经过那个死人。 白厌沙带秦妖往下走,秦妖内心充满恐惧。秦妖和白厌沙从楼上走到楼下,那个尸体不见了。而且楼道内的血印也被打扫干净,此时楼道是干干净净的。有人来过,昨天晚上一定有人来过。 那个尸体出现在楼道里本已奇怪,现在尸体又离奇丢失。他们虽不关心那死人,可毕竟这件事充满疑点,他们疑惑不解。如果昨晚有人来过,他们已入睡,为什么来者不杀掉他们呢?这样想来,使他们感到后怕。 秦妖说:“快离开这里吧,我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呆了。” “离开。没那么容易。”一个浑厚的声音传来。 “谁?”虽是白天,可这陌生的声音令秦妖毛骨悚然。 “你说我是谁。”那声音再次传来。 白厌沙和秦妖都转过身,他们发现路上站立着一个人,手里握着一把刀。 “鲁猛狗?”白厌沙十分惊讶。他没想到,正在寻找的人,自己送上门来了。 “什么?他是鲁猛狗?”秦妖说,“你这个坏蛋,你这个坏狗。我们正要找你呢,现在官府也在通缉你,你死定了。” “是吗?”鲁猛狗不屑地说。鲁猛狗走过来,脚步极快,手中的刀迅速架在白厌沙脖子上,“告诉你们,以后离我远点儿,别让我再看见你们。想要捉拿我,下辈子吧。” “昨天楼道里有一个人,”白厌沙平静地说,“是不是你杀的?” “哼哼,”鲁猛狗说,“是本爷杀的。他是一名剑客,号称天下第一,我看他剑法也不怎么样。” “你为什么杀人?”白厌沙问。 “高兴。”鲁猛狗说。 “其中一定有原因。”白厌沙想知道答案。 “好吧。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鲁猛狗说,“那我就告诉你。为什么杀人?因为我要做灯油。我要做世界上最好的灯油。” “做灯油?”白厌沙说,“人可以做灯油?” “当然,”鲁猛狗说,“人可以做上好的灯油。” 鲁猛狗怀内取出绳索,迅速将白厌沙和秦妖捆起来。秦妖和白厌沙被鲁猛狗捆到了一起,他们难以动弹。 “哈哈哈。”鲁猛狗大笑着离开了。 在草地上,秦妖和白厌沙暂时失去了行动的自由。他们被绑得死死的,如果有猛兽来,他们可就死定了。 “怎么办?怎么办呀?这个死狗,居然敢捆我们。”秦妖说,“想想办法,快想想办法啊。” “我能有什么办法,”白厌沙说,“我也动不了了。要是来个猛兽,我们就危险了。” “别说这种话,还是快快想个办法吧。”秦妖说,“再不想办法,可能真的危险了。” 祝虫在月泠客栈看了会儿舞蹈演出,就离开客栈。他生病了,他要回去养病。祝虫觉得这客栈不错,可再不错,也是别人的地方。他如果想在这里获得归属感,需要长时间在此处居住,并且要每天喜爱这里。 离开客栈,离开森林,祝虫坐上了去往若烟城的马车。天色有些暗,再过一个时辰就会天黑。野风吹拂着马车,马车在快速奔驰。 祝虫的内心是平静的。他过去做违法的买卖,内心总不安宁,现在他做茶叶生意,内心终于获得了一份平静。祝虫的病还没有好,他在车厢内眯着眼睛。此时,他听得到清脆的马蹄声。这马真是一匹好马。 又过了一会儿,天变得更暗了。路上没有其他车辆,只有祝虫乘坐的马车在笔直的道路上疾行。旷野很广阔,野草在风中摇摆。长长的路,奔跑的这辆车,多少显得有些单薄。 车夫如同一块石头,牢牢地在车前坐着。风刮在他的身上,长发飞扬。 第七十七章 马车 马车经过一片草地,祝虫听到有人呼救,就命车夫停车。祝虫让车夫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车夫从车上下来,过去看情况。 车夫看到两个人,被捆在一起,他们背对背。 车夫回到马车旁边,告诉祝虫:“有两个人,被捆在草地上。” “救人。”祝虫果断地说。 祝虫下车,随车夫过去,果然看到草地上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个祝虫认识,“白厌沙?”祝虫很惊讶,“你怎么会在这里?” “先别说那么多,先救我们吧。”白厌沙着急地说。 祝虫和车夫把他们身上的绳索解开,然后他们跟着祝虫上了马车。 马车内,祝虫说:“怎么回事,你们怎么被人绑起来了?” “你知道是谁绑的我们吗?”白厌沙低声说。 “谁?”祝虫想知道。 “鲁猛狗。”白厌沙说出了他的名字。 在车上,白厌沙得知,祝虫现在已经不做非法买卖了。现在的祝虫,算得上一个儒商,他宣扬仁义道德,懂得济世扶贫,在他的内心刻有两个字,那就是善良。 祝虫的转变,令白厌沙感到欣喜。以前的祝虫,让人感觉是坏人,现在的祝虫,已经是好人了。祝虫对好人与坏人有自己的哲学理论,他认为对别人好的人是好人,对别人坏的人是坏人。卫灵听过祝虫的这个理论,卫灵说他说的是废话。 祝虫得知白厌沙身旁的这个小姑娘是秦妖时,很惊讶。他在月泠客栈见过一个玉龙,据卫灵介绍,那玉龙最初为秦妖所有。这样说来,秦妖是了不起的人,她能拥有那样贵重的东西,试问当今天下,还有比玉龙更贵重的物品吗? 祝虫在江湖中经历过许多,他是有丰富阅历的人。可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玉龙那样精美的物品。祝虫谈起他的人生经历,他有受伤的身体和受伤的心。这人,用祝虫的话说,就跟瓷器一样,要么这儿碰着了,要么那儿磕着了,时间一长,人会变得伤痕累累。 白厌沙说:“现在茶叶贸易很火,您做这行,肯定能发大财。” “发大财,没想过。”祝虫说,“能发多少财,是多少财。不能苛求,做生意,得遵照事物发展的规律,不可急于求成。” 祝虫告诉他们俩,有空的时候可以到他那里打马球。祝虫有一个自家的马球场,档次很高,这个私人马球场经常吸引祝虫的很多朋友前来玩耍。 秦妖、白厌沙都是爱打马球的人,他们也经常打马球。他们没有在祝虫的马球场打过马球,有机会的话,他们一定会去玩一玩。 白厌沙对马球是热爱的,他与秦妖一起在球场上流汗,这在白厌沙看来是一种幸福。曾经白厌沙专注于绘画,他在苦沙湾的洞窟里画壁画,他很珍爱他的作品。可是那样耗费心血的作品,却毁于战乱。现在白厌沙觉得,打球带给人的快乐,是真实的,他能获得真真实实的快乐。而绘画带给白厌沙的喜悦,很多时候是虚无的,那是一种虚无中的快乐,那种快乐似有若无。 秦妖不知道什么是痛苦,她似乎没有痛苦过。秦妖从出生到现在,过得一直很平静,在她的生命中,充满淡淡的喜悦。秦妖喜欢游山玩水,喜欢体育运动,喜欢琴棋书画。也许在秦妖看来,人生就一个字,玩。 祝虫不太爱打马球,怪热的,打完球总是出一身臭汗。祝虫喜爱看别人打马球,自己喝着酒,看别人在球场上流汗,他会感觉很惬意。虽然祝虫有自己的马球场,可他有一年没有打马球了,也有一年没有看马球比赛了。这次祝虫在月泠客栈看了女子舞蹈,他觉得那个东西不错。 白厌沙说:“这条路安全吗?” 秦妖说:“会不会遇见军队?” “安全。你们放心,”祝虫说,“这条路上没有乱军。现在关夜的猛虎军很厉害的,驱逐那些作乱的人很有效。” “安全我就放心了。”秦妖说,“出门在外,就怕在外面不安全。” “秦妖是哪里人?”祝虫问。 “麒麟泉人。”秦妖回答。 “麒麟泉,好地方啊。”祝虫说,“我去过那里,那里的水很好,很养人。” 秦妖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无论外面战争进行得多么激烈,我们麒麟泉根本不受影响。麒麟泉可能是唯一一个没有被战争波及的村子。” “是啊。麒麟泉给人的感觉很神秘,”祝虫说,“仿佛那里住的都是神仙。麒麟泉外面的世界,很多地方都发生过战争,那些地方的人们,被敌人杀戮,很悲惨。” “现在的关将军是什么情况?”秦妖好奇。 “他还在带兵打仗。”白厌沙说,“他打过一次败仗,然后回家了。本来他想今生不会再带兵,可没过多久,他又回到军营。” “关夜是有毅力的人,”祝虫说,“带兵打仗很艰苦,没有毅力是坚持不下来的。关夜能坚持这么多年,靠的还是那两个字,毅力。” 关夜的猛虎军当然威猛,可总有这支军队做不到的事情。天下除了这官方的军队,还有几个不容忽视的力量,它们是烟山蒙面军、骷髅会、冰火社。目前这些势力与那些割据势力混杂在一起,使得天下变得十分混乱。秦朝、汉朝、唐朝等朝代的统一局面,始终没有到来,天下的整体状况仍然是群龙无首。 秦妖说:“情帝最近在忙什么呢?” “他应该还在忙侦探工作,”白厌沙说,“他已经不是一开始的初级侦探人员,他现在具备了高级侦探的能力。我们不要去打搅他,他很忙,没有要紧的事情,不要去找他。” 祝虫说:“你们说的这个情帝,是做什么生意的?” “他不是做生意的,”白厌沙说,“他是冰火社的人。每天处理很多案子。天下纷乱,情帝很忙。” “冰火社,那很厉害啊。”祝虫说,“冰火社的人,我想见还不一定能见到呢。” 无论是朝廷还是骷髅会、冰火社,都在做着对百姓有利的事儿。这些事情种类很多,比如修路、造桥、建坝筑堤、发放粮食等等。百姓很多时候都只能维持基本的生存,甚至有人会饿死。为了使百姓不遭殃,不受侵害,骷髅会、冰火社做了很多努力,当然,朝廷也做了一些贡献。 秦妖说:“祝伯伯,您乘坐的这马车可真豪华。” “那当然,”祝虫说,“我有钱,所以这车比较宽敞,要不然也容不下三个人呀。” 白厌沙说:“这车差不多可以跟皇帝的车相比了,只是没有皇帝出行时的阵势。” “这叫低调,”祝虫说,“皇帝出行的排场,我们也可以整。还是低调一些好,树大招风,枪打出头鸟。” 秦妖说:“现在的皇帝,当年也是驰骋沙场,当时,他可能想不到自己会夺得天下。” “当时唐末大乱,割据势力的豪强在天下叫嚣,”白厌沙说,“谁能想到自己会成为皇帝呢?当时黄巢闹起义,也许他想过当皇帝,可他能想到自己会丧命沙场吗?” 祝虫说:“天下的事,说不清楚。今日生,明日死,谁能说得清楚?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测的,未来是神秘的。” 祝虫喝的药,现在起了作用,他感觉后天自己的病就能好。他想看看秦妖、白厌沙打马球,他都好长时间没有看马球比赛了。 祝虫说:“你们明天打球吗?打球的话,可以在我的马球场打马球。我观看你们比赛。你们放心,我们不赌球。” 白厌沙说:“秦妖,你愿意参加吗?” “可以,”秦妖说,“可以参加。” “那好,就这么定了。”祝虫说,“到时候我一睹你们的风采。” “好。”白厌沙说。 “好。”秦妖说。 马车在行进,车厢内的几个人在说话。他们可能讲了一个很好的故事,但是,车厢外的人听不到这样的故事。天下有多少马车,有多少车厢,车厢内又有多少人?好多的故事,封存在车厢内,这些故事,随着马车的行进而流逝。 车夫是驾车的,他听到了车厢内的人说话,但他没有记录这些故事的意识。天下注定有大量的故事,很精彩,但会很快消失。 天很暗,夜深远,马车在奔跑。天下起雨,车夫在马车行驶的过程中穿戴上雨具。没有大风,雨不小,马车依旧行驶。 “叔叔,要不停下来避避雨吧?”秦妖朝车厢外的车夫说。 “不用。继续前进。”车夫坚持前行。马车在雨中奔跑,车夫坐在车前面,他如同一块石头。 雨下大了。 石板路笔直宽阔,两侧所有树木在雨中静默。马车还在向前跑。 “雨这么大。”秦妖轻声说。 “嗯。”白厌沙搂着秦妖细瘦的身体,右手放在她的肩上。秦妖的头靠近白厌沙的胸膛。雨这样大,回去的路还很长。 第七十八章 雨中 马车在雨中跑,车上的祝虫病情有所好转。祝虫告诉白厌沙、秦妖,他向来很注重养生,可还是时不时生病。前几天,祝虫买了蒲公英茶泡水喝,据说这蒲公英很神奇,对身体有许多好处。可是祝虫在泡蒲公英的时候,泡得太浓,剂量过大,导致他半夜呕吐。当时祝虫吐得很厉害,大口大口地吐。第二天白天,他就在想,一些会吐火、吐水的神话人物,可能最初的灵感来自于呕吐的百姓,可见历史上有很多人在某些时候承受着身体的痛楚。 祝虫设想将来自己可能遇到的祸患,想想心就不安。如果在床上,突然身体很不舒服,该怎么办呢?想到此,祝虫感到心头有恐惧。为了缓解这样的恐惧,他曾坐马车去医院。当时他并没有病,去医院只是演练一下就医过程。多次演练,心中就有数了。当真的身体不适,就能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看病。 白厌沙理解祝虫的行为,一个人对自己的身体关心、重视,这是好事。只是白厌沙没有祝虫这样极端,如果某一天真的身体不适,就尽量依靠身边的人去医院,如果身边没有依靠,死在床上也好,随遇而安,死亡也是人生一遇。 秦妖则说,要守在白厌沙身边,白厌沙要是有什么疾病,她负责送往医院。 情帝站在亭子里,外面的雨肆意下。他是来散心的,来到亭子,下起雨来,他没有带伞。 亭子下有石桌、石凳,石桌上有象棋。亭下只有情帝一个人,没有人和情帝下棋。如果现在有另外一个人来此处避雨,情帝就可以与他下棋。可是亭子外的风里雨里,不见一个人。 正在此时,有一辆马车在附近停下来。马车上的人下来,车夫也下来,他们一同跑到亭子里来。情帝看到,来者是白厌沙、秦妖、祝虫,还有一个人不认识,他是车夫。 这是一名好车夫,他有着粗粗的胳膊和粗粗的腿,一看就是干过很多力气活的人。他驾车,从来不翻车,他对马也好,从来不狠抽马,那样马会疼。 车夫有个儿子,还不会说“马”这个字时就见过马,很小的时候,就立志长大当一名车夫。车夫觉得他这个儿子没有出息,他认为,作为一个好儿子,应该好好读书,考取功名,将来在朝里做官。 他们都在亭子下的石凳上坐下来,石凳刚好够他们坐。外面的雨还在不住地下,一刮风,就有雨丝飘进来,使得亭子下凉丝丝的。 白厌沙朝情帝说:“一直想要去拜访你,有什么能帮你的,可以帮帮你。你最近一定很忙吧?” 情帝说:“比较忙。今天出来散心,没想到下起了雨。下雨挺好,下雨可以赏雨。只是不知道这雨要赏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能回家。” 白厌沙说:“自打你进入冰火社,就一直在忙,一直很忙。也要多休息。” 情帝说:“这几天,接连发生了几个命案。这命案啊,是接二连三地发生。不能不忙,不忙的话,就可能纵容那些凶犯。早一日破案,早一日对凶犯进行严惩。” 白厌沙说:“我遇到鲁猛狗了。说出来丢人,我差点被鲁猛狗杀了。鲁猛狗把我和秦妖捆了起来,要不是祝大哥从草地旁边经过,我们估计要被野兽吃了。” 情帝说:“鲁猛狗,又是他。好多命案,都跟他有关系。在这些凶犯背后,有一条产业链,核心企业是灯油工厂,他们用人体来做灯油。” 祝虫说:“这个我听说了。是有一些工厂,设在隐秘的地方,秘密地生产灯油。他们生产灯油,需要很多人的身体。” 白厌沙说:“太可怕了。有这样的工厂存在,就会有人故意杀人,为这些工厂提供制作灯油所需要的人体。” 情帝说:“抓捕凶犯的同时,还要派人去捣毁这些恐怖的工厂。白厌沙,你说要帮助我,能否去调查一下这类工厂,看看他们是怎么祸害人的?” 白厌沙说:“好的。我会去调查的。这样的工厂存在一天,我们就要奋斗一天,永远与恶的事物做斗争。” 亭子外面的雨下得更大了,亭子里面很凉快。 车夫说:“你们都是干大事的人,不像我,只要把马车驾好就可以了。驾驶马车载客,一天挣不了多少钱,勉强能糊口。” 白厌沙说:“你做的事情也很重要,如果没有你驾驶马车,我们出行岂不很困难?任何职业都是重要的,职业没有贵贱之分。” 秦妖说:“大叔,等天晴,我们去打马球,到时候,你可以去观看。” “需要买门票吧?”车夫说。 “可以给你免票。”祝虫说。 卫灵从客栈的客人那里得知有人发现了鲁猛狗,但不幸的是,发现者被鲁猛狗绑了起来。卫灵跟祝虫说过,那个鲁猛狗是不好惹的人。不好惹的人,如果去惹他,就有可能丧命,这次那个发现者被绑了起来,算幸运的。 客栈里客人你来了我走,你走了我来,这些客人时常会谈论一些事情,而从他们的谈论中,卫灵能获取很多信息。 花印带着阿龙、阿凤来到月泠客栈,他们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先在客栈住一宿,明天一早再深入森林。 晚上,一些客人坐在客栈外休息,外面有风,风中带香。这林中的树木,有股木香,不在森林中不能体会。 阿龙、阿凤在房间里玩耍,花印在外面坐着。卫灵在花印旁边坐着。他们很快乐地坐着。 卫灵说:“祝虫邀请我过两天去看马球比赛,你要不要去?” “我还有事。”花印说,“很重要的事。” 他们所坐的地方,上方有透明的棚子。此时雨水打在棚子上,发出好听的声音。 “冰火社的事儿?”卫灵问花印。 “是的。命案。”花印说,“最近命案太多,我需要潜入森林做调查。” “凶犯逃到了森林?”卫灵问。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花印说,“但愿雨明天能停,要不然会影响我的调查。下雨的话,我还得呆在客栈。” “其实我也很矛盾,”卫灵说,“一方面,我喜欢雨,雨声奇妙,另一方面,下雨可能会影响客栈的生意。” 花印说:“你有你忙的事情,我也有我忙的事情。不过说实话,我很愿意跟你们去看马球比赛。” “秦妖和白厌沙会参加比赛,”卫灵说,“祝虫派人给我捎话说,等天晴了,会邀请许多朋友去观看比赛。韩云雁会去,汪凉会去,江海星会去,到时候肯定很热闹。” 亭子里,祝虫看这雨没有停的意思,就命车夫现在赶路,他生病,不能在此处多耽搁。 白厌沙、秦妖随祝虫出亭子,临走的时候,秦妖把自己的雨衣送给了情帝。那是一件淡蓝色的雨衣,穿上它,再大的雨都不怕。 秦妖、白厌沙上了车,祝虫也上了车,车夫还是坐在那个位置,像块石头。 车夫扬鞭策马,马迈开脚步,车在风雨中快速前行。 很快,马车消失在风雨中,再也看不到,什么也看不到。 情帝独自一人在亭子里,亭子外面没有一人。这铺天盖地的雨呀,让世界充满雨声。 情帝在亭子里坐下来,一个人坐着。片刻,他起身,穿上那件淡蓝色雨衣。 情帝走出亭子,走入无边的风雨。 月泠客栈外,大雨敲打着棚子。一些客人回客房去了,花印、卫灵及其他两三个客人还在外面。 花印说:“现在的案子越来越难破了,你知道,好多地方发生战争,血腥冲突此起彼伏。一个案子发生了,你不知道是跟战争有关,还是个人险恶行凶。很多案子非常复杂。” “辛苦你了,”卫灵说,“一个女孩子,处理这么多棘手的案子。看得出,你是有责任心的人。天下的人啊,如果都能像你这般,天下该有多美好。” 风吹着树木,枝叶繁茂的树上全是雨水。有一些小动物也在观赏大雨,它们凝神看着。 花印说:“这雨我看明天停不了,这么大的雨,林中的线索可能会被大雨冲跑。” “别担心。祸兮福所倚,”卫灵说,“很可能你会得到更重要的线索,然后接连破好几个案子。” “但愿如此,”花印说,“这些案子错综复杂,很多事情离奇到超乎人的想象。” “有什么我能帮助你的?”卫灵说,“有的话,我一定尽力相助。” “房费都被你免了,其他的暂时没有。”花印说,“客栈最近生意怎么样?” “不能说很好,也不能说很差,”卫灵说,“毕竟是在森林里,不如在繁华的都市。但都市的喧嚣让人精神疲惫,还是在森林中好。” “羡慕你,可以每天在客栈看日出日落,”花印说,“这是多么轻松的生活状态啊。” 雨还在下,还是下那么大。大雨让客栈笼罩在雨声里。 第七十九章 麒麟峡 情帝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可以消磨时光去喝茶,情帝不可以,他手上有许多命案要破。侦探工作进行到一定程度,各种离奇事件交织在一起,在这些事件中,充满血腥、险恶、悲惨,情帝的内心有些难以承受。 从风雨中回来,情帝脱掉雨衣抖落一身雨水。屋外的雨继续下,直到第二天早晨,雨停了。汪凉来访。 汪凉进入客厅,情帝把这几日搜集的可疑物品拿了出来。 汪凉面前出现了一个茶杯、一块猪肉、一把头发,他实在不知道这些东西跟案件有什么关系。 情帝给汪凉分析了这些物品跟死者的种种联系,看似普通的物品,经过情帝的分析,便与案件产生丝丝缕缕的关系。汪凉不得不佩服情帝的逻辑思维能力,情帝的分析令汪凉大开眼界。 汪凉本来想给情帝提供一些线索,但听过情帝的分析后,他发现自己能提供的东西根本不算什么。 在情帝的客厅里,情帝还让汪凉看了一些其他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都是令人感到振奋的。情帝能做出这样的成绩,跟他的努力分不开。 以前情帝在野外找到一根人骨头,能研究半天,他是有毅力的人。汪凉从最开始的时候就很看好情帝,情帝果然没有让汪凉失望,情帝表现得很出色。 今天天晴,正是打球的好时候。热爱球类运动的人都聚集在祝虫的马球场,马球场一下子热闹起来。 韩云雁见到祝虫,祝虫说:“怎么不做生意了?”韩云雁说:“生意什么时候都能做,好的球赛错过了会很遗憾。” 江海星来到祝虫面前,说:“我们又见面了。”祝虫说:“是呀,见你一次很不容易,你总是在忙。”江海星说:“骷髅会的事情再忙,也要来您这儿看球赛。” 汪凉过来,说:“刚才我在情帝那边,情帝最近做出很多成绩。从他那儿出来,我就赶紧奔这边来,就怕来晚错过球赛开场。” 江左也来了,他见到祝虫,对祝虫说:“以前总是找你喝酒,今天我们不喝酒,我们看球。” 今天来了好多人,祝虫说:“欢迎欢迎,欢迎你们的到来。今天可真热闹,好久没这么热闹了。” 球场上,绿绿的草地像梦一样美好。马都是好马,膘肥体健。秦妖骑在马上,手中的球杆细细长长,白厌沙骑在马上,手中的球杆也细细长长,其他的选手都骑在马上,他们都做好了准备,蓄势待发。 球被打起来,形成一个漂亮的抛物线,向着远处的一个点降落。马都开始奔跑,他们都是骑马的好手,且能在马背上做娴熟的复杂动作。 那些马左冲右撞,引得球场观众心潮起伏。球的每一次转移位置,都牵动观众们的心。好紧张,球场上的运动员好紧张,球场的观众好紧张。 秦妖奋力一击,球进了。 继续比赛。秦妖奋力一击,球又进了。 比赛继续,秦妖奋力一击,球漂亮地进了。 秦妖所在的队伍胜利了,秦妖和白厌沙不是一个队伍。秦妖的出色表现以及他们的胜利,引得球场观众一起欢呼,大家为胜利者喝彩。 这是一次精彩的马球比赛,球场上的运动员球打得过瘾,观众们看得也过瘾,他们都好过瘾。 下午,情帝在一个人喝一杯白开水,汪凉来了,情帝给他也倒了一杯白开水。 汪凉说:“那个小姑娘,球打得可真漂亮。” “哪个小姑娘?”情帝问。 “就是那个小姑娘,名字叫秦妖。”汪凉说,“你是没看,她在球场上的表现太漂亮了。” “这个小姑娘是不错,”情帝说,“她送过我一件雨衣。我当时见她的时候,总感觉她身上有一股神仙气儿。” 情帝拿过来一本书,这是《骷髅经》。他说:“有些时候,我们冰火社需要骷髅会的帮助,如果可以的话。” “当然可以。”汪凉说,“我们虽然在某些方面与骷髅会有矛盾,但总体还是友好的。如果我们需要帮助,相信骷髅会不会拒绝我们的。” “这就好,”情帝说,“我手头有一些案子,急需骷髅会的帮助。如果他们能出人协助我,将会对案子的进展极有帮助。” “我会帮你去找人的,这一点你放心。”汪凉说,“今天观看球赛,我就见到了好些骷髅会的人,其中就有骷髅会的江海星。” “江海星我知道,曾经见过他一面,”情帝说,“但我从来没有获取过他的帮助。” 情帝起身,带汪凉去自己的书房。情帝之所以有很多出色的成绩,跟他大量阅读是分不开的。汪凉看到情帝的书房,书架上密密麻麻全是书。这么多书,情帝都看过。情帝好读书,也读好书。 汪凉说:“我还有一些珍藏的书,你有空去我那里坐坐,看看我的书。如果有对你有帮助的书,我可以借给你。” 情帝说:“有你的帮助,我在侦探方面会进步更快的。” 白厌沙和秦妖自打参加完马球比赛,心情特别好。白厌沙所带领的队伍虽然输了,可他也很开心,参赛的过程,就是一个快乐的过程,输赢不重要。 他们晚上坐马车来到一个小镇上,准备明天去麒麟峡。麒麟峡他们早就听说过,可是因为各种原因,他们从来没去过。这次他们决定去那里游玩,希望能够像打马球一样开心。 他们到这个小镇时,已经是深夜,再过两个时辰黎明就能到来。这个小镇名叫没名儿小镇,没名儿就是它的名。两人看这街道,两头都是黑的,只有中间几家店还亮着灯。他们匆匆找了一家客栈,叫醒值班人员,然后付钱住宿。 深夜是寂静的,他们在这个稍显简陋的客栈度过了一个夜晚。 第二天早上,他们听到外面有雨声。很快,雨变大了,下得异常大。他们还要去麒麟峡呢,说好的去麒麟峡呢。白厌沙觉得这大雨下不久。客栈对面有个小餐馆,他们决定下楼,到对面的餐馆吃东西。 那个餐馆卖各种早点,两人都要了一块肉馅饼、一碗馄饨,匆匆地吃。吃过早饭,外面的雨不怎么下了。他们打着伞,找车去麒麟峡。 昨晚住宿的那家客栈,老板的女儿要去麒麟峡,载她去的是她的老公。白厌沙、秦妖想搭乘他们的车,但他们要价不菲。没有办法,附近没有其他可搭乘的车,他们只好坐上了这辆车。 马车在路上飞跑,透过车窗,白厌沙能看到两旁的山。那山上都生长着绿绿的植物,使得山看上去比较有生气。山下有少量的田地,有农民世代在这里耕田。 从那个小镇到麒麟峡,大概需要行驶四十里地的路程。马车到达麒麟峡外,天空几乎不下雨。白厌沙、秦妖下了车,向着麒麟峡走去。 麒麟峡内,气温略低。走在峡谷内,能看到两侧的岩壁上,生长着绿绿的植物。因为刚下过雨,很多处的岩壁都呈现湿润的淡黑色。那高高的岩壁上,一片又一片的独根草颜色鲜亮。还有遍生的岩蕨,未开花的秋海棠,都令这峡谷充满生机。 生机盎然的峡谷中,有不少瀑布。大大小小的瀑布,形态不一,流动的声音也有差异。在瀑布声里行走,瀑布的声响是乐,步伐是舞,美妙的乐舞在峡谷中诞生。 这峡谷,处处是景,每走一步,都有一处之惊奇。白厌沙拉住秦妖的手,让秦妖看岩壁上的植物。那植物那么绿,那么令人心情舒畅,在此刻,人与自然在一起,没有世俗的纷扰。 秦妖说:“这个麒麟峡,看起来还不错,仰头看山,山都是奇妙的模样。” “这麒麟峡是不错,我以前就听说过这个地方,终于有机会来逛逛。”白厌沙说,“你看这山间的瀑布,多么漂亮,我愿意在瀑布旁边多呆些时间,听听瀑布的声音,感受瀑布的魅力。” “那好,我陪你呆在这瀑布的旁边,一起感受瀑布的魅力。”秦妖说,“你一来到这山山水水之间,就特别快乐,平日很少见你这样快乐。” 白厌沙说:“山水能洗涤人的心灵,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体会。我就是喜欢山水,喜欢这山水带给我的感觉。” 秦妖笑了,抱住白厌沙。她和白厌沙抱在一起,柔软的身体,几乎要融化在白厌沙的身体里。 秦妖说:“我也喜欢山水。山水给人的快乐,是清雅的,人生难得这份清雅。” 白厌沙感受到秦妖抱紧了自己,她也抱紧秦妖。他们相拥,紧抱对方。 “你喜欢我吗?”秦妖说。 “喜欢。” “你喜欢我吗?”白厌沙说。 “喜欢。” 麒麟峡,气温有些低。虽然有些凉,但不至于冷。这里空气清新,空气中有一种令人感动的味道,这味道淡淡的,是淡淡的草木香。 美丽的麒麟峡,有美丽的两个人,这两个人心中,有美丽的世界。 第八十章 天地无情 秦妖与白厌沙最怕的是他们的旅行受到其他事情的干扰。他们的旅行是漫长的,无论从路程来说,还是从时间而言,都是漫长的。 他们在野外的小路上,听到有喧闹的声音。很快,一群骑着马的兵跑了过来,这些骑兵个个都很威武,气势非凡。只听“嗖”的一声响,一支箭射在一头牛的身上,那牛竟然被射死。旁边的老农看到自己的牛死了,赶紧凑近看。 刚才放箭的是关夜,关夜这一箭,十分威猛。那老农问关夜,为何射他的牛,关夜则告诉老农,草木掩映,看不清楚,还以为是鹿呢。 关将军带着兵来围猎,为的是射杀几只鹿,回去烤鹿肉吃。可没想到射死了老农的老黄牛。关将军命令手下给老农赔钱,赔了足够的钱。 此时,野地中有人说话的声音,关夜在马上一看,见是两个男人,押着另一个男人。那个被押的男人,见到军队,喊了起来:“救命,将军救命。” 关夜命士兵去解救那人,旁边的两个汉子不服,这个人,是他们绑架的,要换钱。如果士兵要来救人,就是挡他们的财路,他们当然是不答应的。 左边的汉子说:“去你娘的狗屁兵,跟你们没关系,少掺和此事。” “我们绑架抢劫十多年,从来不失手,”右边的汉子说,“散兵游勇我们见过,从来对我们很客气。” “放开他。”军中一位骑兵说。 “不放怎样?”右边的汉子瞪着眼睛。 “跪下。”站在这汉子面前的骑兵,挥刀砍去。那汉子的两条小腿被砍了下来,他龇牙咧嘴地哀嚎起来。 “还有你,跪下。”举刀的骑兵喊。那左边的汉子惊呆了,缓缓跪下来。 关夜在马上说:“传令下去,围猎场地方圆一百里,不得有闲杂人等进入。违令者斩首。” 这闯入禁地的三个人,被放了。如若再次进入此地,杀无赦。 白厌沙见到关夜,向关夜打招呼。关夜看到了白厌沙,就从马上下来,说:“你怎么在这里?来这里做什么?” 白厌沙说:“带她来玩儿。” 这时,关夜看到了白厌沙身旁的秦妖,他对白厌沙和秦妖说:“你们对猎鹿有兴趣吗?” “我可不当猎鹿人,”秦妖说,“鹿多可爱呀。” “那好,就不勉强你们了,”关夜说,“这野外危险,时常有狼出没。送你们一把弓,好防身。”说着,他将一把精致的弓和一袋箭递给了白厌沙。白厌沙收下。 关夜带着他的兵去了,兵马过去,路上烟尘滚滚。 白厌沙拉动弓弦,空放了一下。“真是好弓。”白厌沙嘴里感叹着。关夜肯把这么好的弓送给他,看来关夜很看重他这个朋友。 “现在我们去哪儿?”秦妖问带弓的白厌沙。 “想打猎吗?”白厌沙问不知道去哪儿的秦妖。 “两个人?”秦妖说,“不行不行,太危险了。关将军打猎,那是有一支军队的。他们在围猎,气势汹汹。就凭我们两个人,恐怕应付不了野外的危险。而且关将军送给你弓箭,是让你防身的,不是让你打猎的。这野外太危险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不回去。既然来了,就不回去。我们要在这里玩儿。”白厌沙说,“不打猎也行,我们四处转转。” 情帝视察黄河改造工程,以前他派白厌沙来视察,那个时候的工程,还只是大坝修筑工程。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那里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工程,叫作黄河改造工程。没错,搞黄河改造工程的人,就是要改造黄河,改造黄河的方方面面,让黄河改头换面。 情帝相信,这个工程完成,今后的黄河,不会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工地上,情帝看到了很多男人在干活,他们为工程的进展出力。靠力气吃饭,从来都是光荣的事情。干活干累了,来上一碗香喷喷的饭,人间至味。 情帝叫来工程的领导,告诉他们要好好领导工程,确保这些人有饭吃,有地方睡,有钱挣。情帝对工人的关怀是无微不至的,他希望这些人能平平安安工作,没有事故发生。 平安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重要的,而关夜将军是脑袋悬在裤腰带上工作,他带兵打仗,随时有丧命的可能,战场是危险的。 情帝担心这些工人的安全,万一有个人一失足掉入黄河里,不就淹死了吗?情帝要求工程的领导在安全方面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只有未雨绸缪,才能有备无患。 韩云雁来到情帝面前,他答应送给黄河改造工程组的布料、衣物等货品已经到来一部分,还有很多货物会陆陆续续送来。这些货物,说什么时候送到,就要什么时候送到。延误逾期者,一律斩首。 情帝说:“多亏了你的这些衣物,这些工人穿的衣服你算是给解决了。上次我让白厌沙来的时候,工人的衣着都还很差劲。” “这是我该做的,”韩云雁说,“黄河的改造是利民的好事,老百姓都支持。当年秦始皇修筑长城,是为了抵御外侮,也是利民的好事,老百姓也多支持。只是那长城的修筑,绝非一日之功,工程浩大,劳民伤财,百姓中的怨言也是此起彼伏。这黄河改造工程,会不会有同样的问题?” “这也是我关心的问题,”情帝说,“你们几个都听到了吗?切记勿要给百姓带来痛苦。” “本官一向爱民,”旁边的一个官员说,“爱民如己,这是我做官的准则。这些工人,是从百姓中来的,他们是为我大梁国出力的百姓。他们的生活状态,本官向来牵挂于心,请情帝先生放心,在下一定会照顾好这些百姓。” 参观完一些基础设施,情帝和韩云雁来到黄河边,不带随从。黄河就在他们面前,大河长流,深沉而厚重。 情帝说:“你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话吗?天下的事就是我的事。现在我还是这样想。今后希望您能继续对我做出帮助。” “我会的。”韩云雁说,“我知道,支持你的事业,就是为人类谋福利。” “天下是我家,我家我作主。”情帝说,“如今天下还很不安定,烽火连天,天下人流的泪水能汇聚成河。不要说我一个人,就是再来上十个兄弟,也不能改变现实。改变世界需要天下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有人跑来,向韩云雁汇报工作,来者说:“有五百人因天下大雨,不能如期送货过来。那些人想把货物运到其他地方,分掉货品。目前那五百人已被全部斩首,货物已被督察队伍连夜送过来。” “带我去看看。”韩云雁说着随来者去看运来的货物。 情帝一个人在黄河边站着,周围突然好寂静,只听得到细细的风声。 秦妖在野外不习惯,野外很危险。没有防身能力的人,在野外扮演的是食物角色,很可能成为猛兽的食物。 白厌沙手中有一把好弓,背后背着的箭袋里满满的都是箭,他有恃无恐。 在野外,白厌沙不敢主动攻击野兽,能避就避开。如果真的有野兽来袭,白厌沙会拿弓箭抵御的。 有个从村庄中逃出来的老太太,带了几个年轻的小伙子,他们坐在树下歇息。这位老太太,手中有一把镜子,镜子背后是绿色的装饰。她的头发收拾得很整齐,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头发是顺的,眉毛也是整齐的,然后她靠在树干上,死了。 死之前,她是安静的,死之前,她欣赏了自己。她的村庄被敌人洗劫,很多人被杀死了。她带着几个邻居家的小伙子,逃了出来。那个村庄是他们的家乡,他们却要逃离家乡,家乡危险。 白厌沙来到这几个人面前,老奶奶已经死了。几个小伙子决定把老奶奶在荒野埋葬,薄葬是好的,避免了人盗墓。他们一起挖了一个坑,白厌沙、秦妖也出了力,坑中放上许多枯草,再把老奶奶放在枯草上。又往老奶奶身上放枯草,然后老奶奶的身体就看不见了。当土一点点下去,坑逐渐被填平。他们望着这简单的坟墓,仿佛老奶奶从来不曾在世界上存在过。 现实是残酷的,人需要面对生死,及与生死有关的一切。白厌沙这样一个顽强的人,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生命中的各种纠缠。那些纠缠人的各种东西,都是妖魔鬼怪,而人要做的,就是降妖除魔。 白厌沙数了一下,小伙子一共五个。白厌沙要带着他们走出荒野,走出荒野,走到安全的地方。 “我们能走出去吗?”一个小伙子说。 “我有弓箭,”白厌沙说,“放心吧,我们能走出去。” 天地间的风,向远方吹,野草连天,万般苍凉。 白厌沙握紧手中的弓,一步步向前行,秦妖和五个小伙子跟在他身后。没有人知道,他们将会遇到什么。 第八十一章 海洋 白厌沙跟随秦妖,来到海边。白厌沙好久没有来海边了,见到大海,他如同一个从没见过大海的孩子。 潮水一次次冲刷着海岸,海岸上的沙地,变得光滑干净。沙滩呈现柔软的样态,有人在沙滩上挖坑玩儿,就好像要活埋谁。 海洋是漂亮的,秦妖和白厌沙望着大海出神,他们不说一句话。 海洋对他们的吸引力是巨大的,曾经秦妖想驾驶小船,在海上航行,不断航行。白厌沙当然也有这个想法,这样的旅行,可以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当然,如果有可能,还可以潜入海中,到达海底。海底有什么呢?没有去,他们当然不知道。 他们对海洋有兴趣,如果让他们长时间探索海洋、研究海洋,他们是乐意的。两人相信,在以前,应该有不少船只在海上航行,但是好多船都沉入了海里。海水把船只淹没,仿佛世上从来不曾出现过那样一只船。 他们要是对海洋进行探索,当然也会面临很多危险。这些危险不是说胳膊或者腿被划伤,这些危险中包括死亡。在海上航行,在海水中潜水,随时有可能被海洋吞噬。 秦妖想要探索海洋,秦妖是认真的,她真的对海洋极为有兴趣。别的姑娘可能想要竞选皇妃,想要荣华富贵,可秦妖的梦想跟她们都不一样。秦妖是爱海的姑娘,她要探索大海。 海面上过来一只船,船上的人是一个老者。他虽然有些年纪,但精神矍铄。白厌沙说:“您是从海上来吗?” “是的。我这次去了比较远的地方。”老者说,“我到达的海域,很危险,从船上看去,四处都是无边的海水。但我还是活着回来了。” “您能安全回来,说明您有应对海上困难的能力。”白厌沙说,“真羡慕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出海。” 老者笑笑,将船靠岸,回家去了。 这个老者的精神面貌感染了白厌沙,他总能从周围人的身上学到东西。他计划像这位老者一样,驾驶着船,去海上航行。他和秦妖都对海洋有着浓厚的兴趣,可以一起去,相互有个照应。 白厌沙说:“你愿意和我一起出海吗?” “当然愿意。”秦妖说,“探索海洋也是我的梦想。”秦妖凝望大海,大海那么广阔,海风吹拂秦妖的长发时,白厌沙在欣赏她的样子。 白厌沙还不具备远航的能力,对船只的控制绝非简单的事情,在远航的过程中,要面对的问题太多太多。尽管有这么多困难,白厌沙还是决定尝试一下,他要在短期内培养起远航的能力。 事情总要一步步来做,他需要在海边待一段时间。以前白厌沙出过远门,跟着商队到达域外,那是在陆地上远行,这次他要在海洋上远航。无论是陆地还是海洋,远方总有什么在召唤白厌沙,他需要向远方出发。 白厌沙找到那位老者,向老者学习驾船技术。船虽然不大,可驾这只船所需要掌握的要领还是很多的。在海上,难免遇到风浪,这些危险,白厌沙已经悉知。老者看白厌沙学习态度这么诚恳,就认真教他。 从老者这里,白厌沙学会了很多在海上生存的技能,其中就包括驾驶小船。白厌沙很感激遇到这样一个师傅,是他帮助白厌沙,使白厌沙有可能探索海洋。 人们对海洋的认识微乎其微,从广度及深度来说都是这样。白厌沙问过自己,自己去过很远的海域吗?答案是没有。自己到过很深的海域吗?答案是没有。这样的一个情况,让白厌沙不满足,似乎只有探索海洋才能令白厌沙满足。 秦妖说:“厌沙哥哥,我跟你一样,也没有到过很远的海域。不如这样,我们出海吧。到很远很远的海洋上看看,看看那里有什么。” 白厌沙说:“我有些担忧。” “你担忧什么?”秦妖说,“你担心皇上不让我们出去吗?也是,如果能得到皇上的帮助,我们就不会这样势单力薄。但是,皇上肯定不会让我们出去的。边关防守都很严,我们怎么办?对了,我们可以编一个故事,就说海上有神仙,我们去拜访神仙。” “你以为皇上那么好见?谁想见就能见?”白厌沙说,“不过你想的这个主意不错。我们可以去找一些富商,告诉他们我们去拜访神仙,需要很多物资,让他们给我们提供一些物资。我觉得吧,出远海,需要一艘大船,小的船,风一吹就掉海里啦。” 秦妖抬起头,望着天,说:“说的也是,嗯,那我们就去准备一艘大船。” 白厌沙曾经跟着商队远行,认识了许多商人。有些商人很有钱,金发蓝眼的女子一买就是好几个。白厌沙找到那些商人,说明了情况。那些商人对神仙都很感兴趣,都觉得白厌沙是一个神奇的人。有了这些商人的帮助,白厌沙就拥有了一艘大船。 面对广阔的大地和广阔的海洋,白厌沙有着同样的期待,过去他在大地上旅行,现在他要到海洋上旅行。旅行是相似的,似乎每一次出发都预示着要前往全新的世界。 秦妖对白厌沙是信任的,她相信白厌沙的驾驶能力。秦妖和白厌沙来到大船上,他们要探索海洋。大船出发了,向着海洋深处前进。 大船行驶的过程中,站在甲板上,可以感受到比较大的风。海风没有味道,秦妖过去以为海风有海的味道,现在感受起来,这风并没有什么特别。 船在前进,一段时间后,往回看,已经看不到海岸。四处全是海水,秦妖有些害怕。她说:“我们会不会有危险?”白厌沙说:“危险肯定是有的。只是不知道这危险有多大,什么时候来。”秦妖说:“我相信你,你能应对这些危险。”“但愿如此。”白厌沙说。 秦妖曾卖了玉龙,很有钱。这次白厌沙航行所使用的大船,秦妖是出了不少钱的。这些,白厌沙都记在心上。海风吹着秦妖的身体,她的长发飘飞。尽管有对危险的恐惧,秦妖心中还是有些激动的,毕竟以前她从来没有到过这么远的海域。 如果一个自幼生活在海船上的人,没有见过陆地,让他讲一个故事,他能讲什么呢?他的故事可能离不开海水、海风、海鸟、海中的鱼。当然,他也可能幻想,幻想出陆地,幻想陆地的繁华。 海上没有其他船只,这给白厌沙带来一丝恐惧。他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也许一阵风浪,海水淹没大船。他希望太坏的事情不要发生。 秦妖希望海面上能够出现另一只船,那样的话,相互可以有个照应,这只船翻了,还可以上另一只船。然而,四处望去,连只鸟都没有。也难怪,有哪只鸟愿意在海上飞呢?谁能飞过大海?飞不过去,掉到海里,不是就死了吗? 秦妖说:“远离了陆地,你有什么感觉?” “感觉是到了另一个世界。”白厌沙说,“这是一个水世界。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空间。我们要熟悉这海水,熟悉这海风,熟悉这里的一切。” 秦妖望着海面,好大的一汪水,她的心中有无限感叹。 日暮时分,他们看到了太阳下落的动人情景,很快,天就黑了。前方隐约有一个小岛,白厌沙有些兴奋,他驾驶船,靠近那个像岛的地方。过去,果然是岛。于是,他们上了岛。 刚走几步,白厌沙建议回到船上去。这岛是陌生的岛,岛上有什么,他们根本不知道。冒然往岛上走,是危险的,更何况现在天黑,即便没有野兽威胁,扭伤脚也是不好的。 早晨的风吹到船上,白厌沙和秦妖醒了。他们站在船上,望海岛,还不错,岛上风景靓丽。他们已经没有了昨夜的恐惧,白天把一切暴露在天底下,两人从船上下来,上了岛。 岛上空气新鲜,岛风吹着他们,他们渐渐走远。 有趣的是,岛上居然有台阶路,说明这里有人来过,修筑了此处台阶。可是附近不见房屋,似乎并没有什么人。 秦妖问:“你说,这岛上有人吗?” “可能有人,也可能没有人。” “你这不等于没说吗?”秦妖明显不满意白厌沙的回答。 草地上有一些小动物在活动,这里还是很有生机的。面对一个陌生的小岛,他们不知道何去何从。可能因为天气比较好,他们的心情比较好。 白厌沙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前方是广阔的海。白厌沙感受着海的博大,海风吹在他的身上。 白厌沙一直想住在岛上,现在他来到这海岛,有了在岛上居住的机会。四处虽然没有房屋,他可以建造房屋。复杂的房屋他不会建造,但简易的房屋他还是会建造的。 秦妖同意白厌沙的想法,搭个简易房屋,休息几天,之后,他们还会回到船上,继续航行。 第八十二章 香山取意 木屋已在岛上建好,建造一所房屋花费力气,虽不是什么豪华宫殿,但足以容身。白厌沙有意四处走走,秦妖跟随。他们上岛时间不长,哪哪儿都陌生,草是陌生的,树是陌生的,就连风也是陌生的。 怪样的山路走起来有些艰辛,但风景怡人,多少消解行路的疲劳。半山腰,一个头发已白的老男人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石头不规整,像是被驴啃的。老爷爷毫不在意周围环境的荒蛮,像是熟悉了游乐场的孩子,肆意把弄手里的玉龙。这玉龙秦妖认识,正是她卖掉的那个玉龙。玉龙当时要价很贵,是一般人出不起的。而这玉龙如今辗转到了这位老爷子手里,秦妖看了惊奇。 秦妖和白厌沙走来,老人不理他们。是秦妖先说的话,“这位先生,这山路还能往上行吗?会不会有伤害人的野兽?” 老人一挠头,说:“没啥猛兽。这山不高,你们很快就能到山顶。” “这山叫什么名字?”白厌沙问。 “没个名字。就叫山。”老人说,“你是文化人,要不你给取个名字?” 二人得知山上不危险,就放胆前行。 继续上行的路,也是怪石密布,一个个石头都是可爱的模样,见了叫人心里喜欢。 从一条陡台阶路向右转,就进入一个开阔地带,这里的路不光宽阔,而且平整,简直能跳舞。往前笔直地走去,白厌沙见到一片花海。这里盛开的花,又大又明丽,从接近山顶的位置,一直开到山顶。给人的感觉是,漫山遍野都是花。其实白厌沙知道,只是这里花多,只是这里花朵盛开如此。白厌沙走在山路上,便已是走在花丛中了。 秦妖靠近花,此处花香暗藏,不经意间,花香透入灵魂。 在山顶逗留一些时间,他们便开始下山。因此处花香缭绕,鲜花照人,白厌沙将此山取名为香山。这是他们的香山,这是他们走过的香山,这是他们看过的香山。 回来的路上,白厌沙不说话,秦妖也没有说话,他们只是牵着手。距离上次打马球已有段时间,秦妖一直挺开心的,和白厌沙一起打球,一起登山,还一起为山河命名。 山野风景,撩拨人心。风静静地吹。他们回到木屋时,天色暗淡,已是傍晚。白厌沙从船上取下的画具,放在桌子上。白厌沙摊开洁白的纸,拿起他的毛笔。近来,白厌沙经历了跌荡的生活,生活于他,像一盘散沙。唐王朝覆灭后,天下总不太平,各地群雄并起,群雄逐鹿,分争世界,俨然一个乱世。 白厌沙提笔,笔走龙蛇,时疾时徐,笔下江山,透露凝重气息。白厌沙知道,当此乱世,人命如草芥,谁又能预卜前途、预知生死?好在有秦妖作伴,共担琐事,同浴风雨,人生温情,流露在日常小事间。 秦妖是快意人,打马球时表现了直爽的性格,她的马跑得总是很快,仿佛谁都追不上她。秦妖慢慢走过来,来到白厌沙身边,白厌沙已经画完了画,画在秦妖和白厌沙眼前呈现了出来。这画每一笔都精彩,秦妖靠在白厌沙胸膛,她已不去看画。 早晨的风吹皱水面,海面阳光动人。船行水上,秦妖目视远方,心中有些紧张。这次出来,秦妖只道是拜访画友,当日便回,没想在此岛上过夜。家人该着急了,家中无女儿,便没有生气。府里上上下下此时肯定慌慌张张,秦妖不见,这是天大的事儿。 船靠岸,白厌沙取出散碎银两,交于秦妖。秦妖雇了一辆马车回家,马车一路扬尘而去。 白厌沙一个人站立在街道上,此时风寒,白厌沙裹紧衣裳。 情帝从人群中走来。情帝一身红衣,情帝走在繁华街道。街上的嘈杂声仿佛入不了情帝心,他独自前行,步态潇洒。 “情帝?”白厌沙呼唤情帝。 情帝站住,见是白厌沙,叹了口气。片刻,情帝泪下,说:“死得太惨了。接二连三的死亡,不分男女老少。好多街道都有命案,人心惶惶。” 白厌沙说:“里面说吧。” 两人就近走入一家茶楼,楼内服务设施优质,老板娘热情。二人坐下,一壶热茶端上来。情帝茶水润润喉,说:“不行,我一定要找到凶手。凶手太猖狂,视人命如泥土。这怎么行?” 白厌沙思忖片刻,眉毛一扬,说:“世界太乱了,人心变坏。这凶手可能不只一个人。那么多人离奇死亡,一个人怎么可能杀那么多人?” 情帝将一杯茶水一饮而下,气不打一处来。情帝说:“卫灵有好多处商铺,其中一间茶铺,一直从浮梁、南平等地购置茶叶。就在前几天,运茶的队伍竟全遭暗杀,凶手不是为货物而来。所运茶叶被当地村民哄抢一空。那帮村民倒是捡了个大便宜。” 白厌沙面色凝重,他算一个文人,面对这些血淋淋的现实,他不知怎么办。情帝一肚子火,他话比较多,但可以看出来,他也没有合适的办法。 茶楼内宁静,茶水甘甜中带苦,情帝品茶,心中不是滋味。 情帝和白厌沙喝过茶,就着手去办案。他是极聪明的人,帮助官府从复杂案情中抽丝剥茧,最终让真相水落石出。往日的案子,情帝自然不在话下,可今日真是邪了门了,人一个一个地死去,凶手却像是空气,看不见摸不着。 白厌沙来到一处热闹的街道,走入一家茶铺。正巧卫灵在里面看一位女子刺绣,女子细手明眸,仔细绣鸳鸯,卫灵看得出神,不知道有客来。 “卫公子。”白厌沙已站在卫灵身旁。白厌沙说:“情帝向我说了一些案件。” “有眉目了吗?”卫灵很关心,他不再看女子刺绣。 “他也很茫然。”白厌沙说,“情帝遇到了一个大难题。不是一个大难题,是一堆大难题。事情很棘手。” 卫灵望了两眼屋顶,说:“真是乱世遇到鬼。” 第八十三章 厌沙画院 是卫灵出的主意,在城里组织一个画院,白厌沙听取了卫灵建议,决定成立画院。置办画院,白厌沙没有经验。他虽是一名画者,可需要注意的是,画画是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无关,所以叫别人参与有关画画的事情,多少有些尴尬。但现实的情况,也让白厌沙虚下心来,一些巨幅画作,甚至规模性画作,是一个人难以独立完成。清高自然要有,可一些繁重的活,还需要有人来做,找些人打打下手,也是必需的。即便有些人只是提提水、和和泥,也是参与了绘画工程,尽管不是参与画画本身。 画院的位置闹中取静,离卫灵的那家茶铺不远,却在一个深巷。白厌沙一早就要去画院,卖杏花的姑娘坐在路边,她屁股下面坐着一大片绿绿的荷叶。 来到画院门口,牌匾铺子派来的伙计,早已张罗着悬挂牌匾。那匾是淡黄色的,阴刻字迹刷成深蓝色,那蓝色深得有点发黑。匾上有大红的纱质大花,看着喜庆,喜庆气氛烘托的“厌沙画院”四个字,遒劲可爱。 有人拿来一根干枯竹竿,竹竿上挂着长长的一串爆竹,一根细香被一个孩子点燃,香交给一个大人,大人举着香绕过三个蹲在地上的孩子,香靠近爆竹时,三个孩子起身远离。爆竹一声响,虚空似乎被震碎,噼哩啪啦的声音,响彻整个深巷。 白厌沙站在人群中,嘴角露出笑。街坊都是老街坊,乡里乡亲的,还没这么热闹过呢。以前,要是娶亲,也这般热闹。可如今是什么世道,前些天倒是有娶亲的,新娘在婚礼现场死在轿子内,她鲜红的血染透了洁白的衣裳。现在画院开张,有些人虽是来看热闹,可也怕出事情。最近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报名的学员陆陆续续都来了,年龄不一,但都是孩子,都是年轻人。那个卖杏花的小姑娘也来了,她也是学员,报名学画画。她的爷爷也来了,这个老爷子白厌沙见过,正是香山上见到的那个手握玉龙的老人。 老人见到白厌沙,点点头。他说:“今天挺喜庆,我送孙女来学画。”回身对孙女说:“好好跟这位先生学,这位先生不错呢。” 场面热闹,大家各忙各的。老人在圆桌旁的小方凳上坐下,有女子倒上热茶,茶汽飘腾。 老人说:“你说前几天的事情怪不怪?好端端的一个新娘,死了。据说是被人暗杀的。不瞒您说,我儿子是在战场上死的。他跟的是关夜将军,关夜将军可不是怂将。我本指着儿子能建功立业,光宗耀祖,可谁能想到,竟在战场上死了。唉!”老人一声叹息,他很悲伤。 “老爷子您喝茶。”白厌沙说。 老人喝了一口热茶,说:“为啥让孙女学画画?学个技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你得考虑到她的安全。还是当文人好,当文人安全。握长戟的,不如握毛笔的。醉卧沙场是常态,打仗哪有不死人的?” “您说的是。”白厌沙说,“我曾入敦煌绘制壁画,我在天下很多处绘制过壁画。有些大的绘画工程,需要众人齐心协力。这些孩子在我这里好好学吧,我肯定好好教他们。等学成了本事,我带他们去妙音寺,共同绘制壁画。” “等学成了本事,我该高兴死呢。”老人说,“我这么大一把年纪,说句不好听的话,我还能活几年?我看着这些孩子,心里就喜欢,总希望他们能学成本事,立一番事业。” “这个是自然的。”白厌沙说,“苦心人,上天是不会辜负的。” 此时一阵风起,是一个黑衣男子走过来了。此人好大气场,步步生风。黑衣人递给白厌沙一张折叠的纸,然后转身离去。白厌沙抬头去看,见那个黑衣男子上了一辆马车。布帘掀起的那一刻,白厌沙看到车内坐着一个人,他戴着黄金面具。 白厌沙环顾四周,发现秦妖没有来。打开折叠的信纸,纸上浓墨书写着两个字:救我。 是秦妖的字迹,这是秦妖的字迹。秦妖的字迹白厌沙认得。 “秦妖这是怎么了?”白厌沙心突突地跳着。 “啥事情?”老人探头过问此事。 “我朋友有情况。”白厌沙简单说了一句,就将今天画院的事情交身边人打理。 他先去情帝处,情帝不在家。他又去找卫灵,让卫灵想想办法。 茶叶铺内,一位域外女子坐在椅子上,她金黄色头发,蓝色眼睛,皮肤洁白。卫灵靠近这女子,伸手触摸女子下颏,两手指挑起她头,“给哥哥唱首歌如何?真是好姿色。” 白厌沙来了。卫灵转身说:“画院办得怎么样了?礼钱我可是送到了,我派人给您喝彩了。” “秦妖失踪了。”白厌沙直截了当地说。 “失踪了?”卫灵关心地说,“什么时候的事儿?” “今天。”白厌沙说,“今天秦妖就没有来。我见到那个人了。” “哪个人?”卫灵问。 “那个戴着黄金面具的人。”白厌沙说,“信是戴黄金面具的人派人送来的。事情很蹊跷,信上只有救我二字,没有地址,我上哪儿去救?” “你先不要着急。”卫灵说,“找过情帝没有?他分析能力强。” “我去他家了。他不在家。” “别着急。他一定是去搜集线索了,他一刻也不肯闲着。”卫灵说,“这样,我跟你一起去找他。”卫灵转身,抱着金发女郎,在她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和白厌沙出门去了。 街道还是那么热闹,这街道每天都是这么热闹。两人无心逛街,一心找情帝。 在烟云广场旁,两人听到有哭声,他们寻声望去,见广场聚集一群人。人群中站立一个一身红衣的人,那个人是情帝。 白厌沙和卫灵快步赶过去,来到人群边。 “情帝,什么情况?”卫灵问。 “这位叔叔,女儿丢了。有人送来信纸,纸上只有救我二字。”情帝说。 “秦妖也失踪了。”白厌沙说。 “啊?”情帝很惊讶。 第八十四章 拜火 官府抓到一个人,据说是送信的。送信的不只一人,这次抓到的只是其中一人。送的信上都有“救我”二字,背面写有地址。那失踪者的笔迹最牵动人心,相关亲人怎能不着急如焚?怎能不采取措施?抓到送信者,真叫一个大快人心。 审判官员坐在长桌后面,他黑色胡须长长的,一副威严的样子。官员瞪着堂下,“你被我们抓到了,这下,你要完了。你送一封信,就丢失一个人。告诉本官,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从小没个名字,我不知道我姓什么。”堂下跪在地上的略胖男人说,“不过我有一个外号,村民们都叫我狗蛋。我只管送信,我们骷髅会只绑架人,不杀人。绑架图的是钱财。” “口出狂言。竟敢参与绑架,”官员厉声说,“来人,拉出去砍了。”旁边带大刀的两个官兵缓步走来。 “慢。”坐在一把淡黄椅子上的情帝说,“很多事情都还没有问清楚,不能让他这样轻易死。” “我问你,”情帝对着狗蛋说,“街道上无头的尸体、公寓楼内坐在地上身上布满血的死尸、被人剔去肉的女人的骨头,等等,这些血腥的案件跟你们骷髅会有关系吗?” “没关系,一点儿关系没有。”狗蛋说,“我们骷髅会只绑架人,只要钱财,不害人性命。我说的是真的。我们一般要求失踪者家属到约定地点赎人。” “约定地点,”官员说,“什么地方?” “冰临谷。”狗蛋说。 “报!秦府有人求见。”朗声传来。 “快请。”官员说。 秦府的人来了,为首的是一位微胖嘴上长小胡子的男人,“怎么?抓到人了?” “抓到一名送信者。”官员说,“他是骷髅会的人。骷髅会绑架人,要钱财。” 小胡子男人说:“本府千金秦妖失踪,老爷很着急,要求速速找到女儿。既然事情有了眉目,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这信是你们的吗?”情帝上前,打开一封写有“救我”的信,那是秦妖的字迹,“看清楚了,是你们的吗?” “是我们的。”狗蛋说,“这封信虽然不是我送的,但是我们骷髅会的人送的。确切无疑。” “你们要多少钱?”情帝问。 “面谈。”狗蛋说。 街道上来往的人中,一听到“冰临谷”三个字都会作鸟兽散,他们害怕,因为冰临谷有骷髅会。 情帝来到妙音寺,见到方丈。方丈是一位有着白色长胡须的老人,见到情帝,他面容严肃。 方丈说:“最近案件有什么进展吗?” “抓到骷髅会一个送信者。”情帝说,“据说骷髅会绑架、拐卖人口,做下很多罪恶的事情。我一定会破案的,我一定会让真相水落石出,还人间以正义,还天地间以公道。” “阿弥陀佛。”方丈说,“六道轮回,因果报应,愿事情能尽早有个了结。前朝玄奘法师,西行求法,带回众多经卷。玄奘组织译经,到我这辈,佛法典籍已是浩如烟海。昔日达摩传如来禅,到本寺讲经说法。译经者鸠摩罗什亦曾将新译出的经卷亲手送到本寺。此地承蒙先辈厚爱,得以聚集人才。寺内修行者,潜心经论,兢兢业业,可谓日日精进。弘传佛法,功德无量。老衲不才,情帝若有需要帮助的地方,我当尽心尽意,助你一臂之力。” 二人行至大院内,院里摆放许多尸体,尸体都血淋淋的样子。一旁的空地上,众僧林立。 “阿弥陀佛。”方丈上前,“罪过,罪过。死者可悲,老衲身心受到震撼。地藏王菩萨曾言,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我当亲自率僧众诵经百日,为死者超度。阿弥陀佛。” 情帝为死者默哀,心内感伤。从妙音寺出来,情帝见到了秦府的人。据秦府的人说,戴黄金面具的人要价一万两黄金。救出秦妖,需要一万两黄金。一万两黄金可不是小数目,骷髅会可真是狮子大开口。 情帝随秦府的人走入荒野,荒蛮气息浓重。野路漫漫,他们终于到达冰临谷边沿。来时的路,或布满碎石,或泥泞不堪,马车难以通过,只能步行。一路辛苦,来到这山谷边缘,他们已是精疲力尽。 休息片刻,他们开始往下走。下行的道路是被修整过的,路上铺着很多平整大石头,十分好走。 渐渐靠近一个山洞,这洞上方有“骷髅会”三个字。一行人进入山洞,山洞很长,他们走了好久才豁然开朗。洞内有一个大殿,大殿呈现山岩的幽暗本色,一股阴森恐怖的气息在四周弥漫。 大殿内的人都穿一身白色衣服,那种白跟白骨一个颜色,且衣服的质感也很像白骨。其中有十个人戴着黄金面具。众人的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火炉,火炉内摆放成堆的粗硬木柴,木柴在熊熊燃烧。大火燃烧时刻,众人拜倒。他们朝着火拜,心中充满虔诚。他们一拜再拜,火在他们心中是至高无上的象征。 礼拜结束后,一个戴黄金面具的人走过来,说:“钱带来了吗?” “带来了。”秦府的人从怀中取出一张纸,这是官票,可兑换一万两黄金。 黄金面具接过来官票,确认一万两黄金无误。喊了一声“放人!”随即有两个人押着秦妖来了,然后解开秦妖身上的绳索。 秦妖能够获得自由,她深深松了一口气。她本以为自己生命会结束,真是幸运,府里来人救出了她。 秦妖说:“情帝,白厌沙在哪儿?” “我不知道。”情帝说,“你自己去找他吧。” 这次秦妖获救,秦府损失一万两黄金。对秦府来说,一万两黄金是小事,千金是大事。 回去的路崎岖坎坷,但他们毫不在意。草随风动,前望的路,漫长而遥远。虽是脚下有泥,可是心中有光。回家,总是让人激动,家是寒冷中的一团温暖。 第八十五章 人血诗句 冰临谷,一个神奇的山谷。此山谷处于巨大的荒野中,找到这里,并且来到这里,十分不易。如果不是性命相关的事情,谁会肯来到这样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地方呢? 离冰临谷很远的若烟城内,一处亭子周围充满恐怖气息。亭子处在公园里,亭子四围的白色墙壁及亭子的柱子上,都有写的诗句,书法了得,文风飘逸。诗句字体不一,应该是多人书写,但风格趋同,他们应当属于同一个流派。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诗句都是红颜色的,不是用了颜料,而是人血写就。在世间,一个人会言语伤害另一个人,会偷盗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会抢劫别人的物品独占,会殴打别人,会杀害别人,会陷害别人,等等,种种阴暗的事情,存在于世界阴暗的角落。此时的亭子周围,布满血的气息,这是人血的味道。据说,写诗的人都是冰火社的成员,他们用心写诗,也用血写诗。冰火社是一个诗社,诗社的人用人血写诗已成习惯。人会伤害人,人会相互伤害,人怎么能这样?冰火诗社有血腥的传统,诗社的人完好地继承了这一不良传统。 鲁猛狗是一个杀人犯,他作为一名人人喊打的通缉犯,在四处逃。通缉要犯的生活充满奔波,不过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是少不了的,也算潇洒。鲁猛狗杀过众多的人,具体杀了多少个,他自己也不清楚,他算术不好。鲁猛狗杀过冰火诗社的人,因此与冰火社结仇,冰火社曾追杀他。鲁猛狗是个爽快人,快人快语,他曾经学着冰火社的成员,用人血在墙壁上写诗。鲁猛狗的诗沉郁顿挫,却又在某一处文采激扬,令人拍案叫绝。鲁猛狗生性鲁莽,粗鲁成性的他,写诗从来都是一气呵成,主打一个豪放派。由于鲁猛狗诗写得出色,因言获奖,他竟然受到冰火社人的好评,从而加入冰火社。现在,鲁猛狗是一名诗人。 近来接二连三的惨案惊动官府,官府派人调查,情帝也参与其中,可是案件总得不到侦破。有传言说,很多命案都是冰火社所为,他们写起诗来便为所欲为。此类事件十分重大,事关国计民生,作为一方父母官,不能袖手旁观。但官府人力有限,面对强大的邪恶组织,官府可以说是无能为力。只好通报军方,请求军方给予帮助。如果能获军方相助,事情应该会往好的一方面进展。 将军关夜接到任务,一早便策马赶来。了解情况后,关夜骑马回去。 荒野中,关夜领军行进。行至中午,已是人困马乏,军队停下来修整。几处枯草地上架起大锅,锅里煮着刚刚猎杀的野猪,场面热气腾腾。军营驻扎地相对安全,周围拉了警戒线,有哨兵把守,如有外人进犯,杀无赦。 关夜将军骑在马上,剑乃百兵之君,他手握长剑直刺苍穹,威风凛然。 关夜说:“日出东方,朗朗乾坤,天地间有浩然正气。我是一名将军,我手中的剑为天道而生,就是要铲除邪恶,维护天道。贪生怕死,蝇营狗苟,非君子所为。今日我要踏平冰临谷,血洗冰火社,取敌人首级,替天行道。” “杀!杀!杀!杀!杀!杀!”军队齐声喊,声音嘹亮,震碎长空。 午后,继续行军。靠近冰临谷有一处密林,打头的士兵进入林中,纷纷倒下。后面有个兵喊“有毒气!”大家急忙后退。兵中一个队长喊叫说:“将军,林中有毒气,冒然前行,恐遭埋伏。”高头大马上的关夜将军望了眼前方倒地的尸体,喊了一声“撤!” 在离密林不远的土地上,一个谋士说:“将军,此处地形复杂、埋伏众多,我方应按兵不动,伺机行事。”关夜听从了谋士建议,又将军队驻扎下来。 冰临谷中,一处崖壁布满洞窟,洞窟内空间都很大,可谓是一座座宫殿。一到晚上,洞窟内会亮起温馨的黄色灯光,整个崖壁灯火通明,辉煌至极。此处便是冰火社所在。冰火社以其强大的实力,雕刻了整座山崖,崖壁上的每一个洞窟,都是一座宫殿。 鲁猛狗,一个冰火诗社的新成员,提着一罐子人血,兴冲冲跑入崖壁中的一个宫殿。 这宫殿内,有众多的人,他们皆穿黑颜色衣服,那种黑是一种幽暗的黑,有着邪恶的味道,有着阴暗的气息。众人前方正中间有一个精美绝伦的玻璃容器,透明的容器内放着人血,人血在循环流动,在高处形成喷泉。 跟骷髅会一样,冰火社也有十个戴面具的人。与骷髅会不同的是,冰火社的这十个人,全都戴着白银面具。鲁猛狗提着罐子走过人群,来到人血喷泉旁边,将一罐子人血倒入与喷泉连接的池子,喷泉更加肆意地喷出人血。 众人开始在血腥的味道中礼拜,他们拜血,十分虔诚。礼拜一次又一次,在场的所有人,都真诚地多次礼拜。他们一次次拜倒在人血喷泉前面,他们将整个心都交给血神。 在冰临谷,有着两个邪恶的组织,一个是处在山洞中的骷髅会,一个是处在崖壁洞窟内的冰火社。骷髅会有十个戴黄金面具的人,冰火社有十个戴白银面具的人。骷髅会崇拜火,冰火社崇拜血,骷髅会拜大火,冰火社拜人血。 礼拜完毕,鲁猛狗对一个白银面具人说:“那军队已经逼近冰临谷了,我派人进行了各种埋伏,布置了各种陷阱,放心吧,他们进不来。” “再安排一队杀手,严密监视敌军动态,他们若敢进犯冰临谷,杀他们个片甲不留。”那个戴着白银面具的人说。 情况已是很紧张,关夜将军的兵已经逼近冰临谷,而靠近冰临谷的地方,有很多埋伏和陷阱。战争似乎会一触即发。 风吹过山谷的花,幽香流转,这本是唯美浪漫的世界,却要迎来一场杀戮。 第八十六章 读书人(一) 若烟城内一处黄金地段有一个书店,书店老板是美女孔文墨。孔文墨本是一名出色的舞女,跳舞赚了钱,便开了这家书店。她曾加入过诗社,那是很普通的诗社,并非如今令人闻风丧胆的冰火社。孔文墨喜欢舞蹈,更喜欢文字,她认为文字可以带领精神舞蹈,文字是有魅力的。能拥有这样一家书店,孔文墨认为自己是幸福的。 街道上跑来一个人,此人浑身是血,他是一个兵,看来伤得不轻。这名兵跑到书店门口,跑不动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太危险了,这次出兵,他差点丧命,他是捡了一条命回来,庆幸、庆幸。 书店老板孔文墨出来,见这里有一名伤者,伤者满身是血,孔文墨感到心惊肉跳。她随即从书店取出一本书,是一本《论语》,随手撕作两半,用封面擦擦伤者伤口,然后拿两半书包裹带伤的胳膊,又用绳子缠起来。 “这书真是好书,替我胳膊止住了血。”伤者感激地说。 “我去给你拿个蒲团。”孔文墨回身取出一个蒲团放在地上。伤者因为身上有血,怕脏了蒲团,死活不肯坐上蒲团。 “我坐地上就行,真的,我坐地上就行。”伤者望了眼书店内,书店宁静,书香满屋。他只是小时候进入过书店,后来几十年都没有进入书店,“这店里真好,我要是能在书店看书就好了,可惜我不识字。” “你怎么浑身是血?”孔文墨这才问起伤者的情况。 “打仗呗。”伤者说,“关夜将军领兵去冰临谷围剿冰火社,谁知那帮写诗的人太厉害了。我是从战场上逃回来的,我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我好累,我受了伤,我好疼。” “你歇歇,在这里好好歇歇。”孔文墨关心地说。关夜将军打了败仗,部队上死了好多兵,损失惨重。 情帝一身红衣来到书店门口,他随孔文墨进入书店。孔文墨刚倒下茶,门口出现一名瘦高的女子,她牵着一匹白马,身形稍显疲惫。 “叶夏?”情帝喊出了女子的名字。他跟叶夏好久没见了。叶夏这名国际旅行者,有着不羁的灵魂,她总是要去不同的地方,感受不同的风景。这段时间,叶夏在中原旅行,她总是在路上,到达一站又一站,仿佛永远都不会累。 叶夏进来没有说话,她默默坐下。叶夏仰头看书店内的环境,这里有好几个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她左手边墙壁上有一幅书法作品,是秦篆字体写就的“上善若水”,对面雪白墙壁上也挂着一幅等大的书法作品,是汉隶字体写成的“韦编三绝”。孔文墨说:“喝杯热茶吧,润润喉。”叶夏喝了一口茶水。 白厌沙来了,他一见到叶夏就有些兴奋。叶夏是那种谁见谁都会喜欢的女孩儿,她来自异域,身上带有异域风情。 “门口怎么坐着个人?”白厌沙问。 “打仗打输了。”孔文墨说。 白厌沙说:“叶夏,终于见到你了。听说你已经把中原转遍了,走遍中原,精神可嘉。” “中原风土人情最让人喜欢。”叶夏说,“我看到骑驴的老爷爷可把我逗坏了,老爷爷要往东边走,驴偏要往西边走,驴跟人不是一条心,可倔强了。对了,大家最近在读什么书?” 白厌沙说:“最近我在忙壁画的工作,画院的那帮孩子也需要我带。他们都是绘画的好苗苗。” 叶夏说:“我从域外来中原的时候,路过敦煌,后来我知道,敦煌相当数量的壁画都是你画的。那些壁画线条流畅,色彩脱俗,构图严谨,画面中充斥着神仙气,令人望而生敬。” “过奖了。”白厌沙说,“壁画世界需要一颗匠心,我们其实都是工匠。我朋友里面,有石匠,有瓦匠,有泥匠,有花匠,等等。这画画是很有讲究的,这讲究不是世俗的讲究,而是超凡脱俗方面的讲究。那时候,我在敦煌画画,一画就是一整天,我感觉我整个身心都沉浸在绘画中,我与绘画融为一体了。” “真的感觉很好,你能沉浸在美轮美奂的绘画中。”叶夏说,“您是准备再去敦煌画壁画吗?” “暂时不去。”白厌沙说,“我现在着手给妙音寺绘制壁画。妙音寺的老方丈对我可好了,每次去他都让我吃上好的蚕豆,还让我喝梨汁。” 情帝杯中的茶已喝光,“以前,你在洛阳画的壁画被人毁了,你生了一肚子气。洛阳本是兵家必争之地,向来充满紧张气息,因为有了壁画,增添不少人文味道。” “没事。”白厌沙说,“画作毁了,还可以再画。人命丢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去敦煌那会儿,误入一片沙漠,差点没走出来。案件进展得怎么样了?” 情帝回到说:“事情已经都很清楚了,很多绑架、拐卖案件是冰临谷的骷髅会干的,很多凶杀案是冰火社的人干的。即便我们知道了这些案件的真凶,又能怎么样呢?以我们的实力,是不可能与冰火社和骷髅会抗衡的。果断行事虽可避夜长梦多,但诸多事情都太为棘手,我们还是应当从长计议,伺机而为。” “瞧你们说得热闹。”门口的伤者说,“书上怎么说的?报仇雪恨。那冰火社今日伤了我,明日走着瞧。等时机成熟,我拎俩板斧,杀入敌营,装回两麻袋人头给诸位看。” “你喝口水。”孔文墨给伤者倒了一杯水,放在他的脚边。 孔文墨说:“我本是一个舞娘,能有这个书店,也算找到第二人生。关于对付冰火社和骷髅会的事情,我们可以多商量几次,想出一个周全的办法来。” 情帝说:“会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道饶过谁?” 宁静的书店,有了他们的谈话,书店更显宁静。书店外面是街道,街道很繁华,繁华之声只是书店外的存在,似乎这书店有神奇的功能,可以隔绝声音。 第一章 烟山十六骑 风吹过蓝天下的黄沙,晴空日照,四处无一人。 十多匹马从大坡奔驰而下,在下方平地处一路狂奔,马蹄声响彻虚空。马上之人,都身穿蓝色衣服,蓝巾蒙面,佩带武器因人而异。 这些马疾行到烟山脚下,在山下风般掠过,到达一个陌生村落。村中人顿时慌乱,这十六个马背上的蒙面人,拿出武器,疯狂屠杀。一个上午,杀掉村里所有人。 烟山脚下,村镇众多,这里的人,多少年来,一直过着安详的生活。人们安居乐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时安禄山作乱,其他地方发生过惨绝人寰的战祸,这些对烟山脚下的人来说,都只是传闻。而近来,不少村子,时常有人失踪,失踪者多为女性。也有商人,离奇死亡,家中财产被劫掠一空。 唐朝早已成一盘散沙,今后的天下,由谁掌管,还不好说。国家大事于百姓而言,太远太大,目前利益,眼前的温饱,才是要紧。 乱世当中,各路豪杰纷纷称雄。杀人夺命,阴谋诡计,只为霸业可成。天下百姓怨声载道,战争中,多少生灵涂炭。饿殍遍野,民不聊生,人间依旧你争我斗,极尽尔虞我诈之能事。 烟山脚下一个小酒馆内,喝醉酒的几个人大谈近来的奇闻怪事。说有个村子,全村人口被蒙面人杀掉,这种屠村事件,使人瞠目结舌。店家过来,要这些人小声议论,风声传入谁的耳朵,成为祸端,就麻烦了。 说话间,一队人马经过,速度极快。马上的人,都是蓝衣蒙面人。酒馆内的人全部大惊失色。 这名为江湖的酒馆,每日聚集一些无业游民。他们整日浪荡,聚众赌博、饮酒狂侃,在小小天地间,过着快活日子。 最近不少地方的农民,组成农民军,向着那些官方势力进军。本已风雨飘摇的唐王朝,眼看就要翻船,大船一翻,水就会淹没它。那活跃在烟山一带的十六个蒙面人,就是在混乱的世界中诞生的。他们杀人的手段阴狠,往往神出鬼没,他们叫人闻风丧胆。 混迹农民起义军的朱温,在中原小有名声,他经历多次军事战斗,正在一点点扩大着他的影响力。 农民起义军对唐朝的政权造成致命的破坏,在严酷的斗争中,唐朝寿终正寝。唐王朝的覆灭,成为天下一件重大的事情。 政权林立,多国并存,世界局势处于紧张状态。 田间的路上,走着一个人,他带着一把刀,长长的头发在田野的风里显得飘逸。麦苗在风里油亮亮的,刚下过一场小雨,到处都是露水。然而白厌沙完全不顾道路的湿滑,只默默地走路。 近处传来吹喇叭的声音,乐声悠扬,听来极为喜庆。红色的轿子,像一朵盛开的莲花。而白厌沙目不斜视,所有声音,所有画面,与他无关。 进入城门,白厌沙独自行走在街道上,市井嘈杂,人间几多繁华。来到一个武器店前,门上牌匾刻有“天仙阁”三字,走进天仙阁时,从里面出来两位貌若天仙的女子,均身佩长剑,气质非凡。 店主是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头戴一顶昂贵的帽子,见有人来,微笑应酬。白厌沙一眼看中一把刀,刀光锐利,造型优美,实在是宝刀。老人介绍这刀的来历,讲出此刀价格,所值银两不菲。白厌沙摸出一枚金子,老人笑眯眯取下那把刀。 中土王侯龙,领导农民起义,在多地开展暴动,瓦解不少唐军驻防的势力。他曾与朱温饮酒论道,共商国计民生。侯龙有一个表弟,名为卫灵,满腹诗书,又好剑术,可谓文武双全。侯龙今日大喜,娶了县城北部一个富家女。红色轿子从田野边的宽路上,来到城内,看热闹的人众多。侯龙笑脸迎客,开心满怀,这已经是他娶的第三个媳妇。 街道上人满为患,处处人声喧哗。路东边来了一具棺材,哭嚎声此起彼伏,白色纸钱当空落下,雪花一般。 死者是一名富家公子,被蓝衣蒙面人杀害。公子举办生日宴会,为庆祝生日纷纷赶来的亲朋好友,也全部遇害。生日礼品,消失无踪。 办丧事的队伍,浩浩荡荡,办喜事的人群,绵长如龙,两个队伍相遇,街道立即水泄不通。 侯龙瞪大眼睛,看着哭哭啼啼的丧事队伍,心头着急如焚。哭泣的那群人,望到前方喜庆红火的场面,突然不哭了。 双方几个维持秩序的人,吆五喝六,疏导交通,人群这才慢慢散开。婚礼队伍向北走上一条繁华街道,丧事长龙往南而行。 城外那条灵水河,两岸青草无限,柳枝细柔,一只木船缓行水上。船头站立一人,一身白衣,眼望河上一片好风光。今日表哥娶亲,卫灵带了些礼品在船上,礼轻情意不薄。船靠岸,卫灵跳上石阶,随从携带礼品紧随其后。 天不很热,已有行路女子撑一把油纸伞,遮挡阳光。她们皮肤白皙,少量阳光落在脸上,皮肤像阳光一样光洁。 有一段道路,两侧有不少地摊。一些地摊出售奇珍异宝,这些珍宝取自异兽,个别货品人间罕见。 侯龙家宅高朋满座,一箱箱礼品抬进来,衣着光鲜容颜亮丽的一群人欢声笑语。卫灵登门拜访,融入喜气洋洋的人潮中。 烟山脚下,唐军残余势力再次聚集,农民起义军暗流涌动,军事冲突频繁,战争接连不断。 那十六个蓝衣蒙面人,快马疾行,马上蓝衣人,各有各的杀人手段,因而,死者各有各的伤情。蒙面人所过之处,人心慌乱。他们是行踪诡异的杀手,时常制造惨烈事件,人们提到蓝衣蒙面人就会心惊肉跳。 侯龙宅院内,进行比武助兴,卫灵站在一旁,观看红色擂台上两个武人切磋武艺。擂台上这俩人,如兔起鹘落,他们每一个招式,每一次擂台上局势的变动,都牵引观众的心。偶有精彩处,众人叫好,欢呼喝彩。 决出胜负,卫灵意欲上台一展身手,旁人支持,卫灵跳上擂台。这卫灵,素日研习武艺,颇通武学奥妙,在台上左闪右进,尽显英才风姿。 天下并非一片祥和,农民起义不断发生,动乱的世界混沌、怪异。那朱温,于中原建立梁朝,定鼎中原,势必消灭其他政权,一统天下。 白厌沙来到一个烧饼摊位前面,买了一个烧饼。他的那把旧刀卖了,换了不少银两。他习惯俭朴的生活,中午,只吃一个饼。 小城热闹,可白厌沙总感凄凉。多少年,他的内心一直是凉凉的。人在天涯,甘苦自知,别人的热闹,别人的欢笑,与白厌沙无关。 许多城中人,害怕被杀,尤其听不得那蓝衣蒙面人,蒙面人令他们闻风丧胆。白厌沙似乎从来没有怕过什么,即便是众人恐惧的蓝衣蒙面人,在白厌沙看来,也不足挂齿。 走出城门,城外是空旷的野外。野外的花,野外的树,野外开阔的视野,这一切,使得白厌沙精神为之一振。自然风光秀美,白厌沙已经感觉到,但在他的面部,丝毫看不到喜悦。当然,也无一丝忧伤。 优美的风景中,有尸体出现在草丛,这不稀奇,经常有人饿死,或者被人打死,人的命,如同草芥。 在一片宝蓝色的湖边,有一位白衣女子出现在白厌沙的视野,她是一名旅客,身后的白马,稍显疲惫。 女子名为叶夏,见到白厌沙,颇为惊讶,白厌沙粗犷的外形,配上那把刀,多少有些吓人。而看他的面庞,又带有几分细腻。 叶夏知道白厌沙从城中来,就向他打听城内的情况。城里的喜事和丧事,城中的喧闹与宁静,都在白厌沙简练的描述中呈现了出来。叶夏听那城中的事情,无趣至极,倒不如在这湖边散步,观赏郊外风光。 一群快马从湖边经过,叶夏仰头去看,见马背上的人都身着蓝衣,且蓝巾蒙面。叶夏当然知道他们就是远近闻名的杀手,这些杀手她曾听人说起,一直未曾见过,这次,终于一睹那些人的气势。 一群人涌出城门,随即有人哭喊。原来城内又死了人,是蓝衣蒙面人所为。具体死者是何背景,白厌沙一无所知。 最近,各种古怪事情接连发生,人间混乱,各路妖魔鬼怪大闹江湖,世界各处,尽皆群魔乱舞。 湖上有船,叶夏欢笑跳跃,邀请白厌沙去湖上玩儿。白厌沙答应,随叶夏上船,泛舟湖上。 湖心宁静,唯闻水声,没有兵荒马乱的情景。晴空高远,白云流散无痕,乱世中,却也有温馨空间。 烟山,连绵数千里。在烟山脚下的广袤土地上,有多少人欢笑,又有多少人哭泣,有多少故事在悲与喜之间演绎? 乱世风云中,英雄辈出。不问富贵,只问道在何方。 第二章 武艺在身 星空璀璨,星空下的村子,还和往日一样平静。种田的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不高,只求活着。没有灾难,是最大的幸运。 近日,在烟山脚下发生的许多血腥事件,搞得人心惶惶,许多村子遭殃,然而,还是有村子没有遇到这样的灾难。这个名叫青牛村的地方,就是少数没有遭灾的村落之一。 那些做恶的人是可恨的,不少村民都对他们的行为咬牙切齿,近日青牛村没有遇难,不代表明日就安全。随着那些恶人制造一系列恶性事件,每个人都承受莫名的恐惧。 晚上到处漆黑,村民们为了节省物品,都不点灯,只有特别要紧的事情,才会让屋里亮着。没有灯光倒好,一些村民聚集起来,黑灯瞎火中,谈天说地。 在黑暗中,人的思想更容易蔓延,很容易就能想到那些遥远而神奇的事情,这样的想象,在白天几乎是不会产生的。 有几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提起那些蒙面杀手,就火冒三丈。在黑夜中,他们扬言要去找那些杀手决斗,战胜他们,就是为民除害。 昔日唐朝的时候,那是何等的太平盛世,百姓过的是何等安闲的日子。而如今,时代变了,中原建立了新的政权,却不似过去那般太平了。天下好多土匪,山上山下遍布强盗,许多地域都是乱的,草菅人命的事情时有发生。 据说中原周围的那些蛮夷之地,也是不太平的,甚至有些区域,建立了政权。要是那些区域的兵杀过来,百姓又该遭殃了。 人间的事情是说不好的,活过今天就算幸运,能否活过明天,天知道。 早晨的时候,收税的人就来了,小小的青牛村,一下子热闹起来。缴纳粮食,是自古就有的事情,作为农民,要供养官员,这一直就很天经地义。可是这些年收成不好,不是农民不交纳粮食,地里的产量实在有限。 但是收税的官员可不吃这一套,赖着不交可不行,哪怕砸锅卖铁,也要把该交的补齐。有性格刚硬的汉子,和收税的官爷发生口角,旁边就有人过来,举起鞭子便抽,三两鞭子就抽打得汉子服服帖帖的,一旁观看的村民,无人敢做声。谁再敢抗税不交,扒了他的皮。 这些年狗娃没少看见村民挨欺负,总有形形色色的官兵来搅扰村子的宁静,更有打仗时候过来扫荡的军队,村民们不是被鞭子抽就是被刀砍,偶尔会有丧命的。这些事情,狗娃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可他无能为力。 狗娃有一身力气,却不会武功。他知道村子有个练功夫的老人,长得仙风道骨,便去拜访他。找到那个老人,狗娃学了些武功,都是些基础的武学知识。狗娃将所学知识铭记在心,平日可以稍加练习,至少能够强身健体。 半个月的时间,狗娃感到所练武艺熟练了,同时他感到武学博大精深,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就高超能力的。现在的世界仍不太平,还是会发生很多冲突,有人组织军队,挑起事端,有人拉帮结派,占山为王。世界还是有些混乱,只有小小的朝廷里面,歌舞升平。 这一天,狗娃来到河边钓鱼。这河里鱼不少,他打小就爱在河中捉鱼、游泳,因此水性很好。 突然有喧嚣的声音传来,狗娃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像是军队,狗娃跳进水里,游到一丛芦苇后面,透过芦苇的空隙观看。 路面上来了一队人马,那些人都外形粗犷,手里都有武器。原来他们是附近村子里的人,聚集起来,搞农民起义。这些农民,不管什么时候,总爱揭竿而起。其中不乏有想当皇帝的主儿,他们认为皇帝是人人都能做的,只要运气好。 狗娃见这些人很有气势,又是邻村的人,就从水那边游到岸边,上了岸。浑身湿淋淋的狗娃,来到这些人马旁边,高声询问他们的情况。这些人间狗娃身体结实,声音洪亮,是个干大事儿的人,就决定答应狗娃的请求,邀请他加入农民起义军。 王侯将相的家中,到处都是奢华的气息,就连厕所的陈设,也是相当华丽的。侯龙喜欢招待江湖上的名士,凡是有名的,不管是文人还是武人,他都请来到府上坐一坐,喝喝茶。 才娶了一个媳妇的侯龙,对他的生活那是相当满意的,他整日喜笑颜开,想到哪儿逛就去哪儿,想玩什么就玩什么。有人给侯龙起了外号,叫做“活神仙”,他的确每日过得快活,像一名神仙。 但最近他有些担心自己的财富会付诸东流,因为附近的村子不大安静,有农民们聚集起来搞起义。如果哪天那些农民看上了侯龙的财富,一拥而入侯府,抢掠府里的财物,那侯龙可要活不下去了。侯龙希望周围的土地上太平,只有他所处的环境不混乱,他的日子才能过得安稳。 卫灵从侯府出来,骑上一匹马,奔北而去。 天空飘洒小雨,这雨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可就因为这小小的雨,那烟山上,已经是雨雾茫茫。这水雾形成的景观,吸引人去看,令人感动,这湿润的美,无时无刻不在展现着它的壮观。 山下大面积的土地上,长有青草,因而地面不泥泞。卫灵的马飞奔而去,旁边云雾茫茫的烟山,不似往常那般清晰,山上的树木,都被那雾气笼罩,美好得如同梦境。 如果现在不是乱世,天下太平,那该有多好。这烟山所在的地方,方圆一千里,有的是好看好玩的去处,可惜的是,当今的世道,叫人心惊肉跳,人们无暇欣赏美丽风景。 每天都有人被杀害,各种离奇死亡的事件接连不断发生,而案件的凶手,如同山上迷雾中的植物,叫人捉摸不透。人的生命,真的如有人总结的那样,如同草芥。 卫灵此次要去参加一个英雄会,届时会有许多江湖各界知名人士到场,大会的举办时间是明日。卫灵需要到达英雄会举行的城市,找一个客栈住下来,明天一早,他就会见到那些久闻其名的英雄。 快马掠过树林,奔驰过拱桥,跨过小溪,向着远方人烟处进发。这一路风吹雨洒,卫灵身上的防水蓑衣,早已是湿淋淋。不过卫灵很享受在雨中奔驰的这种感觉,尤其是被雨淋,却湿不了身,还能听雨的声音。 却有一人手持威猛武器,挡住卫灵去路,卫灵只好停下来。那个人是附近村子的青壮年劳力,不在地里干活,近来参加了农民起义,干了几番打家劫舍的营生,手里有了些钱,就给自己置办了一把趁手的武器。这武器,仿的是三国时期关老爷的青龙偃月刀,手持武器,整个人都虎虎生威。 “狗娃在此,”那手拿青龙偃月刀的好汉大喊,“快快下马,叫声爷爷,留下钱财,饶你不死。” 卫灵一看有人在此打劫,心中不快,从 怀中一摸,掏出一个馒头。这是他带的干粮,自家做的,在外地吃,总能吃出家的味道。 “给你,你是不是饿了?”卫灵在马上道,“这年头,吃口饭有时比登天还难。这个大馒头,送给你。” 狗娃咽了一口唾沫,看了看馒头,大喝:“馒头,我打劫,就是打劫这么个东西吗?我告诉你,从这路上过的王公贵族多了,我们劫持的宝贝多了,你休要拿这个东西糊弄我。” 雨在下,比刚才稍稍大。马上的人有蓑衣,拿刀的人也有蓑衣,他们在雨里静默,似乎要发生一场战争。 卫灵急着赶路,不想和狗娃纠缠,将馒头塞入怀中,又取出几两银子,把银子扔下马。银子落在泥土上,卫灵扬鞭策马而去。 这时风大雨急,快马疾驰,刚才那个拦路的人,早已经遗忘在卫灵的脑海。卫灵心中有目的地,此处离那里还有一定的距离。 远处大山在迷雾中隐现,马上的卫灵,越觉得青山如画,此时他心情愉悦。 到达一座城内,街上行人稀少,都撑着伞,漫步走在路上。路面呈现黑色,这是一条用黑宝石般的大方砖铺就的路,因为雨水冲刷,显得黑亮亮的。 一家客栈出现在卫灵眼前,雨中客栈,显示出无限温馨。卫灵去登记,然后安置了马,再去楼上房间。要了一壶酒,简单的几个菜,自斟自饮,别有一番趣味。 明日的英雄会,在麒麟酒店的宴会厅举行,麒麟酒店离这里不远,卫灵明天可以早早过去。如今天下还不算太平,许多地方仍旧冲突不断,太多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尊严尽无。卫灵决定明日的英雄会上,号召大家联合起来,共同为天下的统一与太平,出谋划策、各显身手。 想起能为天下苍生贡献一份力量,卫灵胸中便燃起一把火,世界需要英雄,在必要的时刻,英雄可以拯救世界。 第三章 商队行 淡青的天下面,黄沙满地。这几天大家走了不少野路,野山野水经历了不少,又进入这浩瀚的沙漠,每个人的脸上都表现出疲惫。 这是一支稍显臃肿的商队,骆驼、马匹,一只跟着一只,所载货物有茶叶、香料、丝绸、布匹、书籍等等。这些物品带到远处,带到其他国家,是可以卖个好价钱的,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换取那些国家的珍贵物品,带回中原。 白厌沙是这支队伍中的一个成员,他不是商人,只是在中土难以生存,便想到其他世界看看,说不定有生存的机会。他听商人们说了,往远处走,能够到达其他国家,其他的国家方方面面都是不一样的,会遇见不一样的人,感受不一样的生活。 白厌沙对那些国家无疑是好奇的,他没有去过那些国家,也没有经历过那些异国的生活,于是对那些世界的情况,十分好奇。 这几十号人,还有几十只动物,都在默默地前行。他们低头走路,经常是一走一天,不说一句话。沙漠干燥,天气难测,好多人在穿越沙漠的过程中,因为各种不幸遭遇,死在沙漠。白厌沙行走江湖数年,也算是有经历的人,可这沙漠,他还是有些害怕,是否能到达异国他乡,他心里没底。 驼铃声清脆而悠扬,这商队行进的声音,商人们最熟悉,多少年,行商们就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地进行着他们的活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好长时间,天下不太平,许多地方有匪患,可是这一支商队,却很少遇到麻烦。他们是老老实实做生意的人,不惹别人,别人也不惹他们。一开始,他们贩卖的物品比较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往出走。第一次成功,就有了后面的历次前行,渐渐地,他们带出的物品种类也多了起来,真可以用丰富来形容。 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使他们快乐,他们也能因此见识更为丰富的世界。原来世界这么广阔,原来世界上的货物这么丰富。 白厌沙之前没有出过国,他只是听别人说起过国外的繁华,当然,也有人说国外是荒芜的,居住在那些地方的人,都过着野蛮的生活。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胡编乱造,有人人云亦云。 商队比较长,带的货物比较多,这路上可能不太安全。老实说,带这些物品出行,是有很大风险的。不过,这些商品多是些土特产,太贵重的物品,并不适合在路上长时间运送。 白厌沙带一把刀,他的刀锋利异常,然而他武功再高,也只能对付有限的人,如果出现一伙强盗,仍然是麻烦事儿。 行商的辛苦,恐怕只有行商自个儿能够体会。白厌沙作为一个初次远行的人,还不能体会商人的种种,不过,他是一个细心的人,多少可以揣摩商人的精神世界。商人的内心,有着复杂的情绪,其中不乏辛酸。 在苍穹之下,有那么多的地形地貌,而在这些自然构成中,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那么多的人,活跃在他们自己的人生路途,有人安定在一个地区,而有人,迫于生存的压力,四处奔波,其中就有人经商,成为了一名商人。 这些年一直有战乱,天下许多人遭受战争的迫害,而这商队,却成了远离世俗、远离战争的一群人。他们不羁的脚步,向着远方前进,他们坚定的步伐,逐渐远离战祸。与战争的祸乱相比,路上遇到的几个强盗,真的不算什么。 沙漠中干燥乏味,单调的颜色容易叫人发疯。这些商人习惯了路途的艰辛,他们从踏上长途的第一步起,就下定了吃苦的决心,路上的风霜坎坷,都是需要面临的挑战。 已出沙漠,前面是一片绿洲。那一片绿色,是令人兴奋的颜色,绿色之中有水,他们可以畅饮,还可以烤羊肉吃。这么长时间在沙漠中行进,人的精神承受巨大压力,突然出了沙漠,这对人的巨大刺激可想而知。 白厌沙趴在河边喝水,这水很清,且很凉。白厌沙“咕咚咕咚”喝水,好痛快。 他还盛了一些水,洗洗他的刀。这段时日,沙漠中行进,刀沾了不少灰尘。 白厌沙决定在这里留下来,他发现远处有房屋,应该有人居住在那里。他清楚,此处已非中土,具体这里是何地域,白厌沙还不甚清楚。这四处的青草,湿润茂密,从近处到远处,全都是动人的绿色。这景色,已使白厌沙喜欢,他带着刀,向远处的房屋走去。 清风迷人,鸟语花香,白厌沙加快脚步,在一个时辰后,他到达那个房屋的旁边。这屋前竟然坐着几位金发女子,她们头发金灿灿的,眼睛明亮,随意聊天,任意欢笑。然而他们说的话,白厌沙一句也听不懂。 这几个女子,见有人来,且带着一把刀,先是惊讶,在发现来者并没有敌意后,就放松警惕,并且试图与白厌沙交流。 有个女子,想要看一看白厌沙的刀,白厌沙就递给她看。这刀好重,那女子需要两个手才能举得起来,这么锋利的刀,她还是第一次见。 白厌沙身上颇带粗犷气质,他从远方而来,来者是客,这名刀客几个女子十分欢迎。 这地方对白厌沙而言是陌生的,他需要探索这个地域,告别这些女子,白厌沙开始了他的异国之旅。由于那些女子说的话,他都听不懂,因此,他并不清楚这儿是哪个国家。不过这个新鲜的国度,令白厌沙精神抖擞,他需要一段时间来熟悉这里,熟悉这里的城市,熟悉这里的人。 河边有几个老人在垂钓,白厌沙不去打扰他们。那几个垂钓的人,在白厌沙眼里,就是风景,或者是与风景融为一体的元素。 在四处转了转,白厌沙有些累,青草地上是个休息的好场所,白厌沙就坐下来,坐下来休息。 在草地的东北方向,有一个圆柱形的建筑,那建筑,像是大烟囱。它上端稍粗,下端也稍粗,中间部分稍细。那圆柱形的建筑极为高大,整体呈淡灰色,接近白色。并没有烟从上面冒出,可见不是烟囱。 白厌沙有要过去看看的欲望,就起身往那个地方走,那儿并不远,没过多时,白厌沙来到建筑下面。这里是一个集市,从建筑外面往里看,形形色色的人在走动,路的两侧,形形色色的人在卖着各种各样的东西。一些是生活用品,什么梳子、杯子、茶壶等,一些是食品,什么香瓜、油桃、黄瓜等。还有卖宠物的,猫、狗、松鼠等。各种收藏品,各种把玩物件,各种奇形怪状的物品,都能在这个城中看到。 这个是文化城,城中所有物品,哪怕是一只倭瓜,都有文化内涵。有只狗跑了出来,主人没有看好,那狗从笼子里跑了出来。都怪主人太过疏忽,笼子没有关严实,那宠物狗跑出来,在路上东冲西撞。 白厌沙弯腰,抱起这只宠物狗。主人跑过来,白厌沙将它交给主人。主人微笑表示感谢,然后,他发现,面前这个带刀的人,不是本地人,就询问白厌沙从何处来。 白厌沙从远方来,跟着商队一路辛苦,终于到了这个风光秀丽的地方。这地方白厌沙是喜欢的,他脱离了商队,目的是要在此处安居乐业。那些年,中原战乱不断,白厌沙过了好多苦日子。如今那里天下稍稍安定,可谁又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战乱? 不远处的山脚下,有一口古井,那个井里淹死过人,可能是跳井自杀。没人想喝那个井里的水,那个井常年闲置不用,有小孩儿站旁边往井里撒尿。 白厌沙到井旁边时,看到这里坐着一个老人,他头发全白,胡须老长,一个人坐着闭目养神。白厌沙向他打听此处的情况,那老人缓缓睁开眼睛,就给白厌沙介绍。 白厌沙听完老者的介绍,就对这个地方有了更深的了解。 此国名为冰霜国,国中的人安居乐业,每日都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做。白厌沙所在的城市,并非首都,而是离首都比较远的一个小城。这冰霜国是个大国,面积极大,骑着一匹马,多少天也骑不完一圈。 此时,白厌沙不禁有些怀念自己的国家,那中原大地的种种画面,一幅幅呈现在脑海。在前行的路上,白厌沙并没有强烈地感觉到在远离祖国,可当到达这个国家,了解了这个国家与祖国的差异,突然间,他就感觉到离祖国好远好远。 那商队,又在远行,估计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再过些时日,差不多就能出冰霜国了。 白厌沙如今是孤身一人,他不是商人,不会做生意。带着一把刀,走在路上,多少显得不合时宜。下一顿饭在哪儿吃,下一个觉在哪儿睡,白厌沙心里没谱。 第四章 雁阵高鸣 伤心事儿总使人憔悴,人间的伤心事儿,一千年也说不完。身在异国他乡的白厌沙,此时的伤感,是这么绵长。人的内心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当人忧愁起来,当人烦恼起来,当人悲伤起来,就会没完没了,如同燃烧起的一把火,越烧越旺。 国家的战乱,国家稍微安定后的内忧外患,商队的艰辛,个人旅行的苦楚,这些,白厌沙再清楚不过。他了解人间的苦,也尝过人间的苦,如今的他,一个人独自面对人生。其实,所有的人都独自面对自己的人生,人生是孤独的旅程。 “快走!快点走!”有大汉大声喊,这声音传来时,白厌沙正在沉思。白厌沙转身去看,有一个人被人驱赶,他是一名犯人,不知犯了什么事儿,被几个官兵押解。 白厌沙走上前,问这几个凶横的人,“他犯了什么法?” “没你事儿。滚开。”其中一个汉子大声呵斥。 这一处风景荒凉,到处可见乱石堆,荒草杂乱,野风吹拂。白厌沙看见那个犯人,戴着枷锁,步履蹒跚,后面的人,往他腿上踹,他如果走得慢,就会有人拿棍子抽他。 在稍远处的一个土坡下,那个人跪在枯草中,有个人,举起明晃晃的刀,奋力砍下,他的头就脱离了身子,像玩具一样滚落在地上。没有头的身体,倒了下去。那几个办完差事的人,走在阳光里,阳光照着他们伟岸的身体,白厌沙看不清他们的脸。 白厌沙向前走,他越靠近那个尸体,那几个行刑的人离尸体越远。当白厌沙来到靠近尸体的地方,他发现几个小孩儿在附近玩耍,他们是来河里摸鱼呢,在河边发出一阵阵欢笑。 有个小孩儿跑过来,往人头上踢了一脚,那血淋淋的人头就滚到了河水里,立即染红河水。这是一个好事儿,有血在水里,会吸引鱼儿来,这样,几个小孩儿就会更容易摸到鱼。 街市上,白厌沙还在想刚才杀人的场面,人的脑袋落下来,说不了话了,不能哭,也不能笑,生命永远地消失。 一个茶楼门前,垂下来一个大大的香囊一般的牌子,牌子是正方体的,一角被细绳悬挂起来,牌子上有一个“茶”字。如今的生意人,将生意做到了世界各地,到哪儿都能遇到熟悉的事物和人。 白厌沙走进去,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坚硬的木椅子,坐上去有一种独特的舒服。他要了一壶茶,一个人慢慢品。近来他迫于生计,没有时间练武,武术有些生疏,刀法似乎迟钝。这些,白厌沙都不放在心上。他倒想放弃武学,改学文,闲来读书品茶,体味人间妙趣。然而这似乎是白厌沙的梦想,之所以说梦想,是因为这样的状态对现在的他而言并不好实现。 哪儿都有杀人的事情发生,哪儿都有人被杀,现在白厌沙相信人们说的那些话了,人的生老病死,是避免不了的。似乎,一些灾祸,对一些人来说,也是难以避免的。 窗外晴空万里无云,青天明净,大雁高飞,雁阵美丽,鸣声悠远。 白厌沙自觉自身可比大雁,孤身在外,旅途漫长,前路漫漫,这一颗心,到此时,变得多少有些凄凉。但猛然一想不对,大雁是成群结队的,而他却孤身一人。一开始,他也有队伍,跟着商队,一步步向前,而现在,只能独自面对风雨。 那些年的战争,无一不刻骨铭心。白厌沙经历过战场,见过战场的厮杀,见过战火的震撼。他只愿远走他乡,过几天太平日子,不再看杀戮,不再见苦难。这几天在国外的日子,仿佛并没有他想象的那般美好,不过比那些年的中原要好,世界没有那么乱。 在这冰霜国,能见到好多国家的人,能看到好多种族的人,不同的人,不同的神采,却都在同一个天下。 白厌沙路过一家书店,被书店的门面吸引,就走了进去。里面竟然有他能看得懂的书,那些书,陈列在书架上,书香满屋。白厌沙好久没有读书,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随意翻起来。 其实白厌沙一直憧憬能有一个不错的状态,这种状态大概可以这样来描述:有时间,有阳光,有书屋,有阅读,有雨天,有雨伞,有小路,有陪伴。 白厌沙对幸福的定义很简单,他对生活的要求不算高,简简单单就好。而在这风云变幻的时代,活命尚且困难,更何况安闲的生活。 人生多苦涩,快乐离白厌沙很遥远。另外,他孤身在外,离国离家都很遥远,想念故乡,他夜不能寐。假如能在这冰霜国过幸福的日子,也不算白来,而一切的幸福,都需要巧遇,而巧,便是机会,这机会,需要个人的行动获得。 人的成长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无论是白厌沙的刀法还是书法,都不能太急,急容易欲速则不达。 在书店里,白厌沙浏览着这些书,一些书能看懂一些,一些书连一些都看不懂。这么精巧的书店,这么丰富的书籍,白厌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可开了白厌沙的眼界,他看到这些书,心中有种难以名状的兴奋。白厌沙已经好久没有过这种劲头了,兴冲冲对待一件事情,这样的状态,不常有。 书店里有一些安静的读书人,他们找安静的角落,坐下来,静静地阅读手中的书。可能白厌沙不知道,这些人中,有些是贫穷人,生活困难,可即便如此,他也用心读书,一颗心,全都放在书上。 白厌沙决定在附近住下来,他喜欢这家书店,这样的话,他有时间的时候,可以过来看书。这家店的老板,容许顾客看店里的书,书弄脏了也无所谓。 此处的人大多安居乐业,街上的行人脚步闲散,逛逛这里,逛逛那里,一整天都是好时光。 白厌沙算来对地方了,此处的热闹,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这个城的繁华在冰霜国是出了名的,白厌沙有幸来到这个城,需要感谢运气。白厌沙是有好运气的人,在经历一番波折之后,那些他同行的商人,都去行走商路了,仍然过着商旅生活。而现在的白厌沙,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白厌沙了,他逐渐在生活中找到自信,在异域他乡,白厌沙要过有着异域风情的生活。 他来到一家酒馆,这酒馆里好多人喝酒唱歌跳舞,好欢乐的场面,好喜庆的情景。白厌沙被这里面的音乐声吸引,走了进去。里面的服务人员,招待白厌沙。白厌沙把刀放在椅子旁边,点了一瓶酒,一个人喝。 这酒是红色的,玻璃瓶因为装了这酒,像宝石。白厌沙喝酒,看舞女的舞姿,这样喜悦的状态,在动乱的中土,是难以寻觅的。 今天上午,他在仰望高空时,看到鸟群高飞,还会感到伤感。仅仅过了半天,他已经完全没有这种孤苦的情绪了,反倒有一种很乐意在此地的想法。在这酒馆里喝酒,喝的是酒,产生的是快乐。 这冰霜国是面积极大的国家,这个国家,对白厌沙虽陌生,可白厌沙就是喜欢这种陌生感。这陌生感,也许可以理解为新鲜感,他需要这样的新鲜感。 从酒馆醉醺醺地出来,白厌沙提着一把刀。这街上有人传言,王公贵族享有世间女子的初夜权,哪位女子结婚,需要先与有权势的某位男子共度良宵。不遵守这条法律的人,是要受到惩罚的,如果罪责在女子的未婚夫,那么,这个未婚夫,是要被杀头的。 白厌沙想起那天看到的杀头场面,那个被杀头的人,极有可能他违反了有关初夜权的规定。当白厌沙了解了更多信息后,这个猜想可以确定。 白厌沙手中虽有刀,可基本形同虚设。他现在每天不练武,好多招式都忘了。他在想,彻底忘掉才好呢,忘了就不用带着刀了,做个武人,不如做个文人自在。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白厌沙需要在这里适应。适应大概有两种,一种是适应坏的环境,一种是适应好的环境,白厌沙是要适应好的环境。白厌沙的幸福人生已经开始,他从动乱的世界,到达一个和平且美好的世界,他的内心产生感动,这种感动来自于世界对他的馈赠。 是时间去认识一位新朋友了,这里人这么多,多认识些朋友没有坏处。白厌沙走在街上,看着街上美好的这群人,心中充满喜乐。 路口,白厌沙见到一个小伙子,一头金发,身上有纹身,他牵着一匹马。 这白厌沙学习什么东西都快,尤其与人沟通,都不用学,见到谁都是亲人。白厌沙得知这小伙子名叫情帝,冰霜国人,略作交流,他们就认识了。 这冰霜国,在白厌沙眼里是一个一时无法了解的国度,冰霜国太大了,今天只能了解几条城市的街道,要想了解整个冰霜国,非得长期留在冰霜国不可。这样也好,白厌沙正有这样的打算,长时间在这里待下去,什么时候想走,再离开。 第五章 远征的心 情帝对冰霜国很熟悉,白厌沙对此国的任何疑问,都能在情帝这里得到解答。 可能是长期漂泊的缘故,白厌沙已经对日常的很多事物提不起兴趣,在他的内心,缺少一份热情。他不光外表冰冷,似乎内心也是冰冷的。 情帝则截然相反,他是一个充满热情的人。情帝比白厌沙小不了几岁,却活泼得像一个猴子。每日的时光,情帝都过得充实快乐,他的每一天,都是阳光灿烂的。 白厌沙被情帝的热情感染,想从情帝这里获得一些快乐的方法,情帝是毫不吝啬的人,他带着白厌沙走在街上,说要带他去逍遥一番。 同样的一条街道,在情帝眼中是熟悉的,这街道,他走了千八百遍了,而在白厌沙眼中却是陌生的,街上的陈列,街上的人群,都透着陌生的气息。不过白厌沙很轻松,他欣赏街道两侧的商铺,也欣赏街上的人群。街道实在是迷人的地方,天下所有街道都是迷人的地方,商铺和人群,永远有看头,永远有意思。 可能再过几年,白厌沙还会想到街道上见过的情景,青苔般的长发,动人的嘴唇,迷人的微笑,这些,他会长期记得,而记忆里这些画面中的人,在此时,是不知道白厌沙在欣赏她们的。 情帝带领白厌沙去的是一家娱乐场所,这里可以看歌舞表演,场面欢乐,热闹有趣。白厌沙好长时间没有看到舞蹈了,以前在祖国,倒是看过一些女子的舞蹈,来到这国外,还没有接触过娱乐节目呢。此时的情帝,像是一个导游,向白厌沙介绍周围的很多东西,白厌沙不需要提问,情帝在那里一个劲儿地介绍,从情帝的介绍中,白厌沙了解了这家店。 情帝问白厌沙梁朝的天下有没有这些表演,白厌沙则告诉情帝,是有的,不光有在屋子里的表演,还有在船上的表演。白厌沙所说的在船上的表演,是指一些停靠在岸边的大船,每到晚上,船上都亮起灯来,歌女舞女在船上招待客人,客人只要肯使银子,客人想要什么,那歌舞女郎就给什么。 情帝让白厌沙选一名女子,选中的女子,不光可以在白厌沙面前跳舞,还可以在白厌沙身上跳支舞。所谓在身上跳支舞,就是以极尽诱惑的姿态,与白厌沙的身体纠缠,进行动人舞蹈,以达到销魂的目的。 舞蹈的魅力,白厌沙在今天终于有了新的认识。这是个不错的娱乐场所,以后,烦闷的时候,就可以到这里看看舞蹈听听歌唱。有趣的是,那些女子演奏的乐器是白厌沙没有见过的,没有见过没有关系,来到这里就是玩呢,管它什么乐器不乐器的,只要好听、开心就成。 情帝举起杯,敬白厌沙酒,白厌沙也举起杯,回敬情帝。他们也不多说话,以笑示意,哪个舞女舞姿诱人,他们会指出来,开怀大笑,举杯痛饮,欢喜非常。 窗外传来嘈杂声,情帝不用看,就知道窗外在征兵。凡是年轻力壮的,都要抓去当兵,抓壮丁时,会有各种悲伤的事情发生,这些,情帝早已经见惯了。情帝是年轻人,可因为家族实力强大,没有人敢抓他去充军。白厌沙跟着情帝,算沾光,他也可以避免被抓。这些兵组成的军队,需要去远征。冰霜国国王下令召集人马,为的就是去远征,远征军向着四方挺进,拿下四方许多土地。不光国王,很多将士都有一颗远征的心,他们想要征服整个世界,尽管可能他们还不清楚世界到底有多大。 楼外实在嘈杂,情帝已无心欣赏歌舞,就和白厌沙出去。街道上看着已是人满为患,白厌沙和情帝努力往前走。这次来这个娱乐场所,白厌沙没有白来,他让一个女子在自己的身上跳了一支销魂的舞,他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有个衣着光鲜的仆人急匆匆跑来,告诉情帝,家里发生了事儿。这情帝听这仆人介绍了事情后,面色大变。情帝的母亲,被人用箭射死,在两个时辰后,情帝的父亲又被人挖去了心脏。这事情真是蹊跷,好端端的家人,在大白天,惨死家中,而凶手,却似乎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这件事情十分重大,对整个家族的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情。情帝赶紧往回跑,白厌沙和那名仆人跟在后面。 情帝的家有个极为宽大的院落,院子里好多地方用白色的石头砌成,到处都是白花花的,给人清朗、开阔的感觉。白厌沙刚跟随进去这庭院,就看到蓝天下的白色石阶上有鲜红的血迹。在这样风光明媚的地方,却发生了这种令人痛心的事情,斑斑的血迹,让情帝不知所措,情帝站在那里,呆呆的,随后,有好多情帝的家人赶来,接情帝过去。 按理说,白厌沙是外人,来到这里不合适。可情帝当白厌沙是朋友,就叫白厌沙留在家中,并且随他一起去看死去的父母。情帝的父母,死得蛮惨,情帝泪水涌了出来,这种事情,他从来没有遇到,今朝遇到了,他内心悲痛。 对于这件事,情帝发誓要查个水落石出,情帝的心在痛,身体在颤抖。这一切,白厌沙看到了,他看到一个悲伤的人,悲伤充满了他的身体。 酒馆里,情帝喝闷酒,白厌沙陪他喝。周围的欢乐,跟情帝没有关系,情帝内心的悲伤像石头,喝酒越多,似乎那悲伤越明亮。 酒喝多不好,可情帝一个劲儿喝酒,人过于悲伤不好,可情帝的内心在不断悲伤。白厌沙知道情帝心里难过,就和他一起喝酒。白厌沙告诉情帝,应当找出凶手,为父母报仇。情帝当然知道报仇雪恨的道理,可那凶手几乎没有留下什么作案的痕迹,找到凶手,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无异于大海捞针。 旁边有个妩媚的女人,看出情帝郁闷,她来到情帝身边,和情帝喝酒。情帝对这个陌生女人,并不拒绝,与她饮酒,就跟见到老熟人一样。 女人的嘴唇很红,眼睛色眯眯的,情帝一脸苦相,仿佛坐他身边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块石头。情帝不肯对女人说出悲伤的原因,只是和她喝酒。 差不多三个时辰,情帝喝了不少酒,白厌沙和这个女人陪着喝了不少酒。他们似乎想在酒中寻找什么,寻找快乐?寻找幸福?可是,越喝酒,越迷茫。 女人问白厌沙是什么地方的人。白厌沙叹了一口气,告诉女人,自己是从远方来的,从远方而来,本无目的,只是随意行走,与这个地方偶遇,便停了下来。情帝说出了一个几乎是真理的话,他说,说话都是有目的的,有各种目的,但是,很多人理解不到这一层。白厌沙对情帝的话,似懂非懂,而这个女人,则云里雾里,根本不知道情帝在说什么,就当情帝说了醉话。 窗外已是夜晚,这里的夜晚灯火辉煌,这绝对是浪漫的城市,白天的风光,夜晚的迷幻,给人近乎完美的印象。能在美丽的城市,过美好的生活,相信是很多人的梦想,幸运的是,白厌沙遇到了这样的城市,他也遇到了很多可爱的人。 白厌沙算是有经历的人,他在自己的国家有一些经历,在这冰霜国,也有一些经历。他告诉情帝,一个人痛苦,可能是看世界的眼光错了,看世界的眼光有多种,可以换种眼光,换个眼光看世界。当看世界的方法变了,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就会不一样,也许,原本痛苦的心,就不再痛苦。 情帝听白厌沙说的很有道理,就笑了,他在这几个时辰内,还没有笑过呢。白厌沙看到情帝能这样笑,比较欣慰,女人虽然不知道情帝因什么痛苦,能看到情帝这样笑,她也很开心。 前面的酒,是因悲伤而喝,而现在的酒,似乎是因快乐而喝。他们好像悟出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不应痛苦,哪怕遇到令人痛苦的事情。 他们喝完他们的酒,走出酒馆。夜色不错,湖边行人多,湖水看着有一股凉气,给人无尽凉意。 女人走了,她去陪其他客人,她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从她的气质可以看出。 情帝回家去了,白厌沙知道,他的心情已经好很多。 第六章 问心 城市里,街道众多,而白厌沙只能在一条街上站立。不要说世界,单单一个城市,都够大了,也不要说一个城市,只一间屋子,就可以容纳一个人。 白厌沙在旅馆,旅馆的房间很小,外面在下雨。雨声无论在何时都是好听的,雨的声音,最能进入人心。白厌沙平日对很多事情不在心,衣服可以几天不洗,武功可以数月不练。他都快把自己的身份忘记,这样也好,最好忘记自己的姓名。而雨声,在白厌沙的心里,是怎么也挥之不去的,白厌沙喜欢听雨,大大小小的雨,都喜欢听。他认为,这是天地间最好听的声音。 白厌沙算一个异乡客,在这异国他乡,在这个小小的旅馆里,在这小小的房间内,闲来无事,突然听到外面在下雨,而且雨声由绵密到响亮,白厌沙立即感受到雨的趣味。附近有一个书店,他这几天一直想去那个书店逛逛,可是跟情帝混在一起,情帝老叫他去喝酒,搞得他去书店的时间没有了。现在刚刚天晚,白厌沙想再过一会儿去那个书店看看,阅读一直是白厌沙的爱好。 在雨天,白厌沙就想,那书店里那么多的书,都是人一笔一画写的,人的内心有多少沟沟坎坎,需要用一生时间去书写?白厌沙面对很多问题没有答案,就读书,从书中搜索,想从书里获取答案,然而他读了很多书,很多问题,以前没有答案,现在依然没有答案。 书店里的书,只是世界上很多书的一部分,而且,世界上现在存在的书,只是存在过的书的一部分,许多书在历史上因为各种原因消亡了,仅仅世界上现存的书籍,就已浩如烟海。人的一生其实不算长,穷其一生,也难读尽天下书,这是必然的。因此,在书海中,应当畅游,想要喝光海里水的人,不是聪明人,智慧的人,在畅游中获得快乐,不断积累的快乐,造就幸福人生。 窗外的雨下得那么寥廓,白厌沙撑伞走在雨路上,前面是他要去的书店。雨降落在伞上,发出独特的声音,旁边有个卖酒的店铺,昨天白厌沙在这里买过酒,刚才在旅馆里,他喝了许多酒,那是一种用苹果酿成的酒,很甜。 街道上都是清水,雨水在路上汇聚,清澈可爱。白厌沙脚步从容,他已经从初来乍到的些许惶恐,到现在的怡然自得,这是一个进步。到达一个陌生地域,一般人都会产生恐惧感,而随着对新的地域慢慢熟悉,这种恐惧感会逐渐消失。 情帝有没有从失去父母的悲伤中走出来,白厌沙不知道,他不想去打扰情帝,也许给他一段时间冷静冷静,会是比较好的选择。 过了拱桥,白厌沙没走多少路,就到了那家书店。这是一家不算大的书店,门比较小,内部空间也比较小,但里面陈列的书,却很丰富,总之能够满足白厌沙的需求。在这个雨天,白厌沙来到书店,外面在下雨,而书店静悄悄的。能在雨天在书店选书,是一种幸福。 白厌沙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想拥有一个自己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摆放许多的书,还有一些艺术品,这几乎是他的一个梦想。现在,白厌沙来到的这个书店,是他梦寐以求的空间,然而这个空间却是别人的。尽管书店的空间是别人的,白厌沙也可以来到此地,选择自己要读的书,或者干脆不坐下来阅读,只随意走走,欣赏这些丰富多彩的书。那么多的书,在白厌沙的面前呈现,他轻轻走,默默看,会有一种满足感。 有趣的是,书店里提供几把椅子,椅子都小巧别致。白厌沙坐下来,此时他发现此处靠近窗户,窗外面的雨,细密地下着,雨的声音,在窗外响成一片。 以前白厌沙一个月能读好几本书,匆匆地看书,像是赶集,急急忙忙往前走,仿佛前面有更好的东西等着他去看。在读过一定量的书后,白厌沙更愿意慢下来,凝视一本书,可能只看一本书的简介,乃至封面,感受这本书的风格。 白厌沙旁边站立一个女孩儿,白厌沙没有察觉,他已经完全沉浸在雨的声音中。女孩儿脚步移动了一下,白厌沙才意识到身旁有个人。白厌沙微微移动头,侧过脸一瞧,这女孩儿一身洁白,如一块温润的白玉,她名叫花印。 花印是冰霜国人,白厌沙看她气质罕见,立即站了起来。 花印眼睛明亮,十分有神,见白厌沙下雨天跑来书店,感觉惊讶。这雨天,书店里人很少。白厌沙和花印简单聊天,得知花印是忆岚宫的人,雨天在宫中待着无聊,出来透透气。白厌沙和花印算是有缘分,在书店中相逢,并且能聊到一块儿。 忆岚宫白厌沙听情帝说过,但那是富贵人去的场所,白厌沙感觉自己身份低微,不配去那种高档的地方。对忆岚宫,白厌沙是完全陌生的,而花印是忆岚宫中的人,她对忆岚宫,那是再熟悉不过了。 花印问白厌沙都读过什么书,会不会画画,懂不懂音乐,白厌沙只说读过一些书,至于绘画、音乐以及舞蹈,都不怎么懂。花印介绍忆岚宫的情况,说那里是艺术空间,为天下所有热爱艺术的人,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白厌沙当然知晓忆岚宫的出色,可他总觉得自己粗俗,不论是绘画还是音乐,自己所知的,都是低下的,而忆岚宫是大雅之堂。 花印告诉了白厌沙忆岚宫的地址,并希望他有时间可以去那里看看。白厌沙想自己是一个略显粗俗的人,忆岚宫那样精致的地方,自己不配去,但他嘴上还是答应下来,说有时间的话就去看看。 从书店出来的白厌沙感到满足,这次的出行,有收获,不光浏览了那么多书,还认识了一位美好的人。这个人,白厌沙把她当作朋友,什么时候想见见这位朋友,就去忆岚宫。他现在脑子里在想那些书店里的书,书店里的书那么多,那么多人着书立说。这样的一个情况,白厌沙是很可以理解的。白厌沙知道,天下的人,喜怒哀乐都会遇到,喜乐的事情,似乎不常在,太多的人,太多的时候,要么怒,要么哀,时间一长,内心沉郁。那些心中有事儿的人,在文字中找到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他获得了自由,于是,分外愿意在虚拟的世界里遨游。还有好多绘画的人也是一样,在画中找到绚烂的世界,在这个绚烂的空间中,画家的心得到愉悦。 雨天的街道,行人少。白厌沙的心在雨里有些湿润,他整个人的精神也有些湿润,周围的空气是湿润的。白厌沙的很多经历,谈不上美好,在以前,他还能幻想一些美好的事情,到现在,他连美好的事情都幻想不出来,心内有莫名的苦楚,只有雨在不停地下。 白厌沙想到情帝,情帝在做什么,白沙烟不清楚。白厌沙想去看看情帝,看看他是否从悲痛中走出。人生的悲痛在于永远不能痊愈的伤,无论是身体的伤还是精神的伤,它们永远不会痊愈,而且时不时地发作,使人一次次地痛苦。也许情帝今后会一次次地悲痛,这样的情况,谁又能改变得了呢? 站在情帝家的门前,白厌沙叩响宅门。白厌沙和情帝目前的问题在于精神的创伤,精神受伤,是他们共同的遭遇,这伤没有痊愈的可能,也就是说,他们会因为伤痛,在今后一生的日子里,气质忧郁,永远不会十分开心。当用忧郁来形容一个人,应当知道,忧郁已经成为这个人的特征,我们不知道他经历过怎样的倒霉事,不清楚他究竟受过哪些伤,不明白他内心还有什么郁结,只是能感受到他此时的忧郁气质。在人的忧郁气质下,到底掩藏着什么呢? 忧郁的白厌沙敲响了门,忧郁的情帝打开门。 这几天,情帝一个人在家喝酒,猛喝酒,喝醉了就躺在床上睡。家里死了人,谁都会不开心的。白厌沙建议情帝和他一起出游,到外面转转,离开这个伤心地,时间稍长,内心也许会好。情帝听白厌沙说得认真,听了进去,就决定和白厌沙一同出游。 情帝准备了一辆马车,这马车挺豪华。白厌沙坐在马车内,情帝驾驶马车,他们没有带随从,就这样简简单单出发了。 马车在雨中奔跑,街道两侧的店铺在情帝的视野里不住地倒退,白厌沙坐在马车中,不去看外面,微微地闭上眼睛,他能听到外面“哗哗啦啦”的雨声,还有马车疾驰的声音。 雨在下,马在跑,白厌沙和情帝不说一句话。他们没有决定一个确切的目的地,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决定,那就是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这里。 第七章 茗灵一曲 马车奔跑在路上,清风吹拂着情帝的身体。此处大道宽阔,路上没有其他车辆,情帝加快马车的速度。 夕阳在远处的山峦,显得颜色柔和,夕阳的光,从那山边而来,到达马车附近,涂染着此处的树林。青草也变得好看,可惜马车匆匆而过,情帝和白厌沙都无暇去看。 他们二人,不知前方是何处,马车在前进,如果前面没有客栈,只好在车上过夜。林中鸟鸣悠扬,马车疾驰而过。情帝看前方,有房屋,可那房屋不像是民宅,十分简易,处在一片绿色中,整体看去,真像一幅画。 由于马车速度快,它行驶到那房屋附近,情帝发现这里有大面积的葡萄园,到处是葡萄树,夕阳照在葡萄上,葡萄分外好看。 葡萄园里有位少女,这少女长头发,侧着身子,在看葡萄树。情帝叫她,她不知道声音从哪里来,四处去看,看见路中央停着一辆马车。车上的人,一身华美衣服,少女一惊,走近些,和情帝说话。又从车上下来一人,一身朴素,他就是白厌沙。 少女告诉他们,这一带的葡萄园,都是她家的,她家可以说是葡萄世家,世世代代种葡萄。这葡萄,很多地方没有,也就是说,很多地方的人,没有见过葡萄,更没有吃过葡萄。情帝和白厌沙有幸见到葡萄,经过少女允许,他们品尝了葡萄。临走的时候,少女还送给他们一大堆葡萄,让他们路上吃。因为葡萄多,少女又送给他们一个木桶。这木桶很结实,是少女平日盛水的,现在送给情帝和白厌沙,用来盛葡萄。葡萄刚才被少女用清水冲洗过,比较干净,葡萄放在桶里,放了满满一桶。这桶有一个盖子,可以盖得很严实,平日盖上盖子,小虫子不会进入木桶。现在,这个盖子盖在了盛满葡萄的木桶上。 马车在少女的视野里远去,天下的人啊,总是这样,相遇又分别,人间的许多事情,都牵动人心,很多时候,荡气回肠。 情帝驾驶着马车行驶到一座石板桥旁,那桥旁边有个小男孩儿,手里拿着一根棍子,那棍子,是从树上削下来的,在他手里,显得好看。小男孩儿见到马车,就大喊起来,“马车!马车!”那情帝的马车行驶过石板桥,小男孩儿叫住马车,情帝问:“有事儿吗?”小男孩儿说:“这马车是你的吗?”情帝说:“是。”小男孩儿说:“这是我看到的最豪华的马车了。”情帝说:“谢谢。”小男孩儿问:“你要去哪儿?”情帝说:“到前面去。”小男孩儿说:“前面去不得。”情帝说:“为什么?”小男孩儿说:“前面在打仗。”情帝说:“谁和谁打?”小男孩儿说:“两个军队打仗,我说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在那边打。” 白厌沙从马车里出来,看到车旁边有个小男孩儿。 “车里还有一个人?”小男孩儿露出惊喜的表情。 白厌沙说:“你知道前面在打仗,你不怕吗?” 小男孩儿说:“不怕,他们来了,我就跑。我还可以跳进水里,游到山那边去。”远处有山,山下有水,山下的水,和这桥下的水连成一片。如果小男孩儿能从这里游到山根处,那是很了不得的事情。 这个小男孩儿自称水性好,自幼在水边长大,常到水里游泳。他不光游的距离远,还游得快,在这一带,属他游泳的本领最好。 此时,情帝能听到隐隐的军队打仗的声音,他相信男孩儿说的是真的。就问小男孩儿,前方不可去,何处可去。 那小男孩儿往东面一指,说往那边走几里地,有茶楼,茶楼里可以喝茶,挨着茶楼有客栈,可以过夜。情帝听小男孩儿如此说,就赶车往那里走。行驶不多时,果然见前面有一个茶楼,茶楼斜对面,是一个客栈。情帝有意去喝茶,就加快过去。 白厌沙和情帝下了马车,往茶楼走,还没进茶楼,就听到旁边有流水的声音,仰头去看,发现茶楼旁边是个小瀑布。在进茶楼的时候,可以感受到瀑布的细细水花扑在脸上。他们在茶楼里坐下喝茶,这一段路,比较颠簸,他们都有些累。那马车上的葡萄,他们都不想吃,那么多葡萄,都在木桶里放着,可能这两三天天天吃都吃不完。吃完吃不完,他们都不管。 茶楼里安静,有女子演奏音乐,音乐声轻轻的,并不影响喝茶。有一位女孩儿过来,请情帝点一支曲子,点了曲子,那演奏音乐的女子,就可以演奏情帝点的曲子。情帝将曲目单递给白厌沙,白厌沙粗略一看,见众多曲子中,有一个叫《茗灵》的曲子,正好他们在喝茶,索性就点了这支曲子。 那女孩儿过去,在演奏音乐的女子面前放了一个牌子。没过多时,茶楼里响起动人音乐,听其声音,正是白厌沙点的那曲《茗灵》。 音乐进入白厌沙的心,也进入情帝的心,他们被这琴声感动,都不说话,默默喝茶。 白厌沙已经好久没有听过这么动听的音乐,这音乐这么感人,直接就进入白厌沙内心深处。其时,音乐令在场的所有人感动。 白厌沙少年时,参加一个读书会,在那个读书会上,白厌沙听过一次音乐演奏。当时演奏的也是琴,此次的琴声,勾起白厌沙对那次琴声的记忆,白厌沙内心仿佛海洋涌动波澜。 今晚白厌沙和情帝要住进茶楼旁边的客栈,他们在这里简单地喝了会儿茶,就起身离开。去到那家客栈,发现还有好些空房间。这里比较偏僻,来此处休息的人,多是江湖侠客,一般都带刀携剑,而情帝没有任何武器,白厌沙因为疏于习武,那把刀给卖了。 白厌沙与情帝都是热爱旅行的人,情帝计划在这次的旅行途中,认识一个同样喜爱旅行的女子,他的这一愿望会不会实现,他自己不知道,白厌沙就更不知道了。在客栈里,情帝问起白厌沙中原的文化,白厌沙就给情帝讲唐朝,讲唐朝的诗人,讲唐朝的将军,那唐朝,已经成为过去。在情帝的感觉里,白厌沙口中的诗人,那么遥远,遥远得仿佛不存在。 音乐给人生命,这是肯定的,他能让人精神为之一振,人的灵魂,因为音乐而得到洗礼。刚才他们听到的琴曲,还在他们心头萦绕,这音乐带给内心的感觉,是这样的有力,他们因这有力的感觉而震撼,即便来到这客栈休息,那音乐,仿佛还在耳边,久久不去。 另外,茶水也给人愉悦,茶的味道,给舌尖以净化,茶的气味,从鼻孔进来,滋润整个身体。他们在茶楼待的时间不长,可从茶楼内得到的馈赠,真是可贵。 夜晚总是迷人,而人们不能太过留恋夜景,晚上还是要睡觉的。睡下,闭上眼睛,灵魂就安静了,人的内心打开,梦就进入人心。 情帝在上午打开窗户时,看到蓝天上温暖的太阳,人生的快乐总是在不经意间,譬如这太阳,情帝无意间打开窗,这温暖的太阳,感动了情帝的心。情帝似乎从那种痛苦的状态中出来了,那痛苦的泥潭,令这段时间的情帝十分难耐,终于,他今日,似乎摆脱了那痛苦的束缚。不被痛苦纠缠的人,是幸运的,情帝知道,人间还有很多人被痛苦折磨,而现在的情帝,似乎是一个幸福的人,痛苦离他有点远。 白厌沙从他的房间也起床了,这客栈,楼道内的空气这样好,空气里湿润润的,白厌沙被这清新的空气打动。白厌沙和情帝都被感动了,只是,感动他们的事物不同。 情帝觉得应该有一个女孩儿跟着他们一起旅行才好,不管到哪儿,有说有笑,不至于旅途太过乏味。白厌沙赞成情帝的想法,可怎么找一个合适的女孩儿呢?这个女孩儿,一定要热爱旅行,热爱旅行才可以。如果她不愿意出门,不愿意周游世界,不愿意认识世界上许多精彩的事物,那么这样的人,情帝和白厌沙是不会欢迎的。 那个白厌沙在书店里遇到的花印,白厌沙有些想念她,如果她能随着他们一起旅行,白厌沙会很开心。当然,白厌沙清楚,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 令白厌沙惊喜的是,他遇到了花印,附近就是忆岚宫,花印刚从忆岚宫出来,就见到那天在书店见到的白厌沙。这是很奇妙的事情,两个在雨天的书店里相逢的人,又在某一个晴天不经意间相遇,此中的意趣,耐人寻味。 花印在了解过白厌沙的计划后,决定和他一起旅行。白厌沙向花印介绍情帝,并向情帝介绍花印,他们三个人很快熟识起来。 这是一个大好的晴天,情帝驾驶马车,白厌沙和花印坐在车上。两人在车上,都不怎么说话,他们不知道交流些什么。 三个人像是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去前方寻找希望。大多数人都认为希望在前方,过去的岁月可能不如意,于是,把希望寄托在前方。然而他们三个人并不清楚前方是否会遇到人生的精彩。 第八章 梦中追问 情帝困意绵绵,他刚吃过饭,很想睡觉。马车停下来,情帝说:“白厌沙,你来驾车,我到车里睡一会儿。”这段时间,一直是情帝驾驶马车,这些天,白厌沙就像是贵族的公子,而情帝像是个马夫。白厌沙是会驾车的,他曾经驾车旅游,骑着驴也旅游过,他所去的地方,很多都是名胜古迹。现在情帝困了,想要休息,提出让他驾车的要求,白厌沙欣然答应。 白厌沙突然发现,驾车是一个很不错的工作。老钻在车里,四围的空间就是车厢那么大。而驾车的时候,自己所能看到的空间可真大,远处的山峦,近处的河流,路两侧的树木,地面上的青草,这些景色,映入眼帘,他有些陶醉。此时,白厌沙感觉在车里的时候,辜负了这些好风景,现在,他终于能够真切地观看这些风景了。当然,他的任务不是欣赏美景,而是驾车。在他的驾驶下,马车在飞速向前。 花印也在车里,花印愿意跟白厌沙旅行,这让白厌沙感到很高兴。白厌沙高兴地驾驶马车,他想把花印带到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 马车行驶的过程中,花印悄悄出来,坐到白厌沙旁边。 “你怎么出来了?”白厌沙很惊讶,“这样多危险呀,你快回去休息吧。” “不,我要和你一起坐在外面。”花印笑着说,她可爱的笑,被白厌沙的余光看到,白厌沙心头一股暖流,涌遍全身。 马车行过的区域,都是如画的风景,令人惊异的是,这里没有其他人,有的是鸟,有的是野马,有的是闲云与大树。此处是什么地界,他们不知晓,甚至周围好多草木,他们感到陌生。在异域他乡的日子,多少有些闲散,不必去应付差事,不必与人竞争,只随着一颗心,到处逛,有时候,逛完了一个景区,竟然不知道这个景区所在的区域叫什么名字。这不需要惊讶,他们醉心于风景,对风景所在的地域,似乎不太关心。 花印说:“情帝在里面,好像睡着了。看他很困的样子,像只懒散的大熊猫。” “这些天,他一直为我们赶马车,辛苦了。”白厌沙说,“让他休息休息吧,他累了。你要是累,也去休息。” “我才不和他在里面呢。”花印明亮的双眼,娇嫩的皮肤,被阳光一照,显得温婉动人。 马车在一片青草地旁边停下来,青草地的不远处,可以看到明亮的河水,那河水清澈迷人。白厌沙往河边走,他认为此时停车是对的,情帝在车上,可能睡着了,如果车马太过颠簸,就会吵醒情帝。 白厌沙来到河水边,俯下身,低头去喝水。河水甘甜,清冽爽口,白厌沙痛饮了几大口。 “白大哥河水好喝吗?”花印好听的声音。 “好喝。”喝完水的白厌沙,仿佛精神被洗礼了,他欢迎花印来喝这里的水。 花印学着白厌沙刚才的样子,俯身喝水。白厌沙看到花印可爱的样子,在花印头顶,有着明丽的蓝天白云。 花印也喝了许多水,她转身来到白厌沙身边时,发梢有些湿。白厌沙伸手,触及花印的发梢,有清亮的水珠从那头发滑落,滴在白厌沙手心。 躺在不远处的马车,有着华丽的颜色。那马在草地上没事干,只好低头吃草。花印看看那边的马车,又看看那边的马,说:“说说话吧。” “我不知道说什么。”白厌沙诚实地说。 清风吹拂河面,河水涟漪四起。远处的山,在河水里有倒影,山连着水,水围着山,这里风景真好。白厌沙想叫醒情帝,想想还是算了,情帝太累,让他睡吧。 情帝醒来从车里出来时,白厌沙和花印正在看水面上的阳光,阳光在河面上,像一片碎金。情帝没有听到他们说话,但总感觉他们好像在说什么。 情帝来到两人面前,问:“我睡了多久?” “我没有表。”白厌沙回答。 “我也没有表。”花印说,“你睡着的时候我们在路上,你醒来,我们已经不在路上了。” “很奇怪,这个地方看不到其他人。”情帝说,“难道世界上只有我们三个人?” 花印说:“白哥哥,我很好奇,在你的国家,都有些什么有意思的人?” 白厌沙想想,说:“你说的是读书人,还是习武之人?” 花印说:“随便随便,你说出几个来,让我听听。” 白厌沙说:“文人里面,比较有名的诗人有李白、杜甫等,武人里面,有李广、卫青等。当然,这些人都是过去的人,现在的国,已经不是昔日的国。” “是发生了战乱吗?”花印仰起脸。 “现在好了很多。”白厌沙回忆往事,有些不堪回首,“你们不知道,在以前,我看到的国家,是凌乱的。到处在打仗,到处有饥饿,到处是尸体。” “你跟我说过,有个叫黄巢的人,搞起义。起义军搞了几十万,与官军为敌,真有这事儿?”情帝说。 白厌沙说:“是的。这个黄巢,干了一番事业,可最终还是死了,没有走到最后。现在的国家,只是有了一个小小的天下,四方都有武装力量,今后的国家,会是什么样子,我心里没底。” 花印说:“你来到冰霜国,就是冰霜国的人。是不是你以前不知道有这样的国家?” “当然。”白厌沙长叹一口气,“对天下,我没有过多了解。这天底下,到底有多少国家,到底有多少人,我是不清楚的。你感觉我们的马车,能不能跑遍整个天下?” “这个我不知道。”花印说,“我没有进行过那么漫长的旅行,没有办法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我想,我们只要一直向前行驶,总有一天会行遍整个天下。” “你这么自信,我感到很高兴。”白厌沙笑起来。 在马车里时,情帝睡得很香,当时马车很快,情帝的梦被拉得很长。那长长的梦中有太多内容,自从他丧父丧母,心中就有很多人生的疑问,然而,他并没有人生的导师。面对生命中的许多困惑,情帝没有答案。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未来会怎样呢?人类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自己又是谁呢?这些哲学层面的问题,在情帝睡着的时候,反复出现,而在梦中,情帝没有得到答案。现在,醒来后的情帝,依然没有找到答案。 情帝相信,生命的许多困惑,很多人都有,只是,太多人在忙碌,无暇关注这些问题。 “你们在这里聊什么有意思的话题呢?”情帝走过来问他们,他对这两个人聊天的内容比较好奇。 “你不是在车上睡觉吗?跑到这里做什么?”花印问。 “觉不能一直睡,”情帝说,“白天老睡觉,晚上做什么?” 花印说:“你来看这里的水中有没有鱼,如果能逮到鱼,我们晚上烤鱼吃。” “这河水里肯定有鱼,”情帝十分自信地说,“这么多的水,怎么会没有鱼呢?只是能不能逮得到是一个问题。” 白厌沙说:“马车上有渔网,渔网不大,放在浅水处,看看能不能网到鱼,小网捉小鱼,捉些小鱼充饥。” 情帝去马车里拿渔网,这渔网是他在家时,没事在园子里网金鱼用的玩物。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情帝按照自己的经验,将渔网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渔网中放些鱼饵,等待鱼儿进来就可收网。他对这套网鱼的方法比较熟,只是他以前捉的是金鱼,现在要捉些食用鱼。 夜幕降临时,他们还在河边。情帝的渔网已经收获几条鱼,够他们吃了。夜晚下起雨,河边的草地上湿润无比。他们支起一个遮雨的小帐篷,在帐篷旁边的树下生起火,树冠茂密,再加上树干上放了一个挡雨设施,火不被雨淋。这火上,烤着他们的鱼,还熬了一锅汤,当然是鱼汤,汤中放了不少野菜,色香味俱全。 火上是他们的美食,他们在帐篷内已能闻到这暖暖的香气。外面在下雨,干净的草地上有他们小小的帐篷,雨落在帐篷上的声音与锅里汤的声音不相同,同样是水,却发出不同的声音。看来这水是美妙的,它的声音千变万化。 今夜,他们需要在河边度过。白厌沙决定睡这帐篷里,情帝也可以在旁边休息,只是这帐篷有些简陋,白厌沙让花印去马车里睡。花印开始想和他们一起在帐篷里,可坚持了一二,终于答应去马车里休息。不过现在天儿还早,他们还没有吃东西,过一会儿,就可以享用美食啦。 雨不住地下,十分好听。 中原大地上,已经获得基本安定。只是这梁朝的天下,面积不大。过去的人民,遭受了苦难,今时今日能得到一方安定的国土,也算幸运。 卫灵这几日一直在望月楼玩儿,望月楼里的女孩儿一个比一个漂亮,身段一个比一个出色,这几天,卫灵在这里挥霍了不少银子。 第九章 商旅不羁 卫灵所在的望月楼中有不少舞女,这些舞女多为胡人,她们来自国外,有着非凡的舞蹈才能,这异域多情的舞姿,迷倒了众多达官贵人。卫灵来到望月楼,晚上和舞女一同望月,凭栏远眺,夜中的风景朦胧,夜中的月亮姣好。 夜晚总是过得很快,清早的街道上,行来一队骆驼,这驼队是从远方而来,到达这繁华的城市,为的是做生意。他们是贸易方面的老手,知道什么东西赚钱,知道什么时候卖什么东西能够销售走俏。他们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路程,把一些中原没有的商品带来,可以卖个好价钱,回去的时候,可以带一些他们国家稀缺的物品,也能卖个好价钱。两头赚钱,这是他们聪明的地方。 一直以来,中原的丝绸得到许多人的喜爱,在国外,丝绸的价格等同黄金,这些商人,很有眼光,贩卖一些物品,获得高额利润。丝绸算是暴利商品,贩卖丝绸算是暴利行业,赚取差价可以获得不错收入。这路上的艰辛,跟巨额的金钱比起来,似乎不算什么。很多人爱财如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早已是大家共知的道理,这些商人,正是那传说中爱财的人。 因为天下许多人爱财,就有人用玉石做了白菜,做得十分逼真,这样的物品,象征发财,拿一颗玉白菜摆家里,预示着家庭在今后的道路上会不断发财。 商旅给人的影响是深远的,他们不羁的脚步传达着文明,他们使得物品得以交换,文化得到交流。商队来了,这令卫灵很兴奋。卫灵很爱去买一些新奇的物品,尤其是那些来自异域他乡的货品,卫灵一买就是一大堆。商品给卫灵带来的愉悦是难以言说的,只要有好东西,卫灵就肯买,银子不是问题。 卫灵此时身在敦煌。他此次来此地有两个目的,一是来此处寻欢作乐,二是买几个漂亮的胡姬。卫灵早就听说这敦煌的胡姬能歌善舞,她们的舞姿婀娜多情,更重要的是,这些舞女,都是胡人,从长相上来看,就够新鲜的。 从望月楼出来,卫灵吐掉嘴里的漱口水,这茶水放了一夜,已不能喝,正好用来漱口。卫灵想要在这里多呆些时日,多在街上转转,多去酒肆看看,如果有好看的胡姬,就花钱把她买下来。 有一些富贵人家的老爷,也愿意到街面上转转,看看那些从异域带来的胡姬,看看她们的眉,看看她们的眼,如果喜欢就买下来。 卫灵见街上有卖葡萄的,大串的葡萄,摆在高高的摊位上。见到葡萄,卫灵才想到自己没吃早饭呢。先买串葡萄,等吃过早饭吃葡萄,那买胡姬的事儿,等吃完东西再说。 他来到的是一家豪华的餐厅,这餐厅一般的人不来,因为里面的饭菜昂贵。卫灵则不管,走进饭店,就问有什么好吃的。店家的服务人员过来问候,介绍店内菜品,卫灵随意点了些,坐下等候。 门外有一片空地上聚集了许多人,且有悦耳的音乐响起。吃完早餐的卫灵,不理会买到的那串葡萄,站起身,离开座位。出了门,就见到有一位异域女子,一头金发,眼睛明亮,鼻梁高挺,在高台中央表演舞蹈。她身上的衣服是金黄色的,臂上是明晃晃的金钏,每一个动作的转变,都令人惊叹。 卫灵站在饭店门前,看得痴了,他的心随着胡姬的舞姿在动。 有一位和尚从人群旁边走过,他刚吃完早饭,要去洞里念佛诵经。卫灵拦住他,问:“你这和尚,要去哪里?”和尚回答:“拜佛念经。”卫灵说:“拜什么佛?念什么经?”和尚回答:“拜自家的佛,念自家的经。”卫灵说:“我要问你,在这方圆十里地内,哪儿的胡姬最多?”“贫僧不知。”“你老在这儿念经,应是本地人,怎么会不知?”“贫僧真不知,出家人不打诳语。” 卫灵继续看这舞台上的女子,真的是婀娜动人。他以前在开封也看过女子的舞蹈,可总感觉没有这里的女子多情。 在众多的异域商品中,有一些是食品,有一些是生活用品,在众多的商品中,人也作为商品进行出售。卫灵买到了一个胡姬,这个胡姬,就是他看到的这位婀娜多姿的舞女。卫灵带她离开人群,走到一家茶楼内,拉着她的手,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名唤孔文墨。 孔文墨天资聪颖,来自异域,卫灵很赏识她。卫灵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曾在宫廷内见过宫廷舞女的舞蹈,可她们的舞蹈,怎么能跟孔文墨的舞蹈比呢?在卫灵的心中,孔文墨的舞蹈是天下第一舞。似乎正因为卫灵被孔文墨的舞蹈打动,他才花重金把孔文墨买下来。当然,刚才的孔文墨还不叫孔文墨,此时的孔文墨才叫孔文墨,这个孔文墨,是舞蹈天才孔文墨,也是属于卫灵的孔文墨。 在干燥的气候中,能有这样水灵的人,实属罕见。孔文墨就是这样的人,她的外貌令卫灵惊讶,卫灵因为能得到这样一个人而感到十分欢心。卫灵决定把她带回去,带到开封去,孔文墨也乐于跟着卫灵,具体因为什么,孔文墨也说不清。 此时,卫灵倒像是那顽强的商旅,带着一位胡姬,要经过长途跋涉才能到达开封。没错,卫灵决定慢慢去开封,感受路途中的一切。 他们往敦煌城外走,路上,见到一些工匠。这些工匠,都是为修造洞窟而来的,说信仰吧,他们也有,但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挣些钱,养家糊口。另外的一群人,显得没有那么粗糙,他们也带着工具,他们是画匠。这些画匠,按照要求,要在那石窟内的墙壁上画壁画。他们都有着高超的绘画技术,即使画壁画的任务比较繁重,他们也不在任何环节松懈。似乎这些画匠的心中有虔诚的元素,在他们进行壁画创作时,他们知道,神灵能够看见。他们所经手的壁画,都是要献给神灵的。 卫灵只是看了看这些匠人,他还要和孔文墨一起赶路呢,于是离开了这些画匠们。出了敦煌城,有一条宽大的土路通往天边,在路的尽头,能够看到绿色的植物,似乎那个地方山清水秀。他们要进行短期的徒步旅行,朝着一个大方向去,必要的时候,他们可以骑马,也可以坐船。 孔文墨对这个旅程,充满了好奇,她不知道中原大地上都有些什么,中原大地的山河怎样壮丽、风景怎样秀美,她都是没有见识过的。 在他们前行的路途中,能看到许多的商队。这些商队都是要往远方贩卖东西,到异域他乡去做贸易。有一个比较大的商队,是运送茶叶的,他们不卖别的,只卖茶叶。卫灵走到路口,迷了方向,向这个茶叶商队打听,有个坐在骆驼上的女孩儿给卫灵指了方向。 这些商队的精神,深深感染了孔文墨。以前孔文墨只是在一个场所跳舞,现在走得路多了,见到这些商队,商队坚韧的性格,给她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趣的是,他们在旅行,商队也是在旅行,他们的方向正好相反,可都是向着远方前行。在一处绿柳成荫的河边,有一块大石头,孔文墨想要过去坐在那里歇息,他们已经走了太多的路。 卫灵跟孔文墨过去,来到石头边,孔文墨坐了上去。孔文墨还没有进行过这样的旅行呢,这柔美的风光,打动了她的心。虽然有些累,她并不觉得是对自己的折磨,累了休息休息就好,休息好了,可以继续行路。孔文墨打心眼里喜欢这次的旅行。 河面上有只小船,这船很细,看上去瘦瘦的。船上有一个同样瘦瘦的老汉,他头发白了,背上背着一个竹编的破斗笠。 “今天有雨。”老者提醒二位。 “谢谢老爷爷。”卫灵说,“这条河有名字吗?” “有名字,”老爷爷说,“叫、叫白练河。你们要去哪儿呀?” 卫灵说:“要去开封?” “去开封?走着去?”老者说,“太远,雇个长途马车。还有,路上有强盗,你们要小心。” 卫灵说:“我们已经走了不少路程了。” “从哪儿出发的?”老者关心地问。 “从敦煌出发,来到这白练河边,感觉脚腕都要走断了。”卫灵一脸疲惫的样子。 “不容易呀。”船家说,“走水路,可以少走好多路。坐船吧,我少收你们一些钱。” 孔文墨和卫灵上了船。船行水上,水波荡漾,船家身体虽瘦,可有着一身的好力气,在划船的时候,他有些耷拉的皮肤在阳光下显出棕红色。 船家划船时不说话,只默默地划船。卫灵和孔文墨因为走了太多路,也没有一句言语。水面上,只有船桨拨动河水的声音,一声一声,由此引出许多涟漪,那水纹一圈一圈向远处扩散。 第十章 魅舞倾城 他们远离河岸,船在河面上快行。尽管船很快,可水程很长,他们需要在河上度过比较长的时间。 河水上的风景,孔文墨看了个够,在船上时,孔文墨用心欣赏风景,不觉船已靠岸。他们所到达的河岸,有一条繁华的街道,可以看出,眼前的这个城市,有着热闹的人间景象。孔文墨随卫灵加入这热闹的场景中,刚踏入这街道,就有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那热气腾腾的笼屉后面,是一家包子铺,此时的笼屉内,有热乎乎的包子。两人都没吃饭,就来到这家店,在角落的桌子边坐下,等待点的餐送上来。 街上有人搭了台子,在饭馆吃饭都能听到舞台上的人叫嚷的声音。那台子是舞台,现在要举行舞蹈大赛。台子后面是大大的宣传牌,上面有“舞林大会”四个字,来比赛的都是方圆八百里选的女子,个个舞女都“舞艺高强”。她们在休息区候着,等待舞林大会的开始。这些女子都穿着舞蹈服,她们像是从一个梦幻世界来,一个个都光彩照人。 卫灵带孔文墨从饭店出来时,舞林大会已经开始了,孔文墨对舞蹈感兴趣,就停下来观看。卫灵陪她观看,这舞台上的舞蹈的确风姿动人,卫灵喜欢看。 女子们一个一个都进行了舞蹈表演,最后,要选出一个舞蹈跳得最好的人。孔文墨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她想上去表演舞蹈,去与旁边的工作人员商量,那几个工作人员议论了一会儿后,决定让孔文墨参加比赛。孔文墨作为一个过客,本对这比赛没什么兴趣,因为对舞蹈热爱,所以才想展示一下自己,至于名次之类的东西,她压根没放在心上。 孔文墨登台,红色的舞台上,出现了一位身材婀娜的人。她伸展手臂,开始舞蹈,在她的胳膊和腿移动的过程中,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呆了。这孔文墨的舞蹈,超乎了大家的想象,她的舞蹈,每一个动作都牵动人的心,还有她的表情,更加地勾魂摄魄。 卫灵感到惊奇,他惊叹,这孔文墨的舞蹈才华,是这样出众。她的才华在这舞台上,在不动声色中,显露得淋漓尽致。 在场的所有人都欢呼叫好,毫无疑问,孔文墨的舞蹈艳冠群芳,她的舞蹈是最棒的,没有之一。最后,评委们也把舞林大会的冠军奖杯颁发给了孔文墨,孔文墨领取了这份荣耀。 孔文墨的舞蹈给所有人带来了深刻的印象,她的美名在人群中传扬,很快,这儿的人都知道有个舞蹈天才名叫孔文墨。 卫灵不再把孔文墨当成普通的舞女,而是把她看作了不起的人。卫灵告诉孔文墨,从今天起,我们是朋友。 有一位诗人,在观看过孔文墨的舞蹈后,写了一首诗,赞扬了孔文墨的舞蹈。有一位画匠,也被孔文墨的舞蹈感动,挥毫泼墨,画就一幅有关舞蹈的画。有一些舞女,虽然热爱跳舞,可跳起舞来总感觉力不从心,都纷纷来找孔文墨请教。孔文墨尽己所能,帮助她们解决困惑。 卫灵建议孔文墨开一个舞蹈空间,专门教那些喜欢跳舞的孩子,对这个建议,孔文墨还没有想好。她当然愿意教别人舞蹈,可她怕教不好,毕竟她没有当过老师。 在清晨明亮的房间里,孔文墨从舒适中醒来,窗户上看不到阳光,可能阳光铺陈在窗外的什么地方。房间是安静的,窗外也是安静的,连鸟叫的声音也没有。这个城市清晨这样的安静,是出乎孔文墨意外的。孔文墨不知道卫灵有没有醒,卫灵在隔壁的房间里。他们在这个客栈住宿,内心是愉快的,他们没有必要的事情要做,可能每天晚上,必要的事情就是睡觉。 在风光明媚的街道上,突然跑来两个兵,拉着当街站立的一个小伙子,要带他去当兵。近来此处不大太平,四处闹匪患,经常有命案发生。一些区域也是冲突不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重重。为了解决一些地方冲突,官方征兵,有时征兵属于强制性质,只要是年轻力壮的男人,一般都会被拉走。 卫灵和孔文墨刚下楼,就看到那两个兵带走了一个小伙子,场面还是很激烈的,那个小伙子不大情愿,可是拗不过两个士兵强硬。 街道安静下来,行人继续行走,一些摊位后面又传出了吆喝声,仿佛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 孔文墨对街上的商铺及摊位比较好奇,她表现得很活泼,见到什么都要看,都要问一问那是什么东西。卫灵很愿意回答孔文墨的提问,孔文墨的活泼性格,卫灵很喜欢。 街上人多,带走一两个人充军,或者杀死两三个人,不会显得有什么缺失。 孔文墨从一处摊位上拿起一把木剑,问卫灵漂不漂亮。卫灵当然回答漂亮,然后又说,没你漂亮。 早上的时候,卫灵想要看舞蹈。孔文墨来到卫灵的房间,卫灵坐在床上,孔文墨在卫灵面前跳了一支舞。现在在街道上,卫灵还没有从那舞蹈中回过神来。孔文墨虽然不会武术,但她是会舞剑的,一些简单的武术动作,她是学过的。她将武术动作和舞蹈动作融合,舞起剑来是非常漂亮的。 此时,从街道上走过来一个人,风度翩翩,一身雪白的衣服,越发显得他英姿飒爽。卫灵见此人,竟然是乡朗,乡朗在此处遇到卫灵,也感到惊奇,这属于巧遇。 乡朗是卫灵很要好的朋友,他们曾一同旅行,游过很多名山大川。现在的乡朗,成了一家私塾的先生,教一些孩子识文断字,日子过得倒也快乐。卫灵则是一个杂家,什么都做,什么都接触,这里挣些钱,那里赚些银两,金钱是源源不断地来。 乡朗听说面前这位女子是名舞女,就十分想看她跳舞。孔文墨愿意献舞,只是在这街上,没个正经地方,不好跳舞。卫灵建议去家茶馆,租个场子,专门看孔文墨跳舞。乡朗觉得没有必要这么破费,卫灵是好面子的人,而且他决定了的事情,往往不会改变。 三个人就往不远处的茶馆走,可巧那家茶馆生意不好,卫灵很快租下那里的演出场地。 卫灵和乡朗坐在舞台下,孔文墨上了舞台,在舞台上,孔文墨献出自己拿手的舞蹈。乡朗在台下默默欣赏,那舞台上的孔文墨,身姿绰约,一步步,一颦一笑,都极富魅力。 孔文墨舞罢,乡朗、卫灵都鼓掌。这孔文墨的舞,确实好,好在什么地方呢?好在说不清楚,好得叫人难以说明白。 茶馆的瘸腿仆人,送来香茶一壶,让三位解解渴。刚才孔文墨在跳舞,仆人怕搅扰孔文墨跳舞和二位观舞,所以没有送来茶。这点疏忽是小事情,乡朗和卫灵全不在意,孔文墨问有什么其他饮料,对方说还有酸梅汤,孔文墨要了酸梅汤。 在茶馆的三个小时,过得是这样快,他们在这三个小时里,过得很快乐。 乡朗问孔文墨这舞蹈是从哪儿学的,孔文墨回答说是从母亲那里学的,她的母亲会跳舞,她也会跳舞,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据孔文墨说,她的舞蹈是很有传统的,这舞蹈,大约从数百年前就开始跳了,传到她这里,已经是年轻的身姿、古老的舞姿这样情况了。 孔文墨在跳舞时,尽量让自己的舞姿能够传达古人的意思,可她毕竟年轻,于舞蹈的研究也不很深,好多地方都拿捏不准。古人怎样行走坐卧,怎样说话言谈,她全不十分清楚。因此在诠释古人的时候,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出入,不过这并不影响她舞姿的美丽和动人。 在这茶馆里饮茶,只是略微润一润喉咙,乡朗要拉卫灵去喝酒,卫灵答应下来。孔文墨回客栈休息,乡朗和卫灵去了酒馆。 酒馆人不多,三三两两,都像是没有魂的人,喝下酒充当灵魂。乡朗带卫灵随意选了个位置坐下,乡朗只要酒,今天他们只喝酒。他们来到这酒馆,似乎也和其他的人一样,没有灵魂,在酒馆里,酒是人的灵魂。 这酒馆里有女子演奏音乐,琵琶的声音,撩动人的心,这酒馆里的人,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喝着酒。没有音乐的酒,不好喝,没有酒的音乐,不好听。愿意留在酒馆里的人,都是愿意醉的人,不醉怎么能归? 乡朗和卫灵一面饮酒一面谈话,他们先聊了聊孔文墨,然后就聊向了别的。酒馆里有许多张桌子,一些桌子的座位上都坐着人,坐着的人,喝酒聊天。这酒馆里不光有好多桌子,还有好多故事,每一张有人的桌子,都有故事被讲出来。在这个酒馆里,每天会讲出数不清的故事。 这酒馆里,在某个时刻,也会有人来跳舞。这里的舞女,是老板花钱买的,为的是顾客的开心,只有顾客开心了,才会大把大把地花钱。 第十一章 酒酬放任 酒馆内光线暗淡,正是这幽暗的环境里,适合三三两两的伙伴在一起喝酒。酒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味道适合自己,杯具适合自己,喝酒的量自己控制。 乡朗最近没怎么喝酒,一个人喝没啥意思,而且平日要教学生识字,老喝酒怕把脑子喝坏,教学生教错了。 乡朗是老实本分人,读书的时候,老老实实读书,教书的时候,老老实实教书。他人生的路走得顺风顺水,没有经历过大的挫折,一直很安稳。卫灵是众所周知的富人,他喜欢珍奇的东西,总是到处搜寻奇异的物品,当然,也会找各种女人。这孔文墨就是卫灵找来的异域女子,她有金黄的头发,灵动的双眼,每当想起孔文墨,卫灵都激动不已。 卫灵对乡朗的建议是多喝酒,人生需要时不时放任自己,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完好地放任自我,比如在舞场,有人就放不开,不太会跳舞。放任并不容易,时不时放任也是挺辛苦的,这是一种难得的精神活动,而慰劳这份辛苦的方式,在卫灵看来,就是喝酒。多喝酒,才舒爽。 夜晚喝酒,最容易喝多,仿佛喝完这些酒,生命就结束,而在结束之前,酒是一杯一杯地喝。乡朗是一名教师,他有一个爱好,就是去很多地方游玩。那些名山大川,那些旅游景点,总是吸引着乡朗,不同的景区有不同的风光,乡朗能从那些风景名胜中看出韵味。卫灵似乎跟乡朗有同样的爱好,除了喝酒,他也爱四处看看,但他比较奢侈,他不是一个人去看,而是带一个人去看,看山看水,不能没有美人陪。 能喝酒是一种能力,能走很长的路去看风景也是一种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谁都不是一开始就酒量大,谁都不是一开始就能走很长的路。在长时间接触某些事物后,就逐渐具备了某些能力。 酒馆里走进来三个蒙面的人,他们蓝巾蒙面,手中拿着明晃晃的刀。进来就杀人,毫不留情。卫灵看到这些人,知道他们是烟山十六骑的人,不由得心惊肉跳。忙拉着乡朗往一处躲,那酒柜旁边有一个仓库,他们赶忙进了仓库。仓库里面好多货架,还有很多其他物品的堆积物,他们找隐秘处藏身。在仓库里面,就能听到仓库外面的嘶喊声,男男女女的哭叫怒喊,并不能阻挡蒙面人的杀戮,他们的刀挥舞着,刀刀见血。那透明的酒杯里原是装着透明的酒,因为落进去鲜血,酒成了一杯红酒,血在酒杯里,氤氲成迷茫的人生。 卫灵怕那些蒙面人进来,就把仓库的门反锁,锁得死死的。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那外面的声音听不见了,随即一串马蹄声远去,卫灵判断蒙面人离开了。卫灵先出来,然后叫乡朗出来,到仓库外面的酒馆内一看,他们吓傻了。地面布满血液,到处都是尸体,尸体横七扭八地在酒馆里陈列着,犹如一场艺术展。 人的死去令人悲伤,这些人的死状,一个个都很惨烈。蒙面人对他们的杀害,造成了人间悲剧,刚才的哀嚎声,现在听不到,因为他们已经死了。 走过这些尸体,踩着血液,卫灵和乡朗走出酒馆的门。他们本来是来买醉的,刚喝得有些醉,就被这场混乱搅扰,现在酒已醒了半分。 外面的风有些凉,看来秋天在一天天加深,天儿会一天天凉下去。笔直的树木,在风中摇曳着叶子,在高空中的叶子,明晃晃如刀。 人生应该放任,放任是因为太过紧张,诸如刚才的事情,是使人精神紧张的,人的灵魂因为一次次的刺激、紧张而变得黑暗。放任,使人放松。然而,作为人生酬劳的美酒,现在喝不到了,那布满血液的空间,他们再不想进去。 他们到达酒店,孔文墨来迎接他们,见到他们后,就问他们有没有玩得很开心,他们都不说话。孔文墨猜他们肯定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要不然不会这么一言不发。卫灵便把酒馆里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讲给孔文墨,孔文墨听后大为震惊。这烟山十六骑孔文墨以前听客人说过,就是看她跳舞的客人,客人之间议论过这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当时的孔文墨听后,只当作是一个听来的故事,而这次听卫灵的讲述,感受大不一样。卫灵是自己的朋友,他又亲身经历了此事,这在孔文墨,绝对是一件惊心动魄的事情。现在卫灵、乡朗都没事,没事就好。 卫灵和孔文墨还要去开封呢,乡朗在附近教书,不能陪他们一起去。现在教书的人少,像乡朗这样的人,属于稀缺资源。卫灵说要在开封给孔文墨开一个舞蹈培训基地,到时候,孔文墨教别人舞蹈,也跟乡朗一样,是一名先生了。 孔文墨对她的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古来女子为男子做衣裳,操持家务是女子的大业,像孔文墨这样,不思家务而筹划事业的女性,似乎不多见。卫灵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他说要给孔文墨开一个舞蹈学院,肯定要为孔文墨实现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出去的话就没有不兑现的道理。 乡朗送了孔文墨几本书就去了,这些书,是他平日教孩子的。他认为孔文墨也应该识一些汉字,将来不仅可以跳舞,还可以舞文弄墨,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夜晚,窗外的街道依旧繁华,四处灯火通明。孔文墨拿出钱来,要请卫灵吃饭,难得有孔文墨请客吃饭,卫灵欣然答应。 在酒店的楼下,有一些露天的摊位,摊位上的食物,说不上高档,但都很美味。孔文墨拉着卫灵的手,在这些摊位前面转悠,选择食品。卫灵很喜欢被孔文墨这样拉着的感觉,拉着手一起走,美好与快乐由此产生。 坐下来吃饭,绝对是一件欢快的事儿,尤其是与孔文墨这样美貌的人在一起,卫灵心里有说不出的愉悦。 吃饭吃到半截,孔文墨突然发现自己的玉不见了。那玉是她打小就带在身上的,是一个很漂亮的手串,这手串明明戴在手腕上,怎么就丢了?这事很蹊跷,有可能是谁再趁她不注意的时候,从她的手上偷去了,只能说,偷玉的人本领高强,是个惯偷。熟能生巧,偷得多了,就有了超乎寻常的偷盗本事。不管怎么说,戴在孔文墨手腕上的手串不见了,她的左手手腕空空如也,孔文墨内心是着急的。 卫灵也替孔文墨着急,不管是戴在脖子上的玉,还是戴在手腕上的玉,都是极为宝贵的。宝玉的丢失,对孔文墨来说是大事,那可是她的命根子。自打小的时候,多少年,那玉一直戴在身上,从未有过丢失。来到这座城市,奇怪了,好端端戴在手上的玉,居然丢失了。这其中的蹊跷,是孔文墨不能理解的。 卫灵决定帮孔文墨找玉,他听朋友说起过,这街上,经常会有人偷盗东西,你戴在脖子上的玉,戴在手腕上的玉,都会被人偷去,甚至有人在吃饭的时候,戴在耳朵上的金耳环被人偷走了,这都不算稀奇的事情。上个月,卫灵的一个朋友,在逛街的时候,戴在手指上的一枚金戒指,丢了。 找玉需要一个过程,这跟官府破案是一样的,卫灵决定从细微处思考,找寻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有可靠的线索,顺藤摸瓜,就能找到偷盗者。说来也奇怪,这城市里,偷盗的事情时有发生。频繁的偷盗事情,搅扰得很多人无法安眠,生怕睡着的时候,脑袋被偷走。 卫灵说要帮孔文墨寻找丢失的手串,孔文墨这才有些心安,不过她还是有些担心,担心找不到。找不着手串,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她以前的一些朋友,丢失的东西,就从来没有找到过。 最近这街道上,经常能听到敲锣打鼓的声音,这声音不为别的,是因为娶亲。喜事当然要大操大办,当然要鸣锣开道,当然要红红火火、热热闹闹。经过一天的喧闹,人的人生就从陈旧转入光鲜。 然而这些喧闹,孔文墨觉得跟她没啥关系,那是别人的热闹,她这里丢了手串,还烦着呢。 孔文墨买了些酒,自己喝。卫灵见她喝酒,就陪她一块儿喝。街景不错,每到一个城市,都能看到街景,而街景是不同的,不光是因为建筑设施不一样,主要的是人不同。 看着街上的人,喝着杯中的酒。街道上很喧闹,他们则很安静,在安静的角落,默默喝着他们的酒。 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陌生人,他们喝过几杯酒后,更加感觉这些路人陌生,同时,又感觉这个世界也是陌生的,仿佛这个世界他们没见过,从来没见过。 第十二章 世界 孔文墨身穿略带金丝的衣裳,在清晨的阳光里起舞。卫灵坐在床上看她舞蹈。每日的舞蹈是孔文墨的必修课,而观看舞蹈,成为卫灵早晨的习惯。 出酒店就有一个饭店,饭店的餐饮搞得很有特色,吃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行。饭店的菜品众多,可以满足食客的要求。看完舞蹈的卫灵,带孔文墨去吃早点。这家饭店名为贵宾楼,仿佛来到这饭店的人都是贵宾。吃饭的人不多,就餐环境高档。卫灵吃到了新鲜的蔬菜,还品尝了新鲜的葡萄。一些珍贵的食物,有的是从西域传过来的,而有的,是从更远的地方传过来的。 由此,卫灵想到了一个朋友,那个朋友就是白厌沙。白厌沙不是商人,他读过几年书,算是腹有诗书,后跟着一些人习武,发现自己根本不爱好武术,在武学方面,更是不肯过深研究。有一天,白厌沙发现自己对大地山川感兴趣,想要走遍天下所有的名山大川,有了这种想法,他就慢慢将想法付诸实践。在这个想法诞生的那一刻,白厌沙感觉自己拥有了一个伟大的梦想,他踏出旅行的第一步时,内心十分激动,他知道,他一步步走,就是在逐步实现自己的梦想。中原的很多大山,白厌沙都去过,他是喜欢的。可是他不满足于此,他还要去更多的地方,拜访更多的地域。白厌沙听说商人走的路多,有的商人,能从这个国家走到那个国家,甚至一连走好多个国家,再返回来。这期间,肯定会花费很多的时间,也会消耗很多的体力,路上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但白厌沙是最不怕辛苦的人,他做一件事情,往往能从头做到尾,这叫有始有终。白厌沙虽然对经商不感兴趣,不过他很愿意跟着商队,进行一场旅行。终于,他跟着一个商队,开始了他遥远的旅程。 卫灵知道,现在的白厌沙已经在国外了,至于在哪一个国家,在那个国家的什么地方,如今生活怎么样,卫灵一概不知。他们不相见已有好些时日,卫灵有些想念这位朋友,也担心这位朋友的安危。那日侯龙办事,卫灵想请白厌沙在舞台上表演刀法,毕竟白厌沙是习过武的人,但白厌沙推脱说只学了些皮毛,就不在众人面前现眼了。卫灵还说找个时间和白厌沙一起饮酒,结果也没有聚在一块儿喝酒。岁月推移,卫灵现在不知道白厌沙的情况,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那些行商,是冒着很大风险做生意的,有的就死在了路途中。 孔文墨并不知道卫灵在想什么,只是陪着卫灵吃早餐。早餐的味道很香,孔文墨很喜欢今天的早餐。此时,有三个仆人走进来,向卫灵禀告事情。孔文墨昨日丢失的手串,找到了。原来,街道上经常有小偷出没,他们偷一些金银饰品,去卖给那些饰品店。一些饰品店,为了做生意,就出低价买这些金银首饰。也有人,结婚需要珍奇珠宝,就有人负责偷盗天下罕见珠宝,来献给要结婚的大户人家,从而从大户人家这里赚取高额利润。这孔文墨的手串,是被一个江湖大盗偷去的,是要献给这里的一个富贵人家,那家的公子要娶亲。现在手串找回来了,完好无损,孔文墨心里很高兴,卫灵也替她高兴。 卫灵虽是和孔文墨在四处乱逛,可他们是有人保护的,保护他们的人,是卫灵的手下。这些手下,平时不出没,如同在天庭的神仙,只在有必要的时候出现,如此刻。他们在暗中保护卫灵,当然还包括孔文墨,致使他们不受到他人伤害。 街上传来一阵喧嚷,人群中发生骚乱,骑马的两人,身后跟着两队兵。那些兵身上的兵服是淡淡的土黄色,头上戴的是枣红色的皮头盔,他们手中的长矛,高高的举着,很有气势。遇到他们的人,都纷纷散开,害怕那长矛会戳到自己的眼睛。那马上的将军,对着另一个马上的将军大声说:“此次起兵,一定要荡平中原,取下贼人的狗头,用来祭天。”那对面的将军说:“天下被狗贼窃取,实乃大唐奇耻大辱,今定将那帮贼人拿下,以慰先皇在天之灵。” 这队伍,从街道上招摇而过,可以看出,他们是被打败的唐朝军队,或者是唐王朝的遗老遗少组织起来的兵丁,当然,也有可能是冒充唐军的农民军。不管他们是何来历,他们招摇过市的样子,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卫灵近观了那些兵丁,被吓出一身冷汗,他们好野蛮,好吓人。一旁的孔文墨,反倒没有这么大的反映。这天下的事情,有时很不好说,你说它坏吧,也不完全是坏,你说它好吧,也不完全是好。就拿刚才的兵说吧,不管这些兵是什么兵,它们对这天下的黎民百姓是好还是坏,恐怕一句话也说不清楚。 军队过去后,街道上渐渐恢复平静。战乱给人们带来的惊恐,是严重的,给人造成的心灵创伤,是难以愈合的。稍有动乱,杯弓蛇影,内心的旧伤又复发。 孔文墨是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确切地说,她没有过苦难经历。所以当她见到一些遭受苦难的人时,感觉到难以理解,那些人脸上的无助、内心的纠结,都是孔文墨陌生的。 在冰霜国,白厌沙、情帝、花印找到了一处落脚的地方,这里有干净的山峰、挺拔的树木、清澈的溪流,更重要的是,此处没有其他人,是一个宁静祥和的地方。他们的马车停在山林外,那马车中的一桶葡萄,已经变得不一样,很多酿酒的师傅,看到那一桶葡萄后,肯定会说,这将来会是一桶好酒。然而这些事情,白厌沙并不放在心上,他们需要做的是建造一个房屋,可以居住就行。 这森林林木众多,就地取材建造房屋应该不是问题。人就是这样,需要睡觉,总要有个居所,以供睡眠。人睡着以后,像死了一样,死亡对人而言绝对是严重的事情,似乎因为这事儿重要,人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睡眠,模仿死亡,这样,当真的死亡来临的时候,才不会害怕。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人睡眠,为机体提供能量,人体的能量恢复,就可以做事。做事情就会有成绩,时间稍长,就会有成就。当自己做的事情足够多,足够好,当死亡来临,也不会害怕,因为面对一生问心无愧。 建造房屋需要的木棍,白厌沙已经找好,有些木棍是地上的干枯树枝,有些木棍是从树上削下来的。建筑材料基本找齐,再简单地进行建造,就可以居住了。 白厌沙自从离开商队,说要到这陌生的国度闯一闯,到现在,他还没有安定感,不过这没有关系,在路途中,也有许多快乐。如今的这个屋子,仅是临时的居所,临时的居所,也要盖得美观,要住得舒适才好。白厌沙还说不清楚他们会在这里住多久,将来会在哪儿,他更是不知道。从这段时间跟情帝和花印相处,白厌沙可以感知,他们大概永远会在路上,就这么旅行下去,一直旅行,直到世界末日。 花印拍着手说:“太好了,房子建好了。厌沙,你太棒了。”花印面前的房子,整体呈现青翠色,而这青翠的颜色中,又有些枯树干的色彩,部分区域,显得有些斑驳。这房子,用了许多竹子,但又不完全是竹子,整个屋子,看着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清幽气质。 白厌沙仰望这房屋,容纳三个人绝对没有问题,他的功夫没有白费,他感到欣慰。他内心的成就感,给花印说她也不懂,于是白厌沙沉默不语,默默感受这种内心的喜悦。 情帝靠近房屋,然后慢慢走了进去,他想进去瞧瞧这屋子。走进去的情帝,惊讶不已,这哪里是简易居所,这屋子,真可以称得上是豪华呢。情帝是过惯了富贵生活的人,雕梁画栋的宫殿不知道见了多少,人间美味更是尝尽无数,可他见到这屋子里的构造,惊叹白厌沙构思的精巧,白厌沙可以称得上是能工巧匠,他能建造出这样的屋子,可见他的建筑才能。 从屋子里出来后,情帝的眼神里布满赞扬,白厌沙能够看出,这是朋友对自己的认可。白厌沙不是专业造房子的,只不过平日爱思考,思考各种问题,还尝试着做各种事情,因此,白厌沙的本事大着呢。 时已傍晚,花印要给大家做饭,说是大家,其实就他们三个。三个人也可以狂欢,今晚他们要点起篝火,一方面驱赶野兽,另一方面,吃喝快乐。 森林旁的岩石,呈现深蓝色,山峰上的星空,璀璨壮观。今晚是个不错的夜晚。夜晚总是迷人,夜晚,人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与夜晚在一起。 第十三章 思念 情帝与花儿都知道白厌沙来自中国,但不清楚他具体来自什么地方。现在房屋建好了,白厌沙得空,跟情帝和花儿聊起故乡来。 白厌沙的故乡在冰临谷,那是一个绝美的地方。从冰临谷出来,白厌沙要看看更为广阔的世界,只有不断去看,不断去经历,才能真正认识世界。算起来,自己已有很长时间没有回过故乡,白厌沙不觉有些想念。对故乡的牵挂可能是一生的事情,因为人总要回家。 林中的草木散发清香,泥土也有芳香。吹拂的清风掠过脸颊,送来林中的一切迷人味道,在森林中,人的心是与大自然在一起的,自然美好,人心也变得美好。 “你们看那边的溪流,”花印望着溪水流畅处说,“我昨天看了,里面有很小的鱼,也有小虾。” “冰临谷也有溪流,很久以前,”白厌沙作沉思状,“我喝过溪流里的水,也吃过溪水里的小虾。这条小溪,让我想起过去。” “最近我的心情真的是好多了,”情帝看着溪流一侧的翠竹,“不开心的事情就让它过去,过去了就不再想它。人生就是要像现在这样快乐。” 花印说:“你这个享尽荣华富贵的人,居然喜欢起这种流浪生活来。” 情帝说:“流浪要看怎么流浪,有些流浪很悲惨,有些流浪则很迷人。” 白厌沙说:“既然流浪这么迷人,就让我们一起流浪下去。” “我觉得说成流浪不太对,我们是在旅行。旅行,对吧?”花印说。 “这只是一个名称而已,不必纠结这些名词。重要的是我们在旅途中能遇到什么,遇到的人,遇到的事儿,都是丰富人生所必备的元素。”情帝说。 “情帝说的对,这种随心随意的行走称得上迷人。将来的日子还长着呢,我很期待未来的精彩。”白厌沙说。 清晨光线很好,林中一切都显得明亮,这些草,这些石头,都有莹润的光泽。难得有这样好的天气,大地上的一切都光鲜动人。 白厌沙提着一桶水走进屋子,把桶放在房屋的角落,屋子里有这样一桶水,吃水就方便了。等桶里的水吃完,白厌沙还可以到泉水边去盛,那里似乎有用不完的泉水。 情帝的父亲是一名地方官员,父亲的死去给情帝造成的心理阴影还是存在的,不过现在情帝好很多了。情帝继承了一大笔遗产,他是一个绝对富裕的人,富裕的他不光有钱,还有大把的时间。 坐在溪水边,情帝想一个事情,他想找出致使他家破人亡的元凶,他想,一定要找到凶手。家破人亡,这放在谁的头上都是一件难以承受的事情。人生本就不会事事顺利,一帆风顺只存在于想象,这生命中的波折,人事造成的悲凉,自己不承担,又有谁来承担呢? 孔文墨自从跟着卫灵行走中原,领略了不少自然风光,这种游山玩水的生活,令孔文墨心中欣喜。他们走过一片草地,就看到路旁有一块大石头,那石头上刻着三个俊秀的字:冰临谷。 他们到达冰临谷了,这冰临谷可是天下闻名的地方,他们是无意间到达的。孔文墨坐在一块石头上歇息,这冰临谷,需要休息完好后再逛,那样才逛得透彻。 卫灵说:“你在这中国逛舒服了,将来我跟着你去你的国家。你是在哪个国家出生的?” 孔文墨说:“冰霜国,有机会带你去冰霜国玩儿。” 去年,卫灵为孝敬父母,给父母买了几个丫鬟,那几个丫鬟都很好使唤,服侍人很周到。平日卫灵身边也有许多女子,伺候生活,而现在,卫灵旅居在外,身边只有一个孔文墨。令卫灵惊讶的是,这孔文墨能歌善舞,竟比两三个普通女子加起来还要有趣。 卫灵拿出两个馒头来,递给孔文墨一个。刚刚他们路过一个庙,发现庙里的佛祖像前有供品,都是新鲜的食物,有西瓜、馒头等。那西瓜个儿大,难以带走,他们就在庙里把西瓜吃了。馒头带了几个,现在他们要吃的馒头,就是从庙里拿出来的。那个庙里没有和尚,只是一些许愿的人,经常去叩拜佛祖。 刚才他们吃了不少西瓜,现在,再吃一个馒头。等吃过东西,静静坐着,呼吸吐纳。休息好,就可以在这冰临谷逛逛了。 冰临谷樱花开放,那一树树樱花开得生动。卫灵和孔文墨走在平整的路上,发现这里居然没有一个人,更奇怪的是,这里连一座房屋也见不到。不过这样也好,人多喧闹,安静的地方有盛开的樱花,这样的环境最适合放松心情。 孔文墨采摘地上的花朵,往头上合适的位置插,这花是绝美的装饰品,有花的映衬,越发显得孔文墨英姿动人。离这条路最近的水流,旁边生着青草,看那水流处,只觉青草如翡翠,流水如丝绸。 “你什么时候去冰霜国?”孔文墨提出了这个问题。 “这个不好说,”卫灵说,“但可以肯定的是,目前不会去。我是想,先把国内逛完,再逛国外。” “会不会你带上中土的物品,也去做生意?”孔文墨转身回头说。 卫灵说:“我又不是商人,做什么生意。不过我会带一些中土的特色物品,让冰霜国的人见识见识什么是奇特。” 他们一边走路一边说话,说话不影响走路,走路不影响说话,说话因为走路而更有趣,走路因为说话而丝毫不累。 前面有一只小动物,可能是松鼠,站立在路上,看着他们,片刻,跑入草丛不见了。 这些动物的活动,给这片土地平添许多生趣。这里的风景,给人的感觉是,这里从来没有来过人。 白厌沙在离房屋不远的地方采集了一些果子,这些果子他以前吃过,都是冰霜国的特产,在中土的时候,他是没有吃过这样的果子的。这些果子都是红色的,大小如同核桃。白厌沙带了不少果子回来,将这些果子呈现在花印和情帝面前。 花印仔细看,这些果子都明亮亮的,色泽那么诱人。果子已经被白厌沙洗过,果皮上还有晶莹的小水珠呢。看着这么多好看的果子,花印想要尝一尝,看看好不好吃。 花印伸出手,拿取了一个大小适中的果子,放在手心,用手掌擦去果子表面的水珠,水珠很凉,凉手心。花印将果子送到嘴边,轻轻地咬了一口,感觉这果子水分很大,而且很甜。她平日吃的东西,都很朴素,可从来没有吃过这等奇特的东西。 白厌沙看花印喜欢吃,就抓了些果子给花印,花印连忙摆手,表示吃不了这么多。 情帝也品尝了这果子,的确味美。这果子属于野果,又红又甜的野果,情帝还真没有吃过。情帝赞扬了这果子,也赞扬了白厌沙的勤劳,如果不是白厌沙付出辛苦,他们是吃不到这等美味的。 在冰霜国,白厌沙已经有了不错的朋友,他可以过得很开心。然而他还是会想到远在中土的朋友,想起那里的风俗,想起那里的食物,想起那里的种种味道。短期内,白厌沙是不会回去的,至于什么时候回去,白厌沙还说不好,可能一生都不再回去。 白厌沙对故乡的思念,像一首歌。花印为了使白厌沙还有情帝能够开心,就经常逗他们玩儿,花印是可爱的,很多时候,她很活泼。 夕阳在远天弥漫,红霞铺展,天空下的枯草,随风摇。这些高高的草,是旧年枯萎的,却还屹立在这里,不肯消失。站在荒野中,情帝凝望远方,地平线呈现黯淡的一抹绿,轨迹美好。花印出现在情帝背后,情帝似乎在这里站了很久,她慢慢来到情帝身边,情帝从沉思中缓过神来。花印知道情帝在忧愁一些事情。 “你又在一个人发呆。”花印淡淡地说。 “我猜测,杀害我父母的人,可能是骷髅会。” “骷髅会?”花印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她停顿一下,略微思索,然后问,“骷髅会是什么?” “骷髅会是一个神秘的组织,”情帝说,“因为它很神秘,世人都不知道它的真正面目。” “这么说,你家里人得罪了骷髅会?” “有可能。” 对情帝的推测,花印做不出任何判断,因为她不了解情帝的家史,也不明白骷髅会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其实情帝对自己的判断也拿不准,现在还不能认准骷髅会这个目标去复仇,报仇不能这样鲁莽,另一方面,情帝也不知晓骷髅会在哪儿。 骷髅会在冰霜国是一个秘密组织,白厌沙这个来自国外的人,就更摸不清骷髅会是怎么一回事了。白厌沙看到回到屋子里的情帝和花印,感觉他们都有些忧郁,对于刚才情帝口中的骷髅会,白厌沙摸不着头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还有些害怕,因为据情帝描述,骷髅会杀人从来都是来无影去无踪。 第十四章 冰火社 傍晚的夕阳消失,红霞不见,荒野中一片宁静,连风的声音也没有。情帝在草地上站立,他心中有一个决定,暂时离开白厌沙和花印。这样也好,他离开有两个好处,一个好处是,能给花印和白厌沙单独相处的机会,第二个好处是,自己能专心查找骷髅会的线索。 已经说过,骷髅会是一个神秘的组织。这个神秘组织,冰霜国的许多人都知道,但对于骷髅会的具体地址几乎无人知晓。也许骷髅会没有一个固定地址,也就是说,今天在这个区域办公,明天就去了其它场所。 情帝下定决心要找到骷髅会,并且摸清骷髅会的一些活动,这样,他就能够知道自己的父母是不是骷髅会的成员所杀,还会知道他们是怎样对自己家人进行杀害的。这当然是一个极其艰难的事情,找到骷髅会绝非易事,摸清骷髅会的活动动向,更是难上加难。 情帝已经做好了迎接困难的准备,那些困难也许会接踵而至,但情帝不会怕的。 在调查社会新闻方面,有一个十分出名的机构,名叫冰火社。冰火社中有很多记者一类的人员,好多人属于侦探,他们探索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然后公之于众。 去跟冰火社联系,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冰火社的成员,都是专业的,他们肯定知道许多大众不知道的事情。但是,冰火社的地址,情帝也不知道,他也不了解这个社,只是听说过。 在临走之前,情帝想和白厌沙、花印吃个饭。他们找到一家内部装饰简单的饭店,进去吃饭,没有喝酒。饭后,情帝与白厌沙、花印告别,那辆马车,情帝送给白厌沙,他可以驾驶马车继续旅行。 白厌沙会造房子,会做饭,会打猎,花印跟着白厌沙,起码的温饱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情帝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人群中,他枣红色的衣服有些皱,仿佛上面布满忧伤。 情帝来到一片草地上,周围的风吹动地上的草,他此时没有朋友,只一个人。他打算向老人打听,打听骷髅会的情况,情帝知道,很多人的失踪、被杀害、被劫持等,多是骷髅会的人干的。他怀疑父母的死亡也是骷髅会造成的,而且这种疑心近来越来越重。 既然选择探索,就不能停止脚步。情帝迎着微风走在草地上,天空淡蓝高远,举头不见一片云,走完这一段草地,可能还要走水路。乘船需要找船家,也可以向船夫打听有关骷髅会的情况。总之只要有可能知道点东西的人,都要问一问。 草地上有金属声音,情帝转头去看,见一位老人在敲打一个镰刀片。镰刀用久了,有些卷刃,敲打敲打,用起来好些。 那老人见情帝一个人在这草地上行走,就问情帝,问他是哪里人,到什么地方去。情帝回答了老人,把自己的家乡以及此行的目的都说了。 老人叹了一口气,然后说:“你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弱小的,要想做成一件事情,往往要靠众人的力量。有他人的帮助,你就能更快地达到自己的目标。你去冰火社了解了解情况吧。” “冰火社?”情帝一惊,“前辈,您是否知道冰火社的位置,我怎样才能到达冰火社呢?” 老爷爷望着远方,语气不疾不徐地说:“远,十分远。” “有多远?有多远我都去。” “主要是路上艰辛,这一路山高水长,要经过多少草地,要翻过多少山岭,要穿过多少沙漠,要渡过多少河流,唉,好多人就死在路途中。” “这么说,我在前往冰火社的过程中,会有死亡的危险?” “是的。”老人又叹了一口气。 情帝有一种感觉,未来的路并不好走,这路是他自己选择的。如果他现在回去,跟着白厌沙过渔猎生活,也是可以很好地生活下去的,然而这是不可能的。造成他家破人亡的元凶是谁,他必须找出来。 情帝离开了老人,老人用石头砸镰刀的声音渐行渐淡。草地上又开始看不到一个人,只有草地上的一些昆虫还比较活跃,不过这些草地上的热闹,跟情帝无关。 卫灵和孔文墨在冰临谷转悠,发现这冰临谷实在太大,不是一天两天能逛完的,他们小觑了这个地方。这山谷中有幽香,似乎每个季节谷中都有花开,花的香气,随风弥漫在整个山谷。这流转的幽香,使无数过客迷恋。 孔文墨在山谷的溪水里洗了把脸,真是痛快,她看到溪水中的花瓣随着清水流去。这段时间,孔文墨确定了自己的一个爱好,那就是亲近自然。以前她总是在众人面前跳舞,当时眼中的风景只有众人的脸和抛上舞台的金钱,而现在,孔文墨经历了许多自然中的风光,她发现自己爱上了自然。有趣的是,她的许多舞蹈动作,都是模仿的自然,有的是自然中的动物,有的是自然中的植物,还会模仿自然界的某些现象,比如彩虹。有一点小小遗憾的是,当时,她虽然模仿自然中的事物,但很少亲近自然,而此时她与自然同在的时候,感觉不与自然在一起的时光太过苍白。 卫灵近段时间也有新的感觉,孔文墨在自己身边后,他慢慢发现,身边是需要这样一个人的。有孔文墨的陪伴,卫灵不孤单,他的旅行会更有活力。孔文墨不是那种很骚的女孩儿,虽然稍稍有些妩媚气质,在孔文墨身上,有许多女孩儿没有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需要当面去感觉。虽说现在中原有些安定,然而还是会有一些地方很不安全,走在路上,会不会遇到土匪,真的不好说。卫灵固然有人暗中保护,可如果土匪人多势众,那么就会寡不敌众,从而使得卫灵、孔文墨的生命安全受到伤害。不过目前他们是安全的,至少眼下还没有见到土匪。而且,冰临谷似乎是没有土匪的,天下再乱,也没听说过冰临谷有土匪,天下再战,也没听说过冰临谷有战争。 在冰临谷的一处山崖峭壁上,有许多洞,这些洞一到晚上灯火通明,从远处看,十分壮观。这些洞很多都相互连接,连接它们的是干净的过道,过道两侧的墙壁上,有各种精致的装饰品,使得过道显得优雅辉煌。过道连接的洞,大小不一,内部全都装修得十分精致,有些洞是会议室,有些洞是居民区,等等。住在洞里的人,都很神秘,皆是经过层层选拔而得,他们为各种重要的任务进行着工作,他们都是冰火社的成员。 这一处山壁十分广阔,连绵数百里,那上面神秘地布置着许多的洞,夜晚从远处观望的灯光辉煌的山壁景象,震撼了许多人的心。不要说冰火社的核心秘密,单是这洞中的明亮灯光就奇特已极,冰火社外的人,还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灯,居然发出那样圣洁的光。 一个洞中,平整光滑的石板地面上,有两把椅子,一把椅子上坐着一个男人,一把椅子上坐着一个女人。男人黑发如墨,女人黄发如金,男人手中拿着一张纸,纸上有奇怪的图案,女人在旁边,仔细观看男人手中的纸张。 印刷在纸上的图案,似乎难倒了这两个人,男人紧皱着眉头,女人略有所思。他们偶尔说话,在讨论着什么事情,也许在经过一番讨论后,他们所关注的事情会有所进展。 另一个洞中,是一个辉煌的宫殿。富丽堂皇的空间中,有一群身着冰蓝色服装的人,站立在宽敞的场地上。他们站立成队,队形整齐,一个个人像是一根根冰柱。 在这群人的前面,有一个身材高瘦同样身穿冰蓝衣服的女人,笔直站立在一个高台上。高台周围一共四个火炬,火炬中的火不住上蹿,火焰摇晃。这女子头戴一顶好看的帽子,手中拿着一把细长的剑,剑尖直指宫殿顶心,似乎在向人群宣讲着什么。人群中一片肃静,宫殿里只有这个女子清脆嘹亮的声音,她是这里十分重要的人物,她正在颁布着某些命令。 风从窗外吹来,卷起长长的窗帘,墙壁上的油画宁静优雅。此时窗外狂风骤起,片时,大雨从天而降,风雨交加的夜晚,窗外的山谷一片晦暗。 孔文墨和卫灵在路上走,突然遭临大风大雨,他们赶紧找地方避雨。四处找,终于在一处平地上找到一个破屋子,屋子虽破,可足以避雨。进入屋子,两人发现这屋内的地面没有一丝灰尘,屋子里有破旧的椅子,他们在椅子上坐下来。外面下雨,他们都不出去,坐在屋子里,时不时有风灌入屋子,这里没有门。 通过门口的空间,他们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壁,那么大片的岩壁,竟然有那么多明亮的山洞,像一只只鬼怪的眼睛。那里看着怪吓人,他们都不知道那里是什么。 第十五章 暧昧平生 风雨凌乱的山谷,从未发生过山洪,更没有发生过其它自然灾害,这都得益于山谷中巧妙的排水设施及相应保护措施,当初的设计者,对整个山谷考虑得很周全。 昨天的风雨肆虐了一夜,清晨的时候雨逐渐变小,然后慢慢停了下来。卫灵和孔文墨在这破屋子里度过一夜,他们歪在椅子上睡,都没有睡好。卫灵想想自己真够倒霉的,来到这么个破山谷,遭遇那么大的雨,晚上饭都没吃,今天早上的饭都没有。 卫灵突然想到了什么,他跑到门外面,向那远处的山壁一望,他看到了昨天灯火辉煌的山壁,现在零星地亮着几处灯。那山壁十分高大,十分陡峭,远远望去,可能是因为下过雨,整个山壁清丽异常。 “是白厌沙的故乡!”卫灵有些激动,“我听白厌沙说过,他的故乡有一处山壁,属于禁区,哪怕是本地人,也是禁止进入的。我听他说起过故乡的名字,叫什么谷,没错,就是这个冰临谷。” “你知道昨晚辉煌的山壁上都是些什么人在活动吗?”孔文墨说,“看那里,好像住着人。” “我怎么会知道呢,刚来这里,对什么都不熟悉。这个地方我跟你一样感到陌生。” 情帝坐上了船,他要渡过这片水域。通过问路上的人,情帝已经知道了冰火社的大致方向,他要向着那个方向去,不停地前进。 水面上阳光布满,情帝凝视着水面。他走过许多路,每一个路途风景不同,却又相似。在思考间,他突然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先不急着去找冰火社,而是在前往冰火社的过程中,寻找骷髅会。这个想法的确不错,如果将来能够靠近冰火社,又能找到骷髅会,这将是一箭双雕的事情。 行驶的过程中,旁边驶来另一只船,船上有个姑娘,手里拿着雨伞。那雨伞是湿润的,在船只行驶的路途中,天空下了雨。在情帝见到这个姑娘的时候,只是感觉漂亮,并没有在意,而当目光掠过她的手腕时,情帝心里打了一个激灵。 “这位姑娘,”情帝急忙地问,“请问您手腕上怎么有一个纹身?”那姑娘的手腕上,纹了一个幽暗的十分可怕的图案,那是一个骷髅头。船夫瞟了一眼那姑娘,也是一惊,那姑娘手腕上的骷髅图案实在吓人。 “跟你有什么关系?”那姑娘只是这么淡淡说了一句,她的船就离开远去了。 情帝陷入了沉思。 情帝想先不走远,等过了河,在四处转转,说不定能够找到有关骷髅会的新线索。这段时间,情帝心头总是隐隐地恐惧,这恐惧,飘忽不定,一会儿在心头出现,一会儿似乎消失。情帝内心这样惶恐不安,也许跟他现在的处境有关系。他现在一个人,没有人陪伴,独身探索骷髅会,路上的艰辛不说,有可能遇到的危险是很多的,他的路途可谓危机四伏。 一旁的船夫,感叹情帝,小小年纪,这么愁眉苦脸,他说应该开心些才好,年轻人,没有迈不过去的槛儿,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情帝对这些道理自然全明白,可他愁苦的状态是真实的,而且现在他也改变不了这种状态。可能等以后找到元凶,内心会舒缓一些吧。 船靠岸,情帝上岸。岸上是他的路,是他长长的路。情帝身上的那件枣红衣服,已经脏了许多,上面好多灰尘,这一路风尘仆仆,没有歇一下脚。在情帝的右手边,有一条石头铺就的路,可以看出,路上全是笨重的大石头,铺路当时一定费了许多人工。这路面看着倒也整洁,由于路是弯曲的,情帝看不到这路通往什么地方。 他试着往前走,两侧是高高的墙壁,走有一里路,向右有条路,两侧也是高高的墙壁,他就继续走。又拐了三个弯后,情帝终于看到了前面的出口,那出口外面好像是个繁华的街道,看起来好热闹,还没出去,就已能听到浅浅的街市的各种声音。 情帝走了不少荒野里的路,来到这喧闹的街市,顿时觉得有趣。从单调到丰富,从宁静到嘈杂,这是一个不小的变化。 情帝微笑,他看到这么热闹的街道,感到温馨异常。闻到一股饭菜香味儿,情帝感觉腹中饥饿。这几天,他总是忘记吃饭,把吃饭不当一回事儿。他走进饭店,饭店里面客人不多,但吵吵嚷嚷,十分喧嚣。 情帝在嘈杂声中点了菜,等待片刻,菜送上来,匆匆吃完,便出了饭店。 情帝心想:街上人这样多,不防在这里打听打听,也许会有人对骷髅会有所了解。 有此一念,他便加快了脚步,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情帝和许多亲戚之间的关系一直很好,到每个亲戚家,亲戚总会热情地招待他。那是他的美好记忆。而情帝来到的是一个陌生的地域,街道和街道上的人,他都感到陌生,这里对他而言是一个全新的城。 距离情帝约三步远的路上,有个小女孩儿蹲下来撒尿,距离情帝约六步远的路上,一个男孩儿举着一串炸蝎子在吃,距离情帝九步远的路上,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儿,他们在争抢一个香瓜。这街道上,有形形色色的人,有种种的喧闹。细看这街道的细节,还是挺有意思的。 有一人全身粗布灰衣,身宽体胖,头戴一顶黑帽子。这灰色的背影挡住了情帝的视线,情帝看这个人的时候,从灰衣人对面闪出两个少年,左边的少女身穿一身粉色的衣服,她的长袜是白的,右边的少男脸圆肤嫩,身穿一身淡青的衣服。这二人见到那个灰衣人,寒暄问候,然后大大咧咧行走在街上。此时,情帝看到这两位少年的手腕上,均有纹身,纹的图案是令人恐怖的骷髅。 情帝忽想起在水面上遇到的那个女孩儿,手腕上也有这样的图案。由于当时那女孩儿行船匆忙,情帝没有来得及细细询问。 他们之间一定有什么关系,手腕上都纹有骷髅图案,这似乎证明他们同属于某一个组织。情帝不由地想起骷髅会。 情帝拦住这两个少年,说要打听事情。那两位少年站住脚步,听情帝问什么,情帝便问起他们手腕上的骷髅。那个少女“嘻嘻”一笑,回答说:“这个嘛,不重要,就是一个图案啦。”说完,她和那个少男就蹦蹦跳跳走开了。 情帝一时摸不着头脑,此时街上依旧喧嚣,情帝不知道去哪里好。 虽然情帝要调查的事情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可他毕竟做出了努力,而且他的努力有一定的成果,这个别人手腕上的奇怪图案就是一大收获,说不定这些手腕上有图案的人跟骷髅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呢。情帝没有松懈,他没有放弃这颗探索的心,只是遇到一些小困难,不妨事的。 白厌沙和花印坐在小河边的岩石上,他们望着夜色中的河面,河面上是没有任何风景的,除了河水还是河水。 “情帝一个人走了,去找骷髅会和冰火社,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花印颇有些担心地说。 “他不会有事的,他是聪明人,去到哪里遇到什么祸事都会逢凶化吉。”白厌沙说,“请相信我,情帝一定没事的。” “那他遇到困难,又没有人帮助他,他肯定会很难过的。他现在肯定走了很远的路,离得这么远,我们想帮他也帮不到。”花印望着波纹四起的河面说。 这几日白厌沙和花印没有什么事情做,吃过饭后就在河边走走,散步也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很多烦恼,都能在散步的时候消失。 他们的房屋经过这几天的装饰,变得更加漂亮了,房屋漂亮,使得他们在外行走,总想回去欣赏欣赏房子。夜晚的森林并没有一片黑暗,许多的萤火虫星星点点地装饰森林,远观极为壮观。 白厌沙对情帝要找的骷髅会以及冰火社是无能为力的,他虽自小在冰临谷长大,可冰临谷实在大,他成长的范围是极小的。白厌沙长成一个少年的时候,就离开了家乡,去往外地求学,一去便是好多年。对于家乡的记忆,局限在童年。 童年的白厌沙什么都不知道,是一个糊里糊涂的孩子,糊里糊涂地吃饭,糊里糊涂地睡觉,那时的白厌沙,以为世界就眼前这么大,这片土地之外,再没有其它任何存在。 花印喜欢看白厌沙沉思的样子,那种样子,有点严肃,整个儿的白厌沙,像一个雕塑,跟雕塑不同的是,白厌沙是有感情的。 花印真希望情帝留在这里,晚上一起在河边走走,可能之后还会一起旅行。当然,这些都是花印的想法,情帝有他自己的事情,有他自己要处理的问题,有他自己的路。 夜凉如水,清风明月,又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第十六章 天星可数 山谷中有一片花海,放眼望去,大片的花朵随风微动,站在花海前面,只觉花香满怀。如果不下雨,卫灵和孔文墨就能走更多的路,能更多地领略这冰临谷的绝美胜境。 离卫灵约五丈的地方,有一根枯木,这根木料,看起来像是从房屋上拆下来的,应该是房子的椽。奇怪的是,上面刻有字迹,卫灵靠近,只见上面字迹分明:神鬼莫能移。 卫灵摸不着头脑,不清楚这几个字的意思及这木料的来历,这可能只是一根普通的木头,也可能它很不普通,有某种重要意义。不管怎样,这根枯木在此时的卫灵眼里,只是一个废弃之物。 离这根木料不远有一处山洞,很奇怪的是,山洞里面呈现幽蓝色,似乎里面点着蓝色的灯,又好像里面的岩石在发光,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洞中有一个长长的过道,道两侧装饰典雅,辉煌别致。过道通往一个巨大的地下宫殿群,宫殿群内有好多人骨,更有堆积如山的骷髅,有些建筑,就是拿人骨搭建的。 在幽暗的洞中,许多的宫殿联合在一起,不同的宫殿中,有不同部门的人,他们在宫殿中忙碌。 由于宫殿处于地洞内,在地底下,很不容易被人发觉。似乎没有人知道,有多少洞与宫殿相通,关于这骷髅会的秘密,鲜有人知。 在洞穴外面,卫灵攀爬着岩石,这里是有山路的,然而山路太过崎岖,走一截,就要爬一爬石头。孔文墨跟着卫灵,都有些不适应了,她是跳舞的人,哪里经历过这种崎岖。 四处风景好,卫灵要把最优秀的精神状态呈现在孔文墨面前,孔文墨每日给卫灵跳舞,是把最优美的舞姿呈现给他,他也要做一些报答的事情。 卫灵和孔文墨在冰临谷前行,他们像是两个探险家,走在硌脚的山路上。 靠近冰临谷有一个城,这城名字叫惊心城。城中建筑大多残破,整体呈现暗灰色,城中生活着很多的人,多是从其他地方而来,流离失所到此地。 此时天色很暗,似乎要下雨,却又久久不下雨。天这么阴沉,四处光线很暗,路上有行人,穿的多是陈旧的衣服,那衣服长时间不洗,像是长在身上的肿瘤。 漫无目的的风,吹拂着街道,吹冷了路上的行人。有一间破旧的屋子,屋内很暗,这是一个供孩子读书的场所,教这些孩子的是那个名叫乡朗的人,他尽己所能,教这些孩子识文断字。 其中有一个孩子,蓬乱着头发,皮肤稍黑,他听了会儿课,就从室内悄悄退出。来到室外,就一阵猛跑,跑在长长的巷子里,巷子很窄,头顶是一线天,巷子里响起他清脆的脚步声。 他这几天没吃几顿饭,现在肚子空空,跑起路来总感觉没有力气。他跑到一个尸体旁停了下来,伸手拍拍尸体,尸体竟然坐了起来。这是一个老爷爷,他跟这个小孩子配合,一起来乞讨。他们约好了时间,小孩子这次又差点迟到。 这小孩儿自小无名,老爷爷给他取名为空碗。空碗坐在老爷爷旁边,老爷爷此时躺下,身上盖着破席,俨然如一具尸体。空碗开始哭,开始喊。 “爷爷啊,你醒醒。你醒醒啊,爷爷。” 路人见空碗可怜,他面前的大碗是空的,就往那碗里放些钱。空碗总要说声谢谢,以表示对施舍者的感激。空碗哭了有半个时辰,面前的大碗已经不空了,碗里满满的放的全是钱。这钱虽不很多,这两天吃饭肯定是够了。 空碗破衣烂衫来到繁华的街道上,这街上有各种味道,是很多人不懂享受的。有炸鸡的味道,有煮肉的味道,有炖排骨的味道,还有各样水果、干果的味道,这些空碗都闻得到,他可以按照嗅觉的指引,去找自己想要购买的食物。 街上,有个衣着光鲜的女孩儿,比空碗大好多岁,她在卖手中红色的鲜花。空碗不明白这位姐姐为什么拿着这么多鲜花,就问起她,三言两语,两人便相互有了基本了解。这位姐姐说她叫毒叶草,空碗说这不是人名。毒叶草说我是人,这就是我的名字。 空碗问毒叶草这里哪里有卖鸡的,自己明明闻到了鸡的味道,怎么就找不到鸡呢? 毒叶草一指楼上,意思是可能鸡的味道是从楼上发出来的。空碗一抬头,望到一座高楼,这楼好高,让他想起一个词语叫直插云霄。 “对,没错,应该就在上面。”空碗扔下这句话,就往那楼上跑。一路来到三楼,空碗见到了热火朝天的场面。这里有大量的人在卖饭,也有大量的人在吃饭。空碗很快找到一家卖鸡肉的店面,支付钱买了一个荷叶鸡。 从楼上下来,空碗发现毒叶草还在,她手中的鲜花也还在。 “是不是不好卖?”空碗把荷叶鸡往前一送,“来,吃鸡吧。” “不吃,我不饿。”毒叶草说,“你这些钱是从哪儿来的?” “别人给我的。” “谁会给你钱?” “许多人给我钱。”空碗说,“没有人买你的鲜花,你好可怜。” “这有什么可怜的,有时候生意好,有时候生意不好。这很正常。” “不如跟我去赚钱吧,我教你怎么赚钱。” “你?你教我?”毒叶草说,“那你说吧,该怎么赚钱呢?” “跟我去乞讨,保管你赚得盆满钵满。” “去去去,一边呆着去。” 空碗不跟这个人白费口舌,这个人就是不识抬举,给她一个赚钱的道,她竟不去走。空碗来到旁边的安静处,坐下来,慢慢吃手中的鸡。鸡肉热乎乎的,他好久没有吃过这样热乎乎的东西了。 街道的嘈杂,完全不能影响空碗吃肉,空碗专心致志地吃肉。这些年,边疆许多区域起冲突,那些边远地方的野蛮人总是侵犯中原大地。为抵御外敌,皇帝召集人修筑长城,盖长城是很艰苦的事情,但是挣得多。空碗已经想好了,如果乞讨这个行业不景气了,就去盖长城,好歹总能混个肚儿圆。 乡朗从一座贫寒的大楼里走出来,这大楼,像一个贫穷的老人,喘着粗粗的气。他教的那些学生,都不好管,一个个都是生龙活虎的,上课期间,东奔西走。 那个名叫空碗的学生,早上就跑出去了,现在还没回来,八成是今天不回来了。 午间时分,卫灵来拜访乡朗,乡朗略备薄酒,招待卫灵。卫灵这次可是经历了一番神奇之旅,他带着孔文墨去了趟冰临谷。那冰临谷太大了,他们只匆匆在其中很小的一片区域走了走。 酒桌上,卫灵说:“还行吧,你做的也是文化事业,为传播文化,做着自己的贡献。不像我,浑身都没文化,肚子里面就装不下书。” “我这也是没办法的教书匠,怎么个没办法呢?天天没办法,真的没办法。”乡朗说,“这些孩子,就是一群不听话的羊,每天上课,这群羊弄得屋子里乌烟瘴气的。有的学生,课上着上着就跑了。今天早上就跑了一个,现在还没回来呢。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空碗直到晚上还没有回去,他不想回去了。先生教的书,他都已经会读,每天读的书,都是那些个东西,空碗已经厌烦,不想回去。 空碗发现自己喜欢自由,他决定不回去了,再也不回去,不再去那个教人读书的地方。当产生这个决定,空碗感觉轻松多了。没有钱的时候,可以蹲在路边,面前放一个碗,这样,别人就会把钱放入碗中。这样就有钱了。如此想来,空碗感到自己的前途一片光明。 天上的星星很亮,每颗星星都看着空碗。空碗走在路上,心里充满快乐。他相信,只要肯踏踏实实乞讨,就能要到数不清的钱,就像天上的那些星星,只要肯认认真真地数,就能知道天上有多少颗星星。事儿都是人做出来的,做事儿要用心,这话老爷爷之前说过。 卫灵打开一张地图给乡朗看,这地图详细地描绘了冰临谷的地形地貌。这张冰临谷地图很珍贵,是卫灵从地上捡的。那日卫灵和孔文墨在山间行走,卫灵突然发现地上有个东西,捡起来一看,是张地图。这地图很珍贵,其他地方买不到。 “说吧,你想让我帮什么忙?”乡朗很真诚地询问。 “也没什么大事儿,都是一些小事儿。”卫灵说,“这次在冰临谷,我见到一个奇异的景象。有一座山,到了晚上灯火辉煌。” “这没什么了不起的,有人在山上住。”乡朗表现出无兴趣的样子。 “整个山壁上,都是发亮的石窟。晚上,从石窟中发出的光,异常明亮。我不明白那石窟里都是些什么人。” “我跟你去,能帮你什么忙呢?” “你是聪明人,”卫灵说,“可以帮我分析分析那里的情况。” “那这些孩子谁来教?”乡朗的话让卫灵无言以对。 第十七章 幸会 山谷野风呼啸,多风的天气最是撩人。路上的树,叶子多已残败,红的红,黄的黄,斑斓异常。这人间的风景,有时刺痛人心,叫人不忍去看,看了不忍再看。时间是中午,天上有太阳,可是周围没有一丝温度。到处都是寒凉的样子,树林萧索,溪水萧索,远处的路也萧索。 路上站着一个人,这人手里拿着一本书,书很厚,像块大石头。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书,向身后喊:“江海星,你快点,再不快点,我们就要迟到了。”江海星赶紧跟上来,他手里拿着个葫芦,葫芦里面装的是水。水没有多少了,他打开葫芦的盖子,喝了两口,那葫芦里面便滴水不剩。“水也没了,这可怎么活。”江海星抱怨,他跟在莫轻弹身后。 莫轻弹站住脚,等了下江海星,又打开手中的书,看了下书页中的地图,没错,就是这条路。风吹着路上的灰尘,把莫轻弹身后的江海星吹得头发乱飞,江海星看到莫轻弹镇定的样子,也坚定了一颗走下去的心。 他们已经走了十多里的山路,左转右绕,江海星早都厌烦了。这一路山风乱吹,他在路上老哆嗦,总想找个没风的屋子,坐下来静静喝杯热水。莫轻弹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走路从来不喊脚疼,走路是腿脚的事儿,不用多嘴多舌,只管走就是。 来到一片青草地上,江海星看到不远处有个黑屋子,那屋子是用黑色的石头堆砌而成,看着如同一颗黑宝石。 “是那里吧?”江海星急切地问。 “对,是那里。”莫轻弹说,“我们过去吧。” 进入那个黑色的房屋,房屋里面灯光明亮。屋子里面是很温暖的,讲台之下坐着许多人,都是骷髅会的成员。莫轻弹和江海星也找了位置坐下来,台上的人就是在座所有人要见的温风曲。温风曲在骷髅会有着重要的职位,他今天负责给大家讲解经书。 人手一本的《骷髅经》是骷髅会的经典读物,骷髅会的成员,无论男女老少,都必须读,而且要认真研究。江海星是个初学者,他进入骷髅会时间不长,对骷髅会完全没有了解。他希望能通过这次的学习,对骷髅会有个初步的认识。一次的学习,骷髅会会在头脑中形成一个基本轮廓,多次的学习,就会加深对骷髅会的认识。 莫轻弹来骷髅会有一段时间了,他比江海星入会要早。莫轻弹虽也是新手,但他天生有一种成熟老练的气质,对待任何事情,都能认真对待,因而在很多事情上,都进步很快。他跟江海星是同乡,江海星是他带进来的。 温风曲站在台上,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他看到屋子里这么多人,内心感到高兴,但又一时不知道讲什么,于是站着不说话。温风曲是激动的,以至于说不出话来。以前,他都是给两三个人讲《骷髅经》,现在要给二三十人讲。场面是不一样的,他的心情也是不一样的。 情帝从冰霜国来到中原大地,这一路跋涉,他甚为辛苦。情帝走了很多弯路,不过,积累了很多经验。他知道这个国度有一个冰临谷,那是一个神秘的区域,很可能有他要找的组织。情帝有他自己的感觉系统,他跟着他的感觉走,他相信自己的判断,相信能凭着自己的努力找到骷髅会或者冰火社。 神秘的组织在情帝的心里扑朔迷离,他长久以来,内心总在思考着这两个组织。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怀疑骷髅会和冰火社是不存在的,但随即他又推翻了自己的判断,再一次鼓起了寻找神秘组织的勇气。 情帝比较长的时间,没有共同行路的伙伴,不管走多少路,都是独自一人。如今气温骤降,天气阴沉,走在山路上的情帝,心头升起一股悲凉。他内心一直是悲凉的,只不过这时的他,心头悲凉加剧。 他希望找到一个酒馆,点一份热菜,来一些烈酒,用饮食来慰藉此时的孤寂。似乎上天与情帝作对,偏偏这个地方,是没有任何酒馆的,连人的踪影都看不到。 情帝又往上行,这座山当然是要翻过去的,可他知道此山巍峨,不是一天两天能够翻越的。现在他只想走得更高些,那样视野开阔,他可以看到更为广阔的区域,也许就能看到一个落脚的处所呢。 山风袭来,带着寒意。此时并非冬天,可情帝明显感到,冬天不远,会很快降临。他终于在站到更高位置的时候,看到了一个黑色的屋子,那屋子从头到脚全部是拿黑色的石头堆砌的,显得很神秘的样子。情帝猜想,那屋子,肯定是猎人搭建的,进山打猎,有个石头屋子,可以躲避风寒,尤其冬天的时候,一所坚固的屋子实在重要。 情帝赶紧往那边赶,如果能进入屋子避避风就好了。晚上也可以在屋子里生火,然后在火边温暖地过一夜。有了这个念头,情帝的脚步加快了,他的精神也振奋了一些。 那屋子并不远,情帝用了不到半个时辰就来到屋子前。门很小,情帝走了进去。这石头屋子,没有一个人,但地面上有一些脚印,很明显,有人来过这里,而且不只一个人。在角落里,情帝发现一本书,书很厚,书上的文字以及奇怪符号,情帝全不认识,但情帝感觉,这书很精美。 在屋子里面,能听得到外面的风声,风刮来刮去,没完没了。情帝突然感到内心极度痛苦,他因寻找凶手,来到异国他乡,这一路上,吃了不少苦,到现在,他仍旧一无所获。 在来时的路上,情帝发现有一些散落的干柴,他决定傍晚的时候去捡一些来生火,此时他要歇歇脚,脚好痛。 情帝背靠着墙壁,眯着眼睛,一副疲劳的样子。外面有风倒好,起伏的声音,正好可以催眠。情帝不知在这里靠了多久,居然听到外面有脚步声,片刻,就有一个女孩儿站立在情帝面前。这个女孩儿见屋子里面有个人,她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问:“请问,您见到我的经书了吗?” “经书?什么经书?”情帝不知道这个女孩儿在说什么。 “您是骷髅会的人吗?您有没有看到一本厚厚的书?” “骷髅会?”情帝的精神为之一振,他立即说,“你问我是不是骷髅会的人?你了解骷髅会?” “当然。”女孩儿语气清淡地说,“我是骷髅会的会员,当然了解骷髅会了。怎么,你想加入骷髅会吗?” “这么长时间,我走了那么多的路,就是想弄明白骷髅会是怎么回事。”情帝有些激动地说。他从怀中一摸,拿出那本书,“你要找的,是不是这本书?” “是的,是的。”她说,“真是太谢谢你了。没有丢就好。我这个人,总是丢三落四的。” “怎么称呼您?”情帝说,“我想加入骷髅会。”如果能接近骷髅会,他就能更清楚地了解骷髅会,从而找到凶手。 “这个容易,你跟我走就可以。我带你去见我们的人。”她说,“嗯,你可以叫我无月。” 本来情帝打算在这个屋子里过夜,现在看来,不需要这样了。他可以跟着无月走,无月对这地方熟悉,她能带情帝到一个温暖舒适的居所。 情帝想知道无月要把自己带到哪儿,无月不让他问,只说跟着走就是了。情帝只好不再多问什么,跟在无月的后面,此时虽然有风,可情帝的心头没有了那份强烈的凄凉。 路上,无月时不时地给情帝介绍她所知道的骷髅会的情况,据无月说,这骷髅会创立于唐朝初期,是初唐时期的一个民间秘密组织。这个秘密的组织,由于内部等级森严,结构完整且具有灵活性,逐渐发展壮大。唐朝灭亡后,这个名叫骷髅会的组织,依然存在于世。骷髅会之所以有这么顽强的生命力,跟组织内成员的出色能力是分不开的,情帝能不能成功加入骷髅会,他心里没底。 对骷髅会的了解,无月也十分有限,她毕竟也是新成员,很多内部的事情,即便入会时间比较长的人员,也不能全然知悉。对这些骷髅会的事情,情帝没有主动去问,而是听无月主动说。从无月的只言片语中,情帝还是可以感知骷髅会的一些事情的。 两人来到一条宽阔的路上,这路由很多巨大的石头铺就,整条路显得光洁柔媚。可以想象,修建这样一条山中的大路,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走在这条路上,情帝惊叹不已。 情帝这时问了无月,才知道此处所在地即为冰临谷。情帝心头一震,难怪这地方风景绝美,原来这里就是天下闻名的冰临谷。 无月显然对周围的一切很熟悉,现在是上坡,可她脚步很快,没有丝毫乏累的样子。情帝也不示弱,加紧跟在身后。 第十八章 落泪轻弹 经历一番旅行,白厌沙回到冰临谷,那过去走过的路,看过的风景,如同一场梦。而今天不寒冷,春风拂面,已是春暖花开。冰临谷的地盘是巨大的,可几乎这里的每一处山水,他都熟悉。他的童年在这里度过,他的少年在这里度过,当他成长为一名青年,去到很远的地方,别人问起他,他总说自己是冰临谷的人。 冰临谷在天下是有名气的,知道它的人,是了解世界的,不知道它的人,是没有见识的。在冰临谷,传说有两个秘密组织,一个是冰火社,一个是骷髅会。对于这两个团体,许多人的认识是,它们是两个商业团体,做着很多跨国的生意,具体它们是干什么的,似乎没有那么多人知道。也有人传言,骷髅会中,有一项任务,是杀害一些人,杀人的标准是什么,也许只有骷髅会内部的人员知晓。情帝是相信这种说法的,他的父母被人杀害,凶手情帝归因于骷髅会,尽管他没有确切的证据,可相当长的时间,他的内心确实是这样认为的。 白厌沙已经不知道情帝的下落,他因为一天夜晚贪酒,喝醉了,骑上马,跑出好远迷了路,与他同行的人儿,他也找不到了。后来,他就回国,经历千山万水,终于在今天,到达了家乡冰临谷。 冰临谷的春风伴着花香,岩石那么明丽,一切还是他熟悉的样子。当然,可能此处有些路是他没有走过的,但这里的味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在泥土地上,有三个少年,都是男孩儿,一个比一个大,但最大的都没有成年,可他们都是一副大人的样子。他们见走来的这个人衣着奇特,就打趣问来者: “这位大哥哥,您是做什么生意的?看样子不像本地人。” 白厌沙看了他们一眼,笑说:“你们是这里的人吗?我可是做人贩生意的。” “你可不要吓唬我们,”那个最大的男孩儿名叫石青的说,“不过看你这块头,绑我们两个人没有问题。可是我们是三个人,你就拿对付了,小心我们把你绑起来,卖给人肉饭店,做成人肉包子。” 白厌沙不屑,说道:“现在的世道也不太平,如今我是到处流浪,流浪到此地,请问你们有什么事儿吗?” 最小的那个男孩儿名叫水浪的说:“一看你就不是老实人。告诉你,最近征兵,抓壮丁抓得紧,有些上了岁数的老爷爷,也被抓去当兵,这一去,有可能一辈子就回不来了。我们三个,跑到这荒郊野外,就是让那些抓壮丁的人找不着。” “对啊,我们没有骗你,前面就是村庄,”那个名叫柳剑的男孩儿说,“靠近村庄准没有好,你数数,还有哪个村子有男人,都去当兵了。像我们这么狡猾的人,是很少的,我们算是漏网之鱼。” 白厌沙说:“你们劝告的对,我是不应该再往前去,万一像你们所说,被抓去当了兵,那可要醉卧沙场了。”他在草地上坐下来,“正好我也累了,走了这么远的路,脚都走疼了。” “走路?”柳剑说,“你没有骑马吗?” “本来有匹马,被我骑丢了,”白厌沙颇有伤感地说,“算起来,我已经骑丢三匹马了。不能再骑马,再骑,对不起马。” “您说您老这样骑一匹丢一匹,有多少马够骑呢?”石青说。 “你们吃什么?”白厌沙询问。 “我们饿不着,这土地上有的是果实,”石青充满自信地说,“我们可以在树上摘,也可以在土里刨。对了,附近还有一个湖,湖水里有鱼。” “这位大哥哥,还没问您怎么称呼呢?”柳剑问。 “我姓白,我叫白厌沙。” “这样,你就跟我们在这里呆着,听我们的没错。”石青说,“等过了这阵风声,我们再找各自的地方。” 柳剑说:“附近有不少寺庙,多是南北朝时期的,有的战争期间毁坏了,大多数还在。现在也不是太平的世界,好多寺庙里的和尚都跑了,我们正好住进去。” “对呀,”水浪说,“咱们一起和佛、菩萨住在一起,那燃灯古佛不寂寞。” “观自在菩萨也不寂寞。”柳剑说。 白厌沙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几个人一同向西,在枯黄的高草间穿行,此时已近黄昏,夕阳失去了它的光泽,天空的云彩也有几分要消散的意思。气温开始下降,虽是春天,却仍有几分寒意。 风吹枯草,枯草在旷野中摇,不觉寺庙已近,不只一处寺庙,这里有一处处寺庙群,雕梁画栋、高屋飞檐,风铃在晚风中隐隐作响,一派禅定气息。 白厌沙靠近古寺,这寺中已没有人,只有各位佛、菩萨,还在巍然屹立,仿佛永远在等待叩拜他的人。白厌沙在寺中的石板路上缓缓走,石青、水浪、柳剑跟在身后,天色已暗,建筑的朱红色似越见分明。 白厌沙回头,问:“我们住哪儿?” “和菩萨住一起吧。”水浪建议。于是大家都往观音殿走,进去,他们以枯草做床,倒也软和。水浪机灵,找到一个袈裟,盖在身上,就当是被子了。 夜是寂静的,尤其在这寺中。他们都在各自的“床”上休息,风吹不到他们的身体。当夜晚宁静,睡眠也变得安详。在清晨中,他们还在熟睡。有一个少妇,一早就来到这寺中,这寺里虽没有和尚,可佛主还在,她是来求子的。她身上穿着鲜艳的衣服,虔诚地跪在佛前。拜了佛,又来拜菩萨,来到观音殿,刚要拜,吓了一跳,这里居然有人。 他们身上都有草,枯草盖住他们安静的身体,有人的脸也被枯草盖住。少妇是善良的人,她心想:“可怜的人,他们就这样死了,死在这寺中,应该有人为他们收尸才好。”少妇去了,去叫来几个壮汉,要为这观音殿中的几个人收尸。刚要抬动他们的身体,他们坐了起来,少妇大惊失色。 “你们没死?”少妇惊讶。 “你盼着我们死吗?”柳剑瞪着眼睛说。 “你真是没脑子的女人,老衲差点被你埋了。”水浪用袈裟围裹着身体,早晨有些凉。 “你们没死就好,”少妇解释,“我以为你们无人埋葬,所以,所以叫来几个邻居,准备帮忙埋葬你们。你们没事就好,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月,能活着,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这几位大哥,听说最近抓壮丁抓得厉害,”白厌沙有些疑惑,“怎么你们还敢在山下住着?” “实话跟你说吧,”其中一个大汉仰起头,“我是关将军的小舅子,抓谁也不能抓我。在这一片儿,你打听去,谁不知道我姐夫的威名。” 柳剑要去溪水边洗脸,这是他每天最快乐的事情了。每天清洁自己的身体,让他感觉,自己每天都是一个健康的人。当阳光出现,他还要晒晒太阳,阳光温暖身体的时候,他会感觉自己是一个阳光快乐的人。 来到溪水边,柳剑蹲下来洗脸,水好凉,水还是这么干净。洗脸的时候,草地上走过来人,柳剑抬头去看,见是一位一身红衣的男子,他的鞋子也是红色的。他的身边有一个高大粗壮的男人,身后背着两把修长的剑。 “这位小兄弟,”红衣男子说,“请问这里是冰临谷吗?” “正是冰临谷,”柳剑说,“你们是来云游的吗?” 红衣男子说:“我们来这里玩儿?此处有什么好玩的呀?” “名胜古迹倒是有,”柳剑说,“跟我去古刹佛寺看看吧,附近有好多寺院。” 红衣男子和那位粗壮汉子跟着柳剑走,他们来到一个寺内,共同进入观音殿。白厌沙抬头见来人,不敢相信,眼前的人,竟是情帝。 “你怎么出现在这里?”白厌沙惊喜。 “寻找凶手,就是天涯海角我也去。”情帝说话的语气很坚定,可以看出他的决心。 “既然你们认识,又是久别重逢,我们就聚餐吧。嗯,算是为这位红衣公子接风洗尘。”柳剑说着就走出去准备食材了。 情帝问白厌沙花印呢,白厌沙说丢了,情帝问马车呢,白厌沙说丢了。白厌沙颇为伤感,缓缓仰起头,望着高高的殿顶,轻叹说:“马和车都丢了。”顿了顿,又说:“先是车丢了,后来马也丢了。别提了。” 情帝不便多问,就跟白厌沙等着那三个小兄弟准备饭食。寺院中可以生起篝火,院子里也宽敞,他们在院子里吃东西,还可以欣赏天上的白云。 那个情帝身边的粗壮大汉是情帝在路上认识的,这个人一向喜好结交江湖中的豪爽人士,他跟情帝一样,也要摸清楚骷髅会的底细。他叫鲁猛狗,他的妹妹鲁铁花好多年前失踪了,他怀疑这跟骷髅会有很大关系。这么多年,鲁猛狗行走江湖,为的就是得知妹妹的下落,找到妹妹。 在江湖中,谁都有几分辛酸,即便有时悲伤流泪,也不怕。作为坚强的人,情帝等人都会将泪水轻轻弹去,手指弹去泪水,一切悲伤都压在心底。 第十九章 一寺一城 鲁猛狗和情帝是有相同志向的人,他们都是失去亲人的人,他们都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进行追凶,尽管他们不知凶手在何方。来冰临谷是对的,这是一个传奇的领域,很多神秘传说源自于此,他们相信,在此地,能够找到更多线索,发现更多神秘的未知。 上午的阳光异常的好,它异常温暖,石青、水浪、柳剑这三个小男孩儿贪恋这阳光,都找来椅子坐在阳光里。水浪还记得,他几年前尿床时,妈妈总是把他的褥子晒在阳光里,那时的阳光,跟今天的阳光一样温暖,或者说,今天的阳光,同那时的阳光一样温暖。石青已经记不得自己尿床是什么时候了,他好多年没尿床了。说尿尿到,石青想要撒尿,就站起来,来到池塘边,往水里尿。水浪也从躺椅处走到塘边,往水里尿。他们都站在水边往水里尿,不同的是,石青比水浪尿得远。水浪也承认这一点,他对石青说:“你真有本事。” 柳剑也是有本事的人,他躺在那里吹口哨。柳剑会吹各种口哨,声音浑厚的,声音清脆的,他的嘴囊括了众多歌唱家的技能。水浪就喜欢听柳剑吹口哨,柳剑口中出来的曲子,多是水浪没有听过的,他能从中听出高山流水,听出惊涛拍岸,听出艳阳高照,听出柳絮飘飘。水浪就没有这等本事,他撅起嘴吹口哨,可是吹不响,总能发出奇怪的声音,柳剑说他是在用嘴放屁。 鲁猛狗心中有志向,他的志向他向许多人说过,那就是找妹妹。找呀找呀找妹妹,找了这么多年,鲁猛狗还是没能找到妹妹,他心里苦。但是鲁猛狗是男子汉,他不轻易流泪,也轻易不流泪,哪怕心中的泪水淌成河,他也不让泪水出现在眼眶。这样才爷们。 来时鲁猛狗身后背着两把剑,此时,他将剑靠在腿上,用精致的布子擦拭剑。他喜欢擦剑,喜欢看剑身明晃晃的光。鲁猛狗没有杀过人,他决定了,要是能找到掳走他妹妹的人,就把他杀了。鲁猛狗有两把剑,一把切敌人的脖子,一把挖出敌人的心脏。 白厌沙在吃烤鸭,这烤鸭是那三个小男孩儿做的,他真是欣慰,能遇到这几个孩子,是幸运的。他们看着也就是一些小混蛋,可他们能烹饪美味的食品。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白厌沙手中的鸭。 在阳光中吃烤鸭是幸福的,阳光烤着脸庞,白厌沙眯着眼睛吃烤鸭,幸福洋溢在他的脸上。 情帝是一个安静的人,在很多时候,他能安静地坐在那里,一坐一整天。假如这寺里有和尚,同时打坐,和尚们不一定能坐得过情帝。恐怕方丈也不是情帝的对手。 情帝一身红衣,一条腿平直地放在走廊边沿的长凳上,帅气地坐在阳光里。他没有吃鸭,也没有吹口哨,只是静坐着欣赏池塘中的植物。那水面上有浪漫的涟漪,并不是哪位女子向水中投掷了小小的鹅卵石,而是刚才那两个小朋友往水中撒了尿。 山门外有一阵响动,白厌沙料定是官兵,果然进来一群金盔铁甲的兵。他们分站两侧,手中都有明晃晃的刀,耀武扬威的样子。中间走进来一位衣着不凡的人,披风随风摆动,他自称是关将军,名叫关少爷。白厌沙想起昨日少妇带来的邻居,那壮汉口中的关将军,就是眼前这位了。 “你们还没见过我,我介绍下我自己,”关将军说,“我在这一带是有威名的,方圆数百里,都知道我关某人的名号。这段时间,寺庙中的佛像频频丢失,我负责调查此事。前几日,上边传下来消息,说皇帝印玺丢失。印玺乃国宝,丢失印玺是国家大事。我奉命追查。听我命令,这里面的人全部给我控制起来,另外搜查寺内,不放过任何可疑人员。” 兵分多路在寺内进行搜查,白厌沙等人都被兵控制。这几日,关将军带兵四处搜查宝物,什么金银珠宝、珊瑚玛瑙、佛像、玉器,都是关将军要查获的物品。尤其是那个印玺,印玺一案是头等要案,关将军负责帮当今皇帝寻找印玺。 然而那么多的兵在寺里搜索,并没有在寺里搜查出什么东西来,都两手空空而回,站在原来的位置上。 关将军看着鲁猛狗,说:“看你也是一个习武之人,说说,这几日,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我在寻找印玺,你如果能提供线索,并且线索可靠,我会赏你的。” “没发现什么异常。”鲁猛狗说,“你寻找印玺,我寻找妹妹,我们都在寻觅,我能理解你找不到东西时的那种焦急的心情。” 关将军拉着脸,没有找到任何线索,他不免沮丧。然后,他颇有些失望地带兵去了。 白厌沙决定去趟惊心城,暂且离开这妙音寺。石青跟白厌沙一起去,白厌沙没有说去做什么,石青也不问,就跟着白厌沙往惊心城走。这段时间,惊心城里有各种新闻传出,哪家的什么东西丢失,哪家的闺女遭到绑架,哪家的大爷被杀害,等等,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这些事儿,在关将军看来是鸡毛蒜皮的事情,只有找到印玺才是关键。既然是些小事儿,就没有什么人管,当有人被杀害,也多被一些人看为是无关要紧的事情。惊心城是乱的,到处都很乱,人们内心惶恐。这种惶恐,很多时候,不是因为某一件具体的事情,而是由于生活的不安定,他们都有着极为强烈的不安全感。 刚来到惊心城,白厌沙就看到一个小孩儿在前面跑,后面有大人在追。这大人上了年纪,所以跑不过小孩儿,追了一截路,就停下来气喘吁吁,双手扶住膝盖,骂说:“这帮小兔崽子,天天来偷包子。早晚有一天掉臭水沟里淹死。” 街道上做各种生意的人发出各种声音,街道的嘈杂表现出一种市井的热闹。石青比较喜欢这热闹的街道,走两步就要往左或右看一看,遇到喜欢的东西,还要凑过去仔细瞧。白厌沙任由他去看,孩子都这样,心中充满好奇,对什么都是一副稀奇的样子。噪杂的街市声音,来往不绝的行人,营造的是异样的人间烟火。 白厌沙要去拜访一位朋友,他好久没见这位朋友了。进得一家茶楼,上到二楼,白厌沙就见到了老朋友卫灵。老友相逢,自然有好多话要说。以往他们在一起吃菜喝酒,笑谈天下,今天,他们不想喝酒,不想搞得太麻烦。在这茶楼内饮茶,聊些事情,反倒清雅。若论酒量,白厌沙与卫灵都不差,他们都有好酒量。而说到这茶,白厌沙就不太懂,卫灵则是懂茶的人。卫灵的生活,有一部分是与茶有关的,他甚至亲自去采茶,自己做茶,感受茶叶制作的每一个工序。亲手制作的茶,品尝起来总归不一样。 石青想吃肉,跟着白厌沙来到茶楼,发现只能在这里喝喝清淡的茶,他觉得没意思。可又不敢表现出自己的不满来,硬着头皮坐在硬硬的椅子上,靠着硬硬的椅背。 卫灵闲谈中,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这信息对情帝无疑是重要的。卫灵也跟孔文墨聊起过有关骷髅会的事情,他们虽不太了解这个秘密组织,但这组织中的人,他们都见过一二。白厌沙想,应该带情帝来了,如果情帝在这儿,就能参与进来,多了解一些有关骷髅会的信息。 白厌沙建议卫灵去一趟妙音寺,见一见情帝,情帝需要多了解骷髅会。卫灵摆摆手,给白厌沙介绍了一个名叫莫轻弹的人,此人据卫灵说,是骷髅会的成员。这个莫轻弹,具体是骷髅会中什么级别的成员,卫灵不清楚。不过,有这样一个人物,总比没有强。白厌沙内心是有些激动的,他相信情帝得知这个消息后也会激动,并且会比他更激动。 卫灵交给白厌沙的是一张小地图,按照地图上标示的路线,可以找到骷髅会成员莫轻弹。 妙音寺。情帝还是坐在那里,他的面前没有酒也没有茶,只有暖洋洋的太阳光落在他的脸上。白厌沙脸上露出笑,他走到情帝面前,要告诉情帝一个好消息。白厌沙把手一伸,手中的地图呈现在情帝面前。情帝不明白这是什么,白厌沙告诉情帝,这地图上标示的路线可以找到一个人,而这个人是骷髅会的成员。 “莫轻弹。”情帝轻念这个名字,陷入沉思。情帝的表现,似乎没有白厌沙预料的那样兴奋,不仅不兴奋,反而很平静。为找到有关骷髅会的线索,情帝做出了许多努力,妖言惑众的话情帝听多了,对于此时白厌沙提供的这个信息,情帝很谨慎。不过情帝很感谢白厌沙能给出这样一张地图,地图上的这个人,情帝很愿意去拜访一下。 第二十章 神秘的经书 白厌沙要陪同情帝去找莫轻弹,他们有地图,但这并不能保证他们就一定能找到莫轻弹,这地图看起来还是蛮复杂的。短期内找不到莫轻弹,就延长时间继续找,直到找到为止。这个人对情帝的重要性是不言而明的,白厌沙愿意帮助这位朋友找这个神秘人物。毕竟莫轻弹是骷髅会的人,通过他,应该能得到更多重要的信息。 按照地图的指示,寻找莫轻弹需要先出惊心城,绕过妙音寺,然后再往南边的大山走。这一路,他们没有停下来休息,一口气走到野外,荒野的风吹拂着他们的身体,他们感觉野风有点凉。大山就在远处,这是他们要翻过的第一座山,之后,还需要继续翻山越岭。吃点苦没有什么,情帝为了心中的目标,吃了不少苦,白厌沙因为内心对旅行的渴望,也吃了一些苦,他们都认为这些辛苦是有价值的。白厌沙内心对旅行的幻想,纯属一个虚无的东西,而内心对远方的那种感觉,又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他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了很久,现在,他仍然对旅行充满热情。此时的白厌沙,随同情帝去找莫轻弹,这对白厌沙而言,也算是一次旅行,白厌沙心中是喜悦的。 与以往白厌沙走过的崎岖山路不同,这里的山路是平整的,很明显有人曾在此修路。修一截路并不难,难的是修这么长的路,这路在山中,蜿蜒前进,如同一条青蛇。阳光照下来,路面明晃晃的,更加显示这蛇的光泽。白厌沙感叹这道路的同时,加快脚步往前行,由于有山体的遮挡,风不能侵扰他们的身体。这路在修的时候,也考虑了利用周围的环境,以使得行路人不感觉行路难。 站在山腰可以看到山下的荒野,那厚重的土地上流淌着一条宽宽的河,河水显出寒冷的样子,尽管此时已是春天。到处所能看到的风景,还都透着冷气,可见冬天的冷并没有完全消散。长河静静地流淌,河中有红色的区域,是被鲜血染红的。这几日关将军带兵抄家,为了找到印玺他是煞费苦心,一些不听话的人,就被他杀害。杀害人的方式很简单,拉过来人,三刀两刀砍了完事。尸体就抛入河水中,随水涌动,知道的人知晓那是尸体,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谁在风浪中游泳呢。 情帝遥望到河中的景象,不禁动了感情,那些男女老少,可能因为很小的事情,就被杀了。他们都死的那么惨。一些人的死亡来得突然,而且惨烈,譬如情帝的父母,就那样不明不白地去了。由河中的景象,情帝联想到自己的父母,由别人的事情,他想到自己的伤痛。 白厌沙在前面走,叫情帝跟上来,他发现前方有一片林子,林子的枝条已经吐绿。更重要的事情是,林子里有火光,有不少人围着火堆议论着什么。火堆不只一处,每一处火堆周围都有人聚集。白厌沙好奇,但不想打搅那些人,他打算秘密观察。 在一块宽大的岩石后面,白厌沙和情帝悄悄地趴着。他们可以看到那火堆旁的人,那些人似乎在举行什么仪式,很神秘的样子。树上插着旗子,旗子上有诡异的图腾,仔细看,那图腾是由许多骷髅组成的。 情帝是敏感的人,他怀疑这群人是骷髅会的成员,任何人只要看到那树上的旗帜,一般都会想到骷髅会。白厌沙也想到了骷髅会,觉得那前面的人是骷髅会的成员,他们是在举行骷髅会的某种仪式。有一张巨大的桌子放在林中,那桌子上放着牛头、羊头、猪头等,有几个头,白厌沙不认识。可以看出,那些头是刚被砍下来的,用来祭祀。祭祀的过程中,有人演奏音乐,那些乐器古怪,合奏的曲子也古怪。林中响起的这古怪音乐,令情帝兴奋,因为他几乎可以确定这群人是骷髅会的成员。 这些天,白厌沙听说骷髅会的人很厉害,那些抄别人家的关将军的兵,见到骷髅会的成员,需要绕道走。骷髅会的成员,并非成百上千人员的小规模组织,而是成员达到数百万的庞大组织。骷髅会内部的种种秘密活动,外面的人很难把握。那丢失的印玺,会不会跟骷髅会有关系?这个问题,关将军不是没有想过,即便有过这样的怀疑,他也不敢找骷髅会的人过问。骷髅会盗取皇帝印玺,如果真是这样,骷髅会瓦解当今皇上的统治,推翻当今政权,不是没有可能。 情帝要走过去找一个人问一问,白厌沙想了下,也跟着走了过去。这里人多,找谁合适呢?情帝在旁边找到一人,首先问他是不是骷髅会的成员,情帝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他们这些人果然都是骷髅会的。随后情帝得知面前的这个人就是莫轻弹,情帝拿出地图,他以为莫轻弹在地图上标示的位置呢,莫轻弹告诉情帝,那里是他的家。 这下情帝心中的一块石头落地,他找了那么久的骷髅会终于在今日遇见,情帝心中狂喜。情帝已经见到了莫轻弹,并且聊的很好,然而骷髅会这个庞大的组织,非一时半刻所能了解,了解它需要时日。 莫轻弹见情帝是一个热情的人,愿意与情帝交朋友。今日他们在林中祭祀木神,为的是祈求木神保佑骷髅会的人平安。他们的祭祀仪式相当繁琐,有些环节还很血腥,少儿不宜,所以来祭祀的都是成年人。 莫轻弹决定等祭祀结束后,请情帝和白厌沙到他家做客,也就是情帝手中地图所标示的地方。情帝当然欣喜非常,白厌沙也替情帝感到高兴,但这只是情帝追凶的第一步,将来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莫轻弹的家靠近水,那潭水很清,小时候莫轻弹在潭水中游过泳,当时他幻想自己是一条龙。他家的房屋显得朴素,是用大块的石头垒砌的,石块呈现淡灰色,整个房屋像是一只灰色的鸟。 莫轻弹请情帝和白厌沙室内入座,给他们两人倒了两杯清水,水很热,热气慢慢地往上游走。能在陌生地方喝到热水是幸运的,这一路,他们俩不光走得腿乏脚累,还比较口渴。白厌沙开玩笑说非要喝他三五杯不可,结果,他真的喝了五杯清水。 情帝向莫轻弹询问有关骷髅会的情况,他向莫轻弹坦白此次前来的目的,他是来追凶的,莫轻弹对此没有表现出惊讶。很多人间的疑案,都被人怀疑是骷髅会的人干的,骷髅会的人员,平日里受到些猜疑,受到些指责,都是很正常的。有不少人像情帝这样,怀揣着疑问,来找莫轻弹寻找答案,甚至有人会直白地说,我的父亲就是你们骷髅会的人杀害的。对于此类事情,莫轻弹早已见怪不怪了。 房屋里很安静,莫轻弹起身,从抽屉里取出一个暗红色的盒子。他打开盒子,从盒子里取出一本书。这是一本精装的书,书的表面十分漂亮。据莫轻弹介绍,这书是骷髅会的经书,骷髅会的成员人手一本。莫轻弹的意思是,若想了解骷髅会,先从经书开始。这经书中,有骷髅会的精华思想,了解了这本经书,自然也就对骷髅会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 从莫轻弹家中出来时,情帝心中有一种满足感,他得到一本莫轻弹送给他的经书。情帝决定回去好好读一读这经书,正如莫轻弹所说,阅读此经书是了解骷髅会的关键。 夜晚再累,情帝还是会拿出骷髅会的经书阅读,白天读、晚上读,他从经书中走进了骷髅会。情帝是要通过这部经书摸清楚骷髅会的情况,不了解的人,还以为他是骷髅会的成员呢。之前情帝对骷髅会是没有好感的,很多负面的事件,情帝都认为与骷髅会有关。可现在的情帝不这么看问题了,对于骷髅会的善恶,此时的情帝其实也说不清楚。他内心相当迷惑,心中像生起一团雾。 在妙音寺中,情帝看的不是佛经,而是骷髅会的经书。这本经书,白厌沙虽没有看过,可他靠直觉能够感受得到,这是一部博大精深的经书。对于经书里的内容,白厌沙不直接去看,而是等情帝看过一些后,听情帝讲,情帝像一名说书人,给白厌沙讲述经书里的大致内容。 夜晚的妙音寺很安静,适合阅读。石青、水浪、柳剑这三个人喜欢吃、喜欢睡,他们的梦想就是吃了睡、睡了吃,持之以恒。此时,他们已经入眠。 鲁猛狗最不喜好的就是读书,他见情帝拿那么厚的一本书在读,他是很佩服的。他也知道那书是骷髅会的经典,情帝在探索骷髅会,鲁猛狗完全支持此事,这件事对他寻找妹妹绝对有利。 寺外的青山,在黑夜中显得神秘,有月光照下,山的棱角出现光泽。这是一个安详的夜晚。 第二十一章 一路春光 妙音寺的建筑总是呈现出古色古香的韵致,然而白厌沙要离开这里,他的一位朋友邀请他去完成一个壁画工程。白厌沙曾是一名读书人,会读书也能绘画。他有一段时间,学着练武,没有拜师傅,只是自己琢磨。有一次舞刀的时候,失手砸了脚,好疼,从此后,他就脱离武学了。 离开妙音寺,白厌沙节省盘缠,住在一个孔庙内。第二天遇见许多书生,进京赶考呢,考试之前拜一拜孔子,祈求将来金榜题名。与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聊过后,白厌沙发现,这些人手上虽然没有力气,但心中是有力量的。他们都读过许多书,从书中获得各种激励,好些人其实是穷酸的,但是心中的志向不可小觑,这股力量,似乎来自书籍。 与那些书生一样,白厌沙也朝气蓬勃。他要去见那位朋友,他们已是好久没有相见,但经常通过书信交流绘画。白厌沙是喜爱绘画的,这段时间,白厌沙没少在心中钻研绘画。这次,在朋友的壁画工程中,白厌沙可以一展身手了。 路途中能遇到一些陌生的人,挺有意思,虽然白厌沙跟一些人从未见过面,但他们可以有熟悉的话题,比如秦始皇。当今的天下,是不统一的,许多地方,人们称雄称霸,就有人梦想有一位英雄,可以一统江山。当天下归一,人们就能安居乐业,而今的世界,不同的政权控制大小各异的版图,相互之间多不信任,难以建立和睦友好的伙伴关系。很多时候,往往因为一个小的事件,大打出手,发生冲突的双方或多方,经常是两败俱伤,国内很多人遭受苦难,家破人亡成为人间常态。 白厌沙在道路上行走,他所看到的情景,许多令他伤感。当今的皇帝,据人传言,十分荒淫。天下的人们,有百般苦,皇帝基本上是不管不问的。白厌沙作为一个痴迷于绘画的人,对这些天下大事,无心关照,很多事情,他也无可奈何。 连接宽阔大路的小路上走过来一个肩上扛野兽的男人,白厌沙遇到他,与他打招呼。陌生人之间,一个招呼就能很亲切,白厌沙与他攀谈起来。这个男人名叫江海星,是骷髅会的人。他信骷髅会已经好久,并且建议白厌沙信仰骷髅会,《骷髅经》是他不离身的一本经书。 江海星是爽朗的人,与白厌沙虽是素不相识,可他们聊得很痛快。江海星今天打猎去了,打到一只小猛兽。打猎是他的习惯,他打过很多种动物,吃过的野味数不胜数。工作之余,他常常拿出经书来看一看,累了,看看经书就不感觉累,不快乐了,看看经书就很开心。 白厌沙是感到惊讶的,一个人对一个集体,能崇拜、痴迷如此,真正难得可贵。江海星得知白厌沙这次要去绘画,十分支持他。他虽然不太懂画画,但知道那是一份雅事,江海星向来对文人雅士是尊敬的。如果他有才华,他也愿意成为一名画家,画牛画鸡,画画东海大乌龟。 白厌沙需要翻过旁边这座山,这山不算高,但凭人力翻越它其实是蛮辛苦的事情。江海星告诉他,不必翻山,可以走水路。有一条河正好绕过这座山,通过水路,可以成功到达山的那边。有趣的是,江海星也要到山的那边去,而且在山的那边,他有一截路和白厌沙是同路。既然如此,他们可以结伴而行。 江海星有打到的野兽,可以和白厌沙一起吃野兽,这一只野兽够好几个人吃好多天了。江海星的打猎生涯打小就开始了,到现在,他已经是几十年猎龄的人。江海星对白厌沙的事业很感兴趣,他不了解画家的生存状态,对画家的世界充满好奇。正好,与白厌沙同行的过程中,他可以多了解一些有关画家的信息。 对于画家,日常见到的山山水水都可以入画,画中的山水,往往融入了画家的品格。江海星对山水则没什么感觉,他看过的山水,在他看来,都很一般,山不好看,水也不很好看。也许江海星没有见过绝美的山水风景,他倒是希望白厌沙能帮助他对山水产生兴趣,从日常的山水中看到别人难以发觉的美。 这条河并不宽,流淌倒也欢畅。他们的木船在水上行驶欢快,船家不用太费力,于是船家有了与他们闲聊的机会。这条河据船家说,其实是一个险路,这河面因为不宽,在河面上出没的强盗,很容易就控制了河道。他们的这只船,遇到强盗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船家没有别的本事,只能顶着风险做摆渡的营生。正当他们为遇到强盗而担心的时候,他们看到水面上出现了一片血迹,血把水染红了。水面上漂浮着尸体,尸体之间,有破碎的木船的残片。看来,这里发生过一场打斗,当时的战斗场面应当很激烈。船家判断,他们遇到了强盗,不过遇到的是死强盗。这些强盗都死了,船家判断,这些强盗遇到了兵。强盗本来是要打劫的,要么劫持人质,要么烧杀掠夺,虽是强盗,盗亦有道。强盗与兵同在水上,他们可能要跟兵讲道理,可是强盗遇见兵,有理讲不清。 船行了好大一截水路,才摆脱红色河水的困扰,血液在河水中扩散的样子令人作呕。终于绕过一个山角,河面自此变得开阔,他们视野中,出现好多开花的山峦,山上的花在远处异常鲜艳。远处风景比刚才在水面上看到的尸体要优美,这多少安抚了他们的心。 春天的鲜花似乎在告诉人们,世界还是美好的。船在这河面上行驶的过程中,白厌沙领略了河岸的风光,这些白厌沙眼中的好风光,并不被江海星看好。江海星经常在这一带打猎,这些野花丛中,有太多血腥的故事发生。 江海星打猎时,因为是一个人,经常是一整天不说一句话。专心做一件事情,沉默一整天,其实是很充实、快乐的一种状态。他和白厌沙在船上聊了许多有关绘画的事情,从而获得了另一种充实。船家也发表了许多对绘画的看法,白厌沙感觉船家说的很有道理。 白厌沙在闹市中准备找一家饭店吃饭时,他已经离开江海星有半天的时间。他此时已经在地面上,可还是有种在水面上的感觉。江海星送给他的那本《骷髅经》他还带在身上,对于这本经书,白厌沙理解起来是有困难。其实对于任何人,阅读这部经书,都有一定的难度。 白厌沙所能去的地方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人的地方,一种是无人的地方。有人的地方以街市为代表,无人的地方以荒野为代表。他从荒野到闹市,内心从来没有发生过多大的变化。在寂静的环境中,他不孤独,在喧闹的环境里,他不浮躁。这就是白厌沙,一个处变不惊的人。 白厌沙见到一个漂亮的珠宝店,珠宝店内珠光宝气,这里面的氛围,吸引白厌沙进店。刚走进珠宝店,白厌沙就看到一位身材高挑的女人,这个柜台后面的漂亮女人就是钱轻财。 钱轻财见到白厌沙,给白厌沙介绍珠宝。她是懂珠宝的人,给人介绍起珠宝来语速极快,给人一种滔滔不绝的感觉。 白厌沙对珠宝不是很懂,因而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些珠子是宝。钱轻财愿意今后有机会时,给白厌沙详细讲讲珠宝,她相信在她这个珠宝专家的带领下,白厌沙会对珠宝发生浓厚兴趣的。 从珠宝店出来,白厌沙又走到了街上。白厌沙是不爱逛街的人,但今天的街,似乎很有意思,每一个商铺,他都想进去看看,与店内人员聊聊天。 有一家马车店,外观相当奢华,又吸引了白厌沙,白厌沙进去看。这马车店内,出售各种马车,好车配好马,一般能来这个店买马车的人,家里都有上好的马。白厌沙是有马的人,这马是情帝送给他的,属于很不错的马。白厌沙决定,给这马配一辆车,好马要配好车。 店里有好些个店员,其中最出众的是郑幽兰。郑幽兰不光模样好,而且性格佳,更重要的是气质出众。白厌沙站在郑幽兰面前,郑幽兰给白厌沙介绍这里的马车,马车分好多个等级,不同等级的马车,价位不一样。白厌沙发现,这店里的好多马车,自己根本买不起。有一款看起来还算别致的马车,价格方面白厌沙勉强能够接受,在经过商谈后,商家给白厌沙打八折,白厌沙支付钱款,成功购得一辆马车。 白厌沙牵过来那匹骏马,将它与车相配,这样,一辆漂亮的马车便诞生了。白厌沙可以驾驶这辆马车,去找那位书画界的朋友,如果朋友想要出去逛,白厌沙还可以载着朋友四处看看。 第二十二章 繁华之外 春天的风景已经在天地间初露峥嵘,这些植物的生长、动物的奔跑,是挡不住的。白厌沙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冬天很快会结束,春天很快会到来。每到更换季节的时候,白厌沙总能察觉到周围的变化,这些细小的变化,大概是大自然给人们提供的讯息吧。 白厌沙这次很幸运,这一路没有遇见活着的强盗,没有什么困难阻碍他前行。他的路途这样顺当,心情自然愉悦。他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不太讲究,在精神方面,他有各种追求。琴棋书画他都是爱好的,这些风流雅事,消耗了他许多时间。在这条不知名的街上,随意找家店住下来,明天一早,还要赶路呢。 当白厌沙睡足了觉,走进清晨的阳光里,牵来马车,他的精神是饱满的。这个世界无论怎么乱,白厌沙不乱,不管天下发生多少战争,白厌沙都不去管,他只想画好自己的画,在绘画的世界里徜徉。 在街道上,白厌沙驾驶马车,马的脚步十分矫健,在周围噪杂的环境中,白厌沙的马车显得有些奢华。 现在街道看着繁华,其实许多人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时常有一些官府来人,收取税钱,各种税收,搞得大家晕头转向。不交不行,不交税就是找茬,找茬就是找死。 一个妇女从商铺里走出来,这商铺是棺材铺,这个妇女就是棺材铺的老板娘乔不见。乔不见有三个孩子,她既是老板又是娘。在这一带,打听去,根本就没有什么女老板,好多女人都需要依靠男人生存,像乔不见这样的女老板,是十分罕见的。 乔不见从商铺出来,给了收税的官兵许多钱。这个棺材铺,这些年来,生意总是很好,总是有人死,死了人就需要买棺材。棺材分各种等级,不同经济能力的人,购买不同价格的棺材。乔不见是棺材界的大老板,身为女流之辈,丝毫不让须眉,很多男老板,都没乔不见这样的商业头脑。曾经这座城市,有一条长长的街,街道两侧的商铺,全都是棺材铺,所谓棺材一条街。乔不见起初的时候,也是从棺材一条街起家的。当时乔不见手头没有一具棺材,为了能够在手上存有很多棺材,她下了很多功夫。白手起家不容易,吃过一定苦头后,乔不见终于有一年,拥有了许多棺材。随着棺材销量走俏,乔不见赚取了大量的财富,逐渐形成自己的垄断企业。如今的乔不见,已经是响当当的棺材界女大老板,人们一想到乔不见,就想到棺材店,一想到棺材,就想到乔不见。 此时街上人多,人和车都堵在一起。男女老少行路人,赶马车的,赶牛车的,骑驴的,牵狗的,各种各样的人,拥挤在不够宽阔的街道上。堵在路上走不了,白厌沙瞧见了乔不见。乔不见的名声是在外的,一见到乔不见,白厌沙就认出了乔不见。 乔不见来跟白厌沙说话,不是因为白厌沙长得帅,而是因为她看到这马车上有本《骷髅经》。 “怎么,你也是骷髅会的人?”乔不见盯了一眼那本经书问白厌沙。 白厌沙回答乔不见:“是一个朋友送我的,我自己对这经书没有研究。” “很亲切啊,”乔不见很兴奋的样子,“天下骷髅会的人都是一家人,男人都是兄弟,女人都是姊妹,天下的田大家种,天下的饭大家吃。” “听得出您是骷髅会的人,”白厌沙说,“现在骷髅会发展的这么迅速,仿佛走到哪里,都能遇见骷髅会的人。” “你这话错了,我们今天的相遇纯属偶然,而且遇见骷髅会的人,几率是很低的,因为加入骷髅会,并非易事。”乔不见脸上的兴奋劲儿还没有过去,“到我店里坐坐吧,喝喝茶,聊聊天。” 白厌沙看街上这样堵,反正一时半会儿也动不了,乔不见又这样热情,不如到她的店里去坐坐。 在棺材专卖店的白厌沙,被这里的棺材数量震撼了。这里地方大,各式各样的棺材摆得满满的,琳琅满目,令人应接不暇。此处不光有大人的棺材,还有为小孩儿准备的棺材,许多少年甚至幼年夭折的孩子,都可以在这些小棺材里安身。最近这些小棺材销量也比较好。 乔不见的后院有桌椅,这些桌椅都是拿上好的木料做的,当初本来是要做棺材的木材,做了桌椅。这些桌椅的材质都是一流的,乔不见朋友多,其他卖棺材的老板,常来此与乔不见饮茶,坐的都是这里的椅子。乔不见以棺材会友,认识很多同行,朋友众多,可谓朋友满天下。 白厌沙与乔不见对面而坐,乔不见给白厌沙倒上一杯茶,然后微微笑。乔不见整日沉浸在对棺材的思考中,她有好多棺材设计师,有时候,那些棺材设计师的某些创意,就是乔不见提供的。乔不见不仅是老板,从她设计的一些棺材来看,她还是一位出色的棺材设计师。 棺材设计多大,长多少宽多少高多少,用什么材质,上什么颜色,上面描绘什么花纹,雕刻什么图案,等等,这一切,都是棺材设计师所应当考虑的。棺材设计算是比较难的一个工作,但在这座城,仍然不乏杰出的棺材设计师。乔不见以多年的从业经历来看,要想成为一名世界级的棺材设计大师,非要下苦功不可。没有哪一个棺材设计大家的本领是一蹴而就的,往往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才能取得辉煌的业绩。 乔不见自己其实也进行棺材方面的设计,设计工作是很考验人的大脑的,太保守不行,太开放也不行,需要找一个平衡。尽管乔不见的一些棺材设计作品,取得了一些棺材设计大赛的一等奖,可她还是认为自己的设计作品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当乔不见得知白厌沙要去帮朋友画壁画时,她想请白厌沙来帮她画棺材。棺材及其它一些与殡葬有关的绘画工作,乔不见都可以给白厌沙安排,当然,做这样的工作,白厌沙会得到优厚的报酬。 不过白厌沙跟朋友有约定,他需要长途跋涉,到朋友那里,与朋友共同完成壁画的绘制工作。在这个过程中,白厌沙可以学习,学各种想要学的内容,长长的路途中,正是一个吸收知识的好机会。对于乔不见女士的这个邀请,白厌沙婉言谢绝了。 从乔不见家中出来,白厌沙有种阴森森的感觉。这茶喝的,白厌沙一直在打哆嗦,这种地方,白厌沙想以后少来。回到街道上,街道疏通了许多,白厌沙坐在车上,得以前行。马缓缓地走,车辆缓缓地行驶,在行驶的过程中,白厌沙阅尽了街道的繁华。他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很可能以后不再回到这里,这样想起来,多少有些伤感。 一直以来,白厌沙没有一个良好的绘画条件,在这个稍显混乱的天下,能活着就很不错。尽管一路走来环境恶劣,但白厌沙还是坚持绘画,坚持在艺术的道路上探索。他心中是有一盏灯的人,这灯,时常照亮心房。他时常想,只要心不黑暗,脚步就永远坚定。 白厌沙打开地图,仔细看。看地图的过程中,马车已经出了城门。城门外是一条大道,大道宽阔笔直,十分平整,马车得以在大道上奔驰。白厌沙发现自己的路已经走了一半,再行一半的路,就能到朋友那儿了。 在马车飞驰的过程中,白厌沙有一种畅快的感觉,风吹动他的发,吹凉他的脸,可他感觉,这样很好。仿佛这路是无限长的,这马会一直跑下去,马车会一直行驶。此时,白厌沙想到的是花印,他跟花印分别,实属失误。本来当时他是计划与花印长久旅行下去的,可后来还是无奈分别了。 现在白厌沙想遇到一个人,同他一起在马车上,这样的话,他不孤单。但四处无人,有鸟在树间飞来飞去,这路上,除了鸟,不见人。 情帝在妙音寺中,仔细研读《骷髅经》,这一骷髅会的经书,真的是深奥难懂。书中许多地方,情帝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很明显,这是他个人理解能力的问题。石青也翻过几页情帝的经书,发现根本看不明白,像看天书似的。石青每天到外面去找吃的东西,带回来给大家吃,情帝很感谢他为大家做的事情。水浪有点想念白厌沙哥哥,他不知道白厌沙哥哥怎么样了。柳剑告诉水浪,白厌沙哥哥有一身本事,不会有事的。在妙音寺中,鲁猛狗还在为找到妹妹鲁铁花而冥思苦想,他不像情帝,可以阅读经书,探索这个世界。鲁猛狗只能是闷着头一个人想,想东想西,有时想着想着就瞌睡,然后就睡着了。 情帝有部难念的经,谁没有难念的经呢? 第二十三章 访友 情帝这段时间身体有些疲乏,原因可能是走了太多的路,途中遇到鲁猛狗,多少有了一个伴,来到妙音寺,起码有了一个可以休息的区域。这几天情帝一直在研究经书,他读书很仔细,读书的时候不忘思考。因为读经书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问题,情帝需要找一位朋友帮忙,许多问题,需要向他请教。人生的事说不清楚,而《骷髅经》是与人生密切相关的书,其中的很多问题,跟人生一样,很难说清楚,很多时候,叫人摸不着头脑。 从妙音寺出来,情帝走在路上。因为他的马送给了白厌沙,他没马了。没马只好走路,走了小半天,走到了惊心城。惊心城里有卖马的地方,但情帝不想买马,买一匹马,还得喂马,好麻烦。去什么地方,可以搭别人的马车,乘坐马车只需支付相应路程的车费就可以。这次拜访朋友金鼎,情帝花不了多少路费,他决定乘马车前往。 惊心城里,跑长途的马车很多,也有一些马车,只在惊心城跑,不出城。春天的色彩已然在城外浓重起来,惊心城内人不多,以前人很多,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死了不少人,人口就少了。 情帝搭乘马车的车夫名叫谢千里,谢千里在惊心城跑了多年马车,有丰富的马车驾驶经验,很多时候,谢千里只需一个表情,马就知道谢千里去哪儿。 情帝坐上谢千里的马车,很快出了城门。城门外面春色好,谢千里咧开嘴笑,看得出,他是喜欢这春光的。情帝坐在车内,不禁探出头来,看到明媚的春光,他的笑容也明媚起来。这次出门,除了带一些生活必需品,情帝还带了那本《骷髅经》,这经书是必须带的,这经书承载着情帝的希望。 车在路上奔跑了许久,在一个转弯处,车发出吱呀的声音,谢千里感觉不对劲,慢下车速。车速刚慢下来,只听车子咔嚓一声,谢千里扭头看,车轱辘断了。这马车谢千里使用很久了,一直用得好好的,没想到今天出了问题。此处比较荒凉,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这可怎么办? 谢千里问情帝怎么办,情帝也不知怎么办。车子坏了,搁置在了路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情帝刚才还明媚的笑容消失了,他皱着眉头,愁眉苦脸的样子。谢千里也拉着脸,脸都拉得变长了。 这个事件不能怪谢千里,更不能怪情帝,只能怪车,是车不好。情帝拜访朋友不能耽搁,他今生最烦的就是浪费光阴,最讨厌的就是光阴被浪费。可是现在没有办法,随着时间一点点地逝去,周围显得十分寂静,有虫子的声音,有鸟儿的声音,还有马鼻子发出的声音。 好多人不愿意跑长途,就是害怕马车半路坏了。小本经营不同于皇帝出行,皇帝游山玩水,四处狩猎,是不怕的,马车坏了有人修,马死了有人牵新的马来。谢千里看到已然坏掉的车轮,心中甚为复杂。 “你的马不会死吧?”情帝担心起来,马车轮子坏了,马再死在路上,就悲剧了。 “这是一匹老马,”谢千里说,“它总有一天会死的,但我向你保证,它今天不会死的。” “不会死就好。”情帝说,“我的事情不能耽搁。” “您的事情是不能耽搁。”谢千里说。 “这样,”情帝说,“你这马多少钱,我买了。” 谢千里犹豫了一下,然后给出一个数。情帝立即答应,给了谢千里这么多钱。情帝骑上谢千里的马,向远处奔驰而去,至于谢千里怎么回去,情帝不管。 骑马的速度要比马车的速度快,情帝策马疾驰,向着金鼎家而去。这马虽老,脚步却还敏捷,下午时候,情帝已到金鼎家门前。金鼎有一个超大的院落,大门的门楼宽大威严,门前的两个高大石狮子姿态生动。 情帝前去敲门,不久管家出来,管家任秋生笑脸相迎,情帝被请进去。 “秋生吃胖了,”情帝说,“王爷怎么样?” “王爷最近还好,”任秋生说,“王爷这段时间迷恋上曲子,经常召集一些能弹会唱的女子演奏乐曲。”情帝跟随管家任秋生往院内走,走了一截路,情帝就听到有隐隐的乐声传来。王爷雅兴不凡,天天沉醉在乐声与酒香中。 来到王爷所在的屋前,乐声变得响亮。管家任秋生走上前:“王爷,情帝来了。”王爷立即从卧榻上起来,吩咐停止奏乐,出门迎接情帝。 “秋生,准备晚宴。”王爷金鼎说,“今日要与情帝畅谈天下。” 金鼎是情帝想要请教的人,金鼎不光喜好音乐,还喜好读书。他家中有藏书楼,藏书楼内藏有成千上万种图书。金鼎还经常会派人去四处收集书籍,收来的书籍会经过认真鉴定,藏在藏书楼内合适的位置。 王爷的家十分豪华,情帝发现这里比以前多了许多藏品,一些稀奇物件,就陈设在走廊内,与走廊上的雕梁画栋相映成趣。这院落里,春天有弱柳轻垂,夏天有碧荷俏立,秋天有银杏叶黄,冬天有冰雕满园,四季皆有可供娱乐的区域。 金鼎带情帝到茶室中来,一位侍立在旁的女子前来分置茶具,纤纤玉手手执淡青色壶,手臂微倾,热气弥漫的茶水便入了小小的杯。 情帝拿出那部经书,说明来意。这《骷髅经》一出现在金鼎视野中,金鼎双眼发亮。他拿过来经书,轻抚封面,然后轻轻打开书。这书金鼎无疑是十分喜爱的,他告诉情帝,这段时间,他一直吩咐人去寻找此书,但均未能找到。今日见到这精装版的经书,金鼎心中十分欢喜。 在阅读过程中,情帝产生的疑问,在这里都向金鼎提了出来。金鼎是博览群书的人,有着很高深的学识,但在接到情帝的问题后,他摸摸脑袋,抠抠鼻梁,未能解答。 也难怪,这《骷髅经》是何等的书,被天下诸多经学家奉为“天下第一经”。尽管金鼎读书不少,见多识广,可这经书上的疑点,他解不开。然而情帝没有白来,他可以与这位老朋友叙叙旧,他已经好长时间没有来这王府了。 朋友见面,短话长说,总有聊不完的话题。姑娘在他们身旁沏茶,他们在姑娘身旁叙旧。在场的所有人都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一个下午,傍晚时分,晚餐已经准备好。府中的晚宴菜品丰富,冷热均匀、菜量适中,情帝难得有这样悠闲时刻,与金鼎及陪侍人员饮酒尝菜,欢笑攀谈。 白厌沙驾驶的马车在笔直光洁的路上飞奔,右侧的绿树在他的视野中不住地倒退,阳光在高高的天上,照着绿树,照着马车,也照着笔直的大路。中午时分,白厌沙停下马车。他一路辛苦,终于来到朋友家门外。叩响宅门,朋友毛砚来开门,见是白厌沙,毛砚高兴万分。毛砚知道白厌沙这一路很辛苦,忙把白厌沙迎进屋内。屋内有炉子,炉子上正烤着馍片,馍片已经烤热,有的馍片干脆好吃,毛砚让白厌沙坐下来吃。 毛砚平日的生活很简单,有时吃几块馍片喝几杯白开水就能支撑一整天。他主要的精力放在绘画上,画各种自己感兴趣的画。日子一天天过去,毛砚的绘画水平一天天提高,他最高兴的是画出自己满意的画,对于饮食等方面,毛砚很不讲究。 毛砚先带白厌沙去看所要绘制壁画的空间,白厌沙跟着走入一个内部空间很大的山洞,说这里是山洞,其内部甚至比宫殿还要气派。这内部空间的墙壁包括洞顶都经过专业人士的处理,可以直接在上面绘制壁画。白厌沙观看这里的墙壁,发现这墙壁修得很不错,很适合画壁画。那洞顶很高,毛砚告诉白厌沙,洞顶也要绘制壁画。 白厌沙知道今后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他相信自己会完成这浩大工程的,当然,完成这大型的工程,不只他一个人,还有毛砚以及其他画匠。白厌沙刚到此地,毛砚希望他能修整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可以四处看看,熟悉熟悉周围的环境,了解了解这里的绘画条件。 白厌沙知道这里是艰苦的,不要说在此地长期绘画,就是生活一段时间,都是困难的。首先这里缺水,其次这里风沙大,庄稼难以生存,因此缺粮食。白厌沙皱皱眉头,感觉此处的苦是来这儿之前难以想象的。但他很快坚定了自信,他想,毛砚可以在这里坚持五年,自己应该也可以。 此地靠近沙漠,有关沙漠的各种诡异传说是十分吓人的。沙漠里的狂风、移动的沙丘、吃人的骷髅、黑夜出没的魔鬼,等等此类传言,令人提心吊胆。白厌沙第一次对沙漠产生了恐惧,这种恐惧在他的内心蔓延,以至于靠近沙漠的大片土地,也成为他心中的恐怖之地。 第二十四章 若烟城 卫灵最近很忙,若烟城里许多富豪,都喜欢听歌唱曲,卫灵为满足这些富人的需求,忙前忙后地做了许多努力。他组织了选秀活动,那些想要成名或者获得不菲收入的女子,都来参加比赛。卫灵的公告就张贴在街道上,城门外的路边也有他的广告,来来往往的人,都知道了这一盛大活动。 街上是车如流水马如龙,若烟城里此等繁华景象是其它地方很难有的。这城中有很多富人,都是做各种大事的,就连朝廷的人来了,恐怕也得让其三分。卫灵一直生活在富裕阶层,从来不太了解穷人的生活,当然穷人他是见过的,但只是见过,是不能深刻了解穷人生活的。卫灵组织的选秀活动,在烟花楼举行,因为参加活动的人数很多,烟花楼外许多街道均已戒严。今天是第一场活动的举办佳日,烟花楼外排了好几列长长的队伍,烟花楼内的女子签到入场后,烟花楼外的女子才能走上前。队伍行进缓慢,站在台阶上放眼望去,乌压压全是女子,呜呜呜全是女子的声音。 在比赛现场,第一个登上舞台的是苏大大,苏大大各自不算高,也不算矮,身材适中。她一登台,惹来众人惊艳的目光。苏大大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这种白色,淡淡的,不刺眼,给人很朴素的感觉。她需要在舞台上走一圈,然后有评判人员进行评判。第二个上场的是马如牛小姐,马小姐登上舞台,她瘦瘦的身材,成为舞台上的一大亮点。马如牛也在舞台上走了一圈,马如牛的步伐像小猫。第三个上场的是陈方方女士,陈女士身体丰腴,脚步柔缓,她每一步都牵动在场所有人的心。第四个上场的是少女李干干,李干干外形可爱,很有淑女气质,一看就是冰雪聪明的女孩儿,她同样在舞台上行走一圈。第五个登上舞台的是杜大娘阿姨,杜大娘阿姨年龄虽大,可岁月不仅没有增加她的老态,反而让她拥有十足的女人味道。第六个上场的是一个身材稍小、机灵可爱的女子,她自称自己叫牵牛花,她为自己取这样一个名字,是想让自己像牵牛花那样人见人爱。女子一个一个地登上舞台,精彩的活动就这样展开。 酒馆里,卫灵疲惫地靠在椅子上,祝虫坐他对面,祝虫知道卫灵每天在忙工作,就不去打搅卫灵眯眼睛。卫灵眯了一会儿眼睛,然后,睁开了。 “你终于活过来了。”祝虫打趣说,“累了就多眯会儿。不累就跟我喝会儿酒。” 卫灵说:“去年跟你喝酒还很有趣,今年就觉得没趣。喝酒老没有创新,喝过来喝过去,酒还是那种味道。没趣。” “正因为没趣才喝酒,”祝虫说,“有趣就不喝酒了。” 祝虫帮助卫灵搞一些活动,其中有一些活动属于王朝禁止的,比如强抢民女,抢来的人,卖到需要的地方,获取利益。有人结婚,祝虫就派人去抢亲,当然,这是帮助一些富商抢亲,富商会支付祝虫一些银两。祝虫在江湖中的活动很多,这几天,卫灵要搞选秀的活动,祝虫帮着号召。祝虫果然是有面子的人,经过他的号召,来参加活动的民女是与日俱增。 祝虫最喜好的是买卖各种人,买一些男性人员,卖到岛上充当苦力,买一些女性人员,卖到一些区域充当奴隶。祝虫买卖人口的生意做得是风生水起,他经常发财,老发财,于是笑口常开。对祝虫的这个爱好,卫灵是略知一二的,但卫灵从来不参与此事,因为卫灵认为这样做不道德。卫灵当然还有一层担心,他担心这种事情,如若官府追究起来,恐怕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卫灵行事有一个准则,不安全的事情不做,不靠谱的事情不做。卫灵要的是十拿九稳,要的是百战百胜。 祝虫与卫灵在酒桌上言谈,谈及很多他的那些勾当,好些细节令卫灵惊讶,卫灵就像是听了一个惊险离奇的故事。祝虫当然算不得会讲故事的人,他所讲的,只是他的实际经历。祝虫操纵了好多个团队,这些团队为他卖命,他从来不亏欠团队中的任何一个人员。若烟城说来是繁华热闹之地,可这样城池如锦的区域,仍旧有令人咋舌的事情发生。城中的小孩子,走在街上,突然就丢失了。家人会十分着急,对这些干坏事的人是恨得咬牙切齿,而祝虫则在暗中偷笑,这意味着他又有笔不错的生意。 祝虫手下的团队,做事情的时候,多会选择热闹的地段。热闹的市区,人们会被热闹的景观吸引,容易分散注意力。而这样的时刻,一些可爱的孩子,很容易丢失。 酒醉后的卫灵,走路歪歪斜斜,他往酒店走,路上风凉,他眯着眼睛。有来往的路人经过身边,卫灵抓住一个身穿长裙的女子胳臂,说:“扶你一下,不扶就倒了。” 女子好心,送他走几步,然后女子就撒开了手。卫灵在风中坚持走路,终于走到酒店。 晚上,卫灵差不多酒醒,起身后,突然想起一件事。刘子却找他有要事商谈,于是卫灵急匆匆走下楼,去找刘子却。 刘子却住在若烟城中的另一家酒店,卫灵去到他所在的酒店时,酒店外面已经是万家灯火。 刘子却正在找人赶制一件龙袍,这龙袍十分讲究,马虎不得。这些年刘子却的苦卫灵是看得到的,刘子却为了恢复汉室,付出很多心血。由他组织的很多起义军,打了很多仗,刘子却的目标是一统天下,实现称帝的梦想。 卫灵知道,刘子却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他所谓的那些起义军,好多都是不会武术的农民,也有一些是刘子却拉拢过来的商人。刘子却经常给人吹嘘的战斗,有的确实有,而有的,可能是刘子却虚构的。不管怎样,刘子却是一个有血性和梦想的人,为了梦想,他愿意热血一搏。他的梦想就是当皇帝,只要能当皇帝,即便换掉姓氏都是可以的。 卫灵看了看刘子却的龙袍,这龙袍还没有做成呢。刘子却的起义并没有成功,事情没有成功,龙袍已经做好,可以看出,刘子却是多么称帝心切。卫灵帮不到刘子却,因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市民,他只能做些普通的事情,刘子却干的事情太大,卫灵干不了。 卫灵显然被刘子却吓到了,在卫灵眼里,刘子却就是个神经病。卫灵不敢靠刘子却太近,刘子却的内心太过凶猛。从酒店出来,卫灵在楼下见到了韩云雁。韩云雁做丝绸生意,正要去一个厂房看丝绸。丝绸制作的每一个环节,韩云雁都想看在眼里,看在眼里,心里才明白。对每一道工序严格把关,这样生产出的丝绸才能在质量上得到保证。 韩云雁其实很忙,但见到卫灵,还是想和他叙叙旧。卫灵这些天,不是和这个人叙旧,就是和那个人叙旧,似乎他永远有叙不完的旧。 韩云雁带卫灵来到旁边的餐馆,点了些菜,韩云雁拿出一本书,卫灵伸头一看,发现上面写着“骷髅经”三个字。 “你是骷髅会的人?”卫灵问,“你加入了他们的组织?” “不是,”韩云雁否定了卫灵的说法,“这部经书是一个路人送我的,那个路人是骷髅会的成员。她送给我这部经书,让我研读。” “啊,是这样,”卫灵说,“这里面水深,你可要小心了。听说好多命案都跟骷髅会有关,我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我主要做丝绸生意,”韩云雁说,“这经书只是在业余的时候解解乏,还别说,书中内容很适合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读。” 去年的时候,韩云雁送给卫灵一些丝绸,那些丝绸在市面上不容易买到,都是上好的丝绸。韩云雁的好些丝绸,作为贡品贡献朝廷,还有好些丝绸,被商队销往国外。商队有的走旱路,经过草原,穿越沙漠,有的走水路,绕过海岛,跨过汪洋。卫灵很感谢韩云雁送他那么好的丝绸,今天,韩云雁又要送卫灵丝绸。卫灵去年收到的丝绸,直到现在还没用呢,舍不得用。韩云雁告诉卫灵,尽管用,用完了来这儿取。 韩云雁是讲义气的,他乐于助人,卫灵以前经常得到韩云雁的帮助。这次经过与韩云雁交谈,卫灵决定请韩云雁做一套衣服,用上好的丝绸。韩云雁不光有私人的丝绸生产厂,还有私人的服装厂,从丝绸到各种衣服,整个流程的每个环节韩云雁都熟悉。当卫灵提出想做一套丝绸衣服时,韩云雁立马答应。 卫灵要做的衣服当然不是龙袍,而是普通的休闲服装。卫灵幸好没有把韩云雁介绍给刘子却认识,如若他们认识,估计刘子却要让韩云雁给他做龙袍呢。 第二十五章 小病一场 卫灵心中容不下太多事情,他希望生活呈现简约的美感,但世俗的琐事还是将他羁绊,使他不得不处理许多俗事。最要命的是婚宴,卫灵接到一个又一个请柬,去吃酒席,每次都喝醉,喝醉就口若悬河地讲故事。卫灵讲他收藏的丝绸,讲他收藏的古籍,他讲起来就没完没了,旁边的人瞪着一双双醉眼听他讲。 卫灵每天都要见很多人,说很多话,陪很多笑,他感觉自己像一架机器,已经丢失了作为人的血肉与真情。有时卫灵会幻想住在一个小岛上,清晨有明媚的阳光,在温暖的阳光里,可以自由地写诗。然而,他身在若烟城,就需要面对大量的人间琐事,不少事情,令他作呕。这也难怪,他交朋友交了太多,这些朋友中,有好人,当然也有不那么好的人。卫灵不可避免地接触了一些阴暗的事情,他的心灵多少受到些影响。 向丹是一个很有才干的人,他在十八岁的时候,开了一家造纸厂。天下有很多读书人,读书人读的书,需要大量的纸,而这些纸,多数来自向丹的纸厂。向丹的造纸厂,生产各种纸,一些纸,供印刷书籍,一些纸,供文人写字绘画,还有一些纸,十分柔软,擦屁股很合适。 向丹跟卫灵很熟,卫灵家使用的纸,多数不是在外面买的,而是向丹送的。向丹是个大方的人,送给人纸一送就是一大摞,堆在房间里能堆一屋子。 向丹平时有一个爱好,就是布置室内环境,无论怎样的屋子,只要经过向丹的布置,屋子就能体现出一份优雅。卫灵因为家中东西多,他本人不太会布置屋子,好多东西堆一块儿,挤在一起,屋子被堆得满满当当。 卫灵请向丹来,帮他布置一下屋子,向丹最拿手的事情就是布置屋子,什么东西放什么地方,向丹心里最有谱。 向丹叫了几个人来,专门帮卫灵搬东西,卫灵说他客气,还带人手来,向丹则说这些人都是多年从事搬运行业的,被人称为搬家。这些搬家最会搬东西,再不好搬的东西,他们都能搬,再种的东西,他们都能扛起来。搬家的名声是名不虚传的,他们搬了那么多东西,从来没有打碎过哪怕一个花瓶。这些当搬家的人,有些以前是小偷,老是偷盗别人家的财宝,被人称为盗家。向丹是很会教育人的人,不管你是多少年的盗家,不管你在面对财宝时多么心猿意马,向丹都能教育你,让你改邪归正。向丹就是这样一个可以帮助他人的人,他人的过错,他人的不是,他都能包容,都能不放在心上。他有这么宽广的心胸,又有那么高的学识,他能够很好地教育人,那么多的盗家,在向丹的教育下,都成了名声在外的搬家。 向丹叫来的搬家比蚂蚁还勤快,一个花盆,让往东搬往东搬,让往西搬往西搬,从来都是有条不紊。这些家政工作,只是向丹的业余爱好,一些不良之人,也搞这些工作,他们虚假宣传,说他们的搬家,可以把三辆马车连马一起搬起来。向丹反对那些吹牛的人,吹牛是没有错的,可拿吹的牛去骗钱是不对的。向丹组织的搬家,卫灵是放心的,卫灵跟向丹讲,以后谁家需要搬家了,一定推荐向丹的搬家。向丹还为他的搬家团队起了名字,这个团队就叫搬家,在很多人心中,搬家就用搬家。 向丹这次送来不少纸,纸的种类很多,上次向丹送来的纸,卫灵还没用完呢。卫灵喜欢用向丹的纸擦嘴,那纸软软的,像女人的手,卫灵喜欢那样的纸,他相信嘴也喜欢。 也许是酒席吃多了,卫灵身体不太舒服,他一不舒服的时候就去找云紫鹊,云紫鹊是若烟城有名的医生。卫灵自从认识云紫鹊,身体就变得特别健康,因为云紫鹊给他开各种药,让他吃药治病,也建议他吃保健品,强身固体。没病,身体自然畅快,常保健,身体自然健康。 可是今天,卫灵感觉有些神魂颠倒,可能是吃过酒席,酒醉后受了风寒。卫灵感叹人生多病,他从幼年到现在,生过的病,可以写本书了。每一次生病都有一个故事,把这些与疾病有关的故事组织起来,恐怕篇幅可以塞得过一部唐传奇。今天的病,不严重,他去找云紫鹊时,云紫鹊正在为一位女子做按摩。云紫鹊推拿很得要领,好多人都找云紫鹊推拿,一些人手臂疼,拿不起杯子,经过云紫鹊一推,就能拿起杯子了。那些充满感恩之心的患者,向人夸耀说,云大夫手法好,真乃当世推拿大师。 云紫鹊见到卫灵,没有说话,就知道卫灵得了什么病。可能是长期行医的缘故,他很多时候,看你一眼,就能看出你身体所有的疾病。疾患的治疗,需要方法,而云紫鹊是最懂这方法的人,各种疑难杂症,到了云紫鹊这里,三下五除二,就能药到病除。 城中传言云紫鹊有起死回生之术,这当然属于夸张,不过还真有几例奇特的事情,令市民们惊奇。有几个濒临死亡的人,按照其他医生的说法,此为绝症,难以再活,可云紫鹊偏偏运用自己的方法,救治了病人,被他治疗的病人,继续存活了好多好多年。 云紫鹊给卫灵开了一些药,卫灵拿上,云紫鹊正好晚上有空,可以和卫灵叙旧。 在医馆对面的餐馆里,云紫鹊和卫灵坐在靠窗的位置,由于卫灵生病,不能喝酒,所以只有云紫鹊一个人在喝酒。云紫鹊喝酒,卫灵以白开水代酒,与云紫鹊碰杯。以前他们在一块儿喝酒,总是喊着“干杯”然后碰一下杯,不停地喊“干杯”,云紫鹊的杯总是不干。卫灵说云紫鹊不能喝酒,云紫鹊则说自己能喝酒,比别人喝得时间长。 喝过云紫鹊给开的药,卫灵感觉身体好多了,灵药对身体果然有奇效。如若卫灵还呆在家里,肯定还会有人来找他喝酒,服药期间,不宜饮酒,因此,卫灵决定找一个安静的区域。在若烟城,有一个比较大的湖,湖面上有船,可供游客租用。卫灵去到那湖边,租了一个比较大的船,这船供卫灵一个人使用。船上有不错的房间,因为房间在船上,船在水上,因而房间比较安静。在安静的房间中,卫灵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水冒着热气,暖暖的,他此时十分喜欢一杯热水,胜过其它任何饮品。 这船比较坚实,是船厂老板孟舟提供的。这若烟城,凡是有水的地方,水上的船只,大多是孟舟提供。孟舟打小就喜欢船,起初用纸折船,把船放水里玩儿。他少年的时候,就能自己动手制作木船。有一年,他用自己造的木船,载一些同窗好友在湖上泛舟,当时的孟舟,就算得上一个造船的能工巧匠。 现在,孟舟已经是造船方面的专家,为国家制造各种船只。他的船厂,已经由当初的小规模发展为现在的大规模,从小到大,全靠孟舟的坚持。能坚持是好事,能坚持能成大事。 卫灵前一段时间见过一次孟舟,孟舟还是那么有精神,说话还是那么有力量。卫灵早就说过,孟舟说话像锤子砸东西,总是一副斩钉截铁的样子,可能孟舟的成功,跟他这种刚硬的性格分不开。卫灵也跟身边的人说过,说孟舟说话像个锤子。 这大船卫灵仔细看过了,在某一处,刻有孟舟的名字。这是孟舟的品牌,这个品牌过硬,这船也过硬。在这船上居住有一个好处,就是想见谁,可以约见,不想见的人,他们找不到卫灵。 此时卫灵独自在船上,他只是有小病,疗养几天就可以好。他感悟到,疾病缠身未必不是好事,当人孤独,有疾病与己同在,也算一件热闹事。疾病是孤独者的伴侣。 园内花已开,风吹来,可以嗅到淡淡花香。这是春天,在这湖面上,卫灵既可以看到春天的风光,又可以嗅到春天的味道。卫灵感觉,此生能够观察自然中的细微处,体会其美妙,此生便是快乐的。 孔文墨在若烟城中研习舞蹈,舞蹈的每一个细节,她都讲究。孔文墨的梦想是,成为当世舞蹈大家。其实孔文墨的舞蹈,已经是一流的。有一些宫廷画师,找到孔文墨,让孔文墨跳舞,以孔文墨的舞姿为参照,描绘飞天造型。孔文墨真的像仙女下凡一样,舞姿优美动人,她被人称为舞仙。 此时的孔文墨,忙于舞蹈的练习,没有和卫灵联系。她不晓得卫灵生病了,卫灵也没有告诉她。卫灵知道,告诉孔文墨自己生病,孔文墨会很担心的。孔文墨的生命,可能如她所言,舞蹈是她的魂魄。孔文墨向卫灵说过多次,没有舞蹈,就不能呼吸,没有舞蹈,就不能愉悦,舞蹈是生命的氧,是人生里的光明。 第二十六章 人间一隅 卫灵在大船上等一个人来,上午的阳光照在窗户上时,那个人来了。这个人就是古今,古今是一个奇男子,他口才相当好,能说会道。古今应卫灵邀请,是来和卫灵聊天的,谈古论今,是他们的乐趣。 船在湖中央,他们在靠窗的位置喝茶,透过窗,可以看到船外面的湖水。那岸边来了一只小船,船上有两个人,一个小伙子,一个小姑娘。他们两个都不太会划船,开始先是小姑娘划,船速慢,又换小伙子划,片时,他们的小船靠近大船。 小伙子和小姑娘从木梯上了大船,就进入了船上的房间。这两个人都是卫灵叫来的,小伙子给古今理发,小姑娘给卫灵洗头。本来卫灵叫的是他们的师傅,可师傅只有一个,不能分为两半,卫灵考虑再三,就让师傅安排了两个徒弟过来。这小伙子身材高大,像是练武的,可他偏偏是理发师的学徒。小姑娘人很漂亮,像是跳舞的,可她也偏偏是理发师的学徒。 小伙子名叫伙儿,小姑娘名唤姑儿。伙儿给古今理发,手中的刀,明晃晃的,很锋利,姑儿给卫灵洗头,卫灵前几天刚理过发,今儿洗洗就好。姑儿的手柔软,在卫灵的脑袋上运转,卫灵能感受到那种温柔的感觉。古今突然轻叫一声,小伙子一愣,古今头上被伙儿刮破了,有一小块儿地方,连皮带肉掉了,古今往头上一抓,就抓下来一小块皮肉。古今的头上在冒血,卫灵站起来,顶着一脑袋白色泡沫,看着古今的脑袋,那脑袋有一处血淋淋的。 都怪这伙儿手生,如果手法熟练,理发的技艺精湛,不会出现这种问题的。卫灵吩咐姑儿快去拿纸,那纸是向丹曾送给卫灵的,纸很柔软。古今接过纸,往头上一按,那纸就吸去好多血液。古今用水洗了洗伤处,姑儿又在房间里找药,给古今消毒,然后拿止血的药粉给他敷上。此时的古今,头上出现一片白色的布,他的头发还没理完呢,他也不想再理了。伙儿站在一旁,一言不发,他低着头,像是一个认错的小孩子。古今看伙儿态度这么诚恳,也不跟他计较,只是古今这个心啊,难受。古今受伤了,他从来没有这样受伤过,原本是要寻开心的,结果却受了这样的伤。古今感到十分倒霉。 古今此时的内心产生一种感激,他在想,世上的这些药品以及其它的各种物品,都是那么让人感激。拿药品来说,这些药品的存在,让各种患者得到各种救助,发明及制造这些药品的人,是多么可爱与可敬。 卫灵的头没有受伤,他让姑儿接着给他洗头,姑儿的手法很好,似乎她的手就是为顾客的脑袋长的。古今看着卫灵的脑袋,想想自己的脑袋,心中很不平衡。 古今是一向喜好谈论古今的人,什么帝王将相、市井孤儿,大大小小的事,他都喜欢谈论,可此时此刻,他古也不想谈,今也不想谈,一句话也不想说。 卫灵洗完头,没过多久古今就离开了,古今是和伙儿、姑儿一起乘小船离开的。卫灵觉得,古今是带着悲伤离开的。 洗完头,卫灵头舒服了,可他感觉还缺点什么。他派人去叫白黑来,白黑平时大多数时间都在钻研围棋,卫灵此次叫他来,自然是要与他切磋棋艺。 白黑来的时候也是乘一只小船,这只小船就是古今乘过的那只小船。白黑是带着围棋来的,他得知卫灵要与他对弈,就把自家的围棋带了过来。可过来一看,白黑发现,卫灵这船上,什么棋都有,而且都是十分高档的棋。他们坐在窗边对弈,阳光就照在窗外的湖面上。 白黑是若烟城有名的才女,她的才华不光体现在棋类游戏方面,还体现在音乐方面。汉乐府的很多作品,白黑都喜欢,她也常创作一些曲子,配上新鲜出炉的诗,然后演唱给喜爱的人。 卫灵感叹春光好,可他最喜爱的还是夏季,夏季有苍蝇,有苍蝇的季节,才是有活力的季节。冬天没有苍蝇,因而冬天很死寂,一点儿活力都没有。 白厌沙在苦沙湾绘制壁画,这里条件艰苦,他刚到此地时,不适应,现在他在学着适应这里的环境。洞中的空间很大,怎样在壁上画画,需要周密地思考,白厌沙经常是在洞内一呆一整天。他的辛苦没有白费,他能明显感受到自身的进步,哪怕只是很小的一点进步,都足以使他高兴。饮食很简单,一些粗糙的干粮,一壶热水,可以支撑一整天。绘画是重要的,白厌沙整个人都投入到了绘画的世界中。 从最东边的那个洞,到最西边的那个洞,白厌沙都仔细地察看,每天他脑子里都在想壁画这些事情。他感受到,似乎有天仙出现在他的头顶上空,他也不知道,是饿晕了,还是真的有神迹奇事。那些天,白厌沙在钻研画册,各种绘画作品,他都研究。前人的作品,前人的经验,前人的笔法,他都反复琢磨。他总想创立出自己的线条,创造自己的笔墨。 那风沙又起,每天到这个时候,都有大风刮来。大风吹动黄沙,许多黄沙被卷起来,黄沙铺天盖地弥漫人的视野。此处人迹罕至,能来的人,多是些商队。那些做生意的人,买卖做到了国外,他们有人是利益驱使,有人则是商人世家,经商似乎是天命。一些人,遭遇风沙的侵袭,在此地丧命,留下尸体待后人观瞻。 去国外探险的传统,一直就有。现在白厌沙能看到的好多商队,祖上在唐朝的时候,就经历这一段段险途。唐王朝的那些杰出人物,都已逝去。白厌沙想,唐王朝灭亡都没有多少年,那些杰出人物的身影仿佛都还在身边,他们的事迹永久流传,他们的技艺应当传承。 毛砚这两天也是忙得厉害,他在琢磨颜料的事情,用什么样的颜料,这是很有讲究的。为了达到他心中的目的,他对颜料是千百个琢磨,他是一个在绘画方面精益求精的人,任何一个细节,他都不肯放过。 毛砚要把他心中的神仙搬到墙壁上,他绞尽脑汁要呈现那份神韵。曾经毛砚做过很多尝试,他要精确描绘心中的事物,但每次的作品总不能如意。昨天他观看了白厌沙的习作,惊呼白厌沙的作品有非凡的气质,线条流畅,气韵生动。 白厌沙对绘画的痴迷,让他忘了自己,这段时间,经过他不断地修习,他的笔法更精到了。为了完成壁画绘制的初级工作,单靠他们两个人是不够的,毛砚推荐了一个名叫孙丰忆的画匠,孙丰忆自幼喜爱绘画,如今已是一个了不起的画家。 孙丰忆从风沙中走来,天暗淡,大地苍凉,白厌沙与毛砚站在这端迎接孙丰忆,孙丰忆带着画笔而来。进屋后,他们随意坐下,不说别的,只聊当下的绘画进展情况。白厌沙给孙丰忆介绍目前他们的壁画布置工作,什么地方画什么,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孙丰忆认真聆听,在听过白厌沙的介绍后,他点了点头。 情帝在金鼎的府上暂且住下,他在府上的这段时间,每天除了吃饭就是研习《骷髅经》。他这两天听人说,骷髅会有一些画册,画上的人物,教人练习一种健身法。金鼎建议情帝去弄一本这骷髅会的画册,按照上面的图例,练一练。情帝则对这样的画册没有兴趣,但转念一想,这不防为了解骷髅会的一个途径,通过练习画册上演示的健身法,可以更深入地了解骷髅会。 情帝跟金鼎聊画册时,想到了白厌沙,白厌沙这位兄弟,如今的情况,情帝不知晓。在情帝的感觉里,白厌沙就如同是永远消失了一样,仿佛这个老朋友永远也不会回来。说来颇为伤感,人的聚散,有时出于无奈,情帝与亲人的分别,是他不可控制的。一切的不开心,会凝结成悲伤的情绪,这悲伤潜藏在心底,怎么也化不开。 卫灵在大船上与白黑下棋时,聊起骷髅会,卫灵对骷髅会的了解,连皮毛都算不上,他只是听闻,这个组织很大,很神秘。在白黑的脑子里,万般佳下品,唯有围棋高,卫灵说的这个什么骷髅会,白黑压根不感兴趣。卫灵说得起劲,白黑只顾下棋,就当卫灵放了一个屁。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湖,普通到几乎没有人知道这里,卫灵之所以选择此处修养,求的是一份僻静。 湖水微波荡漾,那是因为有风在水面上拂。卫灵偶尔瞥一眼湖面,就能看到水的波纹,水是清澈的,水中的水草显出幽静的样子。这样的时光,是卫灵喜欢的,没有繁琐的世俗活动,没有江湖的恩怨纠缠,他快乐得像水草。 第二十七章 念珠轻数 卫灵心情好,病情好转,心情就好。假如一个人患了绝症,病情逐日恶化,他会伤心欲绝的。然而卫灵只是偶感风寒,区区小病本不足挂齿,可卫灵小病大治,搬到这船上住,求的是一份安详。 时常会有人来拜访卫灵,这些人都是卫灵邀请过来的,如若不邀请,他们会连卫灵在哪儿都不知晓。卫灵请来的人,一般不会给他造成精神困扰,因而在这艘船上,卫灵的心是安静的,他的心不乱。 春雨来,雨珠乱弹入窗。霍江纯也来了,他一身蓑衣,头戴斗笠,雨水降落,蓑衣下的衣服,不会湿润。霍江纯上到大船上来,手里提着一瓶酒,酒瓶是暗红色的,因为淋了雨,瓶身挂着水珠。霍江纯还从小舟上取出一个防雨的盒子,盒子里放了一只烤鸭,烤鸭还是热热的。除了烤鸭,还有其它一些食品。卫灵迎接他,就闻到这股香味儿。 “马思轮来了吗?” “她在后面的那只小船。”霍江纯回答。 卫灵往湖面上一望,只见湖面雨雾清寒,桨声伴随着船影,逐渐靠近大船。这湖面上的画舫,唯有卫灵这一个,因为卫灵吩咐过,湖的周围,严禁闲杂人等靠近。马思轮掀开干净光洁的斗笠,还没上画舫,就送来一个阳光般的笑。她笑时,整洁的牙齿露出来,明眸比雨珠更清莹。 “快上来。小心淋了雨。”卫灵看着马思轮说。 “淋雨怕什么,”马思轮起身往画舫上来,“这一路雨声入心,心都碎了。” 小小的圆桌上摆满美味的食物,这桌子边缘是一圈红色的木,中间是白色的石质桌面,桌面上有灰色的如烟的图案。马思轮仍旧笑着,看着满满一桌的食品。霍江纯酒量不小,他与卫灵饮酒,卫灵的病基本痊愈,现在他开怀畅饮。朋友间的闲谈,都是东拉西扯,什么好玩说什么。马思轮听到一些段子,脸微红,不过她还是参与交流。 画舫外面雨声细碎,房间内十分温暖,温馨的空间,美味的饭菜,这一切使得卫灵、霍江纯、马思轮感到满足。酒中望湖,仿佛湖也饮了酒,一副醉态,十分可爱。 在苦沙湾,毛砚请来了方丈屠魔。屠魔现掌管一处寺院,有着数十年佛经研习的学历。另外,他对绘画也颇有研究,他有关佛教的绘画作品,历来受到许多知名人士的推崇。 屠魔坐在舒适的椅子上,世界在他眼前,也在他心中,然而眼前的世界,不是心中的世界,心中的世界,亦不是眼前的世界。屠魔在思索绘画的技法,那在墙壁上呈现的图像,与心中的图像,是不一样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耐人寻味的。多少年,屠魔苦苦思索绘画的方方面面,从布局到起笔,到勾线,到设色,每一个环节,都是整个绘画流程中重要的部分,丝毫不能马虎,丝毫不能有差错。在屠魔心中,佛是重要的,当然,除了佛,绘画也是重要的,很多时候,在他看来,绘画就是佛,佛就是绘画。参悟这世间的事情,需要一颗心,屠魔修心多年,世间有太多事情,是不能尽解的。 念珠在他的手间,有鲜活的光泽,每一粒念珠的拨动,都是苦涩的,这苦涩在指尖,在心中,也在周围的世界。 曾经屠魔云游四方,去过天下很多地方,见过百态的人生。那些欢乐的人,那些遭遇苦难的人,那些悲痛的人,那些承受压力的人,形形色色的人,在他的眼中,同时在他的心中。阅尽世间百态,到头来,仍旧难以破解世间的许多奥秘。 白厌沙手拿着画笔,进入工作室。他有一个温馨的木屋,这样颇显粗糙的小屋,在苦沙湾称得上奢华呢。白厌沙喜爱在其间工作,一工作就是一整天,工作一整天,快乐一整天。他屋子里摆满了各种绘画的工具,一进屋子,画香扑面。绘画是他的生命,没有绘画,他的生命还剩什么? 现在的状态,白厌沙是满意的,能够为梦想而奋斗,无疑奋斗多久都是值得的。他来这里的时间不算长,但他已认定此处为安身立命之所,仿佛命中注定要来此地,这个地方成为他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到来时间不长,白厌沙已基本适应周围的环境,他时常到沙漠中散步,看看黄沙,再看看黄沙,哪儿哪儿都是沙。有时他还在沙漠中写生,画沙漠,画阳光,还在夜晚绘画,画星空,画晚风掠过沙漠的痕迹。 情帝在府上比较安逸,衣食无忧,听歌也无忧。这府上的歌女,都不一般,不光嗓子好,模样也好。如果府上的姑娘不能满足情帝,金鼎还可以为他找府外的姑娘。有个来自国外的小姑娘,金黄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洁白的皮肤,还有一副好嗓子,构成了情帝喜爱的对象。午后容易困,情帝就一边喝茶一边听歌,听这个姑娘唱歌,听那个姑娘唱歌。歌声让人精神,歌声让人舒适。 据金鼎说,这府上的好多姑娘,都是买来的。有个叫祝虫的大老板,专做美女生意,买卖女人,十分在行。祝老板如今是家大业大,他花钱买来的女子,年龄不一,但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好看。一般她们都没什么才艺,所以价钱上不去。祝虫会给她们组织培训,培训各种技能,包括琴棋书画。一个买来的女子,经过祝虫手下团队的培养,就会变成一位出色的才女,这样的才女,介绍她是皇宫中出来的,说出去,恐怕没人不信。 金鼎的人脉很广,他经常找朋友一起喝酒。傍晚,金鼎和情帝到了烟花楼,这酒楼里的气氛,还是这么热烈。好多人在里面喝酒,觥筹交错,喧哗不止。金鼎带情帝找到他们的包间,金鼎约请的人还没有到,他们坐在椅子上等待。片时,陆续走进来六个人,都是衣着讲究之人,刚进来就是一阵寒暄。 入座后,情帝忙着点菜,金鼎叫伎女先唱首歌听。那伎女,一身红色衣裳,抱着琵琶,款款而出。坐下来,微微一笑,玉指轻拨,琵琶声起,众人在乐声中欢笑饮酒。 张海平站起身,说:“这祝虫就是本事大,找的姑娘一个比一个有才艺。这烟花楼的老板也是有眼光,从祝虫那里买的都是上等好货。金王爷今天的钱,花多少都不白花呀。” “这被你说对了,”秦返途举起杯说,“金王爷是老江湖,老江湖就是老江湖。要我说,这杯酒,应当敬金王爷,多谢王爷款待。” “这些姑娘,都是烟花楼一般的姑娘,才艺也一般。”金鼎说,“改日带你们去消遣好的,去更大的地方,听阳春白雪。” “改日我做东,”宋有情说,“这若烟城的各种楼,你们随便挑,挑中哪个,我们就去哪个。” 长得贼眉鼠眼的徐记忠说:“这还不简单,找来所有名楼的牌子,摆满桌子,我们翻牌就可以。” “有道理。”王明义说,“这若烟城就是水,我们就是龙。水没有龙,缺乏活力,龙没有水,缺少快乐。” 范孝说:“咱今天可说好了,不能醉,千杯不能醉。谁醉谁是大乌龟。” 情帝问:“诸位,你们了解骷髅会吗?” 宋有情说:“听过听过,这个组织里面,有一些人,专门搞暗杀的,可血腥了。” 秦返途举杯站起身说:“甭管他什么会,喝酒要紧。我们也算一个会,刚才那谁不是说嘛,我们都是龙,我们的会,名字就叫卧龙会。” “卧龙会好,”范孝说,“这名字听起来气派。嗯,真的很气派。” 金鼎说:“不瞒你们说,我这位小兄弟想了解骷髅会,你们有线索的,都提供出来。他的父母,很离奇地死了,他现在,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好可怜。”众人感叹情帝的身世,都陪了几滴眼泪。 金鼎说:“可能你们都知道,骷髅会这个神秘的组织,与很多血案有关系。我不是说,情帝父母的身亡,一定跟骷髅会有关系,但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假如排除了这种可能,还有什么其它的可能呢?” “是啊是啊。”众人又频频点头,肯定金王爷的话。 “谢谢大家对我身世的关心,”情帝说,“我这个苦命的人,长时间以来,心中有一个目的,就是找到杀害我父母的凶手。人嘛,总要活个明白,一些事情总要查个水落石出,如果什么事情都不明不白的,就会度过一个稀里糊涂的人生。” “言之有理。”宋有情说,“这位小兄弟,人虽然小,可是心中有志向。看得出,他是一个志在四方的人。”举杯向情帝说:“就凭你这心中的志气,我们干一杯。” “干一杯。”其他人也都举起杯。 “再干一杯。”大家又都举起杯。 第二十八章 喧哗入梦 卫灵身体已经痊愈,又在画舫中生活了三日,这才离开画舫,来到若烟城。他身上有花不完的银子,即便去浴室洗个澡,光着身子,也可以派人去取大把的银子来。这些时日,祝虫不知道卫灵干什么去了,就想他准没去干什么好事。卫灵一到若烟城,祝虫就得到了卫灵的消息,于是带着礼品登门拜访。 从山东来的几个探子,告诉祝虫,那边闹农民起义,起义军攻破许多城池,很多百姓遭到屠戮,不少人成为流民。可喜的是,有一些女子被农民兵控制,出价并不高,祝虫有意派人去买。 卫灵对祝虫的买卖毫无兴趣,认为那是伤害天理的事情,做不得。但卫灵很喜欢同祝虫喝酒,因为祝虫酒量好。祝虫来的时候,带了二斤卤牛肉。他总是这样,自己认为好吃的东西,也要拿来让别人尝一尝。 跟随祝虫来的一个高大的男人负责运送人员,许多买来的姑娘,都是他负责运送。他名叫单猪,肚子挺挺的,但很坚实,眼睛小小的,但很有神,脑袋大大的,但很机灵。单猪跟着祝虫来,祝虫坐着,单猪就站在祝虫身旁。 单猪派的人,已经把那山东的几个女子带到若烟城,祝虫因为要和卫灵喝酒,不能亲自去看,他吩咐单猪料理此事。单猪是办事利落的人,别管你多么刚烈的性格,在单猪这里,都不好使。无论什么样性格的女子,单猪都能把她教训得服服帖帖。 单猪从卫灵的家出来,走在繁华的街上,耳边有各种热闹的声音,而这些,单猪毫无兴趣。单猪要去看那些个女子,看看她们姿色如何。单猪的这些勾当,做起来是很有压力的,他们的团队,近期越来越感受到这种压力。压力的主要来源,是善良而神秘的组织,这个组织,很多人都不清楚到底是干什么的,即便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也会很清楚,这个组织很强大。这个神秘的组织,就是冰火社。 那些买来的女子,被关在一个库房里。库房是存货的地方,这些女子是不是好货,单猪看看便知。 库房宽敞明亮,说是库房,倒不如说是舞房。这个地方,跟孔文墨跳舞的场所差不多,虽然空间大体一致,但用途异样,此处就是库房。库房中有好多个女子,她们都在这里候着,单猪一来,这些女子都起立。她们脸上身上有伤痕,显然在来的路上,没少受皮肉之苦。 “有没有找个管事儿的?”单猪问身边的人。 “那个就是。”黑衣随从指了下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说,“她叫蔡蝶。” “彩蝶,好,好名字。”单猪说,“名字起得好,人长得也不错。花容月貌,哈哈,是吧,花容月貌。” “是蔡蝶,不是彩蝶。”随从人员纠正。 “菜碟也不错,做事情干净利落,什么事情在她手里,都是小菜一碟。”单猪看有这么多好货,心里高兴。 “是蔡蝶。”随从用手在空中写字。单猪这才明白过来。 蔡蝶脸上也有伤,她被打过。闹农民起义,谁知,那些农民,造反起来,什么都不顾了,粮食也抢,人也抢,怒了还杀人,真的是没法活了。蔡蝶本是书香门第的女子,自小读过书,很多唐诗张嘴就来。农民暴动后,她所在的城市,被洗劫一空。她被当作奴隶出售,而单猪手下的人,去花钱买到了她。蔡蝶被安置的岗位是管理,她需要用心管理这些女子,到时候,单猪会给她们请来画师、乐师等,教她们才艺。有了才艺,价钱就能上去。 对若烟城,蔡蝶没有任何了解,其他的姐妹也是,这个城对她们而言,是陌生的城。她们在库房,接受培训。一培训就是一整天。蔡蝶发现,琵琶真的好难弹,即便如此,单猪还要求她们以各种姿态弹琵琶。坐着弹琵琶,站着弹琵琶,躺着弹琵琶,琵琶放到背后弹琵琶,倒立起来弹琵琶,各种高难度的弹琵琶方式,是要求她们达到的目标。蔡蝶从早到晚地弹琵琶,一整天,脑子里面全是琵琶。 大家都学习各种才艺,单猪说了,要取悦各种男人。因为不同的男人有不同的喜好,因而,要求女子有各种才艺,如此,在男人眼中,女子才不单调。在库房中的这些姐妹,年龄最大的要数老身子了,老身子是她的艺名。库房中的姐妹们,都有自己的艺名,取个好听的艺名,才能漂亮地行天下。 多难说:“我的艺名,很简单,概括了我的身世。我的生命是多难的,苦难特别多。我曾想尝试各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但不知道什么样的方式不疼,我最怕疼了。” 河流说:“你说,今后我们会被卖到什么地方呢?能不能卖到一块儿?我最希望我们卖到一块儿了,如果能卖到一块儿,我们就能天天在一起。” 老身子说:“肯定不会卖到一块儿。首先我就不会跟你们卖到一块儿。我年龄大,不说年老色衰,起码也是老态百出。你们将来前程好,说不定会遇见一位公子,将你们赎身。” 问情说:“别说这么多,都没用。走一步算一步,今天活着,明天还能不能活,不知道呢。一定要好好练乐器,要不然他们又要打我们了,那些男人的手都可重了。” 瓶深说:“烦死了烦死了,天天敲敲打打、吹拉弹唱,烦透了。我天生不爱音乐,看见乐器就烦,管乐器看见眼睛疼,弦乐器看见心痛。” 针线说:“你最好别这样,认真做好事情。那些男人脾气很不好,那些男人脾气很暴躁,你不好好练乐器,他们来了又要打你。” “他们最好打死我。”瓶深一副厌恶的样子,“打死我才好呢。” 空痕说:“这都是命,这是咱们的命。咱们都是苦命的女人,是命就该认,认命算是一种妥协,不要跟自己过不去。” 醉月说:“空痕说得是,你们都想想,一屋子弱女子,怎么可能敌得过强壮有力的男人。胳膊拧不过大腿。”说着,醉月哭了。 蔡蝶中午在房间休息,她太累,很快睡着。她的房间跟库房挨着,睡觉时,能听到库房中人们说话的声音。疲劳的蔡蝶,睡着了。 醒来时,蔡蝶就听到那些姐妹们还在议论事情,她们在一起总是有许多话说。刚才蔡蝶做了一个梦,梦到她生活的城市,城中的人们,每日上演市井的嘈杂。可短短时间,那个城就不存在,成为一片狼藉,当时混乱的场面,还历历在目。蔡蝶算是幸存者,她没有被杀害,但那种面对混乱场面的惊恐,还潜藏在她的意识里。在睡着时,这些恶梦般的东西,从她的意识中出来,进入她的梦境,令她异常恐惧。 市井喧哗的声音,仿佛在耳边,但蔡蝶知道,现实的残酷已使她几近窒息,她无力改变一切,更无力面对这个混乱的世界。 白厌沙与来到苦沙湾的这些画匠,配合得很好。他们每天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哪怕是为台阶清理一下灰尘,也是很重要的工作。此处几乎是他们这些画匠的圣地,他们的灵魂与周围的环境完好地契合,这使得他们在苦沙湾感到很舒适。 毛砚叫来的泥瓦匠,给他们做了重要的工作。一些不好登高的地方,泥瓦匠给做了台阶,从台阶往上走,可以看到高处经泥瓦匠修复的墙壁。 泥瓦匠虽不直接参与绘画,但他们为绘画工作者服务,给画匠提供一个优质的绘画环境。如若说画者是将神仙的灵魂画在墙壁上,这些泥瓦匠就是在为墙壁上灵魂的呈现搭建阶梯,事实也确实如此。 白厌沙的工作进展得不错,他在工作方面的进步,得益于其他人的帮助。白厌沙的优势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他在绘画方面无疑是很有天赋的,他发挥了天赋的能力,又很勤奋,所以,他的成果是很出色的。 从空中飞翔的那些鸟类,白厌沙观察到一种飘逸的姿态,他将这姿态的神韵融入绘画,在绘画中,寻求气韵的融通。白厌沙善于学习,他不仅学习天空的鸟,还学习大地上的动物,动物在奔跑时的姿态,极为生动。白厌沙注意观察,那些动物奔跑的样子,令他欣喜。可能是细致观察的缘故,白厌沙收获了许多,他的绘画更有仙气儿。 近期,有人找到白厌沙,说是冰火社的人,请求白厌沙画宣传画。冰火社白厌沙是听过的,但听过只是耳朵有印象,脑子还是对这个社不清楚。白厌沙愿意了解这个传奇的组织,如果判断他们是善良的,白厌沙愿意为他们效劳。冰火社的人送来了有关冰火社的介绍资料,资料比较多,白厌沙需要花工夫把它看完。白厌沙是一个心中有爱的人,他希望这个冰火社是一个充满爱的组织。 第二十九章 贵霜帝国 花印从冰霜国来到中原,她是赶着马车来的。这马车是白厌沙丢失的那辆马车,花印帮他找了回来。冰霜国实际的版图不大,实际上是由一些强势群体建立的国家机构,在世界上,根本没有名。而冰霜国的国王,希望自己的国家,像曾经的贵霜帝国一样强大,因此将国家取名为冰霜国。国王的梦想是,将来的冰霜国,能够成为世界上无与伦比的冰霜帝国。 四处打听,花印来到冰临谷。在冰临谷,花印见到了一座博物馆,博物馆的风格,是她熟悉的。花印进入这博物馆,发现里面陈列了许多绘画作品,还有雕刻、塑像等。这些艺术品,琳琅满目地摆满博物馆,供人们去观看。这些艺术品,都是来自域外,是贵霜帝国的艺术品。博物馆的建立以及艺术品的到来,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这些艺术品在博物馆里,呈现了贵霜帝国曾经的辉煌。然而,此时很多地方发生战乱,人们大多食不果腹,一日三餐不保,根本没有心思参观博物馆,所以,这个博物馆少有人来。 遇见这个博物馆,花印是惊讶的,在博物馆中看到这么多有关贵霜帝国的展品,她更是感到惊讶。在博物馆徜徉六个小时,花印走出博物馆,她像是经历了一场奇幻之旅,心中的激动久久不能平定。博物馆是雄伟的,博物馆中的艺术品是令人震撼的。花印忆起白厌沙,白厌沙当时与花印在一起时,常提世界上的艺术品,同花印探讨了许多有关艺术的话题。 花印从博物馆出来后走上一条山路,空气如此清新,她深呼吸,感受中原之美。她很早就想到中国旅行,今日终于实现夙愿。路旁站着两个人,这两个人分别是刁民和高矮,花印之所以知道他们的名字,是因为他们的脸上刺着字。旁边有军队看管着这俩人,两个人想逃,被站岗的兵抓了回来。逃兵在军队里,一般都会被严厉地处置,可是关将军是慈爱的人,没有杀死他们俩,留给他们一条活路。但是,作为逃兵,必须受到惩罚,两个人按照军法得以处置,脸上刺了字。 面部刺字有一个好处,就是无论逃到哪里,都掩盖不了自己的身份。这样的人,很容易被抓回来。花印旁边怒目圆睁的那个人是有名的关将军,关将军全名关夜,他不光夜晚管事儿,白天也管事儿,在老百姓眼里,关将军什么事儿都管。 关夜前段时间,到过妙音寺,寻找印玺下落。现在,印玺还是没有下落。皇帝丢了印玺,是件大事,这表明有人想要篡权夺位。可关夜找了这么久,还是没能找到盗取印玺的人,因此,到底谁想篡权夺位,还不清楚。 “他们是犯死罪了吗?”花印关心地问。 “没你事儿,一边呆着去。”关夜瞪着眼睛说。花印赶紧往旁边走,这将军,这么凶巴巴的。 花印在山路上紧张地走,仿佛周围的石头是吃人的怪兽,好吓人好吓人。没走多远,路上又有两个人。这两个人没有穿外衣,白色的内衣,在身上很显眼,他们就跟要在路上睡觉似的。 “这位姑娘,”左边的那个男人说,“你有没有在路上看到两个兵?” 花印这才看到旁边的草丛里有丢弃的兵甲,原来他们两个也是逃兵。左边的那个男人是萧峦,右边的那个男人是曹阿满。他们都很惊慌的样子,说好四个人一起逃的,怎么那两个人还没有跑过来? “你们不用等了,他们被抓起来了。”花印告诉了他们实情。 “抓起来了?”萧峦惊讶万分,然后转头对曹阿满说:“完了完了,刁民和高矮被抓住了。被抓住,就只有死了。” 曹阿满一脸阴沉,花印说:“他们没有死,他们脸上被刺了字。你们赶紧跑吧,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曹阿满和萧峦紧了紧腰带,一溜烟跑了。 花印来到妙音寺,见到了情帝。妙音寺里香烟袅袅,宁静庄严,情帝本不是佛教徒,可还是在寺中燃起香。烧香表达一份敬意。 卫灵在若烟城的烟花楼饮酒,与他对饮的是方恋。方恋是负责征兵工作的,他派人去征兵,可征来的兵不老实,有兵不顾军法,私自逃跑。关夜多次向他反映过这个问题,以往的逃兵,一般都杀掉,可方恋不赞成采取这样的方法。方恋说过,任何人都是有父母的人,如果一个人死掉,他的父母该多么悲伤?方恋有这样的善心,就取消了死刑,可还得惩罚逃兵呀,经过商议,最终大家决定在逃兵的脸上刺字。 方恋与卫灵饮酒时,谈及此事,方恋说:“逃兵最使人头疼,你说好好的兵不当,非要逃跑,不是找死吗?” “对待兵不能太严厉,”卫灵说,“他们都是孩子。” “孩子?”方恋喝了一口酒,“孩子个屁,他们有的都五六十岁了,是孩子吗?那么大年纪了,还跟个孩子一样,连军法纪律都不懂。” 卫灵说:“征这么多兵,都去哪里打仗呢?” “不光是打仗,”方恋又喝了一口酒,“征来的兵,有敌人的时候打仗,没有敌人,就搞工程建设。皇帝要求盖很多奢华的宫殿,供享乐之用。当今皇帝原来叫朱温,如今改名朱晃,这晃字,上面一个日,下面一个光,看来皇帝要睡光天下所有的女人。” “这皇帝也是有名的荒淫,”卫灵赞成方恋的说法,“以前的皇帝,倒没听说有这般荒唐的,竟叫儿媳侍寝。儿子争宠,儿媳乐意,本就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方恋说:“我叫的几个朋友,过一会儿就来,我看时辰差不多了。”说完话,外面就进来三个人,分别是葛格、黄浪、郝银。三人分别入座,方恋给他们倒酒。 “这几个都是朋友,”方恋说,“认识一下,以后大家就都是朋友了。给你们三位介绍一下,这位是卫灵卫公子。” “见过卫公子。”三人都抱拳施礼。 妙音寺中此时天朗气清,情帝和花印在寺院内走走,花印给情帝讲她这一路上的经历。花印赶马车过来并不容易,她经历千山万水,终于到达了传说中的冰临谷。她其实想见见白厌沙,可是不知道白厌沙此时在什么地方。情帝知道白厌沙在苦沙湾绘制壁画,可他没有去苦沙湾看过白厌沙。 花印发现这妙音寺挺不错的,在这一路上,像这么清净的地方还真没有遇见过。花印给情帝说她遇见了一个博物馆,那个博物馆不是中原风格的建筑,里面的艺术品也来自域外。情帝得知有这样一个博物馆,感到很好奇,想有机会的话一定去参观参观那个博物馆。 在苦沙湾中的白厌沙,还在进行着他的艺术创作。之前的工作,都是为绘制壁画做准备,而现在,他开始正式绘制壁画了。绘制这样大规模的壁画,实在是一个巨大的工程,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完成这样的作品,他希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这样的作品。 沙漠还是那样浑厚,沙漠总是一副无情的样子,沙漠的这张面孔,白厌沙看习惯了,这面孔,跟他此时的心境是相似的。白厌沙为自己鼓劲,他很欣喜已经开始在墙壁上绘画。 在若烟城烟花楼中的卫灵,与朋友们喝着酒,他们一杯一杯地喝酒,好痛快。那方恋说:“那崔烟奇怪得很,你说他一个大男人,放着节度使不去做,偏偏要去搞音乐。那些乐器,有什么好?你们说说,有什么好?” “没什么好,”郝银说,“他名字里有个烟字,什么烟呀,我看就是股屁。” “哈哈哈。”黄浪大笑,“葛格,你听,葛格你听他说什么,他说崔烟是股屁。” 郝银说:“说他是屁都是轻的。谁有他那么傻?要是我肯定去做节度使了。” 妙音寺中,花印和情帝在石头上坐下来,往日,情帝是一个人坐在这里看夕阳,而现在,是两个人坐在这里。很奇怪,同样的一块石头,一个人坐和两个人坐,感觉是不一样的。花印这一路上的经历,简直精彩极了,情帝发现,她是一个勇敢的人。赶着马车到处去逛,很多男人都不敢这样,就拿那些中原的老百姓来说吧,很多男人,被抓去当兵,生活其实很悲惨,而花印却能够畅游天下,安全地从一个国到另一个国。 苦沙湾的洞窟中,白厌沙仔细地绘画,他的壁画,每一笔都精彩。这种精彩,跟他多年的努力分不开,没有多年艺术能力的积淀,不可能有笔下的精彩。白厌沙心无旁骛地绘画,整个人与绘画融为一体,仿佛,此时,自身就是画,画就是自身。 妙音寺里的佛像,近日经过石青、水浪、柳剑、鲁猛狗等人的擦拭,变得光鲜异常。他们做这样的工作,是情帝吩咐的,情帝不希望他所在的空间有太多灰尘。擦拭灰尘,也是擦拭内心。 第三十章 瘟疫 花印是个浪漫的姑娘,她的浪漫气息在眉间,在唇上,在心间。情帝在妙音寺感受到了花印的浪漫,开始情帝还以为花印这一路很痛苦呢,没想到她很愉快,而且很浪漫。 花印在路途中曾遇到一个人,这个人是冰火社的,冰火社的这个人送给了花印一些资料,这些资料中有文字,有图片。花印对这些东西是不懂的,她想试着了解资料上的内容,但发现根本看不明白。她想请情帝破解一下资料上的内容,毕竟情帝是那种脑子好使的人,但情帝看过花印的资料后,发现实在难懂。这些东西,如果没有老师教,没有先生指导,是不太可能明白的。 情帝让花印先吃饭,再难懂的内容,也不能阻碍用餐。情帝如今能在妙音寺内吃到好多好吃的东西,这些食材,好多都是石青等人找来的。现在这个年月,好多地方都不安定,能找到一口吃的,是十分幸运的事情。 情帝想带花印出去走走,熟悉熟悉外面的环境,老在寺院呆着不成,花印又不是尼姑,情帝也不是和尚。在妙音寺外面,有一条安静的小路,小鸟从路上空飞过,都不大声叫,仿佛怕吵醒在地上熟睡的青草。妙音寺外的风光,可真旖旎,这风光都让花印看笑了。 而在黄土地上,花印看到一个男子在挖坑,他挖坑的工具很粗糙,但他很卖力。坑的旁边放着一个棺材,棺材很小,看起来很精致。花印和情帝靠近这个男子,这个挖坑的男子是薄情,薄情其实是一个很有感情的男子,他对爱人有感情,对女儿也有感情。然而,他的女儿死去了,女儿的死去,给他带来巨大的心灵创伤。这创伤很大,很严重,薄情就感觉,一辈子都不会痊愈。 薄情买的是乔不见牌子的棺材,有名的棺材。他爱女儿,他为女儿买好棺材,但再好的棺材也不能挽留人的生命,生命的离去,是令人悲伤的。 情帝和花印来到小山坡旁的一棵槐树下,槐树下有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毕门。毕门是个农民,他身旁有个小女孩儿,小女孩儿静静地躺在土地上,风吹动小女孩儿的头发,小女孩儿却一动不动。她死了,她是得病死的,很奇怪的病。毕门是她的父亲,毕门就这一个女儿,如今这个女儿,永远地去了。毕门很平静地靠在树干上,他像他的女儿一样安静。 情帝和花印又往前走,来到一个小桥旁边,桥下没有水,沟渠里只有枯草。桥已很残破,无人来修,没人来管。在桥上,坐着一个人,是一个妇女,妇女旁边,有一个小男孩儿。这个妇女是程鹤,她身旁的小男孩儿是她的儿子,这个小男孩儿躺在桥上一动不动。小男孩儿死了,患有很奇怪的病,是疾病带走了小男孩儿。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情帝带花印行到一片枯草边,这枯草上站着一个人,这是个高大强壮的男人。这个高大强壮的男人是冯月,他面前有一个柴堆,柴堆上放着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静静地躺在柴堆上,显然是死了。她的父亲,这个高大强壮的男人,要把她火葬。柴已经堆好,一切已经准备就绪,可这个男人迟迟不动手。 花印拉情帝来到小河边,这河没有名字,或者说,它的名字就叫小河。河边有个男孩儿,这个男孩儿是费劲。他名字叫费劲,可干起农活来,一点儿也不费劲。他有的是力气,干活很能卖力气,累了,歇息片刻,又能接着干活。他本是一个健康快乐的人,可今天他很悲伤。躺在他身边的女孩儿是她的妹妹,他在为死去的妹妹洗头,为她梳头。她的妹妹突然就死了,他家中再无亲人。 这土地上,有这么多人悲伤,因为有太多人死去。花印同情帝往回走,来到那个小桥边时,发现有个男子在地上打滚,他那么痛苦,身体不停地扭动。似乎魔鬼潜入了他的身体,他的身体时而扭动,时而震颤,痛苦不堪。这个人很明显患有当今流行的疾病,他会很快死去的。在花印和情帝为他担心时,他突然一蹬腿,不动了,瞪着眼睛,身体出现僵硬状态,显然已经死了。 花印回到妙音寺后,心情很沉闷。她以前一直想来中国看看,看看中原大地,刚来的时候,发现这里风景确实不错,到处一派好风光。可今天,他看到了现实中不为己知的一面,残酷的现实,出现在花印的眼前。花印被妙音寺外的景象震撼,她坐在那块光滑的大石头上,看着夕阳,一言不发。 白厌沙在沙漠中观察色彩时,发现路上有许多尸体,这些人,似乎都因为同一种疾病而亡。这种现象,白厌沙以前从未发现过。白厌沙经常来沙漠观察色彩,那阳光照在黄沙上,黄沙呈现出耐人寻味的色彩。这种色彩,中午和早晨是不一样的,下午和中午是不一样的。白厌沙今天看到了阳光照在尸体上的样子,尸体呈现出一种耐人寻味的色彩,白厌沙便仔细观察这沙漠中的尸体。白厌沙知道,这些尸体的色彩,早晨与中午异样,中午与下午不同。 郎毫是一名青年画工,他曾经在宫廷画画。他一直不喜欢在宫里的生活,各方面束缚太多,尤其是在艺术方面,郎毫感觉,在宫中,自己的艺术会受到钳制。终于有一天,他辞职不干了,不是不画画了,而是不在宫里画画了。 郎毫的绘画是很多人推崇的,他年龄不大,可他的画,呈现出一股老气,仿佛是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画的。 冷泠也是一位出色的画工,画画技术超乎寻常,他也是来配合白厌沙绘制壁画的。还有彭冰,这位众人眼里杰出的画家,只有十七岁。他们这些画画的人,心中都对绘画有着超凡的热爱,艺术已经融入他们的生命,他们离不开艺术。 卫灵在若烟城发现一个奇异的现象,好多人好端端的就死了,据从开封回来的人说,开封也有好多人死于奇异的疾病。很明显,瘟疫来了,瘟疫来了,人们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瘟疫。有各种人想了各种办法,似乎都不见效。到底有什么办法能够消除现在的瘟疫,拯救人们于极大的痛苦中,谁也不知道。 华蛇是卫灵认识的一个名医,卫灵打算去找华蛇,问问华蛇现在是怎么了。卫灵走在街道上,就看到街道上的人稀少,街道不似以前那般喧哗了。每一条街道都是这样,若烟城突然有些冷清。这么冷冷清清的样子,他患病时,找僻静的地方住,现在街道如此这般,他反倒有些不适应。去华蛇家的路不远,可这不远的路上,卫灵已看到了不下十具尸体,他的心受惊了。 到华蛇家,华蛇把卫灵请进客房。卫灵说出了他的疑问,他不明白现在究竟是怎么了。 “瘟疫。”华蛇说,“这是瘟疫。”这位若烟城说出了目前的实际情况。他摇摇头,他也不清楚这瘟疫是从何而起,又会在何时止。 “人这样一天天地死,迟早有一天,若烟城的人会死光的。”卫灵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瘟疫。”华蛇说,“可怕的瘟疫。”他似乎清楚这瘟疫的可怕,知道它的厉害,而且似乎知道,瘟疫会持续很久。 从华蛇家出来,卫灵忐忑不安,内心的这种惊慌,以前从来没有过。他走路,似乎腿打架,险些自己把自己绊倒。如果倒地上,就可能倒在一具尸体上。这个城,成为这样,是完全出乎他意料的。卫灵决定去找朋友贾珠说说当今的世道,这世界,令卫灵难以理解,这世界,令卫灵恐惧。 从一具具尸体旁边走过,卫灵隐约能闻到一点尸体的臭味儿,那是令人作呕的味道。卫灵加快了脚步,他要赶紧走到贾珠家里去,这街道变得越来越陌生。 到贾珠家门口,卫灵叩响了门,可是,迟迟没有人开门。卫灵手轻轻一推,没想门是虚掩着的,卫灵进入,走到院落里。刚进院落,卫灵就看到贾珠拿着一条绸缎,在树底下,准备上吊。卫灵看到后,十分惊慌,赶紧跑过去,一把将贾珠拉下来。 “你这是为何?”卫灵很不解。 原来,贾珠一家好多口人,死得剩下他一个了。他家的人,都患有很严重的疾病,好多大夫都请来了,没用。家人都死了,剩他一个,他悲痛,想要上吊结束生命。如果不是卫灵赶到及时,恐怕现在贾珠已经挂在树下了。 贾珠的家人全部都死于瘟疫,瘟疫给若烟城蒙上死亡的阴影,死神正慢慢地靠近每一个人。人间恐怖的景象,正在一步步上演,曾经繁华的若烟城,成为了地狱一般的空间。 瘟疫在天下肆虐,死者无算。 第三十一章 心外事 花印第一次认识到中原的一些惨状,瘟疫给人们造成的灾祸,令人心慌。这大梁王朝开始的时候,鼓励人们耕种,减免人们的赋税,可以说还是做了一些好事情的。然而,尽管人们能够吃饱饭得以生存,还是抵挡不住这疾病的侵袭,瘟疫一来,人大片大片地死去。 情帝看出花印心中忧伤,便想请她去看一看好玩的事情,调整一下心情。惊心城有怪人表演,情帝以前看过一次,还不错,挺好看的。情帝的想法得到了花印的同意,他们共同来到惊心城。 在一个宽阔的街道旁边,有一个台子,台子上面搭着密闭的棚子,棚子里面是什么,过路的人都会很好奇。好奇的人,只需要花上一点钱,就可以进入棚子,去里面满足一下好奇心。情帝和花印进去了。 有一个小姑娘,赤裸着上身,一条大蛇在她身上盘缠,奇怪的是,这个小姑娘,有两个脑袋。这样奇怪的人,令在场的人都惊奇。还有一个小伙子,看脸庞很机灵,可是他没有双臂,也没有双腿。他被放在一块红色的垫子上,如果他要行动,需要有人抱或者扛。这里面各种奇怪的人都有,看着奇怪,看着好玩,许多人都花钱进来,看这些奇怪的人,不光看他们本人,还看他们表演。他们表演的节目,都精彩,迎来一次次的喝彩声。 一个大胡子男人,赤裸着上身,走上台。他手中拿着一个钱袋,钱袋向观众展示,表明钱袋是空的。然后,他手轻轻一抖动,钱袋就变得鼓鼓囊囊的,打开钱袋,钱袋里面是满满的钱币。接着,他抖动钱袋,从钱袋里不断地往下掉落钱币,钱币在他面前堆积了有半人高。这戏法变得离奇,观看的人直呼过瘾。正当大家对台子上的钱袋垂涎欲滴时,那大胡子男人动了动钱袋,面前的一堆钱币就纷纷蹿回钱袋。再抖抖钱袋,钱袋复又变空。 从怪人表演棚出来,花印感觉心里产生了一些变化。这棚子里面有形形色色的表演者,一出棚子,精彩不再。 情帝这段时间在冰临谷认识了此处一些朋友,这些朋友中有的是本地人,有的来自开封,有的来自洛阳。来自大城市的朋友,气质都不一样,出手都阔绰。这些人都懂得保养,用各种方式,确保自己的健康。 情帝去到扈体家,发现洪清浊、艾人、吉祥、敬爱四个人都在呢。他们这些人,有事没事都喜欢聚在一起,聊东聊西,聊天聊地,图的是一个快活。 扈体是一名道士,对道教典籍有多年的研究,对道教传统有切身的体会。但他跟朋友们在一块儿时,很少谈道,因为大家都懂道,不需要谈就懂。 去年扈体在一个道观里修炼,感觉不过瘾,又来到冰临谷,一来冰临谷就不想走了。扈体以前时常去一些大山,到大山上呼吸吐纳,进行修炼。名山大川扈体是去过不少的,可跟冰临谷的风景相比,其他地方都极为逊色。扈体喜爱在冰临谷修道,在此地,修炼一辈子。 洪清浊是做私盐生意的,这是他的爱好,这个行业能让他发财,能发财的行业,洪清浊都爱。洪清浊曾经给艾人说过,等贩卖盐赚到足够的钱,去找皇帝老儿买个官做做。 洪清浊手下有不少人,帮助他运转私盐生意,这门生意很有门道,如果不经过多年钻研,不懂皮毛。他上个月见了一次祝虫,喝了一次酒。洪清浊想派人联络一下朝廷里的人,给朝廷一些好处。你给朝廷好处,朝廷也会给你好处,洪清浊很聪明。 艾人做的生意与洪清浊不同,艾人是做服装生意的,当然,他做的服装都比较高端,目标客户是江湖上层人士。他有个商业上的好伙伴,这个好伙伴就是韩云雁。韩云雁经常给艾人讲他自己的生意诀窍,艾人很喜欢听韩云雁谈生意。 艾人手中拿着一根毛笔,他要给大家写几个字瞧瞧。大家都站起来,艾人在长桌前挥毫,写下“大生意”三个字。他们做的都算是大生意,这三个字,可以激励他们。 艾人的书法作品,很受洪清浊的推崇,洪清浊说艾人的书法比王羲之要出色。艾人当然也谦虚,说自己不敢当。洪清浊的私盐生意,通过一条京杭大运河做到了全国各地,隋炀帝当年号召建造运河,也是为后世的人做了贡献的。艾人说他刚才写了“大生意”三个字,而洪清浊称得上是大生意人。 吉祥是做水果生意的,卖各种水果,他经常说,我是一个卖水果的。他吩咐人从苦沙湾那边买葡萄,然后到合适的地方卖。苦沙湾有很多葡萄园,葡萄园里生长着多个品种的葡萄,敬爱也派人去那里买葡萄,不过敬爱不是一个卖水果的人。敬爱买来的葡萄,是要酿成美味的葡萄酒。可以说,吉祥和敬爱做的生意都跟水果有关,他们都喜欢水果,感觉生命中有水果,生命才有活力。 在扈体家,花印看到了情帝形形色色的朋友。情帝不是生意人,他只是远方贵族的儿子,死了父母,来这天下寻凶。当然,情帝发现,此时的内心,已经没有当初那么浓烈的感情,那时的那种强烈的痛苦,似乎变淡了。 在跟扈体接触后,情帝学到了道家的一些知识,懂得了无为的思想,同时,他懂得了人间的大静。 卫灵去看那些朋友,他发现,过去的好多朋友,很多人都死了。他们都死于瘟疫,疫情现在十分严重,卫灵有些担心自己的生命。黎地是卫灵一个要好的朋友,曾经带着卫灵去买蝈蝈,卫灵发现黎地这个人很会玩儿。黎地的天性里有开朗的成分,即便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他也能玩得很好。 卫灵来到黎地家,发现黎地根本不把现在的瘟疫当成一回事。倪巴、年味、宁一、奇怪也都在黎地家,黎地在唱小曲儿,这四个人在听。黎地的小曲儿,很好听,他嗓音好,音调处理得也好,听过的人,都愿意再听。 卫灵也坐下来听黎地唱小曲儿,他发现,黎地这个人,即便是一个人的时候,也能很快乐。如果世界上只剩黎地一个人,他至少可以唱小曲儿。 倪巴会搞雕塑,倪巴搞的雕塑作品,很多人都喜欢。他的雕塑,有的反映个人情怀,有的反映时代的苍凉。倪巴表面上是一个时常欢笑的人,但他的内心是相当严肃的,这一点,从他的雕塑作品就可以看出来。 年味喜欢剪纸艺术,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拿着剪刀,在纸上剪各种花饰。时间一长,年味对剪纸这门艺术,产生了难以割舍的感情。他逐渐探索剪刀在纸上运行的轨迹,不同的轨迹会造就不同的图案,每诞生一幅作品出来,年味心中都有难以言说的满足感。 有时年味会和倪巴交流,雕塑和剪纸虽不同,但有可以相互借鉴的地方,二者都是用形象来给人以感动。 宁一和奇怪都是无业游民,当有人问起宁一是做什么工作的时候,宁一会说,我是无业游民,当有人问奇怪是从事什么职业的时候,奇怪会说,我是江湖浪子。他们都没有职业,在江湖中混,混江湖这么多年,他们身上都充满江湖气。 卫灵谈起现在的瘟疫,令卫灵感到意外的是,在场的这些人,都不把瘟疫当作一回事儿。他们这些人,就算是天塌下来,他们也毫不在乎。卫灵处在这些人之中,受他们影响,突然,他也觉得现在的瘟疫不算什么了。 情帝和花印从扈体家出来后,情帝产生一个想法,情帝说老在妙音寺呆着不行,应该在城里找个地方住,日用饮食的获得会更方便些。花印同意情帝的说法,就和情帝去找房子。 若烟城的房价太贵,惊心城的房价才是合理的。他们来到惊心城,打听有关房子的事情。 情帝的计划是,先在惊心城住下,等以后条件成熟,就搬到若烟城住。将来如果有可能,到开封或者洛阳定居都是可以的。 这惊心城虽然没有若烟城看着气派,但到底是个城市,该有的设施、场所,都是有的,在这里获得不错的生活是不成问题的。 在一个残破的街道,情帝找到一间房,这房子不算大,但自己居住,足够了。情帝告诉花印,今后找他,就可以来这条破街。 花印看到情帝能这么满足,着实为他感到高兴。一个简单的东西,就足以让情帝开心。 惊心城离妙音寺并不远,但情帝对惊心城不了解,主要是因为没有多来逛逛。这段时间,情帝研究《骷髅经》,很少出妙音寺。来这惊心城,情帝心中有满满的新鲜感。花印更不了解惊心城,她来到此处,心中不只有新鲜感,还有陌生感。 第三十二章 受命于天 花印从酒馆出来,路上人来人往。这些行人,应该都知道最近有人被不明不白地残害,情况很坏,但他们似乎全不放在心上。当人群中发生一个很坏的事情,许多人会围观,他们一般不会惊恐,因为谁也不认为坏事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花印有两个随从,一个是阿龙,一个是阿凤。阿龙是一个未满十三岁的男孩儿,阿凤是一个与阿龙同岁的女孩儿。他们在惊心城,都是没人疼爱的孩子。在惊心城的流浪岁月,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可能今后这一生,他们都不会忘记曾经的流浪。有那么一段时间,阿龙、阿凤跟着乡朗学习知识,认识了不少字词,也学会了做人所当坚守的准则。他们还和空碗一起到街上乞讨,乞讨的效果不错,每天都能收获一些钱,好心人真是多。 现在阿龙、阿凤跟着花印混,他们知道花印来自域外,既然她能从域外来,就一定能带着他们行遍天下。 花印与阿龙、阿凤认识,使她发现这里有相当多苦命的孩子,这些孩子,大多是孤儿。惊心城的孤儿不少,阿龙和阿凤是其中的两个。这两个小孩子,不是兄妹,也不是姐弟,他们的名字是花印给起的。也就是说,在此之前,他们是没有名字的人。 花印让这两人随从自己,并不是因为他们处境可怜,而是因为他们有过人的本事。阿龙很聪明,在闹市中,可以很快地偷到他想偷的东西。那些在闹市中行进的人,东西明明是贴身放着的,却悄然丢了。他们不知道,阿龙的身手是极好的。从第一次偷盗到现在,阿龙还没有失过手呢。阿龙感觉空碗笨,空碗这个人,只知道坐在路边乞讨,空碗可没有阿龙这等本事。阿凤也很聪明,她也会偷盗,她的身手不比阿龙差。阿凤偷盗的对象是女人,阿龙偷盗的对象是男人,他们之所以这样分别是有原因的。阿龙听乡朗老师说过,男女授受不亲,男孩儿是不能随便碰女孩儿的,所以阿龙偷东西,只从男人身上偷,这样才是有礼貌地偷。 花印从阿龙口中得知,冰火社的人近期要在惊心城开会,开会的具体地点还有确切时间,还不清楚。阿龙知道,花印是很重视有关冰火社的消息的,他愿意给花印效劳,帮她搜集情报。花印有一个直觉,这冰火社的人来惊心城,肯定是因为惊心城的混乱。苦难的惊心城,有很多苦难的人,冰火社据说是要拯救天下所有人的,当然包括惊心城的人。冰火社的人来惊心城,肯定有他们关注的问题,肯定有他们的打算。他们这惊心城一行,说不定会改变惊心城。 花印是一个能够很快熟悉环境的人,在惊心城,她很快结识了一些人,这些人对她深入了解中原及冰火社极为关键。花印跟几个人约好了地点,他们午后相见,主要谈一谈关于冰火社的事情。花印带着阿龙、阿凤来到约定的地点,那些人已经都到场了。这些人分别是陈皮、蒋话、景色、康庄、史迹、施恩、释心,他们没有准备饭菜,只是有一壶茶放在桌子上,花印可以自取。 屋内光线比较暗,花印坐在一把椅子上。 陈皮说:“大家都到齐了,我们开始说事儿。大家都知道,冰火社的人来惊心城了。这个冰火社,是很神秘的组织,平时,大家都不知道冰火社的人在哪儿。现在,我们得到了有关冰火社的消息,确切的说,是冰火社的人的消息。他们有人来到惊心城,我猜呀,是来帮助惊心城里的人呢。” 景色说:“这只是我们的猜测,万一他们是密谋杀人呢?杀惊心城里的人。我们必须做好防护准备,现今的天下,人和人之间,谁能信任谁呢?说不定明天冰火社就会组织人来城里杀人。” 蒋话说:“杀人,也是杀欺压百姓的人,也是杀那些作恶多端的人。请大家相信,冰火社是一个善良的组织。我虽然不是冰火社的人,但我听过有关冰火社的传说,我相信那些传说都是真的。” 康庄说:“你说到了传说,很多传说,我也是听过的。据说,冰火社和骷髅会在暗中较劲,他们相互是敌人,一个代表正义,一个代表邪恶。很明显,冰火社是正义的组织,骷髅会是邪恶的组织。邪恶的骷髅会在人间做坏事,而正义的冰火社反对骷髅会做恶事。我想,惊心城里的恶事出现得太多了,这些恶事,不光是骷髅会的人干的,也有骷髅会之外的人干的。不管谁在惊心城做恶事,都是给惊心城带来黑暗。如今的惊心城已经十分黑暗,冰火社的人来了,是要带给惊心城光明啊。” 施恩说:“这只是你个人的判断,你的判断当然是有根据、有道理的,但我们还是要有一颗防护的心,毕竟我们对冰火社的人不了解,万一冰火社是邪恶的组织,而骷髅会是正义的组织呢?” 史迹说:“你讲得对。我们应当做两手准备,一手是准备迎接冰火社的人,一手是准备驱逐冰火社的人。” 释心说:“我们请花印说说吧,她是一个睿智的人。” 花印说:“阿龙、阿凤,你们到外面看看,不要让外面的人靠近,小心走漏风声。”阿龙和阿凤便出去,在房门外的走廊里巡逻。 屋内,花印说:“我初来乍到,对惊心城本不熟悉。但是情帝一直在钻研《骷髅经》,还对冰火社有所了解,他常跟我谈这两个组织,因此,我对这两个组织略有了解。我只能说,这两个组织,是相当强大且复杂的集团,一味说冰火社是正义的组织,是错的,一味说骷髅会是邪恶的组织,也是不正确的。很有可能,冰火社也做恶事,而骷髅会也做善事。这两个组织,有他们的目标,他们做事情,不以善恶为标准,而是朝着他们的目标前进。” 释心说:“这番话,很发人深省,看来,我们对骷髅会和冰火社的认识太浅了,不够深入。” 卫灵在若烟城中听说冰火社的人到了惊心城,这个消息不光卫灵知道,他的好多朋友也知道了。卫灵想请他的这些朋友聊聊冰火社,他们约定的地点是烟花楼。 卫灵走在去烟花楼的路上,突然,街道上传来喧嚷声,卫灵赶紧闪避在一棵树后面。只见有十多个蓝衣蒙面人出现在人群中,手中都有明晃晃的大刀,他们在人群中一阵乱砍乱杀,人群出现混乱。街道两侧的水果摊位、蔬菜摊位都翻倒在地,本来规整的街道,忽然变得一片狼藉,街道上处处鸡零狗碎。那蓝衣蒙面人以前数量少,如今他们扩大了规模,人数骤然增多,谁也不清楚此时他们有多少人。 这时,街道上出现一位公子,他带了一伙人,这伙人手中都有暗器。很明显这位公子带的人是与蓝衣蒙面人对抗的,那些蓝衣蒙面人见势不妙,赶紧撤退。 卫灵到达烟花楼,见到了那些朋友,习惯、席雪、杨葱、昝前、曾佳都在呢,他们一见到卫灵,立即请进门。他们说还请了一个人,还需稍待片刻。过不多时,进来一个人,卫灵一看,居然是刚才街道上的那位公子。经介绍,卫灵得知这位公子名叫汪凉。 汪凉自称是冰火社的人,他说他们冰火社近期有一个目标,就是打击江湖上的恶人。他们是要遵循天道,是要替天行道。他说他们的人不光来到了若烟城,也去到了惊心城,还到了开封、洛阳等地方。汪凉说得很明白,在江湖上,只要有人行恶,冰火社都会严厉打击,清剿一切邪恶分子。 习惯问:“如果是骷髅会的人做坏事呢?” “一样打击。”汪凉说。 席雪说:“这下好了,有人在人间除恶了。” 杨葱说:“前段时间,我听人说,有冰火社的人到了惊心城,我还不信,今天我算是眼见为实了。” 曾佳说:“好啊,有人作恶,就要有人除恶。我支持冰火社。” 昝前说:“曾经烟山一带出没的蓝衣蒙面人,现在发展壮大了,这些恶人,真的是杀人不眨眼。冰火社如果能铲除蓝衣蒙面人的群体,应当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 杨葱说:“对呀,那些人叫人闻风丧胆,他们只要在世上存在一天,老百姓就别想过安生日子。” 卫灵说:“今日的聚会十分有意义,让我见到了冰火社的人,还让我得到这么多有益的信息。不过,你们应当做好准备,那就是迎接一个战斗的世界。”他的话没有错,与邪恶战斗,需要时间,战斗的过程会给世界带来动荡。 汪凉虽说对胜利很有信心,但他也清楚,敌我双方进行打斗,必然会殃及天下百姓。然而这似乎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没有哪一个世界是完美的,秦朝、汉朝、唐朝,都不完美。 第三十三章 旧时相识 花印感觉自己对惊心城更了解了,她觉得以后会更加了解这个地方。客栈外面有一条臭水沟,那条臭水沟以臭闻名,好多大男人都难以忍受其臭,纷纷绕道走,而花印不在乎,从臭水沟边走过,好像什么都没闻到。 阿龙、阿凤因为长年混迹底层,看惯了臭水沟,也闻惯了臭水沟的气味,所以他们也不在乎。这条臭水沟很长,贯穿整个惊心城。好多人家,把许多垃圾扔进臭水沟,导致沟里的水变得异常粘稠。 他们走过臭水沟上的破桥,来到一片城区。这片城区与别处不同,房屋都是用木板简易搭建,好多屋子雨天漏雨,因此不少屋子上方垫了许多枯草,有草比没草好点儿。 幽暗的街道,有隐隐的怪味儿,没有人愿意住在这里,住在这里的都是穷人。穷困的人,哪儿也去不了,只能呆在这个区域,小范围内活动。花印来此处,是想更多更全面地了解惊心城,总是在奢华的房间呆着,会忽略很多世界上的真实。花印不肯放过了解真实的机会,她带着阿龙、阿凤来到这个稍显龌龊的区域。 花印猜测,冰火社的人肯定也会来此处视察,他们想了解更多惊心城的真实,就必须来这里。令阿龙高兴的是,阿龙见到了红红、鬼鬼、仙子、晴晴、白胡子、飞飞、静静,这些人都是阿龙、阿凤的朋友。他们在一块儿上过学,也一块儿去某条街上乞讨,现在,他们都不上学了。不上学对他们来说是解放身心,是自由自在,是东奔西跑。 阿龙目前的状态,要比红红他们好很多,阿龙现在跟着花印,有吃有喝,而红红等人,还需要为一日三餐乞讨。阿龙和他们相遇,有很多话想跟他们说,阿凤也是,见到这些昔日的同伴,感到很亲切。 阿龙要请大家吃饭,他跑到熟悉的包子铺,买了好多大包子,包子装了满满一袋子呢。阿龙和他的这些伙伴们蹲在街边的角落吃包子,包子好香啊,他们大口大口吃包子。 红红说:“臭蛋哥,你现在有钱了?” “叫我阿龙,”阿龙说,“我现在有名字了。她叫阿凤。” “阿龙哥,你现在生活好了?”红红又问。 “生活好了,”阿龙说,“天天有饭吃。” 红红露出羡慕的表情,又说:“天天都有饭吃?” “对。”阿龙肯定地说。 鬼鬼说:“你买这么多包子,得多少钱?” “没有多少钱。”阿龙说。 鬼鬼说:“要是我跟你一样,也天天买包子吃。” 阿龙笑笑,不说话。 仙子说:“看把你高兴的,你笑得像朵花。” 阿凤说:“仙子姐,你们现在还每天乞讨?” 仙子不说话,只是点点头。 晴晴说:“我听人说,有蓝衣蒙面人在若烟城杀人,杀了多少人?” “没杀多少人,”阿龙说,“有冰火社的人带人把他们赶跑了。” 白胡子说:“幸好蓝衣蒙面人没有来惊心城,要不然,惊心城又要遭殃了。”白胡子在乞讨的时候,饰演老爷爷,他演得很像,大家都叫他白胡子。 飞飞说:“太羡慕你们了,你们天天不用乞讨就有饭吃。阿凤,你们跟的那个人是什么人?” 阿凤说:“她来自域外,具体来自,我们也不是太清楚,我们只知道,她对我们很好。” 静静说:“怪不得你们这么高兴,要是我们也跟你们一样,天天高高兴兴的就好了。” 这几个人中,只有阿龙、鬼鬼、白胡子是男孩儿,其余都是女孩儿。他们都是小孩子,却看见人生的悲凉。 卫灵走过一条布满尸体的街道,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打斗,打斗的原因不明,打斗的结果是很多人死了。他不喜欢看这些人间的惨剧,但这城市仿佛总不安宁,不是东边有事儿,就是西边有事儿,不是南边有事儿,就是北边有事儿。卫灵在路上走,他今天有事儿。 韩奇山是一位收藏家,他喜欢收藏各种古玩,在他的家中,有唐朝皇帝用过的碗,有唐朝公主使过的梳子。古物给他带来的是古色古香的世界,他渴望回到过去,不停地穿越,当然,这只是他的幻想,不可能实现。 卫灵要拜访的人就是韩奇山,他来到韩奇山家,韩奇山的家还是那么富有韵味,这个家,像是天堂。韩奇山收藏有很多名人字画,有一幅王献之的书法真迹,是韩奇山昨日买来的。韩奇山总是在搜集好玩的东西,付出再多辛苦也是值得的。韩奇山喜欢玩儿。 在韩奇山家中,卫灵随韩奇山观看他的收藏,他收藏物品丰富,且个个是精品。卫灵感到叹为观止,这些物品,能给人以精神的陶冶,能丰富人的情感。 施怀古来时,卫灵正盯着一幅水墨画,这幅水墨画虽只有黑白二色,却不使人感到寡淡,其中的丰富韵味耐人寻味。 “呀,老施来了,”韩奇山说,“我们坐那边去吧。” 三人往前走,来到茶室,韩奇山坐下来布置茶具。 施怀古说:“刚到古玩市场看了看,有一些域外的艺术品,不知是真是假。” 卫灵说:“这个要韩老师陪你去看看,让他帮你鉴别一下。” 花印见阿龙、阿凤还没有回来,就喊他们,阿龙、阿凤赶紧吃完手里的包子,跟小伙伴们道了声别,就跑到花印身边。花印问他们做什么去了,他们说买包子去了,花印说买包子用这么久,他们说买了又在路边吃了。 此时,阿龙看到街上一个人,这个人他认识,是左中明。阿龙立即跑过去,“左公子,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左中明看了眼阿龙,说:“小鬼,不在路边乞讨,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我现在不乞讨了。” “不乞讨?”左中明有些疑惑,“不乞讨,你吃什么?喝什么?” “这个你不用管。”阿龙说,“我现在有名字了,请叫我阿龙。上次我在路边乞讨,你给了我钱,我去买了早饭。你是第一个弯下腰和我聊天的路人。我得感谢你,这些钱你拿去。”他伸出手,递给左中明一些钱。 “收回你的钱,”左中明说,“我可不要你的钱,我又不是乞讨的。” 左中明要去古玩市场,把身上带的文玩卖掉。他近期搜集了一些域外的艺术品,想找机会出手。这些艺术品在他看来,都是很珍贵的文物,他希望能卖个好价钱。 阿龙又回到花印身边,他告诉花印,那个人曾经施舍过他。现在,那个人要去卖掉手中的古玩。花印催促阿龙和阿凤跟紧她,她要带他们俩离开这里。 这贫民区很大,大量贫苦的人聚集在这里。花印带着阿龙、阿凤走了好久,才走出这贫民区。这一段路,气味不太好,花印并没有表现出厌恶的表情,而是在内心对这个区域的人产生深深的同情。花印总是这样同情弱者,她此时很同情这些穷人,以前花印不了解穷人,不懂穷人,现在花印懂一些了。 阿龙和阿凤还小,花印希望他们得到很好的教育,如果总是这样不学习,是不成的。花印从情帝那里得知,惊心城有一位老师,课教得不错,花印要带阿龙、阿凤去那里。 阿龙和阿凤跟着花印来到一个区域,令他们惊讶的是,花印要他们见的先生居然是乡朗。他们是听过乡朗的课的,曾经是乡朗的学生。现在,花印又要他们跟着乡朗学习,他们有些不乐意,他们确实不太想读书。 阿龙皱着眉头,阿凤也皱着眉头,似乎他们对读书没有很大兴趣,宁愿去乞讨,也不读书。花印希望乡朗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激发这两个孩子的读书兴趣。乡朗则告诉花印,这两个孩子其实极聪明,他们不想再在这里读书,是因为那些书上的内容他们都会了。确实,阿龙不笨,阿凤也不笨,曾经跟着乡朗学习时,别人不会的,他们会,别人一个时辰能学会的,他们只需半个时辰。他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现在可以闯江湖了,更多的知识,可以在江湖当中学到。这么说,他们两个是天才。 花印在乡朗这里了解到了阿龙和阿凤的情况,得知他们两个人都是神童。既然这样,他们自然不需要再跟着乡朗咿呀学语。但是,神童也有末落的可能,花印对他们的忠告是,即便神童,也要勤奋学习。这个道理,阿龙和阿凤自然知道。花印能看到阿龙、阿凤这么懂事,心里很欣慰,他们真的是那种很能自我管理的人,也能用自己优秀的品格去影响他人。 在惊心城,有的是阿龙、阿凤发展的机会,当然,跟着花印也是一个发展的好机会。说不定,他们以后还可以跟着花印到域外转转。目前,他们需要面对生活中的琐碎,只有做好眼前的事情,才能放眼未来。 第三十四章 心有所爱 花印在惊心城转了一圈,对惊心城有了大致的了解。她发觉若烟城对她而言还是陌生的,于是,她要到若烟城转转。来到若烟城,花印首先看的是这个城最贫穷的区域,因为只有最贫困的区域,才是最真实的状况,才能反映若烟城最根本的情况。 若烟城大大小小的街道不下数百条,要想都逛完,短期内是不可能的。花印在若烟城打听城中的情况,获得重要信息,她就吩咐阿龙、阿凤记下来。 经过一番搜寻,花印终于找到了若烟城中最贫穷的区域,她发现,此处的贫穷状况,跟惊心城的贫困区域,没有什么不同。带着对这些人的同情,花印走出贫困区。 在这些时日,花印也认识了一些人,江紫和苏鹿是她认识的极为重要的人,江紫和苏鹿都是冰火社的成员。冰火社已经不像过去那般在花印心中是一个极其神秘的存在,它变得可以接触,可以感知,可以了解。然而,冰火社这样强大的组织,不是一时半刻能够摸透它的,理解冰火社的许多东西,需要时间。 若烟城整体的风貌比惊心城要优良,因而花印走出贫困区后,所见到的市井状况相对来说比较奢华。这一路阿龙也感受到不一样的气息,当他看到稀罕的玩物,就拉着阿凤叫阿凤看。阿凤也瞪大眼睛,看街面上的稀奇物品。 花印来到江紫家时,江紫在浇花,她总是这样爱护着家中的花花草草,她的家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温馨。花印刚到,江紫就放下手中的水壶,请花印里面坐。阿龙、阿凤候在外面。 房间内有优雅的环境,花印愿意在这里多呆,江紫给花印介绍冰火社,花印心中出现冰火社的轮廓。 江紫的房间,还有昨夜熏香的淡淡味道,这味道使房间更显得美好。 有关冰火社的介绍资料很多,理解这些资料,也是一个困难。不管对谁而言,这些资料都足够深奥。 经常在室内读书,使得江紫培养出独特的习惯,她不愿外出,只想在家中呆着,一直呆下去。 花印来做客,她也很喜欢。江紫喜欢有客来,当然,这样的客必须是她满意的客。 卫灵有好一段时间没有看孔文墨跳舞了,这次他去看孔文墨,当然,不是为看她跳舞去的。孔文墨现在有一个舞蹈空间,在这个舞蹈空间里,她教小孩子跳舞。这些小孩子的父母,一般都很有钱,能交学费让孩子来学跳舞,算是给孩子一个提高个人素质的机会。这些孩子也多勤奋,勤奋的孩子总会得到鼓励,一些舞跳得好的孩子,孔文墨会在他脸上亲一下,叫他加油。 卫灵来到孔文墨的舞蹈空间时,孔文墨正在教孩子们跳舞,一群小孩子围着孔文墨,孔文墨纠正一些孩子动作上的不足。舞蹈动作是极为关键的,掌握动作要领,跳出的舞才能传神。 卫灵见孔文墨在忙,就没有打搅她,而是站在一边儿看,孔文墨好久才抬起头来,这才看到卫灵站在旁边。孔文墨皮肤白皙,面部微红,笑着走到卫灵身边。 “怎么想起到我这儿了?” “不能来吗?” “欢迎你来。” 卫灵看看这些可爱的孩子,说:“跟这群可爱的小朋友在一起,肯定很开心吧?” “是呀,”孔文墨说,“每天都很开心。” 这两天外面有些乱,有骷髅会的成员派人在街上杀人,街道上有恐怖气氛。卫灵有些担心这些孩子的安全,孔文墨则告诉卫灵,这些孩子的家长,都花钱请了护送人员,不会有任何事情的。 花印与江紫在房间内聊天时,苏鹿来了,苏鹿手里拎着一个杯子,这杯子很漂亮。这杯子是用竹子做的,一个很漂亮的竹筒杯。苏鹿是江紫叫来的,江紫昨天就跟苏鹿约好了,叫苏鹿一起来聊天。在聊天的过程中,她们可以相互交换各种信息,于是实现很好的交流。 苏鹿告诉花印和江紫,目前街上很乱,有骷髅会的人在街上暗杀人,很多在路上走的人,就被秘密地处理掉了。这当然是很糟糕的事情,花印逛街受到阻碍,苏鹿在街上走,提心吊胆。江紫则不感到这是很重要的事儿,不管街上混乱与否,她都会呆在家里,呆在家里看书,书会将她带到远方。 江紫说:“你们挺爱逛街的,我就不太爱逛街,而且这若烟城有啥看的,我就觉得没啥看的。” 苏鹿说:“没事出去散散心,不能总呆在家中。” “以前去过开封,也去过洛阳,那些地方还行,也比较大,”江紫说,“这若烟城不大,骑马一会儿就骑到头了。你们发现没有,现在城里人少了许多。” “都是瘟疫闹的,”花印说,“城里死了不少人,城外的情况我不了解。” “哎呀,管不了那么多,”江紫说,“我只能管好我自己,读好自己的书,画好自己的画,别的我都管不了。” 苏鹿说:“江紫说得对,花印,你也不要总是那样忧国忧民,记住,这个国不是你的国,这里的民,不是你国的民。” 花印说:“我是外国人,这个国确实不是我的国,但我看到那么多人遭受苦难,怜悯之心让我落泪。” 在舞蹈空间中,卫灵看着这些学习舞蹈的孩子,想起现在的瘟疫。他告诉孔文墨,一定要注意这些孩子的健康,防止传染病危害他们的身体。孔文墨当然知道瘟疫的厉害,这些孩子,有最好的大夫给他们检查身体,身体一旦有什么反常的情况,大夫会全力进行解决。很幸运的是,他们现在都还很健康。健康的孩子在舞蹈空间学习舞蹈,孔文墨倾心教他们,与他们一起快乐。 卫灵给孔文墨带了她最爱吃的食物,孔文墨就在舞蹈空间旁边吃起来。孔文墨很爱吃,卫灵看到孔文墨这样认真地吃自己带的食物,他心里感到很高兴。孔文墨其实挺想念卫灵的,卫灵好一段时间没有来看她。卫灵看到孔文墨能有现在的状态,着实为她感到开心。 孔文墨吃东西的过程中,卫灵赶紧去拿了水,让孔文墨喝水。正好孔文墨需要水喝,她接过卫灵递过来的水,十分感激地笑了。对卫灵的关心,孔文墨感到心里暖暖的,卫灵总是这样,能给她关心和照顾。 在这些小孩子中,有个年龄最大的女孩儿,是她们中舞跳得最好的。这个女孩儿名叫谢倾城,孔文墨告诉卫灵,谢倾城对舞蹈的热爱不亚于她。确实,卫灵在看到这个女孩儿时,能从她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中看到热情,这热情是对生活的热情,是对舞蹈的热情。谢倾城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到用肢体表情达意的妙处。每一根手指,身体上的每一根毛发,都能诠释自己的内心。谢倾城觉得,只要能跳舞,就是快乐的。 卫灵想看谢倾城跳舞,他看过孔文墨跳舞,但是没有看过谢倾城跳舞。谢倾城见卫灵对舞蹈这样感兴趣,就在舞蹈空间,开始跳舞。 谢倾城伸展手臂,伸展长腿,扭动腰肢,她的舞姿这样柔媚。卫灵看她一眼,就感觉此人不一般。谢倾城的舞姿在卫灵看来是非凡的,他站在那里默默地看,谢倾城专心地跳。 大约半个时辰后,谢倾城跳完了舞。卫灵站在那里不说话,许久,他终于说出了三个字:“跳得好。” 孔文墨拉过来谢倾城说:“她是我们这里最有天赋的舞者,她的舞,我看了都很赞叹。” “我跳的舞当然比不上文墨老师。”谢倾城说。 “你来跳舞,外面闹瘟疫,你不怕吗?”卫灵问。 “只要能跳舞,我什么都不怕。”谢倾城说。 “好,有你这样的志气,就一定能跳好舞。”卫灵说,“将来说不定可以到皇宫里面跳舞。” “谁稀罕,”谢倾城说,“我可对皇宫没有任何兴趣。我跳舞,是因为我喜欢跳舞,发自内心地喜欢跳舞。我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去跳舞,我跳舞是很纯粹的,单纯是因为心中热爱。” “对,不去皇宫也好,”卫灵说,“皇宫也不是什么好地方。那皇宫里的人,可淫荡了。而且皇宫里的人,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到头来,弄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好、不好。” 孔文墨说:“她舞蹈这样好,不怕将来没饭吃。可以像我一样,教别人跳舞。喜欢跳舞就跳一辈子。” “嗯。”谢倾城点点头,她轻抿着嘴,光洁的脸上酒窝好看。她的头发也黑而柔美,十分好看。阳光从她的背后照来,她整个脸面在阳光中显得格外可爱。 在这样一个舞蹈空间中,卫灵感受到难以言说的愉悦。他这次本来是来看孔文墨的,却见到了一个在舞蹈方面极有天赋的人,这个人给他的感觉如阳光一般灿烂。 第三十五章 乐 花印的脸感受今日的阳光,阳光暖洋洋,花印眯着眼睛,感受温暖。她长长的旅行,少有时间能够静下心来,默默感受一片阳光。此时不需要说话,快乐在心里开花。 惊心城也是一样,被阳光照着,仿佛一切的晦暗都将散去,温暖长留人间。 花印赶着马车,从街头跑到街尾。一般有钱人家的女子,都坐在马车内,从来不独自驾驶马车,而花印不一样,她驾驶马车,到处跑。人是需要四处散心的,到处跑,不仅花印散了心,马也散了心。花印此时是开心的,她相信马也是开心的。 街道上的各种商铺,都是有趣的,花印好多都去过,当然,也有好多花印没去过。阳光这么好,城外的路在阳光下像金子一般,花印的马车在这条路上奔跑,阳光在野外烂漫。 路上没有人,花印希望能看到人,可四处一望,不见一个人,仿佛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花印停下马车,马低头吃草地上的草,这时,花印看到野地上有一个房子,那房子很新,看起来是新盖的。花印往那边走,走到房子跟前,发现屋子里有一个人。这是一个被阳光照得很温暖的房子,屋子里的人旁边放着乐器,她在乐器旁边的阳光中谱曲。她感觉屋前有人,抬头看,看到了花印。 屋子里的人是邱凤声,她在谱写《阳光曲》。邱凤声也来自域外,与花印不是一个国家,她来到中国,起了个中文名字,她的原名叫阿古斯丽多琼丝雅格菲琉巧米诺。阿古斯丽多琼丝雅格菲琉巧米诺很热爱音乐,尤其喜欢谱曲,阿古斯丽多琼丝雅格菲琉巧米诺感觉谱曲是世间最伟大的工作。 “凤声,”花印说,“你一个人在这里住?” “是的。”邱凤声说,“上个月,我来到这里,就爱上这里。你看那边的山,像这个国家的人画的水墨画。你看过他们的画没有,有很多是很值得一看的。” 花印说:“嗯。看过。” 卫灵在若烟城过得比较逍遥,滋润的日子总是这样令他开心,最近他迷上听音乐,这域外的音乐,听起来令人感觉不是人,就感到自己成为神仙,飞在了天上。那些域外的乐器,都是很不错的,卫灵计划过段时间,买几个姑娘,养在院子里,让她们拿着域外乐器,好好敲打一番。 萧天绝是个有学问的人,问他什么,他都学过,都能给问者说上一说。萧天绝懂诗会画,还晓音律,在卫灵眼里,萧天绝就是一个全才,什么都能,而且能得不行。 萧天绝不建议卫灵买姑娘,买来姑娘不难,难的是教她们乐器。有的姑娘聪明,学起乐器来快,有的姑娘笨,学起乐器来慢,要是买到一群笨姑娘,什么时候能听到优美的音乐呢? 卫灵感觉萧天绝言之有理,可转念一想,可以买会乐器的姑娘啊。萧天绝说此言差矣,现在能够演奏域外乐器的人少之又少,能够精通的更是凤毛麟角。 卫灵听萧天绝如此说,就打消了买姑娘的念头。 在野外的这个新房子里,花印与邱凤声谈音乐,邱凤声对音乐的认识及喜爱是令花印惊讶的,花印虚心向邱凤声请教了许多有关音乐的问题。 邱凤声在惊心城外专心学习她的音乐,她的饮食很简单,野菜野果就可以充饥,她最喜爱这里的竹笋了。邱凤声的衣服是从家带来的,她很少进惊心城,身上的衣服洗了又洗。 对花印的问题,邱凤声都细心解答,她们刚刚相识,却亲密得如同亲姊妹。 花印对音乐的喜爱令邱凤声很赞赏,邱凤声告诉花印,人对某一件事的喜爱是很珍贵的,应当珍惜这样的兴趣,如果一个人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兴趣,那么这个人是苍白的。 这个屋子很小,但邱凤声有许多藏书,在这个屋子中,四周都摆满了书,其中以音乐类的书居多。花印看到这么多的书,十分惊讶,又看到这么多种类繁多的音乐书,更加惊讶。 邱凤声很喜欢这里,她不选择住在城中的原因是城外有田园气息,她喜欢这样的田园气息。 卫灵想请一位先生来指导音乐,萧天绝给卫灵介绍了乐步慢。在烟花楼中,乐步慢来到卫灵的包厢,萧天绝先是给卫灵介绍了下乐步慢的成就,然后请乐步慢聊音乐。乐步慢对音乐有独特的研究,他周围的朋友都说他是最懂音乐的人。乐步慢不仅懂中原地区流行的音乐,还对域外的音乐很有研究,他在音乐方面是一个广泛涉猎的人,造诣可谓非凡。 乐步慢对烟花楼极为熟悉,他经常来这里,不是喝酒就是唱歌。烟花楼的每一个人,他都感觉是自己的亲人,烟花楼的每一把椅子,他都感觉是自己家的椅子。 乐步慢坐在烟花楼熟悉的椅子上,面对陌生的卫灵,讲起他熟悉的音乐。他谈起音乐来就滔滔不绝,总有许多话说,关于音乐的话题,仿佛今生今世也说不完。在乐步慢讲的过程中,卫灵认真聆听,乐步慢将卫灵和萧天绝带入了奇妙的境地,他们从乐步慢这里领略了音乐的趣味。 乐步慢这段时间还叫了一些工匠来制作乐器,乐器的发明创造是个有趣的事情,乐步慢想多搞几种新鲜的乐器,这样,就有新鲜的丝竹可以悦耳。 花印听邱凤声讲了那么多音乐理论,还没有听过邱凤声演奏音乐呢。邱凤声就用琵琶给花印演奏《田园曲》,这《田园曲》是邱凤声刚住到这里时谱写的,乐声舒缓。花印在邱凤声演奏的琵琶声中,听出了无限的闲适,她仿佛看到一个人在大自然的绿野中感受夏风,而这种清新有力的感觉似乎会永恒地存在下去。 草地上响起一片嘈杂的声音,这声音挺大,像是一群野猪来了。花印转头去看,发现不是野猪,而是一群人。这是一群兵,他们手中都有武器,武器都很锋利,锋利的武器直指苍穹。 这些兵是哪里的兵,是来做什么,花印一概不知。花印知道,现今的皇帝所能掌管的天下,其实并不很大,在有限的版图之外,还有好多政权存在。在政权林立的当下,中原之地是危险的,这一点,很多人都有深刻的认识。 远处有兵,花印建议邱凤声躲起来,邱凤声也认识到情况的严峻,就关上门,和花印去躲藏。在房屋的附近有一个大大的洞,不知道是狗熊洞还是耗子洞,可能不是耗子洞,因为没有这么大的耗子。她们不管别的,先进入洞再说。当人进入洞,外面的人就会以为洞里面是动物,有时候人跟人有仇,而人跟动物却没有仇。 在洞里面,花印和邱凤声能听到那些兵走路的声音。他们脚步很响,好像故意要震动大地,让土地爷爷也知道他们来了。 这些兵可能要去征战,也可能去搞工程建设,具体做什么,要听将军的,而将军要听皇帝的话。 洞中的花印感觉脚步声远去了,可以出去啦,就拉着邱凤声往出走。他们刚出来,洞里面又出来一个人。明明刚才进洞的是两个人,现在却出来三个人,这多出来的一个人是谁呢? 花印和邱凤声定睛去看,不认识。 “你是谁?”邱凤声问。 “我是被那些兵掳掠的人。”这个女人身材丰满,头发长,但是很乱。她的心此时跟头发一样乱。 据这个被掳的女人说,那些兵要去驻守边疆。男儿守四方,是很光荣的,但也是很残酷的。一些兵忍受不了枯燥的生活,就跑到长城上往下跳,坠崖身亡。他们选择死亡是要跟残酷的现实告别,是要立即结束现实的残酷。 花印听过这个女人的讲述,对那些兵产生了同情,同时,她也同情眼前这个女人。那些兵欺负这个女人,他们都属于可怜人,而可怜人会欺负可怜人,于是一些人变得野蛮,一些人变得更可怜。 卫灵在听过乐步慢的音乐理论后,很想听听乐步慢和这里的女子合奏一曲,乐步慢答应,立即找来三名女子。乐步慢和女子合奏曲子,他们配合得天衣无缝,以前他们没有组合过,这次的组合默契程度能够这么好,着实令卫灵惊讶。 一曲毕,三名女子退下,卫灵拍手叫绝。卫灵对音乐的认识又提升了一个层次,他很感谢乐步慢今日的分享。 萧天绝见酒喝完了,起身去拿酒。他要选一瓶加热的桂花米酒,热度要使他满意才可以。卫灵坐在椅子上不说话,一方面回味刚才的音乐,一方面等酒来。 萧天绝笑眯眯抱着一大瓶桂花米酒,坐下来,先给卫灵倒满一杯。乳白色的桂花米酒,散发清香,卫灵深呼吸一下,然后仰脖一饮而尽。乐步慢不再演奏曲子,也过来喝酒。春光明媚的时刻,饮酒让时光更烂漫。 第三十六章 蜀地情 花印的马在草地上抬头看天,它不再吃草,应当是吃饱了。花印来到马车边,也望望天,然后驾驶着马车朝天出发。 花印曾看到那么多人在惊心城受到职业的束缚,从事一份职业,就必须与那份职业耗在一起。似乎很少有人如花印这般,自由地旅行,不受任何职业的劳累。马车还在奔跑,花印任由马在路上跑,去到哪儿算哪儿。 马车极快,经过一段时间的奔跑,花印到达蜀国。蜀地风景优美,人们生活富足。这大蜀天下风光处处不同,单看这疆土的气象,似要与大梁王朝一决雌雄。如今天下政权很多,相互之间都有吞并对方的意思,政局一直处于紧张状态。此地自古难攻,谁若想取得蜀国地盘,非要下大力气不可。 跑了这一路,马累了,花印饿了,她想停下来休息,马吃点草,自己也吃点饭。旁边的大蜀面馆人不多,花印前去凑个热闹,还未到跟前,就闻到面香。这面中放了很多辣椒,一股浓重的辣味扑鼻而来。 “老板,一碗面。”花印坐下来。那店小二答应一声,就去吩咐后厨做饭。旁边吃饭的都是男人,这些男人虽是大蜀国的人,可这等模样的域外女子,他们是没有见过的,都扭头来看。花印全不放在心上,只低头看自己的书。她随身携带的书,都是她喜爱看的,看完就丢弃,再买新的来看。 此处湿气有些重,店小二在花印面前放了一碗面,汤中许多辣椒,花印想,正好除除湿气。一旁吃饭的人,吃面的声音很响,花印也不示弱,吃起面来呼噜作响。 此时一辆豪华马车驶来,车上的主人下来,他服饰华美,到这面馆也点一碗面。这个面馆名字虽然叫大蜀面馆,可它实在不大,总共就两个厨子,其中一个是学徒。 花印看这个人,她在中原见过,花印看他时,他也觉察到了花印。花印看到的这个人是洪清浊,花印知道他是了不起的盐商。洪清浊见到花印,也很惊讶。中原大地那么大,洪清浊不在中原呆着,而来这蜀地,为的是做生意。花印来此地,为的是旅行。 面馆附近有水塘,洪清浊吃完面还要去钓鱼呢,生意再忙也要抽出娱乐的时间。 洪清浊脸上洋溢着兴奋,他大声给花印讲他过去辉煌的经历。洪清浊贩卖私盐那会儿,与王建相识,曾经他们一同喝酒,一同谈论天下大事。现在的王建,是大蜀王朝的皇帝,洪清浊有这样的朋友,不仅感觉脸上有光,而且光芒万丈。 在面馆吃完饭,花印就起身走了。她的马车没有洪清浊的豪华,但速度不比他的慢。 这一路的风景是花印没有看过的,陌生的风景给花印带来的新鲜感使花印心中激动。 洪清浊要去钓鱼的水塘,花印已经看到。那水塘边有不少人钓鱼,洪清浊加入了其中。而这一钓鱼的景象,花印只看了一眼,马车就一掠而过,载着她向远处疾驰。 路上不见房屋,四处没有村落,这条路笔直宽阔,花印的心情在放飞。 惊心城的许多肮脏,在这里看不到,当然,也许这个国中也有很多如惊心城那样的区域,只是花印暂时没有遇到。眼不见为净,没有遇到,花印便不惊心。 路旁的一棵树上,有个人坐在树枝上喝酒,一边喝酒一边看朝阳。这个人背对花印,他手中的酒壶色彩分明。树枝上喝酒的人是魏书生,他头发长长的,有些湿润,似乎刚洗过头。他的皮肤还在散发湿气,应该是刚刚沐浴完。他迎着朝阳喝酒,心中在想什么,花印不知晓。 花印停下来她的马车,走到那棵树下,仰望喝酒的人,说:“您好,请问前面有村庄吗?”魏书生朝下一看,笑了笑,说:“你找哪个村庄?”花印说:“此地我初来乍到,哪儿哪儿都不熟,跑了这么远,没见一个人。”“我不是人吗?”魏书生笑了笑说。 魏书生跳下树,站在花印面前,花印发现他好高大,这么高大、阳光、帅气的男生,花印的心有些暖暖的。 “你胆儿真大。”魏书生说。 “何出此言?” “一个女孩子,就敢独自外出。”魏书生看着远处的地平线,“你知道现在有多乱吗?天下政权林立,相互之间你争我斗,好多人就死于战乱。” “看你不像悲伤的人,怎么心中这样多悲伤的事情?”花印看着魏书生的脸。 “人的悲伤哪是从面部能够看出来的。”魏书生皱了皱眉,“悲伤在心里,时间一久,沉在心底,像石头,硌得人疼。” “很疼吗?”花印替魏书生担心,这样阳光的一个大男孩儿,花印不希望他悲伤。 花印不好去问魏书生心中难过的事情,她想抱抱他,给他安慰。但是他们只是刚见面,那样不太好。不过花印还是希望魏书生能够开心起来,不管多难过的事情,总会过去的。 “开心起来吧,”花印说,“你看今天阳光多好,阳光照在你的身上,但愿也能照在你的心里。” 魏书生看着远方,不说话。 花印说:“生老病死,人人都会遇到。生命成长的过程中,人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任何事情,任何造成你身体或者心灵受伤的事情,都是生命中的冰霜。那些冰霜,只能让你更坚强,不能让你屈服。你应当记住,用一颗阳光的心,去迎接一切。” “阳光的心。”魏书生重复花印的话。 “对。”花印说,“阳光的心,就是充满阳光的心。你想象,内心是一个房间,当阳光进入房间,房间就不再黑暗。” “你说得真好。”魏书生不再看远方,而是看着花印,“你是一个好人。你很善良,善良得像阳光。” 花印低头,又抬头,她说:“你能开心就好。” 卫灵早晨从烟花楼醒来,闻到一股幽香。这烟花楼的房间,奢华至极,恐怕皇宫也未必比得上这里。而在这烟花楼外,街道上时常有人被杀,有时走着走着,就能看到一颗血淋淋的头颅。这些头颅被砍下来,抛在街道上。相信十个人有十个人不愿意头颅被抛,头颅一被抛,鲜血就洒一地,人的生命就结束。没有头颅,不能吃也不能喝,接吻当然也不能。 卫灵不担心遭遇他人杀害,他有的是保护他的人,不过多花些银子,买的是安全。董世来到烟花楼找卫灵时,卫灵还在床上,床上有个女子,身体散发幽香。本来卫灵是要找董世的,没起来,董世就找来了。董世这次来,是因为钱的事儿。这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国中的兵,可能要去打蜀国,打仗需要钱粮,董世来找卫灵商量。 卫灵当然愿意出钱,出钱给军队,让军队有饭吃,这样,军队才能打胜仗。给国家的军队提供钱财,这也是为国家做贡献,这个贡献,卫灵愿意做。只是目前军情是否可靠,还不知晓。打不打仗,都是一些市井俗人在茶余饭后瞎猜测。 花印跟着魏书生来到他们村,魏书生从小生长在这里,他带花印来看他从小长大的地方。花印看着此处的一草一木,感觉这是一个地肥水美的村子。村子里有老黄牛,有玩耍的孩童,到处可见民风淳朴。 有块大石头上坐着一个人,这个人是乔念生。乔念生是个残疾人,两条腿都没了。他每日坐在这里,看看牛,看看草,看看牛吃草,看看草被牛吃。偶尔有孩童在他面前玩耍,他看着他们,突然就笑了。孩童们只顾自己玩儿,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笑,也没有人看到他笑。 乔念生家中无人,家里人都死光了。战争年代,家中人都被杀了。乔念生气愤,想要报仇雪恨。于是乔念生参军了。军旅生涯一开始,各种苦就来了,但是乔念生很坚强。乔念生的双腿是在打仗的时候被敌人砍下来的,当时,他目睹双腿被砍下来的情状,他血淋淋的腿把他自己吓了一跳。他当时心惊肉跳,顿时心中充满绝望。 所幸乔念生捡回来一条命,他看过战场的狼烟,看过遍地的尸体,闻过尸体腐烂的气味,还有尸体被焚烧的气味,血液的气味。他有时做梦会梦到敌人举着大刀朝他头部砍,他大惊,然后突然就醒了,吓出一身汗。 乔念生此时静静地坐在石头上,看着孩童玩儿。花印和魏书生从他面前走过,这个外貌特征明显是异域人的女子,并没有引起乔念生的注意。似乎没有什么能让乔念生惊喜,似乎他这一辈子不会再欣喜。 “青山远,白鸟近,鸿雁捎书信。战火燃,英雄逝,亲人抹泪频。”童谣声起,在儿童的歌谣声中,花印和魏书生走过一片田野。田野好绿,这么纯洁的颜色,这么纯洁的季节,一切美好得像童话。 第三十七章 南平人物 马蹄声碎,情帝来到南平的一座山下。竹屋内,两个外表粗犷的汉子在高谈阔论,一副要征战天下、一统江山的样子。情帝走进竹屋,在这两位朋友旁边坐下。 “当年汾阳王郭子仪平定叛军,立下赫赫战功,为唐王朝做出多大贡献?”孟广才说,“如果现今南平的汉子都像郭子仪那般,何愁没有天下?” “你说得是,”姚大器说,“只要你一句话,周围十几个村子我给你拉拢来一帮人,咱们揭竿而起,打到中原去。听说那朱温老贼越来越荒唐,现在他认了几个儿子,都是响当当的人物。我们不能让他坐稳江山,应当在他最得意时,给他致命一击。” “你们纠集农民干大事,我推荐给你们一个人。”情帝说。 “谁?”孟广才和姚大器都扭头看着情帝。 “这个人叫刘子却,”情帝说,“此人胆识过人,视野开阔,胸怀天下,一直想在中原搅翻天,才堪大用。” 花印从魏书生的村子里出来,这一路她领略了小村的风光,蜀地的风土人情她还是比较喜欢的。受情帝的影响,花印一有时间的时候就打开《骷髅经》来研读,每有所悟,便心中欢喜。 乔念生还坐在那块石头上,那块石头仿佛是他的家,他坐在这里有时一坐就是一整天。魏书生给花印介绍村子的历史,还给花印述说了乔念生的故事。花印渐渐加深了对这里的认识。 情帝从竹屋中出来,来到一片土地上。他的心情有些激动,刚才孟广才和姚大器给情帝构想了一个辉煌的前途,在他们的构想中,称王称帝都不算回事儿。心潮澎湃的情帝站在空地上,稳了稳情绪,良久,终于平复了内心。 这南平地界有个叫高季兴的,混得不错。此人很会在逆境中奋斗,一些常人难以适应的环境,他往往能够逆天而行。孟广才见过高季兴,情帝听孟广才说,高季兴这个人,看着表面老实,实则内心藏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当然,情帝对这些人物都不太了解,只听朋友一言,不可妄加判断。 情帝还要去拜访一个人,这个人也称得上人物,他就是江左。江左在南平名声很响,他做药材生意,资产雄厚。江左所卖的药材,供很多地方使用,用过的人都说好,没用过的人也听过别人说好。 在一个茶室中,情帝见到江左。江左生活很随性,喝喝茶、读读书,每天都是好时光。 江左在南平混得有声有色,他有好些房屋田产,是许多人羡慕的对象。在南平,江左有很广的人脉,他的人际关系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他甚至认识许多骷髅会的人,也认识许多冰火社的人,能将这两个组织中的人脉拉拢到手,可见他出色的交际能力。 情帝与江左喝茶时,江左给情帝诉苦,说他每天要应付很多事情,很多应酬其实他根本不愿意参加,但是又不得不参与,这是他的痛苦所在。当然,在此过程中他也能得到很多甜头,往往只要一应酬,就能得到很多利益。起初的时候,在利益的驱使下,江左参与了很多应酬,陪人笑,陪人说话,陪人吃饭,陪人喝酒。现在他其实不需要这样,金钱在他看来已经不算什么,他关注的是文化。但他还是会去进行许多应酬,也许是习惯了吧。 江左笑眯眯地告诉情帝,中原朝廷丢了印玺,实际上是他所为。后来朝廷派人追查印玺的下落,在关夜的努力下,终于找到印玺的下落。当关夜查到印玺时,那个被抓起来的人其实是背了黑锅,那个人是江左安排的替死鬼。替死鬼落网后,被砍了头。 江左之所以搞这么一出,是要给中原王朝一点颜色看看。那朝廷的皇帝只知过天堂般的生活,却不顾黎民百姓的存亡,迟早有一天会死于非命。江左希望将来南平有人能够团结起来,消灭中原王朝。 情帝就跟江左介绍了孟广才和姚大器,这孟广才与姚大器都是胸中有志向的人,他们都有着鸿鹄之志。当然,江左处事向来十分周密,这孟广才他是听过的,姚大器他也有所耳闻,只是这二人在江左看来,都比较鲁莽,办事难成,恐能坏事。江左还有其他人选,他希望能够团结一些有实力的人,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花印自从得知情帝来南平后,就想来找情帝,跟他一路同行。情帝在南平与朋友聊天时,花印已经在路上了。 清晨,花印驾驶马车来到江左的宅门外,管家进去通报了一声,情帝和江左都出来迎接。 花印进入江左的宅院,只觉这宅院大而幽深。江左给花印和情帝介绍宅院中的各种摆设,情帝不禁啧啧称赞。 在花印的印象里,这南平不算是特别富裕之地,然而此处出现这样一个富豪,着实令人称奇。江左还真是一位奇人,他不懂医术,却能卖药材,药材生意做得是红红火火。 他们三个人来到茶室,花印坐下后问了江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很尖锐,就是有关推翻中原王朝的问题。江左没有避讳这个想法,他确实有这方面打算,但他也清楚,一个朝代的成立,需要众多的人付出生命。江山的获得从来都不是轻易的,需要大量的人为之流血牺牲。梁王朝的朱温,当年跟着黄巢征战四方,也是经历过血腥杀戮的人。鲜血换来胜利,因此胜利来之不易。 朱温被赐名全忠的时候,他可能也没有想到日后能成为一国之君,当时的朱全忠,内心全部是忠诚,忠于唐朝,忠于皇帝。但后来就变了心,改名朱晃,忠字没了,也就不效忠唐朝。 江左有意攻打中原王朝,这个事情他想了好久,并非不可行。首先要做的是招兵买马,拉拢有志青年。当团结起一大批人,就可以行动了。看看这南平的高季兴,也不是等闲之辈,如果懦弱无能,不会成为南平王。 从江左家出来已经是傍晚,花印和情帝走在空气温和的街道上,他们看到此地如此繁华,都心生欢喜。 “你看这表面祥和的城市,其实暗中潜藏着各种力量,说不定什么时候战争就爆发了。”情帝不无担心地说。 “江左说的未必是真的。如果他真的要在天下作乱,那天下的百姓可要遭殃了。”花印想起惊心城那些苦难的人,每想一次,心就惊一次。 “本来我以为自己是全天下最不幸的人,没想到还有比我更不幸的人。以前许多的不幸只是耳闻,而现在我是亲眼看到那些人遭难。跟你一样,我的心有时会痛。” “在冰霜国时,我望着东方,想那太阳升起来的地方,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呢?现在,我身处这太阳升起来的地方,看到的是许多苦难。也许我们生错了时代,不该在这个时代降生。” “你有没有想过那些人为什么会作乱?” “为什么?”花印送来疑惑的目光。 “因为天下没有统一,没有一个强大的力量来规范天下。没有规范的天下是令人痛心的。可能混乱之后会迎来和平,然而和平之后,有可能会再次天下大乱。现今很多势力于天下并立,他们割据一方,称霸称王,这样的状况很让人烦恼。” 情帝对他所看到的区域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很多区域的霸主实际上是那个区域的皇帝,那些区域则是皇帝的国家。这些割据四方的人,有的从唐朝就开始了他们的伟业,他们几乎都有称雄天下的野心,目前似乎还没有什么动静,可能他们在等待时机。 情帝打算去吴国看看,尽管吴国的君主没有打出一统天下的旗号,但他已然是皇帝的范儿,他所掌握的区域就是吴国。在吴国情帝也有要拜访的朋友,他需要过去谈一些事情。 花印跟情帝一同去,那辆马车可以载着他们走遍千山万水。情帝不要花印驾驶马车,要她坐在车厢内,马车还是由他这个男人来驾驶。 在去吴国之前,情帝和花印在街道上吃了顿晚饭,路边的小摊位,食物吃起来还挺美味。花印吃过东西后,说:“饱了。”然后用手抹抹嘴。 “你慢点吃。我等你。”花印说,“希望这次去吴国能够顺利。” 吃过晚饭后,他们就上路了。马车很快出了城门,继续奔跑在城外的大道上。 半路,情帝停下来,说要去解手。他来到离马车比较远的一棵树后面,开始解手。完事后,往回走,回来的路上,他捡到一枚钱。这钱应该是别人逃难时掉落的,这个年月,有钱没钱都不好过,除非是江左那样的富豪,才可获得片时的安宁。 天色已晚,情帝希望前面的路途中有客栈,要不然他们就需要在马车上过夜了。四野黑魆魆的,黑夜是一首黑色的歌。 第三十八章 群龙无首 情帝驾驶马车载着花印经过长途跋涉来到吴国,夜晚,他们找便宜的客栈住下来。江左以前向情帝介绍过杨行密,说这个人有胆有识,日后必定成大器。情帝对江左的话,只信一半,因为很多时候,江左的话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假的。 卫灵是个喜好游玩的人,带着孔文墨去了闽南,这里风景好,卫灵喜欢。卫灵曾听人说,有个叫王审知的,也是一代风流人物,在当今的天下,是排得上名号的。卫灵和孔文墨去客栈住宿,选的是豪华的房间。 鲁猛狗来到吴越国,不为别的,为的是找她的妹妹。好多人都知道鲁猛狗在找她的妹妹,可是他的妹妹,始终是没有下落。鲁猛狗心中也着急,她的妹妹如今是否还存在于世,他说不清楚,越是说不清楚,就越使他难受。 石青到了楚国,他年龄这样小,到国外混,其实是很不容易的。石青听闻过很多富商,那些富商的资产惊人,石青想要拥有财富。怀着发财梦想的石青,要在楚国做生意,他相信,生意会越做越大。 阿龙、阿凤受花印的命令来到汉王朝的领土,他们是要搜集信息,探索有关骷髅会和冰火社这两个组织的秘密。此地原来叫大越,后更名为汉,不管是大越国还是汉国,都是当今天下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 花印从马车中出来时,忘记带书了。她回到马车取书。回到客栈,花印看到情帝在读书,读的是《骷髅经》。正好这段时间花印也在读这本书,便有意与情帝交流。她在情帝对面坐下来,跟情帝就经书的相关话题进行讨论。 花印的语速不紧不慢,往往能用简洁的语言表达很深的内容,这一点,情帝是很佩服花印的。花印在学习语言方面,很有天赋,她会多国语言,能用外国语言熟练地与人交流。 情帝目前的任务是从经书中获得骷髅会的组织架构,这个组织架构是不容易从经书中看出来的,但情帝不愿意放弃这样一个机会,他相信,随着深入研读经书,会有收获的。 骷髅会的基本状态,情帝其实已经有了大体的了解。这骷髅会的成员单靠一本经书,凝聚在一起,这经书就是他们的旗帜,在这个旗帜下,他们为同一个目标共同奋斗。经书骷髅会的成员人手一本,不同的人在经书的理解方面是有偏差的,这就需要有懂经书的人来为大家讲解。类似的培训课程很多,培训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成员们更好地理解经书。 情帝这两天联系了吴国的一些朋友,希望能获得骷髅会的课程信息,如果有接受培训的机会,情帝愿意去听一听。 花印当然支持情帝的想法,如果情帝愿意去听课程,花印会跟着他去听的。课程的时长和内容,他们因为没有听过所以一概不知。这些都没有关系,他们相信,听过几次课程后,会有所了解的。 在闽南的一个茶楼里,卫灵和孔文墨探讨舞蹈,这两个人都对舞蹈有兴趣,孔文墨喜欢跳舞,卫灵喜欢观舞。他们喝的茶是上好的茶,茶叶来自闽北的茶叶生产厂,在茶香中,他们交谈舞蹈的精髓。 到国外看看是有好处的,卫灵每年都要去国外旅行,今年今月今日,卫灵带孔文墨来到闽南。这里跟中原不同,卫灵这一路所看到的风景,有种水润润的气质,这是他喜欢的。孔文墨喜欢卫灵喜欢的东西,她发现卫灵是一个有品位的人。 卫灵看这闽国的茶叶不错,想带些到若烟城。孔文墨帮他联系了知名的茶商,这茶商给卫灵介绍了几种相当出色的茶叶,卫灵喜欢,就吩咐茶商给他往若烟城寄了几包。 卫灵喜欢茶叶胜过酒,喝过酒,他经常会癫狂,而喝过茶,他会很安静。他喜欢茶,更喜欢茶带给他的这份宁静。 然而卫灵有他的叹息,他时常叹息,人生不完美。确实,即便能在此处找到这样一个茶楼,这样的宁静,能维持多久呢?当今的天下,割据势力太多,好多股势力,谁都不服谁,随随便便就能成为一方皇帝。这么多皇帝姿态的人存在于世,有道是天无双日,也许会有那么一天,天下百姓饱受战争的磨难。其实就目前一些战乱来看,已经有人承受这样的磨难。 卫灵与孔文墨喝着茶,他问孔文墨苦不苦,孔文墨说有一丝苦,卫灵说有苦才是人生。 鲁猛狗在吴越走了许多巷子,他判断,那些做坏事的人一般会把掳来的人藏在深巷中。他脚都走疼了,可还是没找到妹妹。他看街道上的人,似乎每一个女孩儿都是他的妹妹,然而,都不是他的妹妹。他有些灰心丧气,在他的精神世界中,支撑他寻找妹妹的精神支柱开始受到挑战,他的内心动摇了。妹妹是否还活着,目前真的是一个需要弄清楚的问题。 鲁猛狗这么多年行走江湖,还是练就了一些本事的。他相信靠着自己的努力,会找到妹妹的。在这个年月,失踪的人很多,好多失踪的人,根本找不回来。但是鲁猛狗不相信妹妹找不回来,他相信,总会有一天妹妹会回到自己身边的。 在当今天下林立的许多政权中,有好多掌权者都图谋一统江山,那些有些地方的王,其实跟皇帝没什么两样。那些人在自己的国家掌握了最高权力,利用自己的权力,以求更大的利益。鲁猛狗对这些政治上的事情不关心,他一心寻找妹妹,他计划一个国家挨着一个国家地找,他相信总有一天会找到妹妹的。 石青在楚国连只蚂蚁都算不上,他一个小孩子,在异国他乡,见到的全是陌生的人。在陌生的环境里,他成长为一个成功人士其实是很有难度的。不过石青不气馁,他要求自己做事情从小事做起,积累经验,等将来自身能力提高,就可以做更大的事情。 在广阔的江湖中,众多的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这些角色中,有大角色有小角色,有主角有配角。不可能人人都是主角,也不可能人人都是配角。石青目前在楚国算是一个配角,他当然不是主角。这不意味着他永远在江湖中是配角,也可能有那么一天,石青成为江湖的主角。在石青奋斗的过程中,他在他自己的人生舞台上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阿龙、阿凤在汉国遇见刘子却,这个人曾一心想恢复汉室,现在,他在汉国体会到了一种骄傲。刘子却之所以内心有骄傲的感觉是因为他看到了汉朝的复兴,不管怎样,他所在的土地是汉朝的土地,他所见到的百姓是汉朝的百姓。在刘子却心中的这个无与伦比的大汉王朝中,有众多的为国家建设做出贡献的人,这些人在刘子却眼中都是可爱的人。 阿龙和阿凤跟刘子却谈论有关冰火社的事情,刘子却曾为恢复汉室,做了很多努力。虽然刘子却在汉王朝中也是一个配角,但他有主角的心态。刘子却给阿龙、阿凤讲了一些冰火社的信息,他知道他们是花印派来的,刘子却希望这些信息对花印有用。 花印与情帝在吴国逗留几日后回到中原的冰临谷,这名叫冰临谷的地方面积极大,其中的惊心城和若烟城,都很有名,他们回到的城市是惊心城。 惊心城中还是老样子,花印这次去了不少国家,获得了丰富的阅历,惊心城与一些国家相比,差距是蛮大的。花印清楚惊心城的悲惨状况是有特定原因的,如今各种军事力量相互不服,导致一些战祸是必然的。在这些灾难中,花印看到一些勇敢的人,无论多么艰难的环境,他们顽强地生存。 情帝这一路收获颇丰,他带回来许多地方的土特产,还收集了一些珍贵的书籍。路上他们虽然用了比较长的时间,但这一路他们没有忘记读书。有时花印在前面驾车,情帝在车厢内读书,有时情帝在前面驾车,花印在车厢内读书。在旅途中读书,有一种妙趣,他们都体会到了这种妙趣。 近来情帝研读《骷髅经》也有所收获,他终于认识到骷髅会是一个正邪赋予一身的组织。他们有明确的目标,在经济方面、军事方面、文化方面,等等,都有周密的计划。为实现这些目标,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在骷髅会的诸多行为中,有些给人们带来好处,而有些给人们带来坏处。所以,单从好坏的层面来看,不能正确评价骷髅会。 有这样一番认识,情帝感觉到,今后他会更加深入地了解到这个组织的许多层面。在等级森严的组织内部,有些信息严密封锁,外部人员如果想获得这些信息是很难的。但不管怎样,情帝要了解骷髅会,他会用他的智慧,为他自己打开一片天地。 第三十九章 森林之行 清净庄严的妙音寺情帝有时候还去,他在惊心城中看到有人遭受苦难,就到妙音寺求佛,愿望天下百姓幸福安康。 算起来情帝来中原已有些时日,他看过许多名胜古迹,听过许多奇闻异事,这些耳闻目睹的一切,构成他对这方土地的综合感受。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情帝掌握了中原及周边许多国家的基本情况,在他了解天下的过程中,经历了许多事情,这些事情或喜或悲,如今都归于虚无。过去的事情都显得那么虚无,在面对它们的时候,仿佛它们不曾存在。 无论怎样的事情,现在对情帝而言已都是往事。人需要在某一个时刻,在一个安静的居所,回顾往事,再让时间流逝,然后往事在心里渐渐淡去。最后留在心底的事,有可能是坏事,有可能是好事,大悲大喜的过往,都因为凝视内心时而变得鲜明。 幽暗而神秘的森林,显得宁静恬淡,阳光快要到来,此时是黎明。情帝走在潮湿的路上,路上的枯枝败叶都是旧年留下的,一年年堆积,形成天然的地毯。花印跟在他身后,周围的山岚迷漫在树间,远处的树看不清,只见白茫茫一片。脚踩地面,地面窸窣有声。树木都很高大,树干也因为环境而湿润,树干挂着露珠。是因为风吹来,山岚轻移,渐行渐远。 情帝仇恨世间一切邪恶的事情,据说这森林中,经常有强盗出没,打劫人钱财,不少好汉因此丧命。对这些并非耸人听闻的事情,情帝是反感的,当然也是毫不畏惧的。花印跟情帝一样勇敢,那么多危机四伏的国家,她都跟着去了,似乎没有她不敢去的地方。 世间很多事情,如这移动的山岚,不以人的意志为行动准则,它们是客观存在的。对那些自身难以把控或把控不好的事情,由它去吧,这是情帝的感悟。今天有可能下雨,也有可能不下雨,下不下雨,情帝不管。如果下雨,情帝觉得世界很浪漫,如果不下雨,情帝也觉得世界很浪漫。世界本来就是美丽的,那些一心想控制全天下的人,利欲熏心,是不值得称赞的。 情帝眼中看到的树,有的很粗大,颇有些奇形怪状的样子,再加上周围的山岚笼罩,看上去迷幻极了。情帝觉得,在观赏这些自然风景时,人的内心会很愉悦,这种与自然界的精神交流,是极富魅力的。情帝和花印在森林中走,他们都不说话。 坚守是人很重要的一个品格,情帝长期坚守一个事情,就是保持内心的纯净。如果内心出现浑浊,他会到一些区域走走,用外界的景象填充稍显空虚的内心。今天的行程,大概也是这样,走走看看,他的精神愉悦。 森林中有一个秘密的厂子,一群工匠在生产奇异的工具。这个工具是用来作战的,有的由木头组成,看起来像牛或者马,有的由青铜、铁、铅等金属组成,看起来像一条龙。这些奇异的物体,能够弹射尖锐的武器,往往是分散式发射,令众多敌人瞬间丧命。 情帝在厂子外面听到里面有做工的声音,他向人打听,想知道里面是干什么的,但是别人不告诉他。这是秘密生产战争工具的厂子,制造的工具不只是那些大型的机器,也有一些小巧的武器。现在一些国家培养大象,让大象参与作战,象战给对方造成严重的伤害,大象的作战能力受到很多人的重视。然而培训大象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让它们统一作战是相当有难度的,因此,好些国家不具备象战的能力。 在这个厂子中生产的战争工具,大概是用来对付象战的,当然,一些致命武器是用来对付人的。情帝和花印从厂子旁边走过,厂子里传来嘈杂的声音。他们两个是路人,在门卫看来是闲杂人等,因此他们没有机会了解厂子里的一切。 世界总是这样,一些人为和平做准备,一些人为战争做准备,一些人准备做好事,一些人准备做坏事。人事的复杂,是不容易摸清楚的。情帝继续往前走,在这个森林里,还有很多他没有发现的东西。这个原始森林对情帝而言是陌生的,情帝在这林木间行走的过程中,他时刻能感受到一股神秘的气息,这神秘来自森林,来自这个庞大的森林。 花印有些担心,走过那个厂子,再往前面的路,见不到人。当见不到人,花印开始害怕。女孩子在陌生的环境里,容易产生恐惧的情绪,这是正常的。情帝作为一个男子汉,也产生了同样的恐惧情绪,当然,情帝是可以克服这样的恐惧情绪的。 情帝有一个觉悟,那就是,在看风景的时候,不是说看得越慢就越好,有时候,快步走,快快地看风景,其实也会获得不错的观赏效果,甚至获得更好的观赏效果。这就是说,做一些事情,做得慢,可以做得好,做得快,有可能做得更好。就拿他们在这森林中来说,不必慢下脚步细细欣赏地上的花朵,加快脚步,反倒是旅行的最佳状态,快快走,说不定前面可以遇到很多的好东西。 植物之间有刺,那些带刺的植物容易伤到人。情帝要花印注意路上的植物,那些植物是无情的,有可能会让人流血。世间有许多事情会让人流泪,当花印被植物划伤,流血,她就会流泪。花印其实是一个脆弱的女孩子,她外表高冷,似乎很坚强,其实一件小小的事情就有可能使她流下眼泪。 情帝来这中原,进过许多书店,那些书店中的书,情帝大多不太喜欢。好些书籍,描写好几百年前的事情,这些事情都发生在政治人物身上,其实这些内容都是围绕皇帝及众多官员展开的,并没有涉及其他众多的人,从而没有涉及更为丰富的区域。这些书籍都不能引起情帝的很大兴趣,所以他最近去书店的次数很少了。 在情帝有限的阅读记忆中,有一本书中曾描述过神秘的森林,经过判断,情帝发现,那本书中所讲的森林就是此时他行走的森林。 情帝也接触过一些对他进行威胁的人,那些混迹在江湖中的人,想要和情帝一起做违法的事情。情帝是正直的人,当然拒绝了,可那些人不放弃,仍旧纠缠情帝。 前段时间,祝虫手下的人找到情帝,他们想让情帝从域外“进口”一些女子。对于这样的事情,情帝当然很反感,但对方实力强大,情帝不好发作,只好忍气吞声。那些人威胁过情帝,然而,在种种威逼利诱下,情帝坚持原则,坚决不做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 在森林中,情帝还会时不时想起这些肮脏的事情,江湖是大的,在大大的江湖中,总会有许多肮脏。当然,情帝能够克服这种情绪的波动。 花印在地上捡到一把梳子,这梳子上有柔美的花饰,梳子很新,没有用过。前面,她又发现了一面铜镜,也很新,似乎刚买的。地面上有一串脚印,地面湿润,脚印很深。 “有人在这里遗失了东西,”花印说,“好像是急于奔跑,不小心掉落的。” “这东西看着挺新,你可以用。”情帝笑说。 “你看前面还有东西。”花印指着前方,情帝去看,发现是一个雪白的画卷。情帝打开来,这画卷上画的是山水,笔法精到,气质不俗。 “我们再往前面走走。”情帝说着往前走去,此时阳光已经照在森林上方,由于树木茂密,只有少量的阳光进入森林内部。阳光好,森林干净,地面上的物品清晰地出现在情帝和花印面前,除了刚才他们发现的东西,还有其他物品出现。 地面上的物品令他们感到疑惑重重,物品、足迹、宁静的森林,这一切引发情帝思考,可他实在想象不出这里发生了什么。 “这些物品是谁的?是什么原因丢弃在这里的?好奇怪。”花印说,“你在想什么?” “我正在想你说的问题。”情帝说,“真的好奇怪。” 树木后面猛然蹿出一只动物,情帝定睛一看,是只小鹿。小鹿有一条腿受伤,正在惊慌失措地奔跑,花印还没来得及细看,那小鹿就跑得没踪影了。 “有人在打猎。”花印说,这附近有人。 这时,跑过来一个男子,问他们有没有见到一只鹿。情帝说确实有一只鹿,那只鹿跑了。 男子就跑过去,追那只鹿。片刻,男子跑得也没了影踪。 “咱们也可以在森林里打猎,”情帝说,“做一名猎人也不错。” 花印不知道他们会在森林里呆多久,也许明天他们会回惊心城,也许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回去。情帝神情专注,似乎要打猎,可是他手中没有打猎的工具。 “你在看什么?”花印问。 “我在看有没有兔子。”情帝说。 第四十章 平生所见 花印和情帝在森林中出现了意见上的分歧,情帝觉得,对于地上的这些零碎物品,没有必要去深究,而花印不这么认为。花印觉得这些物品散落在地上,是很有必要去探究一番的。这是线索,按照这个线索去摸索,他们可能会得到他们想要的答案。两人在两棵树间争论不休,他们谁也说服不了谁,说着说着,他们就饿了。 情帝去找溪水,结果在林中发现一个水潭,水潭很深,仿佛里面藏着无穷的东西。花印去找了些东西,做成钓具,就在水潭边钓东西。钓到鱼吃鱼,钓到虾吃虾,钓到甲鱼吃甲鱼,钓到什么吃什么。 花印在水潭边垂钓时,情帝就在一旁研究地上捡到的物品。这些物品有的很珍贵,有的是普通的日常用品。情帝还不好判断这些物品的主人是谁,主人的身份也不好说,这些物品中,有稍微贵重的,有十分便宜的。有可能是一个人遗落在这里的,也有可能是多个人遗落在这里。 安静的水潭中似乎没有他们能够吃的东西,花印在旁边守候多时,却没有任何收获。 “完了,今天要饿肚子了。钓不到,钓不到,什么也钓不到。”花印有些失望,而这时,鱼线一沉,她往起一拉,一条鱼出现在花印的视野。 “鱼!”花印大喊起来。 “啊,不错。”情帝跑过来,“好大一条鱼。等吃饱肚子,继续研究这些神奇的物品。” 卫灵听人说冰临谷的森林中有神奇的灵芝,他闲着没有事情做,就带着孔文墨进入森林。卫灵以为森林和城市没有什么区别,饿了吃饭,渴了喝水,森林也是一个休闲的好去处。可卫灵估计错了,他带了好些东西,有用的没用的,一大堆。孔文墨没有到过原始森林,不清楚森林中的情形,也带了不少东西。当他们来到森林中时,发现一切都不是他们想象的样子。这里的树好高大,森林好大,大得有些可怕。 卫灵走了一截路就感觉到疲劳,他觉得带的东西有些多,就往地上扔了一些。卫灵有些后悔,一些物品属于贵重物品,是他平日珍爱的。但此时他的确累,带多东西就是累赘,他不得不把多余物品丢弃在路上。 孔文墨不习惯森林里的环境,潮湿的空间让她身体不舒适。而卫灵却很喜欢这森林的潮湿,在他看来,在这种空间中,周围有湿润润的味道,很使人感到清爽。 两人在一个水潭旁边,发现有鱼骨。这鱼骨还散着热气,肯定是吃过不久抛弃在这里的。孔文墨很想知道吃鱼的人长得什么样,会不会是原始人?孔文墨的想象很丰富,她将自己的猜想告诉卫灵,引起了卫灵的兴趣。 卫灵低头看看地面上的鱼骨,他不确定是不是人吃的,会不会是狗熊在这里烤鱼吃呢?孔文墨否定了卫灵的这个观点,说动物不会烧火,不会吃烤鱼。 卫灵摇摇头,他不明白这水潭旁边的鱼骨是何人所吃。如果是骷髅会的人所为,那就坏了,他们很有可能被骷髅会的人逮住,然后杀害。 卫灵一担忧,孔文墨便哆嗦。他们都不是胆大的人,却来到这考验胆量的原始森林。 孔文墨不想说话,她害怕说话分神,若是旁边蹿出一只什么动物,就危险了。孔文墨时刻注意周围的环境,一有风吹草动就靠近卫灵,希望卫灵能保护她。在城市中,卫灵是可以保护孔文墨的,他江湖上认识许多人,保护一些人是不成问题的。可现在他们在森林中,卫灵没有认识的动物朋友,如果来一只猛兽,后果不堪设想。 正在他们担忧之际,草丛里跑出来一只小鹿,鹿的一条腿受伤了。小鹿一瘸一拐地跑着,似乎跑不动了,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这可怜的小鹿,不知道是被谁所伤,又是被谁追赶。人有两条腿,鹿有四条腿,两条腿往往跑不过四条腿,很显然,在这场追逐与被追逐的游戏中,小鹿取胜了。 卫灵抱起这只小鹿,它的后腿在流血。抱到水潭边,卫灵撩水给小鹿洗伤口,将伤口上的血迹和沾的土粒尽数洗去。这次卫灵来森林里带的东西多,扔的东西也多,幸好处理伤口的药物及纱布没有丢弃。卫灵用药物给小鹿消毒,然后再用纱布包扎起来。 小鹿细细的腿像手指,而纱布如手指上的戒指。 花印坐在一根树干上休息,这粗粗的树干是被人砍倒的树,看样子是要做成一个舟,但不知为何只做到一半就停止了。情帝指出,这附近有一些部落,为了争夺地盘,经常发生战斗。这舟可能是那些部落的人做的。情帝也不清楚具体什么原因,这舟只做到一半。 花印在森林里走了比较长的路,她发现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探索出这个森林的全部秘密。在森林中,她发现了许多奇怪的动物,也发现了许多奇怪的植物,还发现了有人类活动的奇怪的遗址。花印承认自己少见多怪,但那么多让她迷惑的东西出现在眼前,让她感觉到这个森林真的是万分的神秘莫测。 情帝曾见过一些部落的人,那些人用树叶遮羞,不穿鞋子,在森林中奔跑,打猎技术极高。很多行动敏捷的动物,都难以逃脱他们的追捕。在很多人看来不可能捉到的动物,部落中的一些人能够成功捕获。 在灌木丛旁边,情帝与花印发现了一个男人的尸体,这个男人他们认得,就是那个追赶小鹿的人。这个人身上的肉被人拿去吃掉了,很明显,他是被部落的人所杀。并不是因为他跟部落的人有仇,而是因为他年轻,身上的肉鲜嫩美味,是个诱人的小鲜肉,很不幸,他遇到了食人族。 看到这个猎人的遭遇,情帝不禁心中产生难以名状的惧怕,他害怕食人族攻击他们。如果遇到食人族,他们的后果会很悲惨。 花印坐在舟的半成品上,心中也紧张,她拽住情帝的衣服,几乎要颤抖。 情帝递给花印一把匕首,让她防身。花印接过匕首,看着匕首,有这匕首,安全感强些。在这舟旁边,有生火工具,是别人丢弃在这里的。情帝捡起来,看了看,发现这是不错的工具。 这林子里,有商店。商店不多,需要寻找。情帝找到一家商店,里面有卖主食,情帝买了些主食。商店里还有地图出售,情帝没有买地图,而是问了问店主,店主告诉情帝此处是面积极大的森林,并在地图上将此处的位置给情帝指了出来。 花印还想喝生榨的饮料,就在这家店买了一些饮品,在路上喝。 店主跟一些部落的人很熟,他提醒情帝,附近有食人族,会把人当成食物吃。吃人肉的事情情帝以前就有所耳闻,但他万万没有料到这样的事情会逼近自己,给他造成异常的紧张感。 情帝问店主有没有什么可以预防食人族的方法,店主给情帝介绍了一款可以在森林间起飞的工具。这工具其实是长长的一条绳子,一端有金属器,将金属器甩到高高的树枝上,就可以拉着这根绳子像猴子一样在树木间跳跃了。这就是店主说的飞翔。 情帝总觉得这工具不大好使,这很考验个人的“飞行”能力,如果拉着绳子到达高处,失手掉下来,估计会粉身碎骨。但情帝还是买了这根绳子,他有这根绳子就像花印有那把匕首一样,获得的是安全感。 “瞧瞧,我们能飞了,带你飞怎么样?”情帝举着手里的绳子。 “你飞吧,我可不敢飞。”花印有所担忧,“飞起来掉下去就惨了,飞得高摔得惨。” “反正有绳子总比没有绳子好。”情帝收起绳子。 卫灵和孔文墨遇到一个手里拿着长矛的人,这个人本来是关夜手下的一个兵,因为边塞生活艰苦,他做了逃兵。逃兵一般都没有活路,被逮住肯定就被砍头了,但这个兵很幸运,他逃跑成功了。作为一名逃兵,他不敢再接近军队,误入这森林,在森林里左奔右跑,遇到了部落的人。那些部落成员见这人很高大,力气也大,就吩咐他做工。他被安排的第一个工作是制造小舟,他是初学者,不太会制造。刚刚,他在一个树干中间点了火,要烧造舟的内部空间,可事情做到一半,他就感觉力不从心。他现在要回去,到部落里请师傅来帮忙。正巧遇到卫灵、孔文墨二人,这二人好奇此人的装束,就问及他的来历。 这森林中看似只有动物和植物,其实,在森林里,有以打猎为生的猎人,有以捕鱼为生的渔民,有群居的部落人民,有误入森林的迷路者。种种的人,在一个大森林里,你认识我,我认识你,但你见不到我,我见不到你;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但你见到我,我见到你。 第四十一章 安全 花印珍惜手中的书,那本《骷髅经》很新,她看过的书,都是很新的,不会因为手不释卷而使书页发皱。情帝也有一本这经书,他则不太在意书会不会褶皱,甚至在吃饭时,情帝会一手拿着油饼一手拿着书,看一页,用油手翻一页。 夜晚,花印和情帝需要烧火烤东西吃,他们找到一块空地,在这里烧火。夜晚的黑暗令花印惧怕,她希望有火光来照亮她的心,从而驱散内心的恐惧。近段时间花印感觉胆小了许多,没有过去那么勇敢了,过去的花印,不懂得珍惜自己,任何凶险的环境,她都敢去,现在不同了。有这样的转变,其实是件好事,过于勇敢,闯入危险境地,有可能在某刻丧命。 花印是珍惜自身生命的,如果她失去生命,那么情帝就会失去一个好朋友。假如情帝失去好朋友,就会孤单,真不知道他要流多少泪呢。 这样的转变,情帝也有。情帝现在不太敢回冰霜国,路上的种种困难,在以前的自己看来,不算什么,而现在的情帝,不太敢应对某些困难。 干柴已经聚集起来,花印点火。当火一点点烧起来,周围就亮了。花印喜欢这火,她看着火光,此时,情帝看着火光照亮的花印的脸,那张脸是纯洁的,是美好的,是动人的。 情帝发现,在夜间,一些小动物比较活跃。它们可能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活动。这个森林是丰富的,有各种动物,动物的习性不同,它们活动的方式及范围都不太一样。当今的皇帝,喜欢进行各种享受,很多追随他的官员,也都喜欢各种享受。有好多人,喜爱吃稀奇的动物,就有人潜入森林,为这些富贵的人寻找珍惜的动物,以满足这些富贵人士的食欲。 食欲在某些时候是惊人的,人可以吃大动物,可以吃小动物,大大小小的动物都可以做成美食供人享用。有人以一生能吃多少种动物为荣,一有时间,就品尝珍惜的动物,那些被做成各式菜肴的动物,令人们感到眼花缭乱。似乎没有不能被人吃的动物,似乎动物天生就是被人吃的。 吃是很有学问的,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饮食习惯,在吃方面,有多种多样的饮食讲究。那些富贵的人,不光吃那些名贵的菜,还写有关这些菜的书籍。他们认为,在人的一生中,就应该多吃东西,吃各种东西,再把吃东西时的感受记录下来,那么,这样的人生才是丰富的。 “我们在森林中找一种动物,一种皇帝都没有吃过的动物,”情帝用烧火棍拨着火,“去贡献给皇帝,说不定皇帝会重赏我们。” “关键是要逮多大的动物,我们得准备笼子,”花印思索着说,“逮大动物,准备大笼子,逮小动物,准备小笼子就好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情帝肯定地说,“不防这样,我们大笼子、小笼子都准备。逮到大动物,就放入大笼子,逮到小动物,就放进小笼子。” 清晨的迷雾还没有散去,花印在雾气中来到河边,小河的水很清澈,她掬水洗脸。水很凉,是从远处流下来的,带有树木的味道。这里树多,到处可以嗅到淡淡的树的气味儿。早起的动物都已经开始活动,各种动物的声音,使得森林里颇有些热闹。 因为河边没有人,所以花印找不到一个说话的对象。情帝还没有醒来,还在客栈里睡觉。这森林中的客栈很多,都不便宜,在那些客栈里,透过窗户,有的可以看到森林中的树木,有的可以看到小河。他们住的那个客栈,所有的房间都有明亮的窗户,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安静的小河。河景客栈给人舒心的体验,花印已体验一晚,而情帝还在体验当中。 这几日他们早上一直吃竹笋,这林子里有竹笋,味道还算可口。趁情帝还没起来,花印去挖竹笋。等情帝醒来,花印就能挖好竹笋。有个重要的事情一直埋在花印心头,冰火社的一些成员要逮捕卫灵,而卫灵和情帝有交情,这件事情,花印不知道该不该给情帝说。还有,如果冰火社的人以情帝与卫灵有交情为由,也要逮捕情帝,那事情就更麻烦了。这些事情,藏在花印心里,她考虑再三,决定等情帝醒来告诉他。 早晨的太阳很温暖,情帝走过阳光下的草地,来到花印身边,花印向情帝陈述了冰火社要逮捕卫灵的事实。这件事对情帝影响还是很大的,情帝跟卫灵一块儿喝过茶,一起聊过天下大事。如果冰火社的人要逮捕卫灵,那么很有可能他们会以情帝主谋为由逮捕他。一些农民起义军,其指导思想,很有可能有一部分来自情帝。当然,目前冰火社还没有十足的证据。即便如此,也不能确保现在的情帝就是安全的。情帝需要做最坏的打算,那就是迎接冰火社的追捕。 阳光照在河面上,河面异常好看。金色的河面与绿色的森林形成非常好的组合,自然的壮观美景在天地间无言。 花印还在担心情帝被捕的事情,情帝却没有太过紧张,他一向处事严谨,面对任何事情,不慌不忙。 在冰临谷的这个森林里比在惊心城或者若烟城要安全,虽然森林中可能会遇到一些袭击人的猛兽,但这些都是可以克服的,假如在城市中,可能会被冰火社的人轻易地追捕到。花印不希望看到情帝被捕,那样,他就不能做他自己的事情了,那样他会失去自由。 在森林中生存,需要智慧。这个森林,可以说是远离人类的空间。皇帝管不了这里,皇帝管的是人,至于动物,皇帝是基本不管的。当情帝和花印在森林中居住下来,很多人会找不到他们,当然,冰火社的人例外。即便他们躲在这个相对安全的森林,也难免会被冰火社的人发现。 在森林中就需要与动物相处,与那些部落的人相处,与远方而来的旅客相处,森林并不单调,森林也是一个丰富的世界。花印比较喜欢在森林中的状态,这里面空气清新,没有市井的嘈杂,没有世俗的干扰。如果森林外面发生战争,大概不会影响到森林内的人,森林内与森林外仿佛是两个世界。 花印拿着冰激凌来找情帝,情帝今天要做早餐,情帝在做早餐时,花印就在一旁吃冰激凌。往日都是花印做饭,今天情帝想要料理一番,做饭是有快乐的,这种快乐只有做的时候才知道。 卫灵来到这森林后就后悔了,森林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浪漫。在这林木间行走,卫灵时刻提心吊胆,孔文墨嫌卫灵胆小,卫灵不否认自己害怕。卫灵这个人,在人前胆子大,面对许多市井中人,他谁也不怕。卫灵甚至出钱资助一些起义军及官方军队,似乎没人知道卫灵属于哪一派,因而卫灵是正是邪很不好说。 卫灵在人中是霸王一样的人物,但在森林中他就害怕了,他怕的主要是那些吃人的猛兽。卫灵听人说森林中有种神奇的植物,吃后可以长生不老,为了长生不老,卫灵来到森林。卫灵手中有那种植物的图画,他看着图画上的植物,不明白这种神奇的植物长在什么地方。 孔文墨在林中发现一个好处,对她的舞蹈有很大益处。林中的一些动物,活动起来极为灵动,它们的动作那样敏捷,让人还没有仔细看呢,它们就已经跑远了。动物的姿态,让孔文墨着迷,那些动物的一跳一转,都可以吸收到舞蹈中来。孔文墨在仔细观察动物的行动姿态时,逐渐忘记了身在森林中的恐惧。 卫灵佩服孔文墨,在任何时候都不忘舞蹈,在卫灵心中,孔文墨无疑是千古第一舞者。孔文墨对舞蹈的热爱是一般人不可想象的,她为舞蹈付出的努力,也是一般人难以达到的。孔文墨跳舞不为愉悦别人,而是为了在天地间展现肢体的魅力。 那只小鹿他们还带在身边,有小鹿在,容易招来猛兽,但是,他们不忍心丢弃这只小鹿。小鹿与两个人慢慢熟识起来,跟着他们,他们走一步,小鹿也走一步,他们走两步,小鹿也走两步。 小鹿是可爱的,它淡黄色的身体,有着浅浅的毛,它的眼睛是明亮的,如泉水清澈。卫灵愿意带着这只小鹿,看小鹿成长。 冒然在林间行走是很危险的,他们要找一家森林里的客栈,住下来,慢慢寻找传说中的神奇植物。卫灵相信,会找到那种植物的,他也相信,他和孔文墨会长生不老的。 卫灵听人说,这种植物的发现者的祖先,曾经参与过秦始皇的活动,专为秦始皇寻找长生不老之药。秦始皇死了,卫灵想,那长生不老之药,肯定会被他找到。秦始皇办不到的事情,卫灵相信自己能办到。 第四十二章 凉凉的夜 花印中午去河边洗头,她身上的衣服昨天刚洗过,还散发着洗衣液的味道。花印曾买过几瓶洗衣液,是一些小作坊生产的,工艺水平还不错,除渍清洁效果很好。当时在城中买洗衣液,花印没有固定的购买场所,她是去逛街,逛街买衣服,服装店旁边有卖洗衣液的,她就顺便买一瓶。 在森林中穿着散发清香的衣服,感受森林时光的流逝,此时,森林成为一首歌。 森林中一个猎人捕捉到一只雪白的猴子,这猴子看上去就如同一团雪。这个捕获雪白猴子的猎人是个女孩儿,她一身男装,整体看去有股帅气。猎人女孩儿将这猴子推荐给情帝,问他要不要。情帝当然想要这只猴子,只是不知道这猴子除了漂亮外还有什么本领,也不知道这猴子的价钱怎样。猎人女孩儿先不跟情帝谈价钱,先让猴子表演技艺。 这猴子,迅速上树,从树枝上纵身一跃就到达高空,身体在高空中划一道弧,落在远处另一棵树的树枝上,树枝上下起伏摇晃。那猴子又奋力一跃,从远处的树枝跳跃到情帝头顶的树上,然后迅速从树干上下来。 情帝看这猴子行动敏捷,十分喜欢,还这么听话,就想买下来。猎人女孩儿出了价钱,情帝觉得价格合理,就买了这只猴。花印问情帝要不要进献给皇帝,领取赏金。情帝摇摇头,告诉花印,这只猴他很喜欢,决定不献给皇帝。 花印见有人在林子扛着木材行走,就问那些人是做什么,那些人告诉花印,他们是在建造木屋。这木屋将来会供人住宿,作为客栈使用,客栈的名字老板估计还没有想好,也可能已经想好。 花印住的客栈,比较小。她看这些建造木屋的人如此忙碌,感觉这个客栈将来会很大。花印和情帝在森林中居无定所,这个将来建造成的木屋他们能不能住一住还说不好呢。在建筑工地周围,可以采集野果吃,可以用草编织衣服穿,可以用树木建造房屋住,可以就地取材造船航行,所以,花印感觉这一片土地很有生机。 目前天下的形势还比较紧张,中原四处林立的政权随时有可能对中原王朝造成致命伤害,鉴于目前紧张的局势,中原各地正在加紧征兵工作。被征去的兵,有的用来驻守边关,有的用来建造工程,兵不够用的时候,就到民间抓壮丁,很多田间的劳力被抓去充当了兵丁。而在森林里,就是另一番景象了。这森林极大,闯入森林中的人,仿佛来到另一个世界,此处没有人抓壮丁,没有官府收取苛捐杂税,没有地主恶霸横行霸道。 在森林里,花印感到他们来到一个奇妙的王国。 花印说:“你买了这只猴子,算是有了一个朋友。你没事的时候,可以带着猴子散步。” 情帝说:“散步的话你陪我就够了,这只猴子,如果能带我跳跃就好了。我趴它背上,它带着我在林间跳来跳去,那样会比较好玩儿。” 花印说:“听说有国家驯养大象参加战斗,大象参战应当很勇猛。那些驯象师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否则是训练不出能够作战的大象的。你可以训练这只猴子,也许以后可以参战。” 情帝说:“我可不想做一名驯兽师,一呢,我没有那个天赋,二呢,猴子参战的话,我估计战斗力不会很强。” 下午的森林阳光暗淡,花印打开一张奇怪的图,这图案花印已经琢磨很久,始终琢磨不出名堂来。这是冰火社的人送给花印的,尽管有关于冰火社的一些介绍资料,可花印还是看不懂手中的图。当人看不懂一样东西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怀疑图有问题,二是怀疑自己有问题。花印相信图是没有问题的,她也知道自己没有问题,于是花印的心情很矛盾,她皱着眉头。 因为形势紧张,关夜加紧了训练兵丁的工作,战争可能一触即发,不管跟哪个国家的战争,都需要全力以赴,奋力拼杀。 黄色的土地,时常刮起风沙,黄沙漫天的景象,一如战士们的心,他们面对人生是迷茫的,今日生,有可能明日死。 举着长矛穿着战甲的兵,一队队过去,穿过黄沙,走在厚重的大地上。他们要练习布阵,在战场上,阵法很重要,好的阵法往往能决定一场战斗的胜利与否。他们都是想要胜利的兵,其中有很多的兵都不怕死,他们有着一颗求死的心态,视死如归,甘愿为中原王朝抛头颅洒热血。 有只野猪闯入了军事区,炊事班的兵拿着长矛围攻野猪,野猪左冲右撞,怎么也冲不出重围。远处的山弥漫着雾气,山很大,山上的森林很茂密,这野猪肯定是从那森林中跑来的,一路奔跑,像是要来当兵,忘了自己是只猪。 森林在浓雾中显得神秘,森林外的大面积土地,包括此处的兵营,都有一种不同于森林的沧桑感,这沧桑来自大地深处,每一刻都震撼着人的心。 在这大地上,演练士兵发出的口号声,震动天庭。排兵布阵时发出的嘶喊声,响彻云霄。这嘶喊,传荡在天地间,也传入茂密的森林。 一名战士,手里的长矛向着野猪刺去,野猪未来得及躲闪,那长矛扎在野猪左边的眼睛,立即有血从那里涌出来。 这战士不肯罢休,拔出长矛,又往野猪的腹部扎去。野猪怒吼,咆哮着朝这名战士跑来,而野猪背后有三名战士同时举起长矛,奋力往野猪背后刺去,一人刺入左腹,一人刺入右腹,另一人刺入肛门。 在军队,饿了吃,渴了喝,看不惯的人就打,遇见恶人就杀,一个个男子汉活得光明磊落、铁骨铮铮。刚才有人打到一只野猪,这野猪是自投罗网,不管怎样,大家又有肉吃了。人活着,有肉吃,比啥都强。他们在苍茫的天地间宰野猪,烹饪野猪肉。肉香飘动,战士们围聚在一起大快朵颐。 夜晚军中死了六个人,这六个人死状一样,据判断,他们可能都是被冰火社的人杀害。对于冰火社杀害士兵的原因,大家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但有一点大家是一致的,那就是,冰火社杀害士兵,就是跟军队有仇,就是军队的敌人。 关夜已命令人将死者埋葬,月色笼罩着军营,这军营有种死亡的气息。已经死了六个人,其他的人都十分害怕,害怕轮到自己。那六个人死得不明不白,那冰火社的人行动太过隐秘,这一切,令士兵们心里都不好受。 关夜走在月光下,望着远处黑魆魆的森林,心中的事情都凝结在一起,形成心结。冰火社来杀人,是因为什么?今后还会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关夜开始有不安全感在心头产生,他手下的兵,既要他严加训练,将来奋勇迎敌,又要他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军队万无一失。 深夜,关夜睡不着,他起身走到外面。夜深了,周围颇有寒气,关夜盯着漫漫长夜一言不发,当然,此时他一个人,也没有个说话的对象。他的军旅生涯自打开始的那一天,就注定与各种残酷为伍。他也屡立战功,这是光荣的事情,但是关夜知道,自己的那些小小的成就是多少战士用鲜血换来的。 关夜取来烈酒,坐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一口一口地喝酒。月下饮酒,他喝的不是酒,喝的是忧愁。对军中的事情,关夜一直比较熟稔,但近来的一些变故,使他有些措手不及。当然,军队还要管理,兵还要练,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 深夜不眠与夜为伴,关夜品尝到的是深刻的孤独,军中这么多人,但关夜却感到心中时常凉凉的,这种内心的悲凉,如同绵延的群山在心内蔓延。他不停地喝酒,手中的酒被他喝光,他就将空酒壶掷在地上。 打仗靠的是意志,没有意志成不了事儿。一腔热血只为换来和平,那些战士的鲜血都不白流。关夜明白,在军营,可能会面临各种严酷的考验,但这些都不是退缩的理由,面对挫折,应当勇往直前。关夜心中一直有一个理想,那就是统一天下,让天下所有的人,都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生活。关夜幻想着未来,嘴角露出笑。 夜是漫长的,夜也是温暖的,在深夜,人可以凝视夜空,让夜充满内心。在夜中,人只是一个单纯的人,将军也是人,士兵也是人,在深夜,面对夜空,所有人都一样。 酒进入关夜的胃,关夜醉了。白天他用心练兵,晚上,兵大多都睡了,他开始寂寞了。白天的忙碌让他清楚自己是一个有责任的人,但是到了晚上,一没有士兵的口号声,一没有风沙的声音,他立即感觉自己似乎是多余的。他明白,到明天,他还需要去练兵,明天又会是忙碌的一天。不管白天还是黑夜,关夜都是不怕死的将军,他相信,他手下的兵也都是不怕死的兵。 第四十三章 阿芙蓉 伴随着沉重的黑夜,关夜在军营中入眠,外面的夜是死寂的,在这样的夜,正好可以沉沉地睡。 关夜清晨醒来,口有些渴,脑袋沉甸甸的,他起身喝水。喝过水后,他注意到照进营帐的阳光,这几束阳光十分温暖。此时外面已经有嘹亮的口号声,士兵们又在练习排兵布阵。有些单调的生活日复一日,谁都厌倦,但当兵就是这样,注定要艰苦一生。 关夜手拿一把刀,带着几十个兵去完成一项任务。他们行走在泥泞的路上,周围吹着冷风。 三个身着红衣的人,手中拿着剑朝关夜跑来,关夜还没来得及看清来者,那三个人就逼近眼前。关夜只得举刀招架,其中一个人身体一转,顺手一剑刺入一个兵的咽喉,那个兵喉部流血,立即倒地身亡。关夜猛往前跃,一刀劈下,砍去那个红衣人的臂膀,随即关夜再次举刀砍去,那红衣人的头被生生砍了下来。此时他侧方的那个红衣人跳过来,举剑就往关夜背部刺去,关夜感觉后方来风,就用力用旁边躲闪,但躲闪不及时,肩膀被那红衣人的剑刺伤。旁边的其他兵都围攻过来,杀掉了关夜侧方的那个红衣人。有个带刀的士兵,举起大刀,猛往红衣人的头部砍去,他的身体被劈成两半,左一半先倒下来,接着右一半也倒下来。 他们杀掉了这三个身着红衣的人,这三个人,据关夜判断,都来自冰火社。关夜此次出行,就是要追查冰火社的下落,这冰火社居然找上门来。关夜受伤了,肩膀非常疼,血在往外涌,血液弄湿了衣服。 立即有人取来阿芙蓉给关夜用,这阿芙蓉能让人忘记疼痛,一直受到许多人的青睐,当身体受伤,疼痛难忍,可以用阿芙蓉来麻醉。此时关夜用的就是阿芙蓉,他背部的痛很快就得到缓解,然后有人给他疗伤。 关夜对阿芙蓉有感情,他在年少时就接触过阿芙蓉,当时觉得这东西是神品。阿芙蓉也被一些组织列为尊贵的东西,一些组织中的人使用后,对其产生了依赖性,进而对组织产生依赖。 队伍中有兵好奇这阿芙蓉的效力,关夜告诉士兵们,这阿芙蓉是商人从域外带来的,专门给中原的人使用。那些兵好多人不了解阿芙蓉,听关将军如此讲,就笑笑,表示自己听懂了。 队伍继续前进,这路途中还有可能会遇到冰火社的人,那些身着红色衣服手中拿武器的,都是冰火社最低级别的人,他们执行冰火社的命令。 关夜果然又遇到了一些冰火社的兵,这些小兵都不厉害,关夜带的兵把他们都消灭了。关夜是身经百战的人,对这些打打杀杀的事情已经麻木。他见多了这些事情,也看惯了这些事情。 关夜烦闷的时候就会想到阿芙蓉,阿芙蓉成为他重要的伴侣。曾经有人告诫过关夜,阿芙蓉不是好东西,但关夜不听,仍然沉浸在阿芙蓉给他带来的快乐中。这阿芙蓉乃是一种古怪的东西,人使用以后,会产生奇异的快感。关夜对这种快感已然产生了依赖性,一时似乎戒除不掉。 卫灵在森林中发现了灵芝,这野生的灵芝又大又黑,其间混杂着一些枯草。这灵芝看上去不错,但卫灵明白,这东西不能使人长生不老。孔文墨帮着采下了灵芝。卫灵又在林中发现了人参,这人参看起来很不错。孔文墨也帮着采下了人参。他们在林中发现了许多珍奇的东西,这些东西都很好,但卫灵清楚,这些东西都不能使他长生不老。 卫灵还在林中发现了阿芙蓉,这种植物卫灵以前见过。但是卫灵没有让孔文墨采阿芙蓉,因为他听人说过,这阿芙蓉有严重的副作用,使用后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卫灵和孔文墨远离了阿芙蓉,去寻找其他植物。 卫灵看到有身着红色衣服的人闯入林木间,匆匆忙忙地奔跑。他们的样子很是狼狈,卫灵看到他们,忍住没有笑。 关夜带兵来到森林,他知道,有几个冰火社的兵逃到了这里。森林很大,如果有人逃入森林,是很难寻找的。森林如同一片海,要想在这么广大的森林中找到几个人,绝对是海底捞针。但是关夜相信自己的直觉,他相信那几个冰火社的兵没有跑远,而且追踪他们,有可能找到冰火社的老巢。 这一路上,关夜发现,冰火社的兵分两种,一种是穿红颜色的军装,象征火焰,一种是穿白颜色的军装,象征冰雪。这两种冰火社的兵关夜都见到了,也跟他们发现了战斗,领教了他们的本领。关夜承认,无论是穿红色军装还是穿白色军装,都是英俊的,而且他们的战斗力都不弱。关夜带的兵折损不少,现在他身边的兵已经不足十人。 关夜目前的人虽然少,可他毫不畏惧。长久以来,他锻炼出了刚烈的脾气,遇到事情,从来就是一副不服输的样子。这林中不管是猛兽还是冰火社的兵,关夜都不放在眼里。那些兵也钦佩关夜的英勇,只要是关将军敢去的地方,他们也敢去。 林中走累了,关夜找到一家客栈,客栈旁边有人卖羊肉汤和烧烤,关夜和其他士兵坐下来,点了些食物,又要了些烈酒。他们在客栈旁边吃吃喝喝,全不把森林中的危险放在心上。 关夜问卖烧烤的汉子:“嗨,你有没有看到几个穿白色军装或者红色军装的兵?” “天天低着头烤串,哪有闲工夫看什么兵。”那汉子翻转着手中的羊肉串,羊肉串冒起阵阵油烟。 关夜说:“我就住这家客栈,如果你见到那些兵,随时到客栈禀报我。只要见到他们,我就能宰了他们。” “对,见到的话你一定要第一时间禀报关将军,”一个兵说,“见到那些兵,定要活剐了他们。” 卫灵翻过一块大石头,然后站在一个小山峰上。随即回身伸手拉孔文墨上来,孔文墨香汗已出,气喘吁吁。 “看,前面就是宝石屋了。”卫灵指着林木间的一个屋子,那屋子色彩斑斓,是用多种宝石堆砌而成。阳光一照,更加光鲜绚烂。 “我们过去吧。”孔文墨迈步前行。 两人不多时来到宝石屋前面。卫灵听人说过,宝石屋有个宝石老人,宝石老爷爷懂得长生不老之术。卫灵欣喜地看到了宝石屋,他这次拜访宝石老人,就是想要求得那长生不老之术。 这屋里有个少女,见到外面有人,就招呼他们进去。卫灵进去后,才从少女这里了解到,宝石老人已经去世了。宝石老人是上个月逝去的,一直以来,这名少女跟爷爷在宝石屋生活,爷爷的离世,让她很难过。少女没有了爷爷,一时间心里空空的,当她看到卫灵和孔文墨这两个陌生人时,开始流泪。这个少女终于有了一个倾诉的对象。 人们称这名少女为宝石女儿。卫灵和孔文墨听宝石女儿讲了有关她爷爷的故事。 关夜酒足饭饱后就进入客栈,他选了一个宽敞又明亮的房间,这个房间他以前住过。具体哪年哪月,关夜记不清了,他来到这森林,拜访一个人。关夜当时拜访的人是宝石老人,当时,关夜经常摄入阿芙蓉,宝石老人曾对关夜说,阿芙蓉容易把人引入地狱。当时的关夜,没有把宝石老人的话放在心上,现在的关夜,也没有把宝石老人的话放在心上,只是,他来到这家客栈,想起了当时拜访宝石老人的时光。 花印在林中听得到军队的嘶喊声,森林外的这声音比较隐约,花印判断离森林稍远的地方有军队驻扎。花印是一个敏锐的人,外界十分细微的变动她都能察觉。这军队发出的声音,花印能从中听出很多内容,分析出很多的信息,这是花印的本领。 花印在林中发现了一些士兵的活动,这些士兵有的着白色军装,有的着红色军装,据她初步判断,这些兵属于冰火社。冰火社向来行踪隐秘,做出的一些事情往往叫人匪夷所思。这冰火社派兵在林子里出没,是有什么打算吗?就连一向敏锐的花印也开始摸不着头脑。 情帝在花印的帮助下也开始对冰火社有了了解,他对事情的把握能力没有花印强,在对事物产生一些疑惑时,他经常请花印帮忙。情帝承认,有花印的帮助,自己在很多事情的认识方面都焕然一新。 情帝在林中捡到一只鞋,这鞋是冰火社的兵落下的。在情帝看来,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鞋,而花印却从这鞋子发现,冰火社有女兵。这个信息很重要,它说明冰火社曾做过女兵的招募工作。那么冰火社招兵的方式以及部分活动的轨迹,是可以摸索出来的。花印对冰火社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决定好好对冰火社了解一番。 第四十四章 心有所悟 在木缘客栈居住,花印感到的是无限的舒适。光洁的木地板上,铺满早晨的阳光,花印刚刚沐浴,擦拭身体后,踩着木地板来到窗前。脚踩木地板时,也踩到阳光。 窗外是明亮的世界,树木很多,树叶很绿,小动物给人的感觉是可爱。路上不见行人,可能是还没起床,也可能畏惧森林里的凶险。不管什么原因,路上没有人。 树木旁边突然出现一只大猴子,那猴子个头儿大,行动却敏捷,很快地上了树。紧接着,大猴子从这棵树跳跃到那棵树,身姿英俊。一只松鼠出现在树枝上,动作极快,在树上迅速地移动,松鼠的活动给人眼花缭乱的感觉。一只啄木鸟,在树干上啄,发出笃笃的声音。窗外的动物世界看起来十分有趣,花印静静地站在窗前观看。 情帝来到她身后,打开窗户,从窗台翻了出去。这房间在客栈的一层,外面是条美丽的河,河岸上有树,树美丽,树的倒影也美丽。 “别在屋子里老呆着,你也出来看看。”情帝在窗外喊,窗外的泥土地十分湿润,呈现出湿润泥土特有的颜色。 “我要从客栈的门出去,我不能翻窗户。”花印笑着走出客栈。 鲁猛狗得知冰临谷有个神秘的森林,许多犯罪的人,逃入森林,往往不容易被逮住。他来到中原,到达冰临谷,又找到这个森林,然后走了进来。 这森林比他想象的要大,这里的树,这里的空气,都出乎他的想象。他找到一家面馆,这家面馆有个好玩的名字,叫做吃家。吃家面馆的面好吃,酒也好喝,鲁猛狗在这里坐下来嘴就没停。 “这位兄弟,大早上起来就喝酒,是有什么事情想不开吗?”店家问鲁猛狗。 鲁猛狗答:“我一直在寻找一个人,一个亲人。现在,我需要做一门生意,积累钱财。等钱攒够,我就可以继续找人了。” “找一个人是很不容易的,”店家说,“茫茫人海,到哪里去找呢?什么时候能找得到?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 “不管找多长时间,”鲁猛狗猛喝下一口酒,“我都要找下去,直到找到为止。”他心中有坚定的信念,他时常给自己鼓劲儿,他相信自己能够找到妹妹。 鲁猛狗喝酒时听到路面上有嘈杂的声音,转头一看,见有不到十个兵跟着一个将军。那将军正是关将军,鲁猛狗站起来,说道:“关将军,怎么会在这里见到你?” “猛狗,”关夜停下来,“你找到你妹了吗?” “我打算做生意,”鲁猛狗说,“不能老是这样耗资前行,总要有个经济来源,要不然吃饭的钱都没有。” “你在这里可要小心了,”关夜说,“小心冰火社的兵把你绑起来,扒了你的皮。” “冰火社的兵?冰火社还有兵?”鲁猛狗惊讶,“你是怎么知道的?冰火社不是一个善良的组织吗?” 关夜说:“过去我也这么认为,认为冰火社是一个充满爱的组织。但是近来,我兵营里接连死了好多个兵,都是冰火社的兵干的。我这次出来,就是要找到冰火社的老窝,捣毁它。” “关将军,您是做大事的人,”鲁猛狗说,“今日幸会,坐下来一起喝杯酒吧?” “改日再会,今天还有要事要做,就不在此耽搁了。”关夜带着几个兵绕过吃家面馆,向着丛林深处去了。 鲁猛狗身上衣服已经有些旧了,可是他没有买新的。他带的刀也不怎么锋利了,他没有换新刀。他胖胖的身体,高高的个子,给人很坚强的感觉,但他内心实际是脆弱的,小小的伤害就能够使他心碎。 刚才他对关将军很客气,其实他内心很烦厌这些兵,是他们搅扰了天下的太平。如果天下很太平,鲁猛狗的家乡就不会乱,家乡不乱,妹妹就不会丢失,父母就不会死。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可以归因于战祸,而战争往往是这些野蛮的兵挑起的。 鲁猛狗感觉对那些兵有仇,只要是兵,他都仇恨。他跟妹妹的感情很好,从小到大一直一起玩儿,他们只要在一起,就能笑一整天。在鲁猛狗寻找妹妹的过程中,情帝帮了他很大的忙,鲁猛狗没有地方住,情帝给他找客栈,鲁猛狗不认识的字,情帝帮他认。现在,鲁猛狗已经有了一点儿钱,也认识了一些字,但是他知道,要想继续自己的寻觅之旅,还需要更多的钱财作为支撑。 鲁猛狗听人说过,在这森林里有个宝石老人,能够长生不老,秘密地向人传授长生不老之术。他不知道,宝石老人已经去世了。在客栈中,鲁猛狗坐在床上,由宝石老人想到宝石,他觉得可以贩卖宝石发财。他听人说过,有些地方盛产宝石,有雇主雇佣很多工人,给他挖宝石,挖出的宝石很多都能卖不菲的价格。鲁猛狗心动了,他感觉做个宝石商人也不错。 花印前段时间缺钱花,就把自己的戒指给当了,当铺给了花印很多钱。现在,花印拿着这么多的钱,在森林中却没有个用处,想要逛街,连个街道也不好找。 花印想起在妙音寺中的时日,那里虽然清净,可走些路是可以找到集市的,而这森林里,到处都是植物,想要找到繁华的集市,简直是缘木求鱼。不过花印也没有着急要买的东西,身上的衣服,洗洗还能穿,吃的东西,可以在森林中获得。至于居住,花印可以住客栈,她正好有大把的钱,正好可以支付客栈的房费。 情帝觉得可笑,花印居然为花钱发愁,花印身上钱多,发愁不知道该怎么花。在情帝的计划中,有一项跟军事有关,那就是参照国外的情况,给当今王朝的统治者提供建议。说不定当今天下的拥有者,在接纳情帝的建议后,可以良好地用兵,从而使得天下统一,四海归心。 鲁猛狗从客栈出来,走在一条小径上,两侧树木茂密,鸟鸣不止。一只猛虎缓步行来,靠近鲁猛狗。猛虎遇见猛狗,要吃猛狗,猛狗不是好惹的,举起大刀砍向猛虎,猛虎被击毙。鲁猛狗虽然打死一只老虎,可是心里还是有些害怕。这只老虎的出现,说明这森林中有猛兽,现在遇到一只老虎,自己对付了,如果遇到下一只老虎,或者遇到其他猛兽,自己还能不能对付,不好说。鲁猛狗壮着胆子往前面走,他明知这森林中有老虎,可还是往前行。他想通了,老虎有牙齿,自己有刀,这刀是比那牙齿坚硬的。鲁猛狗走着走着,心中已经不怕老虎。 鲁猛狗走到一个小山峰上的时候,往下看,看到山下的一块石头上有个女孩儿在跳舞。这个跳舞的女孩儿旁边有一个男子。 鲁猛狗看到的舞者是孔文墨,旁边的男子是卫灵。他登山登累了,就站在那里休息,同时欣赏山下的人跳舞。舞者旁边有瀑布,瀑布的水花飞溅,而舞者的舞姿动人,飞扬的水花和曼妙的舞蹈,带给鲁猛狗的是极大的享受。鲁猛狗在山上看痴了。 花印在林中获得了非凡的生活,她像一个仙女,与林中的花草树木和谐相处。情帝正喜欢她这一点,她所呈现出来的美感是清新脱俗的。花印把野花戴在头上,情帝觉得好看,就细细地看她。花印在情帝看她的时候脸颊飞红。 花印说:“生在这个时期的人们,需要承受这个时代的悲痛。如果有人能生在唐朝,那该有多幸福。” 情帝说:“唐朝也有唐朝的悲痛,不要迷信唐朝。任何朝代,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在那个朝代,就需要承受那个朝代所带来的一切,难道唐朝就没有悲痛的人吗?” 花印说:“人最重要的是情感,假如认没有情感,跟草木有什么区别。在这些时日,我看到那么多人在生活中挣扎,他们在挣扎地活,想要活得更好。我能够体会他们的感情,有时候我会流泪。” 情帝说:“突然感觉人生好没有意思,这人生匆匆过完算了。” 花印说:“好好活着,活一生有一生的幸福,活一天有一天的快乐,生命中有许多珍贵,粗糙的人会忽视它们。” 卫灵和孔文墨在林中转悠,孔文墨告诉卫灵,她很崇拜唐朝的舞蹈,她想要达到唐朝舞蹈所达到的某种高度。卫灵明白,唐朝的舞蹈是很了不起的,那些跳舞的女子,都如同仙女一般,用自己的身姿,诠释什么叫完美。孔文墨能有这样的愿望,说明她是一个有追求的人。孔文墨追求的是舞蹈,舞蹈是她的生命。 孔文墨说:“卫灵你看,树叶在舞蹈,阳光在舞蹈,我看见所有的一切都在舞蹈。舞蹈太重要了,我看见世间的一切都在舞蹈。” 卫灵不说话。 孔文墨说:“舞蹈是天下最重要的事情,生命因舞蹈而精彩。” 第四十五章 天下 花印在这段时间的阅读过程中发现,世间的书太多,不可能全部都读完,这就需要有选择性地进行阅读,挑选那些重要的书籍来读。读书使花印提高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她对冰火社的资料判断每有进展,她都会很欣喜,而这判断的进展,跟她长期读书带来的高理解力分不开。 在森林中静养了一段时间,花印的精神更好,情帝也一样,更有劲头。他们离开森林的时间是一天的下午,出了森林,天就已经黑下来。一出森林,他们就不用担心有猛兽威胁到他们的生命,走在田野间的小路上,他们内心的喜悦已是掩饰不住。 近处和远处都有田地,田间有人在劳作,与人一起劳作的还有牛。牛是辛苦的,人也是辛苦的,牛跟人一起种田,田间,牛与人形成朴素的画面。 花印骑马到河边拜访一位老者,老者常年以捕鱼为生,是个精神矍铄的老头子。花印想跟他学习捕鱼技巧,怎么撒网,怎么收网,都有讲究。捕鱼是这位老者的职业,作为职业,其实很多时候没有多少乐趣可言。捕鱼久了,难免单调,而老者能日复一日地去做。老者捕鱼,如那些农民在田间劳作一样,天天辛苦,月月辛苦,年年辛苦,于是一生辛苦。 花印从老者那里回来,欣喜地向情帝传授捕鱼的技巧,情帝听花印认真地讲捕鱼的技术,就说自己并不想当一个渔民。情帝以前跟花印此时一样,与别人说很多话,他当时说的那些话,多是宣泄自己的感情,不管别人喜欢听不喜欢听,逮住人就是一通说。而现在,情帝到了另一个阶段,他说话做事,往往要经过认真思考,能不说的话就不说,能不做的坏事就不做。花印感觉情帝说得有道理,就不再随性地宣泄自己的感情。 那些农民与渔民是优秀的,他们不随便向人宣泄糟糕的情绪,而是默默地做好手头的工作。花印在跟那个老者接触时,那位老者就告诫花印,踏踏实实做事,要比胡说八道强。 花印更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她想要拯救天下所有苦难的人。起初,花印来中原,只是为了观光,可当她看到许多人承受苦难时,她心中有一种愿望,那就是凭她自己的能力,去拯救天下的人。 花印想,既然自己有这样的愿望,就应该像那个老者说的那样,踏踏实实地做事情,为天下人的幸福做出贡献。 情帝知道花印的梦想,在情帝心中,花印是一个善良的人,正因为善良,在很多事情上,花印的想法都稍显单纯。不过这也是一个好现象,有好的想法,就有好的行为,人是会不断成长的,谁又能断定花印成就不了一番事业呢? 花印来到若烟城,在若烟城住下来。她以前在惊心城住过,对惊心城了解比较深刻,现在住进了若烟城,肯定会对若烟城有更深刻的了解。 花印曾经认识的一些人因为搞农民起义被抓了起来,被抓入大牢的这些人大多是农民起义的骨干成员,他们都面临着死刑。花印派人去牢里救他们,但是没有成功,派去的人也都被杀死了。花印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似乎改变世界不能靠单一的农民力量,需要有更为强大的力量。花印想到了富裕阶层,想到了那些拥有很多财富的人,如果这些人能够被发动起来,对天下产生影响,那将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目前的形势似乎也正是这样,天下割据一方的势力,都可以说是富裕的人,但他们不满足于眼下的利益,还想拥有天下。想要征服天下的心是无可厚非的,但通往这个境界的路径似乎没有那么笔直,曲折的道路意味着有很多挫折,如果惧怕困难,是赢不了天下的。 曾经多少次,花印用毛笔在纸上写天下二字,这天下得来想来是不易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在权力的漩涡里挣扎,最终得到个身败名裂的下场。那些逝去的人,多多少少可以提供给人借鉴,吸取他们的教训,可以让人走好当下的路。 花印与莫轻弹在一个茶楼相见,茶楼中十分安静。他们靠窗而坐,阳光一束跃入房间。莫轻弹的衣服上有吃饭时沾上的油渍,他没有清洗衣服就来和花印谈事,可见最近他比较忙。 莫轻弹这段时间在联络商业界的一些人士,最近拉拢了一些有钱的人,近来这些有钱的人给莫轻弹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这些富人有了钱,并不满足,他们有更高的追求。多数人想要改变所处的世界,想为这世界做出无与伦比的贡献。当然,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想有辉煌的成绩,需要与别人联合。莫轻弹算是一个组织者,在这些富人之间,莫轻弹负责联络工作,将大家组织起来。 南平有一些饥民需要粮食,莫轻弹已经联系人去处理这件事,买粮、运粮、发放粮食都需要一个过程。花印得知此事,也出了一部分钱,供给他们买粮。 卫灵一刻也不想在森林里呆了,这里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浪漫。本来他是一个相当富裕的人,过着富足的生活,可一来到这森林,就成为满肚子苦水的饥民。吃东西不知如何去获得食物,身上有钱却没有地方买。卫灵厌恶透了,长生不老之药没有求到,反弄得自己饥肠辘辘、疲惫不堪。卫灵想回去,但好像迷路了。 卫灵说:“你知道怎么回去吗?” 孔文墨说:“这森林里哪儿哪儿都是树,树跟树看着都一样,我们该怎么走呢?” “我问你呢,我们该怎么走。” “我也不知道啊。” 孔文墨也是一副很疲惫的样子,现在,她也不求长生不老了,只想安全地返回。 卫灵靠在一个树干上,他喘着气,刚才,他们登上了一个小山峰。这小山峰有点儿高,爬上来不容易呢。 卫灵这次来森林是要寻找长生不老之药,另外他听人说森林中有上好的灵芝,抱着对森林的无限好奇,卫灵来到了森林,可一切并非他想的那样。告诉卫灵森林中有长生不老药的是卫灵的几个朋友,他的这几个朋友都是契丹人,卫灵听了他们的话,对森林产生迷信。此时卫灵坐在小山峰的岩石上,清风吹动他的长发,他想起那几个契丹朋友说的话,就感觉他们是在放屁。 孔文墨想要安抚卫灵的糟糕情绪,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好,目前,她跟卫灵的情况差不多,心情也不太好。乱糟糟的内心叫孔文墨烦闷,但孔文墨知道,越是烦闷越不利于在森林中生存。丛林中有很多凶险,如果掉以轻心,有可能会丧命。 孔文墨站起身,往前方望去,只见一片片的树木十分茂密,这么大的森林,要想走出去,是很不容易的。 而此时,卫灵在树木间看到一个字:客。其余的字,被树枝挡住,看不清楚,没错,那里有一个客栈。卫灵激动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孔文墨,孔文墨也很高兴,跟着卫灵往客栈的方向走。 卫灵怕走错方向,在走路的时候格外小心。孔文墨也注意看他们走过的每一步路,确保没有走错。 花印与莫轻弹就天下重要问题进行了密探,送走莫轻弹后,花印独自在茶楼内默默思索良久。 夜晚,回到若烟城的花印仍旧想白天的事情,此时,情帝来访。 情帝手中拿着一本书,封面是很奇怪的图案,这种书在市面上很少能见到。据情帝说,这书是冰火社的典籍,同骷髅会的经书一样,这书在冰火社中享有崇高的地位。以往花印得到的有关冰火社的信息都是从一些零碎的资料中分析出的,现在情帝拿到的这样大部头的书,令花印感到惊讶,花印没有想到,冰火社也有这样大部头的典籍。作为冰火社的经典书籍,此书的流传一直都很隐秘,情帝能得到这样的一部书,也是费了很大周折的。 情帝目前只有这一本书,他希望花印也能学习这书中的内容,他已经派人去寻找第二本了。花印拿到这本书,仔细看封面,然后又打开书,看书中的内容。虽然这书她看不懂,但是很喜欢。情帝见花印这样喜欢,就决定送给花印,等第二本书找到,他再学习那本书。 目前,他们都见识过了骷髅会和冰火社的经典书籍,这两个超级组织的书虽然难懂,但都是对他们很有帮助的。这两部书恐怕会是他们长期研习的经典。 窗外已是万家灯火,温风拂过的河面不见一只游船,而波澜扩散,水草轻摇,又是一个美好的夜晚。情帝发现,自从来到中原,自己经历了许多,如同演绎了一段诱人的故事,而更为庞大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夜晚是迷人的,若烟城的夜色好美。 第四十六章 仙子会 花印走在喧哗的街上,阿龙、阿凤紧随其后。 花印走过一个个摊位,目不斜视,似乎她对街道两侧的摊位毫无兴趣。花印走得快,阿龙、阿凤只得紧跟着,无暇去看摊位上的各种好玩物品。 阿龙、阿凤跟随花印走的路多了,对城市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以前他们总是处在城市的犄角旮旯,现在终于可以看到城市的其他面。 当街传来哭喊声,喊声令人毛骨悚然。花印向前方看,只见有个身穿红色衣服的人,脚下踩着一个瘦弱的男人,这个男人的上衣已经被扯去。那红衣老爷揪着脚下男人的耳朵,右手的匕首往下奋力一削,那男人的耳朵就被削下来。血淋淋的场面让人不忍去看。 红衣老爷说:“求饶也没有用,敢来我府上偷东西,胆子不小。割你一只耳朵,让你长长记性。下次若是还敢偷东西,另一只耳朵怕是就没有了。”这红衣老爷说话恶狠狠的样子,看来是有钱有势的主儿,脚下的男人不住地求饶,然后将裤裆中藏匿的金银首饰取了出来。 花印走过去,问:“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红衣老爷摸摸八字胡须,“宰人。没看过宰人吗?先割耳朵,再挖眼珠,然后削鼻子。接着扒皮,一点一点折磨死他。” “人应当以善为本。”花印说,“你这样残忍,令人心惊。” 卫灵从客栈中醒来,清晨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的耳朵能够听到窗外的鸟鸣。卫灵起身,坐在床上,静静神,然后喝下一杯热水。 吃过早饭时孔文墨才起来,她的房间比卫灵的大,主要是用来跳舞。在卫灵的印象里,孔文墨似乎每天晚上都要跳舞,跳完舞才睡觉。 孔文墨来找卫灵要早餐,可是早餐已经都被卫灵吃了。卫灵让孔文墨向客栈要,客栈的小伙子就给孔文墨端上来早餐。奇怪的是,孔文墨的餐盘上放了一封信。早餐和信在一块儿,是很奇怪的组合,这早餐是孔文墨的,这信是谁的呢? 孔文墨没有叫来那个小伙子,而是拆开了信。原来这信是一封邀请函,邀请函内写着有关仙子会的内容。所谓仙子会是邀请一些有才能的女子,聚集在一起,吟诗作画,谈论人生。这种聚会对女子来说是十分有意义的,许多有才华的女子都愿意参加这样的聚会。 孔文墨看着邀请函,思索片刻,然后才慢慢品尝美味的早餐。 在街上,花印说:“阿龙、阿凤。”“在。”阿龙、阿凤齐声应道。花印说:“去制止他的行为。”阿龙、阿凤便上前去拉红衣老爷,红衣老爷一把将他们两个小孩儿推开。 “来人。”红衣老爷喊,“将这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抓起来。”随即几个大汉过来,将阿龙、阿凤还有花印绑起来。 他们被带入一个黑屋子,这屋子光线很差,是好多年前的建筑,屋内的陈设也都老旧。三个人被绑在三把椅子上。他们三人都很苦恼,本来是要制止街面上的残忍行为,却被恶人抓了起来。 情帝不见花印,心中着急。在街面上打听,得知花印已被抓走。情帝立即去找金鼎,金鼎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金鼎派人随情帝去找花印,派来的人和情帝来到红衣老爷的府上,红衣老爷得知来者目的,怒喝情帝。情帝言明是金鼎派人来救人,红衣老爷这才拉下脸来,硬着头皮叫人放人。这红衣老爷因为爱穿红颜色的衣服,被大家戏称为红衣老爷,他也满意这个称号,乐意大家叫他红衣老爷。红衣老爷穿的红色衣服,由若烟城有名的染坊提供红布,又由有名的裁缝为其定制。现在,时时风光的红衣老爷很没面子,但他也知道金鼎的厉害,不敢声张什么。 花印得救,很感激情帝。情帝说应当感谢金鼎。花印总结这次被绑的经历,主要是没有有力量的团队,如果能有一支小型的军队,那么处理事情就会好很多。 情帝同意花印的想法,不过,凭个人力量,很难组建军队,组织一些打手倒是现实的。花印没有给这样的一个团队下确切的定义,她只要求有一些人能够帮助她就可以,至于团队的名称则无关紧要。 金鼎是有钱有势的人,他乐意帮助花印。金鼎府上有一些保护金府的人,这些人以前都是在镖局工作的,在武艺方面个个出色。金鼎送给花印十八个出色的人,可以充当打手,可以威震四方。花印是满意的,她得到这十八个人,就可以摆平一些难以摆平的事情了。这十八个人,由阿龙、阿凤管理。他们虽然是两个小孩子,可花印知道他们都是有能力的小孩子。 孔文墨拿着邀请函去参加仙子会,这仙子会的地点在森林中一个很隐秘的地方。此处有很多树屋,树屋外面饰以枝叶,乍一看还以为是树冠。孔文墨进入树屋,这木结构的屋子,进去后有一股木香。木香暗淡中,孔文墨看到众多的女子,她们都是着盛装而来。 这些女子有的会弹琵琶,有的能绘画,都是精通某种技艺的人。孔文墨只会舞蹈,在其他方面,她还需要向其他人学习。孔文墨是谦虚的,她仔细看别人的画,在绘画方面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她都轻声地请教。 专门有一班音乐人在演奏乐曲,这乐曲不是在屋子里演奏,而是在离屋子不远的一个平台上奏响。这样的话,音乐之声听得清晰,又不至于太响亮。 孔文墨在仙子会上感觉很舒服,这里的人都很和气,周围的气味都很好闻,乐曲声很舒缓。没有到这个木屋时,孔文墨对仙子会没有概念,来到此处,她立即爱上这里。情帝没有来,因为仙子会只邀请女子,男子的话,是没有戏的。 鲁猛狗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一个积聚钱财的好方法。鲁猛狗想到的是绑架,现在有很多人作为商品在出售,如果能绑架到人,一可以勒索钱财,二可以卖给买家。鲁猛狗知道的买家是祝虫,祝虫是大名鼎鼎的人物,很多人家里困难,就把家中的女儿或者儿子卖给祝虫。鲁猛狗也想发这门财,他已经绑了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身强力壮,可以卖给祝虫,祝虫会将他安置到矿区当矿工。 鲁猛狗是在森林中遇到的这个人,这个人是个逃兵。鲁猛狗将这个人放在马背上,他牵着马往前走。 “我说,这位大哥,你把我绑起来干什么?”马上的人说。 “绑你是为了卖钱。” “我是逃兵,我的家在森林里。我逃到了森林,见到了我的母亲。我出门砍柴,你把我绑起来。我一个砍柴的,能值多少钱?” “这你就不知道了,我把你卖给买家,他们会带你去矿区。” “什么矿区?” “铜矿,或者其他矿。不管什么矿区,你去了好好干。我卖你,也是生活所迫。” “你不会害我命吧?” “不会。这点你放心。杀了你我又得不着钱。没必要杀你。你老老实实在马上呆着,不要叫喊,叫喊把你舌头割下来。” “大哥,求求你把我放下来,放我回家。我上有老下有小,没有我,家里的柴谁给砍,家里的地谁给种?” “你还想种地?门都没有。我不杀你,已经对你够好的了。杀了你,可以卖给人肉包子铺,只是那样得钱少。我要把你卖给祝虫。” “我的天啊,你这是要气死我。” 鲁猛狗用刀在马上男人的衣服上割下一块布,团成一团,塞入他的口中。马上的男人就说不了话了,嘴里呜呜作响,眼泪直流。 孔文墨在树屋中喝多了酒,也想画一幅画。她拿过来笔,铺开纸,就在纸上任意挥洒。片刻,一幅写意画被她画了出来。她绘画时,手臂因为经常跳舞而十分灵活,她将舞蹈的技巧融入绘画的技艺,所画出来的画,潇洒漂亮,别具一格。 大家看到孔文墨的画,都为孔文墨鼓掌。孔文墨醉眼巧迷离,歪在一把椅子上,默默听着众人对她的夸赞。 聚会结束后,已经是傍晚。孔文墨从树屋中出来,歪歪斜斜走到林木间,轻轻地走到客栈外,卫灵已经等在客栈门口了。 卫灵赶紧扶孔文墨回客栈,孔文墨回到房间,躺下来。她那么安静地在床上躺着,脸颊微红。 卫灵退身出来。孔文墨没事儿就好,她去参加仙子会,卫灵很为她担心。 在街道上,花印对情帝说:“听说最近很流行一个活动,一些女子聚集在一起,吟诗作画,饮酒品茶,很是惬意。这样的聚会名为仙子会,也不知道哪里有,我想去凑个热闹。”情帝说:“得空我帮你问问。” 情帝带花印去吃东西,她这次被人绑走,受了苦。情帝不想花印内心有丝毫难过。 第四十七章 旧刀 鲁猛狗牵着马,马上是他绑的一个男人,这个人会被他卖到祝虫那里。鲁猛狗出了森林,向着若烟城的方向行进。鲁猛狗将那人在马上绑好,自己骑上马,策马疾驰。 鲁猛狗怀着发财的心情来到若烟城,城内的繁华一如往常。卖糖葫芦的和卖臭豆腐的聚集在一起,卖水果的和卖干果的凑在一块儿,吵吵嚷嚷,同时也熙熙攘攘。鲁猛狗牵着马,发现这里比森林里要热闹多了,他喜欢这样的热闹。 街面上有武器店,但是鲁猛狗不想进去,里面的武器都好贵,现在他还没有钱。他用的那把刀,很旧了,但是没有钱换新的。这马上的这个男人如果能卖个好价钱,鲁猛狗就有钱了,他看准了这门生意,他觉得当人贩子很不错。 来到买家所在的场所,鲁猛狗把男人从马上拉下来,脚踩着这男人,对一个山羊胡须的人说:“你可看好了,这个男人身强力壮,你们可以买下,送到矿上当矿工。”那人看了看地上的人,说:“他腿脚好使吗?”鲁猛狗说:“腿和脚都没有问题,肩能扛手能提,比驴还能干。”那人思索片刻,收下此人,支付给鲁猛狗一笔钱。 这次获得的钱,能够支撑鲁猛狗七天的饮食住宿开销,此外,他还可以买一把新刀。但在买新刀之前,他要卖掉手中的旧刀,旧刀卖的钱,添入买新刀的钱,可以买一把上档次的新刀。 鲁猛狗找到收旧武器的买家,又将旧刀卖了一笔钱。 除了买刀,鲁猛狗还有新的打算。他要练习武功,本领高强才能制服别人,制服别人才能绑住别人,绑住别人又能卖个好价钱。 花印想在这若烟城呆比较长的时间,不再想出去闯荡。这一次森林之行给她带来许多疲惫,现在这些疲惫还没有从身上消除。一段时间之内,人会有疲惫产生,一天之内,也会有相对疲累的时候,花印排遣疲劳的方法是观看舞蹈。 花印看的舞蹈都很精彩,她听说孔文墨的舞蹈很出名,想得空看一看孔文墨跳舞。 情帝站在高山上,望着广远的天空,内心充满复杂的情绪。目前他对冰火社和骷髅会的经典书籍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他知道,这样的了解只是走出了第一步,以后还会有更多更深刻的了解。 这天底下,生活着形形色色的人,有贵族,有平民,他们或欢喜,或痛苦。不管怎样,他们都在努力地活着。 情帝看到了花印所住客栈的那个建筑群,那个客栈很大,从远处看,如情帝这样,也是很有美感的。 任何事情都不能困扰情帝,花印这次遭遇绑架,情帝内心有过不开心,但他很快消除掉内心的不愉快。他总能调整自己的心态,保持一颗充满阳光的心。 站在这高山上,情帝感觉离不开花印。花印身上有一种气质,这种气质属于女性,任何男人见了她,都有想叫娘的冲动。花印的这种气质是与生俱来的。 在高山上放飞了心情,情帝从山上下来,又回到若烟城。他看到鲁猛狗拿着一把新刀走在街道上,那刀明晃晃的,很锋利的样子。 鲁猛狗见到情帝,感到意外。他笑着说:“你不是去森林了吗?冰临谷的森林不好玩吗?”情帝说:“好玩。但人不能老在森林里呆着,人还是要回到城市,人离不开人。”鲁猛狗说:“我也去了趟森林,颇有收获。我现在贩卖人口,这行要趁着年轻力壮去做,年老了,想做也没那个力气。”情帝说:“你怎么能这样?你怎么能贩卖人口呢?多少人家的小孩子要被你祸害呢?”鲁猛狗说:“我贩卖的不是小孩子,是男人,大男人。别看有些人长得虎背熊腰的,遇见我,照样把他绑了送给买家。”情帝说:“罪过。太罪过。建议你不要这样,你太让我伤心了。” 卫灵手里提着一只鹅,鹅的毛已经被拔光,也已经开膛,回到客栈就可以交给厨师做菜了。孔文墨看到卫灵衣服上有些灰尘,又看看他绑的这只鹅,笑出声来。卫灵没有当过职业猎人,他的捕猎技巧很初级,他算一个业余猎人。卫灵能搞到这么大一只鹅,是花了很多心思的。孔文墨不太喜欢吃鹅肉,卫灵也不太喜欢,但在这森林里能吃到肉就不错了。 卫灵想,作为一个成熟的森林猎人,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做许多稚嫩的事情,应当表现出成熟来,把打猎的工作做好。在森林里的卫灵终于体会到作为猎人的那种充实感,打猎的快乐对他来说是这样新鲜。有人在树木间烧烤鱼,这香味儿已经传入卫灵鼻中,他还看到烟气,远处的烟气在枝叶间游移,这是炊烟。 卫灵着急把带回来的鹅交给大厨,作为一名成熟的厨子,他会把各种食材组合起来,为卫灵奉献一桌美食。 孔文墨坐在餐厅的椅子上,看着餐桌的光泽,等待厨师送来美味的菜肴。孔文墨平日在饮食方面还算讲究,她要保持身材。虽然身材已经很好了,但仍要注意。可是今天她想毫无顾忌地吃,能吃多少吃多少,直到吃到酒足饭饱。 情帝和鲁猛狗在酒馆喝酒时谈起现在城市里的一些情况,据鲁猛狗所知,目前贩卖人口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俨然形成一个产业。有人因贩卖人口发财,有人因贩卖人口改变命运。说来有趣,贩卖人口既改变别人的命运,也改变自己的命运。 情帝想要说服鲁猛狗,让他放弃做贩卖人口的营生。情帝让鲁猛狗回忆他的身世,他的妹妹是在战乱中丢失的,丢失亲人叫他很难过。情帝让鲁猛狗换位思考,如果他的妹妹是被人贩卖掉的,贩卖他妹的人不是很可恨吗?鲁猛狗低着头细细思索,他的确感受到贩卖人口的人可恨,同时他也感到自己可恨,紧接着对那个被自己贩卖的男人充满歉意。 鲁猛狗举杯颇有些愧疚地说:“兄弟,你这一席话,让我内心愧疚。你放心,今后我再不做贩卖人口的勾当。如果你再发现我贩卖人口,就剁了我的手。” 情帝说:“看得出你的决心,我相信你会找到你的妹妹的。” “只是我有一事令我比较惆怅,”鲁猛狗不好意思地说,“寻找妹妹需要很多钱,而且什么时候能够找到根本不知道。” “我可以支持你,要多少钱你说。” “上次您给我的钱,我还没有还。”鲁猛狗喝醉了,“不能再拿你的钱,一定不能再拿。” 孔文墨和卫灵在客栈内的餐厅吃饭,饭菜好香。窗外是森林中那条宽广的河,河水绿绿的,很好看。 卫灵其实不觉得酒有多好喝,酒虽然能醉人,但是不美味。但他总抑制不住偶尔要饮酒的冲动,酒这个东西,容易使人上瘾。当卫灵感到生活单调无趣时,他就会用酒来麻醉自己。久而久之,他成了别人眼中爱喝酒的人,其实他不爱喝酒。 在这餐桌上,卫灵又喝了酒。没喝酒时要喝酒,喝完酒又后悔喝酒。卫灵始终处在一种矛盾的状态当中。目前卫灵确实存在难以抉择的问题,是留在森林里呢?还是回若烟城?前几天他铁定心要回若烟城,可是迷路了。现在他在森林里获得了快乐,而且这种快乐是若烟城中难以获取的,他竟然有了想要留在森林中的想法。 情帝虽瘦,酒量不小。他跟鲁猛狗喝酒,鲁猛狗喝不过他。情帝饭量不大,酒量却很大,这一点着实令鲁猛狗惊讶。鲁猛狗已经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情帝对他既往不咎。 情帝跟鲁猛狗喝完酒,往回走,街上繁华他无心去赏,他就是有些口渴。回到住处,花印已在门口等着,花印知道他去喝酒,给他准备了很多茶水。茶水此时是温热的,情帝拿起大壶来,痛饮茶水。他觉得茶水要比酒水好喝,喝酒是为了醉,喝茶又是为了清醒,这一醉一醒,便是人生。 喝过茶水的情帝心头有一种满足,此时的这种满足感大概可以这样来形容:不饿不渴不困。这是一种好状态,情帝躺在床上,嘴角露出笑。 花印看他在床上躺着,挺开心的,就不去打搅他,退身出来。 卫灵喝过酒,心中烦闷,走出客栈,站在较高处,望着森林。这森林,不管怎样看,都是森林,这森林,看多少遍还是森林。卫灵站在那里发呆,孔文墨不知道他在看什么,就走过来问他在看什么,他说他在看森林。 一只大鸟冲天而起,掠过枝叶,繁茂的枝叶坠落许多叶子。卫灵看到这只大鸟,一惊,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鸟。 “文墨你看那是什么!”卫灵惊讶地喊。 “孔雀。”孔文墨大声喊。 那只孔雀,飞高了又落下来。它刚才的精彩如梦,那一刻,只有卫灵和孔文墨看到了。 第四十八章 黄金面具 情帝在一家染坊观看布料的染制过程,这些工序情帝以前没有见过,今日能见到,他感到很幸运。染坊的老板是他的朋友,这位朋友送给他的布料鲜艳漂亮,情帝一直想来染坊看看,看看这一神奇的过程,今日终于看到了。 老板韩云雁陪同情帝在染坊观看,对染坊中的每一个细节,韩云雁都为情帝详细介绍。韩云雁做的生意很大,这染坊只是他庞大商业体系中的一部分。 韩云雁还会叫人在布料上印一些图案,有男女恋爱图,有武士打斗图,不管是表现男女还是打斗,都十分精彩。不少人因为喜欢布上的图案而购买布料。 情帝这次来找韩云雁不是为了喝酒吃饭,而是有比喝酒吃饭更重要的事情。韩云雁乐意为情帝帮忙,只要情帝不做违法的事情,他愿意尽力帮助情帝。 谈事情需要气氛,在闹市中肯定不好谈事情,或者在茶楼,或者在酒楼,总要有一个安静的场所才好。韩云雁选择的场地是马球现场,他要与情帝一边观赏马球比赛一边谈事情。 这是一个豪华的马球场地,地面十分干净,地面上的马都膘肥体健,玩马球的人都是专业的老手。韩云雁喜欢看马球比赛,输赢之间有一种刺激,只有观赛的时候能够体会。 情帝知道韩云雁人脉广,他想通过韩云雁认识一些冰火社的人,近来他对冰火社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逐渐想要加入冰火社。加入冰火社需要走一个什么样的流程,情帝不清楚。他认准了这个组织,他明白冰火社是一个充满爱的庞大的组织,但具体怎样成为冰火社的成员,他还处于摸索阶段。 卫灵在森林中练就了生存的本领,森林中进行生存并不容易。卫灵每天都出去打猎,想吃什么就去找,打回来的动物交给厨房,这样,不光他和孔文墨有了美味的食物,客栈还会支付卫灵一定的银两。 客栈来了一个奇怪的人,这个奇怪的人戴着一副黄金面具,那面具由黄金打造,亮闪闪的,让人见面只看到黄金而看不到黄金背后的真实面目。这个人所为何来,为何戴着黄金面具,他是谁?卫灵和孔文墨都不知道。在客栈内的其他住户也不清楚这个人是干什么的,也不明白他戴面具的原因。 江湖是很大的,江湖中有很多平常的人,当然也会有一些奇怪的人,这个戴着黄金面具的人,就是奇怪的人。卫灵见过一些奇怪的人,有些奇怪的人,他的一些伎俩是可以看出来的,而这个客栈中的这个面具人,却使卫灵摸不着头脑。 戴黄金面具的人手中还有一把金剑,那金剑也有金色的光泽。看来他是一名剑客。这把纯金打造的剑看起来锋利,其实并不坚硬,用它来杀人效果是不理想的。他的这把剑应当有象征意义,不是用来搏斗的。这个人很神秘,卫灵意欲了解他,所以敲响他的房门。 经韩云雁介绍,情帝见到汪凉。汪凉是冰火社的成员,对于冰火社有多年的了解。情帝与汪凉聊起冰火社的加入问题,据汪凉介绍,加入冰火社需要经过一定的考验,不是谁都可以加入冰火社。 冰火社的众多成员中,有一些人专门做侦察工作,对于一些人物进行追踪,对一个案件进行侦探。这样的工作考验人的逻辑思维,如果情帝做这类工作,需要用到他的辨析能力。情帝愿意从事这样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他可以对自身家庭的遭遇进行分析,对凶手进行侦探。 幸运的是,这些时日情帝研习冰火社和骷髅会的经典,在分析问题方面可以说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他能把一个复杂的问题用一个简单的东西表达出来,能把复杂的事情理清楚,能把扑朔迷离的案件搞明白。冰火社要的就是这样的人,情帝成功加入了冰火社。 卫灵跟黄金面具人攀谈,得知他是冰火社的人,目前在执行一个秘密任务,具体什么任务,当然不能透露。他手中的金剑是他们这行中佼佼者的象征,只有具备优良的侦探素质的成员,才能拥有一把这样的金剑。 卫灵发现,有好多问题黄金面具人是不愿意谈的,就连他的名字也不方面说,相反,黄金面具人很希望从卫灵口中得知一些事情,从而获取某些信息。 卫灵从黄金面具人的房间回来,孔文墨问他有关那个人的情况。卫灵就把冰火社这名神秘剑客的一些情况给孔文墨一一说了。 孔文墨更加对冰火社好奇,这个奇怪的剑客,有他的秘密行动,行动的具体内容,孔文墨也十分好奇。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孔文墨遇见冰火社的人,只是这个人不肯以真面目示人,而是戴着一副黄金面具。 凡是做侦探工作的冰火社成员,都希望有朝一日能拥有一把金剑,并且戴上黄金面具。拥有黄金面具和金剑的人,在侦探方面是出色的。 孔文墨说:“你有没有兴趣加入冰火社呢?” 卫灵说:“这社那社的,我可没有兴趣加入。我只想过浪漫的人生,从生命当中获得乐趣。开心是我生活的原则,我可不要加入什么冰火社。” 孔文墨说:“多少冰火社的人挤破了脑袋想要拥有一把金剑呢,他们热爱他们的侦探事业。很多人热衷的事情,没想到你表现得这么冷淡。” 卫灵说:“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不喜欢的事情,没有必要装作喜欢。你喜欢你可以想办法加入,反正我不喜欢。” 情帝跟汪凉聊了许多关于侦探的事情,情帝逐渐对拥有一把金剑产生向往,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经过渲染,人们会对它产生依赖。情帝目前还不具备拥有一把金剑的能力,要想拥有一把金剑,需要获得一些成绩。这跟土匪是一样的,刚加入土匪队伍的人员,要先去杀一个人表达诚意,随着杀人数量的增加,新成员在土匪队伍中的地位也逐日提高。情帝还是一个初级的侦探,冰火社可能会交给他一些简单的任务。情帝需要一段时间的锻炼,只有做好了简单的事情,才能做好复杂的事情。 汪凉做的工作与情帝不同,他主要从事冰火社的宣传工作。在冰火社中,有众多的职业可供成员选择,总有一个职业是成员所喜欢的,如果这个职业不喜欢,还可以换另一种职业。 冰火社为内部成员提供了各种机会,为每个成员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汪凉和情帝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职业。 汪凉说:“加入了冰火社,就当为冰火社效力。正如你所知,冰火社是一个充满爱的组织,它不像骷髅会,经常有很多负面新闻。很多时候,骷髅会做的恶事是冰火社反对的,这两个组织很大程度上是敌对的。这一点你要明白。” 情帝说:“很荣幸成为冰火社的成员,我会尽心尽力为冰火社服务,冰火社交给我的任务,我一定努力完成。” 汪凉说:“有你这份心就好,希望通过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可以消灭世间一切的邪恶。消灭世间一切的邪恶是我们的终极目的。” 卫灵在客栈中不光发现一个奇怪的人,还有其他奇怪的人闯入他的视野。有骑大象来的人,有贩卖妇女儿童的人,有缺只耳朵的人,有瞎了一只眼的人,这些人怀揣不同的目的来到森林,因为共同的住宿的需求聚在一起。夜晚的时候,他们在客栈下的休息区狂侃天下大事。 卫灵就在一旁听他们谈话,这些人胆子都挺大,什么都敢说,什么都不忌讳。欢笑声,议论声,各种聊天声音聚合在一起,搞得客栈之下闹哄哄的。 孔文墨听到人声,从楼上走下来,木质的楼梯散发木香。孔文墨来到卫灵身边,刚沐浴的孔文墨长发带有发香。孔文墨不知道这些人在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这些人在笑些什么,这些人说得很投入,笑得很投入。 卫灵跟这些人没有话说,孔文墨也跟他们没有共同语言,但他们两个人都喜欢听这些人谈天说地。 那个戴着黄金面具的人,手里拿着金剑,他不与这些人说话。面具人从楼梯上走下来,向森林深处走去。他手中的金剑,是高级侦探的象征,他戴的面具,是更高级侦探的象征。一个刚入冰火社的人,如果想在侦探方面取得成就,并且拥有一把金剑,是不容易的。如果想要拥有一个面具,就更不容易了。 卫灵看着那个面具人的背影,不知道他要去干什么。那个人不光打扮奇怪,行为也很奇怪。 森林里的时光异常悠闲,卫灵一会儿看看东边,一会儿看看西边,在森林里,他已分得清东南西北。此时,他是可以出森林回若烟城的,但是他又不想回去了。很明显,他已爱上森林。 第四十九章 月泠客栈 情帝因为刚加入冰火社,对冰火社内部的规则及人员设置都不了解,他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摸索,熟悉身处的环境,熟悉手上的任务。 情帝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调查军队的服装问题。士兵需要在边疆站岗,身上的军装质量十分重要,如果军装内的填充物弄虚作假,就起不到御寒的作用,情况严重的话,士兵有可能被冻死。士兵被冻死的情况不是没有发生过,鉴于此种情况,情帝需要调查军装生产的整个流程,每个环节都需要关注,从而找出假冒伪劣军装产生的具体原因。 情帝对冰火社交给的这个任务很重视,毕竟这是他第一次给冰火社做事情,他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做得漂亮。很好地走出第一步,可以为他今后的发展做到良好铺垫。 情帝是一个有毅力的人,做事情喜欢做到底。他作为冰火社的一份子,有必要为冰火社效力。他已经做好在冰火社长期发展的准备。 若烟城的街道很多,不同的街道具有不同风格的繁华,而此时情帝对城市的繁华不甚感兴趣,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韩云雁是他要拜访的一个人,他以前多次拜访过韩云雁这个人。韩云雁是很有商业头脑的人,他众多商店中有一家商店就是卖军备用品的。韩云雁应该对军备这块儿比较了解,情帝这次找韩云雁正是为此事而来。 情帝与韩云雁来到茶楼,在茶香中,情帝谈到了士兵的悲苦。征战苦,征战是苦的,那些为中原王朝卖命的人,应当身着符合标准的军装,这是最基本的保障。韩云雁据他对服装市场的了解告诉情帝,确实有一些人,在生产服装的时候,以次充好,生产了很多不达标的服装。在众多这样的服装品类中,就有军装。 目前的紧要任务是,在众多的服装生产厂中,找到制造低劣服装的企业。这其实是一个相当难完成的任务,因为好多厂商,为了躲避官府的追踪,在秘密的地方生产服装。这些服装生产出来,厂商再和一些军官勾结,将产品销售出去。官商勾结已经成为不新鲜的事情。 卫灵在森林里闯出了一片天地,在哪里吃饭,在哪里睡觉,在哪里洗浴,他都心中有数。跟刚来森林时那种懵懂状态已经截然不同,现在的卫灵有了在森林中发展的打算。这座森林十分巨大,有那么多的人进入森林,在森林中创业,一些人留了下来,一些人离开,还有一些人死在了创业的路上。卫灵是幸运的人,他进入森林的时间不算长,却打拼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卫灵在森林中开了一家客栈。起初孔文墨担心客流量的问题,认为森林中不会有很多人,而实际的情况是,森林中是有很多人的。怀揣不同目的的人来到森林,人是层出不穷的。这些进入森林的人,不管白天干什么,晚上总要休息。在森林中的这些客栈,是很好的避难所,住在里面,不必担心野兽的侵袭。 卫灵的客栈名为月泠客栈,客栈无论从外观还是内部来看,都给人以温馨舒适的感觉。感觉很重要,卫灵觉得住店住的是感觉。他本人住店就是这样,感觉好的店他才去住。 月泠客栈刚开张就迎来一批客人,这些客人有的在客栈一住就是好几天。此客栈全天营业,无论你是白天来还是晚上来,接待人员都热情接待。 卫灵喜欢安静地在月泠客栈呆着,一个人静静地呆着心中自然会生出快乐,太过忙碌就没有机会快乐,没有时间快乐,快乐需要时间。 卫灵有大把的时间去快乐,想怎么快乐就怎么快乐。能够经常快乐的人是幸福的,卫灵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孔文墨从仙子会回来,又是迷醉的样子。他喝了许多酒,画了比较长时间的画,她的酒量见长,她绘画的技巧也提高了。 花印赶着马车来到情帝面前,这几日情帝在为冰火社的事情忙碌,他见到花印,花印脸上露出笑,情帝不知她为何笑。花印让情帝往马车内看,情帝看到一个木桶,可是他还是不知道花印想让他看什么。花印打开木桶的盖子,一股酒香散发出来。原来,以前他们在旅行的时候,有个姑娘送给了他们一桶葡萄,他们并没有怎么吃。时间过去那么多,情帝早把这件事情忘了,而那桶葡萄,天长日久,成为了一桶美味的葡萄酒。 这个事情令情帝惊讶,他很欣喜,脸上露出了和花印一样开心的笑。一桶葡萄变成了葡萄酒,木桶里的葡萄酒他们决定慢慢品尝。 茶楼里,花印说:“这几日你老去找那个韩云雁,到底是为什么事情?” “为服装的事情,”情帝说,“不只是一些士兵,包括很多普通老百姓的衣服,都做过假。不放棉花的棉衣怎么会暖和?真不知道好多棉衣里放的什么东西。今天我又去找韩云雁了,他跟我聊了许多。这种事情目前看来相当棘手。” 花印说:“你调查此事,可能会触及一些官员的利益。当今的皇帝也是荒淫的主儿,皇帝下面的官也好不到哪儿去。” 情帝拿出一瓶葡萄酒。这葡萄酒是从木桶中取出来的,放在瓶子里,看起来酒的颜色很好看。这是一种先进工艺制作的透明瓶子,市面上几乎买不到。情帝拿着这一瓶葡萄酒,细细观赏,这手中的物件,很耐看,不光酒好看,瓶子也好看。 情帝说:“还记得在森林中的时候,在一家客栈喝过葡萄酒。算起来,真的是好长时间没有喝葡萄酒了。” 情帝把葡萄酒倒出来,倒在两个杯子里,他与花印饮酒。 卫灵一个人在月泠客栈喝酒,他酒来自域外,很贵呢。他没事情做的时候就喝酒,喝酒是没事做时做的事情。这叫没事找事,没有事就找事做。 孔文墨已经醉了,她不能再陪卫灵喝。卫灵喝酒看森林,视野中的树上,连只鸟都没有。 卫灵说:“你睡觉身上盖上东西,不然要着凉了。”孔文墨因为喝醉了,不说话。 “这是谁的马?”窗外有人说。 “我的马。”有人应。 “你的马拴在这里,把我的午餐给吃了,还把我的酒给喝了。”那个人说。 “也没地方拴啊,只能拴在这里。”对方回应。 卫灵这才意识到,应该建设一个马棚,供客人拴马使用。于是吩咐手下的人,于合适的位置建立停马场。 情帝酒后行走在河边,河面上漂浮着一具尸体,许多人聚集在河边,准备打捞那个尸体。听嚷嚷的人群,情帝得知,那个人是投水自尽的。他之所以想不开是因为厂子的老板逼着他做假棉衣,而他不肯,老板就找人打骂他。死者在服装生产方面是个能手,但为了节约成本,老板要求他制造低劣的棉衣。情帝对这件事情很关心,赶紧向人群中的人问有关死者的情况。 情帝对那个生产低劣棉衣的老板有了一定了解,也对这个行业有了初步了解。现实是复杂的,情帝深刻体会到了这一点,他每要了解一个细节,都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付出很多精力。在这个过程中,朋友的帮助是极为有益处的,它能让情帝少走很多弯路。 卫灵在月泠客栈听着几个女子演奏的音乐,默默地喝着酒。与他这个客栈配套的停马场已经着手在建,他希望停马场能够建得大,建得好。卫灵是能够做长远打算的人,将来客人多了,不光马会多,带来的宠物也会多,那些宠物也需要一些安置的处所。 孔文墨睡醒,从床上起来,头脑昏昏沉沉的。她出房门,就听到悦耳的音乐声,然后看到卫灵坐在一把木椅上凝视窗外。 这个客栈刚刚建立,卫灵和孔文墨正在适应新的生活。之前他们在森林中求生,每日都很辛苦,现在有了这样一家客栈,他们的状态终于安定下来。 孔文墨在卫灵身边坐下来,同他一起听音乐。窗外有猎人在打猎,打猎的声音隐约可闻。每天都有人在客栈附近打猎,不只打小动物,还打吃人的猛兽。可见这客栈附近的环境是十分凶险的,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在森林中活动,来到客栈周围散步。那些猛兽是厉害,可有些人更厉害,猛兽遇到他们,只有死路一条。 卫灵平日相当悠闲,听听音乐看看书,跳跳舞散散步,每一刻都是好时光。卫灵最近跟着孔文墨学习舞蹈,孔文墨交给他一些适合他的舞蹈动作。卫灵学东西很快,悟性高,孔文墨都惊讶卫灵的舞蹈天赋。孔文墨是域外之人,中原能有卫灵这般的人,令孔文墨这个域外人刮目相看。 孔文墨乐意与卫灵一起跳舞,如果说孔文墨是风,卫灵就是沙,孔文墨是花,卫灵就是飞舞的蝴蝶。 第五十章 作品 情帝手中拿着的一杯葡萄酒光泽亮丽,这葡萄酒是意外的收获,当时他们放在木桶内的葡萄没有怎么吃,时间一长,葡萄变成了葡萄酒。这个意外收获令情帝十分欣喜,他喝着这意外得来的葡萄酒,感觉味道棒极了。 喝酒时,情帝注意到自己身上的衣服,发现这衣服属于低劣的产品。这让他一惊,他突然觉得,天下许多人的衣服都是不合格的。当然皇宫中的人服饰华丽,有专门的机构给他们制作服装。而皇宫外的很多地方,许多人穿的衣服多是不讲究的。其实,很多百姓只要有衣服穿就可以,从来不考虑衣服的质量。 情帝近期对服装关注比较多,在他眼里,服装是很重要的东西,不能马虎。无论是男人的衣服还是女人的衣服,无论是小孩儿的衣服还是大人的衣服,都要认认真真去做,一针一线都当谨慎。 可现实的情况很不理想,不能达到情帝的要求。颇有些失望的情帝决定整改目前的混乱状况,让服装生产的整个产业链回归秩序。 除了有关服装的调查,情帝还要进行其他方面的工作。情帝的工作能力是很强的,他乐意在冰火社奉献,用自己出色的工作能力,完成冰火社交给的每一个任务。 似乎没有人的生命是完美的,在生命中总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情帝也是一样,他的生命中不足也许更多。在情帝回顾成长的过程时,他发现自己并没有大的改变,过去有多卑微,现在还是多卑微。目前他只是冰火社的一个小职员,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他都是渺小的。情帝承认自己渺小,渺小是人的客观状态,认为自己不渺小、很伟大的人太过主观,是对自身的一种错误判断。鲁猛狗就是一个错误判断自身的人,他认为天下没有自己办不成的事儿,只要运气好,自己也能当皇帝。 情帝和鲁猛狗踏上了去往烟山的道路,他们步行出城,来到城门外的一条小径。鲁猛狗对这次出行完全不理解,但碍于面子,又不好去问情帝。鲁猛狗曾告诉情帝,天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没有他干不了的事儿。鲁猛狗好吹牛,这一点情帝是知道的。 在苦沙湾,白厌沙同其他众画工共同完成了壁画的绘制工作,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花费了他们大量的精力。白厌沙看着洞窟里的壁画光鲜明丽,感到十分高兴。这些洞窟内的壁画,功劳最大的要属白厌沙,他是这次壁画绘制的主要创作人员。现在壁画已经全部绘制完成,白厌沙松了一口气。长时间精神紧绷,白厌沙几乎忘记了什么是休闲,他的闲暇时间极少,可以说每一刻都处于工作状态。 壁画绘制这样艰难,可白厌沙一步步坚持了下来,他为绘画投入了太多精力,付出了太多心血,尽管没有一丝一毫的回报。这样说其实也不对,白厌沙还是有收获的,他收获的是内心的安宁,是内在的幸福。 白厌沙需要一段时间休养,在苦沙湾的绘画经历会成为他这一生最为珍贵的回忆,他已经对苦沙湾有很深的感情,所以决定在苦沙湾休养。 情帝和鲁猛狗身处郊外,处处可见清新的风景。鲁猛狗很得意手中的刀,那刀是新买的,拿着新刀就有好心情。情帝见鲁猛狗心情好,自己心情也好了许多。情帝没有带武器,他即便带武器也不会使用武器,这一路上,要靠鲁猛狗来保护他。 他们还没有到烟山的时候,就望见远处有高低起伏的山,那山看起来十分稳固,似乎有一层薄雾笼罩着山,不仔细看,看不到雾。山上长植物的地方呈现深色,其余地方因为是赤裸的岩石,因而呈现白色。即便是岩石,也看起来壮观,不少地方如同毛笔皴擦。部分地方的岩石开裂,形成华丽的纹理 两人继续往前走,逐渐靠近烟山。差不多中午的时候,他们已经进入烟山,在烟山脚下,可以看到更为壮观的烟山的风景。烟山耸立在地面上,那么坚硬,那么挺拔,让人望而生畏。 通往烟山顶有不同的路,不管哪条路,都有上万级台阶。从山脚下往山顶走,一天时间怕是不够用的,至少需要两天,甚至三天的时间。因此,情帝和鲁猛狗需要在山中过夜,山间昼夜温差大,可是他们没有备保暖的衣服。即便如此,情帝还是决定上山,先往上走再说,遇到什么困难再解决什么困难。 在外面观看山,不觉得山有多高,而当进入山中,在群山环抱中时,仰望大山,就能感受大山的巍峨。山上好多岩石都是大而整块的,有的一个山峰就是一整块岩石,岩石因为长年的风霜雪雨变得略显沧桑,不过仍掩饰不了其浑然天成的气质。 山上建有一些道观,好些道观都气质不俗。有一处悬崖峭壁,凿有一排石窝,手抠岩缝脚踩石窝可以前行,稍有不慎就会跌下去,下面是万丈悬崖。人从上面坠崖,下去后肯定粉身碎骨。下面是一堆乱石,过去死了不少人,那些人的骨架与乱石混在一起,情景凄凉。当然也有因为各种原因想不开自杀的,从那高处一跃而下,下去后就与亲人阴阳两隔。 台阶需要一个一个走,没有其他方式可以到达山顶。踏着台阶,移步换景,每一处的风景都不同,每一处的风景都精彩。 鲁猛狗信心满满,他认为自己一天就可以登到山顶。这烟山有很多山峰,主要的山峰有五个,分别是东峰、西峰、中峰、南峰、北峰,这五个峰都很高,不容易攀登。情帝告诉猛狗,登山要一步一步登,不能着急,着急登不了大山。鲁猛狗跟在情帝身后,情帝走一步,他走一步,情帝坐下来休息,他也坐下来休息。登大山容易口渴,情帝走一截路,停下来休息时,就喝一小口水,少量频饮。 鲁猛狗说:“这山这么高,你却慢悠悠地走,不疾不徐。” 情帝说:“今天是上不到山顶的,能到半山腰就不错了。今晚在山中住下来。” 鲁猛狗说:“山中住着未免单调,没有人唱曲,没有人跳舞,只能一个人对着夜空凝望。早知道不跟你来山上了。” 情帝说:“你不愿登山你回去,回去做你该做的事情。” 鲁猛狗说:“我该做的事情就是找到妹妹。妹妹失踪这么久了,不知道她情况怎么样。” 情帝说:“所以你要跟着我,你知道,我现在是冰火社的人了,给冰火社做一些侦探工作,说不定我会帮到你,帮你找到妹妹。” 那些兵来了,来到苦沙湾。士兵们进入白厌沙绘画的洞窟,在里面生火做饭。火焰烧起,浓烟弥漫,洞窟里的壁画被熏黑。有士兵看壁上的某个人物不顺眼,就举起长矛,往壁画上面扎去,用力一拉,一大块壁画就塌落下来。 白厌沙见有许多兵闯入了洞窟,赶紧跑过去,想要拦住他们,却被无礼的兵一把推倒在地上。那些兵不把白厌沙放在眼里,也不把白厌沙的作品放在眼里,肆意毁坏洞窟里的壁画。白厌沙十分心痛,但却无可奈何。 傍晚,那些兵走后,白厌沙进入洞窟。洞窟里的壁画好些地方被戳了大窟窿,不少地方有烟熏火燎的痕迹。白厌沙看着这一切,天渐渐黑暗下来,白厌沙的心也黑暗了。 人生的痛苦莫过于珍爱的东西突然被毁灭,随着壁画的被毁,白厌沙的心碎了。他站在黑暗的洞窟里,满眼都是黑暗。 情帝和鲁猛狗还在登山,情帝突然想起在远方的朋友白厌沙,他不知道白厌沙现在怎样了,是否画完了壁画。情帝与白厌沙已好久没有通消息,白厌沙的情况,情帝一概不知。 鲁猛狗夸赞这烟山如同一幅画,情帝告诉鲁猛狗,他有一个朋友名叫白厌沙,就是画画的,能画一手好画。鲁猛狗问及情帝的这个朋友,情帝望着天上的白云,良久不说话。当此乱世,人命如草芥,白厌沙是否还活着,情帝不知晓。 鲁猛狗说:“绘画的人很苦,有人在陶俑上描绘颜色,给死者创作鲜活的兵马俑,可是这些搞创作的人,最终被活埋,与那些陶俑一起殉葬。” 情帝说:“绘画不光苦,还没有好下场。与陶俑一起殉葬,这种殉人的现象叫人不寒而栗。你想想,如果是你,陪着死者一起被埋葬,你愿意吗?” “我当然不愿意,”鲁猛狗说,“制作陶俑,有一个复杂的流程,与陶俑一起被埋葬,可能是其中的一个环节,是最末端的环节。那些创作陶俑的人,与自己的作品一起被埋葬,也算与作品长相厮守了。” 情帝说:“我那个朋友不是做陶俑的,他是画壁画的。当然,他还会绘制其他绘画作品,他是一位出色的人物。” 烟山给他们带来的视觉体验是可叹的,烟山的峭拔俊逸是出了名的,他们在烟山中,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山。 第五十一章 行路 烟山以它俊朗的英姿呈现在情帝和鲁猛狗眼前,他们都被大山的壮观震撼,但两人都不是来看风景的,他们要找一个人。这个人是冰火社的骨干成员,住在烟山,需要登顶才能找到他。 目前他们连半山腰都没有到,还需要一步一个台阶慢慢地往上走。台阶路是弯曲的,山上的松树是古怪的,风是带有凉意的。有黑色的鸟在天上飞,它们飞得和山一样高,甚至比山还要高。它们飞到白云上面,又从白云上飞下来。天空是纯净的蓝色,大山如同装在瓶子里的玉石,而蓝色的天空是瓶盖。 缓步上行时,情帝呼吸着周围稍显稀薄的空气。他抬头望望天,又低头望望台阶,感觉天和台阶都是漫长没有边界的。情帝柔顺的头发遇风更显飘逸,发丝因为风的抚摸,色泽更加明亮。他的额头很白,如同明月,他的脸颊光滑,似女性一般。他鼻子稍高,嘴唇红润,双耳大小适中。他的肩宽阔有力,双臂及双腿都细长。一旁的鲁猛狗则不是这样,鲁猛狗头如大瓜,眼如小枣,虎背熊腰的他偏偏生就一双纤细的手。这两个人走在山路上,形成很大反差。 情帝在一块不规整的岩石上坐下来,拿出随身携带的杯子,打开瓶盖,轻轻地喝了一口水。鲁猛狗额头和脸颊上都有汗,他龇牙咧嘴地瞅着山间的风景,说:“这什么鸟地方,累死爷爷了。” 情帝和鲁猛狗在山间还看到其他的人往山上登,但是人不多,有人是来躲避战乱的,有人是到道观求平安的。情帝与鲁猛狗在较高处,能看到弯曲山路上行走的人,那人如同小蚂蚁,在一点点往前行进。情帝想,更高处的人看他们二人,肯定也会觉得他们像蚂蚁。 这烟山不论初级地段、中级地段还是高级地段,都有绝美的风景。鲁猛狗这样一个内心粗疏的人,都想当一名画工了,在此地写生,好好感受美景。情帝杯中的水已经喝完,此时他们已到半山腰,这里有提供住宿的客栈,客栈不便宜。情帝带鲁猛狗过去,在客栈内让人给安排了两个房间。晚上情帝一般要读书,需要一个人安静地阅读。 白厌沙在苦沙湾看到了许多士兵的野蛮行径,心中生气,但又不能怎样。那些兵走后,洞窟内地面一片狼藉,壁画多被损毁,他的心血被无情破坏。 白厌沙只好放弃绘画,投笔从戎。也许从军征战才能解除内心怨气,也许奋战沙场才能表现男儿本色。 白厌沙去当兵了,他像换了一个人,面容时常透露坚定的神色。在白厌沙的认识里,当兵都是要战死沙场的。 白厌沙成为了一个兵,他跟着长长的队伍,走在漫长的路上。队伍要去哪里,他不知道,队伍要跟什么人打仗,他也不知道,队伍的将军姓甚名谁,他还是不知道。就这样模模糊糊地跟着队伍走,一步步,风沙弥漫。 情帝在烟山,感到鲁猛狗是个累赘,这个鲁猛狗,一路嘴里总是抱怨。他主要是心里抱怨,然后表现在脸上,脸上盛不下,就表现在嘴上。看得出,鲁猛狗是不喜欢这山路的,尽管周围风景好,可看这些风景要走这么多的山路,鲁猛狗心里是不情愿的。情帝当然也在受这山路的考验,他也很累,但是他仍然在坚持走路。他从小就有坚韧的性格,遇事能够坚持,不容易懈怠。情帝鼓励鲁猛狗一路前行,鲁猛狗在情帝的鼓励下紧随其后,终于他们来到这家客栈。这半山腰的客栈有着别样的风格,还没有进门,他们就看到栈客客栈四个字。这很有意思,栈客客栈是这个客栈的名字,你从左边读,它叫栈客客栈,你从右边读,它也叫栈客客栈。这家客栈之所以叫栈客客栈,是因为老板名字叫栈客。 在客栈内,他们终于可以坐在床上休息,休息休息脚,休息休息腿,休息休息全身。他们太疲惫了,走了那么多的台阶,感觉脚都不是脚了,腿也不是腿了,人都成鬼了。 鲁猛狗问店家要来酒,抱着酒来到情帝的房间,要和情帝喝酒。情帝不想喝酒,于是在情帝的房间,鲁猛狗一个人喝酒。 鲁猛狗说:“你为冰火社做事可真是尽心尽力,登这么高的山,睡这么破的客栈,没有一句怨言。” 情帝说:“能见到汪凉,就能解决大问题。这个人一向深居简出,见他一面是不容易的。我能够为冰火社做事,多亏汪凉的帮助。现在,在执行冰火社任务的过程中,我遇到了困难。遇到挫折,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汪凉,除了他,目前没有别人能够帮助我。” 白厌沙跟着队伍走了很长时间的路,这一路把白厌沙走得难耐至极。有的路段非常泥泞,有的路段有臭水坑,有的路段布满硌脚的小石头。那些难走的路,几乎都让他们走了。白厌沙希望今晚能够在一个舒适的地域安营扎寨,不要起大风,不要下大雨,不要来敌人。 白厌沙的愿望都是最基本的需求,作为一个人,他需要休息,他不是机器。与白厌沙同样厌倦军队的人还有很多,众人心中都有万般苦,可还是要走脚下的路。如果不想被打骂,不想被杀掉,就只能听话,老老实实跟着部队打仗才是正经。打仗当然有可能会丧命,可如果不听话,如果当逃兵,那是会立即丧命的。 傍晚时候,他们在山坡下扎营,帐篷支起来,柴火烧起来,所有战士都饿了。有人打来一只野兽,有人打来几只鸟,有人在野地挖来许多野菜,配上他们携带的军粮,差不多可以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了。对于当下的军旅生活,白厌沙没有一句怨言,可能每天都在为饮食及打仗奔波,可这是他选择的生活。作为一名战士,白厌沙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他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不怕吃苦,吃苦耐劳。 情帝在夜晚独自望着窗外的月,他不想入睡,想多看看这月。月光很安静地照着他的窗,静静的,月光没有声音,月光当然没有声音。 明天他们还要继续登山,山很高,需要慢慢来。明天再登一天,差不多就能到山顶了。情帝把这当成一次锻炼身体的机会,能克服这座大山,就能克服更高的山。 觉还是要睡的,只不过情帝不想这么早地睡,他需要坐一会儿,独自澄清内心。内心如水,每天都需要静下来慢慢澄清。情帝已经不把自己当外国人,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土生土长的中原人。这是他在此刻静心冥想时体会到的。 鲁猛狗抱着酒瓶来到情帝房间,说这瓶中还剩一点儿酒,让情帝喝掉。情帝不喝,他叫猛狗回去早点睡。鲁猛狗喝多了酒,那一大瓶酒,多数都让他给喝了。 鲁猛狗喝得这样醉,情帝不放心,万一他跑到悬崖边,一不留神栽下去,就没命了。情帝拽着鲁猛狗,把他往那个房间拽。拽到那个房间,情帝将门锁住。他这才放心地回到自己房间。 第二天早晨很快到来,鲁猛狗醒得早,醒来后发现太阳还没出来,去厕所小解,然后回来倒头又睡。情帝起床后,来叫鲁猛狗,鲁猛狗还在睡。情帝叫他起来登山,他感到厌烦,想要回家。回到家,就不用早起,回到家,就不用登山,回到家,就不用这么心烦。 鲁猛狗赖在床上,情帝开门进去,生拉硬拽,把鲁猛狗弄起来。 太阳出来的时候,他们继续登山。昨天他们登了不少山路,今天他们还需要登不少山路,鲁猛狗感到有些厌倦。情帝则显得很有劲头,他不觉得登山是一件无趣的事情。 阳光照在台阶上,他们脚踩台阶的同时也脚踩阳光,这是一个空气清新阳光明媚的早晨,在这样的早晨,正适合做户外活动。情帝是热爱户外活动的,这次上烟山虽然是执行任务,可也是一个做户外活动的好机会。这样的户外活动令他欣喜。 鲁猛狗很喜欢吃饭和睡觉这两件事,他宁愿呆在家里吃饭、睡觉,不愿在户外进行任何活动。他看到情帝在山路上这样兴致勃勃,感到不可思议。 情帝在阳光中坐下来,坐在一块高高的岩石上,喝了一口水,然后他望望这华美的青山,心中突然充满无限喜爱。鲁猛狗望望长长的台阶路,心中充满无奈和忧愁。 鲁猛狗说:“不如回去吧,找那个鸟人干什么?找他一次这么费劲,他是神仙呀?” “你说对了,他还真是神仙,”情帝说,“在这个时候,能帮助我的人就是神仙,他还真就是神仙。你应该有点耐性,好好登山,不好好登山,怎么能到达山顶呢?” 鲁猛狗只得跟着情帝一步步像昨天一样登山,两人脚步都比较快,他们的身影在阳光中显得轻盈。 第五十二章 侦探 烟山在早晨的阳光中显得安静平和,山中的台阶有些湿润,情帝脚步放慢,担心路滑。鲁猛狗不顾这些,依然迈着大步,大口呼吸着早晨的新鲜空气。 烟山不同于其他的山,这烟山非常险要,这也是为什么烟山十六骑选择在这里建设他们的老巢。当然,烟山很大,情帝并不担心会遇到那些盘踞烟山的强盗。这烟山的路有很多条,可以说道路错综复杂,初来烟山的人,都很容易迷路。 情帝行路十分小心,他怕走错路。在他行进的路上,偶然会见到打猎的人追赶动物,那些猎人体力都很好,都能跟兔子赛跑。鲁猛狗跟随情帝一路到达山顶,终于他们看到了一个石头垒砌的屋子。这山顶上视野开阔,远天是纸,大山是画,大自然鬼斧神工,营造出一幅幅出色的画。 情帝来到屋子前,看到屋门上有三个字,刻的是:凉石屋。情帝敲门,开门的是汪凉,汪凉见到情帝,就请他进去。鲁猛狗跟随情帝进入凉石屋,他发现这凉石屋内部空间很大。进来后,给人的感觉是,这里不是石屋,而是木屋。的确,这石头是在外面垒砌的,而内部的装修,用的多是木材。 汪凉请他们坐下,给他们倒茶。这段时间,汪凉一直在山顶呆着,晚上一个人读书,白天也一个人读书,这个凉石屋就是他读书的屋子。这个屋子不光汪凉喜欢,鲁猛狗、情帝也很喜欢。在喜欢的屋子里读书,是一种幸福,汪凉一直这样幸福着。 卫灵在月泠客栈听人说起一种酒,说这种酒口感很好,卫灵想去尝一尝。这种口感很好的酒不在别的地方,就在这个森林中。既然卫灵已经决定去品尝那种酒,孔文墨就随他前往,客栈日常的工作可以交给下面的人打理。 卫灵没有带别的,只带了一把扇子就出门了。这把折扇主要不是为了扇风凉快,更多的是把玩它。孔文墨带了很多钱,如果路上遇到商铺,就可以进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孔文墨放慢脚步,拉卫灵在一边,指给他看前面。卫灵定睛去看,前方有三个身着相同衣服的人,押送着一个大汉。那大汉赤裸着上身,双手被绑在身后,他头发蓬乱,脸上沾了一些泥土。那三个人让这大汉快快走,大汉走得慢,背后三人中就有人扬起鞭子往他背上奋力一抽。他的背上已经有许多伤痕。 卫灵知道那三个人的来历,他们都是骷髅会的人,应该是在执行骷髅会的任务,那个大汉不知做了什么,触犯到骷髅会,导致骷髅会对他进行惩罚。 卫灵带孔文墨绕开这几个人,走上了另一条路。行至中午时分,他们见到一个木屋,木屋外缠着许多藤蔓植物,那木屋本是暗黄色的,因为有藤蔓在上面,显得很绿。 屋子的主人是江海星,骷髅会的重要人物,同时也是卫灵的好朋友。卫灵一直不知道江海星是骷髅会的人,江海星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卫灵是近期才得知江海星的身份的,江海星的这一身份着实令卫灵惊讶。 江海星拿出青梅酒招待卫灵、孔文墨,卫灵看江海星有些疲惫,江海星则说近来老熬夜。江海星在调查一件古怪的事情,这件事之所以古怪,是因为事情的方方面面都让江海星摸不着头脑。目前,江海星所调查的这件事情,与情帝现在调查的那件事情是一件事情。 军队有士兵离奇死亡,还有人悄然失踪,这个事情军方委托骷髅会开展调查。当然,军方也支付重金让冰火社调查此事。江海星面对这样的事件,开始的时候也是一腔热血,以为很快就能调查个水落石出。但是这几天他没日没夜地分析,却怎么也分析不出一个令他满意的结果来。江海星有点灰心了,他不知道还能不能开展侦探工作,不知道目前的这个槛儿能不能迈得过去。 江海星带卫灵、孔文墨在屋外的林中走走,在走路的时候,他脑子里还在想问题。侦破一个案件,是很不容易的事情,需要动脑子。 江海星说:“这军队时不时有人离奇死去,说明有一股邪恶的力量潜入了军队。我着手调查此事的时候就感觉疑点重重,关夜将军给我提供了许多线索,即便如此,我还是不能找到那些兵死亡的具体原因。有人怀疑是冰火社的人干的,还有人对此观点十分确信。我起初也差不多相信了这一观点,但是这两天我又判断,这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这样离奇的一个案件,真的很使人头疼。我这段时间一直在考虑此事,一直在进行案件的侦破工作,可不管我怎样努力,这案件始终扑朔迷离。” 卫灵说:“你让我品尝的青梅酒很好喝,但是我此次出来,是想喝到仙露酒。据说这种酒可以延年益寿,而且口感绝佳。不知道你知不知道这种酒。” 江海星说:“这种酒我当然知道,但是我也没有喝过。我每天忙于侦探工作,对这些饮食啊什么的,都不讲究。你可真是有闲情逸致的人,为了喝到一种酒,就能够长途跋涉。我忘了问你了,你现在在从事什么行业?在哪儿发财呢?” 卫灵说:“我就在森林中发财,可能你想不到,我现在是客栈的老板了。我开了一家客栈,客栈生意还不错,平日有人帮我打理。这个行业还是不错的。我的客栈名字叫月泠客栈,有空你去住住,感受一下那个客栈。” 孔文墨说:“那个客栈还提供舞蹈,为顾客提供美女舞蹈。你想看什么风格的舞蹈都有,当然,不同的舞蹈价格不一样。您既然是卫公子的朋友,去到那里,价格方面肯定是有优惠的。” 汪凉对烟山山顶很熟悉,他没事的时候喜欢出来走走,在烟山顶望望远方,远方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当然汪凉不是为了看风景而望远方,他有他自己的事情要考虑。汪凉接到的任务也跟军队的兵离奇死亡有关,关夜将军找到冰火社的人时,交代得很清楚,如果能找到元凶,肯定会有重谢。汪凉当然知道侦破这样一个案件,对军队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目前棘手的问题是,他根本不知道怎样捋清这样一个疑点重重的案件,而且现在有人怀疑此事为冰火社所为。 汪凉说:“关夜将军向我诉苦,说有些兵死得惨,也死得离奇。关夜将军也是聪明人,他自己也对案件进行分析,可他说他分析得脑仁疼,还是找不出元凶。这案件交到我手上也有些时日,我天天在琢磨,还就关将军提供的线索进行分析,我现在还是一头雾水,案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情帝说:“我也正是为此事而来。这两天我在分析案件,发现制造劣质棉衣和杀害军队士兵的人很可能是一帮人。” “噢,”汪凉眼睛一亮,“这个观点很新颖。”他陷入沉思,边走边沉思。然后说:“对,你分析得很有道理。我也判断是这样,否则两件事的蛛丝马迹不会那般相似。” 鲁猛狗说:“既然找到了凶手,就带我去会会那帮人,让我的新刀活劈了他们。我现在怀疑,就是那帮人拐走了我的妹妹。” 情帝瞪了鲁猛狗一眼,鲁猛狗不再说话。 汪凉说:“既然你我持相似的观点,就应该对这个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确定一个正确的结论。” 白厌沙在军队中发现一些战友走着走着就不见了,随后大家找到失踪战友的尸体,死者被进行了残酷对待。有些战友失踪后,连具尸体都找不到。这一古怪的事情引起了白厌沙注意,军队的将军对此事也很重视。今天死一个两个士兵,明天就有可能死一个两个军官。这种破坏部队安全的行为是应当被禁止的,但目前大家还不知道此事为何人所为。 白厌沙所在的队伍是精良的队伍,关夜是他们的将军。对于军中发现的此种离奇的事件,关夜已经请求冰火社和骷髅会调查。他相信,此事会有结果的。 白厌沙在行军时有些担心,这就如同瘟疫,今天疾病降临到这个人身上,明天就有可能降临到自己身上。 即便白厌沙所处环境有些紧张,他还是需要继续行军。他知道前途会有很多凶险,那些凶险是他必须面对的。战友的死去使他伤感,他知道,将来在战场上还会有更多的人死去。 白厌沙在队伍中走路,脚很痛,此时他想起在洞窟绘画的岁月,当时是那么忘我地绘画。白厌沙耗费许多心血绘制的壁画,被那些兵野蛮地毁坏。这件事情令白厌沙久久不能释怀,这将是他心中永远不可抹去的痛与恨。 白厌沙的痛恨在心里,别人看不到也听不到。在行军的队伍中,白厌沙的痛恨在内心蔓延。 第五十三章 真相 白厌沙期盼来世做一只深海里的鱼,在海洋中畅游,无羁无绊。而此时他身受行军之苦,没有自由可言。曾经他是到过国外的人,任由一身,行走在天地间,当时何其畅快,何其潇洒。时光转眼而过,他此时是一个普通的兵,要奔赴战场杀敌。这件事对他来说是难的,但他又不得不做。 风沙扑打在面上,隐隐生疼,他看不清远处的风景,而近处是一片片光秃秃的土地,近处没有风景。过一座桥,桥身破烂,这是一座古桥。桥上有刀砍过的痕迹,曾经这里发生过战争,打过仗的人知道,当时的战斗应当是相当惨烈的。这次他们经过这桥,也作为战斗者出现在这里,很可能会在其他地方与敌人打斗,也在一些石头上留下深深的印痕。 队伍停下来,天下起雨。天空这样阴暗,风四处乱吹,战士们都饥饿。撑起遮雨的设备,又生起火,这才有一点暖意。日用的粮食不多,大家节省着吃。在就餐时,还要防备敌人的围攻。如果运气好,他们可以顺利地吃上一顿饭。 白厌沙说:“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道路湿滑,应当停止行军。” 他身旁的一个兵说:“管他下到什么时候,先吃饱肚子再说。我看你是一个文静的人,怎么也来当兵呢?” 白厌沙说:“说来话长,话太长,不好说。” “那就不说了,吃饭吧。”战友用木棍拨着熊熊燃烧的火。 卫灵被江海星的分析能力惊到,他以前只觉得江海星是一个酒量好的人,现在他意外发现江海星脑子也这么好使。江海星决定去找关夜将军要几具尸体,进行尸体检查,可以通过尸检的结果进行凶手的判断。卫灵认为这是个极好的方法,只有认真分析尸体,才能研究出凶手的有关情况。 孔文墨这几天有些烦闷,她这样一个视舞蹈为生命的舞蹈天才,居然没有办法跳舞。老是跟着卫灵拜访朋友,还要按照这个朋友说的那样,拿几个尸体过来瞧瞧,孔文墨想想都要发疯了。不过她也没有办法,既然要看江海星侦破案件,就只有听他的了。 江海星派的人已经去了,去向关夜将军要尸体。等尸体抬过来,就可以进行检查,然后凶手的话自然就可以水落石出了。这个案件的面纱如果能揭开,对他们而言将会是极好的事,他们就可以松口气了。 江海星说:“我对尸体还是有一定的判断力的,如果尸体上有刀伤,那么说明凶手是拿刀杀人的,如果没有伤口,很有可能士兵是被勒死的。” “我感觉先生说了一句废话,”孔文墨说,“这样的判断,小孩子都会。麻烦你搞一些深奥的东西出来。老是玩这些粗浅的游戏,很有意思吗?” “我也在做深层次的分析,”江海星说,“我刚才说的是比较粗浅,但是提醒你注意,不要忽视这些粗浅的表面。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就潜藏在容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中。” 白厌沙吃过东西,胃里暖暖的。他的有些战友,因为不习惯军旅生活,出现了呕吐等情况。有人胃部痉挛,十分痛苦。白厌沙庆幸自己没有像其他的战友一样,那些人水土不服,身体出现状况,是很折磨人的事情。背靠干净麻袋,白厌沙眯着眼睛。当兵自然会赴死战场,可此刻是安全的,白厌沙感受着温饱带给他的安全感,享受着这一刻的幸福。 “你、喂,我跟你说话呢。”那个与白厌沙相熟的兵靠近白厌沙。 白厌沙缓缓睁开眼睛。 “你怕不怕死?”那个兵瞪着眼睛问他。 “你已经问我三遍了。”白厌沙说,“这个问题我没有办法回答你。你问怕不怕死,我想人都是怕死的,没有不怕死的人。很多人说是不怕死,其实是装成不怕死的样子。” “既然你我都怕死,”那个兵眼珠一转,“不如我们逃跑吧。逃兵也挺好的,逃到一个世外桃源去逍遥。” “只怕你逃到半路被抓回来,抓回来你肯定就活不成了。”白厌沙说,“你吃饱了吗?” “这顿吃饱了。” “吃饱了就睡觉,别想那么多。”白厌沙说完,又缓缓闭上眼睛。 江海星派去的人回来了,来者禀报说:“报告,我们已去关将军那里说明事情。” “情况怎么样?尸体呢?”江海星十分关心。 “尸体被埋了。”来者说,“关将军说等以后再有兵离奇死了,一定第一时间把尸体送过来。” 江海星没有办法,只能就目前手头的有限信息进行分析。他分析这些东西,跟做算术题似的,是很费脑子的。当然江海星做的就是这样的工作,他很愿意奉献,很愿意动脑子想这些问题。 曾经懵懂的年少,给情帝留下许多关于世界的美好想象,这些想象与实际的世界是有很大差别的,但是正因为这些想象给情帝提供的动力,让他更有力量探索这个真实的世界。 在烟山,每天都会发生很多故事,而情帝所经历的一切,只是众多故事中的一个。这些故事有些是交织的,有些是没有任何关联的。情帝想,既然冰火社交给自己侦探的任务,就应该把事情做好,把自己该演绎好的故事演绎好。 鲁猛狗坐在悬崖边的石头上,他往下看,下面的景观可以用惊险来形容。令他感到惊奇的是,在那么奇险的地方,竟然有人在那里活动,身后背着小竹篓,在那里采药。鲁猛狗是佩服这些人的,明明是人,却像羊一样在山间行动自如。 鲁猛狗发现下面的树枝上挂着一个手串,很漂亮的样子。他想获取那个手串,就冒险探脚往下走。下面是万丈悬崖形成的惊险空间,鲁猛狗小心翼翼抠着岩石缝隙,一点点往下挪步。 情帝发现鲁猛狗不见了,往前一走,才看见鲁猛狗在往悬崖下面探身。忙过去问,才知道鲁猛狗要去拿那个挂在树枝上的手串。鲁猛狗找能借力的岩缝,一点点靠近那棵松树。终于,他在树干上落脚了。然后他细心地往前探身,伸手去够,终于,他摸到了那个手串,并且把它攥在了手中。这手串可能是谁丢弃在这里的,要不然就是被大风刮到这树上的。鲁猛狗将手串在身上藏好,原路返回。 当鲁猛狗成功上来,情帝松了一口气。刚才情帝在为他捏两把汗,那么危险的地方,鲁猛狗居然敢去,弄不好就可能掉下去,掉下去必定粉身碎骨。 汪凉看到鲁猛狗拿上来的这个手串,告诉鲁猛狗,这个手串一位男子留下的。这名男子因为烟山蒙面人杀害了他的女朋友,内心绝望,将手串丢在松树上,自己跳崖身亡。那手串是那名女子送给男子的,手串为烟山七彩石连缀而成。女子死亡,手串还在,当日感情在手串萦绕,过往经历还历历在目,男子伤痛,终于殉情。 鲁猛狗戴着这手串,听汪凉讲了一个小故事。这故事是感人的,鲁猛狗感觉自己被感动了。这手串的确不错,戴在手腕上,有丝丝凉意。 白厌沙在行军时听到了一个消息,军中校尉从关夜将军那里得知,士兵离奇死亡跟烟山蒙面人有关系。烟山蒙面人最初的时候只有十六个人,那十六骑让人闻风丧胆。后来蒙面人规模有所扩大,现在他们的人数已不可估计,数量应当是很多的。那些人都以蓝色的方巾蒙面,手中的刀是专门用来杀人的,他们所过之处,往往不留活口。就算是骁勇善战的士兵,他们也不放过。 这个消息是骷髅会的江海星传来的,江海星做了大量的侦探工作,对案件的前前后后做了详细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可靠的结论。 随后,冰火社这边也带去一个消息,据汪凉与情帝等人的分析,军队士兵的离奇死亡和烟山蒙面人有关。 事情到此基本水落石出,那些烟山蒙面人,经常抢掠百姓钱财,还开各种厂子,获取巨额收入。一些士兵对他们造成影响,挡了他们财路,他们就会对士兵下手。 冰火社与骷髅会的分析是准确的,他们给出的结论不谋而合,结论的一致性给了大家明确答案,没错,关夜将军所带领部队的士兵离奇死亡,都是烟山蒙面人所为。 白厌沙得知这个消息后并没有感到十分惊讶,他很早的时候,就听闻过烟山蒙面人。那是一群令人恐惧的人,对军队来说,他们也是难以对付的魔鬼。 前段时间,很多人猜测士兵死亡跟骷髅会和冰火社有关,甚至有人把矛头明确地指向这两个组织。现在,事情真相已经大白,士兵们普遍把目光投向烟山蒙面人,他们对烟山蒙面人恐惧的同时也心中充满愤恨。他们不光要对付其他国家的敌人,还要对付烟山蒙面人。 第五十四章 客人 情帝回到若烟城,能为冰火社完成一项光荣的任务,他感到很高兴。这次案件的侦破他是有很大功劳的,他的付出得到了回报,最好的回报莫过于案件的水落石出。 石青从国外回来了,他这一番历练,成长了许多。回来后,石青找到情帝,给情帝讲述他这一路的见闻。看得出,石青是很喜欢国外的生活的,那里对他这样一个小孩子来说是新鲜的世界,他对新鲜的事物充满好奇。情帝不多说话,就在一旁听石青讲一个又一个小故事。石青很有讲故事的天赋,他讲自己的经历,讲得绘声绘色。 石青身上穿的衣服是从国外买的,光鲜亮丽。他将国外的衣服穿在身上,感觉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以前在中原时,穿的衣服多少有些朴素,到国外挣了点钱,衣着就有了不同。 他还带回来一些零食,好多好吃的小零食,有些是在国内买不到的。这些零食在在国外吃过,在路上吃过,现在带回来的这些零食,他请情帝尝一尝。情帝尝了尝,这些零食果然口感不错。 一出国门,石青突然感觉自由了。他在国外住的地方,相当干净整洁,那些屋子,住起来很舒适。曾经石青在国外的屋子里望着窗外的星空,感觉国外的星空好璀璨。 他这样一个在中原没怎么出过门的小孩子突然有一天踏出了国门,迎接他的是更为丰富多彩的世界。石青在国外还骑过大象呢,骑着大象在草地上游逛,把他逛得要多高兴有多高兴。 石青给情帝讲他的所见所闻,讲到开心的事情时,他总能憨厚地笑上一笑。当然旅途中也有令他发怒的事情,他有一次去爬山,爬到山顶下雨了。这下坏了,山洪肆虐,他下不了山。他在山洞里呆了三天,就感觉自己当了三天狗熊。这件事他每次想起来都心头起火。 令石青感到哀伤的是,回到中原,面对的还是这些景象。许多的人衣食无着,生活困难。这些人间的悲剧给他小小的心灵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这跟他最初对世界的美好想象是不一样的。不过也不需要太过哀伤,毕竟那些苦难都是降临到别人身上,并没有降临到石青身上。石青能在国外历练一番,能安全回国,能有如此丰富的经历,其实是很值得欢乐庆祝的。 过去,石青显得很青涩,是一个还未长大的孩子。现在他是一个从国外回来的人,整个人看上去不一样了,更加圆滑,更加成熟,更加像一个大人。未来的石青,肯定还会有更多的成长,还会有更加精彩的人生经历。 卫灵回到月泠客栈,这客栈中的工作人员大多是初入职场,在卫灵走后,他们能将客栈打理得井井有条,实属难得。卫灵从客栈大厅走到二楼,又走到三楼,看到这里的一切都跟他离开这里时一样干净,于是他心里喜欢。 客栈里来了一位盲人,这男子很瘦,瘦得像干柴。他在大厅里转了转,就仰头问:“这是哪里?你们是谁?我来到了什么地方?” “这里是月泠客栈。”孔文墨迎过来说。 “你是谁?你是这里的什么人?有什么可以帮到我吗?” “我是这里管事的,”孔文墨说,“看您眼睛看不见,我来帮助你在这里坐下。”说着,孔文墨把他往椅子旁边领。 “盲人哥哥,是来住店吗?”孔文墨关心地问。 “我是来打猎的。”盲人哥哥说,“附近有没有武器店,帮我选一个趁手的武器,我明天一早要在林子里打猎。” “您眼睛都看不见,”孔文墨说,“怎么打猎呀?” “这你不用管,”盲人哥哥说,“眼睛看不见,可以用耳朵听,听声辨物,猎物在什么方位,分毫不差。” “您都能打什么?” “老虎、豹子、狼、狗熊、兔子、野猪,都能打。”盲人哥哥说,“不是吹牛,这林子里有什么,我就能打什么。” 情帝在房间内听石青讲了很多他的经历,石青是能言善谈的孩子。从那些陌生的地域归来,石青的内心装了许多地方,这些经历,是他的财富。 石青伸出手,在他手掌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盒子。这盒子是什么,情帝不清楚,就问:“这是什么东西?” “你猜猜看。”石青神秘的样子。 “好吃的?” “不能吃。” “好喝的?” “不能喝。”石青打开盒子来,突然有悦耳的音乐传来。这音乐是从这小盒子里传出来的,音乐十分好听。石青曾听人演奏过音乐,可从一个小盒子里传出音乐,这样的事情,石青今生第一次见到。当时他在商店里看到这音乐盒,二话没说就买下了。 以前的石青不够成熟,看医生上医生的当,坐马车上车夫的当,买水果上摊主的当,吃饭上饭店老板的当,天天上当,到处上当,仿佛今生就活在当里,不上当就活不了。现在石青稍显成熟,知道什么东西该买,什么东西不该买,买东西时怎样讨价还价,讨价还价时怎样与人交谈,这些,是他以前不会的,而如今,他全会了。 石青说:“在国外,我听说中原的某个森林中,有人在制造作战的机器,准备在象战中使用。那些机器是否有大象厉害,不好说。” 情帝说:“你还真是博学多闻,什么都知道一点。你这次回来其实是蛮危险的,一些地方正在打仗,局势很不稳定。” 关于战争,他们又谈了一些。然后石青就走了,那个音乐盒石青送给了情帝,情帝很喜欢。情帝决定把这个音乐盒送给花印,他相信花印也会很喜欢的。 天已傍晚,情帝起身走出房间。街道上似乎永远人来人往,情帝花钱买了一个烧鸡,又买了些酒,然后回到房间。 孔文墨在大厅里给盲人哥哥介绍客栈,说这客栈如何如何好,听得盲人哥哥直点头。这客栈的房间虽可以看到河景,可盲人哥哥是无法欣赏的,住哪一个房间都一样。 盲人哥哥本不是盲人,只因有人来抓壮丁,凡是能打仗的人都要充军。为了不去当兵,他自己戳瞎了双眼。在眼睛失明以前,他是一名猎人,他的捕猎技术很高,在家乡一带是出了名的。他此时眼睛虽然看不见,可他能够到处去旅行,有一只导盲犬带着他走路,他很喜欢那只可爱的导盲犬。 卫灵在客栈每天能看到形形色色的人,眼睛看不见的,眼睛能看见的,耳朵听不见的,耳朵能听见的,没有腿的,有腿的,没有胳膊的,有胳膊的,各种人,都带有不同的气质。卫灵没有因为谁有钱,就高看谁,没有因为谁没钱,就低看谁,他不因任何东西对人产生任何偏见。他是以欣赏的目光来看这些人的,这些人既然来客栈住,就是客人,每天能见到这么多客人,卫灵感到客栈很有生气。 就是这样,见到不同的人,会遇到不同的故事。不同的人身上携带着不同的信息,这些信息有的可以自己观察,有的是客人讲述出来的。每个人都不同,每个故事都生动,卫灵很乐意去了解来到客栈的每一个人。 孔文墨能从这些客人传达的信息中感悟到舞蹈的真谛,他计划编一支绚烂的舞蹈,舞蹈中有形形色色的人物,当然,这些人物都由她一个人演绎。塑造那些人物,需要从现实中汲取营养,孔文墨观察来客,从客人身上学到不少东西。正因为孔文墨观察仔细,她的舞蹈现在更加丰富动人。如果想要观看孔文墨跳舞,是很不容易的,她的舞蹈演出,经常是一票难求。 孔文墨看到卫灵拿了一个刺绣作品,她仔细看卫灵手中的这个刺绣作品,原来,卫灵吩咐人去做了一个人物刺绣,而这刺绣的人物,正是孔文墨。孔文墨看这刺绣的水平是很高的,就知道卫灵又花了不少的钱。 卫灵决定,等孔文墨那支舞编好后,给她做一系列的刺绣,那样,人们就可以从刺绣作品中欣赏孔文墨的舞蹈了。 月泠客栈给人提供的舒适居住环境,是其他很多客栈不具备的,在客栈的一些设计方面,卫灵是下了很大功夫的。他对客人的体验有严格的要求,目的是让每一个顾客来到客栈都如同回家一般。卫灵自己也把这里当成家,当有人问起他是哪里人时,他会回答说是月泠客栈的人。 如果不是孔文墨能经常为卫灵跳舞,卫灵的生活中会缺乏很多乐趣。孔文墨的舞蹈让卫灵的生活更精彩,也让这个客栈更有趣。 有一些从战场上回来的兵,脱掉战甲,隐姓埋名,居住在月泠客栈。这些人来到这森林,就不愿意离开森林,住到月泠客栈,就不想走了。当然也会有人因为经济原因,只能在客栈住几天,即便是几日的居住,也会有非同凡响的体验。 第五十五章 一封信 白厌沙在月夜中望着长满野草的山坡,此时比较安静,可以听到战士们篝火燃烧的声音。大家都吃了不少肉,也喝多了酒,一个个躺倒在地上,安静地休息。白厌沙没有喝酒,只是吃了一些肉,他胃里暖暖的,很舒服。难得有这样的时候,吃上一顿饱饭,还能有充足的时间休息。 一条长长细细的路向远处延伸,路因为走得多了,坚硬而光滑。夜晚路上没有行路的人,它在月光下明亮。 白厌沙在一块石头上发现了一个鹅卵石,石头上的石头,本不稀奇,可这鹅卵石看着漂亮,似乎有些特殊。他拾起这枚鹅卵石,握在手心里,石头凉凉的。 今日行军路过市镇,白厌沙见到过一位首饰工匠,专门做各种首饰。他去找那个工匠,把手上的石头交给工匠。工匠按照白厌沙的要求,把石头做成了饰品,白厌沙把做成的饰品戴在了脖子上。 回到军营,战友们还在地上躺着,他们再躺一会儿,估计就要回帐篷里睡觉了。白厌沙脖子上的饰物,他希望能保佑自己,保佑自己平安,这是他最朴素的愿望。 夜晚,月泠客栈外的森林显得相当神秘,黑黑的,仿佛里面藏着无限的秘密。卫灵有些困倦,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在吃烧烤的客人。 孔文墨手里拿着一封信,走过来送给卫灵。据孔文墨说,这信是一个很神秘的人递来的,交给孔文墨信后,那个人就走了。卫灵不知道是什么人送的信,不清楚这是一封什么信,忙拆开信,看信的内容。信中只有两个字:救我。这两个字是用血写成的。这是谁写的信?卫灵一头雾水。 孔文墨走过来看信,当她看到信中只有“救我”两字时,也是疑惑不解。她拿着信纸,看了良久,也思索了良久。这件事情,孔文墨以为需要认真调查一下,很可能事关人命,具体是什么事情,需要调查之后才知道。卫灵也认为应该彻查此事,这件事情不能忽视,忽视就可能会忽视生命。 卫灵思索着说:“你去联系一下情帝,听说他现在在冰火社任职,正好做的是有关侦探的工作,相信他能够帮到我们。”孔文墨答应着,派人去和情帝取得联系。 清晨,白厌沙没有早饭吃,只得拿野果充饥。四处野菜不好找,到处是不能吃的各种草。不过他们相信,挨过这一阵情况会好起来的。 当兵有时会缺衣少食,但如果能打下一个城市,情况会有好的转变。中午他们要攻打一个城市,那个城市相当富裕,如果能拿下,他们就都能过至少一段时间的快活日子。 白厌沙所在的队伍在城外集结,进攻的命令传出,众士兵开始发起进攻。长长的梯子架在城门上,士兵往梯子上方攀爬。从城墙上滚下来的石头,砸在攻城兵的身上,兵就随石头落下来。他们进攻了四个时辰,还是没有能拿下这城市,他们的人员死了不少。 攻城失败,只能撤退。他们撤退到荒野中,又遇到了一些兵,双方又展开厮杀。 白厌沙从死人身上爬起来,他看着周围,发现已没有一个活人。他的身上有许多鲜血,他的胸部受伤了。他强忍着疼痛,一步步往前走,周围是燃烧的火,恶烟滚滚。他向着荒野深处走去,走啊走,他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路。终于看到不远处有小房子,是个农家小院,有人在门外的河边择菜。 白厌沙倒在地上,昏迷不醒,他的大刀跟他一样躺在土地上。 白厌沙再次醒来,已经是在一张床上。有位大娘过来给白厌沙递一碗热汤,白厌沙强撑着身子起来,一点点喝。大娘听说白厌沙所在的军队打了败仗,就知道自己的儿子凶多吉少。不过大娘是很理智的人,她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情帝得到卫灵的邀请,他决定去趟那个森林。这次是他一个人去的,那个森林他熟悉。 情帝进入森林,周围空气带有树木的清香。以前他跟花印来森林,要照顾花印,保证花印的安全,所以当时内心紧张。而现在他一个人在森林里走,不需要照管其他人,所以比较轻松。 经过不短的路程,情帝来到月泠客栈,孔文墨忙过来迎接。 “你挺快的,今天就过来了,还以为你明天能来呢。”孔文墨说着将情帝引入茶室。卫灵在茶室坐着,情帝一进屋,卫灵立即起身,欢迎情帝的到来。 情帝说:“人命关天的事情,不能因为我一个人的怠慢而影响了案件的侦破。说说具体的事情吧。” “去拿那封信。”卫灵吩咐。孔文墨去拿来那封信,交给情帝。 情帝打开信来看,白白的纸上只有两个红色的印迹:救我。 “这信是谁送来的?”情帝问。 “一个外表很神秘的男子,递给我信后,立即就走了。”孔文墨说,“那个送信的人会不会亲人被捕,然后过来找人求助?” 情帝陷入沉思。 情帝说:“这信是从烟山来的。” “烟山来的?”卫灵说,“你确定?” “你怎么知道是从烟山来的?”孔文墨疑惑。 “烟山产这种纸,这种纸的质量很好。”情帝说,“因为纸张制作流程繁琐,纸张量有限,所以只是烟山一带能见到这种纸,其他地方几乎见不到这种纸。” “照你这样判断,这信是从烟山一带来的了?”卫灵说。 “确切地说,应该是从烟山上来的。”情帝说,“这信封也很特别,只有烟山上有。” 白厌沙从大娘家出来,带着他的那把刀,走在旷野中。远处有座山,那座山是烟山。他的身体有所恢复,但是还没有完全恢复。身体受伤,怎么可能迅速恢复?他这身体的恢复,至少需要一段时间的休养。可是白厌沙执意要走,不想打搅大娘的生活。 白厌沙独自走在路上,风四处乱刮,旷野的风就是这般野,到处吹着,吹乱人的心。白厌沙已看不到任何人家,这旷野,野蛮之气十足。 在月泠客栈的茶室中,情帝说:“我们有必要带人去烟山调查一番,拿上这封信,到了烟山再打听,尽量在短时间内找到这封信的出处。” 孔文墨说:“选谁去合适呢?” 情帝说:“我让花印去一趟,她对事物的分析能力不比我差,我相信她会顺利完成任务的。” 情帝到若烟城,找到花印,告诉了她去烟山调查的事情,花印答应去烟山。 花印带着阿龙、阿凤从若烟城出发,向烟山走去。这一次调查会是什么情况,花印不好做预判,情况紧急,她需要速速行动。 花印要乘坐一辆长途马车去烟山,这样会比步行快很多。以前她如果去烟山,可能会选择步行,像散步一样,边走边玩。可现在事情紧急,她不想在路上耽搁太多时间,选择乘坐长途马车会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在马车上,花印说:“这次去烟山,你们要多加注意。我们要去侦破案件,不是去游玩。你们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阿龙、阿凤异口同声地说。 马车飞快,车夫的驾驶技术很好。他是有着多年驾驶经验的车夫,而且去往烟山的路,他跑了不知多少回,轻车熟路,马车上的花印感觉此车行驶十分顺畅。 花印说:“你们看看这封信,看能从信上看出什么。”阿龙接过信,看了看信,说:“这纸和这信我都知道是从哪儿来的。这种信封这种信纸是从烟山蒙面人那里来的,没有错,我判断得没有错。” “你这么确定这信是烟山蒙面人那里的?”花印对阿龙的判断结论多少有些惊讶。 “我确定。这种信封和这种信纸我认得。”阿龙说,“烟山蒙面人经常绑架人,然后通过这种信向人索要钱财。” 阿凤说:“花印姐姐,怎么不带上鲁猛狗哥哥呢,他可以帮我们斩妖除魔。” 花印说:“那个人不是东西。当我看一个人第一眼的时候就知道他不是东西,还有必要再看第二眼吗?” “那个人多少有些野蛮。”阿龙说,“他还爱喝酒。他那种人,很容易坏事。” 长途马车到达烟山脚下,花印、阿龙、阿凤从马车上下来。烟山果然名不虚传,从烟山脚下看烟山,烟山俊逸非凡。 “我们上去。”花印吩咐。阿龙、阿凤跟着花印往山上走,山路较陡,上山并不容易。 阿凤说:“我们要小心山中的动物,万一来几只猛兽,我们可对付不了。” 花印说:“这山路上一般不会有威胁人生命的猛兽,你们大可以放心。阿龙,既然你知道那信的出处,带我们去那里。” “烟山蒙面人的老巢?”阿龙说,“那里很危险的,烟山蒙面人杀人不眨眼。” “这个你不用管。”花印说,“带我去那里就好。” 第五十六章 密室牢笼 花印在烟山的道路上跟着阿龙前行,阿龙是极聪明的孩子,他知道花印手中的信来自何处。山风吹着他们匆匆前行的躯体,三个人越来越靠近蒙面人所在的位置。 到达一块山石后面,阿龙让停下来。透过山石间的缝隙,三个人都看到不远处聚集着一群蒙面人,那些人身着蓝衣,蒙面之物也是蓝色的。即便离得不是很远,因为他们蒙着面,不容易看清楚他们的神态。 一块高高的石头上站立着一个蒙面人,那个人看起来是这些人的领导,他在向下面的那群人说着什么。众人所站立的平台中央烧着火,火焰不住地往起蹿。 人群旁的地面上放着几个笼子,笼子里关着老虎、豹子等猛兽,看样子是这些人饲养的。蒙面人手中都有一封信,这些信的内容大体一致。按照要求,这些信会被送到特定人的手中,拆开信,信的内容会传达不良信息。那些蒙面人手中的信,跟花印手中的信一样,他们送信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索要钱财。这些蒙面人,有人负责送信,有人负责掳掠人,他们配合得很好,合作得很愉快。 事情到此已经很清楚,卫灵得到的这封信是烟山蒙面人送去的。他们送信,会化装成普通的人,即便如此,仍然掩饰不住他们的神秘气息。 白厌沙坐在一个酒馆的方桌旁,这方桌放置在露天的石板地面上。他点了两道菜,要了一瓶酒。这街上行人的喧哗,使他笼罩在不安静的氛围中,这样热闹的气氛,正好可以吃吃菜喝喝酒,在酒醉中,看尽世间的繁华。 他已经脱离了军队,他的战友都死光了,他们死得那么惨,白厌沙想起来都不寒而栗。唯有酒是暖人心的,世间太多苍凉。 在这个陌生的街道,白厌沙是一个普通的人,今日的白厌沙流落至此,不代表明日也会是这般窘迫。江湖是一个很大的平台,白厌沙身入江湖,受江湖所累,当然,他也有可能奋斗出一片天地。目前的状况是不怎么好的,将来也许会好,对未来,白厌沙还是有信心的。 花印得到消息,那个被烟山蒙面人掳去的人是孔文墨的学生,那个女生跟着孔文墨学习舞蹈,平日相当刻苦。目前花印需要找到那名女生所在的空间。这烟山这么大,去哪儿找这名女生呢? 阿凤有办法,阿凤觉得那名女生应该就在附近,在这些蒙面人活动的区域内。阿凤对这个判断拿不准,但花印觉得不防按照阿凤的说法去探个究竟。 在这些蒙面人的附近,有一条狭窄的道路,通往一个不为人知的空间。花印和阿龙、阿凤走上那条狭窄的山路,一点点往上,翻过一个大石头,他们到达一个山门前。山门前有人把守,阿龙给了他们一些钱财,他们就让花印等人进去。进入山门后,有一条弯曲的台阶路通往下方,光线比较暗,这里如同地狱一般。他们往下走,走到底部,底部有一个宽阔的平地,平地上有很多笼子,笼子里关着人。花印找到了那名女生,她跟着孔文墨学习舞蹈,现在,她成为笼子里的失去自由的人。 这个密室不容易被人发现,但还是被花印他们发现了。这些笼子都十分结实,用刀是砍不烂的,关在笼子里的人,如果不给她打开锁,放她出来,她就很难出来。笼子里的人,失去自由,时间一长,他们就会绝望。 这个名叫舞儿的姑娘,是花印要寻找的对象,这个救助对象身旁,还有其他的人需要救助,但是花印救不了那么多人。花印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今后,她会救出这里的所有人,她还会救天下更多需要救助的人。这差不多成为花印的梦想,花印在密室中坚定了这个梦想。 救出这个姑娘需要花钱,这些蒙面人,要的就是钱。花印带了不少钱来,给了这里的蒙面人,这些蒙面人还挺讲信用,拿到钱,就放了舞儿姑娘。舞儿姑娘跟随花印出了密室,来到外面的天地。这外面的天地与密室中不同,天是那么高远,地是那么广阔,风光是那么明媚。舞儿站在那里,看着风景,久久不说话。 刚刚从监狱出来的人,一般都难以立即进入监狱外的世界,这世界的真实在他们看来是恍惚的,是不真实的,他们甚至不相信自己活得了自由。舞儿就是这样,她刚从密室中出来,她的精神也有些恍惚,这一切来得似乎太突然。 白厌沙从酒馆的方桌旁起身,他行走在繁华的街道上。他的步伐带有醉意,他要找一个住宿的地方,不需要贵,只要能住就行。在白厌沙寻找客栈的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花印。花印身后跟着两个小孩儿,分别是阿龙、阿凤,她身旁还有一个姑娘,姑娘貌美,但显露出失魂落魄的样子。 花印见到白厌沙,感到十分意外。白厌沙将自己如何在苦沙湾绘画,如何当兵,如何从战场回来等情况都一一向花印说了,花印唏嘘。花印得知白厌沙在找客栈时,就有意要带白厌沙去卫灵那里。花印为卫灵办了一件漂亮的事,卫灵一定很高兴。白厌沙到卫灵那里,可以住在卫灵的客栈。如此商定好,他们就一起往森林进发。 在一个街道转角,花印雇了一辆马车,马车师傅看起来很有经验,应当是驾车技术娴熟。他们上了车,师傅扬鞭策马,马车开动。 若烟城在靠近冰临谷的位置,惊心城靠近若烟城,在若烟城和惊心城之间的旷野中,有一个妙音寺。离妙音寺稍远的冰临谷边沿,有一带森林,这个森林以庞大的身躯,向着苍穹展示着它的傲慢。那森林,看起来极为神秘,总让人感觉森林中蕴藏着无限丰富的东西。花印等人,就要去往那个森林,那个神秘莫测的森林。 花印说:“这次舞儿姑娘一定在那个密室中受苦了,那么阴暗潮湿的环境,不是人呆的地方。” “我从小就怕黑,”舞儿说,“在那么黑暗的环境中,我每一刻都在恐惧。可是我的恐惧是没有着落的,没人安慰我,没人照顾我,我是无助的。” 花印说:“这下好了,我们把你救了出来。为了避免有更多的人被烟山蒙面人侵害,我们还需要奋斗。我们必须与烟山蒙面人斗争下去,直到我们取得胜利。等我们到了月泠客栈,舞儿可以跟着孔文墨师傅,如果你想回去,孔文墨会派人把你送回去的。” “我想我还是不要太打搅师傅,”舞儿说,“去月泠客栈,我去感谢一下他们。然后我要回家,请把我送回家。” 阿龙说:“对于那些烟山蒙面人,我们不能掉以轻心。那些蒙面人的实力是很强大的,很不好对付,对付他们,我们非需要花大力气不可。” 阿凤说:“阿龙说得对,那些蒙面人能在天下作乱,搅得天下很不安宁,说明他们是有一定手段的。这些人心狠手辣,危害百姓,杀人从来都是毫不手软。这次我们在密室见到的那些笼子里的人,都是失去自由的人,如果没有人花钱赎他们,他们会是什么下场,我们不堪设想。” 花印说:“具体的工作我会在以后安排,现在紧要的事情是先把舞儿妹妹送往月泠客栈。” 马车在路上疾驰,在一路坦途,行驶起来是那么顺畅。下午的时候,马车到了森林边缘,由于马车不适宜进入森林,他们在这里下车。花印付过路费,就和大家一起走进森林。 林木高大,枝叶茂密,还没有进森林,他们就听到森林中的鸟鸣,那鸟鸣声,使得森林中的空间显得那么幽深。 他们走过一棵又一棵的树,在树与树之间,生有许多绿绿的草,还有一些灌木植物,生长在不远处的地面。森林里空气好湿润,清新湿润的空气让舞儿感觉舒适,她在笼子里的恐惧被这里美好的环境所呈现的气息驱逐,她的心情好了许多。 很快他们走到了森林的深处,来到月泠客栈的门前。这月泠客栈看起来这样古朴典雅,客栈前的一圈篱笆,显得那样富有诗意。几个人进入篱笆间的柴门,到达楼下,孔文墨在楼上见到花印等人,立即走了下来。 孔文墨没有想到花印会这么快解决问题,花印的工作能力再一次得到了孔文墨的赞赏。孔文墨请他们进屋喝茶,他们这一路颠簸,路途劳顿,正该坐下来休息休息。在月泠客栈的茶室中,大家围着桌子,难得有这样的一个机会,几个人聚在一起,愉快地谈话。 月泠客栈外面下起雨来,竹林在风雨中沙沙作响。没有行人的院落,显得十分安静。院落的篱笆,在雨中变得异常可爱。 第五十七章 猛火油 竹林上空的雨,从天而降,这落下的雨,让森林成为雨的世界。舞儿在月泠客栈吃过饭,孔文墨就派人送她回去,一路护送,确保她的安全。花印完成了一项光荣的任务,她也该回若烟城了。阿龙、阿凤跟在花印身后,他们走进雨中,向远离月泠客栈的方向走去。 白厌沙在月泠客栈住下来,他结束了一段时间的凄苦,结束了一段慌张的岁月,无论是在军营里,还是在旷野中,他的那颗心都凉凉的。而在这客栈中,有卫灵的帮助,白厌沙获得了难得的温暖。 通往密林深处有一条不宽的路,这路两侧有很多灌木丛,白厌沙不敢走那条路,因为路上有老虎。吃过饭,白厌沙会在客栈的院落里转转,转转,看看,看看,再转转。别说,这院子还挺好看,花好看,草好看,地面上的石头也好看。 这客栈提供客人住宿,缺少一些娱乐项目。卫灵叫来一些演奏音乐的人,孔文墨叫来一些跳舞的人,这些人可以在客栈内奏乐舞蹈,以供客人消遣。当然,这样的演出是收费的,价格合理,节目精彩,绝对是带给观众的视听盛宴。 如果有人愿意学习绘画,白厌沙可以教他,当然,跟着白厌沙学绘画是要交学费的。 孔文墨来找白厌沙,她在仙子会中学过一些粗浅的绘画知识,遇到白厌沙,她可真要拜师了。白厌沙很乐意教孔文墨绘画,孔文墨想,好好跟着白厌沙学学画画,等下次参加仙子会的活动时,可以在活动上露一手。 离月泠客栈不远的那条河,孔文墨不建议白厌沙去,虽然河面上有船只,可是河里面有鳄鱼。那鳄鱼是很凶的,吃人,在河面上的人,一不小心就可能丧命。那些胆大的人,不怕死,不仅敢在河上行船,还敢在河里游泳。大概也是利益的驱使,他们驾驶船只,运送猛火油,往往能获取比较高的利润。这些做生意的人,去买来猛火油,运到其他地方,卖给需要的人。 以前行军打仗,经常用火攻,火的燃烧程度决定了对敌人的摧残程度。过去的火攻政策,是相当厉害的,只是燃烧的火,不够凶猛。自打猛火油被利用起来,火攻的效果大为改观,对敌军的摧残叫人拍手叫绝。 当然,猛火油的开采是很困难的事情,开采出来,还要不惜一切代价运送到目的地,因此,猛火油的价格也是很高的。那些被巨额利益吸引的人,不顾任何危险,往来于猛火油开采地及客户之间。 那条河上,经常能看到运送猛火油的船只。也有人被鳄鱼袭击,导致葬身鱼腹。即便环境如此凶险,仍然有人铤而走险。 住在月泠客栈的人,有一些是林子里的猎人,有一些则是军火商。那些军火商为军队提供致命武器,能获得不菲的收入。除了猛火油,还有人卖弓箭,把很多弓箭装载在船上,运到合适的地点。生意人就是这样,想着法子赚钱,只要能赚钱,什么事情都敢干。 白厌沙虽然参过军,可他把自己定义为文人,他没事的时候,喜欢吟诗作画。诗画的趣味,艺术的美妙,很使他陶醉。 白厌沙不光是沉浸在艺术的世界中,他也对天下很关心,天下百姓的安危,人民的疾苦,都是他关注的头等问题。 中午森林外传来叫喊声,还有熊熊的火光冲天而起。不用问,又打仗了。午后,喊声消停,火光不再,卫灵出去观看。他站在一块高高大大的石头上,往下看,看到了火攻的场面,这场面很壮观。那么多尸体,那么大的火,叫人看了心中惊悚。黑烟弥漫,气味难闻,这次火攻,用的是猛火油。猛火油的威力再一次被大家看到。 卫灵回到客栈,给白厌沙等人讲他所看到的一切,那种场面太惨烈了,猛火油焚烧的味道,有点让人作呕。卫灵不愿意看那种场景,只喜欢在客栈里呆着,过悠闲的生活。 白厌沙曾经历过战场,在战场上,难免会遇到火攻,猛火油的威力,他是见过的。那些人怎样在猛火油的烈焰中惨叫,怎样在尸体间奔走,这些,都给白厌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经历过战场的白厌沙,不想再看战场一眼,那完全是人间最不可多看的情景,是不应该存在的东西。但是那些战争,确确实实存在,又确确实实在他眼前发生,他多少感觉无奈,在极度的厌恶中,白厌沙祈祷和平。 从那种惊恐、慌张、无奈、血腥中走出来,白厌沙在这客栈中找到一个安静的居所,白天或者夜晚,只要他有心情,就可以在房间中阅读,阅读他喜爱的读物。在战乱频繁的年代,在战火不绝的岁月,能有一个宁静的所在,可以安心地读书,是多么珍贵的事情。白厌沙感激这样的时刻,感激这样的机遇,感激此时他周围的一切。 卫灵说:“现在猛火油的运用,使军队的战斗能力进一步提高。但是你们想,如果烟山蒙面人也使用这猛火油,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事实上他们已经在使用猛火油,所以说他们的手段很狠。” 白厌沙说:“这么说,他们是很不好对付了。花印来此地的路上,还一直说要对付那些蒙面人呢,现在想想,对付蒙面人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花印给自己下了一个很难以完成的任务,她在给自己出难题,她在挑战自己。” 孔文墨说:“既然花印有这样的想法,我们能帮她的,一定会帮她。她不仅仅想救出一个人,而是要救更多的人。相信她心中是想救天下人,她想救苦救难,这是好事。” 白厌沙说:“这当然是好事,只是这样的目标实现起来太过艰难,我真替她捏把汗。不过我是鼓励她的,人都有理想,她的这个理想是可敬的。” 花印从烟山救出一个人后,她的处事能力有所增强,今后她还会有更多事情需要处理,还会有更多成长。同时,花印变得不安全,她这样一个在烟山抛头露面的人,已经进入很多坏人的视野,那些人开始要对她下手。很有可能,花印会像舞儿一样遭到绑架,也有可能会被其他坏人杀害。花印不得不小心,她已经意识到自己处境的危险。 花印因为在若烟城受到了一定的威胁,她需要到其他地方去避一避。花印选择了月泠客栈,她计划去月泠客栈躲一躲。坐上马车,一路到达森林边缘,花印从这条熟悉的路,走入森林。在森林的旁边,花印看到了战后的场面,通过战后的场面,她可以想象战争的场面。猛火油造成的致命伤害,令所有人惊悚,即便花印已步入森林,仍然可以闻到猛火油燃烧的味道。 花印来到月泠客栈时,卫灵、白厌沙在观看孔文墨跳舞。孔文墨的舞蹈在音乐声中显得灵动非凡,花印站在旁边看完了孔文墨的舞蹈演出。花印为孔文墨喝彩,她是真心夸赞孔文墨的舞蹈。 花印说明了此次前来的意图,在若烟城,她受到了很多人的威胁,那里对她而言已是一个危险之地。 卫灵欢迎花印的到来,他为花印准备了丰盛的晚宴,今夜月色好,正好大家可以欢聚一堂。 卫灵说:“大概可以下这样一盘棋,我们联合关夜将军,与烟山蒙面人全面展开战斗。关夜将军手下的军队,可以作为一股强有力的力量,另外,花印跟情帝联络一下,从冰火社组织人员,进行战斗。两个战斗阵营,对烟山蒙面人进行全力打击,在短时间内歼灭烟山蒙面人的有生力量,进而一举摧毁烟山蒙面人的老窝。” 花印说:“情帝那边我会去说的,如果这次我们设想的联合能够成功,那将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白厌沙说:“按照计划,通过一定的方法,说不定我们会消灭烟山蒙面人。你们有信心,我也有信心,我跟你们一样有信心。” 关夜将军带的兵,都很英勇,精兵强将势必会取得可喜的战果。冰火社是天下不容忽视的一个组织,放在整个中原王朝,它也是毫不含糊的救世阵营。这两个救世阵营联合起来,烟山蒙面人的剿灭指日可待。 天下的人需要拯救,匡正天下是每个英雄的梦想,引导人们前进的是善良人心中的太阳。激烈的战斗,尔虞我诈的上演,权利的争夺,都将在天下绚烂呈现。白厌沙、花印、卫灵、孔文墨在月泠客栈指点江山,他们心怀天下、忧国忧民,一颗颗心如同天上火热的太阳。他们的理想,在他们看来,是必定会实现的。当然,在通往胜利的路上会颇多崎岖,而勇敢的人会将一切障碍粉碎。月泠客栈,歌舞升平,他们在乐声中谈论天下,为了心中的梦想,他们宁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第五十八章 蒙面军 黑夜里黑色的野猫从树枝上跳下,下面的荒草随风摇摆。附近的军营戒备森严,刚刚吹过一阵号角,这是对战士们熄灯休息的命令。他们统一吃饭,统一操练,统一休息,很有节奏。 关夜将军在营帐内看着灯火,难以入眠。近日他筹划军事要务,做了许多工作,每一刻,他的精神都处于紧张状态。他们要应对的是烟山蒙面军,据关夜的了解,这些蒙面军很不简单。蒙面军有人统一指挥,他们有统一的行动纲领,被蒙面军攻击的地方,不管是怎样精良的部队,都会摧枯拉朽般败亡。 敌人这样凶猛,关夜不敢轻举妄动。但战斗又必须进行,需要找准时机,趁势猛攻。 前方探子来报,蒙面军在烟山东面山头聚集,东峰之上已布置了足量的猛火油,当关夜的猛虎军到达山峰下,蒙面军的猛火油会如火龙一般呼啸而下。因此,如果猛虎军走东边那条路,看似一条坦途,可以长驱直入,实则会将队伍送入万劫不复之地。去东峰,绝对是一步险棋。 白厌沙来访,关夜请他进入营帐。关夜抽出长剑,指着沙盘上烟山的东峰位置,“目前敌人已经在东峰布置下兵力,其他区域我们的人还在打探。情况紧急,我们必须迅速做出决定。” 白厌沙看着面前的沙盘,“东峰森严壁垒,西峰可能虚空,不如进军西峰,迂回到敌人后方,趁机实施全力打击。” 关夜略微思索,“这一仗很关键,只能赢,不能输。这些时日,军队在此地驻扎,一日需要大量钱粮,如果再不进攻烟山,我们会消耗不起的。” 白厌沙当然知道现在情势紧急,只是行军打仗,不能轻率处事,万一中了敌人的计,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白厌沙说:“烟山脚下都有蒙面军的人在做观察,他们有人化装成当地的百姓,实时汇报我军的情况。我们现在驻扎的地方,他们肯定已经知道。现在,我们需要用智慧的方式,打一场胜仗。” 关夜说:“子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此次行军至此,战士们表现都很好,他们都很有耐力。在这烟山脚下,我们跟敌人拼的也是耐力,当仗打开了,同样拼的是耐力。环境很残酷,谁能忍耐到最后,谁就能取得胜利。” 月泠客栈中,花印为白厌沙担心。白厌沙身上的伤还没有痊愈,此次前去拜访关夜,肯定对他的健康不利。但白厌沙执意要去找关夜,为关夜出谋划策。烟山与冰临谷边缘的森林有不近的距离,这一路车马劳顿,花印愿白厌沙能平安。 关夜在前方行军打仗,卫灵在后方很乐意为他提供钱粮。卫灵还找来了祝虫,祝虫这个腰缠万贯的人,也愿意出钱给军队,只是他不想直接与军队联络,而是把钱交给卫灵,让卫灵交给猛虎军。 行军打仗,钱粮很关键,无钱无粮,战士们日常的生活就没有保障,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军队的战斗力就会很弱,军队就会不堪一击。这一点关夜很清楚,在钱粮供应方面,目前猛虎军的情况还不错。 孔文墨从仙子会跳舞回来,坐倒在床上,她有些累,一身香汗,脸颊微红。花印来到她的房间,看到房间内雪白的墙壁,墙壁上有几幅名家画作,画作下方,几把木椅随意摆放,木椅间是一张古朴的桌子。 孔文墨从床上起来,她让花印在这里先坐着,旁边有浴室,她要去沐浴。花印坐在椅子上翻看冰火社的宣传册,这宣传册是孔文墨从客人那里得到的,来客栈住店的人形形色色,其中就包括冰火社的人。 孔文墨洗完澡,从浴室出来,见到花印在看那宣传册,就说:“猛虎军已经去攻打烟山了,怎么冰火社那边还没有动静?这冰火社向来神秘,在这个节骨眼上,冰火社有没有行动,我们根本不知道。” 花印说:“情帝那边有消息,我会很快知道的。到现在情帝还没有向我说冰火社的事情,看来冰火社还没有行动。具体这冰火社会以怎样的方式行动,我们不得而知。” 这两个女孩儿虽然在森林的深处,在安静的客栈中,可她们对天下的大事是很关心的,那猛虎军的行军情况,那冰火社的合作情况,她们都时刻牵挂于心。 情帝与汪凉在冰火社内组织人员,这些人员都是冰火社的精英,精英们对付蒙面军的方式可能和猛虎军不同。冰火社的队伍来到靠近东峰的山头,他们向东峰上发射火球,火球呼啸过去,落在东峰上。由于东峰上放置了很多猛火油,致使东峰一瞬间燃起大火。熊熊的火焰十分吓人,猛火油在剧烈燃烧。不少蒙面人死的死,伤的伤,终于那东峰上的蒙面军开始逃窜,情况极为狼狈。 消息从烟山脚下传来,花印、孔文墨、卫灵都得知了冰火社胜利的消息,他们用巧妙的方式战胜了敌人。在前线,冰火社以极少数的人驱散了东峰上众多的蒙面军,这成为以少胜多的一个例子。 卫灵觉得应当庆祝此事,就叫来人跳舞歌唱,在欢乐的气氛中,大家的心情都好高兴。 白厌沙在关夜的营帐中得知蒙面军溃逃的消息后,不敢相信,因为关夜还没有带兵进攻呢,没有攻,怎么就跑了呢?关夜急匆匆从外面进入营帐,他大口喘着气,说:“跑了,全跑了。蒙面军全跑了。” “怎么就全跑了?”白厌沙不懂,“是猛虎军把他们打跑了吗?” “不是、不是,”关夜说,“是冰火社的人,是冰火社的人驱赶走了蒙面军。他们太厉害了,往东峰上发射火球,那火球威力很大,落到东峰上就开始爆炸。” “东峰上敌人放置了很多猛火油,”白厌沙说,“他们放的油烧了他们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人间就是这样,你争我斗,在原始社会中,人们拿着粗糙的石头,相互攻击,跟现在的打斗,从本质上来讲,没有什么区别。人间有各种打斗,两个人的打斗,三个人的打斗,多个人的打斗,一群人的打斗。打斗的结果,要么是胜利,要么是失败,要么就是两败俱伤。白厌沙从内心不愿意看到任何打斗,也不愿意任何打斗发生,但是他知道,天下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一个人难以改变世界,世界本就是疯狂的。 关夜有些惭愧,他这次带兵打仗,花费了不少钱粮,却没有对敌人进行实质性的进攻。这样的一个情况,说出来多少让人感到可笑,可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猛虎军没有进攻烟山的东峰是事实。 关夜需要立即动身回去,不能再在烟山一带停留,每呆一天,都会耗费大量钱粮。关夜连夜调遣军队,快速踏上回去的道路。这一仗打得,像个笑话。 月泠客栈的舞台上,好多女子翩翩起舞,她们跳得很高兴,观众看得也很高兴。打了胜仗就应该庆祝,胜利让人看到希望。 卫灵说:“这冰火社还不错,不动声色,我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们就胜利了。文墨请的这些舞者,确实不错,你看她们的身姿,她们可真是金枝玉叶。” 花印说:“情帝那边向我反馈胜利的消息时,我真的不敢相信。在我的印象里,蒙面军是很强悍的,是很难对付的。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搞得他们那样狼狈,足见冰火社的厉害。” 孔文墨说:“关夜将军也是有功劳的,军队在烟山脚下聚集,促使那些蒙面军聚集在东峰山头。如果没有关夜将军所带军队的逼迫或者说影响,那些蒙面军就不会在东峰聚集,从而就不会有之后冰火社的胜利。” 对这次猛虎军、冰火社与蒙面军的对抗,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都给出了不同的评判。 夜晚的月光照着竹林,月光下走来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模样俊俏,举止脱俗。她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在大家的目光中,她走进了月泠客栈。姑娘是来住宿的,这家客栈她喜欢,只有她喜欢的客栈她才肯住。 月光明媚,竹林清爽,月泠客栈在月光中安详。小姑娘在客栈内登记,登记的名字为秦妖。秦妖转身,看大厅内的环境,发现这里奢华美观,气质非凡,不觉对这个客栈产生敬意。 她随即上楼,木楼梯光滑明亮,走上去坚硬厚实。当她进入房间,发现此处精致小巧,梦幻迷人。这一路的疲惫,可以在这个空间中慢慢消除。客栈外月下的竹林,还有如同碧玉的小河,都在夜色中静默,这是一个能让人安心休息的夜晚。 明天秦妖还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今晚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秦妖取下床上的一枝玫瑰花,把它插入花瓶中,打开被子,正要入睡。 第五十九章 盛世小姑娘(一) 秦妖从房间出来,窗外的阳光照亮世界,她满心欢喜地走下楼梯。这些天她一直带着一个玉龙,这玉龙是祖上传下来的,极为珍贵。秦妖要卖掉这件珍贵的物品,目前需要做的是,找到合适的买主。 在原始社会中,当时的人会用石头做成各种工具,以方便人们日常使用。当人们的审美意识觉醒,开始制作一些艺术品,这些艺术品一般被视为具有神性。随着艺术品的增多,艺术品的买卖逐渐兴盛起来。秦朝的时候,很多贵重的物品被人们珍视,秦妖身上带着的玉龙,就是当时产生的。这玉龙,放在秦朝,也是响当当的国宝。现在,秦妖想要出售此玉龙,当然,她要价很高。 行出院落,秦妖告别月泠客栈,附近有条危险的河,她去那条河边乘船。船只慢行,秦妖毫不紧张,其他船只多是运送猛火油的,很少有人像秦妖这样,为了出森林而乘坐这里危险的木船。 相比茹毛饮血的时代,此时的江湖可以说是繁盛的,一点儿也不单调。在秦妖心中,这个世界就是盛世,尽管许多地方发生战争。 船向前行驶一截水路后,速度开始加快。中午时,秦妖出了森林,刚到森林外,就看到许多马车停在那里。他们是跑马车的一群汉子,辛苦拉客,挣的是血汗钱。秦妖搭乘了离她最近的一辆马车,驾车的人居然不是汉子,而是一名女汉子。她的父亲死得早,家中有亲人卧病在床,为了糊口,她开始跑马车。 若烟城是秦妖要来的一座大城市,她久闻若烟城的盛名,一直没有机会到此地。现在她终于满足了自己的愿望,来到了这个繁华的若烟城,首先街上的人是不一样的,虽然他们都有两只眼睛、一只鼻子,可那眼睛仿佛会说话,那鼻子好像能写诗,大城市的人就是不一样。 路上修鞋的大爷,看到秦妖,就问秦妖要不要修鞋。秦妖脚上的那双鞋,鞋帮前面有点和鞋底分离,因为走了太多的路。但是秦妖不打算修鞋,就拒绝了大爷。 街上嘈杂的人声中响起喜庆的音乐,那是有人在娶亲,迎亲的队伍排得长长的,好不热闹。秦妖想到别人那么早就出嫁,而她已经十七岁,还是单身,不觉有种被世俗遗弃的感觉。 秦妖要卖掉玉龙,卖一大笔钱,这样她的生活会好点。她向人打听这城市哪里有收藏家,或者古董收购商也可以,只要对方能出得起她给的价,就行。但是一连打听了几个人,秦妖都没有得到答案,偌大一个若烟城,怎么就找不到一个收藏家呢? 有一群人聚集在一个区域,仰头看墙壁上贴的告示。很多人不识字,但喜欢凑热闹,他们只能听识字的官兵念告示上的文字,然后晓得告示上写的什么东西。 人挤着人,在那里看告示。这样的一个情景,启发了秦妖。秦妖觉得,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找到收藏家,然后把玉龙卖给收藏家。她所带的玉龙,她是极有信心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只要能找到收藏家,就一定可以卖出的。 一位身穿深蓝色大衣的人,从秦妖面前走过。他大衣上有个连衣的大大的帽子,戴在头上。这个人好奇怪,脸上戴着一副面具,那面具是由黄金打造的。好多平日里连银子都没有见过多少的人,如果见到这黄金面具,一定会惊讶万分,就会想,做那样一个面具,得花多少钱呀? 街道上站立着一位男子,衣着光鲜,气度不凡。秦妖上前去问他:“这位大哥,请问,您知道这个城市哪里有收藏家吗?” “收藏家嘛,”男子说,“我不知道。”又说:“不过你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出来我看看。我如果喜欢,说不定会买了你的东西。” 秦妖心头一亮,说:“好呀好呀,您看看。嗯,先去一个安静的场所吧,到那里我让您仔细看看。” 男子带秦妖去了旁边的茶楼。茶楼内相当安静,内部装饰极为奢华。两人在一个茶室入座。 男子自我介绍说:“本人姓汪,单名一个凉字。看你也是初出茅庐的小姑娘,介绍下自己吧。” “我没什么好介绍的。”秦妖说,“我叫秦妖,嗯,这次出来,想把家传之宝给卖了。是一个玉龙,您看看。”她从怀中取出那只玉龙,玉龙是用丝绸包着的,且放在一个精致的盒子里。 汪凉先打开盒子,又小心地打开丝绸,然后一个莹润多姿的玉龙就出现在他的眼前。汪凉眼前一亮,他惊呆了。古董他是见过不少的,可这样的古董,他真的没有见过。这玉龙,无论从材质还是工艺来说,都没得说。它好极了,好得让你没法用语言来形容它。 “这是好东西。”汪凉直言不讳,“哪儿来的?” “家传的。”秦妖如实告知。 汪凉说:“出个价吧,你想多少钱卖?” 秦妖说:“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两银子。” 汪凉想了想,说:“它值这么多钱。” 白厌沙在月泠客栈,看到形形色色的客人,这些人南来北往,各自有各自的前程。他以前根本没有机会见到这么多种类的人,行军打仗,见到的都是同仇敌忾的兵,这些人几乎都是一个脾气,都有同样的热血豪情。 孔文墨见白厌沙在露台上发呆,就带了一瓶桂花米酒走过来。这桂花米酒很香,刚刚孔文墨用热水加热了米酒。白厌沙很喜欢孔文墨送来的桂花米酒,桂花米酒,小酌一杯,别有一番风味。 孔文墨告诉白厌沙,昨夜有一名住客,向她展示一件艺术品,问她要不要。那是一个玉龙,很好看,但是很贵。那个持有玉龙的姑娘,据孔文墨说,要价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两白银。孔文墨没有那么多钱,就是把她卖了,也卖不了那么多钱,就算卖身,卖一辈子,也卖不了那么多钱。所以,那个玉龙,对她而言,只能看看,要是买,根本不可能。 秦妖在跟汪凉谈生意,在茶楼里谈生意,是有趣味的。这不同于在闹市谈生意,有人卖牛、卖驴,就是在闹市中,在臭烘烘的环境中谈买卖。那种买卖,秦妖不做,秦妖做的是高档买卖。说实话,这玉龙不好卖,秦妖出价太高。当然,这玉龙是值这么多钱的,秦妖并没有多要。 汪凉说:“看你气质非凡,肯定能做大事,不知道你对冰火社有没有兴趣?” 秦妖说:“什么社不社的,我可不加。本人一向闲散惯了,来去自如,行走随心,不愿受太多羁绊。” 汪凉说:“冰火社不乏有人能买你的玉龙,只是他们公务繁忙,未必有兴趣看这玉龙一眼。” 秦妖说:“看不看都行,反正本姑娘不缺钱。有酒喝,有肉吃,人生图一个快活。这玉龙,卖不卖得出去,看造化了。” 茶楼内进来了一个人,这个人秦妖在街上见过,他戴着黄金面具,十分神秘的样子。秦妖不知道他是谁,当然,他也不知道秦妖是谁。面具人约见的人是汪凉,汪凉让面具人坐在自己对面。 “东西带来了吗?”汪凉平静地说。 “带来了。”面具人从身上取出一截骨头。秦妖定睛去看,她认得,这是人骨头。秦妖大气不敢出,盯着这人骨头看,骨头上还有残留的肉。秦妖几乎喘不过气来,她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人的骨头。 汪凉转头对秦妖说:“我们可能需要谈些紧要的事情,您可否回避一下?” 秦妖说:“你们先聊。改天我再来找你们。记住,我的玉龙很抢手,想要的话从速。” 茶楼外面,行人行走,大家走在一起,营造出热闹的气氛。秦妖嗅到一股香味,才觉得肚子饿了。他到旁边买了一只烤鸡,边走边吃。看这天色已晚,她需要找家客栈住下。 戏楼有人唱戏,擂台有人比武,这城中的人进行着各种好玩的活动。夕阳的光铺陈在河水中,小桥上偶有撑着伞的女子走过,那人应该是逛了一天的街,夕阳西下时,才准备慢悠悠地走回家。 这一天秦妖没有卖出去玉龙,她相信明天会把玉龙卖出去。即便明天卖不出去,还有后天呢。明天之后有明天,明天是多么多啊。 汪凉与面具人谈了许多案件的细节,面具人拿的这根骨头,是从死者身上取下来的。那人被人处死,身上很多的肉被剔去。这个女人死得很惨。 汪凉说:“这个事情很严重,凶手必须找出来。按照我的计划,你再去做个调查。”面具人起身去了。 已经有好几个案件,根本破不了。与案件有关的线索,少之又少,侦探起来极为困难。汪凉的直觉告诉他,这又是一个棘手的案件。 晚饭汪凉没有心情吃,他在低头思考极为复杂的与案子有关的问题。许多问题交织在一起,扑朔迷离。是什么让此案迷雾重重? 第六十章 盛世小姑娘(二) 客栈楼下有个菜市场,是这个城市中比较大的菜市场,卖各种菜,想吃什么菜就买什么菜,市民们都喜欢这个菜市场,也都喜欢这个菜市场的菜。 秦妖看到早晨的阳光照亮牌坊,牌坊上“菜世界”三个字那么醒目。进入菜世界的人,能看到红的绿的各种菜。秦妖想进去走走,看看菜。当秦妖进入这菜世界,见到红、黄、蓝、绿、白、黑等各种颜色,这些都是菜,不同颜色的菜,给人带来的视觉体验是不一样的。这里有些菜秦妖吃过,但是还有好些菜,秦妖没有吃过,不要说吃过,就是见都没见过。 “小姑娘,来看看,新鲜的蔬菜。想吃什么买什么。”一个粗犷大汉在卖一堆菜,这一堆菜中,不乏那些稀奇古怪的菜。 秦妖摆摆手,表示不买菜。她现在初来乍到,没有一个屋子是她的,也没有一个厨房属于她自己。即便买了这些菜,她也没有地方做。她来是看菜的,这些菜用洋洋大观来形容,一点不过分。不少市民,不买菜,也要来看菜,这里的菜,真的很好看。 为了吸引顾客,一些商家在菜上雕刻东西,那些菜被雕刻成各种艺术品。有那么一家菜店,用各种蔬菜做成了一群秦始皇兵马俑,这些兵马俑摆放在菜店内,引来不少市民进来观看。 这些兵马俑是出售的,买一个兵马俑,拿回去和鸡蛋炒,和肉炒,都行,都好吃。 秦妖在菜世界逛了好多条街,每条街都有好多菜店,每个菜店都精彩。秦妖在菜世界转了四个时辰,从菜世界出来时,她还有些意犹未尽。 菜世界外有一条宽阔大道,大道上川流不息地奔跑着很多马车,有的马车马好车不好,有的马车车好马不好,有的马车车和马都好。马车疾驰的声音令秦妖惊讶,秦妖等车流渐少,走过了马路。 伴随着对菜世界的惊讶,秦妖离开了菜世界。居住在这里的人,每天重复着相同的生活,到哪儿买菜,到哪儿做饭,到哪儿逛街,每天都一样。而这城市,秦妖因为没有来过,哪儿哪儿都是新鲜的。 白厌沙从月泠客栈获得了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从其他地方很难获得,他真的把月泠客栈当家了。 白厌沙曾去过一些古村落,那些古村落都很朴素,有很多客栈,但是白厌沙很难从那些客栈中找到归属感。这也难怪,客栈是别人家的,当时,白厌沙只是客人。 此时,白厌沙独自在露台上坐着,他能听到风吹过竹林的声音。这种声音,让白厌沙联想起军旅岁月,那段时间虽不长,可是刻骨铭心。这竹林中的声音,跟战场上的喊杀声很像,白厌沙听着听着,产生了莫名的惊恐。 早上白厌沙吃了一些炸花椒芽,一盘凉拌木兰芽,还有一碗米饭。现在他看着上午的竹子,发现竹林上部已被阳光染红。 秦妖到达热闹街区,一位老大娘向她推销扇子。她的面前有许多扇子,各式各样的扇子。秦妖看这些扇子都挺漂亮,但她舍不得花钱买一把。 街上秦妖又遇到那个戴面具的人,这个人很神秘,神出鬼没,让人不知道他在干什么。秦妖上前跟他打招呼,没有问及有关人骨的事儿,因为她知道这个事面具人是不方便说的。 在若烟城住店挺贵的,如果明天还卖不出去玉龙,秦妖就要考虑换个城市居住,不管有多少钱都要省着花。 面具人并没有跟秦妖说话的意思,他在执行一个秘密的任务,没有理秦妖就走了。 秦妖对绘画、音乐、舞蹈都没有过多了解,也没有浓厚兴趣,所以与这些内容相关的一些场所,她也不愿意去。她吃饭简单,穿衣简单,住店尽量找便宜的,坐马车还经常搞价。这样平凡的生活中,有许多琐碎的事情,她愿意面对这些琐碎,在琐碎中感受生命的趣味。 街道上有人与猛兽在擂台上打斗,有人能徒手打死猛兽,当然,也有人会在擂台上被猛兽吃掉。这种带有浓烈血腥味道的斗兽场面,秦妖不敢去看,路过这样的露天擂台,她总会匆匆地走过人群。 街道上的一些书店,秦妖也不想进去。她从小识了不少字,可就是不想读书,好多书读起来其实很枯燥,那么枯燥的书摆在书店显眼的位置,真的是要人死呢。 没事在街上走走,其实是挺有意思的。秦妖左看看右看看,捡感兴趣的东西瞧瞧,不懂的地方,她还要问问卖主。 秦妖在享受这个城市提供的各种便捷,她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观赏着美丽的城市,不再把自己当一名客人。 白厌沙从楼上下来,往河边走。他知道那条河很危险,但他还是忍不住要去看看。河水是宁静的,绿绿的表面看似安全,实则内部藏有很多凶险。 白厌沙刚走到河边,就看到一个面具人蹲在那里。面具人面前有个残破的尸体,身上许多肉被剔去了。没错,这个尸体不是被猛兽所食,这个人也不是被猛兽所杀。这一定是哪个人在其他地方害了人,然后在此地抛尸,让人误以为死者的死因是猛兽伤害。 这名面具人给过汪凉一根骨头,就是从这种尸体上取下来的。这已经是他发现的第三具尸体了,奇怪的是,这三具尸体都是女尸。 这个案件面具人还在调查,汪凉也在就此案开展侦探工作,目前工作的进展情况,冰火社并没有对外公布。 白厌沙不想打搅面具人工作,就绕开面具人,去前面看看。 在一处河段,白厌沙看到了数条鳄鱼。这些鳄鱼隐藏在水中,露出一个脑袋,等有动物或者人经过,它们就会发起进攻。白厌沙不敢靠近它们,因而不敢靠近河水。 有胆大的人,逮捕鳄鱼,将鳄鱼做成各种美食,在河边开了家鳄鱼餐厅。白厌沙已经吃过饭,并没有去鳄鱼餐厅吃鳄鱼肉的意思。路过鳄鱼餐厅,他发现,来此餐厅吃鳄鱼的人还真不少。 离鳄鱼餐厅不远的一棵树下,有一条鳄鱼刚刚被打死,一些人骑在鳄鱼尸体上玩耍。他们猎捕鳄鱼,卖给鳄鱼餐厅,能获得不少的收入。 秦妖找到汪凉,想让汪凉给她介绍一些买主。汪凉乐意为秦妖帮忙,他建议秦妖去参加比宝大会。比宝大会,秦妖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样一个盛会。秦妖决定去参加这个盛会,如果能在这个大会上使玉龙亮相,那么很有可能会将玉龙销售出去。 按照汪凉给的地址,秦妖找到了比宝大会现场,现场有好多人,他们排着队要到比宝台上比宝。那比宝台后的高高墙壁上,有两个巨大的字:比宝。很明显,这是一个比宝的盛会。 秦妖也来排队,等待着上台比宝。人好多,在金属栅栏做成的迷宫一般的通道中挤满了人,秦妖要想上台比宝,起码要排五六个时辰的队。秦妖这次来就是要比宝,然后把玉龙卖出去,这是她的目标,排多长时间的队她都愿意排。 在这队伍中的人,拿着各种稀奇古怪的物品,有人拿着秦始皇用过的夜壶,有人拿着汉高祖刘邦用过的剑,有人拿着诸葛亮用过的羽毛扇,有人拿着杨贵妃使过的酒杯,这些物品不论真假,都被人拿出来炫耀。秦妖的宝,与这些物品相比,似乎有些普通。她旁边的人,带着牛黄,据说来自道家老子骑的那只牛。秦妖也拿出自己的宝,认认真真地排队。 白厌沙突然听到有猛兽的声音,他心头一惊。这声音听起来怪怪的,白厌沙继续往前走。这时,他在一棵树前面看到几个上了年纪的妇女,她们在练五禽戏,刚才猛兽的声音,就是从她们嘴里发出来的。 这森林中空气好,好些人都愿意到林子里锻炼身体。 白厌沙遇到了宝石姑娘,宝石姑娘以漂亮闻名,这次白厌沙见到宝石姑娘,又被她的外貌震撼。宝石姑娘是来住宿的,问白厌沙这附近有没有客栈,白厌沙向她推荐了月泠客栈。 宝石姑娘爷爷去世,她难过了一段时间,现在宝石姑娘已经从那种难过的情绪中走出来了。宝石姑娘为自己确定了人生规划,这月泠客栈会是她的起点吧。她从月泠客栈出发,会经历哪些事情呢?宝石姑娘自己也不清楚。 白厌沙是出来散心的,出来走一走,看一看,心情就能得到改善。同宝石姑娘一样,白厌沙也走出了负面的情绪,他现在相当阳光健康呢。人生就应该这样,可以从任何一个地点出发,只要调整好心态,任何一个地点都会是新鲜的开始。 白厌沙带宝石姑娘来到月泠客栈,这是白厌沙给客栈带来的第一个顾客,他也算为客栈做了贡献。宝石姑娘走进月泠客栈,白厌沙也走了进去。 第六十一章 盛世小姑娘(三) 秦妖是个小姑娘。她虽然是稍显瘦弱的小姑娘,可她敢闯江湖。江湖是凶险的,你摸不清前面是什么,左边是什么,右边是什么。人在江湖中,对于周围的环境,往往是感到陌生的。江湖的道路不太好走,路上有崎岖,有陷阱,有要害人的人。 秦妖初入江湖,感觉一切都新鲜。她参加了比宝大会,成功卖掉那只玉龙。秦妖获得了九千万两银子。 秦妖成了世俗意义上的有钱人,她不太会花钱,即便有了一大笔钱。她是一个朴素的人,在任何时候。 在一个酒楼前,聚集了很多人。楼上有女子站立,楼的一侧挂着上联,楼下的人需要对出下联,然后计算分数。另外,楼上还有个绣球,抛出后,谁接到,就可以娶楼上的女子。对对子有时候很难,因为有的对联真的不好对。聚集在楼前的人,都绞尽脑汁,想要对出下联。 有一位男子,身穿红色衣服,路过此地。恰巧,有个绣球抛下来,滚到他的面前,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就捡了起来。捡到绣球的人是情帝。情帝拿着绣球,想要把这个东西还给失主,就问这是谁的球。 情帝被人请到楼上,经人介绍,他才明白了有关绣球的一切。可是情帝并没有结婚的意思,虽然他有时候也寂寞,虽然那位女子花容月貌。 情帝愿意与这位女子交朋友,男子与女子交朋友,交那种纯洁的朋友。 这位女子是侯府的千金,侯府的侯龙是遐迩闻名的中土王。中土发生过很多农民起义,当年侯龙也是造反起家的,年纪轻轻,就敢带着农民军征战四方。他当年跟着黄巢闯四方,与当今皇帝朱温是好朋友。情帝在楼上认识了这位侯姑娘,今后情帝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侯姑娘肯定会鼎力帮助。 情帝从楼上下来,走入一个人的视野,这个人是秦妖。秦妖一见到情帝就问:“你长得不像中原人,你是哪里人?” “我确实不是这个国家的人,”情帝说,“我来自国外。” 秦妖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外国人,你看起来好新鲜。” 月泠客栈中,白厌沙与孔文墨饮茶,卫灵在一旁看人跳舞。昨日卫灵收到侯龙的邀请函,说是要请他赴宴庆祝生日,卫灵今早去吃了个饭就回来了。 卫灵带回来一个很漂亮的物件,他在孔文墨和白厌沙面前打开一个盒子,盒子中有丝绸,打开丝绸,里面露出一个玉做的龙。这玉龙是卫灵托侯龙买的,侯龙在生日宴会上让众人看了这个玉龙,当时卫灵就夸赞侯龙这次出手不凡,买到这样好看一个物件。 孔文墨说:“你这次出去,带回来这样一个东西,就没有带别的吗?” 卫灵说:“没有。我没去比宝现场,侯龙去了。听侯龙说,现场人很多,排很长的队。这个玉龙是侯龙挑选了好长时间才选中的。你们看,这玉多莹润啊。” 宝石姑娘被白厌沙叫了过来,宝石姑娘是见过很多宝石的人,她对宝石的鉴定很有一套。现在她看到了这个玉龙,被玉龙深深吸引。她知道她面前的这个物品是稀世珍宝,她以前见过的所有饰品都没有办法和玉龙比,这玉龙象征完美。 宝石姑娘长年呆在森林里,她似森林里的精灵。她没有见过惊心城的臭水沟,也没有见过血腥的战场,她是一个真正纯洁的人。在宝石姑娘的日常中,她所接触的都是美好东西,她的心中有千般美万般好,她天生心无杂念,注定天真无邪。 宝石姑娘说:“你们说的比宝大会,我没有去过。我在森林挺好,不想出森林。森林外面的世界,不是我的世界。” 卫灵说:“森林中有很多动物,你与动物们在一起,快乐吗?” “怎么说话呢,”孔文墨说,“你可真不会说话。”孔文墨说:“和动物们在一起当然快乐了,动物多可爱呀。” 盲人哥哥来了,他听到有人在此处聊天,过来凑个热闹。他说:“我眼睛看不见,可我的心能看见。的确有些动物很可爱,可爱到你不想杀它。我曾经是一名出色的猎人,没错,我很出色。百步穿杨差不多说的就是我,百发百中是我的常态。我告诉你们,我曾经有一个梦想,那就是逮一条龙。你们说,你们说说,这个世界上有龙吗?” “不好说,”宝石姑娘说,“有人说有,有人说没有。” 盲人哥哥说:“曾经,曾经我寻找龙。我没念过书,我不识字,我没文化,我听读书人讲起过,说世界上有龙,龙能喷火,龙能喷水,龙还会飞。我到古井旁找龙,井里没有龙;我到海边找龙,海里没有龙;我上山找龙,山上没有龙。” “读书人的话你不要信,”孔文墨说,“很多人读书读傻了。读书被书骗,上学被先生骗,当官被皇帝骗。” 盲人哥哥说:“这么说,世界上没有龙?只有书中有龙?龙是骗傻子的?傻子才相信世界上有龙?我的天啊,我曾经那么真诚地寻找龙,我以为玉皇大帝会看到我的辛苦,然后让我看见龙。” 秦妖卖掉了玉龙,心中轻快。她在烟花楼外的大街上租了一辆马车,马车载着她一路狂奔。 在路上,秦妖看到了一起车祸。两辆马车撞到了一起,导致人仰马翻。秦妖让车夫停下来,她透过车窗,看到了街道旁的马车。马没事,车有些受损,车上的人受伤了。 秦妖看了两眼车祸现场,就叫车夫驾车离开。 热热闹闹的街道,或者偶有变故的街道,都跟秦妖没有太大关系,秦妖对这城市的任何事情,也只是看看,看看,仅此而已。 马车行驶到一个博物馆旁边停下来,秦妖要去参观这个博物馆。博物馆中陈列了很多关于若烟城的东西,观看这些东西,就能体会若烟城,就能感受若烟城的历史。 秦妖到这若烟城不久,尽快了解若烟城,除了自己逛街,还有一个方法,就是看这个城市的历史,而这些,在这个博物馆中都能看到。 有人拿钱去喝酒,有人拿钱去烟花楼,而秦妖拿钱满足精神需求。 这博物馆,比较庄严,它承载的是若烟城的历史,是若烟城世代百姓的精神。在博物馆中,秦妖慢慢看,慢慢品味,在行走的过程中,她的精神与历史有了交融。 秦妖能在很多时候表现出沉静的状态,她的精神沉静,不因为世俗的干扰而表现出浮躁,这一点,是很可贵的。 从博物馆出来,秦妖肚子饿了,要去吃饭。她走进一家简陋的餐馆,刚坐下来,就看到旁边桌子坐着几个蒙面人。他们蒙面的物品放置在凳子上,面前桌上摆着几个小菜。 其中一个蒙面人说:“不如带人杀到宫中去,干掉皇帝,也省得他今后再与我们纠缠。” 另一个蒙面人说:“带许多人去,有些不合适。不如几个人悄悄潜入宫中,刺杀皇帝,你们看行不行。” 秦妖吃过饭,就走出餐馆。刚才那几个蒙面人的谈话秦妖都听到了,他们充满杀气,令秦妖不寒而栗。 周围环境挺好,秦妖心情也跟着好,她在餐馆中因为蒙面人带来的紧张感由于这令人放松的环境而有了缓解。天蓝云白,楼高人多,这个城市给秦妖的感觉是光鲜亮丽的。 白厌沙在客栈外的林子里转的时候,看到过一些蒙面人坐船从河上经过。小河很窄,部分河段水流速度很快,在河面行舟并不安全。那些河面上的蒙面人,同其他的人一样,都是顶着风险在坐船。很有可能,那些蒙面人又去组织新的暗杀行动,在许多地方搞破坏。朝廷已经很重视这类事,多次派军追剿蒙面军,蒙面人的活动虽被抑制,但并未禁止。 一些来客栈休息的客人,也会在一块儿谈论天下大事,说到朝廷里的皇帝,说到蒙面军,说到猛虎军,或严肃或戏谑,只图一个嘴上痛快。 白厌沙偶尔听他们说说,客人中不乏有口才好的人,也不乏二百五。 卫灵的那只玉龙,放在客栈中最显眼的位置,每个来到客栈的人,都能观赏一番。卫灵当然不怕有人偷走玉龙,谁若敢偷走玉龙,一定会被卫灵派去的人灭九族。 玉龙成为客栈的镇宅之宝,它好看,且耐看。九千万两白银不白花。 秦妖暂且住在若烟城,无论哪一个酒店,她都住得起。她去服装店买了一个花裙子,裙子好看,她很喜欢。秦妖明天还要去见汪凉,汪凉说要给她介绍冰火社。 秦妖对这座城市的了解只是一个轮廓,在城中存在的很多东西,她并没有接触过,首先冰火社她就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因此,这城市对她而言仍然是新鲜的,她依然好奇明天,依旧需要在这城中探索。 第六十二章 盛世小姑娘(四) 秦妖所能看到的书都没有介绍冰火社的,冰火社不允许市面上有透露其消息的任何资料存在。 秦妖清楚,街道上的一些人是不可信的,街上那么多人,肯定有一些是坏人,这就需要小心谨慎,避免上一些人的当。幸运的是,秦妖卖那个玉龙,没有遇到坏人,如果卖玉龙上当受骗,就没有现在富有的秦妖了。 现在她资产雄厚,更需要小心谨慎,如果不注意,就会遇到那些坏人,那些坏人经常用各种手段加害于人,是十分可恶的。幸运的是,秦妖目前还没有遇见坏人。 秦妖这次约见的这个人不是坏人,他是好人。好人汪凉在茶楼等她,秦妖上楼后,就感谢汪凉。如果不是汪凉推荐秦妖去比宝大会,她的那只玉龙不可能那么快卖出去。 汪凉对人一向平和,说话从来都让人感到舒适,这一点,秦妖已经深有体会。 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汪凉这样,在人生的关键时刻,给秦妖以指点。汪凉也年少过,曾经也懵懂,他成长的现在,有着丰厚的人生经验。这些经验,汪凉挑对秦妖有用的,讲给秦妖听,希望对秦妖有帮助。 秦妖不像汪凉那么会品茶,她完全是胡喝。年少的秦妖,从汪凉口中得知了冰火社的点点滴滴。现今的世界,其实很混乱,到处有人拥兵自立,天下自然危机四伏。这样的状况,汪凉用简洁的语言勾勒了出来,让秦妖从宏观上把握了这个时代。 茶楼下传来一阵喧嚣。“你个不长眼睛的狗东西,敢挡老子的道,看我宰了你。”一个粗粗的声音在叫骂,骂人者是鲁猛狗。鲁猛狗一脚踢在那男人的胸前,男人仰倒在地。鲁猛狗立即走上前,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说,为什么和我抢牛肉吃?”鲁猛狗说,“爷爷脾气不好,你偏来惹爷爷。你说的那个侯府又是什么鸟东西,信不信我一把火烧了那个鸟府?” 这茶楼外,有个卖卤牛肉的摊位,鲁猛狗本在前面买牛肉,可这个男人插队,插到了鲁猛狗前面。鲁猛狗当然就不愿意了,明明是他在前面,这个男人在后面,怎么就变成了他在后面,这个男人在前面呢? 鲁猛狗心头火起,把他从街上打到茶楼内。在茶楼的大厅,鲁猛狗制服了这个不知名男人。 茶楼内立即有人过来,是位大叔。大叔说:“这位壮士,这是怎么了呀?打什么打呀,打坏了家具,还怎么做生意?” “做鸟的生意,”鲁猛狗怒目圆睁,“告诉你们老板,今天我要放一把火烧了这茶楼,让他快快滚出去,免得死于非命。” “息怒,息怒。”大叔说,“有话好好说,有话慢慢说,莫要动手,莫要动手。” 鲁猛狗手起刀落,那男人的头被砍了下来。鲁猛狗一脚踢开那头,大步行出茶楼,门口租了一辆马车,扬长而去。 片刻,两队官兵跑入茶楼。“凶手何在?”兵头大喊,“凶手呢?!光天化日,杀害良民,无法无天!” 汪凉从楼上走到大厅,秦妖跟在他的身后。汪凉说:“这位先生,这件事情我会调查清楚,会还死者以公道的。” “你是什么人?跟此事有什么关系?”兵头问。 “我是什么人你不需要知道。天下人的苦难,便是我的苦难,天下人的事情,便是我的事情。我是来拯救世人的。”汪凉说。 “好大的口气。”兵头说,“把茶楼给我围起来,不要让犯人跑了。这个杀人犯,我们定要将他绳之以法。” 情帝在一个服装店买衣服,就听到有人说,在不远处的茶楼内有人杀人了。情帝很关心这件事,扔掉手中正在挑选的衣服,直奔茶楼。到茶楼外面,这茶楼已经被围了起来。情帝想要进去,但是有兵拦着,阻止他进去。 片刻,汪凉和秦妖从茶楼里走了出来,秦妖看到情帝,就说:“啊,我见过你。” 情帝说:“里面是什么情况?” 汪凉说:“杀人现场,很血腥。我下来的时候,凶手已经跑了。过去我向你说过,这个城市很不太平,明天会发生什么事,今天根本不知道。” “你们认识?”秦妖说,“这个事情很严重,你们一定要好好侦查,不要放掉犯人。” 情帝说:“这段时间,命案真是层出不穷。我们肯定会好好侦破此案的。” 三人感觉有必要找个僻静的地方,好好分析此案。这个人是谁?他跟死者有什么仇?他为什么要杀人?他杀人后逃到了哪里?他还会不会继续杀人?这一连串的问题在情帝脑海盘绕,情帝暂时对所有问题都没有答案。 他们来到烟花楼,在一个包厢内,三人仔细分析案件。 秦妖说:“你们说的那个蒙面军,我了解一点。蒙面人我在餐馆里见过,那些蒙面人浑身透着杀气。你们说,会不会是蒙面人在茶楼杀的人?”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汪凉说,“据我观察现场,那人被残忍杀害,怕是只有烟山那帮人能够使出此等手段。” 情帝说:“如果真是蒙面人干的,就不好对付了。冰火社曾将烟山东峰的蒙面军击败,他们肯定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极有可能。” 白厌沙在月泠客栈听到了若烟城茶楼的事情,血溅茶楼,凶手逃窜。这些地方,一发生什么事情,消息就会迅速传开。人们口口相传,就连深山中居住的老太太也知道了此事。市民们在城中对此事街谈巷议,不少人怀疑这是烟山蒙面人所为。 孔文墨向卫灵说了茶楼里的事,卫灵说:“管那些闲事干什么,谁死谁活,关我们什么事。该吃吃,该喝喝,吃好喝好才是关键。” 孔文墨说:“情帝已经着手调查此事,说不定他会来请你帮助他。” “情帝要是来,我肯定帮助他。”卫灵说,“要是情帝不张罗此事,我们也不要去管。这一天天,净给人添乱。” 白厌沙目前找到了一个安全的区域,他感觉到,还有太多人没有像他一样,获得一个给他带来安全感的家。江湖太过凶险,白厌沙有点胆怯,不太敢进入江湖,似乎隐居更好。 白厌沙愿意在月泠客栈呆比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他可以为客栈做贡献,与卫灵聊天,看孔文墨跳舞。在客栈中,还是有很多快乐可以寻找的。 白厌沙说:“据说最近若烟城很乱,今天就发生了一件耸人听闻的事情,茶楼里有人杀了一个人。凶手跑了,官府的人目前还找不到凶手。” 孔文墨说:“杀手太嚣张了,杀完人就跑,不把王法放在眼里,难道天下没有王法了吗?情帝正在调查此事,汪凉也在对此案进行侦查,相信这个案件会水落石出的。” 他们谈话直到深夜,都没有睡。卫灵提议去吃烧烤,白厌沙出去看,发现卖烧烤的人还没睡。他们一起出去,晚上吃烧烤。卫灵又去买了一斤猪头肉和一斤猪肉,都是熟食,直接能吃。他们先吃猪头肉,白厌沙困倦,打了个盹,醒来后,那盒子里的肉都被他们吃完了。 白厌沙只好吃烧烤,因为夜深,身体疲惫,他只想吃一串。白厌沙注意到,附近有一些女子,在森林中搭建了简易的房子,晚上她们就在房子里等待顾客。这是极好的事情,花一些钱就能与女子共赏夜景,只要花钱,想做什么做什么。 白厌沙明显注意力不在羊肉串上,他面前只有一串羊肉串。他的注意力分散,分散到了附近女子身上,从那房间里传出的灯光,有不同颜色,有的颜色是红的,有的颜色是蓝的,有的颜色是黄的,有的颜色是绿的。这些颜色都好看,灯光中的女子更好看,她们以诱人的姿势坐在房间里,白厌沙明白,只要花一些钱,就能与她缠绵。 离那些女子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宽阔的古道,古道上有很多车辙及其他印痕。有些可能是以前一个车轮落在泥水里,天长日久,这车轮在路面上形成印痕。这古道很宽,路面上的印痕很多,这是一条充满古迹的道路。 离古道稍远的地方,有一个麒麟台,麒麟台处在一个高高的山峰上。山峰陡峭,要上麒麟台,必须走数千个台阶,很多人从山下走,还没走一半的路程,就累得要死。这座山比较大,山上有个麒麟台,这座山就是麒麟山。 夜晚的明月照着古道,照着麒麟山,麒麟山上的麒麟台三面凌空,麒麟台上便是触手可及的星空。 还是有很多人去登麒麟台,一些人在山下吃些蟒肉,再吃个熊掌,就踏上登麒麟台的行程。 明月照着森林,偌大一个森林,有多少个像月泠客栈那样的地方呢?又有多少可爱的人处在森林中?皎洁的月光如水,在森林中流淌,你听,月光是有声音的。 第六十三章 盛世小姑娘(五) 秦妖没有去过麒麟山,最近她看到好多人去麒麟山,那座山很有名,大家都爱去名山。那麒麟山风景很好,不比烟山差。烟山上的蒙面军,是很出名的,谈到烟山,人们就能想到蒙面人,然后心头就会恐惧。而麒麟山上没有成群的强盗,它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山,无论是去麒麟山还是谈论麒麟山,人们都不会恐惧。 麒麟山对秦妖是有吸引力的,她想抽时间去麒麟山转转。麒麟山虽没有强盗,可有其他东西,这麒麟山历来都有有关神仙的传说,一些想拜访神仙的人,会到麒麟山寻找神仙。 对于神仙,秦妖不确定有无,也许有吧。秦妖希望玉皇大帝能够保佑,保佑她找到神仙。当然,找到神仙不是目的,秦妖并不想在神仙那里求长生不老药,人生不过百年,有生有死,才是人。在寻找神仙的过程中获得的各种快乐,才是更重要的事情。 情帝在若烟城的郊外等秦妖,秦妖来时,情帝正在擦拭他的剑。这剑给人力量,情帝带着一把剑,就不再畏惧路途的凶险,遇到什么事情,似乎都可以用剑解决。 秦妖跟情帝往麒麟山的方向走,具体这一路会遇到什么,秦妖不好设想。在秦妖心中,情帝是能够解决很多问题的,遇到狗熊,秦妖会怕,但是她相信情帝不怕,遇到野猪,秦妖也会怕,但是她相信情帝不怕。情帝是一座山,坚韧、顽强,情帝是一棵树,可以为秦妖遮风挡雨。 情帝将剑握在手中,秦妖跟在情帝身后。情帝告诉秦妖,麒麟山没有猛兽,不必害怕。可是,秦妖的恐惧是从心底升起来的,即便山上没有猛兽,万一有鬼呢?对于陌生的山,秦妖的心中充满无限恐惧。 情帝说:“你不要害怕,这次跟我进山,勇敢一些。今后你还要面对更多东西,如果总是这样害怕,什么时候能长大?” 有情帝的鼓励,秦妖心里能好些,她自己也在为自己鼓劲,告诉自己不用害怕。 秦妖说:“听说麒麟山有个麒麟台,那个麒麟台咱们也要上去吗?” “登山就登到顶,”情帝说,“麒麟台虽然有些难登,但既然要去麒麟山,不登麒麟台是很可惜的。” 关于麒麟山的各种传说,秦妖其实很神往,对于这次出行,秦妖还是充满各种期待的。他们走到中午,都饿了,就在附近找了家饭店吃饭。饭菜很简单,匆匆吃完,没有午睡,他们就上路了。 白厌沙对捕鱼产生兴趣,他试着避开河中的鳄鱼,只是捕一些草鱼、鲤鱼之类的常规鱼。等他捕鱼能力提高,说不定会去捕鳄鱼,捕到的鳄鱼可以卖给鳄鱼餐厅。 月泠客栈中有个客人问起白厌沙,问他为何捕鱼,他回答说兴趣。的确,白厌沙对捕鱼是很有兴趣的,在捕鱼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快乐产生,这些乐趣很让白厌沙满足。另外,他捕到的鱼送给月泠客栈,出售给客人食用,也算是他为客栈做贡献。 孔文墨脚踩湿润的泥土回到客栈。她在森林中跳舞,吸引了不少人去看,跳舞归来,她的舞鞋上沾了些许泥。 孔文墨看到白厌沙也回来了,就问他今天收获怎样,白厌沙告诉孔文墨,今天没有收获。 今天的情况很不好,有两只船撞到了一起,这两只船都是运送猛火油的。猛火油从船上泄露,混入了河水中,导致河水中满是猛火油,根本没法捕鱼了。 白厌沙将这个事件讲给了孔文墨听,孔文墨感到很惊讶。她跳舞回来的路上也听到有人在议论,但是她并没有关心大家在低声议论什么。 孔文墨向白厌沙透露了一个信息,昨夜,戴黄金面具的人来客栈住了。那个人一定又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在附近处理,他手中的金剑叫任何人看了都会心中忐忑。目前,他们所知所见的黄金面具人只有一个,这个人经常走入他们视野,叫他们疑惑。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一些人的家被蒙面人放火烧了,他们迫于无奈,只好在江湖上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做恶事当然名声就不好,他们无法面对丢脸的过去,就隐居在森林,其中的一些人,就住在月泠客栈。 所以看似平静的客栈,实际上是潜藏着各种危险的。那些在江湖上不老实的人,在客栈中可能也会不老实,如果他们做一些恶事,对客栈会是不利的。对于这些人,卫灵没有限制他们居住。只要是人,只要付房费,就可以在此客栈居住。 其实在这客栈居住需要胆量,住在房间中,时常能听到有人捕鳄鱼的声音,甚至有人击打鳄鱼,致使鳄鱼发出瘆人的声音。 这些古怪的声音,是影响客栈的生意的。白厌沙和卫灵商量过这个事,对于别人捕鳄鱼,卫灵没有制止的意思。来这森林里的人,什么来历,卫灵根本不清楚。如果去制止谁做事情,冒犯了谁,就麻烦了。卫灵不想惹麻烦,惹下麻烦,麻烦的是自己。 既然卫灵对此事不计较,白厌沙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他在房间里睡觉时,也能听到各种古怪的声音。甚至会有婴儿的哭声在夜间传来,有妇女生下孩子,放在一个容器里,挂在树枝上。这个年月,养一个孩子并不容易,很多人就不想养,生下的孩子,放在森林里,等待别人前来领养。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白厌沙已经听过好多次婴儿的哭声了。 从夜间丰富的声音中,白厌沙可以判断出各种事情。捕杀鳄鱼进展到哪个阶段了,婴儿被挂在哪儿了,婴儿是否被带走了,都能从声音中听出一二。所以白厌沙夜晚不用出去,只在房间里呆着,就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白厌沙是个平凡的人,他时刻不忘人生苦。他又听到了婴儿的哭声,这次,他起身走了出去。在一棵竹子上,挂着一个篮子,篮子里放着一个哭泣的婴儿,婴儿眉间点了一个圆圆的红,这是一个女婴。 白厌沙将篮子取下来,抱着篮子走进月泠客栈。回到房间,白厌沙把篮子放到床上。婴儿还在哭,白厌沙取来一壶牛奶,给她喝了些牛奶,她才不再哭。 情帝和秦妖走在去往麒麟山的路上,他们离麒麟山不远了。一步步逼近麒麟山,秦妖心中有些忐忑,她说不清楚这种感觉,可能是靠近神仙的激动吧。 有关情帝的情况,秦妖没有做过过多了解,但秦妖知道情帝是一个正直的人。秦妖跟着他,是放心的。 他们没有坐下来休息,一路走到麒麟山脚下。仰望这麒麟山,秦妖惊叹,这麒麟山完全出乎她的想象。之前她去过一些名山大川,但都没有这山给她的感觉强烈。深蓝色的岩石,傲立的树木,游移的雾气,俨然一个仙境,怪不得那么多人传言这山中有神仙。 秦妖的神情有些异样,这完全是惊讶的表情。她紧跟在情帝的后面,想快快进入这麒麟山观赏。相比较秦妖,情帝则表现得极为淡然。 路上风不小,面对长长的台阶,秦妖没有胆怯,而是大胆地迈步向前。情帝看这麒麟山风景确实好,就说:“以前见过这种山吗?” “还真没有,”秦妖说,“跟着您真长见识。但我知道您到这麒麟山不是来观赏风景的,您有您的事情需要处理。” “你说对了,”情帝说,“最近一段时间,有人反映一些妇女丢弃婴儿。那些人自己都养不起,更不要说养婴儿。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就会有人溺死婴儿。一些人下不了手,就把婴儿放置在一个场所,叫人带去领养。” 秦妖说:“好残忍。” “还有更不可思议的,”情帝说,“有一百个生完孩子的妇女,组成队,要到麒麟台跳崖自杀。她们决定集体自杀。” “她们坚定一颗心要自杀吗?”秦妖说,“麒麟台好高,自杀一次很不容易呢。山下有水,万一她们落入水中,没有死,自杀不就前功尽弃了吗?” “不管她们能不能死成,”情帝说,“我们都要去拯救她们。她们是一群绝望的妇女,她们是一群要死的妇女。她们不想活了,我们要给她们带去希望。希望如同黑夜里的光亮,指引人一步步离开黑暗、离开黑暗,一步步走向光明。” “你是要给她们讲一个故事吗?”秦妖说,“感动她们,让她们放弃轻生的念头。” “帮助她们,我早有此心。”情帝说,“具体用什么方法,到时候再说。此事有一个难点,一个妇女好对付,一百个妇女,我怎么应付得过来?” “还有我呢,我也会讲故事。”秦妖说。 情帝看看秦妖,说:“你也要帮助她们。” “我当然要帮助她们。”秦妖说,“可怜的妇女,可怜的妇女们。” 风很大,他们的话破碎在风里。 第六十四章 盛世小姑娘(六) 白厌沙看着篮子中的女婴,这小家伙俏模样,大大的眼睛,黑黑的头发,白白的皮肤,十分可爱的样子。如果白厌沙不救出这个女婴,它有可能被动物吃掉。如果那样,她就会成为孤魂野鬼。白厌沙让孔文墨、卫灵也看了这个女婴,白厌沙给她取名叫野鬼。 野鬼在篮子里笑,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像春日里盛开的花。白厌沙不太会养小孩儿,但他愿意尝试一下。野鬼今后的生活,白厌沙就全权照管了。野鬼会慢慢成长起来,长成一个小姑娘。 卫灵派人去若烟城买了一些婴儿用品,这些用品都很贵,白厌沙拿到这些物品,很感谢他。野鬼姑娘的日常开销,卫灵愿意提供,白厌沙负责照看野鬼。 孔文墨很喜欢这个孩子,如果她长大后对舞蹈感兴趣,孔文墨愿意教她。 野鬼在笑,她笑起来让人心生欢喜。孔文墨把野鬼当妹妹,她有这样可爱一个妹妹,心里高兴。 有婴儿在客栈中住,晚上就不能有各种古怪的声音,那样的话会吓着小孩子的。卫灵起初不愿意管周围的各种声音,现在因为客栈中有了小孩,他觉得应该管一管。 那些捕杀鳄鱼的人,那些猎杀动物的人,卫灵规定不能靠近月泠客栈。月泠客栈周围一里地,不允许有任何猎捕行为。卫灵已经派人将此事告知周边的人,他们不执行也要执行。 孔文墨说:“卫公子这次清理客栈周边的人是对的,那些人,半夜捕杀动物,搞得很多顾客反映夜晚无法入睡。还有很多住客,半夜被动物的惨叫声吓醒。是该治理一下客栈周边的环境了,没有一个好的环境,怎么能居住得舒心呢?” 卫灵说:“清理捕猎人并不能立竿见影,我们需要分步走,慢慢来。也给那些捕猎人留下撤退的时间,一些捕猎人靠捕猎为生,立马叫他们停手,也使他们为难。我们也要让他们知道我们的难处。” 孔文墨说:“就怕有那种怎么轰都轰不走的人,那种难缠的人是很不好对付的。” “慢慢来。”卫灵说,“不能急,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急。急会出问题,任何事情都有节奏,要按照事情的节奏走。” 白厌沙说:“有些人的确可恶,在客栈附近捕杀动物不分时间,大半夜也在猎杀动物。那些声音都是噪音,对住客影响很大。我们既然给人提供一个住宿的区域,就应该为住客负责,住客反映了问题,我们就应当解决这些问题。还有河面上的船只,也要严加监管,他们有的是运送猛火油,有的则是贩卖人口。” “是的。住客的利益必须保障。”卫灵说,“河面上的船只我也会派人去管,有些人真的是无法无天。你提到贩卖人口,我想到早以前发生的事情,那是五胡乱华的时候,很多人被吃掉了。” “吃人的事情就更应该监管,”白厌沙说,“我们不允许人吃人。” 麒麟山烟云弥漫处隐现青松,秦妖随情帝走了好长的台阶,往上看,路很长,往下看,路也很长。山路不见人,只见鸟在飞,如果他们能飞,绝对不选择走路。 秦妖有点走不动,“我们走了这么多路,停下来歇歇吧。这山这么大,那一百个妇女怕是不好找吧?” 情帝听秦妖这么说,就停下来,随意找地方坐下来。他说:“也是,这山很大,她们在哪儿,我们不清楚。接到举报后,我是第一时间登山的,但愿她们不要做傻事。我喝口水。” 秦妖递过去一个杯子,情帝接过来打开瓶盖,喝了一口水。这水还是热的,他多喝了几口,看着山间绝美的风景,不相信有人会在这个地方自杀。 下午的时候,他们终于到达麒麟台。在麒麟台上,聚集着一群女人。这些妇女,都穿着一身白颜色的衣服,她们像盛开的茉莉花。 “跳不跳?”一个妇女说,“好不容易来到这山顶。你们到底跳不跳?” “累死了,”另一个妇女说,“这山真的好高。让我们歇一歇,歇一歇再跳。” “你们不要跳,”情帝说,“你们看这山,这山好美。在这么美的地方,你们难道真要跳吗?别跳,千万别跳,欣赏风景吧,让风景进入内心,让美留驻心间。” “这地方大,我们跳得开,”一个妇女说,“我们在山顶上跳,神仙一定看得见。” “歇一歇,然后再一起跳。”另一个妇女说,“实在不行,在山顶住一宿,明天早上太阳出来再跳。” “千万不能跳,求求你们,千万别跳,”情帝说,“生命是多么可贵,你们跳下去,不就粉身碎骨了吗?” “谁要跳下去?往哪跳下去?”一个妇女说,“你这人脑子有问题吧?” “你们不是要跳崖吗?”情帝说,“你们不是要集体自杀吗?” “闭住你的嘴。胡说什么?”另一个妇女说,“我看你就是有问题。我们有问题啊,跳崖。我看你才跳崖呢。我们跳舞。” “跳舞?”情帝说,“不会吧,明明是跳崖,没错啊,我一直以为你们要跳崖。” 一个妇女说:“行了行了,你别说了。咱们在山顶休息一宿,明早太阳出来再跳。”又对情帝说:“我们要跳舞,我们要在麒麟台上跳舞。你是听谁说我们要跳崖的?回去把他舌头割了。” 情帝只好说:“信息有误,信息有误。不能怪我,要怪信息。” 秦妖说:“情帝哥,你得到了错误的信息。错误的信息导致你产生了错误的判断。唉,错误的信息真可怕。不过也好,我们在山顶观赏风景也挺不错的。” 翌晨,一百名妇女在阳光下跳舞。有人奏乐,有人歌唱,更多的妇女在音乐声中起舞。朝霞满天,她们在清新的空气里跳舞,舞姿鲜艳。 秦妖和情帝登麒麟台,他们站在麒麟台上看山,那群山有几分雄伟之气,好山河,好壮观,山岩林立,鬼斧神工。 他们在山顶欣赏完风景,就往山下走。说来可笑,情帝以为那一百名妇女集体自杀,谁知她们是集体跳舞。可见,信息的重要性已经不能忽视。情帝和秦妖往山下走,一路风光好。 白厌沙在客栈的茶室与卫灵等人商讨处理捕猎人的方法,对这件事,白厌沙是很关心的,他积极献策,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起初,月泠客栈附近并不是这样的情况,随着客栈生意越来越好,这里的客人数量变得可观。一些人看到商机,就在不远处开了餐厅,餐厅里售卖各种稀奇动物所做的食品,有几家店的狮肉干、虎肉干近来卖得不错。 白厌沙说:“不要说小孩儿,就是大人,住在房间里也害怕,那夜晚的声音是很瘆人的。甚至有人传言我们的客栈是鬼屋,真的有人因为这个传言不敢来住我们的客栈。这很影响我们的生意。” “我是生意人,”卫灵说,“生意人有生意人的规矩,谁若破坏我的规矩,我当然不答应。” 按照卫灵的计划,白厌沙出去视察。客栈外湿润的泥土地上,时常奔跑着小动物,有的是自己跑来的,有的是被人追赶而来。这生动的场面,叫白厌沙感到有趣,白厌沙很愿意在充满自然气息的环境中工作。 左侧的一棵树上,挂着一个人。那个人的内脏被掏空了,低着脑袋,他的身体有些风干。附近有人饲养豹子,豹子吃人,一顿能吃不少。这个挂在树上的人,应该是用来给豹子做饲料的。 正要往前走,白厌沙看到,这挂在树上的尸体身上有洞,洞中有一条白色的宠物蛇。在做饲料之前,主人在风干人的身体里养蛇。那白蛇从风干人的腹腔上去,从张开的口中探出一个脑袋,吐着信子。 白厌沙带着惊恐离开,这森林中总有出人意料的事情,它们在时刻挑战着人的心理底线。在这林中行走久了,是很开眼界的,以往没有见过的东西,可能都会在林中遇到。 白厌沙要亲自调查客栈周边的情况,只有自己看了,才能认识清楚。他对此段森林的直观感受是恐怖,似乎这里不是风景如画的森林,而是恐怖森林。白厌沙在克制内心的恐惧,他尽量不去想刚才见到的风干的人。 对白厌沙此次的调查,孔文墨和卫灵都是十分支持的,他们知道白厌沙是个认真的人,做什么事情都认真。 白厌沙听到有人在大声说话,就躲在一旁。他透过灌木的缝隙,看到有几个蒙面人背靠着树坐在地上聊天,他们面前在烤着狼肉。 一个蒙面人说:“那个皇帝狗贼,说不定哪天就死于非命。看我手中的刀,迟早有一天宰了那狗贼皇帝。” 另一个蒙面人说:“先吃肉,先吃肉,狼肉熟了。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刀杀人。男子汉,从来不刀下留人。” 第六十五章 盛世小姑娘(七) 林间光线幽暗,白厌沙带着一把刀,走在潮湿的路面。四处可听到风吹树木,这声音比夜晚的惨叫声好听。一串脚印外加一串血迹引起白厌沙注意,他低头看足迹,足迹很深。这足迹是新鲜的足迹,应该是哪只动物受了伤,逃到了前面。但奇怪的是,这深深的印记,很难判断出是什么动物,难道是怪兽? 对于任何异兽,白厌沙都不相信在森林中存在,他只在书上读到过,书很多时候是骗人玩儿的。 白厌沙顺着奇怪的足迹往前走,本想着能一路找到那只动物,谁知走了一截路后,足迹突然断掉。这就奇怪了,这只动物会去哪儿呢?这是一只什么动物呢? 此时,突然白厌沙头顶落下来一个什么,白厌沙一惊,定睛看时,原来是一个男孩儿。这个男孩儿白厌沙见过,他是情帝的朋友,名字叫石青。 石青喜好四处游玩,今天在这个地方,明天可能就去了那个地方。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造就了他闲散的性格,刚才他在树枝上躺着,小憩一会儿。 白厌沙仰头去看,发现树上挂着一只老虎,老虎身上的血在一滴滴流下来,树干上出现一道血痕。白厌沙这才发现,刚才的足迹是石青留下的,他脚上穿着奇怪的鞋子,而那血迹,是老虎尸体上滴落下来的。 “你杀了它?”白厌沙问。 “那当然,”石青说,“我一把剑就可以解决它的性命,我的剑术不错吧?” “树枝那么高,”白厌沙疑惑,“你怎么把它弄上去的?” “你猜猜。”石青神秘的样子。 “我猜不出来。”白厌沙说,“你没有那么大力气,你肯定不是扛上去的。” “你看这是什么。”石青伸出手,在他手中出现一个黑色的小巧的东西。这东西是石青从国外买来的,很神奇,借助它,可以将很重的石头运送到数十丈高的地方。据石青说,法老曾派人用这个东西建造过金字塔。 石青见过白厌沙,也听情帝说起过白厌沙,现在见到白厌沙,自然对白厌沙产生崇敬之意。当然石青骨子里还有股傲气,在崇敬别人的时候也不忘自夸。 石青要跟白厌沙谈一谈,正好白厌沙也要跟石青谈一谈。石青要与白厌沙谈,是因为白厌沙经历多,生活经验丰富,可以给他讲许多有趣的事情。白厌沙要与石青谈,是因为他这次要调查捕猎人的情况,恰巧石青就是一个捕猎人。 不管石青到哪儿游逛,他来到此地,猎杀动物,他就是此处的一个捕猎人。他在此处捕猎,一定见过其他的捕猎人,肯定了解这里捕猎人的生活。 无论是捕鳄鱼还是猎老虎,都对此处的环境造成影响,白厌沙此次前来,就是要处理这样的事情。改善客栈周遭的环境,这是卫灵的要求。 石青把老虎从树上放下来,坐在老虎身上。他说:“白大哥,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就是不想让我打老虎。” “不只是禁止你打老虎,”白厌沙说,“还要禁止其他人打老虎。主要是你们捕杀这些动物,没有个时间,搞得客栈四处噪音很大。” “客栈?”石青说,“你是说这附近有个客栈?我把老虎托到树上,本想着在树上过夜呢。居然有客栈,既然这样,快带我去客栈,今晚我要住客栈。” 白厌沙说:“我这次出来,实话告诉你,就是要调查客栈周围的捕猎情况,有很多噪音,都是你们这些捕猎人捕猎动物发出来的。” “不行,你先带我去客栈,”石青说,“路上我要卖掉这只老虎。你看我脚上的鞋,这鞋很神奇,穿上这双鞋,拎起几百斤的物体不成问题。” 白厌沙带石青往客栈走,这一路有很多餐馆,餐馆里有各种野味。石青找了最近的一家餐馆,走进去,片刻,有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跟他走了出来。 “我说了,这老虎个头不小,”石青引那汉子走到老虎身旁,“给个价吧。这老虎皮毛可以做衣服,肉可以做美食,骨头可以泡酒。老虎浑身都是宝。” “四百两。”那汉子说。 “多给点。这老虎是好老虎,我打虎也不容易。”石青说,“六百两。” “给不了那么多。”那汉子说,“加一百两。五百两。” “行。”石青说。 石青卖掉了老虎,跟着白厌沙继续往客栈走。那个月泠客栈,石青没有住过,但他早就听说过月泠客栈。森林中有个月泠客栈,这似乎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秦妖随情帝下了麒麟山,这一路同样充满艰辛。秦妖肚子饿了,要吃饭,可山下不见一个饭馆。情帝带她往前面走走,说不定前面就会有一个小餐馆呢。 秦妖回望麒麟山,感觉这山神秘不可测。这次到麒麟山,秦妖没有找到神仙,不过她还是很开心的。秦妖就是这样,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中都能保持一个好心情。 秦妖说:“这一路好累,累。找个地方,吃顿饭,洗个热水澡,休息休息。你也不要太累。这次去麒麟山,是你信息有误,不过我们也不是没有收获,就当我们到麒麟山旅行了。” 情帝说:“给你推荐一个浴室,洗浴的水是天然的温泉水。那个地方在山上,洗浴条件甚至比当年杨贵妃沐浴的华清池还要好。你想不想去?” “又要登山?”秦妖说,“算了,随便找个地方洗洗算了。洗个澡,要那么好的地方做什么?再说了,刚从麒麟山下来,又去登山,我的体力不够用。” “我没有去过,我也只是听人说。”情帝说,“天下这样大,条件好的温泉多的是。等以后有机会,再去找个地方洗温泉浴。” 两人走到桥边,发现有几个人在河岸上钓鱼。他们静静地坐着,等待鱼上钩。情帝示意秦妖不要大声说话,以免影响别人钓鱼。 四处没有饭店,秦妖想出一个主意,可以买这些垂钓者钓到的鱼。秦妖凑上前,跟垂钓者商量,垂钓者答应了。秦妖成功买到几条鱼,拿来让情帝看,情帝看这些鱼,的确是不错的鱼,烤着一定好吃。 在野地里,情帝和秦妖将鱼烤了,吃烤鱼。他们吃过烤鱼,又出发上路了。离麒麟山越来越远,秦妖再次回望麒麟山,那麒麟山在远处显得虚无缥缈。 白厌沙派人向情帝说过一个事情,就是月泠客栈周围的环境现在不太好,白厌沙希望情帝能够帮忙处理这件事,但是情帝还有很多冰火社的事情需要忙,不太有时间帮白厌沙整治客栈周围的环境。 秦妖问:“现在您还有什么事情要做?告诉我,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情帝说:“我去冰火社问问,看看那边有没有新的事情安排给我。” 秦妖不太想走路了,就说:“有没有马车呀,我想坐马车。” “不想走了?”情帝说,“也难怪,你一个小姑娘,跟着我又是上山又是下山。行,坐马车。可是,这附近没有马车呀,你看看,哪里有马车?” 秦妖看这附近,的确没有马车。一头驴也看不见,这长长的路程,要靠脚来完成了。此时的秦妖恨自己不能飞,她恨不得飞回若烟城。 情帝多少也有些无奈,被一个错误信息误导到山上,又从山顶辛苦地走下来,他就像猴子让人给耍了。 白厌沙带石青到月泠客栈见卫灵,卫灵坐在躺椅上,手里搓着两个核桃,见来了一个小男孩儿,就问:“你是谁呀?” 石青说:“在下石青,刚从国外回来。” 白厌沙说:“他跟情帝是朋友,很机灵的一个孩子。我在森林中遇到他,他打了一只老虎,卖了不少钱。他是一个勇敢的孩子,这么小的年龄,就敢打老虎,好多大人都不敢打老虎呢。” 石青说:“过奖了,过奖了。只不过学了一些捕猎的技术罢了。比我捕猎厉害的人多的是,在这个森林里,我根本不算什么。” 白厌沙带石青在客栈内熟悉熟悉,他如果以后还有兴趣过来做客,这里是欢迎他的。只是有一点,白厌沙希望他不要因为捕杀动物影响客栈中的人休息。石青答应白厌沙,不再乱捕乱杀,如果要打猎,他会避开月泠客栈。 石青很惊讶,这月泠客栈太奢华了,这么美的地方,要是能天天在这儿住该有多好啊。石青走一步,就有一步之惊讶,他感到自己来到了一个仙境。 石青是森林中的狩猎者,以往的狩猎者,比较自由,但现在,白厌沙要约束他们。石青是白厌沙约束的第一个人,今后他还要约束更多的人。 白厌沙让石青明白了一件事情,人与自然应该和谐相处,人与人也应该和谐相处,人活在世上,和谐是很重要的。 石青在月泠客栈转了一圈,他十分喜欢这里。当得知卫灵允许他免费住在这里时,他内心非常感激。 第六十六章 盛世小姑娘(八) 白厌沙继续调查客栈周围的环境,现在他不光调查人的活动,他还要调查动物的活动。如果有动物制造噪音,影响客栈的住客休息,白厌沙也会想一个应对的办法。 石青在月泠客栈住了一天,今天早上就走了。他还有更多地方需要游玩,他的目标是走遍天下。 白厌沙又来到昨天与石青相遇的地方,继续往前面走。这里的树都很茂盛,昨日石青在此处打过老虎,白厌沙怕自己也遇到老虎。如果他遇到老虎,那就麻烦了,而且是大麻烦。 白厌沙虽带着一把刀,可他没有多少战斗经验,真遇到一只猛兽,会是什么结果,还真不好说。 孔文墨早上给了白厌沙一个袋子,这袋子是用来装受伤的小动物的。白厌沙如果路上遇到行动不方便的小动物,就把它装起来,带回来养。在孔文墨看来,这是帮助小动物的一种方式,它们行动不方便,很有可能会被天敌捕获,然后吃掉。 卫灵对白厌沙开展的工作是大力支持的,他虽对白厌沙的工作细节无法指导,但在大的方向上,他是能说上话的。卫灵也是内心善良的人,无论对人还是对动物,他都有一颗慈悲心。 孔文墨和卫灵对白厌沙帮助很大,他们为白厌沙提供了调查所需要的物品。白厌沙带着的地图,是卫灵送的,驱赶动物的药剂,是孔文墨送的。有了这两个人的帮助,白厌沙的工作更好开展了。 秦妖在一家饭店吃过饭,又在一家浴室洗过澡,她此时身心轻快。马路外野地里的野花都开了,开得那么艳,秦妖想去采几朵。 秦妖正要往花丛中走,她见到花丛中有一位女子,是一流漂亮的那种。那女子身边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这两个小孩儿也在弯腰采摘野花。路边的野花十分好看,那野花丛配上那名女子和两个小孩儿,形成一个动人的画面。 当那女子转过身来,秦妖发现这名女子自己见过。那日,秦妖在一个茶室内饮茶,情帝旁边的那名女子就是她,她名叫花印,没错,就是她。 “花印姐姐。”秦妖喊了一声。 花印金色的长发在阳光下明媚,她直腰转身,看到了秦妖。 “秦妖妹妹。”花印爽朗地笑起来。 那两个小孩儿也抬起头,他们见到马路上站立着一个好看的小姐姐。 “阿龙、阿凤,”花印说,“快去接你们秦妖姐姐过来。” 阿龙、阿凤赶紧跑到马路上,伴随着秦妖走向花海。 “秦妖姐姐你看,”阿凤指着那片花海,“这些花儿多好看。” “那边还有个湖呢,”阿龙说,“是鲜花湖。” “姐姐,你想不想到鲜花湖看看?”阿凤说,她想带秦妖去鲜花湖边欣赏灵动的湖水。 他们一起往鲜花湖那边走,走了不近的路,终于有一片水域出现在他们视野中。那水好清,像天使的眼睛。 这一路鲜花陪伴,路上有满满的香气。来到鲜花湖边,阿凤笑了,她说:“你们看,这水多好看。”有一处水域,浅浅的,内生着尖尖直立的草。 白厌沙提着刀在森林中转悠,他发现,这里之所以聚集了很多猎人,是因为这一带动物多。如果此处一根动物的毛都没有,那些猎人也不会来。 一开始白厌沙还想驱赶走那些动物,可他看到这一带的动物数量后,放弃了这个想法。动物这么多,有的会爬,有的会跑,有的会飞,一个个遣送到其他地盘是不现实的,白厌沙做不到。 周围的环境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受伤害,这一点现在白厌沙已经很清楚。在这样复杂的环境中,需要洞察能力,洞察周围的一切,当对周遭的存在有了正确的分析和正确的判断,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此时白厌沙看到有人在打杀动物,他选择避开这里。那些人对待动物那样凶狠,万一手中的武器划到白厌沙身上,白厌沙就受伤了。 白厌沙选择躲避是对的,他刚刚避开,就有两个人因为争夺猎物打了起来。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有时是很激烈的,对付动物的那股凶狠劲儿,很容易就转移到人身上。 人的愤怒好比烈火,那些在林中猎捕动物的人,很多都脾气不好。白厌沙选择避开那些凶狠的人,当他们停止下来休息,白厌沙才去与他们聊聊。 白厌沙说:“你们都很辛苦。你们没有动物跑得快,但你们都在努力追赶动物。” 几个猎人坐在地上休息。其中一个猎人说:“动物跑得是比较快,但当我们往它身上射一支箭,它就跑不快了。最好射到腿上,跑得快要靠腿跑,腿受伤了,你让它跑,我看它能跑多快。” 白厌沙说:“有道理。” 那个猎人说:“我说的不光是有道理,我说的是真理。那么多动物,行动都敏捷,可有哪个动物能逃脱我们的追捕?” 白厌沙说:“好箭术。” 猎人说:“那当然。箭术不好,也不敢闯入这森林啊。这森林中有很多好玩的东西,这就如同一个小孩子来到一个陌生的房间,房间里的玩具,房间里的床,都充满魅力。我在这森林里,森林里很多存在对我而言是很有魅力的。” 白厌沙说:“好口才。” 猎人说:“那是肯定的。口才不好,能当猎人吗?有时一个人猎杀动物,有时需要跟人配合。几个人组合成一个猎人队,可以对动物进行围追堵截。如果口才不好,沟通不利索,就有可能合作不好。” 白厌沙与猎人们聊天,更多的是倾听他们说话。这些猎人,在与人交谈时,喜欢谈论与打猎有关的话题。他们在讲述他们的亲身经历时,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白厌沙知道,只有充分地了解猎人,才能真正给他们寻找一条路,一条和谐之路。白厌沙主要不想让他们的打猎活动影响客栈中的人休息,当然,也不能就此禁止猎人打猎,打猎是猎人的生活方式。 白厌沙了解到,这些猎人还充当渔民的身份,他们有时在林中打猎,有时在河中捕鱼。渔猎的生活给了他们快乐,他们一直这样快乐。 秦妖坐在鲜花湖畔,泥土的芬芳和蓝天的明丽使得她心情好极了,她笑着,牙齿洁白。 阿龙在湖边的浅水里摸鱼,阿凤在看阿龙摸鱼。阿龙很仔细地摸鱼,阿凤很专注地看他。 花印采集的一束野花放在岩石上,花印坐在岩石上。风吹动她长长的头发,她眯着眼睛,她的眼中全是美景。 情帝从花海走来,阳光照得他的身体明丽异常,同时也体现出他硬朗的身体特征。 情帝来到岩石旁边,看到那一束黄色的野花,也看到了风中的花印。 秦妖说:“情帝哥哥,你也来了。” “你也喜欢这个湖?”情帝说。 “是阿龙弟弟和阿凤妹妹带我来的。”秦妖说,“这里不错,可以晒太阳,可以赏风景。” 情帝说:“你们去过冰火社的宫殿没有?我这次去了,富丽堂皇,震撼人心。宫殿在冰临谷的麒麟山上。冰火社的宫殿很多,都在高高的崖壁上。从远处看,那只不过是崖壁上的一个个洞,但进入那些洞,你会发现,这宫殿太壮观了。到了晚上,整个崖壁上的洞都明亮亮的,辉煌壮观。” 秦妖说:“麒麟山很大,你说的那些崖壁上的宫殿并不好寻找。” 白厌沙在森林里说服了很多猎人,那些猎人答应不在错误的时间进行狩猎活动,尽量做到不扰民。猎人们能有这样的态度,白厌沙很高兴。他以前觉得这件事涉及到的人多,会是一个棘手的事情,没想到在他的努力下,这事情还是很好解决的。 有了白厌沙的努力,月泠客栈周围的环境好多了,轻易听不到那些噪音啦。客栈是用来服务大众的,周围的环境也很关键,正因为白厌沙对这客栈精益求精,客栈的服务水平才得以提升。 卫灵很欣喜,他觉得白厌沙处理此事,怎么也要十天半个月,没想到这么快。 卫灵说:“环境好了,住客自然增多。那个马车场已经建好,来住客栈的客人,可以把马车停在马车场。不错,我们为客人提供的服务不错。” 白厌沙笑了笑,他也为客栈目前的状态感到高兴。他说:“能为客栈做贡献,我心里有成就感。我做得还不够。” 孔文墨说:“现在客栈发展不错,过几天,我们一块儿到鲜花湖去玩儿,你们想不想去呢?” “我想去。”白厌沙说。 “我也想去。”卫灵说。 在他们说话时,已经有几个客人坐着马车来。马车停在马车场,客人进大厅开房。客栈的生意挺红火,这种热闹的景象,正是卫灵想看到的。不断有人进入客栈,住宿登记。这客流量的增加,跟白厌沙是有关系的,可以说都是白厌沙的功劳。 第六十七章 盛世小姑娘(九) 秦妖在鲜花湖畔放松了心情,回到若烟城后,她感觉自己更有精神。这次散心,给了她一种特殊的体验。那个鲜花湖,恍若仙境,去那里游玩,如同在仙界走了一遭。 秦妖是从外地来的,可这若烟城已经不那么陌生,秦妖把这里当家了。天气不错,阳光照着街道,行人步履从容。秦妖也加入了逛街的队伍。 以前发生的瘟疫,通过云紫鹊等名医的努力,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现在,大家不再因瘟疫而恐慌。还有那烟山蒙面军,通过冰火社和猛虎军的有效打击,他们不敢轻易冒犯百姓了,老百姓获得了暂时的安宁。 当今皇帝朱温近来注重与周围各国的关系,局势没有以前那样紧张了。天下出现了难得的和平局面,正可以用歌舞升平来概括。以前的唐朝,在大家的视野中远去了,当今的天下,早已经不是唐朝的天下。尽管还有人对唐朝眷恋,对唐朝产生怀念,可他们改变不了眼前的事实,他们必须接受现实。梁王朝的天下,已经呈现一片祥和,似乎梁王朝会一直存在下去,直到永永远远。 附近有家乐器店,出售各种乐器。从乐器店门前走过,秦妖听到悠扬的音乐,这乐声由人在店内现场演奏,拨动人心弦。秦妖认为这是一家好听的乐器店,似乎整个店铺都在发声,叫人惊叹。 秦妖在靠近乐器店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此处是一个露天摊位,卖粽子。不同口味的粽子,摆放在深深的锅里,这一个锅,里面藏有多少粽子呢?很多人都知道,过去有个高洁的诗人屈原,投汨罗江而死。众人怕江中鱼儿伤害屈原,便往江中投米,以解屈原之围。屈原在世时,遇到他人围攻、陷害,这些百姓估计也会帮他解围。正所谓,生为你解围,死为你解围,一颗心寄托于一人。 秦妖看着绿绿的粽子,感到这是一个好吃的东西。但凡好吃的东西,秦妖总要吃一吃,于是秦妖买了一个粽子。在乐声中吃着粽子,秦妖感觉味道还不错。 这粽子中的米,象征当年百姓投入江中的米,其间包裹的红枣,象征江中的鱼。米将鱼包裹,外面包一层粽叶,还用绳子牢牢系住,你这小鱼儿,纵有天大的本领,再怎么吃屈原? 秦妖在热闹街道上吃了一个粽子,就往前面走,行不多远,就听到有洪亮的说书声。说书人讲的是玄奘取经的故事,说书人面前坐着几排听众,正在专心致志地听故事。 这些人能如此沉浸在说书人的故事中,他们看起来十分可爱。秦妖从这些人身边走过,那说书人绘声绘色讲故事的样子也很可爱。走过一个又一个商铺,秦妖体会到人间的丰富。 白厌沙从月泠客栈走出来,在附近的河边找了一只船,撑船的是一个大爷,大爷带着白厌沙出了森林。森林外的草地上,坐着几个行路的人,他们走累了,在此歇息。往前面望,可以看到麒麟山,麒麟山耸立,挡住人视线,看不到山后的草原。 白厌沙上过许多山,有的山外观让人惊叹,有的则没有太多叫人欣赏的地方。山与山不同,不同的山具有不同的特色。白厌沙上麒麟山,从山脚往山上走,上到山顶,又从山顶走到半山腰,再从半山腰坐马车下山。从山脚到山顶,再从山顶到半山腰,用了白厌沙十六个时辰。中途他基本没怎么休息,这一路,累得他感觉自己快散架了。 登山,不同的山有不同的难度。白厌沙靠近麒麟山顶时,天以傍晚,在山顶转了转,天就黑了。夜晚的麒麟山,风比较大,气温比山下低。他在夜晚的麒麟山上看了看周围,周围黑黑的,什么也看不到。然互,他就下山了。 这次的麒麟山之行带给白厌沙的是巨大的疲劳,他承受了这样的疲劳,他需要找个客栈好好休息一下。以前他关注的冰火社的很多案件,现在都有了结果,这次他不是像冰火社的人一样为了某个案件而登山,他是为了登山而登山。登山需要耐力,白厌沙是有耐力的人,他当初跟着商队在沙漠间行走,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辛苦。 如果回月泠客栈,路程太远,白厌沙得就近找一个客栈。有些客栈,很简陋,甚至在地上挖洞,洞里有洞,晚上,人就睡在地洞里。这些地洞客栈,让人感觉那些住客都是死者,而地洞是墓穴。有些住客,被跑到地洞里的各种虫子吓到,有的被蛇伤害。所以,地洞客栈是很恐怖的。 白厌沙要找一个优质的客栈,优质的客栈才能保障优质的睡眠。睡觉是一个重要的事情,睡觉是一个不能马虎的事情。在白厌沙的视野中,除了地洞客栈,似乎没有别的更好点儿的客栈,这是让白厌沙头疼的问题。 附近有条河,白厌沙坐船寻找客栈,结果一路来到若烟城。这一路在船上坐着,白厌沙得到了休息,他登山登得太累了,他需要这样的休息。 若烟城还和往日一样,带给人无尽的繁华气息。跟麒麟山带给人的自然苍莽气息相比,若烟城显得更柔和。来到若烟城,白厌沙肚子饿了,就买了一个煎饼。旁边有卖果汁的商铺,白厌沙口渴,就去买了一杯草莓汁、一杯酸梅汤。随便吃喝一点,白厌沙就去街上找客栈。 白厌沙在街上碰到秦妖,秦妖也在找客栈。秦妖住客栈喜欢换新鲜的地方,今天在这里住下,明天就要去那里居住,一天一个地方,一天一个客栈,天天都有新鲜感。 白厌沙没有秦妖富有,秦妖住得起的客栈,白厌沙不一定住得起,白厌沙想在城里随便找个客栈,随便找个客栈住下就行。 秦妖看到白厌沙疲劳的样子,就问他干什么去了。白厌沙回答说去了麒麟山。 秦妖对白厌沙的毅力是赞赏的,她跟情帝也去过麒麟山,她知道登山是不容易的。好多山,登一次就不想再登第二次,这大概跟秦妖住客栈一样,好多客栈住一次就不想住第二次。 白厌沙说:“你不是跟着情帝破案吗?情帝呢?” 秦妖说:“他有他的案件要忙,我只是跟着他去过一些地方,算是协助他的工作。现在他有很多案件需要侦破,他在忙,我也有我自己的事情需要做,没有办法,分道扬镳了。” 白厌沙说:“我不想说话,太累了。秦妖,您知道这附近哪儿有宾馆吗?” 秦妖说:“不如跟我住一个客栈吧,晚上还能说说话。” 白厌沙说:“可以。只是选的客栈不要太贵,我身上钱不多。” 秦妖说:“好吧。” 他们在街上寻找客栈,要找一家合适的客栈来住。 白厌沙又累又困,想早点歇息。秦妖知道白厌沙不想多走,就在这条街道的一家客栈住下来。他们一人一个房间,晚上可以出来一块儿说说话。 白厌沙进入房间后,拉开被子,倒床就睡。睡下时,白厌沙感觉自己身上的疲劳在一点点得到缓解。他以前似乎还没有过这样疲劳的时刻,疲劳的身体需要安静的夜晚,恰好,此刻白厌沙拥有这样的夜晚。 早晨,白厌沙醒来,感觉身体还没有缓过来。他坐在床上,缓一缓。起身去喝水,喝过水后,又坐在椅子上缓。昨天登山把他累得够呛,现在缓啊缓,坐在椅子上缓了足有两个时辰。 从房门走出去后,白厌沙见到楼道里的秦妖。秦妖看白厌沙还有些疲惫,建议他再休息休息。白厌沙不想再休息了,已经睡了一个晚上了。现在的白厌沙跟秦妖一样,一个客栈只住一次,为的是永远的新鲜感。 秦妖已经比较熟悉若烟城,她来的这些时日,经历了不少。 秦妖说:“昨天睡好了吗?” “睡好了,”白厌沙说,“你挑的客栈很不错,很安静。你很会选客栈。” “下一站去哪儿?”秦妖问。 “不知道。”白厌沙说。 秦妖不属于任何组织、任何团体,她是一个自由的人。没有人指使秦妖,没有人管束秦妖,没有人能限制秦妖旅行。 白厌沙则没有秦妖活得这么洒脱,他会受到一些东西限制,比如金钱。白厌沙很想像秦妖这样,想在哪儿活就在哪儿活。秦妖愿意帮助白厌沙,帮助他完成心愿,让他像自己一样洒脱。 能得到秦妖的帮助,白厌沙感到幸运,其实遇到秦妖也是一种幸运。 他们在若烟城吃过早饭,就来到长途马车站。长途马车站有很多马车,去往不同方向。去哪个方向呢?秦妖让白厌沙决定。白厌沙选择了一个方向:东。 秦妖赞许这个方向,说这个方向有鲜花湖。当然,他们此次不是要去鲜花湖,而是要去东方,具体要去东方的哪座城市,目前还说不好。 第六十八章 盛世小姑娘(十) 秦妖和白厌沙坐马车来到若烟城外的广阔土地,马车还在疾驰。 过了麒麟山,秦妖和白厌沙下车。此处有个麒麟泉,是这一片最出名的一个泉,泉水清澈,十分养人。秦妖和白厌沙来到麒麟泉边,这里被修成规整的一个池子,周围的护栏有精致的雕刻,艺术气息浓厚。池子一侧的下端,有五只形态各异的麒麟,口中喷出雪亮的水,这水便是麒麟泉的泉水。 每日,麒麟泉周围的居民都会来此处汲水。有人拿着一个水壶,水壶上拴着长长的绳子,将水壶用绳子垂下去,就能接满满一壶泉水。他们用这泉水做饭,熬出来的米汤,好喝,做出来的包子、饺子,好吃。四围的居民常年饮用此水,一个个长得都十分机灵,仿佛这水能使人变聪明。 秦妖就是麒麟泉的人,她从小在麒麟泉长大。白厌沙跟着秦妖来到此处,秦妖差不多可以给白厌沙当导游。 白厌沙没有来过麒麟泉,他趴在坚固的水池边上,看着从麒麟口中流出的水,惊呆了。这水好清,好活跃。秦妖给白厌沙盛了一些麒麟泉的泉水,白厌沙试着饮用这水,这水喝起来没有任何的浑浊之感,非常好喝。 能在麒麟泉边喝到麒麟泉的水是幸运的,白厌沙正是这样幸运的人。秦妖告诉白厌沙,这附近有个麒麟湖,湖水是众多处泉水汇聚而成,这湖很大,十分美观。 白厌沙又想去麒麟湖看看了,可又舍不得离开这麒麟湖,他的这种矛盾心理使得他不知去哪里是好。 在麒麟泉边趴了好久,白厌沙跟着秦妖去麒麟湖。去麒麟湖的路白厌沙不知道,所以秦妖走哪儿,白厌沙走哪儿。 他们先是来到一座桥边,这桥是一个结实的木桥,桥边有黄色野花生长,野花上方是蓝色的天空。此景明朗,白厌沙喜欢,就走到桥上,往下看。桥下有很多石头,石头间仅有一条细细的溪水在流动,溪流很轻,连潺潺的声音都没有。 这桥下石间生有很多野花,绿绿的大大的叶子,小小的白白的花,配着这古朴的木桥,景致清新。 秦妖微微笑,走上木桥,也看桥下风景。桥下水流缓缓,桥上晴空万里,有阳光照来,照在秦妖脸上,秦妖更显得光鲜明媚。 秦妖微笑,她说:“这里对你而言是陌生的,而对我来说是熟悉的。年幼时经常在这里玩耍,天黑都不知道回去。” “这里是好地方,”白厌沙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桥,也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野花。你生长的地方是一个风水宝地,此处风景好,水也好。” 秦妖在桥边坐下来,她像小时候一样坐在桥边。白厌沙看着桥边的秦妖,仿佛看到了秦妖的童年。 情帝从冰火社的宫殿中出来,走上一条石板路。这些天这条路他走了好几遍,总有做不完的事情,走不完的路。 他从荒野中走到若烟城,在若烟城的路边匆匆吃完几块烤馍片,就又上路了。 情帝来到烟花楼,汪凉预订的饭菜已经准备好,汪凉坐在桌子旁等着情帝呢。情帝在椅子上坐下来,告诉汪凉自己已经吃过饭了。汪凉也吃过饭了,就命姑娘把饭菜撤去。 情帝取出一个包裹,打开包裹,包裹中出现三根骨头。这骨头与黄金面具人给汪凉的一样,是一位女子的肋骨。死者应该是昨日去世的,死于非命。凶手目前还未找到,女子死后,身上的肉被取完。情帝提供的三根骨头,上面还残留着女子身上的肉。这女子的遭遇,跟黄金面具人所调查的女子遭遇一样。 “冰火社向来慈悲,这样的事情接二连三发生,”汪凉说,“黄金面具人调查了许多地方,这种案件层出不穷,我们似乎管不过来。这些行凶的人在暗处,跟我们周旋,对付他们,我们必须讲究策略。” “之前类似的案件我们有过破获,凶手是烟山蒙面人,”情帝说,“这次案件很诡异,死者的状况跟以前一样,只是凶手未必是烟山蒙面人。凶手似乎故意模仿烟山蒙面人的杀人手段,迷惑我们的双眼。” “这个案件你继续调查,”汪凉右手往前一伸,“这个送给你,拿上,对你有用。” 情帝接过来,这是一把金剑,看着十分明丽。 情帝说:“这几天太累了,我都没怎么休息。真想找时间,好好睡他三天三夜。” “注意身体。”汪凉说,“侦破案件要控制好节奏,过快不行,过慢也不行,你自己把握。你去吧,注意安全。” 情帝从烟花楼出来,带着那把金剑,还有三根肋骨。昨夜情帝对肋骨做过鉴定,死者是一名十七岁的女子,这名女子死于无辜。 秦妖带着白厌沙离开那个木桥,同时也离开桥边的野花。远山明朗,天空高远,白云在他们头顶悠闲。这略带弯曲的黄土小路,两侧有青青的草。 白厌沙想起跟随商队出行的岁月,那时,他们在路上很难遇到一家饭店。白厌沙记得当时在靠近沙漠的位置,有一家面馆,他很爱吃面馆里的排骨面。 此时周围没有面馆,也见不到一家农舍。四处的青草在野地里蔓延,它们的生长肆无忌惮。 秦妖在草地上坐下来,她说:“累了,休息休息。你也休息休息。不要总是走,天下的路是走不完的。” 白厌沙也坐下来,和她坐在一起。风吹在白厌沙身上,也吹在秦妖身上。 秦妖看着云,她说:“真希望一直这样,无忧无虑。” 白厌沙说:“这里离麒麟湖还远吗?” “不远。”秦妖说。 下午时,他们来到麒麟湖。 麒麟湖边有许多游客,湖中有个岛,名叫麒麟岛。麒麟岛不算大,岛上有个大亭子,名为麒麟亭。 白厌沙看着湖边的游客,这些游客来自五湖四海,麒麟湖出名,这些人慕名而来。 麒麟湖边有各种游玩设施,其中有个麒麟湖鬼屋,很多人都不敢进去。这鬼屋其实有惊无险,进去的人有的被吓哭,有的被吓尿,只要进去,无论是谁,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生理反应。 这些设施是供人消遣的,白厌沙和秦妖进入鬼屋,在鬼屋里转了一圈,他们既没有尿也没有哭,他们都是勇敢的人。 去往麒麟岛可以坐画舫,大画舫雕梁画栋、美轮美奂,据说到了晚上,画舫上有灯,坐在画舫内,如同置身梦境。 情帝在若烟城中找到一位大爷,这位大爷骨瘦如柴。据这位大爷说,有个身材高大的汉子,提着刀从他面前走过了。大爷对汉子有印象,这名汉子以前曾杀过人,是个凶狠的杀手。 情帝找人来,根据大爷的描述画像。情帝看着画像,感觉他像一个人。他又去走访了几家客栈,客栈登记信息及服务人员的描述,让情帝锁定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鲁猛狗。 鲁猛狗曾在茶楼的大厅杀过一个人,被通缉。又模仿烟山蒙面人的手段对人进行残害,制造了很多疑案、悬案。 通过情帝的不断努力,很多案件都有了结果,一些扑朔迷离的事情终于水落石出。鲁猛狗是凶手,目前情帝需要做的是,找到鲁猛狗。 鲁猛狗现在已经是一个头脑相当聪明的人,甚至可以用狡猾来形容。他的行踪很不稳定,他的踪迹很难捉摸,对于这样一个狡兔三窟的人,情帝寻找起来有很大的难度。 鲁猛狗这个家伙,情帝曾对他讲过多次,安分守己,可他既不安分也不守己。鲁猛狗做下这些事,情帝并不知道,现在情帝知道了,对鲁猛狗恨得牙痒痒。 那么多命案,那么多人命,鲁猛狗给其他人造成了巨大的困扰。现在鲁猛狗是一名逃犯,他这样的头号通缉犯,被很多人恨得咬牙切齿。作为一名犯人,鲁猛狗没有选择自首,而是选择逍遥法外。 情帝决定展开对鲁猛狗的追捕,可目前的问题是,他还不知道鲁猛狗在哪儿。这样的情况,如何实施追捕?追捕只是情帝急切的愿望。 秦妖与白厌沙在麒麟湖畔走,行走有一种快乐。 秦妖说:“想去那个岛上吗?” 白厌沙说:“那个岛上有什么?” “那个岛上空气好。”秦妖说。 白厌沙想了想,走到画舫旁边的麒麟码头,他说:“坐画舫过去。” 麒麟湖面广阔明亮,适合泛舟湖上游览明媚风光。此时阳光如歌,湖风如绸,画舫光鲜,静候水上。秦妖和白厌沙走上了画舫,画舫中有歌伎演唱,琵琶声悠悠荡荡。 麒麟湖以它最好的姿态呈现在白厌沙眼前,白厌沙在歌声中望着湖面,不说话。 往日秦妖常来此湖,却从来没今天这样开心。她在阳光里笑,耳边的歌声令她更加愉悦。 秦妖看看白厌沙,见白厌沙不说话,她也不说话。两人听歌,在歌声中,画舫逐渐靠近麒麟岛。 第六十九章 卿且看 麒麟湖总是光鲜迷人,秦妖总是柔情似水,白厌沙看湖水,看秦妖,总是看不够。 画舫到达麒麟岛,秦妖和白厌沙从画舫上下来。画舫也是一道景观,离开画舫,他们有些不舍。 岛上有三条路,可以向左走,可以向右走,可以向前走。 秦妖说:“你看那湖水,从岛上看湖水,湖水不一样。” “是的。”白厌沙说,“湖水柔和,我看着它,就能一直看。” 岛上可以居住,秦妖决定在岛上住些时日。在岛上住,白厌沙是赞成的,这样他可以每天看到动人的湖水。 中间这条路的两侧,有一些古朴的商铺,出售各种东西,有美食,有纪念品,让人眼花缭乱。岛上游客少,他们可以自由地散步,岛上的风带着湖水的湿润与温度,让人感觉有无限的舒适。 这个麒麟岛,古往今来许多文人墨客都拜访过,他们在此留下足迹,也留下迷人的故事。 秦妖让白厌沙看这岛上的亭子,这亭子相当结实,有几分雄伟之气。亭子建于哪年,已经不可考,这是一个年代久远的亭子,也是一个神秘的亭子。 湖面上的游船也是一道景观,每个船上都有人,每个人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藏在小船中。 白厌沙知道情帝最近很忙,看似平静的城市,其间有多少污垢?那些命案,没少让情帝操心,他付出很多精力调查案件,为了侦破一个案子,他不辞劳苦地奔波。 白厌沙希望能够帮助情帝做些事情,毕竟都是朋友,能帮一件事是一件事。秦妖似乎看出了白厌沙的心思,她问白厌沙是不是在思考冰火社的事情,白厌沙没有否认。 当今的天下大局是好的,皇帝虽然有时候不像话,下面的官员却不乏能干的。有一些风波在宫廷产生,只不过是皇子之间争权夺利。中原之外的世界,还算太平,目前梁王朝并没有受到什么威胁。 秦妖说:“你如果想去帮助情帝做些事情,尽管去。我在岛上暂且住着,你想我的时候,可以来岛上看我。” 白厌沙拥抱了秦妖,并且和秦妖告别。对这个岛,白厌沙多少有些不舍,他内心的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白厌沙踏上麒麟岛边的小船,他看到,秦妖在岸上望着他。他看到了秦妖那双明亮的眼睛,里面有很多内容,风吹过他们的身体,船离开了。 白厌沙不是一个柔弱的人,他有他顽强的一面。可此刻他多情,情不自禁,流下泪来。船在水上行,他的双眼透过泪光,看到湖水将麒麟岛环抱。 情帝太过疲惫,为了侦探,这三日他走了很多路,又是上山又是下山,又是渡河又是过桥。他的左脚前面的脚底磨出一个泡,后面的脚后跟也多有磨破的地方。以前他登山时,山路上有个人送给他一根针,针后面系着短短一根线。当时情帝不明白为何这人要送一根针,当时那人说自己还愿,需要送足一百根针。现在情帝脚底出现了水泡,正好可以用那根针挑破。有针真好。 最近一个月,确实发生了不少事情。光情帝手上,就有好多个新发的案子没有侦破,另外,猛虎军又有新动作,剿灭农民起义是他们的职责。 情帝从汪凉那里得到的金剑,被情帝珍藏。他现在着手要做的工作就是找到鲁猛狗。鲁猛狗身藏何处?情帝这两天一直在思考。就有关线索来看,鲁猛狗应该在中原。如果他跑到域外,就不好找了。 花印知道情帝最近疲累,就约他出来散心。尽管工作繁忙,情帝还是抽出时间来陪花印。 花印带情帝来到鲜花湖,这个野湖,一直无人关照,它有超脱世俗的美。 湖面上有花瓣,风吹着湖面,湖面皱起波纹。 花印说:“上次我们来过这里。” “是的。匆匆来,匆匆就走了。”情帝说,“那次有个命案急需处理,没有时间陪你。这次我硬是抽出了时间。这个湖不错。” 花印说:“那几起命案有眉目了吗?” “已经水落石出了,”情帝说,“你猜凶手是谁。” “烟山蒙面人?” “不是。” “我猜不出。” “鲁猛狗。” “是他?”花印惊讶,花印很惊讶。 鲁猛狗在花印的印象里,是一个寻找妹妹的人。他的妹妹失踪了,他一直在寻找他的妹妹。他怎么成为杀人犯了?官府通缉他,冰火社捉拿他,他一夜之间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这些工作上的事情,花印不想让情帝太操心。现在是休闲的时刻,可以在鲜花湖畔转转,再去谈工作,会破坏好心情。于是花印带情帝到一块石头上坐下来。 花印望着湖面,她说:“这个鲁猛狗,鲁莽、冲动,是个十足的坏人。行了,不说这个可恶的家伙了。我们谈谈其他的。” 情帝说:“黄河一带常年有河水泛滥,淹没房屋、冲走村民。冰火社现在派人过去修筑防洪大坝,目前工程还在进行当中。汪凉嘱托我过段时间去看看,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 “你不是还要追捕鲁猛狗吗?”花印问。 “鲁猛狗跑不远,应该近期就能抓到。”情帝说,“等抓到鲁猛狗,就去看看大坝修筑工程。希望这次大坝的修建,能缓解河水对人们的侵扰。” 花印带着白厌沙在鲜花湖边游览,此处风景怡人。远处跑来两个小孩儿,是阿龙、阿凤。 阿龙、阿凤跑过来,都说:“不好了,不好了。出事了,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花印说,“你们慢慢说。” 阿龙说:“有个提着大刀的人,把茶楼给烧了。” “那个人放了一把火,就跑了。”阿凤说,“跑得无影无踪。” 情帝和花印随着阿龙、阿凤离开鲜花湖,来到若烟城。刚到城门外,他们就看到冲天火起。熊熊大火燃烧着茶楼,眼看就要殃及旁边的店铺。 进入城门,他们听到人声喧哗。再往前走,就能看到众多的人前来救火。有大汉提着桶,有大娘端着盆,大家把水往火上泼,但到底是杯水车薪。 情帝立即调查现场,综合各种信息,情帝得知纵火者是鲁猛狗。 情帝让花印看这大火,他说:“你看这火,烧得这么凶。纵火者实在太坏,这个鲁猛狗,迟早要抓到他。” 花印在鲜花湖让情帝看的是美景,而在这街道上,情帝让花印看的是人间的悲剧。 花印说:“找到鲁猛狗是关键,不能让他再做恶事。他逍遥法外一天,就会危害人们一天。只是,天下这样大,他跑到哪里去了呢?” “起初我以为鲁猛狗是笨笨的人,”情帝说,“可近来我推翻了之前的观点。这个鲁猛狗,其实是极其聪明的人。他的聪明在许多人之上,这也是为什么我抓不到他的原因,他相当狡猾。” 白厌沙离开麒麟湖后,又到麒麟泉边喝了喝麒麟泉的水。临走的时候,拿水壶装满麒麟泉的泉水,白厌沙喜爱麒麟泉的水。 他从麒麟泉来到麒麟山脚下,又从麒麟山脚来到若烟城。刚进入城门,他就听人议论,说有个茶楼着火了。这个消息,对白厌沙来说是平淡的。白厌沙是有经历的人,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经历过,像这样的人间祸乱,他见多了。 走在街上,白厌沙看到远处有浓烟。由于市民前来灭火,火得到控制。湿湿的茶楼,冒着浓烟,已经黑焦的窗棂,趴着一个死人。 这若烟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平时有什么新闻,会在人们之间传播,如果新闻很令人振奋,就会传得满城风雨。这个茶楼失火案,又一次挑动大家敏感的神经。这属于恶性事件,官府派人前来调查,一阵手忙脚乱。 “这里发生了什么?”白厌沙问。 “眼睛瞎啊?这么大的烟看不到吗?着火了,把房子烧了。”一个官兵说,“一边呆着去,别妨碍本大爷办事。” 白厌沙走开,可他还能闻到浓重的烟熏火燎的味道。白厌沙要去找情帝,往情帝的居所走。来到情帝家,情帝正在研究一份图纸,这图纸是黄河防汛大坝工程的相关人员呈送给情帝的。情帝见白厌沙来了,就收起图纸,给白厌沙倒茶。 “着火了。这事你知道吗?”白厌沙一边喝茶一边说,“烧得挺严重,楼都快烧没了。” “知道凶手是谁吗?”情帝深沉地问。 “谁?”白厌沙瞪大眼睛。 “是鲁猛狗。”情帝说。 “鲁猛狗?”白厌沙说,“这个兔崽子,竟能干出这种事情。” 白厌沙喝了口茶,说:“他人呢?你们有没有逮到他?” “没有。”情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老子说的吧?这个鲁猛狗,迟早有一天抓住他。” 白厌沙过来询问情帝一些案件的进展情况,希望能够帮助情帝。情帝最近很忙,连约会的时间都没有。白厌沙这么热心,情帝让他去看看黄河大坝工程的进展情况。 第七十章 将非良才 关夜将军从军营回到家,看到家乡的父老乡亲。久违的故乡,带给关夜的是浓厚的乡情。这次回来,挺不容易,关夜来到家门口,看到宅门温馨依旧。 家里的陈设一如往日,都还是熟悉的味道。关夜在自家的椅子上坐下来,看着庭院里的树,树长满了枝叶。 庭院寂静,他为自己泡了一壶茶,他能听到茶叶在热水中被浸泡的声音。 以前行军紧张,关夜没有时间回来。他这次回来,是因为打了败仗。关夜受到了处分,他被迫回家。不过他认为这是一件好事,通过这件事,使他增长了经验,今后遇到类似的事情,他肯定会冷静处理。 关夜的这次失误,导致数万士兵伤亡,伤亡如此惨重,这在大梁王朝的历史上是没有的。他所带领的军队,多数被围歼。敌人歼灭了他的兵,他无话可说,只好回家。 罪孽,他感到自己罪孽深重。那么多生命,只因自己策略失误,固执己见,导致满盘皆输。这样的事情,是令关夜不可忘怀的。 关夜取过来长剑,拔出剑,剑鞘扔到一边,将剑放到脖颈处,要自刎。家中人见事不妙,忙过来,夺过他手中剑,高声斥责。 关夜低下头,无精打采。这次的失败,彻底击毁了他的自信心。他的猛虎军成为了病猫,这样的一支队伍,叫他在军界抬不起头来。 关夜从房门中走出来,他答应家人不再自杀。宅门外有一条大道,通往集市,他要去喝酒。 关夜找来江左,一起喝酒。集市上,关夜和江左相对而坐。 江左说:“胜败乃兵家常事,谁没有失算过?这次的失败,心里不要过不去。” 关夜说:“这次败得有些惨,不是有些惨,是很惨。我没脸见人。” “这话说的,”江左说,“你已尽心尽力,不能怪你。计划计划新的事情吧。” “我已没有信心了。”关夜哀叹说。 江左说:“你可调兵,于夜间攻击农民军。战胜农民军之后,挥师北上,抗击匈奴。只要打几个胜仗,您的名声又有了。” 若烟城中的白厌沙和情帝商议了一些重要的事情,按照情帝的计划,白厌沙离开若烟城去调查黄河大坝工程。 白厌沙拦下一辆出租马车,去往黄河大坝工程所在的方向。 路过一处山林,白厌沙看到山林间到处是士兵的尸体。这些士兵所穿军装白厌沙是熟悉的,他们都是猛虎军的兵。猛虎军的将军关夜,白厌沙见过几次,在白厌沙的印象里,关夜是机智勇敢的人。但是此处死了这么多兵,着实让白厌沙感到惊讶。白厌沙让车夫停下来,下车打听情况,得知这里刚刚发生过战争。关夜的猛虎军惨败,关夜辞职回家。 白厌沙感叹了片刻,坐上马车,继续驶向黄河大坝工程所在地。 马车速度极快,一会儿就远离了刚才的战争发生地。道路宽阔,马车像是在天上飞。 白厌沙明白此次前去工地的重要性,建设工程需要大量资金,如果那些人乱使银子,就会影响大坝的建设,最后会给百姓的生命财产带来灾难。而白厌沙又不想大张旗鼓地去调查,只想静静地过去,仔细地从旁察看。 白厌沙想化个装,化装成乞丐,然后去那工地上看看。以前白厌沙没有化过装,他给自己整了整,就成了乞丐的样子。白厌沙总感觉还缺点啥,就来到菜地,抽取了一根竹竿。又到菜市场买了一个碗。这下好了,右手一个竹竿,左手一个碗,身上破破烂烂的样子,俨然一名乞丐。 白厌沙来到大坝工程建设的地方,这里有许多街道,街道上商铺的主顾多是工程的工人。以前这里生意平淡,自从大坝工程开展起来,街道上商铺生意红火起来。 白厌沙正走着,“邦”的一声,碗里出现一枚钱。白厌沙定睛一看,是个小女孩儿。 “叔叔,你吃饭没有?”小女孩儿说,“这个钱可以买包子,你肚子饿的话,可以去买包子,前面就有一家包子铺。” 白厌沙从碗中取出钱,握在手心,这钱很硬,凉凉的。 中午,白厌沙在街角见到一家包子铺,他伸手给钱,老板递给他两个包子。这枚小女孩儿给的钱,果然可以买到包子,这家店的包子不贵。 白厌沙走在街上吃包子,一边吃一边走,一边走一边吃。包子好吃,很香。 街上传来马蹄声响,一个男子骑着一匹好马,快马而来。他从马上下来,准备去旁边的妓院,看到白厌沙,便瞪着眼睛喊:“臭要饭的,滚一边去。再碍老子眼,抽你两鞭子。”白厌沙不作声,避开此人。 关夜还在和江左喝酒,他们喝了许多的酒。 江左说:“你带兵打仗多年,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一统江山?” 关夜说:“我非帝王,不爱江山。多少年来,我只效忠皇朝,你跟我谈江山,不是想要造反吧?” “哼哼,你想想当日的陈胜、吴广,满腔热血,奋起造反,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江左说,“天下英雄,莫不如此。想我江左已到而立之年,却未立一番事业,想想汗颜。实不相瞒,我曾派人刺杀皇帝,可请来的杀手,拿到钱就跑了。现在皇帝的几个儿子,为了取得将来的皇位,你争我斗,哪里有兄弟之情?” “你喝多了。” “我没喝多,”江左说,“你有军事背景,做起事来相对容易,若有胆量,咱们一起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当今皇帝,你可以取而代之。” “你让我背叛朝廷?”关夜说,“万万不可,万万不可。我自幼便知忠孝二字,我若反了,会祸及家人,弄不好满门抄斩,最后落个不忠不孝的骂名。” “你是聪明人,”江左说,“即便你不当皇帝,也没关系。可以无皇帝之名,但日常享用,与皇帝无异。你想啊,现今天下,各路豪强割据一方,那帮契丹人又对中原虎视眈眈,当此之际,你何不也搞一块地盘?” 白厌沙此时是乞丐模样,他走在街上,没人愿意看他。他是这样一副落魄模样,走在路上,影响市容。 白厌沙来到黄河大坝工程的工地。 “你是干什么的?”有个看门的士兵对着白厌沙喊。 “找个活干。”白厌沙脚上穿着干活的鞋,身上穿着干活的衣服,他暂且丢弃了那根竹竿和那个碗。 “我认得他,”旁边的一个士兵指着白厌沙说,“他是要饭的,我今天早上在街上见过他。” “没错,我是要饭的。”白厌沙说,“不过我想找个活干。你们这里有什么岗位吗?” “就你这样的,”那个认出白厌沙的士兵说,“有口饭吃就不错了。瞧你那穷样,一脸没出息。” “您说得对,有口饭吃就成,”白厌沙说,“只要有口饭吃,干什么活都行。” “这样吧,你随我来。”骂他没出息的士兵说。 白厌沙跟着这个士兵,进入了工地的大门。这里准备了很多石头,都是长方体的大石块。这些石块是用来建造大坝的。大坝的建造绝非易事,它需要周密的计划,还需要对既定的计划进行严格的实施。 自古以来,黄河决堤侵扰百姓,都是令百姓头疼的事情。这黄河大坝的建设,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当然,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需要看最后大坝的控水情况。 白厌沙成功应聘到一份工作,他所要做的,无非是些出力的活。明天,他需要跟着其他苦工一起挖壕沟,壕沟要求又深又宽,他估计得挖一段时间的壕沟。 江左和关夜还在酒桌上喝酒,他们喝了又喝。 江左说:“就按我说的办,割据一方,称霸一地,你绝对做得到。” “我做不到。”关夜说,“还是那句话,不忠不孝之徒我绝对不做。” 江左说:“你看看现在的天下,哪一个豪强势力不搞土地兼并?那么多争端,不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称霸的本领就称霸,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关夜说:“我需要提醒你一句,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称霸一方,哪那么容易。” 这桌面上,一片狼藉,他们吃了好多东西。他们已经不知道喝了多少酒,他们都醉了,可是醉了还喝。 关夜说:“我这次失败了,惨败。但喝过这酒,我想开了,想开什么了呢,胜败乃兵家常事。” “想开就好,”江左说,“刚开始见你愁眉不展的,现在愁眉舒展,可见酒能解愁。” 两人喝酒到深夜,弯月在天上异常明亮,晚风有些凉。 关夜想,这月光将战友的尸骨埋葬,愿战友们安详。 江左也看着月,他的心中似乎在筹划着一件大事。片刻,江左说:“你回去复职,在军营里,你仍然是将军。”关夜说:“诺。” 第七十一章 将军 关夜知道平日会遇到很多困难,这些困难,需要克服,克服之后,他还是一条汉子。昨天跟江左喝酒,他们聊了许多,今天关夜感觉自己像是换了一个人。 关夜宅院附近有个池塘,他去钓鱼。坐在池塘边,放空内心,他看着池塘的水,钓到鱼钓不到鱼都行。 关夜正在钓鱼,有人跑过来,是家里的管家。管家说家中有个人求见,既然有人求,不防见一见。关夜不钓鱼了,收起鱼竿,起身随管家去。 来到家中,关夜看到来人。这个人是军营中来的,说上边儿让他复职。军营的日常,还是需要关夜打理,没有关夜似乎不行。关夜想了想,决定去复职。 关夜坐上马车,一路赶到军营。这猛虎军的军营,还是他熟悉的味道。 关夜现在已经没有了那种窝囊的挫败感,他振作起来,又进行新的军事谋划。 白厌沙在工地上干活,了解了很多有关工程的情况。工程各个环节都有人把关,在这些环节,有人克扣银两,侵吞工程款项。这样的情况当然是有的,现在来看,不严重。即使不严重,也应该制止。一是一,二是二,别人的东西,就不能据为己有。这个道理,白厌沙很早就明白,所以他很讨厌那些把别人东西拿来当作自己东西的人。 白厌沙辞职,离开工地。到集市上买了新衣服换上,坐上一辆马车,回到若烟城。来到情帝家,白厌沙将他这次调查的情况一一汇报给了情帝。情帝针对白厌沙说出的问题,给出了对策,并且派人去按照对策执行。 那些工地上的人,都很辛苦,而工人上面的领导,经常拿着钱去大吃大喝。他们吃饭要吃最贵的饭,喝酒要喝最贵的酒,穿衣要穿最贵的衣服。工地上的环境是恶劣的,工人们是艰苦的,那些大吃大喝的人生活是奢侈的。 情帝很感谢白厌沙做了这样的调查,这让情帝对世情有了更多的了解。当然,白厌沙不光看到了坏的一面,他也看到了好的一面。为了防止黄河水再次侵扰百姓,很多人都在建言献策,思考怎样杜绝黄河水泛滥。 从情帝家出来,白厌沙第一时间去找秦妖。他来到麒麟岛,岛上空气还是这样好。秦妖见白厌沙来了,高兴得跟什么似的。 秦妖让白厌沙看她在麒麟岛上的画作,这段时间,她没干别的,就是在岛上画画。秦妖感觉画里是有乾坤的,她请白厌沙看她的画,并且告诉白厌沙,如果他喜欢,可以教他画画。 秦妖最好的创作状态在早上,早上大脑清醒,有精神,她往往能创作出出色的作品。白厌沙对秦妖的作品没有做评价,只是看了看。白厌沙还是喜欢秦妖的画作的,对秦妖这种纯真的热爱,他是赞赏的。 关夜回到了军营中,在军营里,他又是一名将军。目前,军队驻扎在荒野中,明日,他们要起程北进。长城一带经常有外族的兵来骚扰百姓,很多百姓深受其苦。为解决这一问题,关夜做了周密的计划,他决定一举攻破那些远方的兵。 在荒野中,关夜没有忘记练兵,兵要时常练,保持血性、狼性。这些经常训练的兵,时刻准备战斗,时刻准备为国牺牲。 前些日子,关夜带兵打仗,有兵因为长途步行累死在路上,有兵因为翻越山岭失足跌落到悬崖下面,种种事情,令人焦心。关夜看到那些战士一个一个倒下,心里不是滋味,可他必须面对眼前发生的一切。 有兵跑来,禀报军情。“将军,前方发现三千敌兵。”那些兵都骑在马上,骁勇善战。曾经关夜吃过他们的亏,知道他们的厉害,只是这次,关夜想用精兵,击退这些来敌,因而他没有别的选择,只得迎难而上。 卫灵近来生意好,他的心情好。关夜又成为将军,再次奋勇杀敌。这个消息,卫灵听说了,他派人带去了一些薄礼,以示对关将军的鼓励。 卫灵从月泠客栈出来后,坐上了一只小船,他不顾周围鳄鱼潜伏的危险,一路出了森林。好久没有出森林,刚一出森林,卫灵感觉出离了世界,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卫灵知道,关夜现在心中发狠,想要报仇。他们这些打仗的人,打了败仗,就想要打胜仗,越是打败仗,越想要打胜仗。卫灵知道,白厌沙去了麒麟岛,去找那个名叫秦妖的小姑娘了,看得出,白厌沙挺喜欢那个小姑娘的。卫灵知道,情帝在调查案件,在为冰火社的任务忙碌一天又一天。无论是关夜、白厌沙还是情帝,他们都在忙,忙于一件事情是好的,忙的时候,会忘了这个悲惨的世界。 祝虫约请卫灵参观兵器展,一年一度的兵器大展在若烟城举行。以前卫灵对这方面没什么兴趣,他不是舞枪弄棒的人,也不了解舞枪弄棒的人。面对祝虫的邀请,卫灵还是决定去看看,去参观兵器大展,这对卫灵来说是第一次。 初次进入兵器大展现场,卫灵还是感到挺震撼的。各式的兵器陈列在那里,其中不乏最近出的新式兵器。这些兵器被灯光那么一照,显得威武异常。 卫灵随着祝虫仔细地看,他发现祝虫是一个对兵器很有兴趣的人。祝虫对兵器的浓厚兴趣,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他自己喜欢收藏兵器,在他的兵器库中,收藏了很多名贵的兵器。 兵器大展场地大,祝虫和卫灵逛了一会儿,就都有些累。他们一同来到休息区休息。休息区免费供应各种饮料及小吃,他们坐下来,只要了些饮料。 祝虫说:“怎么样,这兵器大展还不错吧?” “以前从来没有看过什么兵器展,”卫灵说,“兵器不都是士兵用的吗?这些东西给人的感觉是野蛮,不如文化产品,可以陶冶情操。” “这你就错了,”祝虫对卫灵的观点很不屑,“兵器也有兵器文化。你以为这些兵器都是随随便便生产的吗?这里面学问可大了。并不是人人都能生产出兵器,也不是每个工匠都能生产出好兵器。这兵器大展的开展是对的,让人们认识到什么是先进的武器,在今后打仗的时候,士兵们都拿新式武器,胜算就会很高。” “看得出,你对兵器是有研究的,”卫灵说,“听说你家中的兵器库中,藏有不少好兵器。估计你这次参观完兵器大展,还要在此处选购兵器呢。” “那是一定的,”祝虫笑着说,“你也知道我祝虫热爱兵器,来参观这兵器大展,不买一件兵器能行吗?告诉你,在我那兵器库中,有一把刀,砍下人的头,血不会沾在刀上,你说神奇不神奇?” 白厌沙在岛上洗了一次汤泉浴,放松身心。在秦妖的帮助下,白厌沙找到岛上最好的一家饮品店,买了一斤稠酒。坐在阳光里,白厌沙慢饮稠酒,秦妖也过来凑热闹,向白厌沙要酒喝。 秦妖说:“给你推荐的这家店不错吧,这酒味道不错。” “在月泠客栈,我喝过这种酒。”白厌沙说,“卫灵派人买了很多稠酒,在客栈内出售,销量很好。卫灵是有商业头脑的人,不然不会开那么大一家客栈,生意还那么好。” “真开心,你看这阳光多好。”秦妖眯着眼睛,阳光照到她的脸上,她像一只小猫。 关夜得到一笔朝廷拨来的粮饷,有这粮饷,他的军营可以解决目前的燃眉之急。在这荒野中,食物难寻,士兵吃的粮食,需要从最近的城市中购买,每日,军队都需要耗费一笔可观的银两。 除了朝廷的供给,卫灵也帮了不少忙。卫灵派的人送来许多军队所需的物资,真的是雪中送炭。关夜是感激卫灵的,卫灵这个人不轻易出面,但在暗中对军队有过不小的帮助。 营帐外面,军队操练,无时无刻不彰显着梁军的威武。关夜明白,只有建立一支顽强的军队,才能有效地抵御外侮。 在军队的操练声里,关夜又在营帐中观看沙盘,与他同看的是几个出谋划策的文人。这几个文人都熟读兵书,称得上是满腹经纶,他们盯着沙盘看,看了好久,也议论了好久。 行军打仗,讲究一个稳准狠。首先,己方军队要稳,只有稳,才是一支牢固的队伍。其次,己方军队要准,准就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对敌人发起攻击。最后,己方军队要狠,攻击敌人,就要狠打,只有狠狠地打,才能对敌人造成重创,才能起到战争的效果。 关夜明白这些诀窍,他感觉这次的仗能打赢。关夜是有信心的,这种信心,离不开虎虎生风的军队。这支军队既然叫猛虎军,就应有虎的样子,在营帐中,关夜坚定了必胜的信心。 战争的胜利,是告慰那些亡灵的唯一途径。关夜要当常胜将军。 第七十二章 日月 麒麟岛上日日风光好,无论是下雨还是晴天,都有可观赏的景致。下雪天也很不错,可以观看雪景。此时风和日丽,秦妖带白厌沙在岛上转。秦妖很熟悉这个岛,白厌沙跟着她走了一些路,觉得也熟悉这个岛了。 秦妖告诉白厌沙一个秘密,说这个麒麟岛上有个洞,名为麒麟洞。这个东西,对白厌沙而言是新鲜的,白厌沙没有去过麒麟洞,对麒麟洞颇为好奇。 那个麒麟洞,据秦妖说,是个溶洞,里面景观很不一般。白厌沙想去,秦妖答应带他去。 白厌沙举着火把进去,秦妖跟在他身后。火光照亮麒麟洞,白厌沙看到,那洞里的石头,都很特别。这些石头,据白厌沙判断,是由滴水、流水形成,估计形成过程历经数万年。有的造型如同冬天屋檐下的冰挂,有的如同竹林里的竹笋,有的是壮观的连接洞顶和洞底的柱子,除了这些石钟乳、石笋、石柱,还有石幔、石盾、石花。 “白大哥,你看,这些石头会开花,”秦妖惊喜地说,“我以前只来过这里的两层洞,据说这麒麟洞一共有六层,最下面是条地下河。” “这些石头在生长,”白厌沙说,“真是美妙绝伦的石头,好啊,真是鬼斧神工的杰作。” 在火光中,那些美石造型更加迷人,看着叫人惊讶。白厌沙曾绘画,可他从来没有画过这洞中的奇观。溶洞里的一切,明显震撼了白厌沙的心,白厌沙决定回去挥毫泼墨,画一画这洞中的神奇世界。 白厌沙和秦妖从洞中出来后已是中午,该吃中午饭了。他们在洞里游玩了两个时辰,出来后,两人如同是洞中修炼成精的妖怪。 秦妖说要去吃饭,白厌沙想立即回去,挥毫泼墨。秦妖阻挡不了白厌沙要画画的热情,就跟着他来到他们岛上的居所。 白厌沙铺开纸,拿过来毛笔,就开始绘画。很快的时间,白厌沙画成了一幅美轮美奂的画,这画令秦妖惊叹。 秦妖不知道,白厌沙居然会画画,而且画得这样好。秦妖真是折服了,她被白厌沙的才华折服,而且是深深的折服。 “现在可以去吃饭了。”白厌沙满足地说。 “好啊,你会画画,居然不告诉我。”秦妖说,“去吃饭,去吃饭。我们可不是神仙,都是凡夫俗子,凡夫俗子就应该吃饭。我肚子也饿了。” 两人步出房门,出去找饭吃。 一家不大的餐馆,开在一个僻静的角落。秦妖和白厌沙进入这家餐馆,刚进餐馆,老板娘就起身问吃什么。白厌沙说看看。 老板娘拿过来菜单,白厌沙看菜单上的菜品。看了看,白厌沙点了一份大葱炒河虾,外加两小碗米饭、一个贴饼子。两人坐在圆桌旁吃饭,很快就吃完了饭。 卫灵给自己泡了一杯蒲公英茶,默默地喝。他在月泠客栈感受时光的流逝,这样安静的时刻,他体会到了生命中的某种感动。人越是在安静的时刻,越容易捕捉生命中的某些情愫,无论是回忆还是展望,那些美妙的情绪,往往能占据心灵。 喝过一杯蒲公英茶,祝虫来了。祝虫不是来找卫灵喝茶的,而是要给他介绍一笔生意。祝虫介绍说,闽国有很多好茶叶,价钱不高,可以去买一批,运回来卖。这个主意不错,只是卫灵忙于客栈的事情,无暇做这笔生意。祝虫则表示可以帮助他料理此事,并且叫卫灵完全不用担心。 卫灵喝了口蒲公英茶水,想了想,答应出一笔钱,让祝虫去折腾。 谈过生意,卫灵带祝虫在客栈周围转转。前段时间经过白厌沙的治理,这客栈周围的环境好了很多,客栈内的顾客普遍反映睡得好。祝虫看这周围的环境,也挺惊讶。森林里的客栈祝虫是住过的,可周围环境都没有这么好。这一流的居住环境,令祝虫感到不可思议。 祝虫说:“我想慢慢转入茶叶行当,当一名茶商也不错。今后你会看到我的转变,瞧着,我会成为一名茶商的。” “好,我支持你这样做。你没问题,”卫灵说,“做什么事都没问题。只要你肯做一件事,就一定能做成。” 的确如此,祝虫势力大,他干坏事有一套,干好事也有一套,好事坏事都能干,所谓正邪赋于一身。 他们正走着,迎面行来几位村妇,这几位村妇说说笑笑,都抱着大大的竹筐。竹筐里是新鲜的桑叶,她们采集桑叶,要回去喂蚕。这些少妇,像一阵清风,也像一缕阳光,她们给人的感觉是轻快的。 卫灵问她们,才知道她们是附近村子里的人。这些人都很可爱,卫灵看着她们远去的背影,心中祝福她们幸福。 其实这样的情景是不容易看到的,以前的百姓,都遭受战祸之苦,很难有这样欢快的时刻。 祝虫结束了一大段时间的罪恶岁月,有相当长的时间,祝虫靠着贩卖人口发财。现在他来找卫灵,谈到茶叶生意,其实他已经做开了,所以才有把握让卫灵从中取利。 卫灵为祝虫感到高兴,祝虫以前的生意,是让很多人憎恨和唾骂的,现在的祝虫终于步入正轨。 在客栈周围转了一圈,祝虫感到神清气爽。回到客栈,祝虫听到有婴儿的哭声,卫灵便带祝虫去看那婴儿。卫灵告诉祝虫,她叫野鬼,是白厌沙夜晚在林中捡的。捡来的孩子,客栈中的人一起养,大家一起养,大家都是孩子的爹娘。 祝虫看这野鬼怪可爱,就给她留了些钱。祝虫喜爱这孩子,这是一个好看的婴儿。 祝虫说:“这孩子看着就机灵,长大后肯定有出息。可别学我,做事还是要做正义的事。” 卫灵取来一瓶酒,今天他要和祝虫在月泠客栈喝酒。这酒产于若烟城,又在麒麟岛上的麒麟洞中贮藏,酒的味道甘冽醇香。 秦妖在麒麟岛上带着白厌沙逛,他们看到了崖壁上的绘画,那绘画有些简陋,红红的线条,如生锈的铁片。画中的人,都好奇怪,有人坐在一个烧饼样的东西里,飞在天上。烧饼下的许多人,都仰头观看。 “你看那个烧饼会飞,”白厌沙惊奇地说。 “那哪里是烧饼,”秦妖说,“我倒觉得它像一个碟子,会飞的碟子。” “呃,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会飞的人吗?”白厌沙问。 “会飞的人?”秦妖说,“会飞还是人吗?那不是鸟吗?” “哈哈,”白厌沙说,“鸟人才会飞呢。” 其实,在来麒麟岛的路上,他们也看到了奇怪的事物。在大地上排列着很多大石头,那些石头一块都很重,大量的石头紧密地排列成奇怪的图案,似乎没有人知道那石头是如何搬运的,也没有人知道那石头组成的图案预示着什么,关于这巨石图腾的疑点还有很多。 他们遇到的很多东西,他们都解释不了。他们相信很多人都解释不了。人间的疑问太多,怎能一一都有答案? 白厌沙曾跟情帝聊天的时候,听情帝提起过,说骷髅会会用石头摆成图案,进行祈祷。在骷髅会的人看来,那摆成特定图案的石头,可以与天神建立联系,而在特定时间,虔诚的人站在石头形成的图案中,可以与神进行交流。 白厌沙突然想起了过去与情帝谈话的内容,结合他跟秦妖路上看到的奇怪图案,白厌沙全都明白了。白厌沙仍然感觉惊讶,那么大的石块,那么多的石块,摆列成一个图案,这是多么浩大的工程,骷髅会的人是怎么完成的?这样思考之后,白厌沙觉得骷髅会真是了不起的组织。 当然,那样的石阵是否能与神取得联系,宇宙中是否有神,这个白厌沙是不清楚的。他不清楚的事情,不明白的问题,他会去思考,如果思考比较长的时间,还不知道答案,他就会在内心搁置这个问题。 现在,在白厌沙内心搁置了很多问题。这个世界太奇妙,有那么多的问题,让人忍不住思索。白厌沙内心收藏的问题越多,他越觉得这个世界丰富。丰富的世界是迷人的,迷人的世界是让人热爱的。 白厌沙给秦妖讲了很多关于骷髅会和冰火社的事情,这些听起来很传奇的故事,在秦妖看来,是完全新鲜的信息。白厌沙为秦妖打开了一扇天窗,让秦妖看到一片她不曾见过的天空。 秦妖愿意带白厌沙去更多的地方,白厌沙愿意给秦妖讲更多的故事,他们在一起是快乐的,在一起快乐的两个人就应该永远在一起。 秦妖称呼白厌沙为哥哥,这个大哥哥,令秦妖喜欢得不得了。秦妖愿意为白厌沙花钱,愿意给白厌沙唱歌,愿意给白厌沙跳舞,只要白厌沙开心,秦妖什么都愿意。 麒麟岛上的风景,似乎是为他们设置的,麒麟岛上的人,似乎是为他们配置的。他们在麒麟岛上,是极为重要的人,正如在人们的头顶,日和月是重要的星体。 第七十三章 梦想 梦想是人人都有的,安居乐业是梦想,称霸天下是梦想,悠闲自在也是梦想。梦想因人的不同而不同,同一个人,不同的时期,可能会有不同的梦想。 梦想是抽象的,抽象到很多人感到不可捉摸。梦想又是具体的,具体到生活中的事事物物。谁会没有梦想呢?人人都有梦想。 行军的人,梦想胜利。年幼的人,梦想成长。当人有了梦想,心中便种下一颗希望的种子。 白厌沙是有梦想的,秦妖也是有梦想的,两个有梦想的人在一块儿,不因为梦想的不同而排斥,反倒因为各自梦想的差异而相吸。 白厌沙要画世界上最好看的画,秦妖要做世界上最悠闲的人。白厌沙的想法可视为动,秦妖的想法可视为静,他们一动一静,动静结合,妙若少女。 麒麟岛的风光他们欣赏了,麒麟洞的多姿他们也看了。在这个时候,情帝派的一个人来到岛上,找到白厌沙,说有紧急事情需要白厌沙处理。白厌沙了解了具体的事情,决定前往。 秦妖不想让白厌沙一个人去,那样可能会有危险。她愿意陪白厌沙一同前往,白厌沙答应了。 他们坐上一只小木船,离开了麒麟岛。经过麒麟泉时,他们又喝了麒麟泉的泉水。路过麒麟山,他们看到还是有许多人在登山,似乎每天都有很多人登山。 在若烟城的郊外,白厌沙和秦妖在树林里候着。过了一个时辰,果然有人来。那人有几个同伙,那人推着独轮车。推独轮车的人走近了,白厌沙认出他,他居然是鲁猛狗。 白厌沙命随从前去捉拿鲁猛狗,鲁猛狗及其同伙被团团围住。他们人少,很快就被缴械投降。 白厌沙走过来,说:“情帝说得没错,你劫了别人的财物,从此处经过。”这次情帝派人向白厌沙提供的消息是准确的,白厌沙成功逮捕了鲁猛狗。 按照情帝的说法,如果逮到鲁猛狗,就移交官府处置。白厌沙将鲁猛狗送给了若烟城的官员进行处置。 早晨,鲁猛狗被带上大堂。衙门大人一拍惊堂木,大喊:“大胆刁民,还不给老子跪下。” “老子不贵。”鲁猛狗抬头挺胸。 “跪下。”旁边一名衙役用木棒猛抽鲁猛狗腿部,鲁猛狗被迫下跪。 “你叫什么名字?”大人问。 “鲁猛狗。”鲁猛狗如实说。 “那日茶楼里发生过一个命案,是否与你有关?”大人说,“本官掌握了你不少资料,好多起命案,都与你有关。你知罪吗?” “人在江湖,生活所迫。”鲁猛狗说,“不杀人,我怎么活?” “这话怎么说?”大人问。 “我乃江湖闻名的杀手,以杀人为生。”鲁猛狗说,“我是一名职业杀手,杀人乃是我的本分,我杀掉那些人,只不过是行分内之事。” “大胆!狡辩!”大人说,“杀人如麻,手段残忍,令人发指。你作恶多端,你的罪恶罄竹难书。本官一向惩恶扬善,你可知什么是明镜高悬?你可知什么是正大光明?来到此地,休要胡言乱语。来人,给我抽打五十棍,狠狠地打,杀杀他的威风。” 立即有人前来,个个彪形大汉,摁住鲁猛狗。又有人前来,举起红色粗木棒,猛打鲁猛狗。鲁猛狗疼痛,哀嚎不止。 五十棍打完,鲁猛狗趴地上不能起来。 “不知天高地厚的狗杂种,”大人说,“来到本堂内,还不老老实实的。竖着进来,让你横着出去。” 鲁猛狗说:“要杀要剐,快点动手,让我死得干脆利落。” “还不杀你,”大人说,“你这种人,迟早是个死。来人,押入死牢,听后进一步审问。” 秦妖这次看到了白厌沙强硬的一面,白厌沙要做什么事情,就会去努力做,直到做出成绩。他帮助情帝捉到了鲁猛狗,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情。 秦妖说:“这个人被关入了大牢,肯定就没命了。杀人偿命,他欠的血债必须自己来还。” “曾经我看这个人还不错,”白厌沙说,“可谁知他犯了那么多严重的错误。” 情帝派给白厌沙的精兵,都回去了。这次白厌沙逮捕人做得干净利落。从鲁猛狗的杀人事件,白厌沙想到了整个天下,肯定有什么不合理的东西存在,导致鲁猛狗这样的人肆意杀人。目前重要的事情是解决掉凶手行凶的诱因。 白厌沙是关怀天下的,他把天下当作家,天下的事,就是家事。 江湖上经常发生一些打打杀杀的事情。江湖上人多,都会尿尿,你说你尿得高,他觉得他比你尿得还高,大动干戈太常见了。 发生恶性事件,情帝就会去调查,调查的过程,往往需要汪凉帮助,也会找白厌沙帮忙。白厌沙很愿意为情帝帮忙,白厌沙认同情帝的价值观。 情帝算是一个旅行者,他从异域而来,到达中原梁王朝的国土。作为一个外来者,能在陌生的土地勤勤恳恳地工作,是十分难得的。他像汉朝前往西域的张骞一样,长途跋涉,无怨无悔。张骞当时寻找大月氏国,或许是为了完成汉武帝刘彻联合月氏抵抗匈奴的夙愿,情帝来这中原,则为的是心中圣洁的梦想。这个梦想深藏在情帝心中,他谁也不肯说。 白厌沙做不了情帝所做的工作,即使做,也只是少量的几件。如果让白厌沙天天像情帝那样,白厌沙会受不了的。他不愿意接触太多城市的阴暗面,他从心底里厌恶那些东西。 秦妖是一个阳光的小姑娘,她总会阳光地笑。白厌沙随秦妖来到若烟城的郊外,此处有许多人在排队。那么多人,排了好多列长长的队伍。秦妖去打听,才知道这里演出舞剧。据说这个舞剧是大型实景舞剧,参演人员都是孔文墨的学生。孔文墨作为舞蹈界的优秀舞者,对她的学生做了很多重要的指导。 此舞剧讲的是唐玄宗李隆基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故事改编自白居易的《长恨歌》,因而舞剧的名字也叫《长恨歌》。 观看《长恨歌》的观众很多,他们有些人不了解舞剧,但基本都知道白居易写的《长恨歌》。白居易是很出名的文人,好多老妇、小孩儿都知道白居易。这个舞剧根据他的作品改编,吸引了很多观众。 秦妖和白厌沙也买票排队,长长的队伍如同巨龙。他们买了中间的位置,这样观看起来效果好。 从杨贵妃出场,到安禄山作乱,秦妖看到了王朝的兴衰。这种兴衰感带给秦妖许多凄凉,这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舞剧时间不到两个时辰,秦妖和白厌沙坐在一起,认真观看了《长恨歌》。 秦妖被感动,白厌沙也被感动。现在还有好多人怀念唐朝,除梁王朝之外的其他地域,不乏有沿用唐朝年号的割据势力,仿佛唐朝还在,不曾消逝。 夜晚,白厌沙和秦妖走在郊外的路上,他们回味刚才的舞剧,那舞剧确实将唐朝的神韵表现了出来。也许唐玄宗是有梦想的,他梦想一个宁静的所在,能够与杨贵妃长相厮守。也许杨贵妃是有梦想的,她梦想一个太平的盛世,没有人对爱情摧残。 鲁猛狗被押入了大牢,大牢里面光线很暗。其他的犯人,早已习惯了牢里的环境和狱中的折磨。但是鲁猛狗不习惯,他感觉自己像是掉进了粪坑里,浑身都不舒服。 有人大喊“放我出去”,有人大喊“我要出去”,有人大喊“有人吗”,人在急躁的时刻,往往能发出这种歇斯底里的怒喊。 鲁猛狗情绪低落,他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他曾经围观过刑场,那时围观的地方,自己会登上去,然后被别人围观。 这地面上有草,干枯的草有些部分已经潮湿。鲁猛狗坐在地上,屁股凉。周围散发着臭气,他说不清楚这是一种什么味道,真的很难闻。 鲁猛狗呆呆地看着墙壁,由于光线太暗,他眼前的一切挺朦胧。墙壁上似乎绘着人物,鲁猛狗伸脑袋往前一看,哦,春宫。 这牢房里面是无聊的,其他的犯人,鲁猛狗都感觉他们精神不正常。鲁猛狗到此刻,终于心里有些害怕。他怕死。 过去,他曾听人说过劫法场的事情,他知道,行刑那天,是没有人救他的。 他感觉,屁股下面的砖块有些松动,就用手往起抠。他掀起了那块砖,又掀了几块砖,砖下面是搭建的木板,木板下面居然是空的。这里有个黑暗的洞,洞里面是什么?鲁猛狗疑惑重重。 洞里静悄悄的,牢房里很暗。鲁猛狗有要下去的冲动,就试着探身下去。往下移动身体,鲁猛狗发现这是一个密道。密道幽暗,不见光。 他试着往前走,密道还挺长。走啊走,往右一转,他看到了光亮的洞口。他快速过去,到达洞口。往外探头,他发现外面是一片山林。 鲁猛狗顺着粗糙的墙壁往下移动身体,终于落到地面上。他往前猛跑,跑入一片山林。 第七十四章 欺世盗名 秦妖头发随着清晨的风浮动,她黑色的秀发总透着几分温婉。她的眉毛根根俏立,形成美好的组合。在眉毛下方,水亮亮的眼睛,好像永远在说话,可是它们说的什么,总是叫人难以捉摸。那鼻子不大不小,很合适地安插在面部。一个小口,红红的,润润的,让人看了想要亲一口。 秦妖的脖子白皙而且光滑,胳膊虽细却不失丰满,双腿同胳膊一样,透着完美的气息。她穿衣相当讲究,衣服在她身上,总显得那么合适。 白厌沙与秦妖来到漂满花瓣的鲜花湖,他们要从这里去往一片山林看看。他们已经听说鲁猛狗跑了,鲁猛狗跑到了哪里,他们也不知道。鲁猛狗越狱成功,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情帝又一次把任务交给了白厌沙,希望白厌沙能将鲁猛狗找回来。鲁猛狗这次逃跑,是令人惊讶的。再次抓鲁猛狗,已经相当不容易了。鲁猛狗有了一定经验,具备了一定的反侦察能力,白厌沙能不能再次逮捕鲁猛狗,天知道。 秦妖不想让白厌沙太累,她的意思是,既然鲁猛狗目前不好抓,不如先歇一段时间,等时机成熟了再抓他。白厌沙正有这个意思。 麒麟山下,麒麟泉边,白厌沙见到了江左。白厌沙曾与江左见过一面,那次相见,江左与白厌沙谈论天下大事,给白厌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次江左是来游玩的,他也喜欢这麒麟泉的水。 江左知道白厌沙逮捕了鲁猛狗,就问鲁猛狗现在的情况。白厌沙告诉江左,那个鲁猛狗已经逃跑了。江左感叹不已。 江左与白厌沙交谈,白厌沙得知,江左昨天与情帝聊过天。情帝昨天告诉江左,他查处了一些欺世盗名的商家。那些商家要么是卖药材的,把低劣的药材甚至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充当好药材,要么是卖鬼怪故事书籍的,把别人的东西署上自己的名字拿去吓人,这些都是很不好的行为,又是聪明的损人利己的做法。情帝查处了他们,对他们重罚,要求他们以后不要作恶多端。 江左听祝虫说过,说白厌沙有一个俊俏的女儿,这个女儿名叫野鬼。白厌沙还没有结婚,那个女儿,是他在林中捡的。白厌沙如实告诉了江左。 江左打算去一趟蜀国,他听说那个地方乐舞比较发达。有人作词,有人谱曲,有人演唱。这些娱乐时光江左是不肯错过的,他要去蜀地,领略一番。 江左问白厌沙有没有这个兴趣,白厌沙因为要陪秦妖,就没有答应他去。江左一个人去了。 祝虫现在做开了茶叶行业,这个行业令他耳目一新。他愿意为这个行业投入精力,他希望能把这个行业做好。 祝虫也是有志向的人,他对自己的人生想得很清楚。在祝虫看来,很多帝王将相,进行土地兼并,贪污受贿、买官卖官,都有一个目的,就是获取利益。祝虫完全可以通过经商的方式获取他的利益,他有经商的本领,他经商可以致富。 祝虫越有钱越觉得对天下有一份责任感,这份责任感促使他行善。 祝虫来看卫灵时,卫灵在月泠客栈睡觉,午睡。卫灵有午睡的习惯,午睡把一天分成两天,一直午睡,就会多活一生。 卫灵见是祝虫来了,就起来,其实他已经从午睡中醒来。卫灵让祝虫坐,祝虫把给野鬼带的零食放在了桌子上。 祝虫和卫灵聊起江左,江左这个人,老和帝王攀比,他认为帝王有的,他也应该拥有,他甚至认为自己应当超越帝王。 祝虫挺烦江左这个人,总是吹牛,还总以为自己吹的东西是真的。 卫灵则表示对江左不予评价,都是朋友,说得太苛刻有伤感情。 祝虫说:“上次让你购买的茶叶,已经从闽国往若烟城运。那么好的茶叶,若烟城的百姓有口福了。” 卫灵说:“多谢您指出一条发财的路径,这次如果获利,一定忘不了你。” 祝虫说:“都是兄弟,说什么见外的话。看你在这客栈中呆久了,怪无趣的,做笔买卖,让你换下脑筋。” “你听说那个鲁猛狗没有?”卫灵说,“官府把他关入大牢了,可又让他给跑了。现在的世界啊,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有。” “这事儿我听说了,”祝虫说,“他是一个杀手。别人花钱找他,让他杀谁他杀谁。要是给的钱足够多,他连皇上都敢刺杀。这种人就是不要命,把钱看得比命重要。” 此时,有人来到月泠客栈,找到祝虫,气喘吁吁地说:“老板,完了,全完了。” “什么完了?”祝虫说,“你把气捋顺了再说。” “那河面,有军事防线,做成很多礁石,”来者说,“咱们的船,咱们的船触礁,然后,然后船沉了。” “船呢?”祝虫瞪着眼睛。 “沉了。沉船、沉船、沉船现在在河底呢,怕是捞不上来了。” “废话,”祝虫说,“船下去了,肯定上不来了。让你们干点事,怎么这么费劲。” 秦妖在跟白厌沙打马球,同他们一起玩的还有几个热爱马球的女子。在马球场地上,他们激烈地运动,过不多时,都是大汗淋漓。球场上的风云,只有球场上的人能够看到。球场上的乐趣,只有球场上的人能够感受。 秦妖以前没有这么痛快的玩过马球,这次她出了好多汗,好痛快。 马球结束后,秦妖坐在长椅上,喘着气。好累,她好累。白厌沙也出了一身汗,白厌沙也很累。这种累是痛快的,他们都感受了这种痛快淋漓的快乐。 以前白厌沙了解过马球运动,知道马球运动的很多黑暗内幕。好多人参与赌球,一些时候,球场上的球员是被人买通的,也就是说,让他赢就赢,让他输就输。本来是美好的比赛,搞得乌烟瘴气。 赌球当然是不对的,是很不应该的。但是很多王侯将相有钱有势,赌几把球对他们而言是很正常的事情。球场上有时候有女球员,哪个大爷看上某个球员,就会花钱买下她。好多老爷妻妾成群,其中不乏球技绝佳的女球员。 秦妖和白厌沙打完球,歇了歇,就离开了马球场。 秦妖说:“你喜欢马球运动吗?” “我喜欢众多的运动,”白厌沙说,“马球运动是其中一种。” “你说的赌球,会不会影响你看球赛的心情?” “岂止是影响心情,赌球会给我带来一系列很不好的感受。”白厌沙说,“那是欺骗世人的行为,是要不得的行为。” “我们这次打球,都是实打实的竞争。”秦妖说,“这次好痛快,好爽。” 他们喜欢马球,如果没有其他事情干扰,他们可以经常过来打马球,甚至可以天天打马球。 月泠客栈中,祝虫感受着这里的一切,此处真的是个好环境,在这里喝茶、读书,都是不错的选择。 现在有一件事让祝虫不开心,他的船沉了。那只船上装载的茶叶不光有他的,还有卫灵的。这些货物虽然对祝虫来说不算什么,可那毕竟都是钱,都是他们的损失。 祝虫说:“这做生意嘛,就是这样,天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那个茶叶的钱,我回头给你补上。这个行当等我摸索清楚了,再给你找发财的机会。” “无所谓的事情,”卫灵说,“这个客栈生意红火,我不靠其他的赚钱。” 月泠客栈中有一些蜀国来的女子,吹拉弹唱样样精通。卫灵带祝虫进入宴会厅,坐下来,那些奏乐、歌唱的女子也都上来。 中间那位女子,倾国倾城貌,开嗓便唱:“花开、满园,风入帘。花落、满径,情缠绵。唤一声妹妹酒酣眠,披一件花衣梦香甜。谁从梦里过,谁在花下卧,梦里梦外道不完的心中话,向谁说。花开、满园,风入帘。花落、满径,情缠绵。望一眼孤亭惺忪眼,抖一身花瓣淡香残。谁在眼前笑,谁向枕边眠,园里园外说不尽的离别愁,对谁言。” 一曲唱罢,祝虫拍手叫妙。这么动听的声音,祝虫第一次听到,这么动人的女子,祝虫第一次看到。 “还不错吧?”卫灵笑着问。 “相当不错。”祝虫说,“天籁之音,洗涤灵魂。” 这月泠客栈中,有的是会跳舞的女子,有的是会唱歌的女子,顾客来住客栈,往往都要花钱欣赏。在月泠客栈中,这些女子组成了强大的乐舞团队,她们经常奉献新作,令人赏心悦目。 “怕是宫廷中都没有这般光景吧?”祝虫说。 “宫廷不敢比,”卫灵说,“如果真要比一比,我相信不次于宫廷。” “我看要比宫廷出色很多,”祝虫说,“而且宫廷里面太监很多,阴阳怪气的人多的是,哪里有这月泠客栈干净。” “既然你觉得这里好,就在这里多呆些时日,好好欣赏欣赏这些女子的音乐作品。”卫灵说。 “好。”祝虫只吐出一个字。 第七十五章 出行 白厌沙的心情比较好,也许是因为身边有秦妖。白厌沙有好几支毛笔,用来写字,偶尔画画。在白厌沙的世界里,不能没有艺术,没有艺术,生命便没有力量。 秦妖能带给白厌沙力量,这力量是纯粹的正能量。而那些白厌沙不喜欢的人,则带给白厌沙负能量,白厌沙要远离他们,淡忘他们,只在自己喜欢的环境里生活。 人的心能有多大?装太多糟糕的事情,内心的美好就会被排挤,时间一长,心房会变得黑暗。 在若烟城,白厌沙在吃烧饼,他比较喜欢吃烧饼,烧饼百吃不厌。秦妖跑过来,手中拿着一把剑。这把剑是秦妖刚刚买的,剑是好剑,只是秦妖不会武功。 谁说拿剑的人就一定要会武功呢?不会武功也可以拿剑呀,拿着玩儿不行么?秦妖拿着新买的剑,真是一把好剑,她拿着玩儿。 街道上的这些摊位,白厌沙已经很熟悉,他逛过不少次街。这些摆摊卖东西的大娘、大伯,与白厌沙的思想大概不在一个层次。白厌沙想去哪儿就去了,到处游玩,而这些摆摊的人,一整天需要耗在一个地点。整天在一个位置呆着,换谁谁都烦。 有些摆摊的人,想多走走,散散心,于是他们从固定的摊位变为流动的摊位。这些游商小贩,最有意思,卖很多店铺里买不到的东西。卖什么的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不卖的。 白厌沙怀疑秦妖这把剑就是在小摊位上买的,秦妖否定了白厌沙的这个判断。秦妖的剑可是在着名品牌的武器店买的呢。 “那个鲁猛狗,你到底能不能抓住?”秦妖坐在长凳上抱着她的剑。 “此人行踪诡秘,不好抓。”白厌沙对这件事很没有把握,“他是一个狡猾的人。当然,我希望能尽快抓捕鲁猛狗,否则他又要危害百姓。” “我让你画的画画得怎么样了?”秦妖期待的眼神。 “没有灵感,”白厌沙无奈的样子,“你知道,没有灵感,是很难作画的。” “好吧。等你有灵感的时候再画。” 祝虫吸取一些失败的教训,重新打理他的生意。很不错,他成功赚到一笔钱,这笔钱是用茶叶换来的。他虽然不缺钱花,可这笔钱是很有纪念意义的,所以祝虫分外高兴。 祝虫知道,他这一生注定是名商人。他爷爷是商人,他爹爹是商人,他也是商人。他很爱做生意,他实在不知道,如果不能做生意,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祝虫在商业圈摸爬滚打许多年,认识了很多商业界的朋友。他的好些朋友,一赚到钱,就去买官做。祝虫顶讨厌那些买官的朋友,也顶讨厌找刺客刺杀皇上的朋友,他认为那些人都很阴险,祝虫对阴险的人没有好感。 祝虫平时也劝阻那些阴险的朋友,并且告诉他们,要是还这么阴险,就不是朋友了。 祝虫的那船茶叶沉到河底了,这是小事,不幸的是,船上的好些个人都遇难了。祝虫能够想象当时船上人是一个怎样的状况,他还记得那时自己二十出头,出去做生意,乘坐的那只船在河上翻了。祝虫亲身经历的船祸,让他现在想起来还感觉发生在昨天。那时他在河里游泳,抱住一棵树,终于获救。这次货船上的人都死了,这事儿说起来多少有些悲惨。 卫灵让祝虫欣赏客栈中的音乐节目,是想调节祝虫的情绪。祝虫在为那些遇难者感到悲伤,他的心情无论如何是难过的,人死了,不能复生,这是悲哀的。 客栈外的森林,从来都是野兽纵横,林中的猎人,有的就被野兽伤害,成为野兽的美餐。因此卫灵不敢独自前往森林深处,那个地方是很危险的。 但是祝虫说要到森林深处看看,去那里散散心。卫灵告诉祝虫,那里可不是散心的地方,那里是玩命的地方。 祝虫坚持要去,卫灵只得去找石青。石青别看是个孩子,他独闯森林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怕,他从来都不怕。 石青来到祝虫面前,说:“你要去森林深处,我可以带你们去,保你们安全。” “你还是个孩子,应该让人保护你,”祝虫说,“你怎么能保障我们的安全呢?” “我是孩子没错,”石青说,“可我是有本领的孩子,我是勇敢的孩子。你们放心吧,有我在,确保你们安全。” 石青带着祝虫、卫灵离开客栈,这路上虽不安全,可遇到猛兽并不是一定的事情,有可能会遇到,有可能不会遇到。遇到猛兽,算倒霉,遇不到猛兽,算幸运。 在湿润的空气中行进,周围的树叶显得那么绿。这是一个好环境,一切看着都赏心悦目。当然,可能动物也喜欢这样的环境,他们在此处行走,有可能遇见同样来散步的猛兽。 “你们怕不怕?”卫灵问。 “我说了,”石青说,“跟着我就不要怕,跟着我是安全的。” 祝虫说:“这地方风景不错,只是危机四伏。再往前面走走,不行我们就回去。” “生命不能儿戏,”卫灵说,“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很有可能一个小小的闪失,就要了人的命。” “别说这样不吉利的话,”祝虫说,“说点好的。” 三个人在小心翼翼地行走,走路需要小心,小心猛兽袭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要小心路上的陷阱。一些猎人在路上布置了陷阱,动物经过时,会陷进去,当然,人经过时,也会陷进去。这不是开玩笑的事情,人一旦落入陷阱,可能会当场死亡。 正走着,他们看到蹲在地上的一个人,这个人是情帝。情帝眼前有一个人,死了,躺在地上。死者的头已经破烂,像是被坚硬的物体砸烂。地上一滩血,是从头部流出来的。 “情帝,”卫灵走上前说,“这是谁?怎么死在了这里?” “陌生人。”情帝低沉的声音,“死因不明。” “此处地面狼藉,”石青说,“像是发生过一场打斗。” “也许是,”情帝说,“但我不敢确定。” 白厌沙带秦妖离开闹市区,来到僻静的郊外,有野花生长的地方,没有城市的喧哗。 白厌沙知道最近情帝在忙,好些事情情帝一个人处理不过来,情帝需要他人的帮助,白厌沙愿意帮助这个老朋友。情帝把抓捕鲁猛狗的事情再次交给白厌沙,是对白厌沙的信任,的确,白厌沙做任何事情都很认真。 秦妖的那把剑上镶有钻石,剑鞘十分漂亮。她的剑在阳光下闪烁,秦妖抱住剑。 “抓捕鲁猛狗,你打算采取什么方式?”秦妖的眼睛跟剑鞘上的钻石一样。 白厌沙说:“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抓捕鲁猛狗,很多人都在抓捕鲁猛狗。官府已经贴出告示,悬赏逮捕鲁猛狗。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好多人都被赏金鼓舞,想着办法去抓鲁猛狗。” “鲁猛狗现在成了臭名昭着的人,”秦妖说,“他可真令人厌恶,一个人搅得那么多人都不安宁。” “是的。他现在是个逃犯。现在提起他来就使人头疼。” 即使白厌沙不去抓鲁猛狗,也会有很多人走在抓鲁猛狗的路上。白厌沙还是希望靠自己的力量逮捕鲁猛狗,当然,他不是为了赏金。 白厌沙不希望鲁猛狗再去危害什么人,白厌沙知道,如果鲁猛狗被逮到,肯定是死罪,是要被杀头的。 秦妖有钱,每天发愁,不知道怎么花钱。看来钱太多也使人忧愁。秦妖每天表现出的是无所事事的样子,她的悠闲似乎连皇帝也是比不了的。 在草地上,端坐着一个人,她身边有两个小孩子。端坐的人是花印,她旁边的那两个人是阿龙、阿凤。 “这么巧,在这里遇见你。”白厌沙说,“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呢?” “没事。采点小野花,”花印说,“回去插在瓶子里。” “厌沙哥哥,你们来做什么呢?”阿凤问。 “随意走走,”白厌沙说,“陪秦妖走走。” 他们一同坐在草地上,附近的小鹿在悠闲地吃草。白厌沙向花印谈起抓捕鲁猛狗的事情,花印鼓励白厌沙,愿他早日抓住凶犯。 花印有一项计划,这计划她已经在心中考虑成熟了。她想要在青草拥抱的地方居住,她计划在草地上建造一所房子。花印的这个想法很好,贴近自然,没有世俗的纷扰。 白厌沙说:“如果要在这里建房子,我会找人帮助你的。” “不用。”花印说,“设计人员、施工人员我自己会找,不用麻烦你。” “这样也好,”白厌沙说,“喜欢什么类型的房子,可以告诉他们,让他们执行你的设想。” “嗯。”花印说,“下次你再见到我,我就住到新房子里了。” 秦妖说:“等花印姐姐住到新房子里,咱们一起来拜访她。” “好的。好期待那天。”白厌沙说,“到时候我们成立一个诗社,一起写诗。” 第七十六章 灯油 白厌沙、秦妖进入一个废弃的楼,这种地方最容易藏匿逃犯。地面上有一串脚印,这脚印是血印,红红的脚印向前延伸,在楼道头往左转了。 他们都很疑惑,不明白这是谁留下的血印。他们有点不敢过去,周围笼罩着恐怖的气氛。 白厌沙移步向前,尽量不踩地上的血迹。秦妖紧随其后。 这楼很安静,静悄悄的。房间的门几乎都紧闭,他们不清楚门里面是什么。门有些破烂,有细细的风从门缝里蹿出来。 楼道里有淡淡的血腥味道,白厌沙走到楼道头,往左转。血印还是往前延伸,再次转向了左边的楼道。 白厌沙继续往前走,走到头,往左一转。他看到一个人,秦妖惊叫一声。那个人坐在地上,脖子以下敞开的胸膛上全是血,他的双脚上也全是血。他受伤了,伤情很严重,现在已流血过多而亡。 “他死了。”白厌沙回头说。秦妖早已吓得脸色苍白,她说不出话来,她的心中有难以名状的恐惧。 “我们出去吧,离开这里。”秦妖很害怕。 “到楼上看看,今晚就住在这里。” “不,”秦妖说,“我可不想住在这个地方。” 楼上光线暗,楼道里布满灰尘,看来这里好久没有来人了。秦妖跟着白厌沙见到花印的时候,周围风景秀丽,秦妖心中欢喜。他们离开花印后,来到的这个荒野中的楼,与之前的风景截然相反,这里是令人恐惧的。 刚才两人看到的死人,白厌沙怀疑是鲁猛狗所杀。如果是鲁猛狗所为,那么这个鲁猛狗不仅凶狠,而且狡猾,现在鲁猛狗应该已经离开这里了。当然,这些都只是白厌沙的猜测,事情具体是怎么一回事,白厌沙还闹不清楚。 祝虫从森林的深处成功回到月泠客栈,有石青的帮助,祝虫确实平安归来。路上他们遇见野猪、老虎,都是石青出手击退它们,祝虫很感谢石青的一路相助。 祝虫跟卫灵谈起在林中遇到的情帝,情帝当时正在检察尸身,情帝怀疑那个人是鲁猛狗所杀。鲁猛狗,又是鲁猛狗,鲁猛狗的行为开始让许多人抓狂。 “你们说的这个人,我见过。”祝虫说,“曾经有个比武大会,这个人参加了,我当时是观众,看到了擂台上的鲁猛狗。” “什么时候的事儿?他当时是什么状态?” “去年的事儿。”祝虫说,“他当时可谓武艺高强,拿了冠军。你不知道,他在台上就跟一阵旋风似的,差点没给对手打死。” 祝虫这次在这森林中走了不少险路,这一番刺激的经历,让他忘掉了货船沉河的事。他这回是有惊无险,多亏了石青的保护。 祝虫的茶叶生意在慢慢地做起来,他不需要亲自去购茶销茶,只需要命手下的人细心料理则可。在经商这条路上,祝虫一直走得还算比较顺当,他没有经历过很多坎坷,不知道什么是艰难。祝虫和卫灵都是生意人,他们是成功的生意人。 祝虫这次出行,有些咳嗽,他感冒了。森林中有诊所,诊所中有大夫,祝虫要去看病。可是祝虫又怕路上遇见猛兽,就又找石青护送他。祝虫在石青的保护下,来到诊所,瞧了病,然后跟随石青回来。 这森林中,不管以什么目的来到这里的人,都难免会有一些疾病,或者在林中受伤。所以,林中需要医生,实际的情况是,森林中有很多医生。 也有一些有爱心的人,在林中发现了受伤的小动物,他们就将小动物带回来收养。这样的话,森林中需要一些兽医,实际的情况是,森林中有很多兽医。 祝虫回到月泠客栈,正要喝药,他发现,自己去看的医生是兽医。祝虫感到很奇怪,明明是自己病了,怎么找兽医看病呢? 他找到卫灵,说出了内心的疑惑。他说:“我受了些风寒,身体难受。刚才去看病,没想到看的是兽医。如果不是细心看药方上的店名,我还不知道呢。” “没有关系。”卫灵说,“那个医生我认识。他的店,以针对动物为主,但也会给一些人看病。我以前,也找他瞧过。他很少给人看病,一般都是给猫给狗看病。当然,他不是不能给人看病,他是能给人看病的。” 祝虫吃过药后,身体感觉好了一些。他这个人就怕有病,一有病心里就惊慌,哪怕是很小的病,他都不希望有。 白厌沙、秦妖在楼上打扫出一间房,秦妖害怕,与白厌沙挤一张床。即便躺在床上,秦妖还是害怕,她脑海里总是浮现那个死人的画面,而且那个死人,就在楼下。 伴随着恐惧,秦妖入睡。早晨醒来,秦妖从床上坐起。窗户不再黑暗,窗外的阳光照进来。屋子里很光亮,可以看出,这屋子的主人生活是很讲究的。这么奢华的屋子,却废弃在这里,应该有很长时间了。 这个楼对秦妖来说是陌生的,这个房间对秦妖来说是陌生的,窗外的阳光对秦妖来说也是陌生的。秦妖来时,不敢上楼,此时,她不敢下楼。 她知道楼道里坐着一个死人,浑身是血,她不敢从那个死人身边走过,而下楼,必须经过那个死人。 白厌沙带秦妖往下走,秦妖内心充满恐惧。秦妖和白厌沙从楼上走到楼下,那个尸体不见了。而且楼道内的血印也被打扫干净,此时楼道是干干净净的。有人来过,昨天晚上一定有人来过。 那个尸体出现在楼道里本已奇怪,现在尸体又离奇丢失。他们虽不关心那死人,可毕竟这件事充满疑点,他们疑惑不解。如果昨晚有人来过,他们已入睡,为什么来者不杀掉他们呢?这样想来,使他们感到后怕。 秦妖说:“快离开这里吧,我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呆了。” “离开。没那么容易。”一个浑厚的声音传来。 “谁?”虽是白天,可这陌生的声音令秦妖毛骨悚然。 “你说我是谁。”那声音再次传来。 白厌沙和秦妖都转过身,他们发现路上站立着一个人,手里握着一把刀。 “鲁猛狗?”白厌沙十分惊讶。他没想到,正在寻找的人,自己送上门来了。 “什么?他是鲁猛狗?”秦妖说,“你这个坏蛋,你这个坏狗。我们正要找你呢,现在官府也在通缉你,你死定了。” “是吗?”鲁猛狗不屑地说。鲁猛狗走过来,脚步极快,手中的刀迅速架在白厌沙脖子上,“告诉你们,以后离我远点儿,别让我再看见你们。想要捉拿我,下辈子吧。” “昨天楼道里有一个人,”白厌沙平静地说,“是不是你杀的?” “哼哼,”鲁猛狗说,“是本爷杀的。他是一名剑客,号称天下第一,我看他剑法也不怎么样。” “你为什么杀人?”白厌沙问。 “高兴。”鲁猛狗说。 “其中一定有原因。”白厌沙想知道答案。 “好吧。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鲁猛狗说,“那我就告诉你。为什么杀人?因为我要做灯油。我要做世界上最好的灯油。” “做灯油?”白厌沙说,“人可以做灯油?” “当然,”鲁猛狗说,“人可以做上好的灯油。” 鲁猛狗怀内取出绳索,迅速将白厌沙和秦妖捆起来。秦妖和白厌沙被鲁猛狗捆到了一起,他们难以动弹。 “哈哈哈。”鲁猛狗大笑着离开了。 在草地上,秦妖和白厌沙暂时失去了行动的自由。他们被绑得死死的,如果有猛兽来,他们可就死定了。 “怎么办?怎么办呀?这个死狗,居然敢捆我们。”秦妖说,“想想办法,快想想办法啊。” “我能有什么办法,”白厌沙说,“我也动不了了。要是来个猛兽,我们就危险了。” “别说这种话,还是快快想个办法吧。”秦妖说,“再不想办法,可能真的危险了。” 祝虫在月泠客栈看了会儿舞蹈演出,就离开客栈。他生病了,他要回去养病。祝虫觉得这客栈不错,可再不错,也是别人的地方。他如果想在这里获得归属感,需要长时间在此处居住,并且要每天喜爱这里。 离开客栈,离开森林,祝虫坐上了去往若烟城的马车。天色有些暗,再过一个时辰就会天黑。野风吹拂着马车,马车在快速奔驰。 祝虫的内心是平静的。他过去做违法的买卖,内心总不安宁,现在他做茶叶生意,内心终于获得了一份平静。祝虫的病还没有好,他在车厢内眯着眼睛。此时,他听得到清脆的马蹄声。这马真是一匹好马。 又过了一会儿,天变得更暗了。路上没有其他车辆,只有祝虫乘坐的马车在笔直的道路上疾行。旷野很广阔,野草在风中摇摆。长长的路,奔跑的这辆车,多少显得有些单薄。 车夫如同一块石头,牢牢地在车前坐着。风刮在他的身上,长发飞扬。 第七十七章 马车 马车经过一片草地,祝虫听到有人呼救,就命车夫停车。祝虫让车夫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车夫从车上下来,过去看情况。 车夫看到两个人,被捆在一起,他们背对背。 车夫回到马车旁边,告诉祝虫:“有两个人,被捆在草地上。” “救人。”祝虫果断地说。 祝虫下车,随车夫过去,果然看到草地上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个祝虫认识,“白厌沙?”祝虫很惊讶,“你怎么会在这里?” “先别说那么多,先救我们吧。”白厌沙着急地说。 祝虫和车夫把他们身上的绳索解开,然后他们跟着祝虫上了马车。 马车内,祝虫说:“怎么回事,你们怎么被人绑起来了?” “你知道是谁绑的我们吗?”白厌沙低声说。 “谁?”祝虫想知道。 “鲁猛狗。”白厌沙说出了他的名字。 在车上,白厌沙得知,祝虫现在已经不做非法买卖了。现在的祝虫,算得上一个儒商,他宣扬仁义道德,懂得济世扶贫,在他的内心刻有两个字,那就是善良。 祝虫的转变,令白厌沙感到欣喜。以前的祝虫,让人感觉是坏人,现在的祝虫,已经是好人了。祝虫对好人与坏人有自己的哲学理论,他认为对别人好的人是好人,对别人坏的人是坏人。卫灵听过祝虫的这个理论,卫灵说他说的是废话。 祝虫得知白厌沙身旁的这个小姑娘是秦妖时,很惊讶。他在月泠客栈见过一个玉龙,据卫灵介绍,那玉龙最初为秦妖所有。这样说来,秦妖是了不起的人,她能拥有那样贵重的东西,试问当今天下,还有比玉龙更贵重的物品吗? 祝虫在江湖中经历过许多,他是有丰富阅历的人。可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玉龙那样精美的物品。祝虫谈起他的人生经历,他有受伤的身体和受伤的心。这人,用祝虫的话说,就跟瓷器一样,要么这儿碰着了,要么那儿磕着了,时间一长,人会变得伤痕累累。 白厌沙说:“现在茶叶贸易很火,您做这行,肯定能发大财。” “发大财,没想过。”祝虫说,“能发多少财,是多少财。不能苛求,做生意,得遵照事物发展的规律,不可急于求成。” 祝虫告诉他们俩,有空的时候可以到他那里打马球。祝虫有一个自家的马球场,档次很高,这个私人马球场经常吸引祝虫的很多朋友前来玩耍。 秦妖、白厌沙都是爱打马球的人,他们也经常打马球。他们没有在祝虫的马球场打过马球,有机会的话,他们一定会去玩一玩。 白厌沙对马球是热爱的,他与秦妖一起在球场上流汗,这在白厌沙看来是一种幸福。曾经白厌沙专注于绘画,他在苦沙湾的洞窟里画壁画,他很珍爱他的作品。可是那样耗费心血的作品,却毁于战乱。现在白厌沙觉得,打球带给人的快乐,是真实的,他能获得真真实实的快乐。而绘画带给白厌沙的喜悦,很多时候是虚无的,那是一种虚无中的快乐,那种快乐似有若无。 秦妖不知道什么是痛苦,她似乎没有痛苦过。秦妖从出生到现在,过得一直很平静,在她的生命中,充满淡淡的喜悦。秦妖喜欢游山玩水,喜欢体育运动,喜欢琴棋书画。也许在秦妖看来,人生就一个字,玩。 祝虫不太爱打马球,怪热的,打完球总是出一身臭汗。祝虫喜爱看别人打马球,自己喝着酒,看别人在球场上流汗,他会感觉很惬意。虽然祝虫有自己的马球场,可他有一年没有打马球了,也有一年没有看马球比赛了。这次祝虫在月泠客栈看了女子舞蹈,他觉得那个东西不错。 白厌沙说:“这条路安全吗?” 秦妖说:“会不会遇见军队?” “安全。你们放心,”祝虫说,“这条路上没有乱军。现在关夜的猛虎军很厉害的,驱逐那些作乱的人很有效。” “安全我就放心了。”秦妖说,“出门在外,就怕在外面不安全。” “秦妖是哪里人?”祝虫问。 “麒麟泉人。”秦妖回答。 “麒麟泉,好地方啊。”祝虫说,“我去过那里,那里的水很好,很养人。” 秦妖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无论外面战争进行得多么激烈,我们麒麟泉根本不受影响。麒麟泉可能是唯一一个没有被战争波及的村子。” “是啊。麒麟泉给人的感觉很神秘,”祝虫说,“仿佛那里住的都是神仙。麒麟泉外面的世界,很多地方都发生过战争,那些地方的人们,被敌人杀戮,很悲惨。” “现在的关将军是什么情况?”秦妖好奇。 “他还在带兵打仗。”白厌沙说,“他打过一次败仗,然后回家了。本来他想今生不会再带兵,可没过多久,他又回到军营。” “关夜是有毅力的人,”祝虫说,“带兵打仗很艰苦,没有毅力是坚持不下来的。关夜能坚持这么多年,靠的还是那两个字,毅力。” 关夜的猛虎军当然威猛,可总有这支军队做不到的事情。天下除了这官方的军队,还有几个不容忽视的力量,它们是烟山蒙面军、骷髅会、冰火社。目前这些势力与那些割据势力混杂在一起,使得天下变得十分混乱。秦朝、汉朝、唐朝等朝代的统一局面,始终没有到来,天下的整体状况仍然是群龙无首。 秦妖说:“情帝最近在忙什么呢?” “他应该还在忙侦探工作,”白厌沙说,“他已经不是一开始的初级侦探人员,他现在具备了高级侦探的能力。我们不要去打搅他,他很忙,没有要紧的事情,不要去找他。” 祝虫说:“你们说的这个情帝,是做什么生意的?” “他不是做生意的,”白厌沙说,“他是冰火社的人。每天处理很多案子。天下纷乱,情帝很忙。” “冰火社,那很厉害啊。”祝虫说,“冰火社的人,我想见还不一定能见到呢。” 无论是朝廷还是骷髅会、冰火社,都在做着对百姓有利的事儿。这些事情种类很多,比如修路、造桥、建坝筑堤、发放粮食等等。百姓很多时候都只能维持基本的生存,甚至有人会饿死。为了使百姓不遭殃,不受侵害,骷髅会、冰火社做了很多努力,当然,朝廷也做了一些贡献。 秦妖说:“祝伯伯,您乘坐的这马车可真豪华。” “那当然,”祝虫说,“我有钱,所以这车比较宽敞,要不然也容不下三个人呀。” 白厌沙说:“这车差不多可以跟皇帝的车相比了,只是没有皇帝出行时的阵势。” “这叫低调,”祝虫说,“皇帝出行的排场,我们也可以整。还是低调一些好,树大招风,枪打出头鸟。” 秦妖说:“现在的皇帝,当年也是驰骋沙场,当时,他可能想不到自己会夺得天下。” “当时唐末大乱,割据势力的豪强在天下叫嚣,”白厌沙说,“谁能想到自己会成为皇帝呢?当时黄巢闹起义,也许他想过当皇帝,可他能想到自己会丧命沙场吗?” 祝虫说:“天下的事,说不清楚。今日生,明日死,谁能说得清楚?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测的,未来是神秘的。” 祝虫喝的药,现在起了作用,他感觉后天自己的病就能好。他想看看秦妖、白厌沙打马球,他都好长时间没有看马球比赛了。 祝虫说:“你们明天打球吗?打球的话,可以在我的马球场打马球。我观看你们比赛。你们放心,我们不赌球。” 白厌沙说:“秦妖,你愿意参加吗?” “可以,”秦妖说,“可以参加。” “那好,就这么定了。”祝虫说,“到时候我一睹你们的风采。” “好。”白厌沙说。 “好。”秦妖说。 马车在行进,车厢内的几个人在说话。他们可能讲了一个很好的故事,但是,车厢外的人听不到这样的故事。天下有多少马车,有多少车厢,车厢内又有多少人?好多的故事,封存在车厢内,这些故事,随着马车的行进而流逝。 车夫是驾车的,他听到了车厢内的人说话,但他没有记录这些故事的意识。天下注定有大量的故事,很精彩,但会很快消失。 天很暗,夜深远,马车在奔跑。天下起雨,车夫在马车行驶的过程中穿戴上雨具。没有大风,雨不小,马车依旧行驶。 “叔叔,要不停下来避避雨吧?”秦妖朝车厢外的车夫说。 “不用。继续前进。”车夫坚持前行。马车在雨中奔跑,车夫坐在车前面,他如同一块石头。 雨下大了。 石板路笔直宽阔,两侧所有树木在雨中静默。马车还在向前跑。 “雨这么大。”秦妖轻声说。 “嗯。”白厌沙搂着秦妖细瘦的身体,右手放在她的肩上。秦妖的头靠近白厌沙的胸膛。雨这样大,回去的路还很长。 第七十八章 雨中 马车在雨中跑,车上的祝虫病情有所好转。祝虫告诉白厌沙、秦妖,他向来很注重养生,可还是时不时生病。前几天,祝虫买了蒲公英茶泡水喝,据说这蒲公英很神奇,对身体有许多好处。可是祝虫在泡蒲公英的时候,泡得太浓,剂量过大,导致他半夜呕吐。当时祝虫吐得很厉害,大口大口地吐。第二天白天,他就在想,一些会吐火、吐水的神话人物,可能最初的灵感来自于呕吐的百姓,可见历史上有很多人在某些时候承受着身体的痛楚。 祝虫设想将来自己可能遇到的祸患,想想心就不安。如果在床上,突然身体很不舒服,该怎么办呢?想到此,祝虫感到心头有恐惧。为了缓解这样的恐惧,他曾坐马车去医院。当时他并没有病,去医院只是演练一下就医过程。多次演练,心中就有数了。当真的身体不适,就能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医院看病。 白厌沙理解祝虫的行为,一个人对自己的身体关心、重视,这是好事。只是白厌沙没有祝虫这样极端,如果某一天真的身体不适,就尽量依靠身边的人去医院,如果身边没有依靠,死在床上也好,随遇而安,死亡也是人生一遇。 秦妖则说,要守在白厌沙身边,白厌沙要是有什么疾病,她负责送往医院。 情帝站在亭子里,外面的雨肆意下。他是来散心的,来到亭子,下起雨来,他没有带伞。 亭子下有石桌、石凳,石桌上有象棋。亭下只有情帝一个人,没有人和情帝下棋。如果现在有另外一个人来此处避雨,情帝就可以与他下棋。可是亭子外的风里雨里,不见一个人。 正在此时,有一辆马车在附近停下来。马车上的人下来,车夫也下来,他们一同跑到亭子里来。情帝看到,来者是白厌沙、秦妖、祝虫,还有一个人不认识,他是车夫。 这是一名好车夫,他有着粗粗的胳膊和粗粗的腿,一看就是干过很多力气活的人。他驾车,从来不翻车,他对马也好,从来不狠抽马,那样马会疼。 车夫有个儿子,还不会说“马”这个字时就见过马,很小的时候,就立志长大当一名车夫。车夫觉得他这个儿子没有出息,他认为,作为一个好儿子,应该好好读书,考取功名,将来在朝里做官。 他们都在亭子下的石凳上坐下来,石凳刚好够他们坐。外面的雨还在不住地下,一刮风,就有雨丝飘进来,使得亭子下凉丝丝的。 白厌沙朝情帝说:“一直想要去拜访你,有什么能帮你的,可以帮帮你。你最近一定很忙吧?” 情帝说:“比较忙。今天出来散心,没想到下起了雨。下雨挺好,下雨可以赏雨。只是不知道这雨要赏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能回家。” 白厌沙说:“自打你进入冰火社,就一直在忙,一直很忙。也要多休息。” 情帝说:“这几天,接连发生了几个命案。这命案啊,是接二连三地发生。不能不忙,不忙的话,就可能纵容那些凶犯。早一日破案,早一日对凶犯进行严惩。” 白厌沙说:“我遇到鲁猛狗了。说出来丢人,我差点被鲁猛狗杀了。鲁猛狗把我和秦妖捆了起来,要不是祝大哥从草地旁边经过,我们估计要被野兽吃了。” 情帝说:“鲁猛狗,又是他。好多命案,都跟他有关系。在这些凶犯背后,有一条产业链,核心企业是灯油工厂,他们用人体来做灯油。” 祝虫说:“这个我听说了。是有一些工厂,设在隐秘的地方,秘密地生产灯油。他们生产灯油,需要很多人的身体。” 白厌沙说:“太可怕了。有这样的工厂存在,就会有人故意杀人,为这些工厂提供制作灯油所需要的人体。” 情帝说:“抓捕凶犯的同时,还要派人去捣毁这些恐怖的工厂。白厌沙,你说要帮助我,能否去调查一下这类工厂,看看他们是怎么祸害人的?” 白厌沙说:“好的。我会去调查的。这样的工厂存在一天,我们就要奋斗一天,永远与恶的事物做斗争。” 亭子外面的雨下得更大了,亭子里面很凉快。 车夫说:“你们都是干大事的人,不像我,只要把马车驾好就可以了。驾驶马车载客,一天挣不了多少钱,勉强能糊口。” 白厌沙说:“你做的事情也很重要,如果没有你驾驶马车,我们出行岂不很困难?任何职业都是重要的,职业没有贵贱之分。” 秦妖说:“大叔,等天晴,我们去打马球,到时候,你可以去观看。” “需要买门票吧?”车夫说。 “可以给你免票。”祝虫说。 卫灵从客栈的客人那里得知有人发现了鲁猛狗,但不幸的是,发现者被鲁猛狗绑了起来。卫灵跟祝虫说过,那个鲁猛狗是不好惹的人。不好惹的人,如果去惹他,就有可能丧命,这次那个发现者被绑了起来,算幸运的。 客栈里客人你来了我走,你走了我来,这些客人时常会谈论一些事情,而从他们的谈论中,卫灵能获取很多信息。 花印带着阿龙、阿凤来到月泠客栈,他们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先在客栈住一宿,明天一早再深入森林。 晚上,一些客人坐在客栈外休息,外面有风,风中带香。这林中的树木,有股木香,不在森林中不能体会。 阿龙、阿凤在房间里玩耍,花印在外面坐着。卫灵在花印旁边坐着。他们很快乐地坐着。 卫灵说:“祝虫邀请我过两天去看马球比赛,你要不要去?” “我还有事。”花印说,“很重要的事。” 他们所坐的地方,上方有透明的棚子。此时雨水打在棚子上,发出好听的声音。 “冰火社的事儿?”卫灵问花印。 “是的。命案。”花印说,“最近命案太多,我需要潜入森林做调查。” “凶犯逃到了森林?”卫灵问。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花印说,“但愿雨明天能停,要不然会影响我的调查。下雨的话,我还得呆在客栈。” “其实我也很矛盾,”卫灵说,“一方面,我喜欢雨,雨声奇妙,另一方面,下雨可能会影响客栈的生意。” 花印说:“你有你忙的事情,我也有我忙的事情。不过说实话,我很愿意跟你们去看马球比赛。” “秦妖和白厌沙会参加比赛,”卫灵说,“祝虫派人给我捎话说,等天晴了,会邀请许多朋友去观看比赛。韩云雁会去,汪凉会去,江海星会去,到时候肯定很热闹。” 亭子里,祝虫看这雨没有停的意思,就命车夫现在赶路,他生病,不能在此处多耽搁。 白厌沙、秦妖随祝虫出亭子,临走的时候,秦妖把自己的雨衣送给了情帝。那是一件淡蓝色的雨衣,穿上它,再大的雨都不怕。 秦妖、白厌沙上了车,祝虫也上了车,车夫还是坐在那个位置,像块石头。 车夫扬鞭策马,马迈开脚步,车在风雨中快速前行。 很快,马车消失在风雨中,再也看不到,什么也看不到。 情帝独自一人在亭子里,亭子外面没有一人。这铺天盖地的雨呀,让世界充满雨声。 情帝在亭子里坐下来,一个人坐着。片刻,他起身,穿上那件淡蓝色雨衣。 情帝走出亭子,走入无边的风雨。 月泠客栈外,大雨敲打着棚子。一些客人回客房去了,花印、卫灵及其他两三个客人还在外面。 花印说:“现在的案子越来越难破了,你知道,好多地方发生战争,血腥冲突此起彼伏。一个案子发生了,你不知道是跟战争有关,还是个人险恶行凶。很多案子非常复杂。” “辛苦你了,”卫灵说,“一个女孩子,处理这么多棘手的案子。看得出,你是有责任心的人。天下的人啊,如果都能像你这般,天下该有多美好。” 风吹着树木,枝叶繁茂的树上全是雨水。有一些小动物也在观赏大雨,它们凝神看着。 花印说:“这雨我看明天停不了,这么大的雨,林中的线索可能会被大雨冲跑。” “别担心。祸兮福所倚,”卫灵说,“很可能你会得到更重要的线索,然后接连破好几个案子。” “但愿如此,”花印说,“这些案子错综复杂,很多事情离奇到超乎人的想象。” “有什么我能帮助你的?”卫灵说,“有的话,我一定尽力相助。” “房费都被你免了,其他的暂时没有。”花印说,“客栈最近生意怎么样?” “不能说很好,也不能说很差,”卫灵说,“毕竟是在森林里,不如在繁华的都市。但都市的喧嚣让人精神疲惫,还是在森林中好。” “羡慕你,可以每天在客栈看日出日落,”花印说,“这是多么轻松的生活状态啊。” 雨还在下,还是下那么大。大雨让客栈笼罩在雨声里。 第七十九章 麒麟峡 情帝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可以消磨时光去喝茶,情帝不可以,他手上有许多命案要破。侦探工作进行到一定程度,各种离奇事件交织在一起,在这些事件中,充满血腥、险恶、悲惨,情帝的内心有些难以承受。 从风雨中回来,情帝脱掉雨衣抖落一身雨水。屋外的雨继续下,直到第二天早晨,雨停了。汪凉来访。 汪凉进入客厅,情帝把这几日搜集的可疑物品拿了出来。 汪凉面前出现了一个茶杯、一块猪肉、一把头发,他实在不知道这些东西跟案件有什么关系。 情帝给汪凉分析了这些物品跟死者的种种联系,看似普通的物品,经过情帝的分析,便与案件产生丝丝缕缕的关系。汪凉不得不佩服情帝的逻辑思维能力,情帝的分析令汪凉大开眼界。 汪凉本来想给情帝提供一些线索,但听过情帝的分析后,他发现自己能提供的东西根本不算什么。 在情帝的客厅里,情帝还让汪凉看了一些其他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都是令人感到振奋的。情帝能做出这样的成绩,跟他的努力分不开。 以前情帝在野外找到一根人骨头,能研究半天,他是有毅力的人。汪凉从最开始的时候就很看好情帝,情帝果然没有让汪凉失望,情帝表现得很出色。 今天天晴,正是打球的好时候。热爱球类运动的人都聚集在祝虫的马球场,马球场一下子热闹起来。 韩云雁见到祝虫,祝虫说:“怎么不做生意了?”韩云雁说:“生意什么时候都能做,好的球赛错过了会很遗憾。” 江海星来到祝虫面前,说:“我们又见面了。”祝虫说:“是呀,见你一次很不容易,你总是在忙。”江海星说:“骷髅会的事情再忙,也要来您这儿看球赛。” 汪凉过来,说:“刚才我在情帝那边,情帝最近做出很多成绩。从他那儿出来,我就赶紧奔这边来,就怕来晚错过球赛开场。” 江左也来了,他见到祝虫,对祝虫说:“以前总是找你喝酒,今天我们不喝酒,我们看球。” 今天来了好多人,祝虫说:“欢迎欢迎,欢迎你们的到来。今天可真热闹,好久没这么热闹了。” 球场上,绿绿的草地像梦一样美好。马都是好马,膘肥体健。秦妖骑在马上,手中的球杆细细长长,白厌沙骑在马上,手中的球杆也细细长长,其他的选手都骑在马上,他们都做好了准备,蓄势待发。 球被打起来,形成一个漂亮的抛物线,向着远处的一个点降落。马都开始奔跑,他们都是骑马的好手,且能在马背上做娴熟的复杂动作。 那些马左冲右撞,引得球场观众心潮起伏。球的每一次转移位置,都牵动观众们的心。好紧张,球场上的运动员好紧张,球场的观众好紧张。 秦妖奋力一击,球进了。 继续比赛。秦妖奋力一击,球又进了。 比赛继续,秦妖奋力一击,球漂亮地进了。 秦妖所在的队伍胜利了,秦妖和白厌沙不是一个队伍。秦妖的出色表现以及他们的胜利,引得球场观众一起欢呼,大家为胜利者喝彩。 这是一次精彩的马球比赛,球场上的运动员球打得过瘾,观众们看得也过瘾,他们都好过瘾。 下午,情帝在一个人喝一杯白开水,汪凉来了,情帝给他也倒了一杯白开水。 汪凉说:“那个小姑娘,球打得可真漂亮。” “哪个小姑娘?”情帝问。 “就是那个小姑娘,名字叫秦妖。”汪凉说,“你是没看,她在球场上的表现太漂亮了。” “这个小姑娘是不错,”情帝说,“她送过我一件雨衣。我当时见她的时候,总感觉她身上有一股神仙气儿。” 情帝拿过来一本书,这是《骷髅经》。他说:“有些时候,我们冰火社需要骷髅会的帮助,如果可以的话。” “当然可以。”汪凉说,“我们虽然在某些方面与骷髅会有矛盾,但总体还是友好的。如果我们需要帮助,相信骷髅会不会拒绝我们的。” “这就好,”情帝说,“我手头有一些案子,急需骷髅会的帮助。如果他们能出人协助我,将会对案子的进展极有帮助。” “我会帮你去找人的,这一点你放心。”汪凉说,“今天观看球赛,我就见到了好些骷髅会的人,其中就有骷髅会的江海星。” “江海星我知道,曾经见过他一面,”情帝说,“但我从来没有获取过他的帮助。” 情帝起身,带汪凉去自己的书房。情帝之所以有很多出色的成绩,跟他大量阅读是分不开的。汪凉看到情帝的书房,书架上密密麻麻全是书。这么多书,情帝都看过。情帝好读书,也读好书。 汪凉说:“我还有一些珍藏的书,你有空去我那里坐坐,看看我的书。如果有对你有帮助的书,我可以借给你。” 情帝说:“有你的帮助,我在侦探方面会进步更快的。” 白厌沙和秦妖自打参加完马球比赛,心情特别好。白厌沙所带领的队伍虽然输了,可他也很开心,参赛的过程,就是一个快乐的过程,输赢不重要。 他们晚上坐马车来到一个小镇上,准备明天去麒麟峡。麒麟峡他们早就听说过,可是因为各种原因,他们从来没去过。这次他们决定去那里游玩,希望能够像打马球一样开心。 他们到这个小镇时,已经是深夜,再过两个时辰黎明就能到来。这个小镇名叫没名儿小镇,没名儿就是它的名。两人看这街道,两头都是黑的,只有中间几家店还亮着灯。他们匆匆找了一家客栈,叫醒值班人员,然后付钱住宿。 深夜是寂静的,他们在这个稍显简陋的客栈度过了一个夜晚。 第二天早上,他们听到外面有雨声。很快,雨变大了,下得异常大。他们还要去麒麟峡呢,说好的去麒麟峡呢。白厌沙觉得这大雨下不久。客栈对面有个小餐馆,他们决定下楼,到对面的餐馆吃东西。 那个餐馆卖各种早点,两人都要了一块肉馅饼、一碗馄饨,匆匆地吃。吃过早饭,外面的雨不怎么下了。他们打着伞,找车去麒麟峡。 昨晚住宿的那家客栈,老板的女儿要去麒麟峡,载她去的是她的老公。白厌沙、秦妖想搭乘他们的车,但他们要价不菲。没有办法,附近没有其他可搭乘的车,他们只好坐上了这辆车。 马车在路上飞跑,透过车窗,白厌沙能看到两旁的山。那山上都生长着绿绿的植物,使得山看上去比较有生气。山下有少量的田地,有农民世代在这里耕田。 从那个小镇到麒麟峡,大概需要行驶四十里地的路程。马车到达麒麟峡外,天空几乎不下雨。白厌沙、秦妖下了车,向着麒麟峡走去。 麒麟峡内,气温略低。走在峡谷内,能看到两侧的岩壁上,生长着绿绿的植物。因为刚下过雨,很多处的岩壁都呈现湿润的淡黑色。那高高的岩壁上,一片又一片的独根草颜色鲜亮。还有遍生的岩蕨,未开花的秋海棠,都令这峡谷充满生机。 生机盎然的峡谷中,有不少瀑布。大大小小的瀑布,形态不一,流动的声音也有差异。在瀑布声里行走,瀑布的声响是乐,步伐是舞,美妙的乐舞在峡谷中诞生。 这峡谷,处处是景,每走一步,都有一处之惊奇。白厌沙拉住秦妖的手,让秦妖看岩壁上的植物。那植物那么绿,那么令人心情舒畅,在此刻,人与自然在一起,没有世俗的纷扰。 秦妖说:“这个麒麟峡,看起来还不错,仰头看山,山都是奇妙的模样。” “这麒麟峡是不错,我以前就听说过这个地方,终于有机会来逛逛。”白厌沙说,“你看这山间的瀑布,多么漂亮,我愿意在瀑布旁边多呆些时间,听听瀑布的声音,感受瀑布的魅力。” “那好,我陪你呆在这瀑布的旁边,一起感受瀑布的魅力。”秦妖说,“你一来到这山山水水之间,就特别快乐,平日很少见你这样快乐。” 白厌沙说:“山水能洗涤人的心灵,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体会。我就是喜欢山水,喜欢这山水带给我的感觉。” 秦妖笑了,抱住白厌沙。她和白厌沙抱在一起,柔软的身体,几乎要融化在白厌沙的身体里。 秦妖说:“我也喜欢山水。山水给人的快乐,是清雅的,人生难得这份清雅。” 白厌沙感受到秦妖抱紧了自己,她也抱紧秦妖。他们相拥,紧抱对方。 “你喜欢我吗?”秦妖说。 “喜欢。” “你喜欢我吗?”白厌沙说。 “喜欢。” 麒麟峡,气温有些低。虽然有些凉,但不至于冷。这里空气清新,空气中有一种令人感动的味道,这味道淡淡的,是淡淡的草木香。 美丽的麒麟峡,有美丽的两个人,这两个人心中,有美丽的世界。 第八十章 天地无情 秦妖与白厌沙最怕的是他们的旅行受到其他事情的干扰。他们的旅行是漫长的,无论从路程来说,还是从时间而言,都是漫长的。 他们在野外的小路上,听到有喧闹的声音。很快,一群骑着马的兵跑了过来,这些骑兵个个都很威武,气势非凡。只听“嗖”的一声响,一支箭射在一头牛的身上,那牛竟然被射死。旁边的老农看到自己的牛死了,赶紧凑近看。 刚才放箭的是关夜,关夜这一箭,十分威猛。那老农问关夜,为何射他的牛,关夜则告诉老农,草木掩映,看不清楚,还以为是鹿呢。 关将军带着兵来围猎,为的是射杀几只鹿,回去烤鹿肉吃。可没想到射死了老农的老黄牛。关将军命令手下给老农赔钱,赔了足够的钱。 此时,野地中有人说话的声音,关夜在马上一看,见是两个男人,押着另一个男人。那个被押的男人,见到军队,喊了起来:“救命,将军救命。” 关夜命士兵去解救那人,旁边的两个汉子不服,这个人,是他们绑架的,要换钱。如果士兵要来救人,就是挡他们的财路,他们当然是不答应的。 左边的汉子说:“去你娘的狗屁兵,跟你们没关系,少掺和此事。” “我们绑架抢劫十多年,从来不失手,”右边的汉子说,“散兵游勇我们见过,从来对我们很客气。” “放开他。”军中一位骑兵说。 “不放怎样?”右边的汉子瞪着眼睛。 “跪下。”站在这汉子面前的骑兵,挥刀砍去。那汉子的两条小腿被砍了下来,他龇牙咧嘴地哀嚎起来。 “还有你,跪下。”举刀的骑兵喊。那左边的汉子惊呆了,缓缓跪下来。 关夜在马上说:“传令下去,围猎场地方圆一百里,不得有闲杂人等进入。违令者斩首。” 这闯入禁地的三个人,被放了。如若再次进入此地,杀无赦。 白厌沙见到关夜,向关夜打招呼。关夜看到了白厌沙,就从马上下来,说:“你怎么在这里?来这里做什么?” 白厌沙说:“带她来玩儿。” 这时,关夜看到了白厌沙身旁的秦妖,他对白厌沙和秦妖说:“你们对猎鹿有兴趣吗?” “我可不当猎鹿人,”秦妖说,“鹿多可爱呀。” “那好,就不勉强你们了,”关夜说,“这野外危险,时常有狼出没。送你们一把弓,好防身。”说着,他将一把精致的弓和一袋箭递给了白厌沙。白厌沙收下。 关夜带着他的兵去了,兵马过去,路上烟尘滚滚。 白厌沙拉动弓弦,空放了一下。“真是好弓。”白厌沙嘴里感叹着。关夜肯把这么好的弓送给他,看来关夜很看重他这个朋友。 “现在我们去哪儿?”秦妖问带弓的白厌沙。 “想打猎吗?”白厌沙问不知道去哪儿的秦妖。 “两个人?”秦妖说,“不行不行,太危险了。关将军打猎,那是有一支军队的。他们在围猎,气势汹汹。就凭我们两个人,恐怕应付不了野外的危险。而且关将军送给你弓箭,是让你防身的,不是让你打猎的。这野外太危险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不回去。既然来了,就不回去。我们要在这里玩儿。”白厌沙说,“不打猎也行,我们四处转转。” 情帝视察黄河改造工程,以前他派白厌沙来视察,那个时候的工程,还只是大坝修筑工程。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那里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工程,叫作黄河改造工程。没错,搞黄河改造工程的人,就是要改造黄河,改造黄河的方方面面,让黄河改头换面。 情帝相信,这个工程完成,今后的黄河,不会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工地上,情帝看到了很多男人在干活,他们为工程的进展出力。靠力气吃饭,从来都是光荣的事情。干活干累了,来上一碗香喷喷的饭,人间至味。 情帝叫来工程的领导,告诉他们要好好领导工程,确保这些人有饭吃,有地方睡,有钱挣。情帝对工人的关怀是无微不至的,他希望这些人能平平安安工作,没有事故发生。 平安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重要的,而关夜将军是脑袋悬在裤腰带上工作,他带兵打仗,随时有丧命的可能,战场是危险的。 情帝担心这些工人的安全,万一有个人一失足掉入黄河里,不就淹死了吗?情帝要求工程的领导在安全方面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只有未雨绸缪,才能有备无患。 韩云雁来到情帝面前,他答应送给黄河改造工程组的布料、衣物等货品已经到来一部分,还有很多货物会陆陆续续送来。这些货物,说什么时候送到,就要什么时候送到。延误逾期者,一律斩首。 情帝说:“多亏了你的这些衣物,这些工人穿的衣服你算是给解决了。上次我让白厌沙来的时候,工人的衣着都还很差劲。” “这是我该做的,”韩云雁说,“黄河的改造是利民的好事,老百姓都支持。当年秦始皇修筑长城,是为了抵御外侮,也是利民的好事,老百姓也多支持。只是那长城的修筑,绝非一日之功,工程浩大,劳民伤财,百姓中的怨言也是此起彼伏。这黄河改造工程,会不会有同样的问题?” “这也是我关心的问题,”情帝说,“你们几个都听到了吗?切记勿要给百姓带来痛苦。” “本官一向爱民,”旁边的一个官员说,“爱民如己,这是我做官的准则。这些工人,是从百姓中来的,他们是为我大梁国出力的百姓。他们的生活状态,本官向来牵挂于心,请情帝先生放心,在下一定会照顾好这些百姓。” 参观完一些基础设施,情帝和韩云雁来到黄河边,不带随从。黄河就在他们面前,大河长流,深沉而厚重。 情帝说:“你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话吗?天下的事就是我的事。现在我还是这样想。今后希望您能继续对我做出帮助。” “我会的。”韩云雁说,“我知道,支持你的事业,就是为人类谋福利。” “天下是我家,我家我作主。”情帝说,“如今天下还很不安定,烽火连天,天下人流的泪水能汇聚成河。不要说我一个人,就是再来上十个兄弟,也不能改变现实。改变世界需要天下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有人跑来,向韩云雁汇报工作,来者说:“有五百人因天下大雨,不能如期送货过来。那些人想把货物运到其他地方,分掉货品。目前那五百人已被全部斩首,货物已被督察队伍连夜送过来。” “带我去看看。”韩云雁说着随来者去看运来的货物。 情帝一个人在黄河边站着,周围突然好寂静,只听得到细细的风声。 秦妖在野外不习惯,野外很危险。没有防身能力的人,在野外扮演的是食物角色,很可能成为猛兽的食物。 白厌沙手中有一把好弓,背后背着的箭袋里满满的都是箭,他有恃无恐。 在野外,白厌沙不敢主动攻击野兽,能避就避开。如果真的有野兽来袭,白厌沙会拿弓箭抵御的。 有个从村庄中逃出来的老太太,带了几个年轻的小伙子,他们坐在树下歇息。这位老太太,手中有一把镜子,镜子背后是绿色的装饰。她的头发收拾得很整齐,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头发是顺的,眉毛也是整齐的,然后她靠在树干上,死了。 死之前,她是安静的,死之前,她欣赏了自己。她的村庄被敌人洗劫,很多人被杀死了。她带着几个邻居家的小伙子,逃了出来。那个村庄是他们的家乡,他们却要逃离家乡,家乡危险。 白厌沙来到这几个人面前,老奶奶已经死了。几个小伙子决定把老奶奶在荒野埋葬,薄葬是好的,避免了人盗墓。他们一起挖了一个坑,白厌沙、秦妖也出了力,坑中放上许多枯草,再把老奶奶放在枯草上。又往老奶奶身上放枯草,然后老奶奶的身体就看不见了。当土一点点下去,坑逐渐被填平。他们望着这简单的坟墓,仿佛老奶奶从来不曾在世界上存在过。 现实是残酷的,人需要面对生死,及与生死有关的一切。白厌沙这样一个顽强的人,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生命中的各种纠缠。那些纠缠人的各种东西,都是妖魔鬼怪,而人要做的,就是降妖除魔。 白厌沙数了一下,小伙子一共五个。白厌沙要带着他们走出荒野,走出荒野,走到安全的地方。 “我们能走出去吗?”一个小伙子说。 “我有弓箭,”白厌沙说,“放心吧,我们能走出去。” 天地间的风,向远方吹,野草连天,万般苍凉。 白厌沙握紧手中的弓,一步步向前行,秦妖和五个小伙子跟在他身后。没有人知道,他们将会遇到什么。 第八十一章 海洋 白厌沙跟随秦妖,来到海边。白厌沙好久没有来海边了,见到大海,他如同一个从没见过大海的孩子。 潮水一次次冲刷着海岸,海岸上的沙地,变得光滑干净。沙滩呈现柔软的样态,有人在沙滩上挖坑玩儿,就好像要活埋谁。 海洋是漂亮的,秦妖和白厌沙望着大海出神,他们不说一句话。 海洋对他们的吸引力是巨大的,曾经秦妖想驾驶小船,在海上航行,不断航行。白厌沙当然也有这个想法,这样的旅行,可以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当然,如果有可能,还可以潜入海中,到达海底。海底有什么呢?没有去,他们当然不知道。 他们对海洋有兴趣,如果让他们长时间探索海洋、研究海洋,他们是乐意的。两人相信,在以前,应该有不少船只在海上航行,但是好多船都沉入了海里。海水把船只淹没,仿佛世上从来不曾出现过那样一只船。 他们要是对海洋进行探索,当然也会面临很多危险。这些危险不是说胳膊或者腿被划伤,这些危险中包括死亡。在海上航行,在海水中潜水,随时有可能被海洋吞噬。 秦妖想要探索海洋,秦妖是认真的,她真的对海洋极为有兴趣。别的姑娘可能想要竞选皇妃,想要荣华富贵,可秦妖的梦想跟她们都不一样。秦妖是爱海的姑娘,她要探索大海。 海面上过来一只船,船上的人是一个老者。他虽然有些年纪,但精神矍铄。白厌沙说:“您是从海上来吗?” “是的。我这次去了比较远的地方。”老者说,“我到达的海域,很危险,从船上看去,四处都是无边的海水。但我还是活着回来了。” “您能安全回来,说明您有应对海上困难的能力。”白厌沙说,“真羡慕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出海。” 老者笑笑,将船靠岸,回家去了。 这个老者的精神面貌感染了白厌沙,他总能从周围人的身上学到东西。他计划像这位老者一样,驾驶着船,去海上航行。他和秦妖都对海洋有着浓厚的兴趣,可以一起去,相互有个照应。 白厌沙说:“你愿意和我一起出海吗?” “当然愿意。”秦妖说,“探索海洋也是我的梦想。”秦妖凝望大海,大海那么广阔,海风吹拂秦妖的长发时,白厌沙在欣赏她的样子。 白厌沙还不具备远航的能力,对船只的控制绝非简单的事情,在远航的过程中,要面对的问题太多太多。尽管有这么多困难,白厌沙还是决定尝试一下,他要在短期内培养起远航的能力。 事情总要一步步来做,他需要在海边待一段时间。以前白厌沙出过远门,跟着商队到达域外,那是在陆地上远行,这次他要在海洋上远航。无论是陆地还是海洋,远方总有什么在召唤白厌沙,他需要向远方出发。 白厌沙找到那位老者,向老者学习驾船技术。船虽然不大,可驾这只船所需要掌握的要领还是很多的。在海上,难免遇到风浪,这些危险,白厌沙已经悉知。老者看白厌沙学习态度这么诚恳,就认真教他。 从老者这里,白厌沙学会了很多在海上生存的技能,其中就包括驾驶小船。白厌沙很感激遇到这样一个师傅,是他帮助白厌沙,使白厌沙有可能探索海洋。 人们对海洋的认识微乎其微,从广度及深度来说都是这样。白厌沙问过自己,自己去过很远的海域吗?答案是没有。自己到过很深的海域吗?答案是没有。这样的一个情况,让白厌沙不满足,似乎只有探索海洋才能令白厌沙满足。 秦妖说:“厌沙哥哥,我跟你一样,也没有到过很远的海域。不如这样,我们出海吧。到很远很远的海洋上看看,看看那里有什么。” 白厌沙说:“我有些担忧。” “你担忧什么?”秦妖说,“你担心皇上不让我们出去吗?也是,如果能得到皇上的帮助,我们就不会这样势单力薄。但是,皇上肯定不会让我们出去的。边关防守都很严,我们怎么办?对了,我们可以编一个故事,就说海上有神仙,我们去拜访神仙。” “你以为皇上那么好见?谁想见就能见?”白厌沙说,“不过你想的这个主意不错。我们可以去找一些富商,告诉他们我们去拜访神仙,需要很多物资,让他们给我们提供一些物资。我觉得吧,出远海,需要一艘大船,小的船,风一吹就掉海里啦。” 秦妖抬起头,望着天,说:“说的也是,嗯,那我们就去准备一艘大船。” 白厌沙曾经跟着商队远行,认识了许多商人。有些商人很有钱,金发蓝眼的女子一买就是好几个。白厌沙找到那些商人,说明了情况。那些商人对神仙都很感兴趣,都觉得白厌沙是一个神奇的人。有了这些商人的帮助,白厌沙就拥有了一艘大船。 面对广阔的大地和广阔的海洋,白厌沙有着同样的期待,过去他在大地上旅行,现在他要到海洋上旅行。旅行是相似的,似乎每一次出发都预示着要前往全新的世界。 秦妖对白厌沙是信任的,她相信白厌沙的驾驶能力。秦妖和白厌沙来到大船上,他们要探索海洋。大船出发了,向着海洋深处前进。 大船行驶的过程中,站在甲板上,可以感受到比较大的风。海风没有味道,秦妖过去以为海风有海的味道,现在感受起来,这风并没有什么特别。 船在前进,一段时间后,往回看,已经看不到海岸。四处全是海水,秦妖有些害怕。她说:“我们会不会有危险?”白厌沙说:“危险肯定是有的。只是不知道这危险有多大,什么时候来。”秦妖说:“我相信你,你能应对这些危险。”“但愿如此。”白厌沙说。 秦妖曾卖了玉龙,很有钱。这次白厌沙航行所使用的大船,秦妖是出了不少钱的。这些,白厌沙都记在心上。海风吹着秦妖的身体,她的长发飘飞。尽管有对危险的恐惧,秦妖心中还是有些激动的,毕竟以前她从来没有到过这么远的海域。 如果一个自幼生活在海船上的人,没有见过陆地,让他讲一个故事,他能讲什么呢?他的故事可能离不开海水、海风、海鸟、海中的鱼。当然,他也可能幻想,幻想出陆地,幻想陆地的繁华。 海上没有其他船只,这给白厌沙带来一丝恐惧。他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也许一阵风浪,海水淹没大船。他希望太坏的事情不要发生。 秦妖希望海面上能够出现另一只船,那样的话,相互可以有个照应,这只船翻了,还可以上另一只船。然而,四处望去,连只鸟都没有。也难怪,有哪只鸟愿意在海上飞呢?谁能飞过大海?飞不过去,掉到海里,不是就死了吗? 秦妖说:“远离了陆地,你有什么感觉?” “感觉是到了另一个世界。”白厌沙说,“这是一个水世界。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空间。我们要熟悉这海水,熟悉这海风,熟悉这里的一切。” 秦妖望着海面,好大的一汪水,她的心中有无限感叹。 日暮时分,他们看到了太阳下落的动人情景,很快,天就黑了。前方隐约有一个小岛,白厌沙有些兴奋,他驾驶船,靠近那个像岛的地方。过去,果然是岛。于是,他们上了岛。 刚走几步,白厌沙建议回到船上去。这岛是陌生的岛,岛上有什么,他们根本不知道。冒然往岛上走,是危险的,更何况现在天黑,即便没有野兽威胁,扭伤脚也是不好的。 早晨的风吹到船上,白厌沙和秦妖醒了。他们站在船上,望海岛,还不错,岛上风景靓丽。他们已经没有了昨夜的恐惧,白天把一切暴露在天底下,两人从船上下来,上了岛。 岛上空气新鲜,岛风吹着他们,他们渐渐走远。 有趣的是,岛上居然有台阶路,说明这里有人来过,修筑了此处台阶。可是附近不见房屋,似乎并没有什么人。 秦妖问:“你说,这岛上有人吗?” “可能有人,也可能没有人。” “你这不等于没说吗?”秦妖明显不满意白厌沙的回答。 草地上有一些小动物在活动,这里还是很有生机的。面对一个陌生的小岛,他们不知道何去何从。可能因为天气比较好,他们的心情比较好。 白厌沙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前方是广阔的海。白厌沙感受着海的博大,海风吹在他的身上。 白厌沙一直想住在岛上,现在他来到这海岛,有了在岛上居住的机会。四处虽然没有房屋,他可以建造房屋。复杂的房屋他不会建造,但简易的房屋他还是会建造的。 秦妖同意白厌沙的想法,搭个简易房屋,休息几天,之后,他们还会回到船上,继续航行。 第八十二章 香山取意 木屋已在岛上建好,建造一所房屋花费力气,虽不是什么豪华宫殿,但足以容身。白厌沙有意四处走走,秦妖跟随。他们上岛时间不长,哪哪儿都陌生,草是陌生的,树是陌生的,就连风也是陌生的。 怪样的山路走起来有些艰辛,但风景怡人,多少消解行路的疲劳。半山腰,一个头发已白的老男人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石头不规整,像是被驴啃的。老爷爷毫不在意周围环境的荒蛮,像是熟悉了游乐场的孩子,肆意把弄手里的玉龙。这玉龙秦妖认识,正是她卖掉的那个玉龙。玉龙当时要价很贵,是一般人出不起的。而这玉龙如今辗转到了这位老爷子手里,秦妖看了惊奇。 秦妖和白厌沙走来,老人不理他们。是秦妖先说的话,“这位先生,这山路还能往上行吗?会不会有伤害人的野兽?” 老人一挠头,说:“没啥猛兽。这山不高,你们很快就能到山顶。” “这山叫什么名字?”白厌沙问。 “没个名字。就叫山。”老人说,“你是文化人,要不你给取个名字?” 二人得知山上不危险,就放胆前行。 继续上行的路,也是怪石密布,一个个石头都是可爱的模样,见了叫人心里喜欢。 从一条陡台阶路向右转,就进入一个开阔地带,这里的路不光宽阔,而且平整,简直能跳舞。往前笔直地走去,白厌沙见到一片花海。这里盛开的花,又大又明丽,从接近山顶的位置,一直开到山顶。给人的感觉是,漫山遍野都是花。其实白厌沙知道,只是这里花多,只是这里花朵盛开如此。白厌沙走在山路上,便已是走在花丛中了。 秦妖靠近花,此处花香暗藏,不经意间,花香透入灵魂。 在山顶逗留一些时间,他们便开始下山。因此处花香缭绕,鲜花照人,白厌沙将此山取名为香山。这是他们的香山,这是他们走过的香山,这是他们看过的香山。 回来的路上,白厌沙不说话,秦妖也没有说话,他们只是牵着手。距离上次打马球已有段时间,秦妖一直挺开心的,和白厌沙一起打球,一起登山,还一起为山河命名。 山野风景,撩拨人心。风静静地吹。他们回到木屋时,天色暗淡,已是傍晚。白厌沙从船上取下的画具,放在桌子上。白厌沙摊开洁白的纸,拿起他的毛笔。近来,白厌沙经历了跌荡的生活,生活于他,像一盘散沙。唐王朝覆灭后,天下总不太平,各地群雄并起,群雄逐鹿,分争世界,俨然一个乱世。 白厌沙提笔,笔走龙蛇,时疾时徐,笔下江山,透露凝重气息。白厌沙知道,当此乱世,人命如草芥,谁又能预卜前途、预知生死?好在有秦妖作伴,共担琐事,同浴风雨,人生温情,流露在日常小事间。 秦妖是快意人,打马球时表现了直爽的性格,她的马跑得总是很快,仿佛谁都追不上她。秦妖慢慢走过来,来到白厌沙身边,白厌沙已经画完了画,画在秦妖和白厌沙眼前呈现了出来。这画每一笔都精彩,秦妖靠在白厌沙胸膛,她已不去看画。 早晨的风吹皱水面,海面阳光动人。船行水上,秦妖目视远方,心中有些紧张。这次出来,秦妖只道是拜访画友,当日便回,没想在此岛上过夜。家人该着急了,家中无女儿,便没有生气。府里上上下下此时肯定慌慌张张,秦妖不见,这是天大的事儿。 船靠岸,白厌沙取出散碎银两,交于秦妖。秦妖雇了一辆马车回家,马车一路扬尘而去。 白厌沙一个人站立在街道上,此时风寒,白厌沙裹紧衣裳。 情帝从人群中走来。情帝一身红衣,情帝走在繁华街道。街上的嘈杂声仿佛入不了情帝心,他独自前行,步态潇洒。 “情帝?”白厌沙呼唤情帝。 情帝站住,见是白厌沙,叹了口气。片刻,情帝泪下,说:“死得太惨了。接二连三的死亡,不分男女老少。好多街道都有命案,人心惶惶。” 白厌沙说:“里面说吧。” 两人就近走入一家茶楼,楼内服务设施优质,老板娘热情。二人坐下,一壶热茶端上来。情帝茶水润润喉,说:“不行,我一定要找到凶手。凶手太猖狂,视人命如泥土。这怎么行?” 白厌沙思忖片刻,眉毛一扬,说:“世界太乱了,人心变坏。这凶手可能不只一个人。那么多人离奇死亡,一个人怎么可能杀那么多人?” 情帝将一杯茶水一饮而下,气不打一处来。情帝说:“卫灵有好多处商铺,其中一间茶铺,一直从浮梁、南平等地购置茶叶。就在前几天,运茶的队伍竟全遭暗杀,凶手不是为货物而来。所运茶叶被当地村民哄抢一空。那帮村民倒是捡了个大便宜。” 白厌沙面色凝重,他算一个文人,面对这些血淋淋的现实,他不知怎么办。情帝一肚子火,他话比较多,但可以看出来,他也没有合适的办法。 茶楼内宁静,茶水甘甜中带苦,情帝品茶,心中不是滋味。 情帝和白厌沙喝过茶,就着手去办案。他是极聪明的人,帮助官府从复杂案情中抽丝剥茧,最终让真相水落石出。往日的案子,情帝自然不在话下,可今日真是邪了门了,人一个一个地死去,凶手却像是空气,看不见摸不着。 白厌沙来到一处热闹的街道,走入一家茶铺。正巧卫灵在里面看一位女子刺绣,女子细手明眸,仔细绣鸳鸯,卫灵看得出神,不知道有客来。 “卫公子。”白厌沙已站在卫灵身旁。白厌沙说:“情帝向我说了一些案件。” “有眉目了吗?”卫灵很关心,他不再看女子刺绣。 “他也很茫然。”白厌沙说,“情帝遇到了一个大难题。不是一个大难题,是一堆大难题。事情很棘手。” 卫灵望了两眼屋顶,说:“真是乱世遇到鬼。” 第八十三章 厌沙画院 是卫灵出的主意,在城里组织一个画院,白厌沙听取了卫灵建议,决定成立画院。置办画院,白厌沙没有经验。他虽是一名画者,可需要注意的是,画画是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无关,所以叫别人参与有关画画的事情,多少有些尴尬。但现实的情况,也让白厌沙虚下心来,一些巨幅画作,甚至规模性画作,是一个人难以独立完成。清高自然要有,可一些繁重的活,还需要有人来做,找些人打打下手,也是必需的。即便有些人只是提提水、和和泥,也是参与了绘画工程,尽管不是参与画画本身。 画院的位置闹中取静,离卫灵的那家茶铺不远,却在一个深巷。白厌沙一早就要去画院,卖杏花的姑娘坐在路边,她屁股下面坐着一大片绿绿的荷叶。 来到画院门口,牌匾铺子派来的伙计,早已张罗着悬挂牌匾。那匾是淡黄色的,阴刻字迹刷成深蓝色,那蓝色深得有点发黑。匾上有大红的纱质大花,看着喜庆,喜庆气氛烘托的“厌沙画院”四个字,遒劲可爱。 有人拿来一根干枯竹竿,竹竿上挂着长长的一串爆竹,一根细香被一个孩子点燃,香交给一个大人,大人举着香绕过三个蹲在地上的孩子,香靠近爆竹时,三个孩子起身远离。爆竹一声响,虚空似乎被震碎,噼哩啪啦的声音,响彻整个深巷。 白厌沙站在人群中,嘴角露出笑。街坊都是老街坊,乡里乡亲的,还没这么热闹过呢。以前,要是娶亲,也这般热闹。可如今是什么世道,前些天倒是有娶亲的,新娘在婚礼现场死在轿子内,她鲜红的血染透了洁白的衣裳。现在画院开张,有些人虽是来看热闹,可也怕出事情。最近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报名的学员陆陆续续都来了,年龄不一,但都是孩子,都是年轻人。那个卖杏花的小姑娘也来了,她也是学员,报名学画画。她的爷爷也来了,这个老爷子白厌沙见过,正是香山上见到的那个手握玉龙的老人。 老人见到白厌沙,点点头。他说:“今天挺喜庆,我送孙女来学画。”回身对孙女说:“好好跟这位先生学,这位先生不错呢。” 场面热闹,大家各忙各的。老人在圆桌旁的小方凳上坐下,有女子倒上热茶,茶汽飘腾。 老人说:“你说前几天的事情怪不怪?好端端的一个新娘,死了。据说是被人暗杀的。不瞒您说,我儿子是在战场上死的。他跟的是关夜将军,关夜将军可不是怂将。我本指着儿子能建功立业,光宗耀祖,可谁能想到,竟在战场上死了。唉!”老人一声叹息,他很悲伤。 “老爷子您喝茶。”白厌沙说。 老人喝了一口热茶,说:“为啥让孙女学画画?学个技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你得考虑到她的安全。还是当文人好,当文人安全。握长戟的,不如握毛笔的。醉卧沙场是常态,打仗哪有不死人的?” “您说的是。”白厌沙说,“我曾入敦煌绘制壁画,我在天下很多处绘制过壁画。有些大的绘画工程,需要众人齐心协力。这些孩子在我这里好好学吧,我肯定好好教他们。等学成了本事,我带他们去妙音寺,共同绘制壁画。” “等学成了本事,我该高兴死呢。”老人说,“我这么大一把年纪,说句不好听的话,我还能活几年?我看着这些孩子,心里就喜欢,总希望他们能学成本事,立一番事业。” “这个是自然的。”白厌沙说,“苦心人,上天是不会辜负的。” 此时一阵风起,是一个黑衣男子走过来了。此人好大气场,步步生风。黑衣人递给白厌沙一张折叠的纸,然后转身离去。白厌沙抬头去看,见那个黑衣男子上了一辆马车。布帘掀起的那一刻,白厌沙看到车内坐着一个人,他戴着黄金面具。 白厌沙环顾四周,发现秦妖没有来。打开折叠的信纸,纸上浓墨书写着两个字:救我。 是秦妖的字迹,这是秦妖的字迹。秦妖的字迹白厌沙认得。 “秦妖这是怎么了?”白厌沙心突突地跳着。 “啥事情?”老人探头过问此事。 “我朋友有情况。”白厌沙简单说了一句,就将今天画院的事情交身边人打理。 他先去情帝处,情帝不在家。他又去找卫灵,让卫灵想想办法。 茶叶铺内,一位域外女子坐在椅子上,她金黄色头发,蓝色眼睛,皮肤洁白。卫灵靠近这女子,伸手触摸女子下颏,两手指挑起她头,“给哥哥唱首歌如何?真是好姿色。” 白厌沙来了。卫灵转身说:“画院办得怎么样了?礼钱我可是送到了,我派人给您喝彩了。” “秦妖失踪了。”白厌沙直截了当地说。 “失踪了?”卫灵关心地说,“什么时候的事儿?” “今天。”白厌沙说,“今天秦妖就没有来。我见到那个人了。” “哪个人?”卫灵问。 “那个戴着黄金面具的人。”白厌沙说,“信是戴黄金面具的人派人送来的。事情很蹊跷,信上只有救我二字,没有地址,我上哪儿去救?” “你先不要着急。”卫灵说,“找过情帝没有?他分析能力强。” “我去他家了。他不在家。” “别着急。他一定是去搜集线索了,他一刻也不肯闲着。”卫灵说,“这样,我跟你一起去找他。”卫灵转身,抱着金发女郎,在她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和白厌沙出门去了。 街道还是那么热闹,这街道每天都是这么热闹。两人无心逛街,一心找情帝。 在烟云广场旁,两人听到有哭声,他们寻声望去,见广场聚集一群人。人群中站立一个一身红衣的人,那个人是情帝。 白厌沙和卫灵快步赶过去,来到人群边。 “情帝,什么情况?”卫灵问。 “这位叔叔,女儿丢了。有人送来信纸,纸上只有救我二字。”情帝说。 “秦妖也失踪了。”白厌沙说。 “啊?”情帝很惊讶。 第八十四章 拜火 官府抓到一个人,据说是送信的。送信的不只一人,这次抓到的只是其中一人。送的信上都有“救我”二字,背面写有地址。那失踪者的笔迹最牵动人心,相关亲人怎能不着急如焚?怎能不采取措施?抓到送信者,真叫一个大快人心。 审判官员坐在长桌后面,他黑色胡须长长的,一副威严的样子。官员瞪着堂下,“你被我们抓到了,这下,你要完了。你送一封信,就丢失一个人。告诉本官,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从小没个名字,我不知道我姓什么。”堂下跪在地上的略胖男人说,“不过我有一个外号,村民们都叫我狗蛋。我只管送信,我们骷髅会只绑架人,不杀人。绑架图的是钱财。” “口出狂言。竟敢参与绑架,”官员厉声说,“来人,拉出去砍了。”旁边带大刀的两个官兵缓步走来。 “慢。”坐在一把淡黄椅子上的情帝说,“很多事情都还没有问清楚,不能让他这样轻易死。” “我问你,”情帝对着狗蛋说,“街道上无头的尸体、公寓楼内坐在地上身上布满血的死尸、被人剔去肉的女人的骨头,等等,这些血腥的案件跟你们骷髅会有关系吗?” “没关系,一点儿关系没有。”狗蛋说,“我们骷髅会只绑架人,只要钱财,不害人性命。我说的是真的。我们一般要求失踪者家属到约定地点赎人。” “约定地点,”官员说,“什么地方?” “冰临谷。”狗蛋说。 “报!秦府有人求见。”朗声传来。 “快请。”官员说。 秦府的人来了,为首的是一位微胖嘴上长小胡子的男人,“怎么?抓到人了?” “抓到一名送信者。”官员说,“他是骷髅会的人。骷髅会绑架人,要钱财。” 小胡子男人说:“本府千金秦妖失踪,老爷很着急,要求速速找到女儿。既然事情有了眉目,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这信是你们的吗?”情帝上前,打开一封写有“救我”的信,那是秦妖的字迹,“看清楚了,是你们的吗?” “是我们的。”狗蛋说,“这封信虽然不是我送的,但是我们骷髅会的人送的。确切无疑。” “你们要多少钱?”情帝问。 “面谈。”狗蛋说。 街道上来往的人中,一听到“冰临谷”三个字都会作鸟兽散,他们害怕,因为冰临谷有骷髅会。 情帝来到妙音寺,见到方丈。方丈是一位有着白色长胡须的老人,见到情帝,他面容严肃。 方丈说:“最近案件有什么进展吗?” “抓到骷髅会一个送信者。”情帝说,“据说骷髅会绑架、拐卖人口,做下很多罪恶的事情。我一定会破案的,我一定会让真相水落石出,还人间以正义,还天地间以公道。” “阿弥陀佛。”方丈说,“六道轮回,因果报应,愿事情能尽早有个了结。前朝玄奘法师,西行求法,带回众多经卷。玄奘组织译经,到我这辈,佛法典籍已是浩如烟海。昔日达摩传如来禅,到本寺讲经说法。译经者鸠摩罗什亦曾将新译出的经卷亲手送到本寺。此地承蒙先辈厚爱,得以聚集人才。寺内修行者,潜心经论,兢兢业业,可谓日日精进。弘传佛法,功德无量。老衲不才,情帝若有需要帮助的地方,我当尽心尽意,助你一臂之力。” 二人行至大院内,院里摆放许多尸体,尸体都血淋淋的样子。一旁的空地上,众僧林立。 “阿弥陀佛。”方丈上前,“罪过,罪过。死者可悲,老衲身心受到震撼。地藏王菩萨曾言,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我当亲自率僧众诵经百日,为死者超度。阿弥陀佛。” 情帝为死者默哀,心内感伤。从妙音寺出来,情帝见到了秦府的人。据秦府的人说,戴黄金面具的人要价一万两黄金。救出秦妖,需要一万两黄金。一万两黄金可不是小数目,骷髅会可真是狮子大开口。 情帝随秦府的人走入荒野,荒蛮气息浓重。野路漫漫,他们终于到达冰临谷边沿。来时的路,或布满碎石,或泥泞不堪,马车难以通过,只能步行。一路辛苦,来到这山谷边缘,他们已是精疲力尽。 休息片刻,他们开始往下走。下行的道路是被修整过的,路上铺着很多平整大石头,十分好走。 渐渐靠近一个山洞,这洞上方有“骷髅会”三个字。一行人进入山洞,山洞很长,他们走了好久才豁然开朗。洞内有一个大殿,大殿呈现山岩的幽暗本色,一股阴森恐怖的气息在四周弥漫。 大殿内的人都穿一身白色衣服,那种白跟白骨一个颜色,且衣服的质感也很像白骨。其中有十个人戴着黄金面具。众人的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火炉,火炉内摆放成堆的粗硬木柴,木柴在熊熊燃烧。大火燃烧时刻,众人拜倒。他们朝着火拜,心中充满虔诚。他们一拜再拜,火在他们心中是至高无上的象征。 礼拜结束后,一个戴黄金面具的人走过来,说:“钱带来了吗?” “带来了。”秦府的人从怀中取出一张纸,这是官票,可兑换一万两黄金。 黄金面具接过来官票,确认一万两黄金无误。喊了一声“放人!”随即有两个人押着秦妖来了,然后解开秦妖身上的绳索。 秦妖能够获得自由,她深深松了一口气。她本以为自己生命会结束,真是幸运,府里来人救出了她。 秦妖说:“情帝,白厌沙在哪儿?” “我不知道。”情帝说,“你自己去找他吧。” 这次秦妖获救,秦府损失一万两黄金。对秦府来说,一万两黄金是小事,千金是大事。 回去的路崎岖坎坷,但他们毫不在意。草随风动,前望的路,漫长而遥远。虽是脚下有泥,可是心中有光。回家,总是让人激动,家是寒冷中的一团温暖。 第八十五章 人血诗句 冰临谷,一个神奇的山谷。此山谷处于巨大的荒野中,找到这里,并且来到这里,十分不易。如果不是性命相关的事情,谁会肯来到这样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地方呢? 离冰临谷很远的若烟城内,一处亭子周围充满恐怖气息。亭子处在公园里,亭子四围的白色墙壁及亭子的柱子上,都有写的诗句,书法了得,文风飘逸。诗句字体不一,应该是多人书写,但风格趋同,他们应当属于同一个流派。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诗句都是红颜色的,不是用了颜料,而是人血写就。在世间,一个人会言语伤害另一个人,会偷盗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会抢劫别人的物品独占,会殴打别人,会杀害别人,会陷害别人,等等,种种阴暗的事情,存在于世界阴暗的角落。此时的亭子周围,布满血的气息,这是人血的味道。据说,写诗的人都是冰火社的成员,他们用心写诗,也用血写诗。冰火社是一个诗社,诗社的人用人血写诗已成习惯。人会伤害人,人会相互伤害,人怎么能这样?冰火诗社有血腥的传统,诗社的人完好地继承了这一不良传统。 鲁猛狗是一个杀人犯,他作为一名人人喊打的通缉犯,在四处逃。通缉要犯的生活充满奔波,不过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是少不了的,也算潇洒。鲁猛狗杀过众多的人,具体杀了多少个,他自己也不清楚,他算术不好。鲁猛狗杀过冰火诗社的人,因此与冰火社结仇,冰火社曾追杀他。鲁猛狗是个爽快人,快人快语,他曾经学着冰火社的成员,用人血在墙壁上写诗。鲁猛狗的诗沉郁顿挫,却又在某一处文采激扬,令人拍案叫绝。鲁猛狗生性鲁莽,粗鲁成性的他,写诗从来都是一气呵成,主打一个豪放派。由于鲁猛狗诗写得出色,因言获奖,他竟然受到冰火社人的好评,从而加入冰火社。现在,鲁猛狗是一名诗人。 近来接二连三的惨案惊动官府,官府派人调查,情帝也参与其中,可是案件总得不到侦破。有传言说,很多命案都是冰火社所为,他们写起诗来便为所欲为。此类事件十分重大,事关国计民生,作为一方父母官,不能袖手旁观。但官府人力有限,面对强大的邪恶组织,官府可以说是无能为力。只好通报军方,请求军方给予帮助。如果能获军方相助,事情应该会往好的一方面进展。 将军关夜接到任务,一早便策马赶来。了解情况后,关夜骑马回去。 荒野中,关夜领军行进。行至中午,已是人困马乏,军队停下来修整。几处枯草地上架起大锅,锅里煮着刚刚猎杀的野猪,场面热气腾腾。军营驻扎地相对安全,周围拉了警戒线,有哨兵把守,如有外人进犯,杀无赦。 关夜将军骑在马上,剑乃百兵之君,他手握长剑直刺苍穹,威风凛然。 关夜说:“日出东方,朗朗乾坤,天地间有浩然正气。我是一名将军,我手中的剑为天道而生,就是要铲除邪恶,维护天道。贪生怕死,蝇营狗苟,非君子所为。今日我要踏平冰临谷,血洗冰火社,取敌人首级,替天行道。” “杀!杀!杀!杀!杀!杀!”军队齐声喊,声音嘹亮,震碎长空。 午后,继续行军。靠近冰临谷有一处密林,打头的士兵进入林中,纷纷倒下。后面有个兵喊“有毒气!”大家急忙后退。兵中一个队长喊叫说:“将军,林中有毒气,冒然前行,恐遭埋伏。”高头大马上的关夜将军望了眼前方倒地的尸体,喊了一声“撤!” 在离密林不远的土地上,一个谋士说:“将军,此处地形复杂、埋伏众多,我方应按兵不动,伺机行事。”关夜听从了谋士建议,又将军队驻扎下来。 冰临谷中,一处崖壁布满洞窟,洞窟内空间都很大,可谓是一座座宫殿。一到晚上,洞窟内会亮起温馨的黄色灯光,整个崖壁灯火通明,辉煌至极。此处便是冰火社所在。冰火社以其强大的实力,雕刻了整座山崖,崖壁上的每一个洞窟,都是一座宫殿。 鲁猛狗,一个冰火诗社的新成员,提着一罐子人血,兴冲冲跑入崖壁中的一个宫殿。 这宫殿内,有众多的人,他们皆穿黑颜色衣服,那种黑是一种幽暗的黑,有着邪恶的味道,有着阴暗的气息。众人前方正中间有一个精美绝伦的玻璃容器,透明的容器内放着人血,人血在循环流动,在高处形成喷泉。 跟骷髅会一样,冰火社也有十个戴面具的人。与骷髅会不同的是,冰火社的这十个人,全都戴着白银面具。鲁猛狗提着罐子走过人群,来到人血喷泉旁边,将一罐子人血倒入与喷泉连接的池子,喷泉更加肆意地喷出人血。 众人开始在血腥的味道中礼拜,他们拜血,十分虔诚。礼拜一次又一次,在场的所有人,都真诚地多次礼拜。他们一次次拜倒在人血喷泉前面,他们将整个心都交给血神。 在冰临谷,有着两个邪恶的组织,一个是处在山洞中的骷髅会,一个是处在崖壁洞窟内的冰火社。骷髅会有十个戴黄金面具的人,冰火社有十个戴白银面具的人。骷髅会崇拜火,冰火社崇拜血,骷髅会拜大火,冰火社拜人血。 礼拜完毕,鲁猛狗对一个白银面具人说:“那军队已经逼近冰临谷了,我派人进行了各种埋伏,布置了各种陷阱,放心吧,他们进不来。” “再安排一队杀手,严密监视敌军动态,他们若敢进犯冰临谷,杀他们个片甲不留。”那个戴着白银面具的人说。 情况已是很紧张,关夜将军的兵已经逼近冰临谷,而靠近冰临谷的地方,有很多埋伏和陷阱。战争似乎会一触即发。 风吹过山谷的花,幽香流转,这本是唯美浪漫的世界,却要迎来一场杀戮。 第八十六章 读书人(一) 若烟城内一处黄金地段有一个书店,书店老板是美女孔文墨。孔文墨本是一名出色的舞女,跳舞赚了钱,便开了这家书店。她曾加入过诗社,那是很普通的诗社,并非如今令人闻风丧胆的冰火社。孔文墨喜欢舞蹈,更喜欢文字,她认为文字可以带领精神舞蹈,文字是有魅力的。能拥有这样一家书店,孔文墨认为自己是幸福的。 街道上跑来一个人,此人浑身是血,他是一个兵,看来伤得不轻。这名兵跑到书店门口,跑不动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太危险了,这次出兵,他差点丧命,他是捡了一条命回来,庆幸、庆幸。 书店老板孔文墨出来,见这里有一名伤者,伤者满身是血,孔文墨感到心惊肉跳。她随即从书店取出一本书,是一本《论语》,随手撕作两半,用封面擦擦伤者伤口,然后拿两半书包裹带伤的胳膊,又用绳子缠起来。 “这书真是好书,替我胳膊止住了血。”伤者感激地说。 “我去给你拿个蒲团。”孔文墨回身取出一个蒲团放在地上。伤者因为身上有血,怕脏了蒲团,死活不肯坐上蒲团。 “我坐地上就行,真的,我坐地上就行。”伤者望了眼书店内,书店宁静,书香满屋。他只是小时候进入过书店,后来几十年都没有进入书店,“这店里真好,我要是能在书店看书就好了,可惜我不识字。” “你怎么浑身是血?”孔文墨这才问起伤者的情况。 “打仗呗。”伤者说,“关夜将军领兵去冰临谷围剿冰火社,谁知那帮写诗的人太厉害了。我是从战场上逃回来的,我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我好累,我受了伤,我好疼。” “你歇歇,在这里好好歇歇。”孔文墨关心地说。关夜将军打了败仗,部队上死了好多兵,损失惨重。 情帝一身红衣来到书店门口,他随孔文墨进入书店。孔文墨刚倒下茶,门口出现一名瘦高的女子,她牵着一匹白马,身形稍显疲惫。 “叶夏?”情帝喊出了女子的名字。他跟叶夏好久没见了。叶夏这名国际旅行者,有着不羁的灵魂,她总是要去不同的地方,感受不同的风景。这段时间,叶夏在中原旅行,她总是在路上,到达一站又一站,仿佛永远都不会累。 叶夏进来没有说话,她默默坐下。叶夏仰头看书店内的环境,这里有好几个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她左手边墙壁上有一幅书法作品,是秦篆字体写就的“上善若水”,对面雪白墙壁上也挂着一幅等大的书法作品,是汉隶字体写成的“韦编三绝”。孔文墨说:“喝杯热茶吧,润润喉。”叶夏喝了一口茶水。 白厌沙来了,他一见到叶夏就有些兴奋。叶夏是那种谁见谁都会喜欢的女孩儿,她来自异域,身上带有异域风情。 “门口怎么坐着个人?”白厌沙问。 “打仗打输了。”孔文墨说。 白厌沙说:“叶夏,终于见到你了。听说你已经把中原转遍了,走遍中原,精神可嘉。” “中原风土人情最让人喜欢。”叶夏说,“我看到骑驴的老爷爷可把我逗坏了,老爷爷要往东边走,驴偏要往西边走,驴跟人不是一条心,可倔强了。对了,大家最近在读什么书?” 白厌沙说:“最近我在忙壁画的工作,画院的那帮孩子也需要我带。他们都是绘画的好苗苗。” 叶夏说:“我从域外来中原的时候,路过敦煌,后来我知道,敦煌相当数量的壁画都是你画的。那些壁画线条流畅,色彩脱俗,构图严谨,画面中充斥着神仙气,令人望而生敬。” “过奖了。”白厌沙说,“壁画世界需要一颗匠心,我们其实都是工匠。我朋友里面,有石匠,有瓦匠,有泥匠,有花匠,等等。这画画是很有讲究的,这讲究不是世俗的讲究,而是超凡脱俗方面的讲究。那时候,我在敦煌画画,一画就是一整天,我感觉我整个身心都沉浸在绘画中,我与绘画融为一体了。” “真的感觉很好,你能沉浸在美轮美奂的绘画中。”叶夏说,“您是准备再去敦煌画壁画吗?” “暂时不去。”白厌沙说,“我现在着手给妙音寺绘制壁画。妙音寺的老方丈对我可好了,每次去他都让我吃上好的蚕豆,还让我喝梨汁。” 情帝杯中的茶已喝光,“以前,你在洛阳画的壁画被人毁了,你生了一肚子气。洛阳本是兵家必争之地,向来充满紧张气息,因为有了壁画,增添不少人文味道。” “没事。”白厌沙说,“画作毁了,还可以再画。人命丢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去敦煌那会儿,误入一片沙漠,差点没走出来。案件进展得怎么样了?” 情帝回到说:“事情已经都很清楚了,很多绑架、拐卖案件是冰临谷的骷髅会干的,很多凶杀案是冰火社的人干的。即便我们知道了这些案件的真凶,又能怎么样呢?以我们的实力,是不可能与冰火社和骷髅会抗衡的。果断行事虽可避夜长梦多,但诸多事情都太为棘手,我们还是应当从长计议,伺机而为。” “瞧你们说得热闹。”门口的伤者说,“书上怎么说的?报仇雪恨。那冰火社今日伤了我,明日走着瞧。等时机成熟,我拎俩板斧,杀入敌营,装回两麻袋人头给诸位看。” “你喝口水。”孔文墨给伤者倒了一杯水,放在他的脚边。 孔文墨说:“我本是一个舞娘,能有这个书店,也算找到第二人生。关于对付冰火社和骷髅会的事情,我们可以多商量几次,想出一个周全的办法来。” 情帝说:“会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道饶过谁?” 宁静的书店,有了他们的谈话,书店更显宁静。书店外面是街道,街道很繁华,繁华之声只是书店外的存在,似乎这书店有神奇的功能,可以隔绝声音。 第八十七章 读书人(二) 清晨书店的书香在阳光中弥漫。孔文墨用轻软抹布擦拭木质书架,抹布是蘸过温水并拧干的,不光有湿度,还有动人的温度。在静好的时光中,什么都不做都是一种美好。 卫灵登门,要来找情帝,可情帝不在书店内。结果卫灵在门口的驼奶店门口看到情帝,这里全天供应骆驼奶,购买骆驼奶的人排成长队。情帝喝了一口骆驼奶说:“你找我有事儿?”卫灵说:“没事就不能找你吗?” 卫灵此次前来,还真是有事。他知道情帝每天早上在这里喝骆驼奶,喝完热奶就去书店看书。情帝是异域人,来自域外,到中原后,其实喝不惯中原的小米粥,能在这里遇到驼奶店,情帝仿佛找到了家。 卫灵是一个富公子,经营很多种生意,丝绸、瓷器、黄酒、茶叶等等,十多种方面都有卫灵的店面。前不久的一次事故,让卫灵损失很多茶叶货物。说起来好笑,那帮野蛮的农民将卫灵的茶叶抢夺一空,就像卫灵买了一车空气回家。这种事情发生好几次了,坐吃还山空呢,接二连三地赔钱,卫灵不乐意。卫灵决定亲自采买茶叶,去趟浮梁。 卫灵说:“我要出趟远门了。有没有兴趣一起去?” “正巧,叶夏约了我,要和我一起去旅行。”情帝说,“我们均来自域外,来到目的地,又在目的地旅行,这真是旅行中的旅行。” “有方向吗?”卫灵问。 “没有。”情帝说,“漫无目的的旅行,说走就走,想停就停。” “既然这样,那你们跟我去浮梁吧。”卫灵说,“我知道你读过很多侦探类的专业书籍,分析问题有自己的一套,有你这样朋友相助,我想路上不会吃亏的。” “好。我替叶夏答应你。”情帝说,“我们一起去浮梁。” 约定的时间是上午,虽然任务不重,可是时间紧。叶夏来见情帝和卫灵时,竟是一身男装打扮,衣服有些简陋,却掩饰不住她逼人的俊俏。她这样的女扮男装,有点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意思。叶夏在阳光中笑,她的笑是明媚的。 他们来到一辆马车前,马车没有马车夫。这马车是卫灵从自家的马车库中随意挑选的,样子很新,精致硬朗。此次行动,卫灵决定自己驾驶马车,这次的茶叶采买任务,卫灵要亲力亲为。 情帝和叶夏二人上车,卫灵驾驶马车。这马不用鞭打,手掌轻拍马屁股,马就能奋力向前。马车很快驶出若烟城,出了城门,竟然是一条土路,车后灰尘扬起,卫灵全不在意。 到中午,该吃饭了。卫灵带足了钱,可此处找不到一家饭店,这真使人揪心。卫灵此次出来没有带干粮,人道是穷家富路,而卫灵富得流油,只想着不管到哪儿,想要什么东西,买就是了。这下可好,带着钱,却买不到东西,因为没卖东西的。 卫灵望了一眼天,望了一眼地,对情帝和叶夏说:“石头不能吃,泥土不能吃,树叶也不能吃。吃点什么好呢?” “此处有风。”情帝说,“喝点西北风挺好。” 马车旁边有小溪,小溪旁边有泉水,泉眼无声,泉水从中细细流出。卫灵趴下就喝了两口,光喝不吃,腹中淡出鸟。而此时,卫灵看到一棵树底下坐着一个人,此人是穿白衣的男子,因为白色衣服长时间没洗,都已经变黑了。他手中的书倒是挺洁白,洁白的封面上有“骷髅经”三个字,看来这个人是骷髅会的人。男子端正坐在泥土地上,样子像是坐在龙椅上,他手握经书,细细读。 “看出什么东西没有?”卫灵问。 “没有。”男子说,“我不识字。都说这经书精彩,我怎么就看不懂呢?” “你不认字,当然就看不懂。”卫灵说,“就跟你不识数就不会算术一样。” “我确实不识数。”男子说,“我不能从一数到一百,数着数着我就数乱了。活一个人真难,活着活着就活不明白了。”说着,男子拿出一袋窝头,取出一个大窝头,张大嘴咬了一口。 “你这窝窝头看上去挺好。”卫灵盯着那一袋窝头说。 “废话,我娘做的,能不好吗?我娘手艺可好了。”男子嚼着窝头说。 “我买你几个窝头可以吗?”卫灵问。 “你买得起吗?”男子大嚼着窝头说,“你以为谁都像我这样丰衣足食?做梦去吧。” “我们饿了。”卫灵真诚地说,“要多少钱我给。” “不用你给。”男子说,“给你们三个窝头,一人一个。但是有前提条件,我需要剪一点马尾巴上的毛,我要做一根毛笔。自己做的毛笔不用花钱。没毛哪儿来的毛笔?你说是不是?” “好。”卫灵说,“我替马答应你了。不就是几根毛嘛,给你就是。” 他们三个人一人手里举着个窝头,像是举着一疙瘩黄金,认真地吃起来。 三人和男子结伴,往前面去,就到达一条街道。这是一个小镇,只有一条街两侧有商铺,其余的地方大多是农田。这个镇名叫一条街镇。 卫灵牵着马车在街上站住,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你起开,让开点儿,你挡我前面我还怎么乞讨?”卫灵转头一看,见有一个小男孩儿蹲在地上,面前放着一个大碗。 “对不起。没看见你,影响你乞讨了。”卫灵抱歉地说。他把马车挪开点。 旁边跑过来一个精干的小男孩儿,手里拿着一个更大的碗,“这不是大名鼎鼎的卫公子吗?您来这里做什么?”又低头问蹲在地上的小男孩儿,“驴球,要到钱没有?”驴球说:“马在我前面挡着,我要个粪啊?” 卫灵见这个站立的乞讨者是自己见过的空碗,就说:“空碗,你怎么跑到这儿了?” 空碗回答说:“我是一名要饭的,要饭是我的职责。我从小就立志要饭,今日终于如愿以偿。我云游天下,我是吃百家饭的。要饭是我的事业,我要要一辈子饭。” 卫灵见此人这么有志气,便祝愿他钱程似锦。 一个胖子拎着一袋鸡腿走过来,给了驴球一个,给了空碗一个,也给了与卫灵同行的男子一个。然后,胖子就走了。男子因为刚才吃多了窝头,吃得过饱,那鸡腿只吃了几口就丢在地上。 一个瘦子身着长衫走来,很有书卷气,他见男子把鸡腿扔在了地上,就说:“怪可惜的,这么不知道珍惜粮食。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男子走过来,瞪着眼睛说:“你是什么东西?你才吃过几个窝头?你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敢在老子面前舞文弄墨。信不信老子一窝头砸死你?” 卫灵过来安抚男子情绪,告别空碗和驴球,随同情帝与叶夏前面找地方安顿。 第八十八章 读书人(三) 卫灵同情帝和叶夏随意找了家客栈住下,第二天一早就动身前行。出行前卫灵买了牛肉、羊肉、猪肉、驴肉、鸡肉、鸭肉、鱼肉等等,这些食物都是做熟的,直接就能吃。他可不想像昨日那样,要吃没吃,要喝没喝。卫灵想好了,以后遇到乡镇、城市就买些饮品、食品,如果到了荒郊野外,想买就没得买了。这都是教训。还有一点,是卫灵觉悟到的,那就是不驾车不知道马屁股得抽,不抽它它就不跑,或者说跑不快。刚出来的时候,马的奔跑还符合人的心意,可跑着跑着就变样了,步调没有那么紧凑了,姿势没有那么帅了,偶尔还停下来,不跑了,欠打。 小镇前面又是一条土路,土路还算宽阔平整。卫灵感受到车的颠簸,这车晃得也太厉害了,这马到底是怎么跑的?会不会跑啊? 在这条土路的尽头有一个石板桥,桥下是小河,河里水不多。卫灵停下来,马自己去喝河里的水,啃食河边的青草。原来马也是要吃东西和喝水的,这个卫灵以前竟然不知道。 “你们坐驴车去哪儿?”一个坐在桥边泡脚的女子说。她声音甜美,但有些羞涩。 “我这是马。”卫灵看了眼自己那匹黑亮亮的马。 “它不是驴吗?”女子合住手中正在看的一本书,“你看它耳朵那么长,怎么不是驴?”她手边的书,封面上写着“冰火诗集”四个字,好遒劲的字体。 “你是冰火社的人?”卫灵问。 “是啊,我是冰火社的人。”女子说,“我是新加入冰火社的人,我是一名新人。我们冰火社的《冰火诗集》,收录了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所有诗人写的诗,有的诗是女娲造的人写的,可古老了,我们称之为古诗。” “诗言志,”卫灵说,“诗读多了,会培养人的志气。浩然正气就是一种志气,人为什么有浩然正气?就是诗读多了。好女子志在四方。” “你的嘴真好,能说出我爱听的话。”女子说,“自从我读了诗呀,我变得越来越有志气了。冰火社的《冰火诗集》,收录了九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首诗,我要读诗,我要把《冰火诗集》的诗都读完。我要读一辈子诗,我要一辈子都读诗。” “你是我见过的最爱诗的人,你是真爱。”卫灵说,“可是我听说,冰火社收录的诗,最初的时候,都是拿人血写的,大家喜欢,就收入诗集。” “你说的没错,冰火社祭拜人血。”女子说,“等过段时间,我要对着人血磕头,表达我的虔诚。我要每天磕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头。磕头花费力气,吃得好才能有力气磕头。你知道我爱吃什么吗?我最爱吃猪肉了。我从小就爱吃猪肉,长大了还爱吃猪肉。好家伙,猪肉怎么能那么香呢?简直香死我了。我不能想,一想口水都流出来了。我爱吃猪肉,我要吃一辈子猪肉,我要一辈子吃猪肉。” “你说你爱吃肉,看你也不胖,瘦瘦的。”卫灵从马车里拿了些猪肉,递给女子,“给你一些肉,猪肉。” “太感谢哥哥了,哥哥简直就是活菩萨。”女子说,“我越吃猪肉越吃猪肉,猪肉真的是一点吃不够。朋友们都知道我的口味,都叫我猪姑娘。猪姑娘,哈哈,好名字。我可爱猪了,我喜欢与猪有关的一切。我天天吃猪肉,我吃猪肉培养我浩然志气。你说的对,好女子志在四方。” 那马喝过水、吃过草,显得有精神了,像龙一样。马居然有了龙的精神。 卫灵说:“时候不早,我们该走了。” 猪姑娘说:“你这是匹马,要是头猪就好了。猪力气大,而且跑得快,猪车可以载你遨游四方。我认字不多,总共认识几十个字。最近我一直努力学习认字,可是我还不认得猪字,更不会写猪字。我要是会写猪就好了,临走写幅猪字送给你。” “你好好读诗吧。”卫灵驾马车走了,回头喊,“好女子志在四方。” 当今天下,各方势力暗流涌动,域外势力也是蠢蠢欲动,形势紧张。 卫灵驾驶的马车,面临凶险,但他不把自己的安危放在心上。情帝是细心人,他怕他们遇到烟山蒙面人。那些人,据情帝观察,与冰火社和骷髅会都有联系。他们可真是臭味相投。在天地间,烟山蒙面人、冰火社、骷髅会,正在瓜分天下。天下局势,可谓风雨飘摇,极为动荡。 在马车上,情帝说:“这次出来,准备得有些草率。” 卫灵驾驶着马车说:“我有的是钱。今早买的食物,够我们吃好几天了。不要怕,路上不会亏待你们的,我有的是钱。” “我倒不是说这个。出来之前,要是我们能列一个单子就好了,买什么东西,买多少东西,等等。出来就按照单子上的日程安排走,这样,做起事情来就会有条理。”情帝说,“可能我说的不对,但我就是这样想的。” “你说的有道理。”卫灵说,“不过我们已经出来了,就随意而为吧。” 情帝说:“真佩服你,看你每日潇洒自如,轻轻松松,却能将生意做得这样好。” 卫灵说:“我是一名商人,在商言商,商人讲究利润,没有利润做什么生意?做生意嘛,又不是做苦力,我是每天比较轻松。但我每日脑子都在动,我不能停止思考。思考给我带来的好处是让我认清自己,认识我是谁。” 马车前行,野风如歌。 在旷野广袤的土地上,只有卫灵一辆马车在行驶,即便是太平日子,也没有多少人出远门。路途艰辛,好在此处风景惊人。视野里的风景像一本图画书,徐徐展开的风景,每一页都精彩。 天空高远,道路笔直,风在天地间吹拂,让大地上的青草都动起来,青草似乎想像空中的鸟一样,飞在一片蓝色中。 第八十九章 万象共生 自然记录 白厌沙从画院走出,若烟城如往日繁华。街道上每日行走众多的人,人事嘈杂,众人生活交织在一起。人群中的人或贫或富,都有自己的饭要吃,有自己的水要喝,虽有奔波,生活还都过得去。偶有些小摩擦,人们将心比心,体谅对方,也能通融处理琐事。只是万事总有意外,烟山蒙面人、冰火社、骷髅会在天下活动,人走在街上,你不知道他是鬼还是人,是人还是鬼。 在秦府门口,白厌沙站住。白厌沙进入秦府。秦府是若烟城为首的大户人家,若烟城纵横各几十条街道,提起秦府,街上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中土王侯龙名声威震四方,他作为中土之王,曾与当今皇帝有过交情,面对街面上的一些流氓地痞,他曾言,宵小鼠辈,尽得风流,奸邪不除,正义难鸣。在侯龙的主持下,市井中的一些小混混被绳之以法。中原之王侯龙的侯府,与秦府相比,却只能屈居第二。因为各种复杂因素,秦府的威名竟在皇帝的宫廷之上。 一个宁静、优雅的客厅内,几位瘦小女子依次端上来茶水、点心等生活所需,然后谦卑退下。白厌沙也不吃,只是喝了口茶水。片刻秦妖出来,刚刚洗浴完,头发还有些湿润,发香伴着博古架上玻璃容器内的沉香,竟让白厌沙精神一震。 “在这里吃完早餐我们再出去吧?”秦妖说。她今早洗浴之前,只是喝了些驼奶。 “我在奶茶店吃过了。”白厌沙说。他这几天早上,总是去那几家奶茶店吃早饭。奶茶是用茶水和牛奶调制的,内中放有炒米,味道香醇温和,余味独特。几个蒙古的厨子,把草原游牧民族的风味带至中原,白厌沙很是喜欢。 二人从秦府出来,走到小河边。这河水,人看它的时候,它在流淌,人不看它的时候,它也在流淌。若烟城中人的生活,并没有谁来像人脑回忆一样记录它们,但这并不影响人们的喜怒哀乐、正常生活。这小河流水,也没有人做全景式的记录。其实,不管人们是否记录,人们的生活以及小河的流水,都在自然界中自然地生长。 白厌沙望着河面说:“你在河边捡起一块石头,石头上便有了手的温度,手也感知了石头的温度。你打碎了一块石头,石头便有了你的痕迹。我们所处的世界,是一个万象共生的世界,而自然会做方方面面的记录。”白厌沙又说:“我画壁画也是一种记录,我能看到动物在我的笔下活动,植物在我的笔下生长,我能看到我画的人鲜活,我能看到我画的神仙生动。” “我带你去那边看看。”秦妖牵着白厌沙的手,两人缓步行走,来到若烟湖边。他们用双眼记录风景,用心铭记感动。 湖面阳光温暖,这是一个晴天。 白厌沙随秦妖进入闹市,在一条板正的街上,他们进入一家染坊。染坊的老板秦妖认识,老板韩云雁亲切接见秦妖和白厌沙。韩叔叔是有名的布料大王,他这里出产各种布料,多是中等和上等的布匹,很多人都喜欢。上次裁缝给秦妖做的衣服,就是从韩云雁的染坊选的布料,做出的衣服很漂亮,秦妖很喜欢。这次秦妖要亲自挑选布料,自己动手做一件衣裳。 韩云雁的染坊内,进行着染布工序的各个环节,技术把控尤为重要,只有精益求精,才能作品天成。店内挂着各种颜色的布,高高大大的,宽阔直顺,不懂裁缝的人来到这里,也会想试试身手,做一个服装。 这么好的染坊,韩云雁细心经营。不过韩老板是很担心的,他怕这些漂亮的布料被烟山蒙面人抢去。除了大量布料,韩云雁还有很多丝绸呢,都很名贵。如果所有货品被人抢夺一空,韩云雁上吊的心都有。当然除了烟山蒙面人,还需要提防着冰火社和骷髅会,这两个组织也不是什么善茬,干尽坏事。 在冰火社的诗句中,有描述骷髅会的邪恶面的,这在骷髅会看来,就是诋毁。在骷髅会的《骷髅经》中,有描写冰火社的阴暗面的,这在冰火社看来,就是污蔑。因此,读冰火社的书,可以了解一些骷髅会,读骷髅会的书,可以了解一些冰火社,尽管这些了解都是片面的。 “别的我不怕,我就怕那些山贼。”韩云雁说,“冰火社和骷髅会一般不会欺负到我的头上。我怕那些蒙面人。冰火社和骷髅会都有着作,通过阅读他们的着作,可以了解有关他们的很多事情。但烟山蒙面山贼就不一样了,他们没人爱好文字,更没人写书。尽管听说他们有的人识字极多,但他们就是对文化产品不爱,试图毁灭,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白厌沙说:“我们总担心一些事物会消失,我想说的是一个重大的事情,那就是,世界的隐秘难以被发现。其实,我们担心要消失的任何事情,自然都在以神奇方式进行方方面面的记录。这一点,是我感知到的。我发现世界的这一特征并不容易。世界种种特点的所在,是世界的隐秘,还是那句话,世界的隐秘很难被发现。而我在世界的隐秘中,发现了一点,我将其揭示了出来,这于世界而言,是重大的发现。我心中的理论,似乎只能被我感知,难以用语言描述。我可以这样讲,世界因我而存在,有我的世界,世界是斑斓多姿的,没我的世界,世界是虚幻的。我走在人间,乃是要拯救世人。我拯救世人的方式之一,便是向世人揭示真理。你可知我的心?” “我理解你。”韩云雁说,“我知道你最近在画神仙,不知神仙者,不能画神仙。你画的那些壁画,都是我喜欢的。我还读过你的诗,让我深受震撼。无论你的画还是你的诗,都有一股仙气。为了表达我对你的敬意,这样,今天秦妖姑娘买的布料和丝绸,我都不要钱。”韩老板这么慷慨,白厌沙也不再推辞,所谓盛情难却。 第九十章 眉眼鼻唇 烟山蒙面人神出鬼没,将军关夜多次领兵前往,意图消灭烟山蒙面人,可烟山蒙面人行踪总是飘忽不定,甚为狡猾。有山贼在,就没有百姓的好日子。喜好收藏古物的韩奇山、施怀古二人,担心家中藏品会被抢夺一空。棺材铺女老板乔不见近日心情好,因为这几天总在死人,她可要发财了。这世界总是这样,人跟人的关系紧张,你争我夺,有你没我。 白厌沙表现得很淡定,他潜心绘画,一心向艺术。他的两个朋友郎毫、冷泠也是出色的画工,他们认真绘画,有时请教白厌沙。郎毫和冷泠还帮着白厌沙在厌沙画院授课,那些学画的孩子都很用心。用心是美德,世间事都需要用心做。 平日白厌沙用心观察人,格外注意人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唇,不同人的眉眼鼻唇是不相同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鼻子。眉眼鼻唇的组合,构成人的面部特征,人眉目传情、瞠目结舌、痛哭流涕,都离不开眉眼鼻唇。 这段时间,白厌沙发现自己了解一个人、记住一个人,全靠看这个人的眉眼鼻唇。有时匆匆走过一个地方,路旁有人,白厌沙会大略看一下这些人的眉眼鼻唇,然后走过。他不是为画画而看人的眉眼鼻唇,他是让自己知道世上有过这么一个人。 白厌沙有时画水墨画,线条流畅,着墨精当,几百种皴法随意调用,畅意绘画。今日的心情不同昨日的心情,明日的心情,亦不同今日之心情,白厌沙每日的绘画,都靠心情驱使,所以每日画作情趣不同。 白厌沙除了会用毛笔,还会使刀。他知道,许多人研习刀法、剑法,学这个武、学那个武,白厌沙觉得他们都是一群癞蛤蟆,癞蛤蟆再怎么练武,也是癞蛤蟆,癞蛤蟆就是癞蛤蟆。白厌沙用刀,不讲究特定招式,他就是肆意舞刀,漂亮地战胜敌人,帅气收场。那时白厌沙跟着商队出行,观察四方,靠的就是一把刀保护自己。也遇到一些个事情,白厌沙都用刀摆平。 中原有一个人,这个人大家都知道,他是刘子却。刘子却一直想恢复汉朝,唐朝消亡后,刘子却激动不已,他认为他的机会来了。当今天下虽有许多人称雄称霸,可这些人在刘子却看来,都不足挂齿。刘子却相信,通过自己的一番努力,一定可以逐鹿中原,定鼎天下。 刘子却知道情帝足智多谋,且来自域外,视野开阔,便要来找情帝。可是情帝不在家。刘子却来到厌沙画院,要找情帝,得知情帝和卫灵外出了,去了浮梁。 刘子却在画院的接待室坐下,白厌沙来了。刘子却眉毛高挑,眼睛明亮有神,鼻子细长,红唇皓齿,白厌沙见此人五官脱俗、气质别样,就笑着对他说:“请喝茶。” “情帝这个人也真是的,一个侦探,不好好侦破案件,瞎跑什么呢?”刘子却说,“他什么时候回来?” “没说。”白厌沙说,“只说跟着卫灵去买点茶叶,回来的时间没说。” “买茶叶,在若烟城不能买茶叶吗?”刘子却说。 “买得多,他们是去进茶叶,低价买,高价来卖。生意上的事情,我也不懂。”白厌沙给刘子却续茶。 “我此次来是有大事要商量。”刘子却很严肃地说。 “我知道你心中的事业。”白厌沙说,“恢复汉朝有那么着急吗?” “不是说恢复汉朝,话不能这样说。我是要恢复汉室传统,皇家血统,皇族气息,岂是凡夫俗子所能领会?”刘子却说,“汉人要有汉人的样子,大汉雄风雄在哪儿?雄在汉人的意志,雄在汉人的灵魂。衣食住行,言行举止,朋友交际,日常礼仪,都应该有汉人的传统。汉人岂能学着胡人的样子亦步亦趋?” “我不懂这些。”白厌沙说,“等情帝回来你和他说这些。” 妙音寺的壁画绘制工作需要白厌沙去做,刘子却走后,白厌沙便去了妙音寺。和尚还是那些和尚,好像和尚永远不会变,头光光的,行动缓慢,今天这样,明天也这样。 郎毫和冷泠已经忙开了,四面墙被他们刷得雪白。这墙不愧是画家刷的,真有两把刷子,这么大的墙,竟能平整如镜。 郎毫说:“墙可算刷完了,这一上午可把我们累坏了,一上午连口水都没工夫喝。” 冷泠说:“等墙干了就可以画了。白厌沙,发挥你的才能吧。” 白厌沙说:“我画一个人,不感觉自己是画人,我是在画灵魂。人物有人物的灵魂,我的灵魂和人物的灵魂相通,每画一个人物,我都像登一座山,登山当然有成就感,绘画也一样。” 白厌沙等墙壁完全干透,就提笔作画。他先是画了一副眉毛,又画了一对眼睛,接着画了一个鼻子,最后画了唇,这画仅寥寥数笔,已见生动。白厌沙接着画剩下的人物,他画起画来,气势如疾风骤雨,墙上线条大开大合,气韵浮动。白厌沙完全沉浸在绘画中,笔下人物在墙壁上鲜活出现,生动至极。 两个时辰的工夫,白厌沙已完成了一面墙的壁画绘制工作。他这两个时辰一刻都没有停止,胳膊有些酸痛,背部有些僵硬,他一屁股坐在斑斓画作旁的躺椅上休息。为绘画,白厌沙总是付出巨大精力,还有很大的体力。敦煌的壁画,多是白厌沙所画。那会儿在敦煌时候,比这个更累,白厌沙是没日没夜地画画。然而乐在其中。 像白厌沙这样的画工很多,他们乐于画画,在线条和色彩间获得无穷乐趣,有的人,一画就是一辈子。白厌沙给画友们说过,人所能看到的一切都是有形状的,且是有色彩的。人看到的山河日月、星空花海,都有各自的形状,且有各自的色彩。人只不过是把这些真实存在的事物画出来,对现实进行描摹。这些真实的事物在自然中巨大且令人惊奇地存在,人的艺术是对自然致敬,大自然才是真正的鬼斧神工。 第九十一章 宴宾客 白厌沙花七天时间完成了妙音寺的壁画绘制工作,他得到了相应的回报。白厌沙得到的钱,他不想自己花掉,他要请老百姓吃饭。百姓多是辛苦的,这一点白厌沙知道。白厌沙只是邀请大家来聚会,不为别的,只为聚一聚。 聚会的地点选在月泠客栈。月泠客栈在森林中,十分神秘。 按照约定的时间,白厌沙来到月泠客栈。无月来了,他这个人平日喜欢读佛书,很少出门。水浪来了,他这个人爱在四处浪荡。柳剑来了,他这个人好剑术。鲁铁花来了,他这个人爱打铁,喜欢看溅起的铁花。任秋生来了,他是秋天生的,从小就喜欢读儒家经典书籍。马思轮来了,他打小就琢磨马车的轮子是怎么做的,为什么会转,他现在是做车轮的工人。张海平来了,他是海边生人,上个月结婚了,得到过方丈屠魔的祝福。宋有情来了,他是个情种,跟很多女孩子都有种,他认为做人就应该子孙满天下。徐记忠来了,他是一个老实人,老老实实忠于朝廷。王明义来了,这个人最讲义气,哥们众多,为了兄弟,肯去杀人,经常仗义疏财。范孝来了,此人极孝,百善孝为先,他母亲一百二十岁了,天天夸他孝顺。以前被坏人绑架过的一些女子也来了,蔡蝶、多难、河流、瓶深、老身子、问情、空痕、醉月、针线坐成一桌,她们很喜欢今天的饭菜。单猪来了,他现在给人骟猪,实行猪群的计划生育。方恋来了,这个人喜欢恋爱,但从来不牵手,他推崇精神恋爱。崔烟来了,他曾经放弃节度使不去做,转身搞音乐去了,现在会拉二胡。萧峦来了,他喜欢看起伏的山峦,可爱画作了,可惜自己不会作画。曹阿满来了,他因为和人打架,被人砍去了一条胳膊。刁民来了,他爱在任何事情上跟人纠缠,是个很难缠的人。高矮来了,他虽然姓高,可是长得不高,他很矮。葛格来了,他喜欢别人叫他哥哥,他爱嘲笑别人。黄浪来了,他这个人爱逛,主要是爱逛青楼。郝银来了,他是一个好人,他认为自己是天底下最好的人。薄情来了,他喜欢男扮女装与男子厮混。毕门来了,他是做门生意的,卖各种门,他经常说门是一门学问。程鹤来了,他喜欢鹤,也喜欢松树,他觉得自己能活到一百岁。冯月来了,他喜欢与月亮有关的诗,只要是跟月亮有关的诗他都喜欢。费劲来了,他这个人干啥都费劲,干啥啥不成。贾珠来了,他喜欢各种珠子,手上戴的,脖子上挂的,只要是珠子他就喜欢。彭冰来了,他喜欢冰,夏天拿窖藏的冰放家里,调节空气,冬天趴地上啃冰吃。扈体来了,这个人信各种邪,拜假僧拜妖道,他说不信邪是不对的。艾人来了,他很爱百姓,爱人如己,曾经用青蒿治好很多人的疟疾。吉祥来了,他见人就低头哈腰给人说您吉祥,他常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敬爱来了,此人是名大儒,崇拜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黎地来了,他是本本分分的农民,经常吆喝着老黄牛犁地。倪巴来了,他是一个民间艺人,能用泥巴捏泥人。年味来了,他爱过年,最喜欢喜庆气氛。宁一来了,他喜欢道教,他常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奇怪来了,此人经常丢三落四,经常说,奇怪,我钱包怎么不见了?陈皮来了,陈皮爱喝陈皮,最懂养生了。蒋话来了,此人是一话痨,说一天话都不嫌累。景色来了,此人爱画画,看到什么美丽景色就记在心里,回家把它画下来。康庄来了,他追求大同社会,追求小康生活。史迹来了,他崇拜司马迁的着作,喜欢司马迁的文笔。施恩来了,他经常向穷人慷慨解囊。释心来了,他是地地道道的佛教徒。习惯来了,他有每天泡澡的好习惯,从婴儿时期到现在,每天都泡澡,从未间断。席雪来了,她喜欢雪景,最喜欢的季节是冬季。杨葱来了,他爱吃葱,爱吃各种葱。昝前来了,他爱攒钱,从小攒到现在的钱,已经相当可观了。曾佳来了,此人性格爽朗,爱说爱笑。红红和鬼鬼也来了,有席吃,他们可高兴了。仙子和晴晴来了,这两个人是很要好的朋友,形影不离。白胡子来了,他今天来准备吃得饱饱的再回去。飞飞和静静来了,这二人一个好动,一个好静,飞飞好动,静静好静。乡朗来了,他是卫灵的好朋友,他认为自己的名字朗朗上口,且有乡村的田园气息。毒叶草来了,此人爱采集草药,会捕蛇。郑幽兰来了,此人气质脱俗,不是俗流之辈。苏大大来了,此人一心想闯江湖,想当江湖大哥。马如牛来了,他是一个养牛的,家里养有一群牛。陈方方来了,此人为人处事不够圆滑,很有棱角。李干干来了,此人口才不好,一点口才也没有,见人没话,干巴巴的。杜大娘来了,她见人就笑,说话风趣。牵牛花来了,此人最喜欢的花便是牵牛花。向丹来了,此人跟着江湖术士学习炼丹,想要成仙。孟舟来了,此人是名船夫,做摆渡生意。古今来了,古今喜欢历史,喜欢研究从古至今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白黑来了,他是官府的人,现在负责审判犯人,还无辜百姓以清白。孙丰忆来了,他喜欢写随笔,回忆过去,他的记忆可丰富呢。左中明来了,他算一个谋士,喜欢给想要定鼎天下的人出谋划策。谢倾城来了,很多人误以为他是女子,其实他是男子,他是一个有着倾国倾城貌的美男子。江紫来了,此人最喜欢的颜色是紫色,也常爱穿紫色衣服。苏鹿来了,此人爱吃鹿肉,认为鹿肉是天下最美味的肉,他是一名猎鹿人。乐步慢来了,此人走路很慢,不爱动弹。邱凤声来了,此人爱吃鸡肉,他把鸡当凤,最爱吃的是凤爪。萧天绝来了,他是穷困潦倒一书生,读书总是考取不了功名,可是他不灰心,他常说,天无绝人之路。舞儿来了,她曾跟舞娘孔文墨学过舞蹈,她姿色出众,她的梦想是当超级舞娘。 来客众多,白厌沙心中欢喜。白厌沙一直心想,这些自己过去见过的人,聚一聚不是挺好吗? 大家这次终于有机会相聚了。人生变数很多,尤其在当今乱世,很多人的前途其实都是扑朔迷离的。今天在月泠客栈聚集的人,可能以后就不会相见了。有聚有散,好聚好散。 月泠客栈内,近百人聚会,一共坐了整整十桌。各种名贵菜品逐一摆放在十张桌子上,场面热情四溢。酒是少不了的,大家共同举杯,共祝友谊地久天长。 第九十二章 此朝此代 人类最初时,如其他动物一般,奔跑在旷野,没有食物,没有水喝,没有衣服穿。为了生存,人开始找吃的。地上的草,树上的果子,都可以作为食物。地上腐烂的动物,别的动物吃剩的植物或动物,也可以当作食物。地上有水坑,趴下来就能喝水。时间一长,人获取了生存经验,在寻找饮食方面有了主动性。有人会用石头割草,用石头割肉,拿石头砸开骨头,吸食骨头里的骨髓。石头这么有用,有智慧的人便在石头上下功夫。捡来的特殊形状石头,摔破的石头,成为更加好用的日常生活工具。石头成为生活的主角,从旧年的石头到新时期的石头,石头的外形有了进展,用途变得多样。这些大大小小的石头,坚硬、耐用,作为人趁手的器物,在日常中起到改良生活的作用。可以说,人类最初时的一大进步便是使用石器。 在黄河与长江流域的广袤土地上,野兽纵横,植物疯长。在冬天,天寒地冻,食物匮乏。而到了夏天,百花盛开,食物充足,到处欣欣向荣景象。有花的夏天,给人良好感觉,似乎正是这个原因,长江、黄河流域的人将生活的土地取名华夏。 夏天是好的,食物充足,流水充沛,似乎正因此,长江、黄河流域的最初朝代叫夏朝。这不过是猜想。当人群聚集时,便产生问题,人们经常会因为争抢食物而大打出手,跟猴子一样。许多文人眉飞色舞描述的远古伟大战争,不过是人群因为争口吃的而互殴。夏朝以前的炎帝、黄帝、蚩尤就是个例子,你不服我,我不服你,不打能行吗?在人类早期,食物是相当诱人的东西,有奶便是娘,有食便是强。王朝铸造几个大鼎,能煮肉吃还能喝肉汤,当然可以聚集人,当然就是强大的象征。想想这王权所经营的事情,不过就是有口吃的。 食物充足后,人们想吃得丰富,就想办法。我拿瓜果换你一块肉,你拿羊蹄子换我一碗水,人群中出现了物品与物品的交换,且这种交换频繁起来。物物交换,让人间有了生意。商朝就是一个贸易频繁的朝代,后来商人的名称也源于此。商朝的出现,其特征是频繁的贸易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生活讲究起来就会没完没了。到了周朝,人们为了获得更甜蜜的生活,想出了种种的方法。有个特点便是人服务于人。大到婚丧嫁娶,小到言行举止,都要受到规范。人的行为按照某些程式进行,合乎既定的规则,这便是礼。周礼规范人的行为,其实也规范了一种生活。 周朝后期,社会运行不下去了,因为没有人愿意被规范与辖制。你想管我,我还想管你呢。后期的周朝,群雄四起,连年征战,俨然乱世。聚集起来的人,称霸一方,互相倾轧。天下纷乱的本质是规范的崩盘,人人不想被规范,因此群起而意欲规范别人。 秦王嬴政那群人统一了天下,所谓天下统一,就是天下我说了算。众所周知的秦王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其实就是规范人们的生活。秦王是胜出者,车同轨,书同文,他在对人们进行方方面面的规范,背后必有许多谋士替他出谋划策。 生活被规范后,便形成生活方式。汉朝很多人的生活是农耕,农耕就是种地。种田是一门学问,把田种得秩序井然,那叫本事。匈奴逐水草而居,生活方式是游牧。你要种你的菜,我要拿你的菜喂羊吃,生活方式不同,便会有冲突,冲突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由于汉朝曾跟匈奴有过战争,社会不能承受战争之苦,因此,社会结构出现崩塌,天下三分为魏蜀吴三国。 在中原大地,农耕文明的特征尤为明显。军队打仗,需要补给,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行军需要带干粮。而野蛮成性的胡人,似乎是肉食性动物,他们经常与猛兽打交道,在勇武方面,一般胜过侍弄庄稼的中原人。 晋朝人中,有的人文采风流,性情放达,遗世独立。然而社会必是先有压力,才有飘逸,压力越大,飘逸的程度越大。 南北朝的民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唱的是草原游牧生活。 隋朝的大运河工程,劳民伤财,实则有它政治意义。书里面告诉我们,要想搞殖民,修路是关键。马路是路,水路也是路,大运河是连通不同地方的血脉。 交通方便会促进社会的发展。唐朝的玄奘能去西天取经,李白能从很远的地方来到中原,没有优良的交通工具是不行的。 时间来到梁朝,唐朝灭亡后,大梁王朝歌舞升平。一代舞娘孔文墨曾在闹市跳过一支舞,表达的就是对当今太平盛世的敬意。然而天下人口众多,你不知道人群中会有什么人、做出什么事。人的行动遵从内心,而人心隔肚皮,因此人的行为是隐秘的。 人们口中的冰霜国及国中的若烟城,在有些人看来就是一块土地上聚集了一些人称王称霸。还有那个烟山,有人称为屁山。地方的名字,不过是大家随口叫。冰霜国风景好,有人形容冰霜国像海市蜃楼般美丽,因此它是虚幻的。因为它美丽,所以虚幻得可爱。 石青又去域外逛了,回到冰霜国后,他坐马车夫谢千里的车来到森林中的月泠客栈。白厌沙请石青来,是想听他讲讲域外的事情。藏书家金鼎和画工毛砚也在这里呢。他们两个都想听听石青讲域外的事情。 石青说:“此次去域外,路途辛苦,但我经历了许多,收获满满。” 毛砚说:“上次听你说,域外有种颜料,色感十分鲜亮,带回来没有?” “没有。”石青说,“我对画画兴趣不大。” 金鼎说:“有没有带回两本域外书籍?” “没有。”石青说,“我又不是去西天取经,我是去游山玩水。” 第九十三章 传说 清晨的月泠客栈显得有些冷,但很快晴空日照,世界暖洋洋。森林空气清新,站在月泠客栈前可欣赏秀美山林。 早晨的客栈已是人来人往,人不多也不稀少是客栈的日常。客栈虽在森林中,可旁边有条通往大城市的必经之路,因此客栈生意倒还过得去。 客栈里坐了一些人,其中有四个人围坐一张桌子。桌上摆放一个大茶壶,四个茶杯。清晨的茶水有一丝清澈的苦。汪凉、莫轻弹、江海星、温风曲随意饮茶。 汪凉说:“我曾做冰火社的宣传工作,如今冰火社已不需要我再宣传了,冰火社已是远近闻名的诗社。” 莫轻弹说:“你虽然平日不怎么写诗,可你喜欢喝茶。有时喝茶就是写诗。我曾经拨给穷人一些钱,算是我在人间写的一首诗。有时救济穷人就是写诗。” 江海星说:“上次刘子却找我,说是要共商天下大事。刘子却这个人,天天胸怀天下。” 温风曲说:“天下是该我们操心。近日总不太平,城里在死人,棺材铺女老板瞧不见高兴坏了。她常说自己容貌好,说她的容貌一骑绝尘。可是死者瞧不见乔不见的容貌与身材了。生意这么好,乔不见的妹妹乔念生也想做棺材生意了。乔念生如果做棺材生意,虽不至于总是念着生的人赶紧死去,但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生意经总该要念一念的。” 此时,钱轻财、祝虫、魏书生、董世、孟广才、姚大器、江左结伴而来,他们见到汪凉等人,寒暄起来,然后一起挤在同一张桌子旁坐下。 钱轻财说:“你们四个这么早就来了,先于我们喝到了第一道茶。卫公子的这家客栈不错,他当初选址的时候就看重了这里,宁静又不失生意。” 祝虫说:“卫灵是个人才,我当多给他介绍些美女,他身边许多美女都是我介绍的。” 魏书生说:“怪不得卫公子写的诗里有股难得的柔情呢,原来他是沾染了众多女性的气息。” 董世说:“女人这个东西,就像读书一样,多多益善,越多越好,开卷有益。” 孟广才说:“缺少女人的男人不叫男人,没有女人的男人不是男人。” 姚大器说:“女人如花,男人如水,花无水便枯萎,水无花便没有梦幻般的水中花爱情故事。” 江左说:“城南烟花楼的女人个个迷人的眼,醉人的心,吻人的唇,上人的榻。” 刘子却走进客栈,他见众人都到齐了,自己来晚了,有些不好意思。他说:“你们已经商议起来了?” 祝虫说:“是的。我们正在商讨如何定鼎天下。怎么招兵买马,怎么调遣军队,怎么行军打仗,怎么安抚百姓,我们刚才正聊着呢。” “商议出一个结果没有?”刘子却很关心。 “还没有。”祝虫说,“我们正在商讨国计民生的问题,我们认为对待敌人就应该赶尽杀绝,不留活口。” “你们费心了。”刘子却说,“此次前来,我是做了计划的。我说的是我们的事业。我决定在若烟城创业,若烟城将会是我的创业城。我先发布信息,招兵买马,到时候共同举事,一举拿下天下。” 祝虫说:“你们听说了没有?关夜将军多次领兵围剿冰火社,屡战屡败。关夜将军都没有信心了。” “类似传言很多。”姚大器说,“我听说呀,关夜将军的有些兵,靠近冰临谷,害怕,吓得尿了。是真尿了,真的吓尿了。” 祝虫说:“我们可以派人收买关夜将军的士兵,令其士兵临阵倒戈,让他们败得更惨。” 刘子却说:“等我招兵买马工作完成以后,就调兵征战。还有,关夜将军驻扎在洛阳的军队,我们可以策划一下,令其兵变,这样,有利于我们先拿下洛阳。” “你这是谋反。”江左说,“事情若是败露,朝廷反杀回来,我们都得完。” “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这事我担着。”刘子却说,“我一不怕朝廷二不怕官。我一心拿取天下,愿以此身报此心。” 城南郊外,关夜将军骑在马上,“霍江纯,你领左路大军进攻冰临谷左侧!秦返途,你领右路大军从冰临谷右侧进攻。大家都精神点!两路大军给我把冰临谷包个粽子。听着!这次!我们要把冰临谷的冰火社、骷髅会全部消灭!” “哥哥。”秦妖站在一块高大的石头上说,“你小心点。” “知道了。”秦返途看着亲妹妹说,“妹妹,你回去吧。跟父亲说,我不会辜负他对我的期望。” 大军缓缓行动,从南郊走到荒野更深处。秦妖久久站着,军队行军,士兵将领都生死难测,秦妖替哥哥担心。 从郊外走来,秦妖缓步走在大石板街道,她没有坐马车。最近关夜将军的队伍在战事上连续吃紧,军队士气低落,仿佛一团团乌云压在军队上空。对此,秦妖感同身受。 到达医馆,秦妖坐下。秦妖只说自己身体不舒服,心情不好。医者云紫鹊望闻问切,然后说:“你思虑过多,应当多休息。我给你出一个方子,可缓解你的焦虑。”医者云紫鹊给秦妖开了一些滋补的药物,可调养气血。医者向来悬壶济世,宁教架上药生尘,但愿人间无疾病。云紫鹊开的药,五味调和,君臣佐使,可令秦妖精气神绵绵若存。 若烟城南的郊区,野花遍地,虫蝶飞舞,初春时间,风光迷人。然而田园气息掩盖不了血腥气,秦妖的担心是有必要的,此次行军,又要死人,如何叫人不担心? 若烟城内的街区,由于生活过度丰富,很多人沉浸在生活里,也迷失在生活里。 城内城外两个天地,上演不同的故事,或悲剧或喜剧,悲喜交织。 秦妖进入秦府,几名女仆木盆端送热水,秦妖又要洗木桶浴了。日常行事,难免沾惹灰尘,洗浴不只是洗身体,也是洗心。 第九十四章 蓝色迷恋 白厌沙对周围的色彩敏感,不论是画中的颜色,还是自然中的颜色,他都能沉浸其中。白厌沙也读些诗书,书本上的文字,能带给白厌沙想象,他也喜欢。可是对比书上的字和周围的颜色,白厌沙更喜欢颜色。色彩所能带给白厌沙的感动,是其他很多东西代替不了的,包括文字。 世间不同环境中的颜色带给人的感受不同。冰火社的诗人,经常用人血写的诗句,是红颜色的,令人惊悚。骷髅会内戴面具的十个人,是神秘的,他们所戴的黄金面具是黄色的,令人害怕。白厌沙在各种颜色中,最喜欢蓝色。有时他走在蓝天下的海边,心头总有一抹蓝。他知道他心中的蓝色在世界中是找不到的,那种蓝只存在于他的心里。 在绿绿的草地上行走时白厌沙手握一颗蓝宝石,这颗蓝宝石是卫灵送给他的。之所以送给他蓝宝石,而不是其他颜色的宝石,正是因为白厌沙喜欢蓝颜色。 在城东的郊区中,同样有野花开放。在两侧是花海的小土路上,走来两个人,都是军人模样。其中一个人,手推独轮车,车上拴着三个人。推车的人是秦返途,旁边走着的人是霍江纯,车上的三个人是他们的俘虏。 风声起,霍江纯觉得不对劲,他拿起车上的弓和箭。他向旁边的花丛一看,看到一只猛虎。这金虎缩着身子,一副要进攻的模样。霍江纯箭搭在弓上,拉满了弓,瞄准松手,箭立即射穿猛虎颈部。这猛虎扭转着身体,在当地翻滚,已经满头是血。片刻,虎不再动了。 这虎是好虎,虎皮可以做座垫,虎肉可以做腊肉、腊肠,虎血也可以食用,虎骨可以做虎骨酒。虎全身是宝,处处可以利用。 这次进攻冰临谷,他们取得了小小的胜利。虽然只是局部的胜利,但足以庆贺。霍江纯又射死一只猛虎,真是喜上添喜。 正好两个人还没有吃中午饭,早上也没有吃。此时他们饿得发慌,就从虎身上割下肉来,生起火,把虎肉放火上炙烤。肉开始滋滋冒油,好诱人的声音,好诱人的色彩,好诱人的气味。此时,独轮车上的三个俘虏闻到喷香的虎肉,开始哼哼唧唧。 “别哼哼了!再哼哼宰了你们!”霍江纯朝着独轮车大声喊。 秦返途和霍江纯举起烤好的虎肉,大口大口地猛吃起来。这肉焦香里嫩,适口舒心,两人低头只顾吃,完全不管旁边风吹野花扑鼻香。 他们烤的虎肉足够多,由于两人太过饥饿,他们吃光了烤肉。 霍江纯把旁边的老虎抱起来,搭在三个俘虏身上,这剩下的肉,带回去慢慢吃。虎骨头可以熬汤喝,另外,霍江纯还要取一部分虎骨头做虎骨酒呢。 三名俘虏被二人从东郊送至城内,消息传开,城内沸腾了。霍江纯和秦返途把三个俘虏吊起来,霍江纯举起长鞭,挨个儿猛抽几鞭,三名俘虏哀嚎不止。 众人都来看热闹,有没见过老虎的,围过来看老虎,有没见过俘虏的,围着看俘虏。 白厌沙也来了,他先是看了两眼俘虏,俘虏已是皮开肉绽。然后过来看老虎。这老虎,白厌沙只是以前在图画书上看到过,真的老虎,他是从来没有见过的。见到真的老虎,白厌沙才知道,自己以前在图画书上看到的是大老鼠。画画的人,把老虎画成老鼠,可见他没有见过老虎。 白厌沙说:“以前我看书上的画和书上的描述,以为老虎脑袋是尖尖的,原来老虎脑袋是圆的。今天真是长见识了,原来老虎和老鼠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秦返途说,“老虎是老虎,老鼠是老鼠。” “这三个人是哪儿来的?”白厌沙指着吊在空中的俘虏说。 “他们都是冰火社的人。我们打仗抓的。”秦返途说,“冰火社和骷髅会都组织严密,等级森严。在骷髅会有十个戴黄金面具的人,他们是黄金甲、黄金乙、黄金丙、黄金丁、黄金戊、黄金己、黄金庚、黄金辛、黄金壬、黄金癸。在冰火社有十个戴白银面具的人,他们是白银甲、白银乙、白银丙、白银丁、白银戊、白银己、白银庚、白银辛、白银壬、白银癸。黄金面具人和白银面具人都神龙见首不见尾,行踪飘忽不定。这次,终于逮到冰火社的三个人。这一路,打了他们一路。” 人群中有人朝俘虏扔烂菜叶子,一人这样,其余人都效仿,于是俘虏身上都挂满了烂菜叶子。 白厌沙又来看老虎,仔细观察老虎。这虽然是只死虎,可它皮毛还在,眼睛还在,鼻子还在,嘴还在,仿佛威风还在。看着虎,白厌沙能够想象它奔跑时候样子,何其威风凛凛。 回到厌沙画院,白厌沙开始琢磨与虎有关的艺术。在心里琢磨了一会儿,就付诸行动。很快,白厌沙用手中的蓝宝石做成了一只蓝色的虎。这虎是蓝色的,透着蓝宝石的光芒。白厌沙看着蓝宝石做的虎,心里喜欢。雕刻蓝宝石虎时剩下的石料,白厌沙将其磨制成了蓝色的颜料。这种蓝色颜料,白厌沙在画异域人时可以用来画眼睛。白厌沙相信,用蓝宝石绘制的眼睛会如手中的石虎一样漂亮。 白厌沙心中的蓝色,如同一片海洋,他的精神则是船,他可以在心中的汪洋蓝色中徜徉。蓝色给了白厌沙神奇,白厌沙则赋予蓝色以高贵。在他众多的绘画作品中,不乏凸显蓝色的画作。冰火社红色的人血字迹,骷髅会黄色的金面具,白厌沙呈现多情的蓝色的绘画作品,都以各自的方式呈现着各自的特色。红、黄、蓝也许不能代表各自的全部色彩,但至少可以体现各自的某一方面特征。世界就是这样,你有你的颜色,我有我的色彩,世界因而是五彩缤纷的。那么,你心中的颜色是什么? 第九十五章 采茶姑娘(一) 卫灵驾驶的马车在荒野中狂奔,此时是清晨。情帝在车上读书,叶夏在透过车窗看风景。情帝总是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时光,尤其是早晨,在这段时间,大脑清醒,他学习各种知识。此时情帝在看一本侦探书,他喜欢推理,他认为世间的很多哲理都是推理推出来的,所以不推理不足以谈人生。晚上头脑昏沉,情帝会亲吻叶夏,他亦是情种,乃是情中之帝。此时叶夏看到的风景,有一种挑动人心弦的明丽。即便是天上的神仙也会错过很多世间美好,而野地里奔跑的狗熊,既能看到风景,又能在风景中遨游,所以叶夏只羡狗熊不羡仙。 天下的人类聚集情况,卫灵做了总结。总是一截野路连着一个城市,一个城市连着一截野路。是这样的,人群聚集的地方,形成城市,人迹罕至的地方,便是荒野。卫灵已记不清这几日走过了多少个城市、多少个荒野,这些形形色色的地方组成共同的世界,而这世界被卫灵看到,这便是阅历。 “前面有座城,我们过去休息一下。”卫灵说。他的驾驶技术,比起初离开若烟城时更娴熟,他喜欢这样的进步。 马车疾驰,来到一个宽厚高大的城门前。城门及城墙均是由大块的灰色矩形砖砌成,表面光滑齐整,色彩温和淡雅。城门中央的高处,有两个遒劲大字:浮梁。 这里就是浮梁了,终于到了。他们先找客栈安顿下来,路途劳顿,可要好好休息调整一下。 卫灵洗浴过后,打开房间的窗,从二楼往外望,不只能看到下面的街道,还能看到更远的地方。 此处街道繁华,人流如织。山区茶农种植的茶叶会带到城里来卖,城里茶叶卖得上价格,那些茶农乐于此道,总希望能多赚些钱。如今人们生活讲究了,不光要喝到好茶,还对盛茶水的容器有要求。浮梁县内好多镇上,都有卖各类容器的店面,那些器具,大小不一,形状各异,令人看了眼花缭乱。其中有一个名叫昌南的小镇,做的瓷器最是出色。瓷器远近畅销,人们提起瓷器这一话题时,总是“昌南昌南”地议论,人们都知道,昌南的瓷器最精致。昌江之南的这块土地上,孕育着令世人惊奇的事物。人们抟土成形,小窑烧制,做出一个个朴实的日用器具。昌南镇是个小镇,此地出色的盛茶器皿令昌南名声在外。 为获得便宜的优质茶叶,卫灵、情帝、叶夏来到山区。打听了一下,他们找到一个茶园。这个茶园很大,刚进入木棍搭建的柴门,他们就看到有许多女子在采茶。看得出,这些女子多是当地农家的闺女,辛勤能干,心灵手巧。她们纤纤玉指采摘茶叶,积少成多,一上午一个人便能采摘半袋子茶叶。 在仔细观察这些采茶的女子时,卫灵发现其中有一个人自己认识,她就是花印。花印来自域外,外貌特征明显,她站在茶树间,与茶园组成的画面,漂亮至极。 “花印,原来是你在这里采茶。”卫灵感到惊奇。 “啊,是卫公子。”花印也很惊讶,“什么时候到的浮梁?” “刚到没多久。”卫灵说,“我这次来是要采买一些茶叶回去。这一路可把我颠簸坏了。” 花印带这三位客人在茅草亭坐下,花印亲自给他们泡茶。茶是大叶的陈茶,茶具是昌南镇所制,都很讲究。此处有轻风,风拂过粗木桌面,未喝茶,茶香已入心。 卫灵能在这里遇到朋友是件好事,他这次采买茶叶无论从质量上还是价格上都会没得说。这茶园是花印的,花印来到此地,购置茶田,细心种茶,付出许多辛苦。平日花印的生活闲散,一般也没什么客人来。卫灵此次前来,花印用心招待他们。卫灵买的茶叶,花印给的是朋友价。花印希望他们能常来做客,谈谈茶叶,聊聊人生。 茅草亭靠近山崖,山谷空旷,每次说话,山谷间都有回音,回声清脆,碎在风里。此时阿龙和阿凤跑过来,他们追逐蜻蜓,总是抓不到,咯咯笑起来。 从茶园出来,卫灵买了许多茶叶,这些茶叶够卫灵发笔财了。他们在客栈门前停下来,收拾行囊进入客栈。卫灵感动很充实,此次去山区不虚此行。 卫灵在楼下大厅内喝茶,两个男人走进客栈,搅扰了卫灵的清静。 那个粗壮男人对着瘦小男人说:“有的被绑架的人是文盲。人虽是文盲,挡不住家里有钱。他不会写字,让你代他写救我二字,你写成求我。求和救你分不清楚吗?真给骷髅会丢人。” “我下次一定写对这两个字。”瘦小男人毕恭毕敬地说。 “还有上次,你把救我写成救鹅。你怎么不救鸭呢?”粗壮男人抱怨。 “我不是分不清这两个字吗?鹅跟我很像,你不觉得鹅跟我这两个字很像吗?很像自然难写,我已经很努力了。”瘦小男人反驳。 “反正你以后把字给我写对喽。”粗壮男人说,“再出什么差错,我开除了你,你出门要饭去吧。”说完两人上楼去了。 此时客栈外传来嘈杂声,有人喊说:“不是我弄丢的,不是我弄丢的,真不是我弄丢的。” 卫灵一听“丢”字就很敏感,他怕他这次采买的茶货丢了。上次,他就有一批茶叶丢了,不是被抢劫,就是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卫灵走出客栈。 外面有一个稍胖的男人在责难一众人,这个稍胖男人卫灵认识,他是洪清浊。卫灵走过去,洪清浊见到卫灵,颇感惊讶。他凑近卫灵低声说:“大家都知道,我是一名盐商。我做买卖容易吗?很辛苦的。这帮驴蹄子,把我那么多盐货弄丢了,还一问三不知。”回头朝一众人喊:“你们这些驴蹄子,赶紧分头给我去找。找不回来货,你们都别吃饭了。” 卫灵说:“我以前也有货物丢失,而且不止一次。我们可以协作,找出江洋大盗,看看这背后到底是什么模样的人在捣鬼。” 第九十六章 采茶姑娘(二) 茶园内,卫灵坐在茅草亭下。远处的瀑布隐隐有声,绿树中藏着山鸟。此处风景虽好,卫灵无心欣赏。人如果心里有事,便没有一颗平静的心。心不平静,会使生活不安分。 花印给卫灵倒茶,茶水满杯,代表主人心意满满。此处茶叶质量上乘,村民们将此山唤作茶山。似乎这茶山是神仙聚集之地,山上泉水清冽甘爽,透着仙气。用这山泉水泡的茶,滋味隽永,让人久久铭记。然而卫灵无心品茶。 花印说:“生意不好做吧?” 卫灵说:“我这次出来,购买茶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想找出挡我财路的人。” “你上次茶叶被偷,损失不少钱。这些人真是的,破坏人的生意。”花印感同身受。 “我约了朋友过来,他是做食盐生意的。”卫灵说,“过来喝喝茶。” 洪清浊走入茶园的柴门,从一丛丛整齐的茶树旁走过,几名采摘茶叶的女子令洪清浊心头一惊,他随即进入茅草亭。 洪清浊坐下来,说:“今天空气好。” “这里天天空气好。”卫灵说。 “咱们直接切入正题。”洪清浊说,“我经商二十余年,还没遇见过这等事呢。我们都是生意人,做生意看重成本。我的那些盐货,不是被偷就是被抢。我就想问,还有没有王法了?天天挡我财路,这不是要我死吗?做个生意怎么就这么难呢?” 卫灵说:“我的那些茶叶也是,不是突然消失,就是被人明抢。还有一次,我那茶货没有遇到厉害的强盗,倒被一些手无寸铁的农民抢去,其中竟然还有妇女。” “你们得想想办法。”花印说,“不能老这样下去。” 此时鸟鸣山幽,轻风掠过亭子,风中带着花香。 卫灵说:“昨晚我思考到深夜,想出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洪清浊很关心这个办法。 “今早我联系了将军关夜,他在这边有军方的朋友,也是将军。”卫灵说,“我的意思是,让军方来保护我们的货物,这样会安全。那些衙门里的人是不行的,实力不够。此事还真得动用军方。” 洪清浊说:“我早说过,咱们经商的人,要和各地官员多走动走动,这样对彼此都有好处。官商合作好办事。他们给咱们调派多少人?” “二十人。”卫灵说,“且不能穿军装,必须穿便装。穿军装太招摇。” 风继续在茅草亭周围拂动,鸟语花香的茶园宛如仙境。这里每天都有风,没有风的风景怎么能叫风景呢?这里每天都是好风景。 花印说:“你们也知道,这里算是荒山野岭。虽不愁衣食,可孩子得不到好的教育。我是想送阿龙、阿凤去若烟城,去上学读书,听说那边的教育资源最好了。” “这样也好。”卫灵说,“该读书的年龄就读书。不读书,不识字,以后经商都看不懂账本。你去不去?” “我当然要去。我还得给他们选学校呢。上学可是一件认真的事。”花印说。 军方派的人来了,一共二十人,个个手持大刀。作为军方,遇到恶人的话,有就地斩杀的权力。有军方的保护,无论是运送货物还是孩子上学,应该都会万无一失。 匆忙准备后,一行人离开茶园。茶山的路蜿蜒曲折,好在他们信心满满,马车行进,他们不觉得一丝累。 中午到达城门,城门有众多官兵把守,周围气氛紧张。 “干什么的?”其中一个领头的官兵大喊。 洪清浊下车,凑近领头兵,笑着对他说:“做小买卖的。您往上通报一声,我们去若烟城。” 领头兵打量了下车队,感觉阵势不小,又看看这个商人递过来的文件,知道上头交代过,就放他们出城。 一队马车在城外的野路上狂奔一个时辰,野风四起,说不尽的荒蛮气息扑面而来。这野外本是野兽纵横之地,可商人们受利益驱使,也顾不得这些。众人颇感疲劳,在荒野中休息有半个时辰,他们继续赶路。 这一程是顺利的,他们没有遇到野贼。洪清浊自打这次丢了盐货,就决心及时止损、义不再辱。有军方的保护,洪清浊感觉安全多了。他们满满当当的货物,此时一丝一毫都不少。 到达一个不知名的城,他们停下马车走在街上。街上有卖各种小吃的摊位,花印给阿龙、阿凤买了几个鲜肉包。旁边有一个有着长长的黑胡须的老爷爷坐在一把宽大舒适的椅子上,他面前放着一张小小的桌子,桌子上有个竹筒,竹筒里有竹签。他的背后,竹竿支起一块白布,白布上浓墨书写“老神仙”三个字。他就是人们口中的老神仙,据说他可预测人的悲欢离合,预知人的生老病死。 老神仙手从桌子下面一摸,摸出一个大葫芦。老神仙说:“神丹妙药,妙药神丹。吃了我的药,可助你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可助你浮槎星海,乘风破浪,可助你发散思维,逢考必过,可助你打开天眼,打通任督二脉,可助你开悟成佛,得道成仙。任何人吃了我的药,都会欲仙欲死,欲死欲仙。” “姐姐,我要吃药。”阿龙仰头看着花印。 “我也要吃药。”阿凤说。 “没病吃啥药?”花印说。 “吃了药,我就不用上学了。”阿龙说,“吃了药,不会的东西我就都会了。” 花印盯着老神仙的大葫芦说:“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起死回生的药,治病消灾的药,销魂迷心的药。”老神仙说,“葫芦里的药,由一千种草药精制而成,有病治病,无病消灾,男女老少都可以吃。” 洪清浊感兴趣,走过来问:“这位老先生,前几日我丢了一批货物,损失不小,您能帮我算下货物的去向吗?” 老神仙盯着洪清浊看了片刻,说:“货物?什么货物?” “盐。”洪清浊说,“还有我朋友的茶。” 老神仙思索片刻,从怀中取出一个物件,“你看这是什么?”洪清浊去看,见是一个玉龙。 第九十七章 采茶姑娘(三) 老神仙手中的玉龙令洪清浊惊奇,那是一只蓝色的玉龙,幽幽的蓝色透着幽幽的光。洪清浊经商二十余年,见过的商品也算不少,可眼前这样精致的物品,洪清浊真是见所未见。人在面对自己没有见过的东西时,好奇是自然的。洪清浊虽然好奇眼前的玉龙,可物品在别人手中紧握着,他只能看看。 老神仙说:“你有所不知,这玉龙一共有九种,它们是赤玉龙、橙玉龙、黄玉龙、绿玉龙、青玉龙、蓝玉龙、紫玉龙、黑玉龙、白玉龙。得到一个玉龙,可以号令一个帮派。集齐九个玉龙,便可号令天下九个主流帮派。得到一个玉龙都极困难,更不要说集齐九个玉龙了。” 洪清浊说:“老先生,您是先生。你是先生的,我是后生的。先生的人自然见多识广,后生的人自然孤陋寡闻。我是做食盐买卖的,买卖之外的事情,我所知甚少。我想向您请教的是,您说的九个帮派,跟我的盐货丢失有什么关系?难道我那些盐都是帮派的人偷去了吗?” 老神仙说:“有这个可能。这九个帮派,都是很富的帮派,资金实力雄厚。他们的钱哪儿来的?非偷即抢,也许还有我们不知道的获取财富的方法。小后生,这个世界很复杂,不要把它想得太坏,但也不要把它想得太好。” 算命先生一席话似乎让洪清浊对世界有了新的认识,如果自己的货物,真的是九个帮派中某一个帮派偷的,那么就要想想办法了。洪清浊是个做事果断的人,雷厉风行,他决定的事情,一般不会更改。若是某个帮派要与他为敌,那他也会毫不示弱,与敌人奉陪到底。 茶楼内,闲静时光,卫灵在品一杯茶。穿过木窗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浑身感觉暖暖的,心里感觉暖洋洋的。如果不是军方答应保护他们运送的货物,他们现在还在发愁呢。有实力就是好,有实力意味着你可以保护你想保护的东西,有实力意味着你可以让你的成果不被侵害。卫灵在茶山买的大量茶叶就是他的劳动成果,他当然不想让他的茶叶被人偷去或者抢去。卫灵听说,可能有九个帮派在天下活动,那些帮派平日里做些什么事,外人根本不知道。若是以前的茶叶,是被某个帮派搞去的,那么事情可就复杂了。帮派的活动是神秘的,可以肯定的是,帮派的人都很有钱,而他们的钱财是通过隐秘的方法获得的。有人可能会想到以乞讨的方式赚钱,大家组织起来,一起要饭。这真是穷人思维,乞丐思想。在全天下打听打听,有哪一个帮派是由乞丐组成的?美其名曰丐帮。简直屁股长到脑袋上,满脑子都是排泄物。就问问,天下有哪个帮派是由乞丐组成的?没有,一个都没有。帮派都很有钱,帮派都很富有。把帮派与乞丐联系起来,简直辱没帮派这两个字。帮派资金雄厚,所以,如果是某个帮派要搞卫灵的货物,那么卫灵就面临一个强大的敌人。如果真是这样,后果相当可怕。帮派会不断地搅扰卫灵的生意,即便卫灵再有钱,连续地侵吞他的财产,也能让他最终成为一个穷光蛋。 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卫灵不想自身财产有过多损失,如果那样,他宁愿死。世间如今混乱,那老神仙也说了,得到一个玉龙,便能号令一个帮派,人们为争夺帮派的领导权,往往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明争暗斗。九大帮派在天下活动,烟山蒙面人在天下横行,冰火社和骷髅会在天下涌动,天下好热闹。卫灵想好了,就那么点家业,能保有就保有,如果不能保有,家业败光了,又一时死不了,就跟空碗、驴球那帮小孩儿一起去乞讨。 半个时辰后,花印推门进来,叫卫灵赶路。卫灵简单收拾一下就下楼了。 他们又坐上马车,马车又跑入荒野。颠簸的生活又开始了。 花印说:“等到了若烟城,给阿龙阿凤找个最好的学校。上学就要上最好的学校,有好的学校,为什么要上赖的学校?” 卫灵说:“我有个朋友,开了一家画院,如果他们俩对画画感兴趣,可以跟着我那个朋友学习绘画。” “这要看他们的意愿了。”花印说,“阿龙、阿凤,你们愿意学习画画吗?” “我愿意。”阿凤先说。 “我也愿意。”阿龙后说。 山高路远,雨泣风诉,终于这一队马车平安到达若烟城。车队分两批,一批运送洪清浊的食盐到盐库,一批运送卫灵的茶叶到茶库。花印带阿龙、阿凤安顿好,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花印布置了一桌丰盛的晚宴,只有她和阿龙、阿凤三人吃。明天花印安排完两个小孩儿上学的事情后,还要回茶山的茶园呢。 时间到了第二天的清晨,花印让阿龙、阿凤洗漱完毕,然后她带着一男一女两个幼童来到厌沙画院。 画院内学画的学生众多,大家都在认真作画。白厌沙在学生们中间走着,时不时对某幅画作指点一二。 白厌沙让阿龙、阿凤四处看看,先熟悉一下环境。他又带花印来到茶室坐下,花印说:“您的画作远近闻名,你不知道,在我那块儿,有人模仿你。你叫白厌沙,他给自己起名叫黑厌沙。后来他被揭发出来,说他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弄得他很是狼狈。” 白厌沙说:“心长在别人身上,你管不了别人怎么想。手长在别人胳膊上,你管不了别人怎么做。这些事情,自然发生,自然消亡,自然还是自然。” 花印在茶室聊了一些教育问题,又让白厌沙平日照顾阿龙、阿凤,然后辞别白厌沙,雇了长途马车往茶园所在的茶山去了。 画院内都是一些小文人,院内文气满满。他们心中的世界,便如纸上的画,缤纷且多彩。 第九十八章 山河为界 纷繁复杂的人间如往常一样在清晨呈现世俗的嘈杂,未曾因战乱而崩溃的若烟城还是许多人赖以生存的地方。人间多数的人,会固定在一个区域,做着自己喜欢或不喜欢的事情,度过一生。人在一个城市里打转转,等于这个城市是这个人的牢笼。如果这个城市不能给这个人带来幸福,甚至带来伤害与痛苦,那么这个城市便是这个人的地狱。卫灵很清楚这一点,他时常需要出去跑跑,在外面多跑跑,增加见闻。 这次从茶山回来,卫灵收获满满。他从茶山买的茶叶,已经在销。经商有时是令人喜悦的,尤其是盈利的时候。赔本的买卖卫灵不愿意做,他每日忙里忙外,为的就是那些商品的利润。 卫灵不爱定在一个地方,他特别不爱定在一个地方,任何时候,卫灵都不爱定在一个地方。他仿佛总是要出发,出发去哪儿呢?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虽有此心,可这次去浮梁,他还是感受到许多辛苦。路途辛苦,只有路途中的人能体会。 辛苦倒罢了,要命的是,路途中还有危险。回若烟城的路上,卫灵一直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九大帮派在人间活动,它们是赤龙帮、橙龙帮、黄龙帮、绿龙帮、青龙帮、蓝龙帮、紫龙帮、黑龙帮、白龙帮。其中任何一个帮派都实力雄厚,威名远扬。任何一个帮派,只要它愿意,可以瞬间让富有的卫灵倾家荡产。 白厌沙来访,茶桌上,白厌沙直接问:“这次从浮梁买的茶叶,能赚多少钱?” “少说也有一千两银子。”卫灵说,“净利润是这么多。” “那你多去几趟,就能多赚些钱。”白厌沙建议。 “不成。”卫灵说,“你是不知道,这一个来回,我都快颠簸得散架了。万一我被哪个帮派绑了去,谁救我?” “卫公子,洪老板求见。”仆人进来低声说。 过了一会儿,洪清浊来了。卫灵立即给他倒茶。 洪清浊说:“多亏了卫灵那些军方的朋友,如果不是有他们保护,我那些货又该不翼而飞了。” “帮派上的人我们应该小心,他们极为难缠。”卫灵不无担忧地说,“小心驶得万年船。九大帮派在天下活动,我们经商会处处有危险。” “不说这些还没发生的事情了。”洪清浊说,“这趟浮梁之行,收获不少吧?你那批货,利润不少吧?” “还行吧。这一个来回也够累的。做生意嘛,无利不起早,虽然有些累,利润还是相当可观的。”卫灵说,“此次出行,山川风貌铭记我心。我发现,两个地方往往以山或者河为界。为什么一片土地分为两个地方呢?就是因为中间有山,或者有河。山这边是这个地方,山那边就是那个地方了。河这边是这个地方,河那边就是那个地方了。而且很多地名都是根据自身所处山或河的位置起的,在山的南面就叫山南,在山的北面就叫山北,在河的东边就叫河东,在河的西边就叫河西。这一点很有意思,很多地方以山或河作为分界线,形成两个地方。我是在路途中发现的这一点。” 洪清浊说:“我做生意几十年了,也去过不少地方。关于地方命名的问题,我也关注了不少。不同地方的人,对同一个事物,命名不同。南方人把长长的水叫江,北方人把长长的水叫河。也许一开始的时候,中原政权就北方一小块儿,国家想要更多土地,便往南方打。南方把长长的水叫江,所以打南方叫打江山。可是南方人骁勇善战,北方人打不过南方人,反被南方人侵占了土地。北方人想要恢复国土面积,因为北方人把长长的水叫河,所以北方人的心愿叫还我河山。” “这是你的猜测,不过你的猜测挺有意思。”卫灵说。 人间其实没有悲剧,至少在卫灵看来是这样。就像刚才洪清浊说的打仗的故事,你以为的国破家亡的故事,对参与者来说,就是一场豪情满怀的游戏。卫灵觉得所有人间的人,都是游戏中人,如同小孩子过家家,大家沉浸其中,以为自己真的是国王,真的是公主。卫灵觉得自己不真实,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像舞台上的戏,而自己是戏中的一个角色。卫灵觉得自己是造物主创造的。生活虽有逆境,可卫灵觉得天生我材必有用。 “卫公子,您请的木匠们都到齐了。”仆人进来小心翼翼地说。 “啊,我请了木匠大家班门弄。”卫灵起身解释,然后又说:“二位随我去看看。” 两人跟着卫灵来到园子里,木匠们果然都到齐了。领头匠便是班门弄先生。班门弄是远近闻名的木匠,方圆几百里你打听去,没有人不知道班门弄的。班门弄由于木匠活干得出色,现在带了好些个徒弟呢。有班门弄参与的木匠工程,都很杰出。 卫灵朝众人说:“诸位都是能工巧匠,我吩咐诸位的事情,希望诸位能尽力完成。” 领头且站在前面的班门弄说:“我行走江湖数十年,经手的木器活儿不计其数。今天,我有幸带着兄弟们为卫公子造船,实在激动。您放心,这船如果造得不合您的意,您杀我头。” “言重了。”卫灵说,“我也会参与造船工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我还要向您请教呢。我此次外出,购买茶叶,看到了南方的景观风貌。那茶叶是南方的产物,北方不长那个东西。我判断,北方人喝的茶,最开始有可能是从南方掠夺来的。这么说来,北方的茶叶是打江山打来的。” “您这么喜爱南方的茶,我们给您造只船,您坐船去南方,天天喝茶。”班门弄说,“我们今天就开始干活,争取在预定的时间完工。” 造船是一项技术活,班门弄很有信心。卫灵也相信班门弄能胜任此工作,毕竟班门弄是老木匠,匠还是老的强,老匠出马,一个顶俩。 第九十九章 兵荒马乱 舒心的日常是卫灵愿意接受的,他不希望生活有太多波折,可自打他生下来活着,就老想去远方,而前往远方的路途,不可能没有波折,这与他对生活的期待是矛盾的。可能舒心的旅途对他来说是有诱惑力的,然而二者不可兼得。舒心与安定是对应的,旅途与波折对应,山高路远,哪能不颠簸? 造船的工作,卫灵交给了一众人,他们如果能出色地完成工作,卫灵就有一只出色的船了。工匠造船期间,卫灵经营各种生意,其中一种便是茶叶。卫灵平日会在自己的不同商铺间转悠,了解货品的销售情况。商品有了好的销售成绩,他会欣喜。有什么东西卖得不好,他会想想办法,增加销量。经商就是这样,在成本与利润间徘徊,本小利大是商人追求的。 卫灵穿过人来人往的街道,市井繁华声声声在耳。近日他的各个商铺生意还算兴隆,尤其从花印的茶园买来的茶叶销售走俏。 通往洪清浊盐铺的路都是大马路,路上人流如织,卫灵选择步行去那里。步行有一个好处,见到什么地方有意思,可以立即停下来,看够了,迈腿再走。卫灵就是这样,一路上没少看新奇的东西,不觉间已到洪清浊的盐铺。 卫灵直接进去,正好洪清浊在里面。洪清浊大卫灵好多岁,但与卫灵称兄道弟,完全不把自己当长辈,完全不把卫灵当晚辈。洪清浊是纯粹的商人,满脑子生意,没有别的。卫灵则不同,除了做生意,他还喜欢歌舞。 生意人之间多谈生意上的事,聊天间也会讲到商机。商人对商机敏感,对商机感兴趣,什么东西能赚钱,什么东西不能赚钱,商人们心里一清二楚。 在盐铺聊天完毕,卫灵从盐铺出来,走入一片繁华声中。有老妇人坐在地上哭嚎,声称自己女儿被冰火社的人杀害了。老妇人找冰火社的人讨公道,想讨个说法,她得到的答复是她的女儿写了反对冰火社的诗,因此被杀。老妇人坐在冰凉的地面上,她咬破手指,在地面上写了一个大大的“冤”字。她失声痛哭,她感觉一肚子苦水。悲痛是她一辈子的谜题,她永远参不破。 到井边时,卫灵看到一个浑身湿透的老汉,他身体很壮,却无心种地,刚才寻死跳井,被人救上来。他是一个悲伤的老汉,他是一个痛苦的老汉,他是一个绝望的老汉。他的儿子被骷髅会掳去,如今不知去向与生死。 卫灵感觉自己情绪不好了,他不愿看老汉不住地哀叹。 在菜市场,卫灵看到的是一片狼藉。地面上有许多烂菜叶子,而新鲜的蔬菜被烟山蒙面人抢光了。水果摊位上的水果被烟山蒙面人抢光了。干果摊位上的干果被烟山蒙面人抢光了。除了抢夺物品,烟山蒙面人还杀了几个不听话的商人。 卫灵回家的路上,路过县衙。衙门门口有一众男人躺在地上疼痛哀嚎,中间躺着一个遍体鳞伤的尸体。卫灵靠近时,那个行凶的高大男人扔下木棍离开了。他胳膊上纹着青色的龙,他是青龙帮的人。他想花些银两,买官做做,官不肯,他就把官做了。其实他没想要人命,只是那些衙门里当差的人太过豪横,他就猛将那些人打翻在地,胳膊粗的硬木棍,活活打死了老爷。县衙申冤需要老爷,老爷死得很冤,县衙没了老爷,老爷的冤向何处申? 街道上有两匹高头大马,马上的男子一个是秦返途一个是霍江纯。两人身后各有一队身着铠甲的兵,小鸡儿一样跟着他们往前面跑。前段时间,边关发生战事,二人跟着关夜将军去边关作战。有那么几天,战事吃紧,他们毫不退缩,坚持战斗,终于战胜敌人,收回失地。城中忽传收复山北的好消息,很多人心中狂喜。秦返途和霍江纯快马往前赶,是要去领赏呢。 又有一队兵跑来,说是要去平定骷髅会。军队对冰临谷的进攻,惹恼了骷髅会。骷髅会本来没想打,可他们被逼无奈,只好派杀手反抗。 因为要打仗,很多地方在抓壮丁。家中男儿,要悉数充军。卫灵找人,使了银子,这才避免许多麻烦。 此时,卫灵看到有一群人跪在地上,男女老少挤成一堆。这些人一看就是大家族的人,衣着体面,神色高贵。官场贪污受贿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些人可能是因为官场上的一些事情而受到惩罚,也有可能是被冤枉的。总之,这个家族面临的惩罚是诛九族。 卫灵回到家。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他喝光了水。在卫灵今天的所见所闻中,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地上的那个“冤”字。那是一个悲伤的老女人,那是一个痛苦的老女人,那是一个绝望的老女人。好可怜的老女人,不过那都是别人的事情,与卫灵无关。卫灵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他又喝光了水。 卫灵精神受到一些影响,他很快振作起来。刘子却派人给卫灵送来一千两黄金,卫灵不知何意。人把黄金送来了,卫灵决定去刘子却寓居处会会刘子却。卫灵又喝光一杯水后又走上街。 在一条宽阔的街道上,卫灵听到喜庆的唢呐声,这是他表哥侯龙的朋友娶媳妇。媳妇年轻漂亮,众人簇拥的轿子行进在街上,场面喜气洋洋。穿过人群,走过一条窄巷子,卫灵来到刘子却寓所门前,他推门走了进去。 刘子却这个人才貌双全。他曾经用毛笔蘸着肉汤在白布上写诗,浓重的酱油味道在字里行间透露出来,好几条巷子的狗见了他都讨好地叫。 卫灵面见此人,有些紧张。这不是他第一次见刘子却,他曾多次在酒席上听刘子却指点江山。刘子却爱吹牛,他总去说一些自己难以做到的事情。比如,他认为,军队是落后的。在刘子却看来,世间所有的军队都是落后的。他说的是军队这种组织形式。刘子却曾在酒席上扬言,他要瓦解天下所有的军队。 第一百章 山花烂漫 情帝认准的重要的事情是感动,自从来到中原,他收获了许多感动。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很多感情,都是以感动为基础的,如果人不能带给人感动,再近的关系也可以疏远。还有很多感动是人之外的事物带来的,譬如白云、蓝天、雨夜、星空。 情帝一开始不习惯中原的饮食,叶夏也一样,可慢慢地,他们接受了这里的早餐、午餐、晚餐。早晨,中原人吃热气腾腾的胡辣汤。最初由胡人带来的这玩意儿,如今挺受欢迎。情帝吃胡辣汤时感觉胡椒粉味道重,不过他喜欢这种味道。他已经好几日没有早上喝驼奶,以前在域外家里,早餐时,驼奶是少不了的。原来地域会影响人的饮食习惯,进而影响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叶夏随情帝来到若烟城的北部时,他们看到有五名俘虏被吊在半空中,其中两名是冰火社的人,三名是骷髅会的人。这五个俘虏,受尽折磨,吊在半空中,半死不活。 这段时间在城中抓的壮丁都派去打仗了,其中有的队伍在冰临谷获得局部胜利,这五个俘虏便是英勇的队伍抓来的。他们算是下场好的,有的俘虏被拉回来,直接枭首示众。从示众的头上滴下的血,有时直接滴到路人的颈部。 国家要打仗,平定叛乱、剿灭山贼,等等,自然要征兵。当然对于九大帮派而言,征兵不征兵,对他们没什么影响。那些搞征兵工作的人,不会傻到去征九大帮派的人。人们都知道,与烟山蒙面人、冰火社、骷髅会比,九大帮派在邪恶方面一点儿也不逊色。 出了城门,情帝和叶夏来到北郊。城市北边的郊区,路上可看到一些小山。小山脚下的土地上,长着许多油菜花,有些地方的油菜花竟是开到天际。山坡上也有其他种类的花,星星点点布满山坡,令人怦然心动。 秦返途和霍江纯带着几个兵,几个兵扛着一只刚打的大个儿的野猪,他们往城里去了。这些兵又有肉吃了,只要肯在野外劳动,就有肉吃。 此时叶夏有些担心,因为野外有野猪。叶夏最怕野兽了,野兽会袭击人,有的还吃人,好可怕。叶夏建议不要再往前走,于是两人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看漫山遍野的花。万一有野猪来,他们可以躲到大石头后面。这石头在野花中是风景,必要时刻,可以作为防御野兽的盾牌。 野花充分入心,再往回走,他们已是精神饱满。刚进城门,他们又闻到血腥气息。 街道上慌慌张张跑着一些人,情帝不喜欢毛毛躁躁的人群,他认为每天最好的事情就是没有事情,而现在人们像蚂蚁一样乱跑,分明是有事情。具体是什么事情让这些人走路不注意形体?竟然跑了起来,有的人摔倒摔了个狗吃屎,有人摔倒摔了个驴打滚,有人摔倒摔了个肚朝天。情帝上前,扶起一名仰躺着的少妇,“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少妇惊恐地回答:“山贼来了!烟山蒙面人又来了!” 街上的人都一阵乱跑,难免发生几起踩踏事件。原本人来人往的热闹街道,没过多一会儿,街上的人都跑空了。情帝站在空空荡荡的街上,有个梨不知刚才被谁踢了一脚,顺着坡滚下来,来到情帝面前,情帝弯腰捡起梨咬了一口。好脆的大白梨。 情帝想把自己看到的情景告诉白厌沙,于是去了厌沙画院。情帝向来是对事情观察敏锐的人,他判断最近城中人的生活有危险。当他来到厌沙画院,他发现卫灵也在这里呢。卫灵是为同样的事情来找白厌沙的。卫灵在街上看到过被人打死的县老爷,一县之老爷都逃不过坏人的魔掌,更何况区区一个画院院长。 白厌沙需要避一避,这是卫灵的建议,也是情帝的建议。白厌沙不肯暂停孩子们的学业,他认为热爱绘画的自己就算因绘画死亡也在所不辞。在卫灵眼里,白厌沙多少有些天真。情帝和卫灵百般劝说,白厌沙这才答应躲一躲。 卫灵的那只木船刚造了个雏形,那是卫灵准备游山玩水的船。现在卫灵要把那只未完成的船送给白厌沙避难。船虽没有造好,可漂浮在水面上是没有问题的。船内还没有精雕细刻,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那些蒙面山贼闹得实在厉害,这船只要能漂浮在水面上给白厌沙提供避难之所就可以了。 黄河上,白厌沙所在的船颇为简陋。那些画院的孩子,大多各回各家了。阿龙、阿凤则被特殊安置起来。此时黄河水清澈动人,白厌沙望着平静的水面出神。 黄河上的几个老渡口,日日穿梭着船只。渡船口的乘客,大多行色匆忙。如今务农的、经商的,等等,啥都不好干。溜须拍马都找不到个阔老板,一个个都穷得哼哼唧唧的。 白厌沙不知晓会在黄河上漂流多久,也许三天,也许五天,说不好。白厌沙沉思片刻,抬头去看,见那油菜花开满两岸,山坡上也是大片的花,全部的花都色彩明艳。山花烂漫,白厌沙灵魂一震。 中午时,白厌沙从黄河中捞上三条鲈鱼,做了清蒸鲈鱼。带在船上的黄酒还未开坛,白厌沙小心启封,随即酒香四溢。 白厌沙吃光三条鲈鱼,喝了三杯黄酒。醉意上来,他又是痴痴地望着河面。两岸的油菜花及山坡的小野花色彩开始迷离,白厌沙发现,漂泊是一种美。 在现在坏人四起的这个世界,白厌沙这样的文人最容易受到伤害。船是坚固的,坚固的船可以保护白厌沙,可以带白厌沙在黄河上漂泊。 天下虽然是皇帝的,可在黄河上的白厌沙分明觉得眼前的河流是自己的。不光这河流,两岸的花草,远山的岩石,头顶的白云及蓝天,哪一处不亲切呢? 那些城中的凶杀案,此时离白厌沙很远,像天上的白云一样远。 第一百零一章 酒家 白厌沙的船在黄河上行进,可以看见远处有船在做摆渡生意,像他这样貌似休闲的船恐怕只有一只。别人问起来,他会如实告诉对方自己是因躲避战祸才来水上。 原来水上风景这样好。以前他情知劳累伤身体,却要没日没夜地画画,现在想来实在不该。 虽是被逼来到水上,可这也算一份幸运,因为他获得了自由。自由的状态是美好的,没有压迫,没有束缚,不用到点干活,天晚了活还干不完。人又不是驴,为什么听他人指使? 在水面上正惬意的白厌沙将船靠岸,他不是要上岸,而是靠岸休息片刻,等会儿继续开船。岸上有个粗竹竿搭建的简陋屋子,屋子内外摆放很多或胖或瘦的坛子。坛子颜色古朴,色泽亲人。屋檐下有一条老旧的颜色发黑的长凳,有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坐在这细细长长的板凳上喝酒。男人见有船靠过来,就有些兴奋,他以为这船是专程来接他的。这里稍显偏僻,找个船家并不容易。喝酒的男人有意坐白厌沙的船,他自称是鲁猛狗。白厌沙刚才眯着眼睛说话,感受阳光的温暖,没有注意岸上的人是谁。这鲁猛狗白厌沙是见过的,曾经鲁猛狗要躲避通缉,来到白厌沙画画的地方,跟着白厌沙画了一段时间的画。 白厌沙见是鲁猛狗,也兴奋起来,这算是水上遇故知啊。白厌沙躲避战祸,鲁猛狗躲避通缉,他们这两个在逃的人撞到了一起。一个躲避坏人的追杀,一个躲避好人的追捕,不管怎样,他们现在是同一条船上的人。 卫灵在城中有好几家商铺要经营,有时走不开。遇到山贼作乱时,就关门避事。等事情一过,继续营业。他今早和洪清浊去吃了早餐,卫灵吃的是糁汤和水煎包,洪清浊吃的是豆腐脑和烧饼。糁汤浓稠,味道厚重,水煎包馅香味美,饱腹舒心,豆腐脑做卤精致,调味上乘,烧饼外焦里软,厚实咸香。他们都很喜欢今天的早餐。 此时卫灵不知道白厌沙怎么样了。那只船是卫灵送给他的,卫灵牺牲了游山玩水的机会,把船给了白厌沙让他去避难。那些坏人最烦别人画壁画了,壁画上有很多神仙,那些坏人个个认为自己就是神仙,他们可不把壁画上的角色当神仙。坏人自诩神仙,他们见谁在墙上乱画神仙,就要过来杀掉画画的人。 卫灵有些担心白厌沙的安危。但很快卫灵被生意上的事情淹没,他是一名商人,时常以经商为上。跟洪清浊,卫灵常聊生意上的事情。洪清浊一开始的时候,经商不顺,赔钱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受官府的盘剥。有一次因跟一个地方官员的纠葛,他差点被杀头,可见白老虎可怕。 卫灵总得到来自刘子却的黄金。卫灵经商,接触的人杂,人脉广,刘子却就看重了他这一点。刘子却托卫灵拉拢了一些商人,其中就包括盐商洪清浊。商人和商人组织起来,形成商帮,这一商业上的组织不容小觑。很多人的生活离不开消费,而控制商业组织,就可以控制人的消费,进而影响人的生活。 刘子却是这一商业帝国的背后策划者,卫灵是执行者之一。刘子却是有野心的人,他众多野心中的一个野心便是打造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控制天下的经济命脉。 今日,刘子却又派人给卫灵送了一千两黄金,要他拉拢一些生意上的朋友。这一千两黄金够卫灵吃一辈子豆腐脑了。今早他跟洪清浊吃早餐时提起过此事,洪清浊答应了下来。洪清浊朋友多,老朋友,新朋友,一大把呢。 卫灵觉得刘子却的这个事情就是交朋友,跟天下人交朋友,交一切可交之朋友。 情帝这两天手上有几个小案子需要处理,都是些偷鸡摸狗的小事件,很好办。今天正忙着呢,有人来找情帝,给了情帝一千两黄金。情帝正准备去喝酒呢,这一千两黄金够他喝一辈子酒了。黄金是刘子却派人送来的,情帝是域外人,刘子却意欲通过情帝拉拢一些域外的朋友。仅仅是交朋友,就给这么多钱,这钱情帝收了。 情帝惊讶于刘子却的思想,上次他见刘子却时,刘子却向他袒露了心声。刘子却野心极大,他的想法是让自己的财富占全世界的一半,好比一个烧饼,从中间切开,我吃一半,天下人共分一半。刘子却的这个财富梦想不是空想,他是有实力的人,他正在为了他的梦想而付诸实践。 情帝走在黄河边,黄河上的风吹来,给情帝带来黄河的味道。情帝看到竹子搭建的屋子竹竿挑起一个“酒”字。鲁猛狗刚才在这里喝黄酒,喝完就上了白厌沙的船。情帝站在岸边,看远处的黄河水面,那水面上有一只船情帝认得,那正是白厌沙的船。 情帝在那个细细长长的凳子上坐下来,要了一碗黄酒,他一边喝黄酒一边看黄河上的渡船。世界上的人是这般匆匆。 此处销售洑汁和黄酒。洑汁浓,黄酒淡。洑汁后劲大,上次情帝稍微多喝了一点洑汁,就难受犯恶心,闭眼去睡才强忍了下来。这次情帝只喝黄酒,不喝洑汁,黄酒不错,爽口好喝。 由于此地偏僻,那些忙碌的船影只是远景。酒香不怕巷子深,总有路人兴冲冲赶过来,买碗黄酒,喝完回去。有的人一次能喝好几碗黄酒,店家给食客准备了油炸花生米、蚕豆、水煮花生、毛豆、炖排骨、烤鱼等,都不贵,供客人选择。骷髅会的人绑架了妇女儿童,路过此地,或走水路经过此处,都要喝上两三碗黄酒过过酒瘾。 情帝也不例外,他常来喝酒。佐酒的是水煮花生和水煮毛豆,此二类食物最宜下酒,淡淡盐水进入鲜香豆中,组成咸香美味。情帝喜欢这里,安静属于这里,移动属于远方,更重要的是刘子却给了一千两黄金,这酒是一辈子也喝不完呀。 第一百零二章 恭喜发财 黄河的水清澈且平静。河面上的船只三三两两,是风景的点缀。没有人可以否认美景对人情操的陶冶。此时河面的风景正陶冶着白厌沙的情操。白厌沙看风景是柔和的,他相信风景看他也是柔和的。有时白厌沙会写诗。写作是一种表达,任何东西不能代替人的表达。白厌沙没有像刘子却那样毛笔蘸肉汤写诗去讨好狗,他写诗是一种自我的表达,他写诗是为了自己的心。 此时白厌沙的船上有一名通缉犯,他就是鲁猛狗。白厌沙偶尔写诗,巧了,鲁猛狗也是一名诗人。跟刘子却不同,鲁猛狗没有用毛笔蘸肉汤写诗,他是用毛笔蘸人血写诗。自打加入冰火社,鲁猛狗就没少用人血写诗。鲁猛狗认为自己是天下最好的诗人,他认为自己写的诗比玉皇大帝还好。 他们两个人本想停船靠岸,去岸上买五斤熟牛肉,可岸边有关夜将军的兵把守,说是最近风声紧,有烟山蒙面人作乱,四处戒严了。好在船上有储备许多食品和饮品,虽然没有牛肉,可是有羊肉和鱼肉,鱼加羊便是“鲜”字,鱼肉和羊肉一起煮,是可以做出鲜美食物的。在船上,有吃有喝便可以生存下去。 让白厌沙担心的是船上的这个人,这个人到处有人在抓他。如果白厌沙船上有名通缉犯的事情被人知道,白厌沙就完蛋了。私藏通缉犯,那可是要掉脑袋的。白厌沙以前只当鲁猛狗是一个热心文艺的人,跟鲁猛狗深聊后,白厌沙发现,此人相当可怕。 街道上的繁华总勾引卫灵去逛街,由于受刘子却所托,卫灵需要拉拢一些商业上的老板。路过一家小店,卫灵看门上的字,知道这家店老板姓吉。打听了,他才知,老板根本不姓吉。原来那门上贴的字,不是“吉大张开”,而是“开张大吉”。所以并没有一个叫吉大张的老板。不管怎样,卫灵就是要找老板。不管是张老板还是李老板,都是老板。只要是老板,都是卫灵要拉拢的对象。按照刘子却的设想,要想自身财富达到全世界的一半,麾下需聚集一批人才。人才是什么?人才便是人中龙凤。 卫灵找到祝虫。祝虫这个人人脉极广,他不光是认识一些吃肉喝酒的狐朋狗友,他还结交了许多重要角色。可以说江湖的方方面面,祝虫都有结识的人。卫灵找祝虫算是找对了,祝虫也爱结交朋友,他愿意入伙,加入刘子却的商业帝国。 祝虫又请卫灵观赏了歌舞表演,新鲜的女子,新鲜的歌喉,当然给人新鲜的感觉。 宴席上,卫灵欣赏着歌舞,向祝虫提出一个请求。卫灵是想托祝虫去接触将军关夜,这也是刘子却的意思。如今天下苛捐杂税众多,各行各业都承受巨大压力。如果什么时候都逆来顺受,那么很多行业都不要做了。拉拢关夜,是刘子却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现在很多重要的行业,都是朝廷在管着,就是说只能官营,不能私营。私营会掉脑袋的。这不是开玩笑。如果拉拢关夜,就会利用关夜的关系,从而在一些关键处做手脚。这样,刘子却的商业帝国既可以得到利益,又可以躲过朝廷的追查。 情帝除了手上的几个小案件,让他忧心的有一件大事,据关夜向他透露,军中有士兵离奇死亡。兵本是战场上用的玩意儿,现在却在没有战事的情况下丧生,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关夜之所以派人来找情帝,源于他对情帝的信任。那些兵究竟是谁害死的,敌人在哪儿,将军关夜完全摸不着头脑。情帝是聪明人,可面对眼前的情况,他也感到相当棘手。 来到军营的情帝,看到地面上放着的血淋淋的士兵的尸体,心头有种难言的惊恐。军中的谋士也害怕起来,敌人可以悄无声息地杀掉士兵,就能不动声色地处死谋士。谋士本是给人出谋划策的,现在出现眼前这个情况,谋士心中啥策都没有了。还是走为上策吧。可是,军中无戏言,当时谋士可是立下军令状的,犯了规矩,军法当斩。谋士现在可抓瞎了,留在军营,心中惊恐,走又不敢走,这可真要难为死人呢。 情帝检查了下尸体,人是死了,没错,人是死了,可人是怎么死的,他也不知道。情帝跟医者华蛇学习过些医学知识,因而在尸检方面,情帝增加了不少分析判断能力。可即便如此,看着眼前的尸首们,情帝依旧心头一团迷雾。 黄河在流淌,若烟城的街道在喧闹,军营在进行着日常的训练,没有人能站出来告诉世界自己知晓天下所有的事情。在天下,有聪明的人,有糊涂的人,不管怎样的人,都活在同一个天下。 由黄河边往东看去,可以看到岸边的防洪工程在热火朝天地进行。这样的大工程,当然是由朝廷来主导,可工程中很多环节,都有祝虫在把控。祝虫每年从工程中能获取不少钱。他完全可以拿他从工程中得到的钱去拉拢关系。祝虫觉得,天下没有不爱钱的人。即便是骁勇善战的关夜将军也不能例外。祝虫决定,出一千两黄金给关夜,以后有用得上关夜的时候,关夜就可以帮大忙。 黄河水时常泛滥,黄河沿边百姓饱受水灾之苦。天下一发生这样那样的灾难,朝廷都会拨款赈灾及安抚百姓。在这个过程中,祝虫总能旁敲侧击,获得巨量钱财,将个人的利益最大化。 祝虫派的人去了,到达军营,送上一千两黄金。关夜正为士兵离奇死亡事件担忧呢,情帝在帮着调查此事,一些协查人员也在忙前忙后。突然来了一千两黄金,关夜先是一惊,然后就收下了。 祝虫这个人,关夜是了解的。关夜听人说起过,祝虫负责很多大的工程,为国为民是做出巨大贡献的。在关夜的印象里,祝虫是百姓的衣食父母,是天下的中流砥柱。 第一百零三章 金银储蓄 时间是早晨,空气清新如常。卫灵带着刘子却给他的一幅画准备去找白厌沙鉴定一下,这才想起白厌沙的厌沙画院暂时关闭,于是带着那幅画回了家。平日卫灵会收集一些字画,时常与韩奇山、施怀古二人交流。这二人是懂行的人,有时他们会拿一些名贵书画孝敬祝虫。那祝虫是什么嘴脸的人?他见到这个人是这张脸,见到那个人就是那张脸。韩奇山和施怀古送去书画他收,黄龙帮的人送去黄宝石他收,他似乎没有不收的东西,只要你肯送礼,他就照收不误。 书画收藏本是风雅有趣之事,可祝虫收到的书画并非用来欣赏,而是囤积珍奇物品,满足贪欲。韩云雁有时会送一些布料、绸缎给祝虫,表达一下意思。能巴结到祝虫这样的人,韩云雁如鱼得水。 乱世不好挣钱,有人就投机取巧,想靠赌博发家致富。有人小赌怡情,有人嗜赌成性。那些沉溺赌博的赌徒,总想赚快钱。有些赚到钱的赌徒,会去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官府近期在城中抓赌,收缴巨量赌资。离奇的是,这本该上交国库的钱有相当一部分流入了祝虫的口袋。祝虫手眼通天,让人心服口服。 做食盐生意的洪清浊,有时去拜访祝虫,带上一些名贵药材,向他表达敬意。洪清浊是很佩服祝虫的,祝虫人脉极广,在天下,他是一条让人望而生畏的活龙。 空间里的一切让白厌沙迷恋。此时他眼前的黄河异常安静,偶尔可见的摆渡船给他传来生活气息,大多数时间,白厌沙面对天空和水,思考生命。他不认为在黄河上避难是一件坏事,在这里反倒让他获得了安闲。船上的鲁猛狗则不一样,让他在船上呆一会儿还行,时间长地呆在船上,他会感觉受不了。白厌沙能从黄河中捕捞鱼,船上还有酒呢,可鲁猛狗不稀罕这些。鲁猛狗喜欢大步走在路上,这船上的空间简直太小了,不如路地上宽敞,不如路地上舒适。所以在船上的鲁猛狗想念路地,想要回到路地上。 在军营的情帝,还在处理着手头的案子。在军营里破案,总有一种压迫感,仿佛破不了案子就会被杀头。情帝认真检查了尸首。在军营,不要说死几个人,就是死成千上万的人也稀松平常。军队经常会歼灭上万人,当然也会有己方的上万名士兵被歼灭。军队与军队战斗,双方伤亡人数累计可达上百万乃至上千万。与海量的死亡人数相比,死上几个人实在不足挂齿,可以忽略不计。死上几个人与死亡几千万人比,从数量上来说,实在没有可比性。血流浮杵,尸横遍野,这绝对是巨大的悲剧。一将功成万骨枯,是这悲剧的真实写照。而关夜是要面子的人,即便死几个人,他也要关心。将军就应该爱兵如子,关夜可是有好将军的美名的。 情帝对士兵的尸体做出了判断,这些人不是被敌人杀死,而是被同寝室的战友所杀。这是极其恶心的事情,表面上的室友,却成为杀害自己的凶手。情帝的判断有依据,从死者死亡的时间和脖子上的刀痕,情帝推断出凶手是室友。在情帝逼问下,终于有三名室友承认了,他们半夜行凶,并且伪造现场,让人误以为这几个兵是敌人杀死的。他们三个和战友白天抢羊肉吃,抢不到大份的,就蓄谋杀害对方。真是为口吃的杀人。事情已经水落石出,已经没什么可说的。军中纪律严明,那三名行凶者最终被斩首示众。 从军营出来,情帝心情松快,无案一身轻。他来到黄河边,看到远处的河面上有一只船,他知道那是白厌沙的船。他本来想找白厌沙喝酒,可白厌沙离得那么远,联系不上他,想想还是算了吧。 情帝往城中走,结了案子,情帝得到关夜的赏金,他要把这些银子储存起来。情帝来到钱庄。钱庄内木质的地板及木质的柜台给人一种温和感,再加上从窗口直射进来的阳光,此处温馨极了。情帝递上携带的银两,柜台内头戴黄色软帽子的男子点了点银两的数目,又问清了储蓄者的身份,做完记录,就给情帝开了一张票。情帝将票据装起来,缓步走出钱庄。 情帝习惯将自己赚的钱存起来,钱积少成多,每当财富增加一点的时候,他的安全感也会随之增加。金银是好东西,它们让人应付生活。储蓄完银两后的情帝有一种满足感,他知道他的财富在积累,能成长真是一件趣事。 街上情帝碰到空碗和驴球这两个小乞丐,空碗在地上哭爷爷。以前,他爷爷装死,空碗哭爷爷获得别人同情,从而得到别人的碎银子。这次,他爷爷是真死了,空碗哭得很伤心,眼泪止不住地流。有人认为空碗爷爷是装死,他们不知道空碗爷爷真死了。有人看空碗流泪,惊叹空碗这次的演技鹤立鸡群,他们哪里知道,空碗这次不是在演,而是真的伤心地哭。 哭天抹泪的空碗,还是获得人们同情,他空空的碗又满了,满满的钱。对空碗来说,一碗钱就是一碗饭,饭就是钱,钱就是饭。 情帝路过两个小乞丐时,给了空碗一枚钱,也给了驴球一枚钱。一枚钱不多,但代表情帝的心意。 世界虽不美好,可大家都还活着,人们的生活在现实中交织,同时在向着梦想启航。情帝心中对生活是有信心的,他知道,驴球坚强地活着,如果自己不够坚强,就会连驴球都不如。今天见空碗时,由于空碗爷爷死了,空碗问情帝对生死怎么看,情帝的回答是不谈生死。情帝认为,任何人在生死方面,经验严重不足,生死是大问题,任何人都不能完美解答这个问题。所以,情帝不谈生死,活着就活着,谈什么生死? 第一百零四章 牢狱之灾 黄河水在白厌沙眼里是温柔的,而在鲁猛狗眼里是单调的。船在一个偏僻处靠岸,此处没有士兵把守,鲁猛狗得以顺利上岸。 上到岸上的鲁猛狗回身说:“你船上有好多酒,看得出你是好酒的人。我也好酒。既然你我都好酒,大家就是兄弟。兄弟先走一步,以后有空再一起喝酒。” “不送。”白厌沙在船上说。 鲁猛狗走后,白厌沙有意上岸去采买东西。这里难得没有兵把守,白厌沙就由岸边往闹市走。 小路有些曲折,但白厌沙很快来到街区。正当他要买水果时,有两个人出现在旁边。“就是他,没错,我看见他跟恶人在一块儿。”其中一个人低声指认说。另一个人一招手,过来几个人。那几个人来到白厌沙面前,向白厌沙出示下官府证件,然后逮捕白厌沙。 白厌沙被带至公堂,他跪在堂上。这里的老爷,曾被帮派的人打死,现任的老爷,对恶人恨得咬牙切齿。老爷严厉地说:“你与恶人为伍,可有此事?” “在下向来以礼待人,不知何为恶人,何为善人。”白厌沙平静说。他虽与鲁猛狗在船上喝过酒,可并不知道鲁猛狗犯过什么事,也不知道鲁猛狗是恶人。 “休要狡辩。”老爷说,“不要以为本官不知道,本官已查得一清二楚。与你同在船上的人,是冰火社的恶人。他是恶人,怕是你也不干净。我且将你打入大牢,随后再让我查出什么,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永世不得超生。” “在下只是与人饮酒,并未做恶事,也未参与恶事。”白厌沙依旧平静地说。 “还敢狡辩。”老爷说,“与恶人喝酒,你便是同谋。来人,将他押入大牢,听候发落。”几个大兵过来,给白厌沙戴上脚镣,上了枷锁,赶他去地牢。 正当老爷要退堂时,情帝来了。情帝听闻白厌沙被逮捕,急忙赶过来,还是晚了一步。 情帝来至公堂上,问:“老爷可有逮捕一名画工?” “已带入大牢。”老爷说,“该痛打痛打,该用刑用刑,该杀头杀头。与恶人为伍,没有好下场。” 情帝说:“白厌沙本是一名画工,倾心于绘画事业,一向赤子之心,做事光明磊落,虽与恶人同船,但并未做恶事,实不该有此恶果。” 老爷说:“他与恶人同船,本要砍头。念你为他求情,言辞在理,今将他发配充军,带至幽州,修行改过。” “既然他只是与恶人同船,没有做恶事,可否免去惩罚?”情帝说。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本官决定的事情,不可再做更改。”老爷说,“你退下吧。” 白厌沙坐在冰凉的监牢里,旁边是坚实的墙壁。白厌沙感觉自己会死在牢狱中,他知道,有很多人被屈打成招,有很多人被陷害折磨至死。他不知道自己会面临什么,他心头绝望。地面上有蜈蚣在爬,白厌沙厌恶这里,但他逃离不了这里。白厌沙被严重束缚了自由,他渴望自由。 次日的早晨,白厌沙被带出大牢,明媚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感觉暖洋洋的,他好想融化在阳光里。他马上要踏上行程,他已经知道他被发配幽州的消息,他心情沉重。 公堂上,老爷说:“将犯人白厌沙押解上路。”又对旁边一名差役说:“前往幽州,路途遥远,小心看守,出什么差错,我拿你是问。” 两名当差的开始动手,押解罪犯白厌沙启程。白厌沙只觉心中冤屈,但他不再辩解什么。他迈开脚步,一步一步往前走,后面跟着两个鬼一般的人。他们走入闹市,白厌沙想起自己在城中的画院。那时很多小孩子来学画画,有的孩子小嘴巴肉嘟嘟的,小小的手拿着长长的画笔,专心画画。是秦妖建议白厌沙带孩子们去写生的,师法自然,白厌沙还记得他带孩子们去过的地方。而此时,一切已成空。 他们先是穿过繁华的街区,街区的人都在看他们呢,人们都知道,街上来了一个犯人,竟是白面书生。往日熟悉的繁华街市在此时的白厌沙看来显得那么陌生。他们往城北去了,出了城门,周围寂然。白厌沙可听到野蜂飞舞的“嗡嗡”声,野花在静静开放,此处风光好,可白厌沙只是路过此地,他有他的前程。 去往幽州的路注定充满艰辛,三个人都靠着两条腿慢慢前行。左边的那个当差的说:“你不要逃跑。你不逃跑,就啥事没有。你要是敢逃跑,我一刀砍死你。”右边的那个当差的说:“听明白了吗?你不能逃跑。你如果敢逃跑,我活劈了你。”“我不逃跑。”白厌沙说。两名当差的手中都有一把大刀,两把刀都明晃晃的,在阳光下会闪亮。 两名壮汉押解犯人,有的犯人不能承受长途跋涉之劳苦,就走死了。有的避过多灾多难的路途,到达目的地,又要服劳役,忍受新一轮的煎熬。两名壮士看眼前这名犯人,细皮嫩肉的,会不会死在半路上,他们也不知道。能活着最好,他们还等着领赏呢。一个人就是一份劳力,把一个苦力送到目的地去干活,他们能领到的赏钱是相当可观的。 秦妖从情帝那里得知白厌沙被捕,她急忙去衙门探知情况,可她已经来晚了,既定的事情不可更改。秦妖不知白厌沙目前的状况,她心里着急,可是又没有任何办法。无可奈何的事情最使人焦心,人除了一把鼻涕一把泪,还有什么更高明的东西?秦妖找到情帝,情帝告诉秦妖,本来白厌沙有可能会被处死,是衙门的老爷法外开恩,才免过白厌沙一死。 若烟城的街区同往日一样繁华,但此时的秦妖觉得,城中的一切都失去了趣味。人们的生活突然显得那么浮躁,你吃你的,我喝我的,像狗吃屎一样得偿所愿。 第一百零五章 地下工程 曾经,白厌沙有一个活色生香的画院,里面有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现在,一切都没有了。经历过牢狱之苦的白厌沙又开始承受长途跋涉之苦,人生的变数给白厌沙致命打击,白厌沙有苦难言。当然白厌沙不需要说什么,他只需要仰头看看天心情就能好一些,不一定要说话。大人就是这样,一开始觉得自己有话要说,想要和这个世界对话,后来大人发现,虽然自己长大成人,可世界体量太大,自己只有欣赏的份。更重要的是,一个人本身就是世界的一部分,这个人再怎么见多识广,也是世界的一部分,而且是很小的一部分。此时的白厌沙就感觉自己是地面的一粒沙。 白厌沙已经具备忍辱负重的能力,他只要不逃跑,默默前行,就能保住性命。身后跟着的两个人,对白厌沙来说,像鬼一样。他们真的是像鬼一样,有时白厌沙走得慢,那两个鬼会用刀背抽白厌沙的腿,很疼。鬼才有这么坏。白厌沙忍住痛往前走,前面的路是坎坷的,白厌沙已经精疲力尽。 路过一个破庙,庙里已没有和尚,不知道和尚都跑哪儿去了。他们走入破庙,庙里的佛像头部被人割下来偷走了。房梁墙角长满了蜘蛛网,到处布满灰尘。三个人坐下歇息片刻,都有些口渴。一个当差的在破庙里四处转转,发现一口井,井里有水。他拿旁边的一个破桶汲水,打上来一些水,用水洗洗桶,倒掉水。又去打了一桶水,桶里水很清。这桶是漏的,但一桶水一时半会儿漏不完。他拎着桶来到布满灰尘的房间。三个人轮流捧着桶喝水,大口大口地喝水,他们都渴了。 在破庙中过夜,第二天早晨又启程。带的干粮一人吃几口,垫巴垫巴,饿了中午再吃。路过三个民宅,宅内宅外都没有人,不知道是死光了还是跑光了。路边长着一棵枯树,树上一片叶子都没有,光秃秃的枝桠伸展在天空。枯枝上有一只乌鸦,令人害怕地怪叫着,接着飞起来,在天空盘旋。 他们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奋斗,终于徒步来到幽州。又往前走,这才到达一个军营。两名当差的终于完成任务,领了赏钱,乐呵呵地离开了。 白厌沙在军营,听从安排。据说,敌军有很强劲的弓箭队伍,不容小觑,所以这边要挖一个十二里的地道,从地道里钻过去打敌人。这真是天纵英才的将军想出来的军事策略,在地面上我打不过你,我挖个洞和你打。白厌沙来到这里的工作就是挖洞。他长途跋涉来到幽州,不干别的,就挖洞。这洞挖得越大越好,洞越大,就越能容纳兵,可以说,洞越大,调兵遣将的能力就越强。 白厌沙从一个文人到一个挖洞人,其间经历了许多辛苦,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能体会。他是被迫弃笔从戎的,他不抱怨生活。他现在的生活就是挖洞。试想想,如果在地底下挖出四通八达的地道,己方的兵藏在地道里,那么,敌军的弓箭再怎么凶猛,能射到己方的兵吗?答案是不能。 光挖地道是不行的,将军觉得挖洞就得挖得一步到位。在地下挖一个巨大的空间,修筑一个地下宫殿,这是将军的想法。在地下宫殿里指挥作战,就算敌军的弓箭雨一般射来,又能怎样?运筹宫殿之中,定能决胜于千里之外。 天空下起大雨,一些地道塌了,砸死、埋死不少人。那些人,自己被自己挖的洞活埋,自己葬送了自己的命。大雨降下来,一些洞被淹了,有些人直接被淹死。将军召集大家暂停工事,等大雨停止天气好转再动工。一些人永远回不来了,永远地留在了地下。 将军要大家不要气馁,做事情就是这样,你越气馁就越气馁,不能那样,那样的话,永远做不成事情。 下午,大雨停止了,天气放晴。大家开始拿着大盆、大桶排水,地道里有好多积水,泥巴满洞,大家都干得热火朝天。将军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地下密布的地道及地下宫殿一定会完工的。 正在挖洞的白厌沙得到一个消息,军队需要抽调一部分兵力南伐。白厌沙被选中了,他加入了南伐队伍。白厌沙从南边到幽州没多久,又要从幽州往南走了。白厌沙觉得自己可真是走南闯北,这北一下南一下,白厌沙担心自己的脚会走掉。 挖地道及地下宫殿的工程还在热火朝天地进行,白厌沙所在的南伐队伍动身了。北边虽然有仗要打,可南边的冰临谷形势更加紧张。南伐的队伍雄赳赳气昂昂,他们要往南打冰临谷。 刚才还在挖洞的白厌沙,此时成为一名斗志昂扬的战士。队伍中的每一个人,都相信他们能取得南伐胜利。他们都是豪壮的人,他们都豪情满怀,他们踏上南伐的征程,就没想过活着回来,他们一个个都觉得,自己死也要死在战场上。 队伍行进的路途中,天又降大雨,队伍在大雨中行军。军队踏着泥泞的道路,不畏惧风雨,也不畏惧脚下的泥泞。 军队经过漫长的跋涉,终于靠近了冰临谷。冰临谷所在的区域此时是晴天。南伐队伍中的士兵个个满身泥巴,在冰临谷周围,有冰火社和骷髅会雇佣的军队,一场大战即将开始。 雇佣兵个个衣着光鲜,他们先是安排弓箭手射箭,一轮箭射过去,南伐队伍已是倒下一大片。雇佣军队开始攻击南伐队伍,此时,有一名壮汉骑在一匹快马上,冲入南伐队伍,手握的两柄板斧在人群中挥舞,疯狂砍杀。这壮汉正是诗人鲁猛狗,鲁猛狗在战斗期间,看见队伍中有一个人自己认识,竟然是白厌沙。鲁猛狗左手一手收拢两柄板斧,右手顺势一拽,将白厌沙拉到身后马背上,“驾!”那马转身疾驰,朝着冰临谷狂奔而去。 第一百零六章 天下 鲁猛狗带白厌沙进入冰临谷,他们来到冰火社所在的崖壁,崖壁辉煌的气象令白厌沙震撼,两人顺小道进入崖壁中的宫殿。 白厌沙只觉得周围梦幻。这冰火社白厌沙是听过的,可他从没见过冰火社是什么样。这次白厌沙亲眼见到冰火社,每一步都让他大为惊叹。白厌沙觉得自己以前都白活了,这冰火社的奢靡气息,让他大开眼界的同时,内心受到极大冲击。在见到自己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事物时,白厌沙内心有种撕裂感,他当然是喜欢这里的,他想要迎合这里的一切,然而他知道自己是起点很低的人,这冰火社的高级感让白厌沙感到自己高攀不起,因而他有些无所适从。 鲁猛狗则显得有些大大咧咧,他已经习惯了这里奢华的一切。他带白厌沙走进一个带有富贵气息的密室,室内典雅气息让刚进入这里的白厌沙沉醉。此时,白厌沙看到宝座上安静地坐着一个人,竟是刘子却。 刘子却说:“我创办冰火社以来,会聚众多天下英才,天下已入我控制范围之内。你是一个人才,欢迎你来到冰火社。” 白厌沙十分惊讶,他没想到刘子却是冰火社的创始人,他一直以为刘子却是一名怀才不遇的文人。 白厌沙说:“感谢冰火社的人救我于沙场战乱之中,我十分感谢。” “你是被奸人所害。那些戴官帽的人,好些个都阴险狡诈,你中了他们的套,是他们害了你。”刘子却说,“等我得到天下,定大赦天下,让承受冤屈之人重获自由。” 白厌沙说:“大王真乃有鸿鹄之志,愿大王早日完成宏图伟业。” 白厌沙和鲁猛狗从密室退出,白厌沙心中的惊讶还在延续。惊讶过大,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白厌沙自从进入冰火社就一路惊讶,他感觉自己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周围的一切都带给他一种不真实感。 鲁猛狗和白厌沙在一张石桌旁坐下,鲁猛狗倒了两大杯热茶,鲁猛狗说:“喝吧,喝光它,你看你嘴唇干的,都快干成狗球了。”鲁猛狗先端起一杯茶水,抿了一小口。 白厌沙说:“刘子却这个人我见过,原来他就是冰火社的创建者,是刘子却创建了冰火社。” “别说他了,说说你自己吧。”鲁猛狗说,“你不是画画的吗?怎么当兵了?我今天差点没认出你来。我差点砍死你你知道吗?” 白厌沙说:“今日真的好惊险,那么多人在厮杀,我虽带着武器,但双拳难敌四手,想想都后怕。” 因白厌沙擅长绘画,冰火社的人就安排他在冰火社画画。白厌沙在冰火社画壁画,他画了好多神仙。本来就奢华万分的冰火社,有了白厌沙的壁画作品,更加辉煌动人。白厌沙在壁画中画了整整八百个神仙,画尽了神仙的英姿与神韵。 白厌沙当然很累,他坐在石凳上休息。此时,冰火社的人送来一万两黄金,这是他绘画的报酬。白厌沙接受了这些黄金。他为冰火社画画,尽心尽意,他付出辛劳,得到了回报。冰火社因为白厌沙的绘画而更加多姿多彩,那一万两黄金是赏钱,一万两黄金对冰火社来说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鲁猛狗有军事上的事情需要忙碌,他将白厌沙在冰火社安顿好就忙他的去了。白厌沙一个人在房间里修习,他看他爱看的书,思考他认为重要的问题。时间是美好的,因为人可以在时间中填充美好。 情帝此时不知道白厌沙的去向,秦妖又来找情帝,想打听白厌沙的下落,可是情帝真的不知道白厌沙是死是活。 为了侦破手头上的几个绑架案件,情帝去了骷髅会。骷髅会在冰临谷中处于一个很隐秘的位置,情帝千辛万苦来到这里,进入了骷髅会。 情帝被人领到一个密室,密室透着幽暗神秘气息,令人惊恐。情帝看到幽暗的光里坐着一个人,此人竟是祝虫。 祝虫说:“自从我创建骷髅会以来,会聚众多天下英才。天下。什么是天下?呵呵,天下在我心中,也必将在我手中。” 情帝说:“我此次前来,为的是手头上的几个绑架案件。还有,我的朋友白厌沙被发配充军,后来参加南伐战争,不知他现在是死是活。你们骷髅会人脉广,消息灵通,可否请求你们帮我打听打听?” “那几个绑架事件,就按照我们出的价格来赎人。”祝虫说,“赎金都出不起,只能把绑架来的人装麻袋扔河里喂老鳖了。至于你的那个朋友,我没他的消息。不过我会派人帮你去打听,有了消息我会通知你。” 情帝从密室出来,看到骷髅会的壁画。这里的壁画中有整整八百个鬼,各种鬼都有,让人一路走一路心惊肉跳。情帝强忍着内心的恐惧走出了骷髅会。他走在风景明丽的山谷中。情帝实在没有想到,祝虫竟然是骷髅会的创办人,他一直以为祝虫是一个投机钻营的商人呢。 冰临谷中花草多,此处风景给人一种错觉,仿佛谷中没有冰火社和骷髅会只有自然景观。情帝不知道白厌沙的下落,他还不能给秦妖一个完好的答复。不过祝虫答应派人去调查,情帝相信很快会出结果的。 至于那几个绑架事件,情帝能想到的只是拿钱解决,但是那些被绑者的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人间众多的事情交织在一起,大多数人想要简单的生活,不想被束缚,但生活从来都是万象共生,万事将每一个人缠绕,人在世间走,谁能完全脱离世间事? 人间事如风中乱草,没有人能做到斩草除根。其实人也是一棵草,有泥土的束缚,有野风的扰乱,总有人想获得完全的自由,统一天下。世界如此大,你算哪根草? 情帝是看得明白的,是草,便要与草木同朽。 第一百零七章 大哭一场 白厌沙在冰火社闲来无事,来到窗前,窗外是深不见底的悬崖。天空落雨,雨落入深邃的悬崖,目光去看,无处可寻那雨滴。 雨落有声,雨滴敲打悬崖,声响动人。自然的动静,总在某一时刻唤醒人的灵魂。当人灵魂苏醒,不再是稍显麻木状态时,人会感觉到一种生命力量。生命的感觉又来了。人是人,人非草木,草木无情,人有情。心底升起的生命的感觉,就是人对各种人情的感知。人能感知事物,石头则不能。 雨在窗外越下越大。白厌沙看着夜空中的雨,看不清楚,但他能感受到铺天盖地的雨将湿气充满整个世界。到今天,白厌沙还能感知事物,用文字或图画表情达意,这是一种幸福。 白厌沙远离了冰临谷外的人群,心中会对一些人有评判。一些他经历的事情是美好的,此时正可回味。如果白厌沙在雨中步行,肯定会被淋成落汤鸡,他此时站在窗前,望着夜空中的雨,雨淋不到他。感受事物的美,可以与事物保持距离,不必置身其中。 山谷中有众多山果,山果有不同形状、不同颜色、不同味道,山果的种类说一天也说不完。冰火社的人用山果酿制果酒,大大的透明容器中泡着五颜六色的果子,四周飘散果酒香。 白厌沙从数十种果酒中选了五种口味的酒,回到房间坐在舒适的长椅上。他开始喝酒。 他已吃过晚饭,此时喝酒只是消遣。白厌沙经历过战场,身体受过一些小伤。白厌沙想,死亡是大伤,除了死亡,其余的都是小伤。大伤未至,小伤不足挂齿。白厌沙喝掉第一瓶酒,只觉外面雨越下越大了。生命中总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让人感动让人哭。白厌沙喝完第二瓶酒,流下泪水。人生的味道,需要自身体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因而有不同的味道,从而有不同的体会。白厌沙喝下第三瓶酒,泪水还在流。生命呀,不是一成不变的,生命在成长,人从生到死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人一生都在成长。白厌沙喝光第四瓶酒,泪水止不住地流。世界是博大的,人在世界中探索,注定风霜雪雨,荡气回肠。白厌沙喝完第五瓶酒,还在哭。 秦妖在秦府凭栏远眺,若烟城风景虽好,可秦妖心内忧伤。她说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唉声叹气,时光总是这般悄悄使人心伤。秦妖给自己泡了一壶热茶,这样能温暖。此时月亮正圆,月明无限,让人几多遐想。此夜正宜赏月,适合与友人相聚,而秦妖孤单一人,多少有些惆怅。 “是秦妖姑娘吗?”一个神秘声音传来。 “你是?”秦妖转过身,看到一个衣着有神秘气息的男子。 “我是骷髅会的人。”男子说,“我们答应过情帝,调查白厌沙的下落。情帝让我们有了消息第一时间告知你。” “那你们查到了吗?”秦妖关心地问。 “他在冰临谷。” “冰临谷什么地方?”秦妖又问。 “冰火社。” 那冰临谷,秦妖是去过的,她害怕那个地方。以前秦妖被骷髅会的人绑架,她被送入一个幽暗的山洞。那时的经历,对秦妖来说,多少有些恐怖。她现在提起骷髅会三个字还会心有余悸。当时如果不是家里出了一万两黄金,秦妖会是什么下场,真不好说。而骷髅会的人告诉秦妖,白厌沙就在冰临谷。冰火社秦妖没去过,冰火社与骷髅会同在冰临谷,秦妖相信,冰火社也是相当可怕的。 在冰火社的白厌沙第二天早晨接到一个任务,刘子却希望白厌沙能向一个海岛运送一批货物。白厌沙有一些朋友是经商的,做大大小小的买卖。刘子却相信白厌沙也是一个有商业头脑的人。刘子却认为白厌沙一定会不辱使命。白厌沙答应完成此任务,能给冰火社做任务,他感到荣幸。 冰火社给白厌沙备了一艘船,这船很大,比白厌沙之前的船要豪华。赤龙帮的人在那个海岛上,这次白厌沙要给岛上的赤龙帮送些货物。赤龙帮已经付钱给冰火社,冰火社提供的货物全在船上。当然白厌沙可以多带些货物,与海岛上的人做生意。刘子却说了,只要把货物送到,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白厌沙带随从来到出发地点,这里可听到海浪的声音,可看到海潮拍打着海岸。 “给口吃的吧?”苍老的声音传来。地上坐着几名老乞丐。几名老头子在地上乞求着路人,要口饭吃。 白厌沙命随从给老人一些钱,随从将一把钱撂在地上。老人们伸出粗糙的双手在冰凉的地面收拢钱,钱就这么多,谁捡到算谁的。 白厌沙等人上了船,随从说:“这些乞丐可真讨厌,一身脏兮兮衣服,臭烘烘的。”白厌沙说:“天下乞丐很多,没有办法,世道就这样。” 船上,装载了很多瓷器、丝绸、茶叶、果酒,这些商品一部分是给赤龙帮的,一部分由白厌沙购置,到了岛上可以做笔生意。他们准备工作就绪后,大船开始启航。 秦妖派人来冰临谷找白厌沙时,白厌沙已离开冰临谷。此时的白厌沙在海上航行。与河面行船不同,在海上航行面对的是更为广阔的水域,也更为颠簸。白厌沙站在甲板上,面对大海,心内放空,海的声音这样丰富且细碎,此时,大海美好得像一场梦。 刚才在岸边,有几名年长的乞讨者,他们在一些时候会到海边赶海,大海会馈赠他们一些海洋生物,他们拿去用火去烧,就能吃到美味的烧烤海鲜。赶海是向大海乞讨,是向大自然乞讨,白厌沙站在甲板上时觉得自己是在向天空乞讨,他讨到了他喜欢的阳光的味道。 白厌沙沉浸在海的色彩与声音中,他是喜欢蓝色的,此时的天空与海呈现不同的蓝色,在温暖迷人的阳光中,白厌沙看到有海鸟像他的船一样在明丽的世界中移动。 第一百零八章 货船 装载瓷器、丝绸、果酒、茶叶等商品的大船在海上航行,船上没有人觉得这是一场冒险,事实也的确如此,大船行进平稳,应该会安全抵达目的地。海上浪涌风袭的危险他们是知道的,但没有人畏惧和退缩,在阳光的照耀下,他们心情爽朗,海洋的色彩与味道,让他们迷恋。 白厌沙腹有诗书,会画画,喜爱刀,经历过血淋淋的战场,他是一个能文能武的人。能文能武的白厌沙站在海风中,他的头发随海风飞舞。这次他们要去的是赤龙岛,岛上的赤龙帮远近闻名,他们船上的一部分货物就是送给赤龙帮的。这船分好几层,有驾驶船只的驾驶室,有储存货物的库房,有供船员休息的普通宿舍,有中等及高等卧室,有应对大船漏水所设置的蜂窝一样的密室,有就餐的餐厅,有洗浴的洗浴间,可以说,这一只大船提供了几乎所有的生活设施,足以支撑众多人的生活。 赤龙岛上缺乏淡水,那海水比马尿还难喝,海水是不能喝的。这次白厌沙装载的货物中就有大量淡水,赤龙帮向白厌沙购买了不少淡水,额外多出来的淡水白厌沙还可以卖给当地居民。淡水是商品。白厌沙提供的淡水都是优质淡水,虽然未加蜂蜜,可总有一份甘甜让人心中欢喜,这甘甜属于天然。 大船高帆耸立,桅杆直刺苍穹,海面浪涌风袭,大船摇晃不止,艰难险阻尽在眼前显现。终于在下午的时候,他们平安抵达赤龙岛,可谓有惊无险。 赤龙岛上空气清寒,绿绿的植物以迷人的姿态出现在他们眼前。赤龙岛真是好风光,他们刚来这里就爱上这里。 从船上卸下来的一部分货都装上马车,马车上已是满满一车的货物。这马车在赤龙岛平整坚硬的马路上缓缓行驶,发出清脆声响。很快白厌沙带着这些货物来到赤龙帮。赤龙帮的负责人是赤龙子,赤龙子负责赤龙帮里里外外大大小小的事物。 赤龙子说:“一路辛苦,请进屋喝茶。” 白厌沙随赤龙子进去,他们坐在客厅里。 白厌沙说:“赤龙帮购买的货物我都带来了,一样不少。” “好的。我待会儿叫人清点货品。”赤龙子说,“海上风云变幻莫测,所以跨海的商品价格昂贵。这次这些货物,我们赤龙帮是花了大价钱的。您回冰火社的时候,能不能给冰火社说一说,降低点价格,再贵我们就买不起了。” 白厌沙说:“生意上的事情都可以商量。这些货物之所以贵,是因为运送货物的路途危险。这海路不同于陆路,风袭浪涌,弄不好要沉船的。大船沉入海底时,一切都完了。” “确实是。”赤龙子说,“我了解海上的危险,货物贵有贵的道理。说实话,我们赤龙帮现在经济吃紧,里里外外各种事项开资极大。这样,你可以跟冰火社说一说,价格能降还是降一点吧。” 白厌沙说:“我会去说的。有些货品价格是高了一些,就拿淡水来说吧,在陆地上,淡水伸手即得,而在有些海岛上,就很难得到淡水,物以稀为贵,在海岛上,淡水价格自然贵,可我这次带来的淡水,价格贵得有些离谱。类似淡水这样价格过高的情况,我会和冰火社去商议的,适当降低点价格。” “那我替赤龙帮的弟兄们谢谢你。”赤龙子说,“书里面告诉我们,人的消费习惯短期内不会改变。赤龙帮的人挥霍惯了,在生活方方面面挥霍无度,我也要让赤龙帮的人控制一下消费,不能总是寅吃卯粮。” 赤龙帮因经济困顿,前段时间向橙龙帮借了一些生活物资。现在赤龙子想要偿还这笔欠债。白厌沙答应给赤龙子送这批货物。把赤龙帮要偿还的货物送给橙龙帮,这其间又要经历海上的风起浪涌,橙龙帮也在岛上。白厌沙答应过的事情就一定会去做,他相信这次他能完好完成赤龙帮交给他的任务。 白厌沙已经体会到做生意的乐趣,他感觉做生意像画画一样,画画是左画一笔右画一笔,做生意是东边做笔生意西边做笔生意。无论怎样,白厌沙要将这乐趣持续下去。 赤龙帮要送的货物先是装到马车上,到达码头后,又从马车上卸货把货往船上码放。虽然有些辛苦,可大家干劲十足,很快就完成了码放货物的活。他们的这艘船是货船,不是观光的客船。他们的船可容纳货物的数量惊人,客船是人比货多,货船是货比人多。 白厌沙等人上了大船,大船再次启航。这次他们要去橙龙岛,这橙龙岛白厌沙是没有去过的,岛上的橙龙帮白厌沙也不很了解。白厌沙要带给橙龙帮的货物比较多,他希望自己能顺利把货物送到。其实,货物的送达离不开船上每一个人的努力,并非某一个人的努力,这一点白厌沙是知道的。 在经商的路途中虽然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烦恼,但白厌沙不把这些烦恼放在心上,白厌沙总能以平和的心态对待一切。其实白厌沙对大海是陌生的,但他善于学习,能时刻认识到自身的不足,进而通过学习补足自己的短板。这次来这个岛,白厌沙成功将货物送到收获人的手上。白厌沙还卖掉一些淡水给当地居民,获得一些利益。 在海上,白厌沙会二十多种淡化海水的方法。在船上,除了白厌沙,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哪怕一种淡化海水的方法。所以白厌沙在船上的地位单靠这一项都是举足轻重的。白厌沙目前掌握了二十多种海水淡化处理的方法,新的方法他还在摸索。白厌沙相信,以后他会知晓更多海水淡化的方法,以后,航行在海上,淡水无论如何都不会缺的。 白厌沙的船离开了这个岛,他要往下一个岛航行了。下一个岛是橙龙岛,那是一个白厌沙没有去过的岛,因而他充满好奇。 第一百零九章 帮派林立 大船下的海水涌动着神秘力量,白厌沙目视前方,茫茫水域不见一只船。白厌沙心头是有恐惧的,毕竟他的航海经验不足。其实人学习再多知识也是渺小的,不少人多学了一些知识便认识到自身的渺小。渺小的白厌沙望着海天相接的地方出神,他也不知道自己心里在想什么。白厌沙对宇宙和海洋这两个领域感兴趣,这两个领域人类认知极少。 乘风破浪,白厌沙的大船来到橙龙岛。他稍微打听了一下就获得了橙龙帮的位置。赤龙帮还给橙龙帮的生活物资由船上转移到马车上,然后由马车运送至橙龙帮。橙龙帮的一把手是橙龙子,橙龙子见有货物还回来了,心里高兴。现在哪个帮派都不好经营,经营不好便有可能散摊。橙龙子说:“欢迎你来到橙龙帮,快进来坐坐。”白厌沙说:“我这里有带给橙龙帮的货物,你可以派人清点一下货物。”橙龙帮前段时间从黄龙帮借了一批玉器在自家展厅展出,展览已结束,橙龙帮需要把这些玉器还给黄龙帮。白厌沙答应运送这些玉器到黄龙帮。大船再次出现在海上的时候,白厌沙信心满满。他带着这份自信来到黄龙岛。白厌沙将那些玉器带到了黄龙岛上的黄龙帮。黄龙帮的帮主是黄龙子,黄龙子说:“欢迎你们来到黄龙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说。”白厌沙说:“这里有批玉器是带给你们的。”前段时间,黄龙帮借了绿龙帮一批石器供黄龙帮的人观摩学习,现在,黄龙帮托白厌沙把这批石器送给绿龙帮。船又行驶在水面上,很快,白厌沙带着石器来到绿龙岛上的绿龙帮。绿龙帮总管事的是绿龙子,绿龙子说:“欢迎来到绿龙帮,快进来喝杯茶。”白厌沙说:“石器我都带来了,请叫人清点货品。”绿龙帮前段时间借了青龙帮的一批青铜器,现在要还回去。白厌沙负责运送这批青铜器。大船载着沉甸甸的青铜器来到青龙岛,他们找到了青龙帮。青龙帮的头号角色是青龙子,青龙子说:“欢迎来到青龙帮,一路辛苦,请让我为你们接风洗尘。”白厌沙说:“青铜器我都带来了,数量应该不少,你们清点一下。”前段时间青龙帮借了蓝龙帮一批铁器,也是用来展览。现在白厌沙需要把这些铁器送给蓝龙帮。大船又颠簸在海面上,很快,他们来到蓝龙岛,并且很快找到了蓝龙帮。蓝龙帮号令整个帮派的人是蓝龙子,他曾在一名算命的“老神仙”处购得一只蓝玉龙,从而可以号令蓝龙帮。蓝龙子说:“欢迎来到蓝龙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您尽管说。”白厌沙说:“货我都带来了,请派人检查。”蓝龙帮前段时间借了紫龙帮一批金银器,现在,金银器展览结束,蓝龙子请求白厌沙帮他运送这批金银器。白厌沙的大船又出现在海洋中,大船奋力航行。白厌沙等人来到紫龙岛时已是傍晚,晚霞满天,怦然动人心。他们来到紫龙帮,紫龙帮的帮派老大是紫龙子,紫龙子说:“欢迎来到紫龙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我们愿意为您效劳。”白厌沙说:“金银器具我都带过来了,请您过目。”前段时间紫龙帮借了黑龙帮一批木器用于展览,此时,展出完的木器需要还回黑龙帮。白厌沙负责运送这批木器。大船继续在海上航行,风浪很大,船行艰难。到达黑龙岛时已是深夜,繁星满天,壮观至极。令白厌沙意外的是,黑龙帮的黑龙子带人候在岸边,他们一靠岸,黑龙帮的人就上前帮忙卸货。黑龙子说:“欢迎来到黑龙帮,天这么晚了,都到安排的房间休息吧。”白厌沙说:“货终于带过来了,大海好凶险。”黑龙帮在海里捕了很多海鲜,黑龙帮要把这些海鲜送给关系要好的白龙帮。白厌沙负责运送这批海鲜。大船在明丽的天与海之间航行,整体画面十分可爱。在一个早晨,白厌沙的大船来到白龙岛。他一上岛就打听白龙帮的位置,很快找到白龙帮。白龙帮的帮主是白龙子,白龙子说:“欢迎来到白龙帮。白龙岛上风景不错,你们可以四处转转。”白厌沙说:“黑龙帮送一批海鲜给白龙帮,海鲜我都带来了。” 在海洋上,星罗棋布地存在着众多的岛屿,这些岛如众星拱月一般分散在大陆周围。有的岛离大陆很近,有的岛离大陆很远。岛与大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数万岛屿的数量来算,一个岛上呆一天,一百年也不够用。 在众多的岛中,比较有名的是赤龙岛、橙龙岛、黄龙岛、绿龙岛、青龙岛、蓝龙岛、紫龙岛、黑龙岛、白龙岛,分别有赤龙帮、橙龙帮、黄龙帮、绿龙帮、青龙帮、蓝龙帮、紫龙帮、黑龙帮、白龙帮把控着这九个岛。当然,天下帮派众多,如同海边岛屿众多一样。但最着名的是这九个岛上的九个帮派。 白厌沙这次从冰火社带了许多商品出来,他在这九个岛上做了一笔又一笔生意,赚得盆满钵满。白厌沙很开心,有收获他就开心,不管是收获金钱还是眼睛捕捉眼前的风景。 白龙岛上空气异常清新,白厌沙去买了十只大鱿鱼,找来几块石板,和随从的几个人在沙滩上烤了鱿鱼来吃。鱿鱼肉质紧实,鲜香味美。这些天可把大家累坏了,在九个岛之间穿梭,难得有现在这样惬意时光。 经过做买卖,白厌沙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原始资本的积累就这样被白厌沙完成了。有了原始资本,白厌沙就方便做接下来的事情了。白厌沙知道,自己的第一桶金离不开冰火社的馈赠,但他自己也做了各种努力,使他拥有的金钱越来越多。 白厌沙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任何华丽的宫殿都需要这样一个坚实的基础。 第一百一十章 果酒店 白厌沙将他全部的热情投入到生活,他用心吃饭、用心喝水,他努力让生活的每一个片段都精彩。在白龙岛,浓郁的海洋气息令白厌沙感到一种别样的生活风味。 生活有不同味道,每一样味道都耐人寻味。在白龙岛有了一定积蓄的白厌沙想要开启一段新的生活,他总是这样,在生活中勇于尝试,让生活产生不同的风味。 首先,白厌沙在海边购置了一片荒地,这里没有种小麦没有种水稻,是一片没有人看得上的土地,白厌沙喜欢这里。白厌沙用双手薅草,他薅光了一小片土地上的草。这里多是旧年的枯草,由于此处无人打理,野草疯长,一派荒野气息在四处洋溢。 那枯草在旁边堆成一堆,干干的,倔强的样子,仿佛不愿被拔,可它们都被拔了下来。白厌沙在小树林中捡树枝,一些被风吹断的树枝又粗又长,很结实的样子。白厌沙把粗树枝上的一些细枝撕掉,这样,就出现了几根粗糙的长木棍。白厌沙把木棍插在地上,木棍与木棍之间用藤蔓植物固定,如此一来,白厌沙就地取材、单靠双手就得到一个小木楼。 小木楼是由小树林中的众多木棍组成的,结点处的藤蔓植物透着森林的幽深气息。白厌沙坐在密密排布的木棍上,他心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成就感。以前,白厌沙站在岩石上看森林,天空在打雷闪电,闪电如一条巨龙击中一棵树,树燃烧起来。白厌沙来到那棵燃烧的树旁,利用燃烧的木棍搭建起篝火。白厌沙又在旁边找到土,加入溪水,和成泥。抟土成罐,大火烧制,白厌沙得到一些陶罐。他又采集野果,用野果和山泉水酿制了一罐又一罐的野果酒。这些野果酒被白厌沙储存在山洞里。这次航海,白厌沙把山洞中的野果酒都装到了船上,野果酒数量很多,够一个人喝一百年了。此时,白厌沙把那些自制的野果酒搬到了小木楼。本来这些野果酒白厌沙是准备自己喝的,可是现在他改变了主意,他要销售这些酒。这些野果酒都是好的,白厌沙觉得好东西就要与人分享。 黑龙帮带给白龙帮的海鲜是白厌沙运送的货物,白厌沙在面见这些帮主时,没有舍得把自己的野果酒送给他们品尝,这是白厌沙小气的一面。黑龙帮的黑龙子,曾向一个老人购得一个黑玉龙,那个老人白厌沙见过,正是送孙女上学的那个老人,也是卖杏花的姑娘的爷爷。当时黑龙子购买黑玉龙是花了大价钱的,这才让他拥有了统治黑龙帮的权力。黑龙子很有钱,但他绝对没有喝过白厌沙的野果酒。白厌沙的野果酒有不同的口味,每一种口味的野果酒都是独特的,这些独特的野果酒,在市面上根本买不到。 白厌沙用石头砍木头,得到一块木板,用石块在木板上刻字,刻出“果酒店”三个字。木板被悬挂起来,来往的过路人都能看到这块招牌。 一名少妇抱着女儿走入这酒店,她的女儿不知道酒是什么,对周围的一切很好奇,可爱地笑着,少妇知道酒是什么,可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果酒,更没有喝过。这些独特的果酒,不要说普通老百姓,就是当今皇帝,也肯定没有喝过。 “好哥哥,”少妇说,“你这里卖的是什么?” “酒。”白厌沙说,“果酒。” “哇,好多呀,这里好多酒。”少妇很惊讶,她放下怀中的女儿,让女儿自己在地上走。 这里的野果酒散发野果香,没有人会拒绝这里的味道,当嗅到这里的味道,没有人会停止赞美这里的味道。此处是个果酒店,与其说这里有种种味道,倒不如说这里有种种感觉。味道就是一种感觉。感觉是奇妙的,人所表达的各种美妙,其实都是对感觉的陈述。 少妇在果酒店获得种种感觉,她的女儿也在果酒店获得种种感觉,面对同一个果酒店,两人获得的感觉是不相同的。往宏观说,众人处于同一个世界,但因为各自从世界获得的感觉不同,因而天下有众多不同风味的世界。 白厌沙说:“这里果酒多,你可以四处转转,也可以坐下来休息。每一样酒你都可以品尝一点,不买没关系。” “谢谢。”少妇说着在长椅上坐下来。 天下有很多酒,不同的酒味道不同。有的酒喝起来像马尿,有的酒喝起来像驴尿,有的酒喝起来像猪尿,有的酒喝起来像狗尿,有的酒喝起来像羊尿,有的酒喝起来像牛尿。酒重要的是口感,有的酒口感好,有的酒口感差。口感好,有好的层次,口感差,有差的不同,正如尿有不同一样。 有顾客来喝白厌沙的酒,只喝了一口就惊叹:“一点儿也不像尿!” 一点儿也不像尿,这是对白厌沙的酒的高度评价,白厌沙能获此殊荣,他深感愉悦。 今天上午,白厌沙用石头砍削、打磨木头,用木头做了些桌椅板凳。此时那名少妇和她女儿坐的长椅就是白厌沙做的。这些古朴的家具给人带来浓郁的森林气息。这些家具的原材料都是木材,而那些木材全部都来自森林。在加工制作的过程中,白厌沙有意避免过多人工斧凿痕迹,保留森林的原汁原味。进入果酒店的人,都能感受到浓郁的森林气息。没错,森林是有气息的,这种气息是一种感觉。白厌沙的小木楼及楼中的家具,都保留了森林的幽深气息,因而保留了那种只属于森林的神秘感觉。 走入果酒店,不见森林,但森林的气息极为浓郁。来客都很喜欢这里,当然在店中经营生意的白厌沙也喜欢这里。白厌沙不光是带给人们一个果酒店,他也带给人们一片森林。 现在,白厌沙有了一个自己的小店。小店开张第一天就有客来,客人不多,但气氛有些热闹。人们都在果酒店活动,却如在森林中活动。 第一百一十一章 海客(一) 果酒店内客人三三两两,他们坐着喝酒,海风从窗户吹进来,吹得酒香满屋。阳光直入窗户,屋内温暖,这海边的果酒店,给了客人难以言说的快乐。 果酒店外面的广阔世界,明丽是主要基调。天与海相接之际风云正起,海岛高山之巅晴空日照,这是一个令人激动的世界,自然之美在天地间展现无遗。 果酒店内,时光静好。中间的一张桌子旁坐着三名海客,他们都是经常驾船出海的人。三名海客各有一把刀,刀都放在桌面上。白厌沙给他们上了十多瓶果酒,三名海客开怀畅饮。 “你们知道瀛洲吗?”左边的那名海客说,“我驾船出海,海上有说不尽的艰辛。当我的船只身行入茫茫海域,我的内心升起无助。巨大的天空将我笼罩,我船下是巨大的海洋。我知道,大的风浪来袭时,我会被大海吞噬。当海洋吞噬我,我会连同我的船沉入海底。那瀛洲你们知道吗?我曾经多次驾船试图去瀛洲,但是总不成功。瀛洲真是难以抵达,有两次,我差点在海上丧命。” “那瀛洲是仙岛,神仙所在之地,岂是我们这等凡夫俗子能去的?”右边的那名海客说,“我也驾船出海,曾在海上多次遇到航海的人,我听那些人说起过,往大海深处驶去,能到达一片仙境。那可是仙境啊,云雾缥缈,悦耳音乐无处不在,动人舞蹈处处可寻。想吃什么有什么,想喝什么有什么。” “想吃龙能吃到龙吗?”中间的那名海客说,“我最近在练一种技艺,这是屠龙的技艺。听说海里有蛟龙,当我出海,蛟龙也出海,我就用我的屠龙技艺杀死蛟龙,然后吃蛟龙。龙肉你们吃过吗?等我练成屠龙技艺,就去猎杀海龙,到时候,我请你们吃龙肉。你们都去,都去吃龙肉。我告诉你们,龙肉绝对美味。” 果酒店里的客人,谈着他们感兴趣的话题,他们或慷慨激昂,或喋喋不休,或神秘莫测,或笑容可掬。在果酒店里,总是有许多快乐。如果喝酒是快乐的,那么他们是快乐的,如果聊天是快乐的,那么他们是快乐的,如果有阳光是快乐的,那么他们是快乐的,如果能嗅到海风的动人味道是快乐的,那么他们是快乐的。 左边的那名海客说:“你说的龙肉,应该是天底下最美味的肉,可惜我没有吃过。但是你们知道吗?在那瀛洲,可能人们天天都在吃龙肉。吃龙肉,喝琼汁玉液,那该是一种什么生活呀?那种生活,恐怕只有在瀛洲仙境才有。” 右边的那名海客说:“我们需要计划一下,确定一个时间,结伴出海,不要独自出行。那海上绝对有神仙,说不定我们三个这次出海就能在海上碰到神仙。若是能碰到神仙,我们定能得到神仙的帮助。若是有神仙帮助我们,我们定能抵达瀛洲。” “先不要太乐观。”中间的那名海客说,“等我练成屠龙的技术,就去吃龙。也许等我们吃了龙,就能长生不老,就能有异能,到时候,不要说去瀛洲,就是上天,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你的屠龙技艺什么时候能练好?”左边的海客关心地问。 “快了,快练成了。”中间的海客说,“学习技艺不能急,得慢慢来,得一步一个脚印地学。” “我们一起学吧?”右边的海客说,“三个人的技艺加在一起比一个人强。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杀龙,一起吃龙肉。” 这里是海边,海客众多。海边的许多人家,靠海吃海,世代以出海捕海鲜为生。在果酒店,白厌沙每天都能听到有关海洋的有趣的事情。 白厌沙派人把一些果酒带给卫灵的月泠客栈,他的果酒是好酒,他愿意通过月泠客栈让更多的人品尝到这美味的酒。 卫灵是做生意的人,现在白厌沙也做起了生意。白厌沙的资产规模虽然不能跟卫灵比,但他已知足。在果酒店外面,没有车水马龙的市井喧闹景观,有的只是闲散的行人。白厌沙厌倦拥挤、喧闹的城市,他喜欢宽松舒适的环境。在果酒店里,白厌沙能够看到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呈现不同样貌,人的种类丰富,但果酒店内外真的不拥挤,白厌沙喜欢这一点。 白厌沙有一个小计划,他决定与卫灵的月泠客栈展开商业方面的交流。卫灵做的生意多,白厌沙不敢说自己与卫灵全部的生意做交流,但跟其中的一个做个交流,白厌沙觉得自己还是可以的。 森林中的月泠客栈和海岛上的果酒店都富有诗意,这两个地方都令白厌沙感到松弛,这种松弛感是环境带给人的,环境不能立即塑造人的性格,但可以塑造人的心情。 左边的海客说:“喝,喝完这次酒我们一起去练屠龙技艺。” 右边的海客说:“练好屠龙技艺,我们就一起去航海,大海在召唤我,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在海上吃到龙肉。” “会的。啊,好果酒,真是好酒。”中间的海客说,“肯努力,就有机会。大家一起喝酒,一起练屠龙技,一起航海,一起杀龙,一起吃龙肉。” 白厌沙站在柜台后面,他能看到远方的海,那海里真有龙吗?白厌沙有点想吃龙肉了。 海客们的谈话影响了白厌沙。果酒店内客人的谈话如风,白厌沙如木架子,那风吹过这木架子,木架子便有了风的温度。 白龙岛上喝酒,酒中总飘入海的味道,那是一种潮湿、深邃的味道。在白龙岛,白厌沙找到了归宿,他的果酒店给他内心带来安详。这岛,白厌沙看了,有几种新鲜的水果是他以前没见过的。他可以用那些水果酿酒,这样,他的果酒店就又能增加几种口味的酒。白厌沙在丰富果酒店中酒的品类。他愿意为果酒店付出努力,果酒店的丰富,其实也是他内心的丰富。 第一百一十二章 海客(二) 白龙岛一般人不敢来,因为岛上有白龙帮。不过白龙岛上风景实在好,好多人冒险前来,为的是一睹白龙岛的真容。 在白龙岛的白厌沙与白龙帮关系好,他时常去白龙帮做客,喝喝茶,聊聊天。 白龙帮的人对白厌沙的果酒店多有照顾,今天早晨,白龙帮的人给果酒店送来一些物品,这是白龙帮的心意。 白厌沙来到沙滩上看着辽阔的大海时,海岸上的一些海客引起他的注意,他发现那些人都精神饱满,斗志昂扬,他们的战斗精神是白厌沙难以学会的。白厌沙很欣赏地看着他们,有的海客便驾船出海,船逐渐向大海深处驶去。那些人在海上的经历对白厌沙来说是陌生的,因而白厌沙对他们充满好奇。 白厌沙虽然也驾船送了几次货物,但毕竟都是短距离的,深海之处什么样,白厌沙难以想象。 有一只船靠近了岸,来客是卫灵,白厌沙正站在沙滩上等着他呢。白厌沙给月泠客栈送的果酒卫灵很喜欢,这次卫灵来白龙岛是向白厌沙祝贺的。尽管卫灵没有在果酒店开张的第一天来,但他迟来的祝贺还是充满诚意的。白厌沙先是带卫灵在沙滩上转了转,然后两人就去了果酒店。 卫灵进入果酒店环顾一圈,对果酒店赞赏有加。两人聊起海客,他们都对海客的航海产生兴趣。两人都觉得,能面对大海的人是勇敢的,敢于远航的人的生命是华丽的。 完成航海梦想,需要一只适合远航的船。白厌沙见过船,也见过工匠们造船,他认为自己可以学着工匠的样子造一只船。此时他需要的不是一只货船,而是一只适合个人远航的船。 卫灵虽然也有远航的想法,但他不想自己造船,他认为,需要船的话,买一只就行,或者找工匠做一只也行。白厌沙则认为,自己造的船,自己知道它的脾性,航行在海上,更好使唤。不管怎样,他们都是有航海想法的人。白厌沙决定从明天起就开始造船,造属于他自己的可以远航的船。卫灵支持白厌沙的想法,他知道白厌沙是一个聪明人,他觉得白厌沙会成功的。 白厌沙喜欢用朴素的语言描述他的梦想,他的梦想与海洋有关。如果让卫灵造船,卫灵会造一只青铜船,或者一只黄金船。而白厌沙是朴素的,材质是一种语言,已经说过,白厌沙喜欢的描述梦想的语言是朴素的,换句话说,他喜欢朴素的材质。白厌沙选定的材质是木材,是的,他要做一只木船。 白厌沙在果酒店见到的人中有一些是海客,如果白厌沙造出船并且去远航,那么他也会成为一名海客。海客作为出色的航海者,肯定会遇到同样在海上航行的人。航海者之间的交流,多与海洋有关。当航海者的思想开始碰撞,肯定会碰撞出奇妙的火花。 白厌沙对未来是充满好奇的,也许自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海客。到那时候,白厌沙会听其他海客给他讲的故事,当然,作为一名海客,他也会给其他海客讲故事。虚构的故事有时会掺杂虚假的情绪,而真实的故事,往往都很有趣。 卫灵跟白厌沙谈了许多生意上的事情,给白厌沙留了五百两黄金,然后就乘船回去了。 白龙帮的船经常在海面穿梭,一些官府里的人会挡住白龙帮的船,盘查船上的货物,对船上的人问东问西。那些混在老百姓中间的执法者,绞尽脑汁任意搜刮老百姓的钱财,十分可恶,白龙帮的人一般会用刀让那些人的脑袋和身体分离。当然,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经常发生,毕竟白龙帮威名在外,能靠近白龙帮的船都算本事。 白厌沙去砍伐了一些木材,他把木材堆积在果酒店旁边的空地上。这些木材是他做船用的,木材的种类不一,船的不同部位需要用到的木材不一样。白厌沙算一个实干家,他有了造船、航海的想法不久,就将想法付诸实践。跟那些搜刮人钱财的官府的人一样,那些官府的人一个个脑满肠肥、满肚子坏水,白厌沙是满肚子好水,官府的人把坏思想付诸实践,搜刮人们钱财,白厌沙是把好思想付诸实践,他要造船,他要航海。 白厌沙已经把大陆上的丝绸、瓷器、茶叶、黄酒等商品带到了大陆之外的许多地方,这白龙岛就属于这些地方之一。但这些经历跟白厌沙计划的远航是不一样的,以前他驾驶的船是货船,航行距离都比较短。货船航海,目的是经商,短途做买卖,为的是增加交易频率,大幅提高收益。而白厌沙计划的远航是漫长的旅行,他能不能成功他自己不知道。 虽然果酒店里的海客谈起航海时慷慨激昂,可是白厌沙心里清楚,实际的航海要比言谈之间的航海艰辛得多。当然,航海可以一个人面对空间,享受自由的状态。 白厌沙为获得那种自由感,他做了很多准备。今天的伐木工作便是准备之一。白厌沙看着空地上的一堆木材,喝了一杯果酒,眼前的这堆木材是今天已完成的工作,明天他还要继续他的工作。他沉浸在工作带给他的乐趣中,他能够遗忘烦恼,仿佛自己从来没有烦恼过。 客人们在果酒店里坐着喝果酒,白厌沙望着窗外的那堆木料出神,他也坐着喝酒,在酒香中,他计划着明天要做的事情。 酒有酒香,工作也有工作之香。个人的工作服务于个人,可以造一只船,可以盖一座楼,可以修一个东西,可以用工具做另一个工具,这些属于个人的工作,其工作的味道只有自己知道。 白厌沙沉浸在某种说不清的味道中,他知道,这味道属于自己。没有人可以代替白厌沙工作,因为没有人可以代替白厌沙快乐。 白龙岛,海洋,果酒店,木材,这些朴素的元素无不散发着动人味道,这些味道都很独特且微妙。 第一百一十三章 海客(三) 白厌沙有时坐在木椅看海心中十分明朗,他仿佛识尽了字、读尽了书、阅尽了世,当然,于世界而言,他只是一个弱小的存在,如同江边一粒沙,风吹向左,水流向右,自己的方向自己不能左右。 白厌沙用刨子刨木材,做出许多木板来。墨绳弹线,绳墨笔直,他用锯子沿绳墨小心拉锯,一点点切割,他总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木板形状。白厌沙做工是细致的,他在按照他的计划完成着工作,他为他的出色表现感到满意。 经过白厌沙的努力,他的船有了一个框架,巧铺巧搭,航海的船,已具雏形。白厌沙看着眼前安静的船,感觉近日的辛苦没有白费,他是有成果的。 白厌沙用心工作,终于,他要造的船造好了。木船下海,白厌沙内心不免一阵激动。 白厌沙感觉自己明天就可以开始航海了。他的果酒店他派专人打理,负责为他赚钱。他在航海之前,当然会安排好航海之外的其他事情。 卫灵听闻白厌沙要航海了,特意过来与白厌沙告别,他知道海上漂泊动荡,他希望白厌沙能克服海上一切困难。 卫灵来到白龙岛时是上午,阳光暖暖地照着果酒店。白厌沙给卫灵倒了一杯淡蓝色的果酒,这酒的颜色这么轻盈、这么明朗,关键是还这么好喝。 卫灵喝了一口淡蓝色的酒说:“一切都准备好了吗?” “一切都准备就绪。”白厌沙说,“就等着出发了。” 卫灵说:“我曾驾船从黄河的开端抵达末端,也曾驾船从长江的起点到达终点,可我从未曾在海上远航。我知道大海辽阔凶险,我总感觉海洋会把我吞噬,海洋深,深不可测。我挺敬佩你的,你自己造出了自己的船,并且要开始航海了。对于航海,我是没有经验的,因此不能给你实用的建议。我有一些朋友是航海者,不幸他们全都丧命海上。你这次要远航,我希望你往返平安,要活着回来呀。” 卫灵喝过这次酒就离开了,白厌沙跟他一起喝的酒,卫灵走后,白厌沙拿了一瓶酒来到沙滩上,在躺椅上坐下来,他在海风里喝酒。面对大海,白厌沙内心有些不知所措。他是要征服大海的人,可他怕自己被大海征服。不管怎样,明天,他就要出发了,出发,意味着前行,也意味着变幻莫测的前途。 卫灵已经告诉秦妖白厌沙在白龙岛,秦妖在秦府,被秦府的人控制,她由爹爹管着,爹爹不让她出远门,因此她不能来白龙岛看白厌沙。白厌沙明日要远航了,他的航海生涯即将开始,他的船已经准备好,只要他明日上了船,他便要启航离开白龙岛。 傍晚时分,白龙帮来了两个人,他们是受白龙帮所托,是给白厌沙送行的。他们分左右坐在桌子两侧,左边的哥们要把尖刀刺入左手,把左手钉在桌子上,右边的哥们要把左手砍下来,他们的过激行为都被白厌沙制止了。他们没有别的意思,他们只想表达对白厌沙的敬意。他们希望白厌沙能活着回来,他们对白厌沙的希望是诚挚的,如果有谁怀疑他们的诚心,他们愿意摧残一只手来表示自己说的话绝非戏言。白厌沙的航海注定充满艰辛,他们都说自己是白厌沙的好兄弟,如果白厌沙在海上遇到什么不测,他们也不活了。 这些白龙帮的人江湖气十足,他们经常动不动就砍手砍脚,意思是,我支持某事,如若有半句虚言,我愿意砍掉我的一只手或者一只脚。 白厌沙心情很平静,无论环境多么躁动,他的一颗心永远保持镇定。 那两个白龙帮的人走后,白厌沙开始收拾行李,行李很多,已经归了类,归置好行李,白厌沙泡了一杯茶。往后的岁月可能就没这么静好了,他珍惜眼前安全时光,等到了海上,他的安全会时时刻刻受到威胁。 果酒店内人都走后,周围变得异常安静,此时大海细碎的声音开始凸显出来,白厌沙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就起身回果酒店后面的房屋睡觉。在这屋子里,大海的声音变得更加细碎。 海潮声潜入梦。第二天白厌沙醒来时感觉自己睡了一个好觉。上午,他出现在果酒店内,这果酒店的日常生意他已派人打理。白厌沙来到果酒店外面,他看到漂浮在水中的自己的那只船。那画面明丽,白厌沙缓步走入明丽的画面中。渐渐地,白厌沙上了船。 一只船向着大海缓缓驶去,这是白厌沙的木船,木船在渐渐远离海岸线,此时,白厌沙是一名航海者。 那只运送瓷器、丝绸、茶叶、香料等商品的大货船,白厌沙昨天已派人驶往冰火社,继续冰火社在全天下的贸易。白厌沙的这只木船,虽然也装了许多他的行李,可毕竟不是货船,他行船的目的不是做贸易。白厌沙真是放飞了自我,他感到无限的自由,这种自由感,他以前从来没有体会过,此时他感受到了。现在,白厌沙是一名自由人,他与天海同在。 接下来,白厌沙要安排自己的生活了,那是在海上的生活,那是与众多人不一样的生活。 白厌沙知道,天下大多数人都是定居者,定居在某个地方,他们的活动范围极小、极单调,有的人甚至终生不出门,没有见过大好河山,在床上生,在床上死。 白厌沙见过许多定居者,定居者定居在村或者镇或者县等,他们从村跑到县就觉得自己出了趟远门,他们出了几次远门就觉得自己认识了世界。其实,世界远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深邃。世界上大多数人是没有见识的,没有见识却又觉得自己认识世界,这便是无知且不自知。 对白厌沙来说,航海是探索世界的方式。此时,白厌沙的船已经进入巨大的海域,此处四周去望,除了海水,再没有别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 金色王国 在海洋深处,海风变得极为深邃。此处此时,自然之美充满人能感知的空间,美至极致的事物在空间中或有声或无声地延展,仿佛时间在此处不存在,世界只有眼前、耳边的海洋的美妙。 在海洋中,白厌沙面对的是天与海,而不是闹市中人五人六的人群。白厌沙一直认为,应当用一种方法把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人打趴下,然后用一种美凌驾于众生之上。他大概是受了刘子却的影响,颇有几分土鳖豪情。白厌沙还认识很多九大帮派的人,按照这些帮派的人的观点,要想整治世界,就要跟皇家铸造货币的机构联络,直接挪用造币机构的钱币。九大帮派的人都没有这样做,作为优秀的帮派,他们懂得人情世故、江山社稷、黎民百姓,于是没有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白厌沙曾听白龙帮的人说起过,白龙帮中有很多人想要整治天下。他们整治天下的手段众多,其中之一的方法便是经商。利用经商的手段,获取全世界一半的财富。对全世界的人而言,这样的手段是釜底抽薪。 前段时间,白厌沙是一名商人,他不光驾船贩卖货物,还开了一家果酒店,卖果酒。此时的白厌沙虽称得上是一名航海者,可他感觉自己更像一个亡命徒,逃亡在海上,无依无靠,随时有死亡的威胁。 中午太阳从一朵白云后出来将一片黄色铺洒在海面使得海面如梦幻般美好时,白厌沙抬起头、闭上眼,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给予他无限温暖,当他目视前方并且睁开眼时,海面上一大片的金黄色令他不再想继续往前,而是停下来享受此刻。迷幻的阳光已使他心醉神迷,不再有什么东西比阳光更重要,他遇到了最好的阳光。最好的阳光给了他最好的温暖,这温暖给了他无限的舒适。在无限的舒适中,白厌沙看到海洋上的金色在海水波动中起伏,金色忽然碎了,碎得好看,破掉的一片金色又突然拼接起来,形成好看的形状。在无限动人的阳光中,白厌沙沉醉在金色的王国。 以前白厌沙带学生外出写生,从大自然获取灵感。灵感是一种灵动的感觉,当时白厌沙要求学生用眼睛捕捉自然中的色彩,用心感知周围的一切。那时白厌沙强调自己对蓝色的喜爱,可今天白厌沙发现金黄色也很可爱。白厌沙确定,今日他找到了世界上最好的金黄色。 白厌沙一直是寻找颜色的人。采药师上山采药,白厌沙上山用眼睛采集颜色。采药者需要带采药的工具,而白厌沙什么物件都不用带,带一双眼睛就足够了。 此时白厌沙伸手入水中,手有海的温度和湿度,也有阳光的温度和亮度,这是一种混合的感觉。白厌沙一直持一个观点,那就是,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好的艺术是人体。因此人应当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身体上。身体的每一处,心的每一个活动,还有自身与外界环境的各种交流,如此种种,都带给人各种感觉。人的感觉是艺术。其实,一些文字、图画、声音、脑海中的片段,所呈现的都是各种感觉。人的视觉获取视觉信息,人的听觉获取听觉信息,人会获得各种感觉,这些感觉有的是人传达的,有的是自然传达的。外界传达的和个人获取的感觉叫艺术,所以艺术是很宽泛的。 此时的白厌沙,格外注意手中的海水和阳光,他的身体获得来自自然的感觉,他知道这是艺术的感觉。他此时不需要画一幅画来表现海水和阳光,也不需要用其他方式把自然景观定格,他只需要看着眼前的世界,听着耳边的声音,触摸着阳光的温度,就好。即便以后他画了一幅有关海水和阳光的画,他心里知道,自己触摸过的阳光和纸上的阳光是两幅画,而这两幅画,孰优孰劣,他心里清楚。 从早晨到中午空气一直很清新,阳光好,白厌沙在清新的空气中沐浴阳光时,看到远处有鸟在飞。这半天来,白厌沙连只鸟都看不见,现在他终于看到鸟了。鸟仿佛带给他希望,白厌沙判断前面有可登陆的地方。果然,过了中午白厌沙向远处了望时,他看到远处有一条隐约的线,那里应该就是可登陆的地方了。白厌沙欣喜,他加快船的行进速度。登陆线带给他希望,仿佛长时间航海的疲劳被一冲而散。 以前白厌沙在航海方面没有经验,对航海没有概念,现在他也谈不上有航海经验,但在航海概念方面,他至少在头脑中有了清晰的轮廓。 白厌沙在若烟城时,感觉世界就若烟城那么大,后来他被发配充军,去了趟幽州,这才感觉世界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大。此时白厌沙航行在海上,更是觉得世界大到自己难以想象。可能世界中还有更多的事物令其惊叹,在世界中探索的白厌沙忽然获得一种幸福感,因为他极有可能会去经历那些令他惊叹的事物。 以前白厌沙认为世界是单调的,生活是日复一日机械地做事。当时他对世界和生活的感觉很不好。那时白厌沙以为,人命由天不由人。而现在,白厌沙获得了自主性,他可以自主他的生活,而不是服从管理、遵从安排。 白厌沙在一片动人的金黄色中行船,他的木船乘风破浪,船后泛起的海水如碎银,破乱的阳光如碎金。白厌沙被周围的颜色感动,也被木船的游刃有余感动。此时,白厌沙终于发现自己找到了好的世界,这世界这般纯净,明媚得一尘不染,美得令人心碎。 白厌沙默默航行,他整个身心与世界融为一体。他的心随着天与海也变得辽阔,他发现,原来人的内心是可以辽阔的。此时,白厌沙发现了美,并与美同在。此时,他感觉周围的世界才是理想的世界,此时,他感觉这世界中的我才称得上是我。 第一百一十五章 荒岛(一) 金色光辉中白厌沙的木船在前行,这阳光令海水和木船有了温度,在无限温暖中白厌沙抵达一个岛。他本以为这岛上有居民,上了岸四处去看才发现岛上无一人,毫无疑问这是一座荒岛。 以前白厌沙所在的白龙岛岛上有众多的人,岛内不光有普通居民,还有帮派呢。可白厌沙此时眼前的这个岛,除了他,一个人都没有。这岛上没人,自然也没有名字。岛上物体和形状怪异,给人一种奇异气息。这简直是一个荒谬的岛,石头上能长草,鸟会逮鱼吃,有的草根部从土壤裸露出来,大风一吹,把这草吹到其他地方,那根部便在其他地方的土壤中扎根生长。白厌沙惊异于眼前的一切,他相信岛上还有众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动物和植物。 白厌沙把木船拴在岸边,他上岛去寻找食物。他带在船上的食物已经吃光,虽然淡水还有许多,但不能光喝不吃。上到岛上,白厌沙感觉自己在探索另一个世界。周围一切都带给白厌沙新奇感,他在路上遇到草,揪两片叶子放嘴里嚼,遇到野果,拽几个放嘴里尝尝。他随身带了几个袋子,他把口感不错的野草和野果收集一些装在袋子里,这是不错的收获。 路过溪水,白厌沙见水中有小鱼小虾,就逮了一些收集起来。他走得稍微有些远,他稍微有些累,正当他想回去,他发现一只跌落山崖的小羊。这羊已经死了,身体还有余温,应该死了没多久。他已不需沿途收集各种食物,这只羊够他吃一段时间了。他开始扛着羊拎着野草野果往回走。走到半道,他累了,有些饿,就找来一块石板,用石头架起来,下面生火,石板烤羊肉吃。采集的野果、野草放入羊肉,增添羊肉风味。 大概下午,白厌沙才继续往回走。白厌沙以前去一些地方,总要走遍那些地方,任何角落都不放过。终于,有一次,他去一个比较大的园子,他的脚都走疼了,他还没逛完整个园子。他看到两条路,他不知道自己走哪条路。他其实每一条路都想走一遍,所谓走遍园子。但他脚力有限,不可能在任何地方都走遍。于是,他需要做出选择。他产生了一个独特的游玩方式,这个方式分两点,第一,目光可及的风景,不必走过去看,第二,有多条路摆在眼前时,一定要走有趣的路。这样的游玩方式,让白厌沙可以更便捷地游完一个区域。这游玩方法确实给白厌沙带来便捷。如果自己走路走累了,面对一条长长的还未走的路,目光可以触及这条路的全部,目光触及这条路时,已是观看和欣赏这条路,不必累死累活地走过去再走回来。当面前有多条路时,如果每一条路都走一遍,那是很累很累的。目光触及这些路,路的风格呈现在眼前,可以用心对比这些路,看看哪条路自己感觉最有趣,然后选择那条最有趣的路去走就可以了,不必走完眼前所有的路。 白厌沙来到船边,他把羊和野果、野草放入船中。刚才他用石板做了许多烤鱼干,吃了一些,现在他把剩下的鱼干储存起来。这个岛不大,岛的基本情况他已掌握。守着这个岛,他永远也不会缺食物。外出航海,食物是延续生命的重要东西,白厌沙完好解决了这一问题,他会很好地存活下去,不会饿死。 回到船上的白厌沙安置好了食物,就坐在甲板上的椅子上思考问题。他时常思考人生问题,他认为人生需要思考,好比画一幅画打草稿,有了认真的思考,人生便有了草稿。白厌沙在审视自己的人生,当他凝视人生时,他会发现人生中的一些错误,能够发现错误,他便能及时纠正人生中的错误。 白厌沙知道自己不是完美的,但他可以将完美作为模范,向着完美看齐。航海时,如果一个动作做错,便有可能丧命。遇到一些危险,做出完美的动作来应对,往往能够化险为夷。一些航海人,经常因为一个错误动作而断了指头或溺死在海水中。白厌沙在航海时,警惕性很高,他生怕自己哪一个动作做错导致自己沉入海底。 白厌沙在旅行,他知道人是一个点,不可能布满所有的空间。他只是尽可能地去那些自己认为重要的地方,领略那个地方的风情,这个过程肯定会有遗漏,会有他没有去到的地点,但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旅行过程。 在移动的时候,白厌沙会有一些感悟,他会把这些感悟记下来,取名《旅行随笔》。白厌沙对待旅行是认真的,他认真地走脚下的每一步。当自己认真起来,自己所处的世界便严肃起来,旅行是有态度的。 白厌沙坐在船上望着面前的岛,这岛上没有人,天色暗下来,岛慢慢地看不清晰了。白厌沙感觉自己是安全的,他可以在船上过夜,当他钻入木船入睡,海风会吹拂不到他。 天黑了,繁星满天,星空灿烂。此时的环境像一首歌,这歌的旋律仿佛在白厌沙心里,他在心里轻轻地哼唱。 明天早晨,他会在这个岛搜集一些食物,带在船上,路上吃。他计划明天中午离开这个岛,去往下一个岛。他觉得自己像一只小青蛙,青蛙从一块石头跳到另一块石头上,白厌沙是从一个岛跳到另一个岛。跳岛带给白厌沙新奇感,白厌沙喜欢跳岛带给他的感觉。 没有人明白跳岛的确切意义,因为不同的人跳岛的意义不同,即便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跳岛的意义也会有差异。真实的世界需要自己真实地去感受,可能在旅行时,旅行中人不需要多说一句话,他会选择沉默,而旅行的意义,只存在于旅行者的心中。 白厌沙独自面对星空下的小岛,星空的璀璨,海风的温和,小岛的宁静,这一切,他不需向任何人提起。 第一百一十六章 荒岛(二) 大海的浩瀚白厌沙又一次感受到,他不是从文字中感受到,不是从图画中感受到,不是从他人的描述中感受到,不是从自己的回忆中感受到,这浩瀚就在眼前,就在当下。 在船上,白厌沙偶尔会唱歌给大海听。他会唱那些歌,是因为他听过那些歌。在听歌方面,白厌沙有自己的讲究,面对众多的歌,他最初时尽量都听,逐渐地他的欣赏能力开始提高,于是一些歌听起来就不行了。那些不行的歌,他就不再去听了,至少不花很多时间沉浸在不行的歌中。不去听和唱不行的歌,这样会节省人的时间。人的时间都是宝贵的,提高欣赏能力,便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海上没有人给白厌沙唱歌,白厌沙就听风声,听海的声音,风声广博,海声深邃。 白厌沙目视前方的一团白云时,他能看到白云下有一条隐隐的线,那是岸,白厌沙判断,那里又是一个岛。白厌沙就朝着白云所在的地方行进,他越来越靠近那团白云。 当船逼近岸边,白厌沙上了岸。这个岛对白厌沙来说是全新的岛,岛上仍旧没有人。白厌沙感觉,这个岛从来没有人来过,他是第一个登陆这个岛的人。事实的确如此,他在岛上转了一圈,没有看到其他人。这岛上的很多植物和动物是白厌沙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他不知道自己来到了一个什么地方,他总感觉周围充满怪异气息。然而白厌沙并没有害怕,反倒那些动物见到白厌沙有些害怕。白厌沙觉得自己可以在岛上探索一番,去看看那些自己没有见过的植物和动物。 在岛上,白厌沙找不到一条合适的路,他只能自寻一条路前进,只要不是自寻死路就好。刚才他已经转了一小圈了,现在他要在岛上转一大圈。人围绕一块石头转圈,像驴拉磨,是无趣的。而当石头多起来,植物和动物多起来,环境变得幽深神秘,事情便有趣起来。白厌沙向前走,他在探索一个秘境。 有一种蜥蜴,大得吓人,这大大的蜥蜴在地上爬,由于地面不平,它爬两下就遇到阻碍,见到人,一慌神,从小石头上跌落下来。一种跟猪一样大的龟在地上静静地趴着,像一个讲故事的老人,要给人讲故事,头一伸,仿佛要说什么,张了几下嘴,什么也没说,头又害羞地缩回去。真是一个老态龙钟的龟,它可能有一千岁了,是真正的千岁爷。 还有一些动物,奇形怪状,五颜六色,令白厌沙惊讶不已。面对那些动物,白厌沙连描述的能力也没有,那些动物,看起来啥都像,又啥都不像。白厌沙感觉自己真是开了眼界,这些动物总使他惊奇,给他无限的新奇感。 白厌沙来到一个高处的石头上,站在这里视野开阔,可以看到树上有挂的蛇,看起来是毒蛇,看来这里还是有危险的。白厌沙告诫自己要小心,一定要小心。 这个岛上的资源属于白厌沙一个人,因为没有第二个人站在这个岛上。他目力所及的一切都是他的,只要他想要,并且有能力,他可以一口把这个岛吃了。 当天和地是我的,世界便是我的。此时的白厌沙有了一种拥有感,他感觉自己拥有了世界。 白厌沙选择在这个岛上过夜,他用木棍搭好庇护所,就在庇护所休息。休息之前他还采集了一些食物,食物放在船上,没有放在庇护所,因为放在庇护所会招来动物。他可不想庇护所周围热闹起来。 在庇护所,白厌沙还用细木棍和藤蔓植物做了一个可以保护自己的木棍罩,这个罩子是很好的掩体,晚上睡觉即便有动物来也触及不到他。大的动物碰不到他,小的动物如老鼠、蛇之类的,也是钻不进这木棍罩的。在野外睡觉安全最重要,白厌沙可不想睡一觉把自己睡死。 有了庇护所,白厌沙就能安全地休息。在野外四处行走,累了总要休息。在这个荒岛上,白厌沙搭建的庇护所比较宽敞,睡觉的平面离地有半人高,这样就不会有太多潮气侵袭身体。如果直接躺在地上,地上湿气很重,没有防潮措施,身体很容易生病。关于野外安全的很多事情,白厌沙都考虑到位了,且都做到位了。 在这个小岛上,只有白厌沙一个人,他的状态是孤独的,但他没有寂寞感,他没有因为孤独而产生不良情绪,他享受这种孤独感。能够享受孤独的人,不会被孤独打败,反倒会被孤独成就。 在面对陌生环境时,白厌沙能英勇地面对一切,他像一个勇士,勇敢且顽强。白厌沙已经建立了个人独行的风格,他做事利落,不留遗憾,追求完美。 白厌沙睡在庇护所时已是漆黑的夜晚,他享受这种与自然融为一体的感觉。虫鸣相伴,让他更好入睡。但他没有很快入睡,他嗅到了花香。周围什么东西都看不见,但很多东西都是有气味的。不同树干的不同气味,不同树叶的不同气味,不同草的不同气味,地上枯枝败叶的气味,泥土的气味,各种气味都是淡淡的,这其中有一种气味让白厌沙有些感动,这便是花香。夜晚的花香来得这么暗淡,这香气在黑夜中传递,传递给树,传递给草,也传递给在夜晚睡眠的人。 当清晨的阳光让整个世界都明丽起来,白厌沙醒来了。远离嘈杂人群的白厌沙在自然中找到了一份安详,他昨晚睡得很好,睡了一个香香的觉。任何烦恼在明丽的世界面前都会退后,此时白厌沙有明朗的心,他的心如眼前的世界一样美好。 回到船上已是上午,白厌沙清点了一下在岛上获取的众多食物。其中有两种蘑菇今天早上他吃了一次,味道极为鲜美。白厌沙能够分辨哪些蘑菇有毒,哪些蘑菇没毒,即便是有毒的蘑菇,白厌沙也有方法处理它,让它可以食用。 第一百一十七章 荒岛(三) 海洋中白厌沙的船缓缓前行,阳光很好,白厌沙驾驶船一直到中午,他又看到一个岛,于是加快船速,逐渐靠近了那个岛。白厌沙本以为这个岛上会有人,上岛看了看,却没有发现任何人。路过水域,低头看一看,水里有他的影子,在这岛上,他只看到他自己一个人。白厌沙多少感到有些无奈,他这次出来,原以为会遇到很多人,可实际一个人都没有遇到。在海上,他面对的是茫茫的海域,没有一个人,在岛上,他面对的是孤独的小岛,也没有一个人。 面前的这个岛,与其他岛气质不同。岛上的鸟白厌沙没有见过,那些鸟都奇奇怪怪的,长得奇怪,叫声奇怪,飞翔的姿势也奇怪。白厌沙在岛上走了两步,就发现枯草垫子上有大蛋,这里蛋很多,每一颗蛋都跟人的脑袋一样大。白厌沙不贪婪,他只抱了五颗蛋到船上。这些时日,他没少吃海洋生物,他恐怕是这个世界上吃海洋生物最多的人,不光单品的数量多,种类也多。可是这么大的蛋白厌沙第一次遇到,他一定要尝一尝,煎炒蒸煮,样样不能少。 白厌沙安置好蛋,又来到这岛上。岛上的植物奇特,那树的树干笔直,树叶像公鸡尾巴,这些树应该都是公树。可树上都有人脑袋一样大的蛋,奇怪,公树怎么会下蛋?那些树上的蛋都绿绿的,白厌沙不知道那是什么。他以前画壁画,经常爬高上低,练就了攀爬的本领,他上树的能力也十分了得。白厌沙上到那高高的树上,采摘了一些绿蛋扔在地上。 白厌沙想知道这绿蛋里是什么,就取来自己的大刀,小心翼翼地劈开。这绿蛋外层是坚韧的一层皮,皮下是坚硬的一层壳,壳里面有水,那水喝起来好甜,好清爽。 在这岛上,白厌沙少不得收集各种食物,他把那些丰富的食物存放到船上,足够他吃好一段时间了。白厌沙站在船上,回望这个小岛,这岛对白厌沙来说仍然是陌生的,可他要启程离开这里了,可能以后他没有机会再熟悉这里,他与这个岛今生不再相见。生命中的一些美好事情总是这样,需要在此刻认真把握,即便如此,那些美好也稍纵即逝。 白厌沙启程了,他带着那些奇奇怪怪但是能吃的食物离开了这个小岛。小岛是可爱的,当他到达海中央遥望这个岛,这岛显得更加可爱。 航程是漫长的,白厌沙已习惯航海带给他的压力。他默默地使船前进,在船前进的过程中,他的心事在心里缓缓流淌。航海是危险的,他没有死,他还活着。只要没有死,任何事情都不需过分忧心。 在一个日暮时分,白厌沙的船靠岸了。这里是白龙岛,他是从白龙岛出发的,此时,他又回到了白龙岛。 白龙子一听白厌沙回来了,赶紧来见白厌沙。岸边迎接白厌沙的人挤满了道路,人山人海的景象令白厌沙有些羞涩。他没想到自己的航海会引来这么多人的关注。 白厌沙回到了果酒店,白龙子派人送上一些礼品。白厌沙叫人把带回的大蛋挑几个做了,煎大蛋,炒大蛋,蒸大蛋,煮大蛋,一样一份。白龙子没有吃过这么大的蛋,就和白厌沙一块儿品尝。这蛋,白厌沙说了,是龟蛋,也可以说是王八蛋,而且是大王八蛋。那绿色的长在树上的蛋,白龙子认识,那是椰子。 白龙子很好奇白厌沙这次的经历,白厌沙则不想讲太多,航海属于他自己的事情,有些个人的体验无法给他人讲述。个人的精神内容,需要自己去反刍,需要自己去处理。不过白厌沙还是愿意与白龙子聊聊,聊聊大海,聊聊神仙。 白龙子表示要请白厌沙到白龙府就餐,置办家宴,为白厌沙接风洗尘。白厌沙没有推辞,就随白龙子来到白龙府。白龙府是白龙岛最大最豪华的府,人们一提白龙府都赞不绝口。另外,赤龙岛赤龙子的赤龙府,橙龙岛橙龙子的橙龙府,黄龙岛黄龙子的黄龙府,绿龙岛绿龙子的绿龙府,青龙岛青龙子的青龙府,蓝龙岛蓝龙子的蓝龙府,紫龙岛紫龙子的紫龙府,黑龙岛黑龙子的黑龙府,都很有名。这些府白厌沙都去过,他在这些府都吃过饭。这次白厌沙又来到白龙府,白龙府还是先前的样子,没有变。 在餐厅,白厌沙与白龙帮的许多人围着一张圆桌子,菜上来,酒也上来,众人喝酒聊天,聊什么的都有。有白龙帮的人喝了酒,醉意上来,想要当皇帝。白龙子则说他一喝酒就想当皇帝,那人却说,皇帝可以不当,但玉皇大帝不能不当。 在众人的欢笑中,白厌沙讲起他在海上的冒险经历。有一次,他看到海水中有一条大鱼,那鱼竟然跟房子一样大,比十头猪加起来还要大。那大鱼在白厌沙面前出现了,看了白厌沙一眼,就游入海水中,再也看不见。 白厌沙讲述了各种海上的经历,有平静的,有激烈的,有惊险的,有恐怖的。各种经历,难以一一述说。酒桌上,白厌沙就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说到痛快处,就喝一口酒。白厌沙既有故事又有酒,故事讲不完,酒也喝不完。 酒鬼的很多梦想都是虚幻的,但酒鬼总感觉很多梦想都会实现。白龙帮有个酒鬼想要把月亮摘下来当薄荷糖吃,还有个酒鬼想上到月亮上,和嫦娥一起吃月饼,再让嫦娥跳支舞。 说起嫦娥,众酒鬼都想到一个舞女,那舞女舞姿妖娆,不输孔文墨,恐怕也可以和嫦娥比肩,她的艺名便叫妖娥。妖娥上个月死了,据验尸官说,妖娥的死跟心脏问题有关系。妖娥是跳完一支舞死的,跳得太好了,死得太巧了。妖娥死后,朝廷给妖娥在山上建立了纪念宫殿,宫殿内有一块大匾,上书“一代舞娘”四个大字,宫殿外的半山腰刻有“万代瞻仰”四个大字。 那一代舞娘妖娥死了,要不然可以叫妖娥来白龙府跳支舞,一定可以惊动四座,震撼人心。 第一百一十八章 友人 白厌沙在白龙岛的果酒店坐着时想起在海上的冒险经历,他的船于海洋而言是沧海一粟,大海把他和他的船吃下去毫不费力,幸运的是,他平安归来。哪怕是出海多年的老船长,都不敢保证每次出海都万无一失,老船长头上有个老天爷,如果哪天风雨大作,小船在风雨中飘摇,会是极危险的。即便是老船长也不敢说自己的驾船技术可以应对任何风险,技术再高也会遇到不可抗力,在海上,遇到不可抗力的几率极高。人在碰到危难时最是无助,无助便要求助,求助无效,就真的无助了。白厌沙有几次在海上陷入绝境,他想到过放弃,任海水把他带入海洋深处。那几次都绝处逢生,白厌沙活了下来。 白龙子来果酒店拜访白厌沙,白厌沙没有讲他在海上的那几次心惊肉跳的经历,一些事情不能反复讲,反复讲的话,可能的情况是讲的人不烦,听的人烦,也可能讲的人和听的人都烦。惊险的故事不讲,没盐没醋的话白厌沙也不想说,于是他和白龙子默默喝茶。两人不说一句话,茶室宁静,唯听得到喝茶的声音。 白厌沙的果酒店在他造船那会儿已经丰富起来,白厌沙多建了几个楼,组成山间建筑群,建筑群风格古朴,韵味动人。这里有山有海,想要看山的时候可以看山,想要看海的时候可以看海。山间有溪水,不远处有几眼清泉。白龙子走后,白厌沙独自来到泉水旁边。泉眼温柔,泉水推沙而出,这泉水好清。此时溪水边走来一人,是秦妖。秦妖笑了,她的笑像泉水一样清澈,纯洁无瑕。白厌沙和秦妖在溪水旁边的岩石上坐下,两人饮茶对谈,时不时欢笑。 秦妖回去时,白厌沙有些不舍,但还是送她坐上航船。 白厌沙回到果酒店,他独自坐下来思索人生。过去的很多事情他已经想不起来,但他大致经历过什么他心里是知道的。无论是筹办画院还是旅行,他都用心去做,那些时间多少有些紧迫感,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天天推着自己做事情。白厌沙一直习惯忙碌,就连他的旅行也带有忙碌的色彩。他的旅行分为两种,一种是陆地上的旅行,一种是海上的旅行,即航海。无论在陆地上还是在海上,他都行色匆匆。 白厌沙需要有慢节奏的生活,让一切慢下来。以往他让一切都快起来,而现在当他逐渐慢下来的时候,他的心情开始放松,他不再有压迫感。生活需要调节,他完好地调节了自己的生活。 卫灵来时白厌沙在果酒店喝茶,白厌沙给卫灵倒茶后,卫灵开始讲述他这段时间的经历。卫灵是个很愿意分享他真实经历的人,他觉得把自己的事情讲给别人,与别人交流,会得到一种快乐。 卫灵总跟白厌沙有很多话说,有时他们一块儿喝酒,谈天说地,在谈笑间,仿佛他们能上天入地。 二人当然不具备任何神通,只是有时好吹牛,没喝酒,我是若烟城的,喝完酒,若烟城是我的。白厌沙和卫灵就是这样,在言语之间获得快乐。 卫灵这次来给白厌沙带了一个东西,这东西据卫灵说是一个宝物,这宝物是一只蓝宝石雕的船,船的样子极为独特,无论从哪里看,船都呈现动态,仿佛船一直在海上抗拒风浪。卫灵的这个礼物的确是个宝物,他经常给各地官员送礼,在送礼方面,卫灵有自己的一番讲究。他知道白厌沙这次取得航海胜利,就送一只宝石船给白厌沙,祝白厌沙今后一帆风顺。 卫灵送各地官员礼物是为了交朋友,官商结交,这对双方都是好事情。而卫灵送白厌沙礼物,仅是表达一下朋友之间的情谊。卫灵在官场认识很多人,当大官的,当小官的,虽然他不是官,可他有很多官朋友。 卫灵每天的生活富贵温柔,这当然与他的经商能力有关,可也跟他的人脉有关。卫灵朋友众多,上至朝廷,下至乞丐活动场所,他都有认识的人。有乞丐朋友曾经在乞丐活动中心戏说,卫公子不光通天眼,还通屁眼。朝廷里人,不多个鼻子不多只眼,可朝廷的人,一句屁能顶半边天,地位低的人,说一百句话也顶放屁。 卫灵有时做事情,需要托关系,找关系不得给人送礼吗?有的事情,找对人,送他几个大屁股女人,事情就搞定了。卫灵行走江湖这几年,见过无数风风雨雨。卫灵是认识这个江湖的,他懂江湖的规矩,明白江湖中人要什么。见风使舵是种本领,没有这种本领的人迟早翻船。卫灵在江湖中做事,得心应手,他的财富在积累,他的人生在丰厚。 卫灵与白厌沙聊了很多,卫灵的话大多与商业有关系,白厌沙虽然也经商,可他没有卫灵这么深厚的商业功底,也没有卫灵这么广阔的商业情怀。在卫灵的讲述中,白厌沙第一次感受到商业的魅力,他感觉自己也有了几分商业情怀。原来商业不是简简单单开一个小店,不是站在街边卖一些小玩意儿,商业是很广博的,它深邃且迷人。 卫灵离开果酒店后,白厌沙意犹未尽,卫灵说的话,白厌沙还没有听够。这段时间卫灵要在白龙岛度假,白龙岛风景好,养眼也养心。这果酒店,卫灵什么时候想来,很方便,想来就能来。 白龙岛上街道纵横交错,有的是好玩有趣的地方,如果逛得仔细,真得逛一段时间。 以前在白龙岛上,白厌沙给人说过,我曾梦想离开。接着,他真的就离开了。他选择的离开方式是驾船。在海上漂流一段时间,他体验了航海生活。现在回到白龙岛,白厌沙的精神世界已经不一样。自己的经历自己能体会,自己的精神世界自我能感知。不用说,白厌沙已经是一个精神世界丰富的人。 第一百一十九章 山谷联盟 白厌沙第一次觉得吃喝无趣,他做的食品,吃到一半,就不再吃,并非不好吃,主要是他不再热衷于吃喝,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地方。剩下的食品留到下顿吃,吃不完,下下顿再吃。当人的食物多起来,吃东西便如愚公移山,不可能一顿吃完粮仓所有粮食。不要说一个人,就是十个人卯足劲吃,也任务艰巨。因为白厌沙食物太多了,自己吃光自己的食物成为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可即便白厌沙苦其心志地吃,他的食物也是吃不完的。 回到白龙岛的白厌沙已经不是在海上的状态,在海上要时刻关注储备的食物,不能食物吃光了自己都不知道。在必要的时刻,要能从自然界中获取各种食物,然后在船上储备起来。在白龙岛白厌沙不必为食物担心。他已不在海上,可海上的那种紧迫感还在白厌沙内心延续。想想海上遇到的危险,他还会心有余悸。 白厌沙估计自己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去海上,那海上的独特记忆会成为他珍贵的财富。白厌沙独坐海岸的亭子里,静静看着海,海是不平静的,而他是平静的。平静的白厌沙看着不平静的大海出神,他知道海很美好。 海面上出现一只木船,木船上有蓝色旗帜。白厌沙开始不平静,他知道那蓝色的旗代表烟山蒙面人。那些恶人来白龙岛做什么?白厌沙好奇,同时有些恐惧。船在逼近海岸,靠岸后,船上下来一个黑衣人。黑衣人径直往果酒店走来,来到果酒店外,说:“你就是白厌沙吧?”白厌沙看此人很有杀人不眨眼的劲头,他回答:“是。你有什么事?”黑衣人说:“也没什么事。就是和你交朋友。我是从烟山来的,有没有兴趣去烟山坐坐?”“在哪里坐不是坐?”坐在亭子内的白厌沙说,“有什么事你直接说吧。”“那我就不绕弯子了。”黑衣人说,“有兴趣加入烟山吗?一起聚义烟山,共做大事。我只是传信的,征求你的意见。”白厌沙说:“我怎么能落草为寇?我在白龙岛有果酒店需要经营,我的生活很平静。”黑衣人说:“我们尊重你的选择。我这次来,想向你传达一个信息,烟山和冰临谷的骷髅会、冰火社已经结盟,我们是一体的了,我们叫山谷联盟。欢迎你做客山谷联盟。”白厌沙说:“山谷联盟,好名字。谢谢你的善意邀请,不过我是一名商人,每天有生意上的事情需要处理。请回吧。” 黑衣人没有立即坐船回去,他去了白龙府。九个大帮派所在的九个岛,他要一一拜访,试图拉拢九个帮派,让九个帮派都加入山谷联盟。但是九个帮派都很有个性,各有各的个性,他们加入山谷联盟,怕是很难。 山谷联盟已经名声在外,它的实力相当强。即便朝廷派十万大军围剿山谷联盟,山谷联盟也会让来敌溃不成军、兵败山倒。在天下,怕是没有比山谷联盟更强的军事力量了。将来的天下属于谁,真不好说。 一片阳光打在白厌沙脸上,这阳光给了白厌沙全身温暖,这阳光是明亮、纯净的。以前白厌沙与鲁猛狗同船饮酒,被人发现并举报,接着他被打入大牢。那段时间是艰难的岁月,他的生命时刻受到威胁。今天的山谷联盟,白厌沙只能拒绝,他不想过深联系这个组织,以免自身再次受到牵连。 海面上有很多行船,有的船能给人带来吉祥,有的船能给人带来灾祸。能给人带来吉祥的船是福船,能给人带来灾祸的船是祸船。无论怎样的船,白厌沙都不去关心,那些海面上的船,于白厌沙而言是会动的画,是欣赏的对象。 最近白厌沙其实已经听闻了有关山谷联盟的事情,以前,烟山的蒙面人,冰临谷的冰火社、骷髅会是分散的三个组织,相互之间虽然也有贸易往来,可他们毕竟各自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并不是一个集团。现在,事情有了很大的发展,三个组织组成了一个联盟,它们是一体了。这就像三股绳拧成了一股绳,山谷联盟十分强大。 每天白厌沙眼前的世界向他呈现世界基本的颜色和形状,无论怎样心情的人,都会被世界接纳。人至少可以欣赏风景,从眼前的景中获取属于自己的感受。有时白厌沙就是这样做的,用风景疗伤,用风景治愈心情。白厌沙在用风景愉悦心情的过程中,他告诫自己,一方面要治愈心情,另一方面要避免心情再次受到伤害。白厌沙知道,好的心情受到伤害会变成坏的心情,这就像一块窝头,如果受到伤害,就发霉变质了,就不好吃了。白厌沙可不想拥有发霉的心情,他过去不讲究,或者没有条件讲究,今后,他决定要让心灵纯洁无瑕,不沾染一丝一毫的尘埃。 白厌沙害怕坐牢,他害怕牢房里的那些刑具。很多刑具,白厌沙都叫不出名字,叫不出名字不要紧,刑具一用,会让他叫出声音。那些白厌沙叫不出名字的刑具,都有专有名词,都有发明者。发明者发明一个刑具,同时也发明了一种痛苦。白厌沙害怕所有刑具带来的所有痛苦,他清楚,如果坐牢,不幸被用刑的话,那会很惨。白厌沙要求自己远离牢房,远离刑具,远离刑具所带来的所有痛苦。 坐在亭子下的白厌沙认为,不加入山谷联盟是对的。 那山谷联盟,朝廷都拿它没有办法。若是与山谷联盟有什么瓜葛,往往是死罪。当然也有一些人,与山谷联盟做过正常的贸易,就被官府认定为有罪,从而很快被处死。他们当然是冤枉的,可官府说了,山谷联盟实在可恶,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第一百二十章 追杀 早晨的清凉让白厌沙感觉世界在向他提供着什么,首先是清新的空气,接着是几缕难言其妙的阳光,正是纯洁的诸多元素,给白厌沙一种力量,这力量告诉白厌沙,美好的生命可以永远去咏叹,这咏叹指向永恒。 冰临谷是烟山山脉中的一个着名山谷,山谷中的组织和烟山上的组织结盟,组成山谷联盟。烟山山脉靠海,山谷联盟本想拉拢九个海岛上的九个帮派,可那九个帮派都不同意加入山谷联盟。 白厌沙虽然在白龙岛的果酒店居住,可他对岛外的很多事情都清楚,很多江湖上的新闻,他早早就知道了。 小伙子吃完烤羊腿扔在地上的骨头,据情帝判断,那不是羊的骨头,而是人的骨头。沙滩上的一把断剑,据情帝分析,死者生前曾拿此剑与人打斗,战败了。路边一个人人以为来自猴子的头骨,据情帝说,那是一个小女孩儿的脑袋,小女孩儿是被人杀害的。桥边被人抛弃的一具尸体,据情帝推理,他是欠债没还被人追杀到这里的。他满身是刀剑伤痕,样子像菠萝一样,让人看了心惊肉跳。河里漂浮着的一条人腿,据情帝琢磨,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的腿,而且这男人还活着,目前不知下落。江湖中,每天发生很多奇异的事情,件件事情都叫人牵肠挂肚,不少要案命案被情帝逐一侦破,还有许多案件,扑朔迷离,使情帝也摸不着头脑。目前没有任何进展的案件,情帝不放手,仍是绞尽脑汁地分析。他相信,总有一天所有事情都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老百姓生活方面,一些地方的居民生活极度困难。有人去马粪里找没有消化的谷粒拿回来煮粥喝,有人在垃圾堆捡别人倒在那里的排骨吃,有人拾路边倾倒的炭灰中未烧尽的炭,带回去做饭或取暖,有人大冷天衣衫单薄瑟缩在陋巷,本想挺一挺能过去,结果活活冻死在巷子里,有人忍饥挨饿,要去打个野兽吃,却被野兽生吞活剥。种种惨相存在于人间,众多悲惨的生活让天下充满无限哀愁。 情帝难得有空,他来到白龙岛,找到白厌沙的果酒店。白厌沙正在里面品茶,情帝来了,白厌沙便拿出许多酒,他们开始喝酒。这里的果酒种类多,葡萄酒、蓝莓酒、西瓜酒,等等,一些酒,情帝没有见过,更没有喝过。 情帝赞叹白厌沙生活的环境,这里的房屋取材于森林,处处散发着浓郁的森林气息。情帝来此只是片刻,就已经醉心于此。他不知白厌沙每日生活在这里会有多么惬意。在白龙岛,人人都怕白龙帮,而白龙帮对白厌沙充满敬意,白厌沙时常收到来自白龙府的礼物。 情帝喝过一些酒,开始感觉心花怒放,他难得有这样开心的时刻。对白厌沙,情帝是了解的,白厌沙是一个造物主一般的人,这里的建筑是白厌沙造的,果酒店里数不清的果酒是白厌沙造的,海边的那只木船是白厌沙造的。白厌沙喝了一口葡萄酒,告诉情帝,造是一种快乐。 以前,白厌沙愿意做什么、喜欢做什么,会给人说一说,别人会参与意见,说三道四,渐渐地,白厌沙发现自己不喜欢别人说的话。现在,白厌沙做的事情、喜欢的事情,他觉得一个字都没有必要给别人说,事实上,他很多事情都是一个字都不给别人说。白厌沙喝着酒,跟情帝聊着天。情帝是一个健谈的人,他有时候保持沉默是因为他在思考,他思索问题的时候不说话。 现在情帝有许多抱怨的话要说,一些案件是谁做的,情帝心里清楚,很多人心里也清楚,可他们不能把对方怎么样,对方的实力实在是太强大了。情帝说的是山谷联盟,一些案件,追踪起来,能很快找到凶手是谁。一些凶手来自山谷联盟,面对山谷联盟,官府一筹莫展。官府里那些拿棒子的人,不要说打仗,就是捉拿个要犯都费劲。此事还得动用军方的力量,没有军队干预,这事儿不好解决。 荒野中,秦返途和霍江纯快步疾行,他们身上的铠甲坚硬威风,手中的大刀明亮锋利。他们是英勇的战士,不畏惧任何进犯的敌人。他们正前方,奔跑着两个山谷联盟的坏蛋,那两个坏蛋脚步很快。起初,他们四个人奔跑速度都极快,可跑的距离一长,他们都没有了力气。现在,他们用力奔跑,可怎么看都像是在走。他们都已经精疲力尽。 霍江纯追在后面,要杀那两个山谷联盟的人。逃跑的两人手中都有武器,可他们不恋战,只是拼命往前跑。 前面两人跨过小溪,后面两人跟着跨过小溪,前面两人迈过山坡,后面两人跟着迈过山坡。前面两人跑到海边,已是走投无路,恰巧海面上有只小木船,两人上了船。秦返途和霍江纯赶到海边时,那小船已经划走。他们眼睁睁看着那小船越走越远,无能为力。 下午的时候,霍江纯才弄了一个小船,他和秦返途上了船,去海上追踪那两人。海洋是巨大的,茫茫海域,去寻找一只小船,真如大海捞针。但山谷联盟的那两个坏蛋,是必须追杀的,死要见尸,活要见人,且见到人后要杀死他们。秦返途和霍江纯手握船边,他们望着辽阔的大海,心里没有底。 在海上,两人努力划船,这可真累,用力划船,船只往前前进一点,弄不好他们会与这船同归于尽呢。作为拿刀收割人头的士兵,两人对自己的战斗能力相当自信,只是那两个敌人跑了,不知所踪。那些山谷联盟的兵,在秦返途和霍江纯看来,都是唯利是图之徒,狗仗人势,阴险狡诈。霍江纯想要将那二人碎尸万段,他心想:“什么王八蛋玩意儿?敢在老子眼皮子底下撒野!” 兵贵神速,可眼下这小破船,速度慢得跟海螺一样。船在海上航行,真如沧海一粟。 第一百二十一章 日照寒林 秦返途望着海面,难掩心中惊恐之情。他曾多次到过海边,以为大海潮来潮去不过如此。可他深入海域,内心的惊恐陡然而生。海的汹涌是他不可控制的,动荡的水面似乎能够瞬间淹没一切。霍江纯也有些害怕,他望着起伏的海面,担心他们会在海上出事。 他们追踪敌人到此,敌人不见踪影,他们的安全已经受到威胁。这威胁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大自然。曾有蒙古的一帮人,以为海洋像草原,弄几只船就能在海上驰骋,结果他们遇到风浪,船毁人亡,无一生还。秦返途和霍江纯都是骁勇善战的人,可面对凶险的海域,是第一次。不管怎样,既然已经来到这里,就应努力克服困难,勇敢地搏斗风浪。 他们在海面上多少有些绝望,因为大海一眼望不到头,这么大量的水,可以吞噬一切,包括人的希望。可正当二人心惊肉跳时,霍江纯脸上首先出现欣喜的表情,他看到前面有岸。海岸给他们带来希望,秦返途脸上也出现欣喜的表情。 船经过一片稍显平静的海域,终于靠岸了。船在靠岸的那一刻,二人心中的大岩石落地,他们知道,他们安全了。 他们上岸,岸上树木光鲜亮丽,那叶子好绿,那树干笔直竖立。秦返途惊异于眼前的风景,看了片刻,才想起自己是来追杀人的,于是环顾四周,发现周围的人都是陌生人。霍江纯在街上打听,得知这里是白龙岛。白龙岛他们早就听说过,可从来没有来过,这是他们第一次到白龙岛。白龙岛的行人,都有悠闲的气质,他们两个是行色匆匆的人,二人站在街上,都感觉自己与人群格格不入。他们是来找人的,找不到人誓不罢休。 他们往容易藏匿逃犯的地方找,逐渐进入一片树林。这里土地松软平整,树木稀疏,树干颜色均为淡褐,且有细深的纹路。高大挺直的树木,给人清爽利索的感觉。他们四处去看,还是没有看到犯人。两人都有些沮丧,找了这么久,走了这么长的路,还是找不到人。他们先是走大陆的荒野,接着驾船走海路,来到白龙岛又走山路,可谓一路辛苦,可他们还是没有完成任务,仍旧竹篮打水一场空。 秦返途恨恨地将大刀砍在树干上,他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逮住那俩人。人没有逮住,秦返途饿了,霍江纯也饿了。霍江纯在林中逮住一只野兔,这兔子挺大,好大的兔子。那两个逃跑的人,比这兔子还狡猾,霍江纯能逮到兔子,却逮不到那两个人。秦返途用大刀砍下几根枯树枝,树枝粗细不同,在空地上堆积起来,生起一把火,兔子肉就在火上烤。篝火燃烧,火力旺盛,兔子肉烘烤起来,肉香四溢。 秦返途说:“那山谷联盟的人实在可恶,肆意杀人,随意绑架,敲诈勒索,干尽了坏事。不要说官府,就是我们军队和山谷联盟战斗,也老吃败仗。老这样下去不行,老这样下去,天下迟早属于山谷联盟。” 霍江纯说:“我们本想打几场歼灭战,歼灭几万敌人,可谁知,敌人只损失了几百人,就干掉了我们数万人。这仗没法打了,再这么打下去就亡国了。” 兔子肉已烤好,两人撕着兔子肉吃。此时周围空气有些冷,虽有明媚阳光照在林中,并不能增加多少温度。 人生奔波,空乏其身,蚂蚁爬上树干,轻风吹落树叶。稍冷的空气让整个树林有一种空灵感。 吃过烤兔肉,两人雇了一辆马车,去寻找逃犯。他们不知道逃犯的下落,决定往前面跑跑,也许跑着跑着就有线索了。山路绵延,马车奔跑在寒凉的路上。前面道路被河水冲毁,马车左转过了一个桥。往前的路比较窄,且比较陡,马车夫抽了几鞭子马,马奋力奔跑,马车快速上行。这里的路又陡又窄又弯曲,上行实在艰难。好在马比较卖力,马车一连上了好几个陡坡。又来到一个陡坡前,马继续上行,可上到一半,马显得有些吃力,马车难以上去。马车夫又用鞭子抽打马,马用力向前,可是坡实在太陡了,马车难以上去。紧接着,马车开始后溜,马车夫没有掌握好方向,马车右边的轮子陷入了路边的土地。马车夫继续让马车向前,可是马车动不了。马车右后方有半丈落差,土地上生有植物,且有一块大石头杵在那里,马车没有下去。现在的情况是,马车上上不去,下下不去,尴尬的处境。坡上面有一户人家,这户人家的老爷爷有一头牛,老爷爷肯帮忙,牵了牛过来,粗绳拴在马车上,牛和马一块儿拉车。右边轮子在打滑,牛力和马力都很大,可车子还是出不来。往左前方出不来,那就往前拉。费了好大的劲,马车上到前方的位置。老爷爷从猪圈扛了两块较厚的长木板,垫在左侧车轮的位置,垫平垫稳。然后让马车左边的轮子退到木板上,接着往左前方拉。费了好大的劲,左边的轮子终于出了路边土地。这里坡极陡,马车右边的轮子死活出不来。秦返途和霍江纯还有老爷爷在后面推马车,马车夫吆喝并抽打马和牛,人畜共奋力,那马车终于出了路边的土地。马和牛奋力向前,马车最终上到坡顶。接下来的路,也不好走,但马车夫度过了难关,剩下的路,他驾驶马车轻松跑完。 这里山林中的树木都笔直挺拔,阳光照下来,山林更光鲜多彩。周围稍显寒凉的空气,因为有了阳光,多少增添几分温暖。 秦返途和霍江纯在深夜找到一家客栈,匆匆住下来。临睡前,秦返途在纸上写了一首诗,记录的就是今天马车遇到的事故。今天的经历太他妈惊险了。 秦返途觉得,现实生活中一些不起眼的东西,比如一块木板、一根棍子,有时候能在关键时刻起到关键作用,因而显得十分珍贵,令人感动。 第一百二十二章 九龙归海 秦返途和霍江纯出了客栈,客栈外白天的街道格外热闹,街上有卖早点的,酸甜麻辣鲜,供应口味齐全。两人买了龙虾馅包子,一人要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驼奶,吃喝起来。街道上的嘈杂声音让人沉醉,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丰富、有韵味。 他们的任务还是寻找逃犯,虽然逃犯下落不明,费力气找却找不到,但他们没有停止寻找,人不能因难而退。从繁华的街道走到一个僻静处,这里有一个果酒店,二人好奇,走了进去。秦返途发现,果酒店的老板竟然是白厌沙。白厌沙给他们上茶,上的是上好的茶。白厌沙不知道他们二人为何到白龙岛,他们说找人。军事上的事情白厌沙不想多问,他们还是告诉白厌沙了,他们说他们要找的逃犯是山谷联盟的人。山谷联盟,又是山谷联盟。最近,白厌沙听说了很多恶性事件,都跟山谷联盟有关系。看来,山谷联盟开始在天下搞事情了。白厌沙对山谷联盟所知不多,但他晓得,山谷联盟是令人闻风丧胆的。 秦返途喝茶,聊起昨天的山路。那山路又陡又窄又弯,有的坡坡度超过四十五度,马车上去,总感觉要仰翻。那种路,不适合马车上。有意思的是,很多城中道路宽阔且平整,由于街道长,适合坐马车逛街,却偏偏不让马车进入。那种步行街只允许人在里面步行,骑个马进去都不行。而那陡得离谱的山路,却鼓励马车上行。明明适合步行不适合马车行的山路,天天有马车通行,上得去就上,上不去就下,下就下在悬崖下。跌落悬崖的马车车毁马亡,有的马车夫跟着一块儿亡命。 在白厌沙看来,就不应该修那么陡的路,那是人走的路吗?那是马车行的路吗?白厌沙说起一个山洞,那个山洞是渔公带领家人打的。渔公以打渔为生,打渔就是打捞渔猎鱼类。渔公渔捞的鱼类多,自家吃不完,就想拿到集市上去卖。可家门前有座大山,阻隔道路。渔公就带领家人打洞,儿子、孙子一起出动,一起打洞。他们天天在山洞里挖,真的是儿孙满洞。今年,渔公整整九十岁啦,那洞已经打通。这是他一生的奋斗。现在,去城里卖鱼,只需穿过这个山洞就可以了,真的很方便。白厌沙就觉得,面对一座大山,就应该打一个洞让马车通行,而不是修九十九弯的山路让马车费劲上行。修路需要动脑子,有人不动脑子就修路。 秦返途和霍江纯是来捉拿犯人的,那两个山谷联盟的坏蛋太坏了。果酒店中的人,聊什么的都有,不少人都聊起山谷联盟,现在的山谷联盟,十分强悍。山谷联盟在扩张势力,势必要瓜分天下,这种情况下,九个海岛上的九个帮派势力受到影响,如果他们不团结起来,肯定会被山谷联盟吞并。经过一番商议,九个海岛上的九个帮派组合成一个帮派。黑海龙白海龙都是海龙,新成立的帮派名字就叫海龙帮。 街道上的一些饰品店内,很多饰品都有“九龙归海”四个字,说的就是九个帮派统一成一个帮派这件事。一些年轻人,去饰品店挑选饰品,就选了“九龙归海”饰品。饰品店内还有一些有关新成立的帮派的饰品,那些饰品都有“海龙帮”三个字。饰品店内的饰品,有的晶莹透亮,有的温润不透亮。悬挂起来和摆放在展柜上的饰品,五颜六色,各种形状,多样质感,总给人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 关于海龙帮的传说很多,街谈巷议让海龙帮变得神乎其神,事实也的确如此,海龙帮的实力不能小觑。海龙帮和山谷联盟不相上下,天下这两大集团暗中蓄积力量,虽说没有到剑拔弩张的地步,但双方都摩拳擦掌。 秦返途和霍江纯要抓的逃犯不是一般人,那两个逃跑的家伙都来自山谷联盟,后台不一般,他们逃跑的本领也不一般。秦返途在白龙岛看了,这里有山有海,他觉得逃犯就藏在这山海间,只是云海茫茫,云深不知处。 白厌沙说:“二位若是不着急走,可以在果酒店的房间里住下来,欣赏一下四处的风景,四处风景不错呢。” “我们这次不是来游山玩水的,没有心思看山看水。”霍江纯说,“那两个山谷联盟的人杀了人,我们要捉拿他们。这是情帝交给我们的任务。往日情帝给关夜将军的军队侦破过案件,关夜将军一直厚待情帝。我们是关夜将军的兵,将军说了,情帝交给的任务一定要尽力完成。这次出来,我们追踪两名逃犯,在海上,我们差点把命搭进去,海上风浪实在太大了。” “是的。”秦返途说,“那海面汹涌不止,我们的船很小,总感觉海水会随时把我们吞噬。太吓人了,想想都后怕。” “也许那两个逃犯被海水吞噬了。”白厌沙说,“如果他们被海水吞噬,你们上哪儿找他们?” 秦返途和霍江纯都给不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他们对眼前的事情琢磨不透,那两个逃犯的情况,他们一无所知。 白厌沙不是追踪逃犯的人,他对追查逃犯没有兴趣。每天,白厌沙有许多个人的工作要做,先做哪一个工作,后做哪一个工作,有一个秩序。许多人做事情也安排了顺序,也可以说有秩序,但在事情的每一个环节,总是拖泥带水,不够整洁。白厌沙要求自己做工作不光要有秩序,还要在每一个环节都整洁起来,这便是整洁的秩序。整洁的秩序,这一点对白厌沙很重要。 但是对秦返途和霍江纯二人,白厌沙则没有什么要求,整洁的秩序是对自己的要求,不能拿去要求别人,要求别人便是强迫劳动。不过对这二人所追查的要犯,白厌沙有一个建议,他说:“这两名要犯可能要饭去了,你们可以去街上找找。”的确,要犯到达一个新的地方,人生地不熟,不要饭吃什么? 第一百二十三章 尖刀寨 秦返途和霍江纯走上白龙岛的街道,他们看每一个人都像犯人,仔细辨认后发现都不是。岛上人的数量其实不多,应该很容易找到逃犯,可那两个人实在狡猾,秦返途和霍江纯始终没有找到他们两个。秦返途对这个岛感到陌生,霍江纯也不了解这里。他们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白厌沙向他们提到过一个人,那就是白龙子。新成立的帮派海龙帮是天下第一大帮,首任帮主是白龙子。海龙帮在天下耳目众多,它的实力不亚于朝廷。在白龙岛,除了白龙府,还建立了一个海龙府。秦返途和霍江纯来到海龙府,他们如愿见到白龙子。 白龙子答应派人替他们调查此事,毕竟以后还会有事情用到军方。从海龙府出来后,两人对找到逃犯充满信心。当街有一个人大哭大嚎,这是一个妇人,她背后背着的是一个瘦娃娃。那是个男娃娃,太瘦了,他的腿像胳膊一样细,他的胳膊像手指一样细。这个妇人,上个月死了男人,她的男人是饿死的。妇人变卖家中桌椅板凳,获得几枚钱,她刚刚买了十个白面馒头。她的十个白面馒头被人抢了,抢她馒头的是两个可恶的男人。丢了馒头,妇人痛心疾首。据妇人描述,抢她馒头的两个人就是那样的,秦返途判断,那两个抢馒头的人是他们要找的逃犯。 妇人指了一个方向,秦返途和霍江纯朝那个方向奔去。 他们沿细小山路上了一个山坡,前面的空地上有一群身着当地民族服装的人在集体唱山歌,人群面前的长长桌案上摆放着羊头、牛头、猪头,都是血淋淋的样子,他们在搞祭祀活动。这里场面有些壮大,气氛有些热烈,秦返途和霍江纯二人有些不适应。这里有山门,山门上挂着一个羊头骨,头骨下方的木板上刻着地名,他们来到的地方正是尖刀寨。 山歌唱罢,一个老爷子走到人群前,他面前有一片竖起来的尖刀,数百把尖刀,根根刀尖朝上,整齐排布在一起。老爷子光着脚,一个后空翻,双脚落在刀尖上。他的双脚完好无损。老爷子这是抛砖引玉。他从刀尖上下来,紧接着,一群少女款款行来,她们都光着脚,纷纷迈上明亮的尖刀。她们开始在刀尖上跳舞,脚像刀一样明亮,刀像脚一样可爱。她们能练就这般在刀尖上起舞的本领,实在使人惊叹。这刀尖上的舞蹈是她们的绝技,不是所有人都有这般本领。 绝技舞蹈结束,众人都开始肆意跳舞。他们都吃了一种能对人产生迷幻作用的草,此时人人都仿佛进入魔幻世界,疯狂地舞蹈。这是他们的狂欢,这是他们的重要节日。 秦返途和霍江纯被眼前庆祝节日的场面吸引,他们看到激情四射的人群,逐渐被人群的热情感染。秦返途觉得,这是无拘无束的一群人,是热情四溢的一群人。在人群中,秦返途没有看到逃犯,他仍然很高兴,他的情绪被人群带领。霍江纯也一样,沉浸在狂欢的气氛中,把找逃犯的事忘之脑后了。 这里很多人都身佩一把刀,旁边就有刀具店,秦返途和霍江纯走了进去。这刀具店内有众多的刀,琳琅满目地摆满了房间。见到刀具店如此多种类的刀,秦返途和霍江纯都顿觉自己带的刀不是个东西,于是他们卖掉自己的刀,各自换了一把新刀。行走天下,没有一把好刀,不是让人笑话吗?有了新的刀,两人都更加自信,他们都自信能完成诸多军事上的任务。 在刀具店内,二人还能听到外面狂欢的声音。单是听一听这声音,就能让人忍不住手舞足蹈。空气中有果酒甜甜的味道,即便站在刀具店内也闻得到。刀具店外的空地上,摆放几大缸果酒,谁想喝都可以过来痛饮几杯。这些人喝酒、唱歌、跳舞、欢笑,仿佛时间是无限的,快乐也是无限的。 秦返途和霍江纯走出刀具店,他们身上带着漂亮的新刀,不得不说他们的刀有一种美感,这种美感与他们自身相当契合。走出刀具店的那一刻,两人都觉得自己英俊潇洒。 此处伴着酒香和海洋味道的潮湿空气一定会使来自旱地的旱人惊讶,就连秦返途和霍江纯这两个从小经常上各种岛玩的人在呼吸了这里的空气后也感动不已。世间动人的空气很多,清新的空气,清香的空气,带有食物香浓气息的空气,等等。能遇到动人的空气是幸运的,此时,秦返途和霍江纯所呼吸的空气,无论从温度还是湿度来讲,都极为令人舒适,这空气中还有奇特的酒香,秦返途和霍江纯都感觉今天实在是太幸运了。 人群中留出一片空地,生起几堆篝火,烤全羊、烤乳猪的工作开始进行,空气中顿时有了烤肉香。有些人在大桌子上跳舞,翻身下桌子,又翻身上桌子。场面依旧很热烈,真是热情无限的一群人。 有人拿干抹布去洗手池边浸湿抹布,那洗手池连接着瀑布,瀑布的水清澈,从洗手池上的水龙头流出的水干净清凉。瀑布还连接着一个亭子下的石桌,石桌上有弯弯曲曲的水道,这石桌可进行曲水流觞,让人惬意满怀。这里狂欢的人随意喝各种口感很好的酒,酒都是由木牛木马送来,不需人力。有一老汉,腿脚不方便,走路蹒跚,他骑了一头猪来,这猪个头大,有劲,能载着他遨游世界。 秦返途和霍江纯见这里场面奇特有趣,就都不舍离开。是的,这个狂欢的现场,单是看看都让人感觉趣味横生。秦返途望着狂欢的人群,心生欢喜,猪是人类的朋友,不仅能吃还能骑,不得不说,有时候朋友真的很好吃。 霍江纯也乐意在这里呆着,他在看那些女孩子扭屁股,女孩子们身上都穿了少量的衣服,当她们舞动时,总给人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 秦返途和霍江纯已融入狂欢现场,此时,他们是狂欢的两个人。狂欢之日,生命之花怒放。 第一百二十四章 今古楼 秦返途和霍江纯在第二天获得一个平静期,他们不再有昨日的狂欢状态,但那歌舞情景如一团团浓雾还留在他们心里。尖刀寨的客栈条件好,住起来挺舒适,面对今日的平静,回忆昨日的狂欢,他们感觉人生很有趣味。 有海龙帮的帮助,二人获得很多重要信息,这些信息虽然不能让他们立即锁定目标,至少可以为他们指明一个大致的方向。人在旅途,一些信息显得尤为重要,比如前面有没有狼群,明天会不会下雨。 尽管路途中有一些诱惑他们的东西,可他们并没有迷失自己,在进行一些世俗的活动时,他们放心不下的还是他们的任务,作为军队的兵,他们心中有准则,这准则约束他们,指导他们的行为,他们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任务,他们出行,就是要完成任务的。 两人当然会遇到波折,他们能够搞定波折,当然他们不喜欢这些波折。海龙帮来人告诉他们,通缉犯昨天在尖刀寨。他们昨天在尖刀寨喝酒跳舞,他们发现了美酒、美女、美景、美食,可是没有发现通缉犯。可能他们昨天喝多了,两名通缉犯乔装打扮,即使通缉犯在他们面前跳舞,他们也没有察觉。事情很可能就是这般滑稽有趣,要找的人明明就在面前,却没有伸手去抓。 秦返途和霍江纯有些后悔喝酒,酒有时候能坏事,而且坏的是大事。不过没有关系,抓不到的人可以继续去抓,没完成的任务可以努力去完成。 据秦返途判断,两名逃犯已不在尖刀寨。他们离开客栈,走下弯曲的石阶小山路,渐渐出了尖刀寨地界。 在白龙岛,白厌沙还在经营着自己的果酒生意,可最近生意越来越不好做,有时等一天也没有一个客人。山谷联盟在人间作乱,祸害百姓,很多人都不敢出门。人们不再逛街,因为街上不安全。这样的情况下,白厌沙的果酒店面临关停的风险。事情如他所料,一直没有客人来,果酒店需要关闭了。 白厌沙把果酒店积存的果酒装载到船上,驾船离开了白龙岛。此时他的果酒店已经关闭,他已不再是果酒店老板。漂泊在海上有一种闲适,这其实是自由感,不需要受人管制,不需要受人约束,不需要看人脸色行事。在海上,白厌沙看到的颜色是迷人的,他的心开始迷乱,他知道自己无法用语言描述眼前的色彩。 山谷联盟将魔掌伸入白龙岛,这是对海龙帮的挑衅。山谷联盟不把朝廷放在眼里,也不把海龙帮放在眼里,在山谷联盟眼里,天下没有对手。 人们的生活已经严重受到山谷联盟的影响,很多人吃喝都成问题,有人少吃少喝,有人没吃没喝,少吃少喝就饥饿,没吃没喝就饿死。看似美好的世界,暗中藏着数不清的悲剧,舞娘们还在娱乐场所艳舞,仿佛悲剧从来没有发生。 城市里,像白厌沙这样店铺倒闭的老板很多,营商环境不好,整体情况不容乐观。不过白厌沙并没有悲伤,在白厌沙心里,那个果酒店是一个休闲的地方,丢失这样一个场所,再换一个场所去休闲就可以了。人生就是这样,不在这里活,就在那里活,在哪里不是活? 白厌沙又找到航海的感觉,这是一种无拘无束的状态,而此次白厌沙并非要远航,他要去若烟城。船在海面上划了一道弧,很快就到达若烟城的海岸,白厌沙带着激动的心情上了岸。算起来,白厌沙已有比较长的时间没有来若烟城,久别重逢当然使人激动。在白龙岛时,一些若烟城的朋友去拜访白厌沙,那时白厌沙以为自己会在白龙岛呆一辈子。可谁知人生就是这样充满变数,似乎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持续一生。 白厌沙走在沙滩上,沙滩还是他熟悉的感觉,他从沙滩一直走到东城门,一路都有他熟悉的味道。以前他经常来海边赶海,每次赶海都有不小收获。现在白厌沙要去城里找朋友,他首先要找的是秦妖。来到秦府,秦妖带白厌沙在府上吃饭。白厌沙带来一个不好的消息,那就是白龙岛的果酒店倒闭了。秦妖不认为这是一个坏消息,她觉得,不就是一个店吗?关了就关了,没什么大不了的。白厌沙暂时无心再开一个店,他觉得如今世道不好,干什么都倒霉。 从秦府出来,白厌沙来到卫灵的茶铺,卫灵不在茶铺内,一个陌生的姑娘在里面守着名贵茶叶。白厌沙在里面站了一会儿卫灵就来了,卫灵说刚才去月泠客栈吃饭了。卫灵在茶铺泡了一壶茶,请白厌沙坐下。那个果酒店卫灵去过,现在倒闭了,卫灵觉得有点可惜。卫灵是痛快人,他愿意帮助白厌沙再开一个店,任何店都可以。可白厌沙没这个心思。 在若烟城的街上,白厌沙思考了良久,他是边走边思考的。经过思考,白厌沙决定在城外建一座小楼。他先是在城外购置了一块荒地,他站在荒地上看了看,就开始挖地基。紧接着砌墙,安插窗户,雕刻木构件。不出三个月的工夫,一座三层小楼建好了。从选址到建楼,都由白厌沙一个人完成。就连家中的家具及地上的木地板也都是由白厌沙一个人搞定的。小楼分三层,第一层有个茶室,可以和朋友一起喝茶;第二层有个餐厅,可以和朋友一起吃饭;第三层有个书房,可以读书写作。白厌沙把从白龙岛带回来的果酒摆放到书房内,他可以饮酒读书。 白厌沙若烟城的朋友可以来此小楼聚会,山谷联盟的一些朋友可以来此小楼谈事情,海龙帮的朋友可以来此小楼议论天下。在古旧城区的东门外,这座三层小楼精致美好。此处离海近,朋友们可以在海洋的气息里谈论古今。白厌沙将此楼取名为今古楼。 第一百二十五章 星河 白厌沙坐在小楼三层书房旁边卧室内的床上梳理过往的经历,与其他任何人一样,他需要处理的事情离不开吃喝睡觉。人不吃便饿,不喝便渴,不睡觉会困。白厌沙刚刚醒来,他睡了一个好觉,此时精神饱满。这段时间盖房子,添置家具,他的确够累的。盖小楼,为的就是能有一个生活的空间,跟打造棺材一样,为的是死身能有一个容身之所。坐在床上,房间就像棺材,与死人不同的是,死人不会动,而活人能活动。作为一个活人,白厌沙感觉生活有趣。双腿残疾是双腿不能动,双臂残疾是双臂不能动,而死人是身心全面残疾,全身不能动,就连心理活动也消失了。白厌沙伸手拿过杯子,杯子中有常温的清水,他一口喝了下去。跟死人比,白厌沙能够自如活动,他心底升起一股优越感。他的很多优越感是从与死人的对比中得来的。历史上死了许许多多的人,所以白厌沙有无穷无尽的优越感。 白厌沙回味生命经历后,来到书房,写了一首诗。他是打算出诗集的。他时常有诗的意象在心头,那些意象是有趣的,他愿意与人分享有趣的事物,因此他写诗。写完一首诗后,他坐在木椅上,望着窗外,窗外的石块路上出现一个人,正是卫灵。 跟卫灵比,白厌沙有些生气,他的各种优越感瞬间消失。白厌沙羡慕卫灵的经商能力,卫灵把多种生意做得生龙活虎,即便是战争频繁、瘟疫盛行的特殊时期,他也能稳操商船舵,乘风破浪。 卫灵上来了,说:“不好好做生意,躲进这小楼里,养老呢?” “我还没老呢,谈不上养老。”白厌沙说,“不是我不做生意,是生意不让我做。你做买卖赚钱,我做买卖赔钱,我没有经商的天赋。” “是你不懂江湖。”卫灵说,“江湖水深,翻船危险。这小楼是不错,可坐吃山空,你的积蓄总有用完的一天。”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白厌沙说,“可我没有答案。我不知道会在书房坐多久。也许三个月,也许半年,也许一辈子。” 卫灵思索片刻,他说:“最近军方在追查海龙帮的货物,以一些理由扣押了几批货。这对海龙帮来说,损失巨大。关夜将军这次立大功劳了。”又说:“关夜将军的精锐部队也查处了山谷联盟的几批货,山谷联盟的损失也很大。” 在书房,他们议论天下大事。以往白厌沙在书上读到的事情,都是纸上江山。而与朋友谈论的事情,都是身边的真事。这些事情可以自己去参与,去验证,给人一种真实感。白厌沙说再大的事情都是几句话,但因为一些事情有真实感,能给人切身的感受,因而这些事情是鲜活的。 山谷联盟和海龙帮都不把朝廷放在眼里,他们都是朝廷要铲除的对象。他们的共同敌人是朝廷,可他们之间是不结盟合作的。山谷联盟和海龙帮之间是竞争关系。 白厌沙切实受到山谷联盟的影响,有了山谷联盟的作乱,他的果酒店倒闭了。在若烟城东门外的郊野中,白厌沙能有一处安身之所,说起来是幸运的。许多经商的人,在山谷联盟的影响下,不光损失了钱财,还丧失了性命。 在当今的这种情况下,卫灵的生意可以丝毫不受影响,这是很使人惊讶的。卫灵不是神仙,他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可他经商的能力超乎寻常,真可谓千古第一商人。卫灵始终经商,白厌沙则不一样,他干的事情很杂,这干一点,那干一点,似乎样样事情都会做,又似乎什么事情都不会做。 白厌沙目前所能做的事情是读书,读古今中外的书,仿佛书是一只船,可以载他去浩瀚的大海,看见海上的星河。 白厌沙心中有壮丽的星河指引,他的人生有了方向。他认为人应该有方向,有了方向就不迷茫,就不会迷失自己,有了方向,便可以前行。 秦返途和霍江纯还在白龙岛奔走,说起来,白龙岛面积不大,可找起人来能累死个人。秦返途发现,凡是有岛的地方都有山,如果不是岛所在的位置山多,岛早被海水淹没了。事情确实是这样,岛所在的地方有山,地势高,海水不能淹没这个区域,因而形成岛。当秦返途把这个发现告诉霍江纯,霍江纯说他也有一个发现。他发现凡是有海的地方都有一个坑,那里是一个大坑,水往低处流,都汇聚到大坑里,因而形成海。霍江纯的这个理论不输秦返途的理论。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都善于发现,一个发现了岛的形成原理,一个发现了海的形成原理。 他们不满足于眼前的发现,他们相信,随着他们不断地探索,他们还会发现星星形成的原理、月亮形成的原理、太阳形成的原理、脚下大地形成的原理。当然这些只是路途中有可能被发现的事物,他们的首要任务还是捉拿那两个犯人。两名犯人十分狡猾,秦返途和霍江纯一直在追踪,始终没有追查到他们的下落。 那时在果酒店,白厌沙告诉秦返途和霍江纯二人,任何人都需要心头的星河指引方向。秦返途和霍江纯不知道白厌沙的果酒店已经倒闭了,他们想起白厌沙的话还是会受到激励,想等以后找到犯人再到果酒店痛饮一杯酒。 白龙岛和海洋都很明丽,干净的岩石,干净的树,干净的海水,干净的山路,都给人一种光鲜的感觉。秦返途和霍江纯走累了,额头上冒着汗珠,恰巧路旁有卖椰子的摊位,椰子在这里堆积如山,两人共买了两个大椰子,手捏草杆做成的吸管喝起椰子。椰汁清凉舒爽,解渴怡人。两人喝光椰汁,举刀破开椰子,用一块椰皮挖椰肉吃。新鲜的椰子,椰肉松软白嫩,带有一股独属椰子的清香。 第一百二十六章 海战 情帝这两天接到不少案件,这些案件要么与山谷联盟有关,要么与海龙帮有关,这两大邪恶的组织在天下多处做各种坏事,抢劫、绑架、偷盗、屠村,危害人间。一些案件情帝摸索不出凶手是谁,即便有些案件情帝知道凶手是谁,他也无能为力,他知道对方实力强大,是一般人扳不倒的。虽然情况多数时候比较棘手,情帝还是努力侦破案件,尽量还人间以清白。 他得知白厌沙的果酒店倒闭了,心里有些哀伤,又得知白厌沙在城郊盖了一个小楼并且住了进去,心里有些欣喜。情帝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会因为别人的事情而高兴,会因为别人的事情而痛苦。面对案件,他总能真切感受到当事人的情绪,或悲或喜,他用他的智慧追查蛛丝马迹,让真相水落石出。情帝认为,人能够感知悲喜才是人,不悲不喜那是石头。 有一个命案牵动情帝的心,死者是白龙岛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这女人的邻居们说起凶手来咬牙切齿,他们说杀害人的凶手太过残忍。按照邻居的描述,凶手把女人杀害后进行分尸,尸体被切割成很多块,有的被扔进海里喂海洋生物,有的被扔进河里喂鱼,有的被扔进水沟喂螺蛳。就连骨头也拆成很多部分,有的扔在路边被流浪狗叼走,有的进入饭店被当成羊棒骨熬汤供应食客,有的雕刻出花纹做了室内装饰品。情帝了解过情况后,心头一堵,他感叹,好可怜的女人,好悲惨的女人。 情帝来到白龙岛时已是下午,了解了一些案件的情况后天就黑了,他匆匆找了一家客栈,匆匆住下。躺在床上时,情帝发现玻璃窗户上有一个手印,他是富有多年经验的侦探,没有起身他就判断出那是血手印,因此心惊胆战。情帝强忍着恐惧睡去,终于睡到天亮。情帝起身走到窗前,看到窗玻璃上的血手印还在,阳光照射,手印显得更加鲜红。 情帝又去找那个女人的邻居了解情况,在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的过程中,客栈窗玻璃上的血手印在他心头挥之不去。不过情帝还是认真听了这些邻居的讲述,并且认真做了分析。据情帝判断,杀害这个女人的人是两个人,这两个人来自山谷联盟,是山谷联盟很普通的两个兵。 在白龙岛的山路上,情帝遇到秦返途、霍江纯二人。秦返途和霍江纯向来骁勇善战,是军中赫赫有名的两个兵。情帝说起手头上的一个案件,得知杀害那个女人的两个人,正是秦返途和霍江纯要找的人。 秦返途和霍江纯告诉情帝,那两个山谷联盟的兵之所以敢这么大胆,是因为有恃无恐。他们背靠山谷联盟,可以肆无忌惮地做坏事。还有一个消息也很重要,山谷联盟已经组织兵力要攻打白龙岛。事情紧急,海龙帮也调派精兵驾船在海峡边沿防守。 秦返途和霍江纯要回去向关夜将军详细汇报战事情况。情帝则要在白龙岛搜集更多信息,一是为侦破一些案件做准备,二是搜集情报,给军方提供帮助。 海面上,山谷联盟的大船逼近白龙岛,海龙帮的船只相对较小。那山谷联盟来了好多船,船上好多人,人多威力大,简直气势逼人。海龙帮这边也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弹射装置已经绷紧,弓箭手蓄势待发。对方大船已靠近,弹射装置纷纷弹射出大球,这些大球有的是石头,有的是燃烧的火球。弹射装置精准射击,石头落在敌军大船,砸烂对方船只,也砸死船上的人。火球落在对方船上,开始焚烧大船。在对方船破人死时,周围燃起大火,船上可燃物迅速燃烧,尸体被烧着,尸体油脂加助火势,火燃烧得更旺。海龙帮这边弓箭齐发,箭雨一样落在对方船只,船只上的人纷纷中箭。箭尖上都抹有剧毒,中箭后不死也会在短时间内毒发身亡。 经过海龙帮一连串的射击,山谷联盟的人死的死伤的伤,残军驾驶逃生小船纷纷逃走,海龙帮大获全胜。 白龙海峡一战让山谷联盟认识到海龙帮的实力,海龙帮顽强善战,这是江湖上久有的传闻。这一次山谷联盟死伤人数很多,而海龙帮没有死一个人,可以说是毫发未损。海龙帮的威名不是吹的,民间有童谣这样唱:海龙狂,海龙强,海龙上山百兽慌,海龙下海当大王。 今古楼内,白厌沙也听闻了山谷联盟和海龙帮之间的海战,他与几个朋友在茶室饮茶,议论这些事情。白厌沙不懂军事,但他关心天下大事。一个统一的天下,被朋友们议论,觥筹交错间,怎样瓜分天下,怎样夺得政权,被说得有模有样。过一段时间,朋友们觉得上次谈论的天下,不能就那样分崩离析,还是要想出个计策统一天下。于是朋友们又聚会今古楼,胡吃海塞,狂饮纵论,把国把家把这天下,谈得是风生水起,妙趣横生。天下大势,喝酒必分,分久必喝。 一个清晨,今古楼内涌入一队官兵,白厌沙从睡梦中惊醒。他被人从床上拉起来,他写的诗被人揉成一团扔在地上,他的书籍被推倒在地,堆成小山,他的书桌被掀翻,他的书架被拉倒,屋子里一片狼藉。每个房间都被官兵弄得乱七八糟,白厌沙被赶出今古楼。有官兵在楼内洒满猛火油,一个火把丢进去,小楼燃起熊熊大火。大火焚烧了一天一夜,今古楼正式作古。 一身洁白内衣的白厌沙感觉自己是一个孤苦之人。他年龄不大,谈起事情来总说我这一生如何如何,仿佛人生已到尽头,生命毫无希望。 柳暗花明的是秦妖来找到白厌沙,经过一条繁华的街,她带白厌沙来到一个优雅的酒馆。小酒馆客少宁静,秦妖说:“山谷联盟和海龙帮的战争,我父亲也听说了。朝廷不让人议论此事,要求严密封锁消息。朝廷希望人们知道,人间一片祥和。妄议朝政,指点江山,是会惹来杀身之祸的。我希望你安全。我父亲说了,朝廷禁止人们街谈巷议战争,朝廷要百姓知道,人间无战事。” 第一百二十七章 百年沙陀(一) 天下有茫茫的田地,有数不清的山河,在极为广阔的土地上,麦田、稻田为人们提供着基本的食物,江河之淡水供人们饮用,人们早已明白,天下这些重要的资源是生存的基本保障。在世界上,有着众多的势力。强大的势力往往能获得比较大的地盘。占有小地盘的人,有时会进入拥有大地盘人的领地,收割他们的庄稼,摘取他们的果子。地域和地域之间大大小小的冲突频繁发生,吞并土地,劫掠钱财,杀人纵欲,一一发生。天下极不太平,各种势力勾心斗角,百姓遭殃,人间悲剧不断上演。 中原地区,三教九流中混杂着各种人,有的经商谋生,于民有利,有的谋财取命,于民有害。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一些沙陀人逐渐有了地盘意识。当梁朝的地盘逐渐扩大,一些沙陀人坐不住了。沙陀人来自西域,他们自古过着闲散的游牧生活。在中原的沙陀人,厌倦梁朝政权的辖制,其中晋王李存勖拥兵自立,完全不把梁朝放在眼里。李存勖出自名门望族,在唐朝时,随父从军,数立战功。唐朝恩威并重,李存勖尽忠报国。李存勖壮大军势后,对天下有了自己的看法。他意欲统一天下,让百姓能在他的领土上安居乐业。李存勖念唐朝旧恩,时刻将复兴大唐盛世铭记于心。晋王李存勖与梁朝连年战争,有将军要打断梁朝的鼻梁骨,打断梁朝的脊梁,事情如将军所愿,沙陀势力最终打败梁朝军队,灭亡梁朝政权。晋王李存勖建立属于自己的天下,新的政权取国号为唐。 若烟城乱了一阵,战乱年代,人心慌张。许多人沦为乞丐,许多乞丐上街游行,要饭要水要自由。白厌沙独自走在乞丐纵横的街上,他心想:“有传闻称现在又是唐朝了。唐朝有这么多乞丐吗?现在有这么多乞丐,我真是来到了一个自由的唐朝,人们自由地要饭。”有些乞丐在大街上奔跑,因为他们听说改朝换代了,他们感觉自己要迎来新的生活了。 卫灵所有的商铺连日亏损,有几个乞丐模样的非乞丐从业者跑入他的一个店铺想要抢点东西,卫灵找人把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打了出去。没饭吃就抢饭,没水喝就抢水,还是个人吗?卫灵心头气愤,他感觉近日到处乱糟糟的,世界仿佛一个被人打碎的瓷器,又被人努力粘合起来。可是那裂痕还在,裂痕给人的疼痛感还在持续。 卫灵来到洛阳,找到一家寺庙,本想拜佛,可谁知寺庙里没有和尚,一些附近的村民在寺庙内架起大锅,许多木雕被当柴烧,刚宰杀的牛被切成大块放入锅里煮。锅中放有许多香料,这一锅牛肉,冒着热气,早已香气四溢。卫灵无心吃喝,他从寺庙走到街上,看到街上的人都有一种奇妙的喜悦,似乎他们死去的娘都复活了。 卫灵从洛阳回到若烟城已是第二天的中午,太阳高照,正向大地传递着它的热度。白厌沙来找卫灵,他没有饭吃,他以前有过阔气的时候,此时他一贫如洗。在一个小酒馆,卫灵和白厌沙一起喝酒。这个酒馆是秦妖那天带白厌沙来的地方,白厌沙环顾四周,这酒馆还是熟悉的味道。世界变了,酒没有变。 酒桌上,卫灵谈起此次去洛阳的见闻。长期的战争令很多城市变为废墟,人们迎来新时代,要在废墟里重生。现在真的是百废待兴。很多行业,都像一个刚学走路的婴儿,它们走向何方,能走多远,前途未卜。好在大家充满干劲,死了的人,埋了,倒掉的房屋,再盖起来,烧掉的家具,重新打造。朽坏的世界,在一点点变好起来。 白厌沙告诉卫灵有关秦府的情况。秦府在历次政局变动中受到很大影响,府中资产被洗劫,幸运的是,秦妖的父亲在山中藏有钱财,这些宝藏多是不易贬值的稀世名品,在节骨眼上,这宝藏救了全家人的命。家中遣散了不少人,留下一些骨干人员。秦妖父亲拿出山中宝藏中的一部分珍宝,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在若烟城西郊盖了一排房屋。若烟城东边靠海,西边离海比较远。西边的山上有秦家的宝藏,住在西郊,取宝方便,同时也可以在郊野守护宝藏。 卫灵的表哥侯龙躲过一劫又一劫,分裂的世界对他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他以前自称中土王,很多人仰慕他的威名。此人极善在军政方面钻营,往往谁都不得罪,自己还收获利益。现在侯龙仍然自称中土王,从来没人反驳他,他说,人人都知天大,可谁知我比天还大。 卫灵叫来一名西域来的女子在酒桌旁起舞,他觉得应该高兴高兴,即便在乱世,也不应该哭哭啼啼的,更何况此时天下初定,正应该高兴呢。随着撩拨人心的鼓声响起,这名沙陀女子翩然起舞。这女子明眸皓齿不用说,天生一副好身材,腰肢扭摆,手臂灵动,正可为白厌沙与卫灵饮酒助兴。 人间多女子,女子多美貌,而这沙陀女子却与众不同。她的眼睛自信且明亮,她的皮肤光滑如天上月。这异域的女子,艳舞迷人,带来令人赞叹的异域风情。 酒馆内,鼓声阵阵,香烟袅袅,卫灵和白厌沙不再谈话,而是全情投入地欣赏酒馆内的乐舞,时不时喝一口口感上佳的果酒。酒没有变,动人的舞姿也没有变。 传统的沙陀文化,已有百年积淀。乐舞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还有更多内容值得中原人去领略。在沙陀人与中原人交流的过程中,一件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各自给对方打开了一扇窗,透过窗户,双方都看到了以前未曾看到的世界。 世界如此有趣,不光是人有趣,人所生活的自然界也很有趣。白厌沙和卫灵在酒馆欣赏舞蹈,他们仿佛看到阳光下的晨雾在深而广的湖面起伏游动。 第一百二十八章 百年沙陀(二) 花印从茶山来到若烟城,一路辛苦,卫灵给她安排到月泠客栈,让她好好休息。月泠客栈在若烟城山中的森林中,宁静优雅,屡次躲过战祸。花印在月泠客栈住下后,去了城中找阿龙、阿凤,阿龙、阿凤被卫灵的一个朋友照看,一直生活得很好。花印给阿龙阿凤找了一个普通的画院,继续学习绘画。回到月泠客栈后,花印静坐室中喝茶,回想这段时间的生活。 花印父亲本是凉州人,早年外出经商,去了波斯,便一直在波斯生活。在波斯,他认识了一名波斯女子,与波斯女子结婚。花印是在波斯出生的,她一直在波斯长到十七岁,就开始环游世界。花印到过世界上很多国家,见过很多民族的人,看过许多风格的风景。此时的花印,坐在月泠客栈内,回想自己的旅途,她感觉自己真的是走遍了千山万水。 花印是一名混血儿,她的外貌极富波斯人的特征,人人见了她都惊讶,说话不敢出声。花印确实有英气逼人的气质,她的笑如天边月,她的呼吸如山岚。 花印的父亲是沙陀人,母亲是波斯人,出生在波斯的花印时常说自己是波斯的沙陀人。 月泠客栈花印以前来过,经历过很长的时间,这次花印又来到这个客栈。这个客栈没有变。 花印变了,她比过去更成熟,想想稚嫩的过去,她有时候觉得好笑。许多街道,花印总能找到毛病,很容易就下定决心离开这里,然后今生不再与此处相见。而月泠客栈不一样,来到这里仿佛让人找到家的感觉。在此客栈中,漂泊的任何人都会找到归属感,瞬间想要安定,在这客栈中长久居住下去。但花印知道自己只是此处过客。 白厌沙来到月泠客栈见到花印后感到很惭愧,他当时没能照顾好阿龙、阿凤,耽误他们的学业,致使他将两个小娃送至卫灵的朋友处。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白厌沙当面向花印表达了歉意,花印说自己完全没有把此事放在心上,人事由天定,现在两个孩子又去上学了。 在月泠客栈内,白厌沙宴请过许多宾客,那些朋友中有的人在连年的战争中不幸死了,即使没有死的人,也没有了音讯。他们仿佛天空飞过的一群鸟,白厌沙不知道他们飞向了何处。 花印从行李箱中取出一把扇子,这扇子的扇面是蓝色的,扇骨是白色的。花印知道白厌沙喜欢蓝色,便将这把扇子送给他。白厌沙收下这把蓝色的扇子。 喝茶期间,花印得知白厌沙现在陷入困顿,就有意帮助他。花印邀请白厌沙去她的茶山生活,白厌沙欣然答应。 在月泠客栈内,花印宴请了许多往日的朋友,阿龙、阿凤没有来,他们在上学。朋友们在月泠客栈聚会,聊起往事,感慨万千,又聊起当今的天下,他们知道,现在已经是李家的天下。 酒足饭饱,欢声笑语,朋友相会,谈论古今。 第二天,清晨,白厌沙起来,想起要跟花印去茶山了,心里有些激动。花印早已准备好一切,白厌沙只需上车就行。花印雇的这辆马车,精致漂亮,拉车的马是雪一样的白马,马车夫一头红头发,说流利的汉语。马车夫是混血儿,他出生在一个战乱的年代,出生后母亲立即被杀了,因为婴儿有异域人的外貌特征,村民们都说这女人生了一个妖怪。马车夫当时被母亲的一个朋友抱走,那个一脸麻子的丑女人便是他的养母。马车夫的生母是被村长捏死的,村长手劲很大,捏母亲的脖子,母亲喘不过气来,就死了。村长说,不能再让这个女人生妖怪了。 马车夫驾驶马车载着花印、白厌沙二人,他与这两名乘客聊了很多。他经常与马车上的陌生人聊天,有时聊着聊着,大家都精神高涨。马车夫至今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他时常想,父亲也许是山里的一个妖怪。 这名马车夫,白厌沙认识,他的马车精致美观,他的驾驶技术过硬,善于跑长途。他名字叫谢千里。 谢千里起初的时候,颇在意自己的外貌,他去找一些植物,配上一些中草药,捣碎了染发。后来他不染发了,保留头发的本色,他也不再在意别人议论他是妖怪。他就想,我长这样,爹妈给的,我不是妖怪。 马车疾速向前,谢千里经常跑长途,轻车熟路。 来到茶山已是黄昏,天边的晚霞色彩迷人,夕阳的余晖铺满整个山坡,大片野花在风中摇摆,世界一下浪漫起来。 花印安置白厌沙在山边一座石筑小楼住下,旁边的茅屋内储存有各种茶叶和各类果酒,茅屋对面有一个精致的凉亭,坐在亭内可以品茶饮酒,远处的瀑布形成一幅画。 有了一个安身之所,白厌沙感觉内心宽慰许多。他知道这里风景好,只是天很快暗下来,周围全都看不见了。有风吹过,白厌沙听到了风景的声音。 在石楼内,有一个不大的房间,窗扇半开,树上花枝随风摇晃,送香进来。白厌沙还是关住了窗户,香味变得暗淡。白厌沙在淡黄色木制床上躺下来,在暗香中,合上眼睛。 他一直睡到清晨,有鸟叫出悠远的声音,鸟鸣山幽,白厌沙坐起身。单听鸟鸣,白厌沙就感觉楼外空气清新。他推开窗,一阵清风伴着花香扑面而来。 这是一个好的清晨,天好,云好,山好,树好,白厌沙的心情也好。 在荒野中,秦返途和霍江纯走着,秦返途推着独轮车,霍江纯扶着。独轮车上放着两名俘虏。他们要抓的人抓到了,没有错,就是这两个人。这两名俘虏是山谷联盟的人,秦返途和霍江纯追了他们好久,这两名山谷联盟的人,为防止有人偷袭,背对小溪,小心取水来喝,还是被秦返途和霍江纯抓住了。俘虏在手,秦返途和霍江纯开怀大笑,他们决定找关夜将军去领赏钱。 第一百二十九章 百年沙陀(三) 秦返途和霍江纯带着两名俘虏走在荒野,霍江纯推着独轮车,独轮车上的两个俘虏被牢牢实实地绑着,秦返途在前面带路。路越走越高,上山的路坡度陡增,行走起来十分费力。这两个俘虏走南闯北,熟悉各处地形,逃跑起来知道往什么地方藏最不容易被发现。秦返途和霍江纯这次捉拿他们费了不少辛苦,他们太狡猾了。 这两名俘虏,自知自己见多识广,且拥有不少钱财,刚上独轮车的时候,他们还贫嘴说把他们放了,他们一人出一千两黄金。霍江纯拿鞭子猛抽他们几下,他们便有些清醒了。在一些山谷联盟的人看来,办理事情,只要找对关系,使些银两,事情一般都能解决。可这两人忘了,他们是两名逃犯,这次被抓住,是要被处死的。他们面对的是军队的刑罚,这种事情是多少钱都摆不平的。 荒野中的军营,威严有气势。秦返途和霍江纯带着两名俘虏来到军营,见到关夜将军,得知一个重大消息,那就是他们的队伍被收编。以前,关夜是梁朝的将军,现在,关夜是唐朝的将军。关夜将军的队伍被新的政权收编,但他们的任务没有变,仍旧要维持天下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山谷联盟和海龙帮打了几次仗,令山谷联盟惊讶的是,海龙帮竟然能毫发未损地战胜敌手。一般行军打仗,双方都会有伤亡。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是常有的事。而海龙帮却能够不伤亡一人,歼敌一千。这绝对是军事史上的奇迹。 改朝换代后,很多家庭因为战争家破人亡。活下来的人,大多重操旧业。有盖房手艺的,继续盖房,有木工手艺的,继续木匠手工活。经商的继续经商,当兵的继续当兵。以往,大家是梁朝的百姓,现在,大家是唐朝的百姓。 在长期战争的环境中,山谷联盟和海龙帮都没有受到多大影响。它们是善于在乱世钻营的组织,它们是天下暗中潜藏的两股力量。 山谷联盟的首任盟主是刘子却,海龙帮的首任帮主是白龙子。刘子却和白龙子没有见过面,但他们都相互听说过对方。 如今的天下,正在恢复往日的繁华。很多百姓有自己的手艺,手艺是许多年积累的经验,虽是改朝换代了,可手艺不能丢,这是吃饭的本钱,也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因此,很多人都继续自己过去的事业,重操旧业后,生活都逐渐有了起色。当今皇帝相信,用不了多久,人间又会是一片祥和。 关夜将军站在荒野中看着独轮车上的两个俘虏,他们在独轮车上已经精疲力尽。这两个人的抓捕任务,是前朝留下的,现在虽是时代不同了,可这两个人的罪恶并没有因为任何事情而消除。这一路的颠簸,弄得两名俘虏苦不堪言。关夜本要将他们斩首,可在问话的时候,将军得知这二人对海龙帮很重要,是海龙帮要捉拿的人。关夜动了一个心思,将这两个俘虏移交海龙帮。 秦返途和霍江纯领了赏钱,又开始了新的任务。他们要按照关夜将军的意思把这两名俘虏移交海龙帮。海龙帮的悬赏通缉令他们也看了,他们知道那金额很高,如果把这两个俘虏奉上,他们会拿到一大笔赏金。这赏金,他们可以提成,他们提成得到的银两也是相当可观的。 秦返途和霍江纯从荒野中来,又推着独轮车走入荒野。独轮车上的两名俘虏受够了,可他们没有办法,他们就像两个待宰的羔羊,生死由不得他们。 霍江纯推着独轮车,秦返途紧随其后,他们上了一条大路,见路边停着一辆马车,马车夫是一名红头发的青年。秦返途和霍江纯押着两名俘虏过去,坐上了谢千里的马车。两个俘虏被塞入一个装货用的木箱子。马车在大道上奔驰。 此处山路蜿蜒,马车行驶在路上,周围的环境给人一种山重水复的感觉。路绕来绕去,马车跟着绕来绕去,马车跑了好久,还是没有跑出山。 中午时,马车在路旁停下来,大家需要休息。谢千里看了看马车停靠的地方,说:“这里是茶山,这里种植了很多茶树。这儿有个亭子,亭子下面可以喝茶。茶水好喝不贵。”秦返途和霍江纯跟着谢千里往前面走,上了古旧的台阶,来到一片空阔地。 霍江纯要了一大壶茶,三个大碗摆放在桌面,他们大碗喝茶。三个人喝茶时,秦返途瞥见近处石楼上站立一人,一身白衣,衣袂飘飘,竟是白厌沙。 这一路颠簸辛苦,秦返途不喊累,他在此喝茶,欣赏山间风景,却不料遇到熟人。秦返途看到了白厌沙,他视野中的白厌沙,正在遥望远处的山。 秦返途正要前去和白厌沙打招呼,白厌沙走了下来。白厌沙正要来亭子下喝杯茶,却发现这里有认识的人。白厌沙见到秦返途和霍江纯后,十分惊喜。他坐下来与二人寒暄,此时花印走来。白厌沙意欲请二人在此留宿几天,秦返途和霍江纯还要押送俘虏去海龙帮,需要赶路。白厌沙和花印与大家聊了聊,都很开心。秦返途、霍江纯、谢千里又各自喝光一杯茶,然后他们起身,准备上路。去海龙帮,他们需要到白龙岛。等马车行驶到海边,他们需要乘船前往。路途遥远,二人早已做好长途跋涉的心理准备。 茶山旁的亭子下,白厌沙心中颇多感慨,他此时有了安定居所,本以为会处在一个僻静的环境,很多年见不到熟人,却没想到会在此地遇到朋友。白厌沙手握大杯喝茶,茶水清香怡人,花印给他添茶,花印说:“那两个兵,气质不一般。这次他们要去白龙岛找白龙子,不知道朝廷是不是想联合海龙帮攻打山谷联盟。”白厌沙说:“军事上的事情,说不清楚。谁与谁结盟,谁与谁为敌,有时难以预料。” 第一百三十章 海龙府 茶山下的空地上,石楼坚挺屹立,此时的雨,已经使整个空间十分湿润。这雨是从半夜开始下起的,夜深人静雨有声。到白天,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这雨一直保持这个节奏,始终浸润整个空间。 白厌沙站立在雨窗前,窗户开着,此处视野开阔。那雨连成一片,随风交织在一起,雨中山上的树木显出无比纯净的绿色。空气适度,不冷不热,但久立窗前的白厌沙仍觉有些轻寒,他转身去披了一件衣服来。 从雨的迷雾中驶来一辆马车,马车上下来一个瘦男子,一身淡青的衣服,举着一把雨伞,在雨中匆匆走着。这人直接进入石楼,白厌沙走下楼梯,见卫灵来了。白厌沙请他在室内坐下,给他泡了一壶热茶。以前在白龙岛的果酒店,白厌沙住木楼,当时卫灵会去白龙岛找白厌沙谈事情。现在,卫灵又来找白厌沙了。卫灵老爱谈生意上的事情,白厌沙边喝茶边耐心地听。卫灵的生意有了起色,他知道,最近人们开始吃肉了,他做了几笔牛羊肉的生意,效果很好。蒙古的牛和羊都很受欢迎,这次,卫灵卖出去两千头牛和两千只羊,大大赚了一笔。盛世吃肉,乱世喝汤,卫灵瞅准了时机,果断出手,赚了一笔大钱。卫灵比较喜欢跟朝廷做生意,朝廷出手阔绰。 白厌沙平日帮花印做茶叶相关事情,从采茶到晾制,从炒茶到成品,有一个精细的过程。白厌沙喜欢制茶的每一个环节,他逐渐爱上茶。 花印的茶山茶叶产量高,她雇了许多姑娘来采茶。做好的茶叶,许多被带去集市卖,附近的村镇,很多人都能喝到花印的茶叶。有的农民伯伯,牵着一匹马,马驮着花印的茶叶,从茶山走到闹市。花印的茶叶销量好,那是因为她的茶叶品质好。附近产茶叶的茶园很多,但众人一致认为花印的茶叶质量最佳。做茶的每个环节,花印都严格把控,她是懂茶的人,也是爱茶的人。卫灵的许多茶叶就是从花印这里进的,最近天下喝茶之风盛行,卫灵在茶叶方面也狠狠赚了一把。 秦返途和霍江纯坐着谢千里驾驶的精致马车一路往东行驶,路上一直在下雨,雨不大,但山间的雾很浓,能见度低,路都看不清楚。但谢千里是跑长途的人,很多路他熟,虽然有雾,马车却速度不减。即使在一些反向弯道,这马车也疾速前进,坐在马车上的秦返途和霍江纯感到一阵阵的心惊肉跳。 很多路段,路旁边就是深不可测的悬崖,有的马车没有掌控好方向,就跌到悬崖下面,自然是马车毁人马亡。可谢千里不管这些,他驾驶马车的速度有增无减,秦返途和霍江纯继续心惊肉跳。 漫长的道路行驶过来,他们终于到达海边。秦返途和霍江纯把两个俘虏从木箱里取出来,这两人睡着了,霍江纯抽了他们几鞭子,硬是把他们给抽醒了。海边停放很多船只,这里的船都可以载人去附近的九个岛。秦返途和霍江纯拉着俘虏随意挑选了一只船然后坐了上去。 海浪明亮,海风妩媚,秦返途告诉船家去白龙岛。这旧船,看着破旧,行驶起来速度却极快。船家驾船动作娴熟,一看就是富有经验的老船长,船载着五人疾速前进,这老船长真可谓是海上马车夫。 到达白龙岛时已是中午,晴空日照,空气异常清新。 秦返途和霍江纯拉着俘虏上了一条小路,经过白龙府后,继续往前走,很快他们到达海龙府门口。这里的门楼可以用巍峨来形容,秦返途和霍江纯举头望门楼,两名俘虏也仰头去看,他们都感觉此门楼气派非凡。 很快,一个老气横秋年龄不大的男的点头哈腰请他们进去。他们走过长长的发白、宽阔石板路,终于来到一个大厅门口。厅里的暗黑木椅上都坐着海龙帮德高望重的人,当中有一人坐在雕龙宝座上,那人是白龙子。 白龙子见有人带了两名俘虏来,就暂停会议上的议论。 “这两个倒霉鬼哪儿来的?”白龙子喊叫说。 “他们来自山谷联盟。”秦返途回答。 “好。”白龙子站立起来,“山谷联盟素来与我为敌,在历次战斗中,我们海龙帮从来没有示弱,我们屡次战胜山谷联盟。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向来不畏惧任何敌人。今天你们俩带了两名俘虏来,好,按照规矩来,赏。”又有两名老气横秋的年轻男子各捧一盘黄金快步走来。 白龙子说:“山谷联盟的刘子却,我一直没有见过此人。但听说此人心比天高,恃才傲物,他从来不把任何朝廷放在眼里。你们带来了两个俘虏,来自山谷联盟,此事甚好。这样,你们要是不急的话,先在府上住下。我们的会议你们也可参与一下。” “这两名俘虏怎么处置?”秦返途问。 “杀掉。”白龙子说,“一个祭天,一个祭海。”有两名黑衣人缓步走来,拉着两名俘虏带他们去祭天和海。 按照白龙子的意思,秦返途和霍江纯在府中住了下来。代表大陆文明的山谷联盟,代表海洋文明的海龙帮,代表异域文明的当今朝廷,都是人间不容忽视的力量。天下如起伏的大海,从来没有过真正的风平浪静。 府中怪石林立,秦返途和霍江纯不敢乱走,怕迷路,怕走丢。穿过一个圆门,秦返途和霍江纯来到府上给他们安排的住处,一片静谧气息袭来,这里极为宁静,青苔新绿,花香隐隐。秦返途和霍江纯以为这里是女子的闺房呢,仆人告诉他们就是这里。两人进入走廊,分别步入两个房间。 在这一处居所,秦返途和霍江纯发现了人间极为宁静的地方,这是超越凡俗的宁静,这种宁静有一股力量,可以抵达人的灵魂深处。 第一百三十一章 雨落清江 花印给白厌沙做了甜品和香茶作为早餐,这样的早餐,茶山的姑娘们都有一份,她们都夸花印心灵手巧。外面在下雨,雨不大,在亭子里吃饭的话,风会把雨吹进亭子。于是她们都挤在石楼内的餐厅吃早餐,坐得井然有序,白厌沙也在其间。 花印提了一个大银壶,银壶内是刚热好的牛奶,满满一壶,够这里所有人喝。花印坐下来,和大家一起吃早餐。早餐期间,花印问起昨天卫灵的谈话,白厌沙告诉大家,卫灵昨天来,除了谈生意上的事情,还讲了有关山谷联盟的内容。大家都对那山谷联盟的内容感兴趣,白厌沙就说,山谷联盟的盟主刘子却派人拉拢卫灵,想让卫灵加入山谷联盟。 众人吃着早餐,都惊讶不已。山谷联盟的领导很聪明,他们拉拢很多商人,自然就聚集了很多钱财。有了钱财,打仗就有了资本。有了武器,就能去抢劫商铺,就能去战胜敌人,获得战利品。打仗有时候能带来的是巨额的财富,占领一片土地,这片土地上的一切都归占领者。毫无疑问,山谷联盟想要占领天下,从而获得天下。 昨天白厌沙给卫灵的建议是不要加入山谷联盟,不要跟山谷联盟有任何瓜葛。对于白厌沙的建议,卫灵觉得实难接受。不加入山谷联盟,他能做到,但不跟山谷联盟有任何关系,他做不到。白厌沙告诉卫灵,财富会丧失的。以前白厌沙住在今古楼,只是与朋友谈论了一些事情,就被官兵赶出今古楼。他的书和家具全被毁坏烧掉,他的今古楼也被猛火油猛力焚烧。 对于白厌沙的经历,卫灵想要吸取教训。但有时候,身在江湖,命不由己。早在山谷联盟成立以前,刘子却就送过卫灵一千两黄金。一千两黄金可不是小数目,从那时起,卫灵就觉得自己像海洋上的一只船,海水和海风在推着自己往前走。 在海龙府,秦返途和霍江纯过上了舒心的生活,虽然只有一天,可他们已心满意足。他们继续住下去,就会延续这种好生活。这生活跟军旅生活不一样,行军打仗十分辛苦,他们有点吃不消,而在海龙府,他们获得一份安定。中午时,两人来到聚义厅参加海龙帮的会议。大厅里坐满了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大家商议一件事情,那就是要不要主动进攻山谷联盟。前几次的战斗,都是山谷联盟来犯,海龙帮反击。虽然海龙帮取得了这几次战斗的胜利,可这几仗以防御为主,打得不够主动。被动作战,海龙帮士气不够高涨,帮里很多人认为应该主动出战,壮我军威。但这存在很关键的问题,以往的战斗是海战,这是海龙帮的优势,是山谷联盟的劣势,如果主动攻击敌人,海龙帮打入烟山山脉,进入冰临谷,就会立马处于劣势,因为海龙帮不善于陆地作战。那烟山山脉,易守难攻,如果进入冰临谷,则是进入天然的瓮城,如果山上有人向下射箭,海龙帮会损失惨重。既然这样,有人就想,能不能分散兵力,让每一个兵都获取绝对的主动性,分散式地进入敌区,在敌区游击,机动作战。这当然是一个好的想法,但可行不可行,没人敢保证。烟山山脉森林密布,海龙帮的人对地形根本不熟悉,冒然进入烟山山脉,不要说打仗,能不能走出来都是一个问题。 秦返途在会议上发言,他说可以向关夜将军禀报情况。关夜将军在前朝是将军,在当今朝代也是将军。他有丰富的带兵打仗经验,他的军队善于陆地作战,尤其善于山地作战。秦返途想让关夜将军的军队和海龙帮的军队联合起来,共同打击敌人。这个想法得到海龙帮很多人的赞成,白龙子也同意。 两军联合,是个好事情。白龙子要送些礼品给关夜将军,红宝石一百颗,蓝宝石一百颗,玛瑙一百颗,翡翠一百块,黄金一千两,白银两千两。几个精致小箱子装得满满当当。先送礼,后出兵,这是一个流程。 秦返途和霍江纯找来岛上的一辆马车,把一箱箱金银珠宝都装在车上,两人上了车,告别海龙帮的朋友。 马车轻车熟路,很快来到海岛的码头。码头上有人来人往的人群,这里很热闹。等来船,秦返途和霍江纯把装有金银珠宝的箱子抱上船。船在海面上起伏颠簸,中午时靠岸。 谢千里在一棵树下的凉席上睡午觉。秦返途叫醒他,他帮着秦返途、霍江纯二人抱箱子。 “这里面装着俘虏吗?”谢千里问。 这些箱子都小,秦返途说:“有这么小的俘虏吗?” 箱子都搬到了谢千里的马车上,立即启程。 马车渐渐远离大海,这次在海龙府的居住让秦返途和霍江纯有些怀念,他们想,以后有机会,再去海龙府住一住。在马车上,两人回味在海龙府的短暂生活,觉得海龙府的生活才是生活。马车上的二人去看沿途的风景,又觉得处处风景出奇的好。那风景徐徐展开,森林和山间的岩石都令二人怦然心动。 谢千里则对周围的一切熟视无睹,无论是摇曳多姿的枫树,还是毛茸茸的野兔,在谢千里眼中,都跟马屁股差不多。 山风吹响树叶,看起来又要下雨了。有时秦返途喜欢雨天,因为他感觉雨天是浪漫的,下雨天是雨在天地间写诗。 风吹了几阵,就下起雨来。沙沙的雨声让世界立即有趣起来,谢千里不能驾驶马车了,他需要避雨,于是把马车停靠在亭子旁。霍江纯拿出鱼竿,站在亭子里,看着旁边的江水,甩出一竿,很快,有鱼咬钩,霍江纯一提,喜获一条大江鱼。只不过一会儿的工夫,霍江纯就钓上来五条江鱼。吃三条,留两条。他们在亭子内做烤鱼吃,亭子外在下雨,雨淋不到他们。雨打亭子的声音,像女子在弹琴。雨落江中,发出大片的细碎的声音,这声音如此深邃,让人回味无穷。 第一百三十二章 九州动向 情帝最近因工作繁忙而焦头烂额,他每天要做的事情是从各种离奇案件中找出蛛丝马迹,分析案情,让真相水落石出。找到真相的情帝,内心欣喜。一些扑朔迷离的案件,即便找到一些细节,也难以寻求到真相。没有丝毫进展的案件,只能暂时搁置。有时情帝在梦中也会进行侦探。他的生活节奏极快,他很累,但从不把累挂在嘴上。他时常告诉自己,真相只有一个。 在客栈居住时,情帝在窗玻璃上见过血手印,而且不只一次。是谁在窗玻璃上留下的血手印?是什么时候在窗户上留下血手印?留下血手印是在暗示什么?情帝不明白,他真的不明白。 情帝陷入回忆,他记得自己入住客栈的时候,窗玻璃上还是干净明亮的,可一觉醒来,窗玻璃上就留下血手印。情帝可以想象,当自己睡到半夜的时候,有一张脸在看着他,然后那人伸出沾满鲜血的手,在窗户上印了血手印。如果真是这样,那个人可以在窗户上留下血手印,也可以进屋杀了他。情帝不敢想象半夜的情景,他有些后怕,他隐隐觉得,住客栈不安全。 这段时间,情帝侦破案件时,发现街道上有征兵的工作在进行。情帝猜测,可能朝廷又要打仗了。对于有可能爆发的战争,情帝做过多种预测。他的预测经常很准,只是他不去向人说他的预测。 稍显疲惫的情帝走过繁华的街道,他繁忙的工作还在进行。 卫灵的生意越做越好,他有经商头脑,能够处理生意上的很多困难。朝廷要打仗,打仗需要钱。卫灵给官军提供了一些资金,用来买冬天的棉衣。打仗不能忍饥受冻,吃饱穿暖才好打仗。冬天的衣服现在就该买了,现在买便宜,到跟前买贵。关夜将军想要联合海龙帮的消息早已有传闻,只是能不能联合,需要获得海龙帮的同意。很多时候,不是你想联合起来就能联合起来,万一人家不想联合呢?假如两军联合成功,就会组成强大的联军。到那个时候,联军可以凶猛地打击山谷联盟,最终灭亡山谷联盟。 卫灵对军队方面的事情缺乏判断力,他对军事不敏感,对商业敏感。卫灵觉得,只要自己每天有蛋吃,有奶喝,有肉骨头啃,就可以了。谁战胜谁,谁被谁打败,无所谓。只要天天生活好,任何军队的任何胜利与失败,卫灵都不关心,爱谁谁谁,爱怎样怎样,卫灵一概不管。 山谷联盟的祝虫,现在负责给山谷联盟拉拢资金。卫灵和祝虫是好朋友,祝虫时不时给卫灵提供年轻的女子,卫灵喜欢和年轻的女子一起喝茶。卫灵不在街上随便找女子聊天,因为街上有些女子丑,有的人丑得令人发指,丑得让人怒火中烧。 对于祝虫的恩情,卫灵记在心里。他会派人给祝虫送去上好的茶叶和水果,祝虫当然很高兴。大家都相互孝敬,你孝敬我,我孝敬你,和气生财。 白厌沙在茶山接到一个订单,若烟城有人订购一批茶叶,订购者是关夜。关夜将军订购的茶叶很多,是要分发给军中的干部。白厌沙也听说了,关夜将军的队伍要与海龙帮的队伍联合,形成联军。军队需要方方面面的鼓励,关夜将军购买各种物品,其中就包括茶叶,这些茶叶不光要分发给朝廷军队的干部,还要分发给海龙帮军队的干部,换句话说,他要分发给联军的干部。 在茶山的白厌沙,和姑娘们一起加紧了茶叶制作的工作,他们要赶制一批茶叶,供应联军。忙碌有时会带给人喜悦,白厌沙喜欢和姑娘们一起忙碌。白厌沙明白,他们做的茶叶会被人带回屋,会做成茶水入人的口,因此,茶叶的味道和口感很重要。他们认真把关茶叶制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茶叶维持应有的质量。 白厌沙以前被迫上过战场,他是被鲁猛狗救下来的,这个狗也不知道现在在哪儿,白厌沙想送他一些茶叶。白厌沙相信鲁猛狗还在为邪恶的组织效力,他判断鲁猛狗现在应该在山谷联盟。山谷联盟这个组织很大,联军要消灭山谷联盟。白厌沙不敢再上战场,他怕死。现在白厌沙给联军做茶叶,算是为军队提供后勤保障,保障军人有茶喝。 忙碌在茶山的白厌沙感觉自己是在为和平做贡献,他是一个做茶的人,也是一个高尚的人。 秦返途和霍江纯给关夜将军带来海龙帮给的金银珠宝,关夜将军很高兴,他可以用这些钱财买茶叶,也可以买其他东西。关夜将军知道,联军很快会组成,有了联军,九州谁说了算,似乎不用多说。海龙帮属于民间力量,团结民间力量在关夜将军看来是十分重要的,有了团结,就有了更大的力量,稳定天下就有了希望。 秦返途和霍江纯一路辛苦,关夜将军又给了他们赏金。在军营里,两人总能得到宠爱,所以,虽然他们是普通的两个兵,人人都知道他们。 早晨的时候,关夜将军收到一批茶叶,这批茶叶显然不够,他要在军中送礼,茶叶作为礼物送给别人。联军人多,这点儿茶叶哪够喝?因此关夜又派人去订购茶山的茶叶,他知道,茶山的花印做茶叶是出了名的好。 从海龙帮来的军队很快到达荒野,与关夜的队伍汇合,联军已经形成,这是强大的联军。 万事俱备,只待一战。战,就要胜利。军队要打有把握的仗。未经审视的仗是不值得打的。这一次,关夜心中有了期待,他期待的是胜利。朝廷和海龙帮的联军,让关夜信心大增。如果联军能一举摧毁山谷联盟,天下会极为太平。 在天下涌动的人间力量,一直在进行着较量,事态或紧张或松弛,动向牵动人心。天下只有一个,王者也只能有一个。 第一百三十三章 茶酒欢心 白厌沙还在用心做他的茶叶,他渐渐熟悉茶叶制作的各个环节,懂得如何做出一款好茶叶。订单比较多,多数订单来自外地,有的来自朝廷,有的来自军队。对生活品质的追求,都是人之常情,品质的达成,需要生活资料,茶叶是众多资料中的一种。 白厌沙手头的工作是有意义的,他在为丰富人们的生活做出贡献。这段时间真是够忙的,茶山的这些人,不光要给外地的客户提供茶叶,还要给当地的居民供应茶货。远远近近那么多人,都需要茶山的茶叶,花印的这个茶山,真是出了名了。今天早晨,又有几个当地居民牵着各自的马来到茶山,购买了一些茶叶,他们要带到集市上去卖。周围的几个镇,定期会有大的集,赶集的人多,这几个摆摊卖茶叶的人,茶叶的销售一直走俏。镇上摆摊的人,都是做小买卖的当地居民,一点小生意,维持家庭简单生活。 花印姑娘负责茶山茶叶生意的全盘运营,这茶山是她的,从茶山出来的茶叶代表她的品牌,因此花印对她的茶叶事业很用心,她力求做出精品茶叶。 花印找的附近的姑娘们都很能干,她们心灵手巧,且勤奋,虽然最近任务有些多,可她们完全能够胜任。人人都知道联军组成了,这个事情表现了朝廷的聪明,如果只有朝廷的军队抵抗山谷联盟,那么朝廷的军队会显得势单力薄,现在,朝廷与海龙帮组成的联军行动起来了,这样一来,山谷联盟会承受巨大的压力。三方势力有两方已经联合起来了,以二敌一,胜算在握。 卫灵这两天高兴坏了,他的茶叶销量好,他的瓷器销量好,他的药材销量好,他的香料销量好。卫灵做的生意种类多,他的样样生意迎来销售高峰,他的财富在逐日增加。以卫灵现在的财富,买个官做完全可以。心情高兴,卫灵去喝酒。他买了一瓶名叫烧死你的酒,这是烈酒,喝在嘴里,火辣辣的带劲,真是好烈酒。光喝烈酒不成,得吃点肉才行。卫灵喝了两口酒,向牛肉店走去,这家牛肉店做的五香牛肉,味道绝了。卫灵吃着绝味牛肉,时不时喝一口烧酒。他左手上那张黄色的方块纸中,放着大块的牛肉,他右手黑色的瓶子中是足量的烧酒,他就这样大口吃着牛肉,大口喝着烧酒。他吃光了左手的牛肉,喝光了右手的烧酒。酒足饭饱,人生美好。卫灵起身,身体有些歪斜,他向前走了几步,又转身走回来。卫灵眯着眼睛,开始往空酒瓶撒尿,酒瓶放在地上,他直立身体撒尿,高屋建瓴,尿稳当进入瓶中,一滴没有遗撒在外面,好尿法。卫灵拿起盛满尿的酒瓶,将其放在路边,过往的路人可以拿起瓶子喝一喝。卫灵又在垃圾堆找来一个新棉被,把瓶子给围起来。这瓶子得包裹起来,不然喝的时候该凉了。 关夜是联军的将军,他站在木制的高台上,下面是一队队手握长矛身穿铠甲的兵。关夜向他们训话,关夜的讲话如高屋建瓴,台下的士兵感觉如醍醐灌顶。关夜很真诚,他讲起他小时候的很多事情,他用童年的经历来激励大家。大家听着关夜将军的话,都感觉很刺激。关夜将军竟然能给出这么刺激的演讲。 听过关夜将军的演讲,大家都群情激愤,这一次,所有人都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杀敌、杀敌、杀敌。有了这次的演讲,战士们一定会在战场上浴血奋战,战场相见,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新组成的联军,需要一个磨合阶段,只有双方配合良好,才能发挥强有力的作用。在战场上打仗,需要的就是一股锐气。这次的组合,目的是要战胜山谷联盟。不断地战胜山谷联盟,最终就能灭亡山谷联盟。人间太需要太平了,百姓太需要平安了,没有安宁的生活,人们就没有幸福可言。 关夜在秋雨中点兵,他站在高台上,望着整齐的站立在秋雨中的队伍,他知道,眼前的军队将会拼杀在战场上,为大唐的天下效力。关夜在任何时候不敢独吞军功,他很清楚,将来军队所立的功劳,属于秋雨中的每一个人。 情帝对近来增多的命案比较忧心,再加上即将爆发的战争给社会造成的压力,情帝感觉整个世界都糟糕透了。世界当然不会按照情帝的心意而存在,实际上,世界不会按照任何人的心愿而存在。人与人组成的世界相当复杂,人海茫茫,在某一处深不可测,就是这样,人群的任何事情,在某一处走向深邃。 深邃、复杂、多变的世界,对任何一个生物个体来说都太大太大,对个体而言,他认识世界,哪怕局部的世界,都极为困难。如果一个狗熊上山摘了一堆野果,就认为自己收获了世界上所有的果子,这是十分滑稽可笑的。情帝在侦查案件时,他清楚,自己在陷入案件漩涡时,世界上其他地方在接二连三地发生着各类案件。他所能获取的信息,很少,他就像一个上山摘果子的狗熊,尽管有收获,可这些收获微不足道。 情帝走到街上,看到人们都慌慌张张。人群像羊群,仿佛狼来了,人群气氛紧张。情帝加入紧张行路的人群,他逐渐也紧张起来,他被人群感染了。在行路的过程中,情帝看到二十几个兵匆匆跑过去,他知道这些都是联军的兵,他们刚从青楼跑出来,都是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情帝看街上时不时有兵跑过去,看来要打仗了。有人骑马狂奔,打马从阔街跑过,应该是情报部门的人,快递紧急情报。兵荒马乱的,情帝一身红衣站立在街道上,他感到一种无力感,这无力感中又透着一股悲凉。 战事紧张。人间战事,无论哪一方胜利,或者哪一方失败,对百姓而言,都是一场浩劫。 第一百三十四章 行军百态 关夜将军在秋雨中点兵后,回到营帐。雨在荒野中落下,雨打营帐,发出深邃的声音。军队已经驻扎荒野,穿过这片荒野,他们就能到达烟山山区。靠近烟山山脉的地方,可能有重兵把守,即便遇到看不见兵的情景,也可能在近处有埋伏。还有可能,在一些地面上,布置了陷阱,队伍经过那里,会触发机关,导致士兵落入陷阱中,造成伤亡。将军关夜想到各种障碍,他知道,攻打烟山山脉的山谷联盟将会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雨还在下,关夜决定,先休整一晚,明日带兵启程。在夜间,关夜感受到一股荒寒之气,他心头感受到巨大压力。 终于到了黎明,军队已经开始行动。关夜将军起身,稍加收拾行装,走出营帐。雨已不再下,气温有些低,寒凉之气弥漫关夜心中。在他面前,有数不清的兵在向着烟山山脉进发。行军的速度比较快,军队的士气空前高涨。关夜回到营帐,他拿起他的剑。 马上的关夜,望着浩浩荡荡的行军队伍,心头感慨万千。他清楚,每个朝代的更替都绝非易事,己方军队不光要战胜当权者的军队,还要去打各地山贼土匪,任务十分庞杂。就算暂时打下江山,还要能守得住江山。守江山时,还要去对付天下的农民起义。关夜调整情绪,催马前进。 军队穿越充满湿气的荒野,烟山山脉已经可以遥望得到。他们继续行军,突然,军队前方发出一声凄惨的喊叫声,有几名士兵落入了陷阱中,陷阱里有不少直立的尖刀,几名士兵掉下去都被尖刀扎死了。 靠近烟山山脉的地方风景明丽,他们没有发现这里有重兵把守,周围也没有埋伏军队,他们继续前进。军队顺利进入山中。一支队伍走上一座木桥,当队伍走到木桥中间的时候,突然机关响动,木桥中间断裂,两侧木桥向下移动,桥上的兵都滑入悬崖下,一个个摔得粉身碎骨。 后面的队伍不能往前走了,此处有诈。军队需要向右绕远路深入山区。 联军进入山区后,还没见到敌人呢,就已经产生不少伤亡。接下来的路,他们要万分小心,不能再中计了。关夜带兵至此,感觉中了连环的圈套,但他没有退兵,而是带兵继续前行。 山间清寒,关夜发现,这里有难说其妙的美。山间的寒凉是清澈的,犹如清凉的山泉。关夜清楚,他们是来打仗的,不是来游山玩水的。于是关夜不再把注意力放在山景,他握紧手中的剑,带兵继续前行。 队伍中有人回身走到关夜将军面前,说:“将军,此处山高林密,恐有埋伏,再往前行,怕是不妙。” 关夜环顾四周时,只见山上树木成片,秋风吹拂林木,风中色彩斑斓。 关夜说:“行军至此,不见敌军。我们只知敌军在此山中,却不知敌军具体位置。通知全军,停止前进,原地休息。你找几个人,前去打探,确定敌军方位。” 军队聚集在冰临谷,此时山头的岩石上突然响起琵琶声,不少人仰头去看,只见云雾缭绕间有一女子站立山岩上在弹琵琶。乐声如此动听,众士兵都沉浸在琵琶声里。一曲琵琶结束,山谷中突然传来巨大的水声,山中有人将河道挖开,河水奔流而下,水淹大军。军队中不少人丢盔弃甲,为了在大水中求得生存,手中的兵器也丢掉了。本来还算整齐的队伍,一时间变得乱糟糟一片。在山谷的狭长地带,有人被大水冲到石头上,一头撞死了,有人直接被水淹死。情况紧急,这次行军,一路上根本不顺利。现在军队又是死的死伤的伤,一个个如落汤鸡。这一次军队的出击,真够狼狈的,没有见到敌军一眼,就溃败成这样,这个情况说出去,绝对是一个大笑话。关夜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紧急命令军队后撤。其实,不用他们往回跑,那大水可以送他们回去。 大水咆哮一个时辰才逐渐消退,承受山洪之苦的军队一片狼狈,有人抱着一棵树,有人抱着岩石一角,有人抱着一头死去的野猪,水已经退去,可他们还是紧抱救命之物不肯松手。山风吹拂,风吹乱了他们沾满泥巴的头发,风吹凉了他们早已饥饿的肚皮,风吹走了他们自信满满的灵魂。良久,抱着死野猪的兵松开手,他发现洪水退了,同时他发现,这他妈还是一只母猪。见有人下地了,其他的人也试着松开手,让自己双脚着地。地上好多泥水,刚才太吓人了,好凶猛的山洪。 山洪已退去,他们知道这是敌军所为,他们中计了。现在,大家决定执行关夜将军的命令,撤退。正在这个时候,山崖两侧出现许多木笼子,笼子里有的关着老虎,有的关着豹子,有的关着狼,有的关着熊。它们都是饿了两天的猛兽,正等着吃肉呢。木笼的门纷纷打开,猛兽都夺门而出,顺着狭长山谷洪水一般冲下去。 万虎奔腾,万豹奔腾,万狼奔腾,万熊奔腾。饿晕了的猛兽见到人就疯狂撕咬,山谷间哀嚎之声四起,猛兽咆哮的声音震彻山谷。 山中的这些败军已经不是慢慢退军了,他们开始疯狂逃窜,再不跑,自己就变成美食了。山间的路本来就不好走,再加上这么多的泥水,他们跑起来像是在跳舞,你有你的舞姿,我有我的舞步,边跳边往前进,就是这么带劲。 下午的时候,不少兵跑出了冰临谷,他们来到巨大的荒野中,荒野多情的风撩拨着他们的心弦。他们一个个都跟个泥人似的,头发上,脸上,眉毛上,胳膊上,腿上,全是泥巴。逃军已经来到荒野的安全地带,可是他们惊魂未定,一颗颗复杂的心在风中总是难以平静。 这次联军是要去冰临谷剿灭山谷联盟的军队的,可他们没有见到敌军,而是见到了敌军驯养的宠物,那些老虎和豹子还有狼和熊可真厉害,不愧是山谷联盟的宠物。 第一百三十五章 鹰王 荒野中,烟山往若烟城走的路上,有一个茅草和木棍搭建的屋子,屋子里摆放一些古旧桌子、板凳,来往的人可以在这里歇脚。店家供应茶水和酒水,过路的人来这里喝上一碗茶或者一碗酒,就能提提神,以便继续赶路。 店中坐着三三两两的客人,其中有一桌围坐着几个大大咧咧的人,这几个人谈起近日联军的表现,都哈哈大笑,笑得最欢的是一个粗壮的男人,他是鲁猛狗。鲁猛狗在山谷联盟中屡立战功,这次的大水淹敌军、猛兽袭残军,都是他设计的。能够取得胜利,鲁猛狗心里高兴,他今天要痛饮几碗酒,庆祝山谷联盟的胜利。 在山谷联盟,鲁猛狗是很有威望的,他的功劳很大,被封为鹰王。 鲁猛狗是村里娃,从小就会种庄稼,可长大后,这个村里娃开始迷恋军事,觉得带兵打仗比较得心应手。现在,已经身居高位的鲁猛狗,感觉过去在村里的生活太过单调。如果把那时村里的岁月比喻成馒头,现在的岁月就是包子。馒头缺少馅儿,没有内容,缺乏味道。鲁猛狗还是喜欢包子一般的生活,而不喜欢馒头一般的生活。生活没有内容,那还是包子吗? 在这家简陋的茶酒店,鲁猛狗回顾过往,感慨万千,他说:“我是村里娃,从小胡乱生长,我能有今天,全靠弟兄们支持。来,干了这一杯,感谢你们对我的支持。” “鹰王,这次打败敌军,靠的是你的设计。”一个瘦男子说,“没有您,就没有山谷联盟的今天。” “不对。”鲁猛狗说,“这话说得不对。应该说,没有山谷联盟就没有我的今天。” 秦返途和霍江纯来到练兵场,他们代将军关夜视察练兵场上的兵。两人看着练兵场上伤残的兵,说不出话来。练兵场上的兵没有了出兵时的斗志昂扬,士气极为低落,悲伤在练兵场蔓延。 有的兵手指头被狼咬断好几根,有的兵大腿被豹子咬下一块肉,有的兵臀部被老虎咬下一大块,有的兵被熊咬下半支胳膊。血淋淋的场面,让秦返途和霍江纯感到惊悚。这些人能活着回来是幸运的。他们都经历了一场奇特的战争,一场有万千猛兽参与的战争。 缺胳膊少腿的人,已经不适合在战场上拼杀。健全的人,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杀死敌人,如果腿脚不方便,行动缓慢,去上战场,只能是去送死。身体有残缺的人,可以做一做后勤工作。那些能奔跑能打斗的人,可以继续去打仗。在战场上,要么杀死敌人,要么被敌人杀死,还有别的选择吗? 秦返途和霍江纯看了,这里大概有一半的人,已经不适合上前线作战。这些留下来做后勤工作的人,他们的余生,会面临一个重大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面对自己。面对残缺的自己,面对搞砸的人生,内心如何平静?这些痛苦会被人反刍,于是人生一次又一次地痛苦,直至死亡。 练兵场上的兵着装都一致,而他们的痛苦却不一致,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痛苦。他们的痛苦如黑暗且丑陋的花,在潮湿阴暗的心里怒放。他们整天沉浸在痛苦中,即便是在有明媚阳光的天气里,他们的内心仍旧充满阴霾。人生中什么都没有,只有巨大的痛苦,痛苦每日占据整个心房。痛苦甚至从内心溢出来,包裹住整个身体,整个儿人完全浸泡在痛苦里。练兵场上的兵一个个都垂头丧气的,军队的士气真的是太低落了。 在荒野中的茅草屋下,鲁猛狗和联盟中的几个手下喝着酒,鲁猛狗高兴。鲁猛狗说:“咱们山谷联盟的宠物没想到这么厉害。联军的兵被咬死咬伤不少,太好了。他们若是再敢进犯冰临谷,让他们全军覆没。” 鲁猛狗感觉真是痛快,他认为自己是战争设计师。他可以设计一场战争,让敌军在战争中有去无回。为庆祝战争的胜利,为庆祝自己的好心情,鲁猛狗又要了一瓶好酒。 这美酒滋润好心情,鲁猛狗难得这样开心。鲁猛狗说:“本王今日心情好,跟弟兄们多饮几杯酒。哈哈哈,那些敌军,一个个熊样,被老子设计了。老子设计的战争,就是要他们死,要他们全都死。你们也都看到了,有的敌兵屁股被咬了。人有几个屁股?人有两个屁股。屁股被咬掉一个的兵,哈哈哈,剩一个屁股了。” “鹰王,”一个胖男子说,“人只有一个屁股。” “放屁!”鲁猛狗说,“本王说人有两个屁股,人就有两个屁股。本王说人有三个屁股,人就有三个屁股。你跟本王较什么劲呢?罚你喝杯酒,喝!”那胖男子举起酒杯就喝。 “人确实有两个屁股。”一个瘦男子说,“左边一个,右边一个,鹰王没说错。” “不管他有几个屁股,都给他砍下来。”鹰王鲁猛狗说,“就是敌人长了九个屁股,也都给他砍下来。到时候把屁股都堆起来,要堆得比大树还高。来,喝酒!” “一个人长九个屁股,”那个胖男子说,“那不成九头怪了吗?” “瞎说。”那个瘦男子说,“那叫九臀怪,没文化。”接着,这名瘦男子又说:“鹰王,在下有一个想法。我们应当采取主动,主动攻击敌人,这样不光等敌人来了可以杀他们,他们不来也可以杀他们。” 鲁猛狗思忖片刻,说:“不行,以前在白龙海峡,我军与海龙帮交战,失败了。不行,不能那么干。” “那一次,海龙帮胜利,靠的是精良的海战设备。”这瘦男子说,“海战方面,我们处于劣势,但陆地作战方面,我们就不一定了。” 鹰王鲁猛狗又是一副沉思的模样,“这个嘛,可以考虑。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我们可以适当变动作战方法,叫敌人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百三十六章 马帮(一) 茶山在白厌沙眼中柔媚多情,他喜欢山中的一草一木。山间的绿色带给白厌沙很多感动,他第一次被绿色感动,只是望着山间的成片绿色,他心中便会产生难言的美妙。这段时间白厌沙一直忙于做茶,他逐渐熟悉了茶叶生产的每个环节。近来茶山的茶叶销售走俏,近处的、远处的人,都通过各种方式购买茶叶。喝茶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生活方式,人们的日常生活早已离不开茶。 茶山储存了大量茶叶,可以应付各个地方的需求。今天早晨,大理国派人过来采买茶叶。来者是客,客人千里迢迢来到此地,自然应该好好招待。花印命两名采茶姑娘给大理国来的几个客人端上热气腾腾的羊奶,羊奶是用柴火炉加热过的,香醇可口,客人们都喜欢喝。 客人告诉花印,大理那边很多人对中原的茶叶感兴趣。客人这样说,花印当然很高兴,她知道她又会做成一笔跨国贸易。大理国来的人手有限,而大理国的人对中原茶叶的需求旺盛。据客人说,大理那边对茶叶的需求量极大。大理的人,不光自己日常享用茶叶,还把茶叶贩卖到大理之外的其他地方。如今这样兴盛的茶叶贸易令花印感到欣喜,不光是因为茶山茶叶的销量,还有一个原因是她感觉自己生活在一个好时代。 对于大理及其他地方对茶叶的巨大需求,白厌沙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动用马帮运送茶叶。这里出现一个问题,以往马帮也往远处运送货物,可没有远得离谱。一般的情况,马帮往山上或山下驮运物品,一天就可以解决,当天早晨开始干活,当天晚上就能回家睡觉。像白厌沙说的那样,马帮把茶叶等货品运送到远方,貌似不可行。长途跋涉,人吃马喂,人是吃不消的,估计马也吃不消。对于白厌沙的想法,很多人觉得不可行。白厌沙的建议给人的感觉是,马帮可以沿着路一直走,遇山翻山,遇水踏水,直到走到世界的尽头。 白厌沙的想法,很多人都不同意,但不是不可以考虑,毕竟贸易量那么大,如果真能把货物送到,收入可观。 现实给白厌沙的经验是,只要有利益,就会有人去追逐利益,即便有困难,人们也会想尽办法克服困难。对白厌沙的提议,一些人在经过考虑后表示了赞成。 第二天,赞成的人增多。到了第三天,赞成的人已经可以组成一支队伍。 于是大家都开始准备起来,挑选马匹,给马喂足草料和水。远行的人牵着马,聚集到茶山。人马众多,大家排起队。茶山的茶叶分批装载在马上,旁边有人随时做着记录。忙活了半天,大家终于把该装的货物都装到马上。然后,装载货物的马队,出发了。 花印和一些采茶姑娘站在门口,村民牵着马纷纷从他们面前走过。白厌沙牵的是一匹白马,马背上的货物不比别人少。这次的远行运货是他出的主意,他不能不去。以前白厌沙跟着商队从中原到过西域,那是艰难的路程,白厌沙遍尝了旅途的艰辛。不过,那一次的长途旅行给白厌沙带来不少经验,这次的大理之行,白厌沙相信他们会成功抵达目的地。 花印追上去,又递给白厌沙一袋水。此去路途遥远,少吃没喝的情况很可能会出现。出门多带些东西,有备无患。 马队沿着弯曲的山路缓缓下行,秋天的山林有一种难言奇妙的明丽。此时已是深秋,秋凉加重,充满活力的商队在山间慢慢前行,他们要把茶叶带到远方。 商队在山间的路上绕了好久,终于下了山。他们又往西南方向缓缓前行,两侧的农田在他们的眼中整齐排列着,小鸟无忧无虑地在田间飞来飞去。 他们出发得晚,路过一个小镇时,天已经暗下来。白厌沙觉得不能再往前行,需找个地方歇脚。他们就近找了一家旅店,马都拴在店家的小树林里,马身上的货物都卸下来,马也需要休息。他们入住的旅店稍显简陋,来客都住大通铺,这旅店只有通铺。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挤在一起睡觉,倒也热闹。 屋子里有一个青砖盘成、粗泥抹好的炉子,炉子里的炭烧得红彤彤的。一个长了一脸短硬胡子的中年男人拿了一口锅,锅中添水,煮起花生和毛豆。这些花生和毛豆是他在当地农民那里买的,花了很少的钱,就买了这么多,足够十几个人吃了。 硬胡子男人取出一个灰色的布袋,布袋中有一桶烈酒,这么多酒,够一百个人喝了。硬胡子男人要大家一起来吃毛豆和花生,一起喝烈酒。屋子窗台上放了一些棕色的粗瓷碗,都蒙了灰尘。有人拿起这些碗去洗,洗得干干净净的端回来。碗排成两排放在木桌上,硬胡子男人给每个碗都倒上酒,白厌沙和马帮的人还有屋内其他的住客都举起碗,喝这烈酒。酒入口火辣辣的,的确是烈酒。 硬胡子男人煮的毛豆和花生,放了一些精制盐,白厌沙还往锅中放入一些香料,这些香料是他们做贸易的货品,质量都很好。 盐水煮花生毛豆,加入香料后,气味更加浓郁。众人围着火炉,吃毛豆和花生,喝烈酒。 硬胡子男人说:“天下很大,大家能凑在一起,就是缘分。来,为缘分干杯。”说完,喝了口酒,又开始吃毛豆、花生。 硬胡子男人转头问白厌沙:“你带这么多人马,是要去打仗吗?” “是去做生意。”白厌沙说,“我们要带我们的茶叶去大理国。” “不容易呀。”硬胡子男人说,“路程那么远,够你们走好几个月了。人吃马喂的,真的不容易。注意安全。” 白厌沙说:“再难的事情,总要有人去做。风餐露宿是难免的,只要能把货顺利送过去,吃些苦不算什么。” 第一百三十七章 马帮(二) 在现实与幻想之间,有一种生活状态,它富有幻想的色彩,与现实有差异,具有一种出离现实的美。白厌沙幻想自己能够走遍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他不光单纯地持有这种想法,而是付诸实践。当他观赏完世界的一部分之后,他终于认识到世界之大。世界的这种大,是客观事实,而这种事实,白厌沙行走世界后才认识到。其实白厌沙以前出过远门,但当时他如一个懵懂的孩子,对世界的感知比较肤浅。近来,白厌沙获得许多对世界的新的感受,他认为这就是成长。 白厌沙牵着马缓步走在前面,其他的人牵着马小心翼翼跟在后面。商路漫漫,前行的脚步是这么坚定。 行至中午,天空开始晦暗,眼看就要下雨。出发前,他们考虑过各种天气情况,他们的货品都用优质防水材料做了保护。即便如此,遇雨还是要避雨。一些路段,晴天的时候会有厚厚一层尘土,一下雨,道路就会泥泞不堪。很多问题都需要克服,出门在外,会遇到很多难以预料的问题。 天空开始落雨,商队需要紧急避雨。白厌沙四处去看,见旁边有树林,就带着人马往树林走。这些树都高大且枝叶繁茂,可以很好地为他们遮风挡雨。白厌沙在一块高大的岩石上坐下来,他望着商队,感觉他们来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此处风雨不会来。 马背上的茶叶对他们来说很重要,他们宁肯让自己被雨淋,也不让茶叶被雨淋。那些茶叶被雨一淋就坏了,他们运送茶叶万分小心。在行路的过程中,他们体会到真正的辛苦,但他们从来不抱怨,因为行者从来不怕艰辛。 雨停后,白厌沙又牵马踏上行程,后面的人马都跟上。路过一个小桥,白厌沙站在桥上望清澈的河水,觉得河水像温柔的眼睛。白厌沙让自己的马在河边喝水,其他人的马也都跟着在河边喝水。白厌沙突然觉得行路有万千种趣味,你不知道前面会遇到一条河还是一片森林,你不知道接下来会做什么事情。生活开始充满未知,大家都第一次对生活充满好奇。 沿着小河前行时,远处阳光下河水柔媚的光泽显得异常光鲜。他们的货物没有淋一滴雨,货安全,他们便心安。 在转角处,白厌沙遇见几个大姐在洗衣服,河水很清,衣服在河水里能够洗得很干净。这一路的风景不只有自然景观,也有人。当人成为风景,风景便不再单一,而是变得丰富起来。 算起来,他们已经离开了原先的村、镇、城,进入了新的地界。新的地方也有无限柔媚的自然风光,此处的光鲜野景,令他们极为感动。 商队中,有人喜欢画画。自制的厚本子作画纸,烧烤牛羊肉剩下的木炭作画笔,休息的时候,坐在岩石上画两笔,于是,风景便落在了纸上。 白厌沙以前开过画院,可他不告诉别人他会画画。他认为画画是属于自己的事情,自己的事情,不一定要他人知道。 现在白厌沙是一名商人,一名远行的商人。他要把茶叶卖到远方。浩浩荡荡的队伍充满生气,他们在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商队沿途遇到的都是善良人,那些人见他们是从外地来的,就从家中取出瓜果给他们吃。有人送给商队一袋雪瓜,有人送给商队一筐葡萄,有人送给商队一桶牛奶,有人送给商队整只羊肉,有人送给商队一箱馒头。即便因为方言关系,语言交流有障碍,也不影响当地居民给商队送礼物。 白厌沙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他是一名猎人。这个年轻的猎人经常打猎,他打到过狼,打到过熊,打到过狮子。他猎杀的野兽种类自己都数不清了。狮子肉放点盐,做成狮子干。狮子干可好吃了,这名年轻的猎人最爱吃的就是狮子干了。那次,这个猎人送给商队五只狼,五只狼个头都大,一顿吃不完。 商队来到一片开阔地带,这里见不到其他人,只有多情的花草在风中摇曳。 昨天他们见到的是此处山脉,今天他们见到的也是此处山脉,昨天和今天,他们见到的风景可以说是一样的,可他们今日的心情与昨日不一样。如果他们住到山里,每日会面对同一座山。山是不变的,可他们的心情会是变化的。在一个哪怕不变的环境,人的心情也不会是不变的。以前白厌沙在茶山,每日与茶叶打交道,做着单一的工作,可他每天的心情不是单一不变的。人会回忆过往,任何人都是这样,白厌沙也不例外。对人的回忆,白厌沙有他自己的总结。他总结出的是,人的回忆会缓慢推进,从最开始的时候回忆,一直回忆到现在。比如,白厌沙最初在若烟城生活,后来跟商队西行,再后来回若烟城生活,接着在若烟城城郊生活,今古楼毁坏后,他又去茶山生活。所以他的回忆顺序会是若烟城、西行、若烟城、城郊、茶山。当他回忆起若烟城的生活,他会告诉自己若烟城来了,当他回忆起城郊的生活,他会告诉自己城郊来了,当他回忆起茶山的生活,他会告诉自己茶山来了。白厌沙悟出的这个人的回忆的特点,他认为很重要。他多次关注自己的内心,多次验证自己的这个总结,他认为自己的总结是正确的。 现在的白厌沙能经常回忆起的事情都不久远,因为久远的事情他已经回忆过了。当人的回忆按照从过去到现在的顺序进行推进,就慢慢完成一轮回忆。然后人的回忆又会按照从过去到现在的顺序进行推进,开始第二轮的回忆。所不同的是,第二轮的回忆比第一轮的回忆简略,所能记住的事情变少。这也就是说,第二轮的回忆与第一轮的回忆相比,携带的信息在减少。人的回忆不光会出现携带信息减少的情况,还会出现修饰状态。就是说,那些残留在内心的事儿,会被回忆修饰,原本不那么美好的事,在回忆中变得美好。 白厌沙善于总结生命的规律,他对回忆的相关总结,他认为相当重要。他清楚,人只要活着,就必然会经历事情。人只要没死,就会回忆事情。人的回忆特征,白厌沙已经总结了出来。 商队在前行,行进在商队中的白厌沙在将来回忆起此时的行商生活时一定会体会到一种厚重感,到那个时候,他一定会告诉自己,行商生活来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 马帮(三) 商队已经走出很远的路程,他们数不清经过了多少个村,穿越了多少个镇。他们回顾走过的路,感觉遥远,他们展望前面的路,也很遥远。他们感觉自己从遥远走向了遥远。 路上遇到的人,都给了他们很大的帮助。那些人能那么热情,着实让人感动。他们又经过了一个村,来到一个镇上,这里的街道极为热闹。白厌沙发现,不管到哪儿总能遇到人,哪怕一些深山老林里,也都住着人。白厌沙面前的人,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有人被街上的香囊吸引,有人被路边的包子吸引,你来我往,道路充满生活气息。 白厌沙一直期待一种生活状态,在一个大书店买回许多优秀的书,带回自己的房间,进行有趣的阅读。这种状态需要白厌沙走遍世界,只有走遍世界,才不再牵挂在世界旅行,同时,对很多东西有了自己的判断力。当有了走遍世界后的判断力,进入书店后,才能选出那些优秀的书。把书带回房间,要求身体是完美的。身体完美这一项,内容很多,心、肝、脾、肺、肾、骨头、肌肉、皮肤、头发、腋毛、阴毛,都不能有任何问题。身体的任何地方没有任何问题,才称得上是完美。完美的身体把书带回房间,才是理想的状态。因此,这种理想的状态要求人心脏完美、肝完美、脾完美、肺完美、肾完美、骨头完美、肌肉完美、皮肤完美、头发完美、腋毛完美、阴毛完美。当人身体的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完美,这时,人的身体状态才是美好的。白厌沙是经历过战场的人,他的许多战友死了,活下来的战友,有的骨头被砸碎,有的肾被挖出,有的双眼被扎瞎,等等,种种惨状,不一而足。白厌沙知道,他的所有战友都不能称得上是身体完美。身体的完美要求人的皮肤没有受到任何损伤,人的骨头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哪怕一点点的皮肤病都不能有。只要有一点点的不完美,这个人的身体就不是完美的身体。没有完美身体的人称不上美好。白厌沙要带回房间的书,需要真实反应世界,这就要求书不能把白的说成黑的,不能把黑的说成白的。当完美的身体带着优秀的书进入宁静的房间,有趣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此时的空间是一个属于美好的空间。 白厌沙在期待这样一种生活状态时,加快了脚步。商队在一点点地前进。野风吹拂,吹冷了商队。白厌沙清楚,任何人都不是完美的,人无完人是对人的真实描述,生老病死又是对人的无奈概括。因而对美好的追求成为所有人的理想。 商队一直从早晨走到下午,中间没有休息,谁饿了,就从包袱里拿出干粮,咬两口,垫一垫,渴了喝口凉水。穷人最容易有理想,穷人的理想就是不穷。巨大的落日出现在西方,夕阳的光令整个世界暖洋洋的,铺天盖地的暖黄色使得世界唯美,商队还在行进,他们要在天黑前到达镇上。 白厌沙觉得不能让那些不好的事情牵绊自己,应该腾出时间来欣赏这眼前的夕阳。白厌沙对过去的很多事情有过总结,比如,穿开裆裤时在热铝壶上骑了一下,一次把一个玻璃球吞入腹中,等等。更重要的总结是:三疼痛、三无碍、一没事。白厌沙不再想心事,他发现眼前的夕阳光辉迷人。 商队继续前行,在夕阳的光辉中行进。白厌沙又想着心事行路。白厌沙把身体的变动称为非原生态,当一个人身体受了伤,哪怕是一点小伤,白厌沙都会觉得这个人不是原生态的人了。同样,白厌沙觉得自己不是原生态的人了。 路过一个古战场,在这个古战场,曾经死去数不清的战士。白厌沙停下来,在夕阳的光辉中,将烈酒洒在大地上,他要让战士们喝酒。商队集体停下来,大家望着古战场,折断的武器斜插在土地上,风沙让武器布满灰尘。 夕阳光辉中的古战场,充满沧桑感。白厌沙在想,可能最初的时候,人与人见面,相互不熟悉,人与人都相互尊敬。但事情总在变化,当人群与人群之间起了冲突,便诞生战争。开始时,人见人有些腼腆,当战争爆发,人和人杀红了眼。这古战场是人与人明目张胆地打斗的见证。土地上随处可见的骷髅头,呈现暗淡的黄色,以前能说会道的一张嘴,如今没了声音。那些嘴早已经腐烂消失,地上的骷髅头,安静得像石头。风吹过黄色的大地,风沙轻轻拂过头骨,仿佛在给头骨增加皮肉,恢复原来的样貌。 商队站立古战场,此时商队如军队。那些鲜活、真实的人,都一个个倒下了,站在古战场的白厌沙,感觉百年好似弹指一挥间。也许商队也会像战场的军队一样消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无人关注。历史所能留下的,只是千年不变的风沙。 商队穿越古战场,有一半的路程是在天黑下来完成的,古战场的全程让他们走得心惊肉跳。这是没人肯来的地方,无论白天还是夜间,到处充满荒凉。商队穿越这里,考验了大家的胆量。此时明月当空,月辉充斥天地间,给天下平添凄凉。 渐渐远离古战场,野风四处呼啸,商队还没有到达镇上。他们往前走了一会儿,转过一个弯,再往前一望,已经可以看到远处小镇灯火辉煌。野外啥都没有,到镇上起码能找地方睡一觉。走了一天的路,他们都累了。累了就需要休息,他们加快脚步,想尽快到达镇上。 他们在很多镇上住过店,已经有了经验。住店他们挑便宜的住,都是大通铺,花不了几个钱。根据经验,白厌沙判断前面的小镇很热闹。去到镇上,他们又可以好好休息一宿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 佛经烤肉 卫灵心情好时就去山水间游玩,心情不好时,也去山水间游玩。山水带给他的快乐,他相信也能带给其他人,但很多的人都不来山水间游玩,因为他们忙于生计,没有时间。卫灵每天有大把的时间,这些时间都是他的,是他的可支配时间。卫灵可以每天自由地做事情,无拘无束,生活就是这么轻盈。 跟卫灵要好的几个朋友,常来找卫灵下棋。卫灵喜欢下各种棋,他总能赢,一些专业的棋手经常下不过他。他常安慰棋友说,快乐第一,输赢第二。 卫灵的那几个朋友,平时也都没什么事,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卫灵去山水间走走。卫灵带了一些鲜肉和一袋纸,这纸原本是佛书,卫灵看完了这些佛书,现在,他又要把这些佛书利用起来。在山水之间,卫灵支起烧烤架,架子上的烧烤炉内放入一些木炭,卫灵给朋友们做烧烤。他前段时间读完的佛经,都撕了,撕开的书,成为一沓又一沓的纸。在卫灵看来,任何纸质书都是可燃物,他会把自己看完的纸质书撕开来,用来烤肉吃。卫灵的焚书行为,没有不恭敬的意思,他只是充分利用资源。 如今的大唐盛世,很多人都过上了舒心的生活。没饭吃的有了饭吃,没衣服穿的有了衣服穿,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很多人便开始歌功颂德,说自己生活在有史以来最好的时代。那些平日喜欢贫嘴贫舌的人,遇到什么事情都能说上两句。他们中有人读过几年书,认识一些字,贫起嘴来典故频出,有人完全不识字,标准文盲,却也长了一张爱贫的嘴,碰到什么事情,也爱说一说,发表发表看法。过上舒心生活的人,也喜欢到山水间走一走,活动活动筋骨,消化消化肚里的食物。他们比那些忙于生计无暇驾船观景的人要活得有滋有味,有人驾驶一只小船,去采菊花,模仿隐者陶渊明。 卫灵在山间用撕下来的佛经烤肉吃,旁边山路上上来几个人,他们也是来游玩的。这几个游玩的人由一对兄弟带着,这对兄弟,哥哥叫陶渊渊,弟弟叫陶明明,一听名字就知道他们偶像是谁。弟弟老喊哥哥渊,刚才卫灵听有人喊冤,以为山间又发生了什么命案呢。 卫灵在山间感觉轻松,他用撕下来的佛经烤着肉,招待朋友。木炭的火力总是不够旺盛,不添点纸张,肉就不容易烤熟。这山间处处鸟语花香,在鸟语花香的地方烤肉吃,卫灵感到自己像小鸟一样自由。山路上来的那几个人,奇奇怪怪的,他们一定是没见过山没见过水,见到山惊讶,见到水也惊讶。当他们看到卫灵在烤肉,都惊讶起来。卫灵在焚书烤肉,他们以为卫灵烤的是人肉,问了才知道,卫灵是在焚书烤羊肉,而不是在焚书烤人肉。 山间空气异常清新,有了烤肉的味道,走在山路上的人都饿了。陶渊渊、陶明明等人都有带的干粮,就是一人带了几个大馒头。他们见到烤肉,顿觉自己带的馒头不是个东西,那烤肉才带劲。卫灵等人,不光有烤肉,还有酒呢,而陶渊渊等人只带了些凉茶作为饮品。陶渊渊是个聪明人,他请求卫灵帮他们把馒头烤一下。别人吃烤肉喝酒,他们可以以茶代酒,以烤馒头代烤肉。 卫灵见这些人活泼可爱,就送了他们一些烤肉。 他们站在山岩上,可以看到山下的风景。那山下的小路上,有人牵着马,马背上驮着货。如今牵马拉货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了。卫灵说自己的一个朋友白厌沙也做上了远途的生意,这些人不怕艰辛,牵马带货,要把货卖到远处去,那边有买家。 卫灵在山间见到的人,都是清爽的朋友,这些朋友会和卫灵聊天,卫灵能从他们口中听到各种有趣的故事。有人喜欢山水画,有人更喜欢山水,卫灵就是那种喜欢山水胜于山水画的人,他更喜欢真实的山水。在鲜活的山水间,卫灵听到的任何事情都像山水一样鲜活。 有人讲起城里新建的街道,眉飞色舞,说那里如何如何热闹,如何如何有意思。卫灵听过一些人对某一条街道的描述后,像看了一幅画,就想去那条街道看看。当山间的朋友描述的街道多起来,卫灵发觉自己根本就去不过来,有趣的街道实在是太多了。 他们所在的山间小道也有趣,只是人少,没有城中街道那般热闹。 在山里,树比人多,在城里,人比树多。人比树多,人是主角,树比人多,树是主角。山间,比人多的不光是树,还有岩石,还有动物。如果说卫灵来到的地方是一个动物王国,那一点也没错。这个动物王国有很多猴子,有很多种类的鸟,有很多品种的鱼,等等。因为很多动物卫灵都没有见过,很多植物他也没有见过,所以在山间吃烤肉时,周围的环境对他来说很陌生。这种陌生带给卫灵等人新奇感,他们突然感觉世界很新奇,似乎他们以前认知的世界都是井底的世界,而此时感知的世界才是光鲜亮丽的,才是生动的,才是可亲可爱的。 几个人在山间谈起远行的商队,都心生向往。商队会经过一个又一个镇,穿过一片又一片荒野,路途虽遥远,可路上充满趣味。 卫灵的不少香料被白厌沙带去了,韩云雁的一些丝绸被白厌沙带去了。白厌沙做远途的生意,结识路上的人,在卫灵看来都很有趣。白厌沙的商队所带的货物以茶叶为主,当然也有少量香料,少量丝绸,极少的瓷器。瓷器脆弱,一碰就碎了,带多了白厌沙怕不安全。 卫灵在山间不知道白厌沙的商队怎么样了,路上有没有遇到困难。在卫灵的幻想里,白厌沙一定到达过很多新奇的王国,正如他此时身处光鲜的动物王国一样。一个人在新奇的王国里,一定会领略不一样的生活。 卫灵幻想,说不定白厌沙会长出一双翅膀,飞到他想去的地方。 第一百四十章 清淡 情帝在日常探索案件时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熟人作案。陌生人之间没有太多世俗纠纷,少了作案动机,经常会相安无事。往往熟悉的人之间,有种种瓜葛,很多事情如一串爆竹,一点就炸。算起来,情帝来到中原已有不短的时间,在情帝生活在中原的时间里,他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案件。这些案件是情帝经历过的,还有很多发生的案件是情帝没有经历过的。世间就是这样,一个人不可能经历所有事,你经历一些事情,他经历一些事情,各种事情交织在一起,构成纷繁复杂的世界。 情帝身边都是陌生人,即便他认识一些中原朋友,也不是天天见面,是好久才会见上一面。情帝经常住客栈,他喜欢住客栈,今天住在这里,明天住在那里,每天洗脸的地方都不一样,每天洗脸的地方都不重样。情帝觉得自己是最对得起脸的人,他带着脸经历这么多地方,脸一定很高兴,脸上经常挂着笑容。 情帝对各种案件关心,但不忧心。他关心这个事情,说明他对这个事情在心。他不忧心,不被世俗事情扰乱清静内心。关心而不忧心,做到这一点,情帝是下了很大功夫的。平心而论,那些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是与情帝无关的,情帝只不过出于同情心,去帮助他人分析事情。情帝有极强的分析能力,他能从各种复杂的事情中分析出线索,然后摸着线索找到各种事情的前后因果。在情帝看来,世间很多事情分析起来是极有趣的。 中原风光好,情帝到中原是来游玩的。他把自己的时间分配给不同地方,东边呆一段时间,西边呆一段时间,南边呆一段时间,北边呆一段时间。他在一个镇上时,会告诉自己,我在这个镇上还有三天。他在一个村里时,会告诉自己,我在这个村还有两天。当他在一个区域不开心时,比如他在中原遇到糟糕的经历,他会想离开中原。他如果不喜欢中原,他会想在一段时间之后离开中原,他会告诉自己,我留给中原的时间不多了。 有一件事情这两天令情帝颇为牵挂,卫灵和洪清浊又各自丢了一批货物。这次,两人的货物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丢失的。卫灵丢了茶,洪清浊丢了盐,他们都感觉很丢人。 情帝是办案能手,他经手很多案子,经常忙得昏天黑地。他感觉要放松放松了,不能总是绷着一根弦,思想太过紧张,影响睡眠。情帝决定不再喝酒了,喝酒也影响睡眠。情帝认定酒不是好东西,因此,以前喝酒的自己也不是好东西。 情帝前两天与卫灵见过面,听卫灵详细说了有关货物丢失的具体情况。卫灵当时很气愤,他一直想要去平静地生活,总有人接二连三地打破他生活的平静。卫灵是爽快人,他给了情帝一些钱,托情帝去调查此事。 加上卫灵的这个案子,情帝目前手上有五个案子待处理。卫灵的货物和洪清浊的货物是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丢失的,因此,卫灵的案子就是洪清浊的案子,洪清浊的案子就是卫灵的案子。他们两个的案子是一个案子。除此之外,南街王老太晚上丢失了一百两银子,北郊马老头中午丢失了五百两黄金,尖刀寨牛二姐家丢失了五十只羊,西街刘大妈家丢失了五头牛,这些事情都需要情帝考虑,这些事情都是情帝要处理的案子。一忙起来,情帝就东奔西跑,没完没了地处理各种事情。 情帝在若烟城僻静处找了一家茶馆,他坐下来静静地喝茶。这些时日真是够忙的,东家狗西家鸡,哪一件事不需要操心呢?情帝处理这些日常琐事很用心,居民们一有什么事都来找情帝,希望得到情帝的帮助。一次这次丢失五头牛的西街刘大妈来找情帝,说能不能给她家驴接生,情帝推辞,他说,你不能什么事都找我,我不是神仙。 中原的事情,乱糟糟的,情帝想要把很多事情淡忘,可调查案件,他又不得不思索种种事情,而且是反复思索。坐在茶馆里的情帝,喝茶回忆。茶馆里人很少,茶馆内很安静。安静,这里的安静,让情帝很喜欢。 情帝还记得很久以前在月泠客栈,他跟朋友们在客栈内聊天,客栈外的森林里发出婴儿的哭声。当时白厌沙带大家出去看,他们在森林中发现一个婴儿,是个女婴。白厌沙养了她一段时间,将她送给一户合适的人家去养。那个女婴,名叫野鬼。昨天下午,有位大姐带着一个小姑娘来找情帝,说是来学画画。情帝说他不会画画,并且说那个厌沙画院是他朋友开的。大姐和情帝聊起厌沙画院,情帝说那个厌沙画院早都倒闭了。情帝知道阿龙、阿凤在学画,就推荐大姐带小姑娘去阿龙、阿凤所在的画院学习。言谈间,情帝看到小姑娘右臂手腕处的一颗红痣,心头一惊,便有意打听,这才得知,眼前的小姑娘就是当年月泠客栈外的那个女婴。小姑娘现在名字还叫野鬼,她今年整十岁。十岁的野鬼姑娘十分漂亮。 情帝唏嘘不已,说起白厌沙,大姐问白厌沙的情况,情帝说他在去大理国的路上。 在茶馆里喝茶的情帝想起很多事,很多事情在他头脑中交织。在情帝面前的桌面上,放着茶叶,这茶叶单是看一看都给人一种清心明目的感觉。情帝此时喝的茶水,便是桌面上的茶叶泡成的。茶水清淡,清淡是一种味道。茶水不是没有味道,它有味道,是一种清淡的味道。 在若烟城,有众多的茶馆,也有很多的人像情帝一样,在茶馆里,寻求一种清淡的生活。生活本身是庞杂的,当人在世界中获得一段清淡味道,人内心的美好情愫便苏醒,从此,生活有了另一种可能。 第一百四十一章 野鬼(一) 野鬼姑娘进入阿龙、阿凤所在的画院学画,画院名叫大唐画院,里面有不少学生。在大唐画院,野鬼姑娘认识了阿龙、阿凤,三人成为朋友。 大唐画院在若烟城的僻静处,幽静的环境有利于学生学习和生活。野鬼走在画院内,看着画院内有趣的树,感觉一切都有趣起来。这里是野鬼的乐园。 在野鬼跟着阿龙、阿凤一起奔跑追逐蝴蝶时,野鬼体会到巨大的快乐。蝴蝶飞入树间,他们像蝴蝶一样在树间穿梭。欢笑声在园子里响起,蝴蝶仿佛也在欢笑,用力翻动着翅膀。 在画院的园子里,野鬼总能找到快乐。那些快乐都是属于孩子的快乐,是大人不懂的快乐。 下午,园子里清新的空气中带有花草的香气,阿龙趴在地上看蚂蚁。地上有好多只黑色的蚂蚁,每一只蚂蚁都在走着自己的路,做着自己的事情。蚂蚁在地面上行走,有的蚂蚁走着走着,突然停住,若有所思的样子。阿龙就盯着那只蚂蚁看,猜想蚂蚁的心思,他在想蚂蚁在想什么。阿凤走过来,她不知道阿龙哥哥在做什么,当她蹲下来低头看时,发现地面上有好多只蚂蚁。有的蚂蚁跑入了洞里,阿凤觉得那洞中应该就是蚂蚁的家。蚂蚁的家是什么样子?阿凤突发奇想,可是她没有去过蚂蚁的家,不知道蚂蚁的家是什么样子。她不知道蚂蚁的家有没有桌子有没有火炉。在看蚂蚁时,阿凤猜想蚂蚁家的样子。前几天,阿凤听阿龙哥哥说起过,那蚂蚁的洞中是一个王国,在蚂蚁的王国里,有国王,有王后,有大臣,有兵。阿凤就想,那洞里面肯定是一个王宫。那洞中的宫殿是什么样子,阿凤根本不清楚,她想钻入蚂蚁的洞中去看一看,看看蚂蚁的王宫到底是什么样。 野鬼走过来,她看到阿龙和阿凤都在这里,就问:“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这里有蚂蚁的王宫,你快过来看。”阿凤说。 野鬼蹲下来,看到好多只蚂蚁,她说:“国王在哪里呢?哪一只是国王?” “国王在宫里呢。国王不在外面。”阿凤说,“你要是能钻到蚂蚁洞中,就能看到蚂蚁的宫殿了。” “去到宫殿,就能看到国王吗?”野鬼问。 “当然能了。国王就在宫殿里。”阿凤说,“你如果能进入宫殿,见到蚁兵,就和蚁兵说话。说不定蚂蚁能听懂你说话,蚂蚁可聪明了。” 他们蹲在草地上看蚂蚁,蚂蚁真的是太有趣了。 花印从茶山来到若烟城,她先找了家客栈住下来。客栈很宁静,没有一点噪音。明天花印要去大唐画院,去看看阿龙、阿凤。阿龙、阿凤都是可爱的乖孩子,花印这次来给他们带了一些水果,都是他们爱吃的水果。 清晨,花印带着水果来到大唐画院,画院里有好多孩子。小男孩儿、小女孩儿在绿绿的草地上跑来跑去,一派活泼热闹的气氛。 花印找到阿龙、阿凤,野鬼也在草地上站着,阿凤说:“这个是野鬼妹妹。” 花印给他们三个一人一个桔子,阿龙说:“我要把桔子带给国王吃。” 花印问:“国王在哪里呢?” 阿龙说:“国王在蚂蚁洞里呢。” 花印平时在茶山忙碌,看有关茶的书,做有关茶的工作,她成为了一个十分懂茶的人。当花印来到大唐画院,她看到这么多孩子,都是这么活泼可爱,她顿时感觉自己离童年已经很遥远。她眼前是孩子们的童年,这形形色色的童年,都是这么有趣。当一个人看到别人的童年,难免会想到自己的童年,进而对比别人的童年与自己的童年。当童年被对比,回忆童年的人可能会想到,自己的童年就没有这般开心,没有这般快乐,没有这么好的生活条件。花印看到别人的童年,只是觉得还好,别人的童年还好,自己的童年也还好。 阿龙跑过来,在花印面前伸出一只手,说:“姐姐,你看这是什么?” 花印低头一看,见阿龙手里有一只猴子。猴子花印是见过的,可她眼前的这个猴子竟然跟阿龙的手掌一般大,这么小的猴子,花印第一次见。园子里有猴子,不多,都是这种小型猴子。逮住猴子的孩子是幸运的,他可以仔细观察猴子,当画师要求画猴子时,他就心中有数了。 画师会要求孩子们画各种东西,画牛画羊画马画驴画猪画狗画鸡画鸭,等等。画师说了,他说,我要求你们画的不是动物,是生活。 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见识少,很多孩子只有日常学习,没有日常生活。有人把牛画成羊,把羊画成牛。画师说了,长角的是牛,个头小的是羊。很多孩子觉得,只要画出的动物长角就是牛了,只要把动物画得小就是羊了。有人把猪画成狗,把狗画成猪。画师说了,屁股大的是猪,牙尖的是狗。很多孩子觉得,只要画出的动物屁股大就是猪了,只要画的动物牙尖尖的就是狗了。 阿龙跟很多孩子不一样,他画画具有准确性。他画的鸡,确实是鸡,他画的狗,确实是狗。他能分清猪和狗,他是有天赋的人。有的同学就是猪狗不分,气得画师直瞪眼睛,眼睛瞪得跟鹅蛋一样大。 阿龙不光会画普通的动物,他还会画各种传说中的动物。他画的龙极为生动,龙在纸上,仿佛龙在天上。阿龙喜欢画各种动物,他想像白厌沙哥哥一样,去敦煌绘制壁画,也去画神仙。 阿龙手上有一只小猴子,这猴子比羊小很多。可见画师说的是错的,画师说个头小的是羊,画师胡扯,个头小的根本不是羊,而是猴子。阿龙想起画师说过的话,觉得画师简直是瞎扯淡呢。 阿龙看着手上可爱的小猴子,对花印说:“姐姐,我喂小猴子吃一只桔子吧?” 在大唐画院的园子里,一群猪狗不分的孩子在草地上尽情地跑来跑去,他们快乐得像阿龙手上的小猴子。 第一百四十二章 野鬼(二) 大唐画院的园子里草木众多,有一处高草林立,有的草比画院里的孩子身高高。有孩子走到大草跟前,仰头望着草尖,感叹这里的草真高。画院里所有的孩子都惊叹这一处的草,草比他们高,他们来到草前,只有仰望的份。有女生不敢来到高草前,更不敢进入高草丛。园子里有一个传说,说进入高草间很容易迷失方向,进去就走不出来了。 野鬼一身黑衣,来到高草丛前,阿凤拉住她,不让她进去,说进去了就走不出来了。野鬼想要进去,她想看看高草丛里是什么情况。她不听阿凤的劝阻,独自进入高草丛。一开始,阿凤还能看到高草间的野鬼,过了一会儿,看不到野鬼了。阿凤感觉野鬼消失了,她自己不敢进入高草丛。她弯下腰开始拔草,她用力拔草,草却纹丝未动。有几个男生见阿凤在这里拔草,都过来帮忙。几个男生一起握着一棵草,用力拔草,草还是纹丝未动。他们一连试了几次,根本拔不动草。阿凤想把这里的草拔光,拔光就能看见野鬼了。可是几个男生连一棵草都拔不动,把这里的草都拔光,简直是痴心妄想。 阿凤哭了,她说你们快拔呀,把这里的草都拔光。几个男生见阿凤哭了,就又试了几次,还是不行。这里的草太大了,他们的力气太小了。 野鬼进入草丛了,还没出来。几个男生平日只敢在草丛外面看,没人敢深入草丛。有人说草丛里有鬼,有人说草丛里有吃人的癞蛤蟆,说什么的都有,说得大家都不敢进入草丛,可野鬼不信这个邪。野鬼已经进去好长时间了,有男生说,野鬼肯定被鬼吃了。又有男生说,野鬼本身就是鬼,鬼难道还吃鬼吗?自己人难道还吃自己人吗?自己鬼难道还吃自己鬼吗? 正当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野鬼从里面出来了。野鬼说,你们要不要进去?里面可凉快了。 面对野鬼的邀请,所有人都退缩。那可是高草丛啊,是没人敢去的地方,是不能去的地方。如今野鬼在高草丛里走了一遭,她肯定是不要命了。 野鬼自幼就不怕邪,别的娃娃怕的东西,她不怕,别的娃娃看一个恐怖的东西就哭,她不哭。野鬼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觉得大人们俗气,大人们把各种爱吃的东西往嘴里塞,把各种爱喝的东西往嘴里灌,一点儿也不是东西。大人们吃肉放屁,喝酒撒尿,吃累了倒头就呼噜呼噜睡,太俗气。野鬼想要离开大人们,去只有孩子的地方,去孩子的王国。去孩子王国的路肯定漫长,正好野鬼喜欢探险,她可以在路上进行各种探险活动。 阿凤带野鬼去找阿龙玩儿,可是,她们没能找到阿龙,不知道阿龙跑哪儿玩儿去了。 阿凤说:“野鬼妹妹,你进入高草丛不怕吗?里面有鬼吗?” 野鬼说:“里面没有鬼,里面可凉快了。” 阿凤说:“妹妹,你胆子真大。” 花印站在阿龙面前,交代很多事情,说一不能这样二不能那样,在画院里面要好好学习,别惹先生生气,说得阿龙一愣一愣的。花印给阿龙留了一袋好吃的,让他和妹妹阿凤分着吃。 花印离开画院后,阿龙就拎着好吃的来找阿凤妹妹,野鬼妹妹也在呢。野鬼带阿龙和阿凤进入高草丛,两人跟在野鬼后面,走得战战兢兢的,野鬼却什么也不怕。 阿龙说:“别往里面走了,高草丛里有鬼。”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是你自己吓自己。”野鬼说,“里面有一处空地,可凉快了。” 三个人小心翼翼走在高草丛间,很多草都没过他们头顶,他们仰望大草,可以看到草间的天空,天空那么明亮。 野鬼带阿凤、阿龙来到一个平整的空地上,周围是参天大草,草和泥土的芳香在四周缭绕。这里好神秘,仿佛世界上没人能发现这个地方。他们坐在地面上,风吹动周围的草,草尖轻轻地摇晃。此处清凉无比,他们浑身都感觉凉嗖嗖的,舒服极了。阿龙打开花印姐姐带来的好吃的,和两个妹妹分享。 有人在高草丛外面看到高草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进而听到有吃东西的声音,这人吓坏了,立即向其他同学说,有人在高草丛被鬼吃了。 这事儿传开了,大家都心里害怕。有胆子稍微大一点的男生来到高草丛旁,也听到了吃东西的声音,他立即毛骨悚然,然后拔腿就跑。 园子里总是有很多有趣的事情发生,每天这些孩子都能沉浸在无限的快乐中。园子里就是天堂,他们都感觉自己会一直这么快乐下去。阿龙从高草丛出来,这个很多人都不敢进入的区域,他如今不再害怕,他知道里面没有鬼,里面很清凉。 阿龙是去过高草丛的人,在孩子们的心目中,阿龙是胆识过人的人。那个高草丛,直到现在,很多孩子都不敢去。下午的时候,很多孩子在一起做游戏,阿龙胆识过人,因此阿龙演皇帝,一些孩子演大臣。皇帝阿龙出行的时候,不用自己走路,可以坐轿子。两个人双手交叉紧握,就是轿子。阿龙坐在两个男生的胳膊上,两个男生把阿龙抬起。阿龙要去哪儿,两个男生就把他抬到哪儿,那可是皇帝,皇帝要去哪儿,当然就得去哪儿。 大唐画院有了小皇帝,园子里气象立马不同。皇帝去的地方,总是一番前呼后拥的景象。那些大臣们,见到皇帝,都跪拜。阿龙体会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感觉,他要的就是这种感觉,他就是要这种感觉,这种感觉使他开心。 阿凤也很高兴,哥哥当了皇帝,她就是皇帝的妹妹了。 阿龙是野鬼带入高草丛的,他提议让野鬼也当皇帝。可是,一个园子怎么能有两个皇帝呢?阿龙说,我是地面上的皇帝,野鬼妹妹是天上的皇帝。 就这样,野鬼成了天皇。她是出类拔萃的女皇帝。 第一百四十三章 野鬼(三) 在大唐画院的园子里,孩子们可以自由地奔跑。奔跑使人快乐,因为这奔跑是自由的。阿龙在大唐画院已经当了皇帝,野鬼也是皇帝。阿龙是男皇帝,野鬼是女皇帝,男女搭配,当皇帝不累。野鬼是天上的皇帝,阿龙是地上的皇帝,他们是天地双皇。 当上皇帝的阿龙,看不起同学们,觉得他们是一群蠢蛋。阿龙告诉妹妹阿凤,那些同学如果不蠢,就也当皇帝了。阿龙自制了一个弹弓,这弹弓的手柄上刻了一条龙,是他自己刻的,栩栩如生。这是皇帝的弹弓,这是伟大的弹弓。 在园子里,阿龙命一个男同学在远处摆放一个酒瓶,阿龙手里拿着弹弓笔直站在地面上,众同学都看着他。只见他举起弹弓,拉弓射蛋,瞬间,那个酒瓶“叭”的一声碎了。众同学都欢呼,说皇帝好弹法,弹无虚发。 阿龙有了精准使用弹弓的本领,他就想要征战四方,他要御驾亲征。其他同学都要在画院里学习画画,不能跟着阿龙征战。阿龙只好带着野鬼妹妹和阿凤妹妹去征战。 阿龙带着弹弓,身后跟着阿凤、野鬼,三个人走出了大唐画院的园子。园子外面的情况是他们陌生的,但阿龙不怕,他有弹弓,野鬼也不怕,她胆子大。既然三个人里面有两个人不怕,阿凤也跟着不怕起来。 街上马车跑来跑去,行人各行其路。还有驴车呢,半夜驴车行进的“轰隆”声,驴叫的撕心裂肺的声音,吵得路旁的居民无法入睡,即便睡着的人们,驴一叫,全都醒了。住在路边有好处,可以开一个商铺,或者摆一个摊位,都可以有收入。另外,正因为路边噪音大,居住环境不好,所以房价相对比较便宜。但是说实话,住在路边的人,生活没一个好的,谁受得了不分白天黑夜的“轰轰隆隆”的声音呢?天天听驴叫,谁受得了? 阿龙等人就是走在这样一条喧闹的街上,这街道噪音太大了,站在街上,让人感觉整个空间要爆炸了。这哪里是人生活的地方,人生活的地方怎么能这样?说这里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可街道两侧分明可见两排房屋,屋子里都住着人。住在这里的人要日夜承受街道上巨大的噪音,人的生活仿佛会被这些噪音打碎。人的一生中,几乎要用一半的时间睡眠。睡眠的质量,非常重要。居住的环境,非常重要。可是,有很多人生活不好,这“不好”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住不好。 阿龙听白厌沙哥哥说起过,在白厌沙大概十五岁的时候,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宿舍里很多睡觉的木板拼接起来,形成通铺。这些铺位看上去挺好,实际用的时候就会显得拥挤。如果一个学生睡一个木板,则比较宽敞,可校方的安排是,两个学生睡一个木板,这样一来,睡觉的地方就不宽敞了。白厌沙睡在墙边,一边是墙,一边是同学,同学和墙把白厌沙挤在一条缝里,这条缝就是白厌沙睡觉的空间。这个小空间并不干净,墙壁有些脱落,从墙上掉下来不少沙子和土,沙子和土铺在睡觉的布单子上,白厌沙一睡觉,就会身体沾满沙子和土。学校没有洗澡的地方,回家也没有洗澡的地方,当时白厌沙觉得,天下没有洗澡的地方。懵懂的白厌沙不懂很多概念,旅馆、洗浴、死亡、沙漠,等等。可以说,很多很多的概念,白厌沙都不知道,概念所代表的实物,他更是见没见过,听没听过。是的,白厌沙当时是无知的。他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一天无知,两天无知,到了第三天还无知,无知在持续。在无知的状态下,白厌沙不知道旅馆,不知道死亡,甚至连当今皇帝是谁都不知道。 阿龙想起白厌沙哥哥讲过的故事,他对阿凤和野鬼说:“真想见到白厌沙哥哥,告诉他,我就是皇帝。” 阿龙、阿凤、野鬼走入荒野,野地上有响动,他们趴在一块大石头后面看,发现前面有好多人。 “哥哥,你看,他们像屎壳郎一样。”阿凤说,“头上戴着铁盔,身上穿着铁甲,手里还握着一根叉。” “那是军队。妹妹,那是军队。”阿龙说,“站着的是兵,骑在马上的是将军。” “将军是什么?”野鬼问。 “将军是带兵打仗的人。”阿龙说,“我手里的弹弓没有他们手里的叉子厉害。” 军队在野地里呆了一会儿就走了。他们刚才在野地上架锅做饭,吃完饭,军队继续行军。阿龙、阿凤、野鬼跑过去,发现草地上有煮过的大骨头,骨头上有很多没吃完的肉。这肉是刚煮过的,还冒着热气呢。三个人就吃军队留下来的肉。 前面的军队中,很多人都斗志昂扬。秦返途和霍江纯抬着一个箱子来找关夜将军,关夜骑在马上。关夜看到这个箱子被打开,里面是满满的金银珠宝。昨天,秦返途和霍江纯带兵攻击山谷联盟的军队,歼灭了一支队伍。这箱金银珠宝是山谷联盟抢的,现在,又落入秦返途和霍江纯二人手中。他们二人问关夜将军如何处治这箱金银珠宝,关夜要他们去换成钱,购买军队装备。 秦返途说:“这些山谷联盟的人真狠,把人的生日礼品抢了,还把在场的人都给杀了。我们是与恶人为敌的,购买军事装备,增加军队战斗力,不错。” 霍江纯说:“自从联军打了败仗,被山谷洪水淹了,联军就解散了。现在没有海龙帮的兵帮助,我们的战斗力仍然不弱。我们的军队就没有弱过。这次增添一些装备,我相信我们又能歼灭山谷联盟几支队伍。” 关夜说:“你们只歼灭了敌人一支队伍,不要骄傲。等装备来了,你们再领精兵歼灭敌人两三支队伍。慢慢来,一点点消灭敌人。买装备,多杀敌,缓称王。” 第一百四十四章 烽火东起 人间祥和总是短暂,近日发生的多起失踪案件又将山谷联盟推至风口浪尖。世间的和平如海面,起起伏伏,大体太平已使人心安。在天下,和平着和平着就不和平了,当世间风浪起,百姓的好日子就会被卷得鸡零狗碎。 山谷联盟不光有恶人做了几件不光彩的事情,山谷联盟的军队也没有闲着,那军队从东部烟山山脉出来,进入靠近山区的几个城镇,一路烧杀劫掠,弄得当地百姓的家鸡飞狗跳。事情已经十分紧张,那几个被血洗的城镇,笼罩着恐怖的阴云。其他的一些城镇居民,也面临死亡的威胁,山谷联盟的军队还在行进。 官方军队已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望台上的兵时刻观察敌情,高处燃起烽火。一处烽火燃起,其他地方的烽火也都接二连三地冲天而起。战事紧张,谁都不肯放松,谁都不肯让敌军肆意妄为。 关夜将军带领军队在荒野行进,军队向东方逼近。秦返途和霍江纯走在队伍中间,他们知道有硬仗要打。每次打仗,总会伤亡一片,伤是伤残,亡是死亡。战争就是这样,既然选择了战争,就要接受战争的结果,无论是伤还是亡。 秦返途和霍江纯身经百战,他们已经习惯紧张状态,如果哪一天突然放松一下,他们反倒有些不适应。两人跟着关夜将军打仗已有很多年,一些跟他们一起参军的战友,有的已经死在战场,有的受伤,治疗后调入后方工作。秦返途和霍江纯总是充满豪气,他们自信满满,相信自己在任何一场战斗中都能出色完成任务。关夜将军对他们也有所期待,他们带领的队伍总能令敌军溃散,然后成功歼灭敌军。 卫灵在若烟城逛街,他是喜欢逛街的人,因为街上有各种有趣的事物。他手持一把扇子,悠闲地走着,街上姑娘多,她们都衣着光鲜。卫灵笑着看着美丽的街景。街上有人说若烟城外的荒野中又要打仗了,卫灵一听这话就眉头一紧,他讨厌打仗。卫灵喜欢在富贵之地游逛,他想要一生这样安逸,他认为任何军事冲突都会破坏他享受,破坏他享受人生。 卫灵站在街上时听到一些市井男人对战事进行议论,他对打仗本身是讨厌的,因为打仗会打乱他的生活,但对打仗的街谈巷议却有种趣味,因为街谈巷议像是讲故事,是群口故事,让人听了还想听,因此他对这些街谈巷议有兴趣。有人讲起话来眉飞色舞,有人讲起话来声音高亢,有人讲起话来手舞足蹈,有人讲起话来不断比划,有人讲起话来故意小心地压低声音。这些人的谈话让卫灵饶有兴趣。人能把别人讨厌的事情讲得妙趣横生,让这个讨厌此事的人对此事产生浓厚兴趣,全靠一张嘴。嘴里有乾坤,很多事情,嘴说大就是大,嘴说小就是小,嘴说黑就是黑,嘴说白就是白。 阿龙、阿凤、野鬼走在荒野中,巨大的荒野令他们迷茫,他们不知何去何从。荒野是大的,孩子是小的,三个小孩子在大荒野中多少有些无助感。阿龙很坚强,他说我是皇帝,皇帝不能怕苦。 在荒野中的一棵树旁边停着一辆马车,马车的主人在地面的一张凉席上睡午觉,睡午觉的人是谢千里。谢千里的马车上装着一些丝绸,这些丝绸是他要运送的货物。他的马车有时候送人,有时候送货,赶上什么送什么。 阿龙、阿凤、野鬼悄悄爬入马车内,这马车里有好多丝绸,他们就躺在丝绸上。谢千里在凉席上睡觉,三个小孩儿在丝绸上睡觉。谢千里睡完午觉,把凉席卷起来,往马车上的缝隙里一插,就赶着马车离开了旁边的这棵树。 马车在荒野中疾驰,三个小孩儿趴在丝绸上,看到窗户外的地面上有马帮在行进,那是给卫灵、洪清浊等商人送货的商队。商队好长,那长长的队伍,像一条龙。 窗外的风景,在三个小孩儿的视野中不住地倒退。景色好美,只是一闪而过。不过不用担心,一个风景退后,又有新的风景接上来。一个又一个的风景连接,窗外一路都是风景。 马车在天快黑的时候停下来,三个小孩儿从马车上下来,吓了谢千里一跳。令阿龙和阿凤惊讶的是,这里竟是茶山。听到马车的声音,花印下了楼,她看到站在马车旁边的阿龙、阿凤、野鬼,吓了一跳。 “你们怎么回来了?”花印着急地说,“最近野外在打仗,你们乱跑什么?” 谢千里带来的丝绸,是花印买的。花印上次在若烟城,看上一些丝绸,自己带不了太多东西,就托谢千里购买后给送过来。谢千里很快卸完货,喝了杯茶水就离开了。 花印给三个小孩儿做了晚饭,三个小孩儿一边吃晚饭一边一五一十地讲路上的风景。那野外的风景,总使三个小孩儿惊奇,他们感觉野外的风景怎么看也看不够。 花印计划着抽空把三个逃学的孩子送回画院,最近战事紧张,在哪儿都不安全,不过知识还是要学的,不学知识就成文盲了。 茶山的夜晚寂静,今夜无月,也听不到风声。在这样的夜晚,人小声说话也显得声音洪亮。一到夜晚,不光任何声音显得洪亮,山上草木芳香也透入屋内,这便是花印说的夜来香。 三个逃学的孩子在茶山找到了一份宁静,他们都不想去上学了,永远也不去上学了。花印当然不允许他们永不去上学,找个合适时间,还是要把他们送到画院去的。具体什么时候送他们回画院呢?明天?后天?花印没有想好。去画院的时间,由野外战事的紧张程度决定。等仗打得不厉害了,就送他们去画院,免得路上被无礼的兵无礼。花印做事细心,考虑问题周到,这次三个孩子逃学到此地,花印没有批评他们,只是告诉他们会送他们回去的。 第一百四十五章 告别 白厌沙进入大理国,疲惫的马帮在街道缓缓地行进。当年贫民段思平也是这般疲惫地牵着马从街道走过,段思平不满当朝制度,纠集各方势力,推翻了欺负人的朝廷,建立了新的政权,成为大理国的开国皇帝。这街道是皇帝走过的街道,所以是非凡的街道。马帮再次走上街道,想必这繁华街道会为马帮带来好运。 马打着响鼻,街道宽阔,街道上的人都投来惊奇的目光。他们见过马驮货的,但没有见过这么多马驮这么多货的。这些人马长途运输货物,旅途疲惫,街道上的人都看着他们。马帮缓缓行进,这些人马一看就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跋山涉水来到此地,正在融入这里的生活。 周围人说话的声音,有些古怪,白厌沙听不懂。不过这没有关系,一些简单的交流,边说边比划,双方大概能够明白对方的意思。白厌沙没有与街道旁边的人交流,他默默往前走着,手中的绳索紧握着,马一步一步跟着他,他走到哪儿,马走到哪儿。 这座城真是气象非凡,白厌沙带着马帮行进的过程中,看到众多商铺。商铺内外都有人,人进进出出,十分热闹。一些人的服装极为奇特,说不出是什么款式,真是鬼斧神工的衣服。卸货的地方就在前面,他们的货质量很好,在当地很受欢迎。白厌沙自信满满地往前走着,他要带马帮去前面卸货。等卸完货,他们可以找一家茶馆,坐下来,喝口茶,歇歇脚。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地方。白厌沙靠近一个镇,了解一个镇,然后离开一个镇。很多时候白厌沙就是这样,他在心里给不同的地方做出分别,然后逐一地去这些地方。旁人会以为,白厌沙到一个镇,亲近一个镇,是要长久地呆在一个镇。事实恰恰相反,白厌沙到达一个镇,根据不同的分别不同程度地了解这个镇,然后他要做的事情是:离开这个镇。白厌沙靠近一个镇,了解一个镇,然后与这个镇告别。靠近是为了告别。 人马队伍到卸货的地方了,当地的几个力气大的汉子帮着把货往下卸。马静静地站着,人在活动,马背上的货物卸下来后,马动动腿,感觉背上丢失了重量。此处一阵忙乱,大家齐力把货卸下来,并把货整齐码放在空地上。货已放好,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一起去茶馆喝茶。 卫灵在若烟城的街上看杂技表演,几个女孩儿能在刀尖上跳舞,表演者都来自尖刀寨。看完表演,卫灵回月泠客栈休息。此时是中午,卫灵躺下来闭目养神。他有个朋友是和尚,卫灵称他为小和尚,并不是岁数小,而是卫灵觉得他在佛法方面尚处于初学阶段。他的这个和尚朋友经常打坐。卫灵多次听到这个朋友的建议,和尚朋友建议他没事儿的时候打坐。卫灵就说,没事儿的时候打坐,不是没事找事吗?难道打坐很痛快吗?既然打坐不痛快,找时间打坐,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吗?老坐着,屁股容易长疮。老打坐,对得起屁股吗?屁股招你了惹你了? 那个和尚朋友的建议,卫灵不采纳。卫灵找到了代替打坐的冥想方式,别人打坐冥想,他躺着冥想。他想,怎么想不是想?静静地在那里坐着,和静静地在那里躺着,有区别吗?你用屁股坐,我用脊背坐,怎么坐不是坐?你坐下来一坨,我躺下来一条,只不过静静呆着的方式不同,都差不多。 此时卫灵躺在榻上,他觉得自己这样躺着跟打坐没有区别。以前他躺着午休时,那个和尚朋友来找他。他醒来后,与和尚朋友聊天,他说自己刚才在用自己的方式打坐呢。和尚朋友说他刚才是在午睡,他辩解说,谁说躺着就不能打坐了?我刚才就是在躺着打坐呢。 今天来自尖刀寨的表演者的表演实在是太精彩了。躺在榻上的卫灵闭着眼睛,脑子里飘荡着刀尖舞者的身影。卫灵觉得自己是在躺着打坐呢,是在躺着冥想呢。他从刀尖舞者联想到大理国,他没有去过大理国,于是幻想大理国的样子。想着想着,他就想到了白厌沙。卫灵计算着时间,这个时候,白厌沙应该能到大理国了。 卫灵突然坐起身,喝了口水,又计算了一遍,没错,这个时间点,白厌沙应该能到大理国。卫灵虽然没有去过大理国,但若烟城到大理国的距离以及马帮的行进速度他还是知道的。 在若烟城,没有卫灵不熟悉的地方。卫灵清楚,在一个熟悉的城活着,生活是舒心的。那白厌沙跑到那么远的地方,旅途劳顿不说,到达新的城,当地生活习惯殊异,恐一时难融入当地生活。卫灵突然不断地想到白厌沙,不知道白厌沙在大理国怎样了,不知道他到达了哪座城,不知道他是否适应当地的生活习惯。那大理国以白族人居多,那里的人向来民风彪悍得不得了,拿起昆虫就敢吃,用昆虫做昆虫宴,让昆虫提供营养。卫灵是了解大理国的很多习俗的,他常常坐在园子里看各种演出,知道很多天下有趣的事情。 卫灵在月泠客栈中望着窗外的竹子,竹子那么直、那么绿,仿佛竹子的生长是为了清爽人的心。卫灵忽然觉得,视野中的一切仿佛是按照人的心愿望的方式生长的。所以,看似客观的事物,竟与人的内心有这么紧密的联系。外界的色彩和内心的色彩是相同的,外界的温度和内心的温度是相同的。从某些层面上来讲,外界和内心是一样的。 站在窗前的卫灵,看着如同内心一样温暖的景色,默默不语。这是他的客栈,外面的景色,近处的竹子,远处的山,也是他的。他是富有世界的人,世界就在他眼前。 卫灵被窗外的风吹到,窗外的风有一种芳香。 第一百四十六章 商路 白厌沙在大理国的一个湖边居住下来,这湖很大,湖上有小舟缓行,渔民站立船头,撒网捕鱼。晴天时,阳光总是很好,渔网在阳光下闪烁,让人感觉这是美好的一天。周围的空气带有清新的湿气,呼吸起来,感觉空气有一种迷人的魅力。 当地众多的人也都居住在湖边,晚上睡觉时,人们感觉,那湖水就在耳边。当地村民戏称这湖是耳边湖。有关耳边湖的传说很多,每一个传说都动人。 白厌沙在耳边湖边认识了一些人,这些人中有当地人,也有外地人。有些当地人去了外地,或短期或长期,有些外地人来到当地,或短居或长住。刚把货送到大理国,白厌沙感觉完成了一个艰巨的任务。从艰苦的状态,突然来到轻松的状态,白厌沙精神有些恍惚。他感觉自己像一只刚刚卸掉束缚的驴。拉磨的驴,刚刚卸掉束缚,驴都有点不认识自己了。还要不要拉磨?束缚都没有了,还怎么拉磨?如果不拉磨,那还是驴吗?驴拉磨不是天经地义吗?驴不是就应该拉磨吗?要什么好吃的?要什么交配?好好拉磨不就行了吗?驴不拉磨,那还是驴吗? 白厌沙突然完成了艰巨的任务,一时轻松下来,他有点不认识自己了。他望着耳边湖,这耳边湖此时在他眼前,是眼前湖。 白厌沙在湖边岩石上坐下来,他难得有这样悠闲的时刻。在大理国,白厌沙决定住几天,在这个国采买一些东西,带回去,又能赚一笔钱。在忙碌中,白厌沙有要完成的任务,他要做的是走好脚下的路。不忙碌了,忙碌后遗症还在,闲不下来,总感觉找点事情做才好。人似乎都是贱命,总要忙活起来,把自己累得要死要活,生命才饱满。白厌沙这几天虽是在大理国居住,可是没闲住,买买这个,买买那个,一时间购置了一堆货物。 白厌沙走在街上,走过烧鸡摊位,走过水果摊位,日常饮食物品,他无心去买。他买了很多货品,这些货物驮运到中原,一定会有好的销路。白厌沙就是这样,日常的生活懒得打理,他脑子里时常盘旋的是生意上的事情。商人讲究的是利益,无利不起早,无利不远行。在白厌沙经商的过程中,遇到许许多多的事情,这些事情他不去向别人说,只自己心里知道。 白厌沙计算着日子,没几天了,他们又要踏上行程,将在大理国采买的货带到中原。在一家小店,白厌沙坐下来,点了一份青稞饼,一壶酥油茶。这一张青稞饼,被切成许多牙,一牙一牙地拼接在一起,像一朵花。这酥油茶,盛放在一只大银壶里,银壶精致,密封着酥油茶的气味,可这气味封不住,从壶嘴透出来。青稞饼淡香松软,酥油茶绵柔香醇,白厌沙一气吃了许多青稞饼,喝了好多酥油茶。在大理国,白厌沙用饮食找到一分淡定。 卫灵的一些货物被白厌沙带到了大理国,哪些货物销路好,哪些商品受欢迎,在这些方面,卫灵比白厌沙有经验。这一次,卫灵提供的很多货物都运了过去,卫灵相信,大理国的人会很喜欢那些货物。卫灵和白厌沙之间的商业关心有些微妙,一些货物,白厌沙付了钱,一些货物,白厌沙没有付钱,等把货物带过去卖出去回来后再付钱。这路途中,卫灵承担风险,如果所带的一些货物中途丢失,或者直接被人抢了去,卫灵需要蒙受损失。当然,白厌沙也承担各种风险,所驮运的货物,马帮的马,马帮人的生命,这些都在运送货物的路途中承受威胁。看似平坦的一条商路,实则布满凶险。 卫灵坐在月泠客栈的窗前,窗外是他熟悉的风景。他不再想生意上的事情,从月泠客栈走出来,走上一条布满竹叶的路。来到悬崖边,卫灵发现这里没有一个人。卫灵喜欢独自面对悬崖下的深谷,深谷很深,仿佛里面潜藏着无限的东西,惹人遐想。 自然风光给卫灵一份宁静,他看多了世俗的喧嚣,正需要这眼前的风景来陶冶情操。过去的生活有太多与别人雷同,别人吃,他也吃,别人喝,他也喝,他感觉自己里里外外没有新意。那一年他终于决定要干一番事业,就做起了茶叶、丝绸等生意。他还记得当时是个深秋,山上的树叶有一种浓墨重彩的黄。他的经商之路始于那个秋天,那个令人无限回味的深秋。算起来,已经过去好些年,卫灵积累了丰富的经商经验。他从形单影只到朋友众多,经历了一个由简到繁的过程。卫灵现在虽然朋友多,可他觉得人不应该与他人纠缠在一起,人与人应当保持距离,距离产生美。个人有个人的空间,如果人和人靠得太近,就会相互侵犯彼此的生活。人会干扰人,卫灵喜欢不被干扰的生活。 现在,卫灵的许多货物按照计划被白厌沙带到了大理国,卫灵计算着时日,白厌沙应该快从大理国往回返了。卫灵教给了白厌沙经商的技巧,从中原带货物到大理国能挣钱,从大理国带货物到中原也能挣钱。两头挣钱,利润可观。 卫灵对很多的事情都有美好想象,他是一个乐观的人。他手里有点钱,他认为人间很多事情都可以用钱摆平。钱虽不是万能的,可钱是大能的。卫灵需要的钱,他赚得到。他的商品不光在近处的若烟城销售,也在远处的大理国销售。从近处到远处,人们铺就 了一条动人的商业之路。 卫灵展望未来时多少有些激动,他感觉自己的事业是辉煌的,创造这辉煌的,是他和他的朋友,以及众多像他们一样的可爱的人。很多人的事业已经起来了,在一片辉煌中,很多人都很有干劲。这是一个很好的时代,众人在共同打造一个商业帝国。 第一百四十七章 殉葬(一) 白厌沙已经带着驮满货物的马帮离开大理国,他们要回中原,若烟城是他们的目的地。白厌沙做成一笔又一笔生意,他感觉自己有一点懂得经商了,这是实践经验。作为一名有经验的商人,白厌沙走在商路上是有自信的,他相信自己会克服困难,他相信自己会完成任务。在这条漫长的路上,白厌沙毫无怨言。从事一件事情久了,人会对这件事情产生感情。白厌沙喜欢商队,也逐渐依赖商队。似乎,商队是他生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分离。白厌沙享受行商的感觉,他的足迹布满天下的山河,山河入了他的心,令他多次怦然心动。 在返回的道路上,白厌沙遇到一个放羊的孩子。羊白厌沙是见过的,孩子白厌沙也见过,可放羊的孩子白厌沙第一次见。他以前见过放羊的老头,他以为老头就是用来放羊的。这一次的情景刷新了白厌沙的放羊观,也刷新了他的老头观。原来老头和羊不必是黄金搭档,老头可以不放羊,羊可以不被老头放。这些路人会与白厌沙攀谈,白厌沙从路人口中听到很多故事,都是有趣的故事。许多重要的信息,都是路人告诉他的。 从这个放羊的孩子的口中,白厌沙得知民生艰难。孩子说,附近有当地的官收税呢,苛捐杂税一大堆。有一次,一个官拦住一辆马车,说是要收车马税。车要上税,马也要上税。马车上的公子和官讲道理,公子的夫人也和官讲道理,可是官不讲道理。官见公子不想交税,就想纳公子的夫人为妾。官给公子两条路,一条是立即交车马税,一条是把夫人交给他。公子舍不得把夫人交给他,就忍痛交了巨额车马税。 白厌沙离开这放羊的孩子,没走多远,他遇到一群人。这群人身上服装各异,表明地位不同。他们被几个人赶着,他们像一群羊。近日,一个陵墓启用了,因为有人死了。死者是帝王还是一个大官,白厌沙不清楚。前面的工作已经齐备,后面的工作是把这群伺候主人的人带入陵墓。那几个人轻微挥动着木棍,这群人就听话地往前走,他们没有怨言,像白厌沙的马帮一样没有怨言。这群人要去陪葬,与那些瓶瓶罐罐一样,和主人葬在一起。他们的陪葬是天经地义的,陪葬是他们的工作。他们要与主人一起去另一个世界,那一个世界与此时眼前的世界一样,有山有水,有人说话,有人欢笑。他们要去的是阴间,阴间和阳间一样,阳间有阳间的生活,阴间有阴间的生活。他们都有些憧憬阴间的生活呢,那里有吃有喝,有说有笑,生活会很有趣味的。只是,他们在阳间生活了这么久,马上离开,他们都有些不舍。他们要慢慢离开这个世界,在进入陵墓之前,他们要看这世界最后一眼。 那人群中间,跟着三只小羊,小羊欢快地跑着。白厌沙和那个放羊娃聊过,他知道这三只小羊就来自那个孩子的羊群。三只小羊挤在人群里,小羊们感觉人群和羊群是一样的,都是一群一群的。三只小羊要去殉葬,它们像要去赶集的欢快的孩子。 有关陵墓陪葬的故事白厌沙听过一些,一群人进入墓室,大家都坐在地上。有宫女举起备好的酒壶,将毒酒倒入嘴中咽下去,倒地死亡。很多宫女没有喝毒酒,但坐久了,困,就躺下来睡着。其余醒着的人,分不清哪些是死去的宫女,哪些是睡着的宫女。分不清没关系,等睡着的宫女醒来,坐起来,就知道谁是睡着的。死了的人是不能醒来的。白厌沙虽然对一些陪葬故事有过了解,可眼前的这群人,进入陵墓后会有什么遭遇,他感觉无法想象。这群人就在他的眼前,活生生的一群人,他们很快会进入陵墓。陵墓是他们世界的尽头。 有谁去过世界的尽头吗?这群衣着光鲜的人,正在前往世界的尽头。 在离陵墓不远的荒地上,有一条街道,街道不长,有不少人在这里摆地摊。有卖胡萝卜的,鲜艳的胡萝卜摆成一堆,有卖烧饼的,热乎的烧饼,整齐码放在一块木板上。街道两侧的摊位,供应食品给远行的旅人。那个放羊的小孩儿来到街上,买了六个烧饼,手里还提着一瓶凉透的白开水。他买烧饼的时候,殉葬的队伍已经开始进入陵墓。小孩儿手里拿着烧饼和水,他要去找他的姐姐。他清楚姐姐今日要去陪葬,母亲和父亲在家里唉声叹气,他要去送送姐姐。姐姐没有吃早饭,一早就随着其他人来到荒野,被驱赶着,一步步靠近陵墓。姐姐告诉过弟弟,陵墓就是家,去陵墓就是回家。弟弟懵懂,不理解姐姐说的话。但他听说陵墓很大,所以那里的家一定很大。 小孩儿走在街上,他想问,你们有谁看到了我的姐姐?街道上的人行色匆匆,没有人注意到他。他想问,你们谁知道我姐姐在哪儿?街道上的人都脚步匆忙,没有人和他说话。他想问,你们看见一支陪葬的队伍吗?街道上人来人往,没有人理他。 那群人缓缓进入墓室,墓门关闭,巨大的石门封死出路。这群人进入陵墓,石门关闭,他们从此暗无天日。 小孩儿的羊群在野外吃草,他跑到街上买了烧饼,他还带了水。可是,他没能见到姐姐最后一面。姐姐没能吃到他带的食物,没能喝到他带的水。 白厌沙看到街道上有一个小孩儿,正是那个放羊的小孩儿。他手里拎着东西,在张望着什么。白厌沙不知道他在找什么,难道是丢了钱? 荒野中的声音多么好听,风拂过绿绿的草,风掠过高高的树。这野外的声音,小孩儿在听,白厌沙也在听。这么好听的声音,白厌沙沉浸其中,他不知道,这声音能否到世界的尽头? 第一百四十八章 殉葬(二) 白厌沙在商队中随着队伍缓步前行,他牵着马,马在一步一步地完成任务。他们是在做生意,做远途的生意。那陵墓的主人也需要有人做生意来养活他,当然,那是在阴间做生意,在阴间养活他。陵墓的主人在活着的时候,有很多人侍候他,为他提供各种服务。他死了,不能就这样孤零零地走了。在阴间,他要像在活着时一样风光,也要有马车,也要有陪侍人员。于是,形形色色的人进入殉葬行列。在殉葬的队伍中,有主人的娇妻美妾,有文臣武将,有与主人关系密切的各路人。不管这些殉葬的人是哪路人,他们都来到同一条路,那就是黄泉路。 很多人在世时,都努力奋斗,在各行各业崭露头角,渐渐地成为各个行业的杰出人物。阳间有杰出人物,阴间也需要杰出人物。一些各行各业选拔出来的杰出人物,有了新的任务,这新的任务便是陪伴陵墓的主人。主人需要这些人,在地下的世界,主人还是主人,主人在地下,不能没有陪伴,不能孤苦一人。当然,殉葬的队伍跟白厌沙的队伍一样,人数众多。有的墓主人,殉葬人员有几十人;有的墓主人,殉葬人员有上百人;有的墓主人,殉葬人员有数百人;有的墓主人,殉葬人员有上千人;有的墓主人,殉葬人员有数千人;有的墓主人,殉葬人员有上万人。他乃一墓之主,主人在另一个世界所拥有的,应当与此世界对应。甚至,有的墓主人在生前要求,在死后的世界,应当拥有比此世界更多的财富。即便一些在世时不那么富裕的人,死后也要风风光光的。装扮死后的世界,这是很多人热衷的。活着时不享福,死后一定要享福。在此世界没有地位,在彼世界一定要有个地位。 很多殉葬的人,都相信彼世界,那是另一个世界,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那些墓室中多姿多彩的描绘,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装饰,使人相信死后的世界是缤纷多彩的。在阳间可以吃喝,在阴间就不能吃喝吗?在哪吃不是吃?在哪喝不是喝?殉葬嘛,无非是换一个地方生活,在哪里生活不是生活?当然,也有人贪恋阳间的东西,不肯立即去另一个世界。这样的人,少不得拿绳索绑了,带入墓室。有高大威猛的汉子,也不愿殉葬,一刀砍死,带入墓室。 墓主人是有威严的,让谁殉葬,是不能变的。安排好的事情,岂能说变就变? 白厌沙在沿途中,看到很多殉葬的人。从朝廷到民间,大家都相信死后的世界。有意思的是,一些生活不如意的人,竟然开始憧憬死后的世界。有些穷苦人,愿意去殉葬。活着进不了宫,死了进宫也可以。民间的人,但凡家里有点钱的,死后都要找活人殉葬。死后的世界需要装扮,带几个活人过去,都是熟人,甚至亲人,黄泉路上有个照应。民间的殉葬人员规模,当然比不了帝王将相,从礼制方面来看,从上到下是一脉相承的。有穷苦人家的人,死后也不能孤单凄苦。家中虽没有财力叫活人殉葬,可礼制方面还是要讲究的。民间有聪明人,用纸糊一个又一个的人,代表活人,拿去殉葬。这是优良的殉葬传统,被民间的高手发扬光大。那纸张不仅可以做人,也可以做房屋,做马车,还可以做结金子和银子的树。民间的智慧是惊人的,人们发现,纸可以做万事万物,想要什么,就可以用纸做什么。 白厌沙向前走,他要赶路。这些路途中遇到的事情,以及路途中产生的思想,让他单调的旅途增添了趣味。对于那些遭受不公的人,白厌沙仅仅只是同情,他想想他们的事情罢了,然后继续赶路。 在路过一个很大的墓地时,白厌沙看到墓地的土是新的。这墓主人气魄大,他的陵墓面积大。白厌沙和他的同伴都清楚,此时的这个陵墓中除了死人,还有不少活人。那些活人是殉葬的活人,陵墓是他们的归宿。 商队的马一步步向前,马背上的货物有些摇晃。这一次,他们带了非常多的异域货物,带到中原,一定可以卖个好价钱。卫灵的一些货,白厌沙带出来了,还没给钱呢。这次回去,白厌沙要把卫灵的货款结一下。要做的事情多着呢,白厌沙心里盘算着各种事情。在盘算事情的过程中,商队缓缓前行。白厌沙突然感觉自己是幸运的,这幸运的感觉是对比得来的。相比那些殉葬的人,白厌沙感觉幸福。殉葬的人走的是死路,死路一条,白厌沙走的是丝路,丝绸之路。那么多人走向陵墓,走上黄泉路,而白厌沙走向远方,从一个远方,走向另一个远方。 在路上白厌沙所能看到的不过是别处的狗怎样叫、别处的猫怎样跑,都是平常情景,这些情景无疑丰富了他的内心,他感觉内心饱满。人的眼睛在看世界,马的眼睛也在看世界。人和马一路前行,共同走出了贸易之路。 进行贸易的一些货品能够留存成千上万年,比如一个杯子、一个茶壶。有一些货品最后成为了陪葬品,进入陵墓,一呆就是千年。 杯子的使用寿命有时候很短,比如一个皇帝登基后一天就死了,他新买的杯子也只用了一天。于是这个杯子海量的时间闲置。皇帝死,一国无君,可谓群龙无首。随后,大量贸易得来的物品闲置。 白厌沙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杯子,杯子可以盛清水,可以盛茶水,杯子可以感知这个世界。白厌沙前行,他在感知世界,感知世界的色彩,感知世界的温度。杯子虽小,内中装着一个世界的色彩。杯子虽小,可装乾坤。 前段时间,白厌沙背后是中原,前方是大理国。现在,他背后是大理国,前方是中原。中原虽远,可白厌沙脚步不停。 第一百四十九章 殉葬(三) 野外以广阔空间呈现荒野独特气息,在这空间中,百兽生存。当然还有人走在路上,白厌沙的商队已经走了很长的路,离他们此次出发的起点有比较远的距离。 商队停下来,不少马开始低头吃草。草很绿,马很爱吃。他们走一截就要休息一会儿,人不累马累,马不累人累。风景见多了,白厌沙不再容易激动,不再像猴子见到水果,呈现出猴急猴急的样子。他开始以平常心看风景,见到风景,心中偶有波澜。 在白厌沙小的时候,去邻居家,见到过桌面上摆放的小小的假山。那是一块形状古怪的石头,看到怪石就如同看到山。墙壁上也有山,那是一幅山水画。当时,白厌沙好奇,看到假山和山水画,感到新鲜。现在,白厌沙觉得人们把山水作为欣赏对象是诡异的,甚至有些可笑。在白厌沙商旅途中,他见过大量的山水。他真正认识了一部分世界,他发现,天下野外的区域远比城市的区域大。这一点很重要,以前的认识是错误的,现在的认识是正确的。以前白厌沙在城中生活,以为天下城区的面积大过野外的面积。事实恰恰相反,他认识到,野外面积远比城区面积大,任何城市都是这样。在野外,到处是山,到处是水。一些没见识的文人,来到野外,看了两眼山水,惊奇得不得了。有些文人会写诗,有些文人会画画。无论是诗里的山水、画里的山水还是假山假水,都是假的。文人以为,把山水画到画里,把假山假水搬到桌子上,山水就到了家。很多人只见过山水画,却没有见过真的山水,这相当可笑。真正的山水在自然界中海量存在,白厌沙往前走一个时辰,可以看一个时辰的山水,往前走两个时辰,可以看两个时辰的山水,往前走一天,可以看一天的山水。他看的不是假山假水,他看的是真山真水。 白厌沙在经商的途中,不只见到山水,还见到许多的人。今天,他和他的马又见到一个人,这个人把他的马吓坏了。这是一个头发雪白的老者,他年龄不算大,可头发全白了,一副德高望重的样子。这老者是一名儒家老先生,他站在一群文人面前。老先生给这群文人讲道理,讲什么道理呢?讲儒家的道理。什么是儒呢?儒字左边是个人,右边是个需,人之所需便为儒。如今刚死的一个墓主人,那可是一个大人物呢。这人物有多大呢?不能说,说出来就要惊天地泣鬼神。总之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他死了。作为一墓之主,他是有权力的,他活着的时候有权力,死了仍旧有权力。他生前就托这位儒家老先生挑选殉葬人员。墓主人的墓室,不能只有墓主人一个人,那墓室如果只有一个死者,就太冷清孤寂了。陵墓中要有黄金,要有白银,要有美玉,要有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类饰品,还要有精美绝伦的绘画。当然,更重要的是要有各种活人来殉葬,人越多越好。 儒家老先生告诉他面前的文人们,殉葬是光荣的,殉葬是无上光荣的。人之所需便为儒,墓主人所需的是众人的陪伴。在那陵墓中,需要有绘画好的人,需要有雕塑好的人,需要有音乐好的人,需要有做饭好的人,好吃的好喝的好日的,一样都不能少。做人就要把忠孝二字记心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臣忠君,子孝父,君为臣纲,父为子纲。老先生给文人们讲伦理秩序,文人们纲纲在耳。 毫无疑问,老先生面前的这群人,都是各行各业最出色的人。这群人男女老少都有,他们有人能歌善舞,有人满腹经纶,有人能做一手好饭,有人能写一笔好字。那俏丽的女子,有的诗词歌赋张嘴就来,有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有爱搞怪的女子呢,撅起屁股对着竹筒放屁,一屁到底,打得竹筒头上的一只蚂蚁晕头转向。搞得屋子里香屁连连,满座皆惊。墓主人活着的时候,可没少看那些有才的人才才艺表演。 墓主人生前称霸天下,死后仍旧光辉灿烂。墓主人是个大人物,如今天不假年,令人叹息。 旁边的小树林中,树干上绑着十个男人。他们都是武人,习武出身,不愿意殉葬,逃跑了,都被抓了回来绑在树上。乱跑是有惩罚的,惩罚不小。儒家老先生称呼他们为两脚羊,他命人割下两脚公羊的蛋,用竹签穿起来,放在炭火上烤。露天烧烤,味道弥漫。他们在此点杀活人,吃烧烤。两脚羊就在树干上,想吃什么,可直接去羊身上取。 儒家老先生笑着看着手下在做露天烧烤,他说:“来来来,大家都来尝一尝烤肉。烧烤公羊蛋,哈哈哈,正是老夫所需。” 白厌沙沿途见到的各种事情,会触发他的情感,有些事情会让他同情,有些事情会让他感动,有些事情会让他厌恶。但不管怎样的事情,那些都是别人的事情,白厌沙只是在情绪上有些共鸣,并不去插手管事情。那个儒家老先生看白厌沙骨骼精奇,有让白厌沙殉葬的意思,白厌沙当然拒绝。白厌沙告诉儒家老先生,我的目的地是中原,而不是陵墓。 商队的马都脚步稳健,他们缓缓经过那群站立在儒家老先生面前的人,那些人是要去殉葬的,他们的归宿是陵墓。活人与墓主人为伴,按照官方的说法,活人可以渐渐地与墓主人去往另一个世界。墓主人是领路人,领他们走向另一个世界的黎明。 白厌沙自知与那些殉葬的文人不是一路人,没有和他们多说话,加紧自己前行的脚步。他是走向中原的人,不是走向陵墓的人。人各有情况,各有各自的路要走。白厌沙不去管他人的路,他有他的路,他可以从他的路走出自己的世界。 第一百五十章 血手印 情帝因杰出的工作受到若烟城官府的表扬。一个城每天会有各种事情发生,在众多的事情中,难免会有悬疑案件让人摸不着头脑,情帝关心这些事情,分析这些悬疑案件,总能找到事情发展的来龙去脉。一些人们弄不明白的事情,情帝总能弄明白,并且他会把事情的经过明明白白地讲给大家听。 早晨的风还带着些微春天的寒冷,情帝走在风中,感觉自己天生便是为人们在寒冷中带去温暖。他要用一个人温暖一座城。平日里,会有人对情帝指指点点,说他一个异域人,来到中原,净管闲事。很多事情,在人们看来,不归情帝管,跟情帝没有一枚钱关系。但是情帝热衷于这些事情,他把别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谁家丢了鸡,他就感觉自己的鸡丢了。情帝帮别人找鸡,就仿佛他在找自己的鸡。 情帝不是中原人,他在观察中原人时有一种独特的洞察力。白厌沙和卫灵都是中原人,情帝观察过他们两个人。情帝觉得这两个人性格不同,白厌沙偏内向,卫灵偏外向。遇到不好的事情,白厌沙会把事情往肚子里吞,卫灵则会把事情讲出来,逢人便讲。情帝既不是内向的人,也不是外向的人,他说他在性格方面属于中性。 情帝有别人没有的沉静,在面对案件时,他能沉下心来想问题。目前的情帝,已经经历过很多事情,一般的世俗事情,已经不能使他内心起波澜,他有点波澜不惊的意思。情帝经手的案件已经数不清了,这些大大小小的案件,曾经牵动情帝的心,情帝神经紧张。现在,即便面对一些命案,他也能从容处理。人间事情多,大人物强抢民女,小人物老婆被别人抢,大富翁花钱买命,穷人一介草命被别人杀,这些事情情帝听多了也见多了。作为一个外来者,情帝完全可以过轻松时尚的生活,买他几个老婆,生他一堆孩子,开个妓院,赚大把大把的钱。可情帝铁肩担道义,他把个人利益放到最后,把别人利益放到眼前,凡事总为别人考虑,为他人的安危而忧心。 情帝在若烟城找了一家茶馆喝茶,喝茶的人不多,三三两两。大部分的人,忙于生计,没有时间喝茶。也有些人,有时间,可是没有钱喝茶。情帝既有钱又有闲,他喝茶,一个人喝茶,他说,我喝的不是茶,喝的是寂寞。 情帝算起来,已经在中原呆了不短的时间,他有些想念家乡。他知道,自己短期内是不会回家的。他说不清楚,虽然有些怀念家乡,可他并不打算回家。他的家乡离他很遥远,他在回忆家乡时,内心有特有的感觉。他觉得这样不错,在他心里,家乡是一种感觉。如果他回去,新的事物会出现在他的眼前,从而打破他对家乡的特有的感觉。情帝为不回家找到了理由。 茶馆里一个身材粗壮的汉子带了两个兄弟来喝茶,这个汉子是鹰王鲁猛狗,他们是忙里偷闲,再忙也要来茶馆喝喝茶,惬意惬意。 鹰王鲁猛狗认出了茶馆里的情帝,就和两个手下在情帝面前坐下来。鹰王鲁猛狗说:“情帝兄弟,好久不见。”情帝说:“见过鹰王。好久不见。” 鹰王要了一壶热茶,他饮茶后对情帝说:“如今任务重,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人嘛,活着就要做事情,做各种事情。人死了就不能做事情,人死了就不能动弹,不能动弹怎么做事情?我知道你是远近闻名的侦探,没有你侦破不了的案子。你每天忙你的案子,我每天忙我的事业。真巧,在茶馆遇见你。最近,有人接二连三地死在客栈里,客栈窗户上都留有一个血手印。这事儿您听说了没有?” “听说了。”情帝说,“不光听说过,我还经历过。以前我住客栈,早晨起来,看见窗户上有血手印。幸运的是我没死。当时我就觉得事情诡异,可我一直没有找到线索。我不知道血手印是谁留下的,不知道血手印代表什么,不知道留下血手印的用意是什么。” 鹰王鲁猛狗有好几名手下死在客栈中,大家的描述都一致,窗户上都有一个血手印。 情帝一直认为个人应当与所有人保持距离,如同在夜晚的黑暗中默默地生存,在黑暗中,感受星星点点的星光,感受风吹动高草、高草摇晃,然后自己在黑暗中默默地消失,而人们不知道黑暗中有人已消失。 所以,有时候情帝并不想与人靠得太近,也不想处理俗世俗人的俗案件。但有时候,事情会靠近他。譬如今日,他在茶馆喝茶,本想清闲,却碰到鹰王鲁猛狗。鲁猛狗给他一通说,他又要忙活一阵子了。人才就是这样,闲不下来。 鲁猛狗自认是一个俗人。何为俗?俗字左边一个人,右边一个谷,吃五谷杂粮的人便为俗人。鲁猛狗喜欢吃各种东西,只要能吃他就开心。可是动起脑子来,他就觉得脑子缺根弦。他有时候觉得自己的脑子不是脑子,而是一块木头。所以有关客栈窗户的血手印事件,需要情帝来分析,需要情帝来探查案件。 鹰王鲁猛狗信任情帝,他请求情帝做的事情,大概率会成功。鲁猛狗猛喝了三大碗茶,他觉得痛快,本来今天早上他还发愁呢,现在遇到情帝,他认为事情一定会解决。鲁猛狗让店家把喝光的茶水添满,一壶茶不够喝。情帝看着有些激动的鲁猛狗,感觉鲁猛狗对他充满了期待。这样的情景以前多次出现,情帝总是不愿让别人失望,于是加倍努力破案。 当情帝答应帮鲁猛狗调查血手印事件时,鲁猛狗十分高兴。任何悲惨的事情,只要产生希望,世界便蒙上一层温暖的色彩。情帝不只是简简单单答应别人一件事,他是给别人带来了希望。人生有了希望,就有了方向。 第一百五十一章 商业帝国 荒野与城市,活动着不同的群体。荒野中各种动物你追我赶,城市中各种人熙熙攘攘。动物之间的语言,比较简单,它们没有文字,靠声音和姿势来传达信息,进行交流。人则不一样,人与人之间可以用语言交流,也可以用文字交流。卫灵最近就比较迷恋文字交流,他有很多朋友,他喜欢给朋友写信。书信的传达需要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卫灵会期待,他期待自己写的信快快传达到朋友手中,当然,他也盼望朋友写的信快点来到他的手中。有好兄弟跟他探讨商业,那个兄弟想要摆地摊,做小买卖,但他怕人笑话。卫灵是富商巨贾,他告诉这位兄弟,想做小买卖就去做,做小买卖是什么丢脸的事情吗? 就是这样,卫灵与各种朋友之间进行书信交流,他发现,文字是有温度的。写在纸上的字,带有书写者的情绪,文字可以表情达意,寄托情感。文字承载人类大量的信息,文字十分重要。 晴朗的早晨稍显寒冷,卫灵收到一封信,此信来自叶夏。叶夏在信中介绍了她与情帝的生活,叶夏信中说情帝很忙。卫灵突然收到一封来自叶夏的信,受宠若惊。叶夏的信,文笔清纯,充满温情。尽管情帝很忙,可叶夏喜欢和情帝在一起的生活。叶夏说情帝是一个高贵的人。 在卫灵的人生经历中,有大量的成分与商业有关。他很早就开始商业活动,在他穿开裆裤的时候,在地上捡了几块石头,说是玉,卖给邻居家的大哥哥,换来十枚钱,拿去买了三块年糕。当时他觉得很神奇,原来交换活动可以满足自己的欲望。他认识到,人的很多欲望是通过交换活动满足的。双方交换的物品,一般来说是等价的,属于等价交换。 卫灵年龄不大,却有丰富的商业相关经历。他对商业已有感情,每当想起自己经手的那些商品,他都能相当感动。他的商品进入千家万户,被成千上万人享用,他的心中有一种难言的温暖。 卫灵小时候有一段时间对做生意有自己的感悟,他认为做生意,只要能遇到一些傻大哥傻大姐就能赚钱。就像他用地上的石头换来钱,拿钱去买年糕,如果没有傻大哥傻大姐,这个交易是不成立的。 做生意的种类很多,做任何事情都会遇到困难,做生意也一样,无论做哪种类型的生意,都一样。在遇到困难时,卫灵告诉自己:生活有转机。 事情的确是这样,明明已经陷入了绝境,突然事情往好的方面转,让人看到了希望。卫灵看到事情陷入困境,就用“生活有转机”来安慰、鼓励自己,他眼看着事情从绝境走到顺境,心情也逐渐好转。 没事儿的时候,卫灵喜欢在城中转转,吃吃东西,喝喝饮料,生活清闲。拿他所在的城来说,城中所有的人都知道卫灵,就连当今的皇帝也对卫灵赞赏有加。卫灵是出了名的大商人,他是中原数一数二的富商。富商出门,人们并不围观,人们知道,要给富商卫灵留出足够的生活空间。 卫灵能有现在轻松的生活,他挺感谢情帝的。他的一些货物的丢失,成为他的心病。是情帝帮他侦破了案件,找到了偷取货物的贼。贼是很可恨的,他把别人的东西悄悄地据为己有,愣说是自己的,脸皮厚。情帝帮卫灵处理了很多个案件,情帝脑瓜子聪明,为卫灵挽回很多损失。所以卫灵把情帝看作一个很重要的朋友,情帝和卫灵是好朋友。 在许许多多种类的商人中,有的商人是富商人,有的商人是穷商人。富商努力经营,资本越积累越多,穷商也很努力,可再怎么努力,还是穷。有些走街串巷的小商人,找到卫灵,先鞠一躬,然后笑脸相迎,向卫灵取经。卫灵能把生意做得那样生龙活虎,是众多穷商人羡慕的。人不能只在那里临渊羡鱼,还要退而结网。穷商想要向卫灵学得一招半式,慢慢地让自己也成为富商。大资本家是这些穷商的目标,有些穷商怀疑卫灵朝廷里有人,卫灵多次强调,自己不是皇亲国戚。卫灵见一些穷商很有礼貌,就告诉那些穷商,做生意选择很重要,选择时间,选择地点,选择货品。经商选择很重要,因为商品价格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影响价格的这些因素来自各种事情,经商的人要在这各种事情中做出选择。选择对了,就能盈利,选择错了,就有可能亏本。卫灵善于选择,总能在商业活动中获得利益。此时的卫灵,不说富可敌国,起码也是家大业大,真乃人中龙凤。 那些穷商听卫灵讲生意上的事情,听得晕头转向。他们觉得卫灵是有创意的人,满脑子点子,做生意他不赚钱,就没人能赚钱了。在穷商们的感觉里,卫灵的创意比老母猪身上的毛还多。的确,卫灵拥有很多神奇的知识,那些知识对穷商们来说,像天上的云,看得见,够不着。 今日卫灵又走在街上,脚步从容。行人从他身旁走过,他也从行人身旁走过,他曾与无数人擦肩而过,他看得到,很多人虽然他不认识,可那些人身上的衣服和饰品,多来自他的商铺。看到芸芸陌生人,卫灵感到亲切。 卫灵的商业规模,已经覆盖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的衣食住行,都能闪现卫灵商业帝国的光芒。有人想象,如果没有卫灵,人们的生活会是另一个样子,那样子朴素、艰难、捉襟见肘、贫苦不堪。没有卫灵的人们的生活,真是无法想象,真是不堪设想。有人说卫灵是商业上的皇帝,他缔造的商业帝国令人叹为观止。 在很多人的想象里,卫灵可以买下一个国家,然后做这个国家的国王。卫灵当然没有这样做,因为他是商业家,而不是政治家。 第一百五十二章 乌云翻滚 路上的白厌沙已经享受旅途的疲惫,他所在的商队,像一条长龙,缓缓向着中原前行。没有人知道他们怀揣着什么梦想,只有人看到他们前行的脚步,如此坚定,如此沉稳。风吹到前行的马的马蹄上,马蹄上的草屑随风而落。 白厌沙已经和商队的人还有马产生感情,人就是这样,与任何事情呆久了,就会从陌生走到熟悉,熟悉会产生依赖。在长达上万里的行程中,白厌沙数不清自己经历了多少地方,看着相似的地方,实际各有不同,方言不同,气候不同,风俗习惯不同。面对形形色色的生活,白厌沙总是试图融入进去,吃当地的特色小吃,看当地的美丽风景。在潜移默化中,白厌沙的内心变得丰富了,他从一个单调的内心变化为一个丰富的内心,这个过程,只有他自己清楚。人间有太多事情,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真切体会过,难向他人说。 白厌沙今年的情感全在路上,在路上欢笑,在路上忧伤,在路上低头看路,在路上仰头望天。真正走过了大地,白厌沙才清楚大地有多大,才对大地有了直观的感受。 白厌沙脑子里总会浮现过去的人和过去的事,现在他经历了漫长的商路,他相信以后回忆起来,会是满脑子旅途中的事情。路人赞扬白厌沙有旅行的才华,有带队的才华,有沟通的才华,有经商的才华。白厌沙则笑笑,不以为然。他觉得人各有愿望,人的愿望类似欲望。一个人今天想吃胡萝卜,然后吃了胡萝卜,你就说他有吃胡萝卜的才,明天他想吃牛肉,并且吃了牛肉,你就说他有吃牛肉的才。才这个东西,摸不着,摸不着的东西,怎么说得清楚呢?当有人夸奖白厌沙有经商才能时,他会说,我离我的那个朋友卫灵差远了,他可是拥有一个商业帝国呢。 商队在路上走着,天色暗下来,天越来越暗,天空聚集一团又一团乌云,乌云压顶,让人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旁边的山那么高,大风刮起来,山上的树在疯狂摇晃。乌云像山一样巨大,像山一样凝重。这么浓这么重这么巨大的乌云,白厌沙还是第一次遇到,他感到有些惊恐,单纯看到这乌云就内心惊恐,仿佛乌云是吃人的魔鬼。风吹得马不肯往前,这风太大,商队的行进速度明显慢下来。这大风似乎要把大山刮跑。风太大了,他们需要找地方躲起来。有人往旁边一指,说那里有一个山洞。众人把马拴在树林里的树上,然后都往那个山洞跑。当他们跑进山洞,突然感觉周围好安静,而外面是疯狂的世界,乌云翻滚,草木摇晃,甚至有石头从山上跌落下来,飞沙走石,场面壮观惊人。忽听一匹马哀嚎一声,一个人跑出去看,又跑回来,说一块石头砸死了一匹马。那人说外面实在危险,还是躲在山洞里安全,大家都不要出去。 乌云越压越低,终于鹅卵石一般的雨点砸下来,雨量极大,很快整个世界成为雨的世界。这洞外面的雨这样大,让人感觉外面是不安全的,大家都不敢出去。洞里面雨进不来,山洞给人一种安全感。可是洞中气温有些低,外面的冷雨把寒气不断逼进来,有人建议生火取暖。洞旁边有未被雨淋湿的旧年枯草,枯草中还夹杂着干柴,三个人过去,赶紧把这些可燃物抓过来,在洞中堆成一堆。其中一人蹲下身低头点火,火渐渐燃烧起来。火真是好东西,当火燃烧起来的时候,大家围在火堆边,获取温暖,都不感觉寒冷了。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满足的笑意。 一个时辰后,雨停下来。他们出去看,树林里只死了一匹马。他们把死马身上的货物卸下来,分装到其他马背上。又把这死马费力拉到附近的小镇上卖了,死马有人要。白厌沙感觉有些悲伤,这匹马自从开始驮运货物,到现在,经历了千难万险,很多困难都没有把它难倒,累没有累倒,困没有困倒,伤没有伤倒,却被山上落下来的一块石头砸倒。山上落石威力巨大,一匹老马就这样结束了行程。 大家继续赶路,此时的商队蒙上一层悲哀的色彩。大风大雨后,山体松动,最容易有岩石从山上滚落下来,白厌沙叫大家走路时注意观察,一定要小心。 大家再一次意识到大山的危险,都小心翼翼地走着。商队太不容易了,要进行长途的跋涉,还要避免路途中的各样危险。商队走平路的时候会感觉轻松,走上坡和下坡路段都感觉别扭。不过下坡还是比上坡轻松。如果道路旁边有条河,往前走的路是下坡,那么接下来的路多半会是下坡,因为水往低处流,路会随着河流一直向下。白厌沙路走多了,逐渐总结出这样那样的经验,这些都属于他的私人经验。 白厌沙阅人无数,他练就一个本领,那就是评估一个人的财产。这很神奇,白厌沙见到一个人,这个人有多少钱,他大概能猜得八九不离十。有人试验过,找来几个人,让白厌沙见一见,白厌沙一一说出他们的财产数目,那几个人听后,直呼神奇。 白厌沙并没有什么特异功能,他之所以能这样,源于他丰富的生活经历。经验足了,判断就很准。 生活中的这些小趣味,在白厌沙看来是不足挂齿的,这些小技巧有的是博路人一笑的,有的是逗女人开心的。除了生活中的说说笑笑,白厌沙有自己的路要走,他有自己的世界,从自己道路的起点,他能走入一个深邃的世界。 商队死了一匹马,大家都不说话。各人有各人的情绪,人人想着心事,默默前行。商队行进是有声音的,马蹄声,人的脚步声,货物摇曳的声音。这些声音从起点响到终点,从不间断。白厌沙到一个城、到一个城,又到一个城,他从这些地方一闪而过。 第一百五十三章 无增 倾斜的柳树上落下水滴,雨还在下,这是若烟城的雨,卫灵举着一把伞走在雨中。这几天城中很多街道都很热闹,卫灵回忆过去,也遇到过热闹时刻,但因为过去有不好的经历,比如跑步摔倒在地上,所以他对过去是不怀念的,至少他不想回到以前的时光。他同时认为对待一个朝代也是一样的,如果那个朝代有不好的东西存在,比如朝代中有殉葬、太监等等,那么他不怀念那个朝代,更不会去说想去到那个朝代。卫灵坚定地认为,当一个朝代存在殉葬,以制度带活人死亡,那么这个朝代是不光彩的。 因为是清明节,路上的人都忙活清明节要做的事情。节日气氛是很浓的,人们以各自的方式到墓地寄托哀思。这墓里的死者,有人是正常死亡,有人是非正常死亡。有的人幼年时就死了,有的人童年时就死了,有的人少年时就死了,有的人青少年时就死了,有的人青年时就死了,有的人中年时就死了,有的人老年时就死了。而有人号称自己可以不死,能够长生不老。说这话的人是一道士,卫灵上完坟,举着伞要去找这位长生不老的道士。卫灵听说了,这位道士不光能自己长生不老,还可以教给人方法,让别人长生不老。没错,这位名为太玄的道士,掌握了长生不老术,他要教所有有缘人练就长生不死之身。 卫灵来到玄妙道观,进入道观后,卫灵想,可能今后自己要长生不老了。他见到道士太玄,跟太玄道长打招呼。卫灵说明自己来意,他说他是来求长生不老的。太玄道长给卫灵讲了一大堆道之理,卫灵说,你讲得太玄了,我完全听不懂。 从道观出来,卫灵感觉置身云里雾里,心头迷惑。他本是求长生不老的,可道长仅仅送给他一粒药丸。一粒药丸就可以使人长生不老吗?卫灵仔细观察这药丸,发现这药丸是从他的中药铺子买的,这药丸仅仅是普通的保健药丸。卫灵把药丸扔在地上,拿脚上去踩了一下,药丸就碎了。 不能长生不老的人,迟早要进入坟墓。卫灵对自己的未来有些担心,但很快他就去想别的事情了,因为中午了,他饿了。他想多吃肉多喝酒,于是就朝卖熟肉的铺子走去。街上的人,有人去吃,有人去喝,有人供应人的吃喝,即便如卫灵这般的富商,也难以免俗,天下之人,有谁不俗呢? 卫灵这个人一直追求高雅,可他一路追来发现自己离高雅很远。既然雅不起来,就暂且不雅了,该吃吃,该喝喝,吃饭时吃饭,喝水时喝水,睡觉时睡觉。 在卫灵默默生活时,体会到一种生活的味道,这味道令他喜欢。 卫灵收到了白厌沙的信,信中说商队已经离开大理国一段时间了,商队死了一匹马。这快马传信,消息及时,卫灵替商队的死马哀伤。卫灵没有见过商队死掉的那匹马,跟那匹马不认识,可卫灵总感觉他跟商队的马有感情。这感觉很奇怪。 今天是清明节,卫灵除了对祖先哀伤,也对那匹商队死掉的马哀伤。各种哀伤伴随着这清明时节的雨,一起湿润了人的心。这雨细细密密,从早晨下到中午,卫灵觉得应该喝些酒,令哀伤的心情飞扬。 他买回来的卤牛肉放在圆木桌上,酒也放在桌上。他焚香,祈祷,愿世界和平,人类幸福。他独自吃肉,喝烈酒,渐渐就有了醉意。人生啊,清醒不如醉。 看似无拘无束的人生风格,实际处处有纠结。卫灵就是这样,心里总装着各种各样的小事情,有的小事情是糖块,有的小事情是辣椒,有的小事情是石头。各种小事情,把他的心塞得满满的。不过还好,卫灵能自我排解,不会让事情永远堵在心里。 卫灵经常消遣的地方很多,他常去一些名楼听歌,那些歌女都很有才艺,有时,他愁眉苦脸进去,然后喜笑颜开出来。歌的魅力卫灵是最知道的,他去若烟城的东城,去若烟城的西城,去若烟城的南城,去若烟城的北城,他总能在城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最近各个铺子生意好,他拿钱去各处消遣,心安理得,这可都是他的资本赚的钱。 有一件事情影响了卫灵的客栈生意,月泠客栈有一间房,住客第二天早晨死亡,窗户上留下血手印。客栈里死了人,这十分晦气。搞得大家都不敢去月泠客栈住了。 月泠客栈的生意只是卫灵众多生意中的一个支流,但这客栈的相关情况卫灵还是会放在心上,他不放过生意上的每一个细节。 肉吃完酒喝完,卫灵在榻上坐了一会儿,就起身泡茶喝。是时候考虑考虑生意上的事情了,客栈住客离奇死亡,此事惊动了官府,弄得卫灵也有些坐立难安。 卫灵找情帝聊过,情帝告诉卫灵,血手印命案发生了很多起。敌人在暗处,给在明处的人们屡屡施压,现在已经是到处人心惶惶了。 现在天下不太平,卫灵是有军方在保护,如果没有军方的保护,卫灵的那些生意全都得玩完。卫灵开始以为是鲁猛狗那伙人干的,后来他听情帝说,鲁猛狗有好几名手下死在了客栈。排除鲁猛狗那帮人,还有谁会有这种手段呢?卫灵又想到了海龙帮,他猜可能是海龙帮,但他没有证据。 卫灵每天想到不好的事情时,会想不好的事情有没有增加,如果还是那几件事情,没有增加新的坏事情,他会告诉自己“无增”二字,从而让自己放平心态。这两个字确实可以帮助卫灵调整心态。客栈死了住客,这当然是不好的事情。如果明天早晨卫灵醒来,想到这件事,并且知道没有新的事情发生,他就会告诉自己无增。 卫灵每日要面对很多事情,如果他不讲究点方法,调整自己的精神状态,就会被各种事情整得窒息难耐。 第一百五十四章 君心何往(一) 大雨在天地间肆意挥洒。这雨有不可阻挡的气势,雨大,雨急,雨铺天盖地地下着。山河凝重,雨水活跃,荒野一片雨声。秦返途和霍江纯走在雨中,他们身上的雨衣又长又大,很好地为他们阻挡了大雨的侵袭。雨天不好猎杀野兽,野兽都躲到窝里避雨呢。这荒野中,除了草还是草,草随风动,草被雨淋,大片的草地,如同海洋一般。 这貌似唯美的荒野实则发生过悲惨的战争,只是战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即便留下一些痕迹,也被大风刮跑,被大雨冲刷殆尽。起源于东北部的契丹人,一直在扩张势力,增大他们的版图。契丹人耶律阿保机统一各个部族,凝聚势力,向西向南扩张土地,攻打天下,建立统一的伟大政权,始称皇帝。契丹人的国家,从东到西,从北到南,极为辽阔。这契丹国雄踞千里,称霸北方,实乃北部一头巨熊。这契丹人的国家,地盘空阔辽远,称其为辽国,名副其实。辽国的朝廷,向来大谈小议,聚力图谋一统天下。辽朝多次派人南下中原,探查中原实际情况,偶有战争,蚕食中原土地。自大皇帝耶律阿保机建政以来,天下多处势力风雨飘摇,终被那契丹人频繁粉碎。皇帝料定大片土地会被他掌管,从一开始就在军事方面兢兢业业。契丹皇帝会一统天下是契丹各部族久有的传闻,实际的情况确实如此,自打契丹人有了地盘意识,地盘就越做越大。 秦返途和霍江纯因大雨未能猎杀到野兽,却逮到两名搜集情报的契丹人。霍江纯推着独轮车,独轮车上绑着那两个契丹人。这俩人没有雨衣,被绑着,大雨冲刷着他们的身体,他们黑色的衣服呈现明亮光泽。 霍江纯看着独轮车上稍胖的两个人,感觉他们有些重,推起独轮车来好费力。霍江纯就取下他们身上的包袱扔掉,又剥光他们身上的衣服,以减轻重量。独轮车上的二人口说鸟语,让人生厌,霍江纯和秦返途没有带鞭子,霍江纯就弯腰捡起一根雨中的细木棍,往两人身上抽打几下,叫他们不要说话。那两人不再口吐鸟语,而是嘴里哼哼唧唧起来。秦返途和霍江纯要把这二人押送到军营,听候关夜将军的处置。 霍江纯想这雨这样大,他们没能打到猎物,回去又要让战友们失望了。不过他们此次出行还是有收获的,逮住了这么两个鸟言鸟语的人,回去之后他们是可以领取赏金的。 秦返途说:“羊,羊没打到,鹿,鹿没打到,野猪,野猪也没打到。这雨这样大,不好打猎。空手回去,让战士们笑话。” “我们不是逮住这两个人吗?”霍江纯说,“这两个鸟人,是可以换取赏金的。” “就想吃鹿肉。”秦返途说,“找个晴天,你跟我出来,打几只鹿带回去。”以前,他们在野外打到鹿,就带回去。战友们烧烤鹿肉,煮鹿肉汤,都是相当美味的。今天秦返途嘴馋了,想吃鹿肉,可是来到野外这一带,鹿屁都没闻到。 没有获取到食物,秦返途不甘心。他见旁边河水中有鱼群在游动,便搭箭弯弓,箭“嗖”的一声蹿了出去,像奔跑的豹子。那箭进入水中,直刺鱼身,竟是一箭刺穿两条大鱼,一箭双鱼。秦返途解下雨衣交给霍江纯,跳入水中。那两条鱼在艰难翻动着身体,秦返途朝它们游去。秦返途手握长箭,带着两条大鱼游回来。上了岸,秦返途将两条鱼撂在草地上,湿身穿上雨衣。霍江纯拔出长箭,把两条鱼和独轮车上的两个人绑在一起。 霍江纯推着独轮车,秦返途走在前面。靠近若烟城东部的郊区有个大亭子,秦返途和霍江纯想去避避雨。他们把独轮车放在一棵柳树旁,正准备上亭子避雨。此时,一个一身红衣的人歪斜着身体跑入亭子。秦返途和霍江纯走上台阶,细看这位红衣人,二人大为震惊,“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他们面前之人,他们见过多次。他们面前之人,竟是一国之君李煜。李煜面容宁静,可能长期长吁短叹,宁静的面容给人一种哀伤之感。李煜叫二人起身,一双多愁善感的眼睛看着他们俩。以往,李煜对月吟诗,见花作词,如今看着面前两个兵,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要放在以前,他无论见到什么人,都会说出诗一般的语言。李煜坐着不动,他食指蘸取雨水,在朱红的柱子上写了一个“情”字。 李煜终于说话了,他说:“情为何物?情至深处,天下幽深。”国君的话,秦返途和霍江纯似懂非懂,他们看着国君李煜,他们仿佛望着一片海,而李煜,目中有光,他仿佛在凝视灯火,远处灯火辉煌。 亭子很大,仅有少量的雨落入亭子内的边沿。亭子外的雨,密集地下着,声响巨大。在李煜眼中,雨是多情的,四处落下的雨,仿佛在诉说着什么。可是,雨又在诉说着什么呢? 中原的土地,原本比较大,因外族势力扩张,土地慢慢缩小。中原版图的形状,不是正方形,不是长方形。版图的形状,多与地理特征有关,也与势力范围的划分有关。不管怎样的版图形状,土地上都生活着人,不同种族的人,有的一起做生意,有的一起生孩子,慢慢地,彼此之间都熟悉起来。 李煜无心朝政,醉心艺术,在他的想象里,世界是完美的,然而真实的世界,从来有缺陷。世界不以他的意志运转,世界不是他想象的那样。不要说各国之间的战争,就是朝廷上一些小小的事情都令他厌烦。说什么江山社稷,说什么国仇家恨,李煜只想在唯美的世界一直醉心下去,直到他消失,消失得无影无踪。 大雨敲碎他的梦,他是一国之君,如今心事重重。李煜站立亭下,大雨挥洒,他努力看雨中的世界,却看不分明。 第一百五十五章 君心何往(二) 亭子外的大雨从天而降顺地而流,亭子下的李煜望着雨水在地上汇聚成河的情景,这雨水向东流去,不肯回头。那年那月的种种事情,纷至心头,此时他已是心事乱如麻,无所适从,无可奈何。在李煜的回忆里,往事千疮百孔,令其心碎。过去的事情总是牵动他的心,他从过去走不出来。有时他独自饮酒,醉眼看花,花不语,唯有白云在天,似乎倾诉什么,随即流散无痕,只余高远苍天,空空荡荡。 李煜坐亭中石凳上,石凳微凉,石桌凉意满满。石桌上有围棋棋盘,棋盘是刻在石桌上的。棋盘旁的棋子,黑是黑,白是白,黑白分明。棋罐中的棋子挂有晶莹水珠,掩护棋子的罐盖不知去向。 秦返途坐在李煜对面,与李煜下棋。李煜似乎有了精神,在棋盘边角放下一颗白棋。秦返途在对角的边沿放下一颗黑棋。两颗棋子遥相呼应。下了几步,李煜就感觉秦返途棋风稳健、当仁不让。李煜用心下棋,下一步棋之前,巧思妙想,设想中步步为营。 秦返途的父亲自打从城中的秦府搬出,就开始了一种闲散的生活。秦府的人在郊区盖了别墅,在别墅中如往常一样生活。秦返途的妹妹秦妖,做事比较随性,跟着感觉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秦返途在军队里,过着军旅生活,他对军队有了特殊的感情。秦返途和霍江纯以前跟着关夜将军多次见过国君李煜,当时关夜向李煜汇报剿除山谷联盟的情况,秦返途和霍江纯是关夜的两名得力干将。这次真是巧了,秦返途和霍江纯与国君李煜在亭子下遇见,他们没有谈有关山谷联盟的事情。秦返途在用心和李煜下棋,棋逢对手,他们的棋下得风生水起。 霍江纯走下亭子,快快把独轮车上的两条鱼取上来,那两个被俘虏的契丹人还在大雨中淋着。 这两条鱼都可以生食,霍江纯取出刀,切出鱼片,放在沿途摘取的荷叶上。三人共享生鱼片,生鱼片的味道蛮不错,鲜香味美。 李煜此次出来,是来散心,看花看草,看天看云,不料天下起雨。幸好不远处有亭子,要不然自己会被淋得浑身湿透。在亭子里,李煜没有孤单一人,他遇到了旧友秦返途和霍江纯。这亭子建造讲究,亭子里有石桌石凳,有围棋可下。这棋罐上的罐盖不知被哪个野孩子拿去玩儿了,说不定过几天会还回来。李煜轻轻放下一颗白子,提起对方一颗黑子,对方立即形势紧张。秦返途被李煜的神来之笔搞得十分惊讶,他处心积虑地想应对策略,总是感觉难度有加。两人在下棋的过程中时不时吃霍江纯切的生鱼片,生鱼片由于在莲叶上放过,带有莲叶的清香,霍江纯也拿起生鱼片来吃,很满足的样子。亭子外的雨铺天盖地,雨水汇流成小河,向东而去。雨是多情的,情至浓处,急风骤雨。 秦返途与君论天下,谈到许多国。一种有趣的国是这样的,它的版图是分散的,这里一块,那里一块。拿一个正方形来说,打天下,打下西北角,西北角就属于这个国家;打下东北角,东北角就属于这个国家;打下西南角,西南角就属于这个国家;打下东南角,东南角就属于这个国家。版图分散的国家,可以称其为散点国家。这国家分散兵力,打击敌人,这国家的战争可以称为散打。能散打的国家会获得一些分散的版图。在这些分散区域生活的人,可以说属于同一个国家。秦返途介绍了许多有趣的国家,李煜听得目瞪口呆。对国事,李煜总不想思虑过多,他要吟风颂月,他要乐舞欢心,他不要枯燥乏味,他不要毫无趣味。秦返途知道李煜有猎奇的心理,就给他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李煜和霍江纯,一边听故事一边吃生鱼片。三个人在有趣故事营造的氛围中吃掉了整条鱼。 雨下得好大,雨声细碎,风声和雨声交织在一起,令人心醉。他们一共有两条鱼,吃掉一条,还剩一条。李煜要他们把剩下的这条鱼带回去,可以熬鱼汤喝。秦返途和李煜的这盘棋还在下,这盘棋下得惊心动魄。李煜往棋盘轻轻放了一颗白子,李煜赢了。 在雨声中下棋,是件美妙的事情。秦返途的棋艺有他的特色,他在围棋方面算是功力深厚,可今天他输给了李煜,他看着李煜,有些佩服。 雨还在下,李煜不知这雨什么时候停。他喜欢听这雨声,因此,雨一直下让他喜欢。李煜赢了一盘棋,心情好。秦返途输了一盘棋,有些郁闷。下棋本是游戏,可大家都认真起来,输赢就变得重要。霍江纯觉得这生鱼片的味道不错,他不爱好下棋,他感觉下棋不如吃鱼。 雨小了,李煜走入雨中,他没有带伞。他歪斜着身体,边躲雨边往前走,走着走着,他就不再躲雨,任雨水打湿他的衣服。李煜离开了,他在风雨中前行。 秦返途摸棋子,棋子仿佛残留手指的温度。与国君李煜见面是个巧合,秦返途和霍江纯以后可能不会再有这样的巧合。李煜走了,他可能遇到什么伤心的事情,下棋的过程中,秦返途看到对方有些精神恍惚。很多事情,秦返途不方便过问,毕竟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兵。 秦返途和霍江纯看到李煜的身影在风雨中越来越模糊,后来,弯曲的道路上只见烟雨弥漫,不见任何人的身影。 雨还在下,雨声变得柔和。二人起身,走下亭子的台阶。雨水敲打雨衣。霍江纯把那条大鱼放在两名俘虏中间,他推着独轮车向前走去。秦返途跟在后面,他的衣服是湿的,此时他感觉有些不舒适。他想尽快回到军营,换身干的衣服。他走到霍江纯的前面,他让霍江纯快点推独轮车,赶上他的脚步。 第一百五十六章 君心何往(三) 去往若烟城的路已不泥泞,上个月,按照李煜的要求,在若烟城外修了几条路,新路都由青石板铺就,坚硬平整,光洁如肌肤。若烟城的东郊、西郊、南郊、北郊都修有这样的路,东南西北、东北西北西南东南,各个方向都有延伸向荒野的路,这样的话,去荒野就有坚硬的道路可走了,即便下雨也不怕。绕若烟城一圈,有两条环形路,一条宽阔,可供马车在路上奔驰,一条稍窄,只供行人在路上行走。无论是供马车通行的马路,还是供行人行走的步道,都不算繁忙,路上让人感觉不到任何的喧嚣。 秦返途和霍江纯终于来到城门外,霍江纯推着独轮车进入城门,秦返途跟在后面。他们来到城中的军事管理区,战友们来迎接。几个战友以为他们带了野猪回来呢,一看独轮车上是两个人,都有些失望。这人又不能吃,野兽呢?怎么没有打到野兽呢?战友们心中都有同样的疑问。随即,他们看到两名俘虏中间有条大鱼,都喜笑颜开。他们抢着要把大鱼带回去熬鱼汤喝。 今日出去打猎,秦返途和霍江纯没有打到野兽,如果不是秦返途射了两条大鱼,战友们又要说各种抱怨的话了。几个战士围着一条大鱼,想着怎么杀掉这条大鱼。一个战士头上带着一顶帅气的牛皮做的帽子,有战友嘲笑他,说他戴的这顶帽子是用牛屁股上的皮做的,天天把牛屁股顶到脑袋上,还一副骄傲的模样。正是这名戴牛皮帽子的人,盯着鱼看,建议把鱼分成十八份,做成十八种菜肴。鱼杂也不要扔,鱼杂也可做成十分美味的菜。 戴着牛皮帽子就是不一样,高瞻远瞩。众人开始行动,把鱼分成十八份。 一阵忙活,那条大鱼被做成十八道菜,外加一大碗鱼骨汤。这次厨房行动,戴牛皮帽子的战士是主将,他吃过各种肉,知道什么肉是什么味,知道怎么做,肉才好吃。他也知道做好的菜怎么摆放才诱人。这些做好的菜肴,放在圆桌上,让人恨不得把这菜连盘子带桌子一起吃了。菜做好了,战士们像上战场一样拥到桌子跟前,开吃。 吃鱼的过程中,戴牛皮帽子的兵说周皇后死了。大家边吃鱼边唏嘘。戴牛皮帽子的兵说,周皇后是死了,可周皇后还有一个妹妹。这女人就像鱼,河里的鱼多的是,没了一条,可以再逮一条。 秦返途和霍江纯提起在亭子下遇见国君李煜的事,大家都惊讶不已。这鱼的确好吃,战士们建议秦返途抽空再逮一条。 屋外下着细雨,他们在屋内吃鱼。吃鱼的时候他们听到雨声,都感觉是一种享受。十九种鱼做成的菜肴,吃得他们晕头转向。他们左夹一下右夹一下,总想把十九种菜吃全喽。这些菜吃得他们眼花缭乱,吃得他们左顾右盼,吃得他们交头接耳,吃得他们长吁短叹。 这些奋战沙场的战士,有东西吃,心态变得平和许多。人在饿的时候容易发怒,因此,很多打仗的队伍都是有饥饿的人组成的,饥饿的人跑到战场上,往往很有血性,他们像狼吞虎咽地吃饭一样不管不顾地杀敌。 秦返途吃完鱼后就在屋子里喝茶,最近没有战事,他们已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出兵了。兵们最近也疏于操练,兵们都长胖了。日子虽然有些无聊,可现在他们是安全的,他们很珍惜现在安全的时光。只要一打仗,部队就要减员,因为战死而减员。有时一支队伍会全军覆没,刚才还活蹦乱跳的一群人,说没就没了。 战士们吃饱饭不管吃饭之外的事。在屋子里,人可以用嘴饱腹,吃饱后,用嘴聊天,寻求快乐。一张嘴,能吃能说,要是没有嘴,人该多无聊?秦返途喝完茶后,吹着口哨走在长廊里。如果明天不下雨,他和霍江纯还要去打猎。他和霍江纯这次是在雨中打猎,他们已经体验过了雨中打猎的感觉,感觉很不好。他们决定以后选择晴天打猎,晴天打猎,不用淋雨。打猎的时候,两人都要带上弓箭,霍江纯推上独轮车,他们打到的猎物会放到独轮车上。有时独轮车上重,说明他们打到的猎物多。有时独轮车上轻,说明他们打到的猎物少。不管猎物多少,他们都开心。 自打参军以来,秦返途就没少打猎。他感觉打猎比打仗有趣,打仗有生命危险,打猎,他有十足的把握。 霍江纯收拾桌上的餐具,鱼肉被他们吃个精光,鱼骨汤也喝光了,他们是既能吃又能喝,都长了一张好嘴,一副好肠胃。霍江纯感觉吃饭比打仗有意思,打仗容易死人,吃饭容易瞌睡。霍江纯感觉困意绵绵,他要睡一睡了。霍江纯走到房间,躺到榻上,周围好安静,他慢慢睡着了。 外面的雨敲打霍江纯的梦。这雨似乎要下一年,丝毫没有停的意思。霍江纯被驴叫声吵醒,又是旁边张大爷家的驴。霍江纯去找张大爷,说你的驴不能这么老叫,影响别人睡觉。张大爷说,我的驴叫又不是我叫,你去找我的驴说去。霍江纯说,你的驴你可以管管。张大爷说,驴叫怎么管?它要叫,我怎么管?霍江纯完全醒了,他刚才还睡眼惺忪呢,跟张大爷说了几句话后完全清醒了。霍江纯说,你的驴太讨厌了。 驴搅扰了霍江纯的美梦。他吹着口哨走在长廊里,他该开心开心,他不和驴计较。 霍江纯常年在外打仗,有时中断他睡眠的是虎吼,有时中断他睡眠的是驴叫,当然,更多的时候,中断他睡眠的是军队的号角。霍江纯气愤没能有好的睡眠,他对破坏他美梦的那些东西相当不满。那些东西多是禽兽,因此,霍江纯在打猎的时候格外用心,他认为他是在报复。打猎行动便是报复行动。搅扰老子睡觉,妈的,老子吃了你。 第一百五十七章 时间推进 白厌沙因为吃苦耐劳、加速前进,商队已经走出不短的路程。回望走过的路,山重水复,那些在路上的经历,变得有些遥远,如梦似幻,诚如隔世。一条路连接一条路,天下道路众多,路途交织成网。路网上,日日夜夜走着形形色色的人。虽然道路众多,可白厌沙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经商之路。白厌沙是一名商人,做远途的买卖,为的是糊口。行商至此,商队疲惫,有马在不断打着响鼻,仿佛在抱怨什么。 路远天寒,四处的风景幽远明丽动人。白厌沙在一块巨大的凹凸有致的岩石上坐下来,其他人都席地而坐,有些马卧了下来。他们需要休息,不能没日没夜地走,不懂休息的人就不懂走路。还有,除了商旅途中的休息,他们还要欣赏风景。不光人欣赏风景,马也要欣赏风景。停下来,看看周围的风景。如果哪里风景比较好,白厌沙就看风景的纹理,看风景的色彩,他把风景的一切细节都铭记于心。 在白厌沙幼年的时候,曾见过皇帝。他见到的是唐朝的皇帝,他见到的是唐玄宗李隆基。他还见过杨贵妃。当时一群人马慌张向前,不久,杨贵妃就死了。那个时候白厌沙根本不知道从他面前跑过去的一群人马是什么东西,当时他太小。幼小的白厌沙,见到花,不认识花,见到草,不认识草。那个时候的白厌沙,花花草草对他来说太深奥了。 白厌沙坐在商队前面的石头上,回想幼年时光。那时白厌沙出生没几个月,整日被母亲抱着,走街串巷。母亲像卖小孩儿一样与邻居谈话,白厌沙听不懂大人们在说什么,他担心自己会被卖给别人。当然,他的亲生母亲也会把他放到摇篮里,那个时候他可以仰面看到好看的屋顶。天下最好看的屋顶是摇篮上的屋顶。 白厌沙疲惫的身躯在巨大的岩石上得到很好的休息,他面前的风景真的能醉他的心,他醉心风景,不忍离去。他不知道自己前世是什么,他猜他的前世可能是一块鹅卵石,小小的,圆润圆润的,见遍了山川湖海的光泽,受遍了溪水山岚的温度,因而导致他今生今世对自然风光如此迷恋。 白厌沙已经不画画了,但他喜欢看风景,自然界的风景就是画,他百看不厌。当云从山头掠过,白厌沙看到了动态的风景。他每一个坐下来看的风景都不错,换句话说,那些风景,每一处,都值得坐下来看。 商队里,有人靠着树干入睡。有人干脆靠在马身上,睡着了。与马共同入睡,说不定人和马会做相同的梦。其实,除了人和马,货物也需要休息。货在马背上晃悠久了,容易磕坏碰碎,需要停下来休息,缓一缓。让货物休息可确保货物的完整性。 所以休息是一个很好的事情。人休息,马休息,货休息,大家都休息。 商队继续朝着中原的方向行进,本该炎热无比的季节,在这个区域却凉爽无比。地面是博大的,人在大地上只是一个点,这个点可以感受炎热,可以感受凉爽,当然,也可以感受其他。世间每个人都是一个点,白厌沙也不例外。有的人单调、无聊,这个点毫无趣味可言。白厌沙开始感知到一些有趣的事情,他这个点可以四处移动,可按照心情进行各种有趣的事情,因而他的生活有万千种可能。感知到这一点,是白厌沙经历过许多地方才产生的。世间的生活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多种多样的。生活本身就是可以拓展的,只是许多人碍于眼前事物,困步不前。白厌沙听卫灵说起过,卫灵想要过旅行生活,他不爱定在一个地方。可卫灵是一名富商,他是商业上的皇帝,他有自己的商业帝国。皇帝不可以说不当就不当,皇帝有责任,以天下为己任,为百姓谋幸福。白厌沙的生活状态是卫灵羡慕的,而卫灵的生活状态是白厌沙敬仰的。在天下众多的生活中,有的生活有趣,有的生活悲惨。生下来怎么活,是白厌沙经常思考的问题。 白厌沙在漫长的商旅途中,不断走路,走着走着,看见有人在结婚,举行婚礼,走着走着,看见有人在哭泣,举行葬礼。他在同一个空间能看见截然相反的两种事物。走着走着,看见一个少妇抱着一个婴儿,婴儿在稀奇地看着这个世界。走着走着,看见三五个小孩儿,蹲在地上玩石子儿。走着走着,看见几个少年在河里游泳。走着走着,看见几个老人在屋前坐着晒太阳,他们手中的拐棍朴素老旧。时间在推进,长河携带泥沙奔涌向前,时间推进,人在世间哭哭笑笑,时间在推进,世界演绎出缤纷模样。 经过艰苦的旅程,他们离中原已经很近了。在其他国家购买的各种廉价货品,带到中原,会有很好的销路。那些货物满足一个国家中很多人的生活所需,当它们到达一个新的国家,又会满足这个区域很多人的生活所需。人的生活很多时候离不开商品,白厌沙像是一只忙碌的蜜蜂,他在勤劳地运送货物。在这些驮运的货物中,白厌沙最喜欢的要数香料了。各种香料,各种气味,尝起来有各种味道。这些香料种类极多,做菜时用,无论是素菜还是荤菜,都有适合的香料。香料是菜品的灵魂。 在商旅途中,白厌沙还遇见当地村民用本土果子酿制的各种果酒,他不由地想起白龙岛的果酒店,不禁伤感起来。白厌沙买了一些路途中的果酒,放到马背上的货袋中。以前,他可能因为性格中的弱点没有经营好果酒店,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他认为,在他身上存在的弱点,也会在别人身上呈现,只不过不同的人弱点呈现的程度不同。人身肉躯,白厌沙路途中面临的困境,别人也会碰到。谁都不是神仙。白厌沙从未怀疑过脚下的路,即便是从某一个阶段看来是灰色的失败之路,白厌沙也认为其仍有价值可言。 第一百五十八章 弓箭手 卫灵在查看账单时发现一笔货款没有到位,货已经发出去一个月,可是对应的钱款迟迟没有送来。如果这笔钱金额比较小,卫灵会暂时不放在心上。可这钱金额有些大,卫灵需要着手处理下此事。账单上的账目很多,每次卫灵看的时候总是看得头昏脑涨。他有些烦心此事,不过这是必须要做的工作,虽然有人专门料理相关事情,可卫灵还是要在重要的环节把控。若是坏账积累过多,会拖垮他的生意的。 卫灵在若烟城坐上一辆马车,很快就向东出了城。天气晴朗,远处的烟山山脉清晰可见。卫灵第一次觉得,那天际的烟山山脉实在太漂亮了。往日他忙于各种事物,见山无心欣赏,一直不觉得自然风光有多么好看。即便他选择时间游山玩水,也只是粗浅地看看,不感觉山河美丽。可是今日不同,他在马车上遥望的烟山山脉,起伏有致,山与天相连,给人一种清寒之感。他突然发现山景醉心,于是他就这样随着马车前进一直望着远处的烟山山脉。他知道,烟山就在天际,冰临谷就在其中,山谷联盟就在那里。 马车疾行,卫灵感觉风这般凉爽。他任由风吹着自己,越吹,他感觉心情越舒畅。 烟山脚下,有数百人整齐跪在草地上。他们面前的一块岩石上坐着一个人,他就是鹰王鲁猛狗。鲁猛狗看着草地上跪倒一片的人,气不打一处来,他说:“让你们练箭,你们有人很不像话。不说射到靶心,起码射到靶子上。你们有人直接射到靶子后面茅草屋的椽子上。还有的射到天上,箭落到草地上。你们是瞎了狗眼吗?射箭不会射吗?瞄不准吗?准头这么不好吗?狗娘养的,一个个只知道吃饭,关键时刻,狗屁不如。” 此时有人前来,低声向鹰王鲁猛狗说卫公子求见。鲁猛狗就站起身,去迎接卫公子。 卫灵和鲁猛狗坐下,卫灵说:“上个月,有一批货,我派人送到山谷联盟了,是一批弓和箭。那些弓箭都是我叫能工巧匠连夜赶制出来的,质量都过关。可是弓箭的购买费用却迟迟没有送来。我这人说话直,我直接说吧,我这次就是为相关款项而来的。” “欢迎你的到来。”鲁猛狗说,“你看看我面前这些人的龌龊劲,我看了就心烦。关夜将军意欲攻打烟山山脉,山谷联盟的安全受到威胁。就这些人,射箭都射不准。怎么御敌?我知道,弓箭的钱数目比较大,你着急是对的。我现在手头紧,拿不出那么多钱来。钱紧,请您理解。不过,你既然亲自跑过来一趟,我不让你空着手回去。弓箭的钱,这样,我先把弓钱付了,箭钱先欠着。给我一个月时间,一个月后,箭钱也全部给你结清。” 卫灵见鹰王说得诚恳,就答应先结弓钱。烟山脚下风光好,卫灵站立在泥土地上看着这里的一切。 鹰王面前的那一群人都起身,拿起了他们的弓箭。市面上卖的很多弓箭都不达标,要么弓不行,要么箭不行,要么弓和箭都不行。商家为追求利益,模仿那些好的弓和箭,仿制出来的弓箭,外形看着像那么回事,但弓箭的材料都是劣质品,不经用。而这些士兵使用的弓箭,质量都没有问题。他们开始在泥土地上练习射箭,有人把箭射到天上,有人把箭射到地上,有人把箭射到左边的树上,有人把箭射到右边的墙上,真是没一个准的。鹰王鲁猛狗看着这些人把箭射成这样,不禁低头唉声叹气。鹰王培养这些兵是有目的的。一直以来,关夜将军的军队意欲消灭山谷联盟。官军攻打山谷联盟的军队,官军俘虏山谷联盟的士兵,官军敲诈勒索山谷联盟人员的钱财,这些都是官军欠山谷联盟的债,这债必须由官军来还!鲁猛狗高瞻远瞩,他用心培养精锐的士兵,可这些士兵不争气,一个个把箭射成这样,仿佛鲁猛狗不是雇了一群士兵,而是雇了一群猴子。 鹰王鲁猛狗这段时间一直在为战争的事儿操心,他觉得自己应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卫灵走了。他这次讨债讨到了一笔弓钱,他还是很开心的。他知道鲁猛狗是厚道人,经常说一不二,他说下个月还箭钱,肯定会还的。卫灵拿到了弓钱,他要回若烟城了。 因为山谷联盟很多人与官军有仇,所以两方之间时不时会爆发战争。山谷联盟的很多人,提起官军,就恨得咬牙切齿。官军对山谷联盟的人进行百般欺压,简直欺人太甚。山谷联盟的人想起官军搜刮的他们的钱财,就怒火中烧。那些官军搜刮来巨额钱财,用来充实生活,用来美化生活,这一点,让山谷联盟的人十分不满。山谷联盟所有人的共同敌人,就是那些官军,那些可恶的官军。这些,卫灵在烟山脚下都知晓了。仇恨,仇恨,仇恨,卫灵在烟山脚下感受到的是满满的仇恨。鹰王在烟山脚下练兵,为的就是报仇雪恨。报仇,报仇,报仇,卫灵在烟山脚下感受到的是满满的杀气。一路上,卫灵坐在马车里,心情不能平静。他是被吓着了,虽然烟山脚下那些弓箭手射箭水平尚处于初级,但他们的气势极为惊人,仿佛他们要砸烂这个世界! 微风吹拂马颈上的鬃毛,鬃毛随风摆动,马车在慢速前进。卫灵在马车上饮茶,边饮茶边看风景,在默默看风景时,卫灵心中思绪万千。他经商许多年,跟各种人打过交道。生意不好做,他需要面对很多事情,有的事情相当棘手。他能有现在的商业成就,靠的是毅力。今天卫灵拿到了弓钱,又是为他的商业帝国舔砖加瓦。跟鹰王一样,卫灵对待自己的事业也是一丝不苟的。他做生意足够认真。 第一百五十九章 情帝 情帝来烟山脚下已经三天了,烟山脚下有几家酒馆,有几家茶馆,这些馆子的主人都惨遭杀害,凶手不知所踪。情帝见过很多类似的事情,并不是每一个案件情帝都会侦破,他也会遇到一个又一个问题。碰到难点,情帝选择一个人独自分析,尽管他很用心,可很多事情都扑朔迷离。 烟山的风景的确绝佳,可情帝无心欣赏,他满脑子是屋子里主人悲惨死亡的情景。如今乱世,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事情的发生,任何可能的原因都会有。情帝来中原时日一长,逐渐对中原有了感情,中原人的死,让他担忧,让他着急,让他忙前忙后地开展调查工作。有一件事情情帝不明白,那就是,谁会跟普通老百姓有仇呢?而且是不那么富裕的老百姓。 人间的事情混乱地发生着,从来没有一个优良的秩序。近期出现的很多案件让情帝感到人心的狡猾、阴险、腐坏,他对人的感觉十分单一、十分不好。每当他回味起人性来,心中便充满悲凉。 朝廷已经派人来到烟山脚下,协助情帝调查离奇死亡案件。当官军有人问起情帝的工作进展情况时,情帝默默不语,良久,他叹了一口气。 这次朝廷派来的人少,朝廷不想把阵势搞得太大,只要能处理问题,派三五个人来也是可以的。情帝来之前,关夜将军让他小心,关夜将军说最近烟山脚下不大太平。 早晨无风,空气稍冷。中午时,烟山脚下延续了这种清冷。情帝衣服穿得少,可他丝毫不在意,他总想着,等出太阳了就暖和了。 情帝把屋内地上的毛发和羽毛收集起来,他很奇怪,地上怎么会有羽毛呢?难道主人临死前跟鸟打斗过?那么是跟什么鸟打斗的呢?可房间里并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呀。情帝没有思考清楚很多问题,按照习惯,他将这些可能提供线索的物件都收集了起来。 几名官兵过来了解了下案件的基本情况就走了。情帝带着自己搜集的东西回到客栈,他需要独自研究,他希望能尽早得出结论。在情帝的侦探生涯中,经常面对很多个开始,开始搜集证据,开始追踪嫌疑人,很多时候,有了一个开始,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今天情帝搜集的证据,他在细心分析。那山脚下的茶馆和酒馆,除了卖茶水和酒水,还有各种肉食供应食客。虎肉、狼肉、豹肉、野猪肉,等等。当然还有鸟肉。情帝今天在屋子里找到的羽毛,就找到了合理的解释。其实在羽毛旁边还有一个带不走的东西,那就是木地板上的血手印。那血手印跟客栈里窗户上的血手印是一样的,印记清晰,造型吓人。以人血作为恐怖符号的团体,情帝首先想到以前的那个诗社。现在那个恐怖的诗社,早已融入山谷联盟,成为山谷联盟的一部分。 情帝透过客栈的窗户看到外面的荒野,连天的荒草颜色明丽。情帝凝视巨大的荒野,荒野有风,荒草浮动,天际便是烟山。情帝综合各种信息,做出判断,那酒馆和茶馆主人的死,与山谷联盟有关。以前住客栈的人离奇死亡,也跟山谷联盟有关。那客栈窗户上的血手印以及今日木地板上的血手印,都是山谷联盟的人留下的。那些死者,都跟官军有关系。有的人得了官军的好处,处处替官军说话。有的人直系亲属参军,与山谷联盟为敌。山谷联盟的人眼里不揉沙子,他们对哪些人恨之入骨,哪些人就得消失。 情帝已经得出他的结论,他将此结论告知了官军。这个结论跟官军的猜想是一致的,正好官军要攻打烟山山脉的山谷联盟,这次可以新账旧账一起算。情帝只是陈述基本事实,并没有有意挑起战争。当然,战争的爆发由多种因素决定,不会由于一个人的一言一行而挑起。在侦探方面,情帝有一说一,从来不撒谎。他认为撒谎是一个恶习,他从小就不撒谎。至于别人怎么看他,他不管,他就是要说他想说的话,他就是要讲真话。 军方多次与烟山的山谷联盟交涉,想要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山谷联盟拒绝谈判,且屡屡犯下谋财害命的罪行。战争已经不可避免。双方因为各种利益关系,产生了各种矛盾,战争真的是避免不了了。关于战争,情帝也预料到了。他没有办法,即便他不想战争发生,战争也会一触即发。 情帝需要平缓心情,他泡了一壶茶来喝。他已经习惯中原的茶水,现在,他饮奶的次数减少了许多。入乡随俗,他的生活节奏与中原人的生活节奏一致了。作为外来者,情帝心中总有一种陌生感,他看中原的人感到陌生,他看中原的风景感到陌生。一重又一重的陌生堆积起来,让情帝心头产生一种恐惧。他每天拼命地做事情,侦破一个又一个案件,仿佛是为了抵消心中的某种恐惧。 近几天,情帝发现自己成长了。他分析了各种东西,对世事的分析令他心智逐渐纯熟。那些他接触过的案件,各种事情,在记忆里变得细碎。他和叶夏的旅行时光,也在记忆里如阳光下的河面,金光闪烁。原本真真切切的事物,发誓一生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回忆时,只剩下碎片。 情帝身边也有几个酒肉朋友,一起大口吃肉,一起大碗喝酒。那些朋友多能说会道,一个嘴,可以纵论古今。情帝有时与他们吃肉喝酒,听他们说南说北、东拉西扯,情帝也会说上两句,大家欢笑一场。由于情帝是搞侦探工作的,酒桌上,他们难免聊起有关侦探的话题。对于侦探,情帝的几个朋友是不懂的。那几个人虽然不懂,可是爱说,他们聊起侦探来,说得有鼻子有眼,就跟他们是经验丰富的资深侦探一样。情帝听他们谈论有关侦探的事情,酒桌上,情帝对他们说:“在侦探方面,你们一个字都不配和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