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9:开局成为卖炭翁》
第1章 从这里开始
“小伙子,醒醒……”
“快醒醒……”
唐哲只觉得全身有些发热,睡梦中扯开了自己单薄的衣服。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呼唤着自己,但是脑子却非常沉重,眼皮像是被千斤重力拉扯一样睁不开。
“你再睡下去,非冻死在这里不可。”
那个浑厚的声音又在叫着。
“冻死?”
唐哲有些不明白,自己明明是在IcU抢救的,怎么会冻死呢?
一定是在做梦。
明明还有些发热。
他这样安慰着自己。
回想起自己的这一生,坎坎坷坷。
刚出生的时候,就是大集体食堂,祖父母都因为吃不饱而饿死。母亲也因为长期挨饿,落下了病根,但是集体生产还是得继续,为了养活全家人,父亲唐自立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拼命的挣工分,还是不能养活一家老小。
1979年的冬天,为了让感冒的妹妹能够有不饿肚子,父亲上山去打猎,不想被野猪咬伤,回家没有几天就咽气了,不久妹妹也因为营养不良,加上感冒恶化引起肺炎也离开了人世。
因为父亲的离世,家中失去了顶梁柱,本来已经下了书子的女朋友姚瑶也提出了分手。
接连串的打击之下,母亲陈秋芸一下子就疯了,还没有等到土地包干下户,在在80年的春天,母亲也抱着遗憾去到了父亲和妹妹身边。
母亲去世之后,他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
而更加绝望的事情也即将发生,伯母因为当初唐哲的父亲娶母亲时给了他外公家一担红苕叶子做彩礼,便一直怀恨在心,对唐哲母亲的恨,逐渐变成了对唐哲一家的恨意。
女友和他退婚之后,也和堂哥唐忠不清不楚,父母去世之后,他便报名参了军,成了一名侦察兵,在和越猴的战争中,不幸被一颗手雷爆了蛋,导致他一辈子都没有娶妻生子。
这也是他一生的遗憾。
在战场上真刀真枪和敌人干过,学习到了不少的求生本领。
“小伙子,能听见我说话吗?”
这个声音又在他的耳朵边响起。
他努力睁了睁眼睛终于睁开了,眼前是一片白茫茫的大地,感觉有些刺眼。
他把眼睛眯上,再仔细看了看。
这个面孔好熟悉,前世的时候,他为了让受伤的父亲和生病的妹妹养好身体,利用晚上的时间,挑了一担青杠炭去县城卖,不想走到岩口的时候,就累得不行了,自己还在雪地里昏睡了过去,就是这个人救了他。
这个梦太真实了,他心里想着,努力想站起来,前世的时候,这个人帮他把炭挑去了县城,然后没有留下姓名就走了。
那个时候虽然十九岁的他,但是从来没有去过县城,也很少和陌生人打交道,腼腆得都没有和对方说句话,更没有道谢。
从部队复员后,安排到了国企,做到高管,后来虽然有了不菲的生价,他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人,后世虽然四处打听,但是再也没有过消息。
最后这个遗憾也一直埋在他的心里。
他慢慢坐了起来,这时候才发现,身上仅有的两件衣服都已经湿透了。
原来人在快冻死的时候,是会感觉全身发热的。
“小伙子,你怎么睡在这里呀?我摸了你额头非烫,是不是感冒了。”
那个大叔看着他,他想说话,可是喉咙里就像是吃了一大把刀片,只是一张嘴,就痛得厉害。
“你是要去赶邛水吗?”
他继续问道。
唐哲点了点头。
那个人又说道:“我也是要去邛水县城,要不你和我一起吧。”
唐哲又重得地点了点头,努力说了一个“嗯”字,一阵刺痛感又从喉咙传来,让他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他努力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这个梦太过于真实,也许在梦中,他可以问一下那个人的姓名。
“叔……”
叫了一声,后面的话,连他自己也听不到。
只感觉像是几只鸭子在耳朵边叫了几声。
“看来感冒得很严重呢。”那个大叔笑道:“还好你遇到了我,要不然,今天晚上你非冻死在这里不可,这么冷的天,你也不多穿一件。”
说完,也不管唐哲愿意不愿意,弯下腰去,双手伸过扁担,往上一用力,那一百多斤的木炭,就被他挑了起来。
他倒是想多穿一件,可是家里哪有多余的衣服,妹妹唐婉要不是因为没有衣服穿,也不至于冻感冒。
唐哲紧紧地跟在他身后,借着雪地反射光线,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邛水县城走去。
从岩口到县城,也就六七里地,一百二十多斤的木炭,在那个中年人的身上,就像是挑着一担稻草一样的轻松。
唐哲经过这一段路,身上也出了一点汗,这个时候,感觉喉咙并没有之前那么强烈的刺痛感,而且也能清晰地说出话来。
“大叔,谢谢您救了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您。”
这一路走来,他不停地在自己身上掐了无数次,终于相信自己是重生了。
“没事,已经到县城了,我也要回去了。”
说完,那个中年男人放下肩上的担子。
唐哲忙过去把他接下来:“大叔,怎么称呼您呢?”
前世的时候,一到县城,那个男人只说了一句他到了,就把担子放下自顾自地走了,想到自己重生了,这一世,他一定要问清楚自己的救命恩人姓甚名谁。
“我呀。”那人哈哈一笑:“我叫易解放。”
听到恩人的名字,唐哲一激动,跪了下去,深深的给他磕了一个头。
“小伙子,不兴这样。”易解放连忙把他扶了起来。
“你家是哪里的?”
“解放叔,我家是八家堰的。”唐哲如实回答。
“你是想把这些炭卖了吧?”
“嗯。”唐哲重重地点了下头。
“正好,天下着这么大的雪,我家里准备的木炭也不多,就卖给我吧。”
易解放笑着说道:“是给你粮票,还是给你钱呢?”
易解放救了他一命,按说这样担炭送给他,也不能报人恩情于万一,但是现在家里的父亲和妹妹还躺在病床上,需要药品和营养。
既然知道了他的名字,只能下次再报恩了。
“解放叔,我需要钱。”
他没有说为什么需要钱,这个年代,谁不需要钱。
“我家就在附近,你和我去家里拿吧。”
唐哲点了点头,逆天改命,就从这里开始吧。
第2章 绿豆粉里没绿豆
前世的时候,这一担炭,他是卖了快一天,才卖出去,那个时候,满大街都是抓投机倒把的,见到戴大盖帽或是红袖章的,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
现在的小贩见到城管,无非是把你的摊给掀了,那个时候,不光要没收东西,还要被进去。
“看来,人还要是懂得感恩。”
他心里想着,易解放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大叔,但是话不多。
不多时,他们就来到了纸厂职工小区。
打更的老大爷正睡得香,被易解放喊醒,见是熟人,他忙开了门。
唐哲按着易解放的带领,把木炭挑到了三楼他的家里。
“你坐一下,我去给你取钱。”
说完取出暖水瓶,给他倒了一杯开水:“先喝一口吧,驱驱寒气。”
他进到里屋不多时,带着一个布袋子走了出来:“小伙子,我看你穿得薄,这里有几件旧衣服,你带回去吧。”
见唐哲坐在那里没有动,易解放笑道:“放心,你的炭钱也少不了你的。”
说完,又掏出两块钱,再加上一张十市斤的粮票和一张二市斤的肉票:“这些够了吧?”
唐哲连忙接过那两元钱,然后把肉票和粮票留在易解放的手中:“解放叔,这两块钱都已经够多了,谢谢您。”
“哎,给你你就拿着,八家堰那个地方我知道,条件苦哦。”
见推辞不过,唐哲只得把粮票和肉票都接了过来。易解放又把布袋往他手里一塞:“这个也拿回去,我们留着也没有多大用处,你拿去要是觉得穿不出世,让你妈给你纳两双布鞋也好。”
唐哲不由得缩了一下脚指头。
他现在脚上穿这双解放鞋已经快三周岁了,两只脚的最前面,被大脚趾顶破了两个破洞,鞋帮子也缺少了一大截。
然而这双鞋却是他们一家的宝贝,春夏秋都是把它挂在门后,只有冬天需要出门的时候,才舍得拿出来穿一下。
唐哲接过那包衣服:“叔,我过两天再来还你的袋子。”
易解放笑道:“行,你先回去吧,刚下完雪,路上不是很滑,要是等白天,下了一层凛沫沫,雪上再结一层冰,就不好走了。”
就在唐哲出门的时候,易解放又说道:“你如果这两天还要来城里的话,再带一点木炭来,我刚才看了一下,你这窑可全是青杠炭,这可是上好的木炭,经得烧,温度还高,你只要是好炭,带来我给你卖。”
唐哲应了一声就出了纸厂职工小区。
既然重生了,他就要改变自己一家悲惨的命运。
这个时候,父亲正受伤,妹妹的感冒也很严重,当时家里什么都拿不出,才导致了父女俩的死亡。
他加快了脚步,朝着县医院的方向走去。
天还没有亮,他把情况向值班医院说了一下,给妹妹唐婉开了一些安乃近,然后又给父亲拿了一些消炎药,便在医院的走廊里坐等天亮。
反正大雪,大队里也没有什么活可干,每当这个时候,最难熬的莫过于家中没有几个劳动力的家庭,失去了工分来源,就换不来必需的生活用物资。
唐哲家里,在父亲受伤之前,每一天还能挣个八个工分,按说他一天能挣个十个工分的,但是人太老实,大队里给他记多少,他也不爱计较。
唐哲从十六岁时开始,也能每一在队里挣个五个工分,这已经是最大队里最低的工分了,一些十一二岁的半大孩子去干一天的活,也能挣个五个工分。
母亲因为长期生病,也只能算五个工分,妹妹唐婉才十四岁,初中都还没有上完,八家堰大队人口不多,也就百十来户,读书的人就更不说了,唐婉是同龄女娃中唯一上初中的女孩子,晚上参加扫盲班,教大队里那些妇女认字,也能挣个五个工分。
正常上工的情况下,唐家一天下来,也有个二十三个工分,但是邛水县山多地少,八家堰近六百人口的大队,田只有三百七十亩,土也只有六百二十亩。
一年下来,除了上交给国家的,队里剩下不了多少,所以一个工分还换不到一两大米,剩下的只能换其它粮食。
当然,所谓的粮食,并不是都是大米。
邛水乃至整个黔东这边,主要的粮食作物,是洋芋和红苕。
虽然也有少量的苞谷和小麦种植,产量却低得吓人。
如果换洋芋和红苕,一个工分,还能换到三两左右。
所以为了填饱肚子,大部分家庭都会把工分换成红苕以及洋芋。
天气太冷,他打开易解放送的那一袋衣服,有一件军大衣,还有两件旧棉衣以及一条棉裤,以及两条的确良的裤子。
他把军大衣拿出来穿在身上,顿时觉得暖和了不少。
一阵困意袭来,他竟然在走廊里靠着那个布袋睡着了。等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摸了摸口袋,还好粮票和肉票以及那两块钱都还在,拿起东西就往供销社走去。
到了那边,换了十斤大米和两斤肉,看到柜台里有鱼钩,想了想,又花了一毛钱拿了十个,又拿了一圈鱼线。
出了供销社,他又走到国营饭店,花了两毛钱,烫了一碗素绿豆粉吃,记忆中的那种味道,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
绿豆粉是黔东这边的一种特色食物,说是绿豆粉,其实和绿豆沾不到半点边,是用大米和土豆,再加上火草,把土豆和火草切碎,按比例和上大米淘洗之后,磨成浆,然后在锅里摊出来,这一步骤有一点像山东那边摊煎饼,等凉了之后,再切成筷子宽的丝,放在竹筐里,想要吃的时候,只要烧好开水,放在锅里汤一两分钟,装在碗里,再淋上哨子,入口的时候,每一根粉都冲击着味蕾,这个时候的农村,除了过年,是没有机会吃得上绿豆粉的。
邛水这边叫绿豆粉,隔壁的几个县,也称为锅巴粉。
虽然是一碗素粉,量却非常大,桌上还有免费的素辣椒酱,他加了一大勺,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从昨天到现在的第一顿饭,让他觉得身上充满了力量。
走出国营饭店,天空已经开始下起了毛毛雨。
冬天的这种雨,也称为冻雨,在邛水,被称为下凛(lin,四声)。
第3章 被人家退了婚
冻雨下到地上,不多时就结成了冰,本来松软的雪地,像穿上了一件厚厚的铠甲。
脚踩在上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三十二里的山路,足足走了三个小时,才看见山梁中间,横亘着一个村子,那就是八家堰。
唐哲家是在八家堰的唐家山,三间低矮的茅草屋,被一尺来厚的积雪压得更加低矮。
走进屋,就看到堂屋里那张八仙桌上摆放着十个鸡蛋和一袋红苕。
陈秋芸坐在火盆边,一脸的愁容。
“妈,这是怎么了?”
唐哲看着桌子上的东西,问道。
陈秋芸叹了口气,一时不知道怎么说。
过了好半晌,才说道:“刚才姚瑶家来人,把下书子(聘礼)的东西都退了回来,唉,看来,你这门亲事,是没有戏了。”说完,抹了一把眼泪。
唐哲早已经猜到,他和姚瑶也没有多深的感情,八家堰这个地方,最早的时候,是由八个姓组成的小寨子,后来慢慢变成了现在的大队。
姚家也是最早来这个地方定居的姓氏。
唐哲哦了一声,安慰道:“退就退了呗,反正我也还年轻。”
陈秋芸摇着头:“说得轻巧,被人家退了婚,以后还怎么找,你爹现在这个样子,估计是好不了了,以后这个家怎么办呐。”
唐哲把肩上担子放下来,一边取出东西,一边说道:“妈,放心吧,爹一定会好起来的,你看……”
陈秋芸看着面前的一大堆东西,吃惊地问道:“阿哲,你是不是去偷东西了?怎么搞来这么多。”
唐哲忙把去县城的事情说了一遍,当然隐去了他在岩口差点冻死的事情。
“妈,你去把饭煮起来,把肉炒了,我去给妹妹和爹弄药。”
“你买到药了?”
陈秋芸眼里突然像有了光,要是受伤生病了,最多敢只是去公社药铺里买一点药完事,像唐自立伤得这么严重,只能慢慢等死了。
唐哲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母亲一边感叹这次买了这么多东西,一边对易解放报以感激的赞扬。
唐哲从火堂的陶罐里倒了半碗开水,等水温了,把安乃近化在里面,端着碗去了妹妹的房间。
唐婉脸色发白,盖着一床薄薄的被子,被子上还盖了几件旧衣服。
“婉婉,起来把药喝了。”
唐婉努力睁开眼睛,干裂的嘴唇张了张,竟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唐哲把她扶起来,把药喂到她的嘴边:“快点喝吧,我去县里买的药,喝了就好了。”
“哥,昨天晚上你不在家,我去伯父家借米,没有借到,出门的时候,听到伯母说有也不借给我们家,要饿死我们家几娘母。”
唐哲安慰道:“别听她胡说,就算他们全家都饿死了,我们也不会挨饿,告诉你哦,哥不光买了大白米回来,还砍了两斤肉,一会儿,你就可以吃到肉了。”
“真的?”
“嗯。”
“太好了,哥,我好久都没有吃过肉了,都快忘记是什么味了。”
等唐婉把药喝了,他又去父亲的房间,唐自立浑身是伤,但是不是很严重,其实他前世最终是死于感染。
唐哲打了声招呼,唐自立嗯了一声,唐哲先拿出酒精把他身上的伤口消了毒,然后再擦上消炎药,再扶他躺下。
“阿哲啊,你就不用费心了,爹这个伤心里有数,要不了几天就好了。”唐自立还在安慰着儿子。
但是现在的唐哲早已经看破了父亲的谎言:“爹,你就安心养伤吧,我今天从县里买到了药,要不了几天,你就能下床走路了。”
然后又把碰到易解放的事情,和他简单说了一遍。
“哦,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呀,等天晴了,你把咱们家那只老公鸡给他送去,毕竟人家和你非亲非故的,还帮了你这么多。”
“嗯,我知道啦,爹,你好生休息,解放叔那边,我会去拜访他的。”
外间,就是厨房,母亲已经烧起了火,把肥肉切了二三两,切成碎碎的肉丁,放在锅里炸出了油,然后再掺水下锅。
家里人已经很久没有沾过油水了,这一锅肥肉稀饭的香味,把整个茅草屋都填满。
“妈,我出去一下。”
陈秋芸抬头问道:“饭马上就要熟了,你去哪里。”
“我已经在县城吃过了,现在没有事,我去把窑里的炭挑回来。”
出门的时候,他又转了回来,从姚家退来的红苕里挑了一个指头大根的,用刀剁成玉米粒大一颗,然后把鱼钩拿出来,绑上一米左右的鱼线,然后再把红苕粒挂在钩上才出了门。
陈秋芸看到这一切,摇了摇头:“这孩子,什么时候才能懂事哦。”
唐哲嘿嘿笑了两声,挑起箩筐又拿上两条麻袋就出发了。
烧炭的地方是离家十来里的红岩沟,走了大队没有多远,他就听到不远的稻田里传来“咯啰咯啰”的叫声。
他心中一笑:“就是这里了。”
放下箩筐,顺着田埂走到了田的另一头,找以了一处灌木丛,他取出用报纸包起的鱼钩和红苕粒,小心地放在雪地上面,然后把鱼钩的另一头拴在树枝上。
十枚鱼钩,分成了五组放,在这十几亩田边,都留下了陷阱,才挑着担子往炭窑方向走去。
回到家的时候,看到唐婉已经起床,坐在火堂边烤火,身上还穿上了从易解放家拿回来的一件青布棉衣。
“哥,你回来了。”
“嗯,你怎么起来了。”
“我吃了药,感觉好多了,睡了一天,浑身痛得很。”
唐婉吐了吐舌头。
陈秋芸给他盛了一碗稀饭,里面有好几块肉片,又给唐婉盛了一碗,也有两条肉丝,她自己端着碗,坐在火堂的另一边。
唐哲抬头看了看,她的碗里,只有稀稀的半碗汤。
唐哲站起来,把碗里的肉片和半碗稀饭都倒在了母亲的碗里:“妈,我今天早上吃的绿豆粉,现在还感觉不到饿呢,你多吃点。”
看看碗里还有一片肉,又挑到唐婉的碗里:“你也是,多吃点肉,身体差了不容易好。”
唐婉想躲开,但还是没有唐哲的速度快。
母亲不无担忧地说着:“阿哲,你现在是家里的顶梁柱,你不吃饱,哪里有力气干活呢。”
第4章 弄肉去
唐哲笑道:“妈,我知道的,我是真不饿,你不知道,国营饭店里那绿豆粉的油水多足,每一根粉都是被油包满的,硬是把我吃撑着了,现在都还不觉得饿。”
他的谎言,也就只能骗骗没有出过门的唐婉,母亲哪里能信,只是在一旁苦笑。
唐婉则是听得出神,一边喝着稀饭,一边流着口水:“哥,城里的绿豆粉真的那么好吃吗?我什么时候才能吃一碗。”
唐哲摸了摸她的头:“等你感冒好了,哥带你去吃个够。”
唐婉嗯了一声,随之神情又黯淡了下来。
她知道哥哥肯定是哄她的,毕竟家中没有多余的粮票,更不说钱呐。
反观唐哲则是信心满满。
天又黑了下来,但是下雪的冬天,晚上也能凭着月色清楚路。
“妈,我出去一下。”
“天都黑了,你又要去哪里。”
唐哲故作神秘地说:“我去清明田那边看看能不能弄点肉回来。”
“弄肉?哥,我也去。”唐婉听到肉,突然觉得感冒都好了一大半,从凳子上站起来就准备和唐哲一起出门。
唐哲看着她穿着破布鞋的双脚,冻得通红的脚后跟说道:“你就好好在家里等我,再出去一趟,把感冒弄得更严了,那可不得了。”
前一世唐婉就是因为感冒引发肺炎没有钱医治而去世的,现在他可不想让自己的妹妹再去冒这个险。
陈秋芸则是一脸不相信:“我看你又是想去哪里玩吧,大冷天的,别人家的火堂都不够烤,你就不要去给别人添乱了。”
唐则不想作过多解释,对着母亲和妹妹笑了笑,转身出门,在屋檐下拿了一条麻袋,背上背篓就走。
“妈,哥去哪里弄肉,我看他背着背篓出去了。”
一心好奇的唐婉看着唐哲出门,就跟着站起来,在屋里偷看。
陈秋芸心里也没有底,一开始她还以为又去找别人耍,听到唐婉说他背着背篓出门,更加好奇。
“不知道,婉婉,我总觉得你哥他今天怪怪的。”
唐婉看着远去的唐哲,若有所思地回道:“是有点怪。”
雪后山村的夜晚,走在路上,根本不用电筒,凭着白雪反射的微光,完全可以看清楚几十米范围内的东西。
清明田是唐家以前祖辈开垦出来的一片田地,在民国时,还属于整个唐氏家族,所得的粮食除了用来祭祖外,还资助族内家庭条件困难和有机会考取功名的人。
现在属于集体所有。
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这片田地已经在他的脚下。
也许是脚踩着雪发出来的声音,透过大地传得更远,他还没有走到陷阱的地方,就听到“卟卟”的声音,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近了,果然看到一只五颜六色的大野鸡在挣扎,他放下背篓,慢慢靠近过去,用手紧紧地把那只大公鸡抓在手里,然后用另一只手把鱼线解开。
提在手里,肥肥的野鸡,足足有三斤多。
把它装在麻袋里之后,又去别的陷阱看,六个陷阱都钓到了货。两只公鸡,四只母鸡。每只公鸡都有三斤多,母鸡也有两斤半以上。
看着满满的收获,忙把它们都装到麻袋里,然后放到背篓上,快速地回了家。
路过伯父唐自强家屋旁,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唐自强在大队里当文书,一向看不起弟弟唐自立家,加上回家的时候,唐婉说了昨天晚上去找唐自强,想用工分先换一点粮食,反而被轰了出来,还被伯母吴莲芯咒骂要“饿死他家几娘母。”
他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自己抓了这么多野鸡,说不准被大队的人知道了,搞个充工,到头来,算上五个工分,连一口汤都喝不上。
这种事情,在别的生产大队也许不会发生,但是,在八家堰,尤其是他们唐家山生产队来说,唐自强是绝对做得出来这种事情的。
屋前屋后四五十米的距离,他几步就回到了自家院坝,唐婉听到声音,忙开门。
“你怎么还不睡觉?”唐哲有些生气,他很担心妹妹的身体。
“哥,你弄到肉了?我在等你拿肉回来。”唐婉一脸的期待。
唐哲进了屋,把门关上,然后放下背篓:“小心一点,不要让它们飞了。”
“是什么呢?”母亲陈秋芸也比较好奇。
唐哲把袋子提起来,让袋子里的鸡脚下发不起力,然后把手伸到袋子里面,一把抓住翅膀,提了出来:“看,这是什么。”
“哇,野鸡,哥,你是怎么抓到的,你也太厉害了。”
唐婉一蹦老高,完全看不到是一个病人的样子。
唐哲做了一个小声的动作,然后把袋子放地上,用脚把麻袋的口子踩住,借着微弱的煤油灯光,他把野鸡嘴边的一条鱼线拿了起来:“看,我就是用钓鱼的方法,钓的。”
“野鸡没有牙齿,下雪天,它们找不到别的吃的,所以我用鱼钩钩住红苕颗粒,放在它们经常找食物的田边,今天就钓了六只。”
“这么多?”母女俩同时惊呼了起来,同时也感叹:“原来野鸡还可以这样捉。”
他把野鸡交给母亲,然后重新把袋子系起来,放在堂屋的角落:“妈,我去烧水,一会儿把这只鸡炖了,给爸爸和妹妹好好补充点营养。”
唐婉一边朝厨房跑,一边说道:“我去烧火。”
从过年到现在,差不多已经一年没有吃过肉,肠子早就生了锈,今天一家人吃了两餐肉沫稀饭,剩下的肥肉,陈秋芸还拿来熬了油。
本来觉得靠那一点油,撑到过年,等大队杀了猪,分下来,一家又能够分到几斤肉。
往常大队分肉,唐自立能够带回来的,要么是排骨,要么是血口(槽头肉),根本熬不出油来。
见唐婉往厨房去了,唐哲找来一根棕榈叶,把野鸡的翅膀和脚捆了起来,先放在堂屋的桌子下,然后去厨房帮忙。
陈秋芸则是把他从易解放家带来的那几件旧衣服翻出来比划着,哪怕是几件旧衣服,都比家里的任何一件衣服都要好。
有了这几件衣服,她又回到屋里,从箱子里翻出了两件破得不能再破的衣服,还有一块破床单,拿出剪子裁剪起来。
第5章 鱼钩钓野鸡,你也算是第一人
现在家里就靠着唐哲,他出门连一双好一点的鞋都没有,以前这几件旧衣服破床单一直舍不得用,就是怕哪一天家里衣服再破了洞,找不到布来打补丁,现在是时候给儿子纳一双新布鞋了。
唐哲在厨房等着水烧开,暂时也没有什么事情做,陈秋芸剪了一会布,突然想起来,叫道:“阿哲,你去园子里挖两个魔芋回来弄成浆糊。”
唐哲应了一声,出门拿了锄头,就在屋前的园子里挖了几下,冬天魔芋都已经收了头,他只能按着大概位置挖,没有一会,挖了两个,拿回家去洗了,交给唐婉放在灶里烧用柴火盖上烧熟。
这会儿水还没有开呢,他又把野鸡一只一只拿出来,从它们的喉咙处把鱼钩取了出来。
唐婉看到这里,问道:“哥,用鱼钩钓野鸡,你也算是第一人,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
唐哲一边干着活,一边回道:“我本来也是准备买几个钩子为钓鱼的,可是冬天河里也不好钓,突然想起来,有一年我用了一根麻绳还有铁丝做的钩子去田里钓青蛙,晚上把钓杆放在门后,第二天再去拿时,上面挂着一只老鼠。”
“原来那只老鼠去偷吃钓饵,把咬到了钩子,挣脱不了,所以我想,既然能钓到老鼠,能不能钓到野鸡呢,没想到收获还挺多。”
唐婉佩服得五体投地,夸赞道:“哥哥,你太厉害了,这么绝的办法都能想到。”
陈秋芸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说:“你哥从小就聪明,看来我们家有指望了。”
唐婉突然一撇嘴:“姚瑶姐就是看爹受伤了,动弹不了,以为我们家没有了指望,才来退了书子。”
唐哲安慰道:“你们别想太多,姚家不愿意,我还不愿意呢,以后哥天天让你吃肉。”
唐婉重重地点了点头:“嗯,天天吃肉,眼欠(羡慕)死他们一家人。”
说话间,水已经烧开,他拿来一只碗,在里面抓了一把米,再把鸡血放在里面,这样碗鸡血米饭蒸出来,味道不光上乘,营养还好,父亲受伤严重,除了可以喝一些鸡汤,还可以吃一碗鸡血米饭好好补一下。
等把血放了,唐婉早已经拿来水桶,把开水舀在水桶里,烫了一会儿,兄妹俩就开始拔起毛。
等把这些事情都做好了,灶里的魔芋也已经烧熟,唐婉忙去找了一个破碗,把魔芋剥去外面烧糊的那一层壳,把里面白色的芋肉放在碗里,加上适量的水,用木棍不停地搅动,不一会儿,一碗自制的浆糊就做好了。
唐哲则是把鸡炖了起来,这个时间,唐婉和陈秋芸已经把剪好的布用浆糊一层层地糊了好几层。
天已经很晚了,整个队的人都已经入睡,只有唐家的屋里,煤油灯那微弱的灯光还从窗户里射出来。
唐婉也早已经犯困,但是闻到厨房里鸡肉散发出来的阵阵肉香,她那瞌睡虫就飞去了九霄云外。
好不容易等到鸡肉熟了,唐婉连忙给父亲端了一碗进屋去。
“爹,哥抓来的野鸡,你快吃。”
唐自立躺在床上,木头的房间本就不隔音,他们的对话早就听得清清楚楚,原本也是为了能够让家人吃上肉,他才冒险去山里下套,想套点野味,不想遇到那野猪是在别外带了枪花的,已经失去了理性,见到人就咬,结果就是野猪没有打到,还把自己弄了解身的伤。
虽然捡了一条命,却给家里带来了负担。
“你们多吃点,爹不饿。”家里难得吃上一顿肉,他不想把这么好的资源浪费在自己一个什么都做不了的病人身上。
“爹,哥抓了好几只,你快吃吧,还有呢。”说完把碗放在床头,就去扶唐自立。
唐自立忍着痛,半坐在床上,唐婉又从另一头把母亲用的枕头拿来过,给他垫在后背,让他坐着舒服一点。
等他坐好以后,唐婉拿过碗来,一口口地喂着父亲吃。
唐哲收拾了一下,就和母亲说自己先去睡了,昨天一个晚上没有睡觉,实在是太累了。
这一觉睡得很香,对他来说,就像是做梦一样,想着前世因为家贫,父母妹妹都那么早就离开了自己,重活这一世,一定不能让悲剧重新上演。
第二天快十点了,妹妹才把他叫起床,昨天和今天早上,把安乃近吃了几次,感冒症状已经好得差不多,加上身上又穿上了从易解放家里带来的旧棉衣,脸也不再像昨天那样冻得通红。
吃过饭,他和母亲说:“妈,趁着天冷,我今天再去窑里挑一点炭回来,晚上送去城里,易叔说他们小区里,还有好几户人家都要买木炭的。”
陈秋芸一边纳着鞋底,看了看屋外,还在下着毛毛雨:“阿哲,天还在下凛沫沫(冻雨),路上那么滑,等天放晴了,你再去吧。”
“妈,卖炭就是希望天冷呀,天暧和了,还有谁会来买我们的炭呢?”他一边搓着草绳,一边说着:“我做两个草马马,绑在脚上,就不滑了。”
母亲见说不动他,也只得作罢,继续着手上的动作。
唐婉则说道:“哥,我的感冒都好了,要不今天和我你一起去吧,我也能挑八九十斤。”
唐哲一边切着红苕粒,一边说道:“算了,天这么冷,你就在家里照顾好爹就行了,对了,一会儿你把那几只野鸡拿到我的床下去,千万不要被别人发现,尤其是唐忠他们。”
唐婉一撇嘴:“他们家有吃有喝的,连我们家的门都不会迈一下。”
唐哲却不这么认为:“我们做了鸡肉吃,肉香味肯定会被他们闻到的,你藏起来,我不在家,免得被伯父知道了,又要拿着大队的名义来压你们,说不准就没收了。”
他说这个话并不是没有道理,唐婉也清楚,她还记得前几年父亲在后山烧了一片荒地,种下了一亩小米,等小米到了秋收的时候,就是伯父带着大队长吴良一行去强行没收了的,还在晚上放电影的时候,对父亲和母亲进行了两个小时的批斗。
第6章 报纸糊的尖尖帽
那一晚,看着父母被带上用报纸糊的尖尖帽,上面还写了“投机倒把”几个字,她的心里难受了一整晚。
想到这里,还没有等唐哲出门,她就把麻袋拎起来,放到了里间唐哲的床下。
唐哲把鱼钩和红苕粒都装在衣服里面,挑上箩筐就走了。
雪地上的冰结得更厚,每一脚踩下去,都受到很大的阻力,当风的地方,甚至还踩不破,弄得脚下非常滑。
还好他有经验,不光绑好了草马马,还弄了一根棍子在手里当拐杖,到了清明田,他先放了两组钩子,然后继续朝山里走去。
炭窑子在火烧岩,要穿过一片松树林,在经过松树林的时候,他又找了一片开阔的地方,在灌木丛下放了一组钩子。
走到炭窑边的时候,突然从里面窜出来一头大野猪,把他吓了一跳。
等看清了那野猪并没有带枪花,而且一溜烟跑远了,他才小心地进到窑里面,把炭取出来。
天是越来越冷,看来这些畜牲的日子也不好过。
看着炭窑里被野猪睡过的地方,他心中暗想道。
既然让他碰到了,那再去县城,弄两条钢丝回来,说不准在过年前,还能饱饱地吃上一顿野猪肉。
想到这里,他突然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等把炭挑回家的时候,才到下午两点多,取猎物和去县城,天都还早。
唐婉见他回来,忙去锅里打了热水,让他把脚泡一下,等他把鞋脱下来,才发现已经湿透了。
“哥,你的鞋都湿透了,今天晚上去县城,没有鞋穿怎么办。”
母亲正在纳着鞋底,把针在头上擦了擦,叹了口气说道:“都怪咱家太穷,连一双鞋都没有,你爸那双布鞋,只是没有了后梆子,你们父子俩的脚差不多大,今天先穿他的吧。”
唐哲忙说道:“妈,不担心,我要下半夜再去县城,先放在火堂边烤一下,等到晚上,就已经干了——婉婉,你去把我那双草鞋拿过来。”
唐婉在门后取了双草鞋,放在他的脚边:“哥,等卖了炭,先不要买别的东西,给自己先买一双鞋吧,要是生了冻疮,怎么干活。”
母亲也说:“你妹妹说得对,我那箱子里还有七毛三分钱,一会儿取给你,你明天就买一双。”
“妈,昨天卖炭已经有了两块了,一双解放鞋四块钱,我明天再去卖一天炭,就够了,你不用担心。”唐哲一边擦拭着脚,一边回答母亲的话。
唐婉则是很懂事地替他把洗脚水端出去倒了。
“对了,婉婉,今天有没有人来我们家?”唐哲还是有些不放心。
唐婉放好木盆,坐到火堂边后,回他道:“就唐忠哥在院坝里走了一圈,没有进屋。”
唐哲哦了一声,还好自己出门的时候让他把野鸡藏了起来,应该没有被发现。
他脚上没有袜子,光着脚穿着草鞋,虽然在火堂边坐着,还是觉得有些冷,只好回到床上躺着。
一觉醒来,红苕香和鸡肉香味已经窜到了他的房间,听到动静,唐婉把已经烤干了的鞋给他拿了进来:“哥,你醒了,可以吃饭了。”
说完又从自己的房间里拿了两条两一尺来宽,两米左右长的白布:“这还是外公去世时,当孝家得来的孝帕,妈说天太冷,你这样在冰天雪地里走,稍不注意就会冻伤,拿这个把脚裹一下,暖和一点。”
很多人以为,只有旧社会的老太太才缠裹脚布,其实这个时候,这里农村人,大部分都没有穿袜子,基本上都是缠上裹脚布来防寒,只是唐哲家里太穷,有两匹布,母亲也是留着补补衣服被子什么的,哪里舍得拿来做裹脚布。
唐哲很清楚,父亲一年到头,穿的鞋是补了又破,破了又补,现在已经好几个洞了,母亲都舍不得拿出来,为的是想在他娶媳妇的时候,能够置办一身新的衣裳。
姚家退了婚,衣裳可以晚一点再置办了,从唐哲从县城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还有卖炭的钱,想来等这一窑炭卖完,也能有个一十几块,到时候再去买两匹大布(粗棉布),给一人做一件衣裳。
唐哲接过来,穿好之后,母亲已经把饭舀好。
吃了饭,天已经黑透,因为大雪的缘故,路上还是能看得清楚,他打了个招呼,背着背篓拿上麻袋就出门去了。
来到清明田,两个陷阱只抓了一只,还有一个钩子应该是上了货,但是因为鱼线太细,被挣断了线,连鱼钩也一并丢失。
他收了线,然后继续往松树林去。
刚走到下钩子的地方,就听到扑腾声音,这里收获的,全是竹鸡,虽然不大,但是每一个钩子上都有一只,足足六只。
竹鸡是群居,不善飞行,虽然个头小,但是肉质鲜美。
收获了这么多,心里是美滋滋的,回到家之后,他让唐婉去把水烧好,杀了两只竹鸡留着吃,另外四只外加一只野鸡,全部装到麻袋里,还是放在自己的床下。
没有表,不知道具体的时间,但是,唐家山第一声鸡叫的时候,唐哲就开始起床穿衣。
他悄悄地把两个麻袋装在炭箩筐上面,绑好了,挑着炭,借着雪地上反射的微光,继续往县城走去。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这一次,他不用起得太早,赶到县城的时候,天刚亮,门卫大爷已经不记得他了,他说了一下,昨天是和易解放回来的,那老大爷才想起来,给他开了门,他径直往易家走去。
他把木炭放在楼下,从麻袋里拿了两只竹鸡,还有一只野母鸡,敲响了易解放的门。
开门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是易解放的老婆冯月芝,疑惑地看着唐哲:“你找谁?”
“阿姨,我找易解放易叔叔。”
冯月芝哦了一声,转头朝屋里喊道:“老易,有人找你。”
“这么早,不会是小唐吧?”说着,用毛巾擦着头从卫生间里出来。
唐哲站在门口,看到易解放出来,笑着打起招呼:“易叔,是我,这么早来打扰您了。”
第7章 毛鸡随肉价
易解放把毛巾交给冯月芝,对唐哲说道:“真是你呀,快进来坐。”转头又对冯月芝说道:“月芝,去给小唐下碗面条,记得多加俩鸡蛋。”
唐哲把手里的两只竹鸡还有一只野鸡递给易解放:“易叔叔,这个是我昨天抓的,家里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请您一定要收下。”
在这个实行计划经济的年代,哪怕就是城里人,也不是天天能够吃到肉的,他接过来,嘴里还说着:“来就来呗,带什么东西,你先坐一下,我去放了来。”
唐哲坐在沙发上,易解放去厨房把野味放下,又给他端来一杯开水:“累坏了吧,今天带得有多少炭?”
“今天差不多也是一百一二十斤,就在楼下放着。”
“哦,那没事,你先坐着,我去给你叫人过来买。”
“谢谢易叔叔。”看到易解放就要出门,唐哲忙说道:“我昨天抓了好几只野鸡还有竹鸡,能帮忙问一下你们小区里有人要买吗?”
“好几只?”易解放有些惊讶:“这玩意可是天上飞的,我看你带来的都还是活的,你是怎么抓到的。”
面对这个救命恩人,唐哲也不隐瞒,把怎么抓野鸡和竹鸡的事情说了一遍,易解放笑道:“你小子,还真有几把刷子,行吧,我帮你问问,你是要票呢,还是要钱?”
唐哲想了想,现在已经是1979年了,要是没有记错的话,前不久,在浙江已经发出了第一张工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说明市场经济就要开始,而且,等到明年夏天,第一轮土地下户之后,粮票布票这些,将会慢慢退出历史舞台,只有钱才能是真正的硬通货。
想到这里,他说道:“叔,我想要钱。”
易解放点了点头:“明白,你就在家里等我吧。”
他刚出门,冯月芝就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出来:“小唐,趁热吃。”
“谢谢婶子。”之前刚开门的时候,他不知道是不是易解放的妻子,称呼为阿姨,现在知道是他妻子了,叫声婶子,觉得更加亲切。
吃完面后,易解放也回来了,他和唐哲一起下了楼,楼梯口已经站了五六个人,一个老太太说道:“小伙子,你在卖炭吧,给我来五十斤。”
另一个中年女人也说:“我也要五十斤,你这里也没有多少呀。”
唐哲见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木炭根本就不够卖,忙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啊,路太滑了,又远,挑不了多少。”
那中年妇女问道:“那你这里有多少?她要五十斤了,剩下的全给我得了。”
中年妇女刚说完,她身后一老头不乐意了:“我说小张呀,你全要了,那我买什么,天这么冷,看这个样子,还要下几天凛沫沫,我家本来准备的炭就不多,你也留一点给我吧。”
那姓张的女人看了一眼老头:“大爷,我家也没有准备多少呀,再烧个一两个星期,就烧完了。”
眼见就要争起来,唐哲忙说道:“都不用争,炭有的是,大不了我明天再送来。”
张姓女人听到这里,说道:“那你明天还要送来的话,我就先买五十斤吧——大爷,剩下的就全是你的了。”
老大爷也不再争论,而是对着唐哲说道:“今天剩下的给我,明天再给我来一担,我爱人受不得冷,清明节过了才不用炭火。”
待将那一堆炭全部称重完毕之后,那位姓张的女人熟练地提起装着炭的袋子,转身匆匆离去。
此时,老大爷并未急着离开,而是饶有兴致地再次开口询问道:“之前听易主任提及过,您这儿似乎还存有一些野鸡呢,不知这野鸡又是如何售卖的呀?”
听到这话,唐哲稍稍迟疑了一下,然后略显无奈地回答道:“实不相瞒,对于这些野鸡的价格,我心里确实没个准数,要不这样吧,各位看着给就行啦。”
就在这时,一旁的易解放赶忙插话道:“常言道啊,毛鸡随肉价!如今这市面上的鸡肉,少说也得卖到一块二三一斤呐,小唐啊,依我看,就定一块二一斤得了。”
唐哲听闻此言,爽快地点头应道:“成嘞!既然易叔叔都这么说了,那就按照这个价钱卖给大家吧。”
几个人一听,都觉得很合理,五只野鸡,老头一个人就买了两只母鸡:“这鸡还挺肥的,吃鸡就要吃母鸡,不光香,油还多。”
另外三个人,也一人拿了一只,只有老太太没有买,见唐哲把野鸡卖完了,问道:“小伙子,你能不能帮我把炭拿去五楼一下,我这老太婆拿不动这么重的。”
唐哲回了一个行字:“您再等一下,我这还有两只竹鸡,看有没有人要。”
“竹鸡是么?”先前买鸡那个三十来岁的男子正准备走,一听忙又停了下来。
“是的。”
“拿给我看看。”
唐哲把竹鸡从麻袋里取出来,两只竹鸡虽然脖子受了伤,但不是致命的,仍然在他手里拼命挣扎着。
“我听说这玩意可是个好东西,正好我儿子最近肚子里闹蛔虫,拿去炖给他吃,驱驱虫子。”
唐哲倒是第一次听说竹鸡还可以驱虫这种说法。
“多少钱一只?”
“你全部要的话,给仍然给一块二一只算了,两只两块四毛钱。”
那男人摇了摇头:“太贵了,你这竹鸡虽然肥,一只也不过五六两,这样吧,一块钱一只,两只我全要了。”
一块一只,也大大超出了唐哲的预期价格,点头答应了。等他付了款,唐哲又给那老太太把炭扛到五楼。
下楼的时候,正好碰到易解放上来,便一起回到了他的家里。
“易叔叔,我要是能搞到一些野猪肉,你们这小区有人买吗?”昨天中午去炭窑的时候,正好碰到一只大野猪,不管能不能卖出去,反正那只野猪,他是一定要弄到手的。
“那可是好东西,你真能打得到?”易解放不由又多看了几眼唐哲,虽然二十岁不到,但是脸上满是风霜侵打的痕迹。
唐哲点了点头:“嗯,我父亲正在病床上躺着,我想多弄点钱,把他带来县城医一下,不过,没有熟悉的人,就算有货,也不敢带出来卖,万一被抓了,关个十天半个月的不要紧,要是财罚点款,那就要老命了。”
第8章 一下子又成了穷光蛋
易解放也说道:“市场上你是不能去乱摆的,查得很严,不过数量不多的话,我这里还可以帮你问一下,这个小区里,住的都是纸厂的职工,也有一百多户呢。”
唐哲道了谢,看看外面天已经大亮,纸厂的职工也三三两两地出门准备上班,他也连忙告辞。
邛水县是一个人口二十多万的小县城,县城的常住人口不到三万,能在县城找到买卖的,都是国字号,其中就包括国营饭店,服务公司,百货公司,农贸市场等,农贸市场还有专门的蔬菜种植大队和运输大队。
也有赶场,不过没有固定的商贩,都是一些农民卖一些自家养的鸡鸭以及鸡蛋之类的,数量很少,每一户家庭要是养上十几二十只鸡,大队就要先来割资本主义尾巴。
今天他的木炭按两分钱一斤卖的,卖了两块四毛六,竹鸡卖了两块,五只野鸡卖了十六块七毛六分,一共得了二十一块二毛二分钱,这在他家来说,算是一笔巨款了。
有了这些钱,他先去了一趟供销社,给自己买了一双解放鞋,又买了一双雨鞋,大冬天在雪地里走,没有防水的鞋子,冻得实在受不了,要不是一直不停地走路,恐怕脚上早就冻坏了。
买好了之后,又给家里每一个人都买了一双解放鞋,以及一个人买了两双袜子。
一双解放鞋就要四块,一双雨鞋也要二块六,还是最便宜的,一下子花了十八块六,突然觉得这钱太不经花,从易解放家出来,他还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小富翁了,到了供销社,一下子又成了穷光蛋。
把鞋买完,刚准备走的时候,突然想起来昨天跑掉的野鸡,看来鱼线还是太细了,经不起折腾,便又花了一块钱买了一小捆尼龙补鞋线,这种线看上去虽然细小,但是能经受得住几十斤的力,又拿了一盒鱼钩,本来想买钢丝绳,却发现供销社根本没有卖的。
出门去了国营饭店的小吃店,买了一碗汤圆,加了一勺素辣椒酱就开吃。
两毛钱的东西,也别想着吃酒辣椒和肉,只有再加一毛钱,才能吃猪肉粉加油辣椒酱。
这里的汤圆,也是没有馅的,就是糯米粉调好之后,搓成比大拇指头要大一点的丸子,吃到肚子里之后,不好消化,也就非常经得起饿。
回到家里又是中午了,母亲给他留了饭在锅里,刚听到外面的声音,唐婉就放下手中的针线,跑到门口看了一眼,见是哥哥回来了,忙去给他盛饭。
唐哲一进屋,一碗热气腾腾的红苕饭就递到了他的手中,他曾经用一辈子的时间,想要得到这种家庭的温暖,最终成了奢望,但重活一世,这种家的温暖,一下子让他身上的疲惫跑得一干二净。
虽然早上吃了汤圆,走了三十多里路,已经饿了,没有等他说话,母亲就说:“快吃吧,我们都吃过了。”
“嗯。”
他只觉得眼睛里似乎进了沙子,把头仰起来,看了好一会儿,没有发现眼泪掉下来,才坐到火堂边开始吃饭。
“婉婉,我给你们买了鞋,你去拿来试一下合不合适,不合适的话,我下次好去换。”
唐婉像是拣到了宝贝一样,立刻跑去箩筐那里,从里面拿出五双鞋来:“哥,这是袜子吗?”她见过老师脚上穿过这种叫袜子的东西。
母亲看着那么多鞋,惊问道:“买这么多鞋,得花多少钱?我和你爹都不出门,给我们买干啥,我还寻思着再纳几双布鞋呢。”
他如实说了,母亲又问:“那野鸡这么好卖?”
“城里买不到那种货,也是多亏了易叔叔,要不然有货也没有地方卖,又不是自家养的,拿到市场上要是被发现了,准被抓。”
陈秋芸手上的动作没有停,说道:“看来你是遇到贵人了,也是我们家的福气,你要记人家一辈子的恩情才是。”
“妈,我知道啦,婉婉,你快试一下。”
唐婉拿着鞋,又看看自己露着两个大脚指拇和脚后跟的破鞋,忙去打来水,把自己的脚洗了又洗,才拿出新袜子来,小心地穿起来,再穿上鞋,然后轻轻踩在包鞋的纸上。
“哥,很合适,好漂亮的鞋子。”
看着妹妹那小心翼翼的样子,他一阵心疼:“合适就好,把那双旧的扔了吧,都烂得不成样子了。”
唐婉立刻把旧鞋抓在手里:“不行,再缝补一下,还可以穿的。”
母亲也怪道:“就是有不得,难道天天穿新的,旧的虽然破,等天热了,也能穿。”
“就是,哥,你可千万别扔我的。”
唐哲有些无奈,看着妹妹那水汪汪的眼睛,只能答应。
母亲也试了,能穿上,又脱了下来,小心地用油纸包好,拿回房间放在箱子里。
吃过饭后,又要去挑炭。
唐婉这次说什么都要跟他一起去:“哥,你就让我去吧,我有新鞋了,不怕脚打湿冻着。”
“好吧,你去可得都听我的。”
“嗯。”
她忙去把大背篓找出来背上。
兄妹俩出门的时候,正好碰到大伯母吴莲芯,见到这么大雪冷天,还要去挑炭,假惺惺地说:“阿哲,这么冷的天,也不让你妹在家里休息一下,硬要把一家人都搞得下不了床了才开心哇。”
唐婉根本就不想理她,只顾着自己走。
唐哲回了句:“就不劳你操心了。”
突然吴莲芯看到兄妹俩脚上的新鞋,还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只是心里感觉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难受。
“呸!穷讲究。”
看着兄妹俩远去的背影,她转头进了屋:“大忠,你这两天有没有闻到肉味?”
唐忠正在火堂上烧着火,一只手拿着火钳翻烤着火堂里的红苕:“闻到了啊,也不知道是哪家在弄肉,好香呀,妈,今天晚上你也炒点腊肉吧。”
作为大队会计,他家每年分的肉都不少。
“就你嘴馋,晚上我给你做,你去看看,是不是那个老虔波家在哪里弄到的,叫你爹去给他没收了。”吴莲芯见不得任何人比她家过得好。
唐忠自顾自地烤着红苕:“妈,我昨天我就去看过了,不是他家。”
“那哪里来的香味?”吴莲芯有些不相信。
第9章 谁家的猪跑出来了
“昨天晚上我倒是看见阿哲从清明田回来,还背着背篓,里面装着麻袋,他老汉受了伤,我估计他是去抓田鼠了来。”唐忠想起昨天晚上起夜的时候看到唐哲从清明田那边回来,背上的麻袋里似乎装着什么东西。
往年唐自立每到冬天下雪的时候,就会去谷草堆里找田鼠,抓了拿回家里来给一家人充饥,别人都觉得恶心,只有唐自立一家人,比吃猪肉还香。
吴莲芯哦了一声:“那一家人早就该饿死算了,当初我嫁给你爹,什么都没要,那个老虔婆嫁过来的时候,你爷爷还挑了一担红苕叶去做聘礼,全家人因为她,差点饿死了。”
一直没有说话的唐自强开了口:“你就少说几句吧,都过去多少年了,还记得这件事,这些年,你也没有少往你娘家拿东西。”
听到来自唐自强的指责,顿时点燃了吴莲芯的火气:“我往家里拿什么啦,你说,你说出来。”
唐自强不想和她吵,转身甩门出去。
“只会在家里发脾气,算什么能耐。”吴莲芯骂道。
唐忠把烤红苕拿在手里,拍了拍灰,又吹了几下:“妈,我去找红兵他们玩。”
见家里人都走了,她又把气撒在还在床上睡觉的唐欢和唐乐两姐妹身上:“一天就知道睡睡睡,女孩子家家的,也不做点针线活,要我养你们到八十岁吗?”
两姐妹早已经习惯,任凭她骂,翻了个身,继续睡。
吴莲芯嘴上过了瘾,也不再说什么,想到应该是很久没有吃肉了,闻到老鼠肉都觉得比鸡肉还香,从楼椽上取下一块腊肉开始清洗。
唐哲兄妹俩走到松树林,今天钩子多,足足放了十几处。这边放好之后,又拐了一个弯,去了大土地。
冻雨还在下着,雪上的冰是越来越厚,每走一步,都要用力踩一下才能踩破。
唐婉跟在后面,踩着哥哥留下的足印,一直不敢说话,生怕吓着山林中某处藏着的猎物。
大土地这边种的是一片小麦,早已经被积雪覆盖,看上去白茫茫一片。
唐哲找了几处经常容易有野鸡出入的地方,放好钩子,等一切都忙完了,叫上唐婉往炭窑方向去。
路止唐婉还有些不相信地问:“哥,就这样就能抓到野鸡吗?”
唐哲应了一声,解释道:“眼下大雪封山,这些野物觅食艰难,才更容易抓到。等雪一化,食物丰富起来,再想抓可就难喽。”
唐婉听了,不禁面露担忧,问道:“那往后雪化了,咱们不就抓不到野鸡,换不来粮食了?” 好不容易过上每天能吃饱饭的日子,她实在害怕这种安稳转瞬即逝。人一旦习惯了安逸,便愈发惧怕回到吃苦的日子。
今日安置钩子耗费了不少时间,等他们赶到炭窑时,那头野猪已不见踪影。不过,地上新鲜的脚印表明,昨夜它又在此处过夜。
唐婉从未见过野猪,瞧见这么多脚印,忍不住好奇问道:“哥,这是谁家的猪跑出来了?”
“这是野猪,天寒地冻的,它跑到咱们炭窑来取暖。” 唐哲一边往箩筐里装炭,一边回应着妹妹的问题,心中想要抓住这头野猪的念头愈发强烈。
唐婉听说是野猪,顿时惊恐地环顾四周。不远处,一棵小树枝因不堪大雪重压而折断,发出的声响把她吓了一跳。她紧张地说:“哥,野猪会不会跑出来咬我们?” 父亲曾被一头带枪花的野猪重伤,这一幕在她心中留下了深深的恐惧。
“别怕,只要你不招惹它,它躲你还来不及呢。”
没过多久,炭便装好了。返程途中,唐婉依旧不时警惕地四处张望,生怕冷不丁有头野猪从树丛中窜出来。
好在一个小时后,他们走进了松树林。这里树木相对稀疏,唐婉悬着的心才彻底放下。这时,她又想起先前放下的钩子,不禁问道:“哥,你说那些竹鸡会不会已经上钩了?”
唐哲挑着一百多斤的炭,早已累得气喘吁吁,费力地说道:“等晚上回去就知道了。”
刚走上院坝,便瞧见唐忠、姚勇军、申红兵和姚瑶一行人走来。
姚瑶看到唐哲,脚步顿了一下。跟在后面的申红兵险些撞到她身上,不耐烦地催促道:“快走呀,怎么回事?”
姚瑶回头看了他一眼,说道:“你们去玩吧,我回家了。”
唐忠瞧见唐哲,又留意到姚瑶的反应,瞬间明白了几分,开口道:“怕什么,他没什么本事,你甩了他再正常不过。现在国家都提倡自由恋爱,你别再信你爹妈给你安排的那一套了。”
申红兵也在一旁附和,推了姚瑶一把:“就是,嫁给唐哲你有的是苦头吃。你看看大忠,他爹可是大队会计,追求他的姑娘那么多,人家偏偏就喜欢你。”
姚瑶脸上泛起一阵红晕:“你别乱说,我们家可配不上大忠家。算了,你们去吧,我真走了。”
见她心意已决,三人也无可奈何。姚勇军无奈道:“这怎么办,她不去,咱们打升级还缺一个角子,要不就不去了吧。”
姚勇军和姚瑶相继离去,申红兵看着唐忠,那眼神仿佛在问该如何是好。
唐忠望着两人远去的背影,说道:“我妹她们都在家,能凑齐班子,走。” 说着,眼神不自觉地朝唐哲多打量了几眼,这么冷的天,除了唐哲家,没有一户在干活,他扯了扯自己的棉衣,突然感觉唐哲身上那件军大衣好刺眼。
唐哲压根没理会他们,挑着一担炭径直回了家。
母亲陈秋芸正在灶前烧火做饭,见兄妹俩回来,便让他们自行去烤火。
唐婉的鞋子早已被雪水浸湿,大片都湿透了。走路时还没太在意,一停下来,顿时感觉脚仿佛不听使唤,从脚踝以下都冻得麻木了。她赶忙换上旧鞋,将新鞋放在火塘边烘烤。
晚饭后,见唐哲又要出门,唐婉吵着也要跟着去。今日唐哲下陷阱时,她就满心期待着能有所收获。唐哲拗不过她,只好带上她一起。
他们先来到松树林。连续几日的冻雨,使得树木、草地连同泥土都被冻得硬邦邦的。树林里的竹鸡好些天没寻到吃的,唐哲在十个地方设下陷阱,总共二十四个钩子,竟全部有了收获。
第10章 好大一只野兔
“哥,你太厉害了!这么多竹鸡,够咱们吃好久啦。” 唐婉拿着麻袋跟在哥哥身后,看着一只只竹鸡被装进袋子,起初还觉得轻松,随着袋子越来越沉,她感觉愈发吃力。可一看到如此丰厚的收获,身上又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
唐哲埋头解着尼龙线,说道:“等雪一化,就不好抓了。咱们得抓紧这几天,多抓些去卖,好多换点粮食回来。”
“嗯,还要换钱给爹买药。” 唐婉心思细腻,时刻惦记着家人。
“对,给爹买药不能忘。”
收完竹鸡,他们又拐向大土地。还没走到,就听到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
“哥,我好像听到动静了,是不是又抓到了?”
唐哲应了一声,顺着声音的方向走去,果然看到一只大公鸡被钩住。
“我来,我来。” 唐婉好奇心作祟,抢先一步扑了上去,紧紧抱住那只野鸡。
野鸡受到惊吓,挣扎得更厉害了。
“哥,快来帮我,它要跑啦!”
唐哲赶忙伸手抓住野鸡的翅膀,说道:“好了,你先起来。”
唐婉起身,看着哥哥手中的野鸡,问道:“这么大,能卖不少钱吧?”
在大土地这边,他们又收获了十来只野鸡。这次用的尼龙绳足够结实,没有一只野鸡挣脱。令人惊喜的是,在最后一处陷阱,竟然抓到一只四斤左右的野兔子。
兔子瞧见生人靠近,吓得一蹦老高,奈何嘴被钩住,跳起后又被重重地拽回地面。
“哥,是兔子,好大一只兔子!” 唐婉指着不远处被钩住的兔子,激动得兴奋地大喊起来。
唐哲加快脚步,几下就跑到陷阱边上,兔子可是有牙齿的,这会儿应该是刚被钩住,要是等它反应过来,咬断绳子,到嘴的肉可就飞啦。
很快他就把兔子的后腿抓住,它还在乱蹬,唐哲取了鱼钩,重重地把兔子摔在地上,摔了两下,只见它腿抖动几次之后就不再动弹。
唐婉大惑不解:“哥,你怎么把它摔死了。”她认为,活的应该更能卖上好价钱。
唐哲解释道:“野兔太野,就算拿绳子绑上了,也会不停地动,要不了多久也要死掉,到时候还会把身上弄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去了皮就不好看了。”
唐婉似乎是懂了,哦了一声。
今天的收获非常多,十只野鸡,一只野兔,还有二十四只竹鸡。
兄妹一回到家,挑了两只竹鸡留下,把剩下的都放在自己的床下,才去洗脚睡觉。
鸡一叫,他又醒了过来,虽然感觉很疲惫,但是一想到要改变自己这个家庭的命运,哪怕现在外面下着刀子,也必须要起床。
今天路上走得慢一些,一来是因为今天的猎物要比往天多,二来是冻雨下了这么久,好多被人踩过的地方,全都是冰,稍不注意就会摔倒。
七点左右,才到易解放家小区门口,这会儿小区已经有人进出,小区的大铁门也就没有关。
他一路匆匆赶到易解放家楼下时,昨天买木炭那个老头早就站在楼梯口等着了,见到唐哲走过来,忙满脸笑容地迎上来,兴奋地说道:“哎呀呀,小伙子啊!我可算等到你啦,从早上一直盼着你来呢,还担心你今天会不会不来了哟!”
唐哲连忙微笑着回应道:“大爷,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说罢,他把肩上的担子重重地放在地上。
紧接着,唐哲热情地询问起老人所居住的楼层:“大爷,请问您住在几楼呀?我干脆直接帮您把这炭给挑上楼去好了。”
老头听后,赶忙摆了摆手,笑着回答道:“不用那么麻烦啦,小伙子,我就住在一楼,喏,这里就是我家,你只要帮我把这些炭放在这楼梯间里就行咯。”
于是,唐哲迅速将木炭过秤称重。
待一切妥当后,他依照老大爷的指示,小心翼翼地把一筐筐乌黑发亮的木炭整整齐齐地堆放在楼梯下方。
就在此时,恰好有几个路人经过此处,他们好奇地停下脚步,目光纷纷投向正在忙碌的唐哲和那一摞摞摆放有序的木炭。
其中一人开口问道:“嘿,这炭怎么卖呀?”
唐哲直起身来,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报出了价格,众人一听,纷纷交头接耳起来,似乎对这个价位颇为满意。
毕竟这个小区里的居民,每一户至少有一个人在工作,有的甚至是双职工家庭,纸厂虽然效益不怎么好,但是一个月最低的工资,也有二十四块钱。
花上两三块钱,可以解决一个冬委的取暖问题,根本不值得心疼。
看到老大爷一个人就把炭买走了,有几个人抱怨着自己怎么起得这么晚。
老大爷忙给他介绍生意:“你们要炭,可以和他说,他天天都来的。”
听到老大爷说了,立刻有两个人给唐哲讲,他们明天也是这个时候,在这里等他,唐哲回应着,问他们:“你们有人要买野鸡么?”
“野鸡?”那个矮胖的人问:“昨天就听说有人在这里卖野鸡和竹鸡,我来的时候,都没有买到,是你在卖吗?”
唐哲点了点头:“嗯,昨天又抓了几只,你们要的话,还是按昨天的价钱给你们,放心,我抓的野鸡都是活的,保证新鲜。”
说完,给麻袋解开,放了一个小口子,里面的野鸡翅膀被绑着,挨在一起。
矮胖子踮着脚,伸出头看了几眼:“这么多,你行呀,怎么抓到的?”
唐哲笑着说:“秘密,你要多少?”
矮胖子想了想:“我老婆正在坐月子,你给我全部挑母鸡行吗?如果肥的话,给我来五只。”
另一个也说:“给我称两只公鸡。”
一下子就卖了七只野鸡,唐哲心里乐开了花。
两个人买好了,走出去没几步,矮胖子大声吼道:“谁家要买野鸡,快点来咯,来晚了就没有货了。”
经他这一吼,把唐哲吓了一跳,忙收起麻袋,买炭的老大爷笑道:“小伙子,不要害怕,我们小区里没有人来查的,你以后只要有东西,都拿到这里,易主任不在的时候,我也可以给你叫人来买。”
唐哲听到他的话,才放下心来:“谢谢大爷。”
经那胖子一吼,加上昨天有人买了他的货,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来了一大群人,马上就要过年了,都想给自己家里存一点年货。
“小伙子,给我来一只野鸡。”
“给我来两只竹鸡。”
“听说你在卖炭,下次能不能给我带几十斤,我家里不多了。”
……
真是出门遇贵人,处处逢良机。
第11章 守嘴狗
没用多少时间,他的野鸡竹鸡都卖完了,但是围着的人却还没有散去,都在问他这么多野鸡竹鸡,是怎么弄到的,还全都是活的。
这个年代虽然没有禁枪,民兵也经常从大队或是公社武装处借枪去狩猎,打到的全是死物,而且用五六式打野鸡这一类的小型动物,子弹穿过去,会扯下来一大块肉,像竹鸡这种更小的,一枪下去,几乎会被打得血肉模糊。
易解放也早就下了楼,在一旁看着,他觉得这小伙子很会做人,本来听到他来了,就下楼来看看需要帮忙不,不想被那矮拦子一声吼,大家都赶了过来,正好也省得他去挨家挨户的问。
人每个人的性格都是千差万别的,而易解放和那个矮胖子完全不同,如果要让易解放像矮胖子那样在小区里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地招揽生意,他无论如何也张不开这个口。
至于唐哲那就更不用说了,他心里很清楚,要是自己这么一喊,不仅客户没招来,反而可能会把戴着红袖箍的人给招惹过来,到时候说不定还得被抓进去关几天。
那些来得稍晚一些的人们,围拢过来看了看,发现东西都已经卖光了,便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渐渐地四散离去。
易解放热情地邀请唐哲到自己家里坐坐,顺便烤烤火暖和暖和身子。
此时,冯月芝已经手脚麻利地煮好了一碗香喷喷的面条。
唐哲刚刚在椅子上坐稳,一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面条就被端到了他的面前。
只听冯月芝亲切地说道:“小伙子,赶快趁热吃吧!”
唐哲心中满是感动之情,然而他并没有伸手去接过那碗面条,毕竟在如今这个年头,即便是国家干部,也是严格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领取报酬的。
家家户户都过得并不宽裕,谁也没有多少多余的粮食,而他之前已经收下了易解放给他的粮票和肉票,不用想也知道,这些东西肯定都是易解放一家省吃俭用,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从小虽然是吃大锅饭长大,自从大食堂解散之后,母亲便教育他们,不管是去谁家玩,看到别人家做饭,一定要回家,不能守嘴。
去别人家混饭吃,会被叫做守嘴狗。
“婶,我不饿。”
易解放有些不高兴:“叫你吃你就快吃吧,我和你婶子都有工作,家里不愁吃的。”
唐哲见只有他自己的,虽然易解放有些不悦,他还是不接。
冯月芝看出了他的心思,笑道:“快接着吃,我和你叔都已经吃过了,再不吃,一会儿坨了就不好吃了。”
唐哲见老俩口坚持,才接过了面条,顺便问起了易解放一件事情:“叔,我想打听一下,哪里可以弄到软钢丝绳。”
“你要这个做什么?”易解放点燃一根烟,吸了一口。
“我发现一头野猪经常跑我炭窑里去取暖,如果能弄到钢丝绳,我想把它捉了。”他扒了一口面条回答道。
易解放想了想,问冯月芝:“你们厂里,有没有他说的钢丝绳?”
冯月芝坐在火盆边上:“钢丝绳肯定有的,不过是不是他说的那种软钢丝,我不清楚,等一会儿去了厂子里,我问一下机修组的张二毛看看。”
唐哲连连道了谢,易解放摆了摆手,说道:“这有什么好谢的,你今天什么时候回去,如果中午之后回去,就到家里来吃饭。”
唐哲已经在他家吃了一顿早餐,哪里还会来吃中午饭,要是传出去,还真把他当成守嘴狗了。
“不了,易叔,刚才又有人订了炭,明天一早我再送出来,如果能找到,麻烦帮我买一截。”说完,就准备掏钱。
易解放忙挡住他:“有也是厂里不要的旧东西,不值钱,要是没有,你也不要怪我们。”
唐哲忙说:“不会,不会,那我先回去了。”
今天卖了炭之后,出了小区大门,路过国营饭店门口的时候,正好看到在卖油香粑,用大米和土豆磨成浆,再加上炒好了的红豆,倒在模具里之后,放油里炸,炸得金黄,吃一口,外焦里嫩,回味无穷,最重要的是,这年头,谁的肚子里都没有油水,这种用菜子油炸的东西,在没有肉吃的情况下,能够吃上一个,也好比吃肉一样香。
他虽然在易解放家吃过面条了,但是想到家里的父母和妹妹都还没有吃,便花了两毛钱,买了十个油香粑,用火纸包好了,放在箩筐里。
买好了油香粑,家里暂时也没有什么东西需要买的,便直接回家了。
县城的海拔只有四百多米,太阳出来之后,雪上的冰很快就融化,走到巴山溪,两边山崖上挂着硕大的冰柱,他不停地抬头观望,这种地方,在太阳的照射下,稍不注意,就会有冰柱掉下来,轻则受伤,重则送命。
虽然公路在五几年的时候就已经修通公社,整个县城也没有几辆车,更不说公社了,这种山区不适合机耕,拖拉机这种,全公社只有一台停在公社院坝里,或是领导有急事的时候,才会启动。
当然,曾经在修八家堰水库的时候,这台拖拉机是立下汗马功劳的。
而且,绕着公路走,同样面临着二道水那一串冰挂,以及多绕十几公里的路程。
还没有到中午,他就已经快进村了。
在村口,看到前面一个衣着单薄,全背着背篓,坐在路边一边发抖一边抹眼泪的申二狗。
申二狗是八家堰大队申家岭生产小队的人,原名叫申建军,家中排行老二,老一辈为了好养活,给他取了一个贱名,叫二狗。
虽然他好养活,但是他老汉却死得早,在他才三个月大的时候,挑柴去二狗的外公家,不小心摔下山死了,等他四五岁的时候,日子更加难过,他妈妈也丢下他和姐姐,改嫁到了松县乌镇上,从此再也没有联系过。
更重要的是,他家的成份不好,他公(爷爷)申猴子参加过国军,虽然打过鬼子,毕竟是那边的老兵痞,在队里不被待见。
申猴子的本名叫申厚植,因厚植和猴子音相近,久而久之,大家都叫他申猴子,渐渐年轻一代的人都忘记了他的本名。
唐哲在大队放电影之前,也见到过几次申二狗的爷爷申猴子和他婆任桃仙俩口子被唐自强一干人等押着,站在台上,头上仍然会带着一顶废报纸糊的尖尖帽子,五花大绑了被批斗。
后来,任桃仙在一次放映电影后,被人发现死在了村子下面的一个小水潭里,那个地方,现在就叫桃仙塘。
从那以后,唐哲再也没有见到过申二狗去看过电影。
第12章 油香粑真好吃
很多人都被现在的绿水青山给骗了,六七十年代,因为大炼钢,森林遭到了严重的砍伐,许多村寨里上成百上千年的大古树,都被送进了炉子,这也导致大部分的山都是光秃秃的,八家堰大队紧邻梵净山原始森林,加上地广人稀,树木比较多,这也导致了每个人平均下来的田土少得可怜。
而外面的村子,山上早就在大炼钢的时候,被砍得精光。
只剩下一些难烧的马桑之类的。
“桐子马桑柴,屁都吹出来。”
生马桑不仅很难点燃,哪怕是干了,也没有多大的火力。
所以,矮处的姑娘嫁到高山唯一的好处,就是家不缺柴烧。
高山上的女婿愿意给矮处的老丈人家送柴去,不光是为了照顾二老,更多的时候,也是山下田地要多一些,大队分的东西也多,这样偶尔还能带一点红苕洋芋之类的回家,哪怕吃个三分饱,至少不得断炊。
唐哲看到申二狗倒背的背篓,就知道他今天是去讨饭没有讨到,这会儿回去,家中他公还有姐姐肯定好几天没有吃饭了。
算下来,今年申二狗应该十六岁,他姐姐十八岁,爷爷已经失去了劳动力,在队里根本就挣不到工分,除了他姐姐还能撑个大半个人的工分外,他上工的话,只能算半个。
因为成份不好,谁都可以欺负他,就连他堂叔伯些,也不待见,谁愿意和一个那边的老兵痞扯上关系呢?
唐哲走过去,明知故问地叫了一声:“二狗,你在这里干吗?”
申二狗已经饿得头晕眼花了,身上就两件单衣,冻得瑟瑟发抖,见到人是唐哲,他只是看了一眼,回了一声:“我在这里休息下,昨天就去讨米,走了几个大队,都没有讨到一口吃的,昨天晚上在双水公社那边找了个牛圈睡了一晚上,要不是有稻草,我估计都冻死了,唉,也不知道我公和我姐还有气没有。”
他没有向唐哲求助,因为他知道,在整个八家堰大队,日子最困难的一个是申家岭的申猴子家,另外一户就是唐家山的唐自立家。
唐哲看到他这样子,心中一阵酸楚,前两天,自己也是为了一口吃的,差一点冻死在路上,要不是被好心的易解放给救了,说不定这会儿早就已经死去。
“我这里有一点吃的,你先拿去垫一下肚子吧。”他放下箩筐,从里面取出来被火纸包住的油香粑,这些东西,现在对他家来说,只是改善一下伙食,而对申二狗来说,可能会救了他们家三条命。
申二狗看着唐哲手中那火纸包住的油香粑,虽然他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但是,那一股诱人的香味,好像比他吃过的任何东西都好吃,引得他一阵口水乱流。
但他也只是看了一眼,吞了几口口水,并没有接,说道:“ 算了吧,唐哲,你家和我家差不多,听说你老汉被野猪咬了,还在床上躺着呢,他更需要,一个家,没有老汉才是真造孽。”
他痛苦地叹了一声,虽然从来没有见过父亲的样子,肯定他也在无数个日日夜夜里想过他,要不然不会发出这样一声叹息,唐哲心里想着。
“给你就拿着吧,实话告诉你吧,我家现在有粮,过完这个冬应该不成问题。”
他把油香粑往前递得更近了。
“真的?”
申二狗抬眼望着唐哲,有些不相信,现在大雪封山,连野菜都挖不到了,好多家一天都只吃一顿稀饭,还要加些粗粮,有些家里,吃的完全是净红苕或是净洋芋。
见唐哲肯定地点着头,他才慢慢接了过去:“唐哲哥,我申二狗要是不死,一定会报答你的。”
唐哲听到死字,才想起来,前世这个时候,因为家里一团糟,父亲因为感染,已经病故,妹妹也差不多是这两天死的。
后来他才听别人说,也就是在这一场雪中,申猴子一家,全被冻死在了屋里,申猴子死的时候,手里还握着一团观音土,嘴里也是没有吞得下去的观音土,申二狗则是死在了外面,最惨的莫过于申大凤,全身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裤子都没有一件,被子也是夏天的被子,是活活被冻死的。
他也听村里的人说,如果大凤身上要是有条裤子穿,至少还能出来讨点饭吃,也不至于饿死。
想到这里,他忙对申二狗说:“你快回家吧,昨天就出门的,估计你姐和你公他们都等不及了。”
申二狗嗯了一声,努力地站起来。
唐哲走了几步,回头对他说:“你先回去,如果实在想不到办法,就来找我吧,和我一起做事,至少不会饿死。”
申二狗看着走远的唐哲,闻着手中传来的香味,忍不住打开手中的火纸包,看到五个被炸得金黄酥脆的油香粑,轻轻拿起一个来,放到嘴边,伸出舌头舔了舔,一股油味传到嘴里,应该很好吃。
再张开嘴,咬了一口,一股焦香味直冲天灵盖:“油香粑真香,真好吃。”
咬了两口,又把它用火纸包扎起来,放在怀里紧紧抱住,生怕弄丢了。
回家的时候,
申猴子正坐在厨房的灶前,生着一堆柴火烤着,手里还拿着半块观音土。
申二狗进门,看到他公吃着观音土,忙上前抢了过来:“公,你怎么又吃这个东西,吃多了,拉不出屎来的。”
“孙孙,我饿,眼睛都饿花了,这个东西虽然难吃,顶饱。”
申猴子骨瘦如柴,两只眼窝深陷,再也看不到当年上阵杀敌的半点影子。
申二狗从怀里取出那个火纸包:“公,有吃的了,还是好东西,你快吃。”
说完,递了两个油香粑到他面前。
申猴子没有接,只是呆呆地坐着。
申二狗以为他没有听见,又说了一声,申猴子才说道:“孙孙,你吃吧,你还年轻,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看到你婆和你爹了,他们怪我没有把你们姐妹俩拖好。”
一串眼泪从他满是皱纹的眼角滑落。
申二狗把两个油香粑硬塞到他的手里:“你快点吃,吃了就看不到他们了。”
然后又往灶前的火堂里,加了两截柴火。
“还有两个,我给大姐拿去。”
第13章 观音土不能吃
申家的房子,是三间木屋,上面盖着瓦,比唐哲家的茅草屋要好得多,但是,由于家中没有好劳力,加上之前经常被批斗,三间好好的木屋,几堵木墙,都在一场革命中被破坏了,然后又用几根横木条绑起来的,虽然能挡住一些光,却不能挡住寒风。
申大凤听到推门的声音,望了一眼,是申二狗,她听到祖孙俩的对话了,奈何她连一条完整的裤子都没有,不方便起床
“姐,你看,我带来什么了。”
申大凤裹了裹身上单薄的被子,坐在床上,说是床,其实就是几块木板上铺了一层稻草。
看到递到眼前的油香粑,她忙吞了几口口水:“你从哪里要来的。”
“是唐哲给我的。”
“唐哲?”申大凤抬着头看着申二狗:“是唐家山那个唐哲?”
“嗯,就是他,感觉他现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申二狗说着:“姐,你快吃吧。”
“嗯。”申大凤接过来,几口就吃完了一个。
看着站在床边的申二狗,问道:“你吃了吗?”
申二狗点了点头:“我吃了,你看,我还剩下半个。”
“他给了多少个?”
“五、不,六个,我吃了一个半了。”申二狗撒谎道。
但是,这么低级的谎言,怎么骗得过申大凤:“你连撒谎都不会,我吃饱了,这个你拿去吃了。”
说完,把手中剩下那个又递给了申二狗。
申二狗说什么也不接:“姐,你已经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不多吃一点,要饿死的。”他已经带着哭腔。
申大凤叹了一口气:“唉,二狗,我是女的,又不能为申家传宗接代,死了就死了,死了,我也就解脱了。”
“姐,你胡说什么呢,你先吃,我去弄点柴来,在你床边生一堆火,这样暖和一点,今天外面开了雪眼,等不几天雪就要化了。”申二狗一边说,一边朝屋外走去。
一会儿抱了一捆柴火进来,在她床前堆好了,又到灶堂前取了火种,拿到屋里生起火来。
不多时,屋里就烟雾缭绕,呛得姐弟俩眼泪鼻涕横流,不停在咳嗽。
等火焰完全升起来,烟雾才少了许多,加上屋子本来就四处透风,屋里了烟味也很快就散了出去。
他把火生好了之后,又到厨房,看到灶前他公的手里,还紧紧握着那两个油香粑,不舍得吃,另一只手里,又已经把被申二狗丢在一旁的观音土拣了起来。
申二狗一把抢过他手里的观音土,走到门口扔了出去:“公,和你说多少次了,不要再吃这个东西了,你就是不信,快把油香粑吃了,等你吃完了,我要去找唐哲。”
申猴子问:“你这些油香粑真是唐哲给你的?唐自立家的唐哲?”
申二狗嗯了一声:“就是他,你快吃吧,我不偷不抢,人家好心给的,我不要他更塞给我,反正吃了这个。”
申猴子长叹了一口气:“唉,都是一个妈生的,唐自立家一家人,才叫个人,那唐自强一家,简直就不是人。”
申二狗连忙去捂他的嘴:“公,吃东西都堵不上你的嘴呀,要是被人听到,传到他耳朵里,到时候又要整你。”
申猴子咬了一口油香粑:“我不怕他,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他今天整我,以后自然有人去整他们家。”
申二狗不满地说道:“公,你老人家吃亏就是在这张嘴上,之前叫你不要去烧山种小米,你不信,还要骂他们,结果就是大姐现在要出门,连条裤子都没有。”
听到申二狗提起这事,申猴子不再说话,慢慢吃着油香粑。
原本今年开春的时候,申猴子自作主张地跑去后山烧了一片荒,撒了些小米种子,后来被唐自强知道了,就和吴良劝他要把多数交给大队,他本来就看唐自强和吴良不爽,哪里肯答应。
“那片地本来就是无主的,我自己烧的荒,为什么要交出来,你们给我评多少工分。”申猴子一点也不客气,反正他被批斗已经习惯了。
“申猴子,我看你是学习得不够,认识不够,谁说那片地方是无主了,你脚下踩的每一寸地方,都是大家的。”唐自强说完就走了。
等到他秋收回家的当晚,吴良和唐自强就带着一帮人闯进他家里,不光没收了那些小米,连同家里的衣服和被子全都没收了,只剩下他们身上穿的。
当时申大凤已经睡下,唐自强也不管人家是不是女孩子,直接把她的衣服和床单被子一起收了。
想到这些,申二狗就是一肚子气,但是从小家里就是这个成分,也不敢乱抱怨,现在连吃饭都成了问题,只希望唐哲说的是真的,能让他们一家吃一口饱饭,哪怕是半饱,饿不死人,等开春了,还可以在山上去挖些野菜充饥。
“公,我要去一下唐家山,找唐哲,他让我去帮忙干活。”
他把他的想法和申猴子说了一下。
申猴子眯着眼:“去吧,唐自立这一家还可靠,不管能不能有饭吃,你们年轻人交朋友,我不管,不过你少和唐自强一家人来往,那家人,眼睛窄,见不得人好。”
“我知道啦,你快吃,我走啦。”
在缺衣少食的年代,他不知道唐哲能有什么办法让他吃饱饭?
但是,今天那五个油香粑,哪怕是大队长吴良,也不一定吃过,唐哲就这么给他了。
更多的是奇心驱使他去了唐家山,能舍得买油香粑的男人,一定不简单。
第14章 先迈哪一条腿
唐哲迈着稳健的步伐回到家中,肩上的箩筐随着他的脚步轻轻晃动。
一进家门,他便迅速将箩筐放下,径直走向父亲的房间。父亲躺在床上,面色虽仍有些苍白,但比起之前已好了许多。
唐哲熟练地拿起放在一旁的药包,开始为父亲换药。
他小心翼翼地揭开伤口上的纱布,仔细查看,只见伤口处的红肿已经开始渐渐消淡,渗出的血水也少了许多,还好治疗得及时,并没有出现化脓的情况,唐哲暗暗松了一口气。
此时,厨房里飘出阵阵饭菜的香气。陈秋芸早已做好了饭,却一直没动筷,坐在饭桌前,眼神时不时望向门口,满心期待着唐哲回来。
唐哲为父亲换好药,走出房间,唐婉像只欢快的小鸟,立刻端着一碗白生生的米饭,笑意盈盈地来到他面前。
唐哲的目光不经意间扫向母亲和妹妹的碗,只见里面盛着的都是几块红苕。
他心中一暖,眼眶微微湿润,站起身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碗里的米饭分到了她们碗中,轻声说道:“妈,我爱吃红苕。”
唐婉一听,立刻撅起小嘴,毫不留情地揭穿他:“哥,你骗人,你以前经常说你最讨厌吃红苕啦。”
唐哲听了,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两声,转身走向锅灶,从锅里舀起一碗红苕,大口吃了起来,仿佛那真是世间美味。
饭后,一家人围坐在火塘边取暖。
唐婉像变戏法似的从屋里拿出一双崭新的布鞋,满脸期待地对唐哲说:“哥,你穿一下试试,看合不合适。”
唐哲看着那双做工精细的布鞋,心中满是惊讶与感动,忍不住赞叹道:“这么快就纳好了?”
要知道,家里之前物资匮乏,做双鞋谈何容易。
唐婉甜甜地笑着,把鞋轻轻放在他脚边,蹲下身为他换上,说道:“当然啦,以前是因为家里没有东西,现在条件稍微好点,我和妈俩人一起做,这速度还算慢的呢。”
陈秋芸洗完碗,也来到堂屋,她看着唐哲穿上鞋,大小正合适,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说道:“嗯,穿上还可以,我看还剩下不少布,反正一天没事干,等会给婉婉也衲一双。”
唐婉连忙摇头,懂事地说:“妈,我有哥给我买的新鞋了,要衲,给爹衲一双吧。”
陈秋芸听了,眼中满是疼爱,伸手轻轻摸了摸她的头,说道:“婉婉也懂事了,好,就先给你爹衲一双。”
一家人围坐在火塘边,其乐融融,欢声笑语在小小的堂屋里回荡。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出现一个身影。
唐哲抬眼一看,果然是申二狗。
申二狗站在门口,双手局促地绞在一起,嘴唇微微颤抖,结结巴巴地喊道:“唐、陈娘、唐哥。”
那紧张的模样,仿佛面前是一群威严的长辈。
唐哲见状,赶忙热情地招呼他:“快进来坐在这里烤一下。”
申二狗却像被定住了一般,站在门口,两只脚像灌了铅似的,不知道该先迈哪一条腿。
陈秋芸也注意到了门口的申二狗,她本就是个热心肠,前几天自家还在为生计发愁,这会儿看到申二狗的模样,实在心疼,连忙说道:“这不是申家岭申少安家的二狗吗?快进来坐吧,外面那么冷。”
申二狗见陈秋芸也发了话,这才小心翼翼地迈步进了屋里。
“这么冷的天,还穿这么少,一定冷坏了吧,快坐下。” 陈秋芸一边说着,一边往火塘里添了些柴,让火烧得更旺些。
唐哲看着申二狗单薄的衣衫,转头对陈秋芸说道:“妈,二狗是我请来帮忙的,你去看一下还有剩饭吗,给他弄点吃的。”
陈秋芸应了一声,说道:“米饭没有了,红苕倒是还有一大碗,二狗,你坐一下,我去给你热来。”
申二狗连说了几声谢谢,这才在火塘边坐下,搓了搓冻得发红的双手,眼睛盯着唐哲,急切地问道:“唐哥,说吧,你要我做什么。”
唐哲上下打量了申二狗一番,虽然才十六岁,个子却差不多有唐哲这么高,只是长期吃不饱饭,身上没有几两肉,比较瘦,骨架却不小,要是营养跟上了,肯定是个干活的好手。
虽说从小没有父母,但申猴子对他极为疼爱,几乎没让他怎么挨过饿。
只是今年家里遭遇变故,一切都被没收,还被扣了许多工分,这才导致他家连过冬的粮食都所剩无几。
唐哲开口问道:“你能拿得起多少斤?”
申二狗拍了拍胸脯,自信满满地回道:“一百四五十斤还是能拿得动。”
唐哲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行,只要你有力气,那就帮我干活,保证你们都有饭吃。”
“唐哥,做什么呢?” 申二狗好奇地问道。唐哲笑着说:“先吃东西吧,吃完了,和我去挑炭。”
不一会儿,陈秋芸端着一大土碗热气腾腾的红苕走了过来。
申二狗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接过碗后,如狼似虎般,风卷残云一般,几下子就把红苕扒光了。
吃完红苕,他意犹未尽,又舀了一碗锅里剩下的米汤,咕噜咕噜喝了一大碗,这才心满意足地打着嗝说:“唐哥,我吃饱了,在哪里挑,我们走吧。”
在申二狗吃饭的这个期间,唐哲已经找来了扁担和箩筐以及两条麻袋,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他吃完出发。
二人一路有说有笑地来到松树林。唐哲像往常一样,熟练地在树林里设置陷阱。
申二狗在一旁看着,心中满是疑惑和好奇,却又不好意思开口询问这是做什么。
他只能默默地跟在唐哲身后,帮忙递些工具。就这样,两人一直到大土地把陷阱全部做完,这才前往炭窑。
来到炭窑,把炭装到箩筐和麻袋里之后,他估算了一下,今天出了差不多两百五十来斤炭,里面还剩下四五百斤的样子。
他心中暗自思忖,等雪化完,基本上也快过年了,到时候没有了炭卖,又得想些别的办法来维持生计。唐哲和申二狗把炭一筐筐地装进箩筐,然后挑在肩上往家走。
申二狗虽说平时力气不小,但挑着这么重的炭,没走多久,额头上就冒出了细密的汗珠,身上也渐渐冒了一层汗。
回到家后,申二狗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看着天色还早,便问道:“唐哥,还要去挑吗?”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不了,现在你先带一点红苕和米回去吧,去了就快点回来吃晚饭,到时候我们还要干活。”
唐婉这时候把一个麻袋提了过来,里面大概有十来斤红苕,还有两斤米,这都是唐哲出门前就交待好了的。
申二狗看着那袋粮食,心中一阵感动,他知道这是唐哲担心他家里没有饭吃,点了点头,说道:“行,那我先回去一下,马上回来。” 说完,便扛起麻袋,匆匆往家赶去。
第15章 拉他们一把
申二狗离开后,唐婉满脸疑惑地看向唐哲,不解地问道:“哥哥,你为何会突然将他邀请过来呢?咱们家所存的木炭数量并不多,如果你真的忙碌到无暇顾及,我也能够前去帮忙,别小瞧我,百十来斤的担子我还是挑得起的。”
这时,陈秋芸微笑着插话道:“婉儿啊,你呀,还是不够了解你哥哥呢,他这个人呐,心地善良,最见不得他人受苦受难啦,哪怕自己都还饿着肚子,心里头却总是惦记着别人有没有饭吃。”
说着,她轻轻地摇了摇头,但那笑容里分明透着对唐哲这种品性的赞赏与疼惜。
实际上,陈秋芸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唐哲明白这一点,就连唐婉对此也是心知肚明的。
唐哲坐在凳子上,神情悠然,慢慢地开口说道:“二狗他们一家子过得真是太不容易了,命运多舛啊,如果我们不出手相助拉他们一把,恐怕他们很难熬过这个冬天。
今日我从县城返回家中的途中,路过打尖坳那个地方时,看见二狗就快要被冻僵在路边了,那一幕场景,瞬间就让我回想起前些日子自己在岩口遭遇的险境,当时若不是有解放叔出手相救,只怕此时此刻你们怕是再也无法见到我。”
讲到此处,唐哲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眼眶也不禁微微泛红。
而听到这些话的陈秋芸和唐婉,同样双眸湿润,心中涌动着难以言喻的感动与酸楚。
唐哲紧接着又开口道:“我心里一直这么认为,如今咱们已经不用再忍受饥饿之苦啦,大家同属一个大队,理应相互扶持、互帮互助嘛。
而且啊,二狗这个人真挺不错的,之前队里上工的时候,他做得并不比那些壮劳力差,却因为成分问题,干一天下来,只能得到五个工分,你看他今天挑的这一担炭,比我挑的还要多!”
唐婉由于年纪尚小,心中难免有些担忧,不禁插话道:“但是哥,他们家的家庭成分可不太好呀......”
等她说完,唐哲便果断地打断了妹妹的话语:“妹子,那些不过是过去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罢了,跟二狗本人其实没有太大关联的,再者说,申二公虽然在大队里经历过一些事情,但据我所知,他从来没有故意伤害过任何人呐,你年龄还小,很多事情可能暂时理解不了,但只要再过个几年,随着阅历的增长,你自然就能够看得透彻、想得明白了。”
当然,更多的是随着土地的包干到户,地主富农这样的成分也慢慢被淡化出人们的记忆中。
听到大哥如此坚决地表明态度,唐婉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了。
她沉默片刻后,开始在脑海中认真回想有关申猴子的点点滴滴。
想来想去,似乎除了每次大队里放露天电影时,看到申猴子总是被五花大绑着推到台上接受批判斗争以外,确实未曾听闻他有过任何作恶的行径。
当申二狗拖着那个沉甸甸的麻袋,一路气喘吁吁地回到家中时,申猴子依旧如同往常一样,安静地坐在灶膛前,身前那跳跃的火苗映照着他那张布满皱纹且写满沧桑的脸庞。
灶台上摆放着一只破旧不堪、缺了一角的土碗,碗中赫然躺着两块被掰成两半的油香粑。
看到这一幕,申二狗心中已然明了,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姐姐申大凤和爷爷申猴子每人仅仅吃了半块,而将剩下的特意留给了自己。
“公!我给咱弄回吃的啦!”申二狗难掩内心的兴奋与激动,大声地向申猴子喊道。
这些年来,他不知道已经讨过多少次饭了,走街串巷,见惯了世人冷漠无情的白眼和嫌弃厌恶的表情。
然而,今天却遇到了像唐哲那样慷慨大方之人,这实在是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即便是以往去到那些沾亲带故的堂叔堂伯家里求助,干上半夜的活,最多也就是能让他自己勉强吃上一顿半饱的红苕或洋芋而已。
说罢,申二狗满心欢喜地将肩上扛着的麻袋轻轻放在申猴子面前,并迫不及待地解开了袋口。刹那间,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只见满满当当的一堆红彤彤的红薯立刻展现在他们眼前,仿佛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而在麻袋旁边,还静静地放置着一个小巧的布袋子,申二狗告诉他这里面可是白花花的大米。
“你从哪里弄来的?二狗,咱家虽然穷,千万不能走歪路,不要看公经常挨批斗,但是公的心直,从来没有做过坏事,那些批斗我的人,哪个敢在台上说一句,他们没有做过对不起人民的事情?”
申猴子突然见到这么多粮食,一下子对申二狗防备起来,生怕他走错了路,嘴上教训的话说个不停。
“公,这些都是我用力气换回来的,我去帮唐哲家干活,挑炭,他就给了我这么多粮食。”他出门之前就已经说过一遍了,是去帮唐哲家。
但是唐哲家的情况,申猴子心里也清楚,听说唐自立被野猪咬伤,家里已经好几天不见冒烟了,怎么会拿得出这么多粮食来。
申二狗见他还是不相信,拉起他的手说:“公,你要是不相信,就和我去唐哲家亲自问一下。”
申猴子叹了口气,他是被批斗怕了:“公肯定相信你,就是怕你走歪路,只要你心正,咱们哪怕是饿死,也不会去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只要你这些粮食来路正当,公吃到肚子里,腰就变得直。”
申二狗点头应了一声,继续说道:“对了,公,唐哲叫我还要去帮他,现在就要过去,我叫姐起来给你做饭吃,今天晚上,吃苕箜饭。”
说完,又走到大凤的房间门口:“姐,我还要出去,你起来给公做一下饭。”
大凤应了一声,把被子裹在身上,穿着一双破了几个洞的布鞋走了出来,告诫他:“二狗,你去帮人家,要见纸打纸,千万不能让别人说我们家的人偷奸耍滑头。”
“姐,我知道啦。”
出了门,天空又暗了下来,雾蒙蒙的只能看到几十米外,又开始下凛沫沫了。
第16章 不挨饿比什么都强
申家岭和唐家山两个队的中间,就是瑶家湾,两个组隔山相望,鸡犬相闻,也就两里路,申二狗走得快,路上遇到人,也没有和他打招呼的,毕竟家庭成分摆在那里,没有谁会愿意在放电影的时候被叫上去带着尖尖帽,当成放电影前的一个彩头,被人取笑批斗。
两里路,走下来也不过十多分钟,唐婉在火盆边坐着切红苕粒,唐哲则是把红苕粒挂在鱼钩上,见到申二狗来,忙叫他坐下先烤火。
山上放了许多鱼钩,家里只剩下二十多个,申二狗坐下后,问:“唐哥,我现在做什么?”
“等着吃饭。”唐哲忙着手里的活,回答着他。
申二狗不再说话,拘谨地坐下来,眼睛盯着兄妹俩手里的活计。
不多时,陈秋芸把饭做好了,申二狗自觉地把八仙桌搬过来,架在火盆上面,唐婉则是先给她爹端了碗饭去,出来的时候,又去厨房把饭菜端了出来。
菜不多,就只有一碗素辣椒酱,然后便是一大钵碗野鸡肉。
陈秋芸也是箜的苕箜饭,不多的米饭,都给唐哲和申二狗碗里盛了,陈秋芸和唐婉的碗里,只有几粒米沾在红苕上面。
申二狗瞪大眼睛望着眼前那满满一碗白花花的大米饭,心里不禁犯起嘀咕。这碗饭里几乎看不到几块红苕,如此纯粹的白米饭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奢望。此刻的他局促不安地坐在桌前,迟迟不敢伸手去拿碗筷。
一旁的陈秋芸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她温柔地笑着说道:“二狗啊,别客气,赶紧吃吧!就跟在自个儿家里一样,随意些。”
听到这话,申二狗心中不由得苦笑一声,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他家是个什么鸟样子,整个八家堰大队怕是无人不知晓,一年到头也难得有几回能揭开锅的时候,全家人拼死拼活挣下的那些工分,也仅仅只够换回些许粗粮勉强填饱肚子罢了,至于这香喷喷的白米饭,那可是想都不敢想的美味佳肴。
这时,唐哲默默地从自己碗里分出一部分白米饭给妹妹唐婉和母亲,然后转头看向申二狗鼓励道:“二狗兄弟,快点儿吃呀!只有吃饱了才有足够的力气干活儿,咱们今晚可还有不少重活儿要干呢。”
得到唐哲的鼓舞后,申二狗这才缓缓地伸出手端起饭碗,但还是显得有些拘谨,只见他先用筷子小心翼翼地蘸了一点儿辣椒酱放进嘴里,又刨了一小口饭。
看到申二狗拘谨的样子,唐哲又拿起勺子从菜钵里舀出满满的一勺野鸡肉放到他的碗里,并关切地嘱咐道:“多吃点菜,不然光吃米饭可不顶事儿,得沾点儿油水,这样待会儿干活儿时才能有使不完的力气!”
申二狗自己都不记得多久没有吃过肉了,那种香味,是他抵御不了的,只是一直强忍着,不想让唐哲一家看他的笑话,更不想让别人认为他吃得太多而不再请他干活。
见唐哲把肉舀在他的碗里,说了声谢谢。
唐哲坐到属于自己的那个位置上,然后用一种充满自信与豪迈的语气说道:“这算得了什么呀,只要你真心愿意埋头苦干,将来咱们每天都能够吃到香喷喷的肉呢。”
听到这话,对方不禁瞪大了眼睛,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情,忍不住惊呼道:“天天吃?”要知道,在如今这个年头里,别说是天天吃肉了,哪怕是那些被公认为最懂得勤俭持家、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家庭,能够做到每过个十天半个月才品尝一次肉食,那都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生活水平啦。
这时,站在一旁的唐婉眼见着他如此怀疑的模样,连忙开口帮腔道:“我哥哥的本事可大着呢!”
“嗯!”申二狗点了一下头,表示认同,紧接着便不再多说什么,而是直接端起碗来,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等到一顿饭结束之后,唐哲起身走到角落里,找出了一副挑箩筐以及两个鼓鼓囊囊的麻袋。而他自己,则是动作利落地背上了一只背篓,准备妥当后,两人就这样一同踏出了家门。
申二狗始终沉默不语地紧紧跟在众人身后,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生怕一不小心说错话或者做错事惹得唐哲不高兴,这一天他吃了两顿饱饭,还吃了一顿野鸡肉,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过得这么奢侈过。
不再挨饿的感觉,比什么都强。
越是这样想,他越不想失去眼前这种生活,也越来越小心谨慎,做每一件事情都小心翼翼。
没过多久,他们来到松树林,唐哲停下脚步,转过身对着申二狗吩咐道:“你先把箩筐放置在路边吧,然后带上这两个麻袋就行。”
申二狗依言照做,将箩筐轻轻搁在了路旁,好奇地问道:“唐哥,难不成您在这里居然还有一座专门用来烧制木炭的窑洞吗?”
松树的纹理通常都比较稀疏,按照当地人的说法,这种纹理太过疏松的树木被称作“泡木”。而这样的木材并不适合拿来烧制成炭,因为它们不但燃烧时所产生的火力相对较小,而且还特别不经烧,往往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原本还红彤彤、炽热无比的一块炭火转眼间就会化为一堆毫无用处的白色灰烬。
除了山外面那些几乎没有树的大队外,他们靠山的这些人家,谁也不愿意用这种树来烧炭。
最好的要数青杠树,然后是九把斧和六股筋这些“铁树”。
唐哲则是故作神秘地说:“等一会儿就知道了。”
跟着唐哲在松树林里走了没有多远,就来到了他下陷阱的地方,这林子里竹鸡是一群一群的,小的一群二三十只,大一的群都有上百只,一到春天,就会到庄稼地里刨食刚种下去的种子,农民对这种动物是恨之入骨,却又拿它们无可奈何。
看到唐哲一只只的取下猎物,申二狗眼睛瞪得老大:“唐哥,发财啦,这么多,可以吃好久啦。”
第17章 长尾兔
唐哲一边往袋子里装着竹鸡,一边笑着说道:“这可不是我们自己吃的,得拿去换钱。”
“换钱?”申二狗心里又是一惊:“唐哥,你、你不是在搞投机倒把吧?”
唐哲装好了一只竹鸡,站起身来伸了一下腰,说:“梵净山资源丰富,满山都是财富,我们守着这么一堆财富,却还要饿着肚子,这不是上天的不公,而是人们思想不开化,再说,我这也不是投机倒把,投机倒把那是利用时机,以囤积居奇、买空卖空、掺杂作假、操纵物价等手段牟取暴利。
下边的人却认为,只要是做交易,就属于投机倒把,这种一刀切的行为,就是一种懒政怠的做法,我现在做的不过是物物交换,将山里多余的东西换成我们急需的生活用品罢了。”唐哲耐心解释道。
申二狗挠了挠自己那颗乱糟糟的脑袋,眨巴着那双迷茫的大眼睛,似懂非懂地冲着唐哲点了点头,嘴里嘟囔道:“唐哥,那这竹鸡到底该怎么去换成钱啊?真会有买家来收这玩意儿吗?”
只见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神秘莫测的笑容,轻声说道:“二狗啊,这你就不懂了吧!竹鸡可不简单呢,它不仅肉质鲜嫩、味道极其鲜美,而且还是一味珍贵的中药材哦!好多城里人都热衷于品尝这种原生态的野味。”
听到这里,申二狗不禁瞪大了双眼,满脸惊愕之色。
毕竟对于像他这样一直生活在穷乡僻壤的孩子来说,这些知识实在是太过新奇和陌生了,他只知道,野鸡能吃,竹鸡也能吃,不过这些东西,还没有等人靠近,一翅就飞远了。
然而,尽管心中对唐哲所言半信半疑,但一想到可能面临的风险,他内心深处的担忧又再度涌了上来。
于是忧心忡忡地问道:“唐哥,话虽如此,可要是万一不幸被那些执法人员给逮住了,那咱们可咋办呐?俗话说得好,‘县官不如现管’,现如今到处都在严厉打击这类投机倒把的行为呢!前些年,我家老爷子辛辛苦苦编好了几双草鞋,叫我拿到集市上去卖掉换些家用,结果呢,我刚把草鞋摆到地上没一会儿功夫,就被突然冒出来的人给抓走了,连带着草鞋也一并被没收掉了,好在他们瞧我年纪尚小,这才网开一面放了我一马,要不然恐怕就得吃上一场官司。”
或许是回想起那段令人心悸的经历,申二狗的眼神中依然闪烁着难以掩饰的恐惧光芒。
唐哲似乎一眼便看穿了他内心深处的忧虑,于是温和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安慰道:“放一百个心好了!只要死心塌地跟着哥哥我干,保证咱们绝对不会被任何人抓住的。
不过呢,这里面可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哦——你必须帮我死死守住这个秘密,决不能将我想出来的这个方法透露给其他任何人知道,否则的话,咱们今后可又得过上那种上顿吃了没下顿的日子。”
一听到饿肚子,尤其是想到自己刚刚才美美地享用过两顿饱饭,申二狗顿时就像一只被踩住尾巴的猫一样着急起来:“唐哥您尽管放心好啦!倘若真有人胆敢偷偷摸摸地来学习咱们的窍门儿,不用您动手,小弟我第一个冲上去跟他玩命儿!”
看到申二狗如此信誓旦旦的模样,唐哲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没那么严重啦,二狗,其实这种法子并不复杂,稍微有点头脑的人看上两眼就能明白其中的门道,我之所以暂时不想让太多人知晓,无非就是想给自己多争取一些时间罢了,等到时候即便他们全都学会了,对于咱们而言,也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听完这番解释之后,申二狗对唐哲简直佩服得无以复加,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哎呀妈呀,唐哥呀,你到底是从哪儿学到这么厉害的本事哟?真是太神了!要不是遇上你,我们一家估计都熬不过这个冬天。”
面对申二狗滔滔不绝的夸赞与敬仰之情,唐哲却表现得异常淡定从容,始终面带微笑,并未再多言语一句。
唯有他心中明了,在前世的此时此刻,他们一家人都未能挺过这个严寒的冬天,尤其是申二狗,竟然连今日清晨都没能熬过。
这片松树林中的竹鸡数量颇为可观,又是一次大丰收!二十四枚钩子投放下去,成功钓到了多达十九只竹鸡。
待将这些猎物尽数收起后,他紧接着又把今日携带而来的崭新钩子找寻到合适之处安放妥当。
这二十余个钩子无一例外,皆被挂上了香甜可口的红苕粒。
而申二狗则乖巧地在一旁帮忙打杂,没过多久功夫,便也熟练掌握了如何给鱼钩挂上红苕粒的技巧。
等到将这边的事务处理完毕之后,二人又马不停蹄地赶赴大土地那一侧。
今天上午的时候,县城那种地势较低处的积雪已然开始逐渐消融,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山上却是毫无变化,不仅如此,由于下午时分下起了冰冷刺骨的冻雨,使得山上的冰雪变得愈发坚固紧实起来。
在大土地,收获却不尽人意,仅仅得到了七只野鸡,此外还有一只体型硕大无比的大田鼠。当他伸手提起这只大田鼠时,小家伙还不停地回头来咬他的手。
好不容易抓住它的尾巴提了起来,感觉这家伙竟然沉甸甸的,足有两斤多重!看起来简直像是已经修炼成精一般。
“二狗,看这里,明天中午可有美味的肉食可以享用啦!”他兴奋地晃动着手中的田鼠,向身旁的二狗炫耀道。
申二狗一看到是只大田鼠,说道:“是田鼠嘛,我吃过的,抓了好几次,不好抓。”
唐哲笑道:“这叫长尾兔,味道好极啦。”
然而,申二狗却轻轻地摇了摇头:“唐哥,你可别高兴得太早,这田鼠浑身都是瘦肉,一点油水都没有,而且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腥味儿呢,不好吃,我抓了好几回,我姐都不敢吃。”
第18章 在春天的暖阳里团灭
申二狗说得不错,田鼠肉虽然可以吃,但是身上却有一股腥味,虽然不浓,但在物资匮乏的七十年代,猪油都是奢侈品,更不说靠挖田鼠吃的家庭,带回家之后,烫去了毛,放在火里烧一下,就算是去了腥,炒的时候,有一些连盐都不会放,那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唐哲收好了田鼠,说道:“那是因为你不会做,等明天,我做一次,你就会爱上这种食物的。”
等把野鸡都收了,唐哲觉得大土地这边的野鸡应该是不多了,二十多个钩子,才上了七只野鸡,再说,敢不能总在一个地方钓,要不然等它们学精了,再也不会上当的。
背上背篓之后,他又从大土地转去了千丘榜,这是一片梯田,从大地土往下,一直延伸到山沟里,足足有近千块之多,因此得名千丘榜。
每一块田不过两三分大,从远处看去,就像是山坡上,翻滚着一层层的雪浪。
这里也是撒上了绿肥的,田中间还堆着不少谷草堆,大队就那么几头牛,一年也吃不了多少草,等到开春来有了青草,这些草便会烧了做肥料。
烧谷草堆是孩子们最爱做的事情,十几个孩子围成一圈,有的还把家里的竹筐拿来,在草堆周围围好,然后再在谷草堆的四面放火,随着一阵青烟升起,不多时,火光冲天,躲在草堆里的田鼠一家刚过完寒冷的冬天,却要在春天的暧阳里团灭。
就算有漏网之鱼,从草堆里跑出来了,也会被孩子们拿着棍子打死或是重新赶去火堆中间,等到火灭了之后,再把草灰撒在农田里面铺开,顺便拣起那些被烧得半熟的田鼠,拿回家去清洗干净了炒来吃。
没有调料,没有油,没有盐,大人们是不待见这玩意儿的,只有小孩子,正在长身体,需要营养的时候,才不管它味道如何,再怎么说,田鼠也是肉,也能算在一年吃了多少次肉的次数里。
春天的千丘榜,甚至比秋天还要热闹。
但现在是冬天,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时候,连野猪都不会跑来这些田里活动。
唐哲和申二狗来到千丘榜之后,还是申二狗打下手,他则是找合适的地方安放鱼钩,三十多只鱼钩,花了快半个小时才弄完。
弄完这些回家时,已经很晚了。
但是唐婉还在微弱的煤油灯下纳着鞋底,见到唐哲回来,忙把手中的针线收起来:“哥,你回来了,我去给你们热水洗脚。”
唐哲应了一声,放下背篓,看看时间已经晚了,就没有把那些野鸡竹鸡放到床下,只是装在麻袋里,平放在堂屋的一个角落。
“你多烧一点水,一会儿我把这只老鼠给弄干净。”
说完,从背篓上解下田鼠来,在唐婉眼前晃了晃。
“这么大只老鼠,像只猫一样。”唐婉看到老鼠,并没有半点害怕,他们家经常挖田鼠吃,陈芸秋的厨艺也行,做出来没有什么腥味,如果说八家堰要评一个吃鼠先进家庭,除了唐自立家,找不出第二家来。
申二狗身上只穿着那单薄得可怜的衣裳,在干活时倒也没觉着有多冷,然而一旦停下手中的活儿,那股寒意便如毒蛇一般迅速地钻进骨头缝里,仿佛要将他的骨髓都冻成冰碴儿。
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三步并作两步冲到火盆旁边,一屁股坐下去,恨不能直接将自己整个身子都架在火盆上方烘烤起来。
唐哲心里记着易解放之前送给他的那些衣物,足足有四件旧棉衣呢,此外还有两件毛衣,不过可惜都破了个洞,另外,还有一件厚实的军大衣以及好几条裤子,满满当当装了整整一麻袋。
想到这里,唐哲赶忙走到灶前添火,同时转头对妹妹唐婉吩咐道:“婉婉,快去叫咱娘一声,让她从里面挑出一件旧棉衣和一条裤子来。”
没过多久,唐婉就一路小跑着从父母的房间里走了出来,手上拿着挑选好的衣物,递到哥哥唐哲面前,轻声细语地说:“哥,咱家就剩这点能穿的厚衣服啦,你自己都没啥换洗的了。”
唐哲微笑着接过衣物,安慰妹妹道:“别担心婉儿,等过些日子咱们赚到钱了,我就去买些棉花回来,到时候让咱妈帮着给咱俩每个人都做一件新棉衣棉裤。”
“行,哥,我知道你最有本事了。”唐婉笑着坐到灶前去看火。
唐哲抬脚走向堂屋,来到申二狗跟前,把那件旧棉衣递过去:“二狗,这件旧棉衣是别人刚刚送给我的,你先试试看合不合身,如果能穿上的话,好歹也能挡挡风寒,你穿得这么少,万一不小心着凉感冒了,那可就没法好好干活咯!”
申二狗憨憨一笑,手在自己衣服上擦了又擦,才伸手去接过棉衣和裤子,就在火盆边穿了起来,他个子比较大,棉衣还能勉强扣起来两颗扣子,裤子是松紧的,也能穿上,就是短了那么一小截,看上去有点滑稽。
“先将就穿吧,等再跑两趟,我给你弄一身能穿的。”
“就这很好了,唐哥,这棉衣穿身上,就像穿了一个火炉子,好暖和。”
唐哲还想说什么,唐婉在里间喊道:“哥,水开了。”
“行,你把它舀到木盆里,我马上就来。”然后又对申二狗说:“你先烫一下脚,然后今天晚上就和我睡,半夜我们就要去城里。”
申二狗应了一声,他知道唐哲说的去县城,肯定是去卖炭和野鸡这些东西,也不多问,到厨房的时候,唐婉已经给他把洗脚水舀好了。
唐哲便取了田鼠去厨房忙着给它去毛。
等他忙完,申二狗已经去睡了,唐婉还在刮着红苕皮,唐哲叫她:“你还不睡,刮这些干什么。”
“妈说了,你一天起床就要走三十多里路,空着肚子怎么受得了,叫我给你煮几个红苕吃了再出门。”
唐哲说:“不用了,晚饭吃饱了,半夜哪里吃得下,你快去睡吧。”
看着厨房角落里姚家退回来的那半袋红苕,已经剩下没有几个了。
还是先搞钱吧,搞到了钱,才能买来更多的粮食。
家中有粮,心中不慌。
第19章 这就卖完了?
又是一日鸡叫时。
前世他经常听到形容一个人苦逼的生活,“睡得比鸡晚,起得比鸡早”,这句话用在现在的唐哲身上,太贴切不过了。
屋后的公鸡才叫第一遍,他就急急忙忙地起了床,申二狗也被他惊动,揉着眼睛问:“唐哥,我们现在就要走吗?”
唐哲嗯了一声:“赶早,现在去刚刚好,去晚了别人都上班了。”
很快起了床,在鼎罐里舀了还是温热的水,两人洗了一把,瞌睡就完全被赶跑了。
一人一担炭,再挂着麻袋,里面装着得来的猎物,朝着县城赶去。
等到了纸厂宿舍小区,比昨天来得稍早了一点,天才放亮,他们俩都没有表,不知道具体多少时间,不过看样子,应该是早上七点左右,这个时候,已经有人起床走动了。
白天小区的大铁门都不会关的,唐哲还是找了易解放家楼下的位置把炭摆了起来,他在这里卖了两次,都熟悉了,也免得别人找不到他。
刚放下担子,就有人跑了过来:“同志,今天比昨天像要早一些呀,我昨天订了五十斤,帮我称一下吧。”
唐哲擦了一把汗,说:“一筐加一麻袋,差不多就是五六十斤,多也多不了多少,怎么样?”
“好吧,就称这一头的吧,我听他们说你家的炭都是青杠炭,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做买卖嘛,就是两个字,诚信,你拿去烧,如果要不是青杠炭,或是爆烟炭(没有烧过性,燃烧起来还会冒烟),可以拿来退我。”
“那就给我称这些,我看你年纪不大,人很不错,听说你还有野味,今天是些什么?”那人好奇地问。
唐哲把装野鸡和竹鸡的麻袋解开给他看:“喏,就两种,野鸡和竹鸡,有一只两斤多的长尾兔,我自己留着下酒喝。”
“长尾兔?”那人更好奇:“常言说,兔子的尾巴长不了,你还能抓得到长尾兔,那下次再抓到,一定带来,我买啦。”
申二狗在一旁笑着说:“大哥,他说的是老鼠。”
不想那人却不相信:“胡说,老鼠我见多了,哪里能长到两斤多,那还不成精。”
唐哲也不想欺骗他,说:“真是老鼠,田鼠,最大的还能长个三斤左右呢,不过,个头越大,身上的毛越黄,越小的,就是灰的,还加两道黑杠。”
那个人恍然大悟:“哦,你这一说,还真有点像,兔子全是瘦肉,田鼠听说也全是瘦肉,不过我没有吃过,不知道好不好吃——算了,你还是给我称两只野鸡好啦。”
那人还没有称完,昨天订购木炭的已经围了上来,两担木炭,根本不够分的,唐哲只能给他们出个主意,现在他们有俩个人送,窑里还有差不多五百斤,只需要两天就送完了,便让他们留下房间地址,这里都是工人,大部分在胸前的工服荷包里,都会别上一支钢笔,他借了一支,又找了一张烟盒子,在上面挨家挨户的写上名字和地址,以及要的数量。
五百斤木炭很快就订完了,大家也不再争,而是把目光都投向了他带来的野鸡和竹鸡上面。
“小伙子,刚才我就想订炭,你都没有了,这野鸡,怎么都得先让两只给我。”一个带着眼镜,瘦高瘦高的男人对他说。
唐哲打开袋子:“大哥,你要哪两只,自己选。”
那人选了两只,称完付过钱之后,说:“有没有野猪肉,最好是肥的,膘厚的那种。”
唐哲苦笑一声,他倒是想把那野猪打了,可惜没有枪,也不知道冯月芝帮他弄到钢丝绳没有:“大哥,野猪那玩意儿可不好打,要是碰到了带枪花的,别说打它,估计连自己也得搭进去。”
“就是,俗话说,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发起狠来,连老虎也怕它。”这时候打更的那个大爷也走了过来,搭了句话。
唐哲回道:“老人家有见识,那野猪太凶,我爹就是碰到了,现在还在床上躺着。”
一边聊着,一边卖着,不一会儿,野鸡就卖光了,竹鸡还剩下三只。
打更那老大爷看看周围没有了别人,轻轻打开他的袋子看了看,小声对唐哲说:“小伙子,还剩下这三只吗,要不便宜一点卖给我算了?”
唐哲回道:“老人家,乱市不乱场,你要真心要,两只按原价,另外一只,算你五毛钱好了,反正也是经常得麻烦你。”
老头本想问问九毛一只卖不,没想到唐哲直接给他少了五毛,乐得便宜占,马上掏出钱来:“小伙子,你真会说话,你也没有麻烦过我,行啦,给我抓起来吧,我家里面那个,听到有人在卖竹鸡,这两天给我说了不下五次啦。”
唐哲给他抓了,用草绳绑好:“那你对婆婆太好了,这东西炖汤出来,又补又好喝。”
申二狗在一旁,好像还没有反应过来:“这就卖完了?”
这时,易解放就在楼上叫他:“小唐,卖完了就上来喝口开水。”
唐哲还以为他们在睡觉,想着晚一点再去,不想易解放早就起来了,在窗子里看着他把东西卖完,才叫他。
他应了一声,让申二狗在楼下看着箩筐麻袋和称这些东西,自己则是快速上了楼。
冯月芝又要去给他煮面条,他连忙制止了:“婶子,不用了,我和同伴一会儿去吃碗绿豆粉就行。”
“那行。”冯月芝说:“你昨天让我给你找的钢丝绳找到了,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你要的。”
说完,从墙边拿了过来,比麻绳粗不了多少,软软的,他拿在手上看了看:“正合适,婶子,多少钱,我付给你。”
易解放说:“说什么钱呢,这本就是厂里不要了的,你能用得着,你拿去用就是了。”
冯月芝也说:“就是,你拿去用就是啦,要是还要,我再去给你带几条回来。”
唐哲连忙说道:“那最好了,婶子,就是给你添麻烦。”
冯月芝笑道:“这有什么麻烦的。”说完,把倒好的一碗温水到他的手里。
唐哲接过来,吹了吹,小呷了一口,觉得不是很烫,想着申二狗还在楼下,道了声谢,就下了楼。
申二狗见他来了,问:“唐哥,我们现在是回去吗?”
唐哲把钢丝绳放在麻袋里绑好,说道:“走,我带你去吃绿豆粉。”
第20章 祖坟冒青烟
今天的木炭就卖了三块二,加上野鸡和竹鸡的钱,野鸡收入了二十一块二,竹鸡又收入了十八块五,一共四十二块七角钱,唐哲抽出两块来,递给申二狗:“这是你今天的工钱。”
申二狗没有敢接,说:“唐哥,帮你家干活,你已经给了那么多粮食了,怎么还要给工钱呢。”
他之前帮队上的人干活,只能供他一个人吃个半饱,家里的爷爷和姐姐只能眼巴巴地挨饿,而帮唐哲,还没有出力干活,就让他吃个撑,还带回了粮食到家里去,这种待遇,哪怕是村里最舍得的人家,也不曾有过的。
唐哲把钱塞到他的手上:“这钱你拿着,以后帮我干活,每天的工钱就这么多,但是,以后我就不会给你粮食了,要不然队上的人看见你经常从我家里拿粮食,我那个伯母肯定又要去乱说,影响不好。”
申二狗听到每天帮他干活都有这么多式钱,一天两块,一个月就多达六十了,他也听过队上有在县城工作的,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二十七八块钱,真是祖坟冒青烟,遇到唐哲这个贵人,看来这个冬天不仅不会挨饿,以后只要好好跟着他干,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他收了钱之后,唐哲又说:“你用这些钱,去供销社买点粮食回去,以后家里需要什么,就买什么,不过有一点,我要告诉你,财不可露白,多余的钱,你要找地方藏起来,免得别人看见得红眼病,到时候又乱扣一些帽子,给你们家里带来麻烦。”
申二狗重重地点了几下头:“还是唐哥考虑得周到。”
唐哲又说:“这种日子很快就会过去的,现在存一些钱,等不久地方包干到户之后,存着的钱会有大用处。”
“地方分包到户?”申二狗有些不相信,从他出生起,就是大家一起出力种田,一起吃大锅饭,一起分粮食,只是因为他家的成分不好,在队里,才能享受这不一样的待遇。
谁让他公参加过国军,站错了队,虽然只打过衡阳保卫战之后,他就逃了回来,毕竟他曾经参加过那边,那就是死对头。
“我们这种成分的家庭,也能分到地吗?”
“能分到的。”唐哲肯定地说。
申二狗眼睛里突然有了光,那是对前途的一种希望。
只要有了地,自己苦一点累一点,种出来的粮食,除了交给国家的,肯定能让一家人吃个饱。
唐哲没有说太多,明年年中,邛水县就会实行第一轮土地包干到户,还有大半年的时间,现在说什么都还早。
他把箩筐挑到肩上,对申二狗说:“走吧,先去吃点东西,然后去供销社再买点粮食。”
国营饭店早餐部的人每天都是半夜就起来上班,县城很多工人都要到那里去买早餐吃。
唐哲还是叫了两大碗素绿豆粉,两个人一人一大碗吃得底朝天,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去了供销社,申二狗只买了二十斤红苕,五分钱一斤,花了一块钱,还有一块钱,他贴身放好。
唐哲则是买了十斤大米和五十斤红苕,又买了一把十字镐。
供销社边上,就是国营商店,这里卖土杂货,主要还是收购,现在国家最缺少的就是外汇,很多皮毛,都会拿去换成外汇,一个地方的干部好不好,就是看这个地方的外汇创造得多不多。
往往外汇创收得多的地方,干部的提拔也很快。
国营商店的主任姓齐,叫齐春,三十多岁的年纪,听说是当过兵复员之后,就分配到了国营商店,为人很和气,唐哲听说过这个人,九十年代下岗之后,自己从商,赚了不少的钱。
虽然他是主任,但是商店一共就四个人,轮班休息。
唐哲到了商店里,今天正好是齐春在店里,唐哲上前打了招呼,问:“齐主任,你们这里通常收些什么货?”
齐春和那个店员正围着一个铁炉子烤火,炉子上的锑壶里,咕噜咕噜地冒着白气。
见到唐哲在问,他转过头来说:“看你有什么了,最好的肯定是皮子和药材。”
“野鸡收不不?”
齐春摇了摇头:“野鸡肉不收,不过公鸡尾巴上那两根最长的尾羽毛要收,什么黄鼠狼皮子呀
,兔子皮、山羊皮都要,只要你能搞得来。”
唐哲把他说的这些都一一记了下来,想着应该早一点来问问,抓的那几只野鸡尾羽还能再卖一点钱。
和申二狗出了国营商店,就直接回了八家堰。
到了打尖坳,申二狗说:“唐哥,我先把这些红苕拿回家里去了再来过。”
唐哲应了一声:“早点来,我们去把炭挑回来了好休息一下。”
申二狗回道:“我只是放了东西就过来。”
唐哲回到家里,母亲已经把饭做好,父亲唐自立今天也能下床了,坐在堂屋的火盆边身上穿的,仍然是易解放送的那些棉衣当中的一件。
他手里还用破碗片削着一根木头,唐哲知道,这是之前还没有做好的扁担,用碎碗片把它刮得更光滑。
“爹,你怎么起来了?”唐哲担心地问:“身上的炎消下去了吗?”
唐自立本来就消瘦的脸,更加消瘦,眼窝深陷,少了以往的血色:“伤口都干疤了,就是腰和腿还痛。”
唐哲放下箩筐:“伤筋动骨一百天,你应该多躺床上休息。”说完,过去把他手里的活给接了过来。
唐自立苦笑一声:“天天躺床上,睡得浑身痛,起来活动一下自在一点。”
唐婉纳着鞋底:“哥,还是你说得动爹,我说他一上午,他就是不听。”
陈秋芸从厨房探出脑袋来,问道:“阿哲回来了,二狗怎么没有和你一起来?”
唐哲说二狗回去放下东西一会儿就过来。
“那就等他来了一起吃吧。”陈秋芸又回了厨房。
唐哲也把箩筐里的十字镐拿出来,从柴堆里找了一根合适的木棍,比划了一下,当成镐把正合适。
等他弄好镐柄,申二狗也过来了,放下箩筐,从里面取出来一个布包,对着唐哲神秘兮兮地说:“唐哥,你过来看,这是什么。”
第21章 坐等猎物上钩
申二狗闪进堂屋里,把布包塞到唐哲手中,份量还不轻,好几斤重。
“是什么呀?”唐哲看他这神秘兮兮的样子,不禁问道。
申二狗像是一个打了胜仗的士兵,一脸骄傲地说:“你打开看看。”
唐哲把布包放在桌子上,打开来,里面是一层牛皮纸,打开牛皮纸,一堆金灿灿的子弹便滚了出来,足足有一百多颗。
他前世可是真真实实上过战场的,一看便知道,这是7.9毫米口径的步枪子弹,这种子弹威力巨大,稳定性强,用于汉阳造,中正式这些步枪,中正式是仿照德国1924式步枪,在1935年由巩宪兵工厂开始生产,是抗战时期的主要装备之一。申二狗得意地笑道:“咋样,这东西可是我公一直藏着舍不得拿出来的,他说是他在衡阳带回来的,当时枪在路上就换了大烟,只留下了这些子弹,他叫我交给你,说不定你能有用。”
唐哲看着这一堆子弹,说道:“这么多,得打多少野猪山羊了。”
申二狗也说道:“就是,你不是今天在问国营商店要不要野猪嘛,我回来就问我公,除了民兵连,哪里还能弄到枪,他说枪他没有,子弹倒还有不少,就拿给我带了过来。”
大队批斗了申厚植这个老兵痞数十次,也把他的家抄了无数回,从来没有人见过这些,唐哲在小时候也听一些老人讲,当时申厚植是大半夜回来的,身上除了裤叉子,什么东西都当了换大烟抽了,他母亲硬是没有要他进屋。
也不知道他是藏在了哪里,唐哲这次解决了他们一家吃饭的问题,他才舍得拿出来。
唐哲看着这些子弹,有些发愁地说:“唉,要是能搞到枪就好了。”
民兵连的枪,除了大队那几个人外,其他人基本是借不出来的,当然,他们的子女除外,比如说唐忠,要想从唐忠那边找关系去借枪,还不如不找。
唐自立说:“真要枪,就要找大队书记任德明,只要他同意,借来用一下没问题。”
唐哲知道他家的情况,因为伯父一家的关系,在大队里是爹不痛妈不爱的,要去找任德明借枪打野猪,说不准野猪到手,又被唐自强带着人来连猪带枪给弄走。
“爹,算了,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只有靠自己,大队标语上不是写着嘛,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等有了钱,我去县里买一把回来。”唐哲怕他爹去找任德明,到时候就坏了自己的事情:“今天解放婶给我找了几截钢丝绳,有了它,套套野猪山羊不成问题。”
陈秋芸见申二狗来了,忙把饭菜端上桌来:“快吃饭,二狗,饿坏了吧。”
申二狗笑了笑:“自立婶,我不饿,跟着唐哥干活,我顿顿都吃得饱饱的。”
等他坐上桌的时候,除了野鸡汤,还有一碗爆炒田鼠肉:“真香,这是什么肉?”
唐哲一笑:“这就是长尾兔,你不是吃过嘛。”
申二狗夹了一块放嘴里,吃下之后才说:“我们家以前吃的,一股子腥味,要不是饿得受不了,根本吃不下去。”
陈秋芸说:“坡上的野东西,就是腥味重,炒的时候,油要多,还要用酒烧一下,加上葱姜蒜这些去腥的,才好吃。”
申二狗一边吃,一边哂笑不语,他家不要说油了,自留地里种的东西,还没有长好,说不准哪天一放电影,又变成了一块荒地。
在八家堰大队,最怕放电影的,恐怕只有申二狗一家。
就连以前的地主老财姚世富,这几年也很少被拉出去批斗了。
唐哲其实清楚,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申厚植那种不低头的性格,哪怕被捆得血都流出来了,也不会低头认错。
这也是大家叫他申猴子的原因。
申和孙近音,有些和他平辈的,平时开起玩笑来,直接叫他大圣,批斗会就是个八卦炉。
如果他能低个头,认个错,哪怕他根本没有错,日子也许会好过得多。
申二狗也是那种不低头的性格,他虽然去讨饭,但是从来不在八家堰大队讨,去得远远的,在八家堰,帮别人家的忙,哪怕只有半块红苕,他也没有怨言,从来不多话,这也是环境影响的。
不过,从唐哲这里,他感觉到了尊重。
所以十五岁的他,干起活来,从来不偷懒,挑上一百三四十斤的东西,如怕压得他喘不过气,只要唐哲不休息,他也紧紧地跟着。
田鼠肉很快就吃完了,自从唐哲去卖炭换回了肉,家里的菜里有了油,以前一个人一顿饭要吃三大碗红苕,现在也只能吃一碗多就觉得饱了。
吃完饭后,唐哲和申二狗又挑炭,出门之前,他拿了两根钢丝绳带在身上,又带了一把沙刀(专砍伐用的砍柴刀)。
到炭窑的时候,发现昨天晚上那头野猪又来了去,而且还多了一串小一点的脚印,看来不止一头。
等他们把炭装好,唐哲看了看地型,炭窑门口是个绝佳的位置,每次进窑洞的时候,肯定要从那里钻进去,而且炭窑洞口本来就很小,每次进去,都是推着箩筐进去之后,人再爬进去。
他找来一根足有手腕粗、弹性很好的小树用来做伐杆,和申二狗用力把它钉在地上,再在窑门口用沙刀简单的挖了一个脚掌大的小坑,在小坑的中间,横插了一根拇指粗的树枝,把钢丝绳的一头绑在伐杆顶上,和申二狗用力把伐杆拉弯,拉成一张弓一样,另一头做成一个活结圈,沿着小坑边沿放着,再用一根带钩的树会钩起来固定住,一个套索就做好了。
然后又找来一些麻线粗细的小树枝,小心翼翼地铺在上头,再轻轻地洒上一层泥土,从外表看,根本看不出来。
只要有动物踩上去,触动钩在横枝上的树钩,钢丝绳在伐杆的拉动之下,一下子就收紧弹起。
按照上同样的方法,他们又在离炭窑十几米的地方做了相同的套索,那里两边都很陡,而且边上就有一棵手腕粗的金弹子,那便是天然的伐杆。
做好了这一切,唐哲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行啦,回家坐等猎物上钩。”
第22章 能不能借我十块钱
挑完一担炭回家,时间还早,他们抽空睡了一会儿,直到唐婉喊他们吃饭,俩个人才起床。
最近这几天,平均每天下来,唐哲还没有睡到五个小时,的确是有些犯困,不过现在有了申二狗帮忙,尽可以多增加一点休息时间,父亲的病情在逐渐好转,妹妹的感冒也完全好了,让他的担忧也完全放了下去。
看来重活一世,凭着自己的努力,是能改变自己一家人的命运,至少,这辈子,能够拥有足够的时间来陪家人。
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子欲养而亲不待。
能陪着亲人在一起,哪怕是再苦再累,心里也是甜的,睡得也更香甜。
唐婉叫了几声,才把他叫醒,申二狗已经起床去洗脸去了。
吃完饭后,他才想起来,中午出门得急,那些子弹还没有收,便问唐自立:“爹,那些子弹,你放起来了吧。”
“嗯。”唐自立现在听话,没有干活,就坐在火盆边上烤着火:“让你妈放在箱子里了。”
唐哲说道:“那就好。”
饭后,没有等再晚一点,他便喊着申二狗出了门。
今天他还带着十字镐,顺便在楼椽上扯了几个干辣椒,又在柴房抓了几把干草,。
申二狗不明白,也不多问,先是去松树林收了竹鸡,不多,只有十二只,看来天天来这里钓,竹鸡已经不再上当了。
他没有再在松树林放陷阱,而是去了大土地那边,昨天在那里钓到一只田鼠,他已经看到那田鼠洞了,等到了大土地,找到田鼠洞,从箩筐里拿出在屋里准备的干草和干辣椒,在老鼠洞口点燃,他在洞口吹着气,让申二狗到处看哪里在冒烟。
不一会儿,申二狗就找到了四五处冒烟的地方,唐哲让他拿着十字镐,把那几个洞都堵起来,只留一个出口。
等了十来分钟,终于看到留着的那个出口处,一个黑黑尖尖的脑袋冒了一下,又快速地缩了回去,如此几次之后,一只一斤多的田鼠从里面冲了出来。
唐哲早就已经拿着麻袋在老鼠洞的上方等着它,只见他一出来,他便扑了过去,那只老鼠便被装进了袋子里,不停地挣扎乱窜,却又逃不脱。
差不多半个小时,田鼠一家都进了麻袋,等了几分钟,再也没有跑出来的,他便灭了火,拿出十字镐开始挖起来。
挖了一下,又换申二狗挖,又过了十几分钟上,终于是挖到了田鼠一家的粮仓。
里面堆满了玉米稻谷花生之类的东西,申二狗大笑:“唐哥,你真行呀,这么多粮食,估计有二十来斤呢。”
唐哲也没有想到,这一家子居然这么能偷,一窝田鼠就偷了二十来斤,十窝?一百窝呢?
邛水县的人,不像北方那边一样,冬天去挖田鼠洞,如果不是重生,他也不会知道,一个老鼠洞里,会藏着一家人十来天的口粮,而且全是细粮。
申二狗虽然也掏田鼠吃,他也只是用烟把它熏出来之后,抓了老鼠就算完事。
等把这些粮食都装到袋子里,便去了千丘榜,在千丘榜,申二狗一直都盯着哪里有田鼠洞。
两人把上钩的野鸡收了,第一次在这边下钩子,得的比较多,十二只野鸡,有四只公鸡,还有一只田鼠,另外中了几只麻雀和一只喜雀。
麻雀虽小,也是肉,不论大小,照单全收了。
申二狗对他说:“我刚才看了,又发现几个老鼠洞,要不要挖了?”
唐哲摇了摇头:“这里全是田,一挖,就把田埂挖垮了,到时候少不了挨大队的批斗。”
一听到要挨批斗,哪怕里面是黄金,申二狗也不要了:“那算了,等明天再拿点干草来,把老鼠熏出来,你不说,婶子做的老鼠肉真好吃。”
唐哲说道:“熏老鼠的事情,我们要放在后面,等过年那几天没有事情做,可以来熏一些出来,拿回去用盐腌了,再用柏树枝熏一下,比腊猪肉还好吃。”
申二狗狠狠咽了一口口水:“唐哥,你别说了,说得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唐哲看他那个样子,说道:“好啦,我们以后还会打更多的猎物,眼光要放长远一点,不要满足于老鼠。”
申二狗嘿嘿笑道:“可是,每天都能吃得上婶子做的老鼠肉,我觉得就是最幸福的了。”
“你要想想你公还有你姐,我们活着,就是要让家里人过得更好。”唐哲不想让申二狗只想着吃,要建立起自信和理想。
申二狗听到唐哲这样说,神情便暗了下去,紧跟在他的身后。
走了没有多远,唐哲便转去了观音洞,那里也是一片大树松和杉树林,夏天的时候,里面的竹鸡成群结队的走来走去。
唐哲把一些要领和申二狗说了,两人分开行动,三十来个钩子,没有用多少时间就放好了。
回家的时候,应该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半左右,没有时间,只能靠估计。
唐婉还坐着纳布鞋,母亲和父亲都已经睡觉。
见到他们回来,忙去烧水,唐哲仍然让她多烧一些,唐婉懂事地答应了。
今天的锅里已经掺了大半锅,灶堂里一块木头冒着烟,没有明火,但是锅里的水一直冒着热气。
她先舀了一盆端出来,让唐哲他们洗脚,然后再去灶里加一把火,让它烧得更旺。
唐哲洗好脚,唐婉已经把水烧开了。
他把袋子在地上摔了一下,田鼠一家还没有从烟熏中反应过来,一下子就去了西天。再把它们倒在地上,放了血,再丢到木盆里烫了一下。
申二狗洗好了脚,也赶来帮忙,没多大会儿功夫,田鼠一家人便整整齐齐地躺在了木盆里,等着唐哲给它们开膛破肚。
等弄好了之后,用盐腌起来,才去床上睡觉。
刚躺下,申二狗叫了他一声。
唐哲问:“什么事?”
“我、唉……”
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唐哲说:“有什么话就直说吧,看我能不能帮到你。”
申二狗红着脸:“我、能不能借我十块钱。”
第23章 管粮的不怕肚饿
申二狗怕唐哲不借,忙说道:“我一定会还你的,以后这段日子,我的工钱你就扣下来,好吗?”
唐哲坐起身,从箱子里拿出来十块钱递给他:“你先拿去用吧。”
申二狗连连说谢,停了一会儿,他继续说:“我今天回家的时候,发现我姐感冒了,发着高烧,我公在给她煨岩马桑姜茶。”
唐哲问:“严重吗?”
申二狗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我也不知道,自从秋天的时候,我公种在后山种的东西被大队没收了,又把我们家抄了一遍,连衣服被子都抄走了,我和我公还好,有两件衣服,我姐连条裤子都没有,床上只有被套和一堆稻草。”
唐哲知道申二狗家困难,没想到他姐已经连衣服都没有了,怪不得前世的时候,他们一家都死在这个冬天,大概不完全是因为饿。
“唉,这个吃人的社会。”唐哲暗自叹了一口气,想到他伯父家还有腊肉吃,而申二狗家要去讨米,要不是他重生过来,他们这吃完姚家退回来的那几十斤红苕,也只能靠挖野菜熬到开春,甚至要熬到秋收,才能吃上一顿饱饭。
申二狗又说:“我今天在供销社看到有卖布和棉花的,我想去扯一点布,再买两斤棉花回来,让我姐做一身衣服。”
唐哲拍了拍他:“你这样做是对的,任何时候,我们家人都排在第一位。”
刚刚准备舒舒服服地躺下来休息一下,身体都已经沾上床铺了,但突然像是脑海中闪过一道亮光似的,又猛地坐直了身子。紧接着,朝着里屋大声呼喊起来:“婉婉啊,我之前给你买的那个安乃近不知道还剩下多少呢?”
这梵净山一带的房屋建筑风格十分独特,几乎清一色是以木头作为主要材料搭建而成的。
其中大多数房子要么采用五术三瓜的结构,要么就是三柱两瓜的样式。
而他们家这座房子呢,则属于五柱三瓜的构造,可惜呀,屋顶并没有铺上瓦片,而是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茅草。
由于条件有限,他家的房间布局也比较简单紧凑,他自己所住的这间卧室跟唐婉的那间仅仅只隔了一堵仅有两厘米厚的木墙而已,所以隔音效果简直差得不能再差!
这边唐哲话音刚落,里屋立刻就传来了唐婉清脆的回应声:“哥,还有呢,我马上给你拿出来哈!”没过多久,唐婉便急匆匆地走了出来,手里拿着剩余的八包安乃近递到了哥哥面前。
唐哲赶忙伸手接过去,转头看向躺在一旁的申二狗说道:“二狗,你赶紧把这些药带回去给你姐姐,让她冲点儿水喝下,记住,每次只能吃一包,每天总共喝三次就行,今晚你就留在家里好好睡觉吧,等明天早上鸡叫的时候,你再来找我,咱们一块儿去县城。”
申二狗听后连连点头答应,迅速将身上原本脱下来的衣服又重新穿戴整齐,然后小心翼翼地从唐哲手中接过那些安乃近,并开口问道:“唐哥,这些药一共花了多少钱?到时候直接从我工钱里面扣除就行了。”
唐哲说:“你快去吧,救命的药是不谈钱的。”
等申二狗出了门之后,唐哲才吹灯睡觉。
鸡叫头遍的时候,唐哲穿衣起床,他刚打开门,就看到申二狗站在屋檐下来回走动,手放在嘴边不停地哈气,眉毛上都冻出了冰碴子。
“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进屋?”唐哲家的大门,就是两块木板插上,只需要取下来就可以了。
申二狗哈了一口气:“我也是刚到。”
唐哲看得出来,他是怕睡忘记了,估计很早就过来的,只是不好意思叫他起床。
“快进屋先烤一下,你姐好些了吗?”
“嗯,吃了你给的药,好多了。”
唐哲洗了把脸,申二狗已经把两挑担子整理好,他把十二只野鸡的尾羽都扯了下来放在一边,然后再把野鸡分成两个麻袋,全装在了他的担子上,唐哲这边,则是把十二只野鸡装在上面。
当他们抵达县城时,先是去了老地方,摆在眼前的木炭早已被他人预订一空,年关越来越近,带来的野鸡和竹鸡同样颇受人们欢迎,没过多久就销售一空。
将所有东西收拾妥当之后,两人感到肚子开始咕咕叫起来,唐哲带着他先是去吃了一碗绿豆粉,填饱肚子之后,接下来便是前往供销社采购所需物品。
一走进供销社,申二狗询问起花布和棉花的价格。
售货员微笑着回答道:“每尺四毛五分,棉花九毛八一斤。”
听到这个价格,申二狗心里暗自盘算着需要购买多少尺布和多少斤棉花才合适。
然而,对于具体的数量,他却始终无法确定下来,只见他一会儿伸出手在空中比划着大小,一会儿又皱着眉头苦思冥想,模样甚是滑稽。
站在一旁的唐哲见状,连忙开口说道:“给他称六斤棉花,再扯六尺布吧。”
售货员听闻此言,手脚十分麻利地按照要求为申二狗称好了棉花,并扯下了整整六尺的花布。
事实上,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如果普通人手中没有相应的布票或者粮票,那么想要买到粮食和布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论处于哪个时代,总会存在一些渴望通过各种途径来增加收入的人。
管水的不愁水喝,管粮的不怕肚饿。
这些掌握着一定资源或权力的人,总是能够想方设法满足自己的需求。
只要要的数量不是很大,通常这种小县城都能够买得到。
而且就在今年,远在渐省温州,第一张营业执照已经批准备办理出来,也就预示着改革开放正式开始,他们上着班,看着报,能够比普通人更先知道第一手信息。
回家的路上,申二狗把手上剩下的钱交给唐哲:“唐哥,这些钱我暂时用不到,先还给你吧。”
唐哲没有接,说:“钱你先留着,反正你还要给我干活,以后也要给你工钱。”
“我、我怕……”申二狗吞吞吐吐地说:“我怕万一被大队的发现我姐有了新衣裳,又带人来抄家。”
第24章 套中了一头野猪
打从申二狗记事起,他们家里最常发生的事情就是挨批斗、抄家,也难怪他会怕。
唐哲则知道,这些事情,不过是大队的人拿着鸡毛当令箭,只为一己私欲而已,他安慰道:“你不用怕,多出来走走,你会学到很多东西,就会发现,他们做的是错的,但是并不代表没有人能管得了他们,除了大队,还有公社,还有区公所,还有县政府,八家堰并不是姓吴。”
申二狗还是很怕,说:“唐哥,要不,还是先放你那里吧,我拿在身上,又没有用处,万一弄丢了呢?”
唐哲见他坚持,也就接了过来:“行吧,你需要的时候,来我这里拿就行了。”
一路上两人都沉默不语,各自想着心事。不知不觉间,他们便来到了打尖坳。
申二狗率先回到家中,今日的他心情格外舒畅,脚步也显得轻快许多,因为他带回了棉花和布,这意味着申大凤不仅不会再受严寒之苦,甚至能够下床活动,帮助家里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儿,待到春天来临之际,她同样可以像其他人一样每天赚取五六个工分!想到这里,申二狗脸上不禁洋溢出幸福的笑容。
唐哲回到了自己家中,一进门,他就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递给母亲,并说道:“妈,您把这些钱收好了放在身上。我常常不在家,要是遇到突发情况急需用钱的时候,也能应个急。”
这段时间以来,唐哲通过各种方式已经赚到了好几十块钱,但在如今这个年代,钱可并非万能之物。购买任何东西几乎都需要相应的票据,如粮票、布票、油票、肉票等等,即便拿着钱前往供销社购物,有时工作人员还会摆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来。
不多时,申二狗也赶来了,于是,大家围坐在一起匆匆吃完饭后,便挑起早已准备好的箩筐和麻袋,朝着炭窑的方向出发了。临行前,唐哲还特意带上了一把锋利的斧头,并将其别在了腰间,以备不时之需。
尚未抵达炭窑之时,便听到有动静,二人心中一紧,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前行的步伐。
待到临近炭窑,眼前的景象让他们大吃一惊:原本立在炭窑门口的伐杆已然消失无踪,而在不远处的套索之上,竟牢牢套住了一头体型硕大、估摸约有一百四五十斤重的野猪!
申二狗高兴得跳起来:“哈哈,唐哥,套中了,这么大一头野猪,真的套中了。”
这头野猪显然察觉到有人靠近,顿时变得狂躁起来,只见它张开血盆大口,疯狂地咬合着,发出“哐哐”的巨响,嘴里喷出的白沫四处飞溅。
仔细观察之下,可以发现它的前脚已被套索紧紧束缚,但由于其体重过重,即便伐杆已然弹起,却依然无法将这庞然大物吊起。
此时的野猪依旧弯腰站立,它的两条后腿尚能触及地面,于是便拼命地奔跑起来,然而每次跑出一段距离后,都会被身后的套索无情地拉回到原地。
唐哲见状,心知这野猪正在发狂,尽管自己手中握着一把斧头,可那斧柄不过区区一米长短,面对如此凶猛的野兽,他着实不敢贸然上前。
一旁的二狗手持沙刀,迅速在周围寻觅到一根如同刀柄般粗细的六股筋,这根六股筋长足有一丈有余,二狗手脚麻利地将其中一端削成尖锐状。
随后,他与唐哲一同小心翼翼地逼近那头野猪,找准时机,两人齐心协力,将手中尖锐的六股筋狠狠地朝着野猪的心脏部位刺去。
野猪遭受这突如其来的攻击,疼痛难忍,瞬间爆发出更加强烈的挣扎。
唐哲只觉一股巨大的力量从手臂上传来,震得他整条胳膊都麻木不堪,虎口处更是传来一阵阵钻心的剧痛。
幸运的是,没过太长时间,那头凶猛的野猪终于停止了它那令人胆寒的嚎叫声。它又奋力挣扎了几番后,最终彻底安静下来,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
唐哲见状,紧绷的心弦稍稍放松了一些,他紧握着手中的斧头,深吸一口气,然后用力一挥,将那根用来困住野猪的伐杆砍倒在地。
做完这一切后,唐哲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一般,双腿一软,直接瘫坐在了地上。他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这可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与野猪展开如此惊心动魄的搏斗啊!以前从未亲身经历过这种场面的他,一直认为“一猪二熊三老虎”不过是老一辈人口中的夸大其词罢了。
而且,当得知父亲曾经被野猪咬伤时,他心里甚至还暗自揣测,或许只是父亲当时运气太差,再加上逃跑速度不够快,所以才会遭此厄运。
然而,直到今天,当他自己真正遭遇这头受伤发狂的野猪时,他才深刻地领悟到这句话背后所蕴含的恐怖真相。
只见那根用于捆绑野猪的钢丝绳已经深深嵌入了它的皮肉之中,甚至连森森白骨都裸露了出来。
可即便伤势如此严重,野猪依然毫不屈服,越发疯狂地挣扎着。
每一次的扭动和冲撞,都让人感到心惊胆战。若不是有申二狗及时出手相助,单凭他一人之力,恐怕根本无法应对这般凶猛的野兽。
就这样静静地坐了好一会儿之后,唐哲突然感觉到一股寒意从脊梁骨上涌起。
他低头一看,这才惊觉不知何时,自己的身上竟然冒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一阵寒冷的山风呼啸而过,吹打在他湿漉漉的衣衫上,顿时令他浑身打起了寒颤。
唐哲又去炭窑前看了看,那头野猪的脚印更大,应该不低于两百斤,由于太大,他们的伐杆不是天然的,而是砍来的树插在地上,几十斤的小动物伐杆伐起之后,它们就会四脚离地,就算挣扎,也使用不上力,但是两百多斤的庞然大物,小小的伐杆根本支撑不起它的重量。
只要它的脚还在地上,就能使得出力,连同伐杆和钢丝绳一起拖着跑了。
“二狗,你先把那头猪解开,钢丝绳收好,我去找一下这头,看看能不能找到。”
申二狗坐在地上,毕竟他比唐哲还要小四五岁,虽然把野猪杀了,这个时候还没有完全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直到唐哲再次叫他,他才反应过来。
唐哲知道,这头野猪虽然大,但是脚是却被一根钢丝绳紧紧套住,钢丝绳的另一头,还拖着一根五六米长的小树,走过的地方,留下一串长长的拖痕。
于是,它跑,他追,它屎尿横飞。
第25章 困兽
跟着足迹走了没有多远,来到一个山岭上,这里视野相对于树林中,要开阔许多,四处看了一圈,发现前面一百来米的地方,有一丛树木上,积雪不断滚落下来,不时还传来几声猪叫。
看来就是那里了。
唐哲紧握着申二狗做的简单长矛,慢慢向那里靠近,地上的积雪,被那头野猪踩出一串脚印,一路上,不断有雪迹滴落。
受伤的野猪,哪怕是遇到下山的猛虎,它也敢硬碰硬。
正所谓“一猪二熊三老虎”,其中所讲的老虎,其实在受伤之后往往不敢恋战,当它们遭遇人类时,通常会选择躲避而非正面交锋。
然而,野猪却与老虎截然不同,平日里,野猪见人便会撒腿狂奔,但若是其自身受到伤害,那情况可就大不相同了,此时的野猪会变得异常凶猛,主动且毫无差别地对人类发起疯狂攻击。
这片树林之中并没有可供行走的道路,只有野兽们踩踏出来的小径。
这头受惊的野猪在逃命之际,完全失去了理智,根本不会按照平日惯常走过的兽径逃窜,它慌不择路,专挑那些林木茂密之处一头扎进去。
仅仅一百多米的距离内,有很多地方都布满了各种杂乱的树木和荆棘,若想顺利通过这些地段,全得依靠手中的斧头披荆斩棘,开辟出一条勉强能够通行的小道。
就这样艰难前行了大约十来分钟后,终于在前边十几米远的地方发现了那头野猪的身影,只见它的前脚已经被预先设下的套索牢牢套住,而后方的伐杆则恰好卡在两棵大树之间,使其进退不得。
唐哲屏气凝神,小心翼翼地向前挪动脚步,每一步都显得格外谨慎,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清楚套索是否套得牢实,会不会有挣脱的风险。
随着他逐渐靠近目标,或许是因为人类身上特有的气息愈发浓烈,那头原本还站立在那里的野猪突然间像是嗅到了什么令其不安的味道一般,猛地抬起头,用力嗅了嗅空气。
下一刻,只见这头体型巨大的野猪瞬间发狂,犹如怒海狂涛一般四处乱窜起来。
唐哲定睛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心中暗自惊叹:“我的个老天爷呀!这竟然是如此大一头猪啊!”
眼前的野猪身躯庞大,粗略估计足有三百多斤重,它肩部的鬃毛已经泛黄且出现了分叉,看上去坚硬而锋利;尤其是那两根长长的獠牙,闪烁着寒光,宛如两把明晃晃的圆月弯刀,令人望而生畏。
然而面对这般凶猛的庞然大物,唐哲并未惊慌失措,他迅速从地上捡起几块石头,朝着野猪狠狠砸去,受到惊吓的野猪虽然暂时止住了前进的步伐,但很快又围绕着旁边的两棵大树打起转来,这一切正合唐哲之意。
当野猪围着树转圈的时候,钢丝绳被不断拉紧、缩短,最终使得野猪无法再自由行动,只能紧贴着树干,动弹不得。
尽管此时野猪已身陷囹圄,但它那双血红色的眼睛依旧死死地盯着唐哲手中握着的自制长矛,眼中透露出无尽的凶光与敌意。
唐哲深知此刻的野猪依然十分凶猛,贸然上前攻击绝非明智之举,于是,他稳稳地站在距离野猪不远的地方,时而朝它投掷一块石头,时而发出一声吼叫,通过这种方式,既能持续给野猪施加心理压力,同时也有助于加速其体力的消耗。就这样,一人一猪僵持不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果然那头野猪中了计,只要唐哲发出一声吼,或是丢去一块石头,它就要乱动乱窜一阵子,前左腿处,钢丝绳随着它越动套得越紧。
随着时间慢慢过去,到后来,唐哲发出的吼声,哪怕是把石头扔在它的身上,它也不再乱动,而是一直盯着唐哲。
他以为那头野猪已经力竭,拿着长矛对准它的心脏处就刺过去,没想到那野猪见他手中的矛刺过来,拼了命的逃,在惯性的作用下,竟然翻了个身,刚好躲开他的一刺,重重地摔下来,又把那长矛压在了身下。
唐哲用力想拔出来,但是没有成功,好在那野猪很快又站了起来,他拣起长矛,准备再次刺出。
野猪好像懂了他接下来的动作,竟然开张嘴啃起自己被套住的左腿,原本就已经被钢丝绳套住而肿胀的左腿,在它的啃咬下,变得血肉模糊。
唐哲一下子被惊呆了,他只听说过狼被夹子夹住之后,为了保命,会忍痛咬掉自己被夹的那条腿,没想到这只野猪在性命攸关的时刻,也会这么做。
吃惊也仅仅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如果这个时候他再不动手,等到下一刻那野猪咬断自己的腿,挣脱束缚,仅凭唐哲一个人的力量,将不是它的一合之敌。
只见他迅速调整姿势,双手紧握长矛,然后猛然发力,从另一个刁钻的角度再度向那头凶猛的野猪狠狠刺去!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头狡猾而敏捷的野猪仿佛在屁股后面也多长了一双眼睛似的,就在长矛即将刺中的瞬间,它突然猛地将身子一甩,结果,唐哲全力刺出的这一击仅仅只是刺在了野猪的屁股上。
尽管长矛深深地扎入其中,但这样的伤势对于皮糙肉厚且凶悍无比的野猪来说,并不能构成致命的伤害。
唐哲的这一轮攻击不仅没有让野猪减缓其疯狂啃咬的速度,反而像是彻底激怒了它一般,使得它变得越发狂暴起来。
它张开血盆大口,更加凶狠地撕咬着,每一口都带着巨大的力量,它的前膝盖处早已惨不忍睹,皮肉已经被硬生生地咬掉了大半,白森森的骨头和青筋完全暴露在外,触目惊心,只需再有那么几下撕咬,野猪便能轻而易举地挣脱束缚。
面对如此危急的局面,唐哲根本无暇思考太多,此刻,摆在他眼前的只有两条道路:一是选择放弃,就此认输;二是拼尽全力,与这头凶猛的野猪决一死战。
然而,放弃这个选项对于唐哲而言,是绝无可能的事情。
再次紧握长矛,又是一击刺出,同样被它一摆身子,这次刺进了肚子里,野猪嚎叫几声,不断地扯着被套住的那只脚,皮肉已经完全咬掉,只剩下筋还连着。
就在他准备再次刺出长矛的同时,那野猪猛一用力,竟活生生将连着的筋扯断。
第26章 博杀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还没有来得及刺出的长矛停在了空中。
这个时候那野猪已经和他面对面,本来申二狗做的临时长矛,也在他的一次次刺杀当中,变得钝秃。
那头野猪喘着粗气,断掉的那条左腿处还不停地流着鲜血,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唐哲。
他和这头野猪距离离得太近了,不过三四米的距离,只要稍一动作,他根本来不及逃跑,眼睛看着野猪,脚下开始慢慢后退移动。
那野猪好像知道了他的心思,呼呼地喘了几口气,哐哐咂巴着满是鲜血的嘴,一低头,朝他冲了过来。
唐哲只得往旁边猛地一扑,刚好扑到一根树藤上,野猪与他擦身而过。
还没有等他站起身来,那头野猪又掉转了身子,张着大嘴,朝他冲过来。
他被树藤缠着,一时间动弹不得,只能紧紧地握着手中的长矛,眼睛一闭,心里骂着苍天,刚重生过来几天,难道就要挂了吗?
突然感觉手中握着的长矛,好似千万巨力往后推着,让他握拿不住,速度之快,手掌心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感。
再次睁开眼睛,眼前是那一头巨大的野猪脑袋,两只眼还是死死地盯着唐哲,只不过眼睛之中,少了许多光。
细看之下,原来那三条腿的野猪张着嘴冲过来,唐哲手中的长矛正好刺进了它的嘴里,它前腿断了一条,根本刹不住脚,在惯性的作用下,长矛顺着它的嘴,一直刺进肚子里。
本就伤痕累累的野猪,这个时候,再也没有了求生的欲望,全身的力一泄,倒了在唐哲面前。
“唐哥,你也太猛了吧,一个人就干掉了这么大的野猪?“
申二狗那边刚把那头野猪放下来,因为那里地方比较窄,他又弄了两根木棍,把野猪搬到木棍上,拖到了炭窑前,见唐哲去了许久还没有回来,又听到这边有野猪叫,便顺着脚印就跟了过来,刚好见到唐哲手中的长矛刺进这头野猪的嘴里。
唐哲回过神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非洲儿子死爹——黑(吓)死老子啦。”
申二狗连跑带滚地滚到唐哲跟前,围着那头野猪转了几圈:“我的个天老爷耶,这猪怕是有三百多斤啦。”
唐哲从树藤上爬起来:“差不多吧,现在就是想办法把这两头猪给弄回去。”
申二狗说:“不如把它们埋在雪堆里,一天拿一点去卖,要是一次性拿回去,我怕大队上的那几个家伙又来找麻烦。”
唐哲却说道:“这玩意儿天生地养的,和大队有什么关系?我们一没有耽误大队的工作,二没有要他一分工分,他们还敢来明抢不成?”
申二狗却不这么认为,反驳道:“你不知道吴良,还不知道你伯爹伯妈的为人吗?”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按我说的办吧,他们不惹我便罢了,要是他们真想巧取豪夺,我也正好新仇旧恨跟他们一起算。”
申二狗见唐哲这么有信心,也不再劝,而是说:“就我们两个人,肯定要分几次才能弄回去,光这一头猪,我怕就要分两次。”
唐哲想了想,申二狗说得也有道理,两个人,勉强能抬得起三百多斤的东西,但是这深山老林里,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空着手走还费力,更不要说背负着上百斤的重量。
“要不我们把小的那头先抬回去,再找两个人来帮忙抬这一头。”
唐哲点了点头,说:“你砍一些树枝,我们把这头猪盖一下。”
这头猪一直嚎叫不停,说不定已经被别人听到了。
山上打的东西,只要还没有离开大山,见者有份。
这是梵净山猎人有史以来的传承。
两个人把箩筐收到炭窑里,就从箩筐上解了一根棕索,砍了一条丈二木棍,把野猪的四条腿绑了,再把木棍穿过去,就这样两个人抬着一头一百五十多斤的野猪,慢慢往家里走。
到家的时候,已经下午了,今天没有下凛沫沫,但也没有开雪眼,大队里没有事情做,三三两两的人们,无非就是串门摆龙门阵。
见到唐哲和申二狗抬着一头野猪回来,还没有到寨上,一群人就围了过来。
“二狗,你们是在哪里打的,这猪不小么。”
“不是我打的,是唐哥打的。”申二狗回道。
“唐哲,你运气好呀,这么大的野猪都能打到。”
“就是,唐哲,你走运了,今天都去你家打平伙吧。”
“还是你厉害,比你爹强,你爹被野猪咬了好些了吧,你打到这头猪,算是替你爹报了仇。”
……
一群人七嘴八舌地说着。
很快就跟到了唐哲家。
早有人跑得快的,已经提前给陈秋芸说了,一家三口都站在院坝里等着。
看看快到家了,唐自立对陈秋芸说:“他妈,你还不快点去烧水。”
陈秋芸一拍脑袋:“你看,我光高兴着看他打了多大的猪,都忘记正事儿了。”
唐婉也跟着说:“妈,我去烧火去。”
母女俩进了屋,就有人在唐自立面前夸唐哲:“自立,你看你儿子现在出息可大了,年纪轻轻,就能打来这么大的野猪,真是了不得呢。”
“就是,他又没有枪。”
“自立哥,你帮我问问你儿子,这猪肉卖不卖呀,已经腊月十八了,综合农场的猪都还不杀,没有肉分,肠子都快生锈了。”
“等综合农场的猪,恐怕要等到胡子白哦,我听说前天又死了一头二十多斤的,被队里几个就分了。”
“什么?才二十多斤?上春就买的猪娃,喂到现在差不多一年了,少说也有两百多斤,那几爷崽心也太黑啦。”
另一个人忙拉住他,用手指了指唐自立家后面:“你小声点,就不怕别人听到了,过年放电影拉你去站木马(木工用来搭木头用的三脚木马)。”
那人一听,眼睛往唐自立家屋后看了一眼,便不再作声。
唐哲和申二狗抬着猪,快到家的时候,刚好碰到唐自强从屋里出来。
第27章 人少好过年
“耶,唐哲,运气不错呀,打了这么大一头野猪。”唐自强其实在屋里就已经听说了唐哲打到野猪的事情,一直在窗子边上看着,直看到他们俩都走到屋旁边了才出来。
唐哲嗯了一声,不想多说什么,兄弟是他的亲伯父,父亲和母亲从小也和他说了很多次,长辈之间的矛盾他们自己会解决,作为晚辈,该尊敬的,还是要尊敬。
但是由于吴莲芯和唐忠的关系,加上唐自立被批斗几次,个中原因,也是因为吴莲芯在当中作怪,唐自强又是个没有主意的人,所以唐哲对他,并没有对伯父那种亲情的尊敬,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村里的路人。
唐自强见唐哲没有向以前一样热情地和自己打招呼,也不多说什么,一甩手就回屋里去了。
两家就屋前屋后,相隔不过十几米。
唐哲和申二狗把猪抬到院坝里头,围着的一些邻居帮忙接了下来,唐哲和申二狗已经满头大汗,坐在院坝的板凳上休息。
唐自立拱了拱手,对着围观的邻居说:“今天就要请大家帮个忙了。”
唐哲也说:“要辛苦各位堂公伯叔些,帮忙把这头猪弄干净。”
围着的基本都是些男人,也都是唐家本家的,见父子俩这么说了,便撸起袖子,各自分工,开始干起活来。
唐家没有大木盆,唐老三就去自己家里带了一口回来。
唐华则是把家里杀猪专用的案板带了上来。
唐援朝从家里带了两把杀猪刀,他公辈就是远近闻名的杀猪匠,他到了院坝,把杀猪刀放在一边,拿出一根一米五左右的钢筋,一头磨成半圆,另一个则是弯成了一个圆环,梵净山本地人称这个东西为“挺杖”,他把挺杖靠在猪身上,从发黄的刀盒里取出一柄刀,在野猪的后腿处划了一个口子,然后把挺杖从那个口子里捅到野猪身体里面,在全身的皮下捅了几次。
放下挺杖,他便对着后腿那个口子用力的吹气,两个腮帮子鼓鼓囊囊的一松一紧,像是在练蛤蟆功。
唐自洪则是拿起洗衣服的锤衣棒,不停地在野猪身上敲打,敲打也要讲究技巧,唐援朝的气吹到哪里,他便在哪里敲一下,赶着气往更远的地方走。
没有多久,这头野猪足足胖了一倍,气鼓鼓地睡在案板上,唐援朝从腰后抽出几根早已经准备好的糯谷稻草,把它绑严实。
没有带工具的,就在院坝里烧了一堆火,等着陈秋芸母女俩把水烧开。
唐自强在上面的院坝里看到下面的场景,骂了一句:“狗日的些贱皮子,帮生产队里干活没有见这么积极。”
吴莲芯哼了一声:“都是一个队的,打到了东西回来,就要大家分才是。”
唐自强白了她一眼:“你以为还是以前啊,他自己利用私人时间去打的,又不是集体干活的时候打的,哪里能说没收就没收。”
吴莲芯说:“是你自己没本事,你收不来,我哥可收得来,你等着,我这就去找我哥。”
唐自强骂了一句:“你这个婆娘,还要不要逼脸,老二被野猪咬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让你哥从大队里出一些粮食来给他们过个冬?”
毕竟是自己亲兄弟,虽然不对付,但也不至于让他饿死。
他却不知道,和自己同床共枕的枕边人,却一次次想要自己的兄弟一家饿死算了。
吴莲芯根本不理他,他这个大队的会计,要不是因为吴良的支持,根本轮不到他来做。
唐哲家,锅里的水很快就烧开了,众人端起盆,把开水在那野猪的身上先淋了一遍,然后用手试了一下。
“烫来了。”唐援朝学着他老汉,就你一个真正的杀猪匠,拨了一挫鬃毛,没有费劲,便拨了下来。
留下两个人端开水外,剩下的人七手八脚地围着野猪拨起毛来。
一直九十年代中期之前,这里就流传着一句话:“人多好种田,人少好过年。”
虽然靠劳力吃饭的时代,人力就是第一生产力,但是自古以来这里就是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人无三分银的穷山恶水之地,人均下来,八山一水一分田,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实行机械化耕种。
集体的时候,干活是大家一起干,到土地包干到户之后,不管地少地多,农忙时节,都要开一次“大帮”,所谓的大邦,就是几家人的劳力一起出动,先帮了甲家,再帮乙家,这样轮流着来。
哪怕是地方下了户,贫瘠的土地,一年的收成下来,也很难养得活一家人。
所以就有了那一句话的流传。
唐哲和大家一边干着活,一边吹着闲谈。
无非是一些怎么打到的,在哪里打到的。
唐哲也如实说了,反正大家都知道他每天都去炭窑挑炭,野猪冬天睡炭窑的事情,又不是什么秘密。
没有多久,就把猪毛都处理干净,唐援朝用刀先在猪背上从头到尾划了一刀,雪白的猪膘就露了出来:“耶,这头猪膘还厚呢,足有三指宽。”
“狗日的,吃这么肥,没少偷大队的庄稼吃吧。”
“大队上那点庄稼能顶得到冬天,肯定是在山里找草根吃,听说野猪不光会找草根吃,还会找药吃呢,野猪肚就很值钱,不过现在也不知道还有人收没有?”唐援朝这些,全是听他公或是他老汉说的,他也就记了下来,当成故事讲给别人听。
陈秋芸端着一个盆子,站在一旁问:“援朝,弄好了吗?先割十斤来,我去炒起,大家下杯酒喝。”
唐援朝笑着回道:“二婶,马上就好,伙计们,加把劲呀,主人家一下子要炒十斤肉,今天这点力气,要对得住这顿刨汤才行哦。”
众人一阵大笑,喊着一、二、三,把它翻了个身。
唐援朝把猪头割下来,挂在院坝边的一棵毛桃树上,然后开膛把内脏取了,唐哲拿着一只箩筐接着内脏,猪肝猪腰这些,交给了陈秋芸,然后又在脖子上割了一刀肉,手拎着上下掂了掂:“二婶,十斤只多不少。”
陈秋芸正要去接,就见一个五十几岁,穿着一身军大衣,手里拿着旱烟袋的汉子在院坝坎下吼道:“集体的山林里打的东西,你们不交公,还私自瓜分,我看你们是想挨批斗了。”
第28章 无良心
大家一听声音,就知道这是大队长吴良来了。
唐哲转头看去,就见吴良带着几个小队长、民兵连的几个班长,一行十来个人,气势汹汹地冲上了院坝。
“你们干什么呢?还有没有王法了。”吴良颐指气使地吼着。
整个八家堰的人都知道,解放前,八家堰还不叫村,也不叫大队,称为八家堰堡,后来改叫村,再后来,又称为大队,解放前,他便是堡里的文书,解放的时候,他第一个站出来,揭发了原来的堡长唐文辉的“种种罪行”,最后唐文辉被抓到区公所枪毙,他则顺利的当上了村长,后来又任大队长,这一当,就是快三十年。
因为大山里信息闭塞,三两年见不到一次领导,所以,他在这里,便成了真正的土皇帝。三年自然灾害时候,八家堰村饿死近一半人,便是吴良指使的,人多地少,人太多了,早晚要饿死,不如将就这个机会,饿死一批。
原本人口占多数的唐家,现在的人口远远不如吴家多,用当时吴良的话来说:“唐家山就那几亩地,根本用不到这么多的人,留下唐自强家做人种,其它都饿死算球。”
背地里,除了吴姓外,其他几个姓的人都叫他“无良心”。
他这一吼,所有人都停了下来,站在原地不动,生怕惹了他生气,目光都盯着唐哲。
吴良走到院坝里,拉了一根板凳坐下:“唐自立,你说你这么大个人了,队里的大会小会参加了不少,怎么没有学习到要领呢?”
唐自立忙点着头,从身上摸出一个用塑料纸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包来,打开里面,是几张旱烟叶,双手递到吴良面前:“吴队长,请抽烟。”
吴良一下把他的手拍开:“烟就不抽了,不过,这头猪我们要带去大队。”
吴良来的时候,唐哲刚放下内脏,手里拿着一把杀猪刀准备和唐援朝一起把肉分成小块,见吴良不光对他父亲一点不客气,还想要抢走自己的劳动成果,站了出来,眼露凶光地问:“哪条法律规定的不能打猎?”
吴良知道唐哲,和他老子一样,永远是个好好先生,出了名的懦弱,姚家退了婚,他连个屁都不敢放,见唐哲站出来,他只是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没有说不能打猎,但是是在集体的山林里打的,那就是集体的,你个小娃儿不懂,你可以问问你老子。”
唐自立连忙说:“吴队长,小娃娃家不懂事,你不要和他计较。”
唐哲说道:“集体的山林,也是天生地养的,其它大队都可以私自打,你家儿子也在打,没有见你交一次公,凭什么我打的,就要交公?”
吴良站了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个小逼娃儿,老子和你老汉说话,有你鸡巴的事情,别个大队是别个大队的事情,我们八家堰,就是这个规矩。”
唐哲才不理他,横着刀挡在野猪前面:“老子今天看你们谁敢到一下。”
吴良才不管他,一招手,对着后面的民兵连那几个人说:“把猪抬走,还反了他了。”
民兵连那几个人,除了姓吴的那几个站了出来,其他姓的根本就没有动。
申二狗也从唐援朝的手里抢过另一把杀猪刀:“我看你们谁敢抢,只要动一下,老子就杀了你们。”
“哟,我说这几天怎么没有见到你,还以为你饿死了,没想到来唐家当狗啦。”吴良看了一眼申二狗,继续说道:“申二狗,我数三个字,你要是再不让开,凭你家公是个老兵痞,老子今天就要拉你们全家去批斗。”
申二狗有些后怕,看了一眼站在身边的唐哲,却不知道又从哪来了一股子底气:“行,你要斗便斗,我不相信八家堰就是你姓吴的天下,只要斗不死我,老子杀你全家。”
吴良没想到小小年纪的申二狗这会儿能这么硬气,气得吹胡子瞪眼:“你妈的,你这个鸡儿大的小屁娃儿,还反了天了。”
唐哲见吴家那两个民兵班长走过来,也往前走了一步,挥着刀:“吴横,你敢再往前走一步,看老子今天敢不敢砍你。”
吴横是吴良的侄子,平日作威作福,在大队里,还没有怕过谁,还娶了一个城里的女知青当老婆。不过他也不傻,见唐哲不要命的挥舞着刀,也不敢再往前走半步,转头看着吴良。
唐自立一直在吴良面前点头哈腰:“队长,娃娃不懂事,你就放过他吧。”
又转头对唐哲说:“阿哲,让他们抬走吧,没有这头猪,也饿不死。”
唐援朝他们几个人也劝道:“就是,唐哲,让他们拿去吧,省了挨批斗。”
唐哲像没有听见一样,对吴良说:“好,只要你们说得合理,那就抬去,但是,既然你说集体山林里的野猪天生地养,也是集体的,那我就要说道说道了,我爹前几天被集体的野猪咬伤,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你作为集体的大队长,为什么不来表示表示,他的医药费是不是应该由集体出?”
“你爹他是自己去山里被咬的,关集体什么事?”吴良说道。
唐哲冷笑一声:“照你这么说,我爹被你们集体的野猪咬了,就白咬了,我杀了这头野猪,是为我爹报仇的,如果你想要抬走,五十块钱医药费,先赔了再说。”
吴横骂道:“唐哲,你他妈想钱想疯了吧,五十块,你怎么不去抢。”
唐哲说道:“你们这不就是在抢吗?我也去县里打听了,也在区里打听过,别的大队都可以打猎,凭什么我不能?”
“还有,你儿子吴勇用民兵连的枪去打了多少头野猪,还打到过山羊,这些我都记住的,如果要分,请队长带个头,先把你们家的拿出来分了。”
“另外,民兵连的枪支弹药,为什么你儿子就可以私人带着进山去打猎?只要这头猪被你们抬走,我立马去县里问个清楚。”他说这话也是给吴良一个台阶下,毕竟现在把吴家逼急了,对他也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影响他赚钱的速度。
第29章 分肉
唐哲说得理直气壮,就连一直怕惹事的那些来帮忙的都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唐援朝对吴良说道:“是呀,队长,我也听说别个队都可以私自上山打猎,为什么我们大队就不可以,你儿子打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也没有见你们分过。”
“就是!”唐老三也说道:“你们队长家的人都没有带好头,我们都还以为可以自己上山打猎呢,要是你家一开始就拿出来分了,我今天说什么也不来帮忙的。”
吴良被怼得说不出话来,自己的儿子的确三天两头上山打猎,虽然枪法烂,但这些年,也打了不少的东西回来。
唐哲又往前一步,怒道:“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欺负人可以,但是不可以一直欺负,匹夫一怒,血溅五步,真要把我逼急了,我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吴良站起身,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好小子,你给我等着。”
又指着申二狗说道:“还有你,不要让我抓到你的把柄。”
说完一甩烟袋,转身就走。
跟着他来的那些人,也一个不剩地回去了。
唐援朝他们知道,吴良从来没有受过今天这种气,没想到在唐哲面前,硬是没有发得起火来,都不由得高兴起来。
至少,今天晚上肠子里的锈,可以好好刮一刮了。
只有申二狗有些发愁,万一他们真的去找他公的麻烦,本来就年纪大了,还能受得了几次折磨?
唐哲安慰他说:“放心吧,他蹦哒不几天了,过年前,他肯定要倒霉。”
别人都不相信他的话:“你不光胆子大,还会算命呀。”
唐哲只笑不语,只有申二狗相信他,因为唐哲真的能让他的生活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吴良走了没有多久,唐哲家里,两桌子做好了的野猪肉就端了上来。
唐自强受伤之后,他老舅子给他送了两斤药酒,今天也把它拿出来分了。
虽然喝得不尽兴,总比没有得喝强。
一直喝到天擦黑了才算结束,来帮忙的,每人都带了三斤肉回去,只有唐援朝和唐老三没有分到肉,大家都走了,只有他们俩还坐在火盆边上烤火。
唐哲等别人都走了,才对他们俩人说:“还要辛苦两位哥子一下,还有一头大猪在山上,我和二狗抬不动,要请你们一起去帮忙抬一下。”
两人的心这才落了地:“就是出点力气的事情,叫什么事呢,现在就动身吗?”
“嗯。最好是现在,再晚天黑透了不好走。”唐老三说。
唐哲说:“是的,现在就走。”
唐援朝拿了杀猪刀,申二狗背了一个背篓,唐哲和唐老三都拿了一根丈二木杠子,很快就到了炭窑处,唐哲把那些树枝拖到一边,那头大野猪便露了出来。
“我的个天王爷耶,唐哲,这头猪你是怎么打到的。”唐援朝既惊讶又羡慕地说。
唐老三也一脸的羡慕:“要不是近看,还以为是头水牛呢,唐哲,你们家要时来运转了。”
申二狗见也没有其它外人,便把唐哲如何搏杀这头野猪的事情说了出来。
两个人听得都惊出了一身冷汗。
唐老三说:“唐哲,今天哥子才算是重新认识你,没想到你小子这么厉害,怪不得不怕吴良呢。”
唐援朝则说:“吴良算个屁,你知道这头三百多斤的猪发起狂来有多厉害?就算是两只老虎也打不过,唐哲连一把刀都没有,就靠一根自制的长矛就干掉了它,别说吴良今天带着十个人,就是再来十个,我怕他们也不是唐哲的对手。”
唐哲连忙打断他的话:“援朝哥,你就别吹了,我哪有那么厉害,是这头猪倒霉,自己要往我的矛上撞。”
唐援朝却说:“那他怎么不往我的杀猪刀上撞?”
说完,大家都笑了起来。
看看天已经黑了,唐哲在一旁生起了一堆火,然后四个人,把这头野猪先不去毛,分解成两半,又简单把内脏处理了一下装在背篓里。
差不多又是三个小时,他们才抬着猪回到家。
唐哲的打算是,两头猪的猪肚都没有破开,他准备拿去国营商店卖了。
另外的那些野猪肉,他也准备带去县城卖。
坐下休息了一会儿,唐哲给唐老三和唐援朝一人拿了十斤肉,让他们先拿回家去,回来再帮自己的忙,两个人得了十斤肉,高兴地回去了。
唐哲又把第一头猪的一条后腿连着坐臀肉一起给申二狗:“你先拿回去交给你公,快点回来,我们还要去县城一趟。”
申二狗推辞说:“唐哥,要不了这么多的,给个两三斤血口(槽头)肉就行了。”
唐哲把肉往他手里一塞,说:“给你你就拿着,这都是你应得的。”虽然申二狗只是给他干活,但是今天却能拼了命的帮他。
和父亲的亲哥哥以及自己的堂哥他们一家比起来,这个外人,比他们要靠谱得多。
申二狗只好接了肉:“那我先回去一下,一会儿就过来。”
唐哲点了点头:“去吧,不要太显摆了,到家之后,就让你姐他们把肥肉熬成油。”
等申二狗走了之后,唐自立说:“阿哲,你今天实不该对大队长那个样子,他今天虽然没有讨到便宜,但以后,他肯定会想尽办法来整你的。”
唐哲笑着说道:“爹,你放心好了,他不会的。”
唐自立叹了口气:“你就是脾气太冲,以后要改改,脾气冲了要吃亏的。”
唐哲连连点头:“爹,我知道啦。”
陈秋芸说:“阿哲,你看,打了两头猪,来帮忙的你都送了肉,是不是也给你伯爹家送点去?”
唐婉第一个不服气,抬起头说:“给他们?凭什么?”
唐自立在她头上敲了一下:“你懂什么,人家再怎么说也是你伯爹,长辈之间有什么过节,你们作为晚辈的,该尊敬的,还是要尊敬。”
唐婉把头一偏:“哼,我不。”
陈秋芸摇了摇头,对唐哲说:“阿哲,你看呢?”
唐哲还没有说话,唐婉接了过去:“妈,你忘记了,爹躺床上动不得的时候,我去他们家借点吃的,别人怎么说来着?饿死他家几娘母不要紧,这句话我会记一辈子。”
第30章 亲人不如外人
唐哲对陈秋芸说:“妈,我听我妹的。”
唐自立:“……”
陈秋芸:“……“
唐婉:“对,哥,不能给就是不能给。”
唐自立叹了口气:“唉,再怎么说,人家也是当你伯爹伯妈……”
唐哲坐直了身子,说:“爹,我看也只有你和妈把他们当成自己家里人,一直让我们尊敬他们,我们兄妹俩从小到大,见到他们都会喊,可是你看唐忠见到你们呢?从来没有喊过一声叔叔婶婶不说,反而背着骂你们。”
“还有,公和婆怎么饿死的?不就是在为伯母吗?她见人就说,当时你娶我妈的时候,挑了一挑红苕叶给了外公家,但是,他这些年,拿了多少给她娘家人?我记得分家之后,公和婆家里唯一的粮食,都被她拿去给了她妹妹家,要不然他们也不会饿死。”
“还有,分家的时候,我们家当时三口人,伯爹却只分两个碗给我们家,我记得我小时候一直是用竹子锯了做碗的,这些,不是一个当哥哥嫂嫂、伯爹伯母应该做的。”
唐哲越说越气。
陈秋芸问:“这些你又是从哪里听说的。”
他公和婆婆死的时候,唐哲才两岁多一点,根本不记得这些事情。
唐哲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何况她就是个大嘴巴,生怕别人不知道我们过得没有她们家好,张着嘴巴到处说,从小到大,我听了不少。”
唐自立说:“别人说的话,又不是你亲耳听到的,当不得真,三年自然灾害,那些年太难了,谁家都一样,也不能全怪你伯爹他们,我们家当时也拿不出来粮食。”
唐婉说道:“她说要饿死我们一家不要紧的时候,我就在他们家门口还没有走,当时我多希望她们能念一点亲情,把门打开,然后借我们一碗红苕或是半碗米……”说到这里,唐婉已经泣不成声。
陈秋芸叹了口气说:“算了,算了,都是妈不好,不该提这件事情,你们也长大了,你爹现在又不能动,以后家里也是你哥作主,就由你们定吧。”
唐自立没有说话,他何尝不知道自己的嫂嫂是什么德行,在他的心里,哪怕他嫂嫂做得再不好,再不对,唐自强始终是他的亲哥哥,是一口锅里吃饭长大的。
自从他被野猪咬伤,到鬼门关走了一趟,到现在还不能干活,家里的一切,都得依靠自己的儿子,虽然想再说什么,心知说出来也没有什么用,反而会影响自己和子女之间的感情。
没有多久,唐援朝和唐老三都拿着扁担到了唐哲家里。
第一头野猪他没有动,第二头大野猪除了内脏之外,猪肉全部分成了四份,包括猪头一起,既然拿了人家的肉,就要为他出力,唐援朝和唐老三都是这样想的,家里十来斤,还都 是饱肋肉,肥的熬好油,今年过年,至少每一顿都能沾一点油水。
不要说什么那个时候虽然很穷,但是每个人的饭量都大。不管是什么时候,长时间不沾油,肚子里缺少油水,谁的饭量都会变大。
把担子刚弄好,院坝外面传来脚步声,申二狗喘着粗气跑着来了。
陈秋芸打了两碗米,削了几个红苕,喊上唐婉和她一起去做饭,唐自立感觉坐久了身体不舒服,就自己回床上躺着去了。
在等吃饭的时候,唐哲去柴房找了几根松油木,今天早上从县城回来的时候,他就发现,路上有些被人踩过的地方,雪已经化了,没有了积雪的反射,看上去,就是一团黑乎乎,稍不注意,就会摔倒。
见时间也还早,便和唐老三他们打了个招呼,喊上申二狗一起回屋睡一下。
一天一夜不睡觉,加上白天又和那头野猪搏斗过,体力已经严重透支,再不好好休息一下,身体肯定吃不消。
这一觉,直接睡到鸡叫,陈秋芸才把他叫起来,唐老三和唐援朝把桌子架在火盆上面,也爬着睡着了,唐哲和申二狗从锅里舀了一碗苕箜饭吃完之后,才把唐老三他们俩喊醒。
虽然只睡了三个多小时,远远达不到充足的睡眠时间,但是失去的体力,已经恢复得差不多。
四个人每人点了一根松油木当做火把,在微弱的火光下慢慢前行。
纸厂职工宿舍小区,早起的人们已经起床,最近在东门桥那边,半夜三点多到早上七点前,已经有许多人在摆摊卖东西,比起供销社和国营商店里什么都要票来,他们工人的钱在手里,感觉倒有些多余了。
唐哲他们到了易解放家楼下,让他们三个等一会儿,自己则是切了二十多斤饱肋给易解放送去。
这个时候易解放刚起床没有多久,冯月芝还在给他做早餐,见到唐哲送了这么大一块肉来,忙问他哪里来的,唐哲便把套野猪的事情说了一遍。
冯月芝笑着说道:“那么辛苦才套到的,你就拿了这么多来,我们就俩口子在家,也吃不了许的。”
唐哲则说道:“婶子,要不是您提供的钢丝绳,我也套不到这家伙,这么一点肉,我都不好意思拿出手,等下次打到了,再给您们送过来。”
冯月芝对着易解放说:“老易,你看这孩子,多懂事。”
易解放手里倒着开水,回道:“是呀,小唐是个不错的年轻人,对了,你带来那么多野猪肉,准备卖到哪里去?”
唐哲笑了笑,说道:“我就在这小区摆着卖一会儿吧,能卖多少就卖多少,卖不掉的,拿回家去吃。”
冯月芝把肉拿到厨房挂好了出来说:“小唐呀,几百斤肉,光是我们这个小区可吃不了,这样吧,你把肉挑到我家里来放一下,顺便就在我家里坐着休息一会儿,我去食堂给你问问,反正我们食堂经常都要买肉,在哪里买都是买的。”
唐哲连忙说:“好的,那就又要麻烦婶子了。”
易解放说:“有什么麻烦的,她也是个热心人,对了,你去把你的伙计都叫到家里来吧。”
第31章 卖肉
唐哲下楼来,和申二狗他们一起把野猪肉都挑到了易解放家门口的楼梯间放着,易解放从屋里找了一张塑料薄膜垫在下面。
冯月芝很快就出了门,易解放给他们每个人倒了一杯开水,让他们坐在火盆边烤一下火,便对唐哲说:“你在屋里坐一下,我去单位签个到了再回来。”
主人家不在,唐哲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解放叔,要不我和他们就在楼下等你们。”
易解放一把将他按在了椅子上,并轻声说道:“哎呀,外头现在天寒地冻的,风刮得呼呼响,冷得要命,你就老老实实地在这里烤火吧,你婶她出去用不了多久就能回来了;再说了,你看看这么多的肉,如果挑到外面去卖,稍微一不小心被发现了,那可是要被抓的!”
唐哲听着易解放的话,虽然心里有些不情愿,但也知道他说得不无道理,于是只好乖乖地点点头,顺从地坐在家里等待着。
易解放夫妻俩前脚刚一踏出家门,唐援朝便迫不及待地凑过来问道:“兄弟,这位易叔叔跟你们家是什么关系呀?我咋以前从来都没见到过呢?”
唐哲抬起头来,目光凝视着前方,缓缓地回答道:“他不是我们家的亲戚,不过,他却是我的大恩人。”
唐援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嘴里轻轻地“哦”了一声,以为唐哲故意不愿意说,忙转移了话题:“嘿,你瞧瞧人家城里人就是好哇!你再看看这房子,好家伙,竟然修了足足有六七层楼那么高呢!哪像咱们农村啊,盖的都是些木头房子,而且最多也就只能修上个两层罢了,还有这房间,布置得多精致、多舒适,晚上起个夜,都不用去猪圈,要是哪天我也能够住进这样的房子里,那该有多好啊!”
一旁的唐老三听到这话,忍不住笑着打趣道:“哈哈,那你赶紧去找个城里的老婆,入赘到她们家不就行了嘛。”说完,几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唐援朝也笑道:“那就只能等下辈子了,我家里那个婆娘也不错,像头还债牛一样,顾家。”
唐老三说:“那就没办法了,你这辈子都变不成城里人。”
唐哲说:“城里人有城里人的烦恼,农村人有农村人的好处,再过几十年,城里人还削尖了脑袋想回农村呢。”
两个都不相信,说唐哲净知道吹牛,城里这么好,怎么会回农村。
闲聊了一个小时不到,冯月芝就回来了,笑着对唐哲说:“小唐,我给你问了,你这里有多少肉?都给我们食堂拿去吧,不过食堂拿的价格,要比市场上的猪肉便宜些,他们只愿意出一块五一斤。”
唐哲心里清楚,现在国营市场里,猪肉的价格是一块七一斤,如果是排骨或是脚头猪脚这种骨头多的,只能卖到一块三左右。
那个年头,油比肉贵得多。
瘦肉都没有人愿意买。
唐哲说:“谢谢婶子,我们现在就挑过去。“
他心里清楚,能卖这么高的价格,肯定少不了冯月芝在中间斡旋。
纸厂有两百多职工,是邛水县最大的一个工业产业,每年还要去各个村收购马唐草、芦苇这些原料,用来造纸。
冯月芝带着他们把猪肉送到食堂,除开猪头外,其它的过了秤,二百八十五斤半的肉,按一头猪杀八折算下来,加上一个二十来斤的猪头,这头猪活着的时候,足足有三百七十六斤这么重,。
管后勤的李守业看着一大堆肉,笑呵呵地对唐哲说:“听冯姐说,这头猪是你打的,小伙子,看不出你还有这本事。”
唐哲谦虚地说:“只是运气好而已。”
李守业给他开好票:“运气好,也要有本事才能打得来,这么大的猪,站在那里就你一头牛一样,要是一般人,不要说打,连魂都吓跑了。”
唐哲接过票后,说:“李师傅,那个猪头刚才没有过秤,就是专门留给您的。”
李守业笑着说:“小伙子,你太客气了,对了,我们食堂人多,一个星期都要五六百斤肉,你以后要是再打到什么,都可以拿来,我照单全收,不过,像是野兔野鸡什么的,太小了,数量少了,不够吃。”
唐哲点了点头:“要是一次能送个三四十只野鸡呢?”
李守业看着他,有些吃惊地问:“你小子太吹牛了吧,一次送几十只野鸡,那玩意可不是随便能打到的,等你存下来这么多货,少说也得半年吧。”
唐哲也没有再说什么,又问了一下在哪里拿钱。
李守业说:“冯姐在外面等你,她就是我们厂管财务的,你找她结就可以了。”
冯月芝见唐哲忙好了,便带他去了办公室,把账结了,对唐哲说:“李师傅对你感觉不错,只要和他处好关系,以后再打到野猪山羊这些东西,就可以拿来找他。”
唐哲点了点头,接过厚厚的一沓钱就装包里。
冯月芝说:“一共四百二十八块二毛五,你不点一下?”
唐哲笑道:“婶子都点过了。”
冯月芝严肃地说:“以后可不能这样,钱款要当面点清,知道吗。”
唐哲点了点头,出了冯月芝的办公室,申二狗他们三个人没事,正站在雪地里等着他。
“走吧,先去吃点东西,我们再回去。”
今天唐哲破天荒地每个人花了四毛钱一碗,每人点了一大碗猪肉哨子粉,四个人从昨天一直忙到现在,早就又累又困又饿,几下就吃了个底朝天。
快到村的时候,唐哲给了每个人两块钱做为工钱,唐援朝他们三个人说什么都不接:“你都已经给了肉了,还给钱,这哪说得过去。”
唐哲坚持要给,最后唐援朝和唐老三才收了,申二狗没有收,他还欠着唐哲的钱:“唐哥,我的你就先扣出来吧。”
唐哲也没有说什么,今天这么多的收入,肯定要不了半天时间,就会传遍整个八家堰大队。
第32章 看得通透
果然不出唐哲所料,他回到家里,已经累得不行,这些天来,每天只能睡上四五个小时,而且都是高强度的体力活,一躺到床上,便沉沉地睡了过去,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被唐婉叫醒。
申二狗也一样,起床的时候,还说:“哎呀,唐哥,今天睡得太死了,炭都没有挑。”
唐哲下了床,说:“明天再去挑也不迟。”
吃饭的时候,唐婉说:“哥,你不知道,今天我们大队的人,好多都上山去了,还有民兵连,今天还组织了进山打野猪,说是为了明年的收成,必须把它们都消灭掉。”
唐哲吃着饭,只是哦了一声,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唐婉说:“哥,昨天大队长被你骂跑了,全大队的人都知道可以上山去打猎,还有今天援朝哥他们回来就说,你一头猪卖了四百多呢,大家都觉得有搞头,援朝哥回来觉都没有睡,就和三哥一起去山上了。”
唐哲给唐婉的碗里夹了一块肉:“吃饭。”
等吃过晚饭的时候,大队的人才陆陆续续从山上回来,都是空着手,民兵连那些出门的时候一个个雄纠纠气昂昂的,回来的时候,都垂头丧气,骂着唐哲:“狗日的就怪了,他出门一趟,一下子就打了两头,我们还有枪,连只兔子都没有看到。”
另一人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那狗日的也不知道踩了什么狗屎,我们只能看着他吃肉,连口汤都喝不到。”
吴勇说:“别看他现在欢,他拿去卖,就是投机倒把,等哪天被抓了,吃下去的都要全部吐出来。”
听到这样说,那些人心里总算是平衡了一点。
晚上唐哲和申二狗又去把放的陷阱都收了回来,今天的收获不是很多,只有六只野鸡,还有七八只竹鸡。
回家的时候,他把那八只竹鸡都杀了,用盐腌起来,六只野鸡就编了一个竹笼子,关在里面养着,唐婉去自留地的菜园里,拨了一些鹅肠草回来,切碎之后,拌了些米糠放到竹笼子里。
申二狗说:“唐哥,半夜不去送炭的话,我想回去一下。”
唐哲点了点头:“可以,以后不忙的时候,你都可以住自己的家里。”
申二狗应了一声,就回去了,昨天他一时义气,对吴良提刀动怒,现在想来还有些后怕,万一真的连累到家里人怎么办?
回到家的时候,申大凤自己已经把棉衣棉裤缝好,坐在火盆边和申厚植吃着饭,一人一大碗用猪皮汤泡着的红苕,吃得那叫一个香。
见到申二狗回来,大凤忙站起来问:“二狗,你怎么回来了?”
申二狗坐下之后说:“唐哥明天不去送炭,我就回来了。”
申大凤忙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看着她担忧的样子,申二狗忙说:“没什么事,就是最近睡觉的时间太少了,今天我们俩都睡过了头,没有去把炭挑回来,唐哥就说明天再去挑了,后天送去,炭窑里也没有多少炭了,用不着这么急。”
申大凤的心才放下,说:“以后帮人家,要警醒一点,不要主人家睡到什么时候,你就睡到什么时候,那样会给人家留下坏印象。”
申二狗点了点头:“姐,我知道了,对了,大队的人没有来我们家吧?”
“没有,今天我们队里好多年轻人都去了山上,听说是去打猎,全队的狗都被唤着出去了,我看见申红兵也是刚才回来。“
申厚植说:“二狗,我听说你准备打吴良?”
申二狗低着头,不敢说话。
申厚植说:“事情我都知道,你做得对,面对不公,就要勇敢地站出来。”
申二狗抬起头,看着他公:“公,我还以为你要骂我呢。”
申厚植放下碗,抹了一把嘴:“我骂你做什么,我是老,不是糊涂,活了几十年,什么事情都看得很通透,要不是因为你们姐弟俩……”说到这里,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连忙闭了嘴。
“可是,我怕连累你和我姐。”申二狗还是很担心,却没有听出申厚植话里的另一层意思。
申厚植叹了口气说:“都习惯了,我看你和唐哲经常去城里卖东西,也没有被抓,看来要变天了,到时候好日子会越来越好的,我年纪大了,就等着你和你姐早点成家,我到了那边,也对得起你爹妈。”
申大凤也吃完了,放下碗筷:“公,你说什么呢,你身体还这么硬朗,肯定能长命百岁的。”
申二狗也说:“公,放心吧,我会努力干活,不会让你和我姐再挨饿。”
第二天一早,申二狗就赶去了唐哲家,路上他碰到了姚勇军,姚勇军破天荒地主动和他打了招呼:“二狗,又要去唐哲家呀。”
申二狗嗯了一声,脚下没有停。
姚勇军问:“你前天和唐哲在哪里打的野猪?听说还不小呢?”
申二狗随手一指,说:“在他炭窑子里,不是我打的,是他打的。”
姚勇军问:“他得了两头猪,就只分一点点肉你,也太不像话了,你年纪小,不知道天生地养的东西,见者有份?”
申二狗有些生气,停下了脚步:“勇军,野猪是人家打的,我只是帮忙出了一点力,就得了肉,凭什么还要分太多,再说了,天生地养的东西,也没见你去打点来分给大家。”
姚勇军被怼,脸上有些挂不住,骂道:“你个小逼娃儿,老子在教你做事,怕你吃亏了,你还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申二狗回道:“谢谢你的好心,我申二狗做事情,不需要你来教,你家要是不退婚,估计这会儿唐哥早就把半扇猪肉送到你家了。”
姚勇军见他提起妹妹退婚的事情,知道理亏的是他们自己家,一开始见唐自立被野猪咬了,唐哲又是一个没有主见,支棱不起来的家伙,还不如他爹那个好好先生,怕姚瑶嫁过来受苦,没想到刚退婚,那唐哲就像是开了挂一样,不光一家人没有饿死,还越过越好,一下子能打到两头野猪,这在八家堰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一个人。
申二狗怼了姚勇军一顿,心情好了许多,脚下的步子也快了许多。
第33章 打着人了
申二狗到唐哲家的时候,并没有说遇到姚勇军的事情,看到唐哲已经在收拾家什,也去帮忙。
唐婉也收拾着背篓,装了一条麻袋在里面:“哥,我也去,我能背好几十斤。”
唐哲点了下头:“行,你要去就去吧,路上的雪都化得差不多了,路上滑,你要注意一点。”
唐婉应了一声,出门去,不一会儿,拿了一把稻草回来,学着之前唐哲的样子,搓成草绳:“我也做个草鞋马马,就不怕滑了。”
去炭的路上,唐哲在松树林遇到唐忠和姚勇军还有申红兵三个人结伴正欲去打猎,唐忠和申红兵都拿着五六式,见到唐哲三个人跟上来,忙站到路边,申红兵连忙把枪往路边的树丛里塞去,他可是听说前天唐哲连吴勇从民兵连偷枪的事情都抖了出来。
唐忠则没有一丝慌乱,从小唐哲在他面前就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他已经习惯了在他面前高高在上的样子。
唐哲像没有见到他们一样,从他们身边走过去。
唐忠见他走远了,哼了一声:“神气什么,连大队长都敢得罪,以后等着被收拾吧。”
申红兵附和道:“就是,那个二狗也是,好人不跟,偏要跟唐哲。”
唐忠笑道:“物以类聚,我看唐哲也没有什么出息,要不然怎么会和那种成分的人一起,早晚要挨斗。”
姚勇军却说:“他最近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呢,一下子打到两头野猪,妈的,我听唐援朝说,他昨天一下就卖了四百多块钱,还给了他们三个人每人两块钱做工钱。”
唐忠一脸不悦地看着他:“你是不是后悔让你妹去退婚了?”
姚勇军没有说话,申红兵说:“他也就是运气好,今天我们有枪,都仔细一点,听到动静就开枪,一定能打到。”
唐忠也一脸兴奋地说:“就是,老子们手里有响子,难道还不如他一根钢丝绳,就按红兵说的,只要听到哪里有动静,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开一枪再说。”
唐哲他们三个人把炭挑了回来,等到下午的时候,又去收了鱼钩,现在整个大队能走的都开始进山打猎去了,他下的鱼钩,早晚会被别人发现,今天千丘榜上的货却很多,三十个钩子,竟然中了二十六只野鸡,还有三只田鼠和一只麻雀。
另外一边的竹鸡也上了十七只。
他把这些猎物都收到了麻袋里装起来,田鼠和麻雀取了钩子,吊在背篓外面回家。
在路上,唐哲与一群上山打猎的人们不期而遇。
他们热情地打着招呼,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唐哲背着的篓子上。
其中一人看到篓子里的田鼠后,忍不住笑着打趣道:“嘿,唐哲!听说你可是打到了两头大野猪呢,怎么现在连这小小的田鼠都不放过啦,难道还打算抓来吃不成?”
另一人也跟着附和道:“就是就是,还有那只小麻雀,简直跟牙签似的,恐怕还不够塞牙缝!要不然,你再带咱们哥几个去打一头大野猪呗?”
面对众人的调侃,唐哲只是微微一笑,然后缓缓回答道:“你们就别拿我寻开心啦!这野猪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打到的啊?我之前能猎到那两头,纯粹是走了狗屎运罢了,再说,我家这些日子全靠着挖田鼠来填饱肚子呢,虽说这麻雀个头确实不大,但俗话说得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嘛,不管怎样总归是块肉,总比啃那难以下咽的树皮、草根要强得多吧。”
嘴上说着话,脚下却没有停步,没多久,就回了家。唐哲放下背篓,动作熟练地将田鼠和麻雀的羽毛去除干净,并仔细地处理好了内脏等部位。
至于那些捕获回来的竹鸡,则被他用盐精心腌制起来。
一旁的陈秋芸好奇地问道:“唐哲,你捕了这么多竹鸡,咋不拿到集市上去卖掉换些钱呢?”
唐哲摇了摇头:“就纸厂宿舍那边的人买,也不怎么好卖,不如趁冬天腌了,等什么时候想吃,取来吃就是。”
陈秋芸便不再问,在厨房去做饭,唐哲和她说:“妈,我们先睡一觉,饭熟了你喊我们一声。”
“嗯,快去睡吧。”
刚睡下去没有多久,就听到外面吵成了一团,让他睡不着,喊了一声陈秋芸:“妈,外面怎么了?”
唐婉一直没有睡着,已经起来了,对他说:“哥,出大事了,听说唐忠他们打着人了。”
“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打着的好像是大田大队一个叫黄老四的,那家伙也是去山里找猎,被唐忠他们误认为是野猪,开了一枪,现在大田大队的人把黄老四抬到伯爹家来了,还来了好几十人呢。”唐婉没有去看,但两家就屋前屋后,她的房间刚好对着唐忠家的院坝坎,上面的人说话,她听得清清楚楚。
唐哲起了床,申二狗瞌睡大一点,唐哲起床的时候,他还是感觉到了,也跟着起来,听到外面吵闹,问了同样的问题。
老猎人进山打猎,遇到树丛突然动的时候,往往都会发出一声暗号,然后才会开枪,这是规矩。
唐忠和姚申红兵两人都有枪,和唐哲分开之后,申红兵提议去斗篷山,那里平时没有人去,申红兵之前和他爹去挖过天麻,碰到过野猪出没,只不过他们当时被吓得躲在树上不敢动,一直等到野猪走远了,才下来。
听到申红兵的提议,两人都觉得不错,反正出都出来了,空着手回去,反而会被唐哲笑话,于是便去了斗篷山。
到了山上,果然发现了好几组野猪脚印,还有山羊的脚印。
唐忠立刻将枪上膛:“都仔细一点,看看哪里有动静。”
三个人完全沉浸在追踪猎物的忘我状态中,越走越远,但是雪地上除了一串串脚印,连只鸟都没有发现。
就在他们三个人快要失望的时候,申红兵一拉唐忠的衣襟,给他指了一下前方五六十米开外,有一簇灌木丛突然动了几下。
唐忠给了他一个眼神,三个人趴在地上,抬手就对着那簇树丛开了一枪。
随着枪声的响起,对面传来一声:“哎哟!”
第34章 吃抹和
三个人本来兴高采烈地等着去拣猎物,不想听到有人痛喊,心知不妙,丢了枪就想跑。
申红兵喊了一声:“唐忠,好像打着人了,哎,怎么跑了?”
唐忠顿时傻了眼,如果没有人喊他名字,跑了就跑了,被申红兵这么一喊,转头骂道:“你他妈的是个猪脑子吗?不叫我你会死呀。”
申红兵一脸无辜的表情:“你听嘛,好像是打着人了。”
唐忠红着脸:“我耳朵又不聋,快去看看那个人怎么样了。”
三个人才往树丛那里跑去,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裤子脱到膝盖处,满身是屎,正躺在地上痛苦地打滚,身边还有一支土枪,和一个牛角制成的装火药的容器。
右腿上中了一枪,已经完全被打断。
姚勇军看到他这个样子,吓了一跳:“怎么办,好像打到他的脚了。”
申红兵也是吓得六神无主,不停地搓着手:“怎么会在这里遇到人呢?”
唐忠虽然害怕,但毕竟从小跟他爹一起在大队里干活,经常和民兵一起训练,大小也是一个民兵班长,见那个人脚下流了些血,但是动的时候,并没有变形,想来并没有伤着骨头,走上前两步问道:“你是怎么搞的,躲在树后面,也不说句话?我们还以为碰到了野猪了呢。”
黄老四痛得眦牙裂嘴,额头上青筋都突起来了。
申红兵这个时候才看清楚,对唐忠说:“耶,好像是大田大队的黄老四,他怎么跑这么远的地方来打猎来了?”
唐忠也认了出来,问道:“黄老四,和你说话呢,你怎么躲在树后在不说话呢?”
黄老四已经喘过了一口气,骂道:“我日、你]妈,唐忠,你说的还是人话吗?你是怎么打猎的,一点、点规矩、都他、妈不懂,你开、开枪的时候就、就不知道发声暗号?”
暗号?三个人你望我一眼,我也望你一眼,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上山打猎,还要对暗号的,以前别人带他们去山里也打过几次,虽然都没有什么收获,但是并没有对暗号,看到猎物了,直接瞄准就是一枪。
申红兵问:“开枪还要对暗号?”
黄老四心里那个气,遇到这三个傻子,也是他倒霉,连最基本的看不到猎物的时候,一定要发出个声音,这边听到声音也要立刻回应,要不然别人就会开枪。
他正在拉屎,突然小腿就挨了一枪。
姚勇军说:“还是先给他止血吧。”
三个人才反应过来,忙去给他穿裤子,奈何黄老四满身是屎,又痛得直打滚,很久才把他穿上,然后又用刀划开他的裤腿管,才看清楚,子弹直接从小腿肚子穿了过去。
“还好,只是皮外伤。”唐忠长叹一口气,只要没有伤到骨头,就不是什么大事情。
姚勇军解下自己的裤腰带来,简单的给黄老四包扎了一下,三个人见他没有什么大事情,也不管他,自顾自地回了家里。
黄老四强忍着痛,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才从斗篷山回到家里,把事情一说,黄家在大田大队是大姓,平时这家和那家不对付,前家和后家有过节的,听到本家人受了这么大的欺负,谁都忍不了,大队长黄文玉一拍桌子:“狗日的,欺负人欺负到我们黄家的头上来了,他唐自强不过是八家堰的一个小会计,就敢纵容儿子拿枪乱打人,走,我带你们去唐家讨个公道。”
就这样,大田大队姓黄的男女老少差不多一百来号人,弄了个躺椅做成一个担架,黄老四的老婆又从床上拿来被子垫上,一行人抬着黄老四,齐刷刷地直奔唐家山。
唐哲大概了解了一下前因后果,洗了一把脸,便站在屋边看着唐自强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唐忠一直没有露面,让黄家人十分气愤,唐自强不停地道着歉,说自己管教无方,黄家人要他马上把儿子交出来,唐自强只能说那背时娃儿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一直没有落屋。
黄家人才不管,反正是他儿子开枪打了人,现在又跑了,既然黄家这么多人来了,不把他儿子交出来,那就只能在他家等。
也不管唐自强愿意不愿意,黄家的人直接把黄老四抬进了唐自强家的堂屋,又把他家的米全都拿了出来,做了一大甑子白米饭,连他家楼椽上吴莲芯一直没有舍得吃的腊肉也没有逃过这一劫。
“哎哟、老天爷耶,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哟,生出这么一个败家东西……”吴莲芯看着一大箩筐的大米被黄家人拿出来煮着吃,又把腊肉也炒了,心里一车绞痛,一屁股坐盘坐在地上,双手拍打着大腿,呼天喊地地哭起来。
唐欢和唐乐俩姐妹也没有了主意,坐在母亲身边跟着哭。
等到饭熟了,黄家人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来这里,表面上看是为黄老四争钢,实际上大家都知道,是来吃抹和。
“唐自强家的生活不错呀,还有腊肉吃。”
“狗日的当个会计,不知道贪了多少。”
“就是,多吃点,叫他教子无方,给他一个教训。”
“我刚才看到他们家还有两挑谷子和半箩筐米,要是唐忠不出现,一会儿都拿走。”
“就是唐忠现在来了,也要拿走,打了我们的人,就这么算了吗?”
……
这些话,一字一句的都传到了吴莲芯的耳朵里,她更绝望了。
唐自强把黄文玉拉到一边:“黄队长,我那个不成器的娃儿,现在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你看,事情不想发生也发生了,大家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总不能一直呆在我们家吧?”
黄文玉白了他一眼:“唐自强,是你纵子行凶在前,现在又把他藏起来不露面,不是我们不解决问题,是你根本就没有解决问题的诚心。”
唐自强一脸苦笑:“黄队长,你说要怎么办吧,我听你的。”
黄文玉点了一根烟,指着大吃二喝的黄家人:“你看,黄老四受了伤,是谁都不愿意的事情,来的这些,都是他的堂公伯叔些,总得给人家一个交待吧?”
“你看他的腿,现在算是个残废了,一家人还指望他挣点工分呢,下面四个娃娃要养活,上面还有两个老人,这些都是黄老四一家的实际问题,你总得解决吧?”
第35章 谈判
唐自强听到这里,心中已然明了,这黄文玉领着黄家人气势汹汹地前来,显然是打定主意要狠狠地讹诈自家一笔钱财啊!
他在心里暗暗咒骂道:“该死的黄洋芋,平日里看着人模狗样的,原来也不是个好东西!”
然而,尽管心中愤怒不已,但唐自强的脸上还是不得不强挤出一丝笑容来。
毕竟此时此刻,过错确实在自己家里这边,如果任由这些黄家人继续这般闹腾下去,他们只要再多吃上那么两顿饭,自家那点微薄的家底可就要被彻底掏空啦!
于是,唐自强连忙陪着笑脸对黄文玉说道:“黄队长呀,您大人有大量,就多多帮帮忙!小娃娃不懂事儿,才会闯出如此大祸,至于黄老四所需的医疗费用嘛,不管多少,咱们家都会如数承担下来,只是还望您们黄家的兄弟们行行好,辛苦一趟把他给抬到县医院去医治,拜托啦!”
黄四毛身上仅仅受了些皮外伤罢了,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倘若真去了县医院,开具一份诊断证明,那么不仅他每日应得的工分一分不少,还会照常发放,而且就那点儿皮外伤,又能花费多少医疗费用呢?
黄文玉随意地笑了一声,然后说道:“我说自强啊,可不是我不愿意帮忙,这去医院嘛,难道还能给他换上一条新腿不成?再说了,往后他家可是有整整八口人要养活呢,咱们大队怎么可能负担得起这样的重担呢!除非将他日后的工分全都算到你们队里来,由你们队来负责承担,毕竟你是会计嘛,像这种简简单单的小事情,对你来说应该不在话下吧。”
听到这话,唐自强面露难色,十分为难地回应道:“黄队长,您实在是太抬举我啦!每个队的工分情况,每年上面都会反复仔细地核查,哪怕就是把我直接拖出去枪毙掉,那也是绝对办不到的呀!”
黄文玉是队长,他当然知道这里面的套套,说出来,无非是给唐自强出一个难题,才好对接下来的谈判有利。
“如果真是这样的情况,那我真的爱莫能助!毕竟他们一家整整八口人都得生活下去不是吗?总不能眼睁睁地瞧着他们被活活饿死吧?即便我自己心甘情愿帮忙,但是一同前来的那些堂公伯叔们肯定也是不会同意的呀。”黄文玉轻描淡写地说着。
唐自强紧紧咬着牙关,似乎下了极大的决心才开口说道,“黄队长,您看看这样处理是否可行,我一次性拿出五十块钱给到他们家,权当是支付医疗费用了,此外,我还会额外再补给他们家五十斤粮票,再多的话,我确实是拿不出来了。”
一直站在黄文玉身旁默不作声的黄安勇此时却突然怒不可遏地大声叫嚷起来:“你这算什么?简直就是在打发叫花子一样!我叔叔可是断了一条腿啊!难道就只值你这点东西?哼,要不现在我把你的腿也给剁下来,然后同样按照这个价钱补偿给你,你觉得怎么样?”他一边说着,一边恶狠狠地瞪着唐自强。
他的声音很大,黄家那些吃完饭的,都寻着声音围了过来。
唐自强是有苦难言,苦着脸:“黄队长,这、这……”
黄文玉对黄家那些人说:“你们这是干什么呢?我们是来讨要公道的,又不是来打架,都散开,散开。”
黄家人这才散了开去,在院坝里站着。
“自强,你也看到了,不是我不愿意,都是靠力气吃饭的,谁丢了一条腿,都难生活,要不,你还是去把你们队长请来,请他作个主,按我刚才说的,要是行,立个字据,我们立刻走人,不会多留一分钟。”
唐哲听到这里,已经看到吴良和吴勇,带着二三十个人,气势汹汹地涌了上来。
还没有到唐自强家,吴勇就吼道:“哪个不长眼的,敢来欺负我大娘?”
黄家人一看这势头,一下子全都站在了院坝里,有几个还顺手从柴房里拿了几根木头在手中。
吴良走在最前面,对吴勇说:“就你小子话多,你们在这里等一下,我去看看什么情况。”
黄文玉看到吴良上来,问道:“吴队长,你带着这么多人来,是想打架吗?”
在这个时代,各姓或是各大队之间,大队的小队之间,常常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而发生械斗,这也算是时代的产物。
吴良上了院坝,才看到黄家来了黑压压一大群人,差不多百来号,忙说:“黄队长,你带着这么多人来我们大队,我还没有问你是不是来打架的呢。”
吴勇也看到了黄家这么多人,立刻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气焰,站在院坝的另一头,不再前进。
黄文玉说:“既然你来了,想必事情的来龙去脉你也知道,我也不多说,刚才和自强也说了我们的要求,黄老四被你外甥打了一枪,现在成了残废,反正是不能干活了,只要你们答应把他的工分记在你们大队,我们立刻走人。”
吴良走到他跟前,说道:“文玉兄弟,你这不是为难我嘛,政策有规定,不是本队的人,怎么能享受到本大队的待遇呢,这样吧,我们马上把老四送到医院,该多少钱,我们出多少钱,至于以后能不能干活,我们也会酌情考虑的。”
“吴良,你这样说就没意思了,什么叫酌情考虑,三块五块也是酌情?”黄文玉和吴良并不对付,在公社也经常抬杠。
吴良也说道:“你说的条件,也是耍无赖。”
“那就是没得谈咯?”
“要谈,也看你们想怎么谈,这样谈,就没得谈。”
“好,既然这样,黄老四少了一条腿,我们也不要你们赔别的,叫唐忠出来,砍一条腿赔给他就是了。”
唐自强:“……”
吴莲芯看到哥哥来,一开始还很高兴,一见到俩人呛了起来,说到最后,还要唐忠的一条腿,心里暗骂坏了,感情不是要你儿子的腿,是要我儿子的腿,那可是我的命呀。
第36章 上猴子脑壳
此时,两边的谈判气氛愈发凝重,仿佛时间都凝固在了这一刻,双方僵持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分毫。
唐哲静静地站在一旁观察了片刻后,心中暗自思忖道:这事儿似乎与己无关,还是别掺和进去为妙。
于是他转身缓缓地走回屋内,只见母亲早已将饭菜端上桌,并细心地为每个人都盛好了一碗香喷喷的米饭。
然而,唐自立却显得有些焦躁不安,他忍不住转头看向正在埋头吃饭的唐哲,轻声说道:“唐哲啊,咱们毕竟都是一家人,要不你上去瞅瞅情况,看看有没有啥地方能够帮衬一下你伯爹。”
听到这话,唐哲只是微微抬了抬头,嘴里依旧不停地咀嚼着食物,并未作出回应。
坐在一旁的陈秋芸见状,狠狠地瞪了唐自立一眼,不满地嘟囔道:“你呀,就是喜欢瞎操心!人家家里头的事,自然有人家自己去解决,咱儿子又不是那生产队的队长,能帮得上啥忙!再说了,你难道没瞧见连吴良都赶过来帮忙了么?”
唐自立无奈地摇了摇头,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唉……话虽如此,但终归是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一家人呐!哪能真的眼睁睁看着不管不顾呢?”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唐婉突然冷哼了一声,语气生硬地说道:“我可不跟他们连着筋!爹,您就甭操这份心啦!您生病卧床动弹不得的时候,他们家可从未这样替咱们着想过,满心盼望着咱们一家子早日饿死呢!”说完,她气鼓鼓地扭过头去不再言语。
唐哲也附和着说道:“可不是嘛!正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呀!爹,您呐,就别费那心思啦,还是安安心心地把自个儿身子调养好要紧,至于别人家那些个事儿啊,跟咱可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
唐自立听着儿子这番话,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猛地将手中的饭碗重重地搁在了桌子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哼!我吃饱了,你们慢慢享用吧!”说完,便气鼓鼓地坐在饭桌这边。
一旁的陈秋芸见状,狠狠地瞪了丈夫一眼,没好气儿地嘟囔道:“瞅瞅你这能耐劲儿,不过就是刚吃上几顿饱饭而已,咋就连自己姓啥都给忘得一干二净啦?”
正当这一家子人还在你一言我一语地拌嘴时,突然从屋子后头传来了一阵争吵声。
只听得黄文玉扯着嗓子高声喊道:“吴良,既然你非得这么不讲理,那咱们也就没啥好说的了,大不了打一架。”
只听得吴良那洪亮而又充满挑衅意味的声音骤然响起:“哼!你们大田队的,竟敢跑到我们八家堰来生事,莫非是想来找揍不成?既然如此,今日我便成全你们,定要让你们一个个都横着躺回去!”
一旁的吴勇亦是不甘示弱地怒吼道:“咱们八家堰人,打架从来没有怕过?都给老子上啊!人家都打到家门口了,若是再躲躲藏藏的,岂不都成了没卵子的孬种?”
他这一番激昂的吼声犹如一道惊雷,震得在场众人皆是心头一震。
原本那些正在唐家山各自家中悠闲地看着戏的人们,听闻此言后也不禁纷纷点头称是,心中暗自思忖起来。
虽说大家同属一个大队,但平日里也是各过各的日子,相安无事。可如今这黄家毕竟来自另一个大队,而且还纠集了这么多人气势汹汹地杀到了唐家山。
倘若此时无人挺身而出,日后岂不是随便哪个大队的人都能肆无忌惮地欺压他们八家堰的百姓了?
想到此处,不多时,只见唐家山的大多数人手中或握着锄头,或紧攥着沙刀,亦或是提着粪勺等各式农具,如潮水般汹涌地朝着唐自强家的院坝冲去。一时间,呼喊声、脚步声以及铁器碰撞之声交织在一起,响彻整个村庄。
与此同时,与唐家山相邻甚近的姚家湾村民们听到动静后,也开始陆陆续续地向这边赶来支援。
沿途之上,不断有人扯着嗓子高声呼喊:“八家堰的老少爷们儿赶紧都出来呀,速速前往唐家山唐自强家集合!有外队的人打上门来啦!”
这一声声喊,就像是点燃的烽火,逐渐在八家堰扩散开来。
大田村黄家的人见状,连忙跑去唐自强家柴房,一人手里握着一根木柴,随时准备和八家堰的人拼命。
人越聚越多,唐自强家小小的院坝,已经挤不下这么多的人,来得晚了的,都站到了唐自立家院坝。
黄文玉本来也没有想着打架,来的人都是两手空空,他正当壮年,对付一个吴良完全没有问题,但是,面对着八家堰上百人,心里还是有些打鼓,要真是打起来了,上面追究下来,不管输赢,都没有好果子吃。
但是,任何时候,面子不能丢。
他也吼道:“姓黄的都是吊卵的种,只要他们敢动手,给我往死里打,打死了我负责。”
他当然负不起这个责,但是,这个时候不说点硬气话,鼓舞一下士气,黄家的人面对着八家堰大半个生产队的人,还是有些怕。
主要是,这次虽然来了一百来号人,都是拖家带口,以跟着来吃抹和为主,真正能打的,也就二三十个人。
吴良也只是说说硬气话,能不动手,千万别动手,对八家堰的人说:“八家堰的也没有一个怕死的,只要他们敢动手,你们也往死里打,打死我负责,全都丢到马旋坑(天坑)去。”
马旋坑,是八家堰专门用来丢弃那些生下来没多久就夭折的小孩子的地方,也是一句骂人的话。
黄文玉指着吴良骂道:“吴良,今天出了任何事情,你都要负全部责任,我不把你送上猴子脑壳,我就不姓黄。”
猴子脑壳在邛水县,自古以来就是斩杀罪犯的地方,相当于京城的菜市口,也是邛水县骂人最狠的一句话,“上猴子脑壳”,逐渐在这个地方演变成了让你去死的意思。
就在这时,突然从唐自强家屋后边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
第37章 出人意料的结果
就在这两方人马对峙得难解难分、气氛紧张到仿佛一触即发之际,突然间,一阵清脆而响亮的枪声打破了夜的寂静!这声突如其来的枪响犹如一道惊雷,震得在场所有人都是心中一颤。
众人先是被这枪声惊得目瞪口呆,随后便齐刷刷地将目光投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屋后。
尽管此刻夜色已深,光线昏暗,但人们依然能够隐约看清,在那田埂之上,正笔直地站立着一个身影,仔细一看,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唐忠!只见他右手紧握着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枪口还冒着缕缕青烟,显然刚才那一枪便是出自于他手。
唐忠面色冷峻,眼神如鹰般锐利,他静静地凝视着下方正在发生的一切,似乎对眼前混乱的场面毫不在意,然而,他手中紧握的枪支却让人不寒而栗。
“是唐忠,唐忠,有种你就给老子滚下来!”黄家那边有人率先回过神来,一眼认出了唐忠,并扯着嗓子高声叫嚷起来。
不过,当他看到唐忠手中黑洞洞的枪管时,刚刚涌起的勇气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是站在原地色厉内荏地叫嚣着,丝毫没有要冲上前去的意思。
此时,黄文玉也急忙从屋檐下快步走到院坝中央,抬头望向屋后边的田埂上:“唐忠啊唐忠,你总算是现身了,还算有点男人的样子!”
唐忠手提长枪,迈着沉稳有力的步伐,一步一步缓缓地朝着自家院坝走来。
所有人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动着一般,纷纷向两侧退让开来,中间空出了一条笔直而狭窄的通道。
他迈着沉重的步伐,缓缓穿过人群,径直走到了大门口。
只见堂屋里摆放着一副担架,上面躺着脸色苍白如纸的黄老四,他的腿部包裹着厚厚的绷带,隐隐有血迹渗出。
他站定身形后,目光冷冽地落在黄老四身上,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抹让人不寒而栗的笑容,紧接着,从喉咙深处发出一阵低沉的笑声,那声音仿佛来自九幽地狱,冰冷刺骨。
“黄老四,你的腿真断了?”他面无表情地问道,语气平淡得就像在谈论今天的天气一般,然而,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深深寒意。
黄老四听到这个声音,身体猛地一颤,看到唐忠手里的枪和他怪异的表情,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喉咙却像被一只大手死死扼住一样,发不出一丝声音,整个人因为极度的害怕而不停地颤抖。
这时,唐自强再也忍不住了,他怒吼道:“忠娃子,你不要做憨事!快把枪放下!”
一旁的吴莲芯也早已吓得花容失色,泪水如同决堤的洪水般奔涌而出,她一边抽泣着,一边声嘶力竭地哭喊着:“忠儿呀,你要冷静呀!不就是打断了他一条腿嘛,要多少钱,我们家就是砸锅卖铁都赔给他就是了,你可千万不要乱来啊......”
唐忠对于两人的呼喊置若罔闻,他的视线缓缓扫过眼前这两个大队的人们,众人皆用惊恐万分的眼神望着他,有的人甚至不自觉地向后退去,生怕与他发生任何接触。
就连一向镇定自若的黄文玉此刻双手也不禁有些微微发抖,他强作镇定地说道:“唐忠,我们只是要你给一个交待,你打伤了黄老四,这件事情不能就这样算了。”
吴良同样有些惊骇,劝道:“外甥,你可要想清楚,杀了他,你这辈子就完了。”
刚才还你不服我,我不服你,天下老子最大的几个人,这会儿,都你泄了气的皮球,再也说不出一句硬气话。
唐忠转身面对着大家:“今天是我不对,打伤了黄老四,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不该跑,让我爹妈受了苦,让大家受了惊,我唐忠也是一个吊卵的汉子,打伤了他的腿,我赔给他就是了。”
在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倒转枪口,对准自己的右小腿肚子。
“碰!”
一声枪响过后,唐忠一屁股坐倒在地上,额头上汗珠像下雨一样掉了下来。
“黄队长,黄老四,这下、你们满、满意了吧。”
这出人意料的结果,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黄家跟来的人中,有些年纪小的,听到枪响,看到血,都吓哭了。
吴莲芯则是连爬带滚地扑过来,把唐忠抱在怀里,不停地哭着。
唐欢和唐乐也一直哭个不停。
黄文玉看到这里,挥了挥手,对黄家的人说:“行了,黄老四断了一条腿,唐忠赔了一条腿,现在两清了,都回吧。”
黄家的人进到堂屋里,抬了黄老四便回去了。
八家堰大队的人见黄家的人走了,也逐渐散去。
吴莲芯抱着唐忠:“我的忠儿哎,你怎么这么傻,要是腿断了,哪里去找老婆,你这不是断腿,是断了唐家的香火啊。”
唐自强苦着脸站在一旁,一句话也不说。
吴勇对他竖了一个大拇指:“老表,好样的,是条汉子。”
吴良连忙喊唐自强:“你还愣在那里干吗?赶快去把沈醉亭请来呀。”
唐自强这才反应过来:“好,我这就去。”
唐忠咬着牙说:“不用了,舅舅,爹,我没事的,黄老四只是被打穿了小腿肚子,我没有那么笨,打断自己的脚,也只是打穿了小腿肚子。”
听到他这话,大家才放下心来,吴良夸道:“还得是我外甥,有勇有谋,刚才你那股子劲,活像戏里演的赵子龙。”
见他没有伤到骨头,唐自强从屋里取了些消炎药给他敷上之后,再包扎一下,等包好了,吴勇他们把他扶进屋里。
吴莲芯看着家里被吃了两大箩筐米,还有挂着的那几条腊肉,心痛不已。
人都散去之后,终于安静了下来,唐哲早已经吃好饭,和申二狗躺上了床。
鸡刚叫,唐婉就把唐哲喊起了床:“哥,快点,鸡都叫了。”
唐哲睁开眼:“你怎么这么早?”
唐婉笑着说道:“哥,我今天要和你去赶县城,你一定要带我去,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去过呢。”
唐哲坐起来,摸了摸她的头:“县城来回六七十里地呢,你受得了?”
“嗯,我受得了,你就说你带不带我吧。”
“行,你想去,哥带你去,不过你要保证,去了县城,不准乱跑。”
“放心,我保证不乱跑。”
第38章 好货给我留着
来到县城,并将炭顺利送达纸厂职工小区之后,唐哲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元钞票,递给了妹妹唐婉。
然后,他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申二狗,温和地嘱咐道:“二狗,麻烦你带着小婉去国营商店还有供销社逛逛,让她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说完,唐哲便挑起那装着二十多只野鸡的担子,步履匆匆地朝着纸厂走去。
到达纸厂门口后,唐哲放下担子,擦了擦额头上渗出的汗水,耐心等待着。
过了好一阵子,李守业才慢悠悠地走来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
一瞧见唐哲站在那里,李守业脸上立刻绽放出笑容,热情地打招呼道:“哟呵,小唐啊!今天又给咱们带来啥好货色啦?”
唐哲微微一笑,伸手轻轻打开盖在麻袋,露出里面活蹦乱跳的野鸡,回答道:“您瞧瞧,就是这些个野鸡。”
“野鸡?”李守业眼睛一亮,但很快又摇了摇头,严肃地说道,“上次不是跟你讲过嘛,数量太少咱可不收哦,厂里两百多号人等着开饭呢,这点儿哪够分呐!”
唐哲胸有成竹地笑了笑,自信满满地回应道:“放心吧,李师傅,这次足足有三十四只呢,保证让大家都能尝个鲜,吃上一顿美美的野鸡肉。”
李守业显然不太相信唐哲所言,半信半疑地走上前,示意唐哲打开麻袋,打算亲自数一数。
唐哲解开绑住袋口的绳子,将里面的野鸡一只接一只地点给他看,李守业弯着腰,认真地点起数来。等到全部点完,他不禁惊讶地站起身,满脸欣喜地用力拍了拍唐哲的肩膀,赞不绝口地说道:“好家伙!还真是三十多只啊,而且全都是活蹦乱跳的,我在这纸厂干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见到有人能一下子弄到这么多野鸡呢!厉害啊,小唐!快说说看,你想卖个啥价钱?”
唐哲说:“就按一块二吧。”
李守业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对方的价格,连讨价还价都懒得去做。
他示意对方将货物拿去称重台那边称好重量,随后便迅速开具了一张单子递到对方面前。
就在这时,冯月芝恰好赶来上班,她一眼就瞧见了站在那儿的唐哲,脸上立刻露出亲切的笑容,开口问道:“哟呵,小唐啊,今儿个又跑来送货啦?”
唐哲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应道:“是啊,婶子,今天我弄来了一些野鸡,喏,这是李师傅刚开好的单子。”说着,他将手中的单子递给了冯月芝。
冯月芝接过单子后,仔细核对了一下上面的信息,然后开始数起钱来。
不一会儿功夫,她便把相应的钱款清点完毕,并交到了唐哲手里,说:“我说小唐呀,你成天往那大山里头跑,要是运气好碰上刺猪(也就是豪猪)的话,可一定要记得把它的肚子留给婶子我,还有就是千万别破开,知道吗?最近我的这老胃病总是犯疼,我听人家讲啊,只要把刺猪肚子阴干以后再研磨成粉末状,兑上水喝下肚就能治好这胃病,不知道管不管用,总想试一试,唉,年纪大了,有点三病两疼的,真是折磨人。”
唐哲之前倒是也曾听闻过这样一个偏方,但自己并未亲身尝试过,所以对于其疗效究竟如何心里也没底儿。
不过既然冯月芝这么说了,他还是满口答应下来:“好嘞,婶子,要是真让我逮着刺猪的话,指定给您把肚子留下来。”
跟冯月芝道别之后,唐哲离开了纸厂,径直朝着国营商店走去。然而当他到达目的地时,并没有如预期般看到唐婉和申二狗的身影,反而是齐春出现在了眼前。
由于之前彼此曾打过照面,因此齐春自然也是认得唐哲的,见唐哲挑着两个麻袋,便主动走上前来询问道:“嘿,小伙子,是不是有好东西卖呀?”
唐哲拿出了两个野猪肚子,又抓出了一大把野鸡尾羽来:“齐主任,你看看我这些可以值多少钱?”
齐春看了一下猪肚,说:“这玩意儿我们要收干的,生的无法保存。”
然后指着那一堆野鸡尾羽说:“像这长的,两毛一根,短的一毛,再短的,我们就不要了。”
唐哲把野猪肚收起来,说道:“那麻烦你点一下这些。”
齐春点了一下,七十多根野鸡尾,成色好的有三十根,剩下的都是较差的,也卖了十块零三毛。
临走时,齐春说:“以后有好货给我留着,我这里专收山货,什么中药、香菇、羊角、羊皮我这里都要,到时候给你一个好价钱。”
唐哲应了一声,就往旁边的供销社走去。
唐婉正在试穿一双水胶鞋,见到唐哲进来,站在那里转了个身,伸出脚问:“哥,这双鞋好看吗?”
“好看。”
一旁的店员也夸道:“就像是专门替你的脚拓印下来的。”
“那我就买这双好啦。”
出了供销社,唐哲把今天的工钱给了申二狗:“二狗,你借我的钱已经抵清楚了,这是今天的工钱。”
申二狗说:“唐哥,还是放你那里吧,我怕我存不住钱。”
唐哲说:“再过些日子就要过年了,你看中什么,也往家里买一点。”
申二狗接过钱,放在衣服最里面的口袋里。
“哥,我好想吃绿豆粉哦。”唐婉拉着他的手,撒娇地说。
“好,哥带你去吃绿豆粉。”
进了店,唐哲叫道:“给我们烫三大碗哨子绿豆粉,加菜豆文腐。”
四毛钱一碗,量大管饱,油水又足,吃得三个人都不停打嗝,唐婉更是边吃边夸赞:“哥,还是城里馆子头的好吃,油又多,吃起来又香,下次我还要和你来。”
唐哲和申二狗都笑了起来。
吃完粉后三个人就赶忙回家,唐婉不停向母亲炫耀自己新买的水胶鞋,唐哲和申二狗则是去炭窑里,把剩下的那些炭全部挑了回来,只有两百来斤了。
昨天没有放钓钩,他便让申二狗回家去休息,等鸡叫的时候再过来。
申二狗应了一声,慢慢走出唐哲家的门,到了门口,转头小声问道:“唐哥,明天过后就不卖炭了,我、我是不是就不用来了?”
第39章 沈月
这几天来,申二狗跟着唐哲,虽然赚了点粮食,还有一条野猪腿,给申大凤买了些布和棉花,身边除了今天得到的两块钱,并没有存下来多余的。
马上就要过年了,上次买的粮食,多加一点水,熬成红苕稀饭,勉强能撑到过年,但是更久的时间就难说了。
唐哲也清楚他这么问是什么意思,说道:“只要你想来,可以一直帮我干下去。”
“真的?”
“真的。”
申二狗想了想,说道:“可是,炭都卖完了,我来还能干些什么呢?”
唐哲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秘密,等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和你说过,跟着我,不会让你再饿肚子。”
申二狗吃了一颗定心丸,连走路都感觉轻飘飘的。
第二天申二狗和他一起去县城把炭卖了之后,唐哲又给了他二十块钱:“诺,先支给你十天的工钱吧,过年前,我们来县城的机会不多,你家里要买什么急用的,就去买。”
他跟着唐哲来了许多次,也懂得如何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买了一百来斤红苕,又买了二十斤大米,才和唐哲回家。
到了打尖坳,唐哲就让他先回家休息两天,等想好了要做什么,再去叫他。
申二狗万分感激,活还没有做,已经把他们一家的后路都解决好了。
唐哲回家之后,先补了一觉,起床的时候,晚饭时间还没有到,便出门去到处走走,想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走到后面打谷场,场边堆着几堆谷草,他突然听到有些响动,还以为是老鼠,冬天谷草堆,是最容易藏田鼠的地方。
刚一探头,就看到姚瑶衣衫不整地从那里跑出来,见到唐哲,脸一红,低着头从他身边跑开。
他正准备离开,就见唐忠拄着一根木棍从稻草堆后面转了出来,还舔着嘴角,见是唐哲在这里,轻笑一声:“哟,是唐哲呀,我还以为是谁呢。”
唐哲没有理他,快步走开。
“姚瑶这姑娘,亲着真不错,还有那里,摸起来也不错,软软的,很有弹性,可惜呀,你是永远也得不到了。”唐忠一脸笑意,昂着头,一瘸一拐地往回走,还不时看着远去的唐哲,不想脚下一踩空,从晒谷场边直接滚到了下面的泡冬田里,成了一个滚泥猪。
唐哲根本就没有把姚瑶放在心上,他们之间,本来就只是父母之命,完全没有感情基础,在别人看来,被退婚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而重活一世的他,却完全不在乎这些,没有钱,谁都可以欺负你,谁都可以看不起你。
当谁都可以看不起你的时候,你一定要自己看得起自己,否则,将永远也站不起来。
逛了一圈,看看天色也晚了,便回了家里,母亲已经把饭煮熟,正等着他回来。
唐哲刚坐下,就看到一个女子在门口看了一眼,见他们准备吃饭,便退了回去,天色比较暗,看不太清楚,唐哲便起身走到门口,想看个仔细。
大门边站着的人他一眼便认了出来,是沈月,也是住在唐家山最西边的一户人家,属于外来独户,沈月比唐哲小了两岁,只有十八岁,虽然穿得朴素,但女大十八变,长得却是落落大方,水灵灵的,美得不可方物,他的父亲就是在八家堰小学教书的民办老师沈醉亭,几年前开始,看了不下十遍《赤脚医生手册》,在村里救了不少人,就连唐哲的父亲最开始被抬回来的时候,也是沈旧亭来医治的。
不过因为当时唐哲家里实在是穷得连一顿饱饭都吃不起,更不说买药了,沈醉亭开的方子,他自己也没有那些药,所以只能听天由命。
“沈月,快进屋里坐。”唐哲热情地打着招呼。
沈月摇了摇头:“不了,你们先吃饭吧,我一会儿再来。”说完就准备走。
唐哲说:“一起进来吃点。”
沈月还是摇着头说:“我不饿。”
天色已经很晚了,在冬天什么事情都做不了的时候,大部分人家吃饭都比较早,而沈月回答的不是吃过了,而是我不饿,唐哲就知道她肯定还没有吃,忙对唐婉说:“婉婉,快去给你沈月姐舀碗米饭。”
沈月连连摆手说不用,唐婉走到门口,拉着她的手说:“沈月姐,快点进屋来,外面冷,上次沈老师来给我爸上了药,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去感谢呢。”
沈月被唐婉拉着进了门,唐哲把她让到桌前坐下,很快唐婉就把米饭端了过来。
陈秋芸一边给她夹了几大片野猪肉,一边说:“月月,快吃。”
沈月低着头,把碗端在手里,唐哲看到,她眼角有泪水流了出来。
等吃完饭后,唐哲问:“沈月,你有什么事吗?”
沈月欲言又止,过了半晌才说:“自立叔,婶子,我听说哲哥打到了野猪,我、我想买点肉。”她眼睛红红的,泪水还没有干。
唐哲的心一下子放了下去:“嗨,我还以为什么事呢,就这事,我这就去给你割。”
沈月来之前就听说了唐哲家打到野猪的事情,而且全是拿去县城卖的,在大队,他没有卖一斤,也不知道会不会卖给她,主要是在大队卖,怕被吴良按投机倒把的罪名给抓起来。
但是没想到唐哲很爽快地答应了,她忙说:“我、我只有八毛钱,你给我割半斤肥的就行。”
唐哲好像没有听到一样,自顾自地去了里屋,不多时,手中提着一条十来斤重的饱肋肉出来,另一只手里,还提了两只刚腌上不多久的竹鸡。
“哲哥,要不了我么多的,我没有这么多钱。”她的声音很小,小得只有她自己能听见。
唐哲塞到她的手里:“拿回去吃吧。”
沈月没有接,把手中皱巴巴的几张毛票塞到唐哲的荷包里:“真的要不了这么多,哲哥,你给我切半斤就行了。”
唐哲硬塞过来:“之前沈老师给我爹治病,没有收一分钱,这点肉算得了什么。”
陈秋芸见她一脸愁容,忙问道:“月月,你爹还好吧?”
第40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沈月的面色愈发阴沉,仿佛被一层厚重的乌云所笼罩,她缓缓地垂下头,沉默半晌之后才用细若蚊蝇般的声音回复道:“我爹病了。”这简短的几个字如同重锤一般砸在了唐哲的心间。
唐哲听闻此言,心中一紧,赶忙说道:“那我和你一起去看看沈老师吧!”话音未落,他便毫不犹豫地提起那块新鲜的猪肉,大步流星地朝着前方走去。
甚至都没有等待沈月给出是否同意的回应,他那匆忙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视线之中。
沈醉亭的家距离唐哲家不过区区两百来米,但中途却隔着好几户人家。
当唐哲一路疾行来到屋边时,一条体型硕大、毛色乌黑发亮的大黑狗突然如同一道黑色闪电一般从柴房中猛冲而出,它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尖锐锋利的獠牙,对着唐哲狂吠不止,那震耳欲聋的叫声响彻整个小院。
“黑子,不许叫!”
就在这时,沈月气喘吁吁地从后方追了上来。
只见她一个箭步冲到唐哲身前,张开双臂将其护在身后,宛如一只勇敢无畏的小母鸡守护着自己心爱的小鸡仔。
而那原本气势汹汹的大黑狗在看到主人出现后,瞬间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乖乖地闭上嘴巴,不再发出半点声响。
紧接着,它欢快地摇动起那条粗壮有力的尾巴,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到唐哲跟前。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条看似凶猛无比的大黑狗对唐哲手中提着的鲜美猪肉视若无睹,只是不停地在他的脚前脚后嗅来嗅去,似乎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熟悉这个陌生人身上独特的气味。
沈月轻轻推开院门,转头微笑着对唐哲说道:“哲哥,快进来吧。”
唐哲进到堂屋,沈醉亭坐在椅子上,裹着一件被子,不停地咳嗽,见到唐哲,打了个招呼,想站起来,却又没有力气。
唐哲忙上前:“沈老师,您好好休息,我也是刚才听到沈月妹妹说您病了,是我的过错,应该早一点来看您。”
沈醉亭长出了一口气:“唉,上年纪了,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看着他手里带了这么多肉,又说:“我都叫月月不要去了,她偏不听,你拿这么多肉来,让你们家破费了。”
唐哲把肉交给沈月,她这才接了过去,放到厨房里。
“沈老师,瞧您说的,我爹受伤的时候,您出药出力,他才能挺过这一关。”
这时沈月的母亲安秀芹从厨房里也走了出来:“唐哲来了。”
唐哲忙叫了一声:“沈师母。”
又问沈醉亭:“沈老师,您身体怎么样了?”
沈醉亭叹了口气,沈月走出来说:“我爹这下半年没有发一分钱的工资,光他教书补贴那点粮票,根本就不够一家人吃的,他身体本来就不好,加上前些年受了伤,营养跟不上。”
“我嫂嫂又在坐月子,这日子更难了。”
唐哲哦了一声,问:“沈阳呢?”
沈月说:“他听说你打到野猪了,也想去试试运气,一早起来,就进了山,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我公担心他,进山找他去了。”
“你公都七十几了,还进山去?”
安秀芹叹了口气:“都叫他不要去,他偏不,这么晚了还没有回来。”
沈月对安秀芹说:“妈,唐哥拿的竹鸡,你给爹和嫂嫂炖一只吧,我这就上山去找一下。”
唐哲站起来说:“我和你一起去,山上我熟悉。”
两个人一人拿了一根松油木,就往山上走去,唐哲问:“你哥早上是往哪边走的?”
“不知道,昨天晚上听他说好你是准备去白云岭碰碰运气。”
“白云岭?”唐哲倒吸了一口凉气:“听说那地方有大猫(老虎),他一个人怎么敢去那地方?”
沈月对于白云岭的了解仅仅停留在名字层面,并不知道此处居然有凶猛的老虎时常出没,当这个惊人的事实突然闯入她的脑海时,恐惧瞬间如潮水般淹没了她,令她手足无措,完全失去了应对的能力。
就在满心担忧之际,沈月一个不小心,脚下猛地踩空,身体顿时失去平衡,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直直地朝着路面下方摔落而去。
说时迟那时快,一旁的唐哲反应极其迅速,他目光敏锐地捕捉到了这惊险一幕,毫不犹豫地伸出手,死死地抓住了沈月的手腕。
紧接着,他使出全身力气向上猛力一拽,试图将沈月从坠落的边缘挽救回来。
然而,由于沈月向下倾倒的势头太过猛烈,尽管唐哲用尽全力拉住了她,他根本没有预料到一米六八的沈月竟然如此轻盈,以至于他自己的重心也在这一刻发生了偏移,猝不及防之下,整个人向着内侧的边坡狼狈地倒去,而紧跟其后的沈月自然也无法幸免,她重重地压在了唐哲的身上。
即便此时正值寒冬腊月,厚厚的衣物依然难以阻挡肌肤相亲所带来的触感。
唐哲清晰地感觉到,沈月那柔软的身躯正紧密无间地贴合着自己的胸膛,仿佛要融为一体;她娇艳欲滴的两片朱唇,与自己的嘴唇近在咫尺,仅有短短一公分的距离。
刹那间,两人的视线交汇在一起,时间仿佛凝固,四周一片寂静,唯有彼此略显急促的呼吸声在空气中交织回荡。
一种难以言喻的尴尬氛围弥漫开来,让人感到有些无所适从。
这是唐哲和沈月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少女的气息,让他一时有些出神。
最先回过神来的沈月,双颊绯红如晚霞,她慌乱地用力推开唐哲宽厚的肩膀,挣扎着站起身来。
随后,她似乎意识到这样做有些不妥,连忙伸出手,想要将仍躺在地上的唐哲搀扶起身,并略带歉意地说道:“对不起啊,哲哥,都是我不好,刚才没站稳……”
唐哲也有一些不好意思,感觉占了她的便宜,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雪:“是我没有站稳,没想到你这么轻。”
两个人就这样尴尬地走着,借着夜色微弱的光,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上走。
到清明田的时候,唐哲指着不远处出现的两个人影:“你看,那是不是你公和你哥?”
第41章 成分不同
沈月看到不远处的两个身影,奈何天色已晚,只能看到一个轮廓,她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公、大哥?”
对面沈阳回应了一声。
沈月忙加快脚步,很快就到了沈阳和沈国章跟前。
“哥,你到底跑到哪儿去啦!这么晚才回来,可真让人担心死了!”沈月满脸忧虑地说道,话语中充满了对哥哥的关切之情。
就在这时,唐哲也快步跟了上来,他拿出火柴将手中那根松油木点燃,借着火光,沈阳这才看清楚原来妹妹身后还紧跟着唐哲。
他不禁感到有些难为情,挠了挠头,小声说道:“那个……我本来想去白云岭碰碰运气的,谁知道那里的林子实在是太大了,我还没走到地方呢,就突然听到一阵大猫的叫声,那声音听起来可吓人了,所以我就没敢再往前走,只好掉头往大山这边来了,结果在这里转了整整一天,啥东西都没发现,觉得挺丢人的,所以一直不太好意思回家。”
站在一旁的沈国章听了,说道:“哎呀,不就是这次没打到猎物嘛,这有啥不好意思回家的呀!你要想想,家里还有你的老婆孩子在眼巴巴地盼着你回去呢,万一你要是出点什么意外,让她们孤儿寡母的可怎么活下去!”
沈月连忙点头附和她公的话,焦急地说道:“是啊,公说得对!大哥,既然现在已经找到你了,咱们还是赶紧回家吧。”说着,她也赶忙把自己手中的松油木伸向唐哲那边,借助他手中的火苗将其点燃。
此时,沈阳才看清楚跟着来的是唐哲,心中不禁涌起一丝疑惑,忍不住小声开口问道:“小月啊,你怎么会和唐哲在一起呢?”
沈月不满地说:“你还好意思说,哲哥带着肉去看爹,听到你这么晚了没有回家,就和我来找你了。”
沈阳感激地看了一眼唐哲,小声说道:“谢谢你。”
唐哲一摆手,说:“天色不早了,快点回去吧,这根给你公拿着。”说完,把手中燃烧的松油木递给沈阳,再给沈国章。
回到沈家之后,唐哲就要回去,临出门时,对沈阳说:“以后不要再乱往山上跑了。”
沈阳有些不好意思,问:“唐哲,以后你上山,能不能带带我。”
唐哲点了点头:“行,有机会的话,我带你一起去。”
唐哲走后,沈醉亭说:“唐哲这孩子不错,知道感恩,带了这么大一块肉来,阳阳,叫你妈把肥肉切下来熬成油,玲玲正在坐月子,有了这些油,也能勉强度过一段时间。”
沈阳应了一声,说:“爹,我一会去熬吧,让妈休息一下。”
沈国章揉碎了一些旱烟叶,放到烟杆里,烟杆一米多长,他坐在板凳上,烟斗直接伸到火盆里,巴嗒巴嗒吸了几口才说:“自立家的日子也不好过,这次唐哲运气好,打了两头野猪,能熬过一些日子,往后还不好说,醉亭呀,你以后粮票发了,要给人家补上。”
沈醉亭点了点头:“爹,我知道的。”
沈国章继续说:“我看姓唐的这个娃娃不错,月月今年也十八岁了……”
沈阳打断了他的话:“公,我们家这个成分,就怕人家唐哲不愿意。”
沈醉亭之前因为犯过一些错误,进了几年牛棚,回来之后,本来瘦弱的他,干不了多重的体力活,公社便让他在大队小学教教书,毕竟他可惜公社里唯一一个大学毕业的高材生。
沈月一听到谈她和唐哲的事情,就自己回了房间,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唐哲那健硕的身躯,就像一堵墙一样。
后来听到沈阳说到成分的问题,她的眼神又黯淡了下来,成分不同的人,很难走到一起。
唐哲回到家里,父亲正拿着一把扫帚在厨房扫着扬尘,嘴里还念叨着:“腊月二十三,给灶王爷打扫干净,明天上了天,在玉皇大帝那里给我们家多说说好话,明年锅里天天有饭吃。”
唐哲这才想起来,明天就是腊月二十四了,邛水每年腊月二十四都要过年,叫赶年,据说是明朝嘉靖年间,倭寇侵扰东南沿海,朝廷调邛水男丁参军前去抗倭。
军令紧急,正值年关,男丁们为了能在出征前与家人团聚,于是提前到腊月二十四这一天过年,这一天,男丁们提前吃了年饭,奔赴抗倭前线,在战场上,他们英勇无畏,为保卫国家立下赫赫战功。
此后,为了纪念这段历史,邛水人便世代沿袭了过赶年的习俗,以此缅怀先辈的功绩,传承民族精神。
按照传统,明天大队里,要么是放电影,要么是演花灯戏,当然,按照惯例,开场之前,还有一场斗争。
这一次,又轮到哪一家倒霉呢?
唐哲想着这件事情,便睡了过去。
由于连续忙好了几天,昨天晚上睡得特别香,一直到午饭快熟,唐婉来叫他,他才起床。
母亲昨天晚上睡觉之前,就泡了米,削了一点洋芋,今天一大早起床,就拿去石磨上推了,做了几斤绿豆粉。
自从唐婉从县城回来,在她耳边可没有少念叨绿豆粉怎么怎么好吃,难得今年条件好了一点,她也该让一家人在今天吃个好。
饭桌上,不光炖了排骨,还有竹鸡炖香菇,凉拌鹅肠草,拆耳根炒野猪肉,四个菜,比以往过年都要丰盛。
吃着饭的时候,唐哲突然问:“爹,这香菇你以前在哪里拣的?”
唐自立说:“这东西到处都是,只要是烂掉的枯树上,都容易生,最容易生的,是马桑树,那是一串一串的。”
吃过饭后,就有几个知青来挨家挨户通知,今天是外还是在大队去看电影。、
唐自立有些奇怪,等那几个知青走了之后,他说:“耶,今年怎么是知青来通知去看电影,往常不都是大队长就是小队长来通知的。”
陈秋芸坐在火盆边补着衣服,说:“我听说吴良好像犯事了。”
第42章 过赶年
“吴良犯事了?”唐自立有些不相信:“他可是几十年的老队长了,怎么会犯事?”
陈秋芸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淡淡地说:“你问我,我问哪个?”
唐自立笑着说:“那今天是外这场电影要去好好看看,婉婉,给我把烘笼里多加点炭。”
烘笼,是一种取暖设备,用竹子编成一个圆形的篮子,里面放一个烧制的土钵碗,装上炭火,提在手上,走在哪里都可以让自己得到温暖。
唐婉应了一声,就去楼上翻找烘笼。
今天八家堰的过赶年特别热闹,年饭也吃得很早,天还没有黑,各家各户就关好门,成群结队地往大队操场去。
在大队宽阔的操场上,正中央位置熊熊燃烧着一堆巨大的篝火,火焰升腾而起,照亮了周围的夜空,同时也带来了阵阵温暖。就不远处大队指挥部的屋檐下,一台老旧的柴油发电机正在轰隆隆地运转着。
篝火堆的旁边,摆放着一张木质桌子,桌上放置着一台略显陈旧的胶片放映机,在桌子的边缘处,还立起了一根笔直的竹竿,竿顶挂着一盏昏黄的钨丝电灯,那淡黄色灯光,如同夜空中的一颗孤星,照亮了整个操场。
再往不远处望去,可以看到一块洁白的幕布悬挂在空中,在幕布下方,整齐地摆放着几张从学校里搬过来的长桌,这些桌子一字排开,中间还特意放置了一支裹着红布的话筒,似乎预示着即将有重要的事情要发生。
此时,唐哲站在操场堆放稻草的角落里,目光越过人群,他发现申二狗和申大凤两人正远远地躲在一个谷草堆旁,他们缩着身子,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像是生怕被人发现似的。
而另一边,申厚植则显得安祥自得许多,他自己带了一根小巧的板凳,稳稳当当地坐在操场的正中间,脸上看不出丝毫表情。
他正想过去和申二狗打个招呼,却不想碰到了带着一条长板凳的沈月:“哲哥,坐我这里来,我带的是长板凳。”
唐哲想了想,远远地和申二狗打了个招呼,和沈月挨着坐下。
赶年大会的帷幕即将拉开,整个村庄都弥漫着喜庆而又热烈的氛围,八家堰的所有村民汇聚到这片宽阔的操场上,翘首以盼这场盛会的开启。
今日的场面格外热闹,不仅有大队中的全体成员,甚至还有不少来自其他公社的人们,人群熙熙攘攘,欢声笑语此起彼伏,仿佛一片欢乐的海洋。
就连平日里繁忙的公社书记赵怀仁也亲自莅临现场,这无疑给本次赶年大会增添了更多的庄重与荣耀。
大队书记任德明迈着稳健的步伐走向讲台的正中央,他先是轻轻拿起话筒,然后对着它用力地吹了好几口气,似乎想要测试一下是否能正常使用。
接着,他清了清嗓子,对着话筒喊出了几声:“喂……喂……”瞬间,操场四周那高高悬挂的高音喇叭里便传出了他洪亮的声音:“各位父老乡亲们啊!今天可是咱们一年一度的赶年大活动呀!在如此重要且令人欢欣鼓舞的日子里,我们非常荣幸能够邀请到尊敬的公社书记赵怀仁同志前来参加咱们这次的活动!现在,请大家用最热烈的掌声对赵怀仁书记表示诚挚的欢迎!”
话音刚落,现场立刻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在众人热切的目光注视下,赵怀仁缓缓站起身来,面带微笑,向着台下的群众微微躬身示意,表示对大家热情欢迎的回应。
“在这个本应充满喜悦和希望的重要日子里,竟然发生了一起令人气愤至极的恶劣事件,就在昨天,大队里那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老黄牛,竟突然暴毙而亡,这本已是一桩不幸之事,但谁能料到,后续的发展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队长吴良,勾结会计唐自强以及其他四人,将这头老黄牛运至县城售卖,这本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当众人询问起这头牛的售价时,他们大言不惭地宣称仅仅只卖出了区区一元钱,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由于从大队前往县城路途遥远,这六人在城里还每人吃了一碗绿豆粉,六人总计消费了一块二毛钱,如此算来,大队不仅没有因出售老黄牛获得分毫收益,反而还倒欠了这几人两毛钱。
面对这样荒诞不经的说辞,不仅我不相信,公社方面自然更不会轻易相信,于是,相关人员专程前往国营饭店进行核实。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昨日那头老黄牛实际售出重量高达三百四十六斤,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总售价应为三百四十六元整。也就是说,吴良等六人通过虚报账目、瞒天过海的手段,明目张胆地侵吞了集体多达三百六十元的巨额公款,并堂而皇之地纳入了自己的私囊。”
得知真相后的现场群众顿时炸开了锅,群情激愤、义愤填膺,大家纷纷振臂高呼:“打倒吴良!严惩这些害群之马,狗日的太气人了,老子们天天饿肚子,他们肥得流油!”愤怒的声浪一浪高过一浪,响彻整个村庄,仿佛要冲破云霄一般。
只见任德明面带微笑,双手微微向下用力地压了压,原本嘈杂喧闹的现场瞬间变得鸦雀无声。他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好啦,接下来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有请咱们尊敬的赵书记给大家作出重要指示。”说着,任德明动作利落地将手中的话筒小心翼翼地移到了赵怀仁的面前。
此时的赵怀仁缓缓站起身来,他环视一圈后,郑重其事地开口道:“同志们啊,关于吴良等这一批同志所犯下的错误和罪行,公社这边已经向上级区政府做了详细的汇报并且进行了请示,就在明天,我们将会把这些人移送至区里,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无论是怎样的判决结果,都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执行,因为像这样的人,他们就是侵蚀人民群众利益的蛀虫、破坏集体团结稳定的害群之马,对于此类行为恶劣之人,我们绝对不能够有丝毫的心慈手软和纵容姑息……”
他说了二十多分钟,等他说完之后,任德明站在台上,手一挥:“把那几个害群之马押上来。”
第43章 绑松一点
腊月二十四,过赶年的日子,一场特殊的批斗大会正在这里举行。
随着任德明的一声令下,声音在空旷的晒谷场上回荡,打破了往日的平静,吴良等六个被五花大绑、头上戴着尖尖帽的人,被几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押到了台上,在众人的注视下,他们跪成一排。
唐哲站在台下,目光紧紧地盯着台上的人。
此时,他才看清楚,除了吴良和唐自强外,还有姚兵、吴勇、申建树和吴相承,这几个人,除了吴勇是吴良的儿子,唐自强是吴良的妹夫外,其他几个人都是吴良一手提拔起来的铁杆,平日里仗着吴良的权势,在村里没少作威作福。
台下瞬间一片骂声,愤怒的情绪如汹涌的潮水般蔓延开来,尤其是那些之前被吴良欺负过的人,心中的怨恨在这一刻彻底爆发。人群中不知道是谁,端着一盆凉水,从台后面冲上去,直接把吴良浇了个透心凉。吴良被冷水一激,浑身颤抖,脸上露出痛苦的神情。
吴良年纪最大,也是被捆得最结实的,他哆哆嗦嗦地对着任德明说:“捆得太紧了,能不能绑松一点。” 声音中带着一丝哀求。
任德明看了他一眼,然后把他的话重复了一遍,大声问台下的人:“大伙说,要不要给他松一下?”
话音刚落,申二狗猛地站起来,涨红了脸,高喊道:“你叫人家大冬天在泡冬田里站木马的时候,怎么不想到松一下?” 他的声音充满了愤怒,那是积压已久的怨恨的宣泄。
申大凤坐在一旁,被弟弟的举动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把他按坐在草垛上,急切地说:“你小声一点。”
申二狗一脸得意,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满不在乎地说:“姐,你还怕他做什么,他都倒台了。”
申大凤看着弟弟,又气又急,忙使个眼色,压低声音说:“他倒了,大队书记还没有倒,以前挨批的时候,大队书记也是一起的。”
听到大姐的话,申二狗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冲动可能带来的后果,心中一阵后怕,坐在那里不敢再做声,眼睛不安地四处张望。
唐哲看着台上唐自强的样子,心中不禁一阵酸楚,虽然他对大伯家没有什么深厚的感情,但唐自强毕竟是他大伯。他想起父亲来了没一会儿就走了,估计是不忍心看着大哥受苦吧。
在人群里寻了半天,都没有看到吴莲芯和唐忠们兄妹仨人,想来他们也不愿意来到这样的场合,毕竟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难堪。
看到唐哲四处观看,像是在寻找着什么,沈月坐在他身边,轻声问:“哲哥,你在看什么呢?” 沈月的声音轻柔,如春日的微风,带着一丝关切。
然后她一转头,看到不远处坐在草堆那里的申二狗姐弟俩,对唐哲说:“二狗他们在那边,要不我们去和他们一起?”
她知道这段时间申二狗一直在帮唐哲,以为他是在找申二狗。
唐哲点了一下头,两个人拿着板凳,弯着腰,穿过人群,走到了谷草堆边上。
申二狗和申大凤紧挨着坐在地上,屁股下面垫了一把稻草,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讲台。申二狗还在为自己刚才的冲动有些后怕,连唐哲和沈月到了他们身边,也没有发现。
唐哲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申二狗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转头一看是唐哲,忙问:“唐哥,有什么事吗?”
唐哲干笑了一声,说道:“没事,在那边无聊得很,过来找你们吹牛耍。” 他的语气轻松,试图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
申大凤和沈月一样大年纪,虽然沈月有文化,但是没有被安排进扫盲班任教,而是负责给综合农场的猪割猪草,申大凤也一样,每天在田野里忙碌,割着猪草。
这样的工作不仅累,而且挣不到多少工分,可即便如此,两人在共同的劳作中,感情却越来越好。
沈月看了看台上,又看了看申大凤,对大凤说:“大凤,以后你们家的日子就会好过些了。”
她的眼神中充满了希望,仿佛看到了未来美好的生活。
申大凤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一丝忧虑,说:“谁知道呢,头上的帽子一天摘不掉,那就一天不安心。” 她的话语中带着无奈和担忧,过去的阴影依然笼罩在她的心头,让她无法真正地放松下来。
台上的批斗还在继续,台下的人们情绪激动,有人在大声控诉着吴良等人的恶行,那些曾经被欺压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人们的愤怒也愈发强烈。
而申二狗坐在那里,心中还在为刚才的事情忐忑不安,他偷偷地看了看四周,生怕有人因为他刚才的话而找他麻烦。
唐哲看着申二狗的样子,心中有些感慨,他知道申二狗是个直性子,心里藏不住事,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这样的性格很容易惹祸,他拍了拍申二狗的肩膀,安慰道:“二狗,别担心,好好看戏。”
申二狗点了点头,感激地看了唐哲一眼,说:“唐哥,我知道了,以后我听你的。”
批斗大会持续了很久,吴良等人被押了下去,然后就是大队书记赵怀仁讲了一些感激公社书记的话,把他们送走了之后,任德明大声宣布:“我宣布,今年的过赶年活动,现在开始,请欣赏电影《青松岭》。”
终于能看上电影了,台下一片叫好声,然后放映师调整好胶片,不一会儿画面出来,现场立刻安静了下来。
这样的电影,唐哲看过很多次了,他没有心思看,今天晚上来这里,主要还是想看看吴良被抓上去批斗。
沈月他们却看得非常痴迷,不停地小声讨论着剧情发展。
好不容易等到电影散场了,唐哲对申二狗说:“二狗,明天早点来我家,我们去山里。”
申二狗应了一声,和大凤一起去找他公回家。
沈月拿着板凳,小声问:“哲哥,你明天去山里,能不能带我一个?放心,我不会拖你后腿的,我胆子很大。”
第44章 赶山
唐哲点了点头,语气中带着几分对山林的熟悉与期待,说道:“明天我是去山里找香菇,听说有些香菇没有人采,也没有被动物吃掉,就会干在树上,采一些回来看能不能吃,不是去打猎。”
沈月的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毫不犹豫地回应:“不管你去做什么,我都想跟你去。” 她的声音清脆,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倔强,仿佛只要能和唐哲一起,再艰难的旅程都充满了吸引力。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调侃的笑容,故意吓唬道:“你就不怕我把你丢山里喂大猫。”
沈月却一本正经地看着他,认真地说:“不怕,我爹都说了,你们一家人心都好。” 她的眼神里满是信任,仿佛在她心中,唐哲就是最值得信赖的人。
“那好吧,你明天早点起床,我们天一亮就要走。” 唐哲无奈地笑了笑,心中却因沈月的信任而感到一丝温暖。
“嗯。” 沈月用力地点点头,眼中满是兴奋与期待。
走了几步,唐哲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下脚步,问道:“对了,你家黑子会不会追山?”
沈月轻轻摇了摇头,略带遗憾地说:“不会,只是一条看门狗,追山的话,比较差,喂了三四年了,我只看到它追过一只兔子。”
“哦!” 唐哲苦笑了一声,原本眼中的期待黯淡了几分,“还以为会追山,带上它的话,能打打骚,就知道哪里有猎物。”
听到唐哲这么说,沈月也有些失落,仿佛自己没能帮上忙而感到愧疚。
唐哲忙安慰道:“算了,反正我们也没有枪,就算碰到什么野猪山羊的,只能眼巴巴看看,又打不到。” 他试图让气氛变得轻松一些,不想因为这点小事而影响大家的心情。
唐哲刚到家,唐婉和母亲也进了家门。唐婉一看到唐哲,眼睛一亮,像只欢快的小鹿般跑过来,神秘兮兮地说:“哥,你是不是看上沈月姐了,我看到你们坐一起。”
唐哲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佯装生气地说:“你小小年纪,懂什么。”
父亲坐在火盆边,沉默不语,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陈秋芸看着丈夫,关切地问:“你又怎么了?”
唐自立还是一言不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陈秋芸无奈地摇了摇头,也不再追问,把煤油灯往自己身边挪了挪,拿起没有做完的针线活继续干起来。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身影显得有些疲惫,却又透着一股坚韧。
唐哲坐了一会儿,把身上烤暖和之后,从床下翻出钢丝绳装在背篓里,便上床睡觉了。他知道,明天又是充满挑战和未知的一天,需要养精蓄锐。
第二天一大早,天边才刚刚泛起鱼肚白,唐哲就起床了。他刚走出房间,就看到沈月已经背着一个花背篓,静静地站在他家院坝里,身后还跟着黑子。
“你来得真早。” 唐哲笑着打招呼,眼中满是赞赏。
沈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我怕迟到。”
唐哲让她进屋里先烤一会儿火,然后自己去厨房弄点稀饭,厨房里,炉火正旺,锅里的稀饭冒着热气,散发出阵阵香气。
不一会儿,申二狗也风风火火地赶了过来,他一边跑一边喊:“唐哥,我来啦!”
唐哲舀了三碗稀饭,递到沈月面前,沈月连忙摆手说:“你们吃,我不饿。”
唐哲把碗塞到她的手里,认真地说:“快吃,去山里就是一天,一会儿饿了可没有吃的。”
沈月这才接过碗,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出门的时候,唐哲又拿了六个红苕装在背篓里,带了一把沙刀别在腰间。他仔细检查了一遍背篓里的东西,确保没有遗漏。
出门的时候,黑子还一直跟着,唐哲说:“今天不能让黑子去,我要下套索,怕套着它。”
沈月吼了它几声,它才一步三回头地回了家去。
三个人沿着牛尾河缓缓前行,冬日的牛尾河,河水清澈见底,河面上弥漫着一层淡淡的雾气,仿佛一幅宁静的水墨画。他们的身影在雾气中若隐若现,脚步轻快而坚定。
一路上,唐哲一边走一边给沈月和申二狗介绍着山林里的知识,什么植物可以吃,什么地方可能有猎物。沈月听得津津有味,不时提出一些问题,唐哲都耐心地解答着。申二狗则四处张望着,眼睛里透着好奇和兴奋。
走了很久,一直到没有人迹活动过的地方,他们才往林子里走去。林子里静谧而幽深,厚厚的积雪覆盖着地面,踩上去发出 “咯吱咯吱” 的声音。阳光透过树枝的缝隙洒在雪地上,形成一片片光斑。
香菇喜欢生长在枯木上,而且要潮湿的枯木。虽然香菇的生长期主要是春秋两季,但在山里,大冬天进山,偶尔也能碰到没有被动物吃掉的干在树上的。
走了两个多小时,唐哲一路下来,也放了几根钢丝绳子碰碰运气。突然,他眼前一亮,发现了一根倒在林子里的枯树,上面密密麻麻地长着香菇。
“找到了!” 唐哲兴奋地喊道。
沈月看着满树的香菇,虽然已经干掉,数量却不少,不禁张着嘴巴,惊叹道:“哇,这么多。”
申二狗几步冲上去,好像去慢了香菇就会跑掉一样,急切地说:“快点拣,这么多,这下发财了。”
走近了,唐哲从树上摘了几朵,虽然已经干了,大部分勉强还能吃,便对申二狗说:“二狗,你们拣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烂掉的就不要了,免得吃坏肚子。”
申二狗嘴里应着,手上却没有停下来。
等他弄好回来,沈月和申二狗已经把香菇都拣完了,足足有半背篓,虽然品相不好,但总比没有吃的强。
“唐哥,你看,好多啊!” 申二狗兴奋地把背篓举到唐哲面前,脸上洋溢着收获的喜悦。
唐哲满意地点点头,说:“我们先把这些收好,等会儿再继续找找。”
等收拾好,已经中午,肚子有些饿了。三个人又往下走,到了河边。唐哲和申二狗去拣了一些枯枝回来当柴。虽然雪还没有化,但在森林里,总能找到一些干柴。
生了火之后,唐哲把六个红苕放在火堆里烤了起来。不一会儿,红苕的香气就弥漫开来,引得大家的肚子咕咕叫。
他们处在一个河滩的地方,河面平静。牛尾河水流并不大,唐哲叫上申二狗,顺着河流走了一截,发现一个小水潭。由于是冬天,里面一群桃花鱼聚成一团,懒洋洋地不爱游动。
唐哲眼睛一亮,兴奋地说:“二狗,今天又有肉吃了。”
第45章 砸鱼
申二狗顺着唐哲手指的方向定睛看去,只见在那清澈见底的水潭之中,一群鱼儿正悠然自得地聚在一处。它们通体泛着淡淡的粉色,在冬日的阳光透过水面的折射下,鳞片闪烁着细碎的光芒,宛如灵动的精灵。申二狗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好奇地问道:“唐哥,咱们咋抓这些鱼呀?”
唐哲望着水潭,眼中透着自信与沉稳,不紧不慢地说道:“你回去把背篓拿过来,我们用它来抓。”
申二狗一听,立刻转身朝着他们放背篓的地方跑去。此时,寒风像刀子一样刮过,吹得申二狗耳朵生疼,可他满心想着抓鱼的事儿,脚步丝毫没有放缓。
这边,唐哲仔细观察着水流的走向。牛尾河的河面不宽,水流显得格外湍急,想要把水引开,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他站在河边,眉头微微皱起,思考着接下来的行动。
不一会儿,申二狗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背上背着那个略显破旧的背篓。
“唐哥,背篓拿来了!” 申二狗一边说着,一边把背篓递给唐哲。
唐哲接过背篓,小心翼翼地将其放在水里,随后又在河边寻了几块大小合适的石头,稳稳地压在背篓上,确保它不会被水流冲走。
做完这一切,他又找了一根细长的树枝,慢慢蹲下身子,将树枝伸进水里,开始小心翼翼地把鱼往背篓里赶。
唐哲的动作极为轻柔,眼睛紧紧盯着鱼儿的动向,每一个动作都拿捏得恰到好处。那些鱼儿似乎察觉到了危险,开始四处逃窜。唐哲不慌不忙,耐心地引导着它们往背篓的方向游去。终于,有几条鱼儿游进了背篓。
“快,唐哥,鱼进去了!” 申二狗在一旁紧张地喊道。
唐哲立刻起身,双手迅速提起背篓。然而,那些鱼儿实在是太敏捷了,就在背篓还未完全离开水面的瞬间,它们像一道道闪电般,从背篓的缝隙中钻了出去,重新游回了水潭。
“哎呀,差一点。” 申二狗有些懊恼地拍了拍大腿,脸上写满了失落。
唐哲却没有气馁,他站起身,甩了甩手上的水,目光依旧紧紧地盯着水潭。他知道,想要成功抓到鱼,就必须要找到鱼儿的弱点。于是,他开始仔细观察着鱼儿的游动规律,试图从中找到更好的办法。
此时,冬日的阳光洒在水面上,波光粼粼,水潭边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唐哲站在那里,仿佛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他的眼神专注而坚定,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过了一会儿,那群鱼儿似乎放松了警惕,不再像之前那样惊慌失措。它们缓缓地游到了一块大石头下面,躲在那里,以为找到了安全的港湾。
唐哲见状,心中一动。他看了看那块石头,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一个新的计划。他走到河边,目光在众多石头中锁定了一块六七十斤重的大石头。
唐哲深吸一口气,双手紧紧抓住石头的边缘,双腿微微弯曲,用尽全身的力气,将石头缓缓地举了起来。他的手臂上青筋暴起,每一块肌肉都紧绷着,脸上也因为用力而涨得通红。
“唐哥,你这是要干啥?” 申二狗一脸疑惑地看着唐哲。
唐哲没有回答,他咬紧牙关,一步一步地朝着水潭边走去。到了水潭边,他稳住身形,双手高高举起石头,然后用尽全身力气,重重地朝着鱼儿躲避的那块石头砸了下去。
“咚” 的一声巨响,如同炸雷一般在水潭边响起。水花四溅,溅起的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形成了一道道美丽的彩虹。
申二狗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了一跳,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等他回过神来,眼睛紧紧地盯着水潭。
几秒钟后,水潭里泛起了一片白色的肚皮。
“唐哥,浮起来了,鱼浮起来了。” 申二狗兴奋地跳了起来,大声叫道。
受到石头的震动,六七条鱼儿肚皮朝上,缓缓地浮在了水面上,它们已经被震晕了过去。
申二狗顾不得河水的冰冷,迅速地脱了鞋和裤子,一个箭步跳进了水里。河水冰冷刺骨,申二狗的双腿刚一接触到水,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可他此刻满心都是抓到鱼的喜悦,根本顾不上寒冷。
他迅速地游到鱼儿身边,一把将它们抓在手里,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背篓里。
“哈哈,抓到了!” 申二狗举着鱼,脸上笑开了花,那笑容比冬日的阳光还要灿烂。
等水变清了之后,他们又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果然,在另外一块石头下,也有一群鱼。唐哲和申二狗对视一眼,两人心领神会。还是按照同样的方法,唐哲再次搬起石头,朝着鱼儿砸了下去。
又是几声鱼儿浮起的欢呼,他们又收获了好几条鱼。
“唐哥,你这办法真是绝了,要是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的。” 申二狗手里拣着鱼,嘴里不停地夸着唐哲。
唐哲笑了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这都是在山里生活积累的经验,多试试,总能找到办法的。”
又过了一会儿,他们前前后后抓了三十多条鱼,约摸有四五斤的样子。
唐哲看着背篓里活蹦乱跳的鱼,心中满是成就感,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又望了望四周,说道:“我们再往走走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鱼。”
申二狗此时已经冷得打起了摆子,他的嘴唇都有些发紫了,一边哆哆嗦嗦地穿裤子,一边连忙说道:“好,好嘞,唐哥。”
他们沿着河边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翻着河边的石头。
除了鱼,他们还惊喜地发现了几只螃蟹,这些螃蟹藏在石头下面,挥舞着大钳子,试图保护自己,唐哲和申二狗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抓住,放进背篓里。
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下,他们还找到了两只冬眠的石蛙,这石蛙长得肥嘟嘟的,黑黑的皮肤,看上去就像非洲来的蛤蟆。
唐哲知道,这石蛙不光肉嫩,味道鲜美,听说还是下奶的上好补品。
唐哲轻轻地将它们从石头下抓起来,小心翼翼地收入背篓。
“唐哥,今天咱们可真是大丰收啊!” 申二狗兴奋地说道。
唐哲还没有回答,却听得远处沈月在叫着他的名字。
第46章 加两个菜
唐哲正沉浸在与申二狗捕鱼的兴奋之中,突然听到沈月远远传来的呼喊声,他这才猛地回过神,意识到他们已经出来了许久。
抬头望去,太阳已经不知不觉靠西,洒下的阳光变得更加柔和,给整个山林都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他忙和申二狗顺着河流往回走,一路上,申二狗还在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刚才抓鱼的惊险瞬间,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神情。
回到他们先前生火的地方,只见沈月正坐在火堆旁,她的脸上被炭火熏得黑乎乎的,头发也有些凌乱,但眼神中却透着期待。
看到唐哲回来,她立刻站起身,笑容满面地把烤好的红苕递了过去,声音清脆地说道:“哲哥,红苕烤好了,快吃。”
唐哲接过红苕,感受到那温热的触感从手心传来,心中一阵暖意。
他把红苕放在火堆边上,又将背篓取下来,脸上带着些许得意,说道:“等一下,我们加两个菜。”
“哇,你们太厉害了,这么多鱼。” 沈月看着背篓里活蹦乱跳的鱼,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崇拜地看着唐哲,在她眼中,感觉唐哲仿佛是无所不能的英雄,总能在这山林之间找到生存的惊喜。
申二狗连忙接过话茬,一脸敬佩地说:“都是唐哥想的办法,要不然我也只能望鱼兴叹,要不是唐哥,哪能抓到这么多鱼,今天可真是开了眼界。” 说着,他还夸张地比划着唐哲搬石头砸鱼的动作,逗得沈月忍不住笑出声。
沈月接过背篓,拿到河边,顺便洗了一把冷水脸,冰冷的河水触碰到脸颊,让她瞬间清醒了许多,也驱散了脸上的燥热。
唐哲也跟了过去,他从腰间抽出沙刀,动作熟练地开始破鱼。沈月则在一旁认真地清洗着鱼。
申二狗刚才下了水,到现在还冻得瑟瑟发抖,坐在火堆边烤着火,不停地往手上哈着热气,牙齿还在打着颤,嘴里嘟囔着:“这水可真冷,不过能抓到这么多鱼,也值了。”
鱼杀完了之后,唐哲对沈月说:“这两只石蛙,你带回去给你嫂子炖汤喝,这东西吃了下奶。”
沈月听到这话,脸瞬间红了起来,像一个熟透了的红苹果。她微微低下头,小声地嗯了一声,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那羞涩的模样让唐哲和申二狗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很快,鱼便洗好了,唐哲从河边砍了些粽叶树,这些树枝粗细均匀,筷子粗细,刚好可以穿在鱼身上。他又把那几只螃蟹丢到火里,只听 “滋滋” 几声,螃蟹就由青变红,一股诱人的香气渐渐弥漫开来。
等不多时,鱼也烤好了,金黄的鱼皮上滋滋冒油,香气扑鼻。
三个人围着火堆坐了下来,开始大快朵颐。沈月咬了一口鱼肉,鲜嫩的鱼肉在口中散开,她不禁赞叹道:“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烤鱼。”
申二狗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那可不,唐哥的手艺,没得说。”
沈月问:“哲哥,我们还要往里走吗?”
唐哲看了看背篓里只有小半背的香菇,微微皱了皱眉头,说道:“一会儿顺着河再走一截,看看能不能再抓几条鱼回去,尤其是石蛙,多抓几只。”
提起石蛙,沈月又想起刚才唐哲说的话,脸又刷地红了起来。
申二狗不明就里,一脸疑惑地问:“沈月,你是不是感冒发烧了,怎么脸上那么红?”
沈月忙把头转向一边,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有。”
唐哲看着沈月害羞的样子,嘴角微微上扬,也不再说什么。
吃过午饭后,他们灭了火种,然后顺着河继续前行。
一路上,他们一边翻着河边的石头,一边寻找着猎物,不多时,又抓了一些螃蟹,这些螃蟹张牙舞爪,想要挣脱他们的抓捕,但最终还是被放进了背篓。
还用石头砸了几条油鱼棒(溪石斑),此外,他们还抓了些石巴子之类的小杂鱼,不知不觉,背篓里的收获已经十分丰富,一共也有十来斤。
看看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太阳已经快要落山,天边泛起了一抹绚丽的晚霞,将整个天空染成了橙红色。
三个人决定不原路返回,顺着牛尾河一直往下走,就能走到寨子下边。
他们沿着河边的小路走着,一路上,他们有说有笑,分享着今天的收获和快乐。
到了唐家山寨口,唐哲把鱼分成了三份,每份都有三斤左右。
他又把几只螃蟹全给了申二狗,对他说:“二狗,你今天也辛苦了,这些螃蟹拿回去尝尝。”
申二狗接过螃蟹,脸上笑开了花,连声道谢:“唐哥,你太客气了,今天可真是沾了你的光。”
唐哲又把两只石蛙给了沈月,再次叮嘱她带回去给嫂子炖汤。
那些香菇,他也一人分了一点,他本没有想着拿去卖,马上要过年了,得多准备一点年货才行。
三个人分开之后,各回各家去。
到家的时候,陈秋芸早已经把饭做好,饭菜的香气弥漫在整个屋子里,见唐哲回来,唐婉像一只欢快的小鹿,忙去接下背篓,好奇地看一下里面都有些什么收获。
“妈,有鱼吃了。” 唐婉兴奋地把背篓拿去厨房,眼睛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陈秋芸正在端菜,听到唐婉的话,笑着对她说:“忙什么,看把你馋的,明天吃它也不会跑了。”
吃饭的时候,一天多来一直没有说话的唐自立说:“你伯爹恐怕是过年都回不来了。”
唐哲嗯了一声,回没说话。
陈秋芸叹了口气,说:“你真是的,你把他当兄弟,人家从来没有把你当个人看。”
唐婉也说:“就是,多关他些日子才好呢。”
唐自立咳了一声:“你伯爹人不错,都是你伯母带坏的,要不是你伯母,他也不会当这个会计,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唐哲说:“爹,事情都这样了,你就不多想了,谁叫他要去犯国法呢?”
唐自立叹了口气说:“大队里这么多人,大多都被吴良和你伯爹欺负过,现在他进去了,他们四娘母恐怕有罪受咯。”说完,又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第47章 请客
陈秋芸开启了埋怨模式:“我看你是耍得久了,浑身不自在,出去走了一天回来,就这也不是,那也不对的,别人的事情,什么时候用得着你去操心了。”
唐哲怕父母吵起来,轻声劝道:“爹,你的身体都还没有好呢,少出去走动,万一又感染了怎么办,再说了,伯爹进去了,不是还有唐忠和他妈在嘛,他们家那么多粮食存着,饿不死的。”
看着父亲那倔强的模样,唐哲满心无奈,他深知,一个人的性格似乎真的是天生注定,很难改变。就像父亲唐自立,尽管这么多年一直被哥哥一家欺负,却从未有过一句怨言,即便如今哥哥一家遭难,他还是在为他们着想。
与其说这是善良,倒不如说他太过固执。
唐自立被陈秋芸一顿数落,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头微微低着,闷在那里只顾着吃饭,一声不吭。屋内一时间只剩下碗筷碰撞发出的清脆声响,气氛压抑得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唐哲看着父亲,张了张嘴,那些到了嘴边的话却又被他咽了回去,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父亲,只能暗暗叹气,心中满是酸涩。
饭还没有吃完,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唐哲抬眼望去,就看到沈阳风风火火地来找他,老远就扯着嗓子喊道:“唐哲,走,我们去打升级。”
唐哲此时只觉浑身疲惫,骨头像散了架似的,只想好好睡一觉。他摇了摇头,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说:“不了,我只想睡觉。”
唐婉在一旁听到,眼睛里闪烁着促狭的光芒,嘴角微微上扬,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笑着打趣道:“沈阳哥,你不好好挑窑沙(侍候坐月子的老婆),还有心情出来打牌?” 她的笑声清脆,打破了屋内原本压抑的气氛。
沈阳嘿嘿笑了几声,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妹在家里做鱼呢,叫我来喊唐哲下去喝酒打牌。”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唐哲,那眼神仿佛在说这是一个绝对不容错过的邀请。
唐婉听了,对着唐哲意味深长地笑道:“哥,那你快去吧。” 她的笑容里藏着一丝狡黠,像是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在暗示着什么。
唐哲瞪了一眼唐婉,唐婉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笑着低头继续吃饭。
见沈阳如此热情,盛情难却,唐哲几口把碗里的饭吃完,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和他一起前往沈家。
来到沈家,院子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泥土清香,安秀芹正在院子里洗着折耳根。这折耳根在田埂上到处都是,尽管还未露头,但在这物资匮乏的年代,却也抵挡不住人们对食物的渴望。凭着记忆,人们总能在泥土里把它们挖出来。
安秀芹听到脚步声,抬起头,看到唐哲来,脸上立刻绽放出笑容,那笑容就像冬日里的暖阳,热情地打着招呼:“唐哲,快屋里坐。” 接着又对着屋里喊道:“小月,饭做好了没有,唐哲来了。”
屋里传来沈月的声音:“哦,马上就好,哲哥,你屋里先坐着烤一会儿火。”
唐哲忙说道:“你们忙你们的,我刚吃过饭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脸上带着一丝腼腆的笑容,耳朵也微微泛红。
黑子听到熟悉的声音,欢快地跑到他跟前,摇着尾巴,嘴里发出 “呜呜” 的声音,现在它和唐哲已经是老熟人了。唐哲蹲下身子,摸了摸黑子的头,黑子舒服地眯起眼睛,喉咙里发出惬意的呼噜声。
进了堂屋,暖烘烘的热气扑面而来。沈醉亭和沈国章坐在火盆边烤着火。沈醉亭今天面色看上去好了许多,见到唐哲进来,指了指板凳,让他坐下,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说道:“唐哲啊,快坐,别客气。”
沈阳说:“你先坐一下,我去看看玲玲吃好了没有。”
沈阳的老婆叫罗玲,刚生下孩子不过二十多天,由于天天吃的都是些没什么营养的东西,奶水严重不足,小娃娃饿了,只能打一杯糖水给他喝。
之前沈月回来的时候,开心地说唐哲给了她两只石蛙,让给嫂子补补身子。
安秀芹当然知道这石蛙是大补之物,不禁感叹道:“大冬天的,还能抓到这东西,真是难为他了。”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感激,对唐哲的好感又多了几分。等沈阳从山上回来,她就赶忙叫他去把唐哲请来吃饭,一定要好好感谢一番。
没一会儿,沈月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走了进来,饭菜的香气瞬间弥漫了整个屋子。她的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唐哲说:“哲哥,快尝尝我做的鱼。”
唐哲看着她,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仿佛所有的疲惫都在这一刻消散。沈阳也从屋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玻璃瓶,里面还有一大半酒:“这酒还是我结婚的时候剩下的,今天难得高兴,我们哥俩喝个痛快。” 说到这里,他突然尴尬地笑了起来:“酒也不多,我们喝个高兴。”
唐哲虽然刚刚吃过,但是既然来了,也不能方了主人家的面子,接过碗筷,开始品尝起来,鱼肉鲜嫩可口,味道鲜美,入口即化,唐哲忍不住夸赞道:“小月,你这手艺真是绝了,我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桃花鱼呢 。” 沈月听了,脸微微泛红,像天边的晚霞,开心地笑了起来。
吃完饭后,沈阳说:“要不,我们打打牌耍?”
唐哲摇了摇头:“算了吧,我明天还有事呢。”
沈月也想起来,今天唐哲在山里下了好几个套索,对沈阳说:“哥,算了吧,人家哲哥明天真的有事情。”
沈阳把手里的扑克收起来:“那好吧,等过年的时候,一定要来我家退老爷酒,到时候我们好好打一晚上。”
正聊着,门口走进来两个人,见到唐哲也在,不由得愣住了。
第48章 空军
来的两个人,正是姚瑶和她哥哥姚勇军。
沈阳见到他们兄妹俩来,脸上露出一丝诧异,问道:“耶,勇军,今天怎么有空来玩?”
姚勇军见唐哲也在,原本带着笑意的脸瞬间僵住,神色变得有些不自在,尴尬地笑了笑,说:“大队的知青组织打拖拉机,问你要不要去。” 他的目光在唐哲身上停留了一瞬,便迅速移开,像是在刻意回避什么。
沈阳下意识地看向唐哲,询问道:“你要不要去?”
唐哲微微摇头,神色平静地说道:“算了,你们去吧。” 他的语气波澜不惊,让人猜不透他内心的想法。
沈阳也说道:“算了吧,我老婆还在坐月子呢,你们去吧。” 说着,他看了看屋内的方向,眼中满是对妻子和孩子的牵挂。
姚瑶的目光在屋内众人身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沈月身上,问道:“月月,你要不要去?”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期待,似乎希望沈月能陪她一起去。
沈月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还要洗碗呢,就不去了。” 她的笑容温和而礼貌,让人无法拒绝。
姚家兄妹俩见众人都无意前往,自觉没趣,简单寒暄几句后便转身离开了。
沈阳望着他们走远的背影,忍不住说道:“姚家不知道是抽的什么疯,唐哲这么好的人不要,偏要退婚,前几天,我还看到他们在大队仓房偷偷摸摸地不知道在做什么。” 他一边说着,一边转头看向唐哲,见他脸色并没有什么改变,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沈月听到这话,脸上闪过一丝不悦,嗔怪道:“哥,你不说话没有人把你当哑巴。” 她的语气里带着些许埋怨,显然不希望哥哥在这个时候提起这件事。
唐哲的神色依旧平静,只是淡淡地说道:“我先回去了。” 他站起身来,向众人告辞,一个大男人被人家退了婚,还被人拿出来说,自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说来说去,还是因为自己家里太穷,又发生了这样的变故才导致的,至少从这件事情中,他们一家也看清楚了姚家是什么样的人品。
沈月见唐哲要走,心中有些着急,埋怨地看向沈阳:“哥,你脑子是不是短路了,明知道姚瑶才和唐哲退婚,你还提这事?”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愤怒,为唐哲打抱不平。
沈阳挠了挠头,一脸无辜地说:“我也是觉得唐哲这么好的人,还被姚家退婚,姚家真是没长眼睛。” 他的语气里充满了惋惜和不解。
沈月轻哼了一声,说道:“要怪只怪姚瑶没有那么好的福气,不选唐哲,和唐忠混在一起,现在唐忠就像一只丧家之犬,要是他们的事情传出去,姚瑶在大队里都没有脸见人了,哥,女孩子最注重清白,你以后不准和任何人说姚瑶的事情,明白不。”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担忧,为姚瑶的处境感到无奈。
安秀芹也在一旁说道:“就是,你管好自己就行了,不要在背后乱说人家。” 她的语气平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沈阳被母女俩数落一通,只好连连点头保证:“好,我以后再也不说了。” 他的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
唐哲到家的时候,家人都已经睡觉了,屋内一片寂静。他轻手轻脚地洗了一把脚,然后躺床上去,没多久就睡着了。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他实在太累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冬日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脸上,让人感到一丝温暖。申二狗已经到了他们家,正自己把火盆里的炭加上,坐在一边烤着火。
“唐哥,你可算起来了。” 申二狗看到唐哲,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
两个人还是吃了一碗稀饭,便去了牛尾河。昨晚唐哲做梦的时候,都梦到套到了山羊,他心里隐隐期待着今天会有好收获。
一连看了几个套索,都没有收获,申二狗的脸上渐渐露出失望的神色,有些心灰意冷起来:“唐哥,今天这些猎物都学聪明了,不上套,要打空军。”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沮丧,原本充满期待的眼神也黯淡了下来。
唐哲拍了拍申二狗的肩膀,神色平静地说道:“下套索就是这样,凭运气吃饭,不能因为一两次没有收获就放弃。” 他的声音沉稳而坚定,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
申二狗叹了口气,说道:“话是这个理,但还是有点打击人呢。”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心中有些失落。
一直走到最后一个套索,都没有发现猎物的踪影,申二狗一屁股坐在地上,垂头丧气地说:“唉,今天算是白跑一趟了。”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奈和沮丧。
唐哲指了指牛尾河,提议道:“要不,我们再抓点鱼回去。” 他的眼神中闪烁着一丝希望,试图让申二狗重新振作起来。
申二狗一听,立刻从地上跳起来,脸上重新焕发出光彩:“行呢,唐哥,我公把那鱼洗了串起来,放成灶堂前面挂着,说是什么时候想吃都可以,又不会坏掉。” 他一边说着,一边兴奋地比划着。
两个人就这样下到河边,顺着河一路往梵净山方向走去。冬日的牛尾河,河水清澈见底,河面上弥漫着一层淡淡的雾气,宛如仙境一般。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申二狗两只手里,都提着一大串鱼,竟然有些走发热了。他的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脸颊也因为运动而变得通红。
“唐哥,要不,我们休息一下再走吧,实在太累了。” 申二狗气喘吁吁地说道,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
唐哲看了看申二狗,又看了看周围的景色,点了点头说:“行,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会儿。” 他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望着眼前的河水,心中感慨万千。
生活就像这牛尾河,有平静,也有波澜,只要不放弃,总会有收获。
等休息了一会儿,他们又往上游走去,没有多久,唐哲就发现河中的石头下,藏着一条巨大的娃娃鱼。
他轻轻拉了一下申二狗,指着河水下面:“二狗,你看,那是什么?”
申二狗虽然在梵净山周边长大,却从来没有见过娃娃鱼长什么样,顺着唐哲手指的方向看去,吓了一跳:“我操,这么大一条四脚蛇!”
第49章 娃娃鱼
唐哲忍不住笑出声来:“什么四脚蛇,这分明是娃娃鱼。”
申二狗满脸疑惑,凑近了些,上上下下仔细打量,挠了挠头,憨笑着说:“原来娃娃鱼长这样啊,我还以为是人头鱼身的怪物呢。”
看着申二狗那副天真模样,唐哲笑着摇了摇头,随即弯腰在河边寻了一根刀柄粗细的小树。他从腰间抽出锋利的沙刀,动作娴熟地将小树的一端削尖,做成了一个简易的长矛。他站起身,双脚稳稳地扎在地上,目光如炬,紧紧锁定在娃娃鱼身上,微微调整呼吸和姿势,深吸一口气后,将手中的长矛用力刺向娃娃鱼。
“噗” 的一声闷响,长矛精准无误地刺中了娃娃鱼。受到攻击的娃娃鱼瞬间剧烈挣扎起来,尾巴用力拍打着水面,溅起大片晶莹的水花。
唐哲双手紧紧握住长矛,没一会儿,娃娃鱼挣扎的幅度越来越小,渐渐没了动静。
“唐哥,你太牛啦!” 申二狗在一旁兴奋得跳了起来,扯着嗓子大喊,脸上满是崇拜与激动。
唐哲笑了笑,抬手擦去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和申二狗一起费力地将娃娃鱼拖上了岸。
好家伙,这娃娃鱼个头可真不小,一掂量,足足有二十多斤重。
申二狗好奇地伸手摸了摸,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说道:“唐哥,这鱼身上咋滑溜溜的。”
唐哲拍了拍手上的水,耐心地解释道:“这是它身上的一层保护膜,一旦受到惊吓,就会分泌出来,让人摸上去滑滑的,煮之前,要用开水把它烫一遍,然后再多清洗几次,这样就能去掉了。”
“哇,唐哥,你懂得可真多。” 申二狗对唐哲向来佩服不已,此刻更是满脸写着崇拜。
唐哲笑着拍了拍申二狗的肩膀,说道:“行啦,今天我们可不算白跑一趟。”
申二狗指了指放在一边的那两串鱼:“早就不算空军了,这么多鱼,加上这一条娃娃鱼,够吃很久了。”
他们用杀鱼的自制长矛,把娃娃鱼用树藤牢牢绑了起来,又将之前抓到的那两串鱼也一并挂上。两人抬着这份沉甸甸的收获,一路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朝着八家堰的方向走去。
冬日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勾勒出他们欢快的身影,一路上,他们的笑声在山间回荡,惊飞了几只栖息在枝头的小鸟。
回到村子后,唐哲和申二狗把娃娃鱼分了,唐哲给了申二狗三斤,又让他带了一串油鱼棒回去。申二狗满心欢喜地离去。
唐哲望着申二狗远去的背影,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分享猎物是最质朴的情谊。
申二狗走后,他将剩下的娃娃鱼清理干净,然后用盐一层一层均匀地涂抹在鱼肉上,随后挂在火堂上方,准备做成腊鱼干。
还有那大半条娃娃鱼,唐哲思量再三,决定分三斤出来,给沈月家送去,沈月的嫂子罗玲刚生完孩子,身体正急需营养,而娃娃鱼脂肪含量高,正是滋补的上等佳品。
唐哲提着鱼肉来到沈月家,抬手轻轻敲了敲门,沈醉亭打开门,看到是唐哲,脸上立刻露出和蔼的笑容:“唐哲啊,快进来坐。”
唐哲走进屋里,把鱼肉放在桌子上,说道:“沈伯,这是我今天抓到的娃娃鱼,给你们送来一些。”
沈醉亭一听,连忙摆手拒绝:“这可不行,你这孩子,自己留着吃吧,我们不能要。”
唐哲坚持要留下,态度诚恳地说:“沈伯,您就收下吧,这鱼对罗玲嫂子的身体好,能补补身子。”
沈醉亭依旧推辞,说什么也不收。唐哲无奈,只好把鱼肉放在桌子上,转身匆匆离开。沈醉亭望着唐哲离去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眼中却满是感动与欣慰。
安秀芹从里屋走出来,看到桌子上的鱼肉,对沈醉亭说:“你说,这娃子,是不是看上了我们家小月?” 她的眼神中带着一丝笑意。
沈醉亭笑了笑,说:“现在是新时代新社会,讲究的是自由恋爱,他们只要互相看得上,我们就不管他们了。”
安秀芹叹了口气,忧虑地说:“唉,就你这成分,怕影响到人家,我听说好多人都平反了,你这边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她的脸上露出一丝担忧。
沈醉亭摇了摇头,无奈地说:“谁知道呢,对了,你去给我拿几张报纸来看看。” 那些报纸,他已经翻看了无数遍,但还是心存一丝侥幸,希望能从中找到一些关于自己平反的消息。
腊月二十七这天一大早,天边刚泛起鱼肚白,启明星还在天边闪烁,唐哲就早早地起了床。他轻手轻脚地收拾了几只腊竹鸡,又从火堂上方取下几斤娃娃鱼肉,还在鸡圈里抓了一只羽毛鲜亮的大公鸡。
他把这些东西仔细地包好,放在背篓里背在背上,便朝着县城的方向赶去。
今年农历没有三十,二十九就是除夕,他想趁着天早,去给易解放家拜个早年。
“解放叔,婶子,来给您们拜个早年。” 唐哲一进门就满脸笑容地说道,声音中带着长途跋涉后的疲惫与见到长辈的喜悦。
易解放看到唐哲,又惊又喜,连忙迎了上来:“你来就来呗,每次都这么客气,上次带来的野鸡肉都还没有吃完,又带这么多来。” 他的声音中带着责备,却又满是关切。
冯月芝也从屋里走出来,笑着说:“就是呀,小唐,你要来看我们,直接来就是了,我们老俩口也高兴,家里不容易,你留着给你爹妈好好过个年才是。” 她的眼神中透着慈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唐哲忙解释道:“都是我自己打的,这是娃娃鱼肉,昨天抓了一条,到队里就和伙伴们分了一些,剩下这些,带来给叔叔婶婶尝尝鲜。” 他的语气诚恳,让人无法拒绝他的好意。
正说着话,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女子推门进来:“爸、妈,我回来了。” 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如银铃般打破了屋内的交谈。
易芳看到唐哲,眼中闪过一丝疑惑,轻声问:“这是?”
第50章 鞋都跑飞了
冯月芝笑着介绍道:“这是唐哲,是你爸的朋友。”
随后又转向唐哲,语气亲切:“小唐,这是我们的女儿,易芳。”
唐哲忙打招呼,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拘谨:“芳芳姐,你好。”
易芳大方地放下手中的包,伸出手,脸上挂着友善的笑容:“你好。”
唐哲下意识地慌乱起来,他连忙在自己衣服上擦了擦手,像是生怕手上的粗糙和灰尘玷污了这份初次的接触。
他轻轻握了一下易芳的手指,便迅速缩了回来。
易解放说:“你们年轻人好好聊聊,我和你婶子去厨房准备午饭。” 说完,便和冯月芝一起走进了厨房,留下唐哲和易芳在客厅。
“你经常来我家吗?” 易芳率先打破了沉默,声音轻柔而亲切,她微微歪着头,眼睛里带着好奇,专注地注视着唐哲。
唐哲点了点头,声音渐渐平稳:“解放叔对我很好,我很感激他。” 开始讲述自己和易解放相识的经过,以及易解放对他的帮助。从最初在困境中易解放的援手,到后来一次次的鼓励与引导,那些被易解放帮助的日子,满是温暖。
很快,厨房里飘出阵阵诱人的香气,冯月芝和易解放端着一大桌子丰盛的菜上桌。,桌上不光有野猪肉,娃娃鱼,还有野鸡和竹鸡,每一道菜都散发着浓郁的香味。
易芳看着满满一桌子菜,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她像个小孩子一样抱着冯月芝撒娇道:“妈,你对我真好,做这么多好吃的。”
冯月芝笑道:“这么多菜,都是小唐拿来的,你快去给小唐盛饭。”
易芳乖巧地嗯了一声,放开她妈妈,不一会儿就把饭端了过来。
大家围坐在一起,气氛十分融洽,易芳夹了一筷子娃娃鱼肉,吃在嘴里,软糯 q 弹,她不禁露出疑惑的神情,看着唐哲问道:“这是什么鱼,我以前好像没有吃过。”
唐哲忙说道:“这是娃娃鱼,在牛尾河抓的。” 又指着另外几盘肉介绍:“这是野猪肉,那个是野鸡,还有那个是竹鸡。”
易芳逐一尝了一下,赞叹道:“野味就是不一样,非常好吃,唐哲,你经常上山打猎吗?” 她托着下巴,饶有兴趣地看着唐哲。
唐哲点了点头:“是的。”
易芳突然神往起来:“好想体验一下打猎的乐趣。” 她的眼神中充满了向往,仿佛已经置身于山林之中,追逐着猎物的踪迹。
唐哲笑道:“芳芳姐,打猎可不是闹着玩的,就比如说这头野猪,要不是我运气好,那天就被它把我给解决了。”
说完,他又把当天怎么杀掉这头野猪的事情详细地介绍了一遍,三个人都听得出了神,感觉就像是亲自在场一样。
随着唐哲的讲述,一会儿神情紧张,仿佛能感受到野猪的凶猛;一会儿哈哈大笑,为唐哲的机智与勇敢喝彩。
易芳听得眼睛瞪得大大的,双手不自觉地握紧,当听到唐哲成功制服野猪时,才松了一口气,拍着胸口说:“太惊险了!”
“听你这么说,还真不敢去了。” 易芳有些沮丧地说,她的肩膀微微下垂,脸上露出一丝失落,原本对打猎的憧憬瞬间被恐惧所取代。
唐哲却说道:“等夏天暖和了,芳芳姐要是有空,我可以带你去牛尾河还有清水江抓鱼,还有大鱼泉地下暗河里的四腮鱼,这些地方没有危险。”
易芳脸上又有了笑容:“真的?那等我夏天放假的时候,你一定要带我去。”
易解放说道:“就你一年那几天假,还能到处跑了。”
易芳吐了一下舌头,做了个鬼脸,四个人都开怀大笑,笑声在屋子里回荡,充满了温馨与欢乐。
从易解放家出来之后,唐哲便去东门桥的市场转了一圈,打算淘一些过年用的东西。
也许是快过年了,市场上管得不严,大中午的,也有许多人摆摊设点地卖着各种商品,没有任何人来抓人。
市场里热闹非凡,人来人往,各种吆喝声、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
摊位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有色彩鲜艳的年画,有散发着香甜气息的糖果,还有各种实用的生活用品。
唐哲在人群中穿梭,看着这些充满年味的商品,心中满是过年的喜悦。
来到一个水果摊前,摊位上的柑橘色泽鲜艳,金黄的外皮在阳光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果香扑鼻,他称了几斤柑橘和苹果,便回家去了。
县城这种低矮的地方,雪早已经化完,八家堰除了山顶上还是一片雪白,其它地方都化了,路上特别湿滑。
到家后,他把东西放下,唐婉看到苹果,忍不住拿了一个出来,放在鼻子底下闻了又闻:“哥,这就是苹果吗?我还只是在书上看到过呢。”
唐哲点了点头:“去洗了吃吧,给爹和妈一人拿一个。”
唐婉去了厨房,没多久出来,说:“哥,沈月姐来找你了去。”
“什么事?”
“她见你不在,就走了,也没有说什么事。”
“那我出去一下。”说完,他就出去了。
陈秋芸在厨房隔空对他说:“早点回来吃饭。”
唐哲应了一声:“知道啦。”人早已经下了院坝坎。
唐婉看着他的样子,对陈秋芸说:“妈,我看我哥好像对沈月姐有点意思呢。”
陈秋芸忙着手里的活,说道:“就是他们家的成分……”
话还没有说完,唐自立打断了她的话:“成分怎么啦,我看沈月这姑娘挺好,懂事,又读过书,人家醉亭好歹也个老革命。”
陈秋芸说道:“我只是说说。”
唐自立说:“我觉得,比你看中的姚家好一万倍,虽然成分不好,但是沈家一家人的人品好,是会过日子的人家。”
陈秋芸笑着说:“那你觉得可以,我就去找五婶帮忙去问问?”
唐自立却说道:“年轻人的事情,年轻人自己解决,你去问,万一阿哲或是小月不这样想呢?你不是给年轻人找不痛快吗?”
陈秋芸从厨房的窗子看了一眼,早已经看不到唐哲的身影:“哼,不这样想?鞋都跑飞了。”
第51章 偷盐老鼠
唐哲一口气跑到沈月家,首先出来迎接他的是黑子,摇着尾巴跟在他身后,在院坝,他就喊:“沈月,沈月。”
沈月打开门,看到唐哲:“你不是去城里了吗?这么快就回来了。”
唐哲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问道:“你找我什么事?”
沈月把他迎进屋里,说:“也没有什么事,就是问你明天要不要去打猎,我跟你去。”
唐哲说道:“我都是放套索,又没有枪,就算碰一了,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跑掉,昨天放的套索还没有收获呢。”
沈月说:“我公说,清朝的时候,法国人在石柱岩那里开采过铜矿,矿洞里的山老鼠,都有四五斤重一只,我想去打,我爹不让我去。”
沈国章抽着旱烟,说:“那洞子七八十年没有人去过,里面四通八达的,万一遇到塌方怎么办?那是要死人的。”
沈月说:“我们又不进去太深,就在洞口看看,万一打不到,就回来了。”
沈醉亭说:“几十年没有人去过,都不知道路还能不能走,要去,也要明天去。”显然他是同意了。
沈月高兴地说:“嗯,爹,我会小心的,再说了,跟哲哥一起,不会有事的。”
唐哲也想去那里看看,他还没有见过四五斤重一只的大老鼠是长什么样子,而且,去石柱岩,也得顺着大小溪河走,顺便还可以抓抓鱼。
“放心吧,醉亭叔,我肯定会照顾好小月妹妹的。”
看看时间也不早了,又说道:“那我先回去了。”
安秀芹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唐哲,吃完晚饭再去,我都煮上了。”
唐哲说道:“不用了,婶子,我妈已经做好了。”
回到家的时候,陈秋芸刚把菜端上桌,问:“小月找你什么事?”
唐哲端起碗,说道:“没什么事,就是约我去石柱岩抓老鼠。”
“就这事?”陈秋芸似乎有些不相信。
唐哲说:“就这事呀,我也想去看看他公说的四五斤一只的山老鼠长什么样子。”
陈秋芸哦了一声,便不再问,唐自立说:“明天你们去了,要早点回来,今天任德明派人来通知,明天晚上又要在大队开会,好像是要重新选大队长和会计。”
唐哲头也不抬地说:“爹,这种事情,你去参加就行了。”
唐自立说:“也不知道你伯爹怎么样了。”
陈秋芸瞪了他一眼:“大过年的,你能不能不要提这些烦心事?”
唐自立见一家人都不爱听自己唠叨这件事情,也就只顾着吃饭,不再言语。
第二天一大早,沈月就带着一把沙刀来找唐哲,同样唐哲还是放了几个红苕在背篓里,就和她一起出门了。
石柱岩的矿洞位于山的上半部分,大水溪的河沟一直走,足足走了三个多小时,才走到,矿洞口,全是一块一块的乱石,踩上去,石头就往山下滚,非常危险,好在荒废多年,石头之间又长了一些荆棘,并不是每一块石头都是松动的。
矿洞口还丢弃着一些机械,横七竖八地躺地地上,大炼钢的时候,就是觉得太远,又没有一条完整的跑,才让这些废弃的铁家伙逃过一劫。
进了矿洞,唐哲把松油木点起来,沈月也拿出一根,借着他的火苗点上,两个人顺着洞往里面走。
大约往洞穴里走了六七十米之后,果不其然地瞧见了一群老鼠正在洞壁之间迅速地来回穿梭着,然而,这些老鼠却并非如沈国章所说的那般重达四五斤,其中个头最大的也不过才半斤上下而已。
又继续向前行进了几十米,但依旧未能有什么新的发现,反倒是他们的举动惊扰到了洞顶处吊挂着的那些蝙蝠,只见一只蝙蝠因受惊而猛地从他们眼前疾飞而过,它那扑扇着的翅膀所带起的劲风,险些将沈月手中握着的火把给吹熄灭了。
沈月被这个黑影吓了一跳,仔细看清是蝙蝠,不禁失声惊叫起来:“呀!是偷盐老鼠(蝙蝠)啊,哲哥,这里有偷盐老鼠!”
由于蝙蝠喜爱栖息在幽暗之处,而梵净山地区的建筑主要以木屋为主,老房子厨房窗子开得小,加上厨房因为长年累月都经受着灶火的熏烤,致使其内部变得一片漆黑,因此,偶尔会有蝙蝠选择在这样的环境中居住。
当地的人们普遍认为,这些蝙蝠会偷偷潜入厨房去偷吃里面存放的食盐,于是便称呼它们为“偷盐老鼠”。
被沈月这么一嗓子喊出来,原本在洞中活动的那群老鼠也同样受到了不小的惊吓,纷纷发出一阵尖锐的吱吱声,并开始慌不择路地四散奔逃开来。
在它们狼狈逃窜的过程当中,还不断有小石块从洞壁上坠落下来,而这些掉落的石块又进一步惊起了洞顶吊挂着的那一整群蝙蝠。
一只、两只、十只……
不一会儿,成百上千只蝙蝠,黑压压地从他们头顶飞过,往洞外飞去。
沈月吓得蹾在地上,不停地发抖,手中的松油木也丢弃在一旁。
唐哲用大衣把她盖住,静静地站在那里,蝙蝠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哪要不乱走动,它会认为是一个障碍物而躲开。
过了几分钟,大部分蝙蝠都飞走了,只有少数几只在洞内飞来飞去。
唐哲拿开衣服,拍了拍她的头:“小月,都飞走了,可以起来了。”
沈月抬头看了一下:“哲哥,你骗人,还有那么多在头上飞。”
唐哲无奈,沈月连老鼠都敢抓的人,怎么会怕蝙蝠呢。
又过了几分钟,洞内的老鼠也不知道躲到了什么角落,头上的蝙蝠又重新倒挂在了洞顶,他把沈月的松油木拣起来,重新点燃:“走吧?”
沈月慢慢地站起来,接过松油木,小声说:“哲哥,我们还是不要进去了吧,这么多偷盐老鼠,太可怕了。”
唐哲点了点头:“行,我们现在回去。”他这次来,主要是想见识一下四五斤重的是什么鼠,但是没有见到,也许这就是农村人吹牛的一种夸张说法吧。
出了洞,沈月才长舒一口气:“唉,早该听我爹和我公的话,不来了,今天算是白跑一趟。”
第52章 去莫斯科
沈月一屁股坐在石头上,胸脯剧烈地起伏着,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唐哲抬头看了看天,太阳正当空,估算了下时间,才到中午,他转头看向沈月,关切地问道:“你饿不饿?”
沈月摇了摇头,发丝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还不饿,哲哥,我们现在怎么回去?”
从石柱岩回去,有两条好走的路,一条经过六角寨,一条经过火烧岩。
唐哲思索片刻,开口说道:“我们还是跟着下面的小溪走吧,顺便看看能不能抓一些鱼。”
沈月微微点头,柔顺地回应:“我听你的,你说怎么走就怎么走。” 她对唐哲有着十足的信任。
休息了一会儿,沈月已经从之前的惊吓中彻底回过神来,脸色渐渐恢复了红润,眼神也重新焕发出光彩。
唐哲从背篓里拿出两个红苕,动作娴熟地削了皮,递一个给沈月:“先吃一个将就一下,等下进了沟,树太多了,不敢点火。”
沈月接过去,轻轻咬了一口,红苕那脆脆甜甜的口感瞬间在口中散开,“嗯,真甜。” 她满足地说道。
吃完红苕,他们又开始了下山的路程。
眼前的一大堆乱石,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
上山的时候,踩到松动的石头,只要把脚拿开,石头就滚下去了,对自己并不会造成危险。
但是下山的时候,情况就复杂得多了,不光要小心脚下,稍不注意,人就会跟着摔倒,同时还要注意身后的石头是不是也会滚下来。
唐哲和沈月并排着走,这样就算踩到松动的石头,也不用担心会伤到另一个人。两个人都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脚步,每一步都走得极为谨慎,眼睛紧紧盯着脚下的石头,双手也不时地抓住旁边的石块或树枝,以保持身体的平衡。
好不容易走到了乱石堆的尽头,他们又顺着来时砍开的路,艰难地走了差不多五六百米,才终于下到河沟。
来的时候,只顾着尽快赶到矿洞,所以没有仔细观察小溪里有没有鱼,现在回去,他们才有心思一步步地仔细寻找。
这条小溪并不长,只有五公里左右,尽头汇入清水江,小溪两边的树木枝繁叶茂,像一把把巨大的绿伞,把整个小溪盖得严严实实,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形成一片片细碎的光影,像洒了一片繁星,美丽而梦幻。
顺着小溪走了没有几步,沈月弯下腰,搬开溪边一个石头,惊喜地喊道:“哲哥,你看,两只石蛙。”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兴奋,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芒。
唐哲快步走过去,伸手将石蛙捉了起来,放在背篓里,对沈月说:“冬天石蛙都要冬眠,注意看看溪边这种干燥的石头下面,还有一些泥巴比较松的地方,说不定就藏着它。”
沈月点了点头:“好的,我知道啦。”
就这样,他们顺着溪流一直往下走,不知不觉中,抓了十几只石蛙,十多只螃蟹,还抓了几十条石巴子、刚鳅子这一类的小杂鱼。
走了一公里左右,是一片小河滩,唐哲觉得肚子胀胀的,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和沈月说:“你先抓着,我去一下莫斯科。” 用土话把上厕所称为蹾茅斯抗,字音相近,他故意这么说,带着一丝俏皮。
沈月噗呲一下笑出声来:“哲哥,你还搞得文绉绉的,快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唐哲找了一个树木稀疏的地方钻了进去,没走几步,就看到一段山崖,山崖下方常年不见阳光,几乎没有什么树,显得有些阴森。
他回头看了看来的方向,早已经被树木荆棘遮挡,完全看不见了,这才放心地脱下裤子开始方便。
在没有手机的年代,蹾坑无非两种方式,一种是抽烟,一种是东张西望,唐哲就属于第二种。他百无聊赖地看了看周围,除了茂密的树林和嶙峋的怪石,什么也没有发现。
因为上厕所的缘故,腰上的沙刀也解了下来放在一边,无聊的他,顺手拿起沙刀在地上挖着一些泥土,想着等解决完了,好用这些泥土盖一下。
“当!” 一声清脆的声响打破了寂静,一颗晶莹透明的东西,被他手里的刀砸得火星四溅。
他顿时来了兴致,用刀小心地刨出来,拇指般粗细,十来厘米长,呈六边形的一块东西就露了出来。
“水晶?”
他不禁轻声呢喃,心中充满了疑惑,他拿起这块东西,放在手中仔细地端详着,果然是块水晶。
但是这一块成色不是很好,上半截透明度很高,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璀璨的光芒,但是被他刀砍过的那一半截,却非常浑浊,里面像开了花一样,有许多气泡一样的东西。
他摘了几片地葫芦叶,把后方擦拭干净,提起裤子,就在那个地方挖了起来。
不多时,又挖出了几块,大小不一,大的茶杯大小,小的只有指头粗细。
水晶还是比较值钱的,不管是做珠宝或是收藏,以及国家换外汇,都可以。
他看了看周围,决定换一个地方。
走了几米,脚下是松软的黄水,夹杂着一些白色的石子,也有一些细小的水晶石。
就在这个地方,他又开始挖了起来,没有几下,便挖了出来,果然比刚才那个地方的多一些,但是个头却没有之前的大,最大的也就拇指大小。
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沙刀又传来响声,感觉还是比较大。
他轻轻地扒开泥土,一块光滑的水晶就露了出来,他拿起沙刀,顺着水晶石的周围慢慢刨开,不多时,一块看上去十几公斤的水晶就露了出来。
他把刀放进腰间的刀别子,从边上摘了几张树叶,擦了又擦,虽然表面还粘着泥土,但是从外形看,是水晶无疑。
他从之前挖的水晶中选了几块大的,装在大衣荷包里,然后抱着这一块水晶回到了小河滩。
沈月在河滩这里已经找了好几遍,只找到一只石蛙和两只螃蟹,想顺着河沟先走,看到幽深昏暗的小河沟,想到刚才的蝙蝠,又不敢一个人走,只能百无聊奈地坐在一块干石头上等他。
看到他出来,沈月意味深长地笑着。
第53章 钛晶
唐哲满心欢喜地将那几块水晶石放进背篓。沈月在一旁好奇地张望着,眼中满是疑惑,忍不住问道:“哲哥,你搬这么大个石头干吗?”
唐哲笑了笑,又折了一把柔韧的树藤,仔细地将水晶石盖住,仿佛生怕别人窥探到这个秘密,解释道:“我看到这几块石头还蛮有特色的,想拿回去做个摆件。”
沈月也不多问,而是乖巧地说道:“哲哥,我们现在往下走吗?”
唐哲点了点头,稳稳地把背篓背在背上,那背篓里装着的不仅是水晶石,更是他心中的期待。
一路上,他们又在溪边寻找了些小杂鱼和螃蟹,虽然今天的收获不算多,但每一次小小的发现都让他们感到满足。
到了下午,唐哲把那几只石蛙都给了沈月,还有一些杂鱼,两人分了。他心里急着想要回去,因为那块大的天然水晶石像一块磁石,牢牢吸引着他,他迫切地想把它清洗出来,看看它真实的品质如何。
到家后,他把螃蟹和鱼交给唐婉去处理干净。
唐婉接过东西,看着只有十几只螃蟹,还有四五斤杂鱼,笑着打趣:“哥,我看你和小月姐去打猎,收获不少呀。”
唐哲笑着敲了一下她的头:“快去做事。”
他自己则是迅速拿了一个木盆,打了半盆清水,把那块水晶石轻轻放在里面,开始仔细地清洗起来。
当表面的泥土被一点点清理干净的时候,他不禁睁大了眼睛,眼中满是震惊与惊喜。只见这块水晶内部含有金色的发丝状矿物质,犹如金色的发丝在水晶内部交织缠绕,散发出迷人的光芒,随着光线的折射,变幻出璀璨的色彩。
“钛晶?” 他忍不住轻声呢喃,声音中充满了难以置信。
他举起来,对着阳光,仔细看了又看,光滑的表面棱角分明,里面金色的发丝就像一道道光芒,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整个水晶石,把整颗水晶都映出了金黄色,仿佛是阳光被封印在了石头之中。
“没想到还能挖到这么稀有的东西。”
他的心中涌起一阵激动,他知道,后世在珠宝市场上,钛晶的价格相对较高,因为它的产量稀少,几乎全是靠从巴西等国进口,国内的钛晶除了东海、云南等少数几个地方偶尔有发现外,梵净之这边,一直只发现一些透明的水晶和白水晶,当然也有人发现过水胆水晶,而且像他手中这一块钛晶,不光品质优良,重量更是达到四十来斤,可以说在当时的国内是难得一见。
他听过一句话:“如果你有机会拥有一块天然水晶钛晶,一定要好好珍惜它,因为它不仅是一种美丽的宝石,更是一种具有强大能量和神秘力量的宝贝。”
等把它洗干净之后,他小心翼翼地拿回房间,找了一件旧衣服把它小心地包裹起来。他心里清楚,城里的国营商店收购站肯定不会收这么贵重的东西,看来得找时间去一趟铜城或是林城,越是大的城市,越有更多的机遇,说不定在那里,这块钛晶能找到它真正的价值。
把水晶收好之后,他看了看天色,还没有黑,夕阳的余晖洒在大地上,给整个世界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薄纱。
他想到前天放的套索,不管有没有收获,都要去收了。
老的猎人,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是不会下套的,在纯朴的山里人眼中,动物和人一样,也要过年。
他出门去申家岭叫了申二狗一起,两人一人带一把沙刀,从申家岭那边就下了河沟,顺着河走了一截,差不多走到最后放置套索的地方,然后钻进林子里往回收着走。
第一个套索没有猎物上套,唐哲有些失望,但也在意料之中,他熟练地把伐杆砍断,取了钢丝绳。
当走到第二个套索时,申二狗突然指着已经弹起的伐杆,兴奋地大喊:“唐哥,套中了只刺猪。”
唐哲也看到了,一只三十多斤重的豪猪被前脚被套住,吊在空中。豪猪见到人来,身上的刺就像炸了毛一样,全都竖了起来,尾巴上的一串响铃发出清脆的声音,仿佛在警告他们不要靠近。
唐哲把沙刀拿在手里,小心翼翼地走到跟前,他知道豪猪的厉害,不敢有丝毫大意,找了个位置站好,用刀背狠狠在它头上敲了几下,直到它不再动弹,才把伐杆放下来,取下豪猪,将就钢丝绳绑了腿,申二狗在一旁帮忙,两人抬着豪猪,一路往回走。
接下来的几个套索都没有收获,到最后一个的时候,唐哲惊喜地发现了一只三斤多的野兔,脖子被套住,早已经死亡。
申二狗看到野兔,脸上露出羡慕的神情。
上了大路,唐哲把兔子给了申二狗,申二狗高兴得合不拢嘴:“唐哥,你给了我太多的肉了,这兔子你拿回去卖钱。”
唐哲笑着摆摆手:“大过年的,人家厂里都放假了。”
申二狗见他这样说,才收了兔子回家。
回到家,陈秋芸看到唐哲带着豪猪回来,她已经见怪不怪了,自从唐哲去县城卖炭了回来,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也不再和村里那些同龄人出去打牌。
“阿哲,刺猪的刺可是好东西,你留起来,万一谁家孩子吃急了,或是肚子痛,可以拿去做药。”
唐哲点了点头,拨了刺,然后豪猪的尾巴上,那一串像铃铛一样的东西,他完整地割了下来,摇了摇,叮当地响起来。
陈秋芸在一旁笑道:“这串响铃不错,可以拿去给沈阳的娃娃做玩具,带在手上,还能避邪。”
唐哲把那串响铃挂在墙上:“那等下次见到沈阳,就把这个交给他。”
等把刺拨完,然后剖开肚子,取了豪猪肚子,用棕叶把它绑好,挂在厨房的灶堂上边,之前冯月芝就给他说过,想要一个刺猪肚子,他一直记在心里的,等过完年再去城里的时候,就可以把她送去。
等他把这一切都做好,父亲把桌子摆在堂屋中间的香龛下方,母亲也把菜端上了桌,唐自立点了四柱香和两支蜡烛,在香龛的香炉里插上三柱和一支蜡烛,然后把另一柱香和一支蜡烛插到大门外。
第54章 烧年纸
唐自立正专注地摆弄着桌上的贡品,每一件贡品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就在这时,唐婉领着五个人走上了院坝,脚步声打破了片刻的宁静。
这五个人唐哲都认识,他们是大队里的知青。
由于政策的变化,原来大队里十几个知青,如今只剩下他们五个还没有回城。为首的是知青队的队长严天明,他身材高大魁梧,站在那里就像一棵挺拔的白杨,给人一种可靠的感觉。排在第二的是苏朝恩,他面容温和,眼神中透着一股内敛的气质。第三个是胡静,她留着利落的短发,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第四个是张月娥,她身形娇小,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十分可爱。而另外一个带着眼镜的男子,瘦瘦高高的,唐哲对他印象尤为深刻,他就是来自省城的杨胜学。
回想起三年前杨胜学刚来大队的时候,唐哲也还是个半大小子,孩子童真的天性还未完全褪去。
那时杨胜学在地里干活,突然感觉肚子不舒服,便匆匆跑到田边的一个角落里解决。可上完厕所后,他才惊觉自己没带纸。
在八家堰,当地的村民上厕所几乎不用纸,在猪圈一旁的粪坑上,搭着几块木板,周围用高粱杆或是玉米杆简单围挡,厕所的门就挂着草帘子。
只要听到有脚步声,不管是不是去上厕所的,里面的人一定要咳一声,提醒一下有人。
在厕所的角落,放上一把稻草,或是插上几块竹片,等解决完后,就用稻草或竹片清理。走起路来,就像屁股缝里还夹着一坨大便,那种酸爽,没有试过的人是不知道的。
但杨胜学的遭遇更为凄惨。
他来自省城,早已习惯上厕所用纸,可在物资匮乏的八家堰,纸无疑是一种奢侈品。他对农村里的很多植物都不熟悉,当时唐哲正好和他一起干活,便好心地给他摘了几张旁边一丛活麻叶,那巴掌大的叶子,看起来大小正合适。
杨胜学接过叶子,没一会儿,便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
原来,活麻叶表面布满了细小的刺毛,接触皮肤后会让人产生强烈的刺痛感。
当天晚上,杨胜学用活麻叶擦屁股的事情就在大队里传开了,从此他便得了个 “杨活麻” 的外号。
那几天,他走路的姿势都十分怪异,像刚割了痔疮一样难受。
如今,唐哲看到杨胜学,心里还有些不好意思,脸上微微泛起红晕,眼神中带着一丝尴尬。
严天明看到唐哲,脸上立刻露出热情的笑容,高声打起了招呼:“主人家,过闹热年咯!”
唐哲忙笑着回应:“严知青,闹热年在你家。”
另外几个人也依次上前打招呼,轮到杨胜学的时候,他走上前,在唐哲肩膀上轻轻捶了一拳,说:“你小子,现在出名了。” 他说的出名,自然是指唐哲一天打了两头野猪的事。
唐哲摸了摸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运气好,运气好。”
唐自立烧完纸钱,从屋里走出来,看到几个知青,连忙热情地把他们请进去:“哎呀,严同志,胡同志,快请屋里坐。” 他脸上堆满了笑容,眼神中透着真诚。
严天明客气地说道:“你们家太客气了,多有打扰。”
唐自立摆了摆手,笑着说:“不存在的事情,你们远离家乡,来帮助我们搞发展,大过年的,也没有啥拿得出手的东西,今天正好烧年纸,请你们过来吃餐便饭,快快,过来退酒。”
烧年纸,是在腊月二十四到除夕前的一种祭祀行为,主要是告诉祖宗和各路神仙,马上要过年了。而退酒,则是把祭祀的酒,分给大家饮用,寓意着分享福气。
胡静和张月娥不会喝酒,只有严天明、苏朝恩和杨胜学三个男的,一人一个碗,端起碗,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然后齐声说了句客气话:“喝得快发得快,主人家人财两发。” 唐自立也笑着回应了几句客气话,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随后,大家一起动手,把桌子架到火盆上。
火盆里的炭火熊熊燃烧,散发出温陈秋芸把锅里的菜都端了出来,虽然生活条件艰苦,但她还是做了满满一大桌子丰盛的菜肴。
凉菜是凉拌折耳根,那清爽的口感让人食欲大增,还有唐哲从田鼠洞里挖回来的花生米,颗颗饱满香脆。
热菜有香气扑鼻的野猪排骨,每一块排骨都炖得软烂入味;回锅野猪肉,色泽红亮,肥而不腻;腊野猪肉,经过腌制和熏烤,散发着独特的香味;香菇竹鸡汤,汤汁浓郁,鸡肉鲜嫩;还有珍贵的娃娃鱼,肉质鲜嫩爽滑;炸小鱼干,外酥里嫩;炒螃蟹,香气四溢。
和大队各家各户的生活条件比起来,知青的条件更加艰苦,有些生产队里,知青只能借住在农户家里面,生活上多有不便。
而八家堰因为前几年修建水库,动用了整个邛水县的劳动力,在队唐家山这边修有一个指挥部。
后来水库修好了,指挥部就成了大队小学和大队办公的场所,另外还有一些多余的房间,就成了知青宿舍。
尽管如此,知青们在这里的生活依然充满了挑战,物资的匮乏、生活习惯的差异,都让他们的日子过得并不轻松。
家里有关系的,从去年开始,就有一部分申请回城,还有一些今年也已经回去,现在只有他们五个人还坚守在这里。
虽然之前吴良和唐自强对唐自立意见大,但是他和这些知青的关系还可以,每年过年的时候,都会把这些知青请来家里,吃一顿便饭。
纯朴的村民,总是那么热情好客。
看着满满一桌子菜,严天明说:“早就听说唐哲兄弟打了两头野猪,今天真是太有口福了。”
胡静端着碗,偏着头问唐哲:“和我们讲一下你打那两头野猪的事情呗。”
唐哲简单讲了一遍,几个人同时发出惊呼,胡静说:“还说有机会和你去山里体验一把打猎的乐趣,听你这么说来,真是吓死个人,唉,不过,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
第55章 知青
听到胡静的话,几个人同时停住了筷子,严天明问:“你的申请批复下来了吗?”
胡静轻轻地点了点头:“应该快了,在这里的时候,想回去,真要到了回去的时候,还有些舍不得。”说着,眼神里满是不舍。
唐哲说:“能回去当然最好了,知青回城,是一个大趋势,土地包干到户,也是一个大趋势。”
几个人不由抬头看了看唐哲,胡静问:“没想到,你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还知道分析这些大形势。”
唐哲说:“我也只是随便说说,去年开始到现在,我们队里的知青,大部分都已经回去了,这对你们来说是一件好事情呀。”
严天明说:“要是真如你说的就好了,虽然我们为农村的崛起奉献了自己的青春,现在也要为自己考虑一下,像我们现在,既不能落户到这里,也不能回去,两头挂不着。”
唐自立看着唐哲问:“你又是从哪里知道土地要包干到户的?”
唐哲只能撒一个谎:“昨天在解放叔家无意中看到报纸上这么写的,现在有好几个地方已经开始了试点,取得了很不错的效果,既然是这样的话,肯定会全面铺开来,我想用不了多久,集体土地将会按人头包干到户。”
唐自立吃了一大口肉,说道:“要是真的这样,那就太好了,我们家四口人,一个人哪怕分个五分田,也有两亩,再加一点土地,一年种的粮食也勉强够吃。”
陈秋芸也说道:“就是,你这一个老实苞谷粑,在大队评工分,人家给你记多少,就是多少,从来也不知道提一下意见。”
唐自立见自己的老婆数落他,面对着这么多人,也只能傻傻地笑笑。
胡静来大队也两年多了,每年唐自立都会请他们知青吃饭,虽然以前生活差,他们来吃过之后,都会给他们留一点饭票,知青的粮票都是定量的,像他们女孩子,每个月都能省下好几斤大米来。
那个时候看唐哲,也就是一个话不多,也不爱出风头的人,现在却和以前不一样,说的话,都很有见地。
完全不是别人说的靠运气打到两头野猪就觉得很了不起的人。
“你是说,以后都不会再有知青了?”
胡静还是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
唐哲想了想,说道:“知青下乡肯定在不久之后就会取消,但是,农村建设离不开知识青年,也许,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吧。”
严天明点头道:“说得很对,不管是城市建设,还是农村建设,都离不开知识青年,知识才是第一生产力嘛。”
苏朝恩两眼放光地说:“真要是能回去就太好了,我那个女朋友等了我好几年,再不回去,估计都要跟别人跑了。”
张月娥问胡静:“你回省城之后,打算做什么呢?”
唐哲这才知道,胡静家也是省城的。
胡静想了想:“还不知道呢,反正听天由命吧,你们以后要是有空,到了省城,一定记得来找我哦。”
苏朝恩说:“一定,到时候我带着老婆去省城吃你的抹和。”
严天明打趣道:“刚才还说要跟别人跑了,现在又成你老婆了,我看月娥正在织毛衣,你请她给你织一顶帽子吧。”
苏朝恩摇了摇头:“她买的毛线是绿色的……”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反应过来,笑骂道:“严天明,你狗日的就不盼我个好。”
张月娥笑道:“正好,我织了还要剩下些毛线,给你织一顶,拿回家一戴,你女朋友就什么都明白了。”
除了唐婉外,一桌子人都大笑起来。
唐婉不解地问:“朝恩哥哥,有人给你帽子戴你还不高兴吗?”
苏朝恩不说话,严天明说:“他呀,太高兴了,高兴得都说不出话来。”
唐婉:“哦!但是我看他好像不高兴的样子。”
唐哲给她夹了一块肉:“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快吃肉。”
严天明对杨胜学说:“杨活麻,你家不也是省城的嘛,你也找找关系,早点回去呗。”
杨胜学摇了摇头:“是我老汉亲自送上车的,要是有变通的余地,也不至于来到这里,唉,不知道我妈怎么样了……”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竟然有些哽咽。
严天明忙把话题转开:“唐叔,来八家堰,这是我们吃过最丰盛的一餐饭了,一会儿我们都给你留一点粮票,要不然太对不住你们一家。”
唐自立忙说道:“你们可打住哈,往年你们都给我留粮票,那个时候的确也老火,明说是我请你们吃饭,算下来,倒是我们家吃了你们的抹和,今年不一样了,阿哲用野猪,换了不少粮食回来,不愁吃,不愁穿的,这一次,才算是我真正意义上的请你们吃饭。”
陈秋芸也说:“就是,你们都是知识分子,能来我们家吃饭,是我们家的光荣,说什么票不票的,对了,明天就是大年三十,明天还要请你们来帮忙,推一点绿豆粉吃。”
张月娥两眼放光:“哇,婶子,我还是之前去城里吃过一次,都快一年了,那明天我们一早就来帮你。”
胡静也说:“婶子厨艺这么好,做的绿豆粉肯定比城里的还好吃,我明天一定来。”
严天明说:“你们女同志可以来帮忙推绿豆粉,我们三个大男人,不知道来做什么呢。”
陈秋芸笑道:“他们女同志摊绿豆粉,你们男同志就负责推磨。”
唐自立也说:“就是,来了少不了你们活干,明天晚上,还要请你们大家来退老爷酒。”
“好,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晚上,我们一定来你们家退老爷酒。”几个人同时说。
一餐晚饭就在这么愉快的氛围中吃到了很晚,饭后,胡静和张月娥忙着帮陈秋芸收拾餐桌。
严天明从身上拿出扑克来:“来,我们打升级。”
苏朝恩说:“就我们仨,还差一个班子,唐叔,你来和我们一起打吧。”
唐自立笑着摇了摇头:“算了,你们年轻人打吧,我不怎么会。”
苏朝恩只能喊唐哲:“你来和我做对家。”
唐哲想了想,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做,从屋里拿出煤油,把灯里加满之后,才和他们一起坐下。
今天晚上,决战到天亮。
第56章 自作自受
第二天唐哲是被一阵推磨的“吱呀”声给吵醒的。
他起了床,已经快中午了,唐自立坐在火盆边烤火,昨天晚上的战场已经收拾干净,厨房里,唐婉烧着火,陈秋芸在灶台上教胡静和张月娥怎么摊绿豆粉。
屋旁边的石磨那里,严天明他们三个,正卖力的推着磨,杨胜学身子瘦弱一些,负责往磨里添已经混合好了的大米土豆,里面还有一些切碎了的火草,想来是母亲陈秋芸一大早去田里采回来的。
唐哲走到厨房,撕了半张绿豆粉,在上面涂上素辣椒酱,大口大口地吃起来,陈秋芸忙说:“你就顾着自己吃,还有客人在呢,快去叫严知青、苏知青还有杨知青他们来一起先吃一点。”
张月娥说:“你快吃,不用管他们,婶子,现在可以起锅了吧?”
陈秋芸说:“可以了,把锅盖揭开,用锅铲在它的周围铲一下,然后再翻个面,盖上锅盖焖个一分钟就行了。”
胡静夸道:“婶子真是个能干的人,什么都会做。”
陈秋芸笑道:“俗话说得好,巧媳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好在今年日子好过一些,要是胡知青你晚些走,家里还有几斤红豆,等十五的时候,我们再去打点火草回来做火草粑吃。”
胡静吞了一口口水:“婶子,你可别一直说吃的了,说得我直吞口水。”
几个人一阵笑。
唐哲卷了绿豆粉,到了屋边喊道:“几位知青,先去吃一点了再干。”
严天明手上的活没有停下,说:“你起来了,先吃吧,我们这里也没有多少了。”
唐哲站在院坝边上,自顾地吃了起来。
没多久,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下面往上走,细看下,原来是姚瑶。
自从唐自强被抓了之后,好久没有看到她往唐忠家去了。
唐哲不想见到她,就回屋里去。
吃饭的时候,陈秋芸说:“胡知青过年了就要回省城去,在这里这几年,我们都没有好好招待一下,要不就再辛苦你们一下,我泡点米,拿去石碓里舂了,今天晚上就做一餐火草粑吃。”
胡静忙说:“婶子,已经够麻烦恼你们了,以后还是有机会回来的,等下次回来,大家日子都好过了,我们再做一次火草粑吃。”
唐婉却高兴地说:“哦,今年过年有粑粑吃咯,胡静姐姐,你就答应我妈吧,我都还没有吃过呢,不知道火草粑是什么味道。”
胡静难为情地看着唐婉,又看了看大伙儿,唐哲说:“行,就按我妈说的办,一会儿还是他们三个去舂碓,我带着胡知青和张知青去打火草。”
唐婉笑道:“哥,你可真会偷奸,茅花杆都要抬尖尖那头,你怎么不说你去舂碓,我带胡静姐姐她们去打火草呢?”
唐哲笑道:“我也是想起来,还有几个钩子没有收,今天就三十了,留在山上不好,去把它们收回来。”
唐婉忙说道:“那我也去,看看有没有钓到野鸡竹鸡。”
几个知青没有见过唐哲用鱼钩钓野鸡的办法,一时听得云里雾里。
等吃了饭,唐婉就拿着小镰刀,背着花背篓等着出发,张月娥说:“那我就在屋里帮婶子收拾一下,你们去就行了。”
胡静怪不好意思的,她知道今天临时准备加的这一餐火草粑,是特意给她做的,脸一直红着,做什么都有些拘谨。
唐哲拿了沙刀,背了个大苗背篓,带了两条麻袋,准备好这些之后,才喊唐婉出发。
唐婉拉着胡静的手:“胡静姐姐,月娥姐姐在家里帮忙,那你和我们去吧。”
对于八家堰的一草一木,一坡一岭,已经来了三年的胡静,对这些是非常熟悉的,知青下乡,并不是来享受生活,而是要和大队的所有人一样干活挣工分,按照工分的多少换取粮票肉票和布票这些生活必须品。
唐哲走在最前面,经过伯父家屋边,看到他家已经中午了,还是冷火秌烟的,完全没有了伯父在家时那种车水马龙,众星捧月的风光场景。
他虽然对亲情看得很重,但却不像父亲那样,既然别人早已经不把自己一家当成亲人了,何必热脸去贴冷屁股?
何况他走到今天,虽然是受吴良拖累,其实更多的还是自作自受,吃了的,终究是要吐出来。
走到屋后,那里有一个破旧的苕坑(红薯窖),上面搭了一棚子,盖着稻草用来遮雨。
“你就说吧,现在怎么办?”是姚瑶的声音。
“还能怎么办,要不你就嫁过来,我娶你不就完了。”唐忠语气不耐烦地说。
姚瑶哼了一声,委屈地说:“你说得倒轻巧,你们家一在这个样子,你的脚能不能好还是未知数,我爹妈是死活不同意的。”
“你爹妈不同意,我们就私奔,反正在八家堰这个地方,我也待够了。”唐忠愤愤地说,“只有人生处在低谷的时候,才能看清人品,以前过年的时候,都来巴结我爹,现在我爹进去了,一个鬼影都看不到,任德明那个杂种,昨天上午还带人来把我们家剩下的那几百斤谷子都拿走了。”
姚瑶哭道:“你也知道你家现在的情况,我嫁过来,先不要说怎么养活我,以后我们的孩子怎么办?难道也要跟着你大会小会上去戴尖尖帽?”
唐忠冷笑了一声:“不同意的话,不是你爹妈说的,是你不同意吧?”
姚瑶被唐忠戳穿,脸上有些挂不住,但是嘴上却不承认:“随便你怎么想,反正我爹和我妈都不同意。”
唐忠问:“那你的意思呢?”
姚瑶沉默不语,唐忠冷笑道:“这就是你给的答案?”
姚瑶说道:“那你要我怎么办?以前你爹在大队的时候,可没少和吴良勾结,整过不少人,以后,人家肯定要报复,早知道你家会这样,我当初怎么也不会让我爹妈去唐哲家退婚,你看人家现在多好,不光他老子没有死,顿顿吃肉。”
“啪!”
一个响亮清脆的耳光声音传了出来。
第57章 穷生奸计
随着一声响亮的耳光声音,传出来的是姚瑶大声哭泣和漫骂的声音:“唐忠,你他妈的敢打我,你打一个女人算什么本事,你还是不是人。”
唐忠也回骂道:“我就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这种势利的女人,你们一家都是这样,当初唐老二(唐自立)被野猪咬伤了,你们家恨不得连夜把婚退了,现在老子家里出了事情,你又露出了你那势利的本性。”
姚瑶骂泣道:“是,我们家是势利,可是再势利,也比你们家好得多。”说完,转身就跑出了苕坑棚,不想与正去山上的唐哲碰了个面对面。
姚瑶一下子尴尬地愣在原地,唐哲反而像没事人一样,径直走了,后面跟上来的唐婉和胡静也都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只是见唐哲没有做停留,也忙跟了上去。
走出去一百来米之后,胡静才问:“那个唐哲,你和姚家真的退婚了?”
唐哲点了点头:“这不是整个八家堰都知道的事情了么,反正我和她原本就不是一路人,早退早好。”
胡静说:“以前吧,还觉得这个姚瑶不错,人长得漂亮,还读过几年书,做事又勤快,今天倒让我刮目相看了。”
唐哲说:“这个都是有根痕的,她妈还有她嘎公(外公)家就是这样子的人。”
走了不久,唐哲就往杉木林去,胡静说:“不是去打火草吗?”
唐哲说:“我先去把我那些钩子取了,要不你和我妹先去清明田吧。”
胡静说:“反正天还早,米还要泡两个小时,不如去看看你说的什么钩子,还能弄到野鸡。”
等到了杉木林,这里还有他前些两天放着的十多个钩子,到树林里走了一段路,远远就看到一只竹鸡正在挣扎,唐婉说:“哥,好像钓到一只竹鸡。”
他们三人走到跟前,唐哲把尼龙线解了,然后又把竹鸡的喙给弄开,取下鱼钩,胡静这才看清楚,说道:“原来你弄那些野鸡和竹鸡,都是用鱼钩钓的呀,真是不敢相信,你还能想到这个办法。”
唐哲有些自嘲地说:“胡知青,有句话叫穷生奸计,富长良心,饿极了,什么办法都会想一遍,不过,这个办法倒还很好用。”
一圈下来,收获了七八只竹鸡,还有两只斑鸠,唐哲把斑鸠拿到手里,笑着说:“这玩意可是好东西,天上的斑,地下的獾,算是人间美味。”
胡静今天也算是开了眼界,虽然没有钩到野鸡,但是收获这么多竹鸡,还有两只斑鸠,也够今天晚上加菜了。
等把钩子收了,三个人转到清明田,采了点火草装在背篓里。
回去的时候,早已经不见姚瑶的景子,唐忠坐在屋檐下,挽着裤腿管,正在换着药,见到唐哲他们走过,白了一眼,返回屋里去了。
胡静最不喜欢的就是唐忠,以前因为唐自强的关系,他经常去大队部,一双眼睛,总是在她的身上上下游走,这让她很不舒服,好几次她单独一起的时候,唐忠都故意找借口和她靠近,好在最终也没有发生什么,但是从此她看到唐忠,心里就厌恶。
回到屋里的唐忠,心中更加郁闷,原本姚家退了婚,姚瑶在他三言两语的哄骗之下,就和他在一起,没想到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他就从人人尊敬的会计公子,沦落为贪污犯的儿子。
“妈,我们今天晚上吃什么?”唐乐坐在火盆边,听到下面唐哲家又是推磨又是舂礁的声音,去年这个时候,已经有人来家里帮忙推磨舂碓摊绿豆粉了,今年还是冷锅冷灶的。
“吃屁,你们两个赔钱货,一天就知道吃吃吃,又不见你们去挖点野菜回来。”
唐乐年纪比唐婉还要小一岁,今年十三岁,被吴莲芯骂之后,一下子哭了起来。
唐忠从外面进去,坐在火盆边:“哭什么哭,要吃自己去做。”
唐欢年纪要大一点,今年十六岁,完全懂事了,说道:“大哥,昨天任德明把我们家的谷子和米全部收走了,现在家里一颗米都没有,拿什么煮。”
唐忠说:“你去后面的苕坑里捡几个苕回来,那里面还有两三百斤红苕,我那屋扁桶里还有几十斤米,一会儿你们拿去藏一下,一餐少吃一点,总能熬一段时间。”
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然任德明带着人来抄了唐自强的家,只是把谷子和米拿走了,唐自强也是从苦日子过来的,加上之前没少干没收别人家的东西,所以在自己的家里,总是把米和谷子这些重要的东西放在几个地方。
吴莲芯这段时间好像苍老了许多,娘家哥哥和侄子都进去了,自己的老公也被抓,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依靠,再也没有了往日的精气神,坐在火盆上,什么也不做。
唐欢听到唐忠说的话,忙去扁桶里打了一碗米,又去后面的苕坑里捡了四五个红苕,端在撮箕里回来,对唐乐说:“小妹,你去抱点柴来。”
唐乐虽然不情愿,也只 能去做,哥哥什么也不做,母亲什么也不管,现在家里,只有她们姐妹俩能干活,不干活就只有饿。
唐乐从屋里出来,走了没有几步,就被唐自立叫住了:“乐乐,你过来,二叔和你说点事儿。”
唐自强家的两个女儿,平时见到唐自立,都会叫一声“二叔,”对父母和哥哥的做法,也有许多不满的地方,奈何俩姐妹年纪太小,根本作不了主。
“二叔,什么事?”唐乐走到院坝边。
唐自立从背后拿出两只竹鸡,递给她:“你哲哥打的竹鸡,你拿回去弄了吃。”
唐乐站在那里,不敢动,她家平时偶尔也吃肉,并不像唐婉一样,见到肉就流一地的口水。
“愣着干什么,快来拿去。”说完,又往上走了一步,把竹鸡塞到她手里。
唐乐接过去后,说了声谢谢。
“等一下,你们家还有粮食吗?”唐自立担心地问。
唐乐点了点头:“有的,二叔,他们没有收得完。”
“快去吧,不要和任何人说你们家还有粮食。”唐自立又叮嘱她。
第58章 祭老爷
唐自立背负着双手,若无其事地走回家里。他的步伐很轻,仿佛刚才的事情从未发生过,然而,他的心里却并不平静。
他知道自己刚才的举动可能会引起家人的不满,尤其是儿子唐哲。但他并不后悔,毕竟,那些竹鸡和斑鸠对他来说,不过是些野味,而对乐乐一家来说,却是难得的食物。
阶沿上,唐哲正蹲在地上,手里拿着一把小刀,熟练地处理着今天刚收回来的竹鸡和斑鸠。
杨胜学几个人也在旁边帮忙,有的拔毛,有的清洗,忙得不亦乐乎。
胡静刚刚回来,正兴致勃勃地和他们讲述唐哲是如何用一枚小小的鱼钩打到这些竹鸡的,几个人听得津津有味,谁也没想到,一枚鱼钩竟然能有这么大的收获。
唐哲抬头见到父亲回屋,也丢下手里的活,跟了进去,他知道父亲刚才去了哪里,也知道他做了什么,虽然心里有些不快,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毕竟,父亲一向心软,见不得别人受苦,但有些话,他还是想要说出来。
火盆边只有唐自立一个人坐着,见唐哲跟进来,他眼神有些躲闪,似乎有些心虚。他知道自己刚才的举动有些鲁莽,没有和家里人商量就擅自做主,把竹鸡送给了乐乐一家。
“爹,你给乐乐拿竹鸡去了?”唐哲轻声问,语气里没有责备,只是带着一丝无奈。
“嗯。”唐自立也不否认,反正都送人了,不可能让他去要回来吧,他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拨弄着火盆里的炭火,火星子噼里啪啦地跳动着。
唐哲咳了一声,语气依然平和:“爹,下次要给的话,跟我妈还有我们商量一下。”
唐自立脸红红的,像是被火盆里的炭火烤得发热,他低声嘟囔道:“我就是看他们几娘母可怜。”
唐哲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既然你都给了,我也不好说什么,不过,我只是希望你不要滥好心,有些人,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
唐自立抬起头,眼神里带着一丝倔强:“他们大人纵有千般不是,万般不对,欢欢和乐乐始终还小,再说,这俩小姑娘从小就和她们的妈不一样,她们懂事,知道感恩。”
唐哲没有再说什么,他知道父亲一向心软,尤其是对小孩子,大过年的,他也不想和父亲吵什么。
但是,妹妹告诉他那句“饿死他家几娘母”一直使他如鲠在喉,他总觉得,父亲的好心在伯母和唐忠的眼里,换不回来感恩。
下午的时候,沈月跑了上来,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棉袄,脸上带着笑意,显得格外喜庆,看到知青们都在,她打了招呼,然后对唐哲说:“哲哥,我爹让你晚上去我家退老爷酒。”
唐哲点头,脸上露出笑容:“好的,我也正想去你们家,请你公还有你爹和你哥他们来退老爷酒呢。”
沈月笑道:“你们家今天这么热闹,我公肯定会来的。”
厨房里,两口灶里的火烧得旺旺的。一口锅里蒸着火草粑,另一口锅里煮着从山里打回来的野猪的猪头。
火草粑是邛水人最喜欢的食物之一,先把米粉在温水里打成浆糊,再把火草切得稀碎,舀在桌子上,加上一些干米粉,然后不停地揉搓,等揉搓得很筋道了,再把煮好的红豆包在里面,放在锅里蒸,蒸好的火草粑软糯香甜,带着一股淡淡的草香。
另一口锅里,煮着野猪的猪头。
猪头和公鸡,是邛水人年三十祭老爷最重要的祭品。
猪头煮得烂熟,香气四溢,整个厨房都弥漫着浓郁的肉香。
到了天快黑的时候,唐哲先去把沈国章和沈醉亭他们请了上来,几个知青帮忙,把桌子移到香龛下面摆着,再用一个木盆把煮好的猪头装好,端到桌子正中间,木盆里,一把菜刀刀口向天靠着猪头肉放着,显得格外庄重。
桌子上,摆了四副碗筷,四个碗里,都倒了酒。
唐自立把四官钱(一种祭祀烧的纸钱)打开,放在桌子上,又点燃四柱香,拜了拜,把它插在香炉里,退回桌边来,用火柴把四官钱点了,嘴里念念有词:“财神菩萨,黑虎玄坛,保佑我家来年六畜兴旺,人财两发……”
等念完这些,纸钱也烧得差不多了,唐自立拿起菜刀来,先在猪头的鼻子处划了个十字,然后把猪拱切下来,丢到纸钱灰里,又端起酒,每一碗都倒一点在纸灰上,再去香龛那里,拿着一根短木棍来,在罄上敲了四声,退回桌前,恭敬地叩了四个头。
“大家来退老爷酒咯!”随着他一声洪亮的声音喊出来,唐哲从厨房又拿了十几个碗,摆在桌子上。
唐自立则是用刀把猪头肉就在盆里切成巴掌大一块的肉块,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自觉地上前去端起一个酒碗,一口气喝完,然后再在盆里抓起一块猪头肉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吃完之后,大家说上一些祝福的话:“祝主人家日进斗金,夜进斗银!”
“主人家人发财发样样发!”
……
祭祀的时候,女人是不能上桌的。这是邛水人多年来的传统。然而,唐哲却不以为然。他笑着对胡静和张月娥说:“新时代新风尚,女人还顶半边天呢,哪有女人不能上桌的?我们家不有这种规矩!”
说着,他硬是把她们都拉过来,每人喝了一口酒,吃了猪头肉才算完。
胡静和张月娥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心里却暖暖的,所有的知青都一样,来到村里这么多年,今年是过得最安逸的。
那那个肚子里缺油的年代,一个猪头,没用多少时间,就吃了个精光,唐自立还高兴地说:“吃得快发得快,来得我们家的日子一定会更好过。”
等他们家的酒喝完,沈阳说道:“现在,请大家移步,到我们家退酒。”
沈醉亭也说:“几位知青同志,也请到我们家去退酒。”
胡静说:“我们女生就算了吧,怕影响不好。”
沈醉亭一摆手,说:“刚才唐哲说的就行对,新时代了,我们就要搞新风尚,男女平等,走,现在就去我家。”
第59章 拜年
沈醉亭这样说了,胡静她们两女生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跟着大部队到沈醉亭家,安秀芹早已把自家养的大公鸡炖熟,摆到了堂屋中间,就等着沈醉亭这个一家之主回去烧纸。
退完酒之后,就在沈家打牌,沈月和唐哲坐一条板凳,给他观章。
直到大年初二天一早上,唐哲就被母亲给叫起床:“今天你和你妹去给你嘎公家拜年!”
起床吃了早饭,陈秋芸已经把去拜年的东西都装在了背篓里,唐哲看了一下,就只有两只竹鸡和四五斤大米。
“妈,怎么只拿这么一点东西,那野猪肉再给嘎公(外公)嘎婆(外婆)拿一点去呗。”唐哲这样说着,就去楼椽子上取了两块野猪排。
陈秋芸说:“你拿再多,也是被你大舅二舅他们分了。”
唐哲说道:“那不都是舅舅嘛,要不拿三份,一家一份。”说着,又取了一块下来。
唐哲知道母亲为什么对两个舅舅有些小意见,还是因为她嫁过来的时候,当时正处于三年自然灾害的艰苦时期,为了一家人活命,舅舅硬是要了父亲这边一挑红苕叶子,也正因如此,这么多年以来,伯母吴莲芯总是拿这个做文章来针对她。
母亲心还是向着自己家兄弟的,见唐哲取肉,她也只是笑着,什么话也没有说,唐自立更不会说什么,他这个人,从来对亲情就看得非常重要。
陈秋芸的娘家是在三合公社的槽沟大队,离八家堰大队有二十多里路,兄妹俩花了两个多小时才走到。
一进门,就看到嘎婆和嘎公正坐在火盆边上,看样子还没有吃饭,见到兄妹俩进屋,嘎公陈世清忙说:“哎哟,我的乖外孙来了,快点进来烤火。”
唐婉跑过去,和陈世清还有黄海霞抱了一下,问:“嘎公,嘎婆,你们吃饭没有。”
陈世清说:“还没有呢,你们也还没有吃吧,老太婆,再去拿几个红子粑粑来烧着。”说完,拿着火钳,从火盆里掏出两个烧好的红子粑递给他们兄妹俩。
唐哲他们接过来,没有吃,唐哲放下背篓,取出三块野猪肉,两只竹鸡,还有五斤大米,说:“嘎公,你们大过年的,怎么吃这个东西呀。”
黄海霞叹了口气,说:“唉,没有吃的,这个也能吃,还和了一些高粱面面在里面,对了,你爹好些了吗?”
唐哲回道:“好多了,现在可以到处走走。”
陈世清也说:“好些了就好,上次听说你爹被野猪咬了,还不有得去看,听你舅舅说,严重得很,我和你嘎婆还在想,等过了十五,去山上套个野鸡兔子什么的,再去看看他。”
唐哲手里拿着红子粑,心里十分难受。
红子,学名叫火棘,又被称作行军粮,树身上长满了刺,生果吃起来酸酸的,摘回家来之后,晒干或是新鲜的用石碓舂碎,加上米面等,和上野菜,做成粑粑,可以充饥。
但是这东西不能多吃,吃多了,会导致腹胀,拉不出来。
小时候跟着大队的孩子们放牛时,也常摘了吃,一边吃,一边唱着儿歌:“吃红子,拉红屎,拉不出,胀都胀死你。”
见嘎公还想着自己的爹,忙说:“嘎公,他再休息十天半个月的就没事了,对了,你们今年生产队没有分粮食吗?”
陈世清一声苦笑:“分了,你大舅家四个娃,你二舅家也是四个娃娃,我和你嘎婆都老了,就指着他们四个人那点工分,哪里够吃。”
黄海霞从屋里拿出来四个红子粑放在火盆里,尴尬地说:“家里没有油了,烧出来的还香一些。”看到唐哲拿来这么多肉,又忙问:“你哪里来的这么多肉?”
唐婉自豪地说:“嘎婆,这是我哥打的野猪,他一下子打了两头呢,还有这个是竹鸡,也是我哥抓的。”
老俩口不可置信地看着唐哲,陈世清说:“年轻人就是什么都不怕,人家常说,一猪二熊三老虎,那野猪也是能乱打的?你爹就是个教训。”
唐哲干笑两声:“也是运气好,嘎公,这块肉和这两只竹鸡,还有这几斤米,你们留着吃,另外的两块肉,分给大舅和二舅他们家,打的两头野猪,被我卖了一头,这一头,除了帮忙的分了一些肉,也没有剩下多少了。”
黄海霞忙说:“不少了,拿了这么多,差不多快三十来斤了。”
唐婉走了这么远的路,有些饿了,把手里的红子粑吃完,问道:“嘎婆,大舅二舅他们在家吗?”
黄海霞说:“你们几个老表在家,你大舅和大舅妈去前坡挖蕨粑去了,二舅和二舅妈今天在后头坡摘红子,今年收成差,每家每户都没有分到多少粮食,山上的红子再不摘一些回来,过两天都被别人摘完了,你嘎公也是去摘了一早上,才摘了两三斤。”
所谓蕨粑,就是蕨根粉,味道虽然很好吃,把蕨根挖来清洗之后,要用石碓一点点舂碎,然后过滤、沉淀,往往数百斤清洗好了的蕨根,也只能出十来斤蕨根粉。
说起来简单,做工却非常麻烦,而且非常耗时耗力。所以,在那个饿肚子的年代,宁愿保留更多的体力,去找一些可以吃的树皮草根野菜,也没有人愿意花更多的力气,去挖蕨根。
唐哲一直以为,嘎公嘎婆把粮食分给了两个舅舅家,他们的日子应该好过一些,却不想,日子同样过得这么苦。
“我去看看他们。”唐哲说着,拿着那个红子粑就去了二舅家。
大舅陈春牛和二舅陈夏至他们家和外公家是一排房子,外公他们住的是厢房,大舅二舅他们家住着正房的两头。
唐哲刚出门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穿着单薄的衣服,手里拿着半块红子粑啃着,因为是火烧的,弄得半张脸都成了烟黑色,看到唐哲,他举起手擦了一下流出来的清鼻涕,喊了一声:“哲哲表哥。”
第60章 蜂蛰
唐哲一下子就认了出来,这个就是二舅家的小儿子陈果果,今年七岁多,还没到上学,正处在天真烂漫的时光。
陈果果穿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棉袄,脸蛋被寒风吹得红扑扑的,像熟透的苹果。
他 “呼赤” 呼了一下又流出来的鼻涕,用那带着几分稚嫩的声音说道:“我爹和我妈打红子去了,哲哲表哥,你什么时候来的?”
唐哲看着可爱的表弟,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说道:“我刚到呢。” 接着又关切地问,“他们什么时候去的呀?”
陈果果歪着脑袋,小手挠了挠头,认真地想了想:“我起床的时候,他们就不在家了,我大姐给我们烧了红子粑,就去帮他们,二姐和三姐都在家里。”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脏兮兮的小手比划着。
刚说到这里,大舅家的二女儿陈燕听到声音,也开门望了出来。她穿着一件朴素的碎花棉袄,头发扎成两个利落的马尾辫,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朝气,笑盈盈地说道:“哲哥来了,快屋里坐。”
唐哲应了一声,礼貌地问道:“你们吃饭没有?”
陈燕今年十七岁,比唐哲小两岁,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她轻声说道:“吃过了。”
唐哲又问:“你爹他们中午不回来吃饭吗?”
陈燕摇了摇头,耐心解释道:“他们带得有红子粑去坡上,饿了就烧几个吃。”
正说着呢,就见二舅家的大女儿陈红跑得气喘吁吁地跑回来,还在院坝坎下,就扯着嗓子喊着:“老二、老三,快点,妈被蜂子蛰了。” 声音中带着几分慌乱。
陈敏和陈妍听到声音,都像受惊的小鹿一般跑了出来,急切地问:“妈在哪里被蛰的?” 两人的脸上写满了担忧,眼神中透露出不安。
陈世清也从屋里出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棉袄,头发有些花白,脸上带着疑惑的神情,说:“这么冷的天,怎么会有蜂子蛰人呢?”
唐哲也有同样的疑问,心中涌起一丝不安,忙跟着陈红他们姐妹三人跑着去了后头坡。
三合镇离远梵净山,曾经这里森林茂密,可在大炼钢的那个特殊时期,森林植被遭到了严重的砍伐,如今很难看到连片的山林。
后头坡,是槽沟大队仅存的山林,里面像样的树都被砍掉了,只剩下一些杂木,其中不少红子树。
冬日里,红子树上结满了红彤彤的果实,像一串串小灯笼,吸引着人们前去采摘。
他们才走到一半的路,就看到二舅陈夏至背着二舅妈李明珍跑着下来,陈夏至累得满脸通红,额头上布满了汗珠,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唐哲见状,连忙上去换了背。
等到家的时候,陈世清从床下找出来一瓶用大黄蜂泡的白酒,那酒瓶上落满了灰尘,显然已经存放了许久,他把这瓶珍贵的药酒交给陈夏至,陈夏至赶忙给李明珍的头上擦了个遍。
等擦完了药酒,陈夏至才开始讲述事情的经过。
原来今天他们在后头坡打红子,忙活了半天,收获却不多,后来李明珍在一块石头下看到有蜜蜂飞出,心中一动,想着有蜜蜂,必然会有蜂蜜,于是就拿着沙刀在那里挖。
本来现在天还很冷,但是三合的海拔要比八家堰低四百来米,气温也要比八家堰那个地方高个四度左右,加上有太阳,饿了一冬的蜜蜂,也出来开始寻找蜜源。
被李明珍一惊扰,蜂群逐渐开始不安起来,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偶尔有几只蜜蜂在她的眼前飞过,轻轻地撞一下她的头或是脸,她并未在意。
可到后来,成群结队的蜜蜂,像发疯了一样对她发起了猛烈的攻击。
唐哲听后,皱着眉头说:“蜂群正在过冬,就算是有蜜,早就被吃得差不多了。”
陈夏至也叹了口气,有些埋怨地说:“就是嘛,她去弄的时候,又不和我说一声,我还以为她找到好地方了,在别的地方打红子,后来还是听到她在那边乱叫,我和小红才知道。”
唐哲仔细看了一下,因为舅妈头上包着一块毛巾,只有脸上和手上被蛰了许多下,整个头肿得像一个吹胀了的气球,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舅舅和陈红正在小心翼翼地拨去蜜蜂留下的蜂刺,每拔出一根,都让人揪心。
唐哲看着这场景,心里稍放心了一些:“还好是蜜蜂,要是遇到牛七里(虎头蜂)就完蛋了。”
陈世清在一旁说:“这个时候哪里来的牛七里,它们冬天都藏在地下的洞里,只有晚春以后到夏初才会出来。”
唐哲从包里掏了五块钱交给二舅,一脸诚恳地说:“二舅,二舅妈被蛰成这样子,最好还是带她去公社的卫生所打几针安全一点。”
李明珍这个时候头昏脑胀的,但意识还是很清醒,她虚弱地摆了摆手说:“不用了,我休息几天就好了。” 她不想因为自己的事让大家操心,更不想浪费这笔钱。
唐哲却坚持道:“二舅妈,还是去看看吧,这样我们都放心些。” 他的眼神中满是关切,不容拒绝。
陈夏至看着手里的钱,又看看虚弱的妻子,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行,听哲娃子的,去卫生所看看。”
这个时候,陈春牛夫妻也赶了回来,是陈燕跑去和他们说了二婶被蜜蜂蛰了的事情,夫妻俩丢下锄头就回来了。
两兄弟做了一个简易的担架,抬着李明珍就去了卫生所。
槽沟离三合公社就四五里路,一口气就到,唐哲没有跟着去,而是把背篓里的肉拿了出来,准备给大舅二舅家各一块分了。
大舅妈把他们兄弟俩送出门,就回屋开始做饭,唐哲还没有进屋的时候,就听到她正在和陈燕说:“快去叫你哲哥和小婉妹来吃午饭。”
陈燕刚跑出门,就和唐哲撞了一个满怀,一下子羞红了脸:“哲、哲哥,我妈喊你和婉妹吃饭。”
看到他手里拎着一大块肉,忙转头喊道:“妈,表哥拿了好大一块肉来。”
第61章 下司犬是什么犬?
唐哲进屋时,吴彩萍正站在案板前和着蕨巴面,灶台上的大铁锅里,水已经烧得滚开,白色的蒸汽不断往上冒,旁边的木盆里,几个削好皮的红苕。
\"唐哲,快进来坐。\"吴彩萍抬头看见他,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她的目光落在他手中拎着的肉上,故作嗔怪地说:\"来就来呗,还这么破费干什么?\"
唐哲将手中的野猪肉放在案板边上,笑着说:\"大舅妈,这是我自己打的野猪肉,给你们拿一点来尝尝鲜。\"
吴彩萍听到这话,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惊讶地打量着他:\"真是越长大越有本事了,野猪都能打到。\"她一边说着,一边继续和面,\"对了,你爹好些没有?\"
唐哲简单说了说父亲的情况。
吴彩萍点点头,语重心长地说:\"那就好,你也长大了,现在家里的担子就落在你身上咯。\"
\"大舅妈,不用麻烦了,我和妹妹都已经吃过了。\"唐哲见她要做饭,连忙说道。
吴彩萍笑着摇头:\"你嘎婆给你烧的红子粑吧?那东西我们自己吃还行,哪能招待客人呢?\"她不由分说地开始切肉,\"你坐着等会儿,很快就好。\"
唐哲拗不过,只得在灶前火膛边的长凳上坐下。
没几分钟,陈燕和唐婉也到了,都在火膛边坐下。
不一会儿,饭菜的香味就在灶房里弥漫开来,吴彩萍做了蕨巴面,又炒了一盘野猪肉,还煮了几个红苕,吃饭时,她不停地往唐哲碗里夹肉:\"多吃点,看你都瘦了。\"
饭后,吴彩萍又给他装了两斤蕨粑面,用报纸包好:\"带回去给你爹娘尝尝。\"唐哲推辞不过,只得收下。临走时,吴彩萍站在门口目送他们,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村道尽头。
回到家,唐婉立刻跑进屋里告诉母亲今天二舅家发生的事情,陈秋芸正在缝补衣服,听到女儿的话,立刻放下针线:\"我要去看看。\"她说着就要起身。
唐哲连忙拦住:\"妈,天都要黑了,你去了也帮不上忙,再说了,我也给了二舅五块钱,有那些钱应该够了。等过两天你再去也不迟。\"
唐自立也从屋里走出来:\"就是,黑灯瞎火的,你一个人去哪行?等过两天,我和你一起去。\"
陈秋芸叹了口气,虽然对两个哥哥当年要一挑红苕叶的事一直耿耿于怀,但真到了有事的时候,她还是放心不下,见丈夫和儿子都反对,她也只能作罢,转身进了厨房准备晚饭。
接下来的几天,唐哲除了在家帮忙,就是和严天明他们打牌消遣。胡静还在等通知,做什么都心不在焉的。初七这天晚上,唐哲特意去找了申二狗,让他明天早一点来家里。
申二狗一家今年过得很是安逸,自从吴良他们被抓后,从赶年那天到现在,申厚植一直没有被拉去戴尖尖帽,家里顿顿有肉吃,日子过得舒心多了。
初八这天,天还没亮,申二狗就来了。唐哲听到黑子的叫声,知道是申二狗到了,连忙起床,他简单弄了点吃的,又把昨天晚上准备好的工具装进背篓。
最近沈月家的黑子,自从三十夜退老爷酒之后,唐哲把野猪头的骨头丢给了它,它就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唐哲家。
看来,人穷的时候,狗肚子里也缺少油水。
\"唐哥,我们今天去哪里?\"申二狗搓着手问道,呼出的白气在寒冷的空气中格外明显。
\"今天我们去斗篷山碰碰运气,\"唐哲一边检查装备一边说,\"听说那边黄羊多。\"
出门时,唐哲学着沈月的样子吼了几声黑子,黑子停在院坝坎下,不再跟着走。
申二狗看着黑子,若有所思地说:\"哲哥,我们经常上山打猎,还是要喂几条好狗才行。\"
唐哲点点头,他早就有这个想法,但好的猎狗可遇不可求,就拿黑子来说,虽然长得高大威猛,全身黑毛油亮,耳朵尖尖朝上,但从小没受过训练。遇到兔子还行,要是碰上野猪山羊这样的大猎物,估计跑得比猎物还快。这样的狗,只适合看家护院。
“再说吧,等遇到合适的狗,就养一条,实在不行,过一些日子,我去下司那边弄一条下司犬。”唐哲淡淡地说。
申二狗问:“下司犬是什么犬?我只知道电影里放过鬼子牵的那种大狼狗,还有就是我们这里的土狗。”
唐哲不知道怎么和他说,下司犬可是国内有名的四大名犬之一,在明朝的时候,还是作为军犬豢养。
两人踏着晨露向斗篷山进发。
山林间弥漫着淡淡的雾气,脚下的枯叶发出细碎的声响。唐哲根据以往的经验,寻找着猎物活动的痕迹。他们在几处兽径上放了套索,然后继续向深山走去。
一路上,申二狗显得有些紧张,不时四处张望。\"唐哥,到这里会不会碰到大猫?\"他压低声音问道。
唐哲摇摇头。虽然烧炭时听过大猫的叫声,但从未真正见过。除了重生前在动物园里,他还没在野外遇到过大型猛兽。
太阳渐渐升高,林间的雾气散去。两人走到一处山坳,唐哲示意申二狗停下,他们在这里设下了几个陷阱,做完这些,已经过了正午,两人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拿出干粮充饥。
休息片刻后,他们继续向四方岭方向前进,这里离任何一个寨子都很远,除了偶尔有采药的人进来,猎人几乎不会到这里,四周的树木越发高大茂密,阳光透过枝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申二狗跟在后面,不时擦擦额头的汗,林间寂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只有偶尔传来的鸟鸣打破这份宁静。
唐哲走在前面,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他知道,在这种地方,随时都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危险。
突然,前方的灌木丛中传来一阵响动,唐哲立即停下脚步,示意申二狗别动,他屏住呼吸,仔细聆听。
第62章 云豹
仔细听了一会儿,唐哲慢慢探出头,发现离他们三十多远米的地方,一个东西正在蠕动,他拍了一下申二狗的手臂,让他紧紧跟在自己的身后,慢慢向那个东西靠近。
离得近了,才看清楚,是一只受了重伤的云豹,体长差不多一米,身上全是伤痕,血迹都还没有干,有的伤口还在往外冒着血。
唐哲和申二狗走到它跟前,申二狗惊讶地哦了一声:“唐哥,是只花猫(豹子)。”
唐哲对他说道:“这不花猫,是云豹。”
申二狗恍然:“怪不得没有花猫大,好像被什么东西咬伤了,这家伙长得这么大,看上去真像大花猫,唐哥,接下来怎么办?”
唐哲对云豹还是有一定的认识,它是一种神秘而迷人的猫科动物。它的体型中等,毛色独特,身上覆盖着大块的深色云状斑纹,宛如云朵般飘逸。云豹的头部相对较小,眼睛大而明亮,透露出警觉和敏捷。
它的尾巴又长又粗,是其身体长度的一半以上,尾端圆润,犹如一条灵活的鞭子。
云豹的生活习性颇为独特。它们是树栖动物,擅长攀爬树木,在树枝间穿梭自如。云豹的爪子锋利而弯曲,能够紧紧抓住树干,使它们在树上行动时如履平地。
它们通常在夜间活动,以其敏锐的听觉和视觉捕捉猎物。云豹的食性广泛,包括小型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等。
唐哲蹾下去,看了看它的伤势,身上好几条口子,但都不是致死的,流的血也不多,见到他们人来,完全没有了力气爬起来。
唐哲把它抱起来,足足有四十来斤,他又拨开它的嘴,看了一下牙齿,确定应该是一只一岁多的年轻云豹。
申二狗见他抱着,担心地说:“你小心一点,你看它的爪子这么长,还有獠牙,万一咬你一口,在这深山老林里就惨了。”
唐哲说道:“没事,它应该是捕猎时,遇到了比它更凶猛的野兽,而且还不一般,因为云豹会爬树,如果是一般的野兽一,在这树林里,根本拿它无法。”
申二狗谨慎地看了看周围:“那我们现在不是很危险?”
唐哲把背篓里的东西都倒出来,拿一个麻袋装着,然后把云豹放进背篓里,从头到尾,它都像一条温顺的小狗一样。
“刚才还在说,要是有一条下司犬就好了,现在有了这只云豹,把它训练一下,可比狗强太多。”
申二狗笑道:“这是野货,野性大得很,怎么驯服它?”
唐哲重新背起背篓,说道:“这个就看造化了,你看它一点也不怕人,我们可以试一下。”
说完,在前面继续走着,走了不远,发现一头小熊死在地上,唐哲用棍子拨弄了一下,还没有完全僵硬。
“看来这只云豹是看大熊不在,就想去偷家,反而碰到大熊,才把它给伤成这样子的,二狗,你把这只小熊装袋子里背起来,我们现在就回去。”
申二狗把小熊装袋子里,不过二十多斤的重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反而是唐哲说的,伤了云豹的是一头熊,让他更加害怕:“唐哥,你说,这头熊崽子还在这里,母熊应该走得不远,万一被它来发现我们怎么办?”
唐哲笑道:“你没有看刚才这头小熊是被树叶埋了一部分吗?说明母熊已经认识到它的崽子死了,还把它埋了起来,而且我敢肯定,这只云豹刚才也是通过装死,才捡回来一条命。”
嘴上虽然说着,但是脚下却没有停步,他们俩谁也不敢肯定,那头母熊到底走了多远?是否还会回来找小熊崽。
都快走出斗篷山了,申二狗才说:“唐哥,我们还有这么多的套索没有安呢。”
唐哲回道:“算了,我看背上这个家伙受伤不轻,快点回去抢救一下,这东西肉又不好吃,皮也被熊弄坏了,死了可惜,活着还能驯化一下试试看。”
申二狗也不再问,一边走着,一边耳朵还竖起来,听着山林中的动静。
就这样两个人算是一路小跑回到了八家堰,到了家,唐哲就把这头云豹放在堂屋里,唐婉看到花斑斑四十来斤的云豹,吓得根本不敢靠前:“哥,你怎么弄一头活的回来,好吓人。”
陈秋芸也是有些害怕,和唐婉躲在一边:“哎呀,阿哲,这东西会咬人的。”
唐哲没有回答他们,对唐婉说:“妹,你去把爹的药酒拿出来我用一下。”
唐婉从一边绕到父母的房间,在床头把药酒拿出来,站在很远的地方递给他:“哥,你不杀它?”
唐哲说:“我杀它干吗?它被熊给打伤了,我看看能不能救活,要是救活了,养得家的话,以后上山打猎,就有帮手,比狗强太多。”
酒精的刺激下,它挣扎得很厉害,不过一会儿,劲缓过去之后,又安静地躺在地上。
唐哲摸了摸它的身上,发现骨头没有断裂的地方,应该是累坏了。
申二狗这时候也把麻袋里的小熊崽倒在地上,唐自立说:“这小熊崽你们也带回来了。”
唐哲说:“麻雀也是肉,何况这熊也有二十多斤,我看它的皮子还很好,说不定也能卖个好价钱。”
唐婉又退到母亲身边,看着熊崽子,走过来摸了摸:“这毛好软和,哥,这只云豹好厉害,连熊都敢杀。”
唐哲又取了一碗水来,找了个竹筒子倒在里面,对着它的嘴喂了几口,停了一会儿,云豹似乎有了些力气,挣扎着想要站起来。
唐自立一直坐在火盆边,这个时候说道:“养条狗,有点锅粑汤就行了,要养这么个玩意儿,它可是顿顿吃肉的。”
陈秋芸啊了一声:“吃肉?哪来这么多肉哦,人都没有吃的。”
唐哲安慰道:“爹,妈,你们就不管了,它顿顿吃肉,自然会有办法弄来肉,现在最关键的是,能不能把它的伤养好。”
就在这时,一直躺在地上的云豹像是受到了某种惊吓,拼尽全力站了起来,往门口冲去。
第63章 求药
看到云豹往门口冲去,在场的所有人都以为这是它的野性未改,怕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到院坝里传来一阵狗的惨叫声。
唐哲连忙几步冲到院坝,只见这只云豹正紧紧地咬住黑子的脖子,黑子受了惊吓,已经瘫倒在地上,嘴里发出凄惨的哀嚎。
原来黑子老远就看到了唐哲他们回来,作为一条经常来他家守嘴的狗,就像见到了主人一样,等唐哲他们到家之后,它就摇着尾巴跟了上来。
不曾想到,他带来了一只云豹,它老远就闻着黑子的味道越来越近,出于本能,它拼尽全力冲了出去,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紧紧咬住了脖子。
唐哲也是被它的速度给惊呆了,就像一道闪电一样,眼前只见到的道黑影。
他连忙上前去,把云豹紧紧地抱着,用力扳开它的嘴巴,黑子脖子上一松,连忙起身,一边叫着,一边夹着尾巴逃走。
要是这只云豹没有受伤,估计今天黑子的小命就要交待在这里。
唐自立说:“看吧,这东西养着,早晚得把队里的鸡呀猪呀这些都给祸害完。”
陈秋芸也被它刚才的样子给惊吓到了,作为唐家山唯一的一条大黑狗,体重和云豹差不多大,但是面对一只受伤的云豹,完全不是一合之敌:“阿哲,要不,还是把它放生了吧,我听说,它的肉是酸的,吃又不能吃,留着万一咬到了人怎么办?”
唐婉见它刚才咬黑子的样子,倒有些舍不得了:“爹,妈,我觉得我哥说得对,万一养家了,以后帮我哥打猎,那样不是更好,反正它也是吃肉的,我哥天天带着它上山,肯定会打很多回来。”
唐自立瞪了她一眼:“你个小姑娘,懂什么,它是野兽,是畜牲,是不通人性的,你以为是猫猫狗狗,可以养得家?”
唐婉嘟着嘴,这个时候反而不怕了,走到唐哲身边,蹾了下去,摸了摸云豹的头:“我不管,反正我要养着它。”
唐哲也说道:“爹,妈,这个事情你们先不管,对了,二狗,你去柴房那边找几根木方子来,给它做一个笼子,我现在去沈老师家里,看看能不能找一点药来给它上上去。”
刚起身,又怕它跑了,去麻袋里找了一条钢丝绳,又在箱子里找了一条布带,给它做了个简易的项圈,然后把钢丝绳一头绑在它的项圈上,一头绑在大门口的地脚方上,用力拉了拉,确定拉不断之后,才去了沈醉亭家。
沈月和安秀芹正坐在火盆边纳鞋底,罗玲还没有出月子,头上包着一块毛巾,抱着孩子坐在火盆边烤火,沈醉亭拿着一份看得有些卷角了的报纸看着,沈国章则是坐在另一边的板凳上抽着旱烟。
见到唐哲来,沈月高兴地问道:“哲哥,你怎么有空来?”
唐哲忙说道:“我来找沈老师找点药。”
沈月忙丢了手中的针线,站起来担忧地问:“你怎么了?”
唐哲笑道:“我没事,今天我在山里捡到一只云豹,受了很严重的伤,刚才用药酒给它消了毒,不过有好几条伤口,我家里也没有药,就来问问。”
沈醉亭放下报纸,说:“捡到那玩意儿,杀了卖皮不好嘛,养着干吗?”
唐哲笑了笑,摸着头说:“我就是养着玩儿,沈叔,你这里有什么消炎药?”
沈醉亭站起身来,走到另一个房间,在一个破旧的木柜里找了半天,拿着出来,对唐哲说:“别的药也没有了,这里有半支软膏,还有一瓶青霉素,你拿去用吧。“
唐哲接来过问:“多少钱?”
沈醉亭说:“要什么钱,不要钱的,拿去用就是了。”
唐哲说了声谢谢就要走,沈月叫道:“哲哥,等等我,我还没有见过云豹长什么样子呢,我跟你去看看。”
说完,跟在他后面就走。
安秀芹说道:“这孩子,这么大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一点也不沉着。”
唐哲出了大门,看到不远处的柴草垛边,黑子正躲在那里偷偷地看着他,见他往这边瞧过来,把头埋进两条腿之间,摇着尾巴。
沈月问:“你看黑子做什么?”
唐哲尴尬地笑了笑:“没有什么,刚才它被云豹咬了,我看它有没有事。”
沈月哦了一声:“怪不得我们刚才听到它乱叫,还以为被谁打了呢。”
到了唐哲家,他先把青霉素拿出来,给它的伤口上倒了一些,几条伤口都是在肚子上,还好云豹灵活,要是这一熊掌拍到它的背上,恐怕早就凉凉了。
沈月和唐婉一样,一开始看到这个家伙,只能隔得远远的,完全不敢靠近,等唐哲把它的药上完,才敢走近,轻轻的伸手摸了摸。
云豹好像知道唐哲是为了给它治伤,从始至终,一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哪怕就是青霉素倒在伤口上,它也只是抖动着肌肉,没有太强的反应。
等把药上完,申二狗才在唐自立的帮助下,把木条方子找来,放在阶沿上,唐哲又从家里找出来锯子斧头这些东西,两个人就开始了豹笼的打造。
沈月和唐婉也在一旁帮着忙,俩姑娘就像亲姐妹一样,有说有笑的,陈秋芸看看天也不早了,进厨房去做晚饭。
唐哲把主要架构给弄好之后,就对申二狗说:“你来把这些木条装上去,我去把那头小熊给处理干净。”
申二狗点了点头:“你去吧,这里我能行的。”
唐哲又去堂屋,把那头熊提到院坝上,沈月跟在他身后,看到小熊,说道:“小可受的小熊,哲哥,你好厉害,不光能打到野猪,连熊都能打到。”
唐哲拿着小尖刀,说:“这熊可不是我打的。”努着嘴指了指躺在大门口的那只云豹:“是它咬的。”
沈月仔细看了看那头云豹,叹道:“小家伙个头不大,凶猛得很呢,它又是怎么伤成这样子的。”
唐哲说道:“我猜是它咬了这头小熊,被母熊能弄伤的。”说着,就把怎么遇到云豹和小熊的事情简单和她说了一遍。
第64章 留恋的人
他熟练地把熊皮剥了下来,才看见这只小熊的后脖子处,四个深深孔洞,谁能想到,一只小小的云豹,咬合能力竟然这么强,怪不得能称为豹中的剑齿虎。
把熊肉拿去厨房之后,他又把熊肝割了一块,拿到云豹嘴边给它吃,也许是虚脱了,还没有回过力来,它只是闻了闻,张了张嘴,并没有吃。
唐哲又把熊肝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送到它的嘴里。
血腥的味道,唤醒了它的本能,不多时,竟开始吃了起来;唐哲嘴角露出了微笑。
等把云豹喂好,他又去竹林里砍了一根竹子,把它破成拇指宽的条状,把熊皮撑开,再用刀把上面的脂肪给刮掉,然后挂在墙上等它风干。
四个熊掌暂时又没法处理,只能先放在屋里。
快吃饭的时候,沈月说什么也要回去,陈秋芸从厨房里出来喊道:“小月,就在我家吃了再去,马上就好了。”
唐婉也说:“就是,小月姐,我妈都做好了,就在我家吃,吃完我们打升级耍。”
沈月看了看唐哲,唐哲说:“是呀,我妈都做好了,就在这里吃了回去吧,你还没有吃过熊肉,尝一尝。”
沈月只好应答了下来,去厨房帮着端菜。
饭后,四个年轻人打了一会儿升级,唐自立和陈秋芸见他们玩着,先回房去睡下了。
等到了晚上九点左右,沈月看看天也不早了,说:“要不我们明天再玩吧,我得回去了。”
申二狗也说:“那我也回去了,唐哥,我明天还要一早过来吗?”
唐哲想了想说:“明天先不忙过来吧,后天一早过来,我们今天才去下的套索,估计要等一天。”
申二狗应了一声好,就准备出门,唐哲忙把他叫住,分了两斤熊肉给申二狗带回去,想到沈醉亭今天没有收药钱,又切了两斤熊肉交给沈月带回去。
第二天一早,大队的广播里就在播着,让大家吃了午饭就去大队部集合,也没有说什么事情。
一家人吃了饭,陈秋芸问:“叫大家去大队,会有什么事呀?”
唐自立说:“我估计是重新选大队长的事情,自从吴良他们进去了,我们大队一直没有大队长,别的大队都在忙着春种了。”
到了大队,果然赵怀仁他们都在。
胡静看到唐哲和唐婉,对他们招了招手,兄妹俩走了过去。
“胡静姐姐,你的批复文件下来了吗?”唐婉问。
胡静点了点头:“嗯,昨天我去公社拿到的,过了今天,我也准备回去了,叫你过来,是我这里有几本书,送给你,你要好好学习,现在放开高考了,等几年,你考个大学,到省城去读书,到时候来找姐姐玩。”
唐婉接过书,有些不舍地说:“胡静姐姐,你回去了省城,还会回来吗?”
胡静看了看唐哲,见他看着别处,有些失望地说:“到时候再说吧,这里又没有我留恋的人。”
唐哲本来是看远处有没有沈月的身影,没有看到,就把头转回来,刚转过来,就和胡静的目光相对,胡静有些幽怨地看了他一眼。
唐婉说:“胡静姐姐,难道我不是你留恋的人吗?”
胡静看唐哲看着她,尴尬地笑了笑,捧着唐婉的小脸蛋说:“婉婉也是姐姐留恋的人,等有机会,我一定会回八家堰来看你的。”
唐婉重重地点了点头:“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唐哲问:“胡知青,你明天就要走吗?”
胡静说:“是的,批复文件已经下来了,怎么,你要送我吗?”说完,紧紧地盯着唐哲的眼睛。
唐哲想了想,说道:“行,我明天送送你吧。”
胡静本来平静的脸上,一下子红了起来,她比唐哲要大三岁,要不是因为这场运动,他们之间根本连面都不可能见到的。
但是,从除夕那天开始,她突然发现,这个唐哲,和她以往认识的完全不一样,不仅仅是年轻帅气,更重要的是,好你懂得很多很多。
就在她还想说什么的时候,苏朝恩走了过来:“胡静,赵书记找你呢。”
胡静应了一声:“知道啦,我马上就来。”走的时候,对唐哲说:“那明天我在这里等你。”
唐哲嗯了一声,并没有多想。
差不多一点半的时候,大会才正式开始,让大家奇怪的是,首先上台的,并不是大队书记任德明,而是公社书记赵怀仁。
赵怀仁上台就讲:“因为吴良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已经移交到县公安局,任德明因为监管不力,经公社党委研究决定,免去他八家堰公社书记一职,现由公社派驻一名同志到八家堰来兼任大队书记,另外,今天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为了不耽误春耕生产,我们要选出八家堰大队的大队长和会计人选。”
“现在,就由我介绍一下公社派驻八家堰大队书记,蒋浩然同志,大家欢迎!”说完,带着鼓起掌来。
台下的群众也都鼓起了掌,但更多的是在交头接耳地聊着这突如其来的变故。
“吴良真是个灾星,不光害了他自己,还害了任书记。”
“就是,连他妹夫也跟着倒霉。”
“倒霉就对了,他们在位的时候,我们全大队哪家不跟着倒霉?我还听说,当时吴良和唐自强说过,唐家山留唐自强一家做人种,我们姚家弯就留姚有恒家做人种,申家岭留申红兵一家做人种。”
“这话我听说过,你们看,从三年自然灾害到现在,我们大队一千多人,现在还剩下多少人?就拿我们申家岭来说,原来一百八十来口人,现在只剩下九十二口,都是前些年饿死的呀!”
“反正我觉得公社就是对的,那任德明也不是什么好鸟,这些年也没少整人。”
……
台下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赵怀仁在台上压了几次手,都没有能让台下的安静下来,他只得提高音量:“乡亲们,经过我们会前准备,大队代表提名,我们提名了三名候选人,为了八家堰大队将来的发展,今天,你们就要投上你们宝贵的一票,选成能为你们当家作主的人来。”
第65章 笨驴
赵怀仁说完,又念了一遍候选人的名单:“下面,我宣布,八家堰大队大队长侯选人名单如下:唐孝贤、姚志刚、申腾飞三个人,一会儿你们拿好了票,你们觉得能够为你们办实事的人,在他的名字下面画个圈就行了。”
然后几个知青和公社的工作人员就把票拿了出来,分组发给在场的成年人手中。
台下议论声又开始了:
“再也不投他姓吴的了,狗日的专整人。”
“就是,还有姓唐的。”
“姓唐的还好,要怪就怪唐自强没有主张,什么都听他舅子的,哪怕吴良放个屁,他都觉得得香的,我看唐孝贤就不错,读过几年书,又当过兵。”
“反正我觉得,我们们申家,就算选一个木头桩子放那里,也比他姓吴的来做强一万倍。”
“……”
好不容易等投票结束,严天明负责唱票,胡静负责计票,不久结果就出来了,唐孝贤高票当选大队长,然后申腾飞当选为了会计。
赵怀仁又上台讲了一会话,然后是唐孝贤作表态发言,最后又是对吴良的事情作了批斗,让大家引以为戒。
散会之后,胡静把唐哲叫住:“唐哲,那明天你早点来送我吧。”
唐哲问:“你打算几点钟走?”
胡静想了想:“城里到林城的车,一天就一趟,九点就要发车,我得早一点,反正六点之前必须出发。”
唐哲尴尬地笑了笑:“行,鸡叫三遍的时候,我就来叫你。”
农村的公鸡,一般都要晚上三点钟左右叫第一遍,四点左右叫第二遍,第三遍的时候,已经五点过了。
刚准备走的时候,胡静又把他叫住:“哎,你没有时间,要不这样吧,我这块表送给你。”说完,从手腕上取下她那块上海牌手表,递到他面前。
唐哲连忙摆了摆手:“不,这东西这么贵重,我不能收你的。”
胡静塞过来:“给你就拿着呗,我回林城了再买一块就是了。”
唐哲看了一眼,这一块是上海全钢手表,价格要一百二十块,而且不是想买就能买到的。
胡静问道:“对了,你知道怎么认表吗?这个是时针,这个是分针……”
唐哲说道:“认识,现在是下午四点二七十分。”
胡静瞪着眼睛看着他:“你以前是不是用过?”
八家堰这个地方,除了几个知青有块手表外,以前就只有吴戴着一块,其他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歇,根本没有一个精确的时间。
唐哲不知道怎么说,想了想,说道:“我在供销社买东西的时候,跟他们学的。”
胡静有些不相信地哦了一声,然后说:“记得每天晚上要上发发条,要不然就走不准。”
唐哲说:“行,今天晚上我就留着,明天保证完璧归赵。”
说完,也不管胡静什么表情,自顾自地走了。
胡静呆呆的站在那里,嘟着嘴,心里暗骂了一声:“笨驴!”
唐哲如何不知道胡静的心思,他在意的,完全不是胡静比他大三岁,而是他们根本就不是一条线上人。
胡静是林城来的知青,他只是邛水八家堰大队的一个农民,而且能够提前拿到回城批文的家庭,都不是一般家庭。
这一世,他不想大风大浪,风风光光的过一生,只想平平淡淡,舒舒服服的陪着家人,这样的日子,胡静是不可能适应得下来的。
他们永远处于两个平行的空间。
让他想到了一首叫《偶然》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需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我的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心中默颂着这首诗,走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昨天是外和申二狗说了,要去斗篷山收套索,又转头往申家岭去。
申二狗还不到十八岁,是没有投票资格的,所以他今天没有来,申大凤一个人来的,把申厚植的票也代投后,早早就回去了。
她觉得,家庭成分在那里,不管是谁上来做队长,对他们家来说,都是一样的,不会有任何一点点改变,如果真要让他选一个合适的人选,她倒觉得应该投唐哲一票,所以,投了票,没有等出结果,她就回去了。
唐哲到申二狗家,和他说了明天有事情,去不成斗篷山,让他自己做想做的事情。
申二狗脸上有些失望,他还欠着唐哲那么多钱,如果不尽快去帮他干活还上的话,再过几天春耕一天始,基本上就得在大队里干活,自己的时间就更少了。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放心吧,以后干活的日子还多着呢。”按照时间算下来,农历的端午节开始,邛水就要实施土地包干到户,只有四个来月的时间,土地下户之后,计划经济也会逐渐被市场经济给代替。
回家后,又去看了一下那只云豹,父亲走得比较慢,他们也才到家没有多久,唐婉看到他,说:“哥,我把昨天剩下的那些熊肝喂了它一些,都吃完了。”
唐哲从笼子的空隙中伸手进去摸了摸它,它本能地躲开了,看来精神不错,体力也恢复了不少。
唐婉又说:“哥,要不,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你说,叫它小花怎么样?”
唐哲摇了摇头,说:“这个名字一点也不好听,一只公豹子,叫个小花的名字,以后,叫它六六吧,等它的伤养好了,你也可以经常去溜六六。”
“溜六六?”唐婉重复了一遍:“可是我有些怕它,万一咬人怎么办?”
唐哲笑道:“现在还不行,它还没有把我们当成自己的主人,等多养一段时间就好了,对了,明天我要去城里一趟,你记得把剩下的熊肝喂给它吃。”
唐婉应了一声,陈秋芸在厨房喊道:“婉婉,快来给我烧火,做饭吃啦。”
“妈,我这就来,”然后又对笼子里的云豹说:“六六乖,我做饭去啦。”说完,还对着唐哲做了一个鬼脸。
第66章 送别
晚饭后,唐婉拿出胡静送给她的书看起来,唐哲和爹妈说了明天要去城里一下,便回到房间,打开箱子,从里面找了一块透明的水晶,拿了一块拳头大的,放在衣服包里,又把手表取下来,上好了发条,便早早地睡了。
鸡叫三遍的时候,唐哲拿起枕边的手表看了一下时间,五点零五分,忙起床穿好了衣服,随便在碗柜里找了点盛饭热着吃了,就往大队部去。
知青们都已经起床,胡静今天走了之后,留在八家堰的知青就只有四人了,四个人眼神中都有些落寞。
张月娥是女生,看着空空的床位,忍不住流下了眼泪,胡静抱了抱她,说:“月娥,有机会到林城的话,一定要来找我,地址我留给你了,我到家之后,会马上给你写信来的。”
张月娥点了点头:“你一定要记得,经常给我写信,我会想你的。”
严天明说:“胡静,要不我们今天都送你去县城吧?”
胡静摇了摇头,说道:“大队才选上队长,还有好多事情要你这个知青队长协助他完成呢,我可不能因为我个人的私事,耽误了大队的公事。”
苏朝恩说:“这么两大包东西,你一个人怎么拿得动?”
胡静笑道:“放心吧,我请了自立叔家的唐哲来帮我,你们就安安心心在这里工作,我相信用不了多少时间,大家肯定都能回去的。”
杨胜学叹了口气,说:“上面的文件倒是下发了好久,允许有条件的回城,这个有条件,也不知道是什么条件,反正我是申请了好多回,一直被拒绝。”眼神里流露出一股羡慕的神色。
唐哲到的时候,几个人正坐在胡静和张月娥的寝室里等着他,见他进来,胡静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唐哲,真不好意思呀,要麻烦你送我,你看这么多东西,我一个人拿着还真有些吃力。”
唐哲把手放在嘴边,哈了几口热气,说:“没事的,我找根扁担来挑着,都快六点了,你九点钟的车,我们要快点走才赶得上。”
公社到县城虽然在五十年代末就修通了公路,除了几辆拉货的拖拉机和几辆马拉车偶尔跑跑,平时根本见不到一个车影,更不提这么早的时间了。
严天明他们四个人把胡静送到了打尖坳,张月娥竟然哭出了声音,眼泪哗哗地流。
胡静只背了一个斜挎在肩上的军绿色帆布包,走到张月娥身边,拿出一方手帕来替她擦了擦眼泪:“月娥,我这是回城,你应该替我感到高兴,不要哭了好不好。”说着,自己的眼泪也流了出来。
没有人更能体会她此刻的心情,从林城那个家属小院里的小公主,来到这个鸟不拉屎地的方,从一个连锄头镰刀都不会用的城里小姑娘,在这里成长,蜕变……
这几年一路走过来,张月娥已经变成了比她亲姐妹还要亲的亲人。
苏朝恩拿出几个煮好的鸡蛋:“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胡静同志,没有酒,这几个鸡蛋,你拿在路上饿了吃。”
他平时虽然大大咧咧的,昨天晚上,他用了一斤粮票,在大队里换了六个鸡蛋。他是铜城的,铜城离林城五百多公里,千里之遥,此去一别,说不定就成了永别。
胡静接过鸡蛋,哽咽着说道:“你们都不要再送了,回去吧。”
看着胡静转身,张月娥开口唱道:“春季里来么百花香,知识青年下了乡……”
这首〈知青四季歌〉,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一首歌曲,见张月娥起了个开头,严天明他们三个人也跟着唱:“立志接受那再教育呀,革命豪情满胸膛……”
胡静怔住,停下了脚步,也跟着唱了起来:“夏季里来忙双抢,收割又插秧……”唱着唱着,泪水再次模糊了双眼。
就在快唱完这首歌的时候,突然看到不远处,十几支松油火把下,一群人正往这边赶过来,领头的是昨天刚当选的大队长唐孝贤,老远就看到了打尖坳这边手电筒的光亮,边跑边喊:“胡知青,等一等,等一等……”
胡静愣住了,对严天明说:“是你告诉他们的吗?”
严天明摇了摇头:“我没有呀!”
其他几个人也摇了摇头:“我们都没有。”
胡静转头看了看唐哲,见他一脸懵的样子,相信更不可能是他。
不多时,唐孝贤和申腾飞他们就跑到了面前,胡静才看清楚,来的都是八家堰大队的干部和代表。
唐孝贤走上来,一把拉住胡静的手说:“胡知青,你看你走也不提前找个招呼,我也是昨天晚上才听赵书记说的。”
本来知青离开,是必须要由大队书记和队长签字,但是八家堰最近的情况特殊,任德明被免了职,吴良又被抓了起来,所以胡静的文件,是直接由公社签字的。
胡静忙说:“唐队长,乡亲们,你们这样热情,弄得我更不好意思了,本来我就是不想打扰大家,才走这么早的,谢谢大家这三年多来,对我这么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的照顾,在八家堰,让我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也结交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朋友和伙伴。”
唐孝贤说:“胡知青,什么都不说了,这里是乡亲们的一点心意。”说完一招手,申腾飞和其他几个人就把带来的东西都拿了上来,有核桃,板栗,花生,还有天麻、三七这一类的中药。
胡静忙说:“唐队长,大家都不容易,这些东西我没法收,而且,我也没法带。”
唐孝贤嗨了一声:“胡知青,我都已经安排好了,昨天晚上我就和赵书记汇报了,今天用公社的拖拉机把你送去车站,走,我们现在就去公社。”
然后又转头对申腾飞他们说:“行了,你们就都回去吧,我把胡知青送去公社就回来。”说着,把带来的这些东西分成两个麻袋装了,找了一根木棍做扁担,挑在肩上。
胡静擦了擦泪水,转身挥手告别,身后,又传来张月娥他们唱的《知青四季歌》……
第67章 叫我静静
等走出了好一段路,唐孝贤才看到,前面挑着东西的是唐哲,他们一个小队,知道唐自立每年都会请这些知青去家里吃饭,看到唐哲一直不说话,他问:“唐哲,你今天不去山里吗?”
唐孝贤按辈份来讲,比唐哲要大出一辈,应该叫他叔:“叔,胡知青昨天给我讲她东西有点多,让我给他挑一下东西。”
唐孝贤哦了一声,又说:“我知道你小子天天进山里去,这冬天没有活干还可以,等过几天种洋芋的时候,你可不能再去山里咯,大家都上工,你不去,还以为我偏心呢。”
唐哲嗯了一声,不再说话。
新官上任三把火嘛,第一把火怎么烧最好,当然是枪打出头鸟效果最佳。
唐哲当然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反正现在也只有四个多月了,过了这四个月,大集体解散,换成各家各户小包干,愿做就做,不愿意做,饿死和别人也没有关系。
到时候,也不再论比子,能干肯干的,家里有余粮,偷懒不干的,只能饿肚子。
到了公社,唐孝贤找到了公社的拖拉机手汪远新,从包里拿出一包魔力香烟塞到他的手里:“汪师傅,麻烦您!”
唐哲看到他塞烟的动作,觉得唐孝贤还真会处事,要是任德明或是吴良,有了书记的话,那就是圣旨,从来不会比他们等级低的人客气。
汪远新收下烟,笑着说道:“书记安排的,你放心,我保证安安全全把她送到车站。”
唐哲把东西都搬到了车斗里,又把胡静拉了一把,等她上了车,找了一个装被子的麻袋垫在屁股下面坐下去,又指着另一个麻袋对唐哲说:“你坐那上面软和一点。”
唐哲也坐了下去,唐孝贤走的时候,对唐哲说:“唐哲,你可一定要把胡知青平平安安的送上车,要是有什么闪失,我拿你是问。”
唐哲点头道:“放心吧,队长,我保证完成任务。”
汪远新拿出一个摇把,伸到拖拉机头处的一个小圆洞里,使出浑身力气,用力摇了起来,柴油机转动了几圈,却发动不起来。
一连试了好几次,都只差一点,唐哲说道:“汪师傅,是不是温度太低了,用火烧一下就行了。”
汪远新看着唐哲,说道:“小伙子,看不出你还懂这个洋玩意,应该是温度太低了,你来搭把手,帮我一下。”
说完从驾驶位下面的工具箱里找出一根用铁丝绑住的布团,伸到油箱里沾了一点柴油,用火柴点燃了,交给唐哲。
唐哲接过来,把它伸到吸气口处,烧了一会儿,汪远新再次拿起摇把,转了几圈,柴油机轰隆隆地响了起来。
汪远新散了一支烟给唐哲,他摆了摆手:“我不会抽。”其实,这一世,他不想再接触这个东西,毕竟对身体不好。
汪远新笑道:“年轻人,不怪叔多嘴哈,烟搭桥,酒开路,社会在变化,你们以后经常要去外面闯,总得学会才行。”
唐哲只是干笑了几声,并没有说话。
汪远新坐上驾驶位,说了句:“坐好啦,我们现在就走。”
拖拉机的颠簸程度,在这坑洼的泥砂公路上,简直就像坐过山车,发动机轰轰响着,说什么话都听不清楚,一路上两个人只看着对方不停地点头。
有车就是快,一个小时左右,就到了车站,胡静和唐哲把包都拿到候车室,然后出了介绍信,把票先买了。
离出发还有一个多小时,唐哲说:“胡知青,东西就先寄存在这里吧,你就要回林城了,以后想吃绿豆粉可就难咯。”
胡静小声地说:“以后不是还有你在这里嘛,我想吃了,就来找你。”
“好啊。”唐哲说完,就有些后悔了,继续说道:“就怕山高路远水长,再难见一面。”说完,也不等胡静再说话,忙出来招呼汪远新:“汪师傅,你忙不忙,要是不忙的话,我们一起去吃碗绿豆粉了再和你一起回去吧。”
汪远新反正都出来了,工分照拿,乐得有人请吃饭,笑道:“好,你说怎么安排,我听你的。”
一起去国营饭店早餐部,三个人又回到车站,唐哲送她到候车室,把手表从手腕上摘下来,递给胡静:“胡知青,昨天就说了,完璧归赵。”
胡静眼神一下子就黯淡了下来:“我都说了,送给你留住个纪念,你要是这样,我就真的生气了。”
唐哲忙说道:“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两人就这样推来推去的,胡静红着脸说:“车站里这么多人呢,让人看到多不好,你快收下。”
唐哲无奈,只能收了起来,然后从衣服包里摸出那块水晶:“胡知青,这个,是我在山上找到的,送给你做个纪念吧。”
“水晶?”胡静忙说:“这东西比我那个手表贵重多了,我不能收你的。”
唐哲硬塞过去:“胡知青,你就收下吧,这玩意我好几块呢,想要的时候,我再去挖就是了。”
“你在哪里挖的?”胡静来八家堰好几年了,从来没有看到有人挖到过水晶。
唐哲也不隐瞒她,说:“在大水溪沟里挖的,就是石柱岩下面的沟里。”
胡静说:“你有机会,一定要去林城一趟,那里有专门收这个东西的,价格还很高,而且,你这块水晶这么大,透明度这么高,至少可以换我五块手表。”
唐哲并没有表现得很惊讶,反而淡定地说:“来而不往非礼也,你送了我手表,我只是送了你一块石头,但总比‘梵净无所有,聊赠一枝春’这种空话强一点。”
胡静接过水晶,笑道:“好一个梵净无所有,聊赠一枝春,想不到你还很有学问,可是我听说你没有读多少书呀。”
唐哲尴尬地一笑:“胡知青见笑了,我只是随口乱编的。”
胡静说:“你的一番乱编,可一出口就改了陆凯的名句呢,还有,以后不许叫我胡知青,叫我胡静或者静静。”
唐哲哦了一声,面对着热情似火的胡静,他心里想着:我现在只想一个人静静。
第68章 红苕好吃
心里那样想着,嘴上却说:“好的,胡静,那我先回去了。”
胡静心里一阵失落,说道:“还有一会儿才开车呢,你不等送我上车吗?”
唐哲看着不远处的汪远新,说:“汪师傅忙着回去,我反搭他的车顺路回去。”
“好吧。”胡静低着头,淡淡地说:“那你小心一点。”
唐哲点了点头,帮着胡静把行李搬到车上之后,就和他挥手告别。胡静坐在座位上,看着唐哲远去的背影,一阵心酸突然涌上心头。
她打开自己的帆布包,拿出一个笔记本来,在上面写道:
车窗外伸出一片挥动的手
每一双眼含的温存不是对我
只有那那云、那山
还有邛江内的一滴山泉
悄悄的为我送别……
等她停下笔,纸张早已被泪水浸湿,她合上笔记本,握着那块水晶石,仰着头,努力地想把流出的泪水逼回去,才发现这么做,完全是徒劳。
唐哲回到汪远新身边,说了声:“汪师傅,我们现在走吧?”
汪远新点了支烟,取出摇把,这一次,很轻松的发动了起来。
回去的时候才中午,到打尖坳,他拐上了去申家岭的路。
申二狗一家正在吃午饭,申大凤忙给他盛了一碗红苕:“净红苕,不知道你吃不吃得习惯?”申大凤有些不好意思。
唐哲也不客气,接过碗说:“红苕好吃,甜甜的,像吃糖一样……”
话还没有说完,申二狗又给他的饭碗上盖了一大勺熊肉,憨笑着说:“尝尝我姐做的熊肉。”
唐哲尝了尝,虽然不如母亲做的好吃,却不知道她在里面加了什么料,有一种特殊的味道,吃进嘴里,让人回味无穷。
他不禁问道:“大凤是放了什么调料,这么好吃。”
申大凤笑道:“哪里有什么调料,就是放了点山萘在里面,我公说他们以前去打仗的时候,在部队吃牛肉,有一个施县的,参军之前,他家就是开的牛肉店,每次做牛肉,都会放一些山萘叶子,那样牛肉特别香,我看这熊肉和牛肉都差不多,也就去沟里挖了点来放在里面。”
唐哲对申大凤能灵活运用所听所学的本事还是很赞成的,说:“大凤,你这样子,以后最适合去开个餐馆。”
大凤笑道:“唐哲哥你说笑了,就我们家这种成分,再想着去开馆子去搞那些投机倒把的事情,那可是罪上加罪。”说完,想着二狗也在帮着唐哲,觉得说错了,尴尬地低着头,扒着碗里的红苕。
唐哲见她这个样子,连忙说:“我说的又不是现在,以后日子总会变好的。”
申大凤叹了口气:“真要是有那么一天就好了。”
等吃完饭,唐哲叫上申二狗先回了一趟家,到家后,首先去看了看六六,精神头明显比昨天好多了,见到唐哲来,也不再惧生,躺在笼子里一动不动,身上的伤疤也开始结痂。
“还好,没有发炎化脓!”唐哲自言自语了一声,然后回到屋里,拿了工具就和申二狗出发去了斗篷山。
专业的猎人,都要等过了十五才会上山,唐哲自认为自己不是专业的,在他的心里,没有那么多的规矩。
只要能让家人过好,不再受冻挨饿,比什么都强。
到了斗篷山,收获不算很多,只有两只黄猄,一只猪獾,还有两个套索伐杆弹了起来,但是没有套中,申二狗连连说可惜。
唐哲倒是波澜不惊,淡淡说道:“二狗,打猎这种事情,就是这样,不要对每一个套索都充满了希望,希望越大,失望也会越大。”
申二狗点了点头:“唐哥,我懂了。”
唐哲又说:“我们运气算是最好的了,你看那些猎人拿着枪进山跑上一两天,也不一定能有多大的收获,第一,是运气,第二,许多动物都是夜晚才开始寻找食物,相比起拿枪打猎,我们用套索,更轻松省力。”
申二狗说:“省力是省力,要是突然遇到,那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跑了,唐哥,现在大队长也是你们唐家人,要不你找一下他,从民兵连那里搞一支枪出来用,反正子弹你也有的。”
申二狗上次给了唐哲一包子弹,一直没有派上用场,就是因为少了枪。
唐哲说:“再说吧,也不能靠打猎过一辈子,你说是不是。”
收了套索,又重新换了几个地方安上。
一直到了晚上很晚,他们才回到家里,父母和妹妹都已经睡觉,唐哲点了煤油灯,打开碗柜,里面还有小半盆子红苕饭,拿出来在锅上热了,就着一点素辣椒酱就和申二狗吃了起来。
吃了之后,又把黄猄和猪獾的皮给剥好,内脏也拿了一个旧木盆装起来放在一边给六六做食物。
两个人忙完这些之后,唐哲看了看时间,已经晚上十一点过,随便洗了洗,就一起睡了。第二天还是天没有亮,唐哲就把挂在楼椽上的刺猪肚取了下来,虽然表面已经被风得半干,那种臭味还是很强烈,用一块报纸包好,和猎獾肉一起放背篓里,另外两只黄猄,申二狗用扁担挑着。
到了纸厂找到李守业,他看了看货:“这两只黄羊(黄猄)不错,你卖什么价?”
唐哲说道:“价格你定吧,相信你不会让我吃亏的。”说完,从荷包里摸出一包魔力烟来,塞到李守业的手里。
李守业悄悄地看了一眼,笑道:“你这孩子,真上道,这种野货是很难得的,就按五块钱一斤收了。”
唐哲又指着背篓说:“我这里还有只聋猪(猎獾),你要的话,便宜一点。”
李守业走到背篓边,一股子腥臭味扑鼻而来,他用手捂住鼻子,说:“这个东西太臭了,没有几个人爱吃。”
唐哲忙说:“要是有酒,用酒烧一下,腥味就去掉了,刚过年,领导和大家又不在一个桌子上吃饭,这种野味,也不是常有的,说不定你们厂里的领导就爱这种味道呢?”
第69章 不同位置的人,性格也会发生转变吗?
李守业想了想:“你说的倒有些道理,这样吧,就算六块钱吧,不用过秤了?”
唐哲根本没想到他会出这么高的价,忙说:“行,谢谢李师傅。”
把黄猄过了秤,然后开好了票,他就去找冯月芝:“婶子,新年好!”
冯月芝刚来上班,看到是唐哲,笑道:“小唐来啦,今天又来送货吗?”
唐哲把票递了过去:“运气好,打到两只山羊子。”等冯月芝把账结给了他,他从背篓里取出那个刺猪肚子:“婶,这是上次你要的刺猪肚子,我给你带来了,你把它挂在通风的地方,等风干了才能用。”
冯月芝接过去:“谢谢你啦,小唐,呕,这东西可真臭。”
唐哲笑道:“就是太臭了,你最好挂在窗子外面,要不然屋里都是一股子味。”
等唐哲走了,冯月芝把它挂在了走廊尽头的一个铁钩子上,下班再带回家去。
又随便拉了拉家常,唐哲去了一趟东门桥,那边的巷子里,过完年刚上班,没有了年前的热闹,只有同个人,守着一些他用不着的东西。
然后又去国营饭店吃了个午饭,然后把那几张皮子也拿去齐春那里。
齐春见到他,问:“兄弟,又有什么好货拿来卖?”
唐哲把把背篓里的麻袋取出来,把那几张还没有干透的皮子倒了出来:“齐主任,你看这些东西收吗?”
齐春看着地上的一堆皮子,说道:“收啊,怎么不收,不过,下次你最好把它晒干了拿来,我们这里下班了,就没有人看管。”
唐哲应了一声,把皮子卖了之后,又去供销社,找了之前熟悉的那个营业员,换了一些大米,才和申二狗回家。
还没有到家,就看到唐孝贤在从唐老三家出来,往他家走,见到唐哲,忙喊道:“唐哲,你去哪里来了?”
唐哲转头问:“孝贤叔,有事吗?”
唐孝贤看着他背着背篓,申二狗挑着箩筐,就知道他们肯定又是去城里了来,走近了才说:“你是不是又去城里卖野货了?我听说最近可查得严,都抓了好多人,你要小心一点。”
唐哲嗯了一声:“谢谢孝贤叔提醒。”
唐孝贤又说:“对了,正要去你家里,你爹和你妈身体都不好,不能上工,明天你和你妹都要去上工,开始翻地种洋芋。”
然后看着申二狗说:“还有你,二狗,你回去也和你姐说一声,综合农场的猪草不能断,最近她们几个有点偷懒,每天那几头猪都吃不饱,乱拱圈,老是跑出来。”
申二狗嚅嚅地说:“知道啦,队长,我回去就和她说一声。”
唐孝贤满意地点了点头:“嗯,你明天也不要在家里闲着,也是一个壮劳力了,去地里种洋芋。”
申二狗应了一声,唐哲问:“队长,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去种一天洋芋,能评到几个工分呢?”
唐孝贤脸色有些不好看,说:“以前你都是算六个工分,现在大了,给你算八个工分吧,像二狗,才十六岁,还是只能算六个工分。”
唐哲听了,有些不高兴:“怎么别的成年人,最高的能拿到十二个工分,一般少的也能拿个十个工分,要是这样的话,我就不去了。”
唐孝贤脸色一黑,说道:“你要是敢不去,到时候你们一家一斤粮食都分不到。”
现在唐哲根本就不怕分得到分不到粮食,以前父亲一年干到头,没有好好休息一天,一天下来,吴良也只给他评个七八个工分,八家堰这种山地,水田本来就少得可怜,除了被吴良他们贪污之外,平均下来,一个人只能分到几十斤大米,红苕洋芋这些,一个人也不到一百五十斤,到唐哲和申二狗这样的家庭中,分得就更少了。
“反正做也是吃不饱,不做也是吃不饱。”唐哲反驳道:“我以为你和吴良不一样,没想到还是一个卵德行。”
唐孝贤被唐哲骂,怒火一下子就起来了,他本来也没有读过书,只是在部队认了几个字,性子又直:“你个狗日的连长辈都敢骂,看老子不打死你。”
唐哲也没有怕他,说:“如果你想靠你的拳着让我屈服的话,那可以试试,不要以为你学了几天军体拳,我就怕你。”
唐孝贤刚当上队长,不想失去了威信,说:“大队记工分,都是有标准的,只要你干的活能达到十二个工分,肯定会把你记上去的。”
申二狗也问:“那我干活也不比别人差,为什么也只能拿到六个工分?”
唐孝贤没想到这个老兵痞的孙子,从来不敢在别人面前大声说话的人,现在也敢和他顶了起来,骂道:“反正你们爱去做去做,不去做一个工分也挣不到,老子有的是办法收拾你们。”说完手往背后一背,就往沈醉亭家去了。
唐哲摇了摇头,以前感觉这个唐孝贤还不错,不管是在队里干活,还是平时帮着邻里之间干一些私活,都不你是吴良那一类的人。
难道处于不同位置的人,性格也会发生转变吗?
看着唐孝贤走了,申二狗胆怯地问:“怎么办,唐哥,他不会真的整我们家吧?”
唐哲说道:“不管他,他就是想'新官上任三把火',在大队里立个威,不过他还不清楚,这天快要变了。”
申二狗不明白,忙问:“变天?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唐哲说道:“还有四个月你就知道了,先回家吃饭吧。”
回家之后,他把路上遇到唐孝贤的事情说了一遍,唐自立黑着脸,叹道:“我说你也真是的,怎么会和他顶撞呢,人家刚上任,你就要去当这个出头鸟,没有了工分,一家人等着被饿死呀。”
唐哲不服气地说:“爹,以前您天天挣工分,还有我和妹妹的,一家人一年到头,也只差饿死。”
唐自立叹道:“你这个烂脾气,也不知道是跟谁的。”
陈秋芸白了他一眼:“跟谁的,当然是跟你们姓唐的,你们俩兄弟,你看看你爹,你哥,哪一个不是直脾气,就你一天是个老好人,倒是你,不知道是跟的谁。”
第70章 扶贫不扶懒
唐哲见父母说得越来越没有了边,忙说道:“爹,妈,你们担心什么呢,就算不去大队上工,我们也不会饿死的,现在环境变了,政策也越来越好,东部沿海一些地方,土地都包干到户,我估计,再过几个月,我们大队也一样会土地包干到户。”
唐自立哼了一声:“打了几个猫猫,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你不去做,到时候吃什么,我们一天虽然工分挣得不如别人的多,至少一年到头,粗粮野菜混着,也能混个半饱。”
他显然没有听到唐哲说的土地包干到户的事情,倒是陈秋芸在一旁听得真切,问:“阿哲,你说的是真的?土地要包干到户了?”
唐哲点了下头:“是的,我估计今年就会实行包干制。”
陈秋芸对唐自立说:“听到没有,老唐,你儿子说的要土地要包干了。”
唐自立靠在墙上:“你听他瞎说,他又不是县长书记,说了能算?”
唐哲见把父母的火气给引开了,也就不再和他们争论,反正他觉得,现在唐孝贤给自己只定个八个工分,这是明显不合理的。
陈秋芸见唐自立气鼓鼓的坐在那里生闷气,也不想和他再说什么,站起身去厨房做饭去了。
不一会儿,唐婉从外面回来,唐哲问:“你去哪里了?”
唐婉说:“我去小月姐家了来,沈阳哥家的儿子今天满月,妈让我去送了几个鸡蛋去。”
他家就两只母鸡,因为之前人都没有吃的,更不要说喂鸡了,也是最近生活好了一点,每天都能吃一点红苕,才开始下蛋。
唐哲哦了一声,没有说话,起身准备去看看六六。
唐婉问:“哥,你是不是和孝贤叔吵架了?”
唐哲:“你怎么知道?”
唐婉说:“怪不得他一到小月姐家,就说你和申二狗两个人年轻,脾气还不好。”
唐哲没好气地说:“他要说说他的去呗,不用理他就行。”
唐婉说:“你听我说完呀,他说了半天,后来才知道,他也是想学吴良那样,扣一些工分下来,不过,他不是想自己占有,而且想搞个什么奖惩条例,对那些肯干爱干的人,年底进行奖励。”
听到唐婉这样说,他倒觉得自己太冲动了,没有了解透就发起了脾气,问道:“他还有这种想法?”
唐婉说:“是呀,他和国章公还有醉亭叔聊了一会儿,说你太冲动,打了两头野猪,吃了还没三餐饱饭,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他也是准备明天开工大会上,再宣布这个事情,以后每一个人一天的工分,最高不能超过十个,剩下的,就是用来奖励那些爱做事情的。”
“而且对于那些劳动力弱的人,他也说了,干一天,算六个工分,这样可以保障人家最低的生活标准。”
“不过,醉亭叔说了,觉得他这种做法不太可行,一来是什么国家政策有变化,二来是这样容易激起人们对他的反对。”
唐哲笑道:“醉亭叔看得远,看得透。”
正聊着,唐孝贤走上了院坝,喊道:“自立哥在不在家?”
唐自立忙应了声:“在呢?孝贤吗?快进屋烤火。”
唐孝贤笑着走了进来,对唐哲也笑了笑,说道:“还是年轻好呀,年轻人,火气要大一些。”
唐哲知道他是在阴阳自己,说:“孝贤叔,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唐自立忙说:“孝贤呀,娃儿小,不懂事,你这个当叔的要担待些。”
唐孝贤坐在了火盆边,对唐哲喊道:“你也过来坐,我想听听你的想法。”也许是在沈醉亭家聊了一会儿,他自己也开始怀疑起自己制定的规矩来。
唐哲拉过板凳,坐在了他对面:“孝贤叔,你想听什么想法。”
唐孝贤说:“先前是我这个当叔的没有说清楚,刚才在你醉亭叔家,和他聊了一会儿,觉得他说得有道理,这个国家刚开完会,政策很快就会有变化,我想改变任德明和吴良时期那种坏风气,让大家都能有饭吃,也是我刚上来,有些东西操之过急了一点。”
唐哲听着,没有说话,唐孝贤又说:“沈醉亭这个人对你有很高的看法,我觉得他说得不错,年轻人嘛,有点个性是好事,不过,我也想听听你对我这些制度的看法。”说着,把和沈醉亭他们聊的那些又说了一遍。
唐哲听完,说道:“孝贤叔,我一个年轻人,什么都不懂,也没有什么意见好提,不过,真的像你说的要想让大家都有饭吃,并不是把能干的人的工分扣减下来,分摊到懒人身上,古话说得好,救急不救穷,扶贫不扶懒,你这样做,只能让那些懒人更加的懒,反正不用好好干活,到头来,和愿意干活的人得到的工分差不多,最后也打击了勤快人的积极性 。”
唐孝贤仔细听着他的话,等他说完了一会儿,才说:“是我没有考虑得周到,我和申腾飞商量的时候,他也同意我这个做法,我们是一个大集体,大家要有集体荣誉感,就要采取一些措施。”
唐哲苦笑一声:“讲集体荣誉感的前提就是要让大家吃饱饭,如果饭都吃不饱,谁还管集体不集体的,只一味的讲大局观,而不顾个人的利益,那就是纯粹的耍流氓!”
唐孝贤没想到唐哲敢这么说,忙说:“这话可不能乱说,被我听到无所谓,万一被别人听了去,小心人家拿去做文章。”
申二狗也明白了过来,这个唐孝贤,还真不是吴良那一路货色,站起来恭敬地说:“唐队长,刚才我说话有些冲,你不要生气。”
唐孝贤笑道:“我是个当兵出身的,本来就是个粗人,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你们这样的性格,我还有些喜欢。”
申二狗这才放心的坐下来,唐孝贤又说:“赵书记已经和我讲了,现在政策变了,队里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三不两时地开什么批斗大会,要把一切力量用在发展上来,你们也不用担心骂了我我会记恨你们,我是个粗人,但我不是那种小气的人,是能听取意见的人。”
第71章 手电筒
听了唐孝贤的话,一旁的唐自立明显感觉轻松了许多,这时陈秋芸已经把饭做好,唐孝贤连忙站起身来:“那我就先走了。”
唐自立忙叫道:“饭都熟了,还走个啥,吃了再回去。”
陈秋芸也在厨房里说:“就是,孝贤,马上就开饭了,吃了再回去吧。”
唐孝贤一边走,一边说:“算了,我家应该也熟了,还有许多人家还没有通知到,我先走了。”
再三挽留,他也坚定地要走,也就只能随他的便了。这个年代,谁家的粮食都不多,唐孝贤也明白这个道理,也许今天自己在他们家吃的,就是别人一家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吃完饭,申二狗也就回去了,唐哲本来不想明天去上工的,但是唐孝贤刚才来说了那么多,也同意把他的工天按照正常劳动力来计算了,如果自己明天不去,肯定会被当成全大队共同的敌人。
这些他个人倒没有什么,按照父亲那脾气,肯定是受不了的,而且,如果他不去的话,父亲或是母亲哪怕是拖着病体,也会去参加的。
大队的洋芋从翻土到播种,一直干了差不多十来天才做完,在第二天晚上的时候,唐哲抽了个空,去了一趟斗篷山收套索,几个套索都没有收获。
之前那两头黄猄和猪獾的内脏并不是很多,他连肠子都简单清洗了一下,拿来喂六六,还好六六不挑食,虽然对肠子这种东西不怎么吃,但是对肝脏却是情有独钟。
在他的精心调养护理下,六六身上的伤肉眼可见的好转,伤疤上的痂开始慢慢脱落,长出新的皮肤和毛发。
也许是明白了唐哲的善意,这几次去喂它的时候,它不再躲闪,有时甚至用它粉红的鼻子碰一下唐哲的手背。
唐哲这个时候才知道,云豹的叫声并不是像其它大型猛兽一样吼叫,它的叫声,反而有一些像猫叫,只是很短促的声音,而且比猫叫声要大一点,听起来还萌萌的。
好不容易等洋芋种完,家里除了肉,再没有六六吃的内脏,他决定去河沟里找一些还在冬眠的石蛙或是小鱼之类的来给它吃。
养云豹和养狗不一样,狗是杂食性的,人吃什么,剩下的就可以给狗吃,而云豹,是全肉食性的,除了肉,红苕洋芋这些东西喂它,它连闻都不闻一下。
因此陈秋芸也多次和他说:“养着这么个东西干什么,天天都要吃肉。”
唐哲总是笑着不回答,虽然他不知道这头云豹能不能被驯化成功,但他前世的时候,看过很多这样的视频和新闻,猛兽被驯化的并不在少数。
抓了几斤小杂鱼和五六只石蛙回来,把小杂鱼留给了六六,这些小杂鱼,又够六六吃上几顿了。
那几只石蛙,它用棕叶捆起来,拿着去找唐孝贤,农忙结束之后,唐孝贤也开始忙着自己家里的活,由于任德明被免职,吴良被抓,现在整个八家堰大队的人,每家每户的自留地上,都种上了洋芋,这样除了大队分下来的,自己家里,也能多一些粮食。
本来因为申厚植的事情,好多人还不敢种,见到唐孝贤自己开始种,大部分人也都开始跟风。
唐哲到的时候,他和他老婆周淑芬正在自己家屋旁边的自留地里忙着,唐哲叫了一声:“孝贤叔,忙着呢?”
唐孝贤抬头看是唐哲,问:“你家里的活也干完了?”
唐哲笑道:“我家里那几分自留地,我妈说种一些菜算了,我来是找你帮忙的。”
唐孝贤丢下锄头走过来:“什么事?”
唐哲笑道:“没什么,刚才去小河沟里抓了几只还在冬眠的石蛙,拿来给你们尝尝。”
周淑芬正在往地里放洋芋种,见他拿着石蛙,忙走过来:“都说你这小伙子不错,还很能干,你说你抓到了,自己家吃就行了,送下来干什么。”说着,把他手中的石蛙接了过去。
唐孝贤瞪了周淑芬一眼,被她反瞪了一眼,倒不敢说什么了。
他问唐哲:“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吧?”
唐哲也不隐瞒:“孝贤叔,你也知道,我经常需要去城里,晚上赶路的时候,用松油木很不方便,想问问你能不能帮我弄两支手电筒,多少钱我给你。”
供销社里,像手电筒,手表,布匹这些大部分东西,没有票或是没有过硬的关系,是绝对弄不出来的。
有了手电筒,对他今后的渔猎生活,才会更加方便。
唐孝贤想了想:“行,我试试看。”
唐哲便掏出十五块钱递了过去:“叔,那这钱你先拿着,要是不够,到时候我再补给你。”
等晚上的时候,唐孝贤到了唐哲家,从包里拿出两支手铁皮手电筒和四节电池交给他,另外还有三块钱:“两根电筒和两对电池一共十二块钱,剩下三块。”
唐哲接过电筒和电池:“叔,你能帮我买来就很感谢了,剩下的钱,你留着买包烟抽。”
唐孝贤忙说:“你这娃儿跟谁学的这些,收了你的钱,别人怎么看我,你把钱拿回去。”
唐哲看他一脸正色,只好收了过来:“那就太谢谢孝贤叔了。”
唐孝贤说:“没什么,我倒是要给你说,你做这些投机倒把的事情可要小心,虽然我知道现在沿海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允许这样做了,我们邛水还没有这方面的政策下来。”
唐哲点了点头:“我知道的。”他没有和唐孝贤说自己每次去县城都不会拿到东门桥的市场上去卖,那样是非常冒风险的。
这些事情,他也和申二狗交待过,只要有人问,只能说去赶县城卖了,不管什么年头,都有得红眼病的人,八家堰并不是与世隔绝的人间仙境,反正因为贫穷,导致得这种病的人不在少数。
唐孝贤又从怀里取出了一封信来:“这是你的信。”
“信?我的?”唐哲有些疑惑地接了过来,信封是省城寄过来的,寄信人是胡静。
唐孝贤说:“我看信封上面,是胡知青给你写来的,你小子不错呀,胡知青那么有文化的一个人,都看上你了。”说完笑着离开了。
第72章 胡静来信
唐孝贤离开之后,唐哲拿着信回到自己的房间,胡静为什么会给自己来信呢?对于胡静的热情,他能感觉到,但是,从始至终,他都没有一点回应,甚至已经委婉的表达了拒绝。
拆开信来,里面是一阙《虞美人》词,看来是她自己填的:
邛江河水几时休
梵净月如钩
天明离别思邛城
回首知青生活了无痕
昨夜林城春雨声
刻漏报三更
独卧不奈早春寒
哪知别时容易见时难
落款:胡静,农历1980年正月十一
洁白的信笺纸上,有几处发黄的地方,像是滴落干涸的痕迹。
他不知道的是,在省城的胡静写完这封信时,早已经是泪流满面,她甚至有些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那么早地申请离开八家堰那个地方,也后悔每年都到唐哲家里,她一直把那个小她三岁的男人,当成弟弟一样看待。
这一切,直到离开。
和她一起生活了三年多的那些知青,追她的也不少,但是,她从来没有动过心,二十三岁的年纪,已经是老姑娘了。
回省城的这些日子,那个年轻帅气的身影,无时无刻不在她的脑海中浮现,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她一定不会托父亲帮忙找关系,自己也不会把那份申请书交上去。
但是,世间哪有什么后悔药?
唐哲看完信,后面,还有两张没有写过的空白信笺纸,唐哲明白,这是为他准备的,希望能收到他的回信。
他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上辈子自己因为在战场上,失去了男人的发动机,一辈子没有娶过老婆,孤独终老,但是身边发生的事情,他看过太多太多。
谁没有想过一夜暴富?
谁不想少奋斗几十年?
都说年少不知少妇好,错把少女当成宝。
但是,唐哲是一个非常理性的人,他知道,自己和胡静,永远是处于不同的平行线上,也许她只是钟情于对自己的不了解罢了。
一旦了解过后,那种朦胧而神秘的感觉一旦消失,面对的是共同生活的柴米油盐,两个不同环境长大的人之间,将会产生不可逾越的鸿沟。
这些简单的道理,唐哲自然明白。
他把信装进信封里,然后放到箱子中,想着怎么给胡静回信,怎么样拒绝,才能不让她过份地伤心。
正想着,唐婉在外面叫道:“哥,我要去夜校了。”
唐哲忙收起思绪,应了一声:“好,你去吧。”
开春之后,唐婉又参加了扫盲班,每天晚上都要去大队部教那些中老年人认字,有时候是去各个小队里,说是认字,实际也没有教到多少,大多都是成年劳动力,干了一天的活,谁有心思来听她一个小姑娘讲课?
但这些又是公社给的指标任务,必须得完成。
唐婉走后,唐哲一时也想不起应该怎么给胡静回信,便想出去走走,老远就看到黑子站在他家不远的田埂上对着他摇尾巴,他这才想起来,自从六六来了家里之后,黑子已经很久没有来了,第一次的交锋,它就被Ko,留下了阴影。
唐哲往那边走去,黑子谨慎地看了看他身后,见只有他一个人来,才摇着尾巴走到他跟前,在他的脚上闻了又闻。
他蹾下去摸了摸黑子的头:“六六都被我关起来了,你怕啥?”
也不知道黑子听懂没有,在他身边闻了几下就跑开了。
唐哲笑了笑,正准备走,听到沈月在家门口喊着黑子吃饭。黑子听到沈月的声音,转头就往家的方向跑了回去。
不知不觉,唐哲竟然走到了沈月的家门口,正当他准备转身回去的时候,沈月刚好出来倒洗碗水,看到了唐哲,叫道:“哲哥,快屋里坐烤火。”
唐哲朝他笑了笑,走进了屋里,一家人都在烤着火,沈阳看到唐哲,忙起身给他让了座。他很感激唐哲,在罗玲坐月子没有奶水的时候,给了他们家一些石蛙和野猪肉。
大队里的活都干完了,沈阳比较勤快,今天自家的自留地里,也从大队找来洋芋种给种下了,往后一段时间,又没有什么事情做,他想了半天才对唐哲说:“唐哲,哪天还要去山上打猎,带我跟你一起去吧。”
唐哲说道:“要不,我们现在去吧?”
胡静的来信,让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坐在家里又想着那件事情,不如找一点事情做。
沈阳:“现在?去哪里下套索?”
唐哲说:“不用下套索,你家火钳好用不?”
沈阳从厨房灶前拿出来火钳,唐哲拿在手里摆弄了一下:“还行,找一点破布条来我改一下。”
沈月忙去屋里拿了一件烂衣服,拿了一把剪刀来交给唐哲。他接过来,剪了两块二指宽的布条,然后缠绕在火钳的一半部分,又试了一下:“好了,这样就行了。”
沈月好奇地问:“哲哥,你这样弄来,是准备去打什么猎呀。”
唐哲笑道:“我们去千丘榜抓黄蟮去。”
沈阳说道:“那玩意腥臭得很,谁要吃呀。”
很多人会觉得,越是物资匮乏的时候,感觉人们的嘴越挑,像黄鳝,泥鳅这样的东西,田里已经泛滥成灾,但是就没有几个人愿意抓回来吃。
其实那个时候,人们也抓回来吃过,连油都吃不起的年代,更不说其它调味品了,去不了腥,那味道简直难以下咽。
所以也有“一块牛肉臭一弯”这种说法。
谁家要是弄牛肉吃,整个寨上都是臭的。
唐哲说:“抓了我们拿去卖,到时候有了钱,就可以换成我们想要的东西了。”
沈月惊讶地说:“那不是投机倒把么?”
沈阳也有些迟疑起来,唐哲笑道:“我经常拿野货去城里卖,也没有被抓呀,你们要是相信我,就跟我去吧。”
沈阳想了想,点头道:“挣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我相信你,跟你去。”
沈月也在一旁说道:“哲哥,我也和你去好不好?”
唐哲笑道:“你不怕被抓了?”
沈月仰着头:“反正你都不怕,我也不怕。”
第73章 抓黄鳝
唐哲看着沈醉亭坐在那里,并未表态。
唐哲看沈阳有些怕的样子,对他说:“你要是怕的话,今天我带你一起去抓,抓了多少,到时候你按一毛钱一斤卖给我也行。”
沈阳说:“一毛钱这么贵,你就不怕你亏本了。”
唐哲笑道:“反正我家的六六也要吃,卖不掉我就拿喂它,再说,拿去城里怎么也得一毛五一斤吧,亏不了的。”
沈阳想了想,说道:“也行,卖给你更好一些,拿去县城的话,我还真怕他们抓住了,扣上一个投机倒把的帽子,我爹正等着平反呢,万一影响了他可不行。”
唐哲也知道这个事情,他记得前一世的时候,沈醉亭是平反了的,不过那个时候他已经去了部队,等复员之后又安排了工作,再后来,八家堰也通了公路,期间偶尔回来过一两次,无非也就是在父母妹妹的坟前烧几张纸,然后当天就回去了。
他知道沈阳心里想的,也知道沈醉亭到现在也没有表态的意思,他虽然觉得唐哲这个人很不错,但是关系到他自己的前途,总会比别人都考虑得更多。
见唐哲说可以收购了自己拿去卖,他才说:“我看这样也好,就是要辛苦唐哲,阳阳你也不要什么一毛钱一斤,都是一个队的,他拿去还是要有点钱赚才行,就八分钱一斤都行。”
沈月说:“那,爹,我今天也跟哲哥去学一下怎么抓,等学会了,我去帮哥一起抓行吗?”
沈醉亭点了点头:“去吧,晚上小心一点。”
唐哲说了声:“那我也回去准备一下工具,你们准备好了在我家院坝坎下等我就行。”
说完回家把自己家的火钳也绑上了布条,然后拿了两个水桶,带上手电筒就到院坝下面和沈阳他们兄妹俩会合,看到沈阳也挑了一挑水桶,看来对千丘榜黄鳝的数量,他们都很有信心。
沈月看到他拿着两根电筒,把自己手中带的三根松油木放在路边:“哲哥,你都买了电筒了,那我就把松油木放这里吧。”
唐哲嗯了一声:“松油木的光太暗了,而且不集光,反而会惊动它们,一钻到泥里就抓不到了。”
千丘榜上面是一个龙洞山泉,水源好,所以这里大部分都是泡冬田,常年累月的水都不会干,每年春天耕田的时候,犁口翻起的泥里,常有黄鳝被翻起来。
现在雪已经完全化了,温度逐渐在升高,藏在泥里的黄鳝也钻出来觅食,晚上的时候,电筒光一照,它们就呆呆的停在那里。
从家里到千丘榜,也不过十几分钟的路程,到了之后,不多时,就看到一棵稻桩边,有一条黄鳝弯曲着身子躲在那里,唐哲伸出火钳,对准黄鳝一夹,就把它夹了起来。
沈月兴奋地叫着:“哲哥,你真是太厉害了,用火钳抓黄鳝,比用手抓还快。”
唐哲解释道:“黄鳝身上有一层黏液,非常滑,绑上布条的话,它就不太容易挣脱,沈阳,我们一人一坵田,你在下面那一坵,我就在这一坵抓吧?”
沈阳点了点头,拿了一只水桶就去了下面,他刚才已经学到了怎么样抓,在下面那块田里,很快也有了收获。
沈月说:“哲哥,我给你提着水桶吧。”
“好的,你要跟紧我,脚下要踩稳。”
唐哲两眼紧紧地盯着电筒光扫过的地方,田里的水并不深,但是初春的夜晚还是非常寒冷,没多久,就感觉到刺骨的痛。
沈阳也是一样的,抓了一坵田,就受不了了,站在田埂上不停地停动着,对着沈月喊道:“小月,你去找点柴来,烧点火,这水太冰了。”
唐哲也刚上田埂,看了看水桶里,才一坵田,就差不多七八斤了,也和沈月说:“我和你去吧,你一个人不安全。”
沈月嗯了一声,把水桶放在田埂上,然后跟在唐哲的身后,田的埂的边上,有很多被割田坎的时候割掉的枯草,还有一些小树枝,八家堰的人不缺柴烧,像田坎上每年都砍的这种小树,根本就没有人要。
两个人没有费多少工夫就找了一大堆,用火柴点了起来,沈阳也跑了上来,站在火堆边烤了起来。
等身上暖和了,两个人又下田里开始抓起来,沈月则是借着火光又找了一些枯草和枯树枝,堆在另外的几根田埂上,等唐哲他们换位置之时,再提前把火堆点燃。
唐哲在另一块田里,发现石头砌的田坎上许多小洞,有一部分还淹没在水里,他记得这里有许多的七星鱼,于是照着电筒慢慢找寻了一番,果然没走几步,就在水下的一个石洞口看见一条一斤左右的七星鱼。
七星鱼刺少肉嫩,但是常躲在田坎间的洞里,常有人抓回来吃,但是怕破坏田坎,所以一般只有耕田的时候顺便抓一下。
晚上用电筒光一照,它就停在那里,并不往洞里钻,唐哲把火钳插在田里,一手打着电筒,另一只手慢慢张开,对准之后突然按了下去。
手心里传来一阵强烈的挣扎感,他抓起来,发现这鱼身上都开始泛黄,看来年头不少了。
七星鱼长得很慢,一般要三四年才能长到一斤以上。
唐哲走到田埂边,把它放进水桶里,沈月看了一眼,问道:“哲哥,这好像是七星鱼呀。”
唐哲说:“就是,还不小呢,我估计还有。”
看着走过的地方,水就浑了,只能一边抓黄鳝,等抓到田的最里边,再检查一下是否有七星鱼。
沈月对着坎下的沈阳说:“哥,哲哥还抓到了七星鱼呢,你那坵田里有没有?”
沈阳回道:“我都抓了好几条了,不过不大,也就半斤左右。”
等到晚上十点左右,唐哲的两只水桶都已经满得满满的,沈阳那边也不差,一只满了,另外一只也有大半桶,但是他抓的七星鱼用棕叶串了放在一边,唐哲知道,这种鱼他不会卖,要留给罗玲补身体。
唐哲叫了沈阳一声:“走了,明天再来。”
第74章 饿嘴钢鳅
回到家里,唐哲就把沈阳的黄鳝过了秤,八十六斤,但是他抓的都比较大,最小的也有大拇指那么粗。
然后他把家里的木盆都找了出来,把沈阳水桶里的黄鳝都倒在木盆里,加了一点水,然后又找了几块木板把上面盖上。
唐哲回房间,从箱子里取了八块六毛钱拿出来交给他:“沈阳,亲兄弟明算账,我先把黄鳝钱给你。”
沈阳在衣服上擦着手,说:“忙什么呢,等你拿去卖成钱了再给我也不晚,我又不急着用。”
沈月也在一旁说:“就是呀,哲哥,你都还没有卖过,万一卖不了一毛钱一斤,你不是要亏本?”
唐哲把钱塞到他的手里,说道:“亏本还是赚,都是我的事情,你就放心收着吧。”
沈阳见他这样劝,也只能先收了,沈月回来的时候,就把藏在路边的那几截松油木拿在了手中,就等着他哥把事情弄完了好回家。
在沈阳准备走的时候,唐哲又说:“明天你也还可以去抓的,抓到多少,晚上给我带过来就行了。”
沈阳应了声好,就挑着空水桶回家去了。
唐哲本来打算是明天再去和申二狗说,晚上抓了黄鳝然后拿去县城卖的,现在去叫他,又觉得太晚了。
沈阳那边只有八十多斤,他的最多也只比沈阳多出来十几斤的样子,除去了自己的水桶里那几条七星鱼,两个人的重量差不了多少,一个人挑着去县城又挑不动,两个人挑着去,又觉得太少,想了想,还是等明天沈阳再去抓一些再说。
晚在床上的时候,他又想起了胡静的来信,他仔细回忆了一下,从胡静来八家堰那天开始,他当天晚上也参加了新知青的欢迎会,然后一直过来三年多,俩个人从来没有过什么交集,平时见了面,也只是礼貌性地打个招呼而已。
她怎么突然之间,就对自己有了那种感觉呢?
唐哲想不明白。
前一世孤独终老,他是多么渴望有一个人能够陪着自己,看到别人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他是多么希望自己也有一个完整的家。
当他现在真正需要面对着这么一段突如其来的感情的时候,才觉得和自己想象的并不一样,也和父母包办的更不一样。
姚瑶虽然和他确定了恋人关系,毕竟那只是父母一代包办的,从双方“望门户”到“开书单”然后再到下第一封“书子”,他一直没有任何感觉,虽然心中知道那个人,也许将是他后半生的终身伴侣,但也只是觉得就像一个家人一样,完全没有心动过,哪怕是回家来看到姚家退回来的那堆东西,他心中只是觉得有一点点失落,而并不是伤心难过。
而胡静呢?
他明白是不可能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复。
包办有包办的好处,如果看不上,根本不需要自己出面,什么都可以交给媒人处理。
他现在只有一个目标,先让全家人吃饱穿暖,然后再把房子重新修一下,等到夏天来,这个茅草屋被大风一吹,屋顶上的茅草随时有可能被吹走。
胡乱的想着,竟然睡着了。
第二天,还是唐婉叫他才醒的,醒来的时候,母亲已经做好了早饭,对唐哲说:“我今天要去看一下你二舅妈,上次她被蜜蜂蛰了,才去看了一次,也不知道好了没有。”
唐哲说:“我昨天抓了几条七星鱼,你给他们带去吧,一家分两条,再给嘎公他们带点米过去,我看嘎公他们槽沟大队那边去年也没有分到多少粮食,年前的时候,树上还有一些红子,现在连红子都没有了。”
陈秋芸说:“我知道,前几天你在大队干活的时候,我和你爹去挖了点葛根,做了几斤粉,我给他们带去就行了。”
要不是母亲提起来,唐哲还真不知道他们老俩口去山上挖葛根了,而且母亲做这些事情好像还很隐秘,连他都没有看出来。
也许是因为他自己太忙于自己的事情,没有太过关心父母亲,说道:“妈,爹的身体根本就没有好,还有你也是一身的病,怎么能去干那么重的活路。”
唐自立说:“也不是多重的活,我现在能吃能走了,干这点活不算什么。”
唐婉说:“爹,你们都去嘎公嘎婆家了,那我和哥去城里吧?”
唐自立说:“你一天就想往城里跑,城里是不是有什么好吃的等着你嘛?”
唐婉一吐舌头,笑道:“就是,城里的绿豆粉好好吃,还有油香粑粑,我要和哥去吃油香粑粑。”
陈秋芸在一旁收拾着背篓,笑着说道:“你呀,就是一个饿嘴钢鳅,今年马上就要十五岁了,再过两年,都要找婆家了,还这么不懂事。”
唐婉脸一红,坐在板凳上:“妈,我才不要找婆家呢,我还这么小。”
唐哲也说:“爹,妈,妹还小,要让他把书读完,能考上大学就让他考。”
陈秋芸笑道:“她考大学,那就是你们唐家的祖坟冒青烟咯,真要是有那么一天,也算是八家堰第一个女状元,我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要供她出来才行。”
唐婉笑道:“妈,这可是你说的哦,那我要是真考上了,你可不能不让我去读书。”
陈秋芸还没有说,唐哲说道:“放心吧,就算爹妈不让你读,哥也会供你读的。”
唐婉拉着唐哲的手:“哥,我就知道你最好。”
唐自立夫妇看着相亲相爱的兄妹俩,脸上都笑开了花。
等陈秋芸和唐自立出了门,唐哲去看了一下六六,给它喂了几条黄鳝,六六对黄鳝这东西,一开始还只是好奇,用爪子拨弄了几下,吃了第一口之后,就你小孩子吃辣条一样,直接把味蕾开关给打开,停不下来了。
他正看着六六吃黄鳝呢,就听到唐欢一边哭着,一边往外面跑去,唐忠还拄着一根拐杖站在大门口吼道:“你跑,你要是跑了,就别再回来。”
第75章 换亲
又听屋里吴莲芯骂道:“这号赔钱货,让她跑,跑得了和尚也跑不了庙。”
唐欢并没有停步,而是一口气就往山上跑去,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唐乐在后面边追边喊:“姐,你慢点跑,等等我呀。”
唐忠转头对堂屋里的吴莲芯说:“妈,你看,平时都被惯坏了,这么大个人了,一点也不会为家里分担一下。”
吴莲芯叹了口气:“都是你老汉以前惯的,姚家哪里不好了,嫁给姚勇军,然后你再娶了姚瑶,两家亲上加亲的,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让她去吧,以后再也不管她了。”
唐忠却说道:“妈,你不能这样不管她,你由着她去,那姚家那边怎么交待?”
“要怎么交待?天底下女人多得是,你就非要那个破烂货?”吴莲芯正在气头上,什么难听的话都骂了出来。
唐忠回到堂屋里,哀求道:“她要是不答应,姚家可说了,要告我强奸,爹还在里面,我要是进去了,以后出来估计再也娶不到老婆,你就眼睁睁看着我们家断香火?”
吴莲芯气得浑身发抖,指着唐忠的鼻子又是一顿痛斥:“我说你啊!你都这么大个人了,咋就连自己那裤腰带都管不住呢!你好好想想,姚家到底是啥样的人家,难道你心里一点数都没有吗?唐老二刚刚才被那野猪给咬伤,结果他们家倒好,立马就过来退婚了!哼,像这种嫌贫爱富的家庭里教养出来的女子,她能跟你踏踏实实、安安稳稳地过好日子吗?我看呐,难!”
唐忠却不以为然,梗着脖子反驳道:“妈,您先消消气行不?我可是您唯一的亲儿子呀!再说了,姚勇军不过就是比欢欢大个十来岁而已嘛,这男人年龄大点又有啥可怕的呢?”
吴莲芯听了这话,无奈地深深叹了口气,摇着头说道:“儿啊,你可真是糊涂哇!你以为娘不知道这里头的内情么?那姚勇军为啥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讨不到老婆?之前他倒是谈了不少对象,可最后全都吹啦!知道为啥不?就是因为他有漏肠这个毛病啊!欢欢要是真嫁给那个气包二,这辈子可有苦头吃喽!”
唐忠说:“漏肠又不是什么大毛病,再说了,她一个女娃儿,早晚都是要嫁人的,嫁给姚勇军,我再娶了姚瑶,这样两边都是亲妹妹,他姚勇军真要敢欺负欢欢,我就欺负他妹妹。”
吴莲芯想了半天,愤愤地说:“你去把她找回来,再说说她,她要是不同意,打断她的腿。”
唐忠拄着拐杖一步一瘸地往唐欢跑去的地方追去。
唐哲听得直摇头,这一家人,为了儿子的幸福,甘愿牺牲女儿一辈子的幸福,真是太愚昧了。
唐婉在屋里也听到了伯母一家的吵闹,跑出来想看热闹,正好遇到唐哲回来,她问:“哥,听大伯母他们吵架,想要让欢欢姐嫁人呀?”
唐哲白了他一眼:“就你爱管闲事,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别人家的事情,轮得到我们来操心吗?”
唐婉被唐哲一瞪,忙退回了屋里,小声说:“对我们家不好的,就是大伯母和大忠哥,欢欢姐和乐乐姐她们对我还是不错的,以前我没有和你说过,妈挑粮去公社粮站,回来得了伤寒,没有力气,还是欢欢姐偷偷从家里带了米来煮给妈吃的。”
这事情,唐哲倒还真没有听说过,她只知道从小伯父唐自强就怕伯母吴莲芯,自从他公死后,两家就像陌生人一样,基本没有来往。
想到前段时间父亲偷偷给她们姐妹两只竹鸡的事情,听了妹妹的话,他倒有些后悔,不该那样说父亲。
唐婉又说:“姚家也是,硬赖着我们唐家了,爹没有受伤前,巴心巴肝的想把姚瑶嫁给你,爹一受伤就来退了婚,又去勾引大忠哥。”
唐哲说道:“你还想不想去城里了,想去的话就少说几句,走,和我去抓黄鳝。”
唐婉只好闭了嘴,唐哲挑了水桶,她在后面拿着火钳就去了千丘榜。
沈阳一大早就来了,唐哲看到他和沈月也抓得热火朝天的,问:“你们抓了多少了?”
沈月说:“哲哥,你们来了,白天黄鳝太狡猾了,见到人就钻到泥里,才抓了半水桶。”
沈阳也说:“就是,还是晚上好抓,电筒光一照着它,动也不动。”
唐哲放下水桶,挽起裤腿说:“白天就要眼疾手快。”
沈月提着水桶,问:“哲哥,你去城里,能帮我们买一对电池和一颗电筒泡子回来吗?我们家有支手电筒,就是没有电池和泡子了。”
唐哲回道:“没问题,泡子和电池不要票也能买,我到时候给你们带回来。”
到吃中午饭的时候,就听到安秀芹在远处高声喊:“沈阳、沈月……”
沈阳抬起头大声回道:“哎!”
安秀芹的声音又从远处传来:“回家吃饭了。”
沈阳又应了一声,对唐哲说:“唐哲,你们先抓吧,我今天就不抓了,白天太难抓,还是等晚上再来,你家两支电筒,可以借一支给我用一天吗?”
唐哲回道:“没问题,我一会儿叫小婉给送下去,你们回家吃饭吧。”
等沈阳走了之后,唐哲又抓了一下午,唐哲的技术要比沈阳强得多,一下午也抓了差不多满满两水桶,同样也抓了不少七星鱼。
回家之后,他把较小的挑出来放到一个小一点的木盆里,留着给六六吃,然后叫唐婉去房间拿了支手电筒,让她给沈阳送下去。
唐婉刚把手电筒拿出来,沈阳就提起水桶来了:“唐哲,我把黄鳝先给你拿上来。”
唐哲去屋里拿了称:“我称一下。”
秤完之后,一共十七斤,沈阳说:“还要麻烦你带电池和电筒泡子,钱就先不给我了,等回来多少钱,我再补给你。”
“好吧。”唐哲把钱收好:“正叫小婉给你送电筒下去呢。”
唐婉把电筒交给沈阳:“沈阳哥,你来了正好,省得我跑一趟。”说着把电筒交到他手里。
第76章 靠山吃山
等沈阳走了之后,他就去了一趟申家岭,明天一共两百多斤黄鳝,还得申二狗一起去帮忙才行。
刚到申二狗家院坝坎下,就看到申红兵和姚志勇从申二狗家出来,唐哲放慢了一下脚步,申红兵从院坝的另一头走了,他才上去。
申大凤正在做饭,嘴里还在说着:“二狗,以后他们再来找你,你不要理他们,尤其是姚志勇那种人,嫌你穷恨你富的,要是让唐哲知道了,肯定要多心。”
唐哲在门外听到,笑着问道:“大凤,什么事情会让我多心呀。”
申大凤听到唐哲的声音,忙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出门来招呼:“唐哥来了,快进屋来,我在做饭,一会儿就好了。”
申二狗在火堂边,也连忙站了起来:“唐哥,是不是明天要干活?”
唐哲点了点头:“是呀,明天还是那个时候过去,过去的时候,把你家的水桶挑过去借我用一下。”
申二狗哦了一声,拉过板凳来让他坐下:“唐哥,刚才申红兵和姚志勇来了。”
唐哲没有说他已经看到了,问道:“他们来做什么?”
“就是问我,你每次打的野货拿到城里去,是在哪里卖的,我想,他们这样问,估计也是要去山上打野货。”申二狗一点也没有隐瞒唐哲,继续说道:“我就和他们说了,就是在城里到处转着卖。”
唐哲想不到年纪轻轻的申二狗心思还很多,对他说道:“你做得很对。”看看天也快黑了,便要回家去。
申大凤忙喊道:“唐哥,我连你的饭一起煮着的,再过一会儿就可以吃了,你再坐一下嘛。”
唐哲知道,申二狗家中并没有多少余粮,这段时间没有好好和他去卖东西,估计之前买的那些都快吃完了。
“不用了,小婉在家里已经做好了,正在等我回去呢。”
等他回家的时候,唐自立夫妇也回来了,唐哲问:“爹,你们不是打算在槽沟住一晚的吗?二舅妈好一些没有?”
唐自立说道:“已经完全好了,你妈不放心你们在家,要回来。”
陈秋芸在一旁忙说道:“是谁不放心他们在家要回来的?我难得回一趟娘家,我倒想陪他们多耍几天。”
唐自立嘿嘿地笑了几声,问:“这么晚了,你们还没有吃饭?”
唐婉把菜端到桌子上,说:“哥也是刚才回来,爹,妈,我就知道你们耍不住,肯定要回来,我是把你们饭一起做着的。”
陈秋芸说:“我和你爹在你嘎公家都吃了,你们快吃吧。”
申二狗来了之后,唐哲把所有的黄鳝分装成三担,他和申二狗各挑一担,剩下的几十斤就让唐婉挑着。
农村女孩子,从小就要帮着大人干活,力气并不比成年人差多少,六七十斤的黄鳝对她来说,并没有多重,挑在肩上,也能赶上唐哲他们的脚步。
还是拿去了纸厂,李守业笑呵呵地迎了出来,看到三担黄鳝,笑着说:“小唐呀,这么多,我们食堂一下子也用不完,我先帮你称两担,剩下的,你再拿去别的地方卖卖。”
唐哲也知道,黄鳝这个东西对食堂来主说,并不是很受欢迎的菜,李守业想要的,还是野猪山羊之类的东西。
等到要去结账时,唐哲走到冯月芝身旁,压低声音向她讲述起当前所面临的状况。
只见冯月芝听完后,露出一抹轻松的笑容,轻声说道:“嗨呀!我还以为是啥了不得的大事情呢,瞧把你给愁得眉头紧皱、苦着脸的模样,这样吧,我领你去问问咱们这的国营饭店那边,看看他们要不要。”
听到这话,唐哲心中顿时燃起一丝希望,赶忙连声道谢。
从店里出来以后,几个人一同朝着国营饭店的方向走去,到了国营饭店门前,冯月芝率先迈进大门,唐哲他们则静静地站在门外等候。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冯月芝终于走了出来,并朝他招手示意让其进去,唐哲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然后迈步走进饭店。
跟随冯月芝的脚步,很快到了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前。冯月芝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唐哲紧随其后,进入房间后,一眼便看到屋内正中央摆放着一张宽大的办公桌,一名约莫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端坐在桌后的椅子上,此人身材魁梧,身穿一套笔挺的中山装,显得格外精神抖擞。
冯月芝走上前去,微笑着开口介绍道:“小唐啊,这位就是我们国营饭店的林国民经理啦,整个饭店的运营主要都是由他负责的,接下来,你们好好聊聊吧。”
唐哲闻言,连忙快走几步来到林国民面前,满脸堆笑地伸出右手,礼貌地说道:“林经理您好,我叫唐哲,今后还望您能多多关照呐!”
林国民伸出手和他握了一下,笑道:“年轻人很不错,我听冯姐说,你有许多山货?”
唐哲说道:“山里人,靠山吃山嘛。”
林国民笑道:“好一个靠山吃山,你今天拿了多少黄鳝来?品质怎么样?”
唐哲回道:“现在还有八九十斤,都是半斤以上一条的。”
“半斤?”林国民似乎有些不相信,每一条半斤以上,品质自然没得说,于是说:“我们去看看。”
唐哲忙引着他们到了国营饭店门口,申二狗和唐婉正守在水桶边,林国民走到跟着,看了看:“嗯,品质的确不错,不过我们这里采购都是统一的价格,不同于你在东门桥偷着卖,只能给你三毛钱一斤。”
这个价和李守业给他的价是一样的,他也说道:“林经理给的价格很公道,可以的。”
于是林国民让他把黄鳝挑到后厨,让采购的黄安亮来给他秤了,对黄安亮说:“以后他再拿货来,你直接秤了就是。”
又对唐哲说:“以后再有东西拿来,就直接找黄师傅,黄鳝这种东西,我们用得也不是很多,你三天左右送一次都可以。”
黄安亮也说:“你有鱼的话,也可以一起拿来,河鱼最好,价格还高。”
唐哲都一一记下了。
等把一切都忙完,唐婉吵着要吃绿豆粉,唐哲便领着他们吃了绿豆粉,又买了十个油香粑放在身上。
唐婉毕竟是小姑娘,等回去的时候,大部分是上坡路,走得越来越慢,等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了。
陈秋芸见到唐哲,说:“沈阳来找了你几趟。”
第77章 没教养的东西
陈秋芸还在说着,沈阳和沈月已经挑着黄鳝上来了:“唐哲,你赶城里回来了?”说着把两担黄鳝放在阶沿上。
唐哲应了声,从屋里拿出来秤,两个人把黄鳝称了,把从城里给他带的电池和电筒泡子也交给了他,然后才结了账。
沈阳说:“你今天晚上还去不?”
因为黄鳝并不是很畅销,只有国营饭店和纸厂食堂要,便说:“我就是不去了,你们两兄妹晚上去抓嘛。”
沈月说:“就是太冷了,一下水脚都是麻的,我也不太会抓,不过今天我看申红兵和姚勇军他们两个也在那里抓,要是抓太多了,你收去卖不掉怎么办?”
唐哲说:“他们抓他们的,你们抓你们的,放心,我就只收你们的。”
沈阳的心里像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样,说:“有人买,你收哪个的都一样。”
等他们俩姐妹走了之后,唐哲便把小一些的挑出来,家里也没有那么多的木盆,便和申二狗在院坝一头的菜园子旁挖了一个半米深的池子,用锄头把周围夯实了,又去水井里挑了几挑水来倒在里面,把那些小一点的黄鳝全部倒在水池子里,这样一来,六六就能每顿都吃到新鲜的黄鳝了。
等忙完这一切,天都快黑了,陈秋芸和唐婉母女早就把饭都做好,申二狗吃完之后便回了家,两个小队之间,就隔着一个姚家湾,走路也就十几二十分钟,并不算远。
申二狗刚走没有多久,屋后的唐忠家,就传来唐欢杀猪般的嚎叫,还有唐忠愤怒的骂声:“我打死你这个不知好歹的臭女人。”
吴莲芯的声音也在传来:“大忠,你下手轻一点,你真是要把她打死呀……”
还有唐乐无助的哭声。
“打死人啦……”唐欢哀嚎着喊声道,想要从堂屋里跑出来,还没有迈出大门槛,唐忠手中的那根拐杖就扫到了她的小腿上,唐欢一吃疼,摔倒在地,头撞到了大门槛上,鲜血直流。
唐乐跑过去抱着她,哀求着唐忠:“哥,求你别打了,你再打,就要把姐打死了。”
唐忠才不管,又是一拐杖打下去,唐乐只能抱着唐欢,让那一棍子落在自己的背上:“妈呀,求你了,不要再打了。”
唐自立听到声音,忙和陈秋芸跑去上面看个究竟,刚到唐忠家,就见唐忠手中用来做拐杖的那根木棍,正如雨点般落在姐妹俩的身上,唐欢倒在地上,被唐乐紧紧抱住,头上已经被鲜血染红。
“住手!”
唐自立大吼一声。
这突如其来的吼声,让唐忠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气喘吁吁地看着唐自立。
“大忠,你这是干什么呢,他是你妹,你这是真要下死手把她打死呀。”唐自立斥责道。
唐忠斜着眼看了一下唐自立,骂道:“唐老二,这是老子的家事,你别多管闲事。”
唐自立气得只差昏倒在地上,颤抖着手指着他:“大忠,你给谁充老子呢?我是你叔,你给我充老子,你爹妈是怎么教你的,你个没教养的东西。”
唐忠才不管呢,反正他的记忆中,这个二叔就是一个懦弱无能的家伙,以前母亲只要和父亲说一下,哪怕一天给他记五个工分,他也从来不敢说半个字。
“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给我滚开!”唐忠用手中的拐杖指着唐自立,眼神凶狠。
唐自立走近前一步,一把抓住他手中的拐杖,眼神凶狠地说:“你个狗日的没教养的东西,有种今天就打我,朝这里打。”说着把他的拐杖拿到自己的头上。
他这种气势是唐忠从来没有见过的,一下子感觉记忆中唐自立那种懦弱无能做什么事都唯唯诺诺的样子,一下子荡然无存,一时间他还真不敢下手。
陈秋芸忙过去把唐乐拉起来,见唐欢躺在地上,头上还流着血,忙抱着她,手紧紧地按着她头上的伤口,对吴莲芯说:“嫂嫂,到底是出了什么事了,一家人和和气气的过日子不行么,非要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吴莲芯坐在堂屋的地上,双手拍打着大腿,哭喊道:“天!菩萨耶!我怎么就生出这么个不听话的东西哦!”
陈秋芸问:“到底出了什么事?”
吴莲芯这个时候,只顾着哭,还一边骂着唐欢。
陈秋芸只好把目光投向了一旁的唐乐:“乐乐,你和婶婶说一下,是怎么回事?”
唐乐擦了一把眼泪,才说出了原因,原来是因为唐忠和姚瑶好在了一起,但是姚家人不愿意,认为唐自强进去了之后,他们家没有了依靠,要唐忠赔姚家三百块钱,就不去告他强奸,要么就把唐乐嫁给姚勇军。
可是自从唐自强被抓之后,家中被任德明带着人来抄了一次,更何况,三百块钱在那个时候,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只能让唐乐嫁给姚勇军。
唐乐却不愿意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就这样毁了,打死都不从,从昨天一直就闹到今天,唐忠是嘴巴皮都磨破了,还是不愿意。
唐忠一来是拿不出钱,二来更不想进去受苦,虽然他心里清楚自己和姚瑶是怎么一回事,要不是姚瑶主动,他也不会走到今天这种被动的场面。
但是这种事情,女方是最有发言权的,只要她咬死了是男方用强,男的哪怕浑身是嘴也辩解不过来。
毕竟这种事情,都是两个人在隐秘的地方才能做的,自然找不到人证。
唐乐说完,陈秋芸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心中也暗自庆幸还好姚家退婚得及时,要不然自己的儿子摊上这么一个女人,一辈子可有得苦受了。
而唐忠被唐自立激了一阵,刚开始还被吓了一跳,感觉自己的叔叔怎么一下子变得强硬了,回过神来,倒觉得唐自立是在吓唬他,不由更加生气,说道:“你给我滚开不,不滚开我真不客气了。”
唐自立瞪着他:“真不知道你爹怎么教育你的,没大没小……”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唐忠骂道:“老狗日的,多管闲事,今天我先打死你再说。”说完一用力,抽回了被唐自立拉住的拐杖,唐自立被他这一拉,差点摔倒。
唐忠举起拐杖就往唐自立头上打去,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头大牯牛撞了一下,直接飞了出去。
第78章 放尊重一点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唐自立都吓了一跳,一看之下,原来是唐哲站在他的身边。
唐哲本来不想掺和唐忠一家的事情,但听到唐忠骂自己的父亲,心里的火气顿时就升了起来,忙上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也想劝自己的父亲不要多管闲事,回家去休息得了。
不想刚上来,就看到唐忠拿着棍子打父亲,这让他更加火冒三丈,飞起一脚,踢在唐忠的肚子上。唐忠本来脚受了枪伤,虽然没有伤着骨着,但也被子弹打穿了,虽然现在基本不用拐杖了,但脚上还是没有多大力气,一受力就痛,站得并不是很稳,他也只是觉得唐自立好欺负,才敢出手,要是别人,现在本身就有伤的他,哪里敢这么凶?
被唐哲一脚踢飞出去,摔在堂屋的正中间,正好倒在吴莲芯的身边,吴莲心还在哭诉着家门怎么不幸,就看到了儿子被唐哲踢飞了出来,站起来大骂道:“唐哲,你这个挨千万的,打我家大忠干什么。”
唐哲挡在父亲的面前,冷冷说道:“你问问你儿子做了什么,连他叔爹也敢打,真当我不存在吗?”
吴莲芯说道:“他不是没有打到吗?你下手这么狠,再怎么说,他也是当你哥。”
“哥?他也配?”唐哲不屑地说,走进屋,拉起母亲:“妈,我们走。”
唐忠这个时候已经坐在地上,对唐哲说:“好你个唐哲,你敢打我,真是活得不耐烦了,告诉你,打了我,你就别想走出这个门。”
唐哲上去又是一脚:“我打的就是你这个没大没小的狗东西,告诉你,唐忠,以后对我父亲放尊重一点,要是再让我听到你在背后骂他半句话,我把你的舌头都割下来。”
自从吴良想去收他的野猪肉吃了瘪,唐忠就知道这个唐哲好像变得不一样了,以前和他老子一样什么都怕,大队里任何人骂他他都不敢嘴的人,敢对大队长动粗,所以他一直在暗中观察唐哲的一举一动,不过后来也没有发现他做出什么有名堂的事情来,自认为他也只是饿得慌了,想护着肉而已。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何况是两头野猪,在寒冷缺粮的冬天,那可是救下一家人性命的东西。
今天面对唐哲那要吃人一般的凶狠眼神,他又有些后怕了,以前他在大队里为非作歹,无非就是仗着舅舅和父亲,而现在,他们家在大队里,成了所有人批斗的对象,再也不见往日的风光。
唐忠听到唐哲的警告,坐在地上不敢再说话,吴莲芯却不依了,跑过来一屁股坐在地上,死死拉住唐哲的裤管撒起泼来:“杀人啦,来人呀,打死人了。”
一开始唐欢的哭喊声,就已经让住得远的唐援朝和唐老三他们家都跑出了家里来,后来又听到唐自立的骂声,自从唐哲上次分了野猪肉之后,两家人对唐自立一家的好感度也提升了不少。
听到后来吵得越发凶了,大队长唐孝贤也往这里赶过来,几家人隔得本来就不远,到的时候,正好看到吴莲芯在撒泼,忙问缘由。
吴莲芯哭天抢地的诉说唐自立和唐哲父子俩上门来打他们家几娘母,不光把唐忠打倒在地了上,唐欢也被打破了头。
唐哲听得拳头捏了又捏,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唐援朝听得直摇头,说道:“自强婶,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我们都看到是唐忠要打自立叔,唐哲才出手的。”然后转头对唐孝贤说:“唐哲和我前后脚到,要不是唐忠要打自立叔,唐哲肯定不会出手的。”
陈秋芸这个时候也来了气:“嫂嫂,做人要讲良心,你家欢欢是被谁打的,你心里比谁都清楚,要不是我们在家听到救命,恐怕欢欢和乐乐已经被唐忠打死了吧。”
唐哲说道:“爹,妈,我和你们说过好多次了,叫你们不要多管闲事,你们就是不听,他们自己兄妹之间打架,你硬要上来劝,你看,现在是黄泥巴擦屁股,不是屎都是屎了。”
唐孝贤也知道唐自立的为人,对吴莲芯说:“自强嫂,你要说实话,自立哥这么些年来,就是一个老实苞谷粑,谁也没有欺负过,怎么会突然来打你们家欢欢?事情总得有个原因吧?”
吴莲芯放开唐哲,又是拍着双腿哭喊道:“天呀,还要不要我们家活呀,我就知道自强进去了,你们全部都在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你这个大队长也太偏心了。”
唐孝贤被她这一招搞得懵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强嫂,没有谁欺负你们,我只是要了解事情的真相,如果真的是唐哲把欢欢打成了这样子,我也不会偏心,也上就把他绑去公社,如果不是,你也知道乱诬陷好人的后果。”
他这一番话说出来,吴莲芯还有些怕了,坐在那里只是哭,并不说话。
唐乐这时候在一旁红着眼低声说:“是我哥把我姐打成这样子的,他们和妈硬要逼着她嫁给姚勇军,我姐不干,就被我哥打了。”
唐乐的话一说完,众人哗然,唐孝贤对吴莲芯说道:“自强嫂,现在是新社会了,讲究个自由恋爱,娃儿的事情,你当母亲的,怎么能包办呢?这种事情要是传开了,你们家少不了要挨批斗。”
一听到要挨批斗,吴莲芯又把矛头对准了唐乐:“你这个吃里扒外的赔钱货,在这里乱说,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唐乐吓得连忙往陈秋芸身后躲去。
唐孝贤吼一声:“够了,闹来闹去像什么话?既然我知道了,欢欢的事情,就由不得你们作主,要看她本人自己的意愿,她要是愿意嫁,我这个当叔的少不了眼泪水钱,她要是不愿意嫁你们硬要逼着,我就公事公办,都到大队去。”
唐自立长叹一声,说道:“唉,当初要是我不惯着你爹,他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了。”
众人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都转过头来看向他。
第79章 亲情、束缚
唐自立说道:“刚开始我哥在我嫂嫂的唆使下克扣我的工分,我就心生不满,好几次都想找他说个清楚,但是我们唐家人,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都被吴家寨的人压着,好不容易他当了会计,我作为亲弟弟,吃点苦受点委屈能有什么呢?
这么多年来,我也想劝过他,不要把自己的路走得太窄,说了几次,他根本不听,我想过和他吵闹几次,但是这样一来,丢面子的,还是我们自己一家人,更会让他觉得工作难做。”
唐哲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父亲并不是他想象的那种懦弱,而是一个对家庭很重情义的人,也正是因为他这种失去了大是大非的肓目的感情,最终变成了纵容。
他这种亲情,最终像一个茧,成了他一辈子的束缚。
吴莲芯没有听他说什么,只是听到要去大队部,一下子变蔫了,忙说道:“队长,这都是我们一家人的家事,兄妹姐妹间,哪会没有吵架的,舌头和牙齿那么亲,有时候都会咬到呢。”
唐援朝冷笑了一声:“自强婶,刚才可不是这样说的哦。”
吴莲芯脸一红,把头低了下去。
唐孝贤对唐忠说:“大忠,欢欢这么好的女孩子,又读过书,认得字,那个姚勇军,哪个不晓得他是个气包二(漏肠),明摆着这么大一个火坑,你还要你亲妹妹去跳?”
又对吴莲芯说:“自强嫂,不是兄弟我说你,欢欢再怎么说,也是你身上掉的肉,你不心疼她,谁还会心疼她?”
吴莲芯叹了口气:“我这也是没办法呀。”想要把实情说出来,又怕姚瑶到时候真和唐忠结了婚,毁了她的名声。
唐哲可不管这些,虽然理解了父亲这些年来的难处,但是唐忠对父亲的不尊重,还准备打他,他可不能惯着,走到他跟前,说道:“唐忠,我再给你一次机会,给我爹道歉认错,否则,就算是孝贤叔在这里,我照样打你。”
唐忠看了一眼母亲,又看了看围观的那些人,包括唐孝贤在内,没有一个正眼看他的,刚才唐哲的那一脚,让他感受到,就算是自己没有受伤,也不会是他的对手,只能忍着气,爬起来走到唐自立面前低声说:“二叔,对不起,我知道错了。”
唐自立看着他就来气,哼了一声,教训道:“以后好好做个人吧,你爹不在,这个家就靠你,你还弄个乌烟瘴气的,叫别人看笑话。”
陈秋芸说道:“不要说别的了,阿哲,你来把你欢欢妹背去沈老师那里,给她头上缝一下。”
唐哲并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农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家里的兄弟姐妹之间打狗吵架是常事,但是大是大非面前,往往也能团结,他不是圣人,哪怕是重活一世的他,也没有想过要怎么样大富大贵,只是想平平淡淡的陪着自己的家人过完这一生。
这个家里最大的矛盾,就是伯母这种女人从中挑唆引起的,就像父亲常说的一句话:“上一辈的事情,和你们这一代人无关,你们该怎么相处还是怎么相处。”
最终他还是放下了对伯父一家的成见,当然,除了唐忠和伯母外。
背起唐欢,就往沈醉亭家去,唐乐和唐婉也紧紧跟在后面,陈秋芸则是拉起唐自立回了家。唐援朝他们见唐自立走了,也跟着散去。
唐忠虽然道歉,等这些人散去,嘴里还小声的骂骂咧咧,吴莲芯坐在大门槛上,不停地流着泪。
“沈老师,沈老师在不在家?”刚上院坝坎,唐哲就叫了起来。
沈月开门出来,一看唐哲背了个人,还满头是血,忙问:“哲哥,怎么了?”
唐哲进了屋,把唐欢放在一张竹椅上,沈醉亭放下报纸,过来看了看头上的伤,说道:“还好,只是破了皮,没有伤到骨头,怎么搞的?”
唐哲简单地把事情说了一下,安秀芹已经从屋里拿出了一个带有十字的牛皮箱子交给沈醉亭,听了唐哲的话,说道:“那个大忠是怎么下得去手的,这可是他亲妹妹。”
沈醉亭接过箱子,打开来,先聂子夹了一团药棉,沾上酒精给她消了毒,在酒精的刺激下,唐欢虽然一直咬着牙忍着痛,还是从嘴里发出丝丝的声音。
沈醉亭又从另一个酒精瓶里夹了一根弯弯的针来,穿上线,对沈阳说:“阳阳,你去把电筒拿来帮我照一下。”
沈阳还没有动,沈月忙说:“我去。”
不一会儿,沈月就取了电筒出来,打开来照在唐欢额头上,伤口更加清析,足足有指头那么长,沈醉亭对沈阳说:“阳阳,你去拿两根筷子来。”
沈阳忙去厨房拿了一双筷子出来,沈醉亭接过去之后,让唐欢咬着,说道:“你忍一下,我这里没有麻药,缝的时候有点痛,你不要乱动。”
唐欢咬着筷子,轻轻地点了点头。沈醉亭才开始缝起来,弯弯的针,用聂子夹住,穿过皮肉,再把线拉出来,打了个结。如此重复了几次,才算缝完。
唐欢已经痛得满头大汗,嘴里的筷子都咬断了一根,但硬是没有动一下。
沈醉亭缝完之后,擦了一下头上的汗,然后对她说:“好了,我这里也没有什么药,明天你叫你妹去公社给你买点消炎药来擦一下就好了。
唐哲接过话说:“一会儿去我家拿点软膏吧,上次沈老师给我的,还没有用完呢。”
沈醉亭正想收拾药箱,沈月叫住了他:“爹,还有乐乐身上,你也用酒精给她擦一下,你看她上全是青包。”
唐乐忙说:“月月姐,不用了,等几天就会消肿的。”
沈月也不管她愿意不愿意,一把拉过来,用电筒在她的头上照了一下,脸上好几处青於,还有手腕处和脖子上。
沈醉亭把药箱交给沈月:“你带她去你屋里,给她擦一下吧。”
沈月接过了药箱,牵着唐乐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唐哲对沈醉亭说:“沈老师,多少钱?”
沈醉亭让他们先坐到火盆边,说道:“什么钱不钱的,就是手面子的活路。”
唐哲拿出两块钱来递给他:“那哪行呀,再怎么说,酒精药棉这些你又不会自己造,总要花钱的。”
第80章 性本善良
沈醉亭是说什么都不收他的钱,两个人推辞了一会儿,唐哲说:“醉亭叔,这钱你怎么样都得着,要不然我这心里过意不去。”
沈阳看着唐哲,诚恳地说道:“唐哲,你就别再劝啦!这段时间以来,你可真是帮了我们家大忙了。我们一家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才好呢。”
唐哲连忙摆了摆手,笑着回应道:“哎呀,沈阳哥,瞧你这话说的,咱们可是同一个队里的人呐,互相帮忙那不是应该的嘛!再说了,我所做的那些不过就是举手之劳罢了,哪比得上醉亭叔的这些药品呀,那可都是能救人性命的宝贝!”
听到这话,一直沉默不语的沈醉亭终于开口了:“既然小唐这么说了,那这份心意我也就不客气地收下啦。”
就在这时,沈月搀扶着唐乐缓缓走了出来。只见沈月满脸愤怒与心疼,对着沈醉亭愤愤不平地抱怨道:“爹,您是没看见那个大忠有多狠的心肠!他竟然对乐乐下如此重的手,乐乐的背上被狠狠打了好几棍子,现在都已经肿起来了!”
唐乐强忍着泪水,咬着嘴唇轻声说道:“我……我没事儿的,沈老师,谢谢您。”
一旁的安秀芹见状,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关切地询问道:“孩子们,你们两个吃饭了吗?”
然而,唐欢和唐乐都低着头,默默地不吭声。
看到姐妹俩这般模样,安秀芹心里已然明了,她温柔地说道:“来,你们先到这边坐着烤会儿火吧,暖和暖和身子,我这就去给你们弄点儿吃的东西。”说着,便转身要进厨房。
唐哲忙说道:“婶子,你不用麻烦了,我家里煮得有多的,回去热一下就行了。”他知道,罗玲正在坐月子,家里不多的精粮都是为她准备的,一家人本来就不够吃,肯定不能让唐欢和唐乐在他们家来打秋风。
唐婉也说:“就是呀,婶子,你不用忙了。”
说完,扶着唐乐,唐哲背着唐欢就往家里去。
沈月看他们出门了,拿着手电筒跟了出来:“哲哥,我给你们照一下亮。”
家里此时,屋内弥漫着淡淡的热气,陈秋芸早已将香喷喷的饭菜加热完毕。
陈秋芸在唐忠家时,一眼便瞧见那家人的火盆中空无一物,连一丝火星都不见,而灶台上更是冷冷清清,毫无烟火气息,显然,这一家人肯定没有做晚饭。
对于吴莲芯和唐忠,陈秋芸和唐自立都没法去管,但面对这两个小姐妹,身为婶婶的她无论如何也要关心照顾一下。
正当唐哲背着唐欢刚刚踏上院坝的时候,陈秋芸急忙转身奔向厨房,手脚麻利地将准备好的饭菜一一端到桌上。
唐哲小心翼翼地背着唐欢走进堂屋,然后轻柔地把她放置在一张板凳上坐下。
陈秋芸则迅速走到唐欢跟前,微笑着将一碗冒着热气的米饭递到她面前,并轻声说道:“欢欢呀,赶紧吃饭吧。”
然而,尽管唐欢额头的伤口已经被仔细缝合,但她内心深处却布满了累累伤痕,整个人仿佛失去了生机与活力一般,只见她面无表情,双眼空洞无神,只是微微地摇了摇头,紧闭双唇,一句话也不肯说出来。
陈秋芸见状,心中也有些不好受,连忙再次开口劝道:“娃儿,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发慌’,婶子家里条件有限,没什么什么好吃的,只有红苕饭,你多少还是吃一点儿吧。”
唐婉也劝道:“欢欢姐,你就少吃一点吧。”
陈秋芸见她不吃,把饭放到桌上,又把另外一碗端给唐乐:“乐乐,姐姐不吃,你先吃吧,饿坏了吧。”
唐乐虽然伤心,但她也是真的饿了,昨天晚上她就和姐姐在外面待了小半夜才回家,她母亲连半碗剩饭都没有给她们留下,今天一早还没有起床,就被母亲和哥哥一直骂着,一家人都在气头上,谁也没有做饭。
她接过去,把屋里的每一个人都看了一眼,陈秋芸说:“你看他们干什么,他们都吃了,你快吃吧。”
唐乐才开始慢慢吃起来,虽然饿了这么久,但是已经饿过了,肚子里反而不觉得饿,也许是因为和姐姐一样伤心的缘故,只吃了几口,她便把碗放在桌上,再也吃不下去。
陈秋芸看着唐欢额头上的伤,又看着唐乐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心疼地叹道:“真是造孽哦。“
沈月在一旁说道:“哲哥,我先回去了,一会儿还要和我哥去抓黄鳝。”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好的,你和你哥说一下,我明天不得去城里,让他明天晚上拿上来称都可以。”
沈月走了之后,他们一家人又劝唐欢吃饭,唐欢就像丢了魂一样,坐在板凳上一动不动,也不开口说话。
见时间也不早了,唐乐说:“二叔,二婶,我和姐回去了。”
唐自立说:“今天你们就别回去了,和婉婉挤一下,我看你妈和你哥都还在气头上,等他们把气消了再说。”
唐婉忙扶着唐欢往自己的房间走去,陈秋芸见她死活不吃东西,也没办法,等她们都进屋去了,拿了一只蒸好了的腊竹鸡送到屋里去:“这只竹鸡放在这床头的箱子上,一会儿要是觉得饿了,想吃东西了,就拿起吃。”
等安排好了这一切,陈秋芸才从房间里出来,对坐在火盆边的唐自立说:“你说,现在怎么办?”
唐自立无奈叹道:“还能怎么办,先让她们俩姐妹就在家里住两天吧。”
自从唐哲知道了父亲并不是懦弱,而是对亲情看得太重的人之后,他也不再说什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老农民,更重要的,是他的父亲。
唐哲说了句:“你们看着办吧,我先睡觉了。”
天才刚刚亮,唐哲就醒了,一晚上唐欢和唐乐那痛苦的呻吟,让他也没有睡好,起来洗了一把冷水脸,准备做早饭的时候,申二狗就过来了。
两个人吃了一点早饭,唐哲就背着背篓,带上沙刀一起出了门。
今天他们还是去斗篷山,上次因为捡到了六六,怕被母熊给发现,所以没有更进一步往山里走,今天唐哲是打定主意,要往山的更深处走去。
两个人一直从斗篷山到四方山,安了十几个套索,才往回走,中间饿了,便一人啃了一个生红苕。
进门就看到唐孝贤在家里坐着,唐哲打了个招呼,唐孝贤说:“正找你有事呢。”
唐哲把背篓放下来,问道:“孝贤叔,找我什么事?”
唐孝贤说:“就是来给你说一下,姚勇军被抓了。”
第81章 黄鳝不要,篼篼也不要
原来姚勇军和申红兵他们从申二狗的口中得知,唐哲每次抓到了野货,都是拿去城里卖了,他们俩个还去了一趟城里,打听到卖东西的都是在东门桥那里摆摊。
以往他们也尝试过打猎,可野猪等大型猎物越来越难打,而且自从唐孝贤担任大队长后,对民兵连的管理愈发严格,想要从民兵连借枪出去打猎,那是绝无可能的事情。
两人思来想去,看到唐哲和沈阳他们在抓黄鳝,觉得抓黄鳝去卖或许是个不错的法子。毕竟唐哲能做到的事情,他们自认为也不差,又不是比唐哲少个脑袋,凭什么唐哲能卖掉黄鳝,他们就不行呢?
两人心里打定了主意,便开始付诸行动,昨天一天,两个人各抓了两水桶,今天一早,天还没有亮,姚勇军和申红兵就挑着装满黄鳝的桶,手中举着松油木火把,踏上了前往城里的路。
他们走了三四十里的山路,终于来到了东门桥。
东门桥头不远就是老县衙门,是城里一处热闹的摆摊之地,平日里有许多人在这里买卖东西。姚勇军和申红兵找了个合适的位置,便摆起了摊子。
他们事先打听到,别人卖黄鳝最高时能卖到四毛八一斤,便宜的时候,也能卖上三毛五,为了能尽快卖出,他们决定只卖三毛一斤。
这个价格果然吸引了不少人,很快,他们的黄鳝就卖出去了一大半,看着手中渐渐增多的钱,两人心中满是欢喜,更是觉得唐哲也只是抓了个先机,等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在供销社多买一些好吃的回去。
到了上午八点左右,申红兵手中已经有了一些钱,肚子也饿得咕咕叫了,他想着去买几个油香粑来吃,便让姚勇军看着摊子。
姚勇军出门时连饭都没顾得上吃,走了这么远的山路,此时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便点头同意了申红兵的提议,让他快去快回。
申红兵刚走没多远,就看到几个身穿制服的人朝着他们摆摊的方向走来,他心中 “咯噔” 一下,暗道不妙,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他心急如焚,忙扯着嗓子大喊姚勇军,让他赶紧跑。
姚勇军听到申红兵的喊声,心中一惊,抬头一看,也看到了那几个穿制服的人。他看着四个桶里还有差不多六七十斤的黄鳝,心中一阵纠结,这些黄鳝可是他们辛苦抓来的,就这么扔掉实在太可惜了,于是,他赶紧将它们兑在两个桶里,想着能带着一起跑。
此时的申红兵还离得较远,看着姚勇军的举动,急得满头大汗。
东门桥这边在申红兵的大喊之下,瞬间乱成了一团,那些常在这里摆摊的老贩子,经验丰富,一看到穿制服的人来,早就迅速收了摊,溜之大吉了。而剩下的十几个摊子,大多都是像姚勇军他们一样,听说过年期间管得松,才从四面八方的山里赶来卖东西的农村人。
他们对这种情况有些不知所措,听到申红兵的喊声,就像平静的湖面被扔下了一颗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
无论是买东西的人还是卖东西的人,都开始四散逃跑,人们你推我搡,挤来挤去,卖的山货、农产品或是其他东西,被扔得到处都是,地上一片狼藉。
“勇军,东西不要了,快点跑呀。” 申红兵一边跑一边大声呼喊,他的声音中充满了焦急和担忧。
姚勇军挑着一担黄鳝,跟着人群拼命地往巷子里跑,可是,由于担子太重,加上他又饿又慌,还没跑几步,便一个踉跄摔倒在了地上,黄鳝桶也翻倒了,黄鳝在地上乱蹦乱跳。
申红兵看到这一幕,心急如焚,想要跑过去帮忙,可就在这时,那边的巷子里又钻出来几个穿制服的人,他们眼疾手快,一把就把姚勇军按在地上。
姚勇军挣扎着,大声呼喊:“红兵,救我,快来救我。” 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申红兵看到这场景,心中一阵害怕,他知道,如果自己出面去救姚勇军,很可能也会被抓住。于是,他咬了咬牙,黄鳝不要,篼篼也不要,一下子从东门桥头跳到糍粑堰上,然后加速跑进另外一条巷子。他的心跳得飞快,耳边只有自己急促的呼吸声和脚步声,他不敢停留,一直跑,直到确定自己已经安全了,才停下来喘口气。
等坐下来喘够了,才想着去找姚勇军,他对县城又不熟悉,问了半天,才摸清楚公安局的位置,在外面逛了许久,都不敢进去,生怕自己也被抓。
一直逛到中午,看到一个没有穿制服的中年人出来,他才上去打招呼:“师傅,我想问一下,那些搞投机倒把的,是关在哪里?”
那中年看了看他,说:“这里是公安局,搞投机倒把的,现在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抓,你要去那边问。”
申红兵又去了一趟工商局那边,在门口逛了半天,才看到一个从里面出来的人,一打听是早上被抓的,他被罚了三十块。
听说姚勇军因为反抗,不仅要罚款,还要弄他去万山劳教。
申红兵听到这话,也不再打听了,忙跑着回来去告诉了姚勇军的父亲姚三,姚三听完,早就吓得没有了主意,只好来找唐孝贤想个办法。
大队长作为最基层的干部,是老百姓最基本的依靠。
唐孝贤让他先回家,自己去了一趟公社,公社那边也刚收到县里的通知,要姚勇军的家属去交罚款,看到唐孝贤来,就把通知单给了他。
唐孝贤又托赵怀仁帮忙:“书记,能不能麻烦您帮忙说说情,只交罚款,能不能不关人。”
赵怀仁想了想,说:“我只能试试看了,不过罚款得尽快交。”
唐孝贤说了谢谢,拿着通知单来交给了姚三,他不识字,唐孝贤告诉他:“上面写了,罚款三十六元,你们快想办法,早点去把罚款交了,让他少受一些罪。”
姚三拿着罚款单,感觉天都要塌了:“三十六块,这么多不是要我的命吗?”
第82章 忠告
三十六块钱的巨额罚款,不光是姚三家,整个八家堰也没有几户人家能拿得出来,唐孝贤当然明白,只能劝道:“三哥,你也不能光看着他就因为这点事情被送进去吧,找亲戚些想想办法。”
姚三一脸愁容,呆呆地坐在板凳上,不知道如何是好。
唐孝贤从姚家出来,都没有回家,就来了唐自立家,也就和唐哲前后脚到。
唐哲听了,笑道:“孝贤叔,这个杀猪杀屁股,各有各的本事,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提醒。”
唐自立在一旁说:“你孝贤叔也是一片好心,以后你还是要注意一点。”
唐哲点头道:“知道了,孝贤叔,我以后会注意的。”
唐孝贤嗯了一声,说:“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你看姚勇军,时间也花了,不光要罚一大笔款,说不定,还得关一段时间,这也是给你一个忠告,你爹和妈今年都干不了重活,就靠你一个人挣那点工分,你要是有个什么事,今年怎么过?”
申二狗的心里倒有些怕了,拉了拉唐哲的衣角:“唐哥,怎么办?听上去还有点吓人。”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声说道:“你没有听孝贤叔说,他们是在东门桥被抓的,我们什么时候去过东门桥卖过东西?”
申二狗一拍脑袋,顿时轻松起来,笑了起来:“就是,你不说我都忘了。”
正说着,沈阳和沈月挑着黄鳝上来了,兄妹俩一人一挑,唐哲忙拿着秤出去,给他们称了,今天不算多,两挑才一百三十多斤,唐哲把钱数给了沈阳,对他说:“沈阳,你今天晚上还要去抓吧?”
沈阳点了点头:“今天没有看到申红兵他们去抓,晚上我和月月再去抓一点,明天你好拿去卖。”
唐孝贤走出来,对沈阳说:“申红兵肯定不会来抓了。”
沈阳和沈月都疑惑地看着唐孝贤,只见他说:“他们俩个搞投机倒把,姚勇军已经被抓起来了,申红兵跑了回来,现在县里发通知来,要让姚家拿三十六块钱去交罚款,你说你们年轻人,不踏踏实实的干活,整天就想着这些歪门邪道的东西,到头来是黄泥巴擦屁股,倒贴一坨。”
唐哲知道唐孝贤是在拐弯抹角的说他,也不反驳,沈月倒有些怕了,对沈阳说:“哥,要不,我们还是别去抓了吧。”
沈阳也有些怕,问唐哲:“唐哲,要是真的不能卖了,我们就不去抓了。”说着,从荷包里把刚收的钱拿出来,递给唐哲:“今天这钱,我也不能收你的。”
唐哲把他的手推回去,说:“他们不能卖,又不是我不能卖,你放心,我既然要收你的,肯定能卖出去。”
沈阳还是有些不放心,说:“唐哲,你可不能为了帮我们,就让自己赔钱,这样子我心里可过意不去。”
唐哲笑道:“只有傻子才会赔钱赚吆喝呢,我跟你说吧,你这些黄鳝,都已经有客户订购了,等后天一早,我和二狗给他们送去就行。”
他的话说完,唐孝贤和沈阳兄妹才反应过来,唐孝贤松了一口气,说道:“怪不得你小子不怕呢,原来是有主子要的,不过也要小心,金黄银白,有些人见了就会眼红心黑。”
唐哲应了一声,把黄鳝倒在大木盆里,把沈阳家的水桶给腾出来。
沈阳也说:“就是,唐哲,自从你弄了两头野猪之后,大家一有空就去山上找猎,你看你刚卖了一次黄鳝,申红兵他们也跟着去卖,还是小心点好。”
唐哲说了声谢谢,就在木盆里把小一些的黄鳝挑出来,沈月问道:“哲哥,这些是不是太小了?晚上我和我哥去抓的时候,尽量都抓大的。”
唐哲连忙说道:“别,大小都要,这些小的我挑出来,是留给六六做口粮的。”
沈月蹾在他身边说:“六六,好几天都没有见到它了,身上的伤好了没有。”
唐哲说:“就在柴房里的笼子里,你自己去看吧,不过千万别用手摸它哦,很凶的。”
沈月高兴地点了点头,站起来对沈阳说:“哥,我去看六六了,你先回去吧。”
唐孝贤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问唐自立:“谁是六六?最近也没有听说谁家生了女娃呀?”
八家堰还是一个很落后封闭的小山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很严重,有一些家庭本来生活就很困难,生了女娃之后,就会找个大路边扔掉,大人则是偷偷的躲在暗处,看有没有人捡回去,唐孝贤还以为唐家捡了个娃儿回来。
陈秋芸笑道:“咳,什么女娃儿呀,是阿哲在山里捡来的花猫,他养着图好玩呢。”
唐孝贤哦了一声:“你们也真是的,人都不够吃了,还养那玩意儿。”
唐自立摇头叹了口气:“娃儿要养着,就让他养着吧。”
唐孝贤虽然不赞同,但还是好奇,跟在沈月后面一起去了柴房,以前队里也有人夹到过云豹,不过肉不好吃,主要是卖皮子。
唐哲把木盆里的小黄鳝挑了出来,留了几条在小盆里,其它的都倒在了水池中。
进到柴房的时候,沈月还在逗着六六,它身上的伤口已经恢复得差不多,毕竟是个野兽,野性难驯,沈月和唐孝贤在笼子外面,它在里面不停地嗷嗷叫着。
唐孝贤笑道:“这家伙,叫起来的声音还真像猫。”
沈月说:“云豹就是猫科动物呀,你看它那四颗大獠牙,就像四把匕首一样锋利。”
唐哲刚才走到他们身边,接过话说:“要不然,怎么叫它小剑齿虎呢。”
沈月没有听过这种动物的名字,忙问:“哲哥,什么叫剑齿虎呀?”
唐哲解释道:“是一种已经灭绝的远古老虎,它的两对犬齿,就像两柄剑一样,足足有二三十公分长。”
说着,抓起一根黄鳝:“就像这条小黄鳝一样长。”
沈月惊得瞪大眼睛:“这么长的牙齿,那不是大象?”
一句话,把几个人都逗笑了。
唐哲把黄鳝送到笼子里,六六和他的关系越来越好,动物也是有灵性的,唐哲救了它的命,虽然是只野兽,也知道唐哲并没有恶意。
它伸出舌头在唐哲的手背上舔了几下,唐哲放下黄鳝,在它的头上摸了摸,轻声说道:“不知道放它出来了,会不会再回来。”
第83章 溜六六
六六好像听懂了唐哲的把,把头贴在他的手心不停地摩挲着,不时还伸出舌头舔舔他的手掌心。沈月高兴地说:“哲哥,它好像听得懂你说话呢。”
唐孝贤也说:“听老人说,猫子最通人性,看来是真的,不过始终是个畜牲,真要把它放出来,你要关好你家的那些鸡,免得被它祸害了。”
唐哲点了点头:“放心吧,孝贤叔,我会注意的。”
唐哲一直在和六六互动,沈月和唐孝贤看了一会儿就各自回家去了。直到吃饭的时候,唐婉叫他,他才回屋。
第二天一早,唐哲就找了一根棕绳,他决定今天带着六六出去溜一圈。
走到关六六笼子前,六六见他手上拿着绳子,有些不安地在笼子里转来转去,他轻轻抚摸着它柔顺的毛发,试图让它安静下来。
然而,当棕绳套上六六脖颈的瞬间,它明显感受到了那股来自外界的束缚力量,眼神中流露出惊恐之色。
六六刚从笼子里被牵到地上,便开始拼命地挣扎,不停地蹬踏着地面,一会儿向东狂奔,一会儿又向西乱窜,嘴里还不时发出呜呜的叫声,唐哲紧紧拉住手中的绳索,努力控制着局面,但六六的力量实在太大,一时间两人陷入了僵持状态。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或许是累了,也可能是意识到无法挣脱这根绳子,六六逐渐放弃了抵抗。又过了好一会儿,它终于慢慢地适应了这种被束缚的感觉,不再像刚才那样激烈反抗。
见六六安静下来,唐哲牵着它走出家门,朝着清明田的方向走去。
此时已是正月底,积雪早已消融殆尽,放眼望去,田间地头到处都是绿油油的景象。
那一望无际的绿肥宛如绿色的海洋,微风拂过时掀起层层波浪,让人不禁陶醉其中。
在这片绿色的海洋之中,还点缀着一些粉白相间的绿肥花朵,它们或娇羞地低垂着头,或大胆地迎着阳光绽放,给整个田野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
唐哲走到清明田最大的一丘田里,停下脚步,缓缓松开了拴在六六脖子上的绳索,然后,他轻轻地躺倒在绿肥之上,感受着身下柔软的触感,那混合着泥土和绿肥的芬芳气息扑鼻而来,沁人心脾,让他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氛围里。
此时此刻,唐哲仿佛穿越时光隧道,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童年时代。
那时,大人们总是在田间忙碌劳作,而他则和一群年龄相仿的小伙伴们尽情地在绿肥地里奔跑玩耍。他们相互追逐打闹,欢笑声回荡在整个田野上空。在这里,没有生活带来的沉重压力,更没有成年之后那些纷繁复杂的烦恼忧虑......
一切都是如此宁静祥和,就连脚下的泥土和身旁的绿肥似乎都有着生命般的呼吸节奏。
六六感觉到了脖子上的束缚没有之后,在田野东奔西跑,不时惊起几只大阳雀,慢慢地,它也跑得累了,趴在唐哲的身边,把头埋在他的脚上,静静地躺着。
唐哲轻轻地抬起头,看着六六和他亲近的样子,不由得露出胜利的表情,看来,真的成功了,这只叫六六的云豹,俨然接受了他,成为了它亲近的伙伴。
直到听到唐婉在远处大声喊:“哥,哥,妈喊你回家吃饭。”
唐哲才起身,招呼了一声六六:“六六,回家了。”
这一次,他连绳子也没有给它拴上,任由它在身边跑来跑去。
快到家的时候,六六一下子看到了不远处的黑子,突然停下了脚步,慢慢地爬在地上,唐哲连忙叫道:“六六,不要咬黑子。”
黑子虽然隔得远,但是狗的耳朵是很灵的,听到唐哲的声音,往这边看了一眼,发现六六正以一种攻击的形态趴在地上,惊叫了一声,头也不回地跑了回去。
唐哲轻轻地摸着它的头,轻轻地把它脖子上的圈套拉住,从腰间解下棕绳,把它拴起来,马上要进寨了,万一咬了别人家的鸡,又要闹矛盾。
自古农村有句话:“鸡无栏圈,狗无吊索。”那时的农村,鸡和狗都是散养,没有人管,但都是有主的,咬了是要赔。
唐援朝家的铁蛋和刚蛋以及唐老三家的清萍以及安安四个小孩子正在唐哲家不远的一块绿肥田里抓草垛玩,嘴上还唱着儿歌:“月亮光光,骑马烧香,烧到哪里,烧到官房,官房倒了,长官跑了,嫂嫂煮饭,打烂鼎罐,婆婆烧火,烧到屁股,公公劈柴,劈着草鞋,猴子搬干柴,半边屁股落下来,噢吼……”
这些儿歌,也是唐哲小时候妈妈教过的,两世为人,虽然经过几十年,那熟悉的弦律,朗朗上口的歌词,令人陶醉,他拉着绳子,站在那里看着几个小孩子无忧无虑地玩着。
几个孩子唱完一首,又唱起了另一首:
“大月亮、小月亮,哥哥起来学木匠,嫂嫂起来蒸糯米,娃娃听见糯米香,拿起碗碗要莽莽(米饭),莽莽还没熟,要腊肉,腊肉还没耙,要糍粑,糍粑还没打,要鸡嘎……”
唐哲不由跟着唱了起来,那几个孩子玩得正高兴,铁蛋突然抬头,看到田坎上边的路上有一只大花猫,吓得叫了起来:“快点跑,有大花猫来了。”
“大花猫要吃人啦……”清萍虽然是个女孩子,但是常听家中老人说山里的大猫要吃人,看到云豹,就这么喊了一声,几个孩子都被她的话吓得哭了起来,屁滚尿流地往回跑。
唐哲忙叫道:“慢一点跑,不要摔倒了,六六不咬人的。”
至于六六咬不咬别人,他不清楚,但是六六不会咬他,还很乖。
那几个孩子哪里会听唐哲的话,一溜烟就跑不见了踪影。
唐哲到家,把六六关回了笼子,又去水池里给它抓了几条黄鳝放在笼子里,六六跑了一上午,也是饿了,见到黄鳝,两个爪子抱着就啃,像个吃辣条的孩子一样,吃得津津有味。
第84章 把鱼都吓跑了
吃完饭没一会儿,沈月和沈阳就挑着黄鳝来了,兄妹俩抓得不多,而且今天抓的,全是半斤上以一条的,质量那是没得说。
唐哲拿来秤,秤了一下,只有七十多斤,他对沈阳说:“你们不用只抓这么大的,再稍小一点那种也可以,反正小一点的,我还可以拿来喂六六。”
沈月说:“哲哥,我们抓了十几斤小的,就放在你家院坝坎下,你拿来给六六吃吧。”说着,转身去院坝坎下提了一只水桶上来。
唐哲知道,如果秤之前他们就拿来了,肯定会一起秤掉的,现在拿来,明显就是不想把次品卖给他。沈阳也说:“这些小的,我们都挑过了,家里留了一些来吃,太多了也吃不完,就拿来给你喂那只花猫吧。”
唐哲接过来,说:“行吧,下次不用分开了,对了,你们一会儿还有事吗?”
沈月摇了摇头:“我没事做了,哲哥,是不是你有什么事情?”
沈阳也说:“我也没有事情。”
唐哲说:“那正好,一会儿我想去清水江那里,看看能不能抓一些桃花和油鱼,你们要是没事的话,就一起去吧。”
正说着,申二狗从院坝坎下露出了个头:“唐哥,是不是要去收索子?”
唐哲笑道:“真是一起你,你就出现了,昨天才放的套索,过天把再去收吧,今天准备去清水江抓鱼,你要不要去?”
申二狗说:“当然要去了。”
沈阳说:“我记得唐孝贤家有搬篼(抓鱼用的竹篓),我去借来用一下吧。”
沈月笑道:“哥,哲哥抓鱼有的是办法。”
唐哲也说:“沈阳,就不用去借了,你把家里的八磅锤带上就行。”
沈阳不明白,还是按他说的,先回家去拿大锤,唐哲也从父母房间的门后把大锤找出来,让申二狗背了背篓,沈月也在唐哲家借了个背篓背上,把水桶放在里面:“我放个桶吧。”
唐哲说:“也行。”
唐婉也想去,走出来说:“小月姐,我也和你们一起去吧。”
沈月看着唐哲没有说话,唐哲说:“你去做什么,水那么冷,清水江的路又不好走,就在家里好好看书。”
唐婉见哥哥不同意,嘟着个嘴说:“哥,你就偏心,只带小月姐去,不带我。”
唐哲说:“你在家里看看书,多陪陪欢欢和乐乐她们。”
唐欢和唐乐被唐忠打了之后,一直到现在,吴莲芯都没有过问一下,更不说唐忠了,反正家里也没有多少粮食,她们在唐哲家里,母子俩还觉得清静了许多。
唐自立和陈秋芸也不赶她们回家,姐妹俩身上的伤虽然上了一些药,但还是很痛,尤其是第二天,唐欢的头都肿了起来,唐乐虽然没有伤口,但是全身上下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痛得都下不了床。
唐婉见哥哥这样说,也只好作罢。
三个人往寨子下面走,和沈阳碰了头,一路上又碰到几个队里的人,笑着打了招呼,见他们拿着大锤,背着背篓,又都不明白他们要去做什么。
说是清水江,其实只是发源于梵净山西面的一条小溪流,和牛尾河一样,水流并不是很大,从源头流出来,到了洞德寺就汇入了长滩河,长滩河经过十几公里的流淌,汇入邛水,邛水县城因水得名。
四个人走了半个多小时 ,终于到了洞德寺,清水江上,用几根圆木做了一个简易的桥,方便行人通过,从桥的一头下去,顺着河一直趟着水走了两百多米,这里水流比较缓,唐哲拿着大锤,不停在地河里的石头上敲打着,咚咚的声音顺着山谷传去很远很远。
在石头上敲过之后,再把大锤放在一旁,用力摇了摇被敲过的石头,或是把它翻过面,被敲晕的鱼儿,一下子就从石头底下弹出来,翻着白白天的肚子漂浮在水面上。
沈阳这个时候才恍然,说道:“怪不得我妹说你办法多呢,这种抓鱼的方法,我还是第一次见,比用搬篼快多了。”
申二狗就跟在唐哲身边,等发现鱼冒起来,就冲过去把它们抓进背篓里,听到沈阳这样说,也说道:“沈阳哥,唐哥的本事可不止这些。”
唐哲刚翻开一块石头,又有一条桃花漂了起来,喊道:“二狗,快抓鱼。”
申二狗也不再说话,忙过去捡鱼。沈阳也学着唐哲的样子,在河里找了几块石头试了一下,毕竟是第一次用,而且他也很少下河抓鱼,对鱼的习性不怎么了解,总是敲上几块石头,才会碰到一条。
唐哲看到之后,对他说:“沈阳,你不要见到石头就敲呀,乱敲一通,把鱼都吓跑了,你过来看一下。”
沈阳忙走过去,唐哲指着河里的几块石头说:“你看,前面这两块石头,一块完全被细沙给包裹得严严实实,没有缝隙,这种石头鱼肯定是钻不进去的,另一块石头,它的下面全是空隙,你仔细看一下,这个方向还有一些细沙,这种是鱼把沙子衔出来的,这种石头下,几乎都会藏有鱼,你敲一下这一块试试。”
沈阳按唐哲说的,高举着大铁锤,狠狠地在那块石头上敲了一下,还没有等它把石头翻过来,在水流的作用下,一条桃花就从水下冒起来,翻着白白的肚子顺着河水漂去。
沈月高兴地叫道:“哥,真的有鱼,你看。”说着几步跑过去,也不怕河水打湿裤脚,伸手就把它抓了起来,举过头顶说:“这么大一条桃花,应该有四两多呢。”
沈阳大喜,说道:“还真是这样,唐哲,你太厉害了,懂得可真多。”说完,一手提着大锤,又找了几块石头试了一下,几乎都能暴出鱼来。
申二狗则是想起唐哲之前在河边干燥的地方翻开一些石头,下面有冬眠的石蛙,他跟在唐哲身边,顺便也翻起河边的石头,还真被他找到几只,经过一个冬天的冬眠,石蛙显得很瘦。
四个人顺着河,一边敲着石头,一边往里走,山势也越来越陡峭,沈月觉得水桶在背篓里有些沉重,便放在河边的一棵大树下。
等她抬头一看,树上一双双眼睛正紧紧盯着她。
第85章 猴群
沈月看着树那那一群毛绒绒的猴子,一个个露着个红红的屁股,吓得大叫起来。
她这一叫不要紧,树上的那些猴子也吓了一跳,噢噢噢地发着怪叫声,在树枝间来回跳跃,唐哲他们听到沈月的叫声,以为出了什么事,连忙跑过来。
沈阳担心地问:“小月,怎么了?”
沈月指着头顶上说:“猴、猴子,好多猴子。”
几个人抬头看去,那一群猴子在树枝间不停地对着他们吼着,手上还做出一些奇怪的动作,有的不停地敲打自己的胸,有的在树枝间跳来跳去,还有一只,竟然摸着它的老二,做出非常不雅的动作。
申二狗低头在河滩上捡 了一块石头,往树上的猴群扔去,唐哲见到,连忙阻止:“二狗,不要……”
话还没有说完,申二狗的石头已经飞了出去,砸在那只做着不雅动作的猴子身边的树干上。那猴子吓了一跳,反应过来,从树上折下一根枯树枝,就朝申二狗扔了过来。
其它猴子见了,也学着它的样子,在树上折下树枝,不停地往地上扔,一时间,整棵大树就像是被狂风暴雨吹打过一样,树枝像雨点一样落下来。
四个人吓了一跳,唐哲拉起沈月的手就往河对面跑去,沈阳和申二狗也反应过来,跟着跑到河对面,那些猴子还拿着树枝,站在高高的枝头,不停地发出噢噢声,像是在对他们几个人示威一样。
站稳之后,申二狗才说:“吓死我了,这些猴子还会打人。”
唐哲对他说:“二狗,下次在山里见到动物,不要乱动,就像这群猴子,它们最爱学人的动作,哪怕你是用红苕扔给它吃,它也会找一些石头树枝扔回来,万一被你打到,惹怒了它们,就凭我们几个人,今天非得被它们揍个鼻青脸肿不可。”
申二狗说:“知道了,唐哥,那只猴子太恶心了,我本来想教训一下它。”
唐哲说:“只是动物的本能罢了,这里是不能再呆了,我们往里走一下看看。”说完,也不再管树下的水桶,反正一会儿还要跟着河流回来,等一下那些猴子安静了,再来取也不迟。
四个人沿着清水江继续往里走,但树上那群猴子似乎不想就这样放过他们,也沿着河边的树枝一路跟在他们身边,不时还扔下一些树枝。
沈月一直紧紧地拉着唐哲的手,她也看见了那些猴子的行为,心里是又羞又怕,被唐哲拉住的手,手心也被汗水浸湿 。
又走了一段路,那些猴子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和他们耗上了,一直跟在他们身边的树上,遇到河窄的地方,有几只胆大的猴子还从树枝上跳了过来。
沈阳喘着气,对唐哲说道:“怎么办,两边都有猴子了。”
唐哲抬头看了看,对他们说:“再继续往里走一下,前面河面好像宽一些,到那里之后,我们先休息一下,等它们安静了,我们再返回去。”
沈月有些担心地说:“哥,我们的水桶还在那里,会不会被它们弄坏了。”
唐哲说:“你水桶里有装得有东西吗?”
沈月摇了摇头:“没有,本来想把鱼装里面的,还没有装,就看到那些猴子了。”
唐哲说:“还好你没有把鱼装里面,要不然真被它们拿走了,是空桶就没关系,它们看里面没有东西,最多是打翻。”
沈阳对她说:“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那水桶,这些猴子越来越多,我估计得有四五十只,万一真要是打人,我们怎么办?”
申二狗红着脸,低着头说:“唐哥,沈阳哥,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沈阳忙说:“二狗,我没有怪你的意思,你不要想多了。”
申二狗自打生下来,就被钉上了坏分子的标签,从来没有人把他们一家当人对待过,直到唐哲的出现,才让他感觉到,除了自己的公和大姐外,其他人与人之间,也能够这样平等和谐的相处。
自从跟了唐哲,他公也好,还是他姐也好,经常给他灌输的,就是一定要听话,夹起尾巴做人,遇到事情,要能够有担当,替主人家分忧,才能保住这来之不易的吃饱饭的机会。
申二狗是这样听的,也是这样做的。
他的本能是想赶跑这群猴子,不想反而惹怒了它们,搞得四个人都很狼狈,听到沈阳的话里好像有些抱怨,他忙把责任给揽了过来。
唐哲也说:“二狗,这事情不怪你,猴群本来就喜欢学人,哪怕不是你丢的石头,我们在河里砸鱼,它们看久了,也会学着我们的样子,拿着树枝往河里扔。”
沈月也说道:“二狗,这事不怪你,你也是为了保护我才赶它们的,我还要谢谢你呢。”
申二狗听到他们这样说,心里才好受了一些,还是说道:“我也懂,要是知道它们会学着我们的样子丢东西,打死我也不会朝他们扔石头的。”
唐哲说道:“先不说这些了,前面那地方看上去比较宽,我们在那里先等一下。”
几个人加快脚步,很快就到了比较宽的河滩,这里离河面最近的树都有四五十米,唐哲一直观察,发现这些猴子一直都只是在树上跳来跳去的吼着,一直不敢下到地上来,这让他稍放心了一些。
他拿出火柴来,捡了些干树枝,把它点燃,虽然已经开春,但是河水还是很冻人,刚才抓鱼和跑路,还不觉得,现在停下来,感觉脚上冻得生疼。
申二狗和沈阳见唐哲点起了火,也去四周捡了些干柴,四个人就这样围着火堆烤着,等着那些猴子慢慢散去。
唐哲观察着那些猴子,在树上跳了一段时间,不多时,就往河边的悬崖跑去,转眼间,那崖壁上东一只西一只的猴子,像是在平地一样嬉闹着。
沈阳看着远处崖壁上的猴子,叹了口气:“好险,要是这么多的猴子真的来打我们,估计今天跑都跑不脱。”
唐哲则是看着远处崖壁上那东一团西一团的黑乎乎的东西发着呆,沈阳的话,他是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
第86章 猴结
远处猴群所处的山崖,离唐哲年处的河滩,也不过一百来米,猴群在山崖间跳来跳去,不时惊起几只桶水猫(红白鼯鼠)。
山崖近两百来米高,从上到下,有几十处都是一片黑漆漆的东西,在黄色的山崖上,通过阳光的照射,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唐哲不由看得出了神,连沈阳说什么,他都没有听到。
山崖上的猴子显然比树林里还要多,约有一百来只,沈阳见他一直盯着那些猴子,还以为他想到了办法,用指头捅了捅他的手臂:“唐哲,你是不是想到办法了?”
唐哲回过神来,看到三个人都看着他,笑道:“怎么样解决猴子的办法我还没有,不过有一条发财的路子就摆在我们面前。”
沈阳疑惑地问道:“发财的路子?不会是又要搞别的投机倒把的事情吧?”
唐哲说道:“你看你那点胆子,不要把任何搞钱的事情都说成是投机倒把行为,也是我们这个地方天高皇帝远,领导些就弄了个一刀切,才把一切交易,都说成是投机倒把,这样其实是不对的,还有,我也可以告诉你们,这种计划经济只不过是形势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需要,国家必然将会开放市场经济。”
申二狗根本就听不明白,沈阳盯着唐哲,似乎是在看一个陌生人,沈月点头说:“我在我爹的报纸上看到,国家设立了经济特区,已经允许私人做生意了,这样的好事情,会轮到我们这个地方吗?”
唐哲轻轻地点头说道:“市场开放是必然的趋势,不过离我们还有点遥远,我和你们说的发财机会,就在对面的山上。”
唐哲指着山上那些黑漆漆的东西,问道:“你们知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三个人同时摇了摇头,唐哲笑道:“我猜得不错的话,那里是猴群居住的地方,而且山上还有桶水鸟出现,那些黑漆漆的东西,一定就是猴结。”
“猴结?”沈月和申二狗都没有听说过。
沈阳盯着那些黑漆漆的东西,说道:“我听我爹说过,猴结的形成,便与它们息息相关,每当母猴经期来临,流出的经血在特定环境下,沾染了周边的树枝、草叶,尤其是桶水鸟的粪便,又经日晒雨淋、微生物作用,逐渐凝结,最终形成了奇特的猴结。
猴结形状各异,有的如小块的岩石,有的似凝结的块状物,颜色也不尽相同,从深褐色到暗红色都有,在漫长岁月里,猴群不断繁衍,新的猴结在旧的基础上持续累积,而且猴结有着独特用途,我爹说可以治疗一些妇科方面的病症,以及缓解特定的疼痛症状。”
申二狗和沈月听完他的话,才知道原来猴结还有大用处,沈月说道:“哲哥,那些东西都在悬崖上,也不好弄呀。”
唐哲看着远处,说道:“那些猴子上山崖去了,我们慢慢走到崖脚,看看最低的离地面有多高,然后再想办法。”
沈阳说:“那里的猴子不下一百只,还有桶水鸟,万一被那些猴子发现,来打我们,树林里到处都是荆棘,连条路都没有,到时候跑也跑不掉。”
唐哲知道沈阳向来谨慎,便说道:“这样吧,你们先留在这里,我一个人去看看情况,如果好弄,我们就弄一些回去,要是不好搞那就算了。”
申二狗站起来说:“唐哥,我和你去吧,月月姐和沈阳哥在这里等我们。”
沈月却说道:“哲哥,我们和你一起去,万一真有猴子要打人,多一个人多一把力量。”说完看着沈阳。
沈阳见自己的妹妹都这样说了,只好说:“行吧,那就大家一起去。”
唐哲现在出门已经养成了习惯,只要上山,就会在腰门绑着刀别子,带着一把沙刀,不管是去打猎,还是下河抓鱼,这样遇到没有路的地方或是被树枝挡住的地方,都可以用刀砍开。
申二狗也在他的感染下,也已经养成这种好习惯,随时出门都是刀不离身。
两个人走在前面,拿着沙刀开路,遇到合适的小树,砍了两根,做成一丈来长的木棍,拿给沈阳和沈月用一防身。
沈阳一直把沈月护在身后,不时抬头四处观看,生怕突然头上的树枝上就出现一只猴子,就算一只鸟从头上飞过,也会让他紧张万分。
在梵净山这种原始森林中,随时可能有猛兽的出现,唐哲知道,九十年代初期,还有华南虎的出没,至于山狗、豺狗、熊和野猪这种猛兽,一直都有。
从小就在山里长大的人,没少听过这一类的事情,某年某月某日,某个大队的某某被熊咬伤了,某某又被野猪咬伤了。
更可恶的是豺狗,它们经常会把刚埋好的坟给扒开,然后吃掉里面的尸体。
这些沈阳虽然没有亲眼见到过,但是大队里那些老人一到夏天,坐在大柏树下乘凉的时候,就会摆这些龙门阵。
听得多了,导致他感觉自己胆子都变小了不少,也正因为如此,开始听说唐哲打到了野猪,他也想去打,结果不敢进山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山上有大猫,还有伴随着他一起长大的这些龙门阵的后遗症。
唐哲前一世在南方边境轮战的时候,没少钻过深山老林,枪林弹雨地走过,对这种地方,根本不会害怕,拿着沙刀挥舞着,几十米的距离,不一会儿就砍出了一条路来。
到了山崖下,才发现比想象中要陡许多,基本上是呈九十度,有些地方甚至是负角度,站在脚下,完全望不到头。
沈月他们随后也跟了上来,看着这么陡的山崖,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妈呀,这么高,这么陡,就算是有金子也没办法搞到。”
唐哲退了几步,让自己的视线变得宽阔一些,左右看了看,在左边不远处,离地面只有六七米的地方,正好有一团黑漆漆的猴结。
他指了指那个地方:“去那里看看。”
三个人都紧跟着他,申二狗拿着刀,走在了最后,时不时地转头看看身后。
第87章 有核桃还怕没有棒棒敲
四个人走得近了,才看得更清楚,这一块猴结是从一块离地面六七米高有些突起的岩石上面流下来的,在阳光的照射下,整体呈褐红色,无处看来,就像是一块漆黑的东西。
猴群数量虽然多,但是并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唐哲他们来到岩石下面,那些猴子一路跟来,好像已经习惯了一样,知道这群人对它们并不会伤害,除了几只放哨的外,其它猴子各玩各的。
沈阳抬头仔细看了看:“这就是猴结呀,这么大一块,真是发财了呢。”
唐哲拉着申二狗,俩人去树林里砍了几根比较直的树,拿到山崖下面,用藤把两根拼接起来,再横着绑上一些小木棍,这样一个简单的梯子就做好了,三个男人合力把它竖起,靠在崖壁上,不高不矮,正好靠在那一块猴结边上。
唐哲对申二狗和沈阳说:“你们扶好梯子,我去搞下来。”
沈月忙问道:“哲哥,那我做什么呢?”
唐哲笑道:“你负责放哨,有猴子跑过来或是扔石头,就叫我们。”
山崖上到处都是猴子,他给沈月交待的也没有错,谁也不知道那些猴子会不会突然之间扔块石头下来。
沈月应了一声,紧紧握着手里的木棍,往后退了几步,希望自己的视野更加开阔。
唐哲把沙刀别在刀别子上,顺着刚做的梯子慢慢往上爬去,不多时就到了那个空出的石台,石台不宽,只有三十多公分,这些猴结经过长年累月的堆积,让原本平坦的石台,变得光滑陡峻,人是完全没办法站立在上面。而且这些猴结的边沿,也是紧紧地贴在崖壁上,和岩石完全融为了一体。
他取出腰间的沙刀,在上面敲了几下,当当地只出现几个印痕。
好在他并不放弃,敲了不知道多少下,猴结的表面出现了裂痕,顺着裂痕再敲几下,便敲下来一大块,他转头看了一下地上,全是碎石,对申二狗喊道:“二狗,你让沈阳一个人扶着梯子就行了,你去割一些草来垫在下面。”
申二狗应了一声:“好的,我马上去,沈阳哥,你扶好了。”
说完转身就在旁边的树丛里割一些野草和树藤之类的,刚才初春,草并不多,找来的都是些干草,他也知道,唐哲是怕那些猴结掉在石头上再摔碎,这玩意越大越值钱。
唐哲拿着那块被他敲下来的猴结,对着阳光看了看,褐色中,还秀着暗红,就像是血块干涸之后的样子,和血不同的是,被敲开的边沿,就像是一块玻璃一样光滑,结晶度非常好。
他拿着沙刀继续敲着,一块整体的猴结,有了一开始那块的裂缝,第二块之后便好搞很多,不多时,他就顺着那个缺口敲出好几条裂缝出来。
申二狗这个时候也找了些干草树藤和常绿的树枝来垫在了下在,唐哲对准垫子把手中的那块猴结丢了下去。
经过一个多小的,才把这一大块猴结给敲完,唐哲从梯子上下来,此时那些猴子根本就没有正眼再看他们,有一些从悬崖上溜下来,跑到树林里,在树冠之间采食着新鲜的树叶。
申二狗早就把两个背篓背到了梯子边,今天的鱼获并不多,只有二十来斤,沈月看着这些鱼说:“唉,早知道我就不把水桶放在那棵树下了。”
唐哲说道:“这就叫塞翁失马,要不是碰到那群猴子,今天还不知道这崖上有这么多的猴结呢。”说着,就从地上垫着的那堆树藤里找了几根出来,三个男人把这些鱼串成三大串,腾出背篓,再把猴结都捡到背篓里面。
足足捡了两个大半背,唐哲试了一下,一背篓至少装了五六十斤,看来数量也不少。沈阳也试了一下:“真重,这得卖多少钱?”
唐哲摇了摇头:“还不知道呢,不过城里的收购站肯定给不了好价钱,这些先放这里,我们再往前面走走,看看还能不能再弄一些。”
四个人顺着悬崖脚走了一段路,抬着头一路看着,在县崖上还看到好几处,不过都在七八十米上百米的高度,对他们来说,只能望猴兴叹。
眼看就要走到悬崖的尽头,在前面十几米高的地方,有一根碗口粗的崖柏从悬崖上像一条手臂一样伸出来,树根处,一条宽约半米,长约两米的猴结,像一块黑布一样挂在那里。
唐哲说道:“那柏树根那里有一块,估计敲下来也有一百来斤。”
沈阳他们顺着唐哲指的方向看去,不由都摇了摇头:“唐哲,离地那么高,差不多有十五六米了,怎么弄得到。”
申二狗也说:“就是,太高了,又没有绳子。”
沈月指着不远处树丛里的几棵棕树说:“那里有几根棕树,要不去割点棕丝来,我们现搓一条棕索。”
唐哲抬腕看了看表,快下午三点钟了,对他们说:“行,我们加快速度还来得及,有核桃还怕没有棒棒敲?我们几个人搓一条二十来米的绳子也要不了多少时间。”
几个人到了棕树那里,唐哲和申二狗先砍倒两棵棕,然后再一片一片的取下棕片,沈月兄妹俩则坐在石头上,拿起棕片来,放在膝盖上,再把棕丝抽取出来。
等把棕皮割得差不多,顶上的还是新长出来的嫩皮,唐哲肚子也有些饿了,咕咕叫了几声,便用刀把下半截老的树杆砍丢,再一层一层地剥去泛绿的棕皮,到最后,一根洁白的棕芯就露了出来。
申二狗那边也一样,他们一人拿了一根棕芯,分成了四截。
忙活了大半天,不光是唐哲,四个人肚子都饿了,各自拿着棕芯就吃了起来。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棕芯是梵净山地区小孩子特别喜欢的零食之一,虽然农村棕树很多,哪怕再饿,也不会轻易去砍。
一根棕树提供的棕芯还不够一个人吃饱,而它每年都可以给山里人提供许多棕片。
山里人的农具上,基本都离不开它,大到床垫、簔衣、斗篷,小到箩筐绳、拴牛索、草鞋耳、牛马笼头等等。
所以只要有一根棕被风吹倒了,那里便是孩子们的天堂,一大群人围着一棵棕,等大人把外面老的棕皮割了,剩下的棕心,会被切成指头大一块一块的,每人一块,吃在嘴里,脆脆甜甜的,味道好极了。
第88章 成龙成蛇是他的命
四个人分了两根棕芯吃了之后,饿感减轻了不少,然后开始分工做,沈月负责把棕丝抽出来,唐哲他们三个人各搓了截,用了不过半个多小时,三条六七米长的棕绳就搓好了。
回到去的路上,唐哲又用沙刀砍了两截树枝,到了崖柏下面,把三根绳子打死结结好,一头绑上两根树枝,做成一个十字形状,找准了角度用力一抛,绑着树枝的那头,对着崖柏飞去,在上面绕了一圈,唐哲用力一拉,就固定住了。
上一世本就是侦查兵出身的他,对这些操作简直了如指掌,等绳子固定住了,他拉着绳子像一只飞猿一样,几下就上到了崖柏处,伸手抓住崖柏的树干,翻身坐在上面。
对唐哲来说,这只是最基本的操作,但是崖下沈月他们三个人却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直到唐哲安全坐到了树干上,心里的石头才落地。
这里的地上不像之前的地方,全是碎石,而是一些泥土,常年在悬崖下面,淋不着雨,地上还有许多地牯牛做的小漩窝。
唐哲抽出沙刀,用轻敲了一块下来,这里的品质,比之前那一处的更好,透过光,能看到内部不是褐红色,而是有些深红色。
又忙了大半个小时,才把这一片的猴结全部敲到地上,唐哲顺着棕绳回到地面,申二狗和沈阳已经把背篓背回过来了,四个人又把满地的猴结捡到背篓里。
两个背篓,根本装不下这么多,唐哲和沈阳又把外套脱下来,各包了一大包,才终于把这些猴结装下。
初春的时候,太阳下山得早,六点左右,天就完全黑了。此时已经五点,天暗了下来,两边的高山挡住最后一线阳光,让整个清水江峡谷变得更加阴暗。
唐哲和沈阳一个背了一背猴结走在最前面,沈月走在中间,申二狗手里提着三串鱼走在最后面,河两边的树稍上,不时有猴子跳来跳去,发出噢噢的声音。
到了那棵大树下,水桶果然已经被弄倒,沈月快跑几步,提起来看了看,说道:“还好没有弄坏,要不然我爹要收拾我。”
沈阳背着一大背东西,足足有一百来斤,喘着粗气说:“不怕,真坏了,爹要骂,就说是我弄坏的。”
到了洞德寺,从河里爬上木桥,在桥头休息了一下,申二狗把沈哲换了,看看天越来越暗,四个人忙往回赶。
走了没有多久,沈阳又把唐哲肩上的背篓换过来背,就这样替换着,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赶到家,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山路几乎看不清楚。
进了堂屋,唐自立忙过来搭一把力,帮着他们把东西放下来,陈秋芸和唐婉则忙着把菜端上桌,沈阳兄妹俩要回去,陈秋芸说道:“就多两双筷子的事情,小婉说了,你们一起的,我就连你们兄妹俩的饭一起煮着,快吃吧。”
唐婉也说:“就是呀,大阳哥,小月姐,你们快坐着吃饭,我先给欢欢姐和乐乐姐送饭去。”
沈阳和沈月见他们盛情,只好坐在桌子边,端起碗吃了起来,申二狗早已经是老熟人了,他是帮工,主家自然要管饭的。
唐哲问道:“欢欢和乐乐还不能下床吗?”
陈秋芸叹了一口气,说:“真是造孽哦,自己的亲妹妹,被打成这样子,大忠怎么下得去手。”
唐自立也说:“大忠越来越不像话了,现在没有了他老子管着,将来成龙成蛇都是他个人的命。”说罢,恨铁不成钢地重重叹了口气。
唐哲说:“反正多两个人,就只是多两个碗而已,现在家里又不缺吃的,让她们姐妹俩住这里吧。”
陈秋芸无奈地说:“还能怎么办呢,你伯母到现在连问都没有问一声,也不管她们的死活。”
唐哲坐在板凳上,端起碗说:“先不管她,只要欢欢和乐乐没事就好,伯母那种人,我们也只能乞求欢欢和乐乐快点好起来,要真是出了什么事,她不来把我们家闹个天翻地覆才怪。”
唐自立说:“毕竟是你妹妹,总不能赶她们出去吧?”
陈秋芸也说:“等她们伤好了再说,阿哲,你也少说几句,万一被她们听见,多心了怎么办?”
唐哲说:“我说的是事实,伯母就是这样的为人,全大队的人都知道。”
唐自立说:“我和她打了几十年交道,难道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吗?你伯爹现在不在,大忠和你伯母又是这个样子,难道要眼睁睁看着她们去死?”
唐哲看唐自立脸色不好看,说道:“爹,我又不是要赶她们走的意思,家里现在不缺吃的,她们要住在这里多久都可以,不过你最好是找孝贤叔说一下这件事情,万一真有什么事情,也让队里提前知道,我知道您顾及兄弟亲情,但是你也要想一下她会不会和你一样想。”
唐自立不再说话,自顾自的扒着碗里的饭。
陈秋芸对唐哲使了一个眼色,说道:“快吃饭,累了一天了。”
又给沈月挑了一大块野猪肉:“月月,你多吃点肉,看你瘦得,风都要把你吹倒了。”
等吃完了饭,唐哲说道:“这些猴结就先放在我家,这些鱼我们三家,一家一串,还有二狗你抓的石蛙给沈阳,拿去给他老婆吃。”
申二狗当然没有意见,他自认为只是来帮唐哲干活的,东西是唐哲的,沈阳也没有意见,他拿去,无非是沈醉亭留下一些好治病救人外,这么多放在家里还占地方,自己又找不到收购的,拿去县城,又怕像姚勇军一样被抓,乐得放在唐哲家里,自己还不用操心。
二狗说道:“好勒,沈阳哥,这一串和这几只石蛙你拿着。”说着把鱼和石蛙递给他。沈阳接过去后,申二狗又把两串鱼递给唐婉:“小婉,你把这鱼拿去厨房。”
唐哲忙说:“说好了一家一串,你把你那串带回去。”
申二狗笑道:“唐哥,我家现在也不缺吃的,这些鱼刺太多,我公不喜欢吃。”
唐哲当然知道他说的是假话,申厚植喜欢吃鱼是出了名的,传言他吃鱼还不吐刺,唐哲一直想见他是怎么样吃的。
“二狗,和我一起做事情,就要按我说的做,你把鱼带回去,下次我才带你一起,要不以后我就不带你了。”
第89章 抢劫
唐哲说这话倒不是武断,他知道,申二狗才十六岁,很多事情如果他不教他怎么做,到头来,肯定会吃亏。
而且要想作为一个团队长期做事,总得有一个话事人,就像一群羊,没有领头羊来带着,就会四散乱跑。
申二狗见唐哲说得坚决,只好把鱼拿上,唐哲又说:“你明天早点来,和我把黄鳝送到城里去。”又对沈阳说:“沈阳,暂时这两天就不抓黄鳝了,我把这些卖了,去一趟林城把猴结先卖掉。”然后从背篓里取了一块两斤多重的递给他:“这块给你爹带去,他留着肯定以后有用。”
沈阳本来一开始就想取一块回去,他也听父亲说了好几次,说这个东西难弄,不好找,而且今天这些东西说是四个人一起弄的,不如说是唐哲一个人弄的,他们只是打了一下下手,最危险的地方都是唐哲一马当先。
他本来就有些内向,就算自己想留一块下来,也不好意思开口,现在唐哲说了,便接了过来:“好的,我爹肯定高兴。”
唐哲说道:“沈叔把它留在身边,才能发挥到它的作用,是我们大家的福气。”
几个人分开之后,唐哲把唐婉叫过来,兄妹俩把两大背猴结分成四个麻袋装了起来,放到唐哲的房间里,唐婉问:“哥,这些黑乎乎的东西是什么呢?”
唐哲说:“猴结,是一味中药,对了,你有没有喂六六?”
唐婉点了点头:“喂了,除了黄鳝,还给它喂了一块羊肝。”
唐哲嗯了声:“还是你想得周到,现在天越来越暖和了,那几块羊肝羊肺和熊肺不能放太久,天天喂它单一的东西对它也不好。”
说完又跑去柴房里,和六六互动了一下才回房睡觉。
还是半夜出门,和申二狗去城里把黄鳝卖了就往家走,到巴溪的时候,唐哲看到前面有三四个青年人分成两组,隔了二十来米,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不时朝唐哲和申二狗这边看来。
申二狗紧走两步,跟上唐哲的脚步,小声说:“唐哥,前面那两个人一直看着我们。”
唐哲嗯了一声,巴溪是八家堰走县城的必经之路,两边都是悬崖绝壁,五十年代,在悬崖的半腰处,修了一条四米来宽的挂壁公路。
这条路上,在市场经济开始后,这条路上,经常出现抢劫的事情,后来从思王公社到三合公社另外修了一条路之后,商贩都去了另外一条路,那样的事情才很少发生。
虽然现在离市场经济开放还很早,但唐哲还是紧了紧自己手中的扁担,同时提醒申二狗:“二狗,把扁担拿紧。”
二狗是个聪明人,听唐哲一说,就明白了。
他们走过两人的身边,唐哲斜眼看了一下,都是二十多岁的人,一个还留着光头,这个时代的光头,有着特殊的意义,这个时代的光头,有着特殊的意义。
唐哲和申二狗没有说话,像没事人一样走过他们身边,走了十来米远,就看到前面一直坐着的那两个人站了起来,手中拿着木棍走到路中间,慢慢朝他们走来。
申二狗转头看了一下,原本坐在路边的光头两个人,也在朝他们走来,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根木棍,申二狗小声提醒道:“唐哥,他们走过来了。”
唐哲低声说:“没事,我们走我们的。”
十来米的距离,很快就相遇了,那两个年轻人站在路中间,挡住了唐哲他们的去路,唐哲挑着水桶,往边上让了让,一个年轻人跟着往他这边站过来。
后面的光头两个人也分开来站在路中间,光头说:“兄弟,借点钱来花花。”
唐哲转头看了他一眼:“是在和我说话吗?”
光头歪着脑袋说:“小子,你就别给老子装憨啦,我盯你不是一天两天,你们经常往城里,做那些投机倒把的事情,想来赚了不少钱,我们几个人也要得不多,把你们身上的钱拿出来,然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以后井水不犯河水。”
唐哲看着光头旁边的那矮个子,似乎有些印象,想了一会儿,终于想了起来,之前在纸厂门口碰到过两次,不过他当只认为是一个路人,并没有多想,也没有留下什么印象,现在看到,才恍然。
“我要是不借呢?”唐哲紧了紧手中的扁担,淡淡地说。
光头笑了起来:“哥儿几个,他说不借,你们说怎么办?”
面对着申二狗的那个瘦高个说:“不借,那就去牛心子里喂鱼。”
牛心子是巴溪路边的一个山洞,因洞口倒挂着一个大钟乳石长得像心脏而得名,那个洞口阴森,据说附近几个寨子里那些长不大而夭折的娃娃,都是丢在里面,涨水的时候,还有鱼从里面游出来,但是没有人敢吃。
唐哲也不再和他们废话,说了一声:“二狗,干。”
申二狗肩一耸,水桶就掉在地上,手中拿着扁担横扫过去,那瘦高个和光头本来仗着人数的优势,以为唐哲他们会乖乖就犯,哪里想到他们还敢先动手,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申二狗一扁担重重地扫在大腿上。
申二狗本来就人高马大,一直以来就是因为吃不饱饭看上去比较瘦一些,但是唐哲清楚,要是从小就能让他吃饱饭,就不是现在的一米七几的个头,长到一米九都不成问题。
而且每次来城里,他一个十五六岁的人,挑着一百四五十斤的东西完全不觉得累,这也是农村娃从小干重活锻炼的结果。
唐哲话说完,几乎是同时和申二狗一起动手,那个矮个子根本就不够他瞧的,首先把对手选中了光头,一扁担下去,光头头一偏,扁担砸在他的肩膀上,手中拿着的木棍因为疼痛也掉在了地上。
“妈的,你下死手。”光头叫了一声,骂道。
矮个子举起木棍想要冲过来,被唐哲用扁担顶在他的胸口,那边另外一个人也被申二狗打倒在地上,抱着手痛苦地叫唤着。
唐哲问:“刚才谁说要想要去喂鱼的?”
瘦高个子痛得眦牙裂嘴,根本就没办法回答,矮个子丢了手中的木棍,转身就跑了。
第90章 吃醋
光头看着矮个子跑掉,也顾不得肩膀上的疼痛,拔腿就跑,唐哲也懒得去追,留下瘦高个和另外一个小个子连连求饶。
申二狗对唐哲说:“这两个人怎么办?要不我们把他们扭送到思王公社去。”
瘦高个子求道:“大哥,我们错了,都是那矮子说你们有钱,我们几个赌干子堡输了不少,才来打你的主意,下次再也不敢了。”
唐哲对申二狗说:“算了,放他们去吧。”
这几个人对他并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要是再把他们扭送去思王公社,免不了耽搁一天的时间,他还有事,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人身上。
申二狗吼了一声:“滚!”
两个人连滚带爬地跑了!
唐哲和申二狗捡回水桶,二狗说:“唐哥,你真不应该放他们走,这样的坏人,就应该让他们去万山挖几年朱砂。”
“我并不是不想把他们送去思王公社,他们四个人,我们只有两个人,那矮个子跑回去,不知道是不是去搬救兵,现在认清了他们的相貌,以后多注意一点,等下次再落到我们手里,再一起收拾他们。”
如果只是这四个人,他根本没有放在眼里,巴溪峡长,很少有人来往,对唐哲来说,在不完全了解对方之前,一定要行保证自己这边人的安全。
申二狗见唐哲这样说,也不再说什么。
快到家的时候,唐哲又对申二狗说:“今天在巴溪发生的事情,不要告诉我爹他们,免得老人家担心。”
申二狗点了点头:“好的,唐哥,我知道了。”
到了家里,唐哲饭都没有吃,就去找唐孝贤,在门外喊了几声,从屋旁边他家的自留地里传来周淑芬的声音:“谁呀,他不在家。”
唐哲忙走到屋边,喊了一声:“孝贤婶,是我,孝贤叔不在家么?”
周淑芬正挑着大粪浇地,看到是唐哲,笑道:“是呀,他吃了饭就去大队部了,你去大队里找他吧。”
唐哲也不作停留,到了指挥部喊了几声:“孝贤叔……”
申腾飞从二楼的走廊上探出头来,见是唐哲,打了声招呼:“唐哲,你来找队长吗?”
唐哲回道:“腾飞,唐队长在吗?”
申腾飞回道:“他去公社开会去了,你找他什么事?”
唐哲说道:“也没什么事,找你也一样,我要去一趟林城,麻烦给我开一张介绍信。”
申腾飞说道:“行,你等一下,我这就给你开。”
唐哲忙说:“帮我开两张,二狗也要和我去。”
“好吧。”申腾飞应着:“你先坐一下。”
一会儿开好之后,他才回到家里,一家人都已经吃好饭了,给他留了一碗在锅里,吃了之后,对申二狗说:“你今天回家安排一下吧,明天一早过来,我们去林城。”
申二狗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也去吗?”
唐哲点了点头:“嗯,你和我都要去,那么多猴结,我一个人也没办法 。”
申二狗站起来,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斗篷山上还安得有套索,要不要今天晚上先去取回来。”
唐哲看了看手表,说道:“算了,时间来不及,去省城也就耽搁两天时间,这个天气还很冷,晚一两天也没事的。”
把事情安排好之后,他又拿着介绍信,去了公社粮站,兑换了一些粮票,粮站的同志问:“你是要地方粮票还是全国通用粮票?”
唐哲说:“就是去林城,都是在省里面,就换地方粮票吧,都换成半市斤的。”
在公社粮站换完了粮票,回去的时候,先去了一趟沈月家,沈阳今天没有抓黄鳝,地里的洋芋拱出了土,他们一家都在自留地里忙着烧粪,只有沈月和沈国章在家里。
唐哲对沈月说:“小月,和你哥说一下,我明天去林城,把猴结卖了,回来再分钱给他。”
沈月说:“哲哥,你去卖就是了,还特意来说一下,我们一家人对你都放心得很。”
唐哲笑道:“亲兄弟都要明算账嘛,我们一起去弄的,肯定要和你们通个气才行。”
沈月也笑着说:“我看你就是想去林城找胡知青才对。”
唐哲说道:“你可别乱说,什么胡知青焦知青的,和我没关系。”
沈月说:“才怪呢,我可是听苏知青说了,胡知青回到省城,除了给张知青来过信外,只给你写了一封信,我看胡知青长得那么漂亮,又是省城人,你又长得俊,还有本事,真是郎才女貌,般配得很呢。”
说到最后,是越来越小声,小得连她自己都听不见。
虽然一个队,两家住得并不远,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以前从来不觉得唐哲这样的是她的菜,一直只是把他当成哥哥一样,这段时间相处下来,她觉得唐哲是真的好,不光有本事,点子多,还很有责任。
吴良还没有被打倒的时候,申二狗一家在整个大队属于猪嫌狗弃那种,没有任何一家人愿意和他们有来往,哪怕就是申腾飞这种还没有出五服的族亲,都只想和他们一家离得越远越好,谁也不想被拉到讲台上被全大队的人批斗。
但是唐哲不光和他走得特别近,还经常接济,沈月也是这段时间和申二狗聊得多了,才知道这些事情,要是没有遇到唐哲,申二狗一家是挨不过这个冬天的。
这样的男人,谁不爱呢?
她嘴上说着胡静的事情,心里却是酸极了。
唐哲没有注意到沈月表情的变化,说道:“小月,你就别听人家胡说,我和胡知青,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朋友之间有书信往来,正常得很。”
沈月没有再说什么,她现在又不是唐哲的什么人,岔开话题说道:“哲哥,那你去省城一路顺风。”
唐哲点了点头,说:“那你记得和你哥说一声。”
然后转身回到了家里。
申二狗早已经回去,唐哲见天色还早,母亲才开始做饭,便牵着六六去清明田那边转转。
六六很享受这种被“放风”的感觉,在田间跑来跑去,唐哲也不管它,反正它的伤已经好了,如果能驯养家,便养着,如果一直养不着家,那就放归自然。
看看天已经黑了,唐哲招呼了一声,六六乖巧地跑回他的身边,用头在他的裤腿上蹭来蹭去,他拴好了绳子,牵着往家里赶来。
刚到院坝坎下,就听到家里闹哄哄的。
第91章 逼亲
唐哲听到家闹哄哄的,忙加快了脚步,几步走到院坝里,堂屋里已经挤满了人,他忙把六六关回笼子,回来一看,都是姚家湾来的,除了堂屋正中坐着姚三外,剩下的全是姚勇军他们房下的族亲。
姚三坐在堂屋正中的板凳上,指着唐自立的鼻子说:“唐自立,今天你最好把我儿媳妇交出来,要不然我跟你没完。”
姚刚也在一旁跳着脚说:“就是,你唐自立算个什么东西,凭什么把我们姚家的婆娘藏起来。”
唐自立坐在另一根凳子上,他对姚三说:“姚三,唐欢从来没有答应过你们家勇军,你这样带着一帮人来,是想做什么。”
姚三哼了一声:“做什么,告诉你,唐老二,今天要是不把人交出来,老子把你房子都给拆了。”
唐自立还没有说话,门口的唐哲大喝一声:“有种你拆一个试试。”
屋里的一帮人转头看去,正是唐哲满脸怒气地站在门口,这时姚法军刚从他们家锅里舀了一碗饭端着出来,唐哲指着他吼道:“姚法军,你把碗给老子放下,谁允许你吃的。”
姚法军是姚瑶的弟弟,被唐哲这一吼,吓了一跳,碗都差点掉在地上,尴尬地看着唐哲。
姚三见是唐哲,说道:“他吃你家一碗饭怎么了?再怎么说,你和姚瑶也谈过亲事,就算没有成,他也是你弟弟。”
唐哲呸了一声,吐了一口浓痰:“我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们家这么不要脸的,你也知道亲事没有成,那他怎么就成了我舅子?我家的饭,没有一颗多的给姚家人吃。”
姚三气愤地说:“你这娃儿,真没有教养,怎么和长辈说话的。”
姚法军说道:“就是,我吃你家一碗饭怎么了,你们把我大嫂藏起来了,今天不交出人来,我们就不走了。”
陈秋芸坐在板凳上抹着泪,说道:“你说这叫什么事呀,姚家三哥,以前你们家托媒来说,想把姚瑶嫁给阿哲,我们满门同意,后来他爹被野猪咬伤了,你们连看都不来看一眼,还托煤人把下书子的东西给送了回来,其实你们也清楚,光是开书丹,下书子,我们家去了多少东西?你们就退回来几十斤红苕和十个鸡蛋,我们还是没有说什么,都是一个大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今天你带着这么多人来我家,进门不问三不问四的,就开始大吵大闹,我还没有找你赔我儿媳妇,你倒找起我来了。”
原来姚家这两天没有见吴莲芯找媒人去谈唐忠和姚瑶的事情,加上姚勇军又被抓了起来,要三十六块钱的罚款,他们姚家哪里拿得出这么大一笔钱来?便想着来找吴莲芯谈谈,毕竟以后都是一家人,先借一点钱应个急。
吴莲芯哭诉了半天,一个字就是没有钱,原来有点钱,早就被任德明带人来抄家给抄走了。
唐忠说:“我们家哪里有钱,大队里谁都知道,唐哲打了两头野猪卖,还卖了那么多黄鳝,你家勇军被抓进去,还不是看唐哲卖了黄鳝他眼红,才被抓的吗?说一千道一万,唐哲才是罪魁祸首!”
姚三想想也是,但是唐哲和他们家早就退了亲事,来问他们家借钱,不要说唐哲,就是唐自立这个老好也不会同意。
唐忠见他为难,又说:“唐欢不同意嫁给勇军,也被唐老二接到他家去了,你们家勇军要想娶我妹,现在我们也作不了主,我老子被抓了,唐老二现在翅膀就硬了,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他是管定了我们家的事情,反正勇军的婚事算是告吹了。”
吴莲芯在旁边说:“勇军和欢欢的事情,我们从长计议哈。”
姚三听了,顿时就来了火气:“他唐老二算个什么东西,只要你们同意了,欢欢就算走遍天下,也是我姚家的儿媳妇,我现在就找人去他家要人,要不到人就给钱。”
说完就回家去把族亲都带了过来,他从唐忠家出门的时候,唐哲刚好从公社回来,等他回来的时候,又带着六六去清明田溜了一圈。
唐哲心里也明白,姚家就是来找事的,他走到姚三身边,一字一句地说道:“请你出去。”
姚三从他的眼中看到一团怒火,但还是仗着自己人多,说道:“怎么,你还想打我?”
唐哲还是重复着那句话:“我再说一遍,请你带着你姚家的人出去,你要找儿媳妇,去该找的地方找,不要来我家,否则不怪我不留情面。”
姚刚就在姚三身边,站过来挡在唐哲面前:“你们家把人藏起来了,还想打人是不是?”
唐哲一把推开他,一个闪身,又从堂屋的刀别子上把沙刀抽出来拿在手里:“你们再不出去,老子今天就让你们都躺着出去。”
姚刚被推了一下,本想动手,却不想唐哲就你一只兔子一样灵活,一下就不见了踪影,再见时,他手里已经拿着刀了。
姚三连忙从板凳上弹起来:“唐哲,你、你想干什么,把刀放下。”
唐自立也说道:“阿哲,有事说事,你先把刀放下。”
唐哲对唐自立说道:“爹,别人都骑到你头上来拉稀屎了,还有什么好说的,今天我就一句话,你们走不走,不走就谁也别想走。”
自古恶的怕狠的,狠的怕不要命的,唐哲对吴良动怒,后来唐忠骂唐自立,被唐哲一脚踢飞这些事情,整个大队的人都知道了,更可怕的是,这个人是一天博杀过两头野猪的男人,不要说整个八家堰,就算是放眼整个邛水县,恐怕也找不出第二个来。
姚家来的人多,动静也不小,也惊动了唐家山的人,姚瑶和唐忠的事情,在唐家山也不是什么秘密了,还以为他们是来商量亲事的,直到听到唐自立家传来吵闹声,才知道出了事情。
逐渐唐家山的人就慢慢涌到了唐自立家院坝里,问清事情的缘由后,都指责起姚家的人来:“姚家的人真不要脸,欢欢被打成这样子,都是姚瑶在背后搞的鬼。”
“就是,现在就这样,真嫁过去了还了得。”
“要我说,也是大忠不像话,哪有把自己亲妹妹往火坑里推的。”
……
见唐家人越来越多,又见唐哲手里拿着刀,姚三有些怕了,说话的语气也软了一些:“我们今天来,要么你们交出唐欢,要么赔我们家的损失。”
第92章 想钱想疯了
唐哲骂道:“老东西,你还要不要点逼脸,我们家赔你们什么损失。”
姚法军说:“我哥就是因为要娶唐欢才去抓黄鳝,现在被抓了,还要罚款,唐欢要是不答应,这个钱,就得由你们家来出。”
姚三也说:“就是,唐老二你家这个娃娃没大没小的,这里有他说话的份吗?”
唐自立还没有说话,唐哲就说道:“赔钱,想得美,我看你们是蚊子咬菩萨,找错了对象,有种你们去找唐忠要钱,关我们家鸡毛事。”
姚刚说:“你去卖黄鳝都没有事,勇军去就被抓了,肯定是你狗日的在背后使坏。”
唐哲冲上去一脚就踢在姚刚的肚子上:“给老子嘴巴放干净的,你全家都是狗日的。”
姚三和姚法军想冲上来,唐哲挥舞着刀吼道:“我看你们谁敢上,今天我就要让他头上过点墨。”
父子俩见他目露凶光的样子,真冲上去,还说不准得挨两刀,站在那里也不敢动了。
唐哲吼道:“都给老子滚出去。”
但是姚家的人并没有退出去,都看着姚三,看他接下来怎么办。
姚三感受到现在他就是被架在火上烤着,想想还被关在城里的姚勇军,也顾不得脸面,对着唐哲就冲过来,唐哲一个转身,姚三就倒在了地上:“来人啦,打死人啦。”
姚三像杀猪一般嚎叫起来,姚家来的有一些人并没有看清楚是怎么回事,还真以为唐哲动了手,一个个都挽起袖子:“敢打我三叔,今天和你们拼了。”
“打死唐哲那个小杂种。”
一时间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这时唐孝贤在门口吼道:“我看你们一个个都是吃得太撑了,想动手的出来,到院坝我们单练。”
都知道唐孝贤是部队出身,一套军体拳打得虎虎生风,而且现在人家是大队长,真要单练,也没有几个人有那个胆子。
姚三哭诉道:“唐队长,你要给我作主,为我争纲呀!”
唐孝贤严肃地说:“你们一大帮子人来人家里大吵大闹的,像什么话?自立,你说一下,是为什么?”
唐自立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唐孝贤说:“唐欢是自强的女儿,你们凭什么来找自立一家?”
姚三忙说:“还不是因为唐老二把唐欢藏起来了,他要不藏起来,我们也不会来找他们。”
唐自立说:“她一个大活人,我们有什么可藏的,队长,事情你也知道,前两天欢欢被唐忠打伤了,这两天不敢落屋,就在我家养伤。”
姚三立刻从地上跳起来,指着唐自立说:“你看,先前还不承认,现在是不打自招了吧,快点把唐欢交出来。”
唐孝贤问道:“唐欢是你什么人?你要他交出来?”
姚三满不在乎的说:“是我儿媳妇,这是吴莲芯和唐忠都同意了的,我们马上就请媒人来开书丹。”
外面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呸,真不要脸,你们比旧社会的恶霸还可恶,抢人抢到我们唐家来了。”
唐孝贤也说:“唐欢什么时候同意嫁给你家勇军了?自立,去把欢欢叫出来,我倒要问一下,要是她没有同意这门亲事,今天这事情可就不是两家吵架这么简单,这属于欺男霸女,典型的恶霸行为,我作为队长,一定会主持公道。”
唐自立还没有接话呢,姚三呆不住了,忙说道:“唐队长,你这明摆着就是欺负我们外姓人,他们俩的婚事,是她妈和她哥都同意了的,自古男婚女嫁,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这分明是拉偏架,我不服 。”
唐孝贤说:“现在是新时代,新社会,国家都有文件规定,提倡自由恋爱,谁也不能干涉,没有经过唐欢本人的同意,就不存在这门亲事一说,你们要再说他是你家的儿媳妇,败坏了她的名声,那就是罪上加罪。”
唐孝贤的话有理有据,大家经常开会,这些话题早已经是老生常谈,但是真正落实的人家,却没有几户,但也没有这样硬逼着子女嫁娶的。
唐自立见姚家不再像刚才一样动不动就要动手了,才说:“队长,小婉带着欢欢和乐乐躲出去了,我也不知道现在在哪里,刚才他们那个阵式,要吃人的样子,太可怕了。”
姚三见唐孝贤也站在唐自立那一边了,再这样闹下去,人肯定是不会交出来的,真要把自己定一个恶霸坏分子的标签,报到公社,以后大会小会,难免会被带尖尖帽,便说:“人我们可以不要,但是钱他们必须赔。”
唐哲哼了一声,说道:“赔钱,我赔你妈的劳钩火钳,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
唐孝贤也说:“姚三,你一个五十来岁的人了,怎么越活越没脸没皮,你家勇军为什么被抓进去,难道要我在广播你给你播几天才清楚吗?要我怎么说你,你就是一个法盲,我警告你,你们再这样无理取闹,我就只能公事公办了。”
姚法军还不服气,说:“凭什么他去卖就不被抓,我哥去一次就被抓了,分明就是他在背后搞的鬼。”
唐哲说:“你说话要讲证据,再乱说,我也不介意给你松松皮子。”
姚法军只有十六岁,和申二狗一般大小,但是长得瘦弱,哪里是唐哲的对手,见唐哲盯着他,忙退了一步。
唐孝贤虽然不知道唐哲每次去城里是怎么卖的货,但是人家没有被抓住,那就是他的本事,说道:“搞这些投机倒把的事情,我是不建议的,不过你们为了求生活,我也不会管,不被抓是有本事,被抓了是点子斜,你不要见人家过得好一点,就眼红心黑的羡慕,有这功夫,还不如早点想办法去把勇军给弄出来。”
姚三看看形势对自己不利,碰瓷不行,强来也不行,反正今天算是丢脸丢大了,甩下一句话:“唐老二,这件事情不会就这样算了。”
唐哲手里的刀紧了又紧,真想劈他一刀,骂道:“再让我看见你们来我家闹事,来一个我我放倒一个。”
姚家人骂骂咧咧的走了,唐家山的人怕他们杀个回马枪,还站在院坝里闲聊着,几个妇女进到堂屋里,安慰着陈秋芸。
周淑芬在院坝喊:“孝贤,杨活麻、啊呸、杨知青来找你。”
第93章 耍门坎猴
周淑芬的话刚说完,就见杨胜学一脸尴尬地从院坝坎下冒出头来,唐孝贤忙从堂屋出去,走过周淑芬身边的时候,小声训道:“给你说多少次了,不要再叫人家的外号你不听,被人家听到了多不好。”
周淑芬红着脸低垂着头,也不敢说话,等唐孝贤走过之后,她也忙跑到堂屋里,安慰起陈秋芸。
“杨知青,怎么了?”
杨胜学显然是跑着来的,还有些喘气,说:“唐欢她们在大队部,说有人打她们,不敢回来,我来找你去看一下。”
唐孝贤才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说:“事情已经解决了,唐哲,老三,援朝,你们几个去把她们接回来吧。”
沈阳家离得远一点,他和沈月刚到没有多久,也说道:“队长,我们也去。”
唐孝贤点了点头:“嗯,去吧,记得路上再碰到姚家人,不要冲动,他们要敢动手,就往死里打,真是欺负我们唐家没有人了。”
他最后说这些话的时候,当然是当着唐家人的面说的,都是姓唐,面对外人的欺负,他要是不表个态,以后唐家人对他肯定会有看法。
唐哲他们几个应了一声,一起就往大队部去了。
唐孝贤又说:“这个唐忠呀,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唉,还有自强嫂,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呢?”
周淑芬忙说:“你可不要去他们家,都是他们自找的。”
唐孝贤说:“不行,这事我还真得去说一下,再这样下去,好好一个姑娘,非被他们逼死不可。”说完,甩开周淑芬拉住他的手,就去了唐忠家。
唐哲他们回来的时候,唐孝贤也黑着脸从唐忠家下来了,看来他去说的并不顺利。安慰好了唐欢姐妹俩,然后才各自回了家。
等人都走了,陈秋芸才把饭菜端上来,虽然被姚法军吃了半碗,陈秋芸做的时候都做得有多的,完全够吃。
饭桌上,唐欢一脸愁容,说:“二叔,二婶,都是我们不好,给你们惹了这么大的麻烦。”
唐自立安慰道:“没有什么,是他们姚家不讲理,现在没事了,你们快吃饭。”
唐欢又对唐哲说:“大哥,我知道我爹和我妈他们对你们不好,从小到大你们都受了不少气,你恨我们也是正常的。”说完,眼泪吧嗒地掉了下来。
唐哲本来一开始对伯父一家都没有好感,后来父亲说了兄弟间的情谊,他才觉得有些错怪了父亲,唐婉又说过,她们姐妹俩也偷偷接济过家里,他向来恩怨分明,对唐欢和唐乐姐妹俩早就放下了介蒂,反正对她们现在处的环境十分同情。
“二妹,三妹,你们就好好养伤,姚家再来闹事,我去帮你们摆平。”
姐妹俩点了点头,正想端起碗,唐忠在门口吼道:“你们自己没有家吗?跑到别人家里,跟我回去。”
唐欢见到唐忠,下意识地吓了一跳,手中的碗一时没有拿稳掉在桌子上,红苕倒了一桌。
唐乐也吓得不敢说话,把碗紧紧地抱在胸口。
唐忠扯着声音喊:“跟你们说话,听到没有,快点给我滚回去。”
唐哲放下碗,走到大门口,盯着唐忠问:“你和哪个说话呢?”
唐忠知道自己不是唐哲的对手,退了一步,说:“我来叫我妹她们回家。”
唐哲冷笑一声,说道:“你还知道她们是你妹?你下手往死里打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她们是你妹?刚才姚家人来闹的时候,你躲在哪里?”
唐忠被怼得一句话也接不上来,只好说:“这是我们自己家的事情,和你一个外人有鸡毛关系。”
唐哲可不惯着他,说道:“行,要接她回去也可以,先把医药费赔了再说,我也不问你多要,你去问问沈老师,我花了多少钱,你就赔多少钱。”
唐忠耍起了无赖:“我求着你去医的。”又对唐欢她们吼道:“你们快点给我滚回家去。”
唐欢哭泣着说:“我就是死在外面,也不会再回去了,你想要娶老婆,就把自己的亲妹妹卖了,你还是个人吗?哥,我可是你的亲妹妹呀……”
唐忠哼了一声:“有靠山了,翅膀硬起来了,好,有种你就一辈子不回家,以后敢回来我腿给你打断。”
唐自立把筷子重重地放在桌子上,对唐忠说道:“大忠,你还是个人吗?有种去外面闹去,在家里耍门坎猴(窝里横)算什么本事?”
唐忠看了一眼唐自立,想骂,见唐哲在身边,又怕被挨打,只好悻悻地走了。
唐哲回到桌子旁,拿起唐欢的碗,去锅里重新给她打了一碗饭,说:“你们就放心在我家住着,你哥打不赢我,他不敢怎么样的。”
唐婉也说:“就是,欢欢姐,你们就和我睡。”
唐欢和唐乐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慢慢地吃饭,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吃完饭后,唐哲又去喂了六六,唐欢和唐乐身体不舒服,吃了就回房间睡了,虽然是春天,但晚上还是有些冷,火盆里又生起了火,一家人就坐在火盆边烤着。
唐婉说:“哥,你明天要去省城吗?”
唐哲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唐婉又说:“那你去的时候,能不能帮我看看胡静姐姐,上次她送了我好多书,我还好没好好感谢她呢。”
唐哲突然想起来,已经收到胡静的信好几天了,还一直没有给她回信,从信中可以看出,胡静是喜欢他的,但是他不想让胡静抱什么期望,见唐婉提这种要求,忙拒绝道:“我是去省城卖东西,又不是去玩,再说了,省城那么大,我去哪里找她。”
唐婉伸过头来,对着他耳朵小声说:“你不是收到她的信了吗?上面有她的地址。”
唐哲才想起来,那天唐孝贤送信来的时候,一家人都在家里:“去去去,要去看,等你以后考上贵大,到了林城上学,自己去看她去。”
唐婉哼了一声,在他耳朵边说:“真是狗咬吕洞宾。”说完伸了个懒腰说:“爹,妈,我去睡觉了。”
第94章 儿行千里母担忧
唐哲叫道:“小婉,你把你的书包放我房间里给我用几天。”
唐婉应了一声,一会儿说:“放你床边的箱子上了。”
唐哲回房间里,把那几块水晶石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在书包里,又把那块最大的钛晶拿了件夏天的旧衣服包起来,连同今天兑换来的粮票一起放进帆布书包里。
他是申二狗把他叫起来的,昨天晚上唐欢一直不停地哭,搞和他也一直睡不安身,很晚才睡着,直到申二狗在堂屋里叫他,他才醒过来,拿起手表看了一下,已经五点二十多了,连鸡叫三遍,他都完全没有听到。
连忙穿衣起床,招呼申二狗:“二狗,你打着电筒去我家柴房里找两根六股筋,像扁担那么大那么长就行了。”
申二狗疑惑地问:“不从家里拿扁担吗?”
唐哲说:“这里去林城,要转好几趟车,要是走播州这边,还要过乌江,麻烦得很,我们从铜城转车去玉县,再从玉县坐火车去林城。”
申二狗高兴地说:“好呢,我听我公说,火车好长好长,在里面还可以跑来跑去,一次可以拉几千人,不知道多大,我还没有见过火车呢。”
唐哲笑道:“那这次我们就坐回火车。”
正说着,陈秋芸也起来了,要去厨房做饭,唐哲忙说:“妈,不用做饭了,我和二狗去城里随便吃碗粉就行,再晚怕买不到票。”
每天就那么一趟车,虽然从来没有坐满过,但保不齐遇到运气差的时候。
陈秋芸说:“好吧,那你们到城里了,要多吃一点。”说完,从衣服里摸出一方用手帕包着的包裹,打开来,里面是唐哲给她的钱,有四五十块:“老话说,穷家富路,你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把这些钱带身上应个急。”
儿行千里母担忧,唐哲知道母亲是放不下心让他出这么远的门,忙推回去:“妈,我有钱,再说了,在外面吃饭都是要粮票就行,拿着钱反而有些麻烦。”
陈秋芸见他不收,也只好收了起来。
这时,沈阳打着松油木到了门外,说道:“我听我妹说你们今天一早要去林城卖猴结,那么多,我来帮着挑一肩。”
申二狗笑道:“那最好了,三个人换着挑更好一些,不累。”
唐哲把他让进屋来,说:“沈阳,你就不要和我们去了,有件事情我得麻烦你。”
沈阳见他脸色严肃,忙问:“什么事情,你说。”
唐哲说:“昨天的事情你也看到了,姚家的人走了之后,唐忠又下来闹了去。”
沈阳有些惊讶:“他还有脸来闹?”
申二狗听了,哼了一声,说:“唐哥,要不你和沈阳哥去,我帮你守家,反正我家就这种成分了,他再来闹事,我先打他一顿。”
唐哲说:“二狗,你不要胡闹,沈阳,我不在家的这些天,要麻烦你多照看一下,要是唐忠再来闹,就麻烦你去找一下孝贤叔,还有让小月多来陪一下欢欢,昨天我看她情绪不是很好。”
沈阳听了,说道:“行,一会儿天亮了,我就叫小月上来,这两天我也没有去远处,就在自留地里薅洋芋,有什么事,听得真着。”
就这样两个人,两挑担子出了门。
走了不远,申二狗说:“唐哥,我们要去林城几天呢?”
唐哲说:“快一点来回三天,慢一点就说不清楚了。”
申二狗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说:“哎呀,刚才应该和沈阳哥说一下,我们还有那么多套索安在斗篷山,要是时间久了,安到的东西会不会发(腐烂)?”
唐哲说:“发了就发了吧,我不是没有想过这件事情,我们安的套索他找不到,万一不小心踩到了,没有人和他一起,说不定会丢了性命,记住,以后做事情,安全最重要。”
申二狗点了点头:“好吧,三天,我还从来没有离开家这么远这么久过呢。”
唐哲笑道:“人是上长物,总有一天要离开家的,你也老大不小了,等有机会,还是应该多出去看看。”
申二狗忙说:“算了吧,还是跟着唐哥你好,天天都有肉吃。”
两个人就这样聊着,到了城里,先去一人吃了一大碗绿豆粉,然后到汽车站,拿出介绍信买了去铜城的车票。
一百五十公里的路程,全是盘山路,四个多小时后,才终于到达铜城,又在车站买了到玉县的票,玉县五年前通了火车,从铜仁城玉县的中巴一天也变成了两趟。
他们买了下午这一趟,又过了快两个小时,才到达玉县火车站,唐哲顾不得吃饭,连忙去买了林城的火车票。
火车票是晚上的,看看天还早,两个人又挑着东西,实在不方便,唐哲便让申二狗在车站守着麻袋,自己去外面看看哪里有卖吃的。
车站比较偏,离城区还有一段路,不过车站边也有铁路自己运营的小饭馆,他忙回去把申二狗叫着,一起挑着东西过来,一人吃了一大碗洋芋饭。
申二狗吃完,抹了抹嘴,笑着说:“唐哥,这洋芋饭真香。”
唐哲问:“那你吃饱没有,没有吃饱,我再给你买一碗。”
申二狗笑笑:“吃饱了,吃饱了,就是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还有油辣椒拌着,真香呀,今年我们家的自留地里也种了洋芋,到时候也箜洋芋饭吃。”
上了火车,申二狗更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不停地东张西望,唐哲对他说:“我们把东西放在门口吧,里面太挤了,货架上放不下。”
申二狗放下担子,说道:“我的天耶,这个火车肚子也太大了,比我家房子里面都还大。”
火车开动之后,申二狗对唐哲说:”唐哥,这车怎么是倒着开,我们是退着走的。”
唐哲笑道:“来,你来我这边,它就变成正着走了。”说完和他换了一下位置。
有这么多的猴结带在身边,那两个位置算是完全没有派上用场,他们就在两节车厢的交接处靠在墙上睡着。
又过了五六个小时,不知道穿过了多少个遂道,过了多少条河流,远处,星星点点的灯光,好像在告诉唐哲,林城到了。
第95章 药材市场
就在唐哲觉得腿都有些麻的时候,火车终于到站。
现在是大半夜,两个人只能挑着担子,在车站附近找了一个招待所,出示了介绍信,才给他们开了个房间住下。
睡了不到四个小时,唐哲就醒了,看申二狗还睡得香,他也没有叫他,起床到走廊尽头的水池洗了一把冷水脸,下到一楼,柜台里坐着的是一个四十来岁有些发福的大姐,唐哲上前问:“娘娘,我想打听一下,收购站怎么走?”
她正在织着毛衣,抬头看了一眼唐哲,问:“你是要卖什么东西呢?”
唐哲回道:“我是来卖药材的。”
那女的想了想说:“那可多了,好几个地方都在收呢,花园果那边的太升市场,万东桥和三桥都在收,你自己看吧。”
唐哲说了声谢谢,然后回到房间,把申二狗叫醒:“我要去收购点看一下行情,你先在这里住着等着。”
申二狗揉了揉眼睛,眯着眼看了一下窗户:“呀,太阳都升起来这么高了。”忙起来穿衣服。
唐哲从书包里取了两张粮票,又把属于二狗的介绍信一起拿了出来交给他:“这个介绍信你一定要放好,万一有人来查,你要给他们看,还有这两张粮票,一会儿饿了,问一下服务员在哪里可以吃饭。”说完,又掏了两张车工两元的票子出来:“这四块钱你留着应急。”
申二狗接了过去,唐哲又从麻袋里取了一块一斤左右的猴结,便出了门。
走不多远,在火车站的公交站台,等了没多久,280路车就到了,上了车,半个小时左右就到了三桥。
三桥药材市场比较大,下了公交车没有几步路就到了,唐哲先是到了采购部,里面一个穿着中山装,外面披着一件军绿色棉衣,戴眼镜的中年人坐在铁炉子边烤火。
唐哲说明了来意,那眼镜男问:“你带得有样品吗?”
唐哲从书包里把那一块猴结递了过去,眼镜男接过去,对着阳光看了看,又拿到鼻子下面闻了又闻,说:“你这个东西,看上去是没有杂质,不过吧,色泽稍差,还有味道也不是很强烈,时间短了一点。”
唐哲当然知道这都是采购人员说的一些套话,为的就是把价格压得更低一些,便说道:“您再看看,这透光度和结晶度,没有百年以上,是不会形成这种玻璃质的结晶的。”
眼镜男听完,不由抬头仔细看了一下唐哲,微笑道:“小伙子懂得还很多嘛,行吧,我也不和你弯弯绕,搞那些拉稀摆带的话,你有多少货?”
唐哲伸出两个指头:“两百多斤。”
“全是这种品质?”
“只会比这个好。”
眼镜男想了想,开口说道:“行,如果全是这种品质,可以给你九块五一斤,你看可以吗?”
唐哲故意想了想,说:“同志,我也不瞒您,昨天我就去了一趟太升市场,他们给的价是九块八,听说您这里收购价格更合理一些,我才来这边的,再说,这些玩意儿,可是我们兄弟几个拼着老命才弄来的,这个价格卖了,回去我也没法交差不是。”
眼镜男问:“那你要多少才卖?”
唐哲说:“十块,少了十块,我就不卖了,百年以上的陈货,越往后价格会越来越高,反正放在手里也不会烂掉。”
眼镜男想了想,说:“行,就按你说的,你住哪里?”
唐哲回道:“我住火车站那边。”
眼镜男说:“那你去拿过来吧,我在这里等你。”
唐哲正想走,眼镜男突然问:“我刚才看你包里好像还有货,是不是水晶?”
唐哲点了点头,眼镜男说:“拿出来我看看。”
“你们这里不是只收购药材吗?”唐哲有些疑惑,还是打开书包,拿了一块出来递给他。
眼镜男拿在手里,仔细看了一下,不停地点着头:“嗯,成色不错,棱角分明,透明度也很高,天然的有这种成色,应该可以卖个好价钱。”
然后问:“你这水晶卖不卖?”
唐哲连忙点头:“卖,当然卖了。”
眼镜男说:“行,你这块先放我这里,我去帮你问问,你还有多少水晶?”
毕竟这里只是收购药材的,他也不敢把实底交给对方,说:“还有两三块。”
眼镜男哦了一声:“行,这样吧,你先去把猴结拿过来,这块放我这里,你放心吧。”
唐哲点了点头:“放心。”
回到招待所,申二狗还在房间里坐着,哪里也没有去,唐哲问:“你怎么一直傻坐着,不出去走走?”
申二狗笑道:“屋里不还有这么多东西嘛,我要是出去了,万一丢了怎么办?”
唐哲摇了摇头,这个二狗也太老实了,然后和他说了一下三桥市场那边的情况,两个人挑着担子下了楼,办了退房手续,又坐公交回到了三桥。
来过一次之后,路比较熟悉,很快就找到了采购部,那个眼镜男不在,是另一个年轻人,唐哲把担子放在门口,问:“请问一下刚才戴眼镜那个同志在吗?”
年轻人看了一眼唐哲,问道:“你是来卖猴结的?我师傅出去了,让你们在这里等一下,还有一会儿才能回来。”
看到他们的担子,说:“你们把东西挑在这屋里来吧,先烤一下火。”
两个人把扁担解下来,分两次把麻袋提到屋里靠墙放下,便坐在炉子边等着,那年轻小伙子给他们倒了一杯开水,便忙自己的活去了。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才见那眼镜男急匆匆地回来,进门就问:“你们来多久了?
唐哲说道:“我们也是刚到的。”
“行,那个小何呀,你先带他们去秤一下。”说着把外面的棉衣脱下来,挂在椅子上。
那个小叫何的,就是他的徒弟,放下手中的本子,站起来说:“你们跟我来吧。”
唐哲和申二狗又重新把扁担穿上,挑着担子跟他去过秤。
四袋猴结,两百二十六斤二两,这个时候眼镜男也过来了,打开袋子检查了一下,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品质的确非常不错,说:“品质不错,不过我们各论各的,麻袋还要除下来,两百二十六斤二两,算你两百二十五斤怎么样?”
申二狗见一下要扣掉一斤二两的秤,心里不舒服,想说什么,被唐哲拦住了:“行,就按你说的。”
眼镜男指着申二狗对他徒弟说:“你带着他去开票领钱吧,我和这位同志还有点事情要说。”
第96章 财不露白
申二狗看着唐哲,站在那里不动,唐哲说:“你和何同志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得到了唐哲的回答,他才跟着小何去开票领钱。
唐哲问眼镜男:“同志,不知道怎么称呼您呢?”
眼镜男笑道:“我叫王亚新,你这水晶是你自己找来的吗?”
唐哲点了点头,王亚新说:“我有个朋友正好在收水晶,你要是信得过,可以卖给他,绝对比卖到供销社的价格高。”
省城的消息比山里要灵通许多,对于小县城所谓的那些投机倒把的买卖行为,省城这里已经慢慢放开,虽然还不能正大光明地在街上摆摊设点,但私下里的交易却已经频繁。
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他还是留了一个心眼,问:“你那朋友现在在哪里?”
王亚新说道:“他马上就来,你在这里等他一下。”
没有等多久,一个穿着一件黑色尼子大衣,有些秃头的中年人来了,王亚新忙站起来介绍道:“这位就是我和你说的那个老板,田国强。”
田国强笑着伸出手来和唐哲握了一下:“小同志,你的货晶质不错,有多少,我都要了。”
唐哲从手包里把那几块透明的白水晶拿了出来,摆在桌子上,田国强拿起来仔细看了又看,说:“这些品质都还可以,你想卖多少钱?”
唐哲说道:“你能出多少?”他已经在齐春那里打听过价格,品质特别好的,只收五毛钱一克,不过由于水晶这种东西很少,齐春对品质的把控不了解,所以一般也不收。
田国强又拿起来端详了一会儿,说道:“这些品质是好,就是太小了,只有拳头这么大,你拿到供销社去卖,最多给你二十块钱一个。”
唐哲心里有了底,他说的二十,肯定不止二十,说道:“我虽然没有在省城问过价,不过这种品质的水晶在我们县城的收购站都不止二十了,田老板,你要真想要,就出个实价,可以的话,我就卖给你。”
田国强叹了口气,说:“我这就是给你的实价了,小同志,我是抱着诚心来和你谈的。”
唐哲笑道:“田老板,我跑了几百公里,也是抱着诚心来的,但是你也不能欺负我不懂行,就乱压价呀,我这里的水晶,最小的也有一斤左右,就按我们县城供销社的价格,五毛钱一克,也不止你说的二十来块吧?”
田国强见唐哲对价格还是有所了解,忙笑道:“小兄弟,不要急嘛,生意是谈成的,你给老哥一个实价,多少才卖?”
唐哲把桌上那几块水晶分了一下,说道:“这几块大的,八毛,小的六毛,你觉得怎么样?”
田国强犹豫了起来,王亚新在一旁说道:“小同志,这生意嘛,是慢慢谈的,我们也算是合作过的老伙计了,给你们作个中,你再让一点,毕竟田老板也是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来和你做这笔生意的。”
王亚新开了口,唐哲只好说道:“行,那大的这两块,就少一毛钱,田老板,你看怎么样?”
田国强咬了咬牙,说道:“行,就按你说的。”
这时已经是中午,药材市场里该吃饭的去吃饭,外面人来人往,王亚新让唐哲把水晶先收起来,说:“这里不是谈事情的地方,这样吧,我们先去食堂吃饭,吃了饭,再找一个清静点的地方说。”
唐哲收起水晶说:“一切全凭您安排。”
这时申二狗和小何也回来了,他手里拿着两大捆斩新的现金,还有一小捆用橡皮筋绑着的,进来看到除了王亚新,还有一个外人在,忙把钱藏在背后。
王亚新从办公桌上抽了一张报纸拿给他:“小同志,这么多钱,要管好,在外面记住一句话,财不可露白。”
申二狗尴尬一笑,接过报纸,连同钱一起交给唐哲。
唐哲接过来,用报纸包好之后,一起放在书包里,王亚新看他弄好了,说:“走吧,今天就在我们食堂随便对付一口。”
唐哲客气了几句,就随王亚新去了食堂。
吃过饭后,田国强提议去他家里谈,王亚新说:“你家清静,可以,那这样吧,小唐,老田,我就不和你们去了。”
田国强出来,说:“我家也没有多远,走吧。”说完,推着一辆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在前面带着路。
申二狗说:“唐哥,这个田老板还有自行车呢。”
唐哲笑道:“你想要的话,回头弄张票给你买一辆。”
申二狗摇了摇头:“不要,我又不会骑,倒是你,经常往城里跑,可以买一辆,反正公社到城里有马路。”
唐哲笑道:“我才不买这个洋玩意儿呢,邛水那个地方,下坡人骑它,上坡就得它骑人,还不如走路实际。”
就这样聊着,很快就到了田国强家,他家是一栋两层楼的砖房,外面有围墙围着,屋里也没有别人,三个人进了层,田国强指了指椅子说:“你们坐,家里人都出去了。”
唐哲和申二狗坐下之后,田国强从里屋拿来天秤,把那些水晶都秤了,说:“你们等一下,我上楼给你们拿钱。”
一会儿,田国强把钱拿了下来,四块水晶,大小各两块,一共得了两千零六十二块钱,唐哲把钱数了一遍。
田国强笑着说:“兄弟,还有好货,都可以来找我,我的地址就是这里,下次来要是找不到,你可以给我留个字条什么的,我看到了去找你。”
唐哲嗯了一声,说:“好货我有,就是不知道你出不出得起价。”
田国强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话,笑道:“只要是绝品好货,价格好说,我看你的包还这么重,你一定没有把最好的货给我看吧。”
唐哲笑道:“田老板是个爽快人,行,我就给你开开眼。”说完,他把书包放在桌子上,从里面取出一个旧衣服包裹,打开来,一块金光闪闪的钛金就出现在田国强眼前。
田国强张着嘴巴,说话的声音都有些结巴:“这、这是钛、钛晶?”
第97章 交易
钛晶作为水晶中最稀有的品种,国内很少发现,田国强还是第一次见到天然钛晶,拿在手里仔细看了又看。
唐哲点了点头:“田老板眼光不错,一眼就认出来了。”
田国强似乎没有听到唐哲的说话,嘴里不停地赞叹:“真是个好东西呀,这品质,这金丝,啧啧,太美啦……”
唐哲见他忙着看,便坐在椅子上等着。
过了好一会儿,田国强才小心地把它放在桌子上,问道:“兄弟,这个东西,你打算卖多少钱?”称呼都变成了兄弟,可见这块钛晶对他还是很有诱惑力。
唐哲还是把球踢给了他,说:“田老板,我秤过,四十四斤多,虽然不敢说是国内最大的一块天然钛晶,也能排在前三名,就看你能给多少了。”
田国强说:“这样,东西是你的,还是你开个价,合适我就买。”
唐哲说:“发晶这种东西,最差的品质,按一块钱一克,也要两万多,而且这么好的品质,价格比黄金还要贵,今年的金价可是十三块五一克,你要以算一下,应该是多少钱?”
田国强听了,心里也在盘算,他本来就是收购这些天然珍稀矿石的,虽然地处内陆,对市场还是有所了解,前几年一块天然透明水晶,单体重量也是在四十多斤,成交价也是在十万元以上,像钛晶这种东西,如果能弄到南方,再转去港城,每克确实比黄金价格还要高。
见田国强一直不说话,唐哲用衣服把它包起来,田国强见状,忙说:“等一下,兄弟,让我再看看,这么大的发晶(钛晶),我还是第一次见。”
唐哲说:“这样吧,田老板,我们就住在火车站那边的白云招待所,本来今天都退了房的,我再等你一天,明天中午前,你想好了就来找我,怎么样?”
田国强虽然舍不得,也只能让唐哲他们先回去。
唐哲走到门口,转过身来小声对他说:“田老板,我知道你的路子广得很,像我手里这种货,只要拿到羊城,价格就会几百倍的增长,如果找准机会去到港城,价格能涨多少倍,我想你也清楚。”
田国强根本不敢相信这话是眼前这个从山旮旯走出来人的说的,还没有等唐哲走出院子,他就叫道:“兄弟,说定了,明天中午前,我一定来找你。”
唐哲对他的话,报以一个微笑,和申二狗走到公交车站,又搭车回了招待所,那个胖女人看到他们回来,疑惑地问道:“怎么,你们没有买到车票吗?”
唐哲说道:“临时有点事情,还要再住一天,明天中午再走,大姐,麻烦再给我们开昨天那间房吧。”说着,把介绍信递了过去。
胖女人把钥匙交给他,说:“行,刚才打扫过的,你们住进去就行了,要开水的话,楼下炉子上有开水。”然后又把介绍信还给唐哲:“昨天晚上登记过了,今天就算了。”
回了房间后,把钱从书包里取出来,装回自己的棉衣口袋里,申二狗笑道:“唐哥,这次真的发了,打死我都不相信,这辈子能见到这么多钱。”
唐哲笑道:“只要肯努力,以后赚钱的机会多。”
申二狗说:“沈阳要是知道猴结卖了这么多钱,不知道能有多高兴呢。”
唐哲坐在床上,问:“二狗,有了钱,你想做什么?”
申二狗想了想,说:“要是有了钱,一定给我姐多买几件花衣裳,还有我公,也得给他添裁几件长衫,还有,买几双解放鞋。”
说话间,他的眼神里有些落漠,毕竟自己只是给唐哲干活的,已经预支了好多工钱了,一天两块,这个天价工钱,他已经很满足了。
心里想着,他现在这么有钱了,我一定要好好跟他干,争取多存一点钱。
申二狗的回答,唐哲还是比较满意,虽然还没有满十六岁,但是考虑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把家人放在第一位。
申二狗见唐哲没有说话,问道:“唐哥,你有这么多钱了,准备做什么呢?”
唐哲想了想,说道:“等回去的时候,我就去大队里申请个宅基地,建个新房子。”
申二狗笑道:“等房子建好了,我觉得你再把小月姐娶回去,那才叫圆满。”
唐哲瞪了他一眼:“你可不要乱说,人家沈月可是个好姑娘,要是被别人听到,会把一个姑娘的清白给毁了。”
申二狗却说道:“小月姐就是一个好姑娘呀,只有这么好的姑娘才配得上唐哥这么有本事的人,而且,我看小月姐每次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
唐哲问道:“有什么不一样的,难道是四个眼睛看我。”
申二狗仰着头说:“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她看我的时候,就只是看,但是看到你的时候,好像眼睛里有光。”
唐哲被他给逗乐了,笑道:“你一个小屁娃儿懂什么,行了,先睡一觉吧,睡醒了我们去吃林城最有名的肠旺面。”
申二狗笑道:“唐哥,我觉得你回去之后,就应该找个媒人去小月姐家里说一下。”
唐哲把枕头丢过去:“快点去楼下打壶开水来。”
就这样他们在招待所住下,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九点过,申二狗天一亮就起了床,他还没有来过林城,看着窗外那些四五层的高楼,和山里的木房完全不一样,是一道另类的风景,便和唐哲打了一个招呼,出去街上转转
唐哲一个人坐在床上,不多时,门外有人敲门,唐哲打开,田国强笑呵呵地站在门口:“唐兄弟,久等了。”
唐哲把他让进屋里,关上门,指了指床说:“条件有限,床上坐一下吧。”
田国强说:“没关系,没关系,那个发晶,能不能再给我看看?”
唐哲知道一来他是想确定货还在不在,二来是想看一下有没有被调包,生意人都是这么精的。便从枕头旁把书包拿过来交给田国强。
田国强接过去,又仔细地看了又看,对唐哲伸出三个指头:“兄弟,和你说实话,我最多只能出到这么多的价格,再多,我也不敢要了。”
第98章 好一股铜臭味
“三万?”
“对,这个价,已经是我能够给到的最高价了,要是不行,也只能忍痛放弃,你也好另寻高就。”田国强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
唐哲知道,这块东西,如果自己拿去羊城,或是深城那个刚开放的地方,价格远远不止这么多,但是就目前的条件来说,钱再多,又不像上一世一样存在银行,而且,没有正当的理由,想要开一张去羊城的介绍信,比登天还难。
1980年是水晶价格行情最好的一年,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价格都差不多,更后来开放心,可以到处跑,拿去羊城至少能卖几十万,但是随着物价的飞涨,远不如现在三万块钱的价值更高。
想到这些,点头说道:“行,成交。”
田国强脸上顿时笑开了花:“兄弟真是一个爽快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下次如果还有这种好东西,一定记得来找我。”
唐哲也客气了几句,田国强取下他背着的牛皮黑挎包,从里面点了三十捆钱,推到唐哲面前:“你点一下。”
唐哲随便拿了一捆,点了一遍,然后又数了一下共三十捆,说道:“行呢,那就多谢田老板了,钱货两讫,祝你拿去一本万利。”
田国强笑呵呵地应着,又从包里拿出一块红布来,小心地把它包起来,再装回自己的牛皮挎包里,四十多斤的水晶,把他的挎包挣得鼓鼓的。
送走田国强后,唐哲坐在床上,看着满床的钞票,捧起一捆来,放在鼻子下闻了又闻,叹道:“好一股铜臭味。”
把钱装到书包里扣好,又等了半个多小时,申二狗才回来,唐哲让他把两根六股筋做的扁担和四条麻袋仍然拿上,便去火车站买了票。
回到邛水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这一来一回,他们足足用了差不多四天的时间,在县城供销社又买了一些大米和红苕,两个人一个挑一些,到了打尖坳,天已经快黑了,唐哲说:“二狗,家里没有多少吃的了吧,你那挑红苕先拿回家里去。”
申二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怎么行呢,唐哥。”
唐哲说:“没有什么不行的,算是你的奖金吧,去了快点来我家,我还有事情和你说。”
申二狗现在对唐哲说的话,只有两个字“服从”,两个人分开后,唐哲回到家里,母亲正坐在阶沿上,看到他的头从院坝坎下露出来,脸上顿时笑开了花:“阿哲回来了?”
唐哲见母亲坐在外面,忙问:“妈,你怎么坐在外面,这么冷的天。”
陈秋芸笑着说:“没什么,外面坐坐透透气。”
唐哲当然知道她是说谎,自己的家四处透风,在屋里和在外面唯一的区别就是那个地方被称为屋里,只是因为母亲担心自己而已。
“你快回屋里吧,我又买了一百斤红苕,还有三十斤大米,够吃一段时间了。”
陈秋芸跟在他后面进了屋,说道:“买这么多干嘛?现在开春了,我和你妹多去山上挖些野菜来和着煮,也能吃得饱。”
唐婉听到声音,也从里屋跑出来:“哥,你回来了。”
唐哲嗯了一声,问道:“欢欢和乐乐好一些了吗?”
刚说完,唐欢和唐乐也出来了,接过话回道:“大哥,我们好多了。”
陈秋芸问道:“你还没有吃饭吧?”
唐婉在一旁说:“肯定还没有吃,妈,我去给哥热饭。”
唐哲叫道:“多热一点,二狗马上过来。”
唐婉人已经在厨房里了,回了一声:“好的。”
唐哲又问:“怎么没有看到爹?”
陈秋芸说:“给你嘎公家薅洋芋去了,明天才回来。”
唐哲有些抱怨地说:“他自己身体都还没有好痊愈,怎么去干重活,嘎公家的洋芋我明天也可以去薅的。”
陈秋芸手里提着那三十斤的大米,说:“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爹,他是闲不住的人,先不说了,我去把米放扁桶里。”
唐欢忙上前说:“二婶,我来帮你吧。”
等了没多久,申二狗就跑来了,刚进门,唐婉看到他来,就把饭菜都端上了桌子,说道:“你说最多两三天就回来,妈从前天就开始,天天给你们的晚饭做着等,今天吃了中午饭就在阶沿上坐了一天,吃饭都端着碗在那里看着。”
唐哲听了,突然喉咙有些发干,嗯了一声,竟然没有发出声音来,要不是老天让他重新来过一次,他怎么知道自己的母亲有多么的爱他。
吃得差不多的时候,他才想起来,对唐婉说:“小婉,你去把沈阳叫上来一下,我找他有事情。”
唐婉应了一声,像只欢快的蝴蝶一样,飞着就下去了。
等唐婉和沈阳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吃好,坐在火盆上烤着火,申二狗说:“还是省城热和一些,我们这里太冷了。”
唐哲说道:“省城比我们这里矮一些,温度就要高一点嘛。”
看到沈阳进屋,他站起来说:“沈阳,二狗,你们和我来一下。”说完就进了自己的房间,拿出火柴把煤油灯点燃,用针拨了一下灯芯,屋里的光亮又亮了几度。
沈阳和申二狗进去之后,唐哲从棉衣里把卖猴结的那两千二百五十块钱拿了出来放在箱子上,说:“这次的猴结,十块钱一斤,一共两百二十五斤,钱都在这里,我们一共四个人,把它分成四分,你们看怎么样?”
沈阳忙说:“不行,小月又没有出力,要分也是分成三份。”
申二狗说:“只分两份,你们一人一份,我是帮唐哥干活的,拿了工钱,还要分股子,太说不过去了。”
唐哲打断了他们的话,说道:“不行,我们去的时候是四个人,就只能按四份分,本来是每人可以分五百六十二块五角钱,我和二狗去省城花了一些,就给你们每人分五百五。”
沈阳说:“唐哲,这样你太吃亏了。”
申二狗也说:“就是,唐哥,你已经帮我很多了,这个股子,我不占,你分给沈阳就行了。”
唐哲不理他们,拿了一捆塞到沈阳手里,又数了一百块给他,然后又数了五百五给申二狗,说道:“你们拿回去放好一点,财不露白,知道吗?”
申二狗和沈阳还想说什么,唐哲说:“我说过,跟着我一起做事,就要听我的,要不然下次我再也不带你们了。”
两个人听了这话,才把钱收了起来,唐哲又对申二狗说:“明天早点过来,我们去收套索。”
申二狗点了点头,便和沈阳一起走了。
唐哲回到火盆边,对陈秋芸说:“妈,我想和你商量个事情。”
第99章 批个宅基地
陈秋芸抬起头,问道:“什么事?”
唐哲说:“我想去申请个宅基地,重新建一个房子。”
陈秋芸说:“这房子还是你公和你爹他们去山里砍棒棒(木材)来自己立的,花了不少心血,也才没有多少个年头,要不是你公他走得早,都已经把这几堵板壁(墙)给装好了,你现在有钱了,请点人盘几天棒棒来改了,装修一下就可以,没有必要重新找地方新建。”
唐哲知道母亲这一代人特别看中自己的劳动成果,说道:“妈,我不是没有想过,但是这里院坝太窄,我看中了一块地方,想把房子建到那里去。”
陈秋芸忙问:“你先说说看是哪里?”
唐哲回道:“桃子坪。”
陈秋芸说:“那地方好是好,又平坦,离水井也近,就是主寨子远了一点,你沈家一样,单家独户的。”
唐哲笑道:“那样还不好吗?一家人过日子,清清静静的,不会因为鸡去人家的堂屋拉了屎这些小事情吵来吵去的。”
陈秋芸想了想,说:“行吧,你明天去找一下你孝贤叔,看能不能申请到。”
唐哲每天晚上住在这个房子里,也想过重新装修一下,但想到和伯父母还有唐忠一家那种矛盾,便想远离,而且,这里除了院坝边上有一块自留地是自己家的,其它都是别人家的自留地,要想扩建都没办法。
最重要的是,他知道马上土地就会包干到户,如果这个时候再不申请,等包干到户之后,桃子坪那片地方会被划归姚家湾,因为姚瑶和唐欢的事情,又和姚三一家不对付,得罪了大半个姚家湾的人。
到时候地方一包干到户口,那片地方他还想要的话,姚家人必然是金不兑来银不换。
母亲同意之后,他第二天一早起床就去找了唐孝贤,从省城还带了一条长支魔力回来,见到唐孝贤,把烟塞到了他的手里:“孝贤叔,找你有点事。”
唐孝贤推了几下,还是收了起来:“你这娃儿,自家屋头人,也兴这些弯弯绕,说吧,什么事情?”
唐哲便把想重新申请一块新宅基地的事情说了一下,唐孝贤说:“你家这里住得不是好好的么,怎么突然要重新申请,现在地都是大队的,你要重新申请的话,只能把这边的宅基地退出来。”
“我知道的。”唐哲点了点头:“等那边一修好,我就把这边拆了。”
唐孝贤拆开那包长支魔力,点了一根:“狗日的高级货就是不一样,还带皮嘴嘴的,一点也不烧嘴——对了,这事你老汉知道吗?”
唐哲笑道:“他去我嘎公家了,还没有回来,我和我妈商量过了,她没有意见。”
唐孝贤说:“这样,我去找申会计给你把申请写了,等下你爹回来,先给我一个准确的信,他没有意见的话,我们队里就开个会。”
唐哲连忙说谢,唐孝贤说:“这个是我的份内事情,还有,批宅基地可是要钱的,我知道你卖野猪肉和黄鳝赚了点钱,你自己要掂量掂量,新建房子可不是小数目,至少得几百上千块呢,要我说呀,你再花几百块钱,把现在这个家重新装一下,那房子也就二十一二年,我记得那还是你爹和你公一手一脚自己去山上砍的树来修的,你伯爹刚结婚,你伯妈又不让来帮忙,当时他俩爷崽儿可没少吃苦头。”
唐哲苦笑了一声,说:“那个地方太窄了,等以后结婚生子,再有几个儿子长大了,想要扩建一下都没有一个退身之处,这事还请孝贤叔一定帮帮忙。”
唐孝贤哈哈笑道:“你这娃儿,婚都没有结就考虑着儿子的事情了,对了,你有没有看中哪家姑娘,我让你婶子去给你说说媒,到时候也吃个猪脑壳。”
梵净山这边的风俗,结婚的时候,要在猪头的嘴上包一圈红纸,挂在堂屋的墙上,等喜酒力结束了,两口子一定要双手把猪头送给媒人,表示感谢,也有一种说法是,媒人嘴巴两块肉,由她说进又说出,用红纸把嘴封起来,让媒人只说好的,不说坏的。
唐哲也笑道:“行,要是真有中意的了,我一定登门来请婶婶帮我的忙。”
他是和申二狗前后脚进屋的,陈秋芸已经把早饭做好,唐婉她们三姐妹刚刚起床,唐哲也不再等他们,便和申二狗一人舀了一碗饭先吃了起来。
等吃了饭,两个人便去了斗篷山,那些套索大部分都没有伐起,有一只聋猪(猪獾)显然已经被套中好几天,老远就闻到了一股臭味,走近了一看,后半部分和内脏已经被什么动物给咬掉吃了。
两人把套索取了,申二狗说道:“这头二十多斤重呢,真是可惜了这么多肉,还有这一张皮子,要是不被吃,光这张皮子也能卖点钱。”
唐哲没有抱怨什么,收了套索,继续往山里走,快下午的时候,才把套索收完,除了坏掉的那头聋猪,还套到一只山羊(黄猄)。
这次得的货不多,等回家的路上,唐哲对申二狗说:“二狗,林国民你认识吗?就是国营饭店的经理。”
申二狗点了点头:“认识呀,上次和你去卖黄鳝见过的。”
唐哲便说:“明天你一个人去城里,把这头黄羊送到国营饭店里,你看行不行?”
申二狗说:“行,唐哥,我也想去扯点布回来,让我姐给她自己和我公做几件像样的衣服。”
一路说着,回家的时候,唐自立已经回来了,见申二狗和他在一起,想要说话,也没有开口,直到吃过饭,唐哲把黄羊处理好,让申二狗背着先回家,明天直接从家里就去城里,又把一挂肠子直接扔给六六。
六六并不介意这一挂肠子没有清洗,吃得津津有味的,对它来说,很久没有吃过这么鲜嫩美味的美食了。
等把这些都忙完,唐哲进屋,主动和唐自立说起了想修房子的事情。
第100章 天宽地宽的好地基
唐自立坐在火盆边,背靠在墙上,说道:“你长大了,这些事情你自己安排吧,我也上年纪了,帮不到你什么忙。”
唐哲抬头,从煤油灯发出的微弱灯光里,看到父亲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原本高大的身形,现在竟然像一块枯萎的树枝一样,紧紧靠在墙上。
“爹,我知道你们舍不得这块地方,我也仔细想过,这里周围都是别人家的自留地,那块竹林也是公家的,以后地方包干到户,不知道要分给哪几家,以后家里人口多了,连个退身去处都没有。”
唐自立说:“你说得对,有钱重新修一栋也好,先前你孝贤叔来说过了,过几天就能批下来。”
陈秋芸抬起头在房子里到处看了看,说:“虽然是个烂房子,真要说拆了,倒还有些舍不得呢。”
一家人聊了一会儿,看看天晚了,才各自回房睡觉。
第二天中午饭后,唐孝贤、申藤飞还有严天明他们就来了,唐哲忙招呼他们进屋去,申藤飞笑着说:“唐哲,不错嘛,都打算建新房子了。”
唐哲笑着回道:“藤飞哥,你也看到了,我们家这个房子,可以说是千柱落脚,万马归槽,天点灯,风扫地呀。”
申藤飞当然听得懂他这些话的意思,所谓千柱落脚,就是房子周围都是用苞谷杆栏的,虽然他家不是苞谷杆栏起来的,不过也是一些改了的木板拼起来,没有加工,万马归槽不过是指房子周围的泥地上全是蚂蚁在跑,灶上要是放着吃的,稍不注意就会被一堆蚂蚁给蛀了。
天点灯、风扫地这就容易理解了,房子上的茅草被风一吹,就吹掉一块,晚上能够看到天上的月亮星星,房子四处漏风,稍大一点,屋里也会被吹起吹尘来。
“你家这房子还算好的,大队里好多家的房子还不如你家呢,对了,我们来,就是找你去看一下你新选的那块宅基地,你现在有空没有。”
唐哲忙回道:“有空,当然有空。”说完回到屋里取了一包长支魔力放在身上,出来一人散了一根。
严天明打趣道:“呵,唐哲,不错嘛,都混上皮嘴嘴了。”
唐哲笑了笑,说道:“哪里,这不是要麻烦你们嘛,来,我给你点上。”
严天明忙退了一步,说道:“那哪行呢,今天没有事情,我只是和唐队长还有申文书来耍的,你要点,也是给他们点上。”
唐孝贤说:“行了,我们自己点吧,就你和我们去,还是把你爹叫上一起?”
唐自立吃了饭就出去了,也不知道去哪里,唐哲说道:“我们去看看就行了吧。”
唐哲在前面带路,他们三个人在后面跟着,很快就到了桃子坪。
这里是唐家山和姚家湾之间,离姚家湾三百多米,离唐家山也有两百来米,但是从这里到唐家山是上,走姚家湾是斜坡,稍平坦一些,虽然这里平坦,但是石头比较多,而桃子坪最里边有一股山泉,这一眼泉水直接是管着山脚下姚家湾那一片田。
所以当时分地方的时候,姚家湾的人怕唐家山的人不给他们水喝,宁愿不要黄杨坡那片好地,也愿意要这一片地。
再后来,这里通了公路,姚家湾人的都搬到了公路边,甚至后来的村委会也搬到了这里,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泉眼下边,是一口天然形成的水塘,差不多有半亩地,平进两个小队的人洗衣服还会来这里,他们站在水塘边,申藤飞说:“你选这个地方不错,左青龙,右白虎,你看左边的山要高一点,右边的山要矮一些,谷话说得好,宁可青龙高万丈,不让白虎抬头望,后面这山环抱过来,你一把椅子一样。”
唐孝贤也说:“山管人丁水管财,真选在这里,有这眼泉水是很不错的,就是离寨子远了一点,有些孤单。”
严天明笑道:“我看这个地方不错,虽然泥脚不深,不怎么出庄稼,但是建房子地基稳固,唐哲,你不会还懂风水吧?”
唐哲回道:“我哪懂那个呀,这玩意可不兴提,大家都是唯物主义论的人,搞封建迷信,那是要不得的。”
一阵说笑之后,唐哲便把自己想建房的地方指了出来,因为桃子坪泥脚浅,全是一片野生的毛桃子,算是荒地,唐孝贤和申藤飞都没有意见,很快就同意把地批给了他家,还同意他愿意的话,可以把这些荒地开垦出来种菜。
唐哲巴不得,这一片地方虽然不大,也有两三亩,现在虽然是荒地,但是以后在自己的精心改造下,那可就是一座庄园了。
当然,现在他可不会傻到马上开垦出来,土地还没有包干,除了自留地,一切开垦的土地到时候都会算在承包责任地里面。
从桃子坪回来之后,唐自立提着一个竹篮子,里面装着一些折耳根也回来了,见到唐孝贤他们和唐哲一起,忙把唐孝贤他们请进屋。
唐自立问:“地基去看了?”
唐哲点了点头,申藤飞说:“二叔,那地方不错,天宽地宽的好地基,比这里好一万倍。”
唐孝贤也说:“除了离人家户远了一点,其他都还好。”
申藤飞笑着接过话:“这个要怎么看了,当年我们几家的老祖宗来这八家堰,不过也只是一姓一户,你看才两百多年的时间,发展到了多少人口了?”
唐自立听了,立刻笑道:“那是,那是,人是发物嘛。”
然后对着外面喊了几声:“秋芸、秋芸?”
陈秋芸在自留地里干着活,忙应了一声,唐自立说:“快点回来做饭吃。”
唐孝贤忙说:“不用了,刚才吃过午饭,你们抓紧时间把匠人请了,需要我帮忙的时候,说一声。”
唐哲说:“好的,对了,藤飞哥,我记得你就是木匠,我房子的事情,还得请你出马才行哦。”
申藤飞说:“行,不过掌墨师还得我师傅出马才行。”
严天明说:“那我们就等着来吃你家的抛粮粑咯。”
正说着,只见申大凤满头大汗地跑着来,刚上院坝叫了一声唐哲,就摔倒在地上。
唐哲忙跑出去,扶起她问道:“大凤,出什么事了吗?”
申大凤哭着说道:“二、二狗被人打了。”
第101章 心软吃大亏
唐自立看申大凤累得直大喘气,忙拿着葫芦瓢到水缸里给她舀了一瓢水来,让她先喝一口,唐哲则是问她:“到底怎么回事?”
申大凤喝了一口水,说道:“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他刚才到家,现在在床上躺着。”
唐哲听完,就冲了出去,唐自立在后面喊:“你跑慢一点。”
唐孝贤和申藤飞互看了一眼,申藤飞说:“我也去看看。”
严天明说:“我们也去吧。”
申大凤喝了一口水,情绪稍好了一点,也站起来跟着走。
唐哲刚跑下院坝坎,就差点和沈月撞了个满怀,走在她后面的沈阳忙问:“你这是怎么了?听说你家要建新房子,我和小月上来看看。”
唐哲一边跑一边说:“二狗被人打了,我去看看。”
沈阳一听,吃了一惊,喊道:“你等等我,我和你一起去。”
两里多点路,平时走也要十多分钟,唐哲脚下生风,几分钟就赶到了,沈月和沈阳在后面紧紧跟着,再后面,是唐自立他们。
唐哲一进堂屋就喊:“二狗,二狗。”
申厚植在房间里回了一声:“唐哲你来了呀,他在睡呢。”
唐哲走进房间,看到申二狗躺在床上,两只眼睛被打成了熊猫眼,乌青着一片,脸也成了猪头,头上还有干涸了的血迹没有擦。
“二狗,谁把你打成这样了的?”唐哲上前,拉住他的手问。
申二狗慢慢睁开眼睛,看到是唐哲来了,眼泪就流了出来,他的嘴巴也被打流血了,说话都有些打结:“唐哥,对不起,我、我没用,打不过、过他们,钱、钱也被抢走了。”
唐哲弯着腰,说:“怎么回事,你慢慢说。”
这个时候,沈阳他们也到了,站在床边,床上没有像样的被子,一床单被加上一堆稻草,沈月第一次来,看到申二狗家是这样子,眼睛里像是进了沙子一样,忍不住流下眼泪。
不多时,唐自立和申藤飞他们也都到了,全都围在申二狗的床边上。
申二狗说得很慢,唐哲认真听着,原来他今天去城里把黄羊卖了之后,就想着去一趟供销社买一些布和棉花回来,除了卖羊的二十多块钱,他自己还带了六十块在身上。
这次唐哲给他分了五百五,他没有像唐哲一样争着把房子重新修一下,而是考虑到家里连条像样的被子都没有,得让姐姐和公晚上能睡着好觉,必须先把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改善好。
跟唐哲这么久,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和柜台的同志聊了半天,虽然没有票,人家也把东西卖给他了,花了二十多块钱,买了些布和棉花,又秤了十斤大米便往回走。
不过他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进供销社的时候,被矮胖小子无意中看到,便去告诉了光头。
光头叫李龙,上次在巴溪吃了亏,一直在想着怎么报复,听到只有申二狗一个人,他又把瘦高个子他们叫了出来,四个人还是提前到巴溪等着申二狗,不同的是,这次他们没有像上次一样坐在路边,而是藏在了一个拐角处。
申二狗买了东西,心情十分好,一路哼着东方红往回赶,走到巴溪的时候,突然李龙他们跳了出来,他们手里都拿着短木棍。
李龙笑道:“小私儿,今天终于让老子逮住你了。”
申二狗看到李龙他们,才想起来,自己出门的时候就背了个背篓,想退,这挂壁马路的两边都是悬崖,退无可退。
“你、你们想怎么样?”
“怎么样?你狗日的不是很牛吗?敢打老子,今天老子不打得连你妈都不认识,我就不叫李龙。”李龙恶狠狠地说着。
瘦高个子叫杨军,对李龙说道:“龙哥,和他废什么话,这小杂种上次把我打惨了,现在还在痛,今天我要把他的腿打断。”
四个人一捅而上,申二狗双拳难敌四手,杨军一棍子打在他的小腿上,申二狗吃痛,站不稳,倒在地上,身上又挨了好几棍。
矮胖子在一旁翻着他的东西,对李龙说:“龙哥,他还买了新布和棉花,还有这么多米,看来是个有钱人呢。”
李龙哼了一声,对申二狗骂道:“小私儿,把钱交出来,老子今天饶你不死,要不然丢你下牛心子喂鱼。”
申二狗朝他吐了一口口水,李龙被完全激怒,两拳打到他的眼睛上,直打得他眼冒金星:“还敢吐口水,军子,往死里打。”说完,他走到矮胖子身边,翻着二狗从供销社买回来的那些东西。
杨军上次被申二狗打得最惨,这会儿算是仇人见面,出手最狠,在他的脸上扇了好几耳光,然后对另一个说:“毛毛,你按住他,老子就不信他把全部的钱都买东西了。”
申二狗自己的钱是放在外套荷包里的,杨军很快便找到了,数了一下,足足三十多块钱,他举着钱对李龙说:“龙哥,这杂种钱还不少呢,三十多。”
毛毛说:“再翻翻他里面衣服里还有没有。”
申二狗听到,猛地挣扎起来,嘴里不停地骂着强盗土匪这些话,但是杨军李龙根本不管他,见他挣扎得越厉害,身上肯定还有好东西。
他们也猜得不错,贴身的衣服包里,正是今天卖羊的二十多块钱,那是属于唐哲的,丢了,可没法向唐哲交差。
李龙抓住他的头发,狠狠地把他脑袋撞在地上:“叫你狗日的犟。”
一边撞了好几下,申二狗只觉得脑袋一下子变成了千斤重,便昏了过去。
等他醒来,发现身上的钱一分都不剩,刚买的棉花和布,也被他们抢走了,这时感觉头痛,摸了摸,血都已经凝固,两只眼睛也肿了起来,眯成一条缝。
在路边找到了空背篓,又找了一根树枝拄着,拼尽全力才回到了家。
申二狗好不容易说完,唐哲的牙都快咬碎了,他一时的心软,竟让二狗吃了这么大一个亏。
坐在床边,握住申二狗的手,对沈阳说:“沈阳,麻烦你和藤飞哥他们把二狗送去公社卫生院一下,我去一趟城里。”
第102章 靠自己
申二狗一把拉住了唐哲的衣襟,说:“唐、唐哥,你是不是要去找他们?”
唐哲点了点头:“你被打成这样,不能让你白挨打。”
申二狗说:“我没事的,再说,都不知道他们住哪里,是不是城里人,去哪里找?”
唐孝贤也说:“二狗说得对,唐哲,你先不要冲动,既然晓得他的名字了,早晚要把他们揪出来,我一会儿去公社和派出所的说一下。”
唐哲摇了摇头,说:“没用的,这种案子公安是懒得管的。”
巴溪那个地方,一直偶有发生抢劫,哪怕是另外一条路修通了,这条路上还是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在只知道名字的情况下,一般这种小案子都破不了。
申藤飞也说:“就是呀,唐哲,先把二狗送去公社,那几个人我们慢慢打,等找到了再给他们个教训。”
唐哲一拳打在床头:“那天我就应该把他们废了,不应该放了他们。”
沈阳说:“邛水就这么大一点,早晚会被揪出来的,今天也不早了,你再跑去城头两三个小时,天都黑了,总不能在街上乱逛,毫无目标的找吧?”
唐哲说:“不找到他们,二狗的打就白挨了。”
沈月也说道:“哲哥,你现在还在气头上,先消消气,我哥说得对,现在去也找不到,你不是在城里也认识几个人吗?下次去的时候,先打听一下这几个人是哪里的,再想办法弄他们也不迟。”
几个人劝了一番,申藤飞去自己家里找了一张竹躺椅,拿两根木棍做成一个简单的担架,把申二狗抬到上面,然后一行人抬着他送去公社卫生院。
说是卫生院,其实只有一个医生,叫乔永松,家离公社不远,并不是专班出身,以前是赤脚医生,后来公社便在他家的大门上挂了一块公社卫生院的牌子,他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卫生院第一个医生,做着开开药,打打针这些简单的医疗服务。
乔永松看了二狗身上的伤,对唐哲他们说:“伤这比较重,还好没有严重的外伤,就后脑破了一个口子,要缝两针。”
然后又问申二狗:“你有恶心想呕这些感觉没有?”
申二狗摇了摇头:“就是痛,浑身都痛。”
乔永松对唐哲他们说:“还好,没有脑震荡的迹象。”
然后就是给他缝合伤口,再用药水在他身上受伤的地方擦了一遍,最后拿了几个玻璃瓶,把里面的药兑在一起,给他输上液。
就这样在乔永松家弄到天黑,乔永松说:“我这里没办法住,你们只能先抬回去,明天再抬过来我给他再输两天。”然后开了一些药拿给申大凤。
唐哲忙上前把钱交了,说:“乔医师,你看可不可以把他要输的液这些药一起开给我们,回去了我队里沈醉亭老师也会输。”
乔永松说:“你们是八家堰的呀,可以,沈醉亭会,你们也难得再往这里抬来抬去的,他这个样子,恐怕还要在床上睡几天才得行。”
从乔永松家出来的时候,唐哲才发现不见了唐孝贤,问申藤飞:“孝贤叔去哪里了?”
申藤飞一脸迷惘:“我也不知道,先前还在这里。”
严天明说:“我看到他出去有半个多小时了。”
申藤飞说:“那我们先把二狗抬回去,他自己慢慢来吧。”
看看天黑了,在乔家讨了几根亮花稿照着往回走,这亮花稿是用向日葵杆在泡冬田里浸泡一冬之后,再捞起来晾干,虽然不如松油木经得烧,但是光亮程度要好得多。
出来没有多远,唐孝贤就跟了上来,申藤飞问:“你去哪里了,找不到你人,我们就先走了。”
唐孝贤说:“刚才去了派出所一趟,唉,和唐哲说的一样,没有用,他们根本连案都不立,说这样是找不到人的。”说完,自己都觉得有些尴尬。
唐哲并没有说话,抬着申二狗,沈月在一旁打着亮花稿。
这个年代治安本来就很乱,每个队里都有些好吃懒做的烂杆杆(混子),城头更是一样,一些不愿意去当知青的,在家长的运作下,就成了街头巷尾的烂杆杆,慢慢形成一些小团体,只要不发生严重的治安案件就行。
哪怕就是农村,大队与大队之间,也经常因为一些放水砍柴这样的事情,最后搞成械斗。
就算是唐哲把李龙他们抓了送去派出所,没有出现人命或是重伤的情况下,最多也就是批评教育一下就放出来了。
在吃饭都吃不饱的年代,贪污犯的处罚往往更加重一些,因为他们更能激起民愤。
所以,二狗的事情,还得靠他们自己解决。
几根亮花稿快完时候,终于回了申二狗家,申厚植独自坐在灶前的火堂边,锅里一锅红苕还冒着热气,看到他们回来,忙过来问申二狗的情况。
申大凤简单说了一下,唐哲他们则是把申二狗抬到床上,让他好好休息。
出来见申大凤正在灶边忙着,木盆里还有刚清洗干净的一些鱼。
唐孝贤忙说:“大凤,你不用忙了,我们回去吃。”
申厚植说:“那哪行呢,你们忙前忙后的忙了半天,连口水都没有得喝一口。”
不管申厚植祖孙俩怎么挽留,唐孝贤他们都回去了,只留下唐哲和沈阳还有沈月在这里。
见申二狗也没有什么大碍了,他出来对申大凤说:“大凤,我们先回去了,明天早上我再和沈老师过来给他输液。”
申大凤点了点头:“二狗说,把你的钱弄丢了,等他好了,我们会慢慢赚钱还给你。”
唐哲忙说道:“大凤,你不要这样子说,说得我心里难受,二狗是因为帮我干活才受的伤,我会负责任的,叫他不要想着钱的事情,被抢了就抢了,命最大,能保住这条命,以后什么都可以挣回来。”
回去的路上,唐哲顺路和沈阳他们去了一趟沈家,和沈醉亭交待了一下,说:“沈叔,二狗那边就要麻烦你多费个心,多少费用,我到时候一并给你。”
沈醉亭摆了一下手说:“我又不是吃狗肉不晓得粗细的人,你帮着大阳赚了那么多钱,这点小事情,我还收钱,那我还是个人吗。”
从沈家出来回到家里的时候,看到一家人都坐在桌子周围等着他,没有一句话,心情都很沉重的样子。
第103章 桐子叶喂牛
唐哲看到一家人,包括唐欢和唐乐,一句话都没有说,他坐到桌子旁,问道:“爹,妈,你们这是怎么了?”
唐自立叹了一口气,说:“阿哲,要不,你就别去安山(打猎)了,你看二狗,今天算是拣了一条命回来,要是那些人下手再重一点,你说申厚植怎么办?他家就这一个苗苗,全靠他来传宗接代,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不是把他家的香炉钵给打烂了?”
陈秋芸也说:“这世道不太平,你们又是经常走夜路,我看你爹说得对,你卖猴结赚了好几百,加上之前卖野猪和山羊的,也差不多一千来块,修房子也够了,爹和妈不图你赚多少钱,有多大本事,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强。”
唐哲知道,他父亲今天看了受伤的申二狗,受到了打击,心情不好受,只能安慰道:“爹,妈,放心吧,这些事情我会处理好的,二狗也是没有防备才吃了亏,下次我会多注意一点。”
唐自立见劝不动他,只能长嘘短叹了叹着气,当然,他们更不知道,唐哲卖掉了那一块钛晶,赚了不少的钱。
陈秋芸见唐自立一直叹气,说道:“行啦,他也不是小娃儿,说一两句就可以了,吃饭吧。”
第二天一早,唐哲先去了沈醉亭家,沈醉亭背着药箱正准备出门,两个人去了申二狗家,见他精神还算好,唐哲也就放心了。
沈醉亭把药兑好给他输液,又自己带了一些草药过来给他敷上。
唐哲看了一会儿,打了个招呼,就去了申腾飞家。
申腾飞和申二狗是出了五服的堂兄弟,有着共同的老祖宗,两家离得不是很远,也就隔了几和间房子,几分钟就走到了。
申腾飞才刚起床,开门就看到唐哲从院坝的一头走来,打了个招呼。
唐哲说:“腾飞哥,我是来请你帮忙的,昨天也去看了那宅基地,确定下来了,麻烦你帮我开一下料单。”
申腾飞把他请进屋来,递了一根烟给唐哲,他摆了摆手:“我不会抽。”
申腾飞只好自己点上,说:“行,我一会儿去请一下我师傅,修房子还是要一个好的掌墨师才行。”
唐哲说:“行,那就麻烦你了。”
申腾飞笑道:“你客气什么。”然后转身对屋里说了一声:“他妈,我去一下师傅家。”
她老婆在里面应了一声,两个人便出了门,申腾飞说:“你先回去请人把山里把棒棒(木材)砍好了抬回来放着,修房造屋可不是一点点,五柱三瓜的光柱头就要二十根。”
唐哲应了一声,便和他分开回家来,和父亲商量着请人的事情。
唐自立说:“大队的山林里树木那么多,请人去砍就是了,你再去找一下你孝贤叔,让他批个价,直接在队里买。”
唐哲便又去了唐孝贤家,把事情说了一下,唐自立说:“行,我和队里几个人商量一下,看看批多少钱合适。”
唐哲便挨家挨户的去请人帮忙,说好了时间,请第二天一早去家中吃饭,然后干活。
八家堰这个地方,除了婚丧嫁娶这种大事情外,平时如果有特殊的事情,也会开大帮,只要主家打个招呼,每家都会出一到两个劳动力来,这些劳力是免费的,主家只管饭,然后记住这个情,别人家有事的时候,还要把活还回去,免费给别人家干同样多或是更多的活。
这种开大帮的情况,是从祖辈时就一直延续到现在。
等回家后,唐自立说:“家家户户都请了,你去请一下你伯母和大忠,不管怎么样,你和大忠也是一个公。”
唐哲说道:“算了,我修房子这种事情,不想和他们吵架。”
唐自立说:“你不去请他们,就是给他话柄,到时候又说你看不起他们一家,你请了,他们不来,那到时候就没有什么话可说。”
陈秋芸在一旁也说:“你爹说得对,不要给他们话柄说。”
唐哲想了想,父母说得也不错,吴莲芯就是那样的人,要是真不请她,指不定会把话传成啥样子,再说两家的矛盾只有家里人自己清楚,外人并不是很了解,如果不去请,便显得自己一家太小家子气,便说道:“好吧,那我去请一下他们。”
上到伯母家院坝,叫了一声:“伯妈,在家吗?”
吴莲芯和唐忠在堂屋坐着,都没有吭声。
唐哲故意大声地喊道:“伯妈,我家明天要请人砍棒棒,请您和大忠哥去帮两天忙。”
屋里还是没有声音。
一连喊了几声,唐忠才从大门探出半个头说:“没空。”便哐地一声,重重地把门关上。
唐哲也不再理会,反正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摘桐子叶喂牛——活干了,吃不吃是它的事。见唐忠关了大门,便转身回了家里,和父母说了一下:“他们不来。”
陈秋芸说:“我知道他们不会来,你喊了就对了。”
唐自立却暗自在一旁叹息,对他来说,一母同胞的两兄弟,闹成这个样子,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吃过中午饭,唐孝贤就来了,见一家人都在家里,说道:“正好,你们都在,刚才我去队里和他们商量了一下,后山的杉木树,你们去砍就是了,五柱三瓜的房子所有的木料,你们一会儿给四十块给腾飞入账,还有那块宅基地的钱,到时候一并给他就行。”
唐自立忙说谢谢,唐哲说:“孝贤叔,我要建的房子比较大,给四十块钱,会不会到时候别人反对?”
唐孝贤笑道:“大?能多大?你娃儿是要修筒子楼呢?还是修走马转阁楼?”
唐哲回道:“那倒不是,我想建一座长五间的正房,加两间厢房,再建一座倒座房。”
唐孝贤一楞,随即看着他说:“好小子,你这是要建四合院呀。”
唐哲说道:“孝贤叔,我就是想建得宽一点,像现在这个房子,有个人客来,连个落脚处都没有。”
唐孝贤嗯了声,说:“这个我就建议你先不要这样弄了,这种地主阶级的思想要不得,万一被别人报到公社,不是自找麻烦嘛?”
唐自立也说:“就是,决不能搞走资派的作风。”
唐哲想了想,说:“那就不建四合院,不过我还有个事得请孝贤叔帮我一下。”
第104章 请师师为主
唐孝贤问道:“说吧,还有什么事?”
唐哲说:“就是我请了这么多人,我爹和我妈身体又不好,还得请孝贤叔多费心,来帮我几天。”
唐孝贤笑道:“那个还用说,谁家没有大事小务,你不说我都会来。”
从老一辈人的口中得知,桃子坪那一片地属于付家,由于付家在八家堰再也没有后人,而且泥脚太浅,不适合种庄稼,所以就一直荒芜了。
因为那股泉水,姚家一直对那片地方很在意,他怕动工的时候,姚家人再去闹事,有了大队长和文书帮着干活,事情就好办多了。
下午的时候,申腾飞背着一个背篓,带着一个五十多岁,头发有些花白的老头来了。这个人正是申腾飞的师傅,也是远近闻名的老木匠,叫王堂,在家里排行老二,因为是木匠的缘故,和他熟悉的人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堂二板子。
这年头,有手艺的人,是不会饿肚子的,王堂不光会木匠,还会石匠,主家建房要柱脚石和勒脚石这些,他都能弄。
唐哲没有见过,但唐自立却对他熟悉,还没有进门,唐自立就热情地打起招呼:“王师傅,快请屋里坐。”
王堂笑呵呵地走进屋来,唐自立把他背上的背篓接下来,放在堂屋的角落,请他们坐下,王堂说:“主人家要建高屋,先恭喜了。”说完拱了一下手。
唐自立忙也拱手回道:“还是要麻烦王师傅。”
转过头对屋里喊:“秋芸、秋芸,快点给王师傅和腾飞他们做晌午饭。”
虽然已经下午,吃午饭还早,吃午饭时间又太晚,却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吃过午饭,为什么国人打招呼统一的问候都是“吃了么?”那是因为条件不允许,经常挨饿。
如果不是唐哲重生回来,唐家一天能保证有一顿饭就不错了,哪里还分早中晚?
王堂说:“我们也是刚吃过饭了来的,就不用麻烦了,趁着天还早,先去看看你们的新宅地,今天日子也好,适合破土,先去把线放了,回来吃,回来吃。”
他一连说了两个回来吃,显然是有些饿了的,唐哲对母亲说:“妈,你和小婉在屋里早点做晚饭,我和爹带着王师傅他们去桃子坪。”
见唐哲要出门,王堂忙喊道:“小伙子,你把锄头带上,再拿烘笼装一点柴草灰去。”
唐自立在一旁说道:“现在的年轻人,什么都不懂,还是我来吧。”
王堂从背篓里拿了一个布袋,申腾飞忙过去接过来,斜背在肩上,在梵净山这边,如果一个人要拜师,或是师傅要收徒弟,都是会说我来给你背包包,或是来给我背包包,代表这个人要拜师或是收徒,申腾飞在师傅面前,还是很讲究这些规矩。
唐哲回到屋里,拿了锄头,唐自立则是提着烘笼,从灶堂里铲了满满一钵柴草灰。
到桃子坪那边,唐哲才发现,他看中的那片地方,已经提前被唐自立用火烧了一遍,杂草完全被烧掉,留下一片黑乎乎的火烧地。
王堂在那片地方左看右看,又转了一圈,最终确定了座向,拿了根绳子,上面打了几个结,是他自己制的一个简单的卷尺,申腾飞和唐哲拉着绳子,王堂提着烘笼顺着绳子把草灰撒上,为防止草灰和被火烧过的荒地融为一体,更怕下雨雨水冲掉,唐自立则是拿着锄头,顺着他撒灰的地方挖了一条小沟作为记号。
等把这些都弄好,唐自立指着不远处的石头问:“王师傅,勒脚石和柱脚就在这里开,你看可以不。”
王堂说:“和我想的一样,这里全是龙骨石,适合做柱脚,你们选的地基好嘛,就地取材,很方便。”
唐自立笑着说:“请师师为主,那就麻烦王师傅了。”
回家后,唐自立和王堂他们又摆起了龙门阵,王堂经常在外面跑,算是山里最有见识的人,天南海北的吹着壳子,听得一群人哈哈大笑。
唐哲对他这些龙门阵没有兴趣,便去柴房牵着六六出去溜了一圈,吃过饭又去看了一下申二狗。
输了三次液,加上沈醉亭给的草药敷过,虽然身上的肿还没有消,但是精神不错,见到唐哲来,想坐床上爬起来。
唐哲忙说:“你快躺好。”说着,从怀里取了七十块钱递给他:“这些钱你先拿着。”
申二狗哪里肯收,说:“唐哥,我把你的羊子钱都丢了,你不怪我就很好了,怎么能再收你的钱。”
唐哲安慰道:“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只要命还在,早晚都会赚回来,再说,你是因为帮我送货,才被他们打的,还抢了你六十块钱。”
申大凤在一旁说:“唐哥,这钱我们真不能收,只要你以后还带他干活就行。”
申二狗也说:“唐哥,我……”
唐哲忙拦住他,说:“我们也算是过命的兄弟了,你不帮我干活,我找谁去。”
申二狗脸上露出了笑容,唐哲继续说:“你放心吧,我赚钱比你容易,你要是不收,我过意不去,以后真不敢叫你一起了。”
听到唐哲这样说,申二狗才把钱收下,说:“唐哥,我听说你要建房子,我这次帮不上你的忙了。”
“没事,你把伤养好了,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说完,看了看天也黑了下来,便起身回家去。
申厚植看着走远的唐哲,对申二狗说:“二狗,唐哲这个人不错,你跟着他做事,一定要踏踏实实的。”
申大凤也说:“就是,公,我想去找一下腾飞哥,看看能不能花钱买一些布票和棉花票。”
申厚植说:“行,你去试一下吧,我看唐孝贤和腾飞,不像吴良那几爷崽心狠,去好好说话。”
申大凤走出二狗的房间,想了想,把厨房里剩下的那一串鱼干拎在手里,出了门,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别人,才往申腾飞家走去。
唐哲从申二狗家出来,走了没有多远,前面就是一片金竹林,竹林边有几棵柏树,顺着树堆了几个稻草垛。
走得近了,听到谷草垛里有些悉悉索索的声音,他还以为是老鼠,又不像,八家堰这地方,常有野兽出没,唐哲也不确定是什么,顺手在路边拣了一块石头,朝着稻草垛丢去。
只听稻草垛里,申红兵吼了一声:“哪个狗日的。”
紧接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疯一般的跑了出去。
第105章 五点过八十
申红兵一边骂着,一边提着裤子,满脸怒气地从稻草垛后面冲出来,看到是唐哲,一时倒有些慌乱。唐哲看着跑远的那个女人,感觉很像姚瑶,由于天色已经很暗,看得不是太清楚。
申红兵见唐哲看着那女人跑的方向,问:“唐哲,你来这里做什么?”
唐哲反问道:“你又在这里做什么?那个女人好熟悉,是不是……?”
申红兵忙乱地回道:“不是,你看错了,你不认识的。”
唐哲说:“我都还没有说完,你知道我说的是哪个?”
申红兵一脸尴尬,提着裤子就跑了。
唐哲暗自觉得好笑,摸着黑回到了家里。
陈秋芸正在淘着米,唐婉和唐乐他们一起在削着红苕,明天开大帮,天一亮大家就会赶来吃早餐,她作为炊事员,今天晚上就要把食材备齐。
王堂去了申腾飞家里,唐自立则是磨着斧头,一家人都有事情做,虽然唐自立一直希望唐哲只弄点木板来把这个房子装修一下,自从今天王堂来把线放了,他心里也就跟着放下。
儿孙自有儿孙福,既然唐哲确定要搬到那个地方去,作为父母的,只能支持。
唐哲也跟着唐婉他们削起了红苕,这次从林城回来的路上,他买了一百斤红苕和三十斤大米,照这样下去,最多能撑两天。
一会儿,沈月背着个背篓上来了,进门就说:“自立伯娘,我妈让我给你们送点洋芋来。”说着,把背篓放在堂屋。
陈秋芸忙说:“小月,你家也没有多少粮食,快拿回去,我们家还有红苕,够吃。”
沈月说道:“有的,我嫂嫂出月子的时候,她娘家送了些过来,家里也没有什么,你们先应应急。”
陈秋芸忙说了道谢谢,然后把背篓里的洋芋倒在堂屋的角落,也有三十来斤。
唐哲对她说:“你先坐一下,烤烤火,我们先把红苕削了着。”
沈月说:“你们忙你们的,我去看看六六。”走到门口,又说:“哲哥,你把电筒给我用一下。”
唐哲起身去屋里给她拿了手电筒,说:“要注意一点,晚上它脾气不好,万一抓到手上就不好了。”
沈月笑着说:“放心吧,它已经认识我了。”说完打着电筒去了柴房。
陈秋芸把米淘了,泡在木盆里,这边唐哲他们也把红苕削完,唐婉便和唐欢她们俩姐妹一起去了柴房,这只云豹,已经成了她们的伙伴,虽然不敢像唐哲一样牵着出去溜,但是它在笼子里,她们几个都会伸手去摸,有时候它还会把头靠在手掌心里不停地蹭来蹭去,舒服极了。
唐哲刚坐下,唐援朝和唐老三也都上来了,唐援朝手里拎着一捆用棕叶捆住的折耳根,唐老三则是抱着两棵青菜,进了屋把东西放下,聊了一会儿,想到明天还要早起,就先回去了。
沈月背来洋芋,他不意外,唐老三和唐援朝的热情,倒让他有些感慨,当初父亲被野猪咬了之后,除了沈醉亭来给他弄了些药,舅舅拿了两斤酒来,族中堂下,没有哪家舍得借一点粮食,唐哲才不得不冒着被抓的风险去把炭窑里的炭卖了。
如今自己家要修新房子,也不再缺衣少食了,但这些堂下兄弟,都愿意伸出援助之手,不管何时何地,也不管朝代如何更替,人们都只愿意锦上添花,而不愿意雪中送炭。
唐哲知道,虽然别人会嫌他穷,怕他富,但是富起来,虽然别人会又恨又怕,却也只能无可奈何,要是穷了,走在路人,连狗都会上来咬几口。
唐援朝他们两个跟着唐哲去过城里卖东西,自从姚勇军被抓了之后,他们更加佩服唐哲,卖了那么多次山货都没有被抓住,现在他有钱了,当然不能得罪,万一以后家里有什么困难,唐自立本来就是出了名的老好人,肯定会多少伸出一些援手。
这些,唐哲当然也清楚,虽然当初他父亲落难的时候,没有得到帮助,谁家都困难,他也不会怪谁,至少这些人都没有落井下石,还帮着去山上把唐自立抬回家来。
像唐援朝和唐老三家都有两个娃儿,两个人的工分,在八家堰这种地方一年本就换不回多少粮食,顿顿都是红苕洋芋,一年到头锅里难得见一次白,从他们今天拿来的东西就可以看出来,唐援朝甚至是现去山上挖的折耳根,这也算是他们有心了。
陈秋芸在一旁说:“他两个也是,家里那么老火了,还拿什么东西来。”
唐自立已经磨好斧头,这会儿也回了堂屋,坐在板凳上,说:“多少是人家的心意嘛,阿哲,这些人情,都要记住,以后要慢慢还的。”
唐哲说了声:“知道啦,我会记住的。”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唐哲就被唐老三的声音吵醒:“援朝、援朝,你还在睡,五点过八十咯,快起床咯。”他本来就是个大嗓门,这一声吼,把半个队的人都吵醒了。
唐哲也从床上爬起来,一看时间五点四十分,听到唐老三喊声,笑了笑,穿衣起床,帮着母亲烧火做饭。
不一会儿,人都来齐了,除了沈阳外,其余都是唐家的人,每家都来了一个壮劳力,这种情况下,除非主人家特意交待外,劳力差的人来,会被别人笑话成守嘴狗。
唐援朝一上院坝就喊道:“那个五点过八十来没有。”
一屋子的人哄地笑了起来。
唐老三红着脸争论着:“我没有说错呀,问了大队长的。”
唐孝贤笑道:“你少扯我,我可没有告诉你五点过八十。”
唐老三不服气,连脖子都红了:“就是你说的,我又没有手表,你看,小江也听到了的,小江,你说是不是。”
唐江笑得快岔气了,根本说不出话来,只是点了点头。
这下轮到唐孝贤不干了,问唐江:“小江,你可不要乱说哈,这话传出去让别人听到了,还以为你孝贤叔白当了几年兵,连个手表都不认识。”
唐老三说:“就是你给我说的呀,你说还差二十分钟六点了,六点差二十分钟,不是五点过八十是多多少?一百减二十,等于八十,你问唐婉,扫盲班教过的?”
他的话说完,这一屋子人的笑得更大声。
第1章 从这里开始
“小伙子,醒醒……”
“快醒醒……”
唐哲只觉得全身有些发热,睡梦中扯开了自己单薄的衣服。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呼唤着自己,但是脑子却非常沉重,眼皮像是被千斤重力拉扯一样睁不开。
“你再睡下去,非冻死在这里不可。”
那个浑厚的声音又在叫着。
“冻死?”
唐哲有些不明白,自己明明是在IcU抢救的,怎么会冻死呢?
一定是在做梦。
明明还有些发热。
他这样安慰着自己。
回想起自己的这一生,坎坎坷坷。
刚出生的时候,就是大集体食堂,祖父母都因为吃不饱而饿死。母亲也因为长期挨饿,落下了病根,但是集体生产还是得继续,为了养活全家人,父亲唐自立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拼命的挣工分,还是不能养活一家老小。
1979年的冬天,为了让感冒的妹妹能够有不饿肚子,父亲上山去打猎,不想被野猪咬伤,回家没有几天就咽气了,不久妹妹也因为营养不良,加上感冒恶化引起肺炎也离开了人世。
因为父亲的离世,家中失去了顶梁柱,本来已经下了书子的女朋友姚瑶也提出了分手。
接连串的打击之下,母亲陈秋芸一下子就疯了,还没有等到土地包干下户,在在80年的春天,母亲也抱着遗憾去到了父亲和妹妹身边。
母亲去世之后,他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
而更加绝望的事情也即将发生,伯母因为当初唐哲的父亲娶母亲时给了他外公家一担红苕叶子做彩礼,便一直怀恨在心,对唐哲母亲的恨,逐渐变成了对唐哲一家的恨意。
女友和他退婚之后,也和堂哥唐忠不清不楚,父母去世之后,他便报名参了军,成了一名侦察兵,在和越猴的战争中,不幸被一颗手雷爆了蛋,导致他一辈子都没有娶妻生子。
这也是他一生的遗憾。
在战场上真刀真枪和敌人干过,学习到了不少的求生本领。
“小伙子,能听见我说话吗?”
这个声音又在他的耳朵边响起。
他努力睁了睁眼睛终于睁开了,眼前是一片白茫茫的大地,感觉有些刺眼。
他把眼睛眯上,再仔细看了看。
这个面孔好熟悉,前世的时候,他为了让受伤的父亲和生病的妹妹养好身体,利用晚上的时间,挑了一担青杠炭去县城卖,不想走到岩口的时候,就累得不行了,自己还在雪地里昏睡了过去,就是这个人救了他。
这个梦太真实了,他心里想着,努力想站起来,前世的时候,这个人帮他把炭挑去了县城,然后没有留下姓名就走了。
那个时候虽然十九岁的他,但是从来没有去过县城,也很少和陌生人打交道,腼腆得都没有和对方说句话,更没有道谢。
从部队复员后,安排到了国企,做到高管,后来虽然有了不菲的生价,他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个人,后世虽然四处打听,但是再也没有过消息。
最后这个遗憾也一直埋在他的心里。
他慢慢坐了起来,这时候才发现,身上仅有的两件衣服都已经湿透了。
原来人在快冻死的时候,是会感觉全身发热的。
“小伙子,你怎么睡在这里呀?我摸了你额头非烫,是不是感冒了。”
那个大叔看着他,他想说话,可是喉咙里就像是吃了一大把刀片,只是一张嘴,就痛得厉害。
“你是要去赶邛水吗?”
他继续问道。
唐哲点了点头。
那个人又说道:“我也是要去邛水县城,要不你和我一起吧。”
唐哲又重得地点了点头,努力说了一个“嗯”字,一阵刺痛感又从喉咙传来,让他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他努力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这个梦太过于真实,也许在梦中,他可以问一下那个人的姓名。
“叔……”
叫了一声,后面的话,连他自己也听不到。
只感觉像是几只鸭子在耳朵边叫了几声。
“看来感冒得很严重呢。”那个大叔笑道:“还好你遇到了我,要不然,今天晚上你非冻死在这里不可,这么冷的天,你也不多穿一件。”
说完,也不管唐哲愿意不愿意,弯下腰去,双手伸过扁担,往上一用力,那一百多斤的木炭,就被他挑了起来。
他倒是想多穿一件,可是家里哪有多余的衣服,妹妹唐婉要不是因为没有衣服穿,也不至于冻感冒。
唐哲紧紧地跟在他身后,借着雪地反射光线,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邛水县城走去。
从岩口到县城,也就六七里地,一百二十多斤的木炭,在那个中年人的身上,就像是挑着一担稻草一样的轻松。
唐哲经过这一段路,身上也出了一点汗,这个时候,感觉喉咙并没有之前那么强烈的刺痛感,而且也能清晰地说出话来。
“大叔,谢谢您救了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您。”
这一路走来,他不停地在自己身上掐了无数次,终于相信自己是重生了。
“没事,已经到县城了,我也要回去了。”
说完,那个中年男人放下肩上的担子。
唐哲忙过去把他接下来:“大叔,怎么称呼您呢?”
前世的时候,一到县城,那个男人只说了一句他到了,就把担子放下自顾自地走了,想到自己重生了,这一世,他一定要问清楚自己的救命恩人姓甚名谁。
“我呀。”那人哈哈一笑:“我叫易解放。”
听到恩人的名字,唐哲一激动,跪了下去,深深的给他磕了一个头。
“小伙子,不兴这样。”易解放连忙把他扶了起来。
“你家是哪里的?”
“解放叔,我家是八家堰的。”唐哲如实回答。
“你是想把这些炭卖了吧?”
“嗯。”唐哲重重地点了下头。
“正好,天下着这么大的雪,我家里准备的木炭也不多,就卖给我吧。”
易解放笑着说道:“是给你粮票,还是给你钱呢?”
易解放救了他一命,按说这样担炭送给他,也不能报人恩情于万一,但是现在家里的父亲和妹妹还躺在病床上,需要药品和营养。
既然知道了他的名字,只能下次再报恩了。
“解放叔,我需要钱。”
他没有说为什么需要钱,这个年代,谁不需要钱。
“我家就在附近,你和我去家里拿吧。”
唐哲点了点头,逆天改命,就从这里开始吧。
第2章 绿豆粉里没绿豆
前世的时候,这一担炭,他是卖了快一天,才卖出去,那个时候,满大街都是抓投机倒把的,见到戴大盖帽或是红袖章的,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
现在的小贩见到城管,无非是把你的摊给掀了,那个时候,不光要没收东西,还要被进去。
“看来,人还要是懂得感恩。”
他心里想着,易解放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大叔,但是话不多。
不多时,他们就来到了纸厂职工小区。
打更的老大爷正睡得香,被易解放喊醒,见是熟人,他忙开了门。
唐哲按着易解放的带领,把木炭挑到了三楼他的家里。
“你坐一下,我去给你取钱。”
说完取出暖水瓶,给他倒了一杯开水:“先喝一口吧,驱驱寒气。”
他进到里屋不多时,带着一个布袋子走了出来:“小伙子,我看你穿得薄,这里有几件旧衣服,你带回去吧。”
见唐哲坐在那里没有动,易解放笑道:“放心,你的炭钱也少不了你的。”
说完,又掏出两块钱,再加上一张十市斤的粮票和一张二市斤的肉票:“这些够了吧?”
唐哲连忙接过那两元钱,然后把肉票和粮票留在易解放的手中:“解放叔,这两块钱都已经够多了,谢谢您。”
“哎,给你你就拿着,八家堰那个地方我知道,条件苦哦。”
见推辞不过,唐哲只得把粮票和肉票都接了过来。易解放又把布袋往他手里一塞:“这个也拿回去,我们留着也没有多大用处,你拿去要是觉得穿不出世,让你妈给你纳两双布鞋也好。”
唐哲不由得缩了一下脚指头。
他现在脚上穿这双解放鞋已经快三周岁了,两只脚的最前面,被大脚趾顶破了两个破洞,鞋帮子也缺少了一大截。
然而这双鞋却是他们一家的宝贝,春夏秋都是把它挂在门后,只有冬天需要出门的时候,才舍得拿出来穿一下。
唐哲接过那包衣服:“叔,我过两天再来还你的袋子。”
易解放笑道:“行,你先回去吧,刚下完雪,路上不是很滑,要是等白天,下了一层凛沫沫,雪上再结一层冰,就不好走了。”
就在唐哲出门的时候,易解放又说道:“你如果这两天还要来城里的话,再带一点木炭来,我刚才看了一下,你这窑可全是青杠炭,这可是上好的木炭,经得烧,温度还高,你只要是好炭,带来我给你卖。”
唐哲应了一声就出了纸厂职工小区。
既然重生了,他就要改变自己一家悲惨的命运。
这个时候,父亲正受伤,妹妹的感冒也很严重,当时家里什么都拿不出,才导致了父女俩的死亡。
他加快了脚步,朝着县医院的方向走去。
天还没有亮,他把情况向值班医院说了一下,给妹妹唐婉开了一些安乃近,然后又给父亲拿了一些消炎药,便在医院的走廊里坐等天亮。
反正大雪,大队里也没有什么活可干,每当这个时候,最难熬的莫过于家中没有几个劳动力的家庭,失去了工分来源,就换不来必需的生活用物资。
唐哲家里,在父亲受伤之前,每一天还能挣个八个工分,按说他一天能挣个十个工分的,但是人太老实,大队里给他记多少,他也不爱计较。
唐哲从十六岁时开始,也能每一在队里挣个五个工分,这已经是最大队里最低的工分了,一些十一二岁的半大孩子去干一天的活,也能挣个五个工分。
母亲因为长期生病,也只能算五个工分,妹妹唐婉才十四岁,初中都还没有上完,八家堰大队人口不多,也就百十来户,读书的人就更不说了,唐婉是同龄女娃中唯一上初中的女孩子,晚上参加扫盲班,教大队里那些妇女认字,也能挣个五个工分。
正常上工的情况下,唐家一天下来,也有个二十三个工分,但是邛水县山多地少,八家堰近六百人口的大队,田只有三百七十亩,土也只有六百二十亩。
一年下来,除了上交给国家的,队里剩下不了多少,所以一个工分还换不到一两大米,剩下的只能换其它粮食。
当然,所谓的粮食,并不是都是大米。
邛水乃至整个黔东这边,主要的粮食作物,是洋芋和红苕。
虽然也有少量的苞谷和小麦种植,产量却低得吓人。
如果换洋芋和红苕,一个工分,还能换到三两左右。
所以为了填饱肚子,大部分家庭都会把工分换成红苕以及洋芋。
天气太冷,他打开易解放送的那一袋衣服,有一件军大衣,还有两件旧棉衣以及一条棉裤,以及两条的确良的裤子。
他把军大衣拿出来穿在身上,顿时觉得暖和了不少。
一阵困意袭来,他竟然在走廊里靠着那个布袋睡着了。等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摸了摸口袋,还好粮票和肉票以及那两块钱都还在,拿起东西就往供销社走去。
到了那边,换了十斤大米和两斤肉,看到柜台里有鱼钩,想了想,又花了一毛钱拿了十个,又拿了一圈鱼线。
出了供销社,他又走到国营饭店,花了两毛钱,烫了一碗素绿豆粉吃,记忆中的那种味道,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
绿豆粉是黔东这边的一种特色食物,说是绿豆粉,其实和绿豆沾不到半点边,是用大米和土豆,再加上火草,把土豆和火草切碎,按比例和上大米淘洗之后,磨成浆,然后在锅里摊出来,这一步骤有一点像山东那边摊煎饼,等凉了之后,再切成筷子宽的丝,放在竹筐里,想要吃的时候,只要烧好开水,放在锅里汤一两分钟,装在碗里,再淋上哨子,入口的时候,每一根粉都冲击着味蕾,这个时候的农村,除了过年,是没有机会吃得上绿豆粉的。
邛水这边叫绿豆粉,隔壁的几个县,也称为锅巴粉。
虽然是一碗素粉,量却非常大,桌上还有免费的素辣椒酱,他加了一大勺,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从昨天到现在的第一顿饭,让他觉得身上充满了力量。
走出国营饭店,天空已经开始下起了毛毛雨。
冬天的这种雨,也称为冻雨,在邛水,被称为下凛(lin,四声)。
第3章 被人家退了婚
冻雨下到地上,不多时就结成了冰,本来松软的雪地,像穿上了一件厚厚的铠甲。
脚踩在上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三十二里的山路,足足走了三个小时,才看见山梁中间,横亘着一个村子,那就是八家堰。
唐哲家是在八家堰的唐家山,三间低矮的茅草屋,被一尺来厚的积雪压得更加低矮。
走进屋,就看到堂屋里那张八仙桌上摆放着十个鸡蛋和一袋红苕。
陈秋芸坐在火盆边,一脸的愁容。
“妈,这是怎么了?”
唐哲看着桌子上的东西,问道。
陈秋芸叹了口气,一时不知道怎么说。
过了好半晌,才说道:“刚才姚瑶家来人,把下书子(聘礼)的东西都退了回来,唉,看来,你这门亲事,是没有戏了。”说完,抹了一把眼泪。
唐哲早已经猜到,他和姚瑶也没有多深的感情,八家堰这个地方,最早的时候,是由八个姓组成的小寨子,后来慢慢变成了现在的大队。
姚家也是最早来这个地方定居的姓氏。
唐哲哦了一声,安慰道:“退就退了呗,反正我也还年轻。”
陈秋芸摇着头:“说得轻巧,被人家退了婚,以后还怎么找,你爹现在这个样子,估计是好不了了,以后这个家怎么办呐。”
唐哲把肩上担子放下来,一边取出东西,一边说道:“妈,放心吧,爹一定会好起来的,你看……”
陈秋芸看着面前的一大堆东西,吃惊地问道:“阿哲,你是不是去偷东西了?怎么搞来这么多。”
唐哲忙把去县城的事情说了一遍,当然隐去了他在岩口差点冻死的事情。
“妈,你去把饭煮起来,把肉炒了,我去给妹妹和爹弄药。”
“你买到药了?”
陈秋芸眼里突然像有了光,要是受伤生病了,最多敢只是去公社药铺里买一点药完事,像唐自立伤得这么严重,只能慢慢等死了。
唐哲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母亲一边感叹这次买了这么多东西,一边对易解放报以感激的赞扬。
唐哲从火堂的陶罐里倒了半碗开水,等水温了,把安乃近化在里面,端着碗去了妹妹的房间。
唐婉脸色发白,盖着一床薄薄的被子,被子上还盖了几件旧衣服。
“婉婉,起来把药喝了。”
唐婉努力睁开眼睛,干裂的嘴唇张了张,竟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唐哲把她扶起来,把药喂到她的嘴边:“快点喝吧,我去县里买的药,喝了就好了。”
“哥,昨天晚上你不在家,我去伯父家借米,没有借到,出门的时候,听到伯母说有也不借给我们家,要饿死我们家几娘母。”
唐哲安慰道:“别听她胡说,就算他们全家都饿死了,我们也不会挨饿,告诉你哦,哥不光买了大白米回来,还砍了两斤肉,一会儿,你就可以吃到肉了。”
“真的?”
“嗯。”
“太好了,哥,我好久都没有吃过肉了,都快忘记是什么味了。”
等唐婉把药喝了,他又去父亲的房间,唐自立浑身是伤,但是不是很严重,其实他前世最终是死于感染。
唐哲打了声招呼,唐自立嗯了一声,唐哲先拿出酒精把他身上的伤口消了毒,然后再擦上消炎药,再扶他躺下。
“阿哲啊,你就不用费心了,爹这个伤心里有数,要不了几天就好了。”唐自立还在安慰着儿子。
但是现在的唐哲早已经看破了父亲的谎言:“爹,你就安心养伤吧,我今天从县里买到了药,要不了几天,你就能下床走路了。”
然后又把碰到易解放的事情,和他简单说了一遍。
“哦,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呀,等天晴了,你把咱们家那只老公鸡给他送去,毕竟人家和你非亲非故的,还帮了你这么多。”
“嗯,我知道啦,爹,你好生休息,解放叔那边,我会去拜访他的。”
外间,就是厨房,母亲已经烧起了火,把肥肉切了二三两,切成碎碎的肉丁,放在锅里炸出了油,然后再掺水下锅。
家里人已经很久没有沾过油水了,这一锅肥肉稀饭的香味,把整个茅草屋都填满。
“妈,我出去一下。”
陈秋芸抬头问道:“饭马上就要熟了,你去哪里。”
“我已经在县城吃过了,现在没有事,我去把窑里的炭挑回来。”
出门的时候,他又转了回来,从姚家退来的红苕里挑了一个指头大根的,用刀剁成玉米粒大一颗,然后把鱼钩拿出来,绑上一米左右的鱼线,然后再把红苕粒挂在钩上才出了门。
陈秋芸看到这一切,摇了摇头:“这孩子,什么时候才能懂事哦。”
唐哲嘿嘿笑了两声,挑起箩筐又拿上两条麻袋就出发了。
烧炭的地方是离家十来里的红岩沟,走了大队没有多远,他就听到不远的稻田里传来“咯啰咯啰”的叫声。
他心中一笑:“就是这里了。”
放下箩筐,顺着田埂走到了田的另一头,找以了一处灌木丛,他取出用报纸包起的鱼钩和红苕粒,小心地放在雪地上面,然后把鱼钩的另一头拴在树枝上。
十枚鱼钩,分成了五组放,在这十几亩田边,都留下了陷阱,才挑着担子往炭窑方向走去。
回到家的时候,看到唐婉已经起床,坐在火堂边烤火,身上还穿上了从易解放家拿回来的一件青布棉衣。
“哥,你回来了。”
“嗯,你怎么起来了。”
“我吃了药,感觉好多了,睡了一天,浑身痛得很。”
唐婉吐了吐舌头。
陈秋芸给他盛了一碗稀饭,里面有好几块肉片,又给唐婉盛了一碗,也有两条肉丝,她自己端着碗,坐在火堂的另一边。
唐哲抬头看了看,她的碗里,只有稀稀的半碗汤。
唐哲站起来,把碗里的肉片和半碗稀饭都倒在了母亲的碗里:“妈,我今天早上吃的绿豆粉,现在还感觉不到饿呢,你多吃点。”
看看碗里还有一片肉,又挑到唐婉的碗里:“你也是,多吃点肉,身体差了不容易好。”
唐婉想躲开,但还是没有唐哲的速度快。
母亲不无担忧地说着:“阿哲,你现在是家里的顶梁柱,你不吃饱,哪里有力气干活呢。”
第4章 弄肉去
唐哲笑道:“妈,我知道的,我是真不饿,你不知道,国营饭店里那绿豆粉的油水多足,每一根粉都是被油包满的,硬是把我吃撑着了,现在都还不觉得饿。”
他的谎言,也就只能骗骗没有出过门的唐婉,母亲哪里能信,只是在一旁苦笑。
唐婉则是听得出神,一边喝着稀饭,一边流着口水:“哥,城里的绿豆粉真的那么好吃吗?我什么时候才能吃一碗。”
唐哲摸了摸她的头:“等你感冒好了,哥带你去吃个够。”
唐婉嗯了一声,随之神情又黯淡了下来。
她知道哥哥肯定是哄她的,毕竟家中没有多余的粮票,更不说钱呐。
反观唐哲则是信心满满。
天又黑了下来,但是下雪的冬天,晚上也能凭着月色清楚路。
“妈,我出去一下。”
“天都黑了,你又要去哪里。”
唐哲故作神秘地说:“我去清明田那边看看能不能弄点肉回来。”
“弄肉?哥,我也去。”唐婉听到肉,突然觉得感冒都好了一大半,从凳子上站起来就准备和唐哲一起出门。
唐哲看着她穿着破布鞋的双脚,冻得通红的脚后跟说道:“你就好好在家里等我,再出去一趟,把感冒弄得更严了,那可不得了。”
前一世唐婉就是因为感冒引发肺炎没有钱医治而去世的,现在他可不想让自己的妹妹再去冒这个险。
陈秋芸则是一脸不相信:“我看你又是想去哪里玩吧,大冷天的,别人家的火堂都不够烤,你就不要去给别人添乱了。”
唐则不想作过多解释,对着母亲和妹妹笑了笑,转身出门,在屋檐下拿了一条麻袋,背上背篓就走。
“妈,哥去哪里弄肉,我看他背着背篓出去了。”
一心好奇的唐婉看着唐哲出门,就跟着站起来,在屋里偷看。
陈秋芸心里也没有底,一开始她还以为又去找别人耍,听到唐婉说他背着背篓出门,更加好奇。
“不知道,婉婉,我总觉得你哥他今天怪怪的。”
唐婉看着远去的唐哲,若有所思地回道:“是有点怪。”
雪后山村的夜晚,走在路上,根本不用电筒,凭着白雪反射的微光,完全可以看清楚几十米范围内的东西。
清明田是唐家以前祖辈开垦出来的一片田地,在民国时,还属于整个唐氏家族,所得的粮食除了用来祭祖外,还资助族内家庭条件困难和有机会考取功名的人。
现在属于集体所有。
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这片田地已经在他的脚下。
也许是脚踩着雪发出来的声音,透过大地传得更远,他还没有走到陷阱的地方,就听到“卟卟”的声音,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近了,果然看到一只五颜六色的大野鸡在挣扎,他放下背篓,慢慢靠近过去,用手紧紧地把那只大公鸡抓在手里,然后用另一只手把鱼线解开。
提在手里,肥肥的野鸡,足足有三斤多。
把它装在麻袋里之后,又去别的陷阱看,六个陷阱都钓到了货。两只公鸡,四只母鸡。每只公鸡都有三斤多,母鸡也有两斤半以上。
看着满满的收获,忙把它们都装到麻袋里,然后放到背篓上,快速地回了家。
路过伯父唐自强家屋旁,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唐自强在大队里当文书,一向看不起弟弟唐自立家,加上回家的时候,唐婉说了昨天晚上去找唐自强,想用工分先换一点粮食,反而被轰了出来,还被伯母吴莲芯咒骂要“饿死他家几娘母。”
他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自己抓了这么多野鸡,说不准被大队的人知道了,搞个充工,到头来,算上五个工分,连一口汤都喝不上。
这种事情,在别的生产大队也许不会发生,但是,在八家堰,尤其是他们唐家山生产队来说,唐自强是绝对做得出来这种事情的。
屋前屋后四五十米的距离,他几步就回到了自家院坝,唐婉听到声音,忙开门。
“你怎么还不睡觉?”唐哲有些生气,他很担心妹妹的身体。
“哥,你弄到肉了?我在等你拿肉回来。”唐婉一脸的期待。
唐哲进了屋,把门关上,然后放下背篓:“小心一点,不要让它们飞了。”
“是什么呢?”母亲陈秋芸也比较好奇。
唐哲把袋子提起来,让袋子里的鸡脚下发不起力,然后把手伸到袋子里面,一把抓住翅膀,提了出来:“看,这是什么。”
“哇,野鸡,哥,你是怎么抓到的,你也太厉害了。”
唐婉一蹦老高,完全看不到是一个病人的样子。
唐哲做了一个小声的动作,然后把袋子放地上,用脚把麻袋的口子踩住,借着微弱的煤油灯光,他把野鸡嘴边的一条鱼线拿了起来:“看,我就是用钓鱼的方法,钓的。”
“野鸡没有牙齿,下雪天,它们找不到别的吃的,所以我用鱼钩钩住红苕颗粒,放在它们经常找食物的田边,今天就钓了六只。”
“这么多?”母女俩同时惊呼了起来,同时也感叹:“原来野鸡还可以这样捉。”
他把野鸡交给母亲,然后重新把袋子系起来,放在堂屋的角落:“妈,我去烧水,一会儿把这只鸡炖了,给爸爸和妹妹好好补充点营养。”
唐婉一边朝厨房跑,一边说道:“我去烧火。”
从过年到现在,差不多已经一年没有吃过肉,肠子早就生了锈,今天一家人吃了两餐肉沫稀饭,剩下的肥肉,陈秋芸还拿来熬了油。
本来觉得靠那一点油,撑到过年,等大队杀了猪,分下来,一家又能够分到几斤肉。
往常大队分肉,唐自立能够带回来的,要么是排骨,要么是血口(槽头肉),根本熬不出油来。
见唐婉往厨房去了,唐哲找来一根棕榈叶,把野鸡的翅膀和脚捆了起来,先放在堂屋的桌子下,然后去厨房帮忙。
陈秋芸则是把他从易解放家带来的那几件旧衣服翻出来比划着,哪怕是几件旧衣服,都比家里的任何一件衣服都要好。
有了这几件衣服,她又回到屋里,从箱子里翻出了两件破得不能再破的衣服,还有一块破床单,拿出剪子裁剪起来。
第5章 鱼钩钓野鸡,你也算是第一人
现在家里就靠着唐哲,他出门连一双好一点的鞋都没有,以前这几件旧衣服破床单一直舍不得用,就是怕哪一天家里衣服再破了洞,找不到布来打补丁,现在是时候给儿子纳一双新布鞋了。
唐哲在厨房等着水烧开,暂时也没有什么事情做,陈秋芸剪了一会布,突然想起来,叫道:“阿哲,你去园子里挖两个魔芋回来弄成浆糊。”
唐哲应了一声,出门拿了锄头,就在屋前的园子里挖了几下,冬天魔芋都已经收了头,他只能按着大概位置挖,没有一会,挖了两个,拿回家去洗了,交给唐婉放在灶里烧用柴火盖上烧熟。
这会儿水还没有开呢,他又把野鸡一只一只拿出来,从它们的喉咙处把鱼钩取了出来。
唐婉看到这里,问道:“哥,用鱼钩钓野鸡,你也算是第一人,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
唐哲一边干着活,一边回道:“我本来也是准备买几个钩子为钓鱼的,可是冬天河里也不好钓,突然想起来,有一年我用了一根麻绳还有铁丝做的钩子去田里钓青蛙,晚上把钓杆放在门后,第二天再去拿时,上面挂着一只老鼠。”
“原来那只老鼠去偷吃钓饵,把咬到了钩子,挣脱不了,所以我想,既然能钓到老鼠,能不能钓到野鸡呢,没想到收获还挺多。”
唐婉佩服得五体投地,夸赞道:“哥哥,你太厉害了,这么绝的办法都能想到。”
陈秋芸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说:“你哥从小就聪明,看来我们家有指望了。”
唐婉突然一撇嘴:“姚瑶姐就是看爹受伤了,动弹不了,以为我们家没有了指望,才来退了书子。”
唐哲安慰道:“你们别想太多,姚家不愿意,我还不愿意呢,以后哥天天让你吃肉。”
唐婉重重地点了点头:“嗯,天天吃肉,眼欠(羡慕)死他们一家人。”
说话间,水已经烧开,他拿来一只碗,在里面抓了一把米,再把鸡血放在里面,这样碗鸡血米饭蒸出来,味道不光上乘,营养还好,父亲受伤严重,除了可以喝一些鸡汤,还可以吃一碗鸡血米饭好好补一下。
等把血放了,唐婉早已经拿来水桶,把开水舀在水桶里,烫了一会儿,兄妹俩就开始拔起毛。
等把这些事情都做好了,灶里的魔芋也已经烧熟,唐婉忙去找了一个破碗,把魔芋剥去外面烧糊的那一层壳,把里面白色的芋肉放在碗里,加上适量的水,用木棍不停地搅动,不一会儿,一碗自制的浆糊就做好了。
唐哲则是把鸡炖了起来,这个时间,唐婉和陈秋芸已经把剪好的布用浆糊一层层地糊了好几层。
天已经很晚了,整个队的人都已经入睡,只有唐家的屋里,煤油灯那微弱的灯光还从窗户里射出来。
唐婉也早已经犯困,但是闻到厨房里鸡肉散发出来的阵阵肉香,她那瞌睡虫就飞去了九霄云外。
好不容易等到鸡肉熟了,唐婉连忙给父亲端了一碗进屋去。
“爹,哥抓来的野鸡,你快吃。”
唐自立躺在床上,木头的房间本就不隔音,他们的对话早就听得清清楚楚,原本也是为了能够让家人吃上肉,他才冒险去山里下套,想套点野味,不想遇到那野猪是在别外带了枪花的,已经失去了理性,见到人就咬,结果就是野猪没有打到,还把自己弄了解身的伤。
虽然捡了一条命,却给家里带来了负担。
“你们多吃点,爹不饿。”家里难得吃上一顿肉,他不想把这么好的资源浪费在自己一个什么都做不了的病人身上。
“爹,哥抓了好几只,你快吃吧,还有呢。”说完把碗放在床头,就去扶唐自立。
唐自立忍着痛,半坐在床上,唐婉又从另一头把母亲用的枕头拿来过,给他垫在后背,让他坐着舒服一点。
等他坐好以后,唐婉拿过碗来,一口口地喂着父亲吃。
唐哲收拾了一下,就和母亲说自己先去睡了,昨天一个晚上没有睡觉,实在是太累了。
这一觉睡得很香,对他来说,就像是做梦一样,想着前世因为家贫,父母妹妹都那么早就离开了自己,重活这一世,一定不能让悲剧重新上演。
第二天快十点了,妹妹才把他叫起床,昨天和今天早上,把安乃近吃了几次,感冒症状已经好得差不多,加上身上又穿上了从易解放家里带来的旧棉衣,脸也不再像昨天那样冻得通红。
吃过饭,他和母亲说:“妈,趁着天冷,我今天再去窑里挑一点炭回来,晚上送去城里,易叔说他们小区里,还有好几户人家都要买木炭的。”
陈秋芸一边纳着鞋底,看了看屋外,还在下着毛毛雨:“阿哲,天还在下凛沫沫(冻雨),路上那么滑,等天放晴了,你再去吧。”
“妈,卖炭就是希望天冷呀,天暧和了,还有谁会来买我们的炭呢?”他一边搓着草绳,一边说着:“我做两个草马马,绑在脚上,就不滑了。”
母亲见说不动他,也只得作罢,继续着手上的动作。
唐婉则说道:“哥,我的感冒都好了,要不今天和我你一起去吧,我也能挑八九十斤。”
唐哲一边切着红苕粒,一边说道:“算了,天这么冷,你就在家里照顾好爹就行了,对了,一会儿你把那几只野鸡拿到我的床下去,千万不要被别人发现,尤其是唐忠他们。”
唐婉一撇嘴:“他们家有吃有喝的,连我们家的门都不会迈一下。”
唐哲却不这么认为:“我们做了鸡肉吃,肉香味肯定会被他们闻到的,你藏起来,我不在家,免得被伯父知道了,又要拿着大队的名义来压你们,说不准就没收了。”
他说这个话并不是没有道理,唐婉也清楚,她还记得前几年父亲在后山烧了一片荒地,种下了一亩小米,等小米到了秋收的时候,就是伯父带着大队长吴良一行去强行没收了的,还在晚上放电影的时候,对父亲和母亲进行了两个小时的批斗。
第6章 报纸糊的尖尖帽
那一晚,看着父母被带上用报纸糊的尖尖帽,上面还写了“投机倒把”几个字,她的心里难受了一整晚。
想到这里,还没有等唐哲出门,她就把麻袋拎起来,放到了里间唐哲的床下。
唐哲把鱼钩和红苕粒都装在衣服里面,挑上箩筐就走了。
雪地上的冰结得更厚,每一脚踩下去,都受到很大的阻力,当风的地方,甚至还踩不破,弄得脚下非常滑。
还好他有经验,不光绑好了草马马,还弄了一根棍子在手里当拐杖,到了清明田,他先放了两组钩子,然后继续朝山里走去。
炭窑子在火烧岩,要穿过一片松树林,在经过松树林的时候,他又找了一片开阔的地方,在灌木丛下放了一组钩子。
走到炭窑边的时候,突然从里面窜出来一头大野猪,把他吓了一跳。
等看清了那野猪并没有带枪花,而且一溜烟跑远了,他才小心地进到窑里面,把炭取出来。
天是越来越冷,看来这些畜牲的日子也不好过。
看着炭窑里被野猪睡过的地方,他心中暗想道。
既然让他碰到了,那再去县城,弄两条钢丝回来,说不准在过年前,还能饱饱地吃上一顿野猪肉。
想到这里,他突然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等把炭挑回家的时候,才到下午两点多,取猎物和去县城,天都还早。
唐婉见他回来,忙去锅里打了热水,让他把脚泡一下,等他把鞋脱下来,才发现已经湿透了。
“哥,你的鞋都湿透了,今天晚上去县城,没有鞋穿怎么办。”
母亲正在纳着鞋底,把针在头上擦了擦,叹了口气说道:“都怪咱家太穷,连一双鞋都没有,你爸那双布鞋,只是没有了后梆子,你们父子俩的脚差不多大,今天先穿他的吧。”
唐哲忙说道:“妈,不担心,我要下半夜再去县城,先放在火堂边烤一下,等到晚上,就已经干了——婉婉,你去把我那双草鞋拿过来。”
唐婉在门后取了双草鞋,放在他的脚边:“哥,等卖了炭,先不要买别的东西,给自己先买一双鞋吧,要是生了冻疮,怎么干活。”
母亲也说:“你妹妹说得对,我那箱子里还有七毛三分钱,一会儿取给你,你明天就买一双。”
“妈,昨天卖炭已经有了两块了,一双解放鞋四块钱,我明天再去卖一天炭,就够了,你不用担心。”唐哲一边擦拭着脚,一边回答母亲的话。
唐婉则是很懂事地替他把洗脚水端出去倒了。
“对了,婉婉,今天有没有人来我们家?”唐哲还是有些不放心。
唐婉放好木盆,坐到火堂边后,回他道:“就唐忠哥在院坝里走了一圈,没有进屋。”
唐哲哦了一声,还好自己出门的时候让他把野鸡藏了起来,应该没有被发现。
他脚上没有袜子,光着脚穿着草鞋,虽然在火堂边坐着,还是觉得有些冷,只好回到床上躺着。
一觉醒来,红苕香和鸡肉香味已经窜到了他的房间,听到动静,唐婉把已经烤干了的鞋给他拿了进来:“哥,你醒了,可以吃饭了。”
说完又从自己的房间里拿了两条两一尺来宽,两米左右长的白布:“这还是外公去世时,当孝家得来的孝帕,妈说天太冷,你这样在冰天雪地里走,稍不注意就会冻伤,拿这个把脚裹一下,暖和一点。”
很多人以为,只有旧社会的老太太才缠裹脚布,其实这个时候,这里农村人,大部分都没有穿袜子,基本上都是缠上裹脚布来防寒,只是唐哲家里太穷,有两匹布,母亲也是留着补补衣服被子什么的,哪里舍得拿来做裹脚布。
唐哲很清楚,父亲一年到头,穿的鞋是补了又破,破了又补,现在已经好几个洞了,母亲都舍不得拿出来,为的是想在他娶媳妇的时候,能够置办一身新的衣裳。
姚家退了婚,衣裳可以晚一点再置办了,从唐哲从县城带了这么多东西回来,还有卖炭的钱,想来等这一窑炭卖完,也能有个一十几块,到时候再去买两匹大布(粗棉布),给一人做一件衣裳。
唐哲接过来,穿好之后,母亲已经把饭舀好。
吃了饭,天已经黑透,因为大雪的缘故,路上还是能看得清楚,他打了个招呼,背着背篓拿上麻袋就出门去了。
来到清明田,两个陷阱只抓了一只,还有一个钩子应该是上了货,但是因为鱼线太细,被挣断了线,连鱼钩也一并丢失。
他收了线,然后继续往松树林去。
刚走到下钩子的地方,就听到扑腾声音,这里收获的,全是竹鸡,虽然不大,但是每一个钩子上都有一只,足足六只。
竹鸡是群居,不善飞行,虽然个头小,但是肉质鲜美。
收获了这么多,心里是美滋滋的,回到家之后,他让唐婉去把水烧好,杀了两只竹鸡留着吃,另外四只外加一只野鸡,全部装到麻袋里,还是放在自己的床下。
没有表,不知道具体的时间,但是,唐家山第一声鸡叫的时候,唐哲就开始起床穿衣。
他悄悄地把两个麻袋装在炭箩筐上面,绑好了,挑着炭,借着雪地上反射的微光,继续往县城走去。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这一次,他不用起得太早,赶到县城的时候,天刚亮,门卫大爷已经不记得他了,他说了一下,昨天是和易解放回来的,那老大爷才想起来,给他开了门,他径直往易家走去。
他把木炭放在楼下,从麻袋里拿了两只竹鸡,还有一只野母鸡,敲响了易解放的门。
开门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是易解放的老婆冯月芝,疑惑地看着唐哲:“你找谁?”
“阿姨,我找易解放易叔叔。”
冯月芝哦了一声,转头朝屋里喊道:“老易,有人找你。”
“这么早,不会是小唐吧?”说着,用毛巾擦着头从卫生间里出来。
唐哲站在门口,看到易解放出来,笑着打起招呼:“易叔,是我,这么早来打扰您了。”
第7章 毛鸡随肉价
易解放把毛巾交给冯月芝,对唐哲说道:“真是你呀,快进来坐。”转头又对冯月芝说道:“月芝,去给小唐下碗面条,记得多加俩鸡蛋。”
唐哲把手里的两只竹鸡还有一只野鸡递给易解放:“易叔叔,这个是我昨天抓的,家里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请您一定要收下。”
在这个实行计划经济的年代,哪怕就是城里人,也不是天天能够吃到肉的,他接过来,嘴里还说着:“来就来呗,带什么东西,你先坐一下,我去放了来。”
唐哲坐在沙发上,易解放去厨房把野味放下,又给他端来一杯开水:“累坏了吧,今天带得有多少炭?”
“今天差不多也是一百一二十斤,就在楼下放着。”
“哦,那没事,你先坐着,我去给你叫人过来买。”
“谢谢易叔叔。”看到易解放就要出门,唐哲忙说道:“我昨天抓了好几只野鸡还有竹鸡,能帮忙问一下你们小区里有人要买吗?”
“好几只?”易解放有些惊讶:“这玩意可是天上飞的,我看你带来的都还是活的,你是怎么抓到的。”
面对这个救命恩人,唐哲也不隐瞒,把怎么抓野鸡和竹鸡的事情说了一遍,易解放笑道:“你小子,还真有几把刷子,行吧,我帮你问问,你是要票呢,还是要钱?”
唐哲想了想,现在已经是1979年了,要是没有记错的话,前不久,在浙江已经发出了第一张工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说明市场经济就要开始,而且,等到明年夏天,第一轮土地下户之后,粮票布票这些,将会慢慢退出历史舞台,只有钱才能是真正的硬通货。
想到这里,他说道:“叔,我想要钱。”
易解放点了点头:“明白,你就在家里等我吧。”
他刚出门,冯月芝就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出来:“小唐,趁热吃。”
“谢谢婶子。”之前刚开门的时候,他不知道是不是易解放的妻子,称呼为阿姨,现在知道是他妻子了,叫声婶子,觉得更加亲切。
吃完面后,易解放也回来了,他和唐哲一起下了楼,楼梯口已经站了五六个人,一个老太太说道:“小伙子,你在卖炭吧,给我来五十斤。”
另一个中年女人也说:“我也要五十斤,你这里也没有多少呀。”
唐哲见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木炭根本就不够卖,忙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啊,路太滑了,又远,挑不了多少。”
那中年妇女问道:“那你这里有多少?她要五十斤了,剩下的全给我得了。”
中年妇女刚说完,她身后一老头不乐意了:“我说小张呀,你全要了,那我买什么,天这么冷,看这个样子,还要下几天凛沫沫,我家本来准备的炭就不多,你也留一点给我吧。”
那姓张的女人看了一眼老头:“大爷,我家也没有准备多少呀,再烧个一两个星期,就烧完了。”
眼见就要争起来,唐哲忙说道:“都不用争,炭有的是,大不了我明天再送来。”
张姓女人听到这里,说道:“那你明天还要送来的话,我就先买五十斤吧——大爷,剩下的就全是你的了。”
老大爷也不再争论,而是对着唐哲说道:“今天剩下的给我,明天再给我来一担,我爱人受不得冷,清明节过了才不用炭火。”
待将那一堆炭全部称重完毕之后,那位姓张的女人熟练地提起装着炭的袋子,转身匆匆离去。
此时,老大爷并未急着离开,而是饶有兴致地再次开口询问道:“之前听易主任提及过,您这儿似乎还存有一些野鸡呢,不知这野鸡又是如何售卖的呀?”
听到这话,唐哲稍稍迟疑了一下,然后略显无奈地回答道:“实不相瞒,对于这些野鸡的价格,我心里确实没个准数,要不这样吧,各位看着给就行啦。”
就在这时,一旁的易解放赶忙插话道:“常言道啊,毛鸡随肉价!如今这市面上的鸡肉,少说也得卖到一块二三一斤呐,小唐啊,依我看,就定一块二一斤得了。”
唐哲听闻此言,爽快地点头应道:“成嘞!既然易叔叔都这么说了,那就按照这个价钱卖给大家吧。”
几个人一听,都觉得很合理,五只野鸡,老头一个人就买了两只母鸡:“这鸡还挺肥的,吃鸡就要吃母鸡,不光香,油还多。”
另外三个人,也一人拿了一只,只有老太太没有买,见唐哲把野鸡卖完了,问道:“小伙子,你能不能帮我把炭拿去五楼一下,我这老太婆拿不动这么重的。”
唐哲回了一个行字:“您再等一下,我这还有两只竹鸡,看有没有人要。”
“竹鸡是么?”先前买鸡那个三十来岁的男子正准备走,一听忙又停了下来。
“是的。”
“拿给我看看。”
唐哲把竹鸡从麻袋里取出来,两只竹鸡虽然脖子受了伤,但不是致命的,仍然在他手里拼命挣扎着。
“我听说这玩意可是个好东西,正好我儿子最近肚子里闹蛔虫,拿去炖给他吃,驱驱虫子。”
唐哲倒是第一次听说竹鸡还可以驱虫这种说法。
“多少钱一只?”
“你全部要的话,给仍然给一块二一只算了,两只两块四毛钱。”
那男人摇了摇头:“太贵了,你这竹鸡虽然肥,一只也不过五六两,这样吧,一块钱一只,两只我全要了。”
一块一只,也大大超出了唐哲的预期价格,点头答应了。等他付了款,唐哲又给那老太太把炭扛到五楼。
下楼的时候,正好碰到易解放上来,便一起回到了他的家里。
“易叔叔,我要是能搞到一些野猪肉,你们这小区有人买吗?”昨天中午去炭窑的时候,正好碰到一只大野猪,不管能不能卖出去,反正那只野猪,他是一定要弄到手的。
“那可是好东西,你真能打得到?”易解放不由又多看了几眼唐哲,虽然二十岁不到,但是脸上满是风霜侵打的痕迹。
唐哲点了点头:“嗯,我父亲正在病床上躺着,我想多弄点钱,把他带来县城医一下,不过,没有熟悉的人,就算有货,也不敢带出来卖,万一被抓了,关个十天半个月的不要紧,要是财罚点款,那就要老命了。”
第8章 一下子又成了穷光蛋
易解放也说道:“市场上你是不能去乱摆的,查得很严,不过数量不多的话,我这里还可以帮你问一下,这个小区里,住的都是纸厂的职工,也有一百多户呢。”
唐哲道了谢,看看外面天已经大亮,纸厂的职工也三三两两地出门准备上班,他也连忙告辞。
邛水县是一个人口二十多万的小县城,县城的常住人口不到三万,能在县城找到买卖的,都是国字号,其中就包括国营饭店,服务公司,百货公司,农贸市场等,农贸市场还有专门的蔬菜种植大队和运输大队。
也有赶场,不过没有固定的商贩,都是一些农民卖一些自家养的鸡鸭以及鸡蛋之类的,数量很少,每一户家庭要是养上十几二十只鸡,大队就要先来割资本主义尾巴。
今天他的木炭按两分钱一斤卖的,卖了两块四毛六,竹鸡卖了两块,五只野鸡卖了十六块七毛六分,一共得了二十一块二毛二分钱,这在他家来说,算是一笔巨款了。
有了这些钱,他先去了一趟供销社,给自己买了一双解放鞋,又买了一双雨鞋,大冬天在雪地里走,没有防水的鞋子,冻得实在受不了,要不是一直不停地走路,恐怕脚上早就冻坏了。
买好了之后,又给家里每一个人都买了一双解放鞋,以及一个人买了两双袜子。
一双解放鞋就要四块,一双雨鞋也要二块六,还是最便宜的,一下子花了十八块六,突然觉得这钱太不经花,从易解放家出来,他还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小富翁了,到了供销社,一下子又成了穷光蛋。
把鞋买完,刚准备走的时候,突然想起来昨天跑掉的野鸡,看来鱼线还是太细了,经不起折腾,便又花了一块钱买了一小捆尼龙补鞋线,这种线看上去虽然细小,但是能经受得住几十斤的力,又拿了一盒鱼钩,本来想买钢丝绳,却发现供销社根本没有卖的。
出门去了国营饭店的小吃店,买了一碗汤圆,加了一勺素辣椒酱就开吃。
两毛钱的东西,也别想着吃酒辣椒和肉,只有再加一毛钱,才能吃猪肉粉加油辣椒酱。
这里的汤圆,也是没有馅的,就是糯米粉调好之后,搓成比大拇指头要大一点的丸子,吃到肚子里之后,不好消化,也就非常经得起饿。
回到家里又是中午了,母亲给他留了饭在锅里,刚听到外面的声音,唐婉就放下手中的针线,跑到门口看了一眼,见是哥哥回来了,忙去给他盛饭。
唐哲一进屋,一碗热气腾腾的红苕饭就递到了他的手中,他曾经用一辈子的时间,想要得到这种家庭的温暖,最终成了奢望,但重活一世,这种家的温暖,一下子让他身上的疲惫跑得一干二净。
虽然早上吃了汤圆,走了三十多里路,已经饿了,没有等他说话,母亲就说:“快吃吧,我们都吃过了。”
“嗯。”
他只觉得眼睛里似乎进了沙子,把头仰起来,看了好一会儿,没有发现眼泪掉下来,才坐到火堂边开始吃饭。
“婉婉,我给你们买了鞋,你去拿来试一下合不合适,不合适的话,我下次好去换。”
唐婉像是拣到了宝贝一样,立刻跑去箩筐那里,从里面拿出五双鞋来:“哥,这是袜子吗?”她见过老师脚上穿过这种叫袜子的东西。
母亲看着那么多鞋,惊问道:“买这么多鞋,得花多少钱?我和你爹都不出门,给我们买干啥,我还寻思着再纳几双布鞋呢。”
他如实说了,母亲又问:“那野鸡这么好卖?”
“城里买不到那种货,也是多亏了易叔叔,要不然有货也没有地方卖,又不是自家养的,拿到市场上要是被发现了,准被抓。”
陈秋芸手上的动作没有停,说道:“看来你是遇到贵人了,也是我们家的福气,你要记人家一辈子的恩情才是。”
“妈,我知道啦,婉婉,你快试一下。”
唐婉拿着鞋,又看看自己露着两个大脚指拇和脚后跟的破鞋,忙去打来水,把自己的脚洗了又洗,才拿出新袜子来,小心地穿起来,再穿上鞋,然后轻轻踩在包鞋的纸上。
“哥,很合适,好漂亮的鞋子。”
看着妹妹那小心翼翼的样子,他一阵心疼:“合适就好,把那双旧的扔了吧,都烂得不成样子了。”
唐婉立刻把旧鞋抓在手里:“不行,再缝补一下,还可以穿的。”
母亲也怪道:“就是有不得,难道天天穿新的,旧的虽然破,等天热了,也能穿。”
“就是,哥,你可千万别扔我的。”
唐哲有些无奈,看着妹妹那水汪汪的眼睛,只能答应。
母亲也试了,能穿上,又脱了下来,小心地用油纸包好,拿回房间放在箱子里。
吃过饭后,又要去挑炭。
唐婉这次说什么都要跟他一起去:“哥,你就让我去吧,我有新鞋了,不怕脚打湿冻着。”
“好吧,你去可得都听我的。”
“嗯。”
她忙去把大背篓找出来背上。
兄妹俩出门的时候,正好碰到大伯母吴莲芯,见到这么大雪冷天,还要去挑炭,假惺惺地说:“阿哲,这么冷的天,也不让你妹在家里休息一下,硬要把一家人都搞得下不了床了才开心哇。”
唐婉根本就不想理她,只顾着自己走。
唐哲回了句:“就不劳你操心了。”
突然吴莲芯看到兄妹俩脚上的新鞋,还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只是心里感觉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难受。
“呸!穷讲究。”
看着兄妹俩远去的背影,她转头进了屋:“大忠,你这两天有没有闻到肉味?”
唐忠正在火堂上烧着火,一只手拿着火钳翻烤着火堂里的红苕:“闻到了啊,也不知道是哪家在弄肉,好香呀,妈,今天晚上你也炒点腊肉吧。”
作为大队会计,他家每年分的肉都不少。
“就你嘴馋,晚上我给你做,你去看看,是不是那个老虔波家在哪里弄到的,叫你爹去给他没收了。”吴莲芯见不得任何人比她家过得好。
唐忠自顾自地烤着红苕:“妈,我昨天我就去看过了,不是他家。”
“那哪里来的香味?”吴莲芯有些不相信。
第9章 谁家的猪跑出来了
“昨天晚上我倒是看见阿哲从清明田回来,还背着背篓,里面装着麻袋,他老汉受了伤,我估计他是去抓田鼠了来。”唐忠想起昨天晚上起夜的时候看到唐哲从清明田那边回来,背上的麻袋里似乎装着什么东西。
往年唐自立每到冬天下雪的时候,就会去谷草堆里找田鼠,抓了拿回家里来给一家人充饥,别人都觉得恶心,只有唐自立一家人,比吃猪肉还香。
吴莲芯哦了一声:“那一家人早就该饿死算了,当初我嫁给你爹,什么都没要,那个老虔婆嫁过来的时候,你爷爷还挑了一担红苕叶去做聘礼,全家人因为她,差点饿死了。”
一直没有说话的唐自强开了口:“你就少说几句吧,都过去多少年了,还记得这件事,这些年,你也没有少往你娘家拿东西。”
听到来自唐自强的指责,顿时点燃了吴莲芯的火气:“我往家里拿什么啦,你说,你说出来。”
唐自强不想和她吵,转身甩门出去。
“只会在家里发脾气,算什么能耐。”吴莲芯骂道。
唐忠把烤红苕拿在手里,拍了拍灰,又吹了几下:“妈,我去找红兵他们玩。”
见家里人都走了,她又把气撒在还在床上睡觉的唐欢和唐乐两姐妹身上:“一天就知道睡睡睡,女孩子家家的,也不做点针线活,要我养你们到八十岁吗?”
两姐妹早已经习惯,任凭她骂,翻了个身,继续睡。
吴莲芯嘴上过了瘾,也不再说什么,想到应该是很久没有吃肉了,闻到老鼠肉都觉得比鸡肉还香,从楼椽上取下一块腊肉开始清洗。
唐哲兄妹俩走到松树林,今天钩子多,足足放了十几处。这边放好之后,又拐了一个弯,去了大土地。
冻雨还在下着,雪上的冰是越来越厚,每走一步,都要用力踩一下才能踩破。
唐婉跟在后面,踩着哥哥留下的足印,一直不敢说话,生怕吓着山林中某处藏着的猎物。
大土地这边种的是一片小麦,早已经被积雪覆盖,看上去白茫茫一片。
唐哲找了几处经常容易有野鸡出入的地方,放好钩子,等一切都忙完了,叫上唐婉往炭窑方向去。
路止唐婉还有些不相信地问:“哥,就这样就能抓到野鸡吗?”
唐哲应了一声,解释道:“眼下大雪封山,这些野物觅食艰难,才更容易抓到。等雪一化,食物丰富起来,再想抓可就难喽。”
唐婉听了,不禁面露担忧,问道:“那往后雪化了,咱们不就抓不到野鸡,换不来粮食了?” 好不容易过上每天能吃饱饭的日子,她实在害怕这种安稳转瞬即逝。人一旦习惯了安逸,便愈发惧怕回到吃苦的日子。
今日安置钩子耗费了不少时间,等他们赶到炭窑时,那头野猪已不见踪影。不过,地上新鲜的脚印表明,昨夜它又在此处过夜。
唐婉从未见过野猪,瞧见这么多脚印,忍不住好奇问道:“哥,这是谁家的猪跑出来了?”
“这是野猪,天寒地冻的,它跑到咱们炭窑来取暖。” 唐哲一边往箩筐里装炭,一边回应着妹妹的问题,心中想要抓住这头野猪的念头愈发强烈。
唐婉听说是野猪,顿时惊恐地环顾四周。不远处,一棵小树枝因不堪大雪重压而折断,发出的声响把她吓了一跳。她紧张地说:“哥,野猪会不会跑出来咬我们?” 父亲曾被一头带枪花的野猪重伤,这一幕在她心中留下了深深的恐惧。
“别怕,只要你不招惹它,它躲你还来不及呢。”
没过多久,炭便装好了。返程途中,唐婉依旧不时警惕地四处张望,生怕冷不丁有头野猪从树丛中窜出来。
好在一个小时后,他们走进了松树林。这里树木相对稀疏,唐婉悬着的心才彻底放下。这时,她又想起先前放下的钩子,不禁问道:“哥,你说那些竹鸡会不会已经上钩了?”
唐哲挑着一百多斤的炭,早已累得气喘吁吁,费力地说道:“等晚上回去就知道了。”
刚走上院坝,便瞧见唐忠、姚勇军、申红兵和姚瑶一行人走来。
姚瑶看到唐哲,脚步顿了一下。跟在后面的申红兵险些撞到她身上,不耐烦地催促道:“快走呀,怎么回事?”
姚瑶回头看了他一眼,说道:“你们去玩吧,我回家了。”
唐忠瞧见唐哲,又留意到姚瑶的反应,瞬间明白了几分,开口道:“怕什么,他没什么本事,你甩了他再正常不过。现在国家都提倡自由恋爱,你别再信你爹妈给你安排的那一套了。”
申红兵也在一旁附和,推了姚瑶一把:“就是,嫁给唐哲你有的是苦头吃。你看看大忠,他爹可是大队会计,追求他的姑娘那么多,人家偏偏就喜欢你。”
姚瑶脸上泛起一阵红晕:“你别乱说,我们家可配不上大忠家。算了,你们去吧,我真走了。”
见她心意已决,三人也无可奈何。姚勇军无奈道:“这怎么办,她不去,咱们打升级还缺一个角子,要不就不去了吧。”
姚勇军和姚瑶相继离去,申红兵看着唐忠,那眼神仿佛在问该如何是好。
唐忠望着两人远去的背影,说道:“我妹她们都在家,能凑齐班子,走。” 说着,眼神不自觉地朝唐哲多打量了几眼,这么冷的天,除了唐哲家,没有一户在干活,他扯了扯自己的棉衣,突然感觉唐哲身上那件军大衣好刺眼。
唐哲压根没理会他们,挑着一担炭径直回了家。
母亲陈秋芸正在灶前烧火做饭,见兄妹俩回来,便让他们自行去烤火。
唐婉的鞋子早已被雪水浸湿,大片都湿透了。走路时还没太在意,一停下来,顿时感觉脚仿佛不听使唤,从脚踝以下都冻得麻木了。她赶忙换上旧鞋,将新鞋放在火塘边烘烤。
晚饭后,见唐哲又要出门,唐婉吵着也要跟着去。今日唐哲下陷阱时,她就满心期待着能有所收获。唐哲拗不过她,只好带上她一起。
他们先来到松树林。连续几日的冻雨,使得树木、草地连同泥土都被冻得硬邦邦的。树林里的竹鸡好些天没寻到吃的,唐哲在十个地方设下陷阱,总共二十四个钩子,竟全部有了收获。
第10章 好大一只野兔
“哥,你太厉害了!这么多竹鸡,够咱们吃好久啦。” 唐婉拿着麻袋跟在哥哥身后,看着一只只竹鸡被装进袋子,起初还觉得轻松,随着袋子越来越沉,她感觉愈发吃力。可一看到如此丰厚的收获,身上又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
唐哲埋头解着尼龙线,说道:“等雪一化,就不好抓了。咱们得抓紧这几天,多抓些去卖,好多换点粮食回来。”
“嗯,还要换钱给爹买药。” 唐婉心思细腻,时刻惦记着家人。
“对,给爹买药不能忘。”
收完竹鸡,他们又拐向大土地。还没走到,就听到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
“哥,我好像听到动静了,是不是又抓到了?”
唐哲应了一声,顺着声音的方向走去,果然看到一只大公鸡被钩住。
“我来,我来。” 唐婉好奇心作祟,抢先一步扑了上去,紧紧抱住那只野鸡。
野鸡受到惊吓,挣扎得更厉害了。
“哥,快来帮我,它要跑啦!”
唐哲赶忙伸手抓住野鸡的翅膀,说道:“好了,你先起来。”
唐婉起身,看着哥哥手中的野鸡,问道:“这么大,能卖不少钱吧?”
在大土地这边,他们又收获了十来只野鸡。这次用的尼龙绳足够结实,没有一只野鸡挣脱。令人惊喜的是,在最后一处陷阱,竟然抓到一只四斤左右的野兔子。
兔子瞧见生人靠近,吓得一蹦老高,奈何嘴被钩住,跳起后又被重重地拽回地面。
“哥,是兔子,好大一只兔子!” 唐婉指着不远处被钩住的兔子,激动得兴奋地大喊起来。
唐哲加快脚步,几下就跑到陷阱边上,兔子可是有牙齿的,这会儿应该是刚被钩住,要是等它反应过来,咬断绳子,到嘴的肉可就飞啦。
很快他就把兔子的后腿抓住,它还在乱蹬,唐哲取了鱼钩,重重地把兔子摔在地上,摔了两下,只见它腿抖动几次之后就不再动弹。
唐婉大惑不解:“哥,你怎么把它摔死了。”她认为,活的应该更能卖上好价钱。
唐哲解释道:“野兔太野,就算拿绳子绑上了,也会不停地动,要不了多久也要死掉,到时候还会把身上弄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去了皮就不好看了。”
唐婉似乎是懂了,哦了一声。
今天的收获非常多,十只野鸡,一只野兔,还有二十四只竹鸡。
兄妹一回到家,挑了两只竹鸡留下,把剩下的都放在自己的床下,才去洗脚睡觉。
鸡一叫,他又醒了过来,虽然感觉很疲惫,但是一想到要改变自己这个家庭的命运,哪怕现在外面下着刀子,也必须要起床。
今天路上走得慢一些,一来是因为今天的猎物要比往天多,二来是冻雨下了这么久,好多被人踩过的地方,全都是冰,稍不注意就会摔倒。
七点左右,才到易解放家小区门口,这会儿小区已经有人进出,小区的大铁门也就没有关。
他一路匆匆赶到易解放家楼下时,昨天买木炭那个老头早就站在楼梯口等着了,见到唐哲走过来,忙满脸笑容地迎上来,兴奋地说道:“哎呀呀,小伙子啊!我可算等到你啦,从早上一直盼着你来呢,还担心你今天会不会不来了哟!”
唐哲连忙微笑着回应道:“大爷,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说罢,他把肩上的担子重重地放在地上。
紧接着,唐哲热情地询问起老人所居住的楼层:“大爷,请问您住在几楼呀?我干脆直接帮您把这炭给挑上楼去好了。”
老头听后,赶忙摆了摆手,笑着回答道:“不用那么麻烦啦,小伙子,我就住在一楼,喏,这里就是我家,你只要帮我把这些炭放在这楼梯间里就行咯。”
于是,唐哲迅速将木炭过秤称重。
待一切妥当后,他依照老大爷的指示,小心翼翼地把一筐筐乌黑发亮的木炭整整齐齐地堆放在楼梯下方。
就在此时,恰好有几个路人经过此处,他们好奇地停下脚步,目光纷纷投向正在忙碌的唐哲和那一摞摞摆放有序的木炭。
其中一人开口问道:“嘿,这炭怎么卖呀?”
唐哲直起身来,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报出了价格,众人一听,纷纷交头接耳起来,似乎对这个价位颇为满意。
毕竟这个小区里的居民,每一户至少有一个人在工作,有的甚至是双职工家庭,纸厂虽然效益不怎么好,但是一个月最低的工资,也有二十四块钱。
花上两三块钱,可以解决一个冬委的取暖问题,根本不值得心疼。
看到老大爷一个人就把炭买走了,有几个人抱怨着自己怎么起得这么晚。
老大爷忙给他介绍生意:“你们要炭,可以和他说,他天天都来的。”
听到老大爷说了,立刻有两个人给唐哲讲,他们明天也是这个时候,在这里等他,唐哲回应着,问他们:“你们有人要买野鸡么?”
“野鸡?”那个矮胖的人问:“昨天就听说有人在这里卖野鸡和竹鸡,我来的时候,都没有买到,是你在卖吗?”
唐哲点了点头:“嗯,昨天又抓了几只,你们要的话,还是按昨天的价钱给你们,放心,我抓的野鸡都是活的,保证新鲜。”
说完,给麻袋解开,放了一个小口子,里面的野鸡翅膀被绑着,挨在一起。
矮胖子踮着脚,伸出头看了几眼:“这么多,你行呀,怎么抓到的?”
唐哲笑着说:“秘密,你要多少?”
矮胖子想了想:“我老婆正在坐月子,你给我全部挑母鸡行吗?如果肥的话,给我来五只。”
另一个也说:“给我称两只公鸡。”
一下子就卖了七只野鸡,唐哲心里乐开了花。
两个人买好了,走出去没几步,矮胖子大声吼道:“谁家要买野鸡,快点来咯,来晚了就没有货了。”
经他这一吼,把唐哲吓了一跳,忙收起麻袋,买炭的老大爷笑道:“小伙子,不要害怕,我们小区里没有人来查的,你以后只要有东西,都拿到这里,易主任不在的时候,我也可以给你叫人来买。”
唐哲听到他的话,才放下心来:“谢谢大爷。”
经那胖子一吼,加上昨天有人买了他的货,不一会儿的功夫,就来了一大群人,马上就要过年了,都想给自己家里存一点年货。
“小伙子,给我来一只野鸡。”
“给我来两只竹鸡。”
“听说你在卖炭,下次能不能给我带几十斤,我家里不多了。”
……
真是出门遇贵人,处处逢良机。
第11章 守嘴狗
没用多少时间,他的野鸡竹鸡都卖完了,但是围着的人却还没有散去,都在问他这么多野鸡竹鸡,是怎么弄到的,还全都是活的。
这个年代虽然没有禁枪,民兵也经常从大队或是公社武装处借枪去狩猎,打到的全是死物,而且用五六式打野鸡这一类的小型动物,子弹穿过去,会扯下来一大块肉,像竹鸡这种更小的,一枪下去,几乎会被打得血肉模糊。
易解放也早就下了楼,在一旁看着,他觉得这小伙子很会做人,本来听到他来了,就下楼来看看需要帮忙不,不想被那矮拦子一声吼,大家都赶了过来,正好也省得他去挨家挨户的问。
人每个人的性格都是千差万别的,而易解放和那个矮胖子完全不同,如果要让易解放像矮胖子那样在小区里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地招揽生意,他无论如何也张不开这个口。
至于唐哲那就更不用说了,他心里很清楚,要是自己这么一喊,不仅客户没招来,反而可能会把戴着红袖箍的人给招惹过来,到时候说不定还得被抓进去关几天。
那些来得稍晚一些的人们,围拢过来看了看,发现东西都已经卖光了,便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渐渐地四散离去。
易解放热情地邀请唐哲到自己家里坐坐,顺便烤烤火暖和暖和身子。
此时,冯月芝已经手脚麻利地煮好了一碗香喷喷的面条。
唐哲刚刚在椅子上坐稳,一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面条就被端到了他的面前。
只听冯月芝亲切地说道:“小伙子,赶快趁热吃吧!”
唐哲心中满是感动之情,然而他并没有伸手去接过那碗面条,毕竟在如今这个年头,即便是国家干部,也是严格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领取报酬的。
家家户户都过得并不宽裕,谁也没有多少多余的粮食,而他之前已经收下了易解放给他的粮票和肉票,不用想也知道,这些东西肯定都是易解放一家省吃俭用,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从小虽然是吃大锅饭长大,自从大食堂解散之后,母亲便教育他们,不管是去谁家玩,看到别人家做饭,一定要回家,不能守嘴。
去别人家混饭吃,会被叫做守嘴狗。
“婶,我不饿。”
易解放有些不高兴:“叫你吃你就快吃吧,我和你婶子都有工作,家里不愁吃的。”
唐哲见只有他自己的,虽然易解放有些不悦,他还是不接。
冯月芝看出了他的心思,笑道:“快接着吃,我和你叔都已经吃过了,再不吃,一会儿坨了就不好吃了。”
唐哲见老俩口坚持,才接过了面条,顺便问起了易解放一件事情:“叔,我想打听一下,哪里可以弄到软钢丝绳。”
“你要这个做什么?”易解放点燃一根烟,吸了一口。
“我发现一头野猪经常跑我炭窑里去取暖,如果能弄到钢丝绳,我想把它捉了。”他扒了一口面条回答道。
易解放想了想,问冯月芝:“你们厂里,有没有他说的钢丝绳?”
冯月芝坐在火盆边上:“钢丝绳肯定有的,不过是不是他说的那种软钢丝,我不清楚,等一会儿去了厂子里,我问一下机修组的张二毛看看。”
唐哲连连道了谢,易解放摆了摆手,说道:“这有什么好谢的,你今天什么时候回去,如果中午之后回去,就到家里来吃饭。”
唐哲已经在他家吃了一顿早餐,哪里还会来吃中午饭,要是传出去,还真把他当成守嘴狗了。
“不了,易叔,刚才又有人订了炭,明天一早我再送出来,如果能找到,麻烦帮我买一截。”说完,就准备掏钱。
易解放忙挡住他:“有也是厂里不要的旧东西,不值钱,要是没有,你也不要怪我们。”
唐哲忙说:“不会,不会,那我先回去了。”
今天卖了炭之后,出了小区大门,路过国营饭店门口的时候,正好看到在卖油香粑,用大米和土豆磨成浆,再加上炒好了的红豆,倒在模具里之后,放油里炸,炸得金黄,吃一口,外焦里嫩,回味无穷,最重要的是,这年头,谁的肚子里都没有油水,这种用菜子油炸的东西,在没有肉吃的情况下,能够吃上一个,也好比吃肉一样香。
他虽然在易解放家吃过面条了,但是想到家里的父母和妹妹都还没有吃,便花了两毛钱,买了十个油香粑,用火纸包好了,放在箩筐里。
买好了油香粑,家里暂时也没有什么东西需要买的,便直接回家了。
县城的海拔只有四百多米,太阳出来之后,雪上的冰很快就融化,走到巴山溪,两边山崖上挂着硕大的冰柱,他不停地抬头观望,这种地方,在太阳的照射下,稍不注意,就会有冰柱掉下来,轻则受伤,重则送命。
虽然公路在五几年的时候就已经修通公社,整个县城也没有几辆车,更不说公社了,这种山区不适合机耕,拖拉机这种,全公社只有一台停在公社院坝里,或是领导有急事的时候,才会启动。
当然,曾经在修八家堰水库的时候,这台拖拉机是立下汗马功劳的。
而且,绕着公路走,同样面临着二道水那一串冰挂,以及多绕十几公里的路程。
还没有到中午,他就已经快进村了。
在村口,看到前面一个衣着单薄,全背着背篓,坐在路边一边发抖一边抹眼泪的申二狗。
申二狗是八家堰大队申家岭生产小队的人,原名叫申建军,家中排行老二,老一辈为了好养活,给他取了一个贱名,叫二狗。
虽然他好养活,但是他老汉却死得早,在他才三个月大的时候,挑柴去二狗的外公家,不小心摔下山死了,等他四五岁的时候,日子更加难过,他妈妈也丢下他和姐姐,改嫁到了松县乌镇上,从此再也没有联系过。
更重要的是,他家的成份不好,他公(爷爷)申猴子参加过国军,虽然打过鬼子,毕竟是那边的老兵痞,在队里不被待见。
申猴子的本名叫申厚植,因厚植和猴子音相近,久而久之,大家都叫他申猴子,渐渐年轻一代的人都忘记了他的本名。
唐哲在大队放电影之前,也见到过几次申二狗的爷爷申猴子和他婆任桃仙俩口子被唐自强一干人等押着,站在台上,头上仍然会带着一顶废报纸糊的尖尖帽子,五花大绑了被批斗。
后来,任桃仙在一次放映电影后,被人发现死在了村子下面的一个小水潭里,那个地方,现在就叫桃仙塘。
从那以后,唐哲再也没有见到过申二狗去看过电影。
第12章 油香粑真好吃
很多人都被现在的绿水青山给骗了,六七十年代,因为大炼钢,森林遭到了严重的砍伐,许多村寨里上成百上千年的大古树,都被送进了炉子,这也导致大部分的山都是光秃秃的,八家堰大队紧邻梵净山原始森林,加上地广人稀,树木比较多,这也导致了每个人平均下来的田土少得可怜。
而外面的村子,山上早就在大炼钢的时候,被砍得精光。
只剩下一些难烧的马桑之类的。
“桐子马桑柴,屁都吹出来。”
生马桑不仅很难点燃,哪怕是干了,也没有多大的火力。
所以,矮处的姑娘嫁到高山唯一的好处,就是家不缺柴烧。
高山上的女婿愿意给矮处的老丈人家送柴去,不光是为了照顾二老,更多的时候,也是山下田地要多一些,大队分的东西也多,这样偶尔还能带一点红苕洋芋之类的回家,哪怕吃个三分饱,至少不得断炊。
唐哲看到申二狗倒背的背篓,就知道他今天是去讨饭没有讨到,这会儿回去,家中他公还有姐姐肯定好几天没有吃饭了。
算下来,今年申二狗应该十六岁,他姐姐十八岁,爷爷已经失去了劳动力,在队里根本就挣不到工分,除了他姐姐还能撑个大半个人的工分外,他上工的话,只能算半个。
因为成份不好,谁都可以欺负他,就连他堂叔伯些,也不待见,谁愿意和一个那边的老兵痞扯上关系呢?
唐哲走过去,明知故问地叫了一声:“二狗,你在这里干吗?”
申二狗已经饿得头晕眼花了,身上就两件单衣,冻得瑟瑟发抖,见到人是唐哲,他只是看了一眼,回了一声:“我在这里休息下,昨天就去讨米,走了几个大队,都没有讨到一口吃的,昨天晚上在双水公社那边找了个牛圈睡了一晚上,要不是有稻草,我估计都冻死了,唉,也不知道我公和我姐还有气没有。”
他没有向唐哲求助,因为他知道,在整个八家堰大队,日子最困难的一个是申家岭的申猴子家,另外一户就是唐家山的唐自立家。
唐哲看到他这样子,心中一阵酸楚,前两天,自己也是为了一口吃的,差一点冻死在路上,要不是被好心的易解放给救了,说不定这会儿早就已经死去。
“我这里有一点吃的,你先拿去垫一下肚子吧。”他放下箩筐,从里面取出来被火纸包住的油香粑,这些东西,现在对他家来说,只是改善一下伙食,而对申二狗来说,可能会救了他们家三条命。
申二狗看着唐哲手中那火纸包住的油香粑,虽然他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但是,那一股诱人的香味,好像比他吃过的任何东西都好吃,引得他一阵口水乱流。
但他也只是看了一眼,吞了几口口水,并没有接,说道:“ 算了吧,唐哲,你家和我家差不多,听说你老汉被野猪咬了,还在床上躺着呢,他更需要,一个家,没有老汉才是真造孽。”
他痛苦地叹了一声,虽然从来没有见过父亲的样子,肯定他也在无数个日日夜夜里想过他,要不然不会发出这样一声叹息,唐哲心里想着。
“给你就拿着吧,实话告诉你吧,我家现在有粮,过完这个冬应该不成问题。”
他把油香粑往前递得更近了。
“真的?”
申二狗抬眼望着唐哲,有些不相信,现在大雪封山,连野菜都挖不到了,好多家一天都只吃一顿稀饭,还要加些粗粮,有些家里,吃的完全是净红苕或是净洋芋。
见唐哲肯定地点着头,他才慢慢接了过去:“唐哲哥,我申二狗要是不死,一定会报答你的。”
唐哲听到死字,才想起来,前世这个时候,因为家里一团糟,父亲因为感染,已经病故,妹妹也差不多是这两天死的。
后来他才听别人说,也就是在这一场雪中,申猴子一家,全被冻死在了屋里,申猴子死的时候,手里还握着一团观音土,嘴里也是没有吞得下去的观音土,申二狗则是死在了外面,最惨的莫过于申大凤,全身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裤子都没有一件,被子也是夏天的被子,是活活被冻死的。
他也听村里的人说,如果大凤身上要是有条裤子穿,至少还能出来讨点饭吃,也不至于饿死。
想到这里,他忙对申二狗说:“你快回家吧,昨天就出门的,估计你姐和你公他们都等不及了。”
申二狗嗯了一声,努力地站起来。
唐哲走了几步,回头对他说:“你先回去,如果实在想不到办法,就来找我吧,和我一起做事,至少不会饿死。”
申二狗看着走远的唐哲,闻着手中传来的香味,忍不住打开手中的火纸包,看到五个被炸得金黄酥脆的油香粑,轻轻拿起一个来,放到嘴边,伸出舌头舔了舔,一股油味传到嘴里,应该很好吃。
再张开嘴,咬了一口,一股焦香味直冲天灵盖:“油香粑真香,真好吃。”
咬了两口,又把它用火纸包扎起来,放在怀里紧紧抱住,生怕弄丢了。
回家的时候,
申猴子正坐在厨房的灶前,生着一堆柴火烤着,手里还拿着半块观音土。
申二狗进门,看到他公吃着观音土,忙上前抢了过来:“公,你怎么又吃这个东西,吃多了,拉不出屎来的。”
“孙孙,我饿,眼睛都饿花了,这个东西虽然难吃,顶饱。”
申猴子骨瘦如柴,两只眼窝深陷,再也看不到当年上阵杀敌的半点影子。
申二狗从怀里取出那个火纸包:“公,有吃的了,还是好东西,你快吃。”
说完,递了两个油香粑到他面前。
申猴子没有接,只是呆呆地坐着。
申二狗以为他没有听见,又说了一声,申猴子才说道:“孙孙,你吃吧,你还年轻,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看到你婆和你爹了,他们怪我没有把你们姐妹俩拖好。”
一串眼泪从他满是皱纹的眼角滑落。
申二狗把两个油香粑硬塞到他的手里:“你快点吃,吃了就看不到他们了。”
然后又往灶前的火堂里,加了两截柴火。
“还有两个,我给大姐拿去。”
第13章 观音土不能吃
申家的房子,是三间木屋,上面盖着瓦,比唐哲家的茅草屋要好得多,但是,由于家中没有好劳力,加上之前经常被批斗,三间好好的木屋,几堵木墙,都在一场革命中被破坏了,然后又用几根横木条绑起来的,虽然能挡住一些光,却不能挡住寒风。
申大凤听到推门的声音,望了一眼,是申二狗,她听到祖孙俩的对话了,奈何她连一条完整的裤子都没有,不方便起床
“姐,你看,我带来什么了。”
申大凤裹了裹身上单薄的被子,坐在床上,说是床,其实就是几块木板上铺了一层稻草。
看到递到眼前的油香粑,她忙吞了几口口水:“你从哪里要来的。”
“是唐哲给我的。”
“唐哲?”申大凤抬着头看着申二狗:“是唐家山那个唐哲?”
“嗯,就是他,感觉他现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申二狗说着:“姐,你快吃吧。”
“嗯。”申大凤接过来,几口就吃完了一个。
看着站在床边的申二狗,问道:“你吃了吗?”
申二狗点了点头:“我吃了,你看,我还剩下半个。”
“他给了多少个?”
“五、不,六个,我吃了一个半了。”申二狗撒谎道。
但是,这么低级的谎言,怎么骗得过申大凤:“你连撒谎都不会,我吃饱了,这个你拿去吃了。”
说完,把手中剩下那个又递给了申二狗。
申二狗说什么也不接:“姐,你已经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不多吃一点,要饿死的。”他已经带着哭腔。
申大凤叹了一口气:“唉,二狗,我是女的,又不能为申家传宗接代,死了就死了,死了,我也就解脱了。”
“姐,你胡说什么呢,你先吃,我去弄点柴来,在你床边生一堆火,这样暖和一点,今天外面开了雪眼,等不几天雪就要化了。”申二狗一边说,一边朝屋外走去。
一会儿抱了一捆柴火进来,在她床前堆好了,又到灶堂前取了火种,拿到屋里生起火来。
不多时,屋里就烟雾缭绕,呛得姐弟俩眼泪鼻涕横流,不停在咳嗽。
等火焰完全升起来,烟雾才少了许多,加上屋子本来就四处透风,屋里了烟味也很快就散了出去。
他把火生好了之后,又到厨房,看到灶前他公的手里,还紧紧握着那两个油香粑,不舍得吃,另一只手里,又已经把被申二狗丢在一旁的观音土拣了起来。
申二狗一把抢过他手里的观音土,走到门口扔了出去:“公,和你说多少次了,不要再吃这个东西了,你就是不信,快把油香粑吃了,等你吃完了,我要去找唐哲。”
申猴子问:“你这些油香粑真是唐哲给你的?唐自立家的唐哲?”
申二狗嗯了一声:“就是他,你快吃吧,我不偷不抢,人家好心给的,我不要他更塞给我,反正吃了这个。”
申猴子长叹了一口气:“唉,都是一个妈生的,唐自立家一家人,才叫个人,那唐自强一家,简直就不是人。”
申二狗连忙去捂他的嘴:“公,吃东西都堵不上你的嘴呀,要是被人听到,传到他耳朵里,到时候又要整你。”
申猴子咬了一口油香粑:“我不怕他,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他今天整我,以后自然有人去整他们家。”
申二狗不满地说道:“公,你老人家吃亏就是在这张嘴上,之前叫你不要去烧山种小米,你不信,还要骂他们,结果就是大姐现在要出门,连条裤子都没有。”
听到申二狗提起这事,申猴子不再说话,慢慢吃着油香粑。
原本今年开春的时候,申猴子自作主张地跑去后山烧了一片荒,撒了些小米种子,后来被唐自强知道了,就和吴良劝他要把多数交给大队,他本来就看唐自强和吴良不爽,哪里肯答应。
“那片地本来就是无主的,我自己烧的荒,为什么要交出来,你们给我评多少工分。”申猴子一点也不客气,反正他被批斗已经习惯了。
“申猴子,我看你是学习得不够,认识不够,谁说那片地方是无主了,你脚下踩的每一寸地方,都是大家的。”唐自强说完就走了。
等到他秋收回家的当晚,吴良和唐自强就带着一帮人闯进他家里,不光没收了那些小米,连同家里的衣服和被子全都没收了,只剩下他们身上穿的。
当时申大凤已经睡下,唐自强也不管人家是不是女孩子,直接把她的衣服和床单被子一起收了。
想到这些,申二狗就是一肚子气,但是从小家里就是这个成分,也不敢乱抱怨,现在连吃饭都成了问题,只希望唐哲说的是真的,能让他们一家吃一口饱饭,哪怕是半饱,饿不死人,等开春了,还可以在山上去挖些野菜充饥。
“公,我要去一下唐家山,找唐哲,他让我去帮忙干活。”
他把他的想法和申猴子说了一下。
申猴子眯着眼:“去吧,唐自立这一家还可靠,不管能不能有饭吃,你们年轻人交朋友,我不管,不过你少和唐自强一家人来往,那家人,眼睛窄,见不得人好。”
“我知道啦,你快吃,我走啦。”
在缺衣少食的年代,他不知道唐哲能有什么办法让他吃饱饭?
但是,今天那五个油香粑,哪怕是大队长吴良,也不一定吃过,唐哲就这么给他了。
更多的是奇心驱使他去了唐家山,能舍得买油香粑的男人,一定不简单。
第14章 先迈哪一条腿
唐哲迈着稳健的步伐回到家中,肩上的箩筐随着他的脚步轻轻晃动。
一进家门,他便迅速将箩筐放下,径直走向父亲的房间。父亲躺在床上,面色虽仍有些苍白,但比起之前已好了许多。
唐哲熟练地拿起放在一旁的药包,开始为父亲换药。
他小心翼翼地揭开伤口上的纱布,仔细查看,只见伤口处的红肿已经开始渐渐消淡,渗出的血水也少了许多,还好治疗得及时,并没有出现化脓的情况,唐哲暗暗松了一口气。
此时,厨房里飘出阵阵饭菜的香气。陈秋芸早已做好了饭,却一直没动筷,坐在饭桌前,眼神时不时望向门口,满心期待着唐哲回来。
唐哲为父亲换好药,走出房间,唐婉像只欢快的小鸟,立刻端着一碗白生生的米饭,笑意盈盈地来到他面前。
唐哲的目光不经意间扫向母亲和妹妹的碗,只见里面盛着的都是几块红苕。
他心中一暖,眼眶微微湿润,站起身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碗里的米饭分到了她们碗中,轻声说道:“妈,我爱吃红苕。”
唐婉一听,立刻撅起小嘴,毫不留情地揭穿他:“哥,你骗人,你以前经常说你最讨厌吃红苕啦。”
唐哲听了,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两声,转身走向锅灶,从锅里舀起一碗红苕,大口吃了起来,仿佛那真是世间美味。
饭后,一家人围坐在火塘边取暖。
唐婉像变戏法似的从屋里拿出一双崭新的布鞋,满脸期待地对唐哲说:“哥,你穿一下试试,看合不合适。”
唐哲看着那双做工精细的布鞋,心中满是惊讶与感动,忍不住赞叹道:“这么快就纳好了?”
要知道,家里之前物资匮乏,做双鞋谈何容易。
唐婉甜甜地笑着,把鞋轻轻放在他脚边,蹲下身为他换上,说道:“当然啦,以前是因为家里没有东西,现在条件稍微好点,我和妈俩人一起做,这速度还算慢的呢。”
陈秋芸洗完碗,也来到堂屋,她看着唐哲穿上鞋,大小正合适,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说道:“嗯,穿上还可以,我看还剩下不少布,反正一天没事干,等会给婉婉也衲一双。”
唐婉连忙摇头,懂事地说:“妈,我有哥给我买的新鞋了,要衲,给爹衲一双吧。”
陈秋芸听了,眼中满是疼爱,伸手轻轻摸了摸她的头,说道:“婉婉也懂事了,好,就先给你爹衲一双。”
一家人围坐在火塘边,其乐融融,欢声笑语在小小的堂屋里回荡。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出现一个身影。
唐哲抬眼一看,果然是申二狗。
申二狗站在门口,双手局促地绞在一起,嘴唇微微颤抖,结结巴巴地喊道:“唐、陈娘、唐哥。”
那紧张的模样,仿佛面前是一群威严的长辈。
唐哲见状,赶忙热情地招呼他:“快进来坐在这里烤一下。”
申二狗却像被定住了一般,站在门口,两只脚像灌了铅似的,不知道该先迈哪一条腿。
陈秋芸也注意到了门口的申二狗,她本就是个热心肠,前几天自家还在为生计发愁,这会儿看到申二狗的模样,实在心疼,连忙说道:“这不是申家岭申少安家的二狗吗?快进来坐吧,外面那么冷。”
申二狗见陈秋芸也发了话,这才小心翼翼地迈步进了屋里。
“这么冷的天,还穿这么少,一定冷坏了吧,快坐下。” 陈秋芸一边说着,一边往火塘里添了些柴,让火烧得更旺些。
唐哲看着申二狗单薄的衣衫,转头对陈秋芸说道:“妈,二狗是我请来帮忙的,你去看一下还有剩饭吗,给他弄点吃的。”
陈秋芸应了一声,说道:“米饭没有了,红苕倒是还有一大碗,二狗,你坐一下,我去给你热来。”
申二狗连说了几声谢谢,这才在火塘边坐下,搓了搓冻得发红的双手,眼睛盯着唐哲,急切地问道:“唐哥,说吧,你要我做什么。”
唐哲上下打量了申二狗一番,虽然才十六岁,个子却差不多有唐哲这么高,只是长期吃不饱饭,身上没有几两肉,比较瘦,骨架却不小,要是营养跟上了,肯定是个干活的好手。
虽说从小没有父母,但申猴子对他极为疼爱,几乎没让他怎么挨过饿。
只是今年家里遭遇变故,一切都被没收,还被扣了许多工分,这才导致他家连过冬的粮食都所剩无几。
唐哲开口问道:“你能拿得起多少斤?”
申二狗拍了拍胸脯,自信满满地回道:“一百四五十斤还是能拿得动。”
唐哲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行,只要你有力气,那就帮我干活,保证你们都有饭吃。”
“唐哥,做什么呢?” 申二狗好奇地问道。唐哲笑着说:“先吃东西吧,吃完了,和我去挑炭。”
不一会儿,陈秋芸端着一大土碗热气腾腾的红苕走了过来。
申二狗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接过碗后,如狼似虎般,风卷残云一般,几下子就把红苕扒光了。
吃完红苕,他意犹未尽,又舀了一碗锅里剩下的米汤,咕噜咕噜喝了一大碗,这才心满意足地打着嗝说:“唐哥,我吃饱了,在哪里挑,我们走吧。”
在申二狗吃饭的这个期间,唐哲已经找来了扁担和箩筐以及两条麻袋,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他吃完出发。
二人一路有说有笑地来到松树林。唐哲像往常一样,熟练地在树林里设置陷阱。
申二狗在一旁看着,心中满是疑惑和好奇,却又不好意思开口询问这是做什么。
他只能默默地跟在唐哲身后,帮忙递些工具。就这样,两人一直到大土地把陷阱全部做完,这才前往炭窑。
来到炭窑,把炭装到箩筐和麻袋里之后,他估算了一下,今天出了差不多两百五十来斤炭,里面还剩下四五百斤的样子。
他心中暗自思忖,等雪化完,基本上也快过年了,到时候没有了炭卖,又得想些别的办法来维持生计。唐哲和申二狗把炭一筐筐地装进箩筐,然后挑在肩上往家走。
申二狗虽说平时力气不小,但挑着这么重的炭,没走多久,额头上就冒出了细密的汗珠,身上也渐渐冒了一层汗。
回到家后,申二狗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看着天色还早,便问道:“唐哥,还要去挑吗?”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不了,现在你先带一点红苕和米回去吧,去了就快点回来吃晚饭,到时候我们还要干活。”
唐婉这时候把一个麻袋提了过来,里面大概有十来斤红苕,还有两斤米,这都是唐哲出门前就交待好了的。
申二狗看着那袋粮食,心中一阵感动,他知道这是唐哲担心他家里没有饭吃,点了点头,说道:“行,那我先回去一下,马上回来。” 说完,便扛起麻袋,匆匆往家赶去。
第15章 拉他们一把
申二狗离开后,唐婉满脸疑惑地看向唐哲,不解地问道:“哥哥,你为何会突然将他邀请过来呢?咱们家所存的木炭数量并不多,如果你真的忙碌到无暇顾及,我也能够前去帮忙,别小瞧我,百十来斤的担子我还是挑得起的。”
这时,陈秋芸微笑着插话道:“婉儿啊,你呀,还是不够了解你哥哥呢,他这个人呐,心地善良,最见不得他人受苦受难啦,哪怕自己都还饿着肚子,心里头却总是惦记着别人有没有饭吃。”
说着,她轻轻地摇了摇头,但那笑容里分明透着对唐哲这种品性的赞赏与疼惜。
实际上,陈秋芸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唐哲明白这一点,就连唐婉对此也是心知肚明的。
唐哲坐在凳子上,神情悠然,慢慢地开口说道:“二狗他们一家子过得真是太不容易了,命运多舛啊,如果我们不出手相助拉他们一把,恐怕他们很难熬过这个冬天。
今日我从县城返回家中的途中,路过打尖坳那个地方时,看见二狗就快要被冻僵在路边了,那一幕场景,瞬间就让我回想起前些日子自己在岩口遭遇的险境,当时若不是有解放叔出手相救,只怕此时此刻你们怕是再也无法见到我。”
讲到此处,唐哲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眼眶也不禁微微泛红。
而听到这些话的陈秋芸和唐婉,同样双眸湿润,心中涌动着难以言喻的感动与酸楚。
唐哲紧接着又开口道:“我心里一直这么认为,如今咱们已经不用再忍受饥饿之苦啦,大家同属一个大队,理应相互扶持、互帮互助嘛。
而且啊,二狗这个人真挺不错的,之前队里上工的时候,他做得并不比那些壮劳力差,却因为成分问题,干一天下来,只能得到五个工分,你看他今天挑的这一担炭,比我挑的还要多!”
唐婉由于年纪尚小,心中难免有些担忧,不禁插话道:“但是哥,他们家的家庭成分可不太好呀......”
等她说完,唐哲便果断地打断了妹妹的话语:“妹子,那些不过是过去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罢了,跟二狗本人其实没有太大关联的,再者说,申二公虽然在大队里经历过一些事情,但据我所知,他从来没有故意伤害过任何人呐,你年龄还小,很多事情可能暂时理解不了,但只要再过个几年,随着阅历的增长,你自然就能够看得透彻、想得明白了。”
当然,更多的是随着土地的包干到户,地主富农这样的成分也慢慢被淡化出人们的记忆中。
听到大哥如此坚决地表明态度,唐婉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了。
她沉默片刻后,开始在脑海中认真回想有关申猴子的点点滴滴。
想来想去,似乎除了每次大队里放露天电影时,看到申猴子总是被五花大绑着推到台上接受批判斗争以外,确实未曾听闻他有过任何作恶的行径。
当申二狗拖着那个沉甸甸的麻袋,一路气喘吁吁地回到家中时,申猴子依旧如同往常一样,安静地坐在灶膛前,身前那跳跃的火苗映照着他那张布满皱纹且写满沧桑的脸庞。
灶台上摆放着一只破旧不堪、缺了一角的土碗,碗中赫然躺着两块被掰成两半的油香粑。
看到这一幕,申二狗心中已然明了,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姐姐申大凤和爷爷申猴子每人仅仅吃了半块,而将剩下的特意留给了自己。
“公!我给咱弄回吃的啦!”申二狗难掩内心的兴奋与激动,大声地向申猴子喊道。
这些年来,他不知道已经讨过多少次饭了,走街串巷,见惯了世人冷漠无情的白眼和嫌弃厌恶的表情。
然而,今天却遇到了像唐哲那样慷慨大方之人,这实在是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即便是以往去到那些沾亲带故的堂叔堂伯家里求助,干上半夜的活,最多也就是能让他自己勉强吃上一顿半饱的红苕或洋芋而已。
说罢,申二狗满心欢喜地将肩上扛着的麻袋轻轻放在申猴子面前,并迫不及待地解开了袋口。刹那间,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只见满满当当的一堆红彤彤的红薯立刻展现在他们眼前,仿佛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而在麻袋旁边,还静静地放置着一个小巧的布袋子,申二狗告诉他这里面可是白花花的大米。
“你从哪里弄来的?二狗,咱家虽然穷,千万不能走歪路,不要看公经常挨批斗,但是公的心直,从来没有做过坏事,那些批斗我的人,哪个敢在台上说一句,他们没有做过对不起人民的事情?”
申猴子突然见到这么多粮食,一下子对申二狗防备起来,生怕他走错了路,嘴上教训的话说个不停。
“公,这些都是我用力气换回来的,我去帮唐哲家干活,挑炭,他就给了我这么多粮食。”他出门之前就已经说过一遍了,是去帮唐哲家。
但是唐哲家的情况,申猴子心里也清楚,听说唐自立被野猪咬伤,家里已经好几天不见冒烟了,怎么会拿得出这么多粮食来。
申二狗见他还是不相信,拉起他的手说:“公,你要是不相信,就和我去唐哲家亲自问一下。”
申猴子叹了口气,他是被批斗怕了:“公肯定相信你,就是怕你走歪路,只要你心正,咱们哪怕是饿死,也不会去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只要你这些粮食来路正当,公吃到肚子里,腰就变得直。”
申二狗点头应了一声,继续说道:“对了,公,唐哲叫我还要去帮他,现在就要过去,我叫姐起来给你做饭吃,今天晚上,吃苕箜饭。”
说完,又走到大凤的房间门口:“姐,我还要出去,你起来给公做一下饭。”
大凤应了一声,把被子裹在身上,穿着一双破了几个洞的布鞋走了出来,告诫他:“二狗,你去帮人家,要见纸打纸,千万不能让别人说我们家的人偷奸耍滑头。”
“姐,我知道啦。”
出了门,天空又暗了下来,雾蒙蒙的只能看到几十米外,又开始下凛沫沫了。
第16章 不挨饿比什么都强
申家岭和唐家山两个队的中间,就是瑶家湾,两个组隔山相望,鸡犬相闻,也就两里路,申二狗走得快,路上遇到人,也没有和他打招呼的,毕竟家庭成分摆在那里,没有谁会愿意在放电影的时候被叫上去带着尖尖帽,当成放电影前的一个彩头,被人取笑批斗。
两里路,走下来也不过十多分钟,唐婉在火盆边坐着切红苕粒,唐哲则是把红苕粒挂在鱼钩上,见到申二狗来,忙叫他坐下先烤火。
山上放了许多鱼钩,家里只剩下二十多个,申二狗坐下后,问:“唐哥,我现在做什么?”
“等着吃饭。”唐哲忙着手里的活,回答着他。
申二狗不再说话,拘谨地坐下来,眼睛盯着兄妹俩手里的活计。
不多时,陈秋芸把饭做好了,申二狗自觉地把八仙桌搬过来,架在火盆上面,唐婉则是先给她爹端了碗饭去,出来的时候,又去厨房把饭菜端了出来。
菜不多,就只有一碗素辣椒酱,然后便是一大钵碗野鸡肉。
陈秋芸也是箜的苕箜饭,不多的米饭,都给唐哲和申二狗碗里盛了,陈秋芸和唐婉的碗里,只有几粒米沾在红苕上面。
申二狗瞪大眼睛望着眼前那满满一碗白花花的大米饭,心里不禁犯起嘀咕。这碗饭里几乎看不到几块红苕,如此纯粹的白米饭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奢望。此刻的他局促不安地坐在桌前,迟迟不敢伸手去拿碗筷。
一旁的陈秋芸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她温柔地笑着说道:“二狗啊,别客气,赶紧吃吧!就跟在自个儿家里一样,随意些。”
听到这话,申二狗心中不由得苦笑一声,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他家是个什么鸟样子,整个八家堰大队怕是无人不知晓,一年到头也难得有几回能揭开锅的时候,全家人拼死拼活挣下的那些工分,也仅仅只够换回些许粗粮勉强填饱肚子罢了,至于这香喷喷的白米饭,那可是想都不敢想的美味佳肴。
这时,唐哲默默地从自己碗里分出一部分白米饭给妹妹唐婉和母亲,然后转头看向申二狗鼓励道:“二狗兄弟,快点儿吃呀!只有吃饱了才有足够的力气干活儿,咱们今晚可还有不少重活儿要干呢。”
得到唐哲的鼓舞后,申二狗这才缓缓地伸出手端起饭碗,但还是显得有些拘谨,只见他先用筷子小心翼翼地蘸了一点儿辣椒酱放进嘴里,又刨了一小口饭。
看到申二狗拘谨的样子,唐哲又拿起勺子从菜钵里舀出满满的一勺野鸡肉放到他的碗里,并关切地嘱咐道:“多吃点菜,不然光吃米饭可不顶事儿,得沾点儿油水,这样待会儿干活儿时才能有使不完的力气!”
申二狗自己都不记得多久没有吃过肉了,那种香味,是他抵御不了的,只是一直强忍着,不想让唐哲一家看他的笑话,更不想让别人认为他吃得太多而不再请他干活。
见唐哲把肉舀在他的碗里,说了声谢谢。
唐哲坐到属于自己的那个位置上,然后用一种充满自信与豪迈的语气说道:“这算得了什么呀,只要你真心愿意埋头苦干,将来咱们每天都能够吃到香喷喷的肉呢。”
听到这话,对方不禁瞪大了眼睛,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情,忍不住惊呼道:“天天吃?”要知道,在如今这个年头里,别说是天天吃肉了,哪怕是那些被公认为最懂得勤俭持家、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家庭,能够做到每过个十天半个月才品尝一次肉食,那都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生活水平啦。
这时,站在一旁的唐婉眼见着他如此怀疑的模样,连忙开口帮腔道:“我哥哥的本事可大着呢!”
“嗯!”申二狗点了一下头,表示认同,紧接着便不再多说什么,而是直接端起碗来,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等到一顿饭结束之后,唐哲起身走到角落里,找出了一副挑箩筐以及两个鼓鼓囊囊的麻袋。而他自己,则是动作利落地背上了一只背篓,准备妥当后,两人就这样一同踏出了家门。
申二狗始终沉默不语地紧紧跟在众人身后,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生怕一不小心说错话或者做错事惹得唐哲不高兴,这一天他吃了两顿饱饭,还吃了一顿野鸡肉,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过得这么奢侈过。
不再挨饿的感觉,比什么都强。
越是这样想,他越不想失去眼前这种生活,也越来越小心谨慎,做每一件事情都小心翼翼。
没过多久,他们来到松树林,唐哲停下脚步,转过身对着申二狗吩咐道:“你先把箩筐放置在路边吧,然后带上这两个麻袋就行。”
申二狗依言照做,将箩筐轻轻搁在了路旁,好奇地问道:“唐哥,难不成您在这里居然还有一座专门用来烧制木炭的窑洞吗?”
松树的纹理通常都比较稀疏,按照当地人的说法,这种纹理太过疏松的树木被称作“泡木”。而这样的木材并不适合拿来烧制成炭,因为它们不但燃烧时所产生的火力相对较小,而且还特别不经烧,往往只是一小会儿的功夫,原本还红彤彤、炽热无比的一块炭火转眼间就会化为一堆毫无用处的白色灰烬。
除了山外面那些几乎没有树的大队外,他们靠山的这些人家,谁也不愿意用这种树来烧炭。
最好的要数青杠树,然后是九把斧和六股筋这些“铁树”。
唐哲则是故作神秘地说:“等一会儿就知道了。”
跟着唐哲在松树林里走了没有多远,就来到了他下陷阱的地方,这林子里竹鸡是一群一群的,小的一群二三十只,大一的群都有上百只,一到春天,就会到庄稼地里刨食刚种下去的种子,农民对这种动物是恨之入骨,却又拿它们无可奈何。
看到唐哲一只只的取下猎物,申二狗眼睛瞪得老大:“唐哥,发财啦,这么多,可以吃好久啦。”
第17章 长尾兔
唐哲一边往袋子里装着竹鸡,一边笑着说道:“这可不是我们自己吃的,得拿去换钱。”
“换钱?”申二狗心里又是一惊:“唐哥,你、你不是在搞投机倒把吧?”
唐哲装好了一只竹鸡,站起身来伸了一下腰,说:“梵净山资源丰富,满山都是财富,我们守着这么一堆财富,却还要饿着肚子,这不是上天的不公,而是人们思想不开化,再说,我这也不是投机倒把,投机倒把那是利用时机,以囤积居奇、买空卖空、掺杂作假、操纵物价等手段牟取暴利。
下边的人却认为,只要是做交易,就属于投机倒把,这种一刀切的行为,就是一种懒政怠的做法,我现在做的不过是物物交换,将山里多余的东西换成我们急需的生活用品罢了。”唐哲耐心解释道。
申二狗挠了挠自己那颗乱糟糟的脑袋,眨巴着那双迷茫的大眼睛,似懂非懂地冲着唐哲点了点头,嘴里嘟囔道:“唐哥,那这竹鸡到底该怎么去换成钱啊?真会有买家来收这玩意儿吗?”
只见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神秘莫测的笑容,轻声说道:“二狗啊,这你就不懂了吧!竹鸡可不简单呢,它不仅肉质鲜嫩、味道极其鲜美,而且还是一味珍贵的中药材哦!好多城里人都热衷于品尝这种原生态的野味。”
听到这里,申二狗不禁瞪大了双眼,满脸惊愕之色。
毕竟对于像他这样一直生活在穷乡僻壤的孩子来说,这些知识实在是太过新奇和陌生了,他只知道,野鸡能吃,竹鸡也能吃,不过这些东西,还没有等人靠近,一翅就飞远了。
然而,尽管心中对唐哲所言半信半疑,但一想到可能面临的风险,他内心深处的担忧又再度涌了上来。
于是忧心忡忡地问道:“唐哥,话虽如此,可要是万一不幸被那些执法人员给逮住了,那咱们可咋办呐?俗话说得好,‘县官不如现管’,现如今到处都在严厉打击这类投机倒把的行为呢!前些年,我家老爷子辛辛苦苦编好了几双草鞋,叫我拿到集市上去卖掉换些家用,结果呢,我刚把草鞋摆到地上没一会儿功夫,就被突然冒出来的人给抓走了,连带着草鞋也一并被没收掉了,好在他们瞧我年纪尚小,这才网开一面放了我一马,要不然恐怕就得吃上一场官司。”
或许是回想起那段令人心悸的经历,申二狗的眼神中依然闪烁着难以掩饰的恐惧光芒。
唐哲似乎一眼便看穿了他内心深处的忧虑,于是温和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安慰道:“放一百个心好了!只要死心塌地跟着哥哥我干,保证咱们绝对不会被任何人抓住的。
不过呢,这里面可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哦——你必须帮我死死守住这个秘密,决不能将我想出来的这个方法透露给其他任何人知道,否则的话,咱们今后可又得过上那种上顿吃了没下顿的日子。”
一听到饿肚子,尤其是想到自己刚刚才美美地享用过两顿饱饭,申二狗顿时就像一只被踩住尾巴的猫一样着急起来:“唐哥您尽管放心好啦!倘若真有人胆敢偷偷摸摸地来学习咱们的窍门儿,不用您动手,小弟我第一个冲上去跟他玩命儿!”
看到申二狗如此信誓旦旦的模样,唐哲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没那么严重啦,二狗,其实这种法子并不复杂,稍微有点头脑的人看上两眼就能明白其中的门道,我之所以暂时不想让太多人知晓,无非就是想给自己多争取一些时间罢了,等到时候即便他们全都学会了,对于咱们而言,也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听完这番解释之后,申二狗对唐哲简直佩服得无以复加,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哎呀妈呀,唐哥呀,你到底是从哪儿学到这么厉害的本事哟?真是太神了!要不是遇上你,我们一家估计都熬不过这个冬天。”
面对申二狗滔滔不绝的夸赞与敬仰之情,唐哲却表现得异常淡定从容,始终面带微笑,并未再多言语一句。
唯有他心中明了,在前世的此时此刻,他们一家人都未能挺过这个严寒的冬天,尤其是申二狗,竟然连今日清晨都没能熬过。
这片松树林中的竹鸡数量颇为可观,又是一次大丰收!二十四枚钩子投放下去,成功钓到了多达十九只竹鸡。
待将这些猎物尽数收起后,他紧接着又把今日携带而来的崭新钩子找寻到合适之处安放妥当。
这二十余个钩子无一例外,皆被挂上了香甜可口的红苕粒。
而申二狗则乖巧地在一旁帮忙打杂,没过多久功夫,便也熟练掌握了如何给鱼钩挂上红苕粒的技巧。
等到将这边的事务处理完毕之后,二人又马不停蹄地赶赴大土地那一侧。
今天上午的时候,县城那种地势较低处的积雪已然开始逐渐消融,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山上却是毫无变化,不仅如此,由于下午时分下起了冰冷刺骨的冻雨,使得山上的冰雪变得愈发坚固紧实起来。
在大土地,收获却不尽人意,仅仅得到了七只野鸡,此外还有一只体型硕大无比的大田鼠。当他伸手提起这只大田鼠时,小家伙还不停地回头来咬他的手。
好不容易抓住它的尾巴提了起来,感觉这家伙竟然沉甸甸的,足有两斤多重!看起来简直像是已经修炼成精一般。
“二狗,看这里,明天中午可有美味的肉食可以享用啦!”他兴奋地晃动着手中的田鼠,向身旁的二狗炫耀道。
申二狗一看到是只大田鼠,说道:“是田鼠嘛,我吃过的,抓了好几次,不好抓。”
唐哲笑道:“这叫长尾兔,味道好极啦。”
然而,申二狗却轻轻地摇了摇头:“唐哥,你可别高兴得太早,这田鼠浑身都是瘦肉,一点油水都没有,而且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腥味儿呢,不好吃,我抓了好几回,我姐都不敢吃。”
第18章 在春天的暖阳里团灭
申二狗说得不错,田鼠肉虽然可以吃,但是身上却有一股腥味,虽然不浓,但在物资匮乏的七十年代,猪油都是奢侈品,更不说靠挖田鼠吃的家庭,带回家之后,烫去了毛,放在火里烧一下,就算是去了腥,炒的时候,有一些连盐都不会放,那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唐哲收好了田鼠,说道:“那是因为你不会做,等明天,我做一次,你就会爱上这种食物的。”
等把野鸡都收了,唐哲觉得大土地这边的野鸡应该是不多了,二十多个钩子,才上了七只野鸡,再说,敢不能总在一个地方钓,要不然等它们学精了,再也不会上当的。
背上背篓之后,他又从大土地转去了千丘榜,这是一片梯田,从大地土往下,一直延伸到山沟里,足足有近千块之多,因此得名千丘榜。
每一块田不过两三分大,从远处看去,就像是山坡上,翻滚着一层层的雪浪。
这里也是撒上了绿肥的,田中间还堆着不少谷草堆,大队就那么几头牛,一年也吃不了多少草,等到开春来有了青草,这些草便会烧了做肥料。
烧谷草堆是孩子们最爱做的事情,十几个孩子围成一圈,有的还把家里的竹筐拿来,在草堆周围围好,然后再在谷草堆的四面放火,随着一阵青烟升起,不多时,火光冲天,躲在草堆里的田鼠一家刚过完寒冷的冬天,却要在春天的暧阳里团灭。
就算有漏网之鱼,从草堆里跑出来了,也会被孩子们拿着棍子打死或是重新赶去火堆中间,等到火灭了之后,再把草灰撒在农田里面铺开,顺便拣起那些被烧得半熟的田鼠,拿回家去清洗干净了炒来吃。
没有调料,没有油,没有盐,大人们是不待见这玩意儿的,只有小孩子,正在长身体,需要营养的时候,才不管它味道如何,再怎么说,田鼠也是肉,也能算在一年吃了多少次肉的次数里。
春天的千丘榜,甚至比秋天还要热闹。
但现在是冬天,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时候,连野猪都不会跑来这些田里活动。
唐哲和申二狗来到千丘榜之后,还是申二狗打下手,他则是找合适的地方安放鱼钩,三十多只鱼钩,花了快半个小时才弄完。
弄完这些回家时,已经很晚了。
但是唐婉还在微弱的煤油灯下纳着鞋底,见到唐哲回来,忙把手中的针线收起来:“哥,你回来了,我去给你们热水洗脚。”
唐哲应了一声,放下背篓,看看时间已经晚了,就没有把那些野鸡竹鸡放到床下,只是装在麻袋里,平放在堂屋的一个角落。
“你多烧一点水,一会儿我把这只老鼠给弄干净。”
说完,从背篓上解下田鼠来,在唐婉眼前晃了晃。
“这么大只老鼠,像只猫一样。”唐婉看到老鼠,并没有半点害怕,他们家经常挖田鼠吃,陈芸秋的厨艺也行,做出来没有什么腥味,如果说八家堰要评一个吃鼠先进家庭,除了唐自立家,找不出第二家来。
申二狗身上只穿着那单薄得可怜的衣裳,在干活时倒也没觉着有多冷,然而一旦停下手中的活儿,那股寒意便如毒蛇一般迅速地钻进骨头缝里,仿佛要将他的骨髓都冻成冰碴儿。
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三步并作两步冲到火盆旁边,一屁股坐下去,恨不能直接将自己整个身子都架在火盆上方烘烤起来。
唐哲心里记着易解放之前送给他的那些衣物,足足有四件旧棉衣呢,此外还有两件毛衣,不过可惜都破了个洞,另外,还有一件厚实的军大衣以及好几条裤子,满满当当装了整整一麻袋。
想到这里,唐哲赶忙走到灶前添火,同时转头对妹妹唐婉吩咐道:“婉婉,快去叫咱娘一声,让她从里面挑出一件旧棉衣和一条裤子来。”
没过多久,唐婉就一路小跑着从父母的房间里走了出来,手上拿着挑选好的衣物,递到哥哥唐哲面前,轻声细语地说:“哥,咱家就剩这点能穿的厚衣服啦,你自己都没啥换洗的了。”
唐哲微笑着接过衣物,安慰妹妹道:“别担心婉儿,等过些日子咱们赚到钱了,我就去买些棉花回来,到时候让咱妈帮着给咱俩每个人都做一件新棉衣棉裤。”
“行,哥,我知道你最有本事了。”唐婉笑着坐到灶前去看火。
唐哲抬脚走向堂屋,来到申二狗跟前,把那件旧棉衣递过去:“二狗,这件旧棉衣是别人刚刚送给我的,你先试试看合不合身,如果能穿上的话,好歹也能挡挡风寒,你穿得这么少,万一不小心着凉感冒了,那可就没法好好干活咯!”
申二狗憨憨一笑,手在自己衣服上擦了又擦,才伸手去接过棉衣和裤子,就在火盆边穿了起来,他个子比较大,棉衣还能勉强扣起来两颗扣子,裤子是松紧的,也能穿上,就是短了那么一小截,看上去有点滑稽。
“先将就穿吧,等再跑两趟,我给你弄一身能穿的。”
“就这很好了,唐哥,这棉衣穿身上,就像穿了一个火炉子,好暖和。”
唐哲还想说什么,唐婉在里间喊道:“哥,水开了。”
“行,你把它舀到木盆里,我马上就来。”然后又对申二狗说:“你先烫一下脚,然后今天晚上就和我睡,半夜我们就要去城里。”
申二狗应了一声,他知道唐哲说的去县城,肯定是去卖炭和野鸡这些东西,也不多问,到厨房的时候,唐婉已经给他把洗脚水舀好了。
唐哲便取了田鼠去厨房忙着给它去毛。
等他忙完,申二狗已经去睡了,唐婉还在刮着红苕皮,唐哲叫她:“你还不睡,刮这些干什么。”
“妈说了,你一天起床就要走三十多里路,空着肚子怎么受得了,叫我给你煮几个红苕吃了再出门。”
唐哲说:“不用了,晚饭吃饱了,半夜哪里吃得下,你快去睡吧。”
看着厨房角落里姚家退回来的那半袋红苕,已经剩下没有几个了。
还是先搞钱吧,搞到了钱,才能买来更多的粮食。
家中有粮,心中不慌。
第19章 这就卖完了?
又是一日鸡叫时。
前世他经常听到形容一个人苦逼的生活,“睡得比鸡晚,起得比鸡早”,这句话用在现在的唐哲身上,太贴切不过了。
屋后的公鸡才叫第一遍,他就急急忙忙地起了床,申二狗也被他惊动,揉着眼睛问:“唐哥,我们现在就要走吗?”
唐哲嗯了一声:“赶早,现在去刚刚好,去晚了别人都上班了。”
很快起了床,在鼎罐里舀了还是温热的水,两人洗了一把,瞌睡就完全被赶跑了。
一人一担炭,再挂着麻袋,里面装着得来的猎物,朝着县城赶去。
等到了纸厂宿舍小区,比昨天来得稍早了一点,天才放亮,他们俩都没有表,不知道具体多少时间,不过看样子,应该是早上七点左右,这个时候,已经有人起床走动了。
白天小区的大铁门都不会关的,唐哲还是找了易解放家楼下的位置把炭摆了起来,他在这里卖了两次,都熟悉了,也免得别人找不到他。
刚放下担子,就有人跑了过来:“同志,今天比昨天像要早一些呀,我昨天订了五十斤,帮我称一下吧。”
唐哲擦了一把汗,说:“一筐加一麻袋,差不多就是五六十斤,多也多不了多少,怎么样?”
“好吧,就称这一头的吧,我听他们说你家的炭都是青杠炭,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做买卖嘛,就是两个字,诚信,你拿去烧,如果要不是青杠炭,或是爆烟炭(没有烧过性,燃烧起来还会冒烟),可以拿来退我。”
“那就给我称这些,我看你年纪不大,人很不错,听说你还有野味,今天是些什么?”那人好奇地问。
唐哲把装野鸡和竹鸡的麻袋解开给他看:“喏,就两种,野鸡和竹鸡,有一只两斤多的长尾兔,我自己留着下酒喝。”
“长尾兔?”那人更好奇:“常言说,兔子的尾巴长不了,你还能抓得到长尾兔,那下次再抓到,一定带来,我买啦。”
申二狗在一旁笑着说:“大哥,他说的是老鼠。”
不想那人却不相信:“胡说,老鼠我见多了,哪里能长到两斤多,那还不成精。”
唐哲也不想欺骗他,说:“真是老鼠,田鼠,最大的还能长个三斤左右呢,不过,个头越大,身上的毛越黄,越小的,就是灰的,还加两道黑杠。”
那个人恍然大悟:“哦,你这一说,还真有点像,兔子全是瘦肉,田鼠听说也全是瘦肉,不过我没有吃过,不知道好不好吃——算了,你还是给我称两只野鸡好啦。”
那人还没有称完,昨天订购木炭的已经围了上来,两担木炭,根本不够分的,唐哲只能给他们出个主意,现在他们有俩个人送,窑里还有差不多五百斤,只需要两天就送完了,便让他们留下房间地址,这里都是工人,大部分在胸前的工服荷包里,都会别上一支钢笔,他借了一支,又找了一张烟盒子,在上面挨家挨户的写上名字和地址,以及要的数量。
五百斤木炭很快就订完了,大家也不再争,而是把目光都投向了他带来的野鸡和竹鸡上面。
“小伙子,刚才我就想订炭,你都没有了,这野鸡,怎么都得先让两只给我。”一个带着眼镜,瘦高瘦高的男人对他说。
唐哲打开袋子:“大哥,你要哪两只,自己选。”
那人选了两只,称完付过钱之后,说:“有没有野猪肉,最好是肥的,膘厚的那种。”
唐哲苦笑一声,他倒是想把那野猪打了,可惜没有枪,也不知道冯月芝帮他弄到钢丝绳没有:“大哥,野猪那玩意儿可不好打,要是碰到了带枪花的,别说打它,估计连自己也得搭进去。”
“就是,俗话说,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发起狠来,连老虎也怕它。”这时候打更的那个大爷也走了过来,搭了句话。
唐哲回道:“老人家有见识,那野猪太凶,我爹就是碰到了,现在还在床上躺着。”
一边聊着,一边卖着,不一会儿,野鸡就卖光了,竹鸡还剩下三只。
打更那老大爷看看周围没有了别人,轻轻打开他的袋子看了看,小声对唐哲说:“小伙子,还剩下这三只吗,要不便宜一点卖给我算了?”
唐哲回道:“老人家,乱市不乱场,你要真心要,两只按原价,另外一只,算你五毛钱好了,反正也是经常得麻烦你。”
老头本想问问九毛一只卖不,没想到唐哲直接给他少了五毛,乐得便宜占,马上掏出钱来:“小伙子,你真会说话,你也没有麻烦过我,行啦,给我抓起来吧,我家里面那个,听到有人在卖竹鸡,这两天给我说了不下五次啦。”
唐哲给他抓了,用草绳绑好:“那你对婆婆太好了,这东西炖汤出来,又补又好喝。”
申二狗在一旁,好像还没有反应过来:“这就卖完了?”
这时,易解放就在楼上叫他:“小唐,卖完了就上来喝口开水。”
唐哲还以为他们在睡觉,想着晚一点再去,不想易解放早就起来了,在窗子里看着他把东西卖完,才叫他。
他应了一声,让申二狗在楼下看着箩筐麻袋和称这些东西,自己则是快速上了楼。
冯月芝又要去给他煮面条,他连忙制止了:“婶子,不用了,我和同伴一会儿去吃碗绿豆粉就行。”
“那行。”冯月芝说:“你昨天让我给你找的钢丝绳找到了,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你要的。”
说完,从墙边拿了过来,比麻绳粗不了多少,软软的,他拿在手上看了看:“正合适,婶子,多少钱,我付给你。”
易解放说:“说什么钱呢,这本就是厂里不要了的,你能用得着,你拿去用就是了。”
冯月芝也说:“就是,你拿去用就是啦,要是还要,我再去给你带几条回来。”
唐哲连忙说道:“那最好了,婶子,就是给你添麻烦。”
冯月芝笑道:“这有什么麻烦的。”说完,把倒好的一碗温水到他的手里。
唐哲接过来,吹了吹,小呷了一口,觉得不是很烫,想着申二狗还在楼下,道了声谢,就下了楼。
申二狗见他来了,问:“唐哥,我们现在是回去吗?”
唐哲把钢丝绳放在麻袋里绑好,说道:“走,我带你去吃绿豆粉。”
第20章 祖坟冒青烟
今天的木炭就卖了三块二,加上野鸡和竹鸡的钱,野鸡收入了二十一块二,竹鸡又收入了十八块五,一共四十二块七角钱,唐哲抽出两块来,递给申二狗:“这是你今天的工钱。”
申二狗没有敢接,说:“唐哥,帮你家干活,你已经给了那么多粮食了,怎么还要给工钱呢。”
他之前帮队上的人干活,只能供他一个人吃个半饱,家里的爷爷和姐姐只能眼巴巴地挨饿,而帮唐哲,还没有出力干活,就让他吃个撑,还带回了粮食到家里去,这种待遇,哪怕是村里最舍得的人家,也不曾有过的。
唐哲把钱塞到他的手上:“这钱你拿着,以后帮我干活,每天的工钱就这么多,但是,以后我就不会给你粮食了,要不然队上的人看见你经常从我家里拿粮食,我那个伯母肯定又要去乱说,影响不好。”
申二狗听到每天帮他干活都有这么多式钱,一天两块,一个月就多达六十了,他也听过队上有在县城工作的,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二十七八块钱,真是祖坟冒青烟,遇到唐哲这个贵人,看来这个冬天不仅不会挨饿,以后只要好好跟着他干,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他收了钱之后,唐哲又说:“你用这些钱,去供销社买点粮食回去,以后家里需要什么,就买什么,不过有一点,我要告诉你,财不可露白,多余的钱,你要找地方藏起来,免得别人看见得红眼病,到时候又乱扣一些帽子,给你们家里带来麻烦。”
申二狗重重地点了几下头:“还是唐哥考虑得周到。”
唐哲又说:“这种日子很快就会过去的,现在存一些钱,等不久地方包干到户之后,存着的钱会有大用处。”
“地方分包到户?”申二狗有些不相信,从他出生起,就是大家一起出力种田,一起吃大锅饭,一起分粮食,只是因为他家的成分不好,在队里,才能享受这不一样的待遇。
谁让他公参加过国军,站错了队,虽然只打过衡阳保卫战之后,他就逃了回来,毕竟他曾经参加过那边,那就是死对头。
“我们这种成分的家庭,也能分到地吗?”
“能分到的。”唐哲肯定地说。
申二狗眼睛里突然有了光,那是对前途的一种希望。
只要有了地,自己苦一点累一点,种出来的粮食,除了交给国家的,肯定能让一家人吃个饱。
唐哲没有说太多,明年年中,邛水县就会实行第一轮土地包干到户,还有大半年的时间,现在说什么都还早。
他把箩筐挑到肩上,对申二狗说:“走吧,先去吃点东西,然后去供销社再买点粮食。”
国营饭店早餐部的人每天都是半夜就起来上班,县城很多工人都要到那里去买早餐吃。
唐哲还是叫了两大碗素绿豆粉,两个人一人一大碗吃得底朝天,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去了供销社,申二狗只买了二十斤红苕,五分钱一斤,花了一块钱,还有一块钱,他贴身放好。
唐哲则是买了十斤大米和五十斤红苕,又买了一把十字镐。
供销社边上,就是国营商店,这里卖土杂货,主要还是收购,现在国家最缺少的就是外汇,很多皮毛,都会拿去换成外汇,一个地方的干部好不好,就是看这个地方的外汇创造得多不多。
往往外汇创收得多的地方,干部的提拔也很快。
国营商店的主任姓齐,叫齐春,三十多岁的年纪,听说是当过兵复员之后,就分配到了国营商店,为人很和气,唐哲听说过这个人,九十年代下岗之后,自己从商,赚了不少的钱。
虽然他是主任,但是商店一共就四个人,轮班休息。
唐哲到了商店里,今天正好是齐春在店里,唐哲上前打了招呼,问:“齐主任,你们这里通常收些什么货?”
齐春和那个店员正围着一个铁炉子烤火,炉子上的锑壶里,咕噜咕噜地冒着白气。
见到唐哲在问,他转过头来说:“看你有什么了,最好的肯定是皮子和药材。”
“野鸡收不不?”
齐春摇了摇头:“野鸡肉不收,不过公鸡尾巴上那两根最长的尾羽毛要收,什么黄鼠狼皮子呀
,兔子皮、山羊皮都要,只要你能搞得来。”
唐哲把他说的这些都一一记了下来,想着应该早一点来问问,抓的那几只野鸡尾羽还能再卖一点钱。
和申二狗出了国营商店,就直接回了八家堰。
到了打尖坳,申二狗说:“唐哥,我先把这些红苕拿回家里去了再来过。”
唐哲应了一声:“早点来,我们去把炭挑回来了好休息一下。”
申二狗回道:“我只是放了东西就过来。”
唐哲回到家里,母亲已经把饭做好,父亲唐自立今天也能下床了,坐在堂屋的火盆边身上穿的,仍然是易解放送的那些棉衣当中的一件。
他手里还用破碗片削着一根木头,唐哲知道,这是之前还没有做好的扁担,用碎碗片把它刮得更光滑。
“爹,你怎么起来了?”唐哲担心地问:“身上的炎消下去了吗?”
唐自立本来就消瘦的脸,更加消瘦,眼窝深陷,少了以往的血色:“伤口都干疤了,就是腰和腿还痛。”
唐哲放下箩筐:“伤筋动骨一百天,你应该多躺床上休息。”说完,过去把他手里的活给接了过来。
唐自立苦笑一声:“天天躺床上,睡得浑身痛,起来活动一下自在一点。”
唐婉纳着鞋底:“哥,还是你说得动爹,我说他一上午,他就是不听。”
陈秋芸从厨房探出脑袋来,问道:“阿哲回来了,二狗怎么没有和你一起来?”
唐哲说二狗回去放下东西一会儿就过来。
“那就等他来了一起吃吧。”陈秋芸又回了厨房。
唐哲也把箩筐里的十字镐拿出来,从柴堆里找了一根合适的木棍,比划了一下,当成镐把正合适。
等他弄好镐柄,申二狗也过来了,放下箩筐,从里面取出来一个布包,对着唐哲神秘兮兮地说:“唐哥,你过来看,这是什么。”
第21章 坐等猎物上钩
申二狗闪进堂屋里,把布包塞到唐哲手中,份量还不轻,好几斤重。
“是什么呀?”唐哲看他这神秘兮兮的样子,不禁问道。
申二狗像是一个打了胜仗的士兵,一脸骄傲地说:“你打开看看。”
唐哲把布包放在桌子上,打开来,里面是一层牛皮纸,打开牛皮纸,一堆金灿灿的子弹便滚了出来,足足有一百多颗。
他前世可是真真实实上过战场的,一看便知道,这是7.9毫米口径的步枪子弹,这种子弹威力巨大,稳定性强,用于汉阳造,中正式这些步枪,中正式是仿照德国1924式步枪,在1935年由巩宪兵工厂开始生产,是抗战时期的主要装备之一。申二狗得意地笑道:“咋样,这东西可是我公一直藏着舍不得拿出来的,他说是他在衡阳带回来的,当时枪在路上就换了大烟,只留下了这些子弹,他叫我交给你,说不定你能有用。”
唐哲看着这一堆子弹,说道:“这么多,得打多少野猪山羊了。”
申二狗也说道:“就是,你不是今天在问国营商店要不要野猪嘛,我回来就问我公,除了民兵连,哪里还能弄到枪,他说枪他没有,子弹倒还有不少,就拿给我带了过来。”
大队批斗了申厚植这个老兵痞数十次,也把他的家抄了无数回,从来没有人见过这些,唐哲在小时候也听一些老人讲,当时申厚植是大半夜回来的,身上除了裤叉子,什么东西都当了换大烟抽了,他母亲硬是没有要他进屋。
也不知道他是藏在了哪里,唐哲这次解决了他们一家吃饭的问题,他才舍得拿出来。
唐哲看着这些子弹,有些发愁地说:“唉,要是能搞到枪就好了。”
民兵连的枪,除了大队那几个人外,其他人基本是借不出来的,当然,他们的子女除外,比如说唐忠,要想从唐忠那边找关系去借枪,还不如不找。
唐自立说:“真要枪,就要找大队书记任德明,只要他同意,借来用一下没问题。”
唐哲知道他家的情况,因为伯父一家的关系,在大队里是爹不痛妈不爱的,要去找任德明借枪打野猪,说不准野猪到手,又被唐自强带着人来连猪带枪给弄走。
“爹,算了,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只有靠自己,大队标语上不是写着嘛,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等有了钱,我去县里买一把回来。”唐哲怕他爹去找任德明,到时候就坏了自己的事情:“今天解放婶给我找了几截钢丝绳,有了它,套套野猪山羊不成问题。”
陈秋芸见申二狗来了,忙把饭菜端上桌来:“快吃饭,二狗,饿坏了吧。”
申二狗笑了笑:“自立婶,我不饿,跟着唐哥干活,我顿顿都吃得饱饱的。”
等他坐上桌的时候,除了野鸡汤,还有一碗爆炒田鼠肉:“真香,这是什么肉?”
唐哲一笑:“这就是长尾兔,你不是吃过嘛。”
申二狗夹了一块放嘴里,吃下之后才说:“我们家以前吃的,一股子腥味,要不是饿得受不了,根本吃不下去。”
陈秋芸说:“坡上的野东西,就是腥味重,炒的时候,油要多,还要用酒烧一下,加上葱姜蒜这些去腥的,才好吃。”
申二狗一边吃,一边哂笑不语,他家不要说油了,自留地里种的东西,还没有长好,说不准哪天一放电影,又变成了一块荒地。
在八家堰大队,最怕放电影的,恐怕只有申二狗一家。
就连以前的地主老财姚世富,这几年也很少被拉出去批斗了。
唐哲其实清楚,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申厚植那种不低头的性格,哪怕被捆得血都流出来了,也不会低头认错。
这也是大家叫他申猴子的原因。
申和孙近音,有些和他平辈的,平时开起玩笑来,直接叫他大圣,批斗会就是个八卦炉。
如果他能低个头,认个错,哪怕他根本没有错,日子也许会好过得多。
申二狗也是那种不低头的性格,他虽然去讨饭,但是从来不在八家堰大队讨,去得远远的,在八家堰,帮别人家的忙,哪怕只有半块红苕,他也没有怨言,从来不多话,这也是环境影响的。
不过,从唐哲这里,他感觉到了尊重。
所以十五岁的他,干起活来,从来不偷懒,挑上一百三四十斤的东西,如怕压得他喘不过气,只要唐哲不休息,他也紧紧地跟着。
田鼠肉很快就吃完了,自从唐哲去卖炭换回了肉,家里的菜里有了油,以前一个人一顿饭要吃三大碗红苕,现在也只能吃一碗多就觉得饱了。
吃完饭后,唐哲和申二狗又挑炭,出门之前,他拿了两根钢丝绳带在身上,又带了一把沙刀(专砍伐用的砍柴刀)。
到炭窑的时候,发现昨天晚上那头野猪又来了去,而且还多了一串小一点的脚印,看来不止一头。
等他们把炭装好,唐哲看了看地型,炭窑门口是个绝佳的位置,每次进窑洞的时候,肯定要从那里钻进去,而且炭窑洞口本来就很小,每次进去,都是推着箩筐进去之后,人再爬进去。
他找来一根足有手腕粗、弹性很好的小树用来做伐杆,和申二狗用力把它钉在地上,再在窑门口用沙刀简单的挖了一个脚掌大的小坑,在小坑的中间,横插了一根拇指粗的树枝,把钢丝绳的一头绑在伐杆顶上,和申二狗用力把伐杆拉弯,拉成一张弓一样,另一头做成一个活结圈,沿着小坑边沿放着,再用一根带钩的树会钩起来固定住,一个套索就做好了。
然后又找来一些麻线粗细的小树枝,小心翼翼地铺在上头,再轻轻地洒上一层泥土,从外表看,根本看不出来。
只要有动物踩上去,触动钩在横枝上的树钩,钢丝绳在伐杆的拉动之下,一下子就收紧弹起。
按照上同样的方法,他们又在离炭窑十几米的地方做了相同的套索,那里两边都很陡,而且边上就有一棵手腕粗的金弹子,那便是天然的伐杆。
做好了这一切,唐哲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行啦,回家坐等猎物上钩。”
第22章 能不能借我十块钱
挑完一担炭回家,时间还早,他们抽空睡了一会儿,直到唐婉喊他们吃饭,俩个人才起床。
最近这几天,平均每天下来,唐哲还没有睡到五个小时,的确是有些犯困,不过现在有了申二狗帮忙,尽可以多增加一点休息时间,父亲的病情在逐渐好转,妹妹的感冒也完全好了,让他的担忧也完全放了下去。
看来重活一世,凭着自己的努力,是能改变自己一家人的命运,至少,这辈子,能够拥有足够的时间来陪家人。
人生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子欲养而亲不待。
能陪着亲人在一起,哪怕是再苦再累,心里也是甜的,睡得也更香甜。
唐婉叫了几声,才把他叫醒,申二狗已经起床去洗脸去了。
吃完饭后,他才想起来,中午出门得急,那些子弹还没有收,便问唐自立:“爹,那些子弹,你放起来了吧。”
“嗯。”唐自立现在听话,没有干活,就坐在火盆边上烤着火:“让你妈放在箱子里了。”
唐哲说道:“那就好。”
饭后,没有等再晚一点,他便喊着申二狗出了门。
今天他还带着十字镐,顺便在楼椽上扯了几个干辣椒,又在柴房抓了几把干草,。
申二狗不明白,也不多问,先是去松树林收了竹鸡,不多,只有十二只,看来天天来这里钓,竹鸡已经不再上当了。
他没有再在松树林放陷阱,而是去了大土地那边,昨天在那里钓到一只田鼠,他已经看到那田鼠洞了,等到了大土地,找到田鼠洞,从箩筐里拿出在屋里准备的干草和干辣椒,在老鼠洞口点燃,他在洞口吹着气,让申二狗到处看哪里在冒烟。
不一会儿,申二狗就找到了四五处冒烟的地方,唐哲让他拿着十字镐,把那几个洞都堵起来,只留一个出口。
等了十来分钟,终于看到留着的那个出口处,一个黑黑尖尖的脑袋冒了一下,又快速地缩了回去,如此几次之后,一只一斤多的田鼠从里面冲了出来。
唐哲早就已经拿着麻袋在老鼠洞的上方等着它,只见他一出来,他便扑了过去,那只老鼠便被装进了袋子里,不停地挣扎乱窜,却又逃不脱。
差不多半个小时,田鼠一家都进了麻袋,等了几分钟,再也没有跑出来的,他便灭了火,拿出十字镐开始挖起来。
挖了一下,又换申二狗挖,又过了十几分钟上,终于是挖到了田鼠一家的粮仓。
里面堆满了玉米稻谷花生之类的东西,申二狗大笑:“唐哥,你真行呀,这么多粮食,估计有二十来斤呢。”
唐哲也没有想到,这一家子居然这么能偷,一窝田鼠就偷了二十来斤,十窝?一百窝呢?
邛水县的人,不像北方那边一样,冬天去挖田鼠洞,如果不是重生,他也不会知道,一个老鼠洞里,会藏着一家人十来天的口粮,而且全是细粮。
申二狗虽然也掏田鼠吃,他也只是用烟把它熏出来之后,抓了老鼠就算完事。
等把这些粮食都装到袋子里,便去了千丘榜,在千丘榜,申二狗一直都盯着哪里有田鼠洞。
两人把上钩的野鸡收了,第一次在这边下钩子,得的比较多,十二只野鸡,有四只公鸡,还有一只田鼠,另外中了几只麻雀和一只喜雀。
麻雀虽小,也是肉,不论大小,照单全收了。
申二狗对他说:“我刚才看了,又发现几个老鼠洞,要不要挖了?”
唐哲摇了摇头:“这里全是田,一挖,就把田埂挖垮了,到时候少不了挨大队的批斗。”
一听到要挨批斗,哪怕里面是黄金,申二狗也不要了:“那算了,等明天再拿点干草来,把老鼠熏出来,你不说,婶子做的老鼠肉真好吃。”
唐哲说道:“熏老鼠的事情,我们要放在后面,等过年那几天没有事情做,可以来熏一些出来,拿回去用盐腌了,再用柏树枝熏一下,比腊猪肉还好吃。”
申二狗狠狠咽了一口口水:“唐哥,你别说了,说得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唐哲看他那个样子,说道:“好啦,我们以后还会打更多的猎物,眼光要放长远一点,不要满足于老鼠。”
申二狗嘿嘿笑道:“可是,每天都能吃得上婶子做的老鼠肉,我觉得就是最幸福的了。”
“你要想想你公还有你姐,我们活着,就是要让家里人过得更好。”唐哲不想让申二狗只想着吃,要建立起自信和理想。
申二狗听到唐哲这样说,神情便暗了下去,紧跟在他的身后。
走了没有多远,唐哲便转去了观音洞,那里也是一片大树松和杉树林,夏天的时候,里面的竹鸡成群结队的走来走去。
唐哲把一些要领和申二狗说了,两人分开行动,三十来个钩子,没有用多少时间就放好了。
回家的时候,应该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半左右,没有时间,只能靠估计。
唐婉还坐着纳布鞋,母亲和父亲都已经睡觉。
见到他们回来,忙去烧水,唐哲仍然让她多烧一些,唐婉懂事地答应了。
今天的锅里已经掺了大半锅,灶堂里一块木头冒着烟,没有明火,但是锅里的水一直冒着热气。
她先舀了一盆端出来,让唐哲他们洗脚,然后再去灶里加一把火,让它烧得更旺。
唐哲洗好脚,唐婉已经把水烧开了。
他把袋子在地上摔了一下,田鼠一家还没有从烟熏中反应过来,一下子就去了西天。再把它们倒在地上,放了血,再丢到木盆里烫了一下。
申二狗洗好了脚,也赶来帮忙,没多大会儿功夫,田鼠一家人便整整齐齐地躺在了木盆里,等着唐哲给它们开膛破肚。
等弄好了之后,用盐腌起来,才去床上睡觉。
刚躺下,申二狗叫了他一声。
唐哲问:“什么事?”
“我、唉……”
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唐哲说:“有什么话就直说吧,看我能不能帮到你。”
申二狗红着脸:“我、能不能借我十块钱。”
第23章 管粮的不怕肚饿
申二狗怕唐哲不借,忙说道:“我一定会还你的,以后这段日子,我的工钱你就扣下来,好吗?”
唐哲坐起身,从箱子里拿出来十块钱递给他:“你先拿去用吧。”
申二狗连连说谢,停了一会儿,他继续说:“我今天回家的时候,发现我姐感冒了,发着高烧,我公在给她煨岩马桑姜茶。”
唐哲问:“严重吗?”
申二狗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我也不知道,自从秋天的时候,我公种在后山种的东西被大队没收了,又把我们家抄了一遍,连衣服被子都抄走了,我和我公还好,有两件衣服,我姐连条裤子都没有,床上只有被套和一堆稻草。”
唐哲知道申二狗家困难,没想到他姐已经连衣服都没有了,怪不得前世的时候,他们一家都死在这个冬天,大概不完全是因为饿。
“唉,这个吃人的社会。”唐哲暗自叹了一口气,想到他伯父家还有腊肉吃,而申二狗家要去讨米,要不是他重生过来,他们这吃完姚家退回来的那几十斤红苕,也只能靠挖野菜熬到开春,甚至要熬到秋收,才能吃上一顿饱饭。
申二狗又说:“我今天在供销社看到有卖布和棉花的,我想去扯一点布,再买两斤棉花回来,让我姐做一身衣服。”
唐哲拍了拍他:“你这样做是对的,任何时候,我们家人都排在第一位。”
刚刚准备舒舒服服地躺下来休息一下,身体都已经沾上床铺了,但突然像是脑海中闪过一道亮光似的,又猛地坐直了身子。紧接着,朝着里屋大声呼喊起来:“婉婉啊,我之前给你买的那个安乃近不知道还剩下多少呢?”
这梵净山一带的房屋建筑风格十分独特,几乎清一色是以木头作为主要材料搭建而成的。
其中大多数房子要么采用五术三瓜的结构,要么就是三柱两瓜的样式。
而他们家这座房子呢,则属于五柱三瓜的构造,可惜呀,屋顶并没有铺上瓦片,而是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茅草。
由于条件有限,他家的房间布局也比较简单紧凑,他自己所住的这间卧室跟唐婉的那间仅仅只隔了一堵仅有两厘米厚的木墙而已,所以隔音效果简直差得不能再差!
这边唐哲话音刚落,里屋立刻就传来了唐婉清脆的回应声:“哥,还有呢,我马上给你拿出来哈!”没过多久,唐婉便急匆匆地走了出来,手里拿着剩余的八包安乃近递到了哥哥面前。
唐哲赶忙伸手接过去,转头看向躺在一旁的申二狗说道:“二狗,你赶紧把这些药带回去给你姐姐,让她冲点儿水喝下,记住,每次只能吃一包,每天总共喝三次就行,今晚你就留在家里好好睡觉吧,等明天早上鸡叫的时候,你再来找我,咱们一块儿去县城。”
申二狗听后连连点头答应,迅速将身上原本脱下来的衣服又重新穿戴整齐,然后小心翼翼地从唐哲手中接过那些安乃近,并开口问道:“唐哥,这些药一共花了多少钱?到时候直接从我工钱里面扣除就行了。”
唐哲说:“你快去吧,救命的药是不谈钱的。”
等申二狗出了门之后,唐哲才吹灯睡觉。
鸡叫头遍的时候,唐哲穿衣起床,他刚打开门,就看到申二狗站在屋檐下来回走动,手放在嘴边不停地哈气,眉毛上都冻出了冰碴子。
“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进屋?”唐哲家的大门,就是两块木板插上,只需要取下来就可以了。
申二狗哈了一口气:“我也是刚到。”
唐哲看得出来,他是怕睡忘记了,估计很早就过来的,只是不好意思叫他起床。
“快进屋先烤一下,你姐好些了吗?”
“嗯,吃了你给的药,好多了。”
唐哲洗了把脸,申二狗已经把两挑担子整理好,他把十二只野鸡的尾羽都扯了下来放在一边,然后再把野鸡分成两个麻袋,全装在了他的担子上,唐哲这边,则是把十二只野鸡装在上面。
当他们抵达县城时,先是去了老地方,摆在眼前的木炭早已被他人预订一空,年关越来越近,带来的野鸡和竹鸡同样颇受人们欢迎,没过多久就销售一空。
将所有东西收拾妥当之后,两人感到肚子开始咕咕叫起来,唐哲带着他先是去吃了一碗绿豆粉,填饱肚子之后,接下来便是前往供销社采购所需物品。
一走进供销社,申二狗询问起花布和棉花的价格。
售货员微笑着回答道:“每尺四毛五分,棉花九毛八一斤。”
听到这个价格,申二狗心里暗自盘算着需要购买多少尺布和多少斤棉花才合适。
然而,对于具体的数量,他却始终无法确定下来,只见他一会儿伸出手在空中比划着大小,一会儿又皱着眉头苦思冥想,模样甚是滑稽。
站在一旁的唐哲见状,连忙开口说道:“给他称六斤棉花,再扯六尺布吧。”
售货员听闻此言,手脚十分麻利地按照要求为申二狗称好了棉花,并扯下了整整六尺的花布。
事实上,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如果普通人手中没有相应的布票或者粮票,那么想要买到粮食和布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论处于哪个时代,总会存在一些渴望通过各种途径来增加收入的人。
管水的不愁水喝,管粮的不怕肚饿。
这些掌握着一定资源或权力的人,总是能够想方设法满足自己的需求。
只要要的数量不是很大,通常这种小县城都能够买得到。
而且就在今年,远在渐省温州,第一张营业执照已经批准备办理出来,也就预示着改革开放正式开始,他们上着班,看着报,能够比普通人更先知道第一手信息。
回家的路上,申二狗把手上剩下的钱交给唐哲:“唐哥,这些钱我暂时用不到,先还给你吧。”
唐哲没有接,说:“钱你先留着,反正你还要给我干活,以后也要给你工钱。”
“我、我怕……”申二狗吞吞吐吐地说:“我怕万一被大队的发现我姐有了新衣裳,又带人来抄家。”
第24章 套中了一头野猪
打从申二狗记事起,他们家里最常发生的事情就是挨批斗、抄家,也难怪他会怕。
唐哲则知道,这些事情,不过是大队的人拿着鸡毛当令箭,只为一己私欲而已,他安慰道:“你不用怕,多出来走走,你会学到很多东西,就会发现,他们做的是错的,但是并不代表没有人能管得了他们,除了大队,还有公社,还有区公所,还有县政府,八家堰并不是姓吴。”
申二狗还是很怕,说:“唐哥,要不,还是先放你那里吧,我拿在身上,又没有用处,万一弄丢了呢?”
唐哲见他坚持,也就接了过来:“行吧,你需要的时候,来我这里拿就行了。”
一路上两人都沉默不语,各自想着心事。不知不觉间,他们便来到了打尖坳。
申二狗率先回到家中,今日的他心情格外舒畅,脚步也显得轻快许多,因为他带回了棉花和布,这意味着申大凤不仅不会再受严寒之苦,甚至能够下床活动,帮助家里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儿,待到春天来临之际,她同样可以像其他人一样每天赚取五六个工分!想到这里,申二狗脸上不禁洋溢出幸福的笑容。
唐哲回到了自己家中,一进门,他就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递给母亲,并说道:“妈,您把这些钱收好了放在身上。我常常不在家,要是遇到突发情况急需用钱的时候,也能应个急。”
这段时间以来,唐哲通过各种方式已经赚到了好几十块钱,但在如今这个年代,钱可并非万能之物。购买任何东西几乎都需要相应的票据,如粮票、布票、油票、肉票等等,即便拿着钱前往供销社购物,有时工作人员还会摆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来。
不多时,申二狗也赶来了,于是,大家围坐在一起匆匆吃完饭后,便挑起早已准备好的箩筐和麻袋,朝着炭窑的方向出发了。临行前,唐哲还特意带上了一把锋利的斧头,并将其别在了腰间,以备不时之需。
尚未抵达炭窑之时,便听到有动静,二人心中一紧,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前行的步伐。
待到临近炭窑,眼前的景象让他们大吃一惊:原本立在炭窑门口的伐杆已然消失无踪,而在不远处的套索之上,竟牢牢套住了一头体型硕大、估摸约有一百四五十斤重的野猪!
申二狗高兴得跳起来:“哈哈,唐哥,套中了,这么大一头野猪,真的套中了。”
这头野猪显然察觉到有人靠近,顿时变得狂躁起来,只见它张开血盆大口,疯狂地咬合着,发出“哐哐”的巨响,嘴里喷出的白沫四处飞溅。
仔细观察之下,可以发现它的前脚已被套索紧紧束缚,但由于其体重过重,即便伐杆已然弹起,却依然无法将这庞然大物吊起。
此时的野猪依旧弯腰站立,它的两条后腿尚能触及地面,于是便拼命地奔跑起来,然而每次跑出一段距离后,都会被身后的套索无情地拉回到原地。
唐哲见状,心知这野猪正在发狂,尽管自己手中握着一把斧头,可那斧柄不过区区一米长短,面对如此凶猛的野兽,他着实不敢贸然上前。
一旁的二狗手持沙刀,迅速在周围寻觅到一根如同刀柄般粗细的六股筋,这根六股筋长足有一丈有余,二狗手脚麻利地将其中一端削成尖锐状。
随后,他与唐哲一同小心翼翼地逼近那头野猪,找准时机,两人齐心协力,将手中尖锐的六股筋狠狠地朝着野猪的心脏部位刺去。
野猪遭受这突如其来的攻击,疼痛难忍,瞬间爆发出更加强烈的挣扎。
唐哲只觉一股巨大的力量从手臂上传来,震得他整条胳膊都麻木不堪,虎口处更是传来一阵阵钻心的剧痛。
幸运的是,没过太长时间,那头凶猛的野猪终于停止了它那令人胆寒的嚎叫声。它又奋力挣扎了几番后,最终彻底安静下来,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
唐哲见状,紧绷的心弦稍稍放松了一些,他紧握着手中的斧头,深吸一口气,然后用力一挥,将那根用来困住野猪的伐杆砍倒在地。
做完这一切后,唐哲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一般,双腿一软,直接瘫坐在了地上。他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这可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与野猪展开如此惊心动魄的搏斗啊!以前从未亲身经历过这种场面的他,一直认为“一猪二熊三老虎”不过是老一辈人口中的夸大其词罢了。
而且,当得知父亲曾经被野猪咬伤时,他心里甚至还暗自揣测,或许只是父亲当时运气太差,再加上逃跑速度不够快,所以才会遭此厄运。
然而,直到今天,当他自己真正遭遇这头受伤发狂的野猪时,他才深刻地领悟到这句话背后所蕴含的恐怖真相。
只见那根用于捆绑野猪的钢丝绳已经深深嵌入了它的皮肉之中,甚至连森森白骨都裸露了出来。
可即便伤势如此严重,野猪依然毫不屈服,越发疯狂地挣扎着。
每一次的扭动和冲撞,都让人感到心惊胆战。若不是有申二狗及时出手相助,单凭他一人之力,恐怕根本无法应对这般凶猛的野兽。
就这样静静地坐了好一会儿之后,唐哲突然感觉到一股寒意从脊梁骨上涌起。
他低头一看,这才惊觉不知何时,自己的身上竟然冒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一阵寒冷的山风呼啸而过,吹打在他湿漉漉的衣衫上,顿时令他浑身打起了寒颤。
唐哲又去炭窑前看了看,那头野猪的脚印更大,应该不低于两百斤,由于太大,他们的伐杆不是天然的,而是砍来的树插在地上,几十斤的小动物伐杆伐起之后,它们就会四脚离地,就算挣扎,也使用不上力,但是两百多斤的庞然大物,小小的伐杆根本支撑不起它的重量。
只要它的脚还在地上,就能使得出力,连同伐杆和钢丝绳一起拖着跑了。
“二狗,你先把那头猪解开,钢丝绳收好,我去找一下这头,看看能不能找到。”
申二狗坐在地上,毕竟他比唐哲还要小四五岁,虽然把野猪杀了,这个时候还没有完全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直到唐哲再次叫他,他才反应过来。
唐哲知道,这头野猪虽然大,但是脚是却被一根钢丝绳紧紧套住,钢丝绳的另一头,还拖着一根五六米长的小树,走过的地方,留下一串长长的拖痕。
于是,它跑,他追,它屎尿横飞。
第25章 困兽
跟着足迹走了没有多远,来到一个山岭上,这里视野相对于树林中,要开阔许多,四处看了一圈,发现前面一百来米的地方,有一丛树木上,积雪不断滚落下来,不时还传来几声猪叫。
看来就是那里了。
唐哲紧握着申二狗做的简单长矛,慢慢向那里靠近,地上的积雪,被那头野猪踩出一串脚印,一路上,不断有雪迹滴落。
受伤的野猪,哪怕是遇到下山的猛虎,它也敢硬碰硬。
正所谓“一猪二熊三老虎”,其中所讲的老虎,其实在受伤之后往往不敢恋战,当它们遭遇人类时,通常会选择躲避而非正面交锋。
然而,野猪却与老虎截然不同,平日里,野猪见人便会撒腿狂奔,但若是其自身受到伤害,那情况可就大不相同了,此时的野猪会变得异常凶猛,主动且毫无差别地对人类发起疯狂攻击。
这片树林之中并没有可供行走的道路,只有野兽们踩踏出来的小径。
这头受惊的野猪在逃命之际,完全失去了理智,根本不会按照平日惯常走过的兽径逃窜,它慌不择路,专挑那些林木茂密之处一头扎进去。
仅仅一百多米的距离内,有很多地方都布满了各种杂乱的树木和荆棘,若想顺利通过这些地段,全得依靠手中的斧头披荆斩棘,开辟出一条勉强能够通行的小道。
就这样艰难前行了大约十来分钟后,终于在前边十几米远的地方发现了那头野猪的身影,只见它的前脚已经被预先设下的套索牢牢套住,而后方的伐杆则恰好卡在两棵大树之间,使其进退不得。
唐哲屏气凝神,小心翼翼地向前挪动脚步,每一步都显得格外谨慎,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清楚套索是否套得牢实,会不会有挣脱的风险。
随着他逐渐靠近目标,或许是因为人类身上特有的气息愈发浓烈,那头原本还站立在那里的野猪突然间像是嗅到了什么令其不安的味道一般,猛地抬起头,用力嗅了嗅空气。
下一刻,只见这头体型巨大的野猪瞬间发狂,犹如怒海狂涛一般四处乱窜起来。
唐哲定睛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心中暗自惊叹:“我的个老天爷呀!这竟然是如此大一头猪啊!”
眼前的野猪身躯庞大,粗略估计足有三百多斤重,它肩部的鬃毛已经泛黄且出现了分叉,看上去坚硬而锋利;尤其是那两根长长的獠牙,闪烁着寒光,宛如两把明晃晃的圆月弯刀,令人望而生畏。
然而面对这般凶猛的庞然大物,唐哲并未惊慌失措,他迅速从地上捡起几块石头,朝着野猪狠狠砸去,受到惊吓的野猪虽然暂时止住了前进的步伐,但很快又围绕着旁边的两棵大树打起转来,这一切正合唐哲之意。
当野猪围着树转圈的时候,钢丝绳被不断拉紧、缩短,最终使得野猪无法再自由行动,只能紧贴着树干,动弹不得。
尽管此时野猪已身陷囹圄,但它那双血红色的眼睛依旧死死地盯着唐哲手中握着的自制长矛,眼中透露出无尽的凶光与敌意。
唐哲深知此刻的野猪依然十分凶猛,贸然上前攻击绝非明智之举,于是,他稳稳地站在距离野猪不远的地方,时而朝它投掷一块石头,时而发出一声吼叫,通过这种方式,既能持续给野猪施加心理压力,同时也有助于加速其体力的消耗。就这样,一人一猪僵持不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果然那头野猪中了计,只要唐哲发出一声吼,或是丢去一块石头,它就要乱动乱窜一阵子,前左腿处,钢丝绳随着它越动套得越紧。
随着时间慢慢过去,到后来,唐哲发出的吼声,哪怕是把石头扔在它的身上,它也不再乱动,而是一直盯着唐哲。
他以为那头野猪已经力竭,拿着长矛对准它的心脏处就刺过去,没想到那野猪见他手中的矛刺过来,拼了命的逃,在惯性的作用下,竟然翻了个身,刚好躲开他的一刺,重重地摔下来,又把那长矛压在了身下。
唐哲用力想拔出来,但是没有成功,好在那野猪很快又站了起来,他拣起长矛,准备再次刺出。
野猪好像懂了他接下来的动作,竟然开张嘴啃起自己被套住的左腿,原本就已经被钢丝绳套住而肿胀的左腿,在它的啃咬下,变得血肉模糊。
唐哲一下子被惊呆了,他只听说过狼被夹子夹住之后,为了保命,会忍痛咬掉自己被夹的那条腿,没想到这只野猪在性命攸关的时刻,也会这么做。
吃惊也仅仅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如果这个时候他再不动手,等到下一刻那野猪咬断自己的腿,挣脱束缚,仅凭唐哲一个人的力量,将不是它的一合之敌。
只见他迅速调整姿势,双手紧握长矛,然后猛然发力,从另一个刁钻的角度再度向那头凶猛的野猪狠狠刺去!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头狡猾而敏捷的野猪仿佛在屁股后面也多长了一双眼睛似的,就在长矛即将刺中的瞬间,它突然猛地将身子一甩,结果,唐哲全力刺出的这一击仅仅只是刺在了野猪的屁股上。
尽管长矛深深地扎入其中,但这样的伤势对于皮糙肉厚且凶悍无比的野猪来说,并不能构成致命的伤害。
唐哲的这一轮攻击不仅没有让野猪减缓其疯狂啃咬的速度,反而像是彻底激怒了它一般,使得它变得越发狂暴起来。
它张开血盆大口,更加凶狠地撕咬着,每一口都带着巨大的力量,它的前膝盖处早已惨不忍睹,皮肉已经被硬生生地咬掉了大半,白森森的骨头和青筋完全暴露在外,触目惊心,只需再有那么几下撕咬,野猪便能轻而易举地挣脱束缚。
面对如此危急的局面,唐哲根本无暇思考太多,此刻,摆在他眼前的只有两条道路:一是选择放弃,就此认输;二是拼尽全力,与这头凶猛的野猪决一死战。
然而,放弃这个选项对于唐哲而言,是绝无可能的事情。
再次紧握长矛,又是一击刺出,同样被它一摆身子,这次刺进了肚子里,野猪嚎叫几声,不断地扯着被套住的那只脚,皮肉已经完全咬掉,只剩下筋还连着。
就在他准备再次刺出长矛的同时,那野猪猛一用力,竟活生生将连着的筋扯断。
第26章 博杀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还没有来得及刺出的长矛停在了空中。
这个时候那野猪已经和他面对面,本来申二狗做的临时长矛,也在他的一次次刺杀当中,变得钝秃。
那头野猪喘着粗气,断掉的那条左腿处还不停地流着鲜血,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唐哲。
他和这头野猪距离离得太近了,不过三四米的距离,只要稍一动作,他根本来不及逃跑,眼睛看着野猪,脚下开始慢慢后退移动。
那野猪好像知道了他的心思,呼呼地喘了几口气,哐哐咂巴着满是鲜血的嘴,一低头,朝他冲了过来。
唐哲只得往旁边猛地一扑,刚好扑到一根树藤上,野猪与他擦身而过。
还没有等他站起身来,那头野猪又掉转了身子,张着大嘴,朝他冲过来。
他被树藤缠着,一时间动弹不得,只能紧紧地握着手中的长矛,眼睛一闭,心里骂着苍天,刚重生过来几天,难道就要挂了吗?
突然感觉手中握着的长矛,好似千万巨力往后推着,让他握拿不住,速度之快,手掌心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感。
再次睁开眼睛,眼前是那一头巨大的野猪脑袋,两只眼还是死死地盯着唐哲,只不过眼睛之中,少了许多光。
细看之下,原来那三条腿的野猪张着嘴冲过来,唐哲手中的长矛正好刺进了它的嘴里,它前腿断了一条,根本刹不住脚,在惯性的作用下,长矛顺着它的嘴,一直刺进肚子里。
本就伤痕累累的野猪,这个时候,再也没有了求生的欲望,全身的力一泄,倒了在唐哲面前。
“唐哥,你也太猛了吧,一个人就干掉了这么大的野猪?“
申二狗那边刚把那头野猪放下来,因为那里地方比较窄,他又弄了两根木棍,把野猪搬到木棍上,拖到了炭窑前,见唐哲去了许久还没有回来,又听到这边有野猪叫,便顺着脚印就跟了过来,刚好见到唐哲手中的长矛刺进这头野猪的嘴里。
唐哲回过神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非洲儿子死爹——黑(吓)死老子啦。”
申二狗连跑带滚地滚到唐哲跟前,围着那头野猪转了几圈:“我的个天老爷耶,这猪怕是有三百多斤啦。”
唐哲从树藤上爬起来:“差不多吧,现在就是想办法把这两头猪给弄回去。”
申二狗说:“不如把它们埋在雪堆里,一天拿一点去卖,要是一次性拿回去,我怕大队上的那几个家伙又来找麻烦。”
唐哲却说道:“这玩意儿天生地养的,和大队有什么关系?我们一没有耽误大队的工作,二没有要他一分工分,他们还敢来明抢不成?”
申二狗却不这么认为,反驳道:“你不知道吴良,还不知道你伯爹伯妈的为人吗?”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按我说的办吧,他们不惹我便罢了,要是他们真想巧取豪夺,我也正好新仇旧恨跟他们一起算。”
申二狗见唐哲这么有信心,也不再劝,而是说:“就我们两个人,肯定要分几次才能弄回去,光这一头猪,我怕就要分两次。”
唐哲想了想,申二狗说得也有道理,两个人,勉强能抬得起三百多斤的东西,但是这深山老林里,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空着手走还费力,更不要说背负着上百斤的重量。
“要不我们把小的那头先抬回去,再找两个人来帮忙抬这一头。”
唐哲点了点头,说:“你砍一些树枝,我们把这头猪盖一下。”
这头猪一直嚎叫不停,说不定已经被别人听到了。
山上打的东西,只要还没有离开大山,见者有份。
这是梵净山猎人有史以来的传承。
两个人把箩筐收到炭窑里,就从箩筐上解了一根棕索,砍了一条丈二木棍,把野猪的四条腿绑了,再把木棍穿过去,就这样两个人抬着一头一百五十多斤的野猪,慢慢往家里走。
到家的时候,已经下午了,今天没有下凛沫沫,但也没有开雪眼,大队里没有事情做,三三两两的人们,无非就是串门摆龙门阵。
见到唐哲和申二狗抬着一头野猪回来,还没有到寨上,一群人就围了过来。
“二狗,你们是在哪里打的,这猪不小么。”
“不是我打的,是唐哥打的。”申二狗回道。
“唐哲,你运气好呀,这么大的野猪都能打到。”
“就是,唐哲,你走运了,今天都去你家打平伙吧。”
“还是你厉害,比你爹强,你爹被野猪咬了好些了吧,你打到这头猪,算是替你爹报了仇。”
……
一群人七嘴八舌地说着。
很快就跟到了唐哲家。
早有人跑得快的,已经提前给陈秋芸说了,一家三口都站在院坝里等着。
看看快到家了,唐自立对陈秋芸说:“他妈,你还不快点去烧水。”
陈秋芸一拍脑袋:“你看,我光高兴着看他打了多大的猪,都忘记正事儿了。”
唐婉也跟着说:“妈,我去烧火去。”
母女俩进了屋,就有人在唐自立面前夸唐哲:“自立,你看你儿子现在出息可大了,年纪轻轻,就能打来这么大的野猪,真是了不得呢。”
“就是,他又没有枪。”
“自立哥,你帮我问问你儿子,这猪肉卖不卖呀,已经腊月十八了,综合农场的猪都还不杀,没有肉分,肠子都快生锈了。”
“等综合农场的猪,恐怕要等到胡子白哦,我听说前天又死了一头二十多斤的,被队里几个就分了。”
“什么?才二十多斤?上春就买的猪娃,喂到现在差不多一年了,少说也有两百多斤,那几爷崽心也太黑啦。”
另一个人忙拉住他,用手指了指唐自立家后面:“你小声点,就不怕别人听到了,过年放电影拉你去站木马(木工用来搭木头用的三脚木马)。”
那人一听,眼睛往唐自立家屋后看了一眼,便不再作声。
唐哲和申二狗抬着猪,快到家的时候,刚好碰到唐自强从屋里出来。
第27章 人少好过年
“耶,唐哲,运气不错呀,打了这么大一头野猪。”唐自强其实在屋里就已经听说了唐哲打到野猪的事情,一直在窗子边上看着,直看到他们俩都走到屋旁边了才出来。
唐哲嗯了一声,不想多说什么,兄弟是他的亲伯父,父亲和母亲从小也和他说了很多次,长辈之间的矛盾他们自己会解决,作为晚辈,该尊敬的,还是要尊敬。
但是由于吴莲芯和唐忠的关系,加上唐自立被批斗几次,个中原因,也是因为吴莲芯在当中作怪,唐自强又是个没有主意的人,所以唐哲对他,并没有对伯父那种亲情的尊敬,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村里的路人。
唐自强见唐哲没有向以前一样热情地和自己打招呼,也不多说什么,一甩手就回屋里去了。
两家就屋前屋后,相隔不过十几米。
唐哲和申二狗把猪抬到院坝里头,围着的一些邻居帮忙接了下来,唐哲和申二狗已经满头大汗,坐在院坝的板凳上休息。
唐自立拱了拱手,对着围观的邻居说:“今天就要请大家帮个忙了。”
唐哲也说:“要辛苦各位堂公伯叔些,帮忙把这头猪弄干净。”
围着的基本都是些男人,也都是唐家本家的,见父子俩这么说了,便撸起袖子,各自分工,开始干起活来。
唐家没有大木盆,唐老三就去自己家里带了一口回来。
唐华则是把家里杀猪专用的案板带了上来。
唐援朝从家里带了两把杀猪刀,他公辈就是远近闻名的杀猪匠,他到了院坝,把杀猪刀放在一边,拿出一根一米五左右的钢筋,一头磨成半圆,另一个则是弯成了一个圆环,梵净山本地人称这个东西为“挺杖”,他把挺杖靠在猪身上,从发黄的刀盒里取出一柄刀,在野猪的后腿处划了一个口子,然后把挺杖从那个口子里捅到野猪身体里面,在全身的皮下捅了几次。
放下挺杖,他便对着后腿那个口子用力的吹气,两个腮帮子鼓鼓囊囊的一松一紧,像是在练蛤蟆功。
唐自洪则是拿起洗衣服的锤衣棒,不停地在野猪身上敲打,敲打也要讲究技巧,唐援朝的气吹到哪里,他便在哪里敲一下,赶着气往更远的地方走。
没有多久,这头野猪足足胖了一倍,气鼓鼓地睡在案板上,唐援朝从腰后抽出几根早已经准备好的糯谷稻草,把它绑严实。
没有带工具的,就在院坝里烧了一堆火,等着陈秋芸母女俩把水烧开。
唐自强在上面的院坝里看到下面的场景,骂了一句:“狗日的些贱皮子,帮生产队里干活没有见这么积极。”
吴莲芯哼了一声:“都是一个队的,打到了东西回来,就要大家分才是。”
唐自强白了她一眼:“你以为还是以前啊,他自己利用私人时间去打的,又不是集体干活的时候打的,哪里能说没收就没收。”
吴莲芯说:“是你自己没本事,你收不来,我哥可收得来,你等着,我这就去找我哥。”
唐自强骂了一句:“你这个婆娘,还要不要逼脸,老二被野猪咬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让你哥从大队里出一些粮食来给他们过个冬?”
毕竟是自己亲兄弟,虽然不对付,但也不至于让他饿死。
他却不知道,和自己同床共枕的枕边人,却一次次想要自己的兄弟一家饿死算了。
吴莲芯根本不理他,他这个大队的会计,要不是因为吴良的支持,根本轮不到他来做。
唐哲家,锅里的水很快就烧开了,众人端起盆,把开水在那野猪的身上先淋了一遍,然后用手试了一下。
“烫来了。”唐援朝学着他老汉,就你一个真正的杀猪匠,拨了一挫鬃毛,没有费劲,便拨了下来。
留下两个人端开水外,剩下的人七手八脚地围着野猪拨起毛来。
一直九十年代中期之前,这里就流传着一句话:“人多好种田,人少好过年。”
虽然靠劳力吃饭的时代,人力就是第一生产力,但是自古以来这里就是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人无三分银的穷山恶水之地,人均下来,八山一水一分田,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实行机械化耕种。
集体的时候,干活是大家一起干,到土地包干到户之后,不管地少地多,农忙时节,都要开一次“大帮”,所谓的大邦,就是几家人的劳力一起出动,先帮了甲家,再帮乙家,这样轮流着来。
哪怕是地方下了户,贫瘠的土地,一年的收成下来,也很难养得活一家人。
所以就有了那一句话的流传。
唐哲和大家一边干着活,一边吹着闲谈。
无非是一些怎么打到的,在哪里打到的。
唐哲也如实说了,反正大家都知道他每天都去炭窑挑炭,野猪冬天睡炭窑的事情,又不是什么秘密。
没有多久,就把猪毛都处理干净,唐援朝用刀先在猪背上从头到尾划了一刀,雪白的猪膘就露了出来:“耶,这头猪膘还厚呢,足有三指宽。”
“狗日的,吃这么肥,没少偷大队的庄稼吃吧。”
“大队上那点庄稼能顶得到冬天,肯定是在山里找草根吃,听说野猪不光会找草根吃,还会找药吃呢,野猪肚就很值钱,不过现在也不知道还有人收没有?”唐援朝这些,全是听他公或是他老汉说的,他也就记了下来,当成故事讲给别人听。
陈秋芸端着一个盆子,站在一旁问:“援朝,弄好了吗?先割十斤来,我去炒起,大家下杯酒喝。”
唐援朝笑着回道:“二婶,马上就好,伙计们,加把劲呀,主人家一下子要炒十斤肉,今天这点力气,要对得住这顿刨汤才行哦。”
众人一阵大笑,喊着一、二、三,把它翻了个身。
唐援朝把猪头割下来,挂在院坝边的一棵毛桃树上,然后开膛把内脏取了,唐哲拿着一只箩筐接着内脏,猪肝猪腰这些,交给了陈秋芸,然后又在脖子上割了一刀肉,手拎着上下掂了掂:“二婶,十斤只多不少。”
陈秋芸正要去接,就见一个五十几岁,穿着一身军大衣,手里拿着旱烟袋的汉子在院坝坎下吼道:“集体的山林里打的东西,你们不交公,还私自瓜分,我看你们是想挨批斗了。”
第28章 无良心
大家一听声音,就知道这是大队长吴良来了。
唐哲转头看去,就见吴良带着几个小队长、民兵连的几个班长,一行十来个人,气势汹汹地冲上了院坝。
“你们干什么呢?还有没有王法了。”吴良颐指气使地吼着。
整个八家堰的人都知道,解放前,八家堰还不叫村,也不叫大队,称为八家堰堡,后来改叫村,再后来,又称为大队,解放前,他便是堡里的文书,解放的时候,他第一个站出来,揭发了原来的堡长唐文辉的“种种罪行”,最后唐文辉被抓到区公所枪毙,他则顺利的当上了村长,后来又任大队长,这一当,就是快三十年。
因为大山里信息闭塞,三两年见不到一次领导,所以,他在这里,便成了真正的土皇帝。三年自然灾害时候,八家堰村饿死近一半人,便是吴良指使的,人多地少,人太多了,早晚要饿死,不如将就这个机会,饿死一批。
原本人口占多数的唐家,现在的人口远远不如吴家多,用当时吴良的话来说:“唐家山就那几亩地,根本用不到这么多的人,留下唐自强家做人种,其它都饿死算球。”
背地里,除了吴姓外,其他几个姓的人都叫他“无良心”。
他这一吼,所有人都停了下来,站在原地不动,生怕惹了他生气,目光都盯着唐哲。
吴良走到院坝里,拉了一根板凳坐下:“唐自立,你说你这么大个人了,队里的大会小会参加了不少,怎么没有学习到要领呢?”
唐自立忙点着头,从身上摸出一个用塑料纸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包来,打开里面,是几张旱烟叶,双手递到吴良面前:“吴队长,请抽烟。”
吴良一下把他的手拍开:“烟就不抽了,不过,这头猪我们要带去大队。”
吴良来的时候,唐哲刚放下内脏,手里拿着一把杀猪刀准备和唐援朝一起把肉分成小块,见吴良不光对他父亲一点不客气,还想要抢走自己的劳动成果,站了出来,眼露凶光地问:“哪条法律规定的不能打猎?”
吴良知道唐哲,和他老子一样,永远是个好好先生,出了名的懦弱,姚家退了婚,他连个屁都不敢放,见唐哲站出来,他只是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没有说不能打猎,但是是在集体的山林里打的,那就是集体的,你个小娃儿不懂,你可以问问你老子。”
唐自立连忙说:“吴队长,小娃娃家不懂事,你不要和他计较。”
唐哲说道:“集体的山林,也是天生地养的,其它大队都可以私自打,你家儿子也在打,没有见你交一次公,凭什么我打的,就要交公?”
吴良站了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个小逼娃儿,老子和你老汉说话,有你鸡巴的事情,别个大队是别个大队的事情,我们八家堰,就是这个规矩。”
唐哲才不理他,横着刀挡在野猪前面:“老子今天看你们谁敢到一下。”
吴良才不管他,一招手,对着后面的民兵连那几个人说:“把猪抬走,还反了他了。”
民兵连那几个人,除了姓吴的那几个站了出来,其他姓的根本就没有动。
申二狗也从唐援朝的手里抢过另一把杀猪刀:“我看你们谁敢抢,只要动一下,老子就杀了你们。”
“哟,我说这几天怎么没有见到你,还以为你饿死了,没想到来唐家当狗啦。”吴良看了一眼申二狗,继续说道:“申二狗,我数三个字,你要是再不让开,凭你家公是个老兵痞,老子今天就要拉你们全家去批斗。”
申二狗有些后怕,看了一眼站在身边的唐哲,却不知道又从哪来了一股子底气:“行,你要斗便斗,我不相信八家堰就是你姓吴的天下,只要斗不死我,老子杀你全家。”
吴良没想到小小年纪的申二狗这会儿能这么硬气,气得吹胡子瞪眼:“你妈的,你这个鸡儿大的小屁娃儿,还反了天了。”
唐哲见吴家那两个民兵班长走过来,也往前走了一步,挥着刀:“吴横,你敢再往前走一步,看老子今天敢不敢砍你。”
吴横是吴良的侄子,平日作威作福,在大队里,还没有怕过谁,还娶了一个城里的女知青当老婆。不过他也不傻,见唐哲不要命的挥舞着刀,也不敢再往前走半步,转头看着吴良。
唐自立一直在吴良面前点头哈腰:“队长,娃娃不懂事,你就放过他吧。”
又转头对唐哲说:“阿哲,让他们抬走吧,没有这头猪,也饿不死。”
唐援朝他们几个人也劝道:“就是,唐哲,让他们拿去吧,省了挨批斗。”
唐哲像没有听见一样,对吴良说:“好,只要你们说得合理,那就抬去,但是,既然你说集体山林里的野猪天生地养,也是集体的,那我就要说道说道了,我爹前几天被集体的野猪咬伤,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你作为集体的大队长,为什么不来表示表示,他的医药费是不是应该由集体出?”
“你爹他是自己去山里被咬的,关集体什么事?”吴良说道。
唐哲冷笑一声:“照你这么说,我爹被你们集体的野猪咬了,就白咬了,我杀了这头野猪,是为我爹报仇的,如果你想要抬走,五十块钱医药费,先赔了再说。”
吴横骂道:“唐哲,你他妈想钱想疯了吧,五十块,你怎么不去抢。”
唐哲说道:“你们这不就是在抢吗?我也去县里打听了,也在区里打听过,别的大队都可以打猎,凭什么我不能?”
“还有,你儿子吴勇用民兵连的枪去打了多少头野猪,还打到过山羊,这些我都记住的,如果要分,请队长带个头,先把你们家的拿出来分了。”
“另外,民兵连的枪支弹药,为什么你儿子就可以私人带着进山去打猎?只要这头猪被你们抬走,我立马去县里问个清楚。”他说这话也是给吴良一个台阶下,毕竟现在把吴家逼急了,对他也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影响他赚钱的速度。
第29章 分肉
唐哲说得理直气壮,就连一直怕惹事的那些来帮忙的都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唐援朝对吴良说道:“是呀,队长,我也听说别个队都可以私自上山打猎,为什么我们大队就不可以,你儿子打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也没有见你们分过。”
“就是!”唐老三也说道:“你们队长家的人都没有带好头,我们都还以为可以自己上山打猎呢,要是你家一开始就拿出来分了,我今天说什么也不来帮忙的。”
吴良被怼得说不出话来,自己的儿子的确三天两头上山打猎,虽然枪法烂,但这些年,也打了不少的东西回来。
唐哲又往前一步,怒道:“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欺负人可以,但是不可以一直欺负,匹夫一怒,血溅五步,真要把我逼急了,我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吴良站起身,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字:“好小子,你给我等着。”
又指着申二狗说道:“还有你,不要让我抓到你的把柄。”
说完一甩烟袋,转身就走。
跟着他来的那些人,也一个不剩地回去了。
唐援朝他们知道,吴良从来没有受过今天这种气,没想到在唐哲面前,硬是没有发得起火来,都不由得高兴起来。
至少,今天晚上肠子里的锈,可以好好刮一刮了。
只有申二狗有些发愁,万一他们真的去找他公的麻烦,本来就年纪大了,还能受得了几次折磨?
唐哲安慰他说:“放心吧,他蹦哒不几天了,过年前,他肯定要倒霉。”
别人都不相信他的话:“你不光胆子大,还会算命呀。”
唐哲只笑不语,只有申二狗相信他,因为唐哲真的能让他的生活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吴良走了没有多久,唐哲家里,两桌子做好了的野猪肉就端了上来。
唐自强受伤之后,他老舅子给他送了两斤药酒,今天也把它拿出来分了。
虽然喝得不尽兴,总比没有得喝强。
一直喝到天擦黑了才算结束,来帮忙的,每人都带了三斤肉回去,只有唐援朝和唐老三没有分到肉,大家都走了,只有他们俩还坐在火盆边上烤火。
唐哲等别人都走了,才对他们俩人说:“还要辛苦两位哥子一下,还有一头大猪在山上,我和二狗抬不动,要请你们一起去帮忙抬一下。”
两人的心这才落了地:“就是出点力气的事情,叫什么事呢,现在就动身吗?”
“嗯。最好是现在,再晚天黑透了不好走。”唐老三说。
唐哲说:“是的,现在就走。”
唐援朝拿了杀猪刀,申二狗背了一个背篓,唐哲和唐老三都拿了一根丈二木杠子,很快就到了炭窑处,唐哲把那些树枝拖到一边,那头大野猪便露了出来。
“我的个天王爷耶,唐哲,这头猪你是怎么打到的。”唐援朝既惊讶又羡慕地说。
唐老三也一脸的羡慕:“要不是近看,还以为是头水牛呢,唐哲,你们家要时来运转了。”
申二狗见也没有其它外人,便把唐哲如何搏杀这头野猪的事情说了出来。
两个人听得都惊出了一身冷汗。
唐老三说:“唐哲,今天哥子才算是重新认识你,没想到你小子这么厉害,怪不得不怕吴良呢。”
唐援朝则说:“吴良算个屁,你知道这头三百多斤的猪发起狂来有多厉害?就算是两只老虎也打不过,唐哲连一把刀都没有,就靠一根自制的长矛就干掉了它,别说吴良今天带着十个人,就是再来十个,我怕他们也不是唐哲的对手。”
唐哲连忙打断他的话:“援朝哥,你就别吹了,我哪有那么厉害,是这头猪倒霉,自己要往我的矛上撞。”
唐援朝却说:“那他怎么不往我的杀猪刀上撞?”
说完,大家都笑了起来。
看看天已经黑了,唐哲在一旁生起了一堆火,然后四个人,把这头野猪先不去毛,分解成两半,又简单把内脏处理了一下装在背篓里。
差不多又是三个小时,他们才抬着猪回到家。
唐哲的打算是,两头猪的猪肚都没有破开,他准备拿去国营商店卖了。
另外的那些野猪肉,他也准备带去县城卖。
坐下休息了一会儿,唐哲给唐老三和唐援朝一人拿了十斤肉,让他们先拿回家去,回来再帮自己的忙,两个人得了十斤肉,高兴地回去了。
唐哲又把第一头猪的一条后腿连着坐臀肉一起给申二狗:“你先拿回去交给你公,快点回来,我们还要去县城一趟。”
申二狗推辞说:“唐哥,要不了这么多的,给个两三斤血口(槽头)肉就行了。”
唐哲把肉往他手里一塞,说:“给你你就拿着,这都是你应得的。”虽然申二狗只是给他干活,但是今天却能拼了命的帮他。
和父亲的亲哥哥以及自己的堂哥他们一家比起来,这个外人,比他们要靠谱得多。
申二狗只好接了肉:“那我先回去一下,一会儿就过来。”
唐哲点了点头:“去吧,不要太显摆了,到家之后,就让你姐他们把肥肉熬成油。”
等申二狗走了之后,唐自立说:“阿哲,你今天实不该对大队长那个样子,他今天虽然没有讨到便宜,但以后,他肯定会想尽办法来整你的。”
唐哲笑着说道:“爹,你放心好了,他不会的。”
唐自立叹了口气:“你就是脾气太冲,以后要改改,脾气冲了要吃亏的。”
唐哲连连点头:“爹,我知道啦。”
陈秋芸说:“阿哲,你看,打了两头猪,来帮忙的你都送了肉,是不是也给你伯爹家送点去?”
唐婉第一个不服气,抬起头说:“给他们?凭什么?”
唐自立在她头上敲了一下:“你懂什么,人家再怎么说也是你伯爹,长辈之间有什么过节,你们作为晚辈的,该尊敬的,还是要尊敬。”
唐婉把头一偏:“哼,我不。”
陈秋芸摇了摇头,对唐哲说:“阿哲,你看呢?”
唐哲还没有说话,唐婉接了过去:“妈,你忘记了,爹躺床上动不得的时候,我去他们家借点吃的,别人怎么说来着?饿死他家几娘母不要紧,这句话我会记一辈子。”
第30章 亲人不如外人
唐哲对陈秋芸说:“妈,我听我妹的。”
唐自立:“……”
陈秋芸:“……“
唐婉:“对,哥,不能给就是不能给。”
唐自立叹了口气:“唉,再怎么说,人家也是当你伯爹伯妈……”
唐哲坐直了身子,说:“爹,我看也只有你和妈把他们当成自己家里人,一直让我们尊敬他们,我们兄妹俩从小到大,见到他们都会喊,可是你看唐忠见到你们呢?从来没有喊过一声叔叔婶婶不说,反而背着骂你们。”
“还有,公和婆怎么饿死的?不就是在为伯母吗?她见人就说,当时你娶我妈的时候,挑了一挑红苕叶给了外公家,但是,他这些年,拿了多少给她娘家人?我记得分家之后,公和婆家里唯一的粮食,都被她拿去给了她妹妹家,要不然他们也不会饿死。”
“还有,分家的时候,我们家当时三口人,伯爹却只分两个碗给我们家,我记得我小时候一直是用竹子锯了做碗的,这些,不是一个当哥哥嫂嫂、伯爹伯母应该做的。”
唐哲越说越气。
陈秋芸问:“这些你又是从哪里听说的。”
他公和婆婆死的时候,唐哲才两岁多一点,根本不记得这些事情。
唐哲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何况她就是个大嘴巴,生怕别人不知道我们过得没有她们家好,张着嘴巴到处说,从小到大,我听了不少。”
唐自立说:“别人说的话,又不是你亲耳听到的,当不得真,三年自然灾害,那些年太难了,谁家都一样,也不能全怪你伯爹他们,我们家当时也拿不出来粮食。”
唐婉说道:“她说要饿死我们一家不要紧的时候,我就在他们家门口还没有走,当时我多希望她们能念一点亲情,把门打开,然后借我们一碗红苕或是半碗米……”说到这里,唐婉已经泣不成声。
陈秋芸叹了口气说:“算了,算了,都是妈不好,不该提这件事情,你们也长大了,你爹现在又不能动,以后家里也是你哥作主,就由你们定吧。”
唐自立没有说话,他何尝不知道自己的嫂嫂是什么德行,在他的心里,哪怕他嫂嫂做得再不好,再不对,唐自强始终是他的亲哥哥,是一口锅里吃饭长大的。
自从他被野猪咬伤,到鬼门关走了一趟,到现在还不能干活,家里的一切,都得依靠自己的儿子,虽然想再说什么,心知说出来也没有什么用,反而会影响自己和子女之间的感情。
没有多久,唐援朝和唐老三都拿着扁担到了唐哲家里。
第一头野猪他没有动,第二头大野猪除了内脏之外,猪肉全部分成了四份,包括猪头一起,既然拿了人家的肉,就要为他出力,唐援朝和唐老三都是这样想的,家里十来斤,还都 是饱肋肉,肥的熬好油,今年过年,至少每一顿都能沾一点油水。
不要说什么那个时候虽然很穷,但是每个人的饭量都大。不管是什么时候,长时间不沾油,肚子里缺少油水,谁的饭量都会变大。
把担子刚弄好,院坝外面传来脚步声,申二狗喘着粗气跑着来了。
陈秋芸打了两碗米,削了几个红苕,喊上唐婉和她一起去做饭,唐自立感觉坐久了身体不舒服,就自己回床上躺着去了。
在等吃饭的时候,唐哲去柴房找了几根松油木,今天早上从县城回来的时候,他就发现,路上有些被人踩过的地方,雪已经化了,没有了积雪的反射,看上去,就是一团黑乎乎,稍不注意,就会摔倒。
见时间也还早,便和唐老三他们打了个招呼,喊上申二狗一起回屋睡一下。
一天一夜不睡觉,加上白天又和那头野猪搏斗过,体力已经严重透支,再不好好休息一下,身体肯定吃不消。
这一觉,直接睡到鸡叫,陈秋芸才把他叫起来,唐老三和唐援朝把桌子架在火盆上面,也爬着睡着了,唐哲和申二狗从锅里舀了一碗苕箜饭吃完之后,才把唐老三他们俩喊醒。
虽然只睡了三个多小时,远远达不到充足的睡眠时间,但是失去的体力,已经恢复得差不多。
四个人每人点了一根松油木当做火把,在微弱的火光下慢慢前行。
纸厂职工宿舍小区,早起的人们已经起床,最近在东门桥那边,半夜三点多到早上七点前,已经有许多人在摆摊卖东西,比起供销社和国营商店里什么都要票来,他们工人的钱在手里,感觉倒有些多余了。
唐哲他们到了易解放家楼下,让他们三个等一会儿,自己则是切了二十多斤饱肋给易解放送去。
这个时候易解放刚起床没有多久,冯月芝还在给他做早餐,见到唐哲送了这么大一块肉来,忙问他哪里来的,唐哲便把套野猪的事情说了一遍。
冯月芝笑着说道:“那么辛苦才套到的,你就拿了这么多来,我们就俩口子在家,也吃不了许的。”
唐哲则说道:“婶子,要不是您提供的钢丝绳,我也套不到这家伙,这么一点肉,我都不好意思拿出手,等下次打到了,再给您们送过来。”
冯月芝对着易解放说:“老易,你看这孩子,多懂事。”
易解放手里倒着开水,回道:“是呀,小唐是个不错的年轻人,对了,你带来那么多野猪肉,准备卖到哪里去?”
唐哲笑了笑,说道:“我就在这小区摆着卖一会儿吧,能卖多少就卖多少,卖不掉的,拿回家去吃。”
冯月芝把肉拿到厨房挂好了出来说:“小唐呀,几百斤肉,光是我们这个小区可吃不了,这样吧,你把肉挑到我家里来放一下,顺便就在我家里坐着休息一会儿,我去食堂给你问问,反正我们食堂经常都要买肉,在哪里买都是买的。”
唐哲连忙说:“好的,那就又要麻烦婶子了。”
易解放说:“有什么麻烦的,她也是个热心人,对了,你去把你的伙计都叫到家里来吧。”
第31章 卖肉
唐哲下楼来,和申二狗他们一起把野猪肉都挑到了易解放家门口的楼梯间放着,易解放从屋里找了一张塑料薄膜垫在下面。
冯月芝很快就出了门,易解放给他们每个人倒了一杯开水,让他们坐在火盆边烤一下火,便对唐哲说:“你在屋里坐一下,我去单位签个到了再回来。”
主人家不在,唐哲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解放叔,要不我和他们就在楼下等你们。”
易解放一把将他按在了椅子上,并轻声说道:“哎呀,外头现在天寒地冻的,风刮得呼呼响,冷得要命,你就老老实实地在这里烤火吧,你婶她出去用不了多久就能回来了;再说了,你看看这么多的肉,如果挑到外面去卖,稍微一不小心被发现了,那可是要被抓的!”
唐哲听着易解放的话,虽然心里有些不情愿,但也知道他说得不无道理,于是只好乖乖地点点头,顺从地坐在家里等待着。
易解放夫妻俩前脚刚一踏出家门,唐援朝便迫不及待地凑过来问道:“兄弟,这位易叔叔跟你们家是什么关系呀?我咋以前从来都没见到过呢?”
唐哲抬起头来,目光凝视着前方,缓缓地回答道:“他不是我们家的亲戚,不过,他却是我的大恩人。”
唐援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嘴里轻轻地“哦”了一声,以为唐哲故意不愿意说,忙转移了话题:“嘿,你瞧瞧人家城里人就是好哇!你再看看这房子,好家伙,竟然修了足足有六七层楼那么高呢!哪像咱们农村啊,盖的都是些木头房子,而且最多也就只能修上个两层罢了,还有这房间,布置得多精致、多舒适,晚上起个夜,都不用去猪圈,要是哪天我也能够住进这样的房子里,那该有多好啊!”
一旁的唐老三听到这话,忍不住笑着打趣道:“哈哈,那你赶紧去找个城里的老婆,入赘到她们家不就行了嘛。”说完,几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唐援朝也笑道:“那就只能等下辈子了,我家里那个婆娘也不错,像头还债牛一样,顾家。”
唐老三说:“那就没办法了,你这辈子都变不成城里人。”
唐哲说:“城里人有城里人的烦恼,农村人有农村人的好处,再过几十年,城里人还削尖了脑袋想回农村呢。”
两个都不相信,说唐哲净知道吹牛,城里这么好,怎么会回农村。
闲聊了一个小时不到,冯月芝就回来了,笑着对唐哲说:“小唐,我给你问了,你这里有多少肉?都给我们食堂拿去吧,不过食堂拿的价格,要比市场上的猪肉便宜些,他们只愿意出一块五一斤。”
唐哲心里清楚,现在国营市场里,猪肉的价格是一块七一斤,如果是排骨或是脚头猪脚这种骨头多的,只能卖到一块三左右。
那个年头,油比肉贵得多。
瘦肉都没有人愿意买。
唐哲说:“谢谢婶子,我们现在就挑过去。“
他心里清楚,能卖这么高的价格,肯定少不了冯月芝在中间斡旋。
纸厂有两百多职工,是邛水县最大的一个工业产业,每年还要去各个村收购马唐草、芦苇这些原料,用来造纸。
冯月芝带着他们把猪肉送到食堂,除开猪头外,其它的过了秤,二百八十五斤半的肉,按一头猪杀八折算下来,加上一个二十来斤的猪头,这头猪活着的时候,足足有三百七十六斤这么重,。
管后勤的李守业看着一大堆肉,笑呵呵地对唐哲说:“听冯姐说,这头猪是你打的,小伙子,看不出你还有这本事。”
唐哲谦虚地说:“只是运气好而已。”
李守业给他开好票:“运气好,也要有本事才能打得来,这么大的猪,站在那里就你一头牛一样,要是一般人,不要说打,连魂都吓跑了。”
唐哲接过票后,说:“李师傅,那个猪头刚才没有过秤,就是专门留给您的。”
李守业笑着说:“小伙子,你太客气了,对了,我们食堂人多,一个星期都要五六百斤肉,你以后要是再打到什么,都可以拿来,我照单全收,不过,像是野兔野鸡什么的,太小了,数量少了,不够吃。”
唐哲点了点头:“要是一次能送个三四十只野鸡呢?”
李守业看着他,有些吃惊地问:“你小子太吹牛了吧,一次送几十只野鸡,那玩意可不是随便能打到的,等你存下来这么多货,少说也得半年吧。”
唐哲也没有再说什么,又问了一下在哪里拿钱。
李守业说:“冯姐在外面等你,她就是我们厂管财务的,你找她结就可以了。”
冯月芝见唐哲忙好了,便带他去了办公室,把账结了,对唐哲说:“李师傅对你感觉不错,只要和他处好关系,以后再打到野猪山羊这些东西,就可以拿来找他。”
唐哲点了点头,接过厚厚的一沓钱就装包里。
冯月芝说:“一共四百二十八块二毛五,你不点一下?”
唐哲笑道:“婶子都点过了。”
冯月芝严肃地说:“以后可不能这样,钱款要当面点清,知道吗。”
唐哲点了点头,出了冯月芝的办公室,申二狗他们三个人没事,正站在雪地里等着他。
“走吧,先去吃点东西,我们再回去。”
今天唐哲破天荒地每个人花了四毛钱一碗,每人点了一大碗猪肉哨子粉,四个人从昨天一直忙到现在,早就又累又困又饿,几下就吃了个底朝天。
快到村的时候,唐哲给了每个人两块钱做为工钱,唐援朝他们三个人说什么都不接:“你都已经给了肉了,还给钱,这哪说得过去。”
唐哲坚持要给,最后唐援朝和唐老三才收了,申二狗没有收,他还欠着唐哲的钱:“唐哥,我的你就先扣出来吧。”
唐哲也没有说什么,今天这么多的收入,肯定要不了半天时间,就会传遍整个八家堰大队。
第32章 看得通透
果然不出唐哲所料,他回到家里,已经累得不行,这些天来,每天只能睡上四五个小时,而且都是高强度的体力活,一躺到床上,便沉沉地睡了过去,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被唐婉叫醒。
申二狗也一样,起床的时候,还说:“哎呀,唐哥,今天睡得太死了,炭都没有挑。”
唐哲下了床,说:“明天再去挑也不迟。”
吃饭的时候,唐婉说:“哥,你不知道,今天我们大队的人,好多都上山去了,还有民兵连,今天还组织了进山打野猪,说是为了明年的收成,必须把它们都消灭掉。”
唐哲吃着饭,只是哦了一声,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唐婉说:“哥,昨天大队长被你骂跑了,全大队的人都知道可以上山去打猎,还有今天援朝哥他们回来就说,你一头猪卖了四百多呢,大家都觉得有搞头,援朝哥回来觉都没有睡,就和三哥一起去山上了。”
唐哲给唐婉的碗里夹了一块肉:“吃饭。”
等吃过晚饭的时候,大队的人才陆陆续续从山上回来,都是空着手,民兵连那些出门的时候一个个雄纠纠气昂昂的,回来的时候,都垂头丧气,骂着唐哲:“狗日的就怪了,他出门一趟,一下子就打了两头,我们还有枪,连只兔子都没有看到。”
另一人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那狗日的也不知道踩了什么狗屎,我们只能看着他吃肉,连口汤都喝不到。”
吴勇说:“别看他现在欢,他拿去卖,就是投机倒把,等哪天被抓了,吃下去的都要全部吐出来。”
听到这样说,那些人心里总算是平衡了一点。
晚上唐哲和申二狗又去把放的陷阱都收了回来,今天的收获不是很多,只有六只野鸡,还有七八只竹鸡。
回家的时候,他把那八只竹鸡都杀了,用盐腌起来,六只野鸡就编了一个竹笼子,关在里面养着,唐婉去自留地的菜园里,拨了一些鹅肠草回来,切碎之后,拌了些米糠放到竹笼子里。
申二狗说:“唐哥,半夜不去送炭的话,我想回去一下。”
唐哲点了点头:“可以,以后不忙的时候,你都可以住自己的家里。”
申二狗应了一声,就回去了,昨天他一时义气,对吴良提刀动怒,现在想来还有些后怕,万一真的连累到家里人怎么办?
回到家的时候,申大凤自己已经把棉衣棉裤缝好,坐在火盆边和申厚植吃着饭,一人一大碗用猪皮汤泡着的红苕,吃得那叫一个香。
见到申二狗回来,大凤忙站起来问:“二狗,你怎么回来了?”
申二狗坐下之后说:“唐哥明天不去送炭,我就回来了。”
申大凤忙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看着她担忧的样子,申二狗忙说:“没什么事,就是最近睡觉的时间太少了,今天我们俩都睡过了头,没有去把炭挑回来,唐哥就说明天再去挑了,后天送去,炭窑里也没有多少炭了,用不着这么急。”
申大凤的心才放下,说:“以后帮人家,要警醒一点,不要主人家睡到什么时候,你就睡到什么时候,那样会给人家留下坏印象。”
申二狗点了点头:“姐,我知道了,对了,大队的人没有来我们家吧?”
“没有,今天我们队里好多年轻人都去了山上,听说是去打猎,全队的狗都被唤着出去了,我看见申红兵也是刚才回来。“
申厚植说:“二狗,我听说你准备打吴良?”
申二狗低着头,不敢说话。
申厚植说:“事情我都知道,你做得对,面对不公,就要勇敢地站出来。”
申二狗抬起头,看着他公:“公,我还以为你要骂我呢。”
申厚植放下碗,抹了一把嘴:“我骂你做什么,我是老,不是糊涂,活了几十年,什么事情都看得很通透,要不是因为你们姐弟俩……”说到这里,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连忙闭了嘴。
“可是,我怕连累你和我姐。”申二狗还是很担心,却没有听出申厚植话里的另一层意思。
申厚植叹了口气说:“都习惯了,我看你和唐哲经常去城里卖东西,也没有被抓,看来要变天了,到时候好日子会越来越好的,我年纪大了,就等着你和你姐早点成家,我到了那边,也对得起你爹妈。”
申大凤也吃完了,放下碗筷:“公,你说什么呢,你身体还这么硬朗,肯定能长命百岁的。”
申二狗也说:“公,放心吧,我会努力干活,不会让你和我姐再挨饿。”
第二天一早,申二狗就赶去了唐哲家,路上他碰到了姚勇军,姚勇军破天荒地主动和他打了招呼:“二狗,又要去唐哲家呀。”
申二狗嗯了一声,脚下没有停。
姚勇军问:“你前天和唐哲在哪里打的野猪?听说还不小呢?”
申二狗随手一指,说:“在他炭窑子里,不是我打的,是他打的。”
姚勇军问:“他得了两头猪,就只分一点点肉你,也太不像话了,你年纪小,不知道天生地养的东西,见者有份?”
申二狗有些生气,停下了脚步:“勇军,野猪是人家打的,我只是帮忙出了一点力,就得了肉,凭什么还要分太多,再说了,天生地养的东西,也没见你去打点来分给大家。”
姚勇军被怼,脸上有些挂不住,骂道:“你个小逼娃儿,老子在教你做事,怕你吃亏了,你还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申二狗回道:“谢谢你的好心,我申二狗做事情,不需要你来教,你家要是不退婚,估计这会儿唐哥早就把半扇猪肉送到你家了。”
姚勇军见他提起妹妹退婚的事情,知道理亏的是他们自己家,一开始见唐自立被野猪咬了,唐哲又是一个没有主见,支棱不起来的家伙,还不如他爹那个好好先生,怕姚瑶嫁过来受苦,没想到刚退婚,那唐哲就像是开了挂一样,不光一家人没有饿死,还越过越好,一下子能打到两头野猪,这在八家堰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一个人。
申二狗怼了姚勇军一顿,心情好了许多,脚下的步子也快了许多。
第33章 打着人了
申二狗到唐哲家的时候,并没有说遇到姚勇军的事情,看到唐哲已经在收拾家什,也去帮忙。
唐婉也收拾着背篓,装了一条麻袋在里面:“哥,我也去,我能背好几十斤。”
唐哲点了下头:“行,你要去就去吧,路上的雪都化得差不多了,路上滑,你要注意一点。”
唐婉应了一声,出门去,不一会儿,拿了一把稻草回来,学着之前唐哲的样子,搓成草绳:“我也做个草鞋马马,就不怕滑了。”
去炭的路上,唐哲在松树林遇到唐忠和姚勇军还有申红兵三个人结伴正欲去打猎,唐忠和申红兵都拿着五六式,见到唐哲三个人跟上来,忙站到路边,申红兵连忙把枪往路边的树丛里塞去,他可是听说前天唐哲连吴勇从民兵连偷枪的事情都抖了出来。
唐忠则没有一丝慌乱,从小唐哲在他面前就连屁都不敢放一个,他已经习惯了在他面前高高在上的样子。
唐哲像没有见到他们一样,从他们身边走过去。
唐忠见他走远了,哼了一声:“神气什么,连大队长都敢得罪,以后等着被收拾吧。”
申红兵附和道:“就是,那个二狗也是,好人不跟,偏要跟唐哲。”
唐忠笑道:“物以类聚,我看唐哲也没有什么出息,要不然怎么会和那种成分的人一起,早晚要挨斗。”
姚勇军却说:“他最近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呢,一下子打到两头野猪,妈的,我听唐援朝说,他昨天一下就卖了四百多块钱,还给了他们三个人每人两块钱做工钱。”
唐忠一脸不悦地看着他:“你是不是后悔让你妹去退婚了?”
姚勇军没有说话,申红兵说:“他也就是运气好,今天我们有枪,都仔细一点,听到动静就开枪,一定能打到。”
唐忠也一脸兴奋地说:“就是,老子们手里有响子,难道还不如他一根钢丝绳,就按红兵说的,只要听到哪里有动静,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开一枪再说。”
唐哲他们三个人把炭挑了回来,等到下午的时候,又去收了鱼钩,现在整个大队能走的都开始进山打猎去了,他下的鱼钩,早晚会被别人发现,今天千丘榜上的货却很多,三十个钩子,竟然中了二十六只野鸡,还有三只田鼠和一只麻雀。
另外一边的竹鸡也上了十七只。
他把这些猎物都收到了麻袋里装起来,田鼠和麻雀取了钩子,吊在背篓外面回家。
在路上,唐哲与一群上山打猎的人们不期而遇。
他们热情地打着招呼,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唐哲背着的篓子上。
其中一人看到篓子里的田鼠后,忍不住笑着打趣道:“嘿,唐哲!听说你可是打到了两头大野猪呢,怎么现在连这小小的田鼠都不放过啦,难道还打算抓来吃不成?”
另一人也跟着附和道:“就是就是,还有那只小麻雀,简直跟牙签似的,恐怕还不够塞牙缝!要不然,你再带咱们哥几个去打一头大野猪呗?”
面对众人的调侃,唐哲只是微微一笑,然后缓缓回答道:“你们就别拿我寻开心啦!这野猪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打到的啊?我之前能猎到那两头,纯粹是走了狗屎运罢了,再说,我家这些日子全靠着挖田鼠来填饱肚子呢,虽说这麻雀个头确实不大,但俗话说得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嘛,不管怎样总归是块肉,总比啃那难以下咽的树皮、草根要强得多吧。”
嘴上说着话,脚下却没有停步,没多久,就回了家。唐哲放下背篓,动作熟练地将田鼠和麻雀的羽毛去除干净,并仔细地处理好了内脏等部位。
至于那些捕获回来的竹鸡,则被他用盐精心腌制起来。
一旁的陈秋芸好奇地问道:“唐哲,你捕了这么多竹鸡,咋不拿到集市上去卖掉换些钱呢?”
唐哲摇了摇头:“就纸厂宿舍那边的人买,也不怎么好卖,不如趁冬天腌了,等什么时候想吃,取来吃就是。”
陈秋芸便不再问,在厨房去做饭,唐哲和她说:“妈,我们先睡一觉,饭熟了你喊我们一声。”
“嗯,快去睡吧。”
刚睡下去没有多久,就听到外面吵成了一团,让他睡不着,喊了一声陈秋芸:“妈,外面怎么了?”
唐婉一直没有睡着,已经起来了,对他说:“哥,出大事了,听说唐忠他们打着人了。”
“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打着的好像是大田大队一个叫黄老四的,那家伙也是去山里找猎,被唐忠他们误认为是野猪,开了一枪,现在大田大队的人把黄老四抬到伯爹家来了,还来了好几十人呢。”唐婉没有去看,但两家就屋前屋后,她的房间刚好对着唐忠家的院坝坎,上面的人说话,她听得清清楚楚。
唐哲起了床,申二狗瞌睡大一点,唐哲起床的时候,他还是感觉到了,也跟着起来,听到外面吵闹,问了同样的问题。
老猎人进山打猎,遇到树丛突然动的时候,往往都会发出一声暗号,然后才会开枪,这是规矩。
唐忠和姚申红兵两人都有枪,和唐哲分开之后,申红兵提议去斗篷山,那里平时没有人去,申红兵之前和他爹去挖过天麻,碰到过野猪出没,只不过他们当时被吓得躲在树上不敢动,一直等到野猪走远了,才下来。
听到申红兵的提议,两人都觉得不错,反正出都出来了,空着手回去,反而会被唐哲笑话,于是便去了斗篷山。
到了山上,果然发现了好几组野猪脚印,还有山羊的脚印。
唐忠立刻将枪上膛:“都仔细一点,看看哪里有动静。”
三个人完全沉浸在追踪猎物的忘我状态中,越走越远,但是雪地上除了一串串脚印,连只鸟都没有发现。
就在他们三个人快要失望的时候,申红兵一拉唐忠的衣襟,给他指了一下前方五六十米开外,有一簇灌木丛突然动了几下。
唐忠给了他一个眼神,三个人趴在地上,抬手就对着那簇树丛开了一枪。
随着枪声的响起,对面传来一声:“哎哟!”
第34章 吃抹和
三个人本来兴高采烈地等着去拣猎物,不想听到有人痛喊,心知不妙,丢了枪就想跑。
申红兵喊了一声:“唐忠,好像打着人了,哎,怎么跑了?”
唐忠顿时傻了眼,如果没有人喊他名字,跑了就跑了,被申红兵这么一喊,转头骂道:“你他妈的是个猪脑子吗?不叫我你会死呀。”
申红兵一脸无辜的表情:“你听嘛,好像是打着人了。”
唐忠红着脸:“我耳朵又不聋,快去看看那个人怎么样了。”
三个人才往树丛那里跑去,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裤子脱到膝盖处,满身是屎,正躺在地上痛苦地打滚,身边还有一支土枪,和一个牛角制成的装火药的容器。
右腿上中了一枪,已经完全被打断。
姚勇军看到他这个样子,吓了一跳:“怎么办,好像打到他的脚了。”
申红兵也是吓得六神无主,不停地搓着手:“怎么会在这里遇到人呢?”
唐忠虽然害怕,但毕竟从小跟他爹一起在大队里干活,经常和民兵一起训练,大小也是一个民兵班长,见那个人脚下流了些血,但是动的时候,并没有变形,想来并没有伤着骨头,走上前两步问道:“你是怎么搞的,躲在树后面,也不说句话?我们还以为碰到了野猪了呢。”
黄老四痛得眦牙裂嘴,额头上青筋都突起来了。
申红兵这个时候才看清楚,对唐忠说:“耶,好像是大田大队的黄老四,他怎么跑这么远的地方来打猎来了?”
唐忠也认了出来,问道:“黄老四,和你说话呢,你怎么躲在树后在不说话呢?”
黄老四已经喘过了一口气,骂道:“我日、你]妈,唐忠,你说的还是人话吗?你是怎么打猎的,一点、点规矩、都他、妈不懂,你开、开枪的时候就、就不知道发声暗号?”
暗号?三个人你望我一眼,我也望你一眼,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上山打猎,还要对暗号的,以前别人带他们去山里也打过几次,虽然都没有什么收获,但是并没有对暗号,看到猎物了,直接瞄准就是一枪。
申红兵问:“开枪还要对暗号?”
黄老四心里那个气,遇到这三个傻子,也是他倒霉,连最基本的看不到猎物的时候,一定要发出个声音,这边听到声音也要立刻回应,要不然别人就会开枪。
他正在拉屎,突然小腿就挨了一枪。
姚勇军说:“还是先给他止血吧。”
三个人才反应过来,忙去给他穿裤子,奈何黄老四满身是屎,又痛得直打滚,很久才把他穿上,然后又用刀划开他的裤腿管,才看清楚,子弹直接从小腿肚子穿了过去。
“还好,只是皮外伤。”唐忠长叹一口气,只要没有伤到骨头,就不是什么大事情。
姚勇军解下自己的裤腰带来,简单的给黄老四包扎了一下,三个人见他没有什么大事情,也不管他,自顾自地回了家里。
黄老四强忍着痛,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才从斗篷山回到家里,把事情一说,黄家在大田大队是大姓,平时这家和那家不对付,前家和后家有过节的,听到本家人受了这么大的欺负,谁都忍不了,大队长黄文玉一拍桌子:“狗日的,欺负人欺负到我们黄家的头上来了,他唐自强不过是八家堰的一个小会计,就敢纵容儿子拿枪乱打人,走,我带你们去唐家讨个公道。”
就这样,大田大队姓黄的男女老少差不多一百来号人,弄了个躺椅做成一个担架,黄老四的老婆又从床上拿来被子垫上,一行人抬着黄老四,齐刷刷地直奔唐家山。
唐哲大概了解了一下前因后果,洗了一把脸,便站在屋边看着唐自强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唐忠一直没有露面,让黄家人十分气愤,唐自强不停地道着歉,说自己管教无方,黄家人要他马上把儿子交出来,唐自强只能说那背时娃儿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一直没有落屋。
黄家人才不管,反正是他儿子开枪打了人,现在又跑了,既然黄家这么多人来了,不把他儿子交出来,那就只能在他家等。
也不管唐自强愿意不愿意,黄家的人直接把黄老四抬进了唐自强家的堂屋,又把他家的米全都拿了出来,做了一大甑子白米饭,连他家楼椽上吴莲芯一直没有舍得吃的腊肉也没有逃过这一劫。
“哎哟、老天爷耶,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哟,生出这么一个败家东西……”吴莲芯看着一大箩筐的大米被黄家人拿出来煮着吃,又把腊肉也炒了,心里一车绞痛,一屁股坐盘坐在地上,双手拍打着大腿,呼天喊地地哭起来。
唐欢和唐乐俩姐妹也没有了主意,坐在母亲身边跟着哭。
等到饭熟了,黄家人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来这里,表面上看是为黄老四争钢,实际上大家都知道,是来吃抹和。
“唐自强家的生活不错呀,还有腊肉吃。”
“狗日的当个会计,不知道贪了多少。”
“就是,多吃点,叫他教子无方,给他一个教训。”
“我刚才看到他们家还有两挑谷子和半箩筐米,要是唐忠不出现,一会儿都拿走。”
“就是唐忠现在来了,也要拿走,打了我们的人,就这么算了吗?”
……
这些话,一字一句的都传到了吴莲芯的耳朵里,她更绝望了。
唐自强把黄文玉拉到一边:“黄队长,我那个不成器的娃儿,现在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你看,事情不想发生也发生了,大家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总不能一直呆在我们家吧?”
黄文玉白了他一眼:“唐自强,是你纵子行凶在前,现在又把他藏起来不露面,不是我们不解决问题,是你根本就没有解决问题的诚心。”
唐自强一脸苦笑:“黄队长,你说要怎么办吧,我听你的。”
黄文玉点了一根烟,指着大吃二喝的黄家人:“你看,黄老四受了伤,是谁都不愿意的事情,来的这些,都是他的堂公伯叔些,总得给人家一个交待吧?”
“你看他的腿,现在算是个残废了,一家人还指望他挣点工分呢,下面四个娃娃要养活,上面还有两个老人,这些都是黄老四一家的实际问题,你总得解决吧?”
第35章 谈判
唐自强听到这里,心中已然明了,这黄文玉领着黄家人气势汹汹地前来,显然是打定主意要狠狠地讹诈自家一笔钱财啊!
他在心里暗暗咒骂道:“该死的黄洋芋,平日里看着人模狗样的,原来也不是个好东西!”
然而,尽管心中愤怒不已,但唐自强的脸上还是不得不强挤出一丝笑容来。
毕竟此时此刻,过错确实在自己家里这边,如果任由这些黄家人继续这般闹腾下去,他们只要再多吃上那么两顿饭,自家那点微薄的家底可就要被彻底掏空啦!
于是,唐自强连忙陪着笑脸对黄文玉说道:“黄队长呀,您大人有大量,就多多帮帮忙!小娃娃不懂事儿,才会闯出如此大祸,至于黄老四所需的医疗费用嘛,不管多少,咱们家都会如数承担下来,只是还望您们黄家的兄弟们行行好,辛苦一趟把他给抬到县医院去医治,拜托啦!”
黄四毛身上仅仅受了些皮外伤罢了,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倘若真去了县医院,开具一份诊断证明,那么不仅他每日应得的工分一分不少,还会照常发放,而且就那点儿皮外伤,又能花费多少医疗费用呢?
黄文玉随意地笑了一声,然后说道:“我说自强啊,可不是我不愿意帮忙,这去医院嘛,难道还能给他换上一条新腿不成?再说了,往后他家可是有整整八口人要养活呢,咱们大队怎么可能负担得起这样的重担呢!除非将他日后的工分全都算到你们队里来,由你们队来负责承担,毕竟你是会计嘛,像这种简简单单的小事情,对你来说应该不在话下吧。”
听到这话,唐自强面露难色,十分为难地回应道:“黄队长,您实在是太抬举我啦!每个队的工分情况,每年上面都会反复仔细地核查,哪怕就是把我直接拖出去枪毙掉,那也是绝对办不到的呀!”
黄文玉是队长,他当然知道这里面的套套,说出来,无非是给唐自强出一个难题,才好对接下来的谈判有利。
“如果真是这样的情况,那我真的爱莫能助!毕竟他们一家整整八口人都得生活下去不是吗?总不能眼睁睁地瞧着他们被活活饿死吧?即便我自己心甘情愿帮忙,但是一同前来的那些堂公伯叔们肯定也是不会同意的呀。”黄文玉轻描淡写地说着。
唐自强紧紧咬着牙关,似乎下了极大的决心才开口说道,“黄队长,您看看这样处理是否可行,我一次性拿出五十块钱给到他们家,权当是支付医疗费用了,此外,我还会额外再补给他们家五十斤粮票,再多的话,我确实是拿不出来了。”
一直站在黄文玉身旁默不作声的黄安勇此时却突然怒不可遏地大声叫嚷起来:“你这算什么?简直就是在打发叫花子一样!我叔叔可是断了一条腿啊!难道就只值你这点东西?哼,要不现在我把你的腿也给剁下来,然后同样按照这个价钱补偿给你,你觉得怎么样?”他一边说着,一边恶狠狠地瞪着唐自强。
他的声音很大,黄家那些吃完饭的,都寻着声音围了过来。
唐自强是有苦难言,苦着脸:“黄队长,这、这……”
黄文玉对黄家那些人说:“你们这是干什么呢?我们是来讨要公道的,又不是来打架,都散开,散开。”
黄家人这才散了开去,在院坝里站着。
“自强,你也看到了,不是我不愿意,都是靠力气吃饭的,谁丢了一条腿,都难生活,要不,你还是去把你们队长请来,请他作个主,按我刚才说的,要是行,立个字据,我们立刻走人,不会多留一分钟。”
唐哲听到这里,已经看到吴良和吴勇,带着二三十个人,气势汹汹地涌了上来。
还没有到唐自强家,吴勇就吼道:“哪个不长眼的,敢来欺负我大娘?”
黄家人一看这势头,一下子全都站在了院坝里,有几个还顺手从柴房里拿了几根木头在手中。
吴良走在最前面,对吴勇说:“就你小子话多,你们在这里等一下,我去看看什么情况。”
黄文玉看到吴良上来,问道:“吴队长,你带着这么多人来,是想打架吗?”
在这个时代,各姓或是各大队之间,大队的小队之间,常常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而发生械斗,这也算是时代的产物。
吴良上了院坝,才看到黄家来了黑压压一大群人,差不多百来号,忙说:“黄队长,你带着这么多人来我们大队,我还没有问你是不是来打架的呢。”
吴勇也看到了黄家这么多人,立刻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气焰,站在院坝的另一头,不再前进。
黄文玉说:“既然你来了,想必事情的来龙去脉你也知道,我也不多说,刚才和自强也说了我们的要求,黄老四被你外甥打了一枪,现在成了残废,反正是不能干活了,只要你们答应把他的工分记在你们大队,我们立刻走人。”
吴良走到他跟前,说道:“文玉兄弟,你这不是为难我嘛,政策有规定,不是本队的人,怎么能享受到本大队的待遇呢,这样吧,我们马上把老四送到医院,该多少钱,我们出多少钱,至于以后能不能干活,我们也会酌情考虑的。”
“吴良,你这样说就没意思了,什么叫酌情考虑,三块五块也是酌情?”黄文玉和吴良并不对付,在公社也经常抬杠。
吴良也说道:“你说的条件,也是耍无赖。”
“那就是没得谈咯?”
“要谈,也看你们想怎么谈,这样谈,就没得谈。”
“好,既然这样,黄老四少了一条腿,我们也不要你们赔别的,叫唐忠出来,砍一条腿赔给他就是了。”
唐自强:“……”
吴莲芯看到哥哥来,一开始还很高兴,一见到俩人呛了起来,说到最后,还要唐忠的一条腿,心里暗骂坏了,感情不是要你儿子的腿,是要我儿子的腿,那可是我的命呀。
第36章 上猴子脑壳
此时,两边的谈判气氛愈发凝重,仿佛时间都凝固在了这一刻,双方僵持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分毫。
唐哲静静地站在一旁观察了片刻后,心中暗自思忖道:这事儿似乎与己无关,还是别掺和进去为妙。
于是他转身缓缓地走回屋内,只见母亲早已将饭菜端上桌,并细心地为每个人都盛好了一碗香喷喷的米饭。
然而,唐自立却显得有些焦躁不安,他忍不住转头看向正在埋头吃饭的唐哲,轻声说道:“唐哲啊,咱们毕竟都是一家人,要不你上去瞅瞅情况,看看有没有啥地方能够帮衬一下你伯爹。”
听到这话,唐哲只是微微抬了抬头,嘴里依旧不停地咀嚼着食物,并未作出回应。
坐在一旁的陈秋芸见状,狠狠地瞪了唐自立一眼,不满地嘟囔道:“你呀,就是喜欢瞎操心!人家家里头的事,自然有人家自己去解决,咱儿子又不是那生产队的队长,能帮得上啥忙!再说了,你难道没瞧见连吴良都赶过来帮忙了么?”
唐自立无奈地摇了摇头,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唉……话虽如此,但终归是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一家人呐!哪能真的眼睁睁看着不管不顾呢?”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唐婉突然冷哼了一声,语气生硬地说道:“我可不跟他们连着筋!爹,您就甭操这份心啦!您生病卧床动弹不得的时候,他们家可从未这样替咱们着想过,满心盼望着咱们一家子早日饿死呢!”说完,她气鼓鼓地扭过头去不再言语。
唐哲也附和着说道:“可不是嘛!正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呀!爹,您呐,就别费那心思啦,还是安安心心地把自个儿身子调养好要紧,至于别人家那些个事儿啊,跟咱可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
唐自立听着儿子这番话,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猛地将手中的饭碗重重地搁在了桌子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哼!我吃饱了,你们慢慢享用吧!”说完,便气鼓鼓地坐在饭桌这边。
一旁的陈秋芸见状,狠狠地瞪了丈夫一眼,没好气儿地嘟囔道:“瞅瞅你这能耐劲儿,不过就是刚吃上几顿饱饭而已,咋就连自己姓啥都给忘得一干二净啦?”
正当这一家子人还在你一言我一语地拌嘴时,突然从屋子后头传来了一阵争吵声。
只听得黄文玉扯着嗓子高声喊道:“吴良,既然你非得这么不讲理,那咱们也就没啥好说的了,大不了打一架。”
只听得吴良那洪亮而又充满挑衅意味的声音骤然响起:“哼!你们大田队的,竟敢跑到我们八家堰来生事,莫非是想来找揍不成?既然如此,今日我便成全你们,定要让你们一个个都横着躺回去!”
一旁的吴勇亦是不甘示弱地怒吼道:“咱们八家堰人,打架从来没有怕过?都给老子上啊!人家都打到家门口了,若是再躲躲藏藏的,岂不都成了没卵子的孬种?”
他这一番激昂的吼声犹如一道惊雷,震得在场众人皆是心头一震。
原本那些正在唐家山各自家中悠闲地看着戏的人们,听闻此言后也不禁纷纷点头称是,心中暗自思忖起来。
虽说大家同属一个大队,但平日里也是各过各的日子,相安无事。可如今这黄家毕竟来自另一个大队,而且还纠集了这么多人气势汹汹地杀到了唐家山。
倘若此时无人挺身而出,日后岂不是随便哪个大队的人都能肆无忌惮地欺压他们八家堰的百姓了?
想到此处,不多时,只见唐家山的大多数人手中或握着锄头,或紧攥着沙刀,亦或是提着粪勺等各式农具,如潮水般汹涌地朝着唐自强家的院坝冲去。一时间,呼喊声、脚步声以及铁器碰撞之声交织在一起,响彻整个村庄。
与此同时,与唐家山相邻甚近的姚家湾村民们听到动静后,也开始陆陆续续地向这边赶来支援。
沿途之上,不断有人扯着嗓子高声呼喊:“八家堰的老少爷们儿赶紧都出来呀,速速前往唐家山唐自强家集合!有外队的人打上门来啦!”
这一声声喊,就像是点燃的烽火,逐渐在八家堰扩散开来。
大田村黄家的人见状,连忙跑去唐自强家柴房,一人手里握着一根木柴,随时准备和八家堰的人拼命。
人越聚越多,唐自强家小小的院坝,已经挤不下这么多的人,来得晚了的,都站到了唐自立家院坝。
黄文玉本来也没有想着打架,来的人都是两手空空,他正当壮年,对付一个吴良完全没有问题,但是,面对着八家堰上百人,心里还是有些打鼓,要真是打起来了,上面追究下来,不管输赢,都没有好果子吃。
但是,任何时候,面子不能丢。
他也吼道:“姓黄的都是吊卵的种,只要他们敢动手,给我往死里打,打死了我负责。”
他当然负不起这个责,但是,这个时候不说点硬气话,鼓舞一下士气,黄家的人面对着八家堰大半个生产队的人,还是有些怕。
主要是,这次虽然来了一百来号人,都是拖家带口,以跟着来吃抹和为主,真正能打的,也就二三十个人。
吴良也只是说说硬气话,能不动手,千万别动手,对八家堰的人说:“八家堰的也没有一个怕死的,只要他们敢动手,你们也往死里打,打死我负责,全都丢到马旋坑(天坑)去。”
马旋坑,是八家堰专门用来丢弃那些生下来没多久就夭折的小孩子的地方,也是一句骂人的话。
黄文玉指着吴良骂道:“吴良,今天出了任何事情,你都要负全部责任,我不把你送上猴子脑壳,我就不姓黄。”
猴子脑壳在邛水县,自古以来就是斩杀罪犯的地方,相当于京城的菜市口,也是邛水县骂人最狠的一句话,“上猴子脑壳”,逐渐在这个地方演变成了让你去死的意思。
就在这时,突然从唐自强家屋后边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
第37章 出人意料的结果
就在这两方人马对峙得难解难分、气氛紧张到仿佛一触即发之际,突然间,一阵清脆而响亮的枪声打破了夜的寂静!这声突如其来的枪响犹如一道惊雷,震得在场所有人都是心中一颤。
众人先是被这枪声惊得目瞪口呆,随后便齐刷刷地将目光投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屋后。
尽管此刻夜色已深,光线昏暗,但人们依然能够隐约看清,在那田埂之上,正笔直地站立着一个身影,仔细一看,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唐忠!只见他右手紧握着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枪口还冒着缕缕青烟,显然刚才那一枪便是出自于他手。
唐忠面色冷峻,眼神如鹰般锐利,他静静地凝视着下方正在发生的一切,似乎对眼前混乱的场面毫不在意,然而,他手中紧握的枪支却让人不寒而栗。
“是唐忠,唐忠,有种你就给老子滚下来!”黄家那边有人率先回过神来,一眼认出了唐忠,并扯着嗓子高声叫嚷起来。
不过,当他看到唐忠手中黑洞洞的枪管时,刚刚涌起的勇气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是站在原地色厉内荏地叫嚣着,丝毫没有要冲上前去的意思。
此时,黄文玉也急忙从屋檐下快步走到院坝中央,抬头望向屋后边的田埂上:“唐忠啊唐忠,你总算是现身了,还算有点男人的样子!”
唐忠手提长枪,迈着沉稳有力的步伐,一步一步缓缓地朝着自家院坝走来。
所有人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动着一般,纷纷向两侧退让开来,中间空出了一条笔直而狭窄的通道。
他迈着沉重的步伐,缓缓穿过人群,径直走到了大门口。
只见堂屋里摆放着一副担架,上面躺着脸色苍白如纸的黄老四,他的腿部包裹着厚厚的绷带,隐隐有血迹渗出。
他站定身形后,目光冷冽地落在黄老四身上,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抹让人不寒而栗的笑容,紧接着,从喉咙深处发出一阵低沉的笑声,那声音仿佛来自九幽地狱,冰冷刺骨。
“黄老四,你的腿真断了?”他面无表情地问道,语气平淡得就像在谈论今天的天气一般,然而,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深深寒意。
黄老四听到这个声音,身体猛地一颤,看到唐忠手里的枪和他怪异的表情,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喉咙却像被一只大手死死扼住一样,发不出一丝声音,整个人因为极度的害怕而不停地颤抖。
这时,唐自强再也忍不住了,他怒吼道:“忠娃子,你不要做憨事!快把枪放下!”
一旁的吴莲芯也早已吓得花容失色,泪水如同决堤的洪水般奔涌而出,她一边抽泣着,一边声嘶力竭地哭喊着:“忠儿呀,你要冷静呀!不就是打断了他一条腿嘛,要多少钱,我们家就是砸锅卖铁都赔给他就是了,你可千万不要乱来啊......”
唐忠对于两人的呼喊置若罔闻,他的视线缓缓扫过眼前这两个大队的人们,众人皆用惊恐万分的眼神望着他,有的人甚至不自觉地向后退去,生怕与他发生任何接触。
就连一向镇定自若的黄文玉此刻双手也不禁有些微微发抖,他强作镇定地说道:“唐忠,我们只是要你给一个交待,你打伤了黄老四,这件事情不能就这样算了。”
吴良同样有些惊骇,劝道:“外甥,你可要想清楚,杀了他,你这辈子就完了。”
刚才还你不服我,我不服你,天下老子最大的几个人,这会儿,都你泄了气的皮球,再也说不出一句硬气话。
唐忠转身面对着大家:“今天是我不对,打伤了黄老四,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不该跑,让我爹妈受了苦,让大家受了惊,我唐忠也是一个吊卵的汉子,打伤了他的腿,我赔给他就是了。”
在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倒转枪口,对准自己的右小腿肚子。
“碰!”
一声枪响过后,唐忠一屁股坐倒在地上,额头上汗珠像下雨一样掉了下来。
“黄队长,黄老四,这下、你们满、满意了吧。”
这出人意料的结果,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黄家跟来的人中,有些年纪小的,听到枪响,看到血,都吓哭了。
吴莲芯则是连爬带滚地扑过来,把唐忠抱在怀里,不停地哭着。
唐欢和唐乐也一直哭个不停。
黄文玉看到这里,挥了挥手,对黄家的人说:“行了,黄老四断了一条腿,唐忠赔了一条腿,现在两清了,都回吧。”
黄家的人进到堂屋里,抬了黄老四便回去了。
八家堰大队的人见黄家的人走了,也逐渐散去。
吴莲芯抱着唐忠:“我的忠儿哎,你怎么这么傻,要是腿断了,哪里去找老婆,你这不是断腿,是断了唐家的香火啊。”
唐自强苦着脸站在一旁,一句话也不说。
吴勇对他竖了一个大拇指:“老表,好样的,是条汉子。”
吴良连忙喊唐自强:“你还愣在那里干吗?赶快去把沈醉亭请来呀。”
唐自强这才反应过来:“好,我这就去。”
唐忠咬着牙说:“不用了,舅舅,爹,我没事的,黄老四只是被打穿了小腿肚子,我没有那么笨,打断自己的脚,也只是打穿了小腿肚子。”
听到他这话,大家才放下心来,吴良夸道:“还得是我外甥,有勇有谋,刚才你那股子劲,活像戏里演的赵子龙。”
见他没有伤到骨头,唐自强从屋里取了些消炎药给他敷上之后,再包扎一下,等包好了,吴勇他们把他扶进屋里。
吴莲芯看着家里被吃了两大箩筐米,还有挂着的那几条腊肉,心痛不已。
人都散去之后,终于安静了下来,唐哲早已经吃好饭,和申二狗躺上了床。
鸡刚叫,唐婉就把唐哲喊起了床:“哥,快点,鸡都叫了。”
唐哲睁开眼:“你怎么这么早?”
唐婉笑着说道:“哥,我今天要和你去赶县城,你一定要带我去,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去过呢。”
唐哲坐起来,摸了摸她的头:“县城来回六七十里地呢,你受得了?”
“嗯,我受得了,你就说你带不带我吧。”
“行,你想去,哥带你去,不过你要保证,去了县城,不准乱跑。”
“放心,我保证不乱跑。”
第38章 好货给我留着
来到县城,并将炭顺利送达纸厂职工小区之后,唐哲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元钞票,递给了妹妹唐婉。
然后,他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申二狗,温和地嘱咐道:“二狗,麻烦你带着小婉去国营商店还有供销社逛逛,让她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说完,唐哲便挑起那装着二十多只野鸡的担子,步履匆匆地朝着纸厂走去。
到达纸厂门口后,唐哲放下担子,擦了擦额头上渗出的汗水,耐心等待着。
过了好一阵子,李守业才慢悠悠地走来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
一瞧见唐哲站在那里,李守业脸上立刻绽放出笑容,热情地打招呼道:“哟呵,小唐啊!今天又给咱们带来啥好货色啦?”
唐哲微微一笑,伸手轻轻打开盖在麻袋,露出里面活蹦乱跳的野鸡,回答道:“您瞧瞧,就是这些个野鸡。”
“野鸡?”李守业眼睛一亮,但很快又摇了摇头,严肃地说道,“上次不是跟你讲过嘛,数量太少咱可不收哦,厂里两百多号人等着开饭呢,这点儿哪够分呐!”
唐哲胸有成竹地笑了笑,自信满满地回应道:“放心吧,李师傅,这次足足有三十四只呢,保证让大家都能尝个鲜,吃上一顿美美的野鸡肉。”
李守业显然不太相信唐哲所言,半信半疑地走上前,示意唐哲打开麻袋,打算亲自数一数。
唐哲解开绑住袋口的绳子,将里面的野鸡一只接一只地点给他看,李守业弯着腰,认真地点起数来。等到全部点完,他不禁惊讶地站起身,满脸欣喜地用力拍了拍唐哲的肩膀,赞不绝口地说道:“好家伙!还真是三十多只啊,而且全都是活蹦乱跳的,我在这纸厂干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见到有人能一下子弄到这么多野鸡呢!厉害啊,小唐!快说说看,你想卖个啥价钱?”
唐哲说:“就按一块二吧。”
李守业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对方的价格,连讨价还价都懒得去做。
他示意对方将货物拿去称重台那边称好重量,随后便迅速开具了一张单子递到对方面前。
就在这时,冯月芝恰好赶来上班,她一眼就瞧见了站在那儿的唐哲,脸上立刻露出亲切的笑容,开口问道:“哟呵,小唐啊,今儿个又跑来送货啦?”
唐哲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应道:“是啊,婶子,今天我弄来了一些野鸡,喏,这是李师傅刚开好的单子。”说着,他将手中的单子递给了冯月芝。
冯月芝接过单子后,仔细核对了一下上面的信息,然后开始数起钱来。
不一会儿功夫,她便把相应的钱款清点完毕,并交到了唐哲手里,说:“我说小唐呀,你成天往那大山里头跑,要是运气好碰上刺猪(也就是豪猪)的话,可一定要记得把它的肚子留给婶子我,还有就是千万别破开,知道吗?最近我的这老胃病总是犯疼,我听人家讲啊,只要把刺猪肚子阴干以后再研磨成粉末状,兑上水喝下肚就能治好这胃病,不知道管不管用,总想试一试,唉,年纪大了,有点三病两疼的,真是折磨人。”
唐哲之前倒是也曾听闻过这样一个偏方,但自己并未亲身尝试过,所以对于其疗效究竟如何心里也没底儿。
不过既然冯月芝这么说了,他还是满口答应下来:“好嘞,婶子,要是真让我逮着刺猪的话,指定给您把肚子留下来。”
跟冯月芝道别之后,唐哲离开了纸厂,径直朝着国营商店走去。然而当他到达目的地时,并没有如预期般看到唐婉和申二狗的身影,反而是齐春出现在了眼前。
由于之前彼此曾打过照面,因此齐春自然也是认得唐哲的,见唐哲挑着两个麻袋,便主动走上前来询问道:“嘿,小伙子,是不是有好东西卖呀?”
唐哲拿出了两个野猪肚子,又抓出了一大把野鸡尾羽来:“齐主任,你看看我这些可以值多少钱?”
齐春看了一下猪肚,说:“这玩意儿我们要收干的,生的无法保存。”
然后指着那一堆野鸡尾羽说:“像这长的,两毛一根,短的一毛,再短的,我们就不要了。”
唐哲把野猪肚收起来,说道:“那麻烦你点一下这些。”
齐春点了一下,七十多根野鸡尾,成色好的有三十根,剩下的都是较差的,也卖了十块零三毛。
临走时,齐春说:“以后有好货给我留着,我这里专收山货,什么中药、香菇、羊角、羊皮我这里都要,到时候给你一个好价钱。”
唐哲应了一声,就往旁边的供销社走去。
唐婉正在试穿一双水胶鞋,见到唐哲进来,站在那里转了个身,伸出脚问:“哥,这双鞋好看吗?”
“好看。”
一旁的店员也夸道:“就像是专门替你的脚拓印下来的。”
“那我就买这双好啦。”
出了供销社,唐哲把今天的工钱给了申二狗:“二狗,你借我的钱已经抵清楚了,这是今天的工钱。”
申二狗说:“唐哥,还是放你那里吧,我怕我存不住钱。”
唐哲说:“再过些日子就要过年了,你看中什么,也往家里买一点。”
申二狗接过钱,放在衣服最里面的口袋里。
“哥,我好想吃绿豆粉哦。”唐婉拉着他的手,撒娇地说。
“好,哥带你去吃绿豆粉。”
进了店,唐哲叫道:“给我们烫三大碗哨子绿豆粉,加菜豆文腐。”
四毛钱一碗,量大管饱,油水又足,吃得三个人都不停打嗝,唐婉更是边吃边夸赞:“哥,还是城里馆子头的好吃,油又多,吃起来又香,下次我还要和你来。”
唐哲和申二狗都笑了起来。
吃完粉后三个人就赶忙回家,唐婉不停向母亲炫耀自己新买的水胶鞋,唐哲和申二狗则是去炭窑里,把剩下的那些炭全部挑了回来,只有两百来斤了。
昨天没有放钓钩,他便让申二狗回家去休息,等鸡叫的时候再过来。
申二狗应了一声,慢慢走出唐哲家的门,到了门口,转头小声问道:“唐哥,明天过后就不卖炭了,我、我是不是就不用来了?”
第39章 沈月
这几天来,申二狗跟着唐哲,虽然赚了点粮食,还有一条野猪腿,给申大凤买了些布和棉花,身边除了今天得到的两块钱,并没有存下来多余的。
马上就要过年了,上次买的粮食,多加一点水,熬成红苕稀饭,勉强能撑到过年,但是更久的时间就难说了。
唐哲也清楚他这么问是什么意思,说道:“只要你想来,可以一直帮我干下去。”
“真的?”
“真的。”
申二狗想了想,说道:“可是,炭都卖完了,我来还能干些什么呢?”
唐哲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秘密,等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和你说过,跟着我,不会让你再饿肚子。”
申二狗吃了一颗定心丸,连走路都感觉轻飘飘的。
第二天申二狗和他一起去县城把炭卖了之后,唐哲又给了他二十块钱:“诺,先支给你十天的工钱吧,过年前,我们来县城的机会不多,你家里要买什么急用的,就去买。”
他跟着唐哲来了许多次,也懂得如何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买了一百来斤红苕,又买了二十斤大米,才和唐哲回家。
到了打尖坳,唐哲就让他先回家休息两天,等想好了要做什么,再去叫他。
申二狗万分感激,活还没有做,已经把他们一家的后路都解决好了。
唐哲回家之后,先补了一觉,起床的时候,晚饭时间还没有到,便出门去到处走走,想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走到后面打谷场,场边堆着几堆谷草,他突然听到有些响动,还以为是老鼠,冬天谷草堆,是最容易藏田鼠的地方。
刚一探头,就看到姚瑶衣衫不整地从那里跑出来,见到唐哲,脸一红,低着头从他身边跑开。
他正准备离开,就见唐忠拄着一根木棍从稻草堆后面转了出来,还舔着嘴角,见是唐哲在这里,轻笑一声:“哟,是唐哲呀,我还以为是谁呢。”
唐哲没有理他,快步走开。
“姚瑶这姑娘,亲着真不错,还有那里,摸起来也不错,软软的,很有弹性,可惜呀,你是永远也得不到了。”唐忠一脸笑意,昂着头,一瘸一拐地往回走,还不时看着远去的唐哲,不想脚下一踩空,从晒谷场边直接滚到了下面的泡冬田里,成了一个滚泥猪。
唐哲根本就没有把姚瑶放在心上,他们之间,本来就只是父母之命,完全没有感情基础,在别人看来,被退婚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而重活一世的他,却完全不在乎这些,没有钱,谁都可以欺负你,谁都可以看不起你。
当谁都可以看不起你的时候,你一定要自己看得起自己,否则,将永远也站不起来。
逛了一圈,看看天色也晚了,便回了家里,母亲已经把饭煮熟,正等着他回来。
唐哲刚坐下,就看到一个女子在门口看了一眼,见他们准备吃饭,便退了回去,天色比较暗,看不太清楚,唐哲便起身走到门口,想看个仔细。
大门边站着的人他一眼便认了出来,是沈月,也是住在唐家山最西边的一户人家,属于外来独户,沈月比唐哲小了两岁,只有十八岁,虽然穿得朴素,但女大十八变,长得却是落落大方,水灵灵的,美得不可方物,他的父亲就是在八家堰小学教书的民办老师沈醉亭,几年前开始,看了不下十遍《赤脚医生手册》,在村里救了不少人,就连唐哲的父亲最开始被抬回来的时候,也是沈旧亭来医治的。
不过因为当时唐哲家里实在是穷得连一顿饱饭都吃不起,更不说买药了,沈醉亭开的方子,他自己也没有那些药,所以只能听天由命。
“沈月,快进屋里坐。”唐哲热情地打着招呼。
沈月摇了摇头:“不了,你们先吃饭吧,我一会儿再来。”说完就准备走。
唐哲说:“一起进来吃点。”
沈月还是摇着头说:“我不饿。”
天色已经很晚了,在冬天什么事情都做不了的时候,大部分人家吃饭都比较早,而沈月回答的不是吃过了,而是我不饿,唐哲就知道她肯定还没有吃,忙对唐婉说:“婉婉,快去给你沈月姐舀碗米饭。”
沈月连连摆手说不用,唐婉走到门口,拉着她的手说:“沈月姐,快点进屋来,外面冷,上次沈老师来给我爸上了药,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去感谢呢。”
沈月被唐婉拉着进了门,唐哲把她让到桌前坐下,很快唐婉就把米饭端了过来。
陈秋芸一边给她夹了几大片野猪肉,一边说:“月月,快吃。”
沈月低着头,把碗端在手里,唐哲看到,她眼角有泪水流了出来。
等吃完饭后,唐哲问:“沈月,你有什么事吗?”
沈月欲言又止,过了半晌才说:“自立叔,婶子,我听说哲哥打到了野猪,我、我想买点肉。”她眼睛红红的,泪水还没有干。
唐哲的心一下子放了下去:“嗨,我还以为什么事呢,就这事,我这就去给你割。”
沈月来之前就听说了唐哲家打到野猪的事情,而且全是拿去县城卖的,在大队,他没有卖一斤,也不知道会不会卖给她,主要是在大队卖,怕被吴良按投机倒把的罪名给抓起来。
但是没想到唐哲很爽快地答应了,她忙说:“我、我只有八毛钱,你给我割半斤肥的就行。”
唐哲好像没有听到一样,自顾自地去了里屋,不多时,手中提着一条十来斤重的饱肋肉出来,另一只手里,还提了两只刚腌上不多久的竹鸡。
“哲哥,要不了我么多的,我没有这么多钱。”她的声音很小,小得只有她自己能听见。
唐哲塞到她的手里:“拿回去吃吧。”
沈月没有接,把手中皱巴巴的几张毛票塞到唐哲的荷包里:“真的要不了这么多,哲哥,你给我切半斤就行了。”
唐哲硬塞过来:“之前沈老师给我爹治病,没有收一分钱,这点肉算得了什么。”
陈秋芸见她一脸愁容,忙问道:“月月,你爹还好吧?”
第40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沈月的面色愈发阴沉,仿佛被一层厚重的乌云所笼罩,她缓缓地垂下头,沉默半晌之后才用细若蚊蝇般的声音回复道:“我爹病了。”这简短的几个字如同重锤一般砸在了唐哲的心间。
唐哲听闻此言,心中一紧,赶忙说道:“那我和你一起去看看沈老师吧!”话音未落,他便毫不犹豫地提起那块新鲜的猪肉,大步流星地朝着前方走去。
甚至都没有等待沈月给出是否同意的回应,他那匆忙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视线之中。
沈醉亭的家距离唐哲家不过区区两百来米,但中途却隔着好几户人家。
当唐哲一路疾行来到屋边时,一条体型硕大、毛色乌黑发亮的大黑狗突然如同一道黑色闪电一般从柴房中猛冲而出,它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尖锐锋利的獠牙,对着唐哲狂吠不止,那震耳欲聋的叫声响彻整个小院。
“黑子,不许叫!”
就在这时,沈月气喘吁吁地从后方追了上来。
只见她一个箭步冲到唐哲身前,张开双臂将其护在身后,宛如一只勇敢无畏的小母鸡守护着自己心爱的小鸡仔。
而那原本气势汹汹的大黑狗在看到主人出现后,瞬间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乖乖地闭上嘴巴,不再发出半点声响。
紧接着,它欢快地摇动起那条粗壮有力的尾巴,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到唐哲跟前。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条看似凶猛无比的大黑狗对唐哲手中提着的鲜美猪肉视若无睹,只是不停地在他的脚前脚后嗅来嗅去,似乎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熟悉这个陌生人身上独特的气味。
沈月轻轻推开院门,转头微笑着对唐哲说道:“哲哥,快进来吧。”
唐哲进到堂屋,沈醉亭坐在椅子上,裹着一件被子,不停地咳嗽,见到唐哲,打了个招呼,想站起来,却又没有力气。
唐哲忙上前:“沈老师,您好好休息,我也是刚才听到沈月妹妹说您病了,是我的过错,应该早一点来看您。”
沈醉亭长出了一口气:“唉,上年纪了,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看着他手里带了这么多肉,又说:“我都叫月月不要去了,她偏不听,你拿这么多肉来,让你们家破费了。”
唐哲把肉交给沈月,她这才接了过去,放到厨房里。
“沈老师,瞧您说的,我爹受伤的时候,您出药出力,他才能挺过这一关。”
这时沈月的母亲安秀芹从厨房里也走了出来:“唐哲来了。”
唐哲忙叫了一声:“沈师母。”
又问沈醉亭:“沈老师,您身体怎么样了?”
沈醉亭叹了口气,沈月走出来说:“我爹这下半年没有发一分钱的工资,光他教书补贴那点粮票,根本就不够一家人吃的,他身体本来就不好,加上前些年受了伤,营养跟不上。”
“我嫂嫂又在坐月子,这日子更难了。”
唐哲哦了一声,问:“沈阳呢?”
沈月说:“他听说你打到野猪了,也想去试试运气,一早起来,就进了山,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我公担心他,进山找他去了。”
“你公都七十几了,还进山去?”
安秀芹叹了口气:“都叫他不要去,他偏不,这么晚了还没有回来。”
沈月对安秀芹说:“妈,唐哥拿的竹鸡,你给爹和嫂嫂炖一只吧,我这就上山去找一下。”
唐哲站起来说:“我和你一起去,山上我熟悉。”
两个人一人拿了一根松油木,就往山上走去,唐哲问:“你哥早上是往哪边走的?”
“不知道,昨天晚上听他说好你是准备去白云岭碰碰运气。”
“白云岭?”唐哲倒吸了一口凉气:“听说那地方有大猫(老虎),他一个人怎么敢去那地方?”
沈月对于白云岭的了解仅仅停留在名字层面,并不知道此处居然有凶猛的老虎时常出没,当这个惊人的事实突然闯入她的脑海时,恐惧瞬间如潮水般淹没了她,令她手足无措,完全失去了应对的能力。
就在满心担忧之际,沈月一个不小心,脚下猛地踩空,身体顿时失去平衡,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直直地朝着路面下方摔落而去。
说时迟那时快,一旁的唐哲反应极其迅速,他目光敏锐地捕捉到了这惊险一幕,毫不犹豫地伸出手,死死地抓住了沈月的手腕。
紧接着,他使出全身力气向上猛力一拽,试图将沈月从坠落的边缘挽救回来。
然而,由于沈月向下倾倒的势头太过猛烈,尽管唐哲用尽全力拉住了她,他根本没有预料到一米六八的沈月竟然如此轻盈,以至于他自己的重心也在这一刻发生了偏移,猝不及防之下,整个人向着内侧的边坡狼狈地倒去,而紧跟其后的沈月自然也无法幸免,她重重地压在了唐哲的身上。
即便此时正值寒冬腊月,厚厚的衣物依然难以阻挡肌肤相亲所带来的触感。
唐哲清晰地感觉到,沈月那柔软的身躯正紧密无间地贴合着自己的胸膛,仿佛要融为一体;她娇艳欲滴的两片朱唇,与自己的嘴唇近在咫尺,仅有短短一公分的距离。
刹那间,两人的视线交汇在一起,时间仿佛凝固,四周一片寂静,唯有彼此略显急促的呼吸声在空气中交织回荡。
一种难以言喻的尴尬氛围弥漫开来,让人感到有些无所适从。
这是唐哲和沈月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少女的气息,让他一时有些出神。
最先回过神来的沈月,双颊绯红如晚霞,她慌乱地用力推开唐哲宽厚的肩膀,挣扎着站起身来。
随后,她似乎意识到这样做有些不妥,连忙伸出手,想要将仍躺在地上的唐哲搀扶起身,并略带歉意地说道:“对不起啊,哲哥,都是我不好,刚才没站稳……”
唐哲也有一些不好意思,感觉占了她的便宜,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雪:“是我没有站稳,没想到你这么轻。”
两个人就这样尴尬地走着,借着夜色微弱的光,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上走。
到清明田的时候,唐哲指着不远处出现的两个人影:“你看,那是不是你公和你哥?”
第41章 成分不同
沈月看到不远处的两个身影,奈何天色已晚,只能看到一个轮廓,她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公、大哥?”
对面沈阳回应了一声。
沈月忙加快脚步,很快就到了沈阳和沈国章跟前。
“哥,你到底跑到哪儿去啦!这么晚才回来,可真让人担心死了!”沈月满脸忧虑地说道,话语中充满了对哥哥的关切之情。
就在这时,唐哲也快步跟了上来,他拿出火柴将手中那根松油木点燃,借着火光,沈阳这才看清楚原来妹妹身后还紧跟着唐哲。
他不禁感到有些难为情,挠了挠头,小声说道:“那个……我本来想去白云岭碰碰运气的,谁知道那里的林子实在是太大了,我还没走到地方呢,就突然听到一阵大猫的叫声,那声音听起来可吓人了,所以我就没敢再往前走,只好掉头往大山这边来了,结果在这里转了整整一天,啥东西都没发现,觉得挺丢人的,所以一直不太好意思回家。”
站在一旁的沈国章听了,说道:“哎呀,不就是这次没打到猎物嘛,这有啥不好意思回家的呀!你要想想,家里还有你的老婆孩子在眼巴巴地盼着你回去呢,万一你要是出点什么意外,让她们孤儿寡母的可怎么活下去!”
沈月连忙点头附和她公的话,焦急地说道:“是啊,公说得对!大哥,既然现在已经找到你了,咱们还是赶紧回家吧。”说着,她也赶忙把自己手中的松油木伸向唐哲那边,借助他手中的火苗将其点燃。
此时,沈阳才看清楚跟着来的是唐哲,心中不禁涌起一丝疑惑,忍不住小声开口问道:“小月啊,你怎么会和唐哲在一起呢?”
沈月不满地说:“你还好意思说,哲哥带着肉去看爹,听到你这么晚了没有回家,就和我来找你了。”
沈阳感激地看了一眼唐哲,小声说道:“谢谢你。”
唐哲一摆手,说:“天色不早了,快点回去吧,这根给你公拿着。”说完,把手中燃烧的松油木递给沈阳,再给沈国章。
回到沈家之后,唐哲就要回去,临出门时,对沈阳说:“以后不要再乱往山上跑了。”
沈阳有些不好意思,问:“唐哲,以后你上山,能不能带带我。”
唐哲点了点头:“行,有机会的话,我带你一起去。”
唐哲走后,沈醉亭说:“唐哲这孩子不错,知道感恩,带了这么大一块肉来,阳阳,叫你妈把肥肉切下来熬成油,玲玲正在坐月子,有了这些油,也能勉强度过一段时间。”
沈阳应了一声,说:“爹,我一会去熬吧,让妈休息一下。”
沈国章揉碎了一些旱烟叶,放到烟杆里,烟杆一米多长,他坐在板凳上,烟斗直接伸到火盆里,巴嗒巴嗒吸了几口才说:“自立家的日子也不好过,这次唐哲运气好,打了两头野猪,能熬过一些日子,往后还不好说,醉亭呀,你以后粮票发了,要给人家补上。”
沈醉亭点了点头:“爹,我知道的。”
沈国章继续说:“我看姓唐的这个娃娃不错,月月今年也十八岁了……”
沈阳打断了他的话:“公,我们家这个成分,就怕人家唐哲不愿意。”
沈醉亭之前因为犯过一些错误,进了几年牛棚,回来之后,本来瘦弱的他,干不了多重的体力活,公社便让他在大队小学教教书,毕竟他可惜公社里唯一一个大学毕业的高材生。
沈月一听到谈她和唐哲的事情,就自己回了房间,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唐哲那健硕的身躯,就像一堵墙一样。
后来听到沈阳说到成分的问题,她的眼神又黯淡了下来,成分不同的人,很难走到一起。
唐哲回到家里,父亲正拿着一把扫帚在厨房扫着扬尘,嘴里还念叨着:“腊月二十三,给灶王爷打扫干净,明天上了天,在玉皇大帝那里给我们家多说说好话,明年锅里天天有饭吃。”
唐哲这才想起来,明天就是腊月二十四了,邛水每年腊月二十四都要过年,叫赶年,据说是明朝嘉靖年间,倭寇侵扰东南沿海,朝廷调邛水男丁参军前去抗倭。
军令紧急,正值年关,男丁们为了能在出征前与家人团聚,于是提前到腊月二十四这一天过年,这一天,男丁们提前吃了年饭,奔赴抗倭前线,在战场上,他们英勇无畏,为保卫国家立下赫赫战功。
此后,为了纪念这段历史,邛水人便世代沿袭了过赶年的习俗,以此缅怀先辈的功绩,传承民族精神。
按照传统,明天大队里,要么是放电影,要么是演花灯戏,当然,按照惯例,开场之前,还有一场斗争。
这一次,又轮到哪一家倒霉呢?
唐哲想着这件事情,便睡了过去。
由于连续忙好了几天,昨天晚上睡得特别香,一直到午饭快熟,唐婉来叫他,他才起床。
母亲昨天晚上睡觉之前,就泡了米,削了一点洋芋,今天一大早起床,就拿去石磨上推了,做了几斤绿豆粉。
自从唐婉从县城回来,在她耳边可没有少念叨绿豆粉怎么怎么好吃,难得今年条件好了一点,她也该让一家人在今天吃个好。
饭桌上,不光炖了排骨,还有竹鸡炖香菇,凉拌鹅肠草,拆耳根炒野猪肉,四个菜,比以往过年都要丰盛。
吃着饭的时候,唐哲突然问:“爹,这香菇你以前在哪里拣的?”
唐自立说:“这东西到处都是,只要是烂掉的枯树上,都容易生,最容易生的,是马桑树,那是一串一串的。”
吃过饭后,就有几个知青来挨家挨户通知,今天是外还是在大队去看电影。、
唐自立有些奇怪,等那几个知青走了之后,他说:“耶,今年怎么是知青来通知去看电影,往常不都是大队长就是小队长来通知的。”
陈秋芸坐在火盆边补着衣服,说:“我听说吴良好像犯事了。”
第42章 过赶年
“吴良犯事了?”唐自立有些不相信:“他可是几十年的老队长了,怎么会犯事?”
陈秋芸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淡淡地说:“你问我,我问哪个?”
唐自立笑着说:“那今天是外这场电影要去好好看看,婉婉,给我把烘笼里多加点炭。”
烘笼,是一种取暖设备,用竹子编成一个圆形的篮子,里面放一个烧制的土钵碗,装上炭火,提在手上,走在哪里都可以让自己得到温暖。
唐婉应了一声,就去楼上翻找烘笼。
今天八家堰的过赶年特别热闹,年饭也吃得很早,天还没有黑,各家各户就关好门,成群结队地往大队操场去。
在大队宽阔的操场上,正中央位置熊熊燃烧着一堆巨大的篝火,火焰升腾而起,照亮了周围的夜空,同时也带来了阵阵温暖。就不远处大队指挥部的屋檐下,一台老旧的柴油发电机正在轰隆隆地运转着。
篝火堆的旁边,摆放着一张木质桌子,桌上放置着一台略显陈旧的胶片放映机,在桌子的边缘处,还立起了一根笔直的竹竿,竿顶挂着一盏昏黄的钨丝电灯,那淡黄色灯光,如同夜空中的一颗孤星,照亮了整个操场。
再往不远处望去,可以看到一块洁白的幕布悬挂在空中,在幕布下方,整齐地摆放着几张从学校里搬过来的长桌,这些桌子一字排开,中间还特意放置了一支裹着红布的话筒,似乎预示着即将有重要的事情要发生。
此时,唐哲站在操场堆放稻草的角落里,目光越过人群,他发现申二狗和申大凤两人正远远地躲在一个谷草堆旁,他们缩着身子,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像是生怕被人发现似的。
而另一边,申厚植则显得安祥自得许多,他自己带了一根小巧的板凳,稳稳当当地坐在操场的正中间,脸上看不出丝毫表情。
他正想过去和申二狗打个招呼,却不想碰到了带着一条长板凳的沈月:“哲哥,坐我这里来,我带的是长板凳。”
唐哲想了想,远远地和申二狗打了个招呼,和沈月挨着坐下。
赶年大会的帷幕即将拉开,整个村庄都弥漫着喜庆而又热烈的氛围,八家堰的所有村民汇聚到这片宽阔的操场上,翘首以盼这场盛会的开启。
今日的场面格外热闹,不仅有大队中的全体成员,甚至还有不少来自其他公社的人们,人群熙熙攘攘,欢声笑语此起彼伏,仿佛一片欢乐的海洋。
就连平日里繁忙的公社书记赵怀仁也亲自莅临现场,这无疑给本次赶年大会增添了更多的庄重与荣耀。
大队书记任德明迈着稳健的步伐走向讲台的正中央,他先是轻轻拿起话筒,然后对着它用力地吹了好几口气,似乎想要测试一下是否能正常使用。
接着,他清了清嗓子,对着话筒喊出了几声:“喂……喂……”瞬间,操场四周那高高悬挂的高音喇叭里便传出了他洪亮的声音:“各位父老乡亲们啊!今天可是咱们一年一度的赶年大活动呀!在如此重要且令人欢欣鼓舞的日子里,我们非常荣幸能够邀请到尊敬的公社书记赵怀仁同志前来参加咱们这次的活动!现在,请大家用最热烈的掌声对赵怀仁书记表示诚挚的欢迎!”
话音刚落,现场立刻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在众人热切的目光注视下,赵怀仁缓缓站起身来,面带微笑,向着台下的群众微微躬身示意,表示对大家热情欢迎的回应。
“在这个本应充满喜悦和希望的重要日子里,竟然发生了一起令人气愤至极的恶劣事件,就在昨天,大队里那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老黄牛,竟突然暴毙而亡,这本已是一桩不幸之事,但谁能料到,后续的发展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队长吴良,勾结会计唐自强以及其他四人,将这头老黄牛运至县城售卖,这本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当众人询问起这头牛的售价时,他们大言不惭地宣称仅仅只卖出了区区一元钱,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由于从大队前往县城路途遥远,这六人在城里还每人吃了一碗绿豆粉,六人总计消费了一块二毛钱,如此算来,大队不仅没有因出售老黄牛获得分毫收益,反而还倒欠了这几人两毛钱。
面对这样荒诞不经的说辞,不仅我不相信,公社方面自然更不会轻易相信,于是,相关人员专程前往国营饭店进行核实。
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昨日那头老黄牛实际售出重量高达三百四十六斤,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总售价应为三百四十六元整。也就是说,吴良等六人通过虚报账目、瞒天过海的手段,明目张胆地侵吞了集体多达三百六十元的巨额公款,并堂而皇之地纳入了自己的私囊。”
得知真相后的现场群众顿时炸开了锅,群情激愤、义愤填膺,大家纷纷振臂高呼:“打倒吴良!严惩这些害群之马,狗日的太气人了,老子们天天饿肚子,他们肥得流油!”愤怒的声浪一浪高过一浪,响彻整个村庄,仿佛要冲破云霄一般。
只见任德明面带微笑,双手微微向下用力地压了压,原本嘈杂喧闹的现场瞬间变得鸦雀无声。他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好啦,接下来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有请咱们尊敬的赵书记给大家作出重要指示。”说着,任德明动作利落地将手中的话筒小心翼翼地移到了赵怀仁的面前。
此时的赵怀仁缓缓站起身来,他环视一圈后,郑重其事地开口道:“同志们啊,关于吴良等这一批同志所犯下的错误和罪行,公社这边已经向上级区政府做了详细的汇报并且进行了请示,就在明天,我们将会把这些人移送至区里,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无论是怎样的判决结果,都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执行,因为像这样的人,他们就是侵蚀人民群众利益的蛀虫、破坏集体团结稳定的害群之马,对于此类行为恶劣之人,我们绝对不能够有丝毫的心慈手软和纵容姑息……”
他说了二十多分钟,等他说完之后,任德明站在台上,手一挥:“把那几个害群之马押上来。”
第43章 绑松一点
腊月二十四,过赶年的日子,一场特殊的批斗大会正在这里举行。
随着任德明的一声令下,声音在空旷的晒谷场上回荡,打破了往日的平静,吴良等六个被五花大绑、头上戴着尖尖帽的人,被几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押到了台上,在众人的注视下,他们跪成一排。
唐哲站在台下,目光紧紧地盯着台上的人。
此时,他才看清楚,除了吴良和唐自强外,还有姚兵、吴勇、申建树和吴相承,这几个人,除了吴勇是吴良的儿子,唐自强是吴良的妹夫外,其他几个人都是吴良一手提拔起来的铁杆,平日里仗着吴良的权势,在村里没少作威作福。
台下瞬间一片骂声,愤怒的情绪如汹涌的潮水般蔓延开来,尤其是那些之前被吴良欺负过的人,心中的怨恨在这一刻彻底爆发。人群中不知道是谁,端着一盆凉水,从台后面冲上去,直接把吴良浇了个透心凉。吴良被冷水一激,浑身颤抖,脸上露出痛苦的神情。
吴良年纪最大,也是被捆得最结实的,他哆哆嗦嗦地对着任德明说:“捆得太紧了,能不能绑松一点。” 声音中带着一丝哀求。
任德明看了他一眼,然后把他的话重复了一遍,大声问台下的人:“大伙说,要不要给他松一下?”
话音刚落,申二狗猛地站起来,涨红了脸,高喊道:“你叫人家大冬天在泡冬田里站木马的时候,怎么不想到松一下?” 他的声音充满了愤怒,那是积压已久的怨恨的宣泄。
申大凤坐在一旁,被弟弟的举动吓了一跳,连忙伸手把他按坐在草垛上,急切地说:“你小声一点。”
申二狗一脸得意,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满不在乎地说:“姐,你还怕他做什么,他都倒台了。”
申大凤看着弟弟,又气又急,忙使个眼色,压低声音说:“他倒了,大队书记还没有倒,以前挨批的时候,大队书记也是一起的。”
听到大姐的话,申二狗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冲动可能带来的后果,心中一阵后怕,坐在那里不敢再做声,眼睛不安地四处张望。
唐哲看着台上唐自强的样子,心中不禁一阵酸楚,虽然他对大伯家没有什么深厚的感情,但唐自强毕竟是他大伯。他想起父亲来了没一会儿就走了,估计是不忍心看着大哥受苦吧。
在人群里寻了半天,都没有看到吴莲芯和唐忠们兄妹仨人,想来他们也不愿意来到这样的场合,毕竟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难堪。
看到唐哲四处观看,像是在寻找着什么,沈月坐在他身边,轻声问:“哲哥,你在看什么呢?” 沈月的声音轻柔,如春日的微风,带着一丝关切。
然后她一转头,看到不远处坐在草堆那里的申二狗姐弟俩,对唐哲说:“二狗他们在那边,要不我们去和他们一起?”
她知道这段时间申二狗一直在帮唐哲,以为他是在找申二狗。
唐哲点了一下头,两个人拿着板凳,弯着腰,穿过人群,走到了谷草堆边上。
申二狗和申大凤紧挨着坐在地上,屁股下面垫了一把稻草,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讲台。申二狗还在为自己刚才的冲动有些后怕,连唐哲和沈月到了他们身边,也没有发现。
唐哲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申二狗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转头一看是唐哲,忙问:“唐哥,有什么事吗?”
唐哲干笑了一声,说道:“没事,在那边无聊得很,过来找你们吹牛耍。” 他的语气轻松,试图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
申大凤和沈月一样大年纪,虽然沈月有文化,但是没有被安排进扫盲班任教,而是负责给综合农场的猪割猪草,申大凤也一样,每天在田野里忙碌,割着猪草。
这样的工作不仅累,而且挣不到多少工分,可即便如此,两人在共同的劳作中,感情却越来越好。
沈月看了看台上,又看了看申大凤,对大凤说:“大凤,以后你们家的日子就会好过些了。”
她的眼神中充满了希望,仿佛看到了未来美好的生活。
申大凤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一丝忧虑,说:“谁知道呢,头上的帽子一天摘不掉,那就一天不安心。” 她的话语中带着无奈和担忧,过去的阴影依然笼罩在她的心头,让她无法真正地放松下来。
台上的批斗还在继续,台下的人们情绪激动,有人在大声控诉着吴良等人的恶行,那些曾经被欺压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人们的愤怒也愈发强烈。
而申二狗坐在那里,心中还在为刚才的事情忐忑不安,他偷偷地看了看四周,生怕有人因为他刚才的话而找他麻烦。
唐哲看着申二狗的样子,心中有些感慨,他知道申二狗是个直性子,心里藏不住事,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这样的性格很容易惹祸,他拍了拍申二狗的肩膀,安慰道:“二狗,别担心,好好看戏。”
申二狗点了点头,感激地看了唐哲一眼,说:“唐哥,我知道了,以后我听你的。”
批斗大会持续了很久,吴良等人被押了下去,然后就是大队书记赵怀仁讲了一些感激公社书记的话,把他们送走了之后,任德明大声宣布:“我宣布,今年的过赶年活动,现在开始,请欣赏电影《青松岭》。”
终于能看上电影了,台下一片叫好声,然后放映师调整好胶片,不一会儿画面出来,现场立刻安静了下来。
这样的电影,唐哲看过很多次了,他没有心思看,今天晚上来这里,主要还是想看看吴良被抓上去批斗。
沈月他们却看得非常痴迷,不停地小声讨论着剧情发展。
好不容易等到电影散场了,唐哲对申二狗说:“二狗,明天早点来我家,我们去山里。”
申二狗应了一声,和大凤一起去找他公回家。
沈月拿着板凳,小声问:“哲哥,你明天去山里,能不能带我一个?放心,我不会拖你后腿的,我胆子很大。”
第44章 赶山
唐哲点了点头,语气中带着几分对山林的熟悉与期待,说道:“明天我是去山里找香菇,听说有些香菇没有人采,也没有被动物吃掉,就会干在树上,采一些回来看能不能吃,不是去打猎。”
沈月的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毫不犹豫地回应:“不管你去做什么,我都想跟你去。” 她的声音清脆,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倔强,仿佛只要能和唐哲一起,再艰难的旅程都充满了吸引力。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调侃的笑容,故意吓唬道:“你就不怕我把你丢山里喂大猫。”
沈月却一本正经地看着他,认真地说:“不怕,我爹都说了,你们一家人心都好。” 她的眼神里满是信任,仿佛在她心中,唐哲就是最值得信赖的人。
“那好吧,你明天早点起床,我们天一亮就要走。” 唐哲无奈地笑了笑,心中却因沈月的信任而感到一丝温暖。
“嗯。” 沈月用力地点点头,眼中满是兴奋与期待。
走了几步,唐哲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下脚步,问道:“对了,你家黑子会不会追山?”
沈月轻轻摇了摇头,略带遗憾地说:“不会,只是一条看门狗,追山的话,比较差,喂了三四年了,我只看到它追过一只兔子。”
“哦!” 唐哲苦笑了一声,原本眼中的期待黯淡了几分,“还以为会追山,带上它的话,能打打骚,就知道哪里有猎物。”
听到唐哲这么说,沈月也有些失落,仿佛自己没能帮上忙而感到愧疚。
唐哲忙安慰道:“算了,反正我们也没有枪,就算碰到什么野猪山羊的,只能眼巴巴看看,又打不到。” 他试图让气氛变得轻松一些,不想因为这点小事而影响大家的心情。
唐哲刚到家,唐婉和母亲也进了家门。唐婉一看到唐哲,眼睛一亮,像只欢快的小鹿般跑过来,神秘兮兮地说:“哥,你是不是看上沈月姐了,我看到你们坐一起。”
唐哲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佯装生气地说:“你小小年纪,懂什么。”
父亲坐在火盆边,沉默不语,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陈秋芸看着丈夫,关切地问:“你又怎么了?”
唐自立还是一言不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陈秋芸无奈地摇了摇头,也不再追问,把煤油灯往自己身边挪了挪,拿起没有做完的针线活继续干起来。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身影显得有些疲惫,却又透着一股坚韧。
唐哲坐了一会儿,把身上烤暖和之后,从床下翻出钢丝绳装在背篓里,便上床睡觉了。他知道,明天又是充满挑战和未知的一天,需要养精蓄锐。
第二天一大早,天边才刚刚泛起鱼肚白,唐哲就起床了。他刚走出房间,就看到沈月已经背着一个花背篓,静静地站在他家院坝里,身后还跟着黑子。
“你来得真早。” 唐哲笑着打招呼,眼中满是赞赏。
沈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我怕迟到。”
唐哲让她进屋里先烤一会儿火,然后自己去厨房弄点稀饭,厨房里,炉火正旺,锅里的稀饭冒着热气,散发出阵阵香气。
不一会儿,申二狗也风风火火地赶了过来,他一边跑一边喊:“唐哥,我来啦!”
唐哲舀了三碗稀饭,递到沈月面前,沈月连忙摆手说:“你们吃,我不饿。”
唐哲把碗塞到她的手里,认真地说:“快吃,去山里就是一天,一会儿饿了可没有吃的。”
沈月这才接过碗,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出门的时候,唐哲又拿了六个红苕装在背篓里,带了一把沙刀别在腰间。他仔细检查了一遍背篓里的东西,确保没有遗漏。
出门的时候,黑子还一直跟着,唐哲说:“今天不能让黑子去,我要下套索,怕套着它。”
沈月吼了它几声,它才一步三回头地回了家去。
三个人沿着牛尾河缓缓前行,冬日的牛尾河,河水清澈见底,河面上弥漫着一层淡淡的雾气,仿佛一幅宁静的水墨画。他们的身影在雾气中若隐若现,脚步轻快而坚定。
一路上,唐哲一边走一边给沈月和申二狗介绍着山林里的知识,什么植物可以吃,什么地方可能有猎物。沈月听得津津有味,不时提出一些问题,唐哲都耐心地解答着。申二狗则四处张望着,眼睛里透着好奇和兴奋。
走了很久,一直到没有人迹活动过的地方,他们才往林子里走去。林子里静谧而幽深,厚厚的积雪覆盖着地面,踩上去发出 “咯吱咯吱” 的声音。阳光透过树枝的缝隙洒在雪地上,形成一片片光斑。
香菇喜欢生长在枯木上,而且要潮湿的枯木。虽然香菇的生长期主要是春秋两季,但在山里,大冬天进山,偶尔也能碰到没有被动物吃掉的干在树上的。
走了两个多小时,唐哲一路下来,也放了几根钢丝绳子碰碰运气。突然,他眼前一亮,发现了一根倒在林子里的枯树,上面密密麻麻地长着香菇。
“找到了!” 唐哲兴奋地喊道。
沈月看着满树的香菇,虽然已经干掉,数量却不少,不禁张着嘴巴,惊叹道:“哇,这么多。”
申二狗几步冲上去,好像去慢了香菇就会跑掉一样,急切地说:“快点拣,这么多,这下发财了。”
走近了,唐哲从树上摘了几朵,虽然已经干了,大部分勉强还能吃,便对申二狗说:“二狗,你们拣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烂掉的就不要了,免得吃坏肚子。”
申二狗嘴里应着,手上却没有停下来。
等他弄好回来,沈月和申二狗已经把香菇都拣完了,足足有半背篓,虽然品相不好,但总比没有吃的强。
“唐哥,你看,好多啊!” 申二狗兴奋地把背篓举到唐哲面前,脸上洋溢着收获的喜悦。
唐哲满意地点点头,说:“我们先把这些收好,等会儿再继续找找。”
等收拾好,已经中午,肚子有些饿了。三个人又往下走,到了河边。唐哲和申二狗去拣了一些枯枝回来当柴。虽然雪还没有化,但在森林里,总能找到一些干柴。
生了火之后,唐哲把六个红苕放在火堆里烤了起来。不一会儿,红苕的香气就弥漫开来,引得大家的肚子咕咕叫。
他们处在一个河滩的地方,河面平静。牛尾河水流并不大,唐哲叫上申二狗,顺着河流走了一截,发现一个小水潭。由于是冬天,里面一群桃花鱼聚成一团,懒洋洋地不爱游动。
唐哲眼睛一亮,兴奋地说:“二狗,今天又有肉吃了。”
第45章 砸鱼
申二狗顺着唐哲手指的方向定睛看去,只见在那清澈见底的水潭之中,一群鱼儿正悠然自得地聚在一处。它们通体泛着淡淡的粉色,在冬日的阳光透过水面的折射下,鳞片闪烁着细碎的光芒,宛如灵动的精灵。申二狗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好奇地问道:“唐哥,咱们咋抓这些鱼呀?”
唐哲望着水潭,眼中透着自信与沉稳,不紧不慢地说道:“你回去把背篓拿过来,我们用它来抓。”
申二狗一听,立刻转身朝着他们放背篓的地方跑去。此时,寒风像刀子一样刮过,吹得申二狗耳朵生疼,可他满心想着抓鱼的事儿,脚步丝毫没有放缓。
这边,唐哲仔细观察着水流的走向。牛尾河的河面不宽,水流显得格外湍急,想要把水引开,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他站在河边,眉头微微皱起,思考着接下来的行动。
不一会儿,申二狗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背上背着那个略显破旧的背篓。
“唐哥,背篓拿来了!” 申二狗一边说着,一边把背篓递给唐哲。
唐哲接过背篓,小心翼翼地将其放在水里,随后又在河边寻了几块大小合适的石头,稳稳地压在背篓上,确保它不会被水流冲走。
做完这一切,他又找了一根细长的树枝,慢慢蹲下身子,将树枝伸进水里,开始小心翼翼地把鱼往背篓里赶。
唐哲的动作极为轻柔,眼睛紧紧盯着鱼儿的动向,每一个动作都拿捏得恰到好处。那些鱼儿似乎察觉到了危险,开始四处逃窜。唐哲不慌不忙,耐心地引导着它们往背篓的方向游去。终于,有几条鱼儿游进了背篓。
“快,唐哥,鱼进去了!” 申二狗在一旁紧张地喊道。
唐哲立刻起身,双手迅速提起背篓。然而,那些鱼儿实在是太敏捷了,就在背篓还未完全离开水面的瞬间,它们像一道道闪电般,从背篓的缝隙中钻了出去,重新游回了水潭。
“哎呀,差一点。” 申二狗有些懊恼地拍了拍大腿,脸上写满了失落。
唐哲却没有气馁,他站起身,甩了甩手上的水,目光依旧紧紧地盯着水潭。他知道,想要成功抓到鱼,就必须要找到鱼儿的弱点。于是,他开始仔细观察着鱼儿的游动规律,试图从中找到更好的办法。
此时,冬日的阳光洒在水面上,波光粼粼,水潭边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唐哲站在那里,仿佛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他的眼神专注而坚定,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过了一会儿,那群鱼儿似乎放松了警惕,不再像之前那样惊慌失措。它们缓缓地游到了一块大石头下面,躲在那里,以为找到了安全的港湾。
唐哲见状,心中一动。他看了看那块石头,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一个新的计划。他走到河边,目光在众多石头中锁定了一块六七十斤重的大石头。
唐哲深吸一口气,双手紧紧抓住石头的边缘,双腿微微弯曲,用尽全身的力气,将石头缓缓地举了起来。他的手臂上青筋暴起,每一块肌肉都紧绷着,脸上也因为用力而涨得通红。
“唐哥,你这是要干啥?” 申二狗一脸疑惑地看着唐哲。
唐哲没有回答,他咬紧牙关,一步一步地朝着水潭边走去。到了水潭边,他稳住身形,双手高高举起石头,然后用尽全身力气,重重地朝着鱼儿躲避的那块石头砸了下去。
“咚” 的一声巨响,如同炸雷一般在水潭边响起。水花四溅,溅起的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形成了一道道美丽的彩虹。
申二狗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了一跳,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等他回过神来,眼睛紧紧地盯着水潭。
几秒钟后,水潭里泛起了一片白色的肚皮。
“唐哥,浮起来了,鱼浮起来了。” 申二狗兴奋地跳了起来,大声叫道。
受到石头的震动,六七条鱼儿肚皮朝上,缓缓地浮在了水面上,它们已经被震晕了过去。
申二狗顾不得河水的冰冷,迅速地脱了鞋和裤子,一个箭步跳进了水里。河水冰冷刺骨,申二狗的双腿刚一接触到水,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可他此刻满心都是抓到鱼的喜悦,根本顾不上寒冷。
他迅速地游到鱼儿身边,一把将它们抓在手里,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背篓里。
“哈哈,抓到了!” 申二狗举着鱼,脸上笑开了花,那笑容比冬日的阳光还要灿烂。
等水变清了之后,他们又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果然,在另外一块石头下,也有一群鱼。唐哲和申二狗对视一眼,两人心领神会。还是按照同样的方法,唐哲再次搬起石头,朝着鱼儿砸了下去。
又是几声鱼儿浮起的欢呼,他们又收获了好几条鱼。
“唐哥,你这办法真是绝了,要是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的。” 申二狗手里拣着鱼,嘴里不停地夸着唐哲。
唐哲笑了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这都是在山里生活积累的经验,多试试,总能找到办法的。”
又过了一会儿,他们前前后后抓了三十多条鱼,约摸有四五斤的样子。
唐哲看着背篓里活蹦乱跳的鱼,心中满是成就感,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又望了望四周,说道:“我们再往走走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鱼。”
申二狗此时已经冷得打起了摆子,他的嘴唇都有些发紫了,一边哆哆嗦嗦地穿裤子,一边连忙说道:“好,好嘞,唐哥。”
他们沿着河边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翻着河边的石头。
除了鱼,他们还惊喜地发现了几只螃蟹,这些螃蟹藏在石头下面,挥舞着大钳子,试图保护自己,唐哲和申二狗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抓住,放进背篓里。
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下,他们还找到了两只冬眠的石蛙,这石蛙长得肥嘟嘟的,黑黑的皮肤,看上去就像非洲来的蛤蟆。
唐哲知道,这石蛙不光肉嫩,味道鲜美,听说还是下奶的上好补品。
唐哲轻轻地将它们从石头下抓起来,小心翼翼地收入背篓。
“唐哥,今天咱们可真是大丰收啊!” 申二狗兴奋地说道。
唐哲还没有回答,却听得远处沈月在叫着他的名字。
第46章 加两个菜
唐哲正沉浸在与申二狗捕鱼的兴奋之中,突然听到沈月远远传来的呼喊声,他这才猛地回过神,意识到他们已经出来了许久。
抬头望去,太阳已经不知不觉靠西,洒下的阳光变得更加柔和,给整个山林都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他忙和申二狗顺着河流往回走,一路上,申二狗还在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刚才抓鱼的惊险瞬间,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神情。
回到他们先前生火的地方,只见沈月正坐在火堆旁,她的脸上被炭火熏得黑乎乎的,头发也有些凌乱,但眼神中却透着期待。
看到唐哲回来,她立刻站起身,笑容满面地把烤好的红苕递了过去,声音清脆地说道:“哲哥,红苕烤好了,快吃。”
唐哲接过红苕,感受到那温热的触感从手心传来,心中一阵暖意。
他把红苕放在火堆边上,又将背篓取下来,脸上带着些许得意,说道:“等一下,我们加两个菜。”
“哇,你们太厉害了,这么多鱼。” 沈月看着背篓里活蹦乱跳的鱼,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崇拜地看着唐哲,在她眼中,感觉唐哲仿佛是无所不能的英雄,总能在这山林之间找到生存的惊喜。
申二狗连忙接过话茬,一脸敬佩地说:“都是唐哥想的办法,要不然我也只能望鱼兴叹,要不是唐哥,哪能抓到这么多鱼,今天可真是开了眼界。” 说着,他还夸张地比划着唐哲搬石头砸鱼的动作,逗得沈月忍不住笑出声。
沈月接过背篓,拿到河边,顺便洗了一把冷水脸,冰冷的河水触碰到脸颊,让她瞬间清醒了许多,也驱散了脸上的燥热。
唐哲也跟了过去,他从腰间抽出沙刀,动作熟练地开始破鱼。沈月则在一旁认真地清洗着鱼。
申二狗刚才下了水,到现在还冻得瑟瑟发抖,坐在火堆边烤着火,不停地往手上哈着热气,牙齿还在打着颤,嘴里嘟囔着:“这水可真冷,不过能抓到这么多鱼,也值了。”
鱼杀完了之后,唐哲对沈月说:“这两只石蛙,你带回去给你嫂子炖汤喝,这东西吃了下奶。”
沈月听到这话,脸瞬间红了起来,像一个熟透了的红苹果。她微微低下头,小声地嗯了一声,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那羞涩的模样让唐哲和申二狗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很快,鱼便洗好了,唐哲从河边砍了些粽叶树,这些树枝粗细均匀,筷子粗细,刚好可以穿在鱼身上。他又把那几只螃蟹丢到火里,只听 “滋滋” 几声,螃蟹就由青变红,一股诱人的香气渐渐弥漫开来。
等不多时,鱼也烤好了,金黄的鱼皮上滋滋冒油,香气扑鼻。
三个人围着火堆坐了下来,开始大快朵颐。沈月咬了一口鱼肉,鲜嫩的鱼肉在口中散开,她不禁赞叹道:“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烤鱼。”
申二狗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那可不,唐哥的手艺,没得说。”
沈月问:“哲哥,我们还要往里走吗?”
唐哲看了看背篓里只有小半背的香菇,微微皱了皱眉头,说道:“一会儿顺着河再走一截,看看能不能再抓几条鱼回去,尤其是石蛙,多抓几只。”
提起石蛙,沈月又想起刚才唐哲说的话,脸又刷地红了起来。
申二狗不明就里,一脸疑惑地问:“沈月,你是不是感冒发烧了,怎么脸上那么红?”
沈月忙把头转向一边,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有。”
唐哲看着沈月害羞的样子,嘴角微微上扬,也不再说什么。
吃过午饭后,他们灭了火种,然后顺着河继续前行。
一路上,他们一边翻着河边的石头,一边寻找着猎物,不多时,又抓了一些螃蟹,这些螃蟹张牙舞爪,想要挣脱他们的抓捕,但最终还是被放进了背篓。
还用石头砸了几条油鱼棒(溪石斑),此外,他们还抓了些石巴子之类的小杂鱼,不知不觉,背篓里的收获已经十分丰富,一共也有十来斤。
看看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太阳已经快要落山,天边泛起了一抹绚丽的晚霞,将整个天空染成了橙红色。
三个人决定不原路返回,顺着牛尾河一直往下走,就能走到寨子下边。
他们沿着河边的小路走着,一路上,他们有说有笑,分享着今天的收获和快乐。
到了唐家山寨口,唐哲把鱼分成了三份,每份都有三斤左右。
他又把几只螃蟹全给了申二狗,对他说:“二狗,你今天也辛苦了,这些螃蟹拿回去尝尝。”
申二狗接过螃蟹,脸上笑开了花,连声道谢:“唐哥,你太客气了,今天可真是沾了你的光。”
唐哲又把两只石蛙给了沈月,再次叮嘱她带回去给嫂子炖汤。
那些香菇,他也一人分了一点,他本没有想着拿去卖,马上要过年了,得多准备一点年货才行。
三个人分开之后,各回各家去。
到家的时候,陈秋芸早已经把饭做好,饭菜的香气弥漫在整个屋子里,见唐哲回来,唐婉像一只欢快的小鹿,忙去接下背篓,好奇地看一下里面都有些什么收获。
“妈,有鱼吃了。” 唐婉兴奋地把背篓拿去厨房,眼睛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陈秋芸正在端菜,听到唐婉的话,笑着对她说:“忙什么,看把你馋的,明天吃它也不会跑了。”
吃饭的时候,一天多来一直没有说话的唐自立说:“你伯爹恐怕是过年都回不来了。”
唐哲嗯了一声,回没说话。
陈秋芸叹了口气,说:“你真是的,你把他当兄弟,人家从来没有把你当个人看。”
唐婉也说:“就是,多关他些日子才好呢。”
唐自立咳了一声:“你伯爹人不错,都是你伯母带坏的,要不是你伯母,他也不会当这个会计,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唐哲说:“爹,事情都这样了,你就不多想了,谁叫他要去犯国法呢?”
唐自立叹了口气说:“大队里这么多人,大多都被吴良和你伯爹欺负过,现在他进去了,他们四娘母恐怕有罪受咯。”说完,又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第47章 请客
陈秋芸开启了埋怨模式:“我看你是耍得久了,浑身不自在,出去走了一天回来,就这也不是,那也不对的,别人的事情,什么时候用得着你去操心了。”
唐哲怕父母吵起来,轻声劝道:“爹,你的身体都还没有好呢,少出去走动,万一又感染了怎么办,再说了,伯爹进去了,不是还有唐忠和他妈在嘛,他们家那么多粮食存着,饿不死的。”
看着父亲那倔强的模样,唐哲满心无奈,他深知,一个人的性格似乎真的是天生注定,很难改变。就像父亲唐自立,尽管这么多年一直被哥哥一家欺负,却从未有过一句怨言,即便如今哥哥一家遭难,他还是在为他们着想。
与其说这是善良,倒不如说他太过固执。
唐自立被陈秋芸一顿数落,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头微微低着,闷在那里只顾着吃饭,一声不吭。屋内一时间只剩下碗筷碰撞发出的清脆声响,气氛压抑得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唐哲看着父亲,张了张嘴,那些到了嘴边的话却又被他咽了回去,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父亲,只能暗暗叹气,心中满是酸涩。
饭还没有吃完,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唐哲抬眼望去,就看到沈阳风风火火地来找他,老远就扯着嗓子喊道:“唐哲,走,我们去打升级。”
唐哲此时只觉浑身疲惫,骨头像散了架似的,只想好好睡一觉。他摇了摇头,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说:“不了,我只想睡觉。”
唐婉在一旁听到,眼睛里闪烁着促狭的光芒,嘴角微微上扬,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笑着打趣道:“沈阳哥,你不好好挑窑沙(侍候坐月子的老婆),还有心情出来打牌?” 她的笑声清脆,打破了屋内原本压抑的气氛。
沈阳嘿嘿笑了几声,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妹在家里做鱼呢,叫我来喊唐哲下去喝酒打牌。”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唐哲,那眼神仿佛在说这是一个绝对不容错过的邀请。
唐婉听了,对着唐哲意味深长地笑道:“哥,那你快去吧。” 她的笑容里藏着一丝狡黠,像是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在暗示着什么。
唐哲瞪了一眼唐婉,唐婉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笑着低头继续吃饭。
见沈阳如此热情,盛情难却,唐哲几口把碗里的饭吃完,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和他一起前往沈家。
来到沈家,院子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泥土清香,安秀芹正在院子里洗着折耳根。这折耳根在田埂上到处都是,尽管还未露头,但在这物资匮乏的年代,却也抵挡不住人们对食物的渴望。凭着记忆,人们总能在泥土里把它们挖出来。
安秀芹听到脚步声,抬起头,看到唐哲来,脸上立刻绽放出笑容,那笑容就像冬日里的暖阳,热情地打着招呼:“唐哲,快屋里坐。” 接着又对着屋里喊道:“小月,饭做好了没有,唐哲来了。”
屋里传来沈月的声音:“哦,马上就好,哲哥,你屋里先坐着烤一会儿火。”
唐哲忙说道:“你们忙你们的,我刚吃过饭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脸上带着一丝腼腆的笑容,耳朵也微微泛红。
黑子听到熟悉的声音,欢快地跑到他跟前,摇着尾巴,嘴里发出 “呜呜” 的声音,现在它和唐哲已经是老熟人了。唐哲蹲下身子,摸了摸黑子的头,黑子舒服地眯起眼睛,喉咙里发出惬意的呼噜声。
进了堂屋,暖烘烘的热气扑面而来。沈醉亭和沈国章坐在火盆边烤着火。沈醉亭今天面色看上去好了许多,见到唐哲进来,指了指板凳,让他坐下,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说道:“唐哲啊,快坐,别客气。”
沈阳说:“你先坐一下,我去看看玲玲吃好了没有。”
沈阳的老婆叫罗玲,刚生下孩子不过二十多天,由于天天吃的都是些没什么营养的东西,奶水严重不足,小娃娃饿了,只能打一杯糖水给他喝。
之前沈月回来的时候,开心地说唐哲给了她两只石蛙,让给嫂子补补身子。
安秀芹当然知道这石蛙是大补之物,不禁感叹道:“大冬天的,还能抓到这东西,真是难为他了。”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感激,对唐哲的好感又多了几分。等沈阳从山上回来,她就赶忙叫他去把唐哲请来吃饭,一定要好好感谢一番。
没一会儿,沈月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走了进来,饭菜的香气瞬间弥漫了整个屋子。她的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唐哲说:“哲哥,快尝尝我做的鱼。”
唐哲看着她,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仿佛所有的疲惫都在这一刻消散。沈阳也从屋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玻璃瓶,里面还有一大半酒:“这酒还是我结婚的时候剩下的,今天难得高兴,我们哥俩喝个痛快。” 说到这里,他突然尴尬地笑了起来:“酒也不多,我们喝个高兴。”
唐哲虽然刚刚吃过,但是既然来了,也不能方了主人家的面子,接过碗筷,开始品尝起来,鱼肉鲜嫩可口,味道鲜美,入口即化,唐哲忍不住夸赞道:“小月,你这手艺真是绝了,我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桃花鱼呢 。” 沈月听了,脸微微泛红,像天边的晚霞,开心地笑了起来。
吃完饭后,沈阳说:“要不,我们打打牌耍?”
唐哲摇了摇头:“算了吧,我明天还有事呢。”
沈月也想起来,今天唐哲在山里下了好几个套索,对沈阳说:“哥,算了吧,人家哲哥明天真的有事情。”
沈阳把手里的扑克收起来:“那好吧,等过年的时候,一定要来我家退老爷酒,到时候我们好好打一晚上。”
正聊着,门口走进来两个人,见到唐哲也在,不由得愣住了。
第48章 空军
来的两个人,正是姚瑶和她哥哥姚勇军。
沈阳见到他们兄妹俩来,脸上露出一丝诧异,问道:“耶,勇军,今天怎么有空来玩?”
姚勇军见唐哲也在,原本带着笑意的脸瞬间僵住,神色变得有些不自在,尴尬地笑了笑,说:“大队的知青组织打拖拉机,问你要不要去。” 他的目光在唐哲身上停留了一瞬,便迅速移开,像是在刻意回避什么。
沈阳下意识地看向唐哲,询问道:“你要不要去?”
唐哲微微摇头,神色平静地说道:“算了,你们去吧。” 他的语气波澜不惊,让人猜不透他内心的想法。
沈阳也说道:“算了吧,我老婆还在坐月子呢,你们去吧。” 说着,他看了看屋内的方向,眼中满是对妻子和孩子的牵挂。
姚瑶的目光在屋内众人身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沈月身上,问道:“月月,你要不要去?”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期待,似乎希望沈月能陪她一起去。
沈月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还要洗碗呢,就不去了。” 她的笑容温和而礼貌,让人无法拒绝。
姚家兄妹俩见众人都无意前往,自觉没趣,简单寒暄几句后便转身离开了。
沈阳望着他们走远的背影,忍不住说道:“姚家不知道是抽的什么疯,唐哲这么好的人不要,偏要退婚,前几天,我还看到他们在大队仓房偷偷摸摸地不知道在做什么。” 他一边说着,一边转头看向唐哲,见他脸色并没有什么改变,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沈月听到这话,脸上闪过一丝不悦,嗔怪道:“哥,你不说话没有人把你当哑巴。” 她的语气里带着些许埋怨,显然不希望哥哥在这个时候提起这件事。
唐哲的神色依旧平静,只是淡淡地说道:“我先回去了。” 他站起身来,向众人告辞,一个大男人被人家退了婚,还被人拿出来说,自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说来说去,还是因为自己家里太穷,又发生了这样的变故才导致的,至少从这件事情中,他们一家也看清楚了姚家是什么样的人品。
沈月见唐哲要走,心中有些着急,埋怨地看向沈阳:“哥,你脑子是不是短路了,明知道姚瑶才和唐哲退婚,你还提这事?”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愤怒,为唐哲打抱不平。
沈阳挠了挠头,一脸无辜地说:“我也是觉得唐哲这么好的人,还被姚家退婚,姚家真是没长眼睛。” 他的语气里充满了惋惜和不解。
沈月轻哼了一声,说道:“要怪只怪姚瑶没有那么好的福气,不选唐哲,和唐忠混在一起,现在唐忠就像一只丧家之犬,要是他们的事情传出去,姚瑶在大队里都没有脸见人了,哥,女孩子最注重清白,你以后不准和任何人说姚瑶的事情,明白不。”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担忧,为姚瑶的处境感到无奈。
安秀芹也在一旁说道:“就是,你管好自己就行了,不要在背后乱说人家。” 她的语气平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沈阳被母女俩数落一通,只好连连点头保证:“好,我以后再也不说了。” 他的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
唐哲到家的时候,家人都已经睡觉了,屋内一片寂静。他轻手轻脚地洗了一把脚,然后躺床上去,没多久就睡着了。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他实在太累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冬日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脸上,让人感到一丝温暖。申二狗已经到了他们家,正自己把火盆里的炭加上,坐在一边烤着火。
“唐哥,你可算起来了。” 申二狗看到唐哲,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
两个人还是吃了一碗稀饭,便去了牛尾河。昨晚唐哲做梦的时候,都梦到套到了山羊,他心里隐隐期待着今天会有好收获。
一连看了几个套索,都没有收获,申二狗的脸上渐渐露出失望的神色,有些心灰意冷起来:“唐哥,今天这些猎物都学聪明了,不上套,要打空军。”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沮丧,原本充满期待的眼神也黯淡了下来。
唐哲拍了拍申二狗的肩膀,神色平静地说道:“下套索就是这样,凭运气吃饭,不能因为一两次没有收获就放弃。” 他的声音沉稳而坚定,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
申二狗叹了口气,说道:“话是这个理,但还是有点打击人呢。”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心中有些失落。
一直走到最后一个套索,都没有发现猎物的踪影,申二狗一屁股坐在地上,垂头丧气地说:“唉,今天算是白跑一趟了。”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奈和沮丧。
唐哲指了指牛尾河,提议道:“要不,我们再抓点鱼回去。” 他的眼神中闪烁着一丝希望,试图让申二狗重新振作起来。
申二狗一听,立刻从地上跳起来,脸上重新焕发出光彩:“行呢,唐哥,我公把那鱼洗了串起来,放成灶堂前面挂着,说是什么时候想吃都可以,又不会坏掉。” 他一边说着,一边兴奋地比划着。
两个人就这样下到河边,顺着河一路往梵净山方向走去。冬日的牛尾河,河水清澈见底,河面上弥漫着一层淡淡的雾气,宛如仙境一般。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申二狗两只手里,都提着一大串鱼,竟然有些走发热了。他的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脸颊也因为运动而变得通红。
“唐哥,要不,我们休息一下再走吧,实在太累了。” 申二狗气喘吁吁地说道,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
唐哲看了看申二狗,又看了看周围的景色,点了点头说:“行,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会儿。” 他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望着眼前的河水,心中感慨万千。
生活就像这牛尾河,有平静,也有波澜,只要不放弃,总会有收获。
等休息了一会儿,他们又往上游走去,没有多久,唐哲就发现河中的石头下,藏着一条巨大的娃娃鱼。
他轻轻拉了一下申二狗,指着河水下面:“二狗,你看,那是什么?”
申二狗虽然在梵净山周边长大,却从来没有见过娃娃鱼长什么样,顺着唐哲手指的方向看去,吓了一跳:“我操,这么大一条四脚蛇!”
第49章 娃娃鱼
唐哲忍不住笑出声来:“什么四脚蛇,这分明是娃娃鱼。”
申二狗满脸疑惑,凑近了些,上上下下仔细打量,挠了挠头,憨笑着说:“原来娃娃鱼长这样啊,我还以为是人头鱼身的怪物呢。”
看着申二狗那副天真模样,唐哲笑着摇了摇头,随即弯腰在河边寻了一根刀柄粗细的小树。他从腰间抽出锋利的沙刀,动作娴熟地将小树的一端削尖,做成了一个简易的长矛。他站起身,双脚稳稳地扎在地上,目光如炬,紧紧锁定在娃娃鱼身上,微微调整呼吸和姿势,深吸一口气后,将手中的长矛用力刺向娃娃鱼。
“噗” 的一声闷响,长矛精准无误地刺中了娃娃鱼。受到攻击的娃娃鱼瞬间剧烈挣扎起来,尾巴用力拍打着水面,溅起大片晶莹的水花。
唐哲双手紧紧握住长矛,没一会儿,娃娃鱼挣扎的幅度越来越小,渐渐没了动静。
“唐哥,你太牛啦!” 申二狗在一旁兴奋得跳了起来,扯着嗓子大喊,脸上满是崇拜与激动。
唐哲笑了笑,抬手擦去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和申二狗一起费力地将娃娃鱼拖上了岸。
好家伙,这娃娃鱼个头可真不小,一掂量,足足有二十多斤重。
申二狗好奇地伸手摸了摸,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说道:“唐哥,这鱼身上咋滑溜溜的。”
唐哲拍了拍手上的水,耐心地解释道:“这是它身上的一层保护膜,一旦受到惊吓,就会分泌出来,让人摸上去滑滑的,煮之前,要用开水把它烫一遍,然后再多清洗几次,这样就能去掉了。”
“哇,唐哥,你懂得可真多。” 申二狗对唐哲向来佩服不已,此刻更是满脸写着崇拜。
唐哲笑着拍了拍申二狗的肩膀,说道:“行啦,今天我们可不算白跑一趟。”
申二狗指了指放在一边的那两串鱼:“早就不算空军了,这么多鱼,加上这一条娃娃鱼,够吃很久了。”
他们用杀鱼的自制长矛,把娃娃鱼用树藤牢牢绑了起来,又将之前抓到的那两串鱼也一并挂上。两人抬着这份沉甸甸的收获,一路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朝着八家堰的方向走去。
冬日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勾勒出他们欢快的身影,一路上,他们的笑声在山间回荡,惊飞了几只栖息在枝头的小鸟。
回到村子后,唐哲和申二狗把娃娃鱼分了,唐哲给了申二狗三斤,又让他带了一串油鱼棒回去。申二狗满心欢喜地离去。
唐哲望着申二狗远去的背影,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分享猎物是最质朴的情谊。
申二狗走后,他将剩下的娃娃鱼清理干净,然后用盐一层一层均匀地涂抹在鱼肉上,随后挂在火堂上方,准备做成腊鱼干。
还有那大半条娃娃鱼,唐哲思量再三,决定分三斤出来,给沈月家送去,沈月的嫂子罗玲刚生完孩子,身体正急需营养,而娃娃鱼脂肪含量高,正是滋补的上等佳品。
唐哲提着鱼肉来到沈月家,抬手轻轻敲了敲门,沈醉亭打开门,看到是唐哲,脸上立刻露出和蔼的笑容:“唐哲啊,快进来坐。”
唐哲走进屋里,把鱼肉放在桌子上,说道:“沈伯,这是我今天抓到的娃娃鱼,给你们送来一些。”
沈醉亭一听,连忙摆手拒绝:“这可不行,你这孩子,自己留着吃吧,我们不能要。”
唐哲坚持要留下,态度诚恳地说:“沈伯,您就收下吧,这鱼对罗玲嫂子的身体好,能补补身子。”
沈醉亭依旧推辞,说什么也不收。唐哲无奈,只好把鱼肉放在桌子上,转身匆匆离开。沈醉亭望着唐哲离去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眼中却满是感动与欣慰。
安秀芹从里屋走出来,看到桌子上的鱼肉,对沈醉亭说:“你说,这娃子,是不是看上了我们家小月?” 她的眼神中带着一丝笑意。
沈醉亭笑了笑,说:“现在是新时代新社会,讲究的是自由恋爱,他们只要互相看得上,我们就不管他们了。”
安秀芹叹了口气,忧虑地说:“唉,就你这成分,怕影响到人家,我听说好多人都平反了,你这边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她的脸上露出一丝担忧。
沈醉亭摇了摇头,无奈地说:“谁知道呢,对了,你去给我拿几张报纸来看看。” 那些报纸,他已经翻看了无数遍,但还是心存一丝侥幸,希望能从中找到一些关于自己平反的消息。
腊月二十七这天一大早,天边刚泛起鱼肚白,启明星还在天边闪烁,唐哲就早早地起了床。他轻手轻脚地收拾了几只腊竹鸡,又从火堂上方取下几斤娃娃鱼肉,还在鸡圈里抓了一只羽毛鲜亮的大公鸡。
他把这些东西仔细地包好,放在背篓里背在背上,便朝着县城的方向赶去。
今年农历没有三十,二十九就是除夕,他想趁着天早,去给易解放家拜个早年。
“解放叔,婶子,来给您们拜个早年。” 唐哲一进门就满脸笑容地说道,声音中带着长途跋涉后的疲惫与见到长辈的喜悦。
易解放看到唐哲,又惊又喜,连忙迎了上来:“你来就来呗,每次都这么客气,上次带来的野鸡肉都还没有吃完,又带这么多来。” 他的声音中带着责备,却又满是关切。
冯月芝也从屋里走出来,笑着说:“就是呀,小唐,你要来看我们,直接来就是了,我们老俩口也高兴,家里不容易,你留着给你爹妈好好过个年才是。” 她的眼神中透着慈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唐哲忙解释道:“都是我自己打的,这是娃娃鱼肉,昨天抓了一条,到队里就和伙伴们分了一些,剩下这些,带来给叔叔婶婶尝尝鲜。” 他的语气诚恳,让人无法拒绝他的好意。
正说着话,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女子推门进来:“爸、妈,我回来了。” 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如银铃般打破了屋内的交谈。
易芳看到唐哲,眼中闪过一丝疑惑,轻声问:“这是?”
第50章 鞋都跑飞了
冯月芝笑着介绍道:“这是唐哲,是你爸的朋友。”
随后又转向唐哲,语气亲切:“小唐,这是我们的女儿,易芳。”
唐哲忙打招呼,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拘谨:“芳芳姐,你好。”
易芳大方地放下手中的包,伸出手,脸上挂着友善的笑容:“你好。”
唐哲下意识地慌乱起来,他连忙在自己衣服上擦了擦手,像是生怕手上的粗糙和灰尘玷污了这份初次的接触。
他轻轻握了一下易芳的手指,便迅速缩了回来。
易解放说:“你们年轻人好好聊聊,我和你婶子去厨房准备午饭。” 说完,便和冯月芝一起走进了厨房,留下唐哲和易芳在客厅。
“你经常来我家吗?” 易芳率先打破了沉默,声音轻柔而亲切,她微微歪着头,眼睛里带着好奇,专注地注视着唐哲。
唐哲点了点头,声音渐渐平稳:“解放叔对我很好,我很感激他。” 开始讲述自己和易解放相识的经过,以及易解放对他的帮助。从最初在困境中易解放的援手,到后来一次次的鼓励与引导,那些被易解放帮助的日子,满是温暖。
很快,厨房里飘出阵阵诱人的香气,冯月芝和易解放端着一大桌子丰盛的菜上桌。,桌上不光有野猪肉,娃娃鱼,还有野鸡和竹鸡,每一道菜都散发着浓郁的香味。
易芳看着满满一桌子菜,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她像个小孩子一样抱着冯月芝撒娇道:“妈,你对我真好,做这么多好吃的。”
冯月芝笑道:“这么多菜,都是小唐拿来的,你快去给小唐盛饭。”
易芳乖巧地嗯了一声,放开她妈妈,不一会儿就把饭端了过来。
大家围坐在一起,气氛十分融洽,易芳夹了一筷子娃娃鱼肉,吃在嘴里,软糯 q 弹,她不禁露出疑惑的神情,看着唐哲问道:“这是什么鱼,我以前好像没有吃过。”
唐哲忙说道:“这是娃娃鱼,在牛尾河抓的。” 又指着另外几盘肉介绍:“这是野猪肉,那个是野鸡,还有那个是竹鸡。”
易芳逐一尝了一下,赞叹道:“野味就是不一样,非常好吃,唐哲,你经常上山打猎吗?” 她托着下巴,饶有兴趣地看着唐哲。
唐哲点了点头:“是的。”
易芳突然神往起来:“好想体验一下打猎的乐趣。” 她的眼神中充满了向往,仿佛已经置身于山林之中,追逐着猎物的踪迹。
唐哲笑道:“芳芳姐,打猎可不是闹着玩的,就比如说这头野猪,要不是我运气好,那天就被它把我给解决了。”
说完,他又把当天怎么杀掉这头野猪的事情详细地介绍了一遍,三个人都听得出了神,感觉就像是亲自在场一样。
随着唐哲的讲述,一会儿神情紧张,仿佛能感受到野猪的凶猛;一会儿哈哈大笑,为唐哲的机智与勇敢喝彩。
易芳听得眼睛瞪得大大的,双手不自觉地握紧,当听到唐哲成功制服野猪时,才松了一口气,拍着胸口说:“太惊险了!”
“听你这么说,还真不敢去了。” 易芳有些沮丧地说,她的肩膀微微下垂,脸上露出一丝失落,原本对打猎的憧憬瞬间被恐惧所取代。
唐哲却说道:“等夏天暖和了,芳芳姐要是有空,我可以带你去牛尾河还有清水江抓鱼,还有大鱼泉地下暗河里的四腮鱼,这些地方没有危险。”
易芳脸上又有了笑容:“真的?那等我夏天放假的时候,你一定要带我去。”
易解放说道:“就你一年那几天假,还能到处跑了。”
易芳吐了一下舌头,做了个鬼脸,四个人都开怀大笑,笑声在屋子里回荡,充满了温馨与欢乐。
从易解放家出来之后,唐哲便去东门桥的市场转了一圈,打算淘一些过年用的东西。
也许是快过年了,市场上管得不严,大中午的,也有许多人摆摊设点地卖着各种商品,没有任何人来抓人。
市场里热闹非凡,人来人往,各种吆喝声、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
摊位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有色彩鲜艳的年画,有散发着香甜气息的糖果,还有各种实用的生活用品。
唐哲在人群中穿梭,看着这些充满年味的商品,心中满是过年的喜悦。
来到一个水果摊前,摊位上的柑橘色泽鲜艳,金黄的外皮在阳光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果香扑鼻,他称了几斤柑橘和苹果,便回家去了。
县城这种低矮的地方,雪早已经化完,八家堰除了山顶上还是一片雪白,其它地方都化了,路上特别湿滑。
到家后,他把东西放下,唐婉看到苹果,忍不住拿了一个出来,放在鼻子底下闻了又闻:“哥,这就是苹果吗?我还只是在书上看到过呢。”
唐哲点了点头:“去洗了吃吧,给爹和妈一人拿一个。”
唐婉去了厨房,没多久出来,说:“哥,沈月姐来找你了去。”
“什么事?”
“她见你不在,就走了,也没有说什么事。”
“那我出去一下。”说完,他就出去了。
陈秋芸在厨房隔空对他说:“早点回来吃饭。”
唐哲应了一声:“知道啦。”人早已经下了院坝坎。
唐婉看着他的样子,对陈秋芸说:“妈,我看我哥好像对沈月姐有点意思呢。”
陈秋芸忙着手里的活,说道:“就是他们家的成分……”
话还没有说完,唐自立打断了她的话:“成分怎么啦,我看沈月这姑娘挺好,懂事,又读过书,人家醉亭好歹也个老革命。”
陈秋芸说道:“我只是说说。”
唐自立说:“我觉得,比你看中的姚家好一万倍,虽然成分不好,但是沈家一家人的人品好,是会过日子的人家。”
陈秋芸笑着说:“那你觉得可以,我就去找五婶帮忙去问问?”
唐自立却说道:“年轻人的事情,年轻人自己解决,你去问,万一阿哲或是小月不这样想呢?你不是给年轻人找不痛快吗?”
陈秋芸从厨房的窗子看了一眼,早已经看不到唐哲的身影:“哼,不这样想?鞋都跑飞了。”
第51章 偷盐老鼠
唐哲一口气跑到沈月家,首先出来迎接他的是黑子,摇着尾巴跟在他身后,在院坝,他就喊:“沈月,沈月。”
沈月打开门,看到唐哲:“你不是去城里了吗?这么快就回来了。”
唐哲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问道:“你找我什么事?”
沈月把他迎进屋里,说:“也没有什么事,就是问你明天要不要去打猎,我跟你去。”
唐哲说道:“我都是放套索,又没有枪,就算碰一了,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跑掉,昨天放的套索还没有收获呢。”
沈月说:“我公说,清朝的时候,法国人在石柱岩那里开采过铜矿,矿洞里的山老鼠,都有四五斤重一只,我想去打,我爹不让我去。”
沈国章抽着旱烟,说:“那洞子七八十年没有人去过,里面四通八达的,万一遇到塌方怎么办?那是要死人的。”
沈月说:“我们又不进去太深,就在洞口看看,万一打不到,就回来了。”
沈醉亭说:“几十年没有人去过,都不知道路还能不能走,要去,也要明天去。”显然他是同意了。
沈月高兴地说:“嗯,爹,我会小心的,再说了,跟哲哥一起,不会有事的。”
唐哲也想去那里看看,他还没有见过四五斤重一只的大老鼠是长什么样子,而且,去石柱岩,也得顺着大小溪河走,顺便还可以抓抓鱼。
“放心吧,醉亭叔,我肯定会照顾好小月妹妹的。”
看看时间也不早了,又说道:“那我先回去了。”
安秀芹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唐哲,吃完晚饭再去,我都煮上了。”
唐哲说道:“不用了,婶子,我妈已经做好了。”
回到家的时候,陈秋芸刚把菜端上桌,问:“小月找你什么事?”
唐哲端起碗,说道:“没什么事,就是约我去石柱岩抓老鼠。”
“就这事?”陈秋芸似乎有些不相信。
唐哲说:“就这事呀,我也想去看看他公说的四五斤一只的山老鼠长什么样子。”
陈秋芸哦了一声,便不再问,唐自立说:“明天你们去了,要早点回来,今天任德明派人来通知,明天晚上又要在大队开会,好像是要重新选大队长和会计。”
唐哲头也不抬地说:“爹,这种事情,你去参加就行了。”
唐自立说:“也不知道你伯爹怎么样了。”
陈秋芸瞪了他一眼:“大过年的,你能不能不要提这些烦心事?”
唐自立见一家人都不爱听自己唠叨这件事情,也就只顾着吃饭,不再言语。
第二天一大早,沈月就带着一把沙刀来找唐哲,同样唐哲还是放了几个红苕在背篓里,就和她一起出门了。
石柱岩的矿洞位于山的上半部分,大水溪的河沟一直走,足足走了三个多小时,才走到,矿洞口,全是一块一块的乱石,踩上去,石头就往山下滚,非常危险,好在荒废多年,石头之间又长了一些荆棘,并不是每一块石头都是松动的。
矿洞口还丢弃着一些机械,横七竖八地躺地地上,大炼钢的时候,就是觉得太远,又没有一条完整的跑,才让这些废弃的铁家伙逃过一劫。
进了矿洞,唐哲把松油木点起来,沈月也拿出一根,借着他的火苗点上,两个人顺着洞往里面走。
大约往洞穴里走了六七十米之后,果不其然地瞧见了一群老鼠正在洞壁之间迅速地来回穿梭着,然而,这些老鼠却并非如沈国章所说的那般重达四五斤,其中个头最大的也不过才半斤上下而已。
又继续向前行进了几十米,但依旧未能有什么新的发现,反倒是他们的举动惊扰到了洞顶处吊挂着的那些蝙蝠,只见一只蝙蝠因受惊而猛地从他们眼前疾飞而过,它那扑扇着的翅膀所带起的劲风,险些将沈月手中握着的火把给吹熄灭了。
沈月被这个黑影吓了一跳,仔细看清是蝙蝠,不禁失声惊叫起来:“呀!是偷盐老鼠(蝙蝠)啊,哲哥,这里有偷盐老鼠!”
由于蝙蝠喜爱栖息在幽暗之处,而梵净山地区的建筑主要以木屋为主,老房子厨房窗子开得小,加上厨房因为长年累月都经受着灶火的熏烤,致使其内部变得一片漆黑,因此,偶尔会有蝙蝠选择在这样的环境中居住。
当地的人们普遍认为,这些蝙蝠会偷偷潜入厨房去偷吃里面存放的食盐,于是便称呼它们为“偷盐老鼠”。
被沈月这么一嗓子喊出来,原本在洞中活动的那群老鼠也同样受到了不小的惊吓,纷纷发出一阵尖锐的吱吱声,并开始慌不择路地四散奔逃开来。
在它们狼狈逃窜的过程当中,还不断有小石块从洞壁上坠落下来,而这些掉落的石块又进一步惊起了洞顶吊挂着的那一整群蝙蝠。
一只、两只、十只……
不一会儿,成百上千只蝙蝠,黑压压地从他们头顶飞过,往洞外飞去。
沈月吓得蹾在地上,不停地发抖,手中的松油木也丢弃在一旁。
唐哲用大衣把她盖住,静静地站在那里,蝙蝠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哪要不乱走动,它会认为是一个障碍物而躲开。
过了几分钟,大部分蝙蝠都飞走了,只有少数几只在洞内飞来飞去。
唐哲拿开衣服,拍了拍她的头:“小月,都飞走了,可以起来了。”
沈月抬头看了一下:“哲哥,你骗人,还有那么多在头上飞。”
唐哲无奈,沈月连老鼠都敢抓的人,怎么会怕蝙蝠呢。
又过了几分钟,洞内的老鼠也不知道躲到了什么角落,头上的蝙蝠又重新倒挂在了洞顶,他把沈月的松油木拣起来,重新点燃:“走吧?”
沈月慢慢地站起来,接过松油木,小声说:“哲哥,我们还是不要进去了吧,这么多偷盐老鼠,太可怕了。”
唐哲点了点头:“行,我们现在回去。”他这次来,主要是想见识一下四五斤重的是什么鼠,但是没有见到,也许这就是农村人吹牛的一种夸张说法吧。
出了洞,沈月才长舒一口气:“唉,早该听我爹和我公的话,不来了,今天算是白跑一趟。”
第52章 去莫斯科
沈月一屁股坐在石头上,胸脯剧烈地起伏着,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唐哲抬头看了看天,太阳正当空,估算了下时间,才到中午,他转头看向沈月,关切地问道:“你饿不饿?”
沈月摇了摇头,发丝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还不饿,哲哥,我们现在怎么回去?”
从石柱岩回去,有两条好走的路,一条经过六角寨,一条经过火烧岩。
唐哲思索片刻,开口说道:“我们还是跟着下面的小溪走吧,顺便看看能不能抓一些鱼。”
沈月微微点头,柔顺地回应:“我听你的,你说怎么走就怎么走。” 她对唐哲有着十足的信任。
休息了一会儿,沈月已经从之前的惊吓中彻底回过神来,脸色渐渐恢复了红润,眼神也重新焕发出光彩。
唐哲从背篓里拿出两个红苕,动作娴熟地削了皮,递一个给沈月:“先吃一个将就一下,等下进了沟,树太多了,不敢点火。”
沈月接过去,轻轻咬了一口,红苕那脆脆甜甜的口感瞬间在口中散开,“嗯,真甜。” 她满足地说道。
吃完红苕,他们又开始了下山的路程。
眼前的一大堆乱石,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
上山的时候,踩到松动的石头,只要把脚拿开,石头就滚下去了,对自己并不会造成危险。
但是下山的时候,情况就复杂得多了,不光要小心脚下,稍不注意,人就会跟着摔倒,同时还要注意身后的石头是不是也会滚下来。
唐哲和沈月并排着走,这样就算踩到松动的石头,也不用担心会伤到另一个人。两个人都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脚步,每一步都走得极为谨慎,眼睛紧紧盯着脚下的石头,双手也不时地抓住旁边的石块或树枝,以保持身体的平衡。
好不容易走到了乱石堆的尽头,他们又顺着来时砍开的路,艰难地走了差不多五六百米,才终于下到河沟。
来的时候,只顾着尽快赶到矿洞,所以没有仔细观察小溪里有没有鱼,现在回去,他们才有心思一步步地仔细寻找。
这条小溪并不长,只有五公里左右,尽头汇入清水江,小溪两边的树木枝繁叶茂,像一把把巨大的绿伞,把整个小溪盖得严严实实,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形成一片片细碎的光影,像洒了一片繁星,美丽而梦幻。
顺着小溪走了没有几步,沈月弯下腰,搬开溪边一个石头,惊喜地喊道:“哲哥,你看,两只石蛙。”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兴奋,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芒。
唐哲快步走过去,伸手将石蛙捉了起来,放在背篓里,对沈月说:“冬天石蛙都要冬眠,注意看看溪边这种干燥的石头下面,还有一些泥巴比较松的地方,说不定就藏着它。”
沈月点了点头:“好的,我知道啦。”
就这样,他们顺着溪流一直往下走,不知不觉中,抓了十几只石蛙,十多只螃蟹,还抓了几十条石巴子、刚鳅子这一类的小杂鱼。
走了一公里左右,是一片小河滩,唐哲觉得肚子胀胀的,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和沈月说:“你先抓着,我去一下莫斯科。” 用土话把上厕所称为蹾茅斯抗,字音相近,他故意这么说,带着一丝俏皮。
沈月噗呲一下笑出声来:“哲哥,你还搞得文绉绉的,快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唐哲找了一个树木稀疏的地方钻了进去,没走几步,就看到一段山崖,山崖下方常年不见阳光,几乎没有什么树,显得有些阴森。
他回头看了看来的方向,早已经被树木荆棘遮挡,完全看不见了,这才放心地脱下裤子开始方便。
在没有手机的年代,蹾坑无非两种方式,一种是抽烟,一种是东张西望,唐哲就属于第二种。他百无聊赖地看了看周围,除了茂密的树林和嶙峋的怪石,什么也没有发现。
因为上厕所的缘故,腰上的沙刀也解了下来放在一边,无聊的他,顺手拿起沙刀在地上挖着一些泥土,想着等解决完了,好用这些泥土盖一下。
“当!” 一声清脆的声响打破了寂静,一颗晶莹透明的东西,被他手里的刀砸得火星四溅。
他顿时来了兴致,用刀小心地刨出来,拇指般粗细,十来厘米长,呈六边形的一块东西就露了出来。
“水晶?”
他不禁轻声呢喃,心中充满了疑惑,他拿起这块东西,放在手中仔细地端详着,果然是块水晶。
但是这一块成色不是很好,上半截透明度很高,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璀璨的光芒,但是被他刀砍过的那一半截,却非常浑浊,里面像开了花一样,有许多气泡一样的东西。
他摘了几片地葫芦叶,把后方擦拭干净,提起裤子,就在那个地方挖了起来。
不多时,又挖出了几块,大小不一,大的茶杯大小,小的只有指头粗细。
水晶还是比较值钱的,不管是做珠宝或是收藏,以及国家换外汇,都可以。
他看了看周围,决定换一个地方。
走了几米,脚下是松软的黄水,夹杂着一些白色的石子,也有一些细小的水晶石。
就在这个地方,他又开始挖了起来,没有几下,便挖了出来,果然比刚才那个地方的多一些,但是个头却没有之前的大,最大的也就拇指大小。
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沙刀又传来响声,感觉还是比较大。
他轻轻地扒开泥土,一块光滑的水晶就露了出来,他拿起沙刀,顺着水晶石的周围慢慢刨开,不多时,一块看上去十几公斤的水晶就露了出来。
他把刀放进腰间的刀别子,从边上摘了几张树叶,擦了又擦,虽然表面还粘着泥土,但是从外形看,是水晶无疑。
他从之前挖的水晶中选了几块大的,装在大衣荷包里,然后抱着这一块水晶回到了小河滩。
沈月在河滩这里已经找了好几遍,只找到一只石蛙和两只螃蟹,想顺着河沟先走,看到幽深昏暗的小河沟,想到刚才的蝙蝠,又不敢一个人走,只能百无聊奈地坐在一块干石头上等他。
看到他出来,沈月意味深长地笑着。
第53章 钛晶
唐哲满心欢喜地将那几块水晶石放进背篓。沈月在一旁好奇地张望着,眼中满是疑惑,忍不住问道:“哲哥,你搬这么大个石头干吗?”
唐哲笑了笑,又折了一把柔韧的树藤,仔细地将水晶石盖住,仿佛生怕别人窥探到这个秘密,解释道:“我看到这几块石头还蛮有特色的,想拿回去做个摆件。”
沈月也不多问,而是乖巧地说道:“哲哥,我们现在往下走吗?”
唐哲点了点头,稳稳地把背篓背在背上,那背篓里装着的不仅是水晶石,更是他心中的期待。
一路上,他们又在溪边寻找了些小杂鱼和螃蟹,虽然今天的收获不算多,但每一次小小的发现都让他们感到满足。
到了下午,唐哲把那几只石蛙都给了沈月,还有一些杂鱼,两人分了。他心里急着想要回去,因为那块大的天然水晶石像一块磁石,牢牢吸引着他,他迫切地想把它清洗出来,看看它真实的品质如何。
到家后,他把螃蟹和鱼交给唐婉去处理干净。
唐婉接过东西,看着只有十几只螃蟹,还有四五斤杂鱼,笑着打趣:“哥,我看你和小月姐去打猎,收获不少呀。”
唐哲笑着敲了一下她的头:“快去做事。”
他自己则是迅速拿了一个木盆,打了半盆清水,把那块水晶石轻轻放在里面,开始仔细地清洗起来。
当表面的泥土被一点点清理干净的时候,他不禁睁大了眼睛,眼中满是震惊与惊喜。只见这块水晶内部含有金色的发丝状矿物质,犹如金色的发丝在水晶内部交织缠绕,散发出迷人的光芒,随着光线的折射,变幻出璀璨的色彩。
“钛晶?” 他忍不住轻声呢喃,声音中充满了难以置信。
他举起来,对着阳光,仔细看了又看,光滑的表面棱角分明,里面金色的发丝就像一道道光芒,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整个水晶石,把整颗水晶都映出了金黄色,仿佛是阳光被封印在了石头之中。
“没想到还能挖到这么稀有的东西。”
他的心中涌起一阵激动,他知道,后世在珠宝市场上,钛晶的价格相对较高,因为它的产量稀少,几乎全是靠从巴西等国进口,国内的钛晶除了东海、云南等少数几个地方偶尔有发现外,梵净之这边,一直只发现一些透明的水晶和白水晶,当然也有人发现过水胆水晶,而且像他手中这一块钛晶,不光品质优良,重量更是达到四十来斤,可以说在当时的国内是难得一见。
他听过一句话:“如果你有机会拥有一块天然水晶钛晶,一定要好好珍惜它,因为它不仅是一种美丽的宝石,更是一种具有强大能量和神秘力量的宝贝。”
等把它洗干净之后,他小心翼翼地拿回房间,找了一件旧衣服把它小心地包裹起来。他心里清楚,城里的国营商店收购站肯定不会收这么贵重的东西,看来得找时间去一趟铜城或是林城,越是大的城市,越有更多的机遇,说不定在那里,这块钛晶能找到它真正的价值。
把水晶收好之后,他看了看天色,还没有黑,夕阳的余晖洒在大地上,给整个世界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薄纱。
他想到前天放的套索,不管有没有收获,都要去收了。
老的猎人,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是不会下套的,在纯朴的山里人眼中,动物和人一样,也要过年。
他出门去申家岭叫了申二狗一起,两人一人带一把沙刀,从申家岭那边就下了河沟,顺着河走了一截,差不多走到最后放置套索的地方,然后钻进林子里往回收着走。
第一个套索没有猎物上套,唐哲有些失望,但也在意料之中,他熟练地把伐杆砍断,取了钢丝绳。
当走到第二个套索时,申二狗突然指着已经弹起的伐杆,兴奋地大喊:“唐哥,套中了只刺猪。”
唐哲也看到了,一只三十多斤重的豪猪被前脚被套住,吊在空中。豪猪见到人来,身上的刺就像炸了毛一样,全都竖了起来,尾巴上的一串响铃发出清脆的声音,仿佛在警告他们不要靠近。
唐哲把沙刀拿在手里,小心翼翼地走到跟前,他知道豪猪的厉害,不敢有丝毫大意,找了个位置站好,用刀背狠狠在它头上敲了几下,直到它不再动弹,才把伐杆放下来,取下豪猪,将就钢丝绳绑了腿,申二狗在一旁帮忙,两人抬着豪猪,一路往回走。
接下来的几个套索都没有收获,到最后一个的时候,唐哲惊喜地发现了一只三斤多的野兔,脖子被套住,早已经死亡。
申二狗看到野兔,脸上露出羡慕的神情。
上了大路,唐哲把兔子给了申二狗,申二狗高兴得合不拢嘴:“唐哥,你给了我太多的肉了,这兔子你拿回去卖钱。”
唐哲笑着摆摆手:“大过年的,人家厂里都放假了。”
申二狗见他这样说,才收了兔子回家。
回到家,陈秋芸看到唐哲带着豪猪回来,她已经见怪不怪了,自从唐哲去县城卖炭了回来,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也不再和村里那些同龄人出去打牌。
“阿哲,刺猪的刺可是好东西,你留起来,万一谁家孩子吃急了,或是肚子痛,可以拿去做药。”
唐哲点了点头,拨了刺,然后豪猪的尾巴上,那一串像铃铛一样的东西,他完整地割了下来,摇了摇,叮当地响起来。
陈秋芸在一旁笑道:“这串响铃不错,可以拿去给沈阳的娃娃做玩具,带在手上,还能避邪。”
唐哲把那串响铃挂在墙上:“那等下次见到沈阳,就把这个交给他。”
等把刺拨完,然后剖开肚子,取了豪猪肚子,用棕叶把它绑好,挂在厨房的灶堂上边,之前冯月芝就给他说过,想要一个刺猪肚子,他一直记在心里的,等过完年再去城里的时候,就可以把她送去。
等他把这一切都做好,父亲把桌子摆在堂屋中间的香龛下方,母亲也把菜端上了桌,唐自立点了四柱香和两支蜡烛,在香龛的香炉里插上三柱和一支蜡烛,然后把另一柱香和一支蜡烛插到大门外。
第54章 烧年纸
唐自立正专注地摆弄着桌上的贡品,每一件贡品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就在这时,唐婉领着五个人走上了院坝,脚步声打破了片刻的宁静。
这五个人唐哲都认识,他们是大队里的知青。
由于政策的变化,原来大队里十几个知青,如今只剩下他们五个还没有回城。为首的是知青队的队长严天明,他身材高大魁梧,站在那里就像一棵挺拔的白杨,给人一种可靠的感觉。排在第二的是苏朝恩,他面容温和,眼神中透着一股内敛的气质。第三个是胡静,她留着利落的短发,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第四个是张月娥,她身形娇小,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十分可爱。而另外一个带着眼镜的男子,瘦瘦高高的,唐哲对他印象尤为深刻,他就是来自省城的杨胜学。
回想起三年前杨胜学刚来大队的时候,唐哲也还是个半大小子,孩子童真的天性还未完全褪去。
那时杨胜学在地里干活,突然感觉肚子不舒服,便匆匆跑到田边的一个角落里解决。可上完厕所后,他才惊觉自己没带纸。
在八家堰,当地的村民上厕所几乎不用纸,在猪圈一旁的粪坑上,搭着几块木板,周围用高粱杆或是玉米杆简单围挡,厕所的门就挂着草帘子。
只要听到有脚步声,不管是不是去上厕所的,里面的人一定要咳一声,提醒一下有人。
在厕所的角落,放上一把稻草,或是插上几块竹片,等解决完后,就用稻草或竹片清理。走起路来,就像屁股缝里还夹着一坨大便,那种酸爽,没有试过的人是不知道的。
但杨胜学的遭遇更为凄惨。
他来自省城,早已习惯上厕所用纸,可在物资匮乏的八家堰,纸无疑是一种奢侈品。他对农村里的很多植物都不熟悉,当时唐哲正好和他一起干活,便好心地给他摘了几张旁边一丛活麻叶,那巴掌大的叶子,看起来大小正合适。
杨胜学接过叶子,没一会儿,便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
原来,活麻叶表面布满了细小的刺毛,接触皮肤后会让人产生强烈的刺痛感。
当天晚上,杨胜学用活麻叶擦屁股的事情就在大队里传开了,从此他便得了个 “杨活麻” 的外号。
那几天,他走路的姿势都十分怪异,像刚割了痔疮一样难受。
如今,唐哲看到杨胜学,心里还有些不好意思,脸上微微泛起红晕,眼神中带着一丝尴尬。
严天明看到唐哲,脸上立刻露出热情的笑容,高声打起了招呼:“主人家,过闹热年咯!”
唐哲忙笑着回应:“严知青,闹热年在你家。”
另外几个人也依次上前打招呼,轮到杨胜学的时候,他走上前,在唐哲肩膀上轻轻捶了一拳,说:“你小子,现在出名了。” 他说的出名,自然是指唐哲一天打了两头野猪的事。
唐哲摸了摸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运气好,运气好。”
唐自立烧完纸钱,从屋里走出来,看到几个知青,连忙热情地把他们请进去:“哎呀,严同志,胡同志,快请屋里坐。” 他脸上堆满了笑容,眼神中透着真诚。
严天明客气地说道:“你们家太客气了,多有打扰。”
唐自立摆了摆手,笑着说:“不存在的事情,你们远离家乡,来帮助我们搞发展,大过年的,也没有啥拿得出手的东西,今天正好烧年纸,请你们过来吃餐便饭,快快,过来退酒。”
烧年纸,是在腊月二十四到除夕前的一种祭祀行为,主要是告诉祖宗和各路神仙,马上要过年了。而退酒,则是把祭祀的酒,分给大家饮用,寓意着分享福气。
胡静和张月娥不会喝酒,只有严天明、苏朝恩和杨胜学三个男的,一人一个碗,端起碗,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然后齐声说了句客气话:“喝得快发得快,主人家人财两发。” 唐自立也笑着回应了几句客气话,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随后,大家一起动手,把桌子架到火盆上。
火盆里的炭火熊熊燃烧,散发出温陈秋芸把锅里的菜都端了出来,虽然生活条件艰苦,但她还是做了满满一大桌子丰盛的菜肴。
凉菜是凉拌折耳根,那清爽的口感让人食欲大增,还有唐哲从田鼠洞里挖回来的花生米,颗颗饱满香脆。
热菜有香气扑鼻的野猪排骨,每一块排骨都炖得软烂入味;回锅野猪肉,色泽红亮,肥而不腻;腊野猪肉,经过腌制和熏烤,散发着独特的香味;香菇竹鸡汤,汤汁浓郁,鸡肉鲜嫩;还有珍贵的娃娃鱼,肉质鲜嫩爽滑;炸小鱼干,外酥里嫩;炒螃蟹,香气四溢。
和大队各家各户的生活条件比起来,知青的条件更加艰苦,有些生产队里,知青只能借住在农户家里面,生活上多有不便。
而八家堰因为前几年修建水库,动用了整个邛水县的劳动力,在队唐家山这边修有一个指挥部。
后来水库修好了,指挥部就成了大队小学和大队办公的场所,另外还有一些多余的房间,就成了知青宿舍。
尽管如此,知青们在这里的生活依然充满了挑战,物资的匮乏、生活习惯的差异,都让他们的日子过得并不轻松。
家里有关系的,从去年开始,就有一部分申请回城,还有一些今年也已经回去,现在只有他们五个人还坚守在这里。
虽然之前吴良和唐自强对唐自立意见大,但是他和这些知青的关系还可以,每年过年的时候,都会把这些知青请来家里,吃一顿便饭。
纯朴的村民,总是那么热情好客。
看着满满一桌子菜,严天明说:“早就听说唐哲兄弟打了两头野猪,今天真是太有口福了。”
胡静端着碗,偏着头问唐哲:“和我们讲一下你打那两头野猪的事情呗。”
唐哲简单讲了一遍,几个人同时发出惊呼,胡静说:“还说有机会和你去山里体验一把打猎的乐趣,听你这么说来,真是吓死个人,唉,不过,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
第55章 知青
听到胡静的话,几个人同时停住了筷子,严天明问:“你的申请批复下来了吗?”
胡静轻轻地点了点头:“应该快了,在这里的时候,想回去,真要到了回去的时候,还有些舍不得。”说着,眼神里满是不舍。
唐哲说:“能回去当然最好了,知青回城,是一个大趋势,土地包干到户,也是一个大趋势。”
几个人不由抬头看了看唐哲,胡静问:“没想到,你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还知道分析这些大形势。”
唐哲说:“我也只是随便说说,去年开始到现在,我们队里的知青,大部分都已经回去了,这对你们来说是一件好事情呀。”
严天明说:“要是真如你说的就好了,虽然我们为农村的崛起奉献了自己的青春,现在也要为自己考虑一下,像我们现在,既不能落户到这里,也不能回去,两头挂不着。”
唐自立看着唐哲问:“你又是从哪里知道土地要包干到户的?”
唐哲只能撒一个谎:“昨天在解放叔家无意中看到报纸上这么写的,现在有好几个地方已经开始了试点,取得了很不错的效果,既然是这样的话,肯定会全面铺开来,我想用不了多久,集体土地将会按人头包干到户。”
唐自立吃了一大口肉,说道:“要是真的这样,那就太好了,我们家四口人,一个人哪怕分个五分田,也有两亩,再加一点土地,一年种的粮食也勉强够吃。”
陈秋芸也说道:“就是,你这一个老实苞谷粑,在大队评工分,人家给你记多少,就是多少,从来也不知道提一下意见。”
唐自立见自己的老婆数落他,面对着这么多人,也只能傻傻地笑笑。
胡静来大队也两年多了,每年唐自立都会请他们知青吃饭,虽然以前生活差,他们来吃过之后,都会给他们留一点饭票,知青的粮票都是定量的,像他们女孩子,每个月都能省下好几斤大米来。
那个时候看唐哲,也就是一个话不多,也不爱出风头的人,现在却和以前不一样,说的话,都很有见地。
完全不是别人说的靠运气打到两头野猪就觉得很了不起的人。
“你是说,以后都不会再有知青了?”
胡静还是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问。
唐哲想了想,说道:“知青下乡肯定在不久之后就会取消,但是,农村建设离不开知识青年,也许,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吧。”
严天明点头道:“说得很对,不管是城市建设,还是农村建设,都离不开知识青年,知识才是第一生产力嘛。”
苏朝恩两眼放光地说:“真要是能回去就太好了,我那个女朋友等了我好几年,再不回去,估计都要跟别人跑了。”
张月娥问胡静:“你回省城之后,打算做什么呢?”
唐哲这才知道,胡静家也是省城的。
胡静想了想:“还不知道呢,反正听天由命吧,你们以后要是有空,到了省城,一定记得来找我哦。”
苏朝恩说:“一定,到时候我带着老婆去省城吃你的抹和。”
严天明打趣道:“刚才还说要跟别人跑了,现在又成你老婆了,我看月娥正在织毛衣,你请她给你织一顶帽子吧。”
苏朝恩摇了摇头:“她买的毛线是绿色的……”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反应过来,笑骂道:“严天明,你狗日的就不盼我个好。”
张月娥笑道:“正好,我织了还要剩下些毛线,给你织一顶,拿回家一戴,你女朋友就什么都明白了。”
除了唐婉外,一桌子人都大笑起来。
唐婉不解地问:“朝恩哥哥,有人给你帽子戴你还不高兴吗?”
苏朝恩不说话,严天明说:“他呀,太高兴了,高兴得都说不出话来。”
唐婉:“哦!但是我看他好像不高兴的样子。”
唐哲给她夹了一块肉:“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快吃肉。”
严天明对杨胜学说:“杨活麻,你家不也是省城的嘛,你也找找关系,早点回去呗。”
杨胜学摇了摇头:“是我老汉亲自送上车的,要是有变通的余地,也不至于来到这里,唉,不知道我妈怎么样了……”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竟然有些哽咽。
严天明忙把话题转开:“唐叔,来八家堰,这是我们吃过最丰盛的一餐饭了,一会儿我们都给你留一点粮票,要不然太对不住你们一家。”
唐自立忙说道:“你们可打住哈,往年你们都给我留粮票,那个时候的确也老火,明说是我请你们吃饭,算下来,倒是我们家吃了你们的抹和,今年不一样了,阿哲用野猪,换了不少粮食回来,不愁吃,不愁穿的,这一次,才算是我真正意义上的请你们吃饭。”
陈秋芸也说:“就是,你们都是知识分子,能来我们家吃饭,是我们家的光荣,说什么票不票的,对了,明天就是大年三十,明天还要请你们来帮忙,推一点绿豆粉吃。”
张月娥两眼放光:“哇,婶子,我还是之前去城里吃过一次,都快一年了,那明天我们一早就来帮你。”
胡静也说:“婶子厨艺这么好,做的绿豆粉肯定比城里的还好吃,我明天一定来。”
严天明说:“你们女同志可以来帮忙推绿豆粉,我们三个大男人,不知道来做什么呢。”
陈秋芸笑道:“他们女同志摊绿豆粉,你们男同志就负责推磨。”
唐自立也说:“就是,来了少不了你们活干,明天晚上,还要请你们大家来退老爷酒。”
“好,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晚上,我们一定来你们家退老爷酒。”几个人同时说。
一餐晚饭就在这么愉快的氛围中吃到了很晚,饭后,胡静和张月娥忙着帮陈秋芸收拾餐桌。
严天明从身上拿出扑克来:“来,我们打升级。”
苏朝恩说:“就我们仨,还差一个班子,唐叔,你来和我们一起打吧。”
唐自立笑着摇了摇头:“算了,你们年轻人打吧,我不怎么会。”
苏朝恩只能喊唐哲:“你来和我做对家。”
唐哲想了想,反正也没有什么事情做,从屋里拿出煤油,把灯里加满之后,才和他们一起坐下。
今天晚上,决战到天亮。
第56章 自作自受
第二天唐哲是被一阵推磨的“吱呀”声给吵醒的。
他起了床,已经快中午了,唐自立坐在火盆边烤火,昨天晚上的战场已经收拾干净,厨房里,唐婉烧着火,陈秋芸在灶台上教胡静和张月娥怎么摊绿豆粉。
屋旁边的石磨那里,严天明他们三个,正卖力的推着磨,杨胜学身子瘦弱一些,负责往磨里添已经混合好了的大米土豆,里面还有一些切碎了的火草,想来是母亲陈秋芸一大早去田里采回来的。
唐哲走到厨房,撕了半张绿豆粉,在上面涂上素辣椒酱,大口大口地吃起来,陈秋芸忙说:“你就顾着自己吃,还有客人在呢,快去叫严知青、苏知青还有杨知青他们来一起先吃一点。”
张月娥说:“你快吃,不用管他们,婶子,现在可以起锅了吧?”
陈秋芸说:“可以了,把锅盖揭开,用锅铲在它的周围铲一下,然后再翻个面,盖上锅盖焖个一分钟就行了。”
胡静夸道:“婶子真是个能干的人,什么都会做。”
陈秋芸笑道:“俗话说得好,巧媳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好在今年日子好过一些,要是胡知青你晚些走,家里还有几斤红豆,等十五的时候,我们再去打点火草回来做火草粑吃。”
胡静吞了一口口水:“婶子,你可别一直说吃的了,说得我直吞口水。”
几个人一阵笑。
唐哲卷了绿豆粉,到了屋边喊道:“几位知青,先去吃一点了再干。”
严天明手上的活没有停下,说:“你起来了,先吃吧,我们这里也没有多少了。”
唐哲站在院坝边上,自顾地吃了起来。
没多久,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下面往上走,细看下,原来是姚瑶。
自从唐自强被抓了之后,好久没有看到她往唐忠家去了。
唐哲不想见到她,就回屋里去。
吃饭的时候,陈秋芸说:“胡知青过年了就要回省城去,在这里这几年,我们都没有好好招待一下,要不就再辛苦你们一下,我泡点米,拿去石碓里舂了,今天晚上就做一餐火草粑吃。”
胡静忙说:“婶子,已经够麻烦恼你们了,以后还是有机会回来的,等下次回来,大家日子都好过了,我们再做一次火草粑吃。”
唐婉却高兴地说:“哦,今年过年有粑粑吃咯,胡静姐姐,你就答应我妈吧,我都还没有吃过呢,不知道火草粑是什么味道。”
胡静难为情地看着唐婉,又看了看大伙儿,唐哲说:“行,就按我妈说的办,一会儿还是他们三个去舂碓,我带着胡知青和张知青去打火草。”
唐婉笑道:“哥,你可真会偷奸,茅花杆都要抬尖尖那头,你怎么不说你去舂碓,我带胡静姐姐她们去打火草呢?”
唐哲笑道:“我也是想起来,还有几个钩子没有收,今天就三十了,留在山上不好,去把它们收回来。”
唐婉忙说道:“那我也去,看看有没有钓到野鸡竹鸡。”
几个知青没有见过唐哲用鱼钩钓野鸡的办法,一时听得云里雾里。
等吃了饭,唐婉就拿着小镰刀,背着花背篓等着出发,张月娥说:“那我就在屋里帮婶子收拾一下,你们去就行了。”
胡静怪不好意思的,她知道今天临时准备加的这一餐火草粑,是特意给她做的,脸一直红着,做什么都有些拘谨。
唐哲拿了沙刀,背了个大苗背篓,带了两条麻袋,准备好这些之后,才喊唐婉出发。
唐婉拉着胡静的手:“胡静姐姐,月娥姐姐在家里帮忙,那你和我们去吧。”
对于八家堰的一草一木,一坡一岭,已经来了三年的胡静,对这些是非常熟悉的,知青下乡,并不是来享受生活,而是要和大队的所有人一样干活挣工分,按照工分的多少换取粮票肉票和布票这些生活必须品。
唐哲走在最前面,经过伯父家屋边,看到他家已经中午了,还是冷火秌烟的,完全没有了伯父在家时那种车水马龙,众星捧月的风光场景。
他虽然对亲情看得很重,但却不像父亲那样,既然别人早已经不把自己一家当成亲人了,何必热脸去贴冷屁股?
何况他走到今天,虽然是受吴良拖累,其实更多的还是自作自受,吃了的,终究是要吐出来。
走到屋后,那里有一个破旧的苕坑(红薯窖),上面搭了一棚子,盖着稻草用来遮雨。
“你就说吧,现在怎么办?”是姚瑶的声音。
“还能怎么办,要不你就嫁过来,我娶你不就完了。”唐忠语气不耐烦地说。
姚瑶哼了一声,委屈地说:“你说得倒轻巧,你们家一在这个样子,你的脚能不能好还是未知数,我爹妈是死活不同意的。”
“你爹妈不同意,我们就私奔,反正在八家堰这个地方,我也待够了。”唐忠愤愤地说,“只有人生处在低谷的时候,才能看清人品,以前过年的时候,都来巴结我爹,现在我爹进去了,一个鬼影都看不到,任德明那个杂种,昨天上午还带人来把我们家剩下的那几百斤谷子都拿走了。”
姚瑶哭道:“你也知道你家现在的情况,我嫁过来,先不要说怎么养活我,以后我们的孩子怎么办?难道也要跟着你大会小会上去戴尖尖帽?”
唐忠冷笑了一声:“不同意的话,不是你爹妈说的,是你不同意吧?”
姚瑶被唐忠戳穿,脸上有些挂不住,但是嘴上却不承认:“随便你怎么想,反正我爹和我妈都不同意。”
唐忠问:“那你的意思呢?”
姚瑶沉默不语,唐忠冷笑道:“这就是你给的答案?”
姚瑶说道:“那你要我怎么办?以前你爹在大队的时候,可没少和吴良勾结,整过不少人,以后,人家肯定要报复,早知道你家会这样,我当初怎么也不会让我爹妈去唐哲家退婚,你看人家现在多好,不光他老子没有死,顿顿吃肉。”
“啪!”
一个响亮清脆的耳光声音传了出来。
第57章 穷生奸计
随着一声响亮的耳光声音,传出来的是姚瑶大声哭泣和漫骂的声音:“唐忠,你他妈的敢打我,你打一个女人算什么本事,你还是不是人。”
唐忠也回骂道:“我就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这种势利的女人,你们一家都是这样,当初唐老二(唐自立)被野猪咬伤了,你们家恨不得连夜把婚退了,现在老子家里出了事情,你又露出了你那势利的本性。”
姚瑶骂泣道:“是,我们家是势利,可是再势利,也比你们家好得多。”说完,转身就跑出了苕坑棚,不想与正去山上的唐哲碰了个面对面。
姚瑶一下子尴尬地愣在原地,唐哲反而像没事人一样,径直走了,后面跟上来的唐婉和胡静也都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只是见唐哲没有做停留,也忙跟了上去。
走出去一百来米之后,胡静才问:“那个唐哲,你和姚家真的退婚了?”
唐哲点了点头:“这不是整个八家堰都知道的事情了么,反正我和她原本就不是一路人,早退早好。”
胡静说:“以前吧,还觉得这个姚瑶不错,人长得漂亮,还读过几年书,做事又勤快,今天倒让我刮目相看了。”
唐哲说:“这个都是有根痕的,她妈还有她嘎公(外公)家就是这样子的人。”
走了不久,唐哲就往杉木林去,胡静说:“不是去打火草吗?”
唐哲说:“我先去把我那些钩子取了,要不你和我妹先去清明田吧。”
胡静说:“反正天还早,米还要泡两个小时,不如去看看你说的什么钩子,还能弄到野鸡。”
等到了杉木林,这里还有他前些两天放着的十多个钩子,到树林里走了一段路,远远就看到一只竹鸡正在挣扎,唐婉说:“哥,好像钓到一只竹鸡。”
他们三人走到跟前,唐哲把尼龙线解了,然后又把竹鸡的喙给弄开,取下鱼钩,胡静这才看清楚,说道:“原来你弄那些野鸡和竹鸡,都是用鱼钩钓的呀,真是不敢相信,你还能想到这个办法。”
唐哲有些自嘲地说:“胡知青,有句话叫穷生奸计,富长良心,饿极了,什么办法都会想一遍,不过,这个办法倒还很好用。”
一圈下来,收获了七八只竹鸡,还有两只斑鸠,唐哲把斑鸠拿到手里,笑着说:“这玩意可是好东西,天上的斑,地下的獾,算是人间美味。”
胡静今天也算是开了眼界,虽然没有钩到野鸡,但是收获这么多竹鸡,还有两只斑鸠,也够今天晚上加菜了。
等把钩子收了,三个人转到清明田,采了点火草装在背篓里。
回去的时候,早已经不见姚瑶的景子,唐忠坐在屋檐下,挽着裤腿管,正在换着药,见到唐哲他们走过,白了一眼,返回屋里去了。
胡静最不喜欢的就是唐忠,以前因为唐自强的关系,他经常去大队部,一双眼睛,总是在她的身上上下游走,这让她很不舒服,好几次她单独一起的时候,唐忠都故意找借口和她靠近,好在最终也没有发生什么,但是从此她看到唐忠,心里就厌恶。
回到屋里的唐忠,心中更加郁闷,原本姚家退了婚,姚瑶在他三言两语的哄骗之下,就和他在一起,没想到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他就从人人尊敬的会计公子,沦落为贪污犯的儿子。
“妈,我们今天晚上吃什么?”唐乐坐在火盆边,听到下面唐哲家又是推磨又是舂礁的声音,去年这个时候,已经有人来家里帮忙推磨舂碓摊绿豆粉了,今年还是冷锅冷灶的。
“吃屁,你们两个赔钱货,一天就知道吃吃吃,又不见你们去挖点野菜回来。”
唐乐年纪比唐婉还要小一岁,今年十三岁,被吴莲芯骂之后,一下子哭了起来。
唐忠从外面进去,坐在火盆边:“哭什么哭,要吃自己去做。”
唐欢年纪要大一点,今年十六岁,完全懂事了,说道:“大哥,昨天任德明把我们家的谷子和米全部收走了,现在家里一颗米都没有,拿什么煮。”
唐忠说:“你去后面的苕坑里捡几个苕回来,那里面还有两三百斤红苕,我那屋扁桶里还有几十斤米,一会儿你们拿去藏一下,一餐少吃一点,总能熬一段时间。”
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然任德明带着人来抄了唐自强的家,只是把谷子和米拿走了,唐自强也是从苦日子过来的,加上之前没少干没收别人家的东西,所以在自己的家里,总是把米和谷子这些重要的东西放在几个地方。
吴莲芯这段时间好像苍老了许多,娘家哥哥和侄子都进去了,自己的老公也被抓,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依靠,再也没有了往日的精气神,坐在火盆上,什么也不做。
唐欢听到唐忠说的话,忙去扁桶里打了一碗米,又去后面的苕坑里捡了四五个红苕,端在撮箕里回来,对唐乐说:“小妹,你去抱点柴来。”
唐乐虽然不情愿,也只 能去做,哥哥什么也不做,母亲什么也不管,现在家里,只有她们姐妹俩能干活,不干活就只有饿。
唐乐从屋里出来,走了没有几步,就被唐自立叫住了:“乐乐,你过来,二叔和你说点事儿。”
唐自强家的两个女儿,平时见到唐自立,都会叫一声“二叔,”对父母和哥哥的做法,也有许多不满的地方,奈何俩姐妹年纪太小,根本作不了主。
“二叔,什么事?”唐乐走到院坝边。
唐自立从背后拿出两只竹鸡,递给她:“你哲哥打的竹鸡,你拿回去弄了吃。”
唐乐站在那里,不敢动,她家平时偶尔也吃肉,并不像唐婉一样,见到肉就流一地的口水。
“愣着干什么,快来拿去。”说完,又往上走了一步,把竹鸡塞到她手里。
唐乐接过去后,说了声谢谢。
“等一下,你们家还有粮食吗?”唐自立担心地问。
唐乐点了点头:“有的,二叔,他们没有收得完。”
“快去吧,不要和任何人说你们家还有粮食。”唐自立又叮嘱她。
第58章 祭老爷
唐自立背负着双手,若无其事地走回家里。他的步伐很轻,仿佛刚才的事情从未发生过,然而,他的心里却并不平静。
他知道自己刚才的举动可能会引起家人的不满,尤其是儿子唐哲。但他并不后悔,毕竟,那些竹鸡和斑鸠对他来说,不过是些野味,而对乐乐一家来说,却是难得的食物。
阶沿上,唐哲正蹲在地上,手里拿着一把小刀,熟练地处理着今天刚收回来的竹鸡和斑鸠。
杨胜学几个人也在旁边帮忙,有的拔毛,有的清洗,忙得不亦乐乎。
胡静刚刚回来,正兴致勃勃地和他们讲述唐哲是如何用一枚小小的鱼钩打到这些竹鸡的,几个人听得津津有味,谁也没想到,一枚鱼钩竟然能有这么大的收获。
唐哲抬头见到父亲回屋,也丢下手里的活,跟了进去,他知道父亲刚才去了哪里,也知道他做了什么,虽然心里有些不快,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毕竟,父亲一向心软,见不得别人受苦,但有些话,他还是想要说出来。
火盆边只有唐自立一个人坐着,见唐哲跟进来,他眼神有些躲闪,似乎有些心虚。他知道自己刚才的举动有些鲁莽,没有和家里人商量就擅自做主,把竹鸡送给了乐乐一家。
“爹,你给乐乐拿竹鸡去了?”唐哲轻声问,语气里没有责备,只是带着一丝无奈。
“嗯。”唐自立也不否认,反正都送人了,不可能让他去要回来吧,他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拨弄着火盆里的炭火,火星子噼里啪啦地跳动着。
唐哲咳了一声,语气依然平和:“爹,下次要给的话,跟我妈还有我们商量一下。”
唐自立脸红红的,像是被火盆里的炭火烤得发热,他低声嘟囔道:“我就是看他们几娘母可怜。”
唐哲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既然你都给了,我也不好说什么,不过,我只是希望你不要滥好心,有些人,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
唐自立抬起头,眼神里带着一丝倔强:“他们大人纵有千般不是,万般不对,欢欢和乐乐始终还小,再说,这俩小姑娘从小就和她们的妈不一样,她们懂事,知道感恩。”
唐哲没有再说什么,他知道父亲一向心软,尤其是对小孩子,大过年的,他也不想和父亲吵什么。
但是,妹妹告诉他那句“饿死他家几娘母”一直使他如鲠在喉,他总觉得,父亲的好心在伯母和唐忠的眼里,换不回来感恩。
下午的时候,沈月跑了上来,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棉袄,脸上带着笑意,显得格外喜庆,看到知青们都在,她打了招呼,然后对唐哲说:“哲哥,我爹让你晚上去我家退老爷酒。”
唐哲点头,脸上露出笑容:“好的,我也正想去你们家,请你公还有你爹和你哥他们来退老爷酒呢。”
沈月笑道:“你们家今天这么热闹,我公肯定会来的。”
厨房里,两口灶里的火烧得旺旺的。一口锅里蒸着火草粑,另一口锅里煮着从山里打回来的野猪的猪头。
火草粑是邛水人最喜欢的食物之一,先把米粉在温水里打成浆糊,再把火草切得稀碎,舀在桌子上,加上一些干米粉,然后不停地揉搓,等揉搓得很筋道了,再把煮好的红豆包在里面,放在锅里蒸,蒸好的火草粑软糯香甜,带着一股淡淡的草香。
另一口锅里,煮着野猪的猪头。
猪头和公鸡,是邛水人年三十祭老爷最重要的祭品。
猪头煮得烂熟,香气四溢,整个厨房都弥漫着浓郁的肉香。
到了天快黑的时候,唐哲先去把沈国章和沈醉亭他们请了上来,几个知青帮忙,把桌子移到香龛下面摆着,再用一个木盆把煮好的猪头装好,端到桌子正中间,木盆里,一把菜刀刀口向天靠着猪头肉放着,显得格外庄重。
桌子上,摆了四副碗筷,四个碗里,都倒了酒。
唐自立把四官钱(一种祭祀烧的纸钱)打开,放在桌子上,又点燃四柱香,拜了拜,把它插在香炉里,退回桌边来,用火柴把四官钱点了,嘴里念念有词:“财神菩萨,黑虎玄坛,保佑我家来年六畜兴旺,人财两发……”
等念完这些,纸钱也烧得差不多了,唐自立拿起菜刀来,先在猪头的鼻子处划了个十字,然后把猪拱切下来,丢到纸钱灰里,又端起酒,每一碗都倒一点在纸灰上,再去香龛那里,拿着一根短木棍来,在罄上敲了四声,退回桌前,恭敬地叩了四个头。
“大家来退老爷酒咯!”随着他一声洪亮的声音喊出来,唐哲从厨房又拿了十几个碗,摆在桌子上。
唐自立则是用刀把猪头肉就在盆里切成巴掌大一块的肉块,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自觉地上前去端起一个酒碗,一口气喝完,然后再在盆里抓起一块猪头肉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吃完之后,大家说上一些祝福的话:“祝主人家日进斗金,夜进斗银!”
“主人家人发财发样样发!”
……
祭祀的时候,女人是不能上桌的。这是邛水人多年来的传统。然而,唐哲却不以为然。他笑着对胡静和张月娥说:“新时代新风尚,女人还顶半边天呢,哪有女人不能上桌的?我们家不有这种规矩!”
说着,他硬是把她们都拉过来,每人喝了一口酒,吃了猪头肉才算完。
胡静和张月娥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心里却暖暖的,所有的知青都一样,来到村里这么多年,今年是过得最安逸的。
那那个肚子里缺油的年代,一个猪头,没用多少时间,就吃了个精光,唐自立还高兴地说:“吃得快发得快,来得我们家的日子一定会更好过。”
等他们家的酒喝完,沈阳说道:“现在,请大家移步,到我们家退酒。”
沈醉亭也说:“几位知青同志,也请到我们家去退酒。”
胡静说:“我们女生就算了吧,怕影响不好。”
沈醉亭一摆手,说:“刚才唐哲说的就行对,新时代了,我们就要搞新风尚,男女平等,走,现在就去我家。”
第59章 拜年
沈醉亭这样说了,胡静她们两女生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跟着大部队到沈醉亭家,安秀芹早已把自家养的大公鸡炖熟,摆到了堂屋中间,就等着沈醉亭这个一家之主回去烧纸。
退完酒之后,就在沈家打牌,沈月和唐哲坐一条板凳,给他观章。
直到大年初二天一早上,唐哲就被母亲给叫起床:“今天你和你妹去给你嘎公家拜年!”
起床吃了早饭,陈秋芸已经把去拜年的东西都装在了背篓里,唐哲看了一下,就只有两只竹鸡和四五斤大米。
“妈,怎么只拿这么一点东西,那野猪肉再给嘎公(外公)嘎婆(外婆)拿一点去呗。”唐哲这样说着,就去楼椽子上取了两块野猪排。
陈秋芸说:“你拿再多,也是被你大舅二舅他们分了。”
唐哲说道:“那不都是舅舅嘛,要不拿三份,一家一份。”说着,又取了一块下来。
唐哲知道母亲为什么对两个舅舅有些小意见,还是因为她嫁过来的时候,当时正处于三年自然灾害的艰苦时期,为了一家人活命,舅舅硬是要了父亲这边一挑红苕叶子,也正因如此,这么多年以来,伯母吴莲芯总是拿这个做文章来针对她。
母亲心还是向着自己家兄弟的,见唐哲取肉,她也只是笑着,什么话也没有说,唐自立更不会说什么,他这个人,从来对亲情就看得非常重要。
陈秋芸的娘家是在三合公社的槽沟大队,离八家堰大队有二十多里路,兄妹俩花了两个多小时才走到。
一进门,就看到嘎婆和嘎公正坐在火盆边上,看样子还没有吃饭,见到兄妹俩进屋,嘎公陈世清忙说:“哎哟,我的乖外孙来了,快点进来烤火。”
唐婉跑过去,和陈世清还有黄海霞抱了一下,问:“嘎公,嘎婆,你们吃饭没有。”
陈世清说:“还没有呢,你们也还没有吃吧,老太婆,再去拿几个红子粑粑来烧着。”说完,拿着火钳,从火盆里掏出两个烧好的红子粑递给他们兄妹俩。
唐哲他们接过来,没有吃,唐哲放下背篓,取出三块野猪肉,两只竹鸡,还有五斤大米,说:“嘎公,你们大过年的,怎么吃这个东西呀。”
黄海霞叹了口气,说:“唉,没有吃的,这个也能吃,还和了一些高粱面面在里面,对了,你爹好些了吗?”
唐哲回道:“好多了,现在可以到处走走。”
陈世清也说:“好些了就好,上次听说你爹被野猪咬了,还不有得去看,听你舅舅说,严重得很,我和你嘎婆还在想,等过了十五,去山上套个野鸡兔子什么的,再去看看他。”
唐哲手里拿着红子粑,心里十分难受。
红子,学名叫火棘,又被称作行军粮,树身上长满了刺,生果吃起来酸酸的,摘回家来之后,晒干或是新鲜的用石碓舂碎,加上米面等,和上野菜,做成粑粑,可以充饥。
但是这东西不能多吃,吃多了,会导致腹胀,拉不出来。
小时候跟着大队的孩子们放牛时,也常摘了吃,一边吃,一边唱着儿歌:“吃红子,拉红屎,拉不出,胀都胀死你。”
见嘎公还想着自己的爹,忙说:“嘎公,他再休息十天半个月的就没事了,对了,你们今年生产队没有分粮食吗?”
陈世清一声苦笑:“分了,你大舅家四个娃,你二舅家也是四个娃娃,我和你嘎婆都老了,就指着他们四个人那点工分,哪里够吃。”
黄海霞从屋里拿出来四个红子粑放在火盆里,尴尬地说:“家里没有油了,烧出来的还香一些。”看到唐哲拿来这么多肉,又忙问:“你哪里来的这么多肉?”
唐婉自豪地说:“嘎婆,这是我哥打的野猪,他一下子打了两头呢,还有这个是竹鸡,也是我哥抓的。”
老俩口不可置信地看着唐哲,陈世清说:“年轻人就是什么都不怕,人家常说,一猪二熊三老虎,那野猪也是能乱打的?你爹就是个教训。”
唐哲干笑两声:“也是运气好,嘎公,这块肉和这两只竹鸡,还有这几斤米,你们留着吃,另外的两块肉,分给大舅和二舅他们家,打的两头野猪,被我卖了一头,这一头,除了帮忙的分了一些肉,也没有剩下多少了。”
黄海霞忙说:“不少了,拿了这么多,差不多快三十来斤了。”
唐婉走了这么远的路,有些饿了,把手里的红子粑吃完,问道:“嘎婆,大舅二舅他们在家吗?”
黄海霞说:“你们几个老表在家,你大舅和大舅妈去前坡挖蕨粑去了,二舅和二舅妈今天在后头坡摘红子,今年收成差,每家每户都没有分到多少粮食,山上的红子再不摘一些回来,过两天都被别人摘完了,你嘎公也是去摘了一早上,才摘了两三斤。”
所谓蕨粑,就是蕨根粉,味道虽然很好吃,把蕨根挖来清洗之后,要用石碓一点点舂碎,然后过滤、沉淀,往往数百斤清洗好了的蕨根,也只能出十来斤蕨根粉。
说起来简单,做工却非常麻烦,而且非常耗时耗力。所以,在那个饿肚子的年代,宁愿保留更多的体力,去找一些可以吃的树皮草根野菜,也没有人愿意花更多的力气,去挖蕨根。
唐哲一直以为,嘎公嘎婆把粮食分给了两个舅舅家,他们的日子应该好过一些,却不想,日子同样过得这么苦。
“我去看看他们。”唐哲说着,拿着那个红子粑就去了二舅家。
大舅陈春牛和二舅陈夏至他们家和外公家是一排房子,外公他们住的是厢房,大舅二舅他们家住着正房的两头。
唐哲刚出门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穿着单薄的衣服,手里拿着半块红子粑啃着,因为是火烧的,弄得半张脸都成了烟黑色,看到唐哲,他举起手擦了一下流出来的清鼻涕,喊了一声:“哲哲表哥。”
第60章 蜂蛰
唐哲一下子就认了出来,这个就是二舅家的小儿子陈果果,今年七岁多,还没到上学,正处在天真烂漫的时光。
陈果果穿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棉袄,脸蛋被寒风吹得红扑扑的,像熟透的苹果。
他 “呼赤” 呼了一下又流出来的鼻涕,用那带着几分稚嫩的声音说道:“我爹和我妈打红子去了,哲哲表哥,你什么时候来的?”
唐哲看着可爱的表弟,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说道:“我刚到呢。” 接着又关切地问,“他们什么时候去的呀?”
陈果果歪着脑袋,小手挠了挠头,认真地想了想:“我起床的时候,他们就不在家了,我大姐给我们烧了红子粑,就去帮他们,二姐和三姐都在家里。”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脏兮兮的小手比划着。
刚说到这里,大舅家的二女儿陈燕听到声音,也开门望了出来。她穿着一件朴素的碎花棉袄,头发扎成两个利落的马尾辫,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朝气,笑盈盈地说道:“哲哥来了,快屋里坐。”
唐哲应了一声,礼貌地问道:“你们吃饭没有?”
陈燕今年十七岁,比唐哲小两岁,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她轻声说道:“吃过了。”
唐哲又问:“你爹他们中午不回来吃饭吗?”
陈燕摇了摇头,耐心解释道:“他们带得有红子粑去坡上,饿了就烧几个吃。”
正说着呢,就见二舅家的大女儿陈红跑得气喘吁吁地跑回来,还在院坝坎下,就扯着嗓子喊着:“老二、老三,快点,妈被蜂子蛰了。” 声音中带着几分慌乱。
陈敏和陈妍听到声音,都像受惊的小鹿一般跑了出来,急切地问:“妈在哪里被蛰的?” 两人的脸上写满了担忧,眼神中透露出不安。
陈世清也从屋里出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棉袄,头发有些花白,脸上带着疑惑的神情,说:“这么冷的天,怎么会有蜂子蛰人呢?”
唐哲也有同样的疑问,心中涌起一丝不安,忙跟着陈红他们姐妹三人跑着去了后头坡。
三合镇离远梵净山,曾经这里森林茂密,可在大炼钢的那个特殊时期,森林植被遭到了严重的砍伐,如今很难看到连片的山林。
后头坡,是槽沟大队仅存的山林,里面像样的树都被砍掉了,只剩下一些杂木,其中不少红子树。
冬日里,红子树上结满了红彤彤的果实,像一串串小灯笼,吸引着人们前去采摘。
他们才走到一半的路,就看到二舅陈夏至背着二舅妈李明珍跑着下来,陈夏至累得满脸通红,额头上布满了汗珠,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唐哲见状,连忙上去换了背。
等到家的时候,陈世清从床下找出来一瓶用大黄蜂泡的白酒,那酒瓶上落满了灰尘,显然已经存放了许久,他把这瓶珍贵的药酒交给陈夏至,陈夏至赶忙给李明珍的头上擦了个遍。
等擦完了药酒,陈夏至才开始讲述事情的经过。
原来今天他们在后头坡打红子,忙活了半天,收获却不多,后来李明珍在一块石头下看到有蜜蜂飞出,心中一动,想着有蜜蜂,必然会有蜂蜜,于是就拿着沙刀在那里挖。
本来现在天还很冷,但是三合的海拔要比八家堰低四百来米,气温也要比八家堰那个地方高个四度左右,加上有太阳,饿了一冬的蜜蜂,也出来开始寻找蜜源。
被李明珍一惊扰,蜂群逐渐开始不安起来,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偶尔有几只蜜蜂在她的眼前飞过,轻轻地撞一下她的头或是脸,她并未在意。
可到后来,成群结队的蜜蜂,像发疯了一样对她发起了猛烈的攻击。
唐哲听后,皱着眉头说:“蜂群正在过冬,就算是有蜜,早就被吃得差不多了。”
陈夏至也叹了口气,有些埋怨地说:“就是嘛,她去弄的时候,又不和我说一声,我还以为她找到好地方了,在别的地方打红子,后来还是听到她在那边乱叫,我和小红才知道。”
唐哲仔细看了一下,因为舅妈头上包着一块毛巾,只有脸上和手上被蛰了许多下,整个头肿得像一个吹胀了的气球,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舅舅和陈红正在小心翼翼地拨去蜜蜂留下的蜂刺,每拔出一根,都让人揪心。
唐哲看着这场景,心里稍放心了一些:“还好是蜜蜂,要是遇到牛七里(虎头蜂)就完蛋了。”
陈世清在一旁说:“这个时候哪里来的牛七里,它们冬天都藏在地下的洞里,只有晚春以后到夏初才会出来。”
唐哲从包里掏了五块钱交给二舅,一脸诚恳地说:“二舅,二舅妈被蛰成这样子,最好还是带她去公社的卫生所打几针安全一点。”
李明珍这个时候头昏脑胀的,但意识还是很清醒,她虚弱地摆了摆手说:“不用了,我休息几天就好了。” 她不想因为自己的事让大家操心,更不想浪费这笔钱。
唐哲却坚持道:“二舅妈,还是去看看吧,这样我们都放心些。” 他的眼神中满是关切,不容拒绝。
陈夏至看着手里的钱,又看看虚弱的妻子,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行,听哲娃子的,去卫生所看看。”
这个时候,陈春牛夫妻也赶了回来,是陈燕跑去和他们说了二婶被蜜蜂蛰了的事情,夫妻俩丢下锄头就回来了。
两兄弟做了一个简易的担架,抬着李明珍就去了卫生所。
槽沟离三合公社就四五里路,一口气就到,唐哲没有跟着去,而是把背篓里的肉拿了出来,准备给大舅二舅家各一块分了。
大舅妈把他们兄弟俩送出门,就回屋开始做饭,唐哲还没有进屋的时候,就听到她正在和陈燕说:“快去叫你哲哥和小婉妹来吃午饭。”
陈燕刚跑出门,就和唐哲撞了一个满怀,一下子羞红了脸:“哲、哲哥,我妈喊你和婉妹吃饭。”
看到他手里拎着一大块肉,忙转头喊道:“妈,表哥拿了好大一块肉来。”
第61章 下司犬是什么犬?
唐哲进屋时,吴彩萍正站在案板前和着蕨巴面,灶台上的大铁锅里,水已经烧得滚开,白色的蒸汽不断往上冒,旁边的木盆里,几个削好皮的红苕。
\"唐哲,快进来坐。\"吴彩萍抬头看见他,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她的目光落在他手中拎着的肉上,故作嗔怪地说:\"来就来呗,还这么破费干什么?\"
唐哲将手中的野猪肉放在案板边上,笑着说:\"大舅妈,这是我自己打的野猪肉,给你们拿一点来尝尝鲜。\"
吴彩萍听到这话,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惊讶地打量着他:\"真是越长大越有本事了,野猪都能打到。\"她一边说着,一边继续和面,\"对了,你爹好些没有?\"
唐哲简单说了说父亲的情况。
吴彩萍点点头,语重心长地说:\"那就好,你也长大了,现在家里的担子就落在你身上咯。\"
\"大舅妈,不用麻烦了,我和妹妹都已经吃过了。\"唐哲见她要做饭,连忙说道。
吴彩萍笑着摇头:\"你嘎婆给你烧的红子粑吧?那东西我们自己吃还行,哪能招待客人呢?\"她不由分说地开始切肉,\"你坐着等会儿,很快就好。\"
唐哲拗不过,只得在灶前火膛边的长凳上坐下。
没几分钟,陈燕和唐婉也到了,都在火膛边坐下。
不一会儿,饭菜的香味就在灶房里弥漫开来,吴彩萍做了蕨巴面,又炒了一盘野猪肉,还煮了几个红苕,吃饭时,她不停地往唐哲碗里夹肉:\"多吃点,看你都瘦了。\"
饭后,吴彩萍又给他装了两斤蕨粑面,用报纸包好:\"带回去给你爹娘尝尝。\"唐哲推辞不过,只得收下。临走时,吴彩萍站在门口目送他们,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村道尽头。
回到家,唐婉立刻跑进屋里告诉母亲今天二舅家发生的事情,陈秋芸正在缝补衣服,听到女儿的话,立刻放下针线:\"我要去看看。\"她说着就要起身。
唐哲连忙拦住:\"妈,天都要黑了,你去了也帮不上忙,再说了,我也给了二舅五块钱,有那些钱应该够了。等过两天你再去也不迟。\"
唐自立也从屋里走出来:\"就是,黑灯瞎火的,你一个人去哪行?等过两天,我和你一起去。\"
陈秋芸叹了口气,虽然对两个哥哥当年要一挑红苕叶的事一直耿耿于怀,但真到了有事的时候,她还是放心不下,见丈夫和儿子都反对,她也只能作罢,转身进了厨房准备晚饭。
接下来的几天,唐哲除了在家帮忙,就是和严天明他们打牌消遣。胡静还在等通知,做什么都心不在焉的。初七这天晚上,唐哲特意去找了申二狗,让他明天早一点来家里。
申二狗一家今年过得很是安逸,自从吴良他们被抓后,从赶年那天到现在,申厚植一直没有被拉去戴尖尖帽,家里顿顿有肉吃,日子过得舒心多了。
初八这天,天还没亮,申二狗就来了。唐哲听到黑子的叫声,知道是申二狗到了,连忙起床,他简单弄了点吃的,又把昨天晚上准备好的工具装进背篓。
最近沈月家的黑子,自从三十夜退老爷酒之后,唐哲把野猪头的骨头丢给了它,它就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唐哲家。
看来,人穷的时候,狗肚子里也缺少油水。
\"唐哥,我们今天去哪里?\"申二狗搓着手问道,呼出的白气在寒冷的空气中格外明显。
\"今天我们去斗篷山碰碰运气,\"唐哲一边检查装备一边说,\"听说那边黄羊多。\"
出门时,唐哲学着沈月的样子吼了几声黑子,黑子停在院坝坎下,不再跟着走。
申二狗看着黑子,若有所思地说:\"哲哥,我们经常上山打猎,还是要喂几条好狗才行。\"
唐哲点点头,他早就有这个想法,但好的猎狗可遇不可求,就拿黑子来说,虽然长得高大威猛,全身黑毛油亮,耳朵尖尖朝上,但从小没受过训练。遇到兔子还行,要是碰上野猪山羊这样的大猎物,估计跑得比猎物还快。这样的狗,只适合看家护院。
“再说吧,等遇到合适的狗,就养一条,实在不行,过一些日子,我去下司那边弄一条下司犬。”唐哲淡淡地说。
申二狗问:“下司犬是什么犬?我只知道电影里放过鬼子牵的那种大狼狗,还有就是我们这里的土狗。”
唐哲不知道怎么和他说,下司犬可是国内有名的四大名犬之一,在明朝的时候,还是作为军犬豢养。
两人踏着晨露向斗篷山进发。
山林间弥漫着淡淡的雾气,脚下的枯叶发出细碎的声响。唐哲根据以往的经验,寻找着猎物活动的痕迹。他们在几处兽径上放了套索,然后继续向深山走去。
一路上,申二狗显得有些紧张,不时四处张望。\"唐哥,到这里会不会碰到大猫?\"他压低声音问道。
唐哲摇摇头。虽然烧炭时听过大猫的叫声,但从未真正见过。除了重生前在动物园里,他还没在野外遇到过大型猛兽。
太阳渐渐升高,林间的雾气散去。两人走到一处山坳,唐哲示意申二狗停下,他们在这里设下了几个陷阱,做完这些,已经过了正午,两人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拿出干粮充饥。
休息片刻后,他们继续向四方岭方向前进,这里离任何一个寨子都很远,除了偶尔有采药的人进来,猎人几乎不会到这里,四周的树木越发高大茂密,阳光透过枝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申二狗跟在后面,不时擦擦额头的汗,林间寂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只有偶尔传来的鸟鸣打破这份宁静。
唐哲走在前面,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他知道,在这种地方,随时都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危险。
突然,前方的灌木丛中传来一阵响动,唐哲立即停下脚步,示意申二狗别动,他屏住呼吸,仔细聆听。
第62章 云豹
仔细听了一会儿,唐哲慢慢探出头,发现离他们三十多远米的地方,一个东西正在蠕动,他拍了一下申二狗的手臂,让他紧紧跟在自己的身后,慢慢向那个东西靠近。
离得近了,才看清楚,是一只受了重伤的云豹,体长差不多一米,身上全是伤痕,血迹都还没有干,有的伤口还在往外冒着血。
唐哲和申二狗走到它跟前,申二狗惊讶地哦了一声:“唐哥,是只花猫(豹子)。”
唐哲对他说道:“这不花猫,是云豹。”
申二狗恍然:“怪不得没有花猫大,好像被什么东西咬伤了,这家伙长得这么大,看上去真像大花猫,唐哥,接下来怎么办?”
唐哲对云豹还是有一定的认识,它是一种神秘而迷人的猫科动物。它的体型中等,毛色独特,身上覆盖着大块的深色云状斑纹,宛如云朵般飘逸。云豹的头部相对较小,眼睛大而明亮,透露出警觉和敏捷。
它的尾巴又长又粗,是其身体长度的一半以上,尾端圆润,犹如一条灵活的鞭子。
云豹的生活习性颇为独特。它们是树栖动物,擅长攀爬树木,在树枝间穿梭自如。云豹的爪子锋利而弯曲,能够紧紧抓住树干,使它们在树上行动时如履平地。
它们通常在夜间活动,以其敏锐的听觉和视觉捕捉猎物。云豹的食性广泛,包括小型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等。
唐哲蹾下去,看了看它的伤势,身上好几条口子,但都不是致死的,流的血也不多,见到他们人来,完全没有了力气爬起来。
唐哲把它抱起来,足足有四十来斤,他又拨开它的嘴,看了一下牙齿,确定应该是一只一岁多的年轻云豹。
申二狗见他抱着,担心地说:“你小心一点,你看它的爪子这么长,还有獠牙,万一咬你一口,在这深山老林里就惨了。”
唐哲说道:“没事,它应该是捕猎时,遇到了比它更凶猛的野兽,而且还不一般,因为云豹会爬树,如果是一般的野兽一,在这树林里,根本拿它无法。”
申二狗谨慎地看了看周围:“那我们现在不是很危险?”
唐哲把背篓里的东西都倒出来,拿一个麻袋装着,然后把云豹放进背篓里,从头到尾,它都像一条温顺的小狗一样。
“刚才还在说,要是有一条下司犬就好了,现在有了这只云豹,把它训练一下,可比狗强太多。”
申二狗笑道:“这是野货,野性大得很,怎么驯服它?”
唐哲重新背起背篓,说道:“这个就看造化了,你看它一点也不怕人,我们可以试一下。”
说完,在前面继续走着,走了不远,发现一头小熊死在地上,唐哲用棍子拨弄了一下,还没有完全僵硬。
“看来这只云豹是看大熊不在,就想去偷家,反而碰到大熊,才把它给伤成这样子的,二狗,你把这只小熊装袋子里背起来,我们现在就回去。”
申二狗把小熊装袋子里,不过二十多斤的重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反而是唐哲说的,伤了云豹的是一头熊,让他更加害怕:“唐哥,你说,这头熊崽子还在这里,母熊应该走得不远,万一被它来发现我们怎么办?”
唐哲笑道:“你没有看刚才这头小熊是被树叶埋了一部分吗?说明母熊已经认识到它的崽子死了,还把它埋了起来,而且我敢肯定,这只云豹刚才也是通过装死,才捡回来一条命。”
嘴上虽然说着,但是脚下却没有停步,他们俩谁也不敢肯定,那头母熊到底走了多远?是否还会回来找小熊崽。
都快走出斗篷山了,申二狗才说:“唐哥,我们还有这么多的套索没有安呢。”
唐哲回道:“算了,我看背上这个家伙受伤不轻,快点回去抢救一下,这东西肉又不好吃,皮也被熊弄坏了,死了可惜,活着还能驯化一下试试看。”
申二狗也不再问,一边走着,一边耳朵还竖起来,听着山林中的动静。
就这样两个人算是一路小跑回到了八家堰,到了家,唐哲就把这头云豹放在堂屋里,唐婉看到花斑斑四十来斤的云豹,吓得根本不敢靠前:“哥,你怎么弄一头活的回来,好吓人。”
陈秋芸也是有些害怕,和唐婉躲在一边:“哎呀,阿哲,这东西会咬人的。”
唐哲没有回答他们,对唐婉说:“妹,你去把爹的药酒拿出来我用一下。”
唐婉从一边绕到父母的房间,在床头把药酒拿出来,站在很远的地方递给他:“哥,你不杀它?”
唐哲说:“我杀它干吗?它被熊给打伤了,我看看能不能救活,要是救活了,养得家的话,以后上山打猎,就有帮手,比狗强太多。”
酒精的刺激下,它挣扎得很厉害,不过一会儿,劲缓过去之后,又安静地躺在地上。
唐哲摸了摸它的身上,发现骨头没有断裂的地方,应该是累坏了。
申二狗这时候也把麻袋里的小熊崽倒在地上,唐自立说:“这小熊崽你们也带回来了。”
唐哲说:“麻雀也是肉,何况这熊也有二十多斤,我看它的皮子还很好,说不定也能卖个好价钱。”
唐婉又退到母亲身边,看着熊崽子,走过来摸了摸:“这毛好软和,哥,这只云豹好厉害,连熊都敢杀。”
唐哲又取了一碗水来,找了个竹筒子倒在里面,对着它的嘴喂了几口,停了一会儿,云豹似乎有了些力气,挣扎着想要站起来。
唐自立一直坐在火盆边,这个时候说道:“养条狗,有点锅粑汤就行了,要养这么个玩意儿,它可是顿顿吃肉的。”
陈秋芸啊了一声:“吃肉?哪来这么多肉哦,人都没有吃的。”
唐哲安慰道:“爹,妈,你们就不管了,它顿顿吃肉,自然会有办法弄来肉,现在最关键的是,能不能把它的伤养好。”
就在这时,一直躺在地上的云豹像是受到了某种惊吓,拼尽全力站了起来,往门口冲去。
第63章 求药
看到云豹往门口冲去,在场的所有人都以为这是它的野性未改,怕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到院坝里传来一阵狗的惨叫声。
唐哲连忙几步冲到院坝,只见这只云豹正紧紧地咬住黑子的脖子,黑子受了惊吓,已经瘫倒在地上,嘴里发出凄惨的哀嚎。
原来黑子老远就看到了唐哲他们回来,作为一条经常来他家守嘴的狗,就像见到了主人一样,等唐哲他们到家之后,它就摇着尾巴跟了上来。
不曾想到,他带来了一只云豹,它老远就闻着黑子的味道越来越近,出于本能,它拼尽全力冲了出去,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紧紧咬住了脖子。
唐哲也是被它的速度给惊呆了,就像一道闪电一样,眼前只见到的道黑影。
他连忙上前去,把云豹紧紧地抱着,用力扳开它的嘴巴,黑子脖子上一松,连忙起身,一边叫着,一边夹着尾巴逃走。
要是这只云豹没有受伤,估计今天黑子的小命就要交待在这里。
唐自立说:“看吧,这东西养着,早晚得把队里的鸡呀猪呀这些都给祸害完。”
陈秋芸也被它刚才的样子给惊吓到了,作为唐家山唯一的一条大黑狗,体重和云豹差不多大,但是面对一只受伤的云豹,完全不是一合之敌:“阿哲,要不,还是把它放生了吧,我听说,它的肉是酸的,吃又不能吃,留着万一咬到了人怎么办?”
唐婉见它刚才咬黑子的样子,倒有些舍不得了:“爹,妈,我觉得我哥说得对,万一养家了,以后帮我哥打猎,那样不是更好,反正它也是吃肉的,我哥天天带着它上山,肯定会打很多回来。”
唐自立瞪了她一眼:“你个小姑娘,懂什么,它是野兽,是畜牲,是不通人性的,你以为是猫猫狗狗,可以养得家?”
唐婉嘟着嘴,这个时候反而不怕了,走到唐哲身边,蹾了下去,摸了摸云豹的头:“我不管,反正我要养着它。”
唐哲也说道:“爹,妈,这个事情你们先不管,对了,二狗,你去柴房那边找几根木方子来,给它做一个笼子,我现在去沈老师家里,看看能不能找一点药来给它上上去。”
刚起身,又怕它跑了,去麻袋里找了一条钢丝绳,又在箱子里找了一条布带,给它做了个简易的项圈,然后把钢丝绳一头绑在它的项圈上,一头绑在大门口的地脚方上,用力拉了拉,确定拉不断之后,才去了沈醉亭家。
沈月和安秀芹正坐在火盆边纳鞋底,罗玲还没有出月子,头上包着一块毛巾,抱着孩子坐在火盆边烤火,沈醉亭拿着一份看得有些卷角了的报纸看着,沈国章则是坐在另一边的板凳上抽着旱烟。
见到唐哲来,沈月高兴地问道:“哲哥,你怎么有空来?”
唐哲忙说道:“我来找沈老师找点药。”
沈月忙丢了手中的针线,站起来担忧地问:“你怎么了?”
唐哲笑道:“我没事,今天我在山里捡到一只云豹,受了很严重的伤,刚才用药酒给它消了毒,不过有好几条伤口,我家里也没有药,就来问问。”
沈醉亭放下报纸,说:“捡到那玩意儿,杀了卖皮不好嘛,养着干吗?”
唐哲笑了笑,摸着头说:“我就是养着玩儿,沈叔,你这里有什么消炎药?”
沈醉亭站起身来,走到另一个房间,在一个破旧的木柜里找了半天,拿着出来,对唐哲说:“别的药也没有了,这里有半支软膏,还有一瓶青霉素,你拿去用吧。“
唐哲接来过问:“多少钱?”
沈醉亭说:“要什么钱,不要钱的,拿去用就是了。”
唐哲说了声谢谢就要走,沈月叫道:“哲哥,等等我,我还没有见过云豹长什么样子呢,我跟你去看看。”
说完,跟在他后面就走。
安秀芹说道:“这孩子,这么大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一点也不沉着。”
唐哲出了大门,看到不远处的柴草垛边,黑子正躲在那里偷偷地看着他,见他往这边瞧过来,把头埋进两条腿之间,摇着尾巴。
沈月问:“你看黑子做什么?”
唐哲尴尬地笑了笑:“没有什么,刚才它被云豹咬了,我看它有没有事。”
沈月哦了一声:“怪不得我们刚才听到它乱叫,还以为被谁打了呢。”
到了唐哲家,他先把青霉素拿出来,给它的伤口上倒了一些,几条伤口都是在肚子上,还好云豹灵活,要是这一熊掌拍到它的背上,恐怕早就凉凉了。
沈月和唐婉一样,一开始看到这个家伙,只能隔得远远的,完全不敢靠近,等唐哲把它的药上完,才敢走近,轻轻的伸手摸了摸。
云豹好像知道唐哲是为了给它治伤,从始至终,一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哪怕就是青霉素倒在伤口上,它也只是抖动着肌肉,没有太强的反应。
等把药上完,申二狗才在唐自立的帮助下,把木条方子找来,放在阶沿上,唐哲又从家里找出来锯子斧头这些东西,两个人就开始了豹笼的打造。
沈月和唐婉也在一旁帮着忙,俩姑娘就像亲姐妹一样,有说有笑的,陈秋芸看看天也不早了,进厨房去做晚饭。
唐哲把主要架构给弄好之后,就对申二狗说:“你来把这些木条装上去,我去把那头小熊给处理干净。”
申二狗点了点头:“你去吧,这里我能行的。”
唐哲又去堂屋,把那头熊提到院坝上,沈月跟在他身后,看到小熊,说道:“小可受的小熊,哲哥,你好厉害,不光能打到野猪,连熊都能打到。”
唐哲拿着小尖刀,说:“这熊可不是我打的。”努着嘴指了指躺在大门口的那只云豹:“是它咬的。”
沈月仔细看了看那头云豹,叹道:“小家伙个头不大,凶猛得很呢,它又是怎么伤成这样子的。”
唐哲说道:“我猜是它咬了这头小熊,被母熊能弄伤的。”说着,就把怎么遇到云豹和小熊的事情简单和她说了一遍。
第64章 留恋的人
他熟练地把熊皮剥了下来,才看见这只小熊的后脖子处,四个深深孔洞,谁能想到,一只小小的云豹,咬合能力竟然这么强,怪不得能称为豹中的剑齿虎。
把熊肉拿去厨房之后,他又把熊肝割了一块,拿到云豹嘴边给它吃,也许是虚脱了,还没有回过力来,它只是闻了闻,张了张嘴,并没有吃。
唐哲又把熊肝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送到它的嘴里。
血腥的味道,唤醒了它的本能,不多时,竟开始吃了起来;唐哲嘴角露出了微笑。
等把云豹喂好,他又去竹林里砍了一根竹子,把它破成拇指宽的条状,把熊皮撑开,再用刀把上面的脂肪给刮掉,然后挂在墙上等它风干。
四个熊掌暂时又没法处理,只能先放在屋里。
快吃饭的时候,沈月说什么也要回去,陈秋芸从厨房里出来喊道:“小月,就在我家吃了再去,马上就好了。”
唐婉也说:“就是,小月姐,我妈都做好了,就在我家吃,吃完我们打升级耍。”
沈月看了看唐哲,唐哲说:“是呀,我妈都做好了,就在这里吃了回去吧,你还没有吃过熊肉,尝一尝。”
沈月只好应答了下来,去厨房帮着端菜。
饭后,四个年轻人打了一会儿升级,唐自立和陈秋芸见他们玩着,先回房去睡下了。
等到了晚上九点左右,沈月看看天也不早了,说:“要不我们明天再玩吧,我得回去了。”
申二狗也说:“那我也回去了,唐哥,我明天还要一早过来吗?”
唐哲想了想说:“明天先不忙过来吧,后天一早过来,我们今天才去下的套索,估计要等一天。”
申二狗应了一声好,就准备出门,唐哲忙把他叫住,分了两斤熊肉给申二狗带回去,想到沈醉亭今天没有收药钱,又切了两斤熊肉交给沈月带回去。
第二天一早,大队的广播里就在播着,让大家吃了午饭就去大队部集合,也没有说什么事情。
一家人吃了饭,陈秋芸问:“叫大家去大队,会有什么事呀?”
唐自立说:“我估计是重新选大队长的事情,自从吴良他们进去了,我们大队一直没有大队长,别的大队都在忙着春种了。”
到了大队,果然赵怀仁他们都在。
胡静看到唐哲和唐婉,对他们招了招手,兄妹俩走了过去。
“胡静姐姐,你的批复文件下来了吗?”唐婉问。
胡静点了点头:“嗯,昨天我去公社拿到的,过了今天,我也准备回去了,叫你过来,是我这里有几本书,送给你,你要好好学习,现在放开高考了,等几年,你考个大学,到省城去读书,到时候来找姐姐玩。”
唐婉接过书,有些不舍地说:“胡静姐姐,你回去了省城,还会回来吗?”
胡静看了看唐哲,见他看着别处,有些失望地说:“到时候再说吧,这里又没有我留恋的人。”
唐哲本来是看远处有没有沈月的身影,没有看到,就把头转回来,刚转过来,就和胡静的目光相对,胡静有些幽怨地看了他一眼。
唐婉说:“胡静姐姐,难道我不是你留恋的人吗?”
胡静看唐哲看着她,尴尬地笑了笑,捧着唐婉的小脸蛋说:“婉婉也是姐姐留恋的人,等有机会,我一定会回八家堰来看你的。”
唐婉重重地点了点头:“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唐哲问:“胡知青,你明天就要走吗?”
胡静说:“是的,批复文件已经下来了,怎么,你要送我吗?”说完,紧紧地盯着唐哲的眼睛。
唐哲想了想,说道:“行,我明天送送你吧。”
胡静本来平静的脸上,一下子红了起来,她比唐哲要大三岁,要不是因为这场运动,他们之间根本连面都不可能见到的。
但是,从除夕那天开始,她突然发现,这个唐哲,和她以往认识的完全不一样,不仅仅是年轻帅气,更重要的是,好你懂得很多很多。
就在她还想说什么的时候,苏朝恩走了过来:“胡静,赵书记找你呢。”
胡静应了一声:“知道啦,我马上就来。”走的时候,对唐哲说:“那明天我在这里等你。”
唐哲嗯了一声,并没有多想。
差不多一点半的时候,大会才正式开始,让大家奇怪的是,首先上台的,并不是大队书记任德明,而是公社书记赵怀仁。
赵怀仁上台就讲:“因为吴良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已经移交到县公安局,任德明因为监管不力,经公社党委研究决定,免去他八家堰公社书记一职,现由公社派驻一名同志到八家堰来兼任大队书记,另外,今天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为了不耽误春耕生产,我们要选出八家堰大队的大队长和会计人选。”
“现在,就由我介绍一下公社派驻八家堰大队书记,蒋浩然同志,大家欢迎!”说完,带着鼓起掌来。
台下的群众也都鼓起了掌,但更多的是在交头接耳地聊着这突如其来的变故。
“吴良真是个灾星,不光害了他自己,还害了任书记。”
“就是,连他妹夫也跟着倒霉。”
“倒霉就对了,他们在位的时候,我们全大队哪家不跟着倒霉?我还听说,当时吴良和唐自强说过,唐家山留唐自强一家做人种,我们姚家弯就留姚有恒家做人种,申家岭留申红兵一家做人种。”
“这话我听说过,你们看,从三年自然灾害到现在,我们大队一千多人,现在还剩下多少人?就拿我们申家岭来说,原来一百八十来口人,现在只剩下九十二口,都是前些年饿死的呀!”
“反正我觉得公社就是对的,那任德明也不是什么好鸟,这些年也没少整人。”
……
台下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赵怀仁在台上压了几次手,都没有能让台下的安静下来,他只得提高音量:“乡亲们,经过我们会前准备,大队代表提名,我们提名了三名候选人,为了八家堰大队将来的发展,今天,你们就要投上你们宝贵的一票,选成能为你们当家作主的人来。”
第65章 笨驴
赵怀仁说完,又念了一遍候选人的名单:“下面,我宣布,八家堰大队大队长侯选人名单如下:唐孝贤、姚志刚、申腾飞三个人,一会儿你们拿好了票,你们觉得能够为你们办实事的人,在他的名字下面画个圈就行了。”
然后几个知青和公社的工作人员就把票拿了出来,分组发给在场的成年人手中。
台下议论声又开始了:
“再也不投他姓吴的了,狗日的专整人。”
“就是,还有姓唐的。”
“姓唐的还好,要怪就怪唐自强没有主张,什么都听他舅子的,哪怕吴良放个屁,他都觉得得香的,我看唐孝贤就不错,读过几年书,又当过兵。”
“反正我觉得,我们们申家,就算选一个木头桩子放那里,也比他姓吴的来做强一万倍。”
“……”
好不容易等投票结束,严天明负责唱票,胡静负责计票,不久结果就出来了,唐孝贤高票当选大队长,然后申腾飞当选为了会计。
赵怀仁又上台讲了一会话,然后是唐孝贤作表态发言,最后又是对吴良的事情作了批斗,让大家引以为戒。
散会之后,胡静把唐哲叫住:“唐哲,那明天你早点来送我吧。”
唐哲问:“你打算几点钟走?”
胡静想了想:“城里到林城的车,一天就一趟,九点就要发车,我得早一点,反正六点之前必须出发。”
唐哲尴尬地笑了笑:“行,鸡叫三遍的时候,我就来叫你。”
农村的公鸡,一般都要晚上三点钟左右叫第一遍,四点左右叫第二遍,第三遍的时候,已经五点过了。
刚准备走的时候,胡静又把他叫住:“哎,你没有时间,要不这样吧,我这块表送给你。”说完,从手腕上取下她那块上海牌手表,递到他面前。
唐哲连忙摆了摆手:“不,这东西这么贵重,我不能收你的。”
胡静塞过来:“给你就拿着呗,我回林城了再买一块就是了。”
唐哲看了一眼,这一块是上海全钢手表,价格要一百二十块,而且不是想买就能买到的。
胡静问道:“对了,你知道怎么认表吗?这个是时针,这个是分针……”
唐哲说道:“认识,现在是下午四点二七十分。”
胡静瞪着眼睛看着他:“你以前是不是用过?”
八家堰这个地方,除了几个知青有块手表外,以前就只有吴戴着一块,其他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歇,根本没有一个精确的时间。
唐哲不知道怎么说,想了想,说道:“我在供销社买东西的时候,跟他们学的。”
胡静有些不相信地哦了一声,然后说:“记得每天晚上要上发发条,要不然就走不准。”
唐哲说:“行,今天晚上我就留着,明天保证完璧归赵。”
说完,也不管胡静什么表情,自顾自地走了。
胡静呆呆的站在那里,嘟着嘴,心里暗骂了一声:“笨驴!”
唐哲如何不知道胡静的心思,他在意的,完全不是胡静比他大三岁,而是他们根本就不是一条线上人。
胡静是林城来的知青,他只是邛水八家堰大队的一个农民,而且能够提前拿到回城批文的家庭,都不是一般家庭。
这一世,他不想大风大浪,风风光光的过一生,只想平平淡淡,舒舒服服的陪着家人,这样的日子,胡静是不可能适应得下来的。
他们永远处于两个平行的空间。
让他想到了一首叫《偶然》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需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我的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心中默颂着这首诗,走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昨天是外和申二狗说了,要去斗篷山收套索,又转头往申家岭去。
申二狗还不到十八岁,是没有投票资格的,所以他今天没有来,申大凤一个人来的,把申厚植的票也代投后,早早就回去了。
她觉得,家庭成分在那里,不管是谁上来做队长,对他们家来说,都是一样的,不会有任何一点点改变,如果真要让他选一个合适的人选,她倒觉得应该投唐哲一票,所以,投了票,没有等出结果,她就回去了。
唐哲到申二狗家,和他说了明天有事情,去不成斗篷山,让他自己做想做的事情。
申二狗脸上有些失望,他还欠着唐哲那么多钱,如果不尽快去帮他干活还上的话,再过几天春耕一天始,基本上就得在大队里干活,自己的时间就更少了。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放心吧,以后干活的日子还多着呢。”按照时间算下来,农历的端午节开始,邛水就要实施土地包干到户,只有四个来月的时间,土地下户之后,计划经济也会逐渐被市场经济给代替。
回家后,又去看了一下那只云豹,父亲走得比较慢,他们也才到家没有多久,唐婉看到他,说:“哥,我把昨天剩下的那些熊肝喂了它一些,都吃完了。”
唐哲从笼子的空隙中伸手进去摸了摸它,它本能地躲开了,看来精神不错,体力也恢复了不少。
唐婉又说:“哥,要不,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你说,叫它小花怎么样?”
唐哲摇了摇头,说:“这个名字一点也不好听,一只公豹子,叫个小花的名字,以后,叫它六六吧,等它的伤养好了,你也可以经常去溜六六。”
“溜六六?”唐婉重复了一遍:“可是我有些怕它,万一咬人怎么办?”
唐哲笑道:“现在还不行,它还没有把我们当成自己的主人,等多养一段时间就好了,对了,明天我要去城里一趟,你记得把剩下的熊肝喂给它吃。”
唐婉应了一声,陈秋芸在厨房喊道:“婉婉,快来给我烧火,做饭吃啦。”
“妈,我这就来,”然后又对笼子里的云豹说:“六六乖,我做饭去啦。”说完,还对着唐哲做了一个鬼脸。
第66章 送别
晚饭后,唐婉拿出胡静送给她的书看起来,唐哲和爹妈说了明天要去城里一下,便回到房间,打开箱子,从里面找了一块透明的水晶,拿了一块拳头大的,放在衣服包里,又把手表取下来,上好了发条,便早早地睡了。
鸡叫三遍的时候,唐哲拿起枕边的手表看了一下时间,五点零五分,忙起床穿好了衣服,随便在碗柜里找了点盛饭热着吃了,就往大队部去。
知青们都已经起床,胡静今天走了之后,留在八家堰的知青就只有四人了,四个人眼神中都有些落寞。
张月娥是女生,看着空空的床位,忍不住流下了眼泪,胡静抱了抱她,说:“月娥,有机会到林城的话,一定要来找我,地址我留给你了,我到家之后,会马上给你写信来的。”
张月娥点了点头:“你一定要记得,经常给我写信,我会想你的。”
严天明说:“胡静,要不我们今天都送你去县城吧?”
胡静摇了摇头,说道:“大队才选上队长,还有好多事情要你这个知青队长协助他完成呢,我可不能因为我个人的私事,耽误了大队的公事。”
苏朝恩说:“这么两大包东西,你一个人怎么拿得动?”
胡静笑道:“放心吧,我请了自立叔家的唐哲来帮我,你们就安安心心在这里工作,我相信用不了多少时间,大家肯定都能回去的。”
杨胜学叹了口气,说:“上面的文件倒是下发了好久,允许有条件的回城,这个有条件,也不知道是什么条件,反正我是申请了好多回,一直被拒绝。”眼神里流露出一股羡慕的神色。
唐哲到的时候,几个人正坐在胡静和张月娥的寝室里等着他,见他进来,胡静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唐哲,真不好意思呀,要麻烦你送我,你看这么多东西,我一个人拿着还真有些吃力。”
唐哲把手放在嘴边,哈了几口热气,说:“没事的,我找根扁担来挑着,都快六点了,你九点钟的车,我们要快点走才赶得上。”
公社到县城虽然在五十年代末就修通了公路,除了几辆拉货的拖拉机和几辆马拉车偶尔跑跑,平时根本见不到一个车影,更不提这么早的时间了。
严天明他们四个人把胡静送到了打尖坳,张月娥竟然哭出了声音,眼泪哗哗地流。
胡静只背了一个斜挎在肩上的军绿色帆布包,走到张月娥身边,拿出一方手帕来替她擦了擦眼泪:“月娥,我这是回城,你应该替我感到高兴,不要哭了好不好。”说着,自己的眼泪也流了出来。
没有人更能体会她此刻的心情,从林城那个家属小院里的小公主,来到这个鸟不拉屎地的方,从一个连锄头镰刀都不会用的城里小姑娘,在这里成长,蜕变……
这几年一路走过来,张月娥已经变成了比她亲姐妹还要亲的亲人。
苏朝恩拿出几个煮好的鸡蛋:“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胡静同志,没有酒,这几个鸡蛋,你拿在路上饿了吃。”
他平时虽然大大咧咧的,昨天晚上,他用了一斤粮票,在大队里换了六个鸡蛋。他是铜城的,铜城离林城五百多公里,千里之遥,此去一别,说不定就成了永别。
胡静接过鸡蛋,哽咽着说道:“你们都不要再送了,回去吧。”
看着胡静转身,张月娥开口唱道:“春季里来么百花香,知识青年下了乡……”
这首〈知青四季歌〉,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一首歌曲,见张月娥起了个开头,严天明他们三个人也跟着唱:“立志接受那再教育呀,革命豪情满胸膛……”
胡静怔住,停下了脚步,也跟着唱了起来:“夏季里来忙双抢,收割又插秧……”唱着唱着,泪水再次模糊了双眼。
就在快唱完这首歌的时候,突然看到不远处,十几支松油火把下,一群人正往这边赶过来,领头的是昨天刚当选的大队长唐孝贤,老远就看到了打尖坳这边手电筒的光亮,边跑边喊:“胡知青,等一等,等一等……”
胡静愣住了,对严天明说:“是你告诉他们的吗?”
严天明摇了摇头:“我没有呀!”
其他几个人也摇了摇头:“我们都没有。”
胡静转头看了看唐哲,见他一脸懵的样子,相信更不可能是他。
不多时,唐孝贤和申腾飞他们就跑到了面前,胡静才看清楚,来的都是八家堰大队的干部和代表。
唐孝贤走上来,一把拉住胡静的手说:“胡知青,你看你走也不提前找个招呼,我也是昨天晚上才听赵书记说的。”
本来知青离开,是必须要由大队书记和队长签字,但是八家堰最近的情况特殊,任德明被免了职,吴良又被抓了起来,所以胡静的文件,是直接由公社签字的。
胡静忙说:“唐队长,乡亲们,你们这样热情,弄得我更不好意思了,本来我就是不想打扰大家,才走这么早的,谢谢大家这三年多来,对我这么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的照顾,在八家堰,让我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也结交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朋友和伙伴。”
唐孝贤说:“胡知青,什么都不说了,这里是乡亲们的一点心意。”说完一招手,申腾飞和其他几个人就把带来的东西都拿了上来,有核桃,板栗,花生,还有天麻、三七这一类的中药。
胡静忙说:“唐队长,大家都不容易,这些东西我没法收,而且,我也没法带。”
唐孝贤嗨了一声:“胡知青,我都已经安排好了,昨天晚上我就和赵书记汇报了,今天用公社的拖拉机把你送去车站,走,我们现在就去公社。”
然后又转头对申腾飞他们说:“行了,你们就都回去吧,我把胡知青送去公社就回来。”说着,把带来的这些东西分成两个麻袋装了,找了一根木棍做扁担,挑在肩上。
胡静擦了擦泪水,转身挥手告别,身后,又传来张月娥他们唱的《知青四季歌》……
第67章 叫我静静
等走出了好一段路,唐孝贤才看到,前面挑着东西的是唐哲,他们一个小队,知道唐自立每年都会请这些知青去家里吃饭,看到唐哲一直不说话,他问:“唐哲,你今天不去山里吗?”
唐孝贤按辈份来讲,比唐哲要大出一辈,应该叫他叔:“叔,胡知青昨天给我讲她东西有点多,让我给他挑一下东西。”
唐孝贤哦了一声,又说:“我知道你小子天天进山里去,这冬天没有活干还可以,等过几天种洋芋的时候,你可不能再去山里咯,大家都上工,你不去,还以为我偏心呢。”
唐哲嗯了一声,不再说话。
新官上任三把火嘛,第一把火怎么烧最好,当然是枪打出头鸟效果最佳。
唐哲当然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反正现在也只有四个多月了,过了这四个月,大集体解散,换成各家各户小包干,愿做就做,不愿意做,饿死和别人也没有关系。
到时候,也不再论比子,能干肯干的,家里有余粮,偷懒不干的,只能饿肚子。
到了公社,唐孝贤找到了公社的拖拉机手汪远新,从包里拿出一包魔力香烟塞到他的手里:“汪师傅,麻烦您!”
唐哲看到他塞烟的动作,觉得唐孝贤还真会处事,要是任德明或是吴良,有了书记的话,那就是圣旨,从来不会比他们等级低的人客气。
汪远新收下烟,笑着说道:“书记安排的,你放心,我保证安安全全把她送到车站。”
唐哲把东西都搬到了车斗里,又把胡静拉了一把,等她上了车,找了一个装被子的麻袋垫在屁股下面坐下去,又指着另一个麻袋对唐哲说:“你坐那上面软和一点。”
唐哲也坐了下去,唐孝贤走的时候,对唐哲说:“唐哲,你可一定要把胡知青平平安安的送上车,要是有什么闪失,我拿你是问。”
唐哲点头道:“放心吧,队长,我保证完成任务。”
汪远新拿出一个摇把,伸到拖拉机头处的一个小圆洞里,使出浑身力气,用力摇了起来,柴油机转动了几圈,却发动不起来。
一连试了好几次,都只差一点,唐哲说道:“汪师傅,是不是温度太低了,用火烧一下就行了。”
汪远新看着唐哲,说道:“小伙子,看不出你还懂这个洋玩意,应该是温度太低了,你来搭把手,帮我一下。”
说完从驾驶位下面的工具箱里找出一根用铁丝绑住的布团,伸到油箱里沾了一点柴油,用火柴点燃了,交给唐哲。
唐哲接过来,把它伸到吸气口处,烧了一会儿,汪远新再次拿起摇把,转了几圈,柴油机轰隆隆地响了起来。
汪远新散了一支烟给唐哲,他摆了摆手:“我不会抽。”其实,这一世,他不想再接触这个东西,毕竟对身体不好。
汪远新笑道:“年轻人,不怪叔多嘴哈,烟搭桥,酒开路,社会在变化,你们以后经常要去外面闯,总得学会才行。”
唐哲只是干笑了几声,并没有说话。
汪远新坐上驾驶位,说了句:“坐好啦,我们现在就走。”
拖拉机的颠簸程度,在这坑洼的泥砂公路上,简直就像坐过山车,发动机轰轰响着,说什么话都听不清楚,一路上两个人只看着对方不停地点头。
有车就是快,一个小时左右,就到了车站,胡静和唐哲把包都拿到候车室,然后出了介绍信,把票先买了。
离出发还有一个多小时,唐哲说:“胡知青,东西就先寄存在这里吧,你就要回林城了,以后想吃绿豆粉可就难咯。”
胡静小声地说:“以后不是还有你在这里嘛,我想吃了,就来找你。”
“好啊。”唐哲说完,就有些后悔了,继续说道:“就怕山高路远水长,再难见一面。”说完,也不等胡静再说话,忙出来招呼汪远新:“汪师傅,你忙不忙,要是不忙的话,我们一起去吃碗绿豆粉了再和你一起回去吧。”
汪远新反正都出来了,工分照拿,乐得有人请吃饭,笑道:“好,你说怎么安排,我听你的。”
一起去国营饭店早餐部,三个人又回到车站,唐哲送她到候车室,把手表从手腕上摘下来,递给胡静:“胡知青,昨天就说了,完璧归赵。”
胡静眼神一下子就黯淡了下来:“我都说了,送给你留住个纪念,你要是这样,我就真的生气了。”
唐哲忙说道:“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两人就这样推来推去的,胡静红着脸说:“车站里这么多人呢,让人看到多不好,你快收下。”
唐哲无奈,只能收了起来,然后从衣服包里摸出那块水晶:“胡知青,这个,是我在山上找到的,送给你做个纪念吧。”
“水晶?”胡静忙说:“这东西比我那个手表贵重多了,我不能收你的。”
唐哲硬塞过去:“胡知青,你就收下吧,这玩意我好几块呢,想要的时候,我再去挖就是了。”
“你在哪里挖的?”胡静来八家堰好几年了,从来没有看到有人挖到过水晶。
唐哲也不隐瞒她,说:“在大水溪沟里挖的,就是石柱岩下面的沟里。”
胡静说:“你有机会,一定要去林城一趟,那里有专门收这个东西的,价格还很高,而且,你这块水晶这么大,透明度这么高,至少可以换我五块手表。”
唐哲并没有表现得很惊讶,反而淡定地说:“来而不往非礼也,你送了我手表,我只是送了你一块石头,但总比‘梵净无所有,聊赠一枝春’这种空话强一点。”
胡静接过水晶,笑道:“好一个梵净无所有,聊赠一枝春,想不到你还很有学问,可是我听说你没有读多少书呀。”
唐哲尴尬地一笑:“胡知青见笑了,我只是随口乱编的。”
胡静说:“你的一番乱编,可一出口就改了陆凯的名句呢,还有,以后不许叫我胡知青,叫我胡静或者静静。”
唐哲哦了一声,面对着热情似火的胡静,他心里想着:我现在只想一个人静静。
第68章 红苕好吃
心里那样想着,嘴上却说:“好的,胡静,那我先回去了。”
胡静心里一阵失落,说道:“还有一会儿才开车呢,你不等送我上车吗?”
唐哲看着不远处的汪远新,说:“汪师傅忙着回去,我反搭他的车顺路回去。”
“好吧。”胡静低着头,淡淡地说:“那你小心一点。”
唐哲点了点头,帮着胡静把行李搬到车上之后,就和他挥手告别。胡静坐在座位上,看着唐哲远去的背影,一阵心酸突然涌上心头。
她打开自己的帆布包,拿出一个笔记本来,在上面写道:
车窗外伸出一片挥动的手
每一双眼含的温存不是对我
只有那那云、那山
还有邛江内的一滴山泉
悄悄的为我送别……
等她停下笔,纸张早已被泪水浸湿,她合上笔记本,握着那块水晶石,仰着头,努力地想把流出的泪水逼回去,才发现这么做,完全是徒劳。
唐哲回到汪远新身边,说了声:“汪师傅,我们现在走吧?”
汪远新点了支烟,取出摇把,这一次,很轻松的发动了起来。
回去的时候才中午,到打尖坳,他拐上了去申家岭的路。
申二狗一家正在吃午饭,申大凤忙给他盛了一碗红苕:“净红苕,不知道你吃不吃得习惯?”申大凤有些不好意思。
唐哲也不客气,接过碗说:“红苕好吃,甜甜的,像吃糖一样……”
话还没有说完,申二狗又给他的饭碗上盖了一大勺熊肉,憨笑着说:“尝尝我姐做的熊肉。”
唐哲尝了尝,虽然不如母亲做的好吃,却不知道她在里面加了什么料,有一种特殊的味道,吃进嘴里,让人回味无穷。
他不禁问道:“大凤是放了什么调料,这么好吃。”
申大凤笑道:“哪里有什么调料,就是放了点山萘在里面,我公说他们以前去打仗的时候,在部队吃牛肉,有一个施县的,参军之前,他家就是开的牛肉店,每次做牛肉,都会放一些山萘叶子,那样牛肉特别香,我看这熊肉和牛肉都差不多,也就去沟里挖了点来放在里面。”
唐哲对申大凤能灵活运用所听所学的本事还是很赞成的,说:“大凤,你这样子,以后最适合去开个餐馆。”
大凤笑道:“唐哲哥你说笑了,就我们家这种成分,再想着去开馆子去搞那些投机倒把的事情,那可是罪上加罪。”说完,想着二狗也在帮着唐哲,觉得说错了,尴尬地低着头,扒着碗里的红苕。
唐哲见她这个样子,连忙说:“我说的又不是现在,以后日子总会变好的。”
申大凤叹了口气:“真要是有那么一天就好了。”
等吃完饭,唐哲叫上申二狗先回了一趟家,到家后,首先去看了看六六,精神头明显比昨天好多了,见到唐哲来,也不再惧生,躺在笼子里一动不动,身上的伤疤也开始结痂。
“还好,没有发炎化脓!”唐哲自言自语了一声,然后回到屋里,拿了工具就和申二狗出发去了斗篷山。
专业的猎人,都要等过了十五才会上山,唐哲自认为自己不是专业的,在他的心里,没有那么多的规矩。
只要能让家人过好,不再受冻挨饿,比什么都强。
到了斗篷山,收获不算很多,只有两只黄猄,一只猪獾,还有两个套索伐杆弹了起来,但是没有套中,申二狗连连说可惜。
唐哲倒是波澜不惊,淡淡说道:“二狗,打猎这种事情,就是这样,不要对每一个套索都充满了希望,希望越大,失望也会越大。”
申二狗点了点头:“唐哥,我懂了。”
唐哲又说:“我们运气算是最好的了,你看那些猎人拿着枪进山跑上一两天,也不一定能有多大的收获,第一,是运气,第二,许多动物都是夜晚才开始寻找食物,相比起拿枪打猎,我们用套索,更轻松省力。”
申二狗说:“省力是省力,要是突然遇到,那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跑了,唐哥,现在大队长也是你们唐家人,要不你找一下他,从民兵连那里搞一支枪出来用,反正子弹你也有的。”
申二狗上次给了唐哲一包子弹,一直没有派上用场,就是因为少了枪。
唐哲说:“再说吧,也不能靠打猎过一辈子,你说是不是。”
收了套索,又重新换了几个地方安上。
一直到了晚上很晚,他们才回到家里,父母和妹妹都已经睡觉,唐哲点了煤油灯,打开碗柜,里面还有小半盆子红苕饭,拿出来在锅上热了,就着一点素辣椒酱就和申二狗吃了起来。
吃了之后,又把黄猄和猪獾的皮给剥好,内脏也拿了一个旧木盆装起来放在一边给六六做食物。
两个人忙完这些之后,唐哲看了看时间,已经晚上十一点过,随便洗了洗,就一起睡了。第二天还是天没有亮,唐哲就把挂在楼椽上的刺猪肚取了下来,虽然表面已经被风得半干,那种臭味还是很强烈,用一块报纸包好,和猎獾肉一起放背篓里,另外两只黄猄,申二狗用扁担挑着。
到了纸厂找到李守业,他看了看货:“这两只黄羊(黄猄)不错,你卖什么价?”
唐哲说道:“价格你定吧,相信你不会让我吃亏的。”说完,从荷包里摸出一包魔力烟来,塞到李守业的手里。
李守业悄悄地看了一眼,笑道:“你这孩子,真上道,这种野货是很难得的,就按五块钱一斤收了。”
唐哲又指着背篓说:“我这里还有只聋猪(猎獾),你要的话,便宜一点。”
李守业走到背篓边,一股子腥臭味扑鼻而来,他用手捂住鼻子,说:“这个东西太臭了,没有几个人爱吃。”
唐哲忙说:“要是有酒,用酒烧一下,腥味就去掉了,刚过年,领导和大家又不在一个桌子上吃饭,这种野味,也不是常有的,说不定你们厂里的领导就爱这种味道呢?”
第69章 不同位置的人,性格也会发生转变吗?
李守业想了想:“你说的倒有些道理,这样吧,就算六块钱吧,不用过秤了?”
唐哲根本没想到他会出这么高的价,忙说:“行,谢谢李师傅。”
把黄猄过了秤,然后开好了票,他就去找冯月芝:“婶子,新年好!”
冯月芝刚来上班,看到是唐哲,笑道:“小唐来啦,今天又来送货吗?”
唐哲把票递了过去:“运气好,打到两只山羊子。”等冯月芝把账结给了他,他从背篓里取出那个刺猪肚子:“婶,这是上次你要的刺猪肚子,我给你带来了,你把它挂在通风的地方,等风干了才能用。”
冯月芝接过去:“谢谢你啦,小唐,呕,这东西可真臭。”
唐哲笑道:“就是太臭了,你最好挂在窗子外面,要不然屋里都是一股子味。”
等唐哲走了,冯月芝把它挂在了走廊尽头的一个铁钩子上,下班再带回家去。
又随便拉了拉家常,唐哲去了一趟东门桥,那边的巷子里,过完年刚上班,没有了年前的热闹,只有同个人,守着一些他用不着的东西。
然后又去国营饭店吃了个午饭,然后把那几张皮子也拿去齐春那里。
齐春见到他,问:“兄弟,又有什么好货拿来卖?”
唐哲把把背篓里的麻袋取出来,把那几张还没有干透的皮子倒了出来:“齐主任,你看这些东西收吗?”
齐春看着地上的一堆皮子,说道:“收啊,怎么不收,不过,下次你最好把它晒干了拿来,我们这里下班了,就没有人看管。”
唐哲应了一声,把皮子卖了之后,又去供销社,找了之前熟悉的那个营业员,换了一些大米,才和申二狗回家。
还没有到家,就看到唐孝贤在从唐老三家出来,往他家走,见到唐哲,忙喊道:“唐哲,你去哪里来了?”
唐哲转头问:“孝贤叔,有事吗?”
唐孝贤看着他背着背篓,申二狗挑着箩筐,就知道他们肯定又是去城里了来,走近了才说:“你是不是又去城里卖野货了?我听说最近可查得严,都抓了好多人,你要小心一点。”
唐哲嗯了一声:“谢谢孝贤叔提醒。”
唐孝贤又说:“对了,正要去你家里,你爹和你妈身体都不好,不能上工,明天你和你妹都要去上工,开始翻地种洋芋。”
然后看着申二狗说:“还有你,二狗,你回去也和你姐说一声,综合农场的猪草不能断,最近她们几个有点偷懒,每天那几头猪都吃不饱,乱拱圈,老是跑出来。”
申二狗嚅嚅地说:“知道啦,队长,我回去就和她说一声。”
唐孝贤满意地点了点头:“嗯,你明天也不要在家里闲着,也是一个壮劳力了,去地里种洋芋。”
申二狗应了一声,唐哲问:“队长,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去种一天洋芋,能评到几个工分呢?”
唐孝贤脸色有些不好看,说:“以前你都是算六个工分,现在大了,给你算八个工分吧,像二狗,才十六岁,还是只能算六个工分。”
唐哲听了,有些不高兴:“怎么别的成年人,最高的能拿到十二个工分,一般少的也能拿个十个工分,要是这样的话,我就不去了。”
唐孝贤脸色一黑,说道:“你要是敢不去,到时候你们一家一斤粮食都分不到。”
现在唐哲根本就不怕分得到分不到粮食,以前父亲一年干到头,没有好好休息一天,一天下来,吴良也只给他评个七八个工分,八家堰这种山地,水田本来就少得可怜,除了被吴良他们贪污之外,平均下来,一个人只能分到几十斤大米,红苕洋芋这些,一个人也不到一百五十斤,到唐哲和申二狗这样的家庭中,分得就更少了。
“反正做也是吃不饱,不做也是吃不饱。”唐哲反驳道:“我以为你和吴良不一样,没想到还是一个卵德行。”
唐孝贤被唐哲骂,怒火一下子就起来了,他本来也没有读过书,只是在部队认了几个字,性子又直:“你个狗日的连长辈都敢骂,看老子不打死你。”
唐哲也没有怕他,说:“如果你想靠你的拳着让我屈服的话,那可以试试,不要以为你学了几天军体拳,我就怕你。”
唐孝贤刚当上队长,不想失去了威信,说:“大队记工分,都是有标准的,只要你干的活能达到十二个工分,肯定会把你记上去的。”
申二狗也问:“那我干活也不比别人差,为什么也只能拿到六个工分?”
唐孝贤没想到这个老兵痞的孙子,从来不敢在别人面前大声说话的人,现在也敢和他顶了起来,骂道:“反正你们爱去做去做,不去做一个工分也挣不到,老子有的是办法收拾你们。”说完手往背后一背,就往沈醉亭家去了。
唐哲摇了摇头,以前感觉这个唐孝贤还不错,不管是在队里干活,还是平时帮着邻里之间干一些私活,都不你是吴良那一类的人。
难道处于不同位置的人,性格也会发生转变吗?
看着唐孝贤走了,申二狗胆怯地问:“怎么办,唐哥,他不会真的整我们家吧?”
唐哲说道:“不管他,他就是想'新官上任三把火',在大队里立个威,不过他还不清楚,这天快要变了。”
申二狗不明白,忙问:“变天?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唐哲说道:“还有四个月你就知道了,先回家吃饭吧。”
回家之后,他把路上遇到唐孝贤的事情说了一遍,唐自立黑着脸,叹道:“我说你也真是的,怎么会和他顶撞呢,人家刚上任,你就要去当这个出头鸟,没有了工分,一家人等着被饿死呀。”
唐哲不服气地说:“爹,以前您天天挣工分,还有我和妹妹的,一家人一年到头,也只差饿死。”
唐自立叹道:“你这个烂脾气,也不知道是跟谁的。”
陈秋芸白了他一眼:“跟谁的,当然是跟你们姓唐的,你们俩兄弟,你看看你爹,你哥,哪一个不是直脾气,就你一天是个老好人,倒是你,不知道是跟的谁。”
第70章 扶贫不扶懒
唐哲见父母说得越来越没有了边,忙说道:“爹,妈,你们担心什么呢,就算不去大队上工,我们也不会饿死的,现在环境变了,政策也越来越好,东部沿海一些地方,土地都包干到户,我估计,再过几个月,我们大队也一样会土地包干到户。”
唐自立哼了一声:“打了几个猫猫,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你不去做,到时候吃什么,我们一天虽然工分挣得不如别人的多,至少一年到头,粗粮野菜混着,也能混个半饱。”
他显然没有听到唐哲说的土地包干到户的事情,倒是陈秋芸在一旁听得真切,问:“阿哲,你说的是真的?土地要包干到户了?”
唐哲点了下头:“是的,我估计今年就会实行包干制。”
陈秋芸对唐自立说:“听到没有,老唐,你儿子说的要土地要包干了。”
唐自立靠在墙上:“你听他瞎说,他又不是县长书记,说了能算?”
唐哲见把父母的火气给引开了,也就不再和他们争论,反正他觉得,现在唐孝贤给自己只定个八个工分,这是明显不合理的。
陈秋芸见唐自立气鼓鼓的坐在那里生闷气,也不想和他再说什么,站起身去厨房做饭去了。
不一会儿,唐婉从外面回来,唐哲问:“你去哪里了?”
唐婉说:“我去小月姐家了来,沈阳哥家的儿子今天满月,妈让我去送了几个鸡蛋去。”
他家就两只母鸡,因为之前人都没有吃的,更不要说喂鸡了,也是最近生活好了一点,每天都能吃一点红苕,才开始下蛋。
唐哲哦了一声,没有说话,起身准备去看看六六。
唐婉问:“哥,你是不是和孝贤叔吵架了?”
唐哲:“你怎么知道?”
唐婉说:“怪不得他一到小月姐家,就说你和申二狗两个人年轻,脾气还不好。”
唐哲没好气地说:“他要说说他的去呗,不用理他就行。”
唐婉说:“你听我说完呀,他说了半天,后来才知道,他也是想学吴良那样,扣一些工分下来,不过,他不是想自己占有,而且想搞个什么奖惩条例,对那些肯干爱干的人,年底进行奖励。”
听到唐婉这样说,他倒觉得自己太冲动了,没有了解透就发起了脾气,问道:“他还有这种想法?”
唐婉说:“是呀,他和国章公还有醉亭叔聊了一会儿,说你太冲动,打了两头野猪,吃了还没三餐饱饭,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他也是准备明天开工大会上,再宣布这个事情,以后每一个人一天的工分,最高不能超过十个,剩下的,就是用来奖励那些爱做事情的。”
“而且对于那些劳动力弱的人,他也说了,干一天,算六个工分,这样可以保障人家最低的生活标准。”
“不过,醉亭叔说了,觉得他这种做法不太可行,一来是什么国家政策有变化,二来是这样容易激起人们对他的反对。”
唐哲笑道:“醉亭叔看得远,看得透。”
正聊着,唐孝贤走上了院坝,喊道:“自立哥在不在家?”
唐自立忙应了声:“在呢?孝贤吗?快进屋烤火。”
唐孝贤笑着走了进来,对唐哲也笑了笑,说道:“还是年轻好呀,年轻人,火气要大一些。”
唐哲知道他是在阴阳自己,说:“孝贤叔,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唐自立忙说:“孝贤呀,娃儿小,不懂事,你这个当叔的要担待些。”
唐孝贤坐在了火盆边,对唐哲喊道:“你也过来坐,我想听听你的想法。”也许是在沈醉亭家聊了一会儿,他自己也开始怀疑起自己制定的规矩来。
唐哲拉过板凳,坐在了他对面:“孝贤叔,你想听什么想法。”
唐孝贤说:“先前是我这个当叔的没有说清楚,刚才在你醉亭叔家,和他聊了一会儿,觉得他说得有道理,这个国家刚开完会,政策很快就会有变化,我想改变任德明和吴良时期那种坏风气,让大家都能有饭吃,也是我刚上来,有些东西操之过急了一点。”
唐哲听着,没有说话,唐孝贤又说:“沈醉亭这个人对你有很高的看法,我觉得他说得不错,年轻人嘛,有点个性是好事,不过,我也想听听你对我这些制度的看法。”说着,把和沈醉亭他们聊的那些又说了一遍。
唐哲听完,说道:“孝贤叔,我一个年轻人,什么都不懂,也没有什么意见好提,不过,真的像你说的要想让大家都有饭吃,并不是把能干的人的工分扣减下来,分摊到懒人身上,古话说得好,救急不救穷,扶贫不扶懒,你这样做,只能让那些懒人更加的懒,反正不用好好干活,到头来,和愿意干活的人得到的工分差不多,最后也打击了勤快人的积极性 。”
唐孝贤仔细听着他的话,等他说完了一会儿,才说:“是我没有考虑得周到,我和申腾飞商量的时候,他也同意我这个做法,我们是一个大集体,大家要有集体荣誉感,就要采取一些措施。”
唐哲苦笑一声:“讲集体荣誉感的前提就是要让大家吃饱饭,如果饭都吃不饱,谁还管集体不集体的,只一味的讲大局观,而不顾个人的利益,那就是纯粹的耍流氓!”
唐孝贤没想到唐哲敢这么说,忙说:“这话可不能乱说,被我听到无所谓,万一被别人听了去,小心人家拿去做文章。”
申二狗也明白了过来,这个唐孝贤,还真不是吴良那一路货色,站起来恭敬地说:“唐队长,刚才我说话有些冲,你不要生气。”
唐孝贤笑道:“我是个当兵出身的,本来就是个粗人,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你们这样的性格,我还有些喜欢。”
申二狗这才放心的坐下来,唐孝贤又说:“赵书记已经和我讲了,现在政策变了,队里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三不两时地开什么批斗大会,要把一切力量用在发展上来,你们也不用担心骂了我我会记恨你们,我是个粗人,但我不是那种小气的人,是能听取意见的人。”
第71章 手电筒
听了唐孝贤的话,一旁的唐自立明显感觉轻松了许多,这时陈秋芸已经把饭做好,唐孝贤连忙站起身来:“那我就先走了。”
唐自立忙叫道:“饭都熟了,还走个啥,吃了再回去。”
陈秋芸也在厨房里说:“就是,孝贤,马上就开饭了,吃了再回去吧。”
唐孝贤一边走,一边说:“算了,我家应该也熟了,还有许多人家还没有通知到,我先走了。”
再三挽留,他也坚定地要走,也就只能随他的便了。这个年代,谁家的粮食都不多,唐孝贤也明白这个道理,也许今天自己在他们家吃的,就是别人一家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吃完饭,申二狗也就回去了,唐哲本来不想明天去上工的,但是唐孝贤刚才来说了那么多,也同意把他的工天按照正常劳动力来计算了,如果自己明天不去,肯定会被当成全大队共同的敌人。
这些他个人倒没有什么,按照父亲那脾气,肯定是受不了的,而且,如果他不去的话,父亲或是母亲哪怕是拖着病体,也会去参加的。
大队的洋芋从翻土到播种,一直干了差不多十来天才做完,在第二天晚上的时候,唐哲抽了个空,去了一趟斗篷山收套索,几个套索都没有收获。
之前那两头黄猄和猪獾的内脏并不是很多,他连肠子都简单清洗了一下,拿来喂六六,还好六六不挑食,虽然对肠子这种东西不怎么吃,但是对肝脏却是情有独钟。
在他的精心调养护理下,六六身上的伤肉眼可见的好转,伤疤上的痂开始慢慢脱落,长出新的皮肤和毛发。
也许是明白了唐哲的善意,这几次去喂它的时候,它不再躲闪,有时甚至用它粉红的鼻子碰一下唐哲的手背。
唐哲这个时候才知道,云豹的叫声并不是像其它大型猛兽一样吼叫,它的叫声,反而有一些像猫叫,只是很短促的声音,而且比猫叫声要大一点,听起来还萌萌的。
好不容易等洋芋种完,家里除了肉,再没有六六吃的内脏,他决定去河沟里找一些还在冬眠的石蛙或是小鱼之类的来给它吃。
养云豹和养狗不一样,狗是杂食性的,人吃什么,剩下的就可以给狗吃,而云豹,是全肉食性的,除了肉,红苕洋芋这些东西喂它,它连闻都不闻一下。
因此陈秋芸也多次和他说:“养着这么个东西干什么,天天都要吃肉。”
唐哲总是笑着不回答,虽然他不知道这头云豹能不能被驯化成功,但他前世的时候,看过很多这样的视频和新闻,猛兽被驯化的并不在少数。
抓了几斤小杂鱼和五六只石蛙回来,把小杂鱼留给了六六,这些小杂鱼,又够六六吃上几顿了。
那几只石蛙,它用棕叶捆起来,拿着去找唐孝贤,农忙结束之后,唐孝贤也开始忙着自己家里的活,由于任德明被免职,吴良被抓,现在整个八家堰大队的人,每家每户的自留地上,都种上了洋芋,这样除了大队分下来的,自己家里,也能多一些粮食。
本来因为申厚植的事情,好多人还不敢种,见到唐孝贤自己开始种,大部分人也都开始跟风。
唐哲到的时候,他和他老婆周淑芬正在自己家屋旁边的自留地里忙着,唐哲叫了一声:“孝贤叔,忙着呢?”
唐孝贤抬头看是唐哲,问:“你家里的活也干完了?”
唐哲笑道:“我家里那几分自留地,我妈说种一些菜算了,我来是找你帮忙的。”
唐孝贤丢下锄头走过来:“什么事?”
唐哲笑道:“没什么,刚才去小河沟里抓了几只还在冬眠的石蛙,拿来给你们尝尝。”
周淑芬正在往地里放洋芋种,见他拿着石蛙,忙走过来:“都说你这小伙子不错,还很能干,你说你抓到了,自己家吃就行了,送下来干什么。”说着,把他手中的石蛙接了过去。
唐孝贤瞪了周淑芬一眼,被她反瞪了一眼,倒不敢说什么了。
他问唐哲:“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吧?”
唐哲也不隐瞒:“孝贤叔,你也知道,我经常需要去城里,晚上赶路的时候,用松油木很不方便,想问问你能不能帮我弄两支手电筒,多少钱我给你。”
供销社里,像手电筒,手表,布匹这些大部分东西,没有票或是没有过硬的关系,是绝对弄不出来的。
有了手电筒,对他今后的渔猎生活,才会更加方便。
唐孝贤想了想:“行,我试试看。”
唐哲便掏出十五块钱递了过去:“叔,那这钱你先拿着,要是不够,到时候我再补给你。”
等晚上的时候,唐孝贤到了唐哲家,从包里拿出两支手铁皮手电筒和四节电池交给他,另外还有三块钱:“两根电筒和两对电池一共十二块钱,剩下三块。”
唐哲接过电筒和电池:“叔,你能帮我买来就很感谢了,剩下的钱,你留着买包烟抽。”
唐孝贤忙说:“你这娃儿跟谁学的这些,收了你的钱,别人怎么看我,你把钱拿回去。”
唐哲看他一脸正色,只好收了过来:“那就太谢谢孝贤叔了。”
唐孝贤说:“没什么,我倒是要给你说,你做这些投机倒把的事情可要小心,虽然我知道现在沿海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允许这样做了,我们邛水还没有这方面的政策下来。”
唐哲点了点头:“我知道的。”他没有和唐孝贤说自己每次去县城都不会拿到东门桥的市场上去卖,那样是非常冒风险的。
这些事情,他也和申二狗交待过,只要有人问,只能说去赶县城卖了,不管什么年头,都有得红眼病的人,八家堰并不是与世隔绝的人间仙境,反正因为贫穷,导致得这种病的人不在少数。
唐孝贤又从怀里取出了一封信来:“这是你的信。”
“信?我的?”唐哲有些疑惑地接了过来,信封是省城寄过来的,寄信人是胡静。
唐孝贤说:“我看信封上面,是胡知青给你写来的,你小子不错呀,胡知青那么有文化的一个人,都看上你了。”说完笑着离开了。
第72章 胡静来信
唐孝贤离开之后,唐哲拿着信回到自己的房间,胡静为什么会给自己来信呢?对于胡静的热情,他能感觉到,但是,从始至终,他都没有一点回应,甚至已经委婉的表达了拒绝。
拆开信来,里面是一阙《虞美人》词,看来是她自己填的:
邛江河水几时休
梵净月如钩
天明离别思邛城
回首知青生活了无痕
昨夜林城春雨声
刻漏报三更
独卧不奈早春寒
哪知别时容易见时难
落款:胡静,农历1980年正月十一
洁白的信笺纸上,有几处发黄的地方,像是滴落干涸的痕迹。
他不知道的是,在省城的胡静写完这封信时,早已经是泪流满面,她甚至有些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那么早地申请离开八家堰那个地方,也后悔每年都到唐哲家里,她一直把那个小她三岁的男人,当成弟弟一样看待。
这一切,直到离开。
和她一起生活了三年多的那些知青,追她的也不少,但是,她从来没有动过心,二十三岁的年纪,已经是老姑娘了。
回省城的这些日子,那个年轻帅气的身影,无时无刻不在她的脑海中浮现,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她一定不会托父亲帮忙找关系,自己也不会把那份申请书交上去。
但是,世间哪有什么后悔药?
唐哲看完信,后面,还有两张没有写过的空白信笺纸,唐哲明白,这是为他准备的,希望能收到他的回信。
他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上辈子自己因为在战场上,失去了男人的发动机,一辈子没有娶过老婆,孤独终老,但是身边发生的事情,他看过太多太多。
谁没有想过一夜暴富?
谁不想少奋斗几十年?
都说年少不知少妇好,错把少女当成宝。
但是,唐哲是一个非常理性的人,他知道,自己和胡静,永远是处于不同的平行线上,也许她只是钟情于对自己的不了解罢了。
一旦了解过后,那种朦胧而神秘的感觉一旦消失,面对的是共同生活的柴米油盐,两个不同环境长大的人之间,将会产生不可逾越的鸿沟。
这些简单的道理,唐哲自然明白。
他把信装进信封里,然后放到箱子中,想着怎么给胡静回信,怎么样拒绝,才能不让她过份地伤心。
正想着,唐婉在外面叫道:“哥,我要去夜校了。”
唐哲忙收起思绪,应了一声:“好,你去吧。”
开春之后,唐婉又参加了扫盲班,每天晚上都要去大队部教那些中老年人认字,有时候是去各个小队里,说是认字,实际也没有教到多少,大多都是成年劳动力,干了一天的活,谁有心思来听她一个小姑娘讲课?
但这些又是公社给的指标任务,必须得完成。
唐婉走后,唐哲一时也想不起应该怎么给胡静回信,便想出去走走,老远就看到黑子站在他家不远的田埂上对着他摇尾巴,他这才想起来,自从六六来了家里之后,黑子已经很久没有来了,第一次的交锋,它就被Ko,留下了阴影。
唐哲往那边走去,黑子谨慎地看了看他身后,见只有他一个人来,才摇着尾巴走到他跟前,在他的脚上闻了又闻。
他蹾下去摸了摸黑子的头:“六六都被我关起来了,你怕啥?”
也不知道黑子听懂没有,在他身边闻了几下就跑开了。
唐哲笑了笑,正准备走,听到沈月在家门口喊着黑子吃饭。黑子听到沈月的声音,转头就往家的方向跑了回去。
不知不觉,唐哲竟然走到了沈月的家门口,正当他准备转身回去的时候,沈月刚好出来倒洗碗水,看到了唐哲,叫道:“哲哥,快屋里坐烤火。”
唐哲朝他笑了笑,走进了屋里,一家人都在烤着火,沈阳看到唐哲,忙起身给他让了座。他很感激唐哲,在罗玲坐月子没有奶水的时候,给了他们家一些石蛙和野猪肉。
大队里的活都干完了,沈阳比较勤快,今天自家的自留地里,也从大队找来洋芋种给种下了,往后一段时间,又没有什么事情做,他想了半天才对唐哲说:“唐哲,哪天还要去山上打猎,带我跟你一起去吧。”
唐哲说道:“要不,我们现在去吧?”
胡静的来信,让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坐在家里又想着那件事情,不如找一点事情做。
沈阳:“现在?去哪里下套索?”
唐哲说:“不用下套索,你家火钳好用不?”
沈阳从厨房灶前拿出来火钳,唐哲拿在手里摆弄了一下:“还行,找一点破布条来我改一下。”
沈月忙去屋里拿了一件烂衣服,拿了一把剪刀来交给唐哲。他接过来,剪了两块二指宽的布条,然后缠绕在火钳的一半部分,又试了一下:“好了,这样就行了。”
沈月好奇地问:“哲哥,你这样弄来,是准备去打什么猎呀。”
唐哲笑道:“我们去千丘榜抓黄蟮去。”
沈阳说道:“那玩意腥臭得很,谁要吃呀。”
很多人会觉得,越是物资匮乏的时候,感觉人们的嘴越挑,像黄鳝,泥鳅这样的东西,田里已经泛滥成灾,但是就没有几个人愿意抓回来吃。
其实那个时候,人们也抓回来吃过,连油都吃不起的年代,更不说其它调味品了,去不了腥,那味道简直难以下咽。
所以也有“一块牛肉臭一弯”这种说法。
谁家要是弄牛肉吃,整个寨上都是臭的。
唐哲说:“抓了我们拿去卖,到时候有了钱,就可以换成我们想要的东西了。”
沈月惊讶地说:“那不是投机倒把么?”
沈阳也有些迟疑起来,唐哲笑道:“我经常拿野货去城里卖,也没有被抓呀,你们要是相信我,就跟我去吧。”
沈阳想了想,点头道:“挣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我相信你,跟你去。”
沈月也在一旁说道:“哲哥,我也和你去好不好?”
唐哲笑道:“你不怕被抓了?”
沈月仰着头:“反正你都不怕,我也不怕。”
第73章 抓黄鳝
唐哲看着沈醉亭坐在那里,并未表态。
唐哲看沈阳有些怕的样子,对他说:“你要是怕的话,今天我带你一起去抓,抓了多少,到时候你按一毛钱一斤卖给我也行。”
沈阳说:“一毛钱这么贵,你就不怕你亏本了。”
唐哲笑道:“反正我家的六六也要吃,卖不掉我就拿喂它,再说,拿去城里怎么也得一毛五一斤吧,亏不了的。”
沈阳想了想,说道:“也行,卖给你更好一些,拿去县城的话,我还真怕他们抓住了,扣上一个投机倒把的帽子,我爹正等着平反呢,万一影响了他可不行。”
唐哲也知道这个事情,他记得前一世的时候,沈醉亭是平反了的,不过那个时候他已经去了部队,等复员之后又安排了工作,再后来,八家堰也通了公路,期间偶尔回来过一两次,无非也就是在父母妹妹的坟前烧几张纸,然后当天就回去了。
他知道沈阳心里想的,也知道沈醉亭到现在也没有表态的意思,他虽然觉得唐哲这个人很不错,但是关系到他自己的前途,总会比别人都考虑得更多。
见唐哲说可以收购了自己拿去卖,他才说:“我看这样也好,就是要辛苦唐哲,阳阳你也不要什么一毛钱一斤,都是一个队的,他拿去还是要有点钱赚才行,就八分钱一斤都行。”
沈月说:“那,爹,我今天也跟哲哥去学一下怎么抓,等学会了,我去帮哥一起抓行吗?”
沈醉亭点了点头:“去吧,晚上小心一点。”
唐哲说了声:“那我也回去准备一下工具,你们准备好了在我家院坝坎下等我就行。”
说完回家把自己家的火钳也绑上了布条,然后拿了两个水桶,带上手电筒就到院坝下面和沈阳他们兄妹俩会合,看到沈阳也挑了一挑水桶,看来对千丘榜黄鳝的数量,他们都很有信心。
沈月看到他拿着两根电筒,把自己手中带的三根松油木放在路边:“哲哥,你都买了电筒了,那我就把松油木放这里吧。”
唐哲嗯了一声:“松油木的光太暗了,而且不集光,反而会惊动它们,一钻到泥里就抓不到了。”
千丘榜上面是一个龙洞山泉,水源好,所以这里大部分都是泡冬田,常年累月的水都不会干,每年春天耕田的时候,犁口翻起的泥里,常有黄鳝被翻起来。
现在雪已经完全化了,温度逐渐在升高,藏在泥里的黄鳝也钻出来觅食,晚上的时候,电筒光一照,它们就呆呆的停在那里。
从家里到千丘榜,也不过十几分钟的路程,到了之后,不多时,就看到一棵稻桩边,有一条黄鳝弯曲着身子躲在那里,唐哲伸出火钳,对准黄鳝一夹,就把它夹了起来。
沈月兴奋地叫着:“哲哥,你真是太厉害了,用火钳抓黄鳝,比用手抓还快。”
唐哲解释道:“黄鳝身上有一层黏液,非常滑,绑上布条的话,它就不太容易挣脱,沈阳,我们一人一坵田,你在下面那一坵,我就在这一坵抓吧?”
沈阳点了点头,拿了一只水桶就去了下面,他刚才已经学到了怎么样抓,在下面那块田里,很快也有了收获。
沈月说:“哲哥,我给你提着水桶吧。”
“好的,你要跟紧我,脚下要踩稳。”
唐哲两眼紧紧地盯着电筒光扫过的地方,田里的水并不深,但是初春的夜晚还是非常寒冷,没多久,就感觉到刺骨的痛。
沈阳也是一样的,抓了一坵田,就受不了了,站在田埂上不停地停动着,对着沈月喊道:“小月,你去找点柴来,烧点火,这水太冰了。”
唐哲也刚上田埂,看了看水桶里,才一坵田,就差不多七八斤了,也和沈月说:“我和你去吧,你一个人不安全。”
沈月嗯了一声,把水桶放在田埂上,然后跟在唐哲的身后,田的埂的边上,有很多被割田坎的时候割掉的枯草,还有一些小树枝,八家堰的人不缺柴烧,像田坎上每年都砍的这种小树,根本就没有人要。
两个人没有费多少工夫就找了一大堆,用火柴点了起来,沈阳也跑了上来,站在火堆边烤了起来。
等身上暖和了,两个人又下田里开始抓起来,沈月则是借着火光又找了一些枯草和枯树枝,堆在另外的几根田埂上,等唐哲他们换位置之时,再提前把火堆点燃。
唐哲在另一块田里,发现石头砌的田坎上许多小洞,有一部分还淹没在水里,他记得这里有许多的七星鱼,于是照着电筒慢慢找寻了一番,果然没走几步,就在水下的一个石洞口看见一条一斤左右的七星鱼。
七星鱼刺少肉嫩,但是常躲在田坎间的洞里,常有人抓回来吃,但是怕破坏田坎,所以一般只有耕田的时候顺便抓一下。
晚上用电筒光一照,它就停在那里,并不往洞里钻,唐哲把火钳插在田里,一手打着电筒,另一只手慢慢张开,对准之后突然按了下去。
手心里传来一阵强烈的挣扎感,他抓起来,发现这鱼身上都开始泛黄,看来年头不少了。
七星鱼长得很慢,一般要三四年才能长到一斤以上。
唐哲走到田埂边,把它放进水桶里,沈月看了一眼,问道:“哲哥,这好像是七星鱼呀。”
唐哲说:“就是,还不小呢,我估计还有。”
看着走过的地方,水就浑了,只能一边抓黄鳝,等抓到田的最里边,再检查一下是否有七星鱼。
沈月对着坎下的沈阳说:“哥,哲哥还抓到了七星鱼呢,你那坵田里有没有?”
沈阳回道:“我都抓了好几条了,不过不大,也就半斤左右。”
等到晚上十点左右,唐哲的两只水桶都已经满得满满的,沈阳那边也不差,一只满了,另外一只也有大半桶,但是他抓的七星鱼用棕叶串了放在一边,唐哲知道,这种鱼他不会卖,要留给罗玲补身体。
唐哲叫了沈阳一声:“走了,明天再来。”
第74章 饿嘴钢鳅
回到家里,唐哲就把沈阳的黄鳝过了秤,八十六斤,但是他抓的都比较大,最小的也有大拇指那么粗。
然后他把家里的木盆都找了出来,把沈阳水桶里的黄鳝都倒在木盆里,加了一点水,然后又找了几块木板把上面盖上。
唐哲回房间,从箱子里取了八块六毛钱拿出来交给他:“沈阳,亲兄弟明算账,我先把黄鳝钱给你。”
沈阳在衣服上擦着手,说:“忙什么呢,等你拿去卖成钱了再给我也不晚,我又不急着用。”
沈月也在一旁说:“就是呀,哲哥,你都还没有卖过,万一卖不了一毛钱一斤,你不是要亏本?”
唐哲把钱塞到他的手里,说道:“亏本还是赚,都是我的事情,你就放心收着吧。”
沈阳见他这样劝,也只能先收了,沈月回来的时候,就把藏在路边的那几截松油木拿在了手中,就等着他哥把事情弄完了好回家。
在沈阳准备走的时候,唐哲又说:“明天你也还可以去抓的,抓到多少,晚上给我带过来就行了。”
沈阳应了声好,就挑着空水桶回家去了。
唐哲本来打算是明天再去和申二狗说,晚上抓了黄鳝然后拿去县城卖的,现在去叫他,又觉得太晚了。
沈阳那边只有八十多斤,他的最多也只比沈阳多出来十几斤的样子,除去了自己的水桶里那几条七星鱼,两个人的重量差不了多少,一个人挑着去县城又挑不动,两个人挑着去,又觉得太少,想了想,还是等明天沈阳再去抓一些再说。
晚在床上的时候,他又想起了胡静的来信,他仔细回忆了一下,从胡静来八家堰那天开始,他当天晚上也参加了新知青的欢迎会,然后一直过来三年多,俩个人从来没有过什么交集,平时见了面,也只是礼貌性地打个招呼而已。
她怎么突然之间,就对自己有了那种感觉呢?
唐哲想不明白。
前一世孤独终老,他是多么渴望有一个人能够陪着自己,看到别人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他是多么希望自己也有一个完整的家。
当他现在真正需要面对着这么一段突如其来的感情的时候,才觉得和自己想象的并不一样,也和父母包办的更不一样。
姚瑶虽然和他确定了恋人关系,毕竟那只是父母一代包办的,从双方“望门户”到“开书单”然后再到下第一封“书子”,他一直没有任何感觉,虽然心中知道那个人,也许将是他后半生的终身伴侣,但也只是觉得就像一个家人一样,完全没有心动过,哪怕是回家来看到姚家退回来的那堆东西,他心中只是觉得有一点点失落,而并不是伤心难过。
而胡静呢?
他明白是不可能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复。
包办有包办的好处,如果看不上,根本不需要自己出面,什么都可以交给媒人处理。
他现在只有一个目标,先让全家人吃饱穿暖,然后再把房子重新修一下,等到夏天来,这个茅草屋被大风一吹,屋顶上的茅草随时有可能被吹走。
胡乱的想着,竟然睡着了。
第二天,还是唐婉叫他才醒的,醒来的时候,母亲已经做好了早饭,对唐哲说:“我今天要去看一下你二舅妈,上次她被蜜蜂蛰了,才去看了一次,也不知道好了没有。”
唐哲说:“我昨天抓了几条七星鱼,你给他们带去吧,一家分两条,再给嘎公他们带点米过去,我看嘎公他们槽沟大队那边去年也没有分到多少粮食,年前的时候,树上还有一些红子,现在连红子都没有了。”
陈秋芸说:“我知道,前几天你在大队干活的时候,我和你爹去挖了点葛根,做了几斤粉,我给他们带去就行了。”
要不是母亲提起来,唐哲还真不知道他们老俩口去山上挖葛根了,而且母亲做这些事情好像还很隐秘,连他都没有看出来。
也许是因为他自己太忙于自己的事情,没有太过关心父母亲,说道:“妈,爹的身体根本就没有好,还有你也是一身的病,怎么能去干那么重的活路。”
唐自立说:“也不是多重的活,我现在能吃能走了,干这点活不算什么。”
唐婉说:“爹,你们都去嘎公嘎婆家了,那我和哥去城里吧?”
唐自立说:“你一天就想往城里跑,城里是不是有什么好吃的等着你嘛?”
唐婉一吐舌头,笑道:“就是,城里的绿豆粉好好吃,还有油香粑粑,我要和哥去吃油香粑粑。”
陈秋芸在一旁收拾着背篓,笑着说道:“你呀,就是一个饿嘴钢鳅,今年马上就要十五岁了,再过两年,都要找婆家了,还这么不懂事。”
唐婉脸一红,坐在板凳上:“妈,我才不要找婆家呢,我还这么小。”
唐哲也说:“爹,妈,妹还小,要让他把书读完,能考上大学就让他考。”
陈秋芸笑道:“她考大学,那就是你们唐家的祖坟冒青烟咯,真要是有那么一天,也算是八家堰第一个女状元,我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要供她出来才行。”
唐婉笑道:“妈,这可是你说的哦,那我要是真考上了,你可不能不让我去读书。”
陈秋芸还没有说,唐哲说道:“放心吧,就算爹妈不让你读,哥也会供你读的。”
唐婉拉着唐哲的手:“哥,我就知道你最好。”
唐自立夫妇看着相亲相爱的兄妹俩,脸上都笑开了花。
等陈秋芸和唐自立出了门,唐哲去看了一下六六,给它喂了几条黄鳝,六六对黄鳝这东西,一开始还只是好奇,用爪子拨弄了几下,吃了第一口之后,就你小孩子吃辣条一样,直接把味蕾开关给打开,停不下来了。
他正看着六六吃黄鳝呢,就听到唐欢一边哭着,一边往外面跑去,唐忠还拄着一根拐杖站在大门口吼道:“你跑,你要是跑了,就别再回来。”
第75章 换亲
又听屋里吴莲芯骂道:“这号赔钱货,让她跑,跑得了和尚也跑不了庙。”
唐欢并没有停步,而是一口气就往山上跑去,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唐乐在后面边追边喊:“姐,你慢点跑,等等我呀。”
唐忠转头对堂屋里的吴莲芯说:“妈,你看,平时都被惯坏了,这么大个人了,一点也不会为家里分担一下。”
吴莲芯叹了口气:“都是你老汉以前惯的,姚家哪里不好了,嫁给姚勇军,然后你再娶了姚瑶,两家亲上加亲的,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让她去吧,以后再也不管她了。”
唐忠却说道:“妈,你不能这样不管她,你由着她去,那姚家那边怎么交待?”
“要怎么交待?天底下女人多得是,你就非要那个破烂货?”吴莲芯正在气头上,什么难听的话都骂了出来。
唐忠回到堂屋里,哀求道:“她要是不答应,姚家可说了,要告我强奸,爹还在里面,我要是进去了,以后出来估计再也娶不到老婆,你就眼睁睁看着我们家断香火?”
吴莲芯气得浑身发抖,指着唐忠的鼻子又是一顿痛斥:“我说你啊!你都这么大个人了,咋就连自己那裤腰带都管不住呢!你好好想想,姚家到底是啥样的人家,难道你心里一点数都没有吗?唐老二刚刚才被那野猪给咬伤,结果他们家倒好,立马就过来退婚了!哼,像这种嫌贫爱富的家庭里教养出来的女子,她能跟你踏踏实实、安安稳稳地过好日子吗?我看呐,难!”
唐忠却不以为然,梗着脖子反驳道:“妈,您先消消气行不?我可是您唯一的亲儿子呀!再说了,姚勇军不过就是比欢欢大个十来岁而已嘛,这男人年龄大点又有啥可怕的呢?”
吴莲芯听了这话,无奈地深深叹了口气,摇着头说道:“儿啊,你可真是糊涂哇!你以为娘不知道这里头的内情么?那姚勇军为啥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讨不到老婆?之前他倒是谈了不少对象,可最后全都吹啦!知道为啥不?就是因为他有漏肠这个毛病啊!欢欢要是真嫁给那个气包二,这辈子可有苦头吃喽!”
唐忠说:“漏肠又不是什么大毛病,再说了,她一个女娃儿,早晚都是要嫁人的,嫁给姚勇军,我再娶了姚瑶,这样两边都是亲妹妹,他姚勇军真要敢欺负欢欢,我就欺负他妹妹。”
吴莲芯想了半天,愤愤地说:“你去把她找回来,再说说她,她要是不同意,打断她的腿。”
唐忠拄着拐杖一步一瘸地往唐欢跑去的地方追去。
唐哲听得直摇头,这一家人,为了儿子的幸福,甘愿牺牲女儿一辈子的幸福,真是太愚昧了。
唐婉在屋里也听到了伯母一家的吵闹,跑出来想看热闹,正好遇到唐哲回来,她问:“哥,听大伯母他们吵架,想要让欢欢姐嫁人呀?”
唐哲白了他一眼:“就你爱管闲事,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别人家的事情,轮得到我们来操心吗?”
唐婉被唐哲一瞪,忙退回了屋里,小声说:“对我们家不好的,就是大伯母和大忠哥,欢欢姐和乐乐姐她们对我还是不错的,以前我没有和你说过,妈挑粮去公社粮站,回来得了伤寒,没有力气,还是欢欢姐偷偷从家里带了米来煮给妈吃的。”
这事情,唐哲倒还真没有听说过,她只知道从小伯父唐自强就怕伯母吴莲芯,自从他公死后,两家就像陌生人一样,基本没有来往。
想到前段时间父亲偷偷给她们姐妹两只竹鸡的事情,听了妹妹的话,他倒有些后悔,不该那样说父亲。
唐婉又说:“姚家也是,硬赖着我们唐家了,爹没有受伤前,巴心巴肝的想把姚瑶嫁给你,爹一受伤就来退了婚,又去勾引大忠哥。”
唐哲说道:“你还想不想去城里了,想去的话就少说几句,走,和我去抓黄鳝。”
唐婉只好闭了嘴,唐哲挑了水桶,她在后面拿着火钳就去了千丘榜。
沈阳一大早就来了,唐哲看到他和沈月也抓得热火朝天的,问:“你们抓了多少了?”
沈月说:“哲哥,你们来了,白天黄鳝太狡猾了,见到人就钻到泥里,才抓了半水桶。”
沈阳也说:“就是,还是晚上好抓,电筒光一照着它,动也不动。”
唐哲放下水桶,挽起裤腿说:“白天就要眼疾手快。”
沈月提着水桶,问:“哲哥,你去城里,能帮我们买一对电池和一颗电筒泡子回来吗?我们家有支手电筒,就是没有电池和泡子了。”
唐哲回道:“没问题,泡子和电池不要票也能买,我到时候给你们带回来。”
到吃中午饭的时候,就听到安秀芹在远处高声喊:“沈阳、沈月……”
沈阳抬起头大声回道:“哎!”
安秀芹的声音又从远处传来:“回家吃饭了。”
沈阳又应了一声,对唐哲说:“唐哲,你们先抓吧,我今天就不抓了,白天太难抓,还是等晚上再来,你家两支电筒,可以借一支给我用一天吗?”
唐哲回道:“没问题,我一会儿叫小婉给送下去,你们回家吃饭吧。”
等沈阳走了之后,唐哲又抓了一下午,唐哲的技术要比沈阳强得多,一下午也抓了差不多满满两水桶,同样也抓了不少七星鱼。
回家之后,他把较小的挑出来放到一个小一点的木盆里,留着给六六吃,然后叫唐婉去房间拿了支手电筒,让她给沈阳送下去。
唐婉刚把手电筒拿出来,沈阳就提起水桶来了:“唐哲,我把黄鳝先给你拿上来。”
唐哲去屋里拿了称:“我称一下。”
秤完之后,一共十七斤,沈阳说:“还要麻烦你带电池和电筒泡子,钱就先不给我了,等回来多少钱,我再补给你。”
“好吧。”唐哲把钱收好:“正叫小婉给你送电筒下去呢。”
唐婉把电筒交给沈阳:“沈阳哥,你来了正好,省得我跑一趟。”说着把电筒交到他手里。
第76章 靠山吃山
等沈阳走了之后,他就去了一趟申家岭,明天一共两百多斤黄鳝,还得申二狗一起去帮忙才行。
刚到申二狗家院坝坎下,就看到申红兵和姚志勇从申二狗家出来,唐哲放慢了一下脚步,申红兵从院坝的另一头走了,他才上去。
申大凤正在做饭,嘴里还在说着:“二狗,以后他们再来找你,你不要理他们,尤其是姚志勇那种人,嫌你穷恨你富的,要是让唐哲知道了,肯定要多心。”
唐哲在门外听到,笑着问道:“大凤,什么事情会让我多心呀。”
申大凤听到唐哲的声音,忙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出门来招呼:“唐哥来了,快进屋来,我在做饭,一会儿就好了。”
申二狗在火堂边,也连忙站了起来:“唐哥,是不是明天要干活?”
唐哲点了点头:“是呀,明天还是那个时候过去,过去的时候,把你家的水桶挑过去借我用一下。”
申二狗哦了一声,拉过板凳来让他坐下:“唐哥,刚才申红兵和姚志勇来了。”
唐哲没有说他已经看到了,问道:“他们来做什么?”
“就是问我,你每次打的野货拿到城里去,是在哪里卖的,我想,他们这样问,估计也是要去山上打野货。”申二狗一点也没有隐瞒唐哲,继续说道:“我就和他们说了,就是在城里到处转着卖。”
唐哲想不到年纪轻轻的申二狗心思还很多,对他说道:“你做得很对。”看看天也快黑了,便要回家去。
申大凤忙喊道:“唐哥,我连你的饭一起煮着的,再过一会儿就可以吃了,你再坐一下嘛。”
唐哲知道,申二狗家中并没有多少余粮,这段时间没有好好和他去卖东西,估计之前买的那些都快吃完了。
“不用了,小婉在家里已经做好了,正在等我回去呢。”
等他回家的时候,唐自立夫妇也回来了,唐哲问:“爹,你们不是打算在槽沟住一晚的吗?二舅妈好一些没有?”
唐自立说道:“已经完全好了,你妈不放心你们在家,要回来。”
陈秋芸在一旁忙说道:“是谁不放心他们在家要回来的?我难得回一趟娘家,我倒想陪他们多耍几天。”
唐自立嘿嘿地笑了几声,问:“这么晚了,你们还没有吃饭?”
唐婉把菜端到桌子上,说:“哥也是刚才回来,爹,妈,我就知道你们耍不住,肯定要回来,我是把你们饭一起做着的。”
陈秋芸说:“我和你爹在你嘎公家都吃了,你们快吃吧。”
申二狗来了之后,唐哲把所有的黄鳝分装成三担,他和申二狗各挑一担,剩下的几十斤就让唐婉挑着。
农村女孩子,从小就要帮着大人干活,力气并不比成年人差多少,六七十斤的黄鳝对她来说,并没有多重,挑在肩上,也能赶上唐哲他们的脚步。
还是拿去了纸厂,李守业笑呵呵地迎了出来,看到三担黄鳝,笑着说:“小唐呀,这么多,我们食堂一下子也用不完,我先帮你称两担,剩下的,你再拿去别的地方卖卖。”
唐哲也知道,黄鳝这个东西对食堂来主说,并不是很受欢迎的菜,李守业想要的,还是野猪山羊之类的东西。
等到要去结账时,唐哲走到冯月芝身旁,压低声音向她讲述起当前所面临的状况。
只见冯月芝听完后,露出一抹轻松的笑容,轻声说道:“嗨呀!我还以为是啥了不得的大事情呢,瞧把你给愁得眉头紧皱、苦着脸的模样,这样吧,我领你去问问咱们这的国营饭店那边,看看他们要不要。”
听到这话,唐哲心中顿时燃起一丝希望,赶忙连声道谢。
从店里出来以后,几个人一同朝着国营饭店的方向走去,到了国营饭店门前,冯月芝率先迈进大门,唐哲他们则静静地站在门外等候。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冯月芝终于走了出来,并朝他招手示意让其进去,唐哲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然后迈步走进饭店。
跟随冯月芝的脚步,很快到了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前。冯月芝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唐哲紧随其后,进入房间后,一眼便看到屋内正中央摆放着一张宽大的办公桌,一名约莫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端坐在桌后的椅子上,此人身材魁梧,身穿一套笔挺的中山装,显得格外精神抖擞。
冯月芝走上前去,微笑着开口介绍道:“小唐啊,这位就是我们国营饭店的林国民经理啦,整个饭店的运营主要都是由他负责的,接下来,你们好好聊聊吧。”
唐哲闻言,连忙快走几步来到林国民面前,满脸堆笑地伸出右手,礼貌地说道:“林经理您好,我叫唐哲,今后还望您能多多关照呐!”
林国民伸出手和他握了一下,笑道:“年轻人很不错,我听冯姐说,你有许多山货?”
唐哲说道:“山里人,靠山吃山嘛。”
林国民笑道:“好一个靠山吃山,你今天拿了多少黄鳝来?品质怎么样?”
唐哲回道:“现在还有八九十斤,都是半斤以上一条的。”
“半斤?”林国民似乎有些不相信,每一条半斤以上,品质自然没得说,于是说:“我们去看看。”
唐哲忙引着他们到了国营饭店门口,申二狗和唐婉正守在水桶边,林国民走到跟着,看了看:“嗯,品质的确不错,不过我们这里采购都是统一的价格,不同于你在东门桥偷着卖,只能给你三毛钱一斤。”
这个价和李守业给他的价是一样的,他也说道:“林经理给的价格很公道,可以的。”
于是林国民让他把黄鳝挑到后厨,让采购的黄安亮来给他秤了,对黄安亮说:“以后他再拿货来,你直接秤了就是。”
又对唐哲说:“以后再有东西拿来,就直接找黄师傅,黄鳝这种东西,我们用得也不是很多,你三天左右送一次都可以。”
黄安亮也说:“你有鱼的话,也可以一起拿来,河鱼最好,价格还高。”
唐哲都一一记下了。
等把一切都忙完,唐婉吵着要吃绿豆粉,唐哲便领着他们吃了绿豆粉,又买了十个油香粑放在身上。
唐婉毕竟是小姑娘,等回去的时候,大部分是上坡路,走得越来越慢,等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了。
陈秋芸见到唐哲,说:“沈阳来找了你几趟。”
第77章 没教养的东西
陈秋芸还在说着,沈阳和沈月已经挑着黄鳝上来了:“唐哲,你赶城里回来了?”说着把两担黄鳝放在阶沿上。
唐哲应了声,从屋里拿出来秤,两个人把黄鳝称了,把从城里给他带的电池和电筒泡子也交给了他,然后才结了账。
沈阳说:“你今天晚上还去不?”
因为黄鳝并不是很畅销,只有国营饭店和纸厂食堂要,便说:“我就是不去了,你们两兄妹晚上去抓嘛。”
沈月说:“就是太冷了,一下水脚都是麻的,我也不太会抓,不过今天我看申红兵和姚勇军他们两个也在那里抓,要是抓太多了,你收去卖不掉怎么办?”
唐哲说:“他们抓他们的,你们抓你们的,放心,我就只收你们的。”
沈阳的心里像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样,说:“有人买,你收哪个的都一样。”
等他们俩姐妹走了之后,唐哲便把小一些的挑出来,家里也没有那么多的木盆,便和申二狗在院坝一头的菜园子旁挖了一个半米深的池子,用锄头把周围夯实了,又去水井里挑了几挑水来倒在里面,把那些小一点的黄鳝全部倒在水池子里,这样一来,六六就能每顿都吃到新鲜的黄鳝了。
等忙完这一切,天都快黑了,陈秋芸和唐婉母女早就把饭都做好,申二狗吃完之后便回了家,两个小队之间,就隔着一个姚家湾,走路也就十几二十分钟,并不算远。
申二狗刚走没有多久,屋后的唐忠家,就传来唐欢杀猪般的嚎叫,还有唐忠愤怒的骂声:“我打死你这个不知好歹的臭女人。”
吴莲芯的声音也在传来:“大忠,你下手轻一点,你真是要把她打死呀……”
还有唐乐无助的哭声。
“打死人啦……”唐欢哀嚎着喊声道,想要从堂屋里跑出来,还没有迈出大门槛,唐忠手中的那根拐杖就扫到了她的小腿上,唐欢一吃疼,摔倒在地,头撞到了大门槛上,鲜血直流。
唐乐跑过去抱着她,哀求着唐忠:“哥,求你别打了,你再打,就要把姐打死了。”
唐忠才不管,又是一拐杖打下去,唐乐只能抱着唐欢,让那一棍子落在自己的背上:“妈呀,求你了,不要再打了。”
唐自立听到声音,忙和陈秋芸跑去上面看个究竟,刚到唐忠家,就见唐忠手中用来做拐杖的那根木棍,正如雨点般落在姐妹俩的身上,唐欢倒在地上,被唐乐紧紧抱住,头上已经被鲜血染红。
“住手!”
唐自立大吼一声。
这突如其来的吼声,让唐忠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气喘吁吁地看着唐自立。
“大忠,你这是干什么呢,他是你妹,你这是真要下死手把她打死呀。”唐自立斥责道。
唐忠斜着眼看了一下唐自立,骂道:“唐老二,这是老子的家事,你别多管闲事。”
唐自立气得只差昏倒在地上,颤抖着手指着他:“大忠,你给谁充老子呢?我是你叔,你给我充老子,你爹妈是怎么教你的,你个没教养的东西。”
唐忠才不管呢,反正他的记忆中,这个二叔就是一个懦弱无能的家伙,以前母亲只要和父亲说一下,哪怕一天给他记五个工分,他也从来不敢说半个字。
“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给我滚开!”唐忠用手中的拐杖指着唐自立,眼神凶狠。
唐自立走近前一步,一把抓住他手中的拐杖,眼神凶狠地说:“你个狗日的没教养的东西,有种今天就打我,朝这里打。”说着把他的拐杖拿到自己的头上。
他这种气势是唐忠从来没有见过的,一下子感觉记忆中唐自立那种懦弱无能做什么事都唯唯诺诺的样子,一下子荡然无存,一时间他还真不敢下手。
陈秋芸忙过去把唐乐拉起来,见唐欢躺在地上,头上还流着血,忙抱着她,手紧紧地按着她头上的伤口,对吴莲芯说:“嫂嫂,到底是出了什么事了,一家人和和气气的过日子不行么,非要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吴莲芯坐在堂屋的地上,双手拍打着大腿,哭喊道:“天!菩萨耶!我怎么就生出这么个不听话的东西哦!”
陈秋芸问:“到底出了什么事?”
吴莲芯这个时候,只顾着哭,还一边骂着唐欢。
陈秋芸只好把目光投向了一旁的唐乐:“乐乐,你和婶婶说一下,是怎么回事?”
唐乐擦了一把眼泪,才说出了原因,原来是因为唐忠和姚瑶好在了一起,但是姚家人不愿意,认为唐自强进去了之后,他们家没有了依靠,要唐忠赔姚家三百块钱,就不去告他强奸,要么就把唐乐嫁给姚勇军。
可是自从唐自强被抓之后,家中被任德明带着人来抄了一次,更何况,三百块钱在那个时候,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只能让唐乐嫁给姚勇军。
唐乐却不愿意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就这样毁了,打死都不从,从昨天一直就闹到今天,唐忠是嘴巴皮都磨破了,还是不愿意。
唐忠一来是拿不出钱,二来更不想进去受苦,虽然他心里清楚自己和姚瑶是怎么一回事,要不是姚瑶主动,他也不会走到今天这种被动的场面。
但是这种事情,女方是最有发言权的,只要她咬死了是男方用强,男的哪怕浑身是嘴也辩解不过来。
毕竟这种事情,都是两个人在隐秘的地方才能做的,自然找不到人证。
唐乐说完,陈秋芸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心中也暗自庆幸还好姚家退婚得及时,要不然自己的儿子摊上这么一个女人,一辈子可有得苦受了。
而唐忠被唐自立激了一阵,刚开始还被吓了一跳,感觉自己的叔叔怎么一下子变得强硬了,回过神来,倒觉得唐自立是在吓唬他,不由更加生气,说道:“你给我滚开不,不滚开我真不客气了。”
唐自立瞪着他:“真不知道你爹怎么教育你的,没大没小……”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唐忠骂道:“老狗日的,多管闲事,今天我先打死你再说。”说完一用力,抽回了被唐自立拉住的拐杖,唐自立被他这一拉,差点摔倒。
唐忠举起拐杖就往唐自立头上打去,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头大牯牛撞了一下,直接飞了出去。
第78章 放尊重一点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唐自立都吓了一跳,一看之下,原来是唐哲站在他的身边。
唐哲本来不想掺和唐忠一家的事情,但听到唐忠骂自己的父亲,心里的火气顿时就升了起来,忙上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也想劝自己的父亲不要多管闲事,回家去休息得了。
不想刚上来,就看到唐忠拿着棍子打父亲,这让他更加火冒三丈,飞起一脚,踢在唐忠的肚子上。唐忠本来脚受了枪伤,虽然没有伤着骨着,但也被子弹打穿了,虽然现在基本不用拐杖了,但脚上还是没有多大力气,一受力就痛,站得并不是很稳,他也只是觉得唐自立好欺负,才敢出手,要是别人,现在本身就有伤的他,哪里敢这么凶?
被唐哲一脚踢飞出去,摔在堂屋的正中间,正好倒在吴莲芯的身边,吴莲心还在哭诉着家门怎么不幸,就看到了儿子被唐哲踢飞了出来,站起来大骂道:“唐哲,你这个挨千万的,打我家大忠干什么。”
唐哲挡在父亲的面前,冷冷说道:“你问问你儿子做了什么,连他叔爹也敢打,真当我不存在吗?”
吴莲芯说道:“他不是没有打到吗?你下手这么狠,再怎么说,他也是当你哥。”
“哥?他也配?”唐哲不屑地说,走进屋,拉起母亲:“妈,我们走。”
唐忠这个时候已经坐在地上,对唐哲说:“好你个唐哲,你敢打我,真是活得不耐烦了,告诉你,打了我,你就别想走出这个门。”
唐哲上去又是一脚:“我打的就是你这个没大没小的狗东西,告诉你,唐忠,以后对我父亲放尊重一点,要是再让我听到你在背后骂他半句话,我把你的舌头都割下来。”
自从吴良想去收他的野猪肉吃了瘪,唐忠就知道这个唐哲好像变得不一样了,以前和他老子一样什么都怕,大队里任何人骂他他都不敢嘴的人,敢对大队长动粗,所以他一直在暗中观察唐哲的一举一动,不过后来也没有发现他做出什么有名堂的事情来,自认为他也只是饿得慌了,想护着肉而已。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何况是两头野猪,在寒冷缺粮的冬天,那可是救下一家人性命的东西。
今天面对唐哲那要吃人一般的凶狠眼神,他又有些后怕了,以前他在大队里为非作歹,无非就是仗着舅舅和父亲,而现在,他们家在大队里,成了所有人批斗的对象,再也不见往日的风光。
唐忠听到唐哲的警告,坐在地上不敢再说话,吴莲芯却不依了,跑过来一屁股坐在地上,死死拉住唐哲的裤管撒起泼来:“杀人啦,来人呀,打死人了。”
一开始唐欢的哭喊声,就已经让住得远的唐援朝和唐老三他们家都跑出了家里来,后来又听到唐自立的骂声,自从唐哲上次分了野猪肉之后,两家人对唐自立一家的好感度也提升了不少。
听到后来吵得越发凶了,大队长唐孝贤也往这里赶过来,几家人隔得本来就不远,到的时候,正好看到吴莲芯在撒泼,忙问缘由。
吴莲芯哭天抢地的诉说唐自立和唐哲父子俩上门来打他们家几娘母,不光把唐忠打倒在地了上,唐欢也被打破了头。
唐哲听得拳头捏了又捏,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唐援朝听得直摇头,说道:“自强婶,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我们都看到是唐忠要打自立叔,唐哲才出手的。”然后转头对唐孝贤说:“唐哲和我前后脚到,要不是唐忠要打自立叔,唐哲肯定不会出手的。”
陈秋芸这个时候也来了气:“嫂嫂,做人要讲良心,你家欢欢是被谁打的,你心里比谁都清楚,要不是我们在家听到救命,恐怕欢欢和乐乐已经被唐忠打死了吧。”
唐哲说道:“爹,妈,我和你们说过好多次了,叫你们不要多管闲事,你们就是不听,他们自己兄妹之间打架,你硬要上来劝,你看,现在是黄泥巴擦屁股,不是屎都是屎了。”
唐孝贤也知道唐自立的为人,对吴莲芯说:“自强嫂,你要说实话,自立哥这么些年来,就是一个老实苞谷粑,谁也没有欺负过,怎么会突然来打你们家欢欢?事情总得有个原因吧?”
吴莲芯放开唐哲,又是拍着双腿哭喊道:“天呀,还要不要我们家活呀,我就知道自强进去了,你们全部都在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你这个大队长也太偏心了。”
唐孝贤被她这一招搞得懵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强嫂,没有谁欺负你们,我只是要了解事情的真相,如果真的是唐哲把欢欢打成了这样子,我也不会偏心,也上就把他绑去公社,如果不是,你也知道乱诬陷好人的后果。”
他这一番话说出来,吴莲芯还有些怕了,坐在那里只是哭,并不说话。
唐乐这时候在一旁红着眼低声说:“是我哥把我姐打成这样子的,他们和妈硬要逼着她嫁给姚勇军,我姐不干,就被我哥打了。”
唐乐的话一说完,众人哗然,唐孝贤对吴莲芯说道:“自强嫂,现在是新社会了,讲究个自由恋爱,娃儿的事情,你当母亲的,怎么能包办呢?这种事情要是传开了,你们家少不了要挨批斗。”
一听到要挨批斗,吴莲芯又把矛头对准了唐乐:“你这个吃里扒外的赔钱货,在这里乱说,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唐乐吓得连忙往陈秋芸身后躲去。
唐孝贤吼一声:“够了,闹来闹去像什么话?既然我知道了,欢欢的事情,就由不得你们作主,要看她本人自己的意愿,她要是愿意嫁,我这个当叔的少不了眼泪水钱,她要是不愿意嫁你们硬要逼着,我就公事公办,都到大队去。”
唐自立长叹一声,说道:“唉,当初要是我不惯着你爹,他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了。”
众人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都转过头来看向他。
第79章 亲情、束缚
唐自立说道:“刚开始我哥在我嫂嫂的唆使下克扣我的工分,我就心生不满,好几次都想找他说个清楚,但是我们唐家人,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都被吴家寨的人压着,好不容易他当了会计,我作为亲弟弟,吃点苦受点委屈能有什么呢?
这么多年来,我也想劝过他,不要把自己的路走得太窄,说了几次,他根本不听,我想过和他吵闹几次,但是这样一来,丢面子的,还是我们自己一家人,更会让他觉得工作难做。”
唐哲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父亲并不是他想象的那种懦弱,而是一个对家庭很重情义的人,也正是因为他这种失去了大是大非的肓目的感情,最终变成了纵容。
他这种亲情,最终像一个茧,成了他一辈子的束缚。
吴莲芯没有听他说什么,只是听到要去大队部,一下子变蔫了,忙说道:“队长,这都是我们一家人的家事,兄妹姐妹间,哪会没有吵架的,舌头和牙齿那么亲,有时候都会咬到呢。”
唐援朝冷笑了一声:“自强婶,刚才可不是这样说的哦。”
吴莲芯脸一红,把头低了下去。
唐孝贤对唐忠说:“大忠,欢欢这么好的女孩子,又读过书,认得字,那个姚勇军,哪个不晓得他是个气包二(漏肠),明摆着这么大一个火坑,你还要你亲妹妹去跳?”
又对吴莲芯说:“自强嫂,不是兄弟我说你,欢欢再怎么说,也是你身上掉的肉,你不心疼她,谁还会心疼她?”
吴莲芯叹了口气:“我这也是没办法呀。”想要把实情说出来,又怕姚瑶到时候真和唐忠结了婚,毁了她的名声。
唐哲可不管这些,虽然理解了父亲这些年来的难处,但是唐忠对父亲的不尊重,还准备打他,他可不能惯着,走到他跟前,说道:“唐忠,我再给你一次机会,给我爹道歉认错,否则,就算是孝贤叔在这里,我照样打你。”
唐忠看了一眼母亲,又看了看围观的那些人,包括唐孝贤在内,没有一个正眼看他的,刚才唐哲的那一脚,让他感受到,就算是自己没有受伤,也不会是他的对手,只能忍着气,爬起来走到唐自立面前低声说:“二叔,对不起,我知道错了。”
唐自立看着他就来气,哼了一声,教训道:“以后好好做个人吧,你爹不在,这个家就靠你,你还弄个乌烟瘴气的,叫别人看笑话。”
陈秋芸说道:“不要说别的了,阿哲,你来把你欢欢妹背去沈老师那里,给她头上缝一下。”
唐哲并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农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家里的兄弟姐妹之间打狗吵架是常事,但是大是大非面前,往往也能团结,他不是圣人,哪怕是重活一世的他,也没有想过要怎么样大富大贵,只是想平平淡淡的陪着自己的家人过完这一生。
这个家里最大的矛盾,就是伯母这种女人从中挑唆引起的,就像父亲常说的一句话:“上一辈的事情,和你们这一代人无关,你们该怎么相处还是怎么相处。”
最终他还是放下了对伯父一家的成见,当然,除了唐忠和伯母外。
背起唐欢,就往沈醉亭家去,唐乐和唐婉也紧紧跟在后面,陈秋芸则是拉起唐自立回了家。唐援朝他们见唐自立走了,也跟着散去。
唐忠虽然道歉,等这些人散去,嘴里还小声的骂骂咧咧,吴莲芯坐在大门槛上,不停地流着泪。
“沈老师,沈老师在不在家?”刚上院坝坎,唐哲就叫了起来。
沈月开门出来,一看唐哲背了个人,还满头是血,忙问:“哲哥,怎么了?”
唐哲进了屋,把唐欢放在一张竹椅上,沈醉亭放下报纸,过来看了看头上的伤,说道:“还好,只是破了皮,没有伤到骨头,怎么搞的?”
唐哲简单地把事情说了一下,安秀芹已经从屋里拿出了一个带有十字的牛皮箱子交给沈醉亭,听了唐哲的话,说道:“那个大忠是怎么下得去手的,这可是他亲妹妹。”
沈醉亭接过箱子,打开来,先聂子夹了一团药棉,沾上酒精给她消了毒,在酒精的刺激下,唐欢虽然一直咬着牙忍着痛,还是从嘴里发出丝丝的声音。
沈醉亭又从另一个酒精瓶里夹了一根弯弯的针来,穿上线,对沈阳说:“阳阳,你去把电筒拿来帮我照一下。”
沈阳还没有动,沈月忙说:“我去。”
不一会儿,沈月就取了电筒出来,打开来照在唐欢额头上,伤口更加清析,足足有指头那么长,沈醉亭对沈阳说:“阳阳,你去拿两根筷子来。”
沈阳忙去厨房拿了一双筷子出来,沈醉亭接过去之后,让唐欢咬着,说道:“你忍一下,我这里没有麻药,缝的时候有点痛,你不要乱动。”
唐欢咬着筷子,轻轻地点了点头。沈醉亭才开始缝起来,弯弯的针,用聂子夹住,穿过皮肉,再把线拉出来,打了个结。如此重复了几次,才算缝完。
唐欢已经痛得满头大汗,嘴里的筷子都咬断了一根,但硬是没有动一下。
沈醉亭缝完之后,擦了一下头上的汗,然后对她说:“好了,我这里也没有什么药,明天你叫你妹去公社给你买点消炎药来擦一下就好了。
唐哲接过话说:“一会儿去我家拿点软膏吧,上次沈老师给我的,还没有用完呢。”
沈醉亭正想收拾药箱,沈月叫住了他:“爹,还有乐乐身上,你也用酒精给她擦一下,你看她上全是青包。”
唐乐忙说:“月月姐,不用了,等几天就会消肿的。”
沈月也不管她愿意不愿意,一把拉过来,用电筒在她的头上照了一下,脸上好几处青於,还有手腕处和脖子上。
沈醉亭把药箱交给沈月:“你带她去你屋里,给她擦一下吧。”
沈月接过了药箱,牵着唐乐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唐哲对沈醉亭说:“沈老师,多少钱?”
沈醉亭让他们先坐到火盆边,说道:“什么钱不钱的,就是手面子的活路。”
唐哲拿出两块钱来递给他:“那哪行呀,再怎么说,酒精药棉这些你又不会自己造,总要花钱的。”
第80章 性本善良
沈醉亭是说什么都不收他的钱,两个人推辞了一会儿,唐哲说:“醉亭叔,这钱你怎么样都得着,要不然我这心里过意不去。”
沈阳看着唐哲,诚恳地说道:“唐哲,你就别再劝啦!这段时间以来,你可真是帮了我们家大忙了。我们一家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才好呢。”
唐哲连忙摆了摆手,笑着回应道:“哎呀,沈阳哥,瞧你这话说的,咱们可是同一个队里的人呐,互相帮忙那不是应该的嘛!再说了,我所做的那些不过就是举手之劳罢了,哪比得上醉亭叔的这些药品呀,那可都是能救人性命的宝贝!”
听到这话,一直沉默不语的沈醉亭终于开口了:“既然小唐这么说了,那这份心意我也就不客气地收下啦。”
就在这时,沈月搀扶着唐乐缓缓走了出来。只见沈月满脸愤怒与心疼,对着沈醉亭愤愤不平地抱怨道:“爹,您是没看见那个大忠有多狠的心肠!他竟然对乐乐下如此重的手,乐乐的背上被狠狠打了好几棍子,现在都已经肿起来了!”
唐乐强忍着泪水,咬着嘴唇轻声说道:“我……我没事儿的,沈老师,谢谢您。”
一旁的安秀芹见状,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关切地询问道:“孩子们,你们两个吃饭了吗?”
然而,唐欢和唐乐都低着头,默默地不吭声。
看到姐妹俩这般模样,安秀芹心里已然明了,她温柔地说道:“来,你们先到这边坐着烤会儿火吧,暖和暖和身子,我这就去给你们弄点儿吃的东西。”说着,便转身要进厨房。
唐哲忙说道:“婶子,你不用麻烦了,我家里煮得有多的,回去热一下就行了。”他知道,罗玲正在坐月子,家里不多的精粮都是为她准备的,一家人本来就不够吃,肯定不能让唐欢和唐乐在他们家来打秋风。
唐婉也说:“就是呀,婶子,你不用忙了。”
说完,扶着唐乐,唐哲背着唐欢就往家里去。
沈月看他们出门了,拿着手电筒跟了出来:“哲哥,我给你们照一下亮。”
家里此时,屋内弥漫着淡淡的热气,陈秋芸早已将香喷喷的饭菜加热完毕。
陈秋芸在唐忠家时,一眼便瞧见那家人的火盆中空无一物,连一丝火星都不见,而灶台上更是冷冷清清,毫无烟火气息,显然,这一家人肯定没有做晚饭。
对于吴莲芯和唐忠,陈秋芸和唐自立都没法去管,但面对这两个小姐妹,身为婶婶的她无论如何也要关心照顾一下。
正当唐哲背着唐欢刚刚踏上院坝的时候,陈秋芸急忙转身奔向厨房,手脚麻利地将准备好的饭菜一一端到桌上。
唐哲小心翼翼地背着唐欢走进堂屋,然后轻柔地把她放置在一张板凳上坐下。
陈秋芸则迅速走到唐欢跟前,微笑着将一碗冒着热气的米饭递到她面前,并轻声说道:“欢欢呀,赶紧吃饭吧。”
然而,尽管唐欢额头的伤口已经被仔细缝合,但她内心深处却布满了累累伤痕,整个人仿佛失去了生机与活力一般,只见她面无表情,双眼空洞无神,只是微微地摇了摇头,紧闭双唇,一句话也不肯说出来。
陈秋芸见状,心中也有些不好受,连忙再次开口劝道:“娃儿,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发慌’,婶子家里条件有限,没什么什么好吃的,只有红苕饭,你多少还是吃一点儿吧。”
唐婉也劝道:“欢欢姐,你就少吃一点吧。”
陈秋芸见她不吃,把饭放到桌上,又把另外一碗端给唐乐:“乐乐,姐姐不吃,你先吃吧,饿坏了吧。”
唐乐虽然伤心,但她也是真的饿了,昨天晚上她就和姐姐在外面待了小半夜才回家,她母亲连半碗剩饭都没有给她们留下,今天一早还没有起床,就被母亲和哥哥一直骂着,一家人都在气头上,谁也没有做饭。
她接过去,把屋里的每一个人都看了一眼,陈秋芸说:“你看他们干什么,他们都吃了,你快吃吧。”
唐乐才开始慢慢吃起来,虽然饿了这么久,但是已经饿过了,肚子里反而不觉得饿,也许是因为和姐姐一样伤心的缘故,只吃了几口,她便把碗放在桌上,再也吃不下去。
陈秋芸看着唐欢额头上的伤,又看着唐乐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心疼地叹道:“真是造孽哦。“
沈月在一旁说道:“哲哥,我先回去了,一会儿还要和我哥去抓黄鳝。”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好的,你和你哥说一下,我明天不得去城里,让他明天晚上拿上来称都可以。”
沈月走了之后,他们一家人又劝唐欢吃饭,唐欢就像丢了魂一样,坐在板凳上一动不动,也不开口说话。
见时间也不早了,唐乐说:“二叔,二婶,我和姐回去了。”
唐自立说:“今天你们就别回去了,和婉婉挤一下,我看你妈和你哥都还在气头上,等他们把气消了再说。”
唐婉忙扶着唐欢往自己的房间走去,陈秋芸见她死活不吃东西,也没办法,等她们都进屋去了,拿了一只蒸好了的腊竹鸡送到屋里去:“这只竹鸡放在这床头的箱子上,一会儿要是觉得饿了,想吃东西了,就拿起吃。”
等安排好了这一切,陈秋芸才从房间里出来,对坐在火盆边的唐自立说:“你说,现在怎么办?”
唐自立无奈叹道:“还能怎么办,先让她们俩姐妹就在家里住两天吧。”
自从唐哲知道了父亲并不是懦弱,而是对亲情看得太重的人之后,他也不再说什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老农民,更重要的,是他的父亲。
唐哲说了句:“你们看着办吧,我先睡觉了。”
天才刚刚亮,唐哲就醒了,一晚上唐欢和唐乐那痛苦的呻吟,让他也没有睡好,起来洗了一把冷水脸,准备做早饭的时候,申二狗就过来了。
两个人吃了一点早饭,唐哲就背着背篓,带上沙刀一起出了门。
今天他们还是去斗篷山,上次因为捡到了六六,怕被母熊给发现,所以没有更进一步往山里走,今天唐哲是打定主意,要往山的更深处走去。
两个人一直从斗篷山到四方山,安了十几个套索,才往回走,中间饿了,便一人啃了一个生红苕。
进门就看到唐孝贤在家里坐着,唐哲打了个招呼,唐孝贤说:“正找你有事呢。”
唐哲把背篓放下来,问道:“孝贤叔,找我什么事?”
唐孝贤说:“就是来给你说一下,姚勇军被抓了。”
第81章 黄鳝不要,篼篼也不要
原来姚勇军和申红兵他们从申二狗的口中得知,唐哲每次抓到了野货,都是拿去城里卖了,他们俩个还去了一趟城里,打听到卖东西的都是在东门桥那里摆摊。
以往他们也尝试过打猎,可野猪等大型猎物越来越难打,而且自从唐孝贤担任大队长后,对民兵连的管理愈发严格,想要从民兵连借枪出去打猎,那是绝无可能的事情。
两人思来想去,看到唐哲和沈阳他们在抓黄鳝,觉得抓黄鳝去卖或许是个不错的法子。毕竟唐哲能做到的事情,他们自认为也不差,又不是比唐哲少个脑袋,凭什么唐哲能卖掉黄鳝,他们就不行呢?
两人心里打定了主意,便开始付诸行动,昨天一天,两个人各抓了两水桶,今天一早,天还没有亮,姚勇军和申红兵就挑着装满黄鳝的桶,手中举着松油木火把,踏上了前往城里的路。
他们走了三四十里的山路,终于来到了东门桥。
东门桥头不远就是老县衙门,是城里一处热闹的摆摊之地,平日里有许多人在这里买卖东西。姚勇军和申红兵找了个合适的位置,便摆起了摊子。
他们事先打听到,别人卖黄鳝最高时能卖到四毛八一斤,便宜的时候,也能卖上三毛五,为了能尽快卖出,他们决定只卖三毛一斤。
这个价格果然吸引了不少人,很快,他们的黄鳝就卖出去了一大半,看着手中渐渐增多的钱,两人心中满是欢喜,更是觉得唐哲也只是抓了个先机,等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在供销社多买一些好吃的回去。
到了上午八点左右,申红兵手中已经有了一些钱,肚子也饿得咕咕叫了,他想着去买几个油香粑来吃,便让姚勇军看着摊子。
姚勇军出门时连饭都没顾得上吃,走了这么远的山路,此时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便点头同意了申红兵的提议,让他快去快回。
申红兵刚走没多远,就看到几个身穿制服的人朝着他们摆摊的方向走来,他心中 “咯噔” 一下,暗道不妙,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他心急如焚,忙扯着嗓子大喊姚勇军,让他赶紧跑。
姚勇军听到申红兵的喊声,心中一惊,抬头一看,也看到了那几个穿制服的人。他看着四个桶里还有差不多六七十斤的黄鳝,心中一阵纠结,这些黄鳝可是他们辛苦抓来的,就这么扔掉实在太可惜了,于是,他赶紧将它们兑在两个桶里,想着能带着一起跑。
此时的申红兵还离得较远,看着姚勇军的举动,急得满头大汗。
东门桥这边在申红兵的大喊之下,瞬间乱成了一团,那些常在这里摆摊的老贩子,经验丰富,一看到穿制服的人来,早就迅速收了摊,溜之大吉了。而剩下的十几个摊子,大多都是像姚勇军他们一样,听说过年期间管得松,才从四面八方的山里赶来卖东西的农村人。
他们对这种情况有些不知所措,听到申红兵的喊声,就像平静的湖面被扔下了一颗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
无论是买东西的人还是卖东西的人,都开始四散逃跑,人们你推我搡,挤来挤去,卖的山货、农产品或是其他东西,被扔得到处都是,地上一片狼藉。
“勇军,东西不要了,快点跑呀。” 申红兵一边跑一边大声呼喊,他的声音中充满了焦急和担忧。
姚勇军挑着一担黄鳝,跟着人群拼命地往巷子里跑,可是,由于担子太重,加上他又饿又慌,还没跑几步,便一个踉跄摔倒在了地上,黄鳝桶也翻倒了,黄鳝在地上乱蹦乱跳。
申红兵看到这一幕,心急如焚,想要跑过去帮忙,可就在这时,那边的巷子里又钻出来几个穿制服的人,他们眼疾手快,一把就把姚勇军按在地上。
姚勇军挣扎着,大声呼喊:“红兵,救我,快来救我。” 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申红兵看到这场景,心中一阵害怕,他知道,如果自己出面去救姚勇军,很可能也会被抓住。于是,他咬了咬牙,黄鳝不要,篼篼也不要,一下子从东门桥头跳到糍粑堰上,然后加速跑进另外一条巷子。他的心跳得飞快,耳边只有自己急促的呼吸声和脚步声,他不敢停留,一直跑,直到确定自己已经安全了,才停下来喘口气。
等坐下来喘够了,才想着去找姚勇军,他对县城又不熟悉,问了半天,才摸清楚公安局的位置,在外面逛了许久,都不敢进去,生怕自己也被抓。
一直逛到中午,看到一个没有穿制服的中年人出来,他才上去打招呼:“师傅,我想问一下,那些搞投机倒把的,是关在哪里?”
那中年看了看他,说:“这里是公安局,搞投机倒把的,现在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抓,你要去那边问。”
申红兵又去了一趟工商局那边,在门口逛了半天,才看到一个从里面出来的人,一打听是早上被抓的,他被罚了三十块。
听说姚勇军因为反抗,不仅要罚款,还要弄他去万山劳教。
申红兵听到这话,也不再打听了,忙跑着回来去告诉了姚勇军的父亲姚三,姚三听完,早就吓得没有了主意,只好来找唐孝贤想个办法。
大队长作为最基层的干部,是老百姓最基本的依靠。
唐孝贤让他先回家,自己去了一趟公社,公社那边也刚收到县里的通知,要姚勇军的家属去交罚款,看到唐孝贤来,就把通知单给了他。
唐孝贤又托赵怀仁帮忙:“书记,能不能麻烦您帮忙说说情,只交罚款,能不能不关人。”
赵怀仁想了想,说:“我只能试试看了,不过罚款得尽快交。”
唐孝贤说了谢谢,拿着通知单来交给了姚三,他不识字,唐孝贤告诉他:“上面写了,罚款三十六元,你们快想办法,早点去把罚款交了,让他少受一些罪。”
姚三拿着罚款单,感觉天都要塌了:“三十六块,这么多不是要我的命吗?”
第82章 忠告
三十六块钱的巨额罚款,不光是姚三家,整个八家堰也没有几户人家能拿得出来,唐孝贤当然明白,只能劝道:“三哥,你也不能光看着他就因为这点事情被送进去吧,找亲戚些想想办法。”
姚三一脸愁容,呆呆地坐在板凳上,不知道如何是好。
唐孝贤从姚家出来,都没有回家,就来了唐自立家,也就和唐哲前后脚到。
唐哲听了,笑道:“孝贤叔,这个杀猪杀屁股,各有各的本事,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提醒。”
唐自立在一旁说:“你孝贤叔也是一片好心,以后你还是要注意一点。”
唐哲点头道:“知道了,孝贤叔,我以后会注意的。”
唐孝贤嗯了一声,说:“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你看姚勇军,时间也花了,不光要罚一大笔款,说不定,还得关一段时间,这也是给你一个忠告,你爹和妈今年都干不了重活,就靠你一个人挣那点工分,你要是有个什么事,今年怎么过?”
申二狗的心里倒有些怕了,拉了拉唐哲的衣角:“唐哥,怎么办?听上去还有点吓人。”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声说道:“你没有听孝贤叔说,他们是在东门桥被抓的,我们什么时候去过东门桥卖过东西?”
申二狗一拍脑袋,顿时轻松起来,笑了起来:“就是,你不说我都忘了。”
正说着,沈阳和沈月挑着黄鳝上来了,兄妹俩一人一挑,唐哲忙拿着秤出去,给他们称了,今天不算多,两挑才一百三十多斤,唐哲把钱数给了沈阳,对他说:“沈阳,你今天晚上还要去抓吧?”
沈阳点了点头:“今天没有看到申红兵他们去抓,晚上我和月月再去抓一点,明天你好拿去卖。”
唐孝贤走出来,对沈阳说:“申红兵肯定不会来抓了。”
沈阳和沈月都疑惑地看着唐孝贤,只见他说:“他们俩个搞投机倒把,姚勇军已经被抓起来了,申红兵跑了回来,现在县里发通知来,要让姚家拿三十六块钱去交罚款,你说你们年轻人,不踏踏实实的干活,整天就想着这些歪门邪道的东西,到头来是黄泥巴擦屁股,倒贴一坨。”
唐哲知道唐孝贤是在拐弯抹角的说他,也不反驳,沈月倒有些怕了,对沈阳说:“哥,要不,我们还是别去抓了吧。”
沈阳也有些怕,问唐哲:“唐哲,要是真的不能卖了,我们就不去抓了。”说着,从荷包里把刚收的钱拿出来,递给唐哲:“今天这钱,我也不能收你的。”
唐哲把他的手推回去,说:“他们不能卖,又不是我不能卖,你放心,我既然要收你的,肯定能卖出去。”
沈阳还是有些不放心,说:“唐哲,你可不能为了帮我们,就让自己赔钱,这样子我心里可过意不去。”
唐哲笑道:“只有傻子才会赔钱赚吆喝呢,我跟你说吧,你这些黄鳝,都已经有客户订购了,等后天一早,我和二狗给他们送去就行。”
他的话说完,唐孝贤和沈阳兄妹才反应过来,唐孝贤松了一口气,说道:“怪不得你小子不怕呢,原来是有主子要的,不过也要小心,金黄银白,有些人见了就会眼红心黑。”
唐哲应了一声,把黄鳝倒在大木盆里,把沈阳家的水桶给腾出来。
沈阳也说:“就是,唐哲,自从你弄了两头野猪之后,大家一有空就去山上找猎,你看你刚卖了一次黄鳝,申红兵他们也跟着去卖,还是小心点好。”
唐哲说了声谢谢,就在木盆里把小一些的黄鳝挑出来,沈月问道:“哲哥,这些是不是太小了?晚上我和我哥去抓的时候,尽量都抓大的。”
唐哲连忙说道:“别,大小都要,这些小的我挑出来,是留给六六做口粮的。”
沈月蹾在他身边说:“六六,好几天都没有见到它了,身上的伤好了没有。”
唐哲说:“就在柴房里的笼子里,你自己去看吧,不过千万别用手摸它哦,很凶的。”
沈月高兴地点了点头,站起来对沈阳说:“哥,我去看六六了,你先回去吧。”
唐孝贤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问唐自立:“谁是六六?最近也没有听说谁家生了女娃呀?”
八家堰还是一个很落后封闭的小山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很严重,有一些家庭本来生活就很困难,生了女娃之后,就会找个大路边扔掉,大人则是偷偷的躲在暗处,看有没有人捡回去,唐孝贤还以为唐家捡了个娃儿回来。
陈秋芸笑道:“咳,什么女娃儿呀,是阿哲在山里捡来的花猫,他养着图好玩呢。”
唐孝贤哦了一声:“你们也真是的,人都不够吃了,还养那玩意儿。”
唐自立摇头叹了口气:“娃儿要养着,就让他养着吧。”
唐孝贤虽然不赞同,但还是好奇,跟在沈月后面一起去了柴房,以前队里也有人夹到过云豹,不过肉不好吃,主要是卖皮子。
唐哲把木盆里的小黄鳝挑了出来,留了几条在小盆里,其它的都倒在了水池中。
进到柴房的时候,沈月还在逗着六六,它身上的伤口已经恢复得差不多,毕竟是个野兽,野性难驯,沈月和唐孝贤在笼子外面,它在里面不停地嗷嗷叫着。
唐孝贤笑道:“这家伙,叫起来的声音还真像猫。”
沈月说:“云豹就是猫科动物呀,你看它那四颗大獠牙,就像四把匕首一样锋利。”
唐哲刚才走到他们身边,接过话说:“要不然,怎么叫它小剑齿虎呢。”
沈月没有听过这种动物的名字,忙问:“哲哥,什么叫剑齿虎呀?”
唐哲解释道:“是一种已经灭绝的远古老虎,它的两对犬齿,就像两柄剑一样,足足有二三十公分长。”
说着,抓起一根黄鳝:“就像这条小黄鳝一样长。”
沈月惊得瞪大眼睛:“这么长的牙齿,那不是大象?”
一句话,把几个人都逗笑了。
唐哲把黄鳝送到笼子里,六六和他的关系越来越好,动物也是有灵性的,唐哲救了它的命,虽然是只野兽,也知道唐哲并没有恶意。
它伸出舌头在唐哲的手背上舔了几下,唐哲放下黄鳝,在它的头上摸了摸,轻声说道:“不知道放它出来了,会不会再回来。”
第83章 溜六六
六六好像听懂了唐哲的把,把头贴在他的手心不停地摩挲着,不时还伸出舌头舔舔他的手掌心。沈月高兴地说:“哲哥,它好像听得懂你说话呢。”
唐孝贤也说:“听老人说,猫子最通人性,看来是真的,不过始终是个畜牲,真要把它放出来,你要关好你家的那些鸡,免得被它祸害了。”
唐哲点了点头:“放心吧,孝贤叔,我会注意的。”
唐哲一直在和六六互动,沈月和唐孝贤看了一会儿就各自回家去了。直到吃饭的时候,唐婉叫他,他才回屋。
第二天一早,唐哲就找了一根棕绳,他决定今天带着六六出去溜一圈。
走到关六六笼子前,六六见他手上拿着绳子,有些不安地在笼子里转来转去,他轻轻抚摸着它柔顺的毛发,试图让它安静下来。
然而,当棕绳套上六六脖颈的瞬间,它明显感受到了那股来自外界的束缚力量,眼神中流露出惊恐之色。
六六刚从笼子里被牵到地上,便开始拼命地挣扎,不停地蹬踏着地面,一会儿向东狂奔,一会儿又向西乱窜,嘴里还不时发出呜呜的叫声,唐哲紧紧拉住手中的绳索,努力控制着局面,但六六的力量实在太大,一时间两人陷入了僵持状态。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或许是累了,也可能是意识到无法挣脱这根绳子,六六逐渐放弃了抵抗。又过了好一会儿,它终于慢慢地适应了这种被束缚的感觉,不再像刚才那样激烈反抗。
见六六安静下来,唐哲牵着它走出家门,朝着清明田的方向走去。
此时已是正月底,积雪早已消融殆尽,放眼望去,田间地头到处都是绿油油的景象。
那一望无际的绿肥宛如绿色的海洋,微风拂过时掀起层层波浪,让人不禁陶醉其中。
在这片绿色的海洋之中,还点缀着一些粉白相间的绿肥花朵,它们或娇羞地低垂着头,或大胆地迎着阳光绽放,给整个田野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
唐哲走到清明田最大的一丘田里,停下脚步,缓缓松开了拴在六六脖子上的绳索,然后,他轻轻地躺倒在绿肥之上,感受着身下柔软的触感,那混合着泥土和绿肥的芬芳气息扑鼻而来,沁人心脾,让他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氛围里。
此时此刻,唐哲仿佛穿越时光隧道,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童年时代。
那时,大人们总是在田间忙碌劳作,而他则和一群年龄相仿的小伙伴们尽情地在绿肥地里奔跑玩耍。他们相互追逐打闹,欢笑声回荡在整个田野上空。在这里,没有生活带来的沉重压力,更没有成年之后那些纷繁复杂的烦恼忧虑......
一切都是如此宁静祥和,就连脚下的泥土和身旁的绿肥似乎都有着生命般的呼吸节奏。
六六感觉到了脖子上的束缚没有之后,在田野东奔西跑,不时惊起几只大阳雀,慢慢地,它也跑得累了,趴在唐哲的身边,把头埋在他的脚上,静静地躺着。
唐哲轻轻地抬起头,看着六六和他亲近的样子,不由得露出胜利的表情,看来,真的成功了,这只叫六六的云豹,俨然接受了他,成为了它亲近的伙伴。
直到听到唐婉在远处大声喊:“哥,哥,妈喊你回家吃饭。”
唐哲才起身,招呼了一声六六:“六六,回家了。”
这一次,他连绳子也没有给它拴上,任由它在身边跑来跑去。
快到家的时候,六六一下子看到了不远处的黑子,突然停下了脚步,慢慢地爬在地上,唐哲连忙叫道:“六六,不要咬黑子。”
黑子虽然隔得远,但是狗的耳朵是很灵的,听到唐哲的声音,往这边看了一眼,发现六六正以一种攻击的形态趴在地上,惊叫了一声,头也不回地跑了回去。
唐哲轻轻地摸着它的头,轻轻地把它脖子上的圈套拉住,从腰间解下棕绳,把它拴起来,马上要进寨了,万一咬了别人家的鸡,又要闹矛盾。
自古农村有句话:“鸡无栏圈,狗无吊索。”那时的农村,鸡和狗都是散养,没有人管,但都是有主的,咬了是要赔。
唐援朝家的铁蛋和刚蛋以及唐老三家的清萍以及安安四个小孩子正在唐哲家不远的一块绿肥田里抓草垛玩,嘴上还唱着儿歌:“月亮光光,骑马烧香,烧到哪里,烧到官房,官房倒了,长官跑了,嫂嫂煮饭,打烂鼎罐,婆婆烧火,烧到屁股,公公劈柴,劈着草鞋,猴子搬干柴,半边屁股落下来,噢吼……”
这些儿歌,也是唐哲小时候妈妈教过的,两世为人,虽然经过几十年,那熟悉的弦律,朗朗上口的歌词,令人陶醉,他拉着绳子,站在那里看着几个小孩子无忧无虑地玩着。
几个孩子唱完一首,又唱起了另一首:
“大月亮、小月亮,哥哥起来学木匠,嫂嫂起来蒸糯米,娃娃听见糯米香,拿起碗碗要莽莽(米饭),莽莽还没熟,要腊肉,腊肉还没耙,要糍粑,糍粑还没打,要鸡嘎……”
唐哲不由跟着唱了起来,那几个孩子玩得正高兴,铁蛋突然抬头,看到田坎上边的路上有一只大花猫,吓得叫了起来:“快点跑,有大花猫来了。”
“大花猫要吃人啦……”清萍虽然是个女孩子,但是常听家中老人说山里的大猫要吃人,看到云豹,就这么喊了一声,几个孩子都被她的话吓得哭了起来,屁滚尿流地往回跑。
唐哲忙叫道:“慢一点跑,不要摔倒了,六六不咬人的。”
至于六六咬不咬别人,他不清楚,但是六六不会咬他,还很乖。
那几个孩子哪里会听唐哲的话,一溜烟就跑不见了踪影。
唐哲到家,把六六关回了笼子,又去水池里给它抓了几条黄鳝放在笼子里,六六跑了一上午,也是饿了,见到黄鳝,两个爪子抱着就啃,像个吃辣条的孩子一样,吃得津津有味。
第84章 把鱼都吓跑了
吃完饭没一会儿,沈月和沈阳就挑着黄鳝来了,兄妹俩抓得不多,而且今天抓的,全是半斤上以一条的,质量那是没得说。
唐哲拿来秤,秤了一下,只有七十多斤,他对沈阳说:“你们不用只抓这么大的,再稍小一点那种也可以,反正小一点的,我还可以拿来喂六六。”
沈月说:“哲哥,我们抓了十几斤小的,就放在你家院坝坎下,你拿来给六六吃吧。”说着,转身去院坝坎下提了一只水桶上来。
唐哲知道,如果秤之前他们就拿来了,肯定会一起秤掉的,现在拿来,明显就是不想把次品卖给他。沈阳也说:“这些小的,我们都挑过了,家里留了一些来吃,太多了也吃不完,就拿来给你喂那只花猫吧。”
唐哲接过来,说:“行吧,下次不用分开了,对了,你们一会儿还有事吗?”
沈月摇了摇头:“我没事做了,哲哥,是不是你有什么事情?”
沈阳也说:“我也没有事情。”
唐哲说:“那正好,一会儿我想去清水江那里,看看能不能抓一些桃花和油鱼,你们要是没事的话,就一起去吧。”
正说着,申二狗从院坝坎下露出了个头:“唐哥,是不是要去收索子?”
唐哲笑道:“真是一起你,你就出现了,昨天才放的套索,过天把再去收吧,今天准备去清水江抓鱼,你要不要去?”
申二狗说:“当然要去了。”
沈阳说:“我记得唐孝贤家有搬篼(抓鱼用的竹篓),我去借来用一下吧。”
沈月笑道:“哥,哲哥抓鱼有的是办法。”
唐哲也说:“沈阳,就不用去借了,你把家里的八磅锤带上就行。”
沈阳不明白,还是按他说的,先回家去拿大锤,唐哲也从父母房间的门后把大锤找出来,让申二狗背了背篓,沈月也在唐哲家借了个背篓背上,把水桶放在里面:“我放个桶吧。”
唐哲说:“也行。”
唐婉也想去,走出来说:“小月姐,我也和你们一起去吧。”
沈月看着唐哲没有说话,唐哲说:“你去做什么,水那么冷,清水江的路又不好走,就在家里好好看书。”
唐婉见哥哥不同意,嘟着个嘴说:“哥,你就偏心,只带小月姐去,不带我。”
唐哲说:“你在家里看看书,多陪陪欢欢和乐乐她们。”
唐欢和唐乐被唐忠打了之后,一直到现在,吴莲芯都没有过问一下,更不说唐忠了,反正家里也没有多少粮食,她们在唐哲家里,母子俩还觉得清静了许多。
唐自立和陈秋芸也不赶她们回家,姐妹俩身上的伤虽然上了一些药,但还是很痛,尤其是第二天,唐欢的头都肿了起来,唐乐虽然没有伤口,但是全身上下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痛得都下不了床。
唐婉见哥哥这样说,也只好作罢。
三个人往寨子下面走,和沈阳碰了头,一路上又碰到几个队里的人,笑着打了招呼,见他们拿着大锤,背着背篓,又都不明白他们要去做什么。
说是清水江,其实只是发源于梵净山西面的一条小溪流,和牛尾河一样,水流并不是很大,从源头流出来,到了洞德寺就汇入了长滩河,长滩河经过十几公里的流淌,汇入邛水,邛水县城因水得名。
四个人走了半个多小时 ,终于到了洞德寺,清水江上,用几根圆木做了一个简易的桥,方便行人通过,从桥的一头下去,顺着河一直趟着水走了两百多米,这里水流比较缓,唐哲拿着大锤,不停在地河里的石头上敲打着,咚咚的声音顺着山谷传去很远很远。
在石头上敲过之后,再把大锤放在一旁,用力摇了摇被敲过的石头,或是把它翻过面,被敲晕的鱼儿,一下子就从石头底下弹出来,翻着白白天的肚子漂浮在水面上。
沈阳这个时候才恍然,说道:“怪不得我妹说你办法多呢,这种抓鱼的方法,我还是第一次见,比用搬篼快多了。”
申二狗就跟在唐哲身边,等发现鱼冒起来,就冲过去把它们抓进背篓里,听到沈阳这样说,也说道:“沈阳哥,唐哥的本事可不止这些。”
唐哲刚翻开一块石头,又有一条桃花漂了起来,喊道:“二狗,快抓鱼。”
申二狗也不再说话,忙过去捡鱼。沈阳也学着唐哲的样子,在河里找了几块石头试了一下,毕竟是第一次用,而且他也很少下河抓鱼,对鱼的习性不怎么了解,总是敲上几块石头,才会碰到一条。
唐哲看到之后,对他说:“沈阳,你不要见到石头就敲呀,乱敲一通,把鱼都吓跑了,你过来看一下。”
沈阳忙走过去,唐哲指着河里的几块石头说:“你看,前面这两块石头,一块完全被细沙给包裹得严严实实,没有缝隙,这种石头鱼肯定是钻不进去的,另一块石头,它的下面全是空隙,你仔细看一下,这个方向还有一些细沙,这种是鱼把沙子衔出来的,这种石头下,几乎都会藏有鱼,你敲一下这一块试试。”
沈阳按唐哲说的,高举着大铁锤,狠狠地在那块石头上敲了一下,还没有等它把石头翻过来,在水流的作用下,一条桃花就从水下冒起来,翻着白白的肚子顺着河水漂去。
沈月高兴地叫道:“哥,真的有鱼,你看。”说着几步跑过去,也不怕河水打湿裤脚,伸手就把它抓了起来,举过头顶说:“这么大一条桃花,应该有四两多呢。”
沈阳大喜,说道:“还真是这样,唐哲,你太厉害了,懂得可真多。”说完,一手提着大锤,又找了几块石头试了一下,几乎都能暴出鱼来。
申二狗则是想起唐哲之前在河边干燥的地方翻开一些石头,下面有冬眠的石蛙,他跟在唐哲身边,顺便也翻起河边的石头,还真被他找到几只,经过一个冬天的冬眠,石蛙显得很瘦。
四个人顺着河,一边敲着石头,一边往里走,山势也越来越陡峭,沈月觉得水桶在背篓里有些沉重,便放在河边的一棵大树下。
等她抬头一看,树上一双双眼睛正紧紧盯着她。
第85章 猴群
沈月看着树那那一群毛绒绒的猴子,一个个露着个红红的屁股,吓得大叫起来。
她这一叫不要紧,树上的那些猴子也吓了一跳,噢噢噢地发着怪叫声,在树枝间来回跳跃,唐哲他们听到沈月的叫声,以为出了什么事,连忙跑过来。
沈阳担心地问:“小月,怎么了?”
沈月指着头顶上说:“猴、猴子,好多猴子。”
几个人抬头看去,那一群猴子在树枝间不停地对着他们吼着,手上还做出一些奇怪的动作,有的不停地敲打自己的胸,有的在树枝间跳来跳去,还有一只,竟然摸着它的老二,做出非常不雅的动作。
申二狗低头在河滩上捡 了一块石头,往树上的猴群扔去,唐哲见到,连忙阻止:“二狗,不要……”
话还没有说完,申二狗的石头已经飞了出去,砸在那只做着不雅动作的猴子身边的树干上。那猴子吓了一跳,反应过来,从树上折下一根枯树枝,就朝申二狗扔了过来。
其它猴子见了,也学着它的样子,在树上折下树枝,不停地往地上扔,一时间,整棵大树就像是被狂风暴雨吹打过一样,树枝像雨点一样落下来。
四个人吓了一跳,唐哲拉起沈月的手就往河对面跑去,沈阳和申二狗也反应过来,跟着跑到河对面,那些猴子还拿着树枝,站在高高的枝头,不停地发出噢噢声,像是在对他们几个人示威一样。
站稳之后,申二狗才说:“吓死我了,这些猴子还会打人。”
唐哲对他说:“二狗,下次在山里见到动物,不要乱动,就像这群猴子,它们最爱学人的动作,哪怕你是用红苕扔给它吃,它也会找一些石头树枝扔回来,万一被你打到,惹怒了它们,就凭我们几个人,今天非得被它们揍个鼻青脸肿不可。”
申二狗说:“知道了,唐哥,那只猴子太恶心了,我本来想教训一下它。”
唐哲说:“只是动物的本能罢了,这里是不能再呆了,我们往里走一下看看。”说完,也不再管树下的水桶,反正一会儿还要跟着河流回来,等一下那些猴子安静了,再来取也不迟。
四个人沿着清水江继续往里走,但树上那群猴子似乎不想就这样放过他们,也沿着河边的树枝一路跟在他们身边,不时还扔下一些树枝。
沈月一直紧紧地拉着唐哲的手,她也看见了那些猴子的行为,心里是又羞又怕,被唐哲拉住的手,手心也被汗水浸湿 。
又走了一段路,那些猴子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和他们耗上了,一直跟在他们身边的树上,遇到河窄的地方,有几只胆大的猴子还从树枝上跳了过来。
沈阳喘着气,对唐哲说道:“怎么办,两边都有猴子了。”
唐哲抬头看了看,对他们说:“再继续往里走一下,前面河面好像宽一些,到那里之后,我们先休息一下,等它们安静了,我们再返回去。”
沈月有些担心地说:“哥,我们的水桶还在那里,会不会被它们弄坏了。”
唐哲说:“你水桶里有装得有东西吗?”
沈月摇了摇头:“没有,本来想把鱼装里面的,还没有装,就看到那些猴子了。”
唐哲说:“还好你没有把鱼装里面,要不然真被它们拿走了,是空桶就没关系,它们看里面没有东西,最多是打翻。”
沈阳对她说:“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那水桶,这些猴子越来越多,我估计得有四五十只,万一真要是打人,我们怎么办?”
申二狗红着脸,低着头说:“唐哥,沈阳哥,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沈阳忙说:“二狗,我没有怪你的意思,你不要想多了。”
申二狗自打生下来,就被钉上了坏分子的标签,从来没有人把他们一家当人对待过,直到唐哲的出现,才让他感觉到,除了自己的公和大姐外,其他人与人之间,也能够这样平等和谐的相处。
自从跟了唐哲,他公也好,还是他姐也好,经常给他灌输的,就是一定要听话,夹起尾巴做人,遇到事情,要能够有担当,替主人家分忧,才能保住这来之不易的吃饱饭的机会。
申二狗是这样听的,也是这样做的。
他的本能是想赶跑这群猴子,不想反而惹怒了它们,搞得四个人都很狼狈,听到沈阳的话里好像有些抱怨,他忙把责任给揽了过来。
唐哲也说:“二狗,这事情不怪你,猴群本来就喜欢学人,哪怕不是你丢的石头,我们在河里砸鱼,它们看久了,也会学着我们的样子,拿着树枝往河里扔。”
沈月也说道:“二狗,这事不怪你,你也是为了保护我才赶它们的,我还要谢谢你呢。”
申二狗听到他们这样说,心里才好受了一些,还是说道:“我也懂,要是知道它们会学着我们的样子丢东西,打死我也不会朝他们扔石头的。”
唐哲说道:“先不说这些了,前面那地方看上去比较宽,我们在那里先等一下。”
几个人加快脚步,很快就到了比较宽的河滩,这里离河面最近的树都有四五十米,唐哲一直观察,发现这些猴子一直都只是在树上跳来跳去的吼着,一直不敢下到地上来,这让他稍放心了一些。
他拿出火柴来,捡了些干树枝,把它点燃,虽然已经开春,但是河水还是很冻人,刚才抓鱼和跑路,还不觉得,现在停下来,感觉脚上冻得生疼。
申二狗和沈阳见唐哲点起了火,也去四周捡了些干柴,四个人就这样围着火堆烤着,等着那些猴子慢慢散去。
唐哲观察着那些猴子,在树上跳了一段时间,不多时,就往河边的悬崖跑去,转眼间,那崖壁上东一只西一只的猴子,像是在平地一样嬉闹着。
沈阳看着远处崖壁上的猴子,叹了口气:“好险,要是这么多的猴子真的来打我们,估计今天跑都跑不脱。”
唐哲则是看着远处崖壁上那东一团西一团的黑乎乎的东西发着呆,沈阳的话,他是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
第86章 猴结
远处猴群所处的山崖,离唐哲年处的河滩,也不过一百来米,猴群在山崖间跳来跳去,不时惊起几只桶水猫(红白鼯鼠)。
山崖近两百来米高,从上到下,有几十处都是一片黑漆漆的东西,在黄色的山崖上,通过阳光的照射,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唐哲不由看得出了神,连沈阳说什么,他都没有听到。
山崖上的猴子显然比树林里还要多,约有一百来只,沈阳见他一直盯着那些猴子,还以为他想到了办法,用指头捅了捅他的手臂:“唐哲,你是不是想到办法了?”
唐哲回过神来,看到三个人都看着他,笑道:“怎么样解决猴子的办法我还没有,不过有一条发财的路子就摆在我们面前。”
沈阳疑惑地问道:“发财的路子?不会是又要搞别的投机倒把的事情吧?”
唐哲说道:“你看你那点胆子,不要把任何搞钱的事情都说成是投机倒把行为,也是我们这个地方天高皇帝远,领导些就弄了个一刀切,才把一切交易,都说成是投机倒把,这样其实是不对的,还有,我也可以告诉你们,这种计划经济只不过是形势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需要,国家必然将会开放市场经济。”
申二狗根本就听不明白,沈阳盯着唐哲,似乎是在看一个陌生人,沈月点头说:“我在我爹的报纸上看到,国家设立了经济特区,已经允许私人做生意了,这样的好事情,会轮到我们这个地方吗?”
唐哲轻轻地点头说道:“市场开放是必然的趋势,不过离我们还有点遥远,我和你们说的发财机会,就在对面的山上。”
唐哲指着山上那些黑漆漆的东西,问道:“你们知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三个人同时摇了摇头,唐哲笑道:“我猜得不错的话,那里是猴群居住的地方,而且山上还有桶水鸟出现,那些黑漆漆的东西,一定就是猴结。”
“猴结?”沈月和申二狗都没有听说过。
沈阳盯着那些黑漆漆的东西,说道:“我听我爹说过,猴结的形成,便与它们息息相关,每当母猴经期来临,流出的经血在特定环境下,沾染了周边的树枝、草叶,尤其是桶水鸟的粪便,又经日晒雨淋、微生物作用,逐渐凝结,最终形成了奇特的猴结。
猴结形状各异,有的如小块的岩石,有的似凝结的块状物,颜色也不尽相同,从深褐色到暗红色都有,在漫长岁月里,猴群不断繁衍,新的猴结在旧的基础上持续累积,而且猴结有着独特用途,我爹说可以治疗一些妇科方面的病症,以及缓解特定的疼痛症状。”
申二狗和沈月听完他的话,才知道原来猴结还有大用处,沈月说道:“哲哥,那些东西都在悬崖上,也不好弄呀。”
唐哲看着远处,说道:“那些猴子上山崖去了,我们慢慢走到崖脚,看看最低的离地面有多高,然后再想办法。”
沈阳说:“那里的猴子不下一百只,还有桶水鸟,万一被那些猴子发现,来打我们,树林里到处都是荆棘,连条路都没有,到时候跑也跑不掉。”
唐哲知道沈阳向来谨慎,便说道:“这样吧,你们先留在这里,我一个人去看看情况,如果好弄,我们就弄一些回去,要是不好搞那就算了。”
申二狗站起来说:“唐哥,我和你去吧,月月姐和沈阳哥在这里等我们。”
沈月却说道:“哲哥,我们和你一起去,万一真有猴子要打人,多一个人多一把力量。”说完看着沈阳。
沈阳见自己的妹妹都这样说了,只好说:“行吧,那就大家一起去。”
唐哲现在出门已经养成了习惯,只要上山,就会在腰门绑着刀别子,带着一把沙刀,不管是去打猎,还是下河抓鱼,这样遇到没有路的地方或是被树枝挡住的地方,都可以用刀砍开。
申二狗也在他的感染下,也已经养成这种好习惯,随时出门都是刀不离身。
两个人走在前面,拿着沙刀开路,遇到合适的小树,砍了两根,做成一丈来长的木棍,拿给沈阳和沈月用一防身。
沈阳一直把沈月护在身后,不时抬头四处观看,生怕突然头上的树枝上就出现一只猴子,就算一只鸟从头上飞过,也会让他紧张万分。
在梵净山这种原始森林中,随时可能有猛兽的出现,唐哲知道,九十年代初期,还有华南虎的出没,至于山狗、豺狗、熊和野猪这种猛兽,一直都有。
从小就在山里长大的人,没少听过这一类的事情,某年某月某日,某个大队的某某被熊咬伤了,某某又被野猪咬伤了。
更可恶的是豺狗,它们经常会把刚埋好的坟给扒开,然后吃掉里面的尸体。
这些沈阳虽然没有亲眼见到过,但是大队里那些老人一到夏天,坐在大柏树下乘凉的时候,就会摆这些龙门阵。
听得多了,导致他感觉自己胆子都变小了不少,也正因为如此,开始听说唐哲打到了野猪,他也想去打,结果不敢进山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山上有大猫,还有伴随着他一起长大的这些龙门阵的后遗症。
唐哲前一世在南方边境轮战的时候,没少钻过深山老林,枪林弹雨地走过,对这种地方,根本不会害怕,拿着沙刀挥舞着,几十米的距离,不一会儿就砍出了一条路来。
到了山崖下,才发现比想象中要陡许多,基本上是呈九十度,有些地方甚至是负角度,站在脚下,完全望不到头。
沈月他们随后也跟了上来,看着这么陡的山崖,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妈呀,这么高,这么陡,就算是有金子也没办法搞到。”
唐哲退了几步,让自己的视线变得宽阔一些,左右看了看,在左边不远处,离地面只有六七米的地方,正好有一团黑漆漆的猴结。
他指了指那个地方:“去那里看看。”
三个人都紧跟着他,申二狗拿着刀,走在了最后,时不时地转头看看身后。
第87章 有核桃还怕没有棒棒敲
四个人走得近了,才看得更清楚,这一块猴结是从一块离地面六七米高有些突起的岩石上面流下来的,在阳光的照射下,整体呈褐红色,无处看来,就像是一块漆黑的东西。
猴群数量虽然多,但是并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唐哲他们来到岩石下面,那些猴子一路跟来,好像已经习惯了一样,知道这群人对它们并不会伤害,除了几只放哨的外,其它猴子各玩各的。
沈阳抬头仔细看了看:“这就是猴结呀,这么大一块,真是发财了呢。”
唐哲拉着申二狗,俩人去树林里砍了几根比较直的树,拿到山崖下面,用藤把两根拼接起来,再横着绑上一些小木棍,这样一个简单的梯子就做好了,三个男人合力把它竖起,靠在崖壁上,不高不矮,正好靠在那一块猴结边上。
唐哲对申二狗和沈阳说:“你们扶好梯子,我去搞下来。”
沈月忙问道:“哲哥,那我做什么呢?”
唐哲笑道:“你负责放哨,有猴子跑过来或是扔石头,就叫我们。”
山崖上到处都是猴子,他给沈月交待的也没有错,谁也不知道那些猴子会不会突然之间扔块石头下来。
沈月应了一声,紧紧握着手里的木棍,往后退了几步,希望自己的视野更加开阔。
唐哲把沙刀别在刀别子上,顺着刚做的梯子慢慢往上爬去,不多时就到了那个空出的石台,石台不宽,只有三十多公分,这些猴结经过长年累月的堆积,让原本平坦的石台,变得光滑陡峻,人是完全没办法站立在上面。而且这些猴结的边沿,也是紧紧地贴在崖壁上,和岩石完全融为了一体。
他取出腰间的沙刀,在上面敲了几下,当当地只出现几个印痕。
好在他并不放弃,敲了不知道多少下,猴结的表面出现了裂痕,顺着裂痕再敲几下,便敲下来一大块,他转头看了一下地上,全是碎石,对申二狗喊道:“二狗,你让沈阳一个人扶着梯子就行了,你去割一些草来垫在下面。”
申二狗应了一声:“好的,我马上去,沈阳哥,你扶好了。”
说完转身就在旁边的树丛里割一些野草和树藤之类的,刚才初春,草并不多,找来的都是些干草,他也知道,唐哲是怕那些猴结掉在石头上再摔碎,这玩意越大越值钱。
唐哲拿着那块被他敲下来的猴结,对着阳光看了看,褐色中,还秀着暗红,就像是血块干涸之后的样子,和血不同的是,被敲开的边沿,就像是一块玻璃一样光滑,结晶度非常好。
他拿着沙刀继续敲着,一块整体的猴结,有了一开始那块的裂缝,第二块之后便好搞很多,不多时,他就顺着那个缺口敲出好几条裂缝出来。
申二狗这个时候也找了些干草树藤和常绿的树枝来垫在了下在,唐哲对准垫子把手中的那块猴结丢了下去。
经过一个多小的,才把这一大块猴结给敲完,唐哲从梯子上下来,此时那些猴子根本就没有正眼再看他们,有一些从悬崖上溜下来,跑到树林里,在树冠之间采食着新鲜的树叶。
申二狗早就把两个背篓背到了梯子边,今天的鱼获并不多,只有二十来斤,沈月看着这些鱼说:“唉,早知道我就不把水桶放在那棵树下了。”
唐哲说道:“这就叫塞翁失马,要不是碰到那群猴子,今天还不知道这崖上有这么多的猴结呢。”说着,就从地上垫着的那堆树藤里找了几根出来,三个男人把这些鱼串成三大串,腾出背篓,再把猴结都捡到背篓里面。
足足捡了两个大半背,唐哲试了一下,一背篓至少装了五六十斤,看来数量也不少。沈阳也试了一下:“真重,这得卖多少钱?”
唐哲摇了摇头:“还不知道呢,不过城里的收购站肯定给不了好价钱,这些先放这里,我们再往前面走走,看看还能不能再弄一些。”
四个人顺着悬崖脚走了一段路,抬着头一路看着,在县崖上还看到好几处,不过都在七八十米上百米的高度,对他们来说,只能望猴兴叹。
眼看就要走到悬崖的尽头,在前面十几米高的地方,有一根碗口粗的崖柏从悬崖上像一条手臂一样伸出来,树根处,一条宽约半米,长约两米的猴结,像一块黑布一样挂在那里。
唐哲说道:“那柏树根那里有一块,估计敲下来也有一百来斤。”
沈阳他们顺着唐哲指的方向看去,不由都摇了摇头:“唐哲,离地那么高,差不多有十五六米了,怎么弄得到。”
申二狗也说:“就是,太高了,又没有绳子。”
沈月指着不远处树丛里的几棵棕树说:“那里有几根棕树,要不去割点棕丝来,我们现搓一条棕索。”
唐哲抬腕看了看表,快下午三点钟了,对他们说:“行,我们加快速度还来得及,有核桃还怕没有棒棒敲?我们几个人搓一条二十来米的绳子也要不了多少时间。”
几个人到了棕树那里,唐哲和申二狗先砍倒两棵棕,然后再一片一片的取下棕片,沈月兄妹俩则坐在石头上,拿起棕片来,放在膝盖上,再把棕丝抽取出来。
等把棕皮割得差不多,顶上的还是新长出来的嫩皮,唐哲肚子也有些饿了,咕咕叫了几声,便用刀把下半截老的树杆砍丢,再一层一层地剥去泛绿的棕皮,到最后,一根洁白的棕芯就露了出来。
申二狗那边也一样,他们一人拿了一根棕芯,分成了四截。
忙活了大半天,不光是唐哲,四个人肚子都饿了,各自拿着棕芯就吃了起来。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棕芯是梵净山地区小孩子特别喜欢的零食之一,虽然农村棕树很多,哪怕再饿,也不会轻易去砍。
一根棕树提供的棕芯还不够一个人吃饱,而它每年都可以给山里人提供许多棕片。
山里人的农具上,基本都离不开它,大到床垫、簔衣、斗篷,小到箩筐绳、拴牛索、草鞋耳、牛马笼头等等。
所以只要有一根棕被风吹倒了,那里便是孩子们的天堂,一大群人围着一棵棕,等大人把外面老的棕皮割了,剩下的棕心,会被切成指头大一块一块的,每人一块,吃在嘴里,脆脆甜甜的,味道好极了。
第88章 成龙成蛇是他的命
四个人分了两根棕芯吃了之后,饿感减轻了不少,然后开始分工做,沈月负责把棕丝抽出来,唐哲他们三个人各搓了截,用了不过半个多小时,三条六七米长的棕绳就搓好了。
回到去的路上,唐哲又用沙刀砍了两截树枝,到了崖柏下面,把三根绳子打死结结好,一头绑上两根树枝,做成一个十字形状,找准了角度用力一抛,绑着树枝的那头,对着崖柏飞去,在上面绕了一圈,唐哲用力一拉,就固定住了。
上一世本就是侦查兵出身的他,对这些操作简直了如指掌,等绳子固定住了,他拉着绳子像一只飞猿一样,几下就上到了崖柏处,伸手抓住崖柏的树干,翻身坐在上面。
对唐哲来说,这只是最基本的操作,但是崖下沈月他们三个人却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直到唐哲安全坐到了树干上,心里的石头才落地。
这里的地上不像之前的地方,全是碎石,而是一些泥土,常年在悬崖下面,淋不着雨,地上还有许多地牯牛做的小漩窝。
唐哲抽出沙刀,用轻敲了一块下来,这里的品质,比之前那一处的更好,透过光,能看到内部不是褐红色,而是有些深红色。
又忙了大半个小时,才把这一片的猴结全部敲到地上,唐哲顺着棕绳回到地面,申二狗和沈阳已经把背篓背回过来了,四个人又把满地的猴结捡到背篓里。
两个背篓,根本装不下这么多,唐哲和沈阳又把外套脱下来,各包了一大包,才终于把这些猴结装下。
初春的时候,太阳下山得早,六点左右,天就完全黑了。此时已经五点,天暗了下来,两边的高山挡住最后一线阳光,让整个清水江峡谷变得更加阴暗。
唐哲和沈阳一个背了一背猴结走在最前面,沈月走在中间,申二狗手里提着三串鱼走在最后面,河两边的树稍上,不时有猴子跳来跳去,发出噢噢的声音。
到了那棵大树下,水桶果然已经被弄倒,沈月快跑几步,提起来看了看,说道:“还好没有弄坏,要不然我爹要收拾我。”
沈阳背着一大背东西,足足有一百来斤,喘着粗气说:“不怕,真坏了,爹要骂,就说是我弄坏的。”
到了洞德寺,从河里爬上木桥,在桥头休息了一下,申二狗把沈哲换了,看看天越来越暗,四个人忙往回赶。
走了没有多久,沈阳又把唐哲肩上的背篓换过来背,就这样替换着,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赶到家,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山路几乎看不清楚。
进了堂屋,唐自立忙过来搭一把力,帮着他们把东西放下来,陈秋芸和唐婉则忙着把菜端上桌,沈阳兄妹俩要回去,陈秋芸说道:“就多两双筷子的事情,小婉说了,你们一起的,我就连你们兄妹俩的饭一起煮着,快吃吧。”
唐婉也说:“就是呀,大阳哥,小月姐,你们快坐着吃饭,我先给欢欢姐和乐乐姐送饭去。”
沈阳和沈月见他们盛情,只好坐在桌子边,端起碗吃了起来,申二狗早已经是老熟人了,他是帮工,主家自然要管饭的。
唐哲问道:“欢欢和乐乐还不能下床吗?”
陈秋芸叹了一口气,说:“真是造孽哦,自己的亲妹妹,被打成这样子,大忠怎么下得去手。”
唐自立也说:“大忠越来越不像话了,现在没有了他老子管着,将来成龙成蛇都是他个人的命。”说罢,恨铁不成钢地重重叹了口气。
唐哲说:“反正多两个人,就只是多两个碗而已,现在家里又不缺吃的,让她们姐妹俩住这里吧。”
陈秋芸无奈地说:“还能怎么办呢,你伯母到现在连问都没有问一声,也不管她们的死活。”
唐哲坐在板凳上,端起碗说:“先不管她,只要欢欢和乐乐没事就好,伯母那种人,我们也只能乞求欢欢和乐乐快点好起来,要真是出了什么事,她不来把我们家闹个天翻地覆才怪。”
唐自立说:“毕竟是你妹妹,总不能赶她们出去吧?”
陈秋芸也说:“等她们伤好了再说,阿哲,你也少说几句,万一被她们听见,多心了怎么办?”
唐哲说:“我说的是事实,伯母就是这样的为人,全大队的人都知道。”
唐自立说:“我和她打了几十年交道,难道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吗?你伯爹现在不在,大忠和你伯母又是这个样子,难道要眼睁睁看着她们去死?”
唐哲看唐自立脸色不好看,说道:“爹,我又不是要赶她们走的意思,家里现在不缺吃的,她们要住在这里多久都可以,不过你最好是找孝贤叔说一下这件事情,万一真有什么事情,也让队里提前知道,我知道您顾及兄弟亲情,但是你也要想一下她会不会和你一样想。”
唐自立不再说话,自顾自的扒着碗里的饭。
陈秋芸对唐哲使了一个眼色,说道:“快吃饭,累了一天了。”
又给沈月挑了一大块野猪肉:“月月,你多吃点肉,看你瘦得,风都要把你吹倒了。”
等吃完了饭,唐哲说道:“这些猴结就先放在我家,这些鱼我们三家,一家一串,还有二狗你抓的石蛙给沈阳,拿去给他老婆吃。”
申二狗当然没有意见,他自认为只是来帮唐哲干活的,东西是唐哲的,沈阳也没有意见,他拿去,无非是沈醉亭留下一些好治病救人外,这么多放在家里还占地方,自己又找不到收购的,拿去县城,又怕像姚勇军一样被抓,乐得放在唐哲家里,自己还不用操心。
二狗说道:“好勒,沈阳哥,这一串和这几只石蛙你拿着。”说着把鱼和石蛙递给他。沈阳接过去后,申二狗又把两串鱼递给唐婉:“小婉,你把这鱼拿去厨房。”
唐哲忙说:“说好了一家一串,你把你那串带回去。”
申二狗笑道:“唐哥,我家现在也不缺吃的,这些鱼刺太多,我公不喜欢吃。”
唐哲当然知道他说的是假话,申厚植喜欢吃鱼是出了名的,传言他吃鱼还不吐刺,唐哲一直想见他是怎么样吃的。
“二狗,和我一起做事情,就要按我说的做,你把鱼带回去,下次我才带你一起,要不以后我就不带你了。”
第89章 抢劫
唐哲说这话倒不是武断,他知道,申二狗才十六岁,很多事情如果他不教他怎么做,到头来,肯定会吃亏。
而且要想作为一个团队长期做事,总得有一个话事人,就像一群羊,没有领头羊来带着,就会四散乱跑。
申二狗见唐哲说得坚决,只好把鱼拿上,唐哲又说:“你明天早点来,和我把黄鳝送到城里去。”又对沈阳说:“沈阳,暂时这两天就不抓黄鳝了,我把这些卖了,去一趟林城把猴结先卖掉。”然后从背篓里取了一块两斤多重的递给他:“这块给你爹带去,他留着肯定以后有用。”
沈阳本来一开始就想取一块回去,他也听父亲说了好几次,说这个东西难弄,不好找,而且今天这些东西说是四个人一起弄的,不如说是唐哲一个人弄的,他们只是打了一下下手,最危险的地方都是唐哲一马当先。
他本来就有些内向,就算自己想留一块下来,也不好意思开口,现在唐哲说了,便接了过来:“好的,我爹肯定高兴。”
唐哲说道:“沈叔把它留在身边,才能发挥到它的作用,是我们大家的福气。”
几个人分开之后,唐哲把唐婉叫过来,兄妹俩把两大背猴结分成四个麻袋装了起来,放到唐哲的房间里,唐婉问:“哥,这些黑乎乎的东西是什么呢?”
唐哲说:“猴结,是一味中药,对了,你有没有喂六六?”
唐婉点了点头:“喂了,除了黄鳝,还给它喂了一块羊肝。”
唐哲嗯了声:“还是你想得周到,现在天越来越暖和了,那几块羊肝羊肺和熊肺不能放太久,天天喂它单一的东西对它也不好。”
说完又跑去柴房里,和六六互动了一下才回房睡觉。
还是半夜出门,和申二狗去城里把黄鳝卖了就往家走,到巴溪的时候,唐哲看到前面有三四个青年人分成两组,隔了二十来米,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不时朝唐哲和申二狗这边看来。
申二狗紧走两步,跟上唐哲的脚步,小声说:“唐哥,前面那两个人一直看着我们。”
唐哲嗯了一声,巴溪是八家堰走县城的必经之路,两边都是悬崖绝壁,五十年代,在悬崖的半腰处,修了一条四米来宽的挂壁公路。
这条路上,在市场经济开始后,这条路上,经常出现抢劫的事情,后来从思王公社到三合公社另外修了一条路之后,商贩都去了另外一条路,那样的事情才很少发生。
虽然现在离市场经济开放还很早,但唐哲还是紧了紧自己手中的扁担,同时提醒申二狗:“二狗,把扁担拿紧。”
二狗是个聪明人,听唐哲一说,就明白了。
他们走过两人的身边,唐哲斜眼看了一下,都是二十多岁的人,一个还留着光头,这个时代的光头,有着特殊的意义,这个时代的光头,有着特殊的意义。
唐哲和申二狗没有说话,像没事人一样走过他们身边,走了十来米远,就看到前面一直坐着的那两个人站了起来,手中拿着木棍走到路中间,慢慢朝他们走来。
申二狗转头看了一下,原本坐在路边的光头两个人,也在朝他们走来,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根木棍,申二狗小声提醒道:“唐哥,他们走过来了。”
唐哲低声说:“没事,我们走我们的。”
十来米的距离,很快就相遇了,那两个年轻人站在路中间,挡住了唐哲他们的去路,唐哲挑着水桶,往边上让了让,一个年轻人跟着往他这边站过来。
后面的光头两个人也分开来站在路中间,光头说:“兄弟,借点钱来花花。”
唐哲转头看了他一眼:“是在和我说话吗?”
光头歪着脑袋说:“小子,你就别给老子装憨啦,我盯你不是一天两天,你们经常往城里,做那些投机倒把的事情,想来赚了不少钱,我们几个人也要得不多,把你们身上的钱拿出来,然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以后井水不犯河水。”
唐哲看着光头旁边的那矮个子,似乎有些印象,想了一会儿,终于想了起来,之前在纸厂门口碰到过两次,不过他当只认为是一个路人,并没有多想,也没有留下什么印象,现在看到,才恍然。
“我要是不借呢?”唐哲紧了紧手中的扁担,淡淡地说。
光头笑了起来:“哥儿几个,他说不借,你们说怎么办?”
面对着申二狗的那个瘦高个说:“不借,那就去牛心子里喂鱼。”
牛心子是巴溪路边的一个山洞,因洞口倒挂着一个大钟乳石长得像心脏而得名,那个洞口阴森,据说附近几个寨子里那些长不大而夭折的娃娃,都是丢在里面,涨水的时候,还有鱼从里面游出来,但是没有人敢吃。
唐哲也不再和他们废话,说了一声:“二狗,干。”
申二狗肩一耸,水桶就掉在地上,手中拿着扁担横扫过去,那瘦高个和光头本来仗着人数的优势,以为唐哲他们会乖乖就犯,哪里想到他们还敢先动手,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申二狗一扁担重重地扫在大腿上。
申二狗本来就人高马大,一直以来就是因为吃不饱饭看上去比较瘦一些,但是唐哲清楚,要是从小就能让他吃饱饭,就不是现在的一米七几的个头,长到一米九都不成问题。
而且每次来城里,他一个十五六岁的人,挑着一百四五十斤的东西完全不觉得累,这也是农村娃从小干重活锻炼的结果。
唐哲话说完,几乎是同时和申二狗一起动手,那个矮个子根本就不够他瞧的,首先把对手选中了光头,一扁担下去,光头头一偏,扁担砸在他的肩膀上,手中拿着的木棍因为疼痛也掉在了地上。
“妈的,你下死手。”光头叫了一声,骂道。
矮个子举起木棍想要冲过来,被唐哲用扁担顶在他的胸口,那边另外一个人也被申二狗打倒在地上,抱着手痛苦地叫唤着。
唐哲问:“刚才谁说要想要去喂鱼的?”
瘦高个子痛得眦牙裂嘴,根本就没办法回答,矮个子丢了手中的木棍,转身就跑了。
第90章 吃醋
光头看着矮个子跑掉,也顾不得肩膀上的疼痛,拔腿就跑,唐哲也懒得去追,留下瘦高个和另外一个小个子连连求饶。
申二狗对唐哲说:“这两个人怎么办?要不我们把他们扭送到思王公社去。”
瘦高个子求道:“大哥,我们错了,都是那矮子说你们有钱,我们几个赌干子堡输了不少,才来打你的主意,下次再也不敢了。”
唐哲对申二狗说:“算了,放他们去吧。”
这几个人对他并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要是再把他们扭送去思王公社,免不了耽搁一天的时间,他还有事,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人身上。
申二狗吼了一声:“滚!”
两个人连滚带爬地跑了!
唐哲和申二狗捡回水桶,二狗说:“唐哥,你真不应该放他们走,这样的坏人,就应该让他们去万山挖几年朱砂。”
“我并不是不想把他们送去思王公社,他们四个人,我们只有两个人,那矮个子跑回去,不知道是不是去搬救兵,现在认清了他们的相貌,以后多注意一点,等下次再落到我们手里,再一起收拾他们。”
如果只是这四个人,他根本没有放在眼里,巴溪峡长,很少有人来往,对唐哲来说,在不完全了解对方之前,一定要行保证自己这边人的安全。
申二狗见唐哲这样说,也不再说什么。
快到家的时候,唐哲又对申二狗说:“今天在巴溪发生的事情,不要告诉我爹他们,免得老人家担心。”
申二狗点了点头:“好的,唐哥,我知道了。”
到了家里,唐哲饭都没有吃,就去找唐孝贤,在门外喊了几声,从屋旁边他家的自留地里传来周淑芬的声音:“谁呀,他不在家。”
唐哲忙走到屋边,喊了一声:“孝贤婶,是我,孝贤叔不在家么?”
周淑芬正挑着大粪浇地,看到是唐哲,笑道:“是呀,他吃了饭就去大队部了,你去大队里找他吧。”
唐哲也不作停留,到了指挥部喊了几声:“孝贤叔……”
申腾飞从二楼的走廊上探出头来,见是唐哲,打了声招呼:“唐哲,你来找队长吗?”
唐哲回道:“腾飞,唐队长在吗?”
申腾飞回道:“他去公社开会去了,你找他什么事?”
唐哲说道:“也没什么事,找你也一样,我要去一趟林城,麻烦给我开一张介绍信。”
申腾飞说道:“行,你等一下,我这就给你开。”
唐哲忙说:“帮我开两张,二狗也要和我去。”
“好吧。”申腾飞应着:“你先坐一下。”
一会儿开好之后,他才回到家里,一家人都已经吃好饭了,给他留了一碗在锅里,吃了之后,对申二狗说:“你今天回家安排一下吧,明天一早过来,我们去林城。”
申二狗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也去吗?”
唐哲点了点头:“嗯,你和我都要去,那么多猴结,我一个人也没办法 。”
申二狗站起来,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斗篷山上还安得有套索,要不要今天晚上先去取回来。”
唐哲看了看手表,说道:“算了,时间来不及,去省城也就耽搁两天时间,这个天气还很冷,晚一两天也没事的。”
把事情安排好之后,他又拿着介绍信,去了公社粮站,兑换了一些粮票,粮站的同志问:“你是要地方粮票还是全国通用粮票?”
唐哲说:“就是去林城,都是在省里面,就换地方粮票吧,都换成半市斤的。”
在公社粮站换完了粮票,回去的时候,先去了一趟沈月家,沈阳今天没有抓黄鳝,地里的洋芋拱出了土,他们一家都在自留地里忙着烧粪,只有沈月和沈国章在家里。
唐哲对沈月说:“小月,和你哥说一下,我明天去林城,把猴结卖了,回来再分钱给他。”
沈月说:“哲哥,你去卖就是了,还特意来说一下,我们一家人对你都放心得很。”
唐哲笑道:“亲兄弟都要明算账嘛,我们一起去弄的,肯定要和你们通个气才行。”
沈月也笑着说:“我看你就是想去林城找胡知青才对。”
唐哲说道:“你可别乱说,什么胡知青焦知青的,和我没关系。”
沈月说:“才怪呢,我可是听苏知青说了,胡知青回到省城,除了给张知青来过信外,只给你写了一封信,我看胡知青长得那么漂亮,又是省城人,你又长得俊,还有本事,真是郎才女貌,般配得很呢。”
说到最后,是越来越小声,小得连她自己都听不见。
虽然一个队,两家住得并不远,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以前从来不觉得唐哲这样的是她的菜,一直只是把他当成哥哥一样,这段时间相处下来,她觉得唐哲是真的好,不光有本事,点子多,还很有责任。
吴良还没有被打倒的时候,申二狗一家在整个大队属于猪嫌狗弃那种,没有任何一家人愿意和他们有来往,哪怕就是申腾飞这种还没有出五服的族亲,都只想和他们一家离得越远越好,谁也不想被拉到讲台上被全大队的人批斗。
但是唐哲不光和他走得特别近,还经常接济,沈月也是这段时间和申二狗聊得多了,才知道这些事情,要是没有遇到唐哲,申二狗一家是挨不过这个冬天的。
这样的男人,谁不爱呢?
她嘴上说着胡静的事情,心里却是酸极了。
唐哲没有注意到沈月表情的变化,说道:“小月,你就别听人家胡说,我和胡知青,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朋友之间有书信往来,正常得很。”
沈月没有再说什么,她现在又不是唐哲的什么人,岔开话题说道:“哲哥,那你去省城一路顺风。”
唐哲点了点头,说:“那你记得和你哥说一声。”
然后转身回到了家里。
申二狗早已经回去,唐哲见天色还早,母亲才开始做饭,便牵着六六去清明田那边转转。
六六很享受这种被“放风”的感觉,在田间跑来跑去,唐哲也不管它,反正它的伤已经好了,如果能驯养家,便养着,如果一直养不着家,那就放归自然。
看看天已经黑了,唐哲招呼了一声,六六乖巧地跑回他的身边,用头在他的裤腿上蹭来蹭去,他拴好了绳子,牵着往家里赶来。
刚到院坝坎下,就听到家里闹哄哄的。
第91章 逼亲
唐哲听到家闹哄哄的,忙加快了脚步,几步走到院坝里,堂屋里已经挤满了人,他忙把六六关回笼子,回来一看,都是姚家湾来的,除了堂屋正中坐着姚三外,剩下的全是姚勇军他们房下的族亲。
姚三坐在堂屋正中的板凳上,指着唐自立的鼻子说:“唐自立,今天你最好把我儿媳妇交出来,要不然我跟你没完。”
姚刚也在一旁跳着脚说:“就是,你唐自立算个什么东西,凭什么把我们姚家的婆娘藏起来。”
唐自立坐在另一根凳子上,他对姚三说:“姚三,唐欢从来没有答应过你们家勇军,你这样带着一帮人来,是想做什么。”
姚三哼了一声:“做什么,告诉你,唐老二,今天要是不把人交出来,老子把你房子都给拆了。”
唐自立还没有说话,门口的唐哲大喝一声:“有种你拆一个试试。”
屋里的一帮人转头看去,正是唐哲满脸怒气地站在门口,这时姚法军刚从他们家锅里舀了一碗饭端着出来,唐哲指着他吼道:“姚法军,你把碗给老子放下,谁允许你吃的。”
姚法军是姚瑶的弟弟,被唐哲这一吼,吓了一跳,碗都差点掉在地上,尴尬地看着唐哲。
姚三见是唐哲,说道:“他吃你家一碗饭怎么了?再怎么说,你和姚瑶也谈过亲事,就算没有成,他也是你弟弟。”
唐哲呸了一声,吐了一口浓痰:“我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们家这么不要脸的,你也知道亲事没有成,那他怎么就成了我舅子?我家的饭,没有一颗多的给姚家人吃。”
姚三气愤地说:“你这娃儿,真没有教养,怎么和长辈说话的。”
姚法军说道:“就是,我吃你家一碗饭怎么了,你们把我大嫂藏起来了,今天不交出人来,我们就不走了。”
陈秋芸坐在板凳上抹着泪,说道:“你说这叫什么事呀,姚家三哥,以前你们家托媒来说,想把姚瑶嫁给阿哲,我们满门同意,后来他爹被野猪咬伤了,你们连看都不来看一眼,还托煤人把下书子的东西给送了回来,其实你们也清楚,光是开书丹,下书子,我们家去了多少东西?你们就退回来几十斤红苕和十个鸡蛋,我们还是没有说什么,都是一个大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今天你带着这么多人来我家,进门不问三不问四的,就开始大吵大闹,我还没有找你赔我儿媳妇,你倒找起我来了。”
原来姚家这两天没有见吴莲芯找媒人去谈唐忠和姚瑶的事情,加上姚勇军又被抓了起来,要三十六块钱的罚款,他们姚家哪里拿得出这么大一笔钱来?便想着来找吴莲芯谈谈,毕竟以后都是一家人,先借一点钱应个急。
吴莲芯哭诉了半天,一个字就是没有钱,原来有点钱,早就被任德明带人来抄家给抄走了。
唐忠说:“我们家哪里有钱,大队里谁都知道,唐哲打了两头野猪卖,还卖了那么多黄鳝,你家勇军被抓进去,还不是看唐哲卖了黄鳝他眼红,才被抓的吗?说一千道一万,唐哲才是罪魁祸首!”
姚三想想也是,但是唐哲和他们家早就退了亲事,来问他们家借钱,不要说唐哲,就是唐自立这个老好也不会同意。
唐忠见他为难,又说:“唐欢不同意嫁给勇军,也被唐老二接到他家去了,你们家勇军要想娶我妹,现在我们也作不了主,我老子被抓了,唐老二现在翅膀就硬了,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他是管定了我们家的事情,反正勇军的婚事算是告吹了。”
吴莲芯在旁边说:“勇军和欢欢的事情,我们从长计议哈。”
姚三听了,顿时就来了火气:“他唐老二算个什么东西,只要你们同意了,欢欢就算走遍天下,也是我姚家的儿媳妇,我现在就找人去他家要人,要不到人就给钱。”
说完就回家去把族亲都带了过来,他从唐忠家出门的时候,唐哲刚好从公社回来,等他回来的时候,又带着六六去清明田溜了一圈。
唐哲心里也明白,姚家就是来找事的,他走到姚三身边,一字一句地说道:“请你出去。”
姚三从他的眼中看到一团怒火,但还是仗着自己人多,说道:“怎么,你还想打我?”
唐哲还是重复着那句话:“我再说一遍,请你带着你姚家的人出去,你要找儿媳妇,去该找的地方找,不要来我家,否则不怪我不留情面。”
姚刚就在姚三身边,站过来挡在唐哲面前:“你们家把人藏起来了,还想打人是不是?”
唐哲一把推开他,一个闪身,又从堂屋的刀别子上把沙刀抽出来拿在手里:“你们再不出去,老子今天就让你们都躺着出去。”
姚刚被推了一下,本想动手,却不想唐哲就你一只兔子一样灵活,一下就不见了踪影,再见时,他手里已经拿着刀了。
姚三连忙从板凳上弹起来:“唐哲,你、你想干什么,把刀放下。”
唐自立也说道:“阿哲,有事说事,你先把刀放下。”
唐哲对唐自立说道:“爹,别人都骑到你头上来拉稀屎了,还有什么好说的,今天我就一句话,你们走不走,不走就谁也别想走。”
自古恶的怕狠的,狠的怕不要命的,唐哲对吴良动怒,后来唐忠骂唐自立,被唐哲一脚踢飞这些事情,整个大队的人都知道了,更可怕的是,这个人是一天博杀过两头野猪的男人,不要说整个八家堰,就算是放眼整个邛水县,恐怕也找不出第二个来。
姚家来的人多,动静也不小,也惊动了唐家山的人,姚瑶和唐忠的事情,在唐家山也不是什么秘密了,还以为他们是来商量亲事的,直到听到唐自立家传来吵闹声,才知道出了事情。
逐渐唐家山的人就慢慢涌到了唐自立家院坝里,问清事情的缘由后,都指责起姚家的人来:“姚家的人真不要脸,欢欢被打成这样子,都是姚瑶在背后搞的鬼。”
“就是,现在就这样,真嫁过去了还了得。”
“要我说,也是大忠不像话,哪有把自己亲妹妹往火坑里推的。”
……
见唐家人越来越多,又见唐哲手里拿着刀,姚三有些怕了,说话的语气也软了一些:“我们今天来,要么你们交出唐欢,要么赔我们家的损失。”
第92章 想钱想疯了
唐哲骂道:“老东西,你还要不要点逼脸,我们家赔你们什么损失。”
姚法军说:“我哥就是因为要娶唐欢才去抓黄鳝,现在被抓了,还要罚款,唐欢要是不答应,这个钱,就得由你们家来出。”
姚三也说:“就是,唐老二你家这个娃娃没大没小的,这里有他说话的份吗?”
唐自立还没有说话,唐哲就说道:“赔钱,想得美,我看你们是蚊子咬菩萨,找错了对象,有种你们去找唐忠要钱,关我们家鸡毛事。”
姚刚说:“你去卖黄鳝都没有事,勇军去就被抓了,肯定是你狗日的在背后使坏。”
唐哲冲上去一脚就踢在姚刚的肚子上:“给老子嘴巴放干净的,你全家都是狗日的。”
姚三和姚法军想冲上来,唐哲挥舞着刀吼道:“我看你们谁敢上,今天我就要让他头上过点墨。”
父子俩见他目露凶光的样子,真冲上去,还说不准得挨两刀,站在那里也不敢动了。
唐哲吼道:“都给老子滚出去。”
但是姚家的人并没有退出去,都看着姚三,看他接下来怎么办。
姚三感受到现在他就是被架在火上烤着,想想还被关在城里的姚勇军,也顾不得脸面,对着唐哲就冲过来,唐哲一个转身,姚三就倒在了地上:“来人啦,打死人啦。”
姚三像杀猪一般嚎叫起来,姚家来的有一些人并没有看清楚是怎么回事,还真以为唐哲动了手,一个个都挽起袖子:“敢打我三叔,今天和你们拼了。”
“打死唐哲那个小杂种。”
一时间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这时唐孝贤在门口吼道:“我看你们一个个都是吃得太撑了,想动手的出来,到院坝我们单练。”
都知道唐孝贤是部队出身,一套军体拳打得虎虎生风,而且现在人家是大队长,真要单练,也没有几个人有那个胆子。
姚三哭诉道:“唐队长,你要给我作主,为我争纲呀!”
唐孝贤严肃地说:“你们一大帮子人来人家里大吵大闹的,像什么话?自立,你说一下,是为什么?”
唐自立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唐孝贤说:“唐欢是自强的女儿,你们凭什么来找自立一家?”
姚三忙说:“还不是因为唐老二把唐欢藏起来了,他要不藏起来,我们也不会来找他们。”
唐自立说:“她一个大活人,我们有什么可藏的,队长,事情你也知道,前两天欢欢被唐忠打伤了,这两天不敢落屋,就在我家养伤。”
姚三立刻从地上跳起来,指着唐自立说:“你看,先前还不承认,现在是不打自招了吧,快点把唐欢交出来。”
唐孝贤问道:“唐欢是你什么人?你要他交出来?”
姚三满不在乎的说:“是我儿媳妇,这是吴莲芯和唐忠都同意了的,我们马上就请媒人来开书丹。”
外面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呸,真不要脸,你们比旧社会的恶霸还可恶,抢人抢到我们唐家来了。”
唐孝贤也说:“唐欢什么时候同意嫁给你家勇军了?自立,去把欢欢叫出来,我倒要问一下,要是她没有同意这门亲事,今天这事情可就不是两家吵架这么简单,这属于欺男霸女,典型的恶霸行为,我作为队长,一定会主持公道。”
唐自立还没有接话呢,姚三呆不住了,忙说道:“唐队长,你这明摆着就是欺负我们外姓人,他们俩的婚事,是她妈和她哥都同意了的,自古男婚女嫁,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这分明是拉偏架,我不服 。”
唐孝贤说:“现在是新时代,新社会,国家都有文件规定,提倡自由恋爱,谁也不能干涉,没有经过唐欢本人的同意,就不存在这门亲事一说,你们要再说他是你家的儿媳妇,败坏了她的名声,那就是罪上加罪。”
唐孝贤的话有理有据,大家经常开会,这些话题早已经是老生常谈,但是真正落实的人家,却没有几户,但也没有这样硬逼着子女嫁娶的。
唐自立见姚家不再像刚才一样动不动就要动手了,才说:“队长,小婉带着欢欢和乐乐躲出去了,我也不知道现在在哪里,刚才他们那个阵式,要吃人的样子,太可怕了。”
姚三见唐孝贤也站在唐自立那一边了,再这样闹下去,人肯定是不会交出来的,真要把自己定一个恶霸坏分子的标签,报到公社,以后大会小会,难免会被带尖尖帽,便说:“人我们可以不要,但是钱他们必须赔。”
唐哲哼了一声,说道:“赔钱,我赔你妈的劳钩火钳,我看你是想钱想疯了。”
唐孝贤也说:“姚三,你一个五十来岁的人了,怎么越活越没脸没皮,你家勇军为什么被抓进去,难道要我在广播你给你播几天才清楚吗?要我怎么说你,你就是一个法盲,我警告你,你们再这样无理取闹,我就只能公事公办了。”
姚法军还不服气,说:“凭什么他去卖就不被抓,我哥去一次就被抓了,分明就是他在背后搞的鬼。”
唐哲说:“你说话要讲证据,再乱说,我也不介意给你松松皮子。”
姚法军只有十六岁,和申二狗一般大小,但是长得瘦弱,哪里是唐哲的对手,见唐哲盯着他,忙退了一步。
唐孝贤虽然不知道唐哲每次去城里是怎么卖的货,但是人家没有被抓住,那就是他的本事,说道:“搞这些投机倒把的事情,我是不建议的,不过你们为了求生活,我也不会管,不被抓是有本事,被抓了是点子斜,你不要见人家过得好一点,就眼红心黑的羡慕,有这功夫,还不如早点想办法去把勇军给弄出来。”
姚三看看形势对自己不利,碰瓷不行,强来也不行,反正今天算是丢脸丢大了,甩下一句话:“唐老二,这件事情不会就这样算了。”
唐哲手里的刀紧了又紧,真想劈他一刀,骂道:“再让我看见你们来我家闹事,来一个我我放倒一个。”
姚家人骂骂咧咧的走了,唐家山的人怕他们杀个回马枪,还站在院坝里闲聊着,几个妇女进到堂屋里,安慰着陈秋芸。
周淑芬在院坝喊:“孝贤,杨活麻、啊呸、杨知青来找你。”
第93章 耍门坎猴
周淑芬的话刚说完,就见杨胜学一脸尴尬地从院坝坎下冒出头来,唐孝贤忙从堂屋出去,走过周淑芬身边的时候,小声训道:“给你说多少次了,不要再叫人家的外号你不听,被人家听到了多不好。”
周淑芬红着脸低垂着头,也不敢说话,等唐孝贤走过之后,她也忙跑到堂屋里,安慰起陈秋芸。
“杨知青,怎么了?”
杨胜学显然是跑着来的,还有些喘气,说:“唐欢她们在大队部,说有人打她们,不敢回来,我来找你去看一下。”
唐孝贤才把悬着的心放了下来,说:“事情已经解决了,唐哲,老三,援朝,你们几个去把她们接回来吧。”
沈阳家离得远一点,他和沈月刚到没有多久,也说道:“队长,我们也去。”
唐孝贤点了点头:“嗯,去吧,记得路上再碰到姚家人,不要冲动,他们要敢动手,就往死里打,真是欺负我们唐家没有人了。”
他最后说这些话的时候,当然是当着唐家人的面说的,都是姓唐,面对外人的欺负,他要是不表个态,以后唐家人对他肯定会有看法。
唐哲他们几个应了一声,一起就往大队部去了。
唐孝贤又说:“这个唐忠呀,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唉,还有自强嫂,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呢?”
周淑芬忙说:“你可不要去他们家,都是他们自找的。”
唐孝贤说:“不行,这事我还真得去说一下,再这样下去,好好一个姑娘,非被他们逼死不可。”说完,甩开周淑芬拉住他的手,就去了唐忠家。
唐哲他们回来的时候,唐孝贤也黑着脸从唐忠家下来了,看来他去说的并不顺利。安慰好了唐欢姐妹俩,然后才各自回了家。
等人都走了,陈秋芸才把饭菜端上来,虽然被姚法军吃了半碗,陈秋芸做的时候都做得有多的,完全够吃。
饭桌上,唐欢一脸愁容,说:“二叔,二婶,都是我们不好,给你们惹了这么大的麻烦。”
唐自立安慰道:“没有什么,是他们姚家不讲理,现在没事了,你们快吃饭。”
唐欢又对唐哲说:“大哥,我知道我爹和我妈他们对你们不好,从小到大你们都受了不少气,你恨我们也是正常的。”说完,眼泪吧嗒地掉了下来。
唐哲本来一开始对伯父一家都没有好感,后来父亲说了兄弟间的情谊,他才觉得有些错怪了父亲,唐婉又说过,她们姐妹俩也偷偷接济过家里,他向来恩怨分明,对唐欢和唐乐姐妹俩早就放下了介蒂,反正对她们现在处的环境十分同情。
“二妹,三妹,你们就好好养伤,姚家再来闹事,我去帮你们摆平。”
姐妹俩点了点头,正想端起碗,唐忠在门口吼道:“你们自己没有家吗?跑到别人家里,跟我回去。”
唐欢见到唐忠,下意识地吓了一跳,手中的碗一时没有拿稳掉在桌子上,红苕倒了一桌。
唐乐也吓得不敢说话,把碗紧紧地抱在胸口。
唐忠扯着声音喊:“跟你们说话,听到没有,快点给我滚回去。”
唐哲放下碗,走到大门口,盯着唐忠问:“你和哪个说话呢?”
唐忠知道自己不是唐哲的对手,退了一步,说:“我来叫我妹她们回家。”
唐哲冷笑一声,说道:“你还知道她们是你妹?你下手往死里打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她们是你妹?刚才姚家人来闹的时候,你躲在哪里?”
唐忠被怼得一句话也接不上来,只好说:“这是我们自己家的事情,和你一个外人有鸡毛关系。”
唐哲可不惯着他,说道:“行,要接她回去也可以,先把医药费赔了再说,我也不问你多要,你去问问沈老师,我花了多少钱,你就赔多少钱。”
唐忠耍起了无赖:“我求着你去医的。”又对唐欢她们吼道:“你们快点给我滚回家去。”
唐欢哭泣着说:“我就是死在外面,也不会再回去了,你想要娶老婆,就把自己的亲妹妹卖了,你还是个人吗?哥,我可是你的亲妹妹呀……”
唐忠哼了一声:“有靠山了,翅膀硬起来了,好,有种你就一辈子不回家,以后敢回来我腿给你打断。”
唐自立把筷子重重地放在桌子上,对唐忠说道:“大忠,你还是个人吗?有种去外面闹去,在家里耍门坎猴(窝里横)算什么本事?”
唐忠看了一眼唐自立,想骂,见唐哲在身边,又怕被挨打,只好悻悻地走了。
唐哲回到桌子旁,拿起唐欢的碗,去锅里重新给她打了一碗饭,说:“你们就放心在我家住着,你哥打不赢我,他不敢怎么样的。”
唐婉也说:“就是,欢欢姐,你们就和我睡。”
唐欢和唐乐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慢慢地吃饭,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吃完饭后,唐哲又去喂了六六,唐欢和唐乐身体不舒服,吃了就回房间睡了,虽然是春天,但晚上还是有些冷,火盆里又生起了火,一家人就坐在火盆边烤着。
唐婉说:“哥,你明天要去省城吗?”
唐哲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唐婉又说:“那你去的时候,能不能帮我看看胡静姐姐,上次她送了我好多书,我还好没好好感谢她呢。”
唐哲突然想起来,已经收到胡静的信好几天了,还一直没有给她回信,从信中可以看出,胡静是喜欢他的,但是他不想让胡静抱什么期望,见唐婉提这种要求,忙拒绝道:“我是去省城卖东西,又不是去玩,再说了,省城那么大,我去哪里找她。”
唐婉伸过头来,对着他耳朵小声说:“你不是收到她的信了吗?上面有她的地址。”
唐哲才想起来,那天唐孝贤送信来的时候,一家人都在家里:“去去去,要去看,等你以后考上贵大,到了林城上学,自己去看她去。”
唐婉哼了一声,在他耳朵边说:“真是狗咬吕洞宾。”说完伸了个懒腰说:“爹,妈,我去睡觉了。”
第94章 儿行千里母担忧
唐哲叫道:“小婉,你把你的书包放我房间里给我用几天。”
唐婉应了一声,一会儿说:“放你床边的箱子上了。”
唐哲回房间里,把那几块水晶石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在书包里,又把那块最大的钛晶拿了件夏天的旧衣服包起来,连同今天兑换来的粮票一起放进帆布书包里。
他是申二狗把他叫起来的,昨天晚上唐欢一直不停地哭,搞和他也一直睡不安身,很晚才睡着,直到申二狗在堂屋里叫他,他才醒过来,拿起手表看了一下,已经五点二十多了,连鸡叫三遍,他都完全没有听到。
连忙穿衣起床,招呼申二狗:“二狗,你打着电筒去我家柴房里找两根六股筋,像扁担那么大那么长就行了。”
申二狗疑惑地问:“不从家里拿扁担吗?”
唐哲说:“这里去林城,要转好几趟车,要是走播州这边,还要过乌江,麻烦得很,我们从铜城转车去玉县,再从玉县坐火车去林城。”
申二狗高兴地说:“好呢,我听我公说,火车好长好长,在里面还可以跑来跑去,一次可以拉几千人,不知道多大,我还没有见过火车呢。”
唐哲笑道:“那这次我们就坐回火车。”
正说着,陈秋芸也起来了,要去厨房做饭,唐哲忙说:“妈,不用做饭了,我和二狗去城里随便吃碗粉就行,再晚怕买不到票。”
每天就那么一趟车,虽然从来没有坐满过,但保不齐遇到运气差的时候。
陈秋芸说:“好吧,那你们到城里了,要多吃一点。”说完,从衣服里摸出一方用手帕包着的包裹,打开来,里面是唐哲给她的钱,有四五十块:“老话说,穷家富路,你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把这些钱带身上应个急。”
儿行千里母担忧,唐哲知道母亲是放不下心让他出这么远的门,忙推回去:“妈,我有钱,再说了,在外面吃饭都是要粮票就行,拿着钱反而有些麻烦。”
陈秋芸见他不收,也只好收了起来。
这时,沈阳打着松油木到了门外,说道:“我听我妹说你们今天一早要去林城卖猴结,那么多,我来帮着挑一肩。”
申二狗笑道:“那最好了,三个人换着挑更好一些,不累。”
唐哲把他让进屋来,说:“沈阳,你就不要和我们去了,有件事情我得麻烦你。”
沈阳见他脸色严肃,忙问:“什么事情,你说。”
唐哲说:“昨天的事情你也看到了,姚家的人走了之后,唐忠又下来闹了去。”
沈阳有些惊讶:“他还有脸来闹?”
申二狗听了,哼了一声,说:“唐哥,要不你和沈阳哥去,我帮你守家,反正我家就这种成分了,他再来闹事,我先打他一顿。”
唐哲说:“二狗,你不要胡闹,沈阳,我不在家的这些天,要麻烦你多照看一下,要是唐忠再来闹,就麻烦你去找一下孝贤叔,还有让小月多来陪一下欢欢,昨天我看她情绪不是很好。”
沈阳听了,说道:“行,一会儿天亮了,我就叫小月上来,这两天我也没有去远处,就在自留地里薅洋芋,有什么事,听得真着。”
就这样两个人,两挑担子出了门。
走了不远,申二狗说:“唐哥,我们要去林城几天呢?”
唐哲说:“快一点来回三天,慢一点就说不清楚了。”
申二狗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说:“哎呀,刚才应该和沈阳哥说一下,我们还有那么多套索安在斗篷山,要是时间久了,安到的东西会不会发(腐烂)?”
唐哲说:“发了就发了吧,我不是没有想过这件事情,我们安的套索他找不到,万一不小心踩到了,没有人和他一起,说不定会丢了性命,记住,以后做事情,安全最重要。”
申二狗点了点头:“好吧,三天,我还从来没有离开家这么远这么久过呢。”
唐哲笑道:“人是上长物,总有一天要离开家的,你也老大不小了,等有机会,还是应该多出去看看。”
申二狗忙说:“算了吧,还是跟着唐哥你好,天天都有肉吃。”
两个人就这样聊着,到了城里,先去一人吃了一大碗绿豆粉,然后到汽车站,拿出介绍信买了去铜城的车票。
一百五十公里的路程,全是盘山路,四个多小时后,才终于到达铜城,又在车站买了到玉县的票,玉县五年前通了火车,从铜仁城玉县的中巴一天也变成了两趟。
他们买了下午这一趟,又过了快两个小时,才到达玉县火车站,唐哲顾不得吃饭,连忙去买了林城的火车票。
火车票是晚上的,看看天还早,两个人又挑着东西,实在不方便,唐哲便让申二狗在车站守着麻袋,自己去外面看看哪里有卖吃的。
车站比较偏,离城区还有一段路,不过车站边也有铁路自己运营的小饭馆,他忙回去把申二狗叫着,一起挑着东西过来,一人吃了一大碗洋芋饭。
申二狗吃完,抹了抹嘴,笑着说:“唐哥,这洋芋饭真香。”
唐哲问:“那你吃饱没有,没有吃饱,我再给你买一碗。”
申二狗笑笑:“吃饱了,吃饱了,就是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还有油辣椒拌着,真香呀,今年我们家的自留地里也种了洋芋,到时候也箜洋芋饭吃。”
上了火车,申二狗更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不停地东张西望,唐哲对他说:“我们把东西放在门口吧,里面太挤了,货架上放不下。”
申二狗放下担子,说道:“我的天耶,这个火车肚子也太大了,比我家房子里面都还大。”
火车开动之后,申二狗对唐哲说:”唐哥,这车怎么是倒着开,我们是退着走的。”
唐哲笑道:“来,你来我这边,它就变成正着走了。”说完和他换了一下位置。
有这么多的猴结带在身边,那两个位置算是完全没有派上用场,他们就在两节车厢的交接处靠在墙上睡着。
又过了五六个小时,不知道穿过了多少个遂道,过了多少条河流,远处,星星点点的灯光,好像在告诉唐哲,林城到了。
第95章 药材市场
就在唐哲觉得腿都有些麻的时候,火车终于到站。
现在是大半夜,两个人只能挑着担子,在车站附近找了一个招待所,出示了介绍信,才给他们开了个房间住下。
睡了不到四个小时,唐哲就醒了,看申二狗还睡得香,他也没有叫他,起床到走廊尽头的水池洗了一把冷水脸,下到一楼,柜台里坐着的是一个四十来岁有些发福的大姐,唐哲上前问:“娘娘,我想打听一下,收购站怎么走?”
她正在织着毛衣,抬头看了一眼唐哲,问:“你是要卖什么东西呢?”
唐哲回道:“我是来卖药材的。”
那女的想了想说:“那可多了,好几个地方都在收呢,花园果那边的太升市场,万东桥和三桥都在收,你自己看吧。”
唐哲说了声谢谢,然后回到房间,把申二狗叫醒:“我要去收购点看一下行情,你先在这里住着等着。”
申二狗揉了揉眼睛,眯着眼看了一下窗户:“呀,太阳都升起来这么高了。”忙起来穿衣服。
唐哲从书包里取了两张粮票,又把属于二狗的介绍信一起拿了出来交给他:“这个介绍信你一定要放好,万一有人来查,你要给他们看,还有这两张粮票,一会儿饿了,问一下服务员在哪里可以吃饭。”说完,又掏了两张车工两元的票子出来:“这四块钱你留着应急。”
申二狗接了过去,唐哲又从麻袋里取了一块一斤左右的猴结,便出了门。
走不多远,在火车站的公交站台,等了没多久,280路车就到了,上了车,半个小时左右就到了三桥。
三桥药材市场比较大,下了公交车没有几步路就到了,唐哲先是到了采购部,里面一个穿着中山装,外面披着一件军绿色棉衣,戴眼镜的中年人坐在铁炉子边烤火。
唐哲说明了来意,那眼镜男问:“你带得有样品吗?”
唐哲从书包里把那一块猴结递了过去,眼镜男接过去,对着阳光看了看,又拿到鼻子下面闻了又闻,说:“你这个东西,看上去是没有杂质,不过吧,色泽稍差,还有味道也不是很强烈,时间短了一点。”
唐哲当然知道这都是采购人员说的一些套话,为的就是把价格压得更低一些,便说道:“您再看看,这透光度和结晶度,没有百年以上,是不会形成这种玻璃质的结晶的。”
眼镜男听完,不由抬头仔细看了一下唐哲,微笑道:“小伙子懂得还很多嘛,行吧,我也不和你弯弯绕,搞那些拉稀摆带的话,你有多少货?”
唐哲伸出两个指头:“两百多斤。”
“全是这种品质?”
“只会比这个好。”
眼镜男想了想,开口说道:“行,如果全是这种品质,可以给你九块五一斤,你看可以吗?”
唐哲故意想了想,说:“同志,我也不瞒您,昨天我就去了一趟太升市场,他们给的价是九块八,听说您这里收购价格更合理一些,我才来这边的,再说,这些玩意儿,可是我们兄弟几个拼着老命才弄来的,这个价格卖了,回去我也没法交差不是。”
眼镜男问:“那你要多少才卖?”
唐哲说:“十块,少了十块,我就不卖了,百年以上的陈货,越往后价格会越来越高,反正放在手里也不会烂掉。”
眼镜男想了想,说:“行,就按你说的,你住哪里?”
唐哲回道:“我住火车站那边。”
眼镜男说:“那你去拿过来吧,我在这里等你。”
唐哲正想走,眼镜男突然问:“我刚才看你包里好像还有货,是不是水晶?”
唐哲点了点头,眼镜男说:“拿出来我看看。”
“你们这里不是只收购药材吗?”唐哲有些疑惑,还是打开书包,拿了一块出来递给他。
眼镜男拿在手里,仔细看了一下,不停地点着头:“嗯,成色不错,棱角分明,透明度也很高,天然的有这种成色,应该可以卖个好价钱。”
然后问:“你这水晶卖不卖?”
唐哲连忙点头:“卖,当然卖了。”
眼镜男说:“行,你这块先放我这里,我去帮你问问,你还有多少水晶?”
毕竟这里只是收购药材的,他也不敢把实底交给对方,说:“还有两三块。”
眼镜男哦了一声:“行,这样吧,你先去把猴结拿过来,这块放我这里,你放心吧。”
唐哲点了点头:“放心。”
回到招待所,申二狗还在房间里坐着,哪里也没有去,唐哲问:“你怎么一直傻坐着,不出去走走?”
申二狗笑道:“屋里不还有这么多东西嘛,我要是出去了,万一丢了怎么办?”
唐哲摇了摇头,这个二狗也太老实了,然后和他说了一下三桥市场那边的情况,两个人挑着担子下了楼,办了退房手续,又坐公交回到了三桥。
来过一次之后,路比较熟悉,很快就找到了采购部,那个眼镜男不在,是另一个年轻人,唐哲把担子放在门口,问:“请问一下刚才戴眼镜那个同志在吗?”
年轻人看了一眼唐哲,问道:“你是来卖猴结的?我师傅出去了,让你们在这里等一下,还有一会儿才能回来。”
看到他们的担子,说:“你们把东西挑在这屋里来吧,先烤一下火。”
两个人把扁担解下来,分两次把麻袋提到屋里靠墙放下,便坐在炉子边等着,那年轻小伙子给他们倒了一杯开水,便忙自己的活去了。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才见那眼镜男急匆匆地回来,进门就问:“你们来多久了?
唐哲说道:“我们也是刚到的。”
“行,那个小何呀,你先带他们去秤一下。”说着把外面的棉衣脱下来,挂在椅子上。
那个小叫何的,就是他的徒弟,放下手中的本子,站起来说:“你们跟我来吧。”
唐哲和申二狗又重新把扁担穿上,挑着担子跟他去过秤。
四袋猴结,两百二十六斤二两,这个时候眼镜男也过来了,打开袋子检查了一下,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品质的确非常不错,说:“品质不错,不过我们各论各的,麻袋还要除下来,两百二十六斤二两,算你两百二十五斤怎么样?”
申二狗见一下要扣掉一斤二两的秤,心里不舒服,想说什么,被唐哲拦住了:“行,就按你说的。”
眼镜男指着申二狗对他徒弟说:“你带着他去开票领钱吧,我和这位同志还有点事情要说。”
第96章 财不露白
申二狗看着唐哲,站在那里不动,唐哲说:“你和何同志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得到了唐哲的回答,他才跟着小何去开票领钱。
唐哲问眼镜男:“同志,不知道怎么称呼您呢?”
眼镜男笑道:“我叫王亚新,你这水晶是你自己找来的吗?”
唐哲点了点头,王亚新说:“我有个朋友正好在收水晶,你要是信得过,可以卖给他,绝对比卖到供销社的价格高。”
省城的消息比山里要灵通许多,对于小县城所谓的那些投机倒把的买卖行为,省城这里已经慢慢放开,虽然还不能正大光明地在街上摆摊设点,但私下里的交易却已经频繁。
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他还是留了一个心眼,问:“你那朋友现在在哪里?”
王亚新说道:“他马上就来,你在这里等他一下。”
没有等多久,一个穿着一件黑色尼子大衣,有些秃头的中年人来了,王亚新忙站起来介绍道:“这位就是我和你说的那个老板,田国强。”
田国强笑着伸出手来和唐哲握了一下:“小同志,你的货晶质不错,有多少,我都要了。”
唐哲从手包里把那几块透明的白水晶拿了出来,摆在桌子上,田国强拿起来仔细看了又看,说:“这些品质都还可以,你想卖多少钱?”
唐哲说道:“你能出多少?”他已经在齐春那里打听过价格,品质特别好的,只收五毛钱一克,不过由于水晶这种东西很少,齐春对品质的把控不了解,所以一般也不收。
田国强又拿起来端详了一会儿,说道:“这些品质是好,就是太小了,只有拳头这么大,你拿到供销社去卖,最多给你二十块钱一个。”
唐哲心里有了底,他说的二十,肯定不止二十,说道:“我虽然没有在省城问过价,不过这种品质的水晶在我们县城的收购站都不止二十了,田老板,你要真想要,就出个实价,可以的话,我就卖给你。”
田国强叹了口气,说:“我这就是给你的实价了,小同志,我是抱着诚心来和你谈的。”
唐哲笑道:“田老板,我跑了几百公里,也是抱着诚心来的,但是你也不能欺负我不懂行,就乱压价呀,我这里的水晶,最小的也有一斤左右,就按我们县城供销社的价格,五毛钱一克,也不止你说的二十来块吧?”
田国强见唐哲对价格还是有所了解,忙笑道:“小兄弟,不要急嘛,生意是谈成的,你给老哥一个实价,多少才卖?”
唐哲把桌上那几块水晶分了一下,说道:“这几块大的,八毛,小的六毛,你觉得怎么样?”
田国强犹豫了起来,王亚新在一旁说道:“小同志,这生意嘛,是慢慢谈的,我们也算是合作过的老伙计了,给你们作个中,你再让一点,毕竟田老板也是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来和你做这笔生意的。”
王亚新开了口,唐哲只好说道:“行,那大的这两块,就少一毛钱,田老板,你看怎么样?”
田国强咬了咬牙,说道:“行,就按你说的。”
这时已经是中午,药材市场里该吃饭的去吃饭,外面人来人往,王亚新让唐哲把水晶先收起来,说:“这里不是谈事情的地方,这样吧,我们先去食堂吃饭,吃了饭,再找一个清静点的地方说。”
唐哲收起水晶说:“一切全凭您安排。”
这时申二狗和小何也回来了,他手里拿着两大捆斩新的现金,还有一小捆用橡皮筋绑着的,进来看到除了王亚新,还有一个外人在,忙把钱藏在背后。
王亚新从办公桌上抽了一张报纸拿给他:“小同志,这么多钱,要管好,在外面记住一句话,财不可露白。”
申二狗尴尬一笑,接过报纸,连同钱一起交给唐哲。
唐哲接过来,用报纸包好之后,一起放在书包里,王亚新看他弄好了,说:“走吧,今天就在我们食堂随便对付一口。”
唐哲客气了几句,就随王亚新去了食堂。
吃过饭后,田国强提议去他家里谈,王亚新说:“你家清静,可以,那这样吧,小唐,老田,我就不和你们去了。”
田国强出来,说:“我家也没有多远,走吧。”说完,推着一辆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在前面带着路。
申二狗说:“唐哥,这个田老板还有自行车呢。”
唐哲笑道:“你想要的话,回头弄张票给你买一辆。”
申二狗摇了摇头:“不要,我又不会骑,倒是你,经常往城里跑,可以买一辆,反正公社到城里有马路。”
唐哲笑道:“我才不买这个洋玩意儿呢,邛水那个地方,下坡人骑它,上坡就得它骑人,还不如走路实际。”
就这样聊着,很快就到了田国强家,他家是一栋两层楼的砖房,外面有围墙围着,屋里也没有别人,三个人进了层,田国强指了指椅子说:“你们坐,家里人都出去了。”
唐哲和申二狗坐下之后,田国强从里屋拿来天秤,把那些水晶都秤了,说:“你们等一下,我上楼给你们拿钱。”
一会儿,田国强把钱拿了下来,四块水晶,大小各两块,一共得了两千零六十二块钱,唐哲把钱数了一遍。
田国强笑着说:“兄弟,还有好货,都可以来找我,我的地址就是这里,下次来要是找不到,你可以给我留个字条什么的,我看到了去找你。”
唐哲嗯了一声,说:“好货我有,就是不知道你出不出得起价。”
田国强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话,笑道:“只要是绝品好货,价格好说,我看你的包还这么重,你一定没有把最好的货给我看吧。”
唐哲笑道:“田老板是个爽快人,行,我就给你开开眼。”说完,他把书包放在桌子上,从里面取出一个旧衣服包裹,打开来,一块金光闪闪的钛金就出现在田国强眼前。
田国强张着嘴巴,说话的声音都有些结巴:“这、这是钛、钛晶?”
第97章 交易
钛晶作为水晶中最稀有的品种,国内很少发现,田国强还是第一次见到天然钛晶,拿在手里仔细看了又看。
唐哲点了点头:“田老板眼光不错,一眼就认出来了。”
田国强似乎没有听到唐哲的说话,嘴里不停地赞叹:“真是个好东西呀,这品质,这金丝,啧啧,太美啦……”
唐哲见他忙着看,便坐在椅子上等着。
过了好一会儿,田国强才小心地把它放在桌子上,问道:“兄弟,这个东西,你打算卖多少钱?”称呼都变成了兄弟,可见这块钛晶对他还是很有诱惑力。
唐哲还是把球踢给了他,说:“田老板,我秤过,四十四斤多,虽然不敢说是国内最大的一块天然钛晶,也能排在前三名,就看你能给多少了。”
田国强说:“这样,东西是你的,还是你开个价,合适我就买。”
唐哲说:“发晶这种东西,最差的品质,按一块钱一克,也要两万多,而且这么好的品质,价格比黄金还要贵,今年的金价可是十三块五一克,你要以算一下,应该是多少钱?”
田国强听了,心里也在盘算,他本来就是收购这些天然珍稀矿石的,虽然地处内陆,对市场还是有所了解,前几年一块天然透明水晶,单体重量也是在四十多斤,成交价也是在十万元以上,像钛晶这种东西,如果能弄到南方,再转去港城,每克确实比黄金价格还要高。
见田国强一直不说话,唐哲用衣服把它包起来,田国强见状,忙说:“等一下,兄弟,让我再看看,这么大的发晶(钛晶),我还是第一次见。”
唐哲说:“这样吧,田老板,我们就住在火车站那边的白云招待所,本来今天都退了房的,我再等你一天,明天中午前,你想好了就来找我,怎么样?”
田国强虽然舍不得,也只能让唐哲他们先回去。
唐哲走到门口,转过身来小声对他说:“田老板,我知道你的路子广得很,像我手里这种货,只要拿到羊城,价格就会几百倍的增长,如果找准机会去到港城,价格能涨多少倍,我想你也清楚。”
田国强根本不敢相信这话是眼前这个从山旮旯走出来人的说的,还没有等唐哲走出院子,他就叫道:“兄弟,说定了,明天中午前,我一定来找你。”
唐哲对他的话,报以一个微笑,和申二狗走到公交车站,又搭车回了招待所,那个胖女人看到他们回来,疑惑地问道:“怎么,你们没有买到车票吗?”
唐哲说道:“临时有点事情,还要再住一天,明天中午再走,大姐,麻烦再给我们开昨天那间房吧。”说着,把介绍信递了过去。
胖女人把钥匙交给他,说:“行,刚才打扫过的,你们住进去就行了,要开水的话,楼下炉子上有开水。”然后又把介绍信还给唐哲:“昨天晚上登记过了,今天就算了。”
回了房间后,把钱从书包里取出来,装回自己的棉衣口袋里,申二狗笑道:“唐哥,这次真的发了,打死我都不相信,这辈子能见到这么多钱。”
唐哲笑道:“只要肯努力,以后赚钱的机会多。”
申二狗说:“沈阳要是知道猴结卖了这么多钱,不知道能有多高兴呢。”
唐哲坐在床上,问:“二狗,有了钱,你想做什么?”
申二狗想了想,说:“要是有了钱,一定给我姐多买几件花衣裳,还有我公,也得给他添裁几件长衫,还有,买几双解放鞋。”
说话间,他的眼神里有些落漠,毕竟自己只是给唐哲干活的,已经预支了好多工钱了,一天两块,这个天价工钱,他已经很满足了。
心里想着,他现在这么有钱了,我一定要好好跟他干,争取多存一点钱。
申二狗的回答,唐哲还是比较满意,虽然还没有满十六岁,但是考虑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把家人放在第一位。
申二狗见唐哲没有说话,问道:“唐哥,你有这么多钱了,准备做什么呢?”
唐哲想了想,说道:“等回去的时候,我就去大队里申请个宅基地,建个新房子。”
申二狗笑道:“等房子建好了,我觉得你再把小月姐娶回去,那才叫圆满。”
唐哲瞪了他一眼:“你可不要乱说,人家沈月可是个好姑娘,要是被别人听到,会把一个姑娘的清白给毁了。”
申二狗却说道:“小月姐就是一个好姑娘呀,只有这么好的姑娘才配得上唐哥这么有本事的人,而且,我看小月姐每次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
唐哲问道:“有什么不一样的,难道是四个眼睛看我。”
申二狗仰着头说:“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她看我的时候,就只是看,但是看到你的时候,好像眼睛里有光。”
唐哲被他给逗乐了,笑道:“你一个小屁娃儿懂什么,行了,先睡一觉吧,睡醒了我们去吃林城最有名的肠旺面。”
申二狗笑道:“唐哥,我觉得你回去之后,就应该找个媒人去小月姐家里说一下。”
唐哲把枕头丢过去:“快点去楼下打壶开水来。”
就这样他们在招待所住下,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九点过,申二狗天一亮就起了床,他还没有来过林城,看着窗外那些四五层的高楼,和山里的木房完全不一样,是一道另类的风景,便和唐哲打了一个招呼,出去街上转转
唐哲一个人坐在床上,不多时,门外有人敲门,唐哲打开,田国强笑呵呵地站在门口:“唐兄弟,久等了。”
唐哲把他让进屋里,关上门,指了指床说:“条件有限,床上坐一下吧。”
田国强说:“没关系,没关系,那个发晶,能不能再给我看看?”
唐哲知道一来他是想确定货还在不在,二来是想看一下有没有被调包,生意人都是这么精的。便从枕头旁把书包拿过来交给田国强。
田国强接过去,又仔细地看了又看,对唐哲伸出三个指头:“兄弟,和你说实话,我最多只能出到这么多的价格,再多,我也不敢要了。”
第98章 好一股铜臭味
“三万?”
“对,这个价,已经是我能够给到的最高价了,要是不行,也只能忍痛放弃,你也好另寻高就。”田国强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
唐哲知道,这块东西,如果自己拿去羊城,或是深城那个刚开放的地方,价格远远不止这么多,但是就目前的条件来说,钱再多,又不像上一世一样存在银行,而且,没有正当的理由,想要开一张去羊城的介绍信,比登天还难。
1980年是水晶价格行情最好的一年,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价格都差不多,更后来开放心,可以到处跑,拿去羊城至少能卖几十万,但是随着物价的飞涨,远不如现在三万块钱的价值更高。
想到这些,点头说道:“行,成交。”
田国强脸上顿时笑开了花:“兄弟真是一个爽快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下次如果还有这种好东西,一定记得来找我。”
唐哲也客气了几句,田国强取下他背着的牛皮黑挎包,从里面点了三十捆钱,推到唐哲面前:“你点一下。”
唐哲随便拿了一捆,点了一遍,然后又数了一下共三十捆,说道:“行呢,那就多谢田老板了,钱货两讫,祝你拿去一本万利。”
田国强笑呵呵地应着,又从包里拿出一块红布来,小心地把它包起来,再装回自己的牛皮挎包里,四十多斤的水晶,把他的挎包挣得鼓鼓的。
送走田国强后,唐哲坐在床上,看着满床的钞票,捧起一捆来,放在鼻子下闻了又闻,叹道:“好一股铜臭味。”
把钱装到书包里扣好,又等了半个多小时,申二狗才回来,唐哲让他把两根六股筋做的扁担和四条麻袋仍然拿上,便去火车站买了票。
回到邛水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这一来一回,他们足足用了差不多四天的时间,在县城供销社又买了一些大米和红苕,两个人一个挑一些,到了打尖坳,天已经快黑了,唐哲说:“二狗,家里没有多少吃的了吧,你那挑红苕先拿回家里去。”
申二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怎么行呢,唐哥。”
唐哲说:“没有什么不行的,算是你的奖金吧,去了快点来我家,我还有事情和你说。”
申二狗现在对唐哲说的话,只有两个字“服从”,两个人分开后,唐哲回到家里,母亲正坐在阶沿上,看到他的头从院坝坎下露出来,脸上顿时笑开了花:“阿哲回来了?”
唐哲见母亲坐在外面,忙问:“妈,你怎么坐在外面,这么冷的天。”
陈秋芸笑着说:“没什么,外面坐坐透透气。”
唐哲当然知道她是说谎,自己的家四处透风,在屋里和在外面唯一的区别就是那个地方被称为屋里,只是因为母亲担心自己而已。
“你快回屋里吧,我又买了一百斤红苕,还有三十斤大米,够吃一段时间了。”
陈秋芸跟在他后面进了屋,说道:“买这么多干嘛?现在开春了,我和你妹多去山上挖些野菜来和着煮,也能吃得饱。”
唐婉听到声音,也从里屋跑出来:“哥,你回来了。”
唐哲嗯了一声,问道:“欢欢和乐乐好一些了吗?”
刚说完,唐欢和唐乐也出来了,接过话回道:“大哥,我们好多了。”
陈秋芸问道:“你还没有吃饭吧?”
唐婉在一旁说:“肯定还没有吃,妈,我去给哥热饭。”
唐哲叫道:“多热一点,二狗马上过来。”
唐婉人已经在厨房里了,回了一声:“好的。”
唐哲又问:“怎么没有看到爹?”
陈秋芸说:“给你嘎公家薅洋芋去了,明天才回来。”
唐哲有些抱怨地说:“他自己身体都还没有好痊愈,怎么去干重活,嘎公家的洋芋我明天也可以去薅的。”
陈秋芸手里提着那三十斤的大米,说:“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爹,他是闲不住的人,先不说了,我去把米放扁桶里。”
唐欢忙上前说:“二婶,我来帮你吧。”
等了没多久,申二狗就跑来了,刚进门,唐婉看到他来,就把饭菜都端上了桌子,说道:“你说最多两三天就回来,妈从前天就开始,天天给你们的晚饭做着等,今天吃了中午饭就在阶沿上坐了一天,吃饭都端着碗在那里看着。”
唐哲听了,突然喉咙有些发干,嗯了一声,竟然没有发出声音来,要不是老天让他重新来过一次,他怎么知道自己的母亲有多么的爱他。
吃得差不多的时候,他才想起来,对唐婉说:“小婉,你去把沈阳叫上来一下,我找他有事情。”
唐婉应了一声,像只欢快的蝴蝶一样,飞着就下去了。
等唐婉和沈阳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吃好,坐在火盆上烤着火,申二狗说:“还是省城热和一些,我们这里太冷了。”
唐哲说道:“省城比我们这里矮一些,温度就要高一点嘛。”
看到沈阳进屋,他站起来说:“沈阳,二狗,你们和我来一下。”说完就进了自己的房间,拿出火柴把煤油灯点燃,用针拨了一下灯芯,屋里的光亮又亮了几度。
沈阳和申二狗进去之后,唐哲从棉衣里把卖猴结的那两千二百五十块钱拿了出来放在箱子上,说:“这次的猴结,十块钱一斤,一共两百二十五斤,钱都在这里,我们一共四个人,把它分成四分,你们看怎么样?”
沈阳忙说:“不行,小月又没有出力,要分也是分成三份。”
申二狗说:“只分两份,你们一人一份,我是帮唐哥干活的,拿了工钱,还要分股子,太说不过去了。”
唐哲打断了他们的话,说道:“不行,我们去的时候是四个人,就只能按四份分,本来是每人可以分五百六十二块五角钱,我和二狗去省城花了一些,就给你们每人分五百五。”
沈阳说:“唐哲,这样你太吃亏了。”
申二狗也说:“就是,唐哥,你已经帮我很多了,这个股子,我不占,你分给沈阳就行了。”
唐哲不理他们,拿了一捆塞到沈阳手里,又数了一百块给他,然后又数了五百五给申二狗,说道:“你们拿回去放好一点,财不露白,知道吗?”
申二狗和沈阳还想说什么,唐哲说:“我说过,跟着我一起做事,就要听我的,要不然下次我再也不带你们了。”
两个人听了这话,才把钱收了起来,唐哲又对申二狗说:“明天早点过来,我们去收套索。”
申二狗点了点头,便和沈阳一起走了。
唐哲回到火盆边,对陈秋芸说:“妈,我想和你商量个事情。”
第99章 批个宅基地
陈秋芸抬起头,问道:“什么事?”
唐哲说:“我想去申请个宅基地,重新建一个房子。”
陈秋芸说:“这房子还是你公和你爹他们去山里砍棒棒(木材)来自己立的,花了不少心血,也才没有多少个年头,要不是你公他走得早,都已经把这几堵板壁(墙)给装好了,你现在有钱了,请点人盘几天棒棒来改了,装修一下就可以,没有必要重新找地方新建。”
唐哲知道母亲这一代人特别看中自己的劳动成果,说道:“妈,我不是没有想过,但是这里院坝太窄,我看中了一块地方,想把房子建到那里去。”
陈秋芸忙问:“你先说说看是哪里?”
唐哲回道:“桃子坪。”
陈秋芸说:“那地方好是好,又平坦,离水井也近,就是主寨子远了一点,你沈家一样,单家独户的。”
唐哲笑道:“那样还不好吗?一家人过日子,清清静静的,不会因为鸡去人家的堂屋拉了屎这些小事情吵来吵去的。”
陈秋芸想了想,说:“行吧,你明天去找一下你孝贤叔,看能不能申请到。”
唐哲每天晚上住在这个房子里,也想过重新装修一下,但想到和伯父母还有唐忠一家那种矛盾,便想远离,而且,这里除了院坝边上有一块自留地是自己家的,其它都是别人家的自留地,要想扩建都没办法。
最重要的是,他知道马上土地就会包干到户,如果这个时候再不申请,等包干到户之后,桃子坪那片地方会被划归姚家湾,因为姚瑶和唐欢的事情,又和姚三一家不对付,得罪了大半个姚家湾的人。
到时候地方一包干到户口,那片地方他还想要的话,姚家人必然是金不兑来银不换。
母亲同意之后,他第二天一早起床就去找了唐孝贤,从省城还带了一条长支魔力回来,见到唐孝贤,把烟塞到了他的手里:“孝贤叔,找你有点事。”
唐孝贤推了几下,还是收了起来:“你这娃儿,自家屋头人,也兴这些弯弯绕,说吧,什么事情?”
唐哲便把想重新申请一块新宅基地的事情说了一下,唐孝贤说:“你家这里住得不是好好的么,怎么突然要重新申请,现在地都是大队的,你要重新申请的话,只能把这边的宅基地退出来。”
“我知道的。”唐哲点了点头:“等那边一修好,我就把这边拆了。”
唐孝贤拆开那包长支魔力,点了一根:“狗日的高级货就是不一样,还带皮嘴嘴的,一点也不烧嘴——对了,这事你老汉知道吗?”
唐哲笑道:“他去我嘎公家了,还没有回来,我和我妈商量过了,她没有意见。”
唐孝贤说:“这样,我去找申会计给你把申请写了,等下你爹回来,先给我一个准确的信,他没有意见的话,我们队里就开个会。”
唐哲连忙说谢,唐孝贤说:“这个是我的份内事情,还有,批宅基地可是要钱的,我知道你卖野猪肉和黄鳝赚了点钱,你自己要掂量掂量,新建房子可不是小数目,至少得几百上千块呢,要我说呀,你再花几百块钱,把现在这个家重新装一下,那房子也就二十一二年,我记得那还是你爹和你公一手一脚自己去山上砍的树来修的,你伯爹刚结婚,你伯妈又不让来帮忙,当时他俩爷崽儿可没少吃苦头。”
唐哲苦笑了一声,说:“那个地方太窄了,等以后结婚生子,再有几个儿子长大了,想要扩建一下都没有一个退身之处,这事还请孝贤叔一定帮帮忙。”
唐孝贤哈哈笑道:“你这娃儿,婚都没有结就考虑着儿子的事情了,对了,你有没有看中哪家姑娘,我让你婶子去给你说说媒,到时候也吃个猪脑壳。”
梵净山这边的风俗,结婚的时候,要在猪头的嘴上包一圈红纸,挂在堂屋的墙上,等喜酒力结束了,两口子一定要双手把猪头送给媒人,表示感谢,也有一种说法是,媒人嘴巴两块肉,由她说进又说出,用红纸把嘴封起来,让媒人只说好的,不说坏的。
唐哲也笑道:“行,要是真有中意的了,我一定登门来请婶婶帮我的忙。”
他是和申二狗前后脚进屋的,陈秋芸已经把早饭做好,唐婉她们三姐妹刚刚起床,唐哲也不再等他们,便和申二狗一人舀了一碗饭先吃了起来。
等吃了饭,两个人便去了斗篷山,那些套索大部分都没有伐起,有一只聋猪(猪獾)显然已经被套中好几天,老远就闻到了一股臭味,走近了一看,后半部分和内脏已经被什么动物给咬掉吃了。
两人把套索取了,申二狗说道:“这头二十多斤重呢,真是可惜了这么多肉,还有这一张皮子,要是不被吃,光这张皮子也能卖点钱。”
唐哲没有抱怨什么,收了套索,继续往山里走,快下午的时候,才把套索收完,除了坏掉的那头聋猪,还套到一只山羊(黄猄)。
这次得的货不多,等回家的路上,唐哲对申二狗说:“二狗,林国民你认识吗?就是国营饭店的经理。”
申二狗点了点头:“认识呀,上次和你去卖黄鳝见过的。”
唐哲便说:“明天你一个人去城里,把这头黄羊送到国营饭店里,你看行不行?”
申二狗说:“行,唐哥,我也想去扯点布回来,让我姐给她自己和我公做几件像样的衣服。”
一路说着,回家的时候,唐自立已经回来了,见申二狗和他在一起,想要说话,也没有开口,直到吃过饭,唐哲把黄羊处理好,让申二狗背着先回家,明天直接从家里就去城里,又把一挂肠子直接扔给六六。
六六并不介意这一挂肠子没有清洗,吃得津津有味的,对它来说,很久没有吃过这么鲜嫩美味的美食了。
等把这些都忙完,唐哲进屋,主动和唐自立说起了想修房子的事情。
第100章 天宽地宽的好地基
唐自立坐在火盆边,背靠在墙上,说道:“你长大了,这些事情你自己安排吧,我也上年纪了,帮不到你什么忙。”
唐哲抬头,从煤油灯发出的微弱灯光里,看到父亲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原本高大的身形,现在竟然像一块枯萎的树枝一样,紧紧靠在墙上。
“爹,我知道你们舍不得这块地方,我也仔细想过,这里周围都是别人家的自留地,那块竹林也是公家的,以后地方包干到户,不知道要分给哪几家,以后家里人口多了,连个退身去处都没有。”
唐自立说:“你说得对,有钱重新修一栋也好,先前你孝贤叔来说过了,过几天就能批下来。”
陈秋芸抬起头在房子里到处看了看,说:“虽然是个烂房子,真要说拆了,倒还有些舍不得呢。”
一家人聊了一会儿,看看天晚了,才各自回房睡觉。
第二天中午饭后,唐孝贤、申藤飞还有严天明他们就来了,唐哲忙招呼他们进屋去,申藤飞笑着说:“唐哲,不错嘛,都打算建新房子了。”
唐哲笑着回道:“藤飞哥,你也看到了,我们家这个房子,可以说是千柱落脚,万马归槽,天点灯,风扫地呀。”
申藤飞当然听得懂他这些话的意思,所谓千柱落脚,就是房子周围都是用苞谷杆栏的,虽然他家不是苞谷杆栏起来的,不过也是一些改了的木板拼起来,没有加工,万马归槽不过是指房子周围的泥地上全是蚂蚁在跑,灶上要是放着吃的,稍不注意就会被一堆蚂蚁给蛀了。
天点灯、风扫地这就容易理解了,房子上的茅草被风一吹,就吹掉一块,晚上能够看到天上的月亮星星,房子四处漏风,稍大一点,屋里也会被吹起吹尘来。
“你家这房子还算好的,大队里好多家的房子还不如你家呢,对了,我们来,就是找你去看一下你新选的那块宅基地,你现在有空没有。”
唐哲忙回道:“有空,当然有空。”说完回到屋里取了一包长支魔力放在身上,出来一人散了一根。
严天明打趣道:“呵,唐哲,不错嘛,都混上皮嘴嘴了。”
唐哲笑了笑,说道:“哪里,这不是要麻烦你们嘛,来,我给你点上。”
严天明忙退了一步,说道:“那哪行呢,今天没有事情,我只是和唐队长还有申文书来耍的,你要点,也是给他们点上。”
唐孝贤说:“行了,我们自己点吧,就你和我们去,还是把你爹叫上一起?”
唐自立吃了饭就出去了,也不知道去哪里,唐哲说道:“我们去看看就行了吧。”
唐哲在前面带路,他们三个人在后面跟着,很快就到了桃子坪。
这里是唐家山和姚家湾之间,离姚家湾三百多米,离唐家山也有两百来米,但是从这里到唐家山是上,走姚家湾是斜坡,稍平坦一些,虽然这里平坦,但是石头比较多,而桃子坪最里边有一股山泉,这一眼泉水直接是管着山脚下姚家湾那一片田。
所以当时分地方的时候,姚家湾的人怕唐家山的人不给他们水喝,宁愿不要黄杨坡那片好地,也愿意要这一片地。
再后来,这里通了公路,姚家湾人的都搬到了公路边,甚至后来的村委会也搬到了这里,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泉眼下边,是一口天然形成的水塘,差不多有半亩地,平进两个小队的人洗衣服还会来这里,他们站在水塘边,申藤飞说:“你选这个地方不错,左青龙,右白虎,你看左边的山要高一点,右边的山要矮一些,谷话说得好,宁可青龙高万丈,不让白虎抬头望,后面这山环抱过来,你一把椅子一样。”
唐孝贤也说:“山管人丁水管财,真选在这里,有这眼泉水是很不错的,就是离寨子远了一点,有些孤单。”
严天明笑道:“我看这个地方不错,虽然泥脚不深,不怎么出庄稼,但是建房子地基稳固,唐哲,你不会还懂风水吧?”
唐哲回道:“我哪懂那个呀,这玩意可不兴提,大家都是唯物主义论的人,搞封建迷信,那是要不得的。”
一阵说笑之后,唐哲便把自己想建房的地方指了出来,因为桃子坪泥脚浅,全是一片野生的毛桃子,算是荒地,唐孝贤和申藤飞都没有意见,很快就同意把地批给了他家,还同意他愿意的话,可以把这些荒地开垦出来种菜。
唐哲巴不得,这一片地方虽然不大,也有两三亩,现在虽然是荒地,但是以后在自己的精心改造下,那可就是一座庄园了。
当然,现在他可不会傻到马上开垦出来,土地还没有包干,除了自留地,一切开垦的土地到时候都会算在承包责任地里面。
从桃子坪回来之后,唐自立提着一个竹篮子,里面装着一些折耳根也回来了,见到唐孝贤他们和唐哲一起,忙把唐孝贤他们请进屋。
唐自立问:“地基去看了?”
唐哲点了点头,申藤飞说:“二叔,那地方不错,天宽地宽的好地基,比这里好一万倍。”
唐孝贤也说:“除了离人家户远了一点,其他都还好。”
申藤飞笑着接过话:“这个要怎么看了,当年我们几家的老祖宗来这八家堰,不过也只是一姓一户,你看才两百多年的时间,发展到了多少人口了?”
唐自立听了,立刻笑道:“那是,那是,人是发物嘛。”
然后对着外面喊了几声:“秋芸、秋芸?”
陈秋芸在自留地里干着活,忙应了一声,唐自立说:“快点回来做饭吃。”
唐孝贤忙说:“不用了,刚才吃过午饭,你们抓紧时间把匠人请了,需要我帮忙的时候,说一声。”
唐哲说:“好的,对了,藤飞哥,我记得你就是木匠,我房子的事情,还得请你出马才行哦。”
申藤飞说:“行,不过掌墨师还得我师傅出马才行。”
严天明说:“那我们就等着来吃你家的抛粮粑咯。”
正说着,只见申大凤满头大汗地跑着来,刚上院坝叫了一声唐哲,就摔倒在地上。
唐哲忙跑出去,扶起她问道:“大凤,出什么事了吗?”
申大凤哭着说道:“二、二狗被人打了。”
第101章 心软吃大亏
唐自立看申大凤累得直大喘气,忙拿着葫芦瓢到水缸里给她舀了一瓢水来,让她先喝一口,唐哲则是问她:“到底怎么回事?”
申大凤喝了一口水,说道:“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他刚才到家,现在在床上躺着。”
唐哲听完,就冲了出去,唐自立在后面喊:“你跑慢一点。”
唐孝贤和申藤飞互看了一眼,申藤飞说:“我也去看看。”
严天明说:“我们也去吧。”
申大凤喝了一口水,情绪稍好了一点,也站起来跟着走。
唐哲刚跑下院坝坎,就差点和沈月撞了个满怀,走在她后面的沈阳忙问:“你这是怎么了?听说你家要建新房子,我和小月上来看看。”
唐哲一边跑一边说:“二狗被人打了,我去看看。”
沈阳一听,吃了一惊,喊道:“你等等我,我和你一起去。”
两里多点路,平时走也要十多分钟,唐哲脚下生风,几分钟就赶到了,沈月和沈阳在后面紧紧跟着,再后面,是唐自立他们。
唐哲一进堂屋就喊:“二狗,二狗。”
申厚植在房间里回了一声:“唐哲你来了呀,他在睡呢。”
唐哲走进房间,看到申二狗躺在床上,两只眼睛被打成了熊猫眼,乌青着一片,脸也成了猪头,头上还有干涸了的血迹没有擦。
“二狗,谁把你打成这样了的?”唐哲上前,拉住他的手问。
申二狗慢慢睁开眼睛,看到是唐哲来了,眼泪就流了出来,他的嘴巴也被打流血了,说话都有些打结:“唐哥,对不起,我、我没用,打不过、过他们,钱、钱也被抢走了。”
唐哲弯着腰,说:“怎么回事,你慢慢说。”
这个时候,沈阳他们也到了,站在床边,床上没有像样的被子,一床单被加上一堆稻草,沈月第一次来,看到申二狗家是这样子,眼睛里像是进了沙子一样,忍不住流下眼泪。
不多时,唐自立和申藤飞他们也都到了,全都围在申二狗的床边上。
申二狗说得很慢,唐哲认真听着,原来他今天去城里把黄羊卖了之后,就想着去一趟供销社买一些布和棉花回来,除了卖羊的二十多块钱,他自己还带了六十块在身上。
这次唐哲给他分了五百五,他没有像唐哲一样争着把房子重新修一下,而是考虑到家里连条像样的被子都没有,得让姐姐和公晚上能睡着好觉,必须先把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改善好。
跟唐哲这么久,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和柜台的同志聊了半天,虽然没有票,人家也把东西卖给他了,花了二十多块钱,买了些布和棉花,又秤了十斤大米便往回走。
不过他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进供销社的时候,被矮胖小子无意中看到,便去告诉了光头。
光头叫李龙,上次在巴溪吃了亏,一直在想着怎么报复,听到只有申二狗一个人,他又把瘦高个子他们叫了出来,四个人还是提前到巴溪等着申二狗,不同的是,这次他们没有像上次一样坐在路边,而是藏在了一个拐角处。
申二狗买了东西,心情十分好,一路哼着东方红往回赶,走到巴溪的时候,突然李龙他们跳了出来,他们手里都拿着短木棍。
李龙笑道:“小私儿,今天终于让老子逮住你了。”
申二狗看到李龙他们,才想起来,自己出门的时候就背了个背篓,想退,这挂壁马路的两边都是悬崖,退无可退。
“你、你们想怎么样?”
“怎么样?你狗日的不是很牛吗?敢打老子,今天老子不打得连你妈都不认识,我就不叫李龙。”李龙恶狠狠地说着。
瘦高个子叫杨军,对李龙说道:“龙哥,和他废什么话,这小杂种上次把我打惨了,现在还在痛,今天我要把他的腿打断。”
四个人一捅而上,申二狗双拳难敌四手,杨军一棍子打在他的小腿上,申二狗吃痛,站不稳,倒在地上,身上又挨了好几棍。
矮胖子在一旁翻着他的东西,对李龙说:“龙哥,他还买了新布和棉花,还有这么多米,看来是个有钱人呢。”
李龙哼了一声,对申二狗骂道:“小私儿,把钱交出来,老子今天饶你不死,要不然丢你下牛心子喂鱼。”
申二狗朝他吐了一口口水,李龙被完全激怒,两拳打到他的眼睛上,直打得他眼冒金星:“还敢吐口水,军子,往死里打。”说完,他走到矮胖子身边,翻着二狗从供销社买回来的那些东西。
杨军上次被申二狗打得最惨,这会儿算是仇人见面,出手最狠,在他的脸上扇了好几耳光,然后对另一个说:“毛毛,你按住他,老子就不信他把全部的钱都买东西了。”
申二狗自己的钱是放在外套荷包里的,杨军很快便找到了,数了一下,足足三十多块钱,他举着钱对李龙说:“龙哥,这杂种钱还不少呢,三十多。”
毛毛说:“再翻翻他里面衣服里还有没有。”
申二狗听到,猛地挣扎起来,嘴里不停地骂着强盗土匪这些话,但是杨军李龙根本不管他,见他挣扎得越厉害,身上肯定还有好东西。
他们也猜得不错,贴身的衣服包里,正是今天卖羊的二十多块钱,那是属于唐哲的,丢了,可没法向唐哲交差。
李龙抓住他的头发,狠狠地把他脑袋撞在地上:“叫你狗日的犟。”
一边撞了好几下,申二狗只觉得脑袋一下子变成了千斤重,便昏了过去。
等他醒来,发现身上的钱一分都不剩,刚买的棉花和布,也被他们抢走了,这时感觉头痛,摸了摸,血都已经凝固,两只眼睛也肿了起来,眯成一条缝。
在路边找到了空背篓,又找了一根树枝拄着,拼尽全力才回到了家。
申二狗好不容易说完,唐哲的牙都快咬碎了,他一时的心软,竟让二狗吃了这么大一个亏。
坐在床边,握住申二狗的手,对沈阳说:“沈阳,麻烦你和藤飞哥他们把二狗送去公社卫生院一下,我去一趟城里。”
第102章 靠自己
申二狗一把拉住了唐哲的衣襟,说:“唐、唐哥,你是不是要去找他们?”
唐哲点了点头:“你被打成这样,不能让你白挨打。”
申二狗说:“我没事的,再说,都不知道他们住哪里,是不是城里人,去哪里找?”
唐孝贤也说:“二狗说得对,唐哲,你先不要冲动,既然晓得他的名字了,早晚要把他们揪出来,我一会儿去公社和派出所的说一下。”
唐哲摇了摇头,说:“没用的,这种案子公安是懒得管的。”
巴溪那个地方,一直偶有发生抢劫,哪怕是另外一条路修通了,这条路上还是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在只知道名字的情况下,一般这种小案子都破不了。
申藤飞也说:“就是呀,唐哲,先把二狗送去公社,那几个人我们慢慢打,等找到了再给他们个教训。”
唐哲一拳打在床头:“那天我就应该把他们废了,不应该放了他们。”
沈阳说:“邛水就这么大一点,早晚会被揪出来的,今天也不早了,你再跑去城头两三个小时,天都黑了,总不能在街上乱逛,毫无目标的找吧?”
唐哲说:“不找到他们,二狗的打就白挨了。”
沈月也说道:“哲哥,你现在还在气头上,先消消气,我哥说得对,现在去也找不到,你不是在城里也认识几个人吗?下次去的时候,先打听一下这几个人是哪里的,再想办法弄他们也不迟。”
几个人劝了一番,申藤飞去自己家里找了一张竹躺椅,拿两根木棍做成一个简单的担架,把申二狗抬到上面,然后一行人抬着他送去公社卫生院。
说是卫生院,其实只有一个医生,叫乔永松,家离公社不远,并不是专班出身,以前是赤脚医生,后来公社便在他家的大门上挂了一块公社卫生院的牌子,他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卫生院第一个医生,做着开开药,打打针这些简单的医疗服务。
乔永松看了二狗身上的伤,对唐哲他们说:“伤这比较重,还好没有严重的外伤,就后脑破了一个口子,要缝两针。”
然后又问申二狗:“你有恶心想呕这些感觉没有?”
申二狗摇了摇头:“就是痛,浑身都痛。”
乔永松对唐哲他们说:“还好,没有脑震荡的迹象。”
然后就是给他缝合伤口,再用药水在他身上受伤的地方擦了一遍,最后拿了几个玻璃瓶,把里面的药兑在一起,给他输上液。
就这样在乔永松家弄到天黑,乔永松说:“我这里没办法住,你们只能先抬回去,明天再抬过来我给他再输两天。”然后开了一些药拿给申大凤。
唐哲忙上前把钱交了,说:“乔医师,你看可不可以把他要输的液这些药一起开给我们,回去了我队里沈醉亭老师也会输。”
乔永松说:“你们是八家堰的呀,可以,沈醉亭会,你们也难得再往这里抬来抬去的,他这个样子,恐怕还要在床上睡几天才得行。”
从乔永松家出来的时候,唐哲才发现不见了唐孝贤,问申藤飞:“孝贤叔去哪里了?”
申藤飞一脸迷惘:“我也不知道,先前还在这里。”
严天明说:“我看到他出去有半个多小时了。”
申藤飞说:“那我们先把二狗抬回去,他自己慢慢来吧。”
看看天黑了,在乔家讨了几根亮花稿照着往回走,这亮花稿是用向日葵杆在泡冬田里浸泡一冬之后,再捞起来晾干,虽然不如松油木经得烧,但是光亮程度要好得多。
出来没有多远,唐孝贤就跟了上来,申藤飞问:“你去哪里了,找不到你人,我们就先走了。”
唐孝贤说:“刚才去了派出所一趟,唉,和唐哲说的一样,没有用,他们根本连案都不立,说这样是找不到人的。”说完,自己都觉得有些尴尬。
唐哲并没有说话,抬着申二狗,沈月在一旁打着亮花稿。
这个年代治安本来就很乱,每个队里都有些好吃懒做的烂杆杆(混子),城头更是一样,一些不愿意去当知青的,在家长的运作下,就成了街头巷尾的烂杆杆,慢慢形成一些小团体,只要不发生严重的治安案件就行。
哪怕就是农村,大队与大队之间,也经常因为一些放水砍柴这样的事情,最后搞成械斗。
就算是唐哲把李龙他们抓了送去派出所,没有出现人命或是重伤的情况下,最多也就是批评教育一下就放出来了。
在吃饭都吃不饱的年代,贪污犯的处罚往往更加重一些,因为他们更能激起民愤。
所以,二狗的事情,还得靠他们自己解决。
几根亮花稿快完时候,终于回了申二狗家,申厚植独自坐在灶前的火堂边,锅里一锅红苕还冒着热气,看到他们回来,忙过来问申二狗的情况。
申大凤简单说了一下,唐哲他们则是把申二狗抬到床上,让他好好休息。
出来见申大凤正在灶边忙着,木盆里还有刚清洗干净的一些鱼。
唐孝贤忙说:“大凤,你不用忙了,我们回去吃。”
申厚植说:“那哪行呢,你们忙前忙后的忙了半天,连口水都没有得喝一口。”
不管申厚植祖孙俩怎么挽留,唐孝贤他们都回去了,只留下唐哲和沈阳还有沈月在这里。
见申二狗也没有什么大碍了,他出来对申大凤说:“大凤,我们先回去了,明天早上我再和沈老师过来给他输液。”
申大凤点了点头:“二狗说,把你的钱弄丢了,等他好了,我们会慢慢赚钱还给你。”
唐哲忙说道:“大凤,你不要这样子说,说得我心里难受,二狗是因为帮我干活才受的伤,我会负责任的,叫他不要想着钱的事情,被抢了就抢了,命最大,能保住这条命,以后什么都可以挣回来。”
回去的路上,唐哲顺路和沈阳他们去了一趟沈家,和沈醉亭交待了一下,说:“沈叔,二狗那边就要麻烦你多费个心,多少费用,我到时候一并给你。”
沈醉亭摆了一下手说:“我又不是吃狗肉不晓得粗细的人,你帮着大阳赚了那么多钱,这点小事情,我还收钱,那我还是个人吗。”
从沈家出来回到家里的时候,看到一家人都坐在桌子周围等着他,没有一句话,心情都很沉重的样子。
第103章 桐子叶喂牛
唐哲看到一家人,包括唐欢和唐乐,一句话都没有说,他坐到桌子旁,问道:“爹,妈,你们这是怎么了?”
唐自立叹了一口气,说:“阿哲,要不,你就别去安山(打猎)了,你看二狗,今天算是拣了一条命回来,要是那些人下手再重一点,你说申厚植怎么办?他家就这一个苗苗,全靠他来传宗接代,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不是把他家的香炉钵给打烂了?”
陈秋芸也说:“这世道不太平,你们又是经常走夜路,我看你爹说得对,你卖猴结赚了好几百,加上之前卖野猪和山羊的,也差不多一千来块,修房子也够了,爹和妈不图你赚多少钱,有多大本事,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强。”
唐哲知道,他父亲今天看了受伤的申二狗,受到了打击,心情不好受,只能安慰道:“爹,妈,放心吧,这些事情我会处理好的,二狗也是没有防备才吃了亏,下次我会多注意一点。”
唐自立见劝不动他,只能长嘘短叹了叹着气,当然,他们更不知道,唐哲卖掉了那一块钛晶,赚了不少的钱。
陈秋芸见唐自立一直叹气,说道:“行啦,他也不是小娃儿,说一两句就可以了,吃饭吧。”
第二天一早,唐哲先去了沈醉亭家,沈醉亭背着药箱正准备出门,两个人去了申二狗家,见他精神还算好,唐哲也就放心了。
沈醉亭把药兑好给他输液,又自己带了一些草药过来给他敷上。
唐哲看了一会儿,打了个招呼,就去了申腾飞家。
申腾飞和申二狗是出了五服的堂兄弟,有着共同的老祖宗,两家离得不是很远,也就隔了几和间房子,几分钟就走到了。
申腾飞才刚起床,开门就看到唐哲从院坝的一头走来,打了个招呼。
唐哲说:“腾飞哥,我是来请你帮忙的,昨天也去看了那宅基地,确定下来了,麻烦你帮我开一下料单。”
申腾飞把他请进屋来,递了一根烟给唐哲,他摆了摆手:“我不会抽。”
申腾飞只好自己点上,说:“行,我一会儿去请一下我师傅,修房子还是要一个好的掌墨师才行。”
唐哲说:“行,那就麻烦你了。”
申腾飞笑道:“你客气什么。”然后转身对屋里说了一声:“他妈,我去一下师傅家。”
她老婆在里面应了一声,两个人便出了门,申腾飞说:“你先回去请人把山里把棒棒(木材)砍好了抬回来放着,修房造屋可不是一点点,五柱三瓜的光柱头就要二十根。”
唐哲应了一声,便和他分开回家来,和父亲商量着请人的事情。
唐自立说:“大队的山林里树木那么多,请人去砍就是了,你再去找一下你孝贤叔,让他批个价,直接在队里买。”
唐哲便又去了唐孝贤家,把事情说了一下,唐自立说:“行,我和队里几个人商量一下,看看批多少钱合适。”
唐哲便挨家挨户的去请人帮忙,说好了时间,请第二天一早去家中吃饭,然后干活。
八家堰这个地方,除了婚丧嫁娶这种大事情外,平时如果有特殊的事情,也会开大帮,只要主家打个招呼,每家都会出一到两个劳动力来,这些劳力是免费的,主家只管饭,然后记住这个情,别人家有事的时候,还要把活还回去,免费给别人家干同样多或是更多的活。
这种开大帮的情况,是从祖辈时就一直延续到现在。
等回家后,唐自立说:“家家户户都请了,你去请一下你伯母和大忠,不管怎么样,你和大忠也是一个公。”
唐哲说道:“算了,我修房子这种事情,不想和他们吵架。”
唐自立说:“你不去请他们,就是给他话柄,到时候又说你看不起他们一家,你请了,他们不来,那到时候就没有什么话可说。”
陈秋芸在一旁也说:“你爹说得对,不要给他们话柄说。”
唐哲想了想,父母说得也不错,吴莲芯就是那样的人,要是真不请她,指不定会把话传成啥样子,再说两家的矛盾只有家里人自己清楚,外人并不是很了解,如果不去请,便显得自己一家太小家子气,便说道:“好吧,那我去请一下他们。”
上到伯母家院坝,叫了一声:“伯妈,在家吗?”
吴莲芯和唐忠在堂屋坐着,都没有吭声。
唐哲故意大声地喊道:“伯妈,我家明天要请人砍棒棒,请您和大忠哥去帮两天忙。”
屋里还是没有声音。
一连喊了几声,唐忠才从大门探出半个头说:“没空。”便哐地一声,重重地把门关上。
唐哲也不再理会,反正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摘桐子叶喂牛——活干了,吃不吃是它的事。见唐忠关了大门,便转身回了家里,和父母说了一下:“他们不来。”
陈秋芸说:“我知道他们不会来,你喊了就对了。”
唐自立却暗自在一旁叹息,对他来说,一母同胞的两兄弟,闹成这个样子,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吃过中午饭,唐孝贤就来了,见一家人都在家里,说道:“正好,你们都在,刚才我去队里和他们商量了一下,后山的杉木树,你们去砍就是了,五柱三瓜的房子所有的木料,你们一会儿给四十块给腾飞入账,还有那块宅基地的钱,到时候一并给他就行。”
唐自立忙说谢谢,唐哲说:“孝贤叔,我要建的房子比较大,给四十块钱,会不会到时候别人反对?”
唐孝贤笑道:“大?能多大?你娃儿是要修筒子楼呢?还是修走马转阁楼?”
唐哲回道:“那倒不是,我想建一座长五间的正房,加两间厢房,再建一座倒座房。”
唐孝贤一楞,随即看着他说:“好小子,你这是要建四合院呀。”
唐哲说道:“孝贤叔,我就是想建得宽一点,像现在这个房子,有个人客来,连个落脚处都没有。”
唐孝贤嗯了声,说:“这个我就建议你先不要这样弄了,这种地主阶级的思想要不得,万一被别人报到公社,不是自找麻烦嘛?”
唐自立也说:“就是,决不能搞走资派的作风。”
唐哲想了想,说:“那就不建四合院,不过我还有个事得请孝贤叔帮我一下。”
第104章 请师师为主
唐孝贤问道:“说吧,还有什么事?”
唐哲说:“就是我请了这么多人,我爹和我妈身体又不好,还得请孝贤叔多费心,来帮我几天。”
唐孝贤笑道:“那个还用说,谁家没有大事小务,你不说我都会来。”
从老一辈人的口中得知,桃子坪那一片地属于付家,由于付家在八家堰再也没有后人,而且泥脚太浅,不适合种庄稼,所以就一直荒芜了。
因为那股泉水,姚家一直对那片地方很在意,他怕动工的时候,姚家人再去闹事,有了大队长和文书帮着干活,事情就好办多了。
下午的时候,申腾飞背着一个背篓,带着一个五十多岁,头发有些花白的老头来了。这个人正是申腾飞的师傅,也是远近闻名的老木匠,叫王堂,在家里排行老二,因为是木匠的缘故,和他熟悉的人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堂二板子。
这年头,有手艺的人,是不会饿肚子的,王堂不光会木匠,还会石匠,主家建房要柱脚石和勒脚石这些,他都能弄。
唐哲没有见过,但唐自立却对他熟悉,还没有进门,唐自立就热情地打起招呼:“王师傅,快请屋里坐。”
王堂笑呵呵地走进屋来,唐自立把他背上的背篓接下来,放在堂屋的角落,请他们坐下,王堂说:“主人家要建高屋,先恭喜了。”说完拱了一下手。
唐自立忙也拱手回道:“还是要麻烦王师傅。”
转过头对屋里喊:“秋芸、秋芸,快点给王师傅和腾飞他们做晌午饭。”
虽然已经下午,吃午饭还早,吃午饭时间又太晚,却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吃过午饭,为什么国人打招呼统一的问候都是“吃了么?”那是因为条件不允许,经常挨饿。
如果不是唐哲重生回来,唐家一天能保证有一顿饭就不错了,哪里还分早中晚?
王堂说:“我们也是刚吃过饭了来的,就不用麻烦了,趁着天还早,先去看看你们的新宅地,今天日子也好,适合破土,先去把线放了,回来吃,回来吃。”
他一连说了两个回来吃,显然是有些饿了的,唐哲对母亲说:“妈,你和小婉在屋里早点做晚饭,我和爹带着王师傅他们去桃子坪。”
见唐哲要出门,王堂忙喊道:“小伙子,你把锄头带上,再拿烘笼装一点柴草灰去。”
唐自立在一旁说道:“现在的年轻人,什么都不懂,还是我来吧。”
王堂从背篓里拿了一个布袋,申腾飞忙过去接过来,斜背在肩上,在梵净山这边,如果一个人要拜师,或是师傅要收徒弟,都是会说我来给你背包包,或是来给我背包包,代表这个人要拜师或是收徒,申腾飞在师傅面前,还是很讲究这些规矩。
唐哲回到屋里,拿了锄头,唐自立则是提着烘笼,从灶堂里铲了满满一钵柴草灰。
到桃子坪那边,唐哲才发现,他看中的那片地方,已经提前被唐自立用火烧了一遍,杂草完全被烧掉,留下一片黑乎乎的火烧地。
王堂在那片地方左看右看,又转了一圈,最终确定了座向,拿了根绳子,上面打了几个结,是他自己制的一个简单的卷尺,申腾飞和唐哲拉着绳子,王堂提着烘笼顺着绳子把草灰撒上,为防止草灰和被火烧过的荒地融为一体,更怕下雨雨水冲掉,唐自立则是拿着锄头,顺着他撒灰的地方挖了一条小沟作为记号。
等把这些都弄好,唐自立指着不远处的石头问:“王师傅,勒脚石和柱脚就在这里开,你看可以不。”
王堂说:“和我想的一样,这里全是龙骨石,适合做柱脚,你们选的地基好嘛,就地取材,很方便。”
唐自立笑着说:“请师师为主,那就麻烦王师傅了。”
回家后,唐自立和王堂他们又摆起了龙门阵,王堂经常在外面跑,算是山里最有见识的人,天南海北的吹着壳子,听得一群人哈哈大笑。
唐哲对他这些龙门阵没有兴趣,便去柴房牵着六六出去溜了一圈,吃过饭又去看了一下申二狗。
输了三次液,加上沈醉亭给的草药敷过,虽然身上的肿还没有消,但是精神不错,见到唐哲来,想坐床上爬起来。
唐哲忙说:“你快躺好。”说着,从怀里取了七十块钱递给他:“这些钱你先拿着。”
申二狗哪里肯收,说:“唐哥,我把你的羊子钱都丢了,你不怪我就很好了,怎么能再收你的钱。”
唐哲安慰道:“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只要命还在,早晚都会赚回来,再说,你是因为帮我送货,才被他们打的,还抢了你六十块钱。”
申大凤在一旁说:“唐哥,这钱我们真不能收,只要你以后还带他干活就行。”
申二狗也说:“唐哥,我……”
唐哲忙拦住他,说:“我们也算是过命的兄弟了,你不帮我干活,我找谁去。”
申二狗脸上露出了笑容,唐哲继续说:“你放心吧,我赚钱比你容易,你要是不收,我过意不去,以后真不敢叫你一起了。”
听到唐哲这样说,申二狗才把钱收下,说:“唐哥,我听说你要建房子,我这次帮不上你的忙了。”
“没事,你把伤养好了,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说完,看了看天也黑了下来,便起身回家去。
申厚植看着走远的唐哲,对申二狗说:“二狗,唐哲这个人不错,你跟着他做事,一定要踏踏实实的。”
申大凤也说:“就是,公,我想去找一下腾飞哥,看看能不能花钱买一些布票和棉花票。”
申厚植说:“行,你去试一下吧,我看唐孝贤和腾飞,不像吴良那几爷崽心狠,去好好说话。”
申大凤走出二狗的房间,想了想,把厨房里剩下的那一串鱼干拎在手里,出了门,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别人,才往申腾飞家走去。
唐哲从申二狗家出来,走了没有多远,前面就是一片金竹林,竹林边有几棵柏树,顺着树堆了几个稻草垛。
走得近了,听到谷草垛里有些悉悉索索的声音,他还以为是老鼠,又不像,八家堰这地方,常有野兽出没,唐哲也不确定是什么,顺手在路边拣了一块石头,朝着稻草垛丢去。
只听稻草垛里,申红兵吼了一声:“哪个狗日的。”
紧接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疯一般的跑了出去。
第105章 五点过八十
申红兵一边骂着,一边提着裤子,满脸怒气地从稻草垛后面冲出来,看到是唐哲,一时倒有些慌乱。唐哲看着跑远的那个女人,感觉很像姚瑶,由于天色已经很暗,看得不是太清楚。
申红兵见唐哲看着那女人跑的方向,问:“唐哲,你来这里做什么?”
唐哲反问道:“你又在这里做什么?那个女人好熟悉,是不是……?”
申红兵忙乱地回道:“不是,你看错了,你不认识的。”
唐哲说:“我都还没有说完,你知道我说的是哪个?”
申红兵一脸尴尬,提着裤子就跑了。
唐哲暗自觉得好笑,摸着黑回到了家里。
陈秋芸正在淘着米,唐婉和唐乐他们一起在削着红苕,明天开大帮,天一亮大家就会赶来吃早餐,她作为炊事员,今天晚上就要把食材备齐。
王堂去了申腾飞家里,唐自立则是磨着斧头,一家人都有事情做,虽然唐自立一直希望唐哲只弄点木板来把这个房子装修一下,自从今天王堂来把线放了,他心里也就跟着放下。
儿孙自有儿孙福,既然唐哲确定要搬到那个地方去,作为父母的,只能支持。
唐哲也跟着唐婉他们削起了红苕,这次从林城回来的路上,他买了一百斤红苕和三十斤大米,照这样下去,最多能撑两天。
一会儿,沈月背着个背篓上来了,进门就说:“自立伯娘,我妈让我给你们送点洋芋来。”说着,把背篓放在堂屋。
陈秋芸忙说:“小月,你家也没有多少粮食,快拿回去,我们家还有红苕,够吃。”
沈月说道:“有的,我嫂嫂出月子的时候,她娘家送了些过来,家里也没有什么,你们先应应急。”
陈秋芸忙说了道谢谢,然后把背篓里的洋芋倒在堂屋的角落,也有三十来斤。
唐哲对她说:“你先坐一下,烤烤火,我们先把红苕削了着。”
沈月说:“你们忙你们的,我去看看六六。”走到门口,又说:“哲哥,你把电筒给我用一下。”
唐哲起身去屋里给她拿了手电筒,说:“要注意一点,晚上它脾气不好,万一抓到手上就不好了。”
沈月笑着说:“放心吧,它已经认识我了。”说完打着电筒去了柴房。
陈秋芸把米淘了,泡在木盆里,这边唐哲他们也把红苕削完,唐婉便和唐欢她们俩姐妹一起去了柴房,这只云豹,已经成了她们的伙伴,虽然不敢像唐哲一样牵着出去溜,但是它在笼子里,她们几个都会伸手去摸,有时候它还会把头靠在手掌心里不停地蹭来蹭去,舒服极了。
唐哲刚坐下,唐援朝和唐老三也都上来了,唐援朝手里拎着一捆用棕叶捆住的折耳根,唐老三则是抱着两棵青菜,进了屋把东西放下,聊了一会儿,想到明天还要早起,就先回去了。
沈月背来洋芋,他不意外,唐老三和唐援朝的热情,倒让他有些感慨,当初父亲被野猪咬了之后,除了沈醉亭来给他弄了些药,舅舅拿了两斤酒来,族中堂下,没有哪家舍得借一点粮食,唐哲才不得不冒着被抓的风险去把炭窑里的炭卖了。
如今自己家要修新房子,也不再缺衣少食了,但这些堂下兄弟,都愿意伸出援助之手,不管何时何地,也不管朝代如何更替,人们都只愿意锦上添花,而不愿意雪中送炭。
唐哲知道,虽然别人会嫌他穷,怕他富,但是富起来,虽然别人会又恨又怕,却也只能无可奈何,要是穷了,走在路人,连狗都会上来咬几口。
唐援朝他们两个跟着唐哲去过城里卖东西,自从姚勇军被抓了之后,他们更加佩服唐哲,卖了那么多次山货都没有被抓住,现在他有钱了,当然不能得罪,万一以后家里有什么困难,唐自立本来就是出了名的老好人,肯定会多少伸出一些援手。
这些,唐哲当然也清楚,虽然当初他父亲落难的时候,没有得到帮助,谁家都困难,他也不会怪谁,至少这些人都没有落井下石,还帮着去山上把唐自立抬回家来。
像唐援朝和唐老三家都有两个娃儿,两个人的工分,在八家堰这种地方一年本就换不回多少粮食,顿顿都是红苕洋芋,一年到头锅里难得见一次白,从他们今天拿来的东西就可以看出来,唐援朝甚至是现去山上挖的折耳根,这也算是他们有心了。
陈秋芸在一旁说:“他两个也是,家里那么老火了,还拿什么东西来。”
唐自立已经磨好斧头,这会儿也回了堂屋,坐在板凳上,说:“多少是人家的心意嘛,阿哲,这些人情,都要记住,以后要慢慢还的。”
唐哲说了声:“知道啦,我会记住的。”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唐哲就被唐老三的声音吵醒:“援朝、援朝,你还在睡,五点过八十咯,快起床咯。”他本来就是个大嗓门,这一声吼,把半个队的人都吵醒了。
唐哲也从床上爬起来,一看时间五点四十分,听到唐老三喊声,笑了笑,穿衣起床,帮着母亲烧火做饭。
不一会儿,人都来齐了,除了沈阳外,其余都是唐家的人,每家都来了一个壮劳力,这种情况下,除非主人家特意交待外,劳力差的人来,会被别人笑话成守嘴狗。
唐援朝一上院坝就喊道:“那个五点过八十来没有。”
一屋子的人哄地笑了起来。
唐老三红着脸争论着:“我没有说错呀,问了大队长的。”
唐孝贤笑道:“你少扯我,我可没有告诉你五点过八十。”
唐老三不服气,连脖子都红了:“就是你说的,我又没有手表,你看,小江也听到了的,小江,你说是不是。”
唐江笑得快岔气了,根本说不出话来,只是点了点头。
这下轮到唐孝贤不干了,问唐江:“小江,你可不要乱说哈,这话传出去让别人听到了,还以为你孝贤叔白当了几年兵,连个手表都不认识。”
唐老三说:“就是你给我说的呀,你说还差二十分钟六点了,六点差二十分钟,不是五点过八十是多多少?一百减二十,等于八十,你问唐婉,扫盲班教过的?”
他的话说完,这一屋子人的笑得更大声。
第106章 买粮
在人们的笑声中,唐老三的脸涨得更红,但又不明白人们笑他什么,只能左顾右盼的看来看去,唐哲见他的窘迫样子,小声对他说:“一个小时只有六十分钟,孝贤叔和你说的还差二十分钟六点,其实才五点过四十。”
唐老三哦了一声,才知道大家在笑他什么,连自己也笑了,说:“我一直以为一个小时是一百分钟呢。”
唐援朝说:“正好,你以后就叫五点过八十。”
大家又是一阵哄笑。
等人都来齐了,陈秋芸的早饭也已经做好,红苕青菜稀饭,满满一大锅,有了唐老三的事情,这顿饭大家都是在笑声中吃完的。
吃过饭后,唐孝贤在前面带路,去了岭上的杉木林砍树,申腾飞则是和王堂去新宅基地那里打勒脚石和柱脚石,各忙各的。
这个时候,就体会到了八家堰那句古话:“人多好种田,人少好过年。”
一天的时间下来,一栋长五间的木料已经备了不少,柱头全部抬到了桃子坪,椽子也砍了一部分。
吃完晚饭后,唐自立把唐哲从林城带来的长支魔力每人都散了一支,说:“大家明天还是同一时间来,再辛苦几天。”
来帮忙人的,心里都乐开了花,主要是饭菜太好了, 不仅有大米饭,还有野猪肉,之前抓来的鱼也炒了些,比吃酒席还要丰盛。
唐自立说完,大家都异口同声地说:“明天我们还是五点过八十准时来。”
等人散去之后,陈秋芸才拖着沉重的脚步从厨房来到桌子边坐一下,唐婉和唐欢姐妹俩还在厨房帮着洗碗,俩姐妹到现在也不敢回家,生怕被唐忠打。
陈秋芸坐了一会儿,又去把米印了,装在木盆里淘洗,唐婉她们则是继续削着红苕,陈秋芸喊了声唐哲,说:“家里米也不多了,最多还能吃明天,你要不去公社买一点来。”
唐哲说:“妈,我还是明天去城里买吧,城里粮站不卖,还有黑市可以买,公社这里没有粮票根本就买不到。”
陈秋芸忙说:“要不我再想想办法,去哪家借一点,城里还是不要去的好,二狗的事情,你忘记了。”
唐哲安慰道:“妈,谁家能有这么多粮食借给我们呀,何况二狗的事情只是偶然,再说了,我去了这么多趟,也不见有什么事,不行我把沈阳叫着和我一起去。”
陈秋芸想了想,唐哲说得也没错,八家堰这个鬼地方,一年头到一家人的工分也换不了几颗粮食,哪家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怎么可能有粮食借出来:“也行,有我伴也好一些。”
唐哲应了一声,便打着电筒去了沈阳家,他才洗好脚,正逗着娃儿,看到唐哲来,问:“唐哲,这么晚了,还有什么事吗?”
唐哲说:“是这样的,二狗不是受伤了嘛,但是我家的粮食也不多了,还够明天吃一天,我想请你和我去一趟城里买些粮食,帮忙挑一下。”
沈阳点头说:“好,明天一早我上来。”
唐哲说:“二狗出了事,我还以为你也怕,家里有老婆娃娃的……”
他还没有说完,沈阳说:“怕个鸡毛,再说了,我们两个人,他们也看二狗一个人好欺负,明天我肯定来的。”
罗玲在一旁咳了一声,沈阳说:“你咳什么,我说的是实话,唐家山谁都可以不帮,必须得帮唐哲。”
罗玲有些委屈地说:“我又没有说什么,只是嗓子不舒服,唐哲,你不要多心哈。”
唐哲笑笑,说:“没事的,大阳嫂,就算他不去,我也不会怪他。”
沈阳忙说:“放心吧,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
等唐哲走后,沈阳白了一眼罗玲,说:“你这婆娘,真是没个眼力见,唐哲帮我们的还少吗?这次要不是他,我们家能一下子存一千多块?不光小月的嫁妆有了,等你再给我生个儿子,我们也可以去批一块地,建个新房子坐坐。”
罗玲小声说:“我还不是担心你,你以为你还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汉子?你现在是有老婆有娃儿的人,做事情要考虑一下后果。”
沈阳说:“我知道,做人得讲良心不是,他要不是请这么多匠人,也不会来麻烦我的,放心吧,唐哲是个义气人,从他对申二狗就可以看出来,我和他去,肯定不会有事,以后说不定还会帮我们更多。”
罗玲听了,也不再说话,只是心里总是很担心罢了。
唐哲回家之后,把上次和申二狗去林城做的那两根六股筋木棍找出来放在门口备着,才去洗脚睡觉。
第二天六点,大家都来了,吃过饭后,唐哲和唐孝贤交待了一下,便和沈阳去了县城。
白天赶路比晚上要快一些,加上经常走山路,三十多里的路程,下坡又比较多,不过两个多小时就到了城里。
唐哲和沈阳先是去了东门桥的黑市,虽然来得晚了些,但是他来过几次,已经摸清了套路,有好几家东门桥头的房子,都是给别人存放货物代卖的,山下比较平坦的大队,每年的粮食要多一些,队里就要富裕一点,不少大队里,还把粮食偷偷拿到城头来,在东门桥这里找了熟人寄卖,或是干脆让自己的亲戚住在这里卖。
唐哲知道河边大檬子树下那家,就是专卖粮食的,不光有红苕洋芋,还有大米稻谷,不过价格比供销社和粮站要高出许多。
毕竟被抓到,可是要送去挖矿的事情。
他们到县城已经快十点,黑市早就收摊了,唐哲走到大檬子树下,敲了敲那家的门,是一个中年女人开的门,问道:“你们找谁?”
唐哲笑着说道:“娘娘,我们是来买粮食的。”
那女人警惕地看了看他们,又往左右看了看,说道:“买粮食你们去粮站呀,我哪来粮食卖。”说着就要关门。
唐哲忙说:“娘娘,等一下,我们不是市场的,从八家堰来,家里请得有匠人,不够吃,所以来买一些。”
那女人仔细地上下看了看他们,小声说:“看你们也不像城里人,我还是那句话,买粮要去粮站。”不过,这一次,她并没有急着关门。
第107章 黑市里的大米
唐哲从这个女人的态度上就已经看出,她还是想做成这一单生意,只是惧怕是来钓鱼的,上一世他离开邛水很早,后来也很少回来,在邛水城里,根本没有认识的人,一时竟也不知道如何给她解释。
那女人见他们不说话,便关上门。
沈阳在一旁说:“唐哲,怎么办,人家不卖,要不我们去粮站问问,没有票能不能买到?”
唐哲摇了摇头:“粮站那边没有票几乎是不太可能买到的,供销社一下子要买几百斤,也要票才行,再说我在供销社买了那么多回,很少用票,人家都不愿意卖了。”
沈阳坐在大檬子树下的石头上,他也很少来城里,并不知道还能去哪里买。唐哲想了想,说:“看来只能再去找一下齐春帮忙想想办法。”
就在这时,关上的门又打开,那女人擦出半个身子,对唐哲招了招手:“小伙子,你过来。”
唐哲忙跑过去,站在门口,沈阳也跟了过来。
那女人再次左右看了看,发现路上没有别人,压低声音说:“你要多少?”
唐哲回道:“有些什么粮食,什么价。”
那女人介绍道:“有大米,谷子,苞谷,洋芋红苕都有,大米两毛,谷子一毛五,苞谷一毛五,红苕和洋芋都是五分。”
沈阳听得目瞪口呆,张着嘴巴说道:“这么贵?”
那女人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不屑地说:“嫌贵,那你们去粮站买呀,粮站便宜。”
唐哲也清楚,粮站的大米最好的也才一毛四到一毛五,稻谷八分半,苞谷也才九分钱,红苕洋芋这种粗粮,最贵也就两分,他这里贵了一倍。
不过他也清楚,借用上一世一部电影里的话:风浪越大鱼越贵。倒卖这些的,都是冒着一定的风险,于是对她说道:“行,那给我秤三百斤大米吧。”
这下轮到那女人吃惊了:“你要这么多?”
唐哲笑道:“家里修房子,请了匠人,一天都要吃三四十斤米。”
那个时代的人们,肚里没有油水,饿量大得惊人,随便出来一人,动筷子就要吃两三大碗,要是连饭都吃不了多少的人,别人更会笑话他干不了活。
沈阳在旁也劝道:“唐哲,我看还是秤一些米再买一些红苕吧,天天吃白米饭,家里就是有金子也顶不住,再说,你这样兴起头了,别人家以后请人,会拿你家做比子,到时候人家要骂你。”
他只知道唐哲去林城卖猴结分了五百多块钱,加上平时卖野货,家里最多也就一千来块,并不知道他卖了水晶赚了三万多的事情。
而且,这年头哪家锅里要是红苕洋芋上面再盖一点米饭,那他家的生活是好得不得了,要是有儿子的家庭,媒人都会踏破门槛。
如果是开大帮,八家堰还没有一家这样兴过,当然和沈阳说的也有一定的关系,但唐哲却不想这样,在家家户户都吃不饱的年代,他不想让大家饿着肚了来帮他,现在并不是没有钱,虽然还达不到兼济天下的那种程度,但是让来帮忙的人吃一顿饱饭还是完全能办到。
于是开口对那女人说:“就按我说的,秤三百斤大米。”
一下子要三百斤,这可是大主顾了,那女人乐开了花,走到门口,再次伸出头看了看外面,河边安静得很,只有偶尔几个人路过,这些人她都认识,便把门关上,尴尬地对唐哲他们笑了笑,说:“小兄弟,安全第一。”
唐哲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那女人带着他们进了另外一间屋子,里面大半间都被堆满了,都是水稻和大米,红苕和洋芋这些,应该是放在另外一间。
沈阳有些好奇她怎么弄到这么多粮食的,但是又不敢问,生怕她起疑心。
两个大麻袋,是那种用麻绳做的黄色的袋子,一个袋子就可以装一百多斤,他们两个人,四条袋子,三百斤大米很轻松就装下,秤好之后,付了钱,唐哲对那女人说:“娘娘,我们先把东西放你这里一下,还要走三十多里路,先去吃点东西来了挑。”
女人笑着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大拇指和食指,一边数着钱,一边说:“行,你们放心吧,放在我这里保证一颗米都不会丢。”
两个人出门去了国营饭店,中午时间,唐哲没有吃绿豆粉,而是点了一碗吊浆汤粑,这种汤粑和汤圆并不相同,粳米和糯米按比例混合,用石磨磨成浆,然后放在包单里过滤出多余的水份就行了。
要吃的时候,揪一坨下来,分成小块,并不用放任何馅料,放在开水里煮好,加上白糖或是辣椒酱就行了。
比起绿豆粉来,汤粑消化得慢,更经得饿一些。
沈阳已经好久没有吃过汤粑了,吃了一碗,根本不够,唐哲又给他再买了一碗,吃完之后,回到东门桥大檬子树黑市那里,挑了大米往回走。
刚上桥,唐哲就对沈阳说:“沈阳,要不你先前面走着,我去供销社再买一点东西。”
沈阳问道:“要不要等你?”
唐哲说:“不用,你先挑着走,我走得快,跟得上你。”
沈阳应了一声,就挑着先行走了。
唐哲挑着担子,走到供销社和国营饭店门口转了一圈,没多久,他就发现那个矮子在不远处盯着他看,挑着担子进了供销社,故意问了几件东西,并没有买,出来的时候,发现那矮子已经不在了。
唐哲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挑着大米就往回赶。
耽搁这么久,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十来分钟,等他出县城到岩口的时候,想来沈阳这个时候应该已经过了巴溪。
路上并没有什么行人,唐哲一路走着,后面并没有发现有人跟着。
过了思王公社,再往前走两三里路,前面就是巴溪。
巴溪从溪口进入,从岩下大队出来,一共有七里多路程,进了溪口,走了约摸三里多路,前面拐弯处,果然看到李龙他们四个人站在路边。
第108章 单挑还是群殴
这可算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李龙那边要报上次被唐哲一扁担之仇,而唐哲这边,也决定要给申二狗报仇。
还没有等唐哲走近,李龙四个人就率先围了上来,唐哲在他们还没有到的时候,就把米放地上,帛出用六股筋做的扁担,紧紧握在手里。
李龙四个人手里都拿得有斧把,只有六七十公分,虽然不长,但是唐哲这边只有一个人,他们四个,四对一,优势在他。
四个人分成四方,把唐哲围在了中间,李龙骂道:“小私儿,还认得老子不。”
杨军说:“和他废什么话,干死他狗日的。”
唐哲目怒凶光,把六股筋横在手中:“我正愁找不到你们,你们还送上门来了。”
李龙笑道:“老子们就是专挑你们落单的时候搞死你们,你不是很能打嘛,给你两个选择,要么单挑,要么群殴。”
杨军忙问:“单挑?龙哥,这小子一看就是练过的。”
唐哲倒无所谓,反正今天遇到了,拼死也要干服他们。
那个叫毛毛的接过话说:“小子,我大哥已经把道道给你划出来了,单挑,你一个人单挑我们四个,群殴,我们四个人群殴你。”说完,四个人挑衅地看着唐哲笑了起来。
唐哲并不想和他们多废话,目光落在那个矮个子身上,上次被他逃了,而且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几次都是这个矮个子通风报信,这种人是最可恨。
就在他们四个人还在笑的时候,唐哲已经一棍子打在了矮个子腿上,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感觉腿已经掉了,不再属于自己,然后是一阵钻心的痛感传来,一下子就倒在地上,失去了战斗能力。
李龙骂了一句:“我日、你妈,你敢……”话还没有说完,唐哲的棍子又朝他打来,他连忙退后了一步。
杨军见唐哲动手,和另外一个瘦子也拿着棍子朝唐哲后背打过来,唐哲只想把李龙打服,虽然防着后面,躲开了瘦子的一斧把,但被杨军那一棍打了个结实,背上一阵火辣辣的痛。
见打不到李龙,他一个猛转身,随即棍子横扫,瘦子一棍子打空,人随着惯性往前扑了一步,刚好躲开唐哲的这一棍,但是杨军可没有这么幸运,被唐哲一棍又扫在大腿处。
虽然唐哲每一棍都躲开致命处,但是他下力猛,一棍下去,只差把骨头打断,杨军被这一棍就干翻在地上,想要起来,腿上却使不出力。
唐哲并没有去管他,把棍子竖在地上作为支撑,两脚同时踢出去,踢在瘦子手臂上,他人本来就瘦小,被唐哲这一踢,人直接飞了出去,撞到马路里面的崖壁上,重重的摔在边沟里,昏死了过去。
李龙还只是退了两步的时间,就看到唐哲把杨军他们两个人打倒在地,挥舞着手中的斧把,朝唐哲猛冲过来。
唐哲刚刚才站稳脚,李龙已手中的斧把已经打到了头顶,他脑袋一偏,那一棍重重落在他的肩膀上,两个人的距离太近,他手中的木棍发挥不出最佳的效果,强忍着痛,一拳打出去,打在李龙的肚子上。
李龙肚上了挨了一拳,后退了两步,这个距离,唐哲手中的木棍正好可以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一棍子往他肚子上捅去,李龙的力气没有唐哲大,被他顶得不停后退,一直退到边沟里,背靠在崖壁上才没有摔倒。
唐哲把棍子收了回来,对李龙说:“你就是龙哥是吧?”
李龙不服气地看着唐哲,并没有回答。
唐哲也不管他回答不回答,说道:“看你的样子,也是刚放出来不久,我上次本来是给你机会,放过你们,可你竟然对我的兄弟下手,这次还有什么话说。”
李龙哼了一声:“小杂种,你不要得意,除非你天天不出门,总有落在我手里的时候。”
唐哲见他冥顽不灵的样子,心中的怒气又加了几分,一棍子打在他的小腿处,李龙哼了一下,蹾在边沟里,双手紧紧地抱着小腿揉搓着。
“你抢了我兄弟几十块钱和东西,还有我的羊子钱二十多块,今天你们要是不拿出来,一人一条腿留下,还有我兄弟的医药费,不多,就收你们二十块,我那羊子多的就给你们抹零了,总共一百块钱。”唐哲给他们算着账。
李龙把头一歪,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有种你今天就打死我,老子要是眨一下眼睛,算是你养的。”
唐哲才不怕这种威胁,等他把话说完,又是一棍子朝他的另一条小腿扫去,这一棍子力道特别猛,打在他的腿上,唐哲都觉得虎口有些麻。
李龙的那条腿,骨头一下子就被他这一棍打断,痛得在地上哭爹喊娘。
杨军见唐哲下手这么狠,心知今天是遇到狠人了,慢慢爬着想逃,唐哲吼了一声:“都给老子滚过来。”
这一声吼,在巴溪峡谷中,就像一声炸雷,杨军和矮个子哪里还敢跑,只能慢慢往唐哲这边爬过来。
矮胖子一边爬,一边求着饶:“大哥,我们错了,再也不敢了。”
等矮胖子爬得近了,唐哲把棍子抵在他的脖子上,说道:“你们四个人,一个叫龙哥,一个叫军子,还有一个叫毛毛,你说,你叫什么?”
矮个子看着唐哲的眼睛,眼神躲闪地说:“我叫耗子,大哥,钱都被我们盖碗碗输了。”
赌盖碗碗,也叫干子宝,就是猜骰子的大小,后来逐渐被扑克所取代,玩的人逐渐减少。
唐哲看着他躲闪的眼神,淡淡地说:“你猜,我信吗?”
耗子还想说什么,唐哲又说:“我知道,这几次都是你小子在跟着我们通风报信,按理说,我应该把你的眼睛和舌头都割下来,免得你下次再害人。”
耗子看着唐哲,感觉他并不像是开玩笑,头上的汗不停地滚落下来:“大哥,我说的都是真的,真的输完了,只有那些棉花和布还放在李龙家里。”
李龙虽然痛,还是听到了他们的谈话,骂道:“耗子,你个狗日的出卖兄弟,不是个好鸟。”
唐哲伸出手,一把按在李龙那断腿上,用力一抓,李龙被痛得哇哇大叫,唐哲说:“我没有和你们开玩笑,今天要是不把抢去的东西一分不少的还回来,你们只有下牛心子喂鱼,杀人,我比你们更有心得。”
第109章 根本就不经打
看着唐哲额头上凸起的青筋,李龙完全看不透眼前这个男人说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只感觉到一股杀气,加上腿上传来的疼痛,让他快喘不过气来。
见唐哲来真的,他也再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气焰,强忍着痛说:“大哥,我们还你,一定还你。”
唐哲指了指耗子:“你,现在去把欠我的东西拿来牛心子,要是天黑前还没有拿来,你知道后果。”
耗子连连点头,李龙说:“不,杨军,你去,老子信不过耗子。”
杨军腿上挨了一棍子,虽然没有断,但也很痛,被李龙点了名,他只能爬起来,应了一声,便回城里了。
唐哲让耗子扶起地上的毛毛,刚才被撞昏死过去,没有多久就已经醒来,不过才一睁眼,就看到连李龙他们都被打倒在地,也不敢动,只能继续装死。
耗子扶起他,他才假装慢慢的醒过来,两个人又过来,架着李龙,朝牛心子走去。
到牛心子不过两里路,很快就到了,唐哲挑着大米,押着他们从路边下去,进了洞里,三个人挤在一起,坐在一块石头上,唐哲则是守在洞口。
他并不怕杨军去找公安,这些人拦路抢劫,最怕的就是见到公安,而且,江湖事,江湖解决,要是被揍一次,就去找公安,那他们以后再也混不起来。
等了三个小时左右,杨军才背着一个麻袋从马路上下来,在洞口叫了几声,唐哲正靠在一块石头上休息,听见叫,站了起来,杨军忙说:“大哥,这些是你那小兄弟的棉花和布,还有米,都在这里。”
说完,把麻袋放在了他的米口袋旁,另外,钱真被我们输了,一时拿不出这么多,我这里只有七块钱。“然后又手把钱递到唐哲手中。
唐哲问:“你们是不是没有听清楚我说的话,现在还了这些东西,我的羊子钱,还有我兄弟的药医费,也不要你们多,再给四十,要不然,你们每人断一条腿,这件事情就过去了。”
李龙在一旁求道:“等一下,我们再凑凑。”
然后从身上抹了一块多出来,又看向耗子:“你们两个,身上还有多少钱?”
耗子双手一摊,苦着一张脸说:“龙哥,你也知道,我输得最惨,哪里还有什么钱。”
毛毛从身上抹了几毛钱出来交给李龙:“我就这么多了。”
四个人,总共凑了不到十块钱,李龙站不起来,又把钱交给毛毛,让他送到唐哲手里。
唐哲把钱收了,说道:“还欠三十一块一,十块钱一条腿,很合适。”
李龙说:“大哥,真没有了,就算我们欠你的,改天一定给你。”
唐哲笑道:“你觉得我信吗?过了今天,你们跑了我找鬼二哥要去?”
李龙说:“放心,最多五天,到时候你来城里运输队家属院找我。”
见唐哲还不信,便又把耗子的住处也说了一遍,说道:“就是这小子,他说经常看到你在纸厂职工宿舍那边卖东西,他家就在纸厂宿舍边上,我们都不会跑的。”
唐哲见天色也不早了,二狗的仇,也已经给他报了,便说道:“你们要是敢跑,邛水二十七个公社,我翻个底朝天,也要把你们找出来。”
李龙和耗子连连点头:“是、是,我们不敢。”
唐哲挥了一下手说:“滚吧,下次再惹到我,就没有今天这么幸运了。”
毛毛两个扶着李龙,和杨军一起逃也似的离开了牛心子。
唐哲把钱装进荷包,在洞口找了根树藤,把麻袋捆成一个炸药包样式背在背上,再挑着大米继续往回走。
过了岩下大队,翻过一座山,就到沙沟凉桥,这是一座风雨桥,桥的两边有栏杆以及座位,专供人休息,桥梁上,以前还供有鲁班神像,十几年前被敲下来烧掉了。
每次经过这里,他都会歇一下,今天也一样,把东西放在桥上,然后下到沙沟里,趴在小溪边洗了一把冷水脸,捧起一捧冷水喝了几口。
刚回到桥上,就看到不远处,沈阳正带着唐援朝、唐老三、唐孝贤他们十多个人风风火火的赶来,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根木棍。
唐哲站在桥上,问道:“你们要去哪里?”
一行人听到声音,忙跑过来,沈阳问道:“我回家等了你差不多两个小时,都没有看到你来,还以为你出事了,便和大家一起来看看。”
唐孝贤也问:“唐哲,沈阳怕你出事,你怎么现在还在这里。”
唐哲把事情简单说了一下,说:“那几个小杂皮,根本就不经打,这不,二狗的东西也要回来了。”
沈阳说:“怪不得呢,我在家里左等右等不见你回来,就是怕你吃亏。”
唐孝贤看唐哲并没有外伤,笑道:“好小子,真看不出来,你打架还有几下子,四个人都拿着武器,就算是我刚退伍的时候,也不能保证摆平他们还毫发无伤。”
唐哲尴尬地笑了笑:“孝贤叔,也不能说毫发无伤,我也挨了一斧把。”
唐援朝背起那麻袋,说道:“既然安全回来,天色也不早了,我们还是赶快回家吧。”
唐孝贤说:“就是,就是。”
于是又把他的两麻袋米,自己扛了一袋,让唐老三再扛一袋,一路有说有笑的往家走去。
天已经黑透,沈阳在路边抓了些干草,卷成卷,做好几个简单的火把分给大家,快到打尖坳的时候,远远的看到有电筒光亮照向这边来。
唐才贤高声问道:“是哪个在打亮?”
那边听到声音,忙问道:“是孝贤叔吗?我是唐婉。”
唐孝贤回道:“是我们,你也是来接你哥吗?他没事,你快把电筒拿过来。”
唐婉把家里的两支手电筒都拿了来,有了电筒,亮度比茅草火把强了不知多少倍,就像白天一样,没有多久就到了家里。
唐自立和陈秋芸以及唐欢他们都在院坝上站着等,看到一行人回来,唐自立忙吩咐:“回来了,回来了,秋芸,快去把菜端上桌。”
第110章 当下龙溪口
陈秋芸问了一下情况,唐哲只是简单地说自己在城里逛了几圈,回来路上又累了,在沙坝凉桥休息了一下。
虽然陈秋芸和唐自立还有些怀疑,但见没有受伤,也没有多想。
除了去接唐哲的这些人外,另外那些人早就已经吃好晚饭回去休息去了。陈秋芸招呼着大家把饭吃了。
吃完饭,申腾飞和王堂要回申家岭,唐哲便拿上手电筒,背上属于申二狗的那麻袋东西,和他们一起走。
前天申大凤去找申腾飞,没有讨得到布票棉花票,她带着鱼去的,一进门他老婆就笑呵呵地把鱼收了起来,申腾飞只能让他老婆借了一床被子给她先应急,还说:“你看我家里也有客人,家中就只有这一床被子了,你拿去将就用几天。”
其实这床被子也破了几个大洞,是当年申腾飞的父亲用烘笼烤被窝的时候烧坏的,后来他老婆用破衣服补了一下,再后来他父亲去世了,这床被子就一直扔在那个床上,落满了灰尘。
申大凤这个时候根本就没有嫌弃的资格,千恩万谢谢地拿着回了家,挂在绳子上用棍子拍打了半天,才拿给申二狗。
有了被子,晚上睡觉的时候感觉都好了许多,不过一连睡了两天,他是睡得浑身酸痛,今天下午就起床,一直坐在灶前的火坑边上烤着火。
唐哲打着电筒从大门进来,喊了一声,申二狗在厨房应了一声,唐哲把电筒照向他,问道:“你怎么连个灯也不点?”
申二狗呵呵干笑了两声,说道:“又没有什么事,点个灯浪费。”说完,从灶上的泥柱上取下那支指头粗细的松油木,借着火堂里的炭火,用嘴吹了吹,点了起来,又插回泥柱中。
泥柱本来是放在堂屋的香龛上插香烛用的,申家日子过得太苦,不像唐自立,今年还偷着烧了纸钱,他家过年,只是把红苕用碗装了,放在堂屋,一家人在那里叩了几个头就算完事。
所以那个本来应该是插香烛的泥柱,便拿到了灶台上插松油木,成了一个简单的松油木灯台。
唐哲把麻袋放在地上,说:“这些是你被抢的东西,我今天给你拿回来了。”
申二狗吃了一惊,借着微弱的灯光看了看唐哲,发现他头上手上并没有伤,说:“唐哥,你是不是又和他们干架了。”
唐哲笑了笑:“嗯,放心,他们以后肯定不敢再惹你。”
于是他把经过和申二狗说了一遍,听得申二狗又惊又喜,完了担忧地说:“你也是真胆大,就不怕那个叫杨军的回去叫人来。”
唐哲说:“他们本来做的就是犯国法的事情,吃了亏也只能阴着,还敢到处宣扬,不是给自己挖坑跳吗?”
申二狗还是有些担忧:“那个叫什么龙的,你把他的腿都打断了,万一他们去找了公安,到时候吃官司怎么办?”
唐哲说:“你是不是傻了,他们要是敢找公安,进去的肯定是他们自己呀,抢人的强盗,我就算打死他们,也只是自卫。”
申大凤和申厚植祖孙俩天一黑就各自回房睡下了,听到唐哲来,申大凤忙起来,打了招呼。
申二狗说:“姐,唐哥把我被抢的东西拿回来了,你明天给公和你自己做两件衣服吧,公喜欢穿长衫包帕子,我买得有多余的布,你再给他缝一条帕子包着。”
这里的老人,都喜欢在头上包上帕子,男子通常用青布,女子用白布,申厚植的帕子在之前也一并被吴良给抄走了,一直光着个头。
申大凤感激地看了一眼唐哲,便迫不急待地打开袋子,里面一包棉花,一匹布,还有一袋大米,申家的锅里,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没有现过白了,一下子有了这二十斤米,大凤不知道有多高兴,忙把这些东西拿回里屋放着。
唐哲看申二狗也没有什么大碍了,又问了一下,今天下午沈醉停来给他输了液,药便用完了,明天也不用再输,只是擦一些消炎药便可以。
两个人又随便聊了几句,唐哲便回了家。
一连四五天下来,房子要用的木材已经砍齐,全部堆在桃子坪,这天吃完晚饭后,大家在唐自立家的院坝烧了一堆火,围在一起吹牛。
唐哲把唐孝贤和申腾飞还有王堂请到屋里,商量着接下来的事情。
唐孝贤说:“明天就用不了这么多劳力了。”
唐哲说:“明天还是要辛苦大家一天,帮忙把地基给挖出来。”
申腾飞也说:“这几天我和师傅把柱脚石都打得差不多了,勒脚也不用太急,等把框架立起来了,再弄也不迟,唐哲说得对,还是先把地基挖出来,还有要安排两组人把板子改了。”
王堂说:“我只带了一把大改锯,你们大队应该也有改锯吧?主人家再去借一把来。”
唐自立说:“大改锯在队里,明天一早我带来就行了,王师傅,你看一下还要安排多少个人合适。”
王堂说:“要挖地基,当然是人越多越好。”
商量好了,唐哲便出去散了一场烟,然后和大家说了一下,还要辛苦大家一天,所有人当然都没有意见。
在唐哲家帮忙,不为别的,吃的东西那可没得说,比吃席还要丰盛,加上陈秋芸又能干,虽然才初春,能挖的野菜不多,就算是一个绿肥,她也能弄出两道菜来。
每一餐的饭桌上,不管是野猪肉,还是鱼干,总能见到点浑腥,而且一日三餐,顿顿都是白米饭,这样的生活,就算是大食堂时期,队里的食粮丰收了,也只能在秋收的时候吃上一顿。
唐老三笑着说:“唐哲,你家这个生活,天天当下龙溪口。”
龙溪口在很早很早以前,开的馆子在邛水是出了名的好吃,所以这里的人一旦遇上吃好吃的,就用下龙溪口来作男喻。
唐孝贤说:“玩笑归玩笑,主人家让大家吃得好吃得饱,顿顿白莽莽(米饭)管够,你们就不准耍滑头,加把劲,早点吃上主人家的抛梁粑。”
第111章 第二封信
唐孝贤的话,没有人反对,这么好的生活,肯定要多出力气才行。
第二天一早,大家到了桃子坪,抽了四个壮劳力负责改木板,剩下的就去挖地基,申二狗身上全是皮外伤,没有伤着筋骨,休息了这么久,也好得七七八八,在家里呆不住,也跑来帮忙。
唐哲便和他一起把那些杉木先剥去皮,把树破码在一旁,另一边的木板改好之后,他们又拿到一旁按堆成三角形,这样木板之间就通风,已经开春,要不了多久,就会阴干,到时候装壁板就不用再拿火烤干。
地基挖得很快,一天的时间就挖好了,暂时也用不了这么多的劳动力,正好大队的洋芋也薅得了,大家又去大队挣了两三天工分。
这天刚吃过中午饭,唐自立一家都到了桃子坪干活,除了唐婉,便只有唐欢和唐乐在家里,吴莲芯亲自下来喊唐欢她们姐妹俩,开口就说:“金窝银窝,你自己有个狗窝嘛,一直在人家,你又好意思。”
唐欢虽然很怕,但一直住在二叔家也不是个事情,便想和母亲一起回去,唐婉忙说:“欢欢姐,你不要回去,就住在我们家,万一大忠哥又打你怎么办。”
唐欢有些犹豫,看着母亲,又看着唐婉,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吴莲芯白了一眼唐婉,说:“你这个叼鹰,我叫我自己家姑娘,你多什么嘴。”
唐婉两眼一红,不再说话。
唐欢和唐乐看了一眼,站起来走出大门,吴莲芯手背着,等她们出了唐哲家的门,背着的手拿出来一根树枝,在唐欢和唐乐的屁股上各打了几下,还一边骂着:“成个野人了,自己没有家,天天跑别人家躲着,你们把脸都丢光了。”
等唐哲他们回来的时候,才发现俩姐妹已经回去了,唐自立独自叹了几口气,遇到这样不讲理的嫂嫂,他也不好说什么,只能随她们去了,至少在他家这段时间,俩姐妹身上的伤已经养好。
唐哲倒没有说什么,对他来说,堂妹和亲妹还是有些区别,如果真是伯父母都不在了,他这个当堂哥的,完全可以承担起责任,但现在她们的母亲还在堂,对他来说,不过也只是一个外人而已。
傍晚的时候,唐孝贤又来了,才上院坝,看到唐哲牵着六六回来,对他说:“唐哲,又有你的信。”
唐哲说了声谢谢,接了过来,不用想,肯定又是胡静写来的,他把信拿在手里,对唐孝贤说:“孝贤叔,你先屋里坐一下,我先把六六关起来。”
唐孝贤摆了摆手说:“不了,这几天队里忙,我先回去休息,明天还要早起呢。”
唐哲也没有再留,回柴房把六六关了起来,进到屋里,等吃过了饭,他才回房间,在煤油灯下把信打开,上面写着:
唐哲:
见信如面!
一直没有等到你的回信,不知道近来可好,我有许多话想和你说,但又不知道怎么说,这么久没有收到你的来信,想来你已经把我忘记了罢,还是因为我不够优秀,入不了你的法眼呢?
不要对我如此冷漠
爱上你我并没有错
天晓得我心受的折磨
恰似殷商时候的炮烙
期待你的回信!
胡静
一九八零年二月初二
唐哲看着这封信,写得越来越露骨了,完全和在八家堰的时候判若两人。
而且他发现,胡静特别喜欢写诗,一共收到两封信,都给他写了诗。
本来这段时间以来,他拼命的干着活,让自己不再去想感情上的事情。
上一辈子,他没有偿过爱情的苦,这辈子,他也不想去谈那种轰轰烈烈的狗屁浪漫爱情,也没有想过凭着自己重生的优势,获得商业的先机,只想平平淡淡的陪着家里人,享受一家人都在身边的那种天伦之乐。
但是,这样一直晾着胡静,也不是办法,他以为胡静走的时候,他已经拒绝得够明确了,不想还是让她产生了误会。
躺在床上,想着怎么回信,心中有事,便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看了看表,已经晚上十一点过,又想起了胡静那灿烂的笑容。
但他还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哪怕心再近,也绝对不可能在一起。
想到这里,觉得绝对不能再耽误人家的青春,于披了衣服,坐起来,在灯下提笔写道:
胡知青:
见信好!
来信收悉,但却不知道如何回答你的问题,我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就像徐志摩的诗中写的一样: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交汇时刻互放的光亮。
我不知道凭什么魅力,让你倾心,在此向你说一声抱歉。
你应该去追求你的幸福,在林城,在更大的城市,像苍鹰一样,展翅飞翔。
八家堰这种苦寒的地方,不属于你,你只是这里的一个过客,但是她却属于我。
我没有崇高的理想,只愿守着这里的一亩三分地,哪怕你就认为像是一潭死水一样,毫无波澜地过完一生。
再次希望你过得更好。
勿念!
唐哲
一九八零年二月十一,夜
写完这封信,他又仔细地看了看,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了,才折起来,放进衣服里,躺在床上睡去。
他们公社没有邮局,第二天一早吃过饭之后,便和母亲打了个招呼,去了一趟三合公社,找到邮局把信寄了出去。
看了看手上的手表,再次走进邮局,要了张寄件单填了,也给胡静寄了过去。
出了邮局,他仰头长舒一口气,这样,应该没有什么佳念了吧。
从三合回来,唐婉对他说:“哥,你听说没有,姚勇军被放回来了。”
唐哲只是哦了一声,唐婉有些不高兴,说:“你有没有听到我说话呢?”
“他回不回来关我什么事呢?”
唐婉嘟了一下嘴,发现唐哲并没有看她,继续说:“和你当然没关系了,可他这一回来,肯定欢欢姐就要受苦了,昨天伯妈来把欢欢姐她们叫回去,就是因为姚勇军回来,大忠哥去了姚家谈婚事。”
听到这里,唐哲突然想到那天晚上在申家岭竹林边的草垛旁,那个女人,越想越像姚瑶,难道,她又和申红兵搞在一起了?那唐忠头上,不就是一片草原?
第112章 说媒
唐婉还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说着,唐哲打断了她:“小婉,你有空说别人的事情,怎么不好好把书看一下,再不好好学习,将来怎么考大学。”
唐婉哼了一声:“我又不是读书的料,再说,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像胡知青和张知青她们一样,读了那么多的书,还不是换个地方干农活。”
唐哲在她的头上敲了一下:“说什么呢,古话都说得好,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你不好好读书,将来只能嫁给一个大老粗,一点也不懂得心疼你。”
唐婉不服气地仰着头说:“才不信呢,只要你和爹妈不像伯妈跟大忠哥一样逼我结婚,我肯定要找一个疼我爱我的,还有,古话还说,百无一用是书生,那又怎么说。”
唐哲笑道:“别的本事没有学到,抬杠算是第一名。”
唐婉也笑着回道:“三百六十行,抬杠也算是一行呀,你还说我,我听爹和妈也在说,要请个媒人去给你说亲事呢。”
“我怎么不知道?”唐哲心里一惊,自从姚家来退婚了之后,他从来没有听父母提起过给他说亲事这回事。
再过几个月,他就满二十岁了,在那个年头,算是大龄青年,虽然八家堰像他这么大的单向青年还有二十多个,但别人家的父母一直在操心这一块事情,男人满了十八岁,女孩子满了十六岁,基本上就经常有媒人上门提亲了。
唐婉说:“我也是今天在桃子坪听爹和妈在说,好像是孝贤叔和爹提了一嘴,说上次你在他们家去,他和你说了,让孝贤婶给你说媒的事情。”
唐哲才突然想起来,当时唐孝贤是说了这么一嘴,但是他也没有同意呀,看来这个大队长真是操心得很呢。
果然,陈秋芸回来做中午饭的时候,就给唐哲说:“阿哲,你去请你孝贤婶来家里吃中午饭。”
唐哲说:“又不过年不过节的,平白无故请人家来家里吃饭,是有什么事吗?”
陈秋芸满脸笑容,给了他一个神秘的眼神,说:“叫你去你就去,总是好事情,你打听这么多干吗?”
唐哲哦了一声,也不戳破。
周淑芬在家里缝着衣服,唐哲到门口说道:“婶婶,我妈喊你去我们家吃饭。”
周淑芬笑呵呵地说:“好勒,我这就去,唐哲呀,你今年也二十了吧?长得真是越来越俊了呢。”
唐哲只是笑笑,在前面走着,周淑芬在后面跟着,一会儿就到了家里。
陈秋芸已经炒了两个菜,饭也做好,就等着周淑芬,见到她上来,陈秋芸忙到门口迎接:“淑芬,快,屋里坐。”
周淑芬打了个哈哈,说:“自立嫂,你看你,都是一家人,还客气个什么。”
唐自立忙给她把板凳摆了摆,虽然那张板凳已经摆在桌子边上很正了,说道:“淑芬,坐下吃饭。”
周淑芬坐下后,陈秋芸忙把饭给她端上来,唐自立给她夹了两筷子菜,然后一家人才坐下吃。
唐婉端着碗,给了唐哲一个坏坏的笑容,然后便跑到外面去吃去了。
陈秋芸一边吃,一边说:“淑芬啦,这个事情还得麻烦你多费哈心哦。”
周淑芬说:“自立嫂,你看你说得,说得远一点,唐哲是我侄儿子,要是说得近一点,老祖宗下来,才分开几代人呢,说是亲儿子也不为过,帮自己家人办事,哪有不上心的,你们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
然后转过头来,问唐哲:“唐哲,你看你年纪也不小了,有没有相中哪家姑娘,婶婶去给你说说。”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婶婶,现在都讲自由恋爱了,再说,我才二十不到,还早呢,我还想再多耍几年。”
陈秋芸哼了一声:“耍几年?耍到胡子白?你看人家沈阳,也就大你月份,现在儿子都有了,我还想抱孙子呢,要不是你爹出那事,你和姚瑶也要结婚了,唉,被他们家这么一闹,把你的名声都弄坏了,要不是你婶婶帮忙,怕是要打光棍。”
周淑芬忙说:“唐哲这么俊,怎么会打光棍呢,再说你们家现在又在修新房子,那姚家没眼光,就是一家的势利眼,要不然还不是像你们家一样,顿顿吃白莽莽?”
唐哲有些不高兴,他的确还不想结婚,说:“妈,我的事情,你让我自己处理好不好,我又不是唐欢,你们逼我娶谁,我就要娶谁呀。”
唐自立说:“怎么说话呢,人家孝贤婶一番好心来帮你。”
周淑芬又打了个哈哈,打破这个尴尬的局面,说:“我听孝贤说呀,胡知青经常给你写信,该不会是看上你了吧?”
唐哲还没有说话呢,周淑芬又说道:“要我说呀,人家毕竟是大城市的人,见惯了外面的花花世界,要不是政策在这里摆着,她一辈子也不会踏上八家堰这个鬼地方,现在她回去了,就算是你们有心,也要看她能不能在这里过得惯。”
陈秋芸看着唐哲,问道:“真是胡知青给你写的信?你们好上了?”
唐哲一脸无奈地说:“妈,没有的事情,人家胡知青就是问了问大队的情况。”
陈秋芸说:“胡说,怪不得昨天晚上大半夜我看你屋里灯还亮着,我来看你还在写东西,是不是给胡知青回信?”
唐哲点了点头。
陈秋芸说:“你婶婶说得没错,人家是大城市的姑娘,见过世面的,人家会看上你?我觉得就是一时的冲动,你要考虑好。”
唐哲都没有心思吃饭了,把碗放在桌子上:“妈,你还要我说多少次,我和胡静没有什么,就是一普通朋友,你不要想多了。”
陈秋芸说:“那就好。”转头又对周淑芬说:“淑芬啦,你看他也说了没有的事情,朋友嘛,写写信也正常,这边还是要你多费一番心才是。”
周淑芬说:“自立嫂,你就放一百个心好啦,等一下,我就去把那姑娘领来你瞧瞧,长得可水灵了,读过小学,认得字,有些文化,还在文工团演过戏呢。”
第113章 毛鸡腿
陈秋芸笑得更高兴了:“读没读过书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行(懂事),对了,那姑娘好多岁了?”
周淑芬说:“快十八了,比你家唐哲小两岁,正好。”
虽然国家的法律规定过,他们都还没有达到结婚的年龄,但山里人基本对这方面基本没有上心,包括大队的宣传,一切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填饱肚子。
对于小部份家庭来说,女娃娃养到十六岁,家里就张罗着帮她找婆家,多一张嘴,并不是多一双筷子的事情,甚至会带来全家挨饿的风险。
年龄不够,那就只办个简单的酒席,至于结婚证打不打,或是后过再打,并不重要。不管是自己看上的,还是媒人说的,两个人在一起了,便是一辈子。
在那个年代,什么都可以是旧的,只有新人是新的。
唐哲听着两个长辈的话,说:“妈,结婚这种大事情,你多少还是要尊重一下我的选择吧?”
陈秋芸说:“选择,你要怎么选?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能跑了,你再问问你腾飞哥,他好多岁结的婚?”
申腾飞根本就没有想到,陈秋芸会把这个锅甩给他,笑了笑,说:“自立婶,国家都提倡要自由恋爱了,我看还是尊重唐哲自己的想法好一些。”
陈秋芸说:“你结婚得早,不也是你爹妈给你托媒说的么?我们给他安排个姑娘认识,又不是逼着他马上就结婚,怎么就不叫自由恋爱。”
申腾飞现在毕竟是大队的文书,不得不维护自己的立场,王堂怕陈秋芸多心,忙打岔开解,笑着说:“他这是饱汉不知饿汉饥。”
周淑芬也说道:“你看哪家娃儿大了,不是媒人去说,父母安排,你呀,就不要想太多,搞什么自由恋爱,那都是书本上说的,大城市里才时兴的玩意儿,你选来选去,等猴子过了火焰山就什么都迟了。”
唐哲不想再听下去,说:“我吃好了,你们慢慢吃。”
唐自立看着唐哲,对周淑芬说:“你看,这娃儿一长大,就管不住了。”
周淑芬笑道:“所以才要找个女人管着他,有了老婆管着,就像牛被穿了鼻子,再犟也犟不到哪里去。”
转身出门的时候,唐婉正端着碗坐在门口,看到他出来,忙问:“哥,你去哪里?”
唐哲甩了一句:“我出去走走。”
唐婉忙说:“等等我,我也去。”说着,忙跑进屋里把碗放下,跟了出来。
身后传来陈秋芸不满的声音:“你跑哪里去,不洗碗啦?”
唐婉边跑边说:“妈,我和哥出去耍,今天你洗一下。”
陈秋芸对周淑芬笑了笑,说:“这娃娃,都被她爹和她哥给惯坏了。”
唐自立不服地说:“就我惯,你不惯她。”
陈秋芸不再和他争论这个问题,把话题又引到唐哲身上:“对了,淑芬,你再和我说说那姑娘呗。”
唐哲出了门,又不知道去哪里,便往桃子坪去,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打杂的事情做。
这几天王堂他们没有打勒脚石,主要的工作是把柱头打上孔,再穿上穿方,拼凑起来,一个排立就做好了,等做好了六个排立,再把房梁和檩子架上,主体就算立起来,该抛梁了。
不过,只有申腾飞师徒两个师傅,到现在也才做好两个排立,加上开春了好多人又回大队干活,进度并不算快。
就在唐哲想着如何加快进度的时候,却听唐婉喊道:“小月姐,你在挖什么?”
唐哲这才发现,在他的宅基地不远处,沈月正在一个石头巷子里挖着什么东西。
沈月抬头往他们这边看过来,回道:“小婉呀,我在挖野葱和折耳根,你们来干活来了?”说完,提着一个竹编的提篮,拿着锄头走过来。
到了跟前,唐哲看到她的篮子里有一把野山葱,还有一把折耳根,另外还有几根被称为毛鸡腿的东西。
沈月把篮子放在地上,从篮子里拿出两根毛鸡腿递给他们:“吃不吃?”
唐哲接过来,用手指把它的皮刮了一下,放在嘴里吃了起来,脆脆的,满口清香,还有一股淡淡的甘甜味。
其实这它是属于桔梗科植物,学名叫做兰花参,因为它的根部细长,呈纺锤状,类似于鸡腿,所以当地人都叫它毛鸡腿。
这种东西,山上很多,不过一到冬天,就收头了,不好找,现在开春后,草地上又露出了头,才能找得到。
沈月见唐哲吃完,又递了一根过来:“吃了我又去挖,那边的草地上好多。”
唐哲摇了摇头:“不了,你快吃。”
唐婉打趣说:“小月姐,我哥今天不高兴,就算吃龙肝凤髓都没有胃口。”
沈月疑惑地问:“怎么了?”
唐婉笑着说:“我妈请了孝贤婶作媒,要给他找老婆。”
沈月脸上的表情明显暗淡了下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可能是感觉自己失态了,忙故作轻松地说:“那不是很好吗?哲哥比我还大两岁,是该找个老婆管着了。”
唐婉说:“我倒是很同情我哥呢,连他未来的老婆是哪个都还不认识,我以后要是嫁人,一定要嫁一个自己认识,志同道合的人。”
沈月说:“你才多大点呢,就想着嫁人?要把心思放在学习上面,将来考个大学读,你哥又会赚钱,你要是考上了大学,不愁没有钱读书。”
唐哲说:“我妹说得没错呀,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能父母说娶谁就娶谁,找一个志同道合的革命战友,才能真正的幸福。”
唐婉说:“火炭掉脚背上了,你才知道痛了吧,欢欢姐被逼婚的时候,我看你好像满不在乎的样子,我倒很佩服欢欢姐,敢于反抗,被大忠哥打成那个样子,都没有屈服。”
停了一下,又说:“不过,话又说回来,她们被伯妈叫回家去了,也不知道会怎么样?哥,其实伯妈他们一家人,欢欢姐和乐乐对我们还不错的,你要是能帮就要多帮一下,那个大忠,就算了,从小就欺负我们,哼。”说完,又想起了一些不高兴的事情,嘟着个嘴不再说话。
沈月站在一旁,他们后面的话,基本没有听得进去多少,心里很烦很乱,就像是被风吹散了的头发。
第114章 竭泽而渔
沈月的状态,唐哲是看在眼里的,他从内心里还是对她有些感觉,上一世在和姚瑶定亲之前,他就有过这种感觉,不过那个时候,因为沈醉亭被关过牛棚,家庭成分不太好,他也还没有经历过世事的磨练,加上父亲那种他认为的懦弱的性格,导致他不敢接这件事情,后来在战场上因为流弹,导致他爆了蛋,失去了男性的功能,沈月的影子也慢慢从他的记忆中模糊,直到最后消失。
现在呢?
虽然家庭成分在他的心中,早已经不是隔阂,他也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但是毕竟他现在才二十岁不到,沈月也才十八岁,她是否能接受自己?
唐婉抱怨了一会儿,见唐哲不说话,便拉起沈月的手说:“小月姐,我和你一起去挖折耳根吧。”
沈月慌张地点了点头:“好的。”
唐婉在地基边拿了一把锄头,走的时候,还对唐哲做了一个鬼脸。
唐哲在桃子坪干了一会儿活,无非是把木料搬到木马和马板边上,其他的木工活,他也只能看看,并不会做。
没多久王堂他们都到了,申腾飞笑着问:“唐哲,你不回家相亲,跑这里来做什么。”
唐哲干着自己的活,没有理他。
申腾飞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其实你老妈也是为你好,你看我们大队,像你这么大的就有二十多个,还有比你年纪更大的,超过三十岁的也有四五个,光棍是越来越多,难道你真要去给糖罐罐烧纸?”
糖罐罐是一个老光棍,本名叫唐安国,按辈份来,唐哲都应该叫他一声公,是一个老光棍,年轻时还当过甲长,所说当时就是因为媒人给他说的时候,他这个也看不上,那个也看不上,直到三十多岁以后,再也没有媒人迈过他家的门槛,也再也没有哪个女人看上过他。
他也是八家堰资格最老的一个光棍,每当哪个男人拒绝媒人的时候,别人就会说他一句“给糖罐罐烧纸”,拜他做师傅。
唐哲当然知道申腾飞的意思,说:“腾飞哥,我才二十不到,还年轻呢,再说了,孝贤婶介绍的是哪个,我都不认识,万一又碰到第二个姚瑶,那可比牛穿了鼻子还难受。”
申腾飞说:“我跟你嫂嫂还不是媒人介绍的,你看看我们八家堰,哪一个人结婚,没有一个媒人?你不管怎么说,不应该跑出来,一来人家孝贤婶是一番好心,你这样寒了人家的心,二来是你爹妈为你操心,你更是让他们难过,不管看得上看不上,媒人那边,总要有几句感谢话,女方那边过来了,你看不上,到时候托孝贤婶回个话就行。”
申腾飞的话,让唐哲倒想通了,反正答应不答应,主动权还是在自己的手中。
应了一声,便回到家里,唐自立准备去桃子坪帮着干活,陈秋芸则是在家里打扫卫生,把堂屋,院坝这些地方到处都扫了个遍。
见唐哲回来,陈秋芸说:“你下午就不要到处跑了,在家里好生待着。”
“妈,你们就少操心我这些事情了。”
陈秋芸不高兴地说:“你以为我想操心?我是你妈,我不操心谁操心?指望着你爹?”看了一眼走到院坝的唐自立,说:“我估计没指望。”
唐自立小声说:“怎么什么事情都往我身上扯?”
陈秋芸白了他一眼:“是你的种,不往你身上扯,还能扯到别人身上。”
唐自立不再多说,自顾自地走了。
陈秋芸又说:“一会儿表面得稳沉一点,给人家留个好印象。”
唐哲说:“知道了,妈,天还早呢,我去小河沟抓点鱼来吃。”
说完,也不管母亲同意不同意,拿了个撮箕就跑出门去。
陈秋芸在后面喊道:“你给我早点回来。”
清明田这一片,绿肥已经开花,粉紫色的一大片,从下往上看去,就像一片花的海洋,翻滚起汹涌的波涛。
唐哲从这里下去,到了小河沟,把鞋脱到河边,光着脚踩在光滑的石头上,用撮箕抓,很不方便,鱼进去之后,很快又会跑出来,翻了半天,只得了几条小杂鱼和泥鳅。
好在河里的石头下面藏着不少螃蟹,都有拳头那么大一只,他也不挑,反正能吃的,都往家里带回去,家里有油,用油炸着,特别的香。
弄了一会儿,肚子倒有些饿了,拿了几只螃蟹,直接把它的腿掰下来,放在嘴里生吃。
河里的螃蟹,生吃起来,咸咸的,还带有一丝甜味,一连吃了好几只,感觉肚子都有些饱了,才继续抓鱼。
顺着小河一直往下游抓,走了两里多路,这里地势比较陡,平时很少有人来,因为发大水的缘故,小河水在这里分成了两道,一边是流水,被冲得很低矮,另一边是老沟,则是被泥沙筑成了一个天色地水塘,只有一米多宽,三十多米长,河边的树木和荆棘枝条伸过来,差不多已经完全盖住,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唐哲走到那个拦水坝上,用一根棍子试了一下,水不深,最深的地方,也不过一米,但是长满了绿色的青苔和水草,看上去水都是绿色的。
来抓鱼是假,就是看能不能躲过相亲这种无聊的事情,坐在水坝上,顺手拿起身边的石子往水里丢去,丢了几下,里面居然有一条两三斤左右的鱼跳了起来。
运气来了,挡也挡不住,这个地方要是真有鱼,那就太好抓了,只需要在下游更矮的地方挖开一个缺口,等水流干了就行。
这种竭泽而渔的方法,最是省力。
来到下游,用手挖开了一个缺口,水哗哗地流了出去,他怕鱼跑掉,又把撮箕拿来,竖着挡在出水口处,便坐在石头上等着。
没有用多少时间,河水就已经被放得差不多,只能淹没脚背,这个时候的水位和下面新河道已经持平,再也放不干,而且上游戏的河里,从透过泥沙,还在源源不断地往水塘中补充着水源。
第115章 相亲
唐哲把撮箕取了,找了几块大一点的石头把缺口堵住,拿起撮箕就跳下水里开始抓起鱼来。
水虽然不深,但是还能把鱼完全淹没,他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有一次甚至把鱼都撮起来了,还是被它弹了出去。
唐哲想了想,又在河里找了些石头来,把这个水塘分成了好几段,鱼是最喜欢逆流而上的,他从下流赶了几次,把鱼往上游赶,每赶一段,就挡一些石头,让它们不能回游。
事实证明他这个办法是很有效果的,虽然费了一些时间,但是这些鱼最终被他挡在了一个只有几米长的小池子里。
为了方便抓,正好看到不远处有一棵棕树,这种树,在梵净山周边是非常多,它的种子被鸟吃下之后,并不会完全消化,而是通过它们的粪便,把种子带去别的地方生根发芽。
唐哲折了几匹棕叶回来,重新下到水里,没费多少功夫,水塘里的十几条鲤鱼,就被他抓上了岸,这些鱼,都是之前人们养在清明田里的稻花鱼,因为涨水的原因,被冲到了这条河里,没想到这几条,今天便宜了唐哲。
他用棕叶从鳃穿过嘴里,十几条鱼,都是三四斤一条,怕棕叶承受不住,穿成了两串。
找了根树枝做扁担,穿起来挑上肩,又把用青藤绑着的螃蟹一起挂在扁担上,顺着河回到清明田下边,找到自己的鞋子穿上,看看天也不早了,才往家里赶去。
回到家里,唐婉已经回来,正在阶沿上洗折耳根和野葱,看到他挑着一串大鱼,高兴地连折耳根也不洗了。
这段时间唐哲抓了不少的鱼,都是些桃花子和游鱼棒,要么就是些千鳞鱼钢鳅子这样的小杂鱼,像这么大的鲤鱼,还是第一次。
“哥,你到哪里抓到的,怎么这么大?”
唐哲把鱼放到木盆里,说:“在清明田下边的小河里。”
唐婉忙问:“还有吗?还有的话,明天我们和小月姐一起去抓。”
唐哲笑道:“哪有那么多,这些鱼都是以前田里养了,被水冲到河里的,要不是被挡住,早不知跑哪里去了。”
唐婉有些失落地说:“哦,抓鱼都不叫我,我最喜欢抓鱼了。”
唐哲说:“有你吃的不就好了。”
唐婉忙说:“那才不一样呢,人家书上都说了,吃鱼没有得鱼乐,我就喜欢抓鱼,你下次去抓的时候,一定要带上我。”
唐哲点了点头:“好好好,下次一定叫你,对了,妈呢?”
唐婉四处看了看:“刚才还在呢,不知道去哪里了。”
正说着,陈秋芸从屋后转了出来,原来是去打扫后阳沟去了。
唐哲说:“妈,你休息一下行不行,都打扫了一天了。”
唐婉则是指着木盆说:“妈,你看哥去抓了好多大鱼,今天晚上吃鱼好不好。”
陈秋芸放下扫帚,说:“好,今天晚上我们就做鱼吃。”又对唐哲说:“你看你,弄得浑身又脏又湿的,一会儿人家来了,还以为你不讲卫生呢,快去屋里换一下。”
天气开始变得暖和,原本一个冬天都没有一件换洗的衣服,得全穿在身上,都还不够暖和,现在也脱了下来,可以换着洗一下。
唐哲听话地回到屋里去换衣服,陈秋芸则是和唐婉把鱼处理干净,那些内脏放在一边,唐哲从里屋出来的时候,就拿去给六六加餐。
这段时间的六六,毛发已经全变长齐,精神也变得越来越好,长期关在笼子里,让它越来越不高兴,有时候还会用牙咬笼子。
唐哲尽可能地安抚它,一有时间就来陪着它,摸摸它的头,给它梳理毛发。
六六最享受躺在唐哲的身边,被他抚摸的感觉,会时不时地伸出舌头也舔一下他的手,还会把头伸到他的头上蹭蹭。
唐哲也期待着,六六能够养得家,当然,要把一只一岁左右的野生云豹养家,他本来也没有抱太大的期望。
不过看到六六越来越乖巧可爱的样子,他也不想就这样放它回归山林,没有试过,怎么知道会不会成功呢?
陈秋芸留了一条鱼出来做晚饭菜,剩下的,用盐腌起来,挂在灶堂前的火堆上面,这样做饭的时候,柴火的烟子就会把鱼慢慢的熏成金黄的腊鱼干,这也是劳动人民长期以来总结出来保存食物的方法。
刚把鱼处理好,就听到周淑芬在院坝坎下打着哈哈喊道:“自立嫂在家不在家?”
陈秋芸听到声音,连手也顾不得洗,边跑边说:“在家,在家呢,快,快屋里来坐。”
周淑芬率先上了院坝,对身后一个姑娘喊道:“林丽,快上来呀,害什么羞呢?”
陈秋芸也在阶沿上喊:“阿哲,阿哲,这孩子,又跑哪里去了,小婉,快去把你哥找回来。”
唐婉哦了一声,看了看那个叫林丽的,就跑到柴房喊:“哥,快来,孝贤婶给你送老婆来了。”说完嘿嘿地笑着。
唐哲白了她一眼:“你看你说的什么话,也不怕人家听到。”
唐婉继续笑着:“我说的又没错,快来,我看了,人长得可漂亮了,差不多有小月姐那么漂亮。”
唐哲说了声:“知道了,你先去,我马上回来。”
等唐哲回到堂屋,就看到周淑芬和一个穿着军绿色的衣服和军绿色裤子,脚上还有一双解放鞋的女孩子坐在堂屋。
唐哲上前叫了一声:“孝贤婶。”
周淑芬笑呵呵地说:“唐哲回来了,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就是唐哲,马上二十岁了,你看,小伙子长人高马大的,又勤快,又聪明,还会赚钱。”
又对唐哲说:“她叫林静,才十七岁,在思王公社文工团有工作,对了,林丽,你们一个月工资是多少来着?”
林丽一直低着头,抬着眼珠子看着唐哲,听到周淑芬问,小声地说:“娘娘,我一个月十八块五。”
周淑芬一拍脑袋,哦了一声:“你看我这个记性,就只差记在脚板心了,对,十八块五。”
陈秋芸在一旁连连点头:“好、好,这姑娘长得俊,胸大屁股大,好!”她一连说了好几个好字,搞得林丽把头压得更低。
第116章 为现实低头
陈秋芸连连说着好,周淑芬则是再次重复了一次林丽的工资:“自立嫂,你看人家姑娘,每个月都有工资,端的是铁饭碗,这样好的姑娘,打着灯笼也难找的。”
陈秋芸笑道:“是是是。”
周淑芬见唐哲一直不说话,林丽又一直低着头,便对陈秋芸说:“哎,自立嫂,你不是要做饭吗?我去帮你,让他们两个人自己聊聊。”
陈秋芸恍然,说:“就是,就是,你看我,光顾着说话,把正事都忘记了,阿哲,你陪人家姑娘好好聊聊。”
走到厨房门口,又对唐婉说:“你憨兮兮地坐那里干吗?快去看看你爹他们做了多少活。”
唐婉看了看门外:“天都要黑了,他们都快回来了。”
周淑芬走到她身边,笑着说:“你妈说什么你就听什么,你在这里,要不要去给你找根手电筒来?”
陈秋芸又催了她一次,她才站起身来出门去。
堂屋里就剩下唐哲和林丽两个人,都不说话,一时间陷入了沉默,空气也变得安静起来。
陈秋芸在太厨房半天没有听见声音,便向周淑芬使了个眼色,她走到厨房门口,对唐哲说:“唐哲,林丽是个姑娘家,有些害羞,你怎么也跟个木头一样,三棒子打不出个响屁来。”
唐哲笑了笑,说:“不知道说什么。”
周淑芬说:“有什么聊什么,对了,你家不是有只大花猫吗?带林丽去看看。”
林丽终于抬起了头,看着唐哲:“走吧。”
唐哲站起来,在前面带路:“就在柴房关着呢。”
林丽有些好奇地说:“你们家的猫怎么拿关起来养?不让它去抓耗子吗?那多浪费粮食呀。”好一连串起了好几个问题。
唐哲说:“是大花猫,不是猫。”
说话间,已经到了柴房,唐哲走到笼子边,叫了一声六六,六六看到他来,也叫了一声,他把手伸进笼子里,在六六的头上又摸了摸。
林丽看到笼子里的六六,吓了一跳:“这、这样是豹子吗?你、你不怕它咬你?”
仔细看了看,又说:“好像不是豹子,它身上的花都不一样,又不是猫,猫长不了这么大。”
唐哲说:“这叫云豹,也是豹子的一种,不过叫声很像猫。”
林丽也靠近笼子,观察了好一会儿,见它一直把头往唐哲手上蹭,对唐哲说:“那个、我能不能摸、摸一下它?”
唐哲点了点头,把手从六六身上抽了回来,对她说:“你小心一点。”
林丽嗯了一声,慢慢的把手往笼子里伸去。
也许是闻到了陌生人气味的靠近,加上它从来没有见过林丽,六六变得谨慎起来,弓着背,嘴里发出喵喵的叫声,声音明显比刚才唐哲来的时候叫得急促。
林丽壮着胆子,刚把手伸到笼子边,六六就伸出爪子朝她的手上抓来,还好唐哲一直在边上盯着,连忙把林丽往边上一拉,才没有被六六伤着。
唐哲对着笼子吼了一声:“六六,她是客人,你不能抓她。”
被唐哲这么一吼,六六又变得安静了起来,不过两只眼睛还是紧紧地盯着林丽。
唐哲又说:“你现在再试试。”
林丽明显被六六刚才的动作吓坏了,连忙摇了摇头:“我、我不敢。”
唐哲也不勉强她,说道:“那我们出去走走吧。”
林丽点头道:“好呀,你带路吧。”
从柴房出来,他没有选择往寨上走,而是往清明田方向去,那个地方离家不远,也比较清静。
路上,林丽见唐哲一直不说话,便问:“周娘娘都和你说了我的情况了吧?”
唐哲摇了摇头:“没有,就刚才说了一下,你也在的。”
林丽哦了一声,说:“你是不是很内向。”
唐哲倒觉得林丽这个女孩子很开朗,也许是和她的工作环境有关系,在文工团的姑娘,要是太内向了,也上不了台。
林丽见唐哲不说话,又说:“还是,你根本就看不上我。”
说完,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紧紧地盯着唐哲,期待着得到想要的答案。
唐哲找了一根田埂,在田埂上坐下,林丽也在他不远处坐了下来,相隔有一米左右。
坐好之后,唐哲转过头,看着她,问道:“你的理想是什么?”
林丽笑着说道:“理想,当然是在文工团好好干,做个台角子呀。”
唐哲继续说:“婚姻就是一座坟墓,结了婚,你还能实现你的理想吗?真的准备好结婚了吗?”
突然提出的问题,让林丽不知道怎么回答,一方面是自己的理想,另一方面是现实,真的要让人选择,不管是谁,都难以抉择。
不过,理想虽然丰满,也要为现实低头,就算她看不上唐哲,也要应付家里安排的这一场相亲游戏,沉默了一会儿,才低声说:“反正早晚都要嫁人,我们大队像我这么大的,好多都结婚了,我妈也天天逼我。”
唐哲说:“我还没有做好结婚的打算。”
林丽也转头看着他,眼神里有一种解脱,又有一种失望。
如果不是因为家里逼得紧,加上母亲听了周淑芬的话,说唐哲家的条件如何如何不错,硬逼着她来相亲,她也不会来的。
文工团虽然工资不高,但是干活也不累,每次演出,她主要是唱唱歌,还有打金钱杆和霸王鞭,这些表演,一场下来,顶天也就半个小时。
好歹是拿着铁饭碗的,她可不想找一个山里人泥腿子过日子,她向往着美好的生活,这个时候港台的流行歌曲还被称为黄、色歌曲,不允许她们听,更不允许唱了。
不过,文工团毕竟和其他单位不一样,设备都有现成的,不允许归不允许,几个玩得好的人在一起,用团里的设备,把从黑市里搞来的磁带放进去,找个安静的小屋子偷偷听总是可以的。
听多了,她也更加对自由恋爱充满了向往。
她需要的,不是一场相亲,而是一场偶遇,一场浪漫的爱情,直到通往幸福的婚姻殿堂。
但是,美丽如明星的她,没想到会被唐哲这个泥腿子拒绝,在她的剧本中,应该是唐哲见了她之后,就会爱得死去活来,然后她傲娇地抬着头,毅然决然地拒绝了他才对。
这个男人,完全不按她的剧本来。
她讶异地看着唐哲:“怎么,是因为我不够优秀吗?还是你心里另有喜欢的人?”
第117章 这个猪脑壳吃定了
很多人都是这样子,宁愿得到了再丢弃,也不愿意一直望而不得。
唐哲看着林丽,说道:“其实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并不想这么早结婚,只不过是因为父母逼得紧,找一个台阶下而已,正好,我就成了你的台阶。”
林丽被看穿心事,有些羞愧地低下头。
唐哲继续说:“从你进我们家门开始,其实我就感觉到我们并不是一路人,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你是拿着铁饭碗的。”
林丽是一个追求自由恋爱与幸福的人,她的内心里,只要是自己看对眼的,并不存在阶级之分,说道:“我并没有看不起庄稼汉,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同志。”
唐哲笑了笑,说道:“革命不分高低贵贱,你说得没错。”
林丽继续说:“那你说说,怎么样觉得我们不是一路人?”
唐哲说:“你身上的雪花膏味道很香。”
林丽不明白他说的什么意思,脸有些红,说:“天太冷了,怕脸上被风吹开口子,我们团里的姑娘都擦这个的,还有些男同志也一样擦。”
唐哲点了点头,说:“这就是我们之间的不一样,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价值观,当入许多人还在为生存而拼命的时候,有的人却已经在享受如何生活。”
林丽淡淡地说:“这也只是革命的分工不同而已。”
唐哲在心里只想骂一句麻卖批,这种分工,难道真的合理吗?和林丽,他也没有必要说这些,对于价值观完全不一样的两个人,就算能够暂时的在一起,将来也会因为种种问题而分开。
“是的,分工不同,所以阶级也不同,为了让你回去好交差,不被家长骂,回去之后,你就如实说看不上我就得了。”
林丽对自己的长相,那是相当的自信,团里几个年轻人都在追她,她却完全提不起兴趣,就算是周淑芬和她妈妈说了唐哲这个人如何如何好,她也没有一丝心动,要不是母亲在家里要死要活的,她才懒得来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高山坡坡上。
她咬了咬牙,点头说:“好。”
既然事情已经谈好,两个人便往家里走去。
回到家的时候,唐自立他们也已经放散,陈秋芸和周淑芬早已准备好了两桌子饭菜,一桌给帮忙的匠人师傅,另一桌则是一家人加上周淑芬和林丽。
上桌吃饭,周淑芬还特意让唐哲和林丽坐一条板凳,陈秋芸不停地往林丽的碗里夹着鱼和野猪肉,弄得她都不好意思。
吃过饭后,王堂又和申腾飞回了申家岭,寨上帮忙改板子的,中午就已经知道了唐哲今天相亲的事情,也都很识趣地各自回家。
周淑芬把林丽拉到院坝角落,小声问:“怎么样?我没有说错吧,唐哲这小伙子不错,又有本事,你看他们的生活,八家堰哪家敢这么吃呢,天天白莽莽,顿顿都有肉,真是眼欠人,这些东西,可都是他弄回来的。”
林丽本想把没有看上那几个字说出口,听了周淑芬的话,更加好奇了。
邛水本来就山多地少,分到她们文工团的,也只是三分细粮,七分粗粮,顿顿白莽莽,那得是更高层的领导才能享受的生活。
见周淑芬问起,只能轻轻地点了点头:“还不错。”又好奇地问:“他哪来的这么多粮食?我听说前些年就是因为粮食不够,全县就数你们八家堰饿死的人最多。”
周淑芬见她问起,自豪地说:“你是不知道,唐哲可了不得呢,一个人敢和一头三百多斤的野猪拼命,那一天,他就杀了两头野猪。”
林丽惊得张大了嘴巴,忙问是怎么回事,周淑芬把唐哲之前搏杀野猪的事情又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听得林丽就像是在听说书先生讲武侠故事一样。
“看来,他还真不是一个平凡的人。”林丽听完,轻声自语道。
周淑芬又说:“你看,他不光杀了野猪,现在又请人修房子,还是长五间呢,听我家里那个说,要不是因为政策不允许,他是准备修四合院的。”
林丽又被惊到了:“他哪来那么多钱?”
周淑芬说:“那谁知道呢,反正现在想给他说媒的人多了去了,我家那个还说,就连之前在我们大队的那个知青,回了省城都三天两头的给他写信,你说,娘娘和你妈那么好的关系,就像是亲姐妹一样,你的条件又那么好,端着铁饭碗,我能给你介绍个差劲的吗?”
林丽低着头,想着先前在清明田那边,唐哲说的价值观的事情,虽然之前她没有真正找算和唐哲谈下去,但是,吃过饭之后,又听了周淑芬的话,加上唐自立和陈秋芸俩口子,并不像其他人一样难相处,对唐哲的看法,又慢慢有了改变。
而唐哲这边呢,陈秋芸见周淑芬把林丽拉出了屋外,也问起了唐哲的想法:“阿哲,你看这个叫林丽的,觉得怎么样?”
唐哲点了点头,淡淡地说:“长得很漂亮,还不错。”
陈秋芸用指头捅了一下他的额头:“妈是问你,你是怎么想的,不是问你人家长得漂亮不漂亮,妈又不是瞎子,还看不见她的长相呀。”
唐哲哦了一声,说:“我和她出去走了一圈,聊了一下,我们不是一路人,像我们这种高山坡坡上,她住不惯。”
陈秋芸忙问:“是她说的?”
唐哲想了想,说:“她倒没有直接说,不过也谈了她的想法,毕竟人家是有正经工作的,嫁来八家堰了,怎么上班?”
陈秋芸想了想,有些失落地说:“倒也是,姑娘是不错,妈又不是个糊涂虫,我们家的条件,是高攀人家了。”
趁这机会,唐哲说:“妈,我的婚事,你就不用操心了,只要你们二老把自己的身体顾好,其他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好。”
正聊着,林丽和周淑芬走了进来,陈秋芸忙起来给她们让座,等坐下后,周淑芬开口说:“唐哲,这个猪脑壳,看来婶婶是吃定了呢。”
第118章 保保
唐哲听得一惊,忙抬起头看向林丽,林丽不避开他的目光,就这样和他对视着,嘴角还露出一抹得意的微笑。
陈秋芸本来已经沉下去的心,被周淑芬的话又唤起,笑着说:“淑芬,姑娘的意思是同意啦?”
周淑芬笑道:“人家姑娘对唐哲很满意呢。”
陈秋芸双手在大腿上一拍:“哎呀,这可真是个天大的好事。”
周淑芬又说:“姑娘就在这里呢,你们当面聊一下不是更好。”转头对林丽说:“林丽,不要害羞,和唐叔还有婶婶说说你的想法。”
林丽咳了一声,还没有说话,唐哲打断了她:“孝贤婶,我看这事情,还是再考虑一下吧。”
唐自立说道:“你还选上了,听听人家姑娘怎么说。”
林丽说道:“唐哲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我、我觉得可以交往试试。”
要知道,一个女孩子当着男方一家人的面这样表态,那就几乎已经百分之百确定成为准儿媳妇了,陈秋芸脸上都笑开了花。
唐哲则是瞪了一眼林丽,她也向他望过来,有一种示威的感觉。唐哲感觉到被她耍了,起身招呼也没有打,拿着手电筒就出了门。
陈秋芸在后面喊:“阿哲,这么晚了,你要上哪里去?”
唐自立也生气地说:“真是越大越不听话了。”
周淑芬只能在一旁尴尬地劝道:“年轻人,有点脾气也正常,再说,马上要被穿鼻子了,可能有些不习惯。”
唐婉则在一旁说:“我哥可能是被姚家退婚吓怕了。”
林丽听到退婚两个字,忙看向唐婉。
陈秋芸瞪了她一眼,说道:“快去睡觉去,就你话多。”她心里还担心着,万一真被林丽知道唐哲被姚家退过婚,还难得解释,这下直接被唐婉打回了原形,只能尴尬地看着林丽,毕竟一个男人被女方退婚,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总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林丽是个聪明的女人,也不追着问,周淑芬忙把话题给引开:“那个嫂嫂,天色也不早了,我就带着林丽回去睡觉了。”
陈秋芸忙说:“要不就让她和小婉一起睡吧。”
周淑芬看向林丽,问:“你是要去我家,还是就住在自立叔家?”
哪有女方第一次上门就在男方家住下的?这个道理林丽很清楚,忙说:“娘娘,我去你们家住。”
周淑芬嗯了一声,对陈秋芸说:“还是住我家,反正我家还有空房间,什么都是现成的。”
等她们两人走了之后,陈秋芸用手在唐婉头上敲了一个爆栗子:“就你话多,你是生怕你哥娶个漂亮老婆。”
唐婉哎呀了一声,嘻笑着说:“人家早晚都会知道,再说,我哥那么优秀,她要是看不上,那是好的损失,就像姚瑶一样,现在后悔得只想哭。”
陈秋芸哼了一声:“不要给我提那个不要脸的,和谁谈不好,退了婚就和大忠好上了,你看本来两家就不笑和,她再这样一弄,我是怕你哥和大忠这辈子也不会再说话了。”
唐自立说:“算了,今天这么高兴,提那些事情做什么。”
陈秋芸说:“也是,兄弟同齐长,衣食各自求,你和你哥还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都闹得这么僵,更不消说他们还隔了一代人。”
一家人聊了一会儿,陈秋芸看着门外黑漆漆的夜空,说道:“也不知道阿哲又跑哪里去了,天都黑成这样了,也不知道回家。”
唐自立说:“他又不是两三岁的小娃儿,管他做什么,我先去睡了。”
陈秋芸见他起身,也说:“都去睡吧,小婉,你也早点睡,明天早点去山上挖点鸡脚莲来,把那根猪脚煮了。”
唐哲从家里出来,只是感觉心烦,上一世因为家人走得早,几十年来,他都是一个人生活,渴望着有家人的陪伴。
同样也是因为一个人生活了一辈子,反而对于感情上面这些问题,倒是让他觉得有些麻烦,对林丽今天晚上耍他的事情,更是让他有些恼火。
不知道为什么,不知不觉的,就走到了沈月家。
一家人还没有睡,在院坝就听到婴儿的哭声,以及罗玲哄娃娃的声音,沈国章说:“快去打碗水来放堂屋的桌子上,看有哪个先来我们家,请他把水喝了,给这娃儿拜祭一个保保。”
找保保这种独有的民族特色,哪怕是在文革期间也没有被禁止,如果一个婴生生下来满或是满月之后总是夜哭,哄都哄不好,大人们就会从水缸里舀一碗水,放在堂屋正中的桌子上,从放上水开始,第一个迈入这个家的人,就要把水喝了,成为孩子的保保。
所说,经常夜哭的婴儿,是因为孩子周围可能是有煞气,或是出生自带煞气,找个保保可以吓退那些邪魔歪道的东西,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保保其实也和别的地方干爹干妈是一个道理,活着的时候,称保爷保娘,死了在祭文中则称祭父或义父。
沈阳刚把水端到桌子上摆好,就看到唐哲推门进来,他哈哈笑道:“这个真是来得好不如来得巧呢,快、快来把这碗水喝了。”
在这种情况下,主人家是不会给你说明为什么要喝这碗水,而来的人,也不能拒绝,虽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但这是几十代人一直传下来的规矩。
唐哲在门外听了一些,知道是什么情况,从容地把水碗接过来,一口喝完,沈阳忙接过碗去,摆在桌子上,然后把唐哲拉到堂屋正中那桌子前面的板凳上坐下:“玲玲,快带娃娃过来拜祭他的保爷。”
因为娃儿太小,刚出月子,只能由罗玲抱着,站在唐哲面前,把孩子举了三下,算是拜了,唐哲笑着说:“你这突然袭击,搞得我都没有准备。”
沈阳哈哈笑道:“准备了你还会来么?”这也是传统里的规矩,找保保不是说想找谁就找谁,没有人愿意主动去给别人当保保。
唐哲从衣服包里摸了一块钱,塞到娃儿的襁褓中:“老干,这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不要嫌少哈。”从这一刻开始,他和沈阳两口子,就正式打了干亲家。
仪式完成后,又把板凳拿回了矮桌子这边,和沈家人坐了一个大团圆。
沈月从下午回来之后,心情就一直不好,见到唐哲,也没有了往日那种欢笑,更没有主动打招呼,唐哲笑着问她:“小月,今天怎么了?好像不高兴的样子?”
沈月哼了一声:“关你什么事,今天不是有姑娘来你家望门户?你不在家里守着,还跑出来做什么?”
第119章 守嘴狗,没出息
沈月像吃了火药的样子,让唐哲有些尴尬,真要让他找老婆,他宁愿选像沈月这样的姑娘,长得漂亮不说,还很勤劳能干。
安秀芹忙问:“唐哲,你相亲了呀,哪里的姑娘?谁介绍的?”
唐哲说:“孝贤婶给我介绍了一个思王公社文工团的,只是来望望门户。”
“哦!”安秀芹的脸上也透出一股失望的表情,她其实也很看中唐哲,只是自己家里的成分不怎么好,沈醉亭一直没有平反,怕连累唐哲一家。
要不是因为家庭的成分,像沈月这么好的姑娘,早就有人排着队上门提亲了。
唐哲说:“今天聊了一下,感觉这个姑娘心眼子太多,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唐哲见沈月一直苦着个脸,索性把话挑明。
果然,沈月听到他的话,脸上的阴云一下子就不见了,不过还是没有给唐哲好脸色,说道:“文工团的姑娘,都是万里挑一选上去的,个顶个的漂亮,你还觉得人家心眼子多?我估计是别人看不上你吧。”
安秀芹说:“小月,怎么和哲哥说话的?他也是一表人才,差哪里了?”
唐哲说:“怎么说呢,就是没有感觉吧。”
罗玲抱着孩子在喂奶,农村妇女,不像现在,喂个奶要躲着,那个时候的女人,奶孩子是很光荣的,在自己家里,就算是当着外人,只要背过身去,掏出来就可以喂了。
也全靠唐哲带着沈阳和小月抓了些石蛙和鱼,最近也不缺奶了。
她转过头来,笑着问唐哲:“唐哲,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给嫂子说一声,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给你介绍一个。”
唐哲听了,看了看沈月,沈月脸一红,忙把头低下去,不敢看他。
“我喜欢人家,人家不一定喜欢我呀。”
罗玲笑道:“听你这个意思,原来是有中意的人了呀,快说说,是哪家的姑娘这么有福气,你不好意思说,嫂子去给你说。”
沈月把头低得更低,心里一时乱作一团,期待着唐哲说的人是她,又怕他当面说出来,更怕他说的是别的姑娘。
唐哲看着沈月这个样子,差点笑出声来,说道:“算了,现在还不是时候,再过些日子吧。”
罗玲把孩子抱起来,放下衣服,转过身来坐稳,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像个大姑娘似的,还害羞起来了。”
不过,唐哲看沈月的眼神,以及沈月那样的表情,哪里瞒得了安秀芹,虽然煤油灯灯光昏暗,但是这一切都被她看在眼里:“玲玲,人家不愿意说,你硬要逼着他说,你硬是想吃猪脑壳得很呀。”
罗玲笑得更大声:“妈,我就是想吃猪脑壳了呢。”
安秀芹也笑道:“那我看这个猪脑壳你是吃不到了。”
唐哲见他们又要拿自己打趣了,忙起身说:“时间也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沈阳说:“老干,再耍一下嘛。”
“不了,家里请了匠人,还是早点睡好一些,对了,你明天做什么没有?”
沈阳摇了摇头:“明天没有什么事做,你那里要帮忙吗?”
唐哲说:“准备去买些粮食回来,上次买的,吃得差不多了,还要再麻烦你一次。”
沈阳笑着说:“你那个相亲对象走了?”
唐哲摇了摇头:“在孝贤叔家住下了。”
沈阳说:“那你还有时间去城里?要不后天去吧,耽误了你的正事可不好。”
沈月说:“人家没有吃的了,还后天去?哲哥,明天我去帮你挑。”
沈阳忙说:“你瞎起什么哄哦,来回六七十里路,你以为是闹着玩的,还你去挑,一百多斤,你挑得动几步?”
唐哲想了想,说:“不要紧的,老干,明天我们稍晚一点,把她打发走了再去也不迟。”
“行,只要不耽误你的正事,我随时都可以。”
沈月说:“那我也要去,正好去扯点布来做几件衣裳穿。”
沈阳还想说什么,沈醉亭发话了:“她要去就一起去嘛,天马上也要热起来了,这么多年没有添件衣服,做件新衣服也好。”
沈阳便不再说话,唐哲说道:“行,那我先回去了。”
王堂和申腾飞以及改板子的匠人来得早一些,天一亮就到了,陈秋芸给他们做了早饭,吃过之后,唐自立就和他们去了桃子坪。
一直快到九点,陈秋芸把唐哲喊过来:“快去喊一声林丽和你孝贤婶过来吃早饭。”
唐哲对唐婉说:“小婉,你去喊一下他们,我去叫一下沈阳,今天我要和他去挑粮。”
陈秋芸说:“你是不是个憨憨?小婉,你去喊沈阳,让你哥去喊林丽。”
母亲都发话了,唐婉只有听她的,跑着下去喊了沈阳,唐哲无奈,只得去唐孝贤家。
在陈秋芸的眼里,虽然唐哲不愿意,但是女方愿意交往,就算两方都不愿意,这顿饭还是要请人家吃了才行,这是最基本的礼仪。
林丽才起床,像她们在单位工作的,不像农村人,天一亮就要起来,所以起得晚一些,唐哲来的时候,她刚梳洗完,正和唐孝贤的两个孩子聊着好在文工团的趣事。
唐孝贤家两个儿子,大的叫唐龙,十岁,小的那个叫唐虎,刚满七岁,因为天冷,一对鼻孔里,吊着两串清鼻涕,不时用力吸一下,鼻涕呼一下就进了鼻孔,一出气,又流了出来,流得长了,还用舌头舔一下。
见到唐哲来,唐虎忙喊周淑芬:“妈,唐哲哥哥来了。”
唐哲和林丽两个人互相打了个招呼,周淑芬就从屋里出来了:“唐哲,这么早呀。”
唐哲说:“婶,早饭熟了,来请你们过去吃早饭。”
唐虎抱着周淑芬的腿:“妈,我也要去,我也要去。”说完用头在她的腰上蹭了几下。
周淑芬一把推开他:“你这个背时娃娃,给你说多少遍了,不要蹭老子的衣服,你看,又把你的清鼻涕敷在我衣服上了。”这可是她唯一一件能穿得出世的衣服,还是结婚的时候买的,这些年来,只有走亲戚的时候才拿出来穿。
唐虎被推开之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哭起来。唐哲忙说:“把两个兄弟都带上一起去吧。”
周淑芬又一把拉起唐虎,对他说:“守嘴狗,没出息。”
第120章 两个姑娘一出戏
说完,又对唐哲说:“这怎么好意思呢。”
唐哲过去拉起唐龙,说道:“没事的,婶婶,小孩子就是图个热闹,能吃得了多少。”
林丽也拉起唐虎说:“小虎,不要哭了,跟姐姐走。”
唐龙从唐哲手里抽回自己的手,说:“唐哲哥哥,我不去,我才不当守嘴狗。”说完,朝唐虎脸上吐了一口口水。
唐虎没有躲开,好不容易没有哭了,又哭起来,边哭边骂:“吐口水,生白奶,你死了,我去你坟上打草鞋卖。”
唐龙也不甘心被骂,回骂道:“大鼻痢,小鼻痢,流出来,吃进去。”
两兄弟就这样骂着,唐哲生怕他们打起来,说:“谁说你是守嘴狗了,你妈和你们开玩笑的,哥哥是来请你们去吃饭,走吧。”说完,拉起唐龙在前面带路。
林丽也拉着唐虎的小手,在后面跟着。
周淑芬一边关门,嘴里还说着:“这怎么好意思呢,这样做怎么要得。”
到家的时候,唐婉已经回来,唐哲问:“沈阳呢?怎么没有来?”
唐婉说:“大阳哥已经吃了,叫你出门的时候喊声他,他就过来。”
周淑芬疑惑地问:“怎么,你又要出门呀?”
唐哲点了点头:“准备去城里办点事情。”
林丽说:“正好,一会儿我也要回去,和你们一路走吧。”
唐哲才突然想起来,林丽是思王公社的,去邛水县城,必经思王公社,后有些后悔,本来是想躲开她的,没想到自己还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
陈秋芸说道:“林丽,你就多在这里耍几天嘛。”
林丽说道:“不了,婶婶,单位里还有事情呢,以后机会多得很。”
周淑芬也帮腔道:“就是,以后机会还很多,不怕得。”
出门的时候,陈秋芸硬生生的把一块二毛钱塞到林丽的手中,林丽推了半天,唐哲说:“妈,人家又不要。”
陈秋芸白了他一眼:“你懂个屁。”
周淑芬说:“林丽,你婶婶给你的,你就收下嘛,快收下。”
林丽意味深长地看了了眼唐哲,便收了下来。
下了院坝,唐哲说:“你先走吧,我还要去叫一个人。”
林丽说:“我和你一起去,这深山老林的,你就不怕我被大猫叼着跑了?”
“真要被叼着跑了,那才好呢。”
快到沈阳家的时候,林丽把那一块二退给唐哲:“给你,你看你还真生气了。”
唐哲哼了一声,说道:“我们提前不是说好了吗?你这样,给我妈希望,最后又让她失望。”
林丽笑道:“你是怕到时候别人又笑话你被女人甩了吧。”
唐哲可从来没有这样想过,男欢女爱,这种事情又强求不来,只是父母毕竟思想没有他开化,很多事情想不通。说:“随你怎么想吧。”
林丽伸着的手一直没有收回:“你还要不要,不要我可真收了哈。”
唐哲知道这一块二毛钱意味着什么,虽然钱不多,代表着月月红,也是对女方的一个认可,说道:“既然都给你了,你就收着吧。”
林丽笑道:“真收了?”
唐哲说:“又不代表什么,你收你的,只要不给我乱搞名堂就行。”
林丽一本正经地说:“什么叫乱搞名堂嘛,你这样说,我还不收了呢,搞得像我以巴求你似的。”说完,把钱塞到唐哲手中,哼了一声,站在那里不动。
唐哲走到沈阳家院坝,叫了一声,沈阳在屋里应了一声,拿着扁担和麻袋就出来,沈月在后面喊道:“哥,你等我一下呀。”然后背着一个帆布书包跑了出来。
沈阳问:“你那相亲对象回去了?”
唐哲指了指不远处站在路上的林丽,说:“那不就是。”
沈阳看了看,笑道:“长得漂亮呀,你小子有福气呢。”
沈月看着林丽,身材高挑,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圆圆的脸,皮肤很白,长得的确很美。
唐哲却说:“老干,说什么呢,她也就没有干农活,白一些,和沈月比起来,可差远了。”
沈月听到唐哲夸她,心里一阵暖暖的。
林丽在路边等着唐哲,见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姑娘,她才理解刚才唐哲说的乱搞名堂是什么意思,心里哼了一声。
细地打量着沈月,虽然皮肤没有她白,但无论是个子,还是身材,都比她好很多,而且沈月身上,透露着一种林丽身上没有的气质,具体是什么,她也说不清楚,反正就在看到沈月,让她觉得这是一个强大的对手。
沈阳走近了,和林丽打了一个招呼,林丽点了点头,算是回应,沈月也对她笑了笑,故意说道:“哲哥,这个就是我未来的嫂子吧?”
唐哲瞪了她一眼,说道:“你胡说什么呢。”
林丽也不生气,唐哲说:“走了。”
一路上,林丽和沈月越聊话越多,要不是唐哲清楚,还以为她们是多年的好朋友。
唐哲听着沈月和林丽两个女人的聊天,心里不禁暗暗发笑,明明心里都不服对方,却都聊着对方喜欢听的,说着对方的好,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两个姑娘同样能唱一出好戏。
到了思王公社,两个人竟然有些难舍难分,林丽拉着沈月的手说:“小月姐,要不要去我家里坐一下?”
先前的聊天,林丽已经知道沈月要比她大几个月。沈月看着唐哲,见他没有说话,便说:“算了,我们还要去城里,耽搁久了,今天回家天又要黑。”
林丽看着唐哲,说:“你呢?要不要去我家坐坐?”
沈阳说:“的确应该去坐坐,认一下门嘛。”
唐哲说道:“不了,我们还有事呢。”
林丽也不强求,分开之后,唐哲他们直接去了东门桥黑市那家店里,那女人已经认识唐哲了,笑呵呵地把他们迎了进门:“小同志,今天要买些什么?”
唐哲想也没想便说:“还是和上次一样,秤三百斤大米。”
没多久就秤好了,沈月说:“哥,我想去街上逛逛。”
沈阳看着唐哲,说:“要不,今天你先走,我陪小月去买些东西?”
唐哲说道:“一起吧,娘娘,东西还是先放你这里,我们去逛一下再回来挑。”
那女人说:“放心,你们去吧,回来的时候,要是门关着的,你们就在外面叫我一下。”
唐哲又问沈月:“你准备去哪里逛?”
沈月想了想,说:“哥,去国营商店还是供销社呢?”
沈阳想了想:“我们又没有票,好多东西都买不到的。”
唐哲又问卖米那女人:“娘娘,你这里还有票卖吗?”
那女人看着沈月,问:“你们要什么票?”
第121章 痛苦的回忆
沈月摇了摇头,她想买些什么,其实也不确定,只是想单纯的跟着唐哲来城里耍,最重要的,是要找一个借口,接近和唐哲一起相亲的那个姑娘。
唐哲问:“你这里有些什么票?”
那女人说:“我不卖那些的,如果你们要得多,我可以带你们去。”
之前在供销社买的东西,因为没有票,一直是求爷爷告奶奶的,就是没有找对地方兑票,便问:“什么票都能弄到吗?”
那女人笑了笑:“那怎么可能,大件和稀有东西的票还是弄不到的,布票肉票粮标可以帮你们问问看。”
唐哲说:“行,那麻烦你带一下路吧。”
等大家出了门,女人把门关上,带着他们往前走了几十米,又钻进一条巷子,在一个老木房子前停下,女人敲了敲门,喊道:“久顺,涂久顺,在家没?”
屋里应了一声:“哪个?等一下。”
门开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从门洞里探出头来,看到那女人笑道:“刘玉梅,今天有什么好事情呀?”
唐哲这才知道,原来卖米的那女人叫刘玉梅,只听她说:“当然是有好事情了,先进屋再说。”说完,把唐哲他们让进了屋。
等刘玉梅也进了屋,那个叫涂久顺的,探头在巷子里左右看了看,然后才把门关上,走到屋中间问:“玉梅,他们是来做什么的?”
刘玉梅笑着说:“我带来的,你还怕什么,他们想兑点儿票,具体的,你问这个小同志。”说着指了一下唐哲。
涂久顺看了看唐哲,问:“你们要什么票?”
唐哲问:“有些什么票?”
涂久顺不由多看了他几眼,心下有些怀疑起来,刘玉梅忙说:“这小同志是我的老主顾了,有的是钱,你把你的票给他看看。”
然后又小声对他说:“那姑娘跟他一起来的,估计是想讨她的欢心,又不知道她喜欢什么。”
涂久顺一脸恍然,说了声:“你们等一下。”
然后从里屋拿出一个铝饭盒,饭盒外面,还用麻绳缠了好几圈,绑得严严实实。他把麻绳解开,打开饭盒的盖子,里面装了大半盒子各类票,看着唐哲说:“都在这里,有地方票和通票。”
唐哲翻看了一下,里面除了粮票和肉票,就是一些布票棉花票什么的,也没有别的。今天他出来,也没有带多少钱,便问了一下价格:“这些票是怎么兑的?”
涂久顺说:“都是按市场价,大米两毛一斤,一斤的粮票,换两毛钱。”
这个价,是比较贵了,沈月看了看,兑了些布票和肉票,唐哲也兑了些布票。
出了涂久顺家,和刘玉梅打了个招呼,便去了供销社,唐哲到处看了又看,并没有看到耗子或是杨军这些人的身影,想来这段时间还在家里养伤。
进了供销社,都把票给兑了,因为是下午,食品站在供销社这边设的点已经撒了,没有买到肉,沈月有些失望地拿着布。
唐哲则是看着货架上的乌江香烟,问了一下需要不需要票。
售货员说:“这种是我们省内生产的,不需要票。”又指着一旁的大前门,飞马说:“这种就要凭票购买。”
唐哲说:“那就给我拿一条吧。”
从供销社出来,唐哲就听到有人在叫他,转头一望,原来是林国民,他忙打了个招呼,林国民笑道:“小唐,最近怎么没有来卖黄鳝了?”
唐哲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最近家里有些事情在忙,一直没有得来。”
林国民又说:“要是还抓的话,都可以送来,这段时间的会议比较多,接待要多一些,什么鱼呀,黄鳝呀,山羊这些,我们都要。”
唐哲点了点头:“好的,等我抓到了,一定送来。”
林国民说道:“有的话,要尽快一些,我也好让厨房多备一些菜。”
又闲聊了两句,林国民看到不远处的沈阳兄妹站在那里等着他,便说:“那你先去忙吧,下次来的时候,来办公室坐坐。”
唐哲应了一声,便和沈阳他们回到了大檬子树刘玉梅家,挑了米便回去了。
到家时候,天已经快黑,王堂申腾飞他们已经吃好,坐在堂屋里抽烟吹牛,见到他们回来,申腾飞忙过来给他接了一下担子。
沈月本来是要直接回家的,她身上背着自己和唐哲一起在供销社买的东西,结果被唐哲一起叫了上来吃饭。
陈秋芸则是回厨房去把饭菜端出来,吃饭的时候,唐哲问陈秋芸:“妈,二狗今天没有过来吗?”
申腾飞帮忙答道:“他这两天在拣瓦呢,他家的房子有点漏雨,趁天晴,一个人学着拣瓦。”
木头房子和平房不同,房顶上的瓦片,每隔几年要翻拣一次,要不然会导致漏雨,长期下来,里面的木头就会腐烂。
唐哲哦了一声,申腾飞又说:“说起来,二狗最应该感谢的就是你,要不是你帮着带他,他们一家太老火了。”
唐援朝吸了一口烟,说道:“依我说,还是以前吴良他们做得太过,申猴子不就是偷种了的苞谷嘛,在坡上烧荒的时候,整个大队哪个不晓得?偏偏要等人家收回家了,才去没收,没收了不说,还把家给抄了,你说这是人干的事么。”
申腾飞叹了口气,说:“他们的确有些做得过火了。”
唐援朝又说:“还是现在,你看你和孝贤叔当了干部,没有批斗过一个人,还鼓励大家把自留地里种洋芋,要是以前都让这么干,你们说,八家堰那么多地方,会送给花园大队吗?”
唐自立说:“送给他们也是不得已呀,那个时候,八家堰是人少地多,没有劳动力,种不出来,上面又不准丢荒,不送给人家,整个大队都要背时,送给人家花园大队,人家还要我们把秧给插好了,人家才要,要不然送都送不脱。”
唐援朝有些气愤地说:“说来说去,还是怪吴良太没良心,任德明太软弱无能,付家坡原本一百多口人,现在还不到三十个。”
申腾飞说:“那个时候,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哪个队不困难呀。”
唐援朝说:“也是他倒台了,我才敢说,那几年是老火,也有饿死的,没有哪个队有我们八家堰饿死得多,你看吴家寨,有几个饿死的?”说起这些痛苦的记忆,在场的人眼睛都湿湿的,除了唐婉和沈月年纪稍小一点,没有经历过那几年,在场的就连唐哲,也是那个年头出生的。
申腾飞咳了一声,说:“不要说这些了,免得被别人听到出去乱说,到时候引火烧身。”
唐哲已经吃完饭,从布里把那条烟取出来,交给唐自立,然后对陈秋芸说:“妈,我先出去一下。”
第122章 谁要结婚
然后又把布交到她的手中,说道:“今天扯了一些布回来。”
唐婉笑着说:“哥,我要妈给我做件新衣服。”
陈秋芸把布交给唐婉,说:“你拿进去放着,等我有空了就给你做。”
唐援朝他们几个人,看着唐哲带着这么多布回家,眼神里充满了羡慕的神色。
唐哲出了门,就去了申二狗家,一家人也刚才吃完饭,申大凤在洗着碗,二狗和申厚植坐在灶前的火坑边烤着火,火坑里放着一个土瓷罐,里面煮着茶叶。
虽然已经二月,八家堰地势较高,还是比较冷。
见到唐哲来,二狗忙站起来打了个招呼,申厚植让大凤拿了个碗来,给唐哲倒了一碗浓浓的茶,说:“喝碗热茶,这是我自己炒的,没有被抄走。”
唐哲看着浓得像可乐颜色的茶汤,忙说:“厚植公,茶我就不喝了,要不然晚上睡不着。”
申厚植劝道:“少喝点,对身体好。”
唐哲无奈,只得接过来,端在嘴边吹了吹,轻轻呷了一小口,实在是太苦了。便把茶放在板凳的一头,对二狗说:“听说你在拣瓦,拣好了吗?”
申二狗点点头说:“就是翻扫一下子,弄完了。”
唐哲说:“那你明天去抓黄鳝。”
“好的。”
唐哲又对申大凤说:“大凤,你明天做什么没有?”
申大凤正在刷着锅,说:“明天一早去打猪草,打好猪草就没有什么事了。”
唐哲便对她说:“那这样吧,明天你把猪草打好了,就去千丘榜那边抓黄鳝卖给我。”
申大凤应了一声,唐哲说:“你和二狗抓的,我都按斤称,还是和沈阳他们一个价。”
申二狗忙说:“唐哥,我不是帮你干活吗?”
唐哲笑道:“你帮我干活,只能拿一点死工钱,自己抓了拿卖给我,可以赚得多一些。”
申二狗说:“这样不好得呢。”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没有什么的,我又不是黄世仁。”
其实唐哲也很清楚,二狗抓一天黄鳝,少说也能抓个六七十斤,按一毛一斤,他也能挣个六七块钱,帮自己送一趟货,两块钱,虽然两块钱在这个年代可以说是很高了,但是看着别人赚得多的时候,一次两次还行,时间久了,难免他心里会产生不平衡。
反正钱是永远也赚不完的,如果自己把钱财看得太重,到头来只会让身边的人离自己越来越远。
申二狗当然知道唐哲是怎么想的,忙说道:“唐哥,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放心吧,就算是别人抓黄鳝赚得再多,我也不会眼红的,一顿饱必顿顿饱,我还是分得清楚,我不是那种吃狗肉不晓得粗细的人。”
听完申二狗的话,唐哲有些感动,对他说道:“按我说的做吧,你抓完了,再给我送货,工钱还是一样给你。”
申二狗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唐哲说:“记得明天早一点,我再去一下沈阳家。”
他刚想起来,回来的路上,还忘记和沈阳说这个事情了,光靠他还有申二狗姐弟俩,一天也抓不了多少,而且听林国民说的,会议开完之后,就用不了多少了,得抓紧机会。
沈阳他们也才从唐哲家回来,前脚刚进门,后脚唐哲就到,沈阳有些疑惑,问道:“老干,怎么了?”
唐哲站在大门口说:“忘记和你说一件事情,今天在城里不是碰到林国民嘛,他让我再给他送一些黄鳝,你看你明天有没有事情,没有别的事情做的话,再去抓一些来,时间有些紧,后天一早就要给他送到。”
沈阳笑着说:“我还以为什么事呢,有钱不赚王八蛋,有这种赚钱的好事情,当然有空了。”
唐哲说完就准备走,沈阳叫道:“忙什么,王师傅他们都回去了,回去又没有什么事情,不如坐下来吹吹牛,摆摆龙门阵。”
沈月正在屋子里和安秀芹以及罗玲看着今天买来的布,听到唐哲的声音,沈月走到堂屋里叫道:“哲哥,进来坐。”
沈阳也说:“先进屋来。”
进了屋,几个人摆了一会闲龙门阵,唐哲才走。
陈秋芸和唐婉母女俩也在研究着那匹布要怎么用:“给你做两件衣服,再给你爹和你哥一人做一件,我比一下,看看够不够。”
唐婉说:“妈,你给我做一件就行,你自己也要做一件,到时候表姐结婚,你也可以穿着新衣服去嘎婆家吃喜酒。”
唐哲进到屋里,陈秋芸问了一句:“回来了,二狗家瓦拣好没有?”
唐哲嗯了一声,问道:“妈,我听你们说要去吃喜酒,谁要结婚?”
陈秋芸说:“今天你二舅来了去,说你陈红表妹呀,还有半个月就要结婚了,男方家里也穷,去年下了封书子,昨天来讨了年庚,还有半个月就要过礼,除了他们外,还有你嘎公和大舅家,另外还有你几个堂嘎公和堂舅们也要条方,你二舅妈要他们出九根条方,男方家里拿不出来,你二舅妈还不高兴呢。”
唐哲说道:“二舅妈怎么这样,陈红嫁过去了,还不是两口子过日子,结个婚把上下三代都掏空了,以后日子怎么过?再说那几个堂舅家嫁女儿的时候,我也没见他们给嘎公拿条方来。”
陈秋芸说道:“我也是这样说你二舅的,别人以前给了,现在自己嫁女人说不给,不还这个情,是说不过去的,别人以前都没有给,她硬要打肿脸充个胖子。”
唐哲说:“二舅怎么说?”
“你二舅还能怎么说,男方那边又拿不出来,你嘎公也不同意这样做,不过男方一家后来同意,三根条方后把茶(面条),你那几个堂舅家里,就兴茶。”
唐哲说:“听这样说起来,男方那一家人还不错,穷一点怕什么,只要人勤快,肯干活,日子总会越来越好的。”
陈秋芸放下布,说道:“我也是这样和你二舅说的,你表妹都结婚了,你也要努个力,对了,你和林丽一起回去,谈得怎么样?要是定下来了,我再去请一下你孝贤婶,去把书单开了。”
第123章 烂坑
唐哲觉得自己就不应该进屋来多这个嘴,把火又往自己身上引了,对陈秋芸说:“妈,这个事情,我都和你说过了,我和她根本就不可能的。”
陈秋芸一愣,说道:“胡说,见面红包都是收了的,说明她同意了呀。”
唐哲说:“她已经退我了,只是不想当面拒绝,搞得大家难看而已。”
陈秋芸有些失落,儿子的年纪是一天天的大,她这个当妈的,必须要尽快想办法给他找个老婆,八家堰的单身汉已经够多了,千万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和他们一样打着单身。
唐婉在一旁说:“妈,我觉得林丽姐漂亮是漂亮,就是干不了农活,我哥要是真娶了她,人家一个拿着国家工资的人,在家里头都要比我哥高一半截出来,到时候肯定成个耙耳朵。”
唐哲把话题引开:“小婉,今天晚上早点睡,明天我们去抓黄鳝去。”
唐婉点了点头:“要不要叫沈月姐和我们一起去?”
唐哲笑道:“什么都叫沈月姐,你都快成她的跟屁虫了。”
“哼,我乐意。”
唐哲说:“放心吧,她和她哥都要去,还有二狗大凤他们。”
唐婉把布放下,对陈秋芸说:“妈,我去睡了。”
第二天吃过早饭,唐哲和唐婉去了千丘榜,申二狗已经早早地就来了,由于天气也不算暖和,他光着脚踩在水里,脚上冻得通红。
由于天气太冷,黄鳝并不怎么出来,他只能伸手从气孔里摸下去。
沈阳和沈月跟申二狗隔了几丘田,沈月今天也不像上次一样,只负责提桶,也挽起裤腿下到了田里帮着一起抓。
能够赚钱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像八家堰这种地方,男女都能赚钱的机会,只有纸厂来收马唐草那段时间。
每到十月份,稻子刚收完的时候,县纸厂就会派出车队到各个公社去收购马唐草,这里的人称为马二杆,叶子你锯子一样飞快,稍不注意就会被割伤。
虽然只收五厘钱一斤,一天下来,一个成年人,也能割上两三百斤挑着去公社,弄个一块多钱的收入。那个时候,哪怕是十二三岁的小孩子,也会拼着命了上山去割,拿去公社,过了称,又是现钱,家庭稍好一点儿的,大人都不会要孩子那几分几毛的,让他们自己拿着去买糖吃。
他们几个每年都会去割马二杆,包括唐婉,不过收购的时间非常短暂,长的时候收个一个星期,短的时候,三四天就停秤了。
唐哲俩兄妹和他们三个打了个招呼,也挽起裤子下了泡冬田。
泡冬田和干田的区别就是常年被水泡着,泥脚会变得很深,唐婉一腿踩下去,一下子就淹到大腿中间,吓了一跳,忙把脚抽回去,重新把裤管挽高,免得被打湿。
白天没有晚上好抓,就算有露头的,只要见到有人影,一下子又缩回去了,不过,并没有影响大家的情绪,全都干得热火朝天的。
抓了一上午,除了申二狗外,其他人都要回去吃午饭,唐哲见申二狗还在田里忙着,便喊他:“二狗,走,和我先去把饭吃了再来。”
申二狗满脸是泥,听到唐哲喊,用手在脸上擦了一下,说道:“唐哥,我带了两个耙红苕,等把这丘田抓完了就吃,你们先回去吃吧。”
唐哲听他说自己带了,便挑着水桶和唐婉回了家,把小的挑出来放在水池里,大的倒在大木盆中。
吃过午饭后,唐哲他们到千丘榜时,申大凤上午打完猪草也到了,另外还有钢蛋铁蛋和唐龙他们这些娃娃,有的拿着水桶,有的拿着背篓,算下来,唐家山这群半大小子差不多都到了。
整个千丘榜,提前过上了春耕才有的热闹景象。
唐龙看到唐哲来,跑到他跟前说:“唐哲哥哥,我们听说他们抓了黄鳝可以卖给你,我们也来抓了卖给你好不好。”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可以,你们快点去抓吧,不过要小心点,不要踩在烂坑里,要是真踩到了,千万不要动,记得马上喊我们。”
唐龙应了一声,便跑开了。
唐哲知道千丘榜有几处这样的地方,原本是一些深坑,后来被开成田的时候,往里面填了许多泥,经过年复一年的浸泡,泥土越来越软,成了像沼泽地里的烂泥一样,人要踩到,越动陷得越深,越动陷得越快,直至最后被埋在里面。
他也听别人说过,以前就有人用牛犁田的时候,那头牛不小心踩了进去,最后被埋在里面。后来逐渐的人们都比较熟悉那几处地方了,只要踩上,要么喊人,要么把自己躺平在水田里慢慢往前爬。
像唐龙钢蛋他们这样的小子,根本就没有好好来过这片地方,不知道烂坑的凶险,唐哲只能多一句嘴,让他们注意一下。
申大凤说:“这些黄鳝最爱钻田坎,到处弄些洞,稍不注意就把田给钻漏了,你要是有办法,多收一段时间,多抓一些,这也是为民除害。”
唐哲笑道:“我也想他们天天收购才好呢,这样大家都有钱赚。”
看着他们都开始干活了,他也挑着水桶,和唐婉一起去了另一丘田里干始抓起来,几个大人只是埋头干活,很少说话,现在多了一群小家伙,一会儿这个说看我抓到了这么大一条,另外一个又举起手说我比你抓的还要大。
闹哄哄的,好不热闹,到最后,连唐援朝和唐老三的老婆都提着水桶来了,也不管唐哲收不收,反正就是一个字,先抓了再说,他要收当然最好,他不收,拿回家去自己吃,虽然没有油弄出来不好吃,多少也是肉呀,比吃野菜强多了。
只是往寨子方向看时,看到唐欢和唐乐拿着桶,站在田埂上,静静地看着他,又不敢说话,唐哲知道,他以前爱与她们姐妹俩说话,因为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姐妹俩其实是很不错的,直到最后知道了,不光收留她们,还给出医药费
不过在家一直被母亲和哥哥打骂,搞得她们姐妹俩现在见到谁都不愿意说话,只有唐婉,倒成了她们姐妹俩最好的朋友。
唐婉也看到了,忙喊道:“欢欢姐,你们也来抓呀,快过来我们这边这丘,这里的黄鳝好大。”
听到唐婉的叫声,她们姐妹俩才继续往这边走,还有没走到呢,就听到隔着几根田坎的地方,铁蛋一边哭一边喊着:“钢蛋掉烂坑里了,钢蛋掉烂坑里了。”
第124章 救人
听到铁蛋带着哭腔的喊声,唐援朝的老婆何仙花还没有听明白,抬着头问了一声:“谁掉烂坑里了?”
唐老三的老婆一边跑一边喊她:“仙花,你家钢蛋掉烂坑里了。”
何仙花手里正抓着一把泥,听到是钢蛋掉里面了,两手一甩,吼了一声:“狗日勒,我的个天王爷,这可怎么得了。”一急之下,忘记了是站在冬田里,没有跑得起来,反倒把自己摔了一跤,溅起滩的水花,等她再次爬起来的时候,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块干的布,倒像一头刚到泥塘里滚了一圈的水牛一样。
唐哲离得较远一些,听到声音,也顾不得再抓什么黄鳝,几步走上田埂,从男坎上跳到另外一丘田里,没有用多少时间,就跑到了钢蛋掉下去的那块田坎上边。
唐龙比他们年纪要大一点点,和他们离得也近,来得更是比唐哲快,但是他毕竟还小,不懂得这烂坑地厉害,来就跳下去,不光没有救到钢蛋,反而让自己也开始下陷。
两个被陷进烂泥里的娃儿,眼里满是惊恐的神色,唐龙还好,听了唐哲的话,一动也不敢动,钢蛋被吓,完全忘记了唐哲的交待,不停地扭动着身体,铁蛋在一旁吓得大哭。
等唐哲到田坎上边的时候,看到淤泥已经淹过钢蛋的胸口,唐龙一直喊他:“钢蛋,不要动,不要再动了。”
唐哲见到这样的情况,也忙喊道:“钢蛋,快不动,你越动,陷得越深。”
可是这个时候的钢蛋,伸着手在空中乱抓,除了抓起一些水花和烂泥外,什么也抓不到,心里更着急,哪里还能听得进去话。
唐哲知道,这块田,就是传说中牛都被陷进去的那一块,每年种田的时候,人们都会带一块木板来,把木板铺在上面了,再把秧插好,一直以来,并没有人知道这个坑有多深,听有些老人家讲,当时那头牛被陷进去之后,有人还拿着竹杆去插了一下,整根竹杆都插到头了,也没有插到底。
他知道自己如果跳下去,也会被陷进去,忙从另一边绕下去,一边跑着,一边脱着自己的衣服,嘴里喊着:“沈阳,快把你的水担钩拿来。”
水担钩,就是扁担的两头,加上两个钩子,钩子分两节,中间有一个转关可以转动,挑起水来的时候,哪怕有一些晃动,水桶也能保持平衡,不至于把水倒出来。
沈阳本来已经跑出了几十米,听到唐哲喊声,又转回去。
唐哲冲到田边,抓住袖子,然后把衣服甩过去:“钢蛋,快点抓紧我的衣服。”
也不知道钢蛋听到没有,双手乱舞,好在还是被他抓到了,两只手紧紧地抓住,唐哲又说:“你不能再乱动了,再乱动,真的要落下去的。”
这下钢蛋算是听清楚了,哭着喊道:“唐哲叔,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唐哲忙安慰道:“放心,你不会死的,听我的话,我现在救你出来。”又对唐龙说:“龙龙,你别动,等沈阳拿水担钩来了救你。”
唐龙说:“唐哲哥哥,我不会动的,你先救他。”
虽然钢蛋个子不高,如果是拿唐哲来作比较,最多也就是陷到大腿根部这么深一点,但是对钢蛋来说,已经淹过胸口,那种淤泥挤压的压迫感,那种恐惧,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知道。
唐哲对钢蛋说:“钢蛋,你拉紧我的衣服,我现在拉你出来。”
钢蛋从抓住衣服开始,心中的恐惧稍稍减弱了一些,算是听到唐哲的话了,虽然还在大声哭着。
唐哲又对他说:“你把衣袖挽一圈在你的手上。”
钢蛋遵照唐哲说的做了,挽了一圈,本来衣服就不长,被他挽了一圈,唐哲这边只能把腰努力弯着,手伸得更远,才能够到衣袖。
他试着把一只脚伸到水田里,踩下去一刹,感觉踩在一团棉花上,不停地往下沉,好在靠田外边,当年砌田坎的时候,放了许多树木和石头在里面,淹到大腿处时,感觉踩到了一根圆木上面,他用脚试了试,确定是圆木,才放心地把另外一只脚也放下来。
等站稳了,便开始用力拉。
钢蛋的手被拉得很长,由于被陷得深,唐哲用了几次力,却没有多大用,反而是钢蛋的手腕受不了,哭着喊:“痛,痛死我了。”
这会沈阳和申二狗他们都来了,沈阳手里拿着水担钩,站在田埂上,递给了唐龙,唐龙陷得不深,拉着另一头的铁钩子。
唐哲告诉他:“龙龙,你慢慢躺平下去,把头抬起就行,沈阳哥哥就会把你拉出来。”
唐龙按照唐哲的说法,拉住钩子之后,慢慢躺到田里,唐哲又对他说:“龙龙,把脚伸直,让脚尖向下,就像平时踮起脚一样。”
唐龙应了一声,把两只脚直直地伸着,沈阳这边和申二狗一起用力,唐龙的身子被慢慢被拉了起来,他陷得并不深,没有用多少力,加上本来人又比钢蛋大一点,本身也有一些力气,救起来轻松得多。
没有费多少功夫,唐龙就被拉到了田埂上,身上的衣服湿透了,冷得不停地打着颤,牙齿打得咯咯响。沈月便拉着他去田角,找了几把干草烧起来,给他先取一下暖。
等唐龙被拉了上来,沈阳又把水担钩递给钢蛋,钢蛋放了唐哲的衣服,去抓住水担钩,又试了几次,他没有力气,只要沈阳这边一用力,他那里就抓不住。
何仙花浑身是泥,站在田埂边上焦急地喊着:“你抓紧呀,狗日的,抓紧,你没吃饭呀。”
唐老三家劝道:“仙花,你不要急呀,你这样凶他,他一怕,更抓不紧了。”
何仙花骂道:“狗日勒仙人板板,你抓紧嘛,真是要了我的老命了。”
沈阳他们试了几次都不行说:“这样不行,得回去找块门板来。”
申二狗忙说:“我跑得快一些,我去找。”
唐哲爬上田埂上,看到跑出去的申二狗,喊道:“二狗,等一下,还有办法。”
第125章 黄克麻
唐哲看到沈月和唐婉在拣拾着田坎边上的枯草和树枝给唐龙取暖,便想到了办法,便对大家说:“快,都去找一些干草和树枝来。”
除了被陷在烂坑里的钢蛋,还有在取暖的唐龙,以及拉住钢蛋的沈阳外,所有人都行动起来。
每年田翻好之后,大队都会组织人手,把青草割来泡在田里,给田地增加肥力,称为秧青,到了后期,草越来越老,或是遇到田边新长起来的一些小树,这种太老需要泡很长时间才能腐烂,容易割到脚,不适合做秧青,就被割了丢在田坎边上。
八家堰这个地方,不像三合公社或是思王公社那些地方,到处都是光秃秃的,烧火做饭,基本上是用茅草,这里森林覆盖率很高,每家每户烧的都是手腕粗细的树枝,称为杠杠柴,引火都是用松树或杉树叶,要是哪家烧的是茅草,会被认为很懒,被所有人笑话。
所以割田坎的草,被扔在田边,也没有人要。
大人小孩子差不多十来个人,只一会儿的功夫,就抱了几捆树枝茅草来,唐哲便把它们用树藤捆成小捆,然后再找了几根粗一点的树枝连起来,做成了一个草垫子,铺在烂坑上面。
他踩上去,试了一下,一开始往下陷了一些,没有多久,由于浮力的关系,泥水淹到脚踝上面一点,草垫子就不再下沉。
走到钢蛋身边,他弯下腰去拉住钢蛋的手,沈阳把水担钩收了回去。
把手从他的腋下伸过去,抱着他慢慢用力,引导着他把脚伸直,钢蛋见唐哲抱着了他,这下才感觉到一丝丝安全,也放松了不少,听着唐哲的话,弄了几分钟,终于把他拉了上来。
被唐哲抱到田坎上的钢蛋还没有站稳,何仙花就拉着他的手,另一只手在他的屁股上啪啪打了两巴掌:“你狗日的,叫你不听话。”
钢蛋本来没有哭了,被何仙花这一打,又哭了起来。
唐老三家忙说:“没事就好,你又打他干什么,钢蛋,来伯娘这里,带你洗一下。”
何仙花说:“还是我来吧,你看像个泥猪一样,把你弄脏了。”说完,把他按在地上,脱了个精光,唐老三家笑着在他的屁股轻轻拍了一巴掌:“看你这个黄克麻(青蛙,用来笑话不穿衣服的人),快点去烤起。”说着拉起他的手就往火堆那里跑去。
何仙花忙把他的衣服拿起来,在水田里随便洗了一下,也去火堆边烤了起,她自己的衣服也湿了,便对铁蛋说:“铁蛋,你把衣服脱一件给你哥穿上。”
铁蛋不愿意,何仙花强行把他拉过来,硬生生把外套脱了,给钢蛋套上,被抢了衣服的铁蛋委屈地哭了起来。
大家在忙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唐老三家的两个娃娃也到了这里,看到光着身子的钢蛋,安安用指头在自己的脸上划着,嘴里唱着:“羞羞羞,不要脸,你家婆婆在燕子岩,爬上去,摔下来,摔坨包,脑壳肿得像猪尿泡。”
钢蛋被安安羞了,气得脸通红,指着他说:“你过来,看我不打死你。”
清萍忙把安安拉住,叫他不要羞了,钢蛋冷得发抖,吵着要回去。
何仙花骂道:“哪个叫你们两个鬼头刀把来的,要回去你们自己回去,我还要抓黄鳝,唐哲,你收多少钱一斤呢?”
唐哲本来都没有叫他们,想着和申二狗还有沈阳三家人来抓一天应该够了。
不过今天运气不怎么好,白天黄鳝连洞都不出来,抓得比较少。虽然没有叫他们,多几十斤,他也不可能不收。便说:“我收一毛钱一斤。”
何仙花哦了一声,又往钢蛋屁股上拍了一巴掌:“你快和你弟回去把衣服换了,我还要抓一下。”
唐老三家忙说:“你还是把他们带回去换了再来吧,你看你也搞得全身湿透了,要是得了伤寒,那不多的都去了?”
何仙花想了想,觉得说得也有道理,便说:“走,真是个背时娃娃。”又对唐龙说:“龙龙,你也和我回去把衣服换了。”
唐龙烤了二十来分钟了,没有人给他洗衣服,衣服外面裹着一层厚厚的泥浆,烤了这么久,并没有烤干。
见何先花叫他,他想回去,又怕回去被周淑芬骂。
唐哲说:“龙龙,你也先回去换了再来,你们下次记住了,一个人不要到这边来,要是掉下去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就只能等死。”
他的话,当然也不会是吓唬几个小娃儿,今天要不是人多,估计连去救钢蛋的唐龙,也要一起被这个烂坑吞没。
唐龙应了一声,跟着何仙花他们母子三人先回去了。
大家围在火边烤了一会儿,唐老三家说:“火是乌龟,越烤越萎,再烤下去,今天就什么都抓不到了。”又对唐哲说:“唐哲,你要收几天黄鳝?要不叫你三哥明天也来抓一天?”
唐援朝和唐老三最近是一直在帮着唐哲家,而且唐自立还劝他们跟着王堂学木工,王堂一开始还本着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老道理,不愿意教,唐自立却上了心,每天好话说尽,这几天王堂开始教他们一些简单的。
唐老三家叫王彩霞,在家里就你是头母老虎一样,经常把唐老三打得鼻青脸肿,搞得唐老三在大队里很没有面子。
听到王彩霞这样说,唐哲心里很是反感,便说:“三嫂,我只收今天一天。”
王彩霞并没有看到唐哲脸上的不悦,还在一旁说:“那你下次收,记得早点和我们说一下,一家人,总比外人要强得多。”
唐哲最烦的就是拿这种亲情来压自己,虽然在唐家山,除了自己的伯父伯母和堂哥对自己家不好,其他人也只是爱莫能助。
“再说吧,哪有这么好的生意呢。”说完,他便回到刚才抓黄鳝的那丘田里和唐婉继续抓着,其他人也各自散了开始干活。
不过经过刚才的事情,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特别小心,踩一脚下去,如果陷得沉了,宁愿不去那个地方,也不愿意再冒险。
第126章 不患寡,而患不公
何仙花回去换衣服,很快又赶了过来,这一次,她没有再让钢蛋和铁蛋跟着,反而是周淑芬和唐龙跟着她一起。
一直抓到天黑,看不清路了,大家才收拾着回去。
到了家,唐哲便把何仙花她们几个人的秤了,数量都不算多,何先花一家只有二十六斤,王彩霞一家抓了三十一斤,周淑芬一家抓了二十八斤。
唐哲一一付了钱,何仙花数着钱,嘴里还骂着:“遇到那两个报应娃娃,就该我折财。”
周淑芬说:“总比你在屋头耍一天强,这一个下午,你就得了两块六,要是天天有这种好事情,那不比国家干部还强?”
王彩霞也说:“就是,所以说还是要家里头有个能干的人才行,你看自从唐哲有了本事,哪家不沾他一点光?”
她说的倒是实话,唐家山来帮他家的,除了一开始用大帮那几天是按照老规矩,拿工天来抵,以后谁家要有活,还回去就是,像唐老三和唐援朝这种长期帮忙的,一天八毛钱的工钱照样给。
而他给唐孝贤还是按一块钱一天,只不过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两个都没有和任何人说过。
三个女拿了钱,站在那里也不走,主要也是看看唐哲是不是像他说的一样,按一毛钱一斤,不看王彩霞嘴上说的是一家人要沾光些,对于唐哲一直照顾申二狗这种外人,她心里是很不平衡的。
不患寡,而患不公。
这就是大部人的真实想法。
就像大队评救济一样,谁家锅里有几粒米,都是一个大队的,难道还不清楚吗?但是真正开会评议的时候,都只想着自己也能分一点。
一百斤的救济粮,分成大队十户困难户,那是绝对不行的。
按人头平分,哪怕每人只能分一两,也不会产生矛盾。
唐哲当然知道他们的想法。
沈阳两兄妹和申二狗家姐弟俩,在何仙花他们秤黄鳝的时候,已经把自己桶里的黄鳝拿到水池边上,把那些小条的挑出来扔到水池里去。
王彩霞看不明白,还以为他们已经说好了,就是包干多少钱呢。
等他们称完,两家的黄鳝也挑得差不多了,唐哲又把刚才称了的黄鳝拿到水池边,把小条的挑出来。
回来再称沈阳他们家的,两兄妹今天一大早就到地里,抓了一天,有九十五斤,申二狗他们姐弟俩要少一点,只有七十一斤,主要是申大凤一大早就没有得去。
唐哲把钱给了他们,对申二狗说:“二狗,今天晚上就和我睡吧,我们早点走。”
申二狗把钱交给申大凤:“姐,那你先回去吧,我就不回去了。”
申大凤点点头,把水桶留在唐哲家,便先走了。
王彩霞看到唐哲称沈申两家的黄鳝都是把小的挑出来了再称,而且价格也是一样的,便觉得自己占了便宜,笑呵呵地拉着何仙花他们一起走了。
他们刚走,唐欢俩姐妹才一个提着一个水桶从院坝坎下上来,站在院坝里,也不说话。
唐哲忙叫他们把黄鳝提过来。
唐欢说:“哥,我们这个不称了,你把黄鳝腾出来,桶给我们就行。”
唐乐也说:“哥,今天我们就是去帮你抓的。”
唐哲忙说道:“那哪行呢,都是一个价,这是你们劳动了,该得到的回报。”
唐欢说:“我们在你家白吃了这么久,又不能帮你干活……”她的声音很小,唐哲还是听到了。
在他拿秤的时候,唐欢紧紧地按住水桶,不让他秤,唐哲也不勉强,把桶提到大森盆边上,两桶都用手提了一下,一桶差不多有二十多斤,然后才倒里面。
对她们姐妹俩说:“你们还没有吃饭吧?”
唐婉在一旁说:“哥,欢欢他们才回来,哪里得饭吃嘛,我估计伯妈根本就没有给她们留饭。”说完,便拉着唐欢她们进屋去。
陈秋芸在屋里喊:“大阳,小月,快点来吃饭了。”
沈阳说:“我们家早就熟了,你们吃吧,对了,唐哲,这么多黄鳝,你和二狗两个人行吗?”
沈月看着几大盆黄鳝,对沈阳说:“哥,你没看到这么多吗?好几百斤呢,他们俩个怎么得行。”
唐哲算了一下,今天加上自己和唐婉抓的,以及唐欢她们那五六十斤,应该有四百来斤了,光靠他和申二狗,肯定不行,便对沈阳说:“那又要麻烦你明天再帮我一下。”
沈阳笑着说:“一句话的事情,什么时候,你说一下,我到时候上来。”
唐哲说:“鸡叫第三遍我们就走吧,得赶早,你要是起不来,我去叫你。”
沈阳应了一声,便和沈月回去了,唐哲回到堂屋,王堂他们都已经走了,陈秋芸还给他们留了一桌子饭,唐欢和唐乐有些拘谨地坐在一方,见唐哲坐下了,才端起碗来吃。
唐婉不停地给她们姐妹俩夹菜,唐欢一边吃,一边掉着眼泪。
如果父亲不是因为犯事进去了,她们家的日子,可以说是整个八家堰数一数二的好,现在呢?从她手上的伤痕就可以看出来,回去这几天,没少挨荆子条打。
唐自立看着侄女哭,他那个慈爱心又泛滥了起来,问道:“欢欢,你哥和你妈又在打你们吗?”
唐欢不说话,唐乐说:“我妈硬要逼我姐嫁给那个气包二,我姐不同意,这几天回去了,总是找借口打她。”
唐自立就要去找吴莲芯:“我去问问她,她的心是不是肉长的。”
陈秋芸拉住他,把他按在板凳上,说:“你是不是又要去找不自在?”
唐欢哽咽着说:“二叔,没有用的,你去了,反而又是吵架。”
唐自立坐在板凳上,叹着气,唐欢说:“反正我就是一条贱命,是个赔钱货,二叔,我会认命的。”
这句话,像一把沉重的大锤,敲在唐哲他们一家每一个人的心上。
吃完饭后,唐哲拿了十块钱给唐欢她们姐妹俩 ,两个人都不要,见唐哲有些生气了,唐欢才把钱收了起来。
等她们出门没有多久,就听到吴莲芯在院坝大声骂道:“两个家懒外头勤的东西,家里有鬼打你呀,天天往外跑?”
又听到唐忠的骂声:“就是两个吃家粮屙野屎的赔钱货。”
第127章 爱的表白
然后,就听到用荆条打人的声音。
也许是被打麻木了,唐欢和唐乐根本就没有哭,再然后,便是关门的声音传来。
唐婉说:“哥,欢欢姐好可怜。”
唐哲拍了拍她的头:“先顾好自己吧,打铁还需自身硬,自己翅膀毛都没有长齐,是帮不了别人的。”
陈秋芸说:“就是,遇到你伯妈那样的人,一个家怎么能搞好嘛,对了,阿哲,你明天去城里,还是买一些红苕回来吧,天天吃净白饭,我这肠子都要吃化了。”
母亲说的肠子吃化是句玩笑话,她勤俭了一辈子,天天这样吃着白米饭,有些心疼倒是真的,便点了点头:“行,明天我称一点回来。”
陈秋芸又说:“选一些好的,留点来做种,今年我看家家自留地里都种了洋芋,大队也没有来挖掉,是比以前好多了,我们也把自留地里种一点红苕,省得花钱买。”
唐哲应了声,便和申二狗把那些黄鳝分成三担,装在水桶里,实在装不下的,又找了两条棕口袋来,放在木盆边上,等明天出门的时候,再把它装进去。
这种棕口袋是用棕皮缝的,每家每户都有。
唐婉则是把唐哲的脏衣服泡在盆里,找了几片皂荚放在石头上捣碎了,装在洗脸盆里用水揉搓,等搓出泡来了,再把它倒在泡衣服的木盆中。
八家堰的几棵皂角树,是整个大队天然的肥皂来源。
把黄鳝分好之后,唐哲便和申二狗先去睡了。
第二天鸡叫二遍的时候,模糊中听到厨房传来的声音,他便起了床,原来是陈秋芸已经起床在给他们做早饭,他洗了一把脸,在灶前帮忙烧着火。
一会儿,申二狗也起来了,打水洗了脸,就去把木盆里的共鳝抓到棕口袋里。
饭还没有熟,沈阳和沈月也上来了,进门就对唐哲说:“哲哥,你这么多黄鳝,我怕你们拿不下,来帮你挑一下。”
山里没有柔弱的女子,哪个成年的女人出来,都能挑上一百来斤。
唐哲没有拒绝,两个棕口袋里加起来也有六七十斤,挂在水桶上,增加一个人的负担,正好沈月帮这个忙,便让她挑那一担。
去城里的路上,一路无话,在国营饭店门口,唐哲先是去找了林国民,林国民今天也来得很早,刚到办公室,见唐哲来,打了招呼,问:“今天有多少?”
唐哲说道:“按你的吩咐,今天有四百来斤。”
林国民笑道:“可以呀,一天弄了这么多,又够我们用几天了,走,先去秤一下。”
过了秤,去财务领了钱,又和林国民打了个招呼,便走了。
出来在供销社门口,唐哲让他们等一下,他进去买点东西。
到了柜台,看到里面的雪花膏,唐哲问了一下价格,两块钱一盒,并不需要凭票购买,便买了两盒。然后和他们一起去大檬子树买了三百斤红苕,把水桶装满之后,再用麻袋装上,放在水桶上面。
这么大个主顾,一直照顾她的生意,王玉梅是笑得合不拢嘴,几条旧麻袋,也不收他的钱。
回到家里,申腾飞他们刚从桃子坪回来,还没有开始吃午饭,陈秋芸正屋里屋外忙着。
唐哲他们把红苕挑进堂屋,找了个角落倒在地上,由于天太冷,几百斤红苕一时也吃不完,便找来些稻草盖住,免得遇到倒春寒把它冻坏。
见饭还没有熟,唐哲便让沈阳和申二狗他们坐一下,自己则是去小池塘里抓了些黄鳝去喂六六。
沈月见他去喂六六,也跟在后面,她很喜欢养小动物,农村的狗都不会有名字,只有她家的狗,她给它取了个黑子的名字。
到了柴房,唐哲见沈月跟在后面,便停下,把一盒雪花膏从衣服口袋里摸出来,递到她面前说:“这个送给你。”
沈月疑惑地问:“这是什么?”
唐哲说:“雪花膏。”
沈月脸一下子就红了,忙推辞道:“不行,我不能收你这个。”
唐哲说:“又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你看你的手,都开口了。”
沈月摇着头:“不能收就是不能收,林丽都来看过门户了,我收了算什么?”
如果唐哲是给她一些吃的,她肯定毫不犹豫地收下,可是,化妆品对一个女生来说,意义就完全不一样。
唐哲拉过她的手,把雪花膏塞到她手里:“给你就拿着吧,你又提林丽做什么,我又不喜欢她。”
沈月白了他一眼:“你是真笨还是假笨?”想抽回自己的手,却发现被唐哲紧紧握住,脸更红了。
唐哲小声地说:“沈月,我喜欢你。”
这一声喜欢,像一声惊雷,炸得沈月的心一下盲了,好像没有听到他说什么样一,愣在那里半晌,才问:“你、你刚才说什么?”
唐哲又说了一遍:“我喜欢你。”
“你是认真的吗?”浓月严肃地问。
唐哲坚定地点了点头:“当然是认真的。”
沈月有些局促起来,收回自己的手,把雪花膏紧紧地握在自己的手中,轻声说道:“可是,我、我们家这个成分,你不怕吗?”
唐哲摇了摇头:“不怕。”
沈醉亭又不是十恶不赦的恶人,他的原因是历史造成的,唐哲虽然不知道他具体被平反的时间,在记忆中,是他去当兵的时间才平反的。
正是因为沈醉亭的成份原因,像沈月这么大的姑娘,长得又漂亮,落落大方,就是没有人敢上门提亲。
沈月又说:“你都和我哥是干亲家了。”
唐哲笑道:“那不更好,我们俩家可以亲上加亲,我和你哥是干亲家,我爹妈和你爹妈就做一对真正的亲家。”
沈月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怎么今天一点也不像我认识的唐哲,一点也不正经。”
唐哲只好沿用后来那些小年轻经常说的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
沈月哼了一声:“我才不喜欢坏男人呢,我就喜欢像你这种踏踏实实做人做事的。”
唐哲又一把抓住她的手,轻声问道:“这么说,你是同意了?”
第128章 麻布口袋
沈月把手抽回来,说道:“不告诉你。”然后又蹦蹦跳跳地走了。
唐哲看着沈月的模样,笑着把黄鳝倒给六六之后,也回了堂屋,沈月正在和唐婉聊着天,见到他进来,脸又有些微微泛红。
坐下之后,唐哲把今天的工钱给了申二狗,又给了四元给沈阳,沈阳连连摆手,说:“力气出在身上,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哪能收你工钱呢。”
唐哲塞到他的手里说:“各论各的,你要不收,我下次还不敢请你了。”
沈月却说:“哥,我又没有帮上什么忙,你退给哲哥两块。”
唐哲忙说:“要不是你挑一担,我们三个还真拿它无法,快收下。”
沈阳见唐哲说得真切,只能收下。
下午的时候,唐哲便在桃子坪帮忙打杂,王堂和申腾飞这几天已经做好了两个排立的料子。
王堂经常在外面跑,见过的世面比唐援朝他们这些人多得多,一边干着活,一边讲一些农村特有的荤段子,许多事情,都冠以他亲眼所见,好让大家更加信服。
先是说了一个武松和武则天的故事,讲完大家都笑起来,在场的除了唐哲,其他人也没有去在乎两个不是同一个朝代的人物。
唐援朝听完了,又讲了一个他认为很了不起的事情:“我认识一个人,蹾着拉屎的时候,雀雀都要沾到茅斯板板上。”
谁知道王堂听了,不以为然地说:“你说那个算什么,就七里坝那个花三壳子,你们赶场的时候,都应该认识的,有一回和人打赌,结果他的雀雀可以挂十斤苞谷子上梁家坡。”说完了,又补充一句:“这可是我亲眼见到的,当时我在七里坝也是给人家修房子。”
大家听了,不由发出一阵惊叹,然后又是一阵不相信的嘲笑。
王堂的话被人怀疑,说道:“你们不信,可以去问刘草包,当时都是一起的。”
见他说得有板有眼的,加上他又是大师傅,时间地点人物都说得清清楚楚,就算不信,也要给他几分面子,都哄笑起来。
唐哲觉得这些龙门阵太无聊了,只顾着埋头干着自己手中的活。
唐援朝说:“唐哲,前两天来那个妹子,是你未来的老婆吧,长得可真带劲。”
唐老三也说:“就是呀,我听说还是在文工团工作,还是文工团会选人,细皮嫩肉的。”
王堂说:“大家加把劲呢,吃了抛梁粑,就去帮小东家打黑耳朵。”他年纪要大一些,加上经常是在外面帮人干活,还是习惯老以前的称呼,不是主人家,就是东家的。
打黑耳朵,一开始是对结婚抬轿的轿夫的一种称呼,后来逐渐的变成了谁家结婚,帮忙的人都被称去打黑耳朵。
唐哲摇了摇头:“人家可是有正经工作的,端着国家的铁饭碗,怎么会看上我们这种高山坡坡的泥腿子。”
王堂说:“你这样说,那就是那姑娘没眼光,我来这里没有多久,都能看出来,你不是一般的人。”
申腾飞笑着说:“依我看,她不愿意,你就把沈月娶了呗,我看你们经常在一起,沈月又是个知书达礼的姑娘。”
唐援朝连忙说:“沈月长得是好看,不比那天来看门户那个姑娘差,就是她们家的成分不好,沈老师以前可是被关过牛圈,带过尖尖帽的。”
唐老三却说道:“带过尖尖帽的又不一定是坏人,沈老师在队里,除了教娃娃些读书,可没少救人呐,还有那个申猴子,几十年前也是上过战场打过鬼子的,只是立场不同而已,他在大队里,又不偷也不抢的,还经常挨批斗……”
申腾飞忙打断他:“唐老三,你不要乱说话,今天这里没有外人,我就当没有听见,你再乱说,下次说不定就要拉你上去戴尖尖帽。”
唐老三自知说错了话,吓得不敢再开口。
唐援朝给他解围,对申腾飞说:“腾飞,都是一个大队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唐老三是什么样的人,他就是缺了颗门牙,说话不关风。”
申腾飞说:“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嘛,我和你们一起,要是被别人听到,下次开会的时候当场顶你,你怎么办?那不是让我也下不来台么?”
唐老三点着头说:“是、是、是,你说得对,我就是说话不关风。”然后忙转移话题:“你看,本来说唐哲和沈月的事情,搞得我快成批斗对象了。”
唐哲笑着说:“我看你就应该被批一回才行,我又没有惹你,你拿我当个坛坛(开涮)。”
唐老三说:“我可没有弹你哈,我是觉得你和小月还真是一对,除了成分不好,哪里都好。”
唐援朝说:“除了成分问题,其他一切,沈家都没得说,就说沈月,可比姚家湾那个姚瑶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你看李翠珍,成天打寨,不是说这家不好,就是说那家不行,完全一个钎蛋鬼,空话包,姚家湾有几个喜欢她的?”
唐老三说:“麻布口袋,一袋(代)传一代,这个姑娘像老娘,是有根痕的嘛。”
申腾飞听到姚瑶,便随口问了一句:“你们坐得邻近,听说姚瑶现在和大忠在一起是不是真的?”
唐援朝看了看唐哲,见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像是没有听到一样,便轻声回了一句:“这个没得假的,大忠想要娶姚瑶,勇军又想娶欢欢,这事情闹得,三天两头吵架,我们都不晓得怎么说大忠他们俩娘母。”
申腾飞哦了一声,便没有再说话。
唐哲看着他的样子,突然想起来之前从申二狗家回来的时候,在竹林边跑远的那个女人,他对姚瑶太熟悉了,从心里感觉百分之八十就是她。
唐援朝问:“腾飞,你怎么突然问大忠和姚瑶的事情?”
申腾飞笑了笑:“没什么,就是随便问问,作为干部,我也要了解一下这些事情的来龙去脉才行。”
唐老三说:“总之,欢欢是最造孽的一个姑娘,嫁给一个气包二,以后还能有好日子过?”
第129章 蜜蜂
唐援朝唱起了一首山歌:“人要背时嘛没得改,算路不往算路来,喂头母牛它不下崽,喂头牯牛嘛要摔崖。”
唱完说道:“说一千道一万一,这些都是自强叔当自找的,要是他不跟着吴良一起做那么多丧天良的事情,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唐老三说:“我倒觉得,自强叔处在那个地步,要是不同他舅子同流合污,他能有好日子过?要怪还是怪自强婶。”
唐援朝感慨道:“这就叫开坏一门亲,遗祸儿孙九代人。”说到这里,看到不远处的唐自立一脸的铁青,忙干着手里的活,住了口。
唐自立一想到唐自强家的事情,就觉得自己这个当叔的没有做好,又无能为力,就算他哥再有错,当着自己的面被别人议论,心里也很难过。重重地把一截木头丢在地上,背着手就回家去了。
唐哲看了他一眼,小声说:“你们做你们的事情,不用管他,他就是一个爱瞎操心的人。”
不过经过唐自立的事情,大家也不再说唐哲和唐忠两家的事,又把话题引到了一些荤段子上面,好像除了那些玩笑,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提起他们的兴趣。
干了一会儿活,突然听到一阵嗡嗡声从桃子坪下方传来,声音越来越近,唐哲丢了手中的活,忙着朝声音跑去。
唐援朝问:“唐哲怎么跑了 ?”
唐老三笑道:“年轻人,听了你们摆的这些龙门阵,哪里受得了嘛,估计是去抹苞谷去了。”
说完大家都哄笑起来。
笑完之后,申腾飞说:“下面好像有一窝蜂子。”
他们仔细听了一下,嗡嗡声越来越近,听声音还不少。
王堂巴嗒了一口旱烟,说:“今年蜂子分家这么早,看来要暖和起来了。”
申腾飞说:“唐哲就喜欢搞这些东西,不是个干农活的料。”
王堂笑道:“死干活有什么前途,你看他一天搞这些名堂,比起你们来,富了不少。”
申腾飞倒觉得师傅说得有道理,自从唐哲开始卖炭起,家里的日子就好了起来,可是令人不是不想干,是找不到他那种门路。
就拿申红兵和姚勇军来说,去一次就被抓了起来,八家堰人的眼睛都睁着看的,唐哲开了个头,别人肯定也会冒这个险,可是没有人愿意去尝试。
姚勇军他们去尝试了,结果被抓了个正着,被罚了款还不说,还被关了半个月才放出来。
这直接让大家的心都死了,只觉得是唐哲这个人运气不错,每一次都不会被抓住。
说到唐哲这边来,他听着声音的方向,走了差不多一百来米,就看到天空中黑压压一大群蜜蜂正在飞舞着。
他抓起一把泥沙,往蜂群中间洒去,嘴里念着:“蜂王驻,蜂王驻……”
那群蜜蜂被泥沙一洒,开始产生一些混乱,原本比较小的一团,变得更大。
唐哲又洒了十几把泥沙,蜂群里的蜜蜂还以为是同伴在往下驻,越来越多的蜜蜂开始往下飞,连同蜂王,也飞得更低,最终找了一棵卷子树,驻在树枝上。
唐哲走到卷子树下,仰头看了一下,足足有两三米高,没有梯子,还真招不到,便跑回桃子坪屋基,叫了一声申二狗和他一起来。
申二狗一直闷着不出声,有些荤段子,他也听得不是很懂,加上从来就跟队上的人走得远,也没有什么话题可以说,哪怕是唐老三他们说到他公的时候,他也只是默默地干着活。
听到唐哲叫他,问:“唐哥,什么事?”
唐哲指了指那一架王堂做的简单梯子,说:“你把梯子拿过来一下。”说完自己去找了一个撮箕拿在手里,让申二狗跟着他。
申二狗扛着梯子问:“你是不是把蜂子招到了?”
唐哲嗯了一声,说:“在下面的卷子树上。”
到了树下,搭好了梯子,唐哲拿着撮箕准备上去,才想起一件事来,说:“坏了,没有盐水,蜂子肯定不会驻到撮箕上来的。”
申二狗说:“要不,我跑回去拿一点来?”
唐哲看着树枝上那一团蜜蜂,刚驻下,并不是它们理想的地方,又开始骚动起来,随时有飞走的可能,便说:“算了,你有尿没有?”
申二狗点了点头:“有一点尿意。”
唐哲把撮箕放地上:“把尿屙这里面,记得洒均匀一点。”
申二狗哦了一声,掏出小鸟来对准撮箕,见唐哲看着他,尴尬地笑着说:“唐哥,你能不能不要看我,你看着我,我屙不出来。”
唐哲把头转向一边:“一个小伙子,怎么你个婆娘一样。”
过了一会儿,申二狗喊道:“唐哥,好了。”
唐哲过来,拿起撮箕甩了一下,把多余的液体甩掉。
申二狗连忙往边上躲开,问道:“这样子行不行哦?”
唐哲说:“蜜蜂喜欢吃糖水和盐水,尿是咸的,里面有盐,把撮箕放在它们的上方,用草一赶,闻着味道,它们就会到撮箕里去。”
申二狗笑道:“唐哥,你真像沈老师一样有学问,尿是咸的你都知道。”他本来想再说一句玩笑话,想想不合适便没有说。
唐哲说:“你去折几根马二杆尖尖来。”
申二狗应了一声,跑到一边就开始折马二杆尖尖,这种草漫山遍野都是,生命力极强,和芦苇花一样,它的花也是呈扫帚形,折了十来根,用草随便一捆,就成了一把小扫把。
趁这个机会,唐哲把撮箕甩了又甩,让尿水尽量甩掉,只留下盐的味道。
申二狗过来后,唐哲说:“你扶好梯子,我上去招。”
二狗扶弟梯子,唐哲爬上去之后,把撮箕放在蜂群的顶上,然后嘴里念着:“蜂王上盖,蜂王上盖……”
招蜂有专业的工具,用两节竹子编制成一个喇叭样的东西,然后再外面敷上牛粪,把它的表面密封起来,牛粪干了之后不易开裂,是最好的密封材料。
那种东西,只有家里养得有蜂的人,才编得有,唐哲家里从来没有养过蜂,没有这些工具,口中念的,也只是之前听到队里养蜂人在这样念。
第130章 招蜂
撮箕里尿上残留的咸味,加上他慢慢驱赶,蜜蜂慢慢开始往上爬,经过十多分钟,蜂王跟大部分的蜜蜂都进了撮箕里面,只有少部分还在空中飞舞。
唐哲从树上下来,申二狗说:“还不小呢,看样子有一升。”这里分粮的时候,几乎不用称,大多数是用升子来量。
“二狗,你把楼梯拿到上面去,然后跟我回家去。”
申二狗应了一声,唐哲则是拎着撮箕,小心翼翼地往家里走,由于蜂王在他的撮箕里,在空中乱飞的那些散蜂,也逐渐跟了上来,一直在他的头顶飞来飞去。
申腾飞干着活,看到唐哲拎着一群蜜蜂从小路上去,叹道:“都在这里干着活,人家一会儿就去把蜂子招好了,是不是该他过好日子。”
王堂笑道:“蜂子这玩意,会选主人的,该是你的,你不招他也会来,不该是你的,你招来了也会跑,你看他房子还没有建好呢,蜂子都来了,说明这个地基选得好呀。”
一路回家,见到唐哲手里拎着蜜蜂,连忙往屋里躲,生怕被蛰了。
唐哲把撮箕挂在屋檐下的竹杆上,对申二狗说:“二狗,你重新拿个撮箕去大队的牛圈里弄点新鲜牛屎回来。”
申二狗应了一声,找了个撮箕就去了。
最高兴的是唐婉,一看到蜜蜂,就对唐哲说:“哥,今年秋天就有蜂糖吃了。”
陈秋芸打趣地说:“蜂糖是蜂子拉的屎,你现在也可以抓一只来,把它放在嘴里一挤就会有糖吃。”
唐婉对陈秋芸说:“妈,你还以为我还是小娃娃呀,这种话只能骗安安和铁蛋他们。”
陈秋芸笑着说:“那也不知道是哪个当年硬要吃蜂子。”
唐婉脸一红,那还是四五岁的时候,吃了一次蜂蜜,后来大人们就这样和她说,有一次在路边,她看到一只蜜蜂正在采蜜,便抓起来放到嘴里,然后,就成了一个香肠嘴。
这种当,上过一次之后,就会铭记一辈子,现在母亲这样打趣她,她也无法反驳。
唐哲在楼上把一个多年没有用的饭甑翻了下来,用水洗干净之后,再用柏树枝薰一下,等水气干了,打了一碗盐水,含在嘴里往甑子里喷洒均匀,然后把撮箕里的蜜蜂倒在子里,盖上盖子,甑子的底部本就有缝隙,蜜蜂可以从里面飞出来。
申二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地奔跑归来,他手中紧紧握着一个装满了大半撮箕牛粪的撮箕。
唐哲动作熟练地接过申二狗递过来的撮箕,小心翼翼地将里面的牛粪均匀地涂抹在那个用甑子改造而成的蜂桶的各个缝隙之处。
经过一番细致处理后,整个蜂桶看起来严丝合缝,只留下了如同筷子头粗细一般的两三个小洞,以便于蜜蜂能够自由出入。
做完这些后,到小池塘边,蹲下身子认真清洗双手,洗净手上残留的牛粪后,他没有丝毫停歇,转身走向院坝下边的竹林,挑选了一棵粗壮笔直的竹子,放在燃烧正旺的火堆上烘烤片刻,很快就制作出了两根坚固耐用的竹藤。
随后,唐哲用这两根竹藤将刚刚处理好的蜂桶稳稳当当地悬挂在了自家屋檐下方。
蜂桶刚一挂好,工蜂便从桶里面出来,第一次到新家,肯定要熟悉周围的环境,还有许多零散的蜜蜂寻着蜂王的气味而来,它们在空中盘旋飞舞,源源不断地聚集在蜂桶周围,尤其是桶外预留供蜜蜂进出的地方,更是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一大团。
等到所有事情都安排妥当之时,天色已然渐渐暗了下来。此时,屋内传来阵阵饭菜的香气,原来是陈秋芸早已准备好了晚饭,她微笑着走出屋子,呼唤女儿唐婉前往桃子坪喊申腾飞他们回来吃饭。
晚饭的时候,唐哲问:“王师傅,能再多给我找几个师傅来帮忙吗?我想早点把房子站起来。”
王堂说:“行,我还有几个徒弟,明天我就去把他们给叫过来,你之前没有说,我又不好主动开口。”
申腾飞说:“师傅,能多找几个最好,端阳节前又要整田栽秧,那个时候,谁都不得空来帮他。”
唐哲点头道:“就是这样想的,先把主体框架立好了,等栽完秧,再来帮我装修就行。”
吃完饭后,王堂说:“要借一下你们家的手电筒,我今天晚上回去把人叫好,明天一早再回来。”
唐哲把手电筒交给他,说:“辛苦你了。”
王堂回去之后,一下子叫了六个徒弟来,加上申腾飞,总共八个师傅,另外还有唐援朝和唐老三打杂,改板子,一个星期左右,所有的材料都弄好,六个排立放在柱脚石边上。
中午饭后,王堂说:“现在就差房梁没有做好,你们要选一个好日子,请好人把新房立起来。”
唐自立说:“日子我早就请国章叔给我看过了,初六不错,今天已经初一了,还有五天。”
王堂说:“那你们提前把劳力请好,我们明天就能把房梁做出来,到初四的时候,我们再过来。”
陈秋芸对唐哲说:“人家建房子,家里再难,也要弄几斤抛梁粑洒一下,图个吉利,木匠没有抛梁粑祭鲁班,他房梁都不上,你看找个时间去买一点糯米来,我们提前一天把这些做好。”
唐哲回道:“妈,这些事情,我知道的。”
陈秋芸又说:“你有你嘎公嘎婆和两个舅舅,你要抽时间去请一下。”
“我知道了,明天就去请他们。”回了母亲的话,然后又问王堂:“王师傅,抛梁需要的东西,麻烦你给我列一个清单吧。”
王堂说:“行,我没有读过几学书,识不得几个字,这样吧,我说,你写。”
唐哲让唐婉把笔和纸拿过来,放在桌子上,王堂把需要的东西说了一遍:“刀头一个,公鸡一只,粑粑三盘,五谷共一升,香烛纸钱这些要一点,红布一丈二……”
第131章 吃枪药了?
唐哲按照王堂的口述,把需要的东西一一记在纸上之后,便收了起来,利用下午的时间,跑了一趟槽沟大队。
相比起今年的八家堰大队来说,槽沟大队管得还是比较严格,自留地里只能种菜,不能种粮食之类的,一旦发现,不光会被扯掉,还要挨批斗。
最近也没有时间去打猎,只有一些小鱼干,他给嘎公带了来,和陈世清说明了来意,三月初六立新房子,请他们全家三月初五就提前一天到。
陈世清笑呵呵地说:“哲娃娃,真是越来越能干了,都把房子修起来了,放心,到那天不用你们来接,我和你嘎婆提前来耍几天。”
大舅二舅都不在家,唐哲便托陈世清给他们说了一声,便来了。
第二天一早,他又和申二狗一起跑了一趟县城,先是去黑市把五谷糯米之些买好了,又换了一张布票,去扯了一丈二的红布,顺便买了一从张红纸以及粑粑红。
粑粑红是几种颜料,不光是红,五颜六色的都有。
把江西都买齐全了,便早早地赶回了家里。
日子越来越近,还有四天的时间,到时候寨中老少和亲戚朋友都要来,哪怕是粗茶淡饭,也要管饱,便又背着背篓,拉着申二狗往麻黄岭去。
相比于斗篷山,麻黄岭这边离家更近一点。
拿着软钢丝绳去下了二十来个套索,做了记号,正准备回的时候,申二狗指着不远处小声说:“唐哥,你看,那边有群野猪。”
唐哲顺着申二狗指的方向看去,在一处泉眼不远的地方,六七头野猪正拱着泥土,挑着里面的树根吃。
这群野猪大的有四五百斤,小的七八十斤。
申二狗说:“要是有枪就好了,一枪一头,这里七八头,搞到了可发财了。”
唐哲说:“还一枪一头?枪声一响,它就四处乱窜了,带了枪花的,专往有人的地方冲,除非能瞄得特别准,一枪毙命,要不然很危险。”
申二狗家的成分太差,连民兵连都没有资格参加,平时看着别的民兵打靶,他也只能在旁边看着,对唐哲说:“唐哥,你那么有钱了,不如去买支枪,我听说一支枪也才四五百块钱。”
自从上次唐忠从民兵连借枪出来出了事之后,民兵连那边的枪再也没有外借过,加上换了队长会计,对民兵连的物资管理得更严格。
唐哲也早就有想买枪的打算,还有齐春商量过,希望通过他那边留意一下,帮自己挑一支好一点的枪,不过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消息。
看到这群野猪,唐哲的心里其实比申二狗更心动,二狗之前给了他一百多发子弹,留在家里什么用都起不了,套索这玩意,又全凭运气,实在是不方便。
看了十几分钟,那群野猪好像闻到了生人的气味,突然之间往树林的深处跑去。
唐哲拍了拍身上的土,对申二狗说:“走吧,待久了,留下气味来,它们就不过来了。”
回家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他们吃了饭,申二狗说:“唐哥,明天没有出远门的话,我先回去了。”
唐哲说:“明天没有什么事,后天我们去收套索,不忙的话,就在我家睡就是了。”
申二狗说:“算了,我后天早一点过来。”
送走申二狗,唐哲便拿上手电筒去了沈月家。
进门打了个招呼,他就对沈醉亭说:“醉亭叔,初六我家抛梁,要请你帮忙写几副对联。”
沈醉亭说:“可以,你的纸买了吧?”
唐哲点了点头:“买了几张红纸。”
沈醉亭说:“自从三年自然灾害开始到现在,都快二十年了,大队里还没有哪家新修过房子,你们算是第一家。”
唐哲不记得这么多,不过从他自己记事开始,的确没有见到寨中有哪家修过。又说:“初五天,你们全家一起早点上来吃饭。”
坐了这么久,没有看到沈月,他便准备起身回家。
沈阳抱着娃娃从里屋走出来,打了个招呼,说:“你不多坐一会儿?怎么就要走了?”
唐哲笑了笑:“没什么,就是来请你们初五天早点上去帮忙。”
沈阳说:“知道了,小月在帮平平洗尿片,你再坐一下,天也还早,一会儿坐着摆下龙门阵。”
平平是沈醉亭给取的名字,一来是希望能够平平安安长大,二来是希望自己能够早一点平反,看着以前和自己一起被关牛圈的人一个个都得到了平反,他的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
就在他们聊着的时候,沈月晾完了尿片回来,看到唐哲在家里脸上一红,不敢看他的眼睛,唐哲笑道:“小月,最近怎么不上去找六六耍了?”
沈月小声地哼了一声,然后说:“最近忙着家里的事情呢。”
唐哲说:“六六又不会吃人。”
沈月脸更红了,说道:“哥,把平平给我抱吧。”说着,从沈阳怀里接过沈平,抱着去了嫂子的房间。
唐哲看着沈月对自己一直躲着,心里不好受,想要回去,又被沈阳拉着吹牛,搞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听着沈阳聊着天,他自己有时候都忘记回答。
安秀芹从厨房洗完碗了才出来,看到唐哲心不在焉的样子,说:“唐哲,今天怎么了,不高兴呀?”
唐哲摇头否认了。
安秀芹继续问:“上次来你家看门户那个姑娘,你们俩的事情确定了吗?听说有工作,还长得很漂亮呢?”
唐哲淡淡地说:“就那样吧,人家又看不上我。”
安秀芹说:“不可能吧,都收了见面红包了,怎么会看不上你呢?”
沈阳说:“妈,年轻人的事情,你操什么心嘛,唐哲这么优秀,要找什么样的找不到?”
安秀芹被儿子怼了一句,有些恼,把气撒在沈醉亭身上:“你说你,也不知道去跑跑关系,成天就知道拿着个破报纸看看看,我不信你还能看平反不成。”
沈醉亭白了她一眼,没有回答。
安秀芹一把抢过他的报纸,撕得稀烂:“我叫你看。”
沈醉亭这是躺着也中了枪,一脸无辜地说:“你怎么了?吃枪药了?”
第132章 可怜天下父母心
安秀芹心里不舒服,她其实很看中唐哲这个娃娃的,又不好主动开口,看着队里十六七岁的姑娘,就有媒人上门提亲,她家沈月都已经十八岁了,还没有一个人敢来上门说过这个事情,当母亲的,自然怕女儿的老菜花黄,成了老女人,嫁不出去。
“要不是你,一家老小能成这样?”
沈阳听着母亲指责父亲,说道:“妈,你就少说两句吧,怎么把什么事情都怪在爹身上。”
安秀芹白了他一眼,说:“不怪他怪谁,要不是他犯了错误,你们两兄妹也在市里享福。”
沈阳说:“爹没犯错误之前,我们俩兄妹还不是一样在这八家堰?要真去城里了,说不定又不知道安排到哪个地方当知青呢。”
安秀芹哼了一声:“我懒得和你说,醉亭,你还是去找你的老领导们走动一下,看看有没有希望。”
沈醉亭坐在板凳上,靠着墙壁说了一句:“我不去。”
安秀芹骂了一句:“真是个犟牛。”
唐哲其实也听得出安秀芹话里的醋意,但是他怕沈月更生气,也不敢在他们面前吐露出自己的心事。
沈阳对唐哲说:“老干,让你见笑了。”
唐哲摇了摇头说:“没有什么的嘛,家长里短的事情,哪家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再说了,醉亭叔这边平反是早晚的事情,我前几天在城里听林国民说,好多之前被冤枉的功臣都已经平反了。”
沈醉亭和安秀芹眼里都露出了光,尤其是安秀芹,忙问唐哲:“你说的是真的?”
唐哲点了点头,虽然这些话不是林国民说的,但是他知道,自己下半年去参军,后来休假回来,就听说沈醉亭在他当兵没有多久就平反,举家迁去铜城了。
沈阳说:“他的事情,都十多年了,也没有见个动静,估计组织上早就把他给忘记了。对了,唐哲,你有没有听说土地要包干到户了?”
唐哲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也没有否认。
沈阳自顾地说:“我是听孝贤叔在说,昨天他去公社开会了来,说是公社开了动员大会,下一步就要各个生产队开动员大会,准备把地方按人头包干到户。”
唐哲说:“这是好事情呀,土地包干到户了,至少就不会挨饿,一年到头,除了交公余粮外,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沈阳也说道:“就是,看来好日子就要到来了。”
安秀芹听到这里,担忧地说:“你们说,分地的时候,会不会按成分来分?”
一家人听到这里,都不再说话,真按成分来分,他们一家人能不能分到地还不知道。
唐哲说:“放心吧,分地只按户口来分,醉亭叔的户口在我们大队,肯定会分给他的。”
“你怎么知道的?”安秀芹疑惑地问。
唐哲笑了笑:“我们这里分包得晚,外省好几个地方去年就包干到户了,报纸上都说过,家家有八粮,户户堆满仓。”
安秀芹抬眼看向沈醉亭,问:“他说是不是真的?”
沈醉亭点了点头:“报纸上是这么说的。”
安秀芹得到了肯定的答案,高兴得完全忘记了刚才还拿沈醉亭一直骂,说道:“你一天就知道自己看,不知道把这些消息说出来大家听一下,也让我们早点高兴高兴。”
沈醉亭说:“有什么好说的,那是外省有几个地方拿来做的试点,你没有听大阳说吗?唐孝贤也是昨天才去开的会,估计大队开会,还要等上几天。”
安秀芹突然又有些发愁地说:“唉,要不是你这个成分,小月都可以嫁人了,要是现在有人来提亲,还可以把地方落实到男方那边,免得到时候嫁过去,成个没有土地的黑人口。”
沈阳说:“妈,小月的地方在沈家,也还是她的地方。”
这时候,罗玲和沈月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听到他们正在聊着土地包干的事情,反正她们也不懂,便抱着娃娃坐在一旁听着。
听到安秀芹提起她的婚事,看到唐哲像个没事人一样还坐在那里,好像就是在听别人的故事一样,心里顿时来了气,说道:“妈,怎么又提我的事情,你就这么巴不得我早点嫁出去吗?”
安秀芹说:“你说什么话呢,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不嫁人,难道要守着妈过一辈子呀。”
沈月说:“我就是要守着你们一辈子。”
安秀芹瞪了她一眼:“你这娃儿,说什么胡话呢,对了,这里又没有外人,你告诉妈,有没有看中哪家小伙的?”
沈月脸都红到脖子了,撒娇似地叫了一声妈。
罗玲笑道:“妈,小月才十八岁,还可以再在家里耍几年。”
沈阳也说:“妈,我们家又不是吃不起饭,自强伯娘催欢欢出嫁,你说人家不像话,轮到你自己了,你就不想想。”
安秀芹脸色一沉,说道:“拿妈你和你自强伯娘比?我是问一下你妹有没有看上的人,怎么就成催她了?小月,妈有没有打你骂你?”
沈月不说话,沈醉亭说:“算了,你们一个人少说几句吧,人家唐哲还在这里呢。”
安秀芹这才看向唐哲,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你看,本来是说你和那个姑娘的,可怜天下父母心,我这个当妈的,哪有不为自己儿女考虑的。”
唐哲说:“婶婶说得是,当妈的都是操心的劳碌保命。”
安秀芹很赞同唐哲这句话,对沈阳说:“你看看,人家唐哲说的这才是好话,不像你,养你这么大,还知道凶你妈了。”
沈阳被母亲数落,不敢还嘴,只好把沈月手里的沈平接过来自己抱:“儿子,来,爹抱抱。”
安秀芹不满地说:“你看,一说你,耳朵又去打蚊子去了。”
沈阳听了,对安秀芹笑了笑,说:“妈,你又说你是劳碌命,你就少操心这些事情嘛,小月才十八岁,就是二十八岁,三十八岁,我这个当哥的,也养得起。”
沈月笑了起来,说:“哥,真要是三十八岁还不嫁,那不成了老尼姑,鬼才要娶呢。”
第133章 喜欢我什么
安秀芹一连呸了好几声,说:“姑娘家家的,乱说话。”
沈月做了个鬼脸,看到唐哲一直盯着自己看,不免觉得有些好笑,便故意逗他:“哲哥,你那个林丽姑娘那边,什么时候去开书丹?今天晚上不是来请我爹去给你们写书子的吧?”
唐哲说:“我来请你爹去帮我写对联。”
沈月说:“人家林丽姑娘对你一片痴心,那天一路和我都是在聊你的事情,把你从小光屁股的事情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唐哲问:“你什么时候看到过我光屁股了?”
沈月比唐哲要小两岁,加上她从小也是随父母在铜城,并不是一出生就在八家堰,沈阳是沈月出生之后,才送回来让沈国章两口子带的。
那个时候,两家离得远,唐哲小时候经常一起玩的,是唐忠他们,听到唐哲这样问,沈月刚刚才恢复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通红,只能说:“我就是打个比方。”
唐哲说:“我有喜欢的人,可是不知道人家喜欢不喜欢我。”
安秀芹被唐哲的话一下子勾起了兴趣,问道:“你喜欢哪家姑娘,要不要婶婶去给你说个媒?”
罗玲笑道:“妈,他喜欢的姑娘,你还真不好去说媒。”
安秀芹忙问:“不会又是姚瑶吧?好马不吃回头草,那样的女人,婶婶劝你还是不要碰的好。”
唐哲忙摇了摇头:“怎么可能是她呢。”
安秀芹有些疑惑了,问:“那会是谁呢?”然后又说了几个名字,都是平时在背后爱嚼他们沈家舌根子的人,虽然沈家因为成分问题,不爱与人交往,被批斗了回来也是自己反省,从来不与人争吵,但一个队总有那么几个人,是看谁都不顺眼那种,成天搬弄是非。
唐哲还是摇着头。
罗玲则是笑得前仰后合的。
沈月羞红着脸,用小拳拳敲打着罗玲的手臂:“嫂子,你怎么这样呀。”
罗玲一边笑着,一边说:“好好好,我不笑了。”
其实罗玲家的成分也不好,父亲同样下过牛圈,到现在也没有平反,两家因为沈醉亭的关系,很早以前就认识,要不然按照沈家的成分,八家堰这附近的,还真没有人来提过亲。
她不过只是大沈月的月份,自从嫁到沈家来了之后,就和沈月像是亲姐妹一样,沈月有什么事情都会和她说,唐哲的表白,她自然对嫂嫂也没有保留。
在唐哲重生前,罗玲对他的印象就不错,除了胆子小一点,做事唯唯喏喏,因为唐自立就是那样的老好人,她一直以为是遗传了父亲的性格,人长得高大帅气,又勤快,这年头,只要人勤快,长相什么的,可以忽略不计。
直到沈月和她说了唐哲喜欢自己的事情,罗玲就劝她答应,两家离得近,知根知底,既然唐哲说了,肯定不在乎她们的出生成分,真有个什么事,娘家人也好有个照应。
沈月则是把林丽的事情抛出来,那天她们一起从八家堰走到思王公社,从林丽的话中她还是能听得出来,林丽喜欢唐哲。
即使自己要答应唐哲,也要让他先把林丽那边的事情处理好,她可不想被人说成第三者。
被罗玲这一笑,搞得安秀芹莫名其妙的,一时摸不着头脑,说:“还有我做不了媒的?”
沈月怕嫂子说漏了嘴,又怕唐哲在这里尴尬,便说:“哲哥,你明天不忙了吗?”
唐哲听出了她的意思,站起身来说:“明天事情还多,我先回去了。”说着和大家打了个招呼就出门。
罗玲对沈月说:“小月,你出去送送唐哲,给他招呼一下黑子,黑灯瞎火的,万一咬到了怎么办?”
黑子早就把唐哲当成主人一样了,一开始被六六吓了之后,很久没有上去过,后来可能是看六六被关在笼子里的,逐渐变得胆子大了起来,唐哲他们一家只要有剩下的骨头什么的,还是一样会喂给黑子吃。
他当然知道罗玲的心思,也不反对,沈月站起身来的时候,罗玲还在她的大屁股上拍了一巴掌。
出了门,沈月故意叫了一声:“黑子,不要动。”
黑子听到沈月的叫声,摇着尾巴跑到她的跟前,两个人一条狗就这样走到院坝边上,唐哲站在那里,对她说:“小月,你怎么这几天不上去耍了?”
沈月说:“上去做什么?我怕被人误会。”
唐哲咳了一声,说:“要不,我去请孝贤婶来你家提亲?”
“别,你这样我再也不理你了。”沈月连忙说。
“那你是怎么想的?”
沈月低垂着头,小声说:“你先把林丽的事情处理好了,再说我们的事情。”
唐哲连忙解释:“我和你说了好多次,我和林丽根本就不存在什么。”
沈月说:“她都已经收了你妈给的见面红包,就是同意了。”
唐哲说:“红包她已经退我了。”
沈月哼了一声:“但是你没有收。”
唐哲这才知道,林丽把这些都已经和她说了,说道:“就一块二角钱,我收回来了显得我小气,当时我就和她说得很清楚了,这么久了,我们根本都没有再提过这件事情,我又不喜欢她那种样子的。”
正常情况下,女方先在媒人的带领下来男方家看门户,如果觉得可以,就会托媒人来说,请男方家去女方家看门户,如果两方都没有问题,接下来就会讨论开书单,然后讲究点的家庭会连下三封书子,再讨年庚,过礼(下聘礼),然后就是正式结婚。
这一套流程走下来,快的大半年,慢的两三年。
但是双方互看门户,一般的间隔时间一般是三天,长的也就半个月,要是这期间没有任何动作,那这门亲事基本就算是泡汤了。
沈月问:“她长得那么漂亮,是个人都会喜欢她。”
唐哲说:“你说的是别人,说得更直白一点,我和她根本就不合适。”
沈月问:“那你说说,你喜欢我什么?”
第134章 弯狗
对于喜欢她什么这个问题,唐哲还真不好说,喜欢一个人,当然是喜欢她的一切,没有只喜欢某一方面。
见唐哲不说话,沈月说:“我想,你是不是只想找不一替代品?”
唐哲连忙说:“不是的,小月,我喜欢你的善良美丽大方和勤劳。”
沈月问:“你就不怕我们家的成分成为你的负担,拖累你吗?”
唐哲摇了摇头,坚定地说:“不怕。”
沈月突然笑道:“笨蛋。”
唐哲才恍然,拉住沈月的手说:“好呀,你居然逗我。”
沈月说:“我可没有,那你现在怎么办?去找媒人来我家提亲?”
唐哲点了点头说:“嗯,要不仍是孝贤婶子,托她来给你爹妈说一下。”
沈月害羞地说:“这个是你的事情,我才懒得管呢。”
唐哲笑道:“那就说好了,等过完初六把房子立起来了,我就请孝贤婶来说。”
沈月点了点头,说:“你快回去吧,我在外面待久了,怕我妈他们怀疑。”
唐哲笑得更开心:“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怕什么。”
沈月撒娇似地哼了一声:“不理你了。”说完转身就跑进了屋里。
唐哲心里像是吃了蜜一样甜,一路哼着歌儿回到了家里,晚上做了一个甜蜜的梦,梦里,他和沈月正步入婚姻的殿堂。
天刚亮,申二狗就在外面叫了,唐哲还回味着昨天晚上的美梦,一看裤子湿了一大片,应了一声申二狗,叫他等一下,然后重新找了一条裤子换上,把这条裤子拿到盆里泡起来。
两个人随便做了一些吃的,便拿着家什往麻黄岭去,第一个套索,就套中了一头黄猄,见到人来,它拼命的挣扎,前腿处被钢丝勒得很深,不过只是破了皮,没有伤着骨头。
唐哲看着它大着肚子,奶子也有些发涨,一旁的申二狗举着沙刀,正想用刀背把它敲死,便对申二狗说:“二狗,这头黄羊肚子里有小羊子,不能打,把它放了吧。”
申二狗放下沙刀,说:“唐哥,你也太心善了,几十斤肉呢,说放就放了?”
唐哲蹾下去,一边解钢丝绳,一边说:“现在和以前不一样,刚开始的时候,我们都吃不饱饭,打猎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让自己不挨饿;现在打猎是为了卖钱,过上更好的生活,如果把怀孕的母羊打了,就是两条命,这样以后山里的猎物只会越来越少。”
申二狗虽然舍不得,听唐哲说得有道理,便蹾下来帮他,说:“我公常说,三月不见鹰打鸟,是不是这个意思。”
唐哲点了点头,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三月正是春天回暖最快的时候,所有的动物都发情交配了,就连老鹰也会抱窝,不常出来。”
两个人把钢丝绳解开,黄猄还没有反应过来,唐哲站起来吼了一声,它才一溜烟跑进树丛之中,转眼就不见了。
申二狗说:“它还有些舍不得呢。”
唐哲解释说:“这是它的条件反射,被困了这么久,突然被松开了,还以为脚上还绑着绳子,不敢乱动。”
申二狗又说道:“嗯,我公常说,人间不晓得刹角,猴间不晓得解索,一个简单的套索,就把它们困住了。”
第一个套索的黄猄放走之后,一连两三个套索什么都没有套到,申二狗不禁有些心灰,说:“早知道就不忙放了,这几个都没有套到,万一打空手怎么办?”
唐哲说:“空手就空手呗,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申二狗叹了一声,说:“唐哥,要我说,你还是去搞一支枪来,哪怕是支土洋炮(火铳),也比放套索强得多。”
唐哲收完几个空套索,说道:“行,这次听你的,我过几天去城里,找齐春问问看。”
虽然现在对枪支管理得不是很严格,个人想要买枪,还是很麻烦的,这里不像北方的林场,对于持枪的人,除了特定的单位外,个人是不允许持枪的,所以大部分猎人,都是借民兵的枪,有的甚至就是民兵自己。
但是只要买到了,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人来管,除非惹出事来。
到第五个套索的时候,终于有了发现。
第五个套索,是一个天然的石巷子,两边都是大石头,中间就只有一米来宽,这里山高林密,没有人来,但是有一条兽径,唐哲在那里设了一个套索,还没有走到的时候,就听到传来沙沙声,申二狗轻声叫了一声:“唐哥,好你上货了。”声音很小,生怕把猎物给吓跑了。
两个人加快了步伐,走近一看,还真是中了,一只狗獾,本地话叫弯狗。
弯狗个头不大,也就二十多斤的个头,走得近了,申二狗仔细看了一下,说道:“唐哥,这是个公弯狗,不是母的。”
唐哲说:“把它敲晕再放下来。”
申手狗举起沙刀,一刀敲过去,没想到没有敲得过命,那狗獾反而死死地咬着他的刀背,牙齿和铁之间磨出的声音十分刺耳。
唐哲忙说:“你小心一点,它的爪子和牙特别厉害,被咬一口至少要把你的肉扯一片下来。”
申二狗应了一声,说:“我知道,这狗东西我家公以前打到过一只,那个时候我还小,拿回去之后,就是我们申家岭的人大家出来分了,我们家只分到拳着大那么一块肉,我公用芋头叶给我们姐弟俩包回来的,特别好吃。”
说完,把刀从它的嘴里用力夺过来,瞄准之后,狠狠一刀背敲下去,这一下正中它的脑袋,那狗獾连叫都没有叫,四条腿不停地抖了几下,便不再动弹,血水顺着鼻子和嘴流了出来。
唐哲解着伐杆,说道:“那还用说,老话都说得好,天上的斑,地上的弯,斑指的是斑鸠,弯指的就是弯狗。”
把它放在地上之后,申二狗拎起装进背篓,说道:“这家伙还不轻呢,估计有三十来斤,算是大的了。”
把弯狗装好之后,唐哲收了钢丝绳,再顺着之前的路走去,一连两个套索又是空的,正当申二狗想抱怨两句的时候,突然一阵急促的狗叫声传了过来,仔细听下,还有人的呼救声,唐哲说了一声:“不好,是哪个被咬了?”
第135章 猪狗大战
唐哲说完,马上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申二狗背着弯狗,紧紧跟在后面。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
山林中荆棘丛生,根本就没有一条像样的路,只是一些兽劲,大多都是在荆棘丛的下方,人可以钻过去,想要直立行走是不可能的。
唐哲把沙刀拿在手里,一边开着路,一边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连钻带爬地赶去,走到差不多两三百米,狗叫的声音更加急切,听着声音,不止一条狗。
申二狗说:“唐哥,跑这么快干吗?说不定是人家在唤狗在追山呢。”
唐哲说:“你先前没有听到吗?那个人叫得很凄惨,一点也不像追山人喊的声音,不管怎么样,先去看看。”
申二狗不再说话,又钻过一片树丛,下面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像天坑一样的窝地,有一两亩大,几条狗正围着一头野猪撕咬着,那头野猪比上次唐哲搏杀的还要大许多,至少四百斤开外,两对獠牙像弯弯的两把弯刀,明晃晃地随着脑袋的摆动而挥舞。
这个天坑三面都是悬崖,只有一面有陡峭的山坡下去,想来是那几条狗追得太猛,野猪也慌不择路,跑到了死地上。
申二狗看了看天坑里,说:“你看,我说对了吧,就是别人放狗追山。”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虽然隔着三四百米远,我还是听得很清楚,明明就有人在叫。”说完,找了块石头,周围比较空旷,没有遮挡的地方,往天坑里看去,这里也就十几米高,距离那头野猪也就几十米,看得很清楚。
坑里一共五条狗,三条黑狗,一条黄狗还有一条白狗围着那头野猪咬,其中两条黑狗,一条腿上受了伤,估计以后只能当一条看门狗,另一条黑狗,肚子都被野猪的獠牙给撕破,从唐哲这里明显可以看到,它的肚子上,肠子已经流了出来,如果不是经过长期的训练,早就已经跑了。
唐哲又看了半天,由于天坑里树木繁多,很多地方被树枝挡住,看不清楚那个叫喊的人到底在什么地方。
他喊了一声:“有没有人?”
除了几条狗叫声,没有人回答。
唐哲又叫了几声,还是没有人回答他,便噢吼地叫了起来,帮着那群猎狗壮胆。
果然那五条猎狗听到人的声音,胆子也更壮,不再是围着它围圈,尤其那条白色的狗,随时找到空子,就冲上去咬两口。
那头野猪也比较聪明,慢慢往悬崖的方向退去,只要它靠近了崖壁,就能把四面受敌变成三面,减轻自己的压力。
猎狗更加聪明,只要野猪退一步,它们就进两步,抽空子咬上了口,野猪被咬得痛了,往前冲来,它们又四散跑开,一点也不给野猪机会。
如此几番下来,那野猪已经被气得完全失去理性,也忘记了自己的战略,只顾着往前冲,那条肠子都流出来的狗在野猪的追打下,很快就因为失血过多和体力不支而倒了下去。
野猪抓住这个机会,猛地冲上来,一口咬住那黑狗的脖子,然后头左右摇摆着,那黑狗开始还动了几下,没多时,就像一块黑布一样,任凭野猪撕咬。
申二狗小声说:“完了,那黑狗被咬死了。”
唐哲说:“对于好的猎狗来说,死在狩猎场上,总比老死在柴房强得多,这是它们的命。”
说着,还是紧紧盯着那头野猪。
虽然被咬得遍体鳞伤,求生的本能让它看上去就像发疯了一样,嘴里咬着那条黑狗,又往断腿的那条狗猛冲去,那黑狗腿断了,躲闪不及,被顶飞了好远,重重地落在地上。
也许是感觉到它对自己构不成威胁,那头野猪并没有上去补咬几口,而是放下嘴里的黑狗,血红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剩下的三条猎狗。
三条狗一下子失去两个同伴,也有些慌神,白狗咬了几声,剩下那条黑狗和黄狗分散开来,三条狗呈品字形把野猪围在中间。
唐哲对申二狗说:“看到没有,那条白色的狗就是下司犬,非常凶狠,明朝的时候,还是作为军犬用在战场上。”
申二狗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对他来说,这场猪狗大战,可比他仅看的几场电影里的场面还要精彩,直到唐哲给他介绍,他才仔细看向那白狗。
只见它身姿矫健,浑身散发着一种与生俱来的英气,其头部呈三角形,线条硬朗,耳朵半立,犹如警惕的卫士,时刻捕捉着周围的动静,眼睛炯炯有神,透着聪慧与机警,仿佛能洞悉一切。
它的毛发短而硬,紧贴身体,毛色洁白如雪,但这会儿身上已经染满了血迹,也不知道是野猪的,还是它的。
它四肢修长且肌肉发达,奔跑起来迅猛无比,耐力惊人,能在山林间如履平地,面对着这头凶猛的野猪没有丝毫不退缩。
申二狗看得仔细了,说:“真是眼欠人得很,这么凶猛的狗,我还是第一次见,不知道是哪个养的,唐哥,你说了好几次下司犬了,有机会也去买一条来。”
唐哲说:“下司犬虽然凶猛,但对主人却十分忠心,我倒是想要找一条这样的狗,不过邛水这边很少人有养这个品种,等下次有机会去下司的时候,在那里选一条回来。”
嘴上聊着,眼睛却紧紧地盯着天坑里,一猪三狗,暂时陷入了僵持阶段。
申二狗说:“怎么没有看到人呢?你刚才不是说听到声音了吗?”
唐哲也有些疑惑,说道:“再仔细看看,几条狗都在,主人不可能躲得太远。”
僵持了一会儿,那头野猪突然向最凶狠下司犬冲去,连唐哲也没有想到,它居然不是攻击那条黄色的母狗,而是把目标对准了最凶狠的下司犬。
下司犬显然早有准备,见野猪往它冲过来,把身子斜着,随时准备躲开之后再补咬一口。
就在马上要冲到下司犬的跟着,那野猪突然掉转头,朝着唐哲他们这个方向的黑狗冲去,那黑狗也正奔着野猪来,一下子撞到野猪的头上,又被顶飞了出去,但是野猪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径真朝唐哲他们这个方向奔过来。
第136章 活靶子
唐哲和申二狗都想不明白,下司犬站的地方,是天坑里的唯一出路,四百多斤的野猪冲过去,对于下司犬来说,面对的就是一堵铁墙和坦克,下司犬是绝对不可能和它硬碰硬的。
这样一来,它就能甩开下司犬,再往上跑个三四十米,就是一个斜坡,上了那个三十多米的斜坡,就能够逃出去。
虽然也有可能几条狗再次追上来把它围住,但总归是有一线生机的。
那条下司犬也没有想到它会虚晃一招,连忙拼了命的也往唐哲他们站的地方冲过来。另外那条黄狗也紧紧跟着冲了过来。
就在唐哲他们还搞不清楚状况时,从脚下的悬崖下边,传出来一个声音,惊恐地吼着:“滚开,快滚开。”
申二狗一听,忙说:“唐哥,真有个人,就在我们下边。”
唐哲往下看去,却被树冠挡住,完全看不清楚具体是什么情况。
还好那野猪没有冲过来好远,就被下司犬紧紧地咬住了屁股,它一吃痛,又调转头去想咬下司犬,下司犬连忙松了口,往后退了几步,那野猪追了几步,又停下来,黄狗又在它的屁股上咬了一口。
就这样两条狗按着轻轮战的方式,和那头野猪斗了起来。
唐哲听到声音,忙问道:“下面的人,你怎么样了?”
一连问了几声,才听到一个声音说:“我被野猪咬了几口,拖了几十米,浑身是伤,现在躲在下面这块石头后面。”
他说话的声音断断续续,加上狗叫声,唐哲费了好大劲才听清楚。心中暗自庆幸,还好这个人没有事,被野猪咬着拖了几十米还能说话,看来身体也是很硬的。
唐哲他们手里没有枪,只凭着一人一把沙刀,根本不可能靠近那头野猪,听着下面那个人说话的声音,感觉很虎弱,但现在也是无能为力。
申二狗问:“下面的人,你有没有枪?”
等了一会儿,才听下面那人说道:“有……”
申二狗高兴地说:“你干它一枪呀,要是打不死,让它再受点重伤,我们就可以下来把它杀了。”
那人的声音继续传来:“有、有一支,刚、刚炸、炸膛了。”
申二狗那股高兴劲一下子就没有了,对唐哲说道:“等于说没有。”
唐哲说:“你注意到没有,那头野猪是想把下面那个人给咬死,刚才它冲过来的时候,就是这样打算的。”
申二狗说:“我也看出来了,还好那条下司犬厉害,要不然估计他们家得开席。”
唐哲说道:“我们得尽快想个办法,山里的猎人,虽然说打猎的时候是各自为战,但也不能见死不救。”
申二狗发愁地说:“我们又没有枪,连土洋炮都没有支,怎么搞?”说完挥了挥手中的沙刀,说:“总不能拿这个去和它斗吧?我看它有四五百斤,随便一顶,估计就把我们顶飞了。”
唐哲说:“肯定不能和它硬拼,之前在岩窑子那头,是因为它被吊住了脚,后来更是靠运气,谁能保证运气天天都那么好呢。”
申二狗两手一摊,说道:“那怎么办?只能让下面那三条狗和它先拼,拼到最后没有力气了,我们再去捡耙耙(便宜)。”
唐哲看了看下到天坑的路,虽然被树枝挡住,还是能勉强看到一些,地势不是很陡,但是全是乱石,靠边的地方,还有一团被压倒的树枝和草藤之类的东西,想来它是拖着人,从那里掉下去的。
便对申二狗说:“二狗,把弯狗就放这里,我们去弄两支矛,然后顺着那些乱石头下去。”
申二狗虽然知道风险大,但是唐哲的话,他是绝对服从的,也不说什么,便去找了两棵六股筋砍了,把一头削得尖尖的,拿着回来一人一支。
唐哲和申二狗走到斜坡处,果然和他想的一样,这里是一片乱石,稀稀拉拉地长着几棵树。乱石上面铺满了葛藤、何首乌等藤蔓以及荆棘。
他们掉下去的地方,足足有四米多,唐哲走过去看了看,下面同样是些乱石头,根本不敢跳。
申二狗拿着沙刀,砍着藤蔓,砍了几下,说道:“照这个样子,砍到明天也不一定砍得通。”
唐哲又走了几步,从那个方向,终于可以看到对面悬崖底下一块石头后面,露出半个头来,唐哲大声喊道:“你能不能爬到那块石头上?”
那块石头一米多高,只要他能够爬上去,那头野猪是没有办法再攻击到他的。
喊了好几声,那人才摆了摆手,并没有说话。
唐哲对申二狗说:“好狗,我们从这里砍条路下去。”他说的地方,正是先前他们摔下去的边上,看了下,只有两米多高,下去之后,再走几步,就是人和野猪还有狗趟出来的一条小径。
申二狗应了一声:“好勒。”说完跑了过来,唐哲先用那根简易长矛伸下去拨弄了几下,发现没有石缝,便跳了下去,申二狗也紧跟着跳了下来,两个人用刀同时开始砍,没有多久,便把路砍通了。
他们走下斜坡,乱石才没有,唐哲看了一下四周,对申二狗说:“你看到那边那个大石头没有,你摸过去,站到那块石头上去。”
申二狗问:“那你呢?”
唐哲说:“我在这边,我们一起吼起来,分散野猪的注意力,最好是能把它赶出去。”
申二狗说:“不行,我站这里,你到那边的石头上去,我爬树快一些。”那边的石头上,明显野猪是不可能上得去的,这边没有石头或是高台,站在这里,等于是一个活靶子。
唐哲坚定地说:“听我的,你快过去,我还要想办法把它引过来。”
申二狗见唐哲的话气,没有一丝商量,知道再多说也没有用,只得拿了沙刀和六股筋矛,顺着乱石堆往对面的那块大石头上面去。
唐哲见他上了大石头,自己才再次往里走了几步,不过没有敢走太远,先前被项飞的那条黑狗已经爬起来了,和另外两条狗还是对野猪形成合围之势,不过看它的样子受伤不轻,站得较远,也不再像先前一样狂吠,见到野猪看向它,它就后退几步。
他看了半天,坑下的地方比较平坦,根本就没有躲的地方,于是退到乱石堆中间,找了一棵树,站在树下,对着那头野猪吼了起来。
他的吼声和三条狗的主人的声音完全不一样,三条狗同时愣了一下,那野猪见状,冲出包围,,径直往唐哲冲过来,挡住它的小树木杂草等,全都被它踩在脚下,像是被一辆坦克辗压过一样。
唐哲靠着那棵树,手中的矛握得紧紧的,两只眼睛就像是定住了一样,死死地盯着飞奔而来的野猪。
第137章 大家都是团转人
眼看那发狂的野猪离唐哲越来越近,申二狗站在石头上急得直跺脚,大喊着:“唐哥,快上树,快点上去。”
然后又对着野猪吼了起来。
可是那头野猪根本连看也不看申二狗一眼,就认准了唐哲,拼了命似地向他冲来。
唐哲靠的香樟树,第一根树枝也就一人左右高,他要上去,随时都可以拉着树枝就上去了,但是看着它来势这么凶,一时也有些慌了神,手里的六股筋已经被汗给浸湿。
那个猎人的三条狗也只是愣了一会儿神,便紧紧跟在野猪的后面追来。
申二狗只差把喉咙叫破了,唐哲就像没有听见一样,一只手握着长矛,另一只手已经搭上了树枝。
距离越来越近,他几乎已经能闻到野猪身上那满身的骚气,甚至能看清楚它那血红的眼睛以及毛发的分岔。
就在那头野猪距离他还有五六米远的时候,突然咔嚓一声,然后就是轰一下,那头野猪竟一下子扑倒在地上,两条后腿还在乱蹬。
原来它跑得太快,完全没有注意到唐哲是站在一堆乱石当中,这些乱石到处是缝隙,它的脚一踩过去,加上前冲的惯性,直接把两条前腿硬生生给折断,再也爬不起来。
那三条狗趁势上来,在它的身上乱咬一通,由于野猪太大,狗给它带来的伤害有限,虽然咬掉一些皮肉,造不成致命的伤害。
唐哲见它倒下去后,一直挣扎着爬不起来,这才松了一口气,两只脚一软,差点瘫坐在地上,还好有这棵香樟树可以靠着。
这个天坑也只有几十米宽,申二狗也看得清清楚楚,见它爬不起来了,坐大石头上跳下来,对唐哲喊道:“唐哥,它被石头卡住了。”
唐哲扶着树,回道:“是的,脚卡断了。”
申二狗笑着拿着长矛走过来,说道:“哈哈,真是走狗屎运了,这样也能把它干趴下。”
那三条狗见人来了,下口得更猛,唐哲对着它们吼了几声,虽然是陌生人,毕竟是经过训练的,也不会对人乱咬。
见那头猪已经再也构不成威胁,唐哲从树下走出乱石堆,对申二狗说:“走,过去看看那个人怎么样了。”
申二狗指了指地上的野猪说:“不先补一刀?”
唐哲笑道:“你还怕它飞了不成?”
“也是,现在就是给它一对翅膀,它也飞不起来了。”
两个人摸着野猪走过的地方,没有多久,便到了那块大石头前,唐哲喊了一声:“同志,同志?”
石头后面只是轻轻的嗯了一声,他们俩转到石头后面,只见那个人的右小腿处,血还一直在流着,身上的衣服早已经被树枝荆棘给挂得稀烂,连皮肉也都挂得血肉模糊,头上更上青一块紫一块,还有几个地方破了皮。
申二狗说:“看来他伤得不轻呢。”
唐哲小声问道:“怎么样?你还能走不?”
那人指了指自己的右小腿,费劲地说:“被它咬着拖了很远,感觉小腿肚子都被咬空了,现在连站都站不起来。”
唐哲忙把自己带的水壶解下来,喂了他一口,他的水壶,其实是一节大楠竹做的,在竹节上钻了一个小孔,用木塞子塞住,在开口处,还留有两寸来长一小块,一来方便接水喝,二来是穿上一根棕绳,方便绑在腰上携带。
唐哲见他喝了水,忙在悬崖底下找了些树枝,烧起来,等火灭了,把炭用水稍微浇一下,等了一会儿,炭完全熄灭,没有了温度,他用刀柄把木炭舂成粉,然后把那个人的裤腿管撸起来,小腿处四个黑洞洞的牙印,看着就有些发怵。
唐哲对他说:“你忍一下,我先给你止血。”说完,抓了一把木炭粉,敷在他的伤口处。
那个人一下子痛得全身都僵硬了,豆大的汗珠像下雨一样从头上掉下来。
等把炭敷好了,唐哲又用沙刀把他身上的破衣服割了一片,将就那衣服,找了一根树藤,把他的伤口包起来,以免在树林里遇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造成感染。
等他缓过劲来后,才说:“小兄弟,谢谢你们。”
唐哲说道:“大家都是团转(附近)人,不用这么客气,再说山里讨生活,谁也不敢说自己万无一失呀。”
又继续问道:“你是哪个生产队的,我好去通知你家里人来接你。”
那人说:“我叫向前进,是花园大队的。”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这样吧, 我让我这个兄弟去通知一下你的家人来把你抬回去,你伤得这么重,肯定是走不得了。”
那个人说了声谢谢,又问唐哲:“小兄弟,你们又是哪个大队的。”
唐哲回道:“我们是八家堰大队的,我们两个队就挨着,都说了是团转人嘛。”然后对申二狗说:“好狗,你找得到去花园大队的路吧?”
申二狗嗯了一声:“找得到。”申二狗的嘎公家就是花园大队的,只是他们死得早,后来他爹妈死了之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舅舅家就和他们家不再往来了。
然后问向前进:“你是花园大队哪个小队的?”
向前进说:“是上坝的。”
申二狗对于嘎公家的印象几乎是没有的,自打记事起,就没有见过父亲母亲的样子,听他公说起过,他还有个舅舅。
在遇到唐哲的那天,他也去过花园大队,也去过上坝,那里就六七家人,算下来,都是他的嘎公舅舅辈,但是没有一个伸出援手。
上坝的人,统一的动作就是见到倒背着背篓的人来,马上跑回屋去把门关得死死的,生怕有一只蚊子会飞进来,他连介绍一下自己的机会都没有。
当然,花园大队的日子和八家堰比起来,除了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饿死的人少一点外,这些年收成也不是很好,谁家都没有多余的粮食。
更何况,同样是吃大锅饭,在集体干活,能去讨饭的,无非两种人,一种是成分不好的,挣不了多少工分,另一种就是好吃懒做的,根本不去挣工分。
见申二狗不说话,唐哲想到他肯定是想起了伤心事,两个人在一起久了,申二狗什么话都会和他说,在唐哲面前,他可以说没有什么秘密。
便对他说:“二狗,要不,还是我去吧?”
申二狗看着唐哲,说道:“不,唐哥,我去吧,我跑得快一些。”
第138章 只有靠自己
唐哲看着申二狗坚定的样子,说道:“行,那你快去快回。”
申二狗嗯了一声,朝天坑外跑去,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唐哲看向前进伤得很重,右腿几乎是完全废了,身上的伤口有些地方还有流血,便让他就在天坑里待着,他去外面找一些草药。
山上草药很多,最常见的消淡药有三角针黄莲,苦蒿之类的,天坑外面就有许多新发芽的苦蒿,他随便抓了几把回来,放在石头上捣碎,然后把汁液挤出来,涂抹在向前进的伤上。
不知道是累了,还是受伤太重的原因,没有多久,向前进就沉沉地睡去。
再看那头野猪,前脚完全断了,加上被三条狗围着咬,身上全是伤口,流了许多血,这会儿也躺在那里,出气多,进气少。
那三条狗这会儿也不再像先前一样疯狂,见那野猪快死了,三条狗也累得不行,除了那条下司犬外,另外一黑一黄都趴在地上休息,尤其是那条黑狗,趴在地上吐着舌头。
过了三四个小时,唐哲才听到声音从远处传来,还有一个女人的哭声。
那下司犬听到声音,连忙跑出天坑外,站在边上叫了几声。
转眼就见申二狗带着七八个人从天坑下来,那个女人下了天坑,没走几步就在申二狗的指引下,看到了唐哲身边躺着的向前进,连滚带爬地跑过来,嘴里还哭喊着:“我的哥耶,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几娘母怎么活哦……”
女人扑在向前进的身上,哭了一会儿,向前进才醒过来,呻吟了一声,慢幽幽地说道:“是这个唐兄弟救了我,要不是他们,今天我这条烂命就要交待在这里了。”
那女人连连给唐哲叩头跪谢,唐哲忙把她扶起来,说道:“他伤得不轻,你们快把他抬回去吧,最好是去医院看一下。”
然后叫了一声申二狗:“我们走吧。”
申二狗看了一眼那头野猪,有些不舍地哦了一声。
唐哲刚站起来,向前进就说:“唐兄弟,你不光救了我,那头野猪也是你把它打成这样的,猪肉你抬回去。”
他老婆也说:“就是,兄弟,要不是遇到你们,我家里面这口,今天准过不去,既然是你们打的,应该是你们拿走才是。”
唐哲忙说道:“不了,我们已经打了一只弯狗,这头猪,你们拿去卖了,去医院好好给向大哥治一下。”说完便朝天坑外走去。
申二狗也紧紧地跟了上来。
唐哲他们刚一走,和向前进他老婆一起来的那些人,带着杀猪刀之类的工具,过去按着那头半死不活的野猪,捅了一刀,把血放完,还在惊叹着这头猪好大。
又有人在一旁找到了被打死的那一条狗,一个说道:“虎子这么厉害的狗,都被这头野猪咬死了呀。”
还有一个人说:“不光虎子,这条黑狗是叫狼牙吧?肚子都被咬破了。”
又一个说:“我就挑这两条狗,那头野猪你们抬,再分两个人抬一下前进。”
最开始说话那个人说了:“就你聪明,毛花杆都要抬尖尖那头。”
还有人说:“前进,你今天也是命大,这么大一头野猪,站着都跟得上一头牛了,发起狂来那是不得了,还是好几年前,我上山和他们打过一头一百多斤的,带了枪花没有过命,那个才厉害,当场就咬死了一条狗。”
“那两个人是哪个大队的?我看他们不简单呀,两个人,就把这头猪给解决了。”
向前进断断续续的说了经过,听完之后,有人说:“就算不是他杀的,就凭这份胆气,我看整个公社也找不出几个人,你说他当时就在这棵树下站着,这头野猪只差两三米就扑到他身上了,万一没有踩到这石头缝里,那他今天不是也要交待在这里。”
“人家这叫有勇有谋,像这种乱石堆,就算是人睁着眼睛,也要一步一步小心地走才行,他是打定主意引那头猪过来的。”
……
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着,唐哲他们一开始还能听到一些声音,逐渐离得远了,唐哲问申二狗:“来的人是不是你舅舅他们?”
申二狗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淡淡地说:“我从我妈死后,就再也没有去过嘎公家,不认识哪个是我舅舅。”
唐哲哦了一声,心里有些悲哀,申二狗又说:“唐哥,刚才那头野猪,按说就是你打的,要不是你,它这会儿还在发狂呢,人家都答应给你了,你就算要客气一下,至少也要一半才行。”
唐哲说:“他伤得那么重,卖了之后,还能换一些钱回来医一下,要不然就真成废人了。”
申二狗叹了一声:“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你觉得我嘎公他们是那里的人,给我的面子,送一个人情,唐哥,谢谢你,不过和嘎公舅舅他们,真的一点感情都没有,这十多年来,如果他们有一点点良心,一点点亲情,不要说给我和我姐带点什么东西来,至少应该来看一眼。”
唐哲笑道:“我没有想这么多,是你想太多了,我爹之前也被野猪咬过,现在看到他被咬,心里有些感触而已,对了,你没有问过你公,你嘎公和你妈他们关系就那么差吗?”
两个人走了好远,从早上出门到现在,还没有吃过饭,便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唐哲从背篓里拿出两个红苕,递了一个给申二狗,也没有削皮,就在身上擦了擦,便吃了起来。
申二狗一边吃着,一边说:“听我公说,我嘎公家原来是地主,他娶了两个老婆,我嘎婆是小老婆,后来解放后,不准娶两个老婆了,我嘎婆就要被赶出去,好像还没有出去,就吃挂面(上吊)了,后来我妈嫁给我爹之后,本来还有一些走动,我嘎公被斗死了之后,我妈也死了,就再也没有走动。”
唐哲才了解到原来申二狗也有这么可怜的身世,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二狗,我们只有靠自己,才能过上更好的日子。”
第139章 跳跳饭
申二狗点了点头,说道:“唐哥,你说得对。”
他虽然年纪不大,但从小就在那种环境中长大,明显比任何同龄人都要成熟得许多。
吃完红苕,又坐了一下,唐哲说:“走吧,去看看我们下的套索,还有没有收获。”
两个人又往之前下套索的地方去,剩下的套索,套中了一头一百二三十斤的野猪,伐杆撑起,被吊了很久,已经没有力气,见到唐哲他们来,也只是象征性地挣扎叫唤了几声,唐哲把六股筋长矛对准它的心脏,狠狠扎了进去,没一会儿,便不再动弹。
其余的套索,都是空的,唐哲没有动,和申二狗着这头野猪便往家里走。
耽搁了四五个小时,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他们是摸着黑到家的,还在院坝坎下,就听到唐自立一直在屋里说:“援朝,老三,还是要麻烦你们去找一下他们。”
陈秋芸也说:“一大早就出去,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小婉在一旁说:“爹,妈,哥那么有本事,野猪都能杀得死,肯定不会有事情的,说不定一会儿就会带来一头大大的野猪。”
沈阳说:“也不知道他们是去的哪座山?”
唐自立叹了口气说:“这个娃娃哪里都好,就是出门不爱说去哪里,要是知道去哪个地方了也好一些。”
沈阳说:“最好不要去四方山,我前几天在公社去,听说那山上有大猫,松县那边有个猎人就是在那山上被咬了的,找到的时候,只剩下一些衣服和骨头。”
他的话说完,屋里一下子陷入了沉默。
沈月说:“哥,你就爱吓唬人,哲哥怎么会去四方山,那么远。”
沈阳说:“之前他去斗篷山上过套索,斗篷山翻过去就是四方山,离得又不远。”
陈秋芸有些急了,对唐自立说:“这可怎么办?自立,你快去找一下他们呀。”
唐自立说:“援朝,你和我一起,老三,你和沈阳一起,我们分两路找,我和援朝去四方山,沈阳就麻烦你和老三去麻黄岭找一下。”
唐援朝说:“行,我跟你一起。”
沈阳也说:“自立叔你放心,我一定把他们找回来。”
几个人刚到院坝,手电筒一晃,发现唐哲和申二狗正摸着黑从唐自强家屋边的路上下来。
沈阳笑道:“那不是他们来了吗?”
唐援朝羡慕地喊道:“就是他们,崽耶,又搞到一头野猪,他是踩了哪泡狗屎了,也让我去踩一下嘛。”
唐婉和沈月听到声音,也从屋里跑了出来,唐婉说:“我就说我哥肯定是打到野货了,要不然不会回来这么晚的。”
沈月原本很担心,看到他和申二狗都好好的,一颗心才终于放下。
沈阳和唐老三和唐援朝忙去帮他们接一下,把野猪和弯狗抬到院坝来放着。
唐自立喊道:“秋芸,秋芸,快点把水烧起。”又对唐婉说:“快去帮你妈烧水。”自己则是去柴房弄了几根长长的松油木点起来,绑在木棍上面后,再插到院坝里。
整个院坝被火光照得通明。
唐哲进到屋里,还没有来得及吃饭,就被唐援朝问七问八地问着。唐哲只好给他们简单说了一遍,就是放的套索,全凭运气。
唐援朝说:“我也放了几个套索,狗日的就是不见上货。”
唐老三笑道:“你放那几根棕索子,套套兔娃子还可以,像野猪这种大货,一口就把你的棕索子咬断了。”
唐援朝对唐哲说:“唐哲,你下次去城里,帮我问问看,还能不能找到点软钢丝?”
唐哲点了点头说:“行吧,我也只能试试看,看人家厂里还有没有,愿意不愿意帮我。”
唐援朝连连说谢,然后说道:“这下子有了这头猪,你们家的立新房子洒抛梁粑的汤水就更好了。”
唐老三说:“哪家办汤水(酒席)兴得了这么多肉嘛,一百多斤的猪,得花多少钱,半栋房子不见了。”
唐援朝笑道:“所以老天爷也抽火(帮助)他,看着年月到了,给他送了一头猪来。”
等了半个小时左右,锅里的水才烧开,几个人帮着把野猪和弯狗处理干净了,唐自立割了一块弯狗肉还有一块野猪肉拿到厨房,让陈秋芸做宵夜。
剩下的猪内脏,唐援朝他们帮忙清理。唐哲则是削了几块竹片,把那张弯狗皮给撑起来,挂在柴房外的墙上,等着风干。
吃完宵夜后,陈秋芸又切了几块肉,每一块有两斤左右,拿出来分给唐援朝他们。
沈阳第一个站起来推辞:“自立婶,哪有又吃又包的道理,再说你们马上要过事务,办汤水,一百多斤的猪,也就几十斤肉,再分给我们,到时候客人来了都不够吃的。”
唐援朝也说:“是呀,自立婶,我们吃过了就行了,再说上次也没有少分给我们,哪有回回都拿的道理嘛。”
唐老三也说:“就是,就是,我们大队除了吴家寨,几个小队十几年没有新修一栋房子了,唐哲这么有本事,也是给我们唐家山的人争光,这肉还是留着办汤水,到时候眼欠一下吴家寨那些人。”
唐哲说道:“妈,这样吧,野猪肉我们留着,那只弯狗,你分成几块,每个人带一点回去吧,钢蛋安安这些娃娃也好久没有吃肉了,解个馋嘛。”
唐婉笑着说:“我前几天还听安安吵着要吃跳跳饭呢。”
这里的小孩子把猪油炒饭做做跳跳饭,锅里有油,米粒在锅里就会跳起来。
唐老三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小娃娃家,眼睛见不得,上次去他嘎婆家,他嘎婆炒了一次给他吃,回来三天两头闹着要吃跳跳饭,你说哪家能天天吃得起嘛。”
唐援朝说:“你亲娘(丈母娘)家还吃得起跳跳饭,我亲娘他们大队粮食也不多,年前还是天天吃红子粑,再过几天,要吃构吊吊(构树花)了。”
说到这里,陈秋芸突然问道:“阿哲,你孝贤婶今天还在说,问你哪天有空去林丽家一趟?”
唐哲和沈月同时抬起头,两个人对视了一眼,沈月看着唐哲,等着他的回答。
第140章 请媒人
唐哲看着沈月那期待的眼神,对陈秋芸说道:“妈,我知道了,明天一早我会去找孝贤婶说的。”他说完这话的时候,明显看到沈月眼神中有些失落。
陈秋芸说:“那就好,你都这么大了,整天像个没笼头的马一样,没个着落,一天不结婚,一天叫我和你爹心里都不安心。”
唐哲还想说话,沈月却站了起来,对沈阳说:“哥,这么晚了,我们先回去吧。”
沈阳也起身说:“好,自立叔,我们先回去了。”
陈秋芸忙把一块弯狗肉递给他,说道:“行,又麻烦你们了,这个带回去给爹妈尝个味道。”
沈阳还想推辞,唐自立说:“拿着吧,经常麻烦你。”他只好收下,唐婉给他们找了一节松油木点上递给沈月,兄妹俩就先走了。
唐援朝他们见沈阳走了,也都起身要离开,陈秋芸把分割好的弯狗肉也给了他们两个一人一块,见他们走了,又对唐哲说:“记得我和你说的话,明天早上你早点去。”
唐哲说了声:“我知道了,二狗,你今天晚上就和我睡吧?反正明天还要帮我家。”
申二狗点头道:“行。”
说完两人便洗了一下回屋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唐哲刚起床,就看到王堂他们已经来了,打了个招呼,就朝唐孝贤家去。
周淑芬正在晾床单,唐哲打了个招呼,周淑芬说:“你先进屋坐一下,我把床单棉絮晾了就来。”
唐哲应了一声,到门口又看到唐孝贤要出门,他已经知道了周淑芬在给唐哲说媒这件事情,笑着说道:“你坐一下,我去大队办点事情。”
唐哲应了一声,进到堂屋,看到唐龙正坐在灶前,用火钳夹着什么在灶膛里烧着,便问:“龙龙,你在烧什么吃?”
唐龙回道:“哥哥,你来了,小虎昨天晚上屙尿在床上了,我给他烧个尿裹团(桑螵蛸)吃,这样他以后就不会屙尿在床上了。”
唐虎被哥哥说破了丑事,坐在他旁边,红着脸,把头埋在两腿之间。唐哲只是笑笑,便坐在堂屋的板凳上等着。
没一会儿功夫,周淑芬就回来了,笑着说道:“你真是个大忙人,这段时间也没个信儿,按理说,女方来看了,没有意见的话,你三五天时间,也应该去女方家看看,这都过去多久了,前天我去娘家,林丽她妈还在问这事情,我昨天去找你,说你不在家,婶问你,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唐哲说:“婶,给你添麻烦了,我还以为林丽回去和她妈已经说过了,上次她走的时候,在路上我就已经和她说清楚了,我和她之间不合适。”
“不合适?”周淑芬有些吃惊,说道:“她妈没有告诉我呀,不是收了见面红包了吗?”
唐哲苦笑道:“刚出门她就退我了。”
周淑芬长长地哦了一声,有些疑惑,又有些不好意思,说道:“也不怪,人家是端铁饭碗,有正式工作的,看不上我们这些高山坡坡的苦农民也正常。”
过了一会儿又说:“你也不要灰心,等婶有空了,再给你物色一个。”
唐哲摸了摸头,说道:“婶,我家这个猪脑壳,还真得请你吃才行。”
周淑芬笑着说:“怎么说?你是有喜欢的人了?”
唐哲笑着说:“嗯,有一个,今天我来,就是想请婶你去给我说合说合。”
周淑芬好奇地问:“说说看,是哪个队的,哪家的姑娘?看看婶认识不认识?”
唐哲说:“你认识的,不远,就是我们队沈老师家的沈月。”
“沈月?”周淑芬脱口说道:“你可要考虑好呀,沈家这个成分,不要把你拖累了。”
唐哲点点头说:“婶,既然我来请你了,就是有心理准备的,什么成分不成分的,我又不是工人干部,只是一个苦哈哈的老百姓,怕什么呢,有苦一起吃,有难一起受,有福一起享就行了。”
周淑芬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对他说的话也完全赞同,说道:“你这娃娃,也真是长大了,沈月这个姑娘,好是好,长得又漂亮,还勤快,就是怕你爹妈那一关过不了。”
唐哲忙说道:“我爹妈那边你不用担心,我自己会去说的,再说了,我是要找一个和我生活一辈子的革命战友,又不是随便找个打平伙的,当然要选一个我中意的。”
周淑芬笑道:“这么说来,你和沈月已经好上了?”
唐哲说:“没有,我表白了,她没有拒绝。”
周淑芬在腿上拍了一下,说道:“还是你们年轻人开放,都表白了,你来找婶子,不是白送一个猪脑壳给我吃嘛?”
唐哲也笑着说:“虽然是自由恋爱,传统的风俗还是要的嘛,没有媒人给两边长辈说合一下,总觉得缺少点什么。”
周淑芬拍着胸说:“行,这事情呀,就包在婶身上了,你放心回去等消息吧。”
唐哲说了声谢谢,便起身往回走,刚走出门,就听到周淑芬骂道:“这么大个人了,晚上还要屙尿在床上,你是哑巴了,还是有鬼打你嘛。”
然后是啪啪两声打在唐虎的屁股上:“下次尿再胀了不晓得叫,看我不拿根麻索子把你的小雀雀给吊起来。”
随后便是唐虎的哭声传来。
唐哲心里一阵发笑,看来尿床是每个孩子都会经历的一个必然过程。
回到家的时候,陈秋芸看到是他一个人回来,忙问:“你孝贤婶怎么没有和你一起上来?”
唐哲回道:“已经和孝贤婶说了,你就放心吧。”
陈秋芸一边往桌上端菜,一边说道:“放心?等哪天儿媳妇进了门,我就放心了。”然后又招呼王堂他们:“王师傅,腾飞,你们大家吃饭啦。”
吃完饭后,陈秋芸对唐婉说:“小婉,一会儿你去坡上摘点猫蕨(蕨苔)回来,还有几天就要到年月了,什么菜都没有准备,到时候客人来了,不可能让他们喝白开水吧。”
第141章 娶妻取贤
阳春三月,正是万物生长的好季节,满山遍野的野菜,吸引着勤劳的人们去采挖。
猫蕨在这个时候,也从泥土里拱出来,这个时候,大多已经生长得有半尺来高,正是采收的好时候。把它掐回来,先焯一遍开水,然后再用竹签一分为四,要么泡成酸菜,要么晒干之后留着慢慢吃。
山里的农民,哪怕是在后来物资不再匮乏的年代,也经常会去山上掐来,照着这样的方式做出来。这种野生的纯天然食品,是山里比较容易获得的野味。
唐婉一听让她自己去掐,有些不高兴地嘟着嘴说:“妈,我一个人去呀,要不,你让哥我和去呗?”
陈秋芸白了她一眼,说道:“你哥,你哥还有你哥的事情,你没有看到王师傅都提前来了吗?新房子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呢。再说了,你一个人去,是怕猫还是怕鬼嘛。”
唐婉一吐舌头,说道:“两样我都怕。”
唐哲说:“小婉,我知道个地方,特别的多,就是大土地那里,上次我们抓野鸡和兔子那个地方,有一片去年被火烧过的荒地,那个地方现在去,是最好采的。”
申二狗说:“小婉,你要是怕,就去喊声我姐,她上午打猪草,下午有空,反正打猪草在哪里都是打,和你一起,可以给你打个伴。”
唐婉小声说:“不用了,我还是自己去吧。”说完,背着背篓就出门了。
唐哲他们则是去了桃子坪,王堂找了几节木桩,做了几个大木锤,这样敲打起来,才不会伤着柱子或是穿方这些。
那些柱头开好了孔,堆放在地上,王堂把标有记号的柱子一根根排列在一起,然后指挥他们按照编号,把穿方从孔中穿过去,再用木锤把它敲紧,然后再把木瓜斗上去。
唐哲挥舞了一上午的木锤,感觉手都快脱臼了。
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才看到唐婉背着满满一大背猫蕨回来,后面还跟着唐欢和唐乐,唐欢背了一背,唐乐则是用棕树叶把猫蕨捆成了两捆,用木棍挑着。
进了屋,陈秋芸忙把姐妹俩叫进屋去,对唐欢说:“欢欢,你妈和你哥知道你们来帮我们家吗?”
唐乐回道:“婶妈,我妈知道的,反正她骂她的好了。”
唐自立说道:“欢欢,乐乐,你们出来,还是要和你妈妈说一下才行。”
唐欢小声地嗯了一声,不再说话。
唐欢说:“二叔,你们家修房子,马上要过事务了,我和姐商量了一下,我们来帮几天,这样才算是一家人。”
唐哲对唐欢的话很认同,又担心她们会 挨骂,便问道:“你哥不在家吗?”
唐欢说:“我哥昨天就出门了,到现在都没有回来,不知道去了哪里。”
唐自立有些担心地说:“没有去姚家湾找一下?”
唐欢说:“昨天晚上我妈就去了一趟,姚瑶家的人说没有看到。”
唐自立说:“那个娃娃,越来越不像话了,不知道家里是什么情况,还成天不着屋。”
唐哲劝道:“爹,他又不是小孩子了,你成天操心别人家的事情做什么?操心了还要被骂,你不嫌累,我还嫌累呢。”
唐自立被唐哲说了,脸色不好看,转头对王堂他们说:“王师傅,走,吃饭去。”
王堂来了不是一天两天,对唐自立两兄弟之间的事情,还是有些了解的,也不好多说,应了一声,便去坐下先吃。
饭后,陈秋芸说:“小婉,咱们家也没有太多亲戚,有这么多的猫蕨,差不多够了,你下午的时候,再和欢欢他们去挖点折耳根回来吧。”转头对唐欢她们说:“欢欢,你们吃饱一点,今天就再帮帮我们家。”
唐欢点了点头,说道:“婶妈,我们掐猫蕨不远的地方,有一大片折耳根呢。”
陈秋芸对唐自立说:“你吃了饭,就和小婉她们去挖折耳根。”
唐自立点了点头。
吃完饭之后,就各自去忙去了,唐哲由于手还在痛,便去池塘抓了几根黄鳝逗着六六玩,看着六六,又想到昨天碰向前进家养的那条下司犬来,那样的猎狗真是太猛了,要是自己也能养一只,该有多好。
正想着呢,就听到周淑芬笑呵呵的声音从院坝坎下传来,一边笑,一边喊着:“二嫂,二嫂,在不在家呢。”
陈秋芸自在刷着锅,把锅刷拿在手里就走到大门边,正好看到周淑芬从院坝坎下上来,便问道:“在呢,什么事把你高兴成这样?”
周淑芬笑着说:“好事,天大的好事。”
陈秋芸哦了一声,把她拉进屋来:“快坐下,和我说说,什么好事呀?”
周淑芬继续笑着说道:“来你家,当然是为了吃猪脑壳的好事情呀。”
陈秋芸也笑道:“怎么,你一大早又跑思王公社去了来呀?”
周淑芬说:“怎么,你家唐哲没有和你说呀?”
陈秋芸有些疑惑地问:“他和我说什么?难道是林家不愿意了?”
周淑芬拉着陈秋芸的手说:“老姐妹呀,你家唐哲自己有喜欢的人,哪里看得上林丽那姑娘嘛。”
陈秋芸正色道:“胡说,姚家早就来退婚了,是不是林家不愿意了,你故意来安慰我呢?”
周淑芬说:“那就是你家唐哲没有和你说,他呀,早就喜欢上了沈醉亭家的小月。”
“小月?沈月?我怎么不知道?”陈秋芸嘀咕道。
周淑芬说:“要说沈月这姑娘,也算是看着她长大的,以前就怎么没有发现长得这么俊呢?都说女大十八变,是真的,现在是人高胸大屁股翘,是个能生养的。”
陈秋芸忙问:“沈家什么意见?”
周淑芬说:“还能有什么意见,两家离得这么近,都知根知底的,人家还担心怕你们嫌弃他们家庭的成分不好呢。”
陈秋芸一拍腿说道:“嗨,说的什么话呢,俗话说:娶妻娶贤,买牛耕田;只要人品好,在意那些做什么,再说,沈醉亭又不是坏人,这个帽子我估计他早晚得摘掉。”
第142章 原始的狩猎方法
陈秋芸的话,让周淑芬也很受感动,说道:“你说这个也是,我听我家孝贤说,好多地方像沈老师这样的人都已经平反了。”
陈秋芸点了点头,说道:“不管怎么说,都是给你添麻烦。”
周淑芬笑道:“二嫂,一家人就不要说两家话,哪个愿意看到自己家里多几条单身汉呢?哎,时间也不早了,我得回去了。”
陈秋芸又挽留了几句,见周淑芬要走,她说道:“你等我一下。”说完转身回了厨房,不多一会儿,手里拎着一块两三斤重的弯狗肉出来,说道:“这是阿哲昨天去山上打来的,你带回去给娃娃些尝个味道。”
周淑芬笑着说:“这怎么好意思呢,二嫂,你看我这还没有帮上忙呢。”说着,忙把肉接过来:“那我就不客气了。”
陈秋芸嘴里说着应该的,送走周淑芬之后,她笑着自言自语道:“这娃娃些,什么时候好上的,我怎么就没有看出来呢?”
然后对着外面喊道:“阿哲,阿哲?”
唐哲在柴房正逗着六六,听到母亲喊他,忙应了一声,回到堂屋,问道:“妈,什么事?”
陈秋芸笑道:“你这娃娃,喜欢人家小月,也不提前和妈说一下。”
唐哲摸了摸头,说道:“那不是八字还没有一撇的事情嘛。”
陈秋芸说:“你孝贤婶刚才都来了去,什么都说了。”
唐哲忙问道:“怎么样?”
陈秋芸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说道:“看把你急的,实话给你说吧,沈家同意了。”
唐哲高兴地说:“真的?”
陈秋芸点了点头,然后说:“既然沈家都同意了,我看呀,你还是找个时间,带点东西,请着你孝贤婶去沈家认认亲,然后商量一下接下来的事情。”
唐哲说:“嗯,妈,我知道了,等把新房子这趟事务过完,再说这事情吧,这边马上就到年月了。”
陈秋芸也很赞同,说:“行,立新房也是个大事情,你呀,又不早点和妈说,害我天天为你瞎操心。”
唐哲笑了笑,说道:“妈,我一老早就给你说了,让你别操心我这些事情,你偏不信 。”说完之后,又说道:“妈,我手还有些痛,休息一天,牵着六六出去走走。”
陈秋芸说:“去吧。”虽然她不支持唐哲养云豹,那玩意光吃肉,又不能看家守院,更不能干活挣工分,但唐哲喜欢,她也不说什么,反正现在有吃有穿的了,不再像从前,只要娃娃些喜欢,随他去吧。
唐哲牵着六六,也不知道去哪里,不知不觉,到了杀牛坨,这里的洋芋长得正茂,绿油油的一片,不时有几只鸟从洋芋地里飞出来,唐哲把六六解开,让它自己跑,他则是找了一块青草地,一屁股坐在地上。
看着六六在洋芋丛中跑来跑去,有时候还趴在地上,悄悄往前,等时机差不多了,突然一扑,就扑到一只麻雀。
唐哲看着六六的样子,想着沈月家已经答应了自己的提亲,心情舒畅,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坐了一会儿,唐哲才发现六六突然不见了,他忙站起来抬头四处望去,嘴里叫着六六,但是没有回应。
唐哲只好到处去找,找了半天,终于发现六六正趴在一块石头边,唐哲悄悄走了过去,一看之下,才发现石头边上的土坎上,有一个大钵碗口大的泥洞,洞口的泥土比较新,还发现一些新鲜的脚印。
六六根本就没有看唐哲,只是通过气味,就知道他来了,也不动,唐哲把绳子给它绑上,拴在一旁的红子树上。
又在一旁的土坎上找了一把干的柴草来,把洞口堵上,从身上拿出火柴来,把那堆草点燃,然后找了些生柴草又堆火焰上面,让烟雾更大一些。
他爬在洞口,用力吹了几口气,好让烟雾往洞里钻,但是烟雾实在太大,吹了几口,就呛得他直咳嗽,便站起来,围着大石头转了几圈,看哪个地方还在往外冒烟。
通常的穴居动物,都不可能只有一个出口。
一个普通的老鼠洞,也会有两到三个出口,外加通风口之类的,大型的动物出口要少一些,像这种洞口三十来公分的,通常体型都有二三十斤,不是大型猛兽,也算是中型动物了,这样的动物,出口至少也得有两个。
在唐哲的观察下,果然看到四五米远的地方,在一棵马桑树和马二杆之间,有一股淡淡的烟冒出来。他忙走过去,果然在那个地方,看到一个同样大小的洞口。
他找了几块石头回来,把洞口堵住,再找了一圈,没有发现别的地方再冒烟了,才回到烧火的地方,又加了几把柴火。
这种狩猎的方式,算是最原始的一种,属于守株待兔的打法,而且也不能百分之百确定洞穴里有没有猎物。
不过六六既然在洞口做出了攻击的准备,以它的嗅觉,不可能在没有猎物的情况下做了这些动作。唐哲对六六的这种天性,还是很相信的,反正今天也没有事,有枣没枣打三杆再说。
一连等了十多分钟,柴火都烧了一大堆,但是洞内一直没有反应,唐哲心里不免有些失落起来,看了看六六,这个时候它被拴在树上,完全没有了刚才那样的精气神,反而变得有些暴躁。
他安抚了一下六六,又站起来在两个洞口之间来回走了几趟,时间差不多已经过了二十来分钟,这个等待是满怀期待的,感觉时间过得就更加慢了。
正当他在马桑树那个洞口,想取开石头好好观察一下的时候,听到六六那边叫了起来,忙把刚取下来的一块石头又当在洞口,顺手在地上又拣了一块石头拿在手里。
刚到烧火的地方,就看到没有燃烧完的树枝动了几下,他忙用脚把那些树枝踢开,然后把六六也解开,手里拿着石头守在一边。
被解开的六六顿时就安静了下来,趴在洞口不远的地方躲着,把头埋得很低,唐哲也站到了上风处,又等了几分钟上,终于一只聋猪(猪獾)从里面露出半个头来。
第143章 六六的收获
唐哲站在上风处,看到露出那半个头来,从它那像猪鼻孔一样的鼻子,加上鼻子中间一带白色的毛向脑上延伸,就确定了这是一只聋猪,马上把手中的石头举起来,准备等它的头再露出来一些,就向它的脑心砸下去。
那聋猪在洞里被薰了这么久,早已经晕头转向,完全分不出东南西北,嗅觉也早已经失去,只是凭着记忆往洞口跑出来,突然吸到新鲜的空气,它贪婪地吸了几口,才慢慢往外走。
唐哲还没有把手中的石头砸下去,就见一条黑影猛扑了过来,一口咬住它的脖子,用力甩了几下,那聋猪的脖子被咬断,只几下便不再动弹。
原来扑过来的,正是六六。
只一刹之间,它就把这只聋猪给解决了,省了唐哲好一番事。
和弯狗相比较起来,虽然同属獾类,是远房亲戚,聋猪的体形要比弯狗大一些,牙齿的咬合力更强,而且都有长长的爪子和獠牙,要是被咬上一口,或是被它的爪子抓一下,必然受伤不轻。
见那聋猪不再动弹了,六六才把它放在地上,用前爪按着,生怕它再活过来跑掉。
唐哲从上面跳下来,摸了摸六六的头,说道:“六六真乖。”
六六把头靠在他的手掌心蹭了蹭,再次慢慢低下身子,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洞口。
唐哲见他这个样子,也明白过来,洞里绝对不止一只,也轻轻退到一边,眼睛却没有离开洞口半步,幽深的洞口处,偶尔还有一阵阵的丝丝白烟往外冒出来。
看着这个情况,他心里已然明了,洞里面就算是三室一厅,现在也早已经满是烟雾包裹着,洞口阵阵的白烟冒出来,正是里面还有其它的聋猪在移动的原因。
果然没有多久,又一只聋猪的头从里面露了出来,还没有等它的头露出来完,就被六六冲上前去一口咬住拖了出来。
还是同样的招式,那聋猪被拖出来后,六六马上换口咬住它的脖子,先取了它的性命,然后再看向唐哲。
一人一豹就这样在聋猪洞口又等了一会儿,陆陆续续从里面又跑出来四只约莫六七斤重的小猪崽儿,唐哲本想放过它们一条生路,却被六六全部干掉。
又是一家团聚。
唐哲挑着六只聋猪回家的时候,又已经是下午了,唐自立他们已经回来,三姐妹坐在唐哲按挖的黄鳝池塘边上清洗着折耳根,见到唐哲手里牵着六六,肩上还挑着几只聋猪,唐婉放下手中的折耳根就跑过来:“哥,你真厉害,又打到这么多猫猫。”
唐哲笑着说:“今天这些,全是六六的功劳。”说完,把六只聋猪都放在院坝的地上。
唐婉忙问道:“哥,六六这么厉害吗?它怎么打的,说给我听听嘛。”
唐哲便把六六怎么发现聋猪洞,他又用烟薰,然后等聋猪露出头来,就被六六秒杀的事情详细地说了一遍。
唐婉蹾在地上,摸着六六的头,说道:“哥,六六真乖,以后有它帮你打猎,会轻松得多。”
唐哲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目前来看,六六还算听话,不过并不能完全确定是否真的养家,还需要再加以训练。
看到唐婉和六六玩着,他回屋去拿了一把尖刀出来,在磨刀石上磨了一下,趁着天色还早,便把那几只聋猪的皮剥下来,用竹片撑着。
剖出来的内脏,先拿了一部分肠子这些给六六吃,内脏中最容易坏的就是肠子,毕竟给六六吃,根本不需要清洗。
剩下的内脏,用棕叶绑了,挂在柴房通风的地方。
吃过晚饭后,唐哲又对申二狗说:“麻黄岭上还有几个套索没有收,趁着明天还有点时间,我们先去收了,后天就要忙着新房子的事情,抽不出时间了。”
申二狗没有任何意见,只要唐哲安排,他就会去做。
唐婉说道:“哥,明天我也没有事情做,要不我把六六牵着和你们一起去吧?”
唐哲说:“不行,六六野性还比较大,麻黄岭上山高林密,有所牵着它根本没办法在里面走,再说,除了我们下的套索,说不定还有别人下的夹子,你又不熟悉,不能去。”
陈秋芸说道:“你一个女娃娃家家的,跟着去做什么,万一碰带了枪花的野猪呀,熊呀这些,你跑都跑不赢。”
唐自立也不同意:“山上是你想去就去的?没有听你哥说起花园那个叫向前进的事情吗?差点就被野猪咬死,要不是你哥他们,估计都被吃掉了。”
唐婉还是有些不甘心地看着唐哲。
唐哲笑着说:“明天事情还很多,爹要去挨家挨户的请人,你就在家里帮妈干活。”然后又问申腾飞:“腾飞哥,大队里还有大豆吗?”
每天干完活之后,他们都会抽根烟,摆一下龙门阵一,然后才打着亮花稿回去,听到唐哲问,想了想才说:“大队里的大豆不多,剩下的那些都分给那几个知青了,要不我去帮你问问?”
唐哲听到是分给了知青,忙说道:“那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去问问看。”说完,回到屋里拿了手电筒,就往大队部去。
现在大队部也就严天明,苏朝恩,杨活麻还有张月娥这四个知青了,张月娥在自己的房间看书,严天明他们三个则是在打扑克,昏暗的煤油灯,并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快乐,他们没有赌注,只是把旧书撕成一条一条的,俗称“粘胡子”。
没有电的山村,除了吹吹牛摆摆龙门阵,然后就是玩牌。
邛水这边的纸牌多种多样,老一代的人则是喜欢玩僰牌,相传这种僰牌是由夜郎国的大毕摩发明的,原本是用来占卜所用,后来演变成八十张牌,有多种玩法,比如打开开,粘麻雀,扣僰……
而年轻一代的人,则更喜欢玩扑克,平常几个人一起玩的,无非就是打升级或是拖拉机,这种都是纯玩,还有下注的,有勾鱼,扯马古等等。
唐哲看到二楼的灯还亮着,便走上去敲了敲门,杨活麻输得最多,脸上贴满了纸条,早就不想打了,这种娱乐,又不是输钱输米,只是满脸的纸条有些不好看,听到有人敲门,放下手中的牌就站起去。
苏朝恩忙说:“等一下,我去开,你不要输不起哈。”
第144章 抛梁
杨胜学着牌,一屁股又坐回座位上:“谁输不起了,来,决战到天亮。”
苏朝恩把门打开,发现是唐哲站在外面,问道:“唐哲,这么晚了来有什么事吗?”
唐哲把事情说了一下,严天明说:“哦,之前我们几个人每人分了一些豆子,我还有六七斤。”
杨胜学放下牌说:“我那里也还有四五斤。”
苏朝恩尴尬地笑了笑:“我的上次换鸡蛋了,不知道张月娥还有没有。”
大队里没有食堂,知青都是各开各的生活,也有打平伙的时候,大家各拿出一些东西来。
唐哲说:“那你们卖一点给我吧,我家初六立房子,除了来买豆子,也是请你们去捡抛梁粑的。”
严天明说:“你等一下,我去给你拿过来。”
杨胜学也跟他一起出去了,不一会儿,两人各提了一个布口袋回来,唐哲忙掏出钱来付了,又再三邀请他们到时候去喝酒,才拿着豆子回去。
除了申二狗外,其他人都已经回家,唐自立也不在家,唐哲便问:“妈,爹去哪里了?”
陈秋芸说:“大后天一早的年月,总不能什么事都等屎胀了才脱裤子,明天还有几个师傅都要来,你爹去请人去了,明天要先把抛梁粑打了。”
唐折说道:“那正好,再分两三个人,把豆腐也推了。”说完,把豆子拿去厨房里,陈秋芸进来后,把它倒在木盆里先泡着。
天还没有亮,唐哲就把申二狗叫起床来,今天来帮忙的人多,他们俩得趁早去山上把套索收回来。到麻黄岭的时候,天才亮起来,两个人摸着荆棘,找到之前的套索,并没有收获。
申二狗沮丧地说:“还以为套两只羊子回去,又放空了。”
唐哲装好钢丝绳,说道:“回去吧,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
回来的路上,在离上次救向前进不远的那个天坑的地方,申二狗在树丛里发现一截黄色的东西,好奇之下捡了起来,原来是一支枪,忙叫了一声唐哲。
唐哲回头看,发现那支枪的枪膛已经完全炸开,想必就是前几天向前进用的那支,申二狗说:“这枪都已经炸成这样了。”
唐哲笑道:“你那个舅舅命大,炸成这样了,居然没有把自己炸伤。”
申二狗则是对那支枪感到宛惜:“可惜了,现在拿回去做烧火棍都嫌它重了点。”说完又扔在树丛里。
两个人回来的时候,整个唐家山的人除了唐忠母子,不管男女老少,全都到齐,各家各户来的时候,把自己家里的桌子板凳以及碗筷也都带了过来。
女人们自觉地跑进厨房,帮着陈秋芸做着早饭,男人们则是摆着桌子板凳。
看到唐哲和申二狗回来,唐援朝笑着问:“唐哲,今天又打到什么货了?”
唐哲晃了晃空空的背篓,回到:“打到一背空气。”
吃过饭后,男人们分成了几个组,一组劈柴,一组负责打糍粑。女人们则分成了三组,一组负责在石磨那里推豆腐,一组负责舂碓,把米舂成米面,还有一组则是负责做饭。
唐自立特意请了唐孝贤来做总管,主人家只需把需要的东西放在指定的地方,剩下的事情,全都由唐孝贤去安排。
抛梁粑,其实就是米糕,把糯米和粘米按三比一的比例混合之后再淘洗泡发,然后晾干之后,放在石礁里舂成米粉,再用细筛过一遍,以保证入口的细腻。
筛出来的米粉,先在锅里烧一些温水,放一部分米粉到锅里,打成浆糊状,然后舀到簸箕里,和着干米粉一起揉。
揉好之后,平摊在粑篦上,再蒸上三四十分钟,取出来放凉之后,涂上红色绿色的颜料,再用刀切成核桃大小的各种形状就行了。
这些活,都是由队里的女人们在做。
小孩子们,则是在院坝里玩着游戏,稍大一点的女孩子,用石头敲成六个指头般大小的石子,然后抛出去用一手抓住,有时候抛一颗,有时候抛两颗,抓的时候,要连地上的一起抓起来,这种游戏,称为“掂子”,掂的时候,嘴里还要唱着:“麻核桃,掂四子,撕琴钱,全看到,一马二三,桃花二家本,猴娃儿,偷西山……”
这些耳熟能详的游戏儿歌,唐哲虽然到现在也会跟着唱,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男孩子们则是玩着躲猫猫的游戏。
上了年纪的老人们,则是坐在一起摆着龙门阵,无非是唐家山多少年来没有修房子了,还有就是哪家的房子修了多少年,当时用了多少劳力这些话题。
从今天开始,唐哲家里,就有了过喜事的气氛。
初六天一大早,所有人都齐聚在桃子坪的新屋基里,六个排立已经全部整齐地摆放在地上,随着王堂一声令下,几个师傅和唐家山的壮劳力,拉的拉绳子,撑的撑简杆,很快就把排立竖了起来,用简杆撑好之后,接下来就是另外几个。
立起两个排立之后,就分成两组,一些人负责把檩子放到房上,另外一些人负责竖其它的排立。
等排立都竖好好,堂屋中间的桌子上已经摆上刀头祭口,王堂站在桌前,祭了鲁班,用斧头在绑着红布的房梁上敲了一下,然后和申腾飞一人抬一头,踩着梯子往房顶上爬去,嘴里还要说着福事:“上一步生贵子,上二步,当状元……”每走一步,都要说一些祝福的吉祥话,一直说到上完梯子。
等把房梁架上,王堂高喊:“福事已毕,抛梁大吉!”
房顶上每一只角都有一个师傅,手里拿着装有抛梁粑的箩筐,等王堂把第一手抛梁粑抛入唐自立一家人举着的床单里之后,其他师傅也把箩筐里的抛梁粑洒向人群。
新房下的人们,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争先恐后地抢着抛下来的粑粑,除了可以带回家去吃外,还能分享一下这一份祝福。
等抛完了梁,总管唐孝贤大声喊道:“主人家已备薄酒,请大家去老房子那边吃饭,吃完饭后,所有来帮忙的男劳力不要乱跑,和我去瓦窑寨挑瓦。”
第145章 你要什么枪
今天是正席,队里的劳力去帮忙挑瓦,但是亲戚都还没有走,剩下那些女劳力和弱一点的劳力,就在家里做饭的做饭,做菜的做菜,招呼着来的亲戚。
由于没有电,晚饭便早早开席,来的宾客对唐家的酒席赞不绝口,不光有净白饭和糍粑,桌上除了豆腐,还有野猪肉和聋猪肉。
虽然聋猪肉做出来有一股腥骚味,但是在油水少得可怜的年代,许多人家连老鼠都要吃的情况下,能吃上一顿聋猪肉也觉得像下馆子。
吃过饭,大部分的亲戚都回家了,只有陈世清一家被留了下来,作为唐自立的岳父,来了之后,至少要留他耍到第三天,也就是三席之后,才能送他回去。
帮忙挑瓦的人回来得晚一些,天已经快黑了,此时院坝的四周已经插上了几根竹杆,又用树枝缠上一些旧破布条,在煤油里浸泡之后点起来,做成了七八支火把,把整个院坝照得通亮。
众人借着火把吃着饭、吹着牛。
突然,一阵风吹了起来,不多时,吹灭了几支火把,管火把的人忙拿着煤油去加了一些,再重新点起来。
唐孝贤说:“要是能像城里一样,通了电就好了。”
唐援朝对他说道:“前几年水库刚修好的时候,不是装了一台发电机嘛,你现在又是大队长,重新把那发电机装上就行了。”
唐孝贤说:“想得倒轻巧,先不说那发电机是好是坏,那水库只管了一年不到,就出现了几个天坑,把水都漏完了,哪里还有水来发电。”
唐哲也清楚,在一九七五年水库刚建成的时候,是装了一台水力发电机,每天晚上都会放水发三个小时的电,不过还不到一年,水库就出了问题,一直到现在都是废弃的,那台发电机也被搬回了大队部,放进了仓库里。
不过听唐孝贤他们这样一聊,倒给了他许多灵感,桃子坪新房子的后面,就是一眼泉水,比他们家的房子要高出十来米,水源虽然不是很大,但是要带动一台小型的水力发电机,只供他一家人使用是完全够用的。
而且这股水源,不光管着姚家湾那一片水田,还管着两架碾房。
想到这里,他心里便有了新的打算,新房子建好,是应该搞一些有科技的东西了。
第二天一早,他便跟着王堂他们去了新房子,首先便去看了水源,泉眼只有碗口大小,泉水从这个洞口里哗哗流出,往下流了几米,就是一个天然的池塘,里面长满了茭白。
在池塘的一角,水又漫出,从唐哲家新房子的旁边流下山去,这么大的水量,发的电完全可以供唐家山这三十多户家庭使用的。
唐哲跟着小溪走了几个来回,心里按照自己后世所学的知识做着设计。
三天过后,陈世清他们也都回去了,王堂的几个徒弟却没有走,这段时间回去,还没有到挖洋芋的时候,在这里不光管吃管住,还有工钱可以拿,一合计下来,全都在这里帮着忙。
盖瓦花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已经盖好,剩下的就是把每一个房间装修出来。
等客人都走完之后,正好又是周末,唐哲便去了一趟易解放家里,唐哲敲了敲门,冯月芝把门打开,看到是唐哲,高兴地说:“是小唐呀,快进来坐。”
易解放坐在桌子边看报,看到唐哲进来,忙放下报纸,招呼他坐下之后,起身给他倒了一杯开水。
唐哲进了屋,把抛梁粑放在桌子上,接过水来,说:“易叔叔,婶,家里刚修房子,给您们带一点抛粮粑来。”
冯月芝笑道:“你看你这娃娃,真有心,叔和婶家里又不缺吃的,这些粑粑你该留着。”
唐哲道:“家里还有呢,全靠婶婶帮忙,我卖了黄鳝山羊,现在家里不缺吃的。”
在易解放家聊了一会儿,唐哲便出来,去了收购站齐春那边,正好是齐春当班,唐哲经常来,两人也算是认识的老朋友了,打了招呼,齐春问道:“这次又搞到什么好货?”
唐哲把背篓放下,从里面拿出了一张弯狗皮还有几张聋猪皮子,齐春接过去看了一下,说道:“这张弯狗皮和这两张聋猪皮还能值点钱,这几张就太小了,你不会是把人家一锅端了吧?”
唐哲笑了笑,说道:“正好遇到一个聋猪洞,用烟熏出来的,都活不了了,就全剥了皮。”
齐春开了个价,唐哲觉得也算合理,便卖了,然后问道:“齐主任,你这里能不能搞到电机?”
“电机?”齐春有些疑惑,问道:“你要什么电机?是电动机吗?”
唐哲便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齐春笑道:“没想到你还是个鬼精灵呢,自己发电,我倒是没有见过,不过小的发电机难找,电动机我还是可以在机修厂那边给你问问。”
唐哲忙道谢:“太好了,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呢。”
齐春小眼珠子一转,笑道:“感谢就不必要了,这样吧,你天天在山里转着赶山,我给你搞电机,你给我找点破岩珠吧,最近我这腰老是痛,有时候半夜都要痛醒,听说破岩珠泡酒喝了好,也不要多,有个半斤一斤的就行。”
唐哲知道什么是破岩珠,常生长在悬崖绝壁上,很难搞得到,不过为了发动机,他只能拼一下,又说道:“行,那还要麻烦你帮我再找几样东西,磁铁和电线,多少钱,我先给你。”
齐春忙拦住他,说道:“你给我搞到破岩珠来了,这些东西还要什么钱呢?机修厂那边我正好有熟人,今天下班了,我就去问问。”
唐哲又问:“你这里,能弄到枪吗?”
齐春愣了一下,说道:“你没有枪?”
唐哲尴尬地笑了笑,说:“不瞒你说,我一直是下套索,感觉效率太低了,好几次都和野猪山羊擦肩而过,要是能搞到一支枪就好了。”
虽然这个时候还不禁枪,但是普通人也不允许买卖枪支,只有登记的猎户通过办理持枪证后才行,唐哲并不是登记的猎户,也不是民兵。
齐春托着下巴,想了想,说道:“你想要什么样的枪?”
第146章 破岩珠
想到家里还有申二狗送来的一百多发点76子弹,对齐春说道:“你给我特色一下吧,我只有一个要求,点七六口径,尖弹头的。”
齐春说:“行,这枪比较老了,我帮你找找看。”
从收购站出来,想到反正都来城里了,便去大檬子树下,买了一些米带回去,办一场酒席,家中的粮食都已经用得差不多了。
回家之后,唐哲便去竹林里砍了两根不大但很高很直的子,一根差不多七八米长,然后又找了一节八号铁丝,把一头敲扁,做成一个很小的铲子,绑在竹杆的顶上,把这些做好了,才把两根竹杆靠在柴房处。
陈秋芸知道唐哲不爱做农活,却爱赶山,也不多问,她也知道,这段时间的好生活,都是因为有唐哲去赶山才换回来的。
第二天一早,他便和申二狗拿着工具出了门,申二狗虽然有些疑惑,却也不问,反正只要是唐哲叫他去做的,他都会义无反顾的执行。
破岩珠是一种草本植物,常长在悬崖那种几乎雨水淋不到的地方,每年只生四到六根叶茎,每根茎叶上面有三张叶子,长得有些像新西兰三叶草,四季常绿,它的根茎一部分深深的扎入石缝之中,还有一部分便露出在外面。
据说这种草药拿回来泡酒之后,可以让腰痛缓解,也是跌打损伤的草药。
在梵净山这边,大多数的悬崖上都有这种植物的存在。
从千丘榜的山棱上翻过去,就是猫跳崖,有三百多米高,那个地方的悬崖上,也常生长着破岩珠,但是要想采到,还要从千丘榜的梯田一直下到山下的河沟里之后,再顺着另外一条小溪往里走,才能走到猫跳崖的下方。
这样的地形,用“睁眼看得见,抬腿走半天”来形容,再也合适不过了,虽然距离不远,真走起来,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到猫跳崖的底下。
这个时候申二狗才问:“唐哥,我们来这里干吗?”
唐哲指了指崖上长着的破岩珠说道:“看到没有,今天来夺破岩珠。”
申二狗并不认识破岩珠是什么,往悬崖上看了看,说道:“没有看到有珠子呀。”
唐哲笑道:“就是那种,一朵朵绿色的草。”
申二狗恍然。
顺着悬崖下面走了一两百米,所看到的破岩珠都距离地面太高,两根竹杆的连接起来的高度也还差得太远。
申二狗说道:“唐哥,要不我们回去搓条几百米长的棕索子来,然后从上面吊下来采吧,在下面,根本就没有这么长的竹杆。”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猫跳崖少说也有三百多米高,这些破岩珠大多生长在半中间,采了之后,还得顺着绳子下来,三百多米的棕索子,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搓出来?”
申二狗也想不出其他办法,便不再说话。
唐哲继续说道:“破岩珠只是不喜欢水,并不是只有那么高的地方才生长,我们顺着崖壁走,有些地方有凹进去的,也会生长。”
又走了几十米,果然看到离地面十来米高的地方,有一处陷进去的崖壁,一朵一朵的绿色,就你是黄色的屏风上面镶嵌了一块块的翡翠。
唐哲对申二狗说:“你看,那里就不高,弄下来也有两斤左右了。”
两个人来到下面,把两根竹杆用树藤连接起来,瞄准之后用力一顶,一朵朵的破岩珠就掉了下来。
没有用多少时间,唐哲把地上的破岩珠捡到背篓里,说道:“够了,剩下的就不要了。”
申二狗说:“我公的腰也是老痛,要不再给他弄一点回去?”
唐哲点了点头,两个人又花了一些时间,弄了差不多半斤左右。
申二狗笑着说道:“够了,我哪天去打斤酒来给它泡上,我公应该很高兴。”
把竹杆解开之后,唐哲把那节用铁丝敲的小铲子收回了背篓里,嫌两根竹杆哈着碍事,便扔在了崖下。
唐哲说道:“二狗,我们从这里下到沟里去,顺着沟走,看能不能抓些鱼回去。”
他们进来的时候,只抱着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搞到破岩珠,现在破岩珠有了,时间又还早,唐哲便想顺便在小溪里看看能有什么收获。
申二狗完全没有问题,他找了一要树藤把属于他的那一把破岩珠扎好,放到背篓里,然后和唐哲一起就从树丛里往下钻。
悬岩底下距离小溪并不远,直线距离也就一百多米,但是没有路,还好出门的时候,两个人已经养成了习惯,都会把刀别子绑在腰上,然后带上一把沙刀。
这里从来没有人来过,树丛之间根本就没有路,树与树之间,长满了各种藤蔓,有些藤蔓还长着刺,他们俩只能把刀沙拿出来,边走边砍出一条路来。
树丛下几乎被见不到阳光,只有千百年来落叶腐烂的味道,踩在上面,松松软软的,就像是铺了一层海棉。
申二狗每走一步都很小心,才进树林没有多远,他便问道:“唐哥,我听说有些蛇专门在树上住,你说我们会不会碰到蛇呢?”
唐哲在前百砍着路,回道:“我看你是棕粑林里的斑鸠——分不清春秋,这个天还这么冷,怎么会有蛇呢?”
申二狗却说道:“大人们常说的:三月三,蛇出山,九月九,蛇进孔,现在都三月十几了,蛇不是应该出来了吗?”
唐哲解释道:“蛇是冷血动物,会选在天气特别炎热的曝花天中午才会出来,沟里这么冷,今天太阳又不大,它出来就是自找死路。”
申二狗有些担心地说:“你晓得红兵家爹吧,他的手指头就是被蛇给咬坏的。”
唐哲当然记得,也就是前几年的事情,大队收稻谷,申耀祖在田里割谷子,一把抓下去,大拇指就被一条棋盘蛇(五步蛇)咬了一口,他在被咬的时候,还把那条蛇顺势用刀背给敲死了。
许多人都见到了那条蛇,虽然只有指头大小,却是铬铁头,大队里年纪稍大一点的人都知道这种蛇的厉害,也没有把他弄去公社,几个人按着他,硬生生的把大拇指从虎口的地方砍了下来,后来都养了很久,用了许多草药,才捡回了一条命。
第147章 意外收获
申耀祖也是因为那一次,得到了全公社的通报表扬,因为手指头没有了,每一年干活,都是挑清闲的,但是工分却没有少挣。
不这很少有人羡慕他,毕竟那是用拿换来的。
唐哲虽然知道他是怎么受伤的,两家不是一个小队,也很少见面,所以他只是听说,听申二狗说了,他说道:“这个天气,你的担心太多余了,这种地方除了六月间来会碰到蛇外,其他时间基本不会碰到。”
申二狗见他说得肯定,心才稍稍放了下去。
砍了不一会儿,唐哲地现树叶下面,有几株植物,感觉有些熟悉,三月中旬,已经长起来有十多公分高了,他蹾下去,于是用刀背把旁边的枯叶扒开,仔细看了一下,感觉和人参特别像,却是三枝五叶。
他想起来以前经常听到的一句话:“三枝五叶韭菜花。”虽然现在还没有到开花的季节,但这三枝五叶,已经让他大概确定了,就是竹节参。
他用刀慢慢把旁边的泥土扒开,树下的泥土,全是经年累月树叶腐烂之后形成的,黑乎乎的很松软,根本没有费劲,就扒到了它的根部。
果然泥土里,一节一节的,像是一条蜈蚣,足足有三十多公分长,再往下挖,又出现许多,像是一堆蜈蚣缠绕在一起。
申二狗站在边上问道:“唐哥,这是什么草药吗?”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这可是好东西,叫做竹三七,也叫竹节人参。”
申二狗兴奋地说:“这就是三七呀,跟着你学到的东西真不少。”
等把整块竹三七挖出来,足足有四斤多,唐哲数了一下它的节子,一个节子代表一个头,足足有一百多个,一个头代表生长了一年,一百多个,足足一百多年,像这样年代久的,已经很难见到了。
后世的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一斤野生的梵净山三七,哪怕只是五六个头的,也可以卖上六七千元的价格。
为什么又叫它竹节人参,就是因为它的头是一个连一个,你是竹根一样,也叫竹根七,它不光有东北人生“补”的功能,还能南方三七“化”的功效。
唐哲把它小心地抱起来,生怕弄断了,这东西越是完整,越是能卖上好价钱。
又在树丛下找了一圈,发现二十几棵,挖出来都不算是很大的,最小的才七八个头,最大的也才三十几个头。
他们把头少的那几株又埋在地里,把上了十几个头的带走。
唐哲背着背篓,笑道:“今天纯粹是意外收获,不知道齐春那边给不给得起价格。”
申二狗说道:“唐哥,我们这种小地方,怎么会舍得给高价,要我说,还是再找个机会拿去林城卖,上次去林城,人家给的价格比城里高出来许多呢。”
唐哲说:“你就知道贼吃肉,没有看见贼挨打,去一趟省城来回,要花多少时间我们先不算,路上的花销都要多少了。”
申二狗尴尬地摸了摸头,笑道:“我倒没有想过这些。”
唐哲说:“如果没有成倍的利润,我们跑一趟就太不合算了,你要是以后自己出去做生意,一定要记住一句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说得更通俗一点,那就是不赚就叫赔,花去的时间也是成本。”
申二狗听得云里雾里,对他来说,做生意这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现在他们做的,都是叫投机倒把,他根本就没有想过某一天自己会去做生意。
唐哲见他有些懵的样子,笑着说:“现在和你说这些也还早,等再过几年,你就会听到一句话——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在观望了。”
申二狗问道:“那个个都去做生意了,没有人种田,人们还不饿死吗?”
唐哲一边整理着背篓里的三七,一边说道:“现在的八家堰,大家都在种田,你能吃得饱饭吗?从你记事开始,饿死了多少人?”
申二狗沉默了,是呀,从他还没有记事起,他的爹妈就已经饿死了,这么多年来,大队里总有饿死的人,虽然向上报的时候,从来不会说是被饿死的,但是队里的每一个人都清清楚楚。
唐哲又说:“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就像我们现在一样,包里有了钱,不愁买不到粮食。”
申二狗点了点头,又问道:“唐哥,你说我们这辈子,还能过上那样吃穿不愁的生活吗?”
唐哲笑道:“放心吧,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过上那样的日子,之前我不是也和你说过吗,再过不久,土地就会包干到户,种出来的粮食,除了上交给国家的公余粮,剩下的,不管多少,都是属于自己家的,像你和你姐这么勤快的人,一定不会再愁吃穿,每年的粮食只有吃不完的。”
申二狗憧憬着未来这样美好的日子,只是一会儿,便问:“唐哥,你上次就说了,今年可能土地会包干到户,为什么都三月了,还没有见响动呢?”
唐哲也不清楚具体的情况,按说县里已经开过会议了,唐孝贤应该也去公社开过会,但是整个公昔土公社二十来个大队,没有一个队在闹着分地的事情。
“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应该也快了吧,孝贤叔不是去公社开过会了吗?再等等看吧。”
等把三七收好,两个人继续砍着路往小河沟里走。
申二狗心里一直想着土地包干到户的事情,他和沈醉亭家一样的想法,期盼着分包到户,又担心自己家的成分问题,能不能分到户。
等到了小河边,两个人的衣服都被汗水浸湿透了,便找了块石头坐下,解开扣子让汗水更容易挥发。
唐哲见他一直闷着不出声,问道:“二狗,你又怎么了?好像不高兴的样子?”
申二狗慌忙抬头看了一眼唐哲,说道:“没有。”
唐哲说:“你肯定有心事,要不然怎么像个闷葫芦一样,一句话都不说了。”
申二狗还是把自己的担心说了出来,唐哲笑道:“放心吧,土地包干的时候,不会因为成分的问题而不分土地的。”
申二狗还是很担心地说:“可是,我公是被定为反革命份子,比起沈老师和那几户地主,我公的成分更坏一些。”
第148章 多管闲事
申厚植为人比较固执,在队里又不喜欢和任何人交往,刚解放那会儿,他年纪也并不算大,对于队长吴良和书记任德明的一些做法,他看不惯,有时候也会直言不讳地说出来。
后来便被吴良翻出了他参加过国军的事情,那可是对头,就这样,在经过几次交锋之后,他便背上了这个成分。
唐哲其实心里清楚,不管是哪一种成分,都有一定的指标下来,八家堰从古至今就是八大姓开垦出来的,在历史的变迁中,除了吴、唐、姚、申这四大姓人口还比较多之外,像沈、任、陈、杨这四个姓,要么搬迁,要么男丁减少而变得人口越来越少。
像沈月家,从搬迁到这里来这里,一直到沈醉亭这一代人,差不多两百年的时间,基本上都是单传,哪怕一代中有几兄弟的,最终能够活下来并娶妻生子的,也只有一个。
所以土地这一块,并没有哪家特别多,哪家特别少,基本上都是上一辈按人口分配下来,无非就是有一姓某一支人中绝了后,近亲继承了他的土地,家里的土地就稍多一些。
但是在划分成分的时候,上级都会给出指标,要真没有,大队得提交许多材料来证明,而且还会被批作风不实。
所以许多大队里,只能把谁家地稍多一点的或是以前做过生意那种家庭给推出去,整个八家堰,杨通光家就被划到成了地主,只是因为他们家父辈的几兄弟死后,都没有了后人,地方都被他继承了下来,算下来是八家堰最多的一户,而且在这种人多地少且贫瘠的地方,一年到头都不会被饿肚子。
每当唐哲一家被遭受不公的时候,唐自立就会感叹:“杨通光家以前,吃红苕都舍不得削皮的,都被打成了地主,我们一家吃得差一点,或是饿几顿也没有什么关系。”
当时的唐哲他们并没有反对,但是现在想来,还是因为父亲一直在纵容自己的伯爹,不想让伯爹觉得他当兄弟的给他上眼药水。
相比起唐自立在自己家里悄悄感叹来比,申厚植就要直接得多,在第一次批斗杨通光的时候,他就指出来杨通光一家根本不符合地主成分的标准,顶添算是富农,因为杨家的地方,大部分卖给了吴家和姚家,杨通光一家六口人又没有把地方租出去,天天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地里干活,地方多一些,人也勤劳,一年到头才不会被饿肚子。
全大队的人开批斗大会,还有公社派来革委会的人,申厚植虽然觉得自己是仗义执言,大多数人也觉得杨通光有些冤,但没有一个人敢出头,反而觉得申厚植是多管闲事,给主席台上那些人上眼药水,纯粹就是抓个虱子在自己的头上咬。
还有一层原因就是杨家和沈家一样,只有一户人了。
果然,杨通光还没有被批斗完,申厚植就被拉上台戴上了尖尖帽。
那个时候,申二狗他爹妈才结婚没有多久,成分定了,就失去了大队社员的许多福利,导致后来被饿死。
唐哲看着申二狗,说道:“放心吧,土地包干到户,肯定是按现有人口来分的,只是不知道我们大队是按照抓阄还是怎么样,就看唐孝贤他们怎么处理了。”
申二狗听到这里,心情好了一些,但只是一会儿,他又有些担心了:“唐哥,你又不是书记,怎么知道这么多?”
唐哲笑了笑,撒谎道:“你忘记前几天去国营饭店送黄鳝了?林国民和我聊了一些。”
听到这里,申二狗才完全放松下来。
两个人在树丛下面又找了一圈,却再也没有发现有三七的影子,唐哲说道:“今天也算是意外收获了,我们先去河沟里抓点鱼回去吧。”
这条小河沟根本就没有名字,水并不算大,还没有唐哲新房子后面的那眼泉水流量多,沟也不是很宽,窄的地方不过一米多,沟两边的芦苇和杂树,完全把阳光挡住,走在下面,就像是进了一条遂道一样。
两个人好不容易走到小溪沟边,把鞋脱了放在背篓里面,刚下水的一刻,还是感觉水比较冰,都吸了一口气,然后才顺着小溪往下游慢慢走。
这种小溪里面,很少会有大鱼的出现,找了一段距离,只抓到两三条桃花子和几条游鱼棒,另外还有几条花二巴。
反而是开春了,冬眠的石蛙已经从藏身的地方钻了出来,每隔不远,就有一只或几只蹾在河边的石头上或是草丛里,他们一走近,马上就跳入水中,转眼就钻进了石头下面。
申二狗一边抓,一边说:“这狗日的,冬天的时候找到它,连动也不动,现在还没有看到它,就跑不见了。”
唐哲说:“开春了嘛,这种冷血动物都有活力了,实在不好抓,我们就不抓了,随便抓点花二巴回去用油炸起来吃。”
申二狗有些不甘心地说:“走几步就听到咚地一声,这里的石蛙也太多了,唐哥,要不我们晚上打着手电筒来抓吧,一个晚上,肯定可以抓几十斤回去。”
唐哲说:“行,只要你不怕。”
申二狗对着他笑了笑,说:“我只怕饿肚子,就算有鬼我也不怕。”
走到稍宽的地方,终于可以看到天空了,阴沉的天空并没有阳光,看不出到底几点。
唐哲坐在一块石头上,问申二狗:“二狗,你饿没有?”
申二狗憨憨地笑着说:“还没有呢。”还没有说完,肚子里咕咕的叫声,已经传到了唐哲的耳朵里。
“你这家伙,饿了就直说嘛,背篓里有红苕,先吃一个。”
申二狗嘿嘿笑道:“好勒。”放下背篓,从里面拿了两个红苕,一人一个坐在小溪边开始吃起来。
一个红苕只有半斤左右,根本不顶饿的,不过好在有总比没有好,吃完之后,加上又休息了一会儿,感觉身上力气又多了几分。
就在申二狗把背篓背上肩的时候,唐哲却说:“嗯,这东西都生长起来了?二狗,今天晚上又可以加菜了。”
第149章 走出大山,去过省城的人
申二狗听到唐哲的话,忙问:“什么生了?”
唐哲坐在石头上,指了指对面的一簇芦苇丛,说:“你看,那不是河竹(芦苇)笋嘛,早一些的都长出来一掐多高了。”
申二狗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小溪沟边的芦苇丛下面,东一株西一株地发了不少新笋出来:“去年我吃过,很苦的,还跑了几天肚子,那东西你闹(毒)药一样闹人,吃不得。”
唐哲说:“那是你不会吃,要先焯一遍水,然后再用清水多洗几遍,才能把它的苦味去除掉。”
申二狗哦了一声,八家堰的人,没有吃过芦苇,大概就是不知道它的制作过程,而且新鲜的河竹笋里面,含有大量的草酸,不焯水就吃,拉肚子还算轻的。
山里人就是这样,人们的文化水平低,生产和生活方式都是靠老一辈的言传身教,当第一个人吃芦苇笋被中毒之后,人们便认为它就是有毒的。
在树皮草根还没有吃完的情况下,是不会再有人用生命去轻易尝试一种新鲜的食物。
唐哲又说:“只要焯水洗干净之后,它的味道和竹笋的味道有得一拼,反正吃了红苕也不饿了,我们多搬一些回去。”
申二狗没有意见,完全服从唐哲的安排。
两个人顺着河边一边抓着鱼,一边搬着河竹笋,等走到小溪尽头,汇入河流的地方,也就是到了岔道口,顺着河再往下走一段路,就到了千丘榜下面。
回到家之后,唐哲去把鱼和石蛙给清理干净,申二狗则是在一旁剥着河竹笋。
陈秋芸和唐婉去山上挖野菜了回来,母女俩每人带了一把锄头,上面还挂了一捆折耳根,见到唐哲在处理鱼,唐婉高兴地说:“哥,你又去抓鱼了回来呀,太好了,今天晚上又有鱼可以吃了。”
陈秋芸的目光却是落在申二狗面前的那一堆芦苇笋上面,看了一会儿,惊讶地问:“二狗,你剥的这个是芦河竹笋?”
申二狗点着头说:“是的呢,伯妈。”他跟唐哲一起久了,对陈秋芸和唐自立的称呼也亲切了许多,加上从他公的口中得知,唐自立比他父亲要大上两岁,所以现在都亲切地称呼伯爹伯妈。
陈秋芸忙说道:“你们这些娃娃,不晓得这个东西会闹(毒)死人呀,快丢了。”
申二狗有些委屈地说:“唐哥说可以吃的。”
唐哲见陈秋芸看着他,说道:“妈,放心吧,河竹笋可以吃,省城里的饭店里都有这道菜,以前我们不知道怎么吃,搬回来剥了就炒,那样吃里面是有毒的,只要焯过水,再好生洗几遍就可以了。”
陈秋芸半信半疑地问:“真的?省里饭店里都有卖的?”
唐哲点了点头,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当然,他并不知道现在的省城那些饭店里有没有卖的,不过在后世的许多饭店和农家乐里,河竹笋成了一道特色的农家菜。
在八家堰,唐哲是少数几个走出过大山,去过省城的人,陈秋芸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招呼唐婉:“小婉,你把折耳根放了,快过来趁早帮忙把这些笋子剥了。”
唐婉跑去堂屋拿了一条矮板凳出来坐在边上,学着陈秋芸的样子开始剥起来。
唐哲把处理好的鱼放在林盆里,把那些内脏拿去给六六吃,从柴房出来之后,对陈秋芸说:“我去找一下沈阳。”
还没有等他走呢,唐孝贤就走了上来,看到唐哲他们在剥笋子,也很担心地问了一遍,得到解释之后,才说:“还是不要乱吃的好,祖祖辈辈传下来经验,真要闹着人了可不好。”
唐哲笑道:“孝贤叔,你在部队的时候,就没有吃过?”
唐孝贤摇了摇头:“其他笋子吃了不少,河竹笋还真没有吃过。”
陈秋芸问道:“孝贤,你来是有什么事吗?”
唐孝贤笑道:“光顾着和你们说河竹笋的事情,还差点忘记了正事,是这样的,明天一早,每家每户派一个代表去大队开会。”
陈秋芸疑惑地问:“上午?是有什么急事吗?”往常开会之前,通常都要学习一番,然后再把队里那几个老油条拉上台去批斗一番之后,才谈论正事,而且为了不耽搁大家干活,通常都是选在下午或是晚上召开。
唐孝贤说道:“当然是好事了,公社已经下文了,要号召各个生产队抓紧在春耕生产之前,把土地包产到户。”
“真的?”陈秋芸把手里的河竹笋扔在地上,一下子站了起来,激动地问着:“真的要实行包产到户了?”
唐孝贤说:“那还能有假?是我亲自去公社参加开会了的。”
陈秋芸突然有些担心地说 :“孝贤,你和我说句实话,这包产到户能行不?这些年来一直都是集体干,突然分开,心里没底啊。”
唐孝贤微笑着摆摆手:“自立嫂,包产到户后,地分到各家各户,自己说了算,多劳多得,只要舍得出力气,用心干,收成肯定差不了。”
这时,申二狗也忍不住插了一句:“队长,土地包干到户,是不是每家每户都能分到土地?”
唐孝贤看到是申二狗,知道他的担心,笑道:“只要户口在我们队的,没有被拉去劳改的,都能分到。”
陈秋芸忙问道:“那像自强他们那样的,是不是就分不到地了?”
唐孝贤叹了声,说道:“按文件要求,他们是不能参与分地的,除非能在分地之前赶回来。”
陈秋芸哦了一声,小声说道:“这就是自作自受呀。”
唐哲见母亲又提到唐自强,便在一旁打岔说道:“二狗,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
申二狗嗯了一声,唐孝贤问道:“怎么,你早就晓得要分包到户了?”
唐哲摸了摸头,笑道:“我也是前几天去国营饭店卖黄鳝,偶尔听到他们领导说的。”
唐孝贤也不疑它,说道:“县里倒是开了好几次会议了,现在公社也把会开了,便要组织各个生产队,商量如何分包。”
然后说道:“行了,我还要去通知其他人,你们忙你们的。”刚走两步,又说:“河竹笋真的能吃?不要被闹着哈?”
第150章 花的是公子
虽然唐孝贤的担心是有些多余的,唐哲还是表达了感谢。
等他走了之后,唐哲还是又去了沈阳家。
唐哲在院坝里叫了两声沈阳,罗玲抱着娃娃出现在大门口,问道:“耶,老干,你好久都没有来了,最近忙完了?你来找小月吗?”
自从上次周淑芬来给唐哲说了媒,虽然还没有开书单,但是沈家已经把唐哲看做是沈月的男朋友了。
唐哲忙说:“不是,我来找沈阳,他去哪儿了?”
罗玲说道:“沈阳和我爹好像去烂泥塘抓七星鱼去了,小月和我妈去摘刺辣包应该回来了,你先进来坐一会儿吧。”
唐哲摇了摇头说:“算了,等沈阳回来之后,你给他说一声,要是晚上没有事的话,和我去猫跳崖沟里抓石蛙吧。”
罗玲说了声好,又问:“你和小月的事情,什么时候来开书单呀?”说完,脸上笑成了一朵花。
唐哲说道:“我回去再给我爹妈说一下,看看哪天日子好一点。”
说完,他便回了家里。
陈秋芸已经进屋做烧水去了,申二狗和唐婉坐在院坝里,把剥好的河竹笋切成两半。唐哲也回厨房找了一把刀来,和他们一起切。
他们刚切完,陈秋芸那边的水已经烧开,两背篓的河竹笋剥了皮,便只有一背不到一点,他拿背篓装回了厨房,分几次放到锅里焯过水之后,又倒在木盆里洗了几遍,然后就用清水泡着,要吃的时候,再抓出来切了,无论是凉拌还是清炒,都是非常美味的。
晚上吃饭的时候,桌上就多了一道清炒河竹笋和凉拦河竹笋。
邛水这边的人都没有吃过河竹笋,也包括七里八村到处干活的王堂,他还有些奇怪地说:“今年的竹笋生得早呢,这么早就有竹笋吃了。”
陈秋芸故作神秘地问:“王师傅,你见识多,尝一下看看是什么笋子?”
王堂笑道:“这么小一株的,看着不像是楠竹笋,应该是早一些的金竹笋。”说完,夹了一些放在嘴城,吃了一口,摇了摇头,说道:“不像是金竹笋,也不像楠竹笋,还真没有吃过。”
唐哲说:“这是河竹笋。”
他的话一出口,王堂差点当场吐血,吓了一跳,说:“河竹笋也能吃?”
唐哲也吃了一大口,说道:“放心吃吧,王师傅,不会有事的。”
王堂半信半疑地又夹了些吃,见唐哲也在吃,大家都放心地吃了起来。
饭后,几个人聊着土地包干到户的事情,申腾飞还给大家宣传着包干到户的好处,就看到沈阳从院坝坎下露出个头来,唐哲看到了,问:“你吃了么?”
沈阳点了点头,见人多,也不好问他什么时候走。
唐哲回屋里拿了手电筒,让申二狗找了两根麻袋,三个人也没有和屋里人打招呼,便出门去了。
到了猫跳崖下的小溪沟入口处,把鞋脱绑在腰上。
天越来越黑得晚,这个时候才黑下来一个多小时左右,大部分的石蛙都还躲在白天躲避的地方没有出来。
石蛙属于夜间捕食的动物,基本上要晚上十点以后才会出来活动。
唐哲早已经把手表退给了胡静,又回到了白天靠太阳,晚上靠月亮,没有月亮靠鸡叫的原始时代,从家里走到这里,差不多用了一个小时,算来也不过才九点左右。
走了一段,才抓了十几只,沈阳说道:“怎么沟里的石蛙这么少呢?会不会还在冬眠?”
唐哲说:“不会的,是时间太早了, 我们先抓着往里走,等一会儿回程的时候,还没有出来的就应该都出来了。”
申二狗说:“我们白天来的时候都有好多,只是白天它们一见到动静就钻水里去了,不好抓,晚上电筒一照着它们,一动不动的,就是来捡。”
沈阳笑道:“你说得也太夸张了,真有这么多,一晚上下来,光这条沟里不抓个一两百斤呀?”
唐哲说:“他还真没有吹牛,这条沟里没有什么人来过,好东西不少。”
沈阳说:“这猫跳崖听说老鹰比较多哈,你们知道什么叫“花的是公子,麻的是母子”不?”
申二狗摇了摇头:“倒是经常听老辈子些开玩笑,什么花的是公子,麻的是母子,就是不知道出处。”
唐哲说:“你的意思是这句话还和猫跳崖有关系咯?”
沈阳说:“是呀,还和我们沈家和关系,当时也是我们沈家的两个老祖宗,年纪不大,听说为悬崖上有窝老鹰,就想来掏小鹰,想抓回去养成年了熬出来帮着打猎。
一天那两兄弟就带着棕索子到了千丘榜,索子绑在弟弟的身上,他哥在上面负责放,据说是索子没有绑好,绑成了活结,把腰越勒越紧,也不知道放了多长的索子,只听得到他弟弟在下面喊哥哥,我眼睛花得很。
哥哥在上面听得不是很清楚,回答他说:“花的是公子。”
又过了一会儿,他又听到弟弟在下面喊:“哥哥,我腰麻得很。”
哥哥在上面还是没有听清楚,喊道:“麻的?麻的是母子,你把它们都抓上来。”
就这样等了半天不见动静,等他把弟弟拉上来的时候,他弟弟已经被勒死了。”
沈阳说完,几个人就当是一个笑话,都笑了起来。
唐哲说:“你说的好像我也听别人说过,不过感觉有些不太现实,你看从千丘榜上面放索子下来,还有一段比较陡的有树的地方,他们也不知道哪里有老鹰窝,不可能乱放吧。”
沈阳说道:“这就是老辈子传的笑话,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只是一个龙门阵,当成聊斋听听算了,作不得真的。”
唐哲说:“这几年很少看到有老鹰了,真要是抓到一只也不错。”
沈阳正想接话,电筒一扫,小声说道:“那里有只大的。”
唐哲顺着他的电筒光看过去,果然一只半斤左右的石蛙正坐在一块石头上,一动不动。沈阳走上前去,一把抓住它:“这么大一只,会不会是这条沟里的石蛙王?”
第151章 急着想当舅子
石蛙不像牛蛙一样可以长得很大,一般的个头也就二三两,长到半斤以上的实属罕见,像他们经常在山里的人,几乎也没有见到过。
越往小溪的深处走,天色也越来越晚,果然和唐哲说的一样,石蛙也逐渐多了起来,每走几步,就能抓到一两只。
沈阳高兴地说:“罗玲最近的奶水又跟不上,今天还和我爹去烂泥塘抓七星鱼了来,那里烂坑太多了,好几个地方都不敢去,只抓了四五条。”
唐哲打趣地说:“你一千多块钱留着窜崽呀,有空也多往城里跑跑,去市场上给她买点肉回来补一下。”
沈阳尴尬地说:“我可没有你那种手段,叫我一个人往黑市上跑,万一被抓了,不光是害了我,连我爹也要被牵连。”
黑市卖米卖肉的地方,他们都一起去过了,其实只要他想买,随时去都可以,没想到他顾虑那么多,不过唐哲也有些感激,每次帮他的忙,想来沈阳都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申二狗说:“大阳哥,你要是不敢去,下次我和唐哥去城里的时候,需要什么,我给你带回来。”
沈阳说:“不了,就这样有空了来抓抓鱼什么的,也能补上去,对了,唐哲,有件事情我想和你说一下。”
唐哲忙问:“什么事,你说吧。”
沈阳停了一会儿,才说道:“就是关于你和小月的事情。”
唐哲笑道:“这么急着想当舅子了?”
沈阳白了他一眼,说道:“我和你说正经的,你严肃一点。”
唐哲见他说得有些严肃,立刻停止了笑,问:“怎么了?”
沈阳说:“今天孝贤叔不是来通知了,明天去大队开会么?你知道了吧。”
唐哲点了点头,说:“知道了。”
沈阳说:“吃晚饭的时候,我爹和我在商量,你上次既然请了孝贤婶来说媒,小月也同意,我和我爹妈他们也没有意见,所以,我爹的意思是,明天开会的时候,你主动一些,和队里反应一下情况,把小月的地方就分到你们家的户头上。”
唐哲说:“那怎么行呢,连书单都没有开,别人还不笑话。”
沈阳说:“平时看你脑子很灵活,怎么遇到这事,还有些转不过弯来。”
唐哲只好沉默,听他怎么说。
沈阳又说:“你想一下,八家堰差不多一千来人,只有五百多亩田,六七百亩土,算下来人均五分田,六分多一点土,以后你们结婚了,有了孩子,光靠你一个人的地方,一年到头下来,够吃么?”
唐哲说:“要包干的话,我们家也有四个人的地方,只要勤快一点,一年到头下来肯定是够吃的……”
沈阳打断了他的话:“这是我爹的意思,小月嫁到你们家之后,以后再添两个丁,人口越来越多,地方就越来越少,几年时间,要多出来两三张嘴吃饭。”
“你回去之后,明天一早就请孝贤婶来我们家,就算把书单开了,事情就定下来,等开会的时候,再提一嘴,加上孝贤婶再给孝贤叔说一下,事情不就这样办好了么。”
唐哲说:“沈阳,我知道你们是为我考虑。”
沈阳说:“不,我是为我妹考虑。”
唐哲点点头,说:“对,是为小月考虑,不过我这个人吧,你也是知道的,不怎么爱务农,再说你们家人口也不少。”
沈阳说:“按我说的做吧,本来今天晚上小月就准备来找你的,刚好罗玲说你找我一起来抓石蛙,我爹就让我和你说一下这件事情。”
农村人,土地就是自己的命,包干到户之后的数十年之间,邻里之间往往因为田边土角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的也屡见不鲜。
沈醉亭真是大义。
唐哲只能答应沈阳:“行吧,明天早上我就请孝贤婶去你们家,对了,你爹还有其它要求吗?”
沈阳笑道:“人去就行了,我们又不像其他人家,想在这上面捞一笔,你已经帮了我们不少,只要以后对小月好,少打她就行了。”
唐哲也笑道:“虽然不能把她现在就放在香龛上供着,肯定会对她疼爱有加的。”
一边聊着,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一个瀑布前,看着十几米高的山崖,唐哲只能说:“算了,我们往回走吧,沟外面那些先前没有出来的,现在肯定也出来了。”
又抓了一个多小时,两个袋子已经鼓鼓的得了半麻袋了。
沈阳又要扛麻袋,又要抓石蛙,感觉有些吃力。
唐哲说道:“有这么多,可以吃好几天了,先回去吧。”
沈阳也说道:“我早就想回去了,一次抓绝种了,以后就没得抓的了。”
回家后,沈阳硬要把麻袋里的石蛙再分一半给唐哲:“你们家请得有匠人,天天都要那么多菜,我只带个十来斤回去就行了。”
还没有等唐哲回答,他从阶沿上拖过一个背篓,就把石蛙倒在里面,对申二狗说:“二狗,你找个什么东西来盖一下。”
二狗应了一声,去一旁找了个箩筐盖在上面。
沈阳又对唐哲说:“记得我和你说的话,明天尽量早一点,九点钟又要去大队,不要把事情耽误了。”
唐哲点了点头,等沈阳走了之后,他便和申二狗洗了上床睡觉。
第二天一早,唐哲和父母说了一下昨天晚上沈阳说的事情,唐自立说:“醉亭还真是义气,阿哲,你以后可不能负了小月。”
陈秋芸也说:“就是,你现在快点去请一下你孝贤婶,我给你准备一下东西。”
唐哲应了一声,便去唐孝贤家请了周淑芬回来。
陈秋芸把家里仅剩下的一块野猪五花肉从墙上取了下来,又在扁桶里面拿了一把面条,这面条还是立新房的时候,陈世清准备来的。
立新房的时候,还剩下半张红纸,她剪了二指那么宽两条,一条封在肉上,一条封在面条上。
等唐哲和周淑芬来的时候,陈秋芸已经把这些东西都摆在堂屋的桌子上了,陈秋芸和周淑芬打了个招呼,便对唐哲说:“快,先给你的祖宗磕个头。“
第152章 叫花子向火
唐哲拜了拜,陈秋芸拉着周淑芬的手说:“淑芬呀,这件事情就要拜托你了,时间又仓促,没有准备,只有一根条方一把茶(面条),要望你和沈家多说些好话。”
周淑芬笑着说:“二嫂,交给我你放心,我呀,一定把这事情办得妥妥的。”
到了沈家,把条方和茶放在了堂屋的桌子上,烧了纸,无非就是周淑芬作为媒人和沈醉亭两口子客气了一下。
沈月则是害羞地坐在一旁,唐哲从容地坐在她的身边。
祭拜了先人,沈醉亭又和唐哲说起了把沈月的地方划到唐家的事情:“反正你们俩也是要奔着结婚去的,不如就直接和大队里提出来,把她的地方划到你们家。”
唐哲还没有说话,周淑芬笑道:“哎呀,还是沈老师讲理,这是好事情呀,今天不就是要去大队开会嘛,到时候我再和孝贤说一下。”
沈醉亭道了谢,又对唐哲说:“大阳也和你说过了,你是怎么考虑的。”
唐哲忙说:“我昨天和大阳说了,你们家人口多一些,再说,对地里的活,我也不是很精通。”
沈醉亭说:“你也不要推了,回去只和你爹说一下这件事情就行。”
唐哲只好点点头。
从沈家回去之后,许多人都在往大队部赶去,虽然唐孝贤通知的是每个家庭去一个代表,但是遇到这么好的事情,几乎一半的家庭都是举家往大队部赶去。
唐孝贤传达了会议的精神,公社派驻的大队书记罗时军又宣讲了一番政策,让大家发表意见。
这时有人也提出了:“我们坚决拥护分包到户政策,就是现在分包到户了,地里的洋芋算谁的?”
“就是,麦子还有两个月就可以收了,这些不可能都归公家吧?”
罗时军说:“分包之后,已经种下去的庄稼,还是会按照之前大家投入的工分来分。”
沈醉亭这时候站起来说:“罗书记,唐队长,我有件事情要汇报一下。”
大家都看着沈醉亭,他因为成分问题,平时很时听到他发言,加上他在大队小学教书,除非上头有特殊安排,队里也不会拉他去批斗,这个时候分包土地了,难道他还有不同意的?
罗时军看着他,说道:“沈老师,你有什么问题?”
沈醉亭说:“我家沈月已经和唐自立家的唐哲开了书单,结婚是早晚的事情,我是想,沈月的地方,就分到唐自立家的户头上。”
罗时军还没有说话,姚三在一边说道:“我家勇军也和唐自强家的唐欢定了亲事,她的地方也要分到我家才行。”
唐自强不在家,来参加开会的,就是吴莲芯,她怎么舍得把地方交出去,马上站起来反驳道:“我说姚三,你怎么不说你家姚瑶和我们家唐忠的事情,他们可是实打实的在一起了,要论起来,也是要把姚瑶的地方分到我们家户头上,还有,我们家欢欢和你们家勇军,连书单都没有开,更不说书子也没有下一封,怎么能说把她的地方分到你们家呢?”
姚三瞪了她一眼,说道:“姚瑶和你们家大忠,也没有开过书单,她的地方,再怎么论,也分不到你们家来。”
吴莲芯冷笑一声,说:“既然这样说,那我也不怕丢嘴了,你家姚瑶和我们家大忠那可是自由恋爱,肚子里都有了我们大忠的种了,这个你不会不认账吧?真要论起来,加上她肚子里的娃娃,我们家还要多分两口人的。”
姚瑶怀孕的事情,其实大家都清楚,肚子是一天比一天大起来,奈何姚家硬要拖着等吴莲芯拿唐欢来交换。
倒是吴莲芯,最近发现姚瑶的肚子越来越大,心里早就有了主意,也不再逼着唐欢嫁给姚勇军,她再不喜欢女儿,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
姚三骂道:“你这个烂妇人,满嘴喷粪,我们家姚瑶还是黄花大闺女,你污她清白,我不让你挂红放火炮来认错,就不姓姚。”
吴莲芯哼了一声:“挂红放火炮,我就怕她承受不起。”
姚三气得吹胡子瞪眼,奈何笨笨的嘴又不知道怎么说,反而是吴莲芯,这么久的委屈,一下子涌上心头来,骂得越来越难听。
罗时军在台上听得有些不耐烦,拍了几次桌子,大声说道:“你们要吵,就先回去吵,今天是来讲怎么承包土地的,不是来听你们两家吵架的。”
唐孝贤也说:“沈醉亭提的问题,也可以考虑,这样,只要双方父母同意的,要嫁到我们队来的,参与了我们队的承包,就不能再参与其他队的承包,沈醉亭刚也说了,他自愿把沈月的承包地让到唐自立家,那么他们家就不能再承包沈月的。”
“另外,像姚三和唐自强家,两家都还没有确定,姚瑶和唐欢的承包地只能是在现在的户主家里,还没有出生的娃娃,是不能参与承包的。”
吴莲芯听到唐孝贤这样说,不服气地说:“孝贤,我看你就是偏心,凭什么不能把姚瑶的地方承包到我们家来,她肚子里的娃娃生下来就要成为个黑市人口吗?”
姚三也跳起来说:“我不服,你们这样就是偏心,凭什么唐老二家就可以承包沈家的地,我们家勇军早晚都会娶唐欢的,她的地为什么就不能分到我们家来。”
吴莲芯又和姚三吵了起来,姚家湾一些姓姚的,也站到了姚三的一边,帮着骂吴莲芯。
吴莲芯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拍着大腿,哭天喊地:“姚家打死人啦,还有没有王法,欺负我们家没有男人,救命呀……”
罗时军又是猛拍一阵桌子,对吴莲芯说道:“吴莲芯同志,你要再这样像个泼妇一样,只能请你离开会场,不要影响我们大家承包土地,等你们什么时候不要吵了,再来重新分配给你们。”
吴莲芯连忙停住了哭声,她本就是叫花子向火——往面前刨的人,忙说道:“那不是好地方都分给别人了,我们到最后来捡踮脚的?我才不干呢。”说完,忙从地上爬起来,坐回板凳上。
第153章 哪有婆婆给儿媳跪下认错的道理
姚三只是嘴笨,人并不笨,听到罗时军的话,也只得住嘴,谁都知道,先参与分的,肯定会把好地方都分走。
其他姚家湾的人也不敢再乱作声,这个时候来给姚三家当出头鸟,万一真不让自己参与承包了,那不是害了自己。
唐孝贤见大家安静了下来,把大队的土地作了介绍,八家堰现在是分成四个生产小队,还是按照四股定时候分到各小队的地方进行包干。
姚家湾一个人站起来说:“按照四股定来分,基本没有意见,但是桃子坪那片地方,虽然四股定的时候,是分给唐家山的,但是桃子坪下面,全是我们姚家湾的水田,现在唐老二家把房子修在那里了,万一到时候他家断了我们的水源,田都无法耕,除了他们家的宅基地,桃子坪其它的地方,要划给我们姚家湾。”
唐哲看过去,那个人是姚家湾的小队长姚海。
唐援朝站起来大声说道:“你们姚家的脸皮真够厚的,当年老祖婆嫁过来的时候,那片地方就是作为她的嫁妆带来了唐家山,历史以来就是属于我们唐家山的,凭什么给你们姚家湾。”
“就是,既然是按照四股定来分,那就执行四股定的政策。”
姚海说:“要按四股定来分,那就把十几年前送给花园大队那些地方全部收回来。”
“就是,应该收回来。”
“凭什么吴良和唐自强可以私自作主,把我们的地方送给花园大队?”
……
大家又七嘴八舌地说起了陈年旧事。
任德明成了首当其冲的靶子。
“那些地方是在任德明当书记的时候丢的,按说他就没有资格参与包干。”
“还有吴良和唐自强他们家,妥妥的卖国贼,把我们八家堰祖祖辈辈开荒出来的良田都拿去送人了,他们不能参与承包。”
“最可气的是,还要把秧栽好了,才送得脱。”
任德明被大家骂,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吴良家根本就没有人来,倒是吴莲芯,嘴痒了又痒,想起来反驳几句,看到黑压压的一群人,她也不敢再说什么。
罗时军在台上大声说:“大家不要吵,当年的事情,我也听说过一些,你们大队人口减少,有地也耕种不出来,公社也是为了平衡发展,才把地方划到花园大队,大家也不用再为这件事情争吵,至于姚家湾的人,担心桃子坪的水源的事情,也大可没有必要,水往低处流,那水源除了唐老二家喝的用的,难道他家还能存起来不成?”
“再说了,水资源是公有的,属于国家,任何个人都不可能独占,你们放一万个心。”
姚海还想说什么,唐援朝说:“姚家湾想要桃子坪也不是不可以,就拿岭上来换嘛。”
“岭上?”虽然叫岭上,却是每块田都有近一亩的几块大田,姚海当然不愿意是:“罗书记都说了,水资源是国家的,只要你们唐家山不故意阻拦我们放水,我们也不是一定要那片什么都种不出的荒地。”
他的话说完,姚家湾的人才放下心去,虽然还没有分包到户,倒真怕姚海一口答应下来,用岭上十几亩的良田,去换桃子坪那几亩荒地。
罗时军见大家都没有其它意见了,便让各小队回去,按照抓阄的方式,把每一块地方写在纸条上了,进行抓阄。他和唐孝贤还有申腾飞三个人以及几个知青则是去到各生产小队进行工作指导。
因为罗时军他们先去了吴家寨,唐家山这边的地方要轮到后面来分,但是也掩饰不住大家的兴奋。
唐援朝和唐老三他们几个一回到家里,吃了饭就跑到唐哲家来,都想聊聊地方到户后的事情。
坐下还没有聊上几句呢,就见到姚三和姚勇军气势汹汹地往唐忠家跑去。
刚跑上唐忠家的院坝,姚三就大声吼起来:“吴莲芯,你个烂逼妇人,给我滚出来。”
吴莲芯正在吃饭,端着碗,吓得碗都掉在了地上,唐忠则是走出门来,问道:“姚三叔,你们来有什么吗?”
姚三骂道:“你妈个烂逼货,敢乱造姚瑶的空话,叫她滚出来。”
唐忠只好轻声细语地说:“姚三叔,有什么事好好说嘛,你们先进屋再说。”
姚勇军一把推开唐忠,说道:“大忠,是你们家不仁义,现在又想赖起账来,说好了把欢欢嫁给我,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同意,你还把我妹的肚子搞大了,这事情怎么处理。”
唐忠尴尬地说:“勇军,欢欢那边,我也一直在劝她,可是她死也不同意,上次被我打成那样了,队里的人都在骂我,害得我都不敢出门。”
“反正今天我来就是要把欢欢带走的 。”
姚三又补充道:“还有,你妈当着全大队那么多人说姚瑶肚子大了,把她的名声都搞臭了,要叫你妈挂红放火炮,去给我家姚瑶跪着认错。”
唐忠尴尬地说:“姚三叔,我妈那张嘴就是那样的,她心又不坏,说错了话,你们担待一下,这个挂红放火炮,还要跪着认错什么的,他好歹也是长辈,到时候姚瑶要是嫁过来了,再怎么说,也要叫一声婆婆,这世上哪有婆婆给儿媳跪下认错的道理嘛。”
姚三说:“婆婆?实话告诉你大忠,就你们家现在这个破落样,你把欢欢送过去给勇军做老婆,我们还考虑一下让姚瑶嫁给你,要是不把欢欢送过去,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真以为她肚子大了,你们就包拿吃了,没门。”
姚勇军站在门口喊:“欢欢,你出来,跟我回去,明天就该我们姚家湾分包土地了,你再不过去,到时候你也要把这边的地带过去才行,告诉你,离得远了,我可不种,你自己种。”
但是屋里没有唐欢的声音。
姚勇军又喊了几次,没有见答应,抓住唐忠的衣领问道:“说,你把欢欢藏哪里去了?”
以前的唐忠,哪里会受这般屈辱,但是现在物是人非,就连以前跟在他屁股后面整天大忠哥大忠哥喊得清甜的人,现在却对他怒目而视,还抓着他的衣领。
他正想发火,吴莲芯从屋里走了出来:“亲家来了,快屋里坐。”
第154章 算盘打得响
姚勇军一见到吴莲芯从屋里走出来,先是迅速地瞥了一眼站在身旁的姚三,这才缓缓松开紧紧抓住唐忠手腕的大手。
此时的姚三面露愠色,没好气地质问道:“你们家欢欢呢?”
听到这话,吴莲芯显得有些局促不安,她略微迟疑了一下,然后轻声回答道:“在里屋呢,要不先进屋坐下来慢慢聊吧,这样在外面吵吵闹闹的,被旁人瞧见了可不得闹笑话啊。”
然而,姚三却并不领情,他冷笑一声回应道:“哼!你要是真害怕被别人看笑话,今天也就不至于当着整个大队人的面说出那样一番话来了。”
听闻此言,吴莲芯不禁脸色微红,露出一丝尴尬之色,赶忙解释道:“哎呀,我当时也是心里着急呀,您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性子,嘴笨得很,不太会讲话,但我真没啥坏心思呀,咱们当父母的,谁不是一心为了自家孩子操心呐。”
没想到姚三根本不买账,他朝着地上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愤愤不平地说道:“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没有坏心?全队上下谁不知道啊,你就算放个屁,那味道都跟寡鸡蛋似的难闻,还能好到哪儿去?我今天可不是专门跑来跟你吵架拌嘴的,赶紧把唐欢给我叫出来,我们要带她回家去,要不然我们就去公社告你家唐哲强奸。”
吴莲芯一脸焦急地朝着里屋大声呼喊:“欢欢!欢欢?这死孩子,难道耳朵聋啦不成?”
然而,屋内却没有丝毫回应。
站在一旁的姚三见状,心中不禁升起一丝疑虑,他觉得吴莲芯像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于是,他猛地伸手将吴莲芯用力推开,然后大步流星地冲进了堂屋。
进入堂屋后,姚三扯起嗓子连叫了好几声:“唐欢!唐欢!你到底在哪儿啊?”
这时,跟在后面的姚勇军开口说道:“晓得唐欢和唐乐住在哪间房。”说着,他便当先带头朝着其中一间屋子冲了过去,他以前经常来唐忠家,哪个人住哪一个房间,他一清二楚。
刚一踏进那间卧室,姚勇军便敏锐地察觉到被窝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微微颤抖,他一个箭步上前,毫不犹豫地伸手一把扯开了被子,只见唐乐正蜷缩在被窝里,身体瑟瑟发抖,脸色苍白如纸。
姚勇军见状,急忙问道:“你姐姐呢?”
唐乐的被子突然被掀开,她惊慌失措地一下子坐了起来,并迅速伸手将被子又抢回来遮住自己一部分身体,面对姚勇军的询问,唐乐只是拼命地摇着头,嘴唇紧闭,一句话也不说。
与此同时,姚三和吴莲芯也紧跟着走进了房间。
姚勇军见从唐乐这里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便转身跑到了后门口,他先是仔细检查了一下门是否闩好,确认无误后才轻轻打开门往外瞧了瞧,但并没有看到唐欢的身影。
此时,吴莲芯心急如焚地冲着唐乐喊道:“欢欢啊,你究竟把你姐姐给藏到哪儿去啦?快告诉我们呀!”
唐欢没好气地回道:“妈,我姐又不是没有脚,她去哪里我哪里知道。”
唐忠恶狠狠地说:“你们俩姐妹硬是要让我难堪是吧?”说完,冲上去就先给了唐乐一巴掌。
唐乐被打,委屈地哭了起来。
姚勇军转头问姚三:“爹,人又跑了,怎么办?”
姚三看着床上的唐乐,在姚勇军耳朵边小声说了几句,姚勇军点点头,说了声:“行。”然后转头对吴莲芯说:“既然唐欢不在,反正你们家必须要有一个人嫁给我,姐姐不愿意,那就妹妹顶上来。”
唐乐在床上听到这话,吓得哇一声就哭了出来:“我不嫁,我不嫁,妈,哥,我求你们了,我不要嫁出人,我才不要嫁给气包二。”
姚勇军最恨别人叫他气包二,对别人来说,这不是什么秘密,但对他来说,这是他的隐疾,听到唐乐说他是气包二,上去就是一巴掌:“我叫你骂,我叫你骂。”
唐乐被突如其来的一巴掌,吓得一时不知道怎么哭,只是惊恐地看着前面这个凶恶的男人,又看着一旁的母亲和哥哥,对她来说,多么希望这个时候的母亲和哥哥能够为自己撑撑腰。
但是她想多了,唐忠一句话不说,只是在一旁冷冷地看着,好像被打的这个人和他完全没有关系,吴莲芯忙说:“乐乐才十四岁,太小了,这样吧,亲家,你们先回去,等欢欢回来,我一定把她送到你们家来。”
姚勇军摇了摇头,说:“你的算盘打得北京都听到了,绝对不行,你明知道明天就要该我们队承包地方了,你过了这个时间再送去,那不等于零,我倒怀疑就是你故意的。”
吴莲芯忙说:“没有,没有,你们也看到了,真不知道她去哪里了。”
唐忠说:“勇军,这样吧,明天一早, 你们把姚瑶送来,然后我们把欢欢送过去。”
姚三哼了一声:“你想得倒美,你把我们家姚瑶弄得现在里外不是人,还想着我们送她过来?”
唐忠问:“那你说怎么办?”
姚三说:“你妈今天在大队部说那些话,把姚瑶的名声都传坏了,就算你们把欢欢送过去了,可以不要你妈挂红放火炮去赔不是,也要你们八抬大轿的去接过来。”
吴莲芯和唐忠脸上露出难色,姚勇军说:“谁让你妈把我妹说成个钱不值的破烂货的,这也是给你们家一个教训,要不然还真以为我们家好欺负。”
姚三说道:“把乐乐嫁过去,也算便宜你们家了,乐乐这么小,去了我们家,什么活都不能干,纯粹养一个闲人。”
姚勇军也说:“就是,这么个小娃娃,都还没有长开,什么时候才能给我生个儿子。”
唐乐听着这些话,早已经被吓傻,嘴里一直反复念叨着:“我不嫁人,我才不嫁给气、我不嫁,不嫁……”
姚勇军听到她又骂了一声气,虽然没有骂出来,气得又想上去打,唐乐吓得把脚往床边一阵乱踢,嘴里哇哇地叫着。
姚勇军没有防着这一下,被唐乐一脚踢在肚子上,一个没有站稳,往后退了两步,刚好撞到姚三的身上,姚三没有站稳,一下子摔倒在地上,突然,他发现,床下正有一双眼睛,惊恐地盯着他。
第155章 抢亲
姚三一开始吓了一跳,马上就明白过来,连忙站起来,喊道:“勇军,欢欢躲在床底下。”
他的这一声喊,姚勇军也不再去拉唐乐,把腰弯下去,往床底下一看,果然看到唐欢正躲在床下,四目相对,姚勇军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唐欢则是更加惊恐。
“出来吧。”
姚勇军朝床底下喊了一声。
唐欢根本不敢动。
姚三对吴莲芯说:“你还说你没有藏起来,现在怎么说?”
吴莲芯一脸无辜地说:“我也是现在才知道呀,欢欢,你给我滚出来。”
唐忠也一把把唐乐从床上拉了下来,那床本来就是两根板凳加几块木板搭起来的,上面铺了一层稻草,再加棉絮和床单。
唐忠力气大,唐乐长得又瘦弱,六七十斤的体重,被他一拉,从床上就扔到了地上来,唐忠也不管她,几把把床上的棉絮和床铺草又扯到地上,把床板给翻起来,看到唐欢卷缩成一团,抓起她的头发就拉起来:“你要把这个家弄成个什么样子你才肯罢休?”说完,朝她脸上狠狠打了一巴掌。
唐欢站在一堆稻草中间,被唐忠打了一巴掌,脸上火辣辣的,立刻浮出五个鲜红的手指印,她瞪着唐忠,绝望的眼神,没有一丝光。
姚勇军上去就要拉唐欢的手,被唐欢一把打开:“滚开,不要碰我。”
吴莲芯说:“怎么说话呢,你早晚都是人家的老婆,快出来,跟她们回去。”唐忠才是她的心肝宝贝,真要是姚家去公社报了案,送去革委会定个罪名关起来,那他一家就再也没有脸活在八家堰了。
唐欢只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姚勇军又把手伸过去,紧紧扣住她的手腕:“走,跟我回去,明天就要承包地方了,你不去,我们家就少一个人的地方。”
“不,不要碰我,不要拉我,救命呀,救命呀。”
姚勇军一脸得意地说:“你叫,叫破喉咙试试。”
唐乐这时也从地上爬了起来,顾不得身上疼痛,跑过来拉着姚勇军的手:“你放开我姐,你放开我姐。”
唐忠又是一把把唐乐扯了过来:“你多什么事?她不嫁,就把你嫁过去。”
唐忠家的动静太大,吵得在唐哲家坐着聊天的一堆人都跑出来看,唐援朝说:“姚三家也真是不要脸,现在都开始上门来抢亲了。”
唐老三说:“你没有听他在会场说的,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地,有了地,就是有了粮食,不会挨饿肚子,放在谁家,谁不想呢?”
唐援朝笑道:“要不说还是读书人明事理,你看人家沈老师,唐哲和自立叔都没有开口,人家就上赶着把地方送过来。”
唐老三也笑道:“这只能说唐哲找了个好老婆,有了个好老丈人。”
陈秋芸一脸愁容地说:“真是无法无天了,白日青天的,就跑着来家里抢人,这叫什么世道?”
唐自立听到唐欢喊救命的声音,再也坐不住,起身说道:“我上去看看。”
有了唐自立带头,唐援朝他们也紧紧跟在后面,申二狗也刚赶过来,他们队也要明天才分地,见唐自立他们往唐忠家走,疑惑问道:“唐哥,怎么了?”
才说完,又听到唐忠家传来的吵架声,一下子就明白了,不过他知道唐哲和唐忠搞不来,也没有跟着上去,而是走到唐哲身边站着。
唐哲怕父亲上去又吃亏,想了想,也跟着上去,申二狗见他动了,也紧紧跟在身后。
唐自立刚到唐忠就,就看到姚勇军和姚三像拖死狗一样把唐乐从屋里拖出来,他大吼一声:“你们搞什么名堂,大白天来抢人,真欺负我们唐家没人了?”
姚三看到是唐自立,他打心眼里就看不起,哼了一声,骂道:“唐老二,你少鸡巴多管闲事。”看到唐自立身后又跟着唐援朝他们,也不敢再动粗,停在那里。
唐老二说:“唐欢是我侄女,她爹不在家,我这个当叔爹的难道还作不得主?”
姚三还没有说话,吴莲芯从屋里走来,瞪着唐自立说:“老二,你想替她作主,你作得了什么主?欢欢是我生的,只有我才能作主,我看你是偏庄搞成正主了,还想替我们家作主,欺负我们寡妇孤儿不成?”
姚三见吴莲芯帮着他说话,也硬气了起来:“就是,她吃你家盐还是吃你家米了,你来替她作主?人家老娘还在呢。”
唐自立见吴莲芯这个时候还在替姚三说话,心里那个气,真想上去就给她两巴掌,只能强忍着说:“嫂嫂,你家欢欢还这么小,再说了,她也不愿意,你硬要绑着她去,那牛不喝水,你就再把它的头按下去,它还是不喝,我哥不在家里,这个家全靠你,知道你过得苦,你也不能把自己的姑娘往女坑里推吧。”
吴莲芯哼了一声,说:“老二,我们家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作主,不要以为你们家修了新房子,腰杆就硬了,你是个大耙苕,永远都是大耙苕。”
唐援朝有些看不过去了,说:“自强婶,人家自立叔一直在向着你们家说话,你这个人怎么是吃狗肉不晓得粗细呢?”
吴莲芯见唐援朝骂她,瞪着他就骂道:“你妈是从屁眼里屙你出来的,没大没小,老子家的事情,轮子得到你来指手画脚的。”
唐援朝被骂了一通,还想上前和她对骂,被唐哲在后面拉了一下衣服,他转头看了一眼唐哲,只好把这口气忍在肚子里。
吴莲芯又骂道:“都知道你们天天吃着唐老二家的白米饭,早就成了他们家养的狗了,吃了不好好看门跑到我家里来乱叫唤。”
姚勇军见吴莲芯和他们骂了起来,和姚三对了个眼神,拖着唐欢就要走,被唐哲一把拦住:“你再往前走一步试试?”
看着唐哲那不怒自威的眼神,姚勇军拉着唐欢的手立刻松开。
姚三挡在他面前,对唐哲说:“你想搞哪样?”
唐哲冷冷地说:“你们这样闹,不就是想多分一个人的地方吗?欢欢是我妹,前段时间受伤的时候,你们家也好,还是大忠也罢,一粒米一碗水都没有端过,她不是什么家什,可以任你们摆布。”
唐忠看到唐哲又来出头,怒道:“唐哲,你硬是要和我作对是吗?我妹的事情,我作主了,你敢挡一下试试。”
唐哲紧紧盯着唐忠,一字一字地说道:“行,试试就试试。”
第156章 大耙苕
唐忠自从上次被唐哲打了之后,又听说他在巴溪牛心子把城里的几个混混揍了,更不敢惹他,见他真发怒了,只能闭嘴。
姚勇军自认为自己是进过局子里的人,也算是混过社会了,向前走了一步,对唐哲说:“唐哲,我劝你还是不要多管闲事。”
唐哲没理他,走过去把唐欢从地上扶了起来,牵着她的手站回到唐自立身边,唐乐也从屋里跑了出来,躲在唐自立背后。
姚勇军见唐哲不理他,伸手就往他的肩膀上抓去,唐哲一个过肩摔,把他狠狠地摔在地上。
“唐哲,你疯了,敢打我哥。”
顺着声音望去,原来是姚瑶,和她一起的,还有几个她的堂哥,见到唐哲把姚勇军摔倒在地上,一堆人都围了过来。
姚瑶忙去扶地上的姚勇军,眼神却恶狠狠地瞪着唐哲。
唐哲对地上的姚勇军说道:“他们俩娘母,你们要怎么样,都和我没有关 ,但是欢欢和乐乐俩姐妹,我管定了。”
吴莲芯骂道:“你算个什么东西?欢欢和乐乐是我的女儿,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家的事情,还轮不到你这个外人来管。”
唐哲才懒得理她,拉起欢欢,又对唐乐说:“走,去我们家。”
唐忠见唐哲要把姐妹俩带走,他可不愿意了,要是真被带走了,姚瑶和姚家的人,怎么会放过他,马上冲过来挡在唐哲面前:“唐哲,你想把我妹拐到哪里去?”
他想着给唐哲扣一顶拐卖的帽子,自己就先占了理,唐家山的这些人,就算不帮他,也不至于站到唐哲那边。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唐援朝他们根本不为所动,反而站在那里,就像没有看到一样。
唐哲一把推开他:“大忠,你还算是个人吗?把自己的亲妹妹都要往火坑里推?滚开。”
唐忠被唐哲推得后退了两步,姚瑶却一把抱住他的腿,哭喊道:“来人呀,抢人了,快来救命呀。”
唐哲轻笑道:“姚瑶,我真要是感谢你!”
姚瑶停住了喊,疑惑地抬头看向唐哲,只听他继续说:“要是真嫁到我们家来,你这样的女人,不知道要给我们家惹出多少事情,真是老天有眼,让我这辈子躲开了你这个报应。”
姚家今天来的人,比唐家这边多,唐家山这边,除了唐老三和唐援朝外,其他人基本都跑去吴家寨看土地承包去了。
另外就是申二狗在家也没有事情做,回了一趟家,吃了饭就来到唐哲这边,他每次只要过来,唐哲都会把工钱给他算上。
仗着人多,姚家十来个人,一下子就把唐哲围在了中间,申二狗连忙冲了进去,和唐哲背靠着背。
姚三对申二狗说:“申二狗,老子不想打你,你也不要来趟这趟浑水,赶快滚开。”
申二狗根本不理他,而是对唐哲说:“唐哥,要不要干?”
唐哲没有回答,冷眼看着姚瑶。
姚瑶抱着他的腿,说道:“你骂谁是报应?你老子是个大耙苕,你也是个大耙苕,你们全家都是,还这么不讲理,欢欢是我哥的女人,你要把她抢哪里去。”
唐哲动了一下脚,被她抱得死死的,吼道:“你给我放开,要不然我不客气了。”
姚瑶紧紧抱着:“不放,除非你把唐欢放开。”
唐哲猛一用力,一下子把姚瑶踢开,姚勇军早已从地上爬起来,见到妹妹被打,马上喊道:“打死他个狗日的。”
说完率先扑上来。
另外几个姚家的人,也一拥而上,有两个直接朝唐自立冲去,唐自立没有防备,眼睛上挨了一拳,后退了好几步才倒在地上。
唐哲本来还手下留情,见到父亲被打,对二狗说:“二狗,上,打死那几个狗杂种。”说完,他挣脱姚勇军这边几个人,一脚就往那个打他父亲的人背上踢过去,那人后背挨了一脚,直接飞出去好几米,倒在地上半天没有反应。
另外一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被唐哲肚子踢了一脚,他痛得捂着肚子,连中午刚吃的红苕稀饭都吐了一地。
而申二狗这边,被姚勇军和另外六七个人围着打,哪里是对手,已经被按在地上,头上背上挨了好几脚。
唐援朝和唐老三连忙上前去拉架,身上也挨了几下,两个人一生气,也不再拉,反而加入打斗。
唐欢和唐乐趁这个机会,忙跑过去把地上的唐自立扶了起来,问他有没有事。
让自立摇了摇头,努力站起来,吼道:“你们不要再打了。”
可是,没有一个人听他的话。
唐哲解决了这两个人,看到申二狗吃了亏,就连唐老三他们俩个,也挨了好几拳,连忙冲过去,本来他想着是一个大队的,只要把他们打痛就可以了,但是人手多,他手下留情,反而更加让他们疯狂。
没办法,只能下狠手,一连两拳打在两人腰上,那两个人立刻就痛得蹾了下去,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连叫都叫不出来。
没有一会儿,局势反转,姚家来的十来个人,连同姚勇军在内,全都躺在了地上。
姚瑶瞪大着眼睛,完全不敢相信唐哲竟然这么厉害,她一直以为唐哲之前打到野猪,只是因为他运气好而已。
姚三在一旁没有参与加斗,但已经吓得两腿发软,指着唐哲,断断续续地说:“唐、唐哲,你,你惹出大、麻烦、了,老子要去、去公社告、告你。”
唐哲冷笑一声,说道:“好呀,你找得到路不,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姚三说:“你不要得意,这次不把你关到死,我不姓姚。”
唐哲说:“行呀,你们先动手打了我爹,他身上的伤就是证明。”
姚三说:“是你爹自己撞上来的,再说了,我们来找唐欢,关你什么事?”
唐哲笑道:“你不懂法,看来是该去公社好好学一下,唐欢是我妹,我们有同一个公,你说我们是什么关系?你带着姚家十几个人上门来抢人加打人,还想把我妹抢去做儿媳妇,这种做法,就是强盗土匪的做法,你不去公社,我们也会去的。”
第157章 扇合合
姚三听着,有些后怕,嘴里却说:“唐哲,老子吃的盐都比你吃的米多,你以为我是黑大的。”
姚瑶也说:“就是,唐欢是我未过门的嫂嫂,这是大忠和他妈都同意了的,我们来找他,充其量算是家庭矛盾,你二话不说就打伤我们家的人,该被抓的人是你。”
唐哲就知道姚瑶肯定会反咬一口,和她妈是一个性格。
唐欢在一旁哽咽着说:“我妈是我妈,我是我,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要嫁给你哥。”
姚瑶把目光投向唐忠:“你说句话呀?”
唐忠瞪了一眼唐欢:“妈和我都同意了,由不得你不同意。”
唐欢哭道:“要我嫁给一个气包二,不如叫我去死。”
吴莲芯见一大堆人在自己家又打了一架,早已没有了任何主意,她只是一个女人,叫她撒泼打滚得行,真要动真格的,她哪里敢,只想早点把这事情解决,对着唐欢骂道:“你这个背时挨刀的鬼崽崽,连你妈的话也不听了,你死,有本事你就去死,死了都要把你埋到姚家坟山去。”
最后一丝希望,都被自己的母亲给破灭,她绝望地哭泣道:“妈,我还是不是你生的,有你这样当妈的吗?”
吴莲芯根本不管她现在是有多么的绝望,反而问道:“有你这样当女儿的吗?哪家姑娘不是爹妈作主?你才读了几天书,就要想着什么自由恋爱?告诉你,除非我死了,要不然你就得听我的。”
“妈……”
唐欢大喊一声,绝望地看了一眼在场的所有人,转身就跑了出去。
唐乐紧紧跟在后面:“姐,你等等我。”
唐自立对唐婉喊道:“小婉,你去劝一下你欢欢姐。”
刚才打架的时候,唐婉只能远远地站在自己家屋边看着,她一个女孩子,哪见打得头破血流这样的群架?
见唐欢跑,她早已经跟了上去。
唐自立对吴莲芯说:“嫂嫂,一个家搞得四分五裂的,这下你满意了?”
吴莲芯哼了一声:“唐老二,要不是你们多管闲事,会出这样的事情?欢欢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没完。”
姚三见唐欢又跑了,对唐忠说:“你这个没出息的东西,还想娶我们家姚瑶。”
看到受伤的那一堆人,想着唐哲先前说的话,上门来闹事情的还真是他们姚家的人,到了公社,肯定自己这边讨不到好,只好悻悻地走了。
姚勇军见父亲走了,也只能在后面跟着。
其他人对唐哲放了些狠话,也跟着离开。
唐忠想去拉姚瑶的手,被她一巴掌拍开:“滚开,不要碰我。”
唐忠有些委屈地说:“姚瑶,你也看到了,事情发展到现在,又不是我的原因,都是唐哲多管闲事。”
姚瑶说:“还不是因为你们没本事,要不然他怎么敢骑到你头上拉屎。”
唐忠瞪着唐哲:“唐哲,你为什么要三番五次的来破坏我的确幸福?我知道姚瑶以前和你订过婚,你是得不到就想毁掉,是不是?”
唐哲轻笑道:“大忠,你想多了,像这种女人,送给我我都不要,她连给沈月提鞋的资格都不够。”
姚瑶气得脸涨得通红,指着唐哲:“唐哲,你……”
唐哲说:“难道我说错了吗?在八家堰,你和你妈谁不知道是个打寨的主儿?你们两个人的事情,不要再和我扯上任何关系。”
他后面这句话是对唐忠说的。
吴莲芯骂道:“唐哲,你这个挨刀杀的……”
唐哲可不想再惯着她,上辈子,要不是她们一家冷漠,自己好好一个家,也不至于落得个家破人亡的结局:“我敬你是个长辈,不想骂你,你嘴巴也放干净点,要是你再乱骂,我可不客气了。”
吴莲芯还真怕唐哲打她,把气又撒向唐自立:“唐老二,看你教你好儿子,像你一样,一点教养都没有。”
唐自立怼道:“我的儿子教养可比你家大忠好多了,至少不会把自己的亲妹妹往火坑里推。”
唐哲扶着一身是伤的申二狗,问道:“二狗,要不要紧?”
申二狗回道:“没事,这几下子我还是挨得住。”
姚瑶看着申二狗,说道:“申二狗,我家和你家无怨无仇的,你为什么要帮他和我们家作对?”
申二狗回道:“我这个人就是看不惯那些仗势欺人的行为,就好打抱不平。”
姚瑶气得指着申二狗,一连说好和个好字。
唐哲在他耳朵边悄悄说了几句话,申二狗笑着嗯了几声。
只听姚瑶骂道:“你个寡丁崽,以为找了个靠山就不得了了,我不信唐哲能保得了你一辈子。”
申二狗轻笑道:“我这个人行得正坐得直,不管你来阴的还是明的,我都不怕,就怕有些人吃着碗里的,还盯着锅里的,明面和唐忠裹在一起,暗地里却和别人在我们家前面竹木的谷草垛里扇合合。”
他的话,就算是再笨的人,也听明明白白。
唐忠顿时觉得自己头上的头发,就像是清明田里的绿肥一样,绿油油的,好看极了。他一把抓住姚瑶的手,大声问道:“姚瑶,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姚瑶被申二狗把自己的丑事说出来,早已经羞红了脸,却还极力否认:“他胡说,大忠,他胡说,你要替我作主,打烂他嘴巴。”
唐忠瞪着申二狗:“二狗,你敢诬陷姚瑶,老子今天打死你。”
申二狗轻笑道:“像你这种耙耳朵,一辈子没见过女人的样子,屙尿给你泡饭你都觉得是美味的,哪里听得出好坏话。”
唐忠问:“你说,她和哪个扇合合?”
申二狗反问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你和我耍得好得很吗?”
唐忠紧紧抓住姚瑶:“说,奸夫是哪个?”
姚瑶看着两眼充血的唐忠,像一头发狂的野兽一样,早已吓得六神无主,她从头到尾想了又想,除了上次被唐哲打断她的申红兵的好事外,并没有被申二狗发现,而且上次天色已经晚了,唐哲根本就没有看清楚是不是她。
想到这里,她对唐忠说:“大忠,你冷静点,全是他乱说的,唐哲,就是唐哲刚才告诉申二狗这样说的。”
唐哲冷笑道:“姚瑶,你可不要乱咬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个人是你。”
第158章 跳水
唐哲这话一说出来,几乎是此地无银了。
唐忠脸色煞白,盯着姚瑶:“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姚瑶哪里肯认,这样的事情,如怕是当场抓到,只要没有放进去,她都会抵死不认账的:“他就是胡说,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唐忠瞪着申二狗说:“申二狗,你最好说的是实话,要是敢乱说,被我查出来,老子不打死你个龟儿子才怪。”
申二狗笑道:“你自己愿意当龟儿子,又没有人强迫你。”
唐哲拉了一下他:“走,我们回去了。”
唐忠立刻拦在申二狗面前:“话还没有说明白,你不能走。”
申二狗说:“还要我怎么说明白?”
唐忠问:“你说,你看见她和人滚谷草垛,那个人是哪个?”
申二狗看了一眼姚瑶,只见姚瑶正恶狠狠地看着他,如果眼神能变成子弹,他已经被扫成马蜂窝了:“你自己的女人,你自己不会去问呀。”
姚瑶摇着头对唐忠说:“大忠,我没有,没有,他胡乱说的。”
唐哲说:“和他说那么多干吗?走了。”
唐忠拉着申二狗:“二狗,你告诉我,那个人是谁?是不是真的?”
申二狗没有说话,唐哲笑道:“萝卜扯了孔孔在,她那个东西又没有打得有记号,你自己不会去问呀。”
说完,拉着申二狗就走了。
唐忠已经抓狂,啊呀呀地大叫着,曾几何时,他也是八家堰里有头有脸的公子哥儿,现在却被人戴了绿帽子,见申二狗他们走了,他无处发泄的怒气只好发在姚瑶身上,在她脸上狠狠地打了一巴掌:“亏我还想娶你,你他妈的却当老子是关二爷?你滚,再不滚,老子杀了你。”
姚瑶被唐忠打得懵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捂着脸说:“唐忠,你敢打我,你会后悔的。”
唐忠一拳打在门框上,整个木头墙壁都在晃动:“我后悔,老子最后悔的就是没有禁得住你的诱惑,没有管住自己的兄弟,滚,快滚。”
吴莲芯也骂道:“你这号千人骑、万人压的破烂货,滚,不准再来我家。”
姚瑶被唐忠母子俩一骂,委屈得哭出声来,捂着脸,一边跑一边哭着回去了。
唐哲和申二狗回到家,申二狗笑道:“唐哥,姚瑶真的和申红兵裹在一起了?”
唐哲点了点头:“我说出来,唐忠肯定不相信,你说出来就不一样了,那天我从你家出来,就在竹林边碰到了他们。”
申二狗呸了一声:“真不要脸。”
两个人在家里还没有坐定,就听得寨子中有人在喊:“有人跳水了,有人跳水啦……”
唐自立在院坝上,还没有进屋,忙问:“是哪个跳水了?”
唐哲心中一惊,连忙从屋里跑了出去。
就听得寨上有人在说:“不知道,是听到沟里有人在喊。”说着,还一边往沟里跑去。
唐哲连忙往沟里跑。
唐自立也反应了过来:“老天爷,这可怎么得了。”也跟着跑了下来。
申二狗见他们都去了,也连忙跟上。
沟里,就是唐家山下面,桃子坪那股泉水往山下流去,又和另外一条小溪流汇合,因为水流不大,也没有正式的名字,就叫沟里。
听到呼喊声,这个时候,唐家山在家的男女老少,都跟着往沟里跑去,有的是去救人,有的则是本着看热闹的心态去。
直接下沟,并不会经过桃子坪,而是从沈月家院坝坎下的路往下走,唐哲这个时候也不择路,从田坎上直接跳下去,到了田里,几步跑到田埂上,再次跳下。
就这样跳了十几根田坎,就听到沈月的声音从沟里传来。仔细听下,更远处,还有唐婉和唐乐带着哭腔的声音。
没一会儿,他就跑到了凉桥,看到沈月正想从桥头的小路下去,抬头看见唐哲就像一只下山猛虎一样,一根田坎接着一根田坎地跳下来,忙喊道:“哲哥,快点,我听到是小婉她们的声音。”
唐哲听了,心里更加发慌,到了凉桥,也不选路,直接从桥上跳了下去。
沈月在后面喊道:“哲哥,你等等我。”
唐哲哪里还有心情等他,回道:“你自己后面慢慢来。”心中却在祈祷着,千万不要出事,不管是小婉,还是两个堂妹。
顺着小沟往下走了不远,就看到唐婉手里拿着一根芦苇,往水里伸着。
唐哲问:“小婉,哪个落水了?”
唐婉看到是哥哥来了,紧张的情绪再也绷不住,一下子哭出了声:“哥,你快救救欢欢姐她们。”
唐哲知道,唐婉站的地方是一个三米多高的小瀑布,下方是一个叫坛子潭的水潭,因为这个水潭的直径只有四五米,但是水下,却像一个坛子一样,里面却宽得多,而且水潭边上长满了青苔,非常湿滑,平日有野猪兔子掉下去了,就再也起不来,只能活活累死在里面。
此时,唐欢已经沉入水底,唐乐还在水面扑腾着,水花乱溅。
他也顾不得周围的青苔滑不滑,一下子跳进水里,游到唐乐背后,伸后从她的脖子下绕过去,把她仰在水面,然后往水潭边上游过去。
好不容易到了潭边,他伸手抓去,除了青苔,还是青苔,光滑的水潭边上,任凭他的手怎么抓,也抓不住东西。
唐乐还在不停地挣扎,还好唐哲知道怎么救掉在水里的人,要不然凭唐乐这样乱动,他就算再会游泳,也禁不起唐乐这样折腾。
唐欢手里的芦苇只有两米多长,不过已经够了,伸过来,让唐乐抓住,唐哲在她耳朵边说:“抓紧了,不要乱动,小婉拉你,我在下面推你。”
她伸手抓到了芦苇,好像就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一下子心就踏实了,也不再乱动。
唐哲吸了一口气,沉到水下,双手托着她的腿,用力往上一顶,唐婉这边用力一拉,她的半个身子就浮出了水面,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了水潭边的一株水木耳,然后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唐婉对刚浮出水面的唐哲喊道:“哥,欢欢姐还在水里。”
第159章 我姐死了
唐乐喘了几口气,也回过了神,对着唐哲喊道:“哥,你一定要救救我姐。”
唐哲深吸一口气,一个猛子往水里扎去。
水里青苔同样多,看上去,这一潭水绿幽幽的,给人一种幽深恐怖的感觉。
还好是白天,虽然青苔太多,能见度低,但是唐哲在第一次跳入水中就已经看清了唐欢的大概位置,这次在水里,看得更清楚,唐欢一动不动地张开双臂,更漂浮在这个坛子的肚子处。
他游戏过去,虽然这个时候唐欢一动不动,但是他还是按照救唐乐的方式,伸手从她的脖子处绕过去,把她夹在自己的腋下,然后才往水面上浮。
由于浮得太快,没有注意到头顶,一头正好撞在水潭口处伸出的一块石头上,把他痛得,当场就呛了一口水,还好马上又稳定下来,重新调整方向,再次向上浮。
终于,他的头露出了水面。
唐婉连忙把她手中的芦苇朝他伸过来:“哥,快抓住。”
唐哲一手划着水,一手夹着唐欢,说:“不用,你看看二狗他们来没有。”
唐婉还没有回答,沈月已经到了,对唐哲说:“其他人还在凉桥那里,有一会儿才能到。”
唐哲游到岸边,又伸手抓了几次,太滑,还是抓不住,而唐欢一动不动,他扎进水里,双手顶住唐欢的肚子,想把她顶上岸去。
可是唐欢已经失去了知觉,在水里还觉得轻,在快浮出水面的时候,却出奇的重,一个人的力量,根本顶不水面。
潭口边是斜的,唐婉和沈月只能站在干处,根本不敢往前走,踩在上面就有滑到水潭里的风险。
唐乐虽然得救了,但是她本身体力消耗太多,而且手上抓的只是一株水木耳,根本承受不住多少重量,急得她哇哇大哭。
唐哲反复试了好几次,自己的体力也在一点点消失,但是唐欢就像是一座山一样,压在他的身上,根本脱离不开水面。
沈月和唐婉在岸上也是急得团团转,最后还是沈月想了个办法:“小婉,你趴到水里去,抓住欢欢,然后我再抓住你的脚,等你抓到她了,我再用力拉你上来。”
这个时候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唐婉点了点头,按照沈月说的,自己趴到水里,沈月在岸上紧紧抓住她的脚。
还好,她的身体加上伸直的双手,刚好抓到唐欢的头发,沈月看到她抓住了,连忙用力往岸边拉,唐哲也在水里用力,这样三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唐欢拉到了岸边。
然后沈月又搭了一把手,把唐乐也拉了起来。
唐哲踩着水,对沈月喊道:“水里还有个人呀,岸边太滑了,你们不帮我一下,我今天就出不来了。”
沈月连忙捡起刚才丢下的芦苇,伸过过去让唐哲抓住,在沈月的帮助下,唐哲终于爬上了岸来。
顾不得自己自上湿,忙看向躺在地上的唐欢,只见她脸上毫无血色,嘴唇发紫。
唐乐摇着她,哭道:“哥哥,我姐死了。”
唐哲忙过去,把她头朝低处放着,然后在她的肚子上用力按了又按,终于,唐欢的嘴里在他的按压下,一口口地吐出许多水来。
这个时候,申二狗他们几个跑得快一些的,也赶到了,看到是唐欢,脸上露出一副了然却又吃惊的表情。
唐援朝说:“这样不行,你把她倒起来背在背上,然后不停地跳,水就流出来了。”说完上前来,把唐欢扶起来,然后以倒挂金钩的姿势,两条小腿挂在唐哲的肩膀上,让他不停地跳着。
跑了几分钟,她的嘴里不再流水,唐哲也累得不行,又把她放平躺在地上,自己则是一屁股坐在地上,对沈月说:“快,你给她做心肺复苏。”
“心肺复苏?”显然沈月不明白是什么。
唐哲只好自己努力地爬起来,示范了一次:“记住了吗?就这样。”
沈月点了点头,骑在唐欢身上,按压着她的心脏。
唐援朝则是按着她的人中,嘴里说着:“没反应了,没反应了。”
唐自立这时也赶了来,看着唐欢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沈月还在不停在按压着她,一时感觉天都塌了下来,呼天喊地地哭起来:“我苦命的幺幺哦,你怎么这样子傻啊……”
虽然不是自己亲生的,却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而且两姐妹不像她们的母亲和哥哥,平时对自己这个叔叔,是十分尊敬。
沈月按了一会儿,手都觉得有些酸软了,突然唐欢咳了一声,嘴里又吐出一些水来。
“活啦,又活过来啦。”唐援朝惊奇地喊了起来,原本按着她人中的手,一时都忘记了按,一下子松了开。
唐自立连忙跑过来,抱着唐欢:“欢欢,欢欢,我是二叔。”
唐哲说:“你们都不要围得太紧,散开一些。”又对沈月说:“继续再按。”
沈月点了点头,又继续按着,按几下,唐欢咳嗽一声,最后连续咳了好几声,眼睛也慢慢睁开来,沈月才停了下来。
唐自立问唐婉:“到底怎么回事,你不是跟着她吗?怎么跟坛子潭来了?”
唐婉委屈地说:“我们一直跟着欢欢姐的,她跑得太快了,我和乐乐都跟不上,等跟到这里的时候,她已经跳下去了,乐乐姐为了救她,也跳了下去,我不会游泳,只能拼命喊救命。”
这时候吴莲芯和唐忠也跟着人们跑了来,到了水潭边,才知道是唐欢跳水自杀了,心里一惊,嘴上喊着:“欢欢,妈对不起你呀!”
说着就往人群围着的水潭这里跑来,挤开人群,发现唐欢已经睁开眼睛,正虚弱地喘着气:“欢欢,你要吓死妈呀,你吓死我了。”
唐援朝冷笑道:“自强婶,欢欢走这一步,还不是你们逼她的,这会儿来这里假惺惺地猫哭耗子。”
吴莲芯抬头瞪了一眼唐援朝:“你怎么说话的,欢欢是我女儿,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比你们谁都心疼她。”
唐乐坐在一边,见吴莲芯要去拉唐欢的手,推了她一把:“你滚开,我没有你这样的妈。”
吴莲芯被唐乐一推,一巴掌打了过去:“你这个不孝女,我也没有你这样的女儿,连妈都敢打。”
但是旁边的人却又开始冷嘲热讽起来,吴莲芯突然站起来:“我也不活啦。”说完,只听扑通一声,她也跳进了坛子潭里。
第160章 演戏
吴莲芯的这一跳,倒把唐乐吓了一跳,扑到水边把手伸出去,嘴里喊着:“妈,妈,快拉住我。”
而其他人呢,看着水里不停扑腾的吴莲芯,并没有太多反应,甚至有人说:“就是丑人多作怪,演给谁看呢?”
“就是,人家欢欢是多么好的一个娃娃,又懂事又乖巧,被逼得要跳水自杀了,她现在还有心情在这里演戏。”
“死了倒好,死了就清净了,成天吵吵闹闹的,像个什么话。”
……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并没有人想去救她。
沈月一把按住唐乐,说:“乐乐,你小心一点。”
唐乐见人们都看着,跪在地上求道:“求求你们,救救我妈。”
唐自立也有些看不过去了,脱了衣服就准备跳下水去,唐哲忙把他拦住,说:“爹,这个水潭里的水太深,而且是个坛子形,全是青苔,下去了,稍不注意就上不来。”
“那是你亲伯妈。”
唐援朝看着水里的吴莲芯喝了好几口水,脸都变色了,大声喊道:“你们不要再说风凉话了,快去找根棍子子来。”
唐老三说:“我去弄一根河竹来。”说完,往边上去,选了一根三米多高的河竹,把它扳倒在地上,找了块石头,狠狠摔在地上,摔成了几块,选了一块石刀,几下子就弄断了,拿到水坛边上,往水里伸过去,唐援朝也帮忙拿着河竹的一头。
“自强婶,快点抓住。”
吴莲芯在水里一沉一浮的,根本就听不见。
唐援朝说:“往她手那里放。”
河竹够长,两个人站在水潭边勉强能够伸到吴莲芯所处的位置,她在水里双手乱舞,没几下,还真被她抓到了那根河竹。
本就没有想死的打算,只不过是做戏给别人看而已,得了这根救命的河竹,紧紧抓住,唐援朝和唐老三用力一拉,就把她拉到了岸边来。
她趴在水潭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而边上的那几个看热闹的妇女,嘴里还在说着:“你看,我就说她是演戏吧。”
“就是,要真跳水,哪里还会双手乱舞。”
“真不要脸,唐自强怎么摊上这种货色。”
“要不是遇到这种货色,唐自强也不至于被抓。”
听着大家议论纷纷,吴莲芯也不再装,一屁股从地上跳起来就开骂:“我修你先人板板的,有种就大声说,悄悄咪咪勒在背后说人,背上要长脓疮,我们家的事情,轮得到你们几个烂母狗妇人来指指点点?”
看热闹的那些人见吴莲芯骂起了朝天梁,也没有人愿意接她的话,有个小声地说:“狗日的,唐老三就是个多事鬼,显得他能干。”
“下次再落水了,哪个再救她,要烂手烂脚……”
嘴里说着,人却慢慢散开。
唐老三和唐援朝本来一番好心把吴莲芯救了起来,现在反而像做错了事情一样,也不再管她,跟唐哲打了个招呼,也跟着那些人一起走了。
唐乐哭着说道:“妈,人家好心来救人,你还要日诀别人,你要把我们这些后辈的路都堵死吗?”
吴莲芯嘴里还兀自骂着。
唐自立看她也没有事了,便对唐哲说:“你把欢欢背回去。”
唐哲应了一声,沈月和唐婉把唐欢扶到他的背上,往家里背去。
见所有人都走了,吴莲芯的嘴上还没有停下来,突然发现整个沟里就她一个人了,看了看眼前这个深不见底的水潭,又想起来队上那些养不活的奶娃娃,有的是丢马旋坑,还有一些,就是丢在这沟里的一个山洞里,本来身上的衣服就湿透了的她,现在只觉得头发都开始竖起来,身上也更加冷了。
“都跑了,也不等一下。”
也顾不得衣服已经湿透,大声骂着别人来壮自己的胆,脚下却不敢停下来。
回到了家里,唐哲把唐欢先放下来,陈秋芸和唐婉则是扶着她进到自己的房间,对唐乐说:“你快去给你姐的干衣服拿来。”
唐乐应了一声,跑了出去。
不一会儿,她就抱着几件衣服来。两姐妹把唐欢的衣服换下来,唐乐把她的湿衣服拿到外面的木盆里泡着。
等换好了,大家才进屋去安慰她。
唐自立说:“欢欢,你就再想不开,也不能做这种傻事情呀。”
陈秋芸也说:“就是,你这么大了,要想一下你妹妹,你就这样子丢下不管了?”
唐欢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眼角的两行泪水一直没有停过。
陈秋芸见她一直哭,屋里又围着一大堆人,便说道:“行了,娃娃受了苦,心里不好过,让她一个人静静,都出去吧。”又对唐婉和唐乐说:“你们两姊妹陪着你姐。”
等大家都出来了,唐欢才哭出声来。
听说唐欢跳水自杀被救了回来,这会儿队里在家不在家的,都又赶往唐自立家来,院坝里和堂屋中都站满了人。
“这个吴莲芯,是个什么灾星哦。”一个老太太叹道。
王彩霞说:“二婆,你小声点说,被她听见了,又要乱诀人。”
何仙花忙说:“就是,她现在就你条疯狗一样,见谁咬谁。”
“何仙花,你个烂母狗,你日诀哪个是疯狗?”大家只关心着屋里的唐欢有没有事情,根本没有注意到吴莲芯也从沟里回来了。
何仙花本来就是那种火辣辣的性格,用农村话来说就是属于泼妇型,不看唐援朝是个屠夫,杀猪的时候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眼都不眨一下,在何仙花面前,连个响屁都不敢放。
以前唐自强还没有被抓的时候,她就已经看吴莲芯不顺眼了,只是那个时候一直忍着,偶尔也会顶上一两句嘴,现在唐自强不在家了,她可不再惯着,当下挽起袖子,指着吴莲芯就骂道:“你才是烂母狗,从吴家烂到唐家,都被你烂透了。”
吴莲芯也挽着袖子,站在唐自立家院坝坎下,双手拍着节奏:“你个烂麻痹、烂母狗、我操你家先人、日你家背时娘……”
第161章 选择
王彩霞在一旁拉着何仙花劝道:“哎呀,真是诀得难听,又不怕羞,仙花,算了,你和她诀,她可以诀几天几夜都得行。”
何仙花双手叉在腰上:“诀就诀,我怕她?她就没得麻痹?是天上窝的?是狗娘养的?”
吴莲芯落了下风,再次挽了挽衣袖,往前跑了几步:“老子要撕烂你的逼嘴。”
何仙花也摩拳擦掌地吼:“我还怕你不成?”
那老太太劝道:“都是处邻占近的,有什么好诀的,一个二个少说两句。”
何仙花见老太太拉着她,也就见坡下驴,不再骂了。
吴莲芯上了院坝,就把气撒到了唐自立身上:“唐老二,我家的事情,关你屁事呀,你要多管闲事,你家又不是屙不出来姑娘,还要来抢我家的。”
陈秋芸从堂屋里站到阶沿上,说:“嫂嫂,欢欢都寻短见了,你就少说几句吧,再说了,我们家哪里抢你家姑娘了?就凭这么多堂公伯叔来评评理。”
吴莲芯拍着双掌,继续骂道:“还没有抢,都抢到屋里去藏起来了,你们都欺负我们孤儿寡母的,没有人来给我们争纲,你那么想吃条方蛮,自己就多屙几个嘛。”
陈秋芸脾气再好,也生气了,大声说道:“嫂嫂,我们好心还办坏事情了,我看你今天就是想来诀架。”
唐自立看陈秋芸生气了,忙跑出来拉她:“你出来做什么,她诀她的,你管她呢。”
陈秋芸挣脱唐自立的手,委屈地说:“唐老二,嫁给你这么多年来,你就是这样子,人家日诀你是个大耙苕,你还真是个大耙苕,都骑你头上来拉稀屎了,你连个屁都不敢放。”
唐自立涨红着脸有,在她耳朵边小声说:“这么多人看着呢,你小声点。”
陈秋芸怒道:“人家只差拿着个高音喇叭来诀你了,你还叫我小声点,唐老二,你还算不算个男人,嫁给你,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而吴莲芯那边完全没有把唐自立放在眼里,她把唐自立劝陈秋芸看成了是一种软弱无能,指着他骂道:“唐老二,你个狗日的,快点把我家女儿交出来,自己屙不出那么多,就打我家的主意。”
唐自立也怒了,大声回道:“金老娥(吴莲芯的母亲)屙尽屙绝,怎么屙了你这一泡货色出来,唐家怎么会遇到你这种倒愚不贤的东西。”
吴莲芯见唐自立骂她,冲上前来就准备打她,还没有近身,脸上就挨了一巴掌。
等她定下眼睛看时,却发现是唐哲挡在唐自立身前。
“好呀,好你个唐哲,连你伯娘都敢打了,你还有没有点孝道?来人呀,快来看呀,唐哲打他伯娘了。”
唐家山的人本来大多去看吴家寨分地了,听说唐欢出了事情,都已经赶了回来,今天的唐哲家,热闹程度一点也不比立新房子办酒席那天,只是今天的人们,脸上多了几分愁容,少了一些欢乐。
面对无莲芯撒泼耍赖,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反而都冷眼看着。
唐哲说:“伯娘?你还晓得是当伯娘?我试问一下,你还有没有半点当伯娘的样子?在我们家快饿死的时候,你没有想过你是当伯娘,给予半点帮助,反而在我打到野猪之后,还想着让你舅子来抢走?现在你骂的这些话,有半句把我们当成你的子侄了吗?”
吴莲芯捂着脸,愤愤地说:“我没有骂错,就是你们家抢了我家姑娘,人都抢了,还不准人说?”
唐哲说道:“我今天话放这里,只要你以后再敢日诀我们家人,我不会认得你是当伯娘,只会当仇人,看我打不死你。”
吴莲芯知道唐哲就像个刺头,连唐忠那么混的人,也不敢在他面前乱来了,只好忍住不敢说话。
唐哲继续说:“你口口声声说我们家抢了你姑娘,欢欢和乐乐多大了,寨中老少都晓得,今天因为什么事,寨中老少也晓得,我现在就让她们姐妹俩出来,和你把话说清楚。”
说完对屋里喊了两声。
不一会儿,唐欢在唐乐和唐婉的搀扶下走了出来。
唐哲大声说道:“今天就当着寨中老少,堂公伯叔的面,我们把话说清楚,欢欢,你是要在我家住,还是回去住?”
吴莲芯对着唐欢姐妹俩骂道:“你俩个野人,自己没有个家,硬要来别人家瘫着,家里是有鬼打你,还是有药闹你嘛。”
唐乐只是哭泣,一句话也不说,唐欢倒也没有再哭了,两眼空洞无神,站在大门口,过了一会儿才说:“哥,二叔,二婶,是我连累你们了。”说完,跪了下去,深深地对着唐自立夫妻拜了拜。
唐自立忙把她扶起来。
唐欢说:“妈,我再叫你一声妈,你也不要再为难叔爹和婶妈他们,你就当没有生过我这样的女儿。”
吴莲芯哼了一声:“我就是后悔生了你这个白眼狼,哪怕是养条狗,它也晓得看家护院,你们姐妹俩一天就只知道吃家粮屙野屎,没有一个让我省心的。”
唐欢苦笑一声,心里满是无奈:“妈,我是不会再回去的,就算是死,我也不会再踏进你那个家一步。”
唐乐哭着,拉着姐姐的手:“姐,你不要说气话了,不要说气话了。”
唐欢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说:“我不是家里的家什,也不是东西,可以任由你们摆布,说嫁给谁就嫁给谁,我是一个人,你们让我嫁给气包二,就是让我守一辈子的活寡,我就是死,也不会嫁给他的。”
唐家山的人看着这一幕,心里都很不是滋味,先前那老太太对吴莲芯说:“莲芯,姑娘儿子都是做娘身上掉下来的肉,要是自强在家里,肯定也不同意你这么做的,今天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你要好好安慰一下她,怎么上来就诀。”
吴莲芯斜着看了一眼老太太,说:“国二婶,我们家的事情,你一个外人少在这里多嘴,不要觉得自己是个长辈,就可以随便教训别人。”
然后对唐欢说:“好,你们不回家,就永远也不准回来了。”说完,气冲冲地回去了。
第162章 你教书育人,我种田打猎
看到吴莲芯走了,唐欢竟一口气没有上来,气得昏倒在地。
唐乐也没有了主意,对她来说,母亲还是自己的母亲,自己不可能不回家的,而唐欢,又是她唯一的姐姐,从记事起,大人下地干活的时候,就是姐姐一直照顾着她,甚至许多时候,她已经把唐欢这个姐姐,当成了母亲一样来看待。
陈秋芸忙扶着她:“欢欢,欢欢?你怎么了?快醒醒!”
唐哲说:“她昏过去了。”
陈秋芸忙喊唐婉和唐乐:“快,你们过来,一起把她弄回床上去。”
沈月也上来帮忙,四个人背的背,扶的扶,把唐欢又背回屋里,放到床上躺着。
院坝里和屋里的人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指责着吴莲芯,吴莲芯回到自己家院坝之后,听到下面的人在议论着自己,站在院坝边上,一只手叉着腰,一只手指着天,骂起了朝天梁。
国二老太太摇着头叹息道:“我活了快八十岁了,都没有见过这样不要脸的人,真是像条疯狗一样。”
何仙花小声说:“二婆,你这么大年纪了,还是少惹她的好,她就是蛮横惯了。”
“就是,你不要把自己气出病来了。”
国二老太太说:“我活了这么大岁数了,什么世面没有见过,有什么好气的,唉,就是苦了欢欢那个娃娃。”
看到吴莲芯还在院坝边上骂着,何仙花暗骂了一声,然后对国二老太太说:“二婆,我回去给蛋蛋他们缝衣服去了。”
王彩霞也找了个借口溜走,国二老太太见人都走了,也弓着个背,弯着腰回去了。
剩下唐援朝他们,也不想听吴莲芯像只苍蝇一样吵个不停,安慰了一下唐自立,也都回了家去。
唐自立独自坐在板凳上叹着气,过了一会儿,问唐哲:“阿哲,现在怎么办?”
唐哲说:“还能怎么办?只能先让她们姐妹俩住在我们家了。”
唐自立说:“也只能这样子,但长期这样也不是办法,他们总归是母女。”
唐哲说:“爹,她们现在这个样子,要是回去,不就是往火坑里跳么?我来想办法吧。”
唐自立说:“你伯妈从来就不喜欢你,你又和大忠闹得这么僵,还能想什么办法?不会又去打大忠一顿吧?”
不一会儿,陈秋芸和沈月都从里屋出来了,唐自立起身问道:“欢欢怎么样了?”
陈秋芸叹道:“还不是气的,这娃娃气性大,把自己都气昏死过去了。”
沈月说:“这样的事情要是落我身上,不气死才怪呢。”
陈秋芸看了一眼唐自立,又看了一眼唐哲,然后对沈月说:“小月,婶可不是那样的人,你放一万个心吧。”
沈月羞红了脸,忙说道:“婶,你误会我了。”
陈秋芸微笑道:“婶是看着你长大的,还不了解你么。”
唐哲在一旁说:“真是日诀得烦人,她这样的,就应该把公社那个高音喇叭借给她。”
沈月笑道:“那样整个唐家山真要被她搞得鸡犬不宁了。”
唐哲说:“哪天去城里看看,能不能弄到录音机票,买台录音机回来,下次她再日诀人的时候,把她录下来,等她诀累了,我们就放出来让她自己听一下有多难听。”
沈月忍不住笑出了声:“这种鬼点子,也只有你想得出来。”
陈秋芸说:“你也是有钱烧得慌,做点什么不好,要买台录音机来录她日诀人,可惜我那些钱。”
看看时间也不早了,申二狗说:“唐哥,今天也没有别的事情,我先回去了。”
唐哲点了点头:“行,你先回去吧。”
等申二狗走了之后,唐哲也起身说:“妈,我去溜一下六六。”
沈月站起来说:“我也和你一起去。”
唐哲手里牵着六六,沈月跟在后面,沿着小路,往桃子坪方向走去,他还没有带六六去过桃子坪。
到了桃子坪,沈月看着他建的新房,说:“时间过得真快呀,再过不久,新房子都要完工了。”
唐哲笑道:“等新房建好了,我就把你取过门好不好。”
沈月低着头,害羞地嗯了一声。
唐哲找了一根木头坐下,把六六拴在一旁,对沈月说:“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爹平反了,你会跟着去市里吗?”
沈月摇了摇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猴子满山走,你真把我当成姚瑶那样的人了?”
唐哲说:“不是,我觉得,你现在就应该好好读读书,等你爹平反了,再去参加考试。”
沈月抬头看着他:“你这么肯定我爹能平反?”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你爹天天看报纸,你不拿过来看看么?形势在这里摆着了,他当时只是坚持自己的看法,实践也证明,他是对的,国家肯定会给他平反的。”
沈月有些迷茫,摇了摇头:“真有那么一天,我还是会守在你身边的。”
唐哲拉起了她的手,沈月的脸一下子红得就像一颗熟透了的苹果,忙抽了回来:“被人看到了不好。”说完,转身背对着他坐在木头上。
唐哲笑道:“你现在应该多看看书,你爹到时候平反了,肯定要回去的。”
沈月不说话,他继续说道:“你好好考虑一下。”
“哲哥,你、你是不是嫌弃我们家的成分不好?想赶我走?”
唐哲忙说:“你说什么胡话呢,我是想,你爹回去工作之后,八家堰还有这么多娃娃,不是说了么,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还得从娃娃抓起,等你考了,回来接过你爹的班,白天你教书育人,我种田打猎,晚上一起造就下一代,不是很好么?”他幻想着未来的打算。
沈月转过身来,在他的肩膀上捶了几下:“还没有看出来,你原来这么坏。”
唐哲一把抓住她的手,滑滑嫩嫩的,柔若无骨,十分舒服,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这样仔细的摸着一个女人的手,他的心跳都加速了起来。
这一次沈月没有抽回去,只是红着脸四处看了又看,小声说道:“羞死人了,你也不怕被别人看见。”
第163章 一点不懂事
唐哲笑道:“这里又没有别人,再说了,你是我老婆,拉一下手怎么了。”
沈月撒娇地哎呀了一声:“谁是你老婆了,连封书子都没有下,我太吃亏了。”
唐哲用双手握着她的双手,放在自己的腿上:“等回去,我就请孝贤婶去找你爹商量商量,看个好日子,把头封书子下了,放心,三封书子,我一封都不会少的,到时候还要用八抬大花轿把你抬到新房子来。”
沈月虽然不说话,但是心里却是像吃了蜜一样甜。
为了转移话题,她只好去逗一旁的六六。
唐哲笑了笑,起身说:“看到房子后面那眼泉了吗?”
沈月嗯了一声,点点头:“那眼泉不是一直在那里吗?有什么特别的?”
唐哲说:“我打算在那个池塘外边安装一台发电机,到时候晚上就不用再点煤油灯了。”
沈月说:“发电机要好大的水呢,那么一股水,能行吗?我记得前几年水库修好之后,发了一段时间的电,那么一库水,每天都只能发一两个小时。”
“放心吧,我想做的事情,一定能做成的。”说完,看看天也不早了,对沈月说:“我们回去吃饭吧。”
沈月想回家去,唐哲说:“我妈都已经煮好了,你回去干吗?再说了,欢欢和乐乐也在我们家,你去多陪陪她们吧。”
她只好点头同意,叹道:“唉,你伯妈也真是的,硬要逼着欢欢嫁给那个气包二。”
唐哲只有苦笑。
沈月调侃道:“看来八家堰一枝花的名头不是白取的,魅力不小呢,以前是你上赶着想娶,现在又是大忠上赶着娶,还宁愿把妹妹都给搭上。”
唐哲正色道:“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以前我也只是听父母话,反正和谁过日子都是过,将就一下就行了。”
“现在可不一样了,我自己的幸福,要自己争取。”
沈月笑道:“看把你急得,都冒汗了,我又没有吃醋,你慌什么。”
唐哲说:“总之,我不想听到那个女人的名字。”
沈月哼了一声:“不提就不提。”
到家吃饭的时候,唐哲说:“爹,妈,我明天要去城里一趟,把破岩珠给齐春送去。”
唐自立说:“行,你早点去了回来,今天吴家寨在分地,我听说明天大队里罗时刚还有你孝贤叔和腾飞,加上几个知青,要分成三个组,姚家湾和申家岭还有我们队,明天一天就要分完。”
唐哲说:“爹,分地的事情,你去参加就行了,反正都抓阄,全凭运气。”
唐自立嗯了一声:“也行,等分了地,还得买头牛才行。”
陈秋芸说:“大队里有二十多头牛,到时候看怎么分法。”
唐自立说:“还能怎么分,批好了价卖出来呗。”
陈秋芸叹息说:“没有钱的怎么办哦。”
唐自立说:“工分也能抵消一部分,不够再补钱,把工分抵了,下半年就没有工分分粮食了。”
唐哲最不喜欢的就是自己的父母,自己都过得很不如意,还在担心着别人是否有钱买牛,他说道:“爹,先把自家的稀饭吹冷了再说吧。”
唐自立点了点头:“对,阿哲,大队里那些牛,你看哪一头好一些?”
前段时间种洋芋的时候,他也见过那些牛,对那头白水牛很感兴趣,说道:“爹,那头白水牛还不错。”
陈秋芸说:“有两头白水牛,你说的是哪头哦?”
唐哲自重生以来,没有去过大队牛场,还真忘记了大队有两头白水牛的事情,他只好说:“就是上次在大土地翻土那头。”
唐自立想了想,哦了一声,说:“你说的是那头白水沙(白母牛)呀,行,买头母牛来,田也得翻了,一两年还会下一头小牛崽。”
陈秋芸说:“要我说呀,还是买那头水牯(公水牛)好一些,力气大。”
夫妻俩就为是买沙牛还是牯牛争了起来。
唐哲说:“妈,就按我爹说的嘛。”
陈秋芸只好依他,唐自立胜了一局,人也高兴了些:“水牛和黄牛比起来,干活要慢一些,好在耐力好,反正我现在年纪也大了,要是一头骚牯(黄公牛),我不一定跑得赢它。”
聊了一会儿,饭也吃完了,沈月说:“哲哥,你明天去城里,我也和你去吧。”
唐哲还没有说话,陈秋芸在一旁说道:“就是,小月,你去给他打个伴,需要买什么呀,就叫他给你买。”
唐婉有些吃醋地说:“妈,我也要去,我也要买东西。”
陈秋芸白了她一眼:“你要买什么?我叫你哥给你买个路边香(狗屎)回来你要不要?”
唐婉哼了一声:“妈,你偏心。”
沈月笑道:“小婉,你哥不带你去,明天我带你去。”
唐婉挽着她的手,靠在她的肩膀上说:“还是小月姐姐对我好。”然后对着唐哲做了一个鬼脸。
陈秋芸放下筷子:“这么大了,一点不懂事。”
唐自立说:“娃娃都这么大了,多出去见见世面也好。”
陈秋芸说:“上次不是去了一趟吗?小婉不懂事,我看你这个老东西也不懂事。”
沈月知道陈秋芸心里想什么,笑着说道:“婶,没事的。”
陈秋芸见沈月这样说了,便不再说话。
唐欢见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轻声说道:“二叔,二婶,我、我和乐乐就回去了。”
唐自立说:“先在我们家住一段时间再说,你妈也还在气头上,回去又要挨打。”
唐哲也说:“不要急着回去,等再过一段时间,我在城里给你找点事情做,离你妈他们远一点。”
唐欢眼里顿时有了光,看着唐哲:“哥,真的吗?”
唐哲说:“我什么时候骗过人?不过这事情也急不得,我要先去城里问个清楚了才行。”
唐乐高兴地拉着唐欢的手,说道:“太好了,姐,你要是去了城里,就再也不会见到那个气包二了。”
唐欢高兴了一下,又愁了起来:“城里又不远,还能躲他一辈子?”
第164章 有市无价
听到唐欢这样说,一家人的情绪又被拉到了最低点。
只有唐哲不以为意地说:“放心吧,像姚勇军那种人,只敢耍门坎猴,真要出去了,就是条角角鱼。”
邛水的人把家里横的人称为角角鱼,原因是因为角角鱼在水里的石孔中,抓鱼的人稍不注意,就会被它的鱼刺给扎伤,但是出了孔的角角鱼,人们就知道怎么抓它,抓到之后,动也不能动。
听唐哲这样说,一家人又稍放心了一些。
唐自立说:“去城里又能做什么呢?稍去远一些的地方,都要开证明才行。”
唐哲想到自去年,也就是1979年的2月,随着大量知青的回城,为了减轻就力压力,国务院就批准了关于发展个体经济的报告,允许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等个体劳动,但是正式开放允许个体户经营,能办下营业执照,却是在1980年底去了。
像邛水这种天高皇帝远的偏远山区,正式可以允许经商,足足比沿海城市晚了一年多。
心里考虑着事情,自然话就少了。
沈月见他不说话,小声问道:“怎么了?突然像不高兴?”
唐哲轻轻摇了摇头,说道:“没事。”
沈月也不再问。
当天晚上,唐哲把要用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才回床上睡觉,心里想着唐欢的事情,却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到天快亮,才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直到唐婉小他吃饭,他才发现太阳都已经从对面的山梁上升了起来。
穿好衣服出来的时候,沈月已经到了,陈秋芸做好了红苕稀饭,一人吃了一碗,唐自立吃过之后就说:“我先去孝贤家了。”
陈秋芸说:“去吧,抓几块好地回来。”
唐哲也和陈秋芸打了个招呼,背着背篓和沈月就要出门。
陈秋芸把沈月拉到一边,从最里层的衣服包里取了一张十块钱来塞到她的手里:“这钱你拿着,到了城里,想买什么吃就买什么吃。”
沈月连忙推辞:“婶,我有钱的,这钱你留着。”
陈秋芸说道:“各是各的,这是婶的心意。”
唐婉在一旁看着,说道:“小月姐,给你你就收着嘛。”又对陈秋芸说:“妈,那我呢?我也要去城里,你不给我点钱?”
沈月只好把钱收了,脸红彤彤的。
陈秋芸笑道:“少不了你的,这么大了,还成个跟屎狗了。”说着,走回里屋去,一会儿拿出一方手帕出来,打开来,里面是几十元钱,有零有整的。
她拿了十块钱递给唐婉:“这些够了吧?”
唐婉接过钱,笑道:“够了,够了。”
唐哲则是在外面催道:“小婉,你还要不要去,要去就快点走了。”
一路上三个人有说有笑的,加上这次没有带多少东西,走起路来,感觉特别的快,只用了两个多小时,就已经到了城里。
齐春一个人守着柜台,手里拿着一副僰牌在台子上摆弄着,连唐哲进来都没有感觉到。
唐哲笑道:“齐主任,今天好清闲呀。”
齐春抬起头来,看到是唐哲,笑道:“是小唐呀,快坐。”说着从柜台里绕出来,把他们带到一旁的炉子旁坐下,炉子里早就没有生火了,只是当成一个小桌子来使用。
唐哲他们坐下之后,齐春又说:“喝茶不?前天才有亲戚给我送了一斤雷公茶来。”
梵净山的雷公茶,从明朝时起,就是皇家贡品,春天第一个雷声响起,就要去把茶采摘回来,经过杀青烘炒之后,有一股独特的香味。
到九十年代,换了个梵净贡茶的名称,甚至一度取得了国际上的金奖。
唐哲在前世的时候,办公室里常喝的就是它:“这是好茶呀,今天还真有口福。”
齐春拿起保温瓶,把茶叶放在三个唐瓷杯里,然后倒上开水,把水递给唐哲他们之后,才说:“唐兄弟,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来了。”
唐哲把茶杯放在炉子上,从背篓里取出一捆破岩珠递给齐春,然后又拿了半斤左右的竹山七送给他:“这个三七是我偶然遇到的,也送你一些。”
齐春接过来,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这可是好货,还有没有?”
唐哲指了指背篓里:“背篓里还有一些,你帮我掌掌眼。”说完,又把那一块最大的拿了出来。
齐春小心地接过去,走到一旁放在柜台上,数了又数,笑道:“老弟,这可是上百年的货了,我收了这么多年的东西,还没有遇到这么好的货。”
唐哲故意问道:“我正准备一会儿去药材公司那边卖掉,你帮我估个价呗。”
齐春忙说:“老弟,你就不相信老哥了,药材公司能收的,我这里也能收,而且价格绝对不会让你吃亏。”
说完,又仔细地看了几遍,赞叹道:“好,真是好东西。”
唐哲问:“也不知道这能值多少钱?我听说上百年的三七,现在也能卖几十块钱一斤吧?”
齐春笑道:“老弟,我们俩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交情了,和你透个实片,你说的那个价是药材公司那边报的,也就三四十年,不超过五十年的价钱,像这种,你拿去药材公司,他们还是给你按那个价来收”
唐哲哦了一声,有些失望。
齐春继续说道:“我刚才也说了,凭我们俩的交情,老哥是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唐哲想了想,说道:“一百年以上的,只能说是有市无价,城里毕竟地方小,我还是等有空了,去一趟林城,看看三桥那边的价格应该更好一点。”
齐春忙说:“老弟,你这就是不信任哥哥了吧?我给你报个价吧,你看这个数怎么样?”说完,伸出两个手指,比了个八。
唐哲说:“八十块一斤?”
齐春摇了摇头:“这一坨,打捆卖给我,干是八百块钱,怎么样?”
唐婉和沈月都惊得张起了嘴巴,在她们听到八十块钱一斤的时候,已经觉得是天价了,这会儿齐春直接开出了八百块钱。
唐哲故意沉思着,一句话也不说。
齐春有些急了,说道:“兄弟,我最多只能给你再加八十,不行的话,你就拿去省城卖吧。”
第165章 跑得脱,马老壳
唐哲想了想,说道:“行,谁叫我们这么熟悉了呢,便宜别人,不如便宜熟人。”
齐春拉着唐哲的手笑道:“哎呀,你可真是我的好兄弟。”
唐哲却说:“不过,这次我不想要钱,只想求你帮个忙。”
齐春笑道:“你看,兄弟之间说这些话,见外了不是,说吧,有什么事,只要我能帮得上忙的,绝对不拉稀摆带。”
唐哲小声说:“是这样的,我妹妹现在也十七八岁了,您也知道,在山里一直呆下去,是没有出路的。”
齐春一下子就明白了,说道:“你是想在城里给她找份工作?”
唐哲笑道:“齐主任是明白人,一点就通。”
齐春想了想,说:“你也知道,我就是这一个收购站的站长,没有多大能力,这事还真不好办。”
唐哲也听出了他的意思,只是真不好办,并不是不能办,忙说道:“我相信齐哥的能力,绝对没得说的。”他也不再叫什么齐主任齐站长什么的,叫起哥来,显得亲切多了。
齐春问:“她有想去的单位吗?”
唐哲摇了摇头,说:“没有,只要能进,什么单位都可以,农村娃,能吃苦。”
齐春看了一眼沈月,说:“是不是她?看上去倒是很机灵。”
唐哲忙摇了摇头,笑着说道:“那是我未来老婆,还有一个是我妹妹,我说的是我另外一个妹妹,今天没有来。”
齐春笑道:“你小子真有福气,找了个这么漂亮的,什么时候办喜酒,一定要通知一下老哥。”
唐哲也笑道:“放心吧,到时候一定。齐哥,你看我妹的事情?”
齐春收起了笑容,把那坨山七找了块布包起来,放到柜台里面,然后说道:“现在我不能答复你,不过我会帮你想办法。”
唐哲连忙道了谢,坐回炉子边端起茶喝了一口,赞叹道:“真是好茶,回味甘甜。”
齐春说:“老弟,你上次要的东西,我也给你准备好了,不过,就是你要的枪,一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
唐忙说:“枪的事情不急。”
等把茶喝了,齐春让沈月她们帮忙看一下门脸,带着唐哲去了后院,指着墙角的一堆东西说:“那一堆都是你要的。”
唐哲看了一下,电动机,磁铁,还有一堆废弃的电线:“这些花了多少钱,我给你。”
齐春笑道:“都说好了的,你给我找破岩珠,我给你找这些东西,还谈什么钱呢。”
唐哲忙去把背篓拿来,装满满一背,用手提了一下,足足一百四五十斤。
齐春说:“这些是铁坨坨,很压秤的,你背得动不?”
唐哲点了点头:“还行,上面全是电线,看上去多,也不是很重。”
回到炉子边,唐哲对齐春说:“齐哥,这些东西就先放你这里一下,我带她们去供销社那边买点东西。”
齐春点了点头,唐哲则是带着沈月她们去了供销社。
政策是越来越宽松,有一些成品衣服现在不要票居然也可以买到了。
唐哲选了几对电池,买了一圈绝缘胶带,就在里面站着等沈月和唐婉。
唐婉见到什么都好奇,但是又舍不得买。
沈月也是一样的,她其实在家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就是想多找一些时间陪着唐哲而已。
最后唐婉买了双白网鞋,沈月则是给她的侄子买了一包白砂糖以及一个带虎耳朵的毛绒帽子。
从供销社出来没走几步,唐哲就看到了不远外那个叫耗子的家伙在不远处东张西望,他忙小声对沈月说:“你们先去收购站等我,我有点事情要办。”
唐婉想问什么,沈月拉了她一下,两个人很识趣地去了收购站。
耗子他们几个人上次被唐哲收拾了之后,好久都没有出来了,今天也是想出来看看有没有如个土老帽进城,他想去弄点钱来花花。
正在探头探脑地看着,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他忙转头,一看是唐哲,吓了一跳,想跑,被唐哲用力一抓,他的肩膀一阵刺痛传来,感觉马上就要断了,哎哟地叫着:“哥,哥,我不跑,你松一下,松一下。”
唐哲把他往墙上一顶,抓住他的衣领,说:“小子,跑得脱,马老壳。”
耗子忙道:“不跑,绝对不跑。”
唐哲把手松了,耗子还是紧紧贴在墙上,他是知道唐哲的厉害,跑也跑不过,打也打不赢,只祈求今天唐哲在这大街上不要打他。
“哥,你是不是要找李龙和杨军?我带你去找他们。”
唐哲说:“带路。”
耗子连连点头,在前面带着路。
李龙家住在纸厂不远处的一个村子,父亲原来也是纸厂的工人,母亲则是在大队农场养猪,从小李龙就不听话,为了让他收心,父亲干脆把纸厂的工作退了,让他去顶班,结果在里面的时候不学好,经常还是有一些闲散青年混,最后偷了厂里的东西去卖,被抓判了几年,才放出来没有多久。
耗子带着唐哲来的时候,李龙的母亲正在院坝里洗衣服,阶沿上坐着一个干瘦的老头正在不停在咳嗽,看到耗子来,要龙母亲骂道:“你个烂私儿又来搞什么?”
耗子嬉皮笑脸地说:“婶婶,有人来找龙哥。”
李龙母亲看了一眼唐哲,感觉面生得很,没好气地说:“死了。”
耗子也不和她多说话,自顾自地往屋里走去。
李龙上次的脚被打断了,现在还缠着夹板,坐在床上,见是唐哲来,尴尬地笑着,又有些恐惧。
唐哲自己找了根板凳坐下,问:“外面那个是你爹妈?”
李龙点了点头,小声说:“哥,家里真没有钱,有的话早就给你了,你看,我现在还不能下床。”
唐哲没有说话。
李龙有些急了,努力想站起来,说:“你要是不爽的话,我们找个地方,你再打我一顿,祸不及家人,看在两个老人家的份上,不要当着他们的面打。”
唐哲问:“你爹怎么了?”
李龙没有回答,耗子说:“他爹得了肺结核。”
第166章 破铜烂铁
唐哲瞪了一眼耗子:“你话多得很是吧?”
耗子忙闭上嘴,用手把嘴捂住。
李龙忙说:“他就是那样的病,整天半死不活的。”
唐哲看了看他住的地方,也是木屋,虽然装得严实,但家里也没有什么家具之类的。
李龙看他在四处看,说:“哥,你看吧,要是觉得什么值钱,你拿去抵债就是。”
唐哲说:“你这里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不过看在你爹妈的份上,我可以再给你一段时间。”
他也知道,一个家里出了这么样的一个人,再好的家庭也要完蛋。
李龙连连说谢。
唐哲继续说:“不过要是再让我发现你们还干那种勾当,你的另一条腿也绝对保不住。”
“哥,你放心,我再也不敢了。”
耗子也说:“我们改,一定改。”
唐哲瞪着耗子说:“你们四个,就数你个杂种最坏。”
耗子脸都吓白了,连连说:“哥,我、我是最胆小的。”
唐哲哼了一声,对李龙和耗子说:“我不是江湖人,不知道什么叫祸不及家人,你们要真敢再对我乱来,你们的家人一个也跑不了。”
说完,起身直接就走了。
等唐哲走后,李龙才发现身上已经冒了一层冷汗,对耗子说:“你怎么把他带来了?”
耗子苦着脸说:“真他妈的倒霉,刚到供销社踩点,就被他看到了,我也没办法,要不然他又要揍我。”
李龙骂道:“日你妈,他说得对,你就是最坏的杂种,滚吧。”
虽然李龙受了伤,耗子也不敢得罪他,被骂了一通,只好低着头往外走。
走到院坝的时候,李龙的母亲嘴里骂着:“成天不学个好,你还想不想成个人,都说跟好人行好教,跟坏人成强盗,刚出来几天,脚也断了,这下好了,以后老婆也娶不到,活该……”一边骂着,一边抹着眼泪。
李龙父亲一边咳嗽,一边说:“你管他做什么,他要死、咳、要活和我们不相干。”
李龙母亲听到他说,埋怨道:“早知道以前你的工作就不让他去接班了,该让老二去,现在工作也弄没有了,老二还记恨着你。”
李龙父亲叹息道:“哪个晓得他妈的是坨烂泥巴,扶都扶不住。”
这边唐哲回到收购站之后,和齐春打了个招呼,齐春说:“我叫炊事员把饭做好了,一起吃了再回去。”
唐哲点了点头,说:“你们一个收购站,还有食堂呀?”
齐春笑道:“我们站里也有好几个工作人员嘛,今天和我一起上班的那个休息,又有一个请假,所以才只有我一个人。”
唐哲忙说:“那我们在这里吃,多不好意思呀。”
齐春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都是团转人,平时不管哪个有个亲戚朋友来,在食堂吃一餐两餐的,没有什么的。”
沈月说:“还是单位好。”
说是食堂,其实也就是后院里的一个小屋子,收购站本来人就不多,三个人跟着齐春进去之后,里面是一个和齐春年纪差不多的中年妇女,齐春介绍道:“这是我老婆廖桂芬。”
唐哲忙叫道:“嫂子,辛苦你了。”
廖桂芬笑道:“没有什么菜,你们不要客气,吃饱。”
齐春笑道:“她在家没有什么事,就请来做饭了。”
唐哲只是笑笑,并没有说什么。
就连公社里的完小,做饭的都是校长的老婆或是亲戚,他一个收购站的站长,站里的食堂,和自己家有什么区别呢?
齐春又说:“二楼就是我们的宿舍,你下次来找不到我的时候,就在这院里喊,我肯定听得到的。”
唐哲点了点头:“行。”
吃过饭后,齐春又给他找了根麻袋,把电线装在麻袋里,说:“让你未来老婆给你拿一些,你也轻松一点。”
唐哲说:“这么远,还是我来吧。”
沈月听到齐春的话,脸一下子就羞红了,但还是说:“哲哥,电线交给我吧,也没有多重,你背篓里那么多东西了。”
唐哲只好点点头:“好吧,你和小婉一人拿一段路。”
回到家之后,已经是下午,最近唐哲家成了一个小型活动场所,只要没有什么事情做的时候,唐援朝和唐老三他们都喜欢来他家耍。
看到唐哲回来,唐老三笑着问:“唐哲,又去赶城里了来呀?还带着婆娘?哪天结婚?”
沈月脸红红的,说:“三哥,你瞎说什么呢。”
唐老三笑道:“还害羞了,你们都开书单了,就是人家唐哲的老婆了嘛,害什么羞呢。”
王彩霞说:“就你话多,人家都还没有过门就被你这样说,要是我,早把你嘴撕烂了。”
唐老三说:“以前我娶你的时候,还不是一下书子就这样叫了。”
王彩霞笑道:“那是你厚脸皮,人家小月脸皮薄,小月,你不要生气哈,你三哥就是个散脑壳。”
沈月小声说:“三嫂,没事的,都是开玩笑。”
唐援朝说:“唐哲,你爹今天运气好,好田好土都被他抓到了。”
唐自立笑着说:“如有你家的田好,水源也好。”
唐哲问道:“爹,今天抓了哪几丘田呢?”
唐自立高兴地说:“我们的田都抓在青明田,就是靠坨里那三丘,土的话,在大土地有两块,黄泥坡有一块,后头坡还有两块。”
唐援朝有些失望地说:“我的运气就差,清明田这里,只有一丘,其它的都在千丘榜。”
唐哲说:“千丘榜那里水源好,不是更好么,省得去守着放水。”
唐援朝说:“那号烂冬田,一年只能种一季谷子,其他的什么也不能种,哪有清明田这边的安逸?谷子收了,还可以种洋芋麦子油菜这些,收成都要多一些。”
唐自立安慰说:“知足得了,有了这些地,种出来的粮食再不用交给大队,你们家四口人的地,按今年的收成,除了交公粮的,一年也要收一千多斤谷子了,还有那么多土,少说三四十担洋芋红苕,我看一年不喂头猪,人还吃不完呢。”
唐哲把背篓放在堂屋,陈秋芸看了一眼,疑惑地问道:“阿哲,你背这一堆破铜烂铁回来做什么?”
第167章 发电站
唐哲回道:“我想在新房子那里做两个小型发电站。”
陈秋芸哦了一声,说:“能行吗?前些年水库那么大的水一天都只能照一两个小时,你这么一点点个机器,能发得起来电?”
唐援朝他们也好奇地过来看,除了认识是一坨铁坨坨外,并不觉得新奇。
沈月一直觉得有些好奇,从小就认识的唐哲,也没有见他读过多少书,怎么还懂得起建发电站这种听上去就很高科技的玩意儿,也不由小声问道:“哲哥,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么多东西?”
唐哲笑了笑,回道:“就是平时看书上学的呀。”
沈月有些不相信,他们家里,唐哲和唐婉的书加起来,也没有超过五年级的,她自己好歹也是读到了初中毕业,而且在父亲的教育下,平时也学了不少高中的知识,对她来说,要让她独立完成一套水力发电系统,也只能停留在书面上,实操根本不现实。
唐援朝说:“唐哲,你就吹牛吧,还搞发电呢?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
唐唐老三也说:“就是,那些都是国家的科学家才能做出来的,你学了几个AoE就要搞发电,真是吹牛不打草稿呢。”
唐哲也只是笑笑,也不辩解,对他来说,不相信自己的人,只能用行动来打他们的脸,在没有做成功之前,解释再多也显得苍白无力。
又摆了一会龙门阵,大家才各自散去。
第二天一早,唐哲就去竹林里砍了一根碗口粗的楠竹,拿回来之后,用棍子把中间的节子打通,做成了一个水管。
然后又从堂屋里拆下几年前安装的电灯级灯座和花线等,带着工具去了桃子坪,王堂回去参加分地,工具都还放在新房子里,唐哲找了些木头,就用王堂的工具做了一个水车,把它架在水池出口处,再把那根楠竹从水池出口的地方接出来,伸到水车上面,试了几次角度,水流的冲击下,水车飞速地转着。
由于对工具的不熟练,一个上午下来,他就只制成了一个水车,听到唐婉在远处喊他,知道肯定是母亲已经把中午饭给做熟了,连忙应了一声,回去吃中午饭。
下午的工作,就是将电动机改造成发电机,这是一项充满挑战却又趣味十足的工程。
首先,唐哲仔细地拆解电动机,小心翼翼地拧下固定外壳的螺丝,轻轻取下外壳,暴露出内部复杂而精密的结构,像打开了一个神秘的宝藏盒。接着,对关键部件进行检查与清理,去除长期运转积累的灰尘和油污,确保每个零件都干净整洁,宛如新生。
随后,便是核心的改造环节,根据发电机原理,巧妙地调整绕组连接方式,就如同重新规划电路的“交通路线”,让电流能够按照新的规则有序流动,这一步需要极度的耐心与精准操作,容不得半点马虎。
完成连接调整后,要安装合适的励磁装置,这如同为发电机注入“动力源泉”,为其能够顺利输出电力提供必要条件,安装过程必须牢固稳定,确保装置在运行中不会出现松动。
改造接近尾声时,要对外壳进行加固与密封处理,除了原有的螺丝外,还在水车旁放发电机的地方,建了一个小木屋,把发电机放在里面,仿佛为发电机打造一个坚固的“铠甲”,既能保护内部结构不受外界干扰,又能保证安全运行。
最后,进行全面的测试,用木头轴连接到水车上面,再把竹筒对准水车叶,水力冲击下,水车带着发电机飞速转动,挂在一旁的电灯一闪一闪的,闪了几下,终于发出了光亮,而且越来越亮。
“哈哈,成了。”
唐哲有些抑制不住心头的喜悦,高兴得跳了起来。
沈月一下午都在这里看着,她很想知道,唐哲是怎么把电动机改装成发电机的。直到电灯亮了起来,她也跟着跳起来:“亮了,亮了,哲哥,你太厉害了。”
唐哲笑着说:“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
沈月点着头:“嗯,这下唐援朝和唐才三可不敢再说你是吹牛不打草稿了。”
也没有高兴多久,又发现一些问题,首先就是为了以后接线的安全,还得加装一个断路器,另外为了防止下雨天的时候被雷电击中,还要安装避雷针这些,不过避雷针可以晚一些弄,断路器还得尽快,要不然每次接线的时候,都要来水池边把水源断开,让发电机停止运转了才能干活,那样就太麻烦。
沈月看着唐哲沉思的样子,忙问:“哲哥,怎么了?还有什么地方不对吗?”
唐哲把心中的疑虑说了一遍,沈月说:“我家墙上还有个断路器,一会儿回去拆来用就是了。”
看看天也不早了,他把竹筒又往边上一挪,水车停止了转动,电灯立刻就灭了,收拾了一下之后,便和沈月去了沈家。
沈家的墙上,有两个瓷盒子,老式的断路器就是那样,把瓷盒装在墙上,再把另一半接上铝丝,再插上去,就把电接通了。
唐哲进到屋里,和沈醉亭说了一下,沈醉亭说:“你去拆了就是。”
唐哲出去之后,沈醉亭对沈国章说:“唐哲还搞起了发电机,这娃儿真是聪明得很呢。”
沈国章吐了一口旱烟,说道:“点子多,比他老子强。”
沈醉亭点了点头,看着沈月给唐哲扶着梯子的样子,欣慰地笑了起来。
拆完断路器后,沈月说:“哲哥,我就不去你家了。”
唐哲点了点头,说了声好,便拿着东西往家里走去,刚进屋,唐婉就问:“哥,你的发电机弄好了吗?是不是今天晚上就可以照电灯了?”
“弄好了,我都发了好一会儿电呢,不过只能在桃子坪新房子照,老房子这里,没有那么长的线。”
唐婉有些失落,然后期待地说:“真想早点搬去新房子呢。”
唐哲摸了摸她的头,说:“等王师傅来了,你催一下他呀。”
第168章 抓阄
唐婉嘿嘿笑道:“我可不敢,王师傅好凶的。”
她说的王堂凶,是因为之前唐婉在新房子的工地上,拿着王堂的工具去玩,被王堂给凶了几句,作为一个传统的师傅,最介意的就是被别人动自己的工具。
唐哲笑道:“谁让你不懂规矩呢,以后要记得,别人的工具不能乱动,不管哪个师傅的。”
唐婉嘟着嘴说:“摸一下又不会少块肉,谁知道他那么大的火气嘛。”
唐哲只好解释道:“每一行有每一行的规矩,像我们这种地方,都是师傅传下来的,你也晓得,除了我们家,你看一下别人家,哪有女人上桌吃饭的。”唐婉仔细想了一下,说道:“还真是这样,哥,你说,为什么人家不准女人上桌呢?”
唐婉笑道:“这就是封建社会的糟粕,我们家不讲究这些,男女平等。”
唐婉嗯了一声,说:“你说伯妈对欢欢姐她们那么凶,是不是因为她被封建思想给毒害的?”
唐哲点了点头,说:“这也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是因为重男轻女和自私心重,如果她真能够像对头待大忠一样来对待欢欢和乐乐,今后的日子肯定会更好的。”
唐乐也赞同地点头说:“就是,伯妈就是不会想,以后多两个姑娘来走动不是更好吗?现在伤了欢欢姐的心,她是打死也不想再回家了。唉,哥,我真替欢欢姐不值得。”
唐哲说:“你好好读书吧,已经开学了,把心思用在学习上。”
唐婉说:“嗯,我会好好读书的,你不是要我考大学嘛,我一定要考上大学。”
唐哲点了点头:“欢欢的事情,我已经在想办法了,你和她说一下,最近就安安心心在我们家住下。”他一开始想让唐欢去城里做一些小生意,八零年的时候,沿海地区已经有一部分人开始经商了,但是对于邛水这种偏远的山区来说,一切都没有变。
东门桥黑市还是一天两查,没有人敢光明正大地摆摊设点,如果现在就让唐欢去城里搞一个早餐点或是餐馆之类的,根本不现实。
现在他就期待着齐春能够真正的给他用一把力。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更何况,八百八十块的药材,相当于齐春一年多的工资了。
他十分相信,齐春肯定会用尽全力来帮他摆平这件事情的。
吃饭的时候,唐自立说:“现在地方也下户了,明天队里要把那些资产卖出来,阿哲,你看是买一头水沙还是买那头水牯好?”
唐哲说:“爹,你不是说了嘛,水沙买回来,一两年还有一头水小牛卖,要不就买水沙吧,钱多一点都没有关系的。”
唐自立点头道:“我也是这样想的,水沙性情温和一些,不像水牯,打起架来拖都不敢去拖,你还记得前些年在谷坝上,你和大忠在那里耍,大忠被那头水牯一角就顶飞了吧?。”
唐哲当然知道,那个时候他们才十二三岁,当时谷子收了之后,队里的劳力就把稻草挑回来堆放在晒谷场边上,等着晒干一些了堆在树上。
唐哲和唐忠还有姚勇军他们一群小孩子,就把一捆捆的稻草当成了躲猫猫的好地方,在里面打洞穿来穿去,有一点像地道战的味道。
后来任德明牵着那头白水牯回来,唐忠挡在它面前,做了个老鹰抓小鸡的动作,被它顶过来,用角一甩,就甩飞出去好远,幸好当时的角是挂着他的衣服,甩出去也掉在稻草上,没有受伤,不过也把他吓得够呛。
再来后,那头水牯会打人的事情就传开了,一般的劳力,还没有几个敢动牵它来干活。
唐哲点了点头,说:“其实当时那头牛也不是故意打大忠的,要不然他哪里经得住?”
唐自立说:“就这么说定了,我现在去找一下孝贤,看看能不能先把定钱交了。”
唐哲说:“这个不是要明天抓阄了才能知道吗?”
唐自立笑道:“说你聪明,你怎么又糊涂了?先去和他通一个气,说不准别人不要呢?”
唐哲一下子明白了,想到父亲不像以前一样愚腐了,突然笑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唐自立就去了大队部,唐哲则是又去了桃子坪的新房子,从发电机那里重新把线接到新房子来,装了三颗灯泡,又发起电看了一下,三颗灯泡都发出了亮光,看来这台发电机的功率还是很强的,便把水断了,停了电,回家之后,觉得没有什么事情做,便去了一趟大队部,看看他们是怎么抓阄的。
大队部人非常热闹,会场的屋子太小,根本容纳不下这么多人,还是在外面的院坝上摆了几张桌子当成主席台,然后用一口专用的木箱当成抓阄的箱子,里面写了些纸条。
“姚海军,黄骚牯一头。”唐孝贤接过姚海军的阄,展开来念道。
申腾飞说:“黄骚牯一头,定价一百七十六块五角,姚海军工分抵六十二块七角,剩下一佰一十三块八角,补到我这里。”
姚海军听了,摇了摇头,说道:“我没有这么多钱呀,能不能赊一下嘛?”
场里申洪站起来说道:“公家的东西,怎么能赊呢?你不要,我就要了,那头骚牯才三岁多,正是壮劳力。”
唐山河也站起来说:“腾飞,我出现钱,这头牛归我了。”
姚海军涨红着脸说:“你们还讲不讲规矩,明明是我抓到的阄,我也没有说不要呀,你们抢什么,有本事自己去抓去。”
申腾飞说:“大队的东西,是不能赊账的,你看能不能借一下,今天之内能借来,这头牛都还是你家的。”
姚海军想了想,对姚旁边两个人说:“你们要不要?要的话,我们三家打伙把它买下来?”
姚庆明说:“行,我也有这个想法,反正队里总共也就二十来头牛,两百多户来分,要十户才能分到一头牛了,我愿意出钱。”
姚大榜说:“腾飞,我们打伙买,能不能用工分抵账?”
申腾飞看了一下唐孝贤,唐孝贤说:“可以,只要你们工分够,不够的,还是要掏钱哈。”
姚三忙对姚海军说:“海军,你看能不能算我一个?”
第169章 一生只该八合米,行遍天下不满一升
姚庆明忙轻轻地摇了摇头,姚海军会意,忙说:“三哥,你刚才又不说,现在我们三家已经定下来了,你看就一头牛,三家的地方就这么多,再增加你们一户,还不得把这头牛给累死呀?”
姚大榜也说:“老三,一会儿你还有机会,这么多头牛呢。”
姚三只好悻悻地坐坐回座位。
申腾飞说:“姚海军,姚庆明,姚大榜三户工分合计成现金抵一百五十九元三角六分,应补一十七块一角四分钱。”
三个人听了,忙应了一声,姚大榜说:“等一下,我现在就回去找娃他妈拿钱。”
院坝里有人笑道:“大榜,你就是个长年,这点钱都作不了主?”
另外一个人说:“哪个不晓得大榜就是个耙耳朵嘛,大榜,快回去,晚了要被你老婆罚你跪门坎。”
姚大榜也不生气,说道:“你们懂个鸡儿,老婆管钱,也只是得看一下摸一下,家里要用钱,一分一厘都得经过我的手才算数。”
院坝里一阵哄笑,姚大榜三个人走了之后,姚三又上台去抓阄,他在箱子里摸来摸去,摸了半天,拿出来交给唐孝贤。唐孝贤接过来打开,大声念道:“姚三,架子猪一头。”
申腾飞说:“架子猪一头,作价七毛钱一斤,一会儿去综合农场过秤。”
姚三连连摆手说:“不作数,不作数,我是想要抓一头牛的。”
还没有等唐孝贤反驳他,会场里就有别人站起来说:“姚三,你这样就不行了哈,抓到什么全凭自己的运气,谁不想要牛呢?人家先前抓的那些风博(打谷扬尘的风车)好些都没有说什么,凭什么到你这里就不算了。”
“就是,你那摸逼手,全是霉菌,抓不到牛就不要怪。”
“有头猪也不错了,你可以选一头犍猪(架子母猪)回去,到时桃子(母猪生殖器)红了,你一配,一胎给你生个十个八个猪崽儿,多的都赚回来了。”
姚三呸了一声:“要配也是请你去配,就晓得你喜欢吃桃子。”
唐孝贤说:“你还要不要,不要就让开,该别人抓了。”
姚三想了想,咬着牙说:“要,怎么不要。”
申腾飞说:“行,你们家的工分可以抵价四十三块钱,到时候过秤了,多退少补。”
姚三下来之后,又上去了好几个人,不过都没有再抓到牛。
没多久,就轮到唐自立的号了,他走上台,在手心吐了一口口水,搓了搓,又哈了一口气,然后伸到箱子里摸了一会儿,拿出来一张交到唐孝贤手里。
唐孝贤接过去,展开了念道:“唐自立,白水沙一头。”
申腾飞说:“白水沙定价二百四十元,唐自立今年的工分不多,抵价二十七块一毛二,需要补缴二百二十块八角八分钱。”
唐自立忙说:“要、我要,马上给你钱。”说完,从衣服里掏出一块手帕,数了二十三张给申腾飞。
会场里又有人笑道:“唐老二,你的帕子像是你老婆用的那块呢?”
“人家老婆的帕子存得住钱,就像个摇钱树。”
“两百多,眼睛都不眨一下,看来唐老二家真是发财了。”
“你们也不想一下,就打那两头野猪就卖了多少钱,听说好几百,他家唐哲还抓黄鳝和别的猫猫去卖,听说他们家现在家里最少不低于一千块钱了。”
“这么多,狗日的姚三现在恐怕肠子都要悔青了呢。”
“这就叫一生只该八合米,行遍天下不满一升,他姚三尖嘴猴腮的,生来就不是那种富贵命。”
“姚三哪有那种好命,听说唐哲已经去沈醉亭家下了书子,将来是要娶沈月的。”
“沈月?唐哲是怎么想的?沈醉亭那种成分,就是倒贴我们家,我也不要,还要去下书子?”
“我觉得沈月这姑娘就不错,再说了,沈醉亭成分虽然差一点,在队里哪家的娃娃不是靠他才学会认得几个字的?”
“倒也是,没有沈醉亭,你我这一代人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
唐自立当场交了钱,唐孝贤说:“你现在就可以去综合农场把牛牵回去了。”
“嗯,好勒。”
台下又有人喊道:“唐老二,到时候我们去你家借牛来翻一下地可以吗?”
“就是呀,全队才这么几头牛,你一家人就买了一头,到时候你家的地翻完了,就借出来我们翻一下呀。”
唐孝贤只顾嘿嘿地笑着。
可是这种首先绑架对唐哲来说,完全不顶用,他在会场边上看了半天,听到这话,忙说:“过些日子我家的牛下小牛崽了,你们可以来买,都来借的话,累死它也干不完这么我的活。”
唐自立才说:“我儿子说得对,偶尔借去翻一点地可以,天天拿它不要命的干活,肯定不得行。”
唐孝贤说:“接下来是一百二十三号。”
沈醉亭站了起来,说:“是我。”
然后慢慢走到台上,从箱子里面拿一个阄子出来交给唐自立。
唐自立接过去展开来看了看,说道:“沈醉亭,水牯一头。”
现场顿时哗然:“狗日的,他两亲家是什么运气哦,一个人抓到一头大水牛。”
“我们还坐在这里干啥,牛都抓得差不多了。”
唐老三则是跑到台前,跟沈醉亭说:“沈老师,你看,能不能我们两家打伙把这头牛买下来?”
沈醉亭还没有说话,唐援朝也跑了上来,凑过去说:“沈老师,你抓到的是头大水牯,劳力大,算我家一个股子可以吗?”
沈醉亭本来脾气就很好,而且从来不与别人争什么,说道:“不行,这样容易闹矛盾。”
唐老三和唐援朝忙保证:“不会的,沈老师,只要你家翻完了,拿来我们两家翻一下就行。”
沈醉亭笑道:“你们要翻一下地,完全没问题,只要让它吃得饱饱的。”
唐老三和唐援朝巴兴不得,这一头水牯的价格,肯定比水沙还要值钱,沈醉亭因为成分问题,队里基本是拿不到多少工分的,一家人的工分算下来,恐怕还没有唐自立家多。
而唐老三和唐援朝他们虽然有工分,家里没有钱呀,两家人凑个三十块都困难,忙说道:“行,都依你,只要你家的地翻完了,拿来我们家翻一下就行。”
又不要自己出钱,还能有牛翻地,两个人别提有多高兴了。
沈醉亭交了钱,唐孝贤又叫下一个号。
第170章 茅草菌
唐自立和沈醉亭都抽得了号,杨胜学就带着他们去农场赶牛,唐哲在这里也觉得无事,跟着去了综合农场。
大队综合农场就在吴家寨后面的山岭上,处于吴家寨和申家岭的正中间,不管两个队从哪个队去那里,都有七八百米的距离。
综合农场主要是养殖牛羊猪这三个品种,一个住宿房,有七八个房间,还有一个厨房,边上就是羊圈,有四五十只羊,羊圈边上就是牛圈,牛圈用木头搭起来的,关了二十头牛,另外就是猪圈,有一头狼猪(种公猪),还有两头母猪,另外有十二头六七十斤的架子猪,还有三头一百五六十斤的大猪。
除了一头黑白相间的花母猪外,其它的都是通体黑色的黑毛猪。这种猪肥肉多,出油率高,瘦肉较少。
因为他们两家都是给的现钱,杨胜学让他们把私章拿出来在一张纸条上盖了一下,然后就让他们把牛牵着走了。
唐自立笑呵呵地说:“亲家公,我看这头水沙马上要启了(发情了),到时候把你的家公牛牵过来配一下种。”
沈醉亭也很高兴,连忙应着。
唐哲没有说话,从综合农场走了三百多米,就是原来杨家的老屋基,现在杨家早就没有人在这里住了,只剩下一个叫杨家屋基的地名,周围全是松树林,还有许多茅草。
他对唐自立说:“爹,我去找一下,看看能不能找点茅草菌回去。”
唐自立心情高兴,说:“去吧,你一天就是爱搞这些。”
沈醉亭笑道:“我倒觉得这样很好,能物尽其用,不管找到什么,总能给家里减轻不少负担。”
唐哲一头钻进松树林,茅草菌在二月中旬就会从地里钻出来,现在已经三月,正是大量生长的时候,到了四月下旬,便不再生长了。
这种菌子生长的地方,草比较浅,地木衣比较多,而且是一片一片的生长。
进了树林之后,原本应该是直立的野草,已经被别人踩得东倒西歪,显然不光是他有这种法,别人也早已经来过了。
找了好一会儿,都没有找到,只得往松树林的更深入处走去。
晚上下过小雨,外面的路上早已经干了,但是树林里阳光照不进来,松针上,树树上,草上都还挂着水珠,他的解放鞋和裤腿管都已经打湿。
好在找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了一朵,灰色的茅草菌,像一把小伞一样,从泥里钻出来,顶开头上的松针和枯叶,露出一顶圆圆的帽子。
唐哲也不急着捡,而是弯着腰,用手拨开地上的草,果然又发现了不远的地方,又长着几朵。
找了一根丝茅草,在顶端打了一个结,再把草穿过菌柄,这一片,就穿了两根茅草。
不管是捡什么菌子,只要有了一个好的开始,心情就会变得很好,期待着能捡到更多。
唐哲也一样,找到了这一片,眼睛就一直盯着地面,慢慢在树林里找着,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找了不下十来斤,把茅草连接起来,一串串的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手上还提了两串。
出了松树林,正好遇到苏朝恩就带着另外两个人来赶牛,见到唐哲从松树林里出来,脖子上还挂着那么多菌子,苏朝恩已经是一个老知青了,当然也认识茅草菌,说道:“唐哲,你不回去放牛,来捡茅草菌了?”
唐哲笑道:“没事干,想到杨家屋基这山林里以前茅草菌特别多,就来捡一点回去。”
苏朝恩说:“你下次再进山的时候,也带一下我们呀,现在地方都下户了,估计我们也很快就会回去的,我们都知道你赶山厉害,都想和你去过过瘾。”
唐哲说:“没问题,下次去的时候,一定叫你们,对了,这两串菌子,你拿回去和他们打平伙吧。”说着,把左手提着的两串菌子递给苏朝恩。
苏朝恩也不客气,接了过去,闻了闻,说:“还真香。”
和苏朝恩来的那两个人,唐哲也认识,一个是申家岭的申红权,一个是吴家寨的吴相华,都是一个大生产队的,他们两家和唐家也没有什么交情,平时也很少说话。
不过见苏朝恩接过茅草菌,吴相华还是提醒了一句:“苏知青,这茅草菌虽然好吃,一次性不能吃太多,吃多了打脑壳。”
苏朝恩点了点头:“我们几个知青吃这么一点应该没事。”
申红权说:“茅草菌要和着野山葱,再加一点溶海椒(糍粑辣椒)炒着那才好吃,苏知青,晚上我给你们送点野山葱去。”
苏朝恩说了句谢谢,然后对唐哲说:“我先带他们去农场那边。”
唐哲应了一声,想到申红权说的野山葱,他自从去了部队,还没有吃过野山葱炒茅草菌,那种味道,这么多年了,一直还念念不忘,于是也不急着回家,便往桃子坪那个地方去。
从杨家屋基到桃子坪,就需要从申家岭的寨子中穿过,大部分人都去了大队部,只有一些老人或是妇女小孩子在家中,看到唐哲身上挂着那么多茅草菌,几个孩子往屋里喊着:“妈,妈,我要吃茅草菌。”
屋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屎你要吃不嘛,天天就想着吃吃吃,昨天没有吃饭吗?”
小孩子哇地一声哭了起来,那女人一边擦着手往外走,一边骂着:“你这几个祖宗,我一天给你们洗衣做饭就够累了,你老子今天去抓阄,也不知道能抓个什么回来。”
刚出门就看到唐挂,笑道:“是唐哲呀,你在哪里捡的茅草菌?”
唐哲也不隐瞒,毕竟这东西只要晚上下雨,第二天又会生长一大片出来,而且就像吴相华说的一样,真不能吃太多,吃多了,会感觉头痛,像被谁用锤子敲打一样,他指了指杨家屋基的方向,说:“就是在杨家屋基后面的山林里捡的。”
那女人哦了一声,对那娃娃说:“尿罐打破了不是嘛,说你一句就哭,不准哭了,一会儿等你爹回来吃完饭了,妈带你们去杨家屋基捡茅草菌。”
两个娃娃一下子就停住了哭声,看着唐哲远去的背影,狠狠吞了几口口水,那样子,就好像已经吃到了香鲜美味的茅草菌一样。
第171章 你家的牛是喂饭吃?
新房子下边有一片天然的石头巷子,巷子中很久以前是土,后来荒了,但是长着很多野山葱,上次沈月还在那个地方来挖了去,石头上面那种黑色的泥巴,松松软软的,从里上长起来的野山葱,又肥又大,而且只需要用手轻轻的拨就能拨出来,根本不需要任何工具。
没有费多少功夫,唐哲就挖了两斤多,找了皮棕叶捆起来,就听到老房子院坝上,唐婉的声音正远远的传来。
“哥,哥,妈喊你回家吃饭,哥,你在哪里,听到没有,妈喊你回家吃饭啦。”
唐哲把手放在嘴边,形成一个喇叭状,回了一声:“知道了,我马上回来。”
这个年头,通信全部靠吼。
唐哲回到家里的时候,饭已经熟了,陈秋芸听见他上院坝的声音,问道:“小婉,看看是不是你哥回来了?”
唐婉从大门口往外看了一眼:“妈, 哥回来了,哇,哥捡了好多菌菌回来。”
唐哲走到门口,唐婉忙过来接过他手里的野山葱:“还有山葱,太好了,今天晚上又有好吃的了。”
唐自立说:“快去洗手了吃饭,吃完饭了,去割几皮棕回来打根索子。”
唐哲应了一声,心里还在想着,早知道就把上次在清水江搞猴结的时候搓的那条棕索子带回来了。
唐欢和唐乐忙着在厨房里往外端菜和饭,两姐妹可能是感觉到自己也是寄人篱下,始终有些拘谨,也不爱说笑。
吃完了饭,唐自立就把菜刀磨了,让唐哲拿着木梯子,去了竹林边的棕树那里。
这片竹林也还算是大队的,没有分到户,因为离唐哲家的自留地和房子都最近,所以竹林也好,还是棕树也好,要用的时候,都是自己去里面砍就行了。
他把梯子搭在了棕树上,唐自立在一旁扶着,他则是把菜刀咬在嘴里,从梯子爬了上去,这一次割棕,就不能像在清水江的时候那样,直接砍倒,一棵棕最多只能割十来张棕皮下来,割太多的话,棕树就会死亡。
一连割了四棵棕,唐自立才说:“应该够了。”
等唐哲从梯子上下来,唐自立抱着那一抱棕皮先走,唐哲则是又把梯子拿回去放在柴房里。
包括唐欢和唐乐一家六口人,没有多少时间,就把棕丝拉好了,唐自立则是把棕丝搓成小指头粗细一根。
唐哲说:“爹,新房子那里还要修一个牛圈和猪圈才行,要不趁着现在还不是农忙,再请人来帮两天,再去砍一点树回来?”
唐自立点了点头,往手里吐了一口口水,继续搓着综绳:“行,你再去和孝贤说一下,看看还要给多少钱,这几天只能把它拴在竹林边上将就一下。”
陈秋芸说:“我看你就是抓得了一头牛,高兴得连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唐自立笑着说:“有了牛,就有了劳力,一家人才不会饿肚子,这我都不高兴,要怎么样才高兴?”
陈秋芸说:“是哦,你家的牛是喂饭吃的。”
唐自立恍然,忙对唐哲说:“阿哲,你去看一下孝贤还在大队部没有,光买了牛,没有草料,要是他在的话,你买两树稻草,看看他们怎么说。”
唐哲之前也没有想到这些,忙站起来说:“行,我马上去。”
大队部里的人还没有走完,唐孝贤和申腾飞他们也只是在同个知青那里将就吃了一碗稀饭,其他人只能饿着肚子等着。
唐哲到的时候,还正在继续抓着阄,唐哲抽了个空子,走到唐孝贤身边问道:“孝贤叔,刚才忘记问你了,我们牛是买回去了,就是没有草料,你看一下大队那些田里的稻草能不能卖一些给我们?”
唐孝贤一拍脑袋,说道:“你看我还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那些谷草本来就是留着喂牛的,现在大队也不养牛了,再留着也没有用。”
然后对着台下大声说:“现在,我宣布,凡是抓到牛的,一头牛还可以再配一树稻草,只能是一树哈,现在青草都长起来了,稻草也吃不了多少,免得都想要多,到时候打起架来,想要多的,一块钱一树。”
稻草都是顺着树堆起来的,所以称为一树一树,而不是一堆一堆,或是一垛一垛。
唐哲也觉得唐孝贤这样考虑是比较周到的,如果放任着大家去挑,叫花子向火——往面前刨,谁都想要多一些,挑回去堆在牛圈里,等过几个月,就是上等的牛屎粪、农家肥。
一头牛配一树草,这样不管你几家打伙买的牛,反正就是那么多的草料,也不会因为一把草的事情闹出茅盾来。
唐哲得了这个信,小声对唐孝贤说:“谢谢孝贤叔。”
唐孝贤笑道:“是我没有考虑周到,你看哪一树离你家近,就挑回去了,对了,你也和你老丈人说一声。”
唐哲应了一声,回去的时候,先去了沈家,沈醉亭也正在搓着棕索,另一边的沈国章则是坐在阶沿上,前面放着一个木架子,称为草鞋马马,边上放着一堆稻草,正专心地打着草鞋。
“国章公,醉亭叔,刚才我去了大队部,队长让我给你们说一下,一头牛可以去挑一树草回来,你看一下你们挑哪一树。”
沈醉亭应了一声,对屋里喊道:“大阳,大阳。”
沈阳抱着娃娃从屋里走出来:“爹,有什么事吗?”
唐哲又把话重复说了一遍,沈醉亭说:“就是桐子树边上那一堆,你去先挑一挑回来。”
沈阳把娃儿交给罗玲,拿着扁担就出了门。
罗玲喊道:“唐哲,进屋来坐一下,沈月去挖折耳根去了。”
唐哲摇了摇头:“不了,嫂子,我也要先回去挑点谷草,要不然晚上牛没有吃的。”
唐哲回去之后,也找了离家近的那棵柏树,先挑了一挑回去,然后问唐自立:“爹,牛在哪里?”
唐自立说:“在清明田,那里的绿肥长得正好,我让它吃一些绿肥。”
唐哲心中一惊,说道:“坏了。”说完就往外面跑去。
第172章 天生就是敌人
再看唐哲,已经跑到院坝坎下去了,一边跑一边说:“爹,这个时间绿肥正开花,吃多了肚子要胀气,我还是去把它解开,让它在田埂上吃些青草好一点。”
唐自立却说:“这些年来大队里都在用绿肥喂牛,怎么没有见过气胀生病的。”
陈秋芸倒有些担心起来:“老二,你还是也跟去看看吧,万一呢?这可是今天才买回来的,先不说钱多钱少,这么大个生产队,两三百户人家,总共都才二十头牛,要是有什么事,以后去谁家借去?”
唐自立手里的活还没有停,说:“阿哲不是去了嘛,也没有吃多少,应该不会有事的。”
陈秋芸对唐婉说:“你跟着你哥去看看,有什么事情快点回来叫我们。”
唐婉丢下手中的活,应了一声,也往清明田那边去了。
唐哲走得很快,前世在部队的时候,他就见过一个老乡家的牛,因为绿肥吃多了,肚子胀得气鼓鼓的,差一点就死掉了。
十来分钟的时间,他就已经到了清明田,远远地看到那一团白色正在田里悠闲地吃着绿肥,心中才稍安定。
到了田里,因为没有长的索子,只有一条三米左右的短索拴着,它那周围三米之内的绿肥已经吃得精光。
唐哲把它解开,赶到田埂上之后才放开来,让它在田埂边上吃着刚发起来的青草。
现在的田埂上,苦蒿,牛筋草这些已经变得绿油油的,也是牛最喜欢吃的,水牛和黄牛不一样,黄牛吃草喜欢吃嫩草尖尖,而且吃几口就要跑开,而水牛吃草的时候,则是从草的中间吃起,吃得也比较干净。
这也是唐哲喜欢水牛的原因之一,虽然它怕热,但是唐家山并不缺水源。
刚到没多久,唐婉也到了,看到牛没有事,说:“哥,牛没有事吧?”
唐哲一直观察着它的一举一动,说道:“暂时没有事情,绿肥花吃太多的话,加上吃的绿肥,在肚子里会很快发酵,如果不能排出它体内的气体,就会把肚子撑起来,胀得像个气球,要是处理不好的话,就会把牛给撑死。”
唐婉吃惊地说:“这么严重呀,那以后我们都不让它吃绿肥了。”
唐哲笑道:“可以少吃一些,没有开花的时候多吃一点也没有事。”
兄妹俩就坐在田埂上,看着白水牛吃着草,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聊了一会儿,唐哲说:“妹,让它自己吃着草,我们去那边看看有没有菌菌。”
唐婉高兴地说:“好呀,哥,你今天去捡茅草菌都不叫我。”
清明田过去不远,就是一片低矮的杂树丛,也就离着一百多米的距离,从那边也能看到清明田这里的一切情况。
在杂树丛里找转了一圈,唐婉说:“哥,这种地方不像是会生茅草菌的地方?”
唐哲说:“这段时间不光长了茅草菌,阳雀菌(羊肚菌)也开始生长了,灰灰的,麻麻癞癞的,你要看仔细一点才能看得到。”
唐婉仔细,一边用手里的棍子拨拉着草丛。
“哥,是不是这种呀?”
唐婉指着地上一朵灰色的菌子问道。
唐哲顺着她的棍子看过去,果然是一朵羊肚菌:“就是这种,这一朵不大,才拇指大小,你再仔细看一下,这东西要是有鸡的话,炖着特别好吃,脆脆的。”
唐婉有些失望地说:“哦,可惜我们家那四只鸡,要留着生蛋。”
唐哲笑道:“没有鸡,多放一点油也一样呀,再说了,家里不是还有一只腊竹鸡吗?你捡到了,明天我给你做了吃。”
唐哲很少做饭,甚至连唐婉都有些不相信他的厨艺:“哥,还是妈做的饭好吃。”
兄妹俩找了一会儿,清明田这边的荒山不多,在这片杂树丛中,只找了半斤不到一点,在树林里找了一片棕叶,把叶子撕掉,留下叶骨,然后仍然把菌子穿起来。
唐哲说:“你先回去吧,我再放一会儿。”
唐婉点了点头,接过菌子:“哥,我去把六六也带到这里来吧。”
唐哲说:“你不怕它咬你你就去呗。”
唐婉笑着说:“六六可乖了,只会舔我的手,不会咬我的。”说完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没多久就消失在唐哲的视野里。
唐哲躺在绿肥里,那头白水沙也像通了人性一样,自顾自地吃着田埂上的野草,不时的抬头看看唐哲。
他仰望着蓝蓝的天空,朵朵白云飘过,心中百感交集。
重生回来的这几个月,让他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天伦之乐。
有家,有亲人,有爱人,一辈子才是完整的。
“哥,哥,六六来了。”
唐婉还在几根田坎之外就叫着,她已经把捡着六六的绳子放开,六六也闻着唐哲的气味跑了过来。
白水沙像是感受到了危险一样,咬着的草还有半截都露在嘴外,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六六,不时呼呼地喘着粗气。
六六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动物,离白水沙还有十来米的地方,一下子就停住了脚步,趴在绿肥里,也紧紧地盯着它。
唐哲听到唐婉的声音,从绿肥里爬起来,叫了几声六六。
六六听到他的声音,抬起头看了看,在田里转了几个圈,才向唐哲靠拢过来。
白水沙也往唐哲这边冲过来,也不知道是为了保护唐哲,还是为了保护自己。
唐哲忙把它的绳子抓住,对唐婉喊道:“小婉,你把六六牵到别处去,这水牛想要打它。”
唐婉小跑着赶了过来:“我还想让它们成为好朋友呢。”
唐哲说:“一个吃草,一个吃肉,天生就是敌人,只能慢慢的让它们相互熟悉自己的气味了才行。”
看看天色也不早了,又说:“算了,今天也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唐婉也点头说:“我出来的时候,妈都把饭箜在锅里了。”拉住六六的绳子说:“走了,六六,回去了。”
六六刚从笼子里放出来没有多久,见唐婉又要拉着它回去,努力地歪着头,四只脚死死地蹬着地。
唐哲把牛赶在前面先走,对唐婉说:“你自己在后面慢慢来。”
没有走多远,六六见唐哲也走了,还是在后面慢慢跟着。
刚回家,把牛拴在竹林边,就见沈阳气喘吁吁地跑着上来:“唐哲,你家有没有大黄?给我一点,我们家的牛肚子突然胀得像个鼓一样。”
第173章 牛屁真臭
唐哲忙问:“你们今天是不是让它吃绿肥了?”
沈阳:“你怎么知道?”
唐哲说:“嗨,那就是绿肥吃多了,光找大黄去没有用的。”
沈阳慌忙问道:“那怎么办?”
唐哲说:“我先和你去看看。”
陈秋芸从厨房里出来,对唐哲和沈阳说:“饭都熟了,先吃了再去。”
唐哲说:“妈,你们先吃吧,不用等我了。”
沈阳也说:“婶,你们吃,我还有事情呢。”
唐自立早已经把棕索打好了,原来小指头粗细一根的手索,经过他的加工,三股拧成了一股,足足比大拇指还要粗一些,听到沈阳的话,忙问唐哲:“难道牛真的不能吃绿肥?”
见唐哲他们已经下了院坝坎,他也对陈秋芸说:“我也去看看,你们先吃。”
陈秋芸说:“行,他们的运气也真够差的,今天才花了那么多钱买回来,怎么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情。”
看到唐自立也走到院坝边了,说道:“我给你们俩爷子的饭留在锅里,回来你自己热一下。”
唐自立一边走一边回道:“知道了,你们快吃吧。”
沈醉亭一家把那头大水牯围在院坝中间,一家人急得团团转。
安秀芹问:“醉亭,你到底能不能医呀?”
沈醉亭手里拿着不知道是什么草,面前的木盆里还有一些,说道:“就差大黄和枳壳了。”
沈月说:“哥已经去唐哲家找大黄去了,不知道他们家有没有。”
沈醉亭说:“几年前自立在山上挖得有一些,又没有用,肯定还有的,不过积壳不知道去哪里找,差一味也只能是差一味了,总是有些药效的。”
看到沈阳和唐哲来,他忙问道:“有没有找到?”
沈阳摇了摇头,刚才一走就走,完全又忘记要找大黄的事情了。
见沈醉亭正想发火,唐哲忙说:“醉亭叔,吃了绿肥灌药是没有多大用处的。”
沈醉亭忙问:“那你说怎么办才好?”
唐哲说:“把牛牵到院坝边上,让它头朝上,屁股朝下。”
又对沈月说:“小月,你去找一根一尺长的木棍来,有指头粗就可以了。”
说完,他捡起地上的绳子,把牛牵到院坝边上之后,让它转了个方向,头上脚下,站在上面,然后把绳子交给沈阳:“你牵好它。”
沈阳接过来之后,沈月已经把棍子找来了,唐哲接过来,对沈醉亭和唐自立说:“爹,醉亭叔,你们来帮一下,把它的嘴弄开。”
虽然不知道唐哲要怎么处理,还是按照他说的办了。
唐哲把那根木棍横着放在它的嘴里,让它不能闭合,又找了一根小绳子固定住。
牛胀气最好的办法就是放气,唐哲没有学过兽医,也只是前世见过怎么处理,如果找不准它的胃,很容易让牛受到伤害。
另外一种办法就是找一根软管从它的嘴里伸到胃里面,让气体通过软管慢慢排放出来,他现在让牛的嘴巴一直张着,一方面是让它能够更好的呼吸,另一方面也是用这个办法让它可以更多的排出体内的气体。
现在只有唯一一种办法了。
唐哲对沈月说:“小月,你去找一盆亮亮水(温开水)来,对了,你们家里还有酒和肥皂吗?”
沈阳说:“有的,爹,你来抓住绳子,我去拿东西。”
沈醉亭接过了绳子,沈阳几步就跑回了屋里。
眨眼的功夫,温水和白酒都拿来了,唐哲脱了衣服,光着上半身,把手伸到木盆里,一直洗到肩膀,然后又让沈阳把白酒拿过来,倒了些在手上,然后把自己的右手臂涂满。
“沈阳,你再去找一条五尺杠来,还有绳子。”
沈阳应了一声,跑回屋去,一会儿就拿了过来,唐哲又让他把那根五尺木杠横在水牯后腿处,一边绑插在堡坎的石头缝里,另一边绑在一根树上。
在场的人都看不懂唐哲为什么要这样做,唐自立小声问道:“阿哲,你能行吗?不行就不要充行实。”
唐哲点着头说:“放心吧,爹,我心里有数。”
说完,让沈阳把牛尾巴高高拉起,他则是在自己的手上涂了些肥皂,顺着牛的肛门,慢慢把手往肚子里伸进去。
那水牯被偷肛,本能地弯了一下腰,后腿踢了一下,还好被那条五尺杠子挡住了。
沈国章这时候才说:“我怎么忘记了,以前也有牛胀过肚子,就是用这种办法治好的。”
安秀芹听了,心里稍稍放心了些,对唐哲说:“唐哲,你们忙着,我去给你们做饭。”
沈醉亭则是仔细地看着唐哲的操作:“我怎么在书上没有看到还有这种办法呢?”
一开始的时候,他的手只伸到手弯处,然后就把肚子里的牛粪一把一把地抓出来,冒着热气的牛粪臭气熏天,唐哲只觉得一阵阵恶心反胃,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还好他强忍住了。
经过近半个小时,他的整条手臂都能完全伸进去了,一直伸到肩膀处,每一次几乎从肚子里再也抓不出什么东西来。
经过这么长时间,水牯已经习惯了,不再挣扎,但是肚子还是那么胀,而且精神也没有一开始好了。
唐自立都有些急了,对唐哲说:“阿哲,你行不行呀?不行的话还是让沈老师去弄些药来灌一下说不定还好得快一些。”
看到牛肚子一直胀着,他的手都有些酸软了,心中也是不禁产生了疑惑,难道前世自己看到的是错的?说不定人家也灌了药呢?
仔细想了又想,觉得不可能,当时他们驻地边上,许多人都在围着看,他是一眼也没有落下。
又经过几分钟之后,随着唐哲手臂从牛肛门里抽出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就像是决了堤的黄河一样。
“呀,牛放屁了。”唐自立眼睛一亮。
沈月在一旁捂着鼻子叫了起来:“哇,这牛屁好臭好臭呀。”
唐哲松了一口气,说道:“好了,再放一会儿屁,肚子就会消下去。”
沈醉亭看着牛肚子,高兴地说:“真是黑死我了,几百块钱差点打水漂。”
安秀芹听到他们的声音,忙从屋里跑出来:“真好了呀?哎呀,好臭。”
第174章 赤脚医生手册
沈醉亭应了一声:“看样子是有效果了。”
唐哲把手用肥皂水洗了几遍,然后再次回到牛身边,伸出手去在它的肚子上轻轻地揉着,沈醉亭看到,也学着唐哲的样子,揉着它的另一边肚子。
就这样又弄了半个多小时,天都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沈月不得不去唐哲家里把手电筒借来,给他们照着。
还好那白水牯的屁就没有停过,肚子也明显消了下去,直到最后,他们揉了很久的肚子,那牛也再没有放过屁,而且站在那里好像有些不耐烦的样子。
唐哲说:“醉亭叔,应该可以了,现在打点盐水喂它喝一下,明天肯定能恢复精神的。”
沈阳忙去打水,在木盆里放了一点盐,倒了整整两桶水进去,沈醉亭把牛牵过去,那水牛被掏了半天肛,又是拉稀又是放屁的,早已经脱水,见到一大盆盐水,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
沈醉亭笑着对唐哲说:“唐哲呀,要不是你这个方法,它还有得罪受呢。”
沈阳也说:“就是,以前怎么没有发现牛吃了绿肥会胀肚子呢?”
唐哲只好又把吃绿肥会让牛胀肚子的原因讲解了一下,沈醉亭好奇地问:“你怎么突然懂得了这么多呢?”
唐哲摸了摸脑袋,笑了笑,说道:“醉亭叔,我也是之前在别个大队看到过,他们的牛也是吃了绿肥,然后肚子胀得比你们这头牛的还要大,最后就是用这个办法弄好的。”
在场的人也不再怀疑,毕竟唐哲最近并不经常在大队里面,而是到处跑,队里的人并不知道他去了多少地方。
等那牛喝完了水,沈阳把它牵到牛圈里关了起来,沈家的房子还是沈国章当年修建的,除了正房三间,一个偏房做柴房和厨房外,在房子的另一头,还建了牛圈和猪圈,只是从大食堂开始到后来的生产队成立,各家各户不准私自养猪呀牛呀这些了,就空闲了起来,今天沈醉亭在搓拴牛索,沈阳就收拾了一天的牛圈,该挑的稻草也早已经挑回来,铺在了牛圈里面。
沈月则是又给唐哲打了一盆清水来,让他好好洗洗手。
洗好之后,唐哲便叫着唐自立回家,安秀芹在厨房里忙喊道:“自立,唐哲,我的米都下锅了,你们吃了再走。”
沈醉亭也说:“就是,忙了半天了,把饭吃了再去,要不然我们就得吃剩饭。”
唐哲说:“不了,家里留着饭呢。”
沈月拉着他的手说:“吃了再去吧,我妈都做起来了。”
禁不住沈家人的挽留,唐哲和父亲只好留在沈家吃饭。
坐在堂屋里等吃饭的时候,沈醉亭说:“唐哲,你这么聪明,应该多看看医书,今后即使不能治病救人,学了手艺自己也能应个急。”
唐哲点头赞同地说:“嗯,叔,等以后不忙了,我去买些书回来看看。”
沈醉亭听他这么说,起身走到了里屋,不一会儿,从里面拿了一本书皮都已经红得有些发暗,角也有些卷了的书递到唐哲手里:“这本书你先拿去看看,有很多东西还是很实用的。”
唐哲接过来,看到封面上写着《赤脚医生手册》,有些激动,这本书从1969年出版发行以来,直接把我国的医疗水平提高了几个档次。
沈醉亭说:“这些年,我那点三脚猫的功夫,也都是在这上面学的,不过我年纪大了,好多东西学不进去,书都快翻烂了,也只是懂了一点皮毛。”
唐哲抬头问道:“叔,这书是要给我吗?”
沈醉亭点了点头:“你们年轻人就应该多学多做,你只是看了别人怎么做,今天就救了我们家牛一命,倒是有些天赋,你拿去好好学一下,说不定以后还能派上大用场。”
唐哲小心地把书放在衣服里面的包里,说道:“谢谢叔,我一定好好学。”
沈醉亭一摆了摆手说:“以后都是一家人了,还说这些见外的话,以前我也没有少叫大阳看,你看他现在连一些基本的草药也认不出来,唉!”
沈阳笑道:“爹,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
沈醉亭白了他一眼:“还好意思说,我看你就像那茅斯头的臭棍——闻(文)也闻(文)不得,舞(武)也武(舞)不得。”
沈阳接了一句话,就被他爹数落一番,低着头不接话了。
唐哲说:“叔,小月最近在看书吗?”
沈醉亭点了点头:“有时候倒是见她看看,唉,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平反,这样子下去,得害了她,也害了你。”
唐哲忙说:“叔,你说哪里的话了, 沈月这么好的姑娘,我求都求不来,再说了,平反的事情,应该很快就会下来的,现在政策已经变了。”
唐自立也安慰道:“就是,我听说有许多以前被冤枉的人,都已经平反了,醉亭老弟,你是个好人,国家肯定会还你个公道的。”
正聊着,安秀芹说:“快来吃饭了。”
沈家的厨房比较大,吃饭也是在厨房里面,唐自立说:“你看我们俩爷子这个厚脸皮,今天又来你们家守一餐吃的。”
安秀芹笑道:“自立哥,你这个人才是弯酸得很,大阳小月没少在你家吃嘛,你是难逢难遇才来我们家一次,再说了,今天全靠你们俩爷子帮了大忙呢。”
唐自立只好又客气了几句,被沈醉亭拉着一起去了厨房。
倒是唐哲像个自来熟一样,也不用沈月拉他,自己就往厨房去了。
吃完了饭,又摆了一会儿龙门阵,无非就是八家堰几十上百年前的一些故事趣闻,主讲人成了沈国章,唐自立和沈醉亭偶尔而插上一两句话,唐哲他们几个年轻人,妥妥的成了听众。
唐哲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被母亲叫起床,昨天晚上在沈家也不知道聊了多久,直到鸡叫第一遍的时候,他才和父亲一起回家来。
正在吃饭的时候,申大凤又着急忙慌地跑上了院坝,对唐哲说道:“哲哥,申红兵把二狗打了。”
第175章 简直就是二鬼子汉奸
唐哲忙问:“大凤,你慢点说,是因为什么?”
申大凤说:“我也不知道,申红兵和申红军两兄弟冲到我们家来,在他头上打了一棍子。”
唐哲说:“走,我和你去看一看。”然后又对唐婉说:“小婉,你去醉亭叔那里请他去给二狗看看。”
十几分钟之后,他们就到了申二狗的家里,申二狗的头上还流着血,不过已经醒过来了,申厚植拿着自己头上的帕子给他包扎着。
见到唐哲来,申二狗想要从地上站起来,唐哲忙走过去按住了他的肩膀,小声问道:“怎么搞的?他们怎么冲到你家里来打你?”
申二狗看了一眼申厚植,然后才把原因说了出来。
原来前天分了地之后,申厚植家也有了自己的土地,申厚植是个闲不住的人,便去半坡土那里割些草来烧了,把草木灰当成肥料洒在地里。
申厚植一大早就出门,一直干着活,身上带了几个红苕,在烧草木灰的时候,就把红苕扔到热灰里面,自己又去割草去了。
割到十一点左右,觉得饿了,抱着草回来,就用棍子从灰里把红苕掏出来。
他原本带的红苕并不大个,但是烧了之后,却只有大拇指粗细一根的,还以为烧缩水了,也没有在意,就当他分成两节准备吃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不知道是谁把他的红茹吃了,拉了又干又粗的两节大便在里面烧着,要不是因为太臭,申厚植就差点咬上了。
申厚植本来脾气也火爆,以前是拿政策莫奈何,谁要是不占法理的这样整他,那可不行的,于是就在那里骂,旁边就是申红兵家的地,申厚植一骂,申红兵就在那边接话。
再笨的人这个时候都已经知道,他的红苕就是被申红兵给偷吃了,还给他拉了两坨屎在里面烧着,申厚植见他是晚辈,也并不想为难他,说:“你要是饿了,和我说一声,我们一人吃两个也行,你全吃了都没关系,你他卖麻逼的,还给我屙那么大两坨在里面。”
申红兵从记事起,申厚植就是被拉上去挨批斗的主,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还嘴骂道:“老兵痞,老子就是要你吃屎。”
申厚植骂道:“你个小私儿,还敢日诀老子,你妈逼屙尽屙绝,屙出你这一泡货出来,成天不学好,专学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申红兵见他一个老头在山上,气冲冲地跑到他面前,在他脸上甩了一耳光:“你个老杂种,还敢日诀我,我家是你这种老兵痞能日诀的?”
这一幕,被正来送饭的申二狗给看到了,他知道申厚植来烧灰的事情,但却不知道他自己带了红苕,所以申大凤刚把饭做好,他连吃都没有吃,就先给申厚植送来了。
老远就看到申红兵在打他公,他把碗往路边一放,几个箭步就冲到了跟前,也不跟他废话,一脚把申红兵踢翻在地,按着他就打了起来。
申二狗就是那种人狠话不多的人,几拳下去,申红兵的鼻子都被打歪了,申厚植怕闹出人命,忙把他拉开,两公孙就回家来了。
跑上申二狗也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对申厚植说:“公,申红兵那种不要脸的,就是喂狗,也不拿给他吃,我们之前快饿死的时候,他们还嘲笑我们该被抄家。”
申厚植点头说:“他又不是日本鬼子,都是一个老祖宗下来的,给他点教训就行了。”
申二狗哼了一声:“有些家里人,比日本鬼子还可恶,简直就是二鬼子汉奸。”
回到家里之后,一家人正坐在堂屋吃饭,就看到申红兵和申红军两兄弟一人拿着一根锄把就冲了进来,二话不说就往申二狗身上招呼。
申二狗根本就没有防备,头上挨了一锄把,当场就昏死了过去,申厚植背上了挨了一锄把。
两兄弟见申二狗头上血流不止,也怕闹出人命官司出来,连忙往家里跑了。
申大凤哭喊了半天,整个申家岭除了申腾飞过来看看,其他人都躲得远远的,申腾飞对申大凤说:“大凤,你快点去找唐哲来,二狗和他关系好,让他给二狗送去卫生所。”
申大凤也没有了主意,只好跑来找唐哲。
唐哲了解完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唐婉也带着沈醉亭赶了来,他用酒精给申二狗洗了一下伤口,说道:“还好伤口不是很大,不用缝针。”说完又给他弄了些药包扎起来。
唐婉心疼地看着申二狗,说:“二狗哥,你还疼不疼?”
申二狗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
唐哲说:“你先休息一下,我去找申红兵个杂种。”
申大凤忙拉住他说:“唐哥,算了,这是我们和他们家的事情,不能把你拉下水。”
唐哲说:“二狗是我兄弟,打他就是打我。”说完,把她的手从自己的手上拿开就出了门。
申红兵家离申二狗家并不远,一两分钟的时间,唐哲就到了,但是申红兵家大门紧闭,好像没有人的样子,唐哲一脚踢开他家的大门,那木门应声而倒。
堂屋里,申红兵的老母亲麻花正在给他上药,见大门倒下来,吓了一跳,她本是松县逃荒过来的苗族人,被一吓,竟吓得用苗语骂了一句:“哪个狗日的。”
唐哲听不懂苗话,直接冲过去,就往申红兵肚子上一脚,把他直接踢翻在地上。
麻花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拍着大腿哭喊道:“来人啦,打死人啦,唐家山的人来杀人啦。”
她的这一声喊,附近申家的人就围了上来。
首先赶来的就是申红军,他对唐哲并不是很了解,平时很少有接触,一边指着唐哲骂,一边冲上前来想干架。
唐哲哪里会给他机会,话也不说,直接迎着他脸上就是一拳,申红军挨了一拳,顿时只觉得满天星星乱闪,后退了两步,脚勾在大门坎上,仰头就栽到了院坝去。
申家岭的人这个时候已经赶来了好几个,见是唐哲,围在大门口,指着他说:“唐哲,你狗牙疯发了是吧?来我们申家岭打人。”
另一个说:“不能让他欺人太甚,还当我们是姚家湾的好欺负,打死他个狗日的。”
唐哲顺手从堂屋里拿起一根锄把,这锄把应该就是申红兵他们打申二狗的,低声吼道:“不想死的,就过来。”
第176章 抛开事实不谈
俗话说:“穿鞋的怕光脚的,光脚的怕不要命的。”
唐哲血红着双眼,起的架式就是那种不要命的打法,一时间还真的把所有人都镇住了,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刚才说话那几个虽然有些不服气,也只能远远地打打嘴炮。
麻花地在上撒着泼:“姓唐的,你为什么来就打我家红兵,他哪里得罪你了。”
门外有人也附和着:“就是,姓唐的,你凭什么上门来二话不说就动手打人,今天不给我们个交待,看你能不能走出这个门。”
申红权被人扶着,也问:“唐哲,不要以为你很能打,你上门闹事,我们就算把你打死,你也是白死。”
唐哲冷哼了一声,说:“行,你们不是想知道为什么打他们吗?你们申家岭的人,都是一些欺软怕硬的软蛋,没有一个是吊卵的。”
这时一个人说:“姓唐的,你把话说清楚,我们申家岭的人欺负谁了?”
唐哲认识这个人,叫申达坡,说话的声音很大,外号申大炮,不过他知道,这个人还算是讲理的,便说:“欺负谁,你们可以问一下申红兵他们俩兄弟。”
申大炮看着申红权,在他的带着下,所有人把目光都集中在了申红权的身上。
申红权忙摇头说:“他乱鸡巴说,这些日子我们连唐家山都没有去过,哪里欺负他家人了。”
申大炮听完,对唐哲说:“这点我可以作证,他们这段时间是没有去过唐家山。”
唐哲冷笑道:“像这种也只敢耍门坎猴的东西,真要是去我唐家山欺负人,早就把他腿打断了。”
申大炮问:“那你说他欺负了谁?”
这个时候,申大凤也来了,站在人群外头说:“他们俩兄弟欺负了我公还有二狗。”
大家把目光都转向后面,看着申大凤,申厚植一家人以前是被大家欺负惯了的,不过也只是暗地里不与他们家来往而已。
申大炮问:“大凤,他们是不是骂你家公了?”
申大凤红着眼说:“申红兵打了我家公,被二狗看见了,就打了他,后来他们俩兄弟趁二狗不注意的时候,冲到我们家里把二狗头都打破了,还有我公也挨了一锄把。”
听完申大凤的话,所有人都沉默了,虽然申厚植一家因为成分问题,大家都不喜欢和他们家来往,但是申二狗之前为了生活,也常常帮大家干活。
按辈份来说,申厚植也是申红兵他们兄弟俩的公辈了,以强欺弱,本就不受人待见,何况还是打自己公辈的老人。
申大炮问申红兵:“红兵,大凤说的是不是真的?”
申红兵鼻子被二狗打断了,又挨了唐哲一脚,他也没有想到平时连话都不敢说的申大凤,这会儿敢站出来指认他,便把话题转移开:“大坡叔,你看我的鼻子都被二狗那杂种给打断了。”
申大炮瞪着他,严肃地说:“不要和我扯其他的,我只问你,大凤说的是不是真的?”
申红权说:“大坡叔,抛开红兵打了猴子的事实不说,二狗把红兵的鼻子都打断了,难道就这样算了?何况申猴子身上一点伤都没有。”
他的话刚说完,唐哲就骂道:“我操你家妈都不好的,抛开事实不谈,还谈个鸡儿,你们也就只敢欺负一下像二狗一家这种老实人,整个八家堰谁不知道,申二狗是我兄弟,你欺负我兄弟,我必然要你付出代价。”
申大炮也生气了,说:“你说的还是人话吗?什么叫抛开事实不谈?红兵打了厚植叔,挨二狗打也是活该,没大没小的,再怎么说,他也是当公,你一个二十多岁的人,打人家六七十岁的老头算什么本事?”
申大凤在一旁说道:“就是,只敢欺负老头。”
这个时候申腾飞也来了,看到申红兵和申红权挨了打,在一旁轻咳了一声。
麻花见了申腾飞,忙对他说:“腾飞,你可要为我们作主呀,姓唐的都打上门了,我们申家岭的人就这样挨欺负了,你还是堂堂一个大队会计,要是传出去,以后你们申家岭的男人出门脸都要挂在屁股上。”
申腾飞说:“婶,要我说,红权和红兵今天这顿打就该挨,大队天天宣传五讲四美,尊老爱幼,厚植公就算是成分再不好,自然有大队,有公社,有国家来处理他,打一个老人算什么呢?”
麻花见申腾飞也不向着自己一家人,哭骂道:“狗日的申腾飞,你还是不是申家的人,你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唐家是给你了多少好处,你才处处向着他说话?”
申腾飞说:“婶,我只是就事论事,你家红兵是个什么货色,你比哪个都清楚。”
麻花继续骂喊:“我们不是申家岭的人呀?我们是搬家客?欺负人也不是这么欺负的,姓唐的都打上门了,他就是没有道理。”
申大炮看不过去了,说了句公道话:“嫂子,你也不要说人家打上门,没有你们家红兵红权打上二狗家的门,人家也不会来找他两兄弟。”
麻花朝申大炮吐了一泡浓痰:“好你个申大炮,你也是个吃家粮屙野屎的东西,你哪只眼睛看着红兵红权他们到二狗家打人了?你个天杀的,以为我们家好欺负,不向着我们说话就算了,还敢血口喷人。”
申大炮还想说什么,被他老婆付谷香一把拉住:“你是不是吃多了不得消化嘛?还不赶快去坡上干活。”
又对麻花说:“嫂嫂,做人还是要厚道些,有些事情,人在做,天在看,不要以为我们是瞎子,二狗是个寡丁崽,没依没靠的,你们家欺负得少了些?”
申腾飞对围着的人说:“都散了吧,刚分到地,你们不赶快回去干活?难道还要像在生产队一样混工分?现在是多劳多得,不做就只有挨饿。”
在场的人已经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虽然对唐哲上门打人还有些意见,毕竟是申红兵他们两兄弟做得太过火,而且在场的一部分人中,虽然因为成分问题不敢和申厚植一家走得太近,也不是不讲道理就随意欺负人家,听了申腾飞的话,大部分人立刻就回家去了。
第177章 拳头往往比讲道理更实在
麻花见人都走了,连忙喊:“哎,你们怎么都走了?难道申家的人就这样白挨打了?”
申腾飞对他说:“婶,你就少说几句吧,这次是你们家红权红兵不占理。”
唐哲说:“说吧,医药费怎么赔?”
麻花听了,忙说:“对,就是,你把我家红兵打成这样子了,是该赔医药费,看他这个样子,你最少要赔十块、不,二十块。”
唐哲理都不想理他,只是紧紧地盯着申红兵:“问你话,赔多少?”
申红兵也知道自己不占理,他们那一锄把下去,就见申二狗一头栽倒在地上,见事情不妙,俩兄弟就跑了,只听到申厚植在屋里“幺耶仔耶”地哭喊着。
申红权在门外小声说:“申二狗挨了打,红兵还不是挨了打,两清。”
唐哲说:“你要搞清楚你们为什么挨打,首先是红兵先动的手,我只数十声给你们考虑,十声数完还没有给我答案,你们用哪只手打的,我就把你们哪只手打断。”
麻花又惊又怕,嘴上却很强硬:“你敢……”
话还没有说完,唐哲已经抓起了申红兵,你拎一只鸡一样拎了起来,另一只手把他的手紧紧住,痛得他哇哇乱叫。
“救命呀,打死人啦……”麻花故技重施,又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天抢地地喊起来,可这一次根本没有人鸟她。
申腾飞忙拦住唐哲:“唐哲,你先把他放下来。”
唐哲像扔死狗一样把申红兵扔在地上,嘴里数着:“一!”
申红权一溜烟就跑不见了踪影,没有一会儿,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就冲到了门口,指着唐哲说:“姓唐的,老子今天和你拼命。”
唐哲用脚一勾,把刚才扔在地上的锄把勾起来,拿在手里,冷冷地看着他:“好呀,我倒想看看是你的刀子快,还是老子的棒子狠。”
申大凤见申红权拿着刀子来,早就跑到申红兵家的堂屋里来,躲在了唐哲的身后。
眼见双方越闹越大,申腾飞也火了,大声吼道:“行了,红权,你一个大男人,还要不要脸?”
申红权把矛头指向申腾飞:“腾飞,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家妈早就成了唐哲家的一条狗,天天去他家干活拿工钱,这会儿当然要向着他说话了。”
申腾飞怒视着他:“我以为你年轻,多少读过几天书,比你妈要懂道理一些,看来你读那几学书也是读到牛屁股上去了。”
唐哲都懒得理他,嘴里说着:“二!”
申红权骂道:“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老子帮你数完了,你个杂种想要怎么样嘛?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申大凤拉了拉唐哲的衣服:“唐哥,怎么办?”
唐哲说:“没事,你站在我身后就行。”
然后对申红权说:“我不和你废话,你欺负谁都可以,我不会管,但是欺负我唐哲的兄弟和家人,就是不行。”
申红权笑道:“你以为你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了?申腾飞你可以收买,唐孝贤你也可以收买,老子是有骨气的,你就是收买不了。”
“三!”
“还数,数你妈逼,你就是数到一百,一千一万又怎么样?”
麻花也说:“还要我们赔钱,你把我家红兵打成这样了,要赔也是你们赔。”
申红权说:“老子砍死你,再去公社说你上门杀人,我是自卫,你今天死了也是白死。”
唐哲面无表情地盯着眼前这个不可一世的申红权,心里很清楚,此时此刻无论自己说多少话都无济于事。对于像申红权这样的人来说,拳头往往比讲道理更实在。
唐哲冷静地观察着申红权的一举一动,寻找着合适的时机。终于,他发现了一个破绽,毫不犹豫地向前迈出一步,手中的锄把如同闪电一般迅速而精准地打在了申红权拿刀的手腕处。
只听“当”的一声脆响,菜刀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应声而落,掉落在地上。紧接着,申红权发出了一阵杀猪般的嚎叫声,他紧紧地抱住自己的手,痛得在地上不停地翻滚。
由于剧痛难忍,申红权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却发不出一丝声音。他的身体像陀螺一样在地上转了好几圈,才终于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呼喊:“哎呀,妈、妈,断了,手断了!”
这声惨叫在空气中回荡着,让人不禁毛骨悚然。而唐哲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申红权在地上痛苦地挣扎,心中没有丝毫波澜。
唐哲继续数着,目光又投向申红兵的身上。
申红兵只觉得一阵寒意袭来,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对唐哲说:“你说,要多少?”
唐哲看向申大凤:“大凤,你觉得要多少合适?”
虽然邻里之间常有诀架,有时候也有互相撕扯的,但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动刀子这么严重的打架,早已经吓得混身发抖了,唐哲又问了一遍,她才小声说:“唐哥,都是一个队的,要不还是算了?”
唐哲说:“算了?大凤,你要记住,对待这样的人,绝对不能手软,你放过了他一次,他就会得意忘形,以为你怕了他,就像咬人的狗,你就得打棒棒狠狠地打,把它打怕了,它才不敢再乱咬人,何况,他不光把二狗打成重伤,还打了你公。”
听到唐哲这样说,申大凤原本有些惧怕的眼神,却露出了凶狠的光:“唐哥,你说得对,从小到大,就是申红兵最爱欺负我们家。”
唐哲对躺在地上的申红兵说:“也不要说我不讲道理,就按你妈说的,二十块,少一分钱都不行。”
申红兵还没有说话,麻花连忙接过话说:“二十块,你不是要了我的老命?你看我这条命值不值二十块?值的话你就拿去。”
唐哲哼了一声,还没有说话,申大凤说:“你的烂命一文不值。”
申红兵吃力地点了点头:“行,二十就二十,唐哲,我记住你了。”
唐哲说:“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
申红兵慢慢走进里屋,麻花忙挡在门口:“你要做什么?红兵,你狗日的要做什么?那可是我留着买猪娃的钱,你要是给了,今天我就死给你看。”
第178章 低人一等
麻花显然没有料到申红兵的道德底线竟然如此之低,他对母亲的话完全视若无睹。要知道,申家岭的其他人或许并不了解唐哲的厉害,但申红兵可是再清楚不过了。他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彼此之间的了解可谓是知根知底。尤其是后来因为唐忠和姚勇军的事情,更是让申红兵的内心深处留下了一道难以磨灭的阴影。
没过多久,申红兵从里屋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叠钱。这些钱大多都是毛票,他仔细地数了又数,最后得出的结果只有十三块七毛二分钱。申红兵满脸无奈地对唐哲说道:“唐哲啊,这真的已经是我家所有的积蓄了,实在是拿不出更多的钱了。”
唐哲见状,面无表情地回应道:“你跟我说这些根本没用,我一分钱都不会要你的。你还是去问问大凤吧,看看申二狗到底需要多少钱才能治好病。”
申大凤在一旁听着,连忙插嘴道:“够了,这些钱足够了。”然而,她的目光却不自觉地看向了唐哲,只见唐哲的脸色阴沉得吓人。申大凤心中一紧,赶紧又对申红兵说:“红兵哥,我可不是小气啊,沈老师来给二狗看病,现在还在我家里呢。要不你跟我一起去问问,该多少就是多少,多一分钱我也绝对不会要你的。”
申红兵听了唐哲的话,连忙点头称是,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唐哲说得对,二十块钱确实不多。”他一边说着,一边偷瞄了一眼申大凤,见她的目光正看向唐哲,似乎在等待唐哲的指示。
申大凤自然也明白申红兵的意思,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把目光转向了唐哲。唐哲见状,微笑着对申大凤说:“大凤,你把钱收了吧。”申大凤这才如释重负般地接过了那二十块钱。
唐哲看着申红兵,表情严肃地说道:“申红兵,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看到你欺负二狗他们一家人。如果再有下次,我绝对不会轻易放过你。”申红兵被唐哲的气势吓到了,他连忙点头哈腰地说:“唐哲,您放心,我以后就是有一万个胆子,也绝对不敢再欺负他们了。”
虽然唐哲心里很清楚申红兵的话并不可信,但他也不好当面戳穿他。毕竟,大家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没必要把关系搞得太僵。于是,唐哲见好就收,对申红兵说:“好,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相信你一次。不过,你要记住,在八家堰大队,你欺负谁都可以,但绝对不能欺负我唐哲的兄弟。”
申红兵只能点头说是,现在他打也打不赢,骂也不敢骂。
而且今天这个场合,他已经完全看出来了,以前吴良在职的时候,申厚植一家简直就是横行霸道,无法无天。哪怕就是当着大家的面喂他屎吃,他也绝对不敢有丝毫的反抗。然而现在呢?唐孝贤当职,情况却完全变了。
就在这时,麻花突然心生不满,破口大骂道:“姓唐的,你家妈就是个多管闲事的主儿,就像那狗咬耗子一样,麻逼打架,关你卵相干?”
面对麻花如此无礼的辱骂,唐哲并没有立刻动怒,他只是淡淡地对麻花说道:“伯娘,我现在还尊称您一声伯娘,所以并不想骂您。但是您是否应该先了解一下您家红兵究竟做了些什么事情呢?”
听到唐哲这么说,麻花不仅没有丝毫的愧疚之意,反而更加嚣张地说道:“他申猴子天生就是个贱命,能做出什么好事来?”
唐哲听了这话,心中不禁觉得有些好笑,他轻哼一声,对麻花说道:“婶,您难道觉得您生来就比别人高一等吗?”
面对唐哲的质问,麻花终于不再说话了,她或许意识到了自己的言行有些过分,但又不愿意轻易认输,所以只能选择沉默。
唐哲继续说:“我们远了不说,就说你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真的比别人高一级,为什么会跑来我们八家堰?”
麻花听了,闭上嘴不说话。
大家都清楚,在解放前,少数民族的地位,永远要低人一等。
见麻花不再说话,唐哲对申大凤使了个眼色,申大凤转身就走了。
唐哲见申大凤走了,也跟着走。
只有申腾飞,在走之前,还要安慰几句,毕竟他现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大队和政府。
见唐哲走了,麻花对申腾飞就开始骂了起来:“狗日勒腾飞,你还是不是姓申的人,什么事情都向着外姓,你看你这两个兄弟都被打成什么样子了,早知道我当初投一票给一条狗,也不会投你一票。”
申腾飞有些尴尬,对麻花说:“婶,现在也没有外人,我们都是一家人,你将心比心地想想,红兵和红权,他们做得对不对?”
麻花说:“我不管他们做得对不对,你不向着你兄弟说话,向着申家人说话,你就不配做申家的子孙,枉我们这么支持你,就是希望在我们申家人被别人针对的时候,你可以站出来给我们申家人争个纲,结果你也只是个耙糍粑。”
申腾飞有些无语。
申红兵说:“就是,你好歹也是大队的会计,我知道你帮唐哲家,收了他家的工钱,现在什么事情都替他说话,反正以后申家集体的事情,有你没我,有我没你。”
申腾飞肺都要被气炸了,说道:“红兵,你也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怎么和你妈一样不讲理呢?”
申红兵冷笑道:“讲理?钱就是理,日你妈的今天让我赔了那么多钱,还要我和你讲理?我不想和一条狗说话。”
申腾飞不想和他过多争执,转身就回家了。
唐哲和申大凤来到申家的时候,申二狗的伤口已经包扎好了,不过整个人没有什么精气神,看到唐哲进来,缓缓说道:“唐、唐哥,对不起,又让你费心了。”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道:“我们是兄弟,你不要想太多了,好好休息,等你把身体养好了,我再带你一起发财。”
申厚植说:“小唐呀,也不知道我们祖上是哪一辈子积的德,才能遇到你这么好的人。”
唐哲笑道:“厚植公,你说的是哪里话嘛,应该说我唐家不知道哪一辈子积的德,才能遇到二狗这么好的兄弟才是。”
第179章 你家抓到了什么
申厚植微笑着点了点头,眼中流露出赞赏之色,他看着唐哲说道:“你这孩子,要是在战场上,肯定是个非常出色的领头羊啊!”
站在一旁的申大凤也随声附和道:“就是啊,公!当初咱们就应该选唐哥当大队长的,他要是当了大队长,咱们八家堰整个生产队的人,肯定都能跟着他享福呢!”
唐哲听到这话,连忙摆了摆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说:“你们可别这么说,这不是让我在火上烤嘛!”
而此时,沈醉亭一直都没有离开,他静静地听着他们的对话,心中对自己这个女婿更是赞赏有加。待唐哲说完后,沈醉亭开口说道:“小唐啊,虽然你能力很强,但我倒不希望你去做这个队长。要是有机会的话,还是多读点书吧,现在高考也放开了,你去考个中专出来,分配个工作,有个铁饭碗可比什么都强啊!”
唐哲听了,嘴角微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回答道:“叔,您说得有道理。不过我这个人没什么大志向,就想在八家堰这里平平淡淡地过完这一生,什么铁饭碗铜饭碗的,对我来说都不重要啦!”
沈醉亭的脸上露出了些许失望之色,他看着阿哲,语重心长地说道:“阿哲啊,你就算对读书没有太大兴趣,也得为自己的未来好好打算一下呀。你看看小月,她最近学习可是非常努力呢,你难道就不想想,以后你们之间的差距会不会越来越大?”
申厚植连忙插话道:“醉亭呀,你也是个老革命了嘛,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对了,叫做人各有志!小唐和他爹,还有他伯爹相比,哪怕是和我们整个八家堰的人相比,他在思想上的高度,那可是无人能及的啊!我听说你家小月和小唐订亲了?这可是件大好事呢!有些时候,我们总是想着要更上一层楼,可仔细想想,平平淡淡才是真正的生活啊。”
沈醉亭听了申厚植的话,微微颔首,表示认同。他深知,如果唐哲和沈月真的喜结连理,那么以他目前的家庭背景,政审这一关绝对是难以逾越的障碍,更遑论去报考国家干部了。
唐哲凝视着申二狗的伤势,心中不禁涌起一丝忧虑。尽管前世申二狗在冬天便已命丧黄泉,但在这一世,唐哲成功地让他们熬过了寒冬,并分到了土地。然而,谁又能百分之百地肯定,主线剧情不会发生改变呢?
申二狗突然插话道:“公,醉亭伯爹,唐哥可是个相当有能耐的人呢!我觉得他无论是当队长,还是担任公社书记,都不如现在的唐哥来得实在。毕竟,唐哥可以带领我们一同去打猎,这样大家都能发家致富啊!”
申大凤见状,忍俊不禁地笑道:“你呀,伤口才刚刚缝合好,就开始不安分了。难道你不希望唐哥变得更加出色吗?”
申二狗嘿嘿笑道:“我想唐哥变成县委书记呢,不过,现在的唐哥就是最好的。”
唐哲一脸认真地看着申二狗,语重心长地说道:“二狗啊,你就安心养病吧,别想太多。现在上面的政策开始有所松动了,等你身体恢复好了,我还有一件大事要交给你去办呢。”
申二狗强忍着身上的伤痛,艰难地从牙缝里挤出一个笑容,对唐哲说道:“唐哥,您对我恩重如山,我这条命都是您给的。以后不管您有什么吩咐,哪怕是让我上刀山下火海,我申二狗也绝对不会有半句怨言!”
唐哲听了申二狗的话,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二狗啊,你可别把我当成那种只知道打打杀杀的绿林好汉哦。人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只希望你能过得更精彩一些。”
就在这时,申腾飞走了过来。他看到唐哲和申二狗正在聊天,便没有多嘴,只是默默地站在一旁。唐哲注意到了申腾飞的到来,转头看向他,随口问道:“腾飞哥,红兵他们是不是对我很不服气啊?”
申腾飞被唐哲这么一问,突然有些不知所措。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敷衍过去,于是随口说道:“别管他们,那些人就是这样,不用太在意。”
申二狗听到申红兵这个名字时,他的脸色瞬间变得阴沉至极,仿佛一股无法抑制的怒火在他内心燃烧。他的眼睛瞪大,额头上的青筋暴起,满脸的杀气如同一股汹涌的洪流般喷涌而出。
他咬牙切齿地说道:“狗日的申红兵!要是放在旧社会,老子绝对不会放过他!我一定会亲手宰了这个混蛋!”他的声音充满了愤恨和决绝,让人不禁为之胆寒。
一旁的沈醉亭连忙劝慰道:“二狗啊,你先别激动。就算你真的杀了他,又能怎么样呢?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你陷入更大的麻烦。从古至今,杀人可是要偿命的啊!而且,你们姐弟俩都是你公辛辛苦苦拉扯大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想办法报答他老人家的养育之恩才对啊。”
申大凤也附和道:“就是啊,二狗,你以后可不能再这么冲动了。每次都要麻烦唐哥来帮你收拾烂摊子,这样多不好啊。”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责备,但更多的还是对弟弟的关心。
唐哲见状,微微一笑,安慰道:“没关系的,大凤。这说明你们已经把我当成自家人了嘛,有什么麻烦尽管找我就是了。”他的笑容温暖而亲切,让人感到十分安心。
聊了一会儿,沈醉亭说:“你们先摆着龙门阵吧,我得回去了。”
申厚植说:“醉亭,我听说你家抓了一头大水牯,以后的日子有盼头了。”
沈醉亭笑道:“这还要多亏唐哲呢,要不然昨天晚上就要吃牛肉了。”说完,就把昨天晚上唐哲怎么医治牛胀气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申大凤满眼崇拜地说:“唐哥,你也太厉害了。”
沈醉亭问:“厚植叔,你家昨天抓到了什么?”
第180章 过户到他名下顶替工作
申厚植清了清嗓子,咳嗽了一声,然后缓缓地说道:“昨天啊,我们家的运气可真是不太好,本来我是打算去抓一头牛回来的,可谁知道最后只抓到了一头架子猪。不过呢,这头猪我们还没找割猪匠来处理,大凤她的意思是先就这样养着,等过些日子这猪生了小猪崽再拿去卖掉。”
申大凤站在一旁,听到申厚植的话后,连忙点头附和道:“是啊,唐哥,你看现在不是都包产到户了嘛,到时候每家每户都有吃不完的粮食,到下半年的时候,肯定有好多人家都要去买猪来喂的。”
唐哲听了申大凤的话,不禁笑了起来,他对申大凤说道:“大凤啊,你还真是挺有生意头脑的呢!”
申大凤被唐哲这么一夸,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唐哥,你可别取笑我啦,我这点小聪明,哪里能比得上你呢?你随便打落一点,都比我这要强多啦。”
申厚植皱起眉头,看着眼前广阔的土地,忧心忡忡地说道:“这么大一片地,连头牛都没有,光靠他们姐弟俩用手去挖,那得挖到什么时候啊?这得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啊!”
唐哲听了,连忙安慰道:“厚植公,您别太担心啦。您家的地也没多少,要是您需要的话,完全可以让大凤去把我家那头水沙牵过来用嘛。”
申厚植一听,连忙摆手道:“那可不行啊,唐哲。你们唐家山现在总共就只有你家、沈醉亭家和孝贤家有三头牛。我要是去把你家的牛赶过来,唐家山的人肯定会怪罪你的呀。”
唐哲却满不在乎地反驳道:“这有什么好怪罪的呢?这头牛本来就是我家的,我想给谁家用就给谁家用啊。”就在这时,一旁的沈醉亭也附和着插话道:“是啊,厚植叔,您就别想那么多啦。要是您真的有需要,完全可以去把我们家那头牛赶过来用嘛。”
大家闲聊了一会儿后,申二狗在不知不觉中慢慢进入了梦乡,唐哲和沈醉亭见此情形,便起身准备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沈醉亭突然对唐哲说道:“小唐啊,你看现在都已经三月底啦,时间过得可真快啊!你这两天要是去城里的话,记得帮我买点苞谷种回来哦。再过半个月,咱们又得开始整田育秧苗啦。”唐哲听后,连忙点头应道:“好的,醉亭叔,我明天就去一趟城里,顺便帮您把苞谷种买回来。对了,您家需要多少苞谷种呢?”
沈醉亭稍稍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道:“嗯……我们大队的地里基本上都种了洋芋,你就给我买个十斤左右吧,到时候我可以在洋芋地里套种一些苞谷。”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比划着,似乎已经在脑海中想象出了洋芋和苞谷交错生长的画面。
唐哲听了沈醉亭的话,点了点头,表示明白。沈醉亭接着又说:“你们家的地里也是一样的,凡是旱地都可以种一些。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还能增加收成呢!”
唐哲连连点头,应道:“好的,醉亭叔,我回去和我爹商量一下。”
沈醉亭连忙摆手,说道:“行,这事情可不能拖啊,一拖季节就过了,错过了最佳的种植时间,收成可就大打折扣了。”
唐哲回到家后,立刻将种苞谷的事情告诉了父亲唐自立。唐自立听后,沉思片刻,然后说道:“能买到种子当然要种了,这可是个好机会啊!你也去买个十来斤回来吧。”
第二天,唐哲起了个大早,天还没亮,他就匆匆忙忙地出门了。
这几天,全县范围内的生产队都在热火朝天地进行土地包干到户的工作,据估计,百分之八九十的生产队都已经完成了这项任务。与此同时,黑市也变得异常热闹起来,仿佛是被这股改革的热潮所带动。
唐哲像往常一样,来到大檬子树下的那家店铺购买苞谷种子。然而,他惊讶地发现,原本只需要七八分钱一斤的苞谷,如今竟然涨到了一毛二一斤!尽管价格上涨如此之多,但为了能让原本就不多的土地多产出一些粮食,大家都毫不犹豫地掏钱购买。
唐哲称好二十斤苞谷种后,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转身朝着收购站走去。当他到达收购站时,却发现店里只有一个女人在看守。唐哲想起齐春上次告诉他的话,于是径直走向后院,高声呼喊了几声。
没过多久,在二楼的某个房间里,齐春的脑袋小心翼翼地从窗户里探了出来。他的目光扫视着楼下,当他看到唐哲时,脸上立刻绽放出欣喜若狂的笑容,就像见到了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他迫不及待地大声喊道:“唐兄弟,你可算来了啊!快,快上来坐!”
唐哲听到声音,抬头望去,看到了齐春那张热情洋溢的脸,心中也不禁涌起一股暖意。他顺着楼梯快步走上二楼,穿过走廊,来到了齐春的宿舍门前。
推开门,唐哲走进房间,发现这里的布局与一般的宿舍有所不同。原来,齐春和他的妻子一同居住在这里,所以宿舍被分成了内外两间。外间布置得像个小客厅,摆放着几张简单的桌椅和一些生活用品;里间则是卧室,床铺整齐,被褥叠放得井井有条。
齐春热情地将唐哲请到外间的椅子上坐下,然后自己也在一旁的凳子上坐了下来。他面带微笑,语气兴奋地对唐哲说:“唐兄弟,你来得可真是太巧了!昨天晚上,我刚刚把你说的那件事情问出了一些头绪呢!”
唐哲一听,顿时来了精神,他急切地问道:“哦?真的吗?快跟我说说具体情况怎么样?”
齐春说:“正好有我个远房亲戚在洋灰厂(水泥厂)上班,他儿子女儿都在市里有工作,现在也快到退休年纪了,如果他户口上还有子女,可以去顶替他的工作。”
唐哲听他一说就明白了,这种事情在国有企业之间是常有的事情:“他怎么说的?”
齐春停了一下,说:“他现在又不缺钱,我也是费了好大的劲,最终他才同意,只收六百块,然后就可以把你妹的户口过到他的名下,然后再以他女儿的身份去顶替他的工作。”
第181章 把哥子捡在篼篼里
唐哲看着他,等着他下面的话。
齐春嘿嘿笑道:“当然,上次你那三七就值八百八十块钱,只要你同意,这边的六百块我就出了,还剩下两百八,我退给你。”
唐哲忙说:“你费这么大的心,跑来跑去的,也要花销不少。”
齐春见他这样说了,只是笑着,也没有退钱的行动。
唐哲说:“齐大哥,你那亲戚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可以迁过来?”
齐春说:“这样吧,我今天下午也没有事情做,干脆带你去一趟他家里。”
唐哲忙说:“那太感谢你了。”
齐春笑道:“你我弟兄,不存在这些的,只是他没有完全答应下来,也不知道他要耍什么花脚乌龟。”
一边说着,齐春一边披了件外套在身上就带着唐哲出了门,唐哲又转去供销社买了一瓶麦乳精,一瓶刺梨露。
水泥厂在县城边上两公里,有一百多个职工,而职工宿舍则是和县城紧挨着,一来是厂里灰尘太大,生活区和工作区要分开,二来也是方便职工生活起居。
齐春在前面走着,上了一段台阶,停在一座五层楼的下面,这栋楼墙上都已经长满了爬山虎,绿油油的,透这绿叶,可以看出年代的痕迹。
他指了指楼上:“就在三楼,三零一,我们现在上去。”
上了楼,齐春敲了敲门,不一会儿,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打开了门,看到是齐春,说:“小春,来了呀。”
齐春满脸堆笑地对周成邦说:“表叔,昨天和你说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了嘛?六百块钱我已经是带来的了。”然后指着唐哲说:“你看,人家是带着满满的诚意来和你谈的。”
周成邦把他们让进屋里坐下之后才说:“小春呀,这事我得和你表弟表妹他们商量一下,你说这户头上突然多了一个人,他们肯定有想法。”
齐春说:“周海肯定不同意的,周丽倒还好说。”
周成邦说:“就是你周海表弟那个性子,我怕他到时候来闹起来就不好收场了。”
齐春笑道:“表叔,这还不简单,唐兄弟他妹妹年纪也不小了,只要上了班,你再给他介绍一个厂里的小伙子,他们一结婚,把户口拨不去不就行了。”
周成邦沉思着,这时从里屋走出来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见了齐春,笑着打了声招呼:“小春来了,你们吃饭没有。”
齐春忙说:“表婶,我们吃过了。”然后走到她身边小声说道:“婶,你劝劝表叔呗。”
老太太说:“劝过了,他还是有些担心被上面发现,万一查下来,给一个处分,到时得不偿失。”
齐春说:“婶,这件事情,天知地知,又没有别人 知道,只要我们都不说,就当是你在外面抱养一个女儿,等她上了班,三节两寿的,还不得来拜访着你们?”
老太太脸上笑开了花:“听你说得,那女娃娃硬是为人好得很呢。”
齐春指了指唐哲说:“这是她哥哥,也是我认的一个兄弟,为人处世那是没得说的。”
老太太对周成邦说:“老头子,你看怎么样?”
周成邦叹了口气说:“这事容我再打听一下,看看先能不能上到户了再说。”
唐哲一听有戏,连说了几声谢谢,然后说道:“周伯伯你放心,我妹的户要是能落到你的户下,我一定让她把你们当亲生父母一样孝敬。”
从周成邦家出来之后,齐春对唐哲说:“兄弟,线已经给你牵了,接下来就靠你自己。”
唐哲道了谢,说:“以后也还要麻烦你才是。”
齐春笑道:“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只要你以后再找到好货,把哥子捡在篼篼里(装在心里)就行了。\"
唐哲拍了拍胸:“做兄弟,在心中。”
回到收购站,唐哲拿回了苞谷种就往家里赶去。
自从分到地以后,唐自立是每天天刚亮就起来,今天也是一样的,还没有到耕种的季节,他就已经赶着牛去了清明田答犁起田来。
唐欢唐乐还有唐婉都在田里帮忙。
唐哲在家里没有看到他们,听母亲说了,才知道他去了清明田,对母亲说:“爹也真是的,现在天还这么冷,下田不僵脚才怪。”
陈秋芸笑道:“你爹是个长年命,哪有闲得住的时候?\"
唐哲说:“这也还差半个来月,别人才整秧地田嘛。”
陈秋芸说:“你爹说了,我们队就这么一头牛,不早一点把自己家的地翻了,到时候别人来借牛才有空。”
唐哲埋怨道:“他还真把自己家的牛当成生产队的了。”
陈秋芸说:“都是一个队的。”
唐哲也不再说话,从背篓里拿出一袋苞谷,对陈秋芸说:“妈,我先给醉亭叔他们的苞谷种送去。”
沈醉亭不像唐自立那样勤劳,不过对他家那头白水牯,倒是宝贝得很,为了让它尽快恢复元气,一大早就让沈阳去坡上割了草回来,把牛拴在院坝前的柏树上,让它在那里吃着草。
唐哲打了个招呼,沈醉亭笑着说:“这么快就回来了?买着多少钱?我让你婶给你。”
唐哲笑道:“叔,以后都是一家人了,还谈什么钱不钱的。”说完放下苞谷,就要回去。
沈月从屋里走来喊道:“哲哥,吃饭了再回去吧。”
唐哲摇了摇头,说:“饭就不吃了,对了,你这两天有没有看书?”
沈月点着头说:“在看呢,不过好多题太深了,都看不懂。”
唐哲笑道:“多看多做吧,你都不懂的,我更不懂了。”
沈醉亭也走了过来,对唐哲说:“你也不光是叫她看书,我给你的书呢?你有没有看?”
唐哲摸着后脑,嘿嘿笑着:“我还没有时间去看呢。”
沈醉亭说:“里面记的东西都是很实用的,你要用心学。”
唐哲嗯了一声,说:“我得回去了。”
沈醉亭看着唐哲跑远了,对沈月说:“你取两块钱给唐哲他们送去。”哪怕是开了书单,唐哲和沈月已经是两边家庭都同意的男女朋友了,沈醉亭还不是想占他这个便宜。
沈月点了点头,回到屋里取了钱,就追着唐哲去了。
第182章 醋坛子
到了院坝边上,沈月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终于追上了唐哲。她二话不说,径直走到唐哲面前,硬是把钱塞进了他的手里,然后略带嗔怪地说道:“你跑什么呢?难道还怕我会吃了你不成?”
唐哲被沈月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搞得有些措手不及,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的笑容,连忙解释道:“没有的事,我只是有点急事要去处理,所以走得急了些。你怎么又把钱拿来了呢?我不是跟你说过不用给吗?”
沈月不以为然地摆了摆手,说道:“这是我爹让我给你的,你就收下吧。反正这些钱也都是你带着我们一起赚来的,你应得的。”
唐哲见状,也不好再推辞,只好无奈地笑了笑,说道:“那好吧,既然是你爹的意思,那我就收下了。”说完,他把钱揣进了兜里。
沈月见唐哲收下了钱,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准备离开。唐哲连忙叫住她,说道:“等一下,小月,晚上要不要去我家?”
沈月回头看了唐哲一眼,微笑着说道:“不了,你也赶紧回家吧。”说完,她便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唐哲看着沈月渐行渐远的背影,直到她消失在了视线中,这才转身往家里走去。等他回到家里,发现唐自立他们还没有回来,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六六被关在笼子里,正眼巴巴地望着他。
唐哲心想,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不如带六六出去溜达溜达。于是,他打开笼子,把六六放了出来,然后牵着它朝后头坡走去。
后头坡上有不少香椿树,还有一些刺喇苞。不过,由于唐哲来得比较晚,这些香椿树和刺喇苞都已经被人采过一茬了,剩下的并不多。
唐哲把六六的绳子解开,让它在坡上自由活动,自己则是跑到林间去寻找那些还没有被采过的香椿芽。经过一番搜寻,他终于找到了一些长得比较好的香椿芽,便小心翼翼地将它们采摘下来。
等唐哲采完香椿芽回到家时,陈秋芸刚好把米下到锅里。他赶紧去打了一桶水,把香椿芽洗得干干净净,然后交给了陈秋芸。
陈秋芸接过香椿芽,笑着对唐哲说:“这些香椿芽都挺嫩的。”
唐哲嘿嘿一笑,说道:“那可不,我可是专门挑了好的采的。对了,妈,我去池塘里给六六挑几条黄鳝回来吧,它也该改善一下伙食了。”
陈秋芸点了点头,说道:“行,你喂好了就去清明田喊你爹回来吃晚饭了,那个人,一有活干,就不知道时间,连天黑了都不晓得回来。”
唐哲应了一声,在小池塘里给六六抓了几条黄鳝,然后就去清明田叫唐自立他们回来吃饭。
吃饭的时候,唐哲和唐欢说起了找齐春给她办理工作的事情,然后把周成邦的要求说了一遍。
唐自立说:“欢欢,人家愿意把这个名额卖给你,是天大的好事情,往后你也是工人了。”
唐欢也很高兴,终于可以摆脱那一个难缠的家了。
唐婉却说:“欢欢姐,那以后要找你,还得去城里才行了。”
陈秋芸小声说:“事情都还没有办好,就这么高兴,欢欢,这件事情,先不要让你妈他们知道,要不然到时候去厂里一闹,不光你的工作,连同人家周师傅也要受牵连。”
唐欢听了,脸上的高兴劲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小声对唐哲说:“哥,要不,还是算了吧。”
唐哲说:“好不容易办成的事情,哪有说算了就算了的,放心,只要大忠敢去找你的麻烦,你就和我说。”
唐婉也说:“就是,欢欢姐,大忠哥又打不赢我哥,只要我哥在,他不敢乱来的。”
唐欢只好强作欢笑地点了点头。
吃完饭没有多久,就看到唐孝贤笑嘻嘻地走来,唐哲忙起身把他迎进屋里来。
唐孝贤坐下之后,变戏法似地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来递给唐哲:“又有你的信。”
唐哲看着唐考贤那意味深长的笑,倒有些尴尬了,忙把信收了起来。
唐婉忙问:“哥,是谁给你写来的信呀?”
唐哲说:“还没有看呢。“但他已经猜到是谁写来的了。
唐孝贤说:“你都收了多少封信了,还是找机会回一封吧。”
唐哲点了点头,说:“知道了,孝贤叔。”
唐孝贤拍了拍他的肩膀,对唐自立说:“二哥,你也太积极了吧,今天就开始整秧地了?”
唐自立说:“都已经快到谷雨了,再不整,要等什么时候才开始栽秧?”
他们闲聊着,唐哲则是回了房间,把煤油灯点了起在,在灯光下看着胡静写来的信。
打开来,里面是一张黑白照片,背景他很熟悉,是甲秀楼,照片中可以看出,虽然她表面笑得很开心,但是眼神中却流露出一股淡淡的忧郁。
然后还写了几段话给唐哲,无非就是为什么不给她回信,还把表退给她了之类的,有些抱怨,更多的是相思之情。
唐哲觉得自己上次在回信中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便也没有放心上,跑了一趟县城,感觉有些累了,便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唐哲便去了一趟麻黄岭,很久没有上山了,他带了一些套索,找了几处野兽常出没的地方设下陷阱,看看天色还早,便在森林里东找西寻,希望再找一些三七之类的药材。
不过似乎今天没有什么好运气,一直到中午,肚子都咕咕叫起来了,还是什么都没有找到,只挖了十几根毛鸡腿,用刀刮去表皮上的泥土,放在嘴里就吃了起来。
见也找不到什么了,记下了放陷阱的地方,便回到了家里。
一家人早就已经吃过午饭,陈秋芸把他的饭放在锅里,灶里还有一节没有烧过的木头用灰盖住,锅里有一点水,保证饭一直不会冷。
他刚端起碗吃,就见到沈月气呼呼地跑进屋来,也不说话,一屁股坐在堂屋。
唐哲忙问:“怎么了?谁惹你不高兴了?”
沈月哼了一声,把头转向一边。
唐哲继续问,沈月没好气地说:“猪惹我生气了。”
“那我们把它抓来杀了吃肉吧。”
沈月说:“你不要给我装羊,拿出来吧?”
唐哲一头雾水,问:“什么?”
沈月把手伸到他面前:“说吧,哪个女人给你写的信?”
第183章 火炭没有掉到自己的脚背上
唐哲这才发现,原来是沈月的醋坛子打翻了,笑着说道:“你呀,一点儿也不相信我。”
沈月嘟着小嘴:“我信你,但是我不信她。”
唐哲只好回到房间,把胡静写来的信交给了沈月。
“哟,还给你寄了照片过来呢。”
唐哲只好在一旁尴尬地笑着。
沈月说:“说吧,你们是不是经常写信?”
唐哲忙说:“这你可冤枉我了,之前你不是也了解过嘛,胡知青写了两封信来,我回了她一封,拒绝了她的,谁知道她又写来了。”
沈月把信和照片都收起来,嘴角露出一丝胜利者的微笑:“这次就放过你,再有下次,我可不客气了。”
站起身准备走的时候,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对唐哲说道:“一会儿你给她写封回信,请她来喝我们俩的喜酒。”
看来,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对自己所爱的人,都是很自私的,自私得不容许任何人来分享。
唐哲笑着点了点头:“行,到时候呈送你审核。”
沈月卟地一声笑了起来:“油嘴滑舌头的,对了,我还听说你给欢欢找了个工作在城里?”
唐哲轻轻地点了点头,问:“你听谁说的?”
沈月装作一副高深莫测的神态说:“你不管我怎么知道的,反正你的事情,我就是有办法知道。”
唐哲也不卖关子,直接挑明了说:“看来你把我妹都给收买了。”
沈月笑道:“怎么,你不爽呀?”
唐哲也装着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说:“没想到我身边最亲近的人却背叛了我。”
沈月笑得更开心,说:“和你说认真的呢,你怎么又扯其它话题了。”
唐哲点了点头说:“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嘛。”
沈月说:“最近我越来越发现不了解你了,你完全就不是我从小认识的唐哲哥哥。”
唐哲捉住她的手,轻声说:“那你认识的唐哲哥哥是什么样子的?”
沈月连忙挣脱开来:“至少我认识的唐哲哥哥不会这样欺负我。”
唐哲本想继续下一步动作,但是想想大白天的,何况现在的女孩子都还非常保守,就像网上常说的那样,这个年代结婚,除了新娘是全新的,什么都可以是旧的。
沈月说:“一会儿你要不要去看看二狗?”
唐哲点了点头,说:“要去看看呀,狗日的申红兵,这么大个人了,还搞出些小孩子才会做的事情,居然把大便放在人家的灰里烧着,害得厚植公差点吃下去。”
沈月捂着鼻子说:“哎呀,你不说会死呀,好有画面感。”
唐哲说:“你今天没有事情做吗?”
沈月点了点头:“暂时没有,要不我们现在去看看二狗吧。”
两个人到了申家岭,还没有到申二狗家,就看到申大凤一只手叉着腰,一只手半指着天,一踮一踮地和申红兵的母亲麻花对骂着。
奈何申大凤还是一个大姑娘,骂得没有麻花难听,虽然学着麻花那种泼妇样子,但却少了许多精华。
麻花正骂着,见唐哲来,骂的声音也变小了许多,然后慢慢退回屋里去了。
申大凤还有些疑惑,一看是唐哲来了,高兴地喊道:“唐哥,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唐哲笑道:“来看看二狗,他怎么样了?”
申大凤说:“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是喊脑壳痛。”
唐哲说:“知道痛就好,说明没有伤着要害,怎么又和他们家吵起来了?”
申大凤一听,委屈得差点哭了出来:“麻花简直就是个泼妇,日诀得太难听了,我忍不了,就和她对日诀起来。”
沈月说:“对付那种不要逼脸的烂娼妇,就是要比她还不要脸,日诀得比她还要难听,她才会怕你的。”
申大凤红着脸说:“可是,有些、有些话,我是再怎么样也日诀不出口的。”
沈月还想说什么,一想起刚才听到麻花骂的那些话,她也不由得脸红了起来,要是放在她身上,肯定也同样说不出口。
有些事情,火炭没有掉到自己的脚背上的时候是永远不知道痛的。
申大凤继续说:“哎呀,你看我都被那个妇人给气晕了,快点进屋去坐。”说着在前面带着,把他们引到了堂屋里。
申厚植正在打着草鞋,唐自立以前打草鞋的时候,唐哲根本就没有仔细看过,所以到现在,他也不会做,对申厚植说:“厚植公,教教我打草鞋吧?”
“这种下贱艺有什么好学的。”
唐哲却不以为然,说:“这是谋生的手段呢,我还不会打草鞋。”
申厚植笑道:“粗草鞋穿着打脚,你那脚就适合穿解放鞋,将来还要穿油光滑亮的大头皮鞋。”
唐哲笑着问:“你还认识大头皮鞋呀?”仔细一想,当年可以跟鬼子真刀真枪干过的人,穿着草鞋走遍了小半个中国,怎么会没有见过呢。
申厚植突然沉默了,虽然对民族来说,他是做了贡献的,但是现在却是别人认为的对立面,他不说话,唐哲也不再问。
这个时候,申二狗从里屋走了出来,看到唐哲,打了声招呼,唐哲问:“二狗,今天觉得怎么样?”
申二狗说:“还行,就是伤口一阵阵的痛,唐哥,有什么事情吗?”
唐哲摇了摇头:“没事,就是来看看你,你早点好了,去把我家的牛赶过来把地翻了。”
申二狗说:“我听到你想学打草鞋?我会呀,等哪天我好了,我教你。”
唐哲点着头说:“好,等你好了再说,对了,申红兵他们没有过来找麻烦吧?”
申二狗说:“他要敢过来,我非把他脑袋拧下来当尿罐用。”
唐哲说:“就是要这样,你拉完了,我再拉。”
沈月说:“你们能不能说点正经的。”
申大凤笑道:“小月,不搭理他们就行了,走,我们去山上找茅草菌去。”
沈月忙问:“哪里有呀,我前几天去后头坡上没有找到,连椿天(香椿)也被人摘了。”
申大凤说:“杨家屋基那边的茅草菌好多的,不过你们队和姚家湾的人都很少知道。”
第184章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唐哲上次就已经去杨家屋基捡了少的茅草菌,便对申大凤说:“大凤,我就不去了,你和沈月去吧。”
沈月有些失望地说:“你不去,我也不去了。”
申大凤笑道:“你们俩倒是谁也离不开谁呢。”
沈月脸一红,哼了一声:“鬼才愿意和他一起呢。”
唐哲知道她心里还有些吃醋,便不搭话。
沈月见他不说话,心里更郁闷,拉了着申大凤的手说:“大凤,走,我们捡菌子去。”
申大凤被沈月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搞得有些懵,唐哲说:“你们去吧,我先回去了。”
申大凤看了一眼唐哲,又看着沈月说:“你怎么神戳戳的?刚刚才还好好的。”
沈月忙说:“没有呀,我只是觉得今年还没有吃过茅草菌呢,想吃了。”
唐哲又和申二狗聊了一下,看得出来他倒没有什么大事情,只是心里还记恨着申红兵两兄弟:“狗日的,敲闷棍算什么好汉,等我好了,一定搞死他们俩兄弟。”
唐哲说:“算了,申红兵也被你收拾得够呛,以后估计见到你都要躲着走。”
申二狗心里还是很不舒服,唐哲又安慰了几句,说:“你好好休息吧,我先回去了。”
见他要走,申厚植忙叫住了他,说:“唐哲,这里有一双草鞋,你要是喜欢穿就拿去穿呗。”
唐哲接过来,穿在脚上比了一下,说:“还真合脚。”
申厚植说:“草鞋初初穿上去,有些打脚。”
“厚植公,我知道,往年也穿的,只是自己不会打,现在天热了,草鞋穿上不怕滑,下河抓鱼的时候还能保护一下脚不被石刀子割破。”说完又把草鞋脱下来,换上自己的解放鞋,说了谢谢便回家去了。
回去的路上,正好碰到来割猪草的姚瑶,唐哲装作没有看见,却被姚瑶叫住了:“唐哲,你等一下。”
唐哲停下了脚步,抬头问道:“有事吗?”
姚瑶背着半背猪草,几步跑到他跟前,怨恨地说:“唐哲,我知道你被我们家退婚之后一直怀恨在心,可是你为什么要处处针对我呢?”
唐哲假装不明白,问道:“针对你?姚瑶,你把话说明白,我哪里针对你了?”
姚瑶哼了一声,说:“上次申二狗说的,难道不是你告诉他的?”
唐哲冷笑了几声,说:“你太把你自己当回事了,你在我心里什么都不是,我根本就不在乎你的那些破事情,而且,申二狗说的事”
姚瑶疑惑地问:“真的?那申二狗是怎么知道的?”
唐哲笑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姚瑶说:“唐哲,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记恨我,见不得我好,才破坏我和大忠之间的感情。”
“你还有没有其它事?没有的话,我要走了。”唐哲不想和她扯上任何关系,这样的女人,也幸好退了婚,要不然这辈子就完蛋了。
姚瑶继续说:“你不要走,我话还没有说完呢。”
唐哲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你是我什么人?”
姚瑶气得嘴都青了:“你、你……”
唐哲说:“好狗不挡道,要是被小月看见了,会误会的。”
姚瑶发现了他的弱点,往前站了一步,离他更近,说道:“你也有怕的人?那正好,这里别人都看得见,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让你好过,你不是怕她误会吗?那正好,你不帮我,我就让她误会到底。”
唐哲退了一步,说:“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滚开。”
姚瑶脸上露出坏坏的笑容,又往前一步:“我偏不。”
唐哲被他弄得有些生气了,一把推开她,姚瑶背着半背猪草,被他一推,站不住脚,往路里边的田坎上就倒去。
“唐哲,我恨你,我恨死你。”
看着远去的唐哲,姚瑶有些后恨,更多的是恨意。
但是她的话对唐哲来说,根本就不在乎,本来就没有感情的两个人,只是在人生的路上互相认识而已。
“破坏你和大忠感情的,只是你自己,自重吧。”
唐哲抛出一句话,再也没有回头。
回家的时候,看到父亲又不在家,陈秋芸说:“你爹又去翻田去了,叫你回来就去帮忙。”
唐哲应了一声,从柴房里取出杷子,就往清明田去。
唐自立今天很高兴,一边犁着田,一边高声唱着山歌,歌声传得很远,唐哲还没有到,就听到了:
“大男栽秧行对行,中间栽个打渔郎……”
唐哲心中笑了笑,还没有到栽秧的时候,父亲已经开始唱起了栽秧的山歌。
到了田里,唐自立对他说:“你把田坎上了。”
唐哲应了声,用杷子从田里抓起稀泥,敷在田埂上,这样可以尽量减少田埂漏水。
犁的秧地只有半亩左右,没有多久田埂就上好了,唐自立也去堰沟里把水断了,唐哲正准备回去的时候,就看到唐婉从小溪里跑上来,对唐哲喊道:“哥,哥,快点过来,我们发现一只大老鼠,有四五斤重,跑到洞里去了。”
唐哲笑道:“哪里有四五斤重的老鼠哦,你乱说。”他还记得上次去石柱岩矿洞里找山老鼠的事情,四五斤重的那种老鼠,只是传说罢了。
唐婉有些急了,说:“骗你是小狗,真是那么大,欢欢姐还守在洞口呢。”
唐哲问:“你们没事跑小溪里去干啥?”
唐婉说:“我们来抓鱼呀,上次你不是在这里抓了十几斤嘛。”
唐哲一边朝她走去,一边说:“上次是运气好,这沟里哪有那么多的鱼,你们要注意点,不要掉到水潭里去了。”
唐婉应道:“知道了,你能不能跑快一点。”
看着她那着急的模样,唐哲不禁有些好笑,但他是非常疼爱这个妹妹的,脚下加快了速度,很快就到了唐婉跟前:“在哪里?”
唐婉指了不远处:“在凉桥上面一点,弯丘田下边。”说完在前面跑着带路。
唐哲紧紧跟着,很快就到了弯丘田,见唐欢和唐乐正守在一片芦苇丛跟前,唐婉说:“欢欢姐,我哥来了。”
第185章 抓竹牛
唐欢站起来对唐哲说:“哥,刚才我们看见一只大老鼠钻到这个洞里了,黑乎乎的,尾巴都有大拇指粗。”
唐哲听了,心里已经有了答案,问道:“是不是比老鼠要胖,要短一些?”
唐欢点了点头:“对呀,就是不像我们常看到的老鼠,它要黑一些,又短又胖。”
唐哲说:“这不是老鼠,是竹牛,最喜欢吃竹子和马二杆的,你看它选的洞,都是在这片河竹林里,就是方便找吃的。”
唐欢哦了一声,说:“原来是竹牛呀,我还以为是大老鼠呢,怎么竹牛长得不像牛呢?”
唐哲被她问得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解释道:“竹牛的学名叫竹鼠,本来就是和老鼠是近亲。”
唐欢笑着说道:“哥,你懂得真多。”
唐婉在一旁说道:“可惜没有锄头,怎么能才把它弄出来呢?”
唐乐说:“要不我们用烟熏吧?我记得以前熏老鼠就是用这个办法。”
唐欢问:“哥,你带洋签(火柴)了吗?”
唐哲指了指他们边上的水桶,说:“你们不是带了水桶吗?拿过来,往里面灌水进去就行了。”
唐婉忙把水桶提过来,唐哲看了看里面,就只抓了几只螃蟹,还有两条泥鳅,他把那些东西倒在地上,唐乐忙找了一匹棕叶来把它们穿上。
这个竹牛洞在田坎半中间,离地面差不多有一米左右,像这种动物,通常都会有两个以上的出口,唐哲在周围找了一下,以四五米远的地方,又看到一个比较隐蔽的洞,他找来一块石头,把洞口封住,然后拿着木桶从小溪里舀起水就开始往里灌。
唐欢则是被安排去守那个被唐哲封住的洞口,唐乐和唐婉则是在灌水的洞口守着,看着一桶一桶的水倒进去,一连倒了三四桶,唐婉说:“哥,会不会还有出口呢?这么小个洞,怎么灌了这么多都还没有满?”
唐哲一边打水,一边告诉她:“竹牛打的洞和我们人修的房子是一样的,不光是你看到的这么一个小洞口,通往里面还有几个洞厅,有的是它们藏粮食的,有的是睡觉的地方,还有专门活洞的。”
唐婉认真听着,说道:“原来竹牛也懂得这么多呀。”
唐哲笑道:“所以它很聪明,你们守了半天,我都怀疑它会不会往另外一个出口跑了。”
听到唐哲这么一说,三姐妹心都凉了一半,的确,她们一直守着这个出口,没有见那竹牛出来,但是根本就没有想过,一只小小的竹牛,还会有几个出口。
又是一桶水灌过去之后,水消得慢一些了。
“哥,这边有水流出来了。”唐欢在另一个洞口那里说道。
唐婉听到,马上跑了过去:“还真是,水都从这个洞里流出来了。”
两个洞水并不是在同一水平线上,唐哲是早就清楚的。
他又打了一桶水,从入口入看着消得差不多了,又灌了一些进去,就这样大半桶水倒进去之后,洞里的水面突然冒了几个泡。
唐乐高兴地说:“哥,在冒泡了,是不是快出来了?”
唐哲对她说:“你站边上一点,免得一会儿被它咬着。”
唐婉说:“要是从这边出来怎么办?”
那个洞口被唐哲用石头封住了,但是唐婉为了方便看,又把石头给拿开。
唐哲说:“你把石头挡住,万一它出来了,也不会马上逃脱。”
唐欢连忙把石头堵回去。
其实唐哲清楚,它是不会顺着水流走的,而是逆流而上,这是动物的习性。
看着水又消了,他只好把剩下的半桶都加在里面,田坎边上正好有一些之前割田坎砍掉的一些河竹,他拿了一根在手里,当住是矛,对着洞里面。
等了一会儿,终于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里面露出了头,唐乐伸手就想去抓,被唐哲拦住,用手里的芦苇矛就朝它刺去。
虽然刺中了,但是它在水里,马上又沉了下去,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他只好拿起镐子,把周围的泥土挖掉一些,让洞口变得大起来。
竹牛在水里待了没有多久,又慢慢浮了上来,这一次,唐哲没有再冲去,瞧准了机会,伸手去一把抓住它的脖子,迅速地从洞里把它拎了出来。
“哇,抓到了,哥,你太厉害了。”
唐乐高兴得跳了起来。
唐欢和唐婉也忙围了过来,唐婉指着它那两颗大黄牙说:“呀,好丑呀。”
唐哲把它按在地上,用芦苇矛刺穿它的心脏,放了血,抓起它的尾巴说:“只有三斤多,哪里有四五斤嘛。”
唐欢看着还在挣扎的那只竹鼠,说:“刚才那只比这只要大许多,难道这洞里有两只?”
唐婉也说:“我也看到了,那只是要比这只大一些。”
唐乐则提出了疑问:“会不会是因为之前它的毛没有被打湿,看起来显得大一些?”
唐欢却说:“不会的,刚才那只明显比这只要大一倍。”
听到唐欢和唐婉都那么肯定,唐哲便把竹鼠放在地上,又去装了一桶水,继续往里面倒进去。
水还没有倒完,就见两颗大金牙从水里浮了起来,然后是黑乎乎的一大坨。
这次因为水倒得比较满,加上洞口又扩大了许多,那只竹牛刚浮上来,就想往芦苇丛里逃跑,还好唐哲眼疾手快,一把就按住了它的背。
竹鼠受惊,转头就想咬他的手,因为按得太厚了一些,没有掐到它的脖子,如果真被咬到的话,那么大两颗大黄板牙,肯定会把自己的手上撕下来一大片肉不可。
唐欢见状,连忙伸出脚去,用脚狠狠把它的头踩在脚下,竹牛嘴里发出吱吱的声音。
唐哲连忙用另一只手紧紧抓住它的尾巴,对唐欢说:“欢欢,可以放开了。”
唐欢刚一放开,那竹鼠就想转头再来咬唐哲,被他一提,就提起来了。
离了地面,它根本就使不上力,虽然努力地往上卷起来,也只能卷到自己的屁股处,离唐哲的手还有很远的距离。
唐欢看着唐哲手里的这只竹牛,笑着说:“看,这只大这么多,肯定就是刚才那只。”
第186章 打平伙
兄妹四人又等了十几分钟,唐哲加了一次水,再也没有见到有竹牛从水里浮上来,看看天也不早了,一行人高高兴兴地回家去。
到了家之后,唐哲从竹林里砍来一根竹子,拿了一片竹子削尖,做成竹刀,据说用竹刀杀死的竹牛,不光没有腥味,反而有一种竹香味道。
唐婉和唐欢回到屋里就去灶台上忙活着,烧开了小半锅开水,把竹牛放在木盆里,用滚开的水烫了一遍,然后再用竹刀把它身上的毛刮干净。
原本黑乎乎的竹牛,现在变得清洁溜溜,白白胖胖的。
唐婉对它那两颗大黄板牙始终有些害怕:“哥,你看它的牙齿,好恐怖哦。”
唐哲笑了笑,找来沙刀,用刀背把它的牙给敲掉,说:“眼不见为净,现在就不怕了吧。”
刮完毛之后,又找了两把稻草来放在院坝边上烧起,然后把竹牛放在稻草上烧一遍,直到把它的皮烧得金黄金黄的,这样一来,没有刮掉的绒毛和汗腺里面的腥味,就被高温给烧掉了。
把竹牛剖了之后,唐婉把内脏给六六拿过去,它已经很久没有吃过新鲜的动物内脏了,这段时间唐哲很少上山打猎,多数时候是给六六喂黄鳝泥鳅之类的,偶尔也会抓一些田鼠给它吃。
这边唐哲已经把竹牛剁成一小块小块的,放在盆里清洗好了,便对唐婉说:“小婉,你去叫一声沈阳他们一家上来打平伙。”
唐婉笑着说:“要不要叫你亲爷(岳父)他们一起来?”
唐哲在她的头上敲了一下:“打胡乱说,去请他们一家上来打平伙。”
唐婉嘿嘿地笑着走了。
唐欢在灶前烧着火,母亲则是在削着红苕,唐哲把请沈醉亭一家来吃饭的事情说了一遍,陈秋芸说:“行,那我的米还泡少了,再加两碗米才够。”
唐哲说:“妈,我去弄吧。”
陈秋芸说:“这两天我们公社的地方都分下户了,王师傅他们是不是也要来了?”
唐哲说:“昨天在申家岭碰到腾飞哥,他也没有说,春耕的时间还没有到,应该快来了吧。”
陈秋芸笑着说:“要是明天还没有来,你就再去请一下他,趁时间还早,早点把新房装起来,也好把你的婚事给办了。”
唐哲回道:“妈,这事又不是挖红苕洋芋,是急不来的。”
陈秋芸哼了一声:“胡说,我和你爹结婚也不过认识三四个月就结了,你爹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能扶着门槛走了。”
唐哲说:“妈,那是你们那一代,再说现在国家还有法律规定呢,没有到结婚年龄,是扯不到结婚证的。”
陈秋芸没好气地说:“要什么结婚证,我和你爹结婚这么多年了都没有去扯过结婚证,难道别人就不承认我们是一家人了?”
其实哪怕是到九十年代之后,都还有许多农村人结婚,只是在家里摆了酒席就算数了的,一直到死,都没有扯过结婚证。
唐哲回道:“有了结婚证,国家才承认。”
陈秋芸把削好一个红苕扔到木盆里:“俩口子过日子,要谁承认?爹妈承认,你们自己承认就行了。”
唐哲无奈地说:“唉,妈,算了,不和你说这个了。”
水开了,唐哲把米倒锅里,等了十几分钟,看看米已经半熟,又用筲箕把米给滤起来,米汤留在盆里。舀水洗了锅之后,让唐欢把火加大,放进猪油,等油温高了,把洗好的竹牛肉倒里在锅里翻炒,炒干水气之后,放入各种调料。
其实这个时候也没有什么好的调味料,无非就是辣椒和葱姜蒜之类的。
刚下锅,就看到唐婉和沈月上来了,沈月手里还提着两串茅草菌,闻到厨房里的味道,沈月说:“哇,婶婶炒什么呢?好香呀。”
陈秋芸在堂屋里应道:“是阿哲在炒呢。”
沈月有些尴尬,进屋后往厨房里看了一眼,还真是唐哲,便说:“唐大厨,我去把菌子洗一下,一会儿加个菜。”
唐哲对唐婉说:“小婉,你让小月姐休息一下,你去洗。”
唐婉高兴地接过沈月手里的茅草菌,却对唐哲翻了个白眼:“还没有过门呢,就这么维护了。”
沈月听了,忙说:“还是我来洗吧。”
唐婉自知自己说错了话,怕沈月多心,忙说:“小月姐,我和我哥开玩笑的,你不要生气了。”
沈月笑道:“我哪有这么容易生气的。”
陈秋芸在堂屋说道:“还有些干的河竹笋,我去拿点出来。”
唐哲说:“妈,还有腊肉吧?”
陈秋芸应道:“有,我去割。”
没用多久的功夫,一顿饭就已经做好了。
这个时候,沈醉亭一家都已经到了唐哲家里,唐自立把桌子放在堂屋的正中央,让沈国章和沈醉亭坐了上席。
沈醉亭说:“又不逢年又不过节的,你们硬是格外千翻(客气)。”
唐自立笑道:“就是阿哲和欢欢他们抓了两只竹牛,把你们请上来打平伙,没有别的意思。”
沈醉亭说:“那是个好东西呀,这些年我还以为被抓绝种了呢。”
唐自立回道:“哪有那么容易绝种的,不过是难得弄,平时也不好找罢了。”
唐哲和唐欢他们正从厨房把菜端到桌上,满满两大钵黄闷竹牛肉,一个干河竹笋丝炒野猪腊肉,还有一个黄鳝,这是在院坝边上那个小池塘里抓起来的,反正六六也吃不了那么多,临时加一个菜它也不会生气,还有一个蒜苗炒茅草菌,椿天(香椿)炒酸菜,凉抖折耳根。
虽然没有几个菜,在当时的条件下,算是非常丰盛的了。
唐自立又从屋里拿出一瓶酒来,把沈国章、沈醉亭还有沈阳都倒了些,安秀芹和罗玲她们都不喝酒,唐自立笑道:“那你们自便,就不管你们了。”
席间,陈秋芸说:“秀芹呀,你看他们俩个书单也开了,你不选个日子把书子下了吧?”
安秀芹笑道:“行,就让醉亭选个好日子。”
第187章 真是个大发明家
陈秋芸面带微笑地说道:“哎呀,我们年纪都这么大啦,就盼望着能早点抱上孙子呢!可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一点儿都不着急。”
唐自立连忙点头附和道:“是啊,醉亭兄弟,你放心吧,该有的礼节,我们家绝对不会少的。像三封书子、过礼这些,该有的仪式还是得有的,可不能亏待了小月啊。”
说罢,唐自立举起酒杯,对着沈醉亭说:“来,醉亭兄弟,咱们一起喝一口。”
沈醉亭微微一笑,轻轻抿了一小口酒,然后说道:“唐大哥,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虽然成分不太好,但只要两个娃儿以后能过得幸福美满,我们也就心满意足了。我们可不是那种卖儿卖女的人,所以什么三封书子这些繁文缛节,我觉得其实也没必要搞得那么复杂。找个合适的时间,你们下一封书子,再把年庚讨了,至于过礼嘛,咱们唐家山就这么一家人,也不用兴太多,像条方挂面这些东西,我看都没必要准备,到时候去堂屋给老祖宗烧张纸钱,也就行了。”
唐自立一脸认真地说道:“那可绝对不行啊!小月可是个好姑娘,这三封书子一封都不能少。至于过礼嘛,虽然咱们家没那么多钱弄稛猪(一整头猪),但条方挂面这些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沈醉亭连忙摆了摆手,笑着说:“哎呀,还是简单点好,没必要搞得那么复杂。”
沈国章也附和道:“是啊,现在土地都已经下户了,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的。家里也不像以前那样缺衣少食了,所以礼节方面差不多就行了。”
安秀芹也点头表示赞同,接着说道:“二哥,咱们两家可不是今天才认识的,彼此家里有多少家底大家心里都跟明镜儿似的。唐哲这孩子挺不错的,只要他以后能真心实意地对小月好,那就比什么都强。”
罗玲听了大家的话,转头看向唐哲,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轻声问道:“唐哲,你会对我妹妹好的吧?”
唐哲看到一桌子的人都盯着自己看,顿时觉得脸上像被火烤了一样,火辣辣的。他有些局促不安,连忙点头说道:“叔、婶,你们放心吧,我绝对不会让小月跟着我吃苦的。”
罗玲听了唐哲的话,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笑声在安静的屋子里显得格外突兀。沈月的脸“唰”地一下红了,像熟透的苹果一样,她端起碗,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飞快地跑到屋外去吃饭了。
陈秋芸见状,赶紧出来打圆场:“哎呀,姑娘家嘛,脸皮薄,咱们别逗她了,赶紧吃饭吧,不说这个了。”
第二天清晨,太阳刚刚升起,王堂就带着他的两个徒弟和申腾飞一同来到了唐家。陈秋芸一早就起来忙碌着准备早饭,而唐自立则天还没亮就赶着牛上山去了,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唐哲见到申腾飞,连忙迎上去问道:“腾飞哥,这两天申红兵他们有没有再去找二狗的麻烦啊?”
申腾飞摇了摇头,笑着说:“没有呢,二狗那小子可厉害了,一对一的打,别看申红兵比二狗大几岁,还真不是二狗的对手。”
唐哲听了,也笑着说:“那就好,他们就是看二狗一家出身成分不好,所以才老是欺负他。”
申腾飞有些无奈地说:“唉,成分问题,是一个大形势下的产物,不是我们这些屁民说了算的,不过大家都清楚以前吴良他们在位的时候,硬是拿着一根鸡毛当着令箭用,把一个好好的八家堰弄得乌烟瘴气的,其实有许多地方政策已经放宽了。”
唐哲点了点头,对申腾飞说:“对了,你去公社开地的时候,麻烦帮忙给我打听一下醉亭叔的事情呗。”
申腾飞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沈醉亭怎么了?”
唐哲笑道:“就是平反的事情呀,我听说他们一批下牛棚的,差不多都平反了。”
申腾飞恍然:“哦,这事呀,行,我记在心里了,等哪天去公社,我找赵书记打听一下。”
不一会儿,陈秋芸已经把早饭做熟了,还是红苕稀饭。
王堂和他的几个徒弟基本上都是靠手艺吃饭,这些年再困难,家里也不愁吃的,以往在别处干活,允其量只能吃上两顿饭,到了唐哲家里,一日三餐都能够吃得饱饱的,而且餐餐都有肉上桌,这比帮公社干活生活还要开得好,几个人干得也很卖力。
到了工地,王堂一眼就看到了唐哲前几天挂在新房楼椽上的电灯泡,好奇地问:“少东家,你这新房子里前几天是不是在放电影呀?”
唐哲笑道:“没有,是我弄了个发电机,晚上的时候可以照一下。”
王堂立刻来了兴趣:“电灯?那可是高科技呀,你还会弄发电机?那真是个大发明家呢。”
申腾飞这段时间也没有来他们新房子,对唐哲说:“唐哲,你搞这个,能不能亮哦?”
唐哲说:“要不能亮我搞它干啥?”
申腾飞说:“有些不相信,要不你把它弄亮?”
唐哲说:“行,你们等一下。”
说完就去了发电机那里,把竹筒做的水管对准水车,在水力的作用下,水车飞快地转动起来,带动发电机旋转。
新房这边的电灯一开始一闪一闪的,随着水车的不断转动,慢慢地这得稳定了。
王堂兴奋地说:“嘿,还真亮了。”
申腾飞说:“你还懂这玩意儿?怎么不把线拉到你们老房子去。”
唐哲回道:“这里去老房子大半里路呢,等把电输到那里,哪还有这么大的功率?”
申腾飞说:“你那发电机也不大呀,能带动多少颗电泡?”
唐哲想了想,说道:“这房子里全部装上灯泡的话,应该没有问题。”:
申腾飞有些羡慕地说:“唉,要是能再大一点就好了,把我们整个八家堰都通上电,家家户户晚上就不用再点煤油灯了。”
王堂笑道:“公社都才通电一年多,也不是家家户户都安着电的,主要就是公社大院那一片才有电,而且一家人只能安一颗电灯泡,要是安多了,说是带不起,要跳闸的。”
第188章 一个知道满足的人
唐哲在新房帮着干了两天的活,都是打下手,估摸着麻黄岭的套索也下了三天了,这天一早,天刚亮,没有吃早饭,便拿了两个红苕放在背篓里出了门。
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路程,到麻黄岭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好高,森林里全是露水,把他的鞋和下半截的裤腿都打湿透了。
顺着之前下套索的地方走着,一连四五个套索都没有收获,搞得他有些灰心了。
看来麻黄岭离人家户还是太近,不光花园大队,还有枫林大队,茶园大队的人都会到这山上来找猎,长时间和人类打交道,搞得这山上的动物也学精了。
只要是稍微有人活动过的痕迹或是人类留下的气味比较强烈的,野猪山羊这些大型一点的动物绝对不会再涉足。
又找了几个套索,终于看到一只十七八斤的刺猪(豪猪)被索子吊在半空中,早已经没有了气息。唐哲上前把它解下来,连同工具一起放在背篓里。
后来又发现了一只半死不活的黄猄,用刀背把它敲死了,再砍倒伐杆,把它装在背篓里,剩下的近十来个套索,竟然再也没有上过货。
收获虽然不多,但是他是一个知道满足的人。
背着工具和猎物,走了一段路,把红苕削去皮,一边走一边生吃了。
到了家里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除了陈秋芸在家里,其他人都去干活去了。
唐哲放下背篓问道:“妈,小婉她们呢?”
陈秋芸正在洗衣服,回道:“去笋子坡搬竹笋去了。”抬头看到唐哲又背了野货回来,说:“今天又打到这么多野货呀?”
唐哲说:“唉,这次运气不怎么好,只打到这两只。”
陈秋芸笑道:“还要怎么样才算运气好?有些人上了无数次山,连味都没有闻到,你每次去,或多或少都能够带些东西回来,我看一定是山神老爷在保佑你。”
唐哲是个无神论者,听到陈秋芸的话,有些无语,只能岔开话题:“妈,明天我去一趟城里,等欢欢回来,你让她和我去一趟吧,这些天了,齐春那边应该谈好了吧。”
陈秋芸点头道:“行,欢欢要是真能去上班,要记你一辈子好。”
唐哲不知道怎么回答,他这个人向来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恩怨分明的人,如果不是小婉和他说起过之前家里困难的时候,欢欢和乐乐偷偷给过她吃的,依着他的性格,受着伯父一家的气,就算是他们死在自己眼前,他的心里也不会有半点难受。
但是,一饭之恩,也要涌泉相报才行。
“妈,欢欢和乐乐心眼好,以后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有好报的。”
陈秋芸嗯了一声,说:“都是一奶同胞长大的,欢欢和乐乐的性格倒像你公,大忠还有你伯妈那样的,一点也不像唐家人,倒是得了吴家的根痕。”
唐哲从屋里拿出尖刀来,把黄猄处理了,现在天气越来越热,内脏不及时处理,很快就会坏掉。他记忆中没有见过自己的公和婆,按照时间来说,他的公婆饿死的时候,他应该出生了,只不过还是一个一岁多的娃儿,完全没有记忆。
“妈,别人家的事情,还是少操心的好,我这辈子只知道,谁对我好,我会对他好一百倍一千倍,谁要是对我不好,我会记恨他一辈子。”
陈秋芸叹道:“你呀,这个性格完全变了,一点也不像之前的样子,有时候妈都在想,你还是不是我的儿子。”
唐哲不知道怎么解释,只是笑着问:“妈,你是喜欢现在这个儿子,还是你之前那个儿子?”
陈秋芸也笑道:“不管是之前的你,还是现在的你,都是妈的儿子,都是妈的疼疼。”
话虽然听着有些肉麻,唐哲却听得心里暖暖的。
几下把黄猄的内脏去掉之后,又把刺猪的内脏也一并取了出来,陈秋芸闻到味,说:“这刺猪应该是昨天就死了,肚子里的味道都开始变了。”
唐哲点了点头说:“应该是,发现它的时候,已经被套索吊死了,还好取得及时,要是明天再取,肚子里就要烂了。”
陈秋芸说:“把内脏取了就没事了,肉容易保存一些。”
唐哲说:“妈,家里还有肉吗?要是没有了,这刺猪就不拿去卖了。”
陈秋芸说:“还有,你上次抓的鱼都还有两条,刺猪肉这么贵,自己留着吃多浪费呀。”
唐哲笑道:“没事的,我又去打就是了。”
陈秋芸说:“不是妈说你,你年轻,还不懂得过日子,俗话说得好,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就会穷,能卖成钱的,就拿去卖了,这次土地包干到户,生产队里分家,那些猪呀牛呀的,没有钱的,只能眼巴巴地望着,要是放在以前,我们家还不是一样只能眼欠着别人家。”
唐哲见母亲又开始感叹了,只能说:“行,妈,明天我就拿去卖了,然后再去抓两条鱼,家里有匠人在,生活开差了人家做事就不上心。”
等把刺猪也破好了,唐哲把它尾巴上的响铃给割下来放在一边,身上的刺则没有动它,尽可能的保证它的完整性,这样才能卖上更好的价钱。
而那只黄猄却不一样,除了肉,它的皮也能换来不少的钱,找来篾条把它撑开,挂在柴房的墙上,让它自然风干。
刚走到柴房边,六六闻着他身上的味,在笼子里面激动地乱跳着,唐哲会心地笑了笑,这段时间以来,估计六六吃黄鳝都快吃吐了,早就应该给它改善一下伙食才行。
把刺猪的内脏一股脑地装在撮箕里,拿去倒在六六专用的木盆中,六六闻了闻,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唐哲摸着它的头说:“慢点吃,还有呢。”
六六好像听懂了似的,把头贴在他的手上蹭了蹭,才继续吃。
晚上吃饭的时候,陈秋芸把黄猄的肝炒了一盘菜,王堂喝着酒,叹道:“我走过不少地方,最会赶山打猎的就数少东家了。”
申腾飞说:“还是你这样打猎安全,叫做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昨天去姚家湾,我看姚三正在制土炸弹,也是准备去山上炸野猪,他那个就有些不安全,看着都吓人。”
第189章 梁山泊一百零九将
土炸弹这东西,制作方法唐哲也知道,这也是梵净山一些猎人常用的方法,正如申腾飞所说,制作过程危险,而且不稳定,经常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就算像唐哲这样没有枪的猎人,也不愿意去做那玩意儿。
在梵净山的村子里,偶尔会碰到个别断手断脚或是脸上坑坑洼洼全是疤的人,只要是对他稍作了解,那个人肯定是猎人或者家里以前就有打猎的,而且用的就是土制炸弹。
虽然每个人制作的炸弹大小不一样,威力也各不相同,但是方法基本都是一脉相传下来的。
去供销社买来硫磺炸药加上黑火药,按照一比一的比例配比下来,有些硫磺炸药的量要更多一些。然后砍来像一号手电筒电池那么大小的竹子,锯成十厘米左右的长度,然后放在水里煮上半个小时,再用刀把它削成只有硬币的厚度。
在靠竹节的一头,先垫上一层棉花或是布条,但大多是垫棉花,然后再倒上配制好的硫磺火药,用缠了棉花的木棍轻轻地把它压实,再填充进去一些敲成豆子大小的铧口铁,然后又填一厚硫磺火药,再填铧口铁,这样填上两次以后,最后再填上硫磺火药,轻轻再压实,这个过程中,一定要非常小心,不仅要把火药压得严实,还要保证不能让里面的铁砂相碰摩擦出火花,一旦铁砂相碰,当场就会爆炸。
轻的手脚横飞,重者当场见太奶。
每年都会有这样的事故发生,但是这样的事故,通常是不会记录在案的,不管是谁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只能自认倒霉。
等到最后一层硫磺火药也被压实了,就用和好的石灰黄土把最外一层密封起来,没有条件的,会在外面涂上一层牛油,有条件的,则会套上一截牛肠子或是猪肠子,最后拿到山上,把它挂在树枝上。
像野猪这种杂食性动物,见了腐烂的牛肠,就会认为是食物,一口咬下去,在重力的压力下,炸弹便会在它的嘴里产生爆炸,里面的铁砂则会四散开来,深深的嵌入它的脑袋中。
短命的野猪会当场死亡,长命的野猪哪怕下颚被炸飞了,也还能活上十天半月,最后被活活饿死。
这个年代,不管是硫磺炸药还是黑火药都可以随便买卖,有家中办婚丧嫁娶的,还会秤上两斤黑火药来交给铁炮手,铁炮手家里通常都有三座铁炮,把火药灌进铁炮里,用铁钎敲实之后,拿香点上,嘭嘭嘭三声响,代表贵客来临或是重要的祈福祭祀环节。
王堂听完申腾飞的话,说道:“那家人胆子也是够大的,还敢做炸弹,过年前我们生产队就有一个人,做了十来颗炸弹,准备第二天拿去山上放,当天晚上放在了他儿子房间的箱子里,半夜的时候,嘭地一声响,像打炸雷一样,后来才知道,是他的炸弹炸了,还好他一辈子没有做什么恶事,他儿子也只是炸成了重伤,现在虽然医好了,却破了相,老婆都找不到了。”
申腾飞说:“我敢劝他呀,你倒是不认识姚三那个人,他可是梁山泊一百零九将。”
王堂倒还没有听说过这种说法,忙问:“梁山一百零八将我倒知道,一百零九将是什么意思?”
申腾飞笑道:“梁山第一百零九将是个咬卵犟(将)。”
他一解释完,众人都是一阵哄笑。
唐自立说:“前些年我去山上砍柴的时候,还碰到过一枚别人放的炸弹,当时大队也有手电筒了,我也见过电池,还以为是谁把电池扔在那里了,想着把里面的黑杆杆(炭芯)敲出来,拿回来给阿哲当粉笔用,让他在地上学写字,没想到用刀背一敲,一下子就冒烟了,还好时间太久,没有炸开,要不然老命都要除脱在那里。”
陈秋芸埋怨道:“还有这样的事情?我都没有听你说过?”
唐自立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小声说:“又没有出事,说了你也是个担心。”
陈秋芸哼了一声:“你说你,这么大个人了,电池和炸弹还分不清楚?”
唐自立还想狡辩,申腾飞忙替他说:“婶,不要说自立叔分不清楚,就是我们在山上遇见,只要不是挂在树上的,肯定也以为是电池呢,毕竟他们做的和一号电池大小差不多,而且竹子用水煮过了,金黄金黄的,稍不注意是看不出来。”
陈秋芸也不再揪着唐自立不放,转头对唐哲说:“阿哲,我可告诉你哈,你上山打猫猫,妈也从来不反对,而且你打猫猫也让我们家的日子好过了不少,但是那个东西,你千万不能碰。”
唐哲点头道:“妈,我又不是小娃儿,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陈秋芸说:“知道就好,你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不是把唐家的香炉钵钵给打烂了。”
申腾飞笑着说道:“二婶,唐哲兄弟做事稳沉,你们倒可以放心,再过段时间新房子一修好,马上把沈月娶过门,给你家生个十个八个大胖小子,你们唐家香火旺得很。”
申腾飞这话说到陈秋芸的心窝窝里去了,笑着说:“有那一天就好了,哈哈……”
众人又是一阵开怀大笑,只有唐哲清楚,再过两年,到一九八二年开始,计划生育被写入基本国策之后,对生育问题会越来越严格。
他也没有点破,老人家就这点期望,希望享受儿孙满堂,子孙绕膝的天伦之乐。
唐哲想到明天还要去县城,便对唐欢说:“欢欢,你明天一早和我去城里一趟。”
唐欢点了点头,只是嗯了一声,并没有问太多。
唐婉则来了兴趣,对唐哲说:“哥,我也去,我们今天一个搬了一背篓的笋子,我拿去城里卖了。”
唐哲轻轻敲了一下她的头:“你是见人屙屎屁股痒,我和欢欢去是要办正事的,你去卖笋子,就不怕被抓了呀。”
唐婉嘟着嘴说:“你不是有荡子的嘛,仍然拿去卖给他们不就好了。”
唐哲严肃地说:“不行,你明天就在家好生待着。”
第190章 认干爹
唐婉只好嘟着嘴说:“好吧。”
陈秋芸也帮着说:“小婉,你也别老是像个跟屎狗一样跟着你哥,他是去办正事的,你们搬来的那些笋子,明天你就和妈在家里把它们弄成笋干。”
虽然唐婉不愿意,但也只能听母亲的安排。
第天二,唐哲把黄猄和刺猪拿到了国营饭店卖了,便和唐欢去找了齐春一起去了周成邦家里。
齐春敲了门,周成邦见是他和唐哲来,还带了一个小姑娘,便知道他是在替这个姑娘办事,进了屋,齐春说:“表叔,上次谈的事情,你觉得怎么样?”
周成邦说:“按理说,我这个退下来了,就不应该这样做,你的两个老表都有班上着,到时候怕影响到他们。”
齐春忙说:“两个老表都在外地上班,你们二老以后是要留在邛水的,年纪大了,有个三病两痛的,他们一时也赶不回来,你看这姑娘,不光长得水灵,还聪明能干,最重要的是孝顺。”
然后把周成邦拉到一边,小声说:“表叔,我也和小唐说好了,过户到你的名下,你她认你做干爹,这姑娘是真心不错的,往后肯定比你的亲儿子还要孝顺。”
周成邦显然有些心动,问道:“做我干女儿?那钱?”
齐春笑道:“表叔,你放心,说好的钱,一分不少的都会拿给你。”反正唐哲已经把三七算成了钱给他了,在他的手里拿着,如果自己不花一分钱就把这事办了,说不定以后被唐哲知道,还会闹出矛盾出来。
当然这只是他自己的想法,唐哲本人可没有这么小气,花钱办事,天经地义。
周成邦看了看唐欢,唐哲忙推了她一把:“去叫人。”
唐欢走到周成邦身边,小声地叫了一声:“伯伯好。”
周成邦笑呵呵地说:“听说你愿意做我的干女儿?”
显然齐春一开始没有和唐哲他们兄妹俩说这件事情,唐欢明显愣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说道:“要是伯伯不嫌弃,以后我就是伯伯的亲女儿。”
她对自己那个家是太失望了,总算找到了一个跳出火坑的办法,也顾不得谁多。
唐哲倒是有些意外,不过设身处地地想想,只要唐欢能逃离八家堰那个鬼地方,过好以后的日子,他这个当堂哥的,又能说什么呢?
周成邦显然很高兴,笑着对齐春说:“行,这事呀,就按你说的办,我也去问过了,上户其实也简单,那边我有熟人,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唐欢忙说:“我叫唐欢。”
周成邦说:“你要把名字上到我的户头上,还得改一下名字,以后就叫周欢吧。”
唐欢看了看唐哲,事情发展到了现在,唐哲也只能是点点头,要不然就前功尽弃了,何况把名字上到人家的户头上,肯定得跟户主姓呀。她也点点头,叫了声:“干爹。”
周成邦对齐春说:“这样吧,欢欢现在就留在我家里,我下午带她去办理户口的事情,等户口办好了,就带他去厂里办理接班。”
唐哲忙说了谢。
齐春说:“表叔,那我明天再来看你。”
周成邦知道他的意思,说道:“行,明天下午我在家里等你吧。”
唐欢把唐哲送下楼,唐哲交待着:“今后工作了,一定要好好努力,对周伯伯也好一些,这是你跳出火坑的唯一机会。”
唐欢流着泪对唐哲说了谢:“哥,乐乐那边,还要你们费心。”
唐哲说道:“乐乐的事情不用你担心,毕竟她还小。”
齐春在一旁说:“唐兄弟,那我也先回站里去了。”
唐哲点了点头,见齐春走了,唐哲摸了十块钱来交给唐欢:“这点钱你放身上留着应急。”
唐欢怎么也不收:“哥,已经让你很费心了,我怎么能再拿你的钱呢。”
唐哲硬塞到她手里:“叫你拿着就拿着,就当是哥借给你的吧。”
唐欢只好把钱收下,见唐哲走远了,她才抹着泪回到周成邦的家里。
唐哲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又是下午了,唐乐见只有唐哲一个人回来,忙跑到他跟前问道:“哥,我姐怎么没有一起回来?”
唐哲只好把前因后果解释了一遍,唐乐虽然年纪不大,却也知道姐姐在家过的根本就不是人过的日子,叹道:“也好,至少我姐现在不用每天担心被嫁给那个气包二了。”
陈秋芸却在一旁说道:“怎么把姓都改了?那以后还能认祖归宗?”
唐哲说:“妈,她一个农村户口,要别人的工作,肯定要上在人家的户头上才行,要不然怎么享受得了接班的工作?鱼和熊掌,只能选一样呀。”
陈秋芸摇着头说:“唉,都是你伯妈他们造的孽,好好一个家,硬是搞成现在这样子。”
看着一脸委屈的唐乐,陈秋芸又说道:“乐乐,婶没有你说,你不要多心。”
唐乐忙说:“婶,我怎么会多心呢,要不是你们收留我和我姐,现在我们不知道已经死几回了。”她的眼中透露出一阵的凄凉,让唐哲和陈秋芸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一个农村女孩子,在这个年代要想逃脱自己的命运,真的很难找到一条合适的道路,仔细想来,唐欢的命运还算是比较好的。
天快黑的时候,唐自立也回来了,问了唐乐同样的问题,唐哲只好再解释一遍,唐自立也只有叹息,说道:“唉,要是你伯爹还在家里,哪里会出这样的事情嘛。”
陈秋芸说:“你哥和吴良那种作风,进去不是早晚的事情。”
唐哲也说:“爹,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欢欢以后去了洋灰厂,再怎么说也是一名光荣的工人,不用在家里天天受气,说不定以后还能找个好人家。”
唐自立听到唐哲这样说,心里的结倒也松了一些:“只能往好的方面想了,只是这件事情,你要不要和你伯妈他们通个气呀,到时候她要是找不到人,还不天天上门来吵?”
唐哲正想说话,就见吴莲芯已经气势汹汹地站在了大门口,指着唐哲就骂道:“唐哲,你个挨刀背时砍脑壳的,把我家欢欢卖哪里去了。”
第191章 撒泼
吴莲芯的消息还蛮灵通的,也难怪两家就屋前屋后,吴莲芯家又住在上面,其实唐哲家里的一举一动她都看得清清楚楚,现在没有了唐自强,家里的生活越来越难过,唐自立愿意当出头鸟,她也乐得欢欢和乐乐有人养着,自己不费半粒米就把女儿给养大成人最好。
见唐哲今天和唐欢一起出了门,到下午的时候,只有唐哲一个人回来,一直到唐自立回到家里,眼看天就快黑了,都还不见唐欢的身影,她心中百分之百肯定,唐欢一定是被唐哲带出去卖了。
人口买卖的行业,从来就没有断过,邛水县这些年,也常有被拐骗到外地被卖给人家做老婆的女人,吴莲芯虽然不喜欢唐欢和唐乐姐妹俩,认为养着也是赔钱货,但是要卖,也只能是她带出去卖,还轮不到唐哲。
唐哲还没有说话,唐忠也从吴莲芯身后冒出来:“唐哲,你个丧尽天良的,我妹也是你妹,你真狠得下心来,把她卖掉。”
唐乐忙站出来说:“妈,大哥,哲哥没有卖姐姐,是去给姐姐找工作了。”
吴莲芯骂道:“你这个吃家粮屙野屎的东西,还不快点过来,等过几天,他们一家又把你拿去卖了,我还以为真有本事修得起新房子了,原来是做的这种勾当。”
吴莲芯这种泼妇骂街,声音本来就很大,唐家山也不过才五六十户人家,都坐得很邻近,被她一骂,基本上全队都听到了,离得近的唐老三和唐援朝他们这些人,有的正在吃着晚饭,端着碗就上来了。
这时候王堂和申腾飞他们也散工回来,见吴莲芯在唐自立家门口骂得难听,申腾飞问道:“自强婶,又出什么事了?”
吴莲芯见申腾飞来,忙拉着他说:“来,腾飞,你来得正好,你来评评理,唐老二一家把我女儿弄出去卖了,你说,像他们这样的一家人,该不该拉出去枪毙?”
申腾飞听得有些懵了,看向唐哲,唐哲忙说:“腾飞哥,就是给欢欢找了个工作,之前你们也多少听说过。”
申腾飞点头说道:“知道,那是好事情呀,我们大队这么多号人,能找得出几个在外面做工人的,这是给全大队争光呀。”
吴莲芯一把甩开申腾飞的手:“姓申的,你也向着唐老二家说话,怪不得全大队的人都说你是唐老二家喂的一条狗,我还不信,今天我总得领教了,你这么偏心,怎么有脸做大队会计的,我看你这个会计也是花钱买来的。”
唐援朝有些看不下去了,小声说道:“要说买个会计当,我们唐家之前不就有人这样做吗?”
唐老三打趣道:“有些人就是自己做了那样的事情,才觉得别人也会那样做。”
吴莲芯被唐援朝他们数落,心里更加气,指着唐自立说道:“唐老二,你今天不把我女儿交出来,老娘跟你拼命。”
唐哲挡在父亲面前,说道:“想要拼命就来,我还怕你不成。”
吴莲芯一屁股坐在地上:“哎哟,天,菩萨耶,你们全家都欺负我们孤儿寡母的,是要逼死我们呀,各位堂公伯叔些,你们也看到了,唐老二一家把我家欢欢卖了,还把我们家的乐乐也藏在家里不让她回家,你们评评理,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了。”
平时离唐哲家比较远的一些人,这个时候才赶来看热闹,毕竟什么都没有的偏远山村,除了每年能看一场电影外,其他时间基本上找不到任何乐趣。
见有人吵架,那可比电影还好看还好玩,除了几个正义的人,大多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的。
自从上次欢欢跳水自杀的事情发生之后,吴莲芯的话就再也没有可信度了,而且这段时间唐欢和唐乐姐妹俩一直吃住都是在唐自立家,这是整个唐家山甚至整个八家堰大队的人都知道的事情。
沈醉亭他们一家离得比较远一些,听到闹哄哄的,也赶了上来,见是吴莲芯在那里骂着,他本不想多事,可是沈月和唐哲已经开了书单,算下来是亲家了,和吴莲芯一论下来,也是亲家的关系,便走上前劝道:“我说自强嫂子,有什么事不能坐下来好好说吗?你这样闹着,只会是让亲者疼仇者快而已。”
吴莲芯白了他一眼,说道:“你有什么资格来教训我,你的女婿把我女儿拐去卖了,你现在还在我面前装好人?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你是国家定的反革命分子。”
沈醉亭虽然平日里很好说话,但是自尊心却很强,他一生最看重自己的名誉,整个八家堰的人都知道,他在学校教书,连当时的吴良也不敢拉他去批斗,都是公社来人了,才让他上台去站一会儿。
虽然沈家在八家堰只剩下一家了,沈醉亭在没有被打倒之前,那可是地区里面响当当的人物,就算是回到了大队这些年,谁家的娃娃没有享受过他的好处?现在八家堰的年轻人当中,哪个出来不能写出自己的名字?这些全都是归功于沈醉亭的。
见吴莲芯拿他的成分来说事,沈醉亭顿时就怒了,指着她的鼻子骂道:“你这个烂婆娘,到现在还死性不改,要不是你贪图便宜,欺软怕硬,自强能走到今天?两个女儿能走到今天?你让大家来评评理,从小我就和唐自强一起长到十几岁,要不是因为娶了你这个倒霉货,会落得这个下场?”
吴莲芯小时候和沈醉亭并不熟悉,但是自从沈醉亭回来这些年,除了会教书以外,走在哪里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下,她本来想给沈醉亭一个下马威,没想到反而被沈醉亭骂了一通,正想骂回去,又被沈醉亭怼道:“要论卖儿卖女,谁不知道你吴莲芯?全大队最毒的妇人就是你,不光把自己的老公送去劳教,还差点逼死女儿,要是唐自强回来,不剥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他就不配姓唐。”
“我要是你,我早就找块豆腐把自己撞死算了。”
第192章 不要逼脸
沈醉亭连珠炮似的数落了吴莲芯一顿,不光是吴莲芯,就连唐家山的人都张大了嘴巴,这完全颠覆了整个唐家山的人对一向不爱说话,一个好好先生的印象。
好半天吴莲芯才反应过来,对着沈醉亭就骂道:“沈醉亭,不要以为你家和唐老二一家联姻了,就可以改变你那反革命的成分,唐处强没有进去之前,你怎么连个屁都不敢放?”
唐老三都看不过去了,对吴莲芯说:“自强婶,你就少说几句吧,人家沈老师一向不爱得罪人,再说唐哲对你家欢欢和乐乐,比亲妹妹还亲。”
吴莲芯又把枪口对准了唐老三:“唐老三,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现在也是唐老二家养的一条狗,天天往这里跑,说不定卖我家欢欢,你们还分钱了呢,要不然怎么向着他说话。”
王彩霞可不乐意了,站出来反骂道:“真是条疯狗,见谁咬谁,你日诀别人可以,我家老三有你日诀的?”
吴莲芯瞪着双眼,正准备骂王彩霞,不想王彩霞可不是省油的灯,反瞪着她骂道:“说的就是你个疯婆娘,害了自己一家人不算,还想害别人呀?怎么样?想打架是不是,不要以为你当个婶我就不敢打你,你再日诀一句试一下,我不把你那逼嘴撕烂我就不姓王。”
吴莲芯被王彩霞给骂噎住了,停了一会儿,就想冲上来和王彩霞干一架,唐忠见势头不好,连忙把她拉住:“妈, 我们是来找欢欢的,又不是来和别人日诀架的。”
被唐忠这么一说,吴莲芯也看清了势头,对屋里的唐哲说道:“唐哲,不管怎么样,今天你不把欢欢交出来,就是不得行。”
唐哲冷笑了一声,说:“欢欢是个大活人,她去哪里了,关我什么事?”
吴莲芯说:“今天一大早我就看到你把她带出门去了,到下午回来的时候就是你一个人,还说不是你把她带出去卖了?”
唐哲说:“你要搞清楚,欢欢这么久在没在家?在谁的家里?你有没有关心过?而且她是个大姑娘了,她的人生有她自己作主。”
人们吵吵闹闹的,也把唐孝贤给惊动了,从坡上回来,饭都没有来得及吃,就往唐自立家赶来,见到又是吴莲芯上门来吵闹,会开人群走进去,对吴莲芯说:“自强嫂,怎么又是你?”
吴莲芯哼了一声:“什么叫又是我?我是那种不讲理的泼妇吗?是唐老二一家把我家欢欢带出去卖了,我现在是来要人的。”
个中缘由作为一个生产队的唐孝贤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对唐忠说:“大忠,你妈年纪大了,你一个年轻人,难道也不懂事?快把你妈带回去。”
唐忠白了唐孝贤一眼:“孝贤叔,你说这话就不对了,我妈哪里不懂事了?我妹妹丢了,现在来要人,有什么错?”
王彩霞在一旁呸了一声:“真是不要逼脸。”
何仙花也接道:“能把自己的亲妹妹都逼和跳水死,这种人哪里还有逼脸?”
唐忠脸一红,他并不是十恶不赦的人,也是有尊严的,只是家里的条件只有这个样子,为了满足姚家的要求,才不得不出此下策,没想到到头来,还没有结婚就被姚瑶给他带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唐孝贤对王彩霞和何仙花说:“你们两个也是,看热闹就看热闹,一个少说一句。”
两妯娌见唐孝贤发话了,只得低下头不再说话。
唐孝贤又对唐忠说:“大忠,事情的缘由我也了解,你和你妈比我们谁都清楚,这么久以来,你欢欢和乐乐不得你二叔一家,在外面饿都饿死了,据我所知,唐哲也是帮你妹找了个好工作,也是为她将来作想,这种好事情,别人家就是鼻子都想起油油了都想不到,落到你妹妹的身上,你们一家怎么还不高兴呢?”
吴莲芯哼了一声:“我的女儿又不是孤儿,她没有爹妈,要别人来管?”
唐孝贤问道:“她有爹妈吗?”
吴莲芯和唐忠都惊讶地看着唐孝贤。
只见他又说:“自从唐自强被抓以来,我眼睛看到的和耳朵听到的,都是唐欢唐乐没有爹妈,自强嫂,你扪心自问一下,要是放在你哥在任的时候,大队里哪家大人这样对待子女的,会不会被拉去大队扯斗几场?”
吴莲芯的脸色明显变得难看起来,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吴良在任的时候,整个八家堰就是他说了算,任德明早就已经被他架空了的,说要整谁就整谁,说要让谁家吃不上饭就让谁家饿死算球。
唐孝贤又说:“还有,你好好想想,自强在家的时候,是怎么对自立的?我想这其中你的功劳最大,要不是你,他们兄弟也不会这么多年不说一句话,哪怕是要饿死,你们一家也没有见多少帮衬一下,反而巴不得他们家早点饿死。”
“你简直是胡说八道。”吴莲芯嘴上虽然反驳,但心里已经怕极了。
唐孝贤冷冷地笑了声,说:“我是不是胡说,唐家山两三百号人谁心里没有一杆秤?八家堰这么多人,难道眼睛都是瞎的?要是放到别人家,你家欢欢和乐乐就算是饿死在外面,恐怕也不会有人去瞧一眼,你看看唐老二一家,不说别的,自己家都吃不饱,也要把她们姐妹俩养着,我们不说别的,就这点恩情,你也要记一下嘛,难道他帮你养女儿,还养错了不成?”
吴莲芯说:“我称求起他来养?我的女儿,饿死活该,谁让他一家多逼管闲事?”
唐哲也是领教了什么叫做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句话的意义,正想说什么,唐孝贤又说:“既然你这样说,我就只能以大队长的名义来调解你们两家这件事情了。”
唐忠吓了一跳,要真是把这件事情捅到大队里去,放一场电影下来,他们母子难道还能有好日子过?以前他爹帮着他舅舅整了那么多的人,一旦到大会上,那就是有怨的报怨,有仇的报仇。
第193章 翻旧账
见唐孝贤来真的了,他只能劝吴莲芯道:“妈,要不算了,等找到欢欢再说。”
吴莲芯心一横,对着唐忠就骂道:“你爹那么一个好汉,怎么生了你这个窝囊废?不就是去挨批斗嘛?老娘又不是没我见过,我就不信这世道反了,不讲公理,拐卖了人家的女儿还不会有事。”
唐自立就算平日里脾气再好,也被她给惹怒了:“真是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狗东西,我们家阿哲帮人还帮错了?阿哲,明天你就去城里,把那工作让你妹,花了钱办了事还有被挨骂的,这样的气,老子受够了。”
陈秋芸忙拉住他:“老二,你消消气,把自己气出病来,哪个来替你受罪?”
唐自立兀自还气着:“我真没有见过这样不要逼脸的人。”
唐乐在一旁对吴莲芯说道:“妈,你硬是要把我和姐姐逼死才甘心吗?要真是这样,我现在就死给你看。”
陈秋芸忙一把把她拉住:“乐乐,你胡说什么呢,小婉,快把乐乐带到屋里去。”
唐婉连忙过来,把唐乐往里屋拉,唐乐双脚蹬着地,唐婉拉也拉不动,姐妹俩只好僵在那里。
唐哲说:“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不就是听说唐欢得了工作,你们的红眼病又犯了嘛,你们真有良心,好好对乐乐,说不定以后欢欢还能把你当个母亲来走动一下,要是乐乐真出了事,这辈子,你也不想得到欢欢的原谅。”
见吴莲芯没有说话,唐哲继续说:“本来我不想管你们一家的破事情,但是欢欢和乐乐不像你们一样无情无义,她现在有了工作,再也不怕你们逼着她嫁给一个气包二。”
唐忠说:“唐哲,你把我妹弄哪里去了,不把她交出来,我要你的命。”
唐哲冷笑了声,走到他跟前:“想打架是不是?你们都让开一些,今天我们就干一架,大队长和会计都在这里作个见证,打死打伤,各负其责。”
唐忠本来就不是唐哲的对手,见他走到自己跟前,两眼放出凶光,忙后退了一步,说:“谁要和你打了,我是要你把我妹交出来。”
吴莲芯知道唐哲不敢对她动手,忙挡在唐忠面前:“唐哲,你想要干什么?你想要杀人是不是,来呀,杀了我,有种就杀了我。”
唐哲伸出手,狠狠在她的脸上打了一个耳光,顿时吴莲芯的脸上就现出了红红的五个指印:“打你,算是便宜你了,三天两头跑我家里来闹事,真以为我爹一直让着你,就是怕你不成。”
吴莲芯反应过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天抢地地哭喊起来:“杀人啦,唐哲杀人啦……”
唐自立对唐哲吼了一声:“阿哲,你怎么打你伯妈?”
唐哲冷冷地说:“爹,她以前也说过,从来没有当我们是一家人,更没有把我们当成她的侄儿子,我打的是外人,并不是什么伯妈。”
沈醉亭说了声:“好,打得好,这种为老不尊的人,就是欠打。”
唐孝贤忙把唐哲拉到一边:“唐哲,不要动手,动手你就理亏了。”
唐哲说:“怕什么,老人家说过,打得不拳开,免得百拳来,我今天不把她打痛,她还真以为我们家是善马。”
唐孝贤只得作罢,对吴莲芯说:“这下安逸了,长辈没有长辈的作风,晚辈没有晚辈的样子。”
吴莲芯拉住唐孝贤的裤腿:“大队长,就这么算了?他唐哲就白打人了?”
唐孝贤没好气地说:“你还想怎么样?”
吴莲芯说:“今天没有三五十块钱,从休想我起来,我就赖他家了,大忠,快去吴家寨请你那些舅舅来,你妈被欺负了,要他们来给我争纲。”
唐忠站在那里并没有动,他也知道,自从吴良父子都被抓了之后,他剩下的几个堂舅见到他的嘎公嘎婆都像是躲瘟神一样躲得远远的,这会儿去请他们来争纲,那不是把脸伸过去让人家打几耳光吗?
见唐忠站在那里不动,吴莲芯又吼道:“你是个木头呀,站在那里不动,你妈都被人打死了,我养你这么大算是白养了。”
申腾飞劝道:“二婶,算了,虽然唐哲打你不对,但是你来他们家闹就是你的不对,你想一下,欢欢现在有了工作,是何等光荣的事情,你这样一闹出去,把她的工作弄丢了,她还不恨你一辈子呀?”
吴莲芯说:“不管,打了我,就要给医药费,五十块钱,一分也不能少。”
唐哲又举起了拳头:“给钱?给你劳勾火钳,再闹我再给你再锭子(拳头)。”
唐孝贤忙挡着唐哲,对吴莲芯说:“自强嫂,你这又是何必呢?”
唐哲说:“要钱也可以,我们好好算算账,给欢欢找工作花的一千来块就不说了,就从以前开始吧,把伯爹扣我们一家的工分账好好算一下。”
吴莲芯哼了一声:“麻逼打架,关我卵相干?要算,你妈嫁过来的时候,你舅家还要了一挑苕叶子呢,那个时候一挑苕叶子,比现在一头猪都值钱。”
见吴莲心翻起了旧账,陈秋芸心里的火再也压不住了:“嫂嫂,既然这样算,那我们也来算一下,是,我嫁到唐家来,公公婆婆当时是替老二给我娘家送了一挑苕叶子去,这些年来你天天挂在嘴边,我耳朵都听起泡了,你嫁过来的时候,公公婆婆帮吴家少了?你舅子立新房子,那些木材是谁去盘的?我没有记错的话,全是公公和唐老二去盘的。”
吴莲芯不再说话。
陈秋芸继续说:“要算下来,公公婆婆饿死,也是你的过,家里唯一的粮食要不是被你拿了,他们二老也不至于饿死。”
吴莲芯黑着脸:“你胡说,那些年头,哪家不差吃的?”
陈秋芸冷笑了一声:“我胡说,你问问来的这些堂公伯叔,寨中老少些?公公婆婆都是死在你家的,唐老二抓了两只老来,我炒了拿去给公公,最后都被你家大忠抢去吃了,我到现在还记得,公公饿死的时候,手里还紧紧抓着床铺草,嘴里还有一口没有咽下去的稻草……”话没有说完,陈秋芸已经泣不成声。
第194章 不干你的事
陈秋芸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诉说着,其实这些事情,在场的都是唐家山的,离得又不远,哪家是什么样子都门清,不过想起那段难过的岁月,大家鼻子都酸酸的。
唐自立抹了一把泪,对陈秋芸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都过去十几二十年了,都不晓得你又把它翻出来说做哪样嘛。”
陈秋芸说:“我就要说,就是要把家丑扬出去,要不然别人还真以为你爹妈饿死是因为我娘家要了你们家一挑苕叶子才饿死的。”
然后继续对吴莲芯说:“你要算,我们就好好算一下,你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在世的时候就修的,我们住的房子也是他们修的,大家都知道,你们住的房子到处都装修得好好的,我们家呢?只有一个框架,周围这些板子苞谷杆还是老二和我自己绑上去的,要算下来,你们家是不是也要补偿给我们建房子的钱?”
唐孝贤劝道:“二嫂,这些事情都过去了,就算了。”
陈秋芸哼了一声:“不是我不想算了,是她太过精,什么都要计较。”
吴莲芯呸了一声:“说这话你要不要逼脸,我们家那房子明明就是你哥自己修的,修那房子的时候,你在哪个门旮旯?”
说着就要伸手抓陈秋芸,唐哲又忙挡在前面,对着吴莲芯道:“你想打我妈?”
吴莲芯听到唐哲的声音,忙退了一步,对唐孝贤说:“队长,你也看到了,这一家人,就是土匪恶霸。”
唐孝贤都被搞无语了,对吴莲芯说:“我再和你说一遍,你要依劝,我就劝一下,要是不依劝,我就回去睡觉了,懒得管你们这些破事情。”
唐忠见唐孝贤是真的生气了,忙拉住她说:“妈,我们回去吧。”
吴莲芯说:“回去?你妈我就白挨打了?你妹就白被人家卖了?”
唐忠劝道:“你也听到了,欢欢只是去县城上班,只要是在邛水县,我们早晚也能找到她。”又对着她耳朵小声说:“现在当个工人,一个月工资最少也有二三十块钱,等她到时候拿到了工资,你再去把钱要回来,她始终是你养大的,我就不信她不给。”
吴莲芯想了想,小声说道:“有道理。”
唐忠又说:“只要她不给钱,到时候你一闹,她也怕她的工作打脱,最后还不是得乖乖地把钱拿出来。”
母女俩说话的声音很小,别人根本就听不见。
吴莲芯点着头,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行,听你的。”然后对唐自立说:“唐老二,你个狗日的,要是我找不到我家姑娘,到时候再和你算账。”说完转身就走。
唐忠也紧紧跟在后面,不时回头看一下唐哲有没有追上来。
唐乐见母亲和哥哥走的时候,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心中一阵凄凉,不由得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其他人见那俩娘母走了,好多人连晚饭都还没有吃,便逐渐散去。
陈秋芸忙回厨房去端菜出来,又对王堂说:“王师傅,实在对不起哈,让你见笑了。”
王堂忙说:“唉,哪个地方都有这种不要脸的人。”
唐自立在门外把唐孝贤拉到屋里:“来,坐着一起吃饭。”
唐孝贤嘴上推辞着:“淑芬在家里已经做好了。”但是唐自立一用力,脚下便跟着进了屋里。
唐哲又把沈醉亭拉到屋里坐着,沈醉亭说:“我已经吃过了。”
唐自立说:“饭吃了,我们坐下喝杯酒嘛。”
这段时间以来,唐自立没有少去公社酒厂打酒,王堂师徒几个顿顿都有酒喝,对唐自立一家印象更加不错。
不久饭菜都端上了桌,几个木匠还有沈醉亭唐孝贤他们坐一桌,陈秋芸和唐婉就在厨房里将就着吃,都开始吃了起来,唐婉突然问:“妈,乐乐去哪里了?”
陈秋芸还以为她在堂屋的桌子上吃,走到堂屋看了一眼,没有发现,便对唐哲说道:“阿哲,乐乐呢?你有没有看到?”
唐哲说:“我还以为和你们在一起。”
沈醉亭说:“刚才还见她在阶沿上的。”
唐哲忙放下碗,走到门外去找,却没有看到,叫了几声,也没有人答应,还以为跟着吴莲芯回家了,便准备回屋,却听见柴房里有抽泣声,忙过去一看,只见唐乐卷缩成一团,双手抱膝,把头深深地埋在两腿之间。
唐哲走到她身边,蹾下身子,小声问道:“乐乐,怎么了?”
唐乐听到唐哲的声音,忙把头抬起来,擦了一把眼泪:“哥,对不起,都是我和姐姐不好。”
唐哲轻轻拍着她的背,小声说道:“不关你的事。”
“哥,我、我想回家。”
“回家?这里也是你的家呀。”
“可、可是,我没脸在住在你家了。”唐乐的泪水根本就止不住,眼神里满是绝望。
唐哲安慰道:“乐乐,你不要想多了,现在回去,少不得你妈和你哥又要拿你出气,你就安安心心住在这里,等你姐在城里稳定下来之后,到时候也可以去城里跟着姐姐一起。”
听到唐哲这么说,她的眼神里又有了光,说道:“真的吗?可是,我姐在城里也没有房子。”
唐哲说道:“这些都不是你考虑的事情,先去吃饭吧。”
唐乐从地上站起来,跟在唐哲身后进了屋里,陈秋芸忙给她盛饭:“乐乐,快点吃。”
唐婉也说:“乐乐,不要难过了,又不干你的事情。”
见二叔一家都在安慰自己,想着母亲和哥哥又是另外一种态度,心情更加难过。
外面的唐自立和沈醉亭已他们正喝得起兴,唐孝贤索性叫唐哲把装酒的罐子从屋里抱了出来,一人倒了一大碗。
王堂笑道:“这样喝下去,明天活路都做不成了。”
唐自立也笑道:“那正好可以休息一天。”
申腾飞说:“我们还忙着赶快做完了,好喝唐哲兄弟的喜酒呢。”
沈醉亭咳了一声,说道:“我这辈子最高兴的事情就是小月被唐哲给看上了,这娃儿从小虽然像他爹一样是个老实苞谷粑,一长大就长大,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而且做起事情来,不比我们这些老家伙差。”
第195章 早晚要超过你
唐孝贤也说:“就是,唐哲这娃儿,说变就变,将来大有前途。”
沈醉亭叹了一声,举着杯对唐自立说:“自立,我就是担心,怕我的成分影响了唐哲。”
唐哲忙说:“醉亭叔,你说什么呢,成分不成分的,我根本就不在乎,就算是哪天要挨批斗,我也绝对没有二话。”
本来轻松的氛围,被沈醉亭的话又给弄得沉闷起来。
今天的酒喝得很尽兴,一坛十斤的酒,硬是喝去了一大半,王堂走门的时候,都是申腾飞扶着他走的。
沈醉亭也喝了不少,从来不爱说话的他,话也多了起来,不过唐哲还是能看得出来,他是在尽力地忍着,许多话只说了一两个字就不再说了。
等大家都走了,唐哲看着站都站不稳的沈醉亭,只好拿了手电筒,把他送回去,其实沈醉亭很瘦,连一百斤都不到,唐哲一个人轻轻松松就能把他夹着走。
一进门,安秀芹忙过来帮着扶,嘴里问道:“小唐,这是怎么了?怎么喝了这么多。”
唐哲回道:“婶,今天高兴,叔和我爹还有王师傅他们宽喝了几杯。”
沈月忙去厨房鼎罐里舀来热水给沈醉亭洗脸,安秀芹说:“真是的,再高兴也不能喝这么多呀,你这个身体这么单薄,要是喝出什么事情来可怎么得了。”
沈醉亭笑着说道:“我的身体我、知、道,半斤、八两的还、还是能喝得下。”
安秀芹没好气地说:“是,把你泡酒缸里都得行。”
沈醉亭又说:“唐、哲是个不错的女、女婿,小月、月,今后你嫁、嫁给他不会受苦。”
沈月正在给他擦着脸,忙说:“爹,你喝多了,少说几句吧。”
沈阳也从里屋出来,见到沈醉亭醉得不成样子了,说:“妈,爹以前都不怎么喝酒的,今天怎么喝了这么多。”
唐哲又把原因说了一遍,安秀芹问:“你伯妈怎么那么不讲理,这种事情要是落到别人家,高兴还来不及呢。”
“她就是那种不讲理的人。”
沈阳说:“我今天才理解你为什么要把房子修到桃子坪去了,和那样的人住得近了,活都要少活几年。”
唐哲笑道:“主要是我觉得桃子坪那里不错。”
见沈月把沈醉亭脸洗好了,安秀芹对沈阳说:“大阳,把你爹扶到床上去休息。”
沈阳应了一声,唐哲说:“我和你一起吧。”
把沈醉亭安顿好之后,沈月说了声谢谢,唐哲笑道:“怎么和我还这么客气呀。”
沈月说:“你是给我爹喝了迷魂汤吧,要不然怎么醉成这样了还在说你的好话。”
沈阳道:“只能说明唐哲是真的不错,爹没有看错人。”
唐哲说:“老干,明天你有事情做吗?”
沈阳摇了摇头,说道:“怎么,你又要上山呀?”
唐哲点了点头:“是呀,二狗被申红兵打伤了,暂时不能出门,明天我想去斗篷山那边碰碰运气。”
沈阳忙说:“好呀,我早就想和你一起去试一下了。”
唐哲说:“那行,你早点休息,明天我们一早出发。”
回到家里,父亲已经休息,只有陈秋芸还有唐婉和唐乐在一起收拾着,唐哲说明天自己一早还有事情,便把要去山上用的东西都装在背篓里,又到院坝边上的磨刀石边把刀磨得飞快之后,才回屋睡觉。
等他刚起床,沈阳就已经打着亮花稿来了,陈秋芸把昨天晚上剩下的饭菜都放在锅里的,两个人吃过之后,唐哲又拿了几个红苕放在背篓里,便和沈阳一起出了门。
相比于去一趟城里,斗篷山一个来回更加慢,在山里把套索放好之后,回来已经是下午,唐哲他们一进屋,唐援朝和唐老三随后就跟了上来。
唐哲问:“三哥,你们今天有空呀?”
唐老三说:“你知道吧,姚三用炸弹炸了一头两百多斤重的野猪。”
唐哲摇了摇头:“我和大阳刚刚到家呢,他运气不错嘛。”
唐援朝说:“就是,那狗日的运气真好,听说那头野猪下牙筛(下颚)和嘴壳子都被炸飞了,到处乱跑,还把姚三给顶了一跟头。”
沈阳哦了一声:“姚三受伤了?”
唐援朝一摆手说:“没有,只是把他顶了一个跟头,后来他俩爷崽追了好半天,还有姚家湾的那些人一起帮着追,我和老三在这边岭上看到,那狗日的野猪太厉害了,他们十几个人硬是近不了身。”
唐老三说:“你上次一下子杀了两头野猪,那些老班子佩服你得很,原来野猪和家猪还真不一样。”
唐援朝本来就是杀猪的,说:“不是吹牛逼,要是两百斤以下的家猪,我一个人就把它杀了,那种两百斤的野猪,我这样的四五个人都不敢靠近。”
唐老三又说:“不过那野猪也是眼瞎,居然掉到姚家湾那个苕坑里去了,你说它是不是该死嘛。”
唐哲说:“打到就打到呗,和我有什么关系?”
唐老三说:“你不知道姚三那个嘴脸,炸了这头猪,把猪头和猪脚拿出来炖了,这会儿他们正在吃呢,然后就大话郎郎的,说你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他只是以前不爱出手,现在一出手,随便就能弄到这头猪,早晚要超过你。”
唐哲笑道:“你们来就是和我说这个呀?”
唐援朝说:“这个还不气人呀?他只是踩了狗屎,那么多人才弄到一头猪,还是它自己掉苕坑里的,哪有你一个人一天搏杀两头猪那么厉害?”
唐老三也说:“我就是见不得他那种小人得志的样子,狗日的,今天醉亭叔家的狗还去帮他们追了半天,连一斤肉都舍不得送。”
唐援朝也说:“后来我们俩个还去帮忙追了呢,要不是我们从下面去,那野猪也不会掉苕坑里,连忙都不要我们帮。”
唐哲算是听出来了,这两个人完全就是因为自己也去帮忙赶山了来结果没有落到个好,想找唐哲出头来了。
第196章 矮子妇人跨门槛
唐援朝和唐老三嘴巴皮都说干了,唐哲除了嗯几声,就是不为所动,沈阳笑道:“你们两个算盘还打得响嘛,明明知道唐哲和姚家不对付,还想让他去帮你们出头。”
唐老三说:“我们就是看不惯他那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说的话太气人了,什么叫早晚要超过你嘛,我看他这辈子也不想超过你。”
唐援朝也说:“就是,要说吃肉,我们在你家可没有少吃,哪会想要他的肉,就是那个逼样子太让人生气了,还想超过你,我看他就是矮子妇人跨门槛——款逼嘴(说大话)。”
唐哲说:“不管怎么样,他搞到了一头野猪,该人家款嘴。”
两个人见唐哲不上套,也不再说什么,没多时,唐自立和申腾飞他们都散工回来了,打了个招呼,申腾飞问道:“你们两个今天得空呀?”
两人又把姚三炸到野猪的事情说了一遍,说到最后,恨不得让那头野猪复活过来。
申腾飞笑道:“姚三还是有两弯刀嘛,真炸到了 。”
唐援朝比划着说:“狗日的嘴壳子都炸飞球了。”
唐老三对唐哲说:“唐哲兄弟,你哪天要去县城?”
唐哲问道:“我也不太确定,要是套得到山货就去一趟,没有事情的话就不去了,毕竟无事上街小破财嘛。”
唐老三嘿嘿笑道:“就是想请你帮个忙,要是去城里的话,帮忙买点硫磺火药回来。”
沈阳说道:“公社也有卖的呀,这里去公社,来回一个大早就够了。”
唐老三说:“我今和援朝就去了来呢,公社只有黑火药。”
申腾飞说:“你不会是也想做炸弹吧?”
唐老三点了点头:“你看姚三那种货色都能做得出来,我不相信还不如他一个老麻雀。”
申腾飞忙劝道:“你狗日的脑壳里是想些什么哦,那玩意稍不注意就炸了,光我们公社这些年因为搞炸弹伤的死的不下十个人了,你是不要命了么?”
唐老三说:“这不是穷怕了么?现在土地也包干到户了,我们小队四五十户人家,才三头牛,再过几天就要整秧地田了,没有牛,拿锄头挖呀?家里就那个破条件,连个猪娃都买不起,更不说买牛了。”
唐哲终于明白他们两个人为什么这么急切了,说道:“三哥,你的心情我也能理解,我们家和沈阳家都是大水牛,今年翻田就将就一下,等秋收了,卖一些粮食之后就有钱了,再去别的大队买一头牛来不就好了,何必要搞这种危险的事情呢?”
唐自立也劝道:“老三,娃娃还小,你搞这些无天无法的事情,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你叫他们三娘母怎么活?”
唐老三叹道:“我这不是也没办法嘛,彩霞一天到晚嘴就没有停过,走上是没出息,走下是窝囊废,唉,真是气人,有时候都怀念大集体的生活,至少一天不用为这些家什操心。”
正聊着,陈秋芸在厨房说道:“吃饭了。”
唐老三和唐援朝准备走,唐自立说道:“饭都熟了,吃了再回去吧。”
唐援朝说:“那怎么好意思呢。”
唐自立道:“就是添两双筷子的事情,快坐下。”
没多久饭菜都上了桌,唐哲又把酒坛子抱出来,一人碗中倒了一点。
陈秋芸端着碗说:“我听你们说姚家打了一头大野猪呀?”
唐援朝夹了一口菜到嘴里,说:“也不是很大,目测就两百来斤。”
唐老三又说:“听说麻黄岭那里野猪山羊都多,还有人熊,要是能搞到一张熊皮,再加上熊掌,随便也能换一头牛了。”他心心念念就是忘不了买牛的事情。
唐哲说:“麻黄岭不像你们想的那么简单,毕竟是我们邛水和江县的交界处,除了我们公社,还有茶园公社,甚至江县有两个大队的人也经常到山上打猎,那些猫猫早就学精了,一般人很难搞得到。”
唐援朝说:“我前几天在花园大队去,听他们说有个叫向前进的在麻黄岭差点被野猪咬死了,还是我们大队的两个年轻人救了的,最后还把那头四百多斤的野猪也杀死了,不过救了人,连野猪都没有要,听他们说的相貌,好像是你和二狗,是不是?”
唐哲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唐援朝一拍大腿说道:“你知道那头野猪他们拿去卖了多少钱吧?向前进他们家请人抬到公社去,毛猪卖了二百五十块呢,你也真是舍得。”
唐自立他们都是第一次听说,有些不解地看向唐哲。
唐哲说:“向前进是二狗的舅舅,本来那头猪就是人家打得只剩下半条命了,再说人家打那头野猪,几条狗命都丢了呢。”
唐老三说:“二狗的舅舅?几十年没有走过的亲戚,恐怕连他自己都认不出二狗了吧,要不然也不可能连名字都不知道,真是可惜了,白白送掉了一头耕牛。”
唐自立说:“阿哲这件事情做得对,不管是不是二狗的舅舅,毕竟人家差点连命都没有了,我们不能趁人之危。”
申腾飞也点头说:“二狗他们姐弟俩,这辈子都过得苦,向家也是的,姑娘死了,这门亲就硬生生的断了,唉。”
唐自立说:“还不是因为厚植叔那成分的问题,人家也是怕牵连。”说到这里,眼睛往沈阳那边看了一下,生怕他多心。
沈阳则只顾着吃饭,并没有放在心上。
唐哲说:“爹,成分这个问题,早晚都会解决的,你看自从腾飞哥和孝贤叔他们当干部以来,我们大队这么久还没有批斗过谁。”
申腾飞笑道:“这个也是看上面的风向,上面没有特别的要求,谁会去做那样的事情?毕竟那是结子孙仇的。”
唐自立叹了一口气:“要是他伯爹当时会这样想就好了。”
陈秋芸白了他一眼:“快吃你的饭。”
饭后,唐自立又拿出烟来散,大家索性都不急着回去,天气也暖和起来了,就坐在院坝里抽着烟,摆起了龙门阵。
突然,轰地一声像炸雷一样的响声从姚家湾的方向传来,众人往那边看时,就看到一串火光往天空冲去,然后便是一阵哭天喊地的声音。
第197章 拐求,死了
申腾飞一下子跳了起来:“坏了,姚家湾那边出事情了。”
沈阳说:“像是炮弹的声音,民兵连又不在姚家湾,再说民兵连除了几条枪,也没有炮弹呀。”
申腾飞吼道:“狗日勒,肯定是姚三的炸弹炸了。”
听到这话,唐老三和唐援朝顿时就吓傻了,刚才还一直想要自己做炸弹,没想到威力这么大。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申腾飞也顾不上天黑,摸着黑就往唐孝贤家跑去,一边跑一边喊着唐孝贤的名字。
唐自立这个时候也顾不得和姚家是不是有仇,都是一个生产队的,哪怕是什么忙都帮不上,凑个人场也算是邻里之间的情份,忙去屋里拿了手电筒出来,和唐援朝他们一起往姚家湾赶去。
沈阳见他们都去了,问唐哲:“你要不要去看看?”
唐哲想了想,点头道:“走,看看去。”说完也去屋里拿了手电筒往姚家湾赶去。没有走多远,就看到唐孝贤和申腾飞从另一条路上走上来,四个人合成一路,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黑夜的小路上走着。
没有多久就到了姚家湾,姚三家是在寨子的中间,因为今天弄了一头野猪,把好的肉都拿去卖了,只留下猪头猪脚还有内脏。
他家的院坝上用石头临时砌了两个灶,内脏做了一大锅,肉炒了一大锅,凡是姚家湾今天帮忙参与追赶野猪人,包括家中的男女老少的,家中有米的带了些米,没有米的就带了点红苕洋芋,都来了姚三家,算下来整个姚家湾人的都参加了进来。
要吃上一顿肉,那可真得看年看月的才行。
姚三的院坝上,两口锅已经打翻,连同桌子板凳都东倒西歪的,三间的木房,一头的房顶都被炸飞,瓦片四散飞落,还有几个人头上还流着血,想必是瓦片飞落时砸到的。
木头房子被炸开,又烧了起来,不过好在人多,火势已经扑灭,但那些男劳力还在拨拉着已经炸倒的木头,好像在里面翻找着东西。
唐孝贤一到,就拉住一个女人问道:“怎么回事?”
那人见是唐孝贤和申腾飞来了,忙说道:“唐队长,申文书,你们来了就好呀,姚三弄的炸弹炸了,太黑人了,你看,房顶都炸飞了。”
唐孝贤说:“我看到了,他们还在那里翻什么?”
那人说:“今天下午的时候,姚勇军去把他满嬢(小姑妈)一家请来吃肉,没想到他那个老表,就是那个叫万龙标的,你知道吧,今年才八岁,吃完了饭他就一个人去屋里翻东西,我猜就是他狗日的把装炸弹那个箱子碰到了,才一下子爆炸,硬是把我们魂都黑丢了。”
唐孝贤忙问:“那万龙标呢?”
“那还有好善哉的么?现在大家正在找呢。”
唐孝贤听说有人被炸了,也顾不得再和那女人说话,忙往现场冲去。
姚老娥坐在一堆木头上,儿呀娃呀地哭着,两只手上全是被烂木头划破的口子,她的老公万宗民正努力地抽着倒下来的木头。
姚三像只被霜打了的公鸡,瘫坐在院坝的泥地上,嘴里一直嘀咕着:“完了,全都完蛋了,我的龙标呀,完蛋了。”
唐孝贤走到姚三跟前,问道:“姚三,你屋里还有多少炸弹?”
姚三呆呆地看了看唐孝贤,哭着说道:“还有三十三个没有拿去山上,完蛋了,全完蛋了。”
唐孝贤一拍大腿:“你狗日的,真是不晓得怎么说你才好,三十三个,五六斤炸药呢,那不是相当于一颗炮弹了。”
申腾飞在一旁说:“队长,救人要紧。”
唐孝贤也顾不得再管姚三,忙着跑去房子那里帮忙抽着木头。
唐哲和沈阳互相看了一眼,沈阳说:“真是够倒霉的,出了这么大的事情。”
没一会儿,就听有人说:“慢一点,我看到他的手了。”
大家都往那里看,唐孝贤和唐自立把手电筒往那个地方一照,那人哇地一声大叫起来,然后转身跑到一旁不停地呕吐着。
另一个人说:“天爷呀,就只有一条手在这里。”
听到这话,姚老娥啊了一声,刚站起身的她,一头就栽倒了下去,姚瑶忙把她扶住,嘴里喊着:“满嬢,满嬢……”
好在人多,三四十个劳力一起参与,没有多久,屋里的木头就被弄了出来,却没有看到小孩子,在唐孝贤的手电筒光的照射下,这时候有眼尖的才发现,那万龙标已经被炸成了无数块。
申腾飞叫道:“快去找两个撮箕来。”
有人马上把撮箕从人群外递了进去,胆小的人这个时候已经退得远远的,离得近的,也就唐孝贤和申腾飞他们几个人。
没有多时,万龙标被装成了两个撮箕,头和身子在一个撮箕里面,手和脚在另一个撮箕里面,虽然被炸得这么惨,却并没有死去,被人抬到了院坝上,嘴里有血流出来。
不多时,他竟然开始说话:“妈,妈,我好痛,快去帮我请医师。”
姚勇军忙说道:“我去请沈老师来帮他看一下。”
一个人拉住他小声说:“唉,勇军,算了吧,都成这个样子了,没得救的。”
姚勇军一把打开那人的手,抹了一把泪,拿着亮花稿就往沈家跑去。
“妈,我好痛,我觉得我还能再抢救一下。”万龙标声音虽然小,但是求生的本能却非常强烈。
姚老娥被万龙标的声音叫醒了过来,从阶沿上跑到院坝来,嘴里喊着:“标儿,我的儿呀,我的儿。”当她分开人群看到原本好好的一个人现在变成了两撮箕时,一下子又栽倒在了地上。
姚三看到沈阳在,忙拉着他的手说:“大阳,你救救我外甥,求你救救他。”
沈阳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血腥的场景,本来就是跟在唐哲身边壮着胆子看的,被姚三拉一下手,只吓得魂都差点飞了,哆嗦了一下,才说:“姚三叔,我不会救人。”
撮箕里的万龙标又哭了几声,然后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再也不动弹。
唐孝贤用一根木棍拨弄了一下,叹了口气,说道:“拐求,死了。”
第198章 神仙来也无济于事
万宗民听到死了两个字,一下子就扑了过去,但是看着万龙标只剩下的半截身子,心里又有些害怕,毕竟血肉模糊的一团,在场的除了唐哲之外,就连当过兵的唐孝贤也没有见过这种惨状。
他一跟头扑在离撮箕还有半米左右的地方,双手发抖,哭喊着:“娃娃耶,你死得好惨呀。”
唐孝贤劝道:“宗民,人都死了,你哭也是这个样子,不如早点请两个人把他丢到马旋坑去。”毕竟万龙标还不到十岁,这种小娃娃死了,在八家堰最终的归宿就是马旋坑。
万宗民瘫坐在那里,一直摇着头,什么话也不说。
唐孝贤又对姚三说:“三哥,这事情还得你来作主。”
姚三这个时候也没有了主意,只是不停地说:“老天爷呀,怎么不让我去死呀。”
这个时候,姚勇军也把沈醉亭请了来,一边走一边喊道:“都让一下,让沈老师来看看。”
大家不由得都往后退了一步,给沈醉亭让开路来。
沈醉亭借着电筒光一看到地上的两撮箕,吓了一跳:“嗨呀,是个什么东西?”
再定睛一看,还真是一个人,只是已经四分五裂了,他生气地对姚勇军说:“勇军,你这不是拿我开玩笑么?人都散架了,还怎么医?”
姚勇军跺着脚说:“明明刚才还在说话的呀,他还能再抢救一下,沈老师,我们都知道你医术高明,求你救救我外甥仔啊。”
沈醉亭摇了摇头,叹道:“成这个样子了,就算是神仙来也无济于事。”
姚勇军指了指撮箕里的身子说:“你就摸摸看,还有没有心跳嘛。”
唐孝贤摇头道:“勇军,你刚一走他就断气了,没得救的。”
姚勇军哇地叫了一声,看向一旁早已经六神无主的姚三:“爹,拐火球咯。”
沈醉亭叹道:“你们还是商量一下后事吧。”
晚上没有灯,除了唐哲和唐自立的两支手电筒外,就是唐孝贤还带了一支手电筒,唐哲本来就是来看热闹的,早已经把电筒关掉了。
姚家湾的几个男人,把从废墟里扯出来的烂木材放在院坝里堆成了一堆点了起来,火光照亮了大半个院坝。
姚三一家和万宗民夫妻都完全没有了主意,唐孝贤只好找来姚家年纪比较大,辈份较高的姚长富出来商量:“长富伯伯,这件事还是要你来作主才行。”
姚长富七十多岁,手里拿着一支一米多长的旱烟杆,坐在一旁的板凳上正,铜烟嘴放在嘴里,不停在巴嗒着,可是烟锅里早已经熄灭,没有半点火星。
见唐孝贤说要他出来作主,他缓缓说道:“这个龙标虽然是姚家的外甥,毕竟也是万家的人,顶着万家的香火,要我说,还是得宗民他自己说句话。”
唐孝贤见姚长富也在推脱,说道:“长富伯伯,人都已经死了,宗民现在这个样子,伤心都来不及,哪里还能拿得定主意。”
姚长富对不远的姚三喊道:“三娃,三娃,你过来一下。”
姚三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他的面前:“长富叔,你老人家怎么说?”
姚长富说:“事情不想发生也发生了,那两撮箕就这样放着也不是回事,你就当他是个报应,来讨债的鬼,把他丢了吧。”
姚三说:“长富叔,这事我还得和宗民商量一下。”说罢又去那边把万宗民给叫了过来。
万宗民一下子像老了十几岁,三十来岁的人,短短几十分钟的时间看上去却像五十多岁的样子,原本今天高高兴兴地来舅子家吃野猪肉,一家人肠子早就生了锈,好不容易改善一下生活,心里美滋滋的,根本就没有发现万龙标竟然跑到屋里去翻东西。
见姚长富说了,万宗民低着头说:“长富叔,这事情你安排了就好。”
姚长富说:“那行,我就充个大,给你们作一回主,贱狗,大牛,你们过来一下。”
姚贱狗和姚大牛两个人都长得五大三粗的,听到姚长富叫他们,连忙过来。
姚长富说:“安排你们两个点活路,把那两撮箕讨债鬼拿去扔了吧。”
每个小队都有这样一两个人,在医疗条件不发达的年代,常有养不活的娃娃,死了的娃娃主人家按规矩是不能碰的,只能托别人去扔掉,姚家湾夭折的娃娃基本上都是给贱狗和大牛他们两个人干,谁叫他们俩最老实呢?
大牛嘿嘿地笑道:“长富公,我爹说了,就是因为我经常碰这些东西,才娶不到老婆的,我不干。”
贱狗也说:“就是,上次丢了一个,我妈骂了我好久,硬是不让我碰了,要不然不让我进屋。”
长富把烟杆在地上敲着:“都是一寨人,谁家没有个大事小务的。”
大牛说:“那你怎么不叫秋华去呢?他可是有名的姚大胆。”
姚秋华是姚长富的儿子,有家有室的人是最忌这种事情的,见姚大牛怼他,姚长富哼了一声说:“你们这些年轻人,一点担当都没有,一有点事情,就推屎克郎下岩,你推我我推你的。”
大牛嘿嘿说道:“长富公,你这硬要叫我们去,也叫赶鸭子上架。”
姚贱狗说:“我妈说了,下次再做这种事情,要请个先生来扫一下(请个道士来做一次法),至少得要一个三斤重的红鸡公才行。”
姚长富对姚三说:“三娃,你们家还有没有红鸡公?”
姚三摇了摇头:“长富叔,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就四只母鸡,根本就没有鸡公。”
姚长富说:“这样,三斤的公鸡没得,你们两个人去,一个五斤重的条方,够你们两个请先生来打扫了。”
又对姚三说:“你就把今天那野猪的饱肋肉割两根条方下来给他们。”
姚三这个时候只能照办,没有长大的娃娃死了,越快往外扔越好,何况还是死得这么惨烈的,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外姓人。
大牛和贱狗听了,会心一笑,大牛拍了拍胸说:“行,这件事情就包在我们两兄弟身上了。”
贱狗也说:“我们马上就去弄。”说完就往撮箕那边去。
姚老娥这个时候突然说:“我的娃娃不能丢马旋坑。”
第199章 金宝卵
大牛和贱狗正准备去端撮箕,被姚老娥这一声叫住了,他们停下了脚步,不约而同地看向姚老娥。
“哥,龙标死得这么惨,不要说棺材那些,至少也要请个木匠来做个木盒子才行。”
听到姚老娥这样说,在场的姚家人都抬头看向了她,姚长富轻轻咳了两声,说:“老娥,你又不是远处来的人,本地本方长大的,哪个时候听到过有这种说法?”
姚老娥哼了一声:“我不管,反正人是死在我哥家的,没有要他一副棺材就不错了,哥,嫂嫂,那可是你亲外甥。”
姚三还没有说什么,杨昌莲就跳了起来:“我们好心请你们来吃肉还请错了。”
姚老娥说:“嫂嫂,话不能这么说吧,你们请我们来吃肉是一回事,现在龙标在你家死了,是另一回事,要不是我哥把那些炸弹放在屋里,龙标会出事吗?”
杨昌莲指着她的鼻子说:“姚老娥,你说这话还有没有一点良心,没有你哥做的那些炸弹,你吃肉,吃卵都没有人脱裤子。”
姚老娥也来了气,回道:“那照你这样说,我家龙标就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屋后给你备着的那坟棺材必须拿出来给我龙标用。”
杨昌莲根本就不甩她的账:“你想屁吃,那可是我和你哥辛辛苦苦请人从麻黄岭盘来的,就你家那个短命讨债鬼,只配丢到马旋坑去。”
对于稍微上了年纪的人,家里都会备着准备做棺材的木料,尤其是上了五六十岁的人,家中准备着那些东西,一来是心安,另外一种说法是意味着长寿。
姚老娥被杨昌莲这样一说,顿时火冒三丈,上前就抓住杨昌莲的头发,嘴里骂道:“你个烂娼妇,我今天和你拼命。”
姚三在一旁急得直跺脚:“哎呀,这是要搞哪样嘛,你们这是要搞哪样嘛?一家人闹成这样,宗民,快去拉一下老娥。”
万宗民正准备上前去拉,却被姚老娥吼住了:“万宗民,你这个没出息的狗东西,你儿子死了,你老婆 被人打,你连个屁都不敢放。”
姚瑶连忙上前抱住姚老娥:“满嬢,妈,你们不要动手。”
姚老娥被姚瑶抱住,一下子就落了下风,被杨昌莲反过来抓住自己的头发,还在脸上抓了几把,一下子就出了几道血印子,明眼人都能看出,姚瑶这是在拉偏差架,先前吃肉的人一大堆,真到这个时候,却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拉架的,毕竟人家是亲姑嫂。
“你放开,狗日的姚瑶,你们俩娘母打我是不是?”姚老娥被杨昌莲给抓住头发,还把她的头往胯里压,她只能以一种很奇怪的姿势努力地把手往上伸,拼命地想抓住杨昌莲的头发。
姚长富从板凳上站起来劝道:“你们两姊妹硬是分不清场合,这个时候了还打什么架嘛。”
杨昌莲双手抓着姚老娥的头发一直往下压,嘴角上扬,骂道:“是这个烂逼妇人先动的手,早知道拿喂狗都不给他们吃了,狗吃了还晓得摇哈尾巴,这种人吃了嘴都没有擦,翻脸就不认人。”
这个时候有几个妇女也上前来,硬生生的把她们俩给拉开,杨昌莲拍了拍手上的头发,哼了一声,双手叉着腰,站在阶沿上。
姚老娥则是一屁股坐在地上,哭喊道:“老天爷啊,你是要了我的命呐,娃儿呐,你睁开眼睛看看,你妈被人欺负得好惨呀。”
万宗民见她们被人分开了,才走到姚老娥身边,小声说:“我说他妈,事情都出了,我也很伤心,要不就听长富伯伯的吧?”
姚老娥一下子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个烂狗鸡巴捅的,你儿子都成那个样子了,八成不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你不心痛?不行,今天必须要给他一逼棺材,要不然就让他一直摆在这里。”
万宗民叹道:“你先不要日诀人嘛,你哥也是一番好心,谁愿意这个样子呢?再说,哪有几岁的娃儿兴棺材的?传出去也会被人笑话。”
姚老娥怒道:“那是别人家,我家儿子就是不得行。”
杨昌莲在一旁说:“你家那个短命讨债鬼硬是个金宝卵。”
姚三见杨昌莲还在火上浇油,不由得更加生气,冲上前就是两耳光:“你家妈逼的能不能闭上你这个烂逼嘴。”
杨昌莲被打了两耳光,便冲姚三吼道:“姚老三,你个疯子,你打我干什么?”
姚三没好气地说:“你再多嘴,就滚,滚出我家去。”
杨昌莲瞪着眼睛看着姚三,好半天才说:“好,我滚就滚,你不要后悔。”说完气冲冲地就回到了还没有被炸毁的另一半截屋里。
姚瑶在后面边追边喊:“妈,妈,这么晚了,你要走哪里去嘛。”
杨昌莲回到屋里,狠狠地把门关上,插上门闩便往床上一躺,拉过被子来把头捂住,也不管外面是不是吵翻天。
只有姚瑶还真以为她在收拾东西想离家出走,一直敲着门喊着,杨昌莲被吵得心烦了,在屋里吼道:“你在板命呀,一直敲敲敲的,不要吵老子睡瞌睡。”
姚瑶听了,心才放回肚子里。
这边万宗民也被姚老娥骂得不耐烦了,吼道:“你给我住嘴,不要以为是在你娘家我就不敢打你。”
哪知道姚老娥却登鼻子上脸,往前站了一步,把脸贴到他的下巴处:“来,你打,有种脸就往我头上打,今天你不打死我你就是我养的。”
万宗民后退了一步,眼睛扫了一下周围,见姚三也是一肚子火,姚勇军则是呆呆地站在两个撮箕边上,他的拳头不由得紧了又紧。
姚老娥却完全没有看清形势,把万宗民的后退当成了是一种软弱无能的表现,不由得又往前走了一步,这个时候万宗民站在阶沿下,而姚老娥站在阶沿上,相差了一步台阶,反而比他还要高出一点。
“没有这个逼本事,就不要说这些大话,你儿子都成那个样子了,不晓得为他争个纲,还想打我,我今天看你敢出手……”
“啪!”话还没有说完,脸上就重重挨了一耳光,人也不由得往后退了两步,要不是房子的木墙挡住,她就一屁股摔在地上了。
第200章 人力换牛力
姚老娥捂着被打的脸,不可思议地看着万宗民,指着他说道:“你敢打我,你还真敢打我?”然后对着姚长富说:“长富伯伯,这个姓万的当着你们姚家人打我,你们就当没有看见吗?”
姚长富只当没有听见,其他人一见姚长富这个态度,加上刚才姚老娥还想把责任全部推给姚三,谁愿意去多事?都把眼睛看向别处。
姚老娥见装可怜不能打动姚长富他们,便哭喊着:“你们这些人还有没有点屁眼?自己家的姑娘被外人打了,连个屁都不敢放?怪不得之前去了几次唐家山都被打回来了,就是因为你们没出息。”
万宗民又是一巴掌,骂道:“你个狗日妇人,少说几句要不得嘛?”
姚长富哼了一声:“该,打得好。”
姚三也说:“老娥,今天龙标娃娃出了这档子事情,是我们一家对不起你们,你要骂也好,要打也好,我都能忍,你怎么能要你嫂嫂的老木(棺材)给娃娃用呢?这不是反了天吗?”
万宗民说道:“长富伯伯,哥,这事情你们看着办吧,龙标没福气,我们更没福气,也不能坏了你们的规矩。”
姚老娥还不愿意,在一旁儿呀崽地喊着,不过既然万宗民发话了,姚长富也有了态度,对贱狗和大牛说:“你们两个弄点稻草来把他捆一下。”
姚勇军忙去寨子边的一棵柏树上拖了几把稻草来,但是万龙标被炸成了几大块,根本就无法捆成形,最后还是姚三从家里的床上抽了一床席子来,把他从撮箕里拣到席子上,再捆成一团,然后找了一根棍子穿过去,大牛和贱狗打着火把就往马旋坑那边去。
见事情也处理得差不多了,时间也不早,唐哲去叫了声唐自立:“爹,我们回去吧。”
唐自立兀自站在那里,说道:“再等等吧,说不定你姚三叔家还有需要帮忙的。”
唐哲本就是来看热闹的,虽然对他老爹的性格还是很了解,不过这倒让他有些低估了,生气地说:“姚家湾这么多人,什么时候需要你来帮忙了。”
唐自立看儿子有些生气了,便叹道:“行吧,回去,你去叫一下你醉亭叔。”
唐哲回到沈阳身边,对沈阳说:“老干,你去叫一下你爹,我们一起回去了。”
沈阳点了点头:“行,你等等我哈,狗日的以后我还不敢一个人走夜路了。”
不管是谁看了今天晚上这种惨状,都会被吓一跳,更何况本来就胆子不大的沈阳。
不一会儿沈醉亭也和沈阳来了,四个人只是照了个面,就往回走。
没有走几步,就被叫住了,原来是唐老三和唐援朝他们两个人,见唐哲他们要走,两个人没有带火把,便叫他们等一路走。
路上,唐老三对唐哲说:“唐哲,先前和你说的事情就算了。”
唐哲故意问:“什么事?”
唐老三不好意思地说:“吃饭的时候不是给你说了嘛,等你有空去城里的时候,帮忙带几斤硫磺火药回来。”
唐哲哦了一声:“行,那就不带了。”
唐老三感叹道:“姚三那个狗日的,不晓得放了几十斤炸弹在家里哦,房子都抬翻转了。”
沈醉亭说:“看样子也就三四斤,要是再多,整个房子成渣渣不说,那个小娃儿也要成渣渣。”
唐援朝说:“这个人就是不能太款逼嘴(吹牛、说大话),才说要不了多少时间就要超过唐哲,现在一下子就回到解放前了。”
沈阳也说道:“所以说炸弹那个东西,不是一般人能耍得起的,你看唐哲打了这么多野货,除了下套索,我没有看到他用别的,照他现在的身价,就算是买支枪也是简简单单的事情,可是他就是不用。”
唐援朝说:“用枪还是比炸弹安全一些,唉,太惨了,不怕我杀了这么多年的猪,看到那个娃儿的样子,硬是把我魂都差点黑(吓)飞了。”
沈阳笑道:“用枪也要看人,你不记得上次唐忠把人家腿打断的事情了?”
唐援朝说:“唐忠那种冒失鬼,办什么事情都是心慌碌碌的,古话都说得好,隔枝不打鸟,他连样子都没有见,就差急忙慌的乱开枪,神仙来了也遭不住他这种整法。”
沈醉亭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说:“老三,你现在的想法是对的,我之前还不知道你也想弄炸弹的事情,现在才知道,要不然我也要劝你,那东西十分不稳定,稍不注意就会出事情。”
唐老三哂笑道:“沈老师,我不也是看姚三炸了一头大野猪嘛,反正还没有开始春耕,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做几枚炸弹,上山去碰碰运气。”
沈醉亭说:“你要是真闲得慌,可以来帮我家翻地呀,你来干一天,我家的牛你可以赶去帮你家干一天,你看要得不?”
这种人力换牛力的事情,看上去是人吃亏,只有真正干活的才知道,一头牛一天耕的地,比十个人干的还要多,唐老三还没有回答,唐援朝忙说:“沈老师,你看我能不能来帮你家?”
唐老三有些不高兴地说:“援朝,挖墙角也不是你这种挖法吧?明明沈老师喊的是我。”
唐援朝笑道:“你不是还没有答应嘛。”
唐老三说:“谁说我没有答应,我是有些激动,一下子忘记答应了,沈老师,你说明天翻哪块地,我明天一早就来。”
沈醉亭想了想,说道:“现在也没有多少活路做,要不明天你和大阳去把秧地翻了吧?”
唐老三连连点头道:“好,明天我一定到。”话说着,心里可高兴坏了,唐家山就三头牛,他正愁怎么开口借呢。
反观一旁的唐援朝就有些气馁,唐自立说:“援朝,要不你明天也来帮我家吧,你看阿哲除了打猫猫之外,地里的活他是一样也不爱学,连怎么套牛都不知道。”
唐援朝这会脑袋却有些打铁,反问道:“二叔,你家的秧地田不是整好了么?”
唐自立咳了一声,说道:“秧地田整好了,还有别的事情做嘛,新房子那边的杂活路多得很,只要你肯做,天天都有做的。”
第201章 红眼病害死人
唐援朝没有不愿意的,当下连连点头,才发现是晚上,别人根本看不到他的动作,忙说:“要得,二叔,那明天我也来。”
唐自立说:“明天你来把牛赶去先把秧地田翻了再说吧,不过我话说前头哦,拿去翻可以,必须要喂饱。”
唐援朝拍着胸说:“二叔,你就放心吧,我吃啥让你家的牛吃啥。”
唐老三嘲笑道:“搞得你家吃得起白莽莽一样。”
唐援朝回道:“我家和你家吃的都差不多,反正我吃红苕,肯定要给二叔家的牛吃红苕,沈老师,你可要看好你家的牛,老三家老婆那么凶,到时候干了一天活,估计连稻草都不舍得多喂两把 。”
见两人斗起嘴来,沈醉亭忙说:“你们两个就别吵了,谁家什么样子我还不清楚呀,你们舍得多喂两瓢糠就行了,养牲货怎么能和人比呢?”
唐自立也说道:“就是,要你们喂饱,不是要你们喂好,多给它点草吃就行了。”
一路说着,很快就各自分别回到了家里。
陈秋芸还没有睡,见唐哲和唐自立进屋,忙问情况,唐自立简单地把事情说了一遍,陈秋芸叹道:“你说那个姚三也是,好好的去做什么炸弹嘛,这下好了,人死了,和他妹也要打狗(结仇)刹角。”
唐哲轻哼了一声,说道:“姚家人你们还看不清么,无非就是得了红眼病,之前我去城里卖东西,勇军就和申红兵跟着去卖黄鳝,见我打的猎物多,也想去打,认为做了炸弹出来,打的猎物肯定会比我多。”
陈秋芸点了点头:“就是,红眼病害死人,这下好了,好好一个家,就搞成这样子了,还好原来把婚退了,要不然倒成了个热糍粑在手——巴倒烫了,就是可惜了那个娃娃,成了个替死鬼。”
说到这里,她突然想到什么,忙对唐哲说:“对了,阿哲,先前唐老三不是叫你去城里的时候给他带几斤硫磺火药回来么?你明天一早去和他说,这东西千万不能带。”
唐自立在一旁说:“不用等明天了,唐老三今天看了那娃娃被炸得四分五裂的,一从姚家湾出来就和阿哲说火药不要了。”
陈秋芸笑道:“你看,先前腾飞把嘴巴皮都磨破了,他也不领情,硬是要去做,现在一看出了事,马上就知道了它的药性,这就叫人教人不会,事教人一次就会了,我看这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情,至少今后没有人敢再去做那种东西放在家里害人。”
唐哲说:“妈,我有些困了,先回屋睡觉去了。”
陈秋芸点了点头说:“去吧。”
唐自立又和陈秋芸说了一下牛的事情,陈秋芸说:“你是当家的,你作主就行,我一个妇道人家,还能管你把东西借给哪个不成?”
连续两天,姚家湾的事情成了一个爆炸性的新闻从八家堰慢慢往外传,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谈,尤其是万龙标在撮箕里说要家人帮忙请医生,觉得自己还能再抢救一下的话,让大家一方面笑话之余,更多的是对那娃娃的可怜,老一些的人则认为那个娃娃就是回来讨债的,这次不死,说不定还会遇到别的事情,下次也逃不脱。
对姚三一家来说,别人给他们的评价更多的是报应加该。
每一年梵净山周边都有这种事情发生,但是往往为了那一点肉,常有人以身犯险,最后落得个家破人亡的结果。
八家堰的人则对唐哲更加的佩服起来,只用几条软钢丝,就能把几百斤的野猪都给套住,而且就算是人不小心踩到了,最多也是被吓一跳,不会受很大的伤。
这两天唐哲除了去看了一次申二狗外,就是在桃子坪的新房子帮忙干活,王堂他们做事比较积极,短短几天,楼板已经装好,楼下也装了两间出来。
这天刚散工,他回去的时候,顺便去了一趟沈月家里,天色已暗,沈月一家刚吃过晚饭,见唐哲来,安秀芹就要忙着去给他做吃的,唐哲忙制止了他,对沈阳说:“老干,明天一早和我去斗篷山收套索吧。”
沈阳抱着娃娃,点头道:“行,明天一早我上来找你。”
回家吃过饭之后,他又去了一趟申家岭,申二狗这几天恢复得不错,头上的伤疤已经结痂,行动起来也没有什么景响,唐哲到的时候,他们一家人正在吃饭,见唐哲来,申二狗说:“唐哥,我都好了,你不用天天来看我。”
唐哲问:“怎么这么晚才吃饭。”
申大凤说:“我公和他去铲了一天的田埂,天不见亮了才回来,所以吃得晚了一些。”
唐哲说:“准备整秧地田了吗?”
申二狗点了点头:“没有牛,只能早一点整,用锄头不知道要挖多少天呢。”
唐哲说:“不是和你说了嘛,要翻田的时候,去把我家的大水沙牵过来用就是了。”
申二狗低着头说:“我公说你们唐家山那么多家人才三家人有牛,要是我们去牵来用了,你们唐家山的人去借怎么办?借的话,那牛天天干活,早晚得累坏,不借的话,人家又有说辞。”
唐哲被他的话给气笑了:“我家的牛我想借给谁就借给谁家用,难道还要看别人的脸色么?”
申厚植在一旁说:“小唐呀,你还年轻,话虽然是这么说,可是别人始终对你有看法,到时候万一你家要是遇到个什么难事,别人给你使绊子怎么办?谁人不能保证一辈子不求人嘛。”
唐哲知道申厚植的话说得也没有错,八家堰和其他大队不一样,完全是家族式聚居,一个小队就是一姓人,一个老祖宗的血脉延续,都是沾亲带故的,他不想给唐哲一家添麻烦。
“厚植公,你不要太担心,也就昨天唐援朝牵去干了一天活,这两天都没有用,明天一早让二狗去牵过来先把秧地田翻了,早点把谷种撒下去。”
见唐哲这么说,申厚植只能感谢加同意。
申二狗刨了一口红苕饭,问道:“唐哥,最近还有别的活干吗?”
第202章 獐子
唐哲笑了笑,说:“我来就是看你好得怎么样了,要是能行了,明天我们一起去斗篷山吧。”
申二狗连忙说:“我已经完全好了。”说着把头伸到唐哲面前:“你看,都已经干疤疤了。”
唐哲又问:“你和我去了,你家的田哪个来翻?”
申二狗嘿嘿笑道:“唐哥,我还不会用牛翻田呢,大队里也从来没有让我干过那种活。”
申厚植说:“他和你去吧,这些事情我还能干得来。”
唐哲说:“那行,厚植公,我回去就和我爹说一下,明天一早就让大凤去牵牛吧。”、
从申二狗家回来之后,唐哲和唐自立说了明天把牛借给申二狗一家的事情,唐自立自然是没有话说,毕竟这段时间以来,唐哲和申二狗就像亲兄弟一样亲。
第二天一早,沈阳刚到,申二狗和申大凤前后脚也跟了进来,唐哲和陈秋芸正在做着早饭,便留申大凤吃了,才让她把牛和铧口带走。
出门的时候,唐哲说:“我今天把六六带去。”
申二狗忙说:“唐哥,你就不怕它不回来了呀?”
唐哲笑道:“六六本来就是属于大山里的,你看它一天在这个笼子里也不自在,再说万一咬了哪家的鸡呀猪呀的,难得扯皮。”
沈阳点头道:“说得也是,长期关着它,把它的性子都磨没有了,等有空了,你还是弄几条好狗养着,上山还能帮你一把。”
一路上,唐哲牵着六六,沈阳背着背篓,申二狗则只是带了一把沙刀跟着。
三个多小时后,终于到了斗篷山,唐哲把六六脖子上的绳子解开,对它说:“去吧。”
六六似乎听懂了他的话,回头看了一眼,转眼便消失在黑压压的原始森林中。
唐哲感觉眼睛里像是有东西一样,叹了口气说:“养了这么久,就这样放了,还真有些舍不得。”
申二狗也叹道:“可惜了那一张好皮子,应该可以卖个几块钱吧。”
唐哲白了他一眼:“你这么老实个人,都钻钱眼眼里去了呀。”
申二狗嘿嘿一笑,说:“就是觉得你这样放走了不值得,养了这么久,可惜了。”
又走了不远,收了两三个套索,没有什么收获,申二狗不由得又有些情绪低落:“唉,最近这些猫猫都跑哪里去了,一个都没有套中。”
唐哲说道:“二狗,做任何事情要有耐心才行,尤其是打猎。”
二狗只得点了点头,沈阳说:“唐哲,我看后面一直有个东西跟着,好像是六六呢。”
唐哲转头四处看了看,却没有看到六六的身影,便对沈阳说:“老干,我看你是眼睛花了。”
沈阳不相信地四处看了看,果然什么都没有看到。
又往前走了不远,终于在一个两块石头之间的一个缝隙过去的小道上,套中了一只獐子,
这是一只公獐子,体型健硕,棕褐色的毛发油光发亮,在阳光透过树叶的照耀下闪烁着光泽。它被伐植高高吊起,锋利的獠牙露在外面,不停地挣扎着,看上去应该被套中没有多久。
申二狗兴奋地叫着:“唐哥,中货了,是只大山羊。”
唐哲看了看,笑道:“二狗,这不是山羊,是獐子。”
申二狗和沈阳都没有见过,便问:“怎么看上去像只母山羊。”
唐哲说:“你看,母的有蛋蛋吗?”
申二狗才仔细看去,被伐杆高高吊起的獐子肚子上,还真有代表雄性动物的那玩意儿,他不好意思地说:“我没有看见。”
沈阳说:“听我爹说,獐子产麝香,这么大一头看上去有四五十斤了,应该有不少吧?”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那就不知道了,不过这头獐子很大,多少都会有一些才对。”
二狗上前就想要把獐子从套索里弄出来,可这獐子力气极大,拼命地甩动着身体,申二狗差点被它掀翻在地。
唐哲对申二狗说:“你个憨憨,不会把伐杆砍倒了再弄么?”
申二狗抱着獐子的头说:“砍倒了伐杆,它的脚站到地上了不是跳得更厉害。”
唐哲摇头叹了口气说:“我看你是被申红兵给打傻了。”说完从刀别子里取出沙刀来,在它的头上狠狠敲了几下,那狠狠獐子惨叫了几声,四肢不停地抖着,没多久,便不再动弹。
唐哲一刀砍在伐杆上,突然加重的力量,让申二狗没有防备,一屁股坐在地上,手里还紧紧抱着那獐子。
申二狗爬起来,说:“狗日勒还有些重量呢。”
沈阳则是问:“看看有多少麝香?”
唐哲朝它的排尿处摸了摸,鼓鼓的一大囊,笑道:“还真不少。”
申二狗不明白,问道:“唐哥,你摸一下它的鸡鸡就知道有多少麝香吗?”
唐哲笑了起来,解释道:“麝香就在公獐子肚脐和生殖器之间的香囊里,我摸的就是香囊,感觉鼓鼓的,说明里面麝香不少。”
唐哲边说边用沙刀小心翼翼地把香囊割开一个小口子,一股奇异的香气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申二狗和沈阳都不禁深吸了一口气。“这味儿可真特别。”申二狗感叹道。
唐哲将香囊整个割了下来,用树叶包好,放进背篓。“这麝香可是好东西,能入药,还能做香料,很值钱。”唐哲说道。
沈阳说:“我听我爹也说过,麝香有大用处,不过听说大肚婆不能碰,一碰就要完蛋。”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你说得没错,麝香会导致大肚婆流产,一般的家中有新媳妇的都不会在家里放这种东西。”
申二狗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点了点头。
沈阳又说:“这次来山上,有这一只獐子就够意思了。”
唐哲说:“前面还放了十几个套索呢。”
申二狗说:“不怕,我有的是力气。”说完,把它的四蹄用树藤绑好了,然后整个儿扛在肩上,一开始他是因为没有准备,抱着的时候才被压倒了,其实对他来说,四五十斤重的东西根本不算什么,扛在肩上像是没有什么负担一样,完全能跟得上唐哲他们的脚步。
没有多远,突然听到像是一个人沙哑着声音在哭喊一样,一声接着一声,透过茂密的森林传来,申二狗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唐哥,这山里怎么有人在哭?”
第203章 美好生活的向往
听着不远处森林里传来“呜呜”的声音,在这种原始森林中,的确让人有些发毛,还好唐哲知道是什么,忙对申二狗说:“那是公獐子的叫声。”
申二狗说:“还好是大白天这样叫,要是晚上不把人尿给黑(吓)出来才怪。”
沈阳笑道:“二狗,我还以为你胆子很大呢,怎么连个猫猫叫都把你吓成这个样子。”
申二狗不屑地说:“我又不知道是獐子,万一是大猫子(老虎)叫怎么办?”
沈阳哈哈笑道:“真是没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呀,大猫是嗷嗷叫,不会呜呜叫。”
唐哲说:“春天到了,万物开始复苏,空气中充满荷尔蒙的味道……”
申二狗听不明白,问:“唐哥,你说的是什么哦。”
唐哲笑了笑说:“没有什么,走吧。”
沈阳说:“唐哲,我看你还是去搞支枪来好一些,这样子赶山效率太低了。”
唐哲说:“昨天你们不是说这样还很安全吗?”
沈阳说:“话是这样说,不过你安套索的地方鬼都不会来,一般情况下是伤不到人的,再说了,那么多人玩枪的,没有听说几个人误伤别人,当然,大忠那种苕锤锤(笨蛋)除外。”
申二狗也说:“是呀,唐哥, 有了枪我们还可以去锯齿山,四方山,梵净山和凤凰山那边,那里的野货更多。”
锯齿山和凤凰山这些山都是梵净山脉的延伸,云深林密,除了上山的主要干道外,其它地方根本就没有人去。
唐哲说:“等今年冬天,我带你们去山里好好转几天,多打一些野货回来。”
申二狗兴奋地点了点头,沈阳却说:“那是开不得玩笑的,听老辈子说,梵净山方圆五百里,在里面迷了路,很难走出来的。”
唐哲一边走一边说道:“哪有那么夸张,像凤凰山和锯齿山,我们花上两三天时间也能走出来。”
走了二十多分钟,唐哲指着前面说:“那里还有一个套索,我估计上货了。”
申二狗问:“你怎么知道?难道你还会算命不成?”
唐哲笑道:“你没有看到那边的树叶一直在动呀。”
走近了一看,果然又套中了一只黄猄,这次申二狗没有等唐哲动手,自己先用沙刀把它敲死了再放下来,看着黄猄,申二狗说:“唐哥,你要不说,这只黄羊和那只獐子除了没有角之外,根本没有其它区别嘛。”
唐哲说:“这黄羊和獐子区别可大着呢,除了体型差不多外,毛色也不一样,黄羊毛多是棕黄色,而獐子毛色偏黄褐。”
“你再看这耳朵,黄羊耳朵更圆钝,獐子耳朵比较尖长,还有它们的习性也不同,黄猄喜欢在山地、丘陵的草丛或灌丛里活动,獐子则更爱栖息在河岸、湖边等潮湿的芦苇丛或沼泽地,当然,梵净山区域内,一山十八溪,到处都有水源,所以獐子和黄羊的栖息地没有太大的区别。”
“还有,黄猄相对胆子大些,有时候离人居住的地方也不算远,你看我们八家堰后面的山上也总有人能安到黄羊,獐子就胆小得多,一有风吹草动就跑,所以一直以来,离寨子最近的地方,也是在麻黄岭上才能抓到。”
唐哲连珠炮似的说了一大串,申二狗听得不停地点头,对唐哲说:“唐哥,你怎么懂得这么多呀。”
沈阳也看着他:“唐哲,我记得你没有读多少书呢?”
唐哲笑了笑:“这些都是在杂书上看到的,还有些是在报纸上看到的。”
两个人他不再追问他这些事情,也许他说的都是真的呢?毕竟以前三个人虽然认识,但却并不常往来。
这只黄羊并不算大,只有二十六七斤的样子,沈阳连同软钢丝一起把它装在背篓里,又跟着唐哲继续往前走。
得了两头猎物,申二狗心情大好,肩上扛着的獐子并没有让他感觉累,反而觉得心情舒畅,还唱起了山歌:“这山没得那山高,看见妹子砍柴烧,你何年何月嫁给我,柴不弄来水不挑……”
沈阳笑骂道:“你狗日的屁大个娃儿,就想娶老婆了。”
唐哲也笑道:“他这也算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嘛。”
申二狗嘿嘿笑道:“我这不是无聊唱着好耍嘛,再说我今年都十六岁了,再过两年也可以找个婆娘结婚,唉,唐哥,你说那些人唱的不弄柴不挑水,那吃什么呢?”
唐哲对他说:“二狗,你见城里有几个人砍柴挑水的?”
申二狗想了想,又摇了摇头:“我才去几次呢,不过他们不都在河里挑水吃嘛。”
唐哲说:“我们上次去省城住的招待所你还记得吧?只要一拧,那水就哗哗流出来了,那个叫自来水,城里人现在就不砍柴不挑水了,说不定再过几十年,我们八家堰这种地方,也不用砍柴挑水了呢。”
申二狗满脸期待地说:“不知道我公能不能见到那一天呢。”
沈阳咳了一声,说:“你公才六十几岁,我从我爹的报纸上都看到了,现在外面已经在实行改革开放了,汽车高楼,还有一种叫电饭锅的东西,一插上电饭就熟了,说不定再过几年我们大队也通了电,你赚了钱就可以给你公买一个电饭锅啦。”
申二狗向往地点着头:“那我一定要给唐哥好好干活,才能买得起电饭锅。”
三个人一路走一路说着话,继续朝山里走着。
又走了几个套索安放的地方,有两个是伐杆都弹起来了,但是被挣脱掉了,还有几个根本就没有猎物上套。
对这种没有上套的套索,他们只是绕着走开,并没有碰,把那些伐起来的套索又重新找地方安放起来,在上面撒上枯树叶。
走得肚子都咕咕叫了,唐哲说:“要不休息一下吧,沈阳,背篓里有红苕,拿出来分了吃。”
沈阳放下背篓,找了一圈,里面根本没有红苕,想了半天,才想起来估计是在先前装黄猄的时候,背篓倒在了地上,估计那个时候红苕就掉了出来。
正在这时,树丛里哗啦啦一阵响,好像有什么东西往这边冲来。
第204章 黑熊
树丛里传来的哗啦啦的声音,像是什么大型动物走过,唐哲他们三个人不由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沈阳小声地问:“唐哲,你听到没有?”
唐哲点了点头,轻声说:“先别说话,看看是什么东西。”
申二狗紧了紧肩上扛着的獐子,说:“唐哥,会不会是大猫子?”
唐哲摇了摇头:“不会,这里离寨子不算很远,大猫子不会来这个地方。”
沈阳说:“万一呢?我可听说去年就有猎人在山里被咬死了,找到的时候,只剩下一堆骨头。”
三个人正说着,那声音却越来越近,唐哲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对他们小声说道:“我们慢慢往那边的大石头边上去,就算是遇到猛兽,有一块高地也能暂时阻挡一下。”
到了石头下面,又让他们俩把黄猄和獐子先放到石头顶上,申二狗先爬到大石头上,然后把东西接了上去。
唐哲和沈阳也立刻爬上了大石头,这块石头并不算高,也就两米多一点,兀立在这片森林中央,应该是很久很多久以前从山上滚落下来的。
不一会儿,声音传来的地方,竟然走出一头黑熊,明显它已经闻到了人的气味,站立起来,胸口那道V字形白毛清晰可见。
申二狗正要叫出声,唐哲忙捂住了他的嘴,示意他不要出声。
那头黑熊在唐哲他们刚才站过的地方闻了又闻,转了几个圈,慢慢朝着大石头这个方向而来。
唐哲他们三个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虽然这块石头高度暂时可以减缓那头黑熊,让它不能立刻攀爬上来,但是毕竟这上面只有一两个平方大小,而且旁边就是几棵大树,对熊来说,爬树是与生俱来的本领,就像吃饭睡觉一样简单。
那黑熊显然是闻到了两只猎物的血腥味,在石头下面发出呼呼的声音,绕着大石头转了几圈,又人立起来,但是离石头还是差那么二三十公分的距离。
沈阳小声说:“怎么办?这里的血腥味太浓了。”
唐哲小声回道:“没事,我们再等等,说不定它找不到上来的路,就会自己跑开。”
沈阳指了指一旁的树说:“那两棵树离这石头太近了,万一它从树上上来怎么办?”
申二狗眼睛也瞪得大大的,连大气也不敢喘:“唐哥,要不我们跑吧?”
唐哲摇了摇头,这个时候跑是最不明智的,在森林里,根本没有道路可言,人是不可能跑得过黑熊这种大型猛兽的。
三个人都趴在石头上,完全看不清楚这头熊在干什么,但是先前远远看了一下,这头黑熊不下两百多斤,是一头成年黑熊。
不久之后,唐哲又看到森林里冒出一个小黑头,原来这是一头母熊,还带着熊崽子呢,那熊崽不过三四十斤,还不能够独立生活。
那黑熊显然也看到了熊崽跟过来,转身对它吼了一下,那熊崽停下脚步,往后又看了看,然后摇摇晃晃地朝母熊这边跑过来。
唐哲不由得想起当初捡到六六的时候,也是在斗篷山上,当时不知道怎么的,六六居然去掏了熊窝,把人家的熊崽子给咬死了,结果惊动了冬眠中的黑熊。
梵净山属于亚热带气候,常年气温还是比较适中,虽然四季分明,冬天并不像北方那样寒冷,最冷的时候也不过零下六七度,这种气温通常只有半个月左右,冬天有时候艳阳高照的天气,气温也能达到十来度的样子,所以只要气温达到零上的时候,冬眠中的黑熊有时候也会舒醒过来,到外面寻找食物。
现在想来,当初六六去掏熊窝的时候,应该是那头熊正处于半睡半醒之间,要不然也不会把六六弄得差点死掉。
就在唐哲这样想着的时候,旁边的树突然动了,申二狗惊呼一声:“唐哥,它要从树上上来。”
他的声音一下子惊动了石头下的熊,旁边的树突然停止了晃动。
唐哲见已经惊动了它,拍了拍沈阳的肩膀,三个人同时从大石头上站起来,挥舞着手中的沙刀,对着正在树下的那头黑熊呜吼呜吼地吼起来。
黑熊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张开血盆大口咆哮起来,而那头小黑熊则是躲在母熊身后。
也许是有小黑熊的缘故,大黑熊见了三个人,也没有急着上树来攻击他们,而是后退了几步,把熊崽子紧紧护在身后。
沈阳说:“唐哲,它要保护熊崽,不敢上来。”
申二狗这个时候也看明白了,说道:“唐哥,我们吼大声一点,把它的崽吓跑了,它就跑了。”
三个人在石头上吼得更大声,沈阳的声音都快吼得沙哑了。
但是石头下的黑熊只是短暂的后退了几步,确定小熊安全之后,便人立起来,又闻了闻空气中的味道,然后再次往石头旁边的树上靠近。
申二狗说:“没有用,它又过来了。”
沈阳急得用刀背在大石头上乱敲,想敲下一些小石头来。
唐哲说:“把山羊扔下去,看看它吃不吃。”
这个时候也不能顾着手中的猎物了,保命要紧。
黑熊本来就是杂食性动物,梵净山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让它们不愁吃喝,食物丰富,山上的野果和野蜂蜜资源非常丰富,小溪里的鱼也多,所以并没有太多熊攻击人类的传闻。
但是三个人谁也不能保证它就不吃人。
毕竟它也吃肉。
沈阳一咬牙,把背篓里的黄猄丢了下去,离大石头有三四米远的距离。
卟地一声,黄猄落地,倒让黑熊惊了一下,又后退了几步,小熊崽却闻着黄猄的味往这边过来。
黑熊只是看了一眼,并不理会地上那只黄猄,对它来说,现在石头上的三个人是它最大的威胁,威胁还没有解除,它是不会吃东西的。
见丢下去了山羊还是没有效果,唐哲只好跟着他们俩一起大声的吼叫着,希望叫声能把黑熊给吓跑。
就在这时候,一个黑影突然从树丛里窜了出来,小熊似乎受到了惊吓,边往大熊身边跑边叫着。
第205章 饮水思源
大黑熊似乎也感觉到了危险,从石头下退了几步,人立起来吼了几声。
树丛里,一头云豹正站在不远的地方,对着小黑熊喵喵叫着。
唐哲惊喜地叫道:“六六,是六六,它没有走远。”
沈阳也看到了,惊叹道:“还真被你养家了。”停了一下又说:“可惜它太小了,对付小熊崽还行,对付大熊就太不现实了。”
但是六六却没有沈阳说的那么差劲,它叫了几声,找准一个机会,一下子就朝小熊崽猛扑过去。
大黑熊为了保护小熊崽,完全放弃了石头上的三个人,也是一个猛扑,挡在小熊的跟前,六六却在还没有扑到的时候,突然停下脚步,转头就跑。
大黑熊随后就追了上来,追了几步,又转头看着石头上的三个人,还不时的朝小熊吼几声,小熊已经三四十斤的重量了,虽然还没有成年,但并不像刚出窝没有多久那种小熊一样步履蹒跚,而是屁股一颠一颠地跟在大黑熊的后面。
见小熊崽跟了上来,大黑再次往六六的方向追去,六六好像在等它们一样,直到大黑熊继续追它,它才继续往前跑去。
云豹也是爬树的高手,相比于黑熊那笨拙的身材来说,六六上一棵十几米高的树只要几秒钟的时间就够了。
也许是为了帮大黑熊引得更远一些,六六并没有选择上树,而是在地上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直到大黑熊和熊崽都跟上来了,它才会继续往前跑。
三个人在石头上看着跑远的黑熊,长舒了一口气,沈阳拍了拍胸,说:“好险,今天这条小命差点交待在这里了。”
申二狗一屁股坐在石头上说:“狗日的这熊真大,像头牛一样,我看到它的爪子都有我指头这么长,要是被它抓上一爪子,那还能有好善哉的?”
直到听到那大黑熊的咆哮声越来越远了,三个人才从石头上下来,沈阳说:“现在怎么办?是回去吗?”
唐哲指了指来时的方向说:“你没有听到那黑熊就在那边叫吗?现在回去,不是正好撞它枪口上。”
申二狗从石头上把獐子拖下来扛在肩上说:“要不我们继续去收山?”
唐哲点了点头:“还有几个套索,先去收了再说。”
沈阳从地上捡起那只黄猄装在背篓里,说:“行,听你的。”
说完三个人继续朝山里走去,一路上唐哲的眼睛都在四处搜索,沈阳好奇地问:“你在找什么呢?”
唐哲说:“我在看一下有没有合适的六股筋和九把斧,砍了做两支矛用,万一真碰到像刚才那样的大猛兽,也能搏一下。”
沈阳苦笑道:“刚才那头熊你别看它只有两百多斤,就算是用枪打,一两枪也未必能把它放翻。”
唐哲点头说:“我知道,但是总比手里什么都没有强吧?只靠我们一人一把沙刀,还没有砍到它的身上,人家那么长的爪子就已经够到我们了。”
申二狗说:“就是,大阳哥,你可别小看了唐哥做的那种简单长矛,只要削得够尖,杀伤力也很大呢,你忘记了他之前就用那种长矛杀死了一头三四百斤的大野猪呢,那可是我亲眼见到的。”
对唐哲的战斗力,沈阳从来没有怀疑过,毕竟那头三四百斤的大野猪当时可以说是轰动了整个八家堰生产队。
像六股筋和九把斧这样比较铁实的木头,在梵净山高海拨地区是比较常见的,但是要选一棵来做矛却并不容易。
这种树长得并不是很高,一般在一米左右就开始分叉,而且一长就是一丛一丛的,有的因为阳光和被其它侧枝的影响下,还会长弯。
好不容易找了两棵六股筋,又找了一棵九把斧,比划了一下,把一头削尖了,弄成两米长的矛拿在手里,唐哲掂了一下,说道:“有这个在手里,心都踏实了许多。”
直到把所有套索都看完,都没有再上猎物,三个人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到了一处山泉眼的地方,这里的泉水并不算大,哗哗地流着,一直流向山下,三个人坐在水源边上,唐哲摘了一片马二杆草打成了结丢在泉眼出水的地方,那个划结在里面随着水流不停地转动。
然后再摘了一片马二杆草,一头放在水源处,水流就顺着马二杆草流了出来,然后把嘴对着它,咕噜咕噜喝了个水饱。
然后是沈阳去喝。
申二狗在一旁问道:“唐哥,我一直有个问题想不明白。”
唐哲问:“什么问题?”
申二狗说:“就是在外面喝山泉水的时候,为什么要把草打成结了丢在水里呢?有些时候是摘一张叶子丢在水里。”
唐哲笑道:“别的地方我不知道,反正我们梵净山这边就是这样子兴的,一是为了测一下水质,如果草丢在里面不动,或是有别的虫子来吃,说明水质差,不能喝,还有就是本地人敬畏水神婆婆,是她赐予了我们能喝的水,这也算是饮水思源嘛。”
申二狗恍然,沈阳打了个嗝说:“哦,我倒觉得水神婆婆倒是假,看看水能不能喝倒是真的。”
唐哲说:“看破不说破嘛。”
申二狗见沈阳喝好了,他便接着去喝。
等他喝完了,三个人在水源边坐了一下,唐哲说:“你们饿不饿?”
申二狗嘿嘿笑着,沈阳则是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都怪我,把大家的口粮都弄丢了。”
唐哲说:“这有什么好怪你的,丢了几个红苕,我们背上不是背着几十斤肉嘛,活人还能被尿憋死不成。”
沈阳说:“现在就吃了,你拿什么去卖钱?”
申二狗也说:“太可惜了,还没有回家就把它吃了,今天不是白跑了?”
唐哲笑道:“你们这种想法就比较危险,什么情况下都要记住一条,保命才是最关键的,要是命都没有了,拿来那么多身外之物有什么用?”
见唐哲这样说,两个人也不再说什么,唐哲让沈阳把黄猄从背篓里取出来,用沙刀把后腿的皮给剥了,然后切下两条后腿,申二狗则是负责去找些柴火回来,山上到处都是枯树枝,寻找柴火十分方便。
唐哲则是对水源附近那一大片绿油油的蕨类植物起了兴趣,起身说道:“我再给你们弄些洋芋回来。”
第206章 肾蕨
沈阳看了看天,然后对唐哲笑道:“我看你是饿晕了哦,这荒山野岭的,你去哪里找洋芋嘛。”
唐哲一边走一边说:“这个你不用管,你只负责把羊腿烤好就行了。”
申二狗这个时候正好把柴抱过来,听到唐哲说要去挖洋芋,笑道:“唐哥,你去哪里挖洋芋呀,我和你一起去。”
他对于唐哲说能找到洋芋这件事情完全没有半点怀疑。
沈阳拿出火柴把火点起来,找了两根树枝把羊腿穿上,对唐哲说:“行,那我在这里等你们。”
申二狗跟着唐哲就走到了不远处的一片蕨鸡叶旁,唐哲指着那一片蕨鸡叶说:“你看,就在这里。”
“这不是蕨鸡叶嘛?怎么可能有洋芋?”申二狗怀腹狐疑地问。
唐哲找了一株,没用多少力就拔了出来,这种蕨类植物和另外一种蕨苔不一样,它的根系并不发达,而且长的地方地衣特别多,喜欢潮湿的地方。
拔出来之后,唐哲用手在它的根部翻找了一下,隐藏在地衣之间,像指头那么大小的球状物就露了出来,表皮呈黄色,也有一些呈淡绿色,这一株下面足足有五六颗之多,唐哲全部摘了下来,然后用手擦去它身上的绒毛,就这样放在嘴里生吃了起来。
申二狗张着嘴,问道:“唐哥,就这样生吃呀?”
唐哲点了点头:“对呀,还有点回甜呢。”
申二狗见了,也学着唐哲的样子,拨了一株起来,找了几颗生,生吃了一颗之后,说:“还真是,唐哥,你真是太厉害了,在哪里都能找到吃的。”
唐哲笑道:“是我们大队附近这种植物很少,你才没有机会吃,沈阳其实应该知道了。”
申二狗说:“外表看上去还真像洋芋,怪不得你说来找洋芋吃呢。”
唐哲介绍道:“这种植物学名叫肾蕨,我们本地人叫野洋芋,也叫羊屎豆豆。”
申二狗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了一声,为了能尽快吃上午饭,拼命地在肾蕨草下翻找着野洋芋。
两个人找了十几分钟,就挖了差不多两斤多,都装在各自衣服的荷包里。
见差不多了,唐哲说:“走,去看看沈阳把羊腿烤好没有。”
回到火堆旁,沈阳正坐在一块石头上,手里拿着两根羊腿不停地在火上翻烤着,见他们回来,打趣地问道:“你们挖的洋芋呢?”
唐哲和申二狗从荷包里把那些肾蕨果给抓出来,放在火堆边上,沈阳笑道:“这不就是羊屎豆豆嘛?还搞得神神秘秘的。”
申二狗说道:“大阳哥,要不是唐哥,你还不是找不到。”
沈阳点了点头:“说来倒也是,刚才喝水前就看到它了,去年的时候我还去挖过这玩意,不过我们那边山上的基本都被人挖光了,找了两天一颗都没有找到,所以就没有往那方面想。”
唐哲说:“这里人迹罕至,每一株根部都结了五六颗,一会儿吃点东西了,我们可以多挖一些回去。”说完,又去旁边找了几张地葫芦叶子来,用水把叶子和肾蕨果都清洗了,再用地葫芦叶子包起来,放在火炭里埋着。
趁这个机会,唐哲和申二狗又钻到肾蕨地里开始翻找着。
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沈阳喊道:“你们还不饿吗?再不回来我一个人吃了。”
唐哲和申二狗才又回到火堆旁边,沈阳已经把两条洋腿用沙刀切成了一块一块的,铺在地葫芦叶子上。
申二狗一来就抓了一块羊肉放在嘴里,显然刚才烤熟,烫得他一直用舌头把羊肉在嘴里翻个不停,又舍不得吐出来。
唐哲笑道:“你慢一点呀,不够的话,我们把剩下的肉一起烤了。”
沈阳又从火堆里把那几包肾蕨果刨出来,有叶子的保护,并没有烤糊。
唐哲去一旁洗了手回来,肉也晾得差不多了,和沈阳各抓了一块,放在嘴里呼哧呼哧地吃起来。
申二狗终于把嘴里的那块羊肉吃了下去,伸了一下脖子说:“烫死我了。”
沈阳笑着问:“好吃不?”
申二狗一脸茫然地说:“刚才太烫了,都没有尝出什么味道,我再吃一块。”
唐哲忙说:“看你那手上全是泥,先去洗一下再来吧。”
申二狗嘿嘿地笑了两声,说道:“我公说过,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说着,又抓了一块放在嘴里。
沈阳吃了一块肉,然后又抓了一颗肾蕨果放在嘴里吃起来,说道:“以前只是生吃过,没想到烧熟了吃还真像洋芋一样,面粉粉的。”
唐哲也抓了一颗放在嘴里,一边吃一边说:“这东西还可以做粉呢,就是量不多,要是多一点就好了。”
申二狗把肉吃下去之后,也抓了一颗吃,说道:“这么好吃,还做什么粉,太浪费了。”
唐哲吃完,又吃了一块肉,叹道:“要是有点盐就好了。”
沈阳说:“你不是说等冬天了带我们去凤凰山打猎嘛,到时候多带点盐去。”
申二狗那嘴的四周,全是黑乎乎的一圈,他舔了舔,笑着说:“真好吃,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肉了。”
虽然和唐哲一起也打了几只黄猄,但是这么久以来,全是拿去城里换了钱,一直没有舍得自己吃一点。
而且黄猄全是瘦肉,特别筋道,加上用炭火烤出来的,又别有一番香味在里头。
这里三个人,其实都是第一次吃黄猄肉,虽然没有任何调料,却也吃得津津有味。
两条羊腿,两斤多的肾蕨果在他们三个人的狼吞虎咽下,不多时就被吃光,然后又在水源边上喝了些山泉水,申二狗摸着肚皮说:“唐哥,吃得太饱了,都不想动。”
唐哲笑道:“不想动就休息一下再走吧,反正现在天也还早。”
沈阳说:“还是太年轻了。”
然后又对唐哲说:“唐哲,让他休息,我们去再弄一点羊屎豆豆回去吧,拿回去箜饭应该也很好吃,小月和玲玲都没有吃过。”
唐哲点了点头说:“行。”
正说着,对面的草丛里又动了几下,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急速靠近。
第207章 绝路
看到肾蕨草丛中不停地晃动,三个人心都提了起来,忙各自把沙刀握在手里,不一会儿,那东西从草丛中钻了出来,唐哲定睛一看,原来是六六。
“六六。”
六六跑到他跟前,用头在他的脚上蹭了蹭。
沈阳有些担忧地说:“它跑回来了,那黑熊会不会跟来?”
申二狗说:“刚才就是六六救了我们,现在怎么会出卖我们呢,肯定是它把那黑熊引到别处去了,才闻着气味找到我们的。”
唐哲蹾下去摸了摸它的头,在它的身上并没有发现打斗的痕迹,便说:“二狗分析得对,应该是它把黑熊引到别处去了,再说它还有熊崽,又没有带枪花,肯定不会追着我们不放的。”
停了一下,又对申二狗说:“二狗,我和沈阳去找野洋芋,你把那黄羊的肠子掏出来给六六吃了。”
申二狗应了一声,便去背篓里把那半截黄猄拿出来,取出它的肠子,扔在一旁让六六慢慢吃。
见唐哲和沈阳都去找肾蕨果去了,他也不好意思一直休息着,稍坐了几分钟,也加入了进去。
这一次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左右,这一片的肾蕨草都被他们翻了个遍,沈阳才恋恋不舍地起身,看着足足有半背篓的果子,满意地笑道:“今天虽然没有打到多少猫猫,得了这么多羊屎豆豆拿回去也算不错了。”
虽然土地已经下户,各家各户现在吃什么大队也不再管,但是还有很多家庭因为劳动力太少或是成分问题,本来分得的粮食就不多,也经常面临着缺粮的问题。
但是现在对于他们三家来说,并不存在缺衣少食的情况,无非是想改善一下生活罢了。
申二狗说:“大阳哥,你能不能不要再叫它羊屎豆豆了,这样叫着以后都不敢再吃,还是唐哥说的那个名字好听,野洋芋,听着就好吃。”
沈阳笑道:“你狗日的现在生活好起来了,听不得恶心的东西了。”
申二狗也笑道:“我说的是实话嘛,以前就算是快饿死了,也没有见别人真捡羊屎吃呀。”
唐哲抬头看了看天色,说道:“行了,我们往回走吧,这股泉水应该是流到清水江的,你们是要从原路返回,还是从这里一直往下走,走到清水江了再回去?”
沈阳说:“我看还是原路返回吧,这里下到清水江又没有路,看着虽然不远,走起来估计得一个多小时。”
申二狗却担忧地说:“我看还是从这里下去走清水江好,万一往回走又碰到那头狗熊怎么办?”
听到申二狗这样说,沈阳也有些犹豫了,抬头看向唐哲,希望他作最终的决定。
唐哲看了看一旁的六六,见它吃饱了正在睡觉,便说:“二狗说得有道理,虽然从清水江绕回去,路远了一些,但是安全,也许在下面还能够抓一些鱼回去。”
听到抓鱼,申二狗立刻来了兴趣:“就是,还是走清水江,说不定运气好,还能搞两条娃娃鱼回去吃。”
沈阳说:“你就知道吃,没有想过从清水江去,那一群猴子也是不好惹的。”
申二狗笑道:“有六六在,它们肯定不敢来追的。”
见大家意见都一致了,唐哲便说:“行吧,就从这里下清水江回去。”
然后沈阳还是背着背篓,把半截黄猄放在里面,申二狗扛着獐子,唐哲则是走在最前面带路,他们把沙刀都收到了刀别子里,手里拿着自制的长矛,一边走一边聊着天,六六回归了大自然也很兴奋,时而跑在前面,时而跟在后边,有时还会窜到树上等着他们。
沈阳说:“看来六六真被你养家了,放它跑都不跑。”
唐哲笑道:“其实云豹也是属于猫科动物,它们独来独往,但是却喜欢和人类打交道。”本来他想说世界上许多人都把云豹当成宠物养着,但是怕说出来暴露自己。
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清水江河的上游,虽然水量不如下游大,但是山势崎岖,河谷狭窄,水流显得异常湍急。
河道两边都是光滑的石头,上面长满了青苔,走在上面稍不注意就会摔倒。
申二狗看着湍急的河水,叹了口气说:“还以为这里的水也像之前我们去抓鱼的那个地方一样,没想到这么急,走路都老火,抓鱼就更难了。”
顺着河道走了没有多远,突然遇到了一个悬崖,足足有十几米高,根本就无法下去,河水流到这里,形成了一个瀑布,飞起的水雾,在阳光下呈现出道道彩虹。
三个人站在瀑布顶上,看了半天,沈阳叹了口气,说道:“早知道这条是绝路,就原路返回了,这里根本就没有路下去。”
申二狗把獐子放到地上,人也坐在那里,走了这么远,身上冒了不少汗,解开衣服扇着,问:“唐哥,现在怎么办?”
唐哲看了看两边的山,说道:“现在只能绕路下去了。”
沈阳说:“绕回去的话,回到家里天都黑了,又没有带电筒,大半夜的在山里还有是有怕。”
唐哲说:“要不然我们找些树藤来结成绳子了,从绳子下滑下去。”
沈阳说:“这么高,万一藤子断了,摔下去不就呜呼哀哉了?”
申二狗站起来说:“唐哥说得对,再绕一下天都黑了,我看这河边许多饭苕藤,这种藤子最结实,我们找一些来就行了,先把这头獐子从这里扔下去,我看下面是个水潭,到时候下去了,再去水里捞起来就行。”
沈阳见他和唐哲都是一个意思,也不再争论,趁着天色还早,三人把东西都放下,各自拿了沙刀就去河边砍伐饭苕藤。
这种青藤在八家堰也很常见,手艺人常用它们来编制藤椅之类的家具,因为在砍回家之后第一道工序就是放在锅里煮,所以本地人也常称它们为“饭苕藤”。
六六由于才吃了一些肠子没有多久,加上又把那黑熊引开,体力消耗过大,他们去忙的时候,它就在沈阳的背篓边上趴着睡觉。
第208章 出路
小河边的石头缝里,青藤就像不要钱似的疯狂生长着,攀着石头或树枝,由于这里是原始森林中,几乎从来没有人涉足过,粗一些的青藤足有手腕那么粗,延伸出去上百米长。
三个人沿着青水江河边一直寻找着,没多久就找到一根像婴儿手腕粗细的青藤,这条青藤虽然不是最大的,但是从石头缝里生长起来,绕过几块石头之后,便往一株松树上攀去,一直伸到松松顶上。
相比于其它与树缠绕起来的,这一根算是最省力的了,唐哲用刀从它的根部砍断之后,便顺着它延伸的方向一直理着走。
沈阳和申二狗则是在后面拉着,一直到松树底下的时候,已经有了差不多二十来米长,申二狗比划了一下,对唐哲说:“唐哥,我看应该够长了。”
唐哲看了看距离,说道:“长得短不得,二狗,你爬到树上去,把它砍下来。”
申二狗年轻一些,正是爬树最厉害的年纪,虽然这棵松树有两个人合抱大,但是青藤从树枝上垂下来,就像一根天然的绳子,他拉着树藤,十来米高的距离没用多少功夫就到了,然后又爬了几个枝头才停下来,到这里的时候,青藤的岔枝已经四散开来,向整个松树的枝头上延伸着,而且青藤的大小也只变成了指头粗细。
用刀砍了之后,把断掉的一头缠在腰上,然后用手拉着,唐哲和沈阳则是在地上慢慢放手,让申二狗慢慢从树上下来。
等他下来之后,说:“这下应该多了。”
唐哲点了点头,三个人合力把树藤拿到瀑布边上,找了一棵生长牢固且碗口粗细的柏树,把青藤在树上绕了几圈,然后打上结,另一头则是把那头獐子和背篓绑在一起,慢慢往悬崖下放去。
还好这片悬崖并不是呈九十度的直角,或是负角度,而是稍有一点点的斜面,中间还生长着一些指头粗细的蓝天竹,那獐子和背篓合在一起的重量,让那些蓝天竹根本就承受不住,纷纷倒下让出路来。
“到底了。”唐哲说了一声。
沈阳在最后,说:“还剩下差不多七八米呢。”
唐哲说:“先放下去。”
申二狗看着在一旁不停来回走动的六六,问道:“六六怎么办?”
沈阳说:“你想放它回归自然,看来是不行了,它不愿意走。”
唐哲苦笑道:“没关系,我把它背在背上。”说完又找了一条筷子粗细的青藤来,想把六六绑在自己的背上,可是六六见它拿着树藤过来,飞也似地跑开了。
唐哲忙叫道:“六六,回来,我带你下去。”
反观六六并不听他的,而是一跃就进了旁边的森林中,沈阳说:“这家伙,刚才还说养家了,这下又跑了。”
唐哲看了看天色,对沈阳他们说道:“算了,这种地方,其实六六很轻松就能下去,它真要跟着我们回去,等我们下去了,它自然就下去了。”说完,站起身来拉了拉绳子,确定已经绑得牢实了,第一个开始往降下去。
悬崖旁边就是瀑布,经年累月的水雾浸润,已经长满了厚厚的一层地衣,踩上去软绵绵的,就像是踩在了席梦丝床上一样,脚下并不滑。
只不过青苔之间,偶尔有几丛蓝天竹生长起来,这种低矮的小灌木长得不高,根系也不发达,在这悬崖上只要稍不注意把它当成可以抓住的东西,就会连同它一起掉落下去。
而且东一棵西一棵的,很影响下降的速度。唐哲抬头对沈阳他们说:“你们下来的时候一定要紧紧抓住藤子,千万不要去抓这些树,一用力它们就会翻根。”
上头传来沈阳和申二狗的声音:“知道了。”
就在唐哲下了七八米的距离,他转头一看,旁边的崖壁上,居然生长了一片石斛,但是离他的距离还有几米远,他努力想让自己往那边靠过去,由于蓝天竹的阻挡,加上青藤的另一头,还固定着背篓和獐子,偿试了几次,都以失败告终。
沈阳在上头一直爬着把头伸出来看着唐哲,见他一直在那个地方动来动去,忙问:“你怎么了?”
唐哲抬头说道:“我看到那里有一片岩火炮(石斛),估计有十几二十斤的样子,想把它搞下去。”
沈阳说:“你不要这样甩来甩去的,这根藤子在石头上再磨几下,我怕它磨断了。”
见沈阳那样说,唐哲也只好放弃,说道:“行,我先下去把背篓解开,然后你们听我指挥,重新找个地方把腾子放下来,顺便把那些岩火炮扯了。”说完便先行下去。
下了瀑布下面,先把背篓和獐子解开放在一边,然后对着上面喊道:“好了,你们把藤子收回去。”
沈阳和申二狗连忙用力把青藤拉了上来,然后唐哲在下面说:“往右边再走七八米的距离,找个地方固定了放下来。”
唐哲说的七八米是横切的距离,而瀑布上面根本就没有那么宽,沈阳只能往河边的斜坡上走了十几米,然后把青藤放了一截,问道:“是不是这里?”
唐哲忙回道:“再往右一点。”
就这样一连试了好几次,不是太左了,就是太右了,最后终于找对了位置,沈阳找了一棵杉树重新把青藤绑上之后,对申二狗说:“二狗,是你先下还是我先下?”
申二狗说:“大阳哥,我人轻一些,要不你先下吧。”
他说这话是怕青藤靠近崖顶的地方经过不停地摩擦,会变得越来越细小,甚至到最后会有断裂的风险。
沈阳也不客气,他胆子并没有唐哲和申二狗大,要他一个人留在这深山老林中,虽然离两人并不远,但是心里总是不得劲。
“那我先下去了,你在上面看着一点。”
“嗯。”申二狗点了点头:“你小心点。”
沈阳听着唐哲的指挥,慢慢往下降,下降了十一二米,才终于降到了他说的那片石斛旁边,仔细看了看,对唐哲说:“唐哲,错了,这根本不是石斛。”
第209章 一串鱼
说完,他一手抓住青藤,双脚紧紧地插进地衣里面,扯了一把用力往后身甩出去。
唐哲看到掉落下来的“石斛”,跑过去捡了起来,拿在手里看了看,果然不是真正的石斛,而是它的近亲石橄榄。
沈阳的声音又传来:“看到没有,这是一串鱼(石橄榄)。”
唐哲刚才也没有仔细观察,加上这东西就顶上的一片叶子从地衣里露出来,根本无法分辨,他还以为是碰到了石斛,正在为得到一笔意外之财而高兴,没想到是根本没有多少用处的石橄榄。”
“那算了,你快下来吧。”他只能失望地对沈阳喊道。
而沈阳这会儿却正在扯着那些石橄榄,他见到以前父亲用过这东西给小孩子治感冒咳嗽的病,同时还泡了一些酒,腰痛的时候喝上了口,有止痛的效果。
见沈阳还在不停地往下扔,唐哲也不管,沈醉亭给他的赤脚医生手册到现在为止还在他的箱子里睡觉,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翻看,所以对石橄榄的用途他并不清楚。
好不容易等沈阳下来了,唐哲又对上面喊道:“二狗,你可以下来了,先检查一下藤子有没有磨破。”
申二狗在崖上应了一声,查看了一下,刚才放下去的时候,他就在旁边扯了一把野草来垫在藤子下面,看上去还完好无缺,便学着唐哲和沈阳的样子,慢慢降下来。
经过沈阳走过之后,一路下来很顺利,没有几分钟,申二狗就降到了地面,唐哲和沈阳这个时候才去把地上的那些石橄榄全部捡起来装到背篓里。
唐哲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次看走眼了,把一串鱼认成了岩火炮。”
沈阳倒是不在意地说:“要不是扯起来,谁也不知道是不是岩火炮呀。”
申二狗好奇地问:“大阳哥,既然不是岩火炮,你还拿回去干吗?”
沈阳笑道:“岩火炮有岩火炮的功效,一串鱼有一串鱼的功效呀,只不过岩火炮要值钱一些,可以拿去收购站卖掉,一串鱼留着,以后有个感冒咳嗽什么的可以治的。”
申二狗哦了一声。
沈阳继续说:“除了治感冒,泡酒喝还能治伤力呢。”
申二狗两眼放光地说:“真的呀?我公就有伤力,腰老是痛得不行,半夜三更的有时候还要叫唤几声。”
沈阳说:“我们这些农民伯伯,哪个没有伤力病?”
申二狗说:“沈阳哥,那这些一串鱼能不能分我一点。”
申阳点头道:“当然可以呀,我们一起出来的,你要多少直接拿就是了,唐哲,你要不要一些?”
唐哲想了想,说道:“行,我拿个一斤就够了。”
申二狗也说:“我也只要一斤,拿回去给我公泡酒喝。”
沈阳说:“回去了你们要多少拿多少,剩下的我给我爹,他经常给人看病,总有用得着的时候。”
正说着,一个黑影从不远处的树丛中窜了出来,径直朝他们这边跑来。
申二狗笑道:“唐哥,是六六。”
沈阳看了看它下来的方向,也是一片悬崖,只不过蓝天竹长得更密了一些,感慨地说:“唉,要是我们有它那种身手就好了,那么陡的地方都敢下来。”
唐哲笑道:“真叫你变成它,你又不愿意了。”说话间,六六已经到了唐哲跟前,他蹲下去摸了摸它的头,说:“真乖。”
闲聊了几句,三个人继续顺着清水江往下游走去。
下了瀑布,感觉河流要变得宽了许多,水势也明显缓了起来,申二狗指着前面的一片山崖说:“唐哥,那里是不是我们上次弄猴结的地方?”
唐哲顺着他的手指方向看过去,黄色的悬崖看得清清楚楚,说道:“好像是了。”
“那我们不是快走出去了?”
“嗯。”
“可惜今天都没有抓到鱼。”申二狗脸上的表情有些失落。
沈阳笑道:“你还梦着吃娃娃鱼呢?”
申二狗反问:“你不想吃呀?”
唐哲说:“下了瀑布我们就走得急,根本就没有顾着抓鱼,反正现在天也还早,只要回家能看清路就行,要不我们慢一点走,看看能不能弄到一些鱼回去吧。”
沈阳说:“我倒是随你。”
申二狗则说:“好呀,感觉好久都没有吃鱼了。”
开春之后的清水江和冬天的清水江完全不一样,水里的水生动植物都活跃了起来,不再躲在石头下,他们走得慢了才发现,稍深一些的水潭里,成群结队的桃花子和游鱼棒游来游去。
随着三人一豹的走动,水面时不时能听到咚咚的响声,一只只石硅还在没有被他们发现的时候就先跳进水里躲藏了起来。
六六兴奋极了,在河边的石头上跳来跳去,不时还能抓到一只石蛙,原本这就是它的最爱。
云豹的个头并不大,除非是饿得慌了,才会狩猎大一些的,比如山羊、小野猪之类的,一到春天,它们更喜欢在溪流河边活动,因为这里有数之不尽的鱼类和石蛙螃蟹这样的食物。
申二狗扛着獐子,行动并没有唐哲灵活,看到几只石蛙只会叫喊,等唐哲过去的时候,早已经没有了踪影。
又走了没有多远,就看到六六悄悄地趴在一块石头上,轻轻地抬起爪子,唐哲忙示意他们两个人停下,看六六想干什么。
等了一下,六六突然伸出爪子,快如闪电,一下子就把一条十来斤重的娃娃鱼抓上了岸边,在它还在乱弹乱跳的时候,一口咬住了它的头,用力地甩了几下,那娃娃鱼便不再挣扎。
申二狗兴奋得跳了起来:“看,唐哥,六六抓到了一条娃娃鱼。”
沈阳却说:“经常听那些老辈子说,娃娃鱼的叫声像小娃儿哭一样,才叫它们娃娃鱼的,怎么六六咬它的时候,都没有听见叫呢?”
唐哲笑道:“娃娃鱼本来就不会叫的,那些传说当不得真,我估计是有人在山沟沟里听到猫姑姑(猫头鹰)的叫声,以为是娃娃鱼在叫呢。”
沈阳想了想,觉得有道理:“还真有这种可能,有些猫姑姑的叫声,真的像是人哭一样,还哭得很凄惨,有时候大半夜听到,汗毛都要竖起来。”
第210章 麝香
几个人正说着,六六已经把抓到的娃娃鱼叼到了唐哲跟前,唐哲拍了拍它的头,说:“真乖。”
申二狗流着口水说:“今天终于又能吃上娃娃鱼了,真到位。”
沈阳笑道:“你一天就盯着吃的。”
申二狗也笑道:“正因为我挨过饿,所以我走到哪里第一时间都是要把自己的肚子填饱再说。”
唐哲说:“行了,我们再往回走吧。”
娃娃鱼并不是群居类,一个地方出现了一条娃娃鱼之后,往往会再相隔几十上百米才能再碰到另外一条,它们是水中的肉食性动物,如果缺少食物的情况下,还会出现同类相食的情况。
一路继续往前走,河中成群的桃花子让三个人羡慕不已,唐哲却有了另外的打算。
到家的时候天还没有黑,唐哲把娃娃鱼分成了三份,给沈阳和申二狗一人一份分了,内脏则奖励给了六六。
申二狗说:“唐哥,我吃一点就行了,怎么还能打包走呢?”
沈阳也说:“这是六六抓的,你留着就行了。”
娃娃鱼的肉其实和鲶鱼很像,表面一层厚厚的粘液,清洗得不好,吃起来就很腥臭,而且肉质也和鲶鱼肉一样,油比较多。
唐哲虽然不喜欢吃,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却是不可多得的美味,毕竟带油的东西可都是好东西。
还没有等吃饭,沈阳和申二狗就各自回去了,唐哲让母亲把娃娃鱼拿回屋去炖了,又把半截黄猄拿到院坝里处理干净,皮子也用竹子撑了起来。
獐子却不一样,他要拿去城里卖,去了皮就不值钱了。
第二天一大早,唐哲就带着半截山羊肉还有一头獐子上了路,这次东西不多也就没有喊申二狗的必要,毕竟昨天他公翻了一天的秧地,今天还要翻犁第二次,这一次不光是翻犁秧地,还要把田坎铲一遍。
到了邛水县城,他还是第一时间来到了收购站找齐春,来了几次,也算是熟门熟路了,这一次收购站里的那个小姑娘没有等唐哲开口,就给他指了一下后院:“齐站长在宿舍呢。”
唐哲说了声谢谢,便把背篓放在柜台旁边,到了后院,正好碰到齐春从食堂走出来,手里还拿着半张绿豆粉,见了唐哲,笑道:“我刚才还说左眼皮跳,会不会有什么财喜,你看才出门,财喜不就来了。”
然后拉着唐哲就进了食堂。
收购站的食堂是内部的,他的老婆在做饭,今天在摊绿豆粉,其实过程和做煎饼一样,从锅里取出来之后,便把它摊放在筲箕上让它自然冷却。
齐春问道:“还没有吃晌午吧?来,先将就吃一张。”说完从筲箕上拿了一张绿豆粉过来摊在另一张桌子上,再用勺子舀了一勺辣椒酱在上面铺开:“对了,你能不能吃辣?”
唐哲点了点头,齐春弄好了之后,把绿豆粉递给唐哲,问:“今天来找我,有什么好事?”
唐哲咬了一口绿豆粉,说:“打了只獐子,来看看你要不要。”
“要啊,怎么不要,那可是好东西。”还没有等唐哲吃完,便拉着他往外走:“在哪里呢?”
唐哲说:“在门面柜台边上呢。”
两个人到了柜台边上,齐春看到背篓里那头獐子,说道:“个头还算可以,你打算卖多少钱?”
唐哲一边吃着一边说:“你经常收这些,出个价就行。”
齐春把獐子拿出来,一眼就看到肚子上被唐哲割下的麝香,指着那里忙说:“兄弟,獐子最值钱的就是那玩意儿,你把它割了,光是这一坨肉可不值什么钱。”
唐哲说:“昨天愉在带回来的时候掉,所以先割了下来,就在背篓里呢。”
齐春哦了一声,说:“这样的话就只能各秤各的了,我这收购站你也知道,很少买肉,不过它的皮子还不错,没有什么伤。”
唐哲说:“也行,就依你,各秤各的,肉嘛,你看着给一点价就行了。”
齐春笑道:“我就喜欢和你这样的人做生意,爽快,这样,也不会让你吃亏,反正我们食堂也要在外面去买肉,就按一块一斤给你怎么样?”
唐哲点头同意了,上秤秤了之后,皮子扣除了五斤,而那张皮子则是按八块来算,而取下来的麝香,价格却出乎唐哲的意料之外,竟然高达五百元每克。
“这么贵?”唐哲都以为自己听错了。
齐春笑道:“老弟,我看你是踏实人,也不骗你,这种天然麝香是可遇不可求的,就算能打到獐子,有的獐子它也不出香,你弄的这个,我闻了一下,味道还可以,才给你这个价,要是品质再好一点,你能弄得去省城,我估计能上千也说不准。”
唐哲哦了一声,心里却想着有些唐突了,前世的时候只知道天然麝香能卖到上千元,但那个时候已经不允许狩猎,獐子成了保护动物,他也从来没有了解过黑市上的价格,想来退回几十年,价格无非也就是几块一克而已。
但他不知道的是,再往后三十年,纯天然的野生獐子上取下来的麝香,在黑市上能卖上过万元每克。
见唐哲没有说话,齐春还以为他后悔了,忙收起了笑容,问道:“怎么,兄弟,后悔了?”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齐春老哥,你看兄弟像是那种拉稀摆带的人么?既然把货交给你了,就按你说的办。”
齐春立刻又笑了起来:“好勒,我这就把香给它挑出来。”
说完从柜台里取了一把小刀出来,又找了一张报纸铺在柜台上,然后用小刀把香囊剖开,把里面褐色的粉状物给全部拨弄在报纸上。
唐哲还以为他会拿一把小勺子慢慢挖,没想到却是这样粗暴的方法,不过细想一下也是,都已经被它割下来了,这样取才能取得更干净一些。
齐春看了看报纸上鸡蛋大一堆,说道:“呵,还不少呢,兄弟,这次你可发财了。”
唐哲只是笑笑,说道:“都是托你的福。”
第211章 拜访
齐春从柜台里翻找了一番后,终于找到了一把精致的小铜秤。他小心翼翼地将香放在秤盘里,然后仔细观察着秤上的刻度。
过了一会儿,齐春指着秤上的刻度,对唐哲说道:“兄弟,你看清楚了啊,这香一共是一两二钱。如果换算成克的话,应该是多少呢?”他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默默计算着。
唐哲略微思考了一下,便回答道:“六十克。”
齐春听后,连连点头,笑着说道:“对对对,就是六十克!兄弟,你这算术可真是厉害啊!”他对齐春的计算能力表示赞赏。
接着,齐春小心翼翼地将香从秤盘里倒出来,放在一张报纸上,然后,他又仔细地将报纸包好,把香包裹得严严实实的。
完成这些后,齐春抬起头,看着唐哲,说道:“这次的金额有点大,我们收购站里一时还没有这么多现金,这样吧,我先给你开个条子,然后我得去信用社取一下钱。你要是不着急的话,下午再过来一趟,到时候我把现金交给你。”
唐哲面带微笑,轻轻点了点头,说道:“嗯,这样正好。我本来就打算去一趟国营饭店呢,那我下午再来取吧。”
齐春听了,也笑着回应道:“好的,没问题。那我这就去财政局开个支票。”说罢,两人便各自转身,分道扬镳。
唐哲背着那半截黄猄肉,脚步轻快地朝着国营饭店走去。到了饭店门口,他礼貌地跟门口的保卫打了个招呼,说自己是来找林国民的。保卫对他有些印象,之前见过他几次,所以并没有多加阻拦,而是微笑着让他进去了。
唐哲对这里的环境相当熟悉,他如鱼得水般地径直上了二楼,很快就找到了林国民的办公室。他轻轻地敲了敲门,然后推门而入。
林国民正坐在办公桌前忙碌着,听到敲门声,他抬起头来,一眼就看到了唐哲。他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连忙起身迎了上去,热情地说道:“哎呀,小唐啊,好久不见啦!最近怎么都不见你来我们饭店送货了呢?”
唐哲笑着解释道:“哈哈,林经理,您也知道,现在土地刚刚包干到户,家里事情特别多,实在抽不出时间去抓货啊。不过昨天我和几个伙伴上山,运气还不错,抓到了一只山羊,这不,剩下这些就给您送过来,让您尝尝鲜。”
说完,便从背篓里准备拿出那半截黄猄肉。
林国民见状,连忙摆手道:“不用,不用,这里可是单位呢。”他一边说着,一边急忙起身去关上了办公室的门,似乎生怕被其他人看到这一幕。
唐哲自然明白林国民的意思,他也赶紧将黄猄肉收了起来,放回背篓里。林国民见状,微微一笑,说道:“中午没回家吧?等会儿我一下班,咱们一起去我家吃顿家常便饭,怎么样?”
唐哲心领神会,连忙点头应道:“好啊,林经理,那就叨扰您啦。”他深知林国民的邀请并非随口一说,而是一种友好的表示,于是很识趣地接受了。
唐哲随即起身告辞,说道:“林经理,那我先下去了。”林国民随口应了一声:“嗯。”
唐哲走出办公室,下楼后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先跑到隔壁的供销社。他在供销社里挑选了两条长支魔力烟,这种烟在当时算是比较高档的了。
如今,外面都在传言已经改革开放,连黑市上摆摊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而且,管理的人也不像以前那样积极了,供销社里除了一些特殊商品外,其他的东西都不再像以前那样死瞌着要票了。
林国民起身带着他一起出了国营饭店,到了一楼,对大堂里的一个女人说道:“我有事回去一下,有领导来的话,你们给我说一下。”
女人应了一声,林国民便出了国营饭店,没有走多远,就看到唐哲在路边等着他,两人只是眼神交流了一下,一前一后走进了一栋楼,唐哲知道,这栋楼是医院家属楼,刚建好一两年,就在县医院隔壁,想来林国民的家属肯定是在县医院上班。
进了屋,唐哲从背篓里把黄猄肉拿出来放到了林国民家的桌子上,然后又拿出两条烟来交给林国民,林国民看了一眼茶几上的长支魔力,笑着说道:“小唐呀,你是冯姐的朋友,人来就是了,不用这么客气。”
唐哲嗯了一声,轻声说道:“林经理,解放婶和我说了好几次,让我一定要好好感谢你,这不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时间嘛,正好这几天没有什么事,便来城里耍一圈,顺便来感谢一下你对我的帮助。”
林国民说:“你这样就太见外了,有时间的话,在你解放叔和解放婶面前,还要多多给我说说话呢,山羊肉我就收下了,这烟你带回去给你家里的老人家抽。”
唐哲连忙说:“那哪行呢。”
推辞了一下,林国民也不再和唐哲争了,坐在椅子上说:“小唐呀,我们也不用搞那些弯弯绕的,大家都是团转人,有什么事直说。”
唐哲笑着说:“还真有点事儿想请林经理帮忙,这不马上要开始整田栽秧了嘛,一整田,黄鳝可多了。”
林国民说:“之前就和你说了,每次可以带个几十上百斤来。”
唐哲继续说:“现在开春了,桃花子也是成群结队的。”
林国民哦了一声:“桃花子可是好东西,你也能搞得到?”
唐哲点了点头。
林国民说:“也经常有人偷偷拿来卖,不过一次就只一两斤,多的五六斤,要是数量太少的话,我这边可不好办。”
唐哲忙说:“林经理,你就放心吧,每次出来,我至少给你弄个几十斤的货。”
林国民说:“行,只要你有货,我都可以给你收下。”
又闲聊了几句,唐哲便要起身走,林国民说:“我老婆一会儿就下班了,等她回来做饭吃了再走吧。”
唐哲在齐春那里吃了一大张绿豆粉,这会儿还是饱饱的,哪里吃得下,说了几句客气话,便从林国民家里出来。
第212章 和她没法比
重新到了供销社,本想买几张鱼网和地笼,问了一圈,居然没有卖的,只好悻悻地出来,正好遇到齐春从信用社回来的路上,对唐扣打了个招呼 ,两人前后脚进了收购站。
齐春直接把唐哲带到了二楼自己的宿舍里,笑道:“唐兄弟,你这一单算是我们收购站这几年最大的一笔交易了。”
唐哲只是笑笑,齐春从包里取出一沓沓钱放在桌子上:“你点一下。”
唐哲只是数了一下整体个数,一共三十个。
齐春说:“这个包一起给你吧,你带着这么多不安全。”
唐哲说了声谢谢,然后又问起了唐欢工作上的事情,这两天他都没有来县城,也不知道唐欢那边已经处理好没有。
齐春说:“昨天我还去了一趟,工作已经落实了,暂时是住在洋灰厂的宿舍里。”
唐哲又说了一声谢谢,便起身出了收购站,看看天色还早,回去的路上,绕了一圈,去了一趟水泥厂,在保卫科报了唐欢的名字,保卫科的人叫他在门口等着。
过了有十来分钟,唐哲便看到一个穿着工装,梳着马尾,带着口罩的女孩子蹦蹦跳跳朝他走来,还没有到门口,就高兴地喊着:“哥,你怎么来了?”
唐哲说:“我来县城卖点山货,时间还早,听齐春说你已经开始上班了,就过来看看,怎么样,还习惯吗?”
唐欢摘下口罩,说:“嗯,习惯,师傅对我也很好。”
唐哲掏出二十块钱塞到她手里:“刚刚开始上班,这钱收着,买一些生活用品。”
唐欢连忙拒绝道:“哥,你已经帮我很大的忙了,这钱我不能要,再说,生活用品什么的,厂里都发得有,生活也是在厂里吃,根本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
唐哲严肃地说:“给你就拿着,要不然我生气了。”
唐欢知道唐哲是个说一不二的人,只好把钱收下,问道:“哥,乐乐现在怎么样?”
唐哲说:“她没事,你先把工作稳定了,就可以接她出来和你一起,再给他找个学校上,这么小的年纪,不读书还能干什么?”
唐欢眼中含泪,嗯了一声:“哥,你的大恩大德,我不知道几时才能报得了。”
唐哲说:“不要说那些胡话,我们是一家人,既然你已经上班了,那我先回去了。”
唐欢点了点头,说:“行,等放假的时候,我再回去看二叔二婶他们。”
因为多绕了一段路,从水泥厂回去的时候,正好经过思王公社的街上,正走着,突然背后有人叫了他一声,转头一看,不远处一个梳着双马尾穿着花裙子的姑娘站在街边,那人正是林静。
“唐哲,你又去县城了来吗?”
唐哲点了点头,他不知道周淑芬有没有和她说清楚两个人的事情,不过这一段时间都没有再联系,在他看来,两个人只不过是一面之交的萍水缘罢了。
“你怎么一直不来找我?”她把手背在背后,朝他走过来。
唐哲站在那里,说:“找你做什么?”
林静怔了一下,说:“你这人怎么这样。”
唐哲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林静笑道:“我已经知道了,是那个叫沈月的吧?”
唐哲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林静走到他跟前,说:“她根本就配不上你,难道你不知道吗?”
唐哲摇了摇头,问:“那你说要怎么样才能叫配得上?”
林静不悦地说:“据我所知,她家老子可是下过牛棚的四反分子,你清清白白一个大小伙,也不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前途。”
唐哲生气地说:“林静,枉沈月还把你当成朋友,你背后这样说她好么?”
林静嘟了一下嘴说:“我说的本来就是事实呀。”
唐哲冷笑道:“你就是因为嫉妒呗,就算是我当初选了你,你还是会拒绝我,只不过因为我先拒绝了你,让你那高傲的心受到了打击,原本你也没有想和我在一起。”
林静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唐哲。
唐哲继续说:“你只是享受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罢了。”
林静见心事都被唐哲说中了,脸微微有些发红,但还是坚决地说:“我没有这样想,你胡乱说。”
唐哲说:“是不是我胡乱说,你心里比我还清楚。”
林静哼了一声:“她有哪里比我好的?”
唐哲说:“她在我心里是最好的,至于你和她,我根本就没有把你们放在一起比过。”
林静脸更红了,听得出唐哲话里的意思,是根本就不屑拿她和沈月想比,懊恼地说:“我真是没事找事,叫你干什么。”说完,转身就往另一个方向跑去。
唐哲摇了摇头,倒弄得他有些莫名其妙起来,主动打招呼的是她,生气跑开的还是他。
见林静走了,唐哲也不再作过多停留,大步往前走去。
回到家里,只有母亲陈秋芸一个人在家,他打了个招呼,便回到房间,把钱都放在箱子里锁上,然后出来问道:“妈,小婉她们去哪里了?”
陈秋芸说:“他们都去桃子坪了,你吃饭了没有?”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我去砍点竹子回来。”
陈秋芸说:“正在生笋子,你砍的时候注意一点,不要惊动了笋苞,要不然明年不发笋子。”
唐哲说:“知道了。”说完拿着沙刀就去了竹林,选了几棵老竹子砍了拖回家来。
昨天在清水江里看到那么多的桃花子,成群结队的,现在必须要先把地笼给做出来。
用竹子做地笼其实也很简单,把竹子划成米粉粗细的篾条,然后再按尺寸编成长一米多,直径三十公分左右的一个长方形,在一头还留了一个口,入口入又用竹子编了一个喇叭形的装置放在那里,防止鱼儿回游出来。
等唐自立他们回来吃晚饭的时候,他已经编好了一个。
申腾飞一进屋就看到那个东西,不解地问:“唐哲,这又是个什么玩意儿?”
唐哲也没有明说,只是笑道:“没什么,就是无聊编着好耍。”
王堂也说:“搬篼(河里抓鱼的一种工具,呈喇叭形)不像搬篼,你又在发明什么呢?”
第213章 一年之季在于春
唐自立咳了一声,说:“这么大个人了,一天天的就知道弄这些没名堂的东西,也不怕被别人笑话。”
王堂说:“东家这样说就是自污了,谁不知道你儿子名堂多,路子广,只是我们这些人见识浅短,看不破而已。”
唐哲笑道:“也没有什么,就是一个搬篼而已,把它放在水里就行了,这样鱼跑进来就出不去了。”
申腾飞说:“你这种搬篼我还是第一次见呢,能不能抓到鱼?”
唐哲说:“能不能抓到我就不知道了,也没有试过,明天去河里试一下。”
申腾飞说:“看样子应该能抓住,那我们等着吃鱼了。”
一连忙着做了两天,总算是做了十二个地笼了,这种地笼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太占地方,不好拿着走,十几个地笼,他一个人挑上根本无法走路。
第三天的时候,申二狗牵着牛来还给唐哲他们,这一次他家秧地足足翻了三遍,现在就等着泡的谷种发芽了撒到田里就行。
唐哲对他说:“明天和我去清水江抓鱼吧?”
申二狗点了点头:“行,正好这几天也没有什么事情做了。”其实要不是唐哲叫他,他的事情还很多,申厚植是一个勤劳的人,根本就闲不住,自从田土包干到户之后,就没有见他哪天好好休息一下,不管是天晴下雨,都在地里干活。
晴天的时候烧灰,雨天的时候打秧青,所谓的秧青,就是把嫩草割来扔到田里,再用脚踩上一遍,泡久了就成了肥料。
他们家虽然才翻犁好秧地田,但是其它的田边,申厚植已经割了一堆堆的草堆着。
像这么偏远的地区,化肥只是书本上看到的传说。
唐自立在一旁问:“二狗,你家的秧地田都翻好了?”
申二狗点了点头:“伯伯,太谢谢你们家了,要不然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
唐自立笑着说:“翻好了就好,你们家有谷种吗?”
申二狗点了点头:“有的,我公不知道在哪里秤了几斤麻谷种。”
麻谷作为最古老的一个水稻品种,在梵净山地区种植面积非常广,一来是因为它抗病力强,二来与其它老品种相比,产量要高一些,而且稻香浓郁,口感极好。
但是相比于刚刚推广的杂交水稻来说,产量又要低得多,唐自立说:“你们家没有栽两段面秧吗?”
两段面秧是杂交水稻的一种栽培方式,先育苗,等苗有五到七公分的时候,再进行移栽到水田里。
申二狗摇了摇头:“没有找到谷种。”
唐自立说:“那我给你秤两斤谷种回去吧。”他现在并不差钱,加上家中请得有匠人,只要酒一喝完,就跑公社去打酒,一来二去,还和种子站的人熟悉了,花钱买了二十多斤谷种回来。
申二狗又说了谢谢,唐自立回到屋里用竹筒给申二狗印了两筒出来交给他:“和你家公说一下这是两段面秧,他就晓得怎么种了。”
等申二狗走了,陈秋芸说:“自立,明天你也去一下我妈家,给他们送点谷种去吧,土地是下户了,也不知道他们找到谷种没有。”
唐自立说:“行,明天我一早去。”
唐哲说:“土地下户了各个生产队不是分了一次种子嘛,应该都有的,不过杂交水稻产量高一些,给嘎公舅舅他们送点过去,等下半年秋收收成也要好一点。”
唐自立说:“一年之季在于春,也不知道你嘎公他们家田整好没有,正好二狗来把牛还了,明天我赶着它去给你嘎公家的秧地田翻了。”
唐哲说:“爹,明天我就不和你去了,我还有事呢。”
唐自立说:“你又要去抓鱼?”
唐哲点了点头,说:“我已经和城里国营饭店的林经理说好了,这段时间要抓鱼和黄鳝供应给他。”
唐自立说:“有钱赚你就去忙你的吧,你嘎公家我一个人去也行。”
陈秋芸在一旁想开口,又不知道怎么说。
唐哲见她好像有话说,便问道:“妈,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说呀?”
陈秋芸轻咳了一声,有些尴尬,叹了口气说:“算了,没有什么事。”
唐哲说:“妈,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嘛,我是你儿子,又不是外人,还有什么话不好说出口的呀?”
陈秋芸又叹了一声,说道:“你嘎公嘎婆年纪也大了,你两个舅舅家那么多娃娃,自己都顾不过来,我是想让你爹明天带几块钱拿去交给你嘎婆,万一差点吃穿用度什么的,也好自己去买,不要再像去年一样,连红籽粑粑都吃不饱。”
唐哲说:“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情呢,孝敬嘎公嘎婆是应该的嘛,拿钱可以,让爹悄悄给嘎婆,要是拿吃的东西去,我怕爹还没有回来,就被大舅娘和二舅娘给分了。”
陈秋芸说:“你大舅娘二舅娘心不坏,就是家里人口多,那也是没办法呀,老的饿一两顿还没有什么,小的饿上一两顿还不乱哭乱叫。”
唐哲忙说:“妈,我也没有说大舅娘和二舅娘人品不行呀,她们心眼都不坏,就是自己条件差,悄悄给嘎婆一点钱,她们不知道还行,要是拿东西去了,大舅娘分得了二舅娘没得,两家人又要吵。”
陈秋芸说:“你看,我才说让你爹拿一点钱给你嘎婆,就引得你这么一连串的话出来,早知道不说了。”
见母亲有些生气了,唐哲忙安慰道:“妈,我又不是不准爹拿钱过去,只是就事论事说一下而已,再说了,我还没有说我自己的打算呢。”
陈秋芸问:“你的打算?什么打算?”
唐哲说:“我们抛梁那天,大舅二舅家虽然那么老火,一家都弄了十几斤抛梁粑来,你儿子又不是那种吃狗肉不晓得粗细的人,正想着等哪天空了,去城里黑市上给他们一家买几十斤粮食拿去呢。”
陈秋芸这才高兴起来,说道:“我看呀,你要有心就趁早,马上要开始面(育)苕秧了,你给他们一家送几十斤苕种去,比什么都强。”
第214章 金丝猴
唐哲点了点头说:“好的,妈,我过两天去城里就给他们秤回来。”
陈秋芸笑着说道:“这还差不多。”
第二天一大早,申二狗就来了,唐哲早已经把自己编的地笼绑好,用上次做的六股筋长矛做扁担,弄了两挑,两个人随便吃了一点昨天晚上的剩饭,把沙刀别在腰上就往清水江去。
河下游天天都有人用搬篼抓鱼,离寨子近了,放下的地笼说不定第二天来就已经被人家给取走了,相反,像清水江上游这种地方,地处原始森林里面,进来的时候还要经过猴群的地盘,这群猴子是出了名的爱打人,以前就有几个去梵净山烧香的香客在桥头被打伤过,久而久之,也没有人愿意来招惹它们。
两个人下了桥,往里走了几百米,这里的水流比较平缓,河里的鱼成群结队的游来游去,像是在向他们俩示威。
申二狗说:“唐哥,就在这里放地笼吧?再往里走,说不定那些猴子又要来捣蛋了。”
唐哲一路进来都在看,他们从桥上下来的时候,并没有别人看见,所以也不怕别人来收他们的笼子,而且他也没有打算留着过夜。
把肩上的笼子放在了河边,两个人又在河里抓了些螃蟹,还和河边找了些蚯蚓,拿来敲碎了,放在一个唐哲特意编的小竹笼里,那个笼子就拳头大,专门用来放饵料的。
申二狗还是一惯的帮着打下手,找了处水稍深一些的地方,那里靠崖壁,唐哲把地笼拿过来,在河里找了几块石头先放在笼子里,以免被流水冲走,再把笼子靠崖壁放下,顺便把从悬崖上垂下来的几根树枝拉到地笼的上方。
十几个笼子也不过放了一百多米的距离就放完了,此时天色还早,申二狗问:“唐哥,现在是去斗篷山上收套索,还是回家去?”
唐哲说:“肯定是先去山上看看套索里有没有收获呀。”
申二狗紧了紧手中的长矛,说:“今天要是碰到那狗熊,老子硬要捅它两个眼眼。”
唐哲完全不相信他的话,但还是警告说:“我看你就是个傻大胆,真要是把它弄伤了,就凭你和我手里这两个烧火棍还能把它解决?说不定倒是我们小命都要除脱。”
申二狗嘿嘿一笑:“我就是吹个牛,壮一下胆气。”
唐哲说:“那狗熊带着熊崽,所以脾气比较暴躁,只要远远见到它,就要躲开。”
申二狗郑重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唐哥。”
两个人退出了清水江,没有河着河道再走,前几天走过一次,瀑布那里如果从下往上爬的话特别费力,加上是青藤,万一断了必然要弄得个重伤。
到了桥边,又跟别人砍柴的小路走了一段,再往里,就基本没有了路,但原始森林有一点好处就是基本都是亮脚林,全是高大的树木,很少有那些带刺的低矮灌木丛。
两个人还是沿着之前的路走了一段,几个套索都是空的,唐哲一一把它收了,申二狗有些不明白,问道:“唐哥,都没有上货,你现在收了干吗?”
唐哲解释道:“这个地方从安套索到现在,我们已经来了三次了,人的气味太重,就算有些猫猫经过,闻到人的气味,它也会谨慎地躲开。”
申二狗哦了一声:“怪不得我听说姚三去坡上放炸弹,还要在它外面套一截肠子呢。”
唐哲不想提姚三一家的事情,申二狗见他不说话,也知道自己说错了,也不再开口,就这样又收了几个套索,眼看套索已经收了一大半,还是一点收获都没有,申二狗有些气馁了,唐哲说:“说过你多少遍了,你这个性子要改一下,做任何事情都要少一些急躁,多一点耐心才行。”
申二狗哦了一声,说:“唐哥,你其实还是应该去弄一支枪来,现在六六也养家了,要是有了枪,只要碰到猎物,还能让它逃得脱?”
唐哲嗯了一声:“已经在找了,说不定过几天就能找到吧,我们又不是政府登记的猎户,没有持枪证去买人家也不会卖的。”
正说着,树冠上一群猴子跳来跳去,申二狗指着树上对唐哲说:“唐哥,这里猴子好多,会不会打人?”
唐哲抬头看了看,这群猴子和河里的那群完全不一样,清水江河里的那群猴子是弥猴,也叫藏酋猴,性子凶狠残暴,常常会攻击人类,种群特别多,常常会进寨子中偷东西,或是到地里偷吃庄稼。
而这一群猴子完全不一样,模样十分惹人喜爱它的体长约60-70厘米,尾巴又细又长,几乎与身体等长,它的头部圆而小,面部呈现出浅蓝色,眼睛又大又圆,灵动有神,像是镶嵌在脸上的两颗黑宝石。
耳朵短小且藏于毛发之中,在头顶上有一撮直立的深褐色冠毛,显得英气十足,其背部的毛发主要为暗灰褐色,两肩之间有一明显的白色块斑,犹如披了一件优雅的披肩;四肢内侧及腹部则是白色或浅灰色的绒毛,柔软顺滑。
这些猴子比弥猴更好动,一直在树枝间跳跃、攀爬,就是在树林中嬉戏打闹,它们行动敏捷,身手十分矫健,在树枝间穿梭自如,能轻松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仿佛天生的杂技演员
看到这群猴子的形态,对申二狗说:“别怕,这些是金丝猴,不会伤人的。”
申二狗才放下了心,突然想到了什么,问:“唐哥,他们说金丝猴特别通人性,和人一样,只娶一个老婆,是不是真的呀?前几年还听说有一对金丝猴跑到三合公社的街上,被人打死了一只,后来另一只自杀了。”
唐哲笑着说道:“那些都是别人吹牛的,金丝猴和弥猴一样,都是有猴王的,不过和弥猴不一样的地方是,弥猴群中,所有的母猴都是他的老婆,金丝猴除了猴王外,其它的公猴也会有母猴,打个简单的比方,弥猴就像是以前的地主家庭和官老爷家庭,金丝猴的种群倒有些像我们生产队一样,可以是很多个家庭组成的一个团体。”
第215章 打空鸡笼
申二狗点了点头:“你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
唐哲说:“走吧,还有几个套索,看看有没有货,要是没有货,我们就回去了。”
申二狗仰起头,目光紧紧锁定在树上那只欢快跳跃的金丝猴身上。他的手指着其中一只母猴,兴奋地对唐哲喊道:“唐哥,你快看那只母猴,它怀里还抱着一只小猴子呢!”
然而,唐哲似乎对这一幕毫无兴趣,他继续迈着大步向前走着,头也不回。申二狗见状,不禁有些失落,但他并没有放弃,继续说道:“唉,这猴子真好啊,还有妈妈带着。”
或许是这句话触动了申二狗内心深处的某根弦,让他想起了一些伤心的往事。他的声音渐渐变得低沉,甚至有些哽咽,眼眶里也泛起了泪光。
唐哲察觉到申二狗的情绪有些异常,终于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着正全神贯注地盯着金丝猴的申二狗。他沉默片刻,突然开口说道:“要不我们抓一只小猴子回去吧?”
申二狗闻言,像是被惊醒一般,连忙摆手道:“不行,唐哥,绝对不行!你看那小猴子多可爱啊,要是我们把它抓回去,它找不到自己的妈妈,肯定会非常伤心的。”他的语气坚定而决绝,显然对这个提议毫无兴趣。
当他说完这些话后,突然感觉到有一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他猛地一抬头,才发现唐哲正微笑着看着他。申二狗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他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然后说道:“哎呀,唐哥,你还逗我耍呀。”
唐哲听了申二狗的话,忍不住笑出了声,他连忙解释道:“我可没有逗你哦,是你自己太容易把自己代入到那些事情里去啦。”
申二狗叹了一口气,一脸无奈地说:“我可不能和你比啊,唐哥。我和我姐从小就是孤儿,没有父母的疼爱和照顾,生活过得很艰难。”
唐哲见状,连忙走到申二狗的面前,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二狗啊,你别这么想。虽然我们以前的生活确实很困难、很艰苦,但那都已经是过去式了。从今往后,我们要向前看,忘掉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好好地生活下去。”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话,心里顿时觉得暖暖的。他抬起头,看着唐哲,用力地点了点头,说道:“唐哥,我知道了,我会努力的。”
唐哲转身继续往前走着,开口唱了起来:“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
树上的金丝猴群根本欣赏不来音乐,更何况他五音还少了一音,瞬间慌了神,原本嬉戏打闹的样子,突然变得紧张了起来,发出吱吱的叫声。
申二狗听了,心情好了许多,笑道:“唐哥,你应该唱给小月姐听,我可不是你的妹妹。”
一连又是两个空套索,申二狗说:“今天会不会打空鸡笼?”
唐哲收起套索,说:“安山嘛,打空鸡笼是常有的事情。”
直一把套索收完,全都是空的,唐哲说:“还真被你说准了,真是空鸡笼。”
申二狗说:“我们河里不是还有些笼子嘛,说不准今爆笼呢?”
回去的时候,那群金丝猴显然比刚才谨慎了许多,看到唐哲他们的身影,站岗的那只金丝猴就吱吱地发出了警告声音。
两个人从树底下过的时候,那些猴子就像是面对着强大的敌人,一个个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直到看见他们俩走远,才放松下来。
回到清水河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唐哲问:“二狗,你饿没有?”
申二狗点了点头:“有点。”
唐哲指了指不远处那片肾蕨草对他说:“那里有一生野洋芋,你去扣一些回来,我去河里看看能不能弄点鱼,一会儿烤了吃,今天是来收货的,就没有带红苕出来。”
申二狗说:“行,我去弄野洋芋。”
唐哲则是走到水比较浅的地方,翻开一块块的石头,开春之后河水也变得暖和起来,石头下面螃蟹也比冬天多了许多,但是也比冬天更加活跃,抓起来没有那么轻松。
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唐哲手里提着用树藤串着的一串螃蟹和十几条鱼,还有四只石蛙回到了河边,申二狗也弄了两三斤的肾蕨果回来,正在河水里淘洗。
唐哲鱼和石蛙在河边剖了,用几根树枝串起来,申二狗已经找来了柴火点了起来,又去河边摘了几张地葫芦叶来把那些肾蕨果包好了,放在火堆里烧着。
唐哲把串好的串拿到火边插在水石中间,用剩下的地葫芦叶把那些螃蟹包好,申二狗显然已经饿极了,直接抓了两只生螃蟹就开始吃起来,唐哲看了他一眼:“是不是饿坏了?”
申二狗否认道:“不是,就是想尝尝这生螃海(螃蟹)的味道,你不说,甜甜的,像吃糖一样,而且还有盐味道。”
唐哲只是笑笑,不停地翻动着烤着的串串,鱼儿并不大,只是十来分钟的时间就已经烤好了,他递了几串给申二狗:“快吃吧。”
申二狗接过去,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连刺都没有吐。
唐哲忙说:“你吃慢一点,我可不会化签子水,吃卡到了还得送你去沈老师那里。”
申二狗抹了一把嘴,把半张脸都给抹黑了,笑着说:“这鱼太小,根本就不长刺的。”
吃完了鱼,又吃石蛙,石蛙吃完,螃蟹也已经在火堆里烧好,金黄金黄的一只,两个人吃得嘎嘣脆。
螃蟹还没有吃完,肾蕨果也已经烧好了,唐哲从火堆里掏出来,把地葫芦叶子打开,香气扑鼻,申二狗也不再吃螃蟹,而是用手抓着肾蕨果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嘴里说着:“还是这野洋芋吃起来过瘾,螃海太硬,腮帮子都咬痛了。”
吃完了饭,借着阳光,两个人就在河滩边上躺下,申二狗摸着肚皮说:“唐哥,你可真有本事,跟着你永远也不会饿肚子。”
唐哲看着蓝蓝的天空,轻轻说:“土地包干到户了,只要勤快一点,永远都不会再饿肚子的。”
第216章 防患于未然
申二狗现在很满足,相比于几个月之前吃了上顿没下顿,有时候接连几天都没有饭吃比起来,现在简直就是生活在天堂一样,自从大队换了领导之后,这小半年以来,他公的日子过得非常舒坦,再没有被接到大队部的主席台上罚跪过,更别提戴尖尖帽了。
想到这里,他脸上就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但他也知道,现在的一切,都是唐哲带给他们一家的,要不是因为遇到了唐哲,能不能挨过去年那个寒冷的冬天还是两说。
就这样两个人吃饱之后,躺在河边的沙滩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不知不觉太阳已经西沉,已经是三月底了,立夏节已经过去,白天比以前更长一些,直到两个人都感觉有些饿了,才从地上爬起来。
唐哲说:“先去看看地笼里有没有上鱼。”
申二狗应了一声,两个人分开行动,没有多久便把地笼从河里取了出来,收获还不少,毕竟开春水变暖之后,河里的鱼越来越活跃,食量也远比冬天大得多,十二个地笼里,每一个都有五六斤鱼,多数是桃花子和游鱼棒,还有一些石巴子,花二巴,角角鱼之类的。
唐哲找来两根树藤,把石巴子和花二巴这种小杂鱼串了两大串,足足也有十来斤,剩下那些鱼,把个头小的挑出来放生,留下大的,又在河滩边找了一处非常隐蔽的地方,挖了一个小沙坑,不用挖多深,就比河水的水平面低了,水流也浸了进来。
唐哲让申二狗把留下来的那些鱼都倒在坑里面,又砍了些树枝来盖在上面,对申二狗说:“今天没有带水桶来,这样拿回去就死了,天越来越热,还没有等到拿去城里卖,明天起床来估计都臭了。”
申二狗很赞同,不过也有些担忧:“唐哥,就这样放着,万一被猫猫吃了呢?”
梵净山里的人,对认识或是不认识的野生动物,一概都称为猫猫。
唐哲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不过都已经从地笼里取出来了,没办法,便说:“一个晚上应该没事。”
申二狗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斗篷山,说道:“别的猫猫还不怎么怕,就怕碰到那头狗熊,我听老人家说它们是最爱吃鱼的,要不我们砍几根树来,把它放在上面,再堆一点石头,石头上再盖上树枝,你看这样好不好?”
唐哲想了想,说:“行,防患于未然,这件事情就交给你来办,我去重新把地笼安好。”
有了那两大串石巴子,唐哲便在河边把鱼挤了,这种鱼大的也只有指头那么大,身上没有鳞片,根本用不着刀剖,只需要用力在它的肚子上一挤,内脏就被挤得干干净净。
再把那些内脏拿来装到鱼饵笼里,然后重新选了几个地方,把那些地笼都放在水里面,在笼里同样放上两块石头,防止被水冲走。
等它放完地笼回来的时候,申二狗也正在往石头上盖树枝,唐哲笑道:“你这是比防强盗还要厉害呀。”
申二狗也咧着嘴笑着说:“还是小心点好,万一被吃了,今天就真打空鸡笼了。”
等申二狗把树枝都盖好后,两个人才往家走。
回到家里,天都已经黑了,申腾飞他们吃过饭之后就回了家,陈秋芸见两个人回来,说:“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饭在锅里,你们快去洗洗手,我去给你们端出来。”
唐哲把鱼交了一串给陈秋芸:“妈,这串鱼你拿到厨房去,还有一串给二狗拿回家。”
二狗在身后并没有说什么,他知道唐哲说了的话只有照着做。
唐婉说:“哥,你去抓鱼又不叫我和乐乐,我们在家好无聊呀。”
唐哲只好说:“行,等下次去不远的地方就喊你们一起。”
然后又问陈秋芸:“妈,爹还没有回来吗?”
陈秋芸端着菜出来,说:“你爹估计还有两天才能回来,去了就要给你嘎公家宾秧地田翻了才好走嘛。”
唐哲也不再说什么,饿了一下午,中午吃的那些东西早就消化了,两个人一人吃了两大碗才算吃饱。唐哲让申二狗明天同样早一点过来。
申二狗应了一声,吃完饭拎着鱼就要回去,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唐哲把手电筒给他:“拿着路上照亮。”
申二狗接了过去,唐哲又说:“你这家伙,现在又不是没有钱,留着让它窜崽呀?好歹也买一支在家里,就算你不用,你公起夜的时候也用得着嘛。”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来,已经好一段时间没有发工资给申二狗了,又叫他等一下,说完进了屋里,从箱子里取了两百块钱出来塞给他:“这是你这段时间的工钱。”
申二狗看着那么多钱,吓了一跳,忙说:“怎么这么多?”
唐哲笑道:“你做得差的时候要挨骂挨罚,做得好的时候也要有奖金呀,快拿着吧,你头上的伤都还没有好脱底(痊愈),等下次进去的时候,去买点好吃的补一下。”
申二狗接过钱,感激地点了点头,唐哲又问:“最近申红兵他们两兄弟没有来找你麻烦吧?”
他摇了摇头,说:“没有,申红兵还在家里养伤呢,就申红权最近很少看得到人影,不知道去哪里了。”
唐哲哦了一声,说:“行,你回去吧,有事情就和我说。”
等申二狗走了之后,他又回到屋里拿了两百块钱装身上,对陈秋芸说了一声:“妈,我去一下小月家。”
陈秋芸还没有答应,唐婉说:“哥,我也要去。”
陈秋芸在她头上敲了一下:“你是个憨憨吗?你哥是去你小月姐家,你去做什么?”
唐婉被敲了一下,不高兴地说:“就兴他到处去耍,我连门都不能出。”
唐哲忙说:“你要去就去吧,我也是去找大阳的,正好你去找小月耍哈。”
唐婉问唐欢:“欢欢,你要不要去?”
唐欢看了看陈秋芸,见她轻轻地点了点头,才说:“行呀,我去给你打伴吧。”
第217章 吃屎都要吃第一泡
唐哲之前买了两支手电筒,有一支上次借给了沈阳,现在家里没有了,只好去柴房弄了三根枝油木来点燃了,三个人一人一根拿在手里。
沈阳家的堂屋里还有灯光,到了院坝坎下,黑子就汪汪地叫了两声,唐婉有些害怕,拉了拉唐哲的衣服,唐哲咳嗽了一声,叫道:“黑子,不要叫,是我。”
听到声音,沈阳打开堂屋门,问:“是唐哲吗?”
唐哲应道:“是我。”
唐婉说:“大阳哥,你能不能把黑子拉住一下,我怕它咬我。”
黑子这个时候已经听到是唐哲的声音了,顺着声音就跑了过来,在他们身边转了几圈,闻了几下,唐哲说:“黑子又不咬人,你不是经常喂它吗?”
唐婉缩着身子躲着,和唐欢两人只差抱在一起,说:“那是白天,晚上它又不认识我。”
沈阳笑道:“放心吧,它不咬你,狗生得有夜眼,晚上也能认得出人的。”说完站到门外把他们三个人迎进屋里坐。
唐婉坐下便问:“大阳哥,小月姐呢?”
沈阳说:“她睡了,我去叫她起来。”
沈阳还没有走,就听沈月从应门(堂屋通向厨房的门)口冒出头来,说:“我还没有睡呢,小婉,欢欢,你们怎么来了。”
唐婉笑道:“我哥来找你耍,我们也跟着来了。”
沈月脸一红,问唐哲:“这么晚了,来找我什么事?”
唐哲忙说:“我是来找你哥的。”
沈月哦了一声,心里有些失落,忙招呼唐婉和唐欢去她的房间里坐着聊天。
等唐欢他们都走了之后,唐哲问:“叔和婶都睡了?”
沈阳点了点头:“嗯,上了年纪的人,瞌睡多一些,天一黑就睡了。”
一旁的罗玲说:“还有就是怕浪费煤油,躺在床上眼睛一闭一睁,一晚上就过去了。”
唐哲从包里掏出钱来递给沈阳,沈阳后退了一步,不解地看着唐哲:“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就是最近也老是麻烦你,前两天那只獐子也卖了点钱,坡坡上的东西嘛,见者有份,何况你和二狗是出了大力气的。”
沈阳推辞道:“那怎么行,獐子是你套到的,就是你的东西,怎么能要你的钱。”
罗玲也在一旁说:“就是嘛,力气去了力气在,你这样一搞,别人还以为我们是贪图你的钱才去帮你呢。”
唐哲说:“嫂子,话不能这么说,你不知道安山有多辛苦,要不是大阳和二狗帮忙,哪有这么轻松。”说完,硬塞给沈阳。
罗玲说:“早晚都是一家人,你这样做就见外了嘛。”
唐哲也说:“就是因为早晚都是一家人,更不能让你们吃亏呀。”
见唐哲这样坚决,沈阳只好把钱收了,但内心还是有些不安,嘴里一直说:“你这样我下次都不敢帮你了。”
见他把钱收了,唐哲再次坐回板凳上,对沈阳说:“再过几天大家都要翻田了,到时候你用这些钱做点本钱,去千丘榜收黄鳝,剩下的事情我来做。”
罗玲说:“收黄鳝?你要得了那么多?”
沈阳说:“只要一翻田,那黄鳝哪着铧口就翻到水面来了,真要收,一天还不收个几百上千斤,你收这么多去干吗?”
唐哲说:“我自有销路,你只管放心收就行了。”
罗玲笑着说:“你要是真卖得掉,全大队的人都要感谢你呢,一毛钱一斤,随便一个春耕下来,如家不找个几十块钱呢。”
沈阳却有些担忧,说:“收是好收,一天那么多,没有骡子没有马的,你怎么弄得出去?”
唐哲说:“我有办法的,你只管收就是,品质一定要选好,至少都要四两以上的,小的就留在田里养着。”
正聊着,沈月她们仨从房间里出来了,沈月问唐哲:“在摆些什么龙门阵呢?”
罗玲说:“唐哲让你哥去收购黄鳝呢。”
沈月说:“他叫去收就收呗,反正我相信他,肯定能让哥赚到钱的。”
沈阳叹了口气,说:“别人收还好说,我去收,就怕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拿这件事情来做文章,又说我们是走资金派,要割资本主义的尾巴,甚至影响到爹的平反就不好了。”
听他这么说,沈月也有些担心起来,毕竟一顶帽子都还没有摘呢,再扣上一顶,那他们这个家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够像其他家庭一样享受正常的待遇。
唐哲说:“大阳,要不这样,今天我也只是和你说说,就是怕你不愿意干,只要你愿意,剩下的事情,我来帮你搞定。”
沈阳说:“干是想干,谁和钱都没有仇,只要对我爹没有影响就行。”
唐哲说:“再怎么样我也不会害醉亭叔的……”
“我知道。”唐哲的话还没有说完,沈阳就打断了他:“你是一番好心,再说,你和小月又是那种关系,怎么会害自家人,我是担心有人别有用心,你又不是不晓得,有些人总是嫌你穷怕你富的,稍不注意就会在背后搞些名堂出来。”
唐哲听了,觉得也有道理,说:“这样,我去说服孝贤叔来和你合伙怎么样?有他扯皮虎竖大旗了,别人也不敢说什么。”
沈月说:“他会同意么?”
沈阳也看着唐哲,毕竟要是被打成走资派,大会小会又要被戴尖尖帽,他一个大队长愿意冒这个风险吗?
唐哲说:“你家里这么多报纸,你一天还是多拿来看一下嘛,现在外面正在搞改革开放,鼓励人们经商呢。”
沈阳说:“报纸我是看了,虽然写着鼓励大家经商,但是城里除了那几家公家的门店外,就只有黑市那些人偷偷摸摸地在卖着,三天两头提心吊胆的。”
唐哲笑着说:“说了是沿海那边嘛,我们这里天高皇帝远的,有好多政策肯定一时半会儿还不能落实下来,不过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有句老话不是说了么,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只要你敢做,孝贤叔那边我去说。”
沈阳想了想,坚定地点了点头说:“行,只要孝贤叔愿意一起,我就干,吃屎都要吃第一泡。”
第218章 一句话就行
唐哲点着头说:“只要你有这个信心就行,等我消息。”说完站起来对唐婉说:“小婉,我们回去了。”
唐婉拉了一把唐欢:“走吧。”对沈月说:“小月姐,我们先回去了,你明天到我家去耍呀。”
互相招呼了几句,便回到了家里。
申二狗还是一大清早就来了,今天他挑了一挑水桶,唐哲去厨房看了一下,水缸里只有半缸水,也挑起水桶和申二狗先去水井里挑来水,把水缸装满。
见唐婉和唐欢也起了床,唐哲便说:“小婉,欢欢,我给你们找点事情做。”
唐婉还以为是要带她们去抓鱼,高兴地说:“好呀,哥,是不是要带我们去抓鱼”
唐哲说:“你们拿把锄头去地里挖点蛐鳝(蚯蚓)回来,我拿去做鱼饵。”
虽然没有同意她们一起去抓鱼,不过能够为抓鱼做些贡献,俩姐妹还是很高兴地拿着锄头出了门。
陈秋芸也做好了早饭,今天王堂和申腾飞他们来得晚一点,唐哲和申二狗也没有等他们,先吃了一点,唐婉和唐乐也把蚯蚓给挖了回来,用了几张地葫芦叶包了一大包,唐哲接过来放在水桶里,就往清水江去。
一路上申二狗很担心昨天藏在河滩上的鱼,不停地问:“唐哥,昨天藏着的鱼会不会被什么猫猫给吃了?”
唐哲回了两次:“到了就知道了。”
“要是真被吃了怎么办?”
“吃了就吃了呗,还能怎么办?”
“那今天不是又要打空鸡笼?”
唐哲笑道:“你把它们藏得那么严实,什么猫猫有那种本事 ?老话说得好,猴间不晓得解索,人间不晓得刹割(结束),会用工具是人类与动物最基本的区别。”
到了清水江的木桥上,申二狗就迫不及待地从桥头跳下去,差点把水桶都摔坏了,唐哲忙说:“你这样冒冒失失的干吗?”
申二狗嘿嘿笑道:“就是想早点去看看,昨天晚上做梦都是梦见那头狗熊来偷鱼吃。”
唐哲也下了河,对申二狗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就是因为你想太多了,再说了,梦是反的,梦到被吃了,说明鱼还好好的在那里呢。”
走了几百米,远远地看到河滩上那丛树枝,申二狗忙跑了几步,到了近前,对唐哲喊道:“唐哥,没有被动过。”
说着把那些树枝拖了下来,又把石头捡到一边,露出里面的几根木头,唐哲也到了,两个人把那些木头移开,里面的鱼受到惊吓,不停地弹出水花,把两个人的脸上都弄湿了。
唐哲说:“怎么样嘛,给你说了不会有事的,你就爱瞎担心。”
申二狗只是嘿嘿傻笑着。
唐哲说:“趁时间还早,我们先去把昨天晚上放的地笼收了吧。”
上午天还有些冷,为了不弄湿裤子,两个人只好把裤子脱了放在河滩上,光着屁股下到水里把地笼取回岸边来。
收获还真不错,晚上鱼儿活动得更欢,十二个地笼里的收获比昨天多了许多,倒在河滩上,大一些的马口和桃花子都差不多有一斤左右了,这种冷水鱼上了一斤是非常难得的好货。
按照鱼的大小,把它们分开来装了,又去把昨天那个坑里的鱼也分类装好,还有差不多五六斤石巴子之类的小杂鱼也一并装到水桶里。
又把蚯蚓拿来,用石头隔着地葫芦叶敲了几下,放到鱼饵笼里,再次往上游走了一段距离,把地笼一个个地放到水里后,俩个人才回到河滩穿好衣服裤子,一人挑着一担就往城里赶去。
到了国营饭店,店哲让申二狗在大门外等着,他先是去找了林国民,然后才出来叫申二狗一起进去后厨房,林国民已经在那里等他们,年着水桶里的鱼,还是活蹦乱跳的,对唐哲说:“其实没有必要连水一起挑来,这要你们一次能挑多少。”
唐哲笑了笑,说道:“也没有多少水,这种冷水鱼,出了水没有多久就会死,死了味道就变了。”
林国民抓起一条桃花子说:“这鱼还很大,我估计得一斤二三两了,像这么大的鱼,在邛江里基本都抓不到了。”
唐哲说:“我们是在深山里去抓的,那里几乎没有人去,鱼的品质绝对好。”
林国民也说:“这种鱼的价格,你想卖多少呢?”
唐哲说:“林经理,你开个价吧,我对市场行情也不了解。”
林国民说:“反正我们每次从那些打鱼佬手里收来的鱼,基本都是八毛一斤,你这种品质的确是好得多,统货价就给你一块吧,反正都是冷水鱼,可以一锅做,这个价你可不要出去乱说。”
唐哲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
林国民叫了一个服务员过来:“找个家什来,把鱼秤了。”
那服务员不多时就找了一个筐来,申二狗拿起水桶往箩筐里倒鱼,唐哲说:“二狗,那些石巴子和花二巴就挑出来。”
林国民摆了摆手说:“不用了,说了是统货,就是不管大小和品种,只要是一条江水里的货都没问题。”
秤完开了票之后,林国民说:“你自己去会计那里领一下钱就行了。”
唐哲忙叫住他,说:“林经理,我有个事情还要麻烦你一下。”
林国民看了看周围的人,说:“行,去我办公室喝茶吧,边喝边聊。”
唐哲对申二狗说:“二狗,你去外面等我吧,我一会儿就来。”
申二狗点了点头,把两挑水桶都挑起出了国营饭店。
唐哲和林国民上了二楼的办公室,刚坐下,便说:“林经理,是这样的,上次和你说的黄鳝的事情,你们饭店要得不是很多,现在马上要翻田了,我们那泡冬田里的黄鳝很多,一天几百斤都能抓到,国营市场那边,你有没有熟悉的人?”
林国民笑道:“正好下午我没有事情做,要不我带你去那边看看?”
唐哲忙说:“那就太麻烦你了。”
林国民说:“这有什么麻烦的,邛水县城就麻雀子这么大小,大家都认识,其实你尽可以找易主任的,他一句话就行。”
第219章 烟搭桥酒开路
唐哲尴尬地笑了笑,也许林国民把他和易解放的关系想得太复杂了,其实只是易解放救了他的命,顺便帮了他一些。
林国民见他笑,还以为他不想让这种小事情也去麻烦易解放,两个人喝了杯茶,便起身往外走,出了门,唐哲说:“林经理,你稍等一下,我去买点东西。”
林国民点了点头,唐哲便拉着申二狗往供销社那边走去,到了供销社门口,唐哲拿了一块钱给申二狗:“二狗,我今天还有事情要办,这一块钱你去买点东西吃了自己先回去。”
申二狗拍了拍自己的衣服包,说:“唐哥,我自己带得有钱的,不能收你的钱。”
唐哲说:“你的那是你的工钱,这是生活费,你拿着吧。”
硬塞给了申二狗,又说:“你家公之前是不是也会编背篓?”
申二狗点了点头:“嗯,他当兵的时候跟秀山县一个篾匠是战友,后来回家了,跟他学得有一段时间。”
唐哲说:“那行,你回去之后,和你家公说一声,帮我再编上十几个地笼。”
申二狗说:“行,我给他说一下,看他会不会编那种,我之前没有见他编过。”
交待完之后,唐哲进了供销社,买了两条烟便出来,烟搭桥,酒开路这个道理他很明白。
和林国民汇合之后,他把一条烟塞给林国民:“林经理,总是麻烦你。”
林国民把烟收了,放在自己的衣服里面的腋下夹着,对唐哲说:“你先等我一下,我回办公室一趟。”
唐哲点了点头。
林国民回到办公室,把烟放在桌子的抽屉里,轻声说道:“这小子还真上道。”
就像林国民所说的一样,邛水县就麻雀大小,国营市场就在西门的一个老大院里,这里是很久以前的老县衙,只不过如今物是人非,再也看不到衙门那种威严,反而多了许多市井烟火。
里面分了好几个区域,唐哲还以为林国民会把他带到水产区,没想到直接把他带到了办公室。
里面一个秃着头微胖的中年汉子正坐在办公桌里喝着茶,桌子上还放着今年刚出来的明前茶。见到林国民进来,忙把放在桌子上的脚放了下来,站起来打招呼:“国民老弟,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小庙里呀?”
林国民走进去,拉了两条板凳,一条给了唐哲,另一条自己坐下,说:“我呀,是早就想来拜访一下你这尊大佛了,看你这样子,悠闲得很呀?”
秃头叹了口气,说:“老弟,你我都是为四化作贡献,只是革命的分工不同罢了,我这里每天都是要为全县城四五万老百姓的嘴巴着想,不像你那边清闲,只需要为领导服务就好。”
林国民说:“你也说了嘛,革命分工不同,你怎么还唉声叹气的呢?”
秃头说:“和你说了你也帮不了忙。”
林国民说:“你不说,怎么知道我帮不上忙?”
秃头说:“前几天领导来视察,要做好老百姓的菜篮子工作,你也知道,这才开春,正是播种的季节,青黄不接的时候,我去哪里给他菜篮子里加东西嘛,现在就连最基本的青菜白菜这些,都不能正常配送来。”
林国民说:“蔬菜大队那么多人,怎么会没有菜送来呢?”
秃头说:“蔬菜大队种的那些是什么菜你又不是不知道,根本就不知道革新,全是老四件,萝卜白菜茄子四季豆,这些都还好一点,水产大队那边,已经好几天没有送鱼过来了,说什么刚开春,种鱼要甩籽,其实就是他们偷懒,根本就没有好好养,再这样下去,我估计就连你那边他们也要断供了。”
林国民听到这里,哈哈笑了起来,秃头不解地问:“你笑什么?真要是断供了,领导吃不上,你也是要挨板子的。”
“我说我能帮你嘛,你还不信。”
秃子问:“说说看,你怎么帮我?”
林国民指着身边的唐哲说道:“你看,我今天带了位好兄弟过来,他完全能解决你水产区没有货的问题。”
秃子哦了一声,上下打量了一下唐哲,看他的穿着,也不像是在政府上班的国家干部,问林国民:“他是?”
林国民说:“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唐哲,他就是国营市场的负责人朱达昌。”
唐哲听到这个名字,倒觉得很合适他的岗位,朱达昌——猪大肠,不过还是很礼貌的伸出手去:“你好,朱领导,我叫唐哲。”
朱达昌轻轻握了一下,忙把手收回来:“唐哲?”他的脑海里还在飞快地回想着,但是想了一圈又一圈,似乎这个名字从来没有听到过,不解地看向林国民。
林国民凑到他耳朵边:“这位兄弟是冯月芝亲自带到我办公室的,和易解放关系非常好。”
朱达昌换了一副笑脸,重新伸出手去紧紧地握着唐哲的手说:“哦,唐兄弟,快请坐请坐,早就听说过你了。”
唐哲不失礼貌地坐下之后,林国民说:“唐兄弟一天可以弄上几百斤的黄鳝,我也考虑了一下,全县能够吞得下这么多货的,也就你这边了。”
朱达昌说:“怪不得你说是来帮我忙的呢,唐兄弟,你真的一天能帮我送几百斤来吗?”
唐哲点了点头,说:“没问题的,不过还要准备两三天。”
朱达昌笑道:“行行行,莫要说两三天,十来天也没有问题,你们是不知道呀,水产区没有东西卖,来的人可吵了。”
林国民说:“那行,人介绍给你了,价钱你们自己谈吧,亲兄弟明算账好一些。”
朱达昌也说:“对头,先小见后大方嘛,唐兄弟,你开个价吧?”
唐哲说:“也不能让你吃亏不是。”说完,走到他办公桌前轻轻拉开抽屉,从衣服里把那条长支魔力塞进了柜子里:“朱领导,价格你说吧,我想你也是不会让我吃亏的。”
这一切朱达昌都看在眼里,他看向林国民的时候,林国民恰好在门口向外张望,并没有看到他这边。
第220章 行武出身的朱达昌
朱达昌见唐哲这么懂事,不由得笑起来,想到又是和易解放那样的关系,倒也觉得不奇怪了,便说:“唐兄弟,你也知道,我这市场里面好一点的黄鳝也只能卖上五六毛一斤,这样吧,如果品质好,能达到四两以上的,就按三毛一斤收你的。”末了又说:“毕竟我们还有这么多职工要养活嘛。”
唐哲听了,点头说:“朱领导既然说了,三毛就三毛,我这就回去给你备货,放心,品质绝对是到位的。”
林国民这个时候恰好转头回来,坐下后问:“你们都谈好了?”
唐哲点了点头。
朱达昌说:“你这兄弟不错,办事情爽快,我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林国民说:“他是个猎人,平时野货多得很,你这市场里也可以卖的嘛。”
朱达昌哦了一声,说:“唐兄弟,只要你以后和货,尽管给我送来,价钱都好说,像是野猪山羊这些,有多少我要多少。”
唐哲点头说:“要行,到时候还要麻烦朱领导。”
林国民在一旁说道:“你们生意算是谈成了,可是我这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哦。”
唐哲尴尬地站起来说:“是我的错,没有安排好,林经理,朱领导,要不今天中午我做东,就到国营饭店去吃一顿?”
又对林国民说:“我没有票,这个生意可以做吧?”
朱达昌哈哈笑着站起来说:“唐老弟,别人没有票恐怕不行,要是你那就完全没问题。”
林国民说:“看你这话说得,你也算是我们国营饭店的供应商了不是,走,现在就去,我叫老马安排几个他的拿手菜。”
朱达昌说:“老马做河鱼有一手,就让他做那个酸菜鱼。”
三个人出了门,边走边扯着闲谈,没有多久就到了国营饭店,林国民找了个僻静的坐位,让唐哲和朱达昌坐下后,他说:“你们先坐一下,我去后厨和老马说一声。”
坐下之后,朱达昌说:“唐兄弟,看你年纪轻轻的,打猎的功夫很了不起呀,国民老弟都对你推崇备至。”
唐哲说:“哪里,只是运气好了一点。”
朱达昌说:“你看,年轻人谦虚是好事,但是过度谦虚就等于骄傲哦。”
唐哲笑着说:“没骗你,就是运气好了一点。”
朱达昌说:“你当过兵?枪法还不错吧?”
唐哲摇了摇头,说:“朱领导,我今年二十,也准备下半年去点兵,看看能不能点上,平时安山的时候,都是用钢丝套,没有用枪。”
他说的去当兵只是一个借口,这一世,他并不想去当兵,上一世失去了两颗蛋,一辈子没有体会到做男人的快乐,到死都是孤苦伶仃一个人,这辈子,他只想陪着沈月一起,好好享受这幸福的一生。
朱达昌哦了一声,说:“那你的运气可真是太好了,我老家一个兄弟也是安山的,不过他是用枪,我们黄沙公社那边不像你们公社挨着梵净山,资源多,我们那里山上连根茅花杆都难找得到,他一年到头能套中一只兔子肯定高兴得嘴都要笑歪。”
黄沙公社那边的石漠化非常严重,而且也是邛水县最缺水的一个公社。
都说梵净山九十九道溪,但是黄沙公社离梵净山一百多里,地下煤矿极多,但是地表的植被也是全县最差的,公社里就炉峰山上还能看到一点绿色,其它地方都是光秃秃的,老百姓烧火做饭全是用的茅草,有煤炭的地方已经开台烧煤。
唐哲说:“黄沙公社我听说过,不过没有去过那边。”
朱达昌叹了口气,说:“我们老家那个地方,太缺水了,你我们生产队,起个大早,出门几公里,一上午只能挑一挑水,还是浑冻冻的泥浆水,像家里年纪稍大一些的家庭,早上洗菜的水要留着洗脸,洗完脸之后留着洗衣服,晚上还要留着洗脚。”
唐哲点了点头:“这些龙门阵我听说过,不过邛水当官的黄沙公社就要点一半了。”
朱达昌笑道:“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不过像我们那边的人,从小生活就苦,所以大人就说呀,要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只有两条路,要么拼命读书,要么炼好身体去当兵,所以就算日子再苦,读书的人却很多,我每次回去的时候,都能看到那些小娃儿放着牛还把书拿着啃。”
唐哲赞同地点着头。
朱达昌继续说:“所以我们老家的那种风气很好,以前旧社会的时候是这样,现在新时代了,还是这样,你不看我是个肥仔,我也是部队出身的,转业之后分到了这里,所以我一看你走路的气质,感觉有些部队人的样子。”
正在这个时候,林国民回来了,看到朱达昌滔滔不绝地说着,笑道:“你们聊什么呢,这么投机?”
唐哲忙说:“在听朱领导的风光往事。”
林国民笑道:“你是不是又在吹你在半岛和美国鬼子干了几仗的事情?”
唐哲有些吃惊,看朱达昌这个样子,和美国佬在半岛的那一仗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看上去朱达昌也不过四十多岁而已。
林国民见唐哲的样子,就知道刚才朱达昌肯定没有说,便说:“你是不是很意外?朱老哥当时可是正儿八经的打过三八线的,还立过战功。”
唐哲对朱达昌肃然起敬,说:“想不到朱领导还有这么光荣的一面,我们年纪轻,对那些事情,只能在书上看到过,今天碰到朱领导也算是缘份,能不能讲讲战场上怎么干鬼子的。”
朱达昌收起了笑容,严肃地说:“那些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不过很多事情就像是发生在昨天一样,我当兵的时候才十六周岁都不到,我们这个地方才解放几个月,不过当时肯长,个子在我们队里算是很高的,加上家里穷,为了能少占一份家里的口粮,只能选择对部队,虽然不知道能不能闯出个什么名堂,至少不会多吃家里一份粮食。”
“在部队训练了半年不到,就去了半岛……”
“让一让,小心烫,鱼来咯!”朱达昌的话还没有说完,一个胖子端着一个大洋瓷盆到了桌子边上。
第221章 活雷锋
见老马上菜,朱达昌也停止了讲话,唐哲忙给去盛饭。
朱达昌夹了一筷子鱼放在嘴里,点头道:“要说老马这手艺还真不错,才多久没有来吃,又有长进,味道是越来越鲜。”
老马这个时候还没有走,笑着说:“那是因为材料好,新鲜,这可是正宗梵净山里头的河鱼,全是钢鳅子,花二巴这些好东西。”
林国民说:“这东西可都是唐兄弟送过来的哦。”
朱达昌看着唐哲说:“老弟,下次来,给老哥也带几斤这种鱼来,我就喜欢吃这种,用油炸了,不论是这样做成汤的还是和上青海椒(辣椒)一炒,那可真是人间美味呀。”
唐哲忙说:“行,这种鱼没有什么卖相,只要你喜欢,下次我给你带来便是。”
朱达昌笑着说:“爽快,老林,唐兄弟出了这么好的菜,你也把你店里的酒上一斤来呀。”
唐哲忙说:“我已经和服务员讲了,酒马上就到。”
林国民说:“你怎么这个急性子还是改不了。”
朱达昌又夹了一条鱼放在嘴里,说:“老子就是这种脾气,做事情从来不婆婆妈妈的。”
一顿饭后,朱达昌再也不让唐哲叫他朱领导,要叫朱老哥,直到出门,他的身体都已经开始摇晃了,林国民对唐哲说:“上过战场的就是这种性子,你和他多打几次交道就清楚了。”
唐哲对林国民又说了声谢,便和他告别,一个人去了大檬子树那里,想买几十斤红苕回去做苕种,没想到竟然没有买到,一问之下才知道,现在这个时间段正是育苕种的时候,他们拿来的都已经卖出去了。
没办法,唐哲只好先空手回去。
到家之后,他便去找唐孝贤,只有周淑芬在家里,看到唐哲来,问:“唐哲,有什么好事情呀?”
唐哲问:“婶婶,孝贤叔呢?”
周淑芬有些不悦地说:“他呀,自从做了这个队长,已经成了个不落屋的野人了,一大早起来就牵着牛出去,不晓得去哪里了。”
唐哲说:“那我晚上再来找他。”
见唐哲要走,周淑芬说:“我听说他去给唐罐罐翻秧地田去了,你去清明田那边看看。”
这几天唐家山各家各户的秧地田都翻犁完了,三头牛也没有好好休息,这家翻了那家还在排着队。
唐哲也知道唐罐罐这人,按辈份来说,比唐自立还要高一辈,前文已经交待过,是一个孤老头子,没有老婆,也无儿无女,土地包干到户之后,他一个光棍老头什么都拿不出来,队里分家那天,猪牛羊这些大家都去抓阄碰了下运气,唐罐罐连门都没有出。
“好咧,谢谢婶婶了。”说完,唐哲便去了清明田。
老远就看到唐孝贤和他那头黄牛在一丘田里忙碌着,他嘴里不时发出:“噢其”、“唤!”这样的声音。
唐哲到了唐罐罐的秧地田埂边上,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看着一身泥浆的唐孝贤,也不好打扰他。
过了很久,这丘秧地田才翻完,唐孝贤把牛解开,让它去一边吃草,对唐哲说:“唐哲,你今天不忙呀?我看你在这里坐好半天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唐哲说:“孝贤叔,就是来找你有事的呢,看你在忙,就没有打扰你。”
唐孝贤上了田坎,把腿上的泥用水冲洗了一遍,还有铧口也用水清洗了,问:“什么事,你说吧。”
唐哲走到他身边,小声说:“孝贤叔,是这样的,有个赚钱的事情想和你一起做。”
唐孝贤哦了一声:“不犯法吧?”
唐哲说:“叔,你看我什么时候干过违法的勾当?”
唐孝贤笑道:“那倒没有,你也不像那种人,说吧,什么事?”
唐哲说:“这不马上要翻田了嘛,千丘榜那边田里的黄鳝多得都要碰脚了,一串一串的,要是能把它收了,拿到城里去卖成钱,这样一来,不光你有钱赚,不管是哪家的田,只要他们去翻的时候,也能赚一点盐巴钱嘛。”
唐孝贤点了点头:“你小子鬼点子多,不光能卖钱,把黄鳝抓了,田坎上一年都要少几个洞,不会漏水,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呀。”
他想了想,又说:“不过,你还记得姚勇军和申红兵的事情不?之前他们也是学你抓黄鳝去城里卖,不光没有卖出钱,还被罚了一大坨。”
唐哲忙说:“叔,你还不放心我么,我是有了定点的销路,才会来收的,我才不会像他们两个人那样拿到城里满街窜呢。”
唐孝贤说:“嗯,我相信你,你要怎么收?是不是要我去帮你给大伙说一下?”
唐哲连连摇头,说:“不用,不用,是这样的,叔,我是想让你和沈阳一起在队里收购,等你们收购好了,多少斤,再卖给我,我再运出去卖掉。”
唐孝贤也坐在田埂上,从荷包里掏出叶子烟来,卷了一根放在烟斗里,抽了几口才说:“你这想法是不错,不过我作为队长,明知道这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事情,自己还带头去做,别人看见了也不好得。”
唐哲说:“叔,你这样想就错了呀,你又不是没有看过报纸,我们这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上面都已经发话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后富,最后达到共同富裕。”
见唐孝贤还在尤缘,他继续说:“叔,本钱不用你出,我给你先出,等你赚了钱,再还给我就是。”
唐孝贤其实也想做,但是他没有本钱,毕竟千丘榜的黄鳝多如牛毛,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抓得完的,也不是一斤两斤,那可是数万斤。
又抽了几口烟,他把烟锅在身旁的铧口上敲了几下,说:“你仔细说说吧,要怎么来做这个?”
唐哲见他松了口,说:“这个其实很简单,你和沈阳一起做,赚了钱两个人对半分,叔,这段时间腾飞哥在我家干活还多少有些收入,你一天不是帮这个就是帮那个,简直就成了一个活雷锋,这样时间久了,婶婶对你肯定有怨言的。”
第222章 客从何来
听了唐哲的话,唐孝贤沉默起来,手不自觉地又把叶子烟掏出来装到烟锅里点上,自从当选上大队长以来,家里的事情是一天比一天荒废,成天都在为队里的事情忙前忙后,土地包干到户之前还不觉得,反正都是吃大锅饭,挣着工分,自己家里没有多少农活。
自从土地包干到户之后,他还是像以前一样,甚至比之前更忙,今天这家多占了那家的地,明天那家又多挖了这家的土坎,跑前跑后的,一天到晚难回趟屋,这段时间春耕开始了,别人家的秧地早就已经翻好,他家的牛是这家用了那家又用,直到昨天才把自己家里的秧地翻了,看到唐罐罐那个孤寡老人的秧地没有人翻,一大早叫周淑芬煮了早饭吃了,就来帮他翻田。
为止,周淑芬没少和他吵架,他就一句话,我是队长。
这些事情唐哲其实也是看在眼里的,所以也愿意拉他一把,如果一个真正愿意为老百姓办事的人,穷得连家里都揭不开锅了,让生存都成了一种负担,他怎么还能有心思为老百姓做事?
而唐孝贤也清楚唐哲来找他的意思,他也想赚钱,只要是不违法,走正道,谁会嫌钱多呢?虽然他也从广播里和报纸上看到了改革开放的消息,公社大会小会上也听到过改革的声音,但是谁都不敢动,谁也不愿意吃那头一泡屎。
“其实你有本钱,你自己就可以做的,沈阳是你舅子,你拉他一把无可厚非。”
唐哲知道他话里的意思,诚恳地说:“叔,我就把话说得更直白一些吧,如果你和沈阳一起干,队里那些想耍坏心眼的,也要掂量一下。”
这是他掏心窝子的话了,如果唐孝贤还是不愿意,他也没办法。
唐孝贤想了想,说:“既然你都说明白了,我参与也可以,就像你说的一样,收了不光我有钱赚,只要愿意去抓的人,都可以抓了来换点钱,千丘榜那么多黄鳝,一家人靠这个春赚个十几二十块也是好事。”
唐哲见他同意了,便说:“太好了,孝贤叔,我去把这个消息告诉沈阳,对了,晚点我把本钱给你送去。”
为了不让别人引起误会,他觉得先悄悄把本钱送给唐孝贤,再由唐孝贤把钱交给沈阳,这样一来,就算是沈阳也不知道这些钱是唐哲先垫付出来的。
既然和唐孝贤已经说了,便直接去找沈阳,正好沈阳在家,他先是问了一下家里人,今天沈醉亭去了大队小学,这个学校一直以来都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今天好像从别的地方重新调了一个老师过来,沈醉亭吃了中午饭就去了。
唐哲没有在意那些,而是把唐孝贤合作的事情和他说了,沈阳一听很高兴,说:“孝贤叔真加入了,那我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罗铃在一旁说:“你还得感谢一唐哲,这种事情人家本来一个人就可以做的,还分了一坨肉给你吃。”
沈阳笑着说:“是,是,唐哲,今天晚上就在我家吃饭。”
唐哲忙说:“都是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呢,吃饭就不用了,我还有事情。”
沈阳说:“什么事情也不在乎一顿饭的时间呀。”
唐哲说:“你们吃就是了,我去办正事。”临出门的时候又对沈阳说:“对了,你明天就可以着手开始准备,最好是先准备几个大竹筐。”
沈阳嗯了一声:“行,我去请申猴子明天来我家编个十几二十个放着。”
唐哲出来的时候,看看时间也还好,便又出了门,黄鳝的资源有了,但是怎么送到城里去还是个问题,人工挑的话,几十里的山路很难走,而且一个人也挑不了多少,要是去找公社运输队的汪远新,那辆拖拉机是公家的,偶尔借用一两次还行,天天用的话,汪远新肯定不能答应,要是被公社领导发现他拉私活,说不定饭碗都要打脱。
想到这里,找汪远新是不可能的了,只能另想办法。
昔土公社公路修建的时间比较早,一九五八年就修通了邛昔公路,除了公社那一辆拖拉机外,整个公路沿线最多的就是人力两轮车,当地人称为胶轮车,这种车遇到平路,一个人也能拉上个三四百斤,但是遇到上坡路那就比较困难,空车拉着走都比较费力。
另外就是有几辆马拉车,当然离得最近就是和八家堰大队紧挨着的鱼泉大队。
鱼泉大队因为寨中有一个山洞,洞里涌出一股泉水,水流很大,是三合公社发电站最主要的水源,里面常有鱼涌出来,据说当时有人在泉边磨刀,突然看到泉眼里游出来一群鱼,他用刀随手一砍,就把一条四腮鱼给砍死了,拿回家秤的时候,家里的秤根本就秤不下,只好把鱼头鱼尾分开来秤,光一个鱼头就有十四五斤重,从此这眼泉就叫大鱼泉,鱼泉大队也因它得名。
从唐家山到鱼泉大队不过就四五里路,从打尖坳开始一直往下走,半个小时左右就到了河边,河上有一座凉桥,相比于唐家山沟里那座凉桥来,这座桥足足有它的十倍长,差不多五十多米,中间还有一个桥蹾,每一根支撑桥面的树都足有两人合抱大小,二十多米一根,搭在中间的桥蹾上。
上面再铺上木板,像园林里的水榭一样。两边还有供人休息椅子,桥的中间是一个阁,上面原本供奉着鲁班神像和龙王神龛,在前些年破四旧的时候鲁班像化为一缕青烟,龙王龛也随波逐流,奔向大海,只留下中间的一根梁上还残留着一个八卦图案。
过了桥,有一棵大青球树,树大参天,足有三四十米高,树下一栋低矮的长五间木房,木房的两头又各配了一间低矮的偏房用来作厨房。
这家就是唐哲此行来的目的,他走到院坝,几个六七岁的娃儿就围了上来,打量着他,一个娃儿对屋里喊道:“婆婆,来客客了。”
听到叫声,屋里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婆拄着一根竹拐出现在了大门口,用手做了一个遮阳的动作放在额头上,看着唐哲,却又不认识,便问:“客人从哪里来呀?”
第223章 儿豁
唐哲看着那老太太,忙走近了,说:“婆婆,我是来找赵三师傅的。”
老太太哦了一声,说:“你找赵三呀,他出去了,晚上才得回来,你进屋里来坐嘛。”
唐哲应了声要得,便和老太太进了堂屋,他家装修得比较好,堂屋香龛上方还用石灰粉了底,写了“谦受益”三个大字。
赵三家一共五兄弟,在昔土公社算是有名的,每一个人都有一门手艺,老大赵向仁五十四五岁了,是个木匠,现在年纪大一些,加上活也比较少,之前还和王堂搭过班子一起修了几栋房子,认识的人都称他为赵木匠。
老二赵向义五十来岁,是个石匠,前几年修八家堰水库的时候,他还是个大师傅,风光了好几年,现在土地包干到户,养猪的人也多了起来,他的活也开始多了,一直在外面帮人家打猪槽什么的,所以一喊赵石匠,都知道是他赵老二。
老三赵向礼四十七八岁,没有别的技术,却学了一手赶马车的绝活,自从邛昔公路修通了之后,他也算是半个公家人,公社的拖拉机跑不赢的时候,常常把他拉过去顶班,不光生活好,工分还特别高,是五兄弟当中日子过得最好的,久而久之,他的真名好多人都忘记了,却记得马车老三的浑名。
老四赵向智是个篾匠,也叫篾匠老四,做凉席,晒席,凉椅箩筐这些东西是信手拈来,据说当时他还是去秀山跟一个师傅学过。
老五赵向信的手艺则是瓷器,做得最多的就是土坛子,当地人叫那种土坛子为“窑罐”,所以他也叫做窑罐老五,不过由于昔土公社这边没有适合做窑罐的泥土,很多年前他就去了二十多里外的坪塘公社,已经在那里安家落户。
看到眼前这个老太婆,唐哲心里不由得升起了几分敬仰,两口子在那么艰苦的岁月里,不光拉扯大了五个儿子三个女儿,还让这五个儿子都学了一门傍身的手艺。
坐下没有多久,便有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进了屋,看到唐哲,又不认识,耶了一声,便喊他奶奶:“婆,婆,家里来客人了吗?”
老太婆说:“这个人是来找你爹的,对了,客是哪里人呀?”
唐哲忙说:“婆婆,我是唐家山的,叫唐哲。”
老太婆哦了一声:“我年纪大了,不怎么出门,你们这些年轻后生呀,我都不认识咯。”
那年轻人仔细看了一下唐哲,说:“你就叫唐哲?我听说过。”
唐哲点了点头,说:“你怎么认识我的?”
年轻人说:“以前倒不认识你,就是听他们吹牛,说你一个人杀了两头野猪,把你说得像天神下凡一样。”说完还不可置信的看着唐哲,完全不相信他一个人能干掉两头野猪。
唐哲说:“运气而已。”
年轻人说:“这么说是真的?他们没有吹牛?”
唐哲轻轻点了点头:“也不是一下子杀了两头野猪,只是杀了一头,还有一头是套中的。”
年轻人满眼羡慕地说:“那也很了不起了,我知道野猪那种性子,当时有一头跑到我们坝上来祸害庄稼,我们生产队几十号人才把它搞死,哦,对了,我叫赵平。”
两个人算是正式认识了,赵平又问:“你是来找我爹去拉货的吧?”
唐哲点了点头,说:“是有些货想请他去帮忙拉一下,不过看样子他很忙呢,也不知道能不能看上我那点小东西。”
赵平说:“他一天就是瞎忙,又赚不到几个钱,地里的庄稼都没有时间种。”
他奶奶在一旁说:“你爹要是瞎忙,你是吃什么长大的?你和你妹妹吃的用的,哪一样不是你爹赶马车赚回来的,还给你娶了个漂亮老婆。”
赵平被他奶奶怼了,也只能尴尬地笑着,对他奶奶说:“婆,你说得对。”
唐哲问:“那你爹什么时候回来?”
赵平说:“我看得天黑了才能回来,你要是有急事的话,可以和我说一声,要拉什么东西,在哪里拉,等他回来了,我和他说。”
唐哲只好点头说:“也行,那就麻烦你了。”
见唐哲要走,赵平又说:“唐哲,要是不忙的话,和我说说你是怎么杀的野猪呗?”
反正从这里回家去,一路的上坡,也就四十来分钟就到了,时间也还早,太阳都还没有下山,便坐在堂屋里和赵平聊起了当时怎么搏杀那头大野猪的。
听得赵平胆战心惊,同时又羡慕不已,末了,对唐哲说:“真羡慕你会安山,我爹只教我怎么赶马车。”
唐哲说:“你也会赶马车呀?”
赵平头发一甩,说:“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生儿会打洞嘛,我爹会赶马车,我从小就跟他学,不光会赶马车,我伯伯他们的手艺我也会呢。”
唐哲高兴地说:“那你还是个万金油,对了,你们家有几匹马?刚才我上你们家院坝的时候,看到出山(房子的排栅边)到头还有一辆新马车。”
赵平说:“有一匹老母马,还有一匹两岁的小马,那匹老马今天被我爹赶着去拉货了,还有那匹小马在河滩边吃草,晚点再去赶回来。”
听到这里,唐哲说:“那就不用等你爹了,我直接和你说可以吧?”
赵平摇了摇头:“你是不是想让我去给你赶马车?那还是算了吧,我爹赶了一辈子的马车,结果就得了个马车老三的浑名,我可不想被别人再叫马车佬。”
唐哲说:“一趟给你三块,怎么样?”
“我说了,不……多少?”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再次问了一遍。
“三块。”唐哲再次给他一个确定的数字。
“一趟?”
“一趟。”
“从哪里拉到哪里?”
“就从这个桥头给我拉到县城去,一天一个来回,只要不是下大雨,基本上天天都有拉的。”
“你说儿豁嘛?”赵平看唐哲和他年纪差不多大,年轻人就要用年轻人的方式聊着才有意思。
“儿豁。”唐哲一字一句肯定地说。
第224章 我跟你干
这年头的工钱顶添也就五毛左右了,唐哲出价三块,他一开始还以为是在开玩笑,只到他说出了那句“儿豁”,见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了上,赵平说:“行,你都这样说了,我跟你干。”
唐哲笑道:“我就喜欢你这种耿直人,不拉稀摆带的。”
这时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女人从外面抱着一堆野菜进了堂屋,看到有生人在,笑了笑,对赵平说:“家里来客了呀,你也不提前说一声。”
赵平说:“你快去做饭吧,把我昨天从河里抓的那些花二巴炸了。”又对唐哲说:“这是我家里面,叫刘艳。”
唐哲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对赵平说:“你先把车准备一下,明天后天我会弄几个大桶来先装在车上,大后天一早,我们就要开始往城里跑,放心,工钱的事情我会从明天就开给你算。”
赵平说:“都还没有跑呢,算什么工钱。”
唐哲起身说道:“亲兄弟都要明算账嘛,再说,明天开始我把大黄桶(大的木桶)装你车上之后,你就不能去拉别的东西,总是有损失的嘛,行了,天也不早了,那我先回去。”
赵平见他要走,忙说:“忙什么,我家里面去做饭了,耽搁不了你多少时间,吃了再走嘛。”
唐哲说:“不了,我还有些事情要做呢,你家里有没有不用的大黄桶?”
赵平说:“有一个,不过有些漏水。”
唐哲问:“还能修吗?”
赵平带着唐哲去了屋后,指着那个大木桶说:“看嘛,有些开口了,不过问题不大,用水泡一下,要是还有点漏,弄点泥巴糊一下应该可以的。”
两个人合力把大木桶搬到了赵平家的院坝,唐哲说:“那你先挑点水在里面泡一晚上看看,明天我再来。”
刘艳从屋里出来说:“米已经下锅了,吃了再走吧。”
唐哲还是拒绝了,既然正事已经说好,加上天也要黑了,便忙着回家去。
到家的时候申腾飞他们也才放工回来,陈秋芸和唐婉她们正在把菜端上桌。
吃过饭后,唐自立散了一轮烟,大伙抽完了一支烟也就各自散去了。
唐哲回到自己的房间,从箱子里取了三百块钱装在荷包里,拿上手电筒就去了唐孝贤家。
龙龙和小虎正在阶沿上坐着吃饭,两兄弟碗里都盛的是红苕,唐虎见到唐哲来,吹着两个大鼻涕泡对他哂着笑,喊道:“唐哲哥哥,你吃饭了吗?”
唐哲摸了摸他的头,说:“我吃过了,你吃的是什么呀?”
唐虎说:“红苕粑粑。”
周淑芬在屋里听到声音,走到门口说:“唐哲来了,快来屋里坐。”
唐哲也不再逗两兄弟,进了屋,唐孝贤问:“你吃过饭了吗?”
唐哲点了点头,周淑芬已经去了厨房,不一会儿,端了一碗米饭出来,看得出来,锅里为数不多的米饭全部都舀到了唐哲的碗里,笑着对唐哲说道:“来,唐哲,再吃一碗。”
“不了,婶婶,我刚吃过。”唐哲连连推辞。
周淑芬硬是把碗塞到他的手里:“婶婶家的生活就是这么差,要是吃不惯,你就少吃一点嘛,吃点当宵个夜。”
唐哲尴尬地说:“婶,我真吃饱了,我又不是远处来的客,你跟我还这么客气。”
唐虎这个时候也进来,对周淑芬说:“妈,我也要吃白莽莽。”
周淑芬白了他一眼:“吃吃吃,就知道吃。”
见唐虎委屈巴巴地要哭,唐哲连忙端起碗,把碗里的白米饭分了一些给唐虎,又把唐龙叫过来,也分了一些给他,对周淑芬说:“婶,娃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一些才行。”
周淑芬笑着说:“你说得对。”又对那两兄弟说:“这下满意了?还不快出去吃。”
两兄弟走了之后,周淑芬对唐哲说:“唐哲呀,你孝贤叔都和我说了,能有你照顾着他,也不知道是他家哪座祖坟上冒了青烟。”
唐哲只是笑笑,他还不知道唐孝贤具体和她说了多少。
周淑芬继续说:“我一开始就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娃娃,不像大忠他们那些人一样一天飞飞达达的不务正业,所以婶子一心想吃你的猪脑壳。”
唐孝贤见他一直说个没完,把碗放下说道:“你怎么这么多话?快点把碗捡去洗了。”
周淑芬连连点头:“好好,你给唐哲倒碗开水嘛,我这就去洗。”
唐哲忙说:“不用。”
待周淑芬捡了碗进了厨房,唐哲才从衣服荷包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那三百块钱交给他:“孝贤叔,这个本钱你先拿着。”
唐孝贤还想说什么,唐哲说:“你明天去找沈阳,当面交给他,也免得别人在背后乱咬舌根子。”
他接过钱装起来,对唐哲说:“行,就按你说的办,你婶子是个大嘴巴,我回来只是说你给出了个赚钱的主意,你看她就已经得意得不得了。”
唐哲明白他的意思,小声说:“放心吧,孝贤叔,本钱的事情,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
唐孝贤点了点头。
唐哲又说:“这个季节翻田是不是早了一点?”
唐孝贤说:“往年翻泡冬田倒是有些早了,不过像清明田那种干田,也可以先翻了放着,毕竟要多翻两遍才装得住水。”
唐哲说:“清明田也没有黄鳝呀,这样,我们大队不是一共有二十头牛嘛,看看你能不能动员一下,先让其它小队的牛借几头过来,唐家山这么多户,总要轮着翻才行,要是别个队觉得时间早了,把牛借来用一下,这样就可以先翻田,然后把黄鳝抓了。”
唐孝贤点了点头,说:“没有必要去找他们借牛的,千丘榜那里除了吴家寨没有分田外,姚家湾和申家岭都有田在那里,两个队也有七八头牛,只要我们开始去翻上一天,把黄鳝抓来一卖,用不着说他们也会马上跟着去翻起来。”
唐哲想了想,觉得唐孝贤说得有道理,便说:“这方面的事情,你比我考虑得更周到一些,剩下的就看你们一天能收到多少了。”说完又闲聊了几句,看看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唐哲便起身离开。
第225章 做生意就是做人
果然第二天一早唐哲还没有起床,就听到外面唐自立的声音:“秋芸,你在家做饭,我去孝贤家拿点糠来把牛喂一下。”
陈秋芸说:“又不翻不动的,喂牛做什么?”
唐自立说:“今天去千丘榜把那几丘泡冬田翻了。”
陈秋芸笑了起来:“我说唐老二呀,活了几十年你怎么还成了棕粑林里的斑鸠——分不到春秋了,干田都没有翻,就开始翻泡冬田了?”
唐自立也不管她取笑,径自走了。
唐哲也起了床,陈秋芸对他说道:“你爹今天是怎么了?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要去翻千丘榜的泡冬田?”
唐婉从外面抱着柴回来,对陈秋芸说:“妈,我听孝贤婶在说他们家今天也要去翻千丘榜呢。”
陈秋芸更疑惑了,说:“这都是怎么了?往年不都是先翻清明田这些干田吗?”
唐哲洗了一把脸,说:“妈,你就别瞎想了。”又对唐婉和唐乐说:“吃了饭呀,你们就拿着水桶去千丘榜抓黄鳝。”
唐婉一下子就明白了:“哦,原来爹也是想抓黄鳝,才先去翻千丘榜的。”
唐哲在她的鼻子上用手刮了一下:“就你聪明。”
陈秋芸也一子就明白了过来,忙去厨房准备早饭。
唐哲见早饭才开始做,便去了一趟沈阳家,沈阳也正在喂牛,他家倒有些糠,还是去年分到谷子之后碾米了剩下的,沈月一大早起来就去割了些青草和野菜回来,用刀切碎了,拌上米糠,沈阳又加了一点点盐在里面,大白水牯大口大口地吃着。
见唐哲走到院坝里,沈月笑着问:“哲哥,你吃早饭了吗?”
唐哲摇了摇头,沈月说:“那你等一下,我马上去给你做饭。”
正想和她说让她别做了,沈月已经进了厨房,唐哲也跟了进去,见她要去做饭,唐哲说:“那我给你烧火。”
沈月也不反对,她先是烧了一锅水,然后从土坛子里拿了十几个鸡蛋出来。
沈家也养了五六只鸡,不过冬天的时候,人都没有吃的,那几只鸡只能让它们每天在外面找吃的,算是自生自灭,瘦得皮包谷了,不过一到了开春,野草长了起来,加上沈家的日子也好起来了,最近这几只鸡也开始产蛋,每天都能拣上三四个鸡蛋。
等水温差不多了,把十几个鸡蛋都打到水里面,待煮到定型不会散开之后,把泡好的糯米倒在锅里,对唐哲说:“哲哥,我们今天煮油茶吃。”
唐哲问:“你家哪里来的糯米?”
沈月不好意思地说:“昨天我嫂子娘家来人了,送了十斤糯米来。”
唐哲哦了一声,笑着说:“那你以后给我生崽了,我也要叫你嫂子多送点糯米才行。”
沈月脸一红:“没个正形。”
唐哲坐在灶前还想说什么,只见房门一开,安秀芹从里屋出来,看样子是刚才起床,还揉着眼睛打着哈欠,见到唐哲,打了个招呼,对沈月说:“你哥不是说今天要去翻田吗?牛喂了没有?”
沈月对着唐哲吐了下舌头,忙对安秀芹说:“已经在喂了。”
安秀芹走到大门口看了看,又转回来对屋里喊道:“醉亭,快起来了,你儿子把牛都喂好了,你还睡。”
唐哲坐在灶前一直盯着沈月看,看得她不好意思,现在父母都已经起床了,又不好发作,只能不时瞪他一眼。
没用多少时间,糯米油茶就做好了,在碗里加上白糖,端着碗,用嘴吹了几口气,然后把嘴唇贴在碗边,吸溜一圈,满口的糯米茶香味。
吃了饭,唐哲才说:“对了,我都差点忘记正事,醉亭叔,你家的黄桶还是好的吗?借我用一下。”
沈醉亭指了指安秀芹:“问你婶子,家里这些事情我不太清楚。”
安秀芹忙说:“是好的呢,就在猪圈边上,怕晒坏了,还装着水。”然后对沈醉亭说:“你说你一天到晚就是抱着个报纸看,家里的事情你什么时候上过心?”
沈醉亭早已经习惯了安秀芹的抱怨,对她的话当作耳旁风。
沈月对唐哲说:“哲哥,我带你去拿黄桶吧。”
唐哲跟着她去了猪圈边,沈月脸上还是红红的,对唐哲说:“你胆子也太大了吧,我爹妈都在家里,你还敢那样说。”
唐哲拉着她的手说:“那我去和你爹妈说一下,明天我们就把事情办了吧?我是一天也等不及想和你在一起了。”
沈月任由他拉着自己的手,说:“哪有这种道理的,我爹妈同意,我还不同意呢,你们家才开了个书单,连封书子都没有,那我不是很吃亏?”
唐哲说:“这个很简单呀,结亲的时候,连同书子、过礼加上讨年庚一起送了不就行了。”
沈月笑着说道:“我看你是还没有睡醒,这样一来,别人不取笑我们家才怪。”
唐哲还想说什么,沈月说:“来,我们一起合力把这些水倒了吧。”
沈月抽回自己的手,走到大木桶的一边,唐哲也跟了过去,两个人合力一起,喊了声一二三,满满一桶水足足有六七百斤, 沈月正在用力,突然放了一个屁,脸一下红到了脖子。
反正也倒不出来,唐哲微笑道:“你看你,两头出气,怪不得没有力气呢。”
沈月在他的肩膀上捶了几下:“你就知道欺负我。”
唐哲抓住她的手说:“好了,好了,我错了。”
沈月说:“你才是两头出气,是不是?”
唐哲连连点头:“是、是、是我。”
沈月挣脱他的手,说:“我去拿只桶来,先舀一些出来。”
等沈月拿了桶过来,唐哲接过来,先把大木桶里的水舀了一半出来,然后两个人一用力,水全部就倒了出来。
沈问:“哲哥,你拿这黄桶去做什么?”
唐哲便把昨天去找赵平的事情说了一下。
沈月有些担心地说:“你这样到处找人做,到时候人家都熟悉了,把你的生意抢了怎么办?”
唐哲笑道:“你以为做生意就是你有东西卖给别人就行了吗?”
沈月天真地点了点头,唐哲说:“你错了,做生意,其实就是做人。”
第226章 家风
沈月凝视着唐哲,轻声细语地说道:“你甚至都未曾与他有过深入的交往,又怎能知晓他的人品如何呢?而且,大多数人都是追逐利益的,这是人之常情。”
唐哲微微颔首,表示认同:“的确,大多数人都会被利益所驱使,但仍有一小部分人能够坚守自己的原则,就如同你们一家人一样。”
沈月不禁疑惑地问道:“怎么突然又把话题转到我们家身上了呢?”
唐哲微微一笑,解释道:“这并非无端牵扯,而是因为一个人的人品常常与家风有着紧密的联系。倘若一个家庭的家风恶劣不堪,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恐怕也难以培养出高尚的品德。然而,如果家风良好,那么这个家庭中多半不会出现败家子,当然,这也并非绝对。”
“赵平他们家,那可是有着深厚底蕴的家族啊!从他爷爷那一代开始,就展现出了非凡的教育才能,成功地培养出了他父亲和其他四位叔叔,一共五兄弟呢!”
“当然我说的教育,并不是说他们读了多少书,认识多少字,文化和素质并不能相提并论,有些人文化特别高,但是素质却很差,有些人并没有读过书,人品却非常好。”
沈月接过话说:“我知道,这就是书上常说的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皆是读书人。”
唐哲点了点头:“和你说的也差不多吧,要知道,在我们这个穷山恶水的地方,能够培养出如此多有本事的人,实在是难能可贵啊!虽说他们称不上是什么大成材的人物,但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技能和才华。这样的家庭环境熏陶下,赵平的品德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沈月听了唐哲的话,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哦”,然后说道:“你决定了就好。”
唐哲见沈月并没有太多的意见,便转身去将大木桶搬到了院坝里。他小心翼翼地把木桶放倒,确保里面的水能够完全滴干,同时也让木桶壁上吸收的水份尽可能多地流失掉。这样一来,当他扛着木桶走的时候,重量就会减轻一些,不至于太吃力。
就在唐哲忙碌的时候,申二狗也来到了大阳哥家。一见到唐哲,他就赶忙迎上去说道:“唐哥,我刚刚去你家找你呢,你家人说你在大阳哥家这边,我就赶紧过来啦!”
唐哲说:“昨天回来忘记去找你了,你是来叫我去收地笼的吗?”
申二狗点了点头。
唐哲对沈月说:“小月,我先去收地笼了。”然后又对申二狗说:“二狗,你先回去叫你姐今天来一起抓黄鳝呀。”
申二狗点了点头,先转身回去了。
唐哲回家带了水桶,便去打尖坳和申二狗汇合一起去了清水江。
和昨天一样,到的时候先把河里的鱼收了,然后再去那个水坑里把昨天晚上二狗藏起来的鱼也装起来,反正国营饭店那里要的是统货,并不需要分门别类,也就不管品种和大小,都一起装在水桶里。
一趟县城的时间,回来已经是下午,在县城已经吃过绿豆粉,申二狗见下午没有事了,便也挑着水桶去了千丘榜那边帮着抓黄鳝。
唐哲本想扛着大木桶走去鱼泉大队的赵平家,试了两次,桶都太大了,只好找了一根绳子,像在部队里绑行军被一样绑上之后,背在背上走。
虽然不重,却很大,走起路来就像一只要生蛋的鸭子,总感觉屁股后面甩来甩去的。
到了赵平家里,他也刚放马回来,唐哲把大木桶放在偏屋的马车边上,对赵平说:“你家那只桶漏水吗?”
赵平说:“问题不大,昨天泡了一天,一开始漏得比较凶,今天早上又重新加了一次水,到现在没有漏多少。”
唐哲走过去看了看,见桶里的水到桶沿只差一个巴掌,便点点头,说:“那可以把水先倒了,我们要把这两个桶固定在马车上。”
赵平从偏屋边上的马圈旁拉过来马车,除了轮子外,其它地方全是木头做的,平日里为了方便装货,边上还有用头做了护栏,并不是完全一个平板。
两人把木桶放上去之后,又用绳子固定好了,再次把马车放到原处。
他对赵平说:“后天一早你就不要到处跑了,在家里等我。”
赵平点点头:“放心吧,只要你说好时间了,我会提前把马喂得饱饱的。”
回到家的时候,时间还算早,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想来连母亲陈秋芸也去了千丘榜那边抓黄鳝去了。
唐哲也不在家里停留,从柴房里牵了六六就往千丘榜那边去。
还没有到呢,就远远地看见黑子从另外几条田埂上绕了个大圈往家的方向跑回去,它是真怕六六。
离上一次抓黄鳝已经过去了一个来月,现在天气暖和了许多,不用像上次一样找有气孔的地方伸手下去摸,现在如果晚上有空,黄鳝基本都会从泥里钻出来。
不过今天和上次不一样,有三头牛在田里犁着,铧口翻过的地方,躲在泥里的黄鳝还没有想明白怎么回事,家就被抄了。
牛一走过,后面跟着的人立刻就会冲上去,把还没有来得及反应的黄鳝抓起来放在篼篼里。
除了三家人之外,唐家山那些中午才听到消息的人,也都赶了过来,每一头牛的后面,都跟了六七个人,还有一些人就只能在那些还没有翻过的田里去找有黄鳝钻过的气孔,伸出手去泥里摸。
沈阳家的田在靠千丘榜的上半部分,唐哲去的时候,正好到他们田边,看到田里大人小孩子六七个人,每个人都像是从泥浆里滚过的泥猪一样,笑着问道:“收获怎么样?”
沈月正弯着腰刚好抓起一条,放到桶子之里,用袖子擦了一下额头的汗,袖子上满是泥浆,一擦,弄得脸上的泥又多了一层。
唐哲看着她的样子,心里可乐了。
沈月见唐哲对自己笑,举起手中的木桶说:“看,我已经抓了大半桶了。”
第227章 教你翻田
安秀芹满脸笑容地说道:“唐哲回来啦!今年收成可真是不错呢,你看这些黄鳝,一条一条都这么大,还是得像这样抓才够劲儿啊,它们连逃跑的地方都没有!”
唐哲点点头,回应道:“没错,只有保证了品质,我们才能卖个好价钱。”
此时,大阳正专心致志地翻着田,并没有插话。沈月则兴奋地说:“哇,今天来的人可真多啊!感觉我们半个寨子的人都到齐了呢!”
然而,实际上并没有沈月说得那么夸张。唐家山一共有五十多户人家,除了他们三家是全家老小齐上阵之外,其他人家也只是来了二十多个人而已,而且,这些人当中大部分都是些半大不小的孩子,真正的主要劳动力并没有多少。
唐哲看着沈阳,语重心长地说:“大阳,你得加大宣传力度才行啊!光靠咱们自己人去抓,一天能抓到多少黄鳝呢?”
沈阳稳稳地握着铧口,不紧不慢地回答道:“这才刚开始嘛,很多人都还不太相信呢,上次你收了两天就不收了,我这才刚开始收,而且我也从来没去卖过,他们肯定担心像卖给姚勇军他们那样,黄鳝被拿走了,钱却一直收不到。”
唐哲心里也明白,像八家堰大队的这些人,大多数都没去过城里,对于城里黄鳝的价格高低,他们并不是很在意。
他们更关心的是能不能拿到现钱,至于卖给谁、价格多少,都无所谓。
哪怕张三出价一块钱一斤,李四只给五毛钱一斤,但只要李四给的是现钱,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卖给李四。
毕竟,赊三不如现二,大家都认这个理。哪怕你说的价格再高,哪怕只是赊一天,也不如人家给的现钱来得痛快。
唐哲说:“一会儿早点回,在你家院坝收的时候,声音要大一点,让那些娃儿都排好队,秤完一个发一个的钱。”
沈阳点了点头,又赶着牛干活去了。
在田里的几个娃儿说:“沈月姐,一会儿先秤我的好的好?”
另一个说:“秤我的,以后我天天来抓。”
沈月笑着说:“放心吧,你们的都要秤,不过你们要抓大条的,太小的不要。”
“等卖了钱,我要去买双解放鞋,我的鞋子连龙骨都没有。”
“我卖了钱要给我妈买件衣裳。”
……
黄鳝还没有卖出去,却让他们看到了曙光。
唐哲看了一会儿,就去了自家田里,唐自立在前面翻着走,后面陈秋芸和唐婉她们眼睛紧紧地盯着铧口翻过的地方,只要有一道金黄的出现,几只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了出去。
另外还有寨上的两个男娃儿,十三四岁的样子,唐哲也认识,是和自己同辈的兄弟。
陈秋芸一把没有抓住,让唐乐抓住了,她站起来,伸了一下腰,笑道:“哎呀,老了,没有你们年轻人手脚利索,明明我先伸手的,最后还是让乐乐给抓住了。”
一抬眼看到唐哲在田埂上站着,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吃饭没有?”
唐哲点点头说:“我已经吃过了,妈,你腰本来就不好,就不要来了嘛,万一再扭伤了怎么办?”
陈秋芸提着背篓往田边走,说:“你妈是那种娇贵的人吗?唉,时间也差不多了,我先回去做饭。”
唐哲喊了声唐婉:“你也和妈一起回去做饭吧。”
唐婉摇着头说:“我不,我要抓黄鳝。”
陈秋芸说:“她爱抓就让她们抓吧,就做几个人的饭我还是忙得过来。”
唐哲看了一圈,问唐婉:“大凤和二狗他们呢?怎么没有看到他们来?”
唐婉说:“大凤姐在最下边那几丘田里抓呢,她说我们的牛翻出来的黄鳝,她不能要。”
唐哲哦了一声,说:“她这个人也真是的,二狗和他姐一起吗?”
唐婉说:“应该是吧,大凤姐有时候和厚植公的脾气一样,硬头得很。”
唐哲也不再说什么,那样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本来就有些自卑和胆怯,在外人看来,就是假硬气,不肯弯腰。
唐自立翻了两铧,稳住铧口,对唐哲说:“你在那里干坐着干吗?把鞋脱了,下来我教你翻田。”
下面唐孝贤笑道:“自立哥,这样也要得,拿头牛来翻,拿头牛来耍。”
这是一句骂人的玩笑话,唐哲当然听得出来,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圈子里,一到开春的时候,只要大人带着孩子去田里干活,孩子嘛,当然是玩心重了,说是干活,无非就是在田边看看沟里的水来没有,多数的时间是在田里抓蝼蛄,这里的人也叫它们土狗崽, 这种虫子打洞特别厉害,常常把田坎打穿,然后一丘田里的水要不了多少时间就漏得干干净净。
每当别人看到孩子们在田边玩耍时,就会这样开玩笑。
唐哲脱了鞋,把裤管挽到大腿处,下了水田走到唐自立身边,唐自立把铧口把交到他的手里,说:“就这样稳着,这头水沙性子好,到了头,它会自己转回来。”
唐哲按照父亲说的话,稳着铧口慢慢走着。
唐自立看着他的样子,笑着说:“你不要光稳着不动呀,铧口在手里要摇着走,要不然它会一直往地下钻,钻深了再大的力气也拉不动的。”
唐哲哦了一声,学着父亲之前的样子往前走着,到了头,唐自立又给他亲自示范了一次如何调头,把铧口再次交到唐哲手中的时候,他说:“自从去年被野猪拱了,我这个腿和腰只要一干重活就越来越痛,趁着我现在还动得,你要抓紧时间好好学一下如何翻田翻土,不要等到时候我走了,你什么都没有学会,别人笑话你不说,到时候翻个田土这些活还要去求别人,你怎么生存下去呢?”
听到父亲这样说,唐哲突然觉得眼睛里你是进了东西,涩涩的,似乎有什么要掉下来,调整了一下情绪之后,他才对父亲说:“爹,你净说些不吉利的话。”
唐自立跟在他身边,眼睛一直是看着牛和铧口,根本没有看到唐哲现在红红的眼睛,叹了口气,说:“我说的是实话,你现在年纪也不小了,光靠着一天去打点猫猫,那也不是长久之计,以后要踏踏实实过日子,这些本事还是要学的。”
第228章 收获
晚春的夕阳余晖下,鸟儿也开始归巢。
千丘榜田间劳动的人们,也收拾起一天的疲倦,把收获装满背篓和水桶往家的方向回去,一路上都在讨论着各自的收获。
到了唐家山,大家都没有回家,而是结队朝着沈阳家去。
沈醉亭和沈国章今天在家里就是负责在院坝的一个角落挖了一个坑,用来装收购的黄鳝,又弄了数只箩筐放在水里,只要沈阳这边过了秤,便把黄鳝倒在箩筐里,箩筐浸在水中,这样一来,也不至于让黄鳝死掉。
一毛钱一斤的价格,又是现把二,对唐家山的人来说,一天下来多的四五十斤,少的也有十来斤,算是不错的收入了。
沈阳在一边称秤,唐孝贤就在边上记录和把黄鳝倒在箩筐里,沈月则负担起了会计的工作,唐孝贤报上一个数字,沈月便把钱交给一个人。
不知不觉间,汗水竟然从下巴滴到了地上,他也完全顾不上,对他来说,每一滴汗水背后,都是一份丰厚的收入。
一直忙到太阳落山才秤完,今天来的全是些半大小子,多的有两三块的收入,少的也有大几毛,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收入,比起大人干一天的活还要多,一个二个高高兴兴地数着钱回家去。
等到这些娃儿回家之后,唐家山又轰动了:“原来沈阳也是有实力的,全是给现米米。”
“你们也不想一下,沈醉亭以前可是在地区工作,谷话说得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再被批斗,随便身上刮一点汗痢痢下来,也是我们这些人家不能比的。”
“要我说呀,还是沾了唐哲的光,卖了野猪,之前又卖了黄鳝,后来经常去城里卖东西,赚了不少钱,也是现在政策松了,要不然他这个走资派是跑不脱的。”
“也对,大阳将来可是唐哲的舅子,他肯定要帮一把的。”
“我还听说孝贤都有一股在里面呢,这次唐哲好你没有参与他们收黄鳝,是沈阳和孝贤两个人打伙收。”
“大队长在收,那就放心了,总不至于像姚勇军上次一样收了不给钱吧。”
“那明天我也去抓去。”
“你去?人家是用牛翻了田,然后再抓的,你又没有翻田,去抓个火铲。”
“千丘榜那么多田,我就不相信硬要把田翻了才能抓得到。”
“就是,我儿子今天可是卖了两块一角七分钱呢,要是我们一家人都去,一天还不弄它个十来块?”
“这么多?那明天我也去。”
唐家山几个稍大一点的院坝里,三五成群地坐着人,大家都在讨论着今天娃儿的收入,没有去或是没有得到消息的人们,脸上无不露出失落的神色,同时心里也在暗自下决心,明天一定要早点起来,也去抓一天。
等人都走了之后,安秀芹把饭也做好了,留唐孝贤和唐哲一起吃饭,唐哲倒也不客气,反正以后都是自己丈母娘家,和自己家里是一样的。
倒是唐孝贤,还客气推辞了一番:“我家里面已经做好了,你们硬是格外千翻。”
安秀芹说:“队长,我们家生活是屁一点嘛,多少吃一些了再回去。”
沈阳也说:“孝贤叔,天也黑了,我们吃完了再对一下账,今天的事情才算完呢。”
见沈阳说得也有道理,唐孝贤倒也坐到堂屋的桌子上把饭吃了。
在煤油灯昏暗的灯光下,两人一笔一笔对着账,今天算下来总共收了差不多五百来斤黄鳝,唐哲说:“明天也就不过秤了,我看你们把小的那些都是挑出来的,还是按我说的两毛一斤,沈阳,我先把钱给你。”说完拿出十张交给沈阳。
沈阳笑着忙说:“忙什么呢,你都还没有拿去卖,等后天凑够了数,你去城里卖了,按你卖的那个斤数给我们钱就是了。”
唐孝贤也说:“就是,哪能让你亏本的。”
唐哲说:“你们还在本子里呢,不用考虑我这边,不管怎么样,我拿去城里多少还是有几分利润的。”
见唐哲这样说了,沈阳便把钱接过去,正准备找零,唐哲说:“你先记个账就行,反正明天还要继续秤,到时候再算。”
沈阳点了点头,唐孝贤在一旁看着,倒越发的觉得唐哲这个娃儿做起事情来,无论是心胸和格局,都是他这个队长完全不能相比的。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唐家山的人们就都已经起床,家庭好一些的,下了一把面或是煮点稀饭吃,家庭条件差一点的,吃的就是净红苕或是洋芋之类的东西,总之一句话,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
当唐哲吃完早饭出门的时候,很多人正拿着家什朝着千丘榜赶去,更多人则是已经下了田,虽然已是晚春,一大早的温度并不算高,但是寒冷的水温完全抵挡不住人们赚钱的热情。
他刚走到田间,申二狗和申大凤也赶了过来,姐妹俩满头大汗,看样子是跑着过来的,见到唐哲打了个招呼,申二狗说:“唐哥,今天什么时候去收地笼?”
唐哲说:“二狗,今天的地笼你去收一下就行了,不用把鱼都拿回来,只挖个坑放着就行。”
申二狗点了点头:“那我就先去清水江了。”
唐哲嗯了一声:“快去快回吧,回来帮着你姐一起抓一些。”
见申二狗走了,唐哲又对申大凤说:“大凤,你不要跑太远了,下面的田里你不熟悉,万一落到烂坑里了怎么办?你就去我们田里和小婉她们一起就行。”
申大凤低声说:“不了,唐哥,我去还没有翻的田里抓也是一样的,昨天也抓了三十多斤呢。”
唐哲见她不愿意,也不强求,只是在田间稍站了一会儿,便转身回了家。
而不远处的一丘土坎上,吴莲芯背着背篓,看着千丘榜忙碌的身影,愤愤地吐了一口浓痰在地上:“咸鱼都得翻了身了,得意个什么劲。”
说完,脚在跺,背着背篓入不远处的竹林深处走去。
第229章 也要做生意
唐家山人沸腾起来了,连带着申家岭和姚家湾那两个队的人心里也痒痒的,相比起唐家山只有三头牛来说,姚家湾有四头,申家岭则是有五头,剩下的八头牛,全在吴家寨那边。
谁让吴家寨有钱人多一些呢?
就算是吴良被抓了,但是不得不承认,他之前对吴家寨的人还是很不错的,毕竟一个老祖宗传下来的种,能照顾一下是一下。
这会儿他父子都落难了,但是完全不影响吴家寨人的底气,在大队抓阄的时候,其他三个队的人是没有钱不得不放弃,而吴家寨的人却是生怕抓不到。
但是吴家寨离得远,千丘榜这边根本没有他们的责任田,倒是姚家湾和申家岭有牛的那几户,见到唐家山昨天今天已经在翻田了,也从家里找来家什。
翻田不是目的,抓黄鳝挣钱才是道理。
中午吃饭的时候,申家岭就来了人找申腾飞借牛:“腾飞兄弟,你家的牛这两天没有干活,借我家使使呗。”
申腾飞倒不是那种小气的人,满口答应了,不过一点要求:“翻可以,就是要舍得喂。”
一个大队总共就那么几头牛,谁家的牛不是当个金瓜宝贝一样?
来人满口答应着,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高高兴兴地回去了。
王堂说:“都去抓黄鳝了,你不去抓两天?”
申腾飞夹了一筷子菜放到嘴里:“赚不完的钱,再说了唐哲还等着我们赶快把他的新房子弄好了好娶老婆呢。”
唐哲笑道:“倒也没有关系,你要是眼欠别人,也可以先去抓几天嘛。”
申腾飞说:“一顿饱和顿顿饱我还是分得清的。”
这两个月来,他在唐哲这里赚了大几十元的工钱了,周淑芬几次看到他,说起话来都有些阴阳怪气的,总不能什么钱都要去挣吧?
两个人搭班子,还是要团结向上才行。
而屋后的院坝里,吴莲芯正在剥着刚从坡上的竹林里搬来的野竹笋,这种指头大小一根的,焯过水之后,加点野葱炒起来吃是最香的。
唐忠则是坐在阶沿上的一根小板凳上,背靠着墙,两眼无神地看着天空,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吴莲芯把一根剥好的笋子丢到木盆里,说:“你一天不是在床上瘫尸,就是在这里当菩萨,多少还是去找点事情做嘛。”
唐忠根本就像没有听到似的,也不搭话。
吴莲芯继续说:“人家都在翻田准备栽秧了,你也去把秧地田翻了好把谷种撒下去,要不然今年怎么过?讨米刹割?”
唐忠还是一样没有反应。
吴莲芯有些生气了,把手里的一把笋壳朝他甩过去:“你是不是聋了?老子和你说话你连个屁都不放?”
笋壳打在头上,一点也不痛,但是还是让他把视线从天空收了回来,拍下身上的笋壳,说:“你想我做什么嘛?翻秧地连头牛都没有,拿什么去翻?拿我的命去翻?”
吴莲芯更来气了:“要拿你的命去翻了,你不晓得去吴家寨找一下你那几个堂舅舅他们,借头牛来翻一天也能把秧地田给翻了嘛。”
“我不去。”
话说得斩钉截铁且绝决。
吴莲芯叹了一口气:“我怎么遇到你家这几爷崽哦,老子不中用,儿子不昌盛(不走正道),生两个姑娘又是野人,连家都不落。”
唐忠听到这里,突然坐直了腰:“妈,我听说欢欢在洋灰厂上班,当了工人,明天我就去找她。”
吴莲芯看了一眼院坝坎下,小声说:“你皮子又长紧了是不是嘛?”
唐忠哼了一声:“她现在当了工人,也不能不报答你们养了她十多年的恩情,洋灰厂的工人一个月二十多块钱呢,我明天去找她弄点钱来做本钱,我也要出去做点生意。”
吴莲芯轻蔑地一笑,说:“你?做生意?不要忘记了,上次姚勇军和申红兵的事情,要不是你的脚还没有好脱底(痊愈),我估计那一次你也跑不脱,你老子现在可还在万山挖朱砂,你要是被抓了,可不是罚点款就能弄出来的。”
唐忠淡淡地说:“说了你也不懂,现在政策宽松多了,要不然大阳他们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收?听说连唐孝贤也参与了,我要是被抓了,就把他们招出来,要不好过大家都不好过。”
吴莲芯想了想,说:“这倒也是,队长都带起头来走资本主义道路了,我们做点小生意怕什么?行,妈支持你去做,真要被抓了,我就去闹,去公社,去县里,再不然背着背篓去省里,我就不相信现在这个八家堰是他唐孝贤的八家堰,有句话是怎么说?只准当官放屁,不准百姓屙屎是不是?”
唐忠不耐烦地靠在墙上说:“那,那句话叫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吴莲芯笑着说:“要不然还是要你们多读几学书的人才懂得多呢。”
唐忠继续盯着天空,一言不发。
吴莲芯剥完了笋子,端着木盆进了屋里,一会儿喊道:“大忠,吃饭了。”
唐忠懒懒地说:“天天净红苕,吃得肠子都生锈了。”
吴莲芯哼了一声:“有红苕吃就不错了,再不把秧地翻了,我看你今年吃屁都没有。”
唐忠接过碗来,扒了一口在嘴里,说:“天天刨那几块泥巴,刨了一辈子,也没有见到多少钱。”
吴莲芯说:“你不是要去做生意嘛,明天你去找欢欢,从她那里先弄点钱做本钱,妈也等着过几天好日子。”
唐忠点了点头。
吴莲芯又说:“对了,你想做什么生意?”
唐忠说:“现在不是这么多人抓黄鳝吗?一会儿我也去抓一些,一来是明天可以顺便拿去城里卖了,二来正好去找欢欢拿钱。”
吴莲芯说:“行,这样也好。”
吃完饭之后,唐忠难得地拿了一挑水桶往千丘榜走去,路上也不和人打招呼,独自找了一处僻静的地方开始抓起来。
而吴莲芯洗好了碗,又把还有半背没有剥的笋子背在背上,锁好了门朝吴家寨走去。
第230章 媳妇像婆婆
沈阳和唐孝贤的黄鳝收购,无疑是在平静的八家堰大队的湖心里丢下了一块石头,午饭后的千丘榜在沉寂了一个冬之后,又迎来了除插秧之外最热闹的时刻,仿佛八家堰的春天比别家大队来得要早许多。
此刻无论大人小孩子,都变成了泥人,整个梯田从上到下,都传来阵阵欢呼声。
何仙花一边在田里抓着黄鳝,一边对另处一丘田里的唐乐说:“乐乐,我刚才看到你哥也来了。”
唐乐只是哦了一声,不像别人听到亲人的名字,心里充满了幸福感,反而在她的耳朵里听到哥哥这两个字,像是被刀扎了一下。
唐婉在一旁说:“管他呢,他抓他的,你抓你的,反正卖了钱就是不给他。”
唐乐只是木然地点了点头。
唐忠一个人是从千丘榜的另一边绕到山下靠近小溪边的田里开始抓,自从姚家去唐哲家退了婚,他就和姚瑶搞在一起,后来父亲唐自强被抓之后,姚家就你换了一副面孔一样,来家里闹了好几次,好在前几天姚家出了事,姚瑶也再没有来找过他提起那些他现在还做不到的烦心事。
但是经过几次吵闹,他家在唐家山已经完全抬不起头来了,连走在路上,别人都懒得和他打招呼,一连抓好了几斤黄鳝,个头都比较大,心中不由得高兴起来,把那些烦恼的事情暂时也忘记了。
“哼,唐哲,你不就是卖点野货赚了点钱嘛,有什么可豪横的。”
本来他抓黄鳝就只是一个幌子,借着这个名头明天去洋灰厂找唐欢要到钱之后,有了本钱,还愁生意做不起来吗?
无奈千丘榜最下边的几丘田里黄鳝实在是太多,水面下的气孔一个挨着一个,随便一伸手到泥里,就能碰到它们在泥里蠕动的身体。
这倒让他有些意外,其实仔细一想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里离大路太远,往年翻田的时候人们也抓黄鳝回去改善生活,但是锅里没油盐,什么山珍海味都做不出好味道,所以大家也就是在离大路最近的那几丘田里抓一些,最下边这几丘田,反正都是泡冬田,连大队里翻田的人也懒得多翻,把耙子架在牛上拖上一遍就算完事。
不过这倒让他来了兴趣,没多久就已经抓了大半桶,这样的收获,如果一直抓到天黑,绝对能抓到满满两水桶。
另一连的吴莲芯,自从唐自强被抓之后,她也很少到吴家寨来,寨里的那些堂公伯叔些,除了最踏实最亲近的那几个之外,其他人则完全忘记了吴良当时对他们的好,反而还在落井下石在背后说风凉话。
进了屋,看到灶前的泥茶罐里嘟嘟地冒着热气,母亲佝偻着身子坐在火堂边靠着墙,处在半睡半醒之间,听到有人进屋,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妈,你吃饭了么?”吴莲芯走到老太太跟前喊了一声。
老太太叫王太娥,八十来岁,听到吴莲芯的声音才缓缓睁开眼睛:“老五你来了。”
吴莲芯家兄弟姐妹一共六人,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还有一个妹妹,哥哥们都已经分了家,父亲前些年去世之后,王太娥老太太就一直是在三个哥哥家轮流吃。
吴莲芯嗯了一声,才看到茶罐里煨着的是些没有削皮的红苕和着一把野菜。
“你就吃这个?这个月不是该二哥他们家服侍你吗?”他口中的二哥,就是吴良。
王太娥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说:“你二嫂她忙,我一个老太婆,过了今天不晓得还有没有明天的,也就不麻烦她了。”
吴莲芯知道,肯定是二嫂不给老太婆做饭,心中不免生了怨气,哼了一声,说:“二嫂在哪里,我去找她。”
王太娥忙拉住她的衣襟:“算了,你最好不要说她,我还能有几天清静日子过,你要是说了她,恐怕我又、又……”说到这里,这个八十岁的老太婆竟然有些哽咽。
吴莲芯一低头,看到王太娥手腕处一片淤青,忙问:“妈,她是不是打你了?”
王太娥连忙把手缩回去,摇着头说:“没、没有的事,我自己不小心摔倒了,手就这样摔在门槛上。”
吴莲芯拉起她的手看了又看,哼了一声:“妈,你还向着她,出了这样的事情,你怎么不和大哥三哥他们讲呢?”
王太娥见也瞒不住了,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用手里的火钳把茶罐边上的火炭拢了拢,才说:“你又不是不知道祝老秀的脾气,不说还好,要是说了,她非得把这个家闹得鸡犬不宁不可。”
吴莲芯便要站起来:“我去找大哥说去。”
王太娥突然激动起来:“你一个嫁出去的姑娘,就好比是泼出去的水,还来管这些事情做什么?要真想让我好,就什么也不要说,你说了,就是巴不得我早点死。”
见王太娥这样激动,吴莲芯也只好暂时忍下这一口气,心中兀自不平,说:“大路不平旁人铲,二哥不在家,她就这样对你,你都八十了,她也下得去手?”
王太娥擦了一把泪:“我这把年纪了,还能活几年?随她去吧,当门一条河,媳妇像婆婆,她也有老的那一天,到时候那些孙媳妇自然会收拾她。”
看着茶罐里的红苕已经熟了,吴莲芯便找了块湿帕子包着拿到灶台上去。
灶台上已经落了厚厚一层灰,还有几挂蛛网,她找来棍子把蛛网挑了,才拿来一个碗洗了一下,把红苕稀饭倒在碗里递到王太娥的手中。
王太娥接过去,用嘴吹了一下,太烫了,便端在手里,问道:“你好长时间没有来了,今天来有哪样事嘛?”
吴莲芯虽然很久没有来了,但是他也知道上次大队抓阄自己的大哥吴栋家可是抓了一头大骚牯牛,所以也不隐瞒,说:“妈,我们队家家户户的秧地田都翻完了,早一些的人家秧子都已经转青,我们家的田都还没有翻,今天来是想找大哥借一下他们家的牛去翻一下,对了,大哥他们一家去哪里了,怎么关门闭户的?”
第231章 百姓爱幺儿
王太娥又吹了吹碗里的红苕稀饭,扒了一口在嘴里,太烫了,用舌头顶了几下,还是忍不住吐了出来,说:“刚才还在家呢,不晓得这阵去哪里了。”
吴莲芯见她也不知道,便说:“妈,你先吃着,我去看看大哥在哪里。”说完也不再管王太娥,自顾自地到院坝里四处看着。
没多久,就见祝老秀背着一背野竹笋从院坝坎下走上来,见了吴莲芯,抬头故意看了看天,说:“哟,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吴莲芯也不惯着她,上前问道:“老秀,妈的手是不是你打伤的?”她完全忘记了老太婆的叮嘱。
祝老秀把背篓放在阶沿上,顺势也坐在那里,愤愤地说:“你少打胡乱说,哪只眼睛看到我打那老不死的了。”
吴莲芯见她骂母亲是老不死的,冲上来就要打,祝老娥手里拿着一把弯刀,舞着骂道:“你个烂婆娘,弄得唐家山不得安身,现在又要来搞我家是不是?”
见祝老秀手里拿着刀,她也有些悚了,怔在那里,半天才说:“我就是看到妈手上有伤,这个月她不是该在你家吃嘛,就问一下。”
祝老秀哼了一声:“吃?我自己都快饿死了,哪里还有她吃的?你那么有孝道,应该多给她送点来开私锅呀。”
被祝老秀这么一说,空着双手来的吴莲芯不由得脸一红,说:“我就是来看看。”
正说话呢,就见一个六十来岁的人挑着一担柴回来了,吴莲芯一看,正是自己的大哥吴栋,忙上前去热情地喊了一声:“大哥,你砍柴了来呀?”
吴栋嗯了一声,把柴放到屋旁之后,说:“你来做什么?”
吴莲芯忙去屋旁把先前藏着的半背竹笋背了过来,说:“今天早上去搬了点竹笋,给你带点来,过段时间妈不是要跟你家吃了嘛,我也没有什么可拿来的,到时候桌子上也多有盘菜。”
祝老秀在一旁哼了一声:“假孝道。”
吴莲芯听得清清楚楚,却也不敢吱声。
吴栋说:“妈来我家还早呢, 这个月是老二家,下个月归老三家,再下个月才是我们家,老秀,这些笋子你拿去吧,反正妈是跟你们一锅吃。”
祝老秀忙说:“大哥,人家是给你送来的,我才不要呢,吃了要往背脊骨落(被人在背后骂)。”
吴栋也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怎么会听不懂她嘴里的话,只是叹了一口气,摇摇头,想当日吴良还在家的时候,自己这个妹妹是三天两头往她家跑,现在怎么一见面就开始吵起来了。
见祝老秀不要,他打开了门,吴莲芯忙把背篓背到屋里去,找了根板凳先坐下。
吴栋问:“自强进去了,你家的日子也不好过,下次来就不要再带东西过来了。”
吴莲芯点了点头,说:“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
见她坐在板凳上欲言又止的样子,吴栋问道:“是不是来找我有什么事?”
吴莲芯满脸堆笑地说:“大哥,我是想来借你家的牛去把秧地翻了,你看都这个季节了,别人家的秧子都快栽得了,我们家连秧地都还没有整呢。”
吴栋哦了一声,说:“行,一会儿我带你去牵。”
吴莲芯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笑着说:“行,大哥,那我把这些笋子给你剥了。”
吴栋说:“不用了,你坐着就是。”
见吴栋坐在一旁抽着叶子烟,吴莲芯凑到他跟前说:“大哥,你知道不知道,二嫂还把妈给打了。”
吴栋咳了一声,说:“胡说,明明是妈自己摔倒的。”
吴莲芯忙说:“我可是亲眼看见妈手上的伤了,妈也承认了。”
吴栋叹了口气,说:“就是前几天,她跟老秀闹了几句,然后一急就摔倒了,刚好碰到门后的锄把,打下来正好又打在她的手上,她年纪大糊涂了,你跟着瞎起什么哄。”
吴莲芯还是有些不相信,又说:“那妈这个月不是该她服侍吗?怎么一个人煨茶罐饭吃?就两坨红苕,连颗米都没有。”
吴栋说:“老二两爷崽都出了事,你侄儿媳妇也带着娃儿回了娘家,就她一个人在家里,又是家里又是外头的,再说妈年纪大了,煮干了她嫌干,煮稀了她嫌稀,你二嫂自己都是吃野菜菜了,虽然是归她家服侍,要拿得出东西嘛。”
见吴莲芯还想说什么,吴栋抖了抖烟锅,说:“那牛你还要不要,要就和我去柳树坡牵。”
吴莲芯只好站起来跟着吴栋出了门,走得离家远了,她还是忍不住说:“大哥,我知道你是不想得罪二嫂,你想做个老好人,爹死了,妈一个人总归是我们大家的妈,你不能看着她受欺负。”
吴栋沉默了一会儿,才对她说:“老五,我们家的事情,你就少操心,妈那么大的年纪了,能有口吃的就不错,老秀再不是,她总还是要给妈一口吃的,并没有完全不管她,你现在来说她的不是,也不想想你当年是如何对待你公公婆婆的。”
吴莲芯被反问,一时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半天才说:“那是他们偏心唐老二家,什么都只顾着他们一家人。”
吴栋叹了一口气说:“自古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你们成家得早一些,那个时候还没有遇到三年自然灾害,他们什么不是顾着你们家,包括你们修的那个房子,你嫁过去的时候不是都还没有装好?还不是老头和唐老二帮着上山偷木材回来才装好的?”
吴莲芯不再说话。
吴栋继续说:“我也好久没有去看你们了,我听说你要把欢欢嫁给姚家那个气包二?”
吴莲芯忙否认道:“大哥,你在哪里听说的,那是没有的事情,总是那些烂逼烂嘴的乱说。”
吴栋点了点头,说:“没有就好,你是过来人,不要误了自己的姑娘。”
吴莲芯笑着说:“怎么会呢,大哥,欢欢现在可是正儿八经洋灰厂的工人了。”
第232章 让她工作打脱
蛙声一片,太阳便已经下山,唐家山沈阳家的院坝里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有的互相交谈,有的伸长脖子看着前面沈阳手里的秤杆,还有的则是从沈月手里接过钱来之后,把手指沾上口水,数了一遍又一遍……
唐孝贤在一旁又是记账,又是把黄鳝倒在箩里,虽然累,但是脸上却是笑容灿烂,现在一般的工人也就二十多块钱的工资,昨天一天下来,他的收入就相当于纸厂工人们干一个月了,原本唐哲给了他三百块钱的本钱,现在看来根本就用不了那么多。
现在到插秧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像这样每天都有这么多人去抓,一个月下来,还不赚个一千多块?只要有了钱,家里那个母老虎自然不敢再对他大吼大叫。
他心里这样想着,嘴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
唐哲等申二狗姐弟俩秤了之后,对申二狗说:“二狗,明天我们要扎实早一点去收地笼,你今天晚上早一点睡。”
申二狗应了一声,说:“那我明天就不来你家了,直接在打尖坳和你汇合吧?”
唐哲说:“可以,把家付拿好。”
一直忙到快看不见秤了才把所有的黄鳝收完,对了一下账,今天比昨天多了一番,足足有一千来斤。
安秀芹早已经把饭做好,便留唐哲他们一起吃饭。饭后,唐哲说:“一千五百来斤的黄鳝,要些劳力能弄得到鱼泉大队哦。”
唐孝贤说:“这样吧,明天我们几个都先不去田里了,把黄鳝送到了再回来也不迟,这里去是下坡路,就算挑着东西,有三刻钟也足够了。”
沈阳说:“孝贤叔,我们这才几个人,一千多斤的东西,跑两趟也不一定挑得完。”
唐孝贤想了想说:“我叫你婶子也一起,你们两兄妹加上你爹娘,还有唐哲他们父子两个,八个人了。”
沈月说:“二叔年前才被野猪弄伤,还没有好脱底,挑拿这种重活估计他也拿不动,我建议还是请几个人。”
唐哲点点头说:“小月说得对,孝贤叔,要不你一会儿去安排十来个劳力,带好家什,一个人一块钱的工钱我来付。”
唐孝贤说:“都是一个队的,还用谈钱吗?”
唐哲忙说:“孝贤叔,我们本来就是依靠这些黄鳝赚钱的,找人帮忙一定要给工钱才行,这样以后才能请得动别人家。”
沈醉亭也说:“有些人就是嫌你穷怕你富的,你们这两天闹了这么大的动静,说不定好多人已经犯了红眼病,唐哲这样做是对的,让人白出力气,别人还说你队长仗势压人,想白用人家的劳力,出了工钱,这个不来那个肯定会来的。”
唐孝贤听了,觉得他们说得有道理,便说:“行,劳力的事情包在我身上,那我们三个劳力除开了,还要再请个十二个人才行。”
唐哲说:“我明天一早还不得和你们一起,我要和二狗去办点别的事情,反正马车老三家的地方就在桥头,车上装了两个大黄桶,万一不够装,就用水桶装也可以。”
沈阳说:“行,你明天先去忙你的,我和孝贤叔保证按时给你的货送到地方。”
商量好了之后,便各自回了家。
唐哲上了院坝,透过房顶还能看到唐忠家的堂屋里还有微弱的煤油灯光射出来,他也没有在意什么,只是回到屋里洗了脚便早早睡下。
唐忠今天的收获不错,要不是水桶只有那么大,他肯定还要抓得多一些,不过他抓的却是良莠不齐,连筷子大小一条的都没有放过。
吴莲芯也刚做好饭,家里没有了主要劳动力,她不得不自己赶着牛到田里翻,八家堰女人翻田几乎是看不到的,但如今却不得不这样。
一天下来累得腰酸背疼,连牛也只是拴在屋边的棕树上,随便拖了两把稻草喂它就了事。
不过一进门就看到唐忠抓来的两大水桶黄鳝,身上的疲劳都消散了许多,家里已经很久没有吃肉了,她回来的时候,唐忠已经杀了两斤左右黄鳝。
吴莲芯到楼上捡了一些发了芽的洋芋下来,反芽子弄掉,然后削了皮切成片,在油罐里刮了又刮,终于是刮了一点点油放在锅里,烧化了再掺上水,等水开了,把黄鳝和洋芋片都倒锅里煮了起来。
唐忠趁这个机会又去屋边的田埂上掐了一点鱼香回来,这种叫鱼香的东西,有的地方也叫野溥荷,加上洋芋片里面,味道特别清香。
等开饭的时候,唐忠说:“天天吃红苕洋芋,吃得都想吐了。”
吴莲芯说:“要不是你爹不中用,哪会让我们俩娘母受这样的苦嘛,你想吐,我还不是想吐,前些年日子那么苦,老娘都没有受过这样的罪哦。”
吃了一节黄鳝,喝了一口汤,唐忠说:“要是再有点灰面(麦面粉)就好了。”
吴莲芯说:“想吃麦汤粑呀?明天你卖了黄鳝就秤点灰面回来我给你做嘛。”
麦汤粑在北方,又称为面疙瘩,唐家山虽然有种植小麦,但是产量低得吓死人,一亩地收成好的时候有两百来斤,差的时候只有一百来斤,不过土地包干到户之前,生产队里一年到头也不会让土地荒着,不管收成多少,反正都不计算劳动成本的,只要是粮食,都会种一些。
唐忠说:“明天卖得掉卖不掉,都要找欢欢拿点钱才行,她现在过上了太平日子,倒把我们一家忘得一干二净的,一点良心都没有。”
吴莲芯也说:“就是,她要是不给你,你就去她厂里闹,看她怎么样。”对于她来说,女儿早晚都是别人家的,在出嫁之前总要让她们尽可能的给家里带来收益,这也是当时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很严重的原因之一。
唐忠说:“这种事情不用你教。”,他猛喝了一口洋芋黄鳝汤,恶狠狠地说:“她敢不给,我就让她工作都打脱(丢掉),到时候让她黄鳝也不得,篼篼也不得。”
第233章 穿一条裤子的兄弟
心中有事情,晚上连觉也睡不得是很踏实,鸡才叫第二遍的时候,唐哲就醒了过来,打着电筒到厨房里随便弄了点冷饭吃就出门了。
申二狗比他更早,已经摸着黑到了打尖坳等他。
虽然已经是晚春时节,黎明时候的空气却冷得透骨,他一停下,便不停地跺着脚,好在没有多久就看到远处一支手电筒的光亮随着脚步的走动而上下摇晃。
两个人汇合后,也只是简单地打了个招呼便一起往清水江走去。
申二狗第一次放地笼没有多少经验,好几个笼子里的鱼都不多,不过十二个地笼也有二三十斤的鱼,总算有些收获。
“唐哥,我也是学着你的样子放的,怎么一天一夜了还没有你放下去半天时间弄的鱼多?”他有些尴尬,又怕唐哲怪罪他。
唐哲笑着说:“这个没有什么奇怪的,你第一次放,没有找准地方。”说完又给他说了一遍怎么放比较好。
申二狗一一记在了心里。
等把鱼都收了,又挑了一些小杂鱼和螃蟹敲碎了做鱼饵,唐哲便让申二狗再去放一次,这次他在边上一一指导着。
两天的收获,足足四大水桶,还有一些小杂鱼装不下,唐哲便把裤子脱下来,把两只裤管用树藤绑了起来,然后把那些小杂鱼装在里面,然后把裤子挂在脖子上。
“正好,这样还不影响挑东西。”唐哲笑道。
申二狗也笑着说:“就是有点不雅观,要是在路上被人家的小姑娘看见,还以为你是在耍流氓呢。”
唐哲说:“我不是穿了内裤嘛,我们走快一点,到赵平家的时候估计天才亮。”
清晨的薄雾中,一支手电筒,两个挑着担子的人影在路上行走如飞,担子两头的水桶随着脚步的走动而一上一下地浮动。
和唐哲想的一样,这么早的时间,路上连一个行人都没有,只是偶尔从其它寨子中传来几声狗吠和阵阵鸡鸣声。
到了鱼泉大队,远远看到赵平家的院坝上点了好几根火把,他知道肯定是沈阳他们已经来了。
唐哲到的时候,看到马车上的两个大木桶中已经装了满满两桶黄鳝,赵平站在车上正在倒最后一桶,见唐哲和申二狗又挑了两担来,他站在车上说:“这么多呀,黄桶里装不下了。”
突然发现唐哲连被子都没有穿,笑道:“你这是被人把裤子抢了还是怎么了?”
其他人这也才发现唐哲身上只穿了一条内裤,都笑了起来。
唐哲把水桶放到地上,然后从脖子上取下一裤子鱼交给沈阳:“大阳,这些杂鱼你带回去分了。”
沈阳吃惊地看着他:“这么多鱼,你们怎么搞到的?”
其他人也不可置信地看着唐哲,昨天还见他在家里待着,只是一会儿功夫,便弄了一两百斤的鱼来。
就连赵平也惊呆了,他可是从小就生活在大鱼泉边的,鱼泉大队长大的娃儿,哪一个不是抓河鱼的高手?
唐哲把水桶装到马车上,说:“这个你就不管了。”
申二狗笑道:“唐哥会咒语,他嘴里一喊,那些鱼就像听了龙王爷的圣旨一样都往他桶里钻。”
这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沈阳接过那一裤子鱼,对唐哲说:“那你去城里不可能裤子都不穿一条吧?”
赵平跳下马车,说:“要不穿我的吧,虽然破旧一点,总比没有强。”
沈阳正准备把自己的裤子脱了给他,见赵平这样说,便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唐哲应道:“行,那就麻烦你找一条来吧。”说完还是继续装着水桶里的鱼。
两个大桶加四个水桶,刚好可以把原本留有很宽地方的空隙给堵上,然后又用绳子绑了个结实,这个时候赵平已经拿了一条裤子出来交给他。
“我来绑,你先去把裤子穿上。”
唐哲接过来之后,笑着说:“这样以后传出去,也好叫别人晓得我们也是穿过一条裤子的兄弟了。”
等他穿好了裤子回来,赵平已经把绳子绑好,又从屋里拿了马灯出来挂在车上,对唐哲说:“走咯。”
唐哲也对沈阳他们说:“你们先回去吧。”
这次去城里和往常的路线就完全不一样,原来的小路到县城只有三十多里路,不到四十里,而这次走的是公路,沿着长滩河弯弯曲曲的绕来绕去,其间还有许多盘山路,足足多了一倍的路程,到国营菜市场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点多,这个时间买菜的人大多已经散了,不过朱达昌提前就已经在市场门口贴了通知,所以许多人都在市场里等着。
唐哲他们刚一到,他便去找了朱达昌,然后朱达昌就派人推了一辆平板车出来帮着转运进去,申二狗和赵平在马车这里负责分装下车,唐哲刚是到鱼市口负责过秤。
黄鳝下完了,就连车上那四桶河鱼也被来买菜的人围着,硬要让唐哲他们卖一些出来。
申二狗在外面完全不敢作主,只能眼巴巴等着唐哲出来。
等唐哲和朱达昌那边结完账出来,发现许多人还围着马车,朱达昌也挤进人群看了一下,对唐哲说:“唐兄弟,你还有这种好货,怎么不一起拿给我呢?”
唐哲无奈地说:“朱领导,这些东西都是给林经理那边准的,要是今天交不了货,下次他可要生气了。”
朱达昌哈哈笑道:“这样,你分两桶给我,他那边我去和他说。”
其实唐哲也知道,一次给林国民那边送去这么多,肯定一时也难以消化,不如就作一个人情,卖给朱达昌算了。
于是便说:“行,既然朱领导这样说了,那就分两桶在你这边。”
朱达昌忙对着市场里喊了一个工作人员出来,从车上把两桶鱼拿去秤了。
围着的人见那鱼已经送进了市场,便也不再围着唐哲,而是都涌入市场里的鱼市口排着队等着买鱼。
朱达昌对唐哲说:“你等一下,我马上去给你取钱过来。”
唐哲应了一声,见朱达昌进去了,他才得空四处看了看,就在国营市场不远处的一个巷子口,突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第234章 本来面目
国营市场门口人潮涌动,人来人往,只是一瞬间,便再也看不见那人的身影,唐哲以为自己眼睛花了,对申二狗说:“二狗,你有没有看到那边的一个人,感觉好熟悉。”
申二狗抬着头左顾右盼地看了又看,然后莫冥地摇了摇头,说:“没有呀,唐哥,是不是又看到那个叫李龙的了?”
唐哲摇了摇头,说:“李龙现在估计还在家里养伤,刚才我好你看到了唐忠。”
申二狗听了,又往他说的那个方向看了看,还是没有看到人,然后又跑过去,却只见几个人从那拐角处走过来,菜篮子里都装着一些黄鳝。
只听一个人说:“今天才是捡了大便宜,市场里要五六毛一斤,他只卖三毛钱一斤。”
另一个胖女人笑着说:“那人是不是傻,沉香当作烂柴烧,这不便宜了我们,哈哈……”
又一个人说:“你们还真当他傻呀,他不这么卖,一会儿市场管理的人看到了,还不把他没收了才怪。”
“说得到也是,乡下来的人,又没有过本钱,卖得上三毛钱一斤已经很划算了。”
“就是不晓得他明天还来不来,要是来的话,我给我们邻居说一下,有便宜不占,那不是王八蛋么。”
几个人说说笑笑的离开了,申二狗也终于听明白,原来是有人在市场外面摆摊卖黄鳝,而且价格比市场里的价格便宜得多,他忙去把消息告诉唐哲。
“那就不奇怪了。”唐哲听了申二狗的话,说道:“肯定就是大忠。”
申二狗说:“他一天到晚窝在家里什么都不干,哪里来的黄鳝?”
唐哲说:“千丘榜那么大,你和你姐都只顾着抓,哪里还会看谁在那里?再说他就算要去抓的话,怎么会和你们一起呢?”
申二狗想了想,倒也是这个道理,便说:“唐哥,那要不要和那个朱领导说一声,他卖的价比我们发出去的价格还便宜,这不是搞乱市场吗?”
唐哲说:“先不管他,在别人牛眼睛框框下挖人家的墙脚,早晚有人去收拾他。”
正说着,朱达昌便把钱给唐哲送了出来,满脸笑容地说:“哎呀,唐兄弟,真是多亏了你,我这市场里的鱼已经断货好几天了,全县城几万人就这么一个市场,上面领导要怪罪下来非得给我骂一通不可,这下好了,有你供货,完全可以等国营鱼场那边缓过来。”
唐哲也客气了几句,便给朱达昌说还要去国营饭店那边送货,便离开了。
走了不远,申二狗说:“唐哥,刚才就是个好机会呀,只要你给朱领导一说,他肯定会去管的。”
唐哲只是笑笑,并没有回答。
不多时到了国营饭店,唐哲进去交了货,出来的时候,又带他们俩去吃了绿豆粉,然后赵平才赶着马车往回走。
顺着马路走,便要经过洋灰厂的大门口,他本来不想打扰唐欢的,经过门口的时候,正好看到唐欢坐在大门边的一棵树下哭泣,唐哲忙叫赵平拉住马,自己跳下马车走过去。
“欢欢,你怎么在这里哭?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唐欢听到熟悉的声音,先是吓了一跳,慌忙站起来,见到果然是唐哲,一下子委屈得哭出了声,便扑在唐哲肩上。
唐哲安慰道:“给哥说,是不是你们厂里有人欺负你,我去收拾他。”
唐欢退开一步,连忙摇了摇头,说:“哥,我没事。”
唐哲说:“是不是大忠来找你了去?”
唐欢轻轻地点了点头。
原来就在刚刚,唐忠从国营市场离开之后,便马不停蹄地赶往洋灰厂,给保卫科的人打听之下,并没有发现厂里有叫唐欢的人,倒是有一个叫周欢的,上班的时间和唐忠说的差不多。
唐忠便说:“对,是我记错了,就是叫周欢。”
他肯定也猜到了唐哲想的办法肯定是买通了别人,才能让她的妹妹顶替那个人的子女去上班。
保卫科那人便去车间叫了唐欢出来,说是有亲戚找她,唐欢一听,还以为是唐哲来找她的,忙把手里的活计交给工友帮忙看一下,便跑着出来。
出了厂门,才发现唐忠站在门口这棵大柏杨树下等着她。
“怎么是你?”唐欢想过大忠和母亲早晚会来找她这一天,但是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
唐忠说:“我的个妹妹,你有了工作,当哥哥的来找你不是很正常嘛。”
唐欢冷冷地说:“说吧,来找我什么事?”反正她现在已经上着班了,如果再谈婚事的话,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当然唐忠也知道,就姚勇军那种人,根本不可能配得上唐欢,以前只是因为姚瑶一直逼着他,但是现在姚家自顾不暇,哪里还有时间来管这门子事,上次听申二狗说,姚瑶还和别人有一腿,这个事情他也一直在暗中调查,只是一直没有找到那个人到底是谁。
“放心,姚勇军根本配不上你,我不会再逼你嫁给他。”
唐欢心里稍放松了一些,不过一母同胞的亲兄妹,她知道唐忠今天来绝对不是和她说不再让她嫁给姚勇军这么简单,仍然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说:“那没事我回去上班了。”
唐忠这才露出本来面目,说:“既然你都有了工作,也是端着铁饭碗的人,你不可能看着我和妈还有小乐在家饿死吧?”
唐欢说:“小乐在二叔家不是过得很好。”
唐忠哼了一声:“今天妈叫我来找你,就是要你拿点钱回家去,我也打听过了,你们洋灰厂的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是二十六块钱,你不事二十块钱就行了。”
唐欢顿时无语,说:“我才来上几天班?哪里来的工资发?要钱也要等到下个月来呀。”
唐忠说:“你以为我不知道,唐哲把你丢到这里,总要给你留点零花钱,他那么有钱,随便身上拔根毛都比我们身子重。”
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唐欢转身便要走,却被唐忠拉住,说:“你以为有了这个铁饭碗端着,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吗?今天要是不拿钱,我就要把你这个铁饭碗都摔成个烂钵钵。”
第235章 忠犬
唐忠这一拉,唐欢一挣扎,大声说道:“你放开,把我手拉痛啦。”
听到这边有声音,倒引起了保卫科那同志的注意,从窗子里伸出头来,问道:“你们在做什么?”
唐忠忙赔着笑对他说:“同志,这是我妹,我们在谈点事情。”
保卫科那人就是刚才去叫唐欢的,他明明知道唐忠一来就说错了唐欢的名字,这会儿哪里肯相信他是唐欢的哥哥,便问唐欢:“周欢,他真是你哥?”
唐欢连忙摇头:“不是,放开我。”
保卫科那人从屋里跑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根棍子,指着唐忠说:“小子,你一来我就发现你有问题了,还敢冒充她哥,告诉你,她哥我认识,你再敢在这里耍流氓,我就不客气了。”
唐自强还没有被抓的时候,唐忠在大队里虽然也是称王称霸的,走路都可以横着走,毕竟那只是在山里,现在是别人家的地盘,来横的准没有好果子吃,只是狠狠瞪了唐欢几眼,便心有不甘地回去了。
看着唐忠走远的背影,想到自己出生的家庭,自从父亲被抓之后,她们姐妹俩再没有一天像样的日子过,不由得心中一阵悲凉,委屈得靠在柏杨树下坐着哭了起来,不想却被唐哲路过撞见。
唐哲问清了缘由,安慰道:“你安心上你的班,大忠要是再敢来骚扰你,我再教训他一顿。”
没想到自己的亲哥哥,还不如堂哥对自己好,唐欢更加委屈,简直哭成了泪人。
申二狗看得眼睛都湿了,想想自己如果不是遇到唐哲,也许在去年的冬天就已经冻死了,也是感慨万千。
唐欢哭了一会儿,对唐哲说:“哥,你不要告诉二叔二婶他们,大忠来找过我,免得他们担心。”
唐哲点了点头,替她擦去眼角的泪水,捧着她的脸说:“嗯,我不会告诉他们的,以后,你要学会直面问题,就像今天一样,对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要学会说不。”
“嗯。”唐欢退了两步,又擦了擦眼泪,对唐哲挥了挥手:“哥,你回去吧。”
唐哲大声说:“记住了,要学会拒绝。”
“我知道啦。”
等唐欢进了厂里,申二狗对唐哲说:“唐哥,大忠也太不像话了吧,这种事情还是人能做的吗?”
赵平并不认识唐忠,对他们的关系也不了解,所以一直没有说话,这个时候也忍不住插嘴道:“我也真是遇到了哦,天底下还有这号人,要是在我们大队,早就被打死丢到洞洞寺了。”
他说的洞洞寺,也是鱼泉大队埋葬那些横死和夭折的人的地方,和唐家山的马旋坑是一样的道理。
申二狗对赵平说:“那家伙就是个打不死的程咬金,也是我唐哥心软,要是放到别人家,估计早就把他打死了。”
赵平把鞭子在空中抽了一下,啪一地声响,马儿听到响声,呼嘟嘟叫了一声,继续往前走,唐哲早已经坐上车,申二狗忙跑了两步,屁投一抬,也坐到了车上。
“一样米养百样人,亲兄妹之间的性格和品德都是天差地别。”赵平不禁感慨。
一路上唐哲都没有再说话,倒是申二狗和赵平混了一个上午渐渐混得熟了,话也开始多了起来,也把唐哲怎么杀野猪,养云豹,抓獐子这些事情都说了一遍,听得赵平是羡慕极了,说:“要说打猎,我们大队的赵兵可是一等一的好手,他也是不用枪的,专养猎狗上山,多的时候他家就养了二十多条,哪怕就是碰到三五百斤的野猪,也不是那二十多条狗的对手。”
申二狗说:“赵兵是不是赵蛮子?”
赵平点头道:“就是,长得高高大大的,一身的蛮力,以前我们队里一头打人牛发疯了,到处打人,他一个人喝了半斤酒,硬是抓住那头大骚牯的角把它放倒在地上。”
申二狗哦了一声:“我倒是听说过,不过没有打过交道。”
赵平笑道:“你还这么年轻,怎么和他打交道?大前年冬天吧,听说梵净山里大猫子多,皮子又值钱,还全身都是药,他就动了心,结果一去就再也没有出来。”
对于赵兵,唐哲倒是有些印象,不过以前的他除了去过三合公社的嘎婆家,就再也没有出过大队,哪怕是只相隔几里路的鱼泉大队。
申二狗好奇地问:“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吗?”
赵平说:“大前年那个冬天,是快过年了,他家的二十多条狗,才有两条回来,而且都受了重伤,猎狗一旦吓破了胆,用它来当看门狗都没有人要。”
申二狗不明白,问:“为什么?”
赵平笑着说:“你别看有些狗打起猎来猛得很,其实那些蓄牲和人一样一样的,就像你们说的那个大忠一样,没有挨打之前,那可是螃海,专门横着走,真被打怕了,那是见到别人一点影子就心虚。”
“那两条狗回来的时候,浑身都是伤,有一条的腿还是断的,赵兵的家人找了他半个多月,一点消息都没有,后来两条狗回来了,又请了寨上的人去帮忙找,找到锯齿山了,都没有见到半点影子,想来已经死了。”
申二狗说:“那两条狗打着骚带着路去不就很容易找到了。”
赵平说:“所以我说猎狗要是吓破了胆,送给人家看门都不要呢,那两条狗回来之后就一直躲着不出来,有任凭他们家人怎么唤,有一条躲在楼板底下,断了腿那条钻到了鸡圈里。”
“他们又去找了两天,没有找到,再回来一看,两条狗还是不敢出来,最后都饿死了。”
唐哲听到这里,说:“我倒觉得那两条狗不是吓破了胆,倒是回来告诉它的主人家,那个叫赵兵的已经完蛋了。”
赵平听完一笑,说道:“仔细一想还真是你说的那样,就算是吓破了胆,它总是要吃喝的嘛,结果连吃也不吃。”
申二狗叹了一声,说道:“一条狗都知道追随它的主人而去,有些人却一点人性都没有,简直就是畜牲不如。”
第236章 选边站
赵平很认同申二狗的话,说:“二狗兄弟说得不错,狗是真的狗,但是有些人却不一定是人。”
唐哲还在想着唐忠今天去找唐欢的事情,总是心里不得劲,唐欢的工作本来就是花钱买来的,要是唐忠去闹得多次了,不光她的工作要丢,也许还会吃官司。
总得想个办法才行。
说话间已经到了赵平家,他把马勒住,几个人跳下车来,帮着一起把马车放下来,那马儿身上一轻,整个都精神了一圈。
赵向礼今天没有什么事情做,早就等赵平把马解开,便牵着它往河滩走。
唐哲和赵向礼打了个招呼,然后对赵平说:“明天还是和今天一样的时间到,你早点把马喂饱。”
回到唐家山之后,申二狗直接去了千丘榜帮着大凤抓黄鳝,唐哲则是回家把东西放了,又去了一次桃子坪,几天没有来,房间都已经装修得差不多。
和申腾飞他们闲聊了一会儿,便也去了千丘榜。
今天更加热闹,申家岭和姚家湾的九头牛也全部上战,加上另外两个队的人,足足七八十号人在这片田里忙活着。
唐孝贤看到沈阳,便停了手里的活,让牛休息一下,走上来对唐哲说:“唐哲,你回来了?我刚才听说大忠也去卖黄鳝了来,你们没有碰到吗?”
唐哲摇了摇头,说:“没有。”
然后他便把唐忠去洋灰厂骚扰唐欢的事情说了一遍,唐孝贤听得一肚子火,拳头捏得紧紧的,骂道:“那个不昌盛的狗东西,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你放心,我晚上去找他谈一下,要是再有下次,绝对对他不客气。”
唐哲说:“也行,你先找他谈一下,要不然下次他被揍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唐孝贤笑道:“都是一个堂屋出来的兄弟,不要动不动就说这些横话。”
唐哲说道:“不是我耍横,是他根本就不做人事,孝贤叔,我不是那种不讲道理的人,你晓得这么些年来,他和他妈是怎么对我们家的。”
唐孝贤叹了口气,说:“清官也难断家务事,叔也只是就事论事,以前的确是他们母子俩太强势了……”
唐哲打断了他的话,说:“那不叫强势,而是仗势欺人,而且越是与他为亲,越是忍让他们,他越是登鼻子上脸,所以经过我爹受伤的事情,我也看透了,寒心了,更加想通了,像他那种人,就是软怕硬的家伙,所以不能对他太客气。”
唐孝贤只是轻轻笑了笑,转移了话题:“先不说这个了,我刚才看到他在和姚家湾那些人说,把黄鳝卖给他。”
唐哲反问:“你和沈阳是什么意见?”
唐孝贤说:“沈阳还不知道呢,我是看你回来了,先和你商量一下,反正我倒是觉得,如果他也是同样的价格收,那他就收嘛,都是公平竞争,再说我作为大队长,要是不让他收,别人又要说我闲话。”
唐哲点头道:“行,你们决定就好了。”
唐孝贤说:“那我去和沈阳商量一下,看看他的意思。”
其实他不用去找沈阳,唐哲也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沈阳那样的人,当然也不会觉得人家是抢他的生意,千丘榜从山顶到山脚大几百亩地方,黄鳝这东西少说也有上万斤。
待唐孝贤走了之后,唐哲只是随便转了转,看看中午了,许多人都拿着水桶背篓这些往家里赶,沈阳和唐孝贤也忙把牛放了,赶回家里来秤黄鳝。
今天人比往天多了近一倍,除了唐家山,其他的都是申家岭的。
光一个中午下来,就收了六百多斤,等大伙都回去吃中午饭了,沈月跑上来喊唐哲:“哲哥,孝贤叔和我哥喊你下去一趟。”
唐哲从屋里出来问:“小月,出什么事了吗?”
沈月摇了摇头:“没见有什么事呀,就是让我来叫你一声。”
唐哲应了一句,便和沈月一起去了她家。
沈阳和唐孝贤阴沉着脸坐在阶沿的板凳上,见到唐哲下来,沈阳说:“唐哲,我发现大忠那家伙真不是个人,明明我们收一角钱一斤,他硬是要收一角二一斤,这不明摆着了是跟我们抢生意嘛。”
唐孝贤也说:“我把他想得太好了,没想到他真是不择手段呀,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
沈月这个时候也才听明白,忙问:“他是不是也是发现钱呢?”
唐孝贤说:“经过上次姚勇军他们的事情之后,这些人都学奸了,你婶婶就在你们堂屋里,他亲自说的,今天全部是开现把二,还好我们回来得早,暂时只有姚家湾那些人卖给他。”
沈阳说:“姚家湾那些本来就和他们家关系要好一点,再说姚瑶和大忠耍朋友这件事情也算是公开的,就算是吵吵架,又没有明摆着吹,所以能理解这点,但是他把价格提上去,这样做就太不厚道了。”
他们俩在抱怨的时候,唐哲也在心里盘算,今天他回来也仔细打听了一下,的确有人看到唐忠一个人在千丘榜的最下面那几丘田里抓了满满一大挑黄鳝,还有一些七星鱼,今天一早见到沈阳他们刚出门,他也挑着出了门。
虽然唐哲他们赶的是马车,但是距离却要远了一倍,而唐忠走的是小路,只有三十来多里路,反而比他们到城里还要早一些。
唐哲算了一下,就算他一担黄鳝一百二十斤,据申二狗说他在城里才卖三毛钱一斤,和唐哲他们给国营市场的批发价是一样的。
算下来,他身上也只有三十六七块钱,在水泥厂的时候,唐欢是一分钱都没有给他,现在就算他提价要收,今天这么多人抓黄鳝,一天下来差不多一千五六百斤,以他的钱,最多也只能收购三百来斤。
沈阳见唐哲一直不说话,不由有些急了,说:“唐哲,我们要不要把价格提上去?”
唐哲连忙摆手,说道:“不行,做生意最忌讳的就是恶意提价压价,到最后来吃亏的只是自己,他不是有钱嘛,你们就放心大胆的让他去收,不过有一句话你们要和大家明说,现在我们大队有两家人在收黄鳝了,如果有人要卖给唐忠的话,以后你们都不会再收他的黄鳝。”
唐孝贤马上说:“你是说选边站?”
第237章 契约精神
沈阳很赞成唐哲这个提议,说:“就按你说的办。”
唐孝贤倒沉默了,一句话也不说。
唐哲问道:“孝贤叔,你的看法呢?”
唐孝贤见唐哲问,才慢慢说道:“我觉得这样不好吧,都是一个大队的,让别人选边站,万一哪天大忠收不完,人家要拿来卖给我们,那不收的话不是对不住别人?”
唐哲咳了一声,对唐孝贤说:“孝贤叔,你是大队长,当然考虑的事情是从整个生产队的全盘考虑,但是收黄鳝不是生产队的事情,是我们自己的事业,如果说你还抱着这样妇人之仁的话,我丑话说在前面,你是非常不适合做这一行的。”
沈月在一旁拉了一下他的衣角:“哲哥,你这样说话很伤人的。”
唐哲看了一眼沈月,轻轻拉过她的手,说:“小月,我这是在帮孝贤叔,大忠是什么样的人大家都知道,还有就是那些为了两分钱的利益就一股脑地跑着去卖给大忠的那些人,根本没有什么契约精神可言,我们现在是每天要定量的供给国营市场,数量上绝对不能偏差太大,要不然最终只是能害得我们血本无归。”
沈月被唐哲当着自己的哥哥面拉着手,脸比任何时候都要红,可是又找不到任何理由抽回来,只能任由唐哲这样拉着。
唐孝贤听了这话,心中倒也释然了,说:“你说得很有道理,可是你跟老百姓讲契约精神是绝对不现实也不可能的,不光是老百姓,不管是谁出来,都是逐利的,别人多了两分钱,用在一斤两斤上不算多,可是有些一家人一天就要搞个百十来斤,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唐哲见沈月脸越来越红,心中笑了笑,才把她的手放开,说:“孝贤叔,你说的道理我都明白,有句话不是说了么,人无信不立,我们既然开始收了,价格也定好了,就不能按照唐忠出了什么价,我们也重新定个价,他哪怕是一斤也收不到,自己一个人挑一担去城里卖,也能卖个十几二十块,但是我们收了这么多,成本自然也就高了,每天请人转运的费用,还有马车的费用……”
沈阳说:“那要是别人都不卖给我们了呢?”
唐哲笑道:“放心好了,大忠没有这么多的本钱。”
他是给他算得死死的,如果唐忠真的有钱,也不至于跑去水泥厂找唐欢,难道他真的没有被打够?
唐孝贤说:“沈阳说的也不无道理呀,毕竟一百斤黄鳝就是两块钱,不是一笔小数目。”
唐哲说:“孝贤叔,你还记得姚勇军他去卖黄鳝么?”
唐孝贤说:“当然知道,公社还让我带信给姚三拿钱去交罚款的……哦,你是说……”
唐哲笑道:“且不说他能收得到多少货,就算我们全大队的给了他,他拿去哪里卖去?虽然沿海那边天天都在高喊着改革开放,但是到我们这里来的时候,充其量变成了一句廉价的口号而已,想要在市场上正大光明地摆着,就算我们不管,国营市场那些领导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饭碗被别人砸掉?”
唐孝贤点了点头,又摇头道:“虽然这样做有点不厚道,不过仔细听来,倒也有些道理,而且他只要做不走,最终那些人抓的黄鳝都会回到我们手里。”
唐哲说:“就是这样的,你放心吧,一来是他不敢收多,二来是国营市场那边也不会让他就这样正大光明的摆着。”
沈月说:“唐忠这人蛮聪明的嘛,见到我们卖黄鳝,他也去收了拿去卖。”
沈阳说:“不过话说回来,他去卖了一天赚了钱还没有被抓,是比姚勇军和申红兵强了不少。”
唐哲笑道:“只是最近市场上的确宽松了许多,而且千丘榜的黄鳝并不是无穷无尽的,只能是在栽秧之前,我们尽可能多的赚够本钱,才有机会乘着这改革开放的春风起飞。”
沈阳疑惑地说:“你不是说只是一句口号吗?怎么又成你的春风了?”
唐哲说:“政府号召大家办事情之前,都是先喊口号,最终当然会像沿海城市一样成为现实,而且从大锅饭到个体,这是一个几十年都难以遇到的机遇。”
唐孝贤和沈阳都不太明白,不过看到唐哲谈到改革开放时信心满满的表情,不由得也有些许期待。
到下午收工的时候,明显数量比中午的时候要少了近一百来斤,唐孝贤不得不把中午唐哲说的话拿出来说了一遍,说了一大堆,总结出来就是三个字:“选边站。”
姚家湾的人根本就没有人来,只有申家岭大部分人都到了,唐家山这边的人一直还记恨着唐自强当时欺负大家,所以有东西也不愿意卖给唐忠。
这样一来,申家岭的人倒觉得自己成了香饽饽,见唐孝贤说要选边站,当场就有几个人跳出来反对:“唐队长,人家唐忠那边一斤足足要比你们这边多出来两分钱呢,今天我们两口子就抓了六十来斤,要是卖给唐忠的话,我们要多一块二出来。”
“就是呀,大队长,我们一家也是两个人来,四十几斤,差不多又少了一块钱,你们也太心黑了。”
……
十个说客不如一个夺客。
见有人开了头,其他人也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大队长,都是一个队的,你还要带领大家,结果呢?就是蚊子腿上刮油,你看人家唐忠,多落叫(爽快、耿直)的一个人,比你们了。”
“就是,原本以为你们晚上也要多少涨个分把钱,结果是一厘都没有涨,算了,明天不卖给你们了。”
一个人对着申二狗说:“二狗,你们呢?是不是还要卖给他们?”
申二狗说:“别人怎么样我不管,反正我的就要卖给他们。”
那人也不再说什么,不是不想说,他知道申二狗背后有唐哲,上次申红兵打了二狗他们,弄得现在都还下不了床。
唐孝贤看着吵吵闹闹的人群人,大声说道:“你们也不要拿队长这个皮皮来压我,这不是队里的公事,我们明码标价,愿意卖给我们的,明天继续,不愿意卖的,以后我们也不会再收,这是周瑜打黄盖的事情。”
第238章 生意各做各
大家见唐孝贤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也不再反驳他,但是心里都有一杆秤,既然你不愿意涨价,那我们就卖给唐忠去。
晚上统计的时候,全天下来只有一千三百多斤,沈阳说:“今天下午申家岭的人来得少一些,要不然可以突破一千五百斤。”
唐孝贤说:“先不管申家岭了,我们唐家山这么多人抓,我看没有一户卖给大忠的,唐哲说得没错,只要一天能稳定供货就行。”
安秀芹饭还没有做好,唐孝贤便说:“醉亭嫂子,我今天就不在你家吃了,回去还有一点事儿。”又对沈阳说:“一会儿唐哲来你和他对一下账就行了,我先去办点事。”
沈阳点头应好。
唐忠今天没有想到一开始收,就直接收了六百多斤,有一半的人都给了现金,还剩下一半的人却没有那么多的现金来付,人能赊着,本来好多人都不愿意赊账,但是都已经到了唐忠家来,大部份人还是拉不下那个脸,抱着相信一次的想法,还是把黄鳝赊给了唐忠。
唐孝贤到的时候,唐忠正在把一箩筐一箩筐的黄鳝放在自己临时挖好的水坑里面,吴莲芯也在一旁忙前忙后的,自从唐自强被抓之后,她的脸上第一次露出笑容。
唐忠挑了一担黄鳝去城里卖,回来就赚了三十多块,这可不是平日里听别人说唐哲去卖野货卖了多少,而是她的亲儿子把真金白银摆在她的面前。
“以后这日子就有盼头了。”
吴莲芯同衷地说,所以上午她先是去看了一下沈阳家那里是怎么回事,回来就把院坝边上挖了一个水坑,又用锄头把周围夯实,才去水井里挑来水倒里面。
等到下午收黄鳝的时候,她也很担心本钱不够,却不想姚家湾的人还是大部分都愿意赊给他们家。
“大忠,你别看平时唐家山这些人左一个宗亲,右一个家族的,动不动就拿一个老祖宗来说事情,今天你也看到了,人家外人都愿意赊给你,唐家山这帮狗日的宁愿价格低一些卖给姓沈的,也不愿意卖给你,以后你把眼睛睁大点,等赚了钱,屙尿都不朝他们这些人。”
唐忠嗯了一声,他本来只是想收三百来斤,将就着自己手里的钱来收,没想到一下子就冒了来这么多人愿意赊给他的。
虽然收了这么多,同时又有些担心起来,便对吴莲芯说:“妈,黄鳝是收来了,但是运出去还是个问题呀,请外人挑去,又怕他们知道了我是怎么卖的,转头来自己也收了去卖,到时候不是把我自己的饭碗给砸了。”
吴莲芯点了点头,说:“你说得有道理,不要说外人,就算是再踏实的亲戚都不可靠。”
唐忠有些无奈地说:“那怎么办,这里六百多斤呢,光靠我一个人至少要四次才能挑得完。”
吴莲芯说:“不用怕,我也和你去,再把乐乐叫回来帮忙,她再怎么样也能挑个六七十斤。”
唐忠犹豫地说:“乐乐现在我可叫不动她,要去你去。”
正在这时候,唐孝贤走上了院坝,看到吴莲芯也在,笑着说:“自强嫂,吃饭没有?”
吴莲芯见是唐孝贤来,这对她来说,那可是同行的死对头了,冷冷地说:“还没有呢,有什么事?”
唐孝贤热脸贴了冷屁股,不过对他来说,作为一个大队长在队里贴冷屁股的事情是常有的,还是笑着说:“我是来找大忠的,大忠,还忙吗?不忙的话,我们摆哈龙门阵嘛。”
唐忠一边摆弄着箩筐,一边冷冷地说:“大队长,我们有哪样好摆的嘛?”
唐孝贤站在水坑边上,看着唐忠在里面故意摆弄着那些早已经摆放整齐的箩筐,也不急,蹾在水坑边上,从怀里掏出叶子烟来圈了放在烟锅里点起来。
吴莲芯在一旁插话说道:“大队长,生意各做各,你收你的,我收我的,难不成八家堰的黄鳝都是跟你姓的?我们家就不能收?”
唐孝贤吐了一口烟,说:“收黄鳝的事情,你们该怎么收就怎么收,我不会干涉你们,不过有句话我今天还是要和你们说一下。”
唐忠听到唐孝贤不是为了收黄鳝的事情而来,也不再装,从水坑里爬上来,又用水在水坑里浇了点水把脚洗了,说:“想摆哪样,你说嘛。”
唐孝贤说:“一家人嘛,都是讲究一个孝和,听说你妹妹在洋灰厂上班,你又去找她了来?”
吴莲芯抢着哼了一声:“我们家没有这号人。”
她一直对唐欢拒绝家里安排的亲事还耿耿于怀,唐孝贤劝道:“嫂嫂,我今天来就是劝一句,今天你家大忠去洋灰厂找欢欢,两兄妹在那里吵了一架,你想一下,她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份工作,难道不是你们家里的光荣?”
吴莲芯骂道:“我稀球起她那个工作,背时砍脑壳的,以为有了个工作就不得了了,既然她托你来说,那好,你也把我的话转交给她,要是以后每个月的工资不往家里交二十块钱来,我就要天天去洋灰厂闹,直到闹得她的工作打脱为止。”
唐孝贤道:“嫂嫂,你这又是何必呢,说一千道一万,欢欢也是你身上掉下来的一坨肉,又那么在行,只要赚了钱,孝敬你也是应该的,多少都是娃娃的心意嘛。”
他的意思也是再明白不过的,吴莲芯又不笨,当然也听得明明白白,忙说:“孝贤,你打住哈,我的意思她如果办不到,那就不怪我不客气。”
唐孝贤知道和吴莲芯这种浑人根本就说不清楚,便问唐忠:“大忠,现在你的生意也开始做起来了,你表个态。”
唐忠歪着脑袋,斜着眼睛看着唐孝贤:“大队长,我妈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换作是你养了十几年的姑娘说跑就跑了,你是什么想法?”
唐孝贤见他们俩娘母都是一个态度,知道再劝下去也无用,也不再说话,把烟锅在鞋跟敲了两下,敲干净了又装起来,头也不回地回家去了。
第239章 贪心不足
唐孝贤并没有直接回家,转下院坝便去了唐哲家里,刚好唐哲他们一家正在吃饭,唐自立忙放下碗来给他迎了进去。
“孝贤,快进来吃饭。”
唐孝贤也不客气,说:“正好还没有吃呢,你们今天怎么这么晚?”
王堂笑道:“少东家想要在端阳节搬新房子住,天天有酒有肉的,我们也不能偷奸耍滑头,要多卖点力气,早点把新房子装修好呀。”
陈秋芸也忙放下碗筷进厨房给唐孝贤盛饭出来,他找了个位置坐下,对唐哲说:“真是好言难劝该死的鬼,我好说歹说,他们俩娘母是越说越不上道,反而说些浑话。”
唐哲说:“那这件事情你就不要管了,孝贤叔,天狂有雨,人狂有祸,只要他敢再去骚扰欢欢,我一定让他脱一层皮。”
唐自立说:“你也说些浑话。”
唐乐满脸愁容地说:“哥,我姐在厂里还好吧?”
唐哲点了点头,说:“嗯,还好,虽然不是什么轻松的工作,好歹也是旱涝保收,等她稳定下来了,到时候就接你去城里上学,天天在队里,这个学期你们都没有好好去上一天学吧?”
唐婉说:“哥,又不是我们不去上学,是教办那边总是找沈老师的问题,三天两头放我们的假。”
唐哲摇着头说:“这样可不行。”
申腾飞听到这里就有些来气,骂道:“教办那几爷崽就是吃人饭做狗活,下到公社,上到县革委都没有找沈老师的麻烦,他们三天两头的搞这些名堂出来,哪还有心思教?”
唐孝贤叹了口气,说:“上级的政策我们搞不懂,也不想懂,但是大家都认沈老师教得好,这就是民心。”
说到这里,又说:“事情扯远了,唐哲,大忠他们就那个态度了,接下来要怎么办,你自己看。”
唐哲给唐孝贤夹了一筷子菜,说:“今天不说这个了,孝贤叔,吃菜。”
第二天还是一样,唐哲和申二狗去清水江收地笼,沈阳和唐孝贤请了好几个人帮着挑,等唐哲他们从清水江回来的时候,沈阳他们才刚到。
“今天你们怎么这么早?”沈阳还以为是自己起来晚了。
唐哲苦笑道:“今天没有多货,就二狗挑了一挑。”
唐孝贤放下担子,走到申二狗身边,看着水桶里的鱼,说道:“全是些好货呀,就是没有见四腮鱼。”
赵平在一旁说:“这条河里的四腮鱼都是大鱼泉里出来的,上下不出五公里。”
沈阳说:“可惜就是大鱼泉的水太大了,把洞口都完全淹没,要不然去洞里抓一回,说不定还能碰到四腮鱼呢。”
唐孝贤问:“听说很早以前就是有人在洞口搞到一条大四腮鱼,才把这个地方叫大鱼泉的。”
马车老三也起来了,坐在一旁抽着烟,听到唐孝贤说起大鱼泉的故事,他便接话道:“大鱼泉不光是出四腮鱼,洞里的暗河还是通大海的。”
这话大家都不相信,只是抱以礼貌的笑笑。
马车老三见大家不信,便说:“大鱼泉对面还有个洞,你们白天来就可以看到,现在洞口被拖拉机大的石头堵住了,老早以前,我们赵家的老祖宗搬到这里来的时候,那个洞里就经常出鱼,不过他总是打不到,有一天他又在那里去打鱼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老白胡子老头从洞里划着木伐子出来,见到我们的老祖宗就问:老人家,有吃的没有呢?”
我们那老祖宗问他从哪里来,他说从东海来,路过这里有些饿了,便来讨些吃的。老祖宗也是个厚道人家,便邀请他来家里,老祖婆做了渣豆花稀饭给他吃。
吃完之后,那老太爷就要走,还给我们老祖宗说,以后可以天天去那里打鱼,不过遇到最大的那一条鱼,一定不能抓。
就这样我们那老祖宗按照那白胡子老头说的,天天都能在洞口看到一条上百斤的门板大鱼带着一群小鱼在水里游来游去,他也牢记那白胡子老头说的话,只网小鱼,不网大的。
后来有一天这事情被我们老祖婆知道了,便笑老祖公傻,有大鱼不抓,天天抓小鱼,怪不得怎么打渔都发不了财,要是把那条门板大鱼打到,至少也能卖上几两银子。
这一番话说得我们老祖公也心动了,便悄悄带上鱼叉,见那大鱼出来,他一叉掷去,把那条门板大鱼就这样叉住了。
当时鱼叉还是用捆牛的棕索子绑在边上的一根大枫香树上的,那鱼一挣扎,把那棵枫香树都给拔翻根了。
等到那条鱼翻起肚子之后,我们那老祖公便用刀子剖开它的肚皮,这一剖不要紧,从它肚子里面涌出一大堆渣豆花稀饭,正是我们老祖婆煮的那一锅。
就在这个时候,天上乌云密布,狂风骤起,一个炸雷打下来,正好打在洞口上方的石头上,拖拉机大坨的石头掉下来,正好把出鱼的那个洞口给堵住,只留下碗口大小的出水口,现在你们去那里,还能看到那个小洞口。
这个时候,那白胡子老公公突然现身在他面前,说,我本以为你是好人,请我吃渣豆花稀饭,见你家日子过得艰苦,才让我那些鱼子鱼孙化身成给你抓,没想到你贪心不足,竟要害我性命,你这样的人是帮不得的,我今天让雷公电母把这洞口封了,也断了你以后再想打渔的念想。”
马车老三赵向礼这个龙门阵摆得精彩,也让大家听得入迷,赵平接着说:“怪不得大鱼泉经常都有鱼出来,和它一河之隔的龙王洞硬是没有一条鱼出来过呢,原来是我们老祖宗办的好事。”
赵向礼说:“你们这些小娃娃,就要以为我们老祖宗为戒,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贪心。”
唐哲对这个龙门阵倒不太感兴趣,反而是赵平的话让他有些动心,他知道全邛水这么多条水系,就只有长滩河里才有四腮鱼,一直没有搞明白这些四腮鱼是从哪里来的,今天才知道是大鱼泉涌出来的,便问赵向礼:“三师傅,你们有谁进过大鱼泉里面吗?”
第240章 什么过节
听到唐哲这个问题,连老成的赵向礼都笑出了声来:“大鱼泉的水你知道有多大吧?紧水比这个黄桶还要大,洞口比人都高,满满一洞水从里面流出来,不要说进去,就是在洞口游泳一般人都要被水冲走。”
赵平也说:“反正我长这么大没有见到有人去进去过。”
赵向礼抽了一口烟,继续说:“不管天再干旱或是下再大的雨,那个洞里面始终就是那么一股水出来,不要说赵平,就连我们活了这么大年纪,六零年天那么干旱里面的水都没有缩下去一寸哦。”
唐哲哦了声,赵向礼继续说:“据老辈子些讲,这个鱼泉和对面那个洞不一样,这个是通往南海龙宫的,所以才有那么大的鱼出来。”
对于赵向礼说的这些故事,也只能当成龙门阵来听听罢了,这时候已经把车装好,沈阳就带着唐家山的人回去,赵平牵上了马,准备往城里出发。
路上,唐哲继续打听大鱼泉的事情,赵平年纪要比唐哲大几岁,只知道大鱼泉出泉,他们从小也是在那股泉水里抓鱼吃,最多的要数花二巴和角角丁,除了这两样,几乎就是四腮鱼多一点。
一直到了城里,唐哲找朱达昌,连同那些游鱼和桃花子都一并交付了。
正准备离开时,朱达昌拉着他说道:“唐兄弟,你还能不能搞到其它鱼呀,哪怕就是这种桃花子能多一些也好,最近市场里没有鱼卖,黄鳝这玩意儿刚开始还好,吃久了估计生意就会差一些,还有就是黄鳝长得和蛇一样,本来味道非常不错的,就是因为它们的长相,好多人都不敢吃。”
唐哲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朱领导,能抓到我也想多抓呀,谁会和钱过意不去呢?桃花子和黄鳝不一样,资源远没有黄鳝多。”
朱达昌一脸无奈地说:“这个我也知道,就是看兄弟抓桃花子都这么厉害,想和你再把生意做大一点。”
唐哲想了想,说:“朱领导,你看这样好不好,不管能不能抓到,以后除了林经理那边的货,我全部都给你送过来。”
朱达昌开着玩笑说:“看来还是林经理在你心中的位置高一些。”
唐哲也笑着说:“话不能这么说的,林经理毕竟是在你之前和我做的,我不能无缘无故中途断人家的货不是。”
朱达昌赞许地点着头:“看来林国民没有看错人,你果然是值得深交的朋友。”
唐哲快要走的时候,又问朱达昌:“你这两天有没有发现市场外面有人卖黄鳝吗?”
朱达昌想了想,说:“昨天今天倒是有人在说,看到有一男一女,像是母子挑着黄鳝在卖,兄弟,你也知道,现在大会小会都在讲改革开放的事情,这段时间基本上就没有人再管。”
唐哲哦了一声,冷冷地说:“要是坏了市场的规矩,恶意降价,你们也不管?”
朱达昌忙说:“那肯定要管的,你的意思是那对母子在扰乱市场秩序?”
唐哲说:“我可没有这样说,这些事情需要你自己亲眼去看一下。”
朱达昌凑到唐哲耳朵边,小声问道:“兄弟,那对母子是不是和你有什么过节?”
唐哲摇了摇头,说:“过节倒也有些,不过还不至于整死他。”
朱达昌点了点头:“我明白了,你就放一万个心,这件事情要是我都办不好,就没有脸再管这个国营市场了。”
唐哲走了之后,朱达昌便找了两个市场里的工作人员,戴上了红袖箍便朝市场外面走去。
唐忠母子今天生意不错,昨天半夜就打着亮花稿出门了,今天天一亮就已经到了城里,母子俩吸取了申红兵他们的经验教训,分开来摆着,唐忠胆子比吴莲芯大一起,就在市场门口不远的拐角处,这里离国营市场大门特别近,来市场的人大多要经过这里,所以摆着没有多久便已经卖得差不多。
不过吴莲芯那边就要差一些,她一个农村妇女,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进城,摆在离唐忠一百来米外的地方,又不敢叫卖,别人问起来都不知道怎么说,一直唐忠都已经卖完了,她才开张,卖了不足十来斤。
不过只是这十斤,就让她大开了眼界,原本在山里送人都嫌弃的黄鳝,在这里居然可以卖到三毛钱一斤,而且眼都不眨一下就买了。
见唐忠过来,吴莲芯说:“你都卖完了呀,这城里人真舍得吃。”
唐忠有些埋怨道:“妈,你要喊起来呀,这样坐着半天,水桶上面盖着的草你都没有取下来,鬼二哥知道你是卖黄鳝的?”
吴莲芯老脸一红,低着头说:“我、我硬是喊不出口。”
唐忠生气地说:“早知道就不叫你来了。”
吴莲芯一下子就来了气:“老娘给你丢人了?你翅膀硬了,敢对我大呼小叫的,快把这两桶挑去你刚才卖的地方卖了,那里人多,一定好卖。”
唐忠看着刚才自己卖黄鳝的地方,小声说:“妈,现在太晚了,国营市场里的领导都已经上班,我们要是再去那里,会影响人家自己的生意,到时候说不定又要把我们抓起来。”
吴莲芯不相信,指着不远处刚离开的唐哲他们说:“你看那个不是唐老二家的吗?还有申猴子家那个寡丁崽,他们不是从国营市场里出来的?天,还用马车拉,他们是怎么不怕抓住的?”
唐忠无奈地摇着头说:“我就是搞不懂呀,他为什么每次都能卖得这么快,而且还没有人抓他,妈,你说唐老二家会不会在城里头有什么亲戚?”
吴莲芯白了他一眼:“胡说,他唐老二家的亲戚不就是我们家的亲戚么?你公和婆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昔土公社,更不要说城里了。”
唐忠嘿嘿笑着:“万一公那个时候讨卵嫌,在外面背着婆生得有呢?”
吴莲芯伸出指头在他的额头上戳了几下:“你这个背时挨刀砍脑壳的,净打胡乱说,要是传出去硬是丢你唐家的脸。”
唐忠说:“你看唐老二嘛,他就和爹一点都不像,我怀疑不是公在外面乱搞,就是婆在外面乱搞。”
第241章 魔法攻击
唐忠拿自己的公和婆来开玩笑,被吴莲芯骂了一顿,不过她也不是真骂,转头看见有几个戴红袖箍的人正往这边走来,这样的人吴莲芯见得比较多,以前在大队的时候,吴良和唐自强他们可是经常戴着这样的红袖箍去抄了不少人的家。
“大忠,你看那几个人,好像是大队里的,这下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要倒霉了。”
唐忠这才看到对面三个红袖箍的人正朝他们走来,忙挑起那担黄鳝,对吴莲芯说:“妈,快跑,那些人一定是来抓我们的。”
吴莲芯听到这么一说,一下子吓慌了神,见唐忠已经把黄鳝挑走了,她只好挑起那挑空水桶就要跑。
朱达昌的一个手下是刚分配来没有多久的,见这情形,心知这是在领导眼皮子底下表现的机会,忙几个箭步上前,一把就抓住吴莲芯的水扁担,用力一拉,吴莲芯正在跑呢,没有想到后面来了个人抓住她,脚下一不稳,一屁股就摔倒在地上,木水桶也摔得稀烂。
“叫你站住,你还要往哪里跑?”那年轻小伙子急于表现,上前紧紧按住吴莲芯。
吴莲芯被按在地上,吓了一跳,想要骂,突然想到这是在城里,并不是在八家堰那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忙求饶道:“小同志,你们抓错人了,我是来赶场的。”
那小年轻根本就不听她的,死死的抓住她的头发,把她压在身下,用膝盖顶住她的腰:“还想跑,盯你好久了,你再跑呀?”
“我真没有做什么,哎哟喂,你压得我出不了气了。”
这个时候朱达昌他们也赶了过来,见是一个中年妇女,便对那小年轻说:“刘峰,先放开她。”
那个叫刘峰的小年轻放开了吴莲芯,对朱达昌说:“昌哥,这个婆娘还想跑。”
朱达昌说:“我看见了。”
吴莲芯虽然是农村妇女,没有进过城,却并不是笨蛋,一见到朱达昌,心中便已经猜到这个人肯定是他们的头头,忙对他说:“同志,我就是来赶个场,你们再怎么样也不能随便抓人吧?”
朱达昌冷哼一声:“赶场?你要卖什么东西?”
吴莲芯眼珠一转,忙说:“我不是来卖东西的,我是来买东西。”
刘峰忙说:“昌哥,他就是来卖黄鳝的,刚才还有人看见,他和他儿子一起,就是刚才跑了那个年轻人。”
吴莲芯连连摆手:“不是的,我没有搞投机倒把,我就是来买东西的,你们不要冤枉好人。”
朱达昌说:“有没有搞投机倒把,跟我们去了就知道了。”
一听说要被朱达昌抓去,刚才站起来的吴莲芯一屁股就又坐在了地上:“冤枉死我了。”
见刘峰要上前来抓她,她索性把衣服裤子全脱了,赤条条地睡在大街上打着滚,嘴里还喊着冤枉,然后又疯疯颠颠地在街上乱跑,还不停地把身子往朱达昌和刘峰他们身上靠。
在场的三个男人一下子就有些懵了,以前经常抓这些小商贩,别人要么是抵死不承认,要么就是乖乖就认罚,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
“田扬,快去把她的衣服穿上。”
那个叫田扬的比刘峰要大几岁,不过也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也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情况,听到朱达昌安排他去,他站在那里手足无措地摊开双手:“昌哥,我、我不知道怎么穿。”
朱达昌真是气急了:“笨蛋,衣服都不会穿,你老婆不是刚垮窑(生小孩)吗?你那窑沙白挑了。”说完就从地上拣起吴莲芯的衣服过去,要给她披上。
吴莲芯手往自己的胩里摸了一把,她年纪并不算大,还来着月事,一把鲜红的血就往朱达昌扔过去,朱达昌没有防备,被甩了一脸鲜,腥臭无比。
本来就是在国营市场不远的地方,和这里紧挨着的,还有药材公司、种子公司这些单位,街上也是人来人往。
看到吴莲芯一脱衣服开始,大伙儿就一涌而上开台围观起来,甚至有人在别处喊:“快点过来看电影咯。”
一句喊,来的人更多,虽然那个女人大家都不认识,但是朱达昌是国营市场里的头头,邛水县里几千户人家,没有几个不认识的。
见他被吴莲芯甩了一脸的血,大伙儿哄笑成一团。
“朱大肠,你这哈成了猪血肠了。”
“哎呀,这种血比黑狗血还要厉害,沾上了要倒霉三年。”
“这个疯婆娘是哪里的哦?他家里人知不知道?”
“真是丢脸呀,在大街上衣服都不穿。”
“李贱狗,快点过来,给你找个老婆带回去。”一个人背着背篓,也看不清里面装了些什么东西。
不远处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咧开嘴,露出一嘴的大黄牙:“老婆,我要老婆……”说完就朝这边跑来。
朱达昌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连忙跑到一旁去哇哇地吐了起来。
他是当过兵的,行武出身,并不是不能见血,如果真要动武,不看他现在身材胖了不少,两三个人还真不一定干得过他。
可是,吴莲芯这是物理和魔法双重攻击,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也要被破法。
“真是倒你妈逼的血霉,遇到这种疯婆娘。”
刘峰强忍着笑,忙上前安慰:“昌哥,现在怎么办?”
田扬忙说:“快点,扶着昌哥去洗脸,这么多人看着,真是丢死人了。”
他后面话,无疑是在朱达昌的心窝子里又插了一刀,现在哪还有心思抓吴莲芯,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朱达昌一边跑,一边说:“狗日的疯婆娘,下次不要再让老子看到你。”
田扬和刘峰忙跟了上去。
留下围着的一堆人笑得前仰后合的,就在这时,那个叫李贱狗的克克克克地笑着挤了进来:“婆娘,我要婆娘。”
认识的人都知道,这就是市场边上的一个傻子,长长的头发一饼一饼的从头上垂下来,一堆胡子中间露出一排黄黄的牙齿,中间还缺少了几颗,身上的衣服早已经看不清楚到底是什么颜色。
吴莲芯还在装着疯,看到李贱狗挤进人群,吓得忙胡乱拣了两件衣服就跑。
第242章 用魔法打败魔法
用魔法打败魔法,才是最好的办法。
吴莲芯表面上发着疯,心里比谁都清楚,一旦被朱达昌他们抓去,轻则罚款了事,重则要被关起来了事。
只要不被抓去,管他什么脸面不脸面,反正在城里自己一个人也不认识,也不会有人认识自己,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就算是国家干部又如果,他们比自己更加要脸面。
果然这一招对朱达昌还是很有用,连跑带滚地回到国营市场里,连忙去厕所把脸洗了又洗,足足用了半块肥皂,只要一吸空气,都还一阵阵隐隐的恶臭传到鼻子里。
“今后你们再看到他们母子来卖黄鳝,直接把水桶给他踢了,狗日的,这么恶心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呕……”
刘峰和田杨在一旁只能唯唯诺诺地点着头,这个时候的朱达昌在气头上,说一些气话是再所难免的,大家都知道,上面在提改革开放,计划经济已经跟不上时代,最终后向市场经济转型,现在东门桥黑市那边工商的已经很久没有去查了,商贩们也从原来的偷偷摸摸变成了正大光明的摆摊设点。
吴莲芯一口气跑了很久很久,终于在城外的一处稻田边看到唐忠在那里等她,吴莲芯水桶也打烂了,后来被那个李贱狗一吓,连水担钩也没有时间去拣,空着双手来的。
“你个狗日的只顾着一个人跑,都不等哈我。”吴莲芯责怪着唐忠,要不是他跑得太快,自己也不至于今天做那些丑事,丢人丢到家。
唐忠无奈地说:“妈,你也看到了,那几个人明显就是市场里面的,昨天我来卖的时候就看过,那个年纪大有点秃头的还是市场里的管理人员,要是不跑,今天这担黄鳝肯定要被他们没收不可。”
吴莲芯看着那一担黄鳝,还剩下一大半,心痛地说:“现在怎么办,再去的话被抓住肯定要被罚得更惨。”
唐忠说:“我昨天来的时候已经打听过了,国营市场那边生意是最好的,大家都要去买菜,但是还有个地方,虽然人没有国营市场那边多,却还是可以卖的,要不你把钱先拿着回去,我去卖完了晚点回来。”
吴莲芯只能点头答应,唐忠把包里的三十多块钱都拿出来,只留了两块的毛票用来找零,剩下的都给了吴莲芯。
她接过钱,担心地说:“早知道你就不要你沈阳他们一样心厚,自己一天抓一点来卖就行了,现在家里还有好几百斤,像这样搞偷偷糊,哪个时候才能卖完。”
唐忠说:“那些以后再说,先把这水桶里的卖了,再晚些时候,我怕它们都死完就只能丢掉。”说完挑着水桶就去了东门桥。
这个时候人已经过了买菜的点,人也变得少了起来,不过黑市这边不是政府的办公区域,多是老房子,唐忠挑着水桶过了钢丝吊桥,来到离大檬子树不远的地方找了块空地放下担子,把上面的草拿开,不多时就有人围了上来。
“你这黄鳝多少钱一斤?”
唐忠伸出四个指头,来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撇了下嘴说:“太贵了。”
唐忠说:“大叔,国营市场里还要五六角钱一斤呢,我这个是自己抓的,所以卖得便宜些。”
那人回道:“自己抓的还要卖这么贵,怪不得这么晚上还没有卖出去呢,国营市场外南那个人才卖三角我都嫌他贵很了。”
这种人,就是属于捣乱的,唐忠便不再和他说话。
那人站在一边也不走开,没多久又有一对夫妻路过,站在唐忠的水桶前看着,正在问价格,那老头说:“太贵了,不如去国营市场。”
唐忠的拳头紧了又紧,还是忍着气小声地问那对夫妻:“你们出多少嘛?”
两对夫妻看来也是老实人,说:“我们刚才听说了,国营市场外面才卖三角,你再便宜一点,两角八一斤,我们给你多称一点。”
“你们称多少?”反正两角八分钱他也有得赚,便开口问道。
“给我们秤五斤嘛,多了也吃不完。”其中那女的看着自己的丈夫说:“你觉得怎么样?”
那男的说:“要秤就多秤一点,我听说这段时间国营鱼场的鱼都没有了,后天妈过七十大寿,大姐和二妹三妹他们几家人都要来,少了哪够吃嘛。”
“好,给我秤十斤。”
有了人开头,而且一下子就是买了十斤,没有多久时间就卖完了。
他收了水桶正准备离开,却见先前捣乱那个老头正在前面的巷子里走着,唐忠转头看了看,巷子里也没有别人,便把水桶放在巷子口,冲上去朝那老头背上就是一脚,踢了那老头一个狗吃屎,然后转身就跑。
等那老头慢慢爬起来,巷子里哪还有人,只好骂骂咧咧地离开。
唐忠感觉报了仇,心情十分舒畅,要不是那老头捣乱,这七十多斤黄鳝,少说也多有近十块钱的收入:“狗日的逼老头,下次再让我看到你来捣蛋老子弄不死你。”
他挑着水桶一边跑一边小声骂道,第一次在别人家的地盘上打人,心里还是有些害怕。
打了人家,必须得尽快离开这里才行,要不然被那老头知道了,肯定要来报复的,唐忠也分不清楚那个人具体是做什么的,是不是城里人。
如果真是城里人,那可是妥妥的当方土地,仔细回想了一下,确定刚才那老头没有看到自己,心里更加得意。
上了东门桥,肚子里早就饿得咕咕早,半夜出门的时候,连一口水都没有喝,便去叫了一大碗绿豆粉吃,加了肉哨的大碗绿豆粉,虽然价钱多了两毛,但是吃起来油水足,肚子也完全吃得饱。
吃完了绿豆粉,就感觉一身的倦意,坐在板凳上休息了一会儿,搞得服务员还以为他没有钱付账,上来收拾碗筷的时候提醒他:“同志,麻烦把账结一下。”
他现在身上有钱,见不怪这服务员这样的态度,白了她一眼,掏出钱来,不满地说:“我又不是付不起钱,你吹个鸡巴毛呀。”说完扔出四毛钱在桌子上。
服务员是个小女孩子,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收了钱就走开了。
唐忠又坐了好一会儿,等他挑着水桶走了没有多远,突然出现三个人把他围在中间。
第243章 寻路
唐哲他们三个人坐着马车一路往回走,申二狗和赵平在惊叹这两天的收获,赵平四天来挣的工资,差不多有公社供销社的售货员一个人的月工资了,心里也很感激唐哲,但他心里去没有想过自己去做这样的生意。
从小他就跟着马车老三赶了十几年的车,什么样的场合没有见到过,虽然他也不想像父亲一样赶一辈子的马车,但是却也不敢轻易尝试别的行业,用他父亲的话来说,干这一行不光要有眼力劲,还要会保密,不要把东家的事情拿出去乱说。
唐哲心里想的,却是大鱼泉的事情,就像那些土夫子一样,每一个地方的传说,都是有一定根据的,虽然渣豆花稀饭的事情有些太过离奇,但是这个故事他并不是第一次听,再次听来,倒让他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
据说两个洞中间只隔了一条河,是不是同一条地下水系,他没有去过那里,并不知道,但是邛水这种喀斯特地貌,溶洞多如牛毛,许多洞都是洞中洞套着的。
但是想从赵平这里得到更多的消息也不可能,路过思王公社的时候,他让赵平停了车,自己下车去供销社买了些糖果,瓜子,又称了几斤面,买了几包烟,打了几斤酒。
回到车上,对赵平说:“今天下午忙不忙?要是不忙的话,就在你家打平伙?”
赵平说:“今天回去之后就是放马,也没有什么事。”
唐哲说:“那好,晚上就在你家吃饭。”
回到鱼泉大队之后,他把在思王公社买的东西都交给了赵平的母亲,就坐在院坝里有赵平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到傍晚的时候,赵家几兄弟都回来,见到唐哲,知道他是赵平的主顾,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唐哲忙站起来散了烟,赵平家院坝有一棵抱大的枣子树,树下堆放着一些从长滩河里搬来的鹅卵石,赵向仁招呼唐哲一起坐到树下,又喊家里面的煨了一罐浓浓的罐罐茶出来,给唐哲倒了一碗。
看着一大碗呈酱油色的浓茶,唐哲咽了几次口水,都不敢开口喝,罐罐茶他也喝,但是煨像这么浓的,他还是第一次。
赵向仁看着他的样子,笑道:“年轻人就要多喝黏(浓)茶,这样对身体好。”
唐哲用嘴巴轻轻碰了一下,舌头舔一舔,就像吃了黄莲一样,忙放下碗说:“赵伯伯,这茶也太黏了,喝了晚上肯定睡不着。”
赵向仁也不强求,只是笑着自己喝了一大口。
唐哲放下碗后,便又说起了早上赵向礼摆的那个龙门阵,说完,他说:“以前这些龙门阵也太扯了,哪里会有鱼成精的。”
赵向仁笑道:“要不然怎么叫龙门阵呢,其实那个洞里也出鱼的,不过多数时候出的都是鲤鱼这些,听说就是和你们八家堰那个消水坑是相通的,很久以前你们那里倒稻壳下去,过了一天那个洞里也要冲出来稻壳子。”
唐哲哦了一声,又问:“那你见过大鱼泉最大的鱼有多大?”
赵向仁想都没有想便说:“要说大鱼泉,每一年都有人抓到鱼,大的十几二十斤,小的就是那些钢鳅子,花二巴之类的,最好吃的还是四腮鱼,其它鱼少了油就是一股腥味,只有四鳃鱼拿来清蒸味道最好,一点腥味都没有。”
唐哲说:“龙王洞是通八家堰我也是第一次听说,大鱼泉通黄木公社的那个鱼泉我倒是经常听说。”
说完,又把烟拿出来每人散了一根。
赵向仁把烟点上,说:“胡说,黄木公社的鱼泉是通花园公社洞坎,那是西绍武以前亲自走过的,要不然我们大鱼泉出四鳃鱼,黄木那个鱼泉连条钢鳅子都不出呢?”
赵向义也说:“我们鱼泉是通上海的,和大海连着。”
唐哲笑道:“上海离这里几千公里,又没有人走过,不可能那边也倒谷壳子从这边流了出来吧?”
赵向义把烟点起来,说:“一看你们这些年轻人就不爱看三国演义。”
申二狗在一旁问:“三国演义里还有写你们鱼泉大队吗?我哪天去找杨知青借来看看。”
赵向义说:“鱼泉大队才几百年历史,三国演义都一两千年前的事情了,要是你们看了三国演义,就知道我为什么说大鱼泉是通上海的了。”
唐哲笑道:“你是想说三国演义里左慈吹牛说可以弄到松江鲈鱼的事情吧?”
赵向义看着唐哲,说:“呀,你也看过的呀,我说的就是那个事情呀,曹操问左慈什么东西最美味,左慈说松江鲈鱼最美味,便在墙上画了一幅松江鲈鱼的图片,立刻就有一条活鱼从墙上跃下来,曹操怕左慈吹牛,还命人把鱼抓来看,书里明确写了“松江鲈鱼四个鳃”,这几个字,我们大鱼泉的四鳃鱼也是四个鳃,你说它是不是通向上海的。”
申二狗点头说道:“有道理。”
赵平在一旁说:“我二伯爹摆的这个龙门阵,我也在三国演义里看到过,是真的。”
唐哲笑着说道:“那你有没有进去过大鱼泉里面?”他也不跟赵向义争论大鱼泉的四鳃鱼和松江四鳃鲈鱼是不是同一个品种,对他来说,那些都不重要,既然唐忠已经开始在县城卖黄鳝了,等不了几天,不仅仅是八家堰,也会有更多的人去城里卖,这种结果是市场经济决定的,而不是由朱达昌他们向个市场管理人员就可以左右的。
现在最关键的是要在国营鱼场的空档期把国营市场里的鱼市口的供货给占下来,毕竟那里管着县城几万人的菜篮子。
赵向义听了唐哲的话,不由得笑了起来:“大鱼泉你没有去过恐怕是不知道,那个洞口有多大,就有多大的水流出来,怎么会有人进去得了?”
几个人在吹着牛,赵向仁的叔父不知道何时也坐到了树下,听到唐哲的问题,他想了想,说道:“你们都年轻,没有人去过,不过我倒是听说过,我的七公,也就是你们的七祖祖小时候在老虎洞边上放牛,那牛不小心从洞口掉了下去,后来寨上的人用栓牛的长索子接了十几根才下到底,那牛早已经摔死,不过听他们说,那洞底是一片河滩,河里还有很大的水,就是往大鱼泉这边流的。”
第244章 钱不是大风刮来的
赵向仁的叔叔今年已经七十多快八十岁,照他的话分析下来,都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赵向礼说:“我们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呢?”
他叔叔笑着说:“那都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赵向义说:“老虎洞那里我知道呀,就是一个大旋坑嘛。”
唐哲问:“老虎洞是不是就在大鱼泉的上面?”
赵向义说:“就是,也就几十米高。”
他叔叔说的十来根长索,一根长索的长度都是七米,十根也就七十米而已,七八十米的高度对唐哲来说并不算什么。
既然知道了路,唐哲觉得有必要试一下,有些山洞从外面找它的入口非常的难,如果有多余的出口,从里面往外找,反而更加容易。
赵向礼的老婆这个时候在堂屋门口喊:“小伙子,快来吃饭了。”
赵平听到母亲的话,忙先站起来对唐哲和申二狗说:“走,先吃饭,龙门阵是摆不完的。”
赵向礼又对他叔叔和几个兄弟客气了一番,各人都表示家里已经做好了,他也不再客气便回了屋。
唐哲坐到桌子旁,赵向礼家做的是苞谷饭,还炒了一盘小鱼干,另外就是几盘野菜。
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吃过饭后唐哲他们要去,赵平说:“反正明天你们都还要下一来的,不如就在我家休息吧。”
唐哲想了想,对申二狗说:“二狗,要不你在这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早点去把地笼收了,我先回家去看看明天有多少货。”
申二狗倒全是听唐哲的。
赵平便让妻子去给申二狗收拾一间房间出来,唐哲则是在赵平家借了盏马灯提着,一路往家里赶回去。
到了八家堰之后,他先是去了沈阳家一趟,还没有到院坝,就听到沈阳家院坝里闹哄哄的挤了许多人,他以为出了什么事,忙加快脚步跑着去。
沈阳家院坝上点上了七八根松油木做的火把,唐孝贤和沈阳站在阶沿上,院坝里大部分都是姚家湾的人,也有少数几个申家岭的。
“唐队长,你们可不能这样呀,我们辛辛苦苦抓了一天的黄鳝,你们说不收就不收,这不是欺负人吗?”
“选你当队长,以为你会比吴良好一点,都是一个巴狼壳(一个德行),欺负我们这些穷人得行。”
“大队长,你就行行好,我们家大娃细崽在泡冬田里泡了一天,脚都泡发白了,抓了这么多,你们说不收就不收了,那我们拿回去吃也吃不完呀。”
“沈阳,你们这样子不是整我个大家的名堂吗?”
“明明唐家山和申家岭的都收了,就是不收我们姚家湾的,是哪样意思嘛。”
“我们也是申家岭的,还不是没有收。”
……
院坝里足足有三四十个人站在那里,大家七嘴八舌地问着唐孝贤和沈阳。
沈阳只能看着唐孝贤,不知道是收还是不收。
唐孝贤说:“我昨天就已经和你们说得很清楚了,我们收黄鳝是要收的,昨天原本预计要两千多到三千斤,这样别人家就不会去别处再买,但是你们都不愿意卖给我们,今天送去之后只有那么多,说不定早就已经被别个大队或其它公社的人给截胡了。”
“你们都没有去城里,怎么晓得人家不要嘛,再说我们都已经抓来了。”
“就是呀,昨天唐忠那边明显比你们价钱要高一些,我们肯定要卖给他。”
沈阳有些生气了,说:“我们也没有拦着你们去卖高价钱。”
那个说:“就是今天他个狗日的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他妈又说不收了,我们抓都抓来了,不可能再拿去放了吧。”
沈阳说:“那是你们的事情,我们明天的货已经收齐了。”
唐孝贤继续说:“整个邛水县这么大,二十多个公社,你们以为只有八家堰才有几条黄鳝吗?”这个时候,他看到院坝边上刚上来的唐哲,见唐哲没有说话,他也没有打招呼。
申家岭的一个人说:“唐队长,要不你们还是把我们的收了吧,虽然明天的你们都收齐了,后天的不是还没有收嘛,你们收了,明天就让大家休息一天,后天再去抓不是一样?”
唐孝贤连连摇头:“那怎么行?全部堆在院坝里,死了一分钱都不值,还要请人把它们弄走,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明知道是个赔本的买卖,哪个敢做?”
那人见唐孝贤还是不收,只能把气撒在唐忠身上:“烂狗鸡儿夺的唐忠,被他俩娘母害惨了。”
其他人嘴里也都骂着,唐哲在一旁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这么多人,之前唐孝贤和沈阳收的时候,价格比唐忠低两分钱,两个人也是连同家里人都被骂了个狗血淋头,现在唐忠不收了,大家又把唐忠一家骂了个狗血淋头,硬是没有一个把责任归到自己身上的。
见大家都围在沈阳家的院坝,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回事,他便走上前去。
申家岭的申望柱见到唐哲来,大声说:“大队长他们的黄鳝也是卖给唐哲的,要不我们也问一下他。”
另一人马上问:“唐哲,我们这里这么多人,一共加起来还有一千多斤呢,你还要不要嘛。”
……
唐哲看着那个申望柱,他也算是申二狗的堂叔,昨天的时候唐哲就听见申二狗不劝过他,叫他不要卖给唐忠,他还骂申二狗不过是唐哲家养的一条狗,有钱都不会赚。
“你们搞错了,以前我是收了几天黄鳝,不过后来有别人价格高一些我就没有敢收了,因为价格高了我拿出去也是赔本,不如在家里耍哈。”
唐孝贤也说:“昨天我就和你们好说歹说了,你们只图眼前的利益,生怕我们拿去赚钱。”
唐哲打断他的话说:“我们做这个事就是图赚钱的,你们抓一天的黄鳝也是图赚钱,都是为了赚钱,只是赚钱的方式不一样,为什么在你们的眼里,你们赚钱就是光荣的,而我们就应该赔着本给你们当活雷锋呢?”
第245章 给个教训
唐哲说的一这番话,却是沈阳和唐孝贤他们的心里话,因为都是一个大队的,憋了半天两个人谁都不愿意这样说。
如果非要一个人来做坏人的话,唐哲觉得还是由他来做比较好一些,至少他的打唐忠,骂姚三,打申红兵家俩兄弟为申二狗出气,已经恶名在外了,现在倒也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
在场的人听到他这一番话,有些脸皮薄的就已经想走,尤其是姚家湾的一些人,还有唐哲吵过架的,已经有两个离开。
申望柱满脸是笑的对唐哲说:“唐哲,我知道你和二狗耍得好,把他当亲兄弟一样,二狗一家我以前也经常照顾的,要不然你就看在二狗的面子上,把我家的黄鳝收了吧。”
唐哲看着他,冷笑了几声。
申望柱见唐哲笑,还以为他同意了,脸上的笑容更加媚人。
唐哲笑了几声,才说:“二狗一家差点被你照顾死这点我倒是相信,以前二狗帮你家种砍柴种菜,不知道是哪个说的锅巴冷饭胀死人呢?”
申望柱本来还满心欢喜欢的,见唐哲话锋转了,满脸尴尬,只参赔着笑说:“你看我们家也是好几口人张着嘴吃饭,二狗帮我家的时候,可从来没有哪一餐没有给他吃的,你今天就帮帮忙,把我家这些收了吧。”
唐哲走到阶沿上,说:“不是我不想收大家的黄鳝,就像大队长刚才讲的一样,我联系好了城里头的商家,本来是把大家的都计划在内的,可是你们觉得别人收的价钱高,宁愿卖给别人,这样一来不光打乱了我的计划,也让商家对我有意见。”
“再说了,我收了你们的黄鳝,如果明天卖不出去,死掉了不就赔光了?你们也不想我做个唐赔光,更不想让他变成沈赔光。”
申望柱尴尬地说:“那你说怎么办嘛,我们抓了这么多,吃也吃不完,放了又可惜,要不然价格低一些,你们把它收了。”
唐孝贤把唐哲拉到一边,小声说:“唐哲,你看能不能收?”
唐哲反问道:“孝贤叔,你自己觉得呢?”
唐孝贤想了想,说:“我觉得给他们一个教训就行了。”
唐哲苦笑道,他知道唐孝贤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还是把自己的身份和大队长的身份给代入了,不过也不好说什么,便说:“孝贤叔,其实我说这些都是多余的,我只对你和沈阳两个人负责,不管你们收多少,我都是一样的价格收购你们的。”
唐孝贤听了沈阳的话,笑了,说:“有你这句话就行了。”
于是又把沈阳拉过来,当着唐哲的面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沈阳的态度倒是比较坚决,说:“孝贤叔,我倒是觉得开不得这个口子,明胆昨天定好了的规矩,因为他们来围着闹腾一番,我们就退让了,再以后还怎么做事?”
唐孝贤说:“无非就是给他们一点教训,让他们等到现在了,再把价格压一压,只要愿意的,就卖,要是不愿意的,下次来高矮都不要他们的了。”
沈阳唉了一声,重重叹了一口气。
唐孝贤继续说:“你也别叹气,做老百姓的工作就是这样的,打一棒给颗糖吃,才能把工作推进得走。”
沈阳说:“我们现在是在做生意呀。”
唐哲轻轻拉了他一下,沈阳立刻懂了意思,便说:“那孝贤叔既然决定了,就听你的吧。”
唐孝贤嗯了一声,转过身来对大家说:“刚才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今天的确收得太多了,已经收了一千六百多斤,再把你们的收来,明天怎么运出去都成个问题。”
在场的几十个人一个个面露难色,在这里耗了两个多小时,本来以为看在大家乡里乡亲的份上,最终会收了,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但是。”唐孝贤继续说:“任何事情都怕一个但是,你们既然都已经抓了,要说硬是不收,也过意不去,不过收了,我们的损失又太大,刚才申望柱也说了,价格低一点也没有事,我就想问问你们,多少钱一斤你们愿意卖?”
本来大家以为就这样回家了,听了唐孝贤的话,又有了些许希望,见到要让大家报价格的时候,大家又沉默了起来,谁也不敢先报,生怕报的价低了,挨大家骂,报高了,人家又不要,处在两难的境地。
唐孝贤等了一会儿,见大家都是你望我我望你的,就是不说话,便对申望柱说:“望柱,你自己说一下,你想卖多少?”
申望柱抓了抓脑袋,小声说:“我想要一块钱一斤,你也不愿意给呀。”
唐孝贤说:“一块钱一斤,你要多少嘛,我全都给你。”
引得众人哄笑起来,气氛倒也轻松了许多。
申望柱说:“抓都抓了,又没有真金白银的着成本,只是花了一身的力气,一分两分你大队长看着给吧。”
他的话一开头,另一人也说:“就是,你是大队长,总不能亏待了我们,之前我们卖一角二一斤,你就给一角一嘛。”
他这话,让唐孝贤都笑了起来,笑自己太过无知,这些人把自己的善良完全当成了他们获得最大利益的工具,笑了好久,才对那个人说:“亚亚毛,你哪天看到我收一毛一一斤了,我们这里从来都是一毛钱一斤。”
一个人站出来说:“亚亚毛,你家妈勒就不要在这里瞎鸡巴起哄了,今天都这么晚了,你还有心情在这里夺二闲,唐队长,你说句实话,多少钱收,我反正听你的。”
又一个人说:“就是,亏众不亏一,就你望柱说的,无非是亏了一身的力气,你不要听亚亚毛个烂蛇瞎鸡巴说。”
亚亚毛涨红着脸,他的本心是想为大家争取更多的利益,不成想现在却成了大家的公敌,却也不敢反驳,只能顺着大家的意思说:“队长,我也就是瞎胡乱说,你不要当真。”
唐孝贤说:“本来我们是不想要的,你们也是耽搁了一天的功夫,我刚才和沈阳商量了一下,七分钱一斤,你们愿意卖的就留下来,不愿意卖的就拿回去自己吃。”
这个时候没有人不愿意的,不管多少,好歹也能卖出去一些钱,不过对唐忠却是没有一句不带妈的骂。
第246章 想得太好
等人都散了之后,沈月才出来喊唐孝贤他们进去吃饭。
唐哲已经在鱼泉大队吃过饭了,便没有上桌,而是坐在一旁休息,沈阳端着碗过来问道:“你们今天去城里,没有看到唐忠吗?”
唐哲摇了摇头:“没有。”
他其实在马车上是见到了一眼的,那个时候朱达昌正带着两个人去抓他们呢。
沈阳哦了一声,说:“今天下午他们看到你伯妈回来,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衣,还以为她遇到强盗了呢,到了黑点(傍晚)那些人去找地称黄鳝,才发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那些人等了半天,就把黄鳝都拿到我们这里来了。”
唐孝贤说:“过了今天,看他们还敢不敢眼欠 人给的钱多。”
唐哲对他说:“孝贤叔,你把那些人想得太好了,如果明天唐忠还开秤继续收的话,我相信他们当中大部分人都会拿去卖给他。”
唐孝贤摇着头说:“你说的也就少数几个罢了,今天晚上这些人中,有一大半昨天都是赊给他的,还没有拿到钱,一直在日诀呢,我不相信那些人硬是不带耳性(长记性)。”
唐哲也不再和他争什么,毕竟收黄鳝只是暂时的,而且现在城里贩夫走卒是越来越多,就像唐孝贤说的一样,黄鳝这个东西全县多的不是,并不是属于千丘榜独有。
等吃完了饭,他们又算了一下账,今天足足有两千七百多斤。
沈阳说:“唐哲,这么多,马车老三家的马车能不能拉得了哦?”
唐哲说:“都已经收了,他们家有两辆马车,只有明天一早再去商量赵平他老子。”
唐孝贤说:“我们家还有一个大黄桶,明天拿着下去好装。”
唐哲说:“那倒不用,一千来斤的话,全部用水桶都行,实在不行,让赵平去想办法。”
又聊了一会儿,天已经很晚了,要是放在往常大家早已经入睡,唐孝贤敲掉烟锅里的叶子烟丝,说:“那行,趁现在还早,我再去商量几个劳力。”说完便先走了。
沈国章年纪大了,每天都是吃了饭就回屋睡觉。
沈醉亭见安秀芹收拾好了,了觉得犯困,俩口子都回了屋,罗玲也已经回屋去哄娃儿睡觉。
堂屋里就只剩下了沈月兄妹俩,沈月坐在唐哲旁边,小声问道:“哲哥,大忠现在不收了,你少了个对手,应该高兴才是,我看你今天怎么一点儿也不高兴的样子。”
唐哲淡淡地笑了笑,说:“没有不高兴,是在想一些事情。”
沈月只是哦了一声,对于她来说,如果唐哲愿意和她说,他肯定要说的,不愿意和她说,那就是不应该让她知道的事情,便没有再问。
沈阳在一旁说:“怎么搞的?”
唐哲见沈阳开口了,便说:“大阳,你有没有考虑过这段时间黄鳝卖完了,你要做什么呢?”
沈阳一下子倒听迷茫了,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想过,农村人一辈子不就是脸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日复一日过着相同的日子么?
“没有想过,能卖一天算一天嘛,反正都是一笔收入,今年秧栽了,又等明年再抓。”
唐哲说:“等到明年,猴子都过火焰山咯。”
在重生之前,他与沈阳虽然同处一个小队,但却不是很熟,毕竟沈阳和沈月兄妹俩并不是从小就在唐家山出生,而是七八岁以后才由安秀芹带回来的。
也是在最无忧无虑的年纪并没有经常在一起玩耍,所以越是长大,越没有多少话题,越没有来往,到后来他离开了唐家山,从此再也没有联系过。
所以,他并不知道沈阳是否有那个野心。
见唐哲说出这番话来,他抬头看了一眼,说:“我还真没有想过。”
唐哲轻轻说:“有时间考虑一下。”
沈阳点了点头:“我生得笨,有些事情考虑不到的。”
唐哲笑了笑说:“是没有接触过,既然已经改革开放了,是个大机遇。”
沈阳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唐哲说:“那明天早还是一样早一点起来,那么多黄鳝,不赶快卖出去,真死了就砸在自己手里了。”
沈月也说:“就是,哥,你和孝贤叔太冲动了,哲哥说得对,那些人就只顾眼前的利益,根本不会考虑后果的,明天如果大忠还收,他们又要拿去给大忠,哪天大忠不收了,又来要道德绑架你们,我觉得这是在惯事他们的坏脾气。”
沈阳也说:“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是孝贤叔是大队长,他有他的顾虑。”
沈月气愤地说:“顾虑个屁,你没有看到那个亚亚毛那个样子,跳来跳去的,开口就要一角一,他和唐忠耍得那么好,我看他今天就是故意来捣乱的,你那种人,就是惯不得。”
沈阳点了点头:“我明天再和孝贤叔好好谈谈,这样的确不好,唐哲,你看怎么样?”
唐哲说:“可以,你们既然是合伙人,就要万事商量着来,才不会闹出矛盾。”
沈阳应了一声。
唐哲又说:“他是当过兵的,说话做事难免冲一些,如果真不好说的话,我去说。”
“还是我找时间和他说吧,毕竟是我和他打伙的。”沈阳想了想,还是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这时外面有脚步声,黑子也叫了起来,一个声音传来:“小月姐你睡了没有,来帮我招呼一下狗。”
正是唐婉的声音。
沈月开门站在阶沿上吼了两声黑子,对唐婉说:“小婉,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觉?”
唐婉见黑子跑开了,骂了几句:“狗东西,再敢咬我下次不喂你吃了。”
其实唐婉一开口黑子就停止了吠叫,听见唐婉骂它,像是犯了错的孩子一样低着头缩着身子躲在沈月的背后。
她骂了两声黑子,才对沈月说:“小月姐,我哥在你们家吗?”
沈月还没有回话,唐哲在堂屋里应道:“小婉,你还不睡觉大晚上的到处跑做什么?”
唐婉听到他的声音,忙进了屋里,说:“哥,天都黑了,你怎么也不回家呀?今天伯妈从城里来,好像被强盗抢了,刚才爹去了一趟申家岭,听说二狗也没有回来,有些担心,就让我来看看你在不在小月姐家。”
第247章 发癫
他今天已经听到两次吴莲芯被抢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要是他当时在场的话,那吴莲芯今天可以说在城里上演了一部大片,比电影还要精彩的大片。
“那我们先回去了。”唐哲见妹妹找自己,也怕父亲母亲在家里太过担心,便和沈阳说了一声。
回家之后,唐自立和陈秋芸以及唐乐都还在堂屋里,尤其是唐自立,在屋里转来转去,一直没有停过,不时朝屋外望了又望。
直到看到唐婉打着电筒和唐哲一起上了院坝,心才放下。
还没有等唐哲进屋,陈秋芸就站起来跑到门口问道:“阿哲,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二狗回来了没有?你吃饭了吗?”
面对着母亲一连串的问题,唐哲只好把事情说了一遍,陈秋芸说:“那就好,菩萨保佑,没事就好。”
唐自立说:“大凤和厚植叔还在屋里等着呢,我先去给他们说一下。”说完从唐婉手里接过手电筒,便先去给申厚植他们报个信。
等唐自立走了之后,陈秋芸又问起了吴莲芯的事情:“你从城里来,就没有听说一些你伯妈的事情吗?还有大忠,到现在都还没有回家。”
唐哲看了看坐在一旁的唐乐,虽然表现得很冷淡,但是从她的脸上还是能看出得她很担心。
“没有,现在城里并没有明确可以摆摊,不知道是不是今天被抓了。”
陈秋芸哦了一声,说:“没有遇到强盗就好,被抓了大不了关一段时间又放出来了。”她这话明显也是安抚唐乐的。
正在一家人聊着的时候,唐孝贤又走了进一来,唐哲忙站起来:“孝贤叔,这么晚了还有事吗?”
唐孝贤笑了两声,自己拖了根板凳过来坐下,说:“我才找完劳力呢,刚从唐援朝家出来,看你们家灯还亮着,就上来坐一坐。”
陈秋芸对唐婉说:“小婉,给烧点水给孝贤叔泡茶来。”
唐婉还没有答应,唐孝贤忙说:“不用了,我坐一下就走,喝了晚上睡不着。”
唐婉还是去了厨房点火烧水,唐乐也跟了进去。
唐孝贤坐了一下,开口说道:“唐哲,今天这件事情,我做得有些不对,一开始就定下的规矩,最后还是被我自己给打破了。”
唐哲没有说话。
唐孝贤继续说:“明天一下子多了那么多,的确让你也为难,不过倒让我产生了一个想法,也许对八家堰来说是件可持续发展的事情。”
听到唐孝贤这样说,倒让唐哲提起了兴趣,问道:“说来听听?”
唐孝贤坐直了身子,咳了一声,说道:“现在大会小会不是讲什么改革开放,提倡什么市场经济嘛,上面的人都说了,白猫黑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千丘榜的黄鳝虽然多,但是也经不住大家这么抓,而且一旦栽了秧,再去抓黄鳝,那秋天哪里还有收成?”
唐哲心中一乐,心想这唐孝贤毕竟是当过兵,走出过大山的人,想法还是有的,便说:“你是想养黄鳝吗?”
唐孝贤连忙点了点头,说:“是的,挣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你不是说国营鱼场里的鱼都断货了嘛,我们养起来,将来也可以拿去卖给国营市场。”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叔,你的想法是好的,不过你没有去了解过,国营鱼场缺鱼只是暂时性的,也许半个月,也许半年,谁也说不准。”
唐孝贤满怀信心地说:“那我们也可以拿去市场上卖呀,看这个趋势,各个公社赶场天也会表逐步放开吧。”
这时唐婉端了一碗茶递给唐孝贤:“叔,喝茶。”
唐孝贤客气了两句,还是把茶接过来了,继续和唐哲说:“我的想法就是办一个黄鳝养殖场,今天晚上来找你,就是看你想不想合伙。”
他盯着唐哲,很迫切地想得到答复。
唐哲递了一根烟给他:“叔,你说的这个风险太大,我不太赞成你的这个想法。”
“风险?”唐孝贤不解地说:“有什么风险?只是抓些种来丢在塘里,让它们自繁自养就行了,又不像猪牛一样需要粮食来喂。”
唐哲听了忙劝道:“叔,你有没有想过养在哪里?怎么养?黄鳝是有嘴巴的,只要长了嘴,它就要吃东西,你拿什么来喂?”
唐孝贤想了想说:“现在水库不是漏水干了嘛,只有中间还有一凼水,有两亩左右,也有两三米深的水,如果把抓来的黄鳝放在里面,等秧栽好了,再从里面捞出来拿去卖,错开这个时间就行了。”
唐哲摇了摇头:“叔,你想得太过简单,黄鳝会打洞,水库虽然干了,但是还有很深的泥,水面上又有那么多白鹭,你丢在那里养,不超过十天,什么都没有了,现在我们这里还达不到稻鳝共养的条件,就算是塘养,也需要很大的投入,而且黄鳝是肉食性的动物,如果缺少吃的,同类之间也会互相残杀。”
唐孝贤虽然当过兵,却并没有这种知识,听到唐哲这样一说,难免有些失落,叹了口气,说:“我还以为就像在田里一样,让它们自己长就行了。”
唐哲见到他失落的样子,说:“叔,你的想法其实很不错,但是受限于我们这里的条件,想要创业谈何容易。”
唐孝贤心中盘算了许久,终于也是想通了,说:“你说得有道理,养了那么多,光凭每天挑拿就不是个轻松的事情,还有路上的损失,唉,是我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差点弄巧成拙。”
他一连串说了好几个成语,搞得他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
见时间也很晚了,便对唐哲说:“还好今天晚上来找你一趟,要不然就这两天卖那点钱,还不够赔本的呢。”说完起身离开,刚走出门口,转身又对唐哲说道:“对了,这件事情不要和你婶说哦,要不然她又要骂我发癫。”
唐哲笑道:“放心吧,我不会告诉她的。”
等唐孝贤走了之后,唐哲也回房休息,梦里,是一个白胡子老公公向他走来,突然变成了一条门板大小的四鳃鱼跃出水面朝他扑过来。
第248章 梦
那条鱼张着血盆大口,嘴里的獠牙闪烁着寒光,仿佛要将他生吞活剥。它越来越近,巨大的身躯在水中掀起汹涌的波涛,那恐怖的样子让他的心跳都快停止了。
就在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那鱼突然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它的身体迅速膨胀,转眼间变成了一颗巨大的炮弹,弹头处还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那笑容充满了恶意和嘲讽。
他拼命想要逃跑,但是双腿却像被钉住了一样,完全无法动弹。眼看着炮弹离他越来越近,他的恐惧也达到了顶点。
“不!”他绝望地大喊一声,然而这并没有改变什么。炮弹最终还是在他身旁爆炸了,巨大的冲击力将他掀翻在地,弹片如雨点般四处乱飞,深深地嵌入了他的身体里。
他感觉到一阵剧痛袭来,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要碎掉了。他痛苦地呻吟着,试图从地上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
就在他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他突然从床上弹了起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仿佛刚刚从一场噩梦中惊醒。他摸了摸自己的身体,发现身上已经被汗水浸透了,床单也被他的汗水浸湿了一大片。
“还好只是个梦……”他喃喃自语道,心中的恐惧渐渐散去。床头箱子上的煤油灯还散发着微弱的灯光,里面的油已经快见底,他看了看周围,确认自己还在房间里,长长舒了一口气,自嘲道:“还好,老唐家的香炉钵钵还在。”
不多时,屋后传来鸡叫声,他还在回味刚才的梦时,又传来这边人们早起打招呼的独有方式:“噢吼……”。
不知道是谁噢吼了一声,那声音拖着长长的尾巴,在天刚鱼肚白的唐家山上空回荡着,不多时又有另外的人回应,然后再是一人,就像是会传染一样,唐家山的的早晨,在天刚鱼肚白的时候,人们在一声声噢吼声苏醒过来的。
唐哲靠在床头休息了一会儿,忙起来重新找了一条干净的裤子换了,把脱下来的脏裤子马上拿去院坝里泡在洗衣盆中,随便吃了一点剩饭,便挑着水桶去了沈阳家。
沈阳家就像是一个市场,门庭若市,只需要一个多小时,就能赚上一块多钱,只要不是头上长了包,都是抢着来干。
唐孝贤是上去请人,根本就是在挑选劳力,力气小的,首先被他排除在外。
二十来个劳力,每个人都按部就班的干着自己的活,水桶里面都装得满满的,等到都装好,路上也能看得清了,一行人挑着担子就往鱼泉大队去,像一支队伍一样。
唐哲到沈阳家的时候,人还没有来得齐全,他是带着手电筒来的,今天的货太多,他只能先装了一担提前去赵平家。
由于时间太早,路上并没有什么鸟叫虫鸣,空气中特别安静,只有偶尔路边的草丛里或是树枝间惊起的一只惊鸟拍打着翅膀飞向远方。
唐哲走得很快,到了马车老三家的时候,堂屋的门是开着的,他只好叫了几声,不多时,马车老三披着衣服走了出来:“小唐呀,赵平和那个二狗半夜就出去了,不知道是去了哪里。”
听到马车老三这样说,唐哲已经知道肯定是申二狗把他喊着一起去了清水江抓鱼,为了不耽误他们装车,在出发前已经把马车套好。
唐哲对马车老三说:“三师傅,今天我的货有一点多,一辆马车还不够拉,你家不是有两匹马吗?要是今天你不忙的话,帮忙送一趟货,放心,价钱还是一样的。”
赵向礼把他请进屋:“先进屋坐吧,这早上还有些冷呢。”
唐哲笑道:“我挑着担子走了一路,还在冒着汗呢。”
赵向礼说:“今天是准备去给我兄弟送窑罐的,你这个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只要中午能赶到他那里就行。”
唐哲忙说道:“放心吧,一会儿他们就来了,只是把货送到城里之后你就可以先回来。”
赵向礼笑着说:“那没问题,等我弄点早饭吃。”说完对屋里喊道:“他妈,快起来给我煮点早饭咯,一会我要出一趟门。”
他老婆在屋里应了一声,赵向礼说:“那你进屋坐一下,我去把车牵来把车套好。”
唐哲说:“对了,要是能再借到黄桶的话,帮忙借两个。”
赵向礼一边走一边说:“这都是小事情,包在我身上。”
不多时,赵向礼便也把另外一匹棕色的母马临时又给它弄了些吃的,在马吃的时间里,赵向礼便去了寨上,也不知道是去了哪家,等唐家山的大队人马到的时候,赵向礼已经扛着一个大木桶来了院坝。
那棕色母马已经吃完箩筐里的糠和菜叶,赵向礼把车给它套上,唐哲则是上了赵平赶的那辆马车,把黄鳝一桶桶接到车上,再倒进大木桶里。
等这边装得满了,剩下的又拿去倒在另外一辆马车上,这个期间,赵向礼像是变戏法似的又拿来一个大木桶。
他这车上两个木桶根本就只需要装上一半就行,而申二狗和赵平这个时候也匆匆忙忙赶到了,见唐哲已经装好了一车,赵平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哎呀,来晚了,你都装好了呀。”
唐哲笑道:“不算晚,刚刚好。”
等装好了车,唐哲和赵平一辆马车,申二狗则是和赵向礼一辆马车。
路上,赵平对唐哲说:“唐哲,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像我们一直在大鱼泉边生活,从小就在长滩河里抓鱼,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都是用搬篼,没想到你自己发明了地笼这个东西,一晚上就能抓几十上百斤的桃花子,怪不得国营市场那个老大都被你搞定了。”
唐哲并没有因为申二狗带着赵平去清水江看了自己的地笼就很生气,就像他一开始说的那样,这种东西并没有什么核心的秘密可言,别人一眼就会,只是自己抢了个先机而已。
而且通过这两天的相处,也觉得赵平这个人不错,虽然他知道了地笼是怎么做的,唐哲也敢肯定,他不会去清水江里抢自己的地盘。
申二狗本来就年轻一些,清水江那里猴子又多,让他一个人白天去还好,这大半夜的让他去,他一个人肯定有些胆怯,叫上一个人去给他打个伴,那也情有可原。
唐哲笑着说:“这种地笼太原始了,只能将就着用。”
赵平吃惊地说:“你还有别的好办法?”
唐哲只是微笑着,并没有回答他的话。
赵平甩了一鞭子,转过头来说:“昨天你和我伯爹他们说起大鱼泉里的四鳃鱼,你是不是想进大鱼泉里面去搞四鳃鱼?”
第249章 秤砣
听到“四鳃鱼”这个词,唐哲的眼睛突然一亮,他的兴趣瞬间被点燃了起来。他迫不及待地问道:“你真的有办法进入那个洞里吗?”赵平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自信满满地回答道:“当然,其实进入大鱼泉的路就在泉眼不远处,相隔不过十几米而已。而且,那条路非常隐蔽,除了我之外,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任何人知道它的存在。”
唐哲对大鱼泉并不陌生,他以前虽然没有去过泉眼处,但每次去公社都要从它的上方经过。对于赵平所说的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条路,唐哲心里有些犯嘀咕。他觉得赵平可能是在吹牛,毕竟像赵平的公那一代人都只听说过老虎洞可以进去,而且还不能确定,怎么可能只有赵平一个人知道这条路呢?
于是,唐哲半开玩笑地对赵平说:“我看你也是老母牛从烟囱——牛皮烘烘,像你公他们那一辈人都只听说过老虎洞可以进去,而且还不确定呢,你居然敢说整个鱼泉大队就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这条路,我才不信呢!”
赵平见唐哲对他的话半信半疑,心中愈发焦急,连忙说道:“我可没骗你啊,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哦!其实这件事我一直都藏在心里,以前不敢说出来,主要是因为那时候年纪小,怕被人笑话。这都过去好多年咯,大概是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吧,那时候正是夏天,天气特别热,我就一个人跑去河里洗澡。”
唐哲聚精会神地听着赵平讲述,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赵平稍稍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本来是打算在我平时洗澡的地方洗的,可没想到那里居然有几个女的在泡澡。我脸皮薄,觉得怪不好意思的,于是就决定去大鱼泉不远处的一个小水潭里洗。”
说到这里,赵平的语气略微有些兴奋,“我当时一个猛子就扎进了水里,像条鱼一样游了好几米远。等我浮出水面的时候,突然发现四周黑漆漆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而且,我还感觉到周围有河滩,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地方肯定是和大鱼泉连通的!”
唐哲不禁插嘴道:“哇,这么神奇啊?”
赵平连连点头,“是啊,当时我在水潭里还能听到轰隆隆的流水声呢!不过那时候我年纪小,被吓得不轻,根本不敢在里面多待,只好借着水下那一点点微弱的光线,赶紧又潜了出来。”
“就是呀,听老般子说过,那个水潭肯定也是和大鱼泉连通的,不过没有人知道它有多深,洞口有多大,因为从来就没有听说它干过。”
唐哲说:“那有要会我们进去看看。”
赵平笑道:“你们唐家山上面又没有像样的河,听说大部分的人都是秤砣,你会不会游泳呢?”
唐哲也笑道:“谁告诉你我们唐家山的人都是秤砣的?八家堰上面的河流虽然没有你们鱼泉大队的大,但是水潭却不少,至少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游泳,你说的秤砣也只是少数人,我不相信你们鱼泉大队就一个秤砣都没有。”
赵平想了想,继续笑着说:“还真有,光和我一起长大的就有一个硬是学不会,哈哈……”也许是想起了小时候一起学游泳的趣事,他直接笑出了声来。
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往前走着,到了国营市场,还是唐哲还是去找朱达昌出来盘货,刚一进他的办公室,朱达昌见到唐哲就说:“兄弟,这次哥哥可吃大亏了。”
唐哲忙问:“怎么了?”
朱达昌有些不好意思,但自己又不争气地先说出了口,在唐哲在追问下,他才不情不愿地把昨天的事情简单叙述了一遍,完了说:“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不要脸的疯婆娘呀,那种手段都使得出来。”
唐哲只能强忍着笑,表现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说:“真是难为你了。”
朱达昌一拳重重地砸在办公桌上,桌上的笑筒都跳起老高,愤愤地说:“要是个男的,昨天哥哥一定替你把气出了,那个男的跑了,剩下那个女人,我怎么好对付嘛,结果反而被她弄了一身的秽气。”
从朱达昌的话中,唐哲也知道了大概的来龙去脉,吴莲芯昨天是自己撒泼,脱了衣服,来了个魔法攻击,闹了一场大笑话最终才走了的。
至于唐忠,朱达昌也只是远远的看到一眼,就见他挑着水桶跑路了,并不知道去了哪里。
这倒让唐哲有些疑惑,难道唐忠真的失踪了不成?
还有一种可能,会不会去找唐欢?
按唐忠和吴莲芯那种性格,难保他不会去找唐欢耍无赖。
想到这里,他倒有些急了,对朱达昌说:“朱大哥,不开心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我给你私人弄了几十斤的河鱼,你带回去尝尝鲜。”
朱达昌脸色稍好看好了一些,对唐哲说:“兄弟,没有必要这么客气。”然后对外面喊道:“田扬,你去叫鱼市口那几个人快去卸货,你看一下秤就行了,我今天不想出去。”
田扬知道朱达昌不想露面的原因,在外头应道:“昌哥,我马上去。”
见田扬走了之后,朱达昌对唐哲说:“你能不能和我说一下你和那两娘母有什么过节?总不能不明不白的让哥哥我替你挡这一灾吧?”
唐哲缓缓地拉过一条凳子,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仿佛这凳子上有千斤重担一般。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讲述他与吴莲芯一家的恩怨情仇。
唐哲的声音低沉而平稳,他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一道来,没有过多的修饰和渲染,但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可见。然而,在讲述的过程中,他有意无意地隐去了一些不必要的情节,那些可能会引起更多麻烦或误会的事情,他选择了沉默。
朱达昌静静地听着,不时地点点头,脸上露出理解和同情的神色。当唐哲讲完后,朱达昌不禁叹息道:“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有些人就是这样,对外人总是比对自己家里的人要亲得多。”
唐哲苦笑着点头,说道:“我爹就是个特别念亲情的人,他总是觉得亲戚之间应该相互扶持、包容。可谁能想到,我们退一步,他们家就进一步,直到最后,我们已经无路可退了。”
朱达昌皱起眉头,愤愤不平地说:“兄弟,和那样的人做亲戚,真是让人头疼啊!等下次我再看到那小子,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一顿,让他知道什么是尊重和亲情!”
第250章 辈子兄弟
唐哲笑道:“朱大哥,你昨天吃了亏,这件事情还是我自己来做吧,对了,国营鱼场那边到底是怎么回事?”
朱达昌笑道:“你小子,是不是怕国营鱼场的回来说你抢了他们的生意呀?”
唐哲笑了笑,像是被猜中了心思一样。
朱达昌说:“放心吧,暂时一两个月他们那边估计有点老火,除非他们去乌县鱼场进鱼来,靠那几个家伙养鱼,早晚种都要吃完。”
他这话也是给唐哲一颗定心丸吃,让他安收收黄鳝。
虽然邛水有黄鳝的大队多,只要像纸厂收马二杆一样开着车去外面逛一圈,一天能收大几千上万斤都不成问题,但是这样一来就会滋生出很多走资派。
朱达昌又叹道:“现在一天黄鳝有了,好歹能交个差,要是一天能有几百斤鱼,那就更好了,你一天又抓不了多少,几十百把斤拿到市场里来,反而让那些人认为我是在做作,引起矛盾。”
唐哲笑道:“我倒是想给你弄些鱼来,就怕你不收。”
朱达昌两眼发光,完全没有了先前唐哲刚进门时那种颓废感,站起身来,拉住唐哲的手,激动地说:“兄弟,你要是真能给我搞到鱼来,你就是我亲兄弟,一声兄弟,辈子兄弟。”
唐哲说:“朱大哥,看把你激动得,黄鳝不是一样卖得很好嘛。”
朱达昌松开手,又坐回座位上,长长叹了一口气,说:“唉,兄弟,你是不知道,在外人看来,我好歹管着国营市场这一大摊子,管着邛水县城的菜篮子,其实说白了,也就是一个打杂跑腿的,上上下下都要打点好才行。”
唐哲点了点头,表示能理解。
朱达昌继续说:“现在有你每天供应的黄鳝,还能勉强满足一下底下这些市民的生活需求,但是上层的领导,县委和其它几个机关的食堂,那可真是让我头痛呀,尤其是县委,国营鱼场的场长已经被拉上去检讨了好几次,我也被谈了两次话,真是愁死了。”
“本来我也想去乌县调鱼过来的,领导又怕少自己的皮,都是兄弟县,别人家有的,我们自己也要想办法有,别人家没有的,我们还是要想办法自己弄,领导就一句话,我们底下这些人能怎么办呢?”
唐哲说:“多向领导汇报诉苦呀,说不准能理解你的。”
朱达昌苦笑一声,继续说道:“汇报要是顶用,我还用得着在这里和你诉苦呀?找领导得到的就三句话:困难可以提,办法自己想,事情要去做。”
重活一世的唐哲哪里还不能体会他的这种痛苦呢?只能陪着他苦笑一声:“官大一级压死人呀。”
朱达昌对这句话很有感触,又拉住唐哲的手,说:“兄弟,你说得对,真的是官大一级压死人,我朱达昌好歹也是当兵出身的,现在却过得像他妈一个孙子似的,下面的老百姓也好,上层的领导也罢,我每天都是在这两个鸡蛋上跳舞,踩破哪一个都是不行的。”
没想到朱达昌一个当兵的出身,还能有这么好的比喻。
他继续说:“现在我就希望国营鱼场那边早点出鱼,哪怕每天供我一两百斤二三两的鱼苗,让我交个差都算数。”
“可是,那几爷崽成天不干事,几十亩的鱼塘全都翻白了,养成了瞌睡鱼,你说气人不。”
“要不是他陈洪仗着是主要领导的舅子,他这个鱼场场长会只能挨顿检讨就完事?他拿不出鱼来,结果气会都撒我市场这边来了,兄弟,你说我找谁说理去?”
唐哲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你这里头的弯弯绕,他这一辈子都不想碰。
朱达昌像是喝醉了一样,拉着唐哲的手就不放,继续说:“算了,兄弟,我和你说这些做什么,要黄鳝我相信你拿得出来,要鱼你也帮不了我什么忙。”
唐哲把手抽回来,正正经经地说:“朱大哥,我没有和你开玩笑,也许我真能给你弄一些鱼来。”
朱达昌看着唐哲,见他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点着头说:“行,那我等你消息。”
两个人在办公室里聊着,这时候田扬也进来了,把秤过数量的单子交给朱达昌,他接过去看了一下,笑道:“哟,今天不错嘛,一下两千七百多斤。”说完在上面签了字才交给唐哲:“一会儿去财务处把钱领了吧。”
唐哲接了过来,说了声谢谢。
朱达昌摆了摆手,说:“你要是真能给我搞来鱼,我才要谢谢你呢。”
出了国营市场,唐哲把赵向礼的工钱付了,又拉着他们一人吃了一大碗绿豆粉,然后赵向礼便先离开。
唐哲又去了一趟供销社,买了几把手电筒和一些电池,又去了大檬子树那里买了些粮食,将就赵平的马车一起拉回去。
刚出来就看到一个老头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坐在檬子树下,旁边还有一些人和他聊着天,看着满脸是伤的老头,他们三个人不由多看了几眼。
就听一人问那老头:“你都没有看见哪个打的你,你就怀疑是卖黄鳝的那个人?”
老头哼了一声:“就是他,我敢百分之百肯定,一身的泥腥气,不要以为我没有看到人,我鼻子灵得很。”
他边上一个老太太说:“你是属狗的,鼻子灵。”
老头说:“你不要不相信,我们这一条路下去,哪个身上能有那种气味?狗日的把我踢成这样,下次看到他,硬要把他腿打断。”
老太太说:“人家会无凭白故的打你?我看就是你找事,一辈子改不了的德性。”
老头气得站起来:“我年轻的时候,这条街上哪个不给我几分面子?不要说便宜买他的黄鳝,要是放在以前,老子那是叫拿他的黄鳝,他也不打听一下。”
老太太见他爆发了,也只能小声说:“是,你夯实得很。”
另外一个老头坐得比较远一些,似乎有些看不惯他的样子,说:“再夯实也是个劳改犯,邛水都解放三十年了,你还拿你年轻那一套来说事?”
老头听到那个人方他面子,指着他就骂:“大脑壳,你再说一句?”
第251章 洞口
旁边那老太太连忙把两个人劝住。
申二狗小声对唐哲说:“唐哥,他说那个人会不会是大忠?”
唐哲也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却也不敢确定,对申二狗说:“又不是只有八家堰才有黄鳝,说不准是别个公社的人呢。”
申二狗想了想说:“那倒也是。”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并不影响唐哲他们的行程,把东西都买全之后,便坐上赵平的马车回去。到了洋灰厂,唐哲还是有些不放心,叫赵平勒停了马车,自己去保卫科给那保安散了一支烟,请他通知一下唐欢,说有人来找他。
当然,他说的名字是周欢。
不一会儿,一身工装的唐欢就出现在了唐哲的面前:“哥,今天又来城里送货吗?”
唐哲点了点头,问道:“大忠有没有来找你?”
唐欢摇了摇头,说道:“就是那天来了之后一直就没有来过,怎么了?”
听到唐忠没有来,唐哲倒也放了心,摇了摇头,说:“没有什么,就是怕他再来找你麻烦,你和保卫科的同志说一声,如果下次再是他来找你直接不用通知你。”
唐欢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了,哥,叔爹和婶妈身体都还好吧?”
唐哲说:“都还好,你不用担心他们,好好工作,你们宿舍分了吗?”
唐欢说:“刚来的时候就分了,是集体宿舍。”
唐哲哦了一声,说:“没关系,等安定下来之后,再想办法把乐乐也接过来,让她到城里来读书。”
唐欢也有这个想法,她现在其实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妹妹唐乐,除了父亲之外,想指望母亲和哥哥似乎是不可能的。
“嗯,我知道,我妈他们这些日子没有去你们家闹吧?”
唐哲摇了摇头,说:“没有,也没有其它事情,就是怕你哥来惹事,既然没有来,我就先回去了。”
唐哲上了马车,唐欢才回去工位上班。
到了鱼泉大队,赵平还没有把马勒住,唐哲就迫不及待地跳下车,帮着赵平把马放了,又拿来凳子给马车垫上。
做完这些之后,唐哲把刚从供销社买的那些手电筒装起来,又问赵平家里有没有薄膜,在一九七九年的时候,邛水这边就在各个公社和大队推广种植杂交水稻,因为要育苗移栽之后,再插秧,比常种的麻谷多了一道工序,所以邛水的人都称它为“两段面秧”。
在这个期间,农业部门拨下来了很多塑料薄膜,几乎是每个大队都有,育完秧苗之后,大队收得不及时的,便被大家分了。
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簔衣便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赵平点了点头,说:“家里有几张,还是我爹给公社运东西的时候拿回来的。”说完便去了屋里,找了一张平时用来遮雨的交给唐哲。
他接过来,把电筒电池这些用薄膜包严实了,对赵平说:“赵平,要不你带我去一趟你说的进大鱼泉的路吧。”
赵平说:“我看你这样子就是想进去,不过里面水大得很,流得轰隆隆响,有些吓人。”
唐哲说:“也不用你进去,你就去指个地方给我看就行。”
申二狗也说:“就是,赵大哥,麻烦你一下,给我们指个地方。”
赵平见唐哲决心要去,便说:“行,我去给我老婆说一声,再和你们去。”
不一会儿,赵平从屋里出来,招了一下手说:“跟我来吧。”
大鱼泉离赵平家也就三四百米路,夜深人静的时候,流淌的泉水在他家也能清清楚楚的听见。
泉鱼的泉眼是一个横倒着的门一样的洞口,水就是从里面汹涌而出,大队的人在洞口垒砌了一条堰,把水引到几十米开外的碾房里,水流带动水车,把金黄的水稻变成白生生的大米,养活了鱼泉大队的祖祖辈辈。
跟随着赵平指着对面的山崖下说:“那个就是龙王洞,你们听到那个吃渣豆花稀饭的鱼就是在那个洞里打的。”
唐哲随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山崖下面,果然有一个高约一百来米的山洞,只不过洞口全被大小不一的巨石堵住,在巨石的下方,有一个背篓口大小的洞,一股清泉从里面流出来。
申二狗感叹道:“那么大的石头,不是神仙,哪个拿得动嘛。”
唐哲说:“你还真信那些龙门阵了,你看一下洞口的上方,明显那些石头是从上面掉下来的,也许是某个年代有地震,导致地质变化,那些石头才从洞顶上掉了下来。”
赵平也说:“就是,世界上哪有什么神仙鬼怪的。”
跟着赵平的脚步,从大鱼泉的泉眼处趟水过去,明显能感觉到冰冷刺骨,低头一看,水里还有不少的花二巴跟石巴子游来游去。
在河里走了一段距离,水温突然变得暖和了起来,这里的水便是从清水江以及其它几股梵净山的支流流下来的,经过长时间的奔流,水温明显比大鱼泉的水温高了好几度,甚至比清水江那里的水温还要高一些。
赵平走在前面,指着不远处一丛悬钩子的下面说:“看到了吗?就是那里。”
顺着他的手指看去,那里只是一汪水潭,虽然只离大鱼泉几十米远,和那里汹涌澎湃的流水相比起来,这里却要平静得多,水潭表面平静,流水量也不大,走得近了,从潭水表面看向下面,也不过两三米的深度,但是在靠近悬钩子的那一方的石头下面,水的颜色明显较深,肉眼可以看见一个洞口延伸向里面。
那个洞口也不过一米见方,微微的水流冲刷下,几条桃花子正无忧无虑地游来游去。
唐哲指着那个洞口,仔细问道:“你说的就是那个洞口吗?”
赵平点了点头:“就是的,那年我就是从那里潜水进去的。”
申二狗有些担忧地说:“是不是真的哦,就那么小的洞,万一进去了可是调不了头的。”
唐哲也有同样的担忧,他虽然会游泳,但是论到潜水的话,并不会像长江边上或是海边长大的渔民那样能潜很深很久。
他以前试过最大的深度也就七八米,十米都不到,憋气超过两分钟,头就开始痛,而且水太深的话,潜了起来,两只耳朵里也是嗡嗡作响。
赵平信誓旦旦地说:“放心吧,这里游进去没有多远的,以前我只用了半口气就进去了。”
第252章 柳暗花明
申二狗还有些疑惑,唐哲已经在脱衣服了。
把衣服脱下来放到干的石头上,再把先前用薄膜包好的手电筒包拿在手里,对申二狗和赵平说:“你们就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先进去看看。”
申二狗担心地说:“唐哥,要不再考虑一下,他这么多年没有进去过了,万一里面被石头堵住了怎么办?洞道这么狭窄,很危险的。”
唐哲用手沾了一点冷水,在自己的胸膛上拍了几下,以适应下水时的温度,冰凉的泉水沾到身上,不禁打了个哆嗦:“没事,这个洞口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大石头冲出来的样子,肯定变化也不会很大。”
赵平在一旁也开始脱衣服:“我和你一起下去,我在前面,你在后头跟着,以前我进去过,比你熟悉些。”
唐哲也不拦着,只是说了一声好。
赵平也沾了点水在胸膛上拍了拍,然后猛吸一口气,一个猛子就扎了下去,潭面泛起一阵水花,还没有等水面平静下来,就透过水看到赵平朝那洞里游去,只一瞬间,就看不见他人了。
唐哲正想下水,申二狗说:“唐哥,要不要再等一下,等他出来了我们再一起进去。”
“那怎么行,刚才又没有和他说清楚,你就在这里看着衣服,我先进去了。”
看到唐哲要跳下去,申二狗也脱掉衣服,说:“我和你一起进去吧,万一有什么事有个照应。”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唐哲已经扎进了水里。
申二狗也急忙脱去衣服跟了进去。
进了洞没有几米远,阳光就照不进来了,只能靠手摸着洞壁前进, 不过只是十几米的距离,洞道突然变得开阔,在里面完全可以把手伸展开来。
就在他觉得胸口有些发胀的时候,洞顶的石头突然不见了,唐哲便开始上浮,哗地一声,他的头露出了水面。
感受到洞腔里的空间,似乎并不缺少空气,他贪婪地猛吸了几口气。
“唐哲,你进来了吗?”
是赵平的声音,听声辨位,距离他也就前方几米的样子。
“嗯,我进来了,你在哪里?”
唐哲一边游着,一边问。
赵平回道:“你直接往前游,没有几步就到岸边了。”
唐哲听着声音,往前游了没有多远,果然脚就碰到了水底的石头,他站了起来,用手抹了一把脸,把脸上的水给抹去,转过头看来时路时,透过水面,果然隐约之间还能看到洞里透进来的阳光,只是非常暗弱,其中还有一个像是人影的东西在里面游着。
他还没有反应过来,那人影也浮出了水面,大口呼了几口气,笑道:“赵平果然没有吹牛皮,唐哥,赵平,你们在哪里。”
赵平在岸边说:“你叫魂呀,继续往前游,没有几步了。”
唐哲站在水里,水刚好没到腰处,他摸前黑往前走了几步,水越来越浅,终于摸上了岸,然后把薄膜包裹打开,摸了支手电筒直接推了一下开关键,新电筒新电池的强光把洞厅里照得透亮。
这时他才看见赵平就坐在离他不足两米远的地方,申二狗正努力地往这边游着。
洞厅很大,足有大队部的操场那么宽大,另外一边还有水流轰轰作响。
他们正处在一片地下河滩之上,电筒光照过去,河滩的另一边果然是一条宽约四五米的地下河,河水流量很大。
他在进来的这个洞口,只是地下河干流里溢出的一小部分水流,以及透过河滩浸出来一些。
申二狗也爬上了岸,看着洞内的情形,他张大了嘴巴:“哇,这里居然这么大,要是你不说,还真找不到地方进来。”
唐哲又把另外两支电筒递给他们俩人,人手一支,各自打开,往四处照射着。
虽然赵平已经是第二次来,但是第一次根本就没有搞清楚里面的任何状况,而是想着怎么逃离出去,现在准准备备的进来了,才有心思仔细的看。
三个人走过河滩,到了那条地下河边上,顺着河走了不足一百米,就看到河道尽头拐了一个弯,隐隐有一些光透进来。
赵平确定地说:“那里一定是大鱼泉的泉眼,我没有说错吧。”
申二狗看着地下河,却有些发愁:“我们是来搞鱼的,又不是来耍的,这么大的水,就是有鱼也抓不到。”
他这话直接给三个人泼了一盆冷水,把瞬间的好奇心泼得荡然无存。
赵平也有些灰心地说:“搞鱼哪有那么容易呀,大鱼泉虽然出鱼,也不是天天往外涌。”
唐哲又看了看四周,说道:“洞还很深,要不我们再往里走看一下。”
赵平说:“就算是往里走,水还有是一样大,也不知道这些水是从哪里流来的,又流不完。”
还没有等赵平说完,唐哲就打着手电筒自己在前面走了,申二狗也立刻跟上,赵平见两个人都走了,忙说:“你们等等我呀。”也急忙跑了几步跟上他们。
河滩上的石头经年累月地被河水冲刷,变得非常光滑,三个人光着脚踩在上面,倒像是踩在豆子上一样,只觉得脚底痒痒的,并不是很难受。
河滩并不是很长,只有两百多米的距离,然后就只能下河里涉水而行。
继续走了一段路,突然出现了两条洞道,一条是地下河流,另一个洞道只能容一个人通过,是往上走的。
唐哲并没有犹豫,他这次进洞来一个是找鱼,另外一个是找出路。
喀斯特地貌下的溶洞,尤其是有地下河的溶洞,洞道往往是四通八达,出口也并非只有一个。
穿过狭窄的洞道,走了十几米,又是一个洞厅,洞厅非常高,还有一些枯枝落叶。
他把手电筒往上一照,在不远处,果然看到一个天窗,离他们站立的地方足足有一百来米高,在这里站着,不光能听到洞顶的天窗,还能够听到地下河里的水流声。
唐哲说:“看来你那个公说的是真的,以前你们老祖祖的牛掉到这里,他们下来之后发现这里是通往大鱼泉。”
赵平看着老虎洞的洞口,说:“这么高,我们也没办法从这里出去呀。”
申二狗这时在另一边喊道:“快过来,这里还有路。”
第253章 红点齿蟾
两个人也不再研究怎么从开窗上去,忙寻着申二狗的声音走了过去。
这个洞厅的尽头,是一堆从洞顶塌方下来的大石头,把洞道大部分已经堵住,只剩下石头与石头之间的缝隙,但是人还可以钻过去。
申二狗已经钻了过去,唐哲他们也紧紧跟上。
过了这一堆塌方的洞道,里面又豁然开朗起来,如森林般的钟乳石柱——石林和石山林立,仰头看去,洞顶还倒挂着许多石钟石罄。
从洞顶的石钟乳上,嘀哒嘀哒地水珠滴个不停。
“太美了。”赵平感叹道:“我感觉像是到了花果山的水帘洞里一样,你看,那边的石山像不像是一个座位?”
申二狗顺着他电筒光照的地方看去,笑道:“说不定真是齐天大圣坐过的位置呢。”
他不想说孙猴子这三个字,因为会和他公的浑名犯冲。
三个人在这个巨大的洞厅里走了一段时间,好像走不到头一样,赵平说:“唐哲,要不我们标些记号,免得走迷路了。”
唐哲想想也有道理,便从地上捡了一片掉落的钟乳石,在一根石柱上划了一个向前的箭头。
此时也不知道从分岔以来走了多远,在老虎洞底还能清晰地听到的流水声,在这里却基本听不见,传进耳朵里的,只有钟乳石上滴落的水珠以及水珠汇成的一条溪流。
申二狗似乎也发现了这一个问题,问道:“唐哥,还要继续往前走吗?我们好像离河越来越远了。”
赵平听到这话,也把射向远处的手电筒光线收回了脚边,站在那里,似乎在听唐哲的进一步指示。
唐哲则是打着电筒在洞里四处照来照去,还好洞厅虽然大,山石林立的样子,却也能分辨得出哪边是来时路。
“继续往前走,看看这条洞道是通向哪里。”
事到如今,另外两个人也只能听唐哲的,毕竟进洞的事情就是他发起的,原本赵平也只是好奇心太重跟进来。
继续往前走了数百米,原本宽阔的洞厅又变得低矮狭窄起来,洞道内虽然还能见到石钟乳,却也不再像大洞厅里那么多,洞壁也变得光滑。
不久之后,又是一个分岔,三个人站在那里,申二狗问:“唐哥,现在往哪边走?”
左边的洞道是向下延伸,而右边的洞道则是向上延伸。
赵平说:“我觉得应该往上走,说不定还能走到出口,就走右边吧,菩萨还保佑(右)呢。”
申二狗说:“我们是进来找鱼的,现在就出去,那不是白跑一趟?还是走左边好一些。”
唐哲赞成申二狗的话,说:“走左边,这次进来我电池带得有多余的,还带了几支蜡烛,不用担心照明问题。”
赵平笑道:“反正我就是来给你们打伴的,顺便看个西洋镜,你们说走哪里我就跟着走就是了。”
既然确定了方向,三个人便一条心朝着左边的洞道慢慢往下走去。
洞道并不宽,只能容两个人通过的样子,洞道里的路,并不像外面的小路一样,这里高低不平,稍不注意就会摔倒,而且脚下偶尔还会有陷坑出现。
一直向下走了很久,终于再一次听到哗哗的流水声。
赵平仔细听了一下,对唐哲他们说:“你们听到流水没有?看来我们是在大鱼泉暗河的上面走了一圈。”
申二狗说:“这里的流水声好像不是很大,会不会是另外一条河?”
赵平说:“不管是哪条河,肯定都是流向大鱼泉的。”
两个人就这样争论着,唐哲也没有说话,在最前面走着,他一开始就听一了流水声,就是觉得这里的水流声音没有开始进洞时候那里的大,也有些疑惑。
顺着洞道继续走了几十米,流水声越来越大,洞道也变得潮湿起来。
没有多久,穿过这条小洞道,又进到了一条宽大的洞道内,脚下是一片河沙地,河水就在前面。
这里的地势稍平缓了许多,洞道也比来时的洞道更加宽阔,所以他们在洞道内听到的声音,还以为是河水变得少了。
赵平看着宽阔的河面,叹道:“原来这座山都是空的,那我们家住的地方地下不也是空的?”
申二狗笑道:“晚上你睡觉可要睁着一只眼睛,说不定哪天就塌了下来。”
赵平呸了一声:“真要有那一天,要死也是瞬间的事情,根本就感觉不到痛苦。”
走到了河边,三个人都只穿着内裤,洞内的温度比洞外要低上好几度,身上都有些发抖,下到水里感觉就更加冰凉。
赵平丝地吸了一口气,说:“今天晚上回去了,岩马桑煨姜茶必须要搞上几大碗才行,要不然明天肯定得伤寒麻子。”
唐哲点点头:“多活动一下,要是失温估计我们都走不出去。”
申二狗把两只手拳抱在胸前:“感觉比冬天还冷呀。”
唐哲说:“在上在洞道里空气没有流通,感觉不到冷,但是这里洞道太宽,水流又比较大,加上雾和空气,气温肯定要低得多。”
赵平说:“那现在我们是继续往前走还是顺着河往回走?”
唐哲走到河里,水河只能漫过小腿肚子,他把电筒照向洞道的最深处:“顺着河道继续往里走走看。”
申二狗也走到河里,走了没有几步,就看到几条透明的蝌蚪在河里游来游去,忙抓了一条在手里,对着前面的唐哲喊道:“唐哥,你快看,我抓到了什么稀奇古怪?”
唐哲还以为他抓到了什么鱼,停下脚步问道:“你抓到什么鱼?”
申二狗笑道:“抓到条奇怪的棒头鱼(蝌蚪),全身白色的,肚子还是透明的,连它的肠子都可以看清楚。”
赵平也没有见过这种东西,忙凑过来看,只有指头那么大一条,对唐哲说:“这种棒头鱼好怪,连眼睛都没有。”
申二狗把手拿高了一点,仔细看了一下,说道:“真还是,真没有长眼睛。”说完,把手中的蝌蚪丢在水里,又抓了另外一条起来:“唐哥,这洞里的鱼都没有眼睛呢。”
第254章 坍塌
看着他俩好奇的样子,唐哲只好解释道:“这个棒头鱼是红点齿蟾的幼虫,只生活在洞穴里面,没有见过光,所以它的眼睛基本都已经退化,身体也变得白而透明。”
赵平说:“这东西长大后是不是石蛙?”
申二狗说:“不像呀,长成石蛙的棒头鱼也是黑色的,这种是白色,一点也不像。”
唐哲说:“这东西怎么说呢,反正长得是像石蛙,也像赖格宝,身上还有红色的小点。”
许是从小就饿怕了,申二狗看着手里的蝌蚪问道:“你说的那个红什么蟾好不好吃?”
唐哲笑着骂道:“你就是一个吃货,什么抓到手里第一时间就是想到能不能吃,你别看它现在的棒头鱼长这么大,等变成红点齿蟾之后,就会变得越来越小,就像我们田里那种灰克麻(青蛙)一样大小,吃起也没有什么搞头。”
赵平说:“唐哲,你懂得还真多,是不是读过高中呀?”
唐哲摇了摇头:“没有,只不过爱看报纸之类的东西。”
赵平哦了一声,说:“还以为你在农中读过书呢。”
唐哲一边走一边说:“思王的农中吗?以前我听说他们一年只上两节课,平日里都是去山上开荒种田。”
赵平说:“是的,我们大队就有一个人在那里读过书,不过现在已经分到黄木公社的粮站工作了,他读书收的时候,每个星期都能用棕口袋把粮食带回家来,前些年生活比一在还苦,大家都羡慕他们家呢。”
七十年代的农业高中,是为地方专门培养农业技术人才的,成绩优异的就会分配到政府部门的各个站所。
读农中不光学费全免,而且每个人每天的工分是按成年劳动力来算的,除了政府拨付的粮食,学生们自己开荒出来的田地产出的粮食,到每个星期一的时候都会结算一次。
学校里发的都是细粮。
所以在农中读书的学生们上学的时候,吃的就是从家里带去的红苕洋芋,而把每个星期分配的精细粮带回来给家里人吃。
八家堰整个大队,只有两户人家的孩子读过农中,这些消息唐哲也知道,那两家人每年的生活都比别人家好得多,所以许多家庭也经常拿他们俩来激励自己的孩子。
不过那俩人却没有分配到工作,毕业之后,还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反而因为觉得多读了几天书,做什么活都有些上不去手,最后还成了八家堰的笑话:“读书有什么用?读个高中出来还不是务农。”
“也好,全家人白吃了三年国家的白莽莽。”
……
唐哲不知道赵平为什么会问自己有没有读过农中,只是笑了笑,说:“也不知道这洞里的鱼都去哪里了。”
说完把手电筒在水面到处照来照去,同时继续顺着河道往里走。
走了不多远,就看到一堵高墙,原来是洞顶坍塌下来之后,把河道给堵了起来,河水只能透过石头之间的缝隙往外流出来,形成了一个拦河坝。
眼前的拦河坝只有三四米高,被洞顶坍塌的石头堆砌而成。
好在石头掉下来的时候形成了一定的斜坡,如果要继续前进,只能翻过这个拦河坝。事到如今,只能继续往前走,三个人光着脚,攀着石头慢慢往上,上了拦河坝,发现里面形成了一个堰塞湖一样的小湖,不过水也只有一米不到的深度,被他们电筒光一照射,成群结队的鱼群受到了惊吓,在里面窜来窜去,水面翻出朵朵浪花。
眼前这种景象把三个人都看呆了。
申二狗惊讶道:“天耶,这么多鱼,黑压压的,没有一万斤,也有几千斤了。”
唐哲也被这些鱼群惊到了,从河道一直进来,只看到一些桃花子,角角丁,花二巴之类的小杂鱼之外,也只见到几条不大的四鳃鱼。
其实走了这么久都没有好好见到大的鱼群,他的心态都有些崩了。
还好,眼前这个说是堰塞湖,不如说是大水坑的地方,水面上全是黑压压的鱼头,由于鱼太多,大部分鱼不得不浮到水面上来张着嘴,尽可能多的呼吸氧气。
他的心情也激动起来。
赵平却在一旁骂道:“狗日勒,怪不得这些年大鱼泉都不怎么出大鱼了,原来是全部被堵在这里了。”
申二狗激动地说:“唐哥,这下我们发财了。”
赵平还算理性,看着来时路,问道:“你想怎么弄出去呢?”
唐哲还没有回答,申二狗就给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办法:“这个还不简单,我们在入口处用竹子编些站网,然后再把这些石头给搬开,让河道变得畅通,等这些鱼顺着水流下去的时候,正好落到我们的站网里。”
他叽叽喳喳地讲述着如何抓这些鱼,赵平听得一愣一愣的,直一申二狗说完,他都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办法到底可不可行。
倒是唐哲听了,笑道:“二狗,你真是狗咬汽车——不懂科学,这些鱼又不是牛羊,还能听你的话跟着水流游下去?”
申二狗自信地仰着头,说:“这么大的水,硬冲都把它们冲出去了,实在不行,我们三个人顺着河再用竹杆敲着水面赶它们出去就行了。”
赵平也反应过来,忙说:“不行,鱼在水里游得多快,一眨眼就窜出去好几丈远,根本就跑不赢它们。”
申二狗被赵平这样一说,也想到了这一点,忙看着唐哲,好像是在问:“那现在怎么办?”
唐哲站在栏河坝上,解释道:“二狗,你这个办法根本就行不通,鱼在水里是不会顺着水往下游的,而是会逆着水往上游。”
赵平也在一旁点头道:“好像是这样的,每次在河里用搬篼搬鱼的时候,有些人也会把篼口逆着水流。”
申二狗摸了摸头,嘿嘿地笑着:“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唐哥,那现在怎么办?”
唐哲把电筒射向洞穴,更多的鱼群跳出水面,他淡淡地说:“有核桃还怕没得棒棒敲?”
第255章 鱼窝
说完,唐哲在前面先走下了拦河坝,下到水里。
水很冰冷,有些刺骨。
加上洞内的气温很低,让他更加觉得寒冷,不由得狠狠吸了几口气。
拿着手电筒往前慢慢走着,水里的鱼四散逃窜,有些慌不择路的还不停往他身上撞来,撞得生痛。
一直走了二十来米,转头一看,申二狗和赵平还在拦河坝上傻傻地呆着看他。
“快下来,我们继续往里面走。”
唐哲大声喊道。
这里的水已经淹没过他的胸口,走起路来有些吃力,加上手电筒并不防水,只能一只手高高地举着,另外一只手不停地划着水面,已减轻水的浮力和保持自己身体的平衡。
赵平不解地问申二狗:“他这是搞哪样子?这里都这么多鱼了,为什么还要往里走呢?不如早点回去找工具来把鱼抓出去。”
申二狗看着已经离得比较远的唐哲,对赵平说:“你还不了解他,他肯定有更好的办法。”
说完,申二狗先下了拦河坝,赵平也只得在后面跟。
一直走了两百多米,越往后走,水也就越浅,最后也只能没到大腿处,但是这里同样还有许多鱼。
赵平一边走,一边说:“今天是不是进了鱼窝了,走路都是碰脚的。”
又看着前面还在走的唐哲,他还是忍不住问道:“唐哲,还要往里走吗?”
“是的,先把情况摸清楚了再说。”
赵平加快了脚步,追上了唐哲:“情况已经够清楚了,这里肯定就是大鱼泉的鱼窝,我刚才看了一下,里面最大的鱼至少都有五六十斤,怪不得听那些老辈子说,大鱼泉里还有门板鱼,我一直不相信,像那种五六十斤的,肯定就是他们说的门板鱼。”
申二狗也快步跟了上来,进洞时候带的薄膜和电池这些物资,一直是他打包了背在身上的,本来他是在赵平前面,下了水之后,怕水浸到电筒里面,就站在水里撕了一片薄膜来把电筒紧紧包好,这样虽然电筒不再怕水打湿,但它的照明度却差了很多。
“是呀,唐哥,赵平说的大鱼我也看到了,好像还不少呢,一大群都是几十斤重的,差不多有一头架子猪那么大。”申二狗边说边比划着。
唐哲说:“我们再走走看前面是什么情况。”
三个人三支手电筒,在这沉睡了亿万年的洞穴内,他们也许是第一批进入的人类。
再继续往前走,前面突然又出现了一个一人多高的瀑布,瀑布下方的水潭里,不停地有鱼想顺着水流游上去,因为水流太大,加上瀑布太高,所有的努力都成了徒劳。
唐哲看着那瀑布,对他们说:“和我想的一样,这样一来,这一塘水里的鱼就成了瓮中之鳖,想逃也逃不脱了。”
赵平催促道:“那我们还等什么,马上回去搞工具来抓鱼呀。”
申二狗问:“怎么弄出去呢?”
赵平说:“抓到水桶里,顺着河挑出去。”说到这里,他也发现了问题,进洞的时候,他们可是潜水进来的,挑到入口的地方不难,水桶放水里,那些鱼不又跑了?
看着眼前的瀑布,唐哲问赵平:“你还有没有听说过关于大鱼泉的龙门阵?我听过这里是和黄木公社的鱼泉相通的。”
赵平摇了摇头:“好像没有了。”然后疑惑地说:“不可能真的通向大海吧?”
唐哲笑道:“怎么可能呢,大海离这里几千公里不说,海水是咸的,这些鱼是冷水鱼,对水质和温度的要求都特别高,就算是建了鱼塘没有长期的活流水都不可能养活它们。”
赵平终于明白了唐折的意思:“你的意思是想再找一下,看看有没有更好的出路?”
唐哲点了点头,走到瀑布前,伸手往洞壁上抓了几下,十分光滑,根本就不可能抓得住,两米多的距离,如果中间没有一个支点,三个人又没有带任何工具的前提下,那就只能往回走了。
赵平说:“我去搬几块石头来垫在下面。”
申二狗走到瀑布下面,二话不说地蹲了下来,对他们说:“不用那么麻烦,直接踩着我的肩膀上去就行了,等你们上去了再拉我上去。”
唐哲说:“行,你注意了,我先上去看看。”说完和申二狗交换了一支手电筒。
踩在了他的肩膀上,身体紧紧地贴着洞壁的同时,还要顶着瀑布上面流水的冲击,弄得他眼睛都睁不开。
申二狗见唐哲站稳了,慢慢用力站起来,这样一来,唐哲反而比这瀑布高出了一截,用电筒往里照一了一圈,洞腔不算大,能站脚的地方也全都是流水。
他爬了上去,对申二狗他们说道:“你们上来吧。”
赵平在这个空档时间,已经把两支手电筒都包在了薄膜里,也学着唐哲的样子爬了上去。
然后唐哲让赵平拉住自己的手,自己则是把一条腿伸下去让申二狗抓住,三个人一齐用力,所有人都上了瀑布上方。
上来了之后,看着光滑的洞壁,全是流水冲刷的痕迹。
赵平有些担心地说:“要是现在发大水,我们几个人不是都要交待在这里了?”
申二狗反问道:“你们鱼泉大队的人不是经常说大鱼泉不管外面怎么天干或是涨水,它的水量都不会有一点变化吗?”
赵平尴尬地干笑了几声,说:“那都是老辈子些吹牛皮,你们也看到了,出水的洞口就那么大,鬼知道这里面是不是涨水呢?”
唐哲说:“赵平说得也有道理,你们看一下这洞壁上全是流水冲过的印子,加上现在已经开春了,谁也不知道外面会不会下暴雨。”
申二狗一向是听唐哲的,刚才赵平担心,他反而在取笑赵平,现在唐哲这样说了,他却有些害怕,问道:“唐哥,那怎么办?”说完还用手里的电筒到处乱照。
唐哲想了想,说:“我们也不要走太远,从进洞到这里已经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一对电池大概能用四个小时左右,如果我们在这对电池用完之前还没有找到别的出路,那就原路返回。”
第256章 潜出
既然唐哲都这么说了,申二狗和赵平也不会有其它意见,赵平到现在都还是抱着来打伴好耍的态度,哪怕看到这么多的鱼就在眼前,他也没有心动。
申二狗则是完全服从唐哲。
就这样三个人打着手电筒继续往外走,只不过几十米,就看到两条岔道,只不过那条岔道离地大概一米左右,就这样往里走了不到一百米,居然是一个死洞道。
三个人只好往回走,走到主洞道之后,看着手电筒的光线开始变得暗起来,唐哲说:“算了,我们往回走吧。”
赵平倒有些意外,一开始坚持进洞另找出路的是唐哲,现在又要往回走老路的还是唐哲。
申二狗倒是无所谓的样子,反正不管走哪里,只要唐哲说要往那个方向走,他肯定是二话不说的。
一直走到和老虎洞分路的地方,三个人选择顺着地下暗河往前走,河水也不深,两边不时还有河滩出现。
就这样走了快一个小时,终于走回了入口处,这里到大鱼泉的洞道要窄一些,水流很急,唐哲顺着河走了十几米,就感觉到一股股激流冲向自己,脚下都有些站不稳。
不过在他这个地方,已经能看到拐弯处大鱼泉泉眼处的亮光,从里面看去,只要水性好一些,潜在水里也不过两三分钟就能够顺流出洞,到达泉眼外鱼泉大队修的那个拦河堰处。
看到这里,他又退了回来,对站在河滩上有些发抖的两个人说:“我从这里出去,你们还是原路返回。”
申二狗担心地说:“唐哥,这里还不知道有多远呢,万一有什么事情怎么得了。”
赵平也说:“唐哲,你可要考虑清楚,这里过去没有多远,就只能完全潜在水下,你着得住吗?”
唐哲也不确定,他现在不光是要找出路,还要想办法把这些鱼弄到手,毕竟这里出去,就是鱼泉大队的地盘。
一开始他在洞里努力地寻找别的出路,就是想远离大队的寨子,哪怕是到了山的另一侧,那也只是一个野洞,不管是谁,从里面能捞出鱼来是自己的本事。
可是现在没有找到别的出路,如果大批量的把里面的鱼运出来,鱼泉大队的人肯定不干,毕竟这些东西是在他们大队的地盘上,那就是他们的财产。
荒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这就是最现实的问题。
他上了岸,站在赵平身边,问道:“赵平,这里这么多鱼,我们怎么样都得想办法把它弄出去,我们三个人分成三份,比你赶几十年的马车都强。”
赵平根本就没有往这上面想,听唐哲这么一说,反而说:“唐哲,这些鱼本来就是你找到的,那是你的本事,就像在山上打猫猫一样,谁打到算谁的。”
唐哲笑道:“山上的猫猫也是见者有分呀,再说这洞里的鱼也是我们三个人找到的,没有你指路,谁也找不到,更何况这些鱼是在你们鱼泉大队的地盘上。”
赵平明白唐哲的意思,说:“你要是想全部弄出去,有两个办法,一个是晚上悄悄的来抓,然后连夜装上马车。”
唐哲仔细听着,赵平继续说:“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我们现在出洞了,去找一下大队长,看看他是什么意见,只要他同意,不管你抓多少都没问题。”
申二狗在一旁说:“唐哥,我觉得赵平说的第二个办法可以,毕竟这么多鱼,光是我们三个人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弄完的,何况千里龙神压不过当方土地,真要是他们大队长知道了,肯定要组织全大队的人来闹的。”
唐哲拍了拍赵平的肩膀:“现在说什么都还早,先找到出去的路再说吧,如果没有合适的路,那些鱼就算摆在那里,我们无非也就只能抓几条回去尝尝鲜。”
赵平点了点头:“不错,反正除了从这里进来,我还真没有找到别的路。”
唐哲指了指泉眼处,重新提起:“你们从这里出去,我从那里出去。”
申二狗还想说什么,唐哲打断他:“二狗,不用担心我,出去之后尽快把我的衣服拿到泉眼处来。”
说完,顺着河便游了下去。
申二狗和赵平见他已经游出去好几十米,也只好无奈地摇了摇头,两个人重新从那个洞道游了出去。
唐哲这边顺着暗河游了几十米之后,突然洞腔一下子就变得狭小,前面的光亮处,水面出现一个大大的漩涡。
他猛吸一口气,一头扎进水里,一直潜到河底,然后顺着水流主,贴着河底的石头迅速往前游。
远处的亮光越来越亮,头顶的压迫感突然消失的那一刹那,他知道自己已经游出了地下河,转头一看,头顶上再不是黑乎乎的洞壁,而是阳光透过清澈的水面。
此时的他早已经感觉肺都快要炸了,已经到了极限。
等浮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缓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四处看了看,只有不远处碾房边上几个妇女在洗衣服,突然看到一个只穿着内裤的男人从大鱼泉的泉眼里出来,全都吓了一跳。
待到惊恐过后,有个眼尖的人便认出了唐哲,指着他对大家说:“大家不要慌,他不是什么妖怪,好像是天天来马车三叔家拉黄鳝出去的那个人。”
其他人也仔细看了一下,果然是唐哲,见他身上只有一条内裤,全都不好意思地把头转过去,假装没有看见,却又用眼角的余光悄悄地偷看了几眼。
唐哲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才看到不远处四五个妇女在那里洗衣,正心慌地看着他,忙从水里爬起来,躲在了一丛芦苇后面。
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哄笑声:“你们看,男人比我们还害羞呢。”
“听说他都还没有结婚,还是个青头。”
“看着长得很壮实呀,不知道有没有耍朋友。”
“你这个想法很危险哦,小心回去被你男人打。”
“我又不是自己要,是想给我妹妹找个对象。”
“鬼才信你的呢,口水都流出来了,再看小心长鸡眼。”
第257章 枉费功夫
几个妇女叽叽喳喳地在不远处开着玩笑,虽然水声很大,但是唐哲还是把她们的话听得一清二楚,当听到别人说他还是个青头的时候,不由得脸一阵红,尴尬极了。
这个时候他觉得时间过得很慢,抬着头不停地往长滩河里张望,希望申二狗他们快一点来。
“哎呀,你们别笑话了,看他都不敢出来了。”
“哈哈哈……”
他还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像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被几个妇女围观,而且农村妇女开起荤玩笑来,远比男人说得更荤。
好在不久之后,申二狗和赵平两个人都到了,唐哲在芦苇丛后面喊了他们几声他们才听到。
申二狗问:“唐哥,你怎么藏在这里。”
赵平看着碾房那边的几个妇女,顿时明白了过来,忙拿着他的衣服递过去:“你一个大男人怕什么嘛,还躲起来。”
他的声音也很大,那边几个妇女笑得更欢,有一个大声对这边说道:“就是,我们又不吃人。”
唐哲尴尬得脚指甲都能抠出一间房子,连忙穿好衣服,对他们说:“快走,回去。”
从那些妇女身边过的时候,笑声更大,有两个三十多岁的妇女,还用手在堰里把水浇起来洒向唐哲。
赵平忙解释道:“这几个都是当我的嫂子,平时开玩笑惯了,你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哈。”
唐哲快步走出了好远,才对赵平说:“都是开玩笑的,我又不是那种小气的人,不过光着身子被一群女人看,还是有些不习惯。”
赵平笑道:“我们鱼泉大队的人一到夏天都下河洗澡,男女都离得不远,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只要心不想歪就行。”
申二狗听了,忙说:“赵平,你这话说得好像我唐哥有什么歪心思似的?实话告诉你吧,他对象长得可美了,就像天上的七仙女一样。”
赵平忙说:“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说的是平时我们在河里洗澡的时候,并不是指唐哲现在这个样子。”
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办正事要紧,便对赵平说:“刚才在洞里的时候,你说要把鱼弄出来,有两个办法,你和你们大队长熟悉吗?”
赵平点了点头:“我们大队几乎都姓赵,大队长也是我们一房人,论辈份还当我叔呢,你考虑好了的话,一会儿我去请他。”
唐哲说:“这么多的鱼呢,如果没有个交待,真要悄悄弄出去,到时候估计会闹出很多矛盾出来。”
赵平也觉得有道理,便说:“那你们两个直接去我家,我去请大队长。”
唐哲他们回到赵平家的时候,马车老三赵向礼已经回来,此刻正坐在阶沿上抽着叶子烟,看到唐哲他们上院坝,忙站起身来打招呼,今天一趟车跑下来,比他平时几天跑的工钱都要多,对唐哲的好感也增加了几分。
两个人也在阶沿上找了条板凳坐下,不一会儿赵平和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就走上了院坝,赵向礼见赵平和他一起,一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不是犯了什么错误,忙站起来打招呼:“三魁,屋里坐。”
赵三魁应了一声,跟着赵平走了过来。
赵向礼疑惑地问:“三魁,有什么事吗?”
赵三魁笑道:“你家大平去叫的我,说有事情和我谈一下,我也还不清楚呢。”
赵向礼看向赵平:“大平,你怎么了?”
赵平笑着回答父亲:“爹,不是我有事,是唐哲有事,想找三魁叔商量一下。”
赵向礼哦了一声,既然是唐哲有事情,他也不方便打听,便起身说道:“那你们谈,我去把马赶回来。”
唐哲悄悄把赵平拉到一边,小声问道:“你有没有和三魁说是什么事情?”
赵平摇了摇头,小声回道:“没有,就是说你们找他聊事情,他就来了,放心,他这个人是个热心肠,不像另的大队长那样。”
唐哲伸出手和赵三魁握了一下,又递了根烟给他,说:“赵队长,我是唐家山的唐哲。”
赵三魁接过烟,哦了一声,说:“听说过,这两天我们队里都在传你有本事,天天都拉满满一大车黄鳝去城里卖,也让你们队的很多人赚了钱,我还正想去拜访一下你,看看能有什么办法也带动一下我们大队的人,多少找个盐巴钱。”
唐哲忙说:“赵队长太高看我了。”
赵三魁笑着点起烟:“小兄弟你就不要谦虚了嘛,对了,大平说你找我,是不是我们队的人在找你麻烦呀?”
唐哲连忙摆了摆手,说:“没有的事。”
赵三魁说:“不用怕,真要是有哪个龟儿子敢耍门坎猴,老子非让他头上过点墨不可。”
赵平把他们几个人引到堂屋里坐下,笑着对赵三魁说:“三魁叔,唐老板找你,那可是笔发财的买卖,赚的可不止是几包盐巴钱哦。”
赵三魁看着唐哲,突然来了兴趣,忙问:“唐老板有什么路子引领我们,我赵三魁绝对不拉稀摆带。”
申二狗说:“你就不怕被打成走资派,到时候弄你去割资本主义的尾巴?”
赵三魁一摆手,哈哈笑道:“你们也是走南闯北做生意的人,就不要和我扯那些了嘛,谁不知道现在国家正在提改革开放,鼓励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呢。”
赵三魁长得五大三粗,却也是一个文化人,这点唐哲倒没有想到。
唐哲也笑道:“赵队长不是爽快,你也知道我是在给国营市场收黄鳝卖,一天要的量是非常大的,除了黄鳝,像是鱼呀野货之类的我也收,你看,我们八家堰就只有黄鳝,没有河鱼,你们鱼泉大队呢,没有黄鳝,河鱼却很多,这就形成了互补嘛。”
赵三魁尴尬地笑了笑,说:“哪有什么河鱼呀,这些年大集体生活,家家户户都不够吃,河里的鱼虾早就被抓得差不多了,我十几岁的时候,拿着一个搬篼下河,一天至少能搬个二三十斤,现在一天到晚下来,能抓上五六斤就不错了。”
说完叹了口气:“小伙子,你在我们这里收河鱼,听我一句劝,还是算了吧,没有搞头的,到头来无非是枉费功夫,也没有几个人愿意丢下农活下河去给你抓的。”
第258章 两个方案
赵三魁算是掏心窝子的话,不想让这几个年轻人做赔本的买卖。
唐哲听到这里,完全可以肯定赵平是什么都没有和他说了,便笑着说:“赵队长,我听说大鱼泉里经常出鱼,我们就是想收大鱼泉里的鱼。”
赵三魁一摆手,哈哈笑道:“大鱼泉都多少年没有出过大鱼了,就算是一安一张站网在那里,一天也不过十几二十斤,你直接叫大平去给你弄来就是。”
赵平在一旁说:“三魁叔,要不你就作主,把大鱼泉承包给唐哲呗。”
申二狗在一旁也说:“就是,要不干脆多少钱,包给他算了。”
赵三魁摆着手说:“那肯定不行,你们不是本大队的,承包给他的话,我在鱼泉这里要被口水淹死。”
“何况把水源承包给你们,大队那个碾房怎么办?大家肯定要闹起来的。”
赵平说:“水自然还是在那里流着,他只是要抓鱼,又不会把水给弄走。”
申二狗也说:“我们八家堰在高处,就算你把大鱼泉的水送给我们,也没有人敢要。”
赵三魁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容我回去商量一下,虽然我是个大队长,可是队里还有支书和文书,各生产小队还有小队长,也还有群众代表,毕竟这股水源是我们全大队的,不是我一个人的。”
唐哲点了点头,说:“行,那我就在这里等你消息。”
赵三魁刚走没两步,又回过头来问道:“对了,你说的承包,愿意给多少钱?”
唐哲说道:“这样吧,我给你两个方案,你回去商量一下,第一个就是承包给我,今年的承包费用我可以给你们五百块钱,还有一个就是抓到鱼了,你们抽提成。”
赵三魁忙问:“提成是怎么提的?”
唐哲回道:“提成的话,就是按每斤鱼多少钱来提,我可以出到五分钱一斤。”
赵三魁心里盘算了一下,嘴上念叨着五百五分,然后便走了。
唐哲他们还是在赵平家的院坝那棵大枣子树下坐着吹牛,赵平的老婆则是在屋里做着饭。
没多时,就看到赵三魁和另外两个人一起来到了赵平家,赵平忙起身打了招呼。
赵三魁介绍道:“这个就是小唐同志,小唐同志,这是我们大队的支书赵春生,这位是我们大队文书赵发明。”
两个人走到唐哲跟前,像是见领导一样,和他握了握手,赵春生笑着说:“小唐同志,我听说你就是唐家山上头的人呀?你父亲怎么称呼?”
唐哲回道:“我爹叫唐自立,我叫唐哲。”
赵春生哦了一声,说道:“那都是团转人,你父亲和我还打过好几回交道,前几年修水库的时候,他还帮了我大忙呢。”
唐哲不解地看着赵春生,只见赵春生继续说道:“那是七五年冬天吧,我们在石场开采石头,当时放炮炸石头的时候,有一炮等了半天硬是不响,我准备去查看的时候,突然响了,一块石头就朝我飞过来,要不是你爹当时把我扑倒在一旁,估计我这条命都报销在你们八家堰了。”
这件事情他从来没有听父亲提起过,只能尴尬地笑笑,回道:“赵支书吉人天象,必有后福。”说完唐哲拿出烟来,每人散了一支。
赵春生找了块石头坐下,说道:“你的事情三魁刚才在队里和我们说了,说你愿意每年拿五百块钱出来承包我们的大鱼泉,在那里抓鱼?”
唐哲点了点头。
赵发明说:“虽然五百块钱听起来很多,但是大鱼泉那里,每天也有几十斤鱼出来,运气好的话,还能抓到几条四鳃鱼,一天下来,运气好的话,拿到城里卖也能卖个几十块。”
唐哲知道赵发明是觉得五百块的价格太低了,他作为大队文书,同时还兼着大队会计一职,也是鱼泉大队的管家婆。
赵春生看着唐哲,说道:“小唐呀,按说你爹救过我一命,要是你来抓几天鱼,我是二话不说,绝对没问题的,可是你既然说到了承包,那就是只能你抓,不能让大队里其它人去抓了,要是这样的话,五百块钱确实是少了一点,我们三个走在路上,背背都是口口(要被人指着背骂)的。”
赵平说:“三魁叔,要不你们考虑一下唐哲提出的第二个方案呢?”作为鱼泉大队的人,他的心还是向着鱼泉大队的,虽然五百块钱一下子拿出来是一笔数,但是洞里的鱼何止万斤?
赵三魁说:“他说的第二套方案根本就行不通呀,一斤鱼五分钱,大鱼泉一天能出多少鱼?就算一天出五十斤,一天也才两块五,一年下来才多少钱?”
赵发明也点着脑袋说:“就是,刚才三魁到大队一说,大家都反对,所以,我们来就是想和小唐同志商量一下,能不能再在五百块的基础上,上涨那么一点点。”
唐哲刚要点头,赵平忙说:“三魁叔,春生叔,我看你们还是多考虑一下好,虽然拿提成短时间内觉得不划算,长期来看就很有搞头。”
这个时候赵向礼也赶着马回来了,看到大家都在树下坐着,把马赶时圈之后,也到这边来凑热闹,听了一会儿才听明白,原来是唐哲要承包大鱼泉之后抓鱼。
赵三魁说:“唐同志,发明是我们队的管家婆,涉及到经济这一块,我们两个都听他的。”
唐哲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其实他也清楚,他们一个支书,一个队长无非是把赵发明这个文书推出来唱黑脸,等到最后他们再来唱一出红脸罢了。
赵向礼咳了一声,说:“我打个岔哈,现在你们无非就是在提成或是包干上面卡着了?”
赵春生点了点头,赵发明说:“我觉得包干好一些,不过你家大平提出了意见,他也是我们大队的社员之一,有发言权。”
赵向礼笑道:“这个好办呀,要大家都不吃亏,你们在大队里也好作解释,那就提成好一些,要是想现在就赚一笔,那就包干更划算。”
第259章 分歧
赵春生点头说:“不是我偏心小唐哈,按三哥这种说法,我倒也觉得的成好一些,今天运气差,只抓到一斤,我们就提五分钱,明天运气好了,抓了一千斤,我们就提五十块钱。”
赵发明小声说:“大鱼泉哪个时候发过一千斤的鱼呢。”
赵春生笑道:“嘿,你别说,老早以前不是还出过门板鱼?”
赵发明说:“那都是祖百辈子的事情了,是真的还是吹牛的,哪个晓得?”
就在大家正聊着的时候,赵平家的院坝下边走过两个妇女,看到唐哲在那里,捂着嘴就笑了起来。
赵春生瞪了她们一眼,说道:“你们是没有见过男人呀,见到有个客客来就笑。”
年纪稍大的那个妇女笑着说道:“我们在笑那个小伙子呢。”
赵春生忙问:“人家没有招你们没有惹你们,你们笑他什么。”
那妇女笑道:“今天我们在碾房洗衣服,看到他光着身子从大鱼泉里面冲出来,一开始还吓我们一跳,后来才看清楚,他就是这几天找大平送货的那个小伙子。”
说完,两个妇女一人抱着一盆子衣服快步离开。
赵春生似乎明白了唐哲为什么要承包大鱼泉,不过他从小就生活在这里,四五十年了,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大鱼泉能进去。
除了赵平和申二狗之外,其它人也非常吃惊。
赵向礼盯着赵平,又是吃惊又是担心地问:“你们今天去大鱼泉的洞里了?”
赵平不敢看父亲的眼睛,低着头轻轻地嗯了一声。
赵向礼在他的头上敲了一暴栗:“真是无法无天。”
赵春生凑近赵平:“你们在里面看到鱼了?”
赵平点了点头。
“有没有门板鱼?”
赵平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赵春生有些急了,问道:“到底有没有呀?你这个又点头又摇头是什么意思嘛。”
赵平说:“我不知道你说的门板鱼,到底多大才算门板鱼?”
赵春生指了指赵平家厨房的门,说道:“看到了吗?就那种门板那么大的。”
赵平摇了摇头,说:“那倒没有,不过板凳大条的倒是看到了。”
向个人眼睛都发光了,赵三魁兴奋地说:“怪不得你这娃儿叫我按提成来抽呢,说明还是鱼泉的人,心还是向着鱼泉的。”
赵发明却有不同的意见,说道:“既然有那么多鱼,大平也知道路,那我们不如组织大家进去抓了,自己拿去城里卖?”
申二狗听到这里,两只眼睛就像是要喷火一样,死死地盯着赵发明,他可不想自己忙活半天,为他人做嫁衣裳。
唐哲轻轻拉了一下他的衣角,申二狗转过来看到唐哲还是风雨不惊的样子,便没有发作。
赵春生听了赵发明的话,摆了摆手说:“发明,你这个觉悟我就要批评你了,你我从小在这里长大的,大鱼泉有鱼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但是祖祖辈辈以来,有哪个从洞里弄得出来鱼的?那可是要有夺天的本事。”
赵三魁也想着刚才那两个妇女的话,唐哲可是从大鱼泉的泉眼里潜水出来的,他们小时候在泉眼那里也尝试过潜水进去,洞口的水太大,人在水里逆流而上,就算是水性再好的人,也潜不进去两米就得退出来,便对赵发明说:“发明,我觉得支书说得对,你这觉悟还有待提高,既然他们提出来了按提成分,我倒觉得这样也行,一斤鱼五分钱就五分钱吧,没有他来这样搞一下,不要说五分钱, 连个毛都不会有。”
赵春生也觉得赵三魁说得有道理,又听了赵平说里面有板凳大小的鱼,那也是一米多长一条的,少说也是几十斤:“这样吧,小唐同志,这事情我们三个就作主了,按斤提成就行。”
赵发明还想说什么,赵春生忙把他拉到一旁,小声说:“你呀,是不是看到别人说有板凳大小的鱼,就心红了?”
赵发明说:“春生,你们两个也太大慨(慷慨)了吧?赵平现在已经知道路,他是我们大队的人,把姓唐的赶走了,让赵平带着进去,到时候多分一些鱼给他,怎么这么便宜就把鱼卖给别人了呢?”
赵春生说:“你觉得便宜?”
赵发明生气地说:“你说呢?说得好听是提成五分钱,说难听一点不就是五分钱一斤把鱼卖给他了吗?你有没有打听过现在城里的鱼卖多少钱一斤?我可是去过国营市场的,鲤鱼都能卖到六七毛钱一斤了,要是抓到四鳃鱼,那他不是赚翻了?”
赵春生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呀,大鱼泉里面是什么地方?你我都没有进去过,赵平说他进去过,你我也没有亲眼看到,你也听到了,洗衣服那几个可是亲眼看到唐哲从泉眼里冒出来的,赵平和另外一个人是从别的地方跑来给他送衣服,是不是真的有鱼还两说。”
赵发明说:“那要是没有鱼,何不现在就要他五百块钱,管他能不能抓到。”
赵春生叹了口气,说:“大家都是团转人,又何必呢?我也听说过八家堰这段时间发生的一些事情,这个叫唐哲的,好像有些本事,他真要从里面能弄出鱼来,也是他的本事,何况我们又不出钱又不出力的,白白的赚他五分钱,难道不香吗?”
赵发明虽然还是有些不愿意,不过既然支书都这样说了,按理说他一个文书只能服从,便不再说话。
回到树下之后,赵春生对唐哲说:“小唐,提成就提成,我们三个没有意见。”
唐哲又散了一圈烟,说:“那行,既然可以的话,那我明天就要开始抓鱼了,到时候你们派一个代表来看一下秤,钱款当天结清给你们。”
赵春生说:“那就发明每天来看一下吧。”
赵发明把头偏向一边,说:“我家马上要整田栽秧,不得空。”
赵春生尴尬发笑了笑,说道:“那行,你有事情忙,也不能怪你,还是我自己……”
赵三魁忙打断他的话:“春生,你一天事情也多,还要经常去公社开会,不如就我来吧,反正我家离得也近。”
第260章 破局
赵平说:“其实也不用这么麻烦的,唐哲每天的货都是送去国营市场,过了秤,人家都会开收据,到时候直接把收据上的斤两拿出来不就可以了,也省得你们白天黑夜的来守着。”
赵发明摇着头说:“他既然能送到国营市场,肯定是有路子的,那开张收据回来不是一句话的事情?我看还是在这里秤一下比较好。”
赵春生见赵发明今天总是和他唱对台戏,有些火了:“春生,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说什么方案你都反对?既然人家小唐同志能送到国营市场里面去,说明人家有信用,不会贪这四五分钱的货。”
赵发明说:“那是,唐老板做的可是大生意,怎么会看上这几分钱呢?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嘛,大队的一切开支都是从我这里出,你们一个支书一个队长就是会上一句话的事情。”
赵春生哼了一声说:“那就你每天都来过一遍秤吧,这样才最放心。”
赵三魁忙劝道:“发明,春生说得也对,再说要不是唐同志有心拜码头,直接让赵平去抓了卖给他就是了,何必又把我们几个请来呢?”
赵发明见他们两个都不站在自己这一边,便说:“我只是发表我的个人意见,如果你们执意要这样,我也只能保留我的意见。”说完便起身走了。
赵向礼的老婆在堂屋里看到赵发明要走,忙喊道:“发明兄弟,饭马上就熟了,怎么走了?”
赵发明回了一句:“嫂子,你们留着慢慢吃吧,要是吃不完,就让他们篼着。”
他这话里有话的意思,搞得坐在树下的一群人特别尴尬。
良久,赵春生才打破这个局面:“小唐同志,他往常都不这样,估计今天是宽喝了几杯,说些胡话,等回头我去再做做他的工作就行了。”
赵三魁也说:“你们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只要是为了大队增收,我是举双手赞成的。”
不过唐哲看着远去的赵发明的身影,心底却又有些犯了难,重生以来的他,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有的只是比别人多的信息资源。
但是前世在今年的下半年他就去了部队,退伍之后又是在远离八家堰千里之外的地方,对邛水的信息可以说是少得可怜。
不过从赵发明的态度来看,想要在鱼泉村长期把鱼收下去,还是比较困难的,至少那个叫赵发明的绝对不是什么善茬。
看着赵春生和赵三魁的表态,唐哲轻轻笑了一下,说:“谢谢两位老辈子的好意了,你们也看见了,发明文书死活不同意,我怕到时候真的把鱼弄出来了,又出什么变故,到时候弄得我竹篮子打水就不好了。”
赵春生吐了一口烟,说:“你放心大胆的去抓,剩下的事情你就不用管,鱼泉大队的支书还是叫赵春生,不叫赵发明。”他越说越气,说到最后手都有些发抖。
赵三魁在一旁劝说:“春生,算了,不要和他一般计较。”
赵春生再次对唐哲说:“就算是讲民主,我们三个人,二比一也是我们说了算,你就放一万个心。”
唐哲听到这里,才说:“那就先谢谢两位老辈子了,如果真有事,我肯定第一时间向你们反映。”
当晚就在赵平家吃了晚饭之后,赵春生和赵三魁先回去了,唐哲便找赵平商量,除去成本之后,还是按照三股分成。
赵平和申二狗都不同意,毕竟销路全是唐哲的,主意也是他出的,赵平不过是带了个路,申二狗则一开始就是帮着唐哲干活的帮工,现在三个人要平均分配,倒让他们两个有些受宠若惊的同时,也觉得受之有愧。
申二狗说:“唐哥,你要是和赵平分股子,我没话说,我哪里有资格来分股子。”
赵平也说:“唐哲,你这样说,我就惭愧得很,等鱼卖了,你要是有赚头,随便多给个几块就行了,谈什么三股四股的。”
唐哲一再坚持下,赵平说:“那这样吧,你一个人占一半,还有一半我和二狗兄弟平分。”
申二狗说:“你出了马车,你三我二,这样公平一些。”
唐哲见他们坚持这样,便说:“也行,反正我做事情不想扯皮,所以什么丑话都是说在前头。”
赵平和申二狗同时点了点头。
唐哲又问赵平找来纸和笔,画了几幅草图,对赵平说:“我记得你家四叔会编篼篼?他在不在家?要是在的话,我们现在去请他一下,这两天时间帮我们编一些竹筐出来。”
赵平看着唐哲手里的图纸,倒有点像在清水江看到的地笼,不过要大一些长一些罢了,而且入口不是在两头,而是在中间的一个位置,还有一个开口,弄了个盖子盖住。
“刚才吃晚饭的时候,我看到他回来了,我们现在过去吧。”
唐哲把图纸揣在怀里,跟着赵平去了赵向智家。
赵向智刚洗好脚,就看到侄儿子赵平带着两个人进屋来,这两天来他也见过唐哲和申二狗几面,相互之间也打过招呼,所以赵平也不过多介绍,开门见山地对赵向智说:“四叔,唐哲想请你帮忙编个东西。”
赵向智拿了一件烂衣服在脚上擦了一把,穿上布鞋问道:“你们是要编箩筐还是背篓?”
唐哲摇摇头说:“都不是。”
赵向智笑着说:“那是要打晒席凉床?”
唐哲还是摇了摇头。
赵向智起身端起洗脚水走到门口往外泼去,然后问道:“那你们要打什么洋玩意?”
唐哲把怀里的图纸取出来摆在他面前,屋里的煤油灯灯光太过昏暗,赵向智凑到灯下,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问:“小同志,你编这个东西来做什么?要多大?”
唐哲这才想起来,这些老一辈的匠人,多半都没有上过学,只是师傅教过怎么做,他们就照搬照抄而已,他在图纸上写的尺寸不说没有起到作用,可以说是毫无用处,忙给他解释了做多大,多少尺寸。
赵向智听了,摇着头说:“这个,我没法做。”
第261章 商量
唐哲听了,笑道:“赵师傅,你就别开玩笑了,这东西要是你都不会做,整个邛水就没有人会弄了,团转哪个不晓得,你可是跟秀山的陈篾匠学过的。”
赵向智还是摇着头说:“现在是真没法做,要做也得等明天去把竹子砍来了才能做。”
唐哲听完,总算是放下了心来,笑着说了谢谢,递了二十块钱给他:“这是定金,等你做好了,我再付给你尾款。”
赵向智说:“就几个笼子你给这么多钱已经足够了,我还要找你呢。”
唐哲忙说算了。
从赵向智家出来,唐哲问赵平:“你四叔一直都是这样子吗?”
赵平疑惑地问:“什么样子?”
唐哲说:“就是说话的方式,总是喜欢说一半留一半的?”
赵平笑道:“他一直都是这样,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爱开玩笑。”
唐哲哦了一声,回到赵平家之后,还是让申二狗先住在赵平家,明天一早去把地笼收了,他自己则是拿了一根手电筒先回八家堰。
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多,他先去了沈阳家里,看看今天有多少货。
沈阳家里除了沈阳和沈月外,其他人早已经休息,见到唐哲来,沈月忙出来迎:“哲哥,你怎么这么晚了才回来?”
唐哲说:“在鱼泉大队有些事情耽搁了,今天收了多少?”
沈阳微微皱了一下眉,说:“进屋再说吧,我哥也还没有睡。”
唐哲进了屋里,见沈阳正在煤油灯下算着账,便问:“沈阳,今天收了多少?”
沈阳合起了本子,叹了口气说:“唉,今天只收了一千二百多斤。”
唐哲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忙问:“怎么今天只收了这么点?”
沈月坐在他旁边说:“大忠回来了,还带了两个人跟他一起来的,他们还是按一角二一斤收,也是全部给的现把二,今天好多人又把黄鳝送到他家去了。”
唐哲哦了一声,今天在城里还听说大忠打了人,怎么现在又带着几个人回来收黄鳝了?
沈阳说:“昨天就不该心软,收了那些人的货,今天不光不卖给我们,还骂我们赚黑心钱。”
唐哲问:“孝贤叔呢?”
沈阳说:“今天一称完秤就回去了,也是被气得慌,那个狗日的亚亚毛说些话太难听了。”
唐哲又问:“小月说大忠带了两个外地人来一起收黄鳝,那两个人是哪里的?”
沈阳摇了摇头:“我一直在忙着,没有去看,孝贤叔还没有回明天的劳力能来多少。”
唐哲听了,便说:“行,我先去一趟孝贤叔家。”
沈月追出来说:“哲哥,你慢一点。”
唐哲嗯了一声,摆摆手让她先回屋去。
唐孝贤家屋里的灯也还是亮着,老远就听到屋里有好几个人的声音。
唐哲推门进去的时候,发现唐孝贤和唐援朝还有唐老三他们正坐在一起吹牛,还有好久没有见的杨胜学和苏朝恩他们几个。
见唐哲进来,唐孝贤忙让他坐。
唐援朝站起来说:“唐哲,你可算回来了。”
唐哲看着这仗势,忙问道:“怎么了?像是要打仗一样,在开会吗?”
唐援朝说:“你还有心开玩笑,大忠今天叫了两个外地人来,今天除了我们唐家山的人外,姚家湾和申家岭的黄鳝都是卖给他的。”
唐哲笑了笑,说道:“怕什么,开门做生意,人家收人家的,我们收我们的。”
唐援朝说:“我倒是替孝贤叔他们担心,我又没有股子,说难听一点,这就叫麻逼打架——与我卵相干?”
唐孝贤也说:“唐哲说得不错,人家收人家的,我们收我们的,各不相干,所谓的杀猪杀屁股,各有各的杀法。”
唐援朝说:“你今天倒是没有看到亚亚毛那个卵人的嘴脸,说些话硬是难听得很。”
唐哲说:“就不管他们了。”
这几个知青都在这里,他也不想说太多。
唐孝贤说:“严知青他们今天没有什么事情,来我家里耍。”
严天明笑着对唐哲说:“唐哲,你现在是搞得越来越风光了,我们几个知青枉自读了几学书,头脑是越读越呆。”
唐哲说:“都不是外人,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严天明干咳了两声,对苏朝恩说:“要不你来说吧。”
苏朝恩平时话很多,满嘴跑火车,正要让他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他又像是未出阁的大姑娘一样,嗯了几声,对杨胜学说:“活麻,还是你来说吧。”
杨胜学摘下眼镜来哈了一口气,擦了擦,慢慢说:“那行,我来说。”
严天明从一旁拖了一根板凳来放在唐哲的屁股下面,等他坐下之后,杨胜学才说:“唐哲,你头脑灵活,有思路,我们几个知青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回去,也许要老死在八家堰也说不准,所以我们哥几个今天来就是找你商量点事情。”
唐哲说:“杨知青,你们都是知识分子,见识也好,学问也罢,都比我唐哲要强得多,要是有我能帮得了你们的,你们尽管直说。”
杨胜学咳嗽了一声,说:“本来今天张月娥也要来的,她留守在大队部,我们三个就过来了,你这几天收黄鳝,带着大家都赚了点钱,所以我们也是想来和你商量一下,去抓黄鳝来卖给你,毕竟知青一个月的补贴根本就不够吃的。”
唐哲笑道:“我当是什么呢,孝贤叔就在收黄鳝,你们直接给他收就行。”
杨胜学欲言又止:“我们也和唐队长说了,他让和你说一下。”
唐哲一下子就明白了,恐怕收黄鳝是假的,他们还有别的想法,便说:“杨知青,我看你们不是为了卖黄鳝来的吧?”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
严天明这个时候发话了:“唐哲,你天天在外面跑,知道不知道改革开放?”
唐哲点了点头:“知道呀。”
严天明说:“那就好,上面不是提倡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吗?唐忠现在这样一搞,弄得一个队的矛盾重重,我们四个人想了一下,想找你一起,干脆直接在城里开一家水产商店。”
第262章 尿罐竹
一九八〇年初夏,有后台有关系的部分知青已经开始陆续回城,但是对于像严天明苏朝恩还有杨胜学以及张月娥他们这种没有后台的知青,回城的日子遥遥无期。
自从胡静回林城之后,他们四个人也陆续写了多份申请上去,却是石沉大海。
加上土地包干到户,加上八家堰这种特殊的地理环境,他们四个知青只能暂时耕种大队集体保留的那几亩土地。
这段时间以来,苏朝恩甚至已经动了长期扎根在八家堰的打算。
严天明在他们四个人当中,脑子最灵活,同时也是他们知青队的队长,见到唐孝贤和唐忠都开始收起了黄鳝,虽然唐孝贤是卖给唐哲转了一道手,但是他却看到了商机。
已经是八十年代了,市场经济逐渐活络起来,虽然他们吃住都要在生产大队,不能离开八家堰,但是离哲可是最好的一张牌呀。
四个人在大队里商量了一番,便留张月娥守着大队部,他们三个来找唐哲,发现他到现在还没有回家,三个人便来了唐孝贤家里。
唐孝贤家里,唐援朝他们几个人正因为唐忠找了两个外乡人来收黄鳝而不高兴,几个人天一句地一句地聊着,严天明他们也不好插嘴。
在这一点上,严天明还是做得比较好的,作为知青,上级只是要求他们来支援建设,所以张家长李家短的事情,他从来不多一句嘴,同时也对其它知青这样要求。
山里民风彪悍,尤其是像八家堰这种地方,得罪一户人家,就有可能得罪一个家族,一个生产小队,那样的话,以后的工作也好,生活也好,都会非常艰难。
直到唐哲的到来,才让他们几个坐在一旁像菩萨一样的木头人打开了话匣子。
听到他们想去城里搞水产商店,唐哲比较赞同,说道:“现在市场环境开始变好了,虽然我们县里还没有办营业执照的先例,但是沿海一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行,这几天我在城里也发现了,东门桥黑市那边不再像以前一样,八点钟之前就收了摊,有些已经摆到下午,也没有人再去查过。”
对于严天明提出的合作,唐哲也没有表示同意,也没有不同意。
见唐哲不置可否,严天明继续问:“唐哲,刚才我说的话,你是什么意见?”
唐哲笑了笑,说道:“严知青,做生意搞发展,毕竟不是想一想就能成的,你容我想一想之后再回答你吧。”
严天明他们听了,只好说:“那行,你考虑好之后回我个信,我们就先回去了,张月娥一个人在大队里肯定害怕。”
等三个人走后,唐孝贤说:“唐哲,这是一个机会呀,他们几个知青都是城里人,脑子比我们乡下人活络得多,人家找你合伙,你干脆就答应算了。”
唐哲摇了摇头,说:“孝贤叔,大忠那边是怎么回事?”
唐孝贤还没有说话呢,唐援朝立刻说道:“那狗日的今天中午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两个人一起来收我们的黄鳝。”
唐孝贤说:“听口音像是城里的,反正我是不认识。”
唐哲哦了一声,对唐孝贤说:“孝贤叔,黄鳝你们还是继续收,能收多少算多少,如果别人硬要想高价卖给他,也不用管。”
唐孝贤嗯了一声,说:“这样一来,他那边一天收的要超过我们这边。”
唐哲笑了笑,说:“城里就那么大一个凼凼,你这边要是弄太多了,估计再过几天就很难卖得出去。”
唐孝贤有些不相信,毕竟城里是几万人呢。
但是他又没有去过城里,只能听唐哲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其实唐哲也很清楚,这几天黄鳝很好卖,是因为国营渔场出了问题,市场里一时没有鱼卖,只要等两天他把大鱼泉的鱼给弄出来了,黄鳝的销量一定要低得多。、
一连两天,唐哲白天和赵平去送货,下午就到赵向智家里看着他编制竹篓。
第三天刚从城里回来,他就和赵平还有申二狗驾着马车一直往梵净山方向走。
公路在五几年的时候,就从县城修到了张家公社,赵平的母亲就是那里的人,山后有一片楠竹林,赵平的嘎公家分了一片,今天来就是砍一车楠竹回去。
当然东西不能白拿,唐哲在昔土公社的供销社买了两把面条。
邛水这边的面条都是用棕叶一把一把捆起来的,大概的重量都是在三斤左右,不论斤卖,一块二毛钱一把,又称了两斤白糖。
他嘎公在阶沿坐着抽烟,看到赵平他们三个人来,忙叫他嘎婆做晌午。
赵平连忙说:“嘎公,晌午已经吃过了,我们来你家砍几根竹子。”
他嘎公问:“砍竹子回去打晒席吗? 今年你们家分了几亩地?”
赵平说:“我们队的田少土多一些,田今年一个人是一亩四分地,土是一个人三亩。”
他嘎公哦了一声,说:“那你们是七个人的地方了,勤快一点,一年也够吃了。”
赵平说:“赵凡去年就嫁出去了,我们家只有六口人,分了六个人的地方。”
老人年纪比较大,赵平每说一句话都很大声,甚至要凑到他耳朵边上说才能听清楚。
聊了几句家常,老头便回屋拿了沙刀,临出门时,又带了一把锄头,叫他们跟在后面一起去了竹林。
“这第三批笋子才生,你们挖些竹笋回去吃嘛。”
楠竹笋虽然味道不怎么样,吃起来也粗糙,拿回去用切成片焯了水晒干之后,存到冬天来在火堂中间下起炊锅(火锅)吃也是非常不错的。
竹林就在他嘎公家的屋后头,新长的竹子已经发起碧绿的新枝,第三批竹笋也正陆续从土里冒出头来。
他嘎公批着一根两米多高的竹笋说:“这第三批笋子长不成材,就算长起来了,也是些尿罐竹(竹子中间长了虫子而变得畸形),你今天要不来,我也准备让你舅舅这两天挖些了给你们家送去。”
唐哲看着那些尿罐竹,对赵平和申二狗说:“今天来对了勒,晚上又可以加个菜。”
第263章 竹虫
赵平笑道:“晚上就吃竹笋炒肉,正好我家还有两斤腊肉。”
唐哲摇了摇头,说:“我和你先去砍竹子,二狗和你嘎公去挖笋子。”
赵平大声地和他嘎公说了一遍,他嘎公说:“你去砍竹子,不要把竹母给砍了。”
赵平疑惑地问:“竹子还分公母吗?”
他嘎公说:“你们年轻人就是不懂,现在笋子才刚生完,竹母是不能动的,动了明年就不再生笋子了,你看。”说着指着面前的两棵竹子给赵平解释道:“这一根竹子第一个枝条那里是发了一根枝出来,它就是公的,另外那边那根竹子第一根枝条是发的两根,那根就是母的,那种母的就要留起来。”
三个人都是第一次听说竹子还分公母,听了他的解释,都恍然。赵平说:“嘎公,我晓得了,你先坐着休息,把锄头给二狗就行了。”
老头把锄头交给了二狗,嘴里还说着:“不行,我得跟着,万一挖到竹母就不好了。”说完便跟着申二狗一起进了竹林。
唐哲则是站在竹林里到处观望,这片竹林长势非常好,很密,这里竹子很多,以前集体的时候,大队也没有砍多少。
分下户之后,有竹子的人家都知道,到了秋天的时候,家家户户都要用晒席晒谷子,所以把竹子当成了宝一样。
要不是赵平来,他嘎公肯定是一万个舍不得的。
唐哲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根尿罐竹对赵平说:“赵平,我们去把那一根砍了。”
赵平看着那一根营养不良的竹子,忙说:“尿罐竹有什么好的,编篼篼都没有人要它。”
唐哲笑道:“我说的好东西就在竹子里面。”说完接过赵平手里的沙刀,几步走到那根尿罐竹前把它砍倒。
楠竹在这个地方算是最大的竹子了,哪怕是金竹水竹都没有它们大,有些人家还用会这种竹子做成蒸饭的甑子,以及喂猪的猪食槽。
把竹子砍倒以后,顺着竹子打上去,在一个竹节处找到一个针眼大的小孔。
他便用刀在小孔的下一节砍了几刀,把竹子剖开来,里面白生生一堆像黄粉虫一样的虫子正蠕动着。
唐哲说:“竹林里尿罐竹也很多,这种竹子里生长着一种叫做竹虫的幼虫,长得就像是黄粉虫一样,你看。”说完,他伸手抓了一把出来,让赵平看。
赵平看着他手里那一把虫子,感觉有些恶心:“这东西像蛆一样,能吃?”
唐哲笑道:“竹虫当然能吃呀。”
说完,他简单地向赵平介绍起了竹虫。
“竹虫,又名竹蜂、竹蛆,是一种寄生在竹筒内以嫩竹为食的昆虫,其形态独特,幼虫肥硕呈白色或浅黄色,要是成虫则是金黄色的硬壳虫,翅膀带有黑色纹理,模样精巧。”
赵平听着,却不敢看他手里的虫子。
“竹虫营养丰富,堪称“高蛋白、低脂肪”的健康食品,它富含蛋白质、氨基酸、矿物质等多种营养成分,能为人体提供充足的能量,具有增强免疫力、促进新陈代谢等功效,唉,说白了,这玩意吃一口,相当于吃二两牛肉那么有营养。”
赵平听到牛肉两个字,咽了一下口水,问:“就这种虫子,你以前是不是吃过?”
唐哲只是笑,并没有回答,前世在部队的时候,这东西可没有少吃。
赵平继续问:“那这东西怎么吃呢?感觉怪怪的。”
唐哲继续说:“竹虫的吃法多样,油炸竹虫是常见的做法,将竹虫洗净后,放入热油中炸至金黄酥脆,口感香脆可口,咬起来“嘎吱”作响,散发着浓郁的香味;椒盐竹虫也别具一格,炸好的竹虫撒上椒盐,味道咸香,越嚼越上瘾;烤竹虫同样美味,经过炭火烤制,竹虫外皮微焦,内部鲜嫩多汁,散发出独特的香气,另外,还可以将竹虫与干海椒或是青海椒搭配炒制,让营养与美味相互融合。”
到于椒盐是什么,赵平连听都没有听过,但是听到唐哲的介绍,倒觉得很好吃的样子,此时也不再排拆。
唐哲把那些竹虫放回到竹子里,又在那根竹子上砍了一节竹筒下来,才把里面的竹虫全都刨出来放到竹筒里面。
等把竹虫放好之后,他又顺着竹子砍了两节,在其中一节又发现了不少。
等把这些竹虫都弄出来了,除了根部下面有三四米不能用之后,上半截倒也还好。
赵平看到唐哲要把上半截的砍来下,说:“上半截的就不要了,过段时间干了,我嘎公会拖回去做柴烧。”
唐哲说:“又不是不能用,我们砍得多了,你嘎公一会要心痛哈。”
赵平看着不远处一直盯着申二狗挖竹笋的老头,笑着说:“也行,这些竹子拿回去再请我四叔编点东西也好。”
一连又砍了二十多根尿罐竹,赵平身上挂的竹筒也越来越多,唐哲看着他身上那六七个竹筒,笑道:“应该有七八斤了吧。”
赵平拿着一个竹筒在手里拎了一下:“应该差不多吧,这么多竹虫,等过段时间一飞出来,不是要祸害更多的竹子?”
唐哲放下沙刀,坐在地上说:“那倒不一定,竹林里到处是鸟,等它们从竹子里一出来,大部分也会马上变成那些鸟儿的早餐。”
赵平笑道:“这个世界倒是很平衡的,竹虫吃竹子,鸟儿吃虫。”
坐了一下,赵平说:“我来砍吧。”
说完坐唐哲手里接过沙刀,去到竹边边,按照他嘎公说的,挑选了十来根公的几刀放倒了,然后把竹子砍成五六米长一根,慢慢扛到马车上。
等他们扛完竹子,申二狗那边也挖了不少的竹笋,他指着像一座小山似的竹笋说:“你们竹子扛完了吗?快点来扛笋子,哈哈,挖得真过瘾。”
回到赵平家,申二狗和赵平一家剥着竹笋,赵平的母亲看到那些竹虫吓了一跳,根本就不敢靠近,唐哲只好去厨房先把竹虫清洗干净之后,再用油炸了,然后加上干辣椒炒出来。
金黄金黄的竹虫,一开始谁都不敢动筷子,在唐哲的带头下,最后连赵平的母亲也吃了一小碗,个个吃得满嘴流油。
第264章 大半夜干活
令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没有想到,小小的竹虫,味道竟然像蜂儿子一样味美,而且吃了之后不像蜂儿子那样会过敏。
天黑的时候,赵向智在家门口喊赵平的名字。
赵平对唐哲说:“肯定是笼子做好了。”然后起身到了院坝回应了一声。
两家人本来就是一排房子,一个大大的院坝,根本不需要大声喊就能听见。
唐哲和申二狗也忙跟了出去,赵向智指着阶沿上的那几个竹笼子说:“你们看一下要得不,从来没有编过这种东西,也还是在学。”
唐哲走上前拿了一个在手里弄了一下,说道:“可以,赵师傅,有这些笼子就够了,麻烦你了。”说完便又掏出十块钱来递给他。
赵向智忙说:“你之前都已经给过了解,要不了这么多的。”说着硬是不收。
唐哲一边推着,一边说:“这些竹子都是你的,总要收一些材料费才行。”
赵向智还是不肯接:“小同志,这几根竹子也不值什么钱,你给得够多了。”
赵平劝道:“四叔,他给你你就收起来吧。”反正他们现在也是合伙人,这些钱都可以算在成本里面。
赵向智见侄儿这样说了,便任凭唐哲把钱塞到自己的荷包里面,不好意思地笑着:“那怎么好意思呢,唉,下次有什么要编的东西,你只管开口。”
客气了几句之后,唐哲便招呼赵平和申二狗先把那二十来根粗壮的楠竹搬到大鱼泉那个水潭那里去,然后又把竹笼也拿到那里去。
赵平不解地问:“唐哲,现在天都黑了,大半夜的干活,像是做贼一样,不如明天一早再去。”
申二狗说:“唐哲这样安排,肯定有他的道理,我们走吧。”
唐哲说:“我们每天一城里的时候,都已经是上午九点多了,好多买菜的已经回去,要是白天去抓的话,一来是赶不上时间,二来是大白天的,你们队里肯定有人知道我们是怎么进去的,虽然说支书和队长都同意承包给我们了,也难保你们队里的其它人不心红。”
赵平听了,点了点头,说:“那倒也是,金黄银白,见了就眼红心黑的人多的是,还是你考虑得周到一些。”
说完三个人便开始搬竹子,竹子并不是很重,二十根竹子做一个竹筏是完全用不完的,每人一次性扛了四根,一回就扛到了水潭那里,然后又回来拿竹笼。
这些竹笼子编得就像家里装米的扁桶一样,只不过要矮一些长一些而已。
赵向智还贴心地在笼子口倒插了许多篾条,防止盖子掉了之后鱼又跑出来。
在没有电的时代,家家户户都还是保留着日落而息的优良作风,这个时候的鱼泉大队,除了偶尔有几条犬吠声传来,路上根本就看不到任何行人。
最后又带了几条棕索,拿了两根尿罐竹,唐哲又让赵平把沙刀带上,还在他家的马圈上面找到了两只没有底的大苗背篓。
申二狗则是从赵向礼那里借了一挑箩筐挑在身上。
到了水潭边,唐哲他们把衣服脱下来用塑料薄膜包好之后,找了一块鹅卵石来压上。
是上的天气还是有些冷,按照同样的步骤,先在潭里抓了一把水,把胸膛弄湿,再拍了几下,然后每人抱着一根竹子深吸一口气,把它弄到洞里面。
就这样每人来回了四五趟,终于把笼子和竹子都弄到了洞里。
申二狗抖着嘴唇说:“真冷呀,要是有堆火烤一下就好了。”
唐哲用手电筒在洞里四处晃了一圈,说:“你看这洞里哪有一根木头给你烧火烤?”
申二狗嘿嘿笑道:“我就这么一说。”
赵平说:“要不我回去弄一捆柴,包好了再弄进来?”
申二狗忙说:“算了,我开玩笑的,哪有功夫烤火,一会儿动起来就不冷了。”
把那些竹子在河滩上并排排好之后,把那几根尿罐竹剖开来,做成扁担一样的形状,并在那些竹子的两头和中间上下名一片夹紧了,用棕索紧紧地捆绑起来。
不多时,一条竹筏就已经做好。
三个人把那些竹笼子放到竹筏上面,然后合力把竹筏推到水里,一下水,竹筏便顺着水要往洞外跑,还好唐哲提前在竹筏的前端绑了一条棕索,就这样,申二狗在最后推着,唐哲和赵平在前面充当纤夫,顺着地下暗河就往里走。
所有的路都是一样,第一次走的时候,总会觉得很远很远,等到第二次走的时候,就会觉得缩短了很多的距离。
没有多久的时间,便到了那个拦河坝处,唐哲再次仔细地打量了一下拦河坝的高度,里面的水足有一米二三的深度,这样的深度,根本就不适合徒手抓鱼。
两个人拿的没有底的苗背篓,高度也不过六七十公分。
赵平一看唐哲这样子,就知道他肯定是想把拦河坝底部的小石头搬移开一些,让里面的水位降低一点。
赵平的水性相比唐哲和申二狗来说要好得多,从小就在长滩河边长大,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就跟着大一些的娃娃下水游泳抓鱼了。
他让申二狗把两支电筒都照在拦河坝那里,自己深吸一口气之后潜入水下,除了塌方下来的大石头外,还有许多小石头以及不知道从哪里冲来的阴沉木把底部的缝隙给填满了,致使水流不出去,水位才上涨。
他用力搬了下几块百十来斤重的石头,有些能搬动,有些却是被上面的巨石压住的,纹丝不动。
唐哲也潜了下来,就这样申二狗在岸上照着亮,唐哲和赵平在水下把那些堵住的小石头和阴沉木给弄开,水流哗啦啦地就往外流去。
这是一件很费功夫的事情,唐哲都有些后悔第一次进来的时候就应该把底部的出水孔给清理出来,这样的话,今天来肯定这里的鱼完全就被困在了这里。
但是转念一想,如果水位下降太多,过了这么些天才来,那些鱼早就已经死掉了。
第265章 四鳃鱼
这是一道看似简单的数学题,但对于他们来说,此刻却显得无比复杂。题目中给出了池塘的入水孔每小时的注水量,以及排水孔每小时比入水孔多排出的水量,要求计算将池塘里的水排干所需的时间。
然而,他们的心思完全不在这道数学题上,而是全心全意地清理着被堵的石缝。
当底部的砂石被掏开后,原本塌方下来的巨石之间的缝隙逐渐被清理出来,这使得拦水坝内的水位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这个过程虽然缓慢,但却让人充满期待。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清理工作终于接近尾声,唐哲见状,高声呼喊着申二狗:“二狗,去拿两个空竹笼上来!”
申二狗听到后,立刻忙碌起来,他迅速跑到竹筏上,取了两个竹笼,然后又匆匆返回拦河坝,将竹笼从坝上扔了下来。
一个竹筏上只能并排着放下六个笼子,但是赵向智给他们编了十来个,进洞的时候,唐哲他们索性就全部都带了进来。
水底有些缝隙很大,仿佛是一道道敞开的门户,坝里的鱼极有可能顺着这些缝隙如脱缰野马般疾驰而去。
为了尽可能多地拦住这些鱼,不让它们逃脱,申二狗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弄两个竹笼子挡在拦河坝底部,再往里面压上几块沉甸甸的石头。
这样一来,竹笼子就像两座坚固的堡垒,牢牢地守住了鱼的去路。
完成这一重要任务后,申二狗挑着箩筐,唐哲和赵平两人则是拿着没有底的背篓,一同向里面走去。
随着他们的脚步不断深入,水位也逐渐变浅,当走到齐腰深的水位时,三人停下脚步,再次忙碌起来。
他们四处寻找合适的石头,然后将这些石头巧妙地堆砌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拦水坝。这个拦水坝虽然简陋,但却能有效地阻挡住上游的鱼,让它们无法顺利通过。
不过,为了确保水流能够正常流动,他们并没有用细砂石将石头与石头之间的缝隙完全填堵起来,而是留下了一些空隙,让水流可以自由穿梭。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辛勤努力,一切都终于布置妥当。此时,水位也越来越浅,原本齐腰深的水,现在仅仅只能没过他们的大腿根部。
洞里的水位原本就已经快到大腿深,这个时候水位下降也变得慢起来,随便休息了几分钟,唐哲和赵平便开始下水抓鱼,申二狗则是把箩筐放在水里,等着把鱼获装到箩筐里之后,再挑到竹筏处装在那些鱼笼里面。
用背篓抓鱼可是一项技术活,不仅需要敏锐的观察力,更要具备迅速的反应能力。当你发现鱼的踪迹时,必须毫不犹豫地举起背篓,像闪电一样迅速地罩下去,将鱼困在其中。
一般来说,在水田里抓鱼到这一步就可以直接用手去抓了。但这里的情况却有所不同,因为这是一个洞穴,里面有长流水,而且水流相当湍急。所以,不能像在水田那样直接伸手去抓,而是要先用两条腿把背篓牢牢地固定住,然后再小心翼翼地伸手下去。
不过,在这个洞里抓鱼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这些鱼通常一辈子都很难见到阳光。当手电筒的光芒照射到它们身上时,它们还来不及做出反应,就已经被背篓罩住了。
“哈哈,唐哲,你看我抓到了什么鱼!”赵平兴奋地高喊着,他高举着双手,手里紧紧地抓住一条足有四五斤重的大鱼。在手电筒的强光照射下,这条鱼身上闪烁着银白色的光芒,显得格外耀眼。
“四鳃鱼!哈哈哈,这么大的鱼,在外面好多年都没有看到过了!”赵平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甚至都不等唐哲回答,就迫不及待地说出了答案。
唐哲也虽然从未亲眼见过四鳃鱼,但当他听到背篓里传来阵阵水花声时,便心知肚明——这一背篓罩下去,肯定不止抓到了一条鱼。
他迅速用双腿紧紧夹住背篓,生怕里面的鱼会趁机逃脱。然后,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摸索着背篓里的鱼儿。不一会儿,他就摸到了一条体型较大的鱼,旁边似乎还有几条稍小一些的。
哲也先将那条大的鱼抓了出来,举到赵平面前,兴奋地问道:“你看看,这条鱼和你那条一样不?”赵平定睛一看,不禁惊叹道:“哇,我这条才四五斤,你这条起码有七八斤啊,也太大了吧!”
唐哲仔细端详着手中的鱼,发现四鳃鱼和鲈鱼确实长得颇为相似,不仅身体形状相似,连身上的斑点也有些雷同。不过,当他把目光移到鱼头后面时,立刻注意到了一个明显的区别——除了那两个大大的鱼鳃外,鳃的前面还有一对小小的鳃。
“哈哈,原来如此,怪不得它叫四鳃鱼呢,还真是有四个鳃啊!”唐哲不禁自言自语起来,一时也感觉到有些新奇。
申二狗在一旁拿着箩筐说:“唐哥,放到箩篼里来,我好生看一下。”
唐哲把鱼放在箩筐时里,那鱼在里面乱弹乱跳,申二狗还没有来得及看,生怕鱼跑掉,连忙把自己整个身子都扑在箩筐上面。
赵平在那边喊道:“二狗,快过来装我这里的鱼。”
申二狗的肚子被鱼尾巴狠狠甩了两下,弄得他有些痛,裂着嘴吸着气说:“你等一下,这狗东西在打我。”
看着申二狗那痛苦的样子,赵平笑出了声来:“你个傻狗,把箩筐放低一点,让它浸些水进去它就不弹了嘛。”
申二狗忙低下身子,把箩筐浸到水里去,果然那鱼入了水,便安静了下来。
他弯着腰,以一种特别滑稽的动作慢慢朝赵平走去。
好在暗河的河道并不宽,两人也相隔得不远,几步就走到了。
赵平也把自己手里的鱼入进了箩筐里,然后又举着背篓朝着另外一条鱼罩过去。
这个时候唐哲早已经伸手到背篓里,一只手抓了一条桃花子,对着申二狗喊道:“二狗,把另外一只箩篼拿过来。”
第266章 抓了几斤鱼
这个时候申二狗反倒成了最忙的那个人。
唐哲让他拿了一只箩筐到自己身边,在靠岸边水浅处找了个地方,把箩筐放在水里,再在里面放了一块石头压着,不让它冲走,便就近开始抓起鱼来。
申二狗这个时候就专心的跟在赵平身后,一边为他照着手电筒,一边忙着装鱼。
没有多久的时间,两箩筐鱼就已经装满,申二狗便把这些鱼挑过拦河坝,把它放到竹笼子里,这样一来一回,赵平和唐哲又抓了好几条。
也不知道忙了多久时间,三个人是又累又困又饿,感觉全身都没有了力气,赵平喘着气,一屁股坐在水浅的地方,问申二狗道:“二狗,我们抓了多少笼了?”
申二狗回道:“才抓了六笼,第七笼得一半了,再加上这一挑估计能装个大半。”
赵平哦了一声,说:“早知道该带点吃的来,出了这么多力气,夜饭(晚饭)吃那两大碗早就消化完了。”
申二狗嘿嘿笑道:“反正我是饿习惯了,饿个一两天也不会死的,还有三笼多一点就可以装筏子出去,再加把劲。”
赵平把身子往后一仰,只留一张脸在水面,懒懒地说:“让我休息一会儿。”
唐哲还在抓着,对申二狗说:“二狗,你们先休息一下吧,剩下的我来抓,今天就抓七笼出去。”
申二狗说:“唐哥,让赵平先休息一下,我来抓一会儿。”
说完他走到赵平身边,拿过那个没有底的烂苗背篓,对赵平说:“你找个干的地方休息一下,这里躺着要搞感冒。”
赵平坐了起来,说:“你抓一会儿,我来挑出去。”
又抓了两挑,整整七笼鱼都已经装好,每一笼都有三百来斤,把筏子的一头压得很低,唐哲把另外几个空竹笼都拿到河滩上去放着,然后三个人一起把筏子上的那几笼鱼重新调整了位置,只这七笼鱼,已经把整个木筏子压沉到水里去了。
顺着水流一直往下走,仍然是赵平和唐哲在前面,申二狗在后面,一直走到进洞时的河滩处,唐哲对申二狗说:“二狗,和我赵平从这里把筏子弄出去,你在这里拉着绳子,等我们把笼子卸下来之后,用力拉三下绳子,你就在这里把筏子拉回来固定好。”
申二狗点头说:“好的,唐哥,我知道了,你们用力拉三下,我就把筏子拉回来。”
唐哲见他清楚了,便和赵平手扶着筏子上面的笼子,顺着水流往下游去。
快到洞口的时候,水变得越来越深,洞顶就在头顶,而筏子上的笼子还有一半浮在水面,再这样往下漂去,洞顶的石头非把筏子上面的笼子给划破不可。
还好暗河里的石头多得是,随着水越来越深,唐哲和赵平潜入水里不停地把石头搬到筏子上,终于在到达出口之前,让那些笼子完全没于水下。
两个人猛吸一口气,一左一右扶着筏子很快就出了泉眼。
泉眼外,连接到碾房的堰沟只引了三分之一不到的泉水过去,剩下的全都从堰顶翻到了长滩河里。
两个人露出头来,换了气,用手在脸上把水给抹了一些,然后便把鱼笼从筏子上弄下来。一笼鱼少说也有两三百斤,但是因沉在水里,有水的浮力,根本就花不了多少力气便从筏子上卸了下来。
然后唐哲用力拉了三下,便看到那筏子载着十几块石头没在水面下慢慢从泉眼处又退进了洞里。
赵平看着堰沟里七大笼鱼,已经快把水给截断流了,对唐哲说:“这么多,今天又要把我老汉叫着一起才行。”
唐哲问:“对了,昨天忘记了,还没有问你爹今天有没有活干呢?”
赵平说:“这个你不用操心,就算是有活的话,他晚一点去也没有关系。”
唐哲想了想也对,现在整个公社除了一台拖拉机,就只有马车老三家有两辆马车,邛水这么多公社,大部分连一辆拖拉机和马车都没有。
要不是因为梵净山,估计现在连公路都还没有修通。
赵平打着手电筒,对唐哲说:“我先去把衣服取回来。”
不多时,申二狗和赵平穿着衣服一起从上面回来,二狗把衣服交给唐哲,等他穿好之后,赵平说:“刚才听到鸡叫,也不知道是叫了几遍,天要亮没有?”
通常鸡叫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凌晨的三点钟,叫第二遍的时候是四点钟左右,如果叫第三遍,那便是五点以后了。
唐哲看了看天空,黑漆漆的,连一颗星星都没有,说:“估计鸡才叫第一遍,你看东边的山顶上连一丝丝光线都没有。”
申二狗说:“那我们现在回去拿家什来把这些鱼给挑回去?”
大鱼泉眼的上边就是公路,小路上去只有不到二十米,赵平说:“我去把马车套过来,直接弄到车上去。”
唐哲点了点头:“行,我们一起回去,弄几挑箩篼或是水桶过来。”
凌晨的天是最黑,也是最冷的时候,三个人站在堰边商量,停下活的身子,被河风一吹,倒有些发冷。
申二狗抖了一下,说:“我们边走边说吧,太鸡儿冷了。”
回到赵平家的院坝,赵平说:“看天也还早,我去看看灶房里还有没有吃的。”
他开门的声音很小,但是木门发出的声音在夜晚却有些刺耳,一下子就吵醒了赵向礼。
赵平点好了煤油灯,在厨房门口对唐哲他们招了招手:“快过来帮忙烧一下火,还有一盆冷饭,热一下就行了。”
申二狗说:“我来烧,正好可以烤一下。”
进了厨房,唐哲对赵平说:“要不我来热饭,你去把马车套上吧?我不会套你那个玩意儿。”
赵平把锅铲交给他,说:“也行,油在那边的罐罐里。”
这个时候赵向礼已经穿好了衣服走了出来,看到是赵平他们回来了,问道:“你们抓了几斤鱼?搞得这么晚。”
赵平得意地笑着,对赵向礼说:“你猜?”
第267章 捅了龙宫
赵向礼借着厨房里的灯光在院坝里扫视了一眼,什么都没有看到,说:“不会是一条都没有抓到吧?你们还是太年轻了,大鱼泉里能有多少鱼,一天下来无非就是几十斤罢了。”
赵平对赵向礼说:“爹,你猜错了,一会儿看到你就知道,肯定黑(吓)你一大跳。”
说完便朝马圈走去。
等赵平套好马车,唐哲他们这边的饭早就热好了,连同赵向礼在内,四个人每人扒了一碗之后,赵平摸着肚子说:“这哈才感觉到有些力气了。”
赵向礼瞪了他一眼:“看你那个没出息的样子,才守了几个小时,就饿成这样。”
唐哲和申二狗只是淡淡一笑,赵向礼根本就不明白他们这一晚上来抓了多少鱼,出了多少力气。
等吃过饭之后,赵平赶着马车,唐哲和申二狗在后面跟着。
赵平对赵向礼说:“爹,你再弄一挑水桶来帮我们挑一下呗。”
赵向礼说:“能有多少,你们三个大男人还挑不起,还要我来帮你们挑。”说到这里,也有些犯疑惑起来,四个人才能挑完的鱼,少说也有五六百斤了,大鱼泉可从来没有出过这么多鱼,难道今天晚上鱼发窝了?想到这里,他也忙把碗丢在锅里,挑着水桶就跟了上去。
直到他看到满满七大笼鱼堆在堰沟里已经快把水流给截断,惊得差点把下巴掉在地上,好半天才说:“崽耶,你们是捅了龙宫了来?这么多鱼,估计祖祖辈辈下来都没有一次见到过这么多的鱼哦。”
也顾不得堰沟里的水冷刺骨,一下子就跳了下去,借着唐哲手里的电筒光,伸手从笼子里抓了一条出来:“这条是四鳃鱼呀,妈耶,至少十一二斤,这么大的四鳃鱼,老子都二十多年没有见过了。”
赵平笑着说:“这下你知道我们抓了多少鱼了吧。”
赵向礼忙问:“这么多鱼,你们是怎么抓到的?”他没有看到手篼,更没有看到鱼网,让他十分疑惑。
赵平看了唐哲一眼,对赵向礼说:“爹,这个是秘密,不能告诉你的,你就帮着我们把鱼装上车就行。”
赵向礼哈哈笑道:“狗日的,连你爹都不说,行,我帮你们挑,再过一会儿鸡都要叫第二遍了,天一亮,你们抓了这么多鱼的事情就瞒不住,说不定赵春生不答应你们再抓了呢。”
赵平说:“凭什么,都已经说好了的事情。”
赵向礼一边把鱼装在水桶里,一边说:“你春生叔和三魁叔都答应你们了,可是还有一个赵发明没有答应呀,他们都是大队的干部,人家搭一个班子的,再说了,这么多的鱼,谁见了不眼红?这少说也得一千多斤吧?”
唐哲点了点头,也跳到水里装鱼,说道:“赵平,你爹说得对,就算是支书和队长同意了,难免文书高矮不同意,我们赶快装好车之后,再把你三魁叔请来商量一下。”
赵向礼也点头说:“三魁这个人还不错的,正直没有坏心思。”
四个人差不多分运了一个小时,才最终把这些鱼装到马车上的大木桶中,两个木桶根本就不够装的,最后又把那些桃花子游鱼之类的装了几个水桶才算完。
回到院坝之后,赵平便去请赵三魁来,已经商量好的事情,毕竟得经过他的法睛。
赵三魁刚看到满满一大车鱼的时候,和赵向礼是一样的表情,过了半晌才对赵平说:“这是你们今天晚上抓的?”
赵平点了点头。
赵三魁叹道:“这么多,这么大的四鳃鱼?大鱼泉什么时候出过这么多鱼?”他好像是在问赵向礼,又好像是在问自己。
唐哲从桶里抓了三条十几斤的四鳃鱼出来,放在马车边上,对赵三魁说:“赵队长,这三条鱼就麻烦你带回去和他们两个一起分一下吧,一人一条。”
赵三魁摆着手说:“这么怎么行呢,你们抓得辛辛苦苦的。”
赵向礼在一旁说:“你就拿着吧,这么大的四鳃鱼,我活这么大年纪都没有见到过呢。”
唐哲又抓了一条出来给赵向礼:“赵师傅,这条你留在家里吃。”
赵向礼说:“算了,我留条小的就行,这么大的好卖,拿到城里去还能卖个几块钱呢。”
赵三魁对赵平说:“怪不得你硬要叫我们抽成呢,原来是你们知道能抓到这么多的鱼呀,一年五百块,这一车我看至少也有一千来斤,那就是五十块钱,要不了十天就能给大队挣个五百块了,一年下来能挣多少钱?要不还是你们年轻人有远见呢。”
唐哲说:“这也是今天运气好,不一定天天都有这种运气的。”
赵三魁问道:“你们是怎么抓的?大鱼泉那里我们从小到大,天天都有人安搬篼放站网的,从来没有抓到过这么多的鱼呀。”
唐哲笑道:“估计是那天在城里我请了一个老头吃了渣豆花稀饭。”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赵三魁知道自己这样问,唐哲他们肯定也不会说的,毕竟说出来之后,任何人都会去抓,他们又怎么赚钱呢?想到这里也不再问。
反正他们抓鱼,大队还有钱赚,自己也少不了有鱼吃。
唐哲说:“赵队长,这些鱼是要放下来称一下呢?还是干估个数?”
赵三魁手里提着三条鱼,笑着说道:“秤?哪有这么大的秤?刚才我说了,至少也有一千来斤,就算你们一千二百斤吧?”
申二狗小声说:“小鱼太多了,全是这种桃花子和游鱼棒。”
唐哲忙打断申二狗的话,对赵三魁说:“还是赵队长爽快,做事不拉稀摆带的,这样吧,我也不是那种占便宜的人,反正都要拿去城里卖,也要过秤,你要信得过的话,回来我再告诉你称了多少斤。”
赵三魁还有些犹豫,唐哲继续说:“反正赵平也是你们大队的,又是你侄儿子,你信不过我,总该信得过他吧?而且,这么多鱼,绝对不止一千二百斤。”
第268章 因祸得福
对于唐哲的提议,赵三魁是佩服得没有话说。
外面在弄鱼的时候,赵平的老婆黄艳已经起来把早饭做好了。
连同赵三魁一起,大家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就看到河对面一队人打着火把往这边赶来。
申二狗端着碗对唐哲说:“沈阳他们来了。”
赵平在吃早饭之前就已经把马车套好,沈阳和唐孝贤他们到了之后,还是按照往常一样自己把挑来的黄鳝装到车上。
唐孝贤把自己的担子倒在大木桶里之后,对唐哲说:“昨天收得不多,只有一千一百多斤,大忠带来的那两个人这两天收了很多。”
沈阳说:“现在姚家湾的人一天都有二十几个帮他们把黄鳝挑到思王公社去,听说那里有个拖拉机等着他们。”
对于唐忠那边黄鳝弄去哪里卖,经过这两天的打听,唐哲已经摸清楚了。
原来的国营早餐店门口摆了十几二十个大木盆,因为国营渔场没有了鱼,城里的邛江河内,每天都有几十上百人抓鱼,不过平日里抓鱼的人就比较多,所以每天下来,抓到的也并不多。
那天唐忠从早餐店出来,就被三个人围了起来。
原因就是他嘴巴不干净,在早餐店里骂了服务员。
这年头的服务员,那可是正儿八经的铁饭碗。
唐忠倒也觉得冤枉,他只是口头禅,没想到人家女同志可不这样想,在这里来吃饭,谁敢大声高气地骂服务员?
在被打之前,那几个人发现了唐忠挑着的水桶,身上还有一股子鱼腥味,为首的那个叫孔二牛的顺口问了他一句:“小子,你混哪里的?”
唐忠在八家堰是横,一向都是耍门坎猴,可是来到别人的地盘上了,也不敢大声说话,低声说道:“几位同志,我就是个卖黄鳝的。”
一听到卖黄鳝,三个人眼睛一亮,那个叫孔二牛的上前说:“走,跟我们进去一下。”
唐忠当时只差吓尿裤子,孔二牛力气又大,抓住他的手就像提只鸡一样,把他提着就回了店里。
那服务员看到他,白了一眼,心想着这下有你好果子吃了。
孔二牛把他弄到了早餐店的里间,说:“你就老实坐在这里等一下。”
唐忠进了别的人屋里,已经成了别人砧板上的肉,动也不敢动,只能老老实实地坐在那张餐桌边上等着。
约莫过了十几分钟,一个中年汉子走了进来,看到唐忠笑呵呵地问候起来,还散了烟,最后作了自我介绍:“同志,你不要怕,刚才这位是我们这里的大厨孔二牛师傅,他人就是这样,看着凶,其实人很好,我是这里的负责人,叫宋清涛。”
唐忠站着身子,半弯着腰,伸手接过烟来,却也不知道他们把他抓进屋里来做什么。
宋清涛说:“你坐,不知道同志怎么称呼?”
唐忠忙回道:“我叫唐忠,是昔土公社的人。”
虽然不知道别人要做什么,他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了对方的问题。
宋清涛哦了一声,说:“昔土公社,那里的黄鳝很多吗?”
唐忠没有回答,他到现在也不知道这几个人把他抓进来做什么,如果像孔二牛一开始说的是他骂了服务员,难道是要关在这里打一顿之后把他送到公安局?
只是说了句口头禅,又不是有心骂她,应该不至于吧?他在心里这样安慰着自己。
宋清涛见唐忠没有回答,反而坐在那里有些瑟瑟发抖的样子,笑着说道:“唐同志,你不要怕,你说你是卖黄鳝的?你们那里黄鳝多吗?”
唐忠点了点头:“还行。”
宋清涛又问:“你的黄鳝是怎么卖的?”
唐忠只好老老实实回答:“大条的四毛,小一点的三毛都在卖。”
宋清涛哦了一声,说:“那我们谈一笔生意吧?你有多少黄鳝,都卖给我,价钱嘛,全部按二毛,你看行吗?”
唐忠听到这里,才明白原来这个人是想买黄鳝,并不是想揍他,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看来今天还是因祸得福呢,当下便说:“行是行,可是我一天也抓不到多少呀。”
宋清涛笑道:“小同志,那就要看你会不会动脑子了?我也听说你们昔土公社有人收了黄鳝卖给国营市场,他能收,你就不能收吗?”
唐忠哪里会没有这种想法?他家里还收了一千多斤放在院坝边的池塘里呢,正愁找不到卖家,听到宋清涛说,心里早已经乐开了花。
“收是能收,但是运出来是个麻烦事。”
宋清涛忙说:“这个你不用担心,你只管收,至于怎么运,我会想办法。”
唐忠听了,心里更加高兴,在八家堰,他是一角二分钱一斤收来的,这样卖给宋清涛,每一斤他都还能赚到八分钱,一天收一千来斤,也有八十来块的收入,这已经是天文数字了。
当下马上同意,说:“那行,我马上回去准备。”
宋清涛拉着他说:“急什么嘛,你回去的时候,我让柳开江和田儒榜和你一起去收,他们要管好品质。”
唐忠连连点头:“那样最好,最好,不过你要得多的话,我也没有那么多本钱呀?”
宋清涛听了,哈哈笑了起来:“这个你不用担心,等你收来了,我是现货现结的,不会少下你一分钱。”
把事情商量好了,宋清涛就去外面把刚才另外两个人都叫了进来,说明了情况,柳开江笑嘻嘻地说:“同志,刚才不好意思哈,有没有吓着你?”
田儒榜也说:“这就是梁山好汉,不打不相识嘛。”
唐忠也只能自我批评道:“两位大哥教训得是,我年轻不懂事,这个逼嘴也不值钱,在家里带把习惯了。”
然后又对宋清涛说:“宋老板,那我先回去了。”
柳开江忙说:“急什么嘛,反正也不差这一天,既然领导都安排我们去你家了,以后还要经常打扰你们一家人,不如今天晚上就去我家住下,明天一早再回去。”
田儒榜也说:“就是,晚上正好没事,可以打打升级。”
唐忠无奈,也只能听他们的安排,一直到第二天又回国营早餐店吃了早饭之后三个人才回八家堰,开始了他们风风火火收购黄鳝的计划。
第269章 抢购
唐忠每天也要收差不多一千五百来斤的黄鳝,然后雇人挑到思王公社之后,宋清涛就会找拖拉机在那里等着。
他出的工价并不高,唐哲这里只是送到鱼泉大队,一个人的工钱就是两块,而唐忠那边送到思王公社,一次的工钱也只付一块,虽然只有一块,但是在八家堰同样有的是人愿意干。
白天收黄鳝,晚上没事的时候就和柳开江还有田儒榜三个人打牌。
柳开江到八家堰的时候,特意带了一副扑克,唐忠这几天也会学了另一门牌技——憋十。
这些唐哲已经了解得很清楚,所以沈阳和唐孝贤说起来的时候,他并没有在意,倒是劝他们道:“千丘榜的田都翻了一半,也抓不了多久,各做各的生意,让他去吧。”
沈阳眼睛突然发现另一辆车上两大木桶鱼,却也不知道是谁的,毕竟马车老三是专门给别人送货的,也没有多问。
等装好了车,天边也开始发白,路上勉强都能看得清楚了,赵平父子加上唐哲他们忙着赶去城里。
国营市场门口,朱达昌眼睛瞪得老大,但是嘴角都要笑到耳朵根去了,拉着唐哲的手说:“兄弟,你真是我的福星呀,才这么两天,你是说弄鱼来就弄鱼来。”说完就爬上马车,看到桶里的鱼之后更加惊讶:“我的个天,这些全是冷水鱼,连一条家鱼都没有呀。”
唐哲说:“昌哥,还满意吧?”
“哈哈哈,满意,太满意了,这下领导可没有话说了吧。”朱达昌抓着一条四鳃鱼从车上跳了下来:“这个好像就是四鳃鱼吧,还是好几年前吃过一次,味道太美了,田扬,快,拿个家什来,给县委办食堂和政府办食堂各送五十斤去。”
田扬听了,忙回到市场里面去找家什。
朱达昌这才问唐哲:“对了,兄弟,还没有谈好价钱,这鱼你打算卖什么价?”
唐哲说:“价钱你随便开就行了,反正你也不会让我吃亏。”
朱达昌指了指唐哲,笑道:“你小子,行,除了四鳃鱼之外,其它桃花子游鱼棒就按之前的价,至于四鳃鱼嘛,我也只能出到一块二一斤,这东西虽然好吃,但是价格贵了,只能往食堂送。”
唐哲点头道:“行,昌哥说多少就是多少。”
这边还在商量价格,另一边鱼市口的工作人员早已经搬着筐子出来把鱼拣在里面开始称了起来,申二狗没有读过书,记账的事情只能由赵平负责。
这里把鱼才称好,另一边围着的人早就已经挤破了头,还没有搬到鱼市口去,就被围着的人抢购光了。
城里已经好久没有卖鱼了,人们抢购着鱼,还有人问朱达昌:“老朱,明天还有鱼没有?”
朱达昌看了一眼唐哲,见唐哲点了点头,他一挥手,高声说:“有,天天都有。”
那人说:“那就好,今天我就少称一点,要是没有了,我就多称一些。”
另一人说:“别抢,这条是我的。”
“明明是我先抓到的。”
“你抓着尾巴,我抓的肚子,这条鱼就该是我的,你快点换一条。”
朱达昌忙劝道:“都有,都有,不要抢。”
“今天怎么没有鲤鱼草鱼呀,这种鱼见都没有见过,好不好吃哦?”
“你懂个锤子,这叫四鳃鱼,邛江里一年也有人钓到,不过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你看,我手上这条,少说也有秤把(十来斤)。”
“四鳃鱼呀?听说过,给我留一条。”
“我还是喜欢桃花子,用油炸了再加点海椒炒起来那才叫一个香,我儿子每次吃油炸鱼,碗都要舔干净。”
“我家那个也是,就你饿死鬼投胎一样,要是别人看见,好像几百年没有给他饭吃了一样。”
见大家围在那里,朱达昌便拉着唐哲回到了办公室,递了支烟给他,笑着说道:“唐兄弟,你从哪里搞到这么多鱼的?”
唐哲笑了笑,说道:“我说了,你也搞不来的,就在河里。”
朱达昌笑道:“你就算说了,我也不会抢你的生意,大家是长长久久的合作,我只是好奇,这些鱼可都是纯野生的,就比如说那四鳃鱼,听说以前也有人抓到过,想用来养却怎么也养不活,还有那些桃花子,游鱼棒还有角角丁,你说你从河里抓的,我还真不相信。”
唐哲把烟放桌子上,前世他是抽烟的,一个人一辈子,钱再多也没有用处,抽烟喝酒什么都来,不过这一世,他不想再碰:“你真想知道?”
朱达昌连连点头:“太让人好奇了,你不会是报纸上报道的那些人一样,有什么特异功能吧?邛江上百公里,那些鱼就乖乖的听你的话,往你的搬篼里钻?”
唐哲笑道:“那倒不至于。”
朱达昌见他把烟放在桌子上,才想起来他不抽烟的,便又去暖水瓶里给他倒了一杯开水放在他面前:“你不要说你跑到了龙宫,把那些龙子龙孙给抓来了。”
唐哲接过开水来,用嘴在杯子边吹了几口气,然后说:“那倒也不是,不过我抓鱼的地方凶队异常,一般人不敢去。”
朱达昌更加来了兴趣,拍着胸说:“我一个当兵出身的,什么风浪没有见过,再凶能有战场凶?”
唐哲笑道:“战场有战场的风险,抓鱼有抓鱼的风险。”
朱达昌半边屁股坐在桌子上,对唐哲说:“你这样说,我更想去看看了,要不,今天我和你一起去,你带我去瞧一瞧?”
唐哲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真不怕丢了老命?”
朱达昌认真地说:“放心,要是真丢了命,也绝对不会赖上你。”
唐哲又喝了一口水,说道:“行,那等忙完了,你就和我去吧。”
朱达昌笑着跳下桌子,说:“我就知道你是个落叫(爽快)人,放心,我只是好奇,抓到多少鱼,该怎么称,我们还是怎么称。”
唐哲突然想起一件事,站起身来,对朱达昌说:“差点忘记了,昌哥,你要给我留一条大鱼。”
第270章 杀鸡问客
朱达昌说:“那我去看一下还有没有。”
说完就跑了出去。
不多时,朱达昌回来了,对唐哲说:“你要的四鳃鱼今天都没有了,现在还剩下一些桃花子和游鱼棒,角角丁也还剩下几斤。”
唐哲有些懊恼自己为什么一开始没有留一条最大的下来,好久都没有去看望易解放了,一来是不逢年不过节的,二来也是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
听见朱达昌这样说了,也没有办法,只能摇头叹息,好在今天回去之后,随便休息一下便又可以进洞去抓,等抓到了,一定要把最大的一条鱼王给易解放留下来。
他心里这样想着,但并没有说出口,朱达昌也不知道他要鱼做什么。
没有多久,赵平和申二狗也进来了,朱达昌早就给他们倒好了开水,见他们两个人进来,忙招呼他们坐下,又把水递到他们手里:“两位同志累坏了吧,喝口水解解渴。”
刘峰也从鱼市口那边回来,把今天过秤的单子交给朱达昌签字。
朱达昌接过来,先是和唐哲对了一下,唐哲只是看了一眼,便说:“这个不需要看的,你们秤了就是。”
朱达昌笑着签了字,对刘峰说:“小刘,你带一下这位同志和你去把钱领了。”说完指了一下申二狗。
一直以来领钱这些都是唐哲直接去的,不过今天他正和唐哲聊得开心,平时也是见他和申二狗走得近,也知道一些他们的关系,所以就安排刘峰带着申二狗去了。
等申二狗来的时候,他手里用一个布袋子装了一大包票子,谨慎地跟在刘峰的后面,见到唐哲,马上上来把钱交给他:“唐哥,给你。”
唐哲接过来背在身上,对朱达昌说:“昌哥,我们先去吃点东西,你也收拾一下,一会儿过来叫你。”
朱达昌忙站起来说:“我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你们要吃什么,今天我请客。”
见他们没有说话,朱达昌又说:“算了,还是我来安排吧,唐兄弟,还是去老林那里怎么样?”
唐哲淡淡笑道:“客随主便了。”
朱达昌也笑道:“我这可是问客杀鸡,哈哈。”
这时去县委食堂和政府食堂送鱼的田扬也已经回来,朱达昌问道:“今天他们可没有话说吧?”
田扬高兴地笑着说:“政府办的仇主任还在表扬你呢,说你办法多,这段时间主要领导都是去国营饭店吃的河鱼,其他人天天吃黄鳝都快吃吐了。”
朱达昌听了也很高兴,又把市场里的工作给他和刘峰作了个交待,便和唐哲他们一起出了市场。
赵向礼因为还要去拉别的货,卸完车之后就赶着马车回去了,四个人跳上了马车,由赵平赶着往国营饭店去。
国营饭店也是要票的,不过朱达昌和他们的关系熟悉,随时来都可以安排,正坐在位置上等上菜的时候,就看到林国民从一旁经过。
朱达昌忙叫了他一声。
林国民抬头看了一眼他们,又看了看手表,对朱达昌说:“现在才几点?你们就杀馆子了?”
朱达昌笑嘻嘻地说:“没办法,唐兄弟他们急着回去。”
林国民走近了,对唐哲说:“小唐呀,今天怎么没有送鱼过来?”
唐哲还没有回答,朱达昌就在一旁说:“往后你这里的鱼由我这边来送了。”
林国民看了看唐哲,又看朱达昌那个高兴劲,心里就明白了,说道:“我才从政府回来,听说政府食堂今天用的可是四鳃鱼,难道又是你抓的?”
唐哲点了点头:“是的。”
林国民笑道:“我就说嘛,谁那么有本事,还能搞到那么多四鳃鱼,原来真是你。”
朱达昌嘿嘿笑着:“有没有兴趣一起去搞鱼?”
林国民看到他那一副老顽童的样子,说道:“昌哥,我可没有你那样的闲情雅致呀,饭店虽然不大,但是来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稍一个不注意就会出问题。”
朱达昌一仰头说:“那你以后可不怪哥哥不带你去哈。”
林国民说:“我要去时,直接找小唐不是更好,还省去了你这个中间商。”
朱达昌有些泄气地靠在椅子上,说道:“那倒也是,唐兄弟是个落叫人,肯定不会方你面子的。”
唐哲见他们聊着,又把话题引到自己身上了,便说:“这些都是小事情,只要能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当去散散心也不错。”
又聊了几句,上菜了,林国民说:“你们先吃,我还要去办点事。”
朱达昌白了他一眼,说道:“你小子这就不落叫了,菜都上来了,你还跑啥哪样?就算是屋头起了火,也要坐下吃了再去办。”
林国民有些急了,说:“昌哥,真有事,你们先吃吧。”
见朱达昌还想说什么,唐哲说道:“昌哥,林经理有事就让他去忙吧,毕竟他这里和你那边还真有些区别,你面对的是老百姓,他面对的可是领导层哦。”
林国民见唐哲替自己解围,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朱达昌只好放开林国民,说道:“也行,等我今天去抓几条板凳鱼来,明天和你打平伙。”
林国民连忙笑道:“行,我等你消息,你要是真抓来了板凳大的鱼,我也把我那两瓶台子拿出来。”
说完便转身回了自己办公室。
朱达昌夹了一块肉给唐哲,说道:“这老林,是越来越不落叫了,都这把年纪了,不及时行乐,难道还能升几级不成?”
涉及到这些问题,唐哲也不好再说什么,便对朱达昌说道:“昌哥,快吃菜。”
吃完饭后,唐哲便让他们等一下,自己又去供销社买鱼网,不过可惜的是还是没有,好在这里有许多用来补鞋用的尼龙绳,就是之前他用来钓野鸡的那种绳子,问了一下,人家不是论斤卖,是论捆,一小捆一百根,想了一下,便拿了十小捆。
临出门时,售货员还问他:“师傅,你是在哪里修鞋?我有一双皮鞋坏了,等哪天休息我去找你修一下。”
唐哲并没有说话,只是一笑便出门走了,留下那个售货员一脸不满地说:“一个臭修鞋的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还不到你那里修了呢。”
第271章 结网
虽然被人当成了补鞋匠,也没有买到鱼网,但心里还是比较高兴,手里拿着一大捆尼龙绳高兴地去和朱达昌他们汇合。
伟人说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既然买不到鱼网,那就自己动手编。
等回到赵平家的时候,朱达昌跳下车就迫不及待地问:“就是在这河里抓吗?也没有你说的什么凶险嘛,这河里就这么大一点水,水流还不如邛江里的五分之一大。”
赵平说:“朱领导,这是我家,你先到堂屋坐着休息一下,我们要晚上才去抓鱼呢。”
朱达昌吃惊地看着唐哲:“晚上才去抓?一个晚上能抓得到那么多?”
唐哲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对朱达昌说:“昌哥,既然来了,你就先好好休息嘛,我们还有点事情。”
朱达昌点了点头:“那好,我在你们队上转一转,这里风景不错。”说完便出门自己找地方玩去了。
唐哲把申二狗和赵平找过来,说道:“经过昨天晚上我们第一次去抓鱼之后,我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用烂背篓抓鱼,太费时间,也不好抓。”
赵平也点头道:“那里水还比较深,烂背篓还没有罩得到底,鱼便从水底溜的,说实话,要不是因为那水里鱼太多,用那个烂背篼是难抓得到。”
申二狗叹道:“要是有张网就好了。”
赵平摇了摇头说:“公社供销社根本就没有卖的,以前我们生产队上的赵向洪家倒是和一张捞杠(抄网),可惜已经烂了好几年了。”
唐哲把那几捆尼龙绳扔到他们面前,说道:“有核桃还怕没得棒棒敲吗?没有捞杠,我们自己结几张就行了。”
赵平摇着头说:“可是我们不会结呀。”
唐哲笑着说:“要说结站网还有些麻烦,捞杠网这么简单,你们只要看我结个开头,肯定就会了。”
说着他抽出一根尼龙绳来,把它用几股搓成一股,然后再结成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圆,把这个圆弄好之后,便把那些一米多长的尼龙绳拿出来,一根一根绑在那个小圆圈上,足足绑了三十六根。
等绑完了,便隔了两三公分的距离,又把那些绳子两根两根的相交打好结。
赵平和申二狗只看到这一步,便恍然了。
赵平说道:“原来这么简单呀,果然是老一辈说得对,灯笼是张纸,捅破就不值钱,我也来试一下。”
申二狗没有说话,而是直接拿起尼龙绳来,学着唐哲的样子编结起来。
结网虽然简单,却是很枯燥的事情。
每一个动作都是重复重复再重复的去做,不过尼笼绳保有一米多一根,结的网也并不是很大,虽然手上的动作无聊,加上三个男人都没有做过针线活,做起来动作上又要慢一些,好在也就一个小时左右,三张网都结好了。
唐哲拿起自己结的那张网用力扯了几下,点头说道:“还蛮结实的。”
申二狗也扯了几下自己手里那张快结完的网,说道:“这种绳子结的网,就算是门板鱼都犟不脱了。”
唐哲对赵平说:“赵平,你把手里的网给我结,你去找几根竹子回来。”
做捞杠网用的竹子当然是金竹,这样的竹子很结实,赵平见过捞杠网,知道用多大的,便把手里的活计交给了唐哲,回屋去拿了沙刀便去了他四叔家。
赵向智今天去地里干活了,不过他四婶今天在家,赵平给他说了一下,要去他家竹林里砍几根竹子,他婶子也没有什么话说,只是让他不要砍到竹母就行。
赵平的网其实也就剩下最后一圈没有编,等他从他四叔家里出来,唐哲已经编结完了,便跟着他去了竹林。
两个人挑了四根竹子回来,把三根用来做手抄杆的竹子先放在一边,把另外一根竹子一剖两开,比了一下尺寸之后,再次把它锯成几段,然后做成一个圈把结好的网套在圈上,再用剩下的尼龙绳捆绑结实,最后把这个圈的一头伸出来的部分绑在抄杆上,一张捞杠网就做好了。
申二狗拿在手里挥舞了几下说道:“有了这个,今天就更省力了。”
赵平说:“等一下我们可以直接从拦河坝那里抓起,少了运输时间,也可以多一些时间出来睡觉,说实话,我现在看到院坝都觉得是一张床,好想躺下去睡一觉。”
朱达昌回来的时候,他们正好把最后一张捞杠网做好,他并不知道今天之前他们是怎么捕鱼的,也没有奇怪,问唐哲:“唐兄弟,我都把这个鱼泉大队逛了一大圈了,什么时候去抓鱼?”
唐哲收起捞杠网,说道:“还早,现在我们先去睡一觉。”
赵平说:“我马上去收拾一下房间。”
唐哲说:“不用了,我们三个就睡二狗睡的那间就行。”
申二狗笑着说:“反正我和唐哥是经常一起睡的,已经习惯了。”
赵平看向朱达昌。
朱达昌笑着摇头道:“现在就去睡呀?我又没有吃瞌睡虫,肯定睡不着的,要睡你们去睡吧,我去河里逛一圈,看看到底有多少鱼。”
唐哲也不再管他,三个人各自回去睡了一觉。
等起床的时候,赵平的母亲和老婆已经把饭都做好了,赵向礼也已经回来,朱达昌坐在那棵枣子树下和赵向仁他们几个摆着龙门阵。
吃过饭后,朱达昌又问:“是不是现在去?”
唐哲丢了一根烟给他:“先抽根烟。”
朱达昌接过烟来,却没有点上,说道:“都急死我了,来和你们抓鱼,从白天等到晚上,连个鱼毛都没有看见,你不会是告诉我,你们都是晚上去抓吧?”
申二狗笑道:“还真被你说对了。”
唐哲散了一圈烟,把剩下的装回荷包里面,对朱达昌说:“昌哥,既来之,则安之。”
朱达昌却站在那里,不想坐下去。
唐哲起身走到他身边,对他说道:“昌哥,你放心好了,今天晚上肯定让你体会一把抓大鱼的感觉,让你有掉到龙宫里的错觉。”
第272章 别有洞天
朱达昌见他们搞得如此神秘,虽然心里一万个为不停地在脑海里浮出,却也只能收起暂时的好奇心,安静地等待着。
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朱达昌以为唐哲他们是吹牛的,根本不可能有鱼抓的时候,却见唐哲他们行动了起来,三人每人拿了一个捞杠网在手里,对朱达昌说道:“昌哥,我们现在要出发了。”
朱这昌还在和赵向礼天南海北地聊着天,听到这句话,连忙站起身来:“走吧,你们大晚上的去,搞得像是做贼一样。”
来到水潭边,唐哲他们把衣服脱了,朱达昌愣在那里,看着面积本就只有几个平方的水潭,疑惑地问道:“你们不会是在这个水坑里抓吧?”顺着手电筒的光线,虽然发现了几条鱼在水里游来游去,“就算全部把水抽干,这坑里充其量也就十几斤罢了。”
唐哲看着一脸懵的朱达昌,问道:“昌哥,你不会是个旱鸭子吧?”
他这个时候才想起来,朱达昌生长的地方一年四季那可是严重缺水的,十个人当中,九个半人都是旱鸭子。
朱达昌说:“我在部队学会了的,不过会的花样不多,只会一招狗刨式。”说完还尴尬地笑了笑。
申二狗嘿嘿笑道:“只要你会潜水就行。”
朱达昌点了点头,唐哲说:“那行,你一会儿紧跟着我,不要跟丢了,下水的时候一定要狠狠吸一口气。”
唐哲刚说完,赵平就先扎进了水里,只一眨眼,居然从水坑底部消失了。
朱达昌吃了一惊,惊恐地看着唐哲。
“不用怕,底下是一条暗河通道,我们要潜水进去,才能到达里面。”
听到了唐哲的解释,朱达昌更觉得不可思议。
唐哲又对他说:“现在我进去,你紧紧跟在我身后,二狗,你在最后下来。”
申二狗点了点头:“好的,我押队。”
朱达昌刚从水里冒出头来,就猛地咳了几下,赵平和唐哲都知道,他这是呛了水的结果。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然到了一个地下宫殿里面,不光有水流的声响,还有河滩,唐哲和赵平正站在河滩上给他照着手电筒。
他上了河滩,又咳了几声才说:“这难道就是孙猴子的水帘洞府不成?”又看了一下河滩的另一边,那奔流的地下河水,咽了咽口水,说道:“想不到这地底下还有这么一条河流,你们是怎么找到的?”
赵平和唐哲相视一笑之后,告诉他道:“就是像刚才你进来的时候一样找到的呀。”
朱达昌忙说:“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第一个发现这个洞府的人,真他妈的是个天才,这种地方都能找到。”
赵平听到别人这样夸他,还有些不好意思。
这个时候申二狗也进来了,唐哲也不再给朱达昌解释,说道:“昌哥,今天带你进来好好抓一回鱼。”说完就和申二狗顺着河流往下走了一些距离,把固定好的竹筏子拖着,顺着河流一直往上走。
赵平很自觉地在竹筏子的后面推着,朱达昌心里又是一惊,这家伙原来连竹筏子都已经准备好在这里面了。
等翻过了拦河坝,顺着手电筒的光亮照去,被挡在堰塘里的那些鱼,由于水位的下降,这个时候更挤,闹得也更欢,感觉整个水里密密麻麻都是鱼。
“我的个天王爷耶,还真是闯来龙宫了呀,这么多鱼得抓到什么时候?”
他一边惊叹着,另一边唐哲他们已经下了水,申二狗拿着一张捞杠网根本就没有用武之处,只是抄了一网,唐哲和赵平各抄了一网,他的箩筐里就装不下了,忙着尽快把鱼弄到拦河坝另一面的鱼笼之中。
朱达昌的任务就是站在拦河坝上给他们照着手电筒,看到申二狗挑着箩筐来回跑着,搞得他也心痒痒难耐,对申二狗说:“二狗,来,让我挑一回。”
二狗嘿嘿笑道:“朱领导,我那张捞杠网就在那里放着,你自己去捞几网过过瘾嘛,要不然今天就算是白来了。”
朱达昌想了想倒也觉得是这个道理,面对着鱼山鱼海,却只顾着在一边打着亮,就好比是自己买了一挂鞭炮,让别人给点了一样难受。
用捞杠网抄起来的鱼,他们都是抓大放小,速度比昨天快了不是一星半点,和昨天一样的时间下来,十五个笼子,除了两个用来挡住拦河坝下面的鱼之外,其它的十三个都已经装满了。
申二狗挑着箩筐说:“唐哥,再是这一挑,就没有家什来装了。”
唐哲把网放下,对大家说:“今天就干到这里吧,明天再来。”
赵平和朱达昌把网里的鱼倒在申二狗的箩筐里之后,也把它放在河道边上靠着,等翻过拦河坝来一看,满满一筏子的鱼,吃水已经很低了,另外还有和个笼子因放不下,只能把它放在河中间。
赵平笑道:“今天抓一次,够卖两天的了,明天晚上终于可以早点休息一下。”
他一个结了婚的年轻小伙子,正是耕田的好能手,不过白天晚上的干着,没有休息好,就算是头大水牯也有累倒的一天。
申二狗一直都不明白赵平为什么只比他大还不到十岁,却总是比他累,也许等他结婚之后,这个问题自然就有了答案。
第一筏运到进洞时候那个通道处,找了个水位刚好可以淹过鱼笼的地方,把筏子上的笼子都卸了下来,然后又去运了第二次,这一次的直接就像昨天一样把它运到了外面的堰沟里。
朱达昌和赵平申二狗他们三个人出了洞,再把唐哲的衣服拿着走到大鱼泉泉眼外的堰沟处,看着一笼笼的鱼以及那个泉眼,他叹道:“要不是今天和你们来一趟,打死我也不敢相信,这个泉眼里面居然还别有洞天。”
唐哲把手上一条近二十斤的鱼递给申二狗:“二狗,这条鱼单独给我放在一边,我有用处。”然后才接过衣服过去穿了起来。
第273章 保娘
今天多了朱达昌这个劳力,等到把这一车鱼都装上马车之后,沈阳他们还没有来,朱达昌提议道:“唐兄弟,你们不是每天两辆马车吗?这鱼呀,得趁早卖,买的人更多,不如你先和我一起去城里,他们在后面等黄鳝送来了再出来,你看怎么样?”
赵平说:“我倒没有意见,要走的话,我现在就去把马灯里加满油。”
唐哲说:“就拿电筒得了,还用什么马灯呀,等一下到城里了,再买几对电池回来。”然后对朱达昌说:“昌哥,听你的安排。”
于是赵平便进屋和他父亲讲了,他先赶一辆马车走,等沈阳他们来了,赵向礼再和申二狗一起出城。
国营市场鱼市口档口,朱达昌一晚上没有睡觉,红着双眼,却又激动地站在高高的马车上指挥着档口里的工作人员卸货,一边还高声说着:“你们看,那条就是我亲手抓的。”
一会儿又指着另外一条说:“这条也是我亲自抓的哈哈 。”
今天到城里的时间还早,才七点左右,这个时候买菜的人已经陆陆续续地来了,听到朱达昌说是他亲自抓的鱼,就算是不买的,也要过来瞧个热闹,没多时,鱼市口门口又被挤得水泄不通。
有一人说道:“今天这些鱼好像比昨天的更好呀,个头更均匀一些,昨天有些四鳃鱼才一斤左右,甚至半斤的都抓来了,今天我看最小的也有四五斤。”
朱达昌听了更加得意:“你们也不看一下是谁抓的,昨天晚上我可是眼都没得眨一下,亲自下水抓不说,还要监督质量,你们放心,往后的鱼,品质只会更好。”
买菜的人们听了,都争先恐后地掏出票和钱来买。
唐哲对赵平交待了几句,便提着那一条大鱼向纸厂职工大院去。
敲门。
门开之后,是易解放。
唐哲忙问了声好。
易解放还是那么和蔼可亲,笑呵呵地把唐哲引进屋里。
唐哲进了屋,把手中的鱼提到厨房,冯月芝正在洗着碗,唐哲笑道:“婶婶,昨天抓的一条四鳃鱼,拿过来您们二老尝个鲜。”
冯月芝用围裙擦了擦手,问道:“小唐呀,你吃早饭了吗?”
唐哲把那条鱼放在洗菜盆里,头和尾都还在盆的外面,笑着说道:“婶,我已经吃过了,就是特意来看看您们二老。”
冯月芝笑着说:“你有心了,下次来就来嘛,不要再带东西了,你在山里也不容易。”
唐哲说:“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这些东西都是出在手上,力气去了力气在嘛。”
冯月芝说:“行,你去陪你叔聊天吧,我把碗洗完了就出来。”
易解放已经给他泡好了茶,唐哲坐下之后,易解放说道:“小唐,你们生产队是不是有一个叫沈醉亭的?”
唐哲愣了一下,连忙点了点头:“有这么一个人,怎么了?”
易解放说:“就是最近组织上在研究给他平反的事情,他这个人怎么样?”
唐哲放下手中的杯子,说:“是个蛮好的人,平时话不多,却也热心,懂些赤脚医生知识,救了不少人,还是我们村小唯一的老师,不过今年三天两头把他叫去公社,导致我们村小课都没有怎么上,娃娃些一天连学校都很少去,不是打猪草,就是割秧青。”
易解放点了点头:“这么说他在村里没有得罪过人吧?”
唐哲想了想,沈醉亭是个老好人,除了最近自己和沈最一起做黄鳝生意后,唐忠对沈阳有些意见外,对沈醉亭还真没有人有别的意见。想到这里,便摇了摇头。
易解放说:“那我就放心了,过几天就有考察组下去,万一中途再出些岔子,那就难办了。”
唐哲小声问:“易叔叔,你认识沈老师?”
易解放哈哈笑了起来。
这时候冯月芝洗好碗出来了,接过话说:“何止认识呀,他们以前还共过事呢。”
唐哲哦了一声,说:“我记得沈老师没有被打倒之前,是在地区工作的。”
易解放点了点头:“以前我也是在地区工作,他还是我的上级呢,我调来邛水这一年多,好几次都想去看望一下他,可是这个身份摆在这里,又怕影响到他。”
对于易解放的身份,唐哲早已经打听清楚,一开始听到别人叫他易主任,还以为是哪个部门科室的主任,后来才知道,他就是邛水的一把手,县革委会的主任。
这也是他最近很少来找易解放的原因之一,就连沈醉亭的事情,他也没有因为和沈月的关系而来找易解放。
不过今天易解放自己把话说开了,唐哲倒觉得是时候和他坦白一些好:“易叔叔,我要感谢你。”
易解放摆着手说:“都过去多久的事情了,谈什么感谢不感谢的,是我们俩的缘份。”
唐哲说:“沈醉亭,是我未来的老丈人,他女儿沈月和我在耍朋友,我们已经开过书单了。”
易解放听了,哦了一声,随后哈哈笑了起来,对冯月芝说:“月芝呀,你看,这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呢。”
冯月芝就在一旁坐着,听了也很高兴,说道:“你就是月月的客呀,老易,月月今年也十八岁了吧?”
易解放点了点头:“是的,他们家沈阳比芳芳小一岁,月月则是比芳芳小三岁。”
冯月芝拉着唐哲的手说:“你回去之后呀,问问月月,想不想他保娘呀。”
“保娘?”唐哲看着冯月芝。
冯月芝笑着说道:“是呀,小月是拜祭给我的,她从生下来开始,每到晚上就哭个不停,一直哭呀哭的,吵得整个家属院的人晚上都睡不着觉。”
易解放笑着说:“后来有一天我去他们家里,醉亭硬拉着我把他家屋里桌子上那碗水喝了,说是喝了娃儿就不吵夜了,没想到我喝了之后就成了他保爷。”
对于保爷保娘这种说法,在邛水以及梵净山地区这边都还是很流行的,包括沈阳当时他家的小孩子也是晚上哭个不停,不也是拜祭给了唐哲?
冯月芝对唐哲说:“以后你也得叫我保娘了。”
第274章 好消息
唐哲只是坐了一会儿,估摸着冯月芝和易解放都要去上班了,便也起身说:“易叔叔,婶婶,那我先走了,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醉亭叔。”
从易解放家出来之后,他又去了一趟齐春那里,进门的时候,齐春正在和别人谈收购羊皮的事情,唐哲也没有打扰,在角落的炉子边上拖了一条凳子自己先坐下。
等齐春忙完,送走了客人,才笑着过来说:“唐兄弟,好久没有看到你了,来,给你看个好东西。”
说完,又对柜台那边说道:“冬梅,你看着一下。”
那个叫东梅的女的应了一声。
齐春便喊着唐哲进了后院,来到自己的宿舍内,从门后拿出一件用麻布包裹着的东西,当着唐哲的面打开来:“你看看,这玩意儿可以不?我可是花了大力气的。”
唐哲接过来拿在手里,竟是一支“七九”式步枪,也称中正式,在抗战中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
见唐哲拿在手里看,脸上并没有高兴的表情,齐春忙说:“你不要看这枪老,保养得可好了。”
唐哲拉了几下枪栓,试着扣动了几下扳机,点头说道:“可以,辛苦你了。”
齐春见他说了可以,才笑着说:“这也是你点名要7.9口径的,没有多余的选择。”
唐哲问道:“多少钱?”
齐春伸出了两个指头:“人家要的这么多,我是一分钱不会赚你的。”
唐哲笑了笑,掏出两百块来数给他:“辛苦你了。”
把枪拿麻布包扎好以后,便和齐春告别。
齐春说道:“兄弟,先别忙走呀,现在你枪也有了,有件事情还要找你帮忙呢。”
唐哲站在那里,说道:“齐哥,你才帮了我这么大一个忙,有什么事尽管开口便是。”
齐春笑着说:“是这样的,有个领导前几天和我说了一下,想弄个熊胆去办点事儿,从我这收购站开张到现在,就没有收到过熊胆这东西,不知道你能不能弄到呢?”
唐哲想了想,说道:“我尽量吧。”
等他回到国营市场的时候,赵平他们已经把马车赶出了市场外面正等着他,赵向礼仍然是提前回去了,唐哲把枪丢给申二狗,对他们说道:“我去和朱达昌打个招呼就回来。”
朱达昌今天可谓是高兴异常,不光得到了上级的表扬,自己还体会了一把山洞里抓鱼,正所谓吃鱼没有得鱼乐,想到昨天晚上不停地抓鱼的情形,他脸上的笑就藏不住。
看到唐哲进来,他忙问道:“唐兄弟,你的事情办好了?”
唐哲说:“就是来和你说一声,我们现在就回去了。”
朱达昌还有些意犹未尽,说道:“要不是工作忙,还真想再和你去抓一次鱼呢。”
唐哲笑了笑,说道:“昌哥,往后送鱼,估计就是赵平一个人来了,我和二狗还有些别的事情要做。”
朱达昌失落地说:“那也行,只要不给我断供。”
出了国营市场,坐着马车往回赶,时间并不算晚,在家里吃了早饭,肚子也并不见得饿,所以就直接驾着车往回赶。
走了一会儿,唐哲还是把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赵平,从明天开始,你一个人送货可以吗?”
赵平转头看了一眼唐哲,问道:“是出什么事了吗?”
唐哲说:“我还有些别的事情要做,可能要两天的时间,这两天的话,晚上二狗来和你一起抓鱼。”
赵平点了点头:“行,你有事你就先去忙。”
回了鱼泉大队,唐哲要回八家堰,申二狗也说:“天还早,我半夜再来和赵哥一起装车吧?”
唐哲看向赵平:“可以吗?”
赵平嗯了一声:“没问题的,反正鱼都已经抓好了。”
申二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好几天没有回家了,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我回去看一眼,心里踏实一些。”
相处这些天来,三个人之间的家庭关系都已经相互之间比较了解了,对于申二狗这种要求,赵平当然是没有话说。
到了唐家山,唐哲第一时间就去了沈月家里,沈月正在做着午饭,见唐哲来,沈月问道:“哲哥,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
唐哲问:“你爹呢?”
沈月说:“他一大早就去学校了,昨天区教办说要重新调一个老师来。”
罗玲在堂屋说道:“其实早就该这样了,我怕说出来爹又要多心,他这样三天两头被公社叫去,也不知道是去干什么,但是这些娃儿些今年就没有好生在学校上过一天课。”
唐哲不知道怎么接,悄悄对沈月说:“我告诉你一个天大的消息。”
沈月走到灶前添了一把柴,问道:“什么好消息?”
唐哲神秘地说:“是关于你爹的。”
沈月有些慌了神,手里拿着的柴火差点掉在地上:“我爹?不会是又要拉他去批斗吧?”
唐哲摇了摇头。
沈月更要心慌:“难道比这个还惨?是不是要送去劳改?”
唐哲知道沈月误会了,忙说:“你想什么呢,是天大的好消息。”
沈月这才松了口气:“什么好消息,现在教办都派老师来大队小完了,我估计我爹再也教不成书,这还是好消息吗?”
唐哲说:“是好消息呀,教不成书了,还可以做别的嘛。”
沈月叹了口气,说道:“哲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爹前些年在牛棚里受了不少苦,落下了病根,现在根本就干不了重活,连教书都不行了,那不是断了他的后路吗?”
唐哲说:“我听说他要被平反了。”
沈月一下子抬起了头,眼里有了光:“真的?”
唐哲信誓旦旦地说:“我骗你干什么。”
沈月想了想,觉得唐哲虽然经常往城里跑,却也只是偷偷做些投机倒把的事情,并没有认识的大官,还是有些不相信,说道:“哲哥,你就不要安慰我了,这么些年了,和他一起被下牛棚的那些人大多数都平反了,只有我爹一直被忘记在一边坡。”
唐哲蹾在沈月面前,说道:“你不相信我,还不相信你保爷说的话吗?”
第275章 世界原来这么小
“我保爷?”沈月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认识我保爷?”
唐哲点了点头:“易解放易叔叔是你保爷,对不对。”
见唐哲都说出了易解放的名字,沈月重重地点了几下头:“你在哪里遇见他的?我听说他是我们县的革委会主任,是不是你搞投机倒把,被人家当成坏分子抓了?”
说到这里,心里又增添了几分担心。
唐哲在她的鼻子上刮了一下,说道:“你怎么什么事情都会往坏处想呢?易解放是我的救命恩人。”
沈月听到这里,恍然道:“哦,之前你一直说的在岩口快冻死了,救你的人就是我保爷呀?”
唐哲点了点头:“就是,我也没有想到,这个世界原来这么小。”
沈月问:“他真的说我爹要平反了吗?”
唐哲说:“我还能骗你不成?”于是把今天早上在易解放家听到的话都给沈月说了一遍。
沈月说:“我们早就知道他调来邛水了,不过因为我爹的事情,怕连累了他,没想到他心里还一直记惦着我们呢。”
唐哲安慰道:“小月,易叔叔的确是一直记惦着你们的,他和你们也是一样的想法,怕连累你爹。”
说来易解放是一个县的革委会主任,谁是好分子坏分子,他完全有权决定的,但是沈醉亭可是从地区被打下来的,不是他一个县的革委会主任能够决定。
不过这些年以来,易解放的确也为沈醉亭奔走了不少路,说尽了不少好话。
沈月高兴地说:“哲哥,我现在就去告诉我爹去,他昨天晚上到现在一宿没有睡瞌睡,估计敢是担心自己。”
唐哲说:“锅里你不看了?”
沈月为难地说:“唉,那就再等一会儿吧,吃中午饭他总是要回来的,我一定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他。”
见沈月这么高兴,唐哲便也不再打扰她,从沈家出来,回了一趟家里,陈秋芸刚把饭做熟,正准备去桃子坪叫王堂他们吃饭呢,出门就看见唐哲回来,便对他说:“阿哲,你回来了,那你去桃子坪叫一下王师傅他们吧。”
唐哲应了一声,便往桃子坪走去。
这些天来他都忙着卖黄鳝卖鱼,根本都没有来新房子好好看一下。
今天来这里,才发现新房子已经完全装修好了,现在就是两边的厢房,那是后来决定的,用来做厨房和客房用。
见唐哲来,王堂他们便知道是要开饭了,一边收拾家什,一边和唐哲说着话。
“少东家,你可以找个先生定个彩门的好日子了。”王堂笑着说。
申腾飞说:“最好是定个结婚彩门一起办的好日子,找你亲爷(岳父)直接看了就成,他说哪天好,必然哪天就是最好的。”
唐哲对王堂说:“王师傅,请师师为主,看这个房子的日子,还是要你们学过鲁班艺的人才行。”
说完,唐哲每人散了一支烟。
王堂掏出一个铁皮打火机把烟点燃,说道:“彩门就要看紫薇星在不在值,紫薇星在值便万事大吉,你等我算一下了再告诉你哪天日子好一些。”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那我们先回去吃饭吧。”
他们吃饭的时候,唐忠家的院坝里已经排成了长队,唐忠和田儒榜柳开江他们三个人摆开架式,正在称黄鳝。
唐自立听到上面闹哄哄的,心里也有些安慰,说道:“这个大忠,总算是走了条正道。”
陈秋芸呸了一声,说道:“正道?再这样下去,早晚成强盗。”
唐自立说:“你这人也是,再怎么说人家也是你侄儿子,这次又没有乱来,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
陈秋芸夹了一筷子菜,说道:“到时候你就知道我没有说错了。”
唐自立叹道:“一个家怕的就是穷,穷了什么事都出来了,要是有了钱,不要说多少,能让肚子不挨饿了,一家人就不会再拌嘴割孽,大哥现在在万山挖朱砂,也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回来,他能想着赚钱过好日子,也是好事情嘛。”
唐乐小声说道:“叔爹,和我哥收黄鳝那两个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他一天收黄鳝赚的钱,到晚上都输给那两个人了。”
陈秋芸说:“乐乐说的总不会错嘛,这些天晚上你睡得像个死猪一样,上面白天收黄鳝,晚上照着灯整晚整晚的打牌。”
唐自立又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说道:“成龙成蛇都是这个样子了。”
王堂本来不爱管他们两家这些闲事情的,对唐自立这种自作多情的行为更是看不惯,劝道:“东家,有句俗话是怎么说来着?弟兄同齐长,衣食各自求,何况还是侄儿子呢,你有都是一把年纪了,一代不管二代事,哪还有那个闲心去管别人家的事情嘛,要我说呀,你家儿子这么成材,你就放宽一万个心,天天在家里什么都不用做,不用想,只管享清福就行。”
唐自立还想说什么,唐哲说道:“爹,你少说几句行不?还嫌别人大名小字的叫你唐老二好听是吧?”
唐哲是真有些生气了,如果说唐忠一家在生死边沿,他这个当叔叔的拉一把,救他一命,倒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可是唐忠那种人,加上他妈,现在正是每天收黄鳝赚得盆满钵满,还到处给唐哲和沈阳他们说坏话的人,哪怕就是输得连裤子都不剩了,也是他们自找的。
陈秋芸也说:“就是,人家现在有钱,愿意拿去输,你能管得着?”
唐自立自知理亏,也不再说话,只管扒着碗里的饭。
唐婉说:“爹,我听他们说我们学校今天新来了个老师,从明天开始,就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在家里了,除了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其它时间都要去学校上课。”
唐自立他们没有听到这个消息,倒有些吃惊,问道:“那你们沈老师呢?”
唐婉摇了摇头。
唐自立看着唐乐,对唐哲说道:“既然新来了个老师,阿哲,把你乐乐妹也送去读读书吧?”
第276章 熊心豹子胆
唐自立安排着唐哲,唐乐的眼神里也全是期待,她也非常渴望读书,自从开放高考以来,那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逐渐又占据了人们的脑海。
对于农村人来说,想要改变自己的家庭命运,无非有两种比较简单的捷径,一个是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另外一个就是当兵报效祖国。
对于女娃娃来说,当兵的门槛比读书要高得多。
唐哲吃着饭,说道:“爹,我知道了,这个学期她都没有去报名,等过两天我去看一下欢欢在洋灰厂稳定下来没有,要是稳定下来了,也把她弄到城里去读书,这样一来一是可以远离大忠他们,二来也能安静地读书。”
对于唐哲来说,他也算是对得起姐妹俩了,如果一直在自己的家里,正是给吴莲芯和唐忠找了些借口三天两头来自己家里吵。
猪吵死,家吵败。
长期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见唐哲同意了,唐乐说了声谢谢。
吃完饭后,唐哲便牵着六六往清明田去散步。
好几天没有陪六六玩了,见到唐哲它似乎很高兴。
也难怪,六六力气很大,跑起来唐婉根本就拉不住它,又怕它去咬了人家养的鸡鸭之类的,所以唐自立和陈秋芸也不许她牵出去玩,唐自立就更不用说了,对他来说,六六只是一个畜牲,既不会说话,也不会干活,也是现在家庭条件好一些了,家里不愁吃不愁穿的,唐哲愿意养着就养着,要是放在以前,莫要说天天用肉养着,恐怕是早就下肚家坝了。
路过唐忠家的时候,田儒榜和柳开江看到唐哲牵着一头云豹,眼睛顿时就亮了,两人的目光落在六六的身上,又看到牵着它的唐哲,目光一直就没有离开过,等唐哲走远了,他们俩才相视一笑。
柳开江问唐忠:“大忠,那个人手里牵是大花猫是不是豹子?”
唐忠正在算着账,头也没有抬地说:“嗯,就是。”
田儒榜问:“你问他卖不卖?”
唐忠摇了摇头:“我和他有仇,就算没有仇,他也不会卖的。”
柳开江听唐忠说和他有仇,哦了一声,心里也有些明白了,便问:“牵花猫那个人就是你说的唐哲吗?”
唐忠只是点了点头。
等卖黄鳝的人都散开了,吴莲心才把他们三个喊到屋里吃饭,要是喊早了,卖黄鳝的都是一个大队的,大家都认识,喊一个吃或是不喊一个吃,容易得罪人,再说别人吃一碗,自己家里就少一碗,她吴莲芯可舍不得。
吃饭的时候,田儒榜再次提起了唐哲:“大忠,你说那个唐哲是不是天天往城里跑?”
大忠应了一声:“是,你们怎么老是提他?提起他我就烦。”
田儒榜嘿嘿笑道:“知道你烦,我们看他也烦,要不要我们给你教训一下他?”
唐忠连连摆手说:“算了,最好还是不要惹他,你们不知道他龟儿的厉害。”唐忠也的确是被唐哲给打怕了,他可不敢再和唐哲面对面的硬碰。
柳开江见唐忠没有那个胆子,只好对田儒榜使了个眼色,让他不要再说。
吃完饭之后,柳开江和田儒榜俩人找了个借口,说自己下午不舒服就不去山上了。
等唐忠上了山之后,他俩人便出门从院坝下去,到唐哲家房子边上转了一圈,期间只有陈秋芸在厨房里洗碗的声音,并没有看到什么人。
而柴房里六六那个笼子,在他们的眼里,却格外的显眼。
转了一圈之后,两个人就往山上走去,唐家山的后面叫堡后头,离房子比较近的地方是一片土,再远一些是一片茶叶,茶叶的外围就是一片杉木林。
俩人在杉木林边上找了个清静的地方坐了下来。
“谁告诉你的豹子胆吃了可以治百病的 ?”柳开江疑惑地问道。
“是听老一辈人说的,熊心豹子胆,吃了百病消,你敢不敢干?”田儒榜反问他。
柳开江重重地点了点头,把烟蒂扔在地上,用脚踩灭了,又吐了一泡口痰,恶狠狠地说:“有什么不敢的,干就是了,量他一个乡巴佬也不敢拿我们两个城里人怎么样。”
田儒榜点着头说:“就是,他敢动我们,除非他一辈子不想进城了,你不要忘了,他现在可是天天往城里跑的。”
柳开江说:“怕个卵,等下半夜的时候,我们悄悄连那个笼子一起抬着跑,跑到寨子外头了,一刀给它捅死,就算他发现不见了,就敢肯定是我们偷的?”
“就是,来个死不认账,他还不是拿我们没办法。”
“今天晚上称了黄鳝,我们先和大忠说一下要回去办点事情,反正他现在也轻车熟路了,自己找劳力送去就行。”
“也行,大忠这个人前怕狼后怕虎的,干不成什么大事情。”
柳开江笑着说:“虽然干不成大事情,最近可没有少输给你我,对了,你赢了多少?”
田儒榜也笑着说:“没有多少,他一天算下来也就一百多块,哪天不是欠我们俩的。”
田儒榜继续说:“一会儿千万不要说漏了嘴,万一被他听见,反而走漏了风声,那这件事情可就搞不成了。”
柳开江说:“放心吧,晚上弄走了,明天中午在我家打平伙,搞一餐豹子肉吃。”
唐哲牵着六六在外面溜了一圈之后就回来了,自从第一次放生失败之后,他心里还是想着第二次放生,毕竟它是属于大自然的,自己如果长期不在家,那它就像是坐牢一样,久而久之肯定都会把它的野性给磨灭掉。
不知不觉,一人一豹已经走到了千丘榜。
每一丘田里都有人影在忙碌着,短短几千时间,这里的田已经差不多要翻犁完,那些已经翻了的田里,不知道被人抓了多少遍,还是有人继续在抓。
一角钱一斤的价格已经是很高的了,现在一天下来虽然抓到的大不如一开始,但是运气好的家庭,一天也能弄个百八十斤不在话下。
他正想着黄鳝生意做不了几天,准备回去的时候,突然被一个人给叫住。
第277章 简科军
唐哲看去,这个人是姚家湾的,不过不姓姚,而是姓简,叫简科军。作为八家堰最早的姓氏之一,简家年轻一代,就只剩下他一棵独苗。
用他老子的话来说,简家的香炉钵体在他这一代人手里就差点打烂球掉了,好在讨了个哑巴姑娘,生下了简科军,这破破烂烂的香炉钵钵总算是还没有完全烂掉。
在吃大锅饭和挣工分的年代,也是吃了不少的苦头,不过科简军一家作为世代贫农,和申二狗一家比起来,至少待遇要好得多,不会挨批斗,虽然他个子不高,却有一身的蛮力,什么苦都能吃,十三四岁的时候,挣的工分就和大人一样。
因为家里两个残疾人,简科军已经二十六七岁了,还没有讨到老婆,更没有媒人敢踏他们家的门槛。
唐哲有些奇怪,他和简科军两人相差六七岁,平时很少有往来,而且最近抓黄鳝,他也是卖给唐忠,怎么会突然来找他的。
“科军,找我有事吗?”
简科军看了看四周,对唐哲说:“今天晚上风大,你要关好你家的这个花猫的笼子哦。”说完就走了。
唐哲听得莫名其妙,正想叫住他的时候,却见他已经走远。
回到家的时候,陈秋芸又在削着红苕准备做晚饭,唐哲问道:“妈,今天你有没有人来我们家?”
陈秋芸想了想,说道:“没有,你问这个干吗?”
唐哲忙说:“没什么,就是问一下。”
说完回到屋里,从箱子里取出申二狗给的那包用油纸包好的子弹,再把今天从齐春那里买的枪拿出来擦了双擦。
虽然这枪已经有些年头了,不过有了它在手里,往后再上山的时候,总比安套索强得多。
安套索靠的全是运气,有时候当天晚上就有收获,而有些套索,十天半个月或是更久都不会有任何收获。
擦了一会儿,又想着简科军说的话,他心里犯起了嘀咕,难道真的有人想打六六的主意?
对于简科军,唐哲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大队里的人常拿他来打比方,谁家要是太惯小娃娃了,别人就会说是第二个简瞎子,也就是简科军的父亲。
简科军小的时候,只要一哭,简瞎子简家继就会抱着他说:“军娃乖,爹惯事。”
到了长大一些,简科军却格外的懂事得早,十三四岁干起活来比一个大人都强。
那些年简瞎子也差一点饿死,还是简科军天天跑去山上打猎赶山,采野果子,才救下了一家人的命。
也许正是小时候的那一声声“爹惯事”,才换来了一个懂事的儿子。
简家在姚家湾,就像沈家在唐家山一样,单家独户,无依无靠的,只是和沈家不同的是,简科军的妈妈是姚家的姑娘,虽然他外公外婆在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都饿死了,但唯一的哑巴姑娘和外孙都活了下来。
这也是简科军一家在姚家湾不怎么受欺负的原因。
但是年轻一代的人,家庭情怀少了许多,所以年轻人对简科军就不客气了,有些半大小子也经常骂他,他倒是也能忍。
不忍还能怎么样?真要是打起来,自己也只是一个外姓人,别人都姓姚。
以前唐哲和姚瑶耍朋友的时候,以及后来姚三带来人闹事的时候,简科军他们一家都躲得远远的。
唐哲也清楚,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本身就处在一个队,别人都把黄鳝卖给了唐忠,他要是独具一格,人家更会骂他不合群。
想来想去,却想不透他说那句话的意思,姚勇军一家因为被炸弹炸了一回,又和他姑妈家打了狗,整天家里是鸡飞狗跳,就连姚瑶都没有再出现在唐忠的面前,肯定不可能是姚勇军他们想打六六的主意。
申红兵就更不可能了,现在还没有好脱底,走路都得靠拄个棒棒。
唐忠?他现在收着黄鳝,天天都有钱赚,自然不会再来招惹唐哲。
想不通的时候,他也就懒得想了。
既然简科军给他通风报信了,那自身紧一点,晚上小心一些,就不会出问题,想到这里,他便去了沈月家。
沈阳和唐孝贤都在院坝坐着,他们俩家的田都已经翻完了,两个人也没有再去田里抓黄鳝,倒是沈月和安秀芹以及唐孝贤家里的周淑芬这些女人闲不住,吃了饭就拿着家什上山去了。
“唐哲,千丘榜的田再过几天变翻完了,接下来做什么呢?”唐孝贤赚钱是赚上瘾了,见到唐哲来就问。
唐哲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没有了就只能耍,等秧栽了,一天也能抓一些。”
沈阳说:“钱是赚不完的,今年下来,也赚了不少钱,孝贤叔,等田翻完了,我们大家都休息一下,等明年再说。”
唐哲问道:“今天中午收了多少?”
唐孝贤叹了口气:“一天不如一天了,今天一上午,收了还不到五百斤。”
沈阳也说:“大忠那边也一样,一天比一天少。”
唐哲说:“城里现在黄鳝也不好卖,不像一开始,一天几千斤都能卖出去。”
又聊了几句,唐哲便提起了简科军。
唐孝贤说:“你怎么突然说起他了?”
唐哲没有说原因,只是说:“先前我在溜六六的时候,正好在千丘榜碰到了他。”
唐孝贤叹了口气,说道:“那家伙,昨天因为抓黄鳝被亚亚毛打了。”
唐哲有些惊讶:“亚亚毛打得过他?”
亚亚毛瘦得像根藤一样,风都要吹跑的人,怎么可能打得过可以挑起两百来斤牛粪的简科军?
唐孝贤说:“要论真打,就是再有两个亚亚毛,也不是他的对手,但人家亚亚毛姓姚呀,你说姚家湾的人是站在哪一边?他简科军就算再能打,也不敢动亚亚毛一根毛的。”
听到这里,唐哲也只是哦了一声,对于农村这种传统的家族观念,一时之间是改变不了的。
不过他倒有些肯定,这简科军和他说的,肯定不是空穴来风,他是怕和唐哲说明了,得罪姚家湾的人,自己以后的日子会更加不好过,但不说,自己心里那道坎又过不去。
“孝贤叔,大阳,晚上没有事的话,我们去打扒老二吧。”
第278章 扒老二
八家堰这个地方虽然穷,各姓之间多少有一些矛盾,但一直以来都是放在台面上的,哪怕是从三年自然灾害开始,日子过得再怎么艰苦,都没有发生过偷鸡摸狗的事情。
“扒老二?唐哲,你没有开玩笑吧,八家堰怎么会有扒老二呢?”唐孝贤不相信地说。
沈阳也说:“就是呀,真要有扒老二,那以后我出门家里都得留一个人看着才行。”他和唐孝贤收购黄鳝的本金以及他们卖猴结赚的钱可都是在家里放着。
这个时候还没有兴存信用社的说法,谁家钱都不多,加上土地刚下户,之前也没有几个赚钱的门路。
唐哲想着简科军的话,肯定地说:“孝贤叔,我什么时候和你开过玩笑?想请你一起去,就是请你这个大队长作个见证。”
唐孝贤哼了一声,大声说道:“真有扒老二,看我不打断他的腿。”
晚上的黄鳝又只收到了三百多斤,今天算下来,还不足千斤,这也是这段时间以来收到最少的一天。
当然,他们三个人的心思都没有在黄鳝收了多少上面,而是唐哲下午来说的打扒老二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当然是密而不宣。
各自回家吃了饭之后,约莫到了十点左右,沈阳和唐孝贤两个人摸着黑到了唐哲家里,这个时候整个八家堰的人几乎都已经睡了觉。
唐哲家的大门没有关,他们俩进来之后,唐哲便在屋里轻声喊了一声,沈阳小声问道:“老干,这么晚了,肯定不会再来了吧?”
唐哲让他们坐在板凳上,小声说:“现在还早呢,起码要到下半夜。”
“啊?”沈阳打了个哈欠说:“下半夜来,那这一个晚上都睡不好了。”
唐孝贤说:“你年轻人精力旺盛,熬个夜就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沈阳叹了口气说:“孝贤叔,你是不晓得,我家那个娃儿天天晚上吵夜呀,一吵就是半夜,硬是要抱着走才行,只要一沾床又醒了。”
唐孝贤笑着说:“白天看他睡得很香呀,原来是晚上不睡觉,还挺调歪的,经常吵夜,你该给他找个保保。”
沈阳苦笑了一声。
唐哲笑着说:“找个保保也没有用,他那个保保也很调歪。”
在唐孝贤疑惑的目光中,沈阳说道:“唐哲就是他的保保。”
“你们这个关系搞得复杂呢,他又是你妹夫,还是你干亲家,是亲上加亲呀。”唐孝贤不由得笑了起来。
唐哲对他说道:“大阳,你先去我床上睡一觉,晚一点我再叫你。”
唐孝贤也说:“去睡吧,我年纪大了,瞌睡就少,我和唐哲坐一下。”
沈阳也不客气,便去唐哲屋里先睡下,回头还说:“你们记得叫我哈。”
猫头鹰一直在远处的那棵大拐枣树上叫个不停,凄惨的叫声像是在哭坟。
唐孝贤皱紧眉头,说:“今天晚上哇子(猫头鹰的一种,叫声像人的哭声)怎么叫得这么凶?”他知道唐哲出手有些重,虽然打扒老二可以下狠手,但是最好还是不要出人命,便对唐哲说:“唐哲,一会儿真有扒老二来,你出手轻一点。”
唐哲嗯了一声,说:“我知道。”
蛙声逐渐减弱,月亮也从对面山梁上挂起的时候,整个八家堰都陷入了一片寂静当中,唐哲进屋去把沈阳叫了起来,到现在为止,他睡了起码三个小时了。
以前上山弄的九把斧和六股筋还在大门后面放着,一人拿了一根,就这样守在屋里。
月亮底下,从屋外往里看,透过墙上的缝隙根本就看不清楚任何东西,但是坐屋里往外看,却看得清清楚楚。
唐孝贤靠墙坐着,手里扶着六股筋,头一点一点地打着瞌睡。
沈阳刚起床,两只眼睛透过墙缝一直看着外面。
唐哲坐在板凳上一声不吭。
又过了不知道多久,耳尖的唐哲听到有脚步声从院坝下方传上来,他轻轻地凑到墙边往外看去,两个黑影从院坝下悄悄地摸了上来,借着月光快速地靠近房檐,然后从另一头的出山摸到屋后面去。
沈阳也看到了这两个人影,张着嘴小声地说:“来了,现在怎么办?”
唐哲轻轻拉了一下唐孝贤的衣襟,他惊了一下,还好没有发出声音,月光一看到唐哲和沈阳的样子,就知道肯定真的有扒老二来了。
唐哲家的大门就是几块散木板,有时候都不用插上去,今天晚上同样是这样,听到屋后头的脚步声走过,三人也拿着木棒从大门出来,走到柴房的前面守着。
两个黑影从柴房的后面悄悄爬进来,也不说话,直接找到关六六的笼子,一人抬着一头就往外走。
进来的时候是从柴房上方爬进来的,出去的时候,只能走柴房正门,看来两个人对这个地方还是很熟悉的。
刚抬动笼子,陌生人的气味就让六六感觉到不安,在笼子里转来转去,突然叫了几声。
柳开江听到六六的叫声,吓了一跳,手一松,刚抬起的笼子又重重地掉在地上。
田儒榜瞪了他一眼,小声吼道:“你狗日的得行不得行?”
柳开江说:“没想到它会叫,黑我一大跳。”说完,重新调整了一下姿势把笼子再次抬起来。
田儒榜说:“动作小一点,万一被人发现难跑得脱。”
这个时候六六又在笼子里叫了一声。
柳开江说:“要不,干脆一刀子把它捅死算了,这样一直叫着,要弄出寨子去还真有些麻烦。”
田儒榜想了想,说道:“你说得有道理,弄它喉咙,不让它出声。”说完,两个人又把笼子放在地上。
柳开江从怀里抽出一把英吉沙小刀,这种刀柄还装饰着玻璃,在当时的年代非常流行。
见柳开江准备好了,田儒榜突然从笼子的空隙处伸出手去,猛地一下紧紧抓住六六的脖子,对柳开江说道:“快点,它力气太大。”
柳开江手里的小刀对准六六的脖子就准备划过去,突然手上一吃痛,小刀一下子就掉在了地上,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见田儒榜也倒在了身边。
第279章 活该
唐哲一出手就把柳开江手中的刀给打掉,而唐孝贤也一棒子放倒了田儒榜,并且大声喊起来:“来人呀,抓强盗啦。”
他的声音很大,在夜深人静的唐家山就像是放了一颗炮仗一样在空气中回荡着。
这声音一下子就惊醒了唐自立夫妇俩,唐自立立刻披衣起来,从门后拿了一把锄头就出门,离得远的唐援朝和唐老三他们也听到了声音,马上穿衣起床,唐老三手里拿着一根打杵,而唐援朝则是把他杀猪用的那根挺杖拿在手里。
没多时,就见唐家山的男男女女几十号人都冲了上来,就连一向与唐哲他们不和的唐忠和吴莲芯也被吵醒,忙披衣起来查看自己的黄鳝池塘是不是完好无损。
等他们母子出门看到自己家没有事,而声音是从唐哲家的柴房里传来的时,母子俩便放下了心,吴莲芯轻哼了一声:“叫他平时装大款,这哈晓得被偷了。”
又对唐忠说:“你可不要在外头太装了,财不露白,被别人晓得了,难免又像唐老二家一样遭贼。”
说完对着院坝坎下吐了一口口水:“活该!”然后转身进了屋去重新睡觉,又嫌外面声音太吵,索性把被子蒙在头上。
唐忠则是有些好奇,整个八家堰这些年可没有出过小偷,他也想知道偷东西那人是谁,以后也好防着一些,便站在院坝边上看着热闹。
唐哲这里见把人放倒了,三个人冲上去猛踢了几脚,直踢得那两个人哭爹喊娘的求饶,然后像拖死狗一样把他们从柴房里拖到院坝来。
唐自立打着手电筒从屋里出来,电筒光照射下,柳开江和田儒榜的相貌一下子就映入了众人的眼帘,唐孝贤吃惊地问:“怎么是你们?”
唐自立更吃惊,张着嘴半天没有回过神来,把唐哲拉到一边,小声问道:“阿哲,是不是搞错了,这两个可是城里人,来大忠家里收黄鳝的,他们怎么会来偷东西呢?”
唐哲对唐自立说:“爹,城里人就没有扒老二吗?”
这句话倒让唐自立不知道怎么回答,他肯定不敢说城里就一定没有扒老二,人心隔肚皮,谁也说不准别人是什么样的人。
他们还在说话的时候,地下的两个人已经被唐援朝和唐老三还有其它人用麻绳给绑成了粽子,手反绑在背上,两条腿也弯着绑起来,让他们站也站不得,蹾也不能蹾,只有跪在那里。
“你狗日的敢来我们唐家山偷东西,是不想活了。”唐援朝挥舞着手里的挺杖,大声吼叫着,好像要吃了这两个人一样。
陈秋芸这个时候也已经出来了,看到这两个人,说道:“这两个人不是忠大家的客人吗?怎么会做这等下作的事情?”
唐孝贤是大队长,他可不能忍受自己的生产队里发生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何况还是被外乡人来偷,传到别的生产队,他这个队长的脸都没有光彩。
见到大家你一拳我一脚的出着气,他也不作声,在一旁默默看着。
直到那两个人连跪都跪不稳,倒在了地上成一团,唐孝贤怕闹出人命来,才让大家住手。
何仙花指着那两个人对唐孝贤说:“孝贤叔,这两个人是大忠叫来的祸害,说不得就是大忠在后面指使的,大家都在这里,把大忠喊来说个清楚。”
唐忠一开始还在院坝边上看着,他家院坝里又看不到唐哲家的院坝,便从院坝里悄悄走到了唐哲家的出山边上,这里一眼就能看到那两个人的长相。
在电筒光的照射下,田儒榜和柳开江的样子被他看得一清二楚,他心里也犯嘀咕了,吃了中午饭的时候,他们俩才说要回城去办点事儿,后天才来,怎么这大半夜的,却被当成了扒老二?
听到何仙花喊着要让他去说个清楚,唐忠也不躲避,他并不傻,自己要是真躲起来,那就真成了他们的同伙了,虽然自己名声不好,有些黄鳝钱还是欠着的,但是真要被落实成了扒老二,那他这一辈子在整个八家堰一定是抬不起头来的,别人更不敢再把黄鳝卖给他。
想到这里,他便站了出来,说道:“喊什么,我就在这里。”
何仙花指着他鼻子就开骂:“好你个大忠呀,好的不学,倒学起扒老二来了。”
唐忠说:“嫂嫂,你先不要乱日决人,这两个人是来我家收黄鳝不假,可不是我叫他们来当扒老二的。”
唐孝贤对唐忠说:“大忠,俗话说得好,抓到黄牛变不成马,这两个人今天晚上可是被我亲自抓到的,大家都认得到就是你们家的客人,那个穿中山装的家伙,还准备杀了人家唐哲养的大花猫,你说说吧,这事情该怎么办?”
唐忠这个时候只是想把自己撇清关系,对唐孝贤说道:“大队长,你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他两个是住我们家不假,可是今天下午两点多的时候,他们就说要回去里去办点事情,要后天才能回来,不相信的话,你们可以问我妈,还有问那些抓黄鳝的,看看今天下午有没有看到他们两个嘛。”
一个中年妇女在人群中说:“你妈,谁不知道你妈是向着你的,就算是当场抓到了,她要不认,也能说出一万个道理来。”
唐忠见大家不相信,生气地问柳开江他们:“你们两个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柳开江和田儒榜被打得只剩下半条命了,不停地在地上叫唤着,唐忠问他们的话,就好像没有听见一样。
这个时候有一个人说:“大忠好像说的是真的,这两个人每天都会去千丘榜拉生意挖墙角,让我这些的黄鳝都卖给他们,不过今天下午的时候是真没有看到他们俩个。”
见有人开了头,另外一个也说:“好像还真是这样。”
唐孝贤说:“不管怎么样,这两个人是大忠家招来的,总得给个说法,要不然就把他们拉去大队的柏木树上吊起来,等明天报到公社去,让公社的人来处理。”
第280章 抬死猪
八家堰有八家堰的规矩,抓到小偷之后首先不是送去公社,而是用棕索子五花大绑的绑了,然后押到大队部操场边上的柏木树上吊起来,先吊个一晚上。
如果认错态度好,那就送去公社处理,要是认错态度太差,那就继续吊起来,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条规矩,这么些年来,哪怕快饿死的时候,都没有人愿意去做小偷,一旦“扒老二”这个称号落实到头上,那可是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的事情。
其实这种规矩在当时的其它大队也有,有些地方甚至比八家堰还要严格。
唐孝贤说把他们吊到大队去,唐忠自然同意:“队长,你们说怎么办都可以,这两个人明显欺骗了我,给我说好了今天回城去,没想到半夜却搞出这一番幺蛾子出来。”
柳开江听见唐忠也不愿意再帮他们说一句好话,连忙求饶道:“唐忠,救命,救一下我们,这样吊一晚上,肯定会没有命的。”
田儒榜也同样哀求道:“唐忠,我们两个也是替你报仇,你不是经常说唐哲这个人怎么样不好吗?有钱又行冲(装),你早就想给他一点教训了,可是你打不过他,我们就是替你出气的。”
听到田儒榜这样说,在场的人都看向唐忠,看他怎么解释。
当然,大家都知道唐忠和唐哲两兄弟的关系不好,只不过再关系不好,那也是关起门来一个大队的事情,这个时代的人们,不喜欢麻烦政府,什么事情都喜欢自己解决,真正的是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队,和谁有矛盾,哪怕是打一架也就过去了,无非就是几年不说话的事情,要是牵扯出其它队的人来,那就是没有格局,同时也是坏了规矩。
唐忠气得火冒三丈,但是他的确是和田田儒榜还有柳开江他们说过唐哲的坏话,也无时无刻不想着教训一下唐哲。
“我和唐哲的事情,是我们俩家人的事,与你们有什么相干?你这样说,无非就是想说你们半夜三更来偷人家东西是我指使的呗?”
唐忠和吴莲芯这段时间以来,已经把唐自强那仅有的一点点人品给败光了,唐家山的人对他们母子完全没有好感,就连他收黄鳝要比唐孝贤多两分钱,唐家山也没有人愿意卖给他,不过大家也都明白,就如唐忠所说的一样,这两个人明显就是想把偷狗的屎盆子扣在唐忠的头上。
唐老三听到这里,走到院坝边上,把衣服脱下来包着手,然后扯了几株活麻过来,说道:“这两个家伙硬是不老实,我们唐家山从搬来这里几十代人传下来,就没有出过扒老二。”说完就用手中的活麻在那两个人的脸上各抽了几下。
被活麻抽过并不是痛,而是火辣辣的痒,痒得钻心那种。
田儒榜他们被抽了之后,痒得在地上乱滚,手脚都被绑住,只能把脸在泥地上不停地擦来擦去,想用这个办法缓解一下那种痒,一直擦到脸上的皮都破了,血流满面都还在难受。
被抽的两个人彻底的不敢再去说话,但看唐忠和唐哲的眼神,却是像要杀人一样。
唐孝贤说道:“看来唐忠对这两个人的事情并不清楚,这件事情与他没有关系,不过我还是要警告你一下,大忠,你以后交朋友可不能再这样,随便阿猫阿狗的都往家里带。”
唐忠只得连连称是。
沈阳手里拿着柳开江那把英吉沙小刀晃了晃,说道:“你们大家看,他们还带着刀来的,要不是我们有准备,说不定都要遭他们的毒手。”
唐援朝气呼呼地说:“叫他们扒老二都太看得起他们了,应该叫他们棒老二。”
“对头,哪有扒老二敢带刀的,就是棒老二。”
对于扒老二这种小偷,无非是一顿毒打之后再送去公社就完事,但是对于棒老二那就不一样了,打死都活该。
唐忠虽然有些后悔,却也怕大家真的把这两个人打死,便对唐孝贤说:“孝贤叔,这两个人虽然做得不对,大家打也打了,日也日决了,气也出得差不多了,真要把他们当棒老二打整,以后我也没办法再和他们做生意。”
他这下是真的怕起来,连称呼也变得恭敬了许多。
唐援朝说:“大忠,你还想和他们做生意?别人不晓得,我还不晓得?天天晚上拖着你扯马古(扑克牌的一种玩法),你赚的钱都输得差不多了吧?”
唐援朝的话,让唐忠又陷入了沉默,的确这段时间以来,每天只要结了账,晚上就是决战到天亮,卖了这么些日子的黄鳝,他身边几乎没有存到多少钱。
仔细算下来,这段时间要是不输掉的话,已经存了小一千来块。
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这两个人有些可恶,也不再求情。
唐孝贤对大家说:“这两个人虽然带得有刀,只是想杀唐哲家的大花猫,倒也没有真敢伤人,不算是棒老二。”
唐孝贤这样说了,大家又看向唐自立和唐哲父子。
唐哲咳了一声,说:“人是孝贤叔和我们一起抓了的,孝贤叔又是大队长,要怎么处理这两个人,我现在就算是把它们交给大队了,怎么处理由大队说了算。”
唐自立也说:“阿哲说得对,把他们交给大队,就是交给公家来判,只要人抓到了,以后大家都能睡个安稳觉。“
唐孝贤点了点头,说道:“既然这样,那就先把这两个人押到大队操场去先吊一晚上,等明天再押他们去公社。”
唐援朝和唐老三听到这里,连忙跑去唐哲家柴房里找了两根比较直一些的木柴出来,从柳开江他们被反绑着的手脚处穿过去,再招呼两个年轻人过来,像抬死猪一样把他们两个抬着去了大队操场。
其他人也连忙在后面跟着,不管怎么样,抓了小偷,在场的人都是有功的,都想看一下那两个人是怎么样被吊起来。
唐忠没有敢再跟着去,他现在想着的是今天还收了一千来斤黄鳝,明天应该怎么办?怎么和宋清涛交代?
第281章 石大爷和汪二哥
唐哲也没有跟着去,见大忠转身回去了,其他人也都跟着去了大队,连唐自立也跟着去了,唐哲把还站在一旁的沈阳叫进屋里:“大阳,进屋坐吧,暖和一些。”虽然已经是初夏了,经过这一闹腾,已经是下半夜,鸡都叫过第一遍了,天还是比较冷。
沈阳跟着进了屋,说:“唐哲,你觉得这件事情真的和大忠没有关系吗?”
唐哲点了点头:“应该是没有关系的,大忠是人品不行,又不是笨,他难道不知道八家堰的规矩?”
沈阳哦了一声,说道:“倒是有些道理,我也在想,六六你都养了这么久,他早不偷晚不偷,偏偏选你在家的时候偷,看来应该是和他说的那样,那两个人自己的想法。”
停了一会儿,又问道:“对了,你是怎么知道他们俩个要打六六的主意?”
唐哲笑道:“我又不是神仙,是简科军和我说的。”
“简科军?姚家湾简瞎子家的科军?”
“嗯。”
“他怎么知道?你之前可是差不多把姚家湾的人都得罪完了,他还会来告诉你?”沈阳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
唐哲笑道:“我只是得罪了姚家湾姚三一家人而已,再说也不是我的错,科军他们一家,我什么时候得罪过?”
沈阳想了想,说道:“那倒好像是没有,他为什么会来告诉你这件事情呢?反正我所知道的,姚家湾所有人对你印象都不好,这让我有些想不明白。”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这点我倒不清楚,也许是他看不惯吧,你也知道,八家堰这么多年来,很少有人偷鸡摸狗的,一个寨中发生一件这样的事情,一个队上家家户户都要把门上多上几把锁,他虽然是姚家湾的人,但也是八家堰的人呀。”
沈阳嗯了一声,沉思了一会儿,说道:“我倒觉得他是有求于你。”
唐哲笑道:“你是不是想太多了,求我,我又能帮什么忙呢?
沈阳说:“反正我知道姚家湾的人对你都没有好印象。”
唐哲说:“简科军他们一家在姚家湾也是爹不疼妈不爱的。”
说到这里,连忙看了一下沈阳,下面“单家独姓这几个字他硬是没有说出口来,沈家何尝不是单家独姓的呢?
沈阳说:“就是因为这个,他们一家在姚家湾别人也看不起他,快三十来岁的人了,连个老婆都没有,以前我听说别人给他介绍了两个,第一个他去女方家的时候,一口气吃了四大碗饭,结果女方的妈说他是个大肚汉,一顿饭都要吃那么多,再有的家庭都要被他吃穷,第二次相亲的时候他吸取了教训,到女方家就忍着饿只吃了半碗饭,结果女方的家长又不同意,原因是他连饭都吃不了多少,少,肯定不能干活。”
唐哲听到这里,不由得笑了起来,又让他想起了前世的一个笑话,一个工人在干活的时候,老板问他累不累,他说不累,结果被开了,原因就是干那么累的活还喊不累,肯定是在偷奸耍滑头,找了另外一份工作的时候,老板问了同样的问题,他说累,结果同样是被开除,原因是别人都没有喊累,就他喊累。
沈阳继续说:“后来就再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过对象,他前几天抓的黄鳝都是卖给了大忠,这两天没有抓了,估计是和大忠打了狗,知道你和大忠不和,肯定是想让你教训一下大忠。”
唐哲说:“你想太多了,他就是属于那种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人,改天问一下他就清楚了。”
沈阳笑着说道:“我估计他明天就会来找你的。”
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鸡叫二遍的时候,唐孝贤他们一行都回来了,对唐自立安慰了几句,然后便带着几个劳力和沈阳一起挑着黄鳝去了鱼泉大队。
唐哲则是回床上补了一觉,直到吃中午饭的时候,陈秋芸才把他叫起来:“阿哲,都中午了,起来吃饭吧。”
唐哲听到已经中午了,一下子坐床上弹了起来。
这几天白天送鱼,晚上抓鱼,的确是累得够够的。
起床来洗了一把脸,回屋问道:“妈,今天有人来找我吗?”
陈秋芸笑道:“你以为你是国家干部呀,起床就问有没有人找你?有,石大爷和汪二哥来找你了去。”
这也是梵净山地区的一句地方特色话,意思就是连个鬼影都没有来找你。
唐哲笑了笑,又向姚家湾的方向看了几眼,小路上空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
坐回位置后,唐哲问申腾飞:“腾飞哥,昨天晚上抓的那两个扒老二,怎么处理的?”
申腾飞是今天一早来这里的时候才听说的,后来唐孝贤他们送了货回来,两个人在一起就商量了一下,现在是新社会了,万一真闹出了人命来,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便由唐孝贤带着几个人把他们送公社去了。
唐哲问起,申腾飞便简单和他说了一下。
说完之后,申腾飞问道:“你家昨天晚上没有丢东西吧?”
唐哲摇了摇头:“没有。”
正吃着,唐孝贤便进了屋来。
唐自立和陈秋芸连忙招呼他坐下,陈秋芸说了几句,又往厨房去给他打饭。
唐孝贤也不客气,说了句:“妈个斯的,搞到现在都还没有吃饭,是有些饿了。”
拔了几口饭,对唐哲说:“唐哲,你知道那两个人为什么要来偷你家的大花猫吧?”
唐哲摇了摇头。
唐孝贤说:“说得了,就是两个饿嘴钢鳅,不知道在哪里听说大花猫的胆可以治百病,想着能卖一些钱,又还可以弄一餐肉吃,昨天就和大忠撒了个谎要回城里去,结果根本就没有走,半夜三更溜进寨子来,没想到被抓了,对了,唐哲,你又是怎么知道他们要来偷六六的?”
唐哲见人多,也不好把简科军给他透露消息的事情给说出来,便说:“我也是在屋里听到有人想吃六六的肉,不过没有听清楚是谁的声音,所以就干脆守一个晚上试一下,没想到还真被守到了。”
第282章 天聋地哑
唐孝贤他们也不怀疑唐哲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他在公社的时候也跟着一起审了一下,这两个人是看到了六六之后起的心,还商量了一番来着。
吃完饭之后,唐孝贤就要去沈阳家帮忙收黄鳝。
唐哲也起身说:“我也去看看,今天能有多少。”
到沈阳家的时候,发现院坝里的人比往天又多了许多,沈阳站在阶沿上说:“和你们说了我这里不收,你们不用拿来了。”
两个人一看就明白了,今天唐忠家肯定又没有收,姚家湾和申家岭的人都又把黄鳝拿到了沈阳家来。
“大阳,我们又不是要你出多高的价,你收别人多少,还收我们多少就是了。”
“就是哪,哪怕比你们唐家山的人少一两分钱也没有关系,这么大的太阳,再晒一下要晒死了。”
“上次他们说不收,最后还不是收了,我们多等一下就是,估计他们就是想压一压价。”
听到这里,唐孝贤也走上阶沿,问道:“怎么回事?”
沈阳无奈地说:“听他们说,大忠家今天又没有收黄鳝,这些人便又拿着来我们这里了。”
唐孝贤皱了一下眉,说道:“那怎么行,我们这里又不是菜园子,再说了,大忠不收了就来卖给我们,我们要不收了怎么办呢?”
沈阳看着唐孝贤,说:“要不,还是你来定个主意吧?”
唐孝贤看了看院坝里站着的唐哲,也有些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上一次他同意收了,沈阳和唐哲都有意见,虽然没有当着他的面说出来,他也能感觉得到。
想了想,说道:“算了,不收。”
听到不收两个字,院坝里那些人本来看到唐孝贤来了安静了下来,一下子又沸腾起来。
“唐队长,你们怎么能说不收就不收呢,这可是我们辛辛苦苦一大早上抓来的。”
“就是呀,别人的都收,我们的就不收,你这队长当得才好呢。”
“反正我们今天拿来了,你们收也得收了,不收也得收了,要不然我们还不走了呢。”
……
唐哲向来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听到这些人说的话越来越不上道,有些恼了,走上阶沿大声说道:“你们是什么意思?强买强卖了?之前就和你们说得好好的,你们一次又一次的这样搞,有意思吗?谁叫你们去抓的,你们卖给谁去。”
他心里也清楚,自从国营市场里有了鱼之后,黄鳝的销量是一天不如一天。
但是如果这些人说几句好话,看着都是一个生产队的面,他也能收了,再去找朱达昌想办法多卖几天。
可是这些人根本就是升米恩斗米仇的样子,让他失望透顶。
见唐哲一句话就是不收,唐孝贤也只能坚持原则,院坝里的那些人等了半天,也只能骂骂咧咧地回到唐忠家。
见人都走了,沈阳说:“这些人就是惯事不得。”
唐孝贤说:“也不知道谁给他们的勇气,说起话来倒像我们倒欠了他们似的,如果服个软说几句好话,大家都是团转人,收了之后我去想想办法也不是不可以的。”
唐哲回家之后,从床下拿出那支枪,装了三十发子弹,把沙刀插在刀别子里,又装了几个红苕在身上,对陈秋芸说:“妈,我要去一趟山里,估计得一两天才回来。”
陈秋芸担心地说:“怎么要去这么久,你多穿件衣服,山里晚上冷,我去把上次你给你爹那件棉衣拿来。”
唐哲说道:“不用了,我穿得有多的,晚上冷的话,我烧一堆火就行了。”
陈秋芸又问:“就你一个人去?二狗呢?”
“二狗这两天和赵平一起送鱼,他就不去了。”
“要不,你把沈阳叫上,有人打个伴好一些,深山里不光有大猫子,还有山狗和豺狗,你一个人去妈不放心。”
这些年常听说有大猫到别的寨子里来偷吃养牲,但是八家堰这里并没有见到过,加上常有进山采药的人失踪,让陈秋芸非常担心。
他一直在想着简科军怎么没有来找他,扒老二也抓到了,证明了他是对的,按说应该来邀功才对,却从一早到现在都不见他的身影。
算了,你不来找我,那我就去找你吧。
想到这里,他又把家什放下,说道:“那我去找个伴,看看他得空不。”说完就朝简科军家去。
简家在姚家湾的最西边,靠近申家岭了,单独的一栋木房子,被屋后一棵大枫香树给压着,显得特别低矮。
房子上的木头全都是被烟熏得黑漆漆的,像是涂了一层厚厚的油漆,因为年代太久,有些往一边偏,为了不让它倒下,房子的一头还用了两根不用的椽子给支上。
房子的大门上,还有一块看不太清楚字迹的匾额,据说是很久以前县太爷给他们老祖婆的贞节牌匾。
院坝大,还开了一块菜地,养了四五只鸡。
唐哲刚走到他家院坝的一头,就听见几声狗叫,一个声音把那狗骂了一通,它才停止住叫声。那声音问道:“是哪个客客?来,屋里头坐。”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一手拄着一根黄灿灿的竹子,一只手扶着墙壁摸索着朝狗叫的方向走过来。
这时另外一个头发花白的妇人从屋里探出个头来,她就是简科军的妈,从小到大唯一的名字就是哑子,今年也不过才四十八岁,足足比简科军的父亲小了十五岁。
当简科军的父亲快四十了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哑巴也二十出头了没有嫁出去,姚家湾的人常用天聋地哑来形容他们,最终在双方父母的搓合下,两个人终于是共用了一双眼睛,一个嘴巴。
看到是唐哲走来,她从屋里出来,嘴里咿咿呀呀地说些唐哲听不懂的话,手上还比划着。
他们是一个生产队的,两家并不熟悉,但还是认识唐哲,虽然听不懂她说些什么,还是能明白是让他去屋里坐。
唐哲走上了阶沿,才问道:“科军在不在家?”
瞎老头听到说话声,说道:“不晓得他在不在家,你大声叫一下嘛。”说完,侧着脑袋想了想,问道:“你是唐老二家的老大?”
唐哲点了点头,才发现对方根本就看不见,忙应了一声,随后大声地叫了几声科军的名字。
第283章 开一枪就够
等了一会儿,二楼的窗口才探出一个头来,正是简科军。
“唐哲,你来了呀,稍等我一下,我马上下来。”
听他的语气,好像并不意外,等了有四五分钟,才见简科军手里拿着几根绳子下来。
唐哲一眼就看出来,他手中那些麻绳做的套索,就是用来套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在唐哲的印象中,对简科军并不深刻,也是到现在才知道,原来简科军也会打猎。
下了楼来,简科军笑着问:“你是不是来问我怎么知道他们的事情的?”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不是的,找你有别的事情。”
这下倒让简科军有些意外了,难道唐哲心里就没有一点好奇他是怎么知道的?
“说吧,什么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简科军把套索随手丢在楼梯上,又从一旁的桌子边拖了一条板凳过来给他坐下。
唐哲反问道:“你是不是要上山安猫猫(打猎)?”
简科军点了点头:“反正没有事情做,想翻田又还找不到牛,不如上山去下几个套索,看看能不能弄几只毛鸡(野鸡)回来吃。”
唐哲说道:“正好,我也准备去找猫猫,正愁没有伴呢,要不我们一起吧?”
“我?”简科军指了指自己,然后问道:“你不是和申二狗一起吗?”
唐哲说:“二狗在抓鱼呢,没有时间,我想去斗篷山打熊,你敢不敢一路?”
要是他说让科军和他一起,科军还有些犹豫,他问科军敢不敢,他倒来了兴趣:“怎么不敢,不要以为八家堰就你才有种打赢野猪,它是没有落到我手头。”
唐哲也不管他是不是不服输的吹牛,还是说真的,说道:“那就收拾一下,我们出发吧?”
“现在?”简科军看了看天,说道:“都已经下午了,去打熊?”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我晓得个意头(地方),碰到它两次了。”
“它又不会在那个地方等你。”
“是头母熊,你也听说我以前带来一头小熊的事情吧,正是它的崽崽,现在它还带着一个崽崽,说不定公熊就在团转,我们去守公熊。”
简科军问道:“我知道你安山是有一套,已经出了名,不过熊和野猪不一样哦,真要是碰到了,它还会上树呢,你又没有枪,就凭你手里那几条钢丝绳顶不了多大用的。”
唐哲说道:“你愿意去就和我走吧,枪我有的,放心好了。”
“真的?”
“骗你是这个。”说着把右手握拳,伸出小指头在简科军面前晃了一下。
简科军说:“那你等我一下。”
当唐哲把那支中正式步枪放在简科军的面前时,他的口中只差流出清口水来,不停地抚摸着,嘴里啧啧个不停,好一会儿才对唐哲说道:“唐哲,能不能给我开一枪?”
他是单家独户,虽然成分没得说,贫农出身,但是没有关系,连民兵连都没有混得进去,以前他套野鸡兔子的时候,就特别希望自己能有一支枪,那样的话,他就能打到更大的猎物,不过民兵连的枪,他连多看一眼,也会被人家骂回来。
男人对枪的渴望,就好比女人对美的渴望是一样的。
唐哲笑着说:“行,到了山上,除了熊你不能打之外,其它的都可以让你开枪。”
简科军没想到唐哲这么大方,反倒不好意思起来,说道:“只要让我开一枪就够了。”
唐哲又把分好的那三十颗子弹拿出来,原本他是准备背背篓的,考虑到山里地形复杂,不得不又把唐婉那个帆布书包借过来用一下。
反正这个书包也已经旧了,等改天去城里,重新给她再买一个新的。
一切收拾好了之后,两个人就出门,唐哲背着帆布包,简科军则是把那支枪扛在肩上,感觉走起路来都有一阵风,从唐哲家出来,一路上他嘴角就始终高高扬起。
进了山里面,经过之前他和沈阳三个人遇到母熊的那一片,两个人更加小心。
今天好像所有的动物都感觉到了危险性,就连之前在树上跳来跳去的那一群金丝猴都没有了影子。
在森林野转了好几圈,一直没有看到熊的影子,终于看到了一串脚印,简科军仔细看了又看,对唐哲说:“这些脚印起码是一个星期以上了,这段时间都没有再来过,应该是跑到别处去了。”
唐哲高兴地问道:“你能够从它们的脚印分辨出它们来了多久?”
简科军尴尬地笑了笑,说道:“唐哲,你就不要笑话我了,你打的猫猫比我还要多,这些只不过是猎人最基本的操作罢了。”
唐哲忙说:“我没有笑话你的意思,看来把你喊来是对头的。”
唐哲也知道这样分辨动物,不光能知道它们是不是经常在这一带活动,还能从脚印分辨出许多动物,但是申二狗就没有这方面的经验,虽然他也带着二狗上了好几次山,也只能给唐哲打打下手,根本不能独当一面。
简科军问道:“我们还要往上走吗?”
唐哲指着熊脚印说:“跟着它的脚印往上走看一下。”
简科军看着远处高低不平的山峰,说道:“再往上,就到锯齿山了。”
唐哲笑道:“你是不是怕了?”
简科军说:“我怕什么,不过锯齿山太高,上面不会有太多大型的猫猫,要我说,还是顺着这半山腰一直横着走过去,我估计那只熊也是这样走的。”
唐哲说:“那就依你的说的办。”
走了不多时,树丛之间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唐哲连忙把简科军拉起蹾在地上,刚蹾下,就看到一头狗獾从一丛野茶树后面窜了出来。
简科军抬着枪的手都有些发抖,瞄了又瞄,对唐哲说:“我真开枪了哈。”
唐哲小声地嗯了一声:“瞄准了再开,要不然它就跑了。”
简科军趴在地上,瞄了好几次,唐哲看到他的额头上都渗出了汗珠。
眼看那只狗獾又要钻进另外一丛灌木丛中,唐哲在他耳朵边说道:“就是现在,可以开枪了。”
简科军深吸了一口气,瞄着那狗獾之后,眼一闭,用力扣动扳机,“砰!”地一声,枪声在把整个斗篷山都惊了一惊。
第284章 蜜狗
枪声一响,斗篷山里的飞鸟全都惊了,从森林里警觉地飞向天空,就连远处吃草的山羊也警觉地抬起头四处看了又看,然后撒腿就跑。
等简科军睁眼看时,对面哪还有那狗獾的影子。
“没打着?”他尴尬地看着唐哲,小心地问道。
原本信心满满的他,被这一枪完全把自己仅有的信心给打掉。
唐哲轻轻地笑了笑,毫不在乎地说道:“没事,多开几枪就熟悉了。”
简科军舒了一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唐哲又说:“你开枪的时候不要怕呀,把眼睛都闭上了,怎么能看清前面的猎物呢?”
简科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第一次开,有点点怕。”
唐哲说:“都是一样的。”
又看了看四周,指着五十多米远的那一棵树对他说:“这样,你先对着那棵树开几枪,看看能不能打中。”
简科军高兴地把枪上了膛,在唐哲的指导下,规范了动作,正想开枪的时候,又停了下来:“这样会不会太浪费子弹?”
要知道一个猎人对子弹的珍惜程度,就好比一个农民对水稻的爱惜一样的。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没事,给你五次机会。”
得到了唐哲的承诺,简科军又重新拾起了信心 ,深吸了一口气,对着那棵树开了一枪。
木屑飞起,碗口粗的树,被子弹直接差点射穿。
“唐哲,你看到没有,我打中了。”
简科军高兴得像个孩子。
唐哲又指着更远处的一棵碗口大的树,树上有一个疙瘩,对简科军说:“看到那棵松木树了吗?打它那个疙瘩。”
简科军应了一声,调整姿势对着那棵松木疙瘩又开了一枪。
松木疙瘩被打得粉碎。
简科军简直就是一个打猎的天才,只是简单的给他讲解了一下如何开枪,接连两枪都打中了目标,唐哲对他的表现很满意,说道:“看来没有必要再浪费多余的子弹了。”
“那我们又去再找个猫猎打一下。”
斗篷山翻过去,和锯齿山交界的地方,他们便没有再往上走,而是横切过去。
先前接连开了三枪,所有的动物都提高了警惕,远远地听见脚步声就已经跑开躲得很远很远,两个人一路走来,这么大的森林里,居然连一只鸟都没有看见。
天色已经渐渐变暗,太阳快下山了,简科军把枪递给唐哲,说道:“还是给你吧,要不然今天晚上要饿肚子。”
唐哲说道:“我说了,除了见到熊这种大型动物外,其它的小动物都交给你来打,你拿着就是。”
简科军还想说什么。
唐哲又说道:“必须要亲自打一只,这样才算是真正的猎人。”
就在说话间,唐哲眼睛的余光看到不远处的一棵铁杉树干上,一抹黄色正停在那里,两个前爪不停地在树上刨着,不时还用嘴啃着木屑。
他连忙示意简科军不要说话,慢慢蹾下身子,指着铁杉树上的那个东西对简科军说:“你看到了吗?把它打下来今天的晚饭就有着落了。”
简科军看着那个家伙,黑头黑尾黑脚,从下巴处开始,毛色却变得金黄,尾巴和身子差不多一样的长度,看样子有个半米左右,七八斤的样子,小声问唐哲:“那是什么?弯狗(狗獾)吗?好像不像,叼鹰老鼠(松鼠)也不长这个样子。”
唐哲说:“打下来再说,一会儿跑掉了。”
简科军按照先前唐哲教他的姿势,趴在地上,枪口对准了那个动物,一声枪响过后,那只动物直接就从树上掉了下来,头都被打烂了。
第一次用枪打中猎物,简科军比刚才打中松木疙瘩还要高兴,丢下枪就朝那棵铁杉树那里跑去,不多时,手里举着被打中的动物对唐哲招着手:“唐哲,你看,我打中了。”
说完就往唐哲这边跑过来。
他把那只不认识的小动物丢在地上,问唐哲:“你有没有见过这种猫猫?”
唐哲看了看,说道:“这是蜜狗,喜欢住在树洞里,你不看它个子小,要是有三五只,它们敢群殴山羊来吃。”
简科军看着蜜狗被打烂的头,嘴里长长的獠牙还能看出它先前绝对不是个善茬。
“这么小的玩意儿,敢杀山羊子?”
唐哲笑道:“它可是号称中国版的非洲二哥。”
简科军完全听不明白唐哲说的非洲二哥是什么,想来应该是个狠角色,不过也没有多问,从腰间把刀拿出来,说道:“我先把它的皮给剥了,唉,要是枪法再准一点,直接从左边眼睛打进去,子弹从右边眼睛出来的话,这张皮子就值钱了,现在头都的烂了,可惜了这张好皮子。”
唐哲笑着说:“那你要多练一下枪法。”
他没有告诉简科军的是,子弹射进肉里之后,会高速旋转,就算是从眼睛里射进过,从另一边出来的时候,也会在强大的惯性下,带出一大片肉下来。
加上子弹强大的冲击力,就算是野猪头上挨了这样一枪,头骨都被会打得粉碎,何况是小小的蜜狗。
简科间剥皮的手法很娴熟,唐哲说:“看来你以前套的兔子也很多呀。”
“也没有多少,我运气不好,加上没有你那种钢丝索,要是套中它的后腿还好,套着前腿的话,去晚了它就会把麻绳给咬断跑掉。”
简科军手里的活没有停,嘴里还回答着唐哲的话,说完又继续说道:“你也知道我们的家庭,在八家堰就像是多余出来的一样,什么供应救济都轮不到我们家吃,只能靠自己了。”
唐哲又想到了刚重生回来的自己,家里也是什么都没有,只能靠几枚鱼钩开始,套了不少的野鸡。
简科军说:“不过我也听说过你用鱼钩钓了不少野鸡竹鸡,要不说你脑子聪明呢,别人想不到的事情,你都能想到,我套了十多年的野鸡,从来就没有想过还能用鱼钩钓它们,所以该你发财。”
正说着,感觉像是有什么虫子飞到自己的额头上,正准备用手去拍时,被唐哲喝住:“不要动。”
第285章 取蜜
唐哲的声音速度竟然没有简科军的手速快,他还没有说完,简科军的手就已经啪地一声拍了下去,随即是一声惨叫。
“唐哲,我好像被蜂子锥了,你帮我看看。”简科军叫了一声,然后丢下手中的刀和蜜狗,把头伸过来。
唐哲忙说:“你这速度也太快了,我叫都没有叫得赢你手都已经拍下去。”说完,看着简科军的额头,说道:“叫子(蜜蜂尾刺)还在你额头上,你别动,我把它弄下来。”
蜜蜂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它的尾刺还在不停地动着,唐哲把它取出来,放在手中让简科军看。
简科军只看了一眼,便吐了一泡口水在手里,把蜜蜂蛰过的地方擦了又擦。
唐哲说:“你这样是没有用的,要用热尿才能消毒,最好是童子尿。”
简科军忙说:“那你有尿没有,快尿一点给我。”
唐哲摇了摇头,反问道:“你不是满筒(童子)吗?”
简科军嘿嘿地笑了两声,右手中空中晃了晃,说道:“你还年轻,不懂。”
唐哲只是心里一笑,说道:“我现在没有尿意,要不等一下。”
简科军不停地用手揉擦着,火辣辣的感觉让他有些烦躁,说道:“算了,我用自己的吧。”说着起身走到一旁解开裤子来自己尿了一泡,用手接了涂在额头上。
等了一会儿,问唐哲:“你这个土方子是哪个告诉你的哦?好像没有什么卵用。”
唐哲说:“申猴子告诉我的,不过我也没有试过。”
简科军感觉自己被唐哲上手了,却又发不起火来,对他说:“我手脏了,你把它弄干净吧。”
唐哲笑着说:“没事,我来弄就行了——又不是什么灵丹妙药,你再等等它就不疼了。”
简科军说:“好吧,我就相信你一次。”
唐哲说:“没用你也不能怪我呀,我也是听人家说的。”
简科军在一旁扯了一把嫩草,把手擦了擦,没有等唐哲动手,他又要去捡起地上的蜜狗处理起来,唐哲忙抢过来,说道:“还是我来吧。”
“正好没有带盐,我加点盐在上面。”简科军笑嘻嘻地说着,又作势去抢唐哲手中的蜜狗。
唐哲说:“你把皮给拉住,我好剥一点。”
其实简科军也只是做了一个假动作,就算没有盐,也不至于用尿来解决。
等把蜜狗剥好,唐哲说:“你刚才在那棵铁杉下面看到了什么?”
简科军想了想,说道:“好像有一个拳头大的洞,有些蜂子在飞。”他说到这里,才恍然:“怪不得这蜂子要飞到这边来锥我呢,原来是它狗日的惹的祸,你不是说它叫蜜狗吗?是不是最爱吃蜂蜜?”
唐哲点着头说:“是的,蜜狗最爱吃的东西就是蜂蜜,其次是杨桃子(猕猴桃)和葡萄,当然也吃肉,雀蛋和虫子。”
简科军哦了一声:“它们吃得还比较杂。”
唐哲说:“刚才和你说的,并不是开玩笑,这家伙要是三五只一起,真的能把一只山羊给杀死,就算是我家的六六面对它们,也不敢轻易下叉(面对)。”
“六六?”简科军疑惑地问道。
唐哲笑了一声,说:“就是我之前在这里捡到的一只大花猫,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六六。”
简科军才哦了一声:“就是那两个人想弄它的胆来卖那只大花猫吧。”
唐哲点了点头,说:“看这只蜜狗的样子,肯定是在掏蜂蜜吃,走,我们去看看。”
简科军才被蛰了一下,有些怕,对唐哲说:“它们被蜜狗惹发狂了,现在去弄,不是等着挨锥?”
唐哲在地上扯了两把草,紧紧地挽成一团,用火柴点燃了,对简科军说:“蜜蜂怕烟子秋,拿着这个就可以了,你要怕锥的话,也弄一个。”
简科军听了,说道:“我还是弄一个保险一些。”
两个人带着两团烟雾来到那棵铁杉下面,这棵铁杉已经几百年,已经中空,离地一米多高,到唐哲肩膀处,正好有一个拳头大小的洞,洞口还有些新鲜的咬痕,是先前那只蜜狗给咬开的,无数的蜜蜂在洞口飞进飞出,闻到烟味,警觉地抖动着翅膀。
简科军问:“会不会有蜂蜜哦,不要弄了半天白费功夫。”
唐哲说:“现在是农历的三月底了,每年的三九月不正是割蜂蜜的季节吗?”
“好像听说过,我没有养过蜂,不知道呢。”
唐哲从刀别子上取出沙刀来,对简科军说:“你蹾在树根这里,把烟再弄大一点。”
简科军应了一声,又从旁边扯了几把青草过来放在原来的烟把上,不多时就是一团青烟炊起,那些蜜蜂受不了浓烟的味道,都尽可能的往树洞的最深处躲藏起来。
唐哲在手中吐了一泡口水,对着蜜狗啃过的那个树洞就是几刀下去,树洞里嗡嗡声乱响,但是那些蜜蜂又不敢飞出来。
砍了几刀,原本只有拳头大小的洞被它砍成了碗口大小,他把头偏头往里看了一下,树洞还比较深,所有的蜜都在离这个洞还有近一米左右的高度。
不过手里有刀就是好办,他在旁边砍了两棵小树来,用树藤随便绑了一下,就成了一个简单的梯子,到了大概的高度继续拿着沙刀砍。
很快那些蜂蜜就出现在眼前,少部分蜜蜂为了保住自己的劳动果实,也不再惧怕烟雾,开始对唐哲发起攻击。
好在唐哲有所准备,另外一只手里拿着的烟把放在嘴边,对着飞来的蜜蜂吹了几口气,那些勇敢的蜜蜂在空中转了几个圈,便一头栽到了地下。
唐哲对简科军说:“科军,你去那边的桐麻树上摘几张叶子过来。”
他这个时候有些后悔没有背背篓来。
简科军应了一声:“你当心点。”说完就跑开了。
等简科军来了,唐哲用刀割了几块蜂巢蜜下来,简科军问道:“怎么只割这么一点?剩下的不要了吗?”
唐哲说:“这群蜂很旺,蜜也多,少说也有三四十斤,没有家什装,不如先让它在里面留着,走,我们搞晚饭吃去。”
简科军从唐哲手里接过蜂蜜,笑着说:“今天晚上就简简单单的搞个蜜狗沾蜂蜜吃算了。”
第286章 窝棚
天色渐晚,原始森林中树林茂密,阳光很难照射进来,再过半个小时左右就会完全黑下来,两个人找了一个靠石头的地方开始搭窝棚。
常年在大队干活,每到秋天的时候,就要在地里去搭窝棚守苞谷红苕这些农作物,以免被野猪给偷吃,所以搭一个简单的窝棚对两个人来说也只是太简单。
何况他们选的这块地方靠着大石头的一面,刚好有一个负角度,只需要把木材砍来靠在石头上,再弄一些树枝和野草给盖上就可以了。
等把棚子搭好,天也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简科军找了些干柴在窝棚前面点了起来,唐哲则已经把那只蜜狗给穿到树枝上,就在火堆旁边钉了两个树叉,把蜜狗横放在上面烤了起来。
等着吃东西的时候,简科军弄了点蜂蜜涂在被蜂蛰的地方,他一直相信老一辈传下来的一句俗话:“老蛇咬了老蛇医。”蜜蜂蛰了那就用蜜蜂来医应该有效果。
等到火堆旁的蜜狗滋滋冒油的时候,唐哲又取了一块蜂蜜来涂在肉上面,对简科军说:“没有带盐来,还好有蜂蜜,有了甜味也可以把蜜狗的骚味给掩盖一下。”
简科军说:“蜂蜜烤肉也是别具一格的味道吧,闻着就已经很香了,还有多久才能吃?”
借着火光,唐哲用刀切开一个口子看了一下,说道:“快了,再过十几分钟就行,差不多两根烟的时间。”
这个时候不光是简科军,连唐哲也有些饿了,看着火堆旁的烤肉,肚子里咕噜咕噜直叫唤,只能强吞几口口水。
十几分钟的时间,对他们俩来说就像是过了半天一样,直到唐哲说可以了,然后把肉从火堆边的架子上拿到地上,简科军早就已经在那里铺了一屋厚厚的树叶用来当餐桌,又把先前取的蜂蜜摆在一旁,两个人就席地坐在那里手斯蜜狗肉。
“唐哲,你的手艺太好了,我一直担心腥味太重,没想到你烤出来的连一点腥骚味都吃不出来。”简科军满嘴流油,嘴里包着一团肉连说话都不太清楚。
唐哲笑着说:“蜂蜜本来就可以掩盖一些腥骚味,加上烤的时候,又可以去掉一部分腥骚味,更重要的是,我们现在已经很饿了,就算还有些腥骚味也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
一只七八斤重的蜜狗,剥皮去内脏之后也就只有三斤多,等烤出来,只剩下一斤多两斤不到的重量,还好取了几斤蜂蜜,两个人也吃得直打饱嗝。
吃完以后,唐哲把那些骨头渣子收集在一起,扔到了离窝棚几十米远的地方去,简科军不解地问:“你扔那么远干吗?等明天太阳一出来,那些蚂蚁就把它们吃得干干净净了。”
唐哲说道:“科军,我们现在可是在原始森林中,不光是有熊豹子,还有豺狗和大猫这些,万一它们寻着血腥味来,就在窝棚门口,我们连一点反应都来不及,把它扔到远一些的地方,就算是半夜有其它猫猫来,至少离我们还有些距离,这样我们可以反击。”
简科军嘿嘿笑了几声,说道:“你说得有道理。”说完也帮着捡地上还剩下的骨头,看着窝棚里的那张蜜狗皮,他问道:“这张皮子呢?也要扔出去吗?”
唐哲说:“不用扔,但也不能放在窝棚里,用根树藤绑了,挂到那边那个树叉上吧。”
简科军摸了又摸,有些舍不得:“万一被什么猫猫给吃了怪可惜的。”
唐哲一边收拾残留的蜂蜜,一边说:“要是连命都没有了,再好的东西留着也没有用,你挂得高一点,我们晚上一人守半夜,真要遇到大猫猫,马上把另外一个人叫醒。”
简科军觉得也有道理:“这样最好,轮流守夜放哨比较好,要不我守上半夜吧?你昨天晚上抓扒老二,肯定一个晚上没有睡好。”
“好吧,那你当心一点,有什么问题的话,随时叫醒我。”唐哲伸了一个懒腰,窝棚里早就已经铺满了枯叶枯草。
简科军把火堆分成了两堆,在窝棚门外面点了一堆,又在里面点了一堆,山上半夜是非常冷的,那些枯叶枯草难免会吸上地气然后起露,有了火堆就算有一些湿气也会很快被烘干。
唐哲躺下之后,又对简科军说:“科军,你会编篼篼吧?”
简科军说:“只会编撮箕。”
唐哲说:“也可以,你打着电筒在团转找一些饭苕藤来,编一个大的撮箕,明天我们去把剩下的蜂蜜取回去。”
简科军心里正在心疼那铁杉树洞里剩下的那些蜂蜜,听到唐哲这样说,非常高兴,说道:“好的,你一个人小心一点,我去找一下。”
等简科军回来的时候,唐哲还没有睡着,他抱着一大堆青藤回来,看到还睁着两只大眼睛的唐哲,笑了笑,说:“你睡不着呀?”
唐哲嗯了一声,说:“很多年没有过这种生活了。”他想起了前世在战场上蹾猫儿洞的日子,那些子弹横飞的画面。
简科军笑着说:“你什么时候住过窝棚?大队守苞谷的时候不都是你老汉去吗?”
唐哲没有说话,也不知道怎么和简科军说起,就算说出来,也会被他当成神经病笑话一阵。
简科军说:“我找了这些藤子,想编一个竹篼篼,就是不知道编得像不像。”
唐哲说:“你想编成什么样都可以,只要明天能装,我先睡了。”说完把两只手抱在胸前,闭上了眼睛。
夜晚山风吹过峡谷,就像一阵阵的号角声响起,又像是人的哭泣,时远时近,简科军在大队守过野猪棚,但是八家堰没有这么大的风,他坐在窝棚门口,两只眼睛看向黑漆漆的夜空,不时有不知名的鸟儿从树间飞过,让他本来就紧张的心更加紧张。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火堆上的柴火他都加了三次,靠在石头上开始打起盹来,正在半睡半醒之间,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滑过自己的脖子,冰冰凉凉的,等他反应过来,吓得靠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连话都不敢说。
第287章 银环蛇
窝棚的条件特别艰苦,除了些枯草之外,别无它物,唐哲好不容易睡着,睡得正香的时候,迷迷糊糊中好像有人在叫他,他半睡半醒之间嗯了一声,才突然想起来今天晚上是在山里的窝棚里过夜,马上反应过来,问道:“科间,是不是该换我了?”
却见简科军靠在窝棚门口那里,一动也不敢动,张着嘴,却又不敢大声说话:“唐哲,我好像遇到冷条子了。”说完用手小心地指了指自己的脖子处。
借着里外两堆火光,唐哲终于看清了简科军脖子上有些不正常,原本衣领处应该是脖子上的肉才对,现在却多了一条黑白花纹的围巾。
他正想开一句简科军的玩笑时,才看清楚离简科军的肩膀不远处,一个脑袋正吐着长长的信子,唐哲也吓了一跳,连忙对简科军说道:“科军,你千万不要动,是条银环蛇,有毒的。”
简科军已经猜到是蛇了,但是它从他的一个肩膀到另一个肩膀之间,选择了他的脖子作为路线,就在他一直叫唐哲的时候,明显能听到蛇吐信的丝丝声,却不能确定是什么样的蛇。
正常情况下,越是大的蛇越没有毒,就比如常见的菜花蛇和王锦蛇这些,在夏秋季节快要变天的时候,常常能看一它们横躺在路中间,胆子大一些的人一到夏天还会专门挑变天的时候出门去找蛇,抓到之后,先是取出它的胆来活着酒生吞下去,然后再把蛇剥皮之后,放在院坝里用一个砂罐炖起来。
蛇肉的香味很浓,味道比鸡肉还要鲜,在那个吃不饱饭的年代,是难得的营养品。
听到唐哲说是银环蛇,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银环蛇在梵净山来说,是和金环蛇一样比较大型的有毒蛇类,以前听大队里的人说过,有人在梵净山里采药被银环蛇咬了之后,等他的伙伴出来通知家人去抬出来就医,等家人去的时候,那人已经死去多时,而且全身发黑。
“唐哲,救、救我。”
简科军说这句话的时候,好像已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马上就要哭出声来。
他很想告诉唐哲,虽然自己现在还没有找到老婆,但他仍然是简家唯一的香炉钵钵,要是今天晚上在这里就打烂了,到了地下也没办法面对他的老祖宗。
唐哲也很紧张,经常去坡上干活的时候,小型的野鸡项子和竹叶青还有矛头蝮蛇经常都能看到,但是那些蛇类比较小,也很怕人,而面前这条银环蛇,目测不会低于三米,而且它还有一个人质,不管唐哲有任何的动作,那银环蛇昂起的头,正对着简科军的脸吐着信子。
“科军,你不要动,千万不要动,我正想办法。”
现在对他来说,科军这个人质让他有些投鼠忌器,只要自己这边稍有些大的动作或是简科军坚持不住有些动作做出来,让它感觉到了危险,随时有攻击的可能性。
唐哲非常清楚,银环蛇作为神经毒素类的巨毒蛇类,在这深山老林中要是被它咬上一口,不管它们用什么样的办法,凭这个年代的医疗条件都很难活下来。
如果早知道今天晚上会在这里碰到这样的蛇,打死他们也不愿意找这一块石头作为窝棚的搭建点,宁愿在空旷的地方呆着,哪怕是两个人都不睡觉,守着火堆坐一晚上也好。
“科军,深呼吸,不要动,听我的。”
唐哲一边想着办法,一边给简科军说,生怕他一乱动引起那银环蛇的不满而发起攻击。
简科军像个木头一样靠在那里,裤裆里早就湿了一大片,也许很多人都不怕死,但是真正面对死亡的时候,那种绝望的心里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
他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近在咫尺的唐哲能想出办法来救他一命,但也深知这种可能性非常小。
那唯一的一支枪在他的怀中抱着,根本不可能交给唐哲,而那蛇头正好在枪管处齐平,对着他的脸。
就算是有枪,蛇的生命力可是非常旺盛,哪怕是被砍成了两截,也还具有攻击性,除非能一枪把它的头给打烂。
他从来没有听说过唐哲开过枪,虽然今天唐哲才指导他怎么样开枪打死了一只蜜狗,但是蜜狗和蛇头的大小相比起来,射击的难度不是一星半点。
“唐哲,我不动,你快想想办法,呜……”
他一个大男人,竟然忍不住开始哭了起来。
唯一的手电筒和枪都在简科军手里,唐哲现在手中能用的,就只有睡觉前解下来放在枯草堆边的那一把沙刀。
他站起身来准备去拿沙刀,那蛇突然转了一下头,又吐了几下信子,把简科军的心都要提出嗓子眼来,张着嘴又不敢叫。
刚才动作太大,已经引起了那银环蛇的注意,唐哲只能慢慢蹾下身子,悄悄把手往刀别子的方向摸去。
好在窝棚并不大,刀别子也并不远,他两眼紧紧地盯着科军身上的蛇,右手慢慢地把沙刀从刀别子中间取了出来。
“科军,你相不相信我?”唐哲眼神中充满自信,现在他就是要让简科军相信他,如果失去了希望,就算是神仙来了,也很难在这种情况下救下来他。
简科军本能地点了一下头,才一开始动作,那蛇就有攻击的趋势,吓得他连忙停住动作,两颗眼珠子上下动了几下,见到唐哲手中的沙刀,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又把睛珠子左右转动起来。
唐哲见简科军的相子,也知道了他已经明白自己的意思,轻轻地把刀拿起来,说道:“相信我,这是现在唯一的办法。”
简科军带着哭腔说道:“万一砍不着它怎么办?我就死了,唐哲,我可是简家唯一的种子,连老婆都还没有就要死了,我不甘心。”
他一说话,又带着哭腔,动作就有些大,那条银环蛇突然张开大嘴,黑白相间的头带着一股子腥臭味就向简科军的脸上咬去。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唐哲右手一挥,只听当地一声响,然后是沙刀与岩石碰撞出来的火花。
第288章 蛇肉
简科军听到刀落地的声音,连忙用手抓住银环蛇狠狠甩开,可是这条蛇足有两米多长,加上他惊吓过度,力气也不大,反而把那银环蛇从脖子上弄到了腿上。
想要跳起来,才发现两条腿根本就不听自己使唤,只能哭喊着:“完了,我死了,我死定了。”
唐哲忙走过来,用手抓起那条还在蠕动的银环蛇,对着简科军说道:“科军,没事了,你看它已经死球了。”
简科军先是看到还在动的蛇,然后才看到唐哲的手正抓着蛇的身子,忙说道:“你疯了,它要是调头回来咬你一口你也会死的。”
唐哲用另一只手把那蛇脖子举到他的面前说道:“他怎么咬?”
借着火光,简科军看到唐哲手中的银环蛇,刚才还昂着的头早已经不知去向,他惊奇地说:“你成功了?你把它的头砍掉了?”
唐哲点了点头,指了指它后面的石头:“你看,在那里呢。”
简科军转过头去一看,那银环蛇的头正张着大大的嘴,死死地咬在石头上,毒牙中还在滴着腥臭的毒液。
“好鸡儿险,差点小命都除脱在这里了。”简科军看到蛇头还咬着石头,连忙站起来退了两步,不停地拍着胸膛说着。
唐哲则是晃了晃手中的银环蛇尸体,对他说道:“这不,明天的早饭又有着落了,足足有四五斤呢,蛇肉可比蜜狗杀得来,除了皮和内脏,至少还有能三斤,我守下半夜,到时候我烤起来,明天你起来就可以吃了。”
简科军则是心有余悸,不停在拍着自己的胸口,庆幸自己捡了一条命回来:“我听老一辈说吃蛇肉不能沾扬尘(厨房顶上常年被烟火熏了的黑色扬尘),要不然吃了会死的,以往做蛇肉吃我们都是弄一个砂罐到院坝里慢慢炖,你这个明火上烤着不是更多的扬尘,再说银环蛇可是巨毒蛇,吃了不会被闹死吧?”
他这连珠炮似的提出了几个问题,唐哲只能一一给他解释:“首先,你说的蛇肉不能沾扬尘这种说法就是错误的,厨房里扬尘比较多,加上黑暗,成为了蜘蛛和偷盐老鼠这些小动物的栖息场所,有些蜘蛛是有毒的,一旦被它们的尿液撒在汤里,人喝了就会中毒,也许前人正是因为喝了有毒的蛇汤之后,才得到了这么的结论。”
简科军听完,觉得有些道理,不过从小到大听到的都是这样的说法,就不得不让他当成了真理。唐哲对他说:“你先睡一觉吧,明天一早我们继续往山里走。”
等简科军睡下之后,唐哲便把那条银环蛇拿到外面的树枝上挂着,借着火光处理干净,虽然山上夜晚还比较冷,但是蛇这个东西只要一死掉,要是不把内脏处理的话,很快就会变味。
处理干净之后,用沙刀把蛇砍成了几段,然后用树条穿起来插在火堆边慢慢烤着。
很快森林的树丛间透出光亮来,他把简科军叫起来,两个人把蛇肉分吃完之后,便把火堆给弄灭,拿着昨天晚上简科军编的那个青藤篓子又来到了铁杉树下面。
经过昨天一通折腾,树洞里的大部份蜜蜂已经跟随蜂王搬了家,只有一些工蜂还在这里采着蜜不愿意离开。
唐哲又点了一个烟把,往树洞里吹了一些烟,那些工蜂失了王,再被烟一熏,就像是无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窜,没有费多少功夫就把树洞里的工蜂全都赶跑了。
简科军在来的路上已经采了许多桐麻叶子垫在篓子里面,唐哲站在昨天自己做的那个简易梯子上,把树洞里的蜜一块一块地取出来,简科军则是高高地举起那个藤篓站在树下,不时还有些蜜蜂在他的身边飞来飞去,昨天才被蛰了一下,额头上已经开始肿起来,再次见到蜜蜂在他的身边,让他有些害怕:“唐哲,你取完了吗?这下面蜂子太多了,我怕被锥。”
唐哲正在取着蜜,对他说道:“你站着不要动就没有事的,昨天你被锥还不是因为你拍了它?人家连命都没有了,锥你一下也是应该的。”
树洞里的蜜蜂已经全部搬家,唐哲也决定不再留蜜,全部取出来,等他们取完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他从树上下来,往简科军手里的藤篓里看了一下,说道:“还不少呢,滤出来了至少也有三十多斤。”
说完把手上和刀上的蜂蜜都舔干净。
简科军抱着藤篓,说道:“这也算是一笔意外之财了。”停了一下,问道:“对了,你这次进山来,主要就是猎熊吗?”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是的,也不知道能不能遇上。”
简科军说:“相比起用枪来,我还是觉得用套索比较好一些,至少安静得多,昨天晚上开了枪,一个晚上下来,都没有听到有熊叫,说不定早已经吓跑了,据我所知,公社里好几个持枪的猎人也经常来山里打猎的,现在的这些猫猫聪明得很,听到枪响肯定都已经藏起来了。”
唐哲不置可否地说:“猫奸老鼠子奸,他们总会只是躲在山里,今天再找不到的话,那就过段时间来。”
听到唐哲这样说,简科军舒了一口气,经过昨天晚上那条银环蛇的事情,让他心里已经有了阴影,一路走来,哪怕是看到地上有一条树枝都会让他心里得一惊。
收拾好之后,简科军便拿着蜂蜜,唐哲则是拿着枪继续往前走去。
山比较高,雾气比较重,虽然森林外面是阳光明媚,但是森林里面的地上,却是露珠琳琳,一路上又碰到几只鸟,还有一群猴子之外,就只听见不远处的身边有什么动物穿过树林的声音,因为速度太快,加上听声音感觉并不是很大的动物,他们也没有再管。
等走到一块高地,那里有一块凸起的大石头,整整比旁边的大树还要高出些许,看上去就像一座小山一样。
两个人登上石头山上,此时雾已散开,阳光照射在森林里,就像是照射在水面一样,泛起阵阵波光。
不远处的山沟里,突然传来几声熊的吼叫。
第289章 豺狗
山沟沟里的那几声熊叫,一下子就让唐哲他们来了精神,简科军高兴地说:“唐哲,好像就是在那个沟沟中,不过走过去还要差不多一个小时呢。”
从这块石头到声音传来的地方也不过三四里地,但是森林里根本就没有路可走,两个人确定了方向之后,又在这条方向的路线上确定了几棵高大的树用来做标记,这样有了参照物,在森林中也不至于迷失方向。
梵净山山势险要,属于武陵山脉的主峰,加上这里是喀斯特地貌,森林中间藤蔓相缠,让他们两个行走起来都非常艰难。
虽然只有三四里路,许多地方走到了,才发现要么是一个高坎悬崖,要么就全是荆棘,根本无法通行,只能绕着走。
这条山沟沟是清水江的支流,是从锯齿山上流下来的几股山泉汇成的小溪,水流并不大,但于落差比较大,水流声显得格外的响。
就在唐哲他们快接近目的地的时候,又听到几声熊叫,还夹杂着数声口哨声,走了数十米,忽又听得数声狼嚎似的叫声传来。
简科军忙问唐哲:“听样子,前面好像有人在打猎呢,我听到有吹口哨的声音,是不是他们在打狼。”
唐哲仔细听了一下,摇了摇头说:“这种哨声不像是人吹的,而是像某种动物,科军,也许我们正在接近一场动物之间的战斗,说不准那头狗熊这会儿正被一群狼给围攻。”,简科军兴奋地说:“老鹰抓小鸡我倒是经常见,狼和熊打架,我还真没有见过,应该比大队放的电影还好看吧。”
唐哲说:“听声音,那群狼还不少,你仔细再听一下,那头狗熊的叫声中有些愤怒,又有些绝望,估计撑不了多少了。”
简科军笑着说:“那正好呀,我们过去拣个耙耙(捡便宜)。”
很快他们就看到了溪边的一处空地上,一头黑熊正被三四十只火红色的像狗一样的动物给围攻,那头熊身上已经受了不少伤,这会儿正抱着一棵断了尖的杉木不停地嚎叫着。
简科军指着那些火红色的狗说:“狗日的,这是哪个喂了这么多狗,要得多少粮食喂哦。”
唐哲说:“这些是毛狗,也叫豺狗。”
简科军听到豺狗,说道:“怪不得呢,都是长一个样子,你一说豺狗我就知道了,以前我还小的时候,听到一个篾匠摆过一个龙门阵,说是他们队上一个女的死了才埋在地里,当天晚上就被豺狗给刨出来吃了,第二天被队里的人发现的时候,就只剩下一些头发,连骨头都没有剩下。”
唐哲说:“你别看他们个头和土狗大差不多,但是却十分残忍,而且是群居协同作战,最擅长的就是掏肛。”
两人说着话,离那群豺狗越来越近,他们在沟的另一边居高临下地看着。
唐哲指着树上的那头狗熊,看上去也就一百四五十斤的样子,通过外型可以确定,并不是唐哲之前遇到的那头母熊。
找了一个比较好射击的地方,两个人都躲在石头后面静静的观察着小溪对岸,这里离那头熊躲的杉木树直线距离也就一百五十米左右。
离得这么近了,他们才看清楚,小溪边的乱石空地上,还横七竖八地躺了三四条豺狗,有的已经断气,一动不动,有的还在拼命挣扎。
简科军说:“看来他们已经打了有一会儿了,那头狗熊被这么多毛狗咬,还能干掉三四只,要真是哪个人碰到一头熊,那就不远也得脱层皮了。”
唐哲观察了一会儿,说:“应该是从昨天晚上就已经打起来了,你仔细看一下地上死的那几头毛狗,不光血已经干了,还能看到有苍蝇在它们身上飞。”
简科军瞪了瞪眼,看着唐哲说:“你的眼睛真尖,这么远还能看到有苍蝇,我就看不到。”
唐哲又说:“你看那狗熊,他在树叉上都已经显得体力不支了,而且身上的伤口处也没有再滴血,说明不是短时间的。”
简科军说:“这么多豺狗,你就一地枪,要是被发现了,朝我们冲过来怎么办?你看它们连熊都敢杀。”
唐哲拍了拍手中的枪:“不用担心,有这个烧火棍,只要一开枪,它们就吓跑了,再看一下,看它们怎么杀熊的。”
树上那头狗熊不过是刚成年的公熊,也只怪它太过倒霉,在河里抓鱼吃,却被这一群豺狗给盯上了。
梵净山里的豺狗在九十年代之前还会进村里偷鸡偷鸭,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由于它的皮毛很值钱,便引起了人们无差别的捕杀。
在1990年以后, 剩下为数不多的几只也只能躲在深山老林里再不敢靠近人类居住的地方。
不过像三四十只豺狗这么大的群体则是非常少见。
一般的情况下,都是一只母豺狗作为头领,然后少则五六只,多则十几只组成一个团体,这种超大型的团体一旦出现在一个地方,对那个地方的生态将是灭绝性的毁灭。
想到这里,唐哲说道:“怪不得我们一路上过来很少看到有其它猫猫了,原来是这里来了这么一群家伙。”
简科军说:“要论单打独斗,你家养的大花猫能不能干得过毛狗?”
唐哲说道:“根本没办法比的,大花猫和大猫是一样的,都是单独行动,毛狗不可能是单独行动,它们等级分明,除非是失去了狩猎的本能才会被赶出群体,真要是单打独斗的话,六六和毛狗也只能是五五开,六六动作敏捷,牙齿更长,但是耐力不如毛狗,据我所知的,大花猫看到毛狗就会跑,是因为它们知道一只毛狗的背后,说不准有十只或二十只等着。”
简科军哦了一声,说道:“这些毛狗太可恶了,照这样下去,要不了几天这斗篷山上连只麻雀都要被它们掏完。”
正说着,就见围在杉木树下的十几只豺狗又狂叫起来,再往树上看时,那头狗熊正调整着身体,由于它身体太重,杉木树的树枝已经支撑不住它,啪地一声断了。
第290章 狡猾的毛狗
随着杉木树枝的断裂,那头狗熊也差一点掉了下来,还好它紧紧抱住了树干,只是往下滑了一两米便停了下来。
那狗熊紧紧抱住树干停住之后,树下的豺狗也停止了嚎叫,竟然四散开来,有的躺在河滩边上,有的躲得远远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简科军看到这里,问唐哲:“那些毛狗怎么跑了?”
唐哲小声说道:“这些毛狗和狼一样聪明,知道全都在树下,那熊肯定不敢下来,反而都散了开去,但是你仔细看,虽然它们跑开了,但总有两只毛狗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那头狗熊。”
简科军对着那些豺狗看了一圈,说道:“还真是呢,狗日的,怪不得老一辈都说毛狗聪明,遇到它们比遇到大猫子还可怕,看来是真的。”
唐哲说:“大猫子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除非它们饿了或是有人侵入了它们的领地,但是这些毛狗,一旦被它们盯上,就会像狗皮膏药一样缠着你,你还记得前几年在花园大队发生的事情不?”
简科军问道:“你是说毛狗咬娃儿的事情?”
唐哲嗯了一声,说道:“你看这些毛狗,除了皮毛的颜色和土狗不一样之外,它的外形非常像狗,以前就经常听老一辈的人说,毛狗会和土狗混熟之后,经常到寨子中间来逛,一旦发现哪家有奶娃娃,就会想办法把它拖回去吃掉。”
简科军说:“这事情我听说过,事情都差不多有十几年了,还是六九年的时候,花园大队的麻二家就养了一条大黄狗,经常去山上咬些猫猫回来吃,没有多久就带了两条毛狗回来,当时好多人都不认,还对麻二家说猫来穷,狗来富之类的话,说得他高兴倒了,就在那两条毛狗来没有多久的一个晚上,他家那个两岁多的娃儿一直哭闹不停,麻二便吓他说再哭就把他放在门外头让毛狗拖去,把娃儿放在门外,他刚把门关上,就没的听到娃儿哭了,等他开门一看,那两只毛狗已经拖着他家的娃儿跑去很远。”
在那个年代,并没有什么人贩子之类的坏人,如果孩子不乖,把他们放在门外吓一下,这是常有的事情。
唐哲说:“当时这个事情还闹得很凶呢,后来等麻二他们请着人去把娃儿追回来的时候,早就已经断了气,好像那个时候公社就组织过大家一起打过一次毛狗,没想到这些年它们不到寨子上,全都躲在深山老林里来了。”
简科军说:“你当时不过才十来岁,记得不太清楚,我可晓得麻二家的娃儿请人拿去埋了之后,当天晚上就又被毛狗给拖出来吃了,第二天被人发现的时候,坟前就只有一些爪子印。”
唐哲听到这里,看到对面的那些毛狗,突然有种想开枪的想法,说道:“以前我是听说毛狗会挖坟吃尸体,一直以为是传说,没想到就在花园大队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这说明毛狗特别聪明,你看,那头熊快撑不住了,等它掉下来的时候,这几十只毛狗就会一齐冲上去,那头熊必死无疑。”
简科军说:“那样一来,熊皮不就坏了?唐哲,趁现在它还在树上,你一松把它干掉。”
唐哲看了看枪里,只有两发子弹了,忙从包里取了三发重新装填进去,把子弹上了膛,瞄着对面杉树上的狗熊。
“科军,一会儿那熊掉下来的时候,那些毛狗肯定还要往上冲,我会尽可能的多开几枪,弄些皮毛回去,你只要发现有毛狗过河,马上站起来大声吼叫。”
简科军嗯了一声:“行。”
眼看着对面杉树上的那头熊快撑不住,身子在一点点往下滑,放哨的那两只豺狗叫了几声,一下子树下就多出来十几只,火红火红的像是一团火要把那棵杉木树给烧起来一样。
那狗熊忙扭了几下屁股,用力往上爬了一点点,但是光滑的树干上没有任何可以借力的支撑点,它现在是又累又饿又疲惫,只是靠着求生的本能才让它坚持到现在。
但是没有坚持多久,笨生的身子又开始往下滑,这时树下的豺狗越围越多,只要它掉下来,立刻就会被撕成碎片。
唐哲瞄准了狗熊的头,砰地一声响,对岸的狗熊就像一个成熟的菠萝蜜一样从树上重重地掉了下来。他马上又拉拴上膛,对着树下还没有反应过来的那些豺狗连续开了四枪。
直到开第三枪的时候,对岸的豺狗才反应过来,在领头狗的嚎叫声中四散跑开,转眼就消失在了森林之中,但还是有一只反应稍慢的被唐哲放倒在地 。
有两只慌不择路的豺狗跳过小溪往他们这边来,又被简科军吼了一嗓子,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走,过去看看。”唐哲收起枪,直奔对岸去。
河滩上有两只豺狗已经死去多时,还有两只受了重伤不能动弹,只剩下肚子一起一伏的证明它们还活着。
那棵杉木树下,三只被打穿身子的豺狗和一头被打穿脑袋的狗熊倒在血泊里面,那熊虽然脑袋中了枪,此时身子还在抖动,吓得简科军站在远处不敢靠近。
“唐哲,那狗熊还没有死透,你再补一枪。”
唐哲对自己的枪法还是很有信心的,对他说:“你放心吧,它的脑袋上中了一枪,就算没有死,也只是在板命(挣扎)了。”
简科军说:“那我们等一会儿过去,我先把这两只毛狗皮给剥下来。”他指着沟边已经死去多时的那两只豺狗说:“再不剥,等中午大太阳一晒都臭了更难剥。”
唐哲说道:“好吧,我把另外两只毛狗杀了。”说完,他把枪背在背上,从刀别子里取出沙刀来,走到受了重伤的那两只毛狗身边,举起沙刀,用刀背重重地在它们的头上敲了几下,血从它们的鼻子里口里流出来,腿抖了几下便气绝了。
就在两人专心致志地剥着豺狗皮的时候,只听到一阵沙沙声,原本倒在大杉树下的狗熊,正往他们所处的小溪边滚来。
第291章 猎杀
那狗熊处在的那棵大杉树下是一个斜坡,被唐哲打了一枪在头上,但是它的神经并没有完全死亡,四条腿还不在停地乱动,没想到却滚到了小溪边正在干活的唐哲和简科间他们俩中间。
简科军吓了一跳,手里紧紧抓住沙刀,往后一跳,竟然跳到了小溪的对面,要知道这小溪虽然不大,但也有近两米的宽度。
唐哲一开始也吓了一跳,不过他倒没有你简科军那样逃掉,毕竟是他自己开的枪,对自己的枪法还是很有信心的,等那狗熊停了下来之后,他才明白原来是从上面滚下来的,忙对简科军说:“科军,它已经死透了,你看杉木树到这里是个斜坡,刚才它滚了下来。”
听到唐哲招呼自己,简科军才尴尬地笑了笑,又从小溪上跳了回来:“唐哲,不是我胆子小,任谁都会黑一跳的。”
他这话倒也没有吹牛,这深山老林的,真要是碰到了一头带枪花的熊,估计他们两个人的小命就要交待在里。
许多人认为碰到了熊,只要躺下装死就会躲过去,但那只是理论上的,虽然你可以装死,但却不能阻止熊对装死你的像拨弄玩具一样在地上拨弄来拨弄去的,就像猫抓到了老鼠一样戏弄着。
可以说,遇到熊装死的人,那他百分之百就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简科军不明白这一点,但是他明白熊是会爬树的,只要人能去的地方,熊都能去到。
唐哲却非常明白,这也是一开始他也被吓一跳的原因。
简科军还是有些不放心,慢慢靠近了那头狗熊,拿着沙刀狠狠在它的头上敲了十数下,直到头骨都敲碎了才放下刀来。
唐哲说:“有这么夸张吗?”
简科军嘿嘿笑着:“小心使得万年船,我去把上面那几只毛狗扔下来,就在这河边把皮剥了。”
唐哲点头同意。
七只毛狗的皮剥下来,花了他们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看看天色已然是中午了,早上吃的蛇肉加蜂蜜,经过在山林中的剧烈运动,已经消耗殆尽。
唐哲伸了一下腰,对简科军说:“剩下那只你来剥,我去弄些柴火来把烤点毛狗肉吃。”
简科军应了一声,闷着头干着活。
唐哲则是在河边去找一些枯树枝来点燃,现在对他们两个人来说食物是最充足的,豺狗身上有肉的地方也就是两条后腿,便把刚剥了皮的一只毛狗后退给砍了下来架在火堆上烤着,一条腿都有四五斤,烤熟了一个人不一定能吃得完。
不过考虑到没有带盐,吃了两顿蜂蜜涂肉,实在是吃不习惯,他便在小溪里抓了十来只螃蟹来,用地葫芦叶包了放在火堆里烧着。
等简科军忙完,两豺狗腿也烤得差不多,两个人在小溪里洗了手,坐在火堆旁边,一人拿着一条腿就啃了起来。
吃了才知道,豺狗肉和狗肉比起来,反而没有狗肉那种腥味,而且肉质更加紧实,除了没有盐味,味道还真不错。
简科军说道:“唐哲,这些毛狗肉怎么办?丢了怪可惜的。”
唐哲说:“主要是我们要把那头熊给弄回去,这样吧,一会儿我们把熊的内脏给掏了,把这些毛狗的腿子肉带上一些回去。”
简科军点头说道:“我正有这种想法,你一开始就是来猎熊的,我怕你反对。”
唐哲笑着说:“它肚子里的,除了那个熊胆,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简科军忙说:“不对呀,前天晚上去偷你家大花猫那两个人说过,熊心豹子胆是上等的好药材呢,他们就是看你家养得有豺子,想偷了它取胆拿去卖的。”
唐哲这才知道,原来那两个人也是道听途说了之后,才打了他们家六六的主意,便对简科军说:“这纯鸡儿扯淡了,熊心豹子胆是说一个人胆子特别大的傻大胆,你这一说,我倒觉得他们俩个像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的人,人生地不熟的还敢来做扒老二。”
说完,他从火堆里掏出已经被烧糊的那团地葫芦叶,打开来,里面的螃蟹烧得金黄金黄的刚刚好,香气扑鼻。
从里面取了一个递给简科军,说:“肉没有盐,拿个螃海将就一下。”
螃蟹自身就有些咸味,简科军接过去咬了一口,笑道:“你不说,还真有些盐味,就连这毛狗肉都香了。”
吃完之后又休息了一下,便开始把熊的内脏给掏出来,简科军在这方面虽然不如唐老三熟练,却比唐哲动作要快得多,很快就把肠子肚子给掏了,只留下心肝,胆在肝了,他连碰到熊肝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把它弄破了。
把熊处理好了之后,两个人就去把剩下的那五只豺狗的后腿卸下来,熊肚子里塞了四条,还有六条简科军用藤子绑了,自己背了四条,另外两条和那些蜂蜜就交给了唐哲负责。
然后把熊的四肢绑了,又把那八张豺狗皮给绑在熊身上,砍了一条九把斧来,两个人抬着就往回走。
对于唐哲来说,这次上山的目的完全已经达到,明天就可以带着熊掌去找齐春交差。
山里的路非常难走,加上两个人抬着两百多斤的东西,走起来就更加的艰难,回到八家堰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看着唐哲和简科军两个人抬着一头熊回来,整个八家堰都沸腾起来。
他们俩还没有回到家的时候,消息就已经散了开,唐自立家的院坝里站满了人,虽然经常听说狗熊的许多龙门阵,但是对于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来说,大部分连熊的影子都没有见过。
看稀奇,看古怪,看老太太谈恋爱。
等到刚进唐家山的寨子,唐老三和唐援朝和几个年轻人就主动来给唐哲和简科军肩上的担子接了过去,从两个人抬,变成了一堆人抬,能打到熊的男人,是真正的英雄,唐家山的人把唐哲和简科军都当成了英雄,前呼后拥的把他们拥到家里。
那头熊,此刻正摆在唐自立家的院坝中间,除此之外,还有几张豺狗皮和一堆豺狗肉,另外还有一篼蜂蜜。
第292章 熊肉
但是那些豺狗皮却被很多人都认了出来,数了一下,竟然足足有八张,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这是毛狗皮呀,可是好皮子呢,我公就有一件毛狗皮大衣,是当年我大伯爹在后头坡打到的一只毛狗,那毛可软和了。”
“这些毛又得值不少钱呢。”
“唐哲,科军,你们是不是进了毛狗窝了,一下子就打到七八只毛狗。”
“毛狗皮值什么钱,要值钱还是这对熊掌,放以前卖了能在城里置办五柱三间木房子呢。”
……
唐哲让陈秋芸把蜂蜜拿进屋里,烧了一大锅水,用一块布把蜜蜂滤出来打了一大锅蜂蜜水,弄好之后让大家都自行去锅里舀,一人一大碗蜂蜜水。
剩下的蜂巢蜜,又滤在一个木盆里。
大家看了一会儿热闹也就各自散去了,陈秋芸给唐哲和简科军做好了饭,便去忙别的。
饭后,唐哲对简科军说:“科军,这次进山收获还是很大的,这样吧,那些毛狗肉和八张毛狗皮全都归你,蜂蜜你也拿一些去,这头熊是别人托我打的,我得给他送出去。”
简科军忙说:“那怎么行,本来我也只是和你去山里打个伴,你分两张毛狗皮我就已经很好了,我怎么好意思全部拿去,还有那些毛狗肉,我家里就三口人,这么多肉拿去一时吃不完也要坏掉,你家在请匠人,我拿两条回去,剩下的你们也可以用来招待匠人。”
唐哲再三劝说,最后简科军把八张毛狗皮带回去了,又带了两条腿子肉,蜂蜜还没有滤得好,唐哲便和陈秋芸说了,等过两天滤出来了,给简科军也送几斤过去。
简科军刚走,唐孝贤就来了,笑呵呵地说:“老远就听到你打到熊了,我来看看,哟,这一坨就是呀。”
唐哲招呼他进屋里坐下,陈秋芸给他端来了蜂蜜水,他接过去一口喝完,说道:“才忙完,要不都早上来了,对了,唐哲,前天晚上抓到那两个扒老二,已经被放了,回了城里面。”
唐哲只是哦了一声,对于柳开江他们,他倒并不在乎,只不过算是一个小插曲而已。
唐孝贤又说:“不过大忠那边这两天都没有再收黄鳝了,前天晚上你走了之后,大忠又来找我和沈阳了去,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团转人,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太生伤,最后还是把他们的收了,这两天抓的越来越少,今天晚上我们刚才忙完,算了一下还不足一千斤。”
唐哲喝了一口蜂蜜水,对唐孝贤说:“孝贤叔,能收多少算多少吧,城里头这几天黄鳝也不如刚开始的时候好卖了。”
唐孝贤点头道:“这个我知道,你和马车三家那个弄了不少鱼去,黄鳝的生意肯定有影响。”
唐哲看得出来,唐孝贤心里有些失落,便说:“孝贤叔,靠山吃山,一年能有这么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来收一些黄鳝,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你说是不是?”
唐孝贤咳了一声,说道:“是,是这样的,我和沈阳还是很懂得满足的。”他也不再提养黄鳝的事情。
和唐孝贤聊了一会儿,沈阳和沈月也都上来了,一开始也是一阵惊叹,陈秋芸还是给他们端了蜂蜜水去,兄妹俩接过去喝了。
沈阳见唐孝贤也在,大概也知道这两天的事情都和唐哲说了,他生怕唐哲多心,又对唐哲说:“唐哲,大忠那边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吧?”
唐哲点了点头。
沈阳说:“我和孝贤叔也是觉得都是一个生产队的,加上他也不再收了,你不要多心哦。”
唐哲轻轻地笑了笑:“不会多心的,你们把我想得太小气了。”
为了缓解尴尬,沈阳说:“这头熊你要把皮剥下来吗?要的话我们正好可以帮你一起弄。”
沈月也说:“是呀,哲哥,天色也不早了,你一个人弄不知道要弄到什么时候呢,我们帮你一起吧。”
沈月在一旁打着火把,唐哲他们三个人开始剥皮,唐哲则是把它的四个掌带皮割下来,两个前掌放在一起,后掌放在一起。
前掌是齐春要了的,他明天去城里正好送去,那枚熊胆也小心地用麻绳绑了挂在窗棂上面,这可是上等的好药材,齐春那里也好,还是县药材公司那边都会收的,而后掌要腥一些,估计他的收购站也不会收,唐哲决定等这两天就把后掌炖了吃。
他刚把熊胆挂起来,却见院坝下面两支手电筒照着,一队人笑哂哂地来了。
一听声音,唐哲便知道是严天明他们。
“唐哲,扣说你打到了一头狗熊,我们没有见过,来看看。”严天明刚上院坝坎就说。
唐哲指了指地上已经被剥了一半皮的熊说:“就在那里。”
几个人感叹了一阵,唐哲把熊心和熊肝取了出来交给沈月:“辛苦你一下,去炒两个菜出来吧。”
沈月懂事地点了点头。
唐婉一直在一旁看着,说道:“小月姐,我去帮你烧火。”
陈秋芸忙说:“这哪里行呢,小月,你放着,让我来。”说完就要去抢她手里的活计。
沈月笑着说:“二婶,我来做也是一样的。”
唐孝贤说:“你们两婆媳有什么好争的,早晚都是一家人。”
听到唐孝贤说,沈月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张月娥说:“婶子,我来给你们打下手吧。”作为女人,只要是办生活,总是冲在第一线。
张月娥和沈月进了厨房之后,严天明他们三个就围在那里看他们剥熊,杨活麻和严天明各打了一支手电筒,所以沈月进屋的时候,便把火把给灭了。
等熊皮剥完之后,又割了一大块熊肉拿进厨房去,沈月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模样,站在灶台前忙前忙后,锅铲翻飞,陈秋芸满意地在一旁给她打着下手,还不时地点点头。
至于张月娥则是站在那里看着,没有什么事情可让她做的。
把熊肉和豺狗肉拿回屋里,又把熊皮撑开晾着之后,沈月这边也已经把菜炒好,一个熊肝腰合炒,个爆烧熊心,一个洋芋炖熊肉,看得人直流口水。
第293章 情敌
虽然只有三个菜,却都是荤菜,这可把那几个知青给馋坏了,自从地土包干到户之后,他们几个知青每天守着大队留下来的那几亩地,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丰盛,何况还是熊肉。
唐自立又拿出酒来,每人倒了一大碗,张月娥一直说不能喝,到散席的时候,她也喝了大半斤,吓得唐孝贤直吐舌头,不停地说:“女人天生半斤酒,看来说的是真的,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等把饭吃完,唐孝贤坐了一会儿便回去了,唐自立夫妇和唐婉唐乐都回屋睡了觉。
严天明才对唐哲说:“唐哲,上次和你说的事情,你有没有放在心上呢?”
唐哲当然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事情,笑着说道:“严知青,我觉得你们不要考虑做水产这方面的,可以考虑一下做别的。”
严天明说:“我们几个存了一点钱,自己又不能离开,想着就是你天天往城里跑,不如租一个门脸儿,你在那里守着,到时候赚了钱大家一起分就是了。”
苏朝恩也说:“就是呀,要是我们能离开就好了,你也知道,我们知青和你们不一样,不能长期不在队里。”
唐哲说:“那就没办法了,你看我,像是能守得住店的人吗?”
严天明笑道:“你那是谦虚,你不行,不是还有沈月吗?”
唐哲摇了摇头,沈月最近一直在看书,她可是要参加高考的,他是绝对不会让她去守着那么一个小店。
见唐哲不同意,几个人也只好作罢。
“你们早晚都会回城的,快一点几个月,慢一些的也就三两年的事情,也许到时候邛水这个地方,你们一辈子也不会再回来。”唐哲劝说道。
苏朝恩说:“回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呢,就算回了城又能怎么样?家里有关系的,还能分配个工作,像我这种家里要关系没关系,要背景没背景的,回城还不如就在这里安家呢。”
张月娥笑道:“你不是已经打算在这里安家了吗?”
苏朝恩叹了口气,说道:“别提了,人家家里不答应,就是担心我哪天回了城,变成了城里人就不要她了。”
说完感叹道:“可以想像我那短暂的爱情,刚一开花就调落……”
严天明打断道:“行了,你就不要一天像杨活麻一样搞得像个老学究似的,还作起诗来了。”
杨活麻可不高兴了,反驳道:“天明,你说他就说他,不要扯到我身上,我什么时候又成个老学究了。”
张月娥说道:“你们几个就不要吵了,苏朝恩,不是我说你,不就是人家不要你嘛,天下女人多得是,真要是哪天回城了,另人不要你,我要你,哈哈……”
苏朝恩看着张月娥那水桶般的腰以及那五短的身材,刚吃进肚子的熊肉就差点吐出来:“你呀,我这辈子是无福消受咯。”
张月娥瞪了他一眼:“你……”
严天明忙说道:“这是在别人家呢,你们要吵回去吵。”又看向唐哲:“你从哪里得到的消息,知青们都会回城?”他一直觉得唐哲这个人很神秘,说的事情往往都会成真。
唐哲说:“每场不是都有邮递员来给你们送报纸吗?你们都不看一下呀?自从去年上面开会之后,很多地方的知青已经大量返城了。”
严天明有些汗颜,的确报纸上有这么一些消息,他们也是看了这些消息才不停地写申请上去,可是每次都是石沉大海。
自从胡静回城之后,留下来的四个知青想回城的心就更加强烈,不管是土地包干到户之前还是包干到户之后,他们的心思早就已经不在这里了。
严天明说:“你说得也有道理,如果真的都能回城的话,我们在邛水这里也没有必要再去做什么生意。”
张月娥说:“本来就是,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要是再不回去,我都老得嫁不出去了。”
苏朝恩说:“你可以就在八家堰找个人嫁了算了,凭你那一身的力气,在这里就算是挑桶桶粪肯定都饿不死。”说完哈哈笑起来。
张月娥站起来,骂道:“苏朝恩,你是想死拉,又打整我。”说完就要去抓他的头发,没想到被他躲开。
杨活麻看着苏朝恩,说道:“朝恩,你这话就有些过分了哈,人家月娥好歹也是个知识分子,凭什么只能一辈子挑桶桶粪?”
张月娥嘻笑着坐下,说道:“就是,苏朝恩,知识分子你懂不懂,枉你还是知青呢。”
苏朝恩笑道:“依我看,你和杨活麻还真是天生一对,不如就请我给你们作个媒算了。”
张月娥呸了一声,脸上却是笑开了花。
杨活麻则是大惊失色,指着苏朝恩说:“苏朝恩,你、你这是己所不欲……。”
张月娥本来笑得如桃花的脸一下子就变成了苦瓜,对杨胜学说:“杨活麻,你是什么意思嘛,意思是我地区里的人硬是配不上你们省城里的人呗?”
杨活麻连连否认。
张月娥更生气了:“那你的意思就是我长得丑呗?”
杨活麻话都已经说不明白,只是求助似的看着唐哲和沈月。
沈月笑道:“月娥姐,大家开玩笑的,你生什么气嘛。”
张月娥也明白这边的许多忌讳,在别人家里和人吵架,那是大忌讳,也听劝地不再对杨胜学说话,但是她对沈月却没有什么好感。
一直以来,她和胡静都有书信往来,唐哲的一举一动,她都在信中告诉了胡静。
好几次回信,她都在问胡静,什么一直以来没有看出来她喜欢唐哲,胡静在信中也没有说清楚,自从唐哲和沈月耍朋友的事情下了书子,公开以后,张月娥看到沈月,就像是看到了自己的情敌一样。
但是碍于在唐哲家里,加上她一个外来的知青,也只能忍下这口气,尽量少和沈月说话。
严天明他们今天晚上来主要是想看看熊,还有就是想知道上次和唐哲说的事情他考虑得怎么样了,既然已经得到了答复,又怕张月娥她真的生气在别人家里吵起来,便借口要回大队部去,几个人便走了。
第294章 记仇的毛狗
等那些人都走了之后,沈月和唐哲说:“哲哥,告诉你个好消息,今天县革委会的人来我家了,应该很快就会平反的。”
这件事情唐哲早就从易解放的口里得知,并没有表现得太高兴,反而有些失落,因为沈醉亭平反之后,沈月很有可能跟着他一起回到地区去。
沈月见到唐哲一副失落的样子,小声说道:“哲哥,你放心,就算我爹重新回到地区去工作之后,我也会跟你在一起,不会离开的。”
沈阳在一旁说:“唐哲,我和妹妹先回去了。”
唐哲点了点头,对沈月说:“你这段时间一定要好好把书复习一下,争取考上大学。”
沈月看着唐哲,想说什么,但最终没有说出口。
邛水县城的收购站里,齐春看着眼前的熊胆,直夸唐哲厉害,一直打听他是如何猎到这头熊的。
唐哲只好简单和他说了一遍,齐春听得目瞪口呆,张大嘴巴半天合不拢去,良久才说:“你们也真是命大,毛狗最记仇,这次你杀了它们好么多只,只怕以后你去山里被它们盯上。”
唐哲还是第一次听说,问道:“这个从何说起?”
齐春说:“还是我公他们那一辈人的事情了,有一次我公和他的一个堂兄弟叫齐全的去山里砍柴,正好遇到了一窝毛狗崽,我那个齐全公当时就几刀背把那一窝毛狗崽打死了用藤子捆起来挂在扁担上,没想到正好被回窝的母狗看见,发了疯似的追我公他们。”
唐哲听着,问道:“后来呢?”
齐春说:“那一次是我公和他一起上山,加上手里还有沙刀扁担,所以好歹算是逃了回来,不过从那一天开始,我们大队天天晚上都会听到毛狗叫,你知道吧,毛狗叫起来就像有人在哭一样,半夜三更的很是吓人。”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我倒是知道,毛狗有三种叫法,一种是哨叫,一种是狼嚎,还有一种是狗叫声。”
齐春嗯了一声,说道:“你懂得还蛮多。”
唐哲继续问道:“你快说说后来怎么样了?”
齐春喝了一口水,说道:“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们村里的狗几天的时间就被咬死完了,晚上大家都不敢出门,但是谁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只有我公知道,是那个齐全公杀了狗崽以后,母狼回来报复。”
唐哲静静地听着。
齐春继续说道:“大概过了两三个月,到了夏天,我们大队和你们大队一样,都是住在山上,田里要放水就抓阄子分轮子,今天白天是谁家,晚上又该谁家,但是那一个夏天,毛狗就像发疯了一样,以前最多到寨上偷咬几只鸡,那年却一连咬了几个人。”
“我那个齐全公根本就没有把这件事情和他杀狗崽子的事情挂勾在一起,还以为只是因为毛狗太多,那天是外该他去放水看田,却没有看到一只毛狗,他还以为只是别人运气不好,就在他正在庆幸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而高兴地回家的时候,才发现他们一家人除了他老婆和两岁多的小女儿躲在楼上逃过一劫之外,他的三个儿子全都被咬死,吃得只剩下些骨头。”
唐哲说:“你这说的就像是评书一样,他家的门都是关起来的,那些毛狗怎么进去?”
齐春咳了一声,笑着说:“怪就怪在这一点呀,据齐全婆说,那天半夜的时候,她总是听见门外头在敲门,有好几次还听到齐全公的声音在叫门,才叫他大儿子去把门打开,没想到刚一开门,一大群毛狗就冲了进来,见人就咬。”
听到这里,齐春叹道:“你要是不相信,有空去我们大队一问就知道了,那个齐全公两口子现在还活着呢,只不过那老太婆从她三个儿子被咬死之后,没有多久就成了疯子,只要见到狗她就要拿着家什去打去杀。”
“从那天以后,我们队里再也没有来过毛狗,不过那个齐全公倒是失踪了好几年。”
唐哲问道:“他怎么会失踪?””
齐春点了一支烟,说:“你听我慢慢说嘛,我齐全公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是他惹的祸,后悔不当初,他把三个儿子埋了之后,就一个人进山去了。”
唐哲总算是听明白了,说道:“他就是要去给他的儿子们报仇嘛,看来你那个齐全公还是个男子汉。”
齐春嗯了一声,说道:“我们齐家就没有拉稀摆带的人,尤其是那个齐全公,据说他爹也就是我的堂祖祖年轻的时候还参加过发长贼(太平军),后来长发贼败了之后,他又参加过神兵的,你听说过邛江的神兵吧?”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听说过,打不进,杀不进,一刀砍个白印印,就是他们的口号嘛,不过神兵还是为反帝反封建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的。”
齐春说:“你想,老子英雄儿好汉,我那个齐全公会是孬的么?进山的时候就带了一把沙刀去,那一段时间,齐全婆疯了,他也不见踪影,好多人都以为他死了,那个齐全婆和我那个姑姑还全靠我公接济才活了下来的。”
“一晃就是差不多两年的时间,有一天队里来了一个老头,大夏天的身上还穿着毛狗皮衣,肩上还挑了一挑毛狗皮,头发长得就像是以前的长发贼一样,后来寨上的人还是认出来了是他,一打听之下,他才说出了实情。”
“这两年他在山里,就是专门找毛狗杀,见一只杀一只,见一群就杀一群,整个山上的那一群毛狗,换了好几个首领,都被他给杀掉了,直到最后在山里再也没有看到一只毛狗,他才从山里出来,卖了那些毛狗皮,后来还把他女儿风风光光的嫁了,听他说呀,那毛狗特别记仇,他是杀了一只又冒出来一只,到后来那些毛狗不等他去找,反而结人来找他,还好他射术了得,自己制了一张弓,做了一支矛,和那些毛狗打了两年的游击战,才算是把它们给制服。”
说到这里,他看着唐哲说:“这一次,你千不该万不该把它们的首领给放跑了,保要它们记住了你的气味,以后你上山必然要当心才是。”
第295章 变故
听到最后,唐哲倒也觉得他不像是吹牛的,就像他说的毛狗会记仇这件事情,他也在书上看到过,不过没有齐春说得夸张而已,完了,点了点头,算是记下了。
齐春问道:“你这次杀了那么多毛狗,到时候熊皮和毛狗皮记得带出来卖给我,我一定给你个好价钱。”
唐哲说:“不巧,那八张毛狗皮我都分给简科军了。”
齐春有些可惜地说:“你也是真舍得,那些毛狗皮只要没有大的外伤,基本上都能卖到十块钱一张了。”
唐哲说:“他也是我的好兄弟,到时候来卖的时候,你高看一眼呗。”
齐春笑呵呵地说:“好说,好说。”
唐哲又把熊掌拿出来,问道:“这个你这里收吧?”
齐春看了一眼那对熊掌,摸着下巴说:“东西可是好东西呀,可遇不可求,可是我这里是收购站,要能长期保存的东西,这玩意我就是想收,拿来也没办法保存,要不你先留几天,我帮你问问?”
唐哲听了,把熊掌收了起来,说道:“那就不用麻烦你了。”
看着唐哲出门的背影,齐春暗自摇头:“这年轻人,连毛狗群都敢惹,是说他有本事呢,还是说他哈大胆?”
国营饭店里,唐哲把两只熊掌摆在了林国民的办公桌上。
林国民瞪着眼睛,说:“兄弟,这玩意你从哪里弄来的?”
唐哲只是简单说了句从山里打的。
林国民说:“你想卖多少钱?”
唐哲看着林国民,说道:“这东西也是有价无市,放眼整个邛水城,除了你这里,我想别的地方也没有人要,你看着给就行了。”
林国民说:“我也不瞒你,熊掌我们这里也常收的,都是三十五元一只,两只七十元,你要是觉得合适,我就叫后厨的来拿去。”
唐哲笑道:“你说多少就是多少,我这里还有一斤蜂蜜,送给你尝个鲜。”
林国民笑呵呵地把蜂蜜收了,便叫后厨来把熊掌拿去,顺便把唐哲的单子开了让他去财务领钱。
等他到了国营市场,朱达昌一见到他,就笑呵呵地迎了进去:“老弟,听说你这两天进山打猎去了?怎么不和我说一声,我也好和你去过过瘾。”
唐哲笑着说:“等下次有机会一定带你去。”
朱达昌说:“你来得正好,昨天下午的时候,有一个叫赵什么明的家伙来找过我,说是你的鱼都要从他们大队那里弄来的,他们准备让你滚蛋,然后和我合作,被我给拒绝了。”
唐哲哦了一声,心想一定就是赵发明了,大队里有赵春生和赵三魁顶着他没办法,便想着来个釜底抽薪,把唐哲的市场给抢了,只要朱达昌同意,他马上就会把唐哲赶走。
却没有想到朱达昌对唐哲十分信任,一口就拒绝他了。
“谢谢你,昌哥。”
朱达昌哈哈一笑,手一挥,说道:“你有兄弟说这些就没有意思了,你放心,哪怕你就只有一条泥鳅,老哥我也只收你的。”
他和唐哲一起去了一趟大鱼泉的洞里,那种地方不是一般人能找得到的,就算是那个赵什么明他们队里的地盘,没有唐哲发现那条进洞的道,谁会知道里面有这么多的鱼?
聊了几句之后,赵平他们已经把鱼卸完,申二狗来找朱达昌签字以后,便去财务把钱领了。
回去的路上,赵平说:“唐哲,那个赵发明这两天在背后搞怪,今天早上我们正在装鱼的时候,队里就七八个人来我家院坝闹了去,还好三魁叔把他们都给劝走了。”
申二狗也说:“赵平说的是真的,那几个人一来就说大鱼泉是他们队的,不准外人来承包。”
唐哲现在担心的是入口有没有被人发现,问道:“你们这两天晚上进洞抓鱼的时候,有没有被别人跟着?”
赵平和申二狗互相望了一眼,摇了摇头,申二狗说:“大概没、没有吧。”
唐哲说:“到底有没有,我要准确的答案。”
申二狗低头想了想,说道:“没有。”
赵平也说:“没有,我们晚上出门都很小心的,这两天虽然也有人到洞口去看过,却不知道怎么才一个晚上那些笼子就变满了,我也和我爹说过,我们进洞的时候,让他在外面多看了下,要是有情况随时和我们讲,他也没有发现别的情况。”
唐哲说:“行,我知道了。”
又走了一会儿,唐哲说:“赵平,二狗,大鱼泉洞里的鱼,我们先停一段时间,等过了这个风头再说。”
申二狗立马不干了,激动地说:“凭什么呀?屙屎还要因为狗打鼻(生气)?
赵平倒是很平静,说道:“我觉得唐哲说得有道理,赵发明他毕竟是队里的文书,虽然我们鱼泉大队就一个姓,不像你们八家堰那样,但是叫花子也有三个烂朋友,赵发明他要真的不听赵春生和三魁的,挑拨起人来,赵春生他们拿他也没有办法。”
唐哲说:“你说得对,今天回去之后,就把赵春生和三魁他们三个请来,把这几天的鱼钱给他们。”
申狗说:“还请那个赵发明搓毛,要我说,直接把钱给大队长就行。”
唐哲说:“二狗,你不懂就少说几句。”
赵平说:“行,我回去之后,马上和他们说。”
唐哲说:“不过你和你爹一定要交待清楚,千万不要和他们说怎么进洞的事情。”
赵平笑道:“放心吧,我的为人你还不清楚?一顿饱和顿顿饱我还是分得清楚的,赵发明他们要是知道了,把鱼一卖,我能分到多少钱?”
申二狗看着他,说道:“你知道就好。”
回到赵平家之后,赵平先是把马车给卸了,便去请赵春生他们,唐哲和申二狗则是在赵平家里把这几天的账给对了一下,先是把应该交给鱼泉大队的那一份钱放在一边,然后把剩下的钱分成三份,用三条皮筋捆起来放在包里。
刚收好钱,就听到赵春生在院坝里和赵三魁说:“怎么好好的,突然不做了呢?”
第296章 草台班子
赵三魁说:“不知道呢,等见到小唐同志再问个清楚吧。”
然后就听到他在院坝里喊:“小唐同志,你在屋里吧?”
唐哲忙把钱收起来,走出大门,看了看,只有赵春生和赵三魁两个在,还没有看到赵平和赵发明,便先和他们打了招呼。
两个人都是大队里的干部,到了赵平家里,也像是到了自己家一样,反而不用唐哲招呼,便去赵平家屋里坐下了。
唐哲和申二狗也陪他们坐下,赵春生问:“小唐同志,我听大平说你们不再承包大鱼泉了?”
赵三魁每天都来,对于昨天发生的事情,他当然是知道的,只是昨天唐哲不在,只有申二狗和赵平又当不了家作不了主的,他也只是把赵发明给劝走,便说:“小唐同志,是不是因为赵发明的事情?我昨天已经说过他了。”
唐哲说道:“支书,队长,昨天的事情,我已经听二狗和我说过了。”他之所以没有说赵平,是因为赵平就是鱼泉大队的人,要是说出来了,反而让赵平处在中间为难。
“大鱼泉的鱼,我们一开始就已经说好了的,每斤按五分钱提成给大队,你们什么都不用管,这几天来每天能抓多少鱼,想必队长是清楚得很。”
赵三魁嗯了一声,说:“我都和支书说了的,你们每天都有一千多斤鱼,虽然不知道你是耍了什么戏法,但这是实实在在的,我们也不眼红,反而还很高兴。”
赵春生也说:“是呀,这不,三魁和我一说,我们俩还在量,利用这笔钱,加上大鱼泉的水,给我们大队安装一组水力发电机,这样一来,家家户户都能像城里人一样照上电灯了。”
唐哲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话,他们如果连赵发明都没有搞定的话,只要被他一知道入口,到时候他们三个都被会踢得远远的。
这时赵平和赵发明也都来了,见了面,赵发明脸上略有些尴尬,自顾地坐在最边上。
唐哲拿出香烟来每人发了一根,说道:“今天请三位鸡母娘(当家管事的)来,是想把这些日子抓鱼的提成给分了。”
然后对赵三魁说:“队长,你每天都记得有数,麻烦和赵平这边对一下,是不是正确的。”
赵三魁说:“数量我相信你们,除了今天的,往天所有的加起来一共是九千三百七十四斤半。”
赵平说:“今天是一千三百五十九斤,所有的加起来应该是一万零七百三十三斤半。”
唐哲在心里算了一下,一斤按五分钱来提成,便说:“应该是五百三十六块六毛八分钱,也不要说什么几毛几分的了,一共给你们大队五百四十块钱。”
说完让申二狗从包里取出之前分在一边的,正好五百四十块交给赵春生。
赵春生一时没有接,申二狗便把钱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然后退回了自己的位置。
“小唐同志,这个事情吧,我们还要再商量一下,原本我们说好的是承包给你至少一年,你说不做就不做了,这弄得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呀。”
赵三魁也吐了一口烟,说道:“就是,小唐同志,要不你再考虑一下。”
唐哲说:“赵文书也在这里,我们索性把话说开吧。”
赵发明哼了一声,说:“唐哲,我也不怕得罪你,大鱼泉的鱼是我们鱼泉大队的,你在城里一斤四五毛钱甚至更高的价格卖出去,给我们五分钱,这未免也太心黑了,不错,是我去找了那个朱领导,我们队自己把鱼抓到,哪怕就是一角钱一斤,也比包给你合算。”
唐哲轻轻地笑了几声,淡淡说道:“所以千里龙神压不过当方土地,我们三个今天也商量了,见好就收,至于你拿去卖多少,那是以后的事情。”
赵春生对赵发明说:“发明,你怎么能这样言而无信呢?当初承包的时候,你可是也在场的。”
赵发明看着他,说道:“我当时是在场,我可是没有答应,都是你和三魁两个和他们勾结在一起,把我们大家的利益都卖了,谁知道你们俩个人收了他姓唐的多少好处。”
赵春生脸都气绿了,刷地一下站起来,指着赵发明说道:“发明,你可是一个党员,凡事说话都要讲究实事求是,还要顾全大局,你这样乱咬一通,根本就是不讲政治,不讲党性,更不讲原则。”
赵发明冷笑道:“难道我说错了?要是你们没有收好处,能这么便宜卖给他们?鬼才相信呢,当时我就说过,要包你们包,反正我是不包的,这些天我也走了几十家,大部分人都不同意再包给他姓唐的,你们硬是要包,我要求开会表决。”
赵三魁说:“发明,有些话该说,有些话不该说,你我都是一个班子里的,说得生分了就不好,再说,才多少天就有了五百四十块的收入,我和支书这两天正在商量,用这些钱来给队里安装一套发电机,现在连公社都没有电,到时候用不完,还可以把电卖给其他大队,这是一条长长久久的生财之道,你得支持。”
赵春生赌咒发誓地骂道:“哪个要是收了小唐同志的好处,硬是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见赵春生赌咒,赵发明也只是冷笑了一声,说道:“支书,你也是个党员,赌咒这些封建迷信的事情,你相信?反正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我不相信。”
赵三魁说:“你也知道支书的性子,今天大家伙都在,小唐同志也把话说开了,他不想再包大鱼泉,就是因为你在后面合绊子,而我们大队安装发电机的事情,已经和支书向公社汇报过了,钱的事情我们自己解决,如果小唐同志不再承包,那么到时候就要大家一起摊派,哪家篼篼头有几颗米,发明你这个管家婆比我们两个都要清楚,到时候这个工作怎么做?”
赵发明说:“我不相信没有他姓唐的,我们自己就抓不了鱼,我都已经摸清楚了,他不就是找篾匠老四编了些笼子放在洞口嘛,他走了,我们自己抓,要不了几天时间,你们说的那个发电站的钱就卖回来了。”
唐哲听到这里也不愿意再听下去,三个人如果不是在一条心上,搭的班子充其量算是一个草台班子,想要做什么大事情都会很困难,就像八家堰一样,没有支书,只是公社派驻了一个,唐孝贤虽然是主持全面工作,但是很多事情还是要支书说了算,而派驻那个人也只是尸位素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想到这里,便起身说道:“那行,三位鸡母娘,我和二狗还有些事情,就先走了。”
第297章 赶山令
唐哲起来,对赵平说:“大平,你来一下。”
赵平跟了上去,申二狗这些天来都是住赵平家里,进了二狗住的房间,唐哲把捆好的一沓钱递给他:“这些是你的,你点一下对不对。”
所有的账都是赵平在记,但是钱都是二狗管着,他收过去只是简单数了一下,便说:“怎么多了这么多?”
唐哲说:“马车是你出的,还有二狗住你家的伙食费,这些一并算上,多给你两百块。”
赵平还想推脱,申二狗拦住他说:“赵平,你就收下吧,唐哥就是这样的人,只要你不说出去,我们还有机会合作。”
唐哲说:“放心吧,最多三天,赵发明就会后悔。”
赵平说:“那我们这两天怎么办?要是没有鱼给国营市场送去,朱达昌那边肯定不高兴的。”
申二狗也想到了这个问题,问道:“对呀,唐哥,国营鱼场没有鱼,我们又不送鱼去,昌哥那边怎么办?闪人家的点子不好吧。”
唐哲说:“也没办法了,暂时几天我们只能用地笼去清水江抓几天,然后沈阳和孝贤叔那边的黄鳝还可以收几天,虽然数量少了一点,不过也不至于断他的货。”
赵平说道:“一会儿我就去请我四叔爹再编几个地笼子,你那种地笼我看过,只要和他一说,他就知道怎么做了。”
申二狗说:“那最好了。”
唐哲说:“以前放在水江里的地笼已经好久没有去收了。”
申二狗嘿嘿笑了两声,尴尬地说:“这段时间太忙,都已经忘记在哪边坡去咯。”
唐哲倒是不怪他,这些天的确是忙了一点,再说有肉都不愿意吃豆腐,只是又交待了交平几句,他便和申二狗一起回八家堰。
一路上申二狗都在抱怨赵发明不像话,倒是唐哲什么都没有说,好像是胸有成竹的样子,到了打尖坳,申二狗要先回去看一下,这些日子都不在家,也不知道家里的田翻完了没有,还有秧苗长得怎么样。
两人约了个时间,唐哲也回到家里补了一觉。
下半夜时候,他们三个人又到了清水江,虽然好些天没有来收过地笼了,但是里面的鱼都还活着,十多个地笼也收了近两百来斤鱼,索性也懒得分拣大小,全部装了两挑水桶。
赵平托他四叔赵向智连夜又编了六个地笼子,花了他十块钱,这种笼子非常简单,加上赵向智手艺精湛,唐哲对这些地笼倒是很满意。
把所有地笼重新放回去之后,回到赵平家时,沈阳他们也都来了,今天的黄鳝比昨天还要少一些,只有七百来斤了。
唐孝贤叹了口气,说道:“唐哲,现在一天比一天少,我估计明天连六百斤都不一定能收得到了。”
沈阳也说:“还好这些天大忠没有收,要不然我估计一天只有三四百斤。”
又看着旁边那辆没有套上的空空的马车,问道:“你们今天连鱼也没有抓吗?”
唐哲并没有给他解释,只是嗯了一声。
朱达昌看着只有两百来斤的鱼,基本都是桃花子和游鱼棒,角角鱼只有几斤,其余还有一些石巴子之类的,有些失望。
唐哲也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昌哥,暂时几天只能这样了,你也知道鱼泉大队的事情。”
朱达昌说:“没关系的,多有多卖,少有就少卖,对了,接下来你怎么办?”
唐哲说:“也不瞒你,我也只能寄希望于他们撑不了几天。”
朱达昌道:“那家伙长得就是鬼眉日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大队还要选他当文书,真是日了天了。”
一连三天,黄鳝是每天都要少抓几十上百斤,清水江里十几个地笼,一天也只能保证两百多斤鱼,这些鱼进了国营市场,朱达昌根本就不敢拿到鱼市口去卖,只能让田扬先满足县委食堂和国营饭店的需求。
这天从县城回到赵平家之后,三个人坐在院坝里的那棵大核桃树下乘凉,刚坐下,赵三魁就来了,他们家和赵平家本来就算是马路对面,并不远。
他也坐到树下,赵平从家里抓了一些晒干的红苕丝出来当零食,这种红苕丝制作工艺简单,红苕挖回来削了皮,也有些连皮都没有削的,洗干净了蒸到七八分熟,再切成丝,在太阳底下晒干就可以保存很久。
“小唐同志,方便说几句话不?”
唐哲笑着说:“赵队长,有事你吩咐就行了。”
赵三魁说:“你知道这两天发明抓了多少鱼?”
唐哲当然清楚,就他那样的把鱼笼直接放在大鱼泉的出水口处,能抓到泡鱼屎都算是好的了,却假装摇了摇头,说道:“不清楚呢,没有一千斤,也有八百斤吧。”
赵三魁吐了一泡口水:“屁,连根毛都没有抓到,倒欠他四叔几个笼子钱。”
赵平只是笑笑。
赵三魁说:“就当是他花点钱买个教训了,我看这大鱼泉虽然是在我们赵家的地盘上,却听你小唐同志的话,也不知道你是不是赵的学了赶山令?”
“什么赶山令?”倒弄得唐哲有些疑惑不解。
赵三魁笑着说:“我就知道你肯定是不会说的嘛,哪个赶山人没有学过赶山令?只要口诀一念,山里的猫猫就自动往你的套子里钻,听说你前几天还打死了好几只毛狗和一头人熊呢。”
因为狗熊能人立起来,加上胸前那一个V字型的白毛,像一个倒写的人写,又有狗熊伤人的事情发生过多次,当地很多人也把狗熊叫成人熊。
唐哲算是听明白了,这几天见赵发明没有抓到鱼,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是什么情况,也顾不得是不是干部,倒是想起了老一辈的赶山人经常说的赶山令来。
“赵队长,我们只是运气好,哪里有学过什么赶山令哦。”
申二狗看着唐哲,一脸天真地问道:“唐哥,真有赶山令这种神奇的口诀吗?”
唐哲笑道:“真要是有这些神奇的法术,你家公也不会跑到衡阳去打鬼子了,只要一念口诀,那些鬼子还不个个上套被吊起来?”
申二狗摸了摸脑袋,嘿嘿地笑道:“那倒也是。”
这时,又听见赵春生在院坝下的马路上问道:“你们说什么呢,笑得这么高兴?”
第298章 合同
赵平看一赵春生来,招呼他坐下一起吃红苕丝丝,自己则是回厨房去烧了开水每人泡了一大碗茶出来。
赵三魁问道:“发明来么?”
赵春生笑嘻嘻地说:“说好了的,他能不来么?”
唐哲问道:“你们要开会么?那我和二狗先走了。”
赵春生一把拉住他说:“小唐同志,就是因为你在,我们才把发明喊过来的。”
唐哲有些不明白,看着赵春生。
“三魁没有和你说呀?”
唐哲摇了摇头。
赵三魁说:“我也是刚来,还没有聊到那里呢。”
赵春生喝了口茶水,说:“也不瞒你说,你在大鱼泉抓了几天的鱼,给我们生产队的集体账上带来了多少收益,这是有目共睹的,发明一时兴起,我从一开就没有看好他的。”
唐哲听了,说道:“你们内部的事情,我一个外人参加始终不好。”他心里已经猜到要来谈什么样的事情了。
赵三魁说:“这个还真得有你参加才行,我和春生今天早上也找过发明谈过这个事情,他也有些后悔,你再坐一下。”
不多时,就见赵发明抽着纸烟,背着双手朝这里走了来。
赵平还没有等他上院坝,就去屋里给他把茶端了出来。
落座之后,赵春生说:“发明,早上和你说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赵发明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春生叔,三魁叔,你们这不是强人所难吗?我赵发明又不是为我一个人,同样是为了整个大队劳心劳力,你们提那个我办不到。”
赵三魁说:“不要说你办不到,就算是我们整个鱼泉大队,也不会有人办得到,但是这里却有人办到了,你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大队的发展,经过这几天看来,你明显就是在拖大队的后腿,怀仁书记已经作了指示,要尽快把鱼泉水电站的建设任务提到议程上来。”
赵春生说:“发明,你也是鱼泉大队的一分子,还是一个骨干成员,早上已经和你说得很明白了,一开始就是承包给了小唐同志,他也按约给我们履行了提成任务,基本上每天都有六七十块的收入,你们我们干部,还是早上和你说的那句话,这么多天了,你说你没有抓到鱼,而唐同志每天都能抓上千斤鱼,你让我们怎么信服?”
赵发明争辩道:“的的确确是一条钢鳅子都没有抓到,也真是见了鬼了。”
赵春生说:“现在摆在你面前的就两条路,一是你不要再管了,让唐同志来接手继续承包,我们还是按照原来的比例分成,另外一个就是你继续带着你那帮人干,但是每天的损失你得负责,也不要你每天赔偿多少,一天十块钱,也好堵住队里别人的嘴巴。”
赵发明咬了咬牙,说道:“行,你们一个是支书,一个是队长,当家作主的是你们,我一个小小的文书只能屙尿随卵摆,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给姓唐的包我也没有意见。”说完站起身来,屁股一拍就走了。
赵三魁骂道:“春生,发明是不是在日诀我们?”
赵春生叹了口气,说道:“随他去吧,始终年轻了些,认为自己多读了几学书就要比别人高一等。”
要是赵春生说“屙尿随卵摆”这么一句话也就罢了,他赵发明是当侄子辈的,竟然敢骂他们两个是个卵,赵三魁越想越气,指着赵发明的背影骂道:“读书,读他妈的痒酥酥,我看他是读到牛屁股上去了。”
赵春生拉了他一把,小声说道:“算了,让别人看见了笑话。”
赵三魁才气鼓鼓地坐了下来,转头对唐哲说:“小唐,还是你来继续包,我们都看好你,以后哪个再敢来捣乱,我赵三魁第一个不放过他。”
唐哲笑了笑,说道:“队长,说实话,经过这次事情之后,我还真有些怕了,你也知道我们一天抓的鱼都是几百上千斤的拉着去城里,被他这样一搞,我又得去求爹爹告奶奶的和人家说不尽的好话,要是再有下一次呢?”
赵春生忙说:“放心吧,绝对不会再有下一次了,如果他真的敢再来捣乱,我们就要上报公社,给他定一个破坏生产的罪名,水电站正急着用钱,要不然这个工程还没有上马就要流产,说出去的话就成了放屁,到时候不要说我两个的脸没地方搁,就连怀仁书记的脸上也无光。”
唐哲对他们这些政治方面的东西毫无兴趣,他才不管什么赵怀仁还是赵春生,现在既然还想请他回来,必然要立下一些规矩才行。
“支书,队长,既然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继续来包也可以,不过还是要有个垛垛才行。”
赵春生点头道:“你说得对,签个合同你心里才有个底。”
其实对唐哲来说,和大队里签的这种合同,根本就没有什么多大的作用,如果一群村民闹了起来,最终就算是大队出面也好,还是闹到公社也罢,无非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不过他现在需要的就是时间,签了一个合同,至少能拖一段时间。
赵春生继续说:“小唐同志说得没错,有了合同对你我都有约束力,这样吧,我再去把发明叫过来,让他把合同写好。”
赵三魁却说:“他又不是磨芯,我们还要围着他转呀?你一个支书,还要低声下气的去求他?我不相信队里没有人会写个合同,大平不是读了几学书吗?大平,你来写。”
赵平有些犯难地看着他们,小声说:“我,我没有写过合同,不晓得怎么写。”
赵三魁嗨了一声,笑骂道:“你也是个读望天书的料子,白花了你老子那么些钱,学到的都还给老师了?”
赵平不好意思地笑着,掩饰着自己尴尬的表情。
赵三魁继续说:“春生,小唐同志,要不我们去庙里找一下赵向海?”
“庙里?”难道破四旧的时候,这里的和尚没有被打倒?唐哲正疑惑的时候,赵平说:“他说庙子,现在是我们大队的小学,向海叔是里面的老师。”
唐哲才恍然,咳了一声,说道:“你们要信得过的话,就不用跑了,由我来写吧。”
第299章 平反
赵春生他们互相看了一眼,都笑起来,说道:“当初没有写个垛垛我们都是相信你的,这有什么不相信的。”
赵三魁说:“等我一下,我回家去拿几张总结纸来。”
合同拟定之后,赵春生和赵三魁又坐了一会儿才离开。
等他们走了之后,赵平问道:“唐哲,今天晚上我们就去洞里吗?”
申二狗说:“肯定是去洞里抓鱼了,用地笼一天能抓多少?”
唐哲说:“晚上进洞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不要留尾巴。”
赵平说:“你放心吧,我再和我爹交待一下。”
一连半个来月都相安无事,唐哲他们还是每天晚上抓鱼,天不亮就送鱼。
半个月后,秧苗已经完全可以移栽,这天唐哲便和朱达昌商量了一下,隔一两天送一次鱼出来,先要把农忙时节给忙过之后再说。
唐哲在外面忙的时候,家里的田都是唐自立自己翻的。
这天晚上,唐哲去挨家挨户请唐家山的人,明天他们家要开秧门,开大帮。
农村流传最广的一句话就是人多好种田,这个时候开大帮,都是只管饭,不管工钱的。
唐哲去请了一圈,一家一个劳力,唐家山三十多户,足足有三十多个劳力来参加明天的栽秧,他又去请了安秀芹来帮着母亲一起煮饭。
沈月倒是不请自来,也和安秀芹一起来帮忙。
“大田栽秧行对行,中间栽个打渔郎……”
嘹亮的山歌在田间响起,扯秧苗的扯秧苗,挑秧的挑秧,插秧的插秧。
只是一上午的时间,唐哲家的所有田都已经插完,下午索性去帮沈醉亭家的地里一起插了,到放散的时候,唐孝贤和唐老三又一起请了大家:“大家明天一起去帮我们两家,上午帮孝贤叔,下午就来我唐老三家。”
有人起哄:“唐老三,帮你家的话,你可得把饭管够哦。”
唐老三笑着说:“放心,今时不比往月,抓黄鳝卖了些钱,又帮二叔家做工也挣了点,今天晚上我就去把酒打来,明天酒饭都管饱。”
“老三,你这牛皮可是吹出去咯,明天我定要喝个酒饱。”
唐孝贤说:“大家放心,绝对管够。”
另一人说:“小毛,你只是说唐老三家,哪天帮你家呢?你家扁桶里还有没有米哦。”
小毛笑着说:“放心好了,我前天才去买了些米回来,昨天又抓了些黄鳝,还搞了十几斤七星鱼,帮我家虽然不像唐哲家的伙食这么好,也不至于让大家饿肚子哈。”
“要说今年生活过得好,也还是要托大队长的福,他和沈阳不收黄鳝,我们哪里来分钱买东西?”
“队长和沈阳要感谢,最终还是唐哲,要不是他把黄鳝拉出去,沈阳他们卖给鬼二哥?”
唐孝贤笑道:“是该感谢唐哲。”
唐哲一边散着烟,一边说道:“今天是辛苦大家了,我唐家山这种开大帮的传统还是应该继续下去才行。”
小毛说:“唐哲说得对,要是靠他们一家人,不栽个六七天才怪,这么多人上战,只是一晌午就栽好了。”
第二天去帮唐孝贤和唐老三家的时候,唐哲和申二狗他们去县城送鱼,第三天的时候便让唐自立在家里休息,他去帮小毛和唐罐罐家。
晚上沈阳把他拉到一边,说:“唐哲,我爹让你去家里一趟。”
唐哲应了声,和旁人打了个招呼便跟沈阳一起去了沈家。
沈醉亭春风满面,再没有了往日的颓废感,连胡子都刮得干干净净,身上也换了一身崭新的中山装,靠胸的上衣口袋里还插着两支钢笔。
据说,中山装上衣口袋里的钢笔数量,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程度。
唐哲坐下之后,沈醉亭说:“唐哲,组织上恢复了我的工作,明天我就要起程去地区。”
唐哲惊讶地说:“这么快?”
沈醉亭说:“不算快,算到今天,考察组都走了半个月了。”说完,他递过来一张盖有邛水县革委会的平反证明书,证明书的上半页,还写着最高指示的话。
唐哲看了看时间,也就是五天前的事情,不过这个时候没有电话,只能靠邮局,加上八家堰这里邮递员本来就是一个星期来一趟,算下来已经是快的了。
沈醉亭继续说:“我本来是想把小月接到地区和我一起,等下半年让她参加高考,想听听你的意见。”
没想到该来的还是来了,唐哲苦笑了一声,说道:“醉亭叔怎么安排都可以,我也一直劝她好好学习,到时候参加考试。”
沈醉亭点了点头:“你能这样想就好,书中自有黄金屋嘛,放心,你和她的婚事绝对不会有任何变故。”
唐哲只能点点头,他这个时候觉得脑海中有些乱,进门就没有看到沈月,也不知道是不是沈月的意思。
就在这时,沈月从里屋出来,说道:“爹,我不会和你去地区的。”
安秀芹说:“你爹身体不好,你不和他去,谁照顾他?”
沈月说:“你们才是夫妻,你不去还能有谁去?再说了,他已经恢复工作,就算生了病,也有高干病房住着,我去了什么也帮不了。”
沈阳也说:“爹,我觉得你这样做,对唐哲很不公平,小月去了地区,一年半载难得回来一趟,你这不是逼着她和唐哲分开吗?”
沈醉亭瞪了他一眼:“胡说,小月不能来,小唐也可以去地区找她嘛。”
沈月咬着牙说:“反正我不去,爹,哲哥家的新房子都已经修好了,原来就说过,等他们家的新房子修好了,我就嫁过去,现在你要把我接到地区去,我才不想去呢,要不,你让哥和你去,正好你可以给哥安排个工作。”
沈醉亭正气凛然地说:“胡闹,工作是由谁安排就安排的吗?那是要由组织说了算。”
沈阳说:“我也不想去地区待着,在农村待习惯了,在城里住着像是坐牢一样。”
沈醉亭说:“我决定了,就让小月去。”
沈月大声说道:“我不去,我不去,打死我也不去。”说完捂着头就跑了出去。
第300章 要了我吧
唐哲连忙跟了出去,追了一段路,沈月一路跑到了凉桥上。
看着唐哲跟上来,沈月哭道:“你还跟来做什么?”
唐哲走到她跟前,拉住她的手,被沈月挣脱开来:“我爹说什么你都不反驳,你心里根本就没有我。”
“天地良心,”唐哲再次把她的手拉起来,放在自己的胸口:“你摸摸看,我的心每一次都是为你跳动。”
沈月任凭他拉着自己的手,也不再挣扎,把头转向一边,说道:“你的嘴是吃了多少油?在我爹面前你一个屁都不放。”
唐哲说道:“你爹让你去市里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情,我不是一直叫你好好学习,争取在今年参加考试吗?”
沈月说:“可是我根本就不想去,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唐哲说道:“考上了大学,到时候也可以回来呀,你爹现在回地区去了,我们大队的学校就请了一个民办老师,到时候你也可以再回来教书育人。”
沈月红着脸说:“我可没有你那么高尚的情怀。”
唐哲笑着说:“你要是喜欢在地区待着,我也可以去的,小月,哪里有你,哪里就有家。”
沈月一把抱住唐哲,红着脸激动地说:“哲哥,你要了我吧。”说完,一把抓住唐哲的手往自己的衣服里面塞。
唐哲像是触了电一样,连忙把她推开:“小、小月,不行,这样不行的。”
沈月手上使着劲,说道:“我不管,哲哥,我什么都不管了,你把我要了吧。”
唐哲并不是不想,但是理智还是占据了上风,两只手扶着沈月的肩膀说道:“小月,你冷静一点好不好。”
“不好,我就要做你的女人。”
“放心,这辈子,你都会是我的女人。”
“不,我今天就要做你的女人。”
“小月,我不能这样做,这样会毁了你的。”唐哲无奈地说,这个年头可不兴先上车后买票,要不然别人背后得骂死人。
沈月后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在桥边的座位上:“我就知道,你打心眼里就根本不喜欢我,你喜欢城里人,对不对?”
唐哲轻声对她说道:“小月,我这是为你好,你要是真着急,我明天就请孝贤婶去你家把接下来的事情给办了,到时候风风光光的把你娶进门。”
沈月不甘地追问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唐哲说:“你要我怎么说?你是不是还在吃林丽的醋?”
沈月冷笑一声:“林丽算什么,你不是一直在和省城那个知青通着书信吗?”
唐哲苦笑一声,说道:“那更说不上了, 胡知青离开的时候,我送了她一颗水晶,她把表留给了我,不过后来我也把表退回了给她,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样。”
沈月问:“那你为什么不要我?难道不是心里还装着别的人?”
唐哲笑道:“小月,就你想得多,我心里只装了你。”
沈月哼了一声:“心里有我,就是想把我赶走?”
唐哲不知道怎么说才好:“那不是你爹要你去的嘛,再说地区离这里也不远,我随时可以去看你的。”
沈月嘟着嘴说:“我不,我就不,反正这辈子你到哪里,我就去哪里。”
唐哲走到她身边坐下,把她拥入怀里:“小月,我何尝不是这样想的,我们的新房子刚装修好,屋里什么家具都没有,等过了这段时间的农忙,我再请腾飞哥过来打几套家具,到时候我再风风光光的把你娶进门。”
沈月叹了口气,说道:“你之前可是说等把新房子装修好,就把我娶过门的。”
唐哲拉着她的手说:“可是家里什么家具都没有,娶新人至少得有一张新床吧。”说完笑了起来。
沈月靠在他的肩膀上,温柔地说道:“哲哥,你知道的,我根本就不在乎这些,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也是幸福的。”
“平平淡淡。”唐哲重复了一遍,重生回来之后,他一直是这样想的,就想平平淡淡地过完这辈子,每天陪着家人,把上辈子失去的给补回来。
但反观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做的事情,似乎有些偏离轨道。
“小月,我答应你,会让你过上你想要的生活。”
沈月嗯了一声。
唐哲说:“走吧,回家去,有什么话和你爹说个清楚。”
月光如水,凉桥下流水澹澹,夜晚的风吹还有些凉,但是两颗相拥的心却非常的火热。
过了半晌,沈月才说:“哲哥,回去之后,你一定在要我爹面前多争取,这里到铜城还那么远,万一……”
唐哲用一个指头封住她的嘴:“没有万一的,不管你在哪里,我的心都是属于你的。”
沈月说:“我说的是万一,离得这么远,你看上了别的漂亮姑娘,我怎么办?”
唐哲笑道:“这种万一是根本就不存在的。”
沈醉亭坐在板凳上,安秀芹在一旁说道:“你说你也是,小月和唐哲都已经下书子了,你让她和你去铜城,你不是硬生生的要把他们俩分开吗?”
沈醉亭说:“我只是想让小月去好好读一段时间的书,在家里天天不是干着这样的活就是干着那样的活计,哪有时间学习?”
安秀芹说:“这种事情你怎么也得和唐哲先商量一下呀,总不能让外人看扁我们?把我们当成姚三家一样?”
沈醉亭没有说话。
安秀芹继续说:“别人还说你一平反就成了忘恩负义的人,人家唐哲可没有少帮我们家,家里的生活这么好,还能有钱买回来大水牛,哪一件事情的背后不是有唐哲的影子。”
沈醉亭点了点头:“我不是找唐哲来商量的嘛。”
安秀芹说:“你看你说那话的口气,像是商量吗?我看你又是把你当官的脾气拿回来了,在家里,还当自己是单位的领导干部呢?说话一副命令的口气,你也不怕人家多不多心。”
沈醉亭说:“行了,她不想去,就不去吧,大阳,你去看看你妹去哪里了。”然后对安秀芹说:“你去把我的衣服收拾一下。”
第301章 组合柜
唐哲和沈月刚从凉桥上下来,就看到沈阳打着手电筒来了,见到沈月没有事,心才放下,对沈月说:“小月,回去之后和爹说几句好话,刚才妈也说他了,他并没有强行要你去的意思。”
沈月听了,心里顿时高兴起来。
回家的时候,安秀芹已经把沈醉亭的东西都收拾好了,两口子坐在堂屋里,见他们进来,安秀芹先是给沈月递了个眼色,沈月走到沈醉亭身边,小声说:“爹,我真的不想去铜城。”
沈醉亭叹了口气,说道:“女大中不留呀,你不想去就算了吧。”
然后对唐哲说道:“唐哲,我知道你们年轻人的意思,现在都提倡个自由恋爱,我也不反对,你家房子也修好了,趁早把你们两个人的婚事办了吧。”
唐哲点头道:“叔,我也正有这个意思,就是屋里还差些家具什么的,想等农忙结束了,请腾飞过来再打几套家具再把小月风风光光娶过门。”
沈醉亭说:“那些都是次要的,家具什么的以后可以慢慢制,只要你们两个是真心相爱,我这个当爹的也没有话说。”
听到沈醉亭这样子说,沈月心里高兴极了,对沈醉亭说:“爹,真不要我和你去了哈,你不许骗人哦。”
沈醉亭笑着说:“爹什么时候骗过你?就算你不去,学习也不许落下。”
沈月重重地点了点头:“嗯,我一定好好学。”
第二天一早,唐哲和沈阳沈月两兄妹把沈醉亭送到了鱼泉大队,又找了赵平的马车送他们去县城汽车站,等沈醉亭坐的汽车开出去了很远,他们才驾着马车回家。
一个星期之后,农忙算是结束了,唐哲又去请了申腾飞过来打一些家具,申腾飞跟王堂学的都是老式的立柜,唐哲想将就着墙壁打一套组合柜。
“组合柜?”申腾飞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唐哲才想起来,这种柜子要到九十年代左右才兴起,便找来纸笔给他画了个草图:“这种柜子,你会做吧?”
申腾飞好奇地拿起那张图纸,仔细端详了一会儿,然后嘴角微微上扬,露出自信的笑容说道:“木匠这活啊,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难的地方。只要掌握了其中的诀窍,一通百通嘛!不过,你说的这个组合柜倒是有点意思,看上去还蛮高级的呢!说不定以后会非常流行哦!”
唐哲听了申腾飞的话,也跟着笑了起来,他半开玩笑地说:“哈哈,申大哥,你可别小瞧了这木匠活啊!等你哪天不做大队干部了,完全可以去办个家具厂嘛!到时候,我这里还有好多家具的图纸可以提供给你呢,保证让你的家具厂生意兴隆!”
申腾飞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兴奋地追问:“真的吗?你真的有很多家具的图纸?”
不过又有些失落:“我可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家具厂都是国营的,私人搞这个还不得被拉去割尾巴?”
唐哲说:“腾飞哥,你还是大队干部,就没有好好看看报纸?国家都提倡搞市场经济了,白猫黑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你要是去沿海看看,现在到处都是商铺林立,也只是我们这个地方太偏,对上面的政策执行得不够及时而已。”
申腾飞笑了笑,说道:“我就是个大队的文书,到公社开会基本上都是支书,要么就是队长,你也知道,我们大队的支书是公社派驻的,要不是什么大事情,根本就看不到他的人。”
听到这里,唐哲倒觉得鱼泉大队的三个干部还不错,就算是赵发明,他不想让唐哲承包大鱼泉抓鱼,也只是想带着本队的人一起发财而已,大家都是想着致富,而八家堰这边呢?还属于群龙无首的状态。
他不禁叹息。
不过也只是心中感慨了一下,他唐哲可没有兼济天下的心,只想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一辈子,对申腾飞说:“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对我来说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申腾飞笑道:“你们家已经过上好日子了,现在就算是全大队挨饿,也饿不着你们一家人。”说到这里,他还有些羡慕申二狗,想当初申二狗一家在申家岭也是爹嫌娘弃的,谁都瞧不上他们一家子,就算是看到申厚植吃观音土,也没有人愿意帮一把。
直到后来跟了唐哲,一家人一下子就山鸡变凤凰,日子也是一天比一天好。
唐哲见他有些发呆,问道:“想什么呢?”
申腾飞尴尬地笑了笑,摇了摇头,说道:“也不知道你上辈子是做了多少好事。”
唐哲只装着没有听见,既然新房子已经装修好了,这段时间又没有别的事情,索性抽空把家里的电线布置好。
之前收的那些老旧电线,完全还能派上用场,从发电机那里到家中已经拉好了,只差在房间里布置一番。
申腾飞则是照着唐哲给的图纸开始在屋里量着尺寸,然后再把木料给锯好。
沈醉亭去了地区之后,沈月是天天都要来找唐哲,生怕唐哲长翅膀飞了一样,就在唐哲还在往屋里布线的时候,沈月就来了。
“哲哥,你在忙什么呢?”
唐哲晃了晃手中的电线:“我把线给拉好,过几天就可以搬过来了。”
沈月笑着说:“我和我妈说了,我们新事新办,就不用再下三封书子了,等你有空了,请人看个年月,我们下书子过礼讨年庚这些事情就一起办。”
唐哲满眼温存地看着她说:“小月,这样子会不会委屈你?”
沈月笑着说:“这也是我的主意,有什么委屈的,再说我们寨上好多女人嫁过来的时候,连喜酒都没有摆一桌呢。”
她说的倒也是真的,就像唐老三家一样,当初就是自己在娘家收拾了几件衣服就自己跑着来了,还有唐海牛家去年嫁过来,也是这样子,一个人抱着一个包袱,连唐海牛都没有去过娘家接一下就来了。
第302章 打猎不是绣花织布
两个人一边布线,一边向往着今后幸福的小日子,有说有笑的,不时申腾飞还开几句玩笑,逗得沈月小脸腓红。
还没有忙完,就看到简科军和申二狗两个人在新房子的院坝里转着,也不敢进屋来。
唐哲忙叫沈月出去问问是什么事情。
沈月出了新房,问道:“二狗,科军,你们是来找唐哲么?”
申二狗笑着说:“小月姐,唐哥在不在这里?刚才我们去他家,二伯娘说他在新房子这里。”说完还探个头往屋里看了又看,对着沈月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他这一笑,倒弄得沈月有些不好意思,虽然说她和唐哲耍朋友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两个人大白天在一起倒也没有什么,只是被二狗这一笑,搞得两个人像是在偷吃一样。
“他在安装电线呢,我帮你叫他出来。”说完朝屋里喊了一声。
简科军有些惊讶地问道:“电线?你们这里有电吗?”
沈月点了点头,二狗接过话说:“唐哥好厉害,自己在后面的泉眼处装了台发电机,他搬到新房子了就再也不用点煤油灯了。”
简科军羡慕地说:“装一台发电机要好多钱吧?怪不得个个都说唐哲赚了不少钱。”
这时唐哲从屋里出来,说道:“像我这种水力发电机根本不需要多少钱,就是在城里淘了一个废旧的电机来改装一下,不过功率不大,发的电也只够勉强照明而已。”
简科军说:“那都足够了,我们大队之前用过几个月的电灯,不过发电机老是坏,还有就是水不够大,每天晚上只照两个小时,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都没有用煤油,晚上屋里比白天还要亮堂。”
申二狗说:“我们家成分不好,以前安装电灯的时候也没有给我们家安,要是哪天我们家也能照上电灯就好了。”
唐哲安慰道:“你也不要着急,鱼泉大队不是在计划弄个水力发电站吗?那一股泉水发出来的电,足够我们整个公社用了,说不准到时候就会把电通往我们大队来。”
说完又问他们两个:“你们两个来找我有什么事?”
申二狗对简科军说:“还是你来说吧。”
简科军说:“是这样的,这几天不是秧也栽好了嘛,寻思着没有什么事做呢,想喊你一起去打猎耍,看你得空不。”
唐哲还没有说话呢,沈月在一旁说道:“好呀,哲哥,我也和你一起去吧。”
“上山打猎可不是在家里绣花织布一样简单,那是稍不注意就会丢了性命的事情。”
简科军也补充道:“就是,就拿我上次和唐哲去斗篷山打熊一样,那天晚上一条两斤多重的银环蛇从我脖子上绕过去,你们不知道,那蛇吐信子的时候,嘴巴里都是丝丝作响,当时它的嘴离我的脸还不到一拤的距离,我都能闻到它嘴巴里的腥臭味。”
沈月并没有见过银环蛇,不知道它毒性怎么样,在八家堰附近的农田里,常见的也就是青竹彪和野鸡项子两种,偶尔也能遇到铬铁头,不过这种不常到路上或是田地里,她作为一个姑娘家,所以并没有见过多少次,而这些有毒的蛇,都只有拇指大小,其它的无毒蛇就连沈月也敢下手抓。
两斤多重的毒蛇,那可和时见到的松花蛇(王锦蛇)有得一拼了,她有些不信地看着唐哲,以为简科军只是吓唬她,不让她去:“真有那么大的毒蛇?”
唐哲点了点头:“金环蛇有银环蛇在我们这个地方来说,是最大的巨毒蛇了,被它咬一口连解药都没有。”
通常血液毒还可以放血处理,但是神经毒素放血的效果并不大。
简科军继续说:“真的,我没有骗你,当时唐哲把它打死之后,我们两个人烤着当了早饭,吃得饱饱的。”
沈月又开始不信了,笑道:“科军你就吹牛吧,你都说了,蛇老壳离你的脸只有一拤远,还没有等他的手伸过去,那蛇早就咬到你了。”
简科军说:“这就是唐哲的厉害之处呀,我看他坐在那里根本就没有动,手里的沙发甩过来就把那蛇的脑壳都砍掉了。”
申二狗满脸自豪地说:“别人我倒不相信,唐哥绝对是有这个本事的。”
唐哲说:“二狗,明天不是还要送鱼吗?”
申二狗说:“昨天晚上我已经有赵平抓了好多鱼放在笼子里了,和他说一声,让他送一下,我好久都没有上过山了,也想和你去山上耍一回。”
简科军笑着说:“他主要是想过一把枪瘾。”
申二狗听完,嘿嘿地笑了起来:“唐哥,你那支枪,可不可以给我摸摸?”
唐哲放下手中的电线,说:“子弹都是你拿过来的,你想开就开呗。”
简科军说:“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这次我可是带盐了的。”说完拍了拍自己那件破得不能再破的绿色军装,这件衣服还是之前大队发给他的。
申二狗也一脸的期待。
唐哲说:“现在出发也行,反正我的电线也装好了,下次进城的时候买几个电灯泡回来。”
沈月说:“哲哥,我也想去。”
唐哲说:“你就在家里好好待着,我去给你弄只山羊回来。”
沈月摇着头说:“不嘛,我就想去山里看你是怎么打猎的。”
申二狗说:“唐哥,就让嫂、小月姐去嘛,我们三个男子汉,还保护不了一个姑娘家吗?”
唐哲心里一直对齐春说的毛狗报复人的事情有些介意,始终还是不想沈月去冒这个险。
齐春也说:“我们这次就不去斗篷山那边,去麻黄岭怎么样?”
申二狗也觉得可以,说道:“我没有意见,麻黄岭上面野猪很多,听说经常跑花园大队去吃庄稼。”
唐哲想了想,反正麻黄岭这里也不算远,就算是要在山上过夜,也不会有大型猛兽,便点头同意了。
沈月高兴得跳起来:“我现在就回去换双鞋。”她脚上穿的是一双布鞋,要去山上,还是换一双解放鞋好走路一些。
唐哲也回去准备枪支弹药,这次上山和上次不一样,没有什么目的,只要能打到猎物就尽快返来。
第303章 角角鸡
麻黄岭坐落在梵净山的边缘地带,它宛如一条蜿蜒的巨龙,横亘在邛水和江县之间,成为了这两个地区的天然分界线。
麻黄岭的大部分区域都隶属于邛水县,其中包括了花园大队和枫香林大队。这两个大队的居民们与大山有着紧密的联系,他们常常穿梭于山林之间,以打猎为生。
然而,江县的汪溪大队同样也有人会来到麻黄岭上狩猎。于是,这里便时常上演着两县猎人之间的激烈竞争。
由于猎物资源有限,两个县的猎人们常常因为争夺同一只猎物而发生冲突。这些冲突有时会升级为激烈的打斗,甚至演变成大规模的斗殴事件。
在这片广袤的山林中,猎人们的身影时隐时现,他们手持猎枪,目光锐利,警惕地搜索着每一个可能隐藏着猎物的角落。然而,当他们发现彼此的存在时,紧张的气氛便会瞬间弥漫开来,一场关于猎物归属权的较量也在所难免。
唐哲他们出发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时间大约是下午四五点钟。他们一行四人,装备简单却实用:两支手电筒,一把枪,三十发子弹,每个人还都携带了一把沙刀。
经过一段时间的跋涉,他们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麻黄岭。此时,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余晖洒在山岭上,给周围的景色染上了一层金黄的色调。
由于有沈月同行,唐哲决定先为大家搭建一个临时的棚子,以供休息和过夜。于是,四人齐心协力,在麻黄岭上找了一个相对平坦的地方,开始动手搭建棚子。
麻黄岭的地形十分独特,宛如一个天然的大天坑。这个地型被称为落水窝,因为有一股清泉从泉眼处涌出,在坑里流淌一圈后,又从另一端流入地下。虽然说是天坑,但实际上并不深,四周都有道路可以通下去,整体形状就像一个巨大的鸟巢。
然而,四人所携带的物资却相当有限。他们只带了两竹筒水,简科军和唐哲各带了一竹筒,而申二狗因为跑去和赵平交代事情,来回耽搁了一个小时,导致他什么都没有准备。
落水窝的面积十分广阔,足足有十来个足球场那么大,一眼望去,几乎看不到边际。在这片广袤的区域里,生长着大量的松树,它们高耸入云,郁郁葱葱。而在松树的下方,则是密密麻麻的箬竹,这种竹子在当地被称为辽节竹。这些辽节竹的高度仅有一米左右,与常见的竹子相比,显得颇为矮小。不仅如此,就连它们的笋子也非常细小,仅有筷子般粗细,因此基本没有什么实际用途。
唐哲仔细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后,决定让申二狗和简科军去砍几根茶杯大小的树回来,以便搭建一个简易的棚子。而沈月则负责清理出一块空地,这块空地恰好位于水源旁边,地势略微高一些。这样一来,不仅取水方便,而且还能更好地观察周围的情况。
安排好任务后,唐哲手持猎枪,独自一人走进了箬竹林中。他知道,这种竹子下面通常是竹鼠和野鸡的藏身之地。他小心翼翼地穿梭在竹林间,目光锐利地搜索着任何可能的动静。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太阳逐渐西沉,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就在夜幕即将降临之际,唐哲终于有所收获。他成功地捕获了一只野鸡和一只刺猪。这只野鸡羽毛鲜艳,而那只刺猪则浑身长满了尖刺,看起来颇为凶猛。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辽节竹笋并不受人们的青睐,但对于刺猪来说,它们却是美味佳肴。因此,在这片箬竹林中,经常可以看到刺猪在寻找辽节竹笋的身影。
他把猎物丢在地上,申二狗和简科军已经把棚子搭得差不多了,用木头做了个人字架,然后就地砍了辽节竹盖在上面,这种竹子虽然不高,但是叶子却很茂盛,盖在棚顶,短期内可以挡住风雨。
沈月看着那只野鸡有些犯难:“哲哥,没有锅烧开水,这只野鸡怎么退毛?”
唐哲笑道:“直接剥皮就好。”说完他从腰间取出那把英吉沙小刀递给沈月,这把刀还是柳开江他们来偷六六的时候被他没收的,柳开江他们被送去了公社再也没有回来过,也不敢回来要。
沈月接过小刀来按照唐哲的说法,把野鸡去皮去内脏,还感慨道:“这野鸡本来就不大,再剥了皮,就剩下不了多少咯。”
唐哲手里也没有停,这头刺猪差不多有二十六七斤,算是比较大的了,全身长满了刺,没有开水的情况下,只能硬拔下来。
一连好几次,他的手上也被扎了好几个洞,深一些的还在往外流血。
就在这时,不远处一只像野鸡一样的鸟突然飞了起来,拖着长长的尾巴,飞过他们的头顶。
简科军忙叫起来:“快看,角角鸡。”
唐哲也看到了它落在距离他们十几米外的地方,他连忙丢下手中的活计,拿上枪就往那个方向走去。这里的箬竹长得太密,根本就没有路,他想踩着竹子过去,根本就不行,最终只得放弃。
回到棚子处的时候,申二狗已经在处理那只刺猪了,唐哲便在一旁生起火来,把沈月手中的野鸡用竹子穿了,插在火堆边烤着。
简科军把棚子弄好之后,也过来帮着申二狗一起干着,还谈着那只角角鸡:“这种角角鸡就是我们大队后面的山上也很多,都是一群一群的,不过它们不喜欢到庄稼地里,反而喜欢到亮脚林下面活动,尤其是有水源的地方,我以前安山的时候安到过一只。”
申二狗问道:“为什么要叫它角角鸡呢?”
简科军说:“一开始我也不知道,是我安回来了之后,寨上的人说的,它们的头上有一对蓝色的毛是竖着的,看上去就像长了一对角一样,前胸处还有一片蓝色和红色相间的花纹,特别好看。”
唐哲也才恍然,这种学名叫做红腹角雉的野鸡,他在队里也常听说,不过整整一个冬天,连根毛都没有套中,还以为别人是吹牛的,原来是自己不了解它们的习性。
等到刺猪肉烤好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简科军自豪地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发黄的纸包着的一小搓盐,撒了一些在上面,四个人吃得满口流油,却听见竹林深处传来阵阵响声,像是许多动物走过一样,听声音个头还不小,他们四个人连忙停止了动作,都向那个地方望去。
第304章 白肢野牛
夜幕降临,隐约传来箬竹被踩踏倒地的声响,仿佛有一群人正在这片竹林中穿行。紧接着,便是许多只脚落地的声音,这些脚步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诡异的节奏。
申二狗和他的两个同伴,在这突如其来的声响中,几乎同时将目光投向了唐哲。简科军压低声音,紧张地问道:“搞不搞?”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犹豫和期待。
这个天窝的面积相对较小,大约只有几十亩左右。然而,与其他天坑相比,它有着独特之处——周围并非是陡峭的悬崖,而是一片缓缓的斜坡。这一特点使得无论从哪个方向,人们都能够相对轻松地逃离这个地方。
唐哲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后,微微点头,表示对这个情况有所了解。他迅速拿起自己的工具,准备继续前进。沈月和其他几人则紧紧跟在他身后,不敢有丝毫松懈。
由于担心会惊扰到那些可能存在的动物,他们只能借助微弱的光线,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小心翼翼地摸索前行。地面上布满了箬竹,行走起来颇为困难,而且视线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经过一番艰难的跋涉,他们终于逐渐靠近了目标。眼睛在没有光亮的夜晚,也逐渐适应开来,能透过那微弱的光亮,他们隐约看到在箬竹林间的水沟边,有十几头野牛正在悠然自得地喝着水。
简科军定睛凝视着不远处的动物,压低声音对唐哲说道:“你看那些家伙,看起来像不像野牛啊?它们好像正在河边喝水呢。”唐哲顺着简科军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一群体型庞大的动物正聚集在水边,或低头饮水,或悠然漫步。
唐哲仔细观察后,确认这些正是梵净山常见的白肢野牛。这种野牛体型与黄牛相近,但四肢和腹部的毛发呈现出独特的白色,故而得名。然而,由于过度的捕猎,这种野牛在短短十来年的时间里几乎已经濒临灭绝。
唐哲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激动之情,他没想到在这个地方竟然还能看到如此庞大的一群白肢野牛。正当他沉浸在这难得的景象中时,一旁的申二狗突然开口道:“哲哥,要不就算了吧,毕竟这可是牛啊,杀牛多不吉利啊。”
简科军对申二狗的话嗤之以鼻,不屑地回应道:“二狗,你怎么跟个婆娘似的,这么婆婆妈妈的。这些可不是普通的耕牛,它们是野牛,就跟野猪一样,经常下山去糟蹋庄稼呢。”
申二狗听了简科军的话,若有所思地说:“要是能抓两头活的野牛回去,不知道能不能教会它们耕田呢?”简科军觉得申二狗的想法有些天真,他笑着说:“我看你是还没睡醒吧,野牛就是野牛,和家牛完全是两码事,怎么可能教得会耕田呢?”
申二狗满脸的不服气,他梗着脖子说道:“谁说野的就教不会了?唐哥家的六六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嘛!那可是只大花猫啊,不一样被唐家给养家活了?”
简科军对申二狗的话感到十分无语,他实在不想再跟这个一根筋的家伙争论下去了。在简科军看来,申二狗的想法简直就是天真到了极点。他无奈地冷笑一声,然后便不再理会申二狗,而是将目光重新投向了那群牛。
沈月毕竟是第一次在这样的原始森林里待到这么晚,而且周围的环境充满了各种不确定因素。所以当他们停下来时,沈月立刻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紧紧地抱住了唐哲的手臂。她左边的那只小白兔更是紧紧地贴在了唐哲的身上,这让唐哲有些心猿意马起来。
唐哲见申二狗和简科军还在争吵不休,连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压低声音说道:“你们俩别吵啦!再这么吵下去,这些牛都要被吓跑啦!科军,你以前有没有碰到过野牛啊?”
唐哲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他心里很清楚,这里的牛群可是有十多头呢!一旦开枪,牛群受到惊吓后很可能会朝人冲过来。而在这箬竹林里,根本就没有地方可以让人逃脱。
简科军缓缓地摇了摇头,语气平静地说道:“没有,不过倒是听说花园大队有个叫向前进的人,之前打到过一头半大小牛,那牛大概有两三百斤重呢。”
申二狗听到“向前进”这个名字时,身体猛地一颤,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刺了一下。他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毫无表情。
上一次,申二狗和唐哲一起救了向前进。当时,向前进身受重伤,生命垂危。申二狗本以为,等向前进伤好之后,两家可以把这份恩情认回来,从此结下深厚的友谊。然而,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向家竟然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说,甚至连唐哲家,也没有去探望一下。
申二狗心中的不满和委屈如潮水般涌上心头,他紧紧咬着牙关,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唐哥,要不我们也去干一头吧!他都能打得,你肯定不会比他差啊!”申二狗的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服气,他的目光紧紧地盯着不远处的野牛,仿佛那些野牛就是他发泄怒火的对象。
唐哲看着申二狗,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他显然知道申二狗心里在想什么,轻声说道:“你怎么突然转性了?”
说完,唐哲也笑了笑,那笑容中似乎隐藏着一些让人难以琢磨的东西。接着,他指了指那些野牛,继续说道:“你们看看,那些野牛和我们之间的距离,也就一百来米不到。而且,在这些辽节竹笼笼里,除了野猫猫踩出来的小路外,根本就没有其他路可以逃跑。”
说完,另外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探出头来,像四只受惊的兔子一样,瞪大眼睛,小心翼翼地四处张望着。然而,他们所看到的景象却让他们大失所望——四周除了寥寥几棵松树外,几乎是一片空旷,根本找不到可以藏身的地方。
“这可怎么办?”申二狗焦急地问道,“难道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这么好的机会溜走吗?”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不甘和无奈。
唐哲沉思片刻,缓缓说道:“野牛通常不喜欢在夜间活动,你们注意到没有,它们是直接从别的地方径直走到这里来的。而且,这里有水源,这说明这里很可能是它们晚上休息的地方。所以,只要我们不打扰它们,下次做好充分的准备再来,也未尝不可。”
申二狗嘟囔着:“可是,我还是担心下次再来的时候,这些野牛已经被别人抓走了。”他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毕竟这样的机会实在难得。
然而,就在申二狗话音未落之际,对面的野牛群突然骚动起来。几头体型较大的野牛迅速围成一个圈,将那些体型较小、尚未成年的小牛紧紧地护在中间。它们的牛角高高竖起,警惕地注视着四周,仿佛感受到了某种潜在的威胁。
第305章 伏击
简科军的声音压得极低,仿佛生怕被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听到一般,他的语气中充满了疑惑和不安:“难道被发现了?”
他们一直保持着与目标几十米的距离,小心翼翼地交谈着,然而,牛的耳朵却比人类更为灵敏,能够听到更远的声音。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的对话很有可能已经被那些野牛察觉到了。
唐哲连忙示意简科军不要出声,甚至连身体都不要乱动,以免引起更多的注意。紧接着,他们四个人不约而同地将身子往下压低,只留下头部露出在箬竹林的上方,紧张地观察着对面的动静。
然而,由于天色实在太暗,他们的视线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根本无法看清楚远处的情况。即便是那些体型庞大的野牛,也只能通过它们那白色的四肢才能勉强辨认出来。
就在大家都还对眼前的状况感到困惑不解的时候,突然间,唐哲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大叫:“快跑!”
这声尖叫如同惊雷一般,划破了夜晚的宁静。与此同时,对面的野牛似乎也感受到了某种危险,它们开始疯狂地逃窜起来。
野牛们巨大的身躯在黑暗中显得格外骇人,它们奔腾而过,所到之处,那些箬竹就像是被一辆巨大的压路机无情地碾压过一样,纷纷倒伏在地。
这可真是苦了唐哲他们四个人啊!面对如此危急的情况,他们别无选择,只能拼命地沿着动物小径奔跑,朝着搭建的棚子方向狂奔而去。那个棚子不仅有温暖的火堆,更是这片落水窝中唯一的高地,是他们唯一的希望所在。
申二狗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他的速度极快,仿佛身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赶着他。简科军紧随其后,不敢有丝毫怠慢,他的步伐虽然稍显沉重,但也在尽力跟上申二狗的节奏。
唐哲则紧紧拉住沈月的手,跑在最后。他能清晰地感受到沈月手心里的汗水越来越多,那汗水仿佛是她内心极度紧张的写照。沈月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她的步伐有些踉跄,似乎随时都可能摔倒。
而在他们身后,逃跑的野牛群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大,那声音震耳欲聋,如同一阵阵惊雷在耳边炸响。野牛群的蹄声如同战鼓一般,每一声都重重地敲击在唐哲他们的心上,让他们的心跳愈发剧烈。
申二狗边跑边喘着粗气,焦急地问道:“科军,后面到底是什么啊?连那些野牛都这么害怕!”
简科军同样跑得气喘吁吁,他一边努力保持平衡,一边回答道:“你问我,我问谁去啊?要不你自己回头看看,我也想知道呢!”
沈月被唐哲紧紧地拉着手,她只觉得自己仿佛在云端飞翔一般,双脚完全失去了控制,仿佛已经不再属于自己。她不需要去思考方向,只需任由唐哲牵引着,这种感觉既新奇又令人兴奋,同时还有些惊恐。
就在这时,申二狗的问题引起了唐哲的好奇心,麻黄岭与梵净山虽然都是原始森林,但二者却有不同之处。
麻黄岭是梵净山的一条支脉,延伸至两县的交界处,这里虽然同样宛如原始森林一般,但却有一条不宽的山路,自古以来便是两县之间交流的通道,每年冬天,有相互嫁娶的人家,他们还会自发地拿起工具,前来修整这条路。
然而,最让唐哲感到惊讶的是,如果遇到野猪或云豹等中小型食肉动物,野牛群竟然不会逃跑,齐春的话又在他的脑海里回响起来,让他更加焦急。
正当大家跑到棚子处时,那群野牛也恰好从棚子旁边经过,就像是突然发了疯一样。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小牛凄惨而又令人心碎的惨叫声突然从不远处传来。这声音在静谧的森林中回荡,仿佛能穿透人的灵魂,让人不寒而栗。然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那些原本像脱缰野马一样狂奔的野牛群,竟然在听到小牛的惨叫声后,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突然停下了脚步。它们齐刷刷地转头,目光如炬,紧紧地盯着小牛叫声传来的方向。
母牛似乎也感受到了小牛的危险,它焦急地发出了几声短促而急切的叫声,似乎在呼唤着小牛。然而,除了那阵令人心悸的惨叫声,它再也没有得到小牛的任何回应。
申二狗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一屁股坐在了棚子里,他的心脏像要跳出嗓子眼儿一样,额头上的汗水也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地往下流。他一边擦着额头的汗水,一边喃喃自语道:“好险啊,这到底是什么怪物啊?竟然能把野牛群吓成这样!”
简科军手里紧握着沙刀,身体紧紧地靠在棚子边的一棵树上,他的目光同样紧盯着小野牛被咬的方向,一脸凝重地说道:“我看,不是山狗(狼)就是毛狗(豺狗),别的什么猫猫根本不可能把野牛吓成这样。”
沈月也是一屁股坐在火堆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她还没有从惊魂中回过神来,第一次上山打猎,就遇到这么惊险的事情,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后怕。
唐哲站在沈月的边上,右手握住枪,目光看向不远处,虽然那里一片漆黑,小野牛也不再嘶叫,只剩下那头母牛还在天窝的边沿叫着。
简科军走到他的身边,也顺着他的目光方向看去,却什么也看不到。
“唐哲,你看到了什么吗?”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没有,我是在听。”
“听?”简科军不解地问。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你仔细听。”
简科军竖起两只耳朵,山野间除了那头野牛群里母牛的哀叫声,就只有山风吹过竹林发出的沙沙声,并没有听出有什么别的不同。
唐哲吸了一口气,说道:“你听,什么声音都没有,空气中却有这么浓的血腥味,这不是什么好事情。”
简科军说:“对面会不会是毛狗?”
“不,毛狗追咬猎物的时候会发出叫声,但它们是无声无息的出现,而且还会打伏击。”唐哲不紧不慢地说。
申二狗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惊恐地说:“你们说,会不会是大猫子?”
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沈月一听到大猫子三个字,吓得只差哭了起来,紧紧地抱住唐哲的脚:“哲哥,怎么办?我好怕。”
第306章 来了
唐哲蹾下身子,把沈月拉起来,拥她在怀里,对申二狗说道:“二狗,你不要自己吓自己了,麻黄岭上哪里来的大猫子?”
申二狗一吐舌头,见到沈月被唐哲半拥着,想说什么却没有说,只是笑着看向简科军。
简科军问道:“照你这样说,不会是山狗吧?”
唐哲点了点头:“我敢百分之百肯定,来的就是山狗,看来今天晚上是睡不成觉了。”
沈月有些害怕地看着唐哲,仰着头看着他的脸说:“哲哥,我们现在怎么办?”
申二狗也说:“是呀,唐哥,我们现在怎么办?听说山狗比毛狗还要狡猾,要是对我们发起攻击的话,窝棚这里太过空旷,根本不适合躲避。”
唐哲当然也知道,先前搭窝棚的时候,就只图方便水源,并没有考虑过遇到猛兽的攻击,当然一开始他根本就没有想到麻黄岭上竟然会有一群狼。
简科军提议道:“要不我们先搬走吧,找个山洞住下,总比在这个窝棚里要强一些,除了人字木是木料外,其它的全都是辽节竹,山狗只要刨几下就刨开了。”
“来不及了。”唐哲说道:“现在离开窝棚,我们就只会你那只野牛崽一样成为那些山狗嘴中的食物,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加强窝棚的防护,别忘了,我们还有这个。”说完拍了拍手中的枪。
简科军看着不远处, 说:“也不知道这群山狗有多少只?对了,你还有几发子弹?”
唐哲说:“刚才打野鸡和刺猪用了两发,还有二十八发,足够了。”
说完,对沈月说:“你去棚子里面待着,不要出来。”然后又对申二狗和简科军说:“我们三个男人再砍一些辽节竹来,把它的一头削尖了,做成拒马的样子。”
沈月说:“我再点几堆火吧。”
唐哲想了想,点头道:“行,围着这个窝棚四周多点几堆。”
说干就干,地上枯树枝非常多,根本不用沈月跑出去很远,就在窝棚边上就有许多,捡来生了三四堆火,然后看着唐哲他们拼命地砍着箬竹,她知道自己现在不能再给他们添乱,便回到窝棚里面坐下等着。
一会儿三个人各抱了一大捆箬竹回来,把两头削尖了,编成一排排地插在棚子周围的泥地里面,虽然看上去非常简陋,也不知道有没有防御能力,只不过这个时候只能死马当作活马来医。
又用箬竹给窝棚编了一个门,如果狼群真的过了第一道防线,还有这个竹制的门可以挡一下,不要小看这种只有筷子粗细的箬竹,由于主干太细小,导致里面几乎是实心的,非常的结实。
等忙完这些之后,之前还在落水窝边叫唤的野牛,现在却也不知道到了哪里,四个人坐在棚子内的火堆边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有说话,但是看得出来都非常的紧张。
棚子外山风越来越大,吹过山涧,就像是狼嚎一样,沈月往唐哲这边靠了靠,紧紧地抱着唐哲的手臂。
简科军坐了一会儿,还是不放心,拉着申二狗坐到窝棚的门口,透过门上的缝隙往外观看,但是除了几堆火光,什么也看不见。
沈月靠在他的肩膀上,小声说道:“哲哥,都是我不好,我不应该硬要吵着来的。”
唐哲在她的脸上轻轻摸了一下,说道:“是不是怕了?”
沈月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跟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夜渐深,火堂里的火在简科军和申二狗的照顾下,也添加了两次柴火。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月靠在唐哲的肩膀上已经睡着了,脸上还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唐哲,外面有动静。”简科军有些激动地说。
申二狗也开始打起了瞌睡,一听到简科军的话,连忙抬起眼皮,问道:“是不是来了?”
唐哲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沈月的身上,然后让她躺在草垫子上,才靠向简科军:“说说看。”
简科军用嘴努了努,说道:“我听到那边的辽节竹里有动静。”
三个人都屏住呼吸,透过竹篱笆门,看着外面已经有了淡淡的月光,隐约能看清楚几米外的箬竹丛,却什么也没有发现,只能靠在门上听着外面的动静。
没多久,又传来沙沙的声音。
申二狗小声说道:“会不会是风吹的声音?”
简科军摇了摇头:“不会,风吹的声音不会来得这么低,而且旁边的松木树都没有被吹动,我估计是这群山狗吃了那头牛崽还没有吃饱。”
不管是什么野兽,一般情况下是很少主动攻击人类的,除非它们觉得受到了威胁或是饿了。
唐哲也很赞同简科军的分析,说道:“再仔细听一下,山狗走路和狗走路是一个样子,声音很小的,这里辽节竹多,到处都是竹叶子,它们很难不发出响声。”
又听了一会儿,果然又有几处传来声响,唐哲在心里默默数着,记住了大概的方向,小声说道:“看样子至少有七八头山狗,分成三个方向在靠近,它们也在观察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不要轻易出去。”
申二狗问道:“我们有手电筒,用电筒晃一下,晃到它们的眼睛是不是它就不动了?”
简科军说:“你这是在抓石蛙呢,还晃着它就不动了?你不要出烂点子,我看唐哲胸有成竹的样子,七八只山狗根本不在话下。”
话虽然这样说,也不过是自己安慰自己罢了,七八只山狗,就撵得十几头野牛满山跑,还被咬死了一头小牛崽,而且它们现在是分三个方向往窝棚这边来的,看样子已经早就盯住了他们,只等夜深人静他们睡着了,然后发起突然袭击。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身上打了个冷战,这些山狗,比他想像的还要狡猾得多,还好今天人多,要是自己一个人来的话,非丢了小命不可。
就在大家愣神的功夫,唐哲透过缝隙,小声说了一句:“来了。”
第307章 山狗
原本沉浸在梦乡中的沈月,突然间被这句话惊醒。她像触电般猛地坐起身来,双眼圆睁,睡意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她迅速伸手摸到放在身旁的沙刀,紧紧握住刀柄,仿佛那是她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与此同时,窝棚外的箬竹林中,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唐哲的心跳陡然加快,他紧张地盯着竹林的方向,只见两只狼缓缓地走了出来。
这两只狼的神情异常从容,丝毫没有表现出紧张或攻击性,它们的步伐就像在悠闲地散步一般。然而,唐哲注意到,它们每迈出一步都异常小心,似乎生怕发出一点声响。
他悄无声息地将枪栓轻轻拉动,让子弹上膛,然后慢慢地举起猎枪,将枪管从篱笆门上方的缝隙中伸出去。
那两只狼在拒马边沿徘徊了几圈,并没有进一步靠近窝棚。其中一只狼甚至还在地上撒了一泡尿,似乎是在宣示这片领地的主权。
简科军在一旁低声说道:“别担心,这不是山狗王,只是几个巡逻的哨兵而已。”
唐哲的动作很轻,仿佛生怕引起那两只狼的注意。他的目光紧紧锁定在那两只狼身上,没有丝毫的松懈。他心里暗自思忖着,之前听到的声音明明应该有七八只狼才对,可现在等了这么久,却只有两只出现在眼前。如果真的只有这两只狼,那对于一群野牛来说,根本构不成什么威胁。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唐哲依然保持着高度的警惕。然而,就在他稍稍放松的时候,那两只狼却突然不见了踪影。他不禁心生疑惑,这两只狼怎么会突然消失呢?正当他思索之际,一个毛茸茸的脑袋突然出现在了竹篱笆做的门外面。
那只狼的爪子已经搭在了篱笆上,透过篱笆的空隙,一对蓝幽幽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他们。这个篱笆看起来十分脆弱,仅仅依靠两根树藤绑着,显然无法承受太多的重量。而且,这只狼的出现异常安静,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这让唐哲和其他人都吓了一大跳。
尤其是沈月,她被吓得失声尖叫起来。这突如其来的惊吓让所有人都有些措手不及。然而,就在这紧张的时刻,一声清脆的枪声骤然响起。
随着枪声的回荡,窝棚外面突然变得异常安静。那只原本还在挣扎的狼,此刻已经倒在地上,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但没过多久,那声音也渐渐消失,这只狼终于彻底失去了生命的气息。
申二狗小心翼翼地从那狭窄的空隙处探出半个脑袋,瞪大眼睛,紧张地观察着外面的情况。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表情,轻声说道:“唐哥,它被打死了。”
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在这寂静的环境中却显得格外清晰。说完这句话后,申二狗并没有立刻缩回头去,而是左右张望了一下,似乎在确认周围是否还有其他的狼。
简科军听到申二狗的话后,眉头微微一皱,提醒道:“二狗,虽然打死了一只山狗,但如果狗王没有被打死的话,其他山狗肯定会来复仇的。我们可不能掉以轻心啊!”
申二狗听了简科军的话,心里不禁有些发毛,但他还是强作镇定地说道:“怕什么,我们还有二十多发子弹呢!而且唐哥的枪法那么准,来一只杀一只,就算是山狗王来了,也绝对让它有来无回!”
唐哲站在一旁,手里紧握着猎枪,他的脸色显得有些凝重。他并没有像申二狗那样盲目乐观,而是深知简科军所说的话不无道理。刚才那一枪虽然成功击毙了一只山狗,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安全了。
唐哲再次拉动枪栓,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是在给自己壮胆。他心里很清楚,这只被打死的在狼群中可能只是处于最低等的地位,而真正的狼王还隐藏在暗处,对他们的情况一无所知。刚才这只山狗,很可能只是被当作炮灰派出来试探他们的。
在他们四个人之中,沈月无疑是最缺乏战斗力的一个。即使她手中紧握着沙刀,这把刀对于她来说也仅仅是砍柴的工具而已,若是真的要与敌人展开激烈的搏斗,恐怕她连这把刀都难以握紧。
唐哲对这一点心知肚明,他深知一旦狼群察觉到沈月的这个弱点,那么她必将成为狼群攻击的首要目标。狼王会毫不犹豫地指挥狼群对她发动猛烈的攻势。
目前,他们唯一可以依赖的就是那座简陋的窝棚,它暂时还能为他们提供一些掩护。
此刻正值夜半时分,如果没有那微弱的月光,他们四个人在这里就如同睁眼瞎一般,完全失去了视觉,只有等到天亮,视线变得清晰之后,唐哲手中的枪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众人在窝棚里静静地等待着。然而,外面却始终没有丝毫的动静。除了唐哲之外,其他三个人的心情都逐渐放松下来。简科军对申二狗说道:“我看那山狗王八成是被刚才的枪声给吓坏了,这么久都没敢露面。”
申二狗说:“听说山狗通人性,它们肯定也是知道枪的厉害。”
沈月手里紧紧抓住沙刀,坐在窝棚的最里面,接过话道:“我、我想它们是已经吃饱了。”
申二狗看着唐哲还是一脸紧张的样子,两只眼睛就像是两道光一样,紧紧地盯着外面,他又探出头看了一下,然后说:“唐哥,山狗都跑光了,要不你也休息一下吧。”
简科军也说道:“唐哲,你和沈月先休息,我和申二狗守着,有什么情况马上叫你。”
在高度紧张下,人是不知道困的,可是他们觉得打死了一只,其它的已经跑了之后,心情一下子放松了些,却觉得身体有些困乏了。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没有这么简单,山狗王不会平白无故的让一只山狗来送死。”
简科军把头凑到空隙处,小声问道:“你的意思是,它们还会发动攻击?”
唐哲嗯了一声,说道:“山狗的狡猾是我们想象不到的,你们耳朵都竖起来,这个棚子根本经不起折腾……”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窝棚的后面突然发出声音,箬竹盖的棚顶被扒开来,然后一只狼张着血盆大口冲向沈月。
第308章 偷袭
沈月本来安安静静地待在窝棚的最里侧,大家都觉得这里是最安全的地方。突然,一阵轻微的响动传入了她的耳朵,一开始,她并没有太在意,还以为只是山老鼠或者其他什么小动物在附近活动。
然而,当那只狼的大半个脑袋出现在她眼前,嘴里还拼命地张开,露出锋利的獠牙,想要一口咬向她时,沈月才如梦初醒,意识到危险的降临。她惊恐万分,吓得哇哇大叫起来,声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
尽管心中充满恐惧,但沈月并没有完全失去理智。她紧紧握着手中的沙刀,用尽全身力气,朝着那只狼的头部胡乱砍去。然而,由于她是个女孩子,力气相对较小,再加上惊恐交加和狼的头盖骨异常坚硬,她的这两刀并没有对狼造成太大的伤害,反而激怒了它。
那只狼猛地一挣扎,竟然冲破了窝棚的薄弱处,径直冲了进来。沈月猝不及防,被它狠狠地扑倒在地。
而此时,唐哲他们三个男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窝棚的门口方向,警惕着可能从正面袭来的敌人。他们完全没有预料到这群狼会如此狡猾,竟然从背后发起攻击。
当他们终于察觉到异常,转过头来的时候,那只狼已经将沈月死死地压在身下,张开血盆大口,眼看就要咬向沈月的脖颈。
沈月的心脏仿佛要跳出嗓子眼儿一般,她的身体完全失去了控制,手中的刀也不知何时掉落在了地上。恐惧如潮水般涌上心头,她只能本能地伸出双手,试图去掐住那只恶狼的脖子。
然而,由于一人一狼之间的距离实在太近,唐哲手中虽然握着枪,却也不敢轻易开枪。眼看着那只狼就要咬住沈月的喉咙,唐哲心急如焚,他当机立断,将手中的枪当作烧火棍一样,直直地朝着狼嘴送去。
说时迟那时快,那只狼一口咬下,却只咬到了坚硬的枪托,这让它顿时吃痛不已。与此同时,简科军和申二狗也瞅准时机,迅速冲上前去。他们手中挥舞着锋利的沙刀,毫不留情地朝着那只狼的身上猛砍。
那只狼被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得措手不及,它一边痛苦地咆哮着,一边疯狂地摆动着脑袋,想要挣脱束缚。然而,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它不仅没有咬到沈月的皮肉,反而被她的衣袖给缠住了。
随着狼头的剧烈摆动,原本就倒在地上的沈月被硬生生地拖移了原本的位置。她的身体在地上摩擦着,发出“簌簌”的声响,让人听了不寒而栗。
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简科军和申二狗二人眼疾手快,趁着山狗被分散注意力的瞬间,迅速出手。只见他们手起刀落,寒光一闪,数道刀光如闪电般划过山狗的背部。每一刀都精准无比,直抵要害,瞬间便在山狗的背上留下了数道深深的伤口,甚至有些地方已经露出了森森白骨。
其中,简科军的一刀更是威力惊人,竟然直接砍断了山狗的背脊骨!这致命的一击使得山狗的后肢瞬间失去支撑,像一滩烂泥一样瘫倒在地,再也无法站立起来。
尽管如此,这只凶猛的山狗却并未松口,它的牙齿依然紧紧咬住沈月的衣袖,不肯松开,直到最后脖子都快被二狗他们两个人砍断。
当唐哲终于把沈月从山狗的口中拉出来时,她的身体还在不停地颤抖着,双手也像失去控制一样胡乱挥舞着,仿佛还沉浸在刚才的恐惧之中。唐哲连忙紧紧地抱住她,轻声安慰道:“小月,别怕,是我,是我啊!你冷静一点,山狗已经被我们打死了,它再也不能伤害你了。”
听到唐哲的声音,沈月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她缓缓睁开眼睛,看到唐哲正一脸关切地看着自己,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安全了。然而,当她的目光落在地上那只已经毫无生气的山狗身上时,心中的恐惧和愧疚如潮水般涌上心头,她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哲哥,都是我不好,我不应该吵着要和你来山上打猎的。如果不是我,也不会遇到这么危险的事情……”沈月泣不成声地说道。
唐哲心疼地看着沈月,安慰道:“小月,这不是你的错,是这只山狗太凶猛了,而且,打猎的事情是我们大家决定的,我们现在不是都没事吗?你不要哭了,好吗?”
站在一旁的申二狗和简科军,目睹着唐哲与沈月紧紧相拥的场景,脸上不约而同地浮现出欣慰的笑容。
唐哲注意到了他们的表情,立刻让申二狗和简科军分别前往前方和后方守住,以防还有其他潜在的危险。
收到指示后,申二狗和简科军没有丝毫迟疑,迅速行动起来。他们各自占据有利位置,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确保这个临时的庇护所不会再受到任何威胁。
与此同时,唐哲将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沈月身上。他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头发,柔声安慰道:“别怕,有我在呢。”他的声音充满了温柔和关切,仿佛能穿透沈月内心的恐惧。
沈月的身体微微颤抖着,显然还没有完全从刚才的惊吓中恢复过来。唐哲继续耐心地安慰她,告诉她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他们现在是安全的。
就像打仗一样,军心是最重要的,他们现在四个人被狼群围困在这个窝棚里面,虽然成功地让狼群损失了两只狼,但要是其中有人心态崩溃了,会影响大家的情绪和士气。
他深知在这样的绝境中,心态的稳定至关重要。一旦有人内心崩溃,整个团队的士气都会受到影响。而在这荒山野岭之中,他们孤立无援,如果不能保持冷静和团结,后果将不堪设想。
“你刚才表现得非常勇敢。”唐哲鼓励道,“当山狗冲进来的时候,你第一时间给了它两刀,这一点连我都自愧不如。”
他的话语如同一股暖流,缓缓流淌进沈月的心田。沈月的颤抖渐渐平息下来,她抬起头,与唐哲的目光交汇,眼中的恐惧逐渐被信任和感激所取代。
沈月听到这里,心里暖了一些,不过对于他的最后一句话倒是保持怀疑态度。
“唐哲,快来看,它们又来了。”简科军在大门那个地方看着,突然对唐哲喊道。
第309章 狼攻
唐哲闻言,立刻松开了沈月,像一只敏捷的猎豹一样,迅速趴在门口的空隙处,小心翼翼地向外张望。果然,他看到了五六只狼正从箬竹林中鬼鬼祟祟地走出来,它们分散开来,似乎在悄悄地包围着他们所在的窝棚。
“它们想把我们困住!”唐哲低声说道,声音中透露出一丝紧张。他的目光紧盯着那些狼,观察着它们的一举一动,“这只狼肯定是来当炮灰的,我们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唐哲转过头,对着屋内的其他人喊道:“大家都注意点,我们的窝棚有弱点,已经被这些狼发现了。它们随时都可能向我们发起攻击,如果窝棚被它们弄散架,我们就会像待宰的羔羊一样,在空地上被这么多山狗围攻,那可就太危险了!”
申二狗听到唐哲的话,也赶紧从先前那只狼进来的墙洞往外看去。不一会儿,他突然兴奋地叫了起来:“唐哥,你快来看!那边松木树旁边那只山狗跟其他的不太一样呢!”
唐哲轻轻地拍了拍简科军的肩膀,眼神交汇间,传达出一种默契和指示。简科军心领神会,立刻将注意力集中到前方,不敢有丝毫松懈。
唐哲则手提猎枪,脚步轻盈地走到窝棚的后面。他顺着申二狗所指的方向,定睛望去。在七八十米开外的地方,一只毛色在月光映照下略显苍白的狼正静静地站在一棵松树下。那松树高大而茂密,宛如一把巨大的绿伞,恰好遮住了狼的半截身躯。
这只狼并没有将目光投向窝棚,而是凝视着窝棚前方的箬竹林,仿佛在观察着什么。唐哲凝视着它,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敬畏之情。
\"是山狗王。\"唐哲轻声说道,声音中透露出对这只狼的敬重。\"它就像一个将军,在指挥着这一场战役。\"
申二狗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希望,连忙问道:\"能不能把它干掉?没有了王,这些山狗肯定会四散逃去。\"
唐哲点了点头,他将猎枪的枪管从洞口缓缓伸出,瞄准那头狼王。然而,正当他准备扣动扳机时,狼王却突然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危险,猛地从松树后面退缩回去,敏捷地躲到了一旁的石头后面。
那块石头其实体积并不是特别大,但由于唐哲所处的位置比较特殊,所以从他的角度看去,这块石头恰好完美地遮挡住了某个物体的身体。
与此同时,申二狗在旁边的墙上另外挖掘出了一个小小的洞口,原本他的眼睛还能够透过这个小洞看到外面的情况。然而,就在他看到那只狼王退缩回去的瞬间,他心中不禁涌起一阵懊恼,狠狠地捶了一下地面,抱怨道:“真可惜啊!这该死的家伙居然躲起来了。”
然而,就在申二狗话音未落之际,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原本躲藏在石头后面的狼王,突然毫无征兆地发出了几声凄厉的嚎叫声。这嚎叫声在寂静的夜晚中显得格外突兀,仿佛是一种挑衅或者警告。
紧接着,棚子外面传来一阵轻微的骚动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草丛中快速移动。前面的简科军显然也听到了这阵异动,他紧张地高喊一声:“唐哲,不好了,它们都朝我们冲过来了!”
唐哲闻言,心中一紧,立刻站起身来。他的目光紧盯着棚子外那些有动静的地方,毫不犹豫地举起手中的猎枪,瞄准目标,然后果断地扣动了扳机。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枪声在夜空中回荡。那个原本有动静的地方,突然变得异常安静,仿佛所有的声音都在瞬间被吞噬了一般。
就在简科军看着门外毫无防备的时候,他身旁的地面突然发出一阵轻微的响动,紧接着一个黑漆漆的洞口赫然出现在眼前。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只凶猛的狼便如闪电般从洞中窜出,张牙舞爪地扑向简科军,锋利的獠牙在黑暗中闪烁着寒光。
这座窝棚是他们四人晚上睡觉的地方,建造时就只考虑了四个人能不能睡得下的问题,所以面积并不大,仅有两个多平方而已。原本四个人挤在里面刚刚好,但现在突然多了一只体型庞大的狼,而且这只狼还与简科军纠缠在一起,使得原本就局促的空间变得更加拥挤不堪。
面对如此突如其来的状况,唐哲根本不敢轻易开枪,生怕误伤了自己人。也只能先让简科军硬撑着与它拼死搏斗。
与此同时,申二狗看到简科军的腿被狼死死咬住,情况十分危急,便顾不上身后的安全,毅然决然地冲上前去帮忙。然而,他刚刚离开原来的位置,另一只狡猾的狼便瞅准时机,从那个刚刚被挖开的洞里猛地冲了进来,如饿虎扑食一般,径直扑向申二狗的后背。
说时迟那时快,唐哲眼疾手快,见势不妙,立刻举起手中的枪托,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砸向那只扑来的狼。只听“砰”的一声闷响,狼的脑袋像是被砸开了花一般,鲜血四溅,溅得申二狗满身都是。申二狗只觉得后背一阵发凉,这才惊觉自己的衣服已经被狼的獠牙撕破了。
最可怜的人莫过于沈月了,她刚刚才从惊吓中回过神来,然而,令人惊恐的是,竟然又有两只恶狼猛地冲进了窝棚!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沈月惊恐万分,她根本不敢靠近窝棚的墙壁,生怕那随时可能张开的血盆大口会咬住她,让她无法逃脱。
沈月只能像个木头人一样,傻傻地站在窝棚的中央,身体微微颤抖着。她的存在无疑给唐哲、申二狗和简科军的行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唐哲刚刚解决掉一只狼,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便立刻与申二狗一同冲向简科军,去帮助他应对那只凶猛的狼。尽管唐哲的小腿被狼狠狠地咬了一口,但他手中的刀却始终没有掉落,而是紧紧握着,拼命地在狼的身上乱砍乱剁。
就在唐哲和申二狗赶到简科军身边时,那只狼已经被砍得惨不忍睹,身体被剁成了好几块。然而,他们还来不及松一口气,窝棚外突然又冲进了三四只狼!
这一下,窝棚底部的箬竹不堪重负,瞬间被掏空,上面的部分也随之滑落下来。眨眼间,整个窝棚就只剩下一个光溜溜的人字架孤零零地立在那里,而他们四个人则完全暴露在了外面,毫无遮蔽。
第310章 枪法太烂
就在这时,他们终于看清了眼前的状况,原来窝棚外面的狼远远不止七八只!仅仅是随意一瞥,他们就发现至少有二十来只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更让人惊恐的是,远处那只白狼此刻又从石头后面探出了半个脑袋,如幽灵一般,默默地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面对如此多的恶狼,三个男人立刻紧张起来,他们迅速站成一个圈,将沈月紧紧地围在正中间,形成了一道人墙。申二狗满脸惊恐地看向唐哥,声音略微颤抖地问道:“唐哥,现在该怎么办啊?我们这里太开阔了,根本没有可以躲避的地方。”
简科军也懊悔不已,他喃喃自语道:“早知道麻黄岭上还有这么多山狗,打死我也不会拉着你们一起来打猎的!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然而,更糟糕的是,除了这四只保护狼外,离窝棚不远处,还有十来只狼正蓄势待发,随时准备对他们发动致命的攻击。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几个人的内心都充满了恐惧,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实际的狼的数量竟然比他们想象中的七八只多了近两倍!
唐哲紧紧地护着沈月,他的另一只手则高高地举起了枪,黑洞洞的枪口直指着不远处的一只狼。那只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嘴里还不时发出低沉的咆哮声。
唐哲深吸一口气,稳定住自己的情绪,然后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枪声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着。那只狼应声倒地,鲜血从它的伤口处喷涌而出,染红了周围的草地。
离得近的这四只狼原本正准备向他们发起攻击,但突如其来的枪声把它们吓得不轻。它们惊恐地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同伴,然后像一阵风一样,迅速转身逃离了现场,眨眼间便消失在了树林深处。
唐哲稍稍松了口气,但他的目光很快又落在了那只狼王身上。狼王站在不远处,它的体型比其他狼要大上一圈,身上的皮毛也更加浓密。此时,狼王的双眼正泛着幽幽的绿光,死死地盯住唐哲,仿佛在警告他不要轻举妄动。
唐哲环顾四周,发现他们所处的位置虽然是一个小高地,但实际上也不过是一块稍高的土堆而已,根本没有任何防护能力。而且,那些狼并没有走远,它们仍然在不远处徘徊,伺机而动。只要稍有机会,它们就会再次冲上来。
唐哲心急如焚,他迅速扫视了一圈周围的环境,希望能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终于,他的目光落在了离窝棚不远的地方,那里有一棵巨大的松树。这棵松树高耸入云,枝叶繁茂,看上去非常结实。
唐哲心急如焚,他深知时间紧迫,必须尽快找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山狗的攻击。他高声呼喊着简科军等人,声音中透露出一丝急切:“快!趁这些山狗还没反应过来,赶快爬到那棵大松木树上去!”
狼群不会爬树,那棵大松树不但是一个很好的防御点,还是一个天然的制高点。
简科军毫不犹豫地拿起沙刀,身先士卒地在前面开路。箬竹林中的道路崎岖不平,行走起来异常艰难。然而,面对如此困境,简科军毫不退缩。他就像一头勇猛的野牛,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和强大的力量,硬生生地在箬竹林中趟出了一条小径。
唐哲见状,立刻让申二狗保护好沈月,紧紧跟在简科军的身后。他自己则手持枪支,警惕地注视着四周,不敢有丝毫松懈。
与此同时,四周的狼群也逐渐向他们逼近。狼群的嚎叫声在黑夜中回荡,令人毛骨悚然。然而,箬竹林太过茂密,狼群被唐哲的枪声吓跑后,都躲藏在竹林之中,让人难以判断它们的具体位置。
在这漆黑的夜晚里,唐哲只能依靠听觉和视觉来察觉狼群的动向。他竖起耳朵,仔细聆听着周围的声响,一旦听到有异常的响动,便立刻将枪口对准那个方向。同时,他的眼睛也在黑暗中搜索着,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隐藏着狼的角落。
几十米的距离,在平常人看来不过是短短一段路,但对于此刻的他们来说,却如同走了上百里路一般漫长。每一步都显得异常艰难,仿佛时间都在这一刻凝固了。
终于,他们走到了树下。简科军毫不犹豫地蹲下身来,示意沈月踩着他的肩膀先爬上树去。沈月没有丝毫犹豫,她熟练地踩上简科军的肩膀,借助他的力量,迅速地爬上了树杈。
申二狗则在一旁紧紧地扶着沈月的手,确保她的安全。农村的女娃儿,从小就与大自然亲密接触,爬树对她们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尽管沈月在铜城生活了几年,但她更多的时间还是在八家堰度过的。在那里,她是单家独姓,没有多少人愿意和她一起玩耍,于是她只能独自爬上树去摘果子,以此来打发时间。
很快,沈月就成功地爬上了树杈,简科军紧接着也开始往树上攀爬。他身手矫健地抓住树枝,一个翻身便轻松地爬上了树。随后,申二狗也顺利地爬上了树。
唐哲在确认周围环境安全后,将手中的枪递给了简科军。毕竟,简科军之前在斗篷山有过开枪的经验,相比之下,申二狗这个生手要逊色不少。
然而,就在唐哲准备往树上爬的时候,突然间,一只狼从箬竹林中如闪电般窜出,张牙舞爪地向他扑来。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简科军在树上见状,急忙举起枪射击。但由于太过慌乱,他虽然扣动了扳机,枪也响了,但子弹却完全偏离了目标,根本没有击中那只狼。
唐哲突然感觉到一股凉飕飕的风从背后袭来,与此同时,一声清脆的枪响划破了寂静的夜空。他的心中一紧,立刻意识到有狼正在向他逼近。
此时的唐哲处境十分尴尬,他正紧紧地抱着松树,身体离地大约有一米高,然而距离最近的树枝却还有将近两米的距离,无论他怎样努力,都无法够到树枝。
第311章 缠斗
就在唐哲感到有些绝望的时候,他听到头顶上传来申二狗的呼喊声:“唐哥,快抓住我的手!”唐哲抬头望去,只见申二狗整个人横挂在树枝上,一只手尽可能地向下伸展,想要帮助唐哲脱离困境。
然而,尽管申二狗已经尽力伸出手臂,但唐哲和他之间的距离实在太远了,唐哲根本不可能够到他的手。面对这一现实,唐哲无奈地叹了口气,知道爬上树已经无望,于是他果断地松开了手脚,顺着树干滑了下来,最终稳稳地站在了地上,背靠着松树。
那只狼显然被简科军的枪声吓了一跳,但它并没有因此而停止攻击。相反,它在短暂的犹豫之后,猛地向唐哲扑了过来。
幸运的是,唐哲的双脚已经着地,这让他在面对狼的袭击时有了一定的优势。不过,他手中并没有任何武器,想要从背后的刀别子中取出沙刀已经来不及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唐哲灵机一动,顺势往旁边一闪,避开了狼的猛扑。
紧接着,唐哲也不等它再次发动攻击,他上过战场,深知最好的防守就是主动出击,于是自己迅速出手,紧紧地抱住了狼的脖子,双腿也像铁钳一样夹住了狼的身体。这一连串的动作犹如摔跤中的巴西式锁技,将狼牢牢地控制住,使其无法挣脱。
那只狼的脑袋还在拼命地左右挣扎着,仿佛要挣脱唐哲的束缚。唐哲见状,心中一紧,他知道自己绝不能让这头狼得逞,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他咬紧牙关,使出浑身解数,用一只手紧紧地箍住狼的脖子,另一只手则用力将狼的嘴巴死死地按在地上,绝不让它有丝毫咬到自己的机会。
然而,就在唐哲与这头狼僵持不下的时候,箬竹林中的其他狼似乎也嗅到了一丝机会。它们不再顾忌简科军手中的猎枪,而是像发了疯一样,不顾一切地朝着唐哲猛冲过来。
简科军他们在树上看得真切,他们心急如焚,连忙扯开嗓子大喊:“唐哲,快上来!又有一群狼冲过来了!”
可是,唐哲此时根本无暇顾及其他,他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眼前这头凶猛的狼身上。他深知,如果稍有松懈,这只狼就会挣脱开来,一旦自己受了伤,对他们四个人的小队伍来说,士气将会受到严重的打击,最终都会成为这些狼的口中美食。所以,他只能咬紧牙关,拼尽全身力气,一心想要尽快将这头狼置于死地。
简科军眼见着越来越多的狼朝唐哲扑去,心中愈发焦急。他再次举起猎枪,瞄准那些冲过来的狼,连续开了两枪。可惜的是,他的枪法虽然还算精准,但对于移动中的目标来说,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连一根毛都没有伤到。
狼群如疾风般迅速逼近,它们的身影在月光下显得格外狰狞,仿佛一群来自地狱的恶魔。简科军的心跳急速加快,他的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额头上冷汗涔涔。尽管如此,他还是咬紧牙关,再次扣动扳机,又射出了两发子弹。
然而,这两枪并没有对狼群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它们依旧毫不畏惧地朝树下冲来。简科军绝望地喊道:“没子弹了!”他的声音充满了恐惧和无助。
剩下的十几发子弹全部都在唐哲背着的帆布包里面,但由于简科军的枪法实在太差劲,五枪竟然连一根狼毛都没有打中。
沈月听到简科军的呼喊,心中顿时一阵恐慌,感觉整个世界都要崩塌了,她心急如焚,只想立刻从树上滑下去,帮助唐哲一起应对这群凶猛的狼群。
一旁的申二狗对简科军的枪法早已忍无可忍,心中暗暗吐槽了一万遍。眼看着十几只饿狼就要冲到树下,形势万分危急,申二狗来不及多想,他迅速按下沈月的手,示意她不要乱动,紧接着,申二狗深吸一口气,毫不犹豫地飞身一跃,从三米来高的树叉上跳了下来,落地的瞬间,他迅速抽出背后的沙刀,寒光一闪,沙刀划破了那只狼的肚子,肠子流了一地,腥臭无比。
“唐哥,你快爬上去。”
申二狗瞪着血红的眼睛,怒视着步步紧逼的狼群,对着唐哲大声喊道。
唐哲放开已经断了气的狼,从地上爬起来,对简科军喊道:“科军,快把枪丢给我。”
简科军连忙把枪竖着扔下来,唐哲一手抓住,对申二狗说道:“你先顶一下。”
说完紧靠着大松树,从包里摸出子弹来装填进去,只消片刻功夫,五发子弹已经装满,拉拴上膛一气呵成,此时数只狼已经离他们不足十米,虽然被辽节竹给挡住,但是乱动的竹叶已经出卖了它们的位置,唐哲抬手就是一枪,枪声响过,原本一路和前晃动的竹林突然原地发起了抖。
简科军在高处看得比较清楚,喊道:“唐哲,好枪法,打中了。”
唐哲完全顾不上高兴,四周沙沙作响的辽节竹,声音是越来越近,只要是他看到有晃动的地方,也不管三七十二一就是一枪。
转眼之间五枪已经打完,正当他再次准备装填子弹的时候,已经有两只狼冲到了他们的面前,申二狗大吼一声,挥舞着沙刀就主动冲了上去,那只狼倒被申二狗的架式吓了一跳,调头又钻进了竹林当中,唐哲也抡起枪管,利用枪托狠狠地砸向了另一头狼,只听得嗡嗡地叫了几声,那只狼倒在地上四肢抽搐起来。
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喘上一口气,简科军在树上又喊道:“注意你们后面,又来了两只。”
唐哲和申二狗连忙转身,面对着两只冲上来的狼毫不手软,那两只狼本来是偷袭,见已经正面硬刚了,又退了回去。
就在此时,简科军在树上喊道:“它们退回去了,唐哲,你们快点上来。”
唐哲对申二狗说:“二狗,你先上去。”说完半蹾着身子,双手放在膝盖上,让申二狗踩在上面,然后他猛地站起来,双手往上一托,申二狗张开双手,一下子紧紧地抱住了树杈。
随即唐哲再次把枪递给了简科军,然后才努力往树上爬去。
刚坐在树枝上,就看到狼群都往刚才那头狼王的位置跑去。
第312章 狗熊战群狼
看着狼群逐渐远去,几个人待在树上,将这一切都尽收眼底,但心中却充满了疑惑。申二狗紧紧盯着唐哲,满脸不解地问道:“唐哥,这些山狗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怎么突然就像被什么东西吓到了一样,一下子全都跑了呢?”
与此同时,在更上方的一段树枝上,简科军和沈月也同样感到十分诧异。简科军忍不住开口问道:“会不会是山狗王出了什么意外啊?”毕竟,这里距离那只狼王还有大约一百四五十米的距离,而且夜晚的月光并不是很明亮,实在难以看清具体的情况。
沈月在一旁若有所思地猜测道:“我觉得应该是山狗王发现我们爬上树了吧。它们虽然凶猛,但毕竟不会爬树啊。与其在这里和我们死磕,倒不如去追那群野牛,说不定还能有更多的收获呢。”
面对他们三人提出的问题,唐哲感到一阵茫然,因为他自己对这其中的缘由也是一无所知。他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不管怎样,那些家伙总算是离开了,我们也正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在这树上好好歇息一下,恢复一下体力。”
确实,这四个人一直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中,神经紧绷到了极点。即使现在什么都不做,突然之间放松下来,身体也会立刻感受到极度的疲惫。
简科军将手中的枪递给了唐哲,唐哲接过一看,发现枪里的子弹已经全部用光了。他心里暗暗叫苦,这可不是个好兆头啊!不过,他还是迅速地从背包里取出子弹,开始装填起来。毕竟,谁也不知道那些狼会不会再次折返回来,如果真的发生那样的情况,以唐哲的枪法,肯定还能再干掉几只。
就在唐哲装填子弹的时候,沈月则紧紧地抱着树干,试图让自己入睡。然而,尽管她已经非常困倦,但脑海中却始终充斥着各种杂念,让她难以入眠。
相比之下,简科军和申二狗两个人就显得轻松多了。他们横跨在树枝上,背靠着树干,双眼紧闭,已然进入了闭目养神的状态。
唐哲将子弹装填完毕后,敏捷地顺着树干向上攀爬了一级,稳稳地坐在了紧挨着沈月的那根树枝上。他转头看向沈月,温柔地说道:“小月,你看像科军他们那样,把双腿跨坐在树枝上,然后靠在我的肩膀上,先好好休息一下吧。”
沈月微微颔首,表示明白。她虽然对于爬坡和上树这样的活动并不陌生,但真要在这高高的树枝上睡觉,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从树上掉下去。不过此刻有唐哲在身边,她的胆子似乎也大了一些,于是按照唐哲的指示,小心翼翼地调整好姿势,将双腿跨坐在树枝上,然后轻轻地把肩膀靠在唐哲的肩膀上。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周围一片静谧,只有偶尔传来的树叶沙沙声和远处动物的叫声。过了好一会儿,沈月终于忍不住打破沉默,轻声问道:“哲哥,你说我们还能不能活着回去呢?”她的声音有些颤抖,仿佛这个问题让她感到无比恐惧。
唐哲能够明显感觉到沈月的身体在微微发抖,他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沈月的肩膀,安慰道:“小月,别担心,我们一定会安全回去的。”他的语气坚定而沉稳,透露出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为了让沈月更加放心,唐哲还特意拍了拍手中的枪,继续说道:“别忘了,我们还有这个呢。等到天亮的时候,视线会好很多,如果那些家伙还不撤退,我就用这把枪把它们全部消灭掉。”
他说出这句话时,内心其实也在暗自盘算着。就在刚才装填子弹的时候,他突然惊觉,原本枪里应该有五发子弹,再加上携带的二十五发,总共应该有三十发才对。然而,经过简科军的一番挥霍,已经浪费了足足五发,而他自己也有几枪未能击中目标。如此一来,现在枪里加上帆布包内剩余的子弹,总共也就只剩下十五发了。
更糟糕的是,通过目测,这些狼群至少还有十五只以上。这意味着,即使他每枪都能命中,也未必能够将所有的狼都击毙。一想到这里,他的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寒意。
然而,当沈月听到唐哲所说的话后,她似乎稍稍松了一口气,身体的颤抖也明显减轻了许多。就在这时,突然间,一声凄厉的嚎叫声划破了夜空,仿佛整个森林都被这声音所震撼。
四个人不约而同地瞪大了眼睛,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在不远处的一片空地上,一头体型巨大的狗熊正与一群饿狼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厮杀。
他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刚才狼群之所以会突然撤退,并不是因为害怕他们,而是因为狼王受到了这头狗熊的攻击。显然,狼群为了拯救它们的首领,不得不放弃对唐哲等人的围攻,转而前去解救那头陷入困境的母熊。
对于唐哲他们来说,这头狗熊的出现简直就是雪中送炭,给他们来了一招“围魏救赵”,反而成了他们的援军。
那狗熊仿佛与那只狼王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一般,对其穷追不舍,口中还不时发出低沉的吼声,仿佛在宣泄着内心的愤恨。而那狼王也不甘示弱,它灵活地躲避着狗熊的攻击,同时利用自己敏捷的身手,时不时地对狗熊发起反击。
在这惊心动魄的追逐战中,狗熊的身后紧跟着十几只狼,它们如饿虎扑食般对狗熊展开猛烈的攻击。一时间,整个辽节竹林都被这激烈的战斗所笼罩,竹叶纷飞,尘土飞扬,仿佛变成了一个血腥而惨烈的战场。
这场狗熊与群狼之间的生死较量,场面异常壮观,让人不禁为之震撼。而躲在树上的唐哲四人,更是被这一幕惊得目瞪口呆,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处境。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场激烈的战斗逐渐向唐哲他们所躲避的大松木树靠近。眼看着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最后只剩下十几米的距离了。唐哲这才回过神来,他紧张地数了一下,发现加上狼王在内,竟然还有足足十七只狼。
第313章 绝望的狗熊
不过,此时的狼王已经明显处于下风,身上多处受伤,鲜血染红了它的皮毛。唐哲心想,既然狼王都受到了如此猛烈的攻击,那么这个时候肯定不会再有其他埋伏的狼了。
那狼王似乎也受了伤,脸上被狗熊抓了一爪子,半边脸已经血肉模糊,眼球都吊在脸上一甩一甩的,它只能拼命逃跑,要不是狼王一只眼睛看不见,加上受伤吃痛跑不快,早已经把狗熊甩开。
而那头狗熊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它的周围全是狼群,纵然它皮糙肉厚,屁股上也被撕咬下来一大片熊皮,就像一个穿着皮毛裤子,屁股上的荷包被撕掉只剩下底部一样。
奇怪的是,狗熊对这些狼的攻击,就像没有反应一样,它只是一味的追着狼王跑,但是它被狼群拖住,此刻狼王已经离他有些距离。
狗熊被一群狼围攻,它眼见着狼王越跑越远,自己无论如何也追不上,心中不禁有些焦急。突然,它像是想到了什么,猛地人立起来,用它那粗壮的前肢像人类的双手一样挥舞着,熊掌上那长长的爪子在阳光下闪烁着寒光,犹如锋利的匕首一般。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狼群猝不及防,立刻有两只狼被狗熊的熊掌拍到身上。其中一只狼被狠狠地甩了出去,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远远地飞落在辽节竹林中,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另一只狼则更惨,它的腰部直接被狗熊拍断,当场倒在地上,四条腿无力地乱动着,却再也无法站立起来。
狼群显然被狗熊这凶猛的一击吓了一大跳,它们立刻从围攻的状态分散开来,有的狼开始做出一些吸引狗熊注意力的动作,而另外几只则悄悄地绕到狗熊的身后,准备伺机偷袭。
这样一来,狗熊虽然暂时抵挡住了狼群的围攻,但它想要再去追击狼王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就在这时,站在一旁观察的简科军对唐哲喊道:“唐哲,现在可是个好机会啊!快把领头的狗王放倒,只要狗王被干掉,这群山狗就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乱作一团!”
唐哲的注意力完全被狗熊和狼群之间激烈的战斗所吸引,他全神贯注地观看着这场惊心动魄的对决,以至于完全忽略了狼王的存在。然而,当简科军提醒他时,唐哲才如梦初醒,重新将目光投向那只狼王。
此时,狼王早已如闪电般疾驰而出,与唐哲之间的距离已经拉开了七八十米之遥。尽管它身负重伤,半边脸和一只眼睛都已失去,但它的速度却丝毫未减,仿佛受伤的身体并没有影响到它的逃跑能力。
唐哲见状,急忙抬起手中的猎枪,准备瞄准射击。然而,就在他扣动扳机的瞬间,狼王却像一道幽灵般迅速地消失在了一棵树的后面,让唐哲的子弹失去了目标。
唐哲懊恼地咒骂了一声,心中暗叹这狼王的狡猾和敏捷。他连忙调整姿势,准备再次瞄准,却再也找不到狼王的身影。等他的目光重新回到狗熊身上时,却发现被狼群围攻的狗熊情况已经变得十分危急。
狗熊原本庞大的身躯在狼群的围攻下显得有些笨拙,身上又增添了数道深深的伤口,鲜血不断地从伤口中涌出,染红了它周围的雪地。而那些狼群则变得越来越狡猾,它们充分利用自身比狗熊更为灵活的身体,以及数量上的优势,不断地对狗熊身上原有的伤口处进行猛力撕咬。
狗熊原本凭借着庞大的身躯还能对狼群发起一些攻击,但随着伤势的加重,它的反击力度越来越小,现在它只能拼命地逃窜,以躲避狼群的凶猛攻击。
而那头狗熊离这棵松树也不过十多米的距离,绝望中为了求生存,它也只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找一棵大树爬上去,暂时躲开狼群的攻击。
而唐哲他们所处的这一棵大松树,不光成了他们的救命稻草,也让绝望中的狗熊看到了希望,虚晃了几爪之后,突然向着唐哲他们待着的这棵大松树跑来。
十几米的距离对于这只凶猛的狗熊来说,不过是转瞬之间。眨眼间,它就已经逼近了松树,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当唐哲他们意识到危险降临时,那只狗熊已经快要爬上第一个树杈了。
唐哲原本因为担心沈月一个人独处会害怕,所以特意从第一个树杈处爬了上去,而申二狗则在第二层的树杈上,唐哲他们则处于第三层,简科军则在更高的第四层。
申二狗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目瞪口呆,他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却发不出一丝声音。他的双手紧紧抓住树枝,仿佛那是他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丝毫不敢动弹。
相比之下,简科军离得最远,他的情况要好一些。看到申二狗被吓得不知所措,简科军连忙大声提醒道:“二狗,快点往上爬呀!”
然而,在如此紧张的情况下,要想迅速做出反应并非易事,除非一个人拥有极其强大的心理素质。
可惜申二狗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没有受过任何的专业训练,早已经吓落了魂,就算他的脑海中此时有一万种逃跑的办法,但是两股颤颤,却始终使不出力来。
沈月也是早已经吓得花容失色,从昨天上山开始,她从来没有一个晚上受到过这么多次惊吓过,哪怕是以前她爹被拉去带尖尖帽,她也只是难过加羞愤,却没有这么害怕,扯着嗓子想要喊申二狗,却又喊不出来。
此时狼群已经围到了树下,还有一只狗熊正朝树上攀爬,就算申二狗回过神来跳下树去,无疑只是刚逃离熊掌,又落入了狼窝。
那头狗熊为了活命,也只能往这棵树上躲,唐哲他们如果要想活命,那就只能把这头狗熊给消灭掉。
随着一声枪响,那头狗熊一下子失去了重心,本来还在飞快往树上爬的动作突然停止,然后重重的摔到地上,发出砰地一声闷响。
第314章 不许偷看
从天而降的狗熊,让本被枪声吓了一跳的狼群一下子回过了神来,没有逃跑,反而冲着狗熊过来开始撕咬。
唐哲哪里会放过这样的机会,连开三枪,三只狼应声倒地,其余的狼群立刻作鸟兽散,躲进辽节竹之中消失了踪影。
他们四个人看虽眼见狼群已经走了,却谁也不敢下来,就这样一直在树上待着,远处,声声野狼的哀嚎,不时划过夜空,像是某人的哭泣。
就这样一直等到天亮,狼群的叫声也一直叫到天亮,这一晚,是它们狼群有史以来损失最大的一次,受了这样的重创,对于它们的生存又增加了更多的考验。
申二狗这个时候脚都还是麻的,靠两只手紧紧抱住树干。
“妈耶,差点儿命都丢了。”
简科军问道:“二狗,你老实说,有没有尿裤子?”
申二狗抬着头说:“你才尿裤子呢,老子虽然被黑了一跳,还不至于拉在裤裆里。”
沈月呸了一声,说:“你们两个注意一点哈,这里还有个女同志哦。”
简科军和申二狗尴尬地笑了笑。
唐哲倒是有些奇怪起来,问道:“麻黄岭上怎么会有这么大一群山狗呢?”要知道麻黄岭已经是处在梵净山的边沿,村庄也多了起来,人类的活动痕迹到处都是,这样的地方,狼群是很少来的。
简科军想了想,说道:“会不会是因为斗篷山里的那一群毛狗?”
“也有可能。”唐哲坐在树枝上,伸了个懒腰:“那群毛狗足足有四十来只,这群山狗虽然数量也不少,放在哪个地方都属于强群了,但是要和比它们多一半的毛狗抢地盘,估计还是不够看。”
简科军说:“我看昨天晚上它们又损失不少,说不定以后再也不敢回梵净山那边去了。”
沈月有些不好意思地捅了捅唐哲的腰,羞红着脸看着他。
唐哲不解地问道:“怎么了?小月。”
沈月低着头说:“我想下去。”
申二狗马上说:“那我先下去,哎呀,这脚还在麻呢。”
唐哲说道:“行,你从申二狗旁边那根树枝下去。”
沈月说:“我、我怕。”看着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的狼群尸以及树下那只被咬得浑身是伤的狗熊,明知道它们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可是内心的恐惧还是让她不敢轻易下地。
唐哲说道:“那行,我先下去。”
说完就从树上滑了下来,伸出双手对沈月说:“现在下来吧,你不要怕,我在下面看着你,万一抓不紧,我可以抱着你。”
沈月点了点头,抱着树干慢慢往下滑。
快到地上的时候,她感觉到屁股被一双温热的大手托着,脸羞得更红了。
直到被唐哲抱到了地上,脸上的潮红都还没有褪去,浑身一阵躁热。
唐哲又喊道:“科军,二狗,快点下来了。”
简科军已经在下树了,倒是申二狗,还在用手不停地揉着双腿:“稍等一下,我再缓一缓。”
简科军笑道:“二狗,回去了让你公准备只大红公鸡,我来给你追魂。”
“追魂”是一种古老的祝由术,人们都认为一个人有三魂七魄,一旦丢了一魂一魄,就会精神不振,睡觉还会被吓醒,要是丢得再多一会,就会导致昏睡不醒了。
申二狗笑骂道:“我看就是你那张逼嘴想屙痢,要是有大红公鸡吃,我的魂就算去了鬼门关都会自己跑回来。”
说完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倒是沈月站在那里,夹着双腿,又用手捅了捅唐哲的腰:“哲哥,我、我……”
唐哲不明白她要做什么,忙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发现什么了?”说完警惕地四周看了看,整个落水窝里,除了风吹过竹叶的沙沙声,再就是偶尔的几只鸟叫,并没有任何声音。
沈月脸更加红,小声说道:“我要屙尿。”
唐哲这才看清楚她夹着双腿的样子,说道:“你去吧。”
沈月转着头四处看了看,除了辽节竹,并没有什么可以藏身的地方,何况辽节竹林里有些什么,她并不知道,跑得远了,又怕遇到狼群,近了,申二狗和简科军还在树上呢,他们居高临下,这大白天的可是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
“去、哪里呀,这里都没有地方。”
唐哲也四周看了一下,说道:“要不,你去昨天晚上我们搭的那个窝棚那里。”
昨天晚上搭的窝棚虽然被狼群给刨得不成了样子,但是那些辽节竹并没有完全掉下来,还有一些作为遮挡,而且离这里也有大几十米的地方,等她到棚子的时候,简科军和申二狗也下了树,这么远的距离,又被辽节竹挡住,什么也看不见。
见没有别的地方,沈月只好硬着头皮往窝棚的方向走去,才走了没有几步,又停了下来,对唐哲说:“哲哥,我、我怕,你能不能、能陪我过去。”
见她那副楚楚可人的样子,唐哲也有些不忍心,只好和她一起往窝棚的地方走去。
到了窝棚那里,唐哲对她说:“快去吧,我在外面替你守着。”
沈月看着只有几根辽节竹当墙的那个窝棚,只要唐哲一回头,就会被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的脸更加红了,但是膀光里早已经装满,忍耐已经达到了极限,尤其是感觉已经找到了安全的可以释放的地方之后,更加忍不了了,只觉得有一股热流已经要冲出了玄关。
“你不准偷看我。”说完马上就跑到那个名存实亡的窝棚里面开始方便起来。
就像是水龙头打开了一半一样,太高的压力让嘘嘘的声音很响很响,沈月隔着竹子看着唐哲,只见唐哲背对着她,像是没有听见一样。
那高大的背影,就像是一堵墙,让她觉得依靠在上面特别的踏实,她不由得嘴角露出了笑容。
直到没有了声响,唐哲才问道:“你好了吗?”
沈月才慌乱地回答道:“哦,马、马上就好。”说完就想去提裤子,却感觉到屁股上像是被刺给扎了一样,随后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
她用手一摸,感觉到一阵冰凉,随即紧紧抓住它,往地上狠狠一摔,大声对唐哲叫道:“哲哥,我、我被蛇咬了。”
第315章 见蛇不打三分罪
沈月虽然自小生长在城市之中,但实际上她是在乡村环境中长大的,因此她并没有城里小姑娘常见的那种娇气。而且,她还牢记着老一辈人常说的一句话:如果不幸被蛇咬了一口,一定要立刻将咬自己的那条蛇打死。
起初,沈月对这句话感到十分困惑,不明白其中的缘由。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积累,她终于恍然大悟。原来,由于蛇的种类繁多,每种蛇的毒性也各不相同。如果在被蛇咬伤后,连咬人的蛇是什么品种都未能看清,那么即使是梵净山的药王亲自前来,恐怕也难以准确判断并对症下药,治愈伤势。
所以,只有确切知道是哪种蛇咬了自己,才能有针对性地寻找相应的草药来治疗,这样才能提高治愈的成功率。
就在这时,唐哲正背着沈月行走,突然听到她的惊叫声。他心中一紧,担忧之情涌上心头,急忙转身查看情况。然而,当他看到眼前的一幕时,不禁愣住了——只见沈月的裤子仍然停留在小腿处,而她的手中则提着那条蛇,不停地将其抡在地上。
她惊恐地看着唐哲转过身来,突然间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穿裤子!这一发现让她又惊又羞,满脸通红。她手忙脚乱地将手中的蛇像扔垃圾一样扔到一边,然后急忙提起裤子,仿佛这样就能掩盖住刚才的尴尬。
“哲哥,你看到什么了?”她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既害怕唐哲看到了不该看的,又希望他什么都没看到。
唐哲同样有些尴尬,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沈月那白花花的大腿上,以及那若隐若现的神秘花园。尽管只是一瞬间,但他已经将这一切尽收眼底。他有些不自然地摇了摇头,试图让自己显得镇定一些,说道:“我什么都没有看见,那条蛇呢,你扔哪里去了?”
沈月的一只手紧紧地提着裤子,另一只手则指向一边,说道:“在那里,好像是条野鸡项子。”
唐哲不敢再看沈月,生怕自己的目光会让她更加难为情。他连忙走到那条蛇旁边,仔细观察起来。这条蛇足有半米多长,看起来确实像是一条野鸡项子。不过,此时的它已经被沈月摔得半死不活,身子虽然还在微微动弹,但也只能在原地挣扎,显然已经失去了逃跑的能力。
他毫不犹豫地抓起枪托,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砸向那蛇的头部,一下、两下、三下……直到那蛇的脑袋被砸得稀烂,他才停下手中的动作,将枪收了起来。
俗话说得好,见蛇不打三分罪,这可是农村里常说的一句话。毕竟蛇这种冷血动物,谁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突然攻击人呢?所以,遇到蛇还是尽早除掉比较好。
当他把蛇打死之后,转过头来,却发现沈月已经迅速穿好了裤子。然而,她的脸却像发情的猴子屁股一样,红得发烫,一直延伸到了脖子根。
“被咬到哪里了?”唐哲见状,心中一紧,连忙关切地问道。
沈月低着头,似乎不敢与唐哲对视,她的脸已经红得不能再红了,就像熟透的苹果一般。
唐哲见她迟迟没有回答,不禁有些着急,继续追问道:“到底有没有被咬到嘛?”
过了好一会儿,沈月才缓缓张开嘴巴,低声说道:“没、没有。”
听到这个答案,唐哲终于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这种蛇的毒性虽然不是很强,但如果被咬了,还是要及时把蛇毒给吸出来才行,否则拖久了,也会有生命危险的。”
沈月听完唐哲的话,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突然像失去支撑一般,“蹾”的一声蹲坐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
唐哲心里暗自思忖着,这大早上的,一般人突然见到一条蛇,肯定会被吓得不轻,更何况这蛇还在她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出现。他赶忙走到沈月身旁,轻声安慰道:“别怕,小月,你看,这蛇已经被我打死了,它不会再伤害你了。你只是被它黑了一跳而已,并没有被咬伤,别担心。”
然而,沈月却依旧哭泣不止,唐哲见状,心中愈发觉得有些不对劲。他凝视着沈月,只见她满脸泪痕,欲言又止,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唐哲不禁眉头一皱,关切地问道:“小月,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还有哪里不舒服?你可别瞒着我啊。”
沈月抽泣着,终于鼓起勇气说道:“哲哥,我……我好像……被蛇咬了……”话到嘴边,她又突然觉得难以启齿,毕竟被蛇咬伤这种事情,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实在是有些难为情。
唐哲一听,脸色瞬间变得凝重起来。他连忙追问:“被咬到哪里了?快让我看看!”说着,他便伸手去拉沈月的裤腿,想要查看伤口。
沈月的脸“唰”的一下涨得通红,她急忙用手捂住裤腿,羞涩地说道:“哲哥,我……我……哎呀,好难为情啊……”
唐哲见她如此害羞,心中虽然有些无奈,但还是认真地说道:“小月,我可不是在跟你开玩笑。如果真的被蛇咬了,那可不能耽搁,必须尽快把毒吸出来,不然蛇毒一旦进入血管,后果可就严重了。来,让我看看,是不是左脚?”
说完,唐哲毫不犹豫地伸手紧紧抓住沈月的胳膊,用力一拉,沈月的身体就像失去了支撑一般,猛地站了起来。唐哲见状,迅速蹲下身子,动作轻柔而谨慎。他小心翼翼地挽起沈月的裤管,仔细查看她的小腿,然而,令他失望的是,小腿上并没有发现任何伤口。
“没有伤口呀,难道是右脚?”唐哲喃喃自语道,随即将目光投向沈月的右脚。他毫不犹豫地再次蹲下,轻柔地挽起右脚的裤管,然而,结果依旧让他大失所望——右脚也没有任何被咬伤的迹象。
唐哲站起身来,眉头微皱,满脸焦虑地看着沈月,急切地问道:“是不是手上被咬了?”他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想要抓住沈月的手,检查一下是否有伤口。
然而,沈月却突然将手抽了回去,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她的眼睛里依然泪流不止,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不停地顺着脸颊滑落。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哭腔,说道:“不是。”
唐哲见状,心中愈发焦急,他提高了声音,问道:“那到底是哪里嘛?”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无奈和担忧。
第316章 整筒
沈月似乎并不想回答唐哲的问题,她转过头去,避开了唐哲的目光,轻声说道:“哲哥,你不用管我了,等我死了,你就去把省城那个胡知青娶回来吧。”
唐哲听到这句话,心中不由得一紧,他有些生气地说道:“你又在说胡话了,和你说了多少次,我和她之间根本就什么事都没有,快告诉我,你到底被咬到哪里了?”
沈月紧紧咬着牙关,尽管心中充满了恐惧和羞涩,但她依然坚定地保持沉默,只是那只手却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牵引着,不停地往右边屁股上摸去。唐哲见状,心中已然明了,他试探性地指了一下沈月的屁股,轻声问道:“是不是咬到那里了?”
沈月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她咬着嘴唇,像是用尽全身力气才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嗯”字,然后又像鸵鸟一样迅速地把头低下去,仿佛这样就能将自己的尴尬和窘迫深埋地下。
唐哲无奈地叹了口气,说道:“那就难办了,要是咬到指头或是手臂脚杆之类的,还可以用你的头发把它们绑起来,让血液暂时不流通,等回家了再弄一些蛇药把毒给逼出来。可这在屁股上的话,头发也没办法绑啊,只能用吸的了。”
沈月一听,像是被电击了一般,猛地抬起头来,拼命地摇着脑袋,那幅度之大,简直就像一个疯狂的拨浪鼓。“不,我不,哲哥,你就让我死了算了吧,我都没脸见人了。”她的声音带着哭腔,显然是被这个提议吓得不轻。
唐哲连忙安慰道:“你可不能这么想啊,你要是死了,我不是得去给糖罐罐烧纸拜师。”他的声音有些急切,似乎生怕沈月会真的想不开。
沈月一脸狐疑地看着唐哲,显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提到糖罐罐。她眨巴着大眼睛,追问道:“为什么要去给他烧纸拜师啊?”
唐哲见状,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他解释道:“你想啊,你要是死了,我不就得单身一辈子啦?那我不就跟糖罐罐一样,成为一个可怜的老光棍咯。”
沈月听了他的话,先是一愣,随即便被他逗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没好气地在唐哲的胸口轻轻锤了一拳,嗔怪道:“哲哥,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开玩笑呢?”
唐哲却不以为意,他顺势将两只手放在沈月的肩膀上,一脸认真地说:“我可没有开玩笑哦,小月,我是说真的。这辈子,我是非你不娶的。”
他的目光真挚而热烈,仿佛要透过沈月的眼睛,看到她内心深处。沈月的脸色本来已经稍微恢复了一些,此刻却又被他这突如其来的煽情话语弄得通红。她有些羞涩地低下头,轻声说道:“哲哥,我……可是……”
唐哲一脸严肃地说道:“没有什么可是不可是的,时间紧迫啊!再过一会儿,毒液就会渗透得更深,到那时就算是神仙也救不回来了!所以别犹豫了,赶紧把裤子脱了,让我把毒液吸出来!”
然而,沈月却像是被吓坏了一般,连连摇头,同时压低声音对唐哲说道:“哲哥,他、他们要过来了……”
唐哲闻言,心中一紧,急忙转头看去。果然,只见不远处,申二狗和简科军正有说有笑地朝这边走来,两人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唐哲和沈月这边的情况。
唐哲定了定神,高声喊道:“二狗,科军,你们在干吗呢?”
申二狗听到声音,停下脚步,笑着回应道:“哦,我们过来看看昨天晚上窝棚那里打死的山狗啊,你们在那边做什么呢?”
唐哲哦了一声,说道:“没什么,你们先不要过来,把松木树那边那几只山狗全部拖在树下去,和那只狗熊放一起,还有,辽节竹笼笼里应该还有两只,你们找一下看看有没有被打死,要是没有找到,估计就是受伤逃跑了,我和小月在这边把这几只的皮给剥了。”
申二狗哦了一声,然后说道:“我们原本打算一起先把那几只处理好,再过来弄这头狗熊呢。”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无奈和不情愿。
唐哲听到申二狗的话,连忙摆手说道:“听我的,先不要过来。”他的声音有些急促,似乎很担心申二狗会不听劝告。
申二狗还想说些什么,但还没来得及开口,简科军就在他的屁股上轻轻踢了一脚,并说道:“叫你不要过去就不要过去嘛,走,我们先去辽节竹笼笼里找一下,看看有没有被打死。”
申二狗对简科军的话感到十分不解,他疑惑地问道:“为什么呀?窝棚那边有水源,处理起来不是更方便一些吗?”他觉得简科军的决定有些奇怪,毕竟在窝棚附近处理动物会更加便捷。
简科军看着申二狗一脸茫然的样子,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他笑着说:“让我说你什么好呢?怪只怪你年纪小,还是个整筒,没有经历过人事啊。”简科军的话里似乎隐藏着某种深意,但申二狗一时之间并没有理解。
申二狗听完简科军的话,突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但同时也对简科军说他是个处男感到有些不高兴。他立刻反驳道:“我是整筒,你还不是!”他的声音中带着些许恼怒,显然对简科军的调侃有些不满。
说完,我转头看向唐哲,轻声说道:“唐哥,要不我们先去看看那个竹子笼笼里有没有吧?”唐哲闻言,点了点头,应道:“行,那我们先去看看。”他的声音听起来似乎轻松了一些,我想他应该是稍微放心了一些。
接着,唐哲转头对沈月说道:“小月,你别担心,他们应该不会再过来了。你快把裤子脱了,让我看看你的伤势到底怎么样。”沈月有些犹豫,她伸长着脖子,不断地往大松木树那边张望,似乎还在担心申二狗和简科军会突然折返回来。
第317章 把毒吸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直到申二狗和简科军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远,几乎都听不见了,沈月这才极不情愿地慢慢把裤子往下脱了一点。
唐哲见状,很是知趣地走到她的身后,小心翼翼地将她的衣服往上撩起一些,然后又轻轻地把她的裤子往下拉了一点。
随着裤子的滑落,沈月的整个股沟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了唐哲的眼前。唐哲定睛一看,果然如他所料,在沈月的右边屁股靠近股沟的地方,有两个如针孔般大小的小孔。这两个小孔虽然不大,但周围的皮肤已经开始发青,并且明显地肿胀了起来。
“都有些肿了,你忍着一点,我把它给吸出来。”唐哲轻轻拍了拍沈月的屁股。
沈月此时心中慌乱不堪,她的脑海中一片空白,根本无暇顾及其他。毕竟裤子都已经脱掉了,再穿回去也无济于事,反正迟早都是唐哲的人,被他看到总好过找医生让其他人看到吧?一想到这里,沈月的心中虽然仍有些许羞涩,但也只能咬着嘴唇轻轻应了一声。
唐哲见状,便柔声说道:“我要开始吸了,可能会有点疼,你尽量忍耐一下,不要乱动哦。”
沈月微微颔首,表示明白,然后满脸羞红地紧闭双眼,咬紧牙关,将头偏向一旁,似乎这样就能稍稍缓解一些内心的窘迫。
然而,沈月的这些小动作在唐哲看来却是多此一举。因为他此刻正蹲在沈月的身后,除了那白花花的大半个屁股外,其他什么都看不到。唐哲不禁有些哭笑不得,心想这女人还真是够谨慎的,但同时也觉得有些尴尬,毕竟这样的场景实在是有些难以启齿。
不过,唐哲并没有过多地纠结于这种尴尬的局面,他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嘴巴对准蛇咬的伤口,毫不犹豫地狠狠吸了上去。
就在唐哲的嘴唇触碰到沈月伤口的瞬间,他明显能从沈月那收缩的肌肉上感觉到他那紧张的神情。
而此时的沈月,由于被蛇咬的伤口已经从一开始的钻心痛感变得麻木起来,所以当唐哲吮吸时,她只觉得自己体内的毒液混和着血,正一股股地往外流去,这种感觉让她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爽感。
然而,对于唐哲来说,这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他猛地被两股血液夹着蛇的毒素灌到嘴里,那种血腥味带着另外一股子腥臭味,让他有些作呕。这和他前世在电视上看到的情况完全不一样,电视里的人被蛇咬后,吸出的毒液都是清澈透明的,而他现在尝到的却是如此恶心的味道。
他强忍着恶心,将口中的血毒吐到一旁,然后又接连深吸了几口。随着血液的吸入,他感觉到嘴里渐渐传来一阵麻木感,舌头也开始变得有些肿大,这让他不禁心生担忧。
他仔细回忆了一下,这段时间以来,自己的牙龈并没有出现过出血的情况,口腔里也没有溃疡或者其他伤口。想到这里,他心中稍微安定了一些,但仍有些许不安。
又过了一会儿,他继续吸着血,发现血液的量明显比之前少了很多,而且颜色也由原来的暗黑色逐渐转变为鲜红色,原本那股刺鼻的腥臭味也消失不见了。
见此情形,他这才如释重负地拍了拍沈月的屁股,说道:“好了。”然而,当他开口说话时,却突然发现自己的声音变得有些含糊不清,就像是喝醉了酒一样,舌头也不太听使唤。
沈月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羞涩之情溢于言表。但当她听到唐哲说话的声音变得异常时,心中的担忧立刻盖过了羞涩,她急忙提起裤子,转身关切地问道:“哲哥,你怎么了?说话的声音好像不太对劲啊。”
唐哲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嘴巴里没有任何伤口,难道是蛇毒已经透过舌头浸入了身体内?但是自己并没有感觉到恶心头晕的症状,倒也稍放心了些,回道:“我没事的,估计是有点应激反应而已,你呢,好些了吗?”他不担心自己,反而担心起沈月来。
沈月点了点头:“嗯,我还好,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痛了,我扶你下去吧。”
唐哲嗯了一声,刚一站起身来,只感觉到眼前一黑,差点倒在了地上,身体晃了好几晃,沈月连忙一把扶住了他,问道:“哲哥,你怎么样了?千万不要有事情哈。”
听到沈月担心自己的样子,又看到她那我见犹怜的表情,前一世从来没有感受到这样的关心的他,心里一暖,只想把沈月拥入怀里。
不过只是想了想,他要是真那么做,倒让沈月觉得他是趁机占便宜,努力站稳了身子,说道:“没事的,刚才蹾入了,又用力过猛,一下子突然站起来,大脑有些供不上血,缓一下就没事了。”
沈月这才放下心来,毕竟她也常有这种情况发生,那个年代的人们生活水平都差,只求吃饱,至于吃好,那只是一处奢求:“我扶你下去吧。”
唐哲并没有拒绝,沈月的手在他的手掌心里,就像是抓着一块奶油一样,光滑细腻,感觉稍一用力,就会把她给捏坏一样。
两个人来到水源边,这眼泉水在一块石头下面,虽然不是很大,经年累月地流淌,也冲出了一条小溪出来,离泉眼不远的地方,被动物经常踩来踩去,并没有生长什么植物。
唐哲像只动物一样趴在水边,把整张脸都浸到水里,然后喝了一大口水在嘴里漱了又漱,如此弄了好几分钟,他才坐到水源边。
沈月问道:“哲哥,感觉好些了吗?”
唐哲点了点头:“没有先前麻了。”
他说话的时候,沈月一直仔细的听着,果然大舌头的感觉好了许多,她才放下心来,坐到唐哲的边上,但是屁股上传来一阵痛,又忙站了起来:“你没事就好。”
休息了一会儿,唐哲起身说道:“没事了,我们现在把那几只狼弄过来,把皮剥了吧。”
沈月点了点头,说道:“好,你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去把它们拖过来。”
第318章 烤狼肉
沈月刚刚被蛇咬了一口,虽然唐哲已经帮她吸出了大部分的毒素,但谁也不能保证她体内是否还残留着一部分。毕竟,蛇毒可不是闹着玩的,如果不小心处理,还是会有生命危险的。
于是,唐哲连忙对沈月说道:“你就别乱动了,安心在这里休息吧。那些粗重的活儿,就让我来做就好。”沈月心里虽然有些不情愿,但她也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不允许她逞强,所以只好听从唐哲的安排。
没过多久,唐哲就把窝棚这边的四只狼都拖了过来。沈月站在一旁,好奇地看着这些狼,突然发现它们和自己小时候在铜城里看到的狼狗长得很像。
她不禁对唐哲说道:“哲哥,你看这些山狗,其实和家里养的狗也没太大区别嘛。我记得小时候在铜城的家属大院里,就养了一只狼狗,这些山狗除了颜色稍微灰白一些之外,外形简直和那只狼狗一模一样呢!”
唐哲小心翼翼地从沈月手中接过那把锋利的英吉沙小刀,然后慢慢地蹲下身子。他的动作显得有些笨拙,仿佛这是他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
他伸手拖过一只躺在地上的狼,那只狼的身体已经僵硬,显然已经死去多时。唐哲将狼的四条腿都翻过来,然后用小刀在每条腿的关节处轻轻地划开一个小口子。
做完这些后,唐哲直起身子,看着沈月说道:“狼狗其实就是野狼驯化而来的,我们这里叫山狗,北方那边叫狼,但它们实际上都是同一个品种。”
沈月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她接着说道:“哲哥,你经常上山打猎,还是应该养一只听话的狗比较好。我们家的黑子虽然很乖,但是胆子太小了,不太适合陪你上山打猎。要不然你每次上山都可以带着它,它也能帮你不少忙呢。”
唐哲笑了笑,没有说话。他知道沈月说得有道理,但是他心里也有自己的顾虑。
沈月似乎看出了唐哲的心思,她继续说道:“对了,六六呢?我听我哥说,你上次把它带去山上放了,它都能跟着你一起回到家,怎么不把它带出来和你一起打猎呢?”
唐哲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沈月的问题。六六并不是一只普通的狗,它上山之后就像一只幽灵一样,无声无息地穿梭在树林中。而猎狗则不同,它们见到猎物就会狂吠起来,这会给猎人足够的时间来收拾猎物。
“再说吧,等有时间了,我肯定得去弄一只下司犬回来。”唐哲一边熟练地剥着山狗的皮,一边头也不抬地说道,“只有那种猎犬,才适合咱们这地方的环境。”
沈月在一旁听着,心里却犯起了嘀咕。她对下司犬这玩意儿完全没有概念,在她眼里,土狗和狼狗都一样,不都是狗嘛,能有啥区别?不过她见唐哲正忙着,也不好多问,便不再吭声,而是走上前去,帮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唐哲剥山狗皮的动作非常娴熟,沈月就在旁边帮他拉一下腿,好让他更方便操作。不一会儿,两只山狗的皮就被剥下来了。
此时,天已经越来越亮,太阳也慢慢升了起来。这片辽节竹林里本来就没多少大树,阳光毫无阻碍地洒了下来,照得人暖洋洋的。
沈月直起身子,伸了个懒腰,然后对唐哲说:“哲哥,你看这太阳都出来了,要不你把这只山狗分成几块吧,我去生堆火,先烤点肉给大家吃。”
唐哲想了想,觉得沈月说得挺有道理。毕竟他们还有那么多只狼和一头熊要处理呢,这可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弄完的事儿。于是他对沈月点了点头,说道:“行,那你先去生火吧,我把肉弄好了就给你送过去。”说着,他从包里掏出一盒火柴,递给了沈月。
沈月在那边刚刚成功地把火堆点燃,火势逐渐升腾起来,照亮了周围的黑暗。就在这时,唐哲如幽灵般悄然出现,他的手中提着四条狼腿,仿佛是刚刚狩猎归来的猎人。
唐哲动作迅速而熟练,他先是砍下几根稍大一些的辽节竹,然后将狼腿一一串起,像烤串一样插在火堆边上。做完这些后,他朝着另外一边高声呼喊了几声简科军。
此时,简科军和申二狗正悠闲地坐在大松木树下,享受着片刻的宁静。他们对刚才这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当听到唐哲的呼喊声时,两人对视一眼,有些疑惑地站起身来。
简科军回应了一声,然后对申二狗说:“走,我们一起过去看看。”申二狗年纪最小,对接下来要做什么完全没有头绪,他只是哦了一声,便顺从地拖着一只狼的尸体,步履蹒跚地跟在简科军的身后,一同走向唐哲所在的地方。
反正听到要拿盐,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要准备做吃的。毕竟从昨天晚上一直到现在,大家都一夜没有合眼,不仅身体非常疲惫,肚子也早就饿得咕咕直叫了。
就在这时,唐哲看到他们两个都走过来了,便开口说道:“正好,科军,你把盐递给沈月吧,他负责烤肉,我们来把那些皮给剥下来。”
简科军听后,连忙问道:“那我们是在这里剥呢,还是去松木树那边剥啊?”
唐哲稍作思考,回答道:“这里还有两只呢,等我们把这两只剥完了,再去松木树那边吧。”
然而,申二狗却突然插话道:“我还以为所有的都要在这里剥呢,所以就都拖过来了。”
唐哲听了,略微思考了一下,然后说道:“这样也行,这里有水源,处理起来确实会方便一些。那你把那些山狗都拖过来吧,不过那头熊实在太大了,还是留在那边处理比较好。”
等沈月把狼肉烤好的时候,他们三个人已经把所有的狼皮都剥了下来捆成了两捆,那些狼肉也不能丢掉,除了内脏之外,也弄把它们弄了两个担子。
不过,看着大松树下的那头大狗熊却有些犯了难,两百多斤的庞然大物要怎么样才能弄回去呢?
第319章 大山真正的主人
为了能够减轻整体的重量,他们迫不得已要对狼肉进行细致的划分。经过一番商议,他们决定将所有的内脏都舍弃掉,只保留肉质部分。
就在这时,沈月挺身而出,自告奋勇地说道:“哲哥,我看这几张狼皮其实并不算太重,如果我们把它们整理成一捆,再在另一头加上两只山狗肉,然后做成一个担子,由我来挑吧。”
简科军看着沈月,有些迟疑地摇了摇头,说道:“小月啊,我看还是算了吧。你挑这几张山狗皮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毕竟山上的路不好走,两只山狗加上这么多张皮子,少说也有百十来斤重呢,我担心你走到半路就会累得趴下了。”
沈月却不以为然,她笑着回应道:“科军,你可别小瞧我哦!在生产队里收粮的时候,我哪一次挑的东西不是一百多斤重啊?这点重量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唐哲在一旁听着他们的对话,不禁有些担心,他轻声问道:“小月,你屁股上的伤现在怎么样了?还疼不疼啊?”
沈月的脸像熟透的苹果一样,瞬间涨得通红,她有些羞涩地摇了摇头,轻声说道:“其实就是还有一点点痛啦,真的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唐哲见状,点了点头,然后转头对申二狗吩咐道:“那好吧,二狗,你去把担子重新整理一下,把剩下的山狗再装成一担,等会儿就由你来挑着走。我和科军负责把这只大狗熊弄回去。”
申二狗连忙应了一声,随即转身去忙碌起来。沈月见状,也赶紧过去帮忙。
唐哲和简科军则一同回到那棵大松树下,凝视着那头早已没了气息的大狗熊,简科军不禁叹息一声,惋惜地说道:“唉,真是太可惜了,这么好的一张皮子啊!”
唐哲蹲下身去,准备开始给狗熊开膛破肚,他一边动手,一边随口说道:“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没有这头大狗熊,昨晚我们能不能顺利逃脱还真不好说呢。说来也怪,这头大狗熊怎么就非得死死咬住那只山狗王不放呢?结果狗王倒是跑掉了,它自己反倒把命给丢了。”
简科军站在一旁,心中充满了疑惑,他实在想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于是,他索性蹲在唐哲身旁,一边帮忙处理着熊皮,一边思考着这个问题。
熊皮上布满了数十道新旧伤痕,有些刚刚结痂,看起来触目惊心。唐哲凝视着这些伤口,若有所思地说道:“我觉得这些已经干结的伤疤,应该就是狼群给这头熊造成的伤害,所以,它一旦伤势稍有好转,就立刻前来寻找这群狼报仇雪恨。”
简科军闻言,不禁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唐哲手中的动作并未停歇,他微笑着解释道:“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你想想看,我们以前听说过麻黄岭上有大猫子、狗熊、野猪、野牛、山羊等等各种动物,但却从未听闻过山狗和豺狗的踪迹。”
简科军听后,点了点头表示认同,接着说道:“确实如此,我也经常在这片山林中活动,那些年纪稍大一些的猎人都曾说过,他们在麻黄岭见过大猫子和熊这样体型巨大的猛兽,然而,关于山狗的存在,却连一点传闻都没有,而且,就连豺狗,也只是在解放前的好几十年前才有人见过。这么说来,你的意思是这群山狗是被那些毛狗驱赶至此的?”
唐哲若有所思地说道:“嗯,我觉得应该就是这样。俗话说得好,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这麻黄岭上的大猫子虽然名声在外,但这么多年来都没人真正见过它的身影。反倒是那狗熊,倒是经常有人发现它的踪迹,按常理来说,它才是这座山真正的霸主呢。可谁能想到,突然就闯进了这么一群山狗。也许是为了扞卫自己的领地,又或者是冤家路窄,总之,它们之间肯定爆发过一场激烈的争斗。从它身上的情况来看,这头狗熊显然之前是吃了大亏。”
简科军深表赞同,他接着唐哲的话说道:“是啊,我昨晚看到那只山狗王的时候,它的脸都被抓破了,眼睛珠子都快掉出来了,那模样真是惨不忍睹啊!我估计啊,就算它这次侥幸逃脱了,恐怕也活不了多久咯。”
就在他们交谈的片刻,熊的内脏已经被迅速地掏了出来。然而,熊皮却并未被剥下,除了肠子被取出外,熊的心肝肺等重要器官仍然留在体内。简科军动作麻利地找来树藤,将熊的四条腿紧紧地绑住,然后又找来一根木棍,穿过熊身,以便于搬运。
两人齐心协力,试着抬起这头熊,简科军不禁惊叹道:“哇塞,这家伙还真有点分量呢!我看啊,它恐怕不止两百斤哦!”说完,他们又把熊放了下来。
唐哲凝视着这头死去的公熊,若有所思地说:“这头熊至少已经是四五岁的成年熊了,它们通常是杂食性动物。现在它不幸丧命,那些山狗恐怕就要成为这座山的新主人了。照这样下去,我估计用不了多久,麻黄岭上就连一只山羊都难以打到咯。”
简科军叹道:“山狗过路,就像是闹了蝗灾一样,还好麻黄岭这山也够大,等到这山上没有吃的了,说不定还要下山去祸害人呢,昨天晚我们打死了七八只,还有十多只也是元气大伤,说不定就不敢再在这片地方混了呢。”
唐哲说:“你不要小瞧了这些野兽,它们才是大山真正的主人,这一片领地一旦被它们占领,也会像人一样好好经营,只是麻黄岭始终没有梵净山大,食物是有限的,如果真是被那群毛狗赶到这里的,就算是老王死了,重新选出来的新王,它也不敢再回去争抢地盘,除非族群得到足够的壮大。”
简科军笑了笑,说道:“这些道理我不懂,我也就会安一些野鸡兔子什么的,对了,唐哲,你以前的皮子是卖到哪里的?上次你给我的山狗皮差不多干了,我准备拿去卖了换些钱回来。”
第320章 打平伙嘛,人多一点好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缓声道:“我一般都是把这些东西拿到县城的收购站去卖,那边的价格会比公社收购站高一些。下次我去城里的时候,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收购站的老板跟我挺熟的,我这支枪就是他帮我弄来的。”
简科军听后,满脸羡慕地看着唐哲手中的猎枪,不禁感叹道:“我也好想能有一支自己的枪啊,这样就不用每次都只能靠运气了。我的运气可没你这么好,每次上山都能有所收获。我记得我之前安到最大的一只猎物,就是一只聋猪,那家伙虽然全身臭烘烘的,但我爹娘已经快一年没吃到肉了,硬是每人都吃了好几大碗呢!”
唐哲拍了拍简科军的肩膀,安慰道:“别灰心,等哪天我去城里的时候,再跟老板说一下。如果你能搞到持枪证的话,就可以直接在供销社买一支了。”
简科军闻言,干笑两声,无奈地摇摇头:“那个证哪有那么容易搞到啊,我们公社总共才两个持枪猎人呢,没有点特殊关系,想都别想。”
当唐哲他们回到家时,时间已经悄然来到了中午时分。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院坝上,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唐哲刚踏进院门,屋内的人便闻声走了出来。除了他的父母和妹妹外,安秀芹竟然也在。沈月见状,连忙放下肩上的担子,快步迎上前去,关切地问道:“妈,您怎么上来了?”
在沈月的记忆中,由于父亲的成份问题,这么多年来,母亲除了在寨子里有婚丧嫁娶等大事小务时会出门外,平日里几乎从不踏足别人家。
安秀芹看着女儿,眼中流露出一丝担忧,嗔怪道:“还说呢,你昨天就跟你哥说了一声,然后一整晚都不回来,我能不担心吗?”
沈月听了母亲的话,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轻声说道:“妈,我知道错了,下次不会这样了。”
安秀芹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唐哲,然后转头对沈月说:“妈不是不让你出来玩,只是你们上山过夜,万一遇到大猫子可怎么办呢?”
就在这时,唐自立在一旁惊叹道:“哇,这些都是山狗肉啊?居然还有这么多,还有这只狗熊,都是你们打的吗?”
简科军嘴角微扬,露出一抹戏谑的笑容,轻描淡写地说道:“这可不是我们动的手哦,是你家唐哲大显神威呢,我们也就是在旁边喊了两嗓子,打个帮帮腔。”
安秀芹闻言,心中猛地一紧,她的目光迅速落在沈月身上,仿佛要透过她的身体看到事情的真相。她从上到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沈月,然后关切地问道:“那些是什么山狗呀?你们怎么会碰到山狗的呢?”
沈月面不改色,淡定地点了点头,语气平缓地回答道:“一开始我们遇到的是野牛,本来也没什么事。可谁能想到,那些山狗居然在后面追着野牛,想要把它吃掉。还好哲哥厉害,几下就把几只山狗给打死了。”
她的叙述就像是在讲述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故事一样,云淡风轻,没有丝毫的波澜。安秀芹听了,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唐哲见状,适时地插话道:“科军,二狗,小月,既然这些肉都是我们一起弄来的,那咱们就把它们分一下吧。”
简科军爽快地应道:“行啊,你说怎么分就怎么分,我没意见。”
申二狗也连忙附和道:“唐哥,我都听你的,你说咋办就咋办。”
沈月则静静地站在一旁,没有说话。对她来说,唐哲的决定就是她的决定,她的一切都是属于唐哲的。不过,她的目光还是不由自主地看向了自己的母亲,似乎在等待她的意见。
安秀芹见状,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温柔地说道:“人能平安回来就好啦,这肉既然是唐哲打的,那还有什么好分的呢?”
唐哲说道:“天生地养的东西,大家又是一路出的门,当然要平均分了,这些山狗肉的话,你们三个人一个拿两只,我们家留一只就行,那头熊的话等一会儿把皮剥了,也一家分一点回去。”
简科军说:“既然这样的话,那熊就归你了。”
唐哲连连摇头:“不兴这样的,上次我才占了大便宜,这次的话,山狗皮就归二狗小月平分,他们拿回去给家里的老人家做件衣裳,熊皮就归科军,剩下的熊掌我们一家一只,熊胆就归我吧。”
简科军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都没有出什么力,白占一张熊皮,别人还认为我爱占便宜呢。”
唐哲可不喜欢这些弯弯绕的话,说道:“分给你了你就拿着吧。”
看着院坝里越来越多看热闹的人,沈月的声音不自觉地压低了一些,她轻声对唐哲说:“哲哥,你上山打了这么多次猎,大家都看着呢。这次不如把那头熊肉拿出来煮了,请大家吃一顿吧。”
唐哲听了沈月的话,觉得很有道理。他心想,自己家的日子确实是一天比一天好了,三天两头就能上山打到猎物,寨子里的人难免会有些闲言碎语。不过大家毕竟都是一个寨子住着,而且还是同一个老祖宗,所以也不好当面说什么,顶多就是在背后吐吐口水罢了。
沈月这样提议,无非就是想给唐哲拉一拉人缘。毕竟一个人太锋芒毕露也不一定是件好事,有时候还是需要和大家搞好关系的。
唐哲对沈月的想法表示赞同,他笑着对沈月说:“还是你考虑得周到些。”
于是,唐哲提高了音量,对着院子里的众人喊道:“大家听好了啊,今天晚上来我们家吃熊肉,打平伙!要是家里有多余的别的菜,也可以拿一些来哦!”
既然是真正的打平伙,那就不能像上次和那几个知青一样,只是嘴上说说而已,而是要拿出实实在在的东西来。这样才能让大家都吃得开心,也能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
在场的听了,都高兴起来,唐老三家说:“唐哲,我家还有小半坛子酸菜,你看可以么?”
唐援朝家也说:“我家还有些晒干了的蕨苔,我也去拿来。”
……
不一会儿,大家都各自散去,唐哲对唐婉说:“小婉,你一会儿去上课的时候,给你们新来的老师说一声吧,叫他晚上来我们家吃熊肉。”
陈秋芸则是对唐自立说:“你去给严知青他们说一声,晚上也一起过来吧,打平伙嘛,人多一点好。”
第321章 简瞎子的感谢
下午三点左右,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唐家山的小路上,唐家山的女人们像往常一样,陆陆续续地从各家各户走出来。她们手里都提着一些东西,有的是几个洋芋,有的是一碗老坛酸麦麸,有的带了几个红苕,还有家里实在拿不出来的,就带了一小捆柴火。这些东西虽然并不贵重,但却代表了她们对这次聚会的重视和心意。
女人们边走边聊,笑声和谈笑声在山间回荡,好不热闹。她们彼此之间关系亲密,就像一家人一样。无论是酒席还是打平伙,唐家山的女人们总是担着炊事员的角色,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传统。
不需要男人们吩咐安排,女人们很自觉地照着时间就来了。她们知道自己的任务,一到地方,就开始忙碌起来。有的烧火,有的洗菜,有的切菜,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不一会儿,厨房里就传来了阵阵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这头狗熊肉有一百多斤近两百斤的样子,这些肉堆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座小山。女人们看到这么多肉,眼睛都亮了起来,她们迅速地行动起来,各自分工,有的负责清洗,有的负责切割,有的则负责将处理好的熊肉送到厨房。
厨房里面,灶火熊熊,女人们忙碌的身影在火光中若隐若现。她们熟练地将熊肉切成大小均匀的块状,然后用各种调料进行腌制,准备做成一道道美味佳肴。
等女人们忙得差不多了,男人们这才慢悠悠地各自带着家中的老人和小孩子走了过来。他们肩上扛着桌子板凳,脸上洋溢着轻松的笑容。小娃娃们一到院子里,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在院坝里以及旁边的竹林中欢快地奔跑嬉戏着,银铃般的笑声在空气中回荡。
大人们则围坐在桌子周围,一边喝着茶,一边划着拳,好不热闹。唐自立站在院坝边上,脸上挂着乐呵呵的笑容,迎接着每一个到来的人。他手中的长支魔力烟已经散出去了好几包,仿佛这些烟就是他对大家的热情款待。
整个院子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就像是在办一场盛大的喜事一样。唐自立看着这热闹的场景,心中无比满足,他觉得这样的生活真是太美好了。
时不时地,会有一些和唐自立同辈的兄弟们过来跟他开玩笑:“老二啊,你看看你家现在条件这么好,啥时候让唐哲把婚结了呀?我们可都眼巴巴地盼着呢,到时候就又有三天好吃的啦!”
“可不是嘛,唐哲和小月那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而且这姑娘打小就特别在行,又懂礼节,可比那个姓姚的懂事多了去了。”
“嘿,你这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姚三家怎么能跟沈老师家比呢?人家沈老师现在可是地区里的高级干部呢,身上掉根毛下来都比他姚三重!”
唐自立听着这些话,只是不停地笑着,也不接话。一旁的沈月听了,不禁有些害羞,脸上泛起了一层淡淡的红晕。她觉得这些话虽然是在夸她,但还是让她有些不好意思,于是便转身走进了厨房,想去帮忙做点什么。
然而,让沈月没想到的是,厨房里的那些婶娘嫂子们比外面的大老爷们还要热情,一个个都拉着她问长问短,弄得她十分尴尬,心里只想着能找个清静的地方躲起来。
申二狗和简科军兴高采烈地将分得的肉带回家后,没过多久,他们又带着全家人一同折返回来。原来,这一切都是唐哲特意安排的。
当简瞎子和姚哑子抵达时,唐老三等人赶忙起身让座,热情地邀请他们入座。尽管大家都来自同一个生产队,但毕竟中间隔着一条沟,彼此之间的往来并不频繁。所以,对于唐老三他们来说,简瞎子和姚哑子的到来,就如同贵客临门一般。
简瞎子虽然双目失明,但他的耳朵却异常灵敏,能够清晰地听到周围热闹的景象。唐老二见状,急忙迎上前去,将一支香烟递到简瞎子的手中,并为他点燃。
简瞎子通过声音辨认出了唐自立,他的话语中充满了感激之情:“唐二兄弟啊,科军能有你家唐哲带着,我们这两个老家伙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才好啊!”接着,他转头对简科军说道:“科军啊,以后唐二叔就是你的亲叔爹啦,快过来给他磕个头吧。”
简科军毫不迟疑,闻声立刻跪地磕头。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唐自立有些措手不及,他连忙伸手去搀扶简科军,口中说道:“哎呀,你这个娃娃,这可使不得啊!你这样做,不是要把我放在火上烤吗?”
简瞎子语重心长地对唐自立说:“唐二兄弟啊,你看我们家这条件,也只能这样了。只要娃娃能走上正路,我这个瞎老头也就心满意足了,你就别再推辞了。”
唐自立连忙摆手,笑着解释道:“简大哥,您别这么说。磕头这种事情,那都是封建主义的糟粕啊,早就被人民群众给推翻啦!现在咱们都讲究平等、民主,哪还兴这个呢?”
简瞎子听了唐自立的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说道:“哦,既然磕头要挨批斗,那就算了吧。不过,科军啊,你可要记住了,不管你唐二叔家有什么事情,都要像对待自己家的事情一样,尽心尽力地去帮忙哦!”
站在一旁的简科军连连点头,乖巧地回答道:“爹,我知道啦!您放心吧,我肯定会照您说的去做的。”
不一会儿,申厚植他们也来了,唐自立正好在忙着别的,唐援朝连忙把他们引到了简瞎子他们坐的那张桌子边坐下。
自从大食堂解散之后,这么些年来,申厚植还从来没有参加过这样大的宴席,不由得有些激动。
等唐自立过来散了烟给他,他接在手里一直舍不得点,手不停地摸着黄色的过滤嘴。申二狗则是抬着头到处找唐哲的身影,没有见到他,便进了屋去,见唐哲睡觉的房间门是关着的,他连忙敲了敲门,里面传来唐哲的声音:“哪个?门没有关,进来吧。”
申二狗刚推门进去,就见唐自立也站在了门口,看着坐在床沿的唐哲,他有些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开了口:“阿哲,有个事情和你商量一下。”
第322章 对我姐有点意思
唐哲看着唐自立那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心中已然明了他接下来要说的话,于是主动开口道:“爹,您是不是想去叫吴莲芯和她儿子下楼来吃饭呀?”
唐自立被唐哲这么一问,脸上顿时泛起一丝尴尬之色,他有些不自然地低下头,轻声说道:“她毕竟是你的伯妈,你这样直呼其名不太好吧。而且今天全寨子的人都来了,也不差他们母子俩,我就是想着,你能不能去请他们下来一起吃个饭呢?”
唐哲闻言,猛地把身子一转,背对着唐自立,赌气道:“要叫你自己去叫,我才不会去呢!”
唐自立见儿子如此态度,知道多说无益,便也不再言语,默默地走到了出山头。然而,他在那里稍稍停顿了一下,似乎在犹豫着什么,最终还是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口气,转身走了回来。
待唐自立走远后,一直站在旁边的申二狗突然笑了起来,对唐哲说道:“唐哥,你知道吗?嫂子现在正被那些女人们围着开玩笑呢,可有趣啦!”
唐哲瞪了申二狗一眼,没好气地说:“二狗啊,你这张嘴能不能管管?以后可不能再这么胡言乱语了,要是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听到,指不定又会生出多少闲话来呢!”
申二狗见状,调皮地吐了吐舌头,笑着应道:“好嘞,我知道啦!”
唐哲见状,无奈地摇了摇头,继续问道:“那今晚你还去赵平家吗?”
申二狗连忙点头,回答道:“要去的呀,他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嘛。”
唐哲点了点头,表示理解,接着说道:“这样吧,你今晚先过去,我这里有手电筒,你拿一支放在身上,明天去城里的时候再买一支。毕竟以后走夜路的机会多,这些东西还是要常备在身边比较好。”
申二狗感激地看了唐哲一眼,应了一声:“嗯,好的,谢谢唐哥!”
唐哲摆了摆手,笑着说:“跟我还客气啥呢!对了,你刚才说有件事想跟我说,到底是什么事啊?”
申二狗犹豫了一下,似乎在考虑要不要说出来。过了一会儿,他还是决定告诉唐哲,于是说道:“是这样的,唐哥,我发现那个苏知青好像对我姐有点意思,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
唐哲一脸狐疑地看着申二狗,追问道:“苏朝恩?你姐和你说的?”
申二狗连忙摇了摇头,解释道:“我姐倒没有说,是我公说的。”
唐哲继续追问:“那你姐什么意见呢?”
申二狗挠了挠头,有些无奈地回答道:“我姐没有和我说,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意见。不过,我觉得苏知青这个人有些不靠谱,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那种油嘴滑舌、不踏实的人。”
唐哲听了申二狗的话,不禁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二狗啊,你这小子还真是长大了呢,看人还挺准的嘛!苏朝恩和其他几个知青相比,确实差得太远了,他给我的感觉也是那种花逼鸟嘴的人,在大队里做活路最会偷奸耍滑的,不过我之前就听说过,他前段时间还在追你们寨上的另一个姑娘呢,怎么突然又变成追你家姐姐了呢?”
申二狗一脸茫然地说道:“我真的不晓得啊,这段时间我都没怎么在家里待着,他到底还追过我们寨子上的谁呢?”
唐哲见状,无奈地摇了摇头,心想申二狗也不知道,这可咋办呢?于是他接着说:“我也不是很清楚呢,不过这种事情你最好还是多跟你姐姐商量商量吧。”
自从知青们回城以后,许多在农村组建的家庭都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各自纷飞,有的甚至从此形同陌路,老死不相往来。而对于苏朝恩这个人,除了公社里的那几个人之外,就连唐孝贤也对他家的具体住址一无所知,只晓得他来自铜城,是个地地道道的城里知识分子。
申二狗突然想起了什么,赶忙说道:“哦,对了,我姐今天在大队呢,好像是去帮苏知青栽秧去了。”
唐哲听后,心中叹了一口气,心想着这个申大凤平日里看着很老实的一个姑娘,怎么遇到感情上的事情,就这么容易冲动呢?便说道:“我爹已经去大队部了,等会儿他们应该都会过来一起吃饭的。要不这样吧,今天晚上你就别去赵平那儿了,等下半夜的时候,我和你一块儿过去看看。”
申二狗思考片刻后,缓缓说道:“我也只是听我公那么一说,再说我姐不一定听我的话呢,赵平那边要是我今天不去的话,我怕他会多心,鱼泉大队那边好多人都盯着那些鱼,要是他们知道了入口,估计那个赵发明又要把我们赶走。”
唐哲听后,点头表示理解,接着说道:“这样也好,等我把事情都弄清楚了,再找个时间和你姐姐好好聊聊。”
申二狗听闻,连忙道谢:“那就太感谢你了,唐哥。”
唐哲见状,微微一笑,回应道:“跟我还这么客气干嘛?谢什么谢呀,多见外呀!”
申二狗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道:“我姐和我爷爷现在可都是最听你的话了,你去跟她说,她肯定能听进去的。你也知道,我和我爷爷都特别担心她会被人骗了。毕竟那个苏知青可是城里人,而且还是从地区来的呢。他们这些知青又不会在农村长期待下去,就像胡知青还有其他几个知青一样,时间一到就都回城里去了。要是我姐真的和他在一起了,等他回到城里后却不要我姐了,那可怎么办啊?那不就完蛋啦!”
唐哲说道:“你分析得不错。”
就在两个人正聊着的时候,沈月从外面进来,对唐哲说道:“唐哥,你怎么躲这里来了。”
看着一脸委屈的沈月,唐哲忙从床沿上站起来,问道:“小月,怎么了?”
沈月红着脸,摇了摇头,说道:“没事,就是你那些嫂嫂……哎呀,你别问了好不好。”
唐哲已然明了,笑道:“好,我们问了,快开饭了吧,我们去吃饭吧。”
第323章 城里的狗是吃什么?
申二狗站在一旁,脸上的笑容就像盛开的花朵一样,怎么也收不住。这让原本就有些羞涩的沈月更加难为情了,她的脸颊瞬间涨得通红,像熟透的苹果一般。只见她娇嗔地跺了一下脚,嗔怪道:“哲哥,你看看嘛,连二狗都在取笑我呢!”
听到沈月的抱怨,申二狗赶忙举起双手,像投降似的解释道:“小月姐,我真的没有笑话你哦,我只是突然想起了一件特别好笑的事情而已。”说完,他生怕沈月不相信,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仿佛后面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赶他一样。
看着申二狗落荒而逃的背影,唐哲不禁觉得有些好笑。他连忙安慰沈月说:“好啦,别理他,他们爱笑就让他们笑去吧。对了,我想让我爹等会儿再跟孝贤婶说一声,找个时间去你家把彩礼过一下,你觉得怎么样?”
沈月低着头,轻声应了一句:“嗯,都听你的。”她的声音轻得像蚊子叫一样,若不是唐哲离得近,恐怕都听不清楚。
唐哲见状,心中愈发怜爱这个害羞的姑娘。他又接着问道:“最近你有没有去找大凤一起玩儿啊?”
沈月缓缓地摇了摇头,回答道:“我最近都在看书呢,你不是让我去参加考试吗?所以就没怎么出去玩儿。而且大凤她住在申家岭那边,离我家挺远的,找她也不太方便呀。哲哥,你怎么突然问起大凤啦?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啊?”
唐哲心里暗自思忖着,觉得目前还不是告诉沈月关于申大凤和苏朝恩事情的最佳时机,于是他随口应道:“哦,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想起以前你挺喜欢跟她一起玩耍的,所以就随口问问。”
沈月听了唐哲的话,不禁回忆起过去在大队里集体劳作的日子,那时候大家都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很多。然而,现在土地已经下户到各家各户,每个人都忙于自己的事务,自然就没有那么多闲暇时间聚在一起玩耍了。
就在这时,屋外突然传来一阵热情的招呼声:“严知青,你们来了啊,快进来坐!”紧接着,便是严天明那爽朗的回应:“各位乡亲们好啊!自立叔,今天又得麻烦您啦!”
唐自立闻声连忙笑着迎出门去,嘴里说道:“严知青,你这说的什么话呀,太见外了!你们大老远地跑来帮我们生产队搞发展,要说麻烦,也是我们给你们添麻烦才对呢!快,快到堂屋里坐!”
对于唐家山的人们来说,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如同一个大家庭一样亲密无间。尽管家族分支众多,血缘关系或许已经相当疏远,但他们始终坚信着同一个老祖宗所传承下来的血脉,这种联系使得他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割舍彼此的亲情。
因此,当有外人来访时,唐家山的人们会根据来访者的身份和辈分来安排座位。一般来说,只有那些辈分特别高的几位老年人,才会被安排坐在堂屋的高桌子上,以显示对他们的尊重和敬意。而其他寨中的人,则会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通常是见纸打纸,各自寻找合适的位置坐下。
此刻,唐自立热情地邀请严天明等人进入堂屋就坐,这一举动显然表明他将他们视为贵客一般对待。然而,严天明等人却连忙推辞道:“自立叔,您实在是太客气了!我们就在院坝里坐坐就好,这里通风凉快,感觉很舒适呢。”
唐自立见状,也不好再强求,于是便顺手给每人散了一支烟,并随口问道:“对了,苏知青怎么还没有来呢?”
张月娥面带微笑地说道:“他呀,现在还在桐麻弯丘那边插秧呢,估计过不了多久就能回来啦。”自从土地下户之后,大队里的代表们其实也和他们那几位知青商量过,本来是想给他们每个人都分一个宅基地的,这样他们以后也能有个自己的安身之所。可是没想到,他们四个人居然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大家的好意。
毕竟他们都在积极申请回城,根本就没有长期在这里生活下去的打算。而且,跟其他公社相比,昔土公社的条件确实要差上不少呢。更别提八家堰这种高山坡坡上了,不仅缺衣少食,各种生活条件也都非常差。就像苏朝恩刚来的时候说的那样,他们家城里的狗吃的都比八家堰人的生活水平高得多呢!
这也让当时连饭都吃不饱的人们产生了无限的遐想,他们不禁好奇地想知道,城里的狗到底吃的是什么呢?毕竟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人们的生活条件非常艰苦,能填饱肚子就已经很不错了,更别说像城里的狗那样享受美食了。
然而,更让人不解的是,既然城里的狗都能吃得那么好,国家为什么还要把这些知青下放到农村来找吃的呢?这无疑给本就艰难的农村生活又增添了不少压力。每个生产队原本就资源有限,现在突然多了这么多张嘴,粮食供应肯定会变得更加紧张。
唐哲听到这里,心里明白申大凤肯定还没有来。不过他觉得自己一直呆在屋里也不是个办法,申二狗出去了,房间里就只剩下他和沈月两个人。要是被那些嫂嫂们看到,恐怕又会引起一阵哄笑和调侃。于是,唐哲决定主动出击,对沈月说:“小月,我们出去看看有什么能帮忙的吧。”
沈月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她想了想,然后说道:“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去院坝那里招呼一下大家吧。”唐哲觉得这个安排挺合理的,便应了一声,然后走出房间,朝院坝走去。
院坝里已经挤满了人,大家都围坐在几张破旧的桌子周围。由于平时很难吃到肉,所以这些人肚子里早就饿得咕咕叫了,但出于礼貌,他们都不好意思催促开饭,只能尽量把话题引到其他方面,避免提到“吃”这个字。
第324章 袁圆
唐哲刚刚踏出房门,便瞧见唐婉和唐欢放学归来的身影。两人的身旁,还紧跟着一位十八九岁的姑娘,她的头发梳理成一对精致的麻花辫,身材高挑修长。待她们走近,唐婉热情地向唐哲和唐自立介绍道:“爹,哥,这位就是我们新来的袁老师。”
唐自立闻言,连忙迎上前去,满脸笑容地弯腰施礼,客气地说道:“袁老师好啊,袁老师您辛苦了,快快请进堂屋里坐。”袁老师见状,赶忙回应道:“叔叔您太客气啦,我叫袁圆。”话音未落,她便主动伸出右手,意欲与唐自立握手。
然而,唐自立却突然显得有些局促不安。他的手不自觉地背到身后,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将那布满老茧的手展示出来。袁圆见状,只得尴尬地将手伸在半空中,等了好一会儿,见唐自立毫无反应,只好讪讪地把手缩了回来。
这时,袁圆的目光转向一旁的唐哲,微笑着说道:“你就是唐哲吧,我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呢。”说罢,她再次朝唐哲伸出右手。唐哲见状,略一迟疑,还是伸出手去,不过只是轻轻地握住了袁圆的四个指头,随口说道:“你好,袁老师,辛苦你了。”
唐婉面带微笑,撒娇似地拉住袁圆的手,轻声说道:“袁老师,外面有点凉,咱们还是进屋去坐吧。”袁圆微微颔首,报以一个歉意的微笑,然后顺从地跟着唐婉走进了堂屋。
就在开始上菜的时候,苏朝恩才匆匆赶来,他气喘吁吁一上院坝坎就高声喊道:“哎呀,真是不好意思啊,各位乡亲!我来晚啦!”
他的声音在院子里回荡,引得众人纷纷转头看向他。大家都微笑着和他打招呼,有的还开起了玩笑。
“苏知青,你年三十夜脚洗得好呢,刚刚开始上菜你就来了。”
三十夜洗脚是这边的一个传统,洗得好表示什么好事情都能碰得上,要是赶不上,人家就会开玩笑:“你三十夜脚没有洗好。”
唐哲见只有苏朝恩一个人来,不免有些疑惑,于是目光在人群中搜索起来,只见院坝的另一头,只见申大凤正悄悄地从那里走进人群当中,还若无其事地和别人打招呼,好像已经来了很久的样子,然后还对苏朝恩这边使用了个眼色。
等菜上得差不多的时候,唐自立再次来到严天明他们这一桌,面带微笑地邀请道:“严天明啊,你们几个知青到堂屋里去坐吧,那里宽敞些,也更凉快。”严天明见状,不好直接拒绝,便拉着唐哲一起,说道:“唐哲,你也和我们一起去吧。”唐孝贤见状,也赶忙附和道:“就是就是,你们年轻人在一起更有话题,你就陪他们一起吧。”
这一桌其实是唐自立特意安排的,除了四个知青外,还有唐孝贤和申腾飞,再加上新来的袁圆老师。唐哲作为主人家,自然要坐在陪席上,于是他热情地将袁圆老师和严天明推到了上席的位置。
袁圆老师见状,连忙推辞道:“这个位置,还是由唐队长来坐比较合适吧。”说着,她硬是把唐孝贤拉到了上席,然后自己则顺势坐在了唐哲的旁边。
唐孝贤坐下之后,看着袁圆老师,关切地问道:“袁老师,你来这里生活得还习惯吧?”
袁圆嘴角上扬,露出一抹爽朗的笑容,她大大方方地说道:“还好啦,我家也是农村的,没那么娇贵,早些年啥苦没吃过呀!
”唐孝贤听后,关切地说:“学校里的条件确实不太好,如果有什么东西缺的,一定要跟我说哦。”
袁圆连忙点头应道:“要得要得,队长,您放心吧,我现在啥都不缺。对了,我还带了个煤油炉过来呢,平时做饭都很少用柴火啦。”
原来,老师和知青们一样,吃饭都得自己想办法解决。学校里有一块单独的土地,以前是沈醉亭在教书的时候,大队里因为他的成分问题,大家都不同意把地给他种,于是就交给了他们四个知青来耕种。袁圆来了之后,唐孝贤也跟其他几个知青商量了一下,特意划出了一块地给她当菜地。
不过呢,袁圆毕竟只是个小姑娘,而且还是从农村出来的,每天光是写教案和批改作业就得花费大半的时间,实在是没有太多的空闲去种地。所以呀,对她来说,能有这么一块菜地已经很不错啦,这样她就可以轻松一些啦。
而且土地下户之后,教育局也下了文来,等到秋季开学的时候,每个学生除了交学费之外,还要按年级上交一至五斤不等的大米作为老师的生活物资。
那些年,许多的民办老师工资虽然低得可怜,但是每个大队都有几十上百号学生,一家人的生活还是不成问题。
等菜上齐之后,大家便开动筷子吃起来,除了唐哲和唐孝贤是吃过熊肉的,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吃,虽然没有什么调料,却也吃得津津有味。
席间,唐哲发现苏朝恩一开始总是有意无意地看向袁圆,后来话便多了起来,对袁圆说道:“袁老师,你也不要一个人做饭了,学校和我们大队部挨着,我们四个人搭伙一起,加再你一个,你就搬过来和月娥一起住。”
袁圆说道:“这样不好吧,虽然离得近,学校也还是要有人看守,那是我的阵地。”
张月娥说:“妹子,反正我房间里有两张床,你只要带着铺盖来就行了。”
苏朝恩继续说:“就是,以前我们也是五个人一起做饭吃,你要过来的话,大家还有个伴,你说是不是,天明。”
他把球抛给了严天明。
严天明说:“这个也要看袁老师自己的想法,她要是愿意,我肯定热烈欢迎。”
袁圆想了想,说道:“还是算了吧,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我每天吃饭吃得晚,怕影响到你们。”
苏朝恩还有些不死心,说道:“我给你说哈,最好还是搬过来和月娥一起住,我可是听说学校那个地方,以前可是一片坟地呢。”
没想到袁圆根本不怕他吓唬,笑着说道:“苏知青,我可是个唯物主义者,莫要说以前是片坟地,就算是刑场又算得了什么。”
唐孝贤说:“就是,新中国没有鬼怪牛蛇,袁老师也是个高级知识分子,哪里会相信你这些唬人的话。”
第325章 看不惯那一副嘴脸
八家堰小学在过去确实是一片坟地,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这片坟地在修建水库时被迁移走了,但这个历史依然深深地烙印在每一个八家堰人的心中。
苏朝恩却故意将这件事拿出来说,其目的无非是想吓唬一下袁圆。然而,他的如意算盘完全打错了,这不仅没有吓到袁圆,反而让大家对他的好感度骤降。
严天明见状,狠狠地瞪了苏朝恩一眼,毫不客气地斥责道:“朝恩啊,你这张嘴真是比熊肉还难堵啊!”话一说完,他顺手从桌子上夹起一块熊肉,塞进了苏朝恩的嘴里。
可苏朝恩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依然执着地抓住刚才的话题不放,继续说道:“袁老师,我可跟你讲哦,有好几次我半夜起来上厕所的时候,都看到一个身穿红衣服、留着长头发的女人,正坐在学校旁边的那块石头上哭泣呢!而且,有一次月娥也看到了,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去问问月娥,对吧,月娥?”
他慢慢地将目光移到了张月娥身上,然而张月娥却仿佛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注视一般,自顾自地夹起一块鲜嫩的熊肉,轻轻地放入袁圆的碗中。
“袁老师,你可别听他胡言乱语啊!”张月娥微笑着对袁圆说道,“他这个人呐,其实哪都好,就是那张嘴太不老实了,整天就知道瞎咧咧。”
袁圆礼貌地回应了一声“谢谢”,然后微笑着说:“月娥姐,你放心吧,我可不是三岁的小孩子啦,他那些故事啊,骗骗我那些学生还差不多。”
张月娥听了,连忙点头应道:“就是嘛!这山里啊,除了那猫姑姑叫得有点让人心里发毛之外,其他真没什么可怕的。袁老师,你要是觉得一个人太孤单,想找个人作伴的话,不用特意跑过来,我直接过去陪你也成啊。”
袁圆连忙摆了摆手,笑着说:“不用啦,月娥姐,我可没那么娇气哦。”
唐哲默默地看着这一切,心中暗自思忖。他对苏朝恩的了解其实相当有限,然而仅仅从刚才的短暂接触中,他已经能够感觉到这个人的一些特质。如果不是受到现实社会的种种限制,唐哲心想,苏朝恩恐怕会是一个十足的大渣男。
正当唐哲想要开口说话时,唐孝贤却抢先一步发问:“苏知青,你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晚呀?”苏朝恩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回答道:“今天在栽桐麻弯丘的秧呢,总算把秧门给关上啦,可以好好休息几天咯。”
唐孝贤似乎有些惊讶,接着说道:“你动作还挺快的嘛,桐麻弯丘那可是整整两亩地呢,你一个人一天就栽完啦?”
一旁的张月娥突然笑出声来,插嘴道:“他?就凭他,给他三天时间他都栽不完哦!还不是全靠人家大凤来帮忙咯。”
听到“大凤”这个名字,唐哲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他连忙问道:“大凤?苏知青,我之前好像听说你在和申家岭的另外一个姑娘耍朋友嘛?”
苏朝恩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尴尬,他干笑了两声,解释道:“呃,那个……我们俩三观不合,实在是谈不来啊。”
唐哲见状,继续追问:“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现在是在和申大凤耍朋友咯?”
苏朝恩有些不自在地看了一眼袁圆,只见袁圆正埋头吃饭,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他的脸微微一红,连忙摆手否认道:“没有的事情,大凤就是纯粹来帮忙的,你们别瞎想啊!”
然而,一旁的张月娥却看不惯了。同样身为女人的她,虽然因为长相普通一直以来都没有人追求,但她却最看不惯像苏朝恩这样的男人。她当即怼道:“苏朝恩,人家大凤还在院坝里吃着呢,你这刚上田坎就不认账了,这种做法是不是有些不太妥当啊?”
苏朝恩的脸更红了,他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本来就是没有的事情嘛,你们都已经栽完了,也不来帮帮我,人家大凤好心来帮我,你们却还要说闲话!”
张月娥可不吃他这一套,她冷笑一声,说道:“我们没有帮你?我们大家栽秧的时候,你可是一天都没有出现过呢!天明,我就说嘛,只留桐麻弯丘那一丘田给他太便宜他了,应该多留一点才对!”
严天明清了清嗓子,咳嗽一声后,缓缓说道:“你们俩啊,都少说两句吧!在人家家里吵吵闹闹的,成何体统啊!月娥啊,现在时代不同啦,恋爱自由嘛,人家朝恩想和谁耍朋友,那是他自己的事儿,咱们旁人可不好过多干涉哦。”
张月娥听了这话,心里更加不爽,她冷哼一声,没好气儿地反驳道:“我就是看不惯他那种玩弄我们女性之后,还摆出一副得意洋洋的嘴脸!”
苏朝恩一听,顿时火冒三丈,他用手指着张月娥,气得说话都有些结巴:“张月娥,你……你嘴巴给我放干净点!我哪里……哪里玩弄女性了?你别血口喷人啊!”由于情绪过于激动,他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八度,在堂屋里显得格外突兀。
这一嗓子,不仅把张月娥吓了一跳,也吸引了院坝里靠近大门的那两桌人的注意。他们纷纷转过头来,好奇地看着这边,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唐孝贤见状,连忙站起身来,打圆场道:“好啦好啦,你们都别吵啦!这可是在别人家里呢,严知青说得对,想和谁谈恋爱,那确实是苏知青的自由。不过呢,话又说回来,谈恋爱归谈恋爱,如果没有结婚的打算,还是不要乱来的好,免得最后弄得大家都下不来台,多尴尬呀!”
他最后的话当然是说给苏朝恩听的,这一点毫无疑问。毕竟,唐孝贤可是大队长啊!他的身份和地位都决定了他说的话具有一定的分量和影响力。
唐孝贤作为大队长,他的话语往往代表着一种权威和决策。所以,当他说出这些话时,苏朝恩也只能乖乖点头应是,不敢有丝毫的怠慢或反驳。
毕竟,在这种情况下,苏朝恩如果不顺着唐孝贤的意思来,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所以,尽管苏朝恩内心可能并不完全认同唐孝贤的话,但表面上还是得表现出顺从的态度。
第326章 敲闷棒
这一顿饭吃得可真是热闹非凡,除了苏朝恩之外,其他人都吃得非常尽兴,甚至连那头熊也被吃得干干净净,一点不剩。等到大家都酒足饭饱,纷纷离去之后,只剩下申二狗和简科军还留在这里。
申二狗之所以没有走,自然是因为他还要去赵平家里。他心里盘算着,等时间再晚一点,就从唐哲这里拿上手电筒,然后直接出发去赵平家。而简科军呢,则是坐在那里,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让人看了好生奇怪。
唐哲自然也注意到了简科军的异样,他见简科军似乎有话想说,便主动开口问道:“科军,你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被唐哲这么一问,简科军有些不自在地干咳了一声,然后才说道:“呃,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想问问你明天去不去县城?我想着跟你一块儿去,把那几张毛狗皮给卖了。”
唐哲听了,立刻回答道:“哦,原来是这样啊。我明天正好要去县城呢,咱们可以一起去。不过,我们今天晚上就得出发啦。”
简科军面带难色地对申二狗和唐哲说道:“那你们能不能稍微等我一下呀,我得回家去把那几张皮子拿过来才行。”
申二狗连忙回应道:“行啊,你动作快点哈,我们可不能等太久哦,毕竟我们去了还有一些活计要做呢。”
简科军听后,心中不禁有些疑惑,于是开口问道:“这大晚上的,还需要做什么活计呀?”
唐哲见状,赶忙解释道:“哎呀,你就别管那么多啦,总之你尽快赶过来就是了,我们会在这里等你的。”
简科军虽然心里还是有些不解,但见唐哲如此说,便也不好再多问,只得应了一声,然后转身走进唐哲家的柴房里。
在柴房里,简科军四处翻找了一下,终于找到一截松油木。他将松油木拿起来,用火柴点燃,做成了一个简易的火把。
火把燃起后,简科军举着火把,匆匆忙忙地往家里赶去,准备拿那几张皮子。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夜晚的时针渐渐指向了十二点。然而,简科军却始终没有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申二狗的耐心被消磨殆尽,他忍不住抱怨道:“唐哥,你看科军这家伙,也太不靠谱了吧!他说回去拿皮子,可这都够我们跑一趟县城的时间了,他却还没露面。他到底在磨蹭什么呢?”
唐哲心中也涌起一丝疑惑。从简科军家到唐哲家,不过区区十来分钟的路程,就算他需要现收拾皮子,一个小时也应该绰绰有余。可如今,三个多小时过去了,竟然连一点消息都没有。唐哲不禁暗想,难道简科军临时改变主意,不想去了?亦或是遇到了什么意外状况?
正当唐哲沉思之际,申二狗又插话道:“唐哥,我看科军八成是不想去了。要不,我们别等他了,先走吧?”唐哲犹豫了一下,觉得申二狗的话不无道理。但他转念一想,毕竟和简科军是朋友,如果就这样抛下他不管,似乎也不太合适。
经过一番思索,唐哲最终决定对申二狗说:“二狗,这样吧,今晚可能还得辛苦你一下。你先去赵平那里,我去简科军家看看情况。要是他没什么事,我就立刻赶来与你会合。”
申二狗对唐哲向来言听计从,哪怕心里对简科军这种没有时间观念的人有些反感,但既然唐哲都这么说了,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得乖乖地从唐哲屋里拿了一支手电筒,然后急匆匆地朝着鱼泉大队的方向赶去。
唐哲也没闲着,他同样拿起一支手电筒,跟父母打了个招呼后,便马不停蹄地朝着简科军家走去。
当他走到高石板时,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的路中间竟然横躺着一个人!这条路本来就很窄,只有一米左右宽,而那个人却像一根木头似的横在路中间,上半身还从倒在一旁的活麻丛里露了出来。
唐哲心里“咯噔”一下,还以为是哪个酒鬼喝醉了酒,倒在路上不省人事。他快步走上前去,想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半夜的还在这里耍酒疯。
然而,当他走近一看,却惊讶地发现,地上躺着的人身上穿的竟然是简科军白天穿的那件衣服!唐哲的心头猛地一紧,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他连忙蹲下身子,伸手去拉简科军,想把他从活麻丛里拖出来。可是,当他碰到简科军的身体时,却感觉他的身体异常沉重,而且一动不动。
唐哲心中越发焦急,他使出全身力气,终于把简科军从活麻丛里拽了出来。可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手好像摸到了什么黏糊糊的东西。
他定睛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只见他的手上沾满了鲜血,而且这些鲜血已经开始凝固了!
唐哲的心跳瞬间加速,他惊恐地喊了几声:“科军,科军?”然而,简科军却毫无反应,依旧静静地躺在地上。
唐哲的手颤抖着,缓缓伸到简科军的脖子动脉处,想试试他还有没有脉搏。当他的手指触碰到简科军的皮肤时,他能明显感觉到简科军的脉搏虽然很微弱,但好歹还有跳动。
他心急如焚,额头上冒出一层细汗,双手紧紧掐住简科军的人中,不敢有丝毫松懈。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终于,在漫长的等待后,简科军的眼皮微微颤动了一下,然后缓缓睁开。
“科军!你终于醒了!”唐哲见状,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他激动地喊道。
简科军的意识还有些模糊,他定了定神,目光落在唐哲身上,虚弱地问道:“唐哲,我……我这是怎么了?我的头好痛啊……”
唐哲连忙关切地问道:“科军,你还记得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简科军皱起眉头,努力回忆着,但脑海中却像被一团迷雾笼罩,怎么也想不起来具体的细节。他摇了摇头,痛苦地说:“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我只记得我背着毛狗皮走着,突然感觉脑袋好像被什么东西重重地砸了一下,然后就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唐哲狠狠说道:“你这是被人敲闷棒了。”
第327章 送医
当简科军刚刚从昏迷中苏醒过来时,他并没有感觉到特别强烈的疼痛。然而,就在这一刻,一阵剧痛突然袭来,让他不由得双手紧紧抱住头部。
唐哲见状,连忙关切地问道:“你有没有看到是谁袭击了你?”简科军痛苦地摇了摇头,声音颤抖地回答道:“唐哲,我现在头疼得厉害,根本无法回忆起任何事情。”
唐哲将简科军拖到路里边,让他靠在路边坡上休息。此时,简科军的脸上布满了被活麻刺伤后留下的红斑,一块一块的,看上去十分吓人,再加上他脑后的伤口还在不断渗出血迹,将他的衣服也染成了红色,整个人显得异常凄惨。
唐哲看着眼前的情景,心中焦急万分。他深知姚家湾的人对自己并不友好,而简家在这个地方更是备受排挤。如果让那个瞎子老头知道简科军遭遇了这样的事情,恐怕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于是,唐哲当机立断,决定直接去找唐孝贤帮忙。他转身朝着唐孝贤家的方向飞奔而去,希望能尽快找到援手,救助受伤的简科军。
“什么?简科军被人敲闷棒了?”唐孝贤披着衣服,急匆匆地打开门,满脸惊愕地看着唐哲一,似乎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
唐哲一脸色凝重地点了点头,说道:“是啊,我也觉得很奇怪,谁会这么大胆呢?”
唐孝贤眉头紧皱,焦虑地问道:“那他现在怎么样了?”
唐哲一摇了摇头,叹息道:“情况不太好,要是再不送去医院的话,恐怕就麻烦了。”
唐孝贤二话不说,连忙说道:“那还等什么,我们快点走吧!”
唐哲一连忙拦住他,说道:“别急,我们再去喊一下唐老三和唐援朝,弄个担架把他抬着去,这样会快一些。”
于是,两人分头行动,一人去叫唐老三,一人去叫唐援朝。不一会儿,他们就找来了唐老三家的竹躺椅,简单地做了一副担架。
夜色如水,万籁俱寂,四个人轮流抬着担架,快步朝着公社走去。唐哲一一边走,一边不停地和担架上的简科军说话,希望能让他保持清醒。
原本需要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能走到的公社,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只用了半个多小时就到了。
唐孝贤顾不上擦去额头上的汗水,径直跑到乔永松家门前,用力地敲着门,大声喊道:“乔医师,乔医师,救命呀!”
乔永松缓缓地推开那扇略显陈旧的大门,吱呀一声,门轴发出的声音在这静谧的夜晚显得格外突兀。他手中提着的马灯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摇晃着,微弱的火光在黑暗中摇曳,仿佛随时都会被夜风吹灭。
门开的瞬间,乔永松的目光被门口的四个人吸引住了。他们站在那里,满头大汗,脸上透露出一种无法掩饰的焦急。乔永松皱起眉头,疑惑地问道:“大半夜的,这是怎么了?”
唐孝贤连忙走上前,语气有些急切地说:“乔医师,您快帮忙看看他头上的伤口吧!”说完,他侧身让开,乔永松这才注意到,在唐孝贤身后的阶沿上,还摆放着一副简易的抬架。
乔永松心头一紧,他快步上前,提起马灯,将光线照在抬架上。唐哲见状,也迅速将手中的电筒光聚焦在简科军的身上。在灯光的映照下,简科军的伤势清晰地展现在乔永松眼前。
只见简科军的头上有一道狰狞的伤口,鲜血不断地从伤口中渗出,染红了他身下的担架。伤口周围的皮肤已经肿胀起来,看起来非常严重。乔永松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仔细观察了一下伤口,然后摇了摇头,说:“这伤得不轻啊,不像是摔倒造成的。后脑壳的骨头都裂开了,我这里的条件有限,只能先帮他的伤口做一些简单的消毒处理。等会儿你们还是赶紧把他送到县医院去吧,那里的医疗条件要好一些。”
唐孝贤转头凝视着唐哲,心中暗自思忖。毕竟,简科军是唐哲半夜偶然遇见的,而且去县医院也并非轻而易举之事。这不仅需要花费金钱,而且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啊!要知道,简家的经济状况在整个大队都是众所周知的,他们家有一个瞎子和一个哑巴,一年到头连两包盐都难以购买得起,这样的家庭条件,要垫付这笔费用简直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就在唐孝贤犹豫不决的时候,唐哲连忙说道:“那就有劳乔医师了。”乔永松并没有让众人将简科军抬进屋里,他心里很清楚,如此严重的病人,他可不想让其死在自己的家中。虽说他家被公社指定为卫生所,但这里毕竟是他自己的房子,而非公家所有。若是有人死在这儿,那可真是太不吉利了,只是让唐哲他们把简科军放在院坝里,他从屋里拿出酒精纱布这些给他做了一下简单的伤口清洗,破了的皮肤,连缝都没有缝。
唐哲见状,赶忙对唐孝贤他们解释道:“等乔医师这边处理妥当之后,还得麻烦你们再辛苦一下,把他抬到鱼泉大队去。到了那里,我会去找一下马车老三,让他帮忙将简科军送去县医院。”
唐孝贤急忙说道:“这些都是我这个队长应该做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唐哲,你快跟我讲讲,简科军怎么会被人敲闷棒呢?”
唐哲一脸凝重地回答道:“他吃完晚饭就急匆匆地回家去拿毛狗皮,说是要和我一起去城里找收购站卖掉。我和申二狗一直在原地等他,可等了好久都不见他的人影。申二狗等不及了,就先去了马车三家里看看情况。我不放心,就决定去寻找一下简科军,结果却在高石板那里发现他倒在活麻笼笼里,不省人事。”
就在他们交谈的时候,乔永松已经迅速地将简科军的伤口清洗干净了,又简单地用纱布将伤口包扎了一下,暂时止住了流血。他站起身来,对唐哲他们说:“好了,现在情况紧急,你们得赶紧把他送去县医院。再耽搁下去,恐怕会有生命危险啊!”
第328章 谁是你堂哥
马车三赵向礼并未入眠,他正静静地坐在堂屋里,悠然地抽着旱烟,享受着这片刻的宁静。与此同时,赵平和申二狗则在山洞里忙碌地往外运送着鱼,只要再等上一个半小时,他就把马车套到大鱼泉去装鱼。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夜晚的静谧,紧接着,唐哲的呼喊声在院子里响起:“三师傅,三师傅,帮帮忙,送一个人到县医院去!”
赵向礼心中一紧,连忙把烟杆收起来,靠在墙边,快步走到门口,打开门问道:“小唐同志呀,你这急哄哄的是咋回事啊?”
唐哲气喘吁吁地跑到赵平家门口,一把拉住赵向礼的胳膊,焦急地说道:“三师傅,您快帮帮忙,送我一个兄弟去县医院吧,他摔倒了,情况挺严重的!”
赵向礼一听,二话不说,赶忙跟着唐哲来到院子里。只见简科军已经被抬到了院坝边上,一动不动地昏睡过去。虽然乔永松已经对他进行了简单的包扎,但他的脸色苍白如纸,毫无血色。赵向礼见状,眉头紧紧皱起,说道:“这是咋摔的呀?咋摔成这个样子了呢,看着摔得不轻啊!”
唐哲焦急地说道:“就是这样啊,乔医师那里实在是没办法治疗了,只能送去县医院了,所以我才赶紧过来请您帮忙呢!”
赵向礼听后,连忙回答道:“你稍等一下,我进去和他妈说一声,交待一下。”说完,他转身走进了屋子里。
过了一会儿,赵向礼从屋里走了出来,对唐哲说:“行了,我已经跟他妈说好了,我现在就去套马车。”他快步走向马棚,熟练地套起了马车。
不一会儿,马车就套好了,又急忙跑到马圈楼上,拖出了一捆稻草,他把稻草铺在马车上,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对唐哲他们说道:“这样应该会舒服些。”
紧接着,赵向礼对着唐哲和唐老三高声喊道:“赶快把他弄上来吧!”听到命令后,唐援朝和唐老三不敢有丝毫耽搁,迅速上前,动作轻柔而谨慎地将简科军抬到了马车上。
然而,由于简科军的后脑遭受了重创,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平躺着,只能以趴着的姿势躺在马车上。为了避免他的鼻子被堵住,影响呼吸,唐哲又抽了一些稻草,捆扎成一个枕头的形状垫在他的脖子处,以确保他的呼吸顺畅。
在离开之前,唐哲还特意将唐孝贤拉到一旁,神色凝重地说道:“孝贤叔,科军之前跟我说他是带着毛狗皮来找我的,可我在高石板那里根本就没有看到有毛狗皮,我琢磨着,打他的人肯定是盯上了他那些毛狗皮,所以才会下此毒手,麻烦您回去之后,帮忙打听一下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我现在要赶紧把他送去县医院救治,等明天回来了,也得去派出所报告一下这个情况。”
如果只是小偷小摸这样的事情,涉及到本生产队的话,唐孝贤还会劝几句,内部就消化了,可是今天晚上是差点出了人命的事情,而且简科军现在也还没有脱离危险,真要是死人了,他这个队长也算是当到了头,便说:“你放心,胆子这么大,敢明目张胆的当棒老二,我们查出来是哪个,一定要把他吊在大队三天三夜。”
县医院的手术进行得很顺利,等到天亮的时候,简科军已经在病房里苏醒过来,看到唐哲趴在床沿上睡着了,他十分感动,又不忍心打扰到他,一个大男人,眼泪却早已经打湿眼眶。
快三十来岁的他,这么些年来,由于父母的缺陷,在大队里他可是受尽白眼,哪怕就是一个三岁小孩子子,也敢骂他几句哑巴生的憨家伙。
没想到唐哲这个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不仅对他慷慨大方,昨天晚上还救了他一命,虽然他一直昏睡着,但是脑子里还是比较清楚,唐哲和唐孝贤的对话一个字都没有落下,在谈到要钱的时候,只有唐哲站了出来。
这样的事情,就算是他的亲舅舅来了,估计也不会这么大方的把他送来医院,最多是找一点草药包一下,能活就活,不能活就是天命。
从小到大,他都是这样过来的,每一次受了伤,小伤不用管,等不了多久就会自然痊愈,重一点的伤,也就是母亲牵着父亲去请舅舅来看一下。
记得有一回摔着了腿,螺丝拐都肿得像个砂锅了,母亲实在是见不过,去请了舅舅来,旁人都说让他舅舅去请一下沈醉亭来看一下,结果就是他舅舅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点草草,说是什么接骨草,放在嘴巴里嚼碎了吐在他的螺丝拐那里包了差不多一个月才好。
他一直相信那不是真的草草药,哪怕就是用一点点酒涂在那里,也用不了一个月才消肿。
而唐哲呢?不光送他来医院,还给他垫钱做了手术,一直又在病房里陪着他,他怎么能不感动?
“唐哥,唐哥?你在哪里?”
医院的走廊里传来申二狗的声音。
这时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哎,同志,你们找谁?这里是医院,能不能小声一点?”
然后就是申二狗尴尬地笑,说道:“我找我唐哥,请问医师你知道他在哪个病房吗?”
那女的没好气地说:“谁是你堂哥?我又不认识,你自己慢慢找吧。”
申二狗的声音把唐哲都给吵醒了,睁眼看着简科军红红的眼睛,也不好过问太多,只是问道:“科军,你都醒了呀,昨天晚上太累了,我眯了一会儿,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简科军苦笑了一下,说道:“还好,没有之前痛了,谢谢你,唐哲。”
唐哲说:“说这些就见外了,对了,二狗好像来了,我出去看一下,你好好休息。”
等他打开病房的门,看到申二狗还在一个门一个门的敲着,他喊道:“二狗,我在这里。”
申二狗忙跑过来,问道:“唐哥,听说科军被人敲闷棒了,是怎么回事?”
第329章 打听
唐哲详细地向申二狗讲述了简科军的遭遇,申二狗越听越气愤,他的拳头紧紧握住,由于太过用力,指关节都泛白了,仿佛能捏出水来。他怒不可遏地骂道:“我日他个先人板板,到底是哪个不要脸的龟儿子干的这种缺德事!老子要是知道是谁,非把他弄死不可!”
唐哲连忙安慰道:“二狗,你先别激动,消消气。自从上次我家被扒老二光顾后,这才没过多久,咱们大队里竟然又出了棒老二,这可真是太不像话了!这种事情,孝贤叔肯定不会坐视不管的,就算他不管,寨子里那些有威望的长辈们也绝对不会任由这种事情发生的,毕竟这关系到每家每户的安全和太平。”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话,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他点了点头说道:“唐哥,你说得对,像扒老二那种小偷小摸的,咱们还能忍一忍,毕竟他们只是偷点东西,不伤人。但这棒老二可就不一样了,那可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绝对不能留啊!”
病床上的简科军此时也有气无力地插话道:“可是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是哪个混蛋敲了我的闷棒啊,当时我根本就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
唐哲语气凝重地对简科军说:“科军啊,除了咱们寨子和你们寨子的人之外,其他那两个小队的人几乎都不知道你有毛狗皮这回事儿。”
申二狗也随声附和道:“可不是嘛,照你这么一说,我觉着那人肯定是提前踩好点了,不然大半夜的,谁能知道你拿着毛狗皮出来卖呢?”
简科军一脸无奈地叹息道:“唉,现在说这些都晚啦,人都没抓到,我也只能自认倒霉,吃这个咪咪亏咯。”
唐哲连忙安慰道:“你别灰心,我已经拜托孝贤叔去派出所报案了,等他回来之后,肯定会在大队里展开全面排查的。除非那个人昨天晚上就把那些毛狗皮带出去卖掉了,不然他肯定是拿不出来的,所以抓到他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说到这里,唐哲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转头对简科军说道:“哦,对了,科军,我有点急事得出去一趟,就让二狗在这里先照顾一下你哈。”申二狗爽快地应道:“行嘞,你放心去吧,有我在呢!”
简科军面带羞涩之色,略带歉意地对唐哲说道:“唐哲啊,真是不好意思,还得麻烦你,让你为我耽误自己的事情。”唐哲闻言并未多言,他心里很清楚,此时此刻,言语再多也无济于事,于是他只是深深地看了简科军一眼,然后便毅然转身离开了医院。
县城的收购站里,齐春正悠闲地坐在柜台后面,与他的同事愉快地闲聊着。他们的谈笑声不时传来,内容无非就是一些略带荤腥的话题。正当他们聊得热火朝天时,突然听到有人走进店里的声音。齐春甚至连头都懒得抬一下,随口问道:“要卖点什么东西啊?”
唐哲清了清嗓子,故意咳嗽了一声,引起了齐春的注意。齐春这才缓缓抬起头,当他看清来人是唐哲时,脸上露出了一丝尴尬的笑容。他连忙对自己的同事说道:“快去给唐同志泡杯茶来。”
那位女同事显然也感到有些窘迫,她微微一笑,站起身来,顺手理了理自己的头发,然后快步走到一旁去倒水了。
齐春见状,赶紧从座位上站起来,满脸笑容地迎向唐哲,热情地问道:“唐哲啊,你咋又来了呢?今天打算卖点啥呀?”然而,当他的目光落在唐哲空空如也的双手上时,不禁流露出一丝疑惑。
唐哲面带微笑地对齐春说道:“齐哥,我今天来的匆忙,什么都没来得及带,就是专门来向您打听个事情。”
齐春见状,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热情地回应道:“哦?什么事情啊,唐老弟,你尽管说就是了。”
唐哲稍稍犹豫了一下,然后开口问道:“齐哥,我想问问您,今天有没有人来卖毛狗皮啊?”
齐春一听,立刻摇了摇头,同时转头看向正在泡茶的女子,开口问道:“凤梅,今天你有没有收到毛狗皮啊?”
那个名叫凤梅的女子,此时正专注于泡茶,甚至都没有回头,只是随口应道:“今天从早上开门到现在,连个鬼影都没见着,更别提有人来卖毛狗皮了。对了,唐同志,你可是我们今天开门后的第一个客人呢。”
齐春听后,也不禁露出疑惑的神色,自言自语道:“这就奇怪了,我也没见到有人来卖毛狗皮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凤梅小心翼翼地将搪瓷杯递到唐哲的手中,唐哲稳稳地接过杯子,然后轻轻地放在柜台上。他的动作显得有些随意,但却透露出一种自信和果断。
唐哲看着凤梅,微笑着说道:“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就是如果你看到有人来卖毛狗皮,记得多和他聊几句,帮我打听一下。”他的声音平静而温和,让人感到很亲切。
一旁的齐春听到这里,不禁好奇地插嘴问道:“是不是上次你打的那些毛狗皮被人偷了啊?我记得你不是已经送人了吗?”她的语气中带着些许疑惑。
唐哲点了点头,回答道:“是啊,我确实送人了。不过昨天晚上,那些毛狗皮竟然被人抢走了,而且还把我的朋友打伤了,他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说到这里,唐哲的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对这件事情有些懊恼。
齐春惊讶地叫了一声:“啊?这么大胆?那你的朋友伤得严重吗?”她的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
唐哲连忙摇了摇头,安慰道:“别担心,他现在没有什么大问题,只是需要在医院里住一段时间,好好休养一下就会康复的。”
齐春听了,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那就好。对了,你说的毛狗皮,我一定会帮你留意的。不过,就怕他们不会拿到我这里来卖啊。你也知道,现在沿海地区都在搞改革开放,政府也提倡搞市场经济,每天东门桥那里都有人摆着各种各样的摊子,其中有两个就是专门收山货的。你要是有时间的话,可以去那里看看,说不定能找到你要的毛狗皮呢。”
唐哲说:“我怎么没有想到呢,行,齐哥,我先走了。”说完,茶也没有喝,转身就往东门桥走去。
第330章 假药
当他走到东门桥时,他惊讶地发现这里的两条巷子都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这里不再有戴红袖章的人来抓捕那些做生意的人,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喧嚣和热闹,各种摊位琳琅满目,摊主们热情地吆喝着,吸引着过往的行人。
唐哲沿着河边漫步,感受着这种热闹的氛围,这里原本是一个黑市,以前的商家们都是关起门来偷偷摸摸地做生意。然而,现在的情况却完全不同了。
许多店铺的门都敞开着,展示着各种各样的商品。有些店面上还用红布写着招牌的名字,显得格外醒目。
相比起国营市场那边来说,这里的景象显得有些特别。除了没有几个卖菜的摊位外,其他商品种类繁多,甚至比供销社还要丰富多样。然而,唐哲对这些琳琅满目的商品并没有太多兴趣,他的心思完全放在了寻找收购山货的人身上。
他沿着河边一直走,直到尽头,都没有看到有人在收购山货。有些失望的唐哲并没有放弃,他转身走进了另一条巷子。这条巷子看上去有些狭窄,但却隐藏着一片别有洞天的世界。
在巷子里,唐哲看到了各种各样的旧家具、古玩字画以及小人书等物品。这些东西虽然有些陈旧,但却透露出一种独特的历史韵味。此外,还有几个卖中药的摊位,摊主们正忙碌地整理着自己的药材。
唐哲的目光在这些摊位间游移,突然,他的视线被不远处的一个光头吸引住了。那个光头的面孔让他感到十分熟悉,他听到了光头正在那里卖力地吆喝着:“耗子药,耗子药,耗子吃了跑不脱,沾到死,闻到死……”
光头显然也注意到了唐哲的存在,他的脸色微微一变,连忙拉了一下身边的男子。那男子顺着光头的目光看去,当他看到唐哲正朝自己的摊位走来时,两人的脸色都变得有些尴尬。他们想要躲开,但已经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朝唐哲笑了笑。
这两个人就是之前抢过他和申二狗的李龙和杨军!
唐哲远远地就看到了那两个人,他们正站在自己的摊位前,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唐哲心里不禁一动,这两个人以前可是出了名的地痞无赖,如今却变得如此谦卑,看来真是改邪归正了。
他大步走过去,脸上也露出了微笑。李龙看到唐哲走过来,赶忙迎上前去,陪着笑说道:“唐哥,您今天怎么有空来城里逛呀?”唐哲笑着回答道:“随便走走,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鲜玩意儿。”
他的目光落在了两人的摊位上,只见摊位上摆着一堆拌了药的带红色的大米,还有一本已经被撕得只剩下小半本的书,而在书的旁边,还整齐地码着几十只死老鼠。那股浓烈的腥臭味让人闻了直皱眉头,周围的其他摊贩都离得远远的,显然对这股味道很是厌恶。
唐哲蹲下身,仔细观察着这些东西,然后抬头看着李龙,问道:“这就是你们的摊子?”李龙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说道:“是啊,唐哥,我们也没啥别的本事,就靠卖点耗子药混口饭吃。”说着,他转头对杨军喊道:“杨军,快给唐哥包两包耗子药。”
杨军应了一声,从那小半本书上撕下两张纸来,准备给唐哲包一些耗子药。唐哲见状,连忙摆手道:“不用了,不用了,我拿这个回去也没啥用。”
家里是有老鼠,可是相比起放药来,他更喜欢放木猫,他家的那一架木猫几乎每天晚上都能抓到一只大老鼠。
而且他家里还养得有鸡,要是不小心被鸡吃了,得不偿失。
然后说道:“对了,我向你们打听个事情。”
李龙赶忙说道:“唐哥,您尽管开口,不管您想了解什么,只要是我们知道的,肯定会毫无保留地告诉您。”唐哲微微一笑,回应道:“那行,你们可知道收山货的那两个摊位具体位置在哪儿吗?”
李龙稍稍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道:“收山货的?您是打算卖些山货吗?”他心里很清楚,唐哲以前经常会来这里售卖一些鱼类和野猪之类的山货。
唐哲似乎有些不耐烦,直接说道:“别管我卖什么,你就告诉我那两个摊位在哪里就行了。”
杨军见状,连忙插嘴道:“这条街上有两个收山货的摊位,其中一个专门收购中草药,什么草药都收,像铁灯苔(重楼)、天麻、三七这些常见的草药都收。还有一个摊位是收毛皮的,不过生意不太好。刚才……”
然而,杨军的话还没说完,突然被一阵叫骂声打断了。只见一个四十几岁的妇人,面色狰狞地拉着一个身材瘦弱的男人朝他们的摊位走来。还没走到跟前,那妇人便怒不可遏地将手中的耗子药像扔垃圾一样,狠狠地甩在了杨军的脸上。
杨军被突然出现的妇女吓了一大跳,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李龙见状,急忙满脸陪笑地从摊位后面快步走出来,站到杨军和那妇女中间,赶忙说道:“大姐,您先别生气,有什么事咱们慢慢商量,一定能解决的。”
然而,那妇女根本不领情,她狠狠地瞪了李龙一眼,怒声说道:“商量?你们这些卖假药的骗子还有什么好商量的!今天要是不给我一个满意的说法,我就直接去公安局告你们!”
这一嗓子可不得了,原本因为摊位上散发的臭味而远远躲开的赶场的人们,听到这边的吵闹声,都纷纷好奇地围拢过来。那妇女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觉得自己更有底气了,于是她高高举起手中还剩下的耗子药,对着人群大声喊道:“大家都来看看啊,这两个人专门卖假药,坑骗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简直是丧尽天良,一点良心都没有啊!”
李龙忙小声问杨军:“是怎么回事?”
杨军两手一摊:“我不知道呀,这个大姐前两天是来买了一些耗子药,不过我们的耗子药都是真正的农药拌的,不可能没有效果。”
“屁。”那妇女听到杨军说完,骂了一声,一把拉过身边的男子说道:“你还说有效果,我在你这里买了五毛,我男人吃了三包,一点屁事都没有,你还说你不是卖假药?”
第331章 没死就给我站起来
人群中突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喧哗声,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其中一个人满脸狐疑地问道:“这是真的吗?你男人看起来可一点都不像吃了耗子药的样子啊!”
另一个人立刻接话道:“怎么不像?你看看他那副模样,活脱脱就像个鸦片烟壳子一样!”
这时,又有一个人笑嘻嘻地插嘴说:“哈哈,他这个样子,分明就是肾亏嘛!我说大妹子啊,女人就好比是土地,男人呢,就好比是牛。这世上哪有翻坏的地?我只听说只有累死的牛哦!你可得省着点用啊!”
众人听他这么一说,纷纷把目光投向那个男人,仔细端详起来。这一看,还真是如此,只见那男人面色苍白,毫无血色,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他深陷的眼窝里,一对黑眼珠黯淡无光,仿佛失去了所有的生气,只是无精打采地凝视着前方,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有看到。更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眶周围还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远远望去,就如同他的脸上长了两个黑漆漆的洞一般。
再看那个女人,身材魁梧,五大三粗的,与那男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手里像拎小鸡似的拖着那个男人,显得毫不费力。
等那个人的话音刚落,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大家笑得前仰后合,停都停不下来。
那妇女此时正与李龙和杨军争吵不休,突然间,她听到有人在背后这样议论她,不禁心头火起。然而,她环顾四周,却并未发现说话之人究竟是谁。于是,她怒目圆睁,瞪视着人群,破口大骂道:“我日你妈!到底是哪个在胡言乱语啊?你爹把你妈翻烂了?有种当着老子面说,看我不把你的逼嘴撕烂。”
就在这时,那被妇女紧紧揪住的男人突然挣扎了几下。妇女见状,更是怒不可遏,抬手就在他的脸上狠狠地扇了两个耳光,同时骂道:“你个老狗日的,还敢跟我犟?”
那男人被打得满脸通红,却仍不肯示弱,争辩道:“我真的没有啊!你先放开我好不好?这里这么多人看着呢,你多少给我留点面子嘛。有什么事情,咱们回家再说行不行?”
然而,妇人的怒火并未因此而平息,反而愈发炽烈。她二话不说,又是两个耳光狠狠地扇在男人的脸上,口中骂道:“你家个先人板板!还要给你面子?你卵子大个人,能有多大的面子啊?我不过就是日诀你几句,你就要去吃药寻死觅活的?老子现在就让你吃个够!”
话音未落,妇人猛地从李龙他们的摊子上抓起一大把拌得粉红的大米,如同狂风暴雨般朝男人的嘴巴里猛灌进去,边灌还边骂道:“吃!快吃!你不吃的话,老子就砍开你的脑壳给你灌进去!”
男人本来身材就颇为瘦弱,此刻更是像只小鸡一样被那妇人牢牢地夹在腋下,无论他怎样挣扎都无法挣脱妇人的束缚。他只能拼命地紧闭双唇,生怕妇人会将那致命的老鼠药硬塞进他的口中。
然而,那妇人显然不肯善罢甘休。只见她一只手紧紧抓着老鼠药,另一只手则毫不留情地伸向男人的嘴巴,试图强行掰开他的牙关。男人虽然使出浑身解数想要抵抗,但终究敌不过妇人的蛮力,嘴巴还是被硬生生地掰开了。
紧接着,妇人毫不迟疑地将一把米狠狠地塞进了男人的嘴里。那米原本是用来拌老鼠药的,上面沾染了不少农药,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男人的舌头本能地拼命往外顶,想要把那恶心的东西吐出来,但妇人却死死地捏住他的嘴巴,让他根本无法如愿。
站在一旁的唐哲看到这一幕,心中不禁一紧,却见李龙压低声音向杨军问道:“这次放药了没有?”
杨军面色凝重地点了点头,轻声回答道:“这次是真的。”
话音未落,两人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急忙冲上前去,想要抓住那女人的手,阻止她继续喂药。“大姐,有话好好说,这药可不能乱喂啊,会出人命的!”他们一边高声呼喊,一边用力去扳妇人的手。
可那妇人的力气着实惊人,杨军这样的大汉子竟然也被她猛地一推,向后踉跄了一步才勉强站稳。而李龙更是倒霉,在妇人推搡杨军的时候,她手上的力气并没有完全收住,手背不偏不倚地打在了李龙的脸上,打得他顿时感到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那妇人骂道:“你们两个卖假药的东西,是不是怕露馅?我还告诉你们了,今天他吃也得吃,不吃也得吃,吃死了人我去偿命。”
说完,又是一把老鼠药抓在手里往那男人嘴巴里灌。
龙李对着在场的人抱拳求道:“各位父老乡亲些,一会儿可一定得替我们俩个人作个证,是这位大姐硬要把老鼠药灌给这位大哥吃的,可不干我们俩个人的事情。”
杨军满脸焦急地向众人哀求道:“各位乡亲们,求求你们行行好,帮帮我们吧!我们夫妻俩就靠着卖点这个药来维持生计啊。”
然而,人群中却传来了不和谐的声音。其中一人高声喊道:“小伙子,既然她都说了你们卖的是假药,那就让她给你男人灌下去嘛,大不了吃你一斤米,又不会闹出人命来,你怕啥呀!”
“就是啊!”另一个人附和道,“要是真把人给闹死了,那不正好能证明你卖的不是假药嘛!”
面对众人的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态度,杨军的脸涨得通红,他激动地反驳道:“我们卖的是真药啊!真的会死人的!”
听到杨军这么说,那女人反倒松开了男人,将他像丢垃圾一样丢到了一边。她的手中还紧紧抓着半把没有喂完的米,恶狠狠地说道:“真药?真药他吃了那么多怎么还没死呢?”
此时,被放开的男人像一滩烂泥一样倒在地上,痛苦地咳嗽着,一边还伸手在喉咙里去抠,仿佛,那妇人见状,不仅没有丝毫怜悯之心,反而抬脚狠狠地踢了男人一脚,骂道:“死了没有?没死就给我站起来!”
第332章 恶有恶报
地上躺着的男人被踢了一脚后,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咳嗽声戛然而止。他迅速从地上爬起来,动作之快,仿佛生怕再被补上一脚似的。站定后,他就像个犯错的孩子一样,战战兢兢地立在那女人身旁,头都不敢抬一下。
那妇人见状,更加来劲了,她用手指着杨军,气势汹汹地叫嚷道:“看到没有!我就说你们卖的是假药,你们还死不承认!我男人吃了这么多,怎么一点事儿都没有?难不成这药是给神仙吃的不成?”
一旁的李龙也将目光投向杨军,那眼神充满了疑惑和质问,仿佛在说:“你不是说放药了吗?怎么会这样?”
杨军则一脸无辜地看着李龙,无奈地耸了耸肩,双手一摊,似乎在表示自己也莫名其妙。
就在两人都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那妇人突然又冒出一句:“还钱!把我们买药的钱还回来!”
这突如其来的要求,让杨军有些措手不及,他赶忙问道:“多少……多少钱?”
妇人却不依不饶,没好气地回答道:“你卖给我的药,居然还问我多少钱?这药可是我男人买的,你有本事去问他呀!”
那男人一脸愁苦,仿佛有千言万语却难以启齿,犹豫再三后,终于还是小声地说道:“一角钱。”杨军听后,立刻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连连点头应道:“对对对,就是一角钱!两分钱一包,五包可不就是一角钱嘛。”话音未落,他便急忙从随身携带的包里翻出一张皱巴巴的一角纸币,毫不犹豫地递给了那妇人,还热情地叮嘱道:“大姐,这是一角钱,您收好啦。”
那妇人见状,二话不说,如同饿虎扑食一般,迅速伸手将那一角钱夺了过来,紧紧攥在手中,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得意洋洋地说道:“哼,想骗我?你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说罢,她拽着那男人的胳膊,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两人刚刚走出不到十米远,那男人突然像是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气一般,猛地弯下腰去,像一滩烂泥似的蹲坐在地上,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肚子,满脸痛苦之色。
那妇人见状,不仅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反而破口大骂起来:“你个挨千刀的,又给老子装死!等回家看老子怎么收拾你这个龟儿子!”骂骂咧咧间,她还不停地用脚去踹那男人,似乎对他的“装病”行为愤怒至极。
那男人则一边用手捂着肚子,一边伸出另一只手,在空中不停地摆动着,似乎想要解释什么,但却因为疼痛而无法发出声音。
妇人见状,愈发怒不可遏,继续高声叫骂道:“还装?你给老子快点起来!赶紧回家去把猪喂了!再不起来,信不信老子数到三就动手!一、二、三……”然而,那男人依旧蜷缩在地上,丝毫没有要起身的意思。
妇人见状,终于忍无可忍,扬起手,“啪”的一声,结结实实地打在了那男人的头上,嘴里还骂骂咧咧道:“你个龟儿,是给你脸了是吧,快点起来!”
那男人被打倒在地,脸上煞白,豆大的汗正往额头外浸出来,嘴唇不停地抖着。
这时一旁路过的人看了,忙对那妇人说:“我说你不要再打了,你没有看到他像是病了吗?脸都白了。”
另一人看了,也说:“八成是吃了老鼠药被闹的。”
还有人说:“不是说是假的吗?在家里吃了三包都没事,在这里吃了就有事了?”
“快点送去医院洗胃吧,再迟一点就没得救了。”
听到旁边的人这样一说,那妇人这才急了起来,蹾下去把他抱在自己的胸前,摇着他的身子问道:“你个死鬼,是不是真的?你不要黑我哦。”
此时那男人浑身抖得更厉害,脸上的血色也一点点消失,变得惨白起来,嘴角还有白色的泡沫流出来。
“你不是吃了三包都没有事吗?救命呀,快来人呐。”
就在刚才,那个妇人还凶神恶煞、气势汹汹,仿佛整个世界都要被她踩在脚下。然而,此刻的她却完全失去了先前的威风,只能像个无助的孩子一样,茫然地望着熙熙攘攘的街道,嘴里不停地哀求着路过的人们。
她的声音充满了绝望和焦虑,但是周围的大多数人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远远地围观着,没有一个人真正愿意上前帮忙。那妇人见无人理会,便越发焦急起来,她又扯着嗓子喊了几声,然而回应她的只有冷漠和沉默。
终于,在喊了数嗓子之后,那妇人意识到没有人会来帮助她,于是她抱着那名男子,跌跌撞撞地走到了李龙他们的摊位前。
“你们还不把我男人送医院去!”妇人的声音带着哭腔,“他是吃了你们的药才被闹成这样的!”
一开始,当看到那名男子被闹得如此痛苦时,大家都对李龙他们卖的药产生了怀疑,认为这可能不是假药。于是,有几个人开始围拢过来,想要购买这种药。
然而,正当唐哲还没来得及询问更多情况时,那个妇人却突然又出现了,并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李龙他们身上。
龙李都快被气笑了,他本来就是一个小混混,丢了手中的药包,挽起袖子指着那个妇人骂道:“你个烂货,老子忍你很久了,说我们卖假药的是你,灌你男人吃药的还是你,现在想把责任赖在我们的头上?不看你是个女人,老子今天不锤死你个逼妇人。”
旁边也有人看不下去了,对那妇人说道:“我说这位女同志,你还讲不讲理,我们大家都看到是你把老鼠药灌给你男人吃的,你现在赶快把他送去医院抢救还来得急,要是出了事情,我们都可以作证,就是你把你男人弄死的。”
那妇人听到这么一说,也吓了一跳,仔细想了一下也是的,她之前还说了一句真闹死了她自己去偿命,没想到真的被闹了。
“早知道我就不要那一角钱了。”说完恶狠狠地瞪了一眼那个说直话的人,背着她男人就往医院的方向跑去。
杨军见那妇人走了,对着愿意帮他作证的那个男人说了句谢谢,那男人笑着说道:“这就叫恶有恶报。”
杨军送走了人,然后又看向唐哲,说道:“对了,你是问收山货的那两个人是吧?”
第333章 张二皮
唐哲对李龙和杨军如今的变化感到些许欣慰。毕竟,他们如今贩卖的老鼠药虽然真假混杂,但相较于以往当土匪的行径,已然是好了许多。
杨军接着说道:“收购药材的人就在前面那个拐弯处,而收购皮毛的人则要在拐弯之后再走上几十米才能到达。你到了那里自然就会看到的。”
唐哲道了声谢,正欲转身离去,杨军却赶忙叫住他,“你是不是有好的山货啊?我和李龙也可以收购的哦。”
唐哲连忙摇头,“没有。”
李龙见状,插嘴问道:“那你打听他们干啥呢?”
唐哲清了清嗓子,简单地将事情的经过讲述了一遍。
李龙听完后,顿时怒不可遏,骂道:“是哪个挨千刀的家伙,胆子竟然如此之大,连你兄弟的货物都敢抢?你放心,我们兄弟俩在这城里还是有点薄面的,要是让我们发现了那家伙,肯定会替你狠狠地教训他一顿!”
杨军紧接着说道:“唐哥,等会儿我们收摊之后,就让耗子去帮你打听一下消息。”
唐哲听后,点了点头表示同意,然后笑着说:“好啊,看到你们现在的变化,我真的挺开心的。”
李龙见状,脸上露出一丝憨厚的笑容,嘿嘿笑了两声后说道:“这还得多亏了你啊,要不是你那次把我们给打醒了,我和军军他们过的日子还是像做梦一样,对了,之前还欠你兄弟一些医药费,真是不好意思啊。我们也是刚开始卖这个,你也知道,这市场最近才开始管得松一些,所以根本没赚到多少钱。能不能再给我们几天时间啊?”
唐哲连忙摆了摆手,笑着说道:“过去的事就别提啦,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嘛。”他这个人一向如此,别人对他好一分,他就会加倍地回报对方。而且他本身也不缺钱,二狗那边的医药费他早就已经帮忙垫付了。现在李龙他们要赔偿,其实也就是赔给自己而已。
李龙完全没有预料到唐哲竟然如此通情达理,他不禁喜出望外,连忙满脸堆笑地说道:“那可绝对不行啊,唐哥!之前都是兄弟们的不是,我们走了弯路,这都怪我们自己。不过您的厉害,我们可都是亲身领教过的。要是您当时没有手下留情的话,恐怕我现在还得在病床上躺上半年呢!”
唐哲其实并不想再和李龙继续闲聊下去,他直截了当地说道:“你们先忙你们的吧,我过去那边看看。”然而,李龙却似乎对唐哲很是殷勤,他急忙说道:“唐哥,我跟您一块儿去吧。您可能不太清楚,那两个收山货的人也是东门桥的地头蛇呢,一般人他们可都不买账的。”
话音未落,李龙便快步走到前面,给唐哲带路。两人走了没多远,拐过一个弯后,就看到不远处有一户人家的大门敞开着,门上还赫然写着“收山货药材”几个大字。李龙径直走到门前,高声喊道:“宴老板,生意兴隆啊!”
此时,那个姓宴的老板正在屋内清点着药材。听到有人叫他,他抬起头来,一眼就认出了站在门口的李龙。他心里很清楚,李龙也不是个好惹的角色,而且最近也在这条街上赚了不少钱。于是,他赶忙放下手中的活计,迎上前去,满脸笑容地问道:“哟,这不是李老板嘛,您大驾光临,有什么事吗?”
李龙脸上挂着和善的笑容,语气轻松地开口问道:“嘿,没啥大事儿,就是想跟你打听一下,你今天有没有收到什么皮毛啊?”
然而,姓宴的人却面无表情,一脸阴沉地回答道:“你这是在开玩笑吧?我可从来不收皮毛,我只收药材。你要是有皮子要卖,去找张二皮吧,他什么皮子都收。”
李龙见状,便也不再多说什么,他知道再继续纠缠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于是,他转身带着唐哲,朝着张二皮的方向走去。
张二皮今年已经三十多岁了,但他的人生经历却颇为丰富。想当年,他可是红卫兵中的积极分子,那时候的他,可谓是风光无限,东门桥这一带的人,没少被他整治。然而,时过境迁,如今的他,虽然还是那个张二皮,但早已没了当年的威风。
如今的张二皮,一直没有一份正经的工作,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不过,最近一段时间,他似乎突然找到了一条赚钱的门路——收购皮毛山货。据说,这些东西可以拿去换外汇,而且市场需求量很大,根本不愁销路。
于是,张二皮便把自己的家当成了收购点,利用自家的院坝作为交易场所,而把堂屋则改成了仓库,专门用来存放收购来的皮毛山货。
李龙和张二皮以前也打过几次牌,两人也算是牌友。
张二皮见龙李带着一个人进了门,赶忙热情地打了个哈哈,笑着问道:“你不好好卖你的耗子药,跑到我这儿来干啥子哟?”
李龙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了指站在一旁的唐哲,继续介绍道:“来,给你介绍个朋友认识一下。”
张二皮闻言,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表情,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哟呵,你的朋友?那还不是一挑窑罐滚下坡——没有一个充堆(好)的哟!”
唐哲面对李龙的话语,竟然毫无愠色,仿佛这些话对他来说就如同耳边风一般。实际上,严格来讲,他和李龙之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关系。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却始终保持着沉默,并未开口回应。
然而,李龙显然对唐哲的反应感到有些恼怒。他瞪大眼睛,提高音量说道:“二皮,你他妈的别门缝里看人,把人都看扁了!今天我带来的这位兄弟,可不是普通人!”
张二皮见状,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嬉笑着回答道:“我当然知道他不是一般人啦,肯定是二般人嘛!哈哈!说说看,你这家伙大半年都没露面了,前段时间还听耗子说你被打得鸡蛋汤都喝不下去了,最近听说你在卖老鼠药,是不是因为卖假药被人家逮住了,所以才来找我帮你摆平这事儿啊?”
第334章 恍然大悟
李龙闻言,尴尬地看了一眼唐哲,然后狠狠地瞪着张二皮,反驳道:“你才卖假药呢!老子卖的可是如假包换的真药!刚才还有个妇人抓了两把给她男人吃,结果那男的直接被送去医院抢救了!”
张二皮听后,不以为然地笑了起来,说道:“哟呵,那也只能怪那个男的运气不好咯!要是他早一天来买你的老鼠药,估计把你摊子上的药全部吃完,最多也就是涨个半死而已。”
停了一下继续说道:“对了,我听说打你们的那个家伙可厉害了呢!你们四个人居然都打不过他?还被他打了一顿,甚至把你都给打转性了,哈哈!那家伙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啊?这么牛皮哄哄的!”
李龙听到张二皮的话,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说道:“看破不说破,还是好朋友。”然后他指了指身边的唐哲,对张二皮解释道:“其实啊,之前就是和这位唐哲兄弟发生了一点小误会,不过现在都已经过去了。”
张二皮听了李龙的话,这才将注意力转移到唐哲身上。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唐哲,只见唐哲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但穿着却十分朴素,活脱脱一个农民的样子。不过,张二皮还是从唐哲身上感受到了一股与众不同的气质,那是一种只有当过兵的人才会有的气质。
张二皮以前也是红卫兵,和很多当兵的人都打过交道,所以他对这种气质再熟悉不过了。一想到李龙说唐哲如此厉害,张二皮连忙热情地招呼道:“哎呀,原来是这样啊!兄弟,真是不好意思哈,我和李龙是老熟人了,平时经常开玩笑,习惯了,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唐哲随意地摆了摆手,面带微笑地说道:“哎呀,您别这么说,我就是随便问问而已啦。其实呢,我是想向您打听个事情。您看啊,今天早上有没有人来您这儿卖过毛狗皮呢?”
张二皮闻言,先是愣了一下,随即便指了指堂屋,回答道:“你这话问得可真是奇怪啊!我就是干这行的,每天开门做生意,从早上到现在,都已经有好几批人来卖皮子了呢。而且啊,毛狗皮我也收了两张呢!怎么着,那皮子有啥问题吗?”
唐哲听到这里,心中一喜,但表面上还是故作镇定地说道:“哦,原来是这样啊。张大哥,您看能不能让我看看您收的那两张皮子呢?”
张二皮一听,顿时面露难色,似乎有些犹豫。
唐哲见状,连忙解释道:“张大哥,您别误会哈。我就是想看看那两张皮子长啥样,绝对没有其他意思的。您放心,我看完就走,绝对不会给您添麻烦的!”
“好吧。”他淡淡地应了一声,然后转身走进堂屋。不一会儿,他又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两张火红色的毛狗皮。这两张皮子颜色鲜艳,质地柔软,一看就知道是上好的货色。
他走到唐哲面前,将两张皮子展开,展示给唐哲看,同时说道:“兄弟,你瞧瞧,这可都是上等的皮子啊!人家是用夹子夹的,只断了腿,整个身上的皮都完好无损呢。你要是能有这样的皮子拿来,老哥我肯定给你一个好价钱。”
唐哲仔细端详着这两张皮子,确实如他所说,是被夹子夹的,而且皮子的前肢处,还有一半没有。看起来,张二皮并没有说谎。
唐哲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将皮子还给了张二皮,说道:“张哥,这皮子确实不错。以后我要是有好货,肯定忘不了你。不过今天我来,主要是想请你帮个忙,昨天晚上我丢了八张毛狗皮,其中有几张是枪伤,还有几张是撕咬伤,麻烦你留意一下,要是有人来卖这样的皮子,一定帮忙打听一下是什么人?”
唐哲让他帮忙留意的话刚一出口,就听到皮子上有伤,他顿时痛心疾首地叫了起来:“哎呀,你也真是的啊!那些野猫猫些,肉又卖不起价钱,全靠一张好皮子呢!你怎么就把皮子给弄伤了呢?这样的皮子可卖不上好价钱啊!”
李龙见他如此激动,二话不说,抬手就在他的肩膀上狠狠地拍了一巴掌,嘴里还骂骂咧咧地说道:“你他妈的到底有没有在听人家说些什么啊?”
张二皮被这一巴掌打得一个激灵,这才回过神来,嘻嘻地笑着说道:“知道了,知道了啦!不就是留意一下有没有人来卖那种皮子嘛,我肯定会留意好的啦!一旦发现了,我就立刻把龙哥你喊过来,人就交给你处理,这样好不好嘛?”
李龙见他总算明白了自己的意思,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嗯,这才像话嘛!放心吧,我这个兄弟可是很有本事的哦,他打了不少野货呢!当时我们几个要不是惦记着他那点野货,也不至于会弄得我在床上足足躺了两个月呢!”虽然被唐哲揍得痛了两个月,但是现在感觉能和唐哲这样的人交上朋友,挨一顿揍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唐哲在县城里四处打听了一整个上午,发现全县城能够收购皮毛的地方就只有这两个而已。然而,令他感到困惑的是,这两个地方都没有收到简科军被抢走的那些毛狗皮。
这个发现让唐哲意识到,那个抢走简科军皮毛的人,很可能根本还没来得及将这些毛狗皮拿出来出售。如此一来,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性——那些皮子仍然留在八家堰。
想到这里,唐哲心中豁然开朗,他立刻向李龙和张二皮道谢,然后匆匆离去。看着唐哲渐行渐远的背影,张二皮突然开口问道:“阿龙,你就是被这家伙揍的吧?”
李龙默默地凝视着唐哲远去的方向,缓缓地点了点头。
张二皮见状,不禁好奇地追问:“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啊?怎么这么厉害?”
李龙若有所思地回答道:“具体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他好像是昔土公社的人。”
张二皮听后,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随后便陷入了沉思之中。就连李龙离开时与他打招呼,他似乎都完全没有察觉到。
第335章 怀璧其罪
唐哲离开之后,并没有立刻回家,而是转身去了一趟医院。他心里一直惦记着简科军的事情,想要再去了解一下情况。
当唐哲走进病房时,申二狗正和简科军闲聊着。他们的话题很普通,无非是关于家中田地种植什么庄稼比较好,以及如何种植才能获得更好的收成等等。
看到唐哲进来,申二狗赶忙站起身来,满脸笑容地问道:“唐哥,事情办得怎么样了?”唐哲点了点头,示意一切顺利,然后走到床边坐下。
唐哲看着简科军,认真地说道:“科军啊,我今天在城里转了一圈,也打听过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收过毛狗皮呢。所以我估计,敲你闷棒的那个人肯定还把毛狗皮藏在家里。而且,这个人绝对是我们大队的,不然他不可能对你们的行踪了解得如此清楚。”
简科军听了唐哲的分析,虽然觉得有些道理,但心中还是存有一些疑惑。他皱起眉头,说道:“问题是,我在大队里好像也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啊。”
唐哲一脸严肃地对简科军说道:“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虽然你并没有得罪过任何人,但是那天你回家的时候,仔细回想一下,是不是有些过于高调了呢?大白天的就挑着那么多张毛狗皮回去,这无疑会引起一些人的嫉妒和红眼病啊。”
申二狗在一旁也附和道:“是啊,科军,唐哥以前不是经常说嘛,‘金黄银白,别人见了就眼红心黑’,这种人可多了去了。”
简科军听了两人的话,还是有些不以为然,他辩解道:“那几张皮子就是挂在我家墙上风干的,要是寨子里熟悉的人,早就偷走了,何必等到现在呢?”
唐哲摇了摇头,耐心地解释道:“你想想看,你爸妈他们整天都待在家里,而且你爸的耳朵又特别灵敏,哪怕是半夜三更,只要有人稍微走动一下,他肯定都能察觉到。所以,如果有人去你家里偷东西,这不就等于摆明了告诉你们,这是家贼所为吗?”
简科军思考片刻后,缓缓点头,表示认同唐哲的说法:“我爹那耳朵确实很灵,我们姚家湾的人,哪怕只是从门前路过,他不用听声音,光凭听到的脚步声,就能准确分辨出是哪个人。”
唐哲微微一笑,接着说道:“这就对了,你父亲虽然眼睛失明,但他心里跟明镜儿一样清楚。那个袭击你的人,肯定对你们家非常了解,所以才会自以为趁你出门后,在半路敲你的闷棍,就能让大家误以为你是被其他地方的人抢走的。然而,他这样做反而弄巧成拙,暴露了自己的意图。因此,我可以肯定,你丢失的那些皮子还在八家堰,更确切地说,应该就在你们姚家湾。”
申二狗听到这里,情绪有些激动,他迫不及待地喊道:“那还等什么呢?我们现在就赶紧回去,挨家挨户地搜查!一旦搜到皮子在谁家,就直接把他们给干掉!”
唐哲一脸严肃地看着二狗,语重心长地说道:“二狗啊,你怎么还是这么冲动呢?我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得动动脑子啊!你这样冒冒失失地去搜,不但不可能搜到你想要的东西,反而会打草惊蛇,让对方有所警觉。而且,你觉得别人会让你这么轻易地去搜吗?你把自己当成什么人了?”
申二狗被唐哲这么一顿数落,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他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羞愧地低下了头,不敢再看唐哲一眼。
一旁的简科军见状,急忙插嘴问道:“那现在该怎么办呢?”
唐哲稍稍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道:“这些事情,你就别再操心了。你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在医院里安安心心地养伤,其他的都交给我来处理。至于费用方面,你也不用太担心,我虽然算不上富裕,但多少还是有点闲钱的。至于到底是谁把你弄成这样的,我回去之后一定会想办法帮你查个水落石出。”
简科军听完唐哲的话,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嘴唇微张,想要说些什么,但千言万语仿佛都哽在了喉咙里,让他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表达。他只觉得眼眶发热,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渐渐地模糊了视线。
唐哲自然注意到了简科军的情绪变化,他可不想看到一个大男人像个女人一样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于是连忙说道:“好啦,你别想太多,安心养病,好好休息。”
简科军闻言,点了点头,用手揉了揉眼睛,努力让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
唐哲见此,便转头对一旁的申二狗说:“二狗,我们先回去吧,让简科军好好休息。”
申二狗应了一声,然后跟着唐哲一起走出了病房。
就在唐哲转身的一刹那,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停下脚步,从身上摸出一张十元纸币,轻轻地放在了简科军的枕头下面。做完这一切后,他才继续迈步离开,朝着国营市场的方向走去,去找赵平。
赵平把马车赶到一棵梧桐树下乘凉,自己则倦缩在车里睡觉,直到唐哲把他叫醒,他抬眼问道:“你那边的事情办好了吗?”
唐哲点了点头。
赵平又问:“你那个兄弟怎么样?伤得重不重?”
唐哲平淡地说:“还好,不致命。”
几个人聊了几句,便去找地方吃了饭,最近城多开了两家卖绿豆粉和豆花稀饭的店,赵平吃着绿豆粉,笑着说:“看来天真的是变了呢,以前哪个敢这样开店?估计尖尖帽都要戴死。”
听到戴尖尖帽,申二狗心中一下子就想起了他公被拉到大队去站在台上戴着尖尖帽的情形,说道:“变了好,变了的话,也少了几多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人,现在土地也下户了,天变了,也让老百姓有个盼头。”
三个人随便吃了一点,便赶着马车往回走。
出城没有多远,就到了河凤,两边都是县崖绝壁,但是伟大的人民靠着智慧和坚毅,硬生生的在这绝壁上扣出了一条挂壁公路来。
赵平正赶着马车,突然发现前面的路上被人为的堆起了一堆石头,正好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第336章 冤家路窄
赵平猛地一勒缰绳,马车发出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稳稳地停在了路中间。他气鼓鼓地跳下马车,嘴里还骂骂咧咧道:“哪个狗日的这么缺德,把这么多石头扔在路中间,一点公德心都没有!”
唐哲和申二狗见状,也赶忙从车上跳下来,一起去搬那些挡路的石头。正当他们三人埋头苦干的时候,身后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赵平回头一看,只见七八个手持扁担或锄把的人正朝他们走来。
唐哲他们一心想着赶快把路清出来,好继续赶路,所以并没有太在意这几个人。他们以为这些人也是路过的赶场客,只是好奇地看了一眼,便又继续埋头搬石头了。
然而,当那几个人走到马车旁边时,其中一个突然毫无征兆地伸出扁担,“砰”的一声狠狠地敲在了大木桶上。木桶瞬间破裂。
这突如其来的巨响,把马儿吓得不轻。它惊恐地嘶鸣一声,前蹄高高扬起,然后像离弦的箭一样,发疯似的向前狂奔而去。
赵平见状,心中大惊,他顾不上责备那个敲破木桶的人,连忙扔下手中的石头,像一阵风似的冲上前去,死死地拉住缰绳,试图让受惊的马儿停下来。
申二狗则在一旁气急败坏地吼道:“你个龟儿子是不是脑壳打铁哦?我们的马车又没惹到你,你搞啥子名堂嘛!”
刚才那个手持扁担猛击木桶的家伙,用一种充满敌意和不屑的眼神斜睨着申二狗,嘴里还嘟囔着:“老子就是看你们不爽!”
就在这时,唐哲的目光突然在人群中捕捉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仔细一看,竟然是之前在唐忠家收黄鳝的柳开江和田儒榜!他心中一惊,立刻将手中紧握着的石头扔到了地上,然后像闪电一般迅速闪身到赵平身边,压低声音对他说:“赵平,你赶紧先走!”
赵平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搞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他茫然地看着唐哲,疑惑地问道:“怎么回事啊?”
唐哲焦急地催促道:“别问那么多,我让你先走你就快走,别管我们!”
赵平虽然还是一头雾水,但见唐哲如此紧张,也不敢多问,连忙应了一声,然后匆匆忙忙地把路上的几块石头移开,好让马车能够勉强通过。
申二狗也注意到了那两个人,他看着唐哲,小心翼翼地压低声音问道:“唐哥,那两个人是不是前几天想要偷你家六六的那两个啊?”唐哲点了点头。
申二狗看了看周围,除了马路上的石头外,并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想到赵平的马车上还有一条扁担,那是为了卸车的时候用来备用的,便上前赶了几步,从车上把扁担抽在手里。
柳开江面无表情地从人群中缓缓走出,他的手中紧握着一根斧头把,那斧头把在他的手中显得异常沉重,仿佛随时都可能被他挥舞起来。他的脸上露出一丝阴森森的笑容,让人不寒而栗。
柳开江用一种冷漠而又带着嘲讽的语气对唐哲说道:“小私儿,我早就说过你会有今天的下场,你终究还是落在了我的手里。今天,你要么就乖乖地跪下给老子们磕头,然后从老子的裤裆底下钻过去,要么就等着你的家人来给你收尸吧!”
站在柳开江身旁的田儒榜也附和道:“就是,和他这种龟儿子费什么话!弟兄们,就是这个杂种害得我和开江都丢了工作,今天咱们能不能出这口恶气,就全看各位兄弟的了!”
申二狗看着眼前的形势,心中不禁有些发慌。他发现对方人多势众,而且柳开江手中还有一根凶器,而自己虽然手中有一根扁担,但唐哲却是赤手空拳。他连忙对唐哲说道:“唐哥,你和赵平先走,我在这里先顶着他们一会儿。”
唐哲转过头,看了申二狗一眼,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坚定和决绝。他说道:“二狗,你觉得我会是那种抛弃兄弟的人吗?”然后,他又将目光投向柳开江等人,毫不畏惧地说道:“就凭你们这几个烂蛇,也敢在这里说大话?小心舌根断掉!”
就在刚才,那个敲坏木桶的大汉突然发出一声低沉的“嘿”声,紧接着便破口大骂道:“好你个小杂种,口气居然比脚气还大!有种你给老子等着,看老子怎么收拾你!”他一边骂着,一边卷起袖子,露出粗壮的手臂,似乎准备立刻冲上前去与对方一决高下。
站在一旁的柳开江见状,连忙伸手拉住那个大汉,焦急地说道:“强子,先别急!我在唐家山的时候,经常听他们寨子里的人提起这个人,都说他有些真本事,你可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啊!”
听到柳开江的话,强子稍微犹豫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那副嚣张的模样,不屑地哼了一声,说道:“有啥了不起的?老子才不怕他呢!”
这时,田儒榜也凑了过来,附和道:“就是就是,强子说得对!要上就一起上,我们这么多人还怕搞不定他们两个?直接干死他们得了!”
那个叫强子的说道:“你们小看我?就凭他,老子提起他像提个鸡一样甩他二十四转。”说完也不等柳开江他们开口,就往唐哲这边走过来。
“小杂种,听说你耍门坎猴第一,有种过来和我较量一下。”强子指着唐哲说道。
唐哲也往前走了两步,也不答话,强子刚冲过来,就感觉到肚子一阵巨痛,再看时,眼前根本就没有唐哲的影子。
等他缓了一下,哇地一大口,把刚在城里吃的那一大碗渣豆花稀饭全都吐了出来。
柳开江高喊一声:“弟兄们,上,打死他们我负责。”
剩下的七个人一齐朝着唐哲和申二狗就冲了过来。
申二狗之前跟着唐哲一起在巴溪和李龙他们打了数架,已经有了实战的经验,看着这些人冲过来,也挥动着扁担迎了上去。
俗话说得好,胆大的怕不要命的,这些人看着申二狗那一副发了疯的样子,加上他手中的扁担舞得虎虎生风,倒也不愿意和他硬碰硬,都拣唐哲这个手里什么家伙都没有的软柿子来捏,却不想这是他们这辈子最后悔的选择。
第337章 小混混
唐哲在遭受了两次扁担和一次锄把的猛烈攻击后,原本激烈的路上打斗声突然戛然而止。现场一片狼藉,横七竖八地躺着满地痛苦呻吟的人。
唐哲艰难地靠在路里边的崖壁上,大口喘着粗气,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搏斗。他的后脑勺被锄把和一扁担狠狠地击中,还有一扁担擦过他的额头,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正不断地从伤口中涌出。
与唐哲相比,申二狗的情况要好得多。一方面,他手中紧握着扁担作为武器,这使他在与敌人的对抗中有了一定的优势;另一方面,柳开江和田儒榜等人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唐哲身上,他们一心只想让唐哲倒下,根本没有将申二狗放在眼里。
稍稍休息了一会儿,申二狗才感觉到额头传来一阵刺痛。他伸手一摸,发现额头已经被鲜血染红,甚至连左眼都被血水模糊了视线。他忍不住低声咒骂了一句:“操!”
随后,申二狗强忍着疼痛,缓缓走到路中间。他弯腰提起已经倒地不起的柳开江,毫不客气地警告道:“今天我就暂且放过你们,但是如果你们还有下一次,就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了!”
说完,他随手一甩,柳开江像扔垃圾一样随意地扔了出去,像是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开一样,接连后退了好几步,最终还是没能稳住身体,“扑通”一声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不过,柳开江并没有就这样放弃,他强忍着身上的疼痛,双手撑地,艰难地想要从地上爬起来。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成功地站了起来,但身体却有些摇摇晃晃的,仿佛随时都可能再次倒下。
再看其他人,虽然也都受了伤,但情况并不是很严重。唐哲的出手显然很有分寸,只是让他们感到疼痛而已,并没有伤到骨头。当然,这里面有个例外,那就是田儒榜。他被申二狗在腰上狠狠地打了一扁担,这一下可不轻,导致他现在还躺在地上,根本无法自己站起来。
最开始挨打的强子和柳开江连忙跑过去,将田儒榜从地上扶了起来。然而,柳开江的心中显然还憋着一股气,他恶狠狠地瞪着唐哲,咬牙切齿地说道:“姓唐的,你给我等着!只要你今天弄不死我,老子一定找机会整死你!”
唐哲对于柳开江的威胁显得颇为淡定,他甚至都没有过多地去回应,只是面无表情地扫了对方一眼,随即便将目光移开,仿佛柳开江的话对他完全没有影响一般。
然而,一旁的申二狗却不像唐哲这么冷静。他一听柳开江说出那样的话,顿时怒不可遏,火气“噌”地一下就冒了起来。只见他手中的扁担猛地一挥,嘴里更是骂骂咧咧道:“老狗日的,你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是吧?你以为你是谁啊?唐哥,我看这老东西就是欠收拾,干脆咱们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他的脚杆打断,看他还怎么嚣张!”
柳开江被申二狗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心中不禁有些发虚。但他毕竟也是个有些阅历的人,虽然心里害怕,脸上却还强装出一副镇定的样子,对着申二狗说道:“你个小私儿,你不要太得意了,今天算你运气好,老子暂且放过你。不过你给老子记好了,老子也记住你了,除非你们以后都别再来城里混,不然的话,只要让老子看到你们一次,老子就打你们一次!”
唐哲看到眼前的情景,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抹让人不寒而栗的冷笑。他的声音平静而又冷漠,仿佛对这一切都毫不在意,只是淡淡地说道:“行啊,那咱们就走着瞧,看看究竟是谁的骨头更硬一些。我今天暂且放你们一马,不过你们最好赶紧给我滚蛋,要是再废话连篇不肯走的话,可别怪我改变主意。”
田儒榜听了唐哲的话,心里虽然有些不甘,但也知道现在形势对他们不利,于是他赶紧对开江说:“开江,以后机会多的是,先把我送去医院吧,那小私儿下手太狠,我感觉我两只脚杆都没有知觉了。”
柳开江连忙应道:“好的,我这就送你去医院。”说着,他便和强子搀扶着田儒榜,一瘸一拐地离开了现场。
等他们走了之后,唐哲这才慢慢地直起身子,然后小心翼翼地弯下腰去,将地上的扁担、锄把、斧把等东西一一捡起来。他的动作显得有些迟缓,仿佛这些东西都有千斤重一般。
唐哲一边捡着,一边对站在一旁的申二狗说道:“二狗啊,这些家什虽然看起来普普通通,但真到了要用的时候,还真是难得制作呢。你就把它们带回家去吧,放着也能派上用场。”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话,连忙点头应道:“是啊,唐哥,我也正有这个想法呢。你看这几条扁担,质量都还不错,带回家去肯定能用得上。”说着,他便走过去帮唐哲一起收拾那些家什。
不一会儿,地上的东西就都被收拾好了。申二狗看着这些被整理得井井有条的家什,对唐哲说:“唐哥,今天真不应该就这么轻易地放他们走啊。这些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都是城里的小混混,以后肯定还会来找麻烦的。”
唐哲听了申二狗的话,无奈地笑了笑,说道:“不放走他们又能怎样呢?难道还能把他们除脱(杀了)在这里不成?杀人可是要偿命的啊,二狗,你可别冲动。放心吧,这些人不过就是些小角色,翻不起什么大浪的。他们无非就是想耍个门坎猴,给我们找点不痛快而已。”
申二狗似乎还想要继续说些什么,但当他听到唐哲如此回答后,便也不再争辩下去。然而,他的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唐哲额头的伤口上,关切地问道:“你这额头上的伤看着挺严重的啊,要不要去医院缝几针啊?”
第338章 开瓢了
唐哲听到申二狗的话后,心中一动,下意识地伸出右手,轻轻触碰了一下自己头上的伤口。他能清晰地感觉到那道大约两厘米长的口子,虽然伤口处的血流已经逐渐减缓,但仍有一丝隐隐的疼痛传来。
唐哲皱了皱眉,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不适,而是对申二狗说道:“不用了,我回去到沈阳家找点药包扎一下就好。这点小伤,没什么大不了的。”他的语气很轻松,似乎对自己的伤势并不在意。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话,还是有些不放心地看着他。他盯着唐哲头上的伤口,嘟囔着说:“可这样看起来还是有点吓人呢,就像你头上长了一只角一样,而且那角还张着血盆大口的样子。”申二狗的形容让唐哲不禁笑出声来。
唐哲觉得申二狗的话虽然有些夸张,但也挺有趣的。他笑着拍了拍申二狗的肩膀,安慰道:“好啦,我真的没事啦,你就别担心了。走吧,我们赶紧去追一下赵平,看看能不能追上他。”
就在唐哲和申二狗准备继续前行时,突然间,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彻耳畔。两人闻声望去,只见赵平的身影出现在不远处。更让人惊讶的是,赵平的手中不知从何处找来了两根木棒,他紧紧地握着这两根木棒,如同握着两把利剑一般,正赶着马车如疾风般朝他们飞驰而来。
申二狗扯着嗓子大喊道:“赵平啊,你咋个搞起的哦,来得这么迟!你要是再晚来一会儿,怕是连洗碗水都没得喝咯!”
赵平听到喊声,赶忙拉紧缰绳,让马车缓缓停下。他敏捷地从车上一跃而下,满脸狐疑地看着申二狗,焦急地问道:“那些杂种都走了哇?”
唐哲站在一旁,微笑着点了点头,表示那些人确实已经离开了。
赵平瞪大了眼睛,满脸不可置信的神情。他心里暗自嘀咕,那可是足足有八个人啊!而且每个人都带着家伙,气势汹汹的样子,怎么会这么轻易就走了呢?
再看看唐哲,额头上还挂着彩,赵平心里顿时明白了几分。他估摸着,多半是唐哲跟那些人起了冲突,被打伤了。那些人见唐哲受伤,出了气,也就懒得再纠缠,直接拍拍屁股走人了。
想到这里,赵平不禁嘟囔道:“狗日的些,把我的黄桶都打烂了!”
申二狗看到这种情况,急忙将那一捆扁担、锄把等物品扔到赵平的马车上,然后安慰他道:“好啦,别生气,这些东西就留给你,就当作是赔偿你的损失吧。”
赵平听到这话,先是一愣,似乎有些出乎意料,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咧嘴笑了起来,说道:“嘿,他们居然把这些扁担留下来了啊?这可都是好东西哟!”
申二狗见状,也跟着笑了起来,连忙解释道:“他们才舍不得留下来呢!是唐哥坚持要他们留下来的,他们哪里敢不听啊!”
赵平听了申二狗的话,感到有些奇怪。毕竟唐哲受了伤,而且从申二狗的描述来看,那些人似乎对唐哲还挺客气的。于是他问道:“二狗,你就别开玩笑了,唐哲的脑袋都开瓢了,情况怎么样啊?需不需要去医院缝一下呢?”
唐哲摇了摇头,回答道:“不用了,我回去自己弄点药包扎一下就好了。”
赵平一脸担忧地看着唐哲,语重心长地说:“你这伤口得赶紧处理一下,不然就算好了也会留下疤痕的。”
唐哲却满不在乎地回答道:“留条直疤也挺好看的啊,总比缝几针要强吧,到时候额头上就跟挂了条雷蚣虫(蜈蚣)似的,多难看啊。”
要知道,那时候的医疗条件可不像现在这么发达,缝针用的都是普通的线,而且还得拆线,不像现在用的线不用拆,最后会直接化在肉里,即使是几公分的疤也很难看出来。
赵平见状,心里有些疑惑,便试探性地问道:“你该不会是怕那几个人还守在进城的地方吧?”
申二狗突然冷笑了一声,插嘴说道:“怕他们?他们现在正往医院里赶呢,也不看看他们惹到的是谁,要是那些人没带家伙,唐哥一个人就能轻轻松松地把他们给收拾了。”
赵平听了申二狗的话,惊讶得合不拢嘴,他瞪大了眼睛看着唐哲,难以置信地问道:“这是真的吗?”
唐哲却只是淡淡地笑了笑,说道:“别听他胡言乱语,我们还是先回去吧。”说罢,他也不等赵平反应,自顾自地率先坐上了马车。
赵平满脸狐疑地看着申二狗,似乎对他的话还有些难以置信,于是又追问了一遍:“你确定这些人都是唐哥放倒的?”
申二狗一脸认真地回答道:“我骗你干啥子嘛!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我啥子时候跟你吹过牛皮嘛,这些人里头,我就只打了一个,其他的,可都是唐哥一个人收拾的哦。”
赵平听了这话,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顺手把自己手中的那两根木棒丢到了一边,感慨道:“我还一直在担心呢,生怕你们出啥子事情,没想到他这么厉害,一个人就把这么多人都给放倒了。”
申二狗见状,不禁笑了起来,调侃道:“你看你,拖家带口的,唐哥肯定不得让你上去打嘛。再说了,你看看你自己,长得斯斯文文的,一看就晓得不是能打架的料。”
赵平被申二狗这么一说,顿时有些尴尬,他干笑了两声,然后瞪大眼睛说道:“要不我们两个来告(试)一哈嘛?看看我到底能不能打。”
申二狗连忙摆手,笑着说:“算咯算咯,我才不得跟你告哦,万一不小心把你弄伤了,到时候你老婆肯定要怪我,不给我饭吃都是小事,要是把我赶出来了,那可就耽误了大事咯!”说完,他也像唐哲一样,轻松地跳上了马车。
赵平说:“二狗,你一天就牛逼哄哄的,你才几岁,搞得就好像很能打的样子。”
申二狗靠在还没有被打坏的那个大木桶上,说道:“在唐哥的带领下,我也是有过好几次实战经验的人了。”
赵平也坐上了马车,甩了一鞭子,马儿甩开了蹄子朝着鱼泉大队飞奔而去。
第339章 废物
就在唐哲他们还在匆匆赶路的时候,邛水城里张二皮的店中,却正上演着一场激烈的争吵。
张二皮满脸怒容,他的手紧紧握着一只精美的搪瓷杯,仿佛下一刻就要将其捏碎。突然,他像是再也无法忍受心中的愤怒,猛地将手中的杯子狠狠地摔在地上。
“砰”的一声脆响,杯子应声而碎,瓷片四溅。张二皮的吼声也随之响起:“废物!全都是废物!八个人啊,居然被两个人给打得屁滚尿流,这说出去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站在一旁的强子,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娃儿,低着头,任凭张二皮的责骂如狂风暴雨般袭来,却连一句反驳的话都不敢说。
而柳开江则在一旁陪着笑,小心翼翼地说道:“二哥,您消消气,那个姓唐的确实太能打了。这次是他手里没有东西,要是他拿得有东西,恐怕这会儿您得去帮着搬尸了。”
张二皮听闻此言,顿时怒目圆睁,狠狠地瞪着柳开江,满脸怒气地呵斥道:“我老表到底怎么样了?”
柳开江见状,不敢怠慢,连忙回答道:“麻雀他们正在县医院里照看呢,听说大榜的脚杆被打断了。”
张二皮一听,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他猛地抬起头,双眼紧盯着柳开江,满脸狐疑地追问道:“那姓唐的手里什么家伙都没有,怎么可能赤手空拳地把大榜的脚杆打断?”他的眉头紧紧皱起,显然对这个说法心存疑虑。
柳开江被张二皮的质问弄得有些尴尬,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吞吞吐吐地解释道:“大榜……大榜不是被姓唐那小子打的,是和他一起的那个小私儿子,下手特别狠,简直就像不要命了一样。”
张二皮哦了一声,稍微冷静了一些,但他的目光依然犀利,继续问道:“也是个不要命的家伙?你知道他的根底吗?”
柳开江点了点头,回答道:“嗯,在唐家山的时候见过几次,好像叫什么二狗,经常和姓唐那小子在一起,姓唐的做什么都带着他。”
张二皮沉默片刻后,缓缓开口道:“你们以后要多加留意,一旦那两人落单,就毫不留情地狠狠收拾他们。”
柳开江赶忙点头应是,脸上露出谄媚的笑容:“二哥,您这可真是说到我们心坎儿里去了,我们本来也正有此意呢!”
张二皮轻哼一声,似乎对柳开江的附和并不十分满意,他接着说道:“你们可知道那个李龙?”
柳开江略微思索了一下,回答道:“哦,我想起来了,就是去万山挖了几年朱砂的那个吧?听说他最近在卖老鼠药呢,怎么啦?”当时被劳教的人,大部分都是送去挖朱砂。
张二皮稳稳地坐在板凳上,眼神有些飘忽,若有所思地说道:“今天一大早,就是他带着姓唐的来我店里的。而且,李龙和杨军他们以前在巴溪当棒老二的时候,可没少吃那小子的亏。”
柳开江恍然大悟,不禁“哦”了一声,然后赶忙凑近张二皮,压低声音说道:“二哥,那小子确实张狂得很啊,到处树敌,简直就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依我看,咱们不妨联合李龙他们几个,找个合适的机会,再给那姓唐的一点颜色看看,我就不信他能有多大能耐,还能长出三头六臂不成?”
张二皮深深地叹了口气,似乎心中有着无尽的烦恼和无奈。他沉默片刻,然后缓缓地说道:“先这样吧,你去县医院那边找我老表,把情况跟他说明一下。我姨娘那边,我会亲自去说的。你们嘴巴都给我严实点,就说他这几天去外地给我送货去了,其他的什么都别多嘴。”
柳开江听了张二皮的话,如释重负般连连点头,忙不迭地应道:“要得,二哥,我晓得了。那要是没啥子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哦。”说完,他转身准备离开。
然而,张二皮却突然叫住了他,用一种颇为不满的眼神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骂道:“滚吧,你个没用的东西!以后少在别人面前说你跟我二皮混,我他妈的都觉得丢人!”
柳开江的脸色瞬间变得十分难看,青一阵白一阵的,仿佛被人当众扇了一巴掌。他尴尬地笑了笑,想要解释些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退出了店铺,脚步有些踉跄。
张二皮看着柳开江离去的背影,心中的火气稍稍平息了一些。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了一直站在一旁的强子身上,随口问道:“强子,你来说说看,你觉得开江是不是在吹牛逼啊?真有他说的那么能打的人吗?”
强子一开始表现得最为张狂,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成为了除田儒榜之外,在这些人当中被揍得最惨的一个。尽管外表看起来并没有明显的外伤,但他的肚子里却像是翻江倒海一般,阵阵剧痛不断袭来。
面对这种情况,强子感到无比的尴尬和无奈,他只能硬着头皮对张二皮说道:“二哥,开江真的没有吹牛,那个杂种确实非常能打。”张二皮听到这话,冷哼了一声,显然对强子的说法并不满意。
张二皮追问道:“强子,你可是我手下最得力的人啊!连你都这么说,难道就意味着我们对那个人完全无可奈何吗?”
强子思考片刻后回答道:“那倒也不一定,他就算再厉害,终究也只是一个人而已。要不我们试试敲闷棒吧?反正我们已经知道他是八家堰的人,我可以找几个兄弟去他们大队那边守上两天,就不信守不到他。”
张二皮一边连连摆手,一边赶忙说道:“不行啊,绝对不行!那可是人家的地盘啊,俗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你去人家的地盘上找他的麻烦,这不是自讨苦吃吗?而且那些寨子里面的人最恨的就是别的地方的人跑到他们那里去欺负人了,要是被他们发现了,你觉得你还能跑得掉吗?到时候恐怕你就是插翅也难逃了,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强子听了张二皮的话,觉得他说得确实有几分道理,于是便沉思了片刻,然后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开口说道:“对了,我突然又想到一个人,不过这个人现在已经疯了。”
第340章 武秀才
张二皮一听,眼睛顿时一亮,他“噌”的一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满脸兴奋地说道:“你说的该不会是武秀才吧?”
强子点了点头,肯定地回答道:“嗯,就是他。我估计在这邛水城里,要想找一个能和他单打独斗的人出来,恐怕也只有武秀才了。”
张二皮说:“他厉害是厉害,都已经疯了,还不是和尚的鸡儿,没什么卵用。”
强子嘴角含笑,轻声说道:“二哥,你有所不知啊,那家伙简直就是个时疯子!有时候是真的发疯,有时候却是装疯卖傻呢。”
张二皮闻言,猛地抬起头来,眼中闪过一丝好奇,追问道:“哦?这是怎么回事?你给我详细讲讲。”
强子稍稍整理了一下思绪,继续说道:“这件事啊,一般人还真不知道,但我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他其实并不是真的疯了,而是故意装疯卖傻,目的就是为了逃避批斗。不过呢,这装疯装得时间久了,连他自己都快分不清真假了,有时候看着还真像个疯子呢,他真名可不叫武秀才。”
张二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突然又问道:“那他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强子回答道:“他的真名叫任明建,不过大家都叫他武秀才。”
张二皮说道:“我知道大家都叫他武秀才,还以为他姓武呢,这个名字有什么出山管(来历)吗?”
强子解释道:“这名字的由来啊,还得从他祖父任茂才说起。任茂才可是邛水县城在满清时期考取的最后一届武秀才呢!”
说起任茂才当年去校场比武的情景,强子的兴致似乎一下子被提了起来,绘声绘色地描述道:“那时候,县太爷正在城楼里悠闲地抽着大烟呢。可巧的是,任家在邛水这地方人特别多。当报出姓任的考生进校场时,在场所有姓任的观众都兴奋地高喊起来:‘要得哈哦,要得哈!’那声音,简直是震耳欲聋啊!”
县太爷站在城楼上,听到下面传来阵阵呼喊声,声音嘈杂且震耳欲聋。他并没有仔细听清人们在喊什么,只是隐约觉得这声音似乎与此次武秀才的选拔有关。
县太爷心想:“既然大家都如此呼喊,想必是对这个任茂才颇为认可吧。”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吩咐下去:“既然众人都认为这个任茂才要得哈,那这一届的武秀才就是他了!”
时光荏苒,满清王朝覆灭之后,任茂才和他的儿子一同投身国军。然而,没过几年,他们却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去黑山顶上当了棒老二(土匪)。
解放后,任茂才父子俩的恶行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双双被拉到猴子脑壳(刑场)吃了花生米(被枪毙)。由于当时任明建年纪尚小,得以幸免,但他依然被定性为反革命分子,经常被拉去批斗。
“长期遭受这样的折磨,任明建的精神逐渐崩溃,最终发疯,其实他都是装的,上一次我半夜想去机械厂弄点铜管出来,就碰到他正好从里面偷了几坨铝粑,我也经常听说他经常卖些废铁什么的,大家都以为他是癫进不癫出,不过那个时候我就看他非常清醒,后来就故意接近过他,才知道他真的是装的”
“也是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他小时候曾跟随他公和父亲习武,还是有一定的身手。在单打独斗时,四五个人都难以近身。”
张二皮听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缓缓说道:“这个我倒是知道一些,有一次他们队里放电影,我们也去看了。当时可真是热闹啊,那场面,人山人海的。不过呢,就在大家都聚精会神看电影的时候,突然就出了点状况。”
他顿了顿,接着说:“原来啊,是他们大队的十来个民兵想要按住一个人,可你猜怎么着?那十来个民兵硬是没有按得住他!你说这人得多厉害啊!”
强子在一旁听得入神,忍不住插嘴道:“那二哥,你觉得这个人可用吗?”
张二皮摸了摸下巴,思考了片刻,然后回答道:“这样吧,强子,我给你几块钱,你去供销社打两斤酒,再买点水果糖。然后呢,你拿着这些东西去他家找一下他。如果能跟他搭上话,就把他带来我这店里,我跟他好好聊聊。”
强子连忙应了一声,伸手从张二皮手中接过钱。他转身走了几步,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又回过身来,问道:“二哥,先前柳开江说的,找李龙们他一起,大家联合起来,还怕那小崽子飞了不成?没有见你表态,难道你觉得这主意不行?”
张二皮皱着眉头说道:“我之前不是都跟你们讲过了嘛,今天就是李龙带着他过来的。我也不清楚他到底知不知道大榜和姓唐的之间有矛盾,是故意把他带来的呢,还是因为害怕姓唐的,所以才这么做的。目前我们还没办法弄清楚这其中的缘由,如果现在就鲁莽地去找他们,万一真的是第二种情况,那岂不是会把我们直接暴露在姓唐的面前?这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啊!”
强子听了张二皮的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嘴里应了一声:“哦……”过了一会儿,他好像突然想通了什么似的,说道:“那这样的话,我先去一趟任家寨看看情况吧。”
唐哲和申二狗匆匆忙忙地赶回大队,就直奔唐孝贤家,却只看到唐龙和唐虎两兄弟在阶沿的地脚方下面掏着地牯牛玩耍。唐哲见状,连忙问道:“小龙,你爹呢?”
唐龙抬起头,看着唐哲,回答道:“他去清明田放水去啦,唐哲哥哥,你要是有什么事情要跟他说,就跟我说吧,等他回来我会转告他的。”
唐哲微微一笑,伸手摸了摸唐龙的小脑袋,说道:“没事啦,小龙,你们先去耍。”然后,他转头看向申二狗,示意他一起去清明田找唐孝贤。
第341章 报案
两人走出房间,朝着清明田的方向走去。清明田与千丘榜不同,这里的水源相对较少,所以灌溉用水需要从千丘榜那边修建一条堰沟引过来。而且,这片田地的灌溉是轮流进行的,每家每户都有固定的放水时间。
当唐哲和申二狗来到清明田时,他们远远地就看到唐孝贤正在田边忙碌着。唐孝贤一抬头,注意到了唐哲头上的伤口,他急忙放下手中的工具,快步走过来,关切地问道:“唐哲,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啊?”
唐哲连忙摆了摆手,说道:“孝贤叔,这伤没啥大不了的,就是不小心磕了一下,以后再跟您详细说吧。今天我在城里转了一圈,打听到简科军家的毛狗皮还没有拿去卖掉呢,我估计应该还在某一家里放着,所以啊,这件事情还得靠您帮忙打听一下,看看能不能摸清楚这毛狗皮到底在谁手里。”
唐孝贤一脸担忧地问道:“科军现在情况怎么样?”
唐哲道:“您放心,他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但目前还是先不要告诉他的父母比较好,我担心那瞎子得知这个消息后,会因为情绪激动而四处乱跑,万一再出点什么意外就不好了。”
唐孝贤稍稍松了口气,说道:“没什么大问题就好,你说得确实有道理。我回来之后,也只是在姚家湾附近转了转,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的地方,还没来得及去其他地方看看呢。”
唐哲想了想,问道:“您有没有去派出所报案呢?”
唐孝贤闻言,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解释道:“暂时还没有呢,毕竟这种事情,如果我们自己能查清楚最好,要是报上去的话,可能会引来更多的麻烦。”
唐哲当然明白唐孝贤的顾虑,他作为这片区域的负责人,如果治下发生了治安问题,公社肯定会怪罪下来,到时候少不了要挨一顿批评。
唐哲深思熟虑一番后,一脸凝重地对唐孝贤说道:“孝贤叔,依我之见,这件事还是应该和派出所的同志通个气为妙。毕竟此次事件险些闹出人命,这可不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啊。”
唐孝贤略微迟疑了一下,然后若有所思地回应道:“唐哲啊,要是真的报了派出所,恐怕就会打草惊蛇了。你想啊,人家又怎会愚笨到把那几张皮子还留在家里呢?”
就在这时,申二狗突然插话道:“大队长,这么严重的事情,如果没有派出所介入处理,到时候恐怕会给您带来诸多麻烦啊。”
唐哲紧接着也附和道:“是啊,孝贤叔,就算我们最终查出是哪个家伙抢了科军的皮子,并且打伤了人,可大队也无权对其进行实质性的惩处,最多不过是批评教育一下罢了。那科军那边又该如何交代呢?”
唐孝贤听完两人的话,心中暗自权衡利弊,觉得他们所言不无道理。沉默片刻后,他终于下定决心,说道:“那好吧,就照你们说的办,我这就去派出所走一趟。”
唐哲说道:“叔,我还有个主意, 不过就是要麻烦一下你还有腾飞和那几个知青。”
唐孝贤看了看田里的水放得差不多了,便用解锄头挖了些泥巴把堰沟的缺口堵上,说道:“说说看。”
唐哲说道:“想请你找他们商量一下,找一个借口,对各家各户进行走访登记,你就随便找一个借口都行,哪怕就是为了保障今秋的公余粮征收,登记各家各户现有财产这些。”
唐孝贤点头道:“这倒也是个办法,这样一来,可以看一下哪家有人不在家,或是在家的有什么表情变化。”
申二狗听了,说道:“还是唐哥点子多,这样一来,谁心虚一眼就知道了,大队长,知青那边和腾飞哥那里我去和他们说,让他们都到大队等你。”
自从知道苏朝恩在追申大凤之后,苏朝恩去申家的时间就比较多,申二狗并不是对苏朝恩有了改观,而是不想浪费时间。
唐孝贤说道:“那行,我现在马上去一趟派出所。”收起锄头之后,对唐哲说道:“你也快回去擦点药吧,伤口这么重,你个娃娃的嘴巴一样。”
三个人就地分别,唐哲连家也没有回,便去了沈月家里。
沈月刚好把牛赶回来,天太热了,水牛经不起晒,前段时间收黄鳝时挖的那个坑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成了他们家这头白水牛的泥浴中心。
一见到唐哲那个样子,沈月心里大惊,丢下手中的拴牛绳就跑过来:“哲哥,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伤得这么重?”
唐哲安慰道:“没事的,就是今天回来的时候碰到几个小混混,不小心挨了他们一下,我就是来找一下你爹有没有留一些好药。”
沈月伸手在他的伤口上轻轻点了一下,忙又缩回来:“痛不痛?”
唐哲摇了摇头:“已经痛麻木了,感觉不到痛。”
沈月拉着他的手说:“先跟我进屋吧。”
进了堂屋,和沈国章打了个招呼,沈月就拉着他进了父母的房间,从床下拉出来一个大木箱,对唐哲说道:“哲哥,你要什么药自己找吧,我也不认识。”
沈醉亭给他的那《赤脚医生手册》他已经抽时间看得个七七八八,便按照上面的记载找了几味药,又向沈月要了些白酒,混在一起捶细碎了,箱子里正好还有一些纱布,便交给沈月替他包扎起来。
沈月一边包扎,一边流泪:“哲哥,要不,我们不去县城卖鱼了吧,前些日子还听我哥说,你和别人打了一架,今天又看到你和别人打架,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的,我、我怎么办?”
唐哲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轻吻了一下,沈月有些害羞地抽回手去,说道:“哲哥,我说的是认真的,钱是赚不完的,天天这样跑来跑去,累还不说,路上的强盗棒老二些又猖狂,我、我不想你犯险。”
唐哲笑道:“小月,我真没事,这点伤不算什么,对了,你哥呢?”
第342章 背万年时
沈月的眉头微微皱起,面露一丝不快,嘟囔道:“你看看你,我这么担心你的伤势,你却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我哥正在田里打秧青呢,你找他到底有啥事啊?”她的语气中透露出些许赌气的意味。
唐哲见状,嘴角扬起一抹笑容,赶忙安慰道:“好啦好啦,别生气啦,我就是随口一问嘛。对了,你的学习情况咋样啊?是不是快要考试啦?”
沈月轻点了一下头,轻声应道:“嗯,是快考试了。”然而,话刚说到一半,她突然停顿了一下,似乎有些犹豫。过了一会儿,她才继续说道:“哲哥,我……我其实不太想去参加这次考试了。”
唐哲闻言,不禁露出惊讶的神色,追问道:“怎么回事呢?你是担心自己考不好吗?”
沈月连忙摇头,否定了唐哲的猜测。
沈月看着唐哲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心中不禁有些忐忑,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心中的顾虑:“哲哥,我们都要结婚了,可是如果我考上了大学,那不是我们就得分开?”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他温柔地看着沈月,轻声说道:“你要是不想分开的话,你考到哪里,我就去哪个城市陪着你呀。”
沈月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晕,她娇嗔地在唐哲的胸膛上轻轻捶了一下,嘟囔着:“哎呀,人家和你说认真的,你又开起玩笑。”
唐哲连忙抓住沈月的手,认真地说:“我也是很认真的和你说呀,大不了你在学校读书,我就在学校外面做点小生意呗,这样我们就可以天天见面啦。”
沈月听了唐哲的话,心里稍微踏实了一些,但她还是有些苦恼,毕竟上大学和结婚都是人生中的大事,她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唐哲似乎看出了沈月的心思,他安慰道:“别怕,你好好复习一段时间,把之前落下的再看看,小月,你要知道,从恢复高考到现在,也才第四个年头,要不是这次你保保出面,你想考还没有机会呢,所以一定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考上大学。”
“好吧。”沈月的声音低得像蚊子哼哼一样,她的头几乎快要垂到地上了,就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不敢抬头看唐哲一眼。
唐哲见状,心里有些不忍,但还是硬起心肠对她说:“好了,我还有事情,你先忙吧。”说完,他转身朝门口走去。
眼看着唐哲就要出门了,沈月突然像是回过神来一般,急忙喊道:“你要去哪里?”
唐哲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她,淡淡地回答道:“我还没有回家呢,先去一趟家里。”
陈秋芸这时也注意到了唐哲头上包扎的纱布,她的脸色瞬间变得十分难看,焦急地问道:“儿子,你的头怎么了?怎么会受伤的?”
唐哲无奈地叹了口气,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母亲。陈秋芸听完后,气得浑身发抖,她指着唐哲的头,破口大骂起来:“这个柳开江和田儒榜,简直太过分了!他们怎么能这样对你呢?还有那个大忠,也是个没脑子的,什么人不好交,偏偏要交这些狐朋狗友!”
唐哲听着母亲的责骂,心中虽然有些委屈,但还是安慰道:“妈,你也别太生气了,这事儿也不能全怪别人。我先去睡一觉,休息一下就好了。”
陈秋芸看着儿子疲惫的样子,心疼不已,又关切地问了几句,确定他没有其他大碍后,才放心地让唐哲去睡觉。
等他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母亲正做好饭等他,唐自立一脸愁容地坐在堂屋里抽着旱烟,唐乐则是不停地哭泣着,对唐自立和陈秋芸说:“二叔,二婶,都是我哥不好,要不是他乱来其白,也不至于让哲哥被打。”
唐自立叹了一口气,说道:“乐乐,你婶就是嘴上说了你哥一句,她完全没有怪你的意思,你不要哭了。”
唐乐还是不停地哭着,唐自立对陈秋芸说道:“我说你也是话多,当着娃儿的面你说这些做哪样嘛。”
陈秋芸爱子心切,也是一肚子的气,对唐自立的指责,她破天荒地顶了回去:“我说怎么了?像你这样一辈子做个好好先生?人家骑你头上拉屎,你连个屁都不敢放,我就是要怪他大忠,要不是他引起那些扒老二回来,我家阿哲哪里会出这样的事情?你看,都睡了一个下午了,到现在还没有醒,我跟你讲,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我也不活啦。”
唐自立感到左右为难,他无奈地说:“我刚才去看了阿哲,他还在熟睡中,打着噗酣,看起来应该没什么大碍。不过最近大忠的日子可真是不好过啊!之前卖黄鳝的钱,都被那两个人哄着他去打牌,结果输得精光,甚至还欠了人家一些黄鳝钱呢。”
陈秋芸听了,狠狠地瞪了唐自立一眼,愤愤不平地说:“他欠钱跟我们有什么关系?难道你还打算从家里拿钱去填补他那个无底洞吗?”
唐自立连忙解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你难道还不明白吗?大忠也是被那两个人给算计了啊!哪有人天天打牌还天天输的呢?明明知道他们是一起合伙收黄鳝的,结果到最后连大忠的本钱都被他们给赢走了,这世上哪有这样合伙做事的人呢?”
陈秋芸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唐忠也被那两个人给耍了,而且还输了不少钱。这么一比较起来,虽然唐忠的遭遇远不及自己儿子受伤那么令人痛心,但她心里多少还是好受了一些:“那是他俩娘母自找的,你没有看到之前收黄鳝那几天你那个嫂嫂那副嘴脸?眼睛都要看到天上去了,那种人,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要的人,活该背万年时。”
唐自立看了一眼乐乐,虽然她还带着眼泪,脸上却没有什么表情,也是,她被母亲和哥哥伤得太深太深,就算是陈秋芸当着她的面数落她的母亲,她根本也不会在乎什么。
就在这时,申二狗跑着进了屋:“二伯伯,二伯娘,唐哥呢?”
第343章 跑了
唐自立见是申二狗来,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热情地打招呼道:“二狗呀,快进来坐!他还在睡觉呢,你吃晚饭了吗?”
申二狗摇了摇头,一脸焦急地说道:“还没呢,我有点急事找他。”
唐自立见状,连忙说道:“那我去叫他。”说完,他准备起身去敲唐哲的房间门,申二狗忙说:“二伯伯,你坐着,我去找他就行了。”
其实,唐哲早就醒过来了,他躺在床上,紧闭着双眼,看似还在熟睡。但实际上,他的耳朵却竖着,一直在偷听父母的谈话。
当他听到申二狗说要叫他时,心里不禁有些疑惑。他实在不想再听到父母谈论唐忠的事情了,因为他觉得父亲的性格就是这样,自己的生活已经过得一塌糊涂了,却总是见不得别人受苦。
就在唐哲胡思乱想的时候,申二狗已经走到了他的床边。“唐哥,你头上的伤好些了么?”申二狗关切地问道。
唐哲这才缓缓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摸了摸头上的伤口,说道:“好多了,就是还有点疼。天都快黑了,你来有什么事吗?”
申二狗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在唐哲的床沿上坐了下来,然后神秘兮兮地看着他,说道:“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科军家的毛狗皮找到了!”唐哲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急切地看着申二狗,忙问道:“真的吗?这么快就找到了?怎么找到的?”
申二狗吞了一口口水,才继续说道:“我今天去请了知青之后,就一直在科军家里,后来大队长和知青们去挨家挨户看了一圈,不多久又有公安来,最后头在姚勇军家的苕坑里找到的。”
“姚勇军?”唐哲一脸狐疑,觉得有些意外又似乎在情理之中,问道:“你确定是他?”
申二狗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肯定地点点头:“绝对错不了,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事!而且,还是一位公安同志亲自下去把他找出来的呢!”
唐哲正在深思,申二狗见状,连忙解释道:“听严知青说,他们去姚勇军家里登记一些事情的时候,就发现他的神色有些不太对劲。还没等公安同志到来,杨活麻就注意到他们家楼梯下面新挖了一个苕坑,上面还用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盖住,看着就很可疑。于是,杨活麻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那位公安同志。等他们下去查看时,果然在苕坑里发现了两捆毛狗皮。”
唐哲追问道:“那姚勇军现在被带走了吗?”
申二狗点点头,语气肯定地回答道:“嗯,已经被带走了。那两捆毛狗皮也被大队长送去给科军家的老者了。”
唐哲还想继续追问一些细节,突然,堂屋里传来唐婉清脆的呼喊声:“哥,快起来吃饭啦!”声音在空气中回荡,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申二狗见状,从床沿上站起身来,微笑着对唐哲说:“唐哥,你先去吃饭吧,说不定过一会儿大队长就会来找你呢。”
唐哲看着申二狗,关切地问道:“你也还没吃吧?要不一起去吃?”
正在大家吃饭的时候,唐孝贤突然走了进来。他一眼就看到了申二狗,脸上露出了笑容,说道:“二狗,你跑得可真够快的啊!这么说来,唐哲应该已经知道这件事了吧?”
唐哲点了点头,然后站起身来,给唐孝贤让出了一个座位。
陈秋芸见状,连忙起身准备去给唐孝贤盛饭。
然而,唐孝贤却急忙摆手,说道:“二嫂,不用麻烦了,今天晚上大队里来了两位公安同志,还有咱们大队的知青们,都在我家吃饭呢。我是担心唐哲等得着急,所以先来跟他说一声。”
申二狗听到这里,连忙插嘴问道:“姚勇军那种棒老二,你居然还要管他饭?”
唐孝贤笑了笑,回答道:“管饭?管屁,他现在被公安同志吊在大队部的柱子上呢,真是的,好的不学,偏偏去学人家做棒老二。”
唐自立对这件事情还不太清楚,于是赶紧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唐孝贤便简单地把事情的经过跟他说了一遍。听完之后,唐自立不禁叹息道:“现在的这些年轻人啊,真是让人捉摸不透,一天天的不学好,净学些歪门邪道的东西。”
唐孝贤嘴角含笑,慢悠悠地说道:“依我看啊,这事儿都是有根痕的。你还记得姚三家的老者不?”
唐自立点了点头:“记得呀,以前就是在龙门坳当剪径贼的,那时候还没解放呢,就被人给打死啦。他要是还活着,肯定也像二狗他公一样,得挨批斗哟!”
唐哲忙插嘴道:“那可不一样,二狗家公可是正儿八经打鬼子的,枪口对外,姚勇军家公那可是十足的害民贼,两个性质就不相同。”
申二狗听到唐哲帮他公说话,感激地看了一眼。
唐婉端着碗,在一旁轻声对唐哲说:“哥,还是小月姐姐好啊,要是换成姚瑶,你这一辈子可有得受咯!”唐哲瞪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快吃你的饭吧!”
接着,唐哲转头对唐孝贤说:“孝贤叔,既然人已经被抓到了,那科军那边的医药费该怎么算呢?”
唐孝贤叹了口气,回答道:“科军这次恐怕只能自认倒霉咯。姚三家的情况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些,前几天他家放炸弹把房子都给炸了,好不容易才弄了些木材来盖住,连瓦片都没有,还是去坡上割的嫩茅草呢。要他赔钱,怕是有点难哦。”
唐哲说:“犯了错不能说一句没钱就算了呀?有猪牵猪,没猪牵牛,猪牛都没得,就拆柱头。”
唐孝贤说:“这个呀,你去和那两位公安同志说吧,拆他家的柱头?几根生棒棒拿来引火都嫌它是爆烟柴,我看呐,像他这种人,这次一定要狠狠给他个教训,怎么着也得送去挖几年朱砂才行。”
正说着呢,严天明气喘吁吁地跑来,看到唐孝贤在唐哲家里,忙对他说:“唐队长,不好了,姚勇军跑了。”
第344章 猴戏
唐孝贤听到严天明说姚勇军跑了,如同被人在屁股上狠狠踹了一脚,蹭地一下从座位上弹了起来,满脸惊愕地吼道:“什么?跑了?”
严天明看着唐孝贤的反应,有些无奈地点了点头,表示确实如此。
唐孝贤的眉头紧紧皱起,语气急促地追问:“不是有人看着吗?怎么会让他跑了?”
严天明面露尴尬之色,解释道:“苏朝恩说他突然肚子疼得厉害,就跑去茅厕了。等他回来的时候,姚勇军就已经不见了踪影。”
唐孝贤的脸色愈发难看,他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们就这么轻易地相信了他的话?”
严天明的头低得更低了,嗫嚅着说:“当时情况紧急,我们也没多想……”
唐孝贤打断他的话,焦急地问:“那你们有没有跟那两位公安同志说这件事?”
严天明摇了摇头,苦着脸说:“苏朝恩怕被公安同志责骂,现在还躲在大队里不敢出来呢。我先来跟你通个气,商量一下该怎么跟他们解释比较好。”
唐孝贤一听,顿时火冒三丈,他猛地一拍桌子,怒斥道:“还解释个屁啊!这种事情必须如实向他们汇报,拖延时间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
说罢,他也顾不得跟其他人打招呼,转身就和严天明匆匆离去,留下一群人面面相觑,一脸茫然。
申二狗张着嘴巴,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他看向唐哲,结结巴巴地问:“唐……唐哥,现……现在怎么办啊?”
唐哲一脸无奈地说道:“还能咋办呢?只能选择相信政府呗,毕竟他又能跑到哪里去呢?”尽管此时此地并没有监控设备,但无论他要逃往何处,都必然需要当地的主管部门为其出具各种证明材料才行,就算他跑去了更远的地方,那也有他罪受的。
就在这时,唐自立突然放下手中的碗,愤愤不平地说道:“这狗日的,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啊?打人了就应该负责给人家医治才对嘛,可他倒好,居然直接跑路了!这下可好,性质完全不一样了,他这不是自找苦吃吗?恐怕得把牢底坐穿咯!”
唐哲听了,也附和着说:“是啊,就算他不跑,最终也是难逃牢狱之灾的。不过话说回来,那个苏朝恩办事也太不靠谱了吧,连个人都看不住。”
一旁的申二狗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插嘴道:“可不是嘛,我看那苏朝恩就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我看他哪里都不顺眼!”
陈秋芸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议论,忽然想起了什么,转头问唐婉:“小婉啊,咱们刚才说到苏知青了,我突然想起来,那天他来咱家吃饭的时候,我怎么感觉他对你们袁老师有点意思呢?”
唐婉一听,立刻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嘴巴一撇,不以为然地说道:“就他?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我们袁老师的眼睛又不瞎,怎么可能会看上他呢!”
唐哲心里很清楚,苏朝恩和申大凤之间的事情目前并没有多少人知晓,就连唐哲的父母都对此一无所知。因此,当陈秋芸提及此事时,他选择了保持沉默,并未回应。
陈秋芸接着说道:“你这个小娃娃啊,能懂什么呢?苏知青可是个有文化的人,跟你们袁老师挺般配的。”
然而,唐婉却不以为然地反驳道:“我才不管呢,反正我们袁老师根本看不上苏知青那种人。虽然苏知青老是去找袁老师,但袁老师背地里跟别人都说他是个花言巧语、油嘴滑舌的人。”
唐自立听到唐婉这么说,立刻瞪了她一眼,责备道:“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么净学些不好的东西,还说这种粗话!”唐婉见状,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解释道:“这可不是我说的哦,是我们袁老师亲口说的呢。”
陈秋芸见状,连忙打圆场道:“好啦好啦,小婉也不是故意的,你就别责怪她啦。大家都吃好了吧?小婉,快去把碗洗了。”
唐乐连忙站起来,说道:“还是我去吧。”
唐婉说:“我和你一起去。”
说完姐妹俩一起收拾完,抱着碗就去了厨房。
申二狗看看天色也暗了下来,对唐哲说道:“哲哥,我们出去走走吧。”
唐哲会意地站起身来,跟在申二狗的后面。
一直向着申家岭的方向走,走了没有多远,申二狗说:“唐哥,我姐和那个苏朝恩的事情,要不你去劝下我姐?”
唐哲说道:“这个怎么劝呢?只要你姐能守得住底线,时间久一点,她也能看清苏朝恩这个人不可靠。”
申二狗还是很担心,说道:“我从小爹妈都走了,只有我公和我姐是我最亲的人,我不想她受苦。”
唐哲说道:“那行吧,我们去你家坐一下,看看你姐是什么个意思?”
申二狗高兴地说:“要得,唐哥,我姐肯定听你的。”
到了申二狗的家里,申厚植一个人在吃着饭,碗里就一点净红苕,见以唐哲来,他忙请他进去坐,唐哲看到申厚植碗里吃的,对申二狗说:“二狗,家里没有米了,你也不晓得买一点回来吗?”
申二狗疑惑地说:“不可能呀,我家扁桶里还有二三十斤米才对。”
申厚植忙解释道:“唉,我一个老头在家,吃那么好做什么?有这一碗红苕吃着,不光甜,还顶饱。”
申二狗忙问道:“你一个人在家?姐去哪里了?”
申厚植说道:“先前那个苏朝恩又来叫她去了,不知道去哪里了。”
唐哲忙问道:“什么时候的事情?”
申厚植说道:“就是准备做饭的时候,他来喊你姐去大队看猴戏,米都泡着了也没有煮,就走了。”
“猴戏?”唐哲和申二狗同时疑惑起来,又突然是想明白了什么似的,申二狗忙对申厚植说:“公,你吃了早点休息,我和唐哥再出去一趟。”
申厚植哦了一声,看着跑出去的身影,喊道:“早点回来。”又自言自语地说道:“大队有猴戏?别人家怎么没有去看?”想了想,又自言自语道:“唉,现在不兴批斗了,连看戏都不通知人们咯。”
第345章 姐弟的争吵
在八家堰大队里,有几个知青正和唐孝贤以及两位公安同志围坐在一起。而苏朝恩则像一个犯错的孩子一样,静静地站在角落里,低着头,一句话也不敢说。
苏朝恩满脸悔恨地看着大家,终于鼓起勇气说道:“两位同志,唐队长,都是我不好啊!昨天我捡了些松木菌回来吃,可能是没有煮熟,结果吃了之后就一直跑肚拉稀,这才耽误了这么大的事情,真的是我的错啊!”他越说越激动,甚至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子。
张月娥白了他一眼,说道:“松木菌是我炒的,大家都吃了,都没事,就你比较金贵。”
严天明也说:“是呀,朝恩,昨天看你也没有吃多少嘛,还要不要紧?要不去公社卫生所看看。”
苏朝恩连忙摇了摇头:“不用了,拉得也不是很严重,熬过去就行了。”
这时,其中一个公安同志开口了,他是派出所的所长,也姓严,名叫严建国。他安慰苏朝恩道:“行了,你也别太自责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们就别再纠结于过去,还是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吧。”
唐孝贤紧接着说道:“严所长,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可以组织一下我们大队的民兵,大家一起进行一次搜山行动。他什么东西都没带,肯定跑不远的,我估计他应该就是躲在后面的山上。”
申腾飞紧接着附和道:“唐队长所言极是,我对此也深表赞同。目前正值山中食物最为丰富之际,刺苔、各种泡以及菌子等山珍野味随处可见。”
严建国稍作思考后回应道:“如果像你们说的那样,嫌犯果真藏身于山林之中,倒也并非难事。然而,倘若他逃往外地,那追踪工作恐怕就会变得异常棘手了。不过,唐队长所言不无道理,此刻天色已晚,且我们所内仅有两人,如今皆已抵达贵大队。鉴于此,搜山之事大可留待明日再行处理。此外,今晚还需有劳贵大队派遣两名民兵同志协助我们监视一下姚家的状况,以防他趁夜潜回。一旦发现其踪迹,务必即刻实施抓捕行动。”
唐孝贤闻听此言,连忙应道:“严所长尽管放心,此事包在我身上。我这就去安排相关事宜。”言罢,他随即起身,迈步朝门外走去。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唐孝贤刚刚踏出房门,便瞥见唐哲与申二狗正站在门外。唐孝贤见状,不禁面露诧异之色,脱口问道:“唐哲,二狗,你们在这里干吗?”
唐哲一脸兴奋地说道:“孝贤叔,我们刚刚听说大队在演猴戏呢,所以就赶紧跑过来看看啦!”
唐孝贤听到“猴戏”这个词,脸上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他不解地问道:“猴戏?啥子猴戏哦?我咋个没听说过呢?”
站在一旁的申二狗插嘴道:“就是那个苏知青去我们屋头说嘞,他还喊我姐过来看猴戏嘞,苏知青,我姐人呢?”说完,申二狗便踮起脚尖,伸长脖子朝屋里张望,同时扯着嗓子朝屋里大声喊道。
众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落在了苏朝恩身上,然而,就在这时,屋外突然传来了申二狗的呼喊声,那声音在空旷的院子里回荡着,显得格外刺耳。
唐孝贤见状,连忙伸手拉住申二狗,焦急地说道:“二狗啊,你莫要在这里鬼喊鬼叫的嘛,我们里头正在开会嘞,哪有啥子猴戏给你看哦!”
可是,申二狗却根本不听唐孝贤的劝告,他梗着脖子,理直气壮地反驳道:“这可是苏知青亲口说嘞,我才不得信你嘞,你要是不信,就把苏知青喊出来问一哈嘛!”
就在申二狗和唐孝贤争执不下的时候,苏朝恩还没来得及从屋里出来呢,申大凤却像变魔术一样,“嗖”的一下从某个角落里冒了出来。她三步并作两步冲到申二狗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狠狠地吼道:“二狗,你个砍脑壳的,在这里胡搅蛮缠些啥子哟!人家里面正在开会,你再这么大吵大闹的,小心人家把你抓起关起来哟!”
申二狗定睛一看,发现站在面前的竟然是自己的姐姐,他不禁感到有些诧异,连忙开口问道:“姐,公不是说你和苏知青来大队看猴戏了吗?怎么这里只有你一个人啊?其他人都去哪儿了呢?”
听到弟弟的询问,申大凤的脸色瞬间涨得通红,她有些慌乱地看了看四周,然后压低声音对申二狗说:“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呀!快别说了,咱们赶紧回家去,有什么事回家再说。”
然而,申二狗却并不打算就此罢休,他猛地一甩手,挣脱开申大凤的手,毫不客气地说道:“你让公一个人在屋里吃净红苕,自己却跑出来和苏知青看猴戏,这像话吗?今天你要是不把事情给我说清楚,我绝对不会跟你回家的!”
面对弟弟的质问,申大凤的眼眶渐渐湿润了,她几乎快要哭出来,带着哭腔哀求道:“二狗啊,姐姐求求你了,咱们别在这儿吵了,回家去好不好?回家之后,姐姐什么都告诉你,行不行啊?”
申二狗一脸坚决,说道:“不行,姐,到底是怎么回事,屋里就是大队的干部还有公安同志,你当着大家的面说清楚。”
唐孝贤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还以为申大凤是跟着申二狗他们一起来的,直到听说是和苏朝恩来看猴戏的,倒也有些明白了,也在一旁问道:“大凤,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姐弟俩吵来吵去的像什么话。”
申大凤欲言又止,往屋里看了半天,却也不见苏朝恩出来,嘴里一直“我、我”地说着。
申二狗严肃地说道:“姐,你可要想清楚事情的严重性,你不说,到时候想说就晚了。”
唐孝贤忙问道:“大凤,姚勇军的逃跑,是不是和你有关系?”
屋里的人听到唐孝贤的话,都从里面走了出来,苏朝恩走在最后,脸色十分难看。
第346章 不厚道
当苏朝恩从里面走出来时,申大凤的眼睛就像被磁石吸引住一样,死死地盯着他,仿佛他就是自己的救命稻草一般。
严建国注意到了申大凤的目光,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他缓缓地走到申大凤面前,轻声问道:“这位女同志,看你一直盯着这位同志,是不是知道些什么呀?如果有的话,不妨和我们说说。只要是对我们破案有帮助的线索,公安机关都会给予嘉奖的哦。”
然而,面对严建国的询问,申大凤却始终紧闭双唇,一言不发。严建国见状,并没有气馁,他稍稍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不过呢,要是你明明知道情况却故意隐瞒不报,一旦被我们查出来,那可就会被当成共犯处理哦。”
这句话如同一道晴天霹雳,在申大凤的耳边炸响。她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额头上也冒出了一层细汗。而此时,一直站在一旁默不作声的苏朝恩,更是让申大凤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
终于,申大凤再也无法忍受内心的恐惧和压力,她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连忙对严建国说道:“同志,我说,我全都说!”
一旁的申二狗见状,也不禁埋怨道:“你呀,早就该说了!”
申大凤皱着眉头说道:“今天傍晚,我正准备做晚饭呢,苏知青突然就跑到我们家来,站在院子里大声喊我。我公当时也在,就问他有啥事。他笑嘻嘻地说要带我去大队部看猴戏。”
申大凤顿了顿,接着说:“我一开始还真以为是有猴戏看呢,毕竟这种事情在农村可不多见。可谁知道,走到半路上,他突然告诉我说其实不是看猴戏,而是带我来看姚勇军,说姚勇军被吊在大队的柱头上呢!”
申大凤的声音略微提高了一些,显得有些激动:“我本来是不想来的,我公以前就经常被拉来大队批斗,我看着这样的情景心里就不舒服,可那苏知青死活不松手,硬拉着我往大队部走。没办法,我只好跟着他来了。结果到了这里,根本就没看到姚勇军的影子!”
申大凤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后来他发现事情不对头,可能是姚勇军出了啥事,就赶紧去找大队长你们了。我呢,就想着既然来了,不如去石巷巷那边挖点黄精回去,也不算白跑一趟。”
“我正在那里埋头挖黄精呢,又碰到了袁老师也在挖野菜,我就把黄精送给了她,她喊我来学校吃饭,我没有见过煤油炉,不知道它是怎么煮的,就和她一起来了,刚才吃完还没有洗碗,就听到二狗的声音,我心里纳闷,这二狗咋跑这儿来了?于是我就过来看看是咋回事。”申大凤说完,缓缓地低下了头,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严天明听了申大凤的话,顿时火冒三丈,他怒目圆睁,对着苏朝恩吼道:“苏朝恩,你给老子滚过来,把事情给我说清楚!”
苏朝恩站在那里,他的身体微微颤抖着,但眼神却异常坚定。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他决定不再像以前那样胆小怯懦,而是勇敢地面对。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说道:“没错,我承认我说谎了,我根本就没有拉肚子。但是,姚勇军逃跑这件事,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们都去队长家了,就留我一个人在这里看守,我实在是太无聊了,所以才想找个人来陪陪我。谁能想到他居然趁机逃跑了呢?要怪,也只能怪严天明和唐队长!毕竟,姚勇军是你们帮忙捆起来的,肯定是你们其中一个人藏了私心,没有把他捆紧,这才让他有机会逃跑的。”
苏朝恩的这番话让在场的人都愣住了,严建国的脸色也很难看,当时捆姚勇军的时候,可是他亲自捆的,苏朝恩这样说不就是在骂他吗?”
严天明气得满脸通红,手指颤抖着指向苏朝恩,破口大骂道:“我日你家先人板板!你个龟儿子不要乱咬人哈!谁藏私心了?”
严天明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着,充满了愤怒和不满。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冤枉,而苏朝恩的指责更是让他无法接受。
自从苏朝恩开始追求申大凤以来,他的种种行为就让张月娥感到十分不满。而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更是让她对苏朝恩的看法急转直下。
苏朝恩在唐哲家对袁圆表现出了一种轻薄的态度,这让在场的人都感到十分尴尬和不舒服。张月娥自然也看在眼里,心中对苏朝恩的厌恶又增加了几分。
当大家谈论起之前看守姚勇军的事情时,张月娥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哟,朝恩,去大队长家吃饭之前,可是你自己主动请缨要留下来看守姚勇军的哦,又没有别人逼你。”
严天明本来就对苏朝恩的行为有些生气,听到张月娥这么一说,他也立刻想了起来,附和道:“就是这样的,当时本来是我和胜学留下来看守的,你非说他已经捆起来了,你一个人都得行,还让我们给你带饭回来。”
杨胜学也在一旁说道:“朝恩,错了就是错了,承认个错误有这么困难吗?”
面对众人的指责,苏朝恩却不以为然,他哼了一声,反驳道:“你们都针对我是吧?他姚勇军自己要跑,我能怎么办?我还能把自己和他绑在一起不成?”
“你既然做不到,就不应该答应下来。”张月娥倒是个心直口快的人:“答应下来又做不到,你知道放跑了一个抢劫犯,会给社会带来多严重的后果吗?”
唐孝贤说:“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我们看怎么补救吧,苏知青,你这事办得太不厚道了。”
严建国黑着脸说:“唐队长,我看还是要请这位苏知青和我们去所里协助调查一下。”
苏朝恩大惊,喊道:“人又不是我放的,你们抓我干什么?”
严建国说:“没有抓你,是请你去协助调查,等事情查清楚了,你就可以回来了。”说完,也不管苏朝恩愿不愿意,他和另外一个同志一人抓一只手,借着还没有完全黑透的天色往公社赶去。
第347章 犹豫什么
看着苏朝恩被带走,申大凤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被撕裂了一般,鲜血不停地流淌,脸色变得惨白如纸,满脸都是惊恐之色。她呆呆地站在原地,仿佛失去了灵魂一般,完全无法动弹。
等人走后,唐孝贤叹了口气,说道:“好了,大家都散了吧。我去安排两个人盯着姚三家,看看有没有什么动静。”
申二狗见状,连忙伸手拉住申大凤的手,喊道:“姐,走啦!你还在这里发什么呆呢?”
申大凤就像一块木头一样,毫无反应,任由申二狗拉扯着她往前走。唐哲也默默地跟在他们身后,一同回到了家中。
一进门,申厚植正在搓棕索子,抬头关切地问道:“大凤,你吃饭了吗?”
然而,申大凤却像没有听到他的话一样,依旧沉默不语。申厚植这才注意到,申大凤的脸色异常难看,而且不止她一个人,其他人的脸色也都不太好。
申厚植心生疑惑,又问道:“你们不是去看猴戏了吗?怎么一个个都这副样子?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申大凤听到这话,心中的委屈顿时如决堤的洪水一般涌上心头,但她还是强忍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申二狗见状,没好气地插嘴道:“她去看个屁的猴戏啊!苏朝恩那个混蛋是骗她的,姚勇军早就跑了!”
申厚植一天到晚除了在田间地头忙碌,基本上不和别人打交道,对于外面的事情了解甚少。他满脸疑惑地问道:“姚勇军?就是姚三家的那个勇军吗?他怎么了?”
申二狗把姚勇军敲简科军闷棒,又抢了他的毛狗皮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申厚植听完后,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皱起眉头说道:“姚三家从来就是这样,烧香摸屁股——手脚给惯坏了。”说完,他转头看向申大凤,语气有些严肃地问道:“大凤,姚勇军逃跑,和你没有关系吧?”
申大凤被父亲这么一问,心里有些发慌,她连忙摆手解释道:“和我能有什么关系啊,公,那种人,我巴不得他被抓呢。”申厚植见女儿回答得如此干脆,心中的疑虑稍稍减轻了一些,他点了点头,说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锅里还给你留了碗红苕,你快去吃吧。”
申大凤却摇了摇头,轻声说道:“公,我已经吃过了。”
申二狗对申大凤说道:“姐,那个苏朝恩有什么好的,前段时间大家都知道他是在和明强叔家的申莉耍朋友,现在又来追求你,那种花心大萝卜你也喜欢?”
申大凤说:“明强叔不准申莉和他来往了,他才和我表白的, 你也知道,我们家这么穷,人家朝恩又是个知识分子,还是城里人,以后要是回了城,我们家也能沾一些光。”
申二狗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姐姐虽然是一番好心,可是她这也算是牺牲自己的终生幸福想要给二狗换来下半生的安逸生活,他是不会同意的。
唐哲劝道:“大凤,你也还小,苏朝恩和你并不是一路人,就算有一天知青回了城,但他能不能带你回去还两说。”
前世的时候,唐哲可是知道不少因为知青回城而留在农村的妻子和孩子的事情,其中也不乏有许多是他的同事,最后在城里安了家,重新结婚生子,却抛弃了在农村陪他们的发妻。
申大凤摇着头说:“朝恩他不会的,他又不是外省的,就是铜城人,他说过万一哪天他能够回城了,一定把我们一家人都接过去享福。”
唐哲苦笑道:“大凤,你醒醒吧,那只不过是他的花言巧语,骗你而已,你还年轻,又从来没有走出去过,就连二狗都知道,去一趟省城或是外县,少了大队和公社的证明,你连车都坐不上,他怎么会把你和你公还有你弟一起接过去呢?接过去了当黑市人口吗?”
申大凤抬眼看着唐哲:“不会吧?去了外地就会成为黑市人口吗?”
唐哲点了点头:“就算你能和他一起去铜城,户口怎么办?过两年你们能扯结婚证了,但是你弟和你公的户口,是不可能迁过去的。”
申大凤想了想,说道:“就算他们不去,朝恩回城了,也会安置工作,到时候我也能有多余的钱寄回来给二狗。”
申二狗哼了一声:“我才不要你的钱,唐哥带着我已经赚了不少钱,你问一下苏朝恩,他一个月能拿几块?”
申大凤白了他一眼:“你就只知道跟我犟,我这还不是为了你好?难道你想一辈子呆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被人家白眼?”
申二狗反驳道:“这个地方有啥不好的嘛?虽然说条件可能是差了点,但只要能赚到钱,在哪里生活不都一样嘛!”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激动,似乎对这个问题很是在意。
一旁的申厚植听了半天,终于忍不住插了一句嘴:“大凤呀,俗话说得好,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公我年纪也大了,不指望你能拿多少钱回来,只要你能找个真心对你好的人,公我就放心啦。”他的语气很是诚恳,透露出对申大凤的关心。
申大凤听了公公的话,连忙说道:“朝恩就挺好的呀!”她的脸上露出一丝羞涩,显然对苏朝恩颇有好感。
申厚植皱了皱眉,说道:“你说的那个苏知青啊,我以前不太了解,不过这几天我也观察了一下。我觉得他这个人太浮躁了,做什么事情都没有个定性,这样的人怎么能靠得住呢?大凤啊,你还是听唐哲和你弟弟的话吧,你现在还年轻,公我也不是那种重男轻女的人,不会嫌弃你在家里吃饭的。只要公公我还有一口吃的,你们姐弟俩就绝对饿不着。”他的话语重心长,希望申大凤能够慎重考虑自己的婚姻大事。
申大凤还想说什么,唐哲说道:“大凤,我觉得你应该听你公的话,暂时不要把感情的事情放在心上,现在国家提倡改革开放,你要是想出去看看的话,等过几天我想一门生意了,你就去那边帮忙吧,进了城里,好男人多的不是。”
申二狗一向很相信唐哲,忙说:“姐,唐哥都说了,你还在犹豫什么?”
第348章 折服
申大凤低着头,有些犹豫不决地说道:“你们容我再想想吧。”她的声音低沉而微弱,似乎在内心深处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挣扎。
唐哲看着申大凤,他的目光充满了理解和耐心。他缓缓地说道:“好,你再仔细想想,毕竟这是个重要的决定。二狗,你要好好照顾一下你姐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告诉我。”说完,唐哲转身准备离开申二狗家。
当唐哲踏出申二狗家的门时,他才发现天色已经暗到几乎看不清路了。周围一片静谧,只有远处传来几声狗吠声。唐哲深吸一口气,决定借助竹林边的稻草来照亮回家的路。
他走到竹林边,随手抽出两把干燥的稻草,然后用火柴将它们点燃。稻草在手中燃烧起来,发出微弱的火光,照亮了他脚下的道路。唐哲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这微弱的火光会突然熄灭。
终于,唐哲回到了家。家里的灯光显得格外明亮,与外面的黑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自立和陈秋芸还没有睡觉,他们坐在客厅里,借着微弱的煤油灯光看着书。唐婉和唐乐则在一旁专注地看着书,似乎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见到唐哲回来,唐自立缓缓地问道:“你去二狗家了?”
唐哲微微颔首,表示肯定,回答道:“嗯。”
唐自立看着儿子,似乎想说些什么,但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开口道:“那早点睡吧,身上有伤不要到处跑。”
就在这时,一旁的陈秋芸插话进来,她看着唐哲,语重心长地说:“阿哲呀,你这个性子得改一下,要不然以后会吃亏的。”她的话语中透露出一丝担忧,显然是对儿子的脾气有些担心。
唐哲听了母亲的话,心中不禁有些不悦。他皱起眉头,反驳道:“妈,人家都骑脖子上来拉屎了,我还要怎么忍?我可不是爹那种性格,什么事情都能忍下来。要是有人欺负到我,我肯定不会忍气吞声,我一定要打回去!”他的声音中充满了坚定和决绝,仿佛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陈秋芸见儿子如此倔强,心中虽然有些无奈,但也知道再劝下去也无济于事,只能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唐哲见状,也不再多说什么,转身向自己的房间走去,边走边说:“我先睡觉去了。”
简科军的伤势并不严重,经过四五天的休养,他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恢复得相当不错。医院方面也开始催促他出院,毕竟床位有限,还有其他更需要治疗的病人。
对于简科军来说,一直待在医院里确实有些无聊。尤其是当他得知敲他闷棒的人竟然是姚勇军后,心中的疑惑和愤怒让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村里问个清楚。
姚勇军和简科军的母亲虽然不是亲兄妹,但他们也是房下的堂兄妹关系。按照农村的说法,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还比较近,仅仅是刚出五服而已。这样的亲戚关系,本应相互照应,可姚勇军却对简科军下如此狠手,这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就在这天,唐哲来到医院为简科军办理出院手续。一切都办理妥当后,简科军便坐着赵平的马车踏上了回家的路。
在回家的途中,申二狗和赵平都对简科军关怀备至。他们提前在供销社为简科军购买了许多东西,其中包括麦乳精、白砂糖等营养品,还有几把挂面。这些礼物虽然不算贵重,但却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让简科军心里倍感温暖和感激。
马车缓缓前行,赵平突然对唐哲说道:“唐哲啊,咱们卖了这么久的鱼,我看那洞里的大鱼已经没多少了。”
申二狗在一旁附和道:“唐哥,赵平说的没错啊,这两天我和他一起去抓鱼,真的是要费好大的劲儿才能抓到一黄桶呢,而且大条的鱼更是难抓得很。要不咱们找个时间再往洞里去瞅瞅,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地方有鱼呢?”
唐哲听后,缓缓地摇了摇头,然后说道:“还是算了吧,之前我们也往洞里走了一段路,发现里面的鱼基本上都集中在那个地方,其他地方并没有多少鱼了。所以啊,我们就别再费那个劲儿去抓了。再说了,那个赵发明不是一直都盼着我们赶紧离开吗?”
赵平连忙接话道:“这段时间他倒是没敢说什么呢,毕竟你可是实实在在地把真金白银交给大队的,他又没钱,纯粹就是眼红嫉妒罢了。”
唐哲点了点头,接着说:“这样吧,等我们回去之后,你再去请一下你们的支书和队长过来,大家一起商量商量。”
赵平有忙问道:“商量什么?”
唐哲说:“当然是把账给结清呀,既然没有多少鱼了,我也听说国营渔场那边准备在思县去引鱼过来卖,这样的话,朱达昌这边不可能不接招,到时候我们的鱼送进市场的数量也会大大下降。”
赵平想了想,说道:“唐哲,你看这样中不中,你们俩个要退出的话,你们退出,大队那边暂时不要和他们说,我接过来,怎么样?”
申二狗笑道:“你狗日的一开始可不是这样想的,最近转性了?”
赵平嘿嘿笑道:“谁会和钱有仇呀?唐哲,你说呢?”
唐哲想了想,说道:“也行,正好二狗的姐姐在家里没有什么事情做,我明天再去城里的时候,找个门脸,给他也开一个鱼档口,你送货的时候,照顾一下她就行了。”
赵平笑道:“这个不用你说,我能有今天,也少不得你帮忙。”
简科军羡慕地问道:“赵师傅,你们卖鱼,赚了不少吧?”
赵平哈哈笑道:“也没有多少,两千多块还是有的。”
简科军张大了嘴巴,他只知道唐哲带着申二狗还有赵平抓鱼是赚了些钱,没想到这么能赚钱。
申二狗看着他的样子,捅了一下他的腰,说道:“好好跟着唐哥干,以后发财也少不了你。”
简科军连连点头,这段时间以来,他已经被唐哲的人品深深折服,忙说:“我这条命都是唐哲给的,以后不管做什么都听他的。”
第349章 散伙饭
赵平对简科军的话深表赞同,他说道:“科军你说得对,要不是遇见唐哲,我的格局也不会打开,估计这辈子就按照我老爹的安排,赶一辈子的马车算球。”
没过多久,唐哲便随着赵平来到了他家。一进门,赵平就热情地招呼道:“唐哲啊,今天晚上就先别回去了,就在我这儿吃个便饭吧,我让我老婆去准备一下。”唐哲也不客气,笑着回答道:“行啊,正好我们也能把账给算一下。”
赵平听后,转身去和他老婆说了一声。此时正值初夏,路边的野菜长得正旺,赵平二话不说,立刻出门去采了一把鲜嫩的鸭脚板回来。再加上屋里春天时采的一些野菜干,赵平的老婆手脚麻利地做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
简科军则坐在院坝外面的大树下,悠闲地休息着。等饭菜准备好,开饭的时候,唐哲和赵平也顺利地把账给算清楚了。该给鱼泉大队的钱,唐哲也一并交给了赵平。
赵平收过钱后,感慨地对唐哲说:“唐哲啊,你守着这么一个聚宝盆,却这么轻易地就退出了,我还真是有点过意不去呢。”
唐哲笑道:“不存在的,以后你好好经营就是了。”
申二狗问道:“唐哥,那以后我们怎么办?”对于申二狗来说,每天都有固定的收入,而且一天的收入,相当于别人差不多半年的工资,失去了大鱼泉这块宝地,对他来说还是很舍不得。
唐哲说道:“再说吧,总会有出路的,再说我们最近也赚了不少钱,该休息的时候也要休息一下,等静下心来之后,才能到更好的出路。”
说话间,赵平的老婆在堂屋里已经把桌子摆好,还热情地喊着他们过来吃饭。赵平闻声赶忙走到门口,把正在院子里和申二狗聊天的简科军叫了回来。
这一顿饭,对于赵平来说意义非凡,它不仅仅是一顿普通的晚餐,更是这段时间以来他们合作的一个散伙饭。虽然大家都有些不舍,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该来的总会来。
赵平平日里是个滴酒不沾的人,但今天却破例喝了一小半碗酒。或许是因为心中的感慨,又或许是为了给这段合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等大家酒足饭饱之后,夜幕早已悄然降临,天空中繁星点点。赵平看着时间不早了,便提议让唐哲他们留下来住一晚,明天再回去。然而,简科军却婉言拒绝了这个提议。
他说:“我已经好久没有回过家了,也不知道家里的两位老人现在怎么样了。这里离我家也就十来里路,我还是摸黑回去吧,这样也能早点见到他们。”
申二狗见状,连忙安慰道:“你放心吧,你爹妈都好着呢,就是一天到欠(想)你,盼着你能早点回家。我没敢跟他们说你受伤住院的事,就只告诉他们你去帮唐哲做事了,过几天就会回去。”
简科军听了申二狗的话,心中一阵感动,他感激地看了申二狗一眼,说道:“谢谢你,二狗,多亏有你在我家里照应着。”
唐哲说:“话是这样说,不过那天大队和公安的同志去抓姚勇军,自从姚勇军逃走之后,我是天天听到勇军他妈站在你家屋后日诀朝天良(指天乱骂),你妈听不见,你爹估计已经知道个大概了。”
听见唐哲这样说,简科军心里愈发忐忑不安起来,他皱起眉头,满脸忧虑地对赵平说道:“赵师傅,您家里有没有亮花稿啊?能不能借几根给我呢?我真的得赶紧回家了。”赵平闻言,转头看向唐哲,眼神交汇间似乎在询问他的意见。
唐哲见状,连忙对赵平解释道:“赵平啊,你就照科军说的做吧。你可能不太了解他家的情况,他们家是独门独户的,住在那个地方,有些心肠不好的人就专门喜欢欺负他们一家人呢。”
赵平听了唐哲的话,略作思考后说道:“那好吧,要不我把手电筒借给你用吧?”唐哲连忙摆手,说道:“不用了,赵平,你还要抓鱼呢,手电筒对你来说更重要。”
赵平坚持道:“你当时买了三支手电筒,本来就是按照我们三个人一人一支来买的呀。我留下一支就够了,剩下的两支你们拿回去,以后也能方便些。”
唐哲想了想,觉得赵平说得也有道理,于是说道:“这样吧,赵平,你留下两支手电筒,剩下的那一支就拿给科军吧。”
申二狗家里早就买好了一支新手电筒,而唐哲自己家里也有一支。毕竟,简科军以后还得经常跟他一起上山打猎呢,如果没有一对明亮的眼睛,那可怎么行呢?
取了手电筒之后,赵平对唐哲说道:“剩下的那个大黄桶,我过两天再给你送回去吧,这两天我想请我伯爹帮我重新打一个。”唐哲听后,只是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并没有多说什么。
于是,三个人就打着那支手电筒,一同朝着八家堰的方向走去。夏夜的山风轻柔而凉爽,吹拂在身上,让人感觉十分舒适,走起路来也丝毫不觉得炎热。
当他们经过打尖坳时,唐哲和申二狗本应该在这里分道扬镳的。然而,唐哲想到申二狗手里没有可以照明的工具,便决定绕上一圈,先送申二狗回家,然后再送简科军回去。
走着走着,当他们来到酸梨树附近时,申二狗突然压低声音,对唐哲说道:“唐哥,你听听看,下面是不是有野猪的声音啊?”
他们立刻停下了脚步,就听得路坎下不远的一块洋芋地里,传来沙沙的声音,唐哲小声说:“我们绕下去看一下,如果真有野猪来犯害庄稼,明天就拿枪来把它打掉。”
说完,三个人关了手电筒,摸着黑走过了两块洋芋土,那个声音离他们是越来越近,就只在几米开外,为了防止被野猪伤害,唐哲连忙打开手电筒,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照去,一个黑影突然站起来,飞身跳下土坎,也不管高矮,就往山下跑去。
第350章 棒老二被抓住了
“哪个?” 申二狗耳朵突然竖起来,像只警觉的猎犬。
“家妈勒敢来偷洋芋,别跑!” 唐哲几乎同时吼出声,电筒光 “唰” 地扫过去,只见田埂上闪过一道黑影,像只受惊的野兔子,三两下就蹿出老远。
“搞快点追!” 唐哲甩开膀子就往前冲,额头上未愈的伤口被风一吹,隐隐作痛,但他顾不上这些。申二狗更是脚底生风,一米多高的土坎在他脚下跟踩台阶似的,“蹭蹭” 就下去了。简科军才出院不久,身子还虚,跑起来气喘吁吁,脚步也有些踉跄。
唐哲刚跳下一台土坎,伤口就疼得他眼前直冒金星。他咬牙放慢脚步,把电筒光拼命往申二狗那边照。那道黑影跑得飞快,三拐两绕,穿过一片苞谷林,眼看就要消失在夜色里。申二狗却紧追不舍,嘴里还骂骂咧咧:“龟儿子,看老子逮到你不捶死你!”
眨眼间,申二狗又跳下一台土坎,身影瞬间隐没在黑暗中。等唐哲和简科军气喘吁吁赶到时,就听见前方秧田里传来 “扑腾扑腾” 的水声。跑近一照,好家伙,申二狗正和一个人在泥水里扭打成一团。刚转青的秧苗遭了殃,东倒西歪地瘫在泥里,水面上漂着碎叶,混着泥水翻涌。
两人浑身裹满泥浆,像两只缠斗的泥猴,根本分不清谁是谁。简科军顾不上脱鞋,“噗通” 跳进田里帮忙。三人又扭打了好一阵,才终于把那人死死按在泥里。简科军伸手一翻,手电筒光打在那人脸上,惊得他差点跳起来:“龟儿哟,是你姚勇军!”
原来这姚勇军这些天一直躲在深山里,跟只野猴子似的。头一晚饿得实在遭不住,想摸回家找点吃的,哪晓得唐孝贤安排的民兵跟夜猫子似的警觉,被他一发现,只好又灰溜溜逃回山里。这些天他就靠挖野菜填肚子,还学唐哲用麻搓了麻绳,想套点野兔野鸡打牙祭,结果连只耗子都没套着。
眼瞅着洋芋能挖了,他就打起了歪主意。这家伙鬼精鬼精的,专挑其他队的地,东家挖几个,西家刨几窝,跟野猪拱地似的,东一块西一块,就是想不被人发现。
今晚本来瞧见电筒光,他还以为是民兵,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谁料申二狗耳朵尖得跟兔子似的,老早听见了动静。后来他蹲得脚麻,刚一动弹,就被唐哲他们察觉。他原以为人走了,哪晓得唐哲关了电筒摸黑包抄,吓得他撒腿就跑。
这申家岭他不熟,慌不择路,“噗通” 就跳进了水田,两只脚陷进烂泥里,拔都拔不出来,可不就被追上来的申二狗逮个正着。
简科军气得脸涨得通红,像个熟透的番茄,唾沫星子直喷:“你家妈的姚勇军!我哪点得罪你了?就为几张毛狗皮,你狗日的想害老子的命?” 说着,手上又使劲按了按。姚勇军被压在泥里,脸埋在水里,只露出两只眼睛,咕噜咕噜直冒水泡,却硬是一声不吭,跟闷葫芦似的。
申二狗撸起袖子,抄起块泥巴就想往姚勇军脸上糊:“跟这棒老二费啥子口水!打死算逑,省得他以后再祸害人!” 他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满脸凶相。
唐哲赶忙拦住申二狗,转身去田坎边扯了几匹棕叶子,叶子上还沾着露水,冰凉凉的。他把棕叶往简科军手里一塞,沉声道:“科军,莫冲动。捆起来,交给大队发落。” 他的眼神坚定,透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简科军接过棕树叶,嘴里还骂骂咧咧,手上却利落地把姚勇军捆了个结结实实,跟捆粽子似的。姚勇军被捆得动弹不得,只能闷声哼哼。
唐哲看着狼狈的姚勇军,又瞅了瞅被糟蹋的秧田和洋芋地,眉头皱成个 “川” 字,不过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对简科军也算是有了交代。
一行人押着姚勇军往回走,山风呼啸,吹得人心里直发怵。姚勇军耷拉着脑袋,泥浆顺着头发往下滴,在地上砸出一个个小坑。
简科军在后面推着他,嘴里还不时骂两句。申二狗气还没消,走在旁边,时不时踹姚勇军一脚。唐哲走在最前面,手电筒的光刺破黑暗,照得长长的影子在地上晃悠。
他们没有直接去大队部,而是直接把人押到了申腾飞家,虽然现在的天色并不是很晚,也就十点过,但是对于山里日出而作的人来说,天一黑就算是很晚了。
申腾飞正在他老婆的身上卖力地耕耘,像一头犁地的老黄牛一样喘着粗气,却听得外面闹哄哄地,还有拍打门的声音,他嘴里小声地骂了一句:“他妈的是谁呀,来的真不是时候。”说完又卖力地冲刺了几下。
他老婆听着屋外不停地敲门声,把他推开,说道:“你快去看一下吧,办这个事情又不能当饭吃。”
他只好悻悻地起床穿衣,拿着煤油灯往外走,等他推开大门时,看到三个泥滚猪一样的人站在外面,拍门的正是申二狗。
他不由得有些恼怒:“二狗,你屙痢多了,这么晚了还来敲门搞哪样?”
申二狗指了指被捆成粽子的姚勇军,说道:“腾飞哥,这个棒老二被我们抓住了,你看。”
申腾飞高举起煤油灯,唐哲则是把电筒往姚勇军脸上照去,这一下他看得特别清楚,虽然眼前这个人特别的狼狈,正是他们找了好几天的姚勇军。
“嘿!还真是姚勇军,你们在哪里抓到的?”
申二狗说:“这个狗日的假装野猪在酸梨树土头拱洋芋,正好被我们听到了,一开始我们也以为是野猪,没想到电筒一晃是个人影,等追到了,才发现是他,对了,腾飞哥,你和吉祥伯伯说一声,刚才抓姚勇军的时候,在他家秧田里打了一架,压坏了些秧子,到时候我赔给他。”
简科军哼了一声说道:“二狗,哪能要你赔呢,要赔也要姚三他们来赔,谁叫他生的儿子没有教养,到处祸害人。”
申腾飞说:“这个事情我知道了,我会帮你们处理好,我们先把人押到大队去,唐哲,麻烦你去喊一声队长,把情况和他说一声。”
第351章 扭送
申腾飞和申二狗他们三个人押着浑身泥浆的姚勇军,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大队部走去。姚勇军被反剪双手,活像只被捆住爪子的野狗,嘴里还时不时嘟囔着脏话,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申二狗气得直冒火,伸手狠狠推了他一把:“龟儿子,还不老实!再鬼叫,老子把你嘴撕烂!”
这边唐哲一路小跑,直奔唐孝贤家报信。“孝贤叔!孝贤叔!” 唐哲站在院坝头扯开嗓子喊,声音里带着兴奋和焦急。
唐孝贤正在堂屋头照着煤油灯编背篓,听到喊声,手上的篾条一扔,连门都顾不上关,三步并作两步冲了出来:“出啥子事了?慌慌张张的!”
“姚勇军被逮到了!在大队部!” 唐哲气喘吁吁地说。
“搞快点!” 唐孝贤脸色一沉,抓起墙角的电筒就往大队部跑。两人在田坎上飞奔,脚步声 “哒哒” 地响,惊起几只夜猫子,“扑棱棱” 地从树梢飞走。
等他们赶到大队部,那里早已经闹哄哄的,几个知青正用棕索子把姚勇军吊在房梁上,姚勇军两只脚在空中乱蹬,活像只被挂起来的癞疙宝。
苏朝恩眼睛通红,像发了疯似的,一边捆一边拿拳头往姚勇军肚子上招呼:“狗日的!叫你害老子!老子今天非整死你不可!” 每一拳下去,姚勇军都疼得龇牙咧嘴,脸扭曲得不成样子,嘴里发出杀猪般的嚎叫:“哎哟!哎哟!我错了!放过我嘛!”
严天明见状,赶忙冲上去拦住苏朝恩:“朝恩!莫冲动!把人打死了要吃人命官司的!”
他双手死死抱住苏朝恩,苏朝恩还在拼命挣扎,嘴里骂骂咧咧:“放开我!这狗日的害得老子好惨!老子今天不弄死他,誓不罢休!”
唐孝贤挤进人群,脸黑得像锅底:“都给老子住手!搞啥子名堂!” 他这一嗓子,把屋里的人都镇住了。苏朝恩这才停下动作,气呼呼地站在一旁,胸脯剧烈起伏,眼睛还恶狠狠地瞪着姚勇军。
唐孝贤揉了揉太阳穴,突然一拍脑袋:“搞忘球了!姚勇军屋头附近还安排得有民兵在监视!” 他转头喊杨胜学:“胜学,你麻溜儿地去给那两个民兵说一声,叫他们莫守了,回来!” 杨胜学应了一声,转身就跑。
苏朝恩看到唐孝贤,说道:“唐队长,这个龟儿子害得老子这么惨,还被弄到派出所去关了一天一夜,这哈落到我手头了,让我先出口气了再说。”
唐孝贤瞪着眼说:“朝恩,都知道你成了受气包,既然人都抓到了,你刚才打也打了,气也消了些,要是失手把他打死了,你一个知识分子为这种棒老二填一条命可不值得。”
苏朝恩虽然心里还有气,听到唐孝贤这么说,倒也不敢再打,恶狠狠地对姚勇军吼道:“你个烂杂种,到了里头有的是人收拾你。”
屋里几个人围在一起商量,申腾飞挠了挠头,说:“孝贤叔,这姚勇军吊在大队也不是个办法,夜长梦多,万一他屋头人来闹,或者跑脱了,咋个整?”
唐孝贤皱着眉头,沉思片刻:“你说得对!干脆连夜送到公社派出所去!” 正说着,杨活麻带着那两个民兵回来了。唐孝贤大手一挥:“你们两个,还有我、申腾飞,我们几个一起把姚勇军送到派出所去!”
苏朝恩一听,立马凑了上来,满脸愤怒:“我也要去!这狗日的害得老子在派出所关了一天多,回来之后,哪个都躲着我,像躲瘟神一样!就连申……” 他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脸上闪过一丝落寞,但很快又被愤怒取代,“我今天非看着他被关进去不可!”
说起申大凤,苏朝恩心里就像扎了根刺。以前申大凤见了他,总是笑眯眯的,一口一个 “朝恩哥” 叫得他心里甜滋滋的。可自从他从派出所回来,申大凤见了他就躲,连正眼都不瞧他一下。
他原本想找申二狗问问情况,套套近乎,哪晓得申二狗见了他,就跟见了仇人似的,理都不理他。有好几次,他主动上去搭话,申二狗就跟没听见似的,扭头就走,把他晾在原地,尴尬得不行。
唐哲说道:“孝贤叔,他们两个守了这几天也累了,要不就还是我们三个把他送去吧,科军也是当事人,正好他送去,也可以和公安同志说一下当时的情况。”
申腾飞比较赞成,说道:“唐哲说得有道理,事情出了这么久,当事人还没有露过面,他们送去最好,对了,科军,你的伤好脱底了吧?”
简科军点了点头:“已经好得差不多了,队长,文书,就让我送他去吧,这个狗杂种下手太黑了,我要亲自把他送去才甘心。”
唐孝贤想了想,说道:“也行,朝恩就不去了,我和他们三个人一起去。”
苏朝恩脖子一横:“凭哪样?”
“就凭你刚才差点把他打死。”唐孝贤说道:“你就在大队,这次我们肯定把人送到位。”
苏朝恩听得出唐孝贤的话里有话,还在怪他上次放跑了姚勇军,说道:“唐队长,今天说什么我也要亲自把他送去,要不然大家都以为我和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个个看我都像是个汉奸二五仔一样,我心里不好受。”
严天明说道:“唐队长,要不就让朝恩去吧,我也去,我看着他一点。”
唐孝贤想了想,说道:“好吧,一起去,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姚勇军虽然不像话,你们打可以,但是不能下死手,我要他到派出所的时候还有气,要是没有了气,我们大家都要给他偿命的,这里我要再点一次名,尤其是你苏朝恩和简科军,你们两个人一定要管住自己的手。”
苏朝恩连连点头,说道:“刚才我揍了他狗日几锭子,心里舒服多了。”
简科军则是冷冷地说:“队长放心,我不会打死他的。”说完,像拎个鸡仔似的,把姚勇军的两只手高高拎起。
姚勇军的双手被反剪绑着,被简科军拧得哇哇乱叫:“科军,你给老子等着,老子姚家一大帮人,还怕你这个独庆胡(独一家)。”
申二狗从地上抓了一把牛屎,一下子糊到他的嘴巴里,骂道:“家妈的屁话还多得很,科军,提高一点。”
第352章 成了文化人还能看得上你这泥腿子?
唐哲回到家里,他的脑袋还晕乎乎的,额头上虽然包扎了纱布,被山风一吹,伤口又隐隐作痛。晚上喝了在半碗包谷烧,再加上在酸梨树抓姚勇军的折腾,这会儿浑身像被牛踩过似的,骨头缝里都透着累。
等摸黑进了家门,屋里早没了灯火。陈秋芸却还在厨房里坐着打瞌睡,听见门响,赶紧摸黑迎出来:“是哲娃子不?今天咋个搞到这么晚?”
唐哲把电筒往桌子上一搁,“哐当” 一声,震得煤油灯芯都晃了晃。他扯松汗津津的衣领,嘟囔道:“妈,今天回来的时候,碰到了姚勇军,把他抓住了,送去大队部,后来又把他押送到了派出所去,累惨咯。” 话音未落,人就往床上一倒,衣裳都没脱,转眼就响起了呼噜声。
陈秋芸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把被子给他扯过来盖好,然后才回屋睡觉。
等唐哲再睁开眼,日头都晒到屁股了。外头传来母鸡 “咯咯哒” 的叫声,混着邻居家娃儿的哭闹,热热闹闹的。他揉着发胀的脑袋坐起身,就听见堂屋桌子底下传来 “扑棱棱” 的动静。
眯着眼一看,好家伙,一只火红火红的大公鸡被棕叶捆在桌腿上。那鸡瞧见有人来,脖子上的红羽毛都炸开了,扑腾得满地鸡毛,扯着嗓子咯咯叫。唐哲伸手拍了拍脑袋:“这是搞啥子名堂?哪来的鸡?”
陈秋芸正蹲在灶屋淘米,听见动静探出头来,围裙上还沾着水珠:“是简科军天麻麻亮送来的,说是谢你帮忙逮姚勇军,又帮他垫付了医药费,我本来是不要的,那娃硬是丢在桌子下就跑了,正准备等你醒了再处理呢。”
唐哲蹲下身,手指戳了戳公鸡油光水滑的背毛。这鸡肥得很,爪子蹬得生疼。他心里头犯起了嘀咕,想起前几次去简瞎子家,就看到他家院坝里一只大红公鸡,两只黄色的母鸡,是他家仅有的养牲。在邛水县,大红公鸡金贵得很,过年祭祖宗、办红白喜事都离不了,唐哲没想到他会送这么高级的礼,也不知道要不要收。
“妈,要不…… 把鸡还回去?” 唐哲挠了挠后脑勺。
陈秋芸端着木瓢走过来,舀了瓢水泼在院子里,水花溅起老高:“还啥子还!你推三阻四的,倒显得生分。科军那娃现在一门心思跟着你,往后多带带他就是咯。”
唐哲盯着公鸡扑腾的爪子,想了想也是这个理。他站起身拍了拍裤腿上的灰,说道:“那行,妈,你把鸡关进圈里养着,等哪天有个啥喜事,也能派上用场。”
正说着,唐自立扛着锄头从外头回来,草帽檐上还沾着草屑。他把锄头往墙根一靠,“咕咚咕咚” 灌了一大碗凉水,抹了把嘴说道:“哲娃子,我前两天在公社碰到王堂,他翻了黄历,说五月初八是个黄道吉日,适合搬家。要不,咱就定那天搬进新房子?”
唐哲端着碗坐在门槛上,他没有吃早餐,这会儿有些饿,也不等家里人都聚齐,便舀了一碗剩饭,加了点辣椒酱在里面拌着就吃,见唐自立问,不以为然地笑了笑:“爸,我不信那些个黄道吉日。家里穷富,还不是靠双手挣?哪能靠祖宗神仙保佑。” 话虽这么说,他还是点了点头,毕竟搬家也是大事,老一辈的讲究,顺着点也好。
陈秋芸把吹火筒往灶里吹了几口气,火苗 “噼啪” 窜起来,她边往灶膛塞柴火边说:“对咯,说起搬家,你和小月的婚事也该提上日程了。你不是说彩门(乔迁新居)的时候一起办喜事?要不,去请你孝贤婶子,让她去沈家探探口风?”
唐哲的手顿了顿,想起沈月扎着麻花辫在煤油灯下复习的模样,嘴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我先去问问小月的想法。她最近正忙着备考,不能让这些事儿分了心。”
陈秋芸 “嗤” 地笑出声,扬起手里的火钳:“你个瓜娃子,还由着她的性子!好好的女娃,读啥子大学?真考上了,成了文化人,能瞧得上你个泥腿子?”
唐哲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有点哭笑不得:“妈,你这思想该换换咯!要是小月考上大学,那可是我们唐家第一个女秀才,祖坟都得冒青烟!”
陈秋芸把火钳往地上一敲,溅起几颗火星:“我就怕到时候竹篮打水一场空!人家进了大城市,眼界高了,早把你忘到脑壳后头去咯。”
唐自立在一旁听不下去了,“咳咳” 清了清嗓子:“你少说两句!我看小月那姑娘踏实,不是那种没良心的。”
陈秋芸还想再说,唐哲已经把碗往桌子上一放,站起身说道:“我吃完了,你们慢慢吃。”
“这娃儿,说两句就打别(生气)了?” 陈秋芸在后面喊。
唐哲头也不回地甩下一句:“妈,我没打别!我去找小月耍!” 话音未落,人已经跨出了院门。
外头日头正毒,晒得石板路发烫。唐哲顺着田埂往沈家走。路边的洋芋花开得正盛,粉白的花瓣沾着露水,在风里轻轻摇晃。他想着沈月看书时认真的模样,心里头甜丝丝的,脚步也不由得轻快起来。
远远地,就瞧见沈月坐在院坝的老槐树下,膝头摊着本书,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像披了层金纱。唐哲感觉心跳都快了几分,扯了扯有些皱巴巴的衣角,大声喊道:“小月!”
沈月抬起头,眼睛弯成月牙,合上书迎了上来:“你咋来了?头上的伤好些了吗?”
唐哲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事儿忙完了。对了,我家里商量着五月初八搬家,我妈还想……” 他话没说完,就被沈月狡黠的目光打断。
“想让我们趁着彩门把婚事办了,对吧?” 沈月抿着嘴笑,“你以前就说过几次,我没有意见,要不你就晚上来和我妈商量一下?”
唐哲一愣,随即也笑了:“我怕耽误你复习,本来不想现在提。”
沈月踮起脚,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傻瓜,我想和你一起搬新家。至于读书…… 考上了,我也就几年时间就回来了,何况还有假期;考不上,我就留在村里,和你一起把日子过红火。”
唐哲想了想,说道:“其实,我也有些想法和你商量。”
第353章 难道坐吃山空?
唐哲望着她那双水灵灵的杏眼,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就像喉咙里卡着颗没咽下去的包谷粒。心里头那团憋了好些日子的愁绪,被她眼底的温柔搅得稀碎,像腊月里晒化的老冰糖。沈月闪动着水灵灵的眼睛,走到院坝边的老槐树下,问道:“哲哥,你有什么想法就说吧。”
“小月,我这段时间脑壳都快想炸咯!” 唐哲一屁股蹲在青石板上,随手薅起根狗尾巴草叼进嘴里。草叶在齿间来回摩挲,磨得牙龈发疼,“你晓得噻,咱邛水这鬼旮旯,山高路远的,望不见城头的灯火,再说,最近又出了些事情,我仔细想了一下,还是得去城里发展一下才行。”
他想了这半年来的事情,先是遭李龙那帮龟孙儿刁难,干了几架,后头又和柳开江他们干了一架。那些人躲在暗处放冷箭,跟阴沟里的老鼠似的,防都防不住!再这么下去,迟早要栽大跟头! 想到这里,有些激动,他攥紧拳头狠狠砸在石凳上,惊得槐树上的麻雀扑棱棱乱飞,扑簌簌抖落好些碎槐花。
沈月跪坐在草地上,歪着脑袋打量他,睫毛忽闪忽闪的,像振翅的粉蝶,看得唐哲心里头直发慌。“你不是老说,就想守着老屋,和我过些平平淡淡的日子?咋个突然又想往城里钻?莫不是城里的胭脂香把你魂勾走咯?” 她故意板着脸,嘴角却藏不住那抹笑意。
唐哲扯下头顶的槐树叶,放在掌心来回揉搓,碎叶汁沾得满手都是青气。“以前是那么打算的,可这世道,由不得人安生!在城头也好,在乡坝头也罢,只要有你在,哪儿都是我的窝。” 他突然伸手握住沈月的手,掌心的老茧蹭得她手背发痒。那双手粗糙得很,全是挖地、劈柴留下的硬疙瘩,“你记好咯,只要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这话一出口,沈月的脸颊 “腾” 地红透,比灶膛里烧红的炭还艳。她想抽回手,却被唐哲攥得死紧。“就你嘴会说!尽捡些好听的哄人!” 她啐了一口,“可你才把新房子修好,夯地基那会儿,累得腰都直不起来,饭都吃不下。这哈又要出远门,不觉得可惜?”
唐哲仰头望向槐树梢,白云慢悠悠地飘过去,像极了他妈纺车绕出的棉线。“这房子是给爹妈和小妹修的。就算哪天接他们去城头,这儿始终是根!再说了,一个男人一辈子总有一种强烈的建房欲望,年龄越大,这种欲望越是强烈。” 他突然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再说咯,树要长得高,根得扎得深!”
沈月被逗得 “噗嗤” 笑出声,攥起拳头轻轻捶他肩膀:“油嘴滑舌的!搞得你像那种七老八十的人一样,那你说到底想去哪儿?总不能一拍脑壳,拎起铺盖就走吧?”
“等你考完试再说!” 唐哲扳过她肩膀,直直望进她眼底,目光热辣辣的,“你考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你去省城读大学,我就在校门口支个摊子卖怪噜洋芋;你要是考去北京,我就去北京卖豆汁儿!死也要死你身边。”
沈月眼眶瞬间发烫,伸手狠狠掐他胳膊:“呸呸呸!净说些不吉利的!” 可嘴角却不受控地往上扬,两人挨得极近,能听见彼此 “咚咚” 的心跳声,混着远处山涧传来的牛铃铛响,在风里飘得老远老远。
从沈家往回走时,唐哲的脚步轻快得像踩在棉花上。日头开始偏西,不觉已经是下午了,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和路边洋芋苗的影子缠在一处。原本计划今天去城里找门脸的事情,在仔细想了一晚上之后,还是决定再看一下再说。
申大凤和唐乐能做些什么呢?这一点是很关键的。
“妈,我有点事儿想跟你和爸合计合计。” 唐哲蹲下身,帮母刮着洋芋皮,这种新洋芋是今天刚刚从地里挖来的,个头不大,皮也非常薄,用打碎的碗片在它表面轻轻一刮就可以了。
陈秋芸抬眼瞟他,问道:“又出啥幺蛾子?莫不是和小月那女娃子商量好咯?”
正说着,唐自立扛着锄头从外头回来,草帽檐上还沾着新鲜的草屑。“饭熟没得?老子饿惨咯!” 他的大嗓门震得屋檐下的燕巢直晃悠,可瞥见唐哲严肃的脸色,声音不自觉低了下去,“咋个?出啥事儿了?”
唐哲搓了搓手,把和沈月说的话又原原本本讲了一遍。陈秋芸把洋芋往盆里一扔,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儿大不由娘咯!你想出去闯,妈不拦你!男儿志在四方,只要记得常往屋头捎信儿!” 她嘴上说得硬气,眼角却泛起水光,转身进灶屋添柴时,柴火 “噼啪” 爆开的火星子,像她憋回去的眼泪。
唐自立却把锄头重重杵在地上,震得墙根的土簌簌往下掉:“当走资派?你怕是搞忘前几年的教训咯!哪天政策一变,又要挨批斗!你想让老子这把老骨头,再跟着你提心吊胆?” 他气得满脸通红,烟袋锅子在鞋底敲得 “梆梆” 响,烟灰扑簌簌落了一地。
“爸!时代变咯!” 唐哲急得直跺脚,草鞋在泥地上蹭出两道印子,“现在提倡搞活经济,我又不做昧良心的事儿!虽然现在靠打些猫猫来卖,家里不愁吃穿,万一以后不让打了,怎么办?总不能坐吃山空吧?再说了,我又不是干农活的料,这么大的年纪了,连田都不会翻,不如趁现在出去做点小生意。” 他眼圈发红,想起父亲插秧时佝偻的脊背,母亲纳鞋底熬红的双眼,心里头跟针扎似的。
父子俩正争论着,唐婉和唐乐都背着书包回来了,见两爷崽面红耳赤的样子,唐婉忙小声问唐哲:“哥,这是怎么了?”
唐哲说:“没事,你快去帮妈做饭吧。”然后对唐乐说:“乐乐,你今年也是六年级毕业了吧?”
唐乐点了点头,说道:“哥,还有一个多月就毕业了,到时候我想去城里找我姐。”
第354章 阴谋
唐哲感觉到时间过得好快,问道:“乐乐,你的成绩怎么样?”
唐乐听到成绩两个字,本来还有些高兴的脸上,一下子就阴了起来,叹了口气说道:“哥,我读书不得行,是个大粑苕。”
大粑苕在邛水方言里,常被用来骂那些没本事和胆量的人。
听到唐乐自嘲自己,唐哲笑道:“没关系的,哥读书也不得行,努力就好。”
唐乐脸上的泪水突然流了出来:“我想起姐了……” 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妈和哥对我们,就跟捡来的野娃儿似的。要不是姐从小把好吃的都留给我,拿她念书的钱给我交学费,我哪能读完小学哟。”
她吸了吸鼻子,“现在姐在水泥厂当工人,我总不能死皮赖脸让你供我读初中吧?村里好多女娃子,认几个字就下地干活了。”
唐哲伸手擦掉她脸上的泪痕,粗粝的指腹蹭得人脸发疼:“傻妹儿!等你放暑假,哥带你去城里找姐。只要有哥一口饭吃,就饿不着你!”
正说着,陈秋芸在院坝里喊:“吃饭咯!再不来菜都凉透咯!”
饭桌上,唐自立吧嗒着旱烟,烟灰簌簌落在粗瓷碗里:“哲娃子,你说要去城里,打算搞啥营生?总不能天天瞎晃悠。”
唐哲扒拉着饭粒,筷子头戳着碗里的野鸡肉:“我想去东门桥瞅瞅,看有没有合适的门面。现在政策松活了,沿海的新鲜玩意儿都往山旮旯里钻,说不定能捡着机会。”
饭后,唐哲便带着六六出了门,好久没有牵它出去了,在笼子里急得直挠,爪子抓得木板 “吱啦” 响。“再忍忍,马上带你撒欢儿!” 他摸了摸云豹的脑袋,六六立刻安静下来,绿幽幽的眼睛盯着他。
六六这段时间一直没有好好活动,身上的肉肉眼可见地多了起来,感觉像胖了一大圈,走起路来都是圆滚滚的。
夕阳映红了西边叫大坡的山梁,到了清明田那边,唐哲解开绳子,六六围着他转了两圈,转眼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唐哲躺在田坎上,绿油油的青草散发着阵阵青香,他随手拆了一棵野草放在嘴里,看着天上被晚霞映红的云朵,嘴里哼着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的流行歌曲。
太阳彻底躲进了大坡梁子,唐哲刚起身,就见六六嘴里叼着一只秧鸡往他这边跑来。邛水靠梵净山这边的秧鸡主要是棕背田鸡,不光飞行能虽然不如其它鸟类,可是在水里就像是会轻功一样,练就了一身的水上漂功夫。
以前在大队给秧子撒灰的时候,经常可以抓到秧鸡崽,黑不溜秋一只的,只有大指头大小,不过跑起来特别快,唐哲那个时候也抓到过好几回,带回家里放到地上,不一会儿就钻到老鼠洞里去了。
六六跑回他的身边,像是一个打了胜仗的士兵,把头凑到他的腿上蹭了又蹭,又把那只早已经被它咬死的秧鸡放到他的脚下。
唐哲摸了摸它的头,说道:“这只秧鸡就给你加餐吧。”
六六像是听懂了似的,趴在田坎上就大口大口地吃地起,不一会儿就只剩下一地鸡毛。
第二天一早,唐哲还是决定去城里一趟,天不见亮他就出了门,按照以往的时间,赶到的时候,赵平应该也要出发了。
他到了赵平家,家里的门关着,便去了大鱼泉,果然他们父子俩以及他老婆正在把鱼一筐一筐地往马车上搬,见唐哲来,赵平忙扔下手里的活打了招呼。
唐哲和他说想去城里逛一下,便赶着来搭个便车,赵平也不在意,唐哲把大鱼泉这棵摇钱树拱手让给了他,他心里是万分感激,等他们把车装好,两个人便往城里赶去。
东门桥的大檬子树还是老样子,树皮被晒得裂开细纹。可树下的光景却变了天 —— 不久之前还空荡荡的边,现在除了门脸外,还有几位卖油香粑的老太婆,卖针头线脑的、烤红薯的、耍把式卖艺的,吆喝声此起彼伏,甚至在大檬子树下,还看到了一个瞎子在那里算命。唐哲挤在人堆里,眼睛扫过各家店铺的招牌,心里直犯嘀咕:这改革的风还真把死水吹活泛了。
“哟!这不是唐老弟嘛!” 冷不丁有人拍他肩膀,唐哲回头,正撞见张二皮堆满笑的脸。上次李龙带着去他店里的时候都是一脸冷淡,今天见到他却格外热情。
“张老板,你今天也有空?”
张二皮凑到他耳边,压低声音:“老弟还记得不?你托我留意卖毛狗皮的。今儿正巧来了俩人,带了八张皮子,有几张还是枪打的!” 他搓着手,眼睛发亮,“人就在我店里,要不现在去瞅瞅?”
唐哲心里 “咯噔” 一下。姚勇军抢简科军皮子的事儿刚了结,皮子还在自家柜子里锁着。这张二皮突然献殷勤,怕是没安好心,可好奇心像爪子挠心,他想看看这老狐狸到底耍啥把戏,便点点头:“那就劳烦张老板带路。”
穿过两条巷子,张二皮家的青砖院墙透着股生人勿近的劲儿,城里和农村并不一样,农村的房子几乎都不会有院墙,但是城里的房子大多都会修一个院墙,张二皮自从做起山货生意后,还特意把院墙加高了一些。
刚跨进院子,身后 “吱呀” 一声,院门竟被反锁了。唐哲眉头一皱,张二皮却满脸堆笑:“老弟放心,我把门关严实了,省得人跑咯!”
唐哲并没有疑心,他既然敢来,就想知道这个张二皮的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堂屋里光线昏暗,八仙桌旁坐着三个人。唐哲定睛一看,太阳穴突突直跳 —— 柳开江和强子歪在太师椅上,嘴里叼着烟,烟雾缭绕中,露出不怀好意的笑。旁边站着个黑铁塔似的汉子,胳膊比唐哲大腿还粗,正冷冷地看着唐哲。
就在这时,背后又是一声“吱呀”的木门关闭的声音,张二皮笑嘻嘻地说:“这下肯定是跑不脱了的。”
第355章 好大个烟锅巴踩不熄
“吱呀 ——” 随着院门重重合拢的声响,张二皮那肥厚的手掌在铜门环上抹了一把,脸上堆起的笑纹里藏满算计。唐哲刚瞥见墙头探出的刺槐枝被风刮得乱晃,身后便传来柳开江刺耳的怪笑。
“小杂种!这下晓得遭套了噻!” 柳开江歪着脑袋从太师椅上弹起来,嘴里叼着的烟卷随着说话剧烈抖动,烟灰簌簌落在青布衫上。他左眼还留着上次被打的乌青,此刻却眯成条缝,像条吐着信子的毒蛇。
唐哲脊背紧贴着斑驳的砖墙,喉结动了动。阳光从雕花窗棂漏进来,在地上碎成一片片光斑,倒像是撒了把锋利的刀片。“龟儿子怕是皮子长紧了,想再挨顿揍?” 他扬起下巴,眼神冷得能把人冻僵,“老子这双手,专治各种不服!”
张二皮肥厚的腮帮子突然鼓胀起来,像只发怒的蟾蜍。“小私儿!真以为自己是哪路神仙?你打听打听,在邛水城,什么仙人的逼我张二皮不敢日?你有好大个烟锅巴我踩不熄嘛。”
他上前半步,身上廉价的头油味混着烟臭扑面而来,“山旮旯钻出来的土包子,也敢在城头撒野!跟你明说,在医院躺起的田儒榜,那是我亲表弟!你动他一根汗毛,就是跟老子过不去!”
唐哲突然仰头大笑,笑声惊得房梁上的灰簌簌往下掉。“张二皮,你当老子是憨包嗦?” 他猛地逼近,吓得张二皮肥肉乱颤,“偷皮子的姚勇军早落网了!老子跟你来,就是要看你这老狐狸耍啥把戏!怪不得上次跟李龙出你店门,就遭烂崽围堵,原来是你在背后捅刀子!”
柳开江听得脸色发紫,抄起屁股下的板凳就吼:“二哥!跟这杂种废啥子话!弄他!” 板凳裹挟着风声朝唐哲天灵盖砸来,木头上还沾着隔夜的酒菜渍。
唐哲不退反进,靴底在青砖上擦出刺耳声响,右腿如毒蛇般迅猛出击。“咔嚓” 脆响震得人耳膜发疼,板凳瞬间断成两截,锋利的木茬子擦着柳开江的脸颊划过,下一秒,半截板凳重重砸在他脸上。
柳开江惨叫着倒飞出去,撞倒八仙桌,茶碗碎裂的声音混着他含糊的咒骂。鲜血顺着他扭曲的鼻梁往下淌,活像被砸烂的血柿子。“狗日的,你牛、牛……” 他在碎瓷片里挣扎着,吐出两颗带血的牙齿。
一直稳坐如钟的黑大汉突然拍着大腿起身,铁塔般的身躯几乎顶到房梁。他浓眉一挑,露出赞赏的笑:“好俊的功夫!” 话音未落,强子已经举着板凳从侧面偷袭,板凳腿带起的风掀乱了唐哲额前的碎发。
唐哲身形疾转,他左脚在地上虚点,借着强子前冲的力道,右腿如铁扫帚般横扫而出。强子惨叫着扑倒在地,嘴里啃了满嘴的尘土。还没等他撑起身子,唐哲的靴底已经狠狠踹在他后心。“嗷 ——” 强子像断线的风筝般飞出去,撞得木门 “哐哐” 作响,门上的朱漆被蹭掉一大块。
张二皮看得目瞪口呆,肥胖的手指紧紧攥住桌布,指节发白,对着那黑大汉喊道:“武有才,帮忙。”
武秀才任明建这才缓缓站起身来,甩了甩脖子,摇了摇手腕,对着唐哲说道:“小私儿,你还有两弯刀嘛,来,有种和老子过几招。”
唐哲这才看到这个叫武秀才的站起身来时,足足比他高出了一个半的头,差不多有两米来高的身高,头只差顶着头顶的楼板。
他吞了吞口水,看来眼前这人是个强敌,做了一个守势,伸出一只手招了招,意思是让他来。
武秀才吐了一口浓痰,说道:“有点意思,老子这些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敌手。”
说完一拳往唐哲面门砸过来,唐哲忙两手交叉护住头部,只感觉到像是被车撞了一般,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飞去,直到被墙壁给挡住才停了下来。
张二皮看到这里,笑道:“小私儿,这哈你晓得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了吧,武秀才,老太婆抹口红——给他点颜色。”
唐哲刚站稳,任明建又欺身上前,一把抓住他的衣领,高高地把他举起来,不停地往头顶的楼板上撞去。
唐哲头上的伤本来就还没有好,被他举着撞了几下,只觉得脑袋里就像一下子灌满了水泥一样又重又痛。
他想伸手去抓任明建,可是任明建身材高大,手也比他长得多,试了几次,也没有抓到他的衣领,就在任明建再次把他举起来的时候,他一个翻身,双腿狠狠地夹住了他的胳膊,一只脚也从他的脖子处伸过去,两只手也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腕处,借着上升的力势,就势一翻滚,轰地一声,任明建站立不稳,像一堵墙一样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把先前强子留下的那张板凳压得粉碎。
唐哲也跟着他摔倒在地,但是手上却并没有松开,而是更加用力。
任明建甩了几下,挣不开来,另外一只手高举着拳头就往他的腿上砸过来,唐哲知道这个汉子力气非常大,要是真被他打到腿上,肯定骨折,只得松开了他,连忙又是一滚,滚到一米开外,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
“好小子,有点实在货。”任明建半跪在地上,试着动了一下右手,根本不能动,才发现已经从肩膀处脱臼,此时的疼痛传到大脑神经,豆大的汗顺着他的额头往下滴。
唐哲根本不给他机会,整个人斜飞过来,双脚狠狠踢到他的大腿上,正在努力站起的任建明感觉大腿一麻,根本站立不住,一下子又倒在了地上。
“你牛逼。”任明建不服输地吼道:“有种让我站起来,看老子不打破你的脑壳。”
唐哲笑道:“你真当别人是憨麻逼?让你站起来?”说完,又是一脚踢在他的另外一条腿上。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张二皮根本就来不及反应,他还沉浸在唐哲被任明建高举着往楼板上撞的那种快感当中,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任明建已经倒在了地上。
“武秀才,快点起来,干死他狗日的。”他急得团团转,要是任明建输了,他今天也跑不脱。
唐哲双目充血,紧紧盯着焦急的张二皮,冷冷地说:“现在,该算算我们的账了。”
第356章 加上利息要你两条腿不过份
张二皮背靠着大门,身体微微前倾,双脚像蜗牛一样慢慢地往门闩处挪动着。他的动作异常缓慢,仿佛生怕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每一步都显得那么小心翼翼,仿佛整个世界都在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终于,他的脚到达了门闩处,他的手也从背后缓缓伸过去,目标明确——那扇门的门闩。他的手指轻轻触碰着门闩,心中暗自窃喜,觉得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这一切早已被唐哲尽收眼底。唐哲就像一只潜伏在黑暗中的猎豹,静静地观察着张二皮的每一个动作,等待着最佳的时机出手。
就在张二皮的手快要摸到门闩的一刹那,唐哲猛然发动攻击。他的右脚如同闪电一般迅速踢出,准确无误地将身边的半截板凳踢向张二皮,那半截板凳就像一颗被发射出去的炮弹,直直地朝张二皮飞射而去。
张二皮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魂飞魄散,他甚至来不及做出反应,只能本能地抱头蹲在地上。那半截板凳以惊人的速度从他头顶呼啸而过,狠狠地砸在大门上,瞬间四分五裂,木屑四溅。
就在这惊心动魄的一刻,唐哲的注意力稍稍分散了一下。而就在这一瞬间,武秀才任明建展现出了令人惊叹的毅力和决心。他紧咬着牙关,强忍着脱臼的胳膊带来的剧痛,依靠着桌子的支撑,猛地一扭身子,竟然将已经脱臼的胳膊硬生生地对接了回去。
见唐哲去对付张二皮了,任明建抓住机会,毫不犹豫地朝着唐哲猛扑过来,他的速度快如疾风,势如猛虎,唐哲完全没有料到他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恢复行动能力,更没有想到他会有如此强大的意志力。
唐哲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了抓住张二皮上,对于任明建的突然袭击毫无防备。只一瞬间,他就被任明建如泰山压卵般地压在了地上,动弹不得。
“小杂种,看你往哪里跑!”任明建怒不可遏地咆哮着,他的嘴里不断地喷出恶毒的咒骂,仿佛要将唐哲生吞活剥一般。与此同时,他的两只粗壮的手臂像铁钳一样紧紧地环过唐哲的脖子,试图将他牢牢地箍住。
原本已经被吓得魂飞魄散、差点尿裤子的张二皮,一看到唐哲被任明建压在身下,立刻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他从地上一跃而起,嘴里发出一阵得意的狂笑:“哈哈,小私儿,天狂有雨,人狂有祸,你龟儿再给老子狂撒?”
武秀才任明建身材高大威猛,体重足足有近两百来斤,犹如一座沉甸甸的大山压在唐哲的身上。唐哲虽然也拥有一身过人的力气,但在这绝对的力量面前,他的反抗显得如此苍白无力。尽管他拼命地挣扎着,用两只手死死地护住自己的脖子,以免被任明建得逞,但无论他怎样努力,都无法挣脱任明建那如铁桶一般的束缚。
此时此刻,唐哲的脸色已经涨得通红,甚至有些泛紫,额头上的伤口因为过度用力而几乎要绷开,他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正在逐渐耗尽,身体也越来越不听使唤,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涌上心头。
张二皮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一根掉落的板凳脚,紧紧地握在手中。他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一步一步地朝着唐哲走去,嘴里还不停地骂骂咧咧:“狂啊,你怎么不继续狂了呢?”
唐哲站在原地,双眼恶狠狠地盯着张二皮,嘴里发出低沉的怒吼声,仿佛一头被激怒的野兽。
张二皮走到唐哲面前,停下脚步,得意洋洋地看着他,嘲讽道:“你叫啊,就算你叫得再大声,今天也别想从我这里逃走。老子就是喜欢看你这种明明恨我入骨,却又拿我没办法的表情。”
说完,张二皮突然蹲下身子,与唐哲平视,手中的板凳脚在他眼前不停地晃动,挑衅意味十足。
“我老表被你打断了一条腿,这笔账可不能就这么算了。”张二皮恶狠狠地说,“再加上点利息,要你两条腿不过分吧?”
话音未落,张二皮猛地举起板凳脚,准备狠狠地砸向唐哲的双腿。然而,任明建压住唐哲,反而用身体挡住了唐哲的大半个身体,张二皮直接敲下去的话,由于角度实在不好找,只能敲到任明建,却无法直接击中唐哲。
张二皮见状,眼珠一转,立刻改变策略。他用力将板凳脚朝着唐哲的大腿刺去,由于板凳脚的另一头是被折断的,上面布满了许多尖锐的木刺。
只听“噗”的一声,板凳脚的尖端深深地刺进了唐哲的大腿里,张二皮随即把板凳脚拧着转了一圈,再猛地将板凳脚抽出来,那些留在唐哲肌肉里的木刺,让他的伤口瞬间变得血肉模糊。
唐哲紧咬着牙关,额头上青筋暴起,尽管剧痛难忍,但他硬是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张二皮见状,不禁有些惊讶,嘴里发出一声“咦”,说道:“你这龟儿子还硬头得很,被我这样刺都不叫唤一声。”话音未落,他手上再次用力,将那尖锐的板凳脚又一次狠狠地刺进了唐哲的腰部。
唐哲只觉得腰间一阵剧痛袭来,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在啃噬他的身体。然而,他依然死死地咬紧牙关,不肯让自己叫出声来。他的额头早已布满了黄豆般大小的汗珠,这些汗珠像雨点一样不停地滚落下来,浸湿了他的衣服。
张二皮见状,心中愈发诧异,他对着一旁的任明建说道:“真是活见鬼了哦,这家伙难道是铁打的不成?怎么会这么能忍呢?”任明建此时正和唐哲的双手紧紧纠缠在一起,他一心想要箍住唐哲的脖子,让他无法挣脱,根本没有听张二皮在说什么,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这个时候他根本就没有心思回张二皮,倒是一旁的强子已经从昏迷中苏醒了过来,看到唐哲被压在任明建身下,张二皮还在一旁奚落,他捂着肚子用力站了起来,说道:“这个狗日的硬是坨铁,老子感觉就像是被崩崩车(拖拉机)撞了一样难受。”说完,走到一旁拣起张二皮称秤的秤砣拿在手里,摇摇晃晃地往唐哲这边过来。
第357章 两坨日龙包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唐哲突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从头顶上方袭来,他定睛一看,只见强子正高举着沉重的秤砣,满脸狰狞地朝他砸来。
唐哲心中暗叫不好,如果被这秤砣砸中,后果简直不堪设想。然而,此时的他已经被任明建死死压在身下,根本无法动弹。一旁的张二皮还手持着断板凳腿,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只要他稍有反抗,就会毫不犹豫地捅过来。
面对如此绝境,唐哲心中一横,决定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他咬紧牙关,用尽全身的力量,猛地弓起身子。
这一举动让任明建都有些猝不及防,他明显感觉到唐哲身上的力气正在逐渐减弱,原本紧绷的身体也慢慢松弛下来。任明建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以为唐哲已经放弃了抵抗。
然而,就在他稍稍放松警惕的时候,唐哲突然如弹簧一般猛地弹起身子,这一下完全出乎了任明建的意料。他的身体失去了平衡,不由自主地朝前扑去。
而此时,强子手中的秤砣也恰好落了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任明建的肩胛骨上。只听“咔嚓”一声,伴随着任明建的一声惨叫,秤砣重重地砸在了他的身上。
任明建突然感到一阵剧痛袭来,手上的力量不由自主地松懈了下来。他顺势一滚,想要避开这突如其来的攻击,但命运似乎对他并不眷顾,就在他滚动的瞬间,张二皮的板凳腿如闪电般再次刺了下来。
这一次,任明建根本来不及躲闪,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板凳腿狠狠地刺中了自己的屁股。剧痛瞬间传遍全身,他忍不住哇哇大叫起来:“你们这两坨日龙包,眼睛是不是瞎了啊!”
任明建一边怒骂着,一边试图再次去抓住唐哲。然而,唐哲却趁他松手的一刹那,迅速地滚到了一边,然后像弹簧一样一跃而起,稳稳地站在了地上。
唐哲只觉得腿部和腰部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他下意识地用手摸了一下,发现手上沾满了鲜血。“我日你家先人板板!”唐哲怒不可遏地吼道,“你们这是要下死手啊?”
原本,唐哲进入这个房间时,心中并无杀意,他只是想给张二皮和强子一个小小的教训,让他们知道自己并非任人欺凌的软柿子。然而,他万万没有料到,这两个人竟然如此心狠手辣,完全不顾及后果,一心想要将他置于死地。
就在唐哲的话音未落之际,只见他突然飞起一脚,这一脚犹如闪电般迅速,直直地踢向强子的下巴。只听得“咔嚓”一声脆响,强子的下巴应声而断,他整个人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般,直直地定在原地,无法动弹。
与此同时,强子手中原本紧握的秤砣也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一击而失去了力道,像断了线的风筝一般,直直地滑落下来。这秤砣仿佛有千斤之重,不偏不倚地砸在了强子自己的脚背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强子的身体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一般,软绵绵地倒在地上。他的嘴里不断地吐出鲜血,肚子也随着呼吸一起一伏,仿佛每一次呼吸都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但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张二皮眼见强子再次被唐哲一脚踢倒,心中暗骂一声:“真是个不中用的家伙!”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突然觉得自己的肚子像是被一辆疾驰的汽车狠狠地撞击了一下,一股巨大的力量瞬间将他击飞了出去。
张二皮的身体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然后狠狠地撞在墙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紧接着,他的身体像断了线的木偶一样,从墙上跌落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
再定睛一看,唐哲竟然稳稳当当地站在了张二皮刚才所站的位置,他的面庞犹如一潭死水般平静,没有丝毫波澜,仿佛刚刚发生的那场惊心动魄的打斗完全与他毫无关系。
此时此刻,唐哲终于看清楚了这屋里的状况,这四个人当中,除了那个被称为武秀才的人稍微能打一些之外,其他三个人简直就是不堪一击。柳开江被打倒之后,就一直躺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过;强子更是直接晕死过去,不省人事;而张二皮呢,他的肚子上挨了唐哲狠狠的一脚,唐哲心里很清楚自己这一脚的力道有多大,就算现在大门敞开着,任由张二皮逃跑,他恐怕也根本没有力气站起来。
再看任明建,他的肩胛骨被秤砣狠狠地砸碎,那只之前就已经脱臼的手此刻更是像断了线的木偶一样,软绵绵地垂落在身旁。至于他屁股上的伤,对于从小就习武的任明建来说,其实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只见任明建咬紧牙关,拼命地想要从地上爬起来,肩上的疼痛让他头有些晕,双腿却像被抽走了骨头一样,软绵绵的使不上一点力气。他试了好几次,终于艰难地站起了身子,然而还没等他站稳,身体就像失去了平衡的木偶一样,接连向后退了好几步,最后一屁股重重地跌坐在了靠墙的椅子上。
这一摔,让任明建的脸色瞬间变得通红,额头上也冒出了豆大的汗珠,显然他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张二皮,你家妈个日龙包!”任明建怒不可遏,对着张二皮破口大骂起来,他的声音震耳欲聋,仿佛要把整个街道都惊动了。
“日你先人板板的,你们的逼眼睛瞎了,连老子都打!”任明建越骂越气,满脸涨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都暴了起来。
张二皮躺在地上,痛苦地抱着肚子,嘴里不停地呻吟着。他的脸色苍白如纸,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显然受伤不轻。
“武、秀才,他也受伤不轻,你搞死他,搞死了老子这个店都是你的。”张二皮强忍着剧痛,断断续续地对任明建说道。
任明建虽然是个粗人,但他偶尔也会帮人平事,所以还是分得清事情的轻重。
“你这个鸡巴店值几个钱?老子任明建随便倒在哪里,也比你这个店值钱得多!”任明建不屑地哼了一声,根本不把张二皮的话放在心上。
张二皮见任明建不为所动,连忙又说道:“现在只有你能打赢他,你不搞死他,他肯定要搞死我们的。”
唐哲在一旁听着,心里渐渐明白了过来。原来这个叫武秀才的人,并不是张二皮的铁杆兄弟,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并没有那么亲密。
第358章 哈麻逼
就在这个时候,任明建和张二皮之间的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微妙。原本应该是他们俩联手对付唐哲的,但此刻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两人竟然开始互相争吵起来。
“张二皮,你家妈一开始就说好了的,我们只是给他一个小小的教训而已,可你现在居然让我去杀了他!这事儿我可办不到!”任明建一脸怒气地吼道。
张二皮虽然身上疼痛难忍,但还是强忍着,继续对任明建说道:“你要是不把他给搞死,那今天你这顿打可就白挨了!”
一听到“挨打”这两个字,任明建的火气更是“噌”地一下就冒了上来,他破口大骂道:“我日你家妈哦!你还有脸说这话?老子今天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怎么会遇到你们这种日龙包哦!”
骂完之后,任明建突然转过头来,对着唐哲说道:“兄弟,我看你也是有几弯刀的人,说实话,论打架,我任明建还真没服过谁,但是今天,我算是真的佩服你了!”
张二皮见状,气得牙齿都快咬碎了,他对着任明建吼道:“武秀才,你他妈的还讲不讲江湖道义了?我可是花钱请你来办事儿的,这事儿还没办完呢,你就想溺沙(逃跑)是吧?”
唐哲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之间的分歧,心中暗自窃喜,心想这下可有热闹看了。然而,让他始料未及的是,任明建竟然主动找上他搭话,这让他颇感意外。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回应道:“你的功夫也相当不错嘛,看起来是个练家子啊。”他的语气轻松,似乎对任明建的实力颇为赞赏。
任明建闻言,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但这一笑却牵动了身上的伤势,疼得他不禁咧了咧嘴。他强忍着疼痛说道:“哈哈,唐兄过奖了,我这不过是些三脚猫的功夫罢了。怪只怪我学艺不精,等以后有机会,还得向你多多讨教才行啊。”
说完,任明建缓缓站起身来,动作有些迟缓,显然是因为受伤的缘故。他摸了摸屁股上的伤口,当看到满手的鲜血时,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他恶狠狠地瞪了张二皮一眼,然后对着他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骂道:“哈麻逼!”
骂完之后,任明建头也不回地打开大门,独自一人离去,仿佛刚刚那场激烈的打斗与他毫无关系。
见到任明建离开后,张二皮的态度立刻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他原本嚣张跋扈的气焰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惶恐和谄媚。
张二皮“扑通”一声跪倒在唐哲面前,连连磕头,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唐大哥,小弟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啊!我都是听了大榜他们的谗言,才会对你如此无礼。要是我早知道你有这般通天的本事,就算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绝对不敢招惹你啊!唐大哥,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小弟这一次吧!”
唐哲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这个正不停地叩头如捣蒜的张二皮,心中只感到一阵强烈的厌恶和恶心。他本来还想再狠狠地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让他知道自己的厉害,但转念一想,和这种人计较,岂不是太掉价了?
见唐哲始终一言不发,张二皮心里愈发慌乱,他生怕唐哲会继续对他动手,于是连忙开口说道:“唐大哥,今天你的医药费我全包了!我这就去给你取钱,马上就去……”说完,他战战兢兢地站起身来,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匆匆忙忙地往堂屋后间的倒巷屋里走去。
唐哲看着张二皮离去的背影,嘴角泛起一丝冷笑,他慢慢地走到桌子旁边,只见桌子上还放着小半斤没有喝完的散装苞谷烧,他毫不犹豫地把裤子褪到小腿处,然后扭头看向自己大腿处的伤口。
那伤口处早已是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唐哲深吸一口气,紧咬牙关,然后猛地咬开瓶盖,将瓶口对准伤口,毫不犹豫地倒了些酒上去。
刹那间,一股火辣辣的钻心剧痛如汹涌的波涛般袭来,直冲向他的脑门,唐哲只觉得眼前发黑,脑袋嗡嗡作响,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额头上冷汗涔涔,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劫难。
张二皮慢慢地从倒巷屋里走出来,他的目光不经意间扫过唐哲,突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只见唐哲正赤手空拳地站在那里,他的大腿上有一道狰狞的伤口,鲜血正不断地从伤口中渗出。
更让人惊讶的是,唐哲竟然用两个指头伸进伤口里,一点一点地把那些碎木屑抠出来。每一次他的手指在伤口里搅动,都会引起一阵钻心的疼痛,但唐哲却似乎完全没有感觉到,他的脸上只有专注和决绝。
原本已经开始止住的鲜血,在唐哲的手指搅动下,又重新流淌出来。鲜血顺着他的手指滴落到地上,形成了一小滩暗红色的血迹。而更多的鲜血则顺着他的大腿一直流淌,最后渗进了他的鞋子里。
当大腿处的木屑被全部取出后,唐哲并没有停下,他又倒了一些酒在伤口上。酒精刺激着伤口,带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但唐哲只是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接着,他又开始处理腰间的伤口。同样的,他毫不犹豫地用手指伸进伤口,将里面的木屑一一抠出。
张二皮看得目瞪口呆,他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几乎能塞进一个鸡蛋。他见过医生给病人缝合伤口,但像唐哲这样直接用手从伤口里把木材屑抠出来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张二皮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小说中关公刮骨疗毒的场景,那个场景和眼前的这一幕何其相似。他不禁在心中暗骂柳开江和田儒榜,这两个哈麻逼是惹到了什么要的人。
就在这时,“咣啷”一声,张二皮手中拿着的一个铁制月饼盒突然掉落在地上,里面的钱像天女散花一样撒了一地,他才回过神来,满脸堆笑地蹾下身子去捡地上散落的钱。
等他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却发现堂屋里除了还在昏迷当中的柳开江和强子外,却不见唐哲的身影。
第359章 八加一搞起
唐哲心情沉重地从张二皮家走出来,脚步有些踉跄。他径直前往县医院,希望能尽快处理身上的伤口,避免化脓感染。
到了医院,医生看到他浑身是伤,不禁露出惊讶的表情。唐哲连忙解释说自己不小心摔倒了,但医生显然对这个解释心存疑虑。
尽管如此,医生还是认真地为他处理了伤口。首先,医生小心地揭开了他额头上的纱布,仔细检查了伤口,然后重新上药并包扎好。接着,医生又为他处理了其他部位的伤口,每一处都处理得十分细致。
在整个过程中,医生不时投来好奇的目光,似乎对唐哲身上的伤感到十分费解。唐哲心里有些发虚,他知道自己的谎言并不完美,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只能硬着头皮说是上山砍柴摔倒了,医生看了伤口,倒也很像是被木庄给弄伤的,便没有再说什么。
医生处理完伤口后,又叮嘱了唐哲几句,告诉他要注意休息,按时换药,避免伤口沾水等等。唐哲连连点头,表示自己会照做。
离开医院后,唐哲抬头看了看天空,只见乌云密布,黑压压的一片,仿佛一场暴雨即将来临。
他怀揣着满心的期待来到这座城市,目的只有一个——找到一个合适的门脸。然而事与愿违,他不仅没有找到理想的门脸,反而让自己伤痕累累。
现在,他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是冒着倾盆大雨,艰难地走三十多里崎岖的山路回家,还是在这陌生的城市里寻找一个可以避雨的地方,等待雨停?
回家的路充满了未知的危险,三十多里的山路在暴雨的冲刷下,无疑是一条充满挑战的道路,山体滑坡、道路泥泞,尤其是巴溪那个地方,只要有下雨,山上必然会滚落石头下来。
唐哲站在医院门口,内心的犹豫如同这瓢泼的大雨一般,让他无法做出决定,心烦意乱的他脚步不自觉地移动着,不知不觉间,他又走到了那家国营饭店前。
正当他陷入沉思时,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传来:“唐兄弟,你这是怎么了?”
唐哲像大梦初醒一般,猛地抬起头来,视线恰好与林国民交汇。他连忙露出一个微笑,向林国民打了个招呼。
面对林国民,唐哲觉得自己似乎没有必要对他隐瞒什么,于是便将与张二皮之间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
林国民听完后,冷哼了一声,说道:“你说的那个张二皮,我倒是有点印象,他以前就是个小混混,刚开始还在收购站工作呢,可就是不学好,整天游手好闲的,最后被单位给开除了。你说这种人,要不要我跟公安那边打个招呼,让他进去学习几天,好好改造一下?”
唐哲连忙摇头,笑着说道:“算了吧,林经理,他也没从我这儿占到半点便宜,我看就算了吧。”
林国民见唐哲如此说,也就不再多言,转而问道:“对了,老朱昨天约我一起吃午饭,你要不要一起去啊?”
唐哲略一思索,心想反正自己现在也没什么事情,去和朱达昌见个面,顺便把情况跟他说一下也好,于是便点头答应了下来。
今天的朱达昌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国营饭店里,而是在他自己的家中。唐哲和林国民刚走到他家楼下,林国民突然笑着说道:“你闻闻,这菜香不香?我看老朱这是准备了一桌子好菜啊!”
唐哲跟随着林国民一同踏上楼梯,缓缓地朝着楼上走去。当他们走到门口时,朱达昌身系围裙,满脸笑容地打开了门,热情地说道:“哎呀呀,唐兄弟,今天你也有时间过来呀!快,请进屋里坐,饭菜马上就好啦!”话音未落,朱达昌便转身快步走进厨房,紧接着传来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
没过多久,朱达昌就端着几大盘香气四溢的菜从厨房走了出来,稳稳地放在客厅的餐桌上。别看朱达昌长得五大三粗,一副糙汉子的模样,但他下厨的手艺可真是有一手呢!这几道菜不仅色泽诱人,而且香气扑鼻,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流口水。
“快来坐着吃饭吧,今天家里那位要上班,没办法,只能由我这个大老粗来赶鸭子上架啦,随便弄了几个菜,你们可别嫌弃哈!”朱达昌笑着对唐哲说道。
唐哲连忙摆手,笑着回应道:“哪里哪里,看着就很有食欲呢!”
三人围坐在餐桌旁,开始享用这顿丰盛的午餐。林国民夹起一块菜放入口中,细细品味后,满意地点点头,对朱达昌夸赞道:“嗯,老朱,你这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啊!”
朱达昌笑着说:“哈哈,过奖啦!”说完又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鸭溪窑酒出来:“今天没有什么事情,我们还是搞一杯哈。”
林国民说道:“老朱,你可以嘛,八加一都搞起了,平时可没有这么舍得。”然后三个人是一阵笑。
喝了几杯之后,朱达昌突然想起了什么,转头对唐哲说:“对了,兄弟,我听老林说你受伤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唐哲将事情的经过简单地讲述了一遍。朱达昌听完后,皱起眉头,有些气愤地说:“兄弟,你就是心太善了啊!像那种小混混,就不能对他们手软,这次你放过了他,下次他可不一定会放过你呢!”
林国民听后,觉得朱达昌所言甚是,毕竟他自己心里也很清楚,张二皮他们所受的伤势,实际上远比表面看上去要严重得多。于是,他连忙应道:“昌哥,您说得对,我明白了。要是那家伙下次还敢耍什么阴谋诡计,我绝对不会再忍气吞声,直接去报警,让公安来处理他!”
朱达昌见状,满意地点了点头,接着语重心长地对林国民说:“兄弟啊,不是哥哥我要唠叨你,你看现在上头都在提倡要搞活经济,大家都在努力抓住这个机会大展拳脚。而你呢,见识又广,本事又大,完全有能力在这个时候闯出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啊!何必要守着那山里的一亩三分地,老死于林泉呢?”
林国民听了朱达昌的这番话,心中不禁有些感慨,他叹了口气说道:“老朱啊,你说得确实没错。要不是因为我还在体制内工作,我恐怕早就按捺不住,想要出去闯荡一番了。”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唐哲突然插话道:“其实,我今天出来就是想找个合适的门脸,准备自己做点小生意,可是逛了大半天,都没有找到特别满意的。”
第360章 祠堂
林国民一脸急切地追问道:“兄弟,你到底想从事哪一行呢?如今这社会,各行各业都如同雨后春笋一般蓬勃发展,城市里的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啊!”
朱达昌嘴角含笑,缓缓说道:“依我之见,你最为合适的选择莫过于涉足药材和山货这一领域。”
林国民闻言,赶忙追问:“老朱,你如此一说,莫非你对他非常了解不成?”
朱达昌不紧不慢地夹起一筷子菜送进嘴里,边咀嚼边回答道:“唐兄弟对于大山的了解程度,可比我这个当过兵的人要强上许多呢!当然啦,我这也仅仅只是一个小小的建议而已。”
唐哲听后,接过话头说道:“其实,这个我之前也有考虑过。只是对于药材这方面,我确实所知甚少,平日里主要还是依靠打猎来维持生计,手里也不缺货,所以呢,我更倾向于找个合适的地方,开一家酒楼。”
朱达昌猛地一拍桌子,发出“砰”的一声巨响,然后他像孩子一样开心地哈哈大笑起来,声音震得整个房间都似乎在微微颤动。
“这个好呀!”他兴奋地对唐哲喊道,“唐兄弟,你这主意真是太棒了!咱们县城里现在除了老林那家国营饭店,想换换口味吃点别的都找不到地方呢!”
说完,朱达昌转过头,对着坐在一旁的林国民挤眉弄眼,调侃道:“老林啊,这下子你可有竞争对手啦!你可得好好管管你手底下那些服务员,不然客人都被唐兄弟的店给抢走咯!”
林国民微微一笑,不以为意地说:“有竞争才有市场嘛,就算唐哲不开酒楼,接下来要不了多久,城里头肯定还有别人站出来开的。不过呢,你要说开酒楼,我倒是知道有个好地方。”
唐哲一听,立刻来了精神,急忙看着林国民,追问道:“在哪?快说快说!”
林国民不紧不慢地回答道:“就在国营饭店的对面不远处,有一个祠堂,那祠堂可有些年头了,破四旧的时候里面的东西都被拆得七零八落的,后来又改成了小学,前年小学重新搬了地方,那祠堂就一直空闲在那儿了。”
唐哲稍稍思考了一下,然后开口问道:“这既然是祠堂,那肯定和某个大姓有关联吧?到时候恐怕会有很多麻烦事要处理哦。”
林国民连忙摆手说道:“这一点你大可放心,虽说以前这里确实是祠堂,但早在解放的时候就已经被收归公家所有啦。所以现在只需要跟岭关公社打个招呼,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朱达昌在一旁插话道:“可是唐兄弟他又不认识王大炮啊,你让他去怎么说呢?我看呐,你干脆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等吃完饭就去帮他问问看,行就行,不行就拉倒,这样人家也能早点另做打算嘛。”
唐哲听了,觉得朱达昌说得有道理,便举起酒杯,对着林国民说道:“林经理,那就有劳您啦!”
林国民见状,赶忙也举起酒杯,笑着说道:“哎呀,唐兄弟,你这么说可就太见外啦!”接着他又补充道:“既然这个主意是我出的,那我自然也不会撒手不管的。等会吃完饭,我马上就去帮你问问王书记,看看这事到底行不行。”
林国民作为国营饭店的经理,对于这些官场称呼还是比较在意的,哪怕是背着人,他也不会像朱达昌那样直接叫人家的外号。
唐哲又连忙说了声谢,朱达昌说:“你还谢早了点,那个祠堂我是晓得的,自从小学搬走之后,就只剩下四面的高墙,我建议你还是先去看看再说。”
林国民也说:“老朱说得对,先看看,如果真的觉得合适了,再去找王书记也不迟,免得欠了人家的人情,到头来你又看不上。”他们三个人已经算是老熟人了,林国民也是有一说一,也不怕唐哲多心。
唐哲想了想,说道:“那行,一会就麻烦两位老哥带个路,我们一起去看看。”
一斤鸭溪窖在三个人的推杯换盏下,很快也就见了底,三个人的酒量都还可以,每人不过喝了三两多,连脸都没有红一下。
朱达昌把碗收到厨房之后,说道:“这些等我家里那位下班回来了收拾,我们先走吧。”
林国民笑道:“你龟儿现在不收拾好了,晚上跪搓衣板的时候不要喊老子哈。”
朱达昌也笑道:“我们家是我作主,我说一她不敢说二,不像你们家,我晓得你是天天走蜀道山。”
林国民脸微微一红,被朱达昌说中了心事,便不再和他辩解。
三个人出了门,一路走来,到了国营饭店,果然看到不远处的地方,有一个四合院似的房子,唐哲之前也见过,不过一直没有怎么关心。
今天才仔细看了一下,原本下大门上的一块刻着xx祠堂的石匾,现在只剩下一幅桃园三结义的浮雕,中间的字已经被人抹去。
原本朱红色的大门上应该是有许多排铜门钉,现在也变得残破,而且门钉也早已经被人挖走,残破的大门上,连一把锁都没有。
唐哲看着那两扇摇摇欲坠的大门,倒有些冷了心,问道:“怎么连个门都没有锁?”
林国民说道:“以前是祠堂,后来改成小学,你知道小学之前是做什么用的吗?”
唐哲摇了摇头:“不知道。”
林国民说:“以前这里是革委会批斗黑五类的地方,你听过刘黑子没有?”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听过呀,解放前的民团团长嘛。”
林国民笑道:“解放后,他就是被抓来在里面审的,又指了指门口的两棵大龙柏,说道:“他们一伙七个人的头,就是悬在这上面示众了七天七夜才放下来的,你不看这里离国营饭店近,那边那么热闹,这边却连个鬼影都没有,这就是原因。”
朱达昌说:“老林,你这可不厚道了哈,知道唐兄弟要来抢你的生意,你还介绍他到这种鬼地方来?”
唐哲笑道:“我是个唯物主义者,这个地方看上去不错,我们进去看看吧?”
推开大门,门楼的顶上就是戏楼,正对面是一个大殿,两边还有两层楼的厢房,院子中间,是一个天井,里面铺着大青石板,石板缝中,长出了不少野草。
唐哲看着眼前这个祠堂,说道:“也还行呀,不像你们说的那么破。”
朱达昌说:“你是不知道,在破四旧之前,这里面的窗子可全都是雕龙刻凤的,被那些红卫兵来全都给砸了,还有大门前的石狮子,大门上的匾额,以及这里面许多东西。”
唐哲说道:“昌哥,我可不是文物局的,那些东西不归我管,只要房子没有倒,我觉得都可以用。”
第361章 一朝被蛇咬
这座古色古香的老祠堂,历经岁月沧桑,承载着无数历史记忆。若能巧妙地融入现代化装修风格,定能焕发出独特魅力,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绝佳去处。
解放后,政府职能部门纷纷向此地聚拢,原本位于城边的老祠堂,如今反倒成为城市中心地带。唐哲环绕祠堂走了一圈,仔细观察着每一处细节。除了那些原本立在祠堂里的石碑和雕花窗棂遭到损坏外,其他部分尚算完好。然而,在角落里,却堆放着一堆破旧不堪的木头课桌椅,仿佛在默默诉说着曾经的故事。
朱达昌听完林国民的一番话,转头对唐哲说道:“唐兄弟,这里血腥味太重了,我觉得还是另寻他处为好。”
林国民也在此时附和道:“老朱所言极是,以前那些学生在此读书时,时常听闻鬼叫之声,尤其到了夜晚,那哇哇的叫声更是令人毛骨悚然。据说,曾有几个学生因来得过早,竟听到这祠堂里有人在开会呢。”
唐哲对这些话充满了怀疑,他觉得这实在是太荒谬了,根本不可能有这么邪门的事情。他一脸不屑地对他们说道:“哪有那么邪乎啊?我看啊,八成就是听到猫姑姑的叫声了。”
说着,他还特意指了指大厅那根粗大的房梁,接着说道:“你们看看那根梁下面,是不是还有好多偷盐老鼠屎啊?天快亮的时候,这些偷盐老鼠都会从外面跑回来,然后就住在那房梁上面,外面的人听到这些动静,再加上以前听大人们讲过那几颗人头的事情,小孩子哪有不被吓着的啊?”
林国民听了唐哲的解释,觉得似乎有些道理。他点了点头,说道:“嗯,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可能是这样。不过,那你确定要了这地方吗?”
唐哲毫不犹豫地回答道:“要啊,我觉得这里挺好的。”
林国民说:“那行,我这就去找王书记商量一下,看看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唐哲连忙道谢,表示感激。
既然门脸的事情已经有了妥善的安排,唐哲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然而,身上的伤痛却让他感到有些难以忍受。经过一番考虑,他决定先回家好好休息一下,等身体恢复一些再做其他打算。
当唐哲准备离开时,林国民叫住了他,并承诺最多两三天,等他再来的时候,一定会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唐哲对林国民的话表示感激,再次向他道谢后,便转身缓缓离去。
一路上,唐哲强忍着身体的不适,艰难地拖着脚步回到家中。一进门,母亲陈秋芸看到他这副模样,顿时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她心疼得眼泪像决堤的洪水一般,不停地往外流,怎么也止不住。
此时,家里其他人都不在,陈秋芸一个妇道人家,面对这种情况完全没了主意。她只能焦急地围着唐哲转来转去,不停地问这问那,生怕遗漏了什么重要的细节。
唐哲看着母亲如此担心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强打起精神,安慰道:“妈,您别担心,我真的没事,就是一些皮外伤,过几天就好了。”
陈秋芸哪里肯相信,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骂道:“那些背时挨刀砍脑壳死的,怎么下得去手啊!把你打成这样,真是太狠心了!”
小小的唐家山,就像一个信息的蜂巢,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迅速传播开来。沈月站在自家门口,看着太阳逐渐西斜,下午的时光已经悄然溜走。她原本正打算把在池塘里快乐打滚的水牛赶上山去吃草,却突然听到有人说唐哲受了伤。
这个消息犹如一道晴天霹雳,让沈月瞬间忘记了水牛的存在,她心急如焚,扔下手中的拴牛的索子,像一阵风一样飞奔而去,径直朝着唐哲家的方向狂奔。
还没等她跑到唐哲家门口,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在院坝里高声呼喊起来:“哲哥,哲哥,你怎么样了?”声音中充满了焦急和关切。
唐哲此时正坐在堂屋里的板凳上,由于屁股上也受了伤,他只能半边屁股挨着板凳,那模样看上去有些滑稽可笑。但他一听到沈月在外面焦急的呼喊声,立刻回应道:“小月,我没事。”
沈月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但她还是三步并作两步冲进屋里,想要亲眼看看唐哲的伤势。一进屋,她的目光首先落在了唐哲头上的纱布上,发现纱布已经重新换过了,然后,她的视线又移到了唐哲的身上,只见他的腿上和屁股上的伤都被衣服遮住了,根本看不见。
沈月心急如焚,连忙上前一步,焦急地问道:“你伤到哪里了?”
这时,站在一旁的陈秋芸接过话头,说道:“大腿和屁股都被人家捅了,也不知道伤口深不深,有没有伤着骨头。”
唐哲却满不在乎地笑了笑,安慰道:“这两个地方的肉多,哪有那么容易伤到骨头呀。”
陈秋芸有些不敢直视沈月的眼睛,她低着头,声音略微颤抖地问道:“小月啊,要是、要是阿哲以后留下什么后遗症之类的,你、你会怎么办呢?”她的话到了嘴边,却突然觉得难以启齿,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说下去。
沈月见状,立刻明白了陈秋芸的担忧,她表情严肃地说道:“二婶,您把我看成什么人啦?别说是哲哥只是受了点小伤,就算他以后真的站不起来了,我也绝对不会离开他半步!我会一辈子都伺候在他身边,给他端屎端尿,照顾他的生活起居。”
陈秋芸听完这番话,心里顿时像乐开了花一样,她连忙说道:“哎呀,小月啊,你可别嫌婶子我话多啊,我们这也是被之前的事情吓怕了,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嘛!”
沈月自然知道陈秋芸所指的是什么事情,当初唐自立被野猪弄伤后,姚家二话不说就来退婚,这让陈秋芸一直耿耿于怀,而如今,唐哲又受了伤,她的担心也并非毫无道理。
第362章 娶了媳妇忘了娘
唐哲在一旁听着两人的对话,又好气又好笑,他忍不住插嘴道:“我说你们俩啊,我这不是还好好地活着呢嘛!你们倒好,一个个跟给我安排后事似的。放心吧,我这不过就是些皮外伤,再换两次药就好了,最多也就是以后身上留个疤疤而已。”
陈秋芸愤愤不平地说道:“这个世道到底是怎么了?偷东西的人竟然还能如此理直气壮,阿哲啊,你当时就应该果断地报公安,让那些小偷受到应有的惩罚,好好教训一下他们,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天理难容!等他们进了局子,自然会有人收拾他们,到时候他们在里面相互殴打,看他们还能嚣张到几时!”
唐哲无奈地苦笑一声,解释道:“妈,您就别为我操心了,其实,我已经把那几个小偷打得更惨了,他们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但是,如果真的闹到公安那里去,情况可能就不太妙了,毕竟,我是在人家的屋子里动手的,要是他们反咬一口,说我是非法闯入或者蓄意伤人,那我就算是有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啊。”
陈秋芸听了唐哲的话,这才恍然大悟,连忙说道:“哎呀,我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呢!在别人的家里,又没有其他人可以作证,这可如何是好啊!那些小偷真是太可恶了,简直就是丧心病狂,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停了一下,陈秋芸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犹豫了一下后,最终还是开口道:“水有源,树有根,这事要怪就怪唐忠那个王八蛋!都说跟好人行好教,跟坏人成强盗,可他倒好,天天吹嘘自己是跟城里人混的,结果混成个什么样子了?卖点黄鳝都不够他输的,还惹出这么多事情到我们家来!小月啊,你说我们家上辈子是欠了他们家几条命呀?”
陈秋芸今天是真的生气了,自己的儿子受了这么重的伤,而且两次都是因为唐忠带来的柳开江和田儒榜引起的,她也不再你以前一样什么事情都细声细声,而是骂了开来。
沈月听着陈秋芸的抱怨,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她从小就没有在背后说人坏话的习惯,所以面对陈秋芸的质问,她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然而,看到唐哲受伤的样子,她心中对唐忠确实也有一些怨言,只是不好意思当着陈秋芸的面说出来罢了。
陈秋芸见沈月不说话,心里不禁有些失望,她暗自叹息道:“哎,这孩子怎么和唐自立一样软弱呢?以后可怎么在这世上立足啊!”
正当陈秋芸感叹之时,一旁的唐哲终于按捺不住了,他插嘴道:“妈,您这说的是什么话呀?我怎么可能会让小月被人欺负呢?”
陈秋芸闻言,猛地一愣,她有些诧异地看着唐哲,随即嘴角泛起一丝笑意,说道:“哟,我这还没说什么呢,你就急着替你媳妇说话啦?都说娶了媳妇忘了娘,你这媳妇还没正式过门呢,妈说的话你都要顶嘴了?”
沈月见状,急忙说道:“二婶,您别误会,哲哥他不是那个意思。”
陈秋芸见状,脸上的笑容更甚了,她笑着说道:“好啦好啦,我又没怪他。你们年轻人的事,我这个老太婆可管不了咯!你们慢慢聊吧,我去厨房给你们做饭啦。”
说罢,陈秋芸转身朝厨房走去,留下唐哲和沈月两人面面相觑。
沈月被陈秋芸的笑声弄得有些不好意思,她的脸颊瞬间涨得通红,像熟透的苹果一般。她这才意识到,原来陈秋芸刚才是故意拿她开玩笑呢!
沈月有些羞涩地跺了跺脚,娇嗔地对唐哲说道:“哲哥,你看嘛,二婶她取笑我呢!”
唐哲也笑道:“你们的事情,我可管不了哦。”说完站起身来,从身边拿了一根竹子做拐杖往屋外走去。
沈月看到唐哲急匆匆地往外走,心中不禁有些疑惑,连忙喊道:“哲哥,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唐哲头也不回,边走边回答道:“哦,我去遛一下六六,这小家伙在家憋了一天了,得带它出去放放风。你今天没啥事干吗?”
沈月一听,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她一拍脑袋,懊恼地说:“哎呀,我刚才上来的时候,光顾着跟你说话了,竟然忘记把牛拴起来了!也不知道它现在有没有跑到别人家的地里去糟蹋庄稼呢。”
话音未落,沈月便像一只轻盈的小燕子一样,“嗖”的一声飞奔而去,留下唐哲站在原地,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嘴角不由得泛起了一丝微笑。
唐哲转身走进柴房,打开门,把六六放了出来。六六一见到主人,兴奋地摇着尾巴,围着唐哲转了好几圈。唐哲摸了摸六六的头,然后牵着它朝着新房子的方向走去。
与此同时,唐自立、唐婉和唐乐三兄妹今天放学后,直接来到了新房子这里,帮忙收拾卫生。他们正忙碌着,忽然看到唐哲走了过来,而且走路的姿势有些奇怪,似乎是脚受了伤。于是,三人不约而同地放下手中的活计,迎上前去询问情况。
唐哲忙给他们解释了一番,听得唐自立和唐婉两姐妹都很生气,好在唐哲说把他们打得更惨,他们才消了气。
唐婉气了一会儿,又看向新房子,对唐哲说:“哥,我们能不能早一点搬家进来呀,我好想晚上照着电灯写作业。”
唐自立咳了一声,说道:“我请先生看了的,初八那天是个好日子,到时候我们一家高高兴兴搬进来。”
唐婉头一歪,说道:“还要等那么些天,哥,你去教我怎么用发电机好吗?”
唐哲把六六解开,让它自由活动,说道:“好,我带你去吧,不过你可不能乱动哦,小心被电。”
唐婉听到要被电,立刻又没有了兴趣,说道:“那算了,我还是去扫地吧。”
唐乐也自觉地跟在她后面。
唐哲自觉无趣,便到门外坐着,当初在大门两边,他让申腾飞给他做了两条长凳,方便夏天的时候坐着乘凉。
突然看到在院坝里玩耍的六六警觉地抬起头,他看过去时,却见申二狗和简科军风风火火地跑来。
第363章 送上门去
唐哲站在大门口,看着眼前气喘吁吁的两人,疑惑地问道:“你们俩跑这么快,到底是咋回事啊?”
申二狗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急切地回答道:“唐哥,我们听说你在城里被人给阴了!到底是哪个龟儿子干的好事?你快告诉我们,我和科军这就去把他给干掉!”
一旁的简科军也赶忙附和道:“就是啊,唐哲,我刚才在寨子里都听到别人在议论纷纷,说你在城里被人打了。特别是姚家湾那几个得了红眼病的家伙,居然还在那里幸灾乐祸,我真是越看他们越不顺眼!”
唐哲见状,连忙招呼道:“好啦好啦,先进屋坐下来慢慢说吧。”
待申二狗和简科军走进屋内,唐哲这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
听完唐哲的讲述,申二狗气得火冒三丈,他猛地挥起拳头,狠狠地砸在柱子上,咬牙切齿地骂道:“又是那个姓柳的杂种!早知道上次就该直接让他脑袋开花,看他还敢不敢这么嚣张!”
简科军年纪稍长,满脸忧虑地对唐哲说:“唐哲啊,听你这么讲,那个叫张二皮的家伙,这次怕是要雇凶来对付你哦!”唐哲微微颔首,表示认同,然后缓缓说道:“我也觉得这次是我大意了,怪只怪他太心急,觉得那个叫武秀才的很能打,就这么轻易地把他推到了台前。”
简科军眉头微皱,继续分析道:“这正是我所担心的啊!那个叫武秀才的,我以前倒是略有耳闻。咱们全县可就出过一个武秀才,叫任茂才,不过那都是六七十年前的事情了,再说五几年刚解放没有多久,他就被枪毙啦,这么说来,现在这个武秀才肯定是他的孙子,当时可能年纪还小,没有被抓,不过一家人的成分肯定是黑五类。”
唐哲沉思片刻,回忆道:“他好像说过自己叫任明什么来着,我当时没太在意,所以没记住。”
简科军说:“这就对了,任家寨的,专爱给人平事,在大队里是个老油条,根本就管不住他,以前我挑粮去思王公社的时候听说过他的事情,不过没有见过面。”
唐哲说道:“那个人高高大大的,倒是练过几年的功夫,不过都是些花拳绣腿,中看不中用罢了。”
简科军满脸忧虑地说道:“那个叫张二皮的家伙,这次竟然收买了武秀才,真是太过分了!谁能保证他下次不会再收买一个文秀才呢?这种人实在是太可恶了,你一定要小心啊!”
申二狗似乎听出了简科军话里的深意,他赶忙追问:“那你说该怎么办呢?总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吧?”
简科军无奈地一摊双手,叹息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啊。”
唐哲听了简科军的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道:“科军,你提醒得很对,我确实应该加倍小心。”
申二狗见状,猛地一挽袖子,义愤填膺地说:“唐哥,要我说啊,你根本不用管他是明着来还是暗着来,那龟儿子简直就是瞎了眼,居然敢欺负到我们头上来!咱们绝对不能惯着他!反正咱们都知道他住在哪里,他就算能跑得掉和尚,也跑不掉那座庙!你这两天就安心在家里休息,我和科军去城里直接把他的店给砸了,再狠狠地揍他一顿,打得他个半死,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跟我们作对!”
唐哲还未开口,简科军便赶忙插话道:“这样恐怕不太妥当啊,二狗,你看唐哲都没去报警,肯定是有他的考虑的。一来我们毕竟是从乡下去的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二来那个张二皮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地头蛇啊!咱们直接去他店里,就算占着理,也会先输三分气势,搞不好最后不但没收拾到那狐狸,反而还惹得自己一身骚呢!”
唐哲听后,深表赞同地点了点头,接着说道:“科军说得没错,对付这种人,绝对不能心急。他不是想找我麻烦吗?那我就送上门去,我现在打算在城里找个落脚的地方,等他自己送上门来找我,到时候自然有的是办法收拾他。”
申二狗闻言,满脸疑惑地看着唐哲,问道:“唐哥,你是想搬到城里去住吗?”
简科军则在一旁摇了摇头,叹息道:“要搞个城市户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哦。”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缓声道:“二狗啊,我前两天不是跟你姐说过嘛,让她到城里去谋点事儿做。我打算在城里开一家酒楼,等酒楼开业了,你姐就可以过来帮我照看着生意。这样一来,她既能多出去见见世面,又能躲开那个苏朝恩,岂不是一举两得?”
简科军听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应道:“嗯,这倒是个好主意。不过,开馆子这事儿,会不会被当成走资派抓起来啊?”他的语气有些迟疑,显然对这个问题颇为担忧。
简科军一直生活在农村,至今都还没去过城里,对于外面的世界几乎一无所知,思想也仍然停留在过去的阶段。相比之下,申二狗倒是经常进城,对城里的情况多少有些了解。
申二狗插嘴道:“我看应该不会吧。现在城里有好多人都在摆摊设点呢,不过那些大多都是小打小闹,卖点狗皮膏药啥的。真正像样的还是百货公司、供销社、国营饭店、服务公司还有国营市场这些,都是国字号的。东门桥那边摆的那些摊,也都是些小生意,卖些零碎东西。”
他顿了顿,接着说:“而且,现在好多以前开黑市的人,我看他们虽然是正大光明的开着店,却也是提心吊胆的,生怕哪天那些红袖章的来把店抄了。”
“唐哥,真的可以开酒楼了吗?”申二狗满心期待,同时又一脸疑惑。
唐哲面带微笑,自信地点了点头,回应道:“这个应该是没有问题了的,等三天之后吧。”他的语气坚定,似乎对这件事情已经胸有成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唐自立和其他几个人在新房子里忙碌着,将卫生打扫得干干净净,看着时间不早了,便呼喊着唐哲、简科军和申二狗一起回家吃饭。
第364章 巴心不得
简科军显得有些拘谨,他可能还不太习惯与唐哲等人相处。然而,申二狗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他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自在,毫无拘束。
走在路上,唐哲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于是他转头问申二狗:“二狗,那个苏朝恩这几天没有去找你姐吧?”申二狗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回答道:“没有,听说他在公社派出所被教训了一顿,放回来的时候还是鼻青脸肿的,这两天连活都没有去干呢。”
唐哲淡淡地应了一声,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轻松的笑容:“只要他没来找你姐,那就好。”
时光如白驹过隙,短短三天转瞬即逝。唐哲身上的伤口虽然已经不再像最初那样疼痛难忍,但却开始隐隐作痒,这让他有些坐立难安。他心里清楚,这是伤口正在愈合,新肉逐渐生长的征兆。
今天是唐哲计划前往县城的日子,清晨的阳光还未完全洒向大地,简科军和申二狗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来到了他家门口。
唐哲见到他们,说道:“其实你们真的没必要跟我一起去,那个张二皮现在应该也不敢对我怎样。”
简科军连忙摆手,语气坚定地说:“我和二狗已经商量好了,还是谨慎一些比较好。他要是不来找你麻烦也就罢了,万一他真的来了,至少你身边还有我们可以帮衬一下。”
申二狗也附和道:“是啊,唐哥,你一个人去县城我们俩都不太放心。多个人多份力量嘛!”
看着他们俩如此坚决的态度,唐哲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暖流。他知道,这两个朋友是真心为他着想,担心他会遇到危险。既然他们已经下定决心,唐哲也不好再推辞,便微笑着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到了县城后,唐哲让申二狗和简科军自行在城里逛逛,感受一下城市的氛围。而他则径直朝着林国民的住处走去,心中暗自思忖着与林国民见面后可能会发生的事情。
“唐哲,你很准时嘛。”林国民笑呵呵地说,指了指一旁的沙发:“坐。”
唐哲定睛一看,这才发现办公室里竟然还有一个人。只见那人身材微胖,年纪约莫四十来岁,头发稀少,中间秃了一块,活脱脱一个地中海发型。他脸上挂着和蔼的笑容,正笑眯眯地看着唐哲。
林国民见状,赶忙介绍道:“来来来,给你们互相认识一下。唐哲,这位就是岭关公社的王书记啦。”接着,他又转向王正坤,说道:“王书记,这位就是我之前跟您提过的唐哲。”
唐哲闻言,连忙伸出右手,主动与王正坤握手,并自我介绍道:“您好,王书记,久仰久仰!”王正坤也站起身来,热情地与唐哲握手,微笑着说道:“哈哈,小唐同志,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老林对你可是赞不绝口呢!”
双方寒暄了几句后,唐哲便开门见山地说道:“王书记,林经理,我今天过来呢,主要就是想了解一下关于那个老祠堂的事情。不知道是否可以租给我呢?”
林国民微微一笑,看向王正坤,说道:“王书记,您看这事儿……”
王正坤面带微笑,语重心长地对小唐同志说道:“小唐啊,如今国家大力倡导改革开放,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国家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再带动其他的人共同富裕,这样才能搞活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的发展嘛。咱们县里也为此专门召开了好几次会议,我一直都在苦苦思索,到底该如何去发展咱们公社的民营经济呢?你这一来投资,可真是帮了我大忙啦,简直就是雪中送炭啊,我巴心不得!我谨代表岭关公社的四万老百姓,对你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诚挚的感谢!”
听到王正坤这番热情洋溢的话语,唐哲心中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他原本还担心自己的投资计划会受到一些阻碍,现在看来,一切都比他想象的要顺利得多。
王正坤见状,连忙站起身来,接着说道:“小唐啊,关于后续的手续问题,你完全不用担心。我们公社一定会全力以赴地协助你,确保所有的手续都能顺利办理。有什么困难或者需要帮忙的地方,你尽管开口,我们一定会尽力而为的。”
唐哲感激涕零,连忙说道:“谢谢王书记!太感谢您了!有您这样的好领导,我对这个项目充满了信心!”
一旁的林国民也笑着插话道:“哈哈,有王书记这句话,唐哲啊,你的酒楼肯定会生意兴隆、红红火火的!”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到了饭点,唐哲便对林国民说道:“林经理,今天又要麻烦您安排一桌哦。”
林国民笑道:“这个完全没问题。”说完起身出了办公室。
王正坤虽然推辞了几句,见唐哲坚决,倒也不再反对。
席间又聊了一些细节上的问题,王正坤说道:“证件那些,我会安排公社的人去给你跑下来,你放心大胆的搞起来,我看哪,时间不等人,你明天都可以安排工人进场装修。”
唐哲还是有些担心,问道:“王书记,那个祠堂的后人不会来找麻烦吧?”
王正坤笑道:“这个你把心放到肚子里,以前是祠堂,以后呀,就是酒楼,不会有一点点问题,解放初期,就已经征收过来了的。”
唐哲举起酒杯,说道:“那就太感谢王书记了,太多的感谢,都在杯中。”说完一仰脖子,一杯酒就见了底。
王正坤哈哈大笑:“我就喜欢和这种年轻又豪爽的人交朋友。”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既然事情已经谈妥了,唐哲也不再多留,告别了他们俩人,就去找申二狗他们。
原本他是让申二狗他们就在供销社和百货公司附近逛逛,找了两圈没有找到,不知不觉又走到了东门桥,却看到不远处的大檬子树下围了一大群人。
唐哲虽然不喜欢看热闹,却知道申二狗和简科军他们俩肯定会去围观,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往那边走去。
第365章 城里人就是弯酸
和国内其他地方一样,邛水县的人们对于热闹有着极高的热情和好奇心,无论什么事情发生,他们总是会一窝蜂地涌向事发地点,想要一探究竟。
有一次,在东门桥上,一个人突然仰起头来,似乎想要打喷嚏。然而,这个喷嚏却像是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一样,半天都没有打出来。就在他努力想要打喷嚏的时候,周围的人们注意到了他的举动,纷纷好奇地抬起头来,看向天空。
等这个人终于打完喷嚏,他环顾四周,惊讶地发现自己身边已经围满了抬头看天的人。可是,这些人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只是盲目地跟着别人一起抬头。
从这件小事就可以看出,邛水县的人们对于看热闹是真心的喜爱,甚至到了一种盲目跟风的程度。
唐哲走近了人群,发现已经围得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的,根本看不到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在外围转了一圈,却始终没有发现他们的身影。
正当唐哲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突然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声音,像是申二狗的声音:“用力,他马上输了!”唐哲心里一动,觉得这个声音很熟悉,于是他又仔细听了一下,确定那就是申二狗的声音。
唐哲毫不犹豫地推开人群,挤了进去。果然,他看到申二狗正站在人群中间,脸红脖子粗地大喊大叫着。而在申二狗的旁边,有一块大的河石,河石的两边,简科军和杨军两个人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扳手腕比赛。
只见简科军和杨军两人都紧紧握住对方的手,手上的青筋鼓起,仿佛要爆裂开来。杨军的额头上已经明显有汗水渗出,他咬紧牙关,拼命想要扳倒简科军。
而在申二狗的正对面,李龙同样扯开嗓子大吼大叫起来:“杨军,你给老子加把劲儿啊!你要是输了,可别连累老子一起叫爹啊!”
申二狗紧盯着杨军,眼见着他的体力越来越不支,原本紧握着的手也开始微微颤抖,眼看着就要支撑不住倒下去了,申二狗见状,立刻扯开嗓子对着李龙吼道:“你个龟儿子,少在那里耍赖!这声爹,你们俩是叫定了!”
李龙听到申二狗的吼声,嘴角微微上扬,故意装作没听清的样子,“嗯?你说啥子?叫啥子?”
申二狗被李龙的态度彻底激怒了,他瞪大眼睛,扯着嗓子对李龙喊道:“爹!”
李龙一听,脸上的笑容瞬间变得更加灿烂,他得意洋洋地回应道:“哎哟喂,我的乖儿子诶,你们这还没输呢,咋个就叫得这么顺口了!”
申二狗气得满脸通红,额头上的青筋都暴了起来,他怒不可遏地骂道:“你个烂杂种,居然敢跟老子玩这种阴招儿!”话音未落,申二狗猛地一甩袖子,气势汹汹地就要朝李龙扑过去。
李龙见状,不仅没有丝毫畏惧,反而笑嘻嘻地指着申二狗说道:“是你自己要叫的哦,我又没强迫你,你莫要输不起哦!”
这时候,周围的人也开始起哄,有的吹口哨,有的大声叫好,还有的在一旁指指点点,说申二狗这是自讨没趣。申二狗被众人这么一闹,更是气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简直快要气炸了。
然而,与杨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简科军,他此刻正饶有兴致地看着杨军那汗如雨下的狼狈模样,嘴角竟然不自觉地泛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
紧接着,只见他猛然发力,如同一只凶猛的野兽一般,狠狠地将杨军的手腕压在那块坚硬的石头上,然后用一种近乎戏谑的口吻说道:“哈哈,你输啦!”
杨军被这突如其来的重压弄得有些猝不及防,他不禁咳嗽了几声,试图缓解一下身体的不适。随后,他迅速将自己的手抽了回来,并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刚才被砸到的地方。
由于刚才与石头的剧烈撞击,他手指的关节此刻正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但他的嘴巴却依然不肯认输,嘟囔着说道:“三局两胜,你才赢了一局而已呢。”
简科军听到杨军的话后,冷哼了一声,脸上露出了不屑一顾的表情,同时还撇了撇嘴,嘲讽道:“你们这些城里人啊,就是弯酸(不爽快、不耿直),就算是三局两胜,你也绝对不可能赢我。”
站在一旁的申二狗见状,也跟着笑了起来,并对简科军说道:“科军,别跟他废话了,他们这些人就是输不起,要我说啊,你根本就不应该答应他们搞什么狗屁文斗,直接去河沙坝里头干一架不就得了。”
李龙听到申二狗如此嚣张的话语,心中顿时有些不悦,他瞪了申二狗一眼,没好气地说道:“小逼娃儿,你别太嚣张了!老子之所以会跟你们文斗,完全是看在唐哲的面子上,大家不伤和气。你可别真以为老子虚火(怕)你啊!”
申二狗正值年轻气盛之时,心中本就因被李龙占了便宜而愤愤不平,此刻听到李龙的挑衅,更是怒不可遏,当即回怼道:“你又以为老子虚火你?来啊,有种就放马过来,看老子不把你打得屁滚尿流!”
李龙自然也不甘示弱,他瞪大眼睛,恶狠狠地回应道:“好啊,谁怕谁啊!来就来,谁输了谁是孙子!”
申二狗瞪着他,恶狠狠地说:“好,哪个输了,哪个喊公。”
李龙还想故技重施,问道:“喊什么?”
申二狗正想回答,突然醒水过来,大骂道:“喊你妈。”
两人之间的火药味愈发浓烈,仿佛一点就着。周围的人群见状,不仅没有劝阻,反而纷纷起哄,有人高喊:“搞就搞,怕个卵!”“对头,搞起来,让我们看看谁更厉害!”
在众人的煽动下,申二狗和李龙都被激起了斗志,他们摩拳擦掌,准备一决高下。
这时,不知是谁提议道:“我们让开一点,给他们腾出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二对二好好地打一场!”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响应,于是大家纷纷向后退去,为申二狗和李龙腾出了一片宽敞的空地。
第366章 输了不叫爹,你是走不出城的
简科军看着杨军,嘴角泛起一丝冷笑,挑衅地说道:“怎么,你还不服气?有本事就再来啊!”说罢,他猛地弯下身子,将手放在刚才那块巨大的河石上,摆出一副准备发力的姿势。
杨军一脸轻松地揉了揉手,嘴角微扬,露出一抹不屑的笑容,挑衅地说道:“来就来,怕你不长卵子!”说罢,他将双手稳稳地放在身前的石头上,做好了准备。
简科军见状,也毫不示弱,他紧紧地握住杨军的手,两人的目光交汇在一起,仿佛都能擦出火花来。
杨军深吸一口气,调整好自己的状态,正准备迎接简科军的挑战。然而,就在简科军刚要用力的时候,杨军突然叫了一声:“等一下!”
简科军微微一怔,疑惑地看着杨军,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杨军不慌不忙地解释道:“我喊三才开始,这样比较公平。”
简科军嘴角泛起一丝轻蔑的笑,心想:“这家伙还真是会找借口,不过随他去吧,反正我肯定能赢。”于是,他随口应道:“随便你。”
杨军得到简科军的同意后,再次调整了一下呼吸,然后口中念念有词:“预备……三!”
简科军见状,也赶紧运起气来,准备在杨军喊出“三”的瞬间发力。
然而,让简科军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杨军根本就没有喊一二,而是直接喊的“三”字,还没有完全喊出口,他的手上突然猛地一用力,如同一头发狂的野兽一般,瞬间将简科军的手压在了石头上。
简科军猝不及防,被杨军这突如其来的力道压得毫无还手之力,他的手被死死地压在石头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杨军见状,立刻松开了手,像个孩子一样高兴得跳了起来,兴奋地叫道:“你输了,你输了!”
简科军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杨军,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如此轻易地就输了。他瞪大了眼睛,指着杨军,愤愤不平地说道:“你玩赖,你明明说数到三才开始,你连一二都没有喊就直接喊三了!”
杨军嘴角挂着一抹戏谑的笑容,对着简科军说道:“嘿,你自己没听清楚规则,我明明说的是喊到三就开始,可没说要从一数到三哦!大家都听到了吧,我刚才是不是喊了三?”
围观的人群中,一部分人随声附和道:“是呢,他确实喊了三。”然而,也有一些人站在简科军那边,指责杨军耍赖。
面对众人的不同声音,杨军毫不在意,他振振有词地反驳道:“这叫兵不厌诈,懂不懂啊?输了就是输了,你要是承认你没有长卵子,这一局不算也可以。”
简科军的脸色瞬间涨得通红,他张了张嘴,想要辩解,但一时之间却找不到合适的话语。要论嘴上功夫,他可比不上申二狗,更别提像杨军和李龙这样的小混混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好不容易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好,我认了,这一局算平局,还有最后一局呢!”
杨军见状,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得意地挑衅道:“哈哈,刚才我那是让着你呢,你还真以为自己力气比我大啊?告诉你,这次我可不会再手下留情了,我要让你输得心服口服,这声‘爹’你叫定了!”
听到杨军说了一个爹字,申二狗在一旁大声地“唉”了一声。
杨军听到这声呼喊,原本就翻着的白眼更是翻到了天上,他恶狠狠地向申二狗投去一道愤怒的目光,那眼神简直能杀人。
李龙在一旁骂道:“你家妈是什么便宜都想占。”
申二狗见状,不仅没有退缩,反而更加嚣张起来,他双手叉腰,对着李龙吼道:“说人不摸后颈窝,管人(自己)都差不多,你不光什么便宜都想占,没有便宜你都要抢点便宜来占!”
眼看着两人就要吵起来,一旁的简科军赶紧出来打圆场:“好啦好啦,别吵了。”又对杨军说道:“你还来不来?”
杨军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他深吸一口气,仿佛要将内心的慌乱与不安一同吐出,然后缓缓地将手放在那块冰冷的河石上,轻声说道:“儿才不敢来呢。”
然而,简科军却并未因此而罢休,他紧紧握住杨军的手,像一只被激怒的雄狮,怒吼道:“来,这次再敢玩阴的,老子揍得你连你妈都认不倒!”
杨军的脸瞬间涨得通红,他有些恼羞成怒地反驳道:“是你笨,有种你也用计?自己长了个木脑壳怪别人聪明?”
简科军对他的回应充耳不闻,只是更加用力地握住杨军的手,杨军明显感觉到一股钻心的痛从手上传来,他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急忙用另一只手去拍打简科军的手背,焦急地说道:“等一下,等一下,我还没有准备好呢。”
简科军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接着又猛地加了一把劲,这突如其来的剧痛让杨军差点失声叫出来,但他还是强忍着没有发出声音。
好在简科军只用了这一下力,随后便松开了手,看着杨军,似笑非笑地说道:“你屁股一翘老子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
杨军冷哼一声,虽然心中有些不服气,但也没有再继续与简科军争辩,只是对他说道:“你先把手放好。”
简科军面不改色地将手放好,右手手掌微微张开,似乎对接下来的比试胸有成竹。然而,杨军却并未如他所料那般对准他的掌心,而是突然伸出手,紧紧地握住了简科军的那四个手指头。
简科军见状,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轻蔑的笑容,轻声说道:“就这点本事?”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不屑,仿佛对杨军的举动毫不在意。
杨军似乎并不在意简科军的轻视,反而心中暗喜,觉得自己的计谋已然得逞。他嘴角也泛起一丝得意的笑容,回应道:“准备好了,来呀?”话音未落,他便猛地一用力,紧紧地握住简科军的手指,仿佛要将他的手捏碎一般。
随着杨军的用力,简科军的手臂开始慢慢地往反方向倒去,这一变化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紧张起来,尤其是申二狗和李龙。
他们原本还在斗嘴皮子,但在这关键的一局,两人都不约而同地闭上了嘴巴,紧紧地盯着河石上的两只手腕,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就在这时,申二狗突然对着杨军破口大骂:“你妈家又玩赖!”他的声音异常响亮,在这紧张的氛围中显得格外突兀。紧接着,他又骂道:“以后生儿子没屁眼!”
李龙见状,连忙喝止申二狗,骂道:“你个龟儿子不要打扰他们!今天输了不叫爹,你是走不出城的!”他的语气严厉,显然不想让申二狗的叫骂影响到比赛的结果。
第367章 耍赖
简科军那边似乎早就料到了杨军的动作,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尽管杨军用尽全力握住他的四个手指,让他在发力时倍感吃力,但简科军并没有丝毫退缩之意。
随着杨军不断加大力度,简科军手指上的疼痛感也愈发强烈,但他的目光始终紧盯着逐渐被压下去的手臂,心中那股不服输的火焰却越烧越旺。
就在简科军的手即将被压到河石上的一刹那,他突然爆发出一声怒吼,如同惊雷一般响彻整个河岸。这声怒吼不仅让杨军惊愕不已,就连在一旁看热闹的李龙和申二狗也都被吓了一跳。
然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简科军发力的瞬间,杨军原本占据上风的那只手,竟然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动一样,缓缓地向下沉去。
“不可能!这狗日的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李龙瞪大了眼睛,满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他原本还在和申二狗斗嘴,对这场比试并未太过在意,可现在看到杨军即将落败,他才意识到眼前这个与他们年龄相仿的人,实力竟然如此恐怖。
随着杨军的手被死死地压在河石上,这场激烈的扳手腕比赛终于落下帷幕。简科军面带微笑,看着满脸通红的杨军,挑衅地问道:“怎么样,还想再来一局吗?”
杨军有些尴尬地环顾四周,发现周围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群,他的脸瞬间变得更红了,支支吾吾地回答道:“呃……算了吧,这次就算你赢了。”话音未落,他便像屁股着了火一样,迅速站起身来,准备开溜。
然而,简科军岂能让他如此轻易地逃脱?只见他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拦住了杨军的去路,毫不客气地说道:“嘿!输了就想走?没那么容易吧!你说,你该叫我什么?”
杨军见状,不仅没有丝毫的愧疚,反而还把脑袋一歪,露出一副无赖的样子,反问简科军:“叫什么?我可不知道。”
简科军气得直跺脚,狠狠地呸了一声,破口大骂道:“你这不是耍赖吗?”
杨军却不以为然,他耸了耸肩,嬉皮笑脸地回应道:“你去问问这些人,只要是认识我的,哪个不知道我就是个无赖!”
简科军的脸被气得像个熟透的苹果,憋得通红,他张了张嘴,想要狠狠地骂杨军一顿,却发现自己竟然一时语塞,骂不出来。最后,他只能用手指着杨军的鼻子,愤愤不平地说:“你这种人啊,就是赢得起输不起!”
杨军听了,不仅不生气,反而更加得意地笑了起来,他大摇大摆地走到简科军面前,挑衅地说道:“我还就是这种人,怎么样?你不服气的话,有种你来咬我啊?”
简科军紧紧握着拳头,心中的怒火在燃烧,但在最后一刻,他还是强忍着没有挥出去。然而,申二狗却完全不买账,他可不会惯着这两个人,尤其是在之前已经被李龙占过一次便宜的情况下。
申二狗怒气冲冲地跳到大河石上,站得高高的,俯视着下方的众人,他的声音如同雷霆一般响亮:“家妈勒,说话像放屁一样!输了就不想认账是不是?”他的话语中充满了愤怒和不屑。
杨军见状,冷哼一声,毫不示弱地回应道:“走,去河沙坝论个高低!”他的声音同样带着一丝挑衅,似乎对申二狗的指责并不在意。
申二狗听到杨军的回应,立刻从石头上跳了下来,他一边挽起袖子,一边气势汹汹地说道:“老子还怕你不成?”他的动作迅速而果断,显示出他毫不畏惧的态度。
事实上,他们之间并非没有过交手的经历。在巴溪,他们曾经有过一场激烈的冲突,杨军和李龙都亲身领教过申二狗打架时那种不要命的架势。尽管今天没有看到唐哲的身影,但申二狗身边却多了一个身材魁梧、力气巨大的家伙,看起来就像一头蛮牛一样。
不过,杨军他们几个也并非等闲之辈,他们长期在城市里厮混,对于这种场面并不陌生。在气势上,他们绝对不能输给对方。李龙见到申二狗跳下来,心中的火气也被瞬间点燃,他怒声吼道:“走,哪个不去哪个是儿子!”
申二狗嘴角扬起一抹嘲讽的笑,他看着眼前的人,语气中充满了不屑:“哟呵,还有脸说呢?你们这不是已经输了吗?既然输了,那就是儿子咯,要是再输一次,嘿嘿,你们可就得当孙子啦!”
他的话音刚落,人群中就传来一阵哄笑声。有个好事的家伙更是起哄道:“打一架!打一架!”这一喊,就像点燃了导火索一样,周围的人都跟着哄笑起来,笑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有人对杨军那种耍赖不认账的行为很是看不惯,便大声喊道:“输了就是输了,别磨蹭了,赶紧叫爹吧!”这一嗓子,让更多的人笑出了声,笑声在空气中回荡,仿佛要把屋顶都给掀翻了。
而此时的简科军,正稳稳地站在杨军面前,他那高大的身材就像一堵坚不可摧的墙,让人无法忽视。不仅如此,他的身后还有申二狗在那里虎视眈眈,杨军就算想跑,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杨军对着李龙喊道:“龙哥,干了。”
李龙一挥手,对申二狗和简科军说:“干,马上下河沙坝去。”
说完,怒气冲冲地在前面带路,就准备往河沙坝走。
杨军也在后面跟着。
申二狗对简科军说:“跟紧他们,不要让他们跑了,狗日的占了老子便宜就想跑。”
简科军劝申二狗说:“二狗,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事情,他们输了,要跑就让他们跑吧。”
申二儿瞪了简科军一眼,说道:“怕个逑,以前老子一个人都敢干他们四个人,现在一对一你还不敢?”
简科军忙说道:“不是我不敢,唐哲让我们等他,我们逛逛就得了,又不是来惹事的,要是耽误了他的事情,到时候准挨他的骂。”
申二狗正在气头上,说道:“你不去我去。”
说完也要跟上去,却一头撞到一个人身上。
第368章 是个误会
申二狗像往常一样,走路时总是横冲直撞的,这不,一不小心就撞到了一个人身上。他心里正不爽呢,刚想开口骂人,一抬头,却发现站在面前的竟然是唐哲!申二狗顿时吓了一跳,连忙收起了脸上的怒容,赔着笑问道:“唐哥,你事情办好了?”
唐哲并没有立刻回答申二狗的问题,他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申二狗,然后突然冒出一句:“你威风得很嘛。”
申二狗被唐哲这么一说,顿时有些尴尬,他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结结巴巴地解释道:“唐哥,不是这样的,是他们两个欺负我们……”说着,他还指了指站在一旁的简科军。
唐哲顺着申二狗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简科军被唐哲这么一瞧,吓得赶紧低下了头,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就在这时,原本走在前面的杨军突然发现申二狗和简科军没有跟上来,他不由得停下脚步,转过头来,对着后面的两人骂道:“你们两个没屁眼的家伙,不敢来就早点滚回山里去!”
李龙也跟着停下了脚步,他转过头来,正好看到一个人挡住了申二狗和简科军。虽然只是一个背影,但这个身影却让李龙觉得异常熟悉。他定睛一看,心里“咯噔”一下,连忙伸手拉了一把杨军,压低声音说道:“唐哲来了。”
杨军闻言,脸色也是一变,他定睛看去,虽然只能看到一个背影,但那身形确实和唐哲非常相似。他心里暗暗叫苦,这下可麻烦了,唐哲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呢?于是,他也不敢再继续骂下去了,站在河堤的半中间,上也不是,下也不是,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唐哲看着申二狗,一脸认真地说道:“二狗,你就别再隐瞒了,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我吧。”
申二狗犹豫了一下,偷偷瞄了一眼简科军,然后缓缓低下头,轻声说道:“好吧,我告诉你。你去了国营饭店之后,我和科军两个人觉得很无聊,就决定在城里四处逛逛。走着走着,我们突然想起你那天在黑市被人打了,于是就想着过来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个叫张二皮和武秀才的家伙。”
申二狗顿了顿,接着说道:“没想到,我们走到这里的时候,竟然真的看到了他们两个。那个高个子一直盯着我看,我心里有点发毛。你也知道,以前你和我在巴溪的时候,都跟他们打过架,所以我以为他们是故意来找茬的。”
说到这里,申二狗的声音略微提高了一些:“我可不能让他们小瞧了,所以我就直接上去跟他们理论起来。结果他们说要搞个什么文斗,就是扳手腕,谁输了就要喊赢的那一方喊爹。”
申二狗越说越气愤:“本来科军是可以三次都赢的,可他们耍赖,明明科军已经赢了两次,他们却不认账,还占我的便宜。我才不服呢!这么多人都可以作证,今天要是他们输了不喊我爹,我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一定要揍得他们像儿子一样!”
简科军在一旁不断地点头,表示对申二狗所说的话非常认同,他附和道:“二狗说的确实是真的,没有半句假话。”
唐哲听后,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他语气坚定地说:“我当然相信你们俩,毕竟我们之间的关系可不一般。不过,你们要记住一句话,当狗咬了你一口时,你绝对不能反过来去咬狗一口,因为那样做毫无意义,反而会让你自己也陷入尴尬的境地。”
申二狗和简科军都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显然是明白了唐哲的意思。唐哲见状,继续说道:“但是,如果那只狗只是发出一些叫声,并没有真正咬到你,那么你完全可以不用理会它,只管走自己的路就好。毕竟,我们没必要和一只乱吠的狗计较。然而,如果那只狗真的咬到了你,那你可就不能再忍气吞声了,必须要狠狠地反击,甚至可以把它往死里打,然后把它变成一顿美味的狗肉大餐。”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话,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他开心地说:“唐哥,你说得太对了,我就是这么想的!”
唐哲看着申二狗的反应,脸上的表情却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他郑重地说:“不过,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吧,我们和他们之间的恩怨已经翻篇了。只要他们不再主动招惹我们,我们就当这件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不要再去纠结了。”
申二狗连忙点头应道:“我知道了,唐哥。我还听说那个光头被你打得好几个月都下不了床呢,真是大快人心啊!”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但他还是摆了摆手,说道:“行了,这些都过去了,我们也别再提了。走吧,还有其他事情等着我们去做呢。”
刚准备走,李龙他们又从河堤下面爬了上来:“唐哲。”
唐哲听到李龙叫他,转过头问道:“有事情吗?”
李龙走到唐哲面前,对着他们三个人笑道:“刚才就是和你这两个兄弟开个玩笑,你这兄弟也是的,我们就是看了一眼他,正想问一下你有没有一起来呢,他说话太冲了。”
杨军也走了过来,说道:“就是,听说那个张二皮被人打了,我估计就是你干的,前几天那个叫柳开江的还来找我和李龙,他们不知道在哪里听说了你和我们有过结,想一起打你一顿,不过我们没有答应。”
申二狗说道:“你们就算是答应了,是我唐哥的对手吗?”
杨军有些生申二狗的气,李龙忙一把压住他的手,说道:“你说得对,唐哲的确厉害,就当我们多管闲事 。”
唐哲对申二狗说:“二狗,你能不能少说几句话。”
申二狗低着头哦了一声。
唐哲又对李龙说:“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谢谢你上次帮了我。”他说的是李龙带他去找了张二皮了解毛狗皮的事情。
李龙连忙摆手,说道:“真的和我没有关系,我也是前几天那个姓柳的来找我,我才知道那个张二皮的老皮被你们打住院的事情,要是早知道的话,我肯定早就和你说了。”
停了一下,又对唐哲说道:“今天、今天这个就是个误会。”
第369章 外号叫甩不脱
申二狗在一旁愤愤不平地说道:“唐哥,你可千万别相信他啊!这家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狡猾得像只狐狸一样。”
李龙听到申二狗的话,脸色一沉,转身就走,头也不回地抛下一句:“你们爱信不信!”
见李龙如此决绝,杨军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跟着他一起离开。
申二狗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脸上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嘴里还骂骂咧咧地嘟囔着:“两个龟儿子,跑得还挺快!”
周围围观的人们看到这一幕,先是一阵哄笑,然后觉得没什么热闹可看了,便也纷纷散去。
唐哲看着申二狗,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二狗啊,对于这种小混混,咱们能躲就躲,能让就让。除非他们真的欺负到你头上了,你再反击也不迟。如果他们没有招惹你,你完全可以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没必要去给自己找麻烦。”
一旁的简科军也附和道:“是啊,二狗,俗话说得好,阎王好惹,小鬼难缠。唐哲要来城里开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不要去招惹这些人的好。”
申二狗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他赶忙应道:“我知道了,唐哥。”
唐哲见状,微微颔首,表示认可,然后说道:“知道就好,这个李龙既然说张二皮去拉拢他,他没有同意,那他很可能会再去找其他人。我们现在处于明处,而他则在暗处,以后行事还是要多加小心啊。”
简科军似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他巧妙地转移了一下注意力,开口问道:“对了,你去谈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唐哲点了点头,回答道:“已经谈妥了。本来我是打算在城里找几个匠人来做这件事的,但后来发现申腾飞他们几个的手艺相当不错,所以我打算回去问问他是否愿意过来干活。”
简科军听后,笑着说:“只要有活干,他肯定是求之不得啊!毕竟他家那几亩薄田能有多少收入呢?”唐哲也表示赞同,他觉得申腾飞肯定会对这个工作机会感兴趣。
就在唐哲准备起身回家时,突然想起简科军今天把家里的毛狗屁拿了出来,于是他随口问道:“科军,你那几张皮子卖掉了吗?”
简科军缓缓地摇了摇头,轻声说道:“还没有呢,就放在那棵大檬子树下,应该不会有人去动它吧。”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轻轻地摇了摇头,调侃道:“你们的胆子可真是够大的啊,刚才那里围了那么多人,你们居然就这么放心地把东西放在那里,也不怕被别人顺手牵羊给牵走了。”
这时,申二狗已经快步走过去,将那捆皮子背在了自己的背上,然后转过身来,对着唐哲说道:“唐哥,要不我们先帮他把这皮子卖了再回去吧,反正也不着急这一会儿。”唐哲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三人一同来到了收购站,齐春一眼就看到了受伤的唐哲,心中不由得一惊,连忙迎上前去,关切地问道:“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会受伤的呢?”
唐哲简单地讲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也把怎么和张二皮之间起的过结简单说了一遍。
齐春听后,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满脸忧虑地说道:“你怎么会惹到那几个烂蛇呢?在这城里头,有多少人看到他们都是要躲着走的啊,尤其是那个张二皮,他的外号可是叫‘甩不脱’,难缠得很呢。”
唐哲不以为意地说道:“哦?这么说来,他的名声还真是坏得很啊。”
齐春皱起眉头,满脸厌恶地说道:“那还用说吗?他可不是一般的坏啊!要不是现在政策好,他靠着以前坑蒙拐骗弄来的那些钱,开了个山货收购点,恐怕到现在他还是像个癞皮狗一样,整天在城里到处闲逛呢!这种人啊,整天就知道惹是生非,大事不犯,小事不断,公安局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家常便饭。每次进去不到半天,他就像没事儿人一样笑嘻嘻地被放出来了,公安局的那些同志都对他束手无策啊!”
唐哲听了,也不禁摇了摇头,说道:“你说得也对,他确实是那种大事不犯,小事不断的人。不过,如果他真的犯了什么大错,我就不信他还能这么轻易地走出来。”
齐春一边仔细端详着简科军的毛狗皮,一边说道:“还是忍一忍吧,跟那种人较劲不值得。他的命本来就不值钱,咱们没必要和他硬来。”
唐哲见齐春这么说,也不再和他争论这个问题,转而说道:“只要他不来招惹我,其他的都好说。对了,这几张皮子的品质怎么样?还过得去吧?”
齐春面带微笑地看着简科军,缓缓说道:“嗯,整体情况还可以啦。不过呢,那四张被撕烂得比较厉害,所以相对来说不太值钱哦。但是这几张呢,还能给你两块六毛钱。至于另外那些烂得更厉害的,就只能给你一块八啦。”
简科军听后,脸上露出欣喜的神色,连忙点头应道:“好的,好的,领导您说多少就是多少,我都听您的!”他的语气中透露出对齐春的敬畏和信任。
这是简科军第一次进城,面对陌生的环境和人,他显得有些拘谨和不自信。因此,无论见到谁,他都会尊称对方为“领导”,希望能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
齐春似乎对简科军的态度很满意,他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转头对唐哲说道:“你呀,还是要小心一点哦。”
经过好几次的合作,两个人从陌生人变成了朋友一样,唐哲点了点头,准备走的时候,齐春又说道:“最近山上的天麻露头了吧?要是有的话仍然卖给我哦。”
唐哲哦了一声,说道:“我都好一段时间没有上山了,等伤养好一点了去山上看看。”
出了店门,简科军说:“对呀,唐哲,这个时间段正好是天麻露头的时候,我以前在白云岭那边去找过,也找了一些,都炖给我爹妈吃了。”
申二狗说:“白云岭上的不是有大猫吗?”
第370章 他们姐弟俩就是我的盼头
简科军回答道:“我只是在山林的边缘附近转一转,没敢往里面走得太深,主要还是害怕遇到大猫啊。不过呢,我倒是没有听到有什么叫唤声。”
申二狗接着说道:“唐哥身上有伤,这几天肯定是没办法上山去了。要不这样吧,咱俩去一趟怎么样?”
简科军闻言,不禁看了看唐哲。毕竟,挖天麻可是能赚钱的好事啊!可问题是,以前唐哲有什么事情都是带着他俩一起的,现在唐哲受了伤,他们却要撇开唐哲自己出去单干,这似乎有点不太厚道呢。
唐哲似乎看出了简科军的顾虑,他可没有这么多的心思,毕竟申二狗也不是跟着他一天两天了,是什么样的人他清楚得很,除了有时候冲动一点,却没有任何坏心思,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他笑了笑,说道:“你们去吧,我就不去啦。二狗啊,你进了山以后,一定要多听科军的,他比你有经验多了。”
申二狗连忙点头,说道:“放心吧,唐哥,我肯定听他的!”
就这样,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着,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回到了八家堰。唐哲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申腾飞的家里。
此时,申腾飞正坐在院坝里的桐子树下,专心地削着一条新扁担呢。见到唐哲来了,他赶忙放下手中的活计,热情地跟唐哲打了个招呼。
唐哲详细地向申腾飞解释了自己前来的目的。申腾飞认真倾听后,回应道:“好的,我会去询问一下我师傅是否愿意一同前往。你那边的事情是否紧急呢?如果时间紧迫,我可以多叫一些人来帮忙。”
唐哲想了想,回答说:“老三和援朝去帮忙做些杂事也挺好的,你顺便带带他们。人自然是越多越好,毕竟那是一座大型的祠堂,而且还是一进的四合院。”
申腾飞略微惊讶地应了一声:“哦,这样的话,工期恐怕不会太短啊。”
与申腾飞交谈结束后,唐哲离开了他家,然后径直前往申二狗家。此时,申二狗刚刚回到家中,他的妻子申大凤正在厨房里忙碌地准备着饭菜。楼椽上悬挂着几条腊鱼肉,申大凤顺手取下一条,清洗干净后放入锅中煮熟。
当申二狗看到唐哲来访时,他连忙热情地说道:“哎呀,我正打算去叫你过来一起吃饭呢!科军已经回家去了,怎么挽留都留不住啊。”
唐哲面带微笑地对申大凤说:“大凤啊,我刚刚去找过腾飞了,他这几天打算去喊一些工人到城里去干活。你有时间了也赶紧收拾一下,准备一些换洗的衣服。到时候你就跟腾飞他们一起去城里,给他们做饭吃,你看这样行不行?”
申大凤一听,连忙说道:“唐哥,你这是说的哪里话呀!我帮你做事,怎么还能要工钱呢?我去就是了!”
唐哲见状,赶忙笑着解释道:“大凤,你别这么客气嘛!俗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该给的工钱还是得给的。只是目前我也只能给你这么多了,如果以后赚到更多的钱,肯定会给你多开一些的。”
申大凤嗯了一声,说道:“唐哥,我在做晚饭,你在这里吃了回去。”
唐哲尚未踏入门槛,一股浓郁的腊鱼香气便扑鼻而来。这股香味如同一股无形的绳索,将他的脚步紧紧牵引。他定睛一看,只见一筲箕的白米饭宛如一座小山般堆放在桌上,粒粒晶莹剔透,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平日里,他们一家人的饮食颇为节俭,大多以粗粮为主。然而,今日这满桌的白米饭却显得格外突兀,仿佛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盛宴。
唐哲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暖流,他微笑着对申大凤说道:“好吧,那今天晚上就在你家吃。”
申大凤闻言,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转身返回厨房忙碌起来。唐哲则与申二狗一同坐在堂屋里,闲聊起家常。
不多时,申厚植也回到了家中。他的身影刚刚出现在门口,申二狗便急忙迎上前去,关切地问道:“公,你又去做什么了?”
申厚植站在屋外,轻轻拍打着身上的灰尘。随着他手中的竹片不断拍打,他的身上扬起了一层厚厚的尘土,仿佛他刚刚从一个尘土飞扬的世界归来。
他的面庞被熏得漆黑,眉毛和胡子上也沾满了灰烬,看上去有些狼狈不堪。然而,他的声音却依旧洪亮,他说道:“田里没肥,到时候就没有收成,我去烧灰了来。”
申二狗听后,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表情,他苦笑着说:“公,你天天烧灰,那田里的泥都看不见了,全是灰,你也该休息几天了。”
申厚植摇了摇头,语气坚定地说:“趁着我还能动,赶快做几年,再过几年动不了了,你吃什么?”
申二狗笑道:“我跟着唐哥做事,手里少不了现把二(现钱),你还担心饿死不成?”
申厚植不满地哼了一声,说道:“这天啊,说变就变,指不定哪天就会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到时候就算你手里有钱,也未必能买到东西。到那时候,你想哭都找不到地方哭去!俗话说得好,家中有粮,心中不慌。你呀,就是还没有被饿够!”
申厚植一边唠叨着申二狗,一边将手中的竹片挂在墙上。等他走进屋子时,才发现唐哲也在屋里,于是随口问道:“唐哲也来了啊。”
唐哲见状,赶忙起身打了个招呼,然后转头对申二狗说:“二狗啊,你公说得挺对的。家里有粮食储备着,心里才踏实。赚钱和种粮这两件事其实并不冲突啊,你公既然想做,就让他去做好了。他年纪大了,有点事情做着,身体反而会更舒服些。你要是让他整天在家里闲着,什么都不干,反而容易生病呢。”
申厚植听了唐哲的话,连连点头,说道:“就是就是,你说得太对了!我这把老骨头啊,哪天不活动一下,浑身都疼得要命。可一到地里干活,嘿,这身上的疼痛就好像突然消失了一样。我这一辈子啊,就是个苦命的人哦!不过好在还有他们姐弟俩,我多少还有个指望,心里也算有点盼头。”
第371章 吃得最多的就是西北风
申厚植的话语中,仿佛蕴含着一生的苦难与无奈,让人不禁为之动容。他自幼便经历了丧父之痛,母亲改嫁,使得他在成长过程中缺乏父母的关爱。然而,在祖母的悉心照料下,他总算是勉强成家立业。
婚后,为了维持生计,申厚植毅然决然地投身军旅。然而,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朝代更迭,杀鬼子的时候,他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平平安安的回到老家,吃点苦又算什么呢?
二十年前,他的妻子饿死,更是让他的生活雪上加霜。接踵而至的是,儿子和儿媳也相继离世,只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与他相依为命。
白天,申厚植拼命劳作,只为能让孩子们填饱肚子;夜晚,还得承受因成分带来的折磨,身心俱疲。这样的日子,他一过就是十几年,其中的艰辛与困苦,恐怕只有他自己才能真正体会。
好在如今的生活逐渐好转,政府不再看重他的成分,也公平地分给他土地。尽管头上那顶“黑五类”的帽子一时半会儿还难以摘掉,但对于已经七十来岁的申厚植来说,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
与那些一同在衡阳战场上困守的战友相比,他觉得自己已经多赚了几十年的光阴。更何况,和他那早逝的父亲相比,他更是幸运得多。
申二狗自然无法洞悉他内心真正的想法,反而一直误以为是他公因为曾经遭受批斗而心生恐惧,以至于在大队里始终不敢与他人顶嘴半句。如今岁月如梭,公公年事渐高,每日里除了埋头苦干,与他们姐妹俩的交流也逐渐增多。
“公,您年纪大了,这一天到晚的,话可真多啊!”申二狗笑着调侃道,“不过呢,现在的日子是越来越好了,您的盼头可大着呢!再过几年,等我娶了媳妇,您可就要抱曾孙啦!”
申厚植闻言,不禁哈哈大笑起来:“那你可得加把劲儿啊,我这把老骨头,可不知道还能等多久呢!”
申二狗也跟着笑了起来,随即说道:“姐姐都还没结婚呢,我急什么?我要是先结婚了,您就不怕姐姐嫁不出去啦?”
在八家堰这样的地方,有着不成文的规矩,弟弟通常都会让哥哥姐姐先结婚,否则便会遭人非议。申大凤在厨房里听到他们的对话,高声回应道:“你要是有能耐,你就先结呗,我才不着急呢!公公,我就陪您过一辈子啦!”
申厚植走进屋里,缓缓地坐在了椅子上,然后开口说道:“哪个要你陪一辈子哦,我们家这种成分,你能找一个对你好的,公这心里也就踏实了。”他的声音有些低沉,似乎透露出一种无奈和忧虑。
申大凤听了申厚植的话,沉默了片刻,没有再像之前那样反驳,她这几天也一直在反思自己的行为和选择。
那个苏朝恩,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个有文化的人,但正如唐哲所说,他实际上是个花言巧语、不务正业的家伙。听他说话确实还不错,但真正到了做事的时候,却是做一件错一件。
申大凤想起了好几次苏朝恩试图将她压到稻草垛上的情景,心中不禁一阵后怕。好在她始终坚持着自己的底线,没有让他得逞,否则后果简直不堪设想,这辈子恐怕都要毁在这个男人手里了。
她心不在蔫的样子,只顾着往灶里添柴,连饭都糊了都没有闻到,还是申二狗鼻子灵,抬头嗅了嗅,喊道:“姐,饭糊了。”
申二狗的叫喊声,才把申大凤从思绪里拉回来,抬头一看,其他人都在堂屋里,也没有人注意到她这边,心里舒了一口气,把柴火从灶里夹出来打熄之后,才说道:“刚才没注意,今天晚上差点下胡(糊)家山了。”
没过多久,饭菜就被端上了桌。唐哲也毫不客气地开始动筷,品尝起申大凤做的菜来。不得不说,申大凤的厨艺确实不怎么样,味道平平,甚至有些难以下咽。不过这也不能完全怪她,毕竟从小到大家里吃得最多的就是野菜和西北风,上灶锻炼的机会本来就少之又少,想要她做出什么花样来确实有些困难。
然而,唐哲并没有过多地抱怨,他知道申大凤还年轻,还有很多学习和进步的空间。而且,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能够下厨做饭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他一边心不在焉地吃着,思绪却早已飘到了九霄云外。他心里暗自思忖着,自己既然决定要开一家酒楼,可到现在为止,连个厨师都还没有着落呢。
如果仅仅依靠申大凤或者家里的母亲这些人去掌勺的话,做做普通的家常菜或许还能勉强应付过去,但要是遇到一些稍微讲究点的菜品,她们恐怕就无能为力了。
而且,更为关键的是,如果真的让自己的母亲或者申大凤这样的人去经营酒楼,那每天的剩菜剩饭肯定会堆积如山。
毕竟她们辛苦了一辈子,贫穷了一辈子,也挨饿了一辈子,对食物有着一种本能的珍惜和不舍。那些剩下的菜,她们肯定舍不得扔掉,说不定还会留着自己吃或者给家里人吃。这样一来,不仅会影响酒楼的卫生和形象,搞不好还会砸了自己的招牌呢。
然而,目前酒楼尚未正式开业。明日,待申腾飞寻得合适的工人后,他将会带领他们前往县里。在此期间,自己也会去物色一位合适的厨师。若是实在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人选,他自信凭借自身的厨艺也能够顶上一段时间。
前世,尽管他独自一人度过了漫长的岁月,但他却品尝过无数的美食佳肴。自从登上领导岗位后,烹饪便成为了他的一大兴趣爱好。一个人生活,他也能将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无论是南方的风味,还是北方的特色,亦或是川菜、鲁菜、淮扬菜等各种菜系,他都能信手拈来。虽然他的厨艺可能比不上五星酒店的大厨那般精湛,但若是放在这个年代,只要他稍展身手,必定能在邛水县城引起轰动,声名大噪。
第372章 还真认识一个人
申腾飞做事雷厉风行,效率极高。仅仅相隔一天,他就迅速地将他的几位师兄弟全部召集到了一起,当然,其中也包括他的师傅王堂。不仅如此,申腾飞还特意邀请了唐老三和唐援朝一同前往县城,让他们帮忙做一些小工杂活。
唐哲也没有闲着,他赶忙去叫了申大凤。就这样,一行人背着大大小小的包裹,浩浩荡荡地朝着城里进发。经过一段时间的跋涉,当他们抵达县城时,太阳已经开始西斜,下午的时光悄然流逝。
一进入县城,他们径直奔向了祠堂。众人将携带的物品放置妥当后,申腾飞和他的师兄弟们便马不停蹄地开始着手收拾之前的那个食堂。经过一番检查,他们发现灶还是完好无损的,但那口铁锅却早已不知所踪。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申腾飞和唐哲决定先量一下铁锅的尺寸,然后前往供销社购买一口新的。同时,考虑到在接下来的装修期间,每天都需要有人负责做饭和买菜,申腾飞觉得有必要带申大凤去黑市和国营市场熟悉一下路线,这样她就能更好地完成这些任务。
等唐哲把这两天要用的菜和粮食都买回来后,唐哲发现王堂他们已经把几间住的地方收拾好了。申大凤住在厢房的二楼,有单独的一间房间,而其他人则住在厢房的一楼。这一安排让唐哲非常满意。
唐哲刚刚安排好住宿,就看到王正坤和另外两个人一起走了过来。唐哲连忙迎上去,热情地打招呼道:“王书记,您好啊!”王正坤面带微笑,回应道:“小唐呀,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县工商局的江局长。”
唐哲赶忙与江波涛握手,微笑着说道:“江局长,您好!久仰大名啊!”江波涛也伸出手来,与唐哲握了一下,然后说道:“王书记已经把情况都跟我说了,不过关于办证的事情,县里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文件下来。所以呢,我们先来给你登记备案一下,等可以办证的时候,我们就直接给你办好了送过来。”
唐哲赶忙道谢,然后马不停蹄地奔向国营饭店,准备再次大快朵颐。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江波涛面带微笑,突然发问:“小让同志打算开酒楼,想必厨艺一定相当精湛吧?”
唐哲闻言,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连忙摆手道:“哎呀,江领导,您可别抬举我啦!让我去打打猫猫还勉强可以,至于下厨嘛,那可真是赶鸭子上架啊!这不,装修工人都已经进场了,我却还在为找不到一个靠谱的灶事员而发愁呢!不知道几位领导有没有合适的人选呀?”
王正坤听了,笑着说:“这个嘛,你得问问老林才行啊。”
江波涛接过话头:“老林?他现在可是唐兄弟的竞争对手,人家就算有合适的人选,恐怕也不会轻易介绍给唐兄弟吧。”
王正坤略一思索,说道:“老林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小气哦。”
话音未落,只听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众人转头看去,只见林国民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嘴里还念叨着:“哎呀呀,唐兄弟,你今天请客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呢?我也好提前给你安排一下呀!”
然后,唐哲的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王正坤等人身上,他面带微笑地走过去,热情地打招呼道:“哟,你们几位也在这儿啊!”
唐哲的脸上露出一丝尴尬,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我刚来的时候,你们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说你出门了,所以我就先在这儿等一会儿。”
林国民连忙点头回应道:“是啊,我也是刚回来。”接着,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突然凑近唐哲的耳朵,压低声音说道:“唐兄弟,我听人说,上次你给收购站的那个齐春搞到了一只熊胆,是真的吗?”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不置可否的笑容,但并没有直接回答林国民的问题。
林国民见状,心中更加急切,他继续小声说道:“唐兄弟,不瞒你说,我有个亲戚得了重病,医生说需要一味熊胆来配药。我之前去找过齐春,可他告诉我那只熊胆早就已经卖给别人了。你经常在山里跑,对这方面肯定比较了解,你看能不能再帮我想个办法弄一只熊胆来呢?”
林国民的声音虽然很小,但周围的其他人还是注意到了他在唐哲耳边窃窃私语的举动。尽管他们听不到具体的内容,但从林国民那小心翼翼的模样,以及唐哲脸上的表情变化,众人不禁对唐哲的身份产生了各种猜测。
唐哲面带微笑,微微颔首,表示同意,然后语气轻松地说道:“好的,没问题,过几天等我出来的时候,一定给你带出来。”听到唐哲的答复,林国民如释重负,脸上露出欣喜之色,连忙道谢:“太感谢了,唐兄弟,真是太麻烦你了!”
原来,上次在麻黄岭上,林国民和唐哲一起打猎时,成功击毙了一只狗熊。那狗熊的熊胆,林国民一直小心地挂在家里的墙壁上,让其自然阴干。
就在林国民准备转身离去时,一旁的王正坤突然开口喊道:“老林啊,先别急着走嘛!小唐刚刚跟我说,他那里还缺一个炊事员呢。你这可是县里的国宾馆啊,手底下肯定有不少合适的人选吧?给小唐介绍一个呗!”
林国民闻言,停下脚步,转过身来,连连点头应道:“要得要得,这对我来说还不是小事一桩嘛!只是我担心我介绍的人,可能入不了唐兄弟的法眼哦。”
对林国民来说,唐哲这个东道主并没有开口,其他人的帮帮腔也只是随口一手,万一唐哲自己心中有别的人选了呢?所以林国民也只是随口那么一应,并没有当真。
唐哲这时倒说话了:“林经理,如果你真有这方面的朋友介绍,我将感激不尽。”
林国民停下了脚步,对唐哲说道:“要说我还真认识一个人,做得一手的好菜,以前可是在黔州饭店当掌勺的,现在退休回了家,在城里养老,你要是真能把他请得出山,我保证你的酒楼生意绝对日进斗金。”
第373章 那个人脾气有点怪
唐哲对林国民口中提到的那个人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他迫不及待地追问道:“林经理,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就住在县城里呀?他叫什么名字呢?”
唐哲的语速极快,问题一个接一个,就像连珠炮一样。林国民看着他如此急切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说道:“唐兄弟,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着急过呢!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来,你是真心实意地想要找一位大师傅啊。”
唐哲也笑了笑,解释道:“林经理,你也知道,我现在已经是万事俱备,就只差一个好师傅了。如果没有一位技艺精湛的师傅,就算酒楼开起来了,那也跟没开一样啊。”
林国民点了点头,表示理解,然后接着说道:“那个人叫廖永辉,大家都叫他廖大勺。他的川菜做得可是相当有名气的哦!不过呢,他的脾气可能不太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要不然,以他的本事,在省城肯定会有很多人抢着要他,人家才舍不得放他走呢。”
停了一会儿,他稍微顿了顿,然后继续说道:“他的老婆和孩子都住在省城,但最近我听说他觉得省城的生活有些枯燥乏味,每天都找不到人可以聊天。他的日常活动除了去公园打打牌,就是逗逗鸟,日子过得颇为单调。于是,他决定独自一人返回三合公社的老家,也许那里能让他找到更多的乐趣和归属感。”
唐哲听到这里,连忙接过话头说道:“三合公社啊,我回去的话走马路也要经过那里呢。”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熟悉和亲切。
林国民接着说:“以前我在省城的时候,跟他见过几次面。因为我们是老乡,所以聊起家乡的事情特别投机。他回来的时候,还特地来这里看过我一次。不过,我只知道他现在住在三合公社的廖家坡,但具体是哪个生产队,我就不太清楚了。”
唐哲微微一笑,解释道:“三合公社就只有一个廖家坡,距离我们家并不算远。王书记、江局长,您们先慢慢吃着,我就先告辞啦。”他边说边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王正坤见状,笑着说道:“你看,你还是个急性子呢!”他的话语中既有对唐哲性格的调侃。
江波涛嘴角微扬,似笑非笑地看着唐哲,缓声道:“要走可以,但你可不能就这样敷衍了事哦。来,把杯子里的酒喝了再走也不迟嘛。”
唐哲面露难色,心中暗自叫苦不迭,但见江波涛等人并无让步之意,只得硬着头皮站起身来,走到自己的座位前,端起酒杯,向江波涛以及其他两人敬酒。
他深吸一口气,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辛辣的酒液顺着喉咙滑入腹中,顿时让他感到一阵热辣。
唐哲放下酒杯,转身快步走出国营饭店,直奔不远处的供销社而去。
供销社里,货架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唐哲在货架间穿梭,挑选着要买的东西。
他先是拿了两瓶麦乳精和两瓶刺梨露,然后又在角落里发现了一瓶鸭溪窑。这个时候,供销社里的茅台酒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轻易买到的,唐哲心中不禁有些遗憾。
付完钱后,唐哲提着几瓶酒和饮料,匆匆赶回祠堂。
刚一进门,申大凤便迎了上来,满脸好奇地问道:“唐哥,你这是要去看望哪位领导呀?买这么多东西。”
唐哲微微一笑,解释道:“我得去请一位掌勺大师傅来,这几天就辛苦你一下啦,把他们的生活都安排好。”
说着,他从包里取出十张十元的钞票,递给申大凤。
申大凤见状,脸色骤变,连忙摆手道:“唐哥,这可使不得啊!这么多钱放我身上,我晚上怕是连觉都睡不安稳呢。”
申大凤心里很清楚,申二狗的钱大多都是交给申厚植帮忙存着的,虽然现在生活条件比以前好了不少,但她身边也只是留了几块零花钱,平时需要买什么东西,都是申厚植给她钱去买的。
唐哲看着申大凤说道:“这次出来我没有带多少钱在身上,你先拿着,还得拿去买些生活必需品。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哪一样不需要钱呢?你先拿着,要是不够的话,我过两天还会出来,到时候再给你。”
申大凤连忙摆手,笑着说道:“够了够了,刚才我和腾飞哥也商量过了,咱们每餐有两个菜就足够啦!”
唐哲皱起眉头,坚持道:“那怎么行呢?你们干活那么辛苦,营养得跟上才行啊。不过肉票我暂时没有那么多,黑市上又买不到肉,等下次我来的时候,带你去认识一下朱达昌。到时候,买菜买肉都可以直接找他,能方便不少呢。这两天就先辛苦你们一下啦!”
说完,唐哲又转向申腾飞,微笑着打了个招呼,然后详细地安排了一下这两天的工作,申腾飞一一记下了,临了的时候,他对唐哲说道:“初次出远门,你嫂子在家说不定多欠我呢,你经常回去,回去的时候,记得去我家里多看看,万一有什么事情也好让我在这里知道。”
唐援朝和唐老三也凑过来说道:“就是呀,唐哲,你回去的时候多看一下你那几个侄子,千万和他们说不要下河沟里去玩水。”
唐哲点了点头,这些话都是沉沉的嘱托:“放心吧,你们安安心心赚钱,我会回去和他们说的。”
安排好了店里的事情之后,他便马不停蹄地往三合赶去。
三合和思王公社紧挨着,跟着马路走,廖家坡就在巴溪尽头的山那边,唐哲只知道个大概位置,一路问了几个人,才问到廖家坡的位置。
好不容易到了廖家坡,才发现这个寨子有十几户人家,他又找了一个老者打听了一下,那老者指着寨子最西边的那株大拐枣树说道:“就是在那棵拐枣树下。”看着唐哲手里提着的礼物,他又问道:“你是他们省里来的亲戚吗?”
第374章 别学人做生意
唐哲只是笑了笑,递了一支烟给他,道了谢便走了。
拐枣树下的三间木屋看上去有些年头,院坝里和阳沟后面那些杂草还没有割几天,堆在院坝的一个角落里。
唐哲走到院坝里喊了一声:“廖师傅在家吗?”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终于,一个身着中山装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他看上去大约五十多岁,身姿挺拔,步伐稳健。与农村常见的同龄人相比,他显得格外年轻。在农村,到了这个年纪的人往往已是满头白发、满脸皱纹,而他却仿佛岁月并未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
廖永辉站定,目光落在唐哲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他的眼神锐利而深邃,似乎能够洞察一切。唐哲被他这么一看,有些不自在,连忙上前一步,说道:“我找廖永辉师傅。”
廖永辉微微颔首,应了一声:“哦。”他的声音低沉而温和,透露出一种历经世事的沉稳。接着,他侧身让开,做了个请的手势,说道:“屋里说话吧。”
唐哲谢过,跟着廖永辉走进堂屋。一进门,他就感觉到一股陈旧的气息扑面而来。堂屋的光线有些昏暗,老式的木屋结构使得楼层较低,窗子也开得较小。尽管窗子上雕有精美的花纹,但里面还有一层木板可以推上去关闭,这使得屋内的采光更加有限。
廖永辉的家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堂屋的两扇窗子紧闭着,仿佛将外界的喧嚣和阳光都隔绝在外。只有那扇敞开的大门,透进来一丝微弱的光线,使得屋内显得有些昏暗。由于长时间无人居住,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发霉的味道,让人感到有些压抑。
唐哲小心翼翼地走进堂屋,将带来的东西放在中间的桌子上。他环顾四周,发现这个屋子虽然有些陈旧,但收拾得还算整洁。廖永辉坐在堂屋的一角,面无表情地看着唐哲。
唐哲深吸一口气,开门见山地说道:“您就是廖师傅吧?我是林国民介绍过来的。”他的声音在寂静的堂屋里回荡,显得有些突兀。
廖永辉淡淡地应了一声,语气中透露出一丝冷漠:“哦,是那小子啊。他又给我找些事情来做?”他的目光落在唐哲身上,似乎在审视着他。
唐哲连忙解释道:“廖师傅,您误会了。林国民只是介绍我来拜访您,并没有让我来请您去国营饭店上班。”他希望能消除廖永辉的疑虑。
廖永辉皱了皱眉,追问道:“那你来做什么?我们好像也不认识吧?”他的声音依然冷冰冰的,没有丝毫的热情。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我叫唐哲,是昔土公社八家堰的人,家父唐自立。”他的语气很诚恳,希望能通过自我介绍拉近与廖永辉的距离。
廖永辉稍微思考了一下,然后缓缓地开口说道:“八家堰?是唐家山的那个八家堰吗?”唐哲见状,连忙点头应道:“对对,就是那里。”
廖永辉的脸上露出一丝疑惑,他接着问道:“我可不认识什么唐自立啊,你就别兜圈子了,有话直说吧,你又是带烟又是带酒的,到底找我有啥事呢?”
唐哲见廖永辉如此直接,也不再拐弯抹角,他把自己此行的目的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最后,他还补充道:“老师傅,您这一身精湛的厨艺,就这样白白荒废在这深山老林里,实在是太可惜了。我真心希望您能再次出山,发挥您的余热啊。”
廖永辉听完唐哲的话,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略显干涩的笑容。他干笑了两声,然后说道:“哈哈,你可真是高看我了。我这老头子啊,虽然会做那么几道小菜,但也没什么特别的。你还是去找别人吧,我可帮不上你的忙。”
说完,廖永辉便站起身来,似乎是准备送客了。
唐哲怎么可能就这样轻易放弃呢?他连忙说道:“廖师傅,您先别着急拒绝我啊!我可是真心实意来邀请您的。”
然而,廖永辉的态度依旧坚决,他还是那句话:“你找错人了。”
唐哲见状,赶忙解释道:“林国民跟我说的,难道还会有假不成?我知道您不太喜欢和别人打交道,尤其是那些当领导的。但您放心,只要您去了我的酒楼,您就只管专心烧您的菜就行,其他的事情都由我来处理。不管是您不喜欢的人还是事,我绝对不会去麻烦您的。”
听到这里,廖永辉似乎有些心动了,他开口问道:“那你的酒楼具体在什么位置呢?现在有多少个厨师啊?每天大概能接待多少桌客人呢?”
这一连串的问题,让唐哲有些措手不及,他支支吾吾地回答道:“呃……我这酒楼啊,其实是刚刚盘下来的,目前正在装修呢……”
唐哲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廖永辉毫不留情地打断了:“什么都还没有,你这不是在这儿跟我画饼呢吗?行了,你还是另请高明吧!”说完,廖永辉便起身再次送客。
唐哲说道:“话不能这么说呀,廖师傅,万丈高楼平地起,我的酒楼也就最多一个月就可以开张迎客了,怎么叫什么都没有呢?”
廖永辉问道:“那好,我问你,你的食材每天从哪里来?邛水就屁股大一点地方,黑市上能买到的东西有限,国营市场里的东西你能弄得来那么多的票?”
虽然现在提倡搞市场经济,但是并没有完全放开,相当于只是一个试验,大部分的东西都还是需要票才能搞到的,像是肉类,好一些的酒类,尤其是电器机械类的东西,什么电视机收音机缝纫机自行车之类的,没有票那是绝对搞不到的。
但是唐哲却有自己的打算,他开的酒楼本身就以吃野味为主,这一点他现在也不方便和廖永辉说。
廖永辉见他不说话,继续说道:“小伙子,我看你还是算了吧,留着钱做些别的,别学人做生意,开酒楼并没有那么简单。”
唐哲站起身来,盯着廖永辉,说道:“廖师傅,我想和你比试一番,要是你输了,就去帮我,怎么样?”
第375章 大言不惭
廖永辉面带戏谑地看着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嘴角扬起一抹嘲讽的笑容,然后猛地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狂笑。
“哈哈哈哈……”廖永辉的笑声在房间里回荡,仿佛要冲破屋顶一般。他一边笑,一边摇头,似乎对唐哲的话感到无比荒谬。
“年轻人啊,你可真是口出狂言啊!”廖永辉终于止住了笑声,但脸上的不屑依然清晰可见,“你这话就不怕闪了腰杆?来,张开嘴让我看看,你的舌头有多大!”
唐哲面对廖永辉的嘲笑,并没有丝毫的退缩。他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轻点了下头,语气平静地说道:“我知道您的本事,所以才特地来向您讨教一番。”
廖永辉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唐哲,仿佛看到了一个疯子。他实在想不通,这个年轻人到底是哪来的自信,竟敢如此大言不惭地挑战他。
“你就这么有信心?”廖永辉的声音中充满了怀疑和讥讽,“你以为你是谁啊?”
唐哲毫不示弱,他直视着廖永辉的眼睛,坚定地说道:“我只是想知道,如果我赢了,您会不会跟我走。”
廖永辉被唐哲的话惊得目瞪口呆,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竟然如此执着。沉默片刻后,廖永辉缓缓说道:“真是后生可畏啊!好,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我也不跟你一般见识。只要你做的菜能入得了我的法眼,我都跟你去。”
唐哲环顾了一下廖永辉的家,发现这里非常简陋,几乎没有什么家具和摆设。廖永辉刚刚从省城回来,并没有带回太多的生活用品,除了一些简单的必需品外,整个房间显得空荡荡的,甚至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
唐哲看着廖永辉,问道:“廖师傅,咱们是在您这儿比试呢,还是我去找个地方?”
廖永辉稍稍思考了一下,回答道:“既然是小林让你来的,我家里现在确实没什么东西,要不这样吧,我们约好明天去他的店里比试。这样一来,我也能让他找几个朋友来当裁判,省得你输了不认账,还天天来缠着我。”
唐哲心里暗自点头,他也觉得在廖永辉家里比试不太合适。毕竟,这里连基本的调料都没有,要想做出美味的菜肴确实有些困难。而且,廖永辉作为林里最大饭店的掌勺师傅,肯定有他的过人之处。
两人相视一笑,然后击掌为誓,约定好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唐哲就在三合公社的岔路口等待廖永辉。唐哲向廖永辉道别后,便转身离开了。
当唐哲路过鱼泉大队时,他决定顺道去拜访一下赵平的家。
唐哲走近赵平的家,听到厨房里传来阵阵炒菜的声音,原来赵平的老婆正在忙碌地准备晚餐。而赵平本人则在院子里,专注地给马铡着草料。
见到唐哲的到来,赵平立刻停下手中的活儿,起身迎了上去,并热情地与他打招呼。唐哲微笑着回应,然后关切地问道:“这几天鱼获还多吗?”
赵平摇了摇头,无奈地说:“现在大鱼可不好抓咯,不过每天还是能弄上来两三百斤的,也够啦。”他的语气虽然有些遗憾,但也透露出对目前收获的满足。
两人闲聊了几句,唐哲得知赵平明天一早就得去城里送货。于是,他灵机一动,想到一个主意,便对赵平说:“明天你去城里送货的时候,能不能在三合公社的岔路口顺便搭一个人一起去呢?”
赵平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当然可以啊,这有啥问题!”他对唐哲的请求非常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接着,赵平热情地邀请唐哲留下来一起吃晚饭,毕竟天色已经不早了。然而,唐哲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发现自己没有带手电筒,担心回去的路上会不方便,于是婉言谢绝了赵平一家的好意。
第二天的黎明尚未破晓,唐哲便迫不及待地从床上爬起来,匆匆忙忙地收拾好行装,准备赶往赵平家。
当唐哲赶到鱼泉大队时,赵平已经将马车装好,准备出发了。那辆马车上装着两三百斤的鱼,虽然数量并不多,但也占据了大木桶的小半桶空间。
唐哲和赵平两人一匹马,借着微弱的马灯光亮,缓缓地走在路上。道路崎岖不平,马车在黑暗中颠簸前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天渐渐亮了起来,黎明的曙光开始洒在大地上。
就在他们快要到达三岔路口的时候,远远地,唐哲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人正站在路边,朝着他们的方向张望着。那个人的身影在晨光中显得格外清晰。
赵平的马车逐渐靠近那个人,最终停在了他的面前。唐哲敏捷地从车上跳了下来,快步走到那个人面前,微笑着说道:“廖师傅,您这么早就来啦!”
廖永辉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后回答道:“是啊,上了年纪,晚上总是睡不好觉。”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但语气却很温和。
实际上,唐哲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他太了解廖永辉这个人了。廖永辉骨子里就不是那种轻易认输的人,他的性格直来直去,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什么,完全不会拐弯抹角。而且,廖永辉的脾气还挺暴躁的,这样的性子在那种体制内的工作环境里,肯定是吃不开的。
虽然廖永辉有一手好厨艺,烧得一手好菜,但他在工作上却一直没有得到更大的发展。到了退休的时候,他也不过就是个普通的大厨而已,并没有得到更多的重用和晋升机会。
现在,廖永辉虽然退休了,但他还是希望能够继续发挥自己的余热,做点有意义的事情。然而,他心里又有些担忧,怕自己和别人相处不来。毕竟,他的性格比较直率,有时候可能会得罪人,这让他在人际交往方面有些不自信。
唐哲请他先上车,廖永辉稍作犹豫,便登上了马车。唐哲也紧跟着跳上车,坐在他身旁。
一切准备就绪后,赵平挥动马鞭,马车继续缓缓前行,朝着城里的方向驶去。车轮滚动的声音在寂静的清晨中回荡,伴随着马蹄的哒哒声,构成了一曲独特的交响乐。
第376章 比试
清晨,太阳刚刚升起,城市的街道上还弥漫着一层薄薄的雾气。唐哲和廖永辉乘坐的车辆缓缓驶入了市区,此时天才刚刚亮,街道上的行人还比较稀少。
然而,当他们接近国营市场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原本安静的街道突然变得热闹起来,赶场的人们像潮水一般从四面八方涌向国营市场的边缘。人群熙熙攘攘,喧闹声此起彼伏,仿佛整个城市都被这股人流唤醒了。
唐哲和廖永辉跳下了车,站在人群中,感受着这股热闹的氛围。唐哲看着廖永辉,笑着问道:“廖师傅,您看我们需要买些什么菜呢?”
廖永辉背负着双手,显得有些悠闲。他微笑着回答道:“我不需要准备什么菜,到时候看他厨房里有什么就做什么。倒是你,如果你有什么特别需要的食材,就尽快去买吧,我在这里等你。”
唐哲听了,心中一动,他也笑了起来:“那我也不用准备了,国营饭店里的菜品应该还是很齐全的,到时候就客人点什么我做什么吧。”
廖永辉轻轻一笑,似乎对唐哲的自信有些不以为然。他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还是不要太自负的好,免得输得很难看。”
唐哲并没有与廖永辉争辩,他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廖永辉的意思。
就在这个时候,朱达昌从里面走了出来,一眼就看到了唐哲也在这里,他连忙热情地打了个招呼:“唐兄弟,你怎么也在这儿啊?快,到我办公室去坐一会儿吧!”
唐哲问了一下朱达昌时间,也才八点过几分,心想林国民那边一般都要等到八九点钟才会上班呢。于是,他转头对廖永辉说:“廖师傅,时间还早呢,要不咱们先到老朱我这儿喝杯茶,然后再过去也不迟呀。”
然而,廖永辉却摇了摇头,淡淡地说道:“我看还是不用了,现在都已经八点了,我们过去等一会儿,他应该很快就会来上班了。”
朱达昌之前并没有见过廖永辉,看到唐哲对他如此客气,而那老头却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心里不禁有些好奇。他压低声音,悄悄地问唐哲:“兄弟,这老头是谁啊?怎么看着这么傲气呢?”
唐哲还没来得及回答,廖永辉却突然听到了朱达昌的话,他的脸色瞬间变得阴沉起来,一脸不悦地说道:“年轻人,你说谁傲气呢?”声音中带着明显的不满和质问。
朱达昌见状,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他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可能有些不妥,于是更加小声地对唐哲说道:“这老者的耳朵还挺尖的呢。”
接着,他又连忙赔着笑脸对廖永辉说道:“老人家,您别生气,我刚才不是那个意思,您可千万别往心里去啊。来来来,请你们进屋喝杯茶,消消气。”
廖永辉摆了摆手,语气生硬地说道:“不必了,小伙子,我们也没那么多时间闲聊。既然你这么想比,那就早点过去吧,比完了我好赶紧回去打扫卫生呢。”
朱达昌见状,赶忙问道:“兄弟,你和他比什么呀?”
唐哲看了看朱达昌,回答道:“比厨艺啊,我们准备去林经理那边的厨房,一人炒一个菜,比试一下。要是他输了,就得出山来我的酒楼帮我。”
朱达昌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兴奋地说道:“哦?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可得跟你们一起去看看,哈哈,有热闹可以看,我最喜欢了!”
唐哲看着廖永辉渐行渐远的背影,心中充满了无奈。他不禁摇了摇头,心想:“这人怎么这么着急啊?”
无奈之下,唐哲只得和朱达昌一起跟在廖永辉身后。朱达昌突然开口说道:“我看啊,咱们现在直接去国营饭店,肯定是找不到老林的。要不这样,你们俩先过去,我去他家把他叫过来。”
唐哲听后,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连忙说道:“这样不太好吧,毕竟人家还没到上班时间呢,我们还是等他上班了再去找他吧。”
朱达昌显然对唐哲的说法不太满意,他哼了一声,反驳道:“大家都是为了四化作贡献,凭什么我六点钟就得上班,他却能睡到八九点?放心吧,你们先去饭店等一会儿,要是他还没起床,我直接连他的床都给你们抬过来!”
说完,朱达昌也不管唐哲是否愿意,自顾自地穿过一条巷子,抄了近路朝老林家走去。
唐哲和朱达昌分手后,两人一同来到了国营饭店。一进门,唐哲就轻车熟路地找了个位置坐下。他在这里算是老顾客了,饭店的服务员们对他都很熟悉,这个时候正在打扫卫生,所以既没有给他倒水,也没有赶他走。
不多时,林国民被朱达昌拉着来了,进了大堂就看到唐哲和廖永辉坐在一张桌子边休息,林国民忙上前和廖永辉打招呼,说道:“老朱一说,我就猜到是廖老您来了。”
廖永辉也不和林国民客气,说道:“这小家伙想和我比试比试厨艺,我刚回家,家里什么都没有,正好来借你的宝地用一用。”
林国民赶忙说道:“廖老您可千万别这么说,您能大驾光临我们小店,那简直就是我们的荣幸啊!您有想做什么菜,尽管告诉我,我这就吩咐厨房给您老准备下来。”
廖永辉摆了摆手,笑着说道:“哈哈,小林啊,你太客气啦!其实现在时间还早呢,要不咱们再稍微等一会儿,看看有没有客人来点什么菜。到时候呢,我和这位朋友一人做一道菜出来,让客人品尝品尝,这样不就能分出个高低了嘛!”
林国民面露难色,犹豫了一下,说道:“廖老,您看现在这个时间点……”
还没等林国民把话说完,站在一旁的朱达昌插嘴道:“哎呀,老林,你就别为难了。就算没有客人点菜,你们店里的员工餐总是要做的吧?那就让他们俩一人炒一道菜不就行了嘛!”
林国民刚想开口解释,廖永辉却大手一挥,爽快地说道:“好!就这么定了,就做员工餐!”
第377章 需要的就是他这张名片
廖永辉如此决定,林国民也无可奈何,只能顺从他的意思,于是在前面引路,将他们带到厨房。厨房里,几位师傅正在忙碌地做着准备工作,看到林国民进来,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
林国民简单地把事情经过向大家讲述了一遍,掌勺师傅听后,满脸笑容地对廖永辉说道:“廖师傅能来我们这里一展身手,那可真是太好了,正好我们几个也可以趁机学习学习。”说罢,他将手中的大勺递给廖永辉,然后转身准备去安排其他事宜。
就在掌勺师傅转身的瞬间,他突然瞥见了站在一旁的唐哲,不禁惊讶地“啧”了一声,说道:“这不是以前经常来送鱼的那个小伙子吗?怎么,今天是你要和廖师傅比试厨艺吗?”唐哲只是微微颔首,表示默认。
掌勺师傅见状,脸上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说道:“小伙子,我看你是有点不自量力啊。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可是咱们全省最厉害的厨师,是林城最大饭店里的掌勺师傅!你居然敢跟他比试,我看你这不是鸡蛋碰石头嘛!”
唐哲淡淡地说道:“我知道。”
“知道你还敢和他比试?你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啊!”转头对着后面的那群厨子说道:“徒弟们,今天都来好好看看,这世上竟然还有如此不知天高地厚之人!”
“卢师傅,你嘴上还是积点德吧!”林国民见状,连忙喝止道,“小唐的实力如何,你根本就不清楚!”
卢师傅闻言,冷笑一声,反驳道:“林经理,我看你平时和他接触得多,怕是被他的花言巧语给骗了吧!要说打打猫猫、抓抓鱼什么的,我倒是相信他可能还有那么几弯刀,可要是论到炒菜,他这么年轻的人,连下馆子的次数恐怕一只手都数得过来吧!别以为在农村能炒几个家常菜,就觉得自己的厨艺有多了不起了。这里可是城头,是大饭店!我估计啊,他连我灶上这些瓶瓶罐罐都未必能认得全呢!”
卢师傅的话音刚落,那些徒弟们便像听到了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一样,哄堂大笑起来。他们的笑声在厨房里此起彼伏,仿佛是在嘲笑那个不自量力的小唐。
朱达昌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他猛地站起身来,义正言辞地说道:“卢师傅,您这话可就不对了啊!俗话说得好,输艺不输人嘛。唐哲和廖师傅比试厨艺,就算最后输了,那也不过是一场技艺上的切磋罢了,又不是做了什么天理难容、败坏社会风气的事情,您何必这样冷嘲热讽呢?”
姓卢的师傅见状,脸色微微一变,但他并未退缩,反而振振有词地反驳道:“我这可都是实话实说,绝对没有半点挖苦他的意思。您也不想想,在廖师傅这样的大师面前,就连我这种拿着二级厨师证的人,都根本没有资格给他提鞋呢!这姓唐的小家伙,无非就是自己想开个馆子,所以才想着借着廖师傅的名头来给自己脸上贴金罢了,廖师傅,您可千万要小心啊,别被他给骗了!”
唐哲听到这里,心中犹如醍醐灌顶一般,瞬间明白了过来。原来,他想要开酒楼的事情,竟然已经在国营饭店里传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了!
这几个厨师一直以来都自视甚高,认为自己是县里厨艺最为精湛的人。如今,他们听闻有人要在县城里开一家酒楼,而且还是要与国营饭店一较高下,自然就会觉得这是对他们的一种挑衅和威胁。于是,他们对唐哲产生了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无论怎么看他,都觉得他不顺眼,仿佛他就是那个来砸他们场子的人。
然而,这可真是应了那句“皇帝不急太监急”啊!林国民还在那里不辞辛劳地为唐哲四处寻找合适的地方,并托关系、走后门,忙得不亦乐乎。而他手底下的这一帮人呢,却像是看到了自己的铁饭碗即将被打破的危机一般,如临大敌。
廖永辉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轻声说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这一生最大的爱好就是做菜,如今有人胆敢来挑战我,我倒是觉得挺有趣的。而且,我在山里也待得有些烦闷了,出来走走,权当是散散心吧。”
卢师傅在一旁附和道:“可不是嘛,这明摆着就是拿您老当门脸儿呢!”
唐哲听了,上前一步说道:“卢师傅,还真被你说对了,我的酒楼要开张,需要的就是廖师傅这张名片。”
卢师傅一听,连忙说道:“廖师傅啊,您可都听到了,这可是他自己亲口说的呀!您看,不管这场比试的结果如何,对他来说那可都是稳赢的局面啊!可对您老人家来说呢,如果您赢了,那也不过就是打败了一个从来都没摸过锅铲的小毛孩子罢了,没什么值得夸耀的;但要是万一您一个不小心让他给赢了,那您老人家这一世的英名可就全都毁啦!”
廖永辉听着卢师傅这番痛心疾首的心里话,心里也不禁有些犯起了嘀咕,他转头看向唐哲,缓声问道:“小伙子啊,我来问你,如果今天我不答应跟你比试,你打算怎么办呢?”
唐哲微微一笑,从容答道:“廖师傅,您这是说的哪里的话呀!您老人家愿意指点我几招,那我肯定会铭记在心一辈子的。但要是您老实在不愿意出手,那我也绝对不会灰心丧气的。我一定会像古人程门立雪那样,一直守在您家门口,直到您老愿意出山为止。”
廖永辉听了唐哲这番话,不由得叹了口气,说道:“你这年轻人啊,何苦为了我这么个固执的老头子如此费心费力呢?”
林国民在一旁说道:“廖老,唐哲这年轻人有一股子闯劲,这股子劲是我们这些人身上看不到的。”
朱达昌也说:“就只论敢提出和廖老比试厨艺的胆量,就不是你我这些人敢比的,唐哲,不要怕,哪怕是输了,也要输得有骨气。”
第378章 我输了
廖永辉叹了一口气,说道:“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够胆的了,好吧,小伙子,你要做什么菜,我让你先挑。”
唐哲面带微笑地说道:“还是廖师傅先挑吧。”他的语气十分谦逊,似乎完全没有把自己放在优先选择的位置上。
然而,卢师傅听到这句话后,却发出了一声冷哼,毫不掩饰地表达出对唐哲的不满:“大言不惭!人家廖老让你先挑,你竟然还敢托大让他老人家先挑!”卢师傅的话语中带着明显的嘲讽意味,显然他对唐哲的态度非常不以为然。
唐哲见状,连忙向廖永辉解释道:“廖师傅,实在不好意思,我对这一行的礼节不是很了解,所以才会这么说,请您多多包涵。”他的态度十分诚恳,让人感觉他并非有意冒犯。
廖永辉挥了挥手,大度地说道:“不存在的,没关系。”他的声音温和而亲切,并没有因为唐哲的话而生气。
唐哲点了点头,感激地看了廖永辉一眼,然后说道:“那我就斗胆先挑了。”说完,他迈步走到灶台前,目光落在了盆里那刚刚清洗干净的一笼猪大肠上。
唐哲略作思考,便指着那笼猪大肠说道:“廖师傅,我就做一个肥肠吧。”他的决定似乎有些出人意料,毕竟猪大肠并不是那么容易处理的食材。
还没等廖永辉开口回应,一旁的卢师傅就忍不住冷笑起来:“呵呵,真是够可以的呀!你以为随便什么人都能够把肥肠做好吗?”他的语气充满了质疑和不屑,显然对唐哲的选择很不看好。
站在一旁的林国民也有些吃惊,他快步走过来,压低声音对唐哲说道:“唐兄弟,那边还有很多新鲜的河鱼呢,要不你还是挑你最拿手的一样菜来做吧?”林国民的建议显然是出于对唐哲的关心,他担心唐哲会在众人面前出丑。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抹轻松的笑容,说道:“没事,就这个吧。”他的声音平静而坚定,似乎对自己的选择充满信心。
林国民见状,连忙劝道:“听人劝吃饱饭,大家都不希望你输得太难看啊。”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担忧,显然对唐哲的决定并不看好。
朱达昌也附和道:“唐哲,就算你觉得赢不了,随便做一个菜都行了,没必要选这个大肠子来做。这玩意儿可不好处理,一会儿要是做坏了,那可就太可惜啦。”他一边说着,一边摇头叹息,仿佛已经预见到了唐哲失败的结局。
唐哲并没有被他们的话语所影响,他歪着头,目光直直地盯着朱达昌,嘴角的笑容渐渐收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淡淡的挑衅,说道:“你就觉得我硬是一点赢的机会都没有?”
朱达昌被唐哲的目光逼得有些不自在,他稍稍移开视线,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之前我不知道廖老的来头,还觉得你或许有三分的把握。但现在看来,你是有十成的把握会输啊。”
廖永辉一直饶有兴致地看着唐哲,当他看到唐哲选择了猪大肠时,不禁笑出声来,说道:“有点意思,既然你选了大肠,那我也不能让别人说我欺负你。这样吧,你把肠子分我一份,我也做一份大肠,咱们来比比看,谁做的更好吃。”
唐哲爽快地答应道:“行,我们一人一半。”他的语气干脆利落,没有丝毫的迟疑。
说完,唐哲毫不犹豫地拿起那把锋利的菜刀,手起刀落,只听“咔嚓”一声,那根粗壮的大肠瞬间被一分为二。他动作娴熟地拿起其中一截,放入已经烧热的锅中,然后迅速加入了葱、姜、干辣椒、花椒和白酒等调料,开始进行焯水。
与此同时,廖永辉也在旁边的灶台上进行着同样的操作。他手法利落,将大肠切成适当的长度,然后依次加入各种去腥的辅料,与唐哲的动作如出一辙。
待大肠焯完水后,两人不约而同地将其捞起,放在案板上。唐哲手持菜刀,以滚刀的方式将肥肠切成小段,每一段都大小均匀,切口平整。切好后,他又将这些切好的肠子重新倒入锅中,再次加入之前用过的那些去腥辅料,继续焯水大约五分钟左右。
然而,此时的廖永辉却已经完成了所有步骤。他迅速起锅,将焯好水的大肠倒入锅中,用旺火快速翻炒。随着“噼里啪啦”的声响,大肠在锅中翻滚跳跃,与各种调料充分融合。不一会儿,一股诱人的香气便从锅中飘散出来。
廖永辉熟练地将炒好的大肠盛入盆子中,然后端起盆子,走向正在一旁等待的林国民,满脸笑容地说道:“来,让大伙都尝尝我做的葱爆肥肠,看看味道如何。”说罢,他还特意用围裙擦了擦手,然后解下围裙,随手丢给了站在一旁的姓卢的师傅。
而唐哲那边才起好锅,自己做了一些辣椒酱油出来,然后把二次焯水的肥肠加入猪油煎得焦黄了,才加入葱姜蒜以及八角香叶桂皮之类的大料在里面,炒香之后,妥出来放着,重新起锅烧油,把自己制的辣椒酱倒入锅里面炒香,然后再倒入炒过的肥肠,等炒入味之后,加入开水。
等林国民他们品尝完一圈之后,才看唐哲这边时,他还站在灶台边上。
林国民问道:“唐兄弟,你这边还没有好吗?”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大概还需要十五分钟。”
廖永辉本来一开始就抱着随便玩玩的心态,直到这个时候锅中水开,肥肠的香味溢出来,他猛地吸了几口,心中一惊,心道:“肥肠还有这种做法?”
十五分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锅里也从刚开始那种臭气,变成了香气四溢,唐哲撒上葱花跟香菜之后,连肠带汤的一人一小碗舀给在场的所有人。
廖永辉看着小碗里的肥肠,拿起筷子轻轻夹了一块在嘴里,滑嫩爽口,和他做的葱爆肥肠比起来是天壤之别,更重要的是,唐哲做的这个肥肠,连一点点腥味都没有。
廖永辉吃了一块肥肠,又喝了一小口汤,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输了!”
第379章 江油肥肠
“我输了!”这三个字如同惊雷一般在空气中炸响,廖永辉的声音中透露出一种无法言喻的挫败感。
卢师傅和他的徒弟们听到这句话后,全都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僵立当场,脸上露出惊愕的神色,仿佛他们听到了世界上最荒谬的事情。
而站在一旁的林国民和朱达昌,同样也是一脸的难以置信,他们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张,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又发不出声音来。
要知道,廖永辉可是黔州饭店的掌勺师傅啊!他在这一行摸爬滚打了几十年,厨艺精湛,经验丰富,在业内可谓是赫赫有名。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备受尊崇的大师级人物,竟然输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这消息一旦传出去,恐怕会在厨师圈里引起轩然大波,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平静的湖面激起千层浪。
“不可能!廖老,您是不是想给这小子留面子,故意这么说的?”卢师傅第一个站出来表示质疑。他在邛水的地位,就如同廖永辉在林城一样举足轻重。他实在无法相信,以廖永辉的实力,怎么可能会输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呢?
林国民也看着廖永辉,试图从他的表情中找到一些端倪。然而,廖永辉的脸上并没有流露出任何故意输给唐哲的迹象,反而是一种英雄迟暮的失落感。这种失落,仿佛是一个曾经辉煌一时的王者,在面对新一代挑战者时,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老去的无奈。
“廖老……”林国民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廖永辉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语气坚定地说道:“你们自己尝尝!”
其他人纷纷从桌上拿起筷子,小心翼翼地夹住盘中的食物,然后缓缓地将其送进自己的口中。整个过程异常安静,仿佛时间都凝固了一般。
在这静谧的氛围中,甚至能听到每个人咀嚼食物时发出的细微声响,以及吞咽时喉咙里的轻微蠕动声。这种安静让人感到有些压抑,仿佛整个国营饭店的后厨都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笼罩着。
“这、这……怎么可能?”卢师傅满脸惊愕,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这道菜,他颤抖着伸出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一块大肠,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突然间,卢师傅瞪大了眼睛,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失声惊呼道:“大肠还能这样做?”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惊讶和赞叹。
一旁的廖永辉见状,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说道:“我做的大肠,虽然劲道十足,辛辣爽口,但是始终有一股难以去除的本色味道,这一直是我心中的一大遗憾。”
卢师傅闻言,眉头微皱,反驳道:“大肠失去了它本来的味道,那还能叫大肠吗?”他对廖永辉的观点表示质疑。
廖永辉微微一笑,不紧不慢地解释道:“那不过是失败者的借口罢了。你看小唐的这道大肠,不仅完全没有那种令人不适的臭味,而且入口软糯,口感绝佳,吃一口就让人忍不住想要再尝一口。更难得的是,就连它的汤汁,也是异常鲜美,用来拌饭简直是一绝。”
大家都静静地听着廖永辉说话,只见他一边说着,一边慢慢地把嘴巴凑近碗边,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小口汤。这一口汤刚下肚,他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脸上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嘴里还不停地赞叹着:“嗯,这汤真是太好喝了!味道浓郁,香气扑鼻,而且大肠处理得非常干净,没有一点异味。”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跟着尝了一口汤,同样是赞不绝口。就连那个姓卢的人,也忍不住低下了头,心中暗自感叹:“这道菜做得真是太好了,如果让我来烧这道大肠,肯定做不出这种味道来。”
廖永辉喝完汤后,满意地看着唐哲,微笑着说道:“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一代更比一代强!我这老头子的手艺确实不如你啊,输得心服口服。”
唐哲连忙摆手说道:“廖师傅您过奖了,我也只是凑巧会做这一道菜而已,要是真论起炒菜的技术,那还得是您老人家更胜一筹啊!我真心希望您老人家不要食言,能够到我的酒楼来帮我一把,这样我一定能把酒楼经营得更好。”
廖永辉听了唐哲的话,脸色变得严肃起来,他郑重地说道:“我这个人虽然脾气不好,也不太合群,但是我说出的话就像吐出去的口水一样,绝对不会收回来。既然我输了,那我一定会尽心尽力地去帮你,你放心吧!”
林国民满脸笑容地对唐哲说道:“太好了,小唐啊,有廖老这样的高手亲自出马帮你,你的酒楼肯定会名声大噪,在梵净山一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朱达昌也随声附和,笑着说:“可不是嘛,今天这场比试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我以前还常常自夸自己的厨艺有多好呢,可看了你们俩的精彩对决,我才知道自己就像个跳梁小丑一样,根本没法跟你们比啊!”
站在一旁的卢师傅此刻显得有些尴尬,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本来他刚才还对唐哲出言不逊,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可现在连廖永辉都输给了唐哲,而且看廖永辉的样子,显然并没有故意放水。卢师傅心里暗暗叫苦,他意识到自己刚才真是太冲动了,得罪了唐哲这样的厉害人物。
没办法,卢师傅只好硬着头皮说了几句佩服唐哲厨艺高超之类的话,然后匆匆忙忙地带着他的徒弟们去厨房忙着准备菜品。
廖永辉继续说道:“唐先生做的这道大肠,以前我去四川交流的时候也吃过,烧制的手法应该也差不多,不过味道上还是有些区别,不知道这道菜的名字叫什么?”
看来廖永辉并不是一个不好打交道的人,对于唐哲的称呼都改变了,只能说明他这种人只服强者。
唐哲笑着说道:“什么都瞒不过廖师傅,这还真是一道地地道道的川菜,不过和其它川菜的烧制又不一样,这就是一道菜火了一座城的江油肥肠。”
第380章 唐家院子
“江油肥肠?”廖永辉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惊叹道:“怪不得吃起来有那么一股熟悉的味道呢!我之前在和川菜师傅交流的时候,他烧的也是江油肥肠,不过他自己还说学艺不精,没烧好。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里吃到这么正宗的江油肥肠,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廖永辉稍稍停顿了一下,接着好奇地问道:“唐先生,你年纪轻轻,厨艺竟然如此精湛,是跟谁学过吗?”
唐哲听到这个问题,不禁有些犯难,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想了想,他决定实话实说:“其实并没有跟谁学过,只是我平日里比较喜欢看一些杂七杂八的书,也不知道是在哪本书上看到过江油肥肠的做法,就记在了心里。而且大家都知道,这些年生活条件不太好,家里也没什么吃的。每次我打到野味之后,除了把肉拿去卖掉换点钱之外,剩下的内脏我都会自己处理干净,然后做成菜吃掉。”
这句话虽然是唐哲随口编造出来的,但仔细想来,倒也不无道理。毕竟,所有动物的内脏都散发着同样难闻的气味,如果处理不当,那股恶臭恐怕会弥漫整个寨子,让人难以忍受。
此时,站在一旁的林国民脸上露出了笑容,他热情地说道:“廖老,您今天能大驾光临,真是让我们这里蓬荜生辉啊!这样吧,中午就别走了,留下来吃个便饭,也算是我为您接风洗尘,同时也为小唐道个喜。”
林国民话一说完,也不等唐哲和廖永辉表示同意与否,就转身去安排卢师傅准备一桌子丰盛的菜肴了。
用过午餐后,唐哲带着廖永辉来到了祠堂那边。他先是将廖永辉介绍给了申腾飞等人,然后对廖永辉说道:“廖师傅,您看看这厨房要怎么设计比较好,您有什么想法和要求,尽管跟腾飞他们说就好了。”
然后他又面带微笑地指着申大凤,介绍道:“这位是申大凤,从现在起,她就听从您的指示和安排啦,给您打打下手。目前呢,我们的酒楼还没有正式开业,所以可能会让您受点委屈哦,但您放心,工钱方面我绝对不会亏待您的,就按照黔州饭店的标准给您发放。而且,如果每个月生意好的话,还有额外的提成呢!”
廖永辉连忙摆了摆手,说道:“哎呀,我可不是为了那点工钱才过来帮你的呀!工钱多少都无所谓啦,我主要是看重你这个人,知道你还会做很多美味的菜肴呢!等你的酒楼开张了,咱们可得好好切磋几局,互相交流一下厨艺哦!”
唐哲听了,哈哈大笑起来,豪爽地回应道:“哈哈,那肯定没问题啊!”接着,他带着廖永辉在酒楼里转了一圈,边走边介绍着各个区域的功能和布局。
廖永辉在参观的过程中,突然问道:“对了,你这个店打算取个什么名字呢?”
唐哲略微思考了一下,回答说:“嗯……我还真没想好呢,暂时还没有特别合适的名字。要是取个什么酒楼之类的,感觉又不太符合这个四合院的风格和氛围。”
廖永辉面带微笑地说道:“我觉得咱们这个店就叫唐家院子吧,这个名字不仅接地气,还能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呢。”唐哲听后,眼睛一亮,连连点头称赞道:“好啊,这个名字真是太棒了!”
接着,唐哲立刻把申腾飞叫到身边,兴奋地对他说:“腾飞哥,刚才廖老给咱们店取了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叫唐家院子。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去外面原来那块石匾的地方量一下尺寸,然后再重新做一块匾额挂在那里,这样咱们店就更有特色啦!”
申腾飞连忙点头应道:“好嘞,我知道了,等会儿我就去量尺寸。”说完,他便转身去找王堂,商量一下到底做哪种匾额会更好看一些。
与此同时,唐哲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钱递给申大凤,嘱咐道:“大凤啊,你拿着这些钱去外面给廖师傅准备一些生活用品,像毛巾、牙刷、牙膏这些都要买齐,还有铺盖被褥也别忘了。”
申大凤接过钱,笑着回答道:“好的,我这就去办。”然后她转身离开,去为廖永辉采购所需的物品。
最后,唐哲转过头来对廖永辉说:“廖师傅,您看看这些房间,您觉得哪一间比较合您心意呢?您可以跟腾飞他们说一声,我们先把您选中的那间房间打扫干净,让您住得舒适一些。”
廖永辉对这些倒没有特别要求,只是说了一句随便就行。
唐哲把他们都安顿好了之后,就准备回去,廖永辉也跟着出来说道:“今天出来得比较急,还要回去收拾一下,过一两天再出来。”
这个时候赵平早已经回了鱼泉大队,他们也没有顺路的马车,两个人只好一路往回走,路上又聊了一些天南海北的趣闻,以及南北风味的菜肴,听得廖永辉对唐哲是越来越佩服,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仅凭看几本杂书,就能对南北风味有独特的见解。
到了思王公社,一边顺河走小路往三合公社走,一边则是顺巴溪走马路也可以到三合,廖永辉选择顺河走小路,那样要近半个多小时,唐哲则是缘着巴溪走马路,出了巴溪再翻两个小山头的小路便到了家。
到家的时候才下午,见母亲正在收拾家里的东西,唐哲问道:“妈,你是准备搬下去了吗?”
陈秋芸说道:“初八也马上就到了,我收拾一下,把这些轻的东西先拿下去。”
唐哲说道:“你就收拾好了,我来拿就行。”
陈秋芸笑道:“我又不是老得走不动的老太婆,几十斤的东西都拿不起那还了得,对了,阿哲,我听科军在说城里头有猪崽子卖,你下次去城里的话卖两头回来吧。”
现在东门桥原来黑市那里,现在已经是一个大市场,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在那里卖着,唐哲的确也看到过两次有人卖小猪崽子,听到母亲想喂,便应了一下,说道:“行,下次我去城里的时候,买两头回来。”
第381章 再提养猪的事
短短数日,唐哲身上的伤势已然恢复得七七八八,头上的绷带也被拆除,然而,额头上那块尚未完全愈合的结痂血疤,却为他那张原本英俊的面庞增添了些许不羁与痞气。
这些日子以来,沈月一直埋头苦学,不曾有丝毫懈怠。而唐哲则已拜托唐考贤为其争取到一个大队的高考名额。原本,沈醉亭曾来信告知沈月前往地区参加高考,但得知唐哲已委托唐孝贤办妥此事后,沈月便回了封信给父亲。
时光荏苒,转眼便到了五月初八这一天,这亦是唐考贤选定的彩门之日。依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头一天全寨的男女老少都会前来帮忙。王堂身为掌墨师,自然也不例外,他与申腾飞一同从县城赶回。
黎明时分,天空才刚刚泛起一丝鱼肚白,福事便已被宣布,开门典礼也随之隆重举行,上午九点多,所有亲朋好友围坐在一起,尽情享用着香甜软糯的糍粑。
所有的亲戚都对唐哲家的酒席赞不绝口,不仅是亲戚们,就连全大队的人都喜欢来他家做客。这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当别人家还难以拿出足够的粮食来招待客人时,唐哲家却能让大家吃得饱饱的,而且还有酒有肉,这实在是太令人羡慕了。
夜幕降临,唐哲家的自制水力发电机开始发出嗡嗡的声响,电灯瞬间被点亮,整个院子都被照得如同白昼一般。这明亮的灯光吸引了更多的人前来,唐哲家的院子里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更让人惊喜的是,唐哲竟然还请来了一场电影放映!这可是在当时非常稀罕的娱乐活动啊!新房子的院坝里挤满了人,大家都兴致勃勃地观看着电影,欢声笑语此起彼伏。
在这个欢乐的夜晚里,最开心的人莫过于唐自立了。他一直非常喜欢一句话:“山朝水朝抵不住人朝。”如今,新房子刚刚搬家,附近几个村的人都赶来观看电影,这让他感到无比的自豪和满足。他觉得自己的脸上特别有光彩,仿佛所有的人都在为他的儿子唐哲喝彩。
那些曾经认识唐自立的人,此刻也对他刮目相看。他们不再认为他是以前那个窝囊废,反而觉得他生了一个如此有出息的儿子,真是令人钦佩。这个晚上,唐自立的心情格外舒畅,他尽情地享受着这份荣耀和快乐。
这一天晚上,唐自立喝了很多酒,比他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然而,即使在醉酒的状态下,他的脸上依然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就连在睡觉的时候,他的嘴角也还挂着一丝笑意,仿佛这个美好的夜晚会永远留在他的梦境之中。
第二天,家中的客人们都已经离去,陈秋芸又一次提起了养猪的事情。她对唐哲说道:“阿哲啊,上次我跟你讲的那件事,你可一定要放在心上啊,别把它丢到九霄云外去了。等你去城里的时候,记得买两只小猪崽回来哦。最好是买一只公猪和一只母猪,这样以后就可以繁殖更多的小猪啦。公猪呢,等过年的时候咱们就把它杀了吃,而母猪崽呢,就让它慢慢长大,到时候生一窝小猪崽。”
唐哲听后,点了点头,回答道:“妈,我觉得养一头猪就够了,过年的时候杀了吃,也能过个好年。何必还要养母猪呢,这不是平白给自己增添很多麻烦嘛。”
陈秋芸却不以为然地说:“哎呀,这有什么麻烦的呢?又不需要你去喂它们,你操那么多心干啥呢?”
唐哲笑着解释道:“妈,我这不是心疼你嘛。你看咱们家地里就那么点儿粮食,要是再养两头猪,你得多操多少心啊!而且到时候还得打多少猪草来喂它们呢?”
陈秋芸嘴角微扬,轻描淡写地说道:“这有啥大不了的呢?如今土地都分到各家各户了,谁不是起早贪黑、拼命干活啊?哪还像以前集体劳作的时候,大家都偷奸耍滑、偷懒耍滑的。而且啊,不管最终收获多少粮食,只要按时足额上交了公粮和余粮,剩下的可就全都是自己的啦!再加上种些红薯、洋芋啥的,养上两头猪简直轻而易举嘛。”
一旁的唐自立,酒意尚未完全消散,双眼猩红,打着一个响亮的酒嗝,含含糊糊地嘟囔道:“娃他妈呀,阿哲那是心疼你太操劳了,你说你还养啥子猪哟?他如今在城里都要当大老板咯,咱家这新房子也盖好啦,你就舒舒服服地待在家里,安安心心做个太婆不好吗?”
陈秋芸闻言,狠狠地瞪了唐自立一眼,没好气儿地怼道:“你才吃了几天饱饭啊,就开始飘了是吧?我看你怕是连自己姓啥都快忘咯!啥子都拿钱去买?那钱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成?再说了,做生意这事儿到底靠不靠谱哟?别到时候又被人抓去割资本主义的尾巴,那可就亏大咯!”
且说这唐自立,平日里那可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对谁都客客气气的,更别提顶嘴这种事了。可今儿个不知怎的,他竟然借着酒劲,壮起胆子回了这么一句:“你说割尾巴,你喂母猪就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了?上面的政策都下来了,真要再说谁是资本主义,我看我们大队大部分人都是,这些人哪家没有超过三只鸡的?”
唐哲连忙劝解道:“爹,妈,你们别争啦!我觉得爹说得挺有道理的。咱们要是养的话,养一头就够啦,平时可以吃点油,等秋收的时候在地里再撒点菜籽,猪油菜油混合着吃,这样一头猪完全足够啦。”
然而,陈秋芸却非常坚决地表示:“不行!一定要买两头回来!别听你爹的,反正买来了也是我来喂,又不需要你们帮忙。”
唐哲听了妈妈的话,感到有些无奈,但又不好反驳,只好无奈地点点头说道:“好啦好啦,我知道啦。等我去城里的时候,如果碰到有卖猪的,就买回来就是了。”
第382章 白跑一趟
自从确定在城开酒楼后,唐哲就忙得脚不沾地,恨不得自己能够拥有三头六臂,这样就能同时处理好多件事情了。
这段时间,申二狗和简科军两人可谓是忙得不可开交。他们天天都往山上跑,目的只有一个——挖天麻。天麻可是一种珍贵的中药材,市场需求很大。所以,他们俩一直想叫上唐哲一起去,但唐哲实在是抽不出时间。
昨天,唐哲刚刚和母亲商量好,要去城里买两只小猪崽回来养。这可是个重要的任务,毕竟猪崽的品质直接关系到未来的收益。
然而,今天一大早,申二狗就迫不及待地跑到唐哲的新房子里来了。原来,唐哲之前办酒席的时候,申二狗和简科军可是帮了大忙,忙前忙后整整两天呢!昨天好不容易休息了一下,今天他们又准备去白云岭挖天麻了。
一见到唐哲,申二狗就兴奋地眉飞色舞起来:“唐哥,你知道吗?白云岭上的天麻可多啦!简直就像地里种的洋芋一样,密密麻麻的!”他的描述让人仿佛能看到那漫山遍野的天麻,正等待着他们去挖掘。
一旁的简科军则显得比较沉稳,他关心地问道:“唐哥,你身上的伤好得怎么样了?”
唐哲微笑着点了点头,回答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谢谢你们的关心。”
简科军兴致勃勃地说道:“这几天我和二狗可没闲着,我们俩一起挖到了七八十斤的天麻呢!这不,特意来问问你有没有空一起去啊?现在挖天麻的人太多了,靠山下的那些地方基本上都被挖光啦,再想挖到好的天麻可不容易。山上倒是还有不少,但没人敢上去啊!前几天我和二狗在山上的时候,居然听到了大猫子的叫声,那声音简直跟打雷一样响亮!”
一旁的申二狗连连点头,附和道:“可不是嘛,唐哥,你是没听到那声音,当时我都差点被吓得尿裤子了!”
要知道,老虎的叫声一般可以穿透三公里左右的距离。而白云岭和麻黄岭这两座大山其实是紧紧挨着的,中间只隔着一个小小的山坳。
简科军继续说道:“听到大猫叫之后,好多人都不敢去了,有人去了麻黄岭那边,也听到有大猫的叫声,唉,要是能到山里去,估计还要多挖一些。”
唐哲听了他俩的话,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你们俩该不会是想叫我跟你们一起去吧?”
申二狗见状,赶忙满脸堆笑地说道:“嘿嘿,唐哥,你看你这话说的。我们就是觉得你有枪啊,有枪就安全多了。要是真的在山里碰到那大猫子,你就可以直接拿枪把它给打死。听说虎皮可值钱了呢!就算碰不到大猫子,咱们也能多挖些天麻,拿出去城里卖,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唐哲一脸无奈地说道:“这段时间我确实没办法跟你们一块儿去啊,今天我必须得出城一趟才行。”
简科军连忙附和道:“二狗啊,我之前不就跟你说过嘛,唐哥现在正忙着城里的生意呢,你非要死缠烂打地让他陪你去山上。”
申二狗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挠了挠头说道:“嘿嘿,那既然唐哥没时间去山上,那我们干脆就跟你一起去城里吧,这样也挺不错的。而且正好有你在,我们还可以把之前挖的那些天麻给卖了呢。”
简科军也随声应和道:“是啊是啊,有唐哥你陪着,我们路上也能安心一些,就不用担心遇到什么坏人啦。”
唐哲听他们这么说,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笑容,爽快地答应道:“行啊,既然你们都不介意耽误时间,那就跟我一起去吧。”
他稍稍停顿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接着又补充道:“哦,对了,正好我还有件事需要你们帮忙呢。”
申二狗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赶忙追问道:“啥事儿啊,唐哥?你尽管说,只要是我们能做到的,绝对不含糊!”
唐哲面带微笑地对申二狗说:“二狗啊,我记得你家里好像有个羊马叉吧?要不你带上它,跟我一起去城里买点东西?”
申二狗爽快地应了一声:“好嘞!”然后转身说道:“那我现在就回去拿,到时候在打尖坳那里等你们哈。”
这时,简科军插话道:“诶,唐哲,你看我要不要也去借一个羊马叉呢?”
唐哲摆了摆手,回答道:“不用啦,我们家自己就有一个,足够用啦。”
简科军听后点了点头,说:“那行,那我就回家去把天麻带上,然后也在打尖坳那里等你哦。”
看着申二狗和简科军先后离去的身影,唐哲这才不紧不慢地去新房子后面取那个羊马叉。这个羊马叉其实就是用两根树叉绑起来,再在中间横着绑上一根扁担做成的简易工具。虽然看起来有些粗糙,但在农村里却是很实用的家什呢。
平日里,这羊马叉主要是用来扛东西的,但人们大多还是习惯用扁担挑。不过,要是碰上需要扛猪羊这类比较重的东西时,这羊马叉可就派上大用场了,用起来特别方便。
三个人在约定好的地点汇合后,便一同朝着城里走去。申二狗肩上扛着那把羊马叉,羊马叉上还绑着一个麻袋,鼓鼓囊囊的,里面装的全是天麻。而简科军则背着一个背篓,同样也是满满当当的,里面装的也是天麻。
到了城里,他们首先去了齐春那里,把天麻卖给了他。然后,三个人就马不停蹄地赶往东门桥市场,一到市场,他们就开始四处寻找有没有人在卖猪崽。
简科军说道:“唐哲,城头赶一六场,今天才初十,估计你买这些东西,要等明天才能买到,今天算是白跑一趟了。”
唐哲这才想起来,自从城里开始摆摊以后,其它公社也开始有人摊摆,遇一和六赶城里,二和七就是赶昔土,三九赶三合,四六赶思王,逢十就哪里都不赶,休市一天。
三个人只吃了些东西,又去唐家院子看了一眼,看看天色不早了,才急匆匆地往回赶去。
走到巴溪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远处的路也变得朦胧,三个人有说有笑地走着,突然听到前面不远处传来一阵哭声。
第383章 我们不是坏人
立夏过后,白昼逐渐变长,阳光也越发炽烈。然而,对于巴溪这个地方来说,季节的更迭似乎并未带来明显的变化。两侧高耸入云的悬崖绝壁宛如两道天然的屏障,无情地遮挡住了大部分阳光的照射。唯有正午时分,太阳高悬头顶,才能勉强穿透那狭窄的缝隙,洒下短暂的一小时左右的光辉。
当太阳越过西边的山头,整个山谷便迅速被黑暗所笼罩,仿佛夜幕提前降临。此时,溪口外的太阳也已西斜,巴溪内的光线变得愈发昏暗,几十米外的景物都难以分辨清楚,更遑论人物的面容了。
就在这一片朦胧的黑暗中,突然传来一阵突兀的哭声,划破了原本的宁静。这哭声在寂静的山谷中回荡,显得格外凄厉,令人毛骨悚然。唐哲他们三人闻声,心中不禁一紧,立刻提高了警惕。
要知道,在九十年代以前,巴溪一直是邛水地区罪案的高发地段。这里山高林密,地势险要,是犯罪分子藏匿的绝佳之地。杀人越货、抢劫盗窃等恶性事件屡屡发生,数不胜数。然而,由于其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许多案件最终都成了无头公案,至今仍悬而未决。
唐哲和申二狗对这片区域的危险性再清楚不过,他们之前也曾亲身经历过被李龙抢劫的事情。此刻听到这突如其来的哭声,两人的第一反应便是可能有人遭遇了不幸,甚至可能是遇到了穷凶极恶的“棒老二”(当地对土匪的称呼)。
申二狗满脸惊恐地看着唐哲,声音略微有些颤抖地说:“唐哥,你听,前面好像有哭声,这大晚上的,听起来怪吓人的。要不咱们过去看看,问问他是不是遇到啥麻烦了,是不是碰到那些打劫的棒老二了?”
一旁的简科军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这种事情,但他的内心还是有些发怵,于是便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赶忙说道:“天都快黑了,咱们还是赶紧赶路吧,到了前面找个地方借几根亮花稿,也好照个亮。”
然而,申二狗却不以为然,他拍了拍胸脯,壮着胆子说:“怕啥子嘛,今天才初十,月亮出来得早,估计到了巴溪,那月光比白天都还要亮堂呢,哪里还用得着去找啥子亮花稿哦。”
唐哲听了申二狗的话,觉得也有几分道理。他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那哭声,发现声音并不大,而且似乎是从前面的拐角处传来的,由于视线受阻,暂时还看不到人。不过,从那哭声中,唐哲能够分辨出,这个人应该不是因为受伤而哭泣。
思考片刻后,唐哲决定去一探究竟,他对申二狗和简科军说:“哭声就在前面拐弯的地方,离我们不远,走过去应该就能碰到。先去看看情况再说吧,如果真的是遇到了什么困难,我们能帮就帮一把。”
仅仅百十来米的距离,说话间便已经走到。
走得近了,只见一个蓬头垢面的少年正孤零零地坐在路边的石头上。那少年的头发乱如鸟巢,满脸污垢,让人难以看清他的真实面容。
或许是察觉到有陌生人靠近,少年的哭泣声戛然而止,但他并未抬起头来,只是不停地用手抹去眼角的泪水,然后像鸵鸟一样,将头深深地埋进了裤裆里,似乎生怕被唐哲他们看到自己此刻的狼狈模样。
在少年的面前,摆放着两头大约二三十斤重的黑不溜秋的猪崽,这两头猪崽被五花大绑着,显然已经被束缚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它们嘴里吐着白沫,无力地喘着粗气,却丝毫没有挣扎的力气。
唐哲见状,心生怜悯,于是迈步上前,轻声问道:“小伙子,天都快黑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呢?一个人在这里做什么呢?”
听到唐哲主动与他搭话,少年这才缓缓地抬起头来。唐哲定睛一看,不禁心头一紧——这少年看上去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本该是天真无邪、朝气蓬勃的,但此刻的他却显得如此落魄和无助。
少年的头发长得几乎遮住了眼睛,脸上的泥垢更是让人难以直视。他身上穿着的衣服早已破烂不堪,不仅没有一颗扣子,而且还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补丁。
尤其是他那条老式的兜裆裤,与他那瘦小的身躯极不相称,仿佛随时都可能会掉下来。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少年不得不在腰间系了一根草绳,以固定住裤子。
唐哲见那少年迟迟没有回答,不禁有些疑惑,于是又追问了一句:“小伙子,你怎么不说话呀?”
过了好一会儿,那少年才终于鼓起勇气,结结巴巴地说道:“叔……叔叔,我……我来卖猪崽。”
申二狗闻言,先是一愣,随即便露出了笑容,打趣道:“哦,原来这两头小猪崽是你挑来卖的呀?这么晚了,你是不是急着要去等明天早上赶邛水啊?”
少年连忙摇了摇头,解释道:“不……不是的,叔叔。我是挑着来赶思王的,听我们队里的人说现在可以赶场了,所以我就想来试试看。可是……可是今天我在思王街上守了一整天,都没有一个人来买我的猪崽。”
申二狗听了,心中不禁一酸,他看着眼前这个瘦弱的少年,再听到他的肚子里传来一阵咕咕的叫声,立刻就明白了他的处境。于是,申二狗赶忙从自己的衣服包里掏出了一个用油纸包着的东西,那是他给公公买的油香粑。
申二狗将油香粑递到少年面前,关切地说道:“孩子,饿了吧?快吃点东西吧!”少年的目光一下子被那香喷喷的油香粑吸引住了,他紧紧地盯着申二狗手中的食物,喉咙里不自觉地吞咽了几下口水,但却始终不敢伸手去接。
唐哲说道:“吃吧,我们不是坏人。”
那少年目光直直地落在他身上,只见他的额头处,一道狰狞的疤痕如蜈蚣般盘踞,异常显眼。
刹那间,少年像是被恐惧攫住了一般,突然跪倒在地,发出一声凄厉的哭喊:“叔叔,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爹被牛打伤了,正躺在床上,眼看着就要不行了啊!我愿意把这两头猪崽都给你们,只求你们能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第384章 卖猪少年
这哭喊声在空气中回荡,仿佛能穿透人的耳膜,让人不禁心生怜悯。
在那个七八十年代,大人们为了管束自家孩子,不让他们到处乱跑、偷吃零食,常常会编造一些善意的谎言。其中最常见的一个,便是关于人贩子的传说。
据说,人贩子一旦遇到小孩子,就会先用各种美食诱惑他们,而这些食物中早已被下了药。孩子一旦吃下,便会立刻昏死过去,成为人贩子的俎上鱼肉。人贩子会趁机将孩子的胆挖出,拿去贩卖。
当然,这样的谎话对于成年人来说,不过是无稽之谈。可对于那些年幼无知的孩子来说,却无异于天方夜谭,足以让他们心生恐惧,乖乖听话。
就像小时候,大人们总是告诫孩子们,猪蹄叉子是绝对不能吃的,否则会把媒人叉跑,将来就娶不到老婆了。这种谎言虽然荒谬,却能在孩子们的心中种下一颗敬畏的种子,让他们不敢轻易尝试。
申二狗听到那少年的哭声,着实被吓了一大跳。他定睛一看,发现这少年满脸惊恐,身体还微微颤抖着,再看看唐哲,这才恍然大悟。
申二狗连忙把他拉起来,笑着安慰道:“小伙子,别害怕,我们可不是什么坏人哦!你看,他头上的伤,其实是被那些坏家伙给打的。你就放心大胆地吃吧!”说罢,申二狗顺手拿起一块油香粑,放进嘴里咬了一大口,然后吧唧吧唧地嚼了起来,边嚼边说:“你看,我这不也在吃嘛!”
那少年见状,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小心翼翼地接过申二狗咬过的那块油香粑,然后像饿了好几天似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唐哲看着这一幕,觉得有些好笑,又或是为了缓解那小伙子的压力,便随口问了一句:“二狗啊,你为啥每次出来都喜欢卖油香粑呢?”
申二狗摸了摸头,说道:“唐哥,自从上次我们一家快饿死了,就是你的那几个油香粑救了我们一家人,我姐和我公现在特别喜欢吃,每次出来的时候,只要碰到有卖的,我都会买几个,你把我姐安排在城里了,她经常都能够吃到,可是我公年纪大了,想吃的时候不一定能买到,今天看到有卖的,我又买了几个 。”
简科军满脸羡慕地对唐哲说:“二狗,你这家伙可真够有钱的啊!等我哪天赚到钱了,一定要给我爹和我妈买油香粑粑吃,让他们也尝尝这美味。”唐哲笑着回答道:“科军啊,只要你肯努力,肯吃苦,将来肯定能赚到大钱的。”
话音未落,只见那少年风卷残云般地将那大半块油香粑吞进了肚子里,速度之快令人咋舌。申二狗见状,连忙将手中剩下的那几个油香粑一并递给了少年,关切地说:“来,这些你拿着,别饿着肚子。”
然而,那少年却有些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说道:“叔叔,我已经吃饱啦,谢谢您的好意。”申二狗赶忙解释道:“我其实比你大不了多少,你叫我哥哥就行啦。拿着吧,带回去给你爹尝尝,他肯定也会喜欢的。”
少年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红着脸接过了那几个油香粑,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放进了衣服里面,仿佛那是无比珍贵的宝物一般。
这时,唐哲突然开口问道:“你这两头猪崽是准备拿来卖的吗?”
经过一番深入的交谈和交流,再加上品尝了申二狗带来的食物后,少年逐渐放下了心中的戒备,话也变得多了起来:“是的,我今天天还没亮就赶到这里了,而这两只猪崽也是一天都没有吃过东西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养得活。”
唐哲闻言,心中不禁生出一丝怜悯之情,他关切地问道:“那你家在什么地方呢?”少年抬起头,眼神有些迷茫地回答道:“我家在六口塘,你们听说过那个地方吗?”唐哲略作思索,随即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从这里到六口塘还有二十多里路呢。你年纪这么小,挑着这么重的东西,能走得动吗?”
少年连忙摆手,纠正道:“叔……哦,不,哥哥,我叫陆成铭,已经十二岁半啦,等到腊月间,我就满十三岁了。”申二狗见状,笑着弯下腰去,伸手提起了扁担的一端,只见那两头猪崽立刻被提了起来。他惊讶地说道:“这两头猪至少得有六十斤重呢,小伙子,你的力气可真不小啊!”
然而,陆成铭却并未因此而感到高兴,他的脸上反而浮现出一抹忧虑之色。他一边用手抹去眼角的泪水,一边无奈地说道:“可是我现在已经没有力气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唐哲说道:“你这两头猪要卖多少钱?”
陆成铭说:“出门的时候我妈说了,卖五毛钱一斤,把猪卖了再给我爹打斤酒回去兑药。”
申二狗听了,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成铭,你妈妈说的价格不对哦。”
陆成铭说道:“我知道,肯定是贵了,今天一天都没有人买我的猪崽。”
申二狗说道:“不是,是说乡音(便宜)了,正常的猪崽价格比肉都要贵一些,你要是说一块五,说不定别人都买走了,五毛钱一斤,人家还怕是瘟猪呢。”
“不、不是的,哥哥,我们家的猪崽不是瘟猪。”陆成铭好不容易才没有哭了,这一下又差点急得快哭出来。
“是我们家的母猪自己下的崽,还没有满双月,别人怕拿回去不好养。”陆成铭只得老实交待。
申二狗问道:“你在街上的时候,别人问你,你是不是也是这样说的?”
陆成铭点了点头,说道:“它们本来就还没有满双月呢,我要是说了假话,人家回头又来找我爹的麻烦。”
唐哲苦笑了一声,说道:“我今天去城里买猪崽还没有买到呢,这样吧,这两头猪崽六十斤,就按二狗哥哥说的一块五一斤,我给你九十块钱好不好?”
陆成铭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道:“不行。”
第385章 两头小猪崽
这一下轮到唐哲他们三个人吃惊了,问道:“为什么?”
陆成铭一本正经地说道:“出门的时候我和我妈秤了的,那一头大一点,耳朵有点白毛的二十九斤七两,这一头小一点只有二十六斤半。”
申二狗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他哈哈大笑着对唐哲说:“嘿,你可真是遇到贵人啦!这位好心人竟然愿意多给你几块钱呢,这可真是太好了!你快拿着这些钱去给你爹打酒兑药吧,他老人家喝了肯定能好得更快些。”
唐哲听了申二狗的话,连忙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仔细地数了数,一共是九十块钱。他把这些钱递到陆成铭面前,诚恳地说道:“小伙子,这是九十块钱,您收好。天马上就要黑了,前面的寨子上正好有一家在卖酒的,我带您去买了酒,您就可以早点回家啦。”
陆成铭有些不好意思地推让着,他觉得这钱太多了,自己不能收。然而,唐哲却坚持要把钱给他,两个人就这样推来推去,僵持了好一会儿。
最后,唐哲实在拗不过陆成铭,只好把钱硬塞进了他的手里,然后说道:“小兄弟,你就别跟我客气了。这钱你拿着,就当是我一点心意,赶紧去给你爹买酒吧,再晚些天就全黑了。”
陆成铭感激地看了唐哲一眼,只好收下了钱。这时,简科军和申二狗也各自抓了一头猪,把它们放在羊马叉上绑好。一切准备就绪后,四个人便一起朝着前方走去。
出了巴溪,不远处就是打铁炉。这里除了有一个铁匠房外,以前还有思王公社的酒厂。不过后来酒厂搬走了,但是旁边的一户人家还是能够通过一些关系弄到酒来卖。
让哲带着陆成铭来到那家小酒馆,买了一斤酒,然后对他说:“早点回家吧,你年纪还小,太晚回去父母会担心的。”陆成铭听了,点点头,转身走了几步,突然又回过头来,看着让哲,有些犹豫地问道:“哥哥,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以后我要到哪里去找你呀?”
让哲微微一笑,正准备回答,一旁的申二狗却抢先说道:“小娃儿,你要是想找他的话,以后就得去城里的唐家院子找他啦。”陆成铭把申二狗的话在心里默念了几遍,牢牢记住,然后又对让哲说了声谢谢,便像一只欢快的小鸟一样,飞快地跑走了。
唐哲和申二狗看着陆成铭远去的背影,相视一笑,然后继续踏上回家的路。当他们走过那座凉桥时,夜幕已经悄然降临,天空中挂着一轮皎洁的明月,如水的月光洒在大地上,仿佛给大地披上了一层银白的霜。
不远处的寨子外边,有一棵高大的枫香树,在微风的吹拂下,树叶沙沙作响。偶尔,还会传来几声猫头鹰的叫声,那声音在寂静的夜晚里显得有些诡异。而在更远的地方,不时还会夹杂着几声犬吠,似乎是村子里的狗在互相呼应。
唐哲他们三人轮流扛着两头猪崽,一路上走走停停,十分辛苦。经过漫长的路程,终于在月亮高悬的时候回到了家。
一进院子,他们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新房子的院坝里坐满了人,有的在愉快地聊天,有的悠闲地抽着烟,还有的正逗弄着可爱的小孩,整个院子充满了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看到唐哲他们回来,众人的目光立刻被吸引过来。当他们看到唐哲他们带回的两头猪崽时,一开始还以为他们又去山上打猎了,于是纷纷围拢过来,好奇地问个不停。
“今天又打到什么好东西啦?”有人兴奋地喊道。
“好像是野猪呢!”另一个人猜测道。
“这两头还是猪崽呢,没有打到大猪吗?”还有人疑惑地问。
申二狗连忙解释道:“你们眼睛都看啥呢,这明明是两头家猪,唐哥买来喂的。”
“哦,原来是这样啊。”大家恍然大悟,但紧接着又对这两头猪崽产生了新的疑问。
“这两头猪崽怎么这么小呀?”有人惊讶地问。
“唐哲,你是不是买着寒奶猪崽了?”另一个人关切地问。
“看样子不像是寒过奶的霉骨钻子猪,倒像是还没有满双月的呢。”还有人仔细观察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简科军面带微笑地说道:“还是你眼力好啊,这猪崽确实还没有满双月呢。”就在这时,陈秋芸听到唐哲他们回来的声音,她急忙从屋里跑了出来,一边快步走着,一边热情地向唐自立打招呼:“老二啊,快过来帮个忙,把这些猪崽拿到圈里关起来。”话音未落,她就已经走到了简科军面前,准备从他手中接过猪崽。
简科军见状,连忙说道:“婶儿,您别着急,先歇一会儿,我给您扛过去就行。”说着,他便毫不犹豫地扛起猪崽,朝着唐哲家的新猪圈走去。申二狗见状,也赶忙跟在后面帮忙。
到了新猪圈,简科军小心翼翼地把猪崽放了进去。陈秋芸看着这些可爱的小猪崽,满心欢喜地对唐哲说:“记得把绑猪崽的绳子挂到东南角上哦。”唐哲有些疑惑地问道:“为什么要挂在东南角呢?”
陈秋芸耐心地解释道:“你看看你,都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呢?这绑猪的绳子挂在哪里,它就会习惯在那个地方拉屎拉尿,这样就不会乱拉到猪槽里啦。”
唐自立抱着一捆稻草,步履匆匆地走到猪圈旁,将稻草轻轻丢进圈里。他看着那些可爱的小猪崽,眼中流露出一丝关爱,说道:“这些猪崽还没满双月呢,晚上可得给它们保暖才行啊。”
就在这时,唐哲趁着还没回屋的间隙,好奇地问母亲陈秋芸:“妈,今天晚上怎么这么多人在咱们家呀?是有什么特别的日子吗?”
陈秋芸微微一笑,解释道:“哪有什么特别的日子呀?大家就是看咱们家安上了电灯,晚上亮堂堂的,跟白天一样,所以都喜欢来咱们家坐坐,聊聊天,吹吹牛,顺便唠唠家常。”
唐哲听了,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应了一声:“哦,原来是这样啊。”
陈秋芸见状,突然拍了一下手,兴奋地说:“哎呀,光顾着跟你说话了,差点忘了正事!锅里的水烧开了,快点,跟我一起去泡茶吧!”说完,她转身快步朝厨房走去,唐哲也连忙跟了上去。
第386章 搞忘了日子
“唐哲,真有你的啊!这发电机都能被你捣鼓出来,简直太厉害了!”周淑芬满脸笑容地夸赞道,眼中流露出对唐哲的钦佩之情。
“就是啊,唐哲不仅聪明能干,还有文化,这世上就没有他做不出来的东西!”旁边的人也随声附和着,对唐哲的能力赞不绝口。
这时,有人突然插话道:“对了,唐哲,既然你这发电机这么厉害,那我们能不能买点线来,从你家拉过去呢?这样晚上就不用再点那昏暗的煤油灯啦!”
唐哲正忙着给大家倒茶,听到这话,他停下手中的动作,微笑着回答道:“我这个发电机功率比较小,最多只能带动两百瓦以内的电器哦。而且,如果距离再远一点的话,可能连一百瓦都带不动呢。”
那人听了唐哲的解释,脸上露出些许失望的神色,似乎对这个结果不太满意。
周淑芬见状,连忙笑着打圆场:“哎呀,大家别着急嘛!我相信唐哲说的话肯定是有道理的。要是这发电机真的能带动那么远的线路,以唐哲的性格,他早就给他老丈人家安排上啦!”
说完之后,周淑芬面带微笑地看着唐哲,眼中透露出一丝期待,然后轻声问道:“唐哲啊,你和小月的日子看好了没呀?”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他的声音温和而又礼貌地回答道:“还没呢,婶儿。您可是我们的大媒人啊,这看日子这么重要的事儿,当然得经过您同意才行呢。”
周淑芬听了唐哲的话,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她呵呵地笑了起来,嘴里却说道:“哎呀,现在你们这些年轻人啊,讲究的可跟我们那时候大不一样喽!以前结婚的时候,还兴什么头封书子、二封书子的,可麻烦了。我看你和小月的婚事呢,就只开了个书单,其他那些繁文缛节都给省略啦。”
就在两人谈论着婚礼的事情时,唐哲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今晚唐家山的人几乎都来了,可他却没有看到沈月一家的身影。他心里不禁有些纳闷,于是找了个借口,跟周淑芬打了个招呼,便转身朝着沈月家走去。
当唐哲走到沈月家院坝外时,发现屋里早已熄灯,一片漆黑。只有二楼沈月的房间里,还透出一丝微弱的灯光,仿佛在黑暗中默默地等待着什么。
唐哲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然后轻轻地叫了一声:“黑子。”话音刚落,只见一只黑色的小狗从院子里窜了出来,它欢快地叫了一声,然后像见到老朋友一样,屁颠屁颠地跑到唐哲面前,摇着尾巴在他的腿上蹭来蹭去。
沈月轻轻地放下窗子,小心翼翼地伸出头,向外张望了一眼。在朦胧的月光下,她隐约看到一个黑影,黑影旁边还有黑子的影子在不停地晃动。虽然看不太清楚,但她心里却很清楚,这个黑影一定是唐哲。
唐哲慢慢地走到阶沿上,正准备开口呼喊沈月的时候,突然听到“吱呀”一声,大门被缓缓地打开了。沈月的声音从门后传来:“哲哥,是你吗?”
唐哲连忙应了一声,回答道:“是我啊,小月。我刚刚从城里回来,路过这里,就想来看看你休息了没有。”
沈月微笑着,把唐哲让进屋里。她在黑暗中摸索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火柴,然后“嚓”的一声,点燃了煤油灯。昏黄的灯光照亮了房间,也照亮了两人的脸庞。
沈月看着唐哲,说道:“还没有呢,还有半个月就要考试了,我今天晚上收拾一下东西,我爹来信了,让我去城里的服务公司先住下来好好复习一下。”
唐哲听了,摸了摸自己的头,有些懊恼和自责地说道:“哎呀,我都忘记日子了,你收拾好了吗?需不需要我帮忙啊?”
沈月摇了摇头,微笑着说:“不用啦,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就是几本书而已。对了,哲哥,你明天有空吗?我想让你陪我一起去城里。”
唐哲嘴角扬起一抹笑容,轻声说道:“有空啊,当然有空啦。”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种轻松和愉悦。
沈月闻言,脸上也浮现出一丝欣喜之色,连忙说道:“那太好了,明天一早我就去找孝贤叔开好证明,然后马上就去叫你,好不好?”她的语气充满了期待。
唐哲点了点头,微笑着回答道:“好啊,我明天会在家里等你的。”他的目光落在沈月那略显消瘦的脸庞上,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心疼之情。
他缓缓地伸出手,轻柔地捧起沈月的脸颊,感受着她肌肤的细腻和温暖。看着她那因为害羞而微微发红的面庞,唐哲柔声说道:“小月,你最近都瘦了呢。”
沈月完全没有预料到唐哲会有如此亲昵的举动,她的身体猛地一颤,像是被一股电流击中一般,瞬间呆住了。她的脸颊像熟透的苹果一样,迅速泛起一层红晕,火辣辣的感觉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过了好一会儿,沈月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说道:“没……没有的事,我……我没有瘦。”她的声音低得几乎像蚊子叫,显然还没有从刚才的震惊中完全恢复过来。
唐哲看着她的样子,放开了手,笑道:“你明天就不用开住旅社的证明了,你爹那么想,肯定其他人也会那样想着,估计陆续会有各个公社的考生赶到城里去住宿,越是往后,房间里塞的人也就越多,肯定是好几个人一间,说不定一间要住上一二十个人也难说,人多嘈杂,不利于你复习。”
沈月仰着头问道:“我不住服务公司,难道要睡东门桥下?”
唐哲笑道:“你是不是忘记了,我在城里租了个地方搞酒楼的事情。”
沈月说:“那不是还没有装修好吗?听三嫂说三哥和援朝都去帮你去了。”
唐哲点头道:“是呀,他们两个去帮忙打打下手,另外还有二狗他姐也去了,你这几天在城里就先和她挤一下,实在不行,我让他们重新给你收拾一间出来,不能打扰你学习。”
沈月连忙说:“不用专门收拾的,我和她挤一下就足够了。”
唐哲也说道:“反正都是熟人,总比去服务公司和那些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挤着强百十倍吧。”正说着,听到外面不远处的路上有人聊天经过,唐哲笑道:“那些在我们家耍的人都回来了,时间也不早了,你早点休息,我明天再来帮你拿东西。”
沈月嗯了一声,说:“那你回去的路上小心点。”
唐哲挥了挥手,说道:“知道了,你快去睡觉。”
看着唐哲走远的背影,沈月心里甜甜的,直到他的身影完全消失在院坝外面,她才恋恋不舍地回到房间,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唐哲的影子。
第387章 偶遇
年的高考时间与现在有所不同,它比现在的高考时间要晚一些,但又比1980年的前一年和后一年的时间稍早一些。这一年的高考日期被定在了七月七日,而这一天恰好也是农历的五月二十五日。
在过去,由于家庭成分的问题,沈月不得不放弃了学业。当时,她认为读书与否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即使读了书,毕业后也难以找到工作,所以还不如干脆不参加考试。对于像她这样以种地为生的人来说,书读得再多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实际用处。毕竟,锄头和牛并不会因为你多读了几天书就变得更听话,要想填饱肚子,最终还是得靠自己拼命劳作。
然而,当沈醉亭恢复工作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沈月的顾虑也随之消散。从那时起,除了白天在田间劳作外,她晚上便会拼命补习之前落下的课程。
沈醉亭到了地区之后,给沈月寄来了好几封信。信中的内容无一例外,都是劝说沈月去市里读高中。然而,沈月心中却有着自己的顾虑。她深知唐哲的想法和期望,所以一直犹豫不决,始终没有答应沈醉亭的提议。
然而,这一次情况有所不同。沈醉亭不仅再次来信,还特别强调让沈月提前去城里复习。面对这样的请求,沈月实在不好意思再拒绝了。毕竟,沈醉亭也是出于对她学业的关心。
好在一个月前,沈月已经顺利通过了预考,而且成绩相当不错,名次也比较靠前。这无疑给了她极大的信心和动力。不过,当时她并没有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唐哲。一来是因为唐哲每天都忙于自己的工作,二来他本身也没有读过高中,更别提参加高考了。对于像沈月这样以社会人士身份参加高考的流程,唐哲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这天清晨,沈月和唐哲起了个大早,简单地吃了点东西后,便准备出门。就在这时,陈秋芸匆匆忙忙地跑过来,手里还提着一袋煮好的鸡蛋。
“小月啊,这些鸡蛋你带上,多吃点,考试的时候肯定能门门都考一百分!”陈秋芸满脸笑容地说道。
沈月见状,连忙摆手推辞:“不用了,婶婶,不用给我带去的,城里什么都能买得到,你和叔叔留在家里吃就行。”
唐哲在一旁看着妈妈陈秋芸的举动,不禁觉得有些好笑,于是笑着对妈妈说道:“妈,你这也太迷信了吧,人家去考试,你还给她吃鸡蛋,这不是意味着到时候要考个零鸡蛋回来嘛。”
陈秋芸一听,顿时有些尴尬,她连忙解释道:“小月啊,婶婶可没有那个意思哈,你千万别误会。”
沈月见状,赶紧笑着打圆场:“婶婶,你别听哲哥乱说,他就是跟你开玩笑呢,哪有吃了鸡蛋就要考个零鸡蛋的说法呀,那要是我用筷子夹着吃,岂不是要考一百一十分啦?”
陈秋芸听了沈月的话,也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些不妥,于是连忙点头说道:“对、对、对,小月说得有道理,你就用筷子夹着吃,肯定能考个好成绩。”说完,连她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个小小的插曲就这样过去了,唐哲笑着接过沈月的书包,从母亲那里把鸡蛋装进去了,背在身上,然后和她一起朝着县城的方向走去。
唐家院子的施工进度还是相当快的,为了能让沈月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唐哲特意在申大凤住的厢房对面二楼,给她单独打扫出了一间房间。
沈月看到唐哲如此费心,心里很是感动,但她还是连忙劝阻道:“哲哥,真的不用这么麻烦啦,我和大凤一起住就挺好的,不用单独给我弄一间房间。”
唐哲皱起眉头,一脸担忧地说道:“那怎么行呢?你读书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大凤每天早上都要起个大早去买菜,晚上也睡得特别早,你们的作息时间完全不一样啊。”
申大凤站在一旁,赶忙插嘴道:“唐哥,你就别担心啦!小月姐和我一起住绝对没问题的,我保证不会打扰到她的。而且啊,这个房子以前可是个祠堂呢,我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老是觉得有点害怕。现在小月姐来了,正好可以给我作个伴儿,这样我就不会那么害怕啦!”
唐哲犹豫了一下,看到申大凤如此热情,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让沈月和她一起住。
安排好沈月的住处后,她突然想起自己还需要买一些学习用品和复习资料。唐哲二话不说,带着她直奔新华书店。一进书店,沈月就像走进了知识的海洋,兴奋地在书架间穿梭着,挑选着自己需要的书籍和文具。
沈月站在书架前,目光扫视着书架上的书籍,她的手指轻轻划过书脊,寻找着自己需要的那一本。唐哲静静地站在她身旁,偶尔会应沈月的要求,帮她取下书架高处的书籍。
正当沈月全神贯注地看书时,突然,她感到一股轻微的撞击力,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前倾斜了一下。她连忙稳住身体,抬起头,看到一个人正站在她面前。
“对不起。”沈月下意识地说道,声音中带着一丝歉意。
那个人似乎也有些惊讶,刚说了一个“没”字,突然像是认出了沈月,惊呼道:“沈月!你怎么来城里了?”
沈月这才定睛一看,眼前的长发少女竟然是之前和她聊了一路的林丽。她的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连忙回应道:“林丽,好巧啊!你今天休息吗?”
林丽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是啊,我今天休息,准备来买一些复习资料,准备参加高考呢。你呢,你怎么也来买书了?”
沈月指了指书架上的书,说道:“我也是来买书的。”
林丽听这个时候也看到了站在她身边的唐哲,脸上的神情微微一变,但很快又恢复了原样。她笑了笑,说道:“哦,这样啊。不过这一排书架上都是高中的资料,你们应该去那边的一排书架上找,那里才是农业种植养殖方面的书籍。”
第388章 女人一旦吃起醋来真是让人无法理解
唐哲听到林丽的话后,脸色微微一变,露出些许不悦之色,他皱起眉头,语气生硬地说道:“你这是什么话?难道只有你才能参加高考吗?”
一旁的沈月见状,连忙打圆场,她满脸笑容地对林丽说道:“哎呀,林丽,真是不好意思呀!哲哥他就是这样,说话比较直接,你别往心里去哦。其实我也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想考一下试试看啦。”
林丽听了沈月的解释,并没有领情,反而对着唐哲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毫不客气地回应道:“哼,我就知道会这样!也不知道你都多久没看书了,还能考上吗?”
面对林丽的质疑,沈月并没有生气,她只是微微一笑,语气平静地说:“考不考得上我确实不知道呢,但不管怎样,我都觉得应该去尝试一下,这样至少以后心里不会留下遗憾呀。”
林丽对沈月的话仿佛左耳进右耳出一般,完全没有听进去多少。她的注意力完全被唐哲吸引住了,两只眼睛像被磁石吸住了一样,直勾勾地盯着唐哲,让唐哲感觉浑身不自在,甚至有些发毛。
然而,由于沈月就在面前,唐哲也不好直接回应林丽的目光,只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毕竟,现在距离高考已经越来越近了,这个时候绝对不能让沈月分心。
唐哲见沈月一直和林丽有说有笑,便趁机插话道:“小月,你选好要买的书了吗?”他的语气尽量显得自然,希望能引起沈月的注意,同时也能缓解一下自己的尴尬。
沈月听到唐哲的声音,连忙回过神来,有些匆忙地回答道:“哦,还没有呢,不过快选好了。”她的声音中似乎透露出一丝犹豫,好像还在思考要不要继续和林丽聊天。
这时,林丽突然插话道:“还选什么书呀,沈月,走,我们去文昌阁吃米虾去。今天能在这里碰到你,真是太巧了,我可不能错过这个机会。”说着,林丽就伸手去拉沈月的手,似乎完全没有把唐哲放在眼里。
沈月有些为难地看了看唐哲,然后摇了摇头,说道:“不了,我……我还有点事呢。”她的声音明显有些底气不足,好像并不是真的有什么事情要做。
林丽见状,立刻紧紧抓住沈月的手,说道:“你什么你,都还没有嫁进门呢,就这么怕他,以后嫁过去了,你岂不是一点家庭地位都没有了?”她的话虽然有些直白,但也确实说出了一些现实问题。
说完这句话后,他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略带挑衅的笑容,然后将目光投向了唐哲,仿佛在告诉他:“看,我赢了!”唐哲自然感受到了他的目光,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无奈。
而此时的沈月,正被林丽紧紧地拉着往书店外走去。她试图挣脱林丽的手,但林丽的力气似乎比她想象中要大得多。终于,在走出书店门口的那一刻,沈月用力一甩,成功地摆脱了林丽的束缚。
“林丽,我的书还没有买呢!”沈月有些焦急地说道。
林丽不以为然地回答道:“书店就在这里,又不会跑掉,你早一点来和晚一点来有什么区别呢?”
沈月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她并没有听出林丽话中的深意。然而,站在一旁的唐哲却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心里很清楚林丽为什么要这样针对沈月。
唐哲不禁暗自叹息,他实在想不通林丽为何如此计较。明明是自己对她没有感觉,又不是沈月从她身边抢走了自己。可女人一旦吃起醋来,真是让人难以理解,仿佛连地球的自转都变成了错误。
“我还是把书买了再说吧,哲哥也很忙的,不能总耽搁他。”沈月看着唐哲那有些发黑的脸色,心中不禁有些担忧,于是连忙对林丽说道。
林丽见状,却并未松手,反而一把拉住了沈月的胳膊,笑嘻嘻地说道:“走吧,天这么热,先去吃碗米虾了再过来也不迟嘛。我跟你讲哦,那家店的酸汤可真是太好喝啦,我一个人都能喝上三大碗呢!”
沈月有些无奈地转过头去,目光落在唐哲身上。她注意到唐哲的脸色依然不太好看,似乎还带着些许不悦。然而,当他看到沈月的目光时,他还是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并向她挥了挥手,说道:“你和她去吧,早点回来就行。”
听到唐哲的话,林丽的心情立刻变得失落起来,内心是多么希望唐哲也跟着去,可嘴上却不是这样说,她嘟囔着说:“这还差不多嘛,我又不会把她拐跑的。唉,算了,你也一起来吧,免得一会儿沈月少了一根头发,某些人又要拿我是问了。”说完,林丽还特意朝唐哲翻了个白眼,似乎对他刚才的态度有些不满。
唐哲见状,哼了一声,回应道:“像是谁没有吃过米虾一样。”他的话语中透露出一丝不满和不屑。
沈月见状,连忙打圆场道:“哲哥,你别这么说嘛。不管怎么说,林丽毕竟是孝贤婶的亲戚,大家都是熟人,闹得太生分了也不好。而且,她还是我们的媒人呢,要是没有她,我们俩也不可能走到一起呀。”
唐哲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看着沈月依说道:“行吧,看在你的份上,我就不和她计较了。对了,你不是想吃米虾吗?那我们现在就去吃吧,我请客哦!”
沈月依开心地笑了笑,然后挽住唐哲的手臂,撒娇地说:“好呀,不过我们也把林丽叫上一起去吧,人多热闹嘛。”
唐哲点了点头,表示同意,接着转头对林丽喊道:“林丽,别愣着啦,一起走吧!”
那时候的文昌阁还没有被民族中学的围墙圈起来,它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显得有些落寞。阁下是一块宽敞的空地,被人用竹席支起了一个简易的凉棚,凉棚里,一对老年夫妻正忙碌地售卖着米虾。
第389章 米虾
米虾,又称虾米,其制作方法与米豆腐(在其他地区也被称为米凉粉)的工艺如出一辙。首先,将米仔细地用水淘洗干净,确保去除杂质,然后将其浸泡至发胀。接着,使用传统的石磨将泡胀的米磨成细腻的米浆,并将其倒入锅中。
当锅中的米浆开始沸腾时,需要不停地搅动,以防止其粘锅或结块。持续搅拌,直到米浆变成浓稠的浆糊状。这时,准备一个钻有许多指头大小孔的葫芦瓢,将浆糊状的米浆通过这些小孔,一滴一滴地滴入凉水中。
随着米浆的滴落,它们会迅速在凉水中凝固,形成一粒粒酷似蝌蚪的米虾子。实际上,在这个阶段,将其称为“米蝌蚪”更为形象贴切。然而,由于虾子富含更高的营养价值,且在这种内陆地区相对罕见,因此人们更愿意称之为“米虾”,这样的称呼听起来更加高端大气上档次。
待米虾完全冷却并凝固后,将其捞出,放入酸汤中。酸汤的酸味与米虾的嫩滑相互映衬,再加入适量的辣椒酱,增添一抹辣味。一口下去,酸辣爽口的味道在口腔中爆发,让人在炎热的夏天里感受到无比的清爽和满足。
卖米虾的是一对年逾花甲的老夫妻,岁月在他们脸上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但他们的笑容依然灿烂。老头的家族世代以务农为生,他从小就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因为他姓白,所以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白米虾。
白米虾的父母也是靠卖米虾为生的,那时候他们在观音庙前摆起了小摊。随着时间的推移,白米虾继承了这门手艺,并将其发扬光大。然而,时代在不断变迁,刚解放后,人们对拜神仙的热情逐渐减退,白米虾意识到这一点后,果断地与妻子在文昌阁附近支起了一个新的摊子。
然而,好景不长,不久之后,社会环境又发生了变化,摆摊设点做生意不再被提倡,白米虾无奈之下只好回归集体。但他心中对卖米虾的热爱从未熄灭。
终于,土地包干到户的政策实施后,小买卖逐渐恢复了生机。按理说,城里的人流量更大,市场更为广阔,但白米虾却对那里毫无兴趣。他依然选择了那个熟悉的老地方——文昌阁。这里虽然人少一些,但有一个特别的优势:读书人多。
白米虾深知,这些读书人通常比街上赶场的人更舍得花钱。毕竟,只有亲身体验过挣钱的艰辛,才会懂得钱的来之不易。而这些读书人,往往没有经历过太多生活的磨难,对于一些小小的享受,他们会更加慷慨。
唐哲他们三个人到达目的地时,发现有几个学生正围坐在一张桌子前,有说有笑地享用着美食。唐哲径直走向白老汉的老婆,微笑着说道:“婆婆,麻烦来三碗米虾。”说罢,他便转身走到另一张空桌子前,稳稳当当地坐了下来。
沈月和林丽见状,也紧跟着走了过来,一同在唐哲身旁落座。没过多久,白米虾就被端到了他们面前。热气腾腾的白米虾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唐哲看着眼前的美食,开口问道:“这米虾多少钱一碗啊?”白米虾微笑着伸出五个指头,回答道:“五分一碗,你们先吃着,等会儿再给钱也不迟。”唐哲听后,爽快地从口袋里摸出两角钱,递给白米虾,笑着说:“还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比较好嘛。”
沈月迫不及待地端起碗,轻轻抿了一口酸汤,顿时眼睛一亮,赞叹道:“哇,这酸汤真好喝啊!我以前都不知道酸汤还能这样做呢。”
林丽嘴角微扬,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轻声说道:“人家这酸汤里啊,可加了不少其他的佐料呢,跟咱们家里泡的那种酸菜完全不一样哦。”
唐哲听了,心中有些不悦,他瞪了林丽一眼,没好气地怼道:“哟,就你知道得多,就你厉害是吧?”
林丽见状,不仅没有退缩,反而更加挺直了身子,毫不示弱地回应道:“我就是比你强,怎么着吧?你难道不知道做饭可是我们女人的强项吗?”
一旁的沈月听到两人的对话,突然忍不住笑出声来。她嘴里正含着一口酸汤,这一笑,差点就把汤给喷到林丽身上。
林丽见状,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嘲讽的神色。她看着沈月,冷冷地说道:“才刚说你男人几句,你就受不了啦?”
唐哲见状,连忙从包里掏出一方干净的方巾,递给沈月,关切地说:“快擦擦嘴,别呛着了。”
沈月接过方巾,擦了擦嘴,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不是的,我只是……”
唐哲突然打断了她的话,似乎有些急切地说道:“夏虫不可语冰!”他的声音不大,但语气却很坚决,仿佛这句话有着特殊的含义。
沈月微微一怔,然后应了一声,接着转过头对林丽说道:“快吃吧,一会儿太阳晒热了就不好吃了。”她的语气很自然,好像刚才唐哲的话并没有引起她太多的关注。
林丽则有些疑惑地看着唐哲,又看了看沈月,满脸不解地问道:“你们在说什么?什么夏虫不可语冰?”她显然对这个陌生的词语感到好奇,想要弄清楚其中的意思。
沈月见状,连忙解释道:“没什么,你不用管他。”她的表情有些尴尬,似乎并不想让林丽继续追问下去。
唐哲可不想让沈月现在就告诉林丽他开酒楼的事情,毕竟事以密成,还没有做就满大街的去宣传,不一定是好事。
不过许多事情的发展和他自己想的却不太一样,就在他们吃得正高兴的时候,先前吃着米虾的那一桌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换了新的一波人。
这三个人坐下之后,便叫老板给他们一人上一碗,其中一个留着长头发的,声音很大,还用手指不停地敲着木桌。
“兵哥,二哥是不是叫我们今天晚上就动手?”他一边敲着桌子,一边问坐他对面的那个平头。
第390章 万一被打坏了他父母得多心疼
那个被叫做兵哥的平头男人,听到长头发的问题后,只是简单地“嗯”了一声,并没有过多地回应。然而,长头发似乎并不满足于这样的回答,他紧接着追问:“我可是听说二哥被人打得很惨啊,他现在来找我们,会不会是个陷阱呢?”
兵哥听到这句话,本能地将目光投向了唐哲他们那一桌。他仔细观察着唐哲和另外两个女孩子,除了唐哲看起来不像是普通的学生之外,那两个女孩子确实给人一种在学校里读书的感觉。但是,兵哥对她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
就在这时,坐在兵哥旁边的短头发男人有些不耐烦了,他觉得长头发的问题太多,而且说话也不太靠谱。于是,他毫不客气地怼了长头发一句:“你怎么这么多话呢?吃东西都堵不住你的嘴是吧?”
然后,他转头对长头发说:“别磨蹭了,赶紧吃,吃完了咱们去学校的广播室,借他们的话筒给你,让你好好喊一喊你要去砍人。”
长头发的火气正往上冒呢,突然听到那个叫兵哥的人也跟着附和道:“就是啊,你这家伙咋这么多废话呢?不就是有俩臭钱嘛,看把你能的,都不知道自己姓啥了!”
唐哲他们刚刚吃完饭,正准备起身离开呢,结果就听到有人提到了二哥的名字。他心里“咯噔”一下,本来已经走到门口的脚步又停了下来。他想起之前强子他们好像也是这么叫张二皮二哥的,而且这些人还说今天晚上要动手,难不成又是张二皮在背后搞什么小动作?
就在唐哲心里犯嘀咕的时候,白老头把米虾也做好了,端到了桌子上。长头发接过米虾后,抬眼看向了沈月和林丽,然后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脸上还露出了一股不怀好意的笑容。
沈月被他这么一逗,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像熟透的苹果一样,她有些害羞地连忙把头低了下去。林丽见状,转头看了看沈月,又看了看那长头发,只见那家伙正一边舔着嘴唇,一边满脸坏笑地盯着她们看呢。
林丽可是经常跟着文工团的人下乡去演出的,什么场面没见过啊!她立刻就明白这长头发没安好心,于是“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大骂道:“吹你妈呢!”
长头发嬉皮笑脸地说道:“我要是有这么年轻的妈,我爹得多快乐啊!”他的话里带着一丝戏谑和调侃。
林丽听到这话,顿时火冒三丈,她猛地抓起桌子上的筷子,像扔飞镖一样朝长头发扔了过去。然而,由于筷子本身并没有多少重量,所以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后,不偏不倚地砸在了背对着他们的平头兵哥身上。
兵哥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击吓了一跳,他下意识地转过头,看了一眼林丽和沈月。刚才他只是稍微转过头看了一眼,觉得这两个人有些面生,并没有太在意。但现在仔细一看,他才发现眼前这两个女人简直就是绝顶的美女!
在兵哥的印象中,民中的那些女学生,稍微有点姿色的,他基本上都认识,而且对她们的情况也都了如指掌。可是,眼前这两个女人,他却完全没有见过。
正当兵哥看得入神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有一双眼睛正冷冷地盯着自己。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陌生的男人,正用一种充满敌意的目光看着他。
兵哥心里有些不爽,他不认识这个男人,于是随口吐了一口浓痰,然后挑衅地问道:“小杂毛,你看什么看?”
这时,长头发在兵哥的背后说道:“兵哥,我看他好像对你很不顺眼呢。”
兵哥面露怒色,冷哼一声,毫不客气地骂道:“要你这龟儿子多嘴,小杂种,你是混哪里的?居然敢用这种眼神看老子!”他的语气充满了挑衅和威胁。
唐哲面不改色地看着眼前这三个人,心中暗自估量着他们的情况。这三个人年龄看起来比他稍小一些,应该也是这所学校里的学生。只不过上了高中之后,他们可能觉得自己考大学无望,便自暴自弃,整天游手好闲,最终沦为了小混混。
就在这时,白米虾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他急忙走过来,对着唐哲说道:“小伙子啊,你们这顿饭吃得差不多了吧?要是吃完了就赶紧走吧,别在这里磨蹭了。”他一边说着,一边还不停地向唐哲使眼色,似乎在暗示他不要惹事生非。
然而,唐哲却不为所动,他淡淡地回答道:“老板,这天实在是太热了,我想在你这凉棚里再休息一会儿,可以吗?”他的态度显得很是坚定,完全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白米虾见状,无奈地叹了一口气,知道自己无法劝说唐哲,只好转身走到一边,不再多言。
兵哥猛地站起身来,他的动作有些粗鲁,甚至还把自己坐着的板凳狠狠地踢向了一旁。那板凳在地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仿佛在诉说着兵哥此刻的愤怒。
然后,兵哥一屁股坐在了唐哲的身旁,他的身体微微前倾,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唐哲,恶狠狠地说道:“小杂种,你知道我是谁吗?在民中,就算是校长见到老子,也得给几分薄面!你居然敢不理我?”
唐哲并没有被兵哥的气势吓倒,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兵哥,一句话也不说。
这时,一旁的沈月有些着急了,她连忙伸手拉了拉唐哲的衣襟,压低声音说道:“哲哥,我们走吧,别跟他一般见识。”
林丽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心里也有些害怕。她本来还想着要是遇到几个讲道理的人,她或许还能撒泼耍赖一下。可现在一看,这兵哥显然就是个不讲理的小混混,她一个女孩子,哪里敢跟这样的人硬碰硬啊?小混混们可是真的会动手打人的!
唐哲轻轻地在她的手背上拍了拍,说道:“没事,你和林丽去一边等我一会儿。”
沈月是知道唐哲有一身功夫的,这段时间以来,唐哲身上可是受不了少的伤,但也打了不少的人。
林丽听见唐哲的话,连忙站起来拉着沈月:“走吧,你担心他一个男人做什么 。”
沈月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是担心哲哥,我是担心那三个人,万一被打坏了他父母得多心疼。”
第391章 打到你服气为止
沈月的话音刚落,不仅林丽感到十分诧异,就连站在一旁的平头兵哥和其他两个人也都露出惊愕的表情。他们先是一愣,随后便像看到外星生物一样,将目光齐刷刷地投向唐哲,仿佛他是一个来自外太空的怪物。
长头发的男人突然发出一阵怪异的笑声,嘲讽地说道:“哈哈,妹妹啊,你这牛可吹得有点大啦!小心被这个男人骗得倾家荡产、人财两空哦!”
这时,那个被称为兵哥的男人也插嘴道:“小妹妹,你们可别被他那副忠厚老实的外表给骗了哟!这种农民啊,看着挺憨厚的,实际上肚子里全是坏水。等他把你们俩都睡了之后,肯定就会原形毕露啦!”
林丽听到这话,气得直翻白眼,狠狠地呸了一声,怒骂道:“你个不要脸的东西,他睡你妈啊!你以为全世界的男人都像你这样是个流氓啊?”
兵哥被林丽这么一怼,顿时觉得脸上无光,脸色涨得通红。他恼羞成怒地对长头发说道:“西方班牙,你去给他点颜色看看,让这两个小丫头片子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西班牙突然发出一声怪异的尖叫,然后像个顽皮的孩子一样,嬉笑着走到唐哲面前。他满脸戏谑地对唐哲说道:“嘿,小私儿,你挺能打的嘛?有种让老子……”
然而,他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只听得“噗”的一声闷响,西班牙像个被踢飞的皮球一样,径直滚到了一旁的泥地里。这一摔可真是不轻,不仅扬起了一大片尘土,还让西班牙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
西班牙好不容易从泥地里爬起来,刚想破口大骂,却突然感觉到嘴里好像有什么东西。他下意识地一张嘴,“哇”地吐出一口鲜血,紧接着,两颗洁白的门牙也跟着掉落在地上,那猩红的一滩血迹中,两颗门牙显得格外刺眼。
站在唐哲身后的沈月见状,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她嘲讽地对灰灰说:“哟,你这不是正好嘛,反正你平时说话就像个漏风的袋子,现在没了两颗门牙,不就成了个名副其实的西班牙啦!”
而那个被称为兵哥的人,压根就没看清楚唐哲是怎么出手的。他只当这是一次偶然,于是对西班牙说道:“我早就跟你说过,叫你平时少跟那些女人厮混,你就是不听。看看你现在,虚弱得连站都站不稳了。”
兵哥身旁那个短头发的人突然站了出来,他一脸自信地对兵哥说道:“兵哥,让我去教训一下那小子吧。”
兵哥看了看他,点了点头,然后压低声音对他说:“你小心点,我感觉对面那个龟儿身上有点东西。”
短头发的人应了一声,然后大步走到了前面,面对着唐哲,气势汹汹地喊道:“对面的,你是混哪里的?有种就报个名来!”
唐哲见状,心中暗自好笑。这些学生读书不行,平日里看武侠小说和电影倒是学了不少江湖套话。他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回应道:“老子就是喝这条江水长大的。”
这句话一出口,短头发的人顿时愣住了。他原本以为唐哲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报出一个响亮的名号或者帮派名称,没想到唐哲竟然说出这么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
思邛江虽然只有短短几十公里,但它流经了好几个公社,范围很广。
而且,眼前这个男人身边还有两个如此漂亮的美女陪着,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可是,从他的穿着打扮来看,又不像是城里那些纨绔子弟。
反正目前还摸不透这个人到底有多严厉,所以短头发也不着急立刻动手,反而先自我介绍了起来:“我可不管你这家伙是喝哪条江水长大的,连民中的兵哥你都敢惹,我看你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就在这时,西班牙已经爬到了叫兵哥的人身边,然后对着前面的短头发怒喝道:“泥鳅,你跟他废什么话啊!直接搞死他这个狗日的不就完了!”
泥鳅听到西班牙这么说,又见唐哲对他的质问毫无反应,显然是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顿时一股无名火涌上心头。
不过,他可不像西班牙那么莽撞,直接赤手空拳地就冲上去,而是顺手抓起了兵哥刚刚坐过的那条板凳,二话不说,直接朝着唐哲的脑袋狠狠地砸了过去。
然而,就在板凳快要砸到唐哲的时候,只见他眼疾手快,迅速地拉着沈月往旁边一闪,轻松地避开了这致命的一击。板凳“砰”的一声砸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而泥鳅则因为用力过猛,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这一下没砸中唐哲,泥鳅的火气变得更大了,他瞪着唐哲,恶狠狠地骂道:“好啊,你这小子还挺能躲的!”说着,他又向前迈了一步,然后双手握住板凳,像挥舞着一根巨大的棒子一样,横着朝唐哲扫了过去。
唐哲见状,心中暗叫不好,他迅速抬起脚,使出全身力气,狠狠地向泥鳅踹去。然而,令他惊讶的是,这一脚虽然力道十足,但泥鳅竟然硬生生地扛住了!唐哲只觉得自己仿佛踢到了一堵坚硬的墙壁上,一股反作用力顺着腿部传来,让他不禁倒退了几步。
唐哲心中一惊,他没想到这个看似不起眼的泥鳅,力气竟然如此之大。他手中原本紧握着的板凳,此刻也像是砸在了墙上一般,毫无作用。
兵哥眼见泥鳅也占不到便宜,连忙把他叫了回来。唐哲见泥鳅退了回去,心中稍稍松了一口气。他之所以一再忍让,主要是因为身边还有沈月在。他担心自己一旦动起手来,场面会变得血腥,让沈月无法接受。
唐哲始终只是采取自卫的方式,没有主动出手攻击。见泥鳅已经退去,他也不再理会,转身看向兵哥。
兵哥恶狠狠地盯着唐哲,嘴里骂骂咧咧道:“小私儿,算你今天运气好,老子们晚上还有事,就先放过你一马。不过,你给我听好了,下次别让我再看到你,否则,看到一次打一次,直到打得你服气为止!”
第392章 张兵其人
对于这些年轻人说的狠话,唐哲完全不以为意,毕竟这三个人不过是乳臭未干的学生罢了。然而,一旁的沈月却显得有些忧心忡忡,她小心翼翼地提醒唐哲:“哲哥,你可千万别小瞧了这三个小混混啊。俗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你以后还要在这城里做生意呢,像这样的小混混可难缠得很呐。”
待到兵哥等三人渐行渐远,白米虾这才慢悠悠地走过来,扶起地上的板凳,然后若有所思地望着他们离去的方向,转头对唐哲说道:“小伙子,你看看你,好端端的怎么就去招惹他们呢?”
唐哲闻言,不以为意地耸了耸肩,笑着对白米虾解释道:“老人家,您怕是误会啦,明明是他们先来招惹我的,我可没有主动去惹他们哦。”
白米虾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说道:“对他们来说,这些事情都没什么区别。”沈月见状,连忙追问道:“老人家,那这几个人到底是干什么的呀?”
白米虾抬起头,看着沈月,缓缓地回答道:“你还看不出来吗?他们就是民中出了名的小混混啊!”沈月闻言,不禁有些诧异,她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是民中的学生,不太了解情况。”
白米虾哦了一声,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说道:“原来如此,怪不得你不知道呢。这三个人可真是民中最让人头疼的小混混了。那个留着平头的叫张兵,初中毕业的时候去点兵,结果没被选上,从那以后,他就天天留个平头,也不好好读书,整天不是在学校里打架,就是在学校外面惹是生非。”
说到这里,白米虾顿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接着说道:“去年,校长因为他经常闹事,就批评了他几句。谁知道这小子怀恨在心,当天晚上,他居然找了几个同伙,一起套了个麻袋,把校长给打了一顿,然后还把校长扔到了学校的茅厮坑里。要不是后来有同学去上厕所,发现了校长,估计校长早就被淹死了。”
林丽一脸惊愕地追问:“出了这么大的事,居然还没有被开除?”
白米虾摇了摇头,无奈地叹息道:“怎么可能没被开除呢?第二天就被学校给开除了,而且还被送去少管所关了一段时间呢。这不,刚放出来没几天,就又跟一帮坏学生混在一起,还把杨校长的儿子打得住院住了好久呢!”
白米虾越说越激动,声音也不自觉地提高了几分,他老婆见状,连忙在一旁插嘴道:“老头子,你别瞎嚷嚷了行不行?”
白米虾瞪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我这不是在给人家讲事情嘛!”
接着,白米虾继续说道:“从那以后啊,这小子就整天游手好闲的,啥正事儿都不干。学校食堂的饭蒸熟了,他也不管是谁的,直接把人家的饭盒端走就吃。学校的老师呢,因为怕被他报复,都没人敢去管他。”
说到这里,白米虾的老婆忍不住又打断他:“行了行了,你就别再说了,小心给自己惹上麻烦!”
白米虾苦笑着摇了摇头,对白米虾的老婆说:“我这也是好心提醒他们嘛!你们要是不小心招惹了他,以后走路可得小心点哦,这种人啊,明着不敢怎么样,就喜欢在暗地里搞些小动作。”
就在这时,他的老婆突然又在旁边咳嗽了一声,声音虽然不大,但却引起了白米虾的注意。他有些无奈地停下手中的活计,在围裙上随意擦了擦手,然后转身去忙自己的事情。
当他从老婆身边走过时,那老太婆竟然还伸出手来,毫不留情地揪了一下他的耳朵,嘴里嘟囔着:“你一天到晚是不是嫌事情还不够多啊?”
白米虾疼得“哎哟”一声,但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能加快脚步赶紧离开。
唐哲和沈月看到这一幕,都不禁相视一笑。然而,站在一旁的林丽却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眼睁睁地看着唐哲和沈月之间的互动,心中暗暗感叹,如果没有沈月的出现,那么现在站在唐哲身边的人,肯定会是她。
沈月站起身来,对林丽说道:“林丽,我等会儿要去买书,你现在打算去哪里呢?”
林丽犹豫了一下,回答道:“我的书也还没买呢,要不我们一起去吧。”
沈月想了想,点头表示同意:“行啊,那就一起走吧。”
于是,三个人一同前往新华书店。到了书店后,他们各自挑选着自己需要的书籍。过了一会儿,林丽突然开口问沈月:“沈月,你现在住在哪里呀?”
沈月为了避免林丽产生更多不必要的想法,只能无奈地编造一个谎言:“我现在暂时借住在我们队里的一个女孩子那里。”
林丽听后,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但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她似乎对这个回答有些怀疑。然而,她并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而是接着说道:“我就住在服务公司,开了一个单间,环境还不错。要不你和我一起住吧,这样也方便些。”
沈月犹豫了一下,看了看身旁的唐哲,然后对林丽说:“还是算了吧,你要学习,我怕会打扰到你。”
林丽连忙摆手道:“怕什么呀,你不是也要复习的吗?我们两个正好可以一起互相学习呀。”
沈月想都没有想,便说道:“我觉得这样不太好,你的成绩肯定很好,我就是来碰碰运气的。而且我们队里那女孩子已经把房间收拾好了,如果我不去的话,人家肯定会在背后说我闲话的。”
林丽看着一旁的唐哲,又看看沈月那小鸟依人的样子,心里的醋坛子早就翻了七八遍,嘴上说道:“我知道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行了,我就不强迫你了,要不然最后有人会不高兴的。”
唐哲知道她是在说自己,也不去跟他一个女娃儿计较。
回到唐家院子之后,申大凤早已经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原本祠堂边上还有原来小学丢下的一些坏桌子椅子,也被申腾飞拿去修好,摆在房间里面靠窗的位置,申大凤又把她的书也摆得整整齐齐。
沈月看到这些,心里充满了感激。
第393章 来得正好
没过多久,廖永辉就像变魔术一样,迅速地做好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色香味俱全,让人看了就垂涎欲滴。他满意地看了看自己的杰作,然后叫来申大凤,让她去叫大家一起过来吃晚饭。
自从上次和唐哲比厨艺输了之后,廖永辉就下定决心要提升自己的厨艺水平。回到家后,他把家里彻底收拾了一番,然后收拾了几件衣服,毅然决然地来到了唐家院子。
现在唐家的饭馆还没有正式开业,所以廖永辉每天的工作就是研究各种新菜品,以及为唐家的这些人准备一日三餐。虽然工作内容有些单调,但好在工资照拿,而且还能有足够的时间来磨练自己的厨艺,他倒也觉得这样的生活挺悠闲自在的。
晚饭后,大家都吃得饱饱的,开始闲聊起来。唐哲突然想起今天在文昌阁下吃米虾时发生的事情,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那三个家伙一看就是学校里的小混混,平时应该不会掺和社会上的事情才对。而且唐哲自从来到城里后,除了和李龙有过一些过节外,就只剩下和张二皮之间的矛盾了。
经过这几次与李龙的会面,李龙似乎已经彻底放下了之前的恩怨,表现得十分友善。然而,张二皮在上次被打之后,心中的怨气却丝毫未减,依旧对李龙心存不满。
张二皮觉得不能就这样算了,他越想越觉得不安,于是决定找申腾飞商量一下。申腾飞作为大队里的干部,在处理事情上相对比较有经验。张二皮把申腾飞拉到一旁,压低声音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申腾飞听完张二皮的话后,沉思片刻,然后说道:“唐哲啊,我看这件事还是报公安比较妥当,这样可以更稳妥一些。”他认为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问题,既能保护自己,也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唐哲却摇了摇头,他表示虽然自己对张兵有所怀疑,但这些都只是个人的猜测,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他担心公安那边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
申腾飞理解唐哲的顾虑,但他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他提醒唐哲说:“我们都不是城里人,这样做会不会太冒险了一些呢?万一真的打起来,惊动了他们的大人,这事可就不好收场了。我倒是无所谓,反正过几天活计干完就回去了,可你以后还要在城里生活,得为长远考虑啊。”
唐哲一脸严肃地说道:“正是因为要为长远考虑,才不能让别人觉得我们好欺负。所谓‘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只有我们展现出强硬的态度,才能避免被人无休止地欺压。”
申腾飞听后,沉思片刻,然后说道:“嗯,你说得有道理。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我们就都听你的。等会儿我去跟我师傅和师兄们说一声。”
唐哲点了点头,表示认可,接着又嘱咐道:“你跟他们说完后,就去外面转一转,留意一下有没有陌生的面孔在这附近徘徊。”
申腾飞应了一声,随即转身离去,按照唐哲的指示去执行任务。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唐哲看着天色渐暗,便催促沈月和申大凤早点回房间休息。然而,廖永辉年纪稍长,他更喜欢在天井里乘凉,享受夜晚的宁静。
沈月似乎察觉到了唐哲的异常,她疑惑地问道:“哲哥,今天是怎么回事啊?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我是担心你复习不到位,到时候考得差了。”
沈月一脸认真地说道:“我去复习当然是有道理的啦,大凤她又不学习,你催她干嘛呢?”
申大凤也在一旁附和道:“就是嘛,我要是去房间里,反而会打扰到她的学习呢。”
唐哲听了,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笑容,说道:“大凤啊,你可别忘了,你可是我花钱请来的哦。现在沈月要读书,你呢,自然就成了她的贴身伴读书童啦。”
申大凤一听,顿时瞪大了眼睛,反驳道:“你又不是地主老财,还请什么书童啊?而且,哪有书童是女的呀?不都是男的吗?”
唐哲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解释道:“我要是给沈月请个男书童,那我的面子往哪儿放啊?别人知道了,不得在背后骂死我呀!所以呢,还是你去比较合适,别磨蹭了,天都快黑啦!”
城里的夜晚灯火通明,与唐家山的漆黑一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申大凤和沈月走进房间后,被明亮的灯光所包围,感觉心情都愉悦了不少。
房间里摆放着许多书籍,但申大凤发现自己对其他书都不太感兴趣,或者说根本看不懂。于是,她顺手拿起一本语文书,翻开后就像读故事一样看了起来。
而唐哲则搬来一张椅子,坐在廖永辉的身旁。两人开始闲聊起来,话题从生活琐事到对未来的规划,虽然没有特别的主题,但也聊得十分愉快。
与此同时,王堂和他的徒弟们则坐在门楼下,悠然自得地喝着茶。他们一边品尝着香茗,一边谈论着一些轻松的话题,享受着这宁静的夜晚。
一晃夜已深,廖永辉起来伸了一下懒腰,说道:“你们坐着聊,我去睡了,年纪大了,精力也就少了,不像你们年轻人。”
唐哲礼貌地回了一句。
不久之后,沈月她们的房间灯光也暗了下来,就只剩下天井里的唐哲和门楼下的王堂他们借着月光静静地坐着。
很快虚掩的大门被推开了一条缝,申腾飞先是探了一个头进来,小声说道:“唐哲,刚才我在那边看到有两个十六七岁的小娃儿过去,我便跟过去看了一下,就在南门口有二三十个小年轻在那里聚着,手里都拿着东西呢,我想会不会就是冲你来的。”
王堂站了起来,说道:“我猜八九不离十,他们人多,唐哲,你要不还是先躲一下,我们这些人和他们不认识,想来他们也不会对我们怎么样。”
唐哲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躲我是不会躲的,他们来得正好。”
第394章 有鬼
然后,他转过身来,一脸严肃地对着王堂说道:“王师傅啊,你们可得给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一定要牢牢地守在这里,绝对不能让任何人随意闯入啊!”
王堂听到这话,连忙点头应道:“您放心吧,我手里这把凿子可不是吃素的,要是有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胡乱往里冲,我肯定先给他来两下,让他知道知道厉害!”
唐哲听了王堂的话,稍稍放心了一些,但还是有些不放心地对申腾飞说道:“腾飞哥,你看这祠堂都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这门啊,估计也不太结实。所以呢,我觉得你还是再找个人和你一起去守一下侧门那边比较好,以防万一嘛。”
申腾飞爽快地答应道:“行嘞,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啦!”
唐哲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往门外走去。申腾飞见状,心中有些不安,连忙开口问道:“你一个人去外面?”唐哲脚步微微一顿,轻声回答道:“我一个人足够了。”
申腾飞似乎对唐哲的决定有些不放心,他连忙说道:“那些可都是十六七岁的小梦虫虫,初生牛犊不怕虎,你可得小心点啊。”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担忧。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安慰道:“放心吧,这些娃儿并不可恶,我不会拿他们怎么样的。”然而,申腾飞的担心并没有因此而减少。
一旁的王堂并没有见识过唐哲的本事,听到申腾飞的话后,也不禁担心起来,他插嘴道:“唐哲,腾飞是叫你小心那些人下手没轻没重的,真要被他们把你打成个好歹来,那些娃娃最多也就是进少管所去呆一段时间,不能把他们怎么样。”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但他并未言语,只是静静地拉开大门,迈步走了出去。当他转身时,顺手将大门缓缓合上,发出轻微的“嘎吱”声。
门外,夜色深沉,路灯早已熄灭,四周一片漆黑,唯有不远处国营饭店门口的几盏灯还散发着微弱的光芒。那微弱的光线穿过黑暗,投射在地上,将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仿佛是一个孤独的幽灵在游荡。
唐哲漫步至祠堂前方不远处的一棵大柏树下,缓缓坐下,背靠着树干,让身体得到片刻的休憩。他闭上眼睛,聆听着夜晚的静谧,感受着微风的轻抚,心情渐渐平复下来。
然而,这份宁静并未持续太久。没过多久,一阵嬉笑打骂的声音由远及近地传来,打破了夜的沉寂。那声音越来越大,显然是一群人正朝这边走来。
很快,那群人就走到了唐家院子前。其中一个声音高声问道:“兵哥,你说的是不是前面那个祠堂啊?”
张兵随口应了一声:“嗯,就是那个。二皮说得清清楚楚,那个姓唐的就住在里面,听说他把这个祠堂给盘下来了,还打算搞成一个什么酒楼呢。”
西班牙面带疑惑地看着对方,开口问道:“兵哥,你说这二哥和那个姓唐的到底谁更有钱呢?”
话音未落,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突然响起,仿佛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一般:“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嘛!二皮就算有点钱,那也不过是些小钱而已,他不过是运气好,今年才稍微赢了一点罢了。可那姓唐的,居然能搞出这么大的科场,你觉得就凭他那点小钱,能砸出什么水花来?”
西班牙听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随即便附和道:“嗯,你说得对,那我们等会儿就先礼后兵吧。只要那姓唐的肯舍得花钱,到时候我们再去二哥那边撒个谎,就说这事儿没办成,不就行了?”
然而,他的话音刚落,就被那泥鳅狠狠地骂了一句:“你他妈的西班牙,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要是搁在三四十年前,你绝对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汉奸头子!”
面对泥鳅的斥责,西班牙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笑了起来,不以为然地说道:“哈哈,过奖啦!咱俩谁跟谁啊,彼此彼此嘛!”
张兵一脸严肃地说道:“你们俩别吵吵啦!我跟你们讲哦,这个姓唐的可不简单呢,听说他是个练家子,身手相当厉害。就连强子那样的狠角色都不是他的对手,还是被他给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西班牙听了之后,露出惊讶的表情,嘴里发出一声“哦”,然后问道:“强哥是不是上次带我们去看电影的那个啊?”张兵连忙点头,应道:“对对对,就是他。”
这时,泥鳅也忍不住惊叹道:“哇塞!强哥都打不过他呀?我可听说强哥以前在校场坝看电影的时候,那可是相当厉害呢,一个人单挑城关大队的十四五个人都没吃亏,这姓唐的居然这么牛掰?”
张兵说道:“我也只是听说,好像二皮还请了武秀才,连他都没有干过姓唐的。”
西班牙切了一声,说道:“都什么年代了,还武秀才呢,估计也是个马屎外头光,里面是包糠的家伙。”
张兵说道:“你们不要小看武秀才,强子在他面前就跟个小娃儿一样,在城里他不出名,你们去三合和思王打听一下,谁不知道武秀才?”
这时后面跟来的人中有人开口说道:“我就是三合的,那个武秀才我认识,长得人高马大,在我们三合没有人敢惹他。”
泥鳅说道:“怕他个卵,我们这么多人,他就一个人,我们一人一泡口水都要把他淹死。”
西班牙说道:“万一他不在这里怎么办?”
泥鳅说道:“不在的话就把这个破房子给他点了,叫他开不成。”
张兵也点头说道:“就按泥鳅说的办。”
一众人说着话,已经走到了祠堂前的大柏树下,张兵正要安排他们冲进去,就听西班牙哇了一声,后退了一步:“鬼,有鬼。”
张兵在他的头上打了一巴掌,骂道:“你他妈的胆子这么小,还跟着老子们出来混?”
西班牙指着那棵大柏树说:“兵哥,我没有骗你,就在那里。”
第395章 是你
张兵顺着西班牙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大龙柏树下看到一个黑影正靠在树底下休息。由于月光被树荫遮挡,那黑影的面容难以看清,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
张兵见状,不以为意地嗨了一声,然后对西班牙说道:“瞧你那点胆子,以后还怎么成大事啊?你看看,那明显就是个讨饭的叫花子,有什么好怕的?”
然而,西班牙却显得十分惊恐,他的双腿像筛糠一样颤抖着,结结巴巴地对张兵说:“兵哥,我可是听说这祠堂有些古怪呢!那棵树上以前还挂着土匪的人头呢,你说树下那个人,会不会就是还魂的土匪啊?”
张兵听到西班牙这么一说,突然也想起了关于祠堂前这几棵大柏树上挂人头的事情。这件事在整个邛水县城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尽管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十年,但直到现在,县里的人几乎没有几个愿意靠近那里,哪怕是大白天,只要走到那几棵树下,都会觉得身上凉飕飕的,一股寒意从脊梁骨上直冒上来。
“泥鳅,你快去看看那个到底是什么人?”张兵一脸严肃地指着前方,对泥鳅下达命令。
泥鳅听到张兵的话,心里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应了一声。然而,他的脸上却立刻浮现出一股难看的表情,仿佛对这个任务充满了抵触情绪。
泥鳅转身看了看身后跟着的一群人,然后随意地抓住了一个年纪较小的孩子,说道:“你,过去看看。”
那个被泥鳅抓住的孩子看起来年纪不过只有十二三岁,身材比泥鳅还要矮小一些,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他被泥鳅推到前面,显得有些惊慌失措,转头看着泥鳅,声音微弱地说道:“我、我怕……”
泥鳅见状,不仅没有丝毫同情,反而在那孩子的屁股上狠狠地踢了一脚,呵斥道:“怕你还敢出来打架?快去!”
那孩子被踢得一个踉跄,但在泥鳅的逼迫下,他还是硬着头皮往树下走去。每走一步,他的心跳都似乎要跳出嗓子眼儿,脚步也变得越来越沉重。
终于,孩子走到了距离唐哲较近的地方,他定睛一看,发现唐哲正死死地盯着他,那锐利的目光仿佛能够穿透他的身体。孩子被吓得浑身一颤,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甚至来不及思考,转身就像兔子一样狂奔起来。
由于太过慌张,孩子在奔跑过程中一个不小心,竟然摔倒在地,摔了个狗吃屎。
张兵一脸怒容地吼道:“你跑个卵啊!是人是鬼你都没看清楚就瞎跑!”那小孩被张兵的吼声吓得有些结巴,哆哆嗦嗦地回答道:“我、我……他瞪着牛眼那么大一对眼睛,好吓人啊!”
张兵闻言,气不打一处来,张口就骂道:“狗日的,这是哪个找来的小逼娃儿啊?就这样的能打架?这不是坏我的菜吗?”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西班牙身上。
西班牙见张兵看过来,连忙指着一旁的泥鳅说道:“是他找来的。”
泥鳅见状,脸上露出一丝惨然的笑容,解释道:“兵哥,这小家伙虽然看着小,但本事可不小呢!他还在读六年级,就已经把他们老师打哭好几次了。而且这小家伙成天念叨着要跟着你打江山,我这不就把他给带过来了嘛。”
张兵满脸不悦地哼了一声,语气严厉地说道:“以后办正事的时候,可别再随随便便什么阿猫阿狗都叫上了,这样不仅会拖后腿,还很容易把事情给搞砸!”他的目光如炬,直直地盯着泥鳅,似乎对他之前的行为非常不满。
泥鳅见状,连忙像捣蒜一样连连点头,表示自己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张兵见状,稍稍缓和了一下语气,接着吩咐道:“你们两个,现在就过去看看情况。”
泥鳅转头看向西班牙,用手比划了一下,示意他一起去。西班牙心领神会,嘴里应道:“好嘞,走吧,去看看。”然而,两人虽然嘴上应得爽快,但双脚却像被钉在了地上一样,一步也没有挪动。
张兵见状,心中的火气“噌”地一下就冒了起来。他怒目圆睁,对着两人骂道:“看看你们这两个没出息的家伙!平时那股子狠劲都跑到哪里去了?现在让你们去办点事,竟然连脚都迈不开!”
西班牙一脸惶恐地急忙说道:“兵哥啊,咱们平时对付的可都是人啊!可这玩意儿到底是人是鬼啊?我心里真没底儿啊!”他一边说着,一边不自觉地往张兵身边靠了靠,似乎这样能让他感觉稍微安全一些。
泥鳅也随声附和道:“可不是嘛!那个姓唐的也太胆大了吧,这种阴森森的地方他居然都敢来。这要是以后他真把店开起来了,谁还敢来光顾啊?估计只有鬼才会来吧!”
张兵见状,脸色一正,严肃地说道:“行了行了,都别在这儿瞎嚷嚷了!有这时间还不如赶紧过去看看呢。要是个疯子或者叫花子也就罢了,要是附近的人,就赶紧叫他回家去,别在这儿捣乱,耽误我们的正事!”
张兵的话虽然严厉,但泥鳅和西班牙两人心里还是有些犯嘀咕。不过见张兵再次催促,他们也不好再磨蹭,只得硬着头皮,紧紧地靠着彼此,一步一步地朝那棵大柏树下走去。
两个人你推我我推你,如推死狗下岩一样,一步三回头地走着。
张兵看得心急如焚,却又无可奈何,要是对付人的话,他上去捅几刀子都没问题,但是听刚才那小孩子说,那人有一对如同牛眼睛那么大的眼睛,试想一下世间哪有那样的人呢?
好在大柏树离得并不算远,泥鳅和西班牙很快就来到了树下,这个时候唐哲已经背向着他们侧身靠在树干上休息。
泥鳅对西班牙使了一个眼色,西班牙无奈,只地伸手去唐哲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哎,你是哪个?在这里做什么?”
唐哲慢慢转过头来,西班牙看清了他的面容,吓得一连后退了好几步,惊呼道:“是你!”
第396章 我就是唐哲
看着他身体摇摇欲坠,仿佛下一秒就要摔倒在地,那副狼狈不堪、屁滚尿流的模样,泥鳅心中一紧,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伸手扶住了他。
“嘿,你这是咋啦?”泥鳅关切地问道,“是谁呀,把你吓成这副德行啊?”
西班牙在泥鳅的搀扶下,好一会儿才勉强站稳脚跟,他深吸了一口气,定了定神,然后颤抖着声音说道:“是……是今天在文昌阁碰到的那个家伙。”
“啥?是他?”泥鳅闻言,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满脸狐疑地问道,“今天不是有两个美女同学和他一起吗?我还以为他们三个去扇盒盒了呢,怎么会……”
说到这里,泥鳅突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恍然大悟道:“哦,我懂了,原来这个人也不过是被那两个女同学当成了一张饭票而已啊!”
西班牙一脸苦笑,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继续说道:“你绝对想不到啊,那小子的力气简直大得惊人!我当时就被他那么一拳狠狠地打过来,直接把我的门牙都给打掉了!”
一旁的泥鳅听了,却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安慰道:“怕什么,现在他不就只有一个人吗?我们可有这么多人呢!他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打得过我们这么多人啊!你小子今天运气好,正好可以报你门牙被打掉的仇了!”
西班牙听了泥鳅的话,顿时恍然大悟,一拍大腿说道:“对啊!我之前还一直担心以后找不到这龟儿子呢,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竟然就碰到他了!哈哈,真是天助我也!我这就去把兵哥叫过来,先把这小子给解决掉再说!”
话音未落,西班牙便迫不及待地转身朝着张兵的方向跑去。他一路小跑,很快就来到了张兵的面前,气喘吁吁地对张兵说道:“兵哥,你看清楚了,就是那个今天在文昌阁那里跟我打架的家伙!”
张兵听到西班牙的话后,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的表情,他皱起眉头,疑惑地问道:“你确定没有看错吗?”
西班牙则显得非常笃定,他毫不犹豫地回答道:“绝对不可能看错,他额头上那道疤非常明显,就算他化成灰我也能认得出来。”
张兵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哦”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他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过了一会儿,张兵终于开口说道:“今天我们还有正事要办,先放他一马吧。”
然而,西班牙却连忙说道:“兵哥,这可不行啊!那龟儿子本来就和我们结下了梁子,现在还赖在这里不肯走。如果不先把他解决掉,等你去找姓唐的麻烦时,他肯定会去给姓唐的作证的。”
张兵听了西班牙的话,有些犹豫起来。他心里也清楚,如果让那个人去作证,对他们会很不利。
就在张兵犹豫不决的时候,西班牙继续说道:“而且,他虽然是个农民,但是他认识的那两个姑娘看起来都像是有文化的人呢。要是他把今天的事情告诉那两个姑娘,再通过她们传播出去,那我们可就麻烦大了。”
西班牙的这番话让张兵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显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西班牙见状,赶紧趁热打铁地说:“兵哥,我看不如趁着现在天黑,我们人多势众,直接把他打服了,让他不敢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这样一来,我们再去找姓唐的也不迟啊。反正我们这么多人,还怕他姓唐的跑掉不成?”
“你说得有些道理。”张兵紧皱着眉头,沉思片刻后说道,“这里离姓唐的那小子住的祠堂实在是太近了,要是我们在这里动手,万一弄出点什么响动来,那小子听到了肯定会趁机逃跑的。到时候我们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啊!”
西班牙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跑得了和尚还跑得了庙吗?”他胸有成竹地说道,“这个祠堂可是他租下来的,他要是跑了,我们就干脆一把火把这破祠堂给烧了!这样一来,他不仅店开不成了,还得赔给城关公社一大笔钱呢!看他到时候怎么办!”
张兵听了西班牙的话,眼睛一亮,连连点头道:“嘿,你这小子,虽然打架不怎么样,但是这鬼点子还真是多得很啊!行,就照你说的办!走,咱们先过去跟他好言好语地说几句,看看他到底识不识相。要是他乖乖听话自己走,那自然最好;可要是他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别怪咱们对他不客气了!”
说罢,张兵大手一挥,带着身后的二十几个人如汹涌的潮水一般朝唐哲涌去。眨眼间,他们便将唐哲紧紧地围在了那棵大柏树下,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
泥鳅一见到有人过来,胆子突然就大了起来,他瞪着唐哲,毫不客气地嘲讽道:“嘿,小子,你不在山里好好种地,身上有那么几个子儿就跑来城里学那些花姑娘,这下好了吧,弄得自己无家可归了!”
然而,唐哲对泥鳅的挑衅完全无动于衷,他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一旁的张兵见状,有些恼火,提高嗓门对唐哲喊道:“喂,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有啊?”
唐哲依旧稳如泰山,只是淡淡地回应道:“听见又怎样?没听见又怎样?”他的语气平静得让人有些诧异。
张兵被唐哲的态度激怒了,他怒目圆睁,指着唐哲的鼻子骂道:“你这不知好歹的东西,听见了就赶紧给老子滚蛋,从哪儿来的就滚回哪儿去,别在这里妨碍我们兄弟办正事!”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缓缓说道:“哦?你们所谓的办正事,莫不是张二皮叫你们来的吧?”
张兵听到“张二皮”这个名字,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失声惊叫道:“你……你到底是谁?”
唐哲冷冷地说道:“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唐哲,回去告诉张二皮,他要是还想多活几天,就老实一点,要不然我会让他生不如死。”
说完,站起来看着眼前这一群半大小子,说道:“我不想和你们这些小屁孩子计较,快滚。”
第397章 乱棒打死他
张兵被吓得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连说话都变得有些结巴:“你、你……是你?”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惊愕和难以置信。
不仅是张兵,其他的人也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了一跳。他们原本以为今晚只是来教训一下一个姓唐的,没想到这个人竟然会在这里等着他们。而且,更让他们吃惊的是,对方只有一个人,而他们却有二十几个人!
面对如此巨大的人数差距,一般人恐怕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了。然而,唐哲却显得异常镇定,他微微点了一下头,嘴角甚至还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
唐哲的声音不大,但却带着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威严:“张二皮也就这点本事了,还是说邛水城已经找不到人了,只能叫你们这些小杂毛过来送死?”他的话语中透露出对张兵等人的轻蔑和不屑。
张兵心里很清楚唐哲的实力,他不仅打败了强子,甚至连武秀才都不是他的对手。然而,张兵并没有因此而感到畏惧,因为他觉得自己身后有二十多个小弟撑腰,而唐哲仅仅只是孤身一人。
“姓唐的,你别太嚣张了!”张兵怒视着唐哲,吼道,“你明明知道我在找你,居然还敢露面,简直就是自寻死路!兄弟们,给我上!”他一边说着,一边挥手示意身后的一群小混混们一拥而上,将唐哲团团围住。
然而,尽管张兵气势汹汹,但那些小混混们却似乎对唐哲心存忌惮,竟然没有一个人敢率先动手。毕竟,他们刚刚听说过唐哲的厉害,还比如西班牙,他的门牙就是被唐哲打掉的,至今嘴巴还隐隐作痛呢。
其他那些人,基本上都是些初中刚毕业或者根本就没有毕业的小年轻。由于找不到正经事做,整天无所事事,于是就跟着他瞎混。这些人平日里也就是欺负一下那些老实巴交的人,倒也还能得手。然而,当他们面对唐哲时,却完全摸不透这个人的底细,所以一时间都不敢轻易上前。
在这群人当中,只有泥鳅中午的时候没有吃过亏。只见他突然一个箭步冲了出来,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根大约一米长的木棍。他气势汹汹地拿着木棍,径直朝唐哲身上砸去。
面对泥鳅的攻击,唐哲压根儿就没把他当回事儿。只见唐哲的身体微微一动,手如同闪电一般迅速一挥,轻而易举地就将泥鳅手中的木棍夺了过来。紧接着,唐哲毫不犹豫地挥出一拳,这一拳犹如雷霆万钧,直直地击中了泥鳅的肚子。
泥鳅被这一拳打得连连后退,一直退了好几步才勉强站稳脚跟。然而,他的肚子里却像翻江倒海一般,一阵剧痛袭来,让他根本无法忍受。终于,他再也憋不住了,“哇”的一声,一大口呕吐物喷涌而出,甚至连隔夜饭都吐了出来,满地都是污浊不堪的秽物。
就在这一招使出的瞬间,那些小混混们完全被惊呆了!他们何曾见识过如此厉害的招式?心中的恐惧瞬间被放大,一个个都吓得脸色苍白。
张兵见状,连忙一挥手,大声喊道:“你们这群废物,还愣着干什么?都给我上啊!谁要是能把他干掉,晚上我请大家喝酒吃肉!”
西班牙也在一旁附和着:“都给我上!你们这些没用的东西,平时的威风都到哪里去了?现在就是你们表现的时候,把这小子给我往死里整,出了事有我顶着!”
听到老大们都这么说,这些小混混们顿时来了精神,一个个像打了鸡血似的,嗷嗷叫着朝唐哲冲了过去。他们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都拿出了各式各样的武器,有棍棒、有砖头,甚至还有人拿着匕首,一副要拼命的样子。
唐哲见状,心中暗暗叫苦。他本来想着速战速决,尽快解决掉这些小混混,以免夜长梦多。可当他看到这些小混混竟然都是十三四岁的孩子时,举起的拳头却怎么也落不下去了。毕竟,他们还只是一群孩子啊!
无奈之下,唐哲只能背靠着大柏树,采取守势。他一边灵活地躲避着小混混们的攻击,一边用手将他们一个个推开。虽然这些小混混人数众多,但唐哲毕竟是练过的,对付他们还是游刃有余。
在这群人当中,有几个年纪稍大一些的人,在结结实实地挨了几拳之后,就变得老实了许多。他们原本处于人群的内圈,此时却自觉地退到了外围。毕竟,平日里他们虽然混吃混喝,但真要让他们把性命拿出来跟人拼命,而且只是为了一顿酒肉,那可就太不划算了。
相比之下,那些年纪小的人可就完全不同了。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们看到唐哲推开一波人,便立刻又有一波人挤了上去。尽管被唐哲推了好几次,但这些娃儿不仅没有退缩,反而觉得唐哲只不过是力气大一点而已,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功夫。于是,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甚至开始对唐哲发起攻击,使得唐哲的背上和肩上都挨了好几棍子。
这一下可真是彻底激怒了他,只见他怒发冲冠,双目圆睁,口中发出一声怒吼,仿佛一头被惹怒的雄狮一般。就在这时,他突然瞥见一个小娃儿手持匕首,气势汹汹地朝他猛扑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他眼疾手快,顺势一把夺过那小娃儿手中的匕首,紧接着毫不犹豫地扬起手掌,以雷霆万钧之势狠狠地劈了下去。
只听得“啊……”的一声惨叫,那小娃儿的手竟然被这一掌直接劈成了骨折!这一幕发生得如此之快,以至于周围的人都还来不及反应。
唐哲手中握着匕首,寒光四射,令人不寒而栗。那些原本气势汹汹的小混混们见状,顿时吓得纷纷退缩,一时间都不敢再靠近他,只是远远地站在一两米开外,一个个面面相觑,谁也不敢轻易上前。
“来呀,不怕死的都来!”唐哲手持匕首,威风凛凛地站在原地,对着那些小混混们怒目而视,口中大声喊道。
然而,面对如此凶悍的唐哲,那些小混混们却没有一个人敢应声上前,一个个都被吓得呆若木鸡,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就在这时,站在人群后面的西班牙突然扯开嗓子吼道:“都给我上呀!乱棒打死他!他就一个人,你们怕个卵呀!”
第398章 是不是输不起?
俗话说得好:“乱拳打死老师傅”,即使再强大的人,面对那些不按常理出牌、毫无章法的对手时,内心多少都会有些发怵。而西班牙人恰恰就精准地抓住了这一点,他站在人群中,对着那些小混混们指手画脚、发号施令,仿佛他就是这群人的领袖一般。
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唐哲吃点苦头,最好能在他头上留下点什么印记,这样才能稍稍缓解一下他因为失去两颗门牙而产生的心头之恨。毕竟,现在他们人多势众,如果连一个唐哲都搞不定,那他这门牙之仇恐怕这辈子都别想报了。
这些小混混们其实也不过是些乳臭未干的孩子,他们之所以会如此冲动地参与这场斗殴,无非就是从电影里学来的那点所谓的“江湖义气”。他们还远远没有真正成熟起来,根本不会去深思熟虑这样做可能会带来的种种后果。
然而,当众人面对唐哲手中那闪烁着寒光的匕首时,他们却都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没有一个人敢真正地向前迈出一步。毕竟,一棍子打下去,唐哲的身体可能只会出现一些红肿,甚至可能只是断一根骨头而已。但若是被那锋利的匕首刺中,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那可是会要人命的啊!
就在这紧张的时刻,只听得“吱呀”一声,祠堂的门缓缓地打开了。紧接着,申腾飞和唐老三等七八个人如旋风般冲了出来。他们每个人的手中都紧握着干活用的家什,气势汹汹地直奔唐哲而去。
唐援朝作为一名杀猪匠,自然是身先士卒,他手中的木方条在空中挥舞得呼呼作响,仿佛要将空气都撕裂一般。同时,他还扯开嗓子大吼道:“不怕死的都给老子站在那里别动!”这一声怒吼,犹如晴天霹雳,震得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禁心头一颤。
唐老三声嘶力竭地吼道:“唐哲,我们来了!”这一声怒吼,如同惊雷一般,在空旷的场地上回荡着。
原来,申腾飞他们一直在祠堂里密切关注着外面的动静。他们透过门缝观察了许久,确定这些人并没有分兵几路来对祠堂进行破坏。
而且,他们看到对方人数众多,来势汹汹,料想唐哲肯定会处于下风,于是毫不犹豫地拿起了各自的家伙什,如猛虎下山一般冲了出来。
张兵和西班牙眼见那些小混混们又一次如饿狼扑食般地围拢上去,心中正暗自窃喜,觉得唐哲这下肯定插翅难逃了。
然而,他们万万没有料到,这个姓唐的竟然还有援军!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们惊愕不已,甚至连在前面的那些小兄弟都顾不上了,只得像惊弓之鸟一样,自顾自地落荒而逃。
就在这时,不知是谁在前面喊了一句:“兵哥跑了!”这一嗓子,仿佛是一道晴天霹雳,让原本还在围攻唐哲的那些小混混们瞬间乱了阵脚。
剩下的那些人,眼见形势不妙,哪里还有心思继续战斗下去呢?他们像被惊扰的鸟群一样,一窝蜂地四散逃窜开来。然而,这可苦了倒在地上的泥鳅以及另外四五个年纪稍大一些的人。由于受伤过重,他们根本无法像其他人那样迅速逃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唐援朝一步步逼近。
唐援朝毫不费力地揪住了泥鳅的衣领,将他从地上拎了起来,然后转头问唐哲:“唐哲,你说这几个人该怎么处置呢?”唐哲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泥鳅,随手将手中的匕首扔到地上,发出“当啷”一声响。
沉默片刻后,唐哲淡淡地说道:“教训一下就行了。”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却透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听到唐哲的话,原本还在犹豫的一群人立刻像得到了指令一般,一窝蜂地冲上前去,对着那几个已经受伤的家伙就是一顿暴打。这些人下手毫不留情,拳打脚踢间,那几个倒霉蛋被打得惨叫连连,只能抱着头在地上痛苦地翻滚。
“叫你们这些不长眼的家伙,居然敢来招惹我们唐家山的人!”唐援朝一边挥舞着拳头,一边嘴里不停地咒骂着。他的每一拳都带着愤怒和力量,狠狠地砸在那些惹事的人身上。
这场打斗持续了好一会儿,终于,唐援朝和他的同伴们才停下了手。被打的人一个个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泥鳅惊恐地看着唐援朝,他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显然被打得不轻。他不停地向唐哲赔礼道歉,希望能平息唐援朝的怒火。
然而,申腾飞却不以为然地说道:“道歉要是有用的话,那还要公安干什么?”他的语气中透露出对这些人的不屑和对法律的信任。
唐老三也附和道:“唐哲,你看现在这些人怎么办?难道就这样轻易地放过他们吗?”他的眼神中充满了疑虑和担忧。
申腾飞连忙解释道:“这些人来的目的已经很明显了,就是专门针对你的。我觉得还是报公安比较好,这样可以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也能避免他们以后再来骚扰你。”他的建议似乎很有道理,让人不禁点头赞同。
王堂年纪最大,他一脸严肃地说道:“我认为腾飞说的很对,你这可是在做一番大事业啊!而且你背后还有城关公社的领导支持,这些人竟然如此不把你放在眼里,今天放了他们,说不定明天他们又会来找麻烦。我看这几个人也绝对不是什么小孩子,都是二十来岁的成年人了,却还如此不懂事。如果你不把他们送进去劳教几年,那简直就是把这些祸害放回去继续害人啊!”
唐哲听了王堂的话,不禁陷入了沉思。他觉得王堂说得确实有道理,这些人如此嚣张跋扈,如果不加以严惩,恐怕以后还会有更多人受到他们的伤害。
于是,唐哲下定决心,说道:“好吧,就听你们的。三哥,你和援朝哥两个人去公安局报个案,就说我们抓到了一群坏分子,让公安来处理他们。”
唐援朝听到泥鳅的求饶声,脚步微微一顿,但并没有停下。他面无表情地看了泥鳅一眼,眼神冷漠而坚定。
唐老三见状,也停下了脚步,转头看向泥鳅,嘴角泛起一丝嘲讽的笑容。
“唐大哥,求你高抬贵手啊!我们真的知道错了,以后绝对不会再犯了!”泥鳅见唐援朝似乎没有要放过他们的意思,更加惊恐地磕头求饶,额头与地面碰撞发出“砰砰”的声响。
然而,唐援朝对泥鳅的求饶充耳不闻,他冷冷地说道:“你们这种人,我见得多了。今天放过你们,明天你们还会去欺负别人。”
泥鳅吐了一口血水骂道:“姓唐的,你狗日的说话不算话,明明说好了教训一顿算了,现在又要报官,你是不是输不起?”
第399章 惯犯
唐哲绝对不可能因为泥鳅的一句话就轻易地将这件事情一笔勾销。毕竟,他并非江湖中人,自然无需去遵循那些所谓的江湖规则。
唐哲转头对唐老三吩咐道:“三哥,你们动作快些,速去速回。”
泥鳅曾经有过进宫的经历,对于那里面的生活,他再清楚不过了。一旦被关进去,不仅要遭受牢子们的毒打,而且就算侥幸不死,也得被折磨得脱一层皮。那种生不如死的日子,他实在是再也不想经历了。
眼看着唐老三等人准备离去,泥鳅顿时急了眼,破口大骂道:“姓唐的,我草拟大爷!你这不是说话不算话吗?”
然而,面对泥鳅的辱骂,唐哲却只是微微一笑,不以为意地说道:“我何时说过要放过你了?”
泥鳅听了唐哲的话,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他原本以为唐哲会直接放了这几个人,但唐哲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教训一下算了”,这让泥鳅有些摸不着头脑。
申腾飞见状,对泥鳅说道:“你跟这种人说那么多干嘛?田大哥,你去找几根绳子来,把他们吊起来。”
那个被称为田大哥的人,其实大名叫田勇,因为在家中排行老二,所以大家都叫他田二。他也是王堂的徒弟,年纪比申腾飞大几岁,因此申腾飞尊称他为二哥。
田勇听到申腾飞的话后,立刻应了一声,然后转身跑回祠堂。没过多久,他就又跑了出来,手中多了几条绳子。这些绳子都是棕绳,看起来很结实。
田勇二话不说,上前将这几个人像捆粽子一样捆了起来。这几个人被捆得结结实实的,在地上东倒西歪,完全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没过多久,公安局那边就急匆匆地赶来了五个人。由于时间已经是半夜,所以只有值班的几个公安在。他们留下一个人继续值班,其余的人则都火速赶到了现场。
当他们到达时,发现唐哲等人已经成功地将嫌疑人制服。一个看上去大约四十多岁、颇具领导风范的人率先走了过来,询问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他的目光落在地上的泥鳅身上,脸色瞬间变得阴沉,二话不说,抬脚就在泥鳅的屁股上狠狠地踹了一脚,嘴里还骂骂咧咧道:“又是你这个狗日的,我看你是屡教不改啊!”
泥鳅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脚踢得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他连忙惊恐地喊道:“钟队长,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然而,钟明对他的求饶似乎并不买账,只是冷笑一声,显然并没有把他的话当真。随后,钟明转头对其他几个同事吩咐道:“把这几个家伙先带回局里去,好好审问一下。”
其他几个公安闻言,立刻上前将泥鳅和他的同伙们铐了起来,然后押着他们往警车走去。
处理完这些后,钟明又转头对唐哲说道:“这边还需要你去做个笔录,毕竟你是当事人之一。”唐哲自然明白这是正常的程序,他点了点头,爽快地答应道:“好的,没问题。”
申腾飞一脸恳切地对钟明说道:“同志啊,您看这天色都这么晚了,而且他刚才也被打了好几下呢,能不能就通融通融,等明天一早再去你们局里呢?这样的话,我们也好有时间给他处理一下伤口啊。”
钟明闻言,仔细地端详起唐哲来。他注意到唐哲的身上确实有几处明显的伤痕,看起来伤势还不轻。再联想到这个祠堂,它不仅是王书记的政绩工程,更是县里第一家民营饭店,对于县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
钟明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他当然知道那个叫泥鳅的混混可不是什么善茬儿。这家伙他之前就抓过好几次,甚至还被送去劳教过一年。可这泥鳅出来后依旧是恶习不改,整天游手好闲,大事虽然不犯,但小事却是不断,简直就是个难缠的主儿。
考虑到这些因素,钟明最终还是决定给唐哲一个机会,他对唐哲说道:“好吧,看在你受伤的份上,我就给你行个方便。不过,你可一定要记得明天早上九点准时到局里来啊!”
就在唐哲渐行渐远的时候,唐哲他们一行人也终于踏进了院子。然而,当他们走进院子的那一刻,却惊讶地发现廖永辉、沈月以及申大凤三个人都正站在院子中央,神情紧张地凝视着门口,似乎在等待着什么重要的人或事。
当唐哲他们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时,沈月的眼睛猛地一亮,她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奔过去,紧紧拉住唐哲的手,仔细端详着他,仿佛要把他从头到脚看个遍。
“哲哥,你没事吧?”沈月的声音带着一丝焦急和关切,她的眼眶微微发红,显然刚才曾经哭泣过。
唐哲见状,微微一笑,安慰道:“你看我这活蹦乱跳的样子,像是有事吗?”他故意活动了一下身体。
沈月并没有被唐哲的轻松态度所迷惑,她的目光依然停留在唐哲身上,追问道:“可是我刚才听到声音,感觉那两个人好像就是我们今天在文昌阁碰到的那几个小混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呀?”
唐哲缓缓地走到天井中央的桌子前,然后慢慢地坐了下来。他的动作显得有些沉重,似乎背负着某种压力。
唐哲深吸一口气,开口说道:“是今天那几个人,但并不是因为今天的事情。”他的声音低沉而严肃,让人不禁为之一震。
沈月坐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唐哲说话。当听到唐哲提到上次屁股和腿受伤的事情时,她点了点头,表示记得。
唐哲继续说道:“你还记得上次我屁股和腿受伤的事情吧?”他的目光落在沈月身上,似乎在等待她的回应。
沈月连忙回答道:“记得,你不是说过是在我们大队收黄鳝的那几个人搞的鬼吗?”
唐哲嗯了一声,证实了沈月的说法。他接着说:“就是的,上次姓田那个的表哥被我打了之后,他又找了这一群小混混来闹事。”
第400章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申腾飞在一旁听着,对唐哲提到的那两个人有些印象。他插嘴道:“那两个人我有印象,后来还去你家偷东西的。”
唐哲一脸无奈地说道:“唉,就是因为那件事,他们就记恨上我了,我来城里的时候,他们居然在半路上埋伏,想要打我一顿。还好我和二狗反应快,把他们给打跑了。可谁知道,他们不甘心,又去找了张二皮来帮忙。结果呢,张二皮也吃了亏,现在又找了这一伙人过来找我麻烦。”
沈月听了,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担忧地说道:“哲哥,这样下去可不行啊!他们经常来闹事,咱们这生意还怎么做啊?”
唐哲叹了口气,说道:“是啊,这也是我现在最担心的问题。这些小混混可不像那些贪官恶霸,他们虽然不犯什么大事,但总是在小事上纠缠不休。就算把他们弄进局子里,也不过是批评教育一下,然后就放出来了。他们根本就不怕,真是让人恶心又讨厌!”
沈月无奈地叹息一声,她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只能像申大凤一样在一旁干着急。而廖永辉呢,尽管他是省城的名厨,做菜自然不在话下,但对于这些事情,他也是束手无策,更别提插手其中了。
王堂他们几个虽然一直以来都对唐哲颇为照顾,但在城里打工还是头一遭。在家乡的村子里,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小混混,最多不过是些偷鸡摸狗的小贼罢了,他们对这种情况完全不知所措。
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申腾飞突然开了口:“这些小混混就是欠收拾,正所谓恶人还需恶人磨!”他的这一句话,犹如平静湖面上投入的一颗石子,激起层层涟漪,让唐哲的思路瞬间豁然开朗。
的确如此啊!俗话说得好,恶人自有恶人磨。这些小混混又有什么好惧怕的呢?无论是公安、学校,还是家长,他们统统都不放在眼里。然而,有一样东西却是他们真正害怕的,那就是比他们更加凶狠、更加混的大混混。
张二皮曾经不也是个混混吗?还有李龙他们,同样也是混过的,而且下起手来毫不留情。一想到这里,唐哲的心中不禁涌起了一些别样的念头。
如今的社会治安状况可不像二十年后那般良好。毕竟,那时候刚刚开始改革开放,大批知青回城,导致社会上涌现出了大量的失业青年。这些人无所事事,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而公安局的人手又相当有限,面对一些普通的小事情,有时候甚至连警都懒得去出。
“既然要跟我玩浑的,那我就陪你们玩玩。”唐哲心里暗暗思忖着,嘴角泛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冷笑。他看着沈月等人,面无表情地说道:“行了,先不讨论这个事情了,你们都早点休息,明天一早我还要去做笔录呢。”
第二天早上,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房间里,形成一道道金色的光线。唐哲早早地起了床,洗漱完毕后,看了看时间,已经八点过了。他匆匆吃完早餐,便出门前往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唐哲径直走到接待处,向工作人员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工作人员告诉他,负责他这个案件的并不是钟明,而是另外一个年轻的同志。唐哲心里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多问,跟着工作人员来到了一间办公室。
年轻的警察同志看上去很年轻,一脸严肃地坐在办公桌前。他简单地和唐哲打了个招呼,然后开始询问事情的经过。唐哲详细地讲述了昨晚发生的事情,包括他和沈月等人的冲突,以及他怀疑他们是被人收买的情况。
年轻警察认真地记录着唐哲的陈述,偶尔会打断他问一些细节问题。
等唐哲讲完后,年轻警察抬起头,看着他说道:“你说他们是别人收买的,但是你并没有拿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他们只是说和你在吃米虾的时候发生过冲突,正好晚上在散步的时候又遇到了你,所以才发生了第二次冲突。
这听起来并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事情,我们教育一下他们就会把他们放了。”
唐哲满脸惊愕地凝视着他,难以置信地追问道:“同志,这大晚上的,居然还带着凶器出来散步?您觉得这样的说法能让人信服吗?”
然而,那位负责做笔录的公安却连头都没有抬一下,只是冷漠地回应道:“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
面对如此荒谬的回答,唐哲顿时感到一阵无语。他心中暗自思忖,这个张二皮绝对不像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单纯,其背后所隐藏的能量恐怕不容小觑。
唐哲深知与眼前这个人继续争论下去毫无意义,最终吃亏的只会是自己。于是,他决定不再多费口舌,转身默默地走出了公安局。
离开公安局后,唐哲马不停蹄地直奔东门桥黑市。这个地方鱼龙混杂,是各种交易的集中地,也是唐哲经常光顾的地方。
当他来到李龙和杨军的摊位前时,两人对他的突然到访感到十分惊讶。毕竟,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微妙。虽然他们可以说是不打不相识,但之前唐哲对他们的态度一直不冷不热。
“唐哥,你咋来啦?”李龙满脸堆笑地迎上去,心里却暗自嘀咕,不知道唐哲这次来找他们有什么事。
唐哲摆了摆手,笑着说:“特么你比我大多少啊,还叫我哥,这不是折我的寿嘛!以后叫我名字唐哲就行。”
李龙连忙点头哈腰,陪着笑说:“好嘞,唐哥……哦不,唐哲。”他心里有些尴尬,觉得自己刚才的称呼确实不太合适。
唐哲看了看李龙,又看了看杨军,然后问道:“这几天生意咋样啊?”
李龙叹了口气,无奈地说:“还能咋样啊,就那样呗。卖耗子药这玩意儿,饿不死人,但也发不了财,只能混口饭吃,过一天算一天咯。”
第401章 乡巴佬
李李龙所言不假,想当年搞除四害运动的时候,连麻雀都被人们用网捕得所剩无几。再加上那时候大家过的都是集体生活,每家每户分到的口粮都少得可怜,连自己都吃不饱,又哪来多余的粮食去养活老鼠呢?所以说,他们一天能卖出一块钱的老鼠,那可绝对算得上是一桩大买卖了。尽管这其中的成本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很高,但人工成本毕竟也是成本啊!
唐哲走到他们的摊位旁边,顺手拉过来一张凳子,一屁股就坐了上去。而李龙呢,则一直稳稳当当地坐在那里,杨军则始终站在一旁。他们俩面前摆着两条凳子,唐哲却完全视若无睹,根本不管不顾,只顾自己一屁股坐了下来。
“我跟你打听个事儿。”唐哲开口说道。
“唐哥,你想问啥尽管说,只要我知道的,绝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李龙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心里暗自思忖着,这次和唐哲的交流让他们之间的关系更进了一步,这可真是个好兆头啊!
如今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地,大家都一门心思扑在发展经济上。那些曾经整日在街头游荡的小混混们,如今也都纷纷改头换面,想尽办法去赚钱。毕竟,在这个时代,赚钱才是硬道理!
唐哲凝视着李龙,缓缓开口道:“我想了解一下张二皮的具体情况,你能给我讲讲吗?”他其实完全可以去找朱达昌或者林国民打听这些消息,甚至还能请易解放帮个小忙。毕竟,只要易解放和他一同出现在公共场合,那么在邛水这个地方,任何事情都能轻而易举地解决。
然而,如果真的打算如此这般地去利用易解放,那么对于自己的未来而言,绝对不会有丝毫益处,反而可能带来无尽的后患。
哪怕是林国民和朱达昌也不可以,毕竟这两个人也是体制内的人物,正所谓“猫有猫道,鼠有鼠道”,每个人所处的环境和圈子都各不相同。
相比之下,李龙和杨军这两个人就大不一样了。他们俩可是从“棒老二”这个行当起家的,按常理来说,他们的地位应该比张二皮这种小混混要高得多。当然,伴随着高地位而来的,自然是更大的风险。就像这次遇到唐哲一样,直接导致他们不得不金盆洗手,彻底退出江湖。
“唐哥,你到底想知道他的什么情况呢?”李龙一边眨着眼睛,一边好奇地看着唐哲,他那光溜溜的头顶在阳光的照耀下,竟然还闪烁着些许光芒。
唐哲从兜里掏出一包烟,熟练地抽出三支,分别递给李龙和杨军,然后自己也点上一支。三人各自深吸一口,烟雾在空气中弥漫开来,缓缓地从他们的鼻腔中喷出。
唐哲看了看李龙和杨军,开口问道:“你们知道张二皮背后的关系网吗?”他的声音低沉而严肃,似乎这个问题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李龙和杨军对视一眼,然后同时摇了摇头。邛水城虽然不大,但人际关系错综复杂,要想了解一个人的背景并不容易。
唐哲皱起眉头,继续说道:“这个人很难缠的,反正没有几个人愿意和他扯上关系。”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无奈和厌恶。
李龙点点头,附和道:“是啊,张二皮在邛水城也算是个名人了,他的名声可不太好。”
说完,李龙又狠狠地吸了几口烟,仿佛要把所有的烦恼都随着烟雾一起吐出去。他看了看周围空荡荡的摊位,心想反正现在也没什么生意,基本上都没人来光顾,于是他索性放下顾虑,把心里的话一股脑儿地说了出来:
“要说他和公安局有什么关系,那可真是不简单啊!他的舅子就在公安局里当官呢,不然他怎么可能这么嚣张跋扈、无法无天呢?要是没有他舅子在背后撑腰,估计他早就被人收拾得服服帖帖了。”
唐哲听了李龙的话,心中的猜想顿时得到了七八分的肯定。他想起昨天晚上钟明来带人走的时候那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再看看今天,钟明甚至连面都没露,只是派了一个小年轻来就把他给打发走了。唐哲不禁冷笑一声,心想这社会果然还是老样子啊,自古以来都是这样,朝中有人好做官,还有一句话说得好,叫官场有人好办事。
虽然他和易解放也算是认识,而且易解放还是沈月的保保,但这些关系跟人家的亲姻舅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你的事情我和杨军都听说了,张二皮虽然表面上吃了亏,但是绝对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的,肯定会找人报复你,你可要小心一些啊。”唐哲一脸凝重地对李龙说道。
李龙听了,心中不禁一紧,他知道唐哲说的没错,张二皮那个人心胸狭窄,绝对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不过他还是故作镇定地点了点头,说道:“嗯,我知道了,谢谢你的提醒。”
说完,李龙抬起头看着眼前的唐哲,这才发现他的头上竟然一根毛都没有,光秃秃的,就像个大灯泡一样。李龙突然觉得唐哲不再像之前那么可憎了,反而有些可爱。
唐哲似乎察觉到了李龙的目光,他摸了摸自己的光头,有些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说道:“你们做这个生意很难做得长久的,毕竟只是小买卖。”
李龙苦笑一声,无奈地说道:“是啊,我们也想做大生意,可就是没有本钱啊。”
唐哲听了,笑了笑,说道:“本钱好说,俗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你们能走正道,我很高兴。只要你们有决心,我可以帮你们一把。”
“真的?”
“比珍珠还真。”
唐哲快人快语,他不喜欢搞这些弯弯绕绕的,邛水虽然不大,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何况唐哲的到来,会让很多本人的觉得他抢了生意,哪怕是那些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做生意的打算的人,对于城里人来说,他永远只是一个山里来的乡巴佬,凭什么在城里做这么大的生意?
第402章 张二皮的舅子
张二皮心里暗自得意,自从得知唐哲要来城里开酒楼的消息后,他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以至于好几天都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这个土包子,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张二皮心里不屑地想着,“他不过就是个从乡下来的穷小子,居然也敢到城里来开酒楼?”
张二皮本来对唐哲就有些看不顺眼,觉得他不过是个靠卖货为生的小商贩而已。可现在,这个年轻人居然不知天高地厚,学着思王公社的那帮人一样做起了生意。更何况,他正愁不好找唐哲报仇,现在来了城里,不是给了他大大的机会?
要知道,在邛水县,刚改革开放的时候,最早开始做生意的就是思王公社的人。那时候,其他公社的人还都老老实实种地呢,只有思王公社的人敢于尝试新事物,勇敢地走出农村,到城里来闯荡。
如今,各个公社都允许赶场了,每个场上大部分摆摊的人,几乎都是思王公社的。这些人经过多年的打拼,已经在城里站稳了脚跟,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张二皮心想:“唐哲啊唐哲,你以为做生意是那么容易的吗?你一个毫无经验的愣头青,怎么可能竞争得过那些思王公社的老油条呢?”
不仅如此,就连黑市这个原本鱼龙混杂的地方,现在也都有了一个全新的名字——檬子树街。每到逢场天的时候,思王公社的人们都会推着胶轮车,车上装满了大包小包的货物,急匆匆地赶往这里。
然而,对于那些原本就居住在这里的原住民来说,他们却对这种变化感到有些担忧。他们担心政策会突然发生变动,导致自己失去现有的生活。所以,他们宁愿选择收取房租,过着相对安稳的生活,也不愿意冒险去参与这种热闹的集市活动。
今天,他的妻子钟艳恰好也在家。他们的两个孩子则被送到了他舅舅那里,和他的表兄弟们一起玩耍。钟艳平时在煤炭站工作,负责开票,这可是一份真正的铁饭碗工作。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会看上张二皮这样一个不折不扣的混混。
钟艳的哥哥钟明得知这件事后,简直气得差点吐血。他实在想不通,自己的妹妹怎么会看上这样一个人。更让他气愤的是,钟艳和张二皮居然是先有了孩子,然后才补办的结婚证,也就是所谓的奉子成婚。等到钟明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他就算再怎么后悔也无济于事了。
钟艳在厨房里忙碌着,不一会儿就炒好了两个精致的小菜。张二皮看着桌上的菜,心中格外开心。
上次张二皮被唐哲打伤后,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天。他一直没敢告诉钟明这件事,生怕钟明会生气。然而,钟艳却对这件事了如指掌。她也曾责备过张二皮,觉得他根本没必要为了他那个老表出头。
但张二皮却有着自己的想法,他最喜欢看的就是《七侠五义》和《隋唐英雄传》这类书籍。在他的观念里,兄弟之间就应该讲义气,为兄弟两肋插刀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正当两人愉快地享用着晚餐时,院门突然传来一阵巨大的撞击声。那声音仿佛有人用尽全力将院门推开,然后又狠狠地撞在墙上,最后反弹回来,发出“碰”的一声巨响。
张二皮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吓了一跳,嘴里不禁骂道:“是他妈哪个屙痢多了,这么大动静!”他一边骂着,一边放下手中的酒杯,抬起头看向院门。
这一看,他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尴尬——站在门口的竟然是自己的大舅子钟明!张二皮连忙站起身来,脸上堆满了笑容,迎上前去说道:“哥,你来了啊!还没吃饭吧?艳子,快去给你哥舀碗饭来!”
钟明气冲冲地走过来,像一阵风似的,“砰”的一声,他猛地拉过来一条板凳,一屁股坐了上去,仿佛整个凳子都在抗议这突如其来的重量。他的动作粗鲁而迅速,显示出内心的焦躁和愤怒。
钟明的头上戴着一顶帽子,此刻他像是要把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在这顶帽子上一样,狠狠地将它从头上拽下来,然后“砰”的一声,重重地扔在桌子上,那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
钟明的目光如炬,死死地盯着眼前的人,毫不掩饰自己的质问:“说吧,你和那个姓唐的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又扯上关系了?”他的声音中带着明显的怒意,让人不禁为被质问的人捏一把汗。
然而,被质问的张二皮却假装没有理解钟明的意思,他一脸茫然地抬起头,看着钟明,嘴里嘟囔着:“唐?你要吃糖啊?我叫你妹去给你买就是了。”他的语气轻松,甚至还带着一丝调侃,完全没有意识到钟明的怒火已经快要喷涌而出。
钟明见状,更加怒不可遏,他猛地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指着张二皮的鼻子吼道:“你少给我在这里装模作样的!有意思吗?”他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张二皮被钟明的气势吓了一跳,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然后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迅速低下头,不敢再看钟明一眼。说实话,他这些年在城里为非作歹,无非就是仗着钟明在公安局里当个队长,有这么个靠山,他才敢如此肆无忌惮。
可现在,钟明显然已经被他惹毛了,如果真把这个舅子惹急了,来个大义灭亲,那他可就真的完蛋了。想到这里,张二皮的额头上开始冒出冷汗,他的心跳也越来越快,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疯狂跳动的声音。
钟明见张二皮不说话,以为他是默认了,心中的怒火愈发旺盛,他怒声吼道:“张二皮,你现在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买凶杀人这种事情你都做得出来?”
这时钟艳正好舀完饭端着出来,递到钟明跟前:“哥,你又是听哪个在胡说哦,二皮这段时间可没有乱来,他现在收山货呢,走的是正道,肯定是那些烂逼妇人眼睛红见不得别人好在背后乱咬舌根子,你可不要听他们胡说。”
钟明没有接她的碗,说道:“我不是三岁小孩,还是分得清是非,你和他在一起,早晚要毁在他手上。”
第403章 要我们怎么做
“你们还没有吃饭吧?收拾一下,去国营饭店搓一顿怎么样?”唐哲面带微笑,看着李龙和杨军,语气中似乎带着一丝询问的意味。
李龙听到这话,脸上立刻露出惊喜的表情,他有些受宠若惊地说道:“那真是太好了,国营饭店的高级货我还没有吃过呢!”然后他转头看向杨军,兴奋地催促道:“军,快收拾一下,今天咱们去吃个痛快!”
杨军也显得有些兴奋,他迅速开始收拾摊位上的东西。不一会儿,摊子就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杨军将那些物品搬到了一旁的一个门面里。由于他们长期在这里摆摊,门口的这个门面也是房东的,所以每个月他们都会交一些租金给房东。这样一来,他们收摊后的东西就可以每天放在这里,十分方便。
收拾好一切后,唐哲、李龙和杨军三人一同前往国营饭店。进入饭店后,他们在一个角落里找了个位置坐下。唐哲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他对环境非常熟悉。服务员看到唐哲,微笑着走过来,递上菜单,让他们点菜。
唐哲接过菜单,熟练地点了几道招牌菜,然后将菜单递给李龙和杨军,让他们也挑选自己喜欢的菜品。李龙和杨军都有些拘谨,毕竟这里的价格相对较高,但在唐哲的鼓励下,他们还是点了一些自己心仪的菜肴。
点完菜后,服务员拿着菜单走向后厨房,将单子交给厨师们准备烹饪。
没过多久,满满一桌子的菜就端了上来,香气四溢,令人垂涎欲滴。李龙和杨军看着这丰盛的菜肴,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他们俩以前虽然也算是在社会上混的人,但实际上过得并不宽裕。邛水这个地方,经济相对落后,根本没有多少油水可捞。他们平日里靠劫道来维持生计,所得的收入非常微薄,只能勉强糊口。而且,他们还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喜欢打牌赌博,十赌九输,这让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几乎没有存下什么钱财。
然而,自从被唐哲教训过之后,他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们深刻地认识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对他们的恶行逆来顺受。一旦遇到那些敢于拼命反抗的人,为了那区区几块钱,甚至是几毛钱、几分钱,就可能会丢掉自己的性命,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尤其是唐哲竟然还去了他们家里,这一点让李龙最为震惊。虽然唐哲并没有在他家做任何事情,但这种不讲江湖道义的做法,却让李龙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慑。他意识到,唐哲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对手,他的手段和胆量都远超常人。
他心里很清楚,自己绝对算不上一个孝顺的儿子。对于父母的唠叨和教诲,他总是左耳进右耳出,甚至还会觉得有些厌烦。每天,他都在外面游荡,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不是打架斗殴,就是惹是生非。
然而,如果真的因为他的原因,导致父母或者其他家人遭遇不幸甚至失去生命,那情况可就完全不同了。到那时,他不仅会在寨子里成为众矢之的,被所有人唾弃和指责,而且内心深处的愧疚感也会像一座沉重的大山一样压在他身上,让他一辈子都无法释怀。
其实,杨军这个人本质上并不坏。他和李龙从小一起长大,两人的关系好得就像亲兄弟一样。李龙说什么,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去做,根本不会去考虑这样做是否正确或者合法。他不知道什么叫做“法”,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了解。在他看来,只要是李龙让他做的事情,那就一定是对的。
相比之下,耗子和另外一个人就显得有些不同了。自从李龙和杨军改行去卖老鼠药之后,他们之间的联系就变得越来越少了。那两个人似乎更喜欢那些能够快速赚钱的事情,比如打牌赌博之类的。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打牌赌钱真君子,锄头镰刀该背时”。
就在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唐哲终于弄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原来,这四个人只是临时拼凑起来的一个队伍,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走上了一条违法的道路。一旦利益消失,他们自然就会分道扬镳。
“唐哥,你说吧,需要我和军军怎么做?”李龙连饭都还没吃完,嘴角还挂着油渍,就迫不及待地开口问道。
唐哲其实心里也还没有完全想好。如果他真的拿出钱来投资做生意,以他作为重生者的前瞻性眼光,肯定是百分之百能赚钱的。然而,对于李龙和杨军这两个人,他还需要进一步考察和了解。毕竟,这可是关系到自己的资金安全和未来发展的大事,不能轻易做决定。
然而,要去对付像张二皮那样的人,唐哲实在是有些犯难。他既不想亲自出面,又不想就这么放过那家伙。毕竟张二皮这样的小混混,打他一顿吧,万一失手打死了,自己还得偿命;可要是打得不够狠,他根本就不长记性,以后还会继续纠缠不休;可要是不打他,又实在是太恶心自己了。
想来想去,唐哲觉得目前唯一能依靠的人,就只有李龙和杨军了。这两人最近跟自己走得比较近,或许可以请他们帮忙出出主意。
与此同时,唐哲心里也很清楚,以沈月现在的复习成绩和之前的审核考试成绩来说,考上大学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而且她也说过无数次,她最想去的就是林城大学。毕竟在省内上学,离家近,比去外省方便得多。这样一来,只要有假期,她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唐哲身边。
不过,唐哲自己的想法却和沈月不太一样。他觉得现在已经改革开放了,邛水这个小县城对他来说,简直就像一潭死水,无论再怎么折腾,也很难激起多少浪花。相比之下,林城作为省会城市,那里充满了各种机会和可能性,才是他真正想要去闯荡一番的地方。
第404章 吃铜屙铁
想来想去,唐哲说道:“想必你们也知道了,我把对面那个祠堂给租了下来,准备搞个酒楼,你们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来帮我,工资的话,一个月给你们开三十块怎么样?”
“三十?”杨军有些兴奋,又有些期待,眼睛里闪烁着光。
三十块钱,在这个年代,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要知道,纸厂那些工人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可能都挣不到这么多钱呢!相比之下,这三十块钱简直就是一笔巨款啊!
然而,面对如此高额的报酬,李龙却显得异常冷静。他不紧不慢地夹起一块肉,放入口中,仔细咀嚼后,缓缓咽下。然后,他才开口说道:“唐哥,我看你这意思,是想让我们去给你看场子吧?”
唐哲并没有立刻回答,他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思考如何回应李龙的问题。李龙见状,便继续说道:“你也清楚,我们俩对经营酒楼这方面可是一窍不通啊!更别提炒菜下厨了,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所以,你把我们弄过去,无非就是想让我们帮你对付张二皮,对吧?”
唐哲听了李龙的话,也不打算隐瞒,直接承认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嘛!你们在这城里也算是地头蛇了,我给你们开工资,你们在酒楼里也不用干什么活儿,只要保证没人来闹事就行。”
李龙深深地叹了口气,满脸无奈地对唐哲说道:“唐哥啊,真不是我们兄弟俩不给你面子,实在是张二皮这个人不简单呐!他背后可是有大能量的哟,要不然就凭他那点本事,怎么可能在东门桥这种地方混得风生水起呢?恐怕早就被人打死了吧。”
唐哲听到这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追问道:“哦?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倒是想问问,他背后到底是哪个在给他撑腰呢?”
李龙连忙用手抹了一下嘴角的油渍,然后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发现周围并没有其他食客后,这才稍稍松了口气,压低声音对唐哲说:“唐哥,我跟你说实话吧,张二皮之所以能在东门桥这么嚣张跋扈,全靠他大舅子钟明给他撑腰呢!你知道钟明是谁不?他可是咱们公安局刑警队的大队长啊!有这么个有权有势的大舅子在背后给他保驾护航,张二皮自然就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啦!”
唐哲听完,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张二皮还有这么一层关系在背后撑腰,难怪他如此嚣张。
李龙略微思考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唐哥,您可是个有能耐的人啊,将来肯定也要在这城里闯荡一番的。大家都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喝的是同一江水,所以我有个想法。”唐哲听到这里,缓缓抬起头,目光落在李龙身上,似乎在等待他接下来要说的话。
李龙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您刚才也提到了,强龙难压地头蛇啊。这二皮在城里可是最大的地头蛇,一般人都不敢去招惹他。而且这二皮特别难缠,要是没有捞到好处,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我之前也听说过您和他之间的一些事情,当然啦,这件事主要是他老表做得不对。不过呢,他老表不仅丢了工作,还被您打进了医院。所以啊,我觉得这件事可以由我来出面,给您二位摆上一桌和事酒,随便赔他一些医药费,把这事儿给解决了,您看这样行不行?”
杨军在一旁附和着点头说道:“唐哥,龙哥说得没错啊,咱们以后都要在这城里讨生活呢,何必为了这么点小事就闹得个你死我活的呢?”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冷笑。这笑声在李龙听来,竟带着丝丝寒意,让他不禁打了个寒颤。
唐哲心里暗自思忖,既然李龙已经把话挑明了,那这种人显然也没什么大用处。他本来还想给李龙他们一个机会,到时候把这边交给他们打点,没想到这两个人这么怕事。
等沈月考试结束后,这边的生意差不多也能开张了。等到九月份,他就可以和沈月一同前往省城,到时候再在那里寻找一些更好的发展机会。
然而,李龙对张二皮的畏惧之情溢于言表。尽管他表面上并未显露出过多的恐惧,但内心深处,他对张二皮背后的权力深感忌惮。毕竟,在这个社会中,权力往往意味着无法抗拒的力量。
“摆笑和酒就不必了,”唐哲一脸淡然地说道,“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好意。但我唐哲可不是被吓大的。”他的语气坚定而自信,似乎对张二皮及其背后的权力毫无畏惧之意。
李龙见唐哲如此表态,无奈地摇了摇头,叹息一声。他心里很清楚,唐哲确实有一定的本事和胆量,但张二皮背后的人所拥有的权力却是实实在在的,绝非虚张声势。
离开国营饭店后,唐哲径直返回了唐家院子。刚一进门,唐老三和唐援朝便急忙迎上前来,关切地询问情况。唐哲见状,也不隐瞒,将事情的经过简要地向他们叙述了一遍。
唐援朝听了,一拳打在另一只手掌中,骂道:“这些吃铜屙铁的家伙,这世道早晚要被他们搞坏菜。”
沈月听到他的声音,心中一紧,急忙从厢房楼上飞奔而下。她的脚步有些慌乱,仿佛预感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在奔跑的过程中,她已经隐约听到了唐援朝的抱怨声,这让她的心情愈发沉重起来。
“唐哥,算了,只要他们不来惹我们就行。”沈月气喘吁吁地跑到唐哲面前,劝慰道。唐哲点了点头,看着沈月,眼中闪过一丝无奈,“嗯,听你的,只要不惹我们就行。现在最当紧的事情就是你要好好复习,争取考上大学。”
唐哲的话让沈月感到一丝温暖,她知道唐哲一直都很关心自己的学业。她感激地看了唐哲一眼,然后转过头对唐援朝说:“援朝,我有事情要回去一趟,这里就交给你们了。有什么事情和腾飞哥商量着来。”
唐援朝有些担忧地问道:“要是那些小混混再来怎么办?”唐哲安慰他道:“放心吧,昨天晚上他们挨了打,应该不会这么快就忘记这个教训的。他们至少要消停一个星期才敢再来。”说完,唐哲拍了拍唐援朝的肩膀,转身离去。
第405章 打水漂
由于沈月即将面临考试,她每天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复习。为了不打扰她,唐哲决定不回家,而是在对面的厢房里整理出一间房间,以便他能够安心居住。
时间如白驹过隙,短短十天转瞬即逝。沈月顺利完成了考试,现在只需等待半个月后的成绩揭晓。这几天异常安静,张二皮那边毫无动静,张兵那一伙小混混也没有任何风吹草动,所有人都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当唐哲从考场接回沈月时,廖永辉早已精心准备了一桌丰盛的菜肴。他用两张八仙桌拼在一起,摆满了整整十八道菜,每一道都色香味俱佳。沈月一进门,就被这满桌的美味所吸引,她连连对廖永辉表示感谢,称赞他的厨艺精湛。
廖永辉嘴角挂着一抹微笑,轻声说道:“这都是老板特意安排的,想提前给沈姑娘庆祝一下呢。”
听到这话,沈月的脸上泛起一阵红晕,她有些尴尬地看了唐哲一眼,然后压低声音对他说:“哲哥,你这样做不是把我架在火上烤吗?成绩都还没出来呢,万一我没考上怎么办呀?”
唐哲见状,连忙安慰道:“哎呀,别担心嘛!今年考不上还有明年呢,你都已经这么努力了,肯定没问题的。这顿饭啊,一来是为你庆祝,二来也是想让你好好补补身体,放松一下心情。”说着,他还轻轻地在沈月的鼻子上刮了一下。
沈月的脸更红了,她羞涩地低下头,过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我出考场的时候看到林静了,她的脸色不太好,估计是考得不太理想吧。”
唐哲面带微笑地说:“她可是文工团的人哦,那可是个铁饭碗呢,你完全不必为她担忧。”毕竟,就算以后文工团进行改制,像林静这样的老员工,即便无法获得事业编制,但也绝对能够拿到一个工人编制。如此一来,她的一生都将有所保障。
待大伙用完餐之后,沈月与唐哲一同漫步至屋外那株巨大的柏树下,享受着傍晚的清凉。然而,就在不远处的墙角处,同样有许多人在吃完晚饭后,选择坐在那里乘凉。可当他们瞥见唐哲和沈月正站在大柏树下时,这些人竟如同见到外星人一般,满脸惊愕地凝视着他们。
对于这株大柏树的历史,沈月可谓是一无所知。倘若她知晓其中的来龙去脉,恐怕打死她都绝对不会在此多停留哪怕一分钟。
然而,唐哲却与她截然不同。对于那些传闻和故事,唐哲仅仅将其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听过便罢,并未真正放在心上。毕竟,他可是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压根儿就不相信什么鬼神之说。
“哲哥,明天我想回家了。”沈月轻轻地说道,声音仿佛被风吹得有些飘忽。她静静地坐在树下的一块石头上,微微低着头,用手拨弄着身旁的一株野草,那野草在她纤细的手指上慢慢地卷着,仿佛也在倾听她的话语。
唐哲静静地站在她身旁,听到她的话后,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然后说道:“行,明天我陪你回去。”他的声音平静而坚定,似乎这个决定早已在他心中酝酿多时。
唐哲的目光望向远方,那里是一片茂密的树林,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他的思绪却早已飘远,他知道,这次回家不仅仅是送沈月回去那么简单。他已经彻底地放弃了与李龙和杨军他们的纠葛,因为他意识到,和这些人纠缠下去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他急需回去和申二狗还有简科军商量一下接下来该如何应对。毕竟,他们惹上的可是张二皮这样的无赖,报警对他的惩罚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他们必须自己想办法,让张二皮吃到苦头,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麻烦。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天色也逐渐暗了下来。墙脚处原本乘凉的人们开始慢慢地起身,陆续往屋里走去。沈月也抬起头,目光落在了坐在身旁的唐哲身上。
她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鼓起勇气问道:“哲哥,如果我真的考上了大学,就要离开你很长一段时间,你……你会想我吗?”
唐哲似乎没有料到沈月会突然这么问,他稍稍愣了一下,然后缓缓地摇了摇头,轻声说道:“不会。”
沈月的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她瞪大了眼睛看着唐哲,仿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
“你这个没良心的!”沈月有些生气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们男人都是这样,有钱就变坏!你现在已经是个老板了,肯定在城里有了别的女人,对吧?”
唐哲被沈月的话吓了一跳,他的额头上冒出了一层细汗,连忙解释道:“你别胡思乱想啊,我怎么可能是那种人呢?我的意思是,我们不会分开太久的。你要是考上了大学,我就跟着你去你上大学的城市发展,这样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的。”
听到唐哲的解释,沈月的情绪稍微缓和了一些,但她还是有些不放心地追问:“真的吗?你真的会跟我一起去吗?”
唐哲点了点头,认真地说:“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对了,你最希望考上哪所大学呢?”
沈月听完唐哲的话后,心中的喜悦如同春日里绽放的花朵一般,瞬间绽放开来。她知道,唐哲的心中已经完全被她所占据,再也容不下其他任何人。而她自己的心,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谁不想考北大呢?”沈月感慨地说道,“只可惜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以我的能力,恐怕很难达到那个高度。不过,我觉得我的分数线应该能上林城大学,这已经让我很满足了。”
看着沈月那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唐哲的嘴角也不由得泛起了一丝微笑。他接着说道:“既然你能上林城大学,那我也去林城好了。反正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等八月底的时候,我们就可以一起去了。”
然而,唐哲的这番话却让沈月大吃了一惊。她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唐哲,说道:“你这个店都还没有开业呢,怎么能说这些胡话呢?你可是投入了那么多的资金啊,如果就这样放弃,岂不是要打水漂了?”
第406章 玩不转
“不会的。”唐哲一脸自信地看着沈月,缓缓说道,“不是还有简科军和二狗吗?他们俩虽然没做过生意,但只要我们一起努力,肯定能把这个店经营好的。”
沈月听了唐哲的话,不禁皱起了眉头,有些担忧地说:“你的意思是想让他们来帮你守着这个店?可我觉得这样不太靠谱啊。他们俩都是大老粗,对做生意一窍不通,而且头脑也没有你那么灵活。要是真让他们来帮忙,万一搞亏了怎么办?”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抹笑容,缓声道:“你可别小瞧了他们啊,尤其是申二狗,那家伙的脑子可灵光着呢,绝非一般人可比。还有简科军,他在大队里给你们展现出的形象,不过是一种假象罢了。实际上,他这人可精明得很呢,何况我这里还有一尊大佛。”
沈月闻言,心中略感诧异:“大佛?你说的不会是廖师傅吧?”
她对申二狗和简科军这两个人确实了解不多,毕竟与他们的接触十分有限。申二狗与唐哲相识较久,所以她多少还知道一些关于他的事情,但对于简科军,她的了解就更是微乎其微了。
但对于廖永辉,这十多天来接触得最多,也知道他是从省城回来的,了解到这些之后,她还很佩服唐哲的,连省城的大师傅都能请过来。
简科军的年纪比沈月大了将近十岁,而且他们并非来自同一个寨子,彼此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往来。因此,沈月对简科军的印象相当模糊。
正当沈月还想继续说些什么的时候,唐哲突然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然后说道:“时间也不早啦,咱们还是先回去吧。”
沈月见到这一幕,心中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无可奈何,只得缓缓地站起身来。两人一同迈步回到唐家院子,刚一踏进院门,就看见众人正悠闲地围坐在天井里乘凉,有的摇着蒲扇,有的品着香茗,好不惬意。
然而,在这一片闲适之中,却有一个身影显得格外忙碌——申大凤。她独自一人在厨房里忙碌着,洗碗的声音不时传来。
沈月见状,决定先去洗把脸,让自己稍稍凉快一下,然后再回到楼上休息。
唐哲则在院子里找了根凳子坐下,目光扫过众人,最后落在了申腾飞身上。他开口说道:“腾飞哥,我可能要回去几天,这边的事情就暂时交给你们了。”
申腾飞闻言,连忙点头应道:“好的,你放心吧,我会照看好这里的。”
唐老三在一旁听到唐哲要离开,心中不禁有些担忧。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唐哲啊,你这一回去,万一那些小混混又来闹事可怎么办呢?上次你不是估计他们要消停一个星期左右吗,可现在都已经过去了十来天了,我担心他们就是故意等你回去了,好来个突然袭击,给我们来一波大的呢。”
唐援朝听闻,急忙问道:“那些小混混根本就没有章法,真要被他们来闹几次,以后这个店还怎么开?”
接着说道:“你们想啊,要是真有小混混来捣乱,你们肯定不会怕他们,但万一不小心把他们打死打伤了,那可就麻烦大了。到时候我不仅要赔偿医药费,说不定还得吃官司,这可怎么办呢?”
唐哲说:“不过你们也别太担心,我已经想好了一个办法。如果真有小混混来,你们可以去找王正坤,就是前天晚上来这里吃饭的那个王书记。我已经提前跟他打过招呼了,我不在的时候,他会帮忙照应这边的。毕竟这也是他的政绩工程嘛,他肯定会重视的。而且王书记的住处腾飞哥知道,到时候你们直接去找他就行。”
申腾飞在一旁点头道:“对,前天晚上我送王书记到家之后才离开的,他住的地方我知道。”
廖永辉一直坐在正堂门口,静静地喝着茶,并没有参与他们的聊天。唐哲见状,走过去给他散了一支烟,然后说道:“廖师傅,有件事我想和你商量一下。”
廖永辉放下茶杯,接过唐哲递来的烟,点上后说道:“老板,有什么事你尽管说,我听着呢。”
唐哲深吸一口烟,缓缓说道:“是这样的,给你开工资的事情,我现在有点后悔了。”
廖永辉举到嘴边的手停了下来,慢慢把碗放在桌子上,起身道:“既然这样,那我走?”
唐哲见状,赶忙站起身来,走到廖永辉身旁,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着说道:“廖师傅,我绝对没有跟您开玩笑啊!我是真心实意地想让您参股进来。”
他顿了顿,接着解释道:“您看,这酒楼虽然是我投资的,但我对餐饮这行其实并不太懂。而您呢,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厨艺更是精湛无比。如果您能参股进来,那对我们酒楼的发展肯定会有很大的帮助。”
廖永辉听了唐哲的话,心中不禁一动。他放下手中的茶碗,沉思片刻后说道:“唐哲啊,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参股这事可不是小事,我还得好好考虑一下。”
唐哲连忙点头,说道:“那是当然,您慢慢考虑,我也不着急。不过,我觉得这对您来说是个很好的机会。您想想看,您不仅可以继续发挥您的厨艺,还能成为酒楼的股东,享受分红。而且,您的工资也会比现在高很多呢。”
廖永辉听了唐哲的话,心里有些犹豫。他知道唐哲说的有道理,但他毕竟没有太多的闲钱,而且参股也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唐哲似乎看出了廖永辉的顾虑,他笑着说道:“廖师傅,您别担心。我之前也说过了,您不需要出钱,只需要出技术就行。至于风险嘛,我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酒楼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廖永辉听了唐哲的话,心里稍微踏实了一些。他看着唐哲,认真地说道:“唐哲,我知道你是个有魄力的年轻人。这样吧,我再仔细考虑一下,过两天给你答复,你看怎么样?”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我是认真的,因为小月过段时间肯定要去外地上学,我得陪他,所以这个店我没有太多精力来管理,我相信你是一个有能力的人,一定能把这个店管好的。”
廖永辉终于把碗放到了桌子上,说道:“我一个人也玩不转呀。”
第407章 还赌债
看着廖永辉那略显疲惫的样子,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笑容,轻声说道:“廖师傅,您就别担心啦,我一定会给您再派一个人过来帮忙打点的,绝对不会让您一个人太辛苦的。”
廖永辉听了唐哲的话,心中稍感宽慰,但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说道:“唉,也只能这样了,希望新来的人能尽快上手吧。不过呢,我之前跟你说过的,等我有空的时候,咱们还是得多切磋一下厨艺哦。”
唐哲连忙点头应道:“这个您放心,只要您有时间,我们随时都可以一起探讨厨艺的。”他的语气诚恳而热情,让人不禁感到一阵亲切。
廖永辉闻言,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哈哈大笑着说道:“哈哈,好啊,我就喜欢你这种性格,爽快!”说着,他端起桌上的茶杯,轻抿了一口,然后缓缓站起身来。
“年纪大了,身体不如从前咯,得早点休息才行。”廖永辉感慨地说道,似乎对自己的年龄有些无奈。说完,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房间里,唐哲和沈月早早地起床,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后,便准备踏上归途。
当他们来到岔路口时,唐哲面临着一个选择:是走捷径还是绕路走大路。虽然走大路会多绕几里地,但这条路可以经过水泥厂,而唐欢就在那里工作了将近两个月。
自从不再卖鱼后,唐哲已经很久没有去看望过妹妹了。他心中有些愧疚,觉得自己对妹妹的关心不够。于是,他毅然决定选择走大路,这样不仅可以顺便看看唐欢,还能给她一个惊喜。
到达水泥厂后,唐哲发现这里的环境并没有太大变化。他径直走向保卫科,因为他和那里的工作人员都很熟悉。每次来探望唐欢时,他都会主动递上香烟,用这种方式与他们建立起良好的关系。
“哟,唐老板,您又来找您妹妹啦!”保卫科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打招呼道。
唐哲微笑着回应,并迅速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递给对方:“兄弟,麻烦你帮忙叫一下周欢出来一下,谢谢啦!”
保卫科那个同志满脸笑容地把烟接过去,然后熟练地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一团烟雾后,缓缓说道:“你先在我这屋里稍坐一会儿,我这就去帮你把她叫过来。”说罢,他转身快步走出房间,留下唐哲他们俩人在屋里。
他也不问唐哲,为什么他的妹妹姓周而他姓唐,其实这种事情在国企里面并不是什么秘密事情,要么是顶替别人,要么就是这个人从小的时候过了房,跟着干爹那边姓。
他作为一个小小的保卫科的工作人员,这些事情和工作没有太大的关系,要问起来还得罪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没过多久,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传来,紧接着,门被猛地推开,一个身影闪了进来。唐哲定睛一看,只见唐欢身着一身工装,衣服上沾满了灰尘,仿佛刚从一个尘土飞扬的工地上赶来。她的脸上戴着一个已经被熏得黑不溜秋、几乎看不清颜色的口罩,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
还没等走到唐哲面前,唐欢便迫不及待地将口罩摘了下来,露出一张略显疲惫但依然清秀的面庞。由于长时间戴着口罩,她嘴巴周围的皮肤呈现出一圈明显的白色,与她脸上其他被晒黑的地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唐欢快步走到唐哲跟前,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说道:“哥,小月姐,你们怎么来了?”唐哲微笑着回答道:“没啥事,就是路过这里,顺道过来看看你,工作还习惯吗?”
唐欢微笑着点了点头,轻声说道:“嗯,还可以吧,我现在在打包班组工作,活儿不累。哥,乐乐最近怎么样啊?我都好久没回家了,她在家里乖不乖啊?”
唐哲应了一声,然后缓缓说道:“她现在要上初中了,可是咱们公社里没有初中,她要么去思王读,要么就得去三合读。所以呢,我想听听你的意见,看看该怎么安排。”
唐欢几乎没有思考,立刻回答道:“哥,我觉得吧,能不能想办法把她送到城里来读书呢?你看,洋灰厂不是给咱们配了宿舍嘛,就在城东洋灰厂职工大院里。要是没什么意外的话,我下个星期就能搬进去住啦。”
一旁的沈月听到这里,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插嘴说道:“哎呀,欢欢,你都分到房子啦!这可真是件大喜事呢!”
唐哲听闻唐欢所言,心中不禁涌起一股疑惑。他凝视着唐欢,追问道:“你的户口上明明不止你一个人,怎么会分到房子呢?”
唐欢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解释道:“这还得感谢我那个便宜老爹呢。他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把我的户口给单独分出来了。我估计啊,他是担心自己死后,我会分走他的房子。毕竟厂里前两年才盖了两栋新房子,所以我就这么幸运地捡到了这个便宜。”
唐哲听完,脸上也浮现出一丝欣喜之色,他对唐欢说道:“嗯,这倒是个好消息。你放心吧,我会想办法把乐乐也送到城里来的。”
说罢,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唐哲和沈月正准备起身离开时,唐欢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连忙叫住他们,说道:“哥,我哥他……他前两天来过厂里一趟。”
唐哲的脚步猛地一顿,他转过身来,满脸狐疑地看着唐欢,追问道:“他居然还敢来厂里?”
唐欢无奈地摇了摇头,满脸愁容地说道:“他现在根本就不敢到厂里来了,而是在我下班回家的路上拦住我,非要我把钱交给他。我上个月的工资,还有你之前给我的钱,他一分都没给我留,四十二块钱就这么被他全拿走了。”
唐哲听后,气得满脸通红,他紧紧握起拳头,狠狠地砸在自己的另一个手掌上,咬牙切齿地说道:“这个混蛋!他是不是又拿去还人家的赌债了?”
第408章 烂杆
唐欢还是不停地摇着头,叹息道:“我也不清楚啊,不过他倒是对我赌咒发誓,说这次绝对不会再乱用这些钱了,他要拿着这些钱去外面闯荡闯荡,看看能不能有什么出息。我也不知道他说的到底是真是假。”
一旁的沈月见唐哲如此生气,连忙伸手拉了一下他的衣角,轻声劝解道:“好了好了,别生气了。我们都已经十几天没有回家了,等回去了再问问他,看看这些钱到底是不是拿去还赌债了。”
唐哲看着唐欢那委屈的样子,心中的怒气渐渐消散了不少。他转头对唐欢说道:“以后不管他怎么问你要钱,你都绝对不能再给他了,知道吗?”
唐欢低着头,轻声应了一句:“嗯,我知道了,哥。其实我也不想给他钱的,可是我要是不给他,他就会动手打我……”话还没说完,唐欢的眼泪像决堤的洪水一般,哗哗地流了下来。
唐哲见状,连忙从包里摸出一张十元的纸币,递到唐欢面前,安慰道:“好啦,别哭了,哥给你这十块钱,你留着以备不时之需吧。”
唐欢却像触电似的,猛地往后退了一步,连连摆手道:“哥,不用了,再过几天厂里就要发工资了,而且厂里有食堂,我根本不需要这钱。”
这时,一直站在旁边的沈月走过来,接过唐哲手中的钱,然后硬塞到唐欢的手里,说道:“你哥给你,你就拿着吧,别跟他客气。”
唐哲也附和道:“就是啊,你以为我不了解你们厂里的规矩吗?上班的时候虽然有食堂管饭,但下了班回去还得自己做饭吃呢。而且在食堂吃饭也是需要饭票的,你拿着这钱去买几张饭票放着,身上也能少放点现金,这样安全些。”
唐欢小心翼翼地将钱接过来,仿佛那是一份珍贵的礼物。她的手微微颤抖着,心中充满了感激和不安。唐哲看着她,温柔地说道:“去上班吧,我只是过来看看你。乐乐上学的事情,我会想办法解决的。”
唐欢感激地点点头,转身离去。她的步伐有些沉重,似乎背负着整个世界的重量。沈月望着唐欢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禁叹了口气,对唐哲说:“欢欢这姑娘就是太心软了,要是大忠一直这样下去,以后欢欢的日子更难过,在老家的时候还有你保护着,现在在城里来了,就变成了一个人,连个说话的都没有。”
唐哲沉默不语,他的心中也有些无奈。他知道大忠的情况并不乐观,但他也明白唐欢对大忠的感情。两个人一边走着,一边谈论着大忠和唐欢的事情,不知不觉间就回到了家。
此时,正好快到中午饭时间。沈月看了看表,决定不再和唐哲一起去唐家,而是直接回家。毕竟考试已经结束了,她应该给家里报个平安。唐哲理解地点点头,然后与沈月道别,独自回到了新房子。
一进门,唐哲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饭菜香。陈秋芸刚刚做好了一顿丰盛的午餐,见到唐哲回来,她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计,快步走进屋里,取出一块肉来。
由于天气炎热,陈秋芸担心肉会变质,于是在上面涂抹了一层厚厚的盐,然后将它挂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让它自然风干。
唐哲走进屋子,一眼就看到唐婉正安静地坐在桌前看书。他轻声问道:“小婉,乐乐呢?”
唐婉抬起头,微笑着回答:“她去赶牛啦,爹说太阳太大,中午怕把牛给晒出病来,所以让她去把牛赶回来,让它泡在水里凉快凉快。”
唐哲点了点头,心想这确实是个好主意。他和唐婉闲聊了几句,正说着话,突然听到屋外传来一阵清脆的吆喝声。两人对视一眼,都知道是唐乐赶着水牛回来了。
不一会儿,唐乐出现在门口,她的额头上挂着几颗汗珠,脸上却洋溢着开心的笑容。见到唐哲,她连忙笑着打了声招呼:“哥,你回来啦!”然后便转身将水牛赶到屋后的水塘里,让它舒舒服服地泡着。
唐乐完成任务后,回到屋里,看到唐哲,好奇地问道:“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呀?”
唐哲微笑着回答:“刚回来没多久。”他停顿了一下,似乎有些犹豫,但还是接着问道:“乐乐,你这两天有没有看到你哥啊?”
唐乐的笑容稍稍收敛了一些,她轻轻摇了摇头,说:“没有呢,哥,我这两天都没去他家。”
唐哲心中不禁轻叹一声,他对唐乐的情况再清楚不过了。尽管唐乐一直住在他家,但偶尔也会像只自由的小鸟一样飞回自己的家去探望一番。然而,每次她回去都只能面对吴莲芯那张冷若冰霜的脸,这让唐哲对这个妹妹感到有些心疼。
不过,当谈到唐忠的事情时,唐乐的态度明显不同了。毕竟唐忠是她的亲哥哥,她还是很乐意倾听有关他的事情的。见唐哲询问起唐忠的近况,唐乐如实回答道:“我已经好几天没见到他了。前段时间,他做黄鳝生意亏了本,其实我心里清楚,他是被那两个城里人给算计了,故意设局让他输得精光。现在他想让我妈去舅舅家借钱,可我妈去了之后根本没借到,结果他就跟我妈大吵了一架。”
唐婉听到这里,不禁好奇地追问:“这些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唐乐看着唐哲,缓缓说道:“三嫂跟我说的啊,自从我们搬到这里之后,距离变远了,我和三嫂见面的机会也少了。不过有一次偶然碰到她,她就跟我讲了这些事情。”唐哲皱起眉头,追问道:“那三嫂有没有提到你哥打算去做什么呢?”唐乐摇了摇头,无奈地说:“她没说呢,只说我哥已经彻底烂掉了,就像一坨扶不上墙的烂泥巴一样。”
就在这时,陈秋芸从屋里走了出来,恰好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她快步走到两人面前,一脸狐疑地问道:“阿哲,你怎么突然打听起大忠的事情来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呀?”
第409章 走出去
陈秋芸面露疑惑之色,开口询问唐哲。唐哲见状,也不隐瞒,一五一十地将自己去水泥厂找唐欢要钱的经过讲述了出来。
待唐哲讲完,陈秋芸不禁叹息一声:“唉,欢欢和乐乐这俩孩子,真是命苦啊!”她稍作停顿,接着说道,“不过,这几天倒是没见到大忠了。前些天还听人说,他要去省城做生意呢。”
话到此处,陈秋芸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连忙叮嘱唐哲:“你别管他了,跟欢欢讲好,以后别再给他钱了,留着给自己当嫁妆吧。”
唐哲点头应是,陈秋芸见状,转身退回厨房。然而,就在她即将迈入厨房的瞬间,似乎又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连忙停下脚步,回头对唐哲说道:“对了,二狗和科军这俩孩子,天天都来打听你有没有回来。问他们有什么事,他俩却什么都不肯说。等你吃完饭,记得去找他们一下哦。”
唐哲还没来得及应声呢,就听到院坝里传来申二狗那熟悉的声音:“唐哥,你回来了吗?”这声音在宁静的院子里显得格外响亮。
陈秋芸见状,不禁笑了起来,对唐哲说道:“你看,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啊!你们聊吧,我去看看锅里的菜香了没。”说完,她转身走进厨房,留下唐哲和申二狗在门口。
唐哲迈步走到大门口,一眼就看到申二狗和简科军正站在院坝里,脸上都挂着嘿嘿的笑容。他们看到唐哲出来,二话不说,像一阵风似的几步就跑到了阶沿上。
“唐哥,我就知道你肯定回来了!”申二狗满脸兴奋地说道,“刚才我听我们寨上的人说,她打猪草的时候看到你和沈月一起回来的,我嫂子呢?”
唐哲听了,没好气地在申二狗的头上轻轻敲了一下,笑骂道:“就你嘴贫!”然后他看着申二狗和简科军,疑惑地问:“听我妈说你们天天都来,到底有什么事啊?”
申二狗摸了摸被唐哲敲过的地方,嘿嘿一笑,回答道:“没啥事,就是感觉好几天没看到你了,有点不习惯。”
简科军也附和着说道:“是啊,唐哥,我和二狗前几天去了一趟麻黄岭,本来想着能不能再碰到上次那一群野牛呢,结果你猜怎么着?”唐哲一边热情地把他们让进屋里,一边笑着说道:“哈哈,你这家伙,一天到晚就知道卖关子,快说快说,别吊我胃口了,难道是碰到了大猫子不成?”
简科军连忙摆手,说道:“那倒没有,大猫子可没那么容易碰到。不过呢,我们倒是碰到了上次我们打过的那一群山狗。”
申二狗紧接着说道:“可不是嘛,唐哥,你是没看到那只山狗王啊,半边脸都没了,眼睛也瞎了一只,那模样,真是要多吓人有多吓人,感觉阴森森的,像个鬼一样!”
申二狗顿了顿,接着说道:“我估计啊,就是因为那群山狗在,那些野牛才都跑得不见踪影了。唐哥,你看这样行不行,咱们找个时间去把那群山狗给干掉,不然的话,它们长期在麻黄岭上横行霸道,迟早会把其他的猫猫都给祸害光的。”
唐哲一脸无奈地看着申二狗和简科军,说道:“你们天天来找我,难不成就只是想喊我去打山狗?”
申二狗连忙点头,应道:“那可不就是嘛!现在这河里都没啥鱼可抓啦,前两天赶场的时候,我碰到赵平那家伙,他说他现在两三天才能弄到一两百斤鱼呢!而且大鱼泉那边的鱼也不好搞咯!我和科军在家里闲得那叫一个无聊啊,屁股都快坐痛啦!所以啊,咱们还不如一起去山上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弄几张好皮子去卖呢!”
唐哲听后,转头看向简科军,问道:“那你的意思呢?”
简科军嘿嘿一笑,露出两颗虎牙,有点憨憨地说道:“我嘛,反正就是跟着你混啦,你吃肉,给我口汤喝就行啦!”
唐哲见状,不禁咳嗽了一声,然后缓缓说道:“其实吧,就算你们不来找我,我也正打算去找你们呢。正好,有些话我也想跟你们说一下。”
申二狗和简科军各自搬来一根板凳,稳稳当当地坐在上面。他们双手撑在大腿上,下巴则轻轻地搁在双掌中,宛如两个乖巧听话的学生,正全神贯注地聆听着唐哲的话语。
唐哲的声音清晰而有力,在空气中回荡着:“如今时代已经不同了,改革开放的浪潮席卷而来,一切都以经济建设为核心。在这个社会里,有钱的人就是老大,没钱的人则难以生存下去。
你们难道真的甘心一辈子都守着这座山上的那一亩三分薄田吗?每天起早贪黑,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忙碌一整年,最后除了要上交公粮,剩下的白米饭甚至连半年都撑不到,只能依靠粗粮勉强糊口。而且,这样的日子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难以改变。”
简科军毕竟年长几岁,人生阅历也更为丰富一些。当他听到唐哲这番话时,心中不禁一动,连忙插嘴问道:“唐哲,别卖关子了,快说吧,你到底想让我们怎么做呢?”
申二狗也说道:“唐哥,大道理我不懂,反正我就知道和你在一起,不光没有被饿死,反而让我家里存了些钱,再也不怕被饿肚子,我这条命都是你给的,反正你说怎么做,我就怎么做。”
唐哲说道:“反正一辈子守着山里是不可能的,我们都得出去闯,走出去,走出去。”他一边说着,一边伸出右手,在空中画着圈,逐渐抬高。
“走出去?”申二狗和简科军都有些不明白。
“现在出县都要搞证明,谈何容易?”简科军叹了口气说道。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你说得不错,一般人走出去,随便到哪里都需要证明,要不然连车都坐不了,但这些都不是大问题,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没有人员的流动,社会经济就带动不起来,国家谈改革开放就只能是一纸空文。”
第410章 老母猪上树
两人听着唐哲的话,眼睛紧紧地盯着他在空中画的圈,仿佛那圈里藏着无尽的宝藏一般,让他们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唐哲,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吗?”简科军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怀疑,他实在难以相信唐哲所说的话。毕竟,从他记事起,就经历了那场可怕的三年自然灾害,亲眼目睹了身边熟悉的老人们一个接一个地饿死。在那个艰难的年代里,家里能留下一点食物,都是优先给壮劳力和孩子们吃的。而最先饿死的,往往就是那些年老体弱的老人,然后是妇女。
唐哲看着简科军,坚定地回答道:“是的,我所说的都是真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人们的生活条件会越来越好。俗话说得好,吃屎都要吃头一泡,现在就是我们抓住机会的时候。如果错过了这个时机,以后恐怕连吃卵都找不到人脱裤子了。”
申二狗在一旁越听越激动,他猛地一拍大腿,说道:“唐哥,我信你!反正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他的语气中充满了对唐哲的信任和依赖。
唐哲一脸认真地说道:“接下来的这几天,我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咱们城里的酒楼也快要开业啦,本来我是计划自己留在城里照看的。但是经过这段时间在城里的经历,我突然意识到,人还是要有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大的格局才行啊。”
听到这里,简科军似乎有些按捺不住了,他插嘴道:“你就别绕圈子了,直接说需要我们怎么做吧!”
唐哲看着简科军那副急切的样子,微微一笑,然后不紧不慢地说道:“好啦,别急嘛。既然你这么着急,那我就直接说一下我的想法吧。我打算让科军你去城里帮我打点一下酒楼的生意。”
然而,唐哲的话音未落,简科军就像听到了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一样,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唐哲啊,你可真是会开玩笑!你要是让我去挑个几百斤的东西,那我就算是拼尽全力,也肯定能把它给挑起来。可你居然叫我去给你打点酒楼的生意,这不是比让老母猪上树还要难吗?”
申二狗听后也跟着笑了起来,说道:“哈哈,可不是嘛,科军这家伙扁担放倒了连个一字都不认识,你让他去接手那么大的生意,不把你给搞破产才怪呢!”
唐哲一脸严肃地看着申二狗,郑重地说道:“二狗啊,你可千万不能这么说。永远不要小瞧任何一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潜力和能力。我相信科军是有这个能力的,虽然他不认识字,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能做好生意。你看,我们的老一辈中有多少人是认识字的呢?大部分人不都是泥腿子出身嘛,但他们却能够带领穷苦大众翻身,让人民当家作主。所以,我们不能仅仅以学历或者识字与否来评判一个人的能力。”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话,不禁有些惭愧地低下了头,意识到自己的观点可能有些片面和狭隘。
而一旁的简科军,虽然听到了唐哲对他的信任和鼓励,但心中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他觉得唐哲对他的信任实在是太过了,自己真的有那么大的能力吗?他不禁对自己产生了一丝怀疑。
唐哲面带微笑,语气轻松地对简科军说道:“科军啊,你可千万别给自己太大压力哦!你在酒楼里的工作任务其实很简单,就是确保它能够像一台精密的机器一样,平稳、顺畅地运转就好啦!至于具体的经营策略和方法嘛,有廖永辉师傅在呢,你完全可以多听听他的意见和建议呀!”
简科军听了唐哲的话,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他感激地看着唐哲,说道:“那太好了,唐哥!既然你这么信任我,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我,那我就算是拼了这条小命,也一定会把酒楼打点得井井有条的!”
一旁的申二狗看到简科军已经有了工作,心里有些着急,他赶忙凑上前去,满脸期待地问唐哲:“唐哥,那我呢?你那酒楼里还缺不缺打杂的人呀?我啥都能干的,不管是扫地、擦桌子,还是端盘子、洗碗,我都不在话下!”
唐哲看着申二狗那急切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伸出手,轻轻地在申二狗的头上摸了摸,然后说道:“你呀,别着急嘛!让你去酒楼里打杂,那岂不是就像用电线杆子去掏耳朵一样——大材小用啦!”
申二狗听到这里,心中那块一直悬着的石头终于稳稳地落了地。他原本还担心唐哲会因为某些原因将他舍弃,现在看来,唐哲留着他果然是有大用处的。
唐哲稍稍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等酒楼开业之后,我就要去林城了。到时候,二狗你也跟我一起去吧。”
申二狗一听,顿时喜出望外,连忙应道:“好呀好呀!我可太想去林城啦!我都好久没吃到林城的肠旺面了,那味道,真是让人念念不忘啊!”
唐哲见状,不禁笑骂道:“你这家伙,一天到晚就知道惦记着吃的。这次去林城,我可不是去玩的,我是打算在那里闯出一番大事业来的。等我把事业稳定下来,到时候天天给你买肠旺面吃,让你吃个够!”
然而,申二狗却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连忙说道:“那还是算了吧,唐哥。这肠旺面偶尔吃一两次还行,要是天天吃的话,我身上肯定都是一股大肠的味道,走在路上怕是要被狗咬哦!”他的话一出口,就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一圈圈涟漪,引得大家哄堂大笑。
笑声还未停歇,陈秋芸已经手脚麻利地将菜都端到了桌子上来,她热情地招呼着他们说:“先不要谈你们的大事业了,来把饭吃了再说。”申二狗和简科军见状,赶忙摆手道:“我们已经吃过了。”
陈秋芸才不管他们吃没吃呢,自顾自地把碗筷摆在桌子上,然后笑着说:“吃了也再吃一些嘛,我们煮得有多的。”她的语气轻松而又亲切,让人无法拒绝。
听到陈秋芸这样说,申二狗和简科军对视一眼,都笑了起来,走到桌子边,坐下来愉快地享用起这顿丰盛的饭菜。
第411章 是时候了
虽然简科军和申二狗都对未来有了初步的规划,并且满心欢喜地期待着那样美好的日子,但唐哲却持有不同的看法。毕竟,这与他内心深处的初衷有些相悖。
重活一世,唐哲原本的愿望非常简单,那就是陪伴着他最爱的亲人、爱人,平平淡淡地度过这一生。这个想法在前天晚上都未曾有过丝毫的改变。然而,经过这短短几个月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唐哲深刻地认识到,有些事情并非仅仅依靠个人的意愿就能得以实现。
时代的巨轮总是滚滚向前,永不停歇。它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存在而停止前进的步伐。无论我们如何渴望,现实往往总是残酷而不可逆转的。唐哲渐渐明白,尽管他对平静生活的向往无比强烈,但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有些事情是他无法掌控的。
他原本以为,经过自己的一番努力,终于赚到了一些钱,可以把那破旧不堪的房子重新修缮一下,然后就能够安安稳稳地在这深山里度过余生了。这个念头,无论是在前世,还是在重生之后,都在他脑海里盘旋过不止一两次。
然而,现实却无情地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意识到,这种想法不过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幻想,就像那空中楼阁一般,看似美好,却永远无法真正实现。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逃避与他人的交流和社会活动。这是一种必然,也是一种无法改变的事实。即使他躲在这深山之中,也无法完全与世隔绝。
更糟糕的是,现在仅仅是八十年代初期,再过一些年头,山上的猎物将会变得越来越难以捕捉。不仅如此,许多原本常见的猎物如今都已经成为了国家的保护动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如果他继续依赖打猎为生,那么他身边所积攒的那几万块钱,随着通货膨胀的加剧,将会变得越来越不值钱。
现在这几万块钱或许还能买到不少东西,但到了最后,恐怕就会贬得如同废纸一般。
如果真的想要让家人过上好日子,想要陪伴爱人一起享受幸福的生活,那么毫无疑问,赚钱才是关键所在。毕竟,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即使自己拥有来自后世几十年的丰富经验,也难以在这个时代掀起一丝涟漪,更别提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辉煌成就了。
“爹,妈,这辈子,我绝对不会再让你们承受任何一点苦难。”唐哲心中暗暗发誓,他深知父母为了养育他和妹妹所付出的艰辛与不易,如今他已经长大成人,有能力也有责任去改变家庭的现状,让父母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妹妹,相信哥哥,这辈子,我一定会让你幸福快乐。”唐哲的目光落在不远处正在院子里玩耍的妹妹身上,心中充满了疼爱和责任感。他要努力工作,为妹妹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让她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夕阳西下,余晖如金,将整个桃子坪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橘黄色。在屋外不远处的一处岩石上,唐哲静静地坐着,嘴里还叼着一根狗尾草。他微微眯起眼睛,遥望着远方,仿佛在思考着人生的道路和未来的方向。夕阳的余辉洒在他的身上,给他整个人都披上了一层温暖而柔和的光芒,使得他看上去既宁静又坚定。
“小月呵,你可知道,你已经完全占据了我的心里,为了你,我可以连命都不要。”他的声音低沉而又深情,仿佛这世间的一切都无法与小月相比。他就这样静静地坐在那块大石头上,目光穿越层层山峦,落在远处的大山上,一动不动,宛如一座雕塑。
太阳渐渐西沉,余晖将天空染成了橙红色,那片山梁在余晖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壮观。他的身影被拉得很长,一直延伸到山脚下。他就这样静静地看着,直到太阳完全沉没在那一片山梁之下,夜幕悄然降临。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轻微的响动传来,他缓缓转过头,发现六六不知何时跑到了他的跟前。自从搬到桃子坪居住后,六六的笼子几乎已经形同虚设,白天晚上都不再将它关起来。它本就属于大山,是梵净山上的精灵,不应该被束缚在某一个人的身边。
想到这里,他轻轻地抚摸着六六的头,感受着它柔软的毛发和温暖的体温。六六似乎也很享受这一刻的宁静,它静静地依偎在他的身旁,与他相互依靠,远远看去,就像是两座雕塑,一座是人类,一座是自然,彼此和谐共处。
“是时候让它离开了。”唐哲的心中突然涌起一股莫名的伤感,他轻声说道,仿佛是在对自己说,又仿佛是在对六六说。六六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一般,它的头靠得更近了些,不停地在他的手心里摩挲着,似乎在安慰他,又似乎在表达着它的不舍。
第二天清晨,晨曦微露,东边的太阳尚未升起,天空仍被一片淡淡的灰色所笼罩。他早早地从睡梦中醒来,迅速起身,穿好衣物,然后站在桃子坪的边缘,凝视着远方。
桃子坪地势较高,可以俯瞰到山脚下的壮丽景色。此刻,山脚下弥漫着层层叠叠的云海,宛如波涛汹涌的海洋一般,翻腾不息。云海的白色与周围的青山相互映衬,构成了一幅如梦如幻的画面。
他深吸一口气,感受着清晨清新的空气,然后转身回到屋内。在屋角,他熟练地找出那把熟悉步枪,再从箱子里拿了三十发子弹,又把沙刀插在刀别子里,背在背上。
一切准备就绪后,他轻声呼唤着六六,听到他的呼唤,六六迅速从角落里窜出,来到他的身边。
一人一豹就这样默契地出发了,他们沿着山间小道前行,步伐轻盈而稳健。由于时间尚早,路上几乎没有遇到其他行人,只有偶尔几只早起的鸟儿在枝头欢快地歌唱。
他们一路沿着山梁向上走,道路崎岖不平,但他和六六都早已习惯了这样的路况。大约走了两个小时左右,他们终于来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第一次遇到六六的地方。
第412章 六六的回归
他至今仍然清晰地记得,当他第一次邂逅六六时的情景。那是一只体型娇小的云豹,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它竟然毫不畏惧地与一只体型比它大十几倍的狗熊展开激烈的搏斗。这种勇敢无畏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唐哲,也成为了他决定收留这只小云豹的重要原因。
或许是因为回到了它所熟悉的领地,六六显得格外兴奋。它在那片土地上欢快地奔跑着,一圈又一圈地绕着圈子,仿佛在尽情享受着自由的时光。与此同时,它还不停地在各个方向撒下尿液,不仅是为了留下自己独特的气味,更是在向其他动物宣告这片领地的归属权。
唐哲静静地坐在树林间,感受着周围的宁静与和谐。突然间,一阵淡淡的、甜甜的地瓜子香味飘然而至,萦绕在他的鼻尖。这股香味让他不禁想起了一句俗语:“六月六,地瓜熟。”
地瓜藤像绿色的地毯一样铺满了树林空隙处的荒地,它们相互交织,形成了一片茂密的绿色海洋。唐哲小心翼翼地用手拨开地瓜藤的叶子,生怕弄坏了这些娇嫩的植物。
当他拨开最后一片叶子时,眼前突然出现了一颗颗红彤彤的果子,它们静静地躺在地上,仿佛在等待着被人发现。这些果子看起来软软的,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一口。
唐哲轻轻地拿起一颗果子,放进嘴里,一股浓郁的果香立刻在他的口腔中弥漫开来。这种味道有些像无花果,但又不完全相同,它比无花果更香更甜,让人回味无穷。
唐哲一边品尝着美味的地瓜子,一边看着六六在森林里欢快地跑来跑去。六六的身影在树林间穿梭,时而追逐着一只蝴蝶,时而停下来嗅嗅路边的野花,它的快乐感染了唐哲,让他的心情也变得格外舒畅。
不知不觉间,唐哲已经吃了不少地瓜子,而时间也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当他意识到太阳已经高悬在天空中央时,才发现自己竟然一点也不觉得饿。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六六竟然不知从何处捉到了两只松鼠,并将它们放置在唐哲身旁。唐哲见状,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头,温柔地说道:“快吃吧。”六六似乎能听懂唐哲的话,它欢快地叫了一声,然后乖巧地趴在唐哲身边,津津有味地吃起了松鼠。
这两只松鼠体型较小,身上的肉也不多,但六六却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功夫,松鼠就被它吃得干干净净。吃完后,六六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舌头,仿佛在回味着这顿美餐。
然而,唐哲的心中却有些不安。因为这里距离清水江非常近,而且已经处于梵净山的边缘地带,更糟糕的是,这里还有熊出没。他担心六六会遭遇危险,所以在休息片刻后,他决定带着六六继续向更高的锯齿山方向前进,希望能找到一个更安全的地方。
山越来越高,森林也越来越密,仿佛没有尽头一般。唐哲艰难地跋涉在这片茂密的山林中,心中不禁涌起一股疲惫和迷茫。
终于,当太阳西斜,余晖洒在锯齿山上时,唐哲来到了目的地。他缓缓地坐在一垛马庄草上,望着眼前这片熟悉而又陌生的山林,心中感慨万千。
这时,六六静静地趴在他的面前,一双大眼睛默默地注视着他。唐哲温柔地摸了摸六六的头,轻声说道:“走吧,这里才是你的家。”
然而,六六却只是微微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便又静静地趴在那里,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唐哲见状,心中有些无奈,但他并没有放弃,再次对六六说道:“六六,快走。”
可是,六六依旧无动于衷,它的身体就像被钉在了地上一样,纹丝不动。
唐哲的耐心渐渐被消磨殆尽,他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八度:“滚呀!”
这一声怒吼,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着,惊起了一群栖息在树上的鸟儿。然而,六六却仿佛完全没有受到影响,它依旧静静地趴在那里,甚至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
“我就不信今天丢不掉你!”唐哲怒目圆睁,满脸怒容,他紧紧地握住手中的猎枪,仿佛那是他与六六之间最后的较量。
他毫不犹豫地拉动枪栓,发出“咔嚓”一声脆响,子弹上膛的声音在寂静的森林中回荡,让人不禁心生寒意。
紧接着,唐哲将枪口对准天空,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砰”的一声巨响,枪声如同惊雷一般在森林中炸响,惊起了一群飞鸟。
唐哲的怒吼声伴随着枪声一同响起:“快滚!再不滚我一枪干死你!”他的声音在森林中久久回荡,带着无尽的怒意和决绝。
六六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吓了一跳,它浑身一颤,原本凶狠的目光也变得有些惊恐。然而,它并没有立刻逃跑,而是死死地盯着唐哲,似乎在判断他是否真的会开枪。
就在六六犹豫的瞬间,唐哲再次举起了猎枪,黑洞洞的枪口直指着六六。这一次,六六终于意识到了唐哲的决心,它张开嘴巴,露出尖锐的獠牙,发出一阵高亢的叫声,仿佛是在向唐哲示威。
然而,这一切都已经无济于事。唐哲的眼神如同寒冰一般冷酷,他的手指紧紧扣在扳机上,只要六六再有丝毫的异动,他绝对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最终,六六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它猛地一个闪身,如同一道闪电般迅速地钻进了茂密的森林之中,眨眼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唐哲看着六六消失的方向,久久没有放下手中的猎枪。他的心中五味杂陈,既有对六六的不舍,也有对自己的无奈。
唐哲放下心来,自己真要离开八家堰,往山的外面走,去外面闯一闯,还真不能把六六留在家里,父母苦了一辈子,如果自己不在家打猎的话,母亲肯定舍不得把从街上买来的肉拿去喂给六六。
长时间下去,那么最开始遭殃的肯定是八家堰的鸡鸭,然后连猫狗这些也难逃噩运,也许到最后关在圈里的猪牛羊也会成为它的嘴下食。
也许真到了那个时候,六六将会成为八家堰的首恶,比野猪山狗这些家伙还可恶,人人见了都要喊打。
估计还到不了咬人家的猫狗,哪怕是偷了别人几只鸡吃,估计当天晚上就会被敲沙罐。
现在,它终于走了,回归到了大自然,成了梵净山里真正的精灵,守护着大山,或许是大山守护着它。
他茫然的伫立在那里,直到再也不见六六的身影,他才把枪背回身后,长叹了一声,像是失落,又像是轻松。
“这山没得那山高……”
他唱起了土家的高腔,大步往回走去。
第413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哲哥,你就这么让六六走了?”沈月的声音中带着一丝不甘和失落,她静静地坐在桃子坪唐哲经常去的那块石头上,目光凝视着远方,仿佛在寻找着六六离去的身影。
唐哲坐在她的身旁,两人之间的距离很近,彼此的体温透过衣物传递着。他能感受到沈月的情绪,但他自己的内心同样纠结和无奈。
“那还能怎么办呢?”唐哲长叹一声,缓缓说道,“我妈和我爹他们是绝对不可能拿着肉去喂养六六的,他们觉得那是浪费。与其给六六肉吃,他们更愿意把食物拿去救济亲戚。而且,如果六六惹出什么祸事来,最后还不是得我来收拾烂摊子。”
唐哲的话语中透露出一种无力感,他知道六六是一只聪明可爱的小狗,但在家庭的压力下,他无法违背父母的意愿。
沈月沉默了片刻,她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唐哲的话。说实话,这么些日子以来,她对六六的感情已经越来越深,甚至超过了对黑子的感情。六六给她带来了许多快乐和温暖,她实在舍不得它离开。
“可是,我……”沈月终于鼓足勇气,张开嘴巴,想要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却又突然止住了。她的内心十分纠结,一方面,她真的很想告诉唐哲,自己完全有能力照顾好六六,因为她对六六的喜爱已经到了难以言表的程度;另一方面,她也清楚地知道,照顾一只小狗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尤其是像六六这样罕见的山中精灵——云豹。
唐哲似乎看穿了沈月的心思,他轻轻地打断了她的话:“小月,我知道你舍不得六六,但是你再仔细想一想,我和你,还有其他人,我们之间和六六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
沈月闻言,不禁陷入了沉思。她开始认真思考唐哲所说的话,试图找出其中的答案。过了一会儿,她缓缓地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没有想出两者之间的区别。
唐哲见状,微微一笑,继续说道:“其实,你和我也好,还是我们大队的每一个人也好,和六六比起来,都差不多。我们都是属于这个时代圈养的宠物,只不过六六是一个具体的形态,而我们大家则属于一个抽象的形态罢了。”
沈月听着唐哲的话,脸上露出迷茫的神情,她似乎理解了一些,但又好像还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轻声说道:“哲哥,我还是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唐哲看着沈月,微微一笑,耐心地解释道:“你有没有读过《道德经》呢?里面有一句话叫‘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天地对待万物都是一样的,没有偏爱,就像对待刍狗一样;而圣人对待百姓也是如此,不会特别偏袒某个人或群体。我们之间,或者再加上六六,其实也不过是在这个世界中为了某种目的而被牺牲的祭品罢了。”
他顿了顿,接着说:“六六它是属于大自然的,它属于梵净山。它的存在使得梵净山更具神秘色彩。然而,如果我们把它圈养起来,对它来说,这一辈子就如同被囚禁在牢笼中一样,失去了自由。而对我来说,它仅仅只是一只宠物,既不能给我带来实际的经济利益,也无法让我更加快乐。但对于梵净山来说,失去了六六,它的神秘性也会随之消失。”
沈月微微颔首,表示明白,轻声说道:“哲哥,我似乎有点领悟了。”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然后悠然自得地坐在岩石上,伸手摘了一株野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着。
这株野草生长在岩石上方的地木衣中,其植株矮小,宛如一片片精致的指甲,又似马齿蚬一般。这种野草在当地被称为复指甲。
唐哲一边咀嚼着野草,一边若有所思地对沈月说:“小月,关于你的未来,我并不知晓你内心真正的想法。也许你父亲期望你能继承他的衣钵,踏入政府的核心枢纽,成为一名公务员。这对于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而言,未尝不是一种可行的选择;然而,或许你心中还有其他更为向往的道路。”
沈月听闻此言,沉默片刻,最终还是缓缓抬起头来,目光与唐哲交汇。她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哲哥,我……我都听你的。”说罢,她像是有些羞涩,又或是害怕唐哲会误解,连忙将头埋进两腿之间,仿佛这样便能掩盖住内心的不安和纠结。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轻声说道:“其实你无需宽慰我,醉亭叔毕竟是地区里的一把手,能够平反并坐上这个位置,足以证明国家对他的重视和器重。我想,他一定是希望你能接替他的职务,继续为国家贡献力量。你不必顾及我的感受,我曾说过,无论你身在何处,我都会陪伴在你身旁。只要有你在,哪里就是我们的家。”
沈月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深思熟虑着什么。过了一会儿,她缓缓开口道:“哲哥,关于这件事,我其实已经想得很透彻了。我也明白,你最初的心愿便是守着这八家堰的一方天地,平淡地度过余生,终老于山林泉石之间。我也曾憧憬过这样的生活,无需再辛苦读书,每天清晨醒来,首要之事便是为我们的日常生活谋划,操心大人和孩子的一日三餐。这样的日子,我也曾向往过,然而……”
话至此处,沈月突然停了下来,她的目光有些黯淡,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唐哲见状,心中不禁一紧,他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沈月的话语,一时之间,两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当然,想要走出去的想法一直深藏在唐哲的心底,他从未向沈月提及过。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不断变迁以及政策的持续变化,唐哲开始逐渐意识到,仅仅守着这一亩三分地度过余生,或许真的太过清苦。
第414章 刍狗
清苦与平平淡淡过一辈子,看似相似,实则有着天壤之别。平平淡淡地生活,其前提是拥有足够的资本来支撑这种平淡。而唐哲目前所拥有的三万多块钱资本,在这个时代无疑是一笔巨款。但他心里清楚,再过十几二十年,情况又会如何呢?
通货膨胀并不会因为他账户上有多少钱而对他格外开恩,相反,它只会无情地吞噬着他账户上的财富,让这些钱变得越来越不值钱。
再过十几二十年,这一笔天文数字对于大家来说,或许仅仅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罢了。然而,如果我们将时间线继续延伸到更遥远的未来,那么如今被视为天文数字的财富,恐怕连那个时代一两个月的开销都难以满足。
如果仅仅只是想让沈月和自己过上平凡而清贫的生活,家里有田可耕,仓中有粮可食,圈里有猪可养,碗里有肉可尝,这样的日子其实并非遥不可及。只需要我们现在就踏踏实实地跟随时代的浪潮前行,最终一定能够实现这样的生活目标。
可是,这样的日子真的就是父母、妹妹以及沈月内心所真正期望的吗?沈月这个姑娘确实单纯,她或许会有这样的想法,但她的父亲呢?那个如今在黔东地区位高权重、万人之上的领导,那个曾经被下放了十几年、饱受世间冷眼的人,他又是否能够接受这样的生活呢?
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沈醉亭默默地离开了八家堰,没有和任何人告别。然而,就在他离去的前夕,他与唐哲进行了一次深入而恳切的交流。
当时的沈醉亭,心中充满了迷茫和不安。他对自己的未来感到一片茫然,不知道前方等待他的是万劫不复的深渊,还是光明灿烂的前程。这种不确定性让他忐忑不安,甚至连沈月的选择他都无暇顾及,没有过多地去干预。
然而,自从沈月开始为高考做准备以来,尤其是当她成功通过了最初的测试后,沈醉亭的身影却在她的生活中若隐若现。尽管沈月在巨大的压力下苦苦支撑,但唐哲心里明白,如果沈月真的一辈子都困守在八家堰这个小地方,那么即使沈醉亭为此丢掉了工作,他也绝对不会同意的。
沈家,作为八家堰最早的开荒者之一,其家族历史可谓源远流长。历经数百年的风雨沧桑,如今的沈家却仅剩下沈醉亭这一根独苗。而这根独苗的后代沈阳,同样也是单传。面对如此艰难的局面,沈醉亭决不甘心让沈家在八家堰默默无闻地没落下去。
时光流转,岁月如梭,当千年之后的人们提起八家堰这个地名时,他希望人们能够铭记:曾经有一个姓沈的家族,因为有人为官,得以吃上皇粮,最终离开了这片土地。而不是像其他姓氏那样,被人们遗忘,仿佛那户人家已经绝后。
“哲哥,无论你要做什么,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听从你的安排。”沈月温柔地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轻声说道。此时,黑子静静地趴在不远处,它那双黑亮的眼睛也透露出一丝疑惑。因为自从它来到这个地方,一直都没有嗅到那股熟悉而危险的气味。
唐哲轻轻地将她拥入怀中,仿佛她是一件无比珍贵的宝物。他的脸上洋溢着欣慰的笑容,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满足和喜悦。
“小月,能听到你说出这句话,我觉得我这辈子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唐哲的声音低沉而温柔,如同春风拂面,让人感到无比舒适。
这一次,沈月没有像往常一样挣开唐哲的怀抱,而是静静地依偎在他的怀中,感受着他的温暖和力量。她闭上眼睛,沉浸在这一刻的宁静与美好之中,仿佛整个世界都只为她而转动。
晚风徐徐吹过,轻柔地拂起沈月的发丝。那些发丝如同翩翩起舞的蝴蝶,轻盈地飘落在唐哲的脸庞上,仿佛是一双温柔的手,轻轻地抚摩着他的肌肤。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天渐渐暗了下来。唐哲看着怀中的沈月,轻声说道:“小月,天色已经很晚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
然而,沈月却摇了摇头,她的目光依然停留在唐哲的身上,眼中充满了眷恋和不舍。“我不想回去,哲哥。我多想就这样静静地靠在你的身上,让整个世界都为我们停止转动。”她的声音轻柔而坚定,仿佛这个世界上只有唐哲才是她的全部。
“我也多么希望就这样停下来,可是……”唐哲想要说什么,还是没有说出口。
上一个时空的那种孤独,仿佛是无尽的黑夜,让他在漫长的岁月中独自煎熬。整整五十多个春秋,他如同被世界遗忘的孤独者,无人倾诉,无人陪伴。
然而,如今的这一幕却让他感觉如梦似幻。沈月静静地靠在他的肩膀上,她的发丝轻轻拂过他的脸颊,带来一丝痒意。这一切是如此真实,却又让他难以置信。
就在这时,申二狗的声音突然不合时宜地响起,打破了这片刻的宁静。沈月像是被惊扰的小鸟一般,猛地从唐哲的怀中弹起,满脸羞涩。
唐哲也不禁吓了一跳,但他的惊讶并非来自申二狗的声音,而是沈月如此大的反应。在这个相对保守的时代,女人的行为举止往往受到更多的约束,唐哲对于这种突如其来的状况,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沈月迅速坐回到唐哲的身边,她的脸上还残留着些许红晕,低着头,似乎有些不好意思面对唐哲。
申二狗则一脸羡慕地看着他们,笑嘻嘻地说道:“唐哥,你们好安逸哦,在那里谈情说爱的。”
唐哲见状,笑骂道:“你龟儿屙痢多了,最好有事,没有事,我就把你打得有事。”他的话语中虽然带着些许调侃,但也透露出一丝尴尬。
申二狗嘿嘿地笑了起来:“我没有事,刚才碰到严知青,他问我你有没有空,有空的话,叫你去大队耍呢。”
唐哲回道:“我有空,但是大队没有电,你去和严知青说一声,他要是有时间的话,就来我们家吧。”
申二狗笑着离开了。
唐哲正准备回去,沈月问道:“哲哥,你说,我们是不是就像老子说的那样,都是上苍的刍狗。”
“小月,不要想太多了,我命由我不由天,既然我们有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们就得珍惜,一切的一切,都只是过客,我只会珍惜我生命中最珍贵的人和事。”
沈月点了点头,说道:“我们回去吧,一会儿严知青他们来看到了不好得。”说完脸一红,又怕唐哲看到,把头扭向一边。
第415章 故意的
唐哲不知道严天明为什么会来找他,难道是因为苏朝恩的事情?
作为一个世世代代以家族人员为主聚居的传统村落,八家堰原本的八大姓,现在还能称之为家庭的,也只有他们唐、姚、申、吴四大姓了,像杨、沈、简、朱这几大姓当中,只有沈家和简家还剩下一根苗,另外两家已经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只能从老一辈的口中还能听到他们的消息外,早已经找不到他们居住过的足迹。
对于像知青这种外来人,虽然大家都不说什么,但是每一个人对他们的态度,比看搬家客还要不屑,从他们下来的时候开始,很多人就没有想过会回城去。
不过这么多年下来,八家堰前前后后也来了二十多个知青,都是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之前分地的时候,也是考虑到他们都提交了回城申请,虽然没批复,但大队也是怕以后再一次分地比较麻烦,索性把原本应该分给他们四个知青的地划归集体名下管理,这样一来即使他们回了城,也不影响土地的划分。
又或是上面重新派了新的知青来,大队也不再通过全体村民会表决来重新分地给他们,集体的地种着就是。
“唐哲,苏朝恩回城了。”严天明他们三个直接进了堂屋坐下之后,开口便和唐哲说。
他知道唐哲和申二狗的关系,苏朝恩之前和申大凤谈朋友的时候,唐哲也是不同意的,更多的还是上面的原因,作为外来人口,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稍有不注意就会得罪人。
像这种村落,得罪一个人,那就是得罪了一片人,作为外来人的他们,格外的小心,哪怕是像简科军和沈阳他们这种单家独户的,他们平时也不敢得罪。
说不定上一辈或是几辈人之前,就和某一个姓是姻亲关系。
唐哲轻轻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小月在参加高考,我这段时间也在城里忙酒楼的事情,还真不知道他回城了。”
“他是没脸在这里呆了,被派出所教育了一番,又被公社批评,他家里也是花了大价钱的,唉,早知道犯一个错就能回去的话,我也这么做了。”她的脸上满是羡慕的表情。
严天明说道:“小娥,你可不能这么想,我们都还年轻,身上容不得半点污点,朝军这辈子算是完了,回了城连个工作都安排不了,说不定哪天就混成了个二流子呢。”
张月娥说:“你们不是一个大院的吗?你到时候回了城,照顾一下他不就得了。”
唐哲这才知道,原来严天明和苏朝恩还是一个大院里出来的。
“你们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看着他们聊起苏朝恩的事情,唐哲没有心思打听,这几个知青和他父亲唐自立的关系要好得多,每次来的时候,基本都是和唐自立聊,唐哲就像一个透明人一样站在一旁。
张月娥抬眼看看沈月,不知道怎么说。
唐哲一下子就明白了,笑道:“张知青,有什么事就说吧,小月又不是外人,再说了,我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背着她。”
张月娥想说什么,严天明说:“给他吧。”
张月娥从包里取出一封信来,信封上写着张月娥转唐哲收几个字,从那娟秀的字迹,唐哲一下子就认出了那是胡静的字。
“这里有你一封信。”
唐哲接过来,笑着说了声:“谢谢!”
张月娥张了张嘴巴,又看了看沈月,然后说道:“唐哲,她一直写信给我,让我给你说给她回一封信,我倒是觉得,不管怎么样,你还是和她把事情说清楚吧。”
唐哲嗯了一声。
严天明他们站起身来,说道:“没什么事的话,我们先回去了。”
陈秋芸坐厨房里探出头来说道:“几位知青吃了饭再回去吧。”
严天明连忙摆手说道:“不了,我们已经吃过了。”
出门的时候,张月娥还在小声的怪严天明:“叫你明天来你不信,当着人家小月的面送信,这不是让人家两口子吵架吗?”
严天明说道:“我哪里知道他们一起的嘛,小月应该知道这个事情。”
看着他们远处的背影,再看看沈月阴沉着脸坐在一旁,唐哲笑呵呵地挨着她坐下。
“哲哥,是不是胡知青给你写的信?”
“应该是吧,我不也是刚收到,还没有拆开看呢,要不你这大学生帮我读一读?”说完直接把信塞到了沈月的手里。
沈月连忙推过来,说道:“这是人家给你写的情书,你给我看像个什么样子嘛,再说看别人的信是犯法的事情。”
“哈哈,我给你看的,犯了哪门子法?家法?”
“就你嘴贫。”沈月脸上终于见了笑容:“拿去吧,我可不看你们之间的秘密。”说完,又把信塞回了唐哲的手中。
申二狗好奇地看着他们,问道:“唐哥,谁给你写的信呀,你们都不看?”
沈月酸溜溜地回道:“他相好的写的。”
唐哲尴尬地说:“你看你,又来了不是,哪有什么相好的。”
申二狗哦了一声,说道:“是不是那个胡知青写的?我还记得她送过一块手表给唐哥呢。”
“我谢谢你哈,二狗。”
申二狗摸了摸脑袋,问道:“唐哥,你谢我干什么,我又没有做什么。”
唐哲白了他一眼,说道:“我谢谢你真是会哪壶不开提哪壶。”
申二狗嘿嘿笑道:“唐哥,你不生气就好,没有别的事的话,我先闪了。”
说完站起身来就准备往外跑。
唐哲忙喊道:“你跑哪里去?”
申二狗尴尬地转过头来,说道:“我这不是怕影响你两口子的好事嘛,要不然你又要说我看不懂泡子,我去找科军吹牛。”
沈月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对申二狗说:“二狗,你以后不要这样子乱说,我和哲哥还是耍朋友呢。”
申二狗笑道:“好的,嫂子……不、小月姐。”
沈月伸手在他头上敲了一下:“二狗,你是故意的吧?”
第416章 胡静的又一封信
申二狗夸张地捂着头,说道:“小月姐,我真不是故意的。”
唐哲把信拆开来,果然是胡静写来的,不过这一次没有写诗,也没有再提她喜欢唐哲的事情,而是告诉唐哲,现在改革开放了,省城里的机会很多,黄金路也好,火车站也好,三桥也好,这些地方除了原本国营的店之外,一夜之间陆陆续续的出现了数不清的商店。
“唐哥,胡知青给你写了什么?”
申二狗不知道什么时候把头伸了过来,不过他没有读几天书,根本就不认识几个字,看了几眼,只觉得头痛,索性问起了唐哲。
沈月虽然没有伸过头来听,好像事情完全和她不相干一样,坐在门口的板凳上往屋外张望着,唐哲却知道她比任何人都关心着信中的内容。
“小月,这个字怎么读?”唐哲故意把沈月叫过来。
他在大队里面,也只是一个小学毕业生,那个时候并没有好好读书,成天就是贪玩,沈月虽然比他小两岁,却也知道这个情况。
“哪个字?”沈月看似懒散的走过来,脸上却藏不住心中的激动。
“就这个,要不你给我读一下吧,好多字我都不认识,只能宽的读半边,长的认半截,怕把她的意思给搞错。”唐哲索性把整封信又塞到了沈月的手中。
沈月接过来,看着唐哲一脸真诚的样子,这个样子不像是故意的,便开始读了起来。
几分钟之后,她终于把信读完了,说道:“哲哥,看来胡知青还是很关心你的嘛,也许她说的是真的,我也从报纸上看到过很多关于改革开放的事情,也许真的去林城,说不准还是一个机会呢。”
申二狗也听完了,不住地点头说道:“是呀,唐哥,林城可是大城市,你不是叫科军去城里给你管酒楼了吗?你要是去林城的话,一定要把我带上。”
唐哲看着沈月,笑着说道:“我之前就说过,你考到哪个城市,我就去哪个城市,虽然北大你不一定考得上,林城大学应该没有问题吧?”
沈月深思了一下,说道:“我也不清楚,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查得到成绩呢,我这段时间就在家里等通知,你要是忙的话,就去忙你的事情。”
她总是那么的懂事体贴,善解人意。
唐哲心里这样想着,要不是的别人闲话,他早就一把把她给搂在怀里了。
“唐哥,还有别的事吗?没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申二狗这次倒没有逃跑的意思,而是真的想要回去。
唐哲想了想,说道:“行,你回去的时候,先去一趟科军家,给他说一下我们明天去县城,把你们要卖的东西都拿上。”
申二狗说:“这么急吗?我还在和科军说,等你有空了,我们再去一趟麻黄岭弄它一回呢。”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二狗,我们以前打猎,主要是为了填饱肚子,解决温饱的问题,现在你也十五岁了,应该考虑更多。”
申二狗点了点头,说道:“嗯,我懂了,唐哥。”
唐哲继续说道:“那就好,刚才小月念胡知静的信,你也听到了,趁着现在刚刚开始,满地都是黄金,到处都有机会,我们应该把握住,不管你以后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都离不开钱,只要有了钱,才能够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沈月突然笑着说道:“哲哥,我才发现,原来你也很市烩的。”
唐哲说道:“我从来就是这样一个人呀,只不过我对金钱的渴望并不像别人那样表现得很强烈,同时也不会去触犯法律。”
沈月说道:“我以前可是听说你只想平平淡淡的过这一生呢。”
唐哲笑了一声,说道:“刚才我也和二狗说了,不管什么样的生活,都离开不钱这个字,哪怕我们就是选择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一生,难道就不需要花钱了吗?衣食住行,不管哪一个方面,都是需要一大笔资金的,你以后读了大学,出来工作了,可以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一些有益的保障,但那也只能够说可以生存,而不是生活。
真正的生活,就是除了吃得饱,穿得暖的日常生活开销的基础上,还有闲钱来满足我们一些小小的愿望。
你想要的化妆品,以后孩子想要的零食玩具,我希望不要因为这些成为我们生活的负担。”
沈月听着唐哲一说就是一大篇,眼睛睁得大大的:“你都考虑得这么远了么?”
申二狗也停在了门口,说道:“唐哥,你都那么有钱了,一件衣服才几块钱,哪怕就是以后娃儿上大学,也花不了几个钱的,你的钱都够你几辈子用了。”
唐哲苦笑一声,说道:“二狗,你还太年轻了,钱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贬值,今天我们所有的十块钱可以在城里的国营饭店吃上几个菜,还可以喝上一瓶鸭溪窑酒,十年后这十块钱还不够买上那么一瓶酒,二十年后呢?也许只够一碗绿豆粉的钱了。”
“没有你说得这么夸张吧?”
“我相信哲哥说的。”沈月接过了申二狗的话:“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哲哥,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的。”
申二狗还是有些不明白,怎么会现在十块钱能买许多东西,到十几二十年之后,就只够吃上一碗粉了。
看着申二狗离去的影子,沈月也说道:“哲哥,我也要回去了。”
唐哲起身说道:“行,我送你回去吧。”
“好吧。”
桃子坪到沈月家不过三百来米的距离,说是不远,都是山径小道,很难走,加上夏天,蛇又多,唐哲实在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去。
“哲哥,我到了。”
“行,你自己进去吧,我就不送你进屋了。”
“嗯。”沈月咬了咬唇,欲言又止。
唐哲笑道:“还想说什么?”
沈月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哲哥,你真的就放心把城里的酒楼交给科军吗?”
“嗯,有什么不放心的,科军是个老实人,虽然不识字,只要跟着廖师傅好好学一段时间应该没有问题。”
“我说的不是这个。”沈月说道:“就是那些小混混的事情,科军他能搞得定?”
第417章 你是我老婆
唐哲淡淡一笑,说道:“这个根本不是问题,反正也还有时间,我会在我的店开业之前,把这些事情处理好的。”
沈月满脸忧虑地紧紧拉住唐哲的手,似乎生怕他会突然消失一样,轻声说道:“哲哥,我真的好担心你啊,你一定要小心一点哦。”话音未落,她便小心翼翼地抬起右手,轻柔地擦拭着唐哲额头上那道淡淡的疤痕,心中满是心疼。
唐哲感受到了沈月的关切,他微微一笑,将她的手紧紧攥在自己的大手中,然后轻轻地拉过她,在她那如羊脂白玉般的额头上,像蜻蜓点水一样,飞快地亲了一下。
这突如其来的一吻,让沈月的脸颊瞬间泛起了一抹红晕,她像只受惊的小鹿一样,迅速转过头去,紧张地四下张望。然而,在这黑漆漆的山村里,除了远处几点微弱的灯火,哪里有半个人影呢?
确认周围没有其他人后,沈月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但还是有些嗔怪地在唐哲的胸口轻轻拍了一巴掌,娇嗔道:“哲哥,你好坏哦,就这么明目张胆地亲我,也不怕被人看见啦?”
唐哲却不以为意,他嘴角上扬,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反驳道:“怕什么呀?我亲的可是我自己的老婆,这又不犯法!”
“谁是你的老婆,才不是呢!”沈月满脸通红,像是熟透了的苹果一般,她的声音有些颤抖,似乎还带着一丝慌乱。话音未落,她便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转身飞快地朝着屋里跑去,仿佛身后有什么可怕的怪物在追赶她。
随着“砰”的一声,大门被紧紧地关上了,沈月靠在门背后,身体微微颤抖着。她的胸口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揪住,不停地起伏着,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刚才的那一幕实在是太刺激了,她的心跳快得像要蹦出嗓子眼儿一样,她真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住情绪,和唐哲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情来。
一想到这里,沈月的脸更红了,红得发烫,仿佛能滴出血来。她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唐哲那温柔的笑容和深情的目光,还有他靠近时那股淡淡的男性气息,这些都让她感到心慌意乱,难以自持。
而在门外,唐哲看着沈月像一阵风似的冲进屋里,然后“砰”地一声关上了门,嘴角不由得露出了一丝笑容。他觉得沈月真是可爱极了,就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让人忍不住想要逗弄她。
不过,唐哲也知道沈月的性格,她在他面前总是有些放不开,思想还是非常传统的。这也让唐哲对她更加着迷,他喜欢沈月这种纯真和羞涩,觉得这样的她别有一番魅力。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简科军和申二狗已经在家里连续玩耍了四五天。然而,这样的日子并没有让他们感到满足,相反,他们开始觉得有些坐立不安。毕竟,现在洋芋已经全部挖完,稻田里除了放水之外,也没有其他需要忙碌的农活了。
与简科军和申二狗不同的是,申厚植依旧保持着他一贯的早起习惯。每天,天还没亮,他就会准时起床,然后挑起一挑皮箩,踏上前往山上的路。他的目的地是山上的灰窑,那里是他烧制草木灰的地方。
在前往山上的途中,申厚植会格外留意路边的情况。一旦发现有牛或狗拉的粪便,他便会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捡拾到箩筐里。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粪便,对于申厚植来说,却是非常珍贵的上等肥料。
在中国,几千年来,人们的血脉中一直流淌着对土地的热爱和执着。这种情感,使得国人对于种地有着独特的理解和感悟。而申厚植,正是这种情感的典型代表。他对土地的热爱,不仅仅体现在他每天辛勤的劳作中,更体现在他对每一点肥料的珍视上。
“唐哥,你还要在家里耍一段时间吗?”申二狗一进门,就像往常一样,径直走到水缸前,舀起一大瓢水,“咕咚咕咚”地灌进肚子里,然后抹了抹嘴角,转头看向唐哲,开口问道。
唐哲正坐在椅子上,看着手中的信,听到申二狗的话,他抬起头,微微一笑,回答道:“嗯,可能还得再待上一段时间吧。”
这时,一旁的简科军也插话道:“唐哲,店里这几天应该也很忙吧,我和二狗商量了一下,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城里帮着干一些打杂的活,你看咋样?”
唐哲想了想,觉得他们说得也有道理。这几天他确实没什么事情可做,自从收到胡静的信后,他对未来的规划又有了新的思考。邛水县虽然也是个县城,但和林城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林城可是西南地区的商贸集散地,那里的机会肯定比邛水县多得多。
然而,唐哲并没有立刻答应他们。他心里清楚,张二皮的事情还没有完全解决。尽管简科军为人老实,但对付像张二皮这样的小混混,光靠老实可不行。最终,还是得通过官方渠道来解决问题。可这样一来,就正中了张二皮的下怀。不管他背后有没有靠山,这种事情显然不能对他治以重罪,至少目前还不行。
唐哲心里暗自叹息,如果再等三年,情况或许就会有所不同了。
然而,时间对于他来说已经变得极为紧迫,他绝对不能再给张二皮他们留下两三年的时间来处理这件事情。唐哲深知事情的严重性,他暗自下定决心,必须要迅速且妥善地解决这个难题。
唐哲心里暗自思忖着,同时嘴上对简科军和申二狗嘱咐道:“这样也好,那边现在只有唐老三和援朝在帮忙做些杂事,你们过去之后可以多帮衬一下。科军到了城里,要多和廖师傅接触交流,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就直接请教他。”
简科军端坐在唐哲的对面,双手托着下巴,聚精会神地聆听着唐哲的话语,仿佛一个全神贯注听讲的小学生。
下午到了县城,看到原来破败不堪的老祠堂,已经换上了新的大门,就连侧边小门也已经更换了,唐哲说道:“这几天我不在邛水,没想到王堂他们的工作进展如此之快,连大门和侧门都已经重新换上了新的。”
正当唐哲感叹之际,申大凤匆匆跑上前来,她一边接过唐哲手中的物品,一边压低声音对他说:“唐哥,你可算来了。这几天那些小混混又来了两次,王师傅担心他们会直接冲进来捣乱,所以就先把门给换好了。”
申腾飞也放下家什走过来,唐哲担心地问:“怎么样,都没有受伤吧?”
第418章 破坏改革
“没有,那些都是些小屁孩,没胆子进来,不过倒是扔了不少石头在房顶上,砸坏了不少瓦片呢。”申腾飞赶忙解释道,生怕唐哲误会。
唐哲听后,眉头微皱,脸色有些阴沉。
这时,唐援朝也气愤地说道:“唐哲,你放心,我们都把你的话记在心里呢,绝对没有跟他们起正面冲突。要不然,就凭那十几个小逼崽子,根本不够我们打的!”
唐援朝的话里充满了自信和不屑,似乎对那些小混混完全不放在眼里。
申二狗和简科军把东西放在桌子上后,便静静地站在一旁,听着唐援朝和申腾飞的讲述。
听到那些小混混如此嚣张,申二狗的拳头不自觉地攥紧了,关节因为过度用力而发出“咔咔”的响声。他一脸愤怒地说道:“唐哥,邛水就这么大点儿地方,能有多少小混混啊?我看,咱们不如先把这几个家伙给收拾了再说!”
申二狗向来天不怕地不怕,说话也是直来直去,毫不掩饰自己的想法。
“二狗,你怎么老是把打架挂在嘴边呢?”申大凤一脸嗔怪地看着申二狗,然后抬起手在他的头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你再这样下去,我可就要跟公说了,到时候看他怎么收拾你!”
申二狗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打得有些发懵,他一边揉着脑袋,一边嘟囔道:“姐,我哪有啊?你又不是没看到,明明就是那些人先来欺负唐哥的嘛!唐哥的事就是我的事,他们都欺负到唐哥头上来了,我要是还能忍,那我不就成了缩头乌龟了吗?”
申大凤听他这么一说,心里也觉得有些道理,于是点了点头说道:“嗯,你说得也对,那些小王八蛋确实该好好教训一下。不过,二狗啊,你过来让姐姐看看,有没有被打疼啊?”
申二狗一听姐姐要检查他有没有受伤,立刻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嗖的一下躲到了唐哲的身后,嘴里还嘟囔着:“哼,我才不过去呢!我一过去你肯定又要打我,我才没那么傻呢!”
申大凤见二狗如此警觉,心里又好气又好笑,她无奈地对唐哲说道:“唐哥,你看看二狗,现在真是越来越不听话了,这样下去可怎么得了啊?你可得帮我好好管管他。”
唐哲笑道:“你们兄妹之间的事情,我还真管不到,不过二狗,你姐说得不错,事以密成,在没有做之前,最好还是不要乱说,这样容易吃亏。”
申二狗听到唐哲的话后,先是“哦”了一声,然后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慢慢地低下头,轻声说道:“我知道了,唐哥,以后我会小心的。”
站在一旁的申大凤见状,不禁笑出了声,调侃道:“你还真把自己当成能飞上天的人啦?总有一天会有人能收拾得了你的。”
申二狗听了姐姐的话,有些不好意思地对着她吐了一下舌头,然后像只兔子一样,飞快地跑到一边去了。
唐哲看着申二狗跑开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对申大凤说:“这小子,就是调皮。”接着,他转头对申二狗和简科军说道:“二狗,科军,你们去问问王师傅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帮着他一起做一下,我先出去办点事情。”
话音未落,还没来得及跑远的申二狗立刻像脚底抹了油似的,“嗖”的一下朝着王堂那边飞奔而去,简科军也紧随其后。
唐哲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笑容。他转身走出了门,一边走一边思考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想了一会儿,他还是决定去纸厂职工大院看看。
两地虽然隔得不远,走路也花了足足半个小时才到,这个时候已经快七点,夏天的晚风吹来,都带着丝丝热浪,夕阳与山梁互相拉扯着。
唐哲敲了敲门,不一会儿冯月芝就开了:“小唐呀,好久没有来家里坐了,最近在忙呢什么呢?怎么没有看到小月来?”
上次他和易解放聊了他和沈月之间的事情,易解放肯定把这事和冯月芝说了,冯月芝明显比之前更加热情。
一进屋里,她就给唐哲倒了一杯蜂蜜水,然后对着里屋喊道:“解放,小唐来了,你快出来和他说说话,我去做饭。”
唐哲原本打算告诉易解放说自己等会儿回去吃,但转念一想,这样可能会让冯月芝多想,于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就在这时,易解放戴着一副老花眼镜从书房里走了出来。
“小唐呀,快坐!”易解放热情地招呼着唐哲。唐哲见状,赶忙站起身来,而易解放则急忙示意他坐下,随后自己也在唐哲的对面落座。
“我听老王讲,你打算在钟家祠堂那边开一家酒楼,是这样吗?”易解放开门见山地问道。唐哲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座祠堂是钟氏家族的产业。如今,在邛水全县范围内,几乎已经找不到姓钟的人了。遥想当年,钟姓在邛水可是一个大姓呢。
唐哲不禁想起了八家堰,那里原本有八大姓氏,可如今却只剩下了六姓,其中有两姓更是仅剩下一户人家,而另外两姓则不知所踪。想到这里,唐哲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感慨,世事变迁,令人唏嘘不已。
不过这个时候不是感慨的时候,易解放连回家之后都坐在书房里办公,能陪他聊上几句,已经是很难得了。
见唐哲没有说话,他又问道:“怎么?遇到难事了?”
唐哲尴尬一笑,说道:“什么都瞒不住易叔叔。”于是便把最近遇到的那些事情说了一遍。
听完唐哲的叙述,易解放眉头是越皱越深:“这些个蛀虫,竟然还敢顶风作案。”
唐哲看着易解放生气,忙说道:“易叔叔先不要生气。”
易解放哼了一声,把眼镜取下来放在桌子上,说道:“不生气?我怎么能不生气?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响应中央的号召,实施改革开放,民营经济作为改革开放重要的一环,有人来搞破坏,这就是破坏改革,破坏革命。”
第419章 考上了
冯月芝正在厨房里忙碌地准备着晚餐,突然听到客厅里传来易解放的怒吼声。她心里一紧,连忙停下手中的活计,快步走到厨房门口,探出身子,关切地问道:“老易,怎么发这么大的火啊?出什么事了吗?”
易解放脸色铁青,他指了指坐在椅子上的唐哲,对冯月芝说:“让唐哲把事情给你讲一遍。”
唐哲简单地把事情又向冯月芝复述了一遍,当然这其中也只是挑一些重点的说一下。
冯月芝听完后,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她沉思片刻,说道:“老易,这个钟明平时工作还是挺认真负责的啊,没想到他的妹夫竟然是这样的人。”
易解放哼了一声,说道:“大檬子树那个张二皮,我其实早就有所耳闻了。他以前就喜欢搞些投机倒把的勾当,不过我们一直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大家都要过日子嘛,只要他做得不是太过分,我们也就算了。”
冯月芝摇摇头,说道:“这种风气可不能纵容啊,老易。他可不是一般的小混混,现在有了钟明在背后给他撑腰,说不定还会做出更出格的事情来呢。”
易解放微笑着点了点头,语重心长地对唐哲说:“嗯,小唐呀,你就放心吧,这个事情你完全不必担心。你可是咱们县的第一家民营经济,也是个带头人,大家都指望着你能投石问路啊,能有今天这样的成就,那可都是你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地做出来的。面对那些邪恶势力,你可千万不能低头,一定要坚信政府的力量,政府永远都是你最值得信赖的靠山。”唐哲听了易解放的这番话,如释重负,连连点头表示认同。
时光荏苒,转眼间半个月的时间就过去了。在这期间,一切都显得格外平静,没有任何波澜。唐哲的女儿沈月也终于如愿以偿地收到了林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这无疑是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喜悦和希望。
而在这一段时间里,政府那边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自从那天和易解放谈过之后,唐哲原本以为政府会对张二皮和钟明采取一些行动,但事实并非如此。不过,这也让唐哲感到一丝庆幸,至少目前来看,事情并没有朝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张二皮那边似乎也变得安静了许多,一直都没有再来找过唐哲的麻烦。或许是因为他意识到了唐哲背后有政府撑腰,不敢轻易再招惹他;又或许是他有其他的顾虑,暂时选择了按兵不动。不管怎样,对于唐哲来说,这样的平静无疑是一件好事。
不仅如此,张兵和泥鳅他们似乎也对唐哲心生畏惧,一直都龟缩在文昌阁那一带,甚至连到国营饭店这边活动都不敢有。这让唐哲感到有些意外,同时也觉得自己之前的强硬态度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沈月在收到通知后的第二天,一大早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了唐家院子。她的心情异常兴奋,仿佛整个世界都因为这个好消息而变得格外美好:“哲哥,你猜我考到了哪里?”她的声音中透露出难以掩饰的喜悦和激动。
唐哲思考片刻后,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笑容,然后说道:“看你如此欣喜若狂,我猜你必定是考上了北京大学吧。”
沈月闻言,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宛如春花绽放,但她还是笑着摇了摇头,轻声说道:“哲哥,你就别拿我打趣啦,如果我真的考上了北大,县里的领导们恐怕早就到我们大队来送大红花了呢。”
唐哲见状,略微思索了一下,接着说道:“那难道是林城大学吗?”
沈月眼中闪过一丝惊喜,随即点头应道:“没错,就是林城大学!”
唐哲心中一喜,不禁也跟着高兴起来,他说道:“那真是太好了!我这边再过一个星期就能正式开业了,等开业之后,我就可以跟你一同前往林城啦。”
沈月连忙摆手,说道:“不用这么着急吧,开学前一两天过去就可以了呀。”
唐哲却坚持道:“我们还是提前一些时间过去比较好,这样正好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在林城寻找一些好的地段,再仔细琢磨琢磨,看看能做些什么生意。”
“好吧,我都听你的。”沈月说完,看到申大凤在厨房里忙着,便跑过去帮她去了。
唐哲面带微笑地把申二狗叫到身边,然后轻声说道:“二狗啊,麻烦你跑一趟国营市场,帮我买些新鲜的蔬菜回来,今晚咱们要做一顿丰盛的晚餐,给小月庆祝一下。”
申二狗听后,连忙点头应道:“好嘞,唐哥,我这就去!”说完,他便转身快步走出了房间。
申腾飞看着申二狗离去的背影,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他笑着对唐哲说:“小月可真是我们大队的骄傲啊!她可是第一个考上大学的高材生呢!这可真是沈家祖坟冒青烟了!”
这时,一旁的王堂插嘴道:“腾飞啊,你看小月这么有出息,你回去后也找个风水先生给你家看看风水,要是有需要迁葬的坟,就赶紧迁一下,说不定到时候你家的两个娃儿也都能考上大学呢!”
申腾飞挠了挠头,笑着回答道:“师傅,您可别这么说啊!这事儿哪有那么简单呢?我觉得吧,祖坟埋得好不好确实是一方面,但个人的努力同样也非常关键啊!就拿沈月来说吧,您前段时间不是看到她晚上看书都看到半夜嘛,人家那是真的很刻苦努力呢!”
大家一边忙碌地干着活,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时间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一个小时左右。突然,只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传来,紧接着,一个人如疾风般飞快地冲进了屋里。然而,可能是因为跑得太急了,他刚一踏进门口,就像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似的,身体猛地向前倾倒,“扑通”一声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
第420章 狭路相逢
唐哲快步走上前去,定睛一瞧,这不是申二狗吗?只见他满脸伤痕,衣服也被扯得破破烂烂的,看上去十分狼狈。唐哲见状,赶忙关切地问道:“二狗啊,我不是叫你去买菜吗?你怎么弄成这副模样了?”
就在这时,屋内的申大凤听到外面的动静,急忙扔下手中的活儿,像一阵风似的冲了出来。当她看到弟弟那惨不忍睹的样子时,心疼得泪水像决堤的洪水一般,哗啦啦地流了下来。
“二狗啊,你这是怎么啦?是不是又跟人打架了?”申大凤一边哭,一边焦急地问道。
面对姐姐连珠炮似的发问,申二狗却只是嘿嘿一笑,露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姐,你别担心,我没啥事儿,就是跟那龟儿子打了一架,不过他可比我惨多了!”说着,他还得意地笑了起来。
然而,这一笑却不小心牵动了身上的伤口,疼得申二狗忍不住“哎哟”叫了一声。唐哲见状,连忙再次追问:“二狗,你快说说,你出去到底碰到谁了?”
话音未落,唐哲便和申大凤一起动手,小心翼翼地将申二狗从地上搀扶起来,然后让他坐在旁边的板凳上,好让他能稍微舒服一些。
申二狗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如释重负地喘了口气,然后从申大凤手中接过水杯,仰头“咕咚咕咚”灌下一大口。水顺着喉咙滑下,带来一丝清凉,让他稍微感觉舒服了一些。
缓过神来,申二狗放下水杯,定了定神,开口说道:“我在国营市场把菜都买好了,回来的时候,我寻思着抄个近路能快点到家,就走了老衙门那边叫鼓楼的巷子。你们猜怎么着?”
申大凤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不耐烦地说:“二狗,都啥时候了,你还有心思让我们猜?别卖关子了,快说,到底是谁把你弄成这样的?”
原来,申二狗去国营市场买菜回来的路上,不巧正好碰见了柳开江和武秀才。当时,申二狗的背篓里装满了各种蔬菜,手里还提着酒和肉,沉甸甸的。他老远就看到了柳开江,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不好。
可是,此时的他已经走到了巷子的中段,前后都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无奈之下,他只好硬着头皮低着头继续往前走,心里默默祈祷着柳开江和武秀才没有注意到自己。
然而,事与愿违,就在他和柳开江擦肩而过的瞬间,柳开江突然伸出一只脚,狠狠地绊了他一下,申二狗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小逼娃儿,低着头就以为老子认不到你是吧?”柳开江的声音在申二狗耳边响起,带着明显的挑衅意味。
武秀才满脸狐疑地问道:“开江啊,他是哪个?”
柳开江嘴角泛起一丝狡黠的笑容,他看着申二狗,露出一脸不怀好意的表情,然后指着申二狗说道:“嘿嘿,这个小兔崽子就是姓唐的跟班,跟那坨屎狗一样。”
武秀才听了之后,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接着说道:“原来如此,没想到姓唐的还收了这么个小弟呢。”
柳开江见状,连忙附和道:“可不是嘛,武秀才,你看看这小子,一副欠揍的样子。”
柳开江越说越来劲,他凑到武秀才耳边,压低声音说道:“武秀才,你还记得上次我们被姓唐的揍过的事情吧?今天可算让我逮到机会了,要不咱们就拿这个小杂种出出气,也算是给咱们自己找回点面子?”
武秀才听了柳开江的话,心里有些犹豫。他看了看四周,发现这个巷子非常僻静,几乎没有什么人走动。不过,一想起唐哲那厉害的手段,他的心里就不由得犯起了嘀咕,于是劝道:“开江啊,我看还是算了吧。毕竟这只是个小屁孩而已,就算咱们打他一顿,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啊。而且二哥不是说了嘛,姓唐的那个酒楼马上就要开张了,到时候咱们再去给他捣捣乱,岂不是更解气?”
柳开江一听武秀才这话,顿时火冒三丈。他瞪大眼睛,狠狠地斜了武秀才一眼,嘴里骂骂咧咧地说道:“武秀才,你可真是个没出息的东西!你不就是上次吃了点亏嘛,怎么就这么怕他了?你看看你,简直就是个和尚的老二——干大没鸟用!”
武秀才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干笑两声后说道:“上次只是我一时疏忽,没有留意到罢了。若是真要正面交锋,他又能算得了什么呢?”然而,柳开江对武秀才的这番话完全不以为意,他的目光早已落在了正试图从他身旁悄悄溜走的申二狗身上。
柳开江眼疾手快,在申二狗快要与他擦肩而过的瞬间,猛地伸手一抓,牢牢地揪住了申二狗手上提着的那几斤肉。申二狗猝不及防,被柳开江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
申二狗虽然并不惧怕柳开江,但当他瞥见柳开江身旁的武秀才时,心中还是不禁有些发毛。他定了定神,强作镇定地问道:“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柳开江嘴角泛起一抹狡黠的笑容,他不紧不慢地对申二狗说道:“干什么?嘿嘿,当然是让你把这些肉给老子留下啦!”说罢,他晃了晃手中的肉,接着又道:“还有,回去给那个姓唐的带个话,就说这几斤肉只是利息而已,等过几天,老子自然会亲自上门去收那笔本金的!”
“你做梦吧,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把这些肉给你的。”申二狗把肉抱在胸前,就往前跑去。
鼓楼这个巷子已经算是荒废了的,平时很少有人走动,它的一边是鼓楼和一截残破的城墙,另一边则是一座废弃的筒子楼。
被他们两个堵在这个巷子里,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有想办法逃出去,才能躲过一劫。
看到申二狗要跑,柳开江一把就抓住了他背上的背篓,正往前跑的申二狗被这一股力量一下子拖住,立脚不稳,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还没有等他爬起来,柳开江已经冲上来对着他身上踢了好几脚。
第421章 背后的势力
申二狗的情绪愈发激动,他的声音越来越高,甚至到最后连牙齿都快咬碎了,身体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他瞪大了眼睛,满脸怒容地对唐哲说道:“唐哥,他们太过分了!不仅打了我,还把我辛辛苦苦买来的菜全部抢走了!连菜都不放过,我看他们简直就是活不下去了!”
唐哲看着申二狗如此激动,心中也不禁有些担忧。他连忙轻轻拍了拍申二狗的后背,安慰道:“人没事就好,别太生气了,气坏了身体可就不值当了。大凤,你先扶二狗去房间休息吧,让他平复一下情绪。”
申大凤听到唐哲的话,赶忙应了一声,然后小心翼翼地扶起申二狗,慢慢地朝房间走去。看着他们的背影,唐哲的眉头微微皱起,心中暗自思忖着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
这时,简科军开口说道:“唐哲,这件事情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啊!二狗可不是那种喜欢惹事的人,他都被打成这样了,如果我们不为他找回场子,估计以后那些人会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可能会变本加厉地欺负他。”
唐哲微微颔首,表示认同申腾飞的说法:“嗯,邛水城确实不大,但柳开江他们如此肆意妄为,肯定没那么简单,背后肯定有势力撑腰。”
申腾飞不以为然地挥了挥手,自信满满地说:“再厉害的小混混,在国家机器面前都不堪一击。依我看,咱们还是去公安局报个案吧,那天那些小混混被钟队长抓走后,至今都没敢再来闹事。”
唐哲看了一眼申腾飞,语重心长地说:“腾飞哥,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科军,开业之前我一定会把这些事情处理妥当,你放心吧。”
简科军稳稳地坐在板凳上,一脸严肃地说:“你要去林城,那边的事情才是重中之重,这里就交给我吧。”他深知唐哲对他的信任,既然唐哲将这家店交给他打理,他就不能辜负这份信任。如果连几个小混混都摆不平,那以后遇到更大的生意又该如何应对呢?
申腾飞站在一旁,苦口婆心地劝说着唐哲:“唐哲啊,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去一趟公安局比较好。你看现在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呀。”唐哲听后,只是随意地摆了摆手,似乎并不在意申腾飞的建议,然后说道:“腾飞哥,我心里有数的。你们先去忙你们的吧,科军,你跟我一起去一趟市场。”
简科军听到唐哲叫他,连忙应了一声,然后从地上捡起那个已经被压得变形的背篓,紧紧地跟在唐哲身后,一同走出了门。
到了市场后,唐哲和简科军很快就把菜都买好了。正当他们准备离开时,却正巧碰到了朱达昌。朱达昌热情地邀请唐哲去他的办公室里喝茶,唐哲想了想,觉得时间还早,便欣然答应了下来。
唐哲转身对简科军说:“科军,你先背着菜回去吧,我等会儿就回来。”简科军点了点头,然后背着菜转身离去。
唐哲跟着朱达昌来到办公室,朱达昌一边给唐哲倒着开水,一边好奇地问道:“小唐啊,你买这么多菜,是打算要开业了吗?”
唐哲笑着摆了摆手,回答道:“还没呢,还有几天。今天主要是因为我女朋友收到了林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想在店里给她庆祝一下。”
朱达昌脸上洋溢着笑容,乐呵呵地对唐哲说道:“我说小唐啊,你这可就不太够意思啦!你女朋友考上了林城大学,这可是件大喜事啊!等她毕业后一分配工作,那可就是端上国家铁饭碗,吃皇粮的人啦!你应该好好庆祝一番,给她大办一场学酒,也让我们这些朋友沾沾喜气,润润肠子嘛!”
唐哲一脸苦笑,无奈地回应道:“昌哥,你就别拿我开玩笑了。在邛水这个地方,我都快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找不到咯!”
朱达昌闻言,顿时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连忙追问道:“兄弟,你这是咋回事啊?是不是遇到啥麻烦事了?”
唐哲叹了口气,缓缓说道:“你还记得那个张二皮不?”
朱达昌点了点头,回答道:“知道啊,上次你不是还和他干了一架嘛!那家伙就是个无赖,简直就是一块狗皮膏药,粘上了就扯都扯不下来!”
唐哲喝了一口茶,说道:“还真是这样,他的一个狗腿子,今天就把我的兄弟给打了,还抢了他来买的菜。”
朱达昌哦了一声:“还有这种事?”
唐哲说道:“千真万确。”
朱达昌说道:“你是做正经生意的,而且还是县里主推的民营企业,连易书记都在会上说了,你就是一块石头,要用来丢出去问路,政府这边也要做好对你的服务工作。”
听到这里,唐哲笑得更苦,对朱达昌说道:“昌哥,你知道张二皮的背后是谁吧?”
朱达昌疑惑地说道:“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我这里是国营市场,那些小混混就算是胆子再大,也不敢来我这里闹事,真有不长眼的,只要敢来,我一索子捆了吊在门口那旗杆上让他示众几天,谁丢得下那个人?”
唐哲叹了一声:“唉,所以说呀,民不与官斗,我这也是现在才知道,要是早知道,我就不投那个店了。”
朱达昌更加疑惑了,问道:“你的意思是,张二皮背后还有政府的人?”
唐哲不置可否地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
朱达昌想了半天,然后轻声问道:“唐兄弟,我还真不知道张二皮背后有谁的势力,这个破邛水就屁股大一点,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时间久了,谁是什么样的人大家都门清。”
唐哲见他不像是说谎的样子,抬着头说道:“你真不知道?”
“真不知道。”
“我可是打听清楚了,那张二皮可是钟明的妹夫,前几天他找去我那里闹事的小混混,还是钟明带走的,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我也是从那个时候才去了解的。”
“钟明?”朱达昌摸着下巴说道:“你说的不会是公安局治安大队的队长钟明吧?”
“就是他。”
“不会吧,钟明的妹妹可是早就离婚了的,到现在都还没有出嫁呢,你会不会听错了?”
“离婚了?”唐哲一时也不知道自己的消息是不是准确了。
第422章 弱点
朱达昌看到唐哲一脸狐疑的样子,知道他对自己所说的事情心存疑虑,于是连忙解释道:“你刚来城里,对这里的情况肯定不太了解。钟明的妹妹钟艳,那可是出了名的大美女啊!她以前可是县文工团的台柱子呢,在舞台上那叫一个光彩照人,迷倒了无数观众。”
唐哲坐在朱达昌的对面,聚精会神地听着他讲述。朱达昌继续说道:“不过呢,俗话说得好,漂亮的女人往往都不太喜欢正儿八经的男人。钟艳也不例外,没过多久,她就和一个小混混搞在了一起。”
“那个小混混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好像叫杨昌洪。我经常听到那些小混混们都叫他‘洪哥’‘洪哥’的,感觉他在那些人当中还挺有威望的。”朱达昌回忆起那个小混混的名字,补充道。
“对了,还有那个张二皮,他以前就是跟着杨昌洪混的。文化馆里那几个放电影的,基本上都得听杨昌洪的使唤。只要杨昌洪一句话,让他们去那儿放电影,他们就得乖乖地去,比宣传部长的话还要管用呢!”朱达昌越说越起劲,仿佛对这些事情了如指掌。
然而,就在三年前,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杨昌洪竟然将一名放电影的人的腿打断了,还跑到人家家里强奸了他的女儿和老婆!这一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随后杨昌洪被送去了万山挖朱砂,从此销声匿迹。
不久之后,有传闻说钟艳向杨昌洪提出了离婚。尽管两个孩子名义上仍然归杨昌洪所有,但实际上杨家对他们根本不闻不问,孩子们实际上是由钟艳抚养长大的。
唐哲听到这里,心中似乎渐渐明白了一些事情。他不禁好奇地问道:“县城就这么大一点地方,你难道连钟艳和张二皮在一起的事情都不知道吗?”
朱达昌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回答道:“这个嘛,我还真不太清楚。钟艳可是出了名的大美女啊,自从杨昌洪被抓走之后,她身边的男人就像苍蝇见到了屎一样,多得数都数不清。你要是说她和张二皮有点暧昧关系,偶尔一起吃个饭、打个平伙什么的,我倒是还能相信。但要说她会嫁给张二皮,那绝对不可能!”
唐哲对朱达昌的回答并不满意,追问道:“你就这么肯定?”
朱达昌嘴角上扬,露出一抹笑容,轻声说道:“关于这事儿啊,你在城里随便打听一下就知道啦。那张二皮的长相嘛,实在是不敢恭维,跟杨昌洪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啊!要不是他手里握着钟艳的什么把柄,就算是打平伙也轮不到他的。”
唐哲听到这里,心中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连忙追问道:“那那个钟明呢?他又是个怎样的人呢?”
朱达昌闻言,稍稍抬了下头,目光透过办公室的门,向外扫了一眼。此时正值下午时分,市场里的人寥寥无几,就连那些售货员也都无精打采地坐在各自的位置上,有的甚至已经打起了瞌睡。
朱达昌收回目光,端起面前的茶杯,轻抿了一口,然后缓缓说道:“说起这个钟明啊,我对他还算比较了解。他也是行伍出身,文化水平不高,但这人倒也有些本事。以前他破获过几个案子,表现还算不错。不过呢,最让人津津乐道的,还是他大义灭亲,亲自把他妹夫杨昌洪给抓了起来。就因为这件事,他后来被提拔做了治安大队的队长。”
唐哲全神贯注地聆听着,仿佛生怕漏掉任何一个字,他的注意力完全被朱达昌所讲述的关于钟明的事情吸引住了。随着朱达昌的描述,唐哲对这个钟明的好奇心愈发强烈起来。
“但是要如何评价钟明这个人呢?唉,说来话长啊。”朱达昌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毕竟我们都属于系统内的人,虽然所属的系统不同,但本质上都是为公家效力的,按道理来说,我不应该在背后议论他的不是。然而,他这个人的坏毛病实在是太多了。呵呵,你也知道,行伍出身的人,大多数都性格耿直,可他却偏偏与众不同,特别的刁钻古怪,而且还特别好色。”
听到“好色”二字,唐哲的眼睛突然一亮,他紧紧地盯着朱达昌,追问道:“这个你都知道?”似乎对这个话题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朱达昌突然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仿佛听到了什么极其有趣的事情一般,他大笑着说道:“哈哈,要说他们钟家两兄妹啊,那可真是一个比一个好色呢!”
唐哲闻言,脸上露出好奇的神色,连忙追问道:“哦?真的吗?那钟艳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呢?”
朱达昌嘴角微扬,露出一丝戏谑的笑容,继续说道:“钟艳啊,她可是个不折不扣的花痴,只要是个男人,她都喜欢。而且啊,要是把和她上过床的男人都拉出来,估计得有一个加强连那么多呢!”
唐哲听了,不禁瞪大了眼睛,满脸难以置信的表情,惊叹道:“这也太夸张了吧!那钟明呢?他又是什么情况?”
朱达昌看到唐哲如此急切地想知道关于钟明的事情,不禁觉得有些好笑,他指了指唐哲,笑着说:“你这小子,居然也对这些八卦这么感兴趣。告诉你吧,那个钟明的女人也不少哦,而且这个人还有个特点呢,那就是他不挑食,不管什么样的女人,他都来者不拒。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吹了灯之后,所有女人都一样啦!”
第423章 顾虑
唐哲脸上立刻浮现出笑容,连忙说道:“昌哥啊,您可真是太抬举我啦!我不过就是个从农村出来的土包子,哪有什么能耐啊!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觉得既然钟队长的妹妹那条线我根本就够不着,那不如先从钟队长这里入手呢。”
听到这话,朱达昌突然来了兴致,他把脑袋往前一探,好奇地问道:“哦?这么说,钟艳真的跟张二皮好上啦?”
唐哲见状,赶紧点头应道:“对呀,我也是听李龙他们说的。不过呢,不管这事儿是真是假,反正只要张二皮能跟钟队长那边攀上关系,那要想解开这个疙瘩,肯定还得靠钟队长才行啊!所以呢,我才会去打听他都跟哪些女人有关系,昌哥,您应该能理解我的用意吧?”
朱达昌恍然地点了点头,说道:“想不到你年纪不大,想得却比谁都通透,世界上最能吹的风,当然是枕边风了,不过人家找女人,也不可能光天化日下到处宣传,这种事情都是偷偷摸摸的,要是传出去,轻一点背个处分,重一点少不得工作也要打脱。”
“那是,那是。”唐哲不住地点头。
朱达昌想了想,说道:“不过我倒是听说他和几个女人有关系,一个是供销社的售货员,叫王翠芝,一个是东门桥头的寡妇,叫张开凤,还有一个叫什么名字我记不起来了,只是有一次去走亲戚的时候,在路上碰到过。”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戏谑的笑容,调侃道:“真没想到啊,钟队长还是个如此有情趣的人呢!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哈哈!”
朱达昌闻言,先是一愣,随即便跟着笑出了声,回应道:“哈哈,你这家伙,这总结可真是太到位啦!”
两人相视一笑,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唐哲又随意地聊了几句,然后找了个借口,说是有急事要处理,便先行一步离开了国营市场。
唐哲脚步轻快地走出市场,径直朝着东门桥的方向走去。他心里想着朱达昌刚才提到的那个张开凤,其实他对这个人并不陌生。
张开凤就住在东门桥头附近,她的老公以前在运输公司工作,可惜后来不幸遭遇车祸离世。更让人唏嘘的是,张开凤本身是外省人,远嫁到这里后举目无亲,如今不仅要独自抚养两个年幼的女儿,还要承担起赡养公婆的责任。
由于丈夫的离去,张开凤成了寡妇,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全部压在了她柔弱的肩膀上。而那些不怀好意的小混混们,似乎也嗅到了她的无助,时常对她进行骚扰,给她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困扰。
听了朱达昌的一番讲述后,唐哲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原来,那些小混混之所以不敢再去骚扰她,是因为她攀上了钟明这棵大树。今年市场开放之后,张开凤充分利用自家的房屋资源,开了一家小面馆。唐哲曾经去过几次,尽管味道比不上后世那些使用各种调味品调制出来的美味,但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能够做出这样的味道已经相当不错了。
唐哲如往常一样来到张开凤的店门前,还没等他开口,就看到张开凤满脸笑容地向他招手,热情地打招呼:“哎哟,唐老板,今天是吹什么风呀?”唐哲见状,也笑着回应,然后迈步走进了店里。
此时并非饭点,店内略显冷清,除了张开凤之外,只有两个小女孩。大一点的那个七八岁模样,正安静地在一旁摘着菜;小一点的那个则只有四五岁,一见到有陌生人进来,便像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飞快地跑到张开凤面前,紧紧抱住她的腿,怎么都不肯松开。
“娃儿认生,你见笑了哈,怎么今天到现在都还没吃饭呢?”张开凤热情地问道,脸上洋溢着亲切的笑容。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礼貌性的微笑,随口应道:“我吃过啦,没啥事就出来逛逛,刚好路过这儿。”他的目光看似随意地扫过周围,实际上却在暗暗观察着这个小店的环境和张开凤的一举一动。
张开凤似乎并未察觉到唐哲的心思,继续笑着说道:“哟,那你可真是有闲情雅致啊!不过话说回来,你看我这小店虽然不大,但我做的菜可都是真材实料,保证干净又卫生哦!”
唐哲连忙点头称赞道:“是啊,我刚才闻着就觉得好香呢!老板娘,你这手艺真是不错啊,不知道你收不收学徒呀?”他一边说着,一边将目光投向老板娘,眼中闪过一丝期待。
张开凤先是一愣,随即笑出声来,“哈哈,你可别逗我了,我这手艺哪能拿得出手哟!我也就是为了讨生活,混口饭吃罢了。”她边说边轻轻推开怀里的小女孩,然后用手捋了捋头发,那一瞬间,她散发出一种别样的风情,仿佛岁月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太多痕迹。
怪不得钟明会看上这种生过几个娃儿的少妇呢,原来还真是长得漂亮。唐哲心里想着,嘴上却说道:“老板娘,我有个亲戚,年纪和我差不多大,也没有读书了,家中人口又多,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我看你这生意不错,觉得对她来说是个不错的路子,真要是能在你这里学个一技傍身,到时候去隔壁的思县也好,松县也罢,找个地方开个门脸,也能养活自己呗,放心,只要你教她,她是绝对不会在邛水这个地方开店的。”
唐哲这样说,无非也就是打消张开凤心里的顾虑,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事情从古到今发生得不少,她从小也是听着这些话长大的。
张开凤笑道:“我自己还是一个学徒呢,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呀,你唐老板可是要开大酒楼的人,难道还不能给她安排个岗位?”
唐哲笑道:“一时的岗位,哪能有一门技术好呢?俗话说得好,一招鲜,吃遍天。”
第424章 工业券
看着张开凤脸上那逐渐舒缓的表情,唐哲心中暗喜,他知道她已经开始对自己放下了警惕之心。于是,他趁热打铁地继续说道:“小姑娘不仅心灵手巧,而且学东西也特别快呢!老板娘您要是真能收留她,那可真是帮了我大忙了。至于学费方面,您不用担心,不管多少我都愿意帮她出。而且我可以向您保证,等她学成之后,绝对不会在邛水这边开店,绝对不会对您的生意造成丝毫影响。”
听到唐哲这番诚恳的话语,张开凤不禁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她终于缓缓开口说道:“既然唐老板都这么说了,还亲自作担保,那我要是再不卖这个面子,岂不是太不识抬举了?”
唐哲闻言,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他连忙连声道谢,并起身说道:“真是太感谢老板娘您了!对了,我能不能顺便看一下您这个店呢?另外,店里有没有住的地方呀?我们老家在乡下,离这里挺远的,所以只要有个能睡觉的地方就行,您放心。”
张开凤也起身,把又靠在她腿边的娃儿推开了一些,说道:“我这个店呀,就是我男人以前留下来的老房子,这间门面就是以前的堂屋,还有一间就是厨房,厨房后面是我公公婆婆住,我住在另外一头。”
唐哲听到这里,不由得往那里看了一眼,张开凤继续说道:“我两个女儿住在楼上,你那个亲戚要是来呀,也可以和我女儿挤一下,反正都是妹娃子,不怕得。”
“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她家本来人口就多,在家里也是姐妹几个挤一张床睡,应该没问题的。”唐哲说到这里,摸了五块钱递过去,说道:“那我就先替她把学费的订金交了,要是她不愿意来,这钱也不用退。”
张开凤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仿佛一朵盛开的花朵,她赶忙说道:“哎呀,那可绝对不行啊!要是她不来的话,这钱我肯定得退还给您呀。”话音未落,她便迅速地将钱接过来,小心翼翼地放入自己的荷包里,仿佛那是一件无比珍贵的宝物。
接着,张开凤转过头去,对着正在院子里专心摘菜的大女儿喊道:“小敏啊,你这孩子咋像个木头似的呢!你叔叔都来这么久啦,你也不知道去泡碗茶过来招待一下。”
小敏听到母亲的呼喊,缓缓地抬起头,目光有些冷漠地看了一眼唐哲,然后不紧不慢地站起身来,心不甘情不愿地朝厨房走去。
唐哲见状,连忙摆手说道:“不用麻烦了,我那边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呢,就不在这儿耽搁了,我先告辞啦。”
张开凤见状,连忙说道:“哦,这样啊,那行吧,你先去忙你的。到时候你直接把她带到店里来就行啦。”
唐哲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出了门。他沿着街道向前走了一段路,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又拐进了一条狭窄的巷子里。这条巷子幽静而深邃,两旁的墙壁高耸入云,阳光只能从头顶的缝隙中洒下些许微弱的光线。
唐哲在巷子里小心翼翼地走着,他的脚步轻盈而迅速,仿佛生怕惊醒了什么。不一会儿,他便从巷子里折返回来,正好来到了张开凤家的屋后。一路上,他将所经过的地方都深深地印在了脑海里,包括每一个拐弯处、每一扇窗户和每一道门。
完成这一切后,唐哲感觉自己身上的担子好像一下子轻了许多,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缓缓地吐出来,仿佛将所有的压力和烦恼都随着这口气一同释放了出去。他的步伐也变得轻快起来,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一般,每一步都迈得格外坚定。
唐哲的目的地是国营饭店,他要去找林国民商量接下来的计划。当他走进饭店时,一眼就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的林国民,他连忙快步走过去,在林国民对面坐了下来。
“老林,我有个事想跟你商量一下。”唐哲开门见山地说道。
林国民抬起头,看着唐哲,微笑着说:“啥事啊?你说吧。”
唐哲犹豫了一下,还是鼓起勇气说道:“我想买个照相机,你看能不能帮我想想办法?”
“照相机?”林国民一听,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你买照相机干啥?”
唐哲解释道:“我女朋友刚考上大学,她想玩些高科技的东西,所以我就想给她买个照相机。”
林国民摇了摇头,说道:“这个你还真难倒我了,相机的工业券可不好弄啊。”
唐哲叹了口气,无奈地说:“我也知道不好弄,但是我女朋友特别想要,我也没办法啊。我本来想着城里买不到高档的美能达相机,一般的凤凰牌照相机应该还是有的嘛。”
林国民坐到位置上,摸了一根烟丢给唐哲:“你想什么呢,照相机这种东西可不光是有钱才能买得到,一台凤凰牌照相机也要一百大几十元,你说的那种美什么达的,好像都快上千块了,你对你女朋友也太好了,但是小唐,你不能这样太惯着她,一千来块钱在城里可以买一栋房子了,何况她还只是你女朋友,要是以后黄了,不在一起了,她拿什么还给你?”
唐哲笑道:“这个不会存在的,再说了,我也喜欢照相机,可以留住许多美好的东西。”
林国民叹了口气,说道:“这个我还真帮不了你的忙,不过有人倒是可以帮你。”
“谁?”
“易书记呀,你可以去找他,只要他大手一挥,特事特办,你只是要一张照相机工业票,就算给你弄台摩托车工业票也不成问题。”林国民笑着说道。
唐哲并不是没有想过易解放那边,但是他不想因为这种小事情去麻烦易解放和冯月芝,如果真向易解放开了口,一两张票还是能搞得到的。
不过听到林国民这样说,他心里突然想到了一个人,起身对林国民说:“林经理,你还真给我指点了一条明路,那我先去了。”
第425章 胆都快吐出来了
当天晚上,唐哲系上围裙,走进厨房,亲自下厨准备晚餐。而廖永辉则一反常态,主动给唐哲打起了下手。两人默契地配合着,不一会儿,几道色香味俱佳的拿手菜就端上了餐桌。
用过晚餐后,唐哲看着沈月,温柔地说道:“明天一早我得去一趟铜城办点事儿,店里就拜托你照看一下啦。”沈月闻言,面露疑惑之色,追问:“哲哥,怎么这么突然要去地区呀?需不需要我陪你一起去呢?”
唐哲摆了摆手,笑着回答:“不用啦,我一个人去就行。我明天过去,后天就能回来。”沈月听了,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点了点头,应道:“哦,好吧。”然而,她的情绪却明显低落了下来,不由自主地垂下了头。
唐哲见状,轻声问道:“怎么啦,小丫头?是不是想你爹了?”他的语气充满了关切和疼爱。
沈月轻声应了一句“嗯”,然后说道:“我本来打算明天去给他发个电报,把我这次考试的成绩告诉他呢。”唐哲闻言,连忙说道:“是我考虑得不够周全,还是我陪你一起去吧。等我们到了地方,你就陪醉亭叔好好聊聊天,后天我再去接你一起回来。”
沈月听了唐哲的话,心中顿时涌起一股喜悦之情,她高兴地点了点头,说道:“太好了,哲哥,有你陪着我,我就放心多啦!”
第二天清晨,太阳还未升起,天边泛起一丝鱼肚白,唐哲和沈月便早早地起床,收拾好行李,准备出发。他们先是来到了运输公司,询问了一下前往目的地的班车情况。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每天只有一趟前往该地区的班车,而且是早上九点钟发车。
由于时间尚早,唐哲和沈月便在车站附近找了个地方坐下,等待班车的到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终于,时针指向了九点,班车缓缓驶出车站。唐哲和沈月赶忙上车,找到座位坐下。然而,由于他们出发得比较早,车上的乘客并不多,所以他们还需要等待将近一个小时,班车才会正式发车。
一路上,蜿蜒曲折的盘山路像一条盘踞在山间的巨龙,汽车在这条巨龙的身上艰难前行,仿佛随时都可能被甩出去。道路崎岖不平,汽车颠簸得厉害,坐在车里的人感觉五脏六腑都快被颠出来了。
不仅如此,还有许多路段是挂壁公路,一侧是陡峭的悬崖,另一侧是高耸入云的山峰,让人不禁为修路工人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
才出发没多久,沈月就开始觉得头晕目眩,胃里翻江倒海,难受极了。她强忍着不适,把头靠在唐哲的肩膀上,希望能稍微缓解一下。唐哲察觉到她的异样,知道她是晕车了,于是赶紧把靠窗的位置让给她坐,并打开车窗,让凉爽的风灌进来。
沈月在窗边坐好后,风呼呼地吹在脸上,她的感觉才稍微好了一些。然而,这一百四五十公里的路程对于晕车的她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汽车在坑坑洼洼的盘山路上缓慢行驶,每一次颠簸都让她的胃里一阵翻腾。
这一路上,沈月已经不知道吐了多少次,到最后,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胆汁都快被吐出来了。当车终于停下来的时候,她的脸色已经惨白如纸,仿佛大病了一场。
不过,尽管身体如此不适,沈月的心中却还是松了一口气:“终于到了,哲哥,我感觉我的胆都快吐出来了。”
下车之后,唐哲一眼就看到了边上的小商店。他快步走过去,推开门,一股凉爽的空气扑面而来。商店里摆放着各种日常用品,货架上琳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
唐哲在货架上扫视了一圈,突然眼睛一亮,他发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东西——瓶装葡萄糖!这可是个好东西啊,能够快速补充体力。他毫不犹豫地拿起一瓶葡萄糖,付了钱,然后转身回到车边。
“小月,快把它喝了,补充一下体力。”唐哲打开瓶盖,将葡萄糖递给沈月。
沈月接过瓶子,看了看唐哲,心里有些疑惑。她知道这个时候补充葡萄糖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她不明白唐哲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哲哥,你怎么知道得这么多呀?”沈月好奇地问道。
唐哲笑了笑,说:“这都是在报纸上看到的。”
沈月更加惊讶了,她和唐哲从小就在一个大队里屋前屋后长大,对他的情况再熟悉不过了。唐哲连小学都没有上完,怎么可能懂得这么多知识呢?而且这些知识连她这个考上大学的高材生都不一定知道。
“你在哪里找的报纸呀?”沈月追问道,“我爹以前的报纸都是在大队拿回来的。”
唐哲心里有些发虚,他当然不能告诉沈月自己根本没看报纸,更没有把它们用来擦屁股。于是他灵机一动,扯了个谎说道:“我上次去城里送野货的时候,路过朱达昌和林国民那里,看到他们都有报纸,我就顺便问他们要了一些回来。平时没事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看,看完之后就随手扔到一边去了,也没怎么在意。”
他这样说,其实也是担心沈月会继续追问为什么屋里没有看到报纸。毕竟,如果沈月再追问下去,他可就不好圆谎了。不过好在沈月并没有继续追问,而是笑了笑说道:“哲哥,我们已经到市里啦,我得去行署那边办点事,你要不要一起去呀?”
唐哲心里暗暗松了口气,同时脸上露出一副苦相,连忙摆手道:“我还是不去了吧,你现在可是大学生了,我要是跟你一起去行署,你爹少不得又要给我上一堂政治课。我可不想听他唠叨,还是算了吧。”
沈月见状,有些不满地说道:“哎呀,你怎么能这么说我爹呢?他说你也是为了你好嘛,你就别这么小气啦。”
唐哲忙说道:“我可不敢说我老丈人哈,对了,你知道路吗?”
第426章 手里眼里全是工作
沈月轻轻地摇了摇头,嘴角泛起一抹微笑,轻声说道:“不用啦,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这里的变化其实并不大,我大概还是能记得一些的。你去忙你的事情吧,明天一大早你又要赶回去,我担心你的时间会不够用呢。”
唐哲略微思考了一下,点了点头,回应道:“那好吧,明天我还是会在车站这里等你的。”说完,他看着沈月,眼中流露出一丝不舍。
两人挥手道别后,唐哲转身离去。他一边走着,一边开始打听起易芳的工作单位来。他回忆起以前易芳曾经告诉过他,她是在地区交易中心工作的。
交易中心离车站并不远,只有两个路口的距离,步行大约十几分钟就能到达。唐哲加快了脚步,不一会儿,他便来到了一座宽敞的大院前。
这座大院看上去有些年头了,除了临街的几间门面被用作对外窗口外,其他的办公室都隐藏在大院内部。而楼上,则是单位的宿舍区。
他站在对外窗口前,礼貌地询问了一下工作人员,得知易芳的办公室在二楼。得到确切的消息后,他毫不犹豫地踏上楼梯,径直走向二楼。
二楼的走廊里,安静得只能听到他自己的脚步声。他轻轻走到易芳办公室的门前,礼貌地敲了敲门。
\"请进。\"门内传来易芳的声音。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易芳正埋头在办公桌前,似乎在计算着什么。听到有人进来,她抬起头,看到是唐哲,脸上露出一丝惊讶。
\"小唐,你怎么来了?\"易芳站起身来,微笑着问道。
唐哲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道:\"姐,我是来找你帮忙的。\"
易芳连忙招呼他坐下,然后转身去给他倒了一杯水。唐哲刚刚在沙发上坐稳,易芳就把水递到了他的面前。
唐哲接过水杯,道了声谢,然后喝了一口。他放下杯子,看着易芳,说道:\"姐,是这样的,我经常去山里打猎,有时候会遇到一些野生动物,我对它们不是很熟悉。而且我也担心有些动物可能很稀有,如果不小心伤害到它们就不好了。所以我想买一台相机带在身上,万一真的碰到了那些不认识的动物,我就可以拍张照片带回来,然后去问一下林业局的同志。\"
易芳原本紧皱的眉头,就像被春风吹拂过的花朵一般,缓缓地舒展开来,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说道:“你这觉悟还真是挺高的呢,如果每个人都能像你这样考虑问题,那林业局的同志们和那些动物专家们,不知道要省多少心啊!就只是为了这件事情吗?”唐哲微笑着点了点头,表示肯定。
易芳接着说道:“你呀,这么点小事还亲自跑一趟,也不嫌麻烦。你完全可以拍个电报过来,我给你寄一张回去不就行了嘛。对了,你最近有没有去我家呀?我爹妈他们的身体状况如何呢?”唐哲连忙回答道:“前几天我刚去拜访过,二老的身体都还很硬朗呢,就是解放叔的工作太忙了,在家的时候也都是在办公。”
易芳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轻笑,轻声说道:“我爹那个人啊,我可是再了解不过了,他的眼里心里装的全都是工作,别的事情都很难入得了他的眼呢。”
两人正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楼道外突然传来一阵呼喊声:“易芳,电话!”声音清脆而响亮,在空旷的楼道里回荡着。
易芳闻声,连忙应了一声:“好嘞!”然后转头对唐哲说,“小唐啊,你先在这儿稍等一会儿,我去接个电话,马上就回来。”
唐哲赶忙站起身来,微笑着说道:“易芳姐,您快去忙您的吧,不用管我,我在这儿等您就行。”
易芳快步走出房间,去接电话了。过了一会儿,她就回来了,脸上带着些许焦急的神色,对唐哲说:“小唐,你今天忙不忙啊?”
唐哲摇了摇头,回答道:“不忙,我今天没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
易芳接着说:“哦,是这样的,我刚刚接了个电话,晚上要去参加一个家宴,我觉得你就像我亲弟弟一样,不是外人,你看你今天也不忙,要不你在这儿再待会儿,等我忙完了,咱们一起去吃个饭再走?”
唐哲想了想,点头说道:“这样会不会不太好?”他心里也很清楚,不是一般的朋友,肯定不会邀请她去赴家宴。
易芳说道:“不存在的,相信我,我正好给你介绍一位朋友认识。她呀,跟你年龄相仿呢。哦,对了,你今年多大啦?我记得我爹跟我说你是十九岁来着?”
唐哲腼腆地笑了笑,回答道:“我今年已经二十岁啦。”
“哦,那也差不多嘛,她也快十九岁咯。”易芳若有所思地说道,“对了,你之前说想要一张相机工业券?可邛水这地方都没有卖相机的呀,就算你有券,恐怕也买不到呢。”
唐哲有些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解释道:“所以我才特地跑来这里呀,我想这里的百货公司应该可以买得到相机吧。”
易芳点了点头,表示认同,“这里确实是可以买到相机的。不过呢,你也别太担心啦。去年我们单位要推荐一个人去参加地区文联的摄影大赛,我就特意买了一部相机。但也就只用过那么一次,后来就一直放在家里,也没怎么用过。你就别再费心思去弄工业券啦,直接把我那部相机拿去用吧。”
“那怎么好意思呢。”唐哲连忙说道:“要不你多少钱买的,我把钱给你。”
易芳坐回座位上,继续看着手里的报表,说道:“不用,放在你手里用处大一些,你要真想给呀,就等下次我回邛水的时候,你好好带我去山上打一次猎,让我过一次瘾就行了。”
听到易芳这样说,唐哲只好说道:“那好吧,等你下次回邛水的时候,我再还给你。”
易芳说道:“行,你就放心用吧。”说完把手中的报表整理整齐,抬腕看了看时间,说道:“光顾着说话,已经到下班时间了,我们现在就走吧。”
第427章 家宴
“你是小月?”当门打开的一刹那,易芳不禁有些惊讶。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个充满青春活力、漂亮大方的姑娘。她的笑容如同春日里的阳光一般灿烂,让人感到格外温暖。
“你是易芳姐姐?”沈月的声音清脆悦耳,听起来十分兴奋。她瞪大了眼睛,仔细端详着眼前这位成熟美丽的女人,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然而,当她的目光落在易芳身后的唐哲身上时,笑容突然凝固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疑惑。“哲哥,你怎么……”她的话语中透露出明显的诧异。
唐哲见状,连忙笑着解释道:“小月,我今天来就是找易芳姐办点事儿,没想到她说的参加家宴是来你家呀。”他的语气轻松自然,似乎想要缓解沈月的疑惑。
易芳看着唐哲和沈月之间熟悉的互动,心中的疑惑愈发强烈。她不禁开口问道:“你们俩个认识?”
唐哲说道:“易芳姐,你忘记了我是哪里人了?”
易芳略微思考了一下,然后开口说道:“嗯……我好像以前听你提起过,你是唐家山的人吧?”唐哲微笑着点了点头,回答道:“是的,唐家山是八家堰大队下面的一个小队。”
易芳听后,突然间恍然大悟,她笑着说道:“哦,原来如此啊!我就说怎么感觉这么熟悉呢,原来沈叔叔也是八家堰的人呀。”
这时,一旁的沈月插话进来,说道:“是啊,不仅如此呢,我们家其实也是在八家堰的唐家山哦,而且和唐哲他们家就住在前后屋呢。”
易芳闻言,脸上露出了更加灿烂的笑容,她很是大方地说道:“哈哈,那这样可真是太巧啦!既然大家都这么熟悉,那我就不用再特意介绍了呢。”
沈月连忙将两人迎进屋内,然后快步走进厨房,告诉正在忙碌的父亲沈醉亭客人已经到了。
沈醉亭听到易芳的声音,连忙回应道:“小芳啊,你自己随便找个地方坐一下,我这边还有两个菜,马上就好啦。”
易芳礼貌地回答:“沈叔叔,要不我来帮您一起做饭吧?”
沈醉亭从厨房探出半个身子,笑着说道:“不用啦,你和小月都十几年没见了,肯定有很多话要说,就别来厨房忙活啦。”
这时,沈醉亭突然注意到了站在易芳身后的唐哲,惊讶地问道:“耶,唐哲,你啥时候来的呀?”
唐哲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回答道:“醉亭叔,我和易芳姐一起来的。”
沈醉亭恍然大悟,他之前也听说过唐哲和易解放的关系,想来他和易芳也是认识的。笑着说道:“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们年轻人先聊聊天,饭菜马上就好了哈。”
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如今的沈醉亭与在八家堰时相比,精神状态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那时的他,整个人都显得萎靡不振,仿佛被一股无形的重压笼罩着。然而,现在的他却容光焕发,面色红润,宛如脱胎换骨一般。
尤其是他的眼睛,原本黯淡无光,此刻却闪烁着睿智的光芒,仿佛能够洞察一切。这种变化让人不禁感叹,时间和经历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
回想起在八家堰时,沈醉亭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便是:“男人嘛,什么事情都要拿得起、放得下,看得开才行。”然而,事实上,这么多年来,他从未真正地放下过那些过往。尽管他嘴上说得轻松,但内心深处却一直耿耿于怀。
自从他得到平反并恢复工作后,唐哲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今日一见,唐哲才发现,那些曾经所谓的“放得下”,不过是他用来自我欺骗、自我安慰的话语罢了。毕竟,又有谁不希望自己的人生道路能够一帆风顺呢?
他心里正琢磨着这些事儿呢,冷不丁地,沈月像幽灵一样“嗖”地一下就坐在了他旁边,然后二话不说,伸手就在他腰上狠狠地掐了一把,那力道,简直像是要把他的肉给掐下来似的。唐哲毫无防备,这一下疼得他差点就叫出声来,身子也像触电一样猛地抖了一下。
他赶紧看向易芳,生怕她注意到这边的动静。好在易芳的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盯着厨房的方向,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这边的情况。唐哲这才稍稍松了口气,转过头来,压低声音对沈月说道:“哎呀,你轻点掐行不行啊,疼死我了!”
沈月才不管他疼不疼呢,继续不依不饶地追问:“快说,你今天上来是不是特意来找易芳姐的?”
唐哲心里暗暗叫苦,这可怎么回答呢?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说:“我说是,你相信吗?”
沈月一听,手上的力道又加大了几分,咬牙切齿地说:“哼,你可别给我油嘴滑舌的,我告诉你,你要是敢对易芳姐有什么非分之想,小心我把你那玩意儿给废了!”
唐哲一听,吓得脸色都变了,想不到平时斯斯文文的淑女沈月,竟然也能说出如此虎狼之词,赶紧装出一副很痛苦的样子,求饶道:“我的姑奶奶,我哪敢啊!你快放开我吧,一会儿要是被易芳姐看到了,多不好啊!””
沈月虽然嘴里强硬地说着:“才不呢,看到就看到呗,有什么好怕的。”但她的手却像触电般迅速松开,仿佛被烫到了一样。
唐哲见状,嘴角扬起一抹戏谑的笑容,调侃道:“哟,你不怕我可就更不怕啦,反正你迟早都是我的老婆嘛。”
沈月的脸“唰”地一下红了,她娇嗔地啐了一口,嗔怪道:“呸,你个不要脸的家伙,谁是你老婆啊!”然而,她的双颊却如同熟透的苹果一般,愈发红润,显然是被唐哲的话给羞到了。
就在这时,易芳恰巧转过头来,一眼就瞥见了沈月那羞涩的模样,以及唐哲那略显尴尬的窘态。她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笑声在安静的氛围中显得格外突兀。
家宴很普通,对于沈醉亭做的菜,唐哲只能用两个字来评价:能吃。
第428章 打一辈子光棍,也不会给别人养娃儿
在晚餐时分,沈醉亭和唐哲相谈甚欢,话题源源不断。而易芳在一旁倾听,逐渐了解到了一些令人惊讶的事情。
原来,沈月和唐哲早已订婚,甚至连婚书都已经下了。若不是唐哲坚持支持沈月去参加高考,或许他们下半年就要举行盛大的婚礼了。
易芳对唐哲的印象相当不错。她注意到,唐哲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不屈不挠、永不言败的精神。这种特质让易芳对他产生了好感,也为沈月能够找到如此优秀的男人而感到由衷的高兴。
在易芳的观念里,并没有那些世俗的观念,比如高材生就必须嫁给高材生,或者端铁饭碗的人只能和同样端铁饭碗的人组成家庭。她认为,两个人相处是否融洽、能否相互扶持才是最重要的。只要彼此真心相待,共同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那么无论职业、学历如何,都能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
吃完饭后,沈月就收拾了桌子,易芳也去帮忙,而唐哲则是被沈醉亭拉着聊天,今天俩老少都喝了些酒,沈醉亭的话匣子也打开来。
在唐哲的印象中,沈醉亭在八家堰这么多年都没有说过今天晚上这么多的话。
晚上的时候,沈月硬是留下了易芳和她一起住,唐哲则被安排做了厅长。
第二天去车站的时候吃完饭后,沈月手脚麻利地收拾起了桌子,易芳见状,也赶忙上前帮忙。两人一边收拾,一边有说有笑,气氛十分融洽。
而另一边,唐哲则被沈醉亭拉住,开始聊起天来。今天这一老一少都喝了些酒,沈醉亭的话匣子仿佛被打开了一般,滔滔不绝。在唐哲的印象中,沈醉亭在八家堰生活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说过这么多的话。
夜幕降临,沈月热情地挽留易芳和她一起住,易芳欣然答应。
而唐哲也理所当然的成了沈醉亭家的厅长。
第二天清晨,唐哲早早地起了床,准备和沈月一起返回邛水。在去车站的路上,唐哲顺道和易芳一起去了她的单位宿舍,取回了她的照相机。一切准备就绪后,唐哲才和沈月一同坐上了回邛水的汽车。,唐哲便顺路和易芳去了她的单位宿舍取了照相机,才和沈月一起坐上回邛水的汽车。
“哲哥,你大老远地跑来找易芳姐,难道就是为了拿这台照相机吗?”沈月眨巴着大眼睛,满脸狐疑地看着唐哲,心里却像明镜儿似的。
她当然知道,唐哲完全可以拍一封电报,让易芳把照相机给他邮寄回去,何必亲自跑这一趟呢?不过,沈月可不是那种喜欢刨根问底的女人,她深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和秘密,所以她并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唐哲自然也明白沈月的心思,他微微一笑,解释道:“其实,我拿这台照相机是有特殊用途的。”接着,他便把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告诉了沈月。
沈月听完之后,不禁掩嘴轻笑,娇嗔地说道:“哲哥,你可真是个大坏蛋呀,这样的点子都能被你想到!”
唐哲却一脸严肃地说:“小月,你要知道,对付那些坏人,有时候就得用一些非常手段。只有比他们更坏,才能让他们尝到苦头。”
沈月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似乎明白了唐哲的意思。她知道,唐哲这样做肯定是有他的道理的,而且她也相信唐哲的判断和能力。于是,她便不再多问,而是默默地支持着唐哲。
事实上,自从她上次经历过张兵带人来闹事之后,内心深处就一直被一种莫名的担忧所笼罩着。她时常会想起那个惊心动魄的场景,张兵和他的手下们气势汹汹地闯入店内,对唐哲进行言语上的挑衅和身体上的威胁。每每回忆起这些,她的心头都会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惧。
后来,她顺利地考上了林城大学,本以为可以暂时摆脱这些烦恼。然而,当她得知唐哲也要前往林城发展时,心中的担忧反而愈发强烈了。她不禁对唐哲如此仓促地做出这样的决定感到有些不满。
在她的印象中,简科军不过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而已,他的脑子似乎远不如申二狗那般灵活。如果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让简科军去执行一些具体的任务,或许他还能算得上是一把好手。但若是将整个店铺交给他来打理,去应对张二皮和张兵那样的小混混,沈月对他实在是毫无信心可言。
尽管如此,沈月却始终坚信唐哲看人的眼光。她知道唐哲并非轻率之人,他做出的每一个决定想必都有其深意。虽然心中对这件事仍存有诸多疑问,但她却从未将这些疑惑说出口。
时间悄然流逝,不知不觉间已至下午时分。经过漫长的六个多小时的颠簸,他们终于抵达了那个熟悉的邛水县城。然而,这段旅程对于沈月来说却异常艰辛,她的身体似乎无法适应这样的长途跋涉,一路上呕吐不止,仿佛要将五脏六腑都吐出来一般。
当车辆缓缓停下,沈月如释重负地下车时,她感觉自己的双腿已经完全失去了力气,若不是唐哲在一旁搀扶着,恐怕她连站立都成问题。两人艰难地一步步挪回唐家院子,申大凤见状,赶忙迎上前去,将沈月扶进房间,让她躺在舒适的床上休息。
沈月躺在床上,面色苍白如纸,身体仍在微微颤抖着。申大凤心疼不已,沈月让她从自己的帆布包里取出昨天剩下的葡萄糖,沈月接过来一口气将其全部喝完,才重新躺下去。
等申大凤把沈月扶回房间后,他叫来了申二狗,语气严肃地对他吩咐道:“你现在立刻去东门桥头那个张寡妇家里,但千万不要惊动她。她家屋后有一条巷子,你先去那里熟悉一下地形,记住每一个细节。”
申二狗点了点头,说道:“行,我不会让人发现的。”
过了一个小时左右,申二狗才回来,对唐哲说道:“哲哥,那里我已经去看过了,张寡妇家后面的那栋房子是空的,一直没有人居住,我在那里转了两圈,都没有人发现,对了,唐哥,你怎么突然对那个寡妇有意思了?是不是想给科军找个老婆?”
简科军在申二狗屁股上踢了一脚:“你就滚吧,老子就是打一辈子的光棍,也不会给别人养娃儿。”
第429章 照片
唐哲再次将申二狗拉到身旁,然后压低声音,凑近他的耳朵,轻声地对他说了几句话。申二狗一边听着,一边不住地点头,表示自己已经明白。紧接着,唐哲便领着申二狗走进房间里,开始教授他如何正确地使用照相机。
令人惊讶的是,申二狗展现出了极高的悟性和学习能力。唐哲仅仅向他演示了一遍操作方法,申二狗就迅速掌握了要领,能够熟练地使用照相机了。
夜幕降临,唐家院子里的人们都渐渐进入了梦乡。万籁俱寂,只有唐哲和简科军还没有休息。他们搬来两张小板凳,坐在天井里,享受着夜晚的清凉。微风拂面,带来丝丝凉意,让人感到十分舒适。
两人随意地闲聊着,话题围绕着今后如何管理唐家院子这个酒楼展开。他们讨论着各种可能的方案和策略,希望能够让酒楼的生意越来越好。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大约十一点多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申二狗小心翼翼地推开了大门,动作轻盈得如同一个幽灵。他一闪身,便如鬼魅般迅速地钻进了天井里。
“怎么样,拍到了吗?”唐哲见状,连忙压低声音问道,生怕惊醒了其他人。
申二狗有些得意地晃了晃挂在脖子上的相机,然后对唐哲说道:“我已经拍下来了,但是我不确定这是不是你所说的那个人。”唐哲见状,急忙将相机从申二狗手中接过来,然后转身快步走进自己的房间,准备把照片冲洗出来。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唐哲终于将申二狗拍摄的照片全部冲洗完毕。他仔细地端详着这些照片,心中不禁感叹申二狗的照相技术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不过,好在这些照片还能够让人看清楚那两个人的长相。
照片里的场景清晰可见,由于天气太热,再加上屋后原本就是一条没有人行走的巷子,所以那两个人连窗帘都没有拉,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干起了苟且之事。
简科军站在院子里,满脸好奇地问道:“二狗,你刚才脖子上挂的那个好像是照相机吧?”
申二狗点了点头,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笑容,说道:“说机不说吧,文明你我他。”
简科军听后,不禁有些羡慕地感叹道:“唐哲对你可真是比对亲兄弟还要好啊!连这么高科技的东西都放心地交给你去用。”
申二狗笑了笑,不以为然地说道:“唐哥对谁都很好啦,他对我和对你其实是一样的。人家和我们又没有什么亲戚关系,能带着我们一起发财就已经很不错了。而且,唐哥可是打算把这个店都交给你来打理呢,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可比我高多了。”
简科军听完申二狗的话,心中顿时乐开了花,脸上的笑容也越发灿烂了起来,他连忙说道:“二狗,你还年轻嘛,再跟着唐哥学一段时间,以后肯定会有更赚钱的事情交给你去做的。”
申二狗站在原地,心中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唐哲的评价。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终于,唐哲从房间里走了出来,面带微笑地对申二狗说道:“二狗,干得不错。”
听到这句话,申二狗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他长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然而,尽管任务已经完成,申二狗的心情却并没有完全平复下来。
因为今晚他拍摄的照片,都是关于男女之间那种私密的事情。对于从未经历过这种事情的申二狗来说,这些画面实在是太过刺激和震撼了。他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那个男人将张寡妇压在身下的情景,让他不禁面红耳赤,心跳加速。
好在唐哲说不用再去跑第二次了,这让申二狗稍稍松了一口气。不过,他的心中又涌起了许多期待。那种场景,让他想起了在山上砍柴时听到寨上人唱的一首山歌:“娃娃家妈呀,里呀里头红呀,微微两扇呀哬嗨!”
以前,申二狗只是觉得这首山歌有着独特的地方特色,听起来很有趣。但此刻,那些曾经听过的山歌歌词,在他的脑海中变得无比具象化。每一句歌词都仿佛变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与他今晚所见到的场景交织在一起,让他的心情愈发难以平静。
两天之后,阳光明媚,邛水县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都如往常一样忙碌着。然而,一封没有寄件地址的来信打破了这份平静。这封信不仅寄到了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就连钟明的老婆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
当钟明的老婆打开信封时,她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信封里装着十几张照片,每一张都是钟明与张开凤不可描述的场景。这些照片就像一颗颗重磅炸弹,在钟明的家庭中引发了一场巨大的风暴。
钟明的老婆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与钟明大吵一架,甚至闹到了单位里。钟明的同事们都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感到震惊,他们纷纷围观,指指点点。
与此同时,公安局长和政委也被这起事件搞得焦头烂额。他们一边要安抚钟明的老婆,一边还要应对县委县政府的压力。正当他们忙得不可开交时,县委县政府两边的电话同时打到了局长办公室:“黄局长,你们治安大队的那个钟明是怎么回事?现在满城都是他干那些事情的照片,你马上过来给我说清楚。”
“你呀你,连自己的裤腰带都管不住,这下谁也保不了你了。”局长临出门前,恨铁不成钢地对钟明说了一通。然而,钟明的老婆却不肯善罢甘休,她兀自拉着局长的衣角,不让他离开。
“局长,你还没有处理好这件事情,你不能走!”钟明的老婆哭喊道。她的声音在局长办公室里回荡,让人感到无尽的悲凉。
“你能不能不要在这里吵,有什么事情回去说不行吗?”钟明对他老婆吼道。
“你还敢吼我,你看看你自己做的好事,现在闹得满城尽知了,离婚,我要和你离婚。”他老婆一屁股坐在地上,你个泼妇一样哭骂起来。
第430章 解气
钟明和张开凤的那些艳照,仿佛一场倾盆大雨般铺天盖地地袭来。这些照片不仅被送到了他的妻子、工作单位以及县委县政府,甚至连县城的每一个角落都未能幸免,到处都能发现他们那不堪入目的照片。
张开凤得知此事后,如遭雷击,她的世界在瞬间崩塌。面对如此巨大的舆论压力,她毫不犹豫地关闭了店铺的大门,带着两个年幼的女儿,在深夜匆匆逃离了邛水,踏上了返回外省娘家的路途。
由于这些照片的传播范围极广,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令公安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侦破此案,找出传播照片的幕后黑手。然而,经过一番调查,警方发现这些照片是通过公共信箱寄出的,根本没有直接的目击证人。而在其他地方发现的照片,也只是路人偶然路过时发现的,并没有人看到有人在那里放置过这些东西。
县城里的照相馆和宣传部的记者们突然被请到了局里,他们坐在那里,面色凝重,面前摆放着一杯热腾腾的茶水。然而,当被问及是否拍摄过钟明和张开凤的照片时,他们都坚决否认,仿佛对这两个人完全没有印象。
与此同时,当事人之一的张开凤却已经悄然离开了邛水县城,这使得整个事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没有了关键的人证,公安局要想查清这些照片的来源变得异常困难。
就在公安局四处寻找线索的时候,邛水县监察局又收到了一份举报信,信中详细列举了钟明乱搞男女关系以及包庇张二皮等人犯罪事实的行为。这无疑给钟明的处境雪上加霜。
很快,钟明就被监察局带走接受调查。而张二皮这边也未能幸免,他同样被公安局带走,接受进一步的审讯。几天之后,连张兵这一群小混混也全部被公安局抓获。
在这个过程中,唐哲也被请去问过两次话。由于这一系列事件都是由田儒榜和柳开江引起的,并且张二皮还出头闹事,所以唐哲自然也成为了调查的对象之一。不过,好在唐哲现在经营的酒楼在县里算是最大的一家民营经济,而且他根本就没有购买过照相机,这些都有相关的人证可以证明。
“哈哈哈,太爽了,唐哥,你这才是杀人不见血,我太佩服你了,真是太解气了。”看到唐哲完好无损地从公安局回来,申二狗哈哈大笑,跑到唐哲跟前。
唐家大院的装修工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王堂和申腾飞等人也已经踏上归途,只留下他们寥寥数人,以及那个整天埋头研究菜谱、闲暇时便悠然自得地坐着喝茶的廖永辉。廖永辉似乎与申二狗等人之间存在着某种隔阂,始终无法融入他们的圈子。
申二狗的一番话让众人如坠云雾,摸不着头脑。毕竟,这几天钟明和张开凤的事情在县城里传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然而,除了申大凤和廖永辉之外,这件事情在唐家院子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外界对于这件事的猜测众说纷纭,大致可以归纳为两种情况。一种观点认为,张开凤可能还有其他男人,只是由于某些原因,她无法在明面上与钟明抗衡,只能采取暗中手段来对付他。另一种看法则是,钟明或许即将参与副局长的竞争,而这起事件很可能是局里与他存在竞争关系的人所设下的陷阱。
然而,这些都仅仅是人们口口相传的猜测而已,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其真实性。经历过这件事情之后,公安局内部的人员之间似乎都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变化,彼此之间开始刻意保持一定的距离。
在这个环境中,除了申大凤和廖永辉之外,其他人对于其中的内情都心知肚明。就在这时,申二狗突然说出了一番话,让在场的人都不禁为之一惊。
申二狗毫不顾忌地说道:“我觉得坏人受到惩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啊!唐哥这一次可是替天行道呢!”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在这相对安静的氛围中却显得格外突兀。
听到申二狗的话,简科军连忙紧张地小声提醒道:“二狗,你可千万不要乱说话啊!要是这些话传出去了,那岂不是给唐哲找麻烦吗?”他的语气中透露出对申二狗的担忧和对唐哲的关心。
沈月叹了一口气,说道:“二狗,你就想错了,很多时候别人是不会承认自己犯下的错误的,就像这一次,所有的照片都指向了钟明和那个寡妇,你知道为什么那些当官的要花那么大的力气来追查照片的来源吗?”
申二狗和简科军都摇了摇头。
沈月深吸一口气,目光缓缓落在唐哲身上,他微微颔首,沈月见状,继续说道:
“自古以来,官场之中便存在着一种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官官相护。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现实中常见的现象。如果不是哲哥您事先耗费了大量精力,将所有的证据链都严密地闭合起来,恐怕钟明这个体制内的人,无论是他的上司,还是监察机关,都会想尽办法去保护他。毕竟,他们都是同一阵营的同志,相互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然而,如今的情况却有些棘手。找不到举报人,而事情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平息民众的愤怒,政府不得不采取果断措施,将钟明处理掉。否则,政府的形象将会在老百姓心目中大打折扣,这对于政府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当然,如果能够找到举报人,那么情况可能就会有所不同。他们首先会处理举报人,这样一来,钟明顶多只会受到一个警告的处分,事情或许就可以轻易地过去了。毕竟,举报人一旦被抓,在他们强大的审讯手段和记忆恢复术面前,举报人很可能会按照他们的意愿说出他们想要的结果。
哲哥,觉得我说得对吗?”
第431章 赚钱为目的
唐哲微微颔首,表示赞同,然后缓声道:“你所言不无道理,但也不尽然。这其中关键,实则取决于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对该事的重视程度,以及其处理问题的态度。若其将体制内的人皆视为自己的同志兄弟,对他们所犯之错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那么你所说的那种情况便极有可能发生。长此以往,我们的政府机构必将逐渐失去民心,国家亦会随之陷入动荡不安的局面。
然而,还有另一种可能,即政府的主要领导对下属所犯之罪行全然不知。起初,他们或许仅将这些视为微不足道的小错,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老人家也曾说过,我们不仅要允许人犯错,更要给予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
众人闻听唐哲的这番剖析,皆深以为然,纷纷点头称是。
自从张二皮被抓之后,整个邛水县城都仿佛松了一口气,往日的喧嚣和混乱渐渐被宁静所取代。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已经到了八月底,廖永辉也顺利地将菜谱整理了出来。
唐哲在这个时候又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他从八家堰请来了唐老三家和唐援朝家的到酒楼帮忙。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而就在开业的头一天,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天,简科军从外面回来,一进门就迫不及待地对唐哲说:“唐哲,你猜猜我碰到谁了?”
唐哲被他这么一问,一时间还真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想了想,摇了摇头说:“我哪知道啊,你这人,大男大汉的,还喜欢拐弯抹角的。”
简科军见状,嘿嘿一笑,卖起了关子:“这个人你肯定认识。”说完,他对着大门外喊道:“成铭,快进来吧。”
随着简科军的呼喊,一个身影缓缓地走了进来。唐哲定睛一看,不禁有些惊讶,只见陆成铭穿着一件和他身材完全不相搭的衣服,显得有些局促和害羞。然而,当他看到唐哲时,眼神中却突然泛起了一丝光亮,轻声说道:“唐大哥。”
唐哲定睛一看,来人竟然是陆成铭,不禁好奇地问道:“你怎么又来了?难不成又是来卖猪崽的不成?”
陆成铭赶忙摇头,一脸愁苦地解释道:“不是的,唐大哥。我们家的母猪前几天突然染上了瘟疫,没几天就死了。更糟糕的是,剩下的那几头猪也没能幸免,全都跟着去了。我听说城里有不少活计,所以就趁着现在还不忙,过来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出苦力的活儿干。”
唐哲上下打量着陆成铭,见他身材瘦小单薄,不禁笑着调侃道:“就你这小身板儿,还能做什么苦力活哟!”
陆成铭一听,顿时挺直了胸膛,一脸认真地说道:“唐大哥,你可别小瞧我!虽然我年纪小,但是力气可不小呢!一百来斤的东西,我也能轻轻松松地挑起来!而且我爹的腿到现在都还没好,我得赶紧找点事情做,赚点钱好给他医腿呢!”
站在一旁的简科军听到这里,心中有些焦急,他连忙对唐哲说道:“唐哲啊,我看这成铭小娃儿挺不错的。年纪虽然是小了点儿,但是脑子灵活,又能吃苦耐劳。明天咱们这儿就要开业了,要不就把他留下来吧?好好培养一下,说不定以后还能派上大用场呢!”
实际上,就算简科军没有把这些话说出来,唐哲心里也是这样想的。他看着陆成铭,脸上露出一丝关切,然后微笑着对他说:“来,小陆,先坐下吧。”
陆成铭有些拘谨地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唐哲接着问道:“你现在出来工作了,那你家里的情况该怎么办呢?你父亲身体不好,不能下地干活,那地里的农活谁来做呢?”
陆成铭听了唐哲的话,头低得更低了,双手紧紧地攥着衣角,声音略微颤抖地回答道:“地里的活我可以做的,老板。等我赚到钱,先把我爹的病治好,到时候我们家的活就不用发愁了。”
唐哲听着陆成铭的话,心里不禁有些感慨。他想了想,然后转过头,朝着后厨喊道:“廖师傅,廖师傅在吗?”
不一会儿,廖永辉手里拿着一块抹布,从里面快步走了出来,嘴里还应着:“来了来了,老板,有啥子事吗?”
唐哲指了指坐在一旁的陆成铭,对廖永辉说:“廖师傅,你看看这个孩子,他想到后厨给你打打下手,你觉得咋样呢?”
廖永辉缓缓地摇了摇头,似乎对陆成铭的能力表示怀疑,他皱起眉头说道:“二狗打下手倒是没问题,但这个娃儿实在太小了,我估计他可能会有些困难。”
听到这话,陆成铭立刻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挺直了身子,一脸自信地反驳道:“你可别小瞧我啊,我什么都能做的!”
廖永辉见状,不禁被他的自信逗乐了,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笑容,他调侃道:“哦?你真的什么事情都能做?那好啊,你先去给我把那两口大缸的水挑满吧,记住哦,两口缸都要挑满哦。”
陆成铭毫不犹豫地应了一声,然后转身问道:“水桶在哪里呢?”廖永辉随手一指,陆成铭便立刻挑起水桶,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出了门。
唐哲看着陆成铭离去的背影,无奈地苦笑了一下,他转头对廖永辉说道:“廖师傅,您看,他毕竟还是个娃儿呢,才十二岁啊。”接着,唐哲又把自己如何遇到陆成铭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廖永辉听完后,语重心长地对唐哲说:“小唐呀,你现在已经不再是农村里的娃儿了,你是一个老板啊。老板有老板的做事方法和原则,你要记住,你开这个店是为了赚钱,而不是为了搞慈善或者助人为乐。”
廖永辉把称呼改变成小唐的时候,完全就是把唐哲当成了一个晚辈来对待,他既然决定在唐家院子里再次发挥余热,就已经把这里当成了第二个家。
第432章 打话平伙
廖永辉的一番话犹如醍醐灌顶,令唐哲深受触动,他频频点头,表示完全认同。此时,站在一旁的简科军插话道:“廖师傅,这孩子确实挺不错的,他家境贫寒,生活条件相当艰苦。我们收留他,并非仅仅出于怜悯之心,更是因为我们觉得他是个可塑之才,值得培养。”
就在他们交谈之际,陆成铭早已跑到河边挑水去了。只见他一趟又一趟地往返于河边和家中,不辞辛劳。尽管他年纪尚小,只有十二岁,身高也不算突出,但他挑水的动作却十分娴熟。那根水扁担加上两只水桶,几乎与他的肩膀等高,每走一步,都似乎能感觉到水桶在地上拖行,发出轻微的摩擦声。然而,令人惊讶的是,桶里的水竟然没有丝毫溢出。
看着陆成铭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模样,唐哲不禁心生怜悯,连忙高声喊道:“成铭啊,别太累着了,快过来歇会儿,等会儿再去挑吧!”
陆成铭刚刚把水倒入水缸中,然后用衣袖随意地擦拭了一下脸上的汗水。他抬起头,看着唐哲说道:“不用了,唐大哥,我已经把这一缸水都担满了。再挑一会儿,我就能把第二缸也装满啦,我一点儿都不累呢。”
话虽如此,但其实陆成铭的身体已经有些疲惫不堪了。然而,他深知这份工作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就在他来这里之前,简科军就告诉过他,如果唐哲真的愿意收留他,那么每个月他至少能拿到十七八块钱的工资。而且,在酒楼里工作还包吃包住,这样一年下来,他就能有两百多块钱带回家去。
这些钱对于陆成铭来说,意义非凡。因为他的父亲受伤后,家里的重担全都落在了他和母亲的肩上。母亲身体不好,无法承担太多的体力活,所以实际上所有的重活都压在了陆成铭一个人身上。
尽管身体已经很累了,但一想到这些钱能够让父亲的腿得到治疗,陆成铭就觉得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于是,他强忍着身体的疲惫,挑着水桶像飞一样地跑开了,继续去完成他的工作。
砍柴、挑粪、挖洋芋……这些活计对于他来说都不在话下,然而来到这里后,他所需要做的仅仅是挑水而已,这对他来说简直是轻而易举。毕竟水缸就那么大,十来担水就能将其灌满。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抹笑容,轻轻摇了摇头。
一旁的廖永辉见状,不禁叹息一声:“唉,我真是看走眼了啊。”
唐哲连忙安慰道:“廖师傅,您可别这么说,这也不能怪您。您之前一直在省城工作,那可是大城市啊!能在那种饭店里上班的,端的可都是铁饭碗呢!不管工作做得多还是少,工资都是照拿不误,完全没有什么激励机制。
可我们这私营饭店就不一样啦,虽然不是铁饭碗,但工资可不见得比国营的低哦!而且我们还有很多激励措施呢,只要工作做得好,不仅有奖金拿,还有可能得到晋升机会呢!您看这个陆成铭,年纪虽然小,可这头脑却十分机灵,将来肯定能有大出息!”
廖永辉面带微笑,微微颔首,表示赞同地说道:“嗯,看起来确实还不错呢。而且现在大凤正好要到外面去担任出纳一职,厨房里正好还缺个人手,要不就让他跟着我学习一些东西吧。”
简科军一听,心中大喜,连忙向廖永辉道谢:“太感谢您了,廖师傅!您愿意教导他,这可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廖永辉轻咳一声,摆了摆手,谦逊地说道:“你谢我干啥呢?我之所以愿意带他,主要还是因为这孩子确实挺不错的,我才愿意花些时间和精力去教导他。”
简科军见状,赶忙笑着回应道:“您可别这么说,廖师傅。他是我从外面带过来的,您愿意收留他,我当然得好好谢谢您啦!”
廖永辉听后,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笑意,调侃道:“嘿,科军,你现在也学会打话平伙了,哈哈。”
简科军急忙说道:“那绝对不会的,我肯定得用实际行动来感谢您啊,廖师傅!您稍等一下哈,我知道您喜欢抽朝阳桥,我这就去给您买,一包够吗?”
唐哲二话不说,直接从身上摸出了十块钱递给简科军,并说道:“一包怎么够呢,要买就直接买一条回来!”
廖永辉见状,连忙摆手阻止道:“哎呀,我就是随口开个玩笑而已啦,你们怎么还当真了呢?”
唐哲一脸认真地回答道:“廖师傅,您可别这么说,这条烟可不仅仅是为了感谢您今天帮的忙,更是为了感谢您这段时间以来为这个店忙前忙后的操劳啊!我们都看在眼里呢,您就别跟我们客气啦!”
简科军收下了那十块钱,然后转身快步朝着供销社走去。
没过多久,只见他脚步轻快地走了回来,手里还拎着一条朝阳桥香烟。他面带微笑,径直走到廖永辉面前,然后恭恭敬敬地将香烟双手递过去,说道:“廖师傅,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您务必收下。”
廖永辉见状,先是一愣,随即便笑着骂道:“嘿,科军啊,你这小子现在是越来越会来事儿啦!”
简科军听了,也不恼,反而嘿嘿一笑,露出一副狡黠的样子,回应道:“廖师傅,您可别这么说,我这都是跟您老人家学的呀!”
“胡说八道!”廖永辉连忙摆手,矢口否认道,“我可没教过你这些,你要学也是跟老板学的吧。不过话说回来,做生意的人嘛,有时候确实需要灵活一些,不能太死板了,你们知道古人为什么把铜钱做成外圆内方吗?”
唐哲不说话,简科军则是摇着头:“不知道,估计是方便穿绳子吧,我们家里的柱子上还有几颗,就是用绳子穿起来的。”
廖永辉回道:“那只是一方面,最主要的一方面,就是告诉人们做人的道理。”
简科军疑惑地问道:“铜钱里还有做人的道理?”
第433章 自己淋过雨,总想为别人撑伞
“怎么没有。”廖永辉点了一支烟,说道:“外圆代表着圆润、灵活和包容。在与人相处时,我们要像铜钱的外圆一样,懂得圆润处世,不固执己见,能够灵活应对各种情况,与他人和谐相处。同时,也要有包容之心,接纳不同的观点和意见,不轻易与人发生冲突。
内方则象征着坚定、正直和原则。在内心深处,我们要像铜钱的内方一样,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不随波逐流,不为外界的诱惑所动摇。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要保持内心的正直和坚定,做一个有原则、有担当的人。
铜钱的外圆内方告诉我们,在做人做事时,要在圆润灵活与坚定正直之间找到平衡。既要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又要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复杂的社会中立足,成为一个受人尊重、有价值的人。”
唐哲和简科军对廖永辉的话深表赞同,连连点头。简科军感慨地说:“是啊,跟着廖师傅不仅能学到很多实用的技能,还能领悟到不少做人的真谛呢!这些道理我在八家堰的时候可从来没有人跟我讲过啊。”
唐哲也附和道:“确实如此,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走出大山,多接触不同的人和事,才能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从而学到更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就在他们谈论之际,陆成铭已经默默地把两个水缸都挑满了水。他累得气喘吁吁,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不停地滚落下来,但他却不敢贸然打断他们的谈话,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调整着自己的呼吸。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向廖永辉递了一个不易察觉的眼色。廖永辉心领神会,随即转身面向陆成铭,语重心长地说道:“小娃娃啊,既然你决定留在这后厨帮忙,那可得好好学哟!不过呢,我得先把丑话撂在这儿,要想学做事,就得先学会做人。每天早上,你可得比其他人都起得更早一些,先去把水缸里的水挑满咯,然后再把买回来的菜都分类切好,听明白了吗?”
陆成铭眨了眨眼睛,一脸认真地点头应道:“知道啦,师傅!”
唐哲见状,满意地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嗯,不错,以后就跟着廖师傅好好学。至于工资嘛,每个月先给你开二十块钱,等你把活儿干好了,再让科军给你往上调一调。”
听到这个数字,陆成铭不禁瞪大了眼睛,满脸惊愕。二十块钱?这可比他们大队里那个民办老师的工资还要高呢!他有些难以置信地转过头,看着唐哲,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发颤:“谢谢唐老板!谢谢!”
唐哲面带微笑,轻轻地摆了摆手,然后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币,这些纸币面额都不大,显然是一些零钱。他甚至都没有数一下,就直接将这些钱递给了站在一旁的简科军。
唐哲语气和蔼地对简科军说:“科军啊,你先带他去买两套衣服和鞋子吧。明天咱们的店就要开业啦,每个人都得精神饱满、容光焕发的,这样才能给顾客留下好印象。”
简科军爽快地接过钱,应道:“好嘞,老板,我这就带他去买。”
陆成铭一直静静地站在原地,有些局促不安。直到简科军叫他,他才回过神来,看向唐哲,犹豫了一下,说道:“老板,这买衣服的钱……您还是从我工资里扣吧。”
唐哲听了,微笑着摸了摸陆成铭的头,安慰道:“别担心,这钱不用从你工资里扣。只要你在工作中好好表现,努力干活,这就算是我给你的一点小奖励啦。不过,要是你不好好干的话,我可一定会把这钱扣回来的哦!”
陆成铭听了唐哲的话,脸上立刻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他连忙点头说道:“老板,您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说完,他便毫不犹豫地紧跟着简科军一同走了出去。廖永辉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不禁感叹道:“你对这孩子可真是太好了啊!”
唐哲微微叹息一声,回应道:“唉,其实我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我自己曾经也经历过同样的苦难,自己淋过雨,所以总是希望能够为别人撑起一把伞,让他们少受一些风雨的侵袭。
你看这孩子身上的衣服,明显是他父亲的,而脚上的鞋子也并非他自己的,我估计应该是他母亲穿的。为了让他能够出来找些钱回家去给家里的顶梁柱治病,一家人东拼西凑才给他凑齐了这么一身衣服。”
唐哲的话语中透露出对这孩子深深的同情和怜悯,他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回忆起前世的种种,他的眼睛渐渐有些发红,心中涌起一阵酸楚。
在上辈子,由于他的心肠太软,结果却导致了一家人都没有得到好的结局。而如今,他刚刚重生过来的时候,家里的吃穿用度都还是易解放来赞助才让他渡过了最艰难的时刻。若不是如此,恐怕他的父亲也不会恢复得如此之快。
廖永辉又点了一支烟,递了一支到唐哲的面前:“抽一支?”
唐哲摇了摇头:“算了,这个太呛人,还是不要学的好。”
廖永辉笑道:“男人在外头,哪有不抽烟的喝酒的,我给你点上。”说着硬塞到唐哲的嘴里,摸出一个铁制打火机来给唐哲点上。
“现在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二十年前,邛水饿死了多少人?不瞒你说,别人都以为我在省城工作,家里的日子应该好过,也只是省城的日子好过些罢了,我爹妈还有大哥,都是在二十年前饿死的。”
说到这里,廖永辉的眼睛也红了起来,眼角有些液体流下来,他用袖子擦了一下,苦笑道:“你看,我这个老烟哥还被烟子给弄得眼泪水都出来了。”
唐哲叹道:“过去了的事情就不要再想了,朝前看,活着的人还要生活。”
第434章 就这么决定
易芳见到他坐下,故意板着个脸。唐家院子的开业典礼办得异常隆重,现场张灯结彩,锣鼓喧天,好不热闹!唐哲作为主人,自然是忙得不亦乐乎。他不仅邀请了易解放这位重要人物来为店铺剪彩,还有县里的各级领导,更是连远在铜城的易芳也特意赶了回来。唐哲心里暗自琢磨,估计易芳是从沈月那里得知了这个消息。
一整天下来,唐家院子里人头攒动,宾客盈门,唐哲和店员们都忙得不可开交。直到夜幕降临,很晚的时候,客人们才渐渐散去。大家都疲惫不堪,但脸上都洋溢着满意的笑容。毕竟,今天的收入竟然高达一千多,这实在是出乎唐哲的意料之外。
易芳一直和沈月在一旁愉快地聊着天,两人似乎有说不完的话题。眼看着客人都走光了,店里的工作人员也打扫完卫生,各自回到宿舍休息去了。
唐哲这才稍稍松了口气,他走到易芳和沈月的桌子前,给她们的杯子里添上了开水,然后微笑着在沈月旁边坐了下来,好奇地问道:“你们俩聊什么呢?这么入神。”
易芳狠狠地白了唐哲一眼,嘴里还发出了一声冷哼,假装生气地说道:“好啊你,唐哲!你把我的相机拿回来,就是为了去做坏事对吧?”
唐哲被易芳这突如其来的质问弄得有些尴尬,他干笑了两声,然后对着易芳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解释道:“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啦。”
易芳显然对唐哲的解释并不买账,她又哼了一声,嘟囔着说道:“这么好玩的事情,你居然不叫上我一起,自己一个人就跑去做了。”
唐哲一听,顿时额头上冒出了一层细汗。他原本还以为易芳是因为自己借了她的照相机去拍钟明的事情而生气呢,没想到她真正在意的竟然是这个。看来,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对于抓奸这种事情,似乎都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好奇心,而且还特别乐意亲自去实践一下。
唐哲赶忙继续解释道:“姐,我真的不是故意不叫你的。我是怕说出来之后,你会不同意嘛。”
易芳听了唐哲的话,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说道:“我才没有那么小气呢!再说了,为国家除掉那些蛀虫,我可是非常乐意出一份力的哦,不过你这样做,弄得满城风雨的,要是传出去,我爹也保不了你。”
沈月在一旁插嘴道:“易芳姐,你别生气啦,哲哥他也是迫不得已啊。你不知道,那个张二皮可坏了,经常找些小混混来捣乱,而且已经有两次把哲哥给打伤了呢!你看哲哥额头上的伤,就是上次跟他们打架时弄的。”
易芳听了,这才注意到唐哲的额头上多了一条明显的伤疤。她心里不禁一紧,前几天和唐哲聊天时,自己竟然完全没有留意到这个细节。
“哼!”易芳轻哼一声,“要我原谅你也行,不过有个条件。”
唐哲一听,连忙问道:“什么条件?只要我能做到,一定答应你!”
易芳嘴角一扬,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除非你带我去山里打一次猎,否则我就告诉我爹,那些照片是你拍了寄出去的,你看他收拾不收拾你吧!”
唐哲一听,顿时叫苦不迭:“我说大姐啊,你这不是为难我嘛!打猎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搞不好会出人命的啊!”
沈有也连忙附和道:“是啊,易芳姐,打猎可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就像上次我们去麻黄岭打猎一样,一开始我们遇到的是一群野牛,那场面可真是壮观啊!可是谁能想到,后面竟然会遇到一大群山狗把我们给围住了。”
易芳听得津津有味,眼睛都不眨一下,完全沉浸在了沈月讲述的故事里。当她听到沈月突然停下来时,急忙追问:“然后呢?后来发生了什么?”
沈月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开水,润了润喉咙,然后才继续说道:“后来啊,那些山狗可凶猛了,不停地向我们扑过来。我们拼命抵抗,但它们数量太多了,我们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就在我们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突然又出现了一只狗熊!”
易芳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紧张地问道:“那你们怎么办?”
沈月的脸色有些发白,显然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心有余悸。她定了定神,接着说道:“当时我都以为自己要死在那里了,根本没有逃脱的可能。不过好在哲哥本事大,他带着二狗和科军一起,和那些山狗还有狗熊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搏斗。最后,我们好不容易才杀出一条血路,总算是捡回了一条命。”她尽可能简单地把上次在麻黄岭打猎的事情和易芳说了一遍。
易芳却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嘴角还挂着一抹淡淡的笑容,轻声说道:“小月,你别这么大惊小怪的嘛,这有什么好害怕的呀?这么刺激的事情,多有趣啊!”说罢,她转头看向唐哲,继续说道:“我才不管那么多呢,反正你的店都已经开业了,店里还有店长和服务员帮忙打理,你这个老板完全可以当甩手掌柜啦!所以呢,明天我就跟你一起回你们老家,大后天咱们就去山上打猎,好好玩一玩,反正这次我可是休了十天的年假,也是沈叔叔托我来送他千金去林城读书的!”
易芳根本不给唐哲和沈月反驳的机会,自顾自地做了决定,然后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说道:“嗯,就这么愉快地决定啦!你们俩也早点休息哦,我先回家啦,明天见咯!”说完,说完,狡黠地朝着沈月一笑,像一只轻盈的蝴蝶一样,飘然而去,留下唐哲和沈月面面相觑。
看着易芳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沈月的脸上露出了担忧的神色,她转过头来,看着唐哲,焦急地问道:“哲哥,这可怎么办啊?易芳可是我保保唯一的女儿,他一直把她当成宝贝一样疼爱有加。要是我们真的带她去山上打猎,万一出了什么意外,我保保那边肯定没法交代啊!”
第435章 又当姑姑,也当保娘
沈月的分析确实很有道理,唐哲心里也非常赞同她的观点。然而,易芳似乎对上山打猎这件事想得过于简单了。毕竟,她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城市里的姑娘,对于山林环境可能完全不熟悉,甚至可能连山路都走不好。
就在这时,沈月突然又提出了一个建议:“哲哥,既然她这么坚持要去,要不我们带她去清水江抓鱼吧?这样既可以满足她的冒险欲望,又相对安全一些。”唐哲听后,沉思片刻,然后说道:“嗯,先别管她了,明天再看看情况吧。现在天色也不早了,你也早点去休息吧。”
沈月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微笑着对唐哲说:“好的,那我先去睡啦,你也早点休息哦。”说完,她便转身离开了房间,留下唐哲一个人在那里思考着明天该如何应对易芳的要求。
等沈月离开之后,房间里变得有些安静。简科军慢慢地走过来,他的手中拿着一个厚厚的账本和一叠零散的钞票。走到唐哲面前,他轻轻地将账本放在桌上,然后把那叠钱也整齐地摆放在一旁。
“唐哲,这是今天的收入。”简科军的声音有些低沉,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了指那叠钱,“我仔细地算了一下,总共是一千一百二十七块五。”
唐哲看了一眼那叠钱,并没有伸手去接,而是对简科军说:“这个你记好就行,不用每天都向我汇报。以后每个月底汇总一次就可以了。”
简科军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唐哲的意思。他正准备把账本和钱收起来,却听到唐哲又开口说道:“每天留一百多块钱的零钱备用,剩下的钱第二天上午一定要存到信用社去,不要拖延。”
简科军连忙应道:“好的,我知道了。”他迅速把账本和钱收进一个小袋子里,然后站起身来,准备去休息。
然而,就在他刚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唐哲又叫住了他:“还有,记得把存款的回执单保存好,月底一起给我。”
简科军再次点头,答应道:“没问题,我也是打算和你说要存银行,每天这么多钱放在店里始终不安全。”
“嗯,你有这个想法很不错,早点去睡觉吧,今天都辛苦一天了,明天我又不得在店里。”唐哲微笑着对简科军说道,然后自己也缓缓地站了起来。
简科军连忙点头应道:“行,你有事忙你的,我肯定把店看好。”
当晚,两人各自回到房间,洗漱完毕后便上床休息,一夜无话。
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房间里,申二狗早早地起了床。他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然后慢悠悠地走到门口,打开了门。
就在这时,一阵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传入了申二狗的耳朵。他好奇地望去,只见一辆吉普车停在了唐家院子外,车旁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昨天那个叫易芳的美女。
申二狗记得这个美女,昨晚她还和唐哲、沈月聊了很久呢。他不敢怠慢,赶忙跑到天井里,对着唐哲的房间高声喊道:“唐哥,唐哥,有人找你!”
然而,唐哲昨晚睡得比较晚,此时正沉浸在梦乡中。申二狗叫了好几声,他才迷迷糊糊地醒来。
唐哲揉了揉眼睛,看了看窗外的天色,意识到时间已经不早了。他迅速穿上衣服,匆匆下楼。
当他来到客厅时,发现易芳已经和沈月坐在沙发上,正愉快地聊着天。
易芳看到唐哲,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地说:“真是个大懒虫!”
唐哲嘴角泛起一丝狡黠的笑容,轻声笑道:“嘿嘿,我的大小姐啊,你可别把所有人都想得跟你一样,能有个旱涝保收的工作。我们这种工作,那可是得起早贪黑的呢!”
易芳撇了撇嘴,说道:“贪黑嘛我倒是见过,起早可未必咯。”
唐哲有些尴尬,沈月忙说道:“易芳姐,我们先吃完早餐再说吧。”
这时申大凤从厨房里走出来,手上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四个碗。其中有三碗是绿豆粉,还有一碗则是廖永辉做的脆臊。她将托盘放在桌上,笑着对易芳说:“易芳姐,快吃吧。”
沈月见状,连忙拿起那碗脆臊,小心翼翼地浇在绿豆粉上,然后端给易芳。接着,她又给唐哲盛了一碗,最后才给自己也盛了一碗。
申二狗眼巴巴地看着托盘里已经没有了绿豆粉,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他笑嘻嘻地对申大凤说:“姐,我的呢?”
申大凤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嗔怪道:“你自己没长脚啊?不会去厨房自己端啊!”
申二狗故作生气地“哼”了一声,但脚下却像装了风火轮一样,飞快地朝厨房跑去。
申大凤不好意思地看了看唐哲他们三个人,说道:“二狗总是这样冒冒失失的。”说完也跟着他进了厨房。
易芳一边吃一边问道:“唐哲,吃快一点,吃好了我们再出发。”
唐哲故意问道:“去哪?”
易芳瞪了他一眼:“哼,你给我装是吧,昨天就说好了,带我去山上打猎。”
唐哲苦笑道:“可是我没有答应你呀。”
易芳哼了一声:“那我不管,反正摆在你面前就两条路,要么带我去,要么我就把你做的那些事情说出去。”
唐哲举起双手说道:“好啦!好啦!我怕你了。”
沈月说道:“今天就去八家堰住一天,易芳姐还没有去过我们老家呢。”
易芳连连点头:“好呀好呀,我也是这么想的,都多少年没有见过婶子了,还有你哥,是不是结婚了?”
沈月笑道:“他早就结婚了,娃娃都大半岁了哈,说起来唐哲还是我侄子的保保呢。”
易芳也笑了起来:“那你们这算啥?你以后又当姑姑,还要当保娘?哈哈,你哥以前最爱跟在我屁股后面,那个时候每个月发了糖票,有一半是你哥给我吃完的。”
吃完早餐之后,易芳说道:“我让我爹把司机借我一天,哈哈,走吧,快上车。”
第436章 又这么决定了
在任何时代,特权似乎都有着它独特的魅力和存在价值。易芳深知这一点,于是她稍稍在父亲易解放面前撒了个娇,结果易解放竟然毫不犹豫地同意让司机送她去昔土公社。
就在临上车的那一刻,唐哲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上山去只有他一个男人带着两个女人,这样似乎不太安全。经过一番思考,他决定叫上申二狗一起同行。毕竟申二狗跟他一起打过很多次猎,不仅经验丰富,而且头脑灵活,有他在身边,唐哲会放心许多。
八家堰这个地方还没有通公路,车辆只能开到鱼泉大队。而这里正好是赵平家的院坝坎下,可谓是恰到好处。自从唐哲和申二狗退出大鱼泉后,赵平便独自一人继续卖鱼。然而,后来由于修建电站的缘故,那个原本隐蔽的秘密洞口最终还是被赵发明给发现了。可到那时,洞里的大鱼已经所剩无几,就连小鱼也变得十分罕见。
鱼泉大队的人们像是发现了新大陆,疯狂地涌向那个洞穴,仿佛那里藏有无尽的宝藏等待着他们去挖掘。整个洞厅被无数的火把照亮,如同白昼一般,火光摇曳,映照着人们急切而贪婪的脸庞。
每家每户都派出了所有的劳动力,他们手持各种工具,如锄头、铲子、箩筐等,匆匆忙忙地奔向洞穴,生怕自己落后一步,错失了这难得的机会。一时间,洞穴里人头攒动,人声鼎沸,人们你推我搡,争先恐后地抢夺着那些珍贵的鱼获。
然而,这场疯狂的抢夺并没有持续太久。从那一天开始,洞穴里的鱼似乎突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找不到它们的踪迹。人们的热情渐渐冷却,失望和沮丧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
赵平也不得不重新回到他赶马车的老本行。这段时间里,他和他的父亲忙碌于鱼泉电站,运送各种物资和设备。当唐哲他们来到这里时,并没有看到赵平的身影。他们没有进屋去打招呼,而是直接返回了唐家山。
\"你是芳芳姐?\"沈阳突然惊讶地叫道,他的目光落在了易芳身上,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他连忙热情地招呼易芳进屋,眼中透露出一丝欣喜和意外。
在宽敞的堂屋里,罗玲正坐在一把破旧的椅子上,轻轻地晃动着身体,给怀中的孩子喂奶。她的脸上洋溢着母爱的温柔,专注地看着孩子贪婪地吮吸着乳汁。
当她注意到沈月和唐哲走进堂屋时,罗玲微笑着向他们打了个招呼。然而,当她的目光落在易芳身上时,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疑惑,显然她并不认识这位陌生的女子。
不过,罗玲很快就从易芳的气质和穿着打扮上判断出她是一个有文化的城里姑娘,她礼貌地对易芳笑了笑。
沈阳对易芳说道:“芳芳姐,这是我老婆,叫罗玲。小玲,这是易叔叔家的姑娘易芳姐姐。”
听到丈夫的介绍,罗玲连忙把奶头从孩子的嘴里轻轻地拔出来,然后迅速放下衣服,站起身来,向易芳微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可是,孩子突然失去了奶头,立刻又开始大哭起来。罗玲有些无奈地看了看易芳,脸上露出一丝歉意,然后又赶紧坐回椅子上,重新将孩子抱在怀中,继续喂奶。
一边轻声细语地哄着哭闹不止的孩子,罗玲的另一只手还在不停地轻拍着孩子的后背,试图让他安静下来。
她转头看向沈阳,开口说道:“妈在后头坡那边翻红苕呢,大阳啊,你快去叫一声,让她回来吧。”
沈阳听到罗玲的话后,连忙点头应道:“好嘞,我这就去。”然后他又转向易芳,微笑着说:“芳芳姐,你先在这儿坐一会儿,我去把我妈叫回来哈。”
易芳见状,急忙摆手说道:“哎呀,不用那么着急啦,我也没什么事。”
说话间,易芳将从城里带来的礼物放在了桌子上。这些礼物并不是什么特别贵重的东西,无非就是一些麦乳精、白砂糖之类的日常用品,另外还有两瓶白酒。她指着那两瓶白酒,对沈阳说:“这两瓶酒是给国章公喝的,对了,怎么没看到他人呢?”
沈阳面带微笑地回答道:“我公去看牛去啦。说起来呀,还真得好好感谢一下唐哲呢,如果不是他带着我一起赚了些钱,我哪有本钱去买牛哦。”他的语气中充满了感激之情。
接着,沈阳转头对易芳说道:“芳芳姐,你先在这儿坐会儿,小月,你帮我照顾好芳芳姐哈,我去去就回。”说完,他便快步走出了房间。
没过多久,安秀芹回到了家中。她一进门,就热情地和易芳聊起了天,家长里短,好不热闹。两人相谈甚欢,时间也在不知不觉中流逝。
待到午饭时间,大家围坐在一起,边吃边聊,气氛十分融洽。饭后,易芳提出想去唐哲家看看,安秀芹略作思考,觉得并无不妥,便欣然同意了。
这时,申二狗也开口说道:“唐哥,我都好久没有回家了,也想去家里看看。”
唐哲听后,爽快地回应道:“行啊,这次回来都没给你公买点东西,你正好回去看看家里缺啥,下午就去公社给他买一些,明天你早点来就行了。”
申二狗看了看易芳,问唐哲:“唐哥,你不是真的要带她去麻黄岭吧?”
他的话却被易芳听见了,说道:“怎么,我就不能去吗?告诉你们,我在学校打靶可是冠军,哼,小瞧人,老人家还说过,我们妇女能顶半边天呢。”
申二狗嘿嘿笑道:“没有,没有,就是觉得麻黄岭太吓人了,我现在都有些不敢去。”
“瞧你那点出息,几条山狗就把你吓尿了?”易芳不以为然地说着,对唐哲说道:“明天我们就去那个麻什么岭的地方。”
唐哲正想反驳,易芳点着头说道:“嗯,就这么决定了。”
“我说大姐,你能不能征求一下我的意见?怎么就这么决定了?”唐哲对她有些无语。
易芳回道:“我征求过了,你们都没有作声,我就当你们是同意了,你没有听见我说话的时候中间停顿了一下,就是在等你们的回答。”
第437章 费酒
对于易芳这种性格,唐哲已经算是熟悉了,倒也没有什么,只能在一旁苦笑,这个大小姐,他算是惹不起了,谁让她手上有自己的把柄呢?
然而,当易芳踏入唐哲家,看到那已经安装好的电灯时,她的表情瞬间发生了变化。她脸上的惊讶程度,简直可以与她当初得知自己被单位录取时的表情相媲美。
“你们家居然安装了电灯呀?”易芳的声音中充满了难以置信,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一般。
沈月见状,连忙解释道:“你不知道吧,这可是哲哥自己搞的发电机哦。”
易芳听闻,立刻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地跑过去,伸手拉住了电灯的开关。只听“啪”的一声,灯泡里果然散发出明亮的光芒,照亮了整个房间。
“唐哲,你倒是让我有些刮目相看了呢。”易芳不禁对唐哲赞叹道。
唐哲却显得十分谦虚,他微微一笑,说道:“这不过是一个简单的物理原理罢了。”
易芳显然并不认同他的说法,反驳道:“这还叫简单呀?我看你们大队里就你一家有电灯,其他人家肯定会羡慕死的。对了,你们家里人呢?”
唐哲站在原地,目光缓缓扫过四周,发现父亲母亲都不在家中,甚至连唐婉和唐乐也不见踪影。他不禁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我明明是和你一起进屋的啊,怎么他们一个人都不在呢?难道都出去了?”
沈月在一旁附和道:“是啊,现在天色还早呢,他们应该是才出门没多久吧。我猜他们可能是去翻苕藤了,哲哥,反正下午也没有别的事情做,易芳姐也难得来一趟,不如下午我们去河里抓鱼吧。”
易芳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兴奋地说:“那太好了!我们也别闲着了,干脆下河去抓些鱼回来吧。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晚上还能有一顿美味的鱼宴呢!”
唐哲略微思考了一下,觉得这个提议也不错,于是点头表示同意:“嗯,行吧。不过下河抓鱼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你们可得听我的指挥哦。”
易芳连忙点头应道:“好呀好呀,我知道啦!小月最懂我了,唐哲,你就放心吧,我肯定会听你的。”
只要能让她下河去抓鱼,易芳什么条件都愿意答应。她满心欢喜地看着唐哲,仿佛已经看到了晚上那香喷喷的鱼摆在餐桌上的样子。
唐哲见状,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笑容,然后说道:“那你们就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准备一些抓鱼的工具。”说罢,他转身走进屋里,开始忙碌起来。
唐哲走向猪圈楼上拿了搬篼,顺手拿起放在一旁的沙刀,说道:“我们走吧。”
易芳一脸期待地问道:“那我拿什么工具呢?”
唐哲停下脚步,转头看向易芳,微笑着回答道:“你不用拿工具,小月会教你的。”说完,他继续转身,顺手关上了门。
易芳的目光落在了沈月身上,眼中透露出一丝疑惑和好奇,她问道:“小月,你也会抓鱼呀?”
沈月微笑着点了点头,回答道:“嗯,我们去河里了再看吧,有什么就抓什么,不过鱼太狡猾,又是在水里,很难抓得到,这么热的天,石蛙应该不少。”
易芳听了沈月的话,心中不禁有些失落。她原本期待着能够亲自参与抓鱼的过程,展示一下自己的技巧和能力。然而,现在看来,她似乎只能在一旁观看了。不过,易芳很快调整了自己的心态,她想到明天就可以上山去打猎了,那可是她一直期待的活动。一想到这里,她的心情又变得有些兴奋起来。
“反正我到这里了,都听你们的吧,抓鱼就抓鱼。”易芳笑着说道,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轻松愉快。
为了保存体力,唐哲倒也没有带她去清水江,而是去了最开始他和沈月去的那条河里面,屋后的泉水一直往山下流,流经千丘榜下面,然后汇入洗马河。
虽然不远,也就五六里的路,不过全是山间的羊肠小道,沈月还好,经常在山上走习惯了,易芳走起来就要困难很多,紧赶慢赶,差不多走了四十多分钟才走到河边。
冰凉清澈的河水,像一条玉带,从山间流过,奔腾数百里,汇入乌江。
唐哲和沈月都是穿的草鞋,还是申二狗他公给编的,易芳则是穿着一双水晶凉鞋,到了河里之后,便顺着河水一直往上游走。
两岸的青山绝壁,把太阳完全挡住,河水流动带起的微风吹拂过来,整个人都感觉到一阵凉爽。
唐哲找了一个地方,把搬篼放在水里,然后就在它的周围把石头一块一块翻过来,让那些躲在石头下的鱼儿都往搬篼的地方跑去。
沈月则是弯着腰,只差把眼睛贴在水面,河里的河蟹越来越肥美,很快她就在一块石头下面抓了一大只。
河蟹和大闸蟹比起来,个头要小一些,它的两对鳌上面也没有毛。
当然,它的肚子里面也没有黄。
不过抓回去之后,把它的盖给揭下来,用清水透洗干净,再用油煎炸之后,放上辣椒炒起来,别提味道有多美。
在邛水的大山里,人们常把这种河蟹称为“费酒”。
吃个油炸河蟹,怎么能少得了酒呢?
易芳也在一旁学着沈月的样子,把石头搬开来,一次两次之后,终于让她看到了一只二两左右的大河蟹:“小月,快看,这里有只大的螃海(螃蟹)。”
沈月此时手上正抓着一只,而她又看到了河底还躲着一只石蛙,只得用抓着螃蟹的那只手对沈月挥了挥,示意她先不要吵。
她则是屏住呼吸,对准了那只石蛙猛地伸出手去,就在它刚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落入了沈月的手中。
她举起手来,那只石蛙还在乱动,两只肥大的后腿在空中乱蹬:“易芳姐,你看,石蛙。”
易芳见沈月对她挥手,她便不再喊沈月,而是自己学着沈月的样子,伸出手也去抓那水里的螃蟹,就在沈月给她看自己抓到的石蛙的同时,易芳只觉得手指处传来一阵钻心的痛。
第438章 捉“泥鳅”
“哎呀!啊……”易芳突然发出一声惊叫,仿佛全身被电击一般,她像触电似的迅速把手从某个东西上抽回,然后在空中不停地挥舞着,似乎想要摆脱某种可怕的东西。
唐哲和沈月听到这声惊叫,不约而同地看向易芳,脸上都露出惊讶的神色。沈月见状,急忙关切地问道:“你怎么了?”
易芳的脸色苍白,额头上冒出了一层细汗,她一边痛苦地呻吟着,一边断断续续地回答道:“痛,痛痛痛!”她的声音中充满了痛苦和恐惧,让人不禁为她担心起来。
唐哲和沈月定睛一看,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一只螃蟹正紧紧地夹住易芳的食指!那只螃蟹的钳子死死地咬住易芳的手指,不肯松开,易芳的手指已经被夹得通红,甚至有些微微肿胀。
沈月见状,也顾不得手中的螃蟹和石蛙了,她随手将它们往岸上一扔,然后心急如焚地朝易芳跑过去。唐哲则在一旁焦急地对易芳喊道:“快把手放到水里去!”
易芳的脸色因为剧痛而变得惨白,额头上甚至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她根本无法集中精力去听唐哲在说些什么,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尽快摆脱手上这只可恶的螃蟹。
她拼命地甩动着手臂,身体也跟着不受控制地扭动起来,活像在河水里跳起了一段怪异的舞蹈。一旁的唐哲见状,焦急地想要帮忙,却又不知从何下手。
就在这时,沈月终于快步走到了易芳的身旁。她迅速抓住易芳的手,冷静地说道:“易芳,别慌,把手放进水里去。”
易芳虽然疼得几乎要哭出来,但还是听话地照做了。然而,她的嘴里却不停地嘟囔着:“好痛啊,这螃蟹咬得我好痛啊!”
沈月安慰道:“螃蟹夹人就是这样的,你别乱动,只要把手放在水里,过一会儿它自己就会松开的。”
易芳紧紧咬着嘴唇,强忍着疼痛,按照沈月说的方法将手浸泡在水中。果然,没过多久,那只螃蟹似乎察觉到周围环境的变化,感觉到自己已经没有了威胁,便缓缓松开了它那对大钳子。
正当螃蟹准备趁机溜走时,眼疾手快的沈月猛地一把将它抓住,得意地笑道:“哈哈,你这小坏蛋,咬了我易芳姐还想逃跑?门儿都没有!看我今晚不把你油煎了吃掉!”
“易芳姐,你看,要这样抓它才行哦。”沈月边说边示范着,她伸出右手,迅速地抓住了螃蟹的背部,然后用左手的指头紧紧地管住了它的两个钳子,“像这样,就不会被它咬到啦。”
然而,当沈月看向易芳时,却发现她并没有在看自己,而是盯着自己的手指发呆,眼睛红红的,似乎快要哭出来了。
“怎么了,易芳姐?”沈月有些疑惑地问道。
易芳抬起头,指了指沈月的手指,带着哭腔说道:“都青了,咬下去这么深。”
沈月赶忙凑过头去看,果然,她的食指上有一道深深的咬痕,周围的皮肤已经微微发青了。
“哎呀,没事的啦,易芳姐。”沈月连忙安慰道,“螃海的力气不大,夹不坏的,只是痛一下,一会儿就好了。”
易芳听了,稍微收住了眼泪,苦笑着说:“我运气真是差,刚来就被咬了。”
唐哲在那边看到易芳已经摆脱了螃蟹的纠缠,便不再理会她们,继续专心地往搬篼里赶鱼。
过了一会儿,易芳终于调整好了情绪,再次看向唐哲时,发现他已经把搬篼从水里拿了出来。上岸后,唐哲熟练地取下了挡鱼须,然后将搬篼里的鱼全部倒在了沙滩上。
这一篼差不多有半斤左右,大部分都是花二巴,还有一些石巴子有游鱼棒。
易芳也跟了上去,看到这么多鱼,一下子就忘记了手上的伤痛,指着花二巴说道:“这种鱼我吃过一次,用油炸了之后,再和上青辣椒炒成绵绵鱼,又香又糯,特别好吃,不过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
唐哲说道:“叫花二巴,总是爬在石头上,有些地方也叫石巴子,你喜欢青辣椒炒绵绵鱼,今天晚上回去之后我做给你吃吧。”
易芳点头道:“没问题,你可是唐家院子酒楼的老板,炒个菜还不是手拿把掐的。”
沈月在河里已经抓了十几只螃蟹和四五只石蛙,他们三个人出门的时候,唐哲都分了鱼篓,一人一个。他怕螃蟹和石蛙从鱼篓的口子处跳出来逃跑,又在河边找了一把草挽成一团了塞住。
唐哲把鱼捡回鱼篓之后,便又重新去下搬篼。
易芳刚才被咬了一下,也不敢再乱抓,跟在唐哲身边,学着他的样子不停地把石头翻开来。
不过弄了一会儿之后,她又觉得无趣,又跟着沈月抓了一会儿螃蟹,期间沈月还徒手抓了几条花二巴以及钢鳅子,弄得易芳心痒难耐。
“算了,我还是去自己抓吧,看你们抓太无趣了。”她说完,便又退开了几步,学着沈月的样子不停地翻着石头。
“哇,这么大一条泥鳅?”易芳翻开一块石头,透过水面看下去,在河底正卷缩着一条“泥鳅”,她心想道:“泥鳅总不会咬人吧,不用叫沈月和唐哲了,免得被他们小瞧自己。”
想到这里,她并拢双手捧去,那“泥鳅”也很笨,并不你她想像中的那样滑,反而顺着她的手腕就往她的手臂上游上来。
她处的位置水也并不是很深,刚没过小腿肚子,为了抓鱼,她把衣袖也挽到了手肘处。
而看到那泥鳅竟然往水面游了上来,定睛一看,一条灰色的蛇头直往她的袖子里钻,很快就钻到了她的衣服里面。
为了下水方便,她的衣服是扎在裤子里面的,此时她完全能够感觉得到一股冰凉腥滑的东西在身上乱窜。
“妈呀,救命!”易芳被吓得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一边扯着自己的衣服,一边大喊救命。
第439章 吓傻了
听到易芳又惊叫起来,而且比先前的叫声要惨得多,先前被螃蟹夹的时候只是痛苦的叫唤,而这次,叫声中更多的是恐惧。
唐哲和沈月都丢了手里的活,忙向易芳跑去。
“怎么了,又出什么事了?”俩人不约而同地询问着易芳,想知道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情。
而易芳脸色惨白,不停地撕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一件花衬衫已经被她撕开了几条口子:“蛇,蛇跑我衣服里来了。”
她惊恐地一边撕着衣服,一边对着唐哲和沈月说道,说话的时候,嘴唇都在发抖。
沈月听到蛇,也是吓了一跳,站在易芳身边束手无策,她虽然敢抓蛇,却也只敢抓一些菜花蛇之类的无毒蛇,想要过去帮忙,又怕压到那条蛇而引起它的愤怒,反而咬伤易芳。
倒是唐哲听到是蛇以后,反而静下了心来,能够长时间在水底生活的蛇,只能是水蛇了,这种蛇是不会有毒的,哪怕体质再差的人,被咬上一口,伤口处也就起一个红红的硬点,痒过一两天就没事了。
“易芳姐,你站着别动,把衣服从裤子里拉出来它就掉下来了。”唐哲对易芳说道。
易芳此时哪里还敢去拉衣服靠近腰部的地方?那条蛇此时正在她的衣服里面贴着她的腰一圈一圈的游来游去。
“我不敢呀,它会咬我的。”易芳急得都跳了起来。
“没事的,这种水蛇一般不会咬人,就算是咬了也没有毒的。”唐哲给她解释道。
沈月倒也想了起来,一般的旱地蛇是不会下水的,就算是下水,也不会躲在水底,只有水蛇才会这样,忙对易芳说道:“姐,你站着别动了,我来帮你弄。”
这个时候易芳的身上就如同爬满了恶心的虫子一样难受,哪里站得住脚:“你们俩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快点来救我,我好你被它给咬了。 ”
唐哲想要过去,又见她的衣服被撕开了几个口子,里面春光乍泄,他只能将目光投向沈月。
沈月走过去,一只手拉住她,另外一只手把她的衣服从裤子里扯了出来,其实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只需要拉着衣服轻轻往上一提,衣服就出来了,但是易芳早已经被吓傻,乱了方寸,只会一味地乱抓乱动。
就在衣服被拉起的一瞬间,一条灰褐色的蛇一下子就掉到了水里,迅速地往一旁游走。
唐哲眼疾手快,伸手一抓,就把正在逃跑的蛇抓在了手里,然后狠狠用力一甩,那条蛇被甩出去很远,摔在河边的岩石上,再也不能爬动,只是不停地扭动着身子,显然已经受了重伤,死亡只是时间问题。
易芳一下子瘫坐在水里,身上连同头发都是湿漉漉的,把头埋在两个膝盖之间,呜呜地哭了起来。
沈月安慰道:“易芳姐,蛇都跑了,你不是说你被咬到了吗?让我看看咬到哪里了?”
易芳这才回过神来,她是不相信唐哲和沈月的话的,在她的认知当中,只要是蛇,就不分有毒或无毒,只是毒性的大与小而已。
她抬起头,指了指自己的胸部,突然看到唐哲在一边看着,便黑着个脸吼道:“你是个木头吗?站在这里羞不羞?”
唐哲只得悻悻地返回去检查搬篼里的情况。
这边沈月让易芳转了个身,把衣服解开来,仔细看了一下,并没有什么伤口,说道:“姐,你没有被咬的,就是有点红,我估计是被蚊子咬了,没事的,一会就好了。”
易芳此时觉得那个地方又红又痒,对沈月说道:“刚才他不是说了,被咬了会变红起硬点点吗?你摸一下看,是不是硬了?”
沈月笑道:“姐,他说的也不全对,蛇咬了会有牙印的,你这个根本就没有牙印,就是蚊子咬的,放心吧。”
易芳这才放下心来,从水里站起来,重新整理了一下衣服,衣服已经破了好几处,要不是因为已经打湿,全部贴在身上的缘故,估计早就已经走光了。
沈月看着他的窘迫样子,说道:“我们就坐在河边看他抓就行了。”
易芳已经回过了神来,想着刚才的确是失态了,有些不好意思,看着沈月说道:“小月,我是不是特别没用啊?”
沈月问道:“你怎么这样说呢?”
易芳尴尬地说道:“一条蛇就把我吓成这样子,不过你不知道,当时就感觉魂都已经飞出了身体外,手也不听大脑的指挥了。”
沈月说道:“姐,你这还算好的,要是我被这样一吓,估计比你还要惨,农村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记得我们寨上有一个娃儿,按说是当我们的哥哥,十四五岁的时候,他正躺在床上睡觉,突然那个伯伯听到他的叫唤声,跑去他的房间一看,一条大乌蛸蛇正从他的身上游过去。”
“这么吓人?后来呢?”易芳的好奇心完全被勾起来了。
沈月拉着她走到河边,找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易芳正准备坐,却看到不到两米远的地方,正是唐哲甩过来的那第水蛇,此时还在轻微的扭动着身体。
“我们去那边坐吧。”她的眼神中还有些许惊恐。
沈月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才明白过来,说道:“行,那边正好有几棵树,在树下凉快一点。”
刚坐下,易芳继续问:“你刚才说的那个事情,还没有说完呢,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呀。”沈月吞了一口口水,叹了一声说道:“等那个伯伯拿着扁担把蛇赶跑的时候,那个哥哥已经被吓死了。”
“你确定他不是被蛇咬死的?或是缠死的?”易芳心中也有些疑惑,能被一条蛇给吓死?
沈月说道:“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都还小呢,没有见过那条蛇,都是听大人说的,而且他的身上没有伤口,也没有被蛇缠过的样子,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往外突出来,哎呀,现在想着,晚上都还睡不着觉呢。”
“算了,你别说了。”易芳打断了她:“你再这样说下去,晚上还想不想我好生睡个安稳觉。”
第440章 还没有嫁过去心就向着他了
沈月嘴角微微一撇,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说道:“要我说的可是你,被吓到的肯定是你。依我看,你这胆子也就今天抓抓螃蟹过过瘾得了,真要去山里打猎,万一碰到山狗、狗熊什么的,恐怕你得直接被吓尿裤子哦!”
话音未落,易芳突然像是被刺激到了一般,“噌”的一下从地上弹了起来,双手叉腰,瞪大眼睛看着沈月,反驳道:“谁说我怕啦?今天纯粹就是个意外!谁碰到水蛇钻进衣服里会不害怕呀?”
沈月见状,连忙笑着打圆场:“好好好,是意外,是意外行了吧。不过我说易芳姐,你一个堂堂大小姐,怎么就对上山打猎这么感兴趣呢?”
易芳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她潇洒地一撸袖子,摆出一个标准的射击姿势,得意洋洋地说道:“我就是不爱红妆爱武装嘛!以前打靶的时候,我可是回回都拿第一哦,一点都不比那些男生差呢!”
沈月嘴角微扬,露出一抹浅笑,轻声说道:“好吧,那明天就看你的表现咯。”话音未落,她便像银铃一般咯咯地笑了起来,然后转身轻盈地走开了。
就在这时,唐哲再次将搬篼从水中捞起,这一次收获颇丰,差不多有半斤左右的鱼儿在篼里扑腾着。他看着腰上鱼篓里已经装了两三斤的鱼,心中暗自欢喜。
突然,沈月的呼喊声传来:“哲哥,我和易芳姐去上面找找看能不能抓些石蛙。”
唐哲闻言,抬起头来,微笑着点了点头,回应道:“行,你们去吧,再往前不远就有一条小溪沟,那里面石蛙很多。”
沈月听到唐哲的话,满心欢喜地应了一声,然后转头对身旁的易芳说道:“易芳姐,我们走吧,前面那条小溪里没有多大水,太阳又晒不到,石蛙多得不得了,今天晚上让哲哥给你烧石蛙吃,可美味啦!”说罢,她拉着易芳的手,兴高采烈地朝前方走去。
易芳拍了拍屁股,说道:“行,你带路。”
走了几步,风一吹,把衣服破的地方吹起来,感觉一阵凉风吹到衣服里面,她忙紧了紧,问沈月:“小月,我衣服都破了,能不能想办法给我弄一下?”
沈月看了看,说道:“这个现在还真没办法弄,要不弄根树藤绑一下吧,等一会儿回去了,把我的衣服找一件给你换上。”
易芳只得点了点头,还不时回头往唐哲的方向看去,看到唐哲正专心致志地在水里搬着石头,她才舒了一口气。
走了没有多远,就是一条小溪汇入河流的地方,溪水不算大,潺潺流着,哗啦啦响,溪流两边的石头上长满了石菖莆,溪的两边树木茂盛,枝叶完全把整条溪流给盖住,要不是树枝间的点点光线洒下来,还以为走进了一个布满星空的山洞,十分奇幻。
沈月走在前面,没有走几步,就在一片青苔之间发现一只黑乎乎的东西,她忙示意易芳停下来,然后轻脚轻手的靠近它,突然伸出手去,一下子就把它给抓住了,拿在手里晃了晃:“看,这只石蛙差不多三两,够大了吧?来,你拿着。”
易芳伸手去接,刚接过来,那石蛙在她的手心挣扎了几下,一阵冰冰凉凉的感觉从手心传来,还有一阵舒痒,她下意识地吓了一跳,一松手,那石蛙一下子跳入水中,不知道躲哪里去了。
“我、我不是故意的,小月,对不起哈。”易芳就像一个做错事了的孩子,面对着沈月那严肃的表情,突然认起了错。
沈月刚想说什么,被易芳先入为主的认错行为反而搞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好说道:“没事的,易芳姐,石蛙这种东西也是和蛇一样,是冷血动物,虽然黑乎乎的长得丑,有些像癞格宝,其实它没有毒,而且味道特别鲜。”
易芳说道:“我知道了,下次我来抓。”
沈月说道:“这里多得很,你走那边,我走这边,我们一起往前走,只要把腰上的鱼篓装满,就可以回去了。”
易芳看着沈月拍着腰间的鱼篓,那里面已经装了几只螃蟹,而她腰间的鱼篓却还空空如也,想到这里,她心中倒也多了许多期待:“哼,不就是石蛙嘛,冷冷冰冰的,有什么可怕的。”
好在经过几次失败之后,易芳终于第一次抓到了一只石蛙在手里:“小月,你看,我抓到了,我抓到了,哈哈,真好玩。”
说完,举起手对着沈月挥舞了好一会儿。
沈月也夸了她一句:“易芳姐你真厉害。”
易芳昂起头说道:“哼,那还用说,也不看看我是谁,我学东西可快了。”
小溪里不光石蛙多,还有许多螃蟹,沈月是来者不拒,虽然处于同一条水系,这条小溪里却很少有鱼,像花二巴那种小鱼,几乎没有一条。
不过泥鳅还是比较多,还有一种叫做麦穗的小鱼,这里人叫做鲫壳子,却不是鲫鱼,这种鱼永远只有食指那么大,遇到就是一群一群的。
沈月她们还没有走进去多远,就碰到了一大群,不过溪水虽然不大,却流得比较急,易芳看着那些鱼,对沈月说道:“小月,鱼,这么多鱼,我们想办法把它抓回去吧。”
沈月看了看地形,要弄它们还真有些困难,这条小溪完全是被水流从石头上冲刷出来的,并没有其它地方可以把水断流,她摇了摇头,说道:“太难了,姐,真要抓,除非一会儿叫哲哥来用搬篼抓,只要往里面一赶,就把它们全部抓起来了。”
易芳哼了一声,说道:“我就是不想让他来抓,我们自己抓了去。”
沈月这个时候才明白,原来沈月是不想被唐哲看贬,要是她什么工具都没有拿,而把这群鱼给抓了,唐哲还不得夸她几句?
“这种鱼又不好吃,还是算了吧,我们再往前走一些距离,我的篓子里已经抓得差不多了,等你那里装好,我们就回去。”
易芳见沈月不肯帮她,赌气道:“真是的,还没有嫁过去心就向着他了。”
沈月无奈地苦笑了一声,一抬头之间,连忙示意易芳停下来,用手指指了指头顶。
易芳问道:“又怎么了?”还想说什么,却张着嘴巴不敢再说下去。
第441章 吓尿了
易芳就像一根木头一样钉在了那里,动也不敢动,嘴巴张得大大的。
从小就生活在城里的他,父亲母亲都在工作,没有吃过苦头,小时候在邛江河边看着别的娃儿在河里抓鱼摸虾,她是非常羡慕。
但是今天,她所受到的惊吓是她二十多年以来最多的一次。
顺着沈月手指的方向看去,溪流上边完全被两边的树枝和藤蔓给遮盖了起来,形成一个天然的穹顶。
而穹顶上方,一条手臂粗细的松花蛇(王锦蛇)正懒洋洋地爬在上面,似乎完全没有觉察到她们的到来。
看着易芳那呆呆的样子,沈月忙用手轻轻地碰了一她,由于一直在小溪里没有见到阳光,加上手上还有水,碰到易芳的那一刻,她彻底碰防了,呜地一声哭了出来。
而头顶那条松花蛇也像是到了惊吓,慌不择路地就要逃跑,却不小心游了空,一下子从上面掉下来,正好挂在易芳的脖子上。
“啊……”
易芳惊叫着想要逃,脚下却像是生了根一样,根本就挪不动,上半身的手也一直停着,灵魂完全出了窍。
沈月看到蛇掉到易芳的身上,也吓了一跳,她知道易芳今天已经被吓了两次了,一次是被螃蟹夹,还有一次是被水蛇钻到了衣服里。
现在足足一条四斤左右的松花蛇正挂在她的脖子上,就算是沈月会抓蛇,真要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这么一个东西,她也会吓得个半死。
好在她反应迅速,那蛇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沈月就伸手过去,一把抓住了它的头,然后在它想缠住易芳的同时,用力一拉,就把它从易芳的脖子上给拉了过来。
“好重,我估计有四斤多呢,易芳姐,你可算是有口福哈,一会儿回去了,我抓一只老母鸡来杀了,炖一个龙凤汤给你吃。”沈月把蛇抓在手里,完全没有理会还呆若木鸡的易芳,反而给她普及这条蛇应该怎么吃了。
见易芳没有回答,反而听到了水声滴入溪流中,沈月再看时,只见易芳两腿之间一股淡黄色的液体正在滴入水中,发出哗哗的声音。
她竟然真的吓尿了。
好在这里只有沈月和她自己。
等易芳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大腿之间有些温热,一看是自己尿了,羞愧得只差找个地缝钻进去。
沈月把蛇紧紧地抓在手中,安慰道:“芳芳姐,蛇已经被我抓到了,没事了。”
易芳忙说:“你把它拿远一点。”
沈月把蛇放在身后,凑到她身边说道:“放心吧,今天这事谁也不会知道的,你蹾在水里泡一下,让水流把裤子冲洗一下。”
易芳红着脸,她是真的没有脸再见人了,以前只会笑骂别人被吓尿,真的轮到她身上的时候,才知道被吓尿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情。
最重要的是丢人呀!
还好唐哲没有跟着一起来。
等易芳从水里站起来了,沈月说道:“我们回去吧。”
易芳点了点头,脸上还是火辣辣的,她自己又看不到,想来应该是非常红。
走出了小溪,世界一下子变得开阔起来,虽然洗马河也不过二十来米宽,比起那条小溪只能容得下一个人弯着腰通过的地方来说,这里的天地都变得广阔。
她深深地呼吸了几口气,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心说:“千万不要让唐哲看出来自己的窘态。”
“好臭呀!是什么味道?”易芳感觉身上有一股怪怪有腥臭味,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一样。
“就是松花蛇的味道,这种蛇就是太臭了,一般都没有人愿意抓。”沈月介绍道:“不过它的肉可好吃了。”
易芳听说是蛇的味道,顿时感觉身上像是有千万只虫子爬过,浑身都不自在起来,一直不停地用手擦着脖子。
沈月说道:“易芳姐,这样是没有用的,等回去之后我弄些皂荚片给你好好洗一下。”
“皂荚片?”易芳问道:“我只在书上看过,都没有用过呢,你们不用肥皂香皂的吗?”
“没有,我们大队山里好多皂角树,每年都要捡许多回家,要用的时候弄在石头上敲碎了,再用水给淘洗几下,那种水就变得粘稠,用它来洗衣服洗澡洗头,非常好用呢。”
易芳撇了撇嘴,说道:“亏你现在都马上要上大学了,还在用这么老土的东西,到了学校人家都要笑话你是土包子。”
沈月满不在乎地说:“哲哥说过,皂荚片洗头是不会掉头发的,用它来洗澡,也不会生疥疮,比起肥皂来健康得多。”
易芳轻哼了一声:“你就什么都听你哲哥的,我看你魂都快被他勾跑了,也不知道你看上了他什么。”
沈月说道:“那是你不了解他。”
“是,我不了解他。”易芳有些赌气地说道:“那你了解他吧。”
沈月有些沉默了,低头想了想,说道:“我、我也不知道,他的身上好像有许多秘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他都能想到办法。”
“还有,他懂得特别多,有些知识连我都不知道,就像他们家那个发电站,他就在城里买了一些废品回来摆弄了几下,就发出来电了。”
易芳听得有些出神,她虽然没有和唐哲见过几次面,不过从第一次见他起,就觉得这个年轻人和她认识的所有人都不太一样:“也许是他特别爱学习吧。”她好像是对沈月说,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语。
“哎,你怎么一直抓住它呀,把它弄死了不方便拿一些吗?”易芳突然对沈月说道,她是实在不想看到一条鲜活的蛇在自己的眼前动来动去的,尤其是看到那条蛇已经缠上了沈月的手臂,尾巴都是她的脖子上扫来扫去,就像是自己的脖子被它缠上了一样,痒得难受。
“那可不行。”沈月忙说:“蛇这个东西死了一会儿,它的血就变得滂臭,肉就不好吃了,还是拿回去了再让哲哥杀,也不知道他抓了几斤鱼?”
说到这里,俩人不约而同地往唐哲所处的方向看去,一百来米开处的河中,一个人影正在卖力地搬弄着石头,溅起的水花在他身边散开来,像极了一幅优美的画卷。
第442章 恩人
沈月和易芳她们走到唐哲这里的时候,发现唐哲已经把腰上的鱼篓放在了岸边,里面的鱼已经满了。
“哲哥,鱼都满了,我们回去吧?”沈月举起手中的蛇,对唐哲喊道。
唐哲一抬头,发现沈月手里抓住的大松花蛇,笑道:“看来老天爷都知道易芳姐要来,特意给她准备了一顿好菜呀,行,我把搬篼收起来就回去。”说完便去水里把搬篼收了。
拿出水面的时候,又往里面看了一下,这一篼鱼不多,只有十几条花二巴,走回岸边之后,他也懒得再把鱼给倒出来,直接把搬篼背在背上,鱼篓绑在腰间。
“小月,这么大的蛇你都敢抓呀?”唐哲知道沈月会抓蛇,山里的人,不管男人女人,大多都会抓,对蛇的恐惧,主要来自于毒蛇和未知的蛇类。
整个八家堰只有沈醉亭会医蛇咬伤,现在沈醉亭去地区工作了,要是真被咬了,连个医蛇伤的人都没有,那就只有妥妥的等死。
只是大家不知道的是,那本《赤脚医生手册》已经被唐哲快翻烂了,在没有电没有任何娱乐生活的年代,能有一些文字作为消遣时光的精神咖啡,比什么都强。
沈月嘟着嘴说:“松花蛇又没有毒,怕它做什么,我看你这鱼篓里都抓满了,好厉害。”
易芳撇着嘴说道:“太阳还没有下山呢,你们就在找电灯泡了呀?”
沈月尴尬地笑了笑。
唐哲看向易芳,她用了两根饭绍藤把身上缠了一下,免得自己走光,全身都湿透了,还在往地上滴着水,便责怪沈月道:“小月,你身上都没有湿,怎么让易芳姐衣服弄湿透了,也不照顾一下她,这样容易感冒的。”
沈月刚准备说话,易芳忙抢道:“是我自己不小心摔倒在沟里了,和小月没有关系。”
沈月也说道:“就是呀,沟里青苔太多,太滑了,稍不注意就会摔倒。”
东西都收起来之后,三个人便往家里走去。
已经六点多,太阳完全照不进河沟里来,不过上到半山腰的时候,还能感受到阳光的照耀,远处的太阳像一颗咸蛋黄一样挂在山梁上,天空中还有数只白鹭飞过。
到家就已经七点了,唐哲他们刚到家门口的时候,陈秋芸也背着一背篓的苕叶子回来,这些苕叶子都是翻苕藤的时候从上面匀下来的,家里养了两头猪,现在架子是越来越大,吃得也越来越多,每天都要吃这么一大背篓的猪食。
“阿哲,小月,你们怎么回来了,城里的酒楼不是刚开业吗?就不忙了?”陈秋芸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们,问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最后她的目光又落在了易芳的身上:“这位是小月的朋友吧?”
唐哲忙介绍道:“妈,这位是易芳姐,就是我常和你说的易解放易叔叔的女儿。”
陈秋芸一听,连忙把背篓丢在阶沿上,跑到院子里拉着易芳的手说道:“哎呀,是恩人的女儿呀,快请进屋里坐。”
易芳被她这一句恩人,搞得脸有些红,自己现在的样子,活脱脱的就像一个叫花儿,不光脸上花的,头发乱的,就连身上的衣服都是破的。
见她有些尴尬,沈月忙说道:“伯娘,易芳姐的爹还是我保爷呢。”
陈秋芸脸上笑得更灿烂了,拍了拍易芳的手说道:“那更是亲上加亲了。”看到唐哲背着的搬篼,说道:“阿哲,你们抓鱼去了来呀?你也是的,人家芳芳是城里来的姑娘,你以为像你一样是个泥娃子呀?肯定吃了不少苦头吧?”她是看到易芳的衣服破了,最后这一句也是问易芳的。
易芳忙说道:“婶,是我要唐哲带我去抓鱼的,你不要怪他。”
陈秋芸说道:“快进屋,唉,小婉太小,她的衣服你肯定穿不下,我的又……”她的衣服很破旧,唐哲给她买了些布来做新衣服,可是她一直舍不得,就做了一套,留在箱子里等着走亲戚的时候穿。
沈月忙说道:“伯娘,我现在就回去给易芳姐找件衣服来。”说完,把蛇往唐哲手中一塞,说道:“哲哥,你把蛇先杀了,我再抓只鸡来。”
唐哲把蛇抓在手里,说道:“不用抓鸡,我们家养得有的,你嫂子还要给娃儿喂奶,留着她吃吧。”
见到沈月已经走出去好远,忙又把她叫住:“小月,你不要忙着跑呀,今天抓了这么多鱼,你带一点回去。”
陈秋芸也说道:“小月,听阿哲的。”
沈月只得回来,陈秋芸把鱼篓里的鱼倒了一半在木盆里,留了一半在里面,说道:“我们有这些都够吃了。”
等沈月走了之后,唐哲便找了一颗钉子,把蛇头钉在院坝外的一棵毛桃子树上,在它的脖子上用刀旋了一圈,把皮切开,然后用力一拉,整张皮就脱了下来。
陈秋芸已经拿了酒瓶子在一旁等着,看他把蛇皮脱了,说道:“把蛇胆取下来给你爹泡酒喝。”
唐哲找准位置,用手轻轻一挑,一颗墨绿色的蛇胆就被他挑了出来,放在酒瓶中之后,陈秋芸便拿回屋去了。
锅里已经烧了一大锅开水,唐哲洒了一点剩饭在地上,他们家养的鸡就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原本清静的院坝,一下子热闹起来。
今年的春鸡娃孵了两窝,十七只小鸡娃,到现在还剩下十三只,加上还有四只老鸡,看上去一大堆。
唐哲瞄准一只公鸡一把抓住,对易芳笑了笑,说道:“鱼吃跳,鸡吃叫,在邛水,公鸡就是比母鸡好吃。”
易芳本来也是在邛水出生的,她当然知道这些,其实大家愿意杀公鸡留母鸡的原因,还是因为母鸡会下蛋,还会孵小鸡崽。
沈月回去没有多久便下来了,给她带了件自己都舍不得穿的花衬衫,还有一条的确良的裤子,又拿了一双新布鞋,对易芳说道:“易芳姐,这双鞋是我妈给你衲的,她说很多年没有见过你了,也不知道你脚有多大,只是估摸着码子去衲,你穿上试一下。”
第443章 城里人肚里不缺油水
有时候,感情就是这么纯粹。
只需要那么一点点的东西,就能让人感动半天。
当沈月告诉易芳这双鞋是她妈妈亲手衲的时候,她感动得眼泪都差点掉下来。
说实话,小时候在一个机关大院里和沈阳一起长大,沈阳跟在她屁股后面姐长姐短的,两家大人甚至还开过定娃娃亲的玩笑。
直到后来,沈醉亭被打倒。
两个家庭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本已经从县城调去地区的沈醉亭,一下子成了人见人恨的牛鬼神蛇,反动分子,任谁见了都会躲得远远的。
被劳教了几年之后,又被赶回老家去。
而易解放却不同,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工作,从一个小科员,慢慢晋升到了邛水县革委会主任,去年底撤销了革委会之后,他便成了县委书记。
而易芳也安排去了地区工作。
而沈家呢?
沈阳不再是那个成天跟在她屁股后面姐长姐短地叫着的小孩子,而是成了孩子的爹,沈月也已经从咿呀学语长成了大姑娘。
也许外人看来,两家原本关系非常不错的人,十几年没有走动,感情一定淡了。
只有他们两家人清楚,沈醉亭能这么快平反,这些年来一直是易解放在不停的为他奔波,不断的给他找关系。
“谢谢!”易芳接过布鞋,用手抚摸着。
沈月拉着她的手说道:“走吧,先进屋去把衣服换了。”然后对唐哲说道:“哲哥,我们去你房间一下,你不准进来哈。”
唐哲正在给鸡拨毛,头也没有抬地说:“我在忙呢,你们去吧,换好了出来帮着挤鱼。”
花二巴只有指头那么大,根本不需要用刀剖,用两只手一挤,就把它的内脏给挤出来了,再用清水清洗几次,把血给洗干净就行。
这个时候唐婉和唐乐也从坡上回来,两个小家伙每人都背了一背篓红苕藤,后面则是唐自立,挑着一挑草,还赶着大水沙。
唐哲作了介绍之后,唐自立也是感慨良多,吃饭的时候,一直让陈秋芸不停地给易芳夹菜。
沈月也给易芳夹了一块蛇肉,说道:“快吃吧,这可比鸡肉还美味。”
易芳想到白天那种味道,虽然刚才已经用皂荚洗了很多次,还是觉得脖子上有那种怪味道:“我不想吃。”
沈月凑到她耳朵边小声说道:“想要以后不怕蛇,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战胜恐惧,吃掉它就是最最简单的办法。”
易芳看着沈月,说道:“你欺负我没有读过书是吧?有这种说法吗?”
沈月则是笑道:“这当然不是书上能学到的,这是我们农村人的经验之谈。”
“切,”易芳嗤之以鼻:“我会玩躲猫猫的时候,你还是个细胞呢,就像还和我说经验。”
陈秋芸太过热情,易芳的碗里菜就没有断过,刚吃下去一点小坑,马上又被填上,眼看着肚子越来越饱,陈秋芸却完全没有停手的意思,她只好求助似的看着沈月。
沈月也回了她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易芳连忙对陈秋芸说道:“婶婶,够了,够了,再添我就吃不完了。”
陈秋芸也是见她真的吃不下了,便停了筷子。
好不容易把碗里吃完,正准备放下碗筷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又伸出来一个铜勺,满满一勺龙凤汤又把好怕碗里添了大半碗。
“真的够了。”易芳只差哭出来了:“你们太热情了,以后我都不敢再来。”
唐哲忙对陈秋芸说道:“妈,易芳姐是城里人,肚子里可不缺油水,她吃不了多少的。”
陈秋芸则说道:“芳芳啊,这汤可是好汤,大补,你要多喝才好。”
唐哲对易芳说道:“易芳姐,你不要见怪哈,山里人都比较朴实,能吃就吃,吃不了就放着。”
沈月也劝道:“是呀,易芳姐,吃不了就放着。”
易芳点了点头,却不好意思让碗里剩下那么多,只能硬着头皮把那些蛇肉鸡肉吃下去。
终于难得有人没有说话了,唐乐轻声问道:“哥,你的酒楼开业了,还需要人吗?我听说三嫂和援朝嫂她们都去你店里帮忙了。”
唐哲知道她的意思,问道:“你还这么小,不想上学了吗?”
唐乐轻轻地点了点头,说道:“女娃娃读太多书也没有用,再说了,我也不想天天在你们家白吃饭,要是还需要人帮忙的话,我就去店里帮忙干活吧,能给我口吃的就行。”
唐哲听着她的话不对劲,问道:“谁告诉你这些话的?”
唐乐吞吞吐吐地说:“没、没有人这样说,是我自己的想法。”
陈秋芸说道:“乐乐,婶婶家就是你家,你哥上次不是说了,等开学的时候让你去城里读书,你不要有其它想法,不管男娃儿还是女娃儿,有知识才是好的。”
沈月也说道:“就是,乐乐,知识改变命运,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没有文化,以后连个好人家都找不到。”
唐乐眼睛红红的,说道:“他们都说我是讨口子,有娘生没爹养的叫花儿。”
“告诉我,谁说的?”唐哲听了,生气地问道。
唐自立说道:“乐乐,别听他们胡说八道,叔爹也是爹,你就在叔爹家,我们从来都没有嫌你。”
陈秋芸也说道:“乐乐乖,那些人就是冲壳子,见不得你好的千旦鬼(挑拨离间的人),你在婶婶家就和自己家一样。”
唐哲说道:“乐乐,过两天我就去城里,你和我一起去吧。”毕竟农村的人就是爱这样,张家长李家短的,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又嫌弃别人比自己过得差。
自从唐哲把唐欢弄到洋灰厂去上班之后,大队里的人都觉得他能力通天,恨自己没有这样的亲戚,又听说他想让唐婉和唐乐去城里上学的时候,心里更加不舒服。
“小婉,你到时候也一起去,学校的事情你们放心,我会想办法的,无非就是交一些借读费,只要钱能搞定的事情,都不叫事情。”
易芳好不容易喝完碗里的汤,连忙用手遮住,看了看周围没有人再给她添加的时候,才放下心来,听了唐哲的话,说道:“要去城里读书我倒是可以帮你们说一下。”
第444章 没苦硬吃
易芳主动提出帮助唐乐解决上学的问题,唐自立和陈秋芸当然知道意味着什么,连忙说谢谢。
饭后,唐哲仍然把枪从床底下拿出来,以前经常在家的时候,他还是把枪放在卧室的门背后,上次出城去知道时间会久一些,便用油纸把它包起来了放在床下的横架上。
然后又从箱子里拿出子弹来,老规矩,弹匣里先装满五发,然后再准备了二十五发放在帆布包里面,那个帆布包还是唐婉之前读书的书包,外面用钢笔写了个唐婉的名字,然后又一笔一笔地加粗成粗体字。
唐哲早就已经从城里给她买了新书包,这个书包便成了他每次上山打猎的工具包。之前从田儒榜他们那里弄过来的英吉沙小刀,也被他放在书包里面,真要打到猎物了,这把刀比起杀猪刀来,剥皮剔骨都方便得多,而且小巧易携带。
弄好这些之后,又拿着沙刀到阶沿上的磨刀石边,把它磨得飞快,才回到屋里面。
陈秋芸还拉着易芳一直聊着家长里短的事情,唐自立和往常一样,靠在墙上抽着烟,现在他每天抽的都是纸烟,还是带嘴的长支魔力,样子十分悠闲。
唐哲进屋后,陈秋芸说道:“明天又要上山呀?我叫你妹给你们煮了二十个鸡蛋,你记得放在包里面。”
“妈,山上到处都找得到吃的。”唐哲上山很少从家里带吃的,之前有两次也只是带了个红苕。
陈秋芸不满地说道:“你找得到吃的,那些树皮草根易芳吃得下去?”
易芳有些汗颜,忙说道:“婶婶,唐哲能吃的,我也能吃,再说了,我这次就是想来体验一下找猎的乐趣,过一把瘾。”
陈秋芸非常不理解现在的年轻人,干笑了几声,说道:“你们现在这些年轻人呀,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受那个罪干什么?”
沈月在一旁帮腔道:“伯娘,她这是没苦硬吃呢。”
陈秋芸听了,赞同道:“小月说得对,就是没苦硬吃,这个说法很好。”
唐哲对陈秋芸说道:“妈,你这就不知道了吧,城里人就是这样的,我们山上的野菜,在城里可好卖了。”
陈秋芸叹息了一声,说道:“你看这是什么世道,我们这山里也就这两年才没有饿死人,大城市的却天天想着去吃苦。”
唐哲把东西都收拾好了之后,便打算去睡觉,明天就算是去的麻黄岭,至少也得一天的时间,得把体力恢复好。
陈秋芸已经早早地把床铺给易芳铺好了,他们家现在是新房子,房间多,唐婉和唐乐的房间都在二楼,一楼还有两间客房,就在唐哲的隔壁。
沈月打算回去的时候,被易芳给拉住了:“小月,你能不能今天晚上不回去睡?”
“可是……”沈月还想说什么,却被易芳给打断了。
“不要可是了,”她把嘴凑到沈月的耳朵边上说道:“你不在,我一个人睡不着。”
今天易芳可是被吓得够呛,到晚上的时候连蛇肉都不太敢吃,还是沈月压着她才吃了几块,就在沈月还在犹豫的时候,易芳又说道:“我不管,反正今天晚上你必须陪我睡,谁让你今天给我说得那么恐怖?”
沈月这才反应过来,今天只是被惊吓了几次还好,只让易芳介意的,还是她讲的那个睡觉被蛇给吓死的事情。
“放心吧,新房子里怎么会有蛇进屋呢。”沈月安慰道,毕竟她和唐哲还没有正式结婚,要是不回家传了出去,免得大队上的那些长舌妇又要嚼舌头。
“反正今天我必须和你一起睡,你要是回去,我也和你一起去。”易芳说道:“嗯,就这么决定。”
沈月有些无奈地看着她,又看着忙前忙后的陈秋芸,小声说道:“行,今天晚上我就在这里陪你吧。”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申二狗的声音就在院坝里响了起来,自从搬来新房子以后,不再是老房子那种用几块木板挡住的大门,而是装了新的,还有门闩,晚上睡觉的时候陈秋芸和唐自立都会亲自关门,申二狗来得很早,推了一下门没有推开,便退到院坝喊了起来。
唐哲感觉自己还没有睡多久,便被申二狗叫醒了,起床从窗户往外看了看,东方的山梁上刚刚露出鱼肚白,应该才四点左右。
“二狗,你就像糖罐罐一样上了年纪,白天晚上都睡不着是吧?”唐哲看着精神头不错的二狗打趣道。
申二狗嘿嘿笑道:“是我公睡不着,我也是被他叫起来的,快开门吧,外面风吹起还有些凉呢。”
申二狗的叫声也把陈秋芸给吵醒了,她披衣起来拉开了灯,在灶上先给做起早餐来。
说是早餐,其实张午餐也没有什么区别,还是洋芋箜饭,菜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些剩菜,等饭快熟的时候,她才去把沈月和易芳叫起床。
易芳的眼有些红,想来昨天晚上没有睡好,她揉着眼睛出来,陈秋芸已经给她们打好了洗脸水,等把脸洗了之后,打着哈欠问唐哲:“唐哲,几点了?”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估计应该五点了吧,你看天都开始亮起来了。”
“啊?”易芳这才发现,堂屋里亮着电灯,她的视线就没有往屋外瞧过,直到唐哲告诉她,她才从大门往外看去,果然外面的天空还是灰蒙蒙的,太阳也还没有升起来。
陈秋芸已经把饭菜都摆好了,招呼道:“都别站着了,快来吃吧。”
易芳吃了几口说道:“太早了,我还不饿呢。”
唐哲说道:“不饿也要吃,最好能吃两大碗,去了山上可没有这么简单,能打到猎物还不至于饿肚子,要是打不到的话,就只能挨饿。”
她看向沈月,沈月点了点头。
“好吧。”易芳这才继续扒着碗里的饭,好不容易吃下了一大碗,看着陈秋芸准备给她碗里添饭时,一下子来了精神,忙两只手紧紧地把碗抱在胸前:“婶婶,我是真吃饱了。”
第445章 梦虫虫
早餐结束后,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桌上,照亮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窗外的天空已经完全亮堂起来,预示着新的一天开始了。
昨天,唐哲就已经将所需的物品准备妥当。当他们准备出门时,申二狗特意带上了沙刀,并且背上了一个背篓。这次,他的手中还多了一支长矛,那是由杀猪刀绑在一根六股筋上制成的简易长矛。虽然这长矛看起来简单,但与他们最初制作的木头枪尖相比,已经算是相当高级的了。
沈月和易芳也各自携带了一把沙刀,以备不时之需。一切准备就绪后,他们便紧跟着唐哲一同踏出了家门。
门外,蜿蜒曲折的山间小路宛如蛛网般错综复杂,似乎通向一个未知的世界。这些小路在山间穿梭,时而陡峭,时而平缓,给人一种充满挑战的感觉。
当他们登上一个小山头时,易芳偶然间回首望去,惊讶地发现唐家山已经消失在视野之中。取而代之的是一片云海翻腾,如波涛汹涌的大海一般。清晨的微风轻拂着云海,掀起层层浪花,美不胜收。
她从未亲身领略过大海的波澜壮阔,但仅凭想象,她觉得大海中的波涛汹涌也不过如此罢了。在阳光的照耀下,云海之间竟浮现出一道道绚丽的彩虹,如诗如画,美不胜收。此情此景,令她不禁想起了伟人诗词中所描绘的“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击”。只有亲眼目睹如此壮观的景色,并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才能深刻领悟到这词句中的深远意境。
就在这时,申二狗突然扯开嗓子,唱起了一首高亢激昂的土家高腔:“这山没得那山高,看见妹子砍柴烧,你何年何月嫁给我,柴不弄来水不挑……”他的歌声在山间回荡,仿佛要将这美好的瞬间永远定格。
沈月被申二狗的歌声逗得哈哈大笑,打趣道:“二狗啊,你年纪轻轻的,就想着娶媳妇啦?还说什么柴不弄来水不挑,到时候你和你老婆岂不是只能喝西北风啊!”
申二狗摸着头嘿嘿笑道:“我唱的可没有错哦,之前和我唐哥去林城的时候,住的地方水都已经流到屋里来了,只需要在那个铁坨坨上轻轻一拧,水就哗哗地流出来。”
易芳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轻笑,调侃道:“哟呵,你可真会自我陶醉啊,你才多大年纪啊,我看你也不过是个梦虫虫而已,就算见到美女,你也不会醒!”
申二狗听到易芳这番话,顿时感到一阵窘迫,他的脸像熟透的苹果一样,迅速涨得通红。他完全没有想到,易芳虽然尚未成婚,但说起话来却如此直白,简直和寨子里那些已婚的嫂子们毫无二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她似乎一点也不觉得难为情,这让申二狗不禁感叹,果然如人们所说,城里的女人就是比较开放啊!
易芳看着申二狗那涨得通红的脸,心中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她连忙用手捂住嘴巴,生怕自己会笑出声来。过了一会儿,她稍稍平复了一下情绪,然后向沈月使了个眼色,似乎在暗示着什么。
沈月见状,只是微微一笑,轻轻地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想参与其中。毕竟,她还没有结婚,而且才刚刚年满十八岁,对于那些略带荤腥的山歌段子,她实在是难以启齿。
走了三个来小时,终于到了麻黄岭,顺着上次那条路,走到了水源的地方,那里原本被踏倒的辽节竹已经长了起来,原本溪边的野牛脚印早已经被长起来的野草覆盖,看来是许久没有来了。
小溪边只有一些野猪和山羊的脚印,零星地踩过。
“唐哥,那群野牛好像跑到别处去了,好可惜呀,我看它们的个子一头至少三千斤,比你们家的水牛还要高一个头,要是能抓两头回去翻田肯定是个好劳力。”申二狗惋惜说着。
唐哲看着地上的脚印,说道:“最近这里都没有什么好猎物了,我估计是被那群山狗给吓的。”
申二狗点了点头,突然想起什么来,说道:“也不一定哦,唐哥,你还记得吧,上次和我科军来挖天麻的时候,就听到白云岭上有大猫叫,说不定是被大猫给吃了。”
易芳听到这里,只觉得身上所有的毛都竖了起来,问道:“大猫?你们说的大猫是不是老虎?”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是呀,大猫就是老虎。”
“这、这山上有老虎?”易芳有些不可置信地问道,在她的印象中,老虎好像只是存在于传说中,小时候每次听说收购站有人打到老虎了用皮去换子弹和吃的,可她从来没有见到过。
“怎么,你怕了?”唐哲站在那里问道:“要是怕了的话,我们现在回去还来得及,要是进了深山里面,想要回去的话可就晚了。”
易芳虽然有些怕,可是她却从来不会认输,挺胸抬头说道:“谁说我怕了,我只是没有见到过真的,有些好奇罢了。”
申二狗小声在她耳朵边说道:“芳芳姐,那可是大猫,怕也正常,我们都怕,真要是遇上了,你这小身板,估计连块骨头都难剩下。”
“你!”易芳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你们不要小看人。”
沈月说道:“别闹了,易芳姐,他们是逗你玩的,开个玩笑,你不要生气,再说了大猫哪有这么容易让人看见?”
易芳想了想,倒也觉得是这样的,小溪边还有野猪山羊这些动物来喝水留下的足迹,而且脚印还比较新鲜,就说明这座山上暂时是安全的。
而且麻黄岭周围都是人家户,有村有寨的,即使申二狗说他上次听到了大猫叫,估计也只是一只过路猫,要不然这山上的动物就算没有被它吃光,也被它吓跑完了。
唐哲走到水源出口处,把身上的竹筒水壶给灌满,其他人见了,也忙把身上的水壶给装满。
“行了,我们再往深处走走吧。”唐哲说道。
又往前不知道走了多远,森林中基本没有了路,只能寻着一些兽径前进,眼见已经到了中午,连只大型一些的鸟也没有碰到。
好在走过了这片辽节竹林,森林中的树林又变得茂密起来。
第446章 他们是畜牲
黑压压的原始森林,就像是一个迷宫一样,里面的兽径蜿蜒曲折,四通八达,却都不高,抬头只见一片片树叶。
虽然森林越来越大,但是一大早上到现在已经过了中午,连一只兔子都没有碰到,好像预先知道他们会来一样,都躲了起来。
又走了不远,终于有一片稍开阔的地方,原本的大树不知道是哪个时候被风吹断倒在了地上,压倒了一大片比它低矮的树木,腐败之后又滋养出一片新的树苗,绿油油的,却并不高。
唐哲和申二狗抽出沙刀,没多大一会儿功夫就清理出了一片空地出来。
“唐哥,今天怎么一只猫猫也没有看见?”申二狗有些泄气,想到以前和唐哲上山来的时候,哪一次不是满载而归?而这一次,难道要打空军?
唐哲把鸡蛋拿出来分给大伙,每人两个将就着做午饭吃。
沈月抬头接的时候,指着不远的一棵松树上说道:“哲哥,你看那树上好像有棵八月瓜耶。”
唐哲转头一看,就在十几米开外,一棵松树上面被八月瓜藤给缠满了,藤蔓上还挂着一串串的果子,远远看去就不低于四五十个。
“八月瓜,九月炸,十月打来哐娃娃!”申二狗唱完了,说道:“现在正是时候,我估计都有成熟的了。
说完也不等唐哲作出回应,他拿起沙刀就在前面开路,往那棵松树那里砍去。
很快到了松树下面,树并不高,树上许多树枝都被藤蔓给缠死了,他抬头仔细看了一下,对唐哲喊道:“唐哥,我看了一下,有十几个都炸开了,还有几个已经被鸟给吃掉,好可惜。”
易芳把鸡蛋放回帆布包里面,站起来说道:“我还没有吃过八月瓜呢,听说又香又甜,我过去看看它长什么样子。”
申二狗就像一只猴子,已经拉着树藤上到了树上,整棵树都被藤蔓给缠得严严实实的,他竟然直接站到了树冠之上,还比了一个雄鹰展翅的动作。
见易芳走到树下,申二狗挑了一个刚刚炸开的果子抛给她:“易芳姐,接着。”
易芳接到手里,椭圆形的果子,灰不溜湫的表皮中间炸出一条缝来,刚好露出里面乳白色的果瓤,上面还密密麻麻地布满着黑色的种子。
这时唐哲和沈月也走了过来,申二狗一边在树上学着猴子跳来跳去,一边把已经成熟的八月瓜挂了抛下来给唐哲。
易芳掰开来,问沈月:“小月,你有吃过吗?好不好吃?”
毕竟是第一次吃这种东西,她还是有些怕,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沈月从唐哲手里接了一个过来,对易芳说道:“很好吃的,清甜加上奶香味,不过不能吃皮哦,它的皮是又苦又涩。”说完,把手中的瓜掰开来,放在嘴边轻轻往下一拉,果肉一下子就跳到了嘴里。
她闭着嘴,用舌头搅动,让果肉和种子再次分离之后,然后把黑色的种子吐出来,嘴里就剩下乳白色的果肉了。
“这东西好吃,就是籽太多了,不能咬,要用嘴抿才行。”沈月说了一遍,易芳就学会了。
“嗯,有点像奶酪味道。”易芳吃了一口之后说道。
沈月尴尬地看着易芳笑了笑,长这么大,她并不知道奶酪是什么味道。
“二狗,再给我几个。”易芳吃完一个,又朝申二狗挥手喊着。
“好勒,接着。”
树上的八月瓜比之前远看结的多得多,光是成熟的就摘了近三十来个,不过这东西籽多肉少,就算是吃了六七个,也不觉得饱。
唐哲再次把鸡蛋分给大家,申二狗也从树上跳了下来,他这举动吓了易芳一跳,树冠上离地至少也有五六米高,而且地上还全都是杂草杂树,申二狗根本不带怕的,她笑骂道:“哎哟,你这个死二狗,这么高都敢跳下来,黑死我了。”
申二狗距蹾到唐哲身边,从地上拿起一个八月瓜,嘿嘿地笑了几声,也没有接话。
易芳说道:“你这么好的身手,不去当兵太可惜了。”
听到当兵两个字,申二狗本能地往后挪了一下身体,他公就是当兵的,不过跟错了队伍,让他从小没有少吃苦头,而且他们家的成分在那里摆着,就算是想去当兵,人家也不会要。
唐哲在一旁说道:“二狗就算想去当兵,政审这关也过不了呀。”
易芳忙问原因。
唐哲简单地说了一下。
易芳沉默了,在当时的大环境下,不仅仅是申厚植,就算是许多功勋老将,也难免被枉死。她叹了一口气,说道:“现在好多那边的老兵都平反了,就算是以前的地主,大多也平反,好多地主的娃儿不但可以当兵,还可以参加高考了呢,二狗,到时候你可以去试一下。”
申二狗眼里有了光,凑上前问道:“真的?连地主家的娃儿也可以去当兵了?”
易芳笑道:“这个还有假?告诉你吧,我们单位今年新来了一个同事,他们家以前就是地主成分,不过现在政策也还没有完全放开,我想既然开了先例,应该是很快了。”
唐哲问道:“二狗,你想不想去当兵?”
申二狗期待地说道:“要是能点得上,我当然想去了,我公经常给我讲的,当兵就要上阵杀敌,把敢来侵犯我们国家的人赶出去。”
唐哲苦笑一声,想着上一辈子自己也是和申二狗一样的想法,不同的是,他在大队里是因为基本无法生存下去了,才选择去当兵,结果连蛋也没有了。
“二狗,当兵很苦,更不要说上战场了,战场上随时有可能丢了性命的。”
申二狗坚定地点着头说道:“我知道,我公和我讲过一次,他们在衡阳的时候,路过一个县城,整个县城里除了几只野狗外,到处都是死人,连一个活人都没有看见,唐哥,你说日本鬼子怎么那么心狠呢?他们就不是妈生的吗?”
唐哲叹了一口气,说道:“二狗,这一点你还真说对了,日本鬼子就不是妈生的,他们是畜牲,是没有人性的。”
第447章 吹壳子
沈月说道:“可惜当时厚植公跟错了队伍,要不然就算不能安排工作,至少不会挨斗。”
唐哲说道:“这一点我倒不认同,对于我们国家来说,不管你是站的什么队伍,只要枪口一致对外,在民族生死存亡的关头,能够抵御外敌,保卫家园,都是好队b 。”
易芳指了指唐哲,说道:“唐哲,你这个思想很危险哦,这里就我们几个人还可以随便说,要是在城里去这样说的话,小心你也要被拉去批斗。”
沈月却反驳道:“易芳姐,我觉得哲哥说得没错,只要是为了保卫祖国,保卫家园,为了亲人故土不再遭受外敌的欺辱作出过贡献的英雄,都值得我们去尊重。”
唐哲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说道:“1931年,九一八的炮声撕裂沈阳城的夜空,白山黑水间燃起第一缕抗联的烽火;1937年,卢沟桥上的枪声惊醒沉睡的雄狮,中华民族的全面抗战自此拉开序幕。从淞沪会战的血肉磨坊到平型关大捷的首战扬威,从台儿庄的巷战拼杀到百团大战的破袭惊雷,四万万同胞以血肉为长城,将侵略者的铁蹄死死钉在焦土之上。
青纱帐里藏神兵,地道深处设奇兵,母亲送儿打东洋,妻子送郎上战场,白发苍苍的老者敲响铜锣,稚嫩的孩童传递情报——山河破碎处,自有赤子心。
当1945年8月15日的电波穿透硝烟,当“日本投降”的消息响彻街巷,泪水中映出的不仅是胜利的曙光,更是一个民族在绝境中永不弯折的脊梁。十四年浴血,三千万同胞的牺牲,终以“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的信念,熔铸成中华民族史册上永不褪色的丰碑。”
1945年8月15日,电波穿透硝烟,将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的消息传遍神州。那一刻,重庆的防空警报不再是警报,而是胜利的号角;延安的窑洞前,纺车旁的大娘放下棉线,望着天际的流云红了眼眶;上海外滩的万国建筑群下,曾被铁蹄践踏的街道上,人们挥舞着褪色的国旗,把积攒八年的泪水与呐喊化作震天的欢呼。
这场胜利,是中华民族用三千五百万同胞的血肉之躯换来的重生。卢沟桥上的石狮见证过烽火,台儿庄的焦土铭记着不屈,太行山上的红旗从未倒下——十四年浴血,我们不仅扞卫了家园,更以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东方主战场的担当,拖住了百万日军,为全球正义事业筑起坚不可摧的东方屏障。
于世界,这是黑暗与光明的决战终章。从诺曼底到斯大林格勒,从太平洋到中国战场,不同肤色的手紧握在一起,撕碎了法西斯的铁幕。集中营的铁丝网倒下,奥斯维辛的雪开始融化,和平不再是奢望,而是用鲜血浇灌出的共识:任何妄图征服世界的野心,终将被人类对自由的渴望碾碎。
七十八岁的老兵擦拭着勋章上的弹痕,孩童在新建的纪念馆前放飞白鸽。胜利的意义从不只在过去——它是民族脊梁上永不褪色的烙印,是人类文明史上“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的永恒注脚,提醒着每个后来者:铭记苦难,方能守护光明;扞卫和平,才是对牺牲者最好的告慰。
易芳听完,点了点头,说道:“想不到你对抗日战争这段历史还很了解呢,不过话也不能这么说,站错了队就是站错了队,这是历史的趋势,每朝每代都是这样,相反,我们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比起前朝那些血腥爆力的统治阶级来说,要文明得多。”
唐哲咳了一声,问道:“从1840年的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我们伟大的民族为抵御外敌牺牲了多少?山河破碎,国破家亡,多少英雄儿女抛头颅洒热血,为的就是建设一个新中国。
1924年,孙中山先生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赤诚,力促国共携手,在广州黄埔创办军校,“打倒列强,除军阀”的口号响彻大江南北。
北伐军挥师北上,汀泗桥的炮火映红了将士的脸庞,贺胜桥的呐喊唤醒了沉睡的山河,短短两年便击溃吴佩孚、孙传芳主力,革命火种燃遍长江流域。
然而,1927年的枪声撕裂了统一战线,合作的裂痕让山河再度蒙尘。十余年后,卢沟桥的炮声震碎了民族危亡的警钟。
1937年,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打破僵局,两党以“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担当,再次携手共赴国难。正面战场,淞沪会战的将士以血肉之躯筑起防线;敌后战场,八路军、新四军深入敌腹,平型关大捷打破“日军不可战胜”的神话,百团大战的硝烟点燃民众抗战士气。
从台儿庄的巷战到滇缅公路的驼峰航线,从重庆的陪都灯火到延安的窑洞灯火,两党将士与全国人民一道,用十四年浴血奋战换来了抗战的最终胜利。
这两段合作,虽结局迥异,却共同书写了中华民族在危亡时刻的团结力量——第一次合作播撒了革命的种子,第二次合作扞卫了民族的尊严,它们如历史长河中的两座灯塔,映照出“合则两利”的深刻启示。”
易芳说道:“是呀,这段历史我也学过,不过蒋介石一意孤行,不愿意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伟大领袖带领着四万万华夏儿女奋起反抗,搬走了压在身上的三座大山,才有了今天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生活。”
唐哲赞同地说道:“你说得对,统治阶级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为了少数人的利益,却要牺牲大家的利益,这是不对的,应该受到人民的批判,但是,也不应该抹去他们为抵御外敌所作出的牺牲。”
沈月见他们越说越起劲,剥了一个鸡蛋塞到唐哲的嘴里:“哲哥,快吃吧,听你们吹起壳子来,我估计三天三夜都讲不完。”
第448章 岩羊
唐哲说这些,申二狗许多都没有听过,他没有上过几年学,连bpmf都认不全,更不消说历史了,他能了解到的历史,也就是他公和他说过的一些亲身经历,所以他听得格外专心。
见沈月不让唐哲说了,他倒有些失落,不过也没有说什么。
三个人很快把剩下的八月瓜都分吃了,加上每人两个鸡蛋,也算是饱餐了一顿,沈月抬头看了看天空,太阳已经正当头顶,便问唐哲:“哲哥,现在去哪里呀?我感觉今天山上都没有猫猫的影子。”
唐哲指了指森林深处,说道:“再往里走一些,过了麻黄岭,前面不远就是龙门坳,龙门坳已经离梵净山不远了,实在不行,我们今天晚上就去龙门坳那边过夜。”
“啊?还在在山上过夜呀?”出门的时候,就只带了二十几个鸡蛋还有一点盐,其它什么都没有带,沈月有些担心易芳受不了这个苦。
易芳眼里倒满是期待的神色:“好呀,那我们快走吧。”
沈月摇了摇头,小声对她说:“易芳姐,山上过夜好吓人的,先不说会不会碰到山狗人熊这些大家伙,就是蛇虫鼠蚁这些小东西也够你受的了。”
“啊?这山上也有蛇吗?”易芳看着唐哲,不解地问。
唐哲笑道:“山上什么东西都有,蛇比起寨子周围来说更多。”
易芳听了,有些害怕起来,经过昨天的事情,河里的螃蟹也好,还是田里的青蛙也罢,哪怕是昨天晚上在唐哲家墙壁上看到了四脚蛇,她都没有感觉到有多恐怖,但是真正的蛇对她来说,还是太恐怖了。
那玩意儿永远都是冰冰凉凉的,一想到蛇,她又想起昨天那条钻进衣服里的水蛇和掉到脖子上的大松花,突然感觉刚吃下去的鸡蛋和八月瓜在肚子里面翻涌起来。
申二狗说道:“易芳姐,你也不用太怕的,晚上找到休息的地方,我们都会生一大堆火,只要有了火,不管是蛇虫鼠蚁还是山狗人熊都不敢靠近的,再说了,我们出来是打猎,不是更应该期待有山狗人熊的出现吗?唐哥手里拿的可不是烧火棍。”
易芳听了,这才笑道:“对呀,我们就是来打猎的,巴不得现在就遇到几只山狗呢,唐哲,你不是说这山上有山狗和熊吗?”
唐哲苦笑一声,这个大小姐的脸变得也太快了:“山狗可不是闹着玩的,它们是群居,而且像人一样懂得战术,真遇到了,你可不要哭哦。”
易芳轻哼了一声:“你小看谁呢。”不过心里却也没有底,连反驳都说得很小声。
继续往里走了两个小时左右,已经完全走过了麻黄岭的范围,进入了龙门坳,从这里一直往上走,就可以走到梵净山顶。
原始森林里大多是亮脚林,高大的树木把养分吸取走了,低矮的灌木丛就很难生长。
这对他们来说,走起路来又轻松了不少。
看看天已经到了傍晚,中午吃的两个鸡蛋加上八月瓜已经消化得差不多,路途中又摘了些野果,不过都酸涩难吃。
走在前面的唐哲突然举了一下手,示意大家不要用。
申二狗和沈月立刻停住了脚步,压低自己的身子。
易芳则是不明所以,问道:“怎么了?”
沈月拉了一下她的衣襟,小声说道:“有猎物,你别动,不要把它吓跑了。”
易芳哦了一声,只是稍稍把腰弯了一点,头却转来转去四处看。
唐哲把枪从背上取下来,轻脚轻手地往前走了几步,不远处,一些黑影正在石头上跳来跳去,吃着灌木树叶和石头缝中生长的野草。
他忙趴在地上,把枪栓拉上膛。
易芳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到了他身边,学着他的样子趴在一旁:“那是山羊吗?怎么不像?”她小声问道。
那是岩羊,肩高近一米,脊背平直如削,腹部的白毛像被山风扫过的残雪,背毛混着岩缝里的苔绿,远看几乎与石壁融为一体。公羊头顶的双角粗壮弯曲,像两把被岁月磨钝的弯刀,母羊的角则细短如锥,在阳光下泛着淡青的光。
二十余只岩羊结成小群,领头羊站在最高的岩垛上,双耳不时扇动。它们的蹄子边缘生着厚茧,在倾斜的岩壁上如履平地,纵身一跃便能跳过两米宽的石缝。几只成年岩羊低头啃食岩缝里的金露梅,幼崽蜷在母羊腹下,绒毛蓬松得像团灰云,偶尔探出小脑袋,用湿漉漉的黑眼睛打量四周。
忽然,领头羊猛地抬头,鼻孔翕动着嗅向风来的方向。群羊瞬间静止,连咀嚼的动作都凝固了。
易芳的声音显然惊动了羊群,唐哲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看着已经有些警觉的羊群,他连忙瞄准,随着一声枪响,一只近百斤的岩羊应声从岩石上摔了下来,其它岩羊抬着愣了一下,然后发疯似地四散奔逃。
“哈,今天晚上终于不再挨饿肚子了。”申二狗第一个跳起来,没有等唐哲吩咐,便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把那只岩羊拖到空地处。
“你还没有回答我呢?”易芳不满地说道。
唐哲把枪重新背到背上,说道:“是山羊,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品种,叫岩羊。”
“哦,”易芳听了,又问道:“你这枪不错,要不让我背着吧,等下次碰到的时候,我来开枪。”
“你行吗?”唐哲笑问。
易芳哼了一声:“你小看谁呢,告诉你,我在学校和单位组织的射击比赛中,可每次都是前三名。”
唐哲想了想,这次出来找猎,本来就是易芳想过一把瘾,如果连枪都不让她摸一下,也太说不过去了,便把枪交给她,说道:“行,现在就拿给你吧,不过你可得小心点,这玩意儿要是走火可不得了,那是真正要人命的。”
“哈哈,你放心吧,再高级的枪我都玩过,还怕这个老古懂?”易芳把枪拿在手里把玩着,又抬起来往不远处的树木上瞄了瞄。
沈月说道:“哲哥,你和二狗处理羊子,我去找柴来生火。”
唐哲看了看周围,对沈月说道:“你有没有听到水声?”
第449章 怪异
沈月仔细听了一下,除了山风吹过树木发出沙沙声和呼呼声外,就是鸟儿的叫声,以及远处传来的猴群哦哦的叫声。
“没有。”她摇了摇头。
易芳也竖起了耳朵仔细听了一会儿,说道:“这里哪有水呀,除了风声,就是一些怪叫声,是不是猴子?我听说只有猴子才是哦哦哦的叫。”
沈月对她点了点头。
在易芳说完之后,申二狗说道:“唐哥,我好像听到东南方向有水流的声音,不过水不大,应该是有山泉水流过。”
唐哲说道:“我也听到了,趁现在天还没有黑,我们赶快把这只岩羊内脏给掏出来,把肉分解了去水源边,今天晚上要住在这山上,一个是要有水,二是要有一个有利的地形。”
沈月和易芳在一旁打杂,唐哲把小刀拿出来,和申二狗很快就把岩羊剖解好了,按唐哲的意思来来,那些内脏都不打算要,直接扔在这个地方,他们去到水源边至少还有几百米的距离,就算是有猛兽闻到血腥味过来,也不至于对他们产生威胁。
但是沈月和申二狗都觉得应该把肝给拿走,丢了太可惜,唐哲也只能由他们。
等把羊肉分解成两份之后,太阳已经被远处的山顶淹没。
“二狗,我们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了,要是找不到水源和有利的地形,今天晚上还要轮班放哨。”唐哲催促道。
申二狗应道:“好的,唐哥。”
沈月对易芳说道:“易芳姐,我们一边走一边拣一些干柴吧,省得一会儿找到地方了还要重新找柴火。”
易芳觉得她说得有道理,便点头答应,和沈月边走边从地上捡一些枯枝拿在手中。
走了差不多二十分钟,终于走到了一条小溪边上,溪水从山涧流下来,把一片山坡分成了两半,溪边长满了喜水的植物。
走到溪边,这里全是陡坡和乱石,根本就没有可以扎营的地方。
但是易芳和沈月已经累到了极点,尤其是易芳,她在城里很少有如此强的活动,今天从天蒙蒙亮就出门,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好好休息一下。
两条腿就像不是自己的一样,每走一步,都像是拖着两块沉沉的铅块。
沈月和易芳俩人清理了一空地,坐下来准备先休息一会儿喝点儿水了再出发。
此时晚风吹拂,加上海拔增高,空气中不再像中午的时候一样夹着热浪,而是一阵阵凉风拂面,清爽极了。
每感受到一阵风的吹过,都能感觉到身体里的疲惫被吹走一丝。
唐哲和申二狗则是将就着溪水,趁着她们俩在休息的时候,在水里清洗着刚才狩猎来的岩羊。
易芳从荷包里掏出方巾来,擦着脖子上的汗水,然后接过沈月递过来的楠竹筒,打开木塞咕噜咕噜灌了几口水。
就在她喝得正起兴的时候,突然发现了有些不对劲。
小溪只有不到一米宽,溪对岸的树叶上,突然长出了许多黑色的尖刺,还有许多树叶上正摇摇晃晃的往外生长着。
她把口里的水吞下,紧紧盯着那些树叶上新长出来的针刺。
沈月发现了易芳的不对劲,她眼睛一直盯着前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忙拉了一下她的衣袖,问道:“易芳姐,是不是累着了?”
易芳用手指了指小溪对岸:“小月,你看那些树叶好奇怪,刚才我们坐下的时候它都还没有变化,现在却长出了尖刺。”
沈月叹了一声,说道:“易芳姐,你是不是饿了?”
说实在的,今天活动量太大,就连沈月这种经常农活不离手的人,此时此刻也已经感觉到有些饿了,何况像易芳这种长期没有参加过体力劳动的人,肯定是又累又饿。
易芳转过头来看了一眼沈月,眼神中有些惊恐:“小月,我说的是真的,你看。”
沈月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对面的那片树叶上,密密麻麻长满了尖刺,刺尖还在不停地摇晃,就像是树叶突然长出了无数的触须。
“好奇怪呀,我也没有见过,唐哥,你看,那是什么?”沈月看了一会儿,天已经有些暗了,她一时也没有认出来。
唐哲听了,顺着沈月指的地方看去,突然愣在了原地。
愣了也就一秒钟的时间,马上就反应过来,立刻把岩羊肉从溪水里拿起来,吼了一声:“快跑。”
申二狗一直低着头清洗着羊肉,根本都没有反应过来,沈月则是立刻拉起易芳就跟在唐哲的身后跑去。
等申二狗回过神来的时候,唐哲他们已经跑出去了数十米远。
“离开有水的地方,越远越好。”唐哲肩上扛着羊肉,手里拿着沙刀在前面开路。
其他人都不理解,易芳问道:“唐哲,先前说要找有水源扎营的人是你,现在又要我们远离水源,你什么意思嘛?”
唐哲正在忙着,回道:“等一会儿和你解释,快点走。”
易芳听了,脾气倒也上来,站在那里抱着手不动:“哼,你不说清楚,我还就不走了,大不了让山狗给我吃了。”
申二狗跟了上来,在易芳背后说道:“易芳姐,你听唐哥的肯定没有错,一定是发生了意料之外的危险事情,要不然唐哥也不会这么惊慌,我和他一起上山打了这么多次猎,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过。”
沈月也劝道:“易芳姐,快走吧,听哲哥的不会错。”
易芳从小就被父母宠爱,是易解放唯一的娃儿,一直当成掌上明珠,哪怕是上班了,领导因为她背景的关系,也会对她客客气气的,更别提同级的同事了。
唐哲越是不想说,她越是想要知道,心中的好奇劲一上来,十头牛都拉不转。
眼见唐哲又走出去了十几米,在沈月和申二狗的催促下,易芳一跺脚:“好你个唐哲,你给我等着。”
等他们又走了二十多分钟,远离了溪流,同时也更向山上走了一段距离,远离了之前杀死岩羊的地方,前方出现了一片山崖。
在梵净山,山崖到处都存在。
走近了,才发现山崖下方,居然有一个山洞。
走到洞口发现,这个山洞是风化石形成的,洞口两米见方,洞内也不过七八米深,是一个天然的扎营地。
第450章 山蚂蟥
众人走进洞里,申二狗打量了一圈,说道:“真是太好了,这个山洞比我家以前的房子还要安逸。”
沈月也说道:“只要在洞口生一堆火,什么动物都进不来,上次在麻黄岭要是能有这么一个地方就好了。”想起麻黄岭的狼群,她现在心里还有些后怕。
易芳则是气鼓鼓地坐在地上,对唐哲说道:“说吧,你还没有回答我先前的问题呢。”
申二狗和沈月已经去洞外生火去了,最近没有下雨,捡的柴都是干的,一点就着。
唐哲苦笑着摇了摇头,当着易芳的面,就把衣服给脱了下来。
“你要耍流氓吗?”易芳更加生气了,她虽然比唐哲大四岁,但是到现在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哪见过男人当着自己的面脱衣服。
“唐哲,你个王八蛋,沈月就在这里呢,你要干什么?”易芳喊了起来:“小月,快来看看你家唐哲。”
沈月和申二狗刚把火生起来,听到易芳在叫,便走了过来,天已经快黑了,洞内的光线更加昏暗,哪怕是有火花,也只能照进来两三米远。
唐哲并没有理会易芳,他已经把衣服脱下来丢到了一边:“易芳姐,你看看我身上。”
沈月也已经走了过来,和易芳一齐看向唐哲的身上,只见他的后背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一条条的蚂蟥,有一些已经吸饱了血,身体鼓鼓的,横七竖八地贴在他的皮肤上面,像是一道道伤疤。
“啊?这是蚂蟥?”两个女人同时惊叫了起来。
沈月忙关心地问道:“哲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身上怎么突然多了这么多蚂蟥?”
易芳也有相同的问题,等待着唐哲的回答。
“刚才在小溪边你们看到树叶上的那些尖刺,就是山蚂蟥,梵净山的山林里雾气重,水气比较多,尤其是在有水流的溪边,这东西总在阴湿处蛰伏,溪边的岩石缝、挂满苔藓的树干、甚至腐木下的落叶堆,都是它们的狩猎场。
它的身体比普通蚂蟥更纤细,颜色几乎与腐叶融为一体,若不是刚吸饱水泛着光泽,根本发现不了;它们不靠眼睛,单靠感知人体的体温和呼出的二氧化碳,就能悄无声息地爬上身。”
“啊!”这一次,三个人都听得瑟瑟发抖。
易芳也觉得错怪了唐哲,忙说道:“对不起啊,唐哲,我不知道山蚂蟥有这么厉害。”
唐哲叹了一声,说道:“你不懂也很正常,我不怪你,二狗,你去拿一根烧燃的树枝过来,山蚂蟥的吸盘比普通水田里的蚂蟥要厉害得多,吸得很紧,只有用火烫才能让它们完全掉下来,要是扯断了留在身上很危险。”
易芳问道:“有什么危险?”
唐哲接过申二狗手里燃烧的树枝,对着肚子上的山蚂蟥烫去,那山蚂蟥被高温灼烧,弓着身体扭曲了几下才掉到地上。
他一边烫着身上的山蚂蟥,一边说道:“山蚂蟥的唾液里有抗凝血剂,能让伤口持续出血半小时以上,以前有人被叮后没处理干净,吸盘残留在皮肤里,后来整条腿都肿成了紫黑色,医生说是感染了它唾液里的病菌。”
“有这么严重?”易芳和沈月吓得花容失色。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二狗,我们去外面弄,小月,你和易芳姐就在洞里,好生检查一下,山蚂蟥身体很柔软,哪怕是衣服中间有一丝丝的缝隙,它们也能钻到里面去,而且它们天生就能产生一种麻醉剂一样的东西,在吸血的时候,根本感觉不到疼,只有一些麻酥酥的感觉。”
听唐哲说完,三个人都觉得自己身上有这种感觉。
易芳吓得也不怕唐哲和申二狗他们在场,当着他们的面就把外套脱了下来。
果然她的身上也有十几条吸得饱饱血液的蚂蟥。
沈月忙把唐哲和申二狗推了出去,说道:“你们去洞外那边弄,不准偷看哈。”
申二狗见易芳脱掉衣服,已经吓得头也不敢回去跑去外面了。
沈月连忙去火堆那里找了一根烧燃的树枝过来,学着唐哲的样子,把那些蚂蟥从易芳的身上烫落,等那些蚂蟥掉下来之后,被它吸咬过的地方还在不停地渗出血来。
唐哲和申二狗也在洞外互相挑了半天,相比起沈月和易芳来说,他们处在水中,身体在溪边的树枝上擦了不知道多少次,两个人的身上都有数十条,甚至连大腿根部和屁股上也有。
等把蚂蟥都弄下来,两个人的身上就像是被血雨淋过了一样,汉水加上血水混合之下,从身上流淌下来。
申二狗说道:“唐哥,我们身上这么多血,晚上会不会引起那些大猫子的注意呢?”
唐哲想了想,说道:“这个还真难说,不过有了这个山洞,火再生大一点,我们两个轮流守夜,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对了,先去弄些干柴来放在这里烧一下,把烫下来的那些山蚂蟥给烧死,还有洞里,一会儿等她们俩出来了,也要把地上烧一遍。”
申二狗点头道:“行,唐哥,我先去捡柴。”
见申二狗去了,唐哲向洞内问道:“小月,你们弄好了吗?”
沈月的声音传来:“弄好了,哲哥。”
唐哲走过去,见沈月她们脸还有些白,显然是被吓得不轻,易芳已经靠在洞壁那里,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
唐哲对沈月小声说道:“小月,你守着这堆火,我把羊肉放在边上,你看着翻动一下,我再去弄一些柴回来。”
不多时,申二狗和唐哲都各抱了一大堆树枝回来,申二狗去洞外他们刚才站的那个地方按照唐哲说的烧了一堆火,唐哲则是把柴拿到洞里,根据沈月的指引,在那个地方生了一堆火。
“唐哲,对不起,刚才不应该凶你的。”易芳站起来,走到他身边,再次道起了歉。
唐哲笑道:“易芳姐,不用说对不起的,刚才怪我没有先和你说清楚,不过来山里之前,我就和你说过的,山上的危险无处不在,你一定要听我的,要不么稍不注意就会丢了性命。”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洞外的火堆上,羊肉滋滋地响,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第451章 香茅草
梵净山的海拔近两千五百米,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也已经超过了一千七百米左右,太阳一下山,风吹过来,感觉身上凉飒飒的。
闻着肉香味,看着洞外天色越来越晚,唐哲对易芳说道:“易芳姐,你先和小月一起烤肉,我再去捡一些柴火回来。”
易芳点了点头,山这么高,到了下半和白天相比,有近十五度的温差,如果没有火的话,几个人肯定会冷感冒。
唐哲走后,沈月见火堆里的柴火也不多了,便让易芳一个人守着烤肉,她在附近去找一些树枝回来。
等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沈月在火堆边已经把羊腿烤好,申二狗也已经把之前有蚂蟥的地方用火烧过。
见唐哲扛着一大捆枯树回来,沈月忙说道:“肉烤好了,我们开吃吧。”沈月把羊肉放在几张大桐子叶上,这树叶是她刚才去捡柴的时候看到的,便采了些回来。
把肉拿到洞里,铺在地上,用小刀切成小块了,再撒上一些盐,四个人便饱饱地吃了一顿。
不管是沈月也好,还是易芳也罢,大家经过一天的劳累,此时此刻疲惫不堪,吃起东西来也是不管不顾,大口大口地吃着,完全没有一点淑女风范。
吃过饭后,唐哲说道:“二狗,今天晚上我们俩轮流守夜,我守上半夜,你守下半夜。”
申二狗点了点头,说道:“行,唐哥,你带手电筒了吗?我没有想到会在山上过夜,我那支没有带出来。”
唐哲从帆布书包里拿出手电筒,说道:“我带了的,趁还不是很晚,我们就在洞口割一些草回来垫在地上吧。”
沈月和易芳忙说道:“我们去给你们照亮。”
夜幕降临,黑暗如墨,迅速吞噬了整个山林。除了熊熊燃烧的火堆,周围数平方米的范围被微弱的火光勉强照亮,其他地方则完全被黑暗笼罩,仿佛是无尽的深渊。
山里的野兽似乎感受到了夜晚的降临,开始活跃起来。远处的树梢上,不知名的怪鸟发出一阵凄婉的哀鸣,那声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让人毛骨悚然。
唐哲当然明白这两个女生的恐惧,他并没有阻止她们,因为他知道洞外的亮脚林下面根本不会生长茅草之类的东西,有的只是密密麻麻的藤蔓和层层叠叠的树叶。
他小心翼翼地在洞外摸索着,寻找那些稍微柔软一些的树枝。这些树枝虽然不够粗壮,但在这个简陋的环境中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他还顺手采集了一些新鲜的藤蔓,准备带回洞厅内使用。
回到洞内,唐哲找到一块相对平整的地方,将树枝和藤蔓铺展开来。他仔细地调整着每一根树枝的位置,确保床铺的表面尽可能地平整。然后,他又去洞外抱回了一些枯树叶,轻轻地洒在铺好的树枝和藤蔓上。
随着最后一片枯树叶的落下,一张简单的床铺就这样完成了。虽然它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在这个艰苦的环境中,这已经是唐哲所能提供的最好的休息之处了。
唐哲把火堆上又添了几块木头:“你们先休息吧。”
对申二狗来说,不管是石头还是泥巴地上,只要有几把草,他都能够睡得着,好日子也不过才过了半年,半年之前的十几年时间里,他们家的床上大多数时候只有稻草加一块破布做被子。
而沈阳以前在大队里看过苞谷,野猪棚子里的条件和这里比起来,也只不过是多了一张床单而已。那个时候的沈月还经常跟着哥哥一起去山上守苞谷地,看野猪,也睡了不少,多少有些不意外。
唐哲就自不用说了,不管前世还是今生,比这种条件艰苦万倍的日子也过了不少。
只有易芳,躺在所谓的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身上被蚂蟥咬的地方现在有些红肿,变得痒痒的,再加上山上的野蚊子,长得又凶又大,叮人一口的时候没有感觉,等到它们吸饱血飞走之后,才会发现被叮咬的地方又是一个红红的大包。
见易芳被咬得有些暴躁,唐哲记得刚来的路上,离这山洞不远处,那里应该是大风把树吹倒了,没有什么高大的树木,全是低矮的杂树,还有几丛香茅,想到这里,他便拿了手电筒往那边去。
很快他背上背了一大捆香茅回来,把它们挽成一小团一小团之后,拿到洞里点了起来。
香茅发出白色的烟,很快在洞厅内弥漫开来,易芳第一个忍不住咳嗽起来:“唐哲,你搞什么鬼呀,这么秌人。”
沈月虽然知道唐哲做什么都是有道理的,还是忍不住也咳嗽了几声:“哲哥,你在秌蚊子吗?”
洞里的蚊子的确比他们想像的要多得多,山间本来就有许多野兽,加上空气潮湿,成了蚊子滋生的天堂。
他们这四个人明显成了美味的大餐。
唐哲用几块碎石压着青茅,把烟弄小了一些,只让它们保持发出一缕青烟,不让明火烧起来,说道:“这是香茅草,驱蚊效果不错。”
他们都没有听过香茅草还有驱蚊的效果,在山里,最常见的是用艾草,有的家庭还是用叶子烟的杆来驱蚊,不过那种味道在几百米外就让人受不了,通常都是等它烧过之后烟雾散去,人才会回到家里。
待烟小了之后,洞内空气也变得好了起来,薄薄的一层烟雾只在洞顶飘着,而整个洞厅内都是香茅草的青香味。
“好像是没有蚊子了耶。”沈月听了一会儿,没有感觉到蚊子再在耳朵边鸣叫,身上也没有再被叮咬。
易芳这个时候也觉得空气中好像安静了许多,对唐哲说道:“你就是个鬼聪明,什么点子都想得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三人都发出了均匀的鼾声,唐哲一个人抱着枪靠在洞口的石壁上,眼睛盯着火堆。
申二狗睡了没有多久便起来了:“唐哥,我来守下半夜,你去睡一下吧。”
唐哲点了点头,他不知道现在大概是几点钟,只能依稀从天空的月亮加上今天的日期来推断大概在凌晨一点多两点左右。
第452章 谈心
夜色中的梵净山原始森林便沉入浓稠的墨色。参天古木的枝叶在头顶织就密不透风的穹顶,将最后一丝天光也吞噬殆尽。只有月光透过缝隙洒落几缕微弱的银辉,在厚厚的腐殖层上投下斑驳的树影,如同鬼魅的爪痕。
林间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或许是夜行动物在落叶堆里觅食,又或是风穿过树洞的呜咽,每一次的吼叫声都让易芳和沈月从睡梦中迷糊呓语,两个女人紧紧相拥,感受着对方的气息,从中得到一丝丝安全。
远处偶尔传来几声兽吼,沉闷如雷,在山谷间撞出悠长的回响,旋即又被更深的寂静吞没。
苔藓覆盖的岩石上,几只萤火虫提着幽蓝的灯笼翩跹而过,微光短暂照亮了附生的蕨类植物,叶片上的露珠便折射出细碎的星芒。
月光终于艰难地撕开一道口子,倾泻在一截倒下的枯木上。朽木的裂缝里渗出松脂的清香,与腐叶的霉味、湿土的腥气交织成原始森林独有的气息。树干上,几只蜗牛背着半透明的壳缓缓爬行,留下银亮的轨迹,仿佛在记录无人知晓的秘密。
一阵疾风掠过树梢,带起漫天叶涛。黑暗中,无数枝条如群魔乱舞,发出簌簌的声响。待风势渐歇,林间又恢复了死寂,只有远处瀑布撞击岩石的轰鸣,如同亘古的呼吸,在幽深的谷地里沉沉起伏。
山风穿过松针的缝隙,呜咽着掠过树梢。墨色的森林如沉默的巨人,将跃动的橘红篝火拥在怀中。
火焰时而蜷缩成赤红的花苞,时而舒展成金红的羽翼,被山风揉碎后,千万点金红火星便乘着风势,或扑向墨绿的树冠,或坠入潮湿的腐叶,发出细微的噼啪声。
跳跃的火光照亮半径丈许的范围,树干上斑驳的苔藓、枯枝上垂落的松萝,都在光影中如灰白的幽魂般轻轻晃动。
烟柱被风撕成缥缈的丝带,裹挟着松脂与木炭的焦香,与泥土的腥气缠绕着钻入鼻腔。偶尔有火星溅落在堆积的柴薪上,沉睡的火焰便会猛然惊醒,吐出尺许长的火舌,舔舐着漆黑的夜空。
山风掠过篝火边缘时,总会卷起几缕灼热的气流,与林间的冷冽交织成奇妙的平衡。火光明灭间,仿佛整个森林都在这跃动的暖光中,缓慢地呼吸。
火光下,两个身影面对面坐着。
“你怎么只睡这么一小会儿?”晚上的时候忙碌了很久,昨天又连续走了一天的路,饶是唐哲也有些累了。
申二狗回道:“已经睡够了,明天还要靠你当主力军,你得休息好才行。”
唐哲没有继续他的话题,而是问道:“二狗,易芳姐白天和你说的事情,你有没有考虑过?”
申二狗摇了摇头,他当然知道唐哲指的是什么事情,说道:“没有,唐哥,你会不会觉得我这个人只会图眼前,没有考虑过以后的生活?”
唐哲笑道:“怎么会呢,你年纪也不大,现在就是只有顾好眼前,才能有未来,连眼前都顾不好的人,就算考虑得再长远又有什么用呢?”
申二狗哦了一声,没有回答。
唐哲又说道:“我觉得你还是考虑一下吧,农村人要走出大山,改变命运的路有两条,一条是读书,另一条就是当兵。”
申二狗仔细听着,唐哲继续说道:“读书相对来说要公平许多,只要努力学习,哪怕成绩差一些,只要不是笨蛋,复读过几次,终有考上的时候,随便一个师范或是中专毕业出来,也能安排个工作,端上国家的铁饭碗,就算考不上,退一万步来说,回到家乡当个民办老师,熬个几十年,也能媳妇熬成婆,最终会转正。”
“而当兵,尤其是我们农村人去当兵,只是针对少部分有天赋的人,不光要能吃苦,还要有坚定的意志和对国家的热爱,更重要的是能立功,这样的人能够被安排工作,往往是拿命拼出来的。”
申二狗仔细听着,等唐哲说完了,他说道:“可是,我们家的这种成分,不要说当兵了,就算是想好好读书,也不可能参加考试的,哪怕我的儿子孙子,他们也是背着这样的成分过一辈子,这一点我还是看得很清楚,我没有小月姐的命,所以,我只想跟着唐哥好好赚钱。”
唐哲看着申二狗,等他继续说下去。
“等有了钱,就可以让我公不用再天天去坡上烧灰,我要让他天天吃肉,餐餐有酒,哈哈,唐哥,你觉得我这个想法是不是很天真?”申二狗笑着,在火光的照耀下,笑容像一朵灿烂的花。
唐哲说道:“我们是个人都会有这种想法,想让家里人过上更好的生活,这一点也不好笑,相反值得学习,你我都是穷苦日子过怕了的,不过有些事情我得提醒你,易芳姐说得很对,有许多地方已经取消阶级成分了,你不用考虑你的子孙,就算要考虑,首先也要考虑在哪里找个老婆才是。”
申二狗嘿嘿笑着:“我就那么一说。”
唐哲继续说道:“跟着我学做生意也不是不行,只是生意场上的事情,起起落落的谁也说不准,我觉得你可以听一下她的意见,只要你公平反的文件一下来,你就可以去试着点兵,真要是点上了,为国家为人民尽一份力也是好的,再说部队是非常锻炼人的地方,也能学到许多知识。”
见申二狗不说话,唐哲继续说道:“还有一点,你现在也不明白,就算是再有钱的人,也不如手中有一丁点权力,你要是能在部队立个功,转业回来也能安置工作,要是没有立功,回来的时候再跟着我混,我们永远都是兄弟。”
听唐哲说完,申二狗陷入了深思,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行了,你好好想想吧,我先睡觉。”说完把枪交给他,自己去里面的柴草堆上躺着,没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二狗,你怎么睡着了?易芳姐呢?”沈月醒来的时候就没有看见易芳,申二狗蜷缩在火堆旁睡得正香。
“啊?她不是帮我守夜的吗?怎么不见了?”申二狗睡眼惺忪地说着。
沈月大声叫了几声易芳的名字,没有得到回答,反而惊起了树上早起的一群鸟,惊恐地飞向天空。
第453章 易芳不见了
确切地说,唐哲其实在一开始就听到了申二狗和沈月的谈话。然而,当时的他正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意识还未完全清醒过来。所以,尽管他听到了他们的声音,脑袋上却像是被压了块大石头,抬不起来。
最终,真正让唐哲彻底醒来的,是沈月大声呼喊易芳的声音。这突如其来的呼喊,犹如一道闪电划破夜空,将唐哲从混沌的梦境中猛然惊醒。
昨晚,唐哲在与申二狗谈完心后,便躺在草垫子上准备入睡。然而,他却辗转反侧,久久未能入眠。这并不是因为他不习惯睡在草垫子上,而是因为他的思绪一直在为申二狗的人生而担忧。
自从重生归来,唐哲与申二狗之间的友谊已经超越了亲兄弟的范畴。他们彼此信任、相互扶持,这种深厚的情谊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
与简科军相比,申二狗的情况则完全不同。简科军最初接近唐哲时,是带有一定目的的。当然,他的目的并非恶意,只是希望通过与唐哲的交往,让自己和家人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这一点与唐哲的目标倒是不谋而合。
而申二狗呢,说起来也真是有些奇怪。唐哲与他之间的缘分,竟然是唐哲主动招惹而来的。要知道,原本申二狗一家应该会在那个寒冷的夜晚被冻死,但幸运的是,唐哲用几个油香粑拯救了他们。
从那以后,申二狗便一直跟随着唐哲,其中大部分原因是为了报恩。在与唐哲一起做事时,申二狗从未提及过报酬,他总是默默地听从唐哲的安排,无论唐哲说什么,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去执行。
他缓缓睁开眼睛,发现阳光已经透过树冠洒在了地上,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有几滴阳光还透过树枝,照射在他的脸上。
而昨晚他们生起的篝火,此刻也即将熄灭,只剩下几节粗大的树桩还在微弱地燃烧着。
“小月,易芳姐怎么了?”唐哲从床上弹起来,声音中透露出一丝焦急,显然是被沈月的叫声吓到了。
沈月摇着头说道:“不知道呀,我醒来的时候看她就已经不在这里了。”
唐哲又问申二狗:“二狗,怎么回事?”
申二狗像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一样低着头,小声说道:“唐哥,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天快亮的时候易芳姐就起来了,她看我一个人守夜,便和我聊了一会儿天,然后她说让我休息一下,她来守。”
沈月怪道:“二狗,易芳姐是城里人,根本不知道山上有多危险,你怎么能让她一个人守夜呢?”
申二狗头低得更低:“我一开始也没有同意的,她一直坚持,我便把枪拿给了她,然后靠在这里,一开始我都没有睡的,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睡着了,醒来就这样了。”
沈月担心地拍了拍自己的手,叹息着:“唉,不知道怎么说你才好。”
唐哲说道:“小月,你也不要太过担心,说不准易芳姐只是去上个厕所呢。”
沈月想了想,说道:“可能是我想多了吧,她也是,上个厕所也应该走不远,我叫这么大声,她应该回应一下才对。”
唐哲安慰申二狗道:“二狗,没有人怪你,易芳姐是大人了,你不用自责的,对了,再把羊肉烤一腿吧,等一会儿吃了,我们再往上走一段距离,看看今天能不能碰到更好的猎物。”
申二狗连忙去把挂在洞口一根要枝上的羊肉取了一条后腿拿下来,重新把火堆上的火烧旺,然后把羊肉用棍子穿好了插在火堆边上。
又过了十多分钟,羊肉表面的水气已经烧干,开始滋滋地冒着油了,却还是不见易芳的身影。
沈月不由得又担心起来:“哲哥,要不,我还是去找找看吧,她上个厕所怎么这么久都没有回来?”
唐哲想了想,说道:“行,你不要走远了,就在一百米范围内,要是有什么情况,立刻喊我。”
沈月点了点头,说道:“好的。”
申二狗把两个在火堆边上烤热的鸡蛋递给她:“小月姐,你先吃两个鸡蛋,肉还有一会儿才能烤好。”
沈月接过去放在荷包里,说道:“还是先找到她吧,要是那个大小姐出了什么事,就是龙肝凤髓端到我面前我也吃不下。”
“易芳姐!易芳姐……”沈月在森林里一边走一边喊着,声音在密林中传出去很远。
但是回应她的,只有山风以及各种飞鸟。
唐哲和申二狗也开始担心起来。
“二狗,你知道她什么时候离开的吗?”唐哲问道,虽然他知道申二狗已经睡着了,但还是抱着一丝希望。
申二狗木然地摇着头,他虽然手上在烤着山羊肉,但是内心已经害怕到了极点,昨天唐哲他们去河里抓鱼的事情,沈月已经和他讲过了,易芳可以说完全没有一点野外生存能力。
真要是在这大山里走丢了,他申二狗就算是把脑袋砍下来,也赔不起。
何况易芳还是易解放的女儿。
他不敢想下去,真到那个时候,他申二狗就是害了自己全家的罪人。
唐哲继续问道:“你再仔细想想,她走的时候有没有和你打过招呼?”
申二狗还是摇头。
小月的声音还在不远处呼唤,他们处在半山腰,不像山谷能听到回应,不过站得高,声音应该也传得更远。
又过了十几分钟,沈月终于回到了山洞,看到唐哲和申二狗还坐在那里,便问道:“哲哥,她有回来吗?”
唐哲摇了摇头,这一下他的内心也有些急了,他知道易芳没有野外生存的能力,什么在单位打靶拿第一名那种噱头,也就只能在山外和别人吹牛的时候当做资本,连一条蛇都能把她吓得半死的人,真要是遇到了食人的猛兽,那还得了?
“二狗,你把肉装起来,把火灭了,我们去找她。”唐哲一边灭火,一边吩咐申二狗。
沈月连忙去洞里拿帆布包把电筒之类的东西装在里面。
“碰!”
远处,一声清脆的枪声传来,听声音的距离至少有两公里远,三个人站在那里不由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第454章 枪声响起的地方
这突如其来的声响,让原本就有些紧张的三个人,心跳瞬间加速,仿佛都要跳出嗓子眼了。
沈月被吓得脸色煞白,她的尖叫声划破了山林的宁静,“唐哥,你的枪是不是在她那里?”声音中充满了恐惧和担忧。
唐哲心里暗暗叫苦不迭,他瞪了沈月一眼,心想这个大小姐真是任性妄为,非要到山上来打猎,进了山又如此不听话。如果没有发生什么意外还好,可万一真出了事情,他可怎么向易解放交代啊!
申二狗刚刚才把火扑灭,听到枪声,他的动作也不由得一滞。沈月则手忙脚乱地把一些生肉装进了帆布包里,但那些已经快烤熟的肉却没办法装进去,还有半扇羊肉挂在树枝上,申二狗见状,连忙走过去,将其扛在了肩上。
“小月,二狗,我们赶紧走!”唐哲心急如焚地喊道,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焦急。
申二狗点点头,扛起羊肉,跟在唐哲身后,沈月也急忙背起帆布包,紧紧地跟了上去。
“哲哥,这些烤熟的肉我们一人拿一块吃吧。”沈月突然说道,她从帆布包里掏出一大块肉,递给了唐哲和申二狗。
唐哲和申二狗对视一眼,都没有说话,默默地接过了肉。然后,他们一边急匆匆地走着,一边大口咀嚼着手中的烤肉,似乎这样可以稍稍缓解一下内心的恐惧和不安。
在山里面走路也是一个体力活,不补充营养很快就会走不动的,虽然肉还没有全熟,三个人也管不了那么多,先吃下肚子再说。
唐哲接过帆布包来,寻着刚才枪声响起的方向追了过去。
梵净山广袤无垠,一眼望不到边际,而枪声却从远处传来,仿佛是在这茫茫大山中捉迷藏一般。三人沿着山路前行,走了数百米后,便扯开嗓子呼喊易芳的名字,但回应他们的,只有山间的风声和潺潺的溪流声,这让他们的心情愈发焦急。
沈月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她的步伐也变得越来越沉重,但她比谁都更担心易芳的安危,所以即使疲惫不堪,她还是坚持着继续向前走。
唐哲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然后指着前方说道:“我觉得之前的枪声应该是从那个方向传来的,我们再往那边走走看。”
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透过树木的空隙,可以隐约看到梵净山的金顶在前方高高耸立着,而在它的旁边,还有一座比它更高更大一些的凤凰山。
申二狗也看了看,突然指着不远处的一根石柱说道:“唐哥,你看那里,那不是太子石吗?她应该不会跑得这么远吧?”
唐哲定睛一看,果然看到了那根石柱,他想了想,说道:“应该不会,从这里看过去,太子石好像就在眼前,但实际上真要走过去的话,没有个半天时间是绝对到不了的。而且她离开我们也不过才两个小时而已,应该走不了那么远。”
申二狗满脸懊悔,自责地说道:“都怪我啊!要是我没有睡着,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他的声音充满了懊悔和痛苦,仿佛对自己的疏忽感到无比自责。
唐哲则显得比较冷静,他安慰申二狗道:“现在说这些都已经没有用了,我们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找到他,希望他还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不过,千万千万要小心,可别真的碰到大猫子啊。”
听到“大猫子”这个词,沈月突然像是被吓到了一般,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她的哭声十分凄惨,让人听了不禁心生怜悯。
“哲哥,你说、山上是不是真的、真的有大、大猫子啊?”沈月一边哭着,一边断断续续地说道,连一句完整的话都难以说出口。
唐哲连忙安慰她道:“小月,你别太担心了,我们谁都不希望她出事啊。而且,关于山上有没有大猫子这件事,其实很难说清楚。就连山上的老和尚都说,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碰到过大猫子了,说不定它们早就已经绝种了呢。”
然而,沈月似乎并没有因为唐哲的安慰而感到安心,她依旧哽咽着说道:“你也说了,只是有可能绝种而已,万一、万一真的遇到了大猫子,那可怎么办啊?”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恐惧和无助,显然对可能遭遇大猫子这件事感到非常害怕。
唐哲一脸凝重地说道:“刚才那阵枪声你肯定也听到了,要是真碰上那玩意儿,她手里不是还有把枪嘛!再怎么凶猛的大猫子,碰到枪也只有倒霉的份儿!”
沈月听到这话,心中的担忧稍微减轻了一些,她喃喃自语道:“是我太担心了,居然把她有枪这事儿给忘了。她之前说过她打靶可是冠军呢,有这本事在,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吧。”
然而,唐哲心里却并不像沈月那样乐观。他心里很清楚,易芳虽然在靶场上拿过冠军,但那毕竟只是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进行的射击训练。真正面对凶猛的野兽时,她是否还能像在靶场那样冷静、准确地开枪,这可就难说了。
两人继续往前走了一段路,前方出现了一块突起的石头,形状奇特,宛如鹰嘴一般,石尖高高地冒出了树林。唐哲停下脚步,仔细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然后对沈月和申二狗说:“你们俩就在这石头下面等我一会儿,我爬到石头顶上去看看情况。”
说罢,唐哲手脚并用,敏捷地爬上了那块鹰嘴状的石头。站在石头顶上,他极目远眺,试图透过茂密的树林,看清周围的动静。
太阳高高地悬挂在天空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时间大约是上午八点左右。山间的雾气渐渐散去,大部分都已消散,只有树梢上还残留着一些晶莹剔透的露珠儿,宛如一颗颗珍珠点缀其中。
在晨光的映照下,整个森林仿佛被一层金色的薄纱所笼罩,泛着淡淡的波光。微风轻拂而过,树叶沙沙作响,像是在演奏一场大自然的交响乐。那阵阵绿色的浪花,随着微风的吹拂而翻腾起伏,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唐哲站在一块石头顶上,他的身影在这片广袤的森林中显得有些渺小。他双手放在嘴巴周围,深吸一口气,然后扯开嗓子大声呼喊着易芳的名字。
“易芳!易芳!”
他的声音在山谷间回荡,仿佛穿越了时空的界限,远远地传播出去。每一声呼喊都带着他内心的焦急和期待,希望能够得到易芳的回应。
这一次,回声从很远的地方传回来,在山谷间不断回响,久久不散。那一声声的回音,就像是易芳在遥远的地方回应着唐哲的呼喊,让他的心中燃起了一丝希望。
唐哲不停地喊着,一声比一声响亮,一声比一声急切。他已经喊了数十声,喉咙都有些发痛了,但他依然没有放弃,继续大声呼喊着易芳的名字。
就在他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快要嘶哑的时候,突然间,又是一声清脆的枪声响起,打破了这片宁静的森林。
第455章 极速滑落
唐哲迎着山风,稳稳地站在石头顶上,他的目光紧紧锁定着枪声响起的方向。这一次,枪声离他们非常近,只有四五百米的距离,所以听得异常清晰。
那声音来自金顶方向下方的山涧之中,仿佛是易芳身处险境时发出的求救信号。也许是因为易芳真的遇到了危险,又或许是风将声音吹向了另一个方向,总之,唐哲叫了半天,却没有听到一丝一毫易芳的回应。
唐哲的心头愈发焦急,他不禁转过头,对着石头下面的沈月和申二狗喊道:“小月,二狗,她在下面!”
沈月和申二狗也听到了那阵枪声,原本紧绷的神经稍稍松弛了一些。毕竟,还有枪声响起,就意味着易芳暂时还没有遭遇不测。然而,这枪声也同样让他们意识到,易芳并没有完全脱离危险。
等唐哲小心翼翼地从那块石头上下来之后,他们三个人便开始沿着山坡缓缓地朝着山涧走去。这片森林里的地面上,铺满了一层又一层厚厚的枯叶,这些枯叶经过了千百年的堆积,已经形成了一层肥沃的黑土。
在这层黑土的下方,是光滑的风化石板,这些石板历经岁月的洗礼,显得格外光滑。而这些树木,则全靠树叶的掉落以及树上鸟儿拉的屎作为养分,缓慢地生长着。它们的树根也相互交织,盘根错节,仿佛在这片土地上编织出了一幅错综复杂的图案。
当他们顺着山坡往下走时,速度明显比上山时快了许多。申二狗更是兴奋不已,他甚至把那些厚厚的树叶当成了积雪,一屁股坐在上面,然后像坐滑梯一样,顺着山坡飞快地滑了下去。
沈月看着申二狗越滑越快,心里不禁有些发慌,她也学着申二狗的样子,想要控制住自己下滑的速度。然而,就在她刚刚尝试的时候,申二狗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他的身体像脱缰的野马一样,飞速地向下冲去。
唐哲看到这一幕,心中暗叫不好,他本想提醒沈月注意安全,但已经来不及了。申二狗在急速下滑中,不断地伸手去抓身边的树枝,试图减缓速度,但由于他肩上还扛着一块肉,只有一只手能够自由活动,再加上速度实在太快,他的几次努力都以失败告终。
沈月看到申二狗如此狼狈,心中更加慌乱,她也急忙伸手去抓身边能够抓住的东西。就在她感到绝望的时候,突然,一只温暖的大手紧紧地抓住了她的手心。
“抓紧我。”一个低沉而坚定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沈月定睛一看,原来是唐哲不知何时已经快速滑到了她的身边。
唐哲的手如同铁钳一般,紧紧地握住了沈月的手,让她瞬间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沈月的心在这一刻终于安定了下来,她紧紧地握住唐哲的手,仿佛握住了整个世界,一种踏实的感觉涌上心头。
“快去救申二狗!”沈月的惊呼声仿佛在空气中回荡,她的目光紧盯着远处的申二狗,只见他像一颗失控的流星一般,正沿着陡峭的山坡急速滑落。
山坡的坡度越来越大,申二狗的速度也随之越来越快,他的身体在惯性的作用下不断向下滑落,而他滑过的地方,扬起了一条长长的灰尘尾巴,如同一条蜿蜒的巨蟒,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唐哲见状,毫不犹豫地侧身而立,他的双脚如同生根一般,紧紧地踩在地上。他用尽全力,将双脚尽可能地与地面接触,以增加摩擦力。随着他的用力,他的身体终于逐渐稳定下来。
唐哲迅速伸手拉住沈月,将她从地上拉起。他的声音低沉而坚定:“你就在这里等着,不要乱动。”话音未落,他的身体如同离弦之箭一般,猛地向前冲去。
唐哲的速度快如闪电,他的身影在山坡上疾驰而过,带起一阵狂风。十来米的距离,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转瞬之间。眨眼间,他便如同一头猎豹,追上了正在急速滑落的申二狗。
“二狗,快抓住我的手!”唐哲的声音在风中呼啸,仿佛带着一丝急切和恐慌。申二狗听到呼喊,连忙伸出手去,紧紧握住了唐哲的手。
两人的身体瞬间紧密相连,一同沿着陡峭的山坡飞速下滑。申二狗的心中还惦记着他肩膀上那块珍贵的羊肉,那可是他好不容易才得到的。然而,唐哲的目光却落在了不远处山坡的尽头。
那里,几棵崖柏从地面探出尖尖的树梢,仿佛在向他们招手。而尽头的树木也显得零落稀疏,给人一种荒凉而危险的感觉。唐哲的心中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他断定,这个尽头一定隐藏着一片悬崖。
“把肉扔掉,不要管它!”唐哲的吼声在申二狗耳边炸响,他的声音中充满了焦急和命令。申二狗有些犹豫,那块山羊肉可是他们昨天狩了一天的猎才猎到的唯一猎物,对他们来说实在太重要了,如果今天再打不到猎物,这可就是他们唯一的食物,饿肚子的感觉非常难受,他有着切身的体会。
“要死也要做个饱死鬼。”这是八家堰很多的人口头禅,申二狗这个时候也想到了这句话,他不想就这样把山羊肉丢掉。
“没有时间了,你快看那里!”唐哲再次大喊,他的手指向了山坡的尽头。申二狗顺着他的指引看去,果然,仅仅几米开外,便是那令人心悸的山坡尽头。
申二狗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终于意识到了危险的临近。他再也顾不得肩上扛着的山羊肉,手臂猛地一挥,将那块肉狠狠地扔到了一边。
随着羊肉的飞出,申二狗的身体失去了平衡,但他迅速反应过来,顺势一把抓住了唐哲的手。两人的手紧紧相扣,彼此的力量相互传递,暂时稳住了下滑的趋势。
唐哲的另一只手如同闪电一般迅速地抓住了一根藤蔓,他甚至来不及感受那一瞬间的疼痛,便毫不犹豫地将藤蔓在自己的手腕处缠绕了几圈。
“呼……呼……”随着他的动作,树藤被猛地拉紧,发出了呼呼的响声,仿佛在抗议着他的粗暴对待。与此同时,那根原本被树藤缠绕的树枝,也因为承受不住如此巨大的拉力,而啪啪地断裂开来。
申二狗瞪大眼睛,惊恐地看着这一幕。他的目光越过唐哲,看到了崖下那几只正在盘旋的苍鹰,以及那在流云间滴落的飞瀑。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冲动是多么的愚蠢,不仅让自己陷入了如此危险的境地,还连累了唐哲。
他不禁想起去年冬天的那个时候,如果不是唐哲,他们一家人恐怕早就已经命丧黄泉了。而今天,自己却因为一时的冲动,不仅要让自己丢掉性命,还要连累唐哲一同陪葬。
眼看着他们离崖底越来越近,申二狗的心中充满了绝望和懊悔。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突然做出了一个决定——他猛地松开了抓住唐哲的那只手。
第456章 生死瞬间
唐哲心中突然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他下意识地低头一看,只见申二狗原本紧紧握住自己手腕处的手竟然不知何时松开了!这一发现让他的心脏猛地一紧,一股恐惧瞬间涌上心头。
“我操你妈,申二狗,你想死吗?”唐哲怒不可遏地吼道,声音在山谷中回荡,带着无尽的愤怒和惊愕。
然而,就在他怒骂的同时,树藤突然像是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紧了一般,唐哲只觉得手腕处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
他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额头上冷汗涔涔,但他咬紧牙关,用尽全身力气死死地抓住申二狗的手腕,不肯松手。
就在树藤绷紧的一刹那,申二狗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猛地往上一提,然后便完全失去了重心。
“砰!”申二狗的身体重重地砸在崖壁上,发出一声沉闷的撞击声。这一摔让他浑身剧痛,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一般。
过了好一会儿,申二狗才慢慢地回过神来,耳边还回荡着唐哲的怒骂声。他的心中充满了懊悔和自责,觉得自己真是太对不起唐哲了,不仅害他也陷入了如此危险的境地,还让他遭受了这样的痛苦。
“唐哥,你放手吧,是我对不起你们,害你也陷身险境。”申二狗艰难地抬起头,对着上方的唐哲喊道,声音中充满了愧疚和无奈。
“你他妈的说什么屁话?”唐哲怒不可遏,满脸涨得通红,额头上青筋暴起,他死死地咬着牙关,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来,声音中充满了愤怒和焦急。
“我能放手吗?”唐哲的声音愈发高亢,仿佛要冲破云霄,“快点给老子抓紧了,我拉你上来!”他的手臂因为用力过度而微微颤抖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
然而,申二狗却像被吓傻了一般,毫无反应,只是呆呆地望着唐哲,身体僵硬得如同雕塑。
见申二狗如此磨蹭,唐哲的怒火更盛,他破口大骂道:“二狗,你脑子里装的是屎吗?你想死,你就不想想你公?你姐?你死了,他们能好过?我要是回去和你公一说,你公还不气死?”
唐哲的这番话如同一把重锤,狠狠地敲在了申二狗的心上,他的身体猛地一颤,眼泪像决堤的洪水一般奔涌而出。
唐哲见状,心中的怒火稍稍平息了一些,但他的语气依然严厉:“你爹妈走得早,是你公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拉扯大,你就这样报答他们?”
唐哲的话语如同一把利剑,直刺申二狗的灵魂深处。刚才,申二狗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心中没有任何顾虑,然而,唐哲的这一顿臭骂,却像一盆冰水,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今天他不过是偶然间犯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错误而已,无论是唐哲还是沈月,都没有丝毫责怪他的意思。如果仅仅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闹着要寻死觅活的话,那可真是太过于心胸狭隘、小家子气了。
然而,更为关键的是,唐哲的一番话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无论怎样,他实在无法忍受再次目睹自己的祖父承受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申厚植这一生已经经历了太多的苦难和不幸,他的妻子早早离世,女儿也先他而去,甚至连儿子和儿媳都未能幸免。如今,支撑他继续活下去的唯一理由,恐怕就只有申大凤和申二狗这仅存的一点血脉亲情了。
终于,申二狗的手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驱使着一般,紧紧地扣住了唐哲的手腕,仿佛生怕一松手就会失去最后的希望。
“我用力拉,你看看脚上能不能使一点劲。”唐哲一边说着,一边手上的力道又加大了几分。
申二狗的双脚在岩石上拼命地蹬着,虽然他的力气有限,但多少还是能使出一些力气来。
而唐哲手中缠着的那根树藤,在他们持续不断的拉扯下,已经开始有些支撑不住了。树藤上有好几个地方都裂开了,仿佛下一刻就会断裂开来。
唐哲心中焦急万分,他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根树藤已经伤痕累累,随时都有可能断掉。他瞪大眼睛,满脸通红,鼓起全身的力气吼道:“二狗,快点啊!这藤子要撑不住啦!”
申二狗听到唐哲的呼喊,心中也是一紧。他连忙伸出一只手,紧紧抓住唐哲的手腕,另一只手则在空中慌乱地挥舞着,试图找到一个可以借力的地方。
终于,申二狗的手在空中胡乱摸索了一阵后,成功地抓住了崖边的一株杨蜜枝。他心中一喜,手上立刻用劲,想要借助这株杨蜜枝的力量把自己拉上去。
然而,让申二狗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株看似矮小的杨蜜枝竟然如此脆弱。他手上刚刚一用力,那株杨蜜枝就被他连根拔起,带着一些泥土和石块,直直地向崖下坠落而去。
手上失去抓手,身子又往下落了一点。
他额头上的汗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求生的欲望能激发出体内无穷的力量。
此时此刻的申二狗就是这样,当身体下落的时候,他那只抓了空的手再次深深的插入泥土当中,竟然在泥土中摸到了一条树根。
没有任犹豫,他一下子便紧紧抓住,脚下再次用力,上半身终于被拉上了悬崖上面。他插在泥土里的那只手,此时也已经再搭不上力,只能抽出来重新换一根树枝拉着。
而这个时候,那根树藤再也承受不起两个人的重量,“啪”地一声断裂开来,唐哲身子一晃,眼见就要一头栽下去,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生死瞬间,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他身子猛地往前一扑,紧紧地抱住了另外一棵九把斧。
这种树也被叫做铁树,生长得非常缓慢,树杆虽然不大,但是根却扎得很深。
就在树藤极速掉落的同时,唐哲的手已经紧紧地抱住了那棵手臂粗细的九把斧,另外一只手猛一用力,硬生生把申二狗拉了上来。
第457章 没有子弹了
就在生死攸关的瞬间,唐哲展现出了超乎常人的速度和力量,猛地一拉,将申二狗从悬崖边缘拉了上来。
与此同时,申二狗之前丢弃在地上的那半扇山羊肉,在陡坡上停得不稳,加上树叶和泥沙本就松软,在惯性的作用下,以惊人的速度从他们身边滑过。
这半扇山羊肉在空中急速旋转着,仿佛失去了控制一般,接连翻了好几个跟头,最后像一颗炮弹一样直直地砸向山崖下的岩石,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巨响。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两人都有些措手不及,但当他们回过神来,看到彼此都安然无恙时,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涌上心头。
他们紧紧地抱着那棵九把斧,目光交汇,突然间,一阵爽朗的笑声从他们口中爆发出来。
这笑声中包含了太多的情感,有劫后余生的庆幸,有对彼此的感激,还有那种在生死边缘走过一遭后,对生命的重新认识和珍惜。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他们刚才经历了怎样的绝望,那种感觉就像是被整个世界遗弃,孤独地站在死亡的边缘。
然而,当他们看着对方毫发无损地站在面前时,所有的恐惧和绝望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轻松和愉悦,以及彼此之间更加深厚的感情。
沈月被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吓得目瞪口呆,身体完全僵住,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反应能力。她就像一座雕塑般,呆呆地坐在原地,两腿紧紧夹住一棵树,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唐哲他们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唐哲他们终于艰难地爬上了岸。沈月的心中涌起一股无法抑制的情感,她像一只受惊的小鸟,不顾一切地扑进唐哲的怀抱。她紧紧抱住唐哲,仿佛生怕他会再次消失在自己的眼前。
“哲哥,你吓死我了!”沈月的声音带着哭腔,颤抖着说道。唐哲能感觉到她身体的颤抖,他温柔地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好啦,好啦,你看我们不是好好的吗?”
然而,沈月似乎并没有因为唐哲的安慰而平静下来,她依然紧紧抱住他,不肯松手。申二狗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他嘿嘿笑了两声,说道:“我先过去看看那边有路没有。”
说着,申二狗转身离开,他的肩上已经没有了那只山羊肉,两手空空。他走到沈月放在地上的帆布包旁,弯腰将它捡起来,背在了自己的肩上。
沈月完全没有注意到申二狗的举动,她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唐哲身上。她趴在唐哲的肩头,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泪水像决堤的洪水一般,不停地流淌。
“哲哥,我还以为我会永远失去你……”沈月的哭声在山谷中回荡,让人听了不禁心生怜悯。
抱了好一会儿,唐哲才推开她,两人四目相对,眼中尽是说不尽的柔情:“小月,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嘛。”
他的手轻轻地搭在沈月的肩膀上,仿佛生怕会弄疼她一般。沈月的头稍稍一偏,视线便落在了他的手腕上。只见那手腕处,有几道深深的血痕,最深的一条伤痕处,皮都已经不见,能明显看到肌肉,显然是被树藤勒过所致。
沈月心中一紧,连忙抓住唐哲的手,仔细端详起那几道伤口来。伤口处还微微渗着血丝,看起来有些狰狞。她心疼地皱起眉头,对着伤口轻轻吹了几口气,柔声问道:“痛不痛啊?”
唐哲摇了摇头,嘴角泛起一丝微笑:“不痛的,你别担心。”然而,他的话音刚落,手腕处却突然用力转了一个圈。
“哎呀!”沈月惊呼一声,急忙制止道,“你不要乱动啊!你看,皮都擦破成这样了,肯定很疼的。我爹不是给了你一本药书吗?你快看看能不能找一些消炎的草药来包扎一下,不然万一感染了可就麻烦了。”说完,从荷包里拿出一条方巾,这一条方巾还是她参加考试的时候唐哲送给她的。
“你别动,我给你绑上。”说完十分小心地把方巾给唐哲的手腕处的伤口绑了起来。
唐哲点了点头,应道:“好,我知道了。你看二狗都走出去好远了,我们也赶紧走吧,边走边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草药。”
沈月慢慢地转过头去,目光落在了申二狗身上。果然如她所料,申二狗已经走出了好几十米远,正站在远处回头看着他们。
就在这时,申二狗突然开口喊道:“你们还走不走啊?”
唐哲见状,连忙回应道:“马上就来啦!”
然而,让沈月意想不到的是,申二狗竟然在这个时候唱起了山歌调侃起他们来:“送妹送到桐子坪,怕落桐子打着人,打着别人不要紧,打着情妹我心疼。”
这山歌的旋律悠扬动听,歌词直白而又质朴,却又带着几俏皮和诙谐。沈月听着听着,不禁脸上泛起了一抹红晕,她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轻声嗔怪道:“哲哥你看这个死二狗,他在调侃我们,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些东西。”
唐哲笑道:“等一会儿我收拾他。”
沈月倒真怕唐哲收拾申二狗,开口说道:“算了,我们走吧,也不知道易芳姐脱离危险没有。”
唐哲说道:“有枪声,至少能说明她暂时没有危险,我们走吧,应该不远了。”
沈月点了点头,对申二狗喊道:“二狗,你能不能等等我们?”
申二狗回头一笑:“再等你们儿子都出生了,哈哈。”
沈月脸更加红了,骂道:“你个死二狗,看我不把你的屁股打开花。”
几个人说笑间,完全忘记了刚才那场惊心动魄的场面。
“啪!啪!”
连续两声枪响,感觉声音就在眼前,沈月兴奋地说道:“哲哥,好像就在前面。”
唐哲则是心中一紧,脸上的表情变得十分严肃起来,说道:“已经第四枪了,枪里总共就五发子弹,我打岩羊的时候用了一发,她现在已经没有子弹了。”
第458章 深渊
沈月听到唐哲说易芳的枪里已经没有了子弹,心中原本就高悬着的石头瞬间变得更加沉重,仿佛随时都会掉下来砸得粉碎。她的声音不自觉地颤抖起来:“怎么办,哲哥,她现在是不是很危险了?”
唐哲眉头微皱,沉思片刻后说道:“我也说不准,不过从枪声的间隔来看,应该还有一定的时间。而且她开枪的时候似乎比较从容,不像是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连续开枪。”
沈月稍稍松了口气,但仍然不敢掉以轻心。她连忙说道:“那我们快点走吧,去找到易芳姐,不能让她一个人面对危险。”话音未落,她便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奔出去,脚下的步子如同疾风一般,迅速地向前奔跑。
“易芳姐,易芳姐,你能听见吗?”沈月一边跑,一边高声呼喊着易芳的名字,声音在空旷的环境中回荡,希望能让易芳听到她的呼唤。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我在这里。”那是易芳的声音!沈月心中一阵狂喜,她立刻加快了速度,朝着声音的方向狂奔而去。
唐哲和另一个人也紧随其后,他们的步伐同样飞快,心中都充满了对易芳安全的担忧和期待。
“唐哲,这里好多山狗呀!”易芳的声音中透露出些许的惊恐和激动,甚至还夹杂着一丝哭腔。她的呼喊声在空旷的山间回荡,仿佛整个山谷都能听到她的恐惧。
走在最前面的申二狗听到易芳的话,立刻停下了脚步。他站在原地,一脸紧张地望向唐哲,问道:“唐哥,怎么办?易芳姐说她遇到了狼群!”
唐哲的步伐并没有因为易芳的呼喊而停滞,他继续稳步向前走着,同时冷静地回答道:“先过去看看情况再说。如果狼群数量不多,我们就想办法把它们赶走;但要是太多的话,再考虑其他的应对措施。”
在前进的过程中,唐哲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身边的小树。他仔细观察着每一棵树木,似乎在寻找着什么。终于,经过一番搜寻,他发现了三棵大小合适的六股筋。
唐哲迅速走到那三棵六股筋前,从腰间抽出沙刀,毫不犹豫地砍向它们。随着一声声清脆的响声,六股筋被顺利地砍了下来。
接着,唐哲将申二狗的杀猪刀和自己的英吉沙小刀分别绑在了两根六股筋上,经过一番简单的加工,一支锋利无比的矛就这样制成了。
“小月,你拿着这个。”唐哲将那支绑着英吉沙小刀的矛递给了沈月,眼神坚定而温柔。
沈月看着唐哲手中的矛,心中有些犹豫。她不禁问道:“那你呢?”
唐哲微微一笑,从腰间抽出沙刀,迅速地将剩下的一根六股筋的一头削尖。他熟练地动作让人不禁对他的技艺感到钦佩。
“我就用这个。”唐哲举起手中削尖的六股筋,向沈月展示着。
沈月见状,连忙说道:“哲哥,还是你拿着这支矛吧。它在你的手中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我身上带着沙刀,可以用它来防身的。”
唐哲摇了摇头,耐心地解释道:“沙刀没有用的,小月。如果山狗真的向你扑过来,等到你能用沙刀伤到它的时候,你自己也会受伤的。相信我,我以前还用这样简易的长矛杀死过一头三百多斤重的野猪呢。”
唐哲轻轻地拍了拍手中的六股筋,仿佛在与它建立一种默契。他的话语中透露出自信和决心,让人无法质疑他的能力。
沈月略微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接过那根带有小刀的六股筋。就在他接过的瞬间,申二狗已经手持自己的长矛,头也不回地迈步向前走去。
自从清晨醒来后,这还是沈月第一次听到易芳的声音。那声音仿佛一道清泉,穿透了他内心的重重迷雾,让他突然感到一阵难以言喻的轻松。然而,这轻松仅仅持续了一瞬间,紧接着,一股更为强烈的紧张感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易芳口中所说的山狗群,究竟有多少只呢?沈月不禁想起了自己在麻黄岭的遭遇,那些山狗的凶猛和狡诈至今仍让他心有余悸。它们不仅会毫不留情地攻击人类,更可怕的是,它们还会像人类一样运用计谋。
有些山狗会佯装进攻,吸引人类的注意力,而另一些则会趁机发动主攻。即使在败退时,它们也会巧妙地留下一部分同伴来断后,让人防不胜防。
“但愿她一点事都没有。”申二狗在心中默默祈祷着,仿佛这样就能让易芳平安无事一般。他的心情异常沉重,因为只要易芳有任何闪失,他都无法原谅自己。
森林里根本没有路可循,申二狗只能凭借着对易芳声音的判断,摸索着一个大致的方向艰难前行。每一步都充满了未知和危险,但他毫不退缩,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尽快找到易芳。
经过一番艰难跋涉,他们三人终于能够看清易芳所处的位置了。远远望去,只见她正跨骑在一株铁杉的树枝上,那铁杉高耸入云,十分高大。
沈月不禁惊叹,真不知道易芳这样一个弱女子是如何爬上如此高的树的。
此时的易芳,手中的枪已经没有了子弹,但她依然紧紧地端着,枪口瞄准着树下,似乎在与什么对峙着。申二狗心头一紧,担心她会遭遇不测。
“还好,她在树上,山狗不会上树,拿她没有办法的。”唐哲见状,如释重负地呼了一口气。沈月也看到了这一幕,她和唐哲一样,只要易芳现在是安全的,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树下,狼群在他们三人到来之后,似乎也感受到了威胁,开始躁动不安起来。但申二狗他们并不畏惧,因为他们相信,只要齐心协力,一定能够赶走这群凶猛的野兽,保护好易芳。
就在他们三人快要靠近易芳所处的位置的时候,沈月突然指着前方发出一声惊呼。
唐哲和申二狗看过去,离他们不到二十米的地方,一头半张脸,另外半张已经白骨化的山狗头突然出现,一个只眼睛死死地盯住他们,另一边原本应该是眼睛所在的位置,现在只剩下一个空洞,仿佛像一座深渊,要把他们全部吞噬。
第459章 攻守之间
就在那一瞬间,当这只半边脸的白毛狼王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时,唐哲、沈月和申二狗都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心中涌起一阵惊恐。
“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三个人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带着难以置信的语气。
尤其是沈月,她根本不敢直视那只狼王的眼睛。那只狼王头上的那一团空洞,仿佛是一个无尽的深渊,散发出一种令人窒息的压迫感,使得沈月的呼吸都变得有些困难起来。
这种恐惧并非来自于外在的威胁,而是深深根植于人的内心深处。当看到这只狼王时,就好像看到了一个身受重伤却依然顽强地活着的人,那种生命的坚韧和不屈让人既敬佩又害怕。
这种感觉就如同我们这些平凡的人,有一天突然在街上看到一个全身被烧伤得面目全非的人,不仅失去了一只眼睛,甚至脸上的骨头都已经裸露在外。这种强烈的震撼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它直接冲击着人的心灵,让人无法忘怀。
白毛狼王那双绿油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唐哲他们三个人,嘴里不时地发出一阵低沉而又怪异的叫声。这叫声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着,让人毛骨悚然。
突然,就像是从地下冒出来一样,七八只狼不知从何处钻了出来,迅速地将唐哲他们三个人包围在了中间。这些狼体型都不小,每一只都显得异常凶猛,它们的眼睛里透露出对食物的渴望。
“我们好像被包围了。”申二狗紧张地说道,他紧紧握着手中的长矛,将矛尖对准前方,摆出一副随时准备攻击的姿势。
而此时的沈月,早已被吓得脸色苍白,六神无主。她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声音带着哭腔:“哲哥,怎么办啊?”
唐哲的脸色虽然也有些凝重,但他还是保持着冷静。他一手紧握着那根尖锐的六股筋,右手则握着沙刀,与申二狗和沈月背靠背站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紧密的防御阵形。
“不要慌,千万不能主动出击。”唐哲冷静地说道,“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守住这个阵形,等待时机。”
然而,申二狗看到有一只狼正慢慢地向他们靠近,他的神经一下子紧绷了起来,忍不住说道:“唐哥,那只山狗过来了,我去干掉它!”
唐哲一脸凝重地喊道:“别乱动!这是它们的计谋,千万要记住,敌不动,我不动!”
申二狗虽然知道狼群不好惹,但对于唐哲所说的“计谋”还是心存疑虑,他嘟囔着:“计某?我可看不出来这些畜生还有这等心眼儿。”
唐哲解释道:“这是那只白毛山狗的计谋,你看我们三个人紧紧地靠在一起,手里又都有武器,它们一时半会儿肯定不敢轻易冲上来。但是,如果我们分散开来,它们就会一拥而上,对我们进行各个击破。”
沈月不以为然地反驳道:“就算它们一拥而上,我们手里有武器,难道还杀不死它们吗?”
唐哲耐心地解释道:“对它们来说,每一次的狩猎都如同上战场一般,有收获就必然会有牺牲。所以,常常有军队将自己比作狼军,因为狼在捕猎时非常狡猾且有策略。只要我们稍有动作,就必然会落入它们的圈套。”
申二狗满脸焦虑地问道:“那现在到底该怎么办呢?”一旁的沈月也心急如焚地附和道:“哲哥,你赶紧想想办法啊!”
唐哲眉头紧皱,思索片刻后,冷静地说道:“目前来看,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我们三个人背靠背,彼此照应,然后慢慢朝着易芳姐所在的那棵铁杉树移动过去。我记得包里还有二十五发子弹,只要我们能成功拿到枪,这些狼对我们来说根本构不成威胁。”
沈月闻言,连忙抬头张望了一下,随即面露难色地说道:“可是,她离我们至少还有一百米远呢!这么远的距离,她肯定没办法把枪扔过来给我们啊,看来也只能用你说的这个办法了。”
易芳站在树上,目光如炬,远远地就看到了唐哲他们的身影。她心中一喜,正准备高声呼喊,却突然注意到原本聚集在树下的狼群似乎有些异样。
她定睛一看,惊讶地发现狼群竟然在不知不觉间退去了不少,而剩下的那些狼则迅速地将唐哲他们三人紧紧地包围了起来。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易芳心中一紧,她意识到情况可能比她想象的还要危险。
易芳低头看了看手中的枪,心中不禁叫苦不迭。因为她清楚地记得,这把枪里的子弹早就已经打光了,现在它不过是个摆设,根本无法对狼群构成任何威胁。相比之下,唐哲手中的那根六股筋反而更具杀伤力。
然而,更让易芳感到不安的是,树下还有四只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她。它们的目光充满了敌意和贪婪,仿佛只要她稍有异动,就会立刻扑上来将她撕碎。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易芳不敢轻举妄动。她紧紧地握住手中的枪,虽然知道它已经毫无用处,但这样至少能给她一些心理上的安慰。同时,她也在心中默默祈祷,希望唐哲他们能够想出办法摆脱狼群的围困。
“我们慢慢往那边走。”唐哲看着眼前围而不攻的狼群,心中暗自思忖道,这样僵持下去可不是个办法。毕竟在这深山老林里,和狼相比,人的耐力实在是相差甚远。更何况现在他们处于被动防守的一方,而狼群则是主动进攻的一方,防守的人神经总是比进攻的人更加紧绷。
狼群之所以现在按兵不动,原因也正在于此。只要时间一长,他们三个人中必定会有一个人因为体力不支而无法继续坚守,这样一来,原本紧密的防御阵型就会出现破绽。就算他们能够一直咬牙坚持,可一旦夜幕降临,那可就真的是狼群的天下了。
沈月和申二狗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两人都不约而同地轻声应了一声,表示明白唐哲的意思。于是,他们小心翼翼地跟随着唐哲的脚步,一步一步地缓缓向前挪动。
然而,就在他们刚刚迈出几步的时候,突然听到白毛狼王发出了一声奇怪的叫声。这声音仿佛是一种信号,紧接着,就有三只狼如离弦之箭一般,分别从三个不同的方向朝他们猛扑过来。
第460章 最薄弱的一环
眼看着三只狼离自己越来越近,沈月的心跳愈发急促,她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双脚不停地乱跳,嘴里还不停地喊着:“哲哥,哲哥,它们冲过来了,冲过来了!”
与沈月的惊慌失措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申二狗,他的双眼犹如鹰隼一般,紧紧地盯着冲过来的那一只狼,双手如同铁钳一样紧紧握住手中的长矛,身体微微前倾,弓着身子,宛如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一言不发。
唐哲见状,连忙将自己的身子更靠近沈月一些,让她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自己就在她身旁,给予她一丝安全感。与此同时,他手中的六股筋和沙刀也早已蓄势待发,只待那三只狼进入攻击范围,便会如闪电般出手。
“来吧,狗日的!”唐哲低声怒吼道,“早点来早点解决战斗!”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却充满了威严和霸气。
就在那三只狼快要冲到他们面前的时候,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三只狼突然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阻挡,猛地调转方向,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然而,这仅仅只是一个短暂的停顿,它们在稍作调整之后,便再次如离弦之箭一般,调转身子,凶猛地向他们扑来。
申二狗满脸狐疑地看着眼前的一幕,心中暗自思忖:“这些家伙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呢?”他转头看向唐哲,疑惑地问道:“唐哥,你看它们这是在搞什么名堂啊?”
唐哲的目光始终紧盯着那些可疑的动静,不敢有丝毫松懈,他冷静地回答道:“二狗,你可得小心点,它们这是在故弄玄虚,放烟雾弹呢,目的就是想让我们掉以轻心,然后趁机突破我们的防线。所以,我们三人这个阵形绝对不能被它们冲破,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话,连忙点头应道:“好的,我明白了,唐哥。”他紧紧握住手中的武器,全神贯注地留意着周围的动静。
然而,与申二狗相比,沈月的情况就显得有些糟糕了。她完全失去了主心骨,原本握在手中的长矛此刻也变得摇摇欲坠,仿佛随时都可能掉落下来。她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向唐哲求助道:“哲哥,我感觉自己快要站不住了,怎么办啊?”
唐哲见状,心中一紧,但他还是强作镇定地安慰道:“小月,别怕,你一定要坚持住啊!我们现在不能乱了阵脚,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一定能够抵挡住它们的攻击。”
说罢,唐哲迅速做出了一个决定。他稍稍侧了一下身子,将防守的重心悄悄地转移到了沈月这一边。这样一来,他和申二狗就形成了背靠背的姿势,两人各守一方,而沈月则被紧紧地夹在中间,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三只狼就这样来来回回地冲刺了好几次,但却始终未能发现唐哲他们有任何破绽。不仅如此,这几次冲击反而让唐哲他们之间的距离变得更加紧密,形成了一个坚不可摧的防御圈。
白毛独眼狼王见状,心中不禁有些恼怒。它站在一块高耸的石头上,昂首向天,发出了几声震耳欲聋的嚎叫。这嚎叫声在空旷的山谷中回荡,仿佛是在向唐哲他们示威,又似乎是在召集其他狼群成员。
这群狼原本有三十多只,然而在麻黄岭的时候,它们遭遇了唐哲他们的猛烈攻击,有几只狼不幸被打死。尽管损失的数量并不算多,但那些被打死的狼可都是当时队伍中最主要的攻坚力量啊!如今,再次面对唐哲他们,这些狼简直就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就在白毛独眼狼王的嚎叫声落下之后,原本只有三只狼出击的局面突然发生了变化。只见从各个方向都涌现出了三只狼,它们如饿虎扑食一般,气势汹汹地朝唐哲他们扑去。。
“二狗,快!抓住机会给它来一矛!”唐哲紧张地盯着正朝他们猛冲过来的狼群,对着申二狗大喊道。
申二狗听到唐哲的呼喊,故意转头应了一句:“好嘞!”然而,就在这一瞬间,一只狡猾的狼趁着申二狗转头的间隙,如闪电般猛地一跃,径直朝着他的脖子扑咬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申二狗虽然只是稍稍转了一下头,但他的双眼却始终没有离开过狼群。就在那只狼腾空跃起的一刹那,申二狗迅速反应过来,他猛地抬起手中的长矛,毫不犹豫地刺向那只狼。
由于那只狼已经跃起在空中,无法在空中转身躲避,申二狗这一矛犹如闪电般迅速而精准,直接刺穿了它脖子上的皮毛。那只狼遭受重创,惨叫一声,从空中跌落下来。
然而,这只受伤的狼并没有就此罢休,它在落地的瞬间,强忍着剧痛,转身拼命逃窜,很快便消失在了狼群之中。
与申二狗相比,沈月那边的情况要糟糕得多。整个狼群如饿虎扑食般对他们三个人发起了凶猛的攻击,而沈月则成为了狼群最重要的攻击目标。
毕竟,在这个三人队形中,沈月是最薄弱的一环,成为了狼群攻击的首选。
只要能成功地将沈月咬伤,或者迫使她退出这个三角阵形,那么唐哲和申二狗肯定会阵脚大乱。即使他们两个还有反抗的能力,但在失去阵形的保护之后,他们也许并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然而,沈月却绝对难逃一死。
唐哲手中紧握着六股筋和沙刀,他的动作迅速而果断。他一边用六股筋挡住扑向沈月的狼,一边挥舞着沙刀,狠狠地砍向那些凶猛的野兽。
“唐哥,这些山狗实在太多了!照这样下去,我们就算是想拖延时间,最终也会被它们活活拖死啊!”申二狗焦急地吼道,他的额头上已经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唐哲刚刚击退了最后一只狼,可那些狡猾的家伙只是稍稍跑出去转了一圈,便又气势汹汹地折返回来。
易芳在树上目睹着这一切,她心急如焚,却又无计可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唐哲和申二狗在狼群的围攻下苦苦支撑。
第461章 你到底是哪头的
这些狼仿佛是有意戏弄唐哲他们三人一般,不停地在他们身旁穿梭游荡,时隐时现,让人防不胜防。它们就像一群训练有素的猎手,耐心地等待着最佳的进攻时机,只要一有机会,便会如饿虎扑食般猛然冲上前去,狠狠地咬上一口。
面对如此狡猾的狼群,唐哲和申二狗不敢有丝毫松懈,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觉。他们的目光紧紧锁定在狼群的一举一动上,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变化。尽管处境艰难,但他们并没有被狼群的气势所吓倒,反而凭借着敏锐的观察力和敏捷的反应能力,一次次成功地避开了狼的攻击。
就在狼群稍作停歇的时候,申二狗又抓住了这个稍纵即逝的机会,猛地出手,给了其中一只狼重重的一击。那只狼猝不及防,被申二狗打伤后,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然后狼狈地逃窜而去。
唐哲三人见状,心中稍安,但他们知道,危险并未解除。于是,他们继续紧紧地靠在一起,小心翼翼地向前挪动着脚步。每一步都显得异常艰难,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与他们作对,但他们的目标却异常清晰——尽快逃离这片充满危机的区域。
而此时此刻的沈月,身体状况可谓是糟糕至极,她对唐哲的依赖程度已经达到了顶峰。她的身体异常虚弱,仿佛一阵轻风就能将她吹倒,甚至连站立都变得异常艰难,几乎丧失了所有的力气。如果不是唐哲紧紧地拉住她的胳膊,恐怕她早已像一摊烂泥一样瘫倒在地。
回想起上一次与这群狼搏斗的经历,那还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由于光线昏暗,视线受阻,尽管心中充满了恐惧,但实际上并没有看清狼群的具体数量。
然而,这一次却完全不同,不仅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且一下子就遭遇了如此庞大的狼群,数量之多令人咋舌。
更让人感到棘手的是,这一次唐哲手中并没有枪。
上一次,他凭借手中的枪械,只要哪里有动静,抬手就是一枪,成功地吓退了狼群。可如今,他们手中只有最原始的武器,面对这群凶猛的野狼,实在是让人倍感压力。
尤其是当沈月一开始就被那只独眼白狼王吓得魂飞魄散之后,她的心理防线几乎瞬间崩溃。再加上大白天突然遭遇这么一大群狼,她的恐惧更是被无限放大。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自从申二狗弄伤了其中一只狼后,剩下的那些狼群虽然依旧在他们身边窜来窜去,却也不敢轻易再往前冲。毕竟,即使是一只动物,它也是怕死的,面对未知的危险,它们也会有所顾忌。
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易芳在树上焦急地喊道:“唐哲,再往这边靠一点,我把枪给你扔下去!”
唐哲听到易芳的呼喊声,却连头都不敢抬一下。他的心里充满了恐惧和不安,眼睛也不敢随意乱看,生怕会引起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太远了,你根本扔不过来的!”唐哲回应道,声音有些颤抖。
易芳显然没有意识到唐哲的担忧,她继续说道:“没关系的,我先把枪扔下去,你们再过来捡就好了。”
说完,易芳深吸一口气,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手中的枪狠狠地扔了出去。那支枪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如同离弦之箭一般,直直地朝着唐哲他们飞射而去。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枪会顺利落入唐哲手中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只见那支枪脱离易芳的手,就改变了方向,最终竟然挂在了离唐哲他们十多米远处的一棵红豆杉上。
红豆杉的树枝被枪的重量一拉,立刻开始不停地上下摆动,仿佛是在嘲笑唐哲他们的无能。这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尤其是沈月,她的额头瞬间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而易芳则更是尴尬得无地自容,她下意识地捂住了嘴巴,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永远不再出来。
唐哲听到易芳的话后,气得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他瞪大了眼睛,吼道:“大姐,你到底是哪头的啊?你是猴子派来的救兵吗?还是说你其实是我们这边的意大利人啊?”
易芳被唐哲这么一吼,顿时觉得十分委屈,她嘟囔着嘴解释道:“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嘛,我只是想把枪递给你而已啊……”
唐哲此时已经气得快要骂人了,一旁的沈月见状,连忙开口劝慰道:“哲哥,你别生气啦,现在当务之急是想办法把这些山狗赶走啊。”
申二狗听到沈月的话,看着红豆杉树上晃动的枪,仰天长叹一声,“唉,想我二狗一生十五年,光明磊落,行得正坐得端,什么场面没有见过,没想到最后竟然会落得如此下场,变成一坨狼屎粑粑……”
然而,就在他们说话的当口,那群山狗已经越逼越近了。在被群狼围攻的情况下,每向前靠近一步都变得异常艰难,仿佛是在与整个世界对抗。每一步都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不可估量的代价,但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咬牙坚持着,一步步艰难地向前挪动。
白毛独眼狼王似乎感觉到了易芳丢下来的东西很危险,又是长嚎一声,原本每个方向都是来三只狼的,这一次,所有的狼似乎都出现了,大大小小足足有二十多只,从四面八方向唐哲他们涌过来,仿佛他们三个已经是摆在案板上的肉一样。
唐哲大吼一声,挥舞着手中的六股筋,敲、挑、刺、顶……蜂涌而来的狼群中,不时发出阵阵惨叫。
申二狗也是大显神威,他的六股筋上可是绑着杀猪刀的,明晃晃的刀锋闪着阵阵寒芒,一边刺了几下,那狼群竟也躲着他。
沈月手里的长矛基本上发挥不了多少作用,虽然唐哲把最锋利的武器给了她,她去连自保都有些困难,所以她一直都是狼群围攻的对象,这样一来,无论是唐哲还是申二狗,都会把重心放在保护沈月身上。
一波狼群还没有退去,另外一波又接着冲了上来。
第462章 杀破狼
森林里的树木郁郁葱葱,密密麻麻,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唐哲、申二狗和小月三人在这片茂密的树林中艰难前行,边战边退。他们的周围都是一群凶猛的狼群,狼群的嚎叫声在森林中回荡,让人毛骨悚然。
就在他们快要被狼群追上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棵巨大的鸡素子果树。这种水果在梵净山非常常见,当地人也称之为野荔枝。鸡素子果的外形与荔枝有几分相似,但果肉和果核却完全不同,里面的籽特别多,是山里猴子和许多鸟类的美食。
这棵鸡素子果树高耸入云,树干粗壮得需要两三个人才能环抱。它的第一台树杈离地面约有两米五的高度,巨大的树冠如同一把绿色的大伞,覆盖着很宽的一片土地。
唐哲见状,连忙对申二狗喊道:“二狗,你先撑一下,我把小月推上树上去躲一下!”
申二狗听到唐哲的话,点了点头,他的目光始终紧盯着狼群,不敢有丝毫松懈。他知道,自己必须抵挡住狼群的攻击,为唐哲和小月争取足够的时间爬上树。
唐哲稳稳地蹲在地上,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沈月,眼神坚定地说道:“小月,你先踩着我的肩膀,然后把身子紧贴着树干,我会想办法把你送上去的。”
沈月听后,毫不犹豫地照做,她小心翼翼地将双脚踩在唐哲宽阔的肩膀上,双手紧紧抱住树干,身体尽量贴近树干,以保持平衡。
唐哲深吸一口气,慢慢地站起身来,他的动作十分缓慢而谨慎,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让沈月摔倒。随着唐哲的起身,沈月的身体也逐渐升高,她的双手努力向上伸展,终于,当唐哲完全站直时,沈月的双手成功地够到了第一节的树枝。
这节树枝异常粗壮,即使是一个成年人想要抱住它也绝非易事。然而,幸运的是,沈月从小在农村长大,对于爬坡上树这样的事情可谓是轻车熟路。
只见她双腿微微弯曲,然后突然发力,如同一只敏捷的猴子一般,猛地向上一跃,整个上半身瞬间就挂在了树枝上。
然而,就在沈月还没有完全爬上树枝的时候,下面的唐哲突然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危险气息。他定睛一看,只见几条饿狼正趁着他无法抽出双手的短暂空隙,如饿虎扑食般径直向他猛冲过来。
与此同时,申二狗那边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三四条狼正围着他不停地打转,他根本无暇顾及其他,只能不断地挥舞着手中的木棍,试图抵御狼群的攻击,但显然效果甚微。
“唐哥,快点啊!它们要冲上来了!”申二狗焦急地大喊道,声音中透露出一丝绝望。
唐哲的心跳急速加快,他能清晰地感受到狼嘴里喷出的浓烈腥味,那股味道仿佛要穿透他的鼻腔,让他作呕。与此同时,狼群冲过来时划破空气所产生的风声也在他耳边呼啸,如同一股强大的风暴向他席卷而来。
幸运的是,当沈月爬上树时,她的那支矛就倚靠在树干上。唐哲毫不犹豫地扔下手中的六股筋,迅速伸手抓起沈月的矛。
唐哲紧握着矛,矛头闪烁着寒光,他的眼神冷酷而锐利,紧紧锁定着冲在最前面的那只狼。当狼扑向他时,他猛地一挥矛,矛头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寒芒中血光四溅。
那只狼的耳朵被英吉沙小刀瞬间削掉,鲜血如泉涌般喷出。然而,这只狼并没有因为受伤而退缩,反而被疼痛激起了更强烈的兽性。它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不顾一切地继续向前猛冲。
唐哲见状,毫不畏惧,他的另一只手高高举起沙刀,那沙刀在阳光下闪耀着厚重的光芒。他用尽全身力气,将沙刀狠狠地劈下,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这一刀威力惊人,如同雷霆万钧,狠狠地砸在那只狼的身上。那只狼的头部已经被劈成了两半,脑浆和鲜血溅得到处都是,形成了一幅惨不忍睹的画面。
还没等他喘过气来,突然,一股剧痛从他的小腿肚子处传来,仿佛被千万根细针同时刺穿一般。他低头一看,只见一只半大的狼正死死地咬住他的腿,锋利的狼牙深深地嵌入了他的皮肉,鲜血顺着伤口汩汩流出。
唐哲心中大怒,他没想到这只半大狼竟然如此凶猛,竟敢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发动攻击。他怒吼一声,手中的沙刀再次高高举起,带着雷霆万钧之势狠狠地劈向那只半大狼。
只听“咔嚓”一声脆响,沙刀犹如砍瓜切菜一般,将那只半大狼劈成了两截。狼的身体应声倒地,鲜血四溅,但它的四条腿却依然在地上乱蹬,仿佛还在挣扎着想要站起来。而那颗紧咬着他腿的狼头,竟然还兀自不肯松口,依旧死死地咬住他的腿,不肯放开。
与此同时,申二狗那边也传来了一阵呼喊声。原来,他也遭遇了两只狼的袭击,不过好在他反应迅速,用手中的木棍成功地捅伤了其中一只狼,另一只狼见状,吓得赶紧逃走了。
白毛独眼狼王见势不妙,立刻又嚎叫了几声。这几声嚎叫仿佛是一种命令,原本围着他们的狼群听到后,迅速四散开来,在离他们十几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将他们困在了中间。
天空原本还是晴空万里,阳光明媚,仿佛大自然在向人们展示它的美好。然而,就在临近中午的时候,一股突如其来的凉意如同一股暗流,悄然涌上心头。
梵净山的天气就像一个善变的孩子,让人难以捉摸。它时而晴空万里,时而阴云密布,仿佛没有规律可循。此刻,天空中的乌云如同一群被激怒的野马,狂奔而来,迅速遮蔽了阳光。
天空变得越来越暗,仿佛夜幕提前降临。那厚重的云层像是一个被病痛折磨的老人,无法承受身体的痛苦,缓缓地倒下,压在了山头上。这一幕让人不禁心生怜悯,同时也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强大力量。
不时有飞鸟惊慌失措地冲入林中,它们似乎预感到了即将到来的暴雨,急于寻找一个安全的庇护所。这些鸟儿在林间穿梭,叽叽喳喳的叫声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更增添了一丝紧张的气氛。
突然,一道闪电划破阴暗的天空,随之而来的是滚滚雷声,仿佛把大地撕裂一般。
第463章 老交道
突如其来的迅雷,就像一枚炸弹在不远处的山顶炸天,震得大地都有些颤抖,沈月和易芳都在树上,她们俩被这雷声都给惊呆了。
然而,树下的狼群并未就此离去。刚才它们只是稍稍后退了一段距离,仿佛在等待着什么。就在雷声滚滚而过之后,天空仿佛突然被撕裂开来一般,倾盆大雨如瀑布般哗啦啦地倾泻而下。眨眼间,这几个人的衣服就被雨水浸透,湿漉漉地贴在身上,让人感到一阵寒意。
而那退回去的狼群,似乎在短暂的时间里开了一个小型会议。它们彼此之间似乎传递着某种信息,然后,毫无征兆地,它们再一次发动了冲锋。这一次,除了留在易芳所在那棵树下的两只狼外,其他所有的狼都如同一股黑色的洪流一般,汹涌地冲了过来。
“不好,唐哥,它们发疯了!这样冲过来,我们肯定必死无疑啊!”申二狗惊恐地喊道,他和唐哲此刻都背靠在那棵鸡素子树上,面对着一窝蜂扑来的狼群,心中的恐惧愈发强烈。
唐哲紧紧咬着牙关,他的额头上已经冒出了一层细汗。就在刚才狼群稍稍退却的时候,他才好不容易将腿上的狼头给弄下来。幸运的是,这只狼尚未完全成年,虽然在他的腿上咬出了几个洞,流了一些血,但伤势还算不太严重。
“二狗,别怕!我们一定要顶住,就算是死,也要多拉几只狼陪葬!”唐哲强作镇定地说道,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决绝。
倾盆大雨如瓢泼一般倾泻而下,仿佛没有尽头。狼群在雨中不断地发起冲锋,它们的身影在雨幕中若隐若现,时而逼近,时而又迅速后退,就像在进行一场诡异的舞蹈。然而,这并不是一场真正的进攻,而是狼群精心策划的心理战。
沈月和易芳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警惕地注视着狼群的一举一动。她们心里很清楚,这些狼只是在虚张声势,试图给她们施加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也在寻找她们防御的破绽。一旦发现破绽,狼群必将毫不留情地猛扑上来,将她们撕成碎片。
尽管手中的武器并不十分称手,但两人依然毫不退缩。经过数轮的交锋,又有两只狼在攻击中受伤,其中一只的前小腿甚至只剩下一点皮还连着,显然已经失去了继续攻击的能力。
雨势来得迅猛,去得也同样迅速。短短十几分钟后,大雨便骤然停歇,天空逐渐放晴。沈月和易芳的心情也随之稍稍放松了一些。
她们所处的位置离太子石不远,而且正好处在半山腰上。当闪电划破夜空时,周围高耸的山峰恰好为她们挡住了致命的电流,否则,她们恐怕早已被闪电击中,化为焦炭了。
大雨过后,空气格外清新,白毛狼王站在山坡上,昂首挺胸,再次发出了几声嘹亮的嚎叫。这嚎叫声在山谷中回荡,久久不散。
令人惊讶的是,原本气势汹汹的狼群,听到狼王的嚎叫后,竟然开始慢慢地向后撤退,仿佛接到了某种命令一般。
随着狼群的撤退,地上留下了两只狼的尸体,它们的皮毛被雨水浸湿,血迹在地上蔓延开来。申二狗看着这一幕,心中松了一口气,他一边擦着脸上的汗水,一边对唐哲说道:“唐哥,那些山狗跑了。”
唐哲站在不远处,目光如炬,仔细观察着狼群的动向。当他看到狼群完全消失在森林中后,才转过头来,对申二狗说道:“二狗,你就在这里守着,不要掉以轻心。小月,你先不要下来,防止它们去而复返。”
申二狗有些不解地挠了挠头,问道:“它们都已经跑了,还怕啥?”
唐哲皱了皱眉,解释道:“这些狼很狡猾,它们可能只是暂时撤退,等我们放松警惕后,再突然发动攻击。所以,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小心谨慎。”
唐哲继续说道:“你不了解山狗的性子,它们可不像其他动物那么简单。这些家伙不仅聪明,而且还懂得团队协作呢!这次它们虽然受伤了三四只,死了两只,但你有没有仔细数过,整个狼群到底有多少只?”
申二狗听后,略微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嗯……我记得好像不低于二十只吧,我好像看到易芳姐那边还有一些呢。”
这时,一直待在树上的沈月突然插话道:“我数过了,连那只白毛独眼山狗在内,一共有二十七只。一开始的时候,易芳姐那边的树下有四只,后来又跑过来两只,被我们杀死了两只,还打伤了四只。不过,我比较好奇的是,它们每次冲过来咬我们的时候,为什么总是留着十来只在外面看着,而不是全部一起上呢?”
申二狗闻言,嘿嘿一笑,夸赞道:“还是小月姐观察得仔细啊!”
唐哲则是问道:“这群山狗你们不觉得熟悉吗?”
申二狗马上接过话说:“别的不熟悉,就领导头的那半边脸就是我们在麻黄岭碰到的那一只,难道说它们就是一群?”
沈月也在树上说道:“难怪我一开始看到那半边脸山狗就觉得有些熟悉呢。”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你们猜得没错,我观察了一下,还真是麻黄岭的那一群。”
申二狗说道:“不是说一只毛鸡管一匹岭吗?像山狗这种猛兽,更应该遵守自然规律才对,麻黄岭和白云岭那么大的山它们不呆,还跑到这里来?”
唐哲说道:“先不管它们为什么跑到这里来,我来回答小月刚才的问题,在麻黄岭的时候,我们杀了多少只山狗?”
申二狗想了想,说道:“好你是七只吧,还有一头大狗熊呢,这次还真遇到老交道了。”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这就对了,因为第一次和它们交锋的时候,就已经把它们的主力给杀了一小半,这也就是为什么今天在这里还有一部分山狗只在后面看着,并没有冲过来的原因。”
沈月哦了一声,说道:“原来冲过来的这些山狗,是在给后面那些山狗当老师,教授它们狩猎的本领?”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不错,正是这样。”
这时,易芳在另一棵树上喊道:“喂,山狗都跑光了,你们还不来救我?我腿都麻了。”
第464章 山狗也是狗
看到易芳在那边树上焦急的样子,沈月在树上对唐哲说道:“哲哥,山狗都跑光了,你们先去把易芳姐接下来吧。”
唐哲对申二狗说道:“二狗,你就在这里守着,免得山狗再次回来。”
沈月说道:“它们虽然聪明,还不至于会去而复返吧?”
唐哲对沈月说道:“你太不了解山狗了,它们算是动物界最聪明的一群猎手,这么大一群山狗,就算是大猫子见了,也会躲着走的。”
申二狗问道:“我还是觉得有些奇怪,它们为什么不在麻黄岭,而是跑到这里来了呢?”
唐哲想了想,对申二狗说道:“有几种情况,第一种是麻黄岭上面的猎物太少了,那里距离寨子太近,好几个大队的猎人都会去山上打猎下套,它们的狩猎环境变得越来越严峻,便迁到了这里。”
申二狗静静听着,唐哲继续说道:“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它们遇到了劲敌,原来的地盘被更凶猛的动物给抢了。”
“倒有这种可能,之前我和你说过,我和科军去找天麻的时候,听到白去岭上有大猫的叫声,就像是牛的叫声一样,不过比牛叫更加浑厚深沉,那声音就像是从地底传出来一样,传得很远很远,震得人耳朵发麻。”申二狗听到这里,似乎有些懂了。
易芳在那树上又喊道:“你们几个有没有听我说话呀?”
看着她急了,沈月说道:“你们快去吧,就算是有山狗来,我在这树上也不怕。”
唐哲想了想,便对铁杉树上的易芳说道:“易芳姐,我们现在就过来接你。”然后又对沈月说道:“你千万要抓紧,不能随便乱动。”
沈月点了点头:“快过去吧,易芳姐都快急哭了。”
到了铁杉树下,易芳已经从树枝上站了起来,她爬树的时候因为害怕,爬得有些高,离地面至少在六七米,加上心情紧张,长时间跨坐在树枝上,两腿有些发麻。
见唐哲他们过来,她才扶着树干小心地站起来,起来的同时,因为腿麻得没有了知觉,差一点从上面摔倒下来。
她这一下子,把她自己吓着的同时,连同树下的唐哲和申二狗也吓了一跳。
好在她比较灵活,一把紧紧地抱住了树干,又缓了一下,才慢慢活动了双腿,过了几分钟,她才深感腿又慢慢回来了。
“我的腿上有知觉了,现在就下来。”易芳抱着树干,因为经过大雨的冲刷,湿瀌瀌的,双手抱在上面,就像抱着一条泥鳅。
好几次都差点从上面摔了下来,还好铁杉的树枝是一层一层的,就像是一座塔,直到屁股碰到地面,她才放开双臂,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
这种踏实的感觉真的很爽,让她有了一种重生的感觉:“我又活过来了。”
申二狗看着易芳手臂上因为从树上滑下来擦伤的一大片伤口,说道:“易芳姐,先起来吧,地上太湿了。”
其实大家的衣服都已经湿了。
唐哲没有说话,易芳坐起来,说道:“对不起,唐哲。”
“你不应该和我说对不起,这句话你应该对你自己说,还有易叔叔他们,如果你今天真的出了意外的话,他们二老怎么办?”唐哲有些生气。
易芳惭愧地低着头,说道:“是我不好,不应该一个人单独行动,今天的事情,我求你不要告诉他们好吗?”
她看着唐哲,继续说道:“要是被他们知道我闯了这么大的祸事,非把我的腿打断不可。”
唐哲见她眼睛红红的,再也不忍心责怪,说道:“你放心吧,我不会和他们说的。”
申二狗看着一旁树上的枪,对唐哲说道:“唐哥,我去把枪弄下来。”
唐哲点头道:“好,你小心一点。”
申二狗在地上捡了几节干树枝,站到红豆杉下面,看着挂在树枝上的枪,把手中的干树枝扔了上去。
经过几次碰撞之后,那支枪终于从树上掉了下来,摔在地上的枯叶上。
申二狗连忙跑过去,枪躺着的地方,离枪托只有不到五公分的距离就是一块石头,他拍了拍胸脯,说道:“还好,差一点就坏事了。”
他捡起来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任何事,才拿着它去找唐哲。
易芳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三个人汇合之后,便又往鸡素子果的那棵树走过来。
沈月见到易芳,忙问道:“易芳姐,你没事吧?”
易芳点头道:“没事的,小月,对不起。”
沈月摇了摇头:“易芳姐,你不用这样说的,没事就好。”
唐哲说道:“小月,你能下来吗?”
这棵鸡素子果太粗,根本不可能你易芳一样抱着树干往下滑,还好沈月所在的位置也就两米多高,只要从上面跳下来就行了。
她努力地想站起来,可是树枝上同样湿滑。
唐哲说道:“你抱着树枝,然后让脚先下来,我在下面抱着你。”
沈月想了想,说道:“行,你站过来吧。”
唐哲站到沈月的下面,沈月便翻身抱着树枝,还没有准备好,因为太滑的缘故,一声惊呼声中,她竟然从上面掉了下来。
还好唐哲已经站在她身下,伸出双手紧紧把她抱在怀中:“没事吧。”
沈月脸通红,忙说道:“没事,哲哥,你先放我下来。”
唐哲把她放在地上,沈月还没有站稳,便去撸起唐哲的裤管:“我看看你被咬成什么样子了。”
当裤管被撸到膝盖处的时候,易芳才发现唐哲的小腿肚上血红一片,还有四个小孔不停地往外渗着丝丝血迹。
“很痛吧?”沈月轻轻碰了一下唐哲的伤口,关心地问道。
唐哲摇了摇头,其实一开始的时候麻麻的并不怎么痛,但是那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一阵阵钻心的痛就传到大脑里。
一直到现在,他都是咬着牙在忍受着。
“哲哥,我听说被狗咬了不赶快治的话,会得疯狗病的,山狗也是狗,要不我们赶快回去吧?”沈月担心地说道。
唐哲说道:“从这里走出去,也许天黑也走不回家,我再看看能不能找到些草药,把伤口先消消炎。”
易芳突然说道:“我在看电影的时候,看到里面有人受伤了,就会用子弹里的火药倒在伤口上一点燃,立刻就消毒了。”当她说完这些的时候,发现沈月和申二狗都惊恐的看着她。
第465章 不能单独行动
易芳突然感觉自己像是被两道炽热的目光锁定了一般,浑身都有些不自在起来。她不禁皱起眉头,看着申二狗和沈月,疑惑地问道:“你们俩这样盯着我看干嘛?难道我说的话有什么不对吗?”
沈月一脸惊愕地看着易芳,仿佛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一样,她连忙说道:“易芳姐,你这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直接把火药倒在伤口上,然后还要去点燃它啊!”
易芳却显得异常自信,她理直气壮地回应道:“那是自然,只有高温才能真正达到消毒的效果。”
申二狗在一旁不停地摇头,嘴里还念叨着:“疯了,真是疯了。”
沈月更是惊得合不拢嘴,她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说:“那可是肉啊,是人身上长出来的肉啊!都已经烧糊了,就算毒能消掉,那他的腿以后还能正常使用吗?”
易芳连连点头,一脸得意地说道:“哼,你们这些人啊,就是孤陋寡闻!电影里的那些硬汉可都是这么演的呢!”
唐哲则是一脸苦笑,无奈地摇了摇头,反驳道:“你说的没错,那确实是电影,是演员们演出来的,都是假的!可只有我身上的这些肉才是真的啊!”
沈月见状,赶忙插话问道:“哲哥,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雨已经停了,要不我们先往山上走吧?”
唐哲沉思片刻后,回答道:“嗯,这样也好。不过,在出发之前,我们得先找个地方把火生起来,把身上的衣服烤干才行。”
这时,申二狗突然开口说道:“嘿,你们看,这不是正好嘛!我现在肚子有点饿了,干脆就在这里把狼肉烤来吃吧!”
一听到“吃”这个字,易芳的肚子立刻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咕咕地叫了起来,而且还叫了好几声。她不禁有些尴尬地摸了摸肚子,心想:这可真是太丢人了!
要知道,易芳从昨天晚上吃过那顿烤山羊之后,就一直没有再进食,到现在可以说是滴水未进,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唐哲从申二狗那里接过帆布包,每人分了两个鸡蛋先吃着,然后让申二狗去找一些干草来生火。
刚刚下过雨的森林,地面潮湿,空气湿润,想要找到一些干燥的引火柴简直比登天还难。而且,那群可怕的狼不知道退到了哪里,申二狗根本不敢走远,只能在大家的视线范围内小心翼翼地活动。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在靠近石头的地方,申二狗发现有些枯枝树叶掉到了石头下面,虽然不多,但总算是有了一些引火的材料。他如获至宝,赶紧将这些枯枝树叶收集起来,带回了大家的聚集地。
申二狗将收集来的引火柴堆放在一起,然后用打火石小心翼翼地点燃。火苗起初很微弱,但在他的不断吹气和添加一些湿的柴火后,火势逐渐变大,熊熊燃烧起来。
烧了一会儿,有些柴火已经被烧化,变成了通红的炭火。唐哲见状,连忙用树枝将这些炭火刨出来,然后迅速弄熄,接着,他将这些弄熄的炭火放在枪托上,用石头轻轻敲打,将它们磨成粉沫状。
一切准备就绪,唐哲深吸一口气,然后将这些粉沫状的炭火轻轻地敷到自己小腿肚的伤口处。刹那间,一阵剧烈的痛感如电流般从小腿肚传遍全身,直抵他的大脑。他忍不住“嘶”地猛吸了一口气,脸瞬间涨得通红,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
沈月紧紧地握住唐哲的手,手心传来的力道让她有些痛得吃不消,额头微蹙,但还是强忍住了。
他完成这些动作后,申二狗那边也已经将那只咬伤唐哲的半大狼剥皮开膛完毕。只见申二狗手脚麻利地砍下几根旁边的树枝,迅速将其削尖,然后熟练地将狼肉串在树枝上,架在火堆旁边开始烤制。
唐哲的伤口经过简单处理后,敷上了木炭沫子,血终于止住了,但那黑乎乎的几个洞依然触目惊心,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恐惧。
沈月一直关注着唐哲的状况,见他处理完伤口,便急忙上前询问:“哲哥,你感觉好点了吗?”唐哲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手还紧紧握着沈月的手,他连忙松开,同时注意到沈月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心里有些愧疚,知道自己刚才因为疼痛而不自觉地用力握紧了沈月的手,这样的力道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肯定不好受。于是他连忙说道:“小月,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有没有弄疼你?”
沈月连忙摇头,微笑着说:“我不痛的,哲哥。我只是担心你的伤口,这样敷一些炭沫子真的可以吗?”
唐哲缓缓地摇了摇头,轻声说道:“这炭沫子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止血作用,但对于消毒杀菌来说,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如果能够找到凤尾草就好了,那可是专门治疗猫狗咬伤的良药啊!”
申二狗听闻此言,心中一动,突然想起自己刚才捡柴时似乎在不远处的石头上看到过类似的植物。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我刚才捡柴的时候,好像在那边的石头上看到有一片长得挺像凤尾草的东西,不过距离有点远,我也不太确定那到底是不是凤尾草。”
沈月听到申二狗的话,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她兴奋地连忙站起身来,急切地对申二狗问道:“真的吗?那它在哪个方向呢?”
申二狗稍稍思考了一下,然后朝着东南方向指了指,回答道:“就在那边,你看到那边也有一棵荔枝子枝了吗?就在那棵荔枝子枝的下方,有一块大石头,那片凤尾草应该就是长在那块大石头上,而且还不少呢。”
沈月对唐哲说道:“哲哥,我去弄一点回来你看看是不是。”
唐哲连忙喊住了她,说道:“不行,那里距离太远了,现在我们四个人不能单独行动,不管走哪里都必须在一起。”
易芳说道:“要不这样吧,反正这些肉还要烤一会儿,那里也不远,我们四个人一起过去,就算是那些山狗想要杀个回马枪,见我们四个人一起,它们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
第466章 狗咬一支蒿
沈月站在一旁,满脸忧虑地看着唐哲,轻声说道:“哲哥,你身上的伤可不能再拖啦,还是听易芳姐的话吧。”她的语气充满了关切和焦急。
申二狗见状,立刻拍着胸脯,自信满满地对唐哲说:“唐哥,你放心吧,我一个人去就行了。那个地方离这儿不远,来回顶多十分钟,绝对不会耽误事儿的。而且你现在有枪在手,就算有山狗突然冒出来,你也完全不用怕啊!”
唐哲略微思考了一下,觉得申二狗说得也有道理。他看了看手中的枪,又看了看申二狗,最终点了点头,同意了申二狗的提议。
“好吧,二狗,那你快去快回,千万不要耽搁太久。”唐哲嘱咐道。
申二狗二话不说,迅速从地上抓起那根长矛,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快地朝着他刚才所说的那个地方奔去。
唐哲目送着申二狗远去的身影,然后将注意力转回到手中的枪上。他紧紧握住枪柄,感受着那沉甸甸的重量,心中稍稍安定了一些。接着,他又从背包里翻找起来,不一会儿,便掏出一个用牛皮纸包裹着的小包。
唐哲小心翼翼地打开小包,里面露出了一排整齐摆放的子弹,一共二十五发,每一发都闪烁着冰冷的金属光泽。
“居然还有这么多子弹?”易芳瞪大了眼睛,心中的紧张情绪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压在心头的千斤重担终于被卸下。
唐哲熟练地将子弹装进弹匣,然后把枪上膛,靠在树干上稍作休息。他的动作干净利落,显示出他对枪械的熟练掌握。
与此同时,沈月和易芳则在一旁忙碌地翻烤着狼肉。熊熊的火焰舔舐着狼肉,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没过多久,申二狗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手里紧紧抓着一把青草。他满脸期待地将青草递给唐哲,问道:“唐哥,你看看,是不是这种?”
唐哲接过青草,仔细端详了一番,然后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道:“二狗啊,你还是先好生休息一下吧。等一会儿我缓过劲来,自己去找。”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话,脸上露出一丝尴尬,他挠了挠头,疑惑地问道:“我是不是认错了?”
易芳对草药可谓是一窍不通,在她的眼中,山里那些高耸入云的叫树,而那些低矮的则统统被称为草。至于具体是什么草,她完全分辨不出来。
沈月虽然对一些常见的草药略知一二,但像唐哲所说的凤尾草,她确实不认识。
唐哲见状,耐心地解释道:“你弄来的这个其实是肾精草,它和凤尾草有些相似,但功效却完全不同。”他顿了顿,接着说,“山里相似的树和草实在太多了,你分不清也不能怪你。”
被狼咬的伤口看起来有些严重,似乎已经开始感染了。唐哲只觉得身体越来越热,仿佛被火烤着一般,甚至有些发起了高烧。他的额头滚烫,嘴唇也干裂得厉害。
沈月焦急地看着唐哲,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不禁惊呼道:“呀,哲哥,你的额头好烫啊!”一旁的易芳听到声音,也急忙凑上前去摸了一下,同样皱起了眉头:“发高烧了,这可怎么办啊?我们又没有药。”
唐哲强忍着身体的不适,苦笑着安慰她们:“没事的,我能撑得住,过一会儿就会好的。”他心里很清楚,刚才下了一场雨,自己不仅被淋湿了,而且身上还有被狼咬伤的伤口,现在发烧也是在所难免的。
然而,唐哲心里最担心的还是那只半大狼会不会把狂犬病毒之类的病菌传染给他。如果真的被感染了,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突然,唐哲像是想起了什么,转头对申二狗说道:“二狗,你听过‘蛇咬一支箭,狗咬一支蒿’这句话吗?如果能找到一支蒿就好了,专治狗咬伤的。”
申二狗连忙点头应道:“一支蒿我晓得嘞,那玩意儿到处都是,土里老是长这种荒草,可烦人了,咋个锄都锄不掉,年年都要长出来。”
唐哲听了松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既然你认识就好,那你快去附近找找看,能不能找到一支蒿,顺便再砍点岩马桑回来。”
说罢,唐哲毫不犹豫地将手中的枪递给了申二狗,并叮嘱道:“这枪你应该晓得咋个用的哈,之前我就教过你的。”
申二狗如获至宝般接过枪,慎重地重重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牢记于心。
唐哲似乎还不放心,又将剩下的二十发子弹一并交给了申二狗,语重心长地嘱咐道:“把这些子弹也带上,以防万一,要是真的碰到了山狗,这玩意儿可就能派上大用场咯,可以用来防身。”
沈月站在一旁,动作利落地切下一块狼腿肉,然后微笑着递给易芳,温柔地说道:“这块肉已经熟啦,你先吃点垫垫肚子,再去办事也不迟哦。”
易芳犹豫了一下,转头看向申二狗,提议道:“要不,我和他一起去吧?这样互相也有个照应。”
申二狗一听,连忙摆手,急切地说道:“易芳姐,你还是留在这儿照顾唐哥比较好。他现在身体最虚弱,全靠你们保护呢。我一个人去就行,保证把事情办妥!”
唐哲听了两人的对话,微微一笑,摆了摆手,说道:“易芳姐和你一起去也未尝不可。你这小子,有时候做事就像那野鸡一样,顾头不顾尾的。有易芳姐在旁边看着,我也能更放心一些。”
易芳听了唐哲的话,心中稍安,她爽快地从火堆上取下一块烤得金黄的狼肉,拿在手里,然后对申二狗说道:“那好,我们边走边吃吧,可别耽误了正事。”
申二狗从地上捡起自己的矛扔给易芳:“你把这个拿着。”
看到他们俩走远的身影, 沈月担心地说道:“唐哥,万一现在那些山狗回来怎么办?”
唐哲笑了笑,指了指树上,说道:“你听那树上是什么声音?”
第467章 哈大胆还是真胆小
沈月的内心像是被一根紧绷的弦牵扯着,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再加上对唐哲的担忧,她对外界的事物几乎完全失去了关注。就在这时,唐哲突然说了一句话,让沈月猛地回过神来,她下意识地抬头望去,这才惊讶地发现,不知何时,鸡素子果树上竟然聚集了一群金丝猴。
这些金丝猴与梵净山其他猴类相比,显得格外温顺。它们通常以野果和树叶的嫩芽为食,此刻正忙碌地在树上采摘着鲜嫩的叶子。其中有两只金丝猴高高地站在树冠上,宛如两个警惕的哨兵,显然是这群猴子中的“守护者”。
唐哲见状,连忙解释道:“一旦有任何危险靠近,这群猴子首先会发出警报声,这样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来做好应对的准备。”沈月听后,心中稍安,但还是有些担忧地问道:“可是,如果它们下树来攻击我们怎么办呢?”
唐哲微微一笑,然而这个笑容却显得有些勉强和吃力。他安慰沈月说:“放心吧,这一群是金丝猴,和清水江那种猴子完全不同,它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的。”
有了猴子充当哨兵,沈月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她缓缓地走到火堆旁,从烤得滋滋冒油的狼肉上切下一块,然后小心翼翼地吹了几下,温度降下来了才递到唐哲面前,温柔地说道:“哲哥,你快吃点东西吧,补充一下体力。”
唐哲接过沈月递来的狼肉,看着她那关切的眼神,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暖流。他感激地对沈月笑了笑,然后说道:“你也别光顾着我,趁现在这个机会,你也赶紧吃点东西吧,尽量吃饱一点。等二狗他们回来之后,我们就要想办法沿着河边出去了。”
沈月闻言,微微一愣,疑惑地问道:“可是之前不是说要沿着山梁上去吗?到了梵净山顶上再顺着大路往下走,这样不是更安全吗?”
唐哲摇了摇头,解释道:“我之前其实也没有同意这个方案。你看,从这里到山上,虽然看起来距离并不是很远,但是一路上人迹罕至,越往上走,高大的树木就越少,几乎都是杜鹃这种低矮的灌木丛,还有一些荆棘藤蔓相互缠绕。这种环境,连野猪都难以穿行,更别说我们人类了。”
沈月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然后好奇地问道:“的确从这里看过去,越往上树越矮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唐哲微微一笑,耐心地解释道:“这其实是有科学依据的哦。你知道吗,海拔每上升一百米,气温就会降低大约一度左右呢。而且,随着海拔的升高,空气也会变得越来越稀薄。再加上梵净山几乎就是一整块大石头在地壳运动下形成的,它的表面土壤非常有限,基本上全靠树叶的堆积才形成了薄薄的一层。所以啊,越往山上走,土壤就会越薄。”
沈月听后,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说道:“好像确实是这个道理呢。”
唐哲见状,继续说道:“不仅如此哦,越是高大的树木,它们所需要的养份就越多。然而,稀薄的空气和贫瘠的土壤根本无法提供它们生存所需的条件。所以,到了差不多两千米左右的高度,就很难再看到高大的乔木了,取而代之的是那些相对低矮的灌木。”
沈月满脸疑惑地开口问道:“可是,这里明明看着金顶就近在咫尺啊,直线距离绝对不会超过十四五里地。但如果要顺着河流往外走的话,那至少得走上四五十里路才能到达有寨子的地方呢。”
唐哲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解释道:“唉,这一点我当然清楚啦。要是我没受伤的话,情况可能会好一些。可如今,我只觉得全身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使不上来,脑袋还晕乎乎的,就像被人狠狠地敲了一闷棍似的。真要往山上爬的话,那些低矮的灌木丛下面根本就没有路,每往前挪动一步,都得耗费大量的体力,还得用沙刀硬生生地砍出一条路来。”
他顿了顿,接着说道:“不过呢,这里已经能听到太子石下面河水的声音了,我估计到河谷也就不过两三里地的距离。而且,这里基本上都是亮脚林,视野比较开阔,能看得远一些,隐藏的危险相对来说也会少一些。”
沈月听了,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嗯,你说得有道理。要是真在那些刺巴笼里遇到点什么意外情况,恐怕连转身都困难呢。”
唐哲手中的狼肉不再烫,温度刚好合适,他咬了一口狼肉,虽然全是瘦肉,但肉质比较粗,和狗肉味道差不多,只不过腥味要重一些,不过在野外能吃到这么好的食物已经很满足了。
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能量的补充,很快把手上的狼肉吃得干干净净。沈月忙把手中的肉放下,从腰间解下来竹筒水壶递过去:“先喝口水。”
唐哲接过去仰头喝了几口,精力又恢复了许多:“真到了刺巴笼里,命运就不是我们自己能掌握的了,除了沙刀勉强能起到一些作用外,其它的武器在里面反而是个累赘,要是遇上棋盘蛇(五步蛇)和其它毒蛇,被咬上一口的话,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呢。”
沈月应道:“哲哥,我和二狗都没有想过这么多,只是想着这里上山路比较近,而且山上有寺庙,到了上面先找个庙子借住一晚上,也能把你身上的伤口处理一下,既然此路不通,一会儿二狗他们回来,我和他们解释一下,就按照你说的方向走。”
停了一会儿,沈月又担心地问道:“可是,走下面的河里面,我就担心易芳姐不愿意。”
唐哲问道:“她怎么会不愿意?”
沈月苦笑一声,说道:“还不是因为昨天晚上在那条小沟边遇到了那么多蚂蟥,连衣服里都能钻进去,把她吓了个半死,上半夜睡觉的时候一直要我抱着她才睡的。”
唐哲摇了摇头:“你说她胆子小吧,一个人敢跑来这里对付狼群,你说她胆子大吧,连条蚂蟥都吓成那个样子,她到底是哈大胆还是真胆小?”
第468章 下山
沈月也轻轻地摇着头,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无奈:“我也实在想不明白,也许她就是对这片原始森林充满了无尽的未知与好奇吧。毕竟,你我都知道,当一个人的好奇心被激发起来时,哪怕是在睡梦中,都会不由自主地去思考那件事情呢。”唐哲听后,觉得沈月所言极是,不禁连连点头,表示赞同。
就在这时,申二狗和易芳也从山坡的另一个方向缓缓走了回来。只见申二狗的手中还紧紧握着几根一枝蒿,他似乎并不清楚具体哪个部位可以入药,于是干脆将整株植物连根一起挖了回来。
“唐哥,你快帮我看看,这是不是我们要找的那种一枝蒿啊?”申二狗快步走到唐哲面前,满脸期待地将手中的一枝蒿递了过去。
唐哲仔细端详了一番,然后肯定地点了点头,对申二狗说:“嗯,没错,就是这种。那边有几块石头,你去把水壶里的水倒出来,把这些一枝蒿清洗干净,再挑两支在石头上捣碎就可以了。”
易芳见状,连忙说道:“还是我来吧,这种事情我比较在行。”说罢,她便主动接过申二狗手中的一枝蒿,朝着唐哲所指的方向走去。
没过多久,那药就被捣得稀烂,变成了一堆绿色的泥糊。易芳小心翼翼地走到唐哲身边,轻轻蹲下,然后将药泥慢慢地涂抹在他受伤的腿上。
唐哲看着易芳专注的样子,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暖流,他能感觉到那药泥带来的凉意,正缓缓渗透进他的皮肤,缓解着腿部的疼痛。
与此同时,沈月也没有闲着,她迅速撕下自己衣服的一角,然后用牙齿咬开,将其变成了一条长长的布条,她动作娴熟地将布条缠绕在唐哲的腿上,固定住药泥,防止它掉落。
完成这一切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唐哲靠在树干上,闭上眼睛稍作休息,虽然身体仍然有些虚弱,但那种难以忍受的酸痛感已经明显减轻了。
而此时,火堆旁的狼肉还剩下不少。唐哲和沈月之前已经吃得饱饱的,但申二狗和易芳现在才有时间坐下来享用这顿丰盛的狼肉。
“唐哥,我们一会儿就往山上走吗?”申二狗狼吞虎咽地吃完后,随手抹了一把嘴上的油渍,满脸期待地看着唐哲问道。
唐哲面无表情地回答道:“不,我们往山下走。”
他的话音刚落,易芳和申二狗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满脸惊愕地看向唐哲,异口同声地问道:“山下?那不是离大路更远了吗?”
唐哲见状,不紧不慢地将之前和沈月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申二狗听完后,倒是显得有些无所谓,他挠了挠头,笑着说:“行吧,唐哥,你说咋走就咋走呗。”
然而,易芳却对唐哲的提议表示非常赞同,她连连点头,说道:“唐哲说得对,还是走山下比较好。要是往山上走,万一在那些刺巴笼里碰到蛇可咋办呢?”
一提到蛇,易芳就不由得浑身一颤,显然是被蛇吓得不轻。自从上次在山上遭遇过蛇之后,她现在走路时,哪怕只是看到一节枯藤,都会误以为是蛇,然后被吓得惊声尖叫。
“那我先去把另一只山狗处理干净吧。唉,真是太可惜了那半扇山羊肉,要是烤起来,肯定香得很呢!”申二狗一边说着,一边恋恋不舍地站起身来,脑海里还不停地回想着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吃的山羊肉。
那烤得金黄酥脆的山羊肉,再洒上一点毛毛盐,味道简直比这狼肉要香上好几倍,而且还没有丝毫的腥膻味。
申二狗的动作非常迅速且娴熟,仿佛他对处理狼这种事情已经轻车熟路。在不到十五分钟的时间里,他就将一只狼完美地处理好了。狼皮被整齐地卷成一捆,并用树藤紧紧地绑好,然后背在了他的身上。
此时的森林,刚刚经历过一场雨的洗礼,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压抑的沉闷感。太阳高悬在天空,毫不留情地照耀着大地,水分在阳光的照射下迅速蒸发,整个森林就像一个巨大的蒸笼,让人感到闷热难耐。
尽管他们并没有做太多的事情,但身上的汗水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停地流淌。沈月看着申二狗已经收拾妥当,便赶紧走到唐哲身边,小心翼翼地将他从地上扶了起来,关切地问道:“哲哥,你感觉怎么样?还能坚持吗?”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他缓缓地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接着,他温柔地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沈月的手背,仿佛在传递一种无声的安慰。
“别担心,小月,我可没那么脆弱哦。”唐哲的声音低沉而温和,透露出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这点小伤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啦。”
自从他在伤口上敷上了那神奇的一枝蒿之后,没过多久,他就明显感觉到疼痛减轻了许多。这让他原本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毕竟,狼这种生物在山里可是无所不吃的,它们的牙齿上不知道沾染了多少细菌和病毒。如果真的对伤口放任不管,就算不会感染狂犬病,也很难保证会不会被其他什么可怕的病毒所侵害。
当唐哲从地上慢慢站起身来时,沈月连忙将之前他用过的那条六股筋递到他的手中,充当临时的拐杖。易芳也迅速从申二狗那里接过他的长矛,准备好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
申二狗走在最前面,手持长矛,小心翼翼地探路,易芳则紧随其后,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沈月搀扶着唐哲,一步一步地跟在队伍的最后,他们四人就这样顺着山坡,缓缓地朝着山下走去。
鸡素子果上的那一群金丝猴看着四个人走远,发现哦哦的吼声,似乎是在宣示主权。
沈月拉着唐哲的手,担心地问道:“哲哥,那些猴子突然叫了起来,会不会是山狗又来了?”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不是,你仔细听,它们的叫声是欢快且轻松的,而不是惊恐中带着急促。”
沈月哦了一声,说道:“你懂得真多。”说完,拉着唐哲的手更加用力,人也感觉更加轻松,只要唐哲在身边,她就能感觉到足够的安全感。
第469章 太子石
下山的路并不好走,申二狗想起之前踩在枯叶上差点摔下悬崖的惊险一幕,心中仍有余悸,因此他每走一步都显得异常小心谨慎。
一路上,申二狗的神经都紧绷着,生怕再出现什么意外。然而,越是担心什么就越会来什么,他竟然碰到了好几条棋盘蛇!这些蛇的样子与地上的枯叶极为相似,如果不是申二狗眼尖,恐怕早就被咬上一口了。
易芳一直对蛇心存恐惧,一路上都提心吊胆的。更不巧的是,他们几乎每走几步就会碰到一条蛇,这可把易芳吓得够呛,她赶紧离申二狗好几米远,生怕那些蛇会突然窜出来咬她。
好不容易,他们终于走到了太子石的下方。从山上望去,太子石就像一根擎天柱一样屹立在天地之间,石柱顶上,还有两棵高大的菩提树,宛如两座天然的宝塔,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
可是,当他们走近之后才发现,原来太子石并不是一根石柱,而是由好几根石柱组成的。由于在山上时视线和角度的原因,他们一直误以为它就是一根。站在这些石柱下面,申二狗和易芳都不禁感叹人类的渺小。这些近百米高的石柱,就像后世那种摩天大楼一样矗立在眼前,让人望而生畏。
沈月惊叹地喊道:“哇!这就是传说中的太子石吗?”她瞪大眼睛,满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仿佛眼前的石头是一件稀世珍宝。
易芳微笑着说:“是啊,我们单位还有领导专门跑到山上来拍过它的照片呢。从远处看的时候,还不觉得它有多么高大,可是当你走到近前,就会发现它比金顶也小不了多少呢。”
申二狗好奇地指着石头顶上的那两棵树,问道:“唐哥,你看那两棵树,好奇怪呀!太子石明明全都是石头,怎么它的顶上还会长出两棵这么大的松树呢?”
唐哲笑着解释道:“二狗,那可不是松树哦,那是菩提树。你们知道太子石的由来吗?”
申二狗茫然地摇了摇头,而沈月则兴奋地插嘴道:“我知道!我听别人讲过,说是以前有个皇帝的老婆在梵净山这里修行,她的儿子非常想念她,就特意跑来山上找她。可是那个皇帝的老婆一心想要清净修行,不愿意被儿子打扰,所以就紧闭门户,不肯见他。最后,她的儿子没办法,只好一直守在这里,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块大石头。”
易芳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戏谑的笑容,说道:“那皇帝老儿的老婆最后可不是修成了一颗抛夫弃子的铁石心肠嘛!”
唐哲闻言,也不禁笑出声来,他附和道:“易芳姐,你这个解释可真是别出心裁啊!若是九皇娘娘知晓你如此评价她,恐怕会气得从那梵净山上的道场跳下来呢!”
易芳不以为然地摆了摆手,继续说道:“这不过是那些光头和尚们闲来无事胡编乱造的罢了。一个曾经尽享荣华富贵的皇妃,怎么可能真的舍得抛下自己的丈夫和孩子,跑到这荒山野岭来修行呢?这无非就是那些不劳而获的家伙们编造出来的洗脑故事,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把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财,心甘情愿地捐赠到他们那永远填不满的贪欲之中。”
申二狗在一旁听着,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急忙插嘴道:“易芳姐,这话可不能乱说啊!梵净山可是一座灵山,山上的菩萨灵验得很呢!不管是有病还是有痛,只要在菩萨面前许个愿,很快就会好起来的。你这样口无遮拦地诋毁菩萨,万一菩萨生气了,降下罪过来,那可就麻烦大了!”
易芳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不屑的轻笑,轻声说道:“哼,我可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我才不会去相信呢。二狗,你该不会真的相信那些所谓的许愿能成真吧?”
申二狗闻言,缓缓地摇了摇头,语气有些低沉地回答道:“没有。”然而,就在他话音落下的瞬间,他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一丝难以掩饰的失落。
易芳见状,嘴角的笑意更浓了,调侃道:“就算你真的许过愿,我也不会嘲笑你的啦。”
申二狗苦笑着回应道:“好吧,其实我确实许过愿,只是……它永远都不可能实现了。”
一旁的沈月听到这里,不禁对申二狗许下的愿望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好奇地追问道:“二狗,你到底许了什么愿呀?我怎么从来都没听你提起过呢?”
申二狗的脸色愈发难看,他似乎在努力克制着内心的痛苦,但最终还是决定说出来。他深吸一口气,咳嗽了一声,然后缓缓地说道:“咳,其实我只是希望菩萨能够保佑我,让我能够经常在梦里见到我的爹妈。可是,每次当我在梦中见到他们时,他们的面容总是模糊不清,我根本看不清楚。”
说到这里的时候,申二狗已经有些哽咽。
沈月连忙说道:“对不起呀,二狗,我不该一直追问你的。”
申二狗长叹了一口气,一下子又觉得轻松了不少,说道:“没关系的,反正他们都走了这么多年了,虽然我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子,但是我永远都记得他们住在哪里。”
沈月不好再提这个沉重的话题,便问易芳:“易芳姐,我看说起佛家的事情来,你的反应蛮大的,好像对他们成见很深呀。”
易芳不置可否地回道:“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就拿你刚才说的那个皇妃一样,这种事情放在我们每一个平凡的人身上,还不被别人骂得要死才怪?”
沈月想了想,说道:“你说得倒是有些道理,我们一直只是把它当成一个传说,并没有去深思这些问题呢。”
然后转头问唐哲:“哲哥,你觉得易芳姐说的怎么样?”
唐哲说道:“信仰这种事情怎么说呢,信之则有,不信则无罢,就像二狗一样,从小他公就给他灌输这样的想法,他便想到某一天神灵保佑,能让他见到自己的父母,对他来说,是一种精神寄托,而易芳姐则是从小就接受科学教育,从来不信这些,其实不信教也是一种信仰。”
第470章 信仰
易芳淡然地说:“反正我这个人一点也不迷信。”
唐哲笑道:“信仰与迷信,皆关乎人对未知的回应,却在本质上分野分明。信仰是心灵的锚点,以理性为基,以价值为帆——它可能寄寓于宗教教义,却不止于神佛偶像,更指向对真理的求索、对良善的持守。
如佛教的“慈悲”、儒家的“仁爱”,本质是引导人超越私欲,在自省中趋近崇高;它包容质疑,鼓励信徒以实践印证信仰,而非将命运托于虚无。
迷信则是盲目的藤蔓,缠绕着恐惧与贪婪——它无视客观规律,将偶然归为“天意”,把希望系于符咒、香火,所求不过是避祸、得利的即时满足。
它拒绝反思,以“亵渎必遭报应”的恐吓禁锢思想,让人在偏执中失去自主,沦为非理性的囚徒。
打个比方,村口老槐树下,总坐着两个人。李阿婆的蒲团磨得发亮,她每日清晨诵经,念珠在指间流转如时光,却从不求菩萨“保我孙儿考第一”,只默念“愿他明事理,行正道”。
邻里闹矛盾,她总端着热茶去劝:“佛说‘和为贵’,哪有过不去的坎?”前日村东头张婶家孩子发烧,她连夜熬了姜汤送去,又催着上医院:“心诚不如药真,菩萨也护佑懂分寸的人。”
河对岸的狗蛋却不同。自打开春丢了两头羊,他便认定是“冲撞了山神”,观花婆(神婆)在他家墙上画满朱砂符,说要“驱邪消灾”,他便把准备给他老婆治病的钱全塞了过去,前日暴雨冲垮了猪圈,他蹲在泥里哭骂:“山神不公!我都烧了三炷高香了!”
其实狗蛋自己内心也非常清楚,羊丢了是没看好圈,猪圈垮了是地基松,他老婆的病也只能靠药来医治。”
申二狗若有所思地喃喃道:“哦,唐哥,我好像明白了,李阿婆那种做法,应该就是一种信仰吧。她深信菩萨会保佑她,所以才会那么虔诚地供奉着。而狗蛋呢,他只是表面上跟着做,并没有真正的信仰,这就是所谓的边信行为,对吧?”
唐哲微微一笑,点头应道:“嗯,二狗,你说得没错。这两者之间确实存在本质的区别。就像你一样,二狗,我觉得你所坚持的,也是一种信仰。你把对爹妈的思念,寄托在那所谓的菩萨身上,希望他们在另一个世界能够过得好,不再受苦。这不仅是对逝去亲人的一种慰藉,同时也是你对自己未来的一种期许和盼望。你觉得我这样说对吗?”
申二狗听了唐哲这一番话,心中的痛苦似乎渐渐消散。他抬起头,看着唐哲,眼中闪过一丝释然,说道:“唐哥,你说得太对了。其实,我也只是悄悄地跟我公一起许愿而已。我们家的成分本来就不好,如果被别人知道了,肯定又会被拉去批斗的。所以,我一直都不敢让别人知道这件事。”
不管是什么成份,在没有满十八周岁之前都是和普通公民一样的待遇的,申二狗一家三口也不例外。然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每一次挨斗的总是申二狗的公公。这让申二狗感到十分不解和无奈。
更让申二狗痛苦的是,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爱。如果他的父亲和母亲还健在的话,也许他的公公就不会遭受这样的待遇,他们的生活会变得更好一些。
易芳听了申二狗的讲述后,不禁对唐哲的分析能力赞叹不已。她说道:“唐哲,真没想到你能分析得如此透彻,而且你打的比方也非常浅显易懂,让人一下子就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你不去做你们大队的干部,实在是太可惜了!”
唐哲听了易芳的话,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连忙摆手说道:“易芳姐,你可别逗我了。我哪有做干部的本事啊!成天处理那些张家长李家短的琐事,像孝贤叔一样,整天忙得不可开交。再这样做几年,我估计孝贤婶都要和他离婚了。”
沈月连忙摆手说道:“哲哥,你可千万别这么说呀,这话要是被孝贤婶听到了,她肯定又会对你有意见啦!我倒觉得孝贤叔当这个队长挺好的呀,他人很热心,也特别喜欢帮助别人,而且还不像吴良以前那样,总是乱给人扣帽子呢。”
唐哲微微一笑,解释道:“就是因为孝贤叔太热心、太爱帮忙了,总是把别人家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去做。时间一长,孝贤婶一个人在家里干着地里的活,而孝贤叔却整天在外面忙别人的事,她心里肯定会有想法的。这样下去,孝贤婶对家里的男人就会慢慢失去信心,夫妻之间迟早会产生隔阂的。”
沈月恍然大悟,哦了一声,说道:“我明白了,怪不得以前你非要让孝贤叔和我哥一起合伙去收黄蟮呢,原来你是担心孝贤婶会埋怨他赚不到钱呀!”
唐哲说道:“当初我的确有这种想法的,后来黄蟮收完了,他又生出了想在队里搞集体经济,办一个黄蟮养殖场的事情,这明摆着就是一个费力不讨好的活,赚了钱,大队社员分红,轮到自己只有一口汤喝,公社顶添给发一张奖状,要是赔了呢?”
沈月都有些不敢想,当初唐孝贤要是真的带着在大队搞集体经济养黄蟮赔了的话是什么样的后果,也许还不如吴良他们。
毕竟八家堰的人都不是吃素的。
每一个人站出来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唐哲接着说道:“也许,做好一个大队干部,就是孝贤叔的信仰吧。”
易芳说道:“像他这样的干部,才是好干部,是你们八家堰人民的福气,如果当干部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不热心,不积极,那么他顶多也就是像一个菩萨一样坐在那里装装样子而已。”
唐哲说道:“所以最小的官却干着最无私的事,如果没有信仰,我不知道他是图什么。”
申二狗指着下面不远处说道:“唐哥,下面不远就是牛尾河了。”
第471章 紫袍玉
牛尾河的水清澈晶莹,宛如一白色的丝带,缠绕在梵净山之间,静静地镶嵌在大地之上。它仿佛是跌落人间的精灵,轻盈地舞动着身姿,在神妙形象的奇石河道中流淌。河水与石头相互碰撞,溅起一朵朵白色的水花,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仿佛是大自然演奏的交响乐。
在这幽静深邃的峡谷中,河水的上游,是一个天然的溶洞,洞外落差很大,形成了一道道壮观的瀑布。它们如同银练一般垂挂在山间,水花四溅,如烟似雾,给人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瀑布上,形成了一道道彩虹,美不胜收。
沿着河岸两侧,可以看到河谷两侧的山林茂密,宛如一片绿色的海洋。纤藤缠绕在树木之间,如同绿色的绸带,给山林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常绿阔叶林四季郁郁葱葱,无论是春天的嫩绿,夏天的深绿,还是秋天的金黄,冬天的银白,都让人感受到大自然的神奇与美妙。
河水哗啦啦地流淌着,奔腾不息地向下游的锦江河奔去。它似乎有着无穷的力量,永不停歇。易芳站在河边,凝视着河水,心中却有些踌躇起来。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继续前行,心中充满了对未知的恐惧和担忧。
直到唐哲和沈月走到了她的身后,她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沈月看到易芳的样子,关切地问道:“易芳姐,你怎么了?”
易芳有些后怕地看着唐哲,犹豫了一下,终于开口问道:“唐哲,这里,会不会也有蚂蟥?”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这个还真不知道,这里河水比较大,山蚂蟥喜欢那种潮湿温暖但是水流不大的地方,我估计不会有。”
易芳听到这里,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真不知道造物主是怎么想的,造出那种恶心的玩意出来。”
申二狗已经走出了一段距离,他停下脚步,回头望向还没有跟上来的三人,扯开嗓子喊道:“唐哥,快点啊!咱们马上就要到河边啦!”
听到申二狗的呼喊,沈月连忙回应道:“二狗,你别急嘛!哲哥他受了伤,哪能像你这样健步如飞啊!”
申二狗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冒失,他挠了挠头,嘿嘿一笑,说道:“哎呀,我把这事儿给忘了!唐哥,你还行不?要不要我背你一段路啊?”
唐哲闻言,额头上顿时冒出了一层细汗,他没好气地说道:“你快拉倒吧!我还没到走不动路的地步呢!”
随着他们逐渐靠近河边,周围的环境也发生了变化。大树变得越来越稀少,取而代之的是茂密的荆棘丛。原本这里应该是一片亮脚林,但由于山谷里水分充足,海拔又只有一千七百米左右,这些荆棘反而长得异常茂盛。
申二狗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刺巴笼,不禁叫苦不迭:“我的妈呀!这全是刺啊!”他无奈地将狼肉和狼皮放在地上,然后从腰间的刀别子里抽出沙刀,准备开路。
好在他们距离河边已经不远,经过不到半个小时的努力,申二狗终于在荆棘丛中砍出了一条小路。
这期间,唐哲显得有些疲惫不堪,他缓缓地靠在一棵大树旁,仿佛全身的力量都被抽走了一般。而沈月则细心地照顾着他,温柔地递上一杯清水,关切地询问他是否需要更多的休息。
易芳看到申二狗在努力地开辟道路,心中涌起一股想要帮忙的冲动。她快步上前,拿起申二狗放在一旁的刀,试图模仿他的动作。然而,这把刀在她手中却显得有些笨拙,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运用自如。犹豫片刻后,易芳最终还是决定放弃,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申二狗继续劳作。
“哇!这河水也太凉了。”随着申二狗的一声惊叹,他终于成功地砍通了道路。紧接着,只听“扑通”一声,申二狗毫不犹豫地跳进了牛尾河的水中。河水的冰凉瞬间穿透了他的身体,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易芳见道路已经畅通,心中一喜,连忙迈步朝河边走去。沈月则小心翼翼地搀扶着唐哲,紧随其后。
牛尾河的宽度并不宽,大约只有四五米左右,两岸的河滩很少,全是被冲刷得非常光滑的大石头,其中有许多石头上带着五彩的花纹。
沈月捡起一块光滑的彩石:“好漂亮呀,哲哥,这是什么石头,好像我爹用的那方砚台就是这种石头雕刻的。”
唐哲回道:“这叫紫袍玉带石,这种石头很柔软,有韧性,常被用来雕刻成砚台和摆件。”
后世的时候,这种石头被开发出来,做成了各种工艺品,远销海内外,不过现在这种石头大部分只用来做砚台用。
沈月挑了一块鸡蛋大小且被冲刷得圆圆的放在包里:“这块很漂亮,我要带回去。”
由于这里常年无人涉足,所以周围的一切都还保留着上一次发大洪水时的痕迹。河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微弱的光芒,显得格外清澈。
唐哲因为腿上有伤,行动有些不便。当他走到河边时,只是俯下身子,轻轻地用手捧起一些水,泼洒在脸上,感受那一丝清凉带来的舒适。
看着洪水冲过留下的那些痕迹,唐哲心中不禁一紧,连忙又抬头看了看天空。此时,太阳已经渐渐西斜,缓缓地落到了梵净山的另一面,天空中飘着朵朵洁白的云彩,完全没有要下雨的迹象。
“二狗,快起来吧,我们顺着河先走。”唐哲焦急地对还在欢快地洗着澡的申二狗喊道。
申二狗正享受着清凉的河水,听到唐哲说要走,有些不情愿地说道:“唐哥,我看这里就挺好的呀,我们今天晚上就在这里扎营算了。”
一旁的沈月和易芳也都走得脚疼不已,听到申二狗的话,她们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纷纷哀求似的看向唐哲,希望他能改变主意。
易芳更是满心不解,她看着唐哲腿上那道狰狞的伤口,心想这个家伙明明受了这么重的伤,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他却还要坚持继续前行。
唐哲伸出手指,指向河道两侧那明显被水流冲刷过的痕迹,郑重地对申二狗说:“二狗啊,你难道没有察觉到吗?一旦下起暴雨,整个梵净山东面的降雨都会汇聚到这条河中,届时河水的流量将会是现在的数十倍之多啊!你再瞧瞧那些被冲过的痕迹,若是真的遭遇如此猛烈的暴雨,恐怕就算有十条性命,也绝对难以幸免啊!”
第472章 就在那里扎营
听到唐哲的话,申二狗这才如梦初醒般地将目光投向河道两旁。果然,他看到许多被冲来的干树枝还挂在树木上,仿佛在诉说着曾经河水的汹涌。
易芳见状,也不禁抬头看向天空,只见此刻的天空一片晴朗,甚至连一朵乌云都找不到。她有些不以为然地对唐哲说:“唐哲,你看这天,连一丝云彩都没有,哪有你说的那么可怕啊?”
唐哲却一脸严肃地站了起来,拄着拐杖说道:“易芳姐,这梵净山的天气可是出了名的变化无常啊!别看现在天空万里无云,但说不定下一分钟就会突然降下瓢泼大雨呢!而且有时候山下在下大雨,山上却依旧晴空万里,这种情况也是常有的。”
易芳对于唐哲的话半信半疑,毕竟她从未亲身经历过梵净山的天气变化。
唐哲接着说道:“天上浮云如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这说的可不就是梵净山的天气嘛。”他一边说着,一边看着易芳那一脸茫然的模样,心中不禁暗自发笑。
这时,站在一旁的沈月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她对唐哲说道:“唐哥,你可别吓唬易芳姐啦,这首诗明明是杜甫写的,怎么到你嘴里就成了描写梵净山的诗呢?”
易芳听到沈月的话,这才回过神来,她有些生气地对唐哲说:“好啊你,唐哲,我还真相信你呢,没想到你居然这样骗我!”
唐哲见状,连忙解释道:“易芳姐,你别生气啊,我可没有骗你哦。这首诗虽然是杜甫写的,但它确实也很贴切地描绘了梵净山的天气变化呢。”
就在这时,申二狗从河里湿漉漉地爬了上来。他迅速脱下身上的衣服,用力拧干后又重新穿好,然后对易芳说:“易芳姐,唐哥说得没错,你看这河边的那些东西,再看看这么大的一座梵净山,从月镜台到金顶之间,还有那边的凤凰山,山水都是往这里汇聚的。所以啊,这里只要稍微下点雨,河水就会迅速上涨呢。”
易芳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实际上,她之所以会与唐哲顶嘴,纯粹只是出于一时的任性。她随意地抬起手,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然后漫不经心地说道:“那还等什么呢?我们赶紧走吧。”
沈月听到易芳的话后,连忙追问:“现在几点啦?”易芳看了看手表,回答道:“时间过得可真快啊,不知不觉都已经下午四点了呢。”
回想起来,从中午吃完狼肉开始,他们就一直朝着这条河边前进。这一路走来,大约花费了将近四个小时的时间。
然而,这段路程实际上并没有多远,只是因为森林中根本没有现成的道路,所以他们不得不边走边摸索。
很多时候,他们好不容易走到一个地方,却发现前方根本无路可通,只能无奈地原路返回,再重新寻找其他的路径绕过去。
沈月抬起头,望向山顶,感叹道:“还好我们听从了哲哥的建议,没有选择往山上走。不然的话,估计就算到了明天天黑,我们也未必能够到达目的地呢。”
河道边的路况确实不太好走,河水奔腾而下,水流湍急,仿佛一头凶猛的巨兽,稍有不慎便可能被其吞噬。申二狗原本打算砍两根树木,制作一个简易的木筏,好让唐哲能够坐在上面,顺着河道前行。然而,当他观察到河中央到处都是突兀的石头时,心中不禁犯起了嘀咕。
这些石头就像隐藏在水下的暗礁一般,稍不留意,辛苦制作的木筏恐怕还没走多远,就会狠狠地撞上它们,瞬间变得支离破碎。如此一来,不仅木筏会报废,他们的行程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就这样,申二狗和唐哲沿着河道艰难地前行了一个多小时。这一个小时里,他们的步伐缓慢而谨慎,总共也才走了不到四里路。不过,好在河道逐渐变得宽阔了起来,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在河道的另一边,他们远远地望见了一个山窝。这个山窝宛如一个天然的避风港,周围环绕着几人合抱的大树,形成了一片相对平坦的空地。唐哲兴奋地指着那个山窝说道:“看,那里!今天晚上我们就在那里扎营吧。”
申二狗闻言,也表示赞同。他点头道:“我看那里确实不错,这河道实在是太窄了,虽然沿途也有几个可以扎营的地方,但如果真像唐哥说的那样下起暴雨来,恐怕连逃跑的地方都没有。而那个山窝离河道有几十米高,就算是再大的洪水,也绝对漫不上去。”
易芳听闻唐哲所言,心中不禁有些慌乱,她连忙追问道:“那这里到底有没有山洞呢?要是没有山洞的话,晚上睡觉可怎么办啊?会不会有山狗、大猫之类的动物跑过来呀?”一想到这些,易芳的脸色就变得有些苍白,她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唐哲见状,苦笑一声,无奈地解释道:“大小姐,这里可是深山老林啊,哪能那么容易就碰到山洞呢?你可别总是期望着每次都能这么凑巧啊。”他觉得她有些过于娇惯和天真了。
易芳被唐哲这么一说,顿时有些尴尬,她站在原地,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唐哲的话。毕竟,她确实是从小被宠坏了的大小姐,遇到这种情况难免会有些害怕和无助。
就在这时,沈月赶紧过来安慰易芳,说道:“易芳姐,你别担心啦,就算没有山洞,我们也有办法的。你看,我们现在不是有枪吗?而且现在天色还早呢,等会儿大家一起动手搭个窝棚,晚上住在里面肯定比山洞还要暖和呢。再烧上几堆火,就算真的有大猫子来了,它也绝对不敢靠近火堆的。”沈月的话让易芳稍微安心了一些,但她的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
河道变得宽阔了起来,河水也随之变得浅了许多。当四个人准备过河时,他们发现最深处的河水仅仅刚没过膝盖而已。
河道与那个山窝之间还有几十米的距离,申二狗和沈月主动承担起了开路的任务。易芳看到他们如此积极,也不好意思站在一旁干看着,于是她拿起沙刀,有模有样地跟在他们身后,一同砍伐着道路上的杂草和树枝。
而唐哲呢?他选择坐在河边稍作休息。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他的高烧已经完全退去,但身体的力气似乎还没有完全恢复。他静静地坐在那里,感受着微风拂面,看着申二狗和沈月在前面忙碌,易芳则在后面努力地模仿着他们的动作。
坐了一会儿,唐哲觉得有些无聊,于是他开始在河边四处张望,看看是否能找到一些有趣的事情来做。突然间,他的目光被下游水深处的一群游动的物体吸引住了。他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大群足足十几斤重的齐口裂腹鱼!这些鱼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弋着,时而聚集在一起,时而分散开来,形成了一幅美丽的画面。
第473章 古迹
齐口裂腹鱼是一种适应冷水环境的鱼类,它们通常栖息在高海拔的山区溪流中。这些地方水流湍急,水质清澈,为齐口裂腹鱼提供了理想的生存条件。
这种鱼以藻类、水生昆虫和小型无脊椎动物为食,它们的食物来源丰富多样。在梵净山的几条河流中,经常可以看到齐口裂腹鱼的身影,当地居民通常将其称为“齐口”。
然而,有趣的是,越往下游,齐口裂腹鱼的出现频率就越低。这主要是因为它们与桃花子以及游鱼棒等其他鱼类有所不同,齐口裂腹鱼的体型相对较大。据唐哲的记忆,前几年在清水江里,甚至有人曾经捕获过重达三十来斤的齐口裂腹鱼。
对于体型较大的齐口裂腹鱼来说,它们的生存环境面临着更大的考验。邛水和江县等河流的水深相对较浅,要想隐藏住几十斤重的大鱼并非易事。此外,在大集体时期,许多人都面临着食物短缺的问题,连老鼠的过冬粮都要被掏出来食用,更不用说几十斤重的大鱼了。
唐哲抬头看了看天空,发现时间还挺早的,而申二狗他们也都在各自忙碌着,于是他便决定去河边找几根竹子,打算做一个简单的鱼叉。
唐哲来到河边,仔细挑选了几根粗细适中的竹子,然后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它们砍下来。接着,他开始动手制作鱼叉,将竹子的一端削尖,并在上面绑上一些细小的树枝,以增加鱼叉的稳定性和杀伤力。
经过一番努力,鱼叉终于制作完成了。唐哲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心想等会儿应该可以用它来抓几条鱼尝尝鲜了。
就在这时,唐哲听到上方传来申二狗的呼喊声。他抬头望去,只见申二狗和其他人已经把道路砍通了,正站在上面向他招手。
唐哲无奈地摇了摇头,看着自己受伤的腿,心想沈月给他包扎得如此仔细,如果现在忍痛下水的话,恐怕伤口又会感染。考虑再三,他最终还是决定放弃下水抓鱼的计划,将鱼叉拿在手中,顺着申二狗他们砍开的道路走了上去。
“唐哥,你快过来看看这里!”申二狗兴奋地喊道,“好像是一座石门耶!”
唐哲快步走上前去,果然在树枝和藤蔓的遮掩下,一座用石头垒砌而成的石门赫然出现在眼前。石门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上面布满了青苔和斑驳的痕迹,但依然能够看出它曾经的坚固和壮观。
易芳也在一旁说道:“唐哲,我觉得这里以前好像有人住过呢。你看,我们现在站的地方,好像也是人为用石头砌起来的围墙。”
唐哲点了点头,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发现这里确实有一些人为活动的迹象。地面上的石头摆放得很整齐,不像是自然形成的,而且周围还有一些残留的建筑废墟,似乎曾经有过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
唐哲历经千辛万苦,终于登上了这片高地。他站在顶端,环顾四周,脚下的石墙虽然已经倒塌,但从其规模和结构来看,这显然是一座围墙。这座围墙的工程量相当可观,古老的石墙足有一米五的厚度,坚固而厚重。
就在他们站立的不远处,一座半圆形的拱门静静地矗立在藤蔓之下,宛如沉睡的巨兽。拱门下方是石头铺就的台阶,然而这些台阶也早已被树木、青苔和藤蔓所覆盖,若不是他们费尽心力砍出一条道路,恐怕根本无人能够察觉到这里曾经有人工的痕迹。
石墙之内,是一片十来亩的宽阔平地,中央的古木参天而立,其中最大的几棵树,四个人合围都难以抱住。这些大树宛如历史的见证者,默默诉说着岁月的沧桑。在残垣断壁之间,还生长着许多两人合抱的大树,它们与古老的石墙相互映衬,构成了一幅宁静而神秘的画面。
沈月不禁感叹道:“真没想到这里竟然曾经有人居住过。”她的目光落在那座半圆形的拱门上,若有所思地说:“哲哥,你说这里会不会是以前的古庙呢?”
唐哲缓缓地摇了摇头,若有所思地说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里不太像是有古庙的样子。通常来说,庙宇都会选址在高山之巅,这样可以更好地与天地相接,也更符合宗教建筑的选址原则。而且,梵净山的四大皇奄和四十八脚奄都是有明确记载的,并没有听说过在这个地方还有古庙的存在。”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话,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也许这里的古庙比四大皇奄的年代更为久远呢?毕竟历史悠久的地方,很多事情都可能被时间所掩盖。”
唐哲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解释道:“四大皇奄和四十八脚奄从明朝万历年间就已经确定了,到现在也已经有三四百年的历史了。而像护国寺这样更久远的寺庙,更是从唐代就开始修建,一直延续至今。从这里的规模来看,地方并不算小,估计有十几亩地,如果真的有一座古庙存在,那么肯定会有人将其传说下来。”
说到这里,唐哲又将目光投向了那些已经倒塌的石墙,仔细观察着说道:“你们看,这些石墙上使用的石灰,在经历了长时间的雨水浸泡和冲刷之后,竟然还没有完全变成泥土。再看远处那些墙上的木头,虽然已经有些腐朽,但还没有完全烂掉。根据我的估计,这里的建筑应该不过百十年的时间。”
易芳伸了一下腰,说道:“你们怎么一个个的都成了考古队的了?管它原来是庙还是观,只要有一个落脚的地方就行,我看那个门洞就不错,只要砍点树木来挡住一头,再生上两堆火,今天晚上绝对安全。”
申二狗有些胆怯地问道:“唐哥,你说这里会不会像二道卡那个地方一样,原来是个庄子?然后被棒老二给灭了门呢?”
申二狗说的二道卡那个地方,除了易芳之外,唐哲他们都听老人摆龙门阵的时候摆过,沈月听到这里,连忙靠近唐哲:“二狗,你不要说行不行?”
第474章 避风港
易芳一脸茫然地看着唐哲和沈月,满脸疑惑地问道:“你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呀?什么几道卡,什么棒老二啊?我怎么完全听不懂呢?”
唐哲见状,连忙拉住沈月的手,安慰道:“别急别急,我来给你解释一下。二狗刚刚说的是,以前在二道卡那个地方,有一户姓段的大地主,他们家非常有钱。而他们家的后山,就是我们第一天去打八月瓜的那个麻黄岭。当时,麻黄岭上住着一群恶名昭彰的棒老二,这些人专门以烧杀抢劫为生。”
易芳听得聚精会神,不时地点点头,表示自己在认真听。唐哲继续说道:“后来有一天,段家的当家人偶然间听说那群棒老二计划去抢劫花园寨。他心地善良,实在不忍心看到花园寨的人们遭受这样的灾难,于是便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借着挑稻草的机会,悄悄地向花园队的人通风报信,告诉他们棒老二的计划。”
说到这里,唐哲的声音略微低沉了一些:“然而,这件事情却被麻黄岭强盗坨的那一帮棒老二知道了。他们得知消息后,怒不可遏,当天晚上就气势汹汹地杀到了段家。可怜的段家一家二十多口人,就这样惨遭毒手,无一幸免。”
说来也真是奇怪,易芳对于蛇和蚂蟥这类动物简直是怕到了极点,然而当谈到这件事情时,她的表情却没有丝毫的变化。只见她淡淡地说道:“你们都说了这只是个龙门阵,肯定是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啦。二狗,我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咱们还是赶紧去把那门洞给砍出来吧,我看那里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风港,适合今天晚上安营。”
申二狗闻言,转头看向唐哲,似乎在等待他的指示。唐哲见状,点了点头,回应道:“二狗,你去吧。我看这里不太像个庄子,反倒更像是个营盘。你看,鹰嘴岩不就是咱们大队的营盘吗?修建得跟这里简直一模一样。”
沈月听到唐哲的话,突然间恍然大悟,连忙说道:“对呀!我就说怎么觉得这种样子的建筑有些眼熟呢!前几年在大队放牛的时候,我们也去过类似的地方。营盘里还有一座破庙子呢,不过里面的神像都已经不见了。”
易芳不禁感叹道:“真不知道以前的古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就拿梵净山来说吧,它其实并没有特别大,方圆不过五百来平方公里而已,可就是这么一座山,竟然有着四大皇奄和四十八脚奄这么多的寺庙!”
沈月在一旁附和道:“也许就像哲哥说的那样,这是古人的信仰吧。”
然而,易芳却对这种说法表现出了不屑一顾的态度,她反驳道:“信仰本身并不可怕,但就怕有些人会因此而变得迷信。你看看这么多的寺庙,得养活多少好吃懒做的人啊!而且以前的寺庙还有寺田,都是大片大片的良田被他们占据着。听我爷爷他们讲,他们那一代年轻的时候,经常连饭都吃不饱呢,可却还老是听说庙里的和尚杀猪吃肉!”
沈月听后,惊讶得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地说道:“不会吧?和尚不是应该吃素的吗?”
易芳看着沈月那单纯的模样,不由得笑了起来,说道:“你呀,还真是个单纯的小姑娘呢!”
沈月似乎对易芳的话半信半疑,她转头看向唐哲,问道:“哲哥,易芳姐说的是不是真的啊?”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轻声对小月说道:“小月啊,你要知道,和尚其实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也只是一种职业罢了。一旦你能从这个角度去看待他们,那么无论他们做什么,你都不会感到太过惊讶或者奇怪啦。”
就在这时,申二狗已经手持砍刀,在前方奋力地砍伐着荆棘,为大家开辟出一条道路。他边砍边大声喊道:“你们到底还来不来啊?”
易芳见状,转头对沈月笑着说:“等你读完大学,踏入社会之后,自然就会明白这些道理啦,哈哈,小丫头片子。”说罢,她又对着申二狗嚷嚷道:“二狗啊,你可是个大男人呢,就多辛苦一下啦。”
申二狗闻言,有些不满地嘟囔道:“姐,你刚才还说我是个小娃儿呢,这会又让我多干活。”易芳调皮地吐了一下舌头,然后拿起砍刀,也加入到了开路的行列中。
说起来,易芳以前可从来没有干过这种粗活,但好在这种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的工作学起来倒是挺快的。只是,虽然学起来容易,可真要干起来,却着实让人感到有些吃力呢。
沈月小心翼翼地凑近唐哲的耳朵,轻声细语地问道:“哲哥,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好一些呀?”
唐哲微微颔首,表示自己的状况已经有所好转,他回答道:“嗯,好多了,除了身体还有点乏力之外,那种酸痛感基本上已经消失了。”
听到唐哲的回答,沈月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接着说道:“那就好,你对草药比较了解,一路上你多留意一下,看到有用的草药就告诉我,我们可以多挖一些带回去。”
唐哲爽快地答应下来:“好嘞,只要是有用的草药,我一定会告诉你的。哦,对了,我刚才看到那边有一片楠竹林,要不我们过去砍一些竹子回来吧?”
沈月闻言,有些疑惑地问道:“砍竹子回来有什么用呢?”唐哲解释道:“我们这次出门没有带锅,而且从家里带出来的水也快喝完了,如果直接喝这河里的水,我担心里面的寄生虫太多,不太卫生。”
沈月面带微笑地看着唐哲,眼中流露出钦佩之色,轻声说道:“你说得对,我一直对此忧心忡忡,但始终想不出办法来,还是你聪明,连这样的办法都能想得出来。你的脚不太方便,而且那个地方离这儿也不算远,我一个人去就足够了。”
唐哲连忙摆了摆手,笑着回应道:“别这么说,我只是碰巧想到而已。还是一起去吧,万一途中遇到什么危险,多一个人也能相互照应一下。”
两人来到围墙边,唐哲抬头望去,只见围墙内与外面相比,矮小的灌木丛明显减少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茂密的参天古树。这些古树高耸入云,仿佛是大自然的守护者,静静地矗立在那里。
唐哲的目光被其中一棵挂满红果的山桐子吸引住了,他不禁感叹道:“这桐山桐子生长在这里真是太可惜了!这么多的果子,若全部采摘下来,少说也有两千来斤吧。若是拿回去榨油的话,估计能榨出三四百斤呢!”
沈月闻言,好奇地问道:“山桐子的油也是拿去换外汇吗?”
第475章 营盘
唐哲缓缓地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神情,解释道:“你可别搞错啦,那种桐油可不是能吃的哦!不过呢,它可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可以拿去换取外汇呢。而这山桐子压榨出来的油,才是可以食用的,而且营养还挺高的呢。只可惜啊,它长在这个地方,根本就没啥用处。”
沈月听了,却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提议道:“那我们也可以摘一些回去压油呀,说不定还能尝尝鲜呢。”唐哲连忙摆了摆手,不以为然地说:“还是算了吧,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去打一头野猪呢,那可实惠多啦!”
两人一边交谈着,一边在竹林中悠然前行。这片竹林中的楠竹高耸入云,令人惊叹不已。其中最大的楠竹直径竟然达到了惊人的四十公分!这样巨大的楠竹,无论是对于沈月还是对于他来说,都是前所未见的。
沈月被这些巨大的楠竹深深吸引,她兴奋地专门挑选最大的竹子进行砍伐。然而,这些楠竹异常坚硬,沈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接连砍了好多刀,才终于成功地将其中一根放倒。
沈月用又刀把这棵楠竹砍成两截,每一截只有七八节竹子,其它的就丢在那里不要了。当他们各自扛着一根巨大的竹子回到门洞处时,一个惊喜等待着他们。
易芳已经将门洞周围的杂物清理干净,原本被遮蔽的门洞赫然出现在眼前。那片空地宽敞无比,足足有七八个平方那么大,而且保存得相当完好,没有丝毫损坏。
申二狗正在门洞外忙碌地砍伐树木,按照易芳的想法,他们需要用这些木材将门洞的一头堵住,这样晚上睡觉的时候才能更加安全。唐哲对于易芳的这个提议表示完全赞同,因此他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易芳在中间生起了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她不断地往火里添加着木柴,让火焰更加旺盛。正当她忙碌的时候,沈月和唐哲各自抱着几节粗壮的楠竹走了过来。
易芳好奇地看着他们手中的楠竹,疑惑地问道:“你们拿这些竹子来做什么呢?”
沈月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说道:“你猜猜看呀?”
易芳眨巴着眼睛,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说:“我实在猜不出来呢。”沈月见状,也没有再卖关子,而是拿起两个竹筒,径直走向河边。
不一会儿,沈月就打了满满两筒清澈的河水回来,然后将它们放在火堆旁边。随着火势的加热,竹筒里的水开始翻滚冒泡,没过多久便沸腾了起来。
沈月小心翼翼地用树叶将滚烫的竹筒包裹起来,然后将它们移到一旁,让其自然冷却。就在这时,申二狗已经用一根粗大的树干将门洞堵住了,原本那条模糊不清的小路到了门洞处便被彻底截断。
申二狗刚刚坐下来,借着火光,他突然注意到唐哲身后的石墙上似乎有一些奇怪的痕迹。他定睛一看,惊讶地叫道:“唐哥,你后面的墙上好像有字啊!”
“有字?”唐哲听到声音,猛地转过头去,目光落在那块石头上。果然,那块石头与周围的石头相比,显得格外光滑,显然是在当初修建门洞时就特意刻好并砌在里面的。
易芳见状,心中涌起一股好奇,快步走过去,借着微弱的火光,仔细端详起那块石头来。她的眼睛紧紧盯着石头上的字迹,仿佛要透过这些文字,探寻出隐藏在其中的历史秘密。
过了一会儿,易芳似乎看清楚了石头上的内容,她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拍了拍手,站起身来。沈月见状,连忙凑上前去,笑着问道:“易芳姐,你看得这么认真,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呀?”
易芳微微一笑,回答道:“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讲述了这个营盘的来历和修建它的原因。”
“哦?”沈月的好奇心被彻底勾起,她迫不及待地追问,“那到底是为什么要修建这个营盘呢?”
易芳回到火堆旁,蹲下身子,往里面添了一些柴,让火势更旺一些。然后,她抬起头,看着唐哲和沈月,缓缓说道:“这里并不是你们之前所猜测的庙宇或者庄子,而是唐哲说的营盘,而且是太平军修建的。”
沈月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心中的谜团终于被解开。她恍然大悟地说道:“我之前一直都想不通,如果这里是庄子,可周围却没有耕地;说是庙子吧,又不见香火;要是营盘呢,却又没有寨子。现在总算明白了,原来这里是太平军留下的营盘,这样一切就都说得通啦!”
与此同时,唐哲已经从围墙那边取回了自己的鱼叉。易芳对这个从未见过的东西充满好奇,忍不住问道:“唐哲,你手上拿着的这个是什么呀?”唐哲笑着解释道:“哦,这个啊,我自己做了一个简单的鱼叉。”
沈月正在专注地烤着狼肉,听到“鱼叉”二字,不禁抬起头来,好奇地问:“哲哥,你是打算去河里叉鱼吗?”
唐哲点了点头,回答道:“是啊,趁着天还没黑,我和二狗去河里叉几条鱼回来,给大家加餐。”
而此时的申二狗正在营盘里砍树呢。他心里琢磨着,只给门洞的一头挡住似乎还不够安全,总觉得有些不踏实。于是,他决定再多砍一些树木,把另一头也给堵住。这样一来,整个门洞就会被完全封闭,就像一个封闭的房间一样,大家住在里面也能更安心些。
听到唐哲的呼喊声,他急忙放下手中正在忙碌的事情,快步跑了过来。他对唐哲制作鱼叉的手艺并不陌生,因为之前曾经亲眼目睹过唐哲制作这种鱼叉。
他接过唐哲递过来的鱼叉,仔细端详了一番,然后说道:“这鱼叉做得确实不错啊,不过唐哥,你做的这个鱼叉也太大了吧,感觉只适合用来叉那些体型巨大的鱼呢。我来的时候,看到好多桃花子在水里游来游去,可就是没见到有什么大鱼啊。”
唐哲微微一笑,解释道:“那是因为你运气不好,没碰到大鱼而已。我刚才在下面的时候,可是看到好多齐口呢,而且那些大的齐口,估计一条就有十几斤重呢!”
沈月和易芳在旁边听到唐哲的话,顿时也来了兴趣,两人兴奋地凑过来,异口同声地说道:“真的吗?那我们也一起去叉鱼吧!唐哲,你再多做几把鱼叉吧,我们都想去试试呢!”
唐哲略微思考了一下,觉得留下谁在这里都不太安全,于是干脆点头答应道:“行吧,既然大家都这么有兴致,那我们就一起去。”
第476章 叉鱼
营盘与牛尾河之间的距离非常近,仅仅只有几十米而已。而那群鱼所在的位置,则是在更下游的一百来米处。河道的两旁,生长着许多野生的金竹,它们郁郁葱葱,为这片地方增添了一抹自然的生机。
唐哲仔细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后,便让申二狗去砍两棵竹子回来。申二狗二话不说,立刻拿起砍刀,迅速地砍倒了两棵竹子。唐哲接过竹子,然后又从旁边扯了几根坚韧的藤条。他坐在河边,熟练地将竹子和藤条加工成了两把鱼叉。
完成鱼叉的制作后,唐哲并没有急着下河,而是坐在河边的石头上,对易芳说道:“我就不下河去了,你们三个去抓鱼吧。易芳姐,你要特别注意一下,这河水看起来很清澈,但实际上它的深度比我们看到的要深很多,所以你一定要小心。”
易芳认真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记住了唐哲的提醒。接着,她从申二狗的手中接过一把鱼叉,好奇地问道:“这个鱼叉要怎么使用呢?”唐哲笑了笑,回答道:“这个等会儿二狗会教你们如何使用的。”
申二狗看着逐渐昏暗的天色,提醒道:“时间不早啦,咱们赶紧去叉鱼吧!今晚不仅有香喷喷的烤山狗肉,还有美味的烤肉呢,这日子简直就是神仙过的呀!”
一听到有这么多好吃的,易芳立刻兴奋得两眼放光。要知道,这次进山打猎可是她极力主张的呢。然而,除了第一天抓到几只螃蟹和石蛙外,她自己可是连一只猎物都还没亲手抓到过呢。更糟糕的是,今天一大早她还被一群狼给团团围住了,要不是她跑得快,恐怕小命都难保了。
不过,当易芳听到唐哲说河里有十几斤重的大鱼时,她的心情瞬间就好了起来。她兴奋地举起手中的鱼叉,在空中挥舞了几下,然后开心地喊道:“梵净山的大鱼们,我来啦!今晚我一定要叉到一条又大又肥的鱼哦!”
牛尾河从太子石蜿蜒流淌到这里,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弯道。河水在这里汇聚成了一个回水凼,水流也因为地势的原因变得湍急起来,河道也因此变得深了许多。
那一群齐口裂腹鱼在回水凼中欢快地游弋着,它们的鳞片在清澈透明的水中闪耀着银光,仿佛是一群水中的精灵。水的颜色纯净而透明,一眼望去,似乎只有一米左右的深度。然而,唐哲之前曾警告过,这里的水看起来比实际深度要浅一些,所以易芳虽然心中激动难耐,却也不敢贸然下水。
她站在岸边,眼睛紧盯着水中那一群游来游去的鱼,心中充满了惊叹。这些鱼的个头实在是太大了,即使是申二狗曾经在大鱼泉里和唐哲一起抓到过十几斤重的四鳃鱼,与这一群鱼相比,也显得微不足道。
“易芳姐,小月姐,你们先在这里看着我怎么叉鱼。”申二狗自信满满地说道,他手里紧握着鱼叉,小心翼翼地朝着河中间走去。每一步都显得格外谨慎,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掉进那看似浅实则深的水中。
果然不出所料,这水看上去虽然很浅,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当申二狗走到水中央时,水已经快要淹没他的下巴了!易芳见状,不禁摇了摇头,对沈月说道:“小月啊,这水这么深,拿着这鱼叉可怎么叉得到鱼呢?”
沈月则将目光投向了正在深水区游动的申二狗,回应道:“我也从来没有叉过鱼呢,还是先看看二狗是怎么叉的吧。”
只见申二狗在深水区里游来游去,手中的鱼叉不断地在水面上挑起水花。这一举动显然吓到了水下的鱼儿,它们开始惊慌失措地四处逃窜。
鱼的习性是逆水往上游,受到惊吓后,它们虽然不再像之前那样成群结队,但却都不约而同地朝着一个方向游动——那就是上游。
而这个回水凼并不算大,大约只有百十来个平方,而且形状狭长。申二狗见状,连忙对沈月和易芳喊道:“小月姐,你们快往这边丢石头,把那些鱼都吓到上边去!”
沈月和易芳连忙走过去,就在河里捡了许多拳头大的石头,一块一块的往前扔去,申二狗则是左右开弓,用鱼叉在水面打得啪啪作响,顿时水面乱成一团。
他们边赶边往上游走,大多数鱼很灵活地在浅水和深水交界的地方调转了头,飞快地又游入了深水区,但还有一小部分因为惊慌,顺着河道游进了浅水区。
这里水流要急一些,但是河水较浅,深一些的地方也没不过大腿,而且河中间还有许多裸露在水面外的石头。
申二狗见往回游的鱼,连忙快速用鱼叉在水面打了几下,又往上赶了几条,便立刻往上冲去,在水流最深最急的地方站了起来,对沈月和易芳说道:“易芳姐,你们快过来帮忙。”
沈月和易芳连忙走过去,申二狗把鱼叉放在边上的石头上,然后在河里摸了几下,搬了一块大石头过来挡在那里,对她们说道:“你们快点再搬一些石头来,把它们的路堵一下。”
沈月没有说话,只顾着做,易芳不解地问道:“那边不是也还可以游出去吗?”
申二狗说道:“这里水最深最急,它们要游也是从这个地方游走的可能性大。”
见申二狗这么说了,易芳也从河里搬来石头把那里堵起来。
很快那个地方就被他们挡得差不多,流水从原来的齐腰深变得只有小腿肚深。
申二狗站上那块干的石头上观察了一会儿,对易芳说道:“易芳姐,你们看,那些鱼现在都躲在了大石头下面,我们只要悄悄靠近,然后对准它们用力叉下去就行了。”
易芳和沈月都点了点头。
申二狗又下到水里,慢慢往一块石头边靠过去,那里正好躲着两条大鱼,只见他一手高高举起鱼叉,另外一只手指着水里的鱼,眼睛盯着鱼叉和手指,又瞄得河里的鱼,尽量使它们三点成一线,然后猛地扎下去,只见鱼叉上传来一股很强的力量,一条鱼便被他叉了起来。
易芳高兴地说道:“我学会了,这次我来。”
说完也学着申二狗的样子,慢慢往另外一条鱼走去,在试了好几次之后,终于被她叉中了,费了好大的劲,她才把鱼叉举起来,上面还有一条看上去七八斤重的鱼在不停地挣扎:“哈哈,唐哲你看,这是我叉的。”
第477章 蛮登对的
易芳兴奋地叉到了鱼,她的笑声在水中回荡,仿佛整个世界都能感受到她的喜悦。然而,就在她欢呼雀跃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让她失去了平衡。脚下的地面似乎突然变得滑溜溜的,水流如同一股强大的力量,猛地将她推倒在水中。
易芳猝不及防,被水淹没的瞬间,她本能地喝了一大口水。这口水让她咳嗽不止,喉咙里像被火灼烧一样难受。她挣扎着从水里爬起来,身体还在微微颤抖,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得不轻。
当她终于缓过神来,目光落在手中的鱼叉上时,却发现那条鱼已经顺着水流迅速向下游漂去。易芳心急如焚,眼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就要溜走,她不禁大喊一声:“哎呀!”
好在沈月就在她的下方不远处,眼疾手快地一把抓住了鱼和鱼叉。沈月开心地对易芳喊道:“易芳姐,你好厉害呀,叉到了这么大一条鱼!”
易芳本来还在咳嗽,听到沈月的夸奖,她连忙用手抹去脸上的水珠,强忍着喉咙的不适,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她故作镇定地说:“你也不看看你姐是哪个?在单位我可是三八红旗手,做什么都是标兵呢!”
说完,易芳迈着有些踉跄的步伐朝沈月走去,从她手中接过鱼,紧紧地抓在手里,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她得意地问沈月:“大不大?”
沈月连忙点头,赞叹道:“真大,应该有十斤吧!”
易芳对于重量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概念,所以当沈月说这条鱼挺重的时候,她也只是随口附和着:“嗯,差不多,哈哈,叉鱼真的是太好玩了!小月,我们再去找些鱼来叉吧!”
沈月点了点头,笑着回答道:“好呀,那我们一起去吧。不过这条鱼还是先拿到岸边吧,交给哲哥帮忙看着,这样也比较安全。”
易芳欣然同意,她开心地笑着说:“行啊,就听你的!唐哲,快来把鱼拿去,你看看我叉到了多大的一条鱼呀!”
唐哲听到易芳的呼喊,快步走了过来,接过鱼后,他笑着说道:“哇,确实挺大的呢!不过你们再叉一条就差不多啦,鱼肉不好保存,天气又这么热,放久了容易坏掉的哦。”
易芳听了唐哲的话,有些不甘心地嘟囔着:“可是我还想多叉一些鱼带回去呢,看样子明天还要走一天呢,要多搞一些鱼才够吃嘛。”
小月苦口婆心地劝道:“还是听哲哥的吧,我们出来已经走了这么远的路,听哲哥说从这里走到坝口还要差不大半天呢。今天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起来赶路,回到家都半夜了。白天那么热,拿回去的鱼早就臭了,还怎么吃啊?”
易芳听了小月的话,觉得很有道理,思考了一下,说道:“你说得对,那我再抓一条就好啦,哈哈,再抓一条就不抓了。”说完,她像一只欢快的鱼儿一样,“扑通”一声跳入水中,然后小心翼翼地在河里寻找着下一个目标。
沈月对抓鱼这件事完全提不起兴趣,她看着易芳在水中欢快地嬉戏,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而唐哲则一个人孤独地坐在岸边,显得有些落寞。于是,沈月心生怜悯,缓缓走到唐哲身边,轻轻地坐下。
唐哲注意到沈月的举动,转头看向她,好奇地问道:“你怎么不去叉鱼呢?”
沈月轻轻地抚弄了一下自己的发丝,然后微笑着说道:“你不是说过,再有一条鱼就足够了吗?叉那么多鱼回去也是浪费啊,而且还会伤害到这些无辜的生命呢。”她的目光落在了易芳身上,只见易芳像一只欢快的鱼儿一样,在水中轻盈地跳跃着,溅起一串串晶莹的水花。
沈月不禁被易芳的快乐所感染,嘴角扬起一抹淡淡的笑容,轻声说道:“你看易芳姐,她多开心啊。”
唐哲也顺着沈月的视线看过去,点头应道:“是啊,可能是因为她平时工作压力太大了吧。不过,也许她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开朗的人,只是在成年之后,为了适应社会的种种规则,不得不把所有的童心都收起来,每天都要戴着一副面具去面对别人。只有在这里,在这片宁静的水域中,她才能真正地释放自己,找回那份久违的童真。”
沈月深以为然地嗯了一声,接着回忆道:“小时候,我和我哥最喜欢跟在易芳姐的屁股后面跑了。那时候,她的荷包里总是装满了那种一分钱一颗的水果糖,五颜六色的,特别诱人。每次她都会慷慨地分给我和我哥吃,那甜蜜的味道,至今我都还记得呢。”
沈月又沉默了一会儿,才幽幽说道:“其实,她和我哥倒是蛮登对(般配)的,只不过这些年我爹的情况你也知道,要不然他们还真有可能走到一起。”
唐哲微笑着说道:“你哥现在的生活真的很幸福呢,嫂子不仅心地善良,而且还非常勤劳踏实,绝对是个持家的好女人。”
沈月听后深表赞同,她想起罗玲刚嫁过来的时候,干活那叫一个卖力,简直就像个男人一样。如果不是因为成分的问题,以她的能力,肯定会成为整个八家堰大队最能挣工分的女人。
就在这时,申二狗又成功地扎到了一条鱼。不过这条鱼并不大,只有四五斤左右。他把两条鱼挂在腰间,感觉有些不太方便操作。
而且他和唐哲的想法一样,觉得抓太多鱼回去也吃不完,反而鱼腥味可能会引来其他野兽。于是,申二狗决定不再继续抓鱼,而是朝着唐哲所在的方向走去。
与此同时,易芳还在河里不停地四处寻找着鱼的踪迹。她一旦看到有鱼,就会毫不犹豫地一个猛子扎下去。
然而,河里的鱼实在是太狡猾了,往往还没等她的鱼叉入水,那些鱼就像闪电一样迅速地窜到其他地方躲藏起来,让易芳屡屡扑空。
就这样来来回回十几次之后,她手中的鱼叉已经变得十分钝拙,不再像刚开始那样尖锐锋利。而河里的那些鱼似乎也变得越发狡猾起来,只要一见到她的身影,就像闪电一般迅速地游走,仿佛在故意捉弄她。
第478章 铁打的也禁不住你这样用
“咳咳,真是气死我了!这些鱼怎么都这么怕我呢?”她气急败坏地把鱼叉狠狠地扔进水里,溅起一片水花,然后愤愤不平地嘟囔着。然而,话刚一出口,她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没有鱼叉,她可就真的什么都抓不到了!
于是,她又像只兔子一样飞快地跑过去,把鱼叉从水里捞起来。申二狗这时已经上了岸,唐哲看着他手中的鱼,不禁惊讶得合不拢嘴。那条最大的鱼竟然足足有十四五斤重,小的那条也有四五斤,加起来差不多有二十来斤呢!再加上沈月叉到的那条八斤左右的鱼,这一堆鱼的总重量将近三十斤!
而且,他们还有一些狼肉,这些食物足够他们明天一整天的伙食了。想到这里,唐哲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满足感,他转头对易芳喊道:“易芳姐,天色已经不早啦,咱们也该回去啦!”
易芳气鼓鼓地说道:“这些臭鱼、死鱼,一看到我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躲得远远的,真是气死我啦!哼,我就不信我叉不到它们,我一定要再叉一条!”
站在岸边的沈月连忙喊道:“易芳姐,别生气啦!要不这样吧,咱们明天早上出发的时候再来叉一条,带回去路上吃。你看现在都这么晚了,就算你真的叉到了鱼,放到明天也肯定会坏掉的呀。”
易芳听了沈月的话,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觉得有道理,于是她愤愤地扔掉了手中的鱼叉,一步三回头地回到了岸上。
一上岸,易芳就冲着唐哲抱怨道:“唐哲,你看看你做的这是什么鱼叉呀,才叉了一条鱼就坏掉了,也太不结实了吧!”
唐哲一脸苦笑地摇了摇头,解释道:“易芳姐,这鱼叉可不是我故意做不结实的呀,就算是铁打的,也经不住你这么用啊!不过你别担心,明天我早点起来,给你重新做一个更结实的鱼叉,保证让你能叉到更多的鱼。”
易芳本来听到唐哲说前一句话时,正想发火呢,可听到他说第二句时,心里顿时又高兴了起来。她抬手在唐哲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笑着说道:“这还差不多嘛!那行,明天你可一定要给我做一个好的鱼叉哦,我一定要叉到好多好多的鱼!”
一行人缓缓地走回门洞的营地,远远地就看到火堆上的柴已经烧尽,只剩下一堆烧得正旺的炭火,在黑暗中散发着微弱的光芒。炭火的边缘,插着几根枝条,上面串着一串串烤得金黄的狼肉,还在滋滋地冒着油,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气。
沈月快步走到火堆旁,一屁股坐了下来。她拿起一串狼肉,闻了闻,然后递给了身边的人。接着,她自己也拿了一串,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申二狗站在一旁,并没有接过沈月递来的狼肉。他正忙着将一条大鱼用树枝固定好,然后小心翼翼地架在火堆上烤。鱼身上的鳞片在火光的映照下闪闪发光,仿佛在诉说着它的鲜美。
沈月看到申二狗没有接肉,便开口说道:“二狗,先吃点东西吧,别饿着肚子干活。”申二狗摇了摇头,笑着回答道:“小月姐,我不饿,你们先吃吧。我得赶紧把这鱼烤好,等会儿大家一起尝尝我的手艺。”
沈月笑了笑,继续吃着手中的狼肉。过了一会儿,申二狗突然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唉,要是有口锅就好了,这样就能烧一锅鲜美的鱼汤喝了,那才叫一个到位呢。”
听到申二狗的话,沈月猛地抬起头,把手中的肉串又插回了地面。她兴奋地说道:“二狗,你说得对!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呢,哈哈。”
申二狗满脸好奇地看着沈月,开口问道:“小月姐,你真的有办法做鱼汤吗?”
易芳在一旁插嘴道:“她连开水都能烧开,做个鱼汤还不是小菜一碟。”
沈月微微一笑,没有说话,而是转身走到先前砍来的楠竹旁边,又砍下了两节竹子。她拿着这两节竹子,走到申二狗面前,说道:“用这个就可以当锅用啦。”
申二狗恍然大悟,他之前确实看到过沈月用竹筒把水烧开,只是当时他正忙着找木材来堵住门洞,所以没有多问。
现在听沈月说还能用竹筒做鱼汤,他立刻兴奋起来,接过竹筒说道:“那我去河里打水。”话音未落,他就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奔而去。
易芳看着申二狗远去的背影,不禁笑道:“二狗这小子,跑得比猴子还快呢。在这山里有这么一个活泼的伙伴,还真是不错。”
唐哲连忙提醒道:“易芳姐,你可千万不要当着二狗的面说他像猴子哦,不然他会生气的。”
易芳有些疑惑地问道:“为什么呀?”
沈月笑着解释道:“因为二狗的绰号就叫申猴子,你要是叫他猴子,他肯定会不高兴的。”
易芳突然间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后笑着说道:“哎呀,还好有你们提醒我,不然的话,我还真担心自己一个不小心就喊出声来了呢,哈哈。”
就在这时,申二狗只用了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回来了。他回来之后,沈月迅速地拿起最小的那条鱼,熟练地用刀将其切成了块状,并把切好的鱼块整齐地放在一旁的竹筒里备用。
接着,她又拿起另一个装满大半筒水的竹筒,小心翼翼地将其放在已经燃烧起来的火堆上,让它慢慢加热。
与此同时,沈月还不忘用刀轻轻地拨动几下火堆旁边的炭火,使火势更加均匀地燃烧。而唐哲则在一旁默默地给火堆添加了几节木柴,让火焰烧得更旺一些。
正当大家都专注于准备煮鱼的时候,唐哲却像变戏法一样,从他的衣服包里掏出了一把青青的草来。他面带微笑,得意地向大家展示着手中的青草,问道:“你们看,这是什么呀?”
这一把草长得就像薄荷一样,而且也带着一股它的香味,但却并不是薄荷,而是鱼香草,是一种长在山涧潮湿地方的野草。
第479章 好多死人
沈月见状,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兴奋地叫道:“呀,哲哥,你从哪里弄来的鱼香草啊?”
唐哲微微一笑,解释道:“我在来的路上,看到河边有几株这样的草,就顺手摘了一些放在衣服里面啦。”
沈月听了,开心地说道:“太好了!我刚才还在发愁这清水煮鱼会有很重的腥味呢,现在有了这鱼香,不仅可以去掉鱼的腥味,还能让煮出来的鱼带有一股清新的香味呢。”
就在这时,易芳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猛地一拉沈月的衣服,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让沈月有些猝不及防。她一脸疑惑地转过头,看着易芳,不解地问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易芳小声地在沈月耳朵边说道:“小月,我、我想去尿尿。”
沈月把头偏过来,看了唐哲他们一眼,小声对易芳说道:“我看着他们,你快去吧。”
易芳脸露难色,说道:“我、我怕,要不,你陪我去一趟吧?”
此时竹筒里的水已经烧开,沈月把清洗好的鱼倒在那个竹筒里面,对易芳小声说道:“行。”
唐哲显然注意到了易芳的异常举动,不过他并没有直接询问,而是若无其事地走到一边,对申二狗说道:“二狗啊,我们来看看你做的这个墙质量如何,可别弄个豆腐渣工程,一碰就倒哦。”
申二狗连忙应道:“唐哥,你放心,绝对不会的!这墙结实得很呢,你要是不信,可以用力推一下试试,就算是来只大猫子,也肯定撞不开!”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笑着说:“那就好,那就好。”然而,他的眼角余光却始终没有离开过沈月和易芳。
易芳见唐哲和申二狗已经走到了一边,这才稍稍松了口气。她压低声音,悄悄地在沈月的耳边说道:“我……我想上厕所。”声音轻得仿佛只有她们两个人能听见。
沈月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会意的微笑,她轻柔地将鱼香放入一个空竹筒中,然后转身面向唐哲,轻声说道:“哲哥,我和易芳姐出去一会儿,等鱼煮得差不多熟了,再把鱼香放进去哦。”
唐哲微笑着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同时叮嘱道:“好的,我知道了。你们路上小心点。”
待沈月和易芳走出门洞后,申二狗好奇地凑到唐哲身边,压低声音问道:“唐哥,她们这是去干嘛呀?神神秘秘的。”
唐哲对他坏坏地笑了一下,回答道:“她们呀,是去给你打酒喝呢。”
申二狗闻言,先是一愣,随即便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思索片刻后说道:“这荒山野岭的,哪里来的代销店啊?唐哥,你肯定是在哄我吧?”
看着唐哲脸上那似笑非笑的表情,申二狗突然间恍然大悟,他的脸上泛起一阵尴尬的红晕,嘴角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道:“唐哥,你这是也学会捉弄人啦?”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抹戏谑的笑容,回应道:“谁叫你这么笨呢?连人家女孩子说悄悄话都看不出来,那肯定是有什么私密的事情呀,你却像根木头一样,傻乎乎地杵在那里偷听。”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话,不禁有些懊恼,他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干笑两声,解释道:“她又没讲清楚,我哪里晓得嘛。”
而在另一边,沈月和易芳缓缓地走出了门洞所搭建而成的简易营地。阳光洒在她们身上,形成一道淡淡的影子。沈月轻声说道:“易芳姐,要不我们去河边走走吧?”她的声音轻柔,仿佛一阵微风拂过。
易芳抬起头,目光投向不远处的一处残墙。那残墙孤零零地矗立着,周围是一片荒芜。她略微思考了一下,然后回答道:“去那里吧,他们应该不会往那边走,而且去河边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沈月听后,并没有坚持自己的想法,而是顺从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于是,两个女人手牵着手,一同朝着那处残墙走去。
这是一间用石头堆砌而成的石屋,位于整个营盘的中轴线靠后部分。尽管离门洞有些距离,但她们却感到一种莫名的安心。
站在石屋前,她们可以看到外面的景象。两旁是许多已经倒塌的石屋,这些石屋曾经见证过这里的繁荣与喧嚣。
而在中间,是一块被大树覆盖的空地,显然这里曾经是整个营盘的校场,想当年残存的太平军应该就是在这一块校场上进行演习训练。
石屋内部的地面上,青石板整齐地铺陈着,仿佛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杰作。这些石板就在营盘附近随处可见,显然是就地取材而成。石板之间的缝隙里,各种植物肆意生长,有的纤细如丝,有的茂密如茵,它们在这片石板的世界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
在石屋的一角,有两处地方生长着环抱大的柏树,它们的根系异常发达,竟然将原本镶嵌在地上的石板顶翻了过来。这些石板有的斜立着,有的干脆被顶到了一旁,仿佛是被这两棵柏树的力量所震撼。
剩下的半截石墙上,岩豆米如绿色的瀑布般垂挂而下。这种豆子长得酷似猫猫豆,但却有着天壤之别。岩豆米是绝对不能食用的,一旦误食,就会引发头痛欲裂的症状。更严重的是,如果大量食用,甚至可能会让人去见太奶。即便是在三年自然灾害那样艰苦的岁月里,人们宁可饿死,也决不会去触碰这种岩豆米。
易芳小心翼翼地走进石屋,她的目光被地上的一根枯树枝吸引住了。她弯下腰,捡起这根树枝,拿在手中,仿佛它是一件珍贵的宝物。然后,她一边走着,一边用树枝轻轻地敲打着周围的树丛,发出清脆的声响。
当她走进石屋深处时,她停下脚步,缓缓站起身来,目光投向门洞的方向。然而,从这里看去,那个门洞已经完全被茂密的树木所遮挡,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一缕淡淡的青烟,从那个被树木掩盖的地方袅袅升起,飘向空中,宛如一条神秘的纽带,连接着石屋与外界的世界。
唐哲和申二狗两人在营地里正你一言我一语地开着玩笑,突然,一阵惊叫声传来,划破了原本轻松的氛围。
“啊!”这是沈月的声音,其中充满了惊恐和慌乱。紧接着,易芳的尖叫声也响了起来。
唐哲和申二狗脸色一变,他们对视一眼,然后毫不犹豫地冲出了门洞,大声喊道:“你们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人……好多死人!”沈月的声音颤抖着,显然被吓得不轻。
第480章 深山枯骨
沈月的声音像被寒风掐住了半截,带着颤音飘过来时,唐哲正靠在门洞的朽木上揉着脚踝 —— 方才翻越乱石坡时,旧伤又犯了,此刻脚踝肿得像塞了团棉花。可 “好多死人” 这四个字钻进耳朵,他浑身的汗毛瞬间竖了起来,手忙脚乱地去摸靠在墙角的猎枪。
“唐哥,这荒山野岭的,哪里来的死人?还好多?” 申二狗的声音也发虚,他攥着自制的长矛,矛尖的铁碎片在暮色里泛着冷光。
唐哲没工夫搭话,手指扣住猎枪背带往肩上一甩,拉拴上膛的 “咔嗒” 声在寂静的山谷里格外刺耳。他刚迈出一步,脚肚就传来钻心的疼,额角瞬间冒了层冷汗,看来那狼虽然小,但是牙齿上的毒还是很强。
可沈月和易芳还在残墙里,那两个姑娘胆子本就小,要是真撞见危险…… 他咬了咬牙,索性把重心全压在左腿上,朝着残墙的方向冲过去。
路边的荆棘像带了倒钩的刀子,刮在他的帆布外套上 “刺啦” 作响,几缕断枝划过脸颊,留下火辣辣的疼。他能感觉到温热的血顺着颧骨往下淌,却连擦都没擦 —— 眼里只看得见那面半塌的土墙,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比脚步声还响。
申二狗见他冲得急,也扛着长矛跟了上来,粗重的呼吸声在身后响着:“唐哥,你慢点儿,脚不行就别硬撑!”
可唐哲哪里听得进去,不过百来米的距离,却像是跑了半个山头,等终于冲到残墙外边,他扶着墙喘了好一会儿,才对着里面喊:“小月,你们还好吧?”
“哲哥,我们没事…… 就是这里好多死人骨头!” 沈月的声音带着哭腔,从残墙的破洞里飘出来,还夹杂着易芳压抑的啜泣声。
唐哲松了口气,又紧了紧手里的枪,想到易芳和沈月是来方便的,连忙提醒道:“那我们进来了。”
里面传来一声带着鼻音的 “嗯”,唐哲便猫着腰钻进了残墙。刚迈进去,脚踝又是一阵剧痛,他踉跄了一下,幸好扶住了身边的断墙才没摔倒。申二狗紧跟着进来,手里的长矛在地上戳了戳,发出 “笃笃” 的闷响。
残屋里的景象比想象中更荒芜,满地的藤蔓像墨绿色的蛇,缠着断裂的木梁四处蔓延,几株半枯的野草从青石板的裂缝里钻出来,在晚风里晃得人心慌。
易芳和沈月缩在最里面的墙角,两个姑娘紧紧抱在一起,肩膀还在不住地颤抖,沈月的脸颊上还挂着泪痕,易芳的嘴唇则毫无血色,显然是吓得不轻。
“在哪儿呢?” 唐哲扫了一圈破屋,除了残垣和杂草,没见着任何异常。
申二狗也跟着四处张望,长矛尖拨弄着地上的藤蔓,嘴里嘟囔着:“啥也没有啊,是不是看错了?”
沈月指了指自己脚边不远的地方,声音还在发颤:“这里…… 还有那里,好大一堆,刚才易芳还挑出来一个圆圆的东西……”
唐哲顺着她指的方向走过去,才发现那片藤蔓长得格外茂密,墨绿色的叶子层层叠叠,几乎把地面全盖住了。
他蹲下身,用枪托轻轻拨开藤蔓,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 藤蔓下面,一堆长满青苔的人骨骷髅正零乱地堆在角落,颅骨的眼洞黑漆漆的,像是在盯着人看,粗略数了数,竟有五六具之多。
“别怕,我在。” 唐哲伸手把沈月拉到身边,沈月刚离开,易芳的身体就晃了晃,差点摔在地上。唐哲连忙又伸手扶住她,指了指那些骷髅:“这些骨头看样子有些年头了,上面都长了青苔,不用怕。”
易芳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些,她攥着沈月的手,声音断断续续地说起刚才的经过。原来她们俩先钻进残屋时,就觉得这角落的藤蔓不对劲 —— 别处的藤蔓都稀稀拉拉的,唯独这里长得又密又壮,像是在掩盖什么。刚好旁边有块没被藤蔓盖住的青石板,易芳就走了过去,想找个干净的地方解决内急。
“我刚蹲下来,就觉得有东西盯着我……” 易芳的声音又开始发抖,“一开始还以为是山里的猴子,可那眼神冷冰冰的,直往我胯下瞅,我硬着头皮解决完,站起来就想看看是什么,刚好身边有根用来赶蛇的枯树枝,就顺手挑了下藤蔓。”
她顿了顿,咽了口唾沫,像是又想起了当时的场景:“那树枝刚碰到藤蔓,就有个圆滚滚的东西从里面滚出来,‘咕噜噜’地撞到我脚边。我低头一看,那东西表面绿油油的,全是青苔,可背面特别白,像是…… 像是骨头。”
沈月在旁边补充道:“我当时也在解决内急,听见她没动静,就抬头看了一眼,结果看见她盯着地上的东西发愣,我就走过去,谁知道一低头,就看见那个骷髅头 —— 两个眼洞黑洞洞的,直勾勾地盯着我们,吓得我当场就叫出声了!”
申二狗听得眼睛都直了,他拿着长矛小心翼翼地拨弄着那些藤蔓,只听 “哗啦” 一声,原本堆在一起的骷髅散了一地,几根肋骨和腿骨滚到了唐哲脚边。
申二狗发出了一声:“哦豁。”
唐哲也惊道:“这么多?”
申二狗咽了口唾沫,长矛尖碰了碰其中一个颅骨,“这得是多少人啊,怎么会死在这儿?”
沈月也缓过神来,她凑到唐哲身边,指着那些骷髅问道:“哲哥,这荒山里怎么会有这么多死人骨头?难道是以前迷路的山民?”
唐哲没立刻回答,他站起身,仔细打量着残屋的四周。夕阳的余晖从破屋顶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他的目光落在那面还没完全倒塌的墙上,忽然指着墙上一截发黑的木头说道:“你们看那节木头,原本应该是房梁上的椽子,现在已经烧得只剩半截了,表面还发黑发脆,一看就是被大火烧过的。”
申二狗抬头看了看光秃秃的屋顶,挠了挠头:“唐哥,这连个房顶都没有,你咋知道是被火烧的?说不定是风吹雨淋烂掉的呢?”
“不一样。” 唐哲摇了摇头,走到那截木头跟前,用手指蹭了蹭表面,指尖沾了些黑色的粉末,“被火烧过的木头会发脆,一蹭就掉渣,而且会有焦糊味。你们闻闻,这木头凑近了还能闻到点淡淡的焦味,肯定是大火烧的,虽然这面墙已经倒了,但是这木头镶嵌在墙体内,又被烧过,已经炭化,所以可以做一千年不腐。”
他又蹲下身,捡起一根散落在地上的腿骨,指着骨头上一道浅浅的痕迹说道:“你们看这里,这道印子很规整,不像是野兽咬的,倒像是被刀砍过的。结合这屋子被烧的痕迹,我猜,躺在这里的这些人,应该是以前的太平军。”
第481章 天国往事
“太平军?” 易芳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像是在昏暗残屋里点亮了一盏油灯。有了唐哲他们在身边,她胆子也大了些,往前凑了两步,目光在满地骷髅与残墙上扫过,语气里满是笃定,“我之前在《邛水县志》里看到过记载,清朝光绪年间,确实有太平军余部在梵净山一带活动。难道这里真的是他们的驻地?这些人,该不会是被清军围剿时,活活烧死在这里的吧?”
唐哲缓缓点头,弯腰指着地上一具相对完整的骷髅,指尖悬在泛着青灰的肋骨上方,声音低沉:“我小时候听村里老人讲过这段旧事,光绪元年前后,有支太平军残部躲进了梵净山,领头的叫刘胜,这人鬼得很,带着手下假扮清军,拿着洋枪土炮,一路从湖南那边窜过来,到了梵净山就占山为王。”
“洋枪土炮?” 申二狗凑过来,长矛尖轻轻碰了碰地上的骷髅,“那他们咋还会被清军烧了屋子?按理说装备不差啊。”
“一开始清军确实没摸清他们的底细。” 唐哲直起身,指了指残墙外侧被藤蔓半掩的石块,“刘胜他们刚来的时候,先炸了金刀峡的栈道,断了进山的路,又赶杀梵净山的僧尼,把寺庙里的东西抢空,就在山里建堡立营,还自称‘黑地大王’。周边的山民被他们害惨了,粮食被抢,房子被烧,不少人都躲进了更深的山里。”
易芳也跟着补充,语气里带着对史料的熟稔:“《邛水县志》里写得更详细,说刘胜这伙人‘持械劫掠,焚屋伤人,环山五属皆受其扰’。光绪元年那阵子,邛水、松县、江城这些地方的官府,天天收到报急的文书,可山高林密的,根本没法围剿。”
沈月听得眉头紧锁,脸上满是疑惑,她拉了拉易芳的袖子,声音里带着不解:“易芳姐,我以前在课本里学过,太平军不是义军吗?是帮穷苦人打天下的,怎么会到处杀老百姓、抢东西啊?这跟我学的知识好像不一样。”
易芳叹了口气,伸手拂去面前一根藤蔓上的灰尘,眼神里多了几分复杂:“小月,你说的是太平天国刚兴起的时候,那时候洪秀全他们提出‘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确实吸引了不少穷苦人,纪律也严。可到了后期,太平天国内讧,天京事变之后,实力就大不如前了。后来曾国藩带着湘军围剿,也就是老百姓说的‘曾剃头’,太平军主力很快就被剿灭了。”
她顿了顿,目光落在地上的骷髅上,声音放轻:“剩下的这些残部,早就没了当初的念想,为了活命,只能占山为王,抢粮抢钱,跟土匪没什么两样。刘胜这伙人就是这样,躲进梵净山之后,早就把‘义军’的名头抛到脑后了,满脑子都是怎么活下去。”
唐哲接过话头,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其实太平天国的覆灭,不光是因为内讧和清军围剿,一开始他们提出的理念确实好,可定都天京之后,洪秀全、杨秀清这些首领就变了,忙着建宫殿、选妃嫔,争权夺利。底下的士兵也渐渐没了纪律,烧杀抢掠的事儿越来越多,老百姓慢慢就不支持他们了。再加上曾国藩的湘军训练有素,又得到了地方乡绅的支持,太平军想不垮都难。”
“原来还有这么多门道。” 沈月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再看那些骷髅时,眼神里多了几分复杂 —— 不再是单纯的害怕,还有一丝对历史变迁的唏嘘。
就在这时,申二狗突然 “哎呀” 一声,手里的长矛 “哐当” 掉在地上,他指着藤蔓最深处,脸色白得像纸,嘴唇哆嗦着:“那…… 那是什么东西?”
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浓密的藤蔓缝隙里,露出半截黑黢黢的物件,上面锈迹斑斑,却能隐约看出是兵器的形状。唐哲握紧猎枪,小心翼翼地走过去,用枪托拨开缠在上面的藤蔓 —— 那是一把短刀,刀身已经锈得发黑,可刀柄上刻着的两个字,虽然模糊,却能辨认出是 “太平” 二字。
“是太平军的短刀。” 唐哲的声音沉了下来,他蹲下身,又拨开周围的藤蔓,几枚生了锈的铜钱滚了出来,铜钱边缘已经残缺,可正面的 “咸丰通宝” 四个字,在夕阳余晖下依然清晰。
“咸丰年间的铜钱……” 易芳凑过来,轻声说道,“咸丰帝在位的时候,正好是太平天国最鼎盛的时候,后来就慢慢衰落了。这些铜钱,说不定是当时太平军士兵随身携带的。”
沈月和易芳下意识地往唐哲身边靠了靠,残屋里的风似乎更冷了,吹得藤蔓 “沙沙” 作响,那些骷髅的眼洞黑漆漆的,像是在无声地注视着他们。申二狗慌忙捡起长矛,手还在发抖:“唐哥,这地方太邪乎了,又是骷髅又是旧兵器的,万一…… 万一晚上闹鬼咋办?咱们还是赶紧走吧!”
唐哲抬头看了看天色,夕阳已经落到了山尖,只剩下一抹橘红色的余晖,残屋里的光线越来越暗。他把短刀插进腰间的皮鞘,又把那几枚铜钱捡起来,塞进兜里:“二狗,你怎么像个婆娘一样,什么时候胆子变得这么小了?”
申二狗咳了一声,说道:“我公经常说的,人要敬畏天地鬼神,这么多骨头堆在这里,又没有人埋,说不定他们死了之后,还被山狗毛狗什么的咬过尸体,肯定带着怨气,万一我们惹他们生气了,沾上了怨气怎么办?”
易芳白了他一眼,说道:“你这个小同志,思想觉悟怎么总是跟不上?世间哪有鬼神?”
唐哲见她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不禁有些好笑,申二狗这个人就是这样,什么野猪山狗,他赤手空拳都敢上去搏命,就算某一天碰到了大猫子,他也不带害怕的,可是一旦涉及这种鬼怪神灵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他反而害怕起来。
为了照顾申二狗的情绪,唐哲说道:“行吧,我们先回去看看鱼煮熟没有。”说完便在前面带路。
易芳和沈月连忙跟上,走的时候,沈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些被藤蔓半掩的骷髅,只觉得后颈凉飕飕的,像是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申二狗走在最后,还用长矛把拨开的藤蔓重新拨回去,盖住那些骸骨,嘴里念念有词:“对不住啊各位,打扰你们休息了,我们这就走,再也不来打扰了……”
四个人刚走出残墙,一阵冷风就吹了过来,带着山里特有的湿气和草木气息。突然,远处的山林里传来一声悠长的狼嚎,“嗷 ——” 的一声,在山谷里回荡,吓得申二狗一激灵,手里的长矛差点又掉了。
第482章 马屁拍到马腿上
远处的狼嚎还在山谷里打着旋儿,像是一张无形的网,慢慢收紧在唐哲四人周围。暮色已经沉得厉害,原本橘红色的夕阳彻底没入山尖,只留下天际边一抹淡淡的紫灰。
山涧上方,几只苍鹰展开半米宽的翅膀,翅膀尖掠过涧水时带起细碎的水花,它们盘旋着、鸣叫着,声音尖锐而急促 —— 显然是在暮色完全降临前,急于寻到藏在岩壁缝隙里的巢穴。
不远处的坝口方向,忽然传来一阵 “哗啦啦” 的振翅声,一群白鹭排着歪歪扭扭的队形飞来,洁白的羽毛在渐暗的天色里格外显眼。
它们径直落在一棵高大的青球树上,那树得两人合抱才能围住,枝桠间密密麻麻结满了鸟巢,大的能容下成人,小的只有巴掌大。白鹭们落巢时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大鹭用喙梳理着幼鹭的绒毛,幼鹭则伸着脖子讨食,整棵树热闹得像在开一场盛大的集会,连树叶都被震得轻轻摇晃。
可唐哲他们四个,连眼角余光都没往那棵青球树上瞟。申二狗想到那两张狼皮,狼皮还带着淡淡的血腥气,被他用藤蔓简单捆着,就放在门洞里。
他凑到唐哲身边,声音压得很低:“唐哥,那只独眼山狗…… 不会真跟过来了吧?早上它看咱们的眼神,跟要吃人似的。”
唐哲没回头,目光紧盯着前方蜿蜒的山路,手里的猎枪握得更紧了:“山狗的鼻子比狗灵十倍,两张山狗皮就是活招牌,它们肯定能闻着味跟过来,尤其是那只独眼山狗,我们前前后后杀了它近十只同伴,山狗最记仇,它绝不会善罢甘休。”
易芳的脸色瞬间白了几分,她攥紧了手里的短刀,指节都泛了白:“唐哲,那些山狗…… ,会不会晚上又来咬我们?”一起到清晨狼群扑上来时的场景 —— 灰扑扑的狼爪、沾着涎水的獠牙、独眼狼王凶狠的眼神,心脏忍不住又缩了缩。
沈月也紧紧挨着易芳,大眼睛里满是不安,她看着唐哲,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哲哥,我们今晚…… 真的安全吗?”
唐哲停下脚步,回头看向两个姑娘,语气沉稳得像块压舱石:“放心,今晚咱们有营盘的门洞,加上二狗已经用枯枝和石块把前后的洞口都堵上了,是很安全的。再说,现在枪在手里,,只要它们敢冲进来,我保证让它们有来无回。”
申二狗立刻挺直了腰板,拍着胸脯帮腔:“就是啊易芳姐!唐哥的枪法你还不信?昨天咱们在溪边,他老远就瞅见一只岩羊,抬手一枪就给撂倒了。” 他边说边比划着开枪的动作,脸上满是崇拜。
易芳确实信唐哲的枪法。在没有来这里之前,她一直觉得自己的枪法不错,可早上面对扑过来的狼群时,她手里的枪都差点握不稳,扣扳机的手指抖得厉害,四发子弹打完,连一只狼都没有伤到。
反观唐哲面对岩羊时,他能稳稳地端着枪,瞄准、扣扳机,动作一气呵成,眼神里连一丝慌乱都没有,就像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见过大场面。
说话间,四人已经走到了营盘的门洞前,刚一进去,暖意就扑面而来 —— 洞里的火堆还烧得旺,木柴 “噼啪” 地响着,火星子时不时蹦起来,落在地上的灰烬里。
火堆里的竹筒已经被煮得微微发黑,里面的鱼肉煮得烂熟,汤汁泛着奶白色,飘出阵阵鲜香。
沈月眼睛一亮,快步走过去,把之前放在另一个竹筒里的鱼香草拿起来放到鱼汤里面,又从地上捡起两根毛花杆做成简易的筷子,在竹筒里轻轻搅了几下。
热气裹着香味直冲鼻腔,她连忙找了几片宽大的茅草垫在手心,把滚烫的竹筒从火堆边挪到旁边的青石板上,嘴里还不停吹气:“小心烫,刚煮好的!”
“哎哟,这香味儿!” 申二狗早就饿得肚子 “咕噜咕噜” 叫了,他凑到石板边,伸着脖子往竹筒里瞅:“小月姐,你这手艺也太绝了!你不去唐哥的唐家院子当大厨真是可惜了!”
易芳 “噗嗤” 一声笑了,伸手拍了下申二狗的后脑勺:“二狗,你会不会说话?不会说就闭嘴吃肉。你小月姐马上就要去省城读大学了,四年毕业以后,那可是端国家饭碗的高级知识分子,人家是要坐办公室的,哪能去掂勺子端盘子?”
申二狗摸了摸后脑勺,尴尬地笑了:“易芳姐,我这不是夸小月姐手艺好嘛!咋还说错了呢?”
唐哲在一旁看得好笑,指了指洞外他们砍回来的楠竹,对二狗说道:“行了二狗,别跟这儿贫嘴了,连拍马屁都要拍到马腿上去,小心你小月姐生你的气,去砍几节竹子来,做几个竹碗,一人喝碗鱼汤暖暖身子。”
沈月说道:“二狗,别听你唐哥乱说,我可没有那么小气,再说了,要不是政策好,我连端盘子的机会恐怕都没有呢。”
“好嘞!” 申二狗应了一声,便去弄竹碗去了。
天色彻底黑了下来,洞外的风声越来越大,偶尔还能听到远处狼嚎的声音,可洞里却暖融融的。四个人围坐在火堆边,手里捧着竹碗,碗里的鱼汤冒着热气,喝一口下去,鲜美的汤汁顺着喉咙滑进肚子里,浑身的寒气瞬间被驱散了。
他们一口烤狼肉、一口煮鱼肉,再就着竹碗喝几口鱼汤,连申二狗都顾不上说话了,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只发出 “呜呜” 的满足声。
易芳喝了大半碗鱼汤,舒服地叹了口气,靠在身后的岩壁上,眼神里满是惬意:“唉,说真的,这样的日子真好。有火烤、有热汤喝,虽然累了点,可心里踏实。”
沈月闻言笑了,用毛花杆筷子戳了戳碗里的鱼肉:“易芳姐,我看你就是记吃不记打!早上被狼群追得差点跑断腿,现在喝了碗鱼汤就忘了?我们都怕极了这样的日子,你倒觉得好,真搞不懂你们城里人的想法。哦对了,唐哥之前还说呢,这叫‘没苦硬吃’!”
“哈哈哈!” 易芳被逗得大笑起来,唐哲和申二狗也跟着笑了,洞里的笑声混着柴火的 “噼啪” 声,盖过了洞外的风声和狼嚎,显得格外温暖。
唐哲看着身边的三人,又瞥了眼堵在洞口的枯枝 —— 枯枝间还夹着几片狼皮,用来掩盖人的气味。
第483章 岩马桑茶
四人这一天几乎把力气都耗在了翻山和应对狼群上,此刻吃饱喝足,靠在门洞冰冷的石墙上,连抬手的劲都快没了。
石墙被火堆烘得带着点余温,后背贴上去时,疲惫像是潮水般涌来,眼皮子重得能耷拉下来。沈月打了个哈欠,眼角沁出点泪,易芳则直接揉了揉酸胀的太阳穴,连说话都带着点鼻音。
休息了约莫一刻钟,唐哲率先直起身,指节在石墙上轻轻敲了敲,对申二狗说道:“二狗,你去门洞前后各烧一堆火,不用太大,能照个亮、挡挡野兽就行。”
申二狗立马来了精神,从地上爬起来时还踉跄了一下,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好嘞唐哥,我这就去。”
易芳看着两人的背影,伸了个懒腰说道:“是该把火生到外面,刚才在里面烧鱼的时候,烟呛得我喉咙都疼,‘秌’(方言:熏)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她说着还揉了揉眼角,刚才被烟呛出的红血丝还没消。
沈月蹲到唐哲身边,拿出剩下的一枝蒿来在石板上敲碎了,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唐哲腿上的旧绷带解开,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什么,可当绷带完全松开时,她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
唐哲腿上的伤口已经有些发黑,周围的皮肤肿得发亮,边缘还泛着淡淡的青紫色,一看就有点感染的迹象。沈月的手指轻轻悬在伤口上方,没敢真的碰,声音都比刚才低了些:“哲哥,这伤口都黑了,痛不痛啊?”
唐哲靠在石墙上,嘴角扯出个淡淡的笑,摇了摇头:“不痛,就是有点麻。”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哪是 “有点麻”—— 伤口里像是钻进了千万只蚂蚁,正顺着血管往骨头里啃,不管是坐着不动还是轻轻动一下,那钻心的痛都没停过。他甚至能感觉到伤口在发烫,可当着三个同伴的面,他不想露怯,只能死死咬着后槽牙,把冷汗都憋在衣服里。
沈月没再追问,只是加快了换药的动作。她先把一枝蒿放在青石板上,用刀柄轻轻敲碎,绿色的药末簌簌落在石板上,带着股清苦的草药味。然后她又从竹筒里倒出点清水,沾湿干净的布条,小心地擦去唐哲伤口周围的血痂,再把药末均匀地撒在伤口上,最后用新的绷带一圈圈缠紧。
整个过程里,唐哲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可等沈月把绷带系好时,他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湿了一片。
又过了好一会儿,草药的凉意在伤口处慢慢散开,像是给滚烫的皮肤浇了点凉水,那钻心的痛才终于缓了些,他悄悄松了口气,手指也从攥紧的拳头里舒展开来。
换完药,沈月转身从洞角拖来一个新的竹筒,往里面装了大半筒山泉水 —— 那是下午在溪边接的,还带着点清凉。
她把竹筒架在火堆上,又从布包里掏出一截灰棕色的木头,正是路上捡的岩马桑。她用沙刀把岩马桑削成薄薄的木片,每一片都削得均匀,然后一片片放进竹筒里,动作熟练得像做过千百遍。
等申二狗拍着手进来时,火堆上的竹筒已经 “咕嘟咕嘟” 冒起了白汽,岩马桑的味道也飘了满洞 —— 那味道有点像晒干的树皮,带着股清苦的药香,闻着就让人觉得嗓子里舒服了些。申二狗吸了吸鼻子,凑到火堆边,眼睛盯着竹筒里翻滚的水:“小月姐,这马桑茶能喝了不?今天衣裳被淋湿,感觉我这嗓子还有些发干呢。”
沈月摇了摇头,伸手碰了碰竹筒壁,烫得立马缩了回来:“还早呢,水才刚开。岩马桑得炖久点,药效才能全炖出来,不然喝了也没用。”
易芳靠在石墙上,半信半疑地看着竹筒里的岩马桑,皱了皱眉:“就这根破木棍棍,真能治伤寒?我以前在城里生病,都是去医院挂水的,哪见过用木头煮水喝的。”
“当然有用!” 沈月说得很笃定,手里还在给火堆添了根细柴,“山里人只要到了冬天,不管得没得伤寒感冒,都会在火塘里煨一罐姜茶,再加几片岩马桑在里面,不管是预防还是治伤寒,喝碗热岩马桑姜茶,出一身汗就舒服了。”
易芳听沈月说得有板有眼,心里的怀疑少了些,可还是忍不住嘀咕:“希望真有用吧,唐哲受了伤,要是再有谁得了病,那可就麻烦了。”
唐哲在一旁闭着眼,听着两人的对话,嘴角微微翘了翘 —— 沈月这姑娘看着柔柔弱弱的,懂的东西倒不少,比城里来的易芳还接地气,他能感觉到腿上的草药慢慢发挥作用,那股钻心的痛渐渐变成了清凉,舒服了不少。
这一等就是半个多小时,竹筒里的水越煮越少,原本大半筒的水,现在只剩下三分之一,颜色也变成了深褐色,岩马桑的药香更浓了。
沈月小心翼翼地把竹筒从火堆上拿下来,用茅草垫着手,把茶倒进四个竹碗里 —— 就是刚才喝鱼汤的竹碗,还带着点鱼汤的鲜味。
“小心烫!” 沈月把竹碗递到每个人手里,自己先端起一碗,吹了吹才抿了一口。茶刚入口时有点苦,可咽下去之后,喉咙里却泛起一股回甘,暖意顺着喉咙滑进肚子里,很快就传遍了全身。
易芳也端起碗喝了一口,眉头渐渐舒展开来 —— 确实不像她想象中那么难喝,完全没有苦味,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木头的清香味,而且喝完之后,身上暖暖的,刚才因为担心狼群而起的寒意,也消散了不少。
唐哲喝得最慢,他小口小口地抿着,目光却时不时瞟向门洞外 —— 外面的两堆火还在烧着,火苗被风吹得摇摇晃晃,把影子投在地上,像是在跳舞。火堆里的柴已经烧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堆火红的炭火,偶尔 “噼啪” 响一声,溅起几点火星。
四个人喝完茶,又靠回石墙上休息。洞里静悄悄的,只有炭火的 “噼啪” 声和外面风吹过树叶的 “沙沙” 声。可没安静多久,远处的狼嚎声就传了过来 —— 这次的狼嚎比刚才更近了,像是就在河对岸,声音凄厉又凶狠,听得人头皮发麻。
紧接着,又传来几声 “咕咕” 的叫声,是猫头鹰的声音,那声音在深夜里听着格外凄凉,和狼嚎混在一起,把整个牛尾河峡谷衬得像座鬼城,阴森得让人心里发毛。
第484章 半夜鬼敲门
沈月和易芳靠在门洞的另一边,正好和唐哲、申二狗面对面。听到狼嚎声越来越近,沈月的心跳一下子快了起来,她下意识地往易芳身边靠了靠。易芳比她更怕,两只手紧紧抓着沈月的手,指节都捏得发白,抓得沈月的手生疼,可沈月没敢说 —— 她知道易芳是真的害怕,早上被狼群追的场景,估计给她留下了阴影。
唐哲依旧闭着眼睛,可耳朵却竖了起来,仔细听着狼嚎的方向 —— 声音是从河对岸传来的,他能听出,里面有一只狼的嚎声格外洪亮凄厉,应该就是那只独眼狼王。
申二狗则盯着火堆里的竹碗,眼神却有些涣散,像是没在看竹碗,又像是在想什么心事。他手里还攥着半截没吃完的狼肉,可此刻却没了胃口 —— 早上狼群扑过来的场景,还有狼嘴里的獠牙,一直在他脑子里转,他甚至能闻到自己身上还没散的狼血腥味。
四个人都没说话,整个营盘里,除了炭火偶尔的 “噼啪” 声,就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声。黑暗像是潮水般涌来,把洞口的火光都压得暗了些,只有那堆炭火还在顽强地发着光,诉说着这里还有人在。
由于这个门洞完全由石头堆砌而成,再加上两头都被申二狗用粗壮的树干严密地挡住,使得这里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空间,相对而言安全性极高。经过一整天的劳累,疲惫不堪的四个人很快就在这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进入了梦乡。
“咚!咚!咚……”
一阵沉闷的敲击声突然打破了夜晚的宁静。这声音在寂静的森林中显得格外突兀,仿佛是某种未知的生物在附近徘徊。
易芳的胆子本来就比较小,而且她从未在野外经历过如此艰苦的环境,尽管身体已经极度疲劳,但她也只是靠在沈月的肩膀上,处于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
当她最初听到那咚咚声时,并没有特别在意,毕竟森林里啄木鸟众多,它们常常会在一些被虫子侵蚀的树干上啄开洞来觅食。
在这种半梦半醒的状态下,人往往会对周围的环境变得格外敏感,而此时的易芳正处于这种状态。她虽然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但那持续不断的咚咚声却让她感到有些不安。
易芳躺在床上,紧闭双眼,试图让自己进入梦乡。然而,那持续不断的咚咚声却像魔音一般,在她耳边萦绕不去,吵得她心烦意乱,根本无法入睡。
就在易芳忍无可忍,准备开口吼两声,让这恼人的声音停止时,她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猛地睁开眼睛,然后像被吓到一样,哇哇地大叫了起来。
这突如其来的叫声,犹如一道惊雷,划破了夜晚的宁静,把唐哲、李阳和赵刚三个人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
“怎么了?”唐哲迅速从床上坐起,手中紧紧握住了那把放在枕边的手枪,满脸紧张地问道。
易芳用一只手捂着眼睛,另一只手指着门洞外面,声音略微颤抖地说道:“有人在敲门。”
“有人敲门?”唐哲、李阳和赵刚三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喊出了这句话,同时惊讶地张大了嘴巴,满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紧接着,他们三人不约而同地竖起耳朵,仔细聆听着门外的动静。然而,除了那潺潺流淌的河水声,以及从遥远地方传来的鸟兽叫声外,他们并没有听到任何其他异常的声音。
和他们睡着之前相比,周围的环境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除了火堆里的火苗比之前小了一些,一切都显得那么平静。
“易芳姐,你是不是太累了,产生错觉了哦?这深山老林里,哪里来的人敲门?”申二狗紧了紧抱在胸前的手,他到现在都觉得今天不应该去动那一堆骷髅。
沈月轻轻地将手放在易芳的额头上,感受着她的体温,然后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喃喃自语道:“不烫啊,没有发烧啊。”
易芳看着周围的人都对她投来怀疑的目光,心中愈发焦急,她不禁提高了音量,大声喊道:“你们为什么都不相信我呢?我说的都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啊!真的有人在敲门,而且是一下一下有节奏地敲着。”说完,她还用手在石墙上做了几个敲打的动作。
唐哲见状,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手电筒,打开后,将明亮的光束照向门洞的进口处,询问道:“是不是从那边传来的声音?”
易芳定睛一看,连忙点头道:“就是那里,我听得非常清楚,绝对是有人在敲门。唐哲,你说,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鬼啊?”
她一直以来都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坚信任何事情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亲眼所见才为实。对于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她向来都是不屑一顾,甚至嗤之以鼻。
然而,今晚发生的事情却如此诡异,完全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这让她不得不开始对自己以往的看法产生一些动摇和改变。
难道这世上真的有鬼神的存在?
唐哲并没有肯定的答复她,说道:“你们就守在这里,我出去看看。”
申二狗虽然害怕,还是站起来说道:“唐哥,我和你一起出去吧?”
唐哲看了看沈月和易芳,说道:“你就在这里陪着她们就行,放心,我手上有枪,不管是人是鬼我都有办法收拾他们。”
沈月正想说让申二狗和他一起出去,易芳又把她的手臂紧紧地抱住了,便对申二狗说道:“二狗,要不你就在这里吧,人多一些,易芳姐才不害怕。”
申二狗见唐哲和沈月都这么说了,只好又坐下来。
唐哲拿着枪走了出去,外面的火堆里的柴也快烧完了,由于风比较大,并没有像门洞里面一样烧完之后形成炭火,而是变成了一堆白色的灰被风吹散,只剩下几节柴火还冒着烟。
他并没有去动柴火,而是把门关上,走到距离门洞四五米的地方紧紧盯着。
就这样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他都快睡着了,突然听到一阵噗噗的声音,然后一个黑影落在了木头做的门上。
第485章 究竟是个什么鬼
随着“呼” 的一声轻响突然传来,像是翅膀划过空气的声音。唐哲猛地睁开眼,只见一个黑色的影子从头顶掠过,快得像一阵风,“咚” 地落在了门洞处的木头上。他还没来得及看清影子的模样,就听到 “咚咚咚” 的敲击声响起 —— 那声音很有节奏,像是有人用手指在敲木头,在寂静的深夜里格外清晰。
门洞内的易芳本来就没睡着,耳朵一直竖得老高,听到敲击声的瞬间,她 “啊” 地尖叫起来,声音里满是惊恐。这一叫像是惊到了那个黑影,只听又一声 “呼”,黑影扑棱着翅膀,瞬间消失在黑暗里,连一丝痕迹都没留下。
唐哲连忙站起身,举着猎枪往黑影消失的方向追了两步,可夜里太黑了,只有远处的星光和洞口微弱的炭火光亮,他只能看到一片漆黑,连影子的轮廓都抓不住。
“该死!” 他低骂了一句,心里有些懊恼 —— 刚才要是反应再快一点,说不定就能看清那是什么东西了。
“唐哲,它又来了!你抓到没?” 唐哲刚退回门洞,易芳就急切地抬起头,声音还在发颤。她紧紧抓着沈月的胳膊,指甲都快嵌进沈月的肉里,眼睛瞪得大大的,满是恐惧。
沈月也跟着看向唐哲,虽然她没像易芳那样尖叫,可脸色也不好看,手心里全是汗。刚才那 “咚咚” 的敲门声,像是敲在每个人的心上,把原本就紧绷的神经绷得更紧了。
唐哲摇了摇头,走到火堆边,伸手拨了拨炭火,让火星子再亮一点:“易芳姐,太黑了,我没看清是什么,只看到一个大概的影子,和烘笼(方言:取暖用的竹制器具,约篮球大小)差不多大,会飞,应该是某种鸟吧。”
“鸟?” 申二狗突然从地上站起来,眼睛里满是若有所思:“我们在外面生了两堆火,会不会是‘桶水鸟’来搞破坏?我以前听村里老人说,桶水鸟最见不得火,看到火堆就会用翅膀沾水来灭火。”
唐哲又摇了摇头,否定了这个猜测:“不会是桶水鸟,桶水鸟灭火会先去河边沾水,可刚才那东西根本没靠近火堆,上来就敲木头,而且外面的两堆火本来就快熄了,只剩下点火星子,根本没有明火。”
“那可不行!火要是全熄了,怕有野兽来!” 申二狗说着就要往外走,“我再去添点柴,把火弄旺点!”
“等等!” 唐哲一把拉住他,眼神坚定,“暂时不用添柴。现在火小,说不定那东西还会再来;要是把火弄大了,它肯定不敢靠近。今天晚上不把它抓住,你们谁都别想睡安稳觉 —— 易芳姐,你说是不是?”
易芳连忙点头,声音里带着委屈:“就是!这大半夜的,在这种荒山野岭的地方,突然有人敲门,谁能睡得着啊?万一…… 万一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呢?”
沈月看着易芳吓白的脸,忍不住开玩笑:“易芳姐,你以前不是说自己是无神论者吗?怎么现在也怕这些了?”
易芳的脸 “唰” 地一下红了,幸好洞里黑,没人能看清。她嘟着嘴,语气有些尴尬又有些不服气:“尽信书不如无书嘛!有些事情,自己亲身经历过才知道,你要是能解释清楚刚才的敲门声是怎么回事,我就不怕了!”
沈月被问得哑口无言,只能看向唐哲,唐哲笑了笑,拍了拍身边的猎枪:“再等等吧,那东西既然来了一次,肯定还会来第二次,下次它再来,我保证把它抓住,让你们看看究竟是什么。”
这话刚说完,申二狗突然小声说道:“唐哥,你说…… 会不会是那些太平军的鬼魂回来了?我们今天碰了他们的骷髅,肯定打扰到了他们,会不会是来找我们算账的?” 他越说越害怕,声音都开始发颤,手里的长矛握得更紧了,“早知道当初就不碰那些骨头了,现在好了,惹上麻烦了!”
唐哲听得又气又笑,伸手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你小子别在这儿胡思乱想!哪有什么鬼魂?都是自己吓自己。白天那些是太平军的骸骨,都死了一百多年了,怎么可能出来敲门?”
“可…… 可它怎么来无影去无踪的,还会敲门?” 申二狗还是不相信,挠了挠头,“除了鬼魂,我想不出还有什么东西能这样。”
唐哲一时也没法解释清楚,只能叹了口气:“别问那么多了,再等等就知道了,只要它敢再来,我一定把它抓住,到时候你就知道是什么了。” 说完,他便转身走出门洞,靠在外面的木头上,眼睛紧紧盯着黑暗,手里的猎枪随时准备举起。
申二狗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走了出去。外面的风比刚才更冷了,吹在脸上像刀子割一样,他紧了紧身上的粗布外套,在唐哲身边坐下,手里的长矛横放在腿上,眼神警惕地扫视着周围的黑暗。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炭火的光亮越来越弱,远处的猫头鹰又开始叫了,声音凄凉,听得人心里发毛。
唐哲和申二狗都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等着,眼睛慢慢适应了黑暗 —— 虽然没有灯光,可借着微弱的星光,他们已经能勉强看清两三米内模糊的环境。
突然,“呼” 的一声轻响再次传来!这次唐哲和申二狗都做好了准备,几乎在黑影落在门洞前木头上的瞬间,两人同时动了 。
申二狗猛地站起来,手里的长矛朝着黑影狠狠戳过去,嘴里还大喊着:“看你往哪儿跑!” 唐哲则握紧猎枪,用枪托朝着黑影砸下去,动作又快又准,生怕再让它跑了。
“咚!” 枪托和长矛同时砸中了黑影,只听一声 “啪” 的一声,也不知道是申二狗的矛打中了它还是唐哲的枪托打中了它,刚刚落地的黑影便被打中了在地上扑腾着。
沈月和易芳听到他们打中了,连忙从里面跑来围着,想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让我看看你究竟是个什么鬼?”申二狗从唐哲荷包里取过手电筒来,对着那黑影打开,电筒光照在它的身上,几个人同时呼出了一口气,紧张的心情一下子就轻松了下来。
第486章 乌鸦
最尴尬的要数易芳了,她双手攥着衣角,指节都泛了白,脸颊发烫得像是被炭火烘过 —— 前半夜她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喘,脑子里翻来覆去想的不是鬼怪就是未知的猛兽,甚至还偷偷摸出贴身带的平安符攥在手里,可眼下被唐哲按在地上的,不过是只浑身漆黑、羽毛乱糟糟的乌鸦,连爪子上还沾着点泥土和毛屑,哪有半分 “凶神恶煞” 的样子。
“搞了半天,怎么是只老瓦啊?” 申二狗蹲在地上,眼睛瞪得溜圆,一只手揉了又揉眼角,揉得眼角发红,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还以为是啥精怪呢,闹了半天就是只鸟!”
沈月也凑过来,蹲在唐哲身边,手指轻轻拂过乌鸦漆黑的羽毛,眼神里满是疑惑:“老瓦敲门,我还是头一回亲眼所见,哲哥,村里老人常说‘老瓦叫,祸事到’,这会不会有啥不好的说法啊?” 她从小在农村长大,听多了老人们讲的忌讳,心里难免有点犯嘀咕。
唐哲没急着回答,而是站起身,拿着电筒朝着门洞处那几根充当 “门” 的木头走去。电筒的光柱在黑暗里划出一道亮线,照在挂在木头上的两张山狗皮上 —— 那是白天猎杀的狼的皮,被申二多拿来挡在门上。
“我明白了,你们来看这个。” 唐哲的声音从门洞处传来,带着点恍然大悟的语气。
易芳连忙走过去,顺着电筒光看过去,皱着眉说道:“不就是张山狗皮吗?有啥特别的?先前二狗说把它挂在门上,能散出狼的气味,让别的野兽不敢靠近,这还是你教他的呢。”
申二狗也跟着凑过来,挠了挠头,语气里带着点得意:“是啊唐哥!我想着这两张皮放在里面也是占地方,挂在门上既能挡野兽,又能借着里面的炭火烘烘干,这不一举两得嘛!”
“我指的不是这个。” 唐哲蹲下身,电筒光聚焦在山狗皮的边缘,手指轻轻拂过皮面,“你们仔细看,这张皮的这里,还有这里,毛都被扯掉了一块,露出下面的皮面了。”
易芳、沈月和申二狗连忙凑得更近,三个人的脑袋挤在一起,盯着唐哲指的地方看了半天。
易芳甚至伸出手指,轻轻摸了摸那处掉毛的地方,只觉得皮面还带着点黏腻的触感,可还是没看出什么门道,只能摇了摇头:“除了掉毛,也没别的啊,是不是挂的时候勾到树枝了?”
唐哲站起身开口问道:“你们知道老瓦一般都吃啥吗?”
易芳想了想,眼神里带着不确定:“我哪知道啊…… 应该是吃虫子吧?城里的老瓦,经常在垃圾桶旁边转,好像也吃剩饭。”
“不对。” 沈月立马摇头,语气很肯定,“它们会偷吃鸡蛋,还会啄小鸟崽子吃!去年春天,我家鸡窝被老瓦盯上了,一天丢一个鸡蛋,我蹲在旁边守了半天,亲眼看见一只老瓦叼着鸡蛋飞走,气得我追着它扔石头!”
申二狗也跟着点头,回忆起以前的场景:“可不是嘛!老瓦这东西到处都是,大队里经常有老瓦啄食死鸡、死兔子,田里的克麻(青蛙)、小蛇也吃,有时候还会偷晒在院坝里的苞谷粒,妥妥的杂食性家伙,啥都吃。”
唐哲听完,点了点头,又打开电筒,照向山狗皮:“你们俩说的都对,但老瓦最喜欢的,其实是腐肉。这两张山狗皮,我们白天剥的时候没刮得太干净,皮上还残留着不少肉屑和油脂。
白天太阳晒着,晚上炭火烘着,这些肉屑和油脂就慢慢变质、发臭了 —— 这气味咱们闻着不明显,因为从早上到现在一直待在这儿,早就习惯了,但对老瓦来说,这就是难得的美味。”
他顿了顿,指了指不远处的青球树:“说不定这只老瓦本来就栖息在旁边的大树上,闻到山狗皮的腐肉味,就忍不住半夜飞过来偷吃。
可晚上光线暗,它眼神不好,啄食的时候大多啄到了木头上,才发出那种‘咚咚咚’的声音,听起来像敲门。你们再看这张皮的掉毛处,不光毛没了,下面的油脂也被啄掉了一块,就是它干的。”
申二狗连忙把电筒光挪到掉毛处,三个人凑在一起仔细看 —— 果然,那处的皮面不光光秃秃的,还带着点被啄过的细小痕迹,甚至能看到残留的油污被啄掉的印记。他又转头看向地上已经没了气息的乌鸦,伸手捏开它的嘴,只见嘴角还沾着几根灰色的狼毛,这下再也没了疑问。
“原来是这么回事!” 易芳松了口气,紧绷了一晚上的肩膀终于垮了下来,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我还以为是啥吓人的东西,闹了半天就是只馋嘴的老瓦,真是自己吓自己。”
门洞外的风渐渐小了,只有炭火还在 “噼啪” 地响着,火星子偶尔溅起来,落在地上很快就灭了。唐哲问易芳:“易芳姐,现在几点了?”
易芳看了看手表:“已经两点过了。”
唐哲便说道:“时候不早了,咱们轮流休息,养足精神,明天顺着牛尾河再走几十里,争取天黑前到坝口寨,找户人家借宿,顺便买点粮食补充一下。”
申二狗弯腰捡起地上的乌鸦,掂量了掂量,眼睛里闪过一丝期待:“这狗日的吓了我一晚上,丢了可惜!明天早上烤来吃,正好当早餐,祭祭我的五脏庙!”
易芳一听,立马皱起眉,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捂住嘴,语气里满是抗拒:“二狗,还是丢了吧!唐哲刚才都说了,它是吃死牛烂马肉的腐肉长大的,这山里不知道有多少病死的动物,万一它身上带了啥病菌,吃了要生病的!” 她说着,胃里还隐隐泛起一阵恶心,仿佛已经闻到了乌鸦身上的腐肉味。
申二狗却满不在乎地摇了摇头,把乌鸦拎在手里,走到火堆边:“易芳姐,你是没挨过饿,不知道饿肚子的滋味。再怎么恶心,也比吃死老鼠强啊!至少这老瓦是新鲜的,处理干净了烤着吃,肉香得很。”
第487章 艰难岁月
“吃死老鼠?” 易芳猛地瞪大了眼睛,捂着嘴的手又紧了紧,声音都变了调,“二狗,你…… 你还吃过死老鼠?” 在她的认知里,老鼠又脏又带病菌,别说吃了,看见都要躲得远远的,更别提吃死老鼠了。
申二狗抬头看了她一眼,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这有啥稀奇的?你问问唐哥和小月姐,我们八家堰的人,上了年纪的,有几个没吃过老鼠?尤其是前些年困难的时候,能有老鼠吃就不错了。”
易芳的目光瞬间转向沈月,眼神里满是难以置信。
她和沈月小时候在一个家属大院住过,那时候沈月的父亲还在城里工作,两家经常互相串门。她记得那时候沈月总穿着干净的花裙子,手里还拿着糖,怎么看也不像是吃过老鼠的样子。
沈月迎着易芳的目光,轻轻点了点头,眼神里掠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 有回忆的苦涩,也有对过往的释然。
她在火堆边坐下,双手抱着膝盖,声音轻轻的,像是在诉说别人的故事:“易芳姐,你在城里长大,不知道农村的苦,我们大队每年种的粮食,大部分都要上交国家,留着给城里的工人和干部当配给粮,剩下的那点粮食,要分给全村几百户人家,一家一年到头也摊不上多少,根本不够吃,何况我们家和二狗家的成分摆在那里,就连挣公分也很难。”
她顿了顿,目光飘向洞外的黑暗,像是看到了多年前的冬天:“春夏秋三个季节还好过,山上有野菜、野果,河里有鱼、有虾,挖点葛根、采点蘑菇,总能混个半饱。可一到冬天,大雪封山,万径人踪灭,山上的野菜冻枯了,家里的米缸早就见了底。”
“后来实在没东西吃了,村里的人就开始挖老鼠洞。” 沈月的声音低了些,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衣角,“老鼠洞藏在田埂下、老树根旁,里面会有老鼠存的粮食,比如玉米粒、黄豆粒,有时候还能挖到红薯干。我和哥哥每天拿着小铲子,在雪地里找老鼠洞,手指冻得通红,裂开了口子,渗出血来,也不敢停 —— 挖到的粮食虽然少,却能让一家人多活一天。”
“再后来,连老鼠洞里的粮食都被挖空了,老鼠也成了‘粮食’。” 沈月的嘴角牵起一抹苦涩的笑,“母亲会把打死的老鼠处理干净,去掉头和内脏,用开水烫掉毛,然后放在火上烤。那肉又柴又腥,我第一次吃的时候,咬了一口就吐了,母亲却逼着我咽下去,说‘吃下去才能活下去’。那时候我不懂,只觉得难吃,现在才知道,母亲比谁都难受,可她没办法 —— 不吃,一家人都要饿死。”
“我们都知道吃老鼠很容易得传染病,可是比起饿死那种痛苦来说,能够填饱一顿肚子的那种感觉,我估计你一辈子也体会不到。”
沈月继续说道:“最困难的那两年,连老鼠都少了,村里有人开始吃观音土。” 沈月的声音带着点哽咽,“观音土看起来像面粉,吃下去能填肚子,可根本消化不了,好多人吃了之后腹胀、腹痛,最后活活胀死…… ”
易芳静静地听着,有些作呕的感觉,早已不复存在,而是张大嘴巴定在那里,眼睛里像是进了沙子,涩得厉害,眼泪不知不觉就涌了上来。
她爹妈都有工作,最困难的时候,也变是很多天吃不上肉,而每天每人半斤大米却是雷打不动的规矩。
“小月,对不起。” 易芳走过去,轻轻抱住沈月,眼泪打湿了沈月的后背,声音带着愧疚,“我不知道你们这些年过得这么苦,以前还总跟你炫耀家里有好吃的,我…… 我太不懂事了。”
沈月拍了拍易芳的背,伸手擦了擦她脸上的眼泪,声音温柔却坚定:“易芳姐,别这样。那些事情都过去了,苦日子已经熬出头了。今年咱们大队开始搞土地包干到户,把田地分到每家每户,以后种出来的粮食,除了交公余粮,剩下的都是自己家的。大队里每家每户除了种水稻,还种了苞谷和红苕,还有好些人家养了猪,年底就能吃上饱饭了,以后八家堰的人,再也不会饿肚子了。”
申二狗也凑过来,手里还拎着那只乌鸦,语气里满是憧憬:“就是!只要人不懒,肯下力气,还怕没饭吃?”
易芳被沈月和申二狗安慰,心情也好了许多,抹了抹眼泪,看着申二狗手里的乌鸦,语气里没了之前的抗拒,反而多了点不好意思:“二狗,对不起啊,我之前不知道你们的难处,还嫌这老瓦恶心,要不…… 我们一起把毛处理了吧,明天早上烤着吃。”
申二狗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不用不用!你们休息,我就在外面的火堆边上处理,这老瓦的毛好拔,拔完了再用火燎一下就能处理干净,说实话,这玩意儿烤着吃,跟鸡肉差不多,就是肉柴了点,撒点盐巴,香得很!”
“是不是真的哦?这个你也吃过?”易芳笑着问道。
申二狗点了点头:“只要能捉得到的,都吃过了,不过最好吃的还是黄山羊,炕干之后味道特别香。”
易芳叹道:“山里日子是苦了一点,过得却特别充实,有烟火味,更有人情味。”
等把乌鸦处理好之后,他又拿着电筒去找了些粗一点的枯树来放在火堆上,门洞前后都放了,火势又大了起来,从远处看来,就你两颗闪闪发亮的星星。
狼嚎声再次传来,在幽深的牛尾河峡谷里传得很远很远。
牛尾河的对岸,数十只绿莹莹的眼睛在黑夜里像萤火虫在飞舞,半边脸白毛狼王站在河岸边的一块大石头上仰天长嚎。
河岸边,有两只焦急的狼在不停地走来走动,白毛狼王对着它们咆哮了几声,两只半大狼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趴在地上。
它再次把头高高抬起,峡谷的空气中,隐隐传来同伴的气味,是那种带着血腥的气味。
第488章 逞能就是送人头
独眼狼王站在河对岸的巨石上,仅剩的右眼死死盯着营盘方向,浑浊的瞳孔里映着门洞外跳动的火光,像两团燃烧的鬼火。
它的左半边脸覆盖着雪白的毛发,此刻在夜色里泛着冷光,更添了几分狰狞。
风从峡谷里吹过,掀起它颈间凌乱的鬃毛,露出下面几道尚未完全愈合的伤口。
狼群跟在它身后,蔫头耷脑地贴着地面,原本三十多只的队伍,现在只剩下二十几只,一半都是半大的狼崽子。
几年前,这还是支让周边山民闻风丧胆的狼群,在独眼狼王的带领下,它们从几只瘦弱的孤狼,变成了能围捕野猪、对抗黑熊的强大群体。
可自从遇到唐哲,它们接连损兵折将。
狼王从巨石上跳下来,它顺着河道往下游走去,尾巴紧紧夹在腿间,喉咙里发出低低的 “呜呜” 声,像是在安抚躁动的狼群,又像是在积蓄复仇的力量。
所有的狼都低着头跟在后面,小狼崽子们时不时抬头看一眼狼王的背影,眼神里满是依赖,却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凶悍。
走了约莫两百米,前面出现一道浅滩,河水只没过脚踝,连最小的狼崽子都能轻松蹚过去。狼王在浅滩边停下,转过身,独眼扫过身后的狼群,突然仰起头,对着夜空发出一声悠长而凄厉的嚎叫。那声音穿透夜色,在峡谷里回荡,带着不甘与愤怒,听得人头皮发麻。
紧接着,所有的狼都抬起头,跟着狼王嚎叫起来 —— 二十多只狼的嚎叫声混在一起,像战场上的号角,又像无数冤魂在哭诉,把整个牛尾河峡谷都笼罩在一片阴森的氛围里。
河水流过石头的 “哗哗” 声,风吹树叶的 “沙沙” 声,全都被这狼嚎声盖过,只剩下令人窒息的恐惧。
营盘的门洞里,唐哲靠在石壁上,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衣襟上。腿上的伤口又开始发作了,那种钻心的痛比白天更甚,像是有无数根针在往骨头里扎,连带着浑身都发起烧来,眼前时不时发黑。
他咬着牙,把猎枪紧紧抱在怀里,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 他知道,自己不能倒下,否则这三个同伴就真的没指望了。
营盘离河对岸的直线距离只有一两百米,狼嚎声清晰得仿佛就在耳边。最先被吵醒的是沈月和易芳,两个人本来就睡得不踏实,一听到狼嚎声,立马睁开了眼睛,易芳的身体瞬间绷紧,紧紧抓住沈月的手臂,声音里满是慌乱:“唐哲!你听到了吗?它们离得好近!”
门洞外的两堆火还在烧着,火苗被风吹得摇摇晃晃,映在木门上,投下斑驳的影子。可门洞里的火堆早就熄了,只剩下几星零星的炭火,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易芳用另一只手摸索着抓住身边的木棍,又推了推申二狗用木做的挡墙,只觉得挡墙纹丝不动,心里才稍微踏实了点:“这墙…… 这墙应该能挡住它们吧?”
沈月也有些害怕,尤其是想到那只只有半边脸的狼王,后背就一阵发凉,可她还是拍了拍易芳的手,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易芳姐,放心吧,二狗砌的挡墙可结实了,昨天我们试过,几个人都推不动。而且哲哥有枪,就算它们真的冲过来,也讨不到好。”
话虽这么说,沈月的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唐哲的方向 —— 黑暗里,她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却能感觉到唐哲的呼吸有些急促,她心里隐隐有些不安,想过去看看,却被易芳紧紧抱着手臂,动弹不得。
申二狗也被狼嚎声吵醒了,他靠在石壁上睡了大半夜,头耷拉在肩膀上,脖子早就酸得不行,醒来时,他轻轻地晃了晃脑袋,又用手揉了揉脖子,发出 “咯吱咯吱” 的响声,语气里满是烦躁:“他娘的!这些死畜牲,大半夜的不睡觉,吵死个人了!”
他摸黑抓起身边的沙刀,在地上敲了敲,又摸索着捡起几节干柴,走到炭火边,用火星引燃。火苗 “腾” 地一下旺了起来,门洞里顿时亮了起来,映得每个人的脸上都忽明忽暗。
在火光的照耀下,申二狗的脸涨得通红,显得有些焦急,他把沙刀往地上一戳,说道:“唐哥!与其在这里躲着,不如咱们主动出击!你枪法准,一枪把那山狗头子干死,剩下的那些山狗肯定吓得屁滚尿流,再也不敢来了!”
易芳的脸色惨白,紧紧抱着沈月的手臂,指节都捏得发白,头靠在沈月的肩膀上,连眼睛都不敢往洞外看;沈月则是盯着唐哲,眼神里满是担忧与依赖,仿佛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身上。
唐哲缓缓抬起头,脸上没什么表情,可额头的汗珠在火光下格外显眼,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地上。
易芳看到这一幕,还以为他是太紧张了,心里更慌了,手都开始发抖;沈月却瞬间皱起眉 —— 她知道唐哲的性格,就算再紧张,也不会流这么多汗,肯定是伤口又疼了。
“哲哥,你怎么了?” 沈月挣扎着从易芳怀里抽出手,想走过去,却被易芳又拉住了。她只能隔着火堆,大声问道:“我看你很难受的样子,是不是腿又疼了?”
唐哲摇了摇头,声音有些沙哑,却依旧坚定:“我没事,不用担心。”
他深吸一口气,强忍着疼痛,对申二狗说道:“二狗,别冲动。它们现在在外面嚎叫,就是因为不敢贸然进攻,你想想,现在是半夜,离天亮还有两个多小时,山狗的视力是我们的十倍,嗅觉更是灵敏,能在百米外闻到人的气味,就算你手里有沙刀,我手里有枪,出去了也只能是送人头 —— 它们在暗处,我们在明处,根本没有胜算。”
申二狗又往火堆里添了根柴,火苗更旺了,他挠了挠头,语气里满是不甘:“那怎么办?难道就一直在这里被困着?等天亮了,它们要是还不走,咱们还是没法赶路啊!”
“拖。” 唐哲只说了一个字,眼神却很坚定,“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拖到天亮。等天一亮,山狗的视力优势就没了,到时候再想办法冲出去。”
申二狗叹了口气,往地上一坐,狠狠地踹了一脚石头:“真是气人!明明有枪有刀,却只能在这里躲着,跟缩头乌龟似的!”
沈月看唐哲的脸色越来越差,额头上的汗越来越多,连忙对申二狗说道:“二狗,你就别逞能了!哲哥说得对,现在出去就是送死。”
说完,她轻轻拍了拍易芳的手,语气温柔:“易芳姐,你别害怕,火这么旺,狼不敢进来的。” 易芳点了点头,虽然还是很怕,但也慢慢松开了手。
第489章 男女授授不亲
易芳指尖刚松开沈月的手臂,沈月便立刻起身,小心翼翼地跨过火堆 —— 火苗虽已弱了大半,仍有零星火星往上窜,她怕烫着裤脚,踮着脚尖,裙摆轻轻扫过地面的干草,动作轻得像片羽毛。
刚在唐哲身边坐下,她便迫不及待地伸出手,掌心贴上唐哲的额头,那滚烫的温度让她瞬间皱紧了眉,声音也跟着发颤:“哎呀,哲哥,你烧得比刚才更厉害了!”
唐哲侧过头,看着沈月满是担忧的脸,勉强抬起手,把她的手攥在自己掌心。他的掌心又热又湿,全是冷汗,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却还是尽量让语气听起来轻松:“没事,估计是白天被山狗咬的地方感染了,忍忍就过去了。”
话虽这么说,腿上的疼痛却像潮水般一波波涌来,连带着太阳穴也突突地跳,眼前时不时发黑,他只能靠在石壁上,借着微弱的支撑才能坐稳。
一旁的易芳看着这一幕,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着疼,眼眶微微发红。
“都怪我。” 易芳的声音带着愧疚,她伸手理了理耳边的碎发,又怕唐哲误会,连忙补充道,“唐哲,你放心,明天只要能出山,我立马带你去县医院,检查、拿药、打针,所有费用我都包了,一定让你好好治。”
唐哲闻言,嘴角牵动着笑了笑,只是那笑容有些虚弱:“易芳姐,真不用放在心上,你先好好歇着,明天还得走几十里路,养足精神才好出去。”
易芳顺着唐哲的目光看向门洞外,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河对岸的狼嚎声虽比刚才弱了些,却依旧清晰,像根细针似的扎在心上。
她忍不住叹了口气:“哪能歇得踏实啊?外面全是山狗,万一它们闯进来怎么办?” 说着,她又下意识地往挡墙那边看了一眼,木头与石头砌成的墙缝里,能看到外面两堆火的微光,却也更让人觉得不安。
沈月没再接话,只是松开唐哲的手,转身去拿火堆边架着的竹筒 —— 里面的水早就烧开了,她把竹筒端下来,小心地倒进竹碗里,蒸汽带着温热的水汽扑在脸上。
她把碗凑到嘴边,轻轻吹了好几下,又伸出指尖碰了碰碗边,确认水温刚好不烫嘴,才端到唐哲面前,声音柔得像溪水:“哲哥,你少说话,多省点力气,先喝点水,润润喉咙。”
唐哲顺着沈月的手,微微抬起头,小口小口地喝着水,温水滑过干渴的喉咙,稍微缓解了些灼烧感,他感激地看了沈月一眼,眼神里满是暖意。
沈月见他喝得差不多了,便把碗放在一边,又让他把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 —— 她的肩膀不算宽,却很稳妥,唐哲靠在上面,紧绷的身体终于放松了些,呼吸也渐渐平稳了些。
易芳见唐哲闭着眼休息,便不再打扰,转头对着不远处的申二狗喊道:“二狗,你过来,跟我作个伴。”
申二狗正靠在另一块石壁上,手里攥着那根自制的长矛,眼神时不时瞟向洞外,心里还在琢磨着刚才 “主动出击” 的念头。
听到易芳叫他,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脸一下子红了,手里的长矛差点掉在地上,支支吾吾地说:“你、你是女生,我、我一个男生…… 不太方便吧?”
易芳见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瞪了他一眼,眉毛轻轻挑起来,语气里带着点嗔怪,却没什么恶意:“女生怎么了?女生还能吃了你不成?”
申二狗的耳朵都红透了,抓着长矛的手更紧了,声音细若蚊蝇:“不是…… 男生和女生,不是应该保持点距离吗?我公经常说,男女授受不亲……”
“噗嗤” 一声,沈月忍不住笑了出来,她靠在石壁上,看着申二狗窘迫的样子,嘴角弯成了月牙:“二狗,你想哪儿去了?易芳姐大你那么多,都是我们的姐姐,她就是怕黑,想让你给她打个伴,你还害羞起来了?”
申二狗听沈月这么一说,才像是松了口气,连忙从地上站起来,手里还攥着长矛,一步一步挪到易芳身边。只是他刻意保持着距离,屁股刚沾到地面,就离易芳有一尺多远,像是中间隔了道无形的墙。
易芳看着他这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伸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用力把他往自己身边拉了拉 —— 她的手指碰到申二狗的袖子,能感觉到他胳膊瞬间僵住了。“好你个臭二狗,” 易芳打趣道,“才多大点人,思想倒挺封建,还怕我吃了你不成?”
申二狗的脸 “唰” 地一下红到了脖子根,连耳根都透着暗红。他这个年纪,正是青春期最腼腆的时候,长这么大,除了自家姐姐,还没跟别的女生靠这么近过。
易芳的体温透过袖子传过来,他感觉自己的心跳快得像要蹦出来,连呼吸都变得急促,只能结结巴巴地辩解:“没、没有…… 我就是…… 就是外面山狗叫得厉害,有点害怕。”
易芳见他窘迫得头都快低到胸口了,忍不住笑出了声,手一松,把他推开了些:“行了行了,姐不逗你了,看把你吓得。”
申二狗这才长舒一口气,感觉全身的紧绷感一下子消散了,后背都惊出了一层薄汗。他偷偷抬眼瞟了易芳一眼,见她没再打趣自己,才敢放松地靠在石壁上,只是手里的长矛依旧没放下 —— 万一外面的狼真闯进来,这好歹是个武器。
沈月守在唐哲身边,时不时伸手探探他的体温,又怕打扰他休息,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什么。
火堆里的柴渐渐烧得只剩木炭,火光越来越暗,洞子里的光亮也跟着弱了下去,易芳见状,弯腰从旁边的柴堆里捡了几根干松枝,轻轻丢进火堆里,松枝刚碰到炭火,就 “噼啪” 响了两声,火苗一下子窜起来,映得每个人的脸上忽明忽暗。
易芳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表 —— 那是块老式的机械表,还是她父亲年轻时戴的,表盘在火光下泛着淡淡的金属光泽。指针已经指向三点十五分,夜已经深了,可河对岸的狼嚎声依旧没停,只是间隔的时间变长了些,像是在积蓄力量。
第490章 死也做个饱死鬼
她转头看向身边的申二狗,又往他身边拉了拉,声音放轻了些:“再坐过来点,让我靠一下,有点困了。”
申二狗这次没再犹豫,乖乖地往易芳身边挪了挪,肩膀轻轻碰到了她的胳膊。易芳顺势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她的头发带着淡淡的皂角香,落在申二狗的脖颈间,有点痒。申二狗瞬间僵住了,连呼吸都不敢太用力,生怕惊扰了她,只能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一动不动,心里却像揣了只兔子,“咚咚” 地跳个不停。
就在这时,河对岸突然传来一阵 “扑棱棱” 的声响 —— 是一群水鸟被惊起了,它们在夜色中四处乱飞,翅膀划过空气的声音格外清晰,还夹杂着几声鸟叫,打破了峡谷的寂静。
洞子里的几个人瞬间警惕起来,沈月连忙坐直身体,唐哲也睁开了眼睛,眼神里带着几分清醒 —— 刚才靠着沈月的肩膀,他总算眯了一会儿,虽没完全解乏,却比之前精神了些。
申二狗更是直接握住了长矛,身体前倾,盯着洞外的方向,屏住了呼吸。
河对岸,那只半边脸白毛的狼王已经率先过了浅滩,它的四肢踩在冰凉的河水里,水花顺着黑色的毛发往下滴,走到岸边时,它猛地抖了抖身体,身上的水珠飞溅开来,在月光下形成一片细碎的水雾。
它转过头,独眼扫过身后的狼群,眼神里满是威严。
其他的狼都已经跟了过来,有的抖着身上的水,有的则低着头,用鼻子嗅着地面的气味。刚才被惊飞的水鸟吸引了不少狼的注意,它们纷纷抬起头,朝着鸟群飞走的方向张望,只有狼王不为所动,依旧死死盯着营盘的方向。
空气中,属于同伴的气味越来越浓 —— 那是白天被猎杀的狼留下的血腥味,混合着烧烤味以及人类的气味,顺着风飘过来,钻进狼王的鼻子里。
它喉咙里发出低低的 “呜呜” 声,独眼里闪过一丝凶狠的光芒,爪子在地上轻轻刨着,像是在积蓄力量,又像是在等待时机。
营盘的门洞里,火堆的火苗又弱了下去,只剩下几点暗红的炭火,易芳靠在申二狗的肩膀上,却没了困意,耳朵紧紧贴着,生怕错过外面的任何动静。
沈月紧紧地握住唐哲的手,仿佛这样就能传递给他一些力量和温暖。她能清晰地感受到唐哲掌心的温度依然很高,这让她心中的担忧愈发沉重起来。
唐哲则斜靠在石壁上,双眼如同鹰隼一般锐利,紧紧地盯着洞外,手中的枪如同他的手臂一般,始终握在身旁,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任何危险。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然而门洞外却始终没有丝毫的动静。申二狗早已失去了所有的睡意,再加上易芳一直靠在他的肩膀上,这让他感到异常的紧张和不自在。
终于,申二狗忍耐不住,他霍然站起身来,顺手拿起几块粗大的柴火,轻轻地放在火堆上。火焰顿时跳跃起来,舔舐着那些干燥的木柴,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申二狗将那只被他捕获的乌鸦用树枝串了起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插在火堆边,让它慢慢地烤着。昨晚还剩下一些没有吃完的烤狼肉,他也一并放在火堆边上,让它们一起受热。
也许,等吃完这顿丰盛的早餐,天亮也就不远了吧。
易芳见申二狗起身去忙碌,她也紧跟着跑过去,来到沈月的身旁。她毫不客气地挤到了沈月和唐哲中间,使得原本就有些拥挤的空间变得更加狭窄。
沈月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她对唐哲说道:“哲哥,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先前和易芳姐去茅厮的时候,发现有几株柴胡呢。”
申二狗一听,连忙问道:“在哪里?听我公说柴胡是很好的退烧药,唐哥现在正是需要的时候啊。”
沈月回答道:“就在里面大坝子的一棵青杠树下。”
申二狗立刻对唐哲说:“唐哥,要不我现在去把柴胡给挖回来吧?”
然而,易芳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她说:“二狗,外面都是山狗,现在出去太危险了,而且,你们弄的那些草草药有没有用还不知道呢。”
申二狗看着唐哲难受的样子,心里有些心疼,他反驳道:“难道就看着唐哥这样难受吗?”
易芳也很无奈,她叹了口气说:“唐哲这样子我也很难受,可是现在我们更应该考虑大家的安全啊。他已经受伤了,我可不想再有人受伤了。”
唐哲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然后安慰道:“二狗,你别太担心,我真的没事。你看,我这不是还能跟你说话嘛!等我出一身汗,身体就会舒服很多。易芳姐说得对,那些山狗现在都没再嚎叫了,很可能它们已经过了河,正悄悄地朝我们包围过来呢。所以,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守在这个门洞里,耐心地等到天亮。”
申二狗眉头紧皱,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唐哲见状,连忙摆了摆手,打断他道:“二狗,你就别可是了。听我的话,我只是有点发烧而已,在农村,谁不得个伤寒感冒啥的?这很正常。等会儿我再喝一碗岩马桑茶,肯定就会好起来的。”
这时,沈月已经将岩马桑茶放在了火堆里,那热气正缓缓升腾着。她虽然心中对唐哲的状况颇为担忧,但也明白唐哲和易芳说的都有道理。
唐哲现在手上只有二十五发子弹,就算他枪法如神、百发百中,也绝对不可能将这群狼全部射杀。更何况,在这漆黑的夜晚,视线受阻,唐哲根本无法准确瞄准目标,枪的作用也就大打折扣了。
火堆边上的狼肉开始滋滋冒油,已经烤热,申二狗拿了刀切了几块,每个人递了一块过去:“那我们先填饱肚子吧,天也应该快亮了,吃饱了好和那些山狗大干一场,糖罐罐经常说:要死也要做个饱死鬼,哈哈……”
最后一块递给易芳之后,他一屁股靠着门坐了下来,刚准备吃,就听见门外有爪子抓门的声音响起。
第491章 牙都崩掉
申二狗心里 “咯噔” 一下,手里的狼肉 “啪嗒” 掉在青石板上,也顾不上捡,指尖顺着地面摸索到那根磨得发亮的长矛,指节攥得发白,连呼吸都放轻了,贴着石壁小声说道:“它们来了……”
话音刚落,门洞内的空气瞬间凝固。
沈月刚要递到唐哲嘴边的岩马桑药茶停在半空,易芳下意识地往沈月身后缩了缩,手紧紧抓着身边的长矛,指节泛出青白。
唐哲原本靠在石壁上喘息,额头上的冷汗顺着脸颊往下淌,烧得发沉的脑袋却瞬间清醒,他挣扎着直起身,左手撑着石壁稳住摇晃的身体,右手一把抓过身边的猎枪,“咔嗒” 一声拉栓上膛,金属碰撞的声音在寂静里格外刺耳。
“躲到石壁后面去。” 唐哲的声音带着发烧后的沙哑,却依旧沉稳,他对着申二狗比了个 “蹲低” 的手势,自己则贴着木门的缝隙,眯起一只眼往外瞄 借着外面残存的火堆微光,朝着用来做门的木头缝隙里就是一枪。
“碰!”
猎枪的轰鸣声在门洞里炸开,同时也打破了峡谷的宁静,受惊的鸟儿拍打着翅膀飞向天空,沉睡中的动物也被惊醒,吓得瑟瑟发抖。
“打中了吗?” 沈月放下手中的竹碗,声音还带着点发颤,目光紧紧盯着唐哲。
唐哲靠在石壁上喘了口气,枪管还泛着热气,他摇了摇头,指尖擦过额头的冷汗,哑着嗓子说:“夜里光线太暗,主要是吓退它们 —— 真要打,也得等天亮了瞄准,现在浪费子弹不值当。”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这枪一响,它们至少得忌惮会儿,不会轻易冲上来。”
申二狗握着长矛就想往门边凑,伸手要去推木门,唐哲忙道:“二狗,别急!” 他指了指木门下方的缝隙,“山狗非常狡猾,刚才也许刚才它们是故意往前凑,试探我们的反应,我开枪之后,外面并没有叫声,也没有挣扎的声音,说明并没有打中,现在说不定在暗处盯着,你一开门,正好中了圈套。”
申二狗这才缩回手,后背惊出一层薄汗,他挠了挠头,有些后怕地说:“还是唐哥你想得细,我刚才光想着看看它们退没退,差点忘了这茬。”
又过了约莫半个小时,门洞前后突然传来 “沙沙” 的响动,像是爪子抓挠木头的声音,断断续续,却越来越清晰。
沈月趴在木门的缝隙上,借着里面火堆的余光往外看,瞳孔微微收缩 —— 只见两三只狼正趴在木门外侧,前爪疯狂地刨着碗口粗的木头,锋利的爪子在木头上划出一道道白痕,嘴里还发出 “呜呜” 的低吼,像是要把木头撕碎。
“哲哥,天快亮了。” 沈月回头,声音压得很低,“这些山狗知道天亮后对它们不利,现在急着刨门呢。” 她顿了顿,又指了指火堆不远处的阴影,“那只半边脸的山狗就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地盯着这边,眼神凶得很。”
易芳凑过来,也往缝隙里看了一眼,正好对上一只狼的眼睛 —— 那眼睛在微光里泛着绿光,满是焦躁和狠戾,吓得她赶紧缩回脑袋,苦笑着说:“以前只在课本里看说山狗比狗聪明,这次真是亲身体验了,唐哲,你还有多少子弹?要是它们真冲进来,咱们能不能撑住?”
唐哲沉声道:“还有二十四发,这些子弹足够应付了。”
易芳这才松了口气,拍了拍胸口:“有枪在就好,我之前还怕子弹不够,这下踏实多了。”
申二狗突然站起身,握着长矛走到门洞左侧那面用木头拦死的入口,用长矛尖敲了敲木头,“咚咚” 的闷响证明木料结实,他转头对唐哲说:“唐哥,前面这里我守着!这些木头都是我昨天挑的硬杂木,山狗就算是铁齿铜牙也咬不动,我拿着长矛盯着,它们敢伸爪子进来,我就给它一矛!你身子虚,多盯着后面,别让它们从后面绕过来。”
唐哲点了点头,他扶着石壁慢慢挪到门洞后面,这里也用木头拦着,只是缝隙比前面宽些,他把猎枪架在缝隙上,眼睛紧紧盯着外面的黑暗:“你自己也小心,别靠太近。”
“知道了!” 申二狗应了一声,把长矛横在身前,身体贴紧石壁,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木门的缝隙。
沈月见两人分工明确,也没闲着,从荷包里掏出方巾,走到唐哲身边,轻声说:“哲哥,你先靠会儿,我帮你把额头上的汗擦了,不然烧得更厉害。”
她小心翼翼地用布条擦过唐哲的额头,指尖碰到他滚烫的皮肤,心里一阵发酸 —— 他都烧得站不稳了,还在硬撑着护着大家。
“这些山狗是真记仇啊。” 沈月擦完汗,又趴到缝隙上看了一眼,忍不住叹气,“看来这群山狗是铁了心要跟咱们耗到底了。”
果然,外面的狼群刨了快一个小时,木门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爪印和牙印,有的地方甚至被啃出了小缺口,可碗口粗的木头依旧纹丝不动。
那几只负责刨门的狼渐渐没了力气,爪子上沾着血,趴在地上喘着粗气,眼神里满是焦躁,却再也没了之前的狠劲。
申二狗看着外面狼的惨状,忍不住笑出声:“哈哈,我就说吧!这硬杂木连斧头都得砍半天,它们的牙再尖,还能比斧头硬?再刨会儿,牙都得崩了!”
易芳也跟着放松下来,靠在石壁上笑道:“之前还吓得心跳加速,现在看它们这模样,倒觉得有点可怜了。”
“可怜?” 申二狗瞥了她一眼,“易芳姐你可别心软,昨天它们扑上来的时候,可没见它们可怜咱们,要不是唐哥开枪快,咱们现在说不定都成它们的点心了。”
唐哲没接话,只是抬头往洞外看 —— 东方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远处的山峦轮廓渐渐清晰,墨色的山影在晨光里慢慢褪去浓重,露出深绿的植被颜色。
“天快亮了。” 唐哲轻声说,“牛尾河两边的山太高了,听说一天也就三四个小时能晒到太阳,这些山狗肯定知道,再耗下去对它们没好处。”
第492章 挖柴胡
天色像被谁悄悄兑了点白墨,从最初的鱼肚白慢慢晕成淡青色,远处的山棱轮廓渐渐清晰,连牛尾河水面都泛着一层薄薄的银光。
半边脸白毛狼王站在晨雾里,独眼里的凶光比夜色中更甚 —— 它盯着营盘门洞的木栅栏,爪子在地上轻轻刨着,泥土里还残留着昨夜狼群撕咬的齿痕。
刚才还在前后夹击、疯狂刨门的两三只狼,在它一声悠长的嚎叫后,立刻停下动作,夹着尾巴往后退了几步,眼神里满是不甘,却不敢违抗狼王的命令。
晨风吹过,狼王颈间的白毛被吹得凌乱,它抬头望了望越来越亮的天空,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
“终于走了!” 申二狗盯着木栅栏缝隙看了半天,见外面再也没有狼影晃动,长长地舒了口气,紧绷的肩膀瞬间垮了下来,手里的长矛也跟着垂到地上,“这一夜熬得,我后背的汗就没干过。”
易芳还是不放心,攥着沈月的胳膊,壮着胆子凑到缝隙处,眯着眼睛往外看 —— 晨雾笼罩着营地,昨夜的火堆已经熄了,只剩下几根焦黑的木炭,周围静悄悄的,连鸟叫声都没有。
她这才松了口气,拍了拍胸口:“还真走了!这些山狗总算有点眼色,知道天亮了讨不到好。”
“不对劲。” 沈月却皱起眉,眼神里满是疑惑,她转头看向靠在石壁上的唐哲,声音压得很低,“哲哥,你有没有觉得奇怪?它们昨晚跟咱们耗了大半夜,又是刨门又是嚎叫,怎么会因为天一亮就轻易退走?这不像记仇的山狗会做的事。”
唐哲靠在石壁上,脸色苍白得像纸,额头上的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连呼吸都有些急促。听到沈月的话,他缓缓点了点头,声音沙哑却坚定:“你说得对,这是那半边脸设的圈套,它知道硬闯没用,故意退走让我们放松警惕,说不定就在附近等着我们出去。”
话音刚落,唐哲突然身体一软,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咚” 地瘫倒在地。
“哲哥!” 沈月吓得魂都飞了,连忙扑过去扶住他,手忙脚乱地探他的鼻息,又摸了摸他的颈动脉,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哲哥你醒醒!你别吓我啊!”
易芳和申二狗也赶紧跑过来,围着唐哲蹲下身。
申二狗的眼睛瞬间红了,声音带着哭腔:“唐哥!你可别睡啊!我公以前跟我说,他们打仗的时候,战友受了伤千万不能睡,一睡过去就再也醒不来了!你撑住,我们马上就带你出去!”
“你瞎胡说什么!” 易芳瞪了申二狗一眼,语气里满是焦急,却也带着点慌乱,“他这是伤口感染发烧,跟你公说的战场伤不一样!小月,他的烧是不是更重了?”
沈月用手背贴了贴唐哲的额头,滚烫的温度让她心一沉,她点了点头,眼泪掉在唐哲的衣襟上:“比刚才还烫,他嘴唇都干得脱皮了,再这么烧下去,肯定会出事的。”
易芳咬了咬牙,从缝隙里看了看门洞外,天又亮了些,晨雾渐渐散了,能看清几十米外的青杠树,树叶上挂着的露珠在晨光下闪着光。
她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决心:“不能再等了!小月,你昨天说外面有柴胡,我们现在就去挖,煨水给他喝,先把烧降下来再说。”
“我掩护你们!” 申二狗立刻握紧长矛,眼神变得坚定。
易芳看向昏迷的唐哲,心里满是愧疚,她轻轻拍了拍唐哲的脸颊,小声说:“唐哲,对不起,现在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先搞到药才能救你。” 说完,她从唐哲手中取过枪,问申二狗:“二狗,你会开枪吧?这枪可比你的长矛管用。”
申二狗接过枪,手指有些颤抖,点了点头,声音有些发紧:“会!和唐哥一起打猎的时候开过几次!”
易芳把枪交给他:“拿着,小心点,别走火。我们快去快回。”
申二狗走到木栅栏前,小心翼翼地取下两根碗口粗的木头,留出一个能容人通过的缝隙。
他先把头探出去,眼睛警惕地扫视着周围,外面晨雾还没完全散,森林里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只有风吹过树叶的 “沙沙” 声,还有远处牛尾河的流水声,偶尔还有几声早起的鸟儿的叫声。
“外面安全!” 申二狗压低声音喊道,说完,他率先钻了出去,双脚刚落地,立刻端起枪,身体绷得像张弓,连呼吸都放轻了。
易芳和沈月也跟着钻了出去。
沈月手里握着长矛,眼神紧紧盯着周围的草丛,生怕突然窜出一只狼;易芳则跟在她身后,手里也攥着长矛,手心全是汗, 虽然申二狗说安全,可她总觉得心里发慌,像是有双眼睛在暗处盯着她们。
“小月,你说的柴胡在哪里?我不认识,你带路。” 易芳小声说道,目光还在四处张望。
沈月指了指五十多米外的一棵大青杠树,那棵树的树干要两人合抱才能围住,树枝上垂下来的藤蔓在晨雾里像绿色的帘子:“就在那棵青杠树底下,昨天我看到过,叶子是长条形的,根部能入药,退烧很管用。” 说完,她就朝着青杠树的方向跑去,脚步又快又急 ,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赶紧挖回柴胡,让唐哲退烧。
“你慢点!小心脚下!” 易芳连忙跟上,一边跑一边提醒,眼睛还在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申二狗看着她们跑远,又转身把取下来的木头重新安装好,他怕自己离开后,有狼从门洞闯进去伤害唐哲。
做完这一切,他才端着猎枪,快步跟了上去,嘴里还不忘喊:“易芳姐、小月姐,你们注意点周围!山狗说不定就躲在草丛里!”
沈月根本没心思回应,五十多米的距离,她是用最快的速度跑过去的。到了柴胡生长的地方,立刻用手挖了起来,泥土沾在指甲缝里,她也顾不上擦,只想着多挖点,早点回去给唐哲煨水。
易芳也蹲下来帮忙,她学着沈月的样子,小心翼翼地把柴胡的根部挖出来,生怕弄断了:“小月,够了吗?我们赶紧回去,别让唐哲一个人在里面太久。”
沈月把挖好的柴胡拢在一起,用草绳捆住,点了点头:“够了,我们现在就回去。”
就在这时,申二狗突然停住脚步,鼻子用力嗅了嗅 —— 空气中似乎飘来一丝淡淡的腥气,那是狼身上特有的味道!他心里一紧,刚想提醒易芳和沈月,突然觉得一阵冷风从背后袭来,带着刺骨的寒意!
第493章 埋伏
“小心!” 申二狗的喊声刚落,鼻尖已捕捉到那股浓烈的腥风,这种气味他再熟悉不过了,不是晨雾里的湿气,是狼身上特有的、混杂着腐肉与野性的味道。
他几乎是凭着本能猛地转身,右手下意识地抬枪、扣扳机,可指尖刚触到冰冷的扳机护圈,眼前已晃过一道灰影。
那是只体型壮硕的灰狼,肩高快到申二狗的腰际,蓬松的灰毛下肌肉贲张,像离弦的箭般从灌木丛里窜出。
两只前爪带着锋利的爪尖,“咚” 地狠狠按在申二狗的肩膀上,巨大的冲击力让他双脚瞬间离地,后背重重砸在地上,震得他五脏六腑都发疼。
猎枪从他手中飞了出去,“咔嗒” 一声掉进几米外的灌木丛,枪托撞在石头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却在狼群逼近的危机里显得格外微弱。
灰狼压在申二狗身上,重量像块巨石,让他喘不过气。它张开嘴,露出两排泛着寒光的獠牙,犬齿上还沾着暗红色的血渍,显然之前猎杀过猎物。
一股浓烈的腥气扑面而来,带着胃酸与腐肉的恶臭,熏得申二狗头晕目眩。它的头微微低下,冰冷的鼻息喷在申二狗的脖颈上,下一秒就要咬断他的喉咙。
“二狗!” 易芳和沈月的惊叫声同时响起。沈月手里的长矛几乎是立刻举了起来,她朝着灰狼冲过去,脚步踉跄却异常坚定,嘴里大喊着:“放开他!不准伤他!”
易芳也跟着冲了过来,心脏像被一只手紧紧攥住。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 不能让申二狗出事。
这次上山是她坚持要来的,唐哲已经因为保护她受了伤,要是申二狗再出事,她这一辈子都无法心安。
申二狗躺在地上,脖颈处的寒意让他头皮发麻,可求生的本能让他爆发出全部力气。
他双手死死抵着灰狼的下巴,手指抠进狼嘴周围的软肉里,指甲缝里瞬间沾满了温热的狼血。灰狼的力气大得惊人,下巴往下压的力道越来越重,申二狗的手臂开始发抖,青筋暴起,肩膀上被爪尖划破的伤口传来钻心的疼 .
他的外套已经被撕烂,几道血红的口子正往外渗血,沾在灰毛上,红得刺眼。
“快…… 拿枪!” 申二狗用尽全身力气对易芳和沈月喊道,声音嘶哑得像被砂纸磨过。他的目光死死盯着不远处的灌木丛,猎枪的黑色枪身在晨雾里隐约可见 ,只要拿到枪,只要能扣动扳机,就算不能打死它,也能把它吓跑。
沈月握着长矛,朝着灰狼的后背狠狠刺去,长矛的木杆上绑着一把英吉沙小刀,刀刃锋利,本以为能刺穿狼皮,可灰狼反应极快,像是背后长了眼睛,猛地转过头,一口咬住了长矛的木杆。
它的牙齿像钢钳,“咯吱咯吱” 地啃着木头,木屑纷纷落在申二狗的胸口,木杆上很快出现了深深的齿痕,眼看就要被拦腰咬断。
“松开!” 沈月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双手用力往后拽长矛,可灰狼咬得死死的,一时竟也拔不出来。
就在这时,一阵风声从侧面传来,易芳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只黄狼从斜刺里扑了过来,狼眼泛着凶光,直冲着她的喉咙而去。
“啊!” 易芳吓得尖叫一声,身体下意识地往后退,脚下被草根绊倒,重重摔在地上。可这一摔反而救了她 —— 黄狼扑了个空,爪子擦着她的衣角落在地上,激起一片尘土。
易芳惊魂未定地抬头,却瞬间被眼前的景象吓傻了:原本安静的营盘周围,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十几只狼,有的蹲在草丛里,有的站在石头上,绿油油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们,把他们三个人团团围在中间,形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包围圈。
“我们被山狗群给埋伏了,这些山狗真狡猾。”申二狗一边和灰狼搏斗,一边大声喊着。
沈月的长矛被灰狼咬住,她猛地用力一抽 ,英吉沙小刀的刀刃划过灰狼的嘴角,在它的嘴上留下一道深深的血痕。
血从灰狼的嘴角流出来,滴落在申二狗的胸口,温热的液体让申二狗浑身一僵,抬头望去,只见灰狼的嘴筒子被血染红,原本就凶狠的脸此刻更像一张血盆大口,尖锐的獠牙在晨雾里闪着寒光。
“抓住你的嘴!看你怎么咬!” 申二狗急中生智,双手猛地往前一探,死死抓住了灰狼的嘴筒子,手指用力掐住它的上下颚,不让它张开嘴。
灰狼被激怒了,喉咙里发出 “呜呜” 的低吼,前爪不停地在申二狗的胸口抓挠,衣服被撕成了碎片,皮肉上又添了几道伤口,疼得申二狗龇牙咧嘴,却死活不肯松手。
沈月刚抽出长矛,还没来得及再次攻击,一只黑狼已经冲到了她的面前。
这只狼比之前的灰狼小一些,却更灵活,它绕着沈月转圈,时不时扑上来试探,锋利的爪尖好几次擦着她的裤腿划过。
沈月挥舞着长矛,声音里带着绝望的哭腔:“滚开!快滚开!别过来!” 可黑狼根本不怕,反而步步紧逼,眼睛死死盯着她手中的长矛,寻找着进攻的机会。
远处,还在不断有狼往这边冲过来,有的从营盘的残墙后钻出来,有的从河边的树林里跑出来,包围圈越来越小,空气中的腥气也越来越浓。
申二狗眼角的余光瞥见,那只半边脸白毛狼王正站在残破的营盘城墙上,独眼里满是冷漠与残忍,像个坐镇指挥的将军,静静地注视着下方的 “战局”。
它的尾巴微微翘起,时不时轻轻晃动一下,像是在给狼群下达指令 :先消耗他们的体力,再慢慢撕碎他们。
易芳坐在地上,看着越来越近的黄狼,心里满是恐惧。可她知道,自己不能放弃,申二狗还在和灰狼搏斗,沈月被黑狼缠住,她现在只能自救。
想到这里,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她在地上一滚,躲过黄狼的又一次扑击,同时伸手抓住了掉在旁边的长矛。
她学着沈月的样子,双手握紧长矛,对着黄狼的方向挥舞,可她的手一直在发抖,力气也小,挥舞了没几下,手臂就酸得不行,长矛 “哐当” 一声掉在了几米远的地方。
第494章 二狗救了我
黄狼的身影在晨雾里越来越近,腥臭的风裹着它喉咙里的低吼扑面而来。易芳僵在原地,瞳孔里映出那只狼张开的血盆大口, 锋利的犬齿泛着寒光,连舌尖上的涎水都看得清清楚楚,前爪的爪尖已经快碰到她的衣襟,下一秒就要撕开皮肉、咬断喉咙。
“完了。” 这两个字在易芳脑子里炸开,她下意识地闭上眼,身体控制不住地发抖,连尖叫都发不出来。
可预想中的剧痛没有传来,反而听到一阵 “呼” 的风声擦过耳边,紧接着是 “噗嗤” 一声闷响,像刀子扎进软肉里,随后便是狼凄厉的惨叫声。
易芳猛地睁开眼,只见那只黄狼已经像断线的风筝般横飞出去,重重摔在三米外的草地上,肚子上插着一把沙刀,刀柄还在微微晃动。
暗红色的鲜血顺着刀身汩汩流出,很快在地上积成一滩,把周围的青草染得发黑。黄狼的四肢抽搐了几下,便再也不动了。
“发什么呆!快拿武器!” 一个沙哑的声音传来,带着喘息,却透着股不容置疑的坚定。
易芳循声望去,只见申二狗正靠在一棵青杠树上,脸色白得像纸,额头上的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砸在沾满泥土的衣襟上。
他的上衣已经被撕成了一条条的,露出的胳膊和胸口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抓痕,有的还在渗血,皮肉翻卷着,看着就让人揪心。
就在这时,一只大灰狼惨厉的叫声传来,才让易芳回过神。
她转头一看,只见之前扑向申二狗的那只灰狼,正在校场里痛苦地乱窜,脑袋歪向一边,嘴里发出 “呜呜” 的哀鸣,下嘴颌已经断裂,只有皮肉连着,随着它的跑动一晃一晃的。
原来申二狗一开始是死死攥着它的嘴筒子,不让它咬,但是他是躺在地上的,除了手上,其它的地主根本用不了力,只能跟它耗着。后来他突然想起在寨上逗小狗的时候,要是小狗咬过来,要么攥住它的嘴,要么用力掰它的嘴,让它没法下口。
想到这里,申二狗就想着试试,一只手握住它的上颌,一只手抓住它的下颌,然后拼尽全力往两边掰,那狼的骨头硬得很,他胳膊上的筋都快崩断了,才听到‘咔嚓’一声,它的下颌骨被我硬生生掰折了!
那只灰狼此刻还在校场里乱窜,眼神里满是惊恐与绝望 。狼最厉害的武器就是獠牙,没了咬合能力,它不仅没法捕猎,还会被狼群抛弃,最终只能饿死在这深山里。
他刚爬起来想捡回枪,就看到易芳这边有危险,便也顾不上捡枪了,赶紧从刀别子里掏出沙刀,拼尽全力扔了过去。
山里娃,尤其是男孩子,都喜欢扔石子打树玩。站在十几二十米外,瞄准树上的疤,谁扔中谁赢,输的要被弹脑瓜崩。申二狗小时候为家庭成分的问题,没多少人跟他玩,就自己练这个,时间长了,随便瞟一眼,就能扔中目标,没想到这次还真用上了。
易芳看着他虎口的伤口,眼眶有些发红,可是周围的狼越来越多,她知道这会儿不是感慨的时候,连忙捡起地上的长矛,对申二狗说道:“我们去帮小月!她那边还被山狗缠着!”
申二狗走到那只黄狼尸体边上,弯腰伸手抓住沙刀的刀柄,用力一抽 ,“嗤” 的一声,沙刀带着鲜血被抽了出来,他在黄狼的皮毛上擦了擦刀身的血迹,想要去捡回枪,却发现那边正有两只狼向他们靠近,只得放弃捡枪的想法,连忙向沈月那边靠拢。
不远处,沈月正被一只黑狼缠住。那只狼比之前的灰狼小一些,却更灵活,绕着沈月不停转圈,时不时扑上来试探,锋利的爪尖好几次擦着她的裤腿划过。
沈月挥舞着长矛,额头上满是汗水,手臂已经酸得发麻,可她不敢停, 一旦停下,黑狼就会立刻扑上来。
“小月,我来帮你!” 易芳大喊着冲过去,学着沈月的样子,把长矛舞成一个圆圈,挡住黑狼的进攻路线。黑狼没想到突然多了个人,愣了一下,往后退了几步,警惕地盯着两人。
沈月松了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声音有些沙哑:“易芳姐,你没事吧?吓死我了!”
“我没事,多亏了二狗救了我。” 易芳指了指赶过来的申二狗,又警惕地看向黑狼,“这狼太灵活了,咱们得小心点。”
此刻,围在他们身边的狼已经有五六只了,有的蹲在地上,有的来回踱步,绿油油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们,喉咙里发出低低的低吼,像是在等待进攻的时机。晨雾还没完全散去,空气中的腥气越来越浓,让人闻着就头晕。
“二狗,你看那边!”易芳突然失声惊叫起来,她的手指直直地指向营盘门洞的方向,满脸都是惊恐之色。
申二狗和沈月闻言,急忙顺着易芳所指的方向看去,只一眼,他们的心里就像被浇了一盆冰水一样,瞬间凉了半截。
只见门洞方向的那条小路上,不知何时竟多出了四五只体型硕大的野狼,它们正迈着缓慢而沉稳的步伐,一步步地朝这边逼近过来。这些野狼显然是有备而来,它们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截断申二狗等人的退路,将他们困死在这片空旷的平地上。
“这下可真是麻烦大了。”申二狗的额头开始渗出一层细汗,他紧紧地握住手中的沙刀,连声音都有些发紧,“这些狼是想把我们逼入绝境啊,绝对不会让我们有机会逃回营盘的。”
沈月的脸色也变得异常凝重,她忧心忡忡地问道:“哲哥在里面不会有事吧?”
申二狗连忙安慰道:“放心吧,唐哥在里面肯定很安全的。我离开的时候,已经特意把营盘的门给堵住了,那些狼应该进不去的。”
听到申二狗这么说,沈月心中的担忧稍稍减轻了一些,但她的眉头依然紧紧皱着,继续问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第495章 退守
申二狗握着沙刀的手紧了紧,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感受到易芳和沈月投来的依赖目光,他突然觉得肩膀上的担子重了起来 。
以前的他总是跟在唐哲身后,遇事只会喊 “唐哥”,可现在唐哲不在身边,他成了两个女生唯一的依靠,必须撑起这份责任。
他扫了一眼周围的狼群,绿油油的眼睛在晨雾里泛着冷光,像撒在地上的碎玻璃。又转头看向不远处的破屋 ,就是之前发现太平军骸骨的地方,半截土墙还立着,虽然破败,却能挡住身后的袭击。
心里快速盘算着:“回去的路被堵死了,硬冲就是送死,我们人少,武器也只有长矛和沙刀,根本抵不住二十多只山狗的围攻,但它们现在只是围着,不敢贸然进攻,肯定是怕我们的武器。那间破屋有半截围墙,只要退进去,守住门口就行,至少不用腹背受敌。”
“我有个主意。” 申二狗的声音比之前沉稳了许多,他指了指破屋的方向,“我们别往破房子那里去,那里有半截墙,只要守住门口,就能挡住大部分山狗,不用像现在这样四面受敌。”
易芳觉得有道理,连忙点头:“好!就听你的!我们慢慢挪过去,千万别惊动它们。”
沈月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现在在在空地上,她总觉得背后发凉,生怕突然有狼扑过来,退到破屋就能少防一面,压力能小不少。
她调整了一下握长矛的姿势,说道:“我们背靠背走,我看左边,易芳姐看右边,二狗你看后面,千万别让山狗绕到我们身后。”
三个人立刻调整站位,背靠着背,脚步放得极轻,像猫一样往破屋的方向挪动。晨露沾湿了裤脚,冰凉的触感顺着脚踝往上爬,可没人敢停下。
周围的狼群已经察觉到了他们的意图,原本松散的包围圈开始收缩,几只狼往前挪了几步,喉咙里发出 “呜呜” 的低吼,像是在试探他们的反应。
“别停,继续走。” 申二狗压低声音提醒,沙刀微微抬起,对准身后逼近的一只灰狼。那只狼被他凶狠的眼神盯着,犹豫了一下,又往后退了几步。
城墙上的独眼狼王突然仰起头,发出一声悠长的嚎叫,声音穿透晨雾,在峡谷里回荡。听到狼嚎,散落在周围的狼纷纷往这边聚集,原本零星的几只,很快就凑够了二十多只,把校场坝围得水泄不通。
沈月转着头快速数了一遍,心脏瞬间沉了下去,声音带着颤抖:“二、二十只…… 这么多山狗,要是它们一起冲上来,我们根本挡不住。”
她虽然比易芳镇定些,可面对这么多狼,腿还是控制不住地发颤,长矛的木杆都被她握得微微发烫。
易芳更是吓得手心全是汗,她偷偷瞟了一眼离破屋的距离 —— 只有十多米了,心里忍不住冒出个念头:“小月,就剩这么几步了,我们跑过去吧?跑快点,说不定能抢在山狗前面进屋子。”
“不行!绝对不能跑!” 沈月立刻摇头,语气坚定,“山狗和家狗的习性差不多,你站着不动,它们还会忌惮你的武器;要是你蹲下,它们会以为你要进攻;可你一跑,它们就会觉得你害怕了,肯定会立刻冲上来把你撕碎。”
申二狗也跟着点头,眼神紧紧盯着前面的狼:“小月姐说得对,现在我们三个背靠背,三个方向都能看见,它们摸不清我们的底细,一时不敢乱动。要是一跑,队形散了,肯定会被它们趁机偷袭。可惜我把枪弄丢了,要是有枪在手,就算开一枪吓唬它们,它们也不敢靠这么近。”
沈月又说道:“还有就是,就算我们跑得再快,也快不过山狗的速度,这里的石板上到处都长满了藤藤和刺条,根本没有像样的路。”
说话间,几只狼已经开始试探性进攻。一只狼突然往前冲了几步,朝着易芳的腿扑过来,爪子都快碰到她的裤脚了。
易芳吓得尖叫一声,下意识地挥舞起长矛,矛头刚好擦过狼的耳朵,吓得黄狼连忙往后退,夹着尾巴躲到了其他狼后面。
另一只狼则朝着沈月扑去,沈月早有准备,长矛往前一刺,矛头的英吉沙小刀闪着寒光,灰狼被迫往旁边一跳,躲开了攻击,却也露出了破绽。
申二狗见状,立刻挥舞着沙刀冲过去,朝着狼的侧腰砍去,但是它的反应速度比申二狗还要快,一下子就躲开了。他这一刀虽然没砍中,却也逼得灰狼不敢再靠近。
申二狗的打法带着股不要命的狠劲,沙刀在他手里挥舞得虎虎生风,不管是狼扑过来还是试探,他都直接往狼的要害砍,哪怕自己暴露在狼的爪牙下也不在乎。
狼群似乎被他这股狠劲震慑住了,好几次试探都被他逼退,再也不敢轻易往前冲。
“再挪两步!快到门口了!” 申二狗大喊着,眼睛死死盯着破屋的门。
这里原本就是太平军的军事据点,所有的门都做得非常狭窄,刚好能容一个人进出,只要退进去,他们三个人都认为,只要守住了这个门口,就能把这些狼都挡在外面。
三个人又小心翼翼地挪了几步,终于到了破屋门口。申二狗让沈月和易芳先退进去,他则是将沙刀横在胸前,警惕地盯着外面的狼。
直到后背靠在冰冷的土墙,三人才稍稍松了口气, 现在不用再腹背受敌了,只要守住这个门口,就能挡住大部分狼的进攻。
破屋的其他方向,要么是半塌的土墙,要么被藤蔓和杂草覆盖,看起来不像能进狼的样子。
“终于安全了……” 易芳靠在墙上,大口喘着气,脸色苍白,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淌,沾湿了鬓角的碎发。刚才的几分钟,像是过了几个小时一样漫长,她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
沈月也松了口气,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转头打量着破屋的环境 。还是之前看到的样子,地上散落着太平军的骸骨,被藤蔓半掩着,墙角的青石板上还留着烧过的痕迹。
她的目光扫过破屋的后墙,那里原本有个窗户,现在早已被藤蔓爬满,厚厚的藤蔓层层叠叠,像一堵绿色的墙,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可就在她转头的瞬间,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绿色的藤蔓间,有个灰色的东西动了一下。她心里一紧,连忙定睛看去 ,只见藤蔓的缝隙里,露出一只狼的脑袋,正用爪子扒拉着藤蔓,一点一点往里面钻,藤蔓被它扒得 “沙沙” 作响。
第496章 下辈子再做你老婆
“小心!后面有山狗!” 沈月的尖叫声像被尖刀刺破的丝绸,瞬间撕裂了破屋的宁静。她手中的长矛 “唰” 地举了起来,矛头的英吉沙小刀在晨光里闪着寒芒,死死对准后墙藤蔓的方向 ,那里的绿色藤蔓正簌簌晃动,一只狼的脑袋已经从缝隙里钻了出来,灰毛上还挂着藤蔓的碎叶。
这间破房子比众人预想的更大,应该是当年营盘的议事厅,八九米深的进深里,地板缝隙间长满了半人高的灌木和带刺的荆棘,枝桠交错,走起来稍不注意就会被勾住裤脚。
沈月踩着荆棘往窗边冲,脚下的碎石子 “咯吱” 作响,可没等她靠近,那只狼已经猛地扒开藤蔓,像道灰影般窜了进来,落地时爪子在青石板上划出刺耳的 “嗤啦” 声。
“噗!” 沈月的长矛朝着狼的胸口刺去,动作又快又狠,可狼的反应更快,身体往旁边一扭,长矛擦着它的侧腰划过,只挑落了几缕灰毛。
狼落地后立刻转身,眼睛死死盯着沈月,喉咙里发出 “呜呜” 的低吼,涎水顺着嘴角往下滴,落在荆棘丛里,溅起细小的泥点。
“怎么会这么快!” 易芳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后背撞到了一根残存的木柱,一百多年的木柱被藤蔓包裹着,里面已经腐烂成泥土,她轻轻一碰,便发出 “咚” 的闷响,然后“轰”地一声倒塌下来。
他们原本以为躲进破屋就能暂时安全,可连脚都没站稳,狼就闯了进来。易芳手里的长矛都差点握不住,申二狗的声音紧接着传来,带着急促的喘息:“易芳姐!大门这里我顶着,你快去帮小月!别让山狗伤了她!”
易芳咬了咬牙,攥紧长矛往沈月那边冲,脚下的荆棘划破了裤腿,尖锐的刺扎进小腿,传来阵阵刺痛,可她顾不上疼,现在只有她们两个人对付这只狼,要是再犹豫,沈月就危险了。“小月,我来帮你!” 她大喊着,长矛朝着狼的后腿刺去,想逼退狼的进攻。
狼被前后夹击,却丝毫没有退缩,反而变得更加凶狠。它先是躲开易芳的长矛,又猛地朝着沈月扑去,爪子带着风声,直逼沈月的胸口。
沈月连忙往后跳,可脚下被荆棘缠住,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好在易芳及时补位,长矛朝着狼的脑袋挥去,逼得狼不得不往后退,给了沈月喘息的机会。
破屋门口,申二狗的处境也岌岌可危,十几只狼像是收到了指令,突然朝着门口涌来,灰压压的一片,把门口堵得严严实实。
他手里只有一把沙刀,没有长矛的长度优势,只能靠在门框上,挥舞着沙刀死死抵挡。
沙刀砍在狼的爪子上,发出 “噗” 的闷响,却没能造成致命伤,反而激起了狼的凶性。
“滚开!” 申二狗的眼睛瞪得通红,牙睚欲裂,脸上还沾着刚才搏斗时溅到的狼血,看起来格外凶悍。
狼群被他这不要命的气势震慑住了,围着门口来回踱步,却不敢贸然冲进来,那只被砍掉脚爪的狼,惨叫着流开,留下一路鲜血,吓得其他狼都不敢再靠近。
可申二狗不敢有丝毫放松,他知道这些狼狡猾得很,只是在等待时机,只要他稍微松懈,就会被它们扑上来撕碎。
他眼角的余光瞟向城墙上的独眼狼王,那只狼依旧气定神闲地站在那里,独眼里满是冷漠,像是在欣赏一场猎物的挣扎,这让申二狗心里更沉了 ,这狼王似乎没把这场搏斗当回事,它在等,等他们耗尽体力,再让狼群一网打尽。
破屋里面,沈月和易芳终于找到了机会,沈月趁着狼转身对付易芳的间隙,猛地往前冲,长矛朝着狼的后腿狠狠刺去 ,“噗嗤” 一声,刀刃深深扎进狼的腿里。
“刺中了!小月你刺中它了!” 易芳兴奋地大喊,手里的长矛也朝着狼的另一条腿刺去。
狼受了伤,动作慢了下来,没能躲开易芳的长矛,腿上又添了一道伤口,疼得它发出一声低沉的嚎叫,却依旧没有退缩,反而转过头,死死盯着沈月,眼神里满是怨毒。
血腥味在破屋里弥漫开来,彻底激起了狼的兽性。它突然俯下身子,喉咙里发出凶狠的低吼,猛地朝着沈月扑了过来,这一次,它没有攻击沈月的胸口,而是直冲着她的腿,想把她扑倒在地。
沈月心里一紧,想往后退,可刚才刺中狼的时候,她的脚被荆棘缠住了,根本来不及躲闪。加上易芳刚才的喊声让她分了神,等她反应过来时,狼已经扑到了她的面前,巨大的冲击力让她瞬间失去平衡,“咚” 地倒在地上,后脑勺磕在青石板上,疼得她眼前发黑。
狼顺势压在沈月身上,前爪死死按住她的肩膀,锋利的爪尖刺破了她的外套,深深扎进皮肉里,传来钻心的疼。
它低下头,张开血盆大口,朝着沈月的脖子咬去。
此刻,沈月能清晰地闻到它嘴里的腥臭味,那是混杂着腐肉和胃酸的恶臭,还能看到它牙齿上闪着的寒芒,离自己的脖子只有几寸远。
“小月!小月!二狗快救命!” 易芳吓得魂飞魄散,手里的长矛朝着狼的脑袋狠狠砸去,可狼的身体挡住了沈月,她怕伤到沈月,只能硬生生收住力气,长矛只砸在狼的背上,没能造成伤害。
申二狗在门口听到易芳的呼救声,心里咯噔一下,连忙转头看去。 这一眼,让他吓得手里的沙刀都差点掉在地上。
沈月被狼压在地上,脖子离狼的嘴只有几寸远,眼看就要被咬到。“不好!” 申二狗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沈月是唐哲未来的老婆,要是她出了意外,唐哲肯定会崩溃,他也一辈子都不会心安。
他想冲进去救沈月,可门口的狼群像是察觉到了他的意图,又开始朝着门口涌来,几只狼甚至扑到了他的脚边,逼着他不得不继续抵挡。
“滚开!” 申二狗愤怒地大喊,沙刀朝着狼的脑袋砍去,可狼群越来越多,他根本脱不开身。
更糟的是,破屋另一边的断墙处,突然传来 “哗啦” 一声 ,早已经残破不堪的石墙,竟然又倒塌了一大截,两只狼竟然从断墙的缺口里钻了进来,直冲着易芳扑去。
易芳本来就在担心沈月,没注意到身后的动静,等她听到声音时,狼已经快扑到她的面前了。“啊!” 易芳吓得尖叫一声,只能转过身,用长矛胡乱挥舞,勉强挡住狼的进攻。
沈月躺在地上,身体被狼压着,根本动弹不得。
她能感觉到狼的爪子在不断收紧,肩膀上的伤口越来越疼,鲜血顺着胳膊往下淌,滴在地上的荆棘丛里。
狼的嘴离她的脖子越来越近,她甚至能感觉到它冰冷的鼻息喷在自己的皮肤上。
“哲哥……” 沈月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心里满是绝望。
“这辈子…… 好像还没和你好好说过一句喜欢……” 她闭上眼睛,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哲哥,只有下辈子再做你老婆了。”
就在这时,“碰!” 一声清脆的枪声突然响起,像是惊雷般在古老的营盘里炸开,连残存的石墙都为之颤抖。
压在沈月身上的狼浑身一颤,原本张开的嘴还没有来得及咬下来,身体便软绵绵地倒了下去,压在沈月身上。
第497章 梵净山最后的狼王
沈月躺在冰冷的青石板上,全身的力气像是被抽干了。狼的鼻息还残留在脖颈间,那股混杂着腐肉的腥臭味让她胃里翻江倒海,可她连动一下的勇气都没有 。
她以为下一秒,锋利的獠牙就会刺穿自己的喉咙,疼痛会像潮水般将她淹没。
人在绝望的时候,会失去一切的力量,就像一只被猫抓住的老鼠,会任凭它摆布。
一秒,两秒,三秒…… 预想中的刺痛迟迟没有传来,沈月的睫毛微微颤抖,像是被冻住的蝴蝶,过了好一会儿,才敢缓缓睁开眼睛。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狼的脑袋 ,它就停在离自己脖颈几寸的地方,它眼睛还睁着,额头上多了一个黑洞洞的血洞,暗红色的鲜血正从血洞里汩汩流出,像小溪般顺着狼的脸颊往下淌,溅在她的脸上、脖子上。
温热的液体顺着皮肤滑落,带着铁锈般的腥气,这触感让沈月瞬间清醒过来,她猛地眨了眨眼,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 。
狼真的不动了,身体软软地压在自己身上,刚才还凶狠的气息,此刻正在快速失去温度。
“我…… 我没死?” 沈月喃喃自语,声音里满是难以置信。
紧接着,狂喜像电流般窜遍全身,她用力推开狼的尸体,狼尸 “咚” 地滚到一边,撞在荆棘丛里,溅起一片血珠。
她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肩膀上的伤口传来钻心的疼,可她顾不上疼,捂着伤口,急切地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望去,但是她一时分不清枪声是从哪里来的。
就在这时,“碰!碰!” 两声清脆的枪声再次响起,像是在回应她的疑惑。
沈月循声看去,只见易芳身边的两只狼突然浑身一颤,“噗通” 一声倒在地上,鲜血瞬间从它们的胸口渗出,染红了地面石板上的苔藓。
营盘城墙上的独眼狼王听到连续的枪声,独眼里闪过一丝慌乱。
它仰头朝着天空发出几声急促的嚎叫,声音里没了之前的威严,反而带着几分焦躁。
围着申二狗的那群狼听到嚎叫,像是收到了撤退的指令,纷纷往后退,原本紧绷的包围圈瞬间散开,几只狼甚至还回头看了一眼破屋,才慌不择路地朝着营盘外跑去。
申二狗握着沙刀的手还在发抖,见狼群突然撤退,他才松了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他顺着枪声的方向望去,只见一堆倒塌的乱石堆上,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那里,正 是唐哲!
唐哲脸色依旧苍白,却挺直了脊背,手里的枪还冒着淡淡的青烟。乱石堆有一人多高,从那里居高临下,刚好能看清破屋大半的情况,刚才的三枪,显然都是他开的。
“唐哥!你醒了!” 申二狗又惊又喜,握着沙刀就想朝着唐哲跑去。
可刚走两步,他突然想起破屋里还有沈月和易芳,连忙转身跑回屋里,语气急切地问道:“小月姐!易芳姐!你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沈月站在那里,手捂着肩膀上的伤口,见申二狗进来,勉强笑了笑:“我没事,就是肩膀被狼爪子划了一下,皮外伤。”
申二狗凑过去看了看,伤口虽然流了不少血,却不算深,和他胳膊上的伤口差不多,心里顿时松了口气。
再看易芳,她正蹲在地上,双手抱着膝盖,脸色苍白,显然是受了惊吓,可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易芳姐,你没事吧?”
申二狗问道。易芳摇了摇头,声音还有些发颤:“我没事…… 就是刚才太害怕了,谢谢你们。”
确认两人都没事,申二狗这才彻底放下心来,他走到门口,朝着乱石堆上的唐哲喊道:“唐哥!你怎么样?腿上的伤还好吗?”
唐哲没有回答,他的目光紧紧盯着城墙上的独眼狼王。
那只狼还站在那里,独眼里满是怨毒,空洞的眼眶像是一把锋利的剑,直直地刺向唐哲,仿佛要将他生吞活剥。
晨风吹过,狼王颈间的白毛被吹得凌乱,它却一动不动,像是在和唐哲对峙,又像是在做最后的告别。
唐哲的手指扣在猎枪的扳机上,枪口微微抬起,对准了狼王的胸口。
只要他轻轻一扣扳机,这只困扰了他们一天一夜的狼王,就会倒在城墙上,可他的手指却迟迟没有用力。
八十年代末期到九十年代初期,梵净山的狼群就会慢慢消失,像是一夜之间从这片原始森林里蒸发,后世的人只能从老一辈的口中,得知这片土地上曾经有过狼群的踪迹。
“也许,这就是梵净山最后一只狼王了吧。” 唐哲心里想着,握着枪的手慢慢松了下来,抬起的枪口也缓缓放下。
他们此行是来打猎的,是为了改善生活,不是为了屠杀。
城墙上的狼王虽然凶狠,却也是这片森林的一部分,是大自然的生灵。
如果他现在扣下扳机,杀死这只狼王,或许能解气,或许能永绝后患,可这也意味着,梵净山最后的狼族血脉,可能就此断绝。
独眼狼王似乎察觉到了唐哲的动作,它站在城墙上,依旧死死盯着唐哲,直到最后一只狼退出营盘,消失在峡谷的尽头,它才缓缓转过身,没有再回头,纵身一跃,从城墙上跳了下去,顺着山坡冲了下去,转眼就消失在牛尾河峡谷的密林里,连它人的气味也很快就被风吹散。
“唐哥!你怎么不开枪啊?” 申二狗跑上乱石堆,看着唐哲放下的猎枪,满脸疑惑,“刚才多好的机会啊!把它打死了,以后咱们在山里就再也不怕狼了!”
沈月和易芳也站在门口,她们刚才都看到了唐哲瞄准狼王的动作,也不理解为什么他最后会放下枪。
易芳小声地对沈月嘀咕:“他是不是刚才发烧把脑子烧坏了?这么好的机会都不抓住,放虎归山,以后咱们再遇到狼群怎么办?”
沈月没有说话,她看着唐哲苍白的侧脸,心里隐约明白些什么。她知道唐哲不是胆小,也不是糊涂,他一定有自己的理由。
第498章 网开一面
说话间,沈月和易芳已走到乱石堆下,晨露沾湿了她们的裤脚,沈月扶着石堆边缘的杂树,轻轻踮起脚,仰头看向上面的唐哲,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脸上,脸上有血污和泥土的痕迹,呈现出一种另类的美。
易芳则站在一旁,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眼神里还带着几分未散的疑惑, 她还是没完全想通,为什么唐哲要放掉那只差点杀死他们的狼王。
唐哲低头看着三人,声音有些沙哑却格外清晰:“我们是来打猎的,不是来屠杀的。” 他抬起手,指了指不远处地上的狼尸, 那几只狼的尸体还躺在那里,鲜血已经凝固成暗褐色,几只乌鸦正落在旁边,试探着啄食,却被申二狗捡起石头赶走。
随后,他的目光转向狼王消失的牛尾河峡谷,晨雾还在谷间缭绕,密林郁郁葱葱,仿佛能吞噬一切声音。
“对于易芳姐来说,” 唐哲的声音顿了顿,像是在斟酌词句,“打猎可能是城里人体会不到的新鲜事,是偶尔的乐趣;可对我们山里人来说,打猎是活下去的手段 ,春天打野兔填肚子,冬天猎野猪换钱,给家里买盐、买米,还能熬油吃。但不管是为了乐趣还是生存,我们都该向大自然‘讨’,不是‘抢’,更不能赶尽杀绝。”
他腿的伤还很痛,加上高烧昏迷过后刚苏醒没有多久,体力还跟不上,便扶着石堆边缘的枯木,慢慢蹲下身,申二狗见状,连忙去扶他。
唐哲目光扫过三人,继续说道:“以前没有枪的时候,山里人靠弓箭、陷阱打猎,讲究‘猎老不猎小,猎公不猎母’。”
“老一辈的人上山,如果是套中了母山羊这些,就算饿着肚子,也会把母羊放了,他们不是心善,是知道留着母羊,来年才有更多小羊,子子孙孙都能有猎打。”
“所以现在还流传着一句话:'三月不见鹰打鸟',这个道理是一样的,三月的时候,正是所有动物繁殖的时候,老鹰为了养下一代,常常捕杀别的鸟类和鸡,人们把这种残杀视为不祥。”
“可现在不一样了。” 唐哲的语气沉了下去,眼神里多了几分沉重,“有了火枪、炸药,很多猎人忘了老祖宗的规矩。”
他伸手指了指营盘外的山林:“你们仔细想想,这几年山里的动物是不是越来越少了?”
申二狗点了点头,说道:“是少了很多,我记得我还很小的时候,跟我公上坡干活路,路上能看到山羊在山坡上吃草,现在要翻好几座山才能见到一只;以前冬天的雪地里,山羊野猪的脚印能连成串,现在感觉也少得可怜,我们前天从麻黄岭一直到龙门坳才碰到一只岩羊,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事情。”
易芳听着,脸上的疑惑渐渐被愧疚取代,她下意识地攥紧了衣角,声音有些发轻:“我以前…… 确实觉得打猎很酷,能打到猎物很厉害,但从来没想过…… 会把它们赶尽杀绝。”
申二狗也低下了头,手指抠着石堆上的泥土,像是想起了什么:“唐哥,我也没有想那么多,而且狼肉又不好吃,杀了它们就得一张皮子,只是图保命。”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当然,保命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哪怕前面是一只食铁兽,也可以把它杀了吃掉。”
“食铁兽?那是什么?”易芳永远是个好奇心重的女人,抬头追问道。
唐哲并没有回答她,而是说道:“山狗被我们的枪声给吓跑了,也就没有必要再追它。”
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带着几分释然,“它的族群从麻黄岭跟我们到牛尾河,死在我们手里的山狗已经有十几只,大多是成年山狗,族群元气大伤。”
易芳还是有些犹豫,小声说道:“可它们之前也想杀我们啊…… 万一我们放了它,它以后再带着山东狗来报复怎么办?”
唐哲让申二狗扶着自己,慢慢从乱石堆上走下来。他的腿还在疼,每走一步都要扶着申二狗的胳膊,却依旧挺直了脊背:“那就到时候再说吧,山狗虽然狡猾,但它们永远不是人类的对手,不是吗?”
申二狗突然抬起头,眼睛亮了些:“唐哥,我们杀的都是成年山狗,小山狗都没有看到,估计都在窝里面 ,也算给它们留了种!”
唐哲看着他,突然笑了笑,问道:“二狗,你还记得大人们常讲的‘神仙洞’的故事吗?”
申二狗愣了一下,随即点头,眼睛里满是回忆:“当然记得!每次发大水,寨上的老人就会讲有大鱼从暗河里游出来,最大的比门板还大!”
沈月也跟着点头,声音里带着好奇:“哲哥,你说的是‘神仙洞出鱼’的事吧?我爹也讲过,说姚兵他公年轻时,有一年发大水,神仙洞的鱼顺着洪水游到季节塘,他用鱼叉叉到一条门板大的鱼,全村人都来分肉,吃了三天三夜!”
“真有门板大的鱼?” 易芳瞪大了眼睛,满脸不信,“山洞里哪有那么多吃的?鱼能长那么大?再说了,这么大的鱼,万一吃人怎么办?”
申二狗立马反驳,语气里带着对 “家乡传说” 的维护:“易芳姐,你没进过真正的山洞!小山洞当然没什么,可像鱼泉大队的‘大鱼泉’,里面比咱们村的晒谷场还大,暗河宽得能行木船!里面的鱼多得数不清。”
他自从进了大鱼泉之后,完全改变了他对山洞的认知,大一些的山洞,里面甚至有完全的生态系统。
“那你们怎么没抓门板大的鱼?” 易芳追问,语气里带着点调侃。
申二狗被问得哑口无言,脸一下子红了,挠了挠头:“那、那可能是洞太深了,我们没有碰到吧。”
沈月忍不住笑了,接过话头:“易芳姐,姚兵他公的故事是真是假,现在没人说得清 —— 他都死了三四十年了。不过我爹刚带着我们回八家堰的时候,每年洪水季,大队都会组织人去神仙洞前的季节塘放栅网。”
“刚开始那几年,每次都能网上千斤鱼,很多叫不上名字的鱼,抓鱼是按劳分配,不讲成分的,那个时候我们家也能分到好几斤鱼。”
她顿了顿,语气轻了些:“可后来鱼越来越少,不过一两年的时间,涨一次洪水,只网不到一百斤鱼,还是些小鱼苗,再后来连鱼苗都难网得到了,现神仙洞也没人去了。”
唐哲蹲下身,捡起节树枝在手里摩挲着:“八家堰的老一辈,对去季节塘抓鱼本来是定的有规矩 ,用苎麻织网,网眼要比拳头粗,只能抓一斤以上的鱼;放栅网的时候,只围三个方向,留一个缺口让小鱼和母鱼走。他们管这叫‘抓大放小,网开一面’。”
第499章 有件事我想和你商量
“为什么要留缺口啊?” 易芳歪着头,指尖无意识地捻着衣角,脚尖轻轻点着地上的碎石子,眼里满是好奇,像个追着老师问 “为什么天是蓝的” 的孩子。
她往前凑了两步,声音里带着点不解:“把网围得严严实实的,不是能多抓些鱼吗?反正河里的鱼那么多,抓不完的吧?”
唐哲把手里的光滑石头轻轻放在地上,石头落地时发出 “嗒” 的轻响,与远处牛尾河的流水声交织在一起。
他顺着易芳的目光,指向不远处蜿蜒的河面 —— 晨雾散去后,河水泛着粼粼的波光,几只白鹭正站在浅滩上,低头啄食着水里的小鱼。
“你看这牛尾河,” 唐哲的声音放缓,像是在讲述一个古老的故事,“它从梵净山深处流下来,要经过几十个村寨,最后汇入乌江。每年春天,鱼会从下游往上游洄游,到浅滩或山洞里产卵;秋天再顺着河水游下去。要是哪一年,有人在河的上下游都拦上渔网,鱼没法洄游,来年就没鱼产卵,过两年,这条河里的鱼就会越来越少,最后连小鱼苗都见不到了。”
他蹲下身,用手指在地上画了个圈,又在圈的边缘留了个小缺口:“季节塘就像这个圈,栅网围三面,留一面缺口,就是给鱼留条‘洄游的路’。小鱼能从缺口游回暗河,母鱼能带着鱼卵去安全的地方,这样来年才有新的鱼长出来。老一辈人没读过书,他们祖祖辈辈跟山、跟河打交道,知道‘留一线’才能‘活长久’。”
易芳听得心里发堵,她从小在城里长大,又是干部家庭,吃的用的,从来都是机关司务处配给,她从来没想过,这些 “取之不尽” 的食物,其实也需要 “留生路”。
她突然明白唐哲放掉狼王的原因 —— 不是心软,是怕几十年后,梵净山的孩子只能从故事里听说 “狼” 这种动物,就像现在八家堰的孩子,只能从老人的嘴里想象 “门板大的鱼” 是什么样子。
“原来如此。” 易芳若有所思地点着头。
沈月也走了过来,她紧紧攥着他的手,声音温柔却有力:“哲哥,你做得对。我们不能只想着现在能吃到多少鱼、打到多少猎物,还要想着以后。”
易芳也跟着点头,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脸上露出了歉意的笑容:“唐哲,对不起,我之前误会你了,至少以后的人们提起梵净山这片神奇的土地,还能说‘这里有山狗’,有会洄游的鱼’,而不是‘这里曾经有过’。”
申二狗拍了拍唐哲的肩膀,眼神里满是敬佩:“唐哥,我懂了!你是想给山留‘活气’,给我们的娃留‘盼头’!以后我打猎,也会像老一辈说的那样,‘猎老不猎小,猎公不猎母’,绝不多杀一只!”
唐哲看着三人,脸上的笑容渐渐舒展开来,眼里的疲惫也消散了些。
阳光渐渐升高,金色的光洒在营盘里,落在地上的狼尸上,却不再让人觉得恐惧 —— 那些狼是为了生存,他们也是为了生存,只是从今天起,他们选择给彼此留一条 “生路”。
“好了,天色不早了。” 唐哲扶着申二狗的胳膊,慢慢站起身,腿上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却比之前有力了些,“我们得赶紧处理好这些山狗,今天争取赶到坝口寨,要是再在山里过夜,指不定还会遇到什么危险。二狗,你去把那几只狼尸拖过来,我们一起把皮剥了。”
“好嘞!” 申二狗应了一声,快步朝着狼尸的方向走去,他的脚步比之前轻快了些,像是解开了心里的疙瘩,连肩膀上的伤口都不觉得疼了。
沈月想起昨天挖的柴胡,连忙说道:“哲哥,我挖了些柴胡,我现在去给你煨水喝,喝了能退烧。” 说完就要往门洞的方向走。
易芳连忙跟上,笑着说:“小月,等我一下,我跟你一起去捡柴火,两个人快些。”
两人并肩往营盘走去,晨风吹起她们的衣角,偶尔传来几句说笑。易芳抱着沈月的手臂,好奇地问:“小月,你说神仙洞的鱼到底有没有门板大啊?姚兵他公会不会是在吹牛啊?”
沈月忍不住笑了,眼里满是憧憬:“我觉得应该是有的!老人们摆龙门阵的时候,说得有板有眼的,哪些人去帮了忙,拿回来放在哪里的都讲得清清楚楚,肯定不是瞎编的。”
“好可惜,神仙洞里没有鱼了。” 易芳说完,眼神一下子黯淡下来。
营盘外的山林里,被枪声惊走的鸟儿又飞了回来,落在青球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像是在庆祝这场 “人与自然的和解”。
几只松鼠从树枝上窜过,抱着松果,警惕地看了看营盘里的人,又蹦蹦跳跳地钻进了密林。
牛尾河的流水声潺潺,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古老的营盘里,终于重新回归了安宁。
为了方便剥狼皮,唐哲把两支矛上的刀给解了下来。
两人正干着活,沈月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药走了过来,她把药碗放在嘴边,轻轻吹了吹,又用嘴唇碰了碰碗边,确认温度刚好,才递到唐哲手里:“哲哥,药煨好了,你快喝了吧,喝了能退烧。”
唐哲放下手里的小刀,接过药碗,一股浓烈的药腥味扑面而来,他不禁皱了皱眉头。
沈月连忙凑过来,小声说道:“中药是不好闻,你捏着鼻子,一口喝下去就好了。”
唐哲看着沈月满是关切的眼神,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捏着鼻子,一仰脖子,把药一饮而尽。药汁刚入口时确实有些苦,可咽下去之后,喉咙里却泛起一股淡淡的甘草甜味,暖意顺着喉咙滑进肚子里,很快传遍了全身,腿上的伤口也似乎没那么疼了。
“怎么样?没那么难喝吧?” 沈月笑着问,伸手接过唐哲递回来的空碗。
“嗯,还好。” 唐哲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谢谢你,小月。”
沈月脸上却一脸愁容,对唐哲说道:“哲哥,有件事我想和你商量一下。
第500章 青山埋骨
唐哲望着沈月,他认识沈月这么久,从没见过她这般模样 —— 哪怕是第一次来家里借野猪肉,她眼里带着窘迫,却也藏着几分倔强;哪怕是被狼群围堵在营盘,她怕得发抖,却也没露出过这样的失落与期待。
此刻的沈月,站在破屋的门框边,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斑驳的木柱,目光落在屋里散落的骸骨上,眼神里满是不忍,像是有块石头压在心上。
“怎么了?” 唐哲往前挪了两步,声音放得格外轻柔,“有话就说,我们都听你的。”
沈月轻轻叹了口气,风从破屋的缺口吹进来,拂起她额前的碎发。
她转头看向唐哲,又扫过申二狗和易芳,声音里带着点不确定:“哲哥,你们看那破屋里的死人骨头…… 就这么曝露在荒山野岭里,风吹雨淋的,都一百多年了,从来没人管过,我想……”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手指攥紧了衣角,像是怕被拒绝,“我想把它们埋起来,好不好?”
唐哲心里一暖,他就知道沈月会这么说。这姑娘心善,见不得这些逝去的人连个安稳的 “家” 都没有。
他忍不住笑了,伸手轻轻拍了拍沈月的肩膀,语气里满是肯定:“我当是什么事,不就是埋个骨头嘛,你说得对,他们也是人,就算过了这么多年,也该有个安稳的地方,总不能像野物似的暴露着。”
沈月眼睛瞬间亮了,像是蒙尘的星星突然有了光。她用力点头,声音都轻快了些:“我就知道你会同意!不管他们以前是太平军还是什么人,总归是条性命,埋起来心里也踏实。”
“埋!肯定埋!” 申二狗立马附和,拿着手里的沙刀就往营盘外走,“我去外面挖个坑,再把这些白骨拿出去埋起来!”
易芳却突然拉住他,眼睛转了转,指着破屋的墙壁说道:“二狗,不用这么麻烦。你看这破屋的墙,本来就快倒了,左右两边的墙角正好堆着骸骨,我们不如把那两面墙推倒,用石头把骨头压在下面。既省了挖坑的力气,石头堆得严实,再说这里这么多白骨,一时半会儿也弄不好,时间再晚,今天又要在山里过夜了。”
易芳在山里过了两个晚上,这两个晚上可以说是她这一辈子最难以忘记的了。
破屋的四面墙倒了两面,剩下的两面也歪歪扭扭,墙缝里的泥土早就脱落,全靠石块堆叠着才没塌。墙角的骸骨正好被藤蔓半掩,若是把墙推倒,石块刚好能把骨头严严实实地盖住,确实是个好办法。
唐哲点了点头,赞同易芳的意见:“易芳姐这个主意好,既省时间又稳妥,就这么办。”
四人说干就干,申二狗最先过去,伸手推了推墙壁,石块纹丝不动。“这墙看着破,还挺结实!” 他咂了咂嘴。
唐哲也凑过去试了试,手指摸过墙缝里的碎石,说道:“这墙虽然没抹灰浆,但石块堆得整齐,下面的石头压得实,光靠推肯定不行。我们得先拆了它的支撑,把墙顶的石块先弄下来,没了上面的重量,下面的墙就好推了。”
“我去砍根粗点的竹子!” 申二狗说着就要往外跑。
易芳连忙叫住他:“等等,多砍几根,我们四个人一人一根,站远点开顶,省得石块掉下来砸到人。”
申二狗应了声 “好”,扛着沙刀就往竹林跑。
没一会儿,四人手里都多了根四米多长的粗竹杆。他们站在离墙两米远的地方,唐哲喊了声 “预备”,四人同时把竹竿顶在墙顶的石块上。“一、二、三,用力!” 唐哲的声音刚落,四人同时发力,竹杆微微弯曲,墙顶的一块青石板 “咚” 地掉了下来,砸在地上的荆棘丛里,溅起一片灰尘。
“成了!” 申二狗兴奋地喊了一声,又把竹竿顶向另一块石块。
这次更顺利,石块顺着竹杆滑下来,落在地上滚了几圈,停在骸骨旁边。有了第一个缺口,后面的石块就好弄了 。
四人轮流用竹杆顶,墙顶的石块一块块往下掉,灰尘扬得漫天都是,呛得易芳直咳嗽,沈月连忙从布包里掏出帕子,递给她捂鼻子。
拆墙的速度远比建墙快得多。,不到一个小时,一面墙就被拆得只剩下半人高的石堆。
那些原本堆在墙角的骸骨,被掉落的石块慢慢盖住,青灰色的骨头渐渐隐在石缝里,再也看不见了。
沈月看着这一幕,轻轻舒了口气,眼神里的不忍终于散去,多了几分安心。
“再拆另一面!” 唐哲擦了擦额头的汗,指着对面的墙。
四人又换了个方向,重复着拆墙的动作。这次更熟练,墙顶的石块很快就被清空,剩下的墙身没了支撑,唐哲用竹杆轻轻一推,“哗啦” 一声,半面墙就倒了下去,石块滚落下来,刚好把另一面墙角的骸骨盖得严严实实。
易芳看着剩下的最后一面墙 ,也是最高的一面排山,墙的上半部分还留着一小截发黑的木梁,像是当年的房梁遗迹。“还有这一面,要不要也推了?”
唐哲抬头看了看,点头说道:“推了吧,我们四个一起用力,应该能推倒。”
四人拿着竹杆,绕到墙的侧面,唐哲喊了声 “一、二、三”,四人同时使出全身力气。竹杆被压得弯成了弓,墙面开始微微晃动,墙缝里的碎石 “簌簌” 往下掉。
“再加把劲!” 唐哲咬着牙,腿上的伤口隐隐作痛,却没敢松劲。
申二狗也涨红了脸,嘴里喊着 “嘿哟”,竹杆又往下压了几分。突然,“轰隆” 一声巨响,整面墙轰然倒塌,石块像潮水般滚落下来,有的滚到他们脚边,吓得易芳连忙往后跳,差点撞到沈月。
“搞定!” 申二狗把竹杆往地上一插,拍了拍手,看着被石块覆盖的白骨,心里也觉得踏实,“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安安稳稳地待在这里了,再也不用风吹雨淋。”
沈月也笑了,“这样就好了……” 她小声说着,语气里满是温柔,又有几分踏实。
灰尘渐渐散去,四人拍了拍身上的灰,正准备收拾竹杆,易芳突然指着墙倒后的位置,眼睛瞪得溜圆,声音都提高了:“耶!那是什么?!”
第501章 暗道
众人顺着易芳指的方向望去,排山脚下的碎石堆里,果然露出一个直径不到一米的黑黢黢的洞口 若不是刚才推墙时带松了地基碎石,这洞口怕是要永远藏在地下。
申二狗凑过去,蹲在洞口边,手指戳了戳边缘的石块,又伸手摸了摸洞口下方,突然 “咦” 了一声:“这里还有台阶!”
众人低头一看,果然有几级青石板台阶顺着洞口往下延伸,石板上积了层薄薄的灰尘,却依旧能看出打磨的痕迹。
更奇怪的是,台阶的另一端隐约通向破屋内部,被一块半米见方的青石板盖着,石板边缘与地面齐平,若不是墙倒时碎石撞开了缝隙,谁也不会想到这平平无奇的地面下还藏着通道。
“这些人修房子怎么把地基建在山洞上?就不怕哪天塌了?” 申二狗挠着头,满脸疑惑,手里的竹杆往台阶上戳了戳,灰尘簌簌往下掉,“再说这台阶修得这么规整,不像是临时挖的,倒像是早就规划好的。”
唐哲也蹲下身,凑到洞口闻了闻 ,没有霉味,没有腐臭味,反而有股凉丝丝的风从洞里吹出来,带着点山间清泉的湿润气息。“事出反常必有妖,” 他站起身,目光扫过破屋的残垣,“这洞不简单。”
其他人也挪着步子凑到洞口,沈月盯着台阶往下望,黑暗里只能看到模糊的轮廓,她忍不住皱起眉:“这难道是暗室?可太平军残部当初被清军围剿时,宁愿死在破屋里,怎么不躲进暗洞呢?里面看着能藏不少人啊。”
“说不定是来不及?” 易芳猜测道,她伸手摸了摸洞口的石块,“你看这石板盖得严严实实,说不定清军攻进来时,他们根本没来得及打开暗洞,就被堵在屋里了。”
唐哲摇了摇头,目光落在破屋地面的烧痕上:“不对,屋里的火是清军放的,要是想躲,肯定有时间开门。我倒觉得,这洞里应该藏着不少的秘密。”
他说着,翻了一下帆布包,里面还剩下一对新电池。拿出电筒来打开,对着洞里面照了下,除了台阶,什么也看不见,好似深不见底的样子。
“这洞比想象中深。” 唐哲的声音在洞口回荡,白光扫过洞壁,能看到壁上有零星的凿痕,显然是人工挖出来的。
申二狗的眼睛瞬间亮了,凑到唐哲身边,声音里满是期待:“唐哥!你说他们宁愿死也守着这破屋,会不会是因为这洞是藏宝洞?我听老人们摆龙门阵,当时太平军当年打了那么多城池,肯定抢了不少金银珠宝,说不定就藏在这里了!”
易芳白了他一眼,伸手拍了下他的后脑勺:“你这脑子除了钱还能想点别的?刘胜的残军就几十人,还是被清军追着跑的‘落水狗’,哪来的金银珠宝?县志里写得清清楚楚,他们到梵净山是‘劫掠为生’,要是有宝藏,还用得着抢山民的粮食?”
申二狗被说得蔫了,耷拉着脑袋,叹了口气:“唉,我还以为能捡点宝贝呢,这下好了,白高兴一场。唐哥,感觉今天丢了不少钱。”
唐哲忍不住笑了,手里的电筒光在洞里扫了一圈,心里也犯起了嘀咕 —— 这洞修得规整,台阶铺得平整,不像是临时避难的地方;可要说藏宝,刘胜的残军确实没这个条件。
“我猜这洞可能是条暗道。” 唐哲收起思绪,看向众人,“大家既然都好奇,现在电筒有电池,不如进去探探?就走个几十米,要是深了就退回来,不耽误去坝口寨。”
“好啊好啊!” 申二狗立马来了精神,刚才的失落一扫而空,伸手就要往洞里迈,被唐哲一把拉住:“别急,先看看里面有没有危险。”
沈月却拉住唐哲的胳膊,眼神里满是担心:“哲哥,你腿上的伤还没好,洞里又黑又陡,万一摔了怎么办?要不还是别去了,我们赶紧去坝口寨吧。”
唐哲拍了拍她的手,语气轻松:“放心,喝了你熬的柴胡水,现在腿不疼了,走路没问题。再说有二狗跟着,真要是站不稳,他还能扶我一把。”
易芳在一旁轻哼了一声,嘴角却带着笑意:“你们俩这腻歪劲儿,大白天的也不嫌晃眼,把我们当电灯泡呢?”
沈月的脸颊像是熟透了的苹果一般,“唰”的一下变得通红,她像是触电般地迅速松开了唐哲的手,然后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低着头,手指紧紧地绞着衣角,有些局促地说道:“易芳姐,你别乱说……”
“我乱说?”易芳见状,故意打趣道,“刚才是谁担心得恨不得把唐哲揣兜里?现在又害羞啦?”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调侃,让沈月的脸更红了。
申二狗在一旁看着这一幕,觉得有些尴尬,于是赶紧出来打圆场:“易芳姐,先别开玩笑啦,咱们到底进不进洞啊?我可就是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太平军的宝藏,哪怕是一锭马鞍桥银子也行啊。”他一边说着,一边搓了搓手,似乎对那个所谓的“太平军宝藏”充满了期待。
唐哲见状,用手指轻轻地捅了一下申二狗,略带责备地说道:“二狗,你能不能有点正形?”然后他转过头,对易芳说道,“易芳姐,你别介意,我们真的就是纯粹好奇,想进去看看。你和小月就在外面等我们一下,我们进去看看就出来,不会耽误太久的。”
“我不同意!”沈月猛地抬起头,双眼直视着易芳,眼神坚定无比,没有丝毫犹豫。
“哲哥腿不好,我必须走在他旁边,万一他不小心摔倒了,我可以及时扶住他。”沈月的声音不大,但却充满了坚决。
易芳看着沈月如此执着,心中有些焦急。她本来就不敢一个人待在这外面,更别说还有那两堆刚埋下的白骨,光是想想就让她浑身冒冷汗。
“可是……”易芳还想再说些什么,但看到沈月那认真的模样,最终还是无奈地叹了口气,“行吧行吧,既然你这么坚持,那你就走唐哲左边,我走右边,申二狗走前面探路,这样总行了吧?”
第502章 莲花引路,红烛渡魂
易芳嘴上调侃着沈月,也只不过是气一下沈月而已,谁叫她和唐哲动不动就抱一起。
洞口的台阶比想象中更窄,仅能容一人侧身通过,唐哲索性把手里的电筒递给申二狗:“二狗你走前面,把光打亮些,易芳姐跟在你后面,小月走第三,我断后,大家都扶着洞壁,小心脚下。”
申二狗接过电筒,兴奋得直点头,率先踏上第一级台阶。青石板台阶上全是灰尘,每一级高约二十厘米,陡得有些出人意料,他不得不弓着腰,一只手紧紧扶着潮湿的洞壁,另一只手举着电筒,光线在前方的黑暗里扫来扫去,生怕踩到松动的石块。走几步,他还不忘回头,把电筒光往身后照照:“易芳姐,小心脚下,这台阶有点滑!”
易芳跟在后面,眉头皱得紧紧的,洞里的凉风吹来,凉得她打了个哆嗦。她一边小心翼翼地挪步,一边忍不住抱怨:“我真是脑子进水了,才跟着你们来钻这破洞!里面除了石头就是土,能有什么好看的?无非就是当年刘胜那伙残军躲官兵的破暗道,说不定还藏着蛇虫鼠蚁呢!”
沈月走在中间,右手紧紧攥着唐哲伸过来的手,左手扶着洞壁,听到易芳的抱怨,忍不住回头笑了笑:“易芳姐,你看这洞壁 ,左边一半是天然的岩石纹理,右边一半有明显的凿痕,肯定是天然山洞被人改造过的,当年太平军修营盘时发现了这个洞,就把它扩宽修了台阶,说不定是用来当避难所,或者存放重要东西的。”
申二狗听了这话,更加兴奋,说道:“对呀,我怎么没有发现,当年条件有限,得花多大的代价才能把这里修成这个样子,里面绝对有金银财宝等着我们。”说完,脚下的步子迈得更大。
唐哲握着沈月的手,能感觉到她掌心的温热,也能感觉到她走得很稳。
他仔细观察着洞壁,果然如沈月所说,天然岩石的粗糙和人工凿痕的规整形成鲜明对比,台阶的青石板虽然积了灰,却能看出拼接得很整齐,显然是花了心思的。“小月说得有道理,” 唐哲的声音在狭窄的洞里回荡,又问申二狗:“二狗,前面还有多远?”
申二狗把电筒光往洞深处探了探,黑暗中隐约能看到一堆模糊的影子,他连忙回道:“不远了!前面好像有堆乱石,应该快到尽头了!”
又走了十五六米,申二狗突然停住脚步,像被钉在了台阶上。后面的易芳没反应过来,差点撞到他背上,顿时有些恼火:“死二狗!你怎么突然停下了?想挨揍是不是?”
申二狗却没理会她的抱怨,声音里满是震惊,电筒光死死盯着前方洞壁:“唐哥!你快看这个!”
唐哲在最后面,被前面的人挡住了视线,只能微微侧身,把头往前伸了伸 。 昏黄的电筒光下,对面的洞壁上赫然刻着一幅图案,线条清晰,像是某种壁画,却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楚细节。
易芳本来还在生气,听到申二狗的语气不对,也好奇地凑过去。等看清洞壁上的东西,她的火气瞬间消了,眼睛瞪得溜圆,嘴里喃喃道:“这…… 这里还有雕刻?”
“二狗,先往前走两步,到宽敞点的地方再看!” 唐哲催促道,他能感觉到前面的人都停在狭窄的台阶上,再耽误下去容易出事。
申二狗这才回过神,再走两步就是台阶的尽头,眼前豁然开朗,竟是一个小小的洞厅。洞厅不算高,约五六米,也不宽,大概七八米的样子,但却不知道有多深,他用电筒照了一下,昏黄的电筒光立刻被黑暗给吞噬。
易芳紧跟着走进洞厅,几乎是立刻就被那幅壁画吸引了,快步走了过去。
沈月和唐哲也随后走进来,四个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洞壁的雕刻上 。
那是一朵盛开的莲花,花瓣层层叠叠,连花瓣边缘的纹路、花蕊里的细须都雕刻得栩栩如生,仿佛下一秒就会滴落水珠;而莲花正中央,赫然立着一支燃烧的红烛,烛芯的火焰雕刻得灵动,像是真的在跳动,连烛身的纹路都清晰可见。
“这手艺也太好了吧!” 沈月忍不住伸手,指尖轻轻拂过冰凉的石壁,“太平军里还有这么会雕刻的人?”
唐哲盯着壁画,眉头却渐渐皱了起来,像是在琢磨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开口:“原来,我们都错了。”
“错了?什么错了?” 沈月连忙转头看向他,眼里满是疑惑。易芳也收回目光,盯着唐哲,等着他解释 —— 她刚才还觉得这是太平军的杰作,难道不是?
唐哲伸手指着壁画,语气严肃:“易芳姐,你先说说,这幅画里刻的是什么?”
易芳觉得这问题有些多余,却还是老实回答:“这不是废话吗?一朵莲花,中间一支红烛,连瞎子都能摸出来。” 说到这里,她突然顿住,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睛猛地亮了:“难道…… 这里不是刘胜的太平军营盘?是白莲教的据点?我在地方志里看到过,白莲教喜欢用莲花当标志!”
唐哲却摇了摇头,否定了她的猜测:“不是白莲教。白莲教的图案虽然以莲花为主,但大多是方形构图,而且会在四角雕刻蝙蝠,取‘福’的谐音,寓意‘四方来福’。你看这幅画,只有莲花和红烛,没有蝙蝠,构图也不是方形,更像是圆形的框架,和白莲教的风格不一样。”
易芳皱着眉,又仔细看了看壁画,果然如唐哲所说,没有蝙蝠,构图也更偏向圆形,心里的疑惑更重了:“那会是什么?总不能是普通老百姓刻的吧?梵净山寺庙遍地,难道这里以前也是一个庙宇?不会的,是庙宇的话,当地肯定有人来朝拜,有朝拜,发现死了那么多人,肯定早就传开了。”
申二狗突然插了一句,语气很笃定:“我知道了!肯定是当年‘神兵’留下的!我公说过,神兵打仗前会喊‘打不进,杀不进,一刀砍个白印印’,还会拜神画符!结合外面的白骨,说不定是官兵拿着枪来剿他们,他们还以为真的刀枪不入,结果白白送了命!”
唐哲听得忍不住笑了,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二狗,你扯得太远了。‘神兵’是民国时期的,比太平军晚了几十年,刘胜的队伍被剿灭的时候,还没有‘神兵’呢。而且神兵的标志是符咒,不是莲花红烛,根本挨不上边。”
被唐哲这么一提醒,易芳突然拍了下手,像是恍然大悟:“哦!我想起来了!是灯花教!我之前看《梵净山志》的时候,里面提过一句,清末有灯花教在梵净山活动,灯花教就崇拜莲花和红烛,说什么‘莲花引路,红烛渡魂’!”
第503章 地下工事
众人听闻易芳所言,纷纷转头看向她,眼中流露出满满的期待之情。易芳见状,心中稍安,连忙继续说道:“我记得那本书里有提到,灯花教的教徒们会在聚会的场所精心雕刻莲花红烛,并将其点燃,用以祭拜。”
“而当年刘胜所率领的太平军残部曾在梵净山一带活动,这两者之间或许存在某种联系,又或者,这个洞穴原本就是灯花教的据点,后来被太平军所占据?”
唐哲指着浮雕边上的两行字说道:“我敢百分之百肯定,这里就是灯花教的据点,你们看这两行字。”
申二狗看着浮雕两边用楷书刻的八个字,却一个也认不出来,说道:“看上去倒是有罗筐大一坨,我却只认识一个生字。”
易芳指着念了出来:“这几个字读'真空家乡,无生老母'。”
申二狗骂道:“这些狗日的古人,骂人还要刻在石头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骂过人。”
易芳问道:“哪里有骂人了?”
申二狗说道:“你刚才不是说了吗?无生老母,明摆着就是骂人没有老娘嘛。”
唐哲说道:“二狗,依元子创建灯花教,他的教义认为无生老母就是创世主与救世主,是她创造了人类,后来人类遭遇洪水,又是她拯救了人类。”
申二狗呸了一声:“这纯粹是瞎扯淡,我没有读过书都知道,我们的老祖宗是女娲用泥巴捏的,怎么到了你说的那个什么圆子嘴里,就成了他老母造的了。”
易芳哼了一声,对唐哲说道:“唐哲,你这纯粹是对牛弹琴。”
沈月听后,若有所思地附和道:“如此说来,洞外的那些白骨,很有可能就是灯花教的教徒们。当年清军围剿时,或许将他们一同困在了这个营盘之中。”
申二狗听得目瞪口呆,眼睛都快直了,惊叹道:“竟然如此复杂!那这洞穴之中,岂不是有可能藏有灯花教的宝贝?比如金银珠宝,亦或是他们用于祭拜的珍贵物品?”
易芳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满脸无奈地对唐哲说道:“完了,你这个小兄弟已经完全掉进钱眼里头去了,根本拉不回来啊!”
一旁的沈月也随声附和道:“就是啊,二狗,你就别整天做那些不切实际的春秋大梦了。就算你真的能找到所谓的宝贝,那又能怎么样呢?这地下的东西可都是属于国家的,你就算拿回去,顶多也就是得到一面锦旗和五块钱的奖励而已。”
申二狗听了这话,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表情,他激动地说道:“不可能吧?我辛辛苦苦地挖出来,就只能得到那么一点点钱?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唐哲看着申二狗,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二狗啊,你就别再想那些有的没的了。咱们还是往前看看吧,目前可以确定的是,这个山洞基本上是天然形成的,但后来又经过了一些人工的加工,才变成了现在这个地下暗室的样子。”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话,将信将疑地拿起手电筒,朝着山洞的深处晃了一下。手电筒的光束穿过黑暗,照在远处的洞壁上,他惊讶地发现,这个山洞竟然还深得很呢,根本看不到尽头,也不知道它到底通向哪里。
易芳见状,有些害怕地说道:“要不,我们还是上去吧?这里感觉阴森森的,怪吓人的。”
申二狗连忙说道:“来都来了,总要看看呀,说不定我们发现了一条新的地下通道,可以直接走出牛尾河,这样一来,还可以躲一下那一群山狗。”
沈月也对唐哲说道:“哲哥,要不我们还是听易芳姐的,先上去吧,这里太暗了,你的脚又不好,万一再打一扑爬(摔跤)怎么办?”
唐哲把手伸出来举在空中,一会儿之后说道:“这里的风还很大,好像是从里面吹出来的,二狗有可能猜得没错,这个地下暗道里说不准还真的另有出口。”
申二狗仍然在前面带着路,道路宽了一些,沈月和唐哲可以并排着走了,山洞一路往下延伸,地上都用石板铺起来,两边的石壁上,每隔十几步,就有人工凿的一个小洞,像是一个小小的神龛,上边还有烟火熏过的痕迹,想来是以前的人为了照明而做的灯台。
往前行了上百米,又是一个大洞厅,洞厅里面的地上全是被乱石铺起来的,还用石头砌成了一个个的小房间,只是电筒光晃过,粗略估计足有二十来间那么多。
几个人不禁惊叹起来。
申二狗说道:“这么大的工程,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做好的,当时得有多少人参与进来呀。”
沈月也觉得不可思议,说道:“以前造反的人就那么多吗?躲在这暗无天日的山洞里,可见活在外面得有多苦。”
唐哲说道:“看这个规模,地上地下的加起来,应该不低于三百人了,先前看那幅图浮雕的时候,还有些不太确定,现在倒可以确定下来,这里是灯花教的据点。”
沈月想了想,回道:“但是我有一想不通,既然这里是灯花教的据点,而且这个地下暗道也是他们修的,为什么被官兵追杀的时候,他们宁愿死,也不往地下通道逃跑呢?”
易芳也疑惑地问道:“是呀,我一直想不明白这一点,他们死的地方,就是在这个通道上面,仅仅相隔一块石板,这太不合乎常理了。”
唐哲也有些想不明白,只能靠记忆使劲的回忆。
易芳又说道:“我记得《邛水县志》里也记载过,灯花教的首领依元子是来过梵净山,不过并没有发生过大的交战,后来也是被活捉凌迟的。”
“倒是刘胜那一伙人,清楚的记载了大破之,尽灭,所以,我觉得上面死的人应该是太平军,他们躲到梵净山之后,找到了灯花教的这个营盘,便在这里住扎下来,然后利用这里作为根据地,抢夺四大皇奄和富人地主。”
第504章 地下宫殿
易芳一边思考着自己的想法,一边缓缓地走进了山洞。一进入山洞,她仿佛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所吸引,对这里的过往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开始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那些碎石瓦砾似乎在默默地诉说着曾经的故事。
几个人一边闲聊着,一边继续向前走着。不知不觉中,他们来到了洞厅的尽头,眼前出现了一条狭长的通道。沈月不禁好奇地问道:“这个山洞里住着这么多人,那他们吃什么、喝什么呢?”
申二狗立刻回答道:“这个我知道,小月姐。他们肯定会提前把粮食放在山洞的某个地方,以备不时之需。而且,这个山洞应该只是他们躲避危险的临时住所,并不需要长期生活在这里。唐哥,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二狗分析得很有道理。不过,小月,你不用担心,山洞里的地下水非常丰富,只是我们还没有走到水源的地方而已。”
这条通道其实很短,仅仅只有十来米而已。然而,就在这短短的通道中间,却矗立着一道人为修建的木门。这扇木门半掩着,仿佛在默默地诉说着岁月的沧桑。
令人惊讶的是,由于长期处于地下环境,这扇木门竟然没有丝毫腐烂或损坏的迹象。它那厚重的门板足有一拤厚,看上去坚不可摧。申二狗好奇地在门上拍了一巴掌,瞬间,一阵灰尘如烟雾般飘落下来。
“哇塞,这道门简直就像城门一样厚重啊!而且,居然还是用柏木做成的呢。”申二狗惊叹道。
一旁的沈月见状,也不禁好奇地问:“这道门怎么会被建在这里呢?看它的样子,似乎只能从里面打开。难道说,我们刚才走过的地方,仅仅只是它的外围吗?”
正当两人疑惑不解时,申二狗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迈步走进了那扇木门。他手中的电筒照亮了门内的空间,果然,在电筒的光芒下,一个建有阁楼的洞厅赫然出现在眼前。
这个洞厅虽然比外面的大厅稍小一些,但它的建筑却异常奢华。不仅如此,除了一栋主楼外,洞厅的两边还各建有厢房等附属建筑,其风格与外面的庙宇如出一辙,只是少了一个房顶而已。
“唐哥,你快看看,咱们是不是到了传说中的龙宫啦?”申二狗瞪大眼睛,满脸惊愕地望着眼前的建筑,嘴巴张得大大的,几乎能塞下一个鸡蛋。
站在申二狗身后的易芳也不禁感到诧异,她喃喃自语道:“真是奇怪啊,这里怎么会建这么多房子呢?”
申二狗似乎对这个发现兴奋不已,他像发现了宝藏一样,迫不及待地想要一探究竟。还没等唐哲他们走进洞厅,他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嗖”的一声直接冲进了正殿里。
然而,当他进入正殿后,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差点魂飞魄散。原来,正殿里空无一物,唯有正中央摆放着一张桌子,而在那张桌子上,竟然供奉着一个牌位!
唐哲脚上有伤,走起路来要慢一些,等他和沈月赶到的时候,申二狗和易芳都呆呆的站在大殿当中。
“你们两个发什么呆呢?”
晚芳指着桌子上的牌位说道:“唐哲,你看那牌位?”
一开始唐哲只是觉得不管是白莲教也好,灯花教也罢,都爱搞一些装神弄鬼的把戏,有一个神主牌位是很正常的,直到他看到那牌位上的字时,自己也惊掉了下巴。
牌位当中写着“故江汉皇帝朱公讳明月之灵位”。
沈月问道:“唐哥,江汉是什么朝代呀?我们读书的时候好像没有学过。”
易芳抢着说道:“江汉政权是朱明月建立的,当年依元子脱离白莲教,创建了灯花教之后,便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拥立朱明月为帝,不过仅仅三年多,朱明月就被俘,拉到成都凌迟处死了,这里怎么还有人为他建庙设祭呢?”
唐哲说道:“你难道忘记了,朱明月被俘之后,依元子可是逃到了思县,在那里还发动了好几次起义,逼得守将跳乌江而死。”
易芳说道:“这个我知道,我想的不是依元子的事情,本来江汉政权主要就是掌控在他手里,那个朱明白不过是个傀儡罢了。”
唐哲想了想,说道:“虽然朱明月被杀,但是依元子为了造反的正当性,肯定还会扶持另一个朱明月的,说不定他在思县起事,又要让大家觉得还有主心骨,便扶持了朱明月的某一个后人,但是这个人不能太有能力,更不能让他在外面去抛头露面,否则被官兵抓住,又会步朱明月的后尘,所以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给他建了这么一个营盘,还在营盘下面建了这一个地下宫殿。”
申二狗自顾自地打着电筒在大殿里面翻来找去,除了一些破旧的桌子板凳,并没有什么发现。倒是供桌两边的瓷缸让他有些感兴趣,对唐哲招了招手,说道:“唐哥,这两口缸要是能带回去做水缸才不错呢。”
唐哲正与易芳热烈地讨论着灯花教的事情,完全没有注意到申二狗在一旁。申二狗对他们的话题毫无兴趣,百无聊赖地在周围闲逛。突然,他的目光被供桌旁的两口大缸吸引住了。
申二狗好奇地走过去,想要看看里面装着什么。
唐哲突然转过头来,随口说道:“二狗,那缸是古代死人的墓里用的长明灯,你不要乱碰哦。”
申二狗一听,吓得浑身一颤,他的手像是被电击中一样,猛地缩了回来。他瞪大了眼睛,看着那口大缸,心里有些发毛:“古人也真是的,死都死了,还要用这么好的东西。”
易芳看到申二狗的反应,不禁抿嘴一笑,小声对唐哲说:“你不要吓他了,这里又不是墓地,哪里来的长明灯。”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轻声回应道:“不吓一下他,他老是乱跑,万一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申二狗根本没有听到唐哲他们这么小声的说话,把手缩回来后,他刚想转身离开,手电筒的光却突然一晃,照到了大殿的另一边,只一晃,只见黑暗中似乎有一双眼睛正死死地盯着他,那眼神空洞,却让他不寒而栗。
第505章 草莽皇帝
“有人!”
申二狗的叫喊声像惊雷般在狭窄的洞厅里炸开,带着几分不受控制的颤抖,吓得走在前面的易芳猛地回头,手里的电筒光晃得人睁不开眼。
沈月更是下意识地往唐哲身边靠了靠,右手紧紧攥住他的胳膊,指尖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唐哲心里也是一紧,第一反应就是数人数:自己、沈月、易芳都在大殿中央,申二狗站在离他们三四米远的地方,电筒光正对着大殿的另一个方向不停晃动,四个人一个不少。这黑漆漆的山洞深埋在排山脚下,除了他们,怎么会有其他人?
“死二狗!你乱叫什么?” 易芳拍着胸口,语气里满是惊魂未定的恼怒,“这洞里除了我们,连个老鼠都没有,哪来的人?你是不是被刚才的壁画吓着了,看花眼了?”洞内除了他们四个人,连一阵风声都听不见。
唐哲却注意到申二狗的脸色 ,借着微弱的光,能看到他的脸已经吓得发青,嘴唇哆嗦着,手指着洞厅另一侧的石柱,声音都在发颤:“唐哥…… 我没看花眼…… 真有人…… 就靠在那根柱子上……”
他手里的电筒因为手抖得厉害,光线在石柱周围晃来晃去,隐约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靠在柱子上,像是有人坐着。
唐哲心里咯噔一下,示意大家别出声,然后从申二狗手里接过电筒,慢慢朝着石柱走去。
沈月不放心,紧紧跟在他身后,易芳也压下心里的恐惧,跟了过来。越靠近石柱,那个轮廓就越清晰 ,真的有一个 “人” 靠在柱子上,身形僵直,一动不动,像是凝固在了那里。
“别怕,先看看情况。” 唐哲轻声说道,握紧了手里的电筒,缓缓绕到 “人” 的正面。
这一看,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却又泛起一阵寒意 ,那根本不是活人,而是一具早已干枯的骷髅。
骷髅靠在石柱上,身上还套着一件破烂的衣服,因为年代久远,布料已经变得脆硬,上面积满了厚厚的灰尘,却依旧能看出大致的形制。
“原来是具骷髅……” 沈月拍着胸口,语气里满是释然,可看着那黑漆漆的眼窝,还是忍不住往唐哲身边又靠了靠,“吓我一跳,还以为真有人藏在这里。”
易芳也松了口气,伸手拍了申二狗一下:“你这小子,下次看清楚了再叫!差点把我的魂都吓飞了!”
申二狗却还在较真,指着骷髅说道:“我刚才看的时候,就觉得那轮廓像人嘛…… 谁知道是具骨头架子。”
他说着,好奇地凑过去,盯着骷髅身上的衣服看了看,“哎,你们看这衣服,倒像是戏台上唱戏的穿的。”
沈月也凑过去看了看,疑惑地说道:“会不会是以前有唱戏的人来山上打猎,迷路了躲进山洞,最后死在这里了?”
唐哲却摇了摇头,蹲下身,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拂去衣服上的灰尘 ,随着灰尘脱落,衣服原本的颜色渐渐显露出来,竟是淡淡的黄色,而且在衣领、袖口的位置,还能看到残留的绣纹。
他仔细辨认了一会儿,眼神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不是唱戏的衣服。你们看,这衣服上绣的是五爪金龙。”
“五爪金龙?” 易芳的眼睛瞬间亮了,快步凑过来,盯着衣服上的绣纹,“那岂不是龙袍?难道这具骷髅是个皇帝?”
申二狗 “噗嗤” 一声笑了出来,摇着头说道:“易芳姐,你想多了吧?梵净山周边从来没出过皇帝,哪来的皇帝死在这山洞里?再说了,皇帝的龙袍怎么会这么破,还藏在这种地方?”
易芳却不服气,反驳道:“你懂什么?我之前看书的时候看到过,从宋朝到清朝灭亡,和梵净山有关系的‘称帝’者可不止一个。最早的是南宋的金头和尚,在梵净山聚众起义,自称‘大圣王’;后来明末清初,还有人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称帝;最有名的就是清末的朱明月,在播州称帝,建立‘江汉王朝’,他的势力一直扩展到湖南一带!”
沈月听得一脸惊讶,忍不住问道:“那你的意思是,这具骷髅有可能是朱明月?”
唐哲再次摇头,语气笃定:“不可能。史书上明确记载,朱明月在同治九年被清军俘虏,押赴成都凌迟处死,更不可能留下尸体,而且朱明月称帝时定都播州,就算兵败,也不会跑到梵净山的山洞里来。”
“再说了,易芳姐说的那种称帝,不过是一些作奸犯科的人纠集了一帮吃不起饭的穷苦兄弟做的草莽皇帝罢了,当中没有几个人有远大的理想,生活稍微过得好一点就骄傲自大,不思进取了,所以成了不大气候,只要官府稍微用一点心,就把他们给剿灭。”
易芳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说道:“你说得对,不是朱明月。应该是朱明月死后,依元子没有投降,反而在梵净山扶持了一个傀儡皇帝,继续抵抗清军,依元子后来在九皇洞被清军打败,但史书上没说那个傀儡皇帝的下落,你说,这具骷髅会不会就是那个傀儡皇帝?”
这个猜测让所有人都眼前一亮。申二狗更是兴奋地凑过去,用手里的沙刀轻轻拨了拨骷髅头上的头发 —— 那头发早已干枯发黄,一碰到刀背就簌簌脱落。可他没控制好力度,沙刀的刀尖不小心撞到了骷髅头,只听 “哗啦” 一声,骷髅头竟然从脖子上滚了下来,在地上弹了两下,径直朝着易芳的脚边滚去。
“啊!” 易芳吓得尖叫一声,下意识地抬起脚,朝着骷髅头踢了过去 —— 她小时候在城里踢过足球,这一脚竟踢得又准又狠,骷髅头像个皮球似的被踢飞出去,“咕噜咕噜” 滚到洞厅的另一边,最后掉进一个石缝里,不见了踪影。
“你也太狠了吧!” 申二狗看着易芳,一脸哭笑不得,“再怎么说也是个‘皇帝’,你怎么把人家的头当球踢?”
易芳还在喘着粗气,拍着胸口说道:“好你个死二狗,到时候出了山看我怎么收拾你。”
唐哲说道:“二狗,这东西突然滚过去,任谁都会吓一大跳,这是人的本能反应。”
易芳接过话道:“对,那是我的本能反应好不好。”她说着,目光落在骷髅的脖子部位,突然咦了一声,“你们看,这‘皇帝’脖子上还缠着东西呢!”
第506章 傀儡的结局
众人顺着易芳的指尖望去,目光齐刷刷落在散落的骷髅残骸上 ,那截孤零零的颈椎骨上,赫然缠着一条暗褐色的麻布。
麻布早已失去韧性,薄得像一层蝉翼,边缘处布满了细碎的裂痕,却依旧死死勒在骨头上,仿佛还残留着当年收紧时的力道,将光滑的颈椎骨勒出了一圈浅浅的凹痕。
唐哲往前挪了两步,借着电筒昏黄的光线,他仔细观察着麻布的纹路和勒痕,眉头渐渐皱起:“你们看这麻布的缠绕方式,不是自然垂落,而是在柱头背后打了个死结,而且勒痕很深,像是被人用力拉扯过。”
他抬头看向易芳,语气笃定,“易芳姐,这‘皇帝’绝不是自然死亡,是被人用这条麻布活活勒死的。”
易芳心里 “咯噔” 一下,之前的猜测瞬间有了佐证。
她凑过去,盯着那圈勒痕,结合史书里的记载,思路渐渐清晰:“这么一说,所有线索就串起来了!朱明月在成都被凌迟后,江汉王朝群龙无首,依元子才扶了这个傀儡皇帝撑场面,可当时清军已经压境,傀儡皇帝肯定慌了,要么是想偷偷投降清军求条活路,要么是跟依元子吵翻了,不愿再当傀儡。依元子怕他坏了大事,又不能让他落到清军手里,就把他用麻布勒死了!”
“有这个可能。” 唐哲点了点头,目光扫过洞厅四周,“这山洞位置隐蔽,外面又有营盘,确实是藏人的好地方。依元子杀了他,既能堵住投降的口子,又能防止他泄露江汉王朝的残余据点,一举两得。只是没想到,这一藏就是上百年,最后只留下一堆白骨的下场。”
沈月看着地上散落的骨头,轻轻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唏嘘:“真没想到,这小小的山洞里,还藏着这么一段惨烈的历史。他好歹也是个‘皇帝’,哪怕是傀儡,最后却落得被勒死抛尸的下场,连头骨都被当成球踢,想想也真是可怜。”
易芳听到 “头骨被当成球踢”,脸颊瞬间涨得通红 —— 刚才那一脚是她本能反应,可现在回想起来,对着一具百年枯骨如此粗鲁,确实有些不妥。
她挠了挠头,但想到唐哲说的是人的本能反应,心里又释然了。
唐哲看出了她的窘迫,笑着打圆场:“确实,那种情况下谁都难免慌神。而且说到底,不管他是真皇帝还是假皇帝,到最后都成了一堆白骨,争权夺利一辈子,最后什么都带不走,反而落得个死无全尸的下场,想想也挺讽刺的。”
这话让易芳心里的尴尬消散不少,她点了点头,附和道:“可不是嘛!就算当年真能守住梵净山,当个土皇帝,百年之后还不是一样化为尘土?争来争去,不过是一场空。”
就在这时,唐哲的目光被骷髅胸口的残布吸引了。
那件绣着五爪金龙的黄色衣服早已破碎不堪,大部分布料黏在碎石上,却有一块相对完整的衣襟垂在颈椎骨下方,隐约能看到衣襟内侧挂着个东西。
那是一个巴掌大的布袋,用粗麻绳系在颈椎骨的残端上,刚才骷髅头滚落时的拉扯,让布袋的一角从衣襟里露了出来,露出了暗红色的布料。
“这里好像有个东西。” 唐哲轻声说道,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尖轻轻捏住那根系着布袋的麻绳。麻绳早已腐朽,表面布满了霉斑,他稍一用力,麻绳就 “啪” 地断成了两截,布袋轻轻落在他的手心里。
布袋落入水中,却有些重量。
唐哲用手指拂去表面的灰尘,原本被灰尘掩盖的暗红色渐渐显露出来,他掂了掂布袋,能感觉到里面装着个硬邦邦的东西,形状规整,不像是石头。
“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沈月和易芳凑了过来,眼睛里满是好奇,连一直惦记着 “宝贝” 的申二狗也快步跑了过来,伸长脖子盯着唐哲手里的布袋。
唐哲将布袋微微倾斜,一个沉甸甸的东西从里面滑了出来,落在他的掌心里。
“哇!是金的!” 申二狗的声音瞬间拔高,眼睛瞪得溜圆。
众人定睛一看,那是一枚巴掌大小的印章,通体呈金黄色,表面虽然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灰尘,却依旧难掩其金属光泽。
印章的顶部雕刻着一只螭龙,龙身蜿蜒盘旋,鳞片清晰可见,虽然历经百年,龙首的纹路依旧立体生动,一看就是精心打造的工艺品。
就在唐哲低头端详金印的时候,只听 “哗啦” 一声 ,原本靠在石柱上的骷髅残骸失去了麻绳的牵引,再加上刚才的轻微震动,轰然倒在地上,颈椎骨、肋骨、腿骨散落在地上,再也看不出原本的人形,只留下一堆杂乱的白骨,无声地诉说着百年前的悲剧。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沈月凑得更近了些,目光紧紧盯着唐哲手里的金印,“看起来像是金子。”
唐哲没有说话,而是将金印轻轻翻了过来, 印章的底面平整光滑,刻着几个篆书文字,虽然有少量灰尘嵌在刻痕里,却依旧能看清字体的轮廓。
他举起电筒,让光线垂直照在印面上,昏黄的光线下,六个篆书大字清晰地显现出来。
“这字看起来像是篆书,你认识吗?” 沈月转头看向易芳 ,她想当然地认为易芳读的书比他们都多,见识比她们广,说不定认识这些古字。
易芳凑过去,眯着眼睛看了半天,摇了摇头,有些遗憾地说道:“篆书我只认识几个简单的,这么复杂的还真看不懂。不过我在地区认识个老师,他专门研究金石篆刻,地区文物局遇到不认识的古印、古碑,都会找他请教,要是能把这印章带出去,让他看看,肯定能认出来。”
“不用找老师,这六个字不难认。” 唐哲的声音响起,带着一丝笃定,“你们看,这六个字是‘江汉皇帝之玺’。”
他指着印面,逐字解释:“左边这两个字是‘江汉’,中间是‘皇帝’,右边是‘之玺’,合起来就是‘江汉皇帝之玺’。这就完全能确定了,这具骷髅就是朱明月死后,依元子扶持的那个傀儡皇帝。”
第507章 朕何时说过
唐哲指尖轻轻拂过金印表面凹凸的纹路,目光落在 “江汉皇帝之玺” 六个篆字上,语气笃定地继续说道:“只有江汉王朝的皇帝,才会把这枚印章看得比性命还重,即便身死,也得让它随侍左右。”
“你想想,依元子当年要是把这枚玉玺带在身边,反而更加危险 ,清军搜捕灯花教余党时,一旦搜出这方印玺,无异于自曝‘复明’的核心图谋,只会引来更疯狂的围剿。”
“江汉皇帝之玺?” 易芳猛地瞪大了眼睛,连忙凑到唐哲身边,借着电筒强光仔细端详。
先前只觉得是块沉甸甸的金疙瘩,经唐哲点破后,她果然在斑驳的金锈与磨损痕迹间,隐约辨认出 “江汉”“皇帝” 等字样,惊得倒吸一口凉气。
“这么说,这枚金印竟然就是江汉王朝的传国玉玺?那岂不是妥妥的国宝级文物?”
一旁的申二狗早就按捺不住,像被磁石吸引般凑到唐哲身旁,两只眼睛死死盯着金印,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咽了咽口水,小声问道:“唐哥,这玉玺…… 是不是老值钱了?你看这金灿灿的,要是熔了打几根金项链、金镯子,是不是能卖不少钱?说不定够咱们在县城买套大房子了!”
这话刚说完,易芳反手就照着他后脑勺拍了一下,力道不轻不重,却带着明显的嗔怪:“你脑子里除了钱就没别的了?能不能有点正经心思?再说了,这东西也算不上什么国宝级文物。”
“江汉王朝说白了,说好听点是地方势力割据,说难听点,就是一群没什么文化的农民揭竿而起,搞出来的‘过家家’式政权,根本没被正史承认过,它能沾点‘文物’的边,无非是沾了有些年头的光,本质上就是个历史遗留的物件罢了。”
申二狗被打得龇牙咧嘴,伸手从唐哲手里把金印接了过来,对着易芳说道:“上交?朕何时说过要上交?”
易芳没再理会他,转头看向唐哲,神色认真了几分:“你刚才说的话,倒也有些道理。依元子当年杀死傀儡皇帝,没有带走这枚玉玺,让官兵觉得朱明月的后人已经逃跑,这样一来既保住了江汉政权的‘象征’,又让自己手中多了一些谈判的筹码,确实是一步妙棋。”
沈月对这些历史典故、文物价值向来不感兴趣,自始至终,她的目光都紧紧落在唐哲身上。此刻见几人讨论得差不多了,她轻轻拉了拉唐哲的衣袖,柔声说道:“哲哥,外面天应该也不早了,洞里又黑又凉,要不我们先回去吧?”
申二狗一听这话,立刻急了,连忙说道:“小月姐,这才刚开始呢,怎么就要走了?好歹这是地下皇宫,朕还没有逛完,这大殿旁边还有厢房,指不定藏着什么宝贝呢!”
唐哲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说道:“做什么美梦呢,拿来吧。”说完,便从申二狗手中把那方金印拿了过来。
申二狗憨笑着摸了摸后脑勺,说道:“唐哥,我再去外面的厢房里看看。”
易芳却偷笑道:“就你这样当了皇帝也和朱明月差不多,允其量是个傀儡。”
申二狗没有理会易芳,而是从地上捡起一根手臂粗的干木头,又掏出随身携带的沙刀,几下就把木头劈开当成火把,随后从背包里摸出火柴点燃,很快,一团跳动的火光便照亮了周围。
他举起火把晃了晃,说道:“那我先去其它屋里看看,你们慢慢商量!”
说完,不等唐哲和易芳表态,他就举着火把,像阵风似的朝着大殿两侧的厢房走去,脚步声在空旷的洞厅里传出阵阵回响。
唐哲无奈地苦笑一声,轻轻叹了口气:“这个二狗,还是老样子,性子总是猴急猴急的,一点都沉不住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改得过来。”
沈月却皱着眉,眼神里满是担忧,看向唐哲受伤的腿:“哲哥,我主要是担心你腿上的伤。早上我看伤口都有些发炎红肿了,要是再不回去用些好药仔细处理,我怕拖久了会留下后遗症,以后走路都受影响。”
他转头看向沈月,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背,语气温柔又带着安抚:“小月,别担心,我腿上的伤,早上已经敷了‘一枝蒿’草药,又喝了你熬的消炎汤药,现在已经好多了,走路都不怎么疼了,不影响,等看完这里的情况,我们就立刻回去,好不好?”
沈月见他态度坚决,又确实不像强撑的样子,只好点了点头,不再多言,只是默默站在他身边,随时准备扶他一把。
没过多久,左边厢房里就传来了申二狗兴奋的喊声:“唐哥!芳姐!小月姐!你们快来看!我发现好东西了!”
听到喊声,唐哲、易芳和沈月三人立刻朝着左边厢房走去。刚一进门,就看到这是一间类似卧室的房间,陈设极其简陋。
所谓的“床”,其实就是几块半米高的青石板随意地垫在地上,然后在石板上架着三块拼接起来的厚木板,这些木板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了,上面布满了岁月的痕迹。木板上铺着一层厚厚的稻草,然而这稻草早已失去了原本的金黄色,变得泛黄发黑,仿佛被时间遗忘了一般,显得粗糙又冰冷。
而稻草上的被子更是惨不忍睹,它不仅破烂不堪,而且棉絮还从无数个破洞里露了出来,就像是被老鼠反复啃咬过一样,让人完全看不出它原来的颜色。
申二狗见三人进来,立刻兴奋地指着床头靠墙摆放的一个老旧木箱子,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说道:“唐哥,你快看这个!我刚才在床头发现的,这箱子看着还挺严实的,说不定里面藏着宝贝呢!”
唐哲闻言,快步走上前去。他定睛一看,只见这个木箱子虽然有些陈旧,但整体保存得还算完好,箱子表面的木纹清晰可见。他伸出手,握住箱子的铜制搭扣,感受着那沉甸甸的质感,然后轻轻一掰,只听“咔哒”一声,箱子盖应声而开。
就在箱子打开的瞬间,“嗖嗖嗖” 几声,七八只体型硕大的老鼠从里面窜了出来,它们动作极快,顺着墙角的缝隙,转眼就消失在了屋外的洞厅当中,只留下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第508章 嗣统通宝
“这么大的老鼠?” 沈月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唐哲身后躲了躲,看着老鼠消失的方向,惊声道,“之前我们去铜矿洞探索的时候,也没见过这么大的老鼠!你看它们那长长的尾巴,估摸着得有三斤以上一只吧?”
易芳也拍了拍胸口,长舒了一口气,刚才她还以为窜出来的是毒蛇之类的东西,此刻语气带着几分庆幸:“原来是老鼠啊,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什么更吓人的动物呢。这体型也太夸张了,比乡下常见的家鼠大了快一倍。”
唐哲的目光缓缓地扫过地面,仔细观察着老鼠留下的脚印,仿佛能从中解读出这只老鼠的习性和特征。他解释道:“这应该是白腹巨鼠,一种生活在洞穴或山林里的野鼠。它们的适应能力很强,可以在各种环境中生存。这种老鼠体型较大,最大的个体甚至能长到四五斤重,而且性情颇为凶猛。不过,它们通常不会主动攻击人类,但如果受到惊吓,就会变得异常暴躁。”
申二狗站在一旁,摸着下巴,眼睛紧紧盯着老鼠消失的方向,突然冒出一句:“这么大的老鼠?不知道和田鼠比起来,哪个味道更好一些呢?”他的话让在场的人都有些惊讶,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吃老鼠的习惯。
沈月看着申二狗,露出一丝疑惑的表情,问道:“二狗,你吃了这么多年的老鼠,难道还没有吃够吗?”
申二狗嘿嘿一笑,回答道:“小月姐,你可不知道啊,以前大家都饿得慌,我们家连老鼠都很难抓得到几只来吃呢。而且那时候也没有什么调味品,一年到头就连盐都难得吃上几回,所以能有老鼠吃就已经很不错啦。现在跟着唐哥混,家里要吃什么都可以买了,哈哈。前段时间我公还抓了一只大田鼠回来,爆炒着吃,那味道,可香了!”
易芳听到吃老鼠就已经感觉有些恶心了,狠狠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就知道吃!能不能有点别的追求?唐哲,别理他,快看看箱子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唐哲笑着摇了摇头,拿起手电筒,将光柱对准箱子内部。只见箱子里乱糟糟的一团,原本应该放在里面的衣物,早已被老鼠啃咬成了一团团絮状的碎布,颜色也褪得看不清原本的模样,还混杂着不少从床上拖过来的稻草 ,很显然,这些老鼠早就把这个木箱子当成了 “粮仓” 和 “巢穴”。
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将那些絮状碎布和稻草一点点往外清理。当清理到箱子底部时,“叮” 的一声脆响突然传来,是金属碰撞的声音,在寂静的厢房里格外清晰。
申二狗本来就站在箱子边上,听到声音后,他像只听到主人召唤的小狗一样,立刻兴奋地凑了过来。他伸长了脖子,瞪大眼睛,死死地盯着箱子底部,仿佛那里藏着无尽的宝藏一般,眼神里充满了期待和渴望。
易芳见状,也收起了刚才的漫不经心,她的神色变得严肃而专注起来。她举起手电筒,小心翼翼地将光线照进箱子内部的每一个角落,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藏有宝贝的缝隙。她的动作轻柔而谨慎,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损坏箱子里的物品。
沈月站在一旁,虽然对所谓的“宝贝”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她的好奇心还是被勾了起来。她的目光紧紧地跟随着唐哲的动作,想要看看这个神秘的箱子里到底藏着什么东西。
随着唐哲将箱子底部的杂物一点点清理干净,众人的期待也被推到了顶点。然而,当最后一件物品被取出后,大家却都愣住了——箱子里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一箱子金银珠宝,只有两个四方形的酒具。这两个酒具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表面生了一层厚厚的铜绿,显得有些破旧。
不过,仔细观察后可以发现,这两个酒具的每一面都刻着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工艺相当精湛。这些人物或坐或立,或笑或怒,形象生动,仿佛随时都能从酒具上走下来一般。
唐哲小心翼翼地将手中的物品倒转过来,仔细端详底部的刻字。当他看清那几个字时,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兴奋之情——大明成化年制!
一旁的申二狗对这些字完全陌生,他好奇地凑过来,满脸疑惑地问道:“唐哥,这几个字是啥意思啊?这个东西值不值钱呢?”
然而,唐哲此时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发现中,对申二狗的问题充耳不闻。申二狗见状,也不再追问,自顾自地在箱子里继续翻找起来。
“哇塞!”突然,申二狗发出一声惊叹,“这里面居然有好多铜钱呢!”
唐哲这才回过神来,看向箱子底部。果然,除了一些老鼠屎外,还有近百枚铜钱静静地躺在那里。
申二狗兴奋地抓起一把铜钱,递到唐哲面前,问道:“唐哥,你看看这些铜钱,应该不值什么钱吧?”
唐哲接过铜钱,随意看了一眼,正准备回答,易芳却突然伸手一把将铜钱夺了过去。她将铜钱举在电筒光下,仔细观察着上面的刻字。
“嗣统通宝……”易芳轻声念道,然后转头对唐哲说,“唐哲,这个钱是什么年代的啊?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呢?”
唐哲接过铜钱,再次端详了一番,然后解释道:“这就是江汉王朝的铜钱呀。当年朱明月称帝后,建立了江汉国,这个‘嗣统通宝’就是当时的货币。”
易芳接过话说道:“这个我知道呀,为什么不叫江汉通宝,要叫嗣统通宝?”
唐哲说道:“你先听我说完呀,他建国号为江汉,但是改元嗣统,以证明他是朱明王朝的正统性。”
易芳哦了一声,说道:“怪不得呢,这朱明月的野心还蛮大的。”
沈月说道:“野心再大有什么用?躲在这暗无天日的地下,就算是当了皇帝,还不如一只老鼠活得开心呢。”
说话间,申二狗已经把全部的铜钱都装到了衣服口袋里,满满两口袋都把他的衣服坠了下去。
唐哲看了看这个房间里也没有什么东西了,便说道:“我们走吧?”
沈月说道:“好呀,是得早一点出去。”
唐哲却说道:“我感觉这个洞穴里一直有风吹过来,它应该还有另外一个出口,我们来的时候,这个山洞一直是往下走,说不定这再走一会儿,就会走到牛尾河边的某一个地方出去。”
第509章 地下城
申二狗紧接着说道:“我也有同感啊,这风确实是越来越大了。而且我刚才在对面厢房观察的时候,似乎还隐约听到了流水的声音呢。”易芳若有所思地说:“我本来就觉得这里既然住着这么多人,那水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只是这洞道一直都是朝下延伸的,按常理来说,水的源头应该是在洞道的上方才对啊。”
申二狗听后,连忙附和道:“对对对,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现在手电筒还有电,我们不妨赶紧往里走走看。毕竟这里都已经发现了宝贝,说不定再往深处走,还会有更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沈月突然看向了唐哲,她的眼神中并没有太多的期待,反而透露出几分哀求的意味。然而,唐哲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她的异样,稍作思考后,还是果断地做出了决定:“好,那我们就再往里走走看吧。小月,别担心,有我在呢。”说完,他温柔地伸出手,轻轻地拉起了沈月的手。
沈月见状,心中虽然有些无奈,但也只能顺从地跟着他们一起继续往洞道深处走去。
果然如申二狗所言,那通往洞穴深处的洞道,就隐匿在对面厢房的后方。洞道口被一扇厚重的柏木大门紧紧封锁着,仿佛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
大门上的门闩并没有闩上,门也是半掩着,穿过这道大门,洞道的宽度骤然变窄,有些地方甚至只能勉强容下一个人通过。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尽管空间如此局促,洞道内的地面却依然铺着整齐的石阶,这些石阶显然是经过精心雕琢而成,每一块都严丝合缝,仿佛是为了迎接人们的脚步而铺设。
随着我们不断深入,水流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亮,在这寂静的洞穴中,那潺潺的水声如同天籁一般,萦绕在耳畔。
大约走了一百多米,洞道突然一分为二,形成了两个岔口。其中一个岔口从上方延伸下来,而那潺潺的流水,便是从这个洞道中倾泻而下。
虽然这水流不算汹涌,但也宛如一条小溪流,其水量足以满足近万人的日常饮用需求。
在洞内的河道中,还巧妙地用石头砌成了一道拦河坝,这显然是为了方便人们取水而特意建造的。站在拦河坝前,看着那清澈的水流从坝上奔腾而下,形成一道小小的瀑布,真是令人心旷神怡。
申二狗指着前方的岔口说道:“唐哥,看起来路就到这里为止了,再往前走,恐怕就得涉水而过了。”
易芳的目光被这个神秘的山洞深深吸引,她兴奋地说道:“就顺着水流走吧,哈哈,以前我可从来没进过山洞呢,没想到这地下世界竟然和地上完全是两个模样!”话音未落,她便迫不及待地迈步向前,仿佛要揭开这个未知世界的面纱。
随着脚步的深入,易芳发现这里仿佛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天地。水流潺潺,在洞厅中蜿蜒流淌,给这个幽暗的空间带来了一丝灵动与生机。而洞厅的墙壁和天花板上,开始出现越来越多各式各样的钟乳石,它们或高悬或低垂,或粗壮或纤细,形状各异,令人目不暇接。
易芳完全被这些奇形怪状的钟乳石所吸引,她驻足凝视,眼中流露出惊叹之色。这些钟乳石有的像倒挂的莲花,有的像展翅欲飞的仙鹤,还有的像层层叠叠的宝塔,每一块都似乎蕴含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沈月跟在易芳身后,同样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撼。她的心情也因为这奇妙的景观而变得愉悦起来,嘴角不自觉地泛起一抹微笑。
申二狗则依旧走在队伍的最前方,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情况。当他看到前方出现了两条岔路时,便停下脚步,转头询问唐哲:“唐哥,我们是往上走,还是往下走呢?”
唐哲几乎没有思考,果断地回答道:“往下走,跟着水流,它们肯定要流到外面去的。”他的语气坚定,似乎对自己的判断充满信心。
沈月拉了拉他的衣服,小声说道:“哲哥,你看那些人修的路也就到这里便没有了,我估计再往里走也没意思,还是早点出去吧。”
易芳看着唐哲,问道:“唐哲,你脚上的伤还能不能坚持住?”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已经不怎么痛了。”
沈月说道:“怎么会不痛,都肿成那样子了,先前煨的药都在洞门那里,也没有准备一些,按时间算,现在你也应该喝第二次了。”
唐哲说道:“烧已经退了,你看,我现在不是很精神吗?”
沈月并没有接话,只是叹了一口气。
申二狗则说道:“我也觉得应该往下走,往下是在右边,菩萨保佑(右)嘛。”
几个人小心翼翼地顺着洞道缓缓前行,洞道里弥漫着潮湿的气息,到处都是水。浅的地方,水仅仅淹过脚背,而深的地方,则需要游泳才能通过。他们艰难地跋涉着,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才能到达目的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电筒里的光线逐渐变得昏暗,仿佛被洞道里的黑暗吞噬。申二狗停下脚步,眉头紧皱,他意识到电池的电量已经所剩无几。他迅速将电池从手电筒中取出来放在嘴里,狠狠地咬了几口。然后,他将电池重新装回电筒,奇迹般地,光线再次变得明亮起来。
然而,这种方法只能暂时解决问题,电池的寿命并不会因此而延长太多。果然,没过多久,光线又开始渐渐暗淡下去。沈月紧张地看着前方,突然,她的目光被远处的一堵墙吸引住了。那堵墙看上去像是人工堆砌而成的,宛如一座古老的城墙,矗立在黑暗中。
沈月指着那堵墙,疑惑地问道:“哲哥,那里是一座城吗?”她的声音在寂静的洞道里回荡,带着一丝期待和恐惧。
就在这时,手电筒的光彻底暗了下去,只剩下一丝微弱的红光从灯泡里透出。这丝红光在黑暗中显得如此微弱,根本无法照亮前方的道路。
第510章 没路了
沈月的叫声骤然在狭长的洞道里炸开,尖锐的声音撞在凹凸不平的石壁上,激起层层回声,像鬼魅的低语般缠绕在众人耳边。
几乎是同时,申二狗手中紧握的手电筒骤然暗了下去,最后只剩一点微弱的光晕,连脚下的洞道不清楚,洞道瞬间被浓稠的黑暗吞噬。
易芳正凑在左侧洞壁前,痴迷地打量着那些千奇百怪的钟乳石。有的钟乳石像倒挂的冰锥,尖端悬着晶莹的水珠,在方才的灯光下泛着细碎的光;有的则像盘旋的巨龙,鳞片纹路在石壁上蜿蜒,仿佛下一秒就要腾跃而起。
她看得入了迷,鼻尖几乎要碰到冰凉潮湿的石壁,完全没留意前方的动静。直到沈月的叫声传来,她才像被针扎了似的猛地回头,身体僵硬地站在原地,心脏 “咚咚” 狂跳。
黑暗中,只能隐约看到沈月的轮廓僵在前方,易芳的声音带着难以抑制的颤抖:“小月…… 你、你是不是眼花了?这黑乎乎的,能看到什么?”
洞道里静得可怕,只有洞壁渗出的水珠滴落声,还有几人略显急促的呼吸声,沈月的惊叫声仿佛还在空气里回荡,添了几分诡异的恐怖感。
“不会错!” 沈月的声音带着笃定,还有一丝未散的惊悸,“我看得清清楚楚,就是一堵高大的城墙,把整个洞道都给堵住了。”
易芳连忙往后退了一步,紧紧挨着沈月,手臂下意识地抱住她的胳膊,仿佛这样能驱散心底的恐惧:“你确定?会不会是钟乳石的影子?或者就是这山洞的石壁,这洞里光线乱,很容易看错的。” 她一边说,一边忍不住往四周摸索,想抓住点什么能带来安全感的东西。
沈月重重 “嗯” 了一声,黑暗中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却能听出她语气里的肯定:“绝对不是影子!”
“妈的,这破电池也太不经用了!” 申二狗的抱怨声打破了沉寂,他一直盯着脚下的路,时不时还回头用手电筒往身后照,好让后面的人看清台阶,此刻也有些烦躁,“唐哥,你电池该不会是歪货吧?也太不经用了。”
唐哲没有接话,而是迅速从帆布包里摸出火柴,“刺啦” 一声,火柴头擦过磷皮,橘黄色的火苗骤然亮起,微弱的光线下,几人的脸都被映得忽明忽暗。
火苗摇曳着,只能照亮周围三四米的范围,稍远些的地方,依旧是浓得化不开的黑暗,仿佛能吞噬一切光亮。
“拿着,小心点,别烧到手。” 唐哲把燃烧着的火柴以及整盒火柴都递给沈月,又从包里翻出那对新电池, 拆开外层还裹着塑料包装后,将电池递给申二狗,“赶紧换上。”
刚点燃的火柴很快就烧到了尽头,烫得沈月赶紧丢掉,又迅速抽出一根重新划燃。橘黄色的火苗在她指尖跳动,映得她的睫毛都染上了一层暖光。
申二狗借着微弱的火光,蹲下身熟练地拧开手电筒后盖,取出没电的旧电池,将新电池小心翼翼地装进去,一道明亮的黄白色光束瞬间射出,洞道里终于重新恢复了光亮。
几人下意识地朝着沈月方才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在前面十几二十米远处,有一堵高大的石墙赫然矗立在前方,将整个洞道堵得严严实实,像一道无法逾越的屏障。
“这…… 好像没路了?” 申二狗举着手电筒,光束在石墙上扫来扫去,语气里满是诧异。
这堵墙足有十几米高,顶部几乎要顶到洞厅的穹顶,墙面由大块的青石板砌成,虽然表面布满了青苔和水渍,却依旧能看出当年修建时的规整。
墙的顶部还有一排矮矮的墙垛,墙面上每隔几米就有一个方形的射击孔,显然是人为修建的防御工事。
唐哲的目光落在脚下,水流还是往城墙方向流动,最终汇入石墙底部。“水往那边流,肯定有出路,我们过去看看。” 他说着,率先往前走去。
几人跟在后面,沿着水流的方向又走了十几米,很快就到了石墙下方。
靠近了才发现,这石墙比远看时更显厚重,石板之间的缝隙里长满了苔藓,有些地方还渗出细小的水珠,湿漉漉的,透着一股陈旧的气息。
而原本流向石墙的水流,在墙脚处突然拐了个弯,顺着一道狭窄的石缝流向右侧,最终消失在一个黑漆漆的洞口里。
申二狗好奇地跟着水流走了一会儿,探头往那个洞口看了看,又用手电筒照了照,很快就退了回来,摇着头说道:“唐哥,这是个消水坑,里面全是湿滑的碎石,水流进去就顺着地下暗河走了,人根本没办法下去,前面是真的没路了!”
易芳举着手电筒,仔细打量着眼前的石墙,突然眼睛一亮,转头看向申二狗:“二狗,你身形瘦,要不你试着爬上去看看?这墙虽然高,但都是石头砌的,石头之间的缝隙足有一两指宽,正好能抓着借力,说不定过了这一堵墙,外面就是出口了呢。”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指了指石墙上的缝隙,那些缝隙因为常年潮湿,长满了青苔,却依旧能看出足够的抓握空间。
沈月听到出口两个字,眉头也舒展了不少,她现在只想尽快出去,把唐哲带去医院好好治一下腿上的伤。
“不行!太危险了!” 唐哲立刻否决,眉头紧紧皱起,“这墙至少有十几米高,而且不知道修建了多少年,谁知道这些石板结不结实?万一爬到一半石板松动垮了,后果不堪设想!” 他走到墙根处,伸手推了推最下面的一块头,石板纹丝不动。
申二狗却有些跃跃欲试,他绕着石墙走了半圈,又抬头看了看顶部的墙垛,对唐哲说道:“唐哥,我觉得易芳姐说的办法可以试试!你看这墙,下面的石头都很厚实,只要抓稳了,慢慢爬肯定没事。我先爬上去,看看墙后面有没有别的通道,要是有,再想办法让你们也上来;要是没有,大不了我再爬下来,总比困在这里强!”
唐哲还想再说什么,沈月突然指着石墙左侧,语气里带着惊喜:“你们快看!那块石板后面,是不是有个洞口?”
第511章 山洞里到底藏着什么
众人顺着沈月的指尖望去,目光齐刷刷聚焦在石墙根部 ,那里立着一块半米多高的青石板,大半截深陷在黄褐色的泥沙里,只露出顶部边缘,石板表面爬满了暗绿色的青苔,与石墙的颜色几乎融为一体。
若不是沈月眼尖,很难发现石板与石墙之间还藏着一道窄窄的缝隙,缝隙里积满了泥沙和碎石,像一道天然的伪装。
“我来看看!” 申二狗率先走过去,蹲下身,将手电筒的光束对准缝隙深处。
光线穿透黑暗,隐约能看到缝隙后是空的,他瞬间兴奋起来,拍着石板大喊:“是个洞口!真的是个洞口!被这石板挡得严严实实,把石板挪开就能进去了!” 他说着,伸手敲了敲石板,发出 “咚咚” 的闷响,声音空洞。
唐哲、沈月和易芳也围了过来。
唐哲俯身凑近石板,手指拂去表面的青苔,指尖触到冰凉潮湿的石面,又摸了摸石板周围的泥沙,发现泥沙已经板结,边缘还留着水浸的痕迹。
“这石板被泥沙埋了大半,看来每逢大雨,洞道里会涨水,泥沙就是那时候淤积下来的。” 他试着推了推石板,石板纹丝不动,像是在地里生了根,“得先把周围的泥沙刨开,才能挪动石板。”
“我来!” 申二狗立刻从腰间的刀鞘里抽出沙刀,刀刃在灯光下闪着寒光。他蹲下身,用沙刀的刀尖小心翼翼地挖着石板周围的板结泥沙,沙刀不够用,就干脆用手刨,指甲缝里很快塞满了湿泥。
唐哲也蹲下来帮忙,两人一人一边,合力清理石板底部的泥沙。沈月和易芳则站在一旁,用手电筒照亮,时不时提醒 “小心点,别挖到手”。
泥沙越挖越深,石板底部的缝隙渐渐显露出来。半个多小时后,申二狗直起腰,甩了甩酸痛的胳膊,喘着气说:“唐哥,差不多了,试试能不能推动!”
唐哲点点头,两人分别站在石板两侧,双手扣住石板边缘,“一、二、三!” 随着唐哲的喊声,两人同时发力,石板先是微微晃动,紧接着 “轰隆” 一声,被硬生生推倒在地上,溅起一片泥沙。
石板倒下的瞬间,一个黑漆漆的洞口赫然出现在眼前 ,洞口高度不足半米,宽度也只有五六十厘米,仅能容一人匍匐通过。
“奇怪,既然留了洞口,为啥还要修一堵墙把洞道堵死?” 申二狗盯着洞口,挠了挠头,满脸疑惑。这石墙看着像防御工事,却偏偏在墙根藏了这么个隐秘洞口,实在不合常理。
唐哲也皱着眉,一时想不通其中的缘由,但眼下最重要的是探明洞内情况。“先别管这些,先进去看看再说。”
他拍了拍申二狗的肩膀,叮嘱道,“你走前面,注意脚下,要是遇到危险就喊一声;易芳姐第二,小月第三,我断后,大家一个一个进,二狗,进去如果发现什么不对劲,赶快退出来。”
几人点点头,依次趴在洞口前,匍匐着往里爬。
洞口通道狭窄,墙壁上渗出的水珠打湿了衣服,泥沙蹭在脸上、身上,痒得人直想挠。
通道不长,只有三四米,爬了没多久,前方就出现了一段台阶,几人爬出通道时,浑身都沾满了泥沙,活像刚从泥地里滚出来的。
“噗嗤!” 易芳看着沈月,忍不住笑出了声,指着她脸上的泥印说,“小月,你现在像只泥猪,脸上、头发上全是泥!”
沈月也低头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易芳,笑着回嘴:“说人不摸后颈窝,你也差不多,哈哈。” 两人笑着互相拍打对方身上的泥沙,刚才的紧张感瞬间消散。
唐哲最后一个爬出通道,刚直起身,就注意到石墙内侧的痕迹 ,靠近通道口的位置,隐约能看到门框的印记,地面还残留着腐朽的木屑。
“原来这里本来有扇木门。” 他蹲下身,捡起一块木屑,轻轻一捏就碎成了粉末,“这洞道里常年潮湿,涨水时木门还会被淹没,时间一长,木门就腐烂被水流冲走了,只留下这些痕迹。”
几人这才明白,石墙并非完全封死,而是有过木门,只是岁月和环境让木门消失了。
“往上走!” 唐哲带头踏上石阶,手电筒的光束照亮前方的路。几人跟在后面,拾级而上,石阶不算陡峭,却很长,走了好几分钟,才到达石阶顶端。
眼前的景象让他们彻底惊呆了,这里被人用石头和泥土填平,形成了一个巨大的 “广场”,广场地面平整,面积足有两个篮球场大小。
广场边缘与石墙相连,从广场往石墙外侧看,原本七八米高的城墙,在这里竟只到腰间,成了一道矮矮的护栏。
广场另一侧,堆放着许多干燥的木材和竹子,乱七八糟地堆放在那里。
“哇!这里还有这么多木材和竹子!” 申二狗像发现了宝贝,眼睛都亮了,他把手中的手电筒递给唐哲,搓着手说,“唐哥,这些竹子正好能做火把,我去做几个。”
说干就干,申二狗快步走到竹子堆旁,选了几根粗细均匀的竹子,用沙刀截成一米多长的竹段,很快就做成了三个火把。
他先递给沈月,又点燃一个递给易芳,最后自己拿一个,笑着说:“我先去到处看看,说不定能找到宝贝!”
“你等我一下!我的火把还没拿稳呢!” 易芳连忙跟上,手里的火把摇曳着,映得她的脸红红的,脚步轻快,完全没了之前在洞道里的恐惧。
看着两人跑远的背影,沈月忍不住对唐哲感叹:“易芳姐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刚才在外面还吓得不敢说话,现在却敢跟着二狗到处跑了。”
唐哲笑了笑,目光落在远处的木材堆上:“大概是好奇心战胜了恐惧吧。这里的景象太特别了,任谁都会好奇,想看看里面藏着什么。”
沈月点了点头:“也许是吧,听她和你讲起江汉王朝的事情的时候,是眉飞色舞的,那些原本只在书中出现的人和事,突然之间又让自己置身其中,那种获得感是很兴奋的。”
说完,她也好奇地四处打量,这里除了整个洞厅是天色形成的,其它的地方都有人工痕迹,她忍不住问道:“哲哥,你说古人花这么大的力气,在山洞里修石墙、建广场,到底是为了什么?这里看起来不像是住人的地方,更像个…… 堡垒?”
唐哲眉头微蹙,缓缓摇头:“不好说。从石墙的射击孔和防御布局来看,确实像防御工事,可为什么要建在山洞深处?而且这里根本就不会有人进来,而且运输物资也不方便,不像长期驻守的地方。”
沈月又往前凑了凑,目光扫过广场角落:“那你说,山洞里到底藏着什么?刚才我们看到了‘江汉皇帝’的金印和骷髅,现在又发现这个隐秘的地下城堡,感觉这里藏着好多秘密。”
第512章 另一个出口
沈月的声音在空旷的山洞里回荡着,仿佛是在问唐哲,又仿佛是在问自己。她的心中充满了疑惑和不安,毕竟他们这一行人都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对这里的一切都一无所知。
山洞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气息,让人感到有些压抑。唐哲静静地坐在一块石头上,他的目光落在不远处的易芳和申二狗身上。易芳和申二狗手持着火把,在这个巨大的洞厅里绕了一圈又一圈,试图寻找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终于,易芳和申二狗回来了。申二狗的脸上露出一丝失望的神情,他对唐哲说道:“唐哥,这里除了一些木柴,什么都没有。”唐哲点了点头,似乎并没有感到意外。
易芳接着说道:“我倒是发现了几个烂陶罐,看起来当时的人在这里应该没有生活太久。”她的语气有些惋惜,仿佛这些烂陶罐原本可以给他们带来一些重要的线索。
沈月静静地站在唐哲身旁,她那微微皱起的眉头透露出内心的焦虑和不安。她的目光紧盯着前方,似乎在思考着如何应对当前的困境。
过了一会儿,沈月终于开口说道:“我们进入这里已经有六七个小时了,如果现在选择原路返回,至少还需要花费四个多小时。这样一来,今晚我们恐怕又得在营盘里过夜了。”她的声音中带着些许无奈,同时也流露出对唐哲的担忧。
唐哲听了沈月的话,沉默片刻后回应道:“这里修建了如此庞大的人工工事,也许会存在其他的出路也说不定。”他的语气虽然坚定,但眼神中却也难掩一丝不确定。
然而,沈月却摇了摇头,显然对唐哲的想法并不认同。她继续说道:“之前你提到过,沿着水流走就能找到出口。可是,你看这水仅仅流淌到城墙外的消水坑就止住了,人根本无法从那里出去。”说到这里,沈月不禁叹了口气,似乎对目前的状况感到十分无奈。
紧接着,沈月又补充道:“哲哥,其实你心里也很清楚,这座城墙的防御方向明显是针对我们进来的方向。这意味着,只有我们进来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入口。”她的话语中透露出一种无力感,仿佛已经接受了这个残酷的事实。
易芳听到沈月的话后,脑海中灵光一闪,突然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她连忙说道:“哎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唐哲,你包里还有几对电池啊?”唐哲闻言,无奈地摇了摇头,回答道:“我之前用的那对电池已经是最后一对了。”
易芳的脸色瞬间变得凝重起来,她忧心忡忡地说道:“这可怎么办呢?没有电池的话,我们在这山洞里可就什么都看不见了。这里可比外面危险多了,要是一不小心摔倒了,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啊!而且,如果一直被困在这里,我们恐怕连出去的路都找不到了。”
唐哲听了易芳的话,也不禁感到有些焦虑,他皱起眉头思考了片刻,然后转头问申二狗:“二狗,你们刚才在山洞里转悠的时候,有没有发现其他的洞道啊?”
申二狗点了点头,肯定地回答道:“有啊,就在这个大坝子的最深处,还有一条洞道可以进去呢。”
唐哲得到了申二狗的回答,心中稍微安定了一些,他立刻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果断地说道:“好,既然如此,那我们就赶紧行动吧,时间紧迫,不能再耽搁了。”说罢,他迈步朝着申二狗所指的方向走去。
然而,就在这时,沈月突然发现唐哲走的方向似乎有些不对劲,她急忙喊道:“哲哥,你是不是走错方向了呀?”
唐哲站在原地,目光紧盯着申二狗手中的火把,若有所思地说道:“小月,你仔细看看二狗手中的火把,能从中发现什么端倪吗?”
沈月闻言,顺着唐哲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火把的火苗在微微跳动着,但她并未察觉到有什么特别之处,于是摇了摇头,回答道:“我看不出来有什么异常啊。”
唐哲见状,微微一笑,解释道:“你看,这个洞厅虽然宽敞而空旷,但从二狗手中火把的火苗上,我们还是可以看出一些端倪的。火苗明显是朝着我们来时的方向跳动,这说明有一股微风正朝着这里吹拂过来。有风吹来,就意味着这个洞厅必定存在着一个入口。”
沈月和易芳听了唐哲的话,都纷纷点头表示赞同。然而,一旁的申二狗却对这些道理一窍不通,他不以为然地插嘴道:“管它有没有风呢,我看那边的路还很宽敞,而且两边的石头都堆砌得整整齐齐的,以前肯定有不少人走过这条路。依我看啊,这个洞的出口肯定也很大呢。”
说到这里,申二狗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对易芳说道:“易芳姐,你过来帮我照一下亮吧,那边的竹子还有好多呢,我再去弄些火把放在身边备用,以防万一。”
易芳心中忐忑不安,她对这个洞穴的深度一无所知,再加上唐哲之前提到包里已经没有备用电池了,这让她的担忧愈发加重。当她看到申二狗打算去制作火把时,心中顿时涌起一股强烈的赞同之情。
沈月见状,也赶忙跟了上去,热情地说道:“二狗,我们一起吧,多做一些备用着,以防万一。”
唐哲由于腿部受伤,行动不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去制作火把。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转身回到刚才坐过的那块石头上,缓缓地坐了下来。
没过多久,申二狗和沈月就成功地制作出了一大堆火把,数量竟然多达十几支!每个人都抱着几支火把走了回来。
沈月回到唐哲身边,关切地问道:“唐哲,你还好吗?需要我帮忙吗?”
唐哲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没事,你们不用担心,我自己可以的。”
有了足够的火把,唐哲便放心地将手中的电筒关闭,节省电量。易芳则将手中已经点燃的火把递给了沈月,这样一来,四个人中每隔一个人就有一支火把,照明效果更好,也更方便大家看清脚下的道路。
第513章 熬硝佬
山洞继续向里延伸,弯弯曲曲的洞道两旁,是人工堆砌起来的碎石,这些碎石大小不一,但都被摆放得整整齐齐,使得中间的道路走起来非常平整。而在没有碎石的地方,原本应该有的泥土也被取走,只留下了光秃秃的岩石地面。
这一道洞道并不宽,有些地方甚至需要低头才能走过,而且还有一段路看起来原本已经被泥土完全堵死了,是后来有人工开挖出来的痕迹。在周围的洞壁上,可以看到明显的黄色泥土印迹,这显然是挖掘时留下的。
就这样,他们小心翼翼地在这狭窄的洞道里又走了近一个小时,终于,洞道开始变得宽敞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洞厅。
“那是什么?”申二狗走在最前面,他手中举着的火把照亮了前方几米的地方,但由于光线有限,再远一些的地方就只能看到一片模糊的景象了。而在距离他们十几米远的前方,似乎有什么东西隐藏在黑暗之中,让人看不真切。
四个人站在洞道口和洞厅的连接处,排成一列,唐哲手持手电筒,顺着申二狗所指的方向,将手电筒的光束投射出去。刹那间,强光如同一道闪电,划破黑暗,照亮了前方的景象。
在这突如其来的强光照射下,前方的物体清晰地展现在众人眼前。只见数十个巨大的圆形石堆,宛如一座座坟墓般矗立在那里。这些石堆由石头和泥巴堆砌而成,显得异常坚固。
申二狗在看清楚前面的东西后,脸色变得有些苍白,他紧张地问道:“这不会是埋死人的地方吧?”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恐惧。
易芳听了申二狗的话,不禁皱起眉头,凝视着那些巨大的石堆,说道:“这么大的坟,得埋多少人在里面啊?难道以前住在这里的人都死了?”她的话语中充满了疑惑和不安。
沈月的目光落在唐哲身上,她眼中闪过一丝担忧,轻声问道:“哲哥,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坟呢?”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笑容,他解释道:“你们别听他们乱猜,这些根本就不是坟,而是硝坑。”
“硝坑?”申二狗、易芳和沈月三人异口同声地发出疑问,显然对这个陌生的词汇感到困惑。
申二狗满脸狐疑地看着眼前这个所谓的“硝坑”,挠了挠头,对唐哲说道:“唐哥,你说这硝坑不是用来消水的旋坑吗?可它怎么看起来跟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呢?”
唐哲笑了笑,耐心地解释道:“二狗啊,你说的那种消坑其实是消水坑,专门用来排水的。而我们现在看到的这种硝坑,可是古人用来熬硝的哦。”
一旁的易芳听了,眼睛一亮,兴奋地说道:“哇,原来这就是硝坑啊!我以前只是听说过,还从来没亲眼见过呢。”
申二狗则是一脸茫然,他眨巴着眼睛,仰头看着唐哲,不解地问道:“唐哥,那什么叫熬硝呢?”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丝笑容,继续解释道:“你看啊,我们所在的这个洞穴里,有很多蝙蝠等动物的粪便。这些粪便经过长时间的堆积和分解,会与周围的矿物质发生化学反应,从而形成一种富含硝的土壤。时间一长,这种硝就会从泥土里冒出来,形成一种像霜一样的白色结晶体,那就是我们所说的硝啦。”
“最早的时候,古人熬硝,主要是用于制作丹药之类的东西。”
沈月接过话说道:“我知道啦,就是古时候的皇帝经常吃的长生不老药?”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是的,你知道一硝二硫三木炭吗?”
沈月缓缓说道:“嗯,我知道,经常听老人们讲起,以前开山炸石头的时候,如果没有炸药,就会使用硫磺火药。对了,姚瑶她老表不就是被这种炸药炸死的吗?”
申二狗听到沈月突然提起姚瑶,心中不禁一紧,他担心这会引起唐哲的不悦或不安。然而,当他看向唐哲时,却惊讶地发现唐哲的脸上竟然没有丝毫的变化,仿佛沈月所说的事情与他毫无关系一般。
在唐哲的眼中,他早已与姚家彻底断绝了关系。所以,当沈月提及姚瑶时,他并未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认为沈月是在就事论事而已。
他若无其事地继续说道:“是啊,自从人类发明了炸药,硝便成为了主要的原料之一。因此,从古至今,一直都有人在熬硝。我记得没有错的话,我们大队那个硝洞也是在解放后才逐渐荒废的。”
“由于硝石大多藏匿于山洞之中,而这些山洞往往地处偏远,人迹罕至,有些更是需要冒险者们冒着生命危险才能抵达。因此,硝石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沈月不禁感叹道,“这无疑催生了一条独特的产业链,那些熬硝佬们犹如探险家一般,穿梭于深山老林之间,寻找着常人难以发现的山洞,这些熬硝佬还真是一群特殊的生物。”
唐哲苦笑一声,接着说道:“没错,这些熬硝佬确实有着非凡的勇气和毅力。他们能够深入到那些连当地人都无法涉足的地方,只为了获取那珍贵的硝石资源。然而,这背后的艰辛和风险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体会呢?”
沈月深表赞同地点点头。
申二狗也接过话说道:“是啊,若非生活所迫,要不是吃不起饭,谁愿意把脑袋别裤腰带上过日子?这些熬硝佬们或许是为了生计,或许是为了家人,才不得不选择这样一条艰难的道路。”
易芳走到一个硝坑前仔细看了一下,下半部分还有专门用来烧柴火的灶膛,上半部分则是用泥土砌的一个圆盘形的小坑,坑不深,也就二十多厘米,泥土被涂得非常光滑,虽然过去了不知道多少年,但是它的底部完全没有产生裂纹。
几个人走过这个洞厅,里面除了十几个巨大的硝坑,还有两个用过的灶台,上面的锅早已经不见,只有燃烧过变成红色的灶心土,以及灶膛中烧过的木灰,其它的什么都没有。
申二狗大失所望地说道:“唉,这个洞厅里全都是硝坑,熬硝佬那么穷,看来是不可能留下什么宝贝了。”
第514章 妇人忧天
易芳看着申二狗又凑到硝坑边和灶台旁,翻来覆去地找 “宝贝”,忍不住无奈地笑了 ,这一路过来,申二狗只要看到稍微特别的东西,就会念叨着 “是不是值钱”“能不能换钱”,“有没有宝贝”……她早就习惯了。
收回目光,她转向身边的唐哲,指着洞厅里的硝坑,认真问道:“唐哲,你觉得这个硝洞,和之前提到的灯花教有关系吗?灯花教当年在梵净山活动,说不定会用到火药。”
唐哲正蹲在地上,手指捻起一点灰白色的硝土,放在鼻尖轻嗅 ,土块带着淡淡的咸涩味,是典型的熬硝残留。
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眉头微蹙:“这很难说。一方面,我们在这洞里没找到灯花教的标志物,比如之前壁画上的莲花红烛图案,也没有同一时期的钱币、器具,没法直接证明两者有关联;另一方面,灯花教当年虽然有火器,像洋枪洋炮之类的,但你别忘了,梵净山地形复杂,全是陡峭的峡谷和密林,不管是清军还是义军,除了手里的火枪鸟铳,其它重型武器根本运不进来。”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洞壁上的凿痕:“刘胜的太平军残部、依元子扶持的傀儡皇帝,能在山上坚守几个月,靠的就是大刀长矛和少量火枪鸟铳,因为清军也带不了重武器,双方算是‘以轻制轻’。要是灯花教真的大规模熬硝制火药,按理说山上也会留下更多痕迹才对,可是梵净山上连一座炮台的遗址都找不到。”
“可火枪鸟铳也需要火药啊!” 申二狗听到 “火枪鸟铳” 几个字,立刻凑了过来,手里还攥着一根捡来的旧竹片,“这洞里能熬硝,刚好能供应火药原料,怎么会没关系?”
唐哲笑着摇了摇头,解释道:“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熬硝的手艺在咱们国家可有几千年历史了,远早于灯花教。”
“梵净山的山洞里,历来就有熬硝佬活动,他们熬出的硝,有的卖给山民鞣制皮革,有的卖给猎户做鸟铳弹药,不一定只给某一个教派。”
“再说了,刘胜能找到依元子的营盘,在山里和清军周旋三年,说明熟悉山路的人,都有可能找到这类隐秘的山洞。这洞的另一个出口在哪我们还不知道,说不定以前就有熬硝佬常年从这里进出,和灯花教没关系也说不定。”
沈月一直站在一旁,听着两人的讨论,好奇地问:“哲哥,你怎么就这么肯定这洞还有另一个出口?我们进来的地方,说不定就是唯一的进出口。”
此时众人已经离开硝坑洞厅,走进了一条狭窄的洞道。洞道地面不像之前那么平整,布满了细碎的碎石,洞道内的泥土上,又重新冒出了一层薄薄的白色结晶体。
洞道中间有一条被反复踩踏的浅痕,显然很多年前有人经常走动。
几人手里的火把燃烧着,橘红色的火苗在狭窄的空间里被风吹得 “呼呼” 往后倒,火星时不时溅落在地上,发出 “噼啪” 的轻响。
唐哲举了举手中的火把,火苗被气流吹得歪向身后,他笑着对沈月说:“小月,你读了那么多书,难道没发现吗?火把的火苗一直往后倒,说明风是从我们前面吹进来的。这山洞是封闭的吗?显然不是,只有存在另一个出口,空气才能流通,风才会顺着洞道流动。”
沈月顺着火苗的方向望去,洞道深处黑漆漆的,只能看到火把光线照亮的一小段路,心里难免有些忐忑:“可万一走到头,是个竖井呢?那我们岂不是被困住了?”
“小月姐,你就是‘妇人忧天下雨’!” 申二狗拍着胸脯,大大咧咧地说道,“你看这地上的脚印痕迹,这么多人走过,肯定另一个出口的路很好走,怎么会是竖井?”
“什么‘妇人忧天下雨’?” 沈月被这陌生的说法弄得发懵,眨着眼睛看向申二狗,“我怎么从没听过这个说法?”
唐哲也忍不住笑了,伸手拍了下申二狗的肩膀:“二狗,不会说就别乱说,那叫‘杞人忧天’,说的是杞国有人担心天会掉下来,整天忧心忡忡的,不是什么‘妇人忧天下雨’。”
申二狗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我小时候听醉亭叔讲的,他说古时候有个妇人晒谷子,一整天都担心天要下雨,饭都吃不下,后来我就记成‘妇人忧天下雨’了。”
唐哲和沈月这才明白过来,沈月忍不住笑出声:“其实二狗说的也没错呀。你们只知道‘杞人忧天’,却不知道农妇晒谷子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突然下雨 ;谷子淋湿了会发芽,一年的收成可能就毁了,这担忧可比‘天掉下来’实在多了!”
一句话逗得众人都笑了起来,之前因未知洞道产生的紧张感,瞬间消散了不少。几人说说笑笑地继续往前走,火把燃烧的速度比预想中快,申二狗之前做的十几支竹片火把,现在只剩下四五支,可洞道依旧看不到尽头。
这条洞道像是被大自然随手拧成的绳结,一会儿陡然向上,需要手脚并用地踩着碎石攀爬,膝盖时不时会撞到凸起的岩石。
一会儿又缓缓向下,脚下的苔藓湿滑,必须扶着洞壁才能站稳;中途还出现了好几处分岔口,好在每一个分岔口的地面,都只有中间那条路有踩踏痕迹,其他岔路布满了厚厚的灰尘和蜘蛛网,显然很久没人走过。
“幸好前人留下了痕迹,不然在这分岔洞里,咱们迟早要迷路。” 易芳扶着洞壁,喘着气说道。
申二狗也放慢了脚步,肚子 “咕咕” 叫个不停,他摸了摸肚子,苦着脸说:“早知道洞这么深,刚才在营盘就该多带点烤狼肉。现在都下午了吧?我饿得能吃下一头野猪!”
沈月也感觉到胃里空空的,说道:“我们都没有想过要进来待这么久呀,唉,那个门洞里的烤鱼和烤狼肉还剩下不少呢,不知道会不会被其它野兽给吃了?”
唐哲从包里拿出剩下的几个鸡蛋,这两天因为有岩羊、狼和鱼吃着,鸡蛋也只是开始的时候吃了十二个,还剩下八个在他的帆布包里面。
几人轮流分食了鸡蛋,稍微缓解了饥饿,又继续往前走。就在这时,一直沉默观察四周的易芳,突然停下脚步,疑惑地看向唐哲:“唐哲,你有没有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我们走了这么久,这洞里怎么连一只‘偷盐老鼠’都没有?”
第515章 夜明砂
一般而言,梵净山的每个洞穴中都会有蝙蝠栖息,这些蝙蝠白天在洞中休憩,夜晚便会飞出洞穴觅食。然而,在这个特定的洞穴里,情况却有些异常。水中并未发现鱼类的踪迹,除了在那个有大殿存在的洞厅中发现过白腹巨鼠外,就再没有其他生物的身影了。
按照常理来说,这个洞穴中的水流并不湍急,鱼类生存的概率应该相对较高。但令人费解的是,这里不仅没有鱼,甚至连红点齿蟾的幼虫都难以寻觅,这使得易芳心中的疑虑愈发加深。
沈月听闻此事后,也不禁心生担忧。她清晰地记得,当初与唐哲一同前往铜矿洞时,那漫天飞舞的蝙蝠如乌云般从洞中涌出,遮天蔽日,仿佛连太阳的光芒都能被遮蔽。
“会不会,这洞里有毒?”沈月一脸凝重地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声音中透露出些许不安。
唐哲闻言,缓缓地摇了摇头,语气坚定地说道:“不会的,进入这个洞穴之后,我仔细观察过周围的环境,除了能闻到一些轻微的发霉气味外,并没有其他异常的味道。”
易芳听了唐哲的话,似乎并不完全放心,她插话道:“我看电影里讲,有些毒是无色无味的,我们可能根本察觉不到。”
唐哲听了易芳的话,顿时感到一阵无语,他无奈地看着易芳,心中暗自嘀咕:这姑娘怎么这么天真呢?居然把电影里的情节当成现实了。
他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保持平静,解释道:“你说的那种事情,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非常小,而且这里是一个硝坑,之前肯定有很多人在这里劳作过。”
“如果真的有毒,那么之前那些硝坑又是怎么来的呢?如此庞大的工程,可不是几个人几天时间就能完成的,我估计至少需要几十上百人在这里熬过硝。要是真有毒,我们应该能发现他们的尸骇才对。”
沈月听了唐哲的解释,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自己的担心似乎确实有些多余了。她不禁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可能是我想多了吧。”
唐哲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偷盐老鼠喜欢生活在洞穴里,这一点没错,但它们对居住环境还是有一定要求的。如果洞穴过于干燥,或者存在其他天敌,它们通常不会选择在那里安家。”
他稍稍停顿,让大家有时间消化一下这个信息,然后继续说道:“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个洞道太深了。一般来说,偷盐老鼠只会在洞穴几十米到两百米的范围内活动。如果我们真的能找到偷盐老鼠,那就说明我们离走出这个山洞已经不远了。”
众人听了唐哲的分析,都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不再争论关于偷盐老鼠居住地点的问题。然而,当他们想到唐哲提到的洞道太深时,心中不禁又涌起一丝担忧。
毕竟,谁也不知道这个洞道到底有多深,要走多久才能到达出口。
他们手中的火把越来越少,仿佛随时都会熄灭一般,而电筒里的电池也已经用了一个多小时,所剩电量无几。
一对电池的使用寿命通常只有四到五个小时,如果在接下来的五个小时内他们依然无法走出这个山洞,那么他们真的有可能被困死在这里。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这个山洞虽然地势起伏不定,一会儿向下,一会儿向上,但总体来说还算比较平稳。
至少到目前为止,四个人都没有感觉到呼吸困难或者温度明显下降的情况。
继续前行了大约半个小时后,一股奇怪的臭味突然扑鼻而来,那味道异常浓烈,令人作呕。几个人都不约而同地紧紧皱起了眉头,并且下意识地捂住了鼻子。
易芳一边捂着鼻子,一边抱怨道:“哎呀,这是什么东西啊?怎么这么臭?”
唐哲闻了闻那股臭味,思索片刻后回答道:“我觉得应该是夜明砂。”
“夜明砂?那是什么东西啊?”易芳满脸疑惑地看着唐哲,显然对这个名字并不熟悉。
“夜明砂就是偷盐老鼠的大便。”沈月解释道,“我爹以前在家的时候,还会经常去洞里用箩筐挑一些回来呢。”她顿了顿,接着说,“挑回来之后,他会把这些夜明砂放在太阳底下晒干,然后再收进他的药柜子里。”
易芳听了,不禁皱起眉头,挥了挥手说道:“这明明就是大粪嘛,怎么还取了个这么高端大气的名字?”
唐哲在一旁笑着说:“你可别小看这夜明砂,它可是一味中药材呢。不过,如果病人知道了这是偷盐老鼠的屎,恐怕没几个敢吃吧?”
易芳听了,惊讶地张大嘴巴:“还是给人吃的?”说完看向沈月,似乎想从她那里得到肯定的答案。
沈月点了点头,说道:“夜明砂就是偷盐老鼠屎经晾晒收贮而成,我爹经常说,它虽然看上去不起眼,却藏着清肝明目、散瘀消积的灵效。它的味咸,性微寒,入肝经,仿佛专司疏泄肝火,又兼化腹中瘀滞,是古方里治眼疾、疗疳积的良药。”
“肝火上炎时,目赤肿痛如燃,视物昏花似蒙尘,甚者夜盲难行,夜明砂便如暗夜中的星子,煎水服下,或研末调敷,能引火下行,清散肝经郁热,让红丝褪去,翳障渐消,眼目重归清亮。”
“像我们大队的一些妇女早上起来干活路的时候,要是眼涩难睁,只需要取少许夜明砂配菊花煨茶,喝完了就会觉得眼眶温润,连看田埂上的露珠都清晰了几分。”
“要是遇到小儿疳积,面黄肌瘦如秋叶,腹大青筋隐现,乳食停滞成瘀,夜明砂又化身为消积的钥匙。与鸡内金,也就是鸡胗里面的一层黄膜、再加上使君子同用,研成粉末之后加入稀饭里面,瘀滞散则脾胃醒,娃儿就会渐渐能吃东西,脸颊泛起红晕,哭声也洪亮起来。我爹常说,这味药最是“以秽攻浊”,虽然它来自暗夜遗秽,却能扫去体内的“阴霾”,让生命重焕生机。”
易芳看着沈月,完全像不认识了一样,过了半晌才问道:“小月,你这些知识是从哪里学来的?难道你们现在的课本教材上都改版了吗?
沈月笑道:“这是我爹经常和我说的,他这些年在我们大队可是救了不少人呢。”
申二狗马上接过话说道:“小月姐说得没错,我的命就是沈老师救回来的。”
第516章 蝙蝠洞
听了沈月的话,沈醉亭那文弱瘦小的身躯在易芳的心中顿时更加高大。
虽然他这些年来一直饱受打击,但是却挡不住他为人民服务的心,处在地方领导的位置上,他能够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下放到农村之后,也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还自学了治病救人,让八家堰的人都记得住他的好。
“原来沈叔叔这么伟大。” 易芳由衷感叹,又疑惑地问道,“既然夜明砂能治病,这山洞里肯定有这么多,怎么没人来收集回去?”
沈月忍不住笑了,伸手拍了拍易芳的胳膊:“是药三分毒呀。夜明砂虽好,可必须得医师辨证配伍才能用,要是自己胡乱吃,轻则拉肚子,重则伤肝伤肾。再说了,谁没病没痛的,会去捡一堆老鼠屎回来?想想都膈应。”
“哈哈,可不是嘛!” 申二狗笑得直拍大腿,“我小时候听我公说‘夜明砂’是宝贝,还以为是啥金光闪闪的好东西,后来才知道是偷盐老鼠的屎,真正吃它的人都是本着治病的目的,谁没事老是天天泡一堆屎吃?”
唐哲走在最前面,闻言回头笑道:“这就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很多东西在不懂的人眼里,就是草、是石头,甚至是垃圾,可到了识货的人手里,就能发挥大用处。就像这山洞里的硝土,在咱们眼里是熬硝的原料,在熬硝佬眼里,就是能换钱的生计,这偷盐老鼠屎,在医师的手里,就变成了能治病救人的夜明砂。”
话音刚落,头顶突然传来 “扑棱棱” 的声响,几只蝙蝠从洞顶的石缝里飞了出来,在洞道里盘旋。
易芳心中突然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她下意识地抬头望去,这一看,却让她倒吸一口凉气,仿佛全身的血液都在瞬间凝固了。
只见洞顶密密麻麻地挂满了蝙蝠,它们一只挨着一只,紧紧地挤在一起,黑色的翅膀收拢着,宛如一张巨大的黑网,将整个洞顶遮得严严实实,没有一丝缝隙。这恐怖的场景让人毛骨悚然,头皮发麻,易芳的呼吸也不由得跟着一紧。
就在这时,不知是被易芳的突然举动惊扰,还是原本就处于惊飞的状态,那些蝙蝠突然在洞中四处乱窜起来。它们的翅膀急速扇动着,发出“呼呼”的风声,仿佛整个洞穴都被这股强大的气流所笼罩。
其中一只蝙蝠径直朝着易芳扑来,它那毛茸茸的身体擦过易芳的脸颊,带来一阵轻微的刺痛感,然后“啪嗒”一声掉落在她的身上。易芳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浑身僵硬,她的喉咙里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但还没等这声尖叫完全脱口而出,唐哲便眼疾手快地一把捂住了她的嘴。
唐哲的动作迅速而果断,他紧紧地捂住易芳的嘴巴,同时压低声音焦急地说道:“易芳姐,千万别叫!这些偷盐老鼠受惊后会群飞的,到时候咱们就会被它们包围,那可就麻烦大了!”
易芳的眼睛瞪得浑圆,眼里充满了惊恐和无助。她的脸颊被唐哲的手掌紧紧捂住,只能发出模糊的“呜呜”声,那声音在这静谧的洞穴中显得格外刺耳。
唐哲一脸凝重地压低声音对沈月和申二狗说道:“都把脑袋低下来,脚步放轻一些,千万别发出任何声音,紧跟着我走。”他的语气十分严肃,仿佛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一场灾难。
沈月和申二狗听到这话,心中一紧,连忙点头表示明白。他们迅速将头埋得低低的,几乎快要碰到地面,同时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脚步,不敢发出一丝声响,生怕会惊扰到那些可怕的蝙蝠。
易芳的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但身体仍在微微颤抖着。唐哲见她稍微稳定下来,便缓缓松开了紧握着她的手,并向她投去一个让她保持安静的眼神。
就在这时,那几只蝙蝠在半空中盘旋了几圈,似乎并未察觉到有什么异常情况,于是它们又像之前一样,扑扇着翅膀,轻盈地飞回了洞顶的石头上。
众人见状,都暗自松了一口气,心中的恐惧稍稍减轻了一些。易芳也不例外,她刚想抬起手来轻轻拍打一下胸口,以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然而,她的手腕却突然被唐哲紧紧地抓住了。
易芳惊愕地看向唐哲,只见他的目光直直地落在她的衣襟上。她顺着他的视线低头看去,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在她的衣襟处,竟然还挂着一只蝙蝠!
这只小蝙蝠紧紧地用爪子抓住她的衣服布料,小脑袋微微歪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正好奇地盯着她,仿佛在观察这个陌生的人类。
易芳吓得心脏差点跳出嗓子眼,又要叫出声,唐哲连忙做了个 “禁声” 的手势,然后慢慢举起手里的火把,凑近那只小蝙蝠。
火焰的热气袭来,小蝙蝠受不了,发出 “吱吱” 的叫声,松开爪子,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可就是这几声 “吱吱” 叫,像是点燃了导火索。洞顶那 “黑网” 般的蝙蝠群瞬间骚动起来,无数只蝙蝠同时展开翅膀,“扑棱棱” 的声响震耳欲聋,整个洞顶仿佛被狂风掀起的黑浪,疯狂翻滚。
“快蹲下!抱住头,别乱动!” 唐哲大喊一声,一把将沈月护在怀里,蹲下身。
申二狗和易芳也连忙效仿,抱着头缩在原地。无数只蝙蝠从头顶呼啸而过,翅膀扇起的风带着一股腥气,刮得人脸颊生疼。
由于洞道狭窄,蝙蝠数量又多,不少蝙蝠直接撞在他们身上,毛茸茸的身体蹭过手臂、脸颊,甚至有几只钻进了申二狗的衣领,吓得他浑身发抖,却死死咬着牙不敢出声。
易芳紧紧抓着唐哲的胳膊,指甲几乎嵌进他的肉里,疼得唐哲眉头直皱,却没空理会 ,尽管大家都在拼命忍耐,可蝙蝠接二连三地撞来,一只蝙蝠甚至直接撞在了易芳的额头上,疼得她 “啊” 地叫出了声。
这声尖叫彻底打破了平衡,本就受惊的蝙蝠群变得更加狂乱,翅膀扇动的速度更快,在空中互相碰撞、撕咬,场面混乱不堪。
更要命的是,两只蝙蝠撞在了沈月和申二狗手里的火把上,火星 “啪” 地炸开,火把瞬间被撞熄灭,只剩下两支冒着青烟的火把梗,洞道里瞬间陷入一片漆黑。
第517章 鼻子里都是屎
蝙蝠的“吱吱”声、翅膀的“扑棱”声以及众人压抑的喘息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诡异而混乱的声音交响曲,让人头晕目眩,仿佛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在这片黑暗中,唐哲的声音突然响起,带着一丝镇定:“别慌!都待在原地,别乱动!”他的话语在这混乱的环境中犹如定海神针一般,让人们稍微安定了一些。
接着,唐哲继续喊道:“二狗,你往我们这边靠,尽量保护好易芳姐。”他一边说着,一边摸索着将沈月往自己身边拉了拉,然后紧紧地保护在怀里,仿佛要为她挡住所有的危险。
沈月则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一样,紧紧地抱着唐哲,手心全是汗水。她的声音带着哭腔,颤抖地说道:“哲哥,我怕……这偷盐老鼠也太多了,什么时候才会停啊?”
这虽然不是她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面对蝙蝠群,上一次还是在铜矿洞里,但那一次是白天,而且蝙蝠群当时飞得比较高,只是从头顶飞过,而这一次在这个狭窄的洞穴里面,这种陌生而恐怖的环境让她感到无比恐惧。
“快了,它们乱一会儿就会平静下来的。”唐哲的声音轻柔而坚定,仿佛能穿透那嘈杂的蝙蝠叫声,传入易芳的耳中。他的目光落在易芳身上,透露出一丝关切和安慰。
易芳原本紧紧拉住唐哲的手,然而当他们蹲下来时,她却突然担心起地上的蝙蝠屎会弄脏自己的裤子。于是,她只是微微弯曲着双腿,将腰部尽量压低,以避免接触到那令人作呕的粪便。
就在这时,申二狗也摸索着来到了易芳的身旁。他迅速地伸出手,轻轻拉了一下易芳的手,说道:“易芳姐,靠到我这边来。”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在这混乱的环境中却显得格外清晰。
易芳顺从地向申二狗靠近了一些,而申二狗则毫不犹豫地脱下了自己的衣服。他动作迅速地将衣服展开,像搭帐篷一样盖在易芳的头顶上方,形成了一个临时的遮蔽物,挡住了如箭雨般密集的蝙蝠。
洞道内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腥臭味,让人几乎无法忍受。蝙蝠们在空中飞舞,翅膀的扇动带起了阵阵尘土,那些干燥的粪便也随之扬起,形成了一片灰蒙蒙的烟雾。
每一次呼吸,都像是吸入了一大口蝙蝠屎,让人感觉鼻孔里很快就被塞满了。
一只只蝙蝠像闪电一样直直地撞向他们,然后“啪嗒”一声掉落在他们脚下的粪便里。这些蝙蝠显然被撞得晕头转向,一时之间竟然无法飞起来,只能在那如稀泥般的蝙蝠粪中拼命挣扎。
更糟糕的是,有一些蝙蝠似乎被他们身上的气味吸引,纷纷飞扑过来,有些甚至直接挂在了他们的衣服上。
其实这些向他们身上扑过来的蝙蝠只是在混乱中一时迷失了方向,导致不停地乱飞。
易芳看到这一幕,下意识地想要伸手去拨开这些蝙蝠,但就在她的手即将碰到蝙蝠的一刹那,唐哲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不要用手去碰,它们牙齿上带得有病毒,万一被咬伤了可不得了。”
易芳的手在空中猛地僵住,她突然想起曾经在书上看到过关于蝙蝠携带病毒的介绍,心中不禁一阵后怕。现在她的手就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场面异常尴尬。
而站在一旁的申二狗则完全顾不上这些,他为了保护易芳,几乎是用整个身子挡住了那些疯狂扑来的蝙蝠。他光着上身,毫无防护,那些蝙蝠不停地撞击在他的身上,它们的爪子和翼上的钩子在他的皮肤上划过,留下了一道道狰狞的血痕。
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大约过了十多分钟,洞里的声音逐渐变得小了一些。这时候,大多数的蝙蝠似乎已经感知到周围没有危险存在,于是它们又纷纷振翅高飞,重新飞回了洞顶和洞壁上,然后像往常一样悬挂在那里休息。
申二狗见状,小心翼翼地压低声音,向唐哲询问道:“哲哥,现在可以把火把点起来了吗?”唐哲稍微思考了一下,回答说:“嗯,可以的。那些偷盐老鼠其实就是个睁眼瞎,就算再强烈的光线它们也根本看不见。不过呢,大家还是要注意,千万不要发出任何奇怪的声音哦。”
话音未落,唐哲便迅速从自己的帆布包里掏出了一盒火柴。他轻轻地划燃了一根火柴,然后将其靠近沈月手中的火把,火苗瞬间就被点燃了起来。申二狗见状,也赶紧把披在身上的衣服收了回来,重新穿好。接着,他将自己手中的火把凑近沈月的火把,借助那熊熊燃烧的火焰,成功地点燃了自己的火把。
在火把的照耀下,四个人的面容终于清晰地展现在彼此面前。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的脸上都沾满了尘土和污垢,看上去脏兮兮的,仿佛刚从煤堆里爬出来一样。不仅如此,每个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伤痕。
易芳看到申二狗为了保护自己,身上被划出的道道血痕,有些愧疚地看着他,问道:“二狗,你身上的伤痛吗?”
二狗咧嘴笑道:“没事,易芳姐,这种小伤根本不算事儿。”
头顶上虽然还有少数蝙蝠在飞,但是没有了先前那种混乱,它们飞起来的时候,也不会往人的 上乱撞。
四个人都松了一口气,易芳咳了一声,感觉喉咙里很干燥,而且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恶心感,她说道:“唐哲,这里太臭了,我们赶快走吧。”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行,先过了这段路后,大家再好好漱漱口,现在千万不要吞口水。”
蝙蝠是群居动物,在洞穴里,它们会集体居住在某一片区域,这个洞里的也一样。
但是这个洞里的数量却出奇的多,少说也有上万只,从洞道顶部一直往外延伸,密密麻麻地挂在上面,他们走了足足十多分钟,才算走到尽头,洞顶的蝙蝠明显要少得多,地上的蝙蝠粪也减少了许多,一堆一堆地,有许多地方还空出来露出原本洞道的石头。
此时沈月手中的火把已经熄灭,刚才在躲蝙蝠的时候,她腋下夹着的那两支没有燃烧的火把已经掉在粪堆里,为了尽快通过这里,唐哲便没有再叫申二狗拿火把过来,而是打开手电筒,电筒光往前一照,不远处的洞壁上,一张血红色的人脸正摇着头咧开嘴朝他们笑着。
第518章 血色人头
由于他们四个人只有一支火把,那微弱的火光只能照亮前后不到三米的距离,四个人紧紧地挤在一起,小心翼翼地向前走着。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这一点光亮和彼此的存在。
当他们走到蝙蝠较少的地方时,唐哲心中一动,他觉得可以先用电筒照一下前方的路,等大家快速通过有蝙蝠的区域后,再重新点燃火把。这样不仅可以节省一些电池的电量,还能让他们在黑暗中多一些安全感。
然而,就在唐哲的电筒光照亮前方的一刹那,他们看到了一幕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一张鲜红的人脸正摇头晃脑地对着他们四个人笑!那笑容极其冰冷、诡异,透露出一种说不出的邪气,让人看了头皮发麻,浑身发冷。
易芳是他们四个人中胆子最小的一个,从昨天早上遇到狼群开始,她就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后来在营盘里又碰到了人骨,进入山洞后更是遭遇了一具死了一百多年的尸体,紧接着又是如蜂群般的蝙蝠……这一连串的恐怖经历,让她的神经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尽管如此,易芳还是在张烈的鼓励和安慰下,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陷入恐惧的深渊。但当她看到那张鲜红的人脸时,所有的恐惧和压抑都在瞬间爆发了出来,她尖叫一声,差点晕了过去。
然而,就在电筒光突然亮起的瞬间,一种无法抗拒的本能驱使着她的目光,如同被磁石吸引一般,紧紧追随着那道更亮的光线。
仅仅是这惊鸿一瞥,她的灵魂仿佛瞬间被抽离,如飞鸟般径直飞出了身体,七窍皆空,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惊叫,她的身体便像失去支撑的重物一般,轰然倒地。
相比之下,申二狗的情况稍好一些。他手中紧握着熊熊燃烧的火把,火光摇曳,有些刺眼。他只觉得前方那片光亮处,似乎有一团红色的物体若隐若现。
正当他满心好奇,猜测那究竟是什么宝贝时,突然间,一声沉闷的撞击声传入耳中。他心头一紧,急忙转身望去,只见易芳已然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沈月的胆子虽然比易芳略大一些,但终究也只是个女子。面对如此诡异的场景,她的内心早已被恐惧所占据。
她浑身战栗不止,紧紧抱住身旁的唐哲,手指颤抖着指向那个脑袋,嘴巴大张,却发不出丝毫声音,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扼住了喉咙。
唐哲自然也看到了那颗血红的人头,它就那样突兀地出现在黑暗的洞穴深处,对着他们露出诡异的笑容。前一世的他,在战场上历经无数生死考验,什么样的惨烈场景都曾目睹过,甚至从死人堆里摸爬滚打出来过。然而,此刻身处梵净山的地底下,这个深不见底的洞穴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和不安。
他们从进入洞穴开始,一路走走停停,已经过去了七八个小时。如此深的洞穴,竟然会出现这样一颗令人毛骨悚然的人头,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唐哲的脑海里瞬间闪过无数种可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有人故意设下的陷阱?还是这里隐藏着某种不为人知的秘密?
但无论如何,理智最终还是占据了上风。
他来不及仔细端详那颗脑袋究竟是什么模样,因为易芳突然倒在了地上。
他连忙冲过去,和沈月一起将易芳从地上扶起来。易芳倒下的时候,身上又沾上了不少蝙蝠屎,然而此刻大家都无暇顾及这些,唐哲毫不犹豫地蹲在地上,将易芳紧紧地抱在怀中。
他按压着易芳的人中,过了好一会儿,易芳才缓缓地睁开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惊恐和迷茫。“鬼……唐哲,小月,我看到鬼了……”她的声音颤抖着,仿佛还沉浸在刚才的恐惧之中。
在此之前,她一直坚信世界上不存在所谓的鬼神,对于那些迷信鬼神之说的人,她总是报以轻蔑和嘲笑。然而,今天所发生的一切,却让她的世界观彻底崩塌。
当人们面对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时,往往会将其归结为鬼神作祟。但实际上,很多时候,这些所谓的“鬼神”不过是人们心中的恐惧和无知所制造出来的幻影罢了。
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鬼神在很多时候都成了人们的背锅侠。
申二狗是个比较迷信的人,当他听到“有鬼”这个词时,吓得浑身一颤,急忙转过头去,四处张望。除了洞顶被惊起的几只蝙蝠外,他并没有看到其他异样的东西。于是,他略带惊恐地对易芳说道:“易芳姐,你可别吓唬我啊,我最怕鬼了,你说的鬼到底在哪里呢?”
沈月则一直紧紧地抱着唐哲的手臂,仿佛那是她在这恐怖环境中的唯一依靠。即使唐哲此刻正抱着易芳,她也丝毫不敢松手。当申二狗问起时,她的声音颤抖着回答道:“二狗,易芳姐说的是真的……我……我也看到了。”
申二狗见状,心中的恐惧愈发强烈,他不由自主地往唐哲身边又靠近了一些,战战兢兢地问道:“真的有鬼?”
沈月点了点头,不敢说话,生怕惊动了那颗脑袋。
唐哲见易芳转醒过来,却还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此刻已经哭出了声,忙安慰道:“易芳姐,一定是你看花眼了,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鬼的。”
易芳摇头着,边哭边说道:“以前我不相信,可是刚才我是真的看见了,一颗血淋淋的脑袋,正咧着嘴对着我笑,哇呜……”
沈月疑惑地问道:“易芳姐,你看到的是一颗血淋淋的脑袋?”
易芳闭着眼睛,根本不敢睁开,生怕一睁开眼,那颗脑袋就出现在她的眼前,可是眼睛闭着,脑海里还是它的样貌,她哭得更加伤心,只能强忍着点了点头。
唐哲问道:“小月,你也看到了?”
沈月点了点头,说道:“是呀,我也看到了,红色的人脑袋,就在先前你照着的那个方向,不光在笑,还在动呢。”
第519章 雕像
在这昏暗的环境中,四个人的神经都紧绷着。其中有三个人都亲眼目睹了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而且此时他已经可以确定,这绝对不是自己眼花,而是那个人的脑袋真真实实地存在着!
唐哲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然后小心翼翼地将易芳从地上扶起来。易芳显然还没有从刚才的惊吓中缓过神来,身体有些颤抖。唐哲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重新拿起手电筒,将光束对准了那个方向。
易芳和沈月见状,吓得连忙用手捂住了眼睛,仿佛只要不看,那个可怕的景象就会消失一样。然而,人类的好奇心总是难以抑制的,尽管她们的手紧紧地捂住了眼睛,但还是忍不住从手指间留出了一条不大不小的缝隙,刚好可以看到外面的情况。
手电筒的光芒再次照亮了之前的那个地方,这次,他们终于看清楚了。那是离他们大约六七米远的一个洞壁脚的石台,石台上端坐着一尊无头神像。这尊神像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身上的颜料脱落了很多,露出了里面的木头颜色,与洞壁的颜色十分相近,以至于他们一开始根本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
而那尊神像的头部却不知为何突然掉落,静静地躺在神像的旁边,仿佛在诉说着什么秘密。它那黑色的头冠依旧威严地戴在头上,而那张原本应该庄严肃穆的脸,此刻却显得异常诡异——鲜红的颜色,与周围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仿佛是被鲜血浸染过一般。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那张脸上竟然露出了一对白色的獠牙,微微上扬的嘴角透露出一丝邪魅的笑容。
“嗨,别担心,这不过是一尊菩萨罢了,瞧把你们吓得。”唐哲看到这一幕,不仅没有被吓到,反而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然后若无其事地拉着沈月,径直朝那尊神像走去。
沈月和易芳其实也早就注意到了这尊神像,只是当唐哲亲口说出“这是一尊菩萨”时,她们心中的恐惧才稍稍减轻了一些。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菩萨代表着慈悲和庇护,听到这个解释,她们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了下来。
申二狗听到唐哲说这是菩萨,心中顿时涌起一股敬畏之情。然而,当他第一眼看到那尊神像时,还是被吓了一大跳。不过好在他事先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并没有像之前易芳她们看到时那样惊恐万分。
这段距离其实并不远,只有短短几米而已,大概十几步就能走到。
申二狗走到神像跟前,恭恭敬敬地双手合十,对着神像连作了几个揖,嘴里还念念有词:“菩萨保佑,菩萨保佑,我们都是不小心误入此地,并非有意要打扰您的清修,请您千万不要怪罪啊!”
易芳在一旁看着,心中不禁犯起嘀咕:“真是奇怪,按常理说,这个山洞隐藏在深山老林之中,人迹罕至,怎么会有人特意跑来这里供奉菩萨呢?”
唐哲闻言,也好奇地凑上前去,仔细端详起那尊神像来。之前从远处看,他只觉得神像的头冠有些特别,但走近一看,才发现那竟然是一对弯弯的角,宛如牛角一般。再看那神像的面容,满脸的胡子,眼睛突出,向上咧开的嘴里露出一对尖尖的獠牙,看上去甚是凶恶。而且,这神像的下巴似乎有所残缺,也不知道是当初雕刻时就是如此,还是因为历经岁月沧桑而损坏了。
而端坐在那里的无头神像则是一手握住大刀,大刀也只剩下刀柄,另一只手还握着什么东西,却已经早已经腐烂掉。
与从远处看时感觉神像在微笑不同,此时近距离观察,这神像给人的感觉非但不慈祥,反而有些狰狞可怖。沈月见状,不由得心生惧意,连忙向唐哲问道:“哲哥,这到底是什么菩萨啊?怎么长得如此凶恶呢?”
唐哲凝视着神像,沉思片刻后,缓缓说道:“这恐怕并不是什么菩萨。”
申二狗听到唐哲说这不是菩萨时,心里顿时凉了半截。他瞪大了眼睛,满脸狐疑地看着唐哲,难以置信地问道:“受人供奉的不都是菩萨吗?”
唐哲见状,连忙解释道:“咱们国家可是个很包容的国家哦,从古至今一直都是这样的。所以呢,各种宗教都能在这里并存,这和资本主义的西方可不一样呢。他们的神只有一个,就是上帝。但咱们老百姓信仰的神仙可多啦,各式各样的都有!比如说,庙里供的是菩萨、佛,而道观里供的则是神和仙。当然啦,还有很多其他的地方信仰呢。不过呢,也有些人会供奉邪神哦。”
听到“邪神”这两个字,申二狗不由得浑身一颤,像触电一样,猛地向后退了一步。他的脸色变得煞白,额头上甚至冒出了一层细汗,声音略微有些发颤地问道:“难……难道,这里也是别人设的邪坛?”
其实,除了易芳之外,申二狗和另外两个人从小就喜欢听寨上的老人们摆龙门阵。那些老人们常常会讲一些关于“大法仙师”的故事,说这些人专门施展邪法,而且还会在一些别人不容易找到的地方设置邪神法坛,供奉着一些特别的邪神。
而这样的邪坛万一被人遇到,就会被视为不祥,轻则噩运连连,重则怪病缠身,除非能找到设坛的大法仙师解除魔咒,否则拖延下去,最终都会惨死。
看到几个人脸上都露出惊恐的表情时,唐哲继续说道:“但是,从这个雕像看,应该不是别人设的坛,而是一尊傩神。”
“傩神?”易芳不明白,转头看着唐哲。
沈月接过话说:“傩神就是我们地方傩戏里的一种人物,你难道没有看过别人家冲傩还愿?”
易芳茫然地摇了摇头。
唐哲说道:“她当然没有见过,城里头和我们农村可不一样,这两年还好一些,破四旧的风头已经过去了,但城头还是不允许别人搞这种祭祀活动,只有我们农村还可以偷偷搞一下。”
沈月说道:“那倒也是,前些日子姚新法家搞一次,也是孝贤叔压了又压。”
易芳不关心这些,反而问道:“但是我明明之前看到它在动的,难道是我眼睛花了?”
第520章 铬铁头
易芳的声音再次响起,她似乎对这个木雕人头会动的事情念念不忘,再一次重复了一遍:“我真的看到它动了!”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惊恐。
沈月也将目光投向了唐哲,显然她也想从唐哲那里得到一个解释。然而,申二狗却不以为然地插话道:“我看就是你们眼花了,这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木头桩子,怎么可能会自己动呢?”
唐哲手中的电筒一直稳稳地照着那个木雕人头,此刻它安静地躺在那里,毫无动静。唐哲不禁开始怀疑起自己的眼睛来,难道真的是自己看错了?
他回忆起最初看到这个木雕人头时的情景,当时它确实在微微摇晃着脑袋,这一幕在他脑海中异常清晰。可现在,它却像死物一般一动不动。
唐哲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决定一探究竟。他缓缓地将手从沈月的手中抽离,然后从背后的刀别子里取出沙刀。这把沙刀在手电筒的光线下闪烁着寒光,给人一种冷峻的感觉。
唐哲小心翼翼地用沙刀对着木雕人头轻轻拨弄了几下,然后迅速将手收了回来。就在他收手的瞬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木雕人头竟然真的又动了起来!
就在这一瞬间,四个人的目光都被牢牢吸引住,仿佛时间都在这一刻静止了。他们瞪大眼睛,连眨都不敢眨一下,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木雕人头突然动了几下,这让所有人都紧张起来。申二狗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学着唐哲的样子,小心翼翼地用沙刀去拨弄木雕人头。他用的力气比唐哲大一些,结果木雕人头竟然像被惊扰的孩子一样,猛地翻了一个身,然后从原本就不宽敞的石台上滚落下来,“砰”的一声,正好掉落在申二狗的脚边。
申二狗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大跳,他像触电般猛地向后跳开两步,心脏砰砰直跳,仿佛要跳出嗓子眼儿一般。
众人急忙低头看去,只见那木雕人头的后脑勺处,竟然有一个拳头大小的洞,洞口边缘还残留着许多深深的牙齿印痕,显然是被老鼠之类的小动物啃咬出来的。
就在这时,从那个洞里,一条如三岁孩童般手腕粗细的花绿色小蛇,正慢悠悠地从里面钻出来。它的身体上布满了鲜艳的花纹,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格外诡异。
易芳本来就对蛇有着深深的恐惧,此刻看到这条突然出现的小蛇,更是吓得魂飞魄散。她像见了鬼一样,脸色惨白,连退三步,然后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迅速躲到了唐哲的身后。
申二狗见状,心中一惊,正欲举起沙刀去敲打那条蛇,却突然听到唐哲焦急地喊道:“二狗,快离远一些!这种蛇毒性极强,非常危险!”申二狗闻言,脸色大变,连忙向后退了两步,与那条蛇保持一定的距离。
就在这时,只见那条蛇已经从木雕人头里钻了出来,它迅速地游动着,仿佛对周围的环境十分熟悉,径直朝着没有人的地方游去。
申二狗定睛一看,这条蛇的身形异常粗壮,宛如一段裹着苔衣的古木,若不是在这山洞之中,而是置身于外边的森林里,它身上的花纹恐怕会与地衣完美地融合在一起,难以被人察觉。
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它那三角形的头颅,轮廓分明,线条硬朗,恰似铁匠手中烧红的烙铁一般,散发着原始而锋利的威慑力。
其头顶覆盖着一层细密的鳞片,中央的一行棱鳞微微隆起,顺着脊背向后延伸,犹如嵌在体表的微型山脊,摸上去质地粗糙,宛如砂纸一般,仿佛隐藏着山野的坚硬与力量。
它的身躯通体呈现出一种清新的青绿色调,仿佛是初春时节刚刚抽芽的竹林,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然而,与这清新的底色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它的背部却布满了不规则的黑褐色斑块。这些斑块的颜色深浅不一,有的地方如墨滴在宣纸上晕染开来,有的地方则像是山雨冲刷岩石后留下的苔痕,自然而又独特。
沈月凝视着这条蛇,仔细观察了好一会儿,直到它游得越来越远,消失在视线之中,她才开口问道:“这蛇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呢?”
申二狗闻言,也思索了片刻,然后附和道:“是啊,这种蛇身上的花纹还真是挺好看的,但我也确实没见过,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呢?”
唐哲在一旁听着两人的讨论,突然插话道:“你们难道没有注意到它那三角形的头部吗?就像铬铁一样,这种铬铁头可是非常厉害的,千万不要随便去碰它啊!”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警告的意味。
易芳见蛇游远了,这才如释重负地拍了拍胸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让她的心跳都快了好几拍。
此时,大家也都恍然大悟,原来这个木雕人头会动的真正原因,竟然是因为那条蛇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巢穴!
易芳心有余悸地问道:“怎么这山洞里还有蛇呀?它们不是应该在外面的树林里吗?”
唐哲微微一笑,指了指头顶,解释道:“这山洞里之所以会有蛇,是因为这里食物丰富啊。你看洞顶上这么多偷盐老鼠,它们为了争夺地盘和配偶,经常会大打出手。输了的就会掉到地上来,而躲在这里的蛇,自然就成了它们的送葬者啦。”
易芳听了,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呀。”
沈月问道:“铬铁头我们经常看到,但是都不大,一般超过一米的已经算是很大了,这条蛇除了头部是铬铁形状外,它的肚子却和菜花蛇这样的无毒蛇很像,而且刚才从里面钻出来,我粗略估计了一下,至少都有一米多了。”
唐哲知道,在湘南的某一个地方,有一种和这种蛇十分相似的铬铁头,奇毒无比,称为蛇中的大熊猫,也是国宝级的存在,原来梵净山中,也有这种蛇的出没,不过除了前世在电视上见到过,并没有现场实地看过,也不敢百分之百确定,便对沈月说道:“也许,这是一个全新的品种吧。”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话,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前面的木雕人头,既然这个木雕人头会动的事情已经解决了,他是他的心里还有更多的疑问,便问道:“唐哥,那你刚才说这里的神像不是别人设的邪坛,那供奉的这个神像到底是什么呢?”
第521章 开山
唐哲凝视着掉落在地上的那个残缺不全的人头木雕,缓缓说道:“这个问题问得好啊!至于寨上老人们摆龙门阵时所说的那种邪神法坛,其实有各式各样的呢。不过呢,我倒是曾经亲身闯进过一个邪坛,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讲里面的情况吧。”
申二狗满脸惊愕地问道:“唐哥,原来你竟然亲自闯过邪坛啊!那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呢?”
唐哲深吸一口气,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说道:“那是去年的事情了,我去烧炭,你们应该都知道,烧炭就需要砍柴嘛。那天中午,我在燕子岩下面砍了一上午的柴,实在是有些累了,就想着找个地方休息一下。远远望去,那岩下正好有一块空地,于是我就朝着那个方向走去。等我走到那里的时候,才发现岩下还有一个小岩阡,而且这个岩阡的位置非常巧妙,雨完全淋不到里面。”
“当我慢慢地靠近那个地方时,终于看清楚了里面的布置。只见一张陈旧的桌子摆在正中央,上面供奉着一个灵牌,上面布满了厚厚的灰尘,使得原本的字迹已经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然而,桌子上还摆放着一些其他的物品,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是一把师刀,刀刃闪烁着寒光,仿佛诉说着它曾经的锋利,刀尾一个铁圈上套着几十枚铜钱;一把桃木剑,剑身呈现出一种古朴的暗红色,似乎蕴含着某种神秘的力量;一个筶杯,静静地躺在那里,仿佛在等待着某种未知的指示;此外,还有一些未曾燃烧过的香烛和纸钱,这些物品显然是与祭祀或仪式相关的。”
这件事情我一直深埋在心底,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过。但我暗中也在四处打听,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个地方的信息。经过一番努力,我终于得知,原来那个地方是我们隔壁大队的一个大法仙师所设立的一个邪坛。当然,那些老一辈的人都将其称为神坛,没有人敢去那里,哪怕就是不小心遇到了,也要迅速离开。
申二狗听他讲述完后,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然后说道:“你说的那个刘司道,我好像听我爷爷他们提起过。不过,据我爷爷回忆,那个时候刘司道就已经不在人世了。只是听说他的法术非常高强,可以隔空取人性命呢!而且,他还会使用一种叫做阴剪的法器,不仅能够隔山治病,甚至还能隔空把人的衣服剪坏。”
见易芳瞪大了眼睛,满脸不信地看着他,他继续说道:“有一次他和人打赌,赌他把他们家对面一条路上路过的女人衣服剪掉,他当场作法,果然那个女人身上的衣服如纸片般碎了一地,人们都叫他刘神仙。”
易芳轻哼了一声,说道:“这也太吹牛了,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申二狗一脸认真地说道:“可不可能我反正不知道,不过你出了山可以去问问我们大队和其他几个大队的那些老人,只要上了八十岁的,基本都见过刘司道这个人。”
唐哲在一旁附和道:“二狗说的不错,当时山里没有几个人读过书,刘司道不光会治病救人,还会取名字,所以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大多数的名字都是他帮忙取的。”
申二狗接着说道:“那个刘司道当时把那妇人衣服剪坏了之后,大家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觉得他真是太厉害了。可谁能想到,到了后半夜的时候,竟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原来当天他儿媳回了娘家回来,还没有走进屋,就被他用阴剪把衣服给剪了。这大晚上的,儿媳又光着身子,多难为情啊!而且当时还下着雨,儿媳在外面冻了一晚上,结果肚子里怀着的娃儿也没有保住。”
申二狗叹了口气,接着说:“听说从那之后,刘司道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闷闷不乐的。他觉得自己做错了事,对不起儿媳和未出世的孙子,他儿子儿媳也因此记恨于他,于是就设坛封刀,再也不作法了,不过听说他最后死得很惨,是饿得遭不住了挖观音土吃,最后拉不吃屎来撑死的。”
沈月说道:“这个龙门阵我也经常听人们说,不过现在我只知道有人腰腿突然痛的时候,请人抽阴剪还能治好。”
易芳嘴里“切”了一声,转头问唐哲:“唐哲,你不是说你去了神坛吗?结果呢?”
唐哲说道:“结果?没有结果呀,我碰到了之后,也没有敢仔细看,自行退了出来。”他说的这些还是重生之前的事情,那个时候的唐哲根本没有胆子敢去看。
沈月听了,长长地哦了一声。
易芳看了她一眼,问道:“你又怎么了?”
沈月回看了她一眼,然后转头看着唐哲,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哲哥,我终于明白了。”
唐哲问道:“你明白什么?”
沈月笑道:“以前我一直想不明白,我们也算是一起长大的,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不过了,但是就一夜之间,你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从原来的唯唯喏喏变得勇武决断,从原来的胆小如鼠变得敢和野猪单打独斗,原来你是闯了坛,肯定是神仙附体了。”
唐哲一脸黑线,却又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说道:“我的改变和他设的那个神坛没有关系,只是我爹被野猪咬伤之后,为了一家人能活下去,逼不得已的改变而已。”
申二狗问道:“唐哥,那你说说看,这个不是邪坛,又是什么呢?”
唐哲指着木雕人头说道:“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神像,应该是开山。”
“开山?”三个人都不懂,又看向唐哲。
唐哲肯定地点了点头:“对,开山,先前我们说的冲傩还愿,你们不是去看过吗?里面是不是有一个很像这个神像?”
沈月想了想,说道:“好像有这么一个,手里拿着大刀,边唱边跳,他脸上戴的脸壳子(面具)还真和这个很像呢。”
唐哲说道:“是呀,开山出场的时候,演员就会唱:开山哥哥恶又恶,一对獠牙一对角。所以我认为他一定是开山。”
第522章 傩坛正神
沈月可以说是在八家堰这个地方土生土长的,她不仅在这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时光,还在沈醉亭的悉心教导下勤奋读书。由于长期受到沈醉亭的熏陶和影响,沈月对于地方的历史、政治以及文化都产生了极为浓厚的兴趣。
对于傩戏这种被列为“四旧”的传统艺术形式,沈月也有所了解。当她听到有人提到傩戏中的开山时,便兴致勃勃地说道:“哲哥,开山可是傩坛中的正神哦!据我所知,每次冲傩结束后,大法老师都会将傩神供奉起来。不过,我听别人说过,他们主要供奉的是傩公傩婆,而像开山、秦童这些角色,只是把脸壳子摆在坛上而已。”
沈月接着描述起开山的形象来:“开山的样子可威风啦!他红漆獠牙,额间用朱砂画着太极图,身穿玄色战袍,战袍上缀着青铜铃铛。当鼓声突然响起时,他手持开山大刀,踏着罡步,步伐稳健有力。随着他的每一步,铃铛都会发出清脆的声响,仿佛在演奏着古老的韵律。在烟雾弥漫中,他的刀刃劈开虚空,每一道劈砍都带起一阵疾风,甚至能将案上的供品震得簌簌作响呢!”
“在那脸壳子的后面,一双眼睛怒目圆睁,赤色的瞳仁在烛光的映照下,泛着令人心悸的威慑精光。锣鼓声响起,他便如虎啸般的低吼,震耳欲聋,仿佛整个戏台都在颤抖。紧接着,那开山大刀如同泰山压卵一般,重重地砸向地面,只听得“砰”的一声巨响,仿佛地面都要被他砸出一个大洞来。”
“他迅速地旋身,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如同一面飘扬的旗帜。随着他的动作,内衬的五彩瑶纹若隐若现,闪烁着神秘的光芒。他的脚步如同禹步一般,轻盈而稳健,踏遍了戏台的四角。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了鼓点上,与那激昂的鼓乐声相互呼应。”
“他手中的刀尖轻轻一挑,一张黄符纸便凌空飞起,如同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然而,这只“蝴蝶”却在瞬间被点燃,化作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火焰在空中翻滚,如同一群翩跹的火蝶,美不胜收。”
“当最后一声鼓点落下,整个戏台都陷入了一片寂静之中。开山哥哥将刀柄拄地,他那面具上的獠牙似乎微微翕动,仿佛真有上古山神借体显灵,将那邪祟尽数吞入腹中。”
申二狗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他对傩戏还是有所了解的。在八家堰这样的农村里,傩戏可是一项非常受欢迎的娱乐活动,其受欢迎程度仅次于放电影。每当有哪家举行冲傩还愿的仪式时,周围村庄的人们都会蜂拥而至,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当时姚家湾的那一场傩戏可以说整个八家堰能走的大人小孩子都去了来,对其中的一些角色和情节还有些印象。
申二狗也曾去姚家湾看过傩戏,不过,由于他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所以对于傩戏的理解和欣赏水平相对有限。尽管他见过开山的形象,但却无法像沈月那样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来描述。
当沈月对开山的形象进行夸赞时,申二狗不禁感叹道:“小月姐,你真厉害啊!我就只知道开山哥哥在那里跳来跳去的,但从你的嘴里说出来,我就好像能看到那个形象在我眼前活了过来一样。”
易芳听到申二狗的话,笑着打趣道:“你小月姐马上就要去上大学啦,以后可就是高级知识分子哦!”这句话让沈月有些不好意思,她连忙低下头,脸颊微微泛红。
唐哲见大家都如释重负,心情轻松了不少,便提议道:“要不我们边走边聊吧?既然这里出现了偷盐老鼠,又发现了开山的神像,我觉得我们距离出口应该已经不远了。”他的话引起了其他人的共鸣,大家纷纷表示赞同。毕竟长时间待在这个地方确实不是个好主意,头顶上还有那么多蝙蝠盘旋,地上则铺满了它们的粪便,那股恶臭让人几乎无法呼吸。
于是,四个人开始缓缓前行,唐哲则趁机与沈月聊起了傩戏。他说:“小月,你知道吗?傩戏在我们国家可是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哦!早在汉朝时期,就连皇家如果遇到难以治愈的疾病,都会举行冲傩还愿的仪式呢!”
沈月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她点了点头,回答道:“我知道呀,我读过《三国演义》,里面好像就有记载汉灵帝病重时,宦官们找了大法老师给他冲了一次傩呢。”
唐哲微笑着说道:“不错,里面的确记载了这一段故事,傩戏在我们国家的几千年发展过程中,又确实衍生出了许多支系。就拿我们本省来说,开山的形象在不同地方也有所差异。有些地方的开山形象手持斧子,而有些地方则是手持大刀。不过,无论哪种形象,头上的一对角都是他的显着标志。”
易芳好奇地追问:“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呢?”
唐哲解释道:“这是因为开山在傩坛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他被视为斩妖除魔、开路先锋的象征。而在西江省那边,人们对于开山的理解和我们这里有所不同。他们认为铜镜具有特殊的力量,可以照出妖魔的本体,让它们无处遁形。所以,在那边的傩戏中,开山的形象就没有了头上的角,取而代之的是一面铜镜。”
申二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接着问道:“那么,究竟是谁把他供奉在这里的呢?”
易芳回道:“那还用说吗?肯定是你们说的什么大法老师来供的呀,像我们普通人对这种傩戏人物又不熟悉。”
沈月摇着头说道:“那倒未必,易芳姐,你不要忘记了,我们来的这个洞里,除了江汉王朝的最后一代皇帝外,还有一帮熬硝佬,我估计那帮熬硝佬和江汉王朝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肯定是从这个洞的另一个出口进来的,然后走到了有水源的地方,便筑城熬硝,也许,他们之中有人便是大法老师,为了让熬硝顺便,便供奉了这一尊开山神在这里。”
第523章 久违的阳光
沈月关于 “硝洞并非灯花教所建” 的分析,像一把钥匙,解开了众人心中的疑团。她条理清晰地指出 “熬硝点远离营盘不合常理”“灯花教缺乏长期修建复杂洞道的条件”,每一条都切中要害,让唐哲、易芳和申二狗都忍不住点头称是。
唐哲看着沈月,眼里满是赞许,忍不住感叹道:“小月啊,真没想到你看问题这么透彻。你不仅把原因分析得头头是道,还和我心里想的一模一样。我们从营盘出发,到发现江汉王朝末代皇帝枯骨的那个洞厅,一路上走走停停,仔细观察,实际花费的时间还不到半个小时。”
“可从那个洞厅穿过去之后,一直走到后来的地下城墙,我们几乎没怎么停歇,脚步都没放慢过,却足足走了三个小时左右。你看,” 他晃了晃手里的手电筒,“连一对几乎全新的电池都耗光了,现在只剩这点微弱的光,勉强能照路。”
他顿了顿,指着洞壁上的凿痕:“这么长的洞道,这么规整的台阶,绝不是短时间能修成的。灯花教在梵净山活动的时间不长,依元子从扶持傀儡皇帝到兵败九皇洞,前后也就两三年,根本没精力修这么复杂的工程。”
易芳抱着胳膊,皱着眉,还是有些不甘心,在一旁附和道:“话虽这么说,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是依元子他们修的可能性吧?毕竟灯花教手里有不少洋枪,当年和清军对抗,弹药消耗肯定很大。他们完全有可能就地取材,在山洞里熬硝制火药,为了隐蔽,才把硝洞修得离营盘远一些。”
唐哲闻言,轻轻摇了摇头,语气笃定地解释道:“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你忘了依元子的出身 ,他最早是白莲教的信徒,后来因为和教内高层意见不合,才带着一批人脱离白莲教,自立门户创建了灯花教。”
“而白莲教与灯花教和梵净山本地的傩坛、熬硝佬群体向来没什么交集,依元子手下的人,大多是跟着他打仗的义军,根本不懂熬硝的手艺,也不熟悉山洞的地形,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找到这么隐蔽的山洞,还修成这么规整的洞道?”
他蹲下身,用手电筒照了照地面被踩出的浅痕:“而且你想想,如果真是灯花教的人熬硝,他们完全可以在营盘下方找个小山洞,就近修建硝坑,省时又省力,何必跑这么远?”
“要知道,那个年代可没有电,照明全靠火把和桐油灯,桐油在当时可是稀罕物,价格昂贵,一般人家都舍不得用。”
“梵净山里最常见、最便宜的照明材料,就只有松油木 —— 把松树劈成细条,涂上松脂,点燃了就能当火把用。”
“可你算过吗?要照亮这么长的洞道,每天得用多少松油木?” 唐哲伸出手指,大致估算道,“咱们走了三个小时的洞道,按每小时需要两支松油木火把算,一天要是熬硝十个时辰,就得消耗近四十支松油木。”
“而且熬硝的时候,不仅洞道要照明,硝坑、淋硝池这些地方也得亮着,不然稍不注意就会出错。灯花教的人本来就少,而且又要时常躲避官兵的追杀,哪里会去山上砍这么多松油木?”
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所以啊,小月的分析和我想的一样,这个硝洞,大概率是更早之前的熬硝佬群体修建的。”
“而且这群熬硝佬还是本地人,他们世代在梵净山的山洞里熬硝,熟悉地形,懂手艺,还能互相帮忙,花个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修成这样的洞道和硝坑,才说得通。”
沈月听着唐哲的话,脸上露出了笑容,心里甜甜的 ,自己的分析被认可,尤其是被唐哲认可,让她格外开心。
申二狗虽然没完全听懂两人讨论的细节,却也跟着点头:“唐哥和小月姐说得都对!反正不管是谁修的,咱们赶紧找到出口出去才是正经事,这洞里又黑又潮又臭,我都快憋坏了!”
四人一边说着,一边继续往前赶路。洞道里的风比之前更强劲了,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草木清香,显然离出口不远了。
申二狗走在最前面,火把的光芒摇曳着,映得众人的影子在洞壁上忽长忽短。
约莫又走了半个小时,申二狗突然停下脚步,猛地举起手电筒,兴奋地朝着前方大喊:“唐哥!你们快看!前面有光!是亮光!”
后面的三人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黑暗的洞道尽头,隐约透出一团朦胧的光线,虽然不算明亮,却像黑夜里的星星,在浓稠的黑暗中格外醒目。
那光线随着风的流动微微晃动,显然是来自洞外的自然光,不是洞内的反光。
“终于要走出去了!” 沈月惊喜地喊道,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连日来的疲惫和紧张,在看到光的那一刻,仿佛都消散了不少。她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但手又扶着唐哲,只走了一步,见唐哲跟不上来,便又停下来等他。
申二狗更是激动,把火把交给易芳之后,撒腿就朝着那道亮光跑去,嘴里还不停地喊着:“出口!肯定是出口!我先去看看!” 他的脚步声在洞道里回荡,带着难以抑制的兴奋。
没过多久,前方就传来了申二狗的声音,带着满满的喜悦:“唐哥!小月姐!易芳姐!真的是出口!我们走出来了!外面有太阳!”
易芳听到 “太阳” 两个字,也忍不住加快了脚步,对着身后的唐哲和沈月催促道:“小月,唐哲,你们俩能不能走快一点?都到洞口了,还磨磨蹭蹭地腻在一起,小心等会儿太阳都下山了!”
沈月的脸颊瞬间红了,连忙解释道:“易芳姐,你瞎说什么呢!我就是…… 就是觉得洞道太黑,走得慢了点。” 她偷偷看了一眼身边的唐哲,见他正笑着看自己,脸更红了,连忙低下头,快步往前走去。
洞口的光线越来越亮,照射进洞内几十米远。众人在黑暗中待了太久,哪怕是这样微弱的阳光,也足以让他们看清脚下的路。地面上的碎石渐渐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层薄薄的落叶,显然是从洞外飘进来的。
易芳再也忍不住,不等唐哲和沈月,一个人朝着申二狗所在的位置跑去,嘴里还喊着:“等等我!我也来了!” 她实在太想呼吸一口新鲜空气,太想摆脱山洞里那股混杂着蝙蝠屎和潮湿的腥气了。
第524章 野葡萄
沈月看着易芳跑远的背影,又转头看向唐哲,笑着问道:“哲哥,你的脚还痛吗?刚才走了这么久,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再出去?”
唐哲之前在营盘被狼咬伤了腿,虽然喝了柴胡水退了烧,伤口也处理过,但长时间走路,肯定会不舒服。
他摇了摇头,眼里满是温柔:“已经好多了,不碍事。我们也赶紧出去吧,别让二狗和易芳等太久,而且也得看看我们现在在什么地方,好找去坝口寨的路。”
“嗯!” 沈月重重地点了点头,和唐哲并肩朝着洞口走去。
两人的脚步不快,却很稳,洞道里的光线越来越亮,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映在洞壁上,像是一幅流动的画。
当两人走出洞口的那一刻,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暖意,让他们下意识地眯起了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适应过来。
申二狗正坐在洞口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阳光洒在他的脸上,把他晒得暖洋洋的,看起来像朵盛开的向日葵。
他手里还拿着一串从旁边树上摘的野果,正一边吃一边哼着小调,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
见唐哲他们出来,挥了挥手说道:“唐哥,小月姐,快来吃葡萄。”
沈月问道:“你哪里来的葡萄?”
申二狗指了指洞口外边的那一簇绿藤,说道:“那一片都是,摘来估计有好几十斤,不过还没有到完全成熟的时间,一串上面没有几颗熟的,大部分都还是青的。”说完又丢了一颗在嘴里,眼睛顿时眯成了一条缝。
沈月看着他的样子,连忙说道:“算了吧,我还不饿。”
易芳则站在洞口的边缘,弯着腰,不停地咳嗽,还时不时用手帕擤着鼻涕。
她皱着眉,一脸难受的样子,嘴里嘟囔着:“真是倒霉,在洞里吸了那么多蝙蝠屎,现在一呼吸,感觉气管里全是那股腥臭味,太恶心了!” 说着,她又用力咳嗽了几声,像是要把肺都咳出来。
唐哲和沈月看到易芳的样子,忍不住相视一笑。沈月走上前,从背包里拿出水壶,递给易芳:“易芳姐,喝点水漱漱口,会好一点,外面空气新鲜,多呼吸一会儿,就闻不到那味道了。”
易芳接过竹筒水壶,揭开塞子,猛灌了几口,又漱了漱口,吐在地上,才感觉舒服了些。她抹了抹嘴,苦着脸说:“以后再也不想进这种黑漆漆的山洞了,太遭罪了!”
申二狗又把野葡萄递到易芳面前,说道:“易芳姐,要不你吃点葡萄,改一下口味,说不定要好受一些。”
易芳撇着嘴连连摇头:“耶,我才不吃呢,看到你吃我就清口水流,牙齿都酸掉了。”
申二狗又丢了一颗在嘴里,这一次,他的眉头没有之前皱得那么厉害,面不改色地说道:“你看,嘱这种红和发紫的,不光不酸,还很甜呢。”
“真的?”易芳是半信半疑,从申二狗手里接了几颗过来放在嘴里,一口咬下去,顿时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收缩,嘴巴好像也变小了,眼睛都睁不开来,五官完全变了形。
“好你个二狗,敢搞我的明堂。”易芳一连吐了好几口酸水,终于能说话了,第一句话便是骂申二狗。
她的拳头打在申二狗身上,他也不躲,反而笑着问道:“你现在是不是感觉鼻子里嘴里没有之前那种臭味了嘛?”
易芳停了下来,使劲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惊喜地说道:“哎,还真是耶,感觉没有之前那么难受了,二狗,再给我一串。”
申二狗手上的那串全部都是青色的了,指着洞口那一簇野葡萄说道:“那里结了那么多,我和你去摘吧。”
看着他们去摘野葡萄,沈月转头看向唐哲,关切地问道:“哲哥,你要不要也坐下来休息一会儿?看你脸色还有点白,肯定累坏了。”
唐哲摇了摇头,目光望向洞口外的景色,说道:“不用了,我们先看看这是什么地方,确定一下方向,早点找到去坝口寨的路,晚上才能有地方落脚。”
沈月点了点头,跟着唐哲走到洞外的平台上,原来,洞口外还用石头砌了一道半米多高的矮墙,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石头上长满了青苔,部分地方已经坍塌,露出了里面的泥土。
矮墙旁边,有一条用青石板铺成的台阶,蜿蜒着通往悬崖下方的山谷。台阶上早已布满了荆棘和杂草,显然已经很多年没有人走过了,石板也被岁月磨得光滑,边缘处甚至有些破损,能看出当年修建时的用心。
申二狗和易芳已经摘了葡萄回来,易芳又递了一些给沈月:“小月,快吃一点,吃了嘴巴里味道要好一些,真的有用,我试了的。”
沈月接过来说了句“谢谢!”然后便摘了两颗成熟的喂给唐折,两个人都只吃了一口,那种味道太酸爽了。
唐哲他们在吃葡萄的时候,易芳便走到台阶边,拨开上面的荆棘,探头往下看:“唐哲,这台阶一直通到下面的山谷,应该是以前的熬硝佬修的路,从这里说不定能走到大路上呢?”
唐哲走到易芳身边,也往下看了看 ,台阶下方的山谷里,长满了茂密的树木,郁郁葱葱,看不到尽头。远处隐约能听到水流声,像是有小溪从山谷里流过。
他点了点头,说道:“应该是。这台阶看起来是人为修建的,当年肯定是有人经常从这里进出山洞,顺着台阶下去,大概率能找到通往外面的路。”
易芳苦着脸,看着台阶上的荆棘,皱了皱眉:“这荆棘也太多了,怎么走啊?一不小心就会被扎到。”
申二狗笑着拍了拍胸脯:“易芳姐,你放心!这点小事交给我!” 说着,他从身后取出沙刀来,再一次当了开路先锋。
沈月也从唐哲身后的刀别子里取出沙刀来,说道:“哲哥,我去帮一下二狗。”
要想从台阶上走到山谷,还有很长一段路,光凭申二狗一个人砍那些荆棘,的确有些困难,唐哲便点头应允了。
第525章 偷看长针眼
山洞外的石阶本是青石板砌成,虽常年荒废,长满了半人高的荆棘和缠绕的藤蔓,却不算密集 ,大多是些带刺的野蔷薇和枸骨,只要砍出一条能容人弯腰通过的窄路即可。
沈月握着沙刀,刀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她踮起脚,对准一簇缠绕在石阶上的野蔷薇,用力挥下,“咔嚓” 一声,藤蔓应声断裂,带刺的枝条 “哗啦啦” 落在地上。
申二狗则在一旁用树枝拨开砍断的荆棘,时不时接过沈月手里的沙刀,换她休息。
“小月姐,你歇会儿,我来!” 他撸起袖子,双手紧握刀柄,对着石阶拐角处的枸骨丛猛力砍去,动作虽粗笨,却格外卖力。
两人轮流上阵,沈月细心,专砍缠绕在石板上的细藤蔓;申二狗力气大,负责清理粗壮的荆棘丛。不到半个小时,一条蜿蜒向下的小路就清理出来了,直通悬崖下方的小溪。
沿途的灌木丛里,几株刺梨正挂满了金黄色的果实,果皮上的细刺在阳光下闪着微光,像缀满了细小的珍珠。
“哇,有刺梨!” 申二狗眼尖,率先发现了果实,然后小心翼翼地拂过刺梨表面的细刺,等刺差不多掉光了,才摘下一颗递给后面的易芳:“尝尝,酸甜可口,还能解渴。”
四人每人摘了一小捧刺梨,揣在衣兜里,顺着清理好的小路慢慢走下石阶。
溪水在谷底潺潺流淌,清澈见底,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水面,波光粼粼,像撒了一把碎银。众人走到溪边,先是迫不及待地蹲下身子,双手捧起溪水往脸上泼 ,溪水冰凉刺骨,带着山野草木的清香,瞬间洗去了脸上的灰尘和山洞里的浊气,连呼吸都变得清爽起来。
“我去上游洗把脸。” 易芳抹了把脸上的水珠,拉着沈月的胳膊就往溪流上游走,临走时还转过头,对着唐哲和申二狗挑眉笑道:“我可警告你们两个,不许偷看!要是敢跟过来,我就把你们的耳朵拧成麻花!”
申二狗正捧着溪水往脖子上浇,闻言 “噗嗤” 一声笑了出来,抹了把脸说道:“谁要偷看啊,我公说过,偷看女人洗澡会长‘挑针’(针眼),我可不想眼睛肿成桃子!”
沈月的耳尖瞬间红了,他知道申二狗这里说的桃子并不是指树上结的桃子,而是指母猪的生殖器,当母猪发情之后,那里就会肿涨变得粉红,就像一颗成熟了的桃子一样。
于是她伸手拍了申二狗一下,又羞又气地骂道:“死二狗,你胡说什么呢!赶紧闭嘴!”
申二狗这才意识到自己话说得不妥,挠了挠头,连忙低下头,用溪水使劲搓着脖子,不敢再吭声,耳根子却红到了脖子根。
唐哲看着两人的样子,笑着摇了摇头,对沈月叮嘱道:“你们别走远了,小月,易芳姐在山里没什么经验,你多照顾着点,要是遇到什么情况,就喊一声。”
“我知道啦,哲哥。” 沈月点了点头,拉着易芳的手,朝着上游走去。两人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溪流的拐弯处,只留下芦苇丛被风吹动的 “沙沙” 声。
唐哲和申二狗也不再耽误,三下五除二地脱下身上的衣服裤子 ,他们的衣服上沾满了山洞里的灰尘和蝙蝠屎,有些已经干硬在布料上,结成了黑褐色的硬块,散发着淡淡的腥臭味。
“这蝙蝠屎可真难洗!” 申二狗皱着眉,把衣服泡在溪水里,用石头反复捶打,干硬的污渍才慢慢化开,溪水瞬间浑浊起来。
唐哲也把衣服泡在水里,双手用力揉搓着裤腿管口处,这地方的污渍最严重,他搓了半天,手指都搓红了,才把污渍洗干净。
两人合力把洗好的衣服拧干,水滴顺着衣角往下淌,在脚下积成了一小滩水洼。
“没办法,只能先穿着湿衣服了,等会儿走到太阳底下,晒一晒就干了。” 唐哲说着,率先把湿衣服套在身上,冰凉的布料贴在皮肤上,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却也觉得格外清爽。
申二狗也跟着穿上湿衣服,然后两个人又把脚上的解放鞋给脱下来在水里简单地洗了一下。
然后申二狗走到溪边的一丛水菖蒲旁坐下,从衣兜里掏出摘来的刺梨,拿出沙刀,小心翼翼地刮着果皮上残留的细刺,刮好一个,就扔给唐哲:“唐哥,你尝尝,这刺梨真甜!”
唐哲接过刺梨,咬了一口 ,酸甜的汁液在嘴里爆开,带着一丝淡淡的涩味,却格外爽口。
他吃完刺梨,抬头望了望天空 ,太阳已经偏西,从山沟的谷口望去,谷口外面那座山的山顶处,还有太阳光的照射。
“现在具体时间说不清,但看太阳的位置,应该是下午四点多钟。” 他侧耳听了听,除了身边的溪水声,不远处还传来隐约的大河流水声,“这条小溪应该是在牛尾河的西面,你听,那边有大河的声音,估计这条小溪出去不远,就汇入牛尾河了。”
申二狗哦了一声,又刮了一个刺梨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我还以为我们走了这么久,已经穿过梵净山了呢,没想到还在牛尾河附近。”
唐哲苦笑了一声,摇了摇头:“哪有那么容易。我们进山洞的时候,本来是往南面走,可山洞里七拐八绕,走了好几个小时,早就分不清方向了。不过好在我们已经走出来了,等会儿沈月和易芳姐回来,我们就顺着这条小溪往下走,肯定能走到牛尾河。到了牛尾河,就好办了,沿着河岸走,总能找到去坝口寨的路。”
申二狗听到这里,叹了口气,有些担忧地说道:“唉,就是不知道离坝口寨还有多远。要是今天晚上赶不过去,我们就得在山里露营了,还得趁早找个安全的地方搭个棚子才行。”
唐哲点了点头,赞同地说道:“你想得很周全,是该提前考虑。不过现在还不好说,等我们走到牛尾河,看看河边有没有人家,或者问问路过的山民,就能知道离坝口寨还有多远了。要是实在赶不过去,就在河边找个干燥的地方露营,生堆火,既能取暖,又能防野兽。”
两人一边吃着刺梨,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申二狗又刮了几个刺梨,和唐哲分着吃了,见沈月和易芳还没回来,忍不住伸长脖子,朝着上游的方向望了望,小声问道:“唐哥,小月姐和易芳姐怎么还没回来啊?不会是遇到什么事了吧?”
第526章 保证不让大家遇到冷条子
申二狗话音刚落,不远处就传来易芳带着笑意的调侃声,像山间的风铃般清脆:“死二狗,你怎么像个婆娘似的,在背后念叨我们?老实交代,是不是偷偷跟过来偷看了?”
话音未落,易芳就拉着沈月从芦苇丛后走了出来,嘴角扬着狡黠的笑,眼神里满是戏谑。
申二狗的脸 “唰” 地一下红透了,像熟透的小龙虾,双手连忙摆个不停,说话都结结巴巴:“我没有!真没有!我就是…… 就是看你们去了这么久没回来,有点担心,想问问而已。”
他越说声音越小,最后几乎细若蚊蚋,耳根子红得能滴出血来,双手下意识地攥紧了衣角,活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沈月跟在易芳身后,忍着笑走上前,轻轻拍了拍申二狗的胳膊,帮他解围:“二狗,别紧张,易芳姐跟你开玩笑呢,她就是故意逗你玩的。” 她说话时眉眼弯弯,语气温柔,像一阵清风,瞬间抚平了申二狗的窘迫。
此时的沈月和易芳,刚在溪水里洗去一身风尘,头发湿漉漉地披在肩头,水珠顺着发梢往下滴,在领口晕开一小片水渍。
两人穿的都是湿衣服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苗条的身形,在夕阳的映照下,皮肤透着健康的红晕,显得格外清爽利落。
易芳还摘了两朵白色的野蔷薇,一朵别在自己的发髻上,一朵递给了沈月,俏皮地说:“戴着好看,就当是这山野给我们的礼物。”
“你们可算回来了,再晚一会儿,二狗都要提着沙刀去上游找你们了。” 唐哲笑着站起身,指了指溪边的水菖蒲,“快坐下来歇会儿,尝尝二狗刮好的刺梨,酸甜可口,正好解解渴。”
他说话时,目光落在沈月和易芳身上,带着几分关切 。
两人脸上虽带着笑意,却难掩疲惫,显然在山洞里折腾了大半天,早就累坏了。
沈月和易芳笑着走到溪边坐下,拿起申二狗放在石头上的刺梨。
沈月咬了一小口,酸甜的汁液瞬间在嘴里爆开,带着山野草木的清香,还有一丝淡淡的涩味,却格外爽口。
她忍不住眯起眼睛,像只满足的小猫:“真甜。”
易芳也跟着咬了一口,连连点头:“山里就是好,怎么都不会饿死人。” 说着,她又拿起一个刺梨递给沈月,“小月,你多吃点,补充点体力,等会儿还要赶路呢。”
听到她说怎么都不会饿死人,唐哲不停地摇着头,说道:“易芳姐,你是不了解政策,也是现在稍好一些了,再往前几年,有哪个敢私自上山乱打猎的?”
申二狗见易芳不再调侃自己,终于松了口气,重新拿起沙刀,低着头专心致志地刮刺梨上的细刺。
他刮得格外认真,刀刃轻轻拂过果皮,把细小的尖刺一一刮掉,偶尔还会吹掉果皮上的碎屑。刮着刮着,他还哼起了山里的小调,调子简单欢快,带着几分随性,在溪边潺潺的流水声中回荡,给这宁静的山野增添了几分烟火气。
唐哲看着三人放松的模样,心里也泛起一丝暖意,便没有再接着说那个饿死人的沉重话题。
可抬头望了望天色,眉头又微微皱起。小溪沟里虽然看不到太阳,但从小溪口望向远处的山,夕阳已经渐渐西斜,山的下半段阳光照射不到,而靠山顶的地方,被照成一片金黄色,连带着把小溪口外远处的天空染成了淡淡的橙红色,连天空的云朵的影子也被拉得很长很长。
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其实身上都湿透了,只是习惯性的拍了拍。说道:“天色不早了,我们得抓紧时间赶路,争取早点走出这片山沟。你们现在还能走得动吗?”
这话一出,三人脸上的轻松瞬间淡了几分。在山洞里连续走了七八个小时,脚下的路又陡又滑,每个人的腿肚子都在隐隐抽筋,肌肉酸痛得厉害。但刚才在溪水里洗了个冷水澡,又吃了酸甜解渴的刺梨,稍微恢复了些体力,疲惫感也减轻了不少。
易芳揉了揉发胀的小腿,咬了咬牙说道:“能走!咱们可不能在这狭窄的山沟里露营,四面都是山,万一晚上来只野兽,连躲的地方都没有,还不如退回山洞里安全。”
沈月也连忙点头,目光落在唐哲的腿上,满是担忧:“是啊,我们能走,哲哥,你的伤刚才碰了水,没事吧?会不会发炎?” 唐哲腿上的伤已经成了她的心病,每走一段距离,她就要关心地问一遍,虽然用草药处理过,可伤口还没完全愈合,刚才在溪水里洗衣服时,难免沾到了水。
唐哲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伤口处确实有些隐隐作痛,却也没到无法行走的地步。他苦笑着摇了摇头:“没事,现在说这些也晚了,水都已经碰了。咱们路上留意着,看看能不能找到些止血消炎的草药,比如蒲公英、紫花地丁之类的,到时候再敷上就行。”
申二狗听到 “赶路” 二字,瞬间来了精神,从地上拿起枪背在肩上,拍了拍胸脯说道:“唐哥,我还是走前面探路!我眼神好,保证不让大家遇到冷条子(蛇)!” 说着,他顺手砍下一根树枝,当作拐杖,又能用来拨开路边的荆棘,一举两得。
四人收拾好东西,沿着小溪往山外走去。小溪的水流不大,却异常冰冷,踩在溪水里的石头上,凉意顺着脚底直往上窜,冻得人脚趾发麻。
山沟里植被茂密,阳光很难穿透层层树叶洒下来,比外面更显阴冷,走了没一会儿,大家的胳膊上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沈月还想着能不能在路上遇到 “一枝蒿” ,要是能再弄几棵的话,重新给唐哲包起来,也会好一些。
她一边走,一边不停地往小溪两岸的草丛里张望,眼睛瞪得圆圆的,生怕错过任何一株草药。偶尔看到类似的植物,她还会停下来仔细辨认,确认不是一枝蒿后,才略带失望地继续往前走。
唐哲走在最后面,一是为了照看大家,二是因为腿伤不敢走太快。冰凉的溪水偶尔溅到伤口上,带来一阵刺痛,却也奇怪,走着走着,疼痛感反而减轻了不少,大概是水流冲刷起到了一定的消肿作用。
申二狗在前面时不时提醒前面的人:“小心脚下的青苔,别踩滑了!”
“那边的石头松动了,绕着走!”
路上遇到了好几条蛇,申二狗眼尖,就连五步蛇那种盘在枯叶当中,完全和枯叶混为一体的都被他发现了。
一路上还抓了些石巴子之类的小杂鱼,易芳不会抓,只好打下手,把鱼用茅草穿起来提在手中。
哗啦啦的河水声越来越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艰难穿行,终于走出了小溪沟,眼前是奔腾汹涌的一条大河,唐哲转过头往右边看去,远处的云端之间,梵净山的金顶在夕阳的余辉下被染成一片金红色。
第527章 回到原点
站在牛尾河岸边,众人明显感觉到,这段河段的水流比上游湍急了不少。河水裹挟着从山间冲刷下来的碎石,奔腾向前,撞击在河中央的巨石上,溅起半米多高的浪花,发出 “哗哗” 的巨响,像一首雄浑的山野乐章。
河岸边,除了些枝繁叶茂的喜水植物外,还生长着一大片茂密的楠竹 —— 竹子高大挺拔,最高的足有七八米,翠绿的竹叶层层叠叠,在夕阳的映照下泛着油亮的光泽,微风一吹,竹影婆娑,发出 “沙沙” 的声响,与河水的轰鸣交织在一起,格外有意境。
“这楠竹在梵净山低海拔的地方,真是随处可见啊。” 沈月伸手拂过身边一根楠竹的竹节,触感冰凉光滑,“之前在营盘里,用来搭棚子的就是楠竹;营盘对面的河边山坡上,也有一大片;没想到这里又遇到了,连这么偏僻、没人烟的地方都长得这么茂盛。”
唐哲若有所思地说道:“楠竹耐旱又耐湿,适应力强,梵净山的气候和土壤正好适合它生长。而且它长得快,几年就能成林,以前山里的人,盖房子、做农具、编竹筐,都离不开它,算是梵净山的‘宝藏植物’了。”
就在这时,沈月突然眼睛一亮,指着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峰,兴奋地喊道:“哲哥,你看!那是不是金顶?”
众人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远处的最高峰,山尖像一根巨大的石笋,直直地刺向天空,在傍晚霞光的映照下,泛着淡淡的金红色光晕,正是梵净山着名的红云金顶。
唐哲点了点头,目光却有些凝重,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忧虑:“对,那就是红云金顶。”
“哇!” 沈月兴奋地拍手,眼睛里闪着光,“我早就听说红云金顶好看,今天总算亲眼见到了!你们看,那金顶被霞光笼罩着,远远望去,像不像一座披着彩衣的佛像?太壮观了!” 她说着,还拉了拉身边的易芳,让她也仔细看。
易芳也被金顶的美景吸引,连连点头:“确实好看!比我在画册上看到的还惊艳,这霞光太绝了!”
可沈月说着说着,就发现唐哲的脸色不太对劲。
他眉头紧锁,眼神里满是忧虑,盯着金顶的方向,像是在思考着什么。沈月连忙收起笑容,担忧地问道:“哲哥,你怎么了?是不是腿还痛得厉害?”
唐哲摇了摇头,收回目光,看向沈月,语气严肃地问道:“小月,你觉得从这里看金顶,距离有多远?”
沈月抬头望了望金顶,又看了看周围的山势,认真地想了想:“具体有多远我说不好,不过看着不算太远,感觉顺着河走,半天就能到似的。”
唐哲又追问:“那你再想想,我们在营盘的时候,看金顶是什么样子?和现在看到的,有多少区别?”
沈月闭上眼睛,回忆起在营盘时的场景 ,当时他们站在营盘下面的河里看上去,金顶也是这样矗立在远处,被云雾环绕,只是那时候是傍晚,加上累了一天也没有仔细看。
她睁开眼睛,再次望向金顶,仔细对比了片刻,才说道:“好像没什么区别,和在营盘时看到的一模一样!”
申二狗指着峡谷里的那一丛石笋问道:“唐哥,你看,那不就是太子石?”
听到 “太子石” 三个字,唐哲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忧虑也更明显了:“我也看到了。你还记得吗?我们从太子石附近出发,没走多久就到了营盘;营盘对面的河边山坡上,除了楠竹林,还有几棵特别高大的铁杉树,树干笔直,枝叶像一把大伞,特别显眼。”
他伸手指太子石的方向,“你看,从这里往营盘的方向望去,是不是能看到那几棵铁杉树,就藏在楠竹林中间?按这个距离估算,我们现在离营盘,顶多也就十五六里地。”
“什么?” 易芳脸上的兴奋瞬间消失,满脸的难以置信,她使劲揉了揉眼睛,再次望向唐哲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了几棵高大的铁杉树的影子,“不可能吧!我们从进山洞到现在,差不多走了一整天,在山洞里钻了七八个小时,后来又沿着小溪走了一个多小时,这一天下来,少说也走了四五十里路,怎么可能才离营盘十五六里?”
唐哲苦笑了一声,摊了摊手,解释道:“你这是把山洞里的路程和地面大路的路程混为一谈了。如果是在地面有平坦大路的情况下,我们半天走四五十里地没问题。可我们之前一直在地下山洞里,洞道错综复杂,很多地方根本没有现成的路,全是碎石和湿滑的苔藓,每走一步都要先察看清楚,确定下一步能走才敢动,速度慢得很。”
他顿了顿,回忆起山洞里的场景:“而且你们还记得吗?遇到那些奇形怪状的石笋、钟乳石,你们都要停下来好奇地看一会儿;碰到分岔洞道,还要花时间判断哪条是有人走过的路;加上洞道弯弯曲曲,不是径直通往一个方向,经常走了半天,其实只是绕了个圈。所以我们虽然在山洞里耗了一整天,出了地面才发现,其实并没有走多远,相当于一直在‘原地打转’。”
申二狗听完,忍不住骂了一句,脸上满是懊恼:“我还以为我们在山洞里走的是直线,一直朝着山外走,没想到绕来绕去,还是没离开营盘太远!这破山洞,真是把人绕晕了!”
沈月倒是看得开,笑着拍了拍申二狗的胳膊,安慰道:“二狗,别生气啦,我们也不算绕回原点呀。至少已经离开营盘十多里地了,至少我们在山洞里走的这一段路是非常安全。”
易芳叹了口气,脸上的兴奋早已被担忧取代,眼神里还添了几分恐惧:“话是这么说,可现在天色越来越暗了,我们离坝口寨还不知道有多远。这荒山野岭的,晚上要是真在这里露营,会不会有野兽啊?之前的山狗群会不会又选择晚上来报复我们?”
第528章 落水
易芳话音刚落,沈月也跟着皱起了眉,脸上的轻松瞬间消散。
她望着渐渐暗下来的山林,声音里带着几分担忧:“哲哥,易芳姐的担心不是多余的。这里离营盘才十几里地,山狗(当地对狼的俗称)在原始森林里跑得飞快,它们熟悉地形,穿梭在树林里比我们在平地上赶路还快,真要过来,用不了一个小时就能到这里。”
她顿了顿,心里更添了几分不安:“哲哥,万一那一群山狗晚上又来偷袭我们怎么办?”
申二狗闻言,拍了拍手中的中正式步枪,满不在乎地说道:“怕啥!咱们现在有枪有子弹,只要它们敢来,来一只杀一只,来两只杀一双!虽然山狗肉不好吃,可它的皮值钱啊。” 他说着,还得意地晃了晃枪托,仿佛已经看到狼群被击退的场景。
见唐哲一直没说话,只是盯着河面若有所思,申二狗忍不住凑过去,问道:“唐哥,你说我说得对不对?咱们本来就是来打猎的,巴不得多遇见一些野猫猫呢!”
唐哲忽然笑了一下,并没有回答申二狗的问题,眼神里闪过一丝灵光,指着不远处的楠竹林,对众人说道:“有办法了!今天晚上我们不用在这里露营,也能赶到坝口寨,全靠它们了!”
三人齐刷刷地看向楠竹林,眼神里满是疑惑。申二狗挠了挠头,不解地问道:“就这些破竹子?唐哥,你还能把它们变成飞机,带我们飞出去不成?”
沈月盯着竹林看了片刻,又望了望奔腾的牛尾河,突然眼前一亮,恍然大悟道:“我知道了!哲哥,你是想用竹子做竹筏,顺着河水漂流下去!”
唐哲笑着点了点头,伸手在她的鼻尖上轻轻刮了一下,语气带着赞许:“真聪明!你看这牛尾河,这段的水流又大河道又宽,而且越往下游,河道越平缓。我估摸着,这水流速度每小时至少能有二十几公里,咱们要是做个竹筏顺流而下,最多一个小时就能漂到坝口寨附近,比在山里走路快多了!”
易芳也拍了拍额头,懊恼地说道:“哎呀,这么简单的办法,我怎么没想到呢!河水就是天然的‘路’,顺着走又快又省力,还不用怕遇到野猫子!那我们赶紧去砍竹子吧,争取在天黑透之前把竹筏做好!”
“别急,我们分工合作,效率更快。” 唐哲指着竹林和河岸,开始分配任务,“做竹筏不光需要竹子,还得用藤蔓把竹子绑牢,不然漂到一半散架就麻烦了。”
“这样,我和二狗负责砍竹子,大概需要十几根;你们两个女同志就去附近找‘饭苕藤’,越多越好,这种藤子韧性强,泡水后也不容易断,最适合绑竹筏。”
易芳连连点头,又有些疑惑地看向沈月:“小月,什么是‘饭苕藤’啊?我从来没听过,怕找错了。”
沈月无奈地笑了笑,拉着易芳的手说道:“等会儿我带你去认,刚才我们跟着小溪沟下来的时候,沟边到处都是,很好辨认。” 她转头看向唐哲,目光落在他受伤的腿上,担忧地问道:“哲哥,你腿上还有伤,砍竹子是重活,能行吗?要不我留下来帮你们?”
申二狗立刻拍着胸脯说道:“小月姐,你放心吧!有我在呢,肯定不让唐哥干重活!砍竹子的力气活交给我,唐哥只需要指挥就行,保证砍回来的竹子又直又结实!”
说干就干,四人立刻行动起来。唐哲和申二狗提着沙刀走进楠竹林,申二狗选了一棵碗口粗的楠竹,挥刀就砍 ,沙刀锋利,加上他力气大,“咔嚓咔嚓” 几下,竹子就摇晃起来,唐哲连忙上前帮着申二狗一起用力,让竹子直接往河边上倒去。
另一边,沈月带着易芳在河岸的灌木丛中寻找饭苕藤,没过多久就收集了好几大捆。
不到一个小时,他们的竹筏子就已经做好了。
“好了,试试能不能浮起来!” 唐哲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对众人说道。四人合力把竹筏抬起来,慢慢推到河水中 ,竹筏刚接触水面,就稳稳地浮了起来,没有丝毫倾斜。
“成了!” 申二狗兴奋地喊道,伸手拍了拍竹筏,竹子发出 “咚咚” 的闷响,显得格外结实。
唐哲把之前在竹林中选的两根手腕粗细的竹子递给申二狗一根,自己留了一根:“这两根竹竿用来撑筏子,也能控制方向。我站在前面,负责观察前面的水情,避开河里的石头;二狗站在后面,主要负责掌控竹筏的速度和平衡;小月和易芳坐在中间,尽量不要乱动,避免竹筏晃动。”
众人都点了点头,按照唐哲的安排登上竹筏,月和易芳小心翼翼地坐在竹筏中间,双手紧紧抓住旁边的竹子;唐哲站在竹筏前端,双脚分开,保持着平衡;申二狗则站在后端,手里握着竹竿,随时准备撑船。
此时,太阳已经完全落山,天空变成了深紫色,远处的红云金顶也变成了一座模糊的黑影,牛尾河的两岸,各种虫子发出了刺耳的鸣叫声,比赶场的人群还要热闹。
申二狗用竹竿在河岸边的岩石上用力一点,竹筏瞬间离开了河滩,顺着水流缓缓向下游漂去。唐哲站在前端,时不时用竹竿撑一下河中的暗礁和石头,调整着竹筏的方向,竹筏在他的操控下,平稳地顺着河道漂流。
沈月还是第一次坐竹筏,看着两岸的青山飞速向后退去,忍不住兴奋地问身边的易芳:“易芳姐,你看,我动了吗?”
易芳笑着摇了摇头:“你没动呀,是竹筏在动,所以你才觉得山在往后退。”
“哈哈,太神奇了!” 沈月忍不住张开双臂,感受着河面上的微风,“我好像在飞一样!”
易芳看着她兴奋的样子,笑着说道:“这让我想起一句诗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虽然这里没有猿猴,可这感觉太像了!”
沈月重重地点了点头,眼里满是新奇:“对!就是这种感觉!以前只在书上读过,没想到今天真的体验到了!”
天色越来越暗,河面上渐渐升起一层薄雾,前方几米远的水情已经看不太清楚。唐哲皱了皱眉,对沈月说道:“小月,把手电筒打开,照向前面的河面,我们得看清楚前面的路,避免撞到石头。”
沈月连忙从背包里拿出手电筒,打开开关,一道明亮的光束射向前方的河面。借着灯光,能看到河水在河道中奔腾,偶尔有石头露出水面,形成一个个小小的漩涡。竹筏在水流的推动下,速度越来越快,两岸的树木变成了模糊的黑影,只有手电筒的光芒在河面上晃动。
就这样漂流了近一个小时,沈月突然指着前方,喊道:“哲哥,前面的河水好像变急了!”
唐哲早就察觉到了水流的变化,他紧紧握着竹竿,神色严肃地说道:“大家抓好了,千万别乱动!前面应该是个险滩!”
话音刚落,竹筏就顺着湍急的水流冲进了险滩,轰地一声,在河水的冲击下,巨大的惯性作用把竹筏撞得稀烂,四个人虽然早有防备,却也被掀入湍急的河流中。
第529章 易芳失踪了
“砰 —— 咔嚓!”
一声沉闷的撞击声骤然炸响在牛尾河的夜色中,紧接着是竹片断裂的刺耳声响。
唐哲刚喊出 “抓稳” 二字,竹筏前端就重重撞在一块半露水面的青灰色巨石上,那块石头藏在湍急的水流中,只露出半个顶面,像一头潜伏的巨兽,瞬间将竹筏撞得倾斜。
捆绑竹筏的饭苕藤在激流的撕扯下 “嘣嘣” 断裂,原本规整的竹筏瞬间散架,十几根楠竹像脱缰的野马,在浪涛中翻滚碰撞,带着四人一同失去平衡。
巨大的冲击力将唐哲、沈月、易芳和申二狗高高抛起,又狠狠砸向冰冷的河水。
“咕咚!” 唐哲被水淹没的瞬间,冰冷刺骨的河水顺着口鼻灌进喉咙,呛得他胸腔剧痛,像被无数根细针扎着。
即便提前做好了应对险滩暗石的准备,这突如其来的倾覆还是让他措手不及,他下意识地闭紧眼睛,双手在水中胡乱划动,试图抓住什么,却只摸到滑腻的河水和散落的竹片。
刚挣扎着从水里探出头,深吸一口带着水汽的冷冽空气,背后又传来一阵钻心的剧痛 ,原来他被湍急的水流狠狠推向另一块露出水面的石头,后背正好撞在石头棱角上,疼得他倒抽一口冷气,差点再次呛水。
他强忍着疼痛,抹掉脸上的河水,才看清眼前的河道:无数块大小不一的巨石零散分布在河中央,形成一道天然的拦河坝,石头间的缝隙成了水流宣泄的缺口,河水从缺口处奔腾而下,卷起白色的浪花,形成一个个旋转的漩涡,像要把人吸进去。
“大家快往岸边游!抓住石头,别被冲走!” 唐哲顾不得后背的剧痛,拼尽全力大喊。
在喊叫的同时,他快速环顾四周,黑暗中只有一束微弱的黄白色亮光在浪涛中起伏,他知道那是他交给沈月的手电筒!沈月水性不好,只会几下笨拙的狗刨式,在这样的激流里根本撑不了多久,必须尽快找到她!
唐哲心里揪紧,他不敢多想,深吸一口气,扎了个猛子,顺着水流的方向加速游去。冰冷的河水像针一样刺着皮肤,他却丝毫不敢放慢速度,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找到小月,带她上岸!
另一边,沈月被抛下水的瞬间,第一反应不是挣扎,而是将手电筒高高举过头顶。她清楚地记得,唐哲帆布包里的火柴虽然用防水油纸包了三层,可万一进水就彻底没用了。
而手电筒是现在唯一的光源,要是被河水浸泡短路,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河道里,他们不仅找不到易芳和申二狗,还可能被水流冲到更远的险滩,甚至撞上暗礁。
“不能让电筒进水!” 沈月咬着牙,用一只手艰难地划水,试图横渡到岸边。可一只手的力量太小,刚划了几下,就被湍急的水流冲得失去平衡,身体不由自主地顺着河水往下漂。
即便如此,她举着电筒的手依旧稳如磐石,手臂酸得发麻也不肯放下。
“砰!” 突然,沈月的右肩重重撞在一块水下的石头上,剧痛让她忍不住闷哼一声,手中的手电筒差点脱手。她连忙用另一只手死死抓住电筒,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倔强地没掉下来。
她想回应唐哲的呼喊,可刚一张嘴,冰冷的河水就灌进了嘴里,呛得她剧烈咳嗽,只能闭上嘴,任由水流带着自己漂动,唯一能做的,就是继续举着那束微弱的光,等着唐哲找到她。
“小月!坚持住!” 唐哲顺着那束晃动的亮光,终于在一片翻滚的浪涛中看到了沈月的身影 ,唐哲心里一紧,拼尽全力游过去,一把将沈月紧紧抱在怀里。
“别怕,我来了,我们马上上岸!” 唐哲轻声安慰,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刚才那几分钟,他真的怕了,怕沈月被水流冲走,怕再也找不到她。
其实牛尾河这段的水深并不算深,平缓的地方也就没过大腿,既宽又平缓的地方也就没过膝盖,这里由于河道窄,加上河中间石头太多,浅一些的地方齐胸深,而深一些的地方则没过人,加上水流湍急,水下石头遍布,人站在水里根本稳不住脚,稍不注意就会被冲倒。
沈月靠在唐哲怀里,抹了一把脸上的河水,猛咳了几声,又吐出几口河水,喘着气问道:“哲哥,易芳姐和二狗呢?他们没事吧?”
她刚说完,站稳了身子,才发现自己完全可以踩到河底的石头上,就挣扎着想要从唐哲怀里出来,“哲哥,水不深,我能自己走,你快去找他们,别管我!”
唐哲看着沈月倔强的样子,心里又暖又急,只能接过她递来的手电筒,说道:“好,你跟在我身后,慢慢往岸边走,抓着旁边的石头,千万别乱跑,我喊他们几声试试。”
他举起手电筒,光束在漆黑的河道里扫来扫去,同时扯开喉咙大喊:“易芳!二狗!你们在哪里?听到了应一声!”
喊了好几声,河对岸才传来申二狗带着咳嗽的回应:“唐哥!我在这里!咳咳…… 痛死我了!”
唐哲心里一喜,连忙将手电筒的光束对准声音传来的方向 ,只见对岸浅滩上,一个模糊的身影正趴在岸边的石头上,艰难地往岸上爬,那人正是申二狗。“二狗,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易芳和你在一起吗?”
申二狗好不容易爬上岸边的草地,瘫坐在地上,一边咳嗽一边揉着额头,苦着脸说道:“我没事,就是刚才掉下水的时候,看到易芳姐被水流往下游冲,本来想游过去拉她一把,结果天黑看不清,一头撞在石头上,额头起了个大包,现在还疼呢!等我缓过来再看的时候,就已经找不到他了。”
“什么?”唐哲和沈月同时惊呼了起来:“易芳被冲走了?”
申二狗已经爬到了河边,扶着石头站了起来,说道:“嗯,我刚才也叫了她几声,没有回应。”
第530章 我要给她做人工呼吸
“什么?” 唐哲的声音陡然拔高,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他猛地转头看向申二狗,目光里满是焦灼 。
这一带的河道他早有察觉,石头密布如犬牙,水流湍急似奔马,更要命的是,他们谁也说不清易芳到底会不会游泳。
就算她会,在这样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被冰冷的激流裹挟着往下冲,撞上石头、或是河道里的枯树残枝,任何一种意外都可能致命。
“二狗,你立刻过来这边,看好小月,别让她乱跑!” 唐哲语速极快,声音因紧张而微微发颤,却依旧带着不容置疑的指令。
他知道,现在每一秒都关乎易芳的生死,必须尽快行动。
沈月一听,瞬间慌了神,双手紧紧拉住唐哲的胳膊,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哲哥,我和你一起去!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要是易芳姐真出了什么事,我…… 我怎么对得起保爷保娘?”
申二狗额头上的大包还在隐隐作痛,却咬牙说道:“唐哥,我也去!我水性比小月姐好,能帮上忙!”
唐哲看着两人坚定的眼神,知道此刻不是推辞的时候,只能快速叮嘱:“好!二狗,你跟在我身后,注意脚下的石头,别再摔倒;小月,你举着手电筒,光束尽量照远些,我们沿着河岸往下游找,一旦发现易芳姐的身影,立刻喊我!”
三人迅速行动起来。唐哲走在最前面,双脚踩在河边湿滑的碎石上,每一步都格外小心。
夜色浓重,河水的轰鸣声掩盖了脚下的动静,稍不注意就可能滑进河里。
沈月举着手电筒,手臂酸得发麻,却死死攥着电筒,光束在漆黑的河道里来回晃动,从河中央的巨石到岸边的芦苇丛,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申二狗跟在最后,时不时扶一把差点滑倒的沈月,目光警惕地扫视着河面。
“易芳姐!易芳姐!你在哪里?听到了答应一声!” 唐哲一边走,一边扯开喉咙大喊,声音在山谷间回荡,却被湍急的河水声吞没,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他的心越来越沉,像被灌满了铅 。时间每过去一秒,易芳遭遇危险的可能性就增加一分。
沈月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顺着脸颊滑落,滴进冰冷的空气里。
她哽咽着,却依旧坚持喊着:“易芳姐!你在哪里,易芳姐我们来救你了!你坚持住!” 手电筒的光束因为她的颤抖,在河面上晃出一道道残影,像跳动的不安音符。
而回答他们三个人的,只有牛尾河峡谷里的回声。
就在三人快要绝望的时候,沈月突然停下脚步,指着前方不远处的河道,声音带着哭腔却又充满惊喜:“哲哥!你看!那里…… 那里好像有东西在动!”
唐哲立刻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河道中央,两块巨大的青灰色巨石对峙而立,一根碗口粗的 “水打木”(被水流冲刷下来的树干)横亘在两块石头之间,像一座简陋的桥。
而在那根水打木上,隐约有一个人影蜷缩着,身上的衣服被河水浸透,长发散乱地贴在脸上,随着波浪的起伏微微晃动。
“是易芳姐!肯定是她!” 沈月激动得大喊,手电筒的光束死死定格在那个人影上,生怕下一秒就消失不见。
唐哲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他来不及多想,一把将手电筒塞给沈月,对申二狗喊道:“二狗,跟我来!” 说完,便纵身跳进了河里。
冰冷的河水瞬间没过胸膛,刺骨的寒意顺着腿上的伤口钻进骨头缝,他却丝毫感觉不到,眼里只有那个在水中沉浮的身影。
申二狗也跟着跳了下去,河水呛得他咳嗽了几声,却依旧咬牙跟上唐哲的脚步。
两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河道中央走去,河水时而没过膝盖,时而漫到大腿,脚下的石头滑得像抹了油,好几次都差点摔倒。
“唐哥,她好像昏过去了!” 申二狗率先冲到水打木旁,伸手抓住易芳的手腕,入手一片冰凉,像握着一块寒冰。
他心里一紧,却很快感觉到脉搏还在微弱地跳动,悬着的心才稍微放下了一些。
唐哲也赶到了,他深吸一口气,稳住身形,将手从易芳的腋下穿过,小心翼翼地将她的手臂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轻声说道:“二狗,搭把手,我们慢慢往岸边走,小心脚下的石头!”
这里的水深不算均匀,浅处只到腰间,深处却能淹到下巴。两人默契配合,唐哲在前托着易芳的上半身,申二狗在后扶着她的双腿,一步一步艰难地往岸边挪动。
沈月在岸边急得团团转,手电筒的光束始终跟随着他们,嘴里不停喊着:“哲哥!二狗!小心点!慢一点!” 她多想冲上去帮忙,却知道自己水性不好,只会添乱,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
终于,在两人的合力下,唐哲和申二狗将易芳抬上了岸边。
唐哲环顾四周,目光落在一块平整的紫袍玉石板上,那块石板约莫一米多宽、两米长,表面光滑,常年被河水冲刷,带着一丝暖意。“快,把她放在这上面!” 他对申二狗说道。
两人小心翼翼地将易芳平放好,沈月立刻蹲下身,轻轻拍打她的脸颊,声音带着哭腔:“易芳姐!易芳姐!你醒醒!快醒醒啊!”
可易芳始终紧闭着双眼,脸色惨白得像一张纸,嘴唇因为长时间浸泡在冷水中,泛着不正常的青紫色,毫无血色。
沈月的哭声越来越大,到最后几乎是泣不成声:“哲哥,易芳姐她、她是不是…… 你快救救她,一定要救救她!”
唐哲蹲下身,伸出手指探了探易芳的颈动脉,脉搏虽然微弱,却依旧跳动。“小月,别慌!” 他一边安慰沈月,一边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易芳姐只是被惊吓过度,加上呛了水,暂时昏迷了,心跳和呼吸都还在,没事的!”
说完,唐哲立刻开始急救。他跪在易芳身边,双手交叠放在她的腹部,微微用力按压。一下、两下、三下…… 每一次按压都带着精准的力度。
很快,一股清水顺着易芳的嘴角流了出来,滴落在紫袍玉石板上。
“怎么还没醒?” 沈月紧紧攥着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易芳,“哲哥,她真的不会有事吗?”
唐哲没有说话,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他加大了按压的力度,节奏也越来越快,每一次按压都凝聚着他的力量和希望。三十次、四十次、五十次…… 易芳依旧没有任何反应,双眼紧闭,一动不动。
唐哲停下动作,喘了口气,看着沈月焦急的眼神,无奈却又坚定地说道:“小月,对不起,现在只能用人工呼吸试试了,这是最后的办法。”
第531章 得救了
沈月看着唐哲迟疑的神色,眼眶通红,愣了一下后,猛地用力点头,抬手抹掉脸上的泪水,声音带着哭腔却无比坚定:“哲哥,你快救她!别管别的,只要能让易芳姐醒过来,做什么都可以!” 她紧紧攥着易芳冰凉的手,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 一定要让易芳活下来。
申二狗也在一旁急得直跺脚,连连催促:“唐哥,别犹豫了!救人要紧,现在哪还顾得上别的!” 他看着易芳惨白的脸,想起之前在山洞里易芳还笑着给自己递野果,心里又急又慌,恨不得替她承受这份痛苦。
唐哲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知道,人工呼吸是目前唯一能救易芳的办法。他先小心翼翼地将易芳的头偏向一侧,用手指轻轻擦拭她嘴角残留的水渍和泥沙,指尖触到她冰凉的皮肤,心里不由得一紧。确认她的呼吸道畅通后,他捏住易芳的鼻子,俯下身,将自己的嘴对准她的嘴,缓缓吹气。
温热的空气顺着易芳的口腔进入肺部,她的胸膛微微起伏了一下,像一株濒临枯萎的植物重新汲取到养分。
唐哲立刻直起身,双手交叠放在她的腹部,按照节奏用力按压,如此反复,形成一套完整的急救循环。
每一次按压,他都凝聚着全身的力气,额头上很快渗出了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滴在身下的紫袍玉石板上,晕开一小片水渍。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被拉长,岸边只剩下沈月压抑的哭声、唐哲沉重的喘息声,以及河水奔腾不息的轰鸣声。
申二狗站在一旁,双手紧握成拳,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易芳,嘴里默默祈祷着,心里像揣了只兔子,七上八下。
“咳咳……” 突然,易芳的身体猛地抽搐了一下,喉咙里发出一阵微弱却清晰的咳嗽声,像是沉寂的湖面泛起了涟漪。
“醒了!易芳姐醒了!” 沈月瞬间破涕为笑,激动地扑到易芳身边,紧紧抓住她的手,声音因喜悦而颤抖,“易芳姐,你终于醒了!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唐哲也松了口气,停下手中的动作,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他看着易芳缓缓睁开的眼睛,声音带着一丝疲惫,却充满了欣慰:“易芳姐,你醒了就好,别怕,我们都在。”
易芳的眼睛微微眯着,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显然还没完全清醒,眼神有些涣散,像蒙着一层雾气。
她张了张嘴,想要说话,却发不出清晰的声音,只能发出微弱的 “呜呜” 声,喉咙里像是卡了什么东西,沙哑得厉害。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慢慢缓过神,视线渐渐聚焦,看清了围在身边的三人。
当看到沈月通红的眼睛、唐哲汗湿的衣衫,以及申二狗焦急的神情时,眼泪突然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脸颊滚落:“我…… 我还以为…… 再也见不到你们了……” 她的声音沙哑干涩,每说一个字都带着颤音。
原来,易芳其实是会游泳的,只是水性不算太好。落水的瞬间,巨大的冲击力让她瞬间懵了,大脑一片空白,双脚在水里胡乱地踩,却始终踩不到河底的石头。
冰冷的河水顺着口鼻灌进喉咙,呛得她肺都像要炸开,慌乱之中,她竟忘了自己会游泳,只能像片落叶,任由水流带着她往下冲。
一路上,她的身体不断撞到河里的石头,胳膊、腿上被划出了好几道口子,火辣辣地疼,疼得她直冒冷汗。
求生的本能让她拼命去抓身边的石头,可那些石头常年被河水冲刷,表面光滑得像涂了一层油,根本抓不住,刚碰到就从指尖滑走。
就在她意识渐渐模糊,身体越来越沉,快要失去力气的时候,后背突然被什么东西挡了一下,她凭着求生的欲望,反手就死死地抱上,才发现是一根根横亘在两块巨石间的水打木。
她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用尽残存的力气,死死抱住木头,把上半身用尽全身所有的力气搭了上去,随后便彻底失去了意识,陷入了黑暗。
“好了,没事了,都过去了。” 唐哲轻声安慰道,伸手帮易芳理了理散乱的头发,动作轻柔得像在呵护一件易碎的珍宝,“你现在身体还很虚弱,先别说话,好好休息一下,保存体力。”
申二狗也连忙说道:“易芳姐,你放心,有我们在,肯定不会让你再出事了!我去捡点干柴,生火给你取暖,不然你浑身湿透,肯定要得伤寒的!” 说完,他拿起手电筒,在河边捡拾了一些干柴回来。
沈月则一直守在易芳身边,紧紧握着她的手,时不时用自己的袖子帮她擦去脸上的眼泪,轻声细语地安慰着:“易芳姐,你别怕,我们都会陪着你的。等火生起来,暖和了,你就会好很多了。”
不一会儿,申二狗就抱着一堆干柴回来了:“唐哥,柴够了!”
他把干柴放在地上,脸上带着一丝欣慰。唐哲从帆布包里拿出火柴,划燃一根,小心翼翼地引燃干柴。
很快,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就升起来了,橘红色的火焰跳动着,映红了每个人的脸,也驱散了夜晚的寒意,将周围的黑暗逼退了几分。
沈月从背包里翻出剩下的刺梨,坐在篝火旁,用沙刀仔细地刮着果皮上的细刺,每一个动作都格外轻柔。刮好后,她拿着刺梨走到易芳身边,轻声说道:“易芳姐,吃点刺梨吧。”
易芳虚弱地笑了笑,接过刺梨,咬了一小口。酸甜的汁液在嘴里散开,带着山野的清香,让她精神好了不少。
看到易芳吃东西,众人这时才感觉到一阵强烈的饥饿感,一整天的奔波、惊吓,早已耗尽了他们的体力,此刻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像是在抗议。
先前在小溪沟里抓的那两串小鱼,还没来得及烤着吃,就上了竹筏,然后就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
申二狗靠在旁边一块石头上,双手捂着肚子,听着里面 “咕咕” 的叫声,苦着脸对唐哲说道:“哲哥,早晓得会这样,还不如出发之前就把鱼烤来吃了!就算遇到险滩,至少也能做个饱死鬼,总比现在饿肚子强!” 他一边说,一边咽了咽口水,眼神里满是懊悔。
唐哲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也感觉到了明显的饥饿,他转头问沈月:“小月,背包里还有多少刺梨?先拿出来分一分,垫垫肚子。”
沈月连忙打开背包,翻找了半天,才拿出两个小小的刺梨,有些无奈地说道:“只有两个了,之前摘的都吃完了。”
申二狗听了,重重地叹了口气,摊了摊手:“两个?这还不够塞牙缝的!” 说到这里,他习惯性地伸手拍了一下自己的衣兜,想看看还有没有先前没有吃完的刺利,可手刚碰到衣兜,脸色顿时一变,猛地站起身,嘴里焦急地叫着:“拐火!拐火球!”
第532章 火光
听到申二狗焦急的喊声,唐哲连忙转头问道:“二狗,又怎么了?一惊一乍的,是不是又发现什么了?”
申二狗苦着脸,捂着自己的衣兜,慢慢站起身,又把衣兜翻了个底朝天 。
粗布褂子的衣兜本就有些磨损,此刻被他扯得变形,里面空荡荡的,只掉出几粒石子。
他不甘心地用手指在衣兜里反复摩挲,连角落都没放过,最后才抬头看向唐哲,哭丧着脸说:“完了,唐哥,我的宝贝不见了!”
“什么宝贝?” 唐哲愣了一下,心想这荒山野岭的,能有什么宝贝值得他如此慌张。
沈月在一旁看得好笑,忍不住打趣道:“还能有什么宝贝?不就是在山洞里捡的那些铜钱嘛,他一路都揣在兜里,当个宝似的。”
申二狗像是被说中了心事,又低头在其他衣兜里翻找起来,最后只从裤兜角落倒出十几个铜钱,攥在手里,对着唐哲委屈地说:“这些铜钱不就是宝贝吗?”
唐哲看着他手里那几枚锈迹斑斑的铜钱,忍不住苦笑一声,解释道:“二狗,这些铜钱真不值什么钱。我们寨上好多人家屋里都有,有的用来给娃儿缝在帽子上当装饰,有的串起来挂在墙上当装饰,就连光洋(银元),也有不少老人家里藏着几枚呢。”
“那可不一定!” 申二狗急得提高了声音,连忙辩解,“我前段时间在大檬子树底下有个老头天天摆摊,专门收这些铜钱、光洋,听说他还收过别人家喂狗的碗。”
唐哲一听就明白了,现在刚开放市场,城里已经有小商贩开始 “捡漏” 收古董,只是农村消息闭塞,大家还没意识到这些老物件的价值。
那些摆摊的人,大多是趁着市场初期,用低价收些农户眼里的 “破烂”,转头就能赚一笔差价。
他知道申二狗朴实,把这点铜钱当宝贝,也不再多劝,只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丢了就丢了吧,你手里不还剩十几个吗?好货不怕少,多了反而不值钱。”
可申二狗还是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攥着铜钱反复摩挲,嘴里嘟囔着:“怎么就丢了呢?”
唐哲见他还在纠结,便转移话题:“好了,别想铜钱了,我们现在该关心怎么走出这片林子。按我的估算,我们应该快到坝口寨了才对,可你看这周围,连一点耕地的影子都没有,根本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
沈月也跟着四处张望,只见河道两岸全是高耸的树木,枝叶交错,把天空遮得严严实实,偶尔有几颗星星透过叶缝洒下微光。
她指着两边的山势说道:“哲哥,你看这里两边都是高山悬崖,谁会来这种地方种庄稼?坝口寨肯定在地势平缓的地方,我们再往下游走一段,说不定就能看到了。”
易芳听着两人的话,突然低下头,语气带着几分自责:“都是我不好,害大家又耽搁了这么久。要不是因为我落水,你们也不用花时间救我,现在说不定早就走到有人家的地方,能吃上热饭了。” 她说着,眼圈又红了,心里满是愧疚。
唐哲连忙摆手,语气诚恳地说:“易芳姐,你说这话就见外了。我们是一起出来的,自然要一起回去,少了谁都不行。虽然这次上山打猎没打到猎物,还遇到了这么多波折,但只要大家都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强。”
沈月也看出易芳在自责,笑着指了指申二狗手里的铜钱,又拍了拍自己的背包:“也不算什么都没收获呀,我们还找到‘宝贝’了呢!二狗手里不是还抓着一把铜钱嘛,我这背包里还有那颗‘江汉皇帝’的大金印,说不定能卖不少钱!”
申二狗一听 “金印”,眼睛瞬间亮了,也顾不上心疼丢了的铜钱,凑过来好奇地问:“小月姐,那金印真能卖钱?”
众人被他逗得笑了起来,易芳也忍不住露出了笑容,之前的愧疚消散了不少。
她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手脚,除了身上被划伤的伤口还有些许痛之外,感觉身体已经恢复了力气,便对大家说:“好了,我们别再耽误时间了,小月,唐哲,我们赶紧走吧,我可不想再在这山里过夜了,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申二狗立刻精神起来,从地上拿起猎枪背在肩上,还不忘把剩下的铜钱小心翼翼地交给沈月:“小月姐,我觉得还是放在包包里安全些。”
沈月一笑,接过来放好了,便拉着易芳的手,两人并肩走在申二狗后面,唐哲则依旧走在最后。
四人顺着河边往下游走去,河水依旧奔腾不息,“哗哗” 的轰鸣声在山谷间回荡,说话声音稍微小一点就会被淹没。
加上大家肚子饿得咕咕叫,没什么力气聊天,都只顾着低头看路,避免踩到湿滑的石头或者绊倒在藤蔓上,一时间,只有脚步声和河水声交织在一起。
又走了十几分钟,山势渐渐变得平缓,两岸的悬崖变成了缓坡,树木也稀疏了一些,偶尔能看到几株开着白色小花的灌木。转过一个弯道后,唐哲突然停下脚步,眼睛盯着前方的黑暗,像是发现了什么。他抬手示意大家停下,压低声音说:“你们看,前面好像有火光在跳!”
沈月、易芳和申二狗连忙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远处的黑暗中,有一团橘黄色的光在微微晃动,虽然距离很远,光线也很微弱,却在这漆黑的夜晚显得格外醒目,像一颗落在人间的星星,又像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
“真的有光!” 沈月兴奋地小声喊道,眼里满是惊喜,“应该是有人家了!”
易芳也激动起来,紧紧拉着沈月的手,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太好了!终于要到有人家的地方了,我再也不想走了,现在就想找个地方坐下,喝口热水。”
申二狗更是直接,扛起枪就想往前冲,被唐哲一把拉住:“好像不对,这个点山里的人大多应该都睡了,就算不睡觉,这大热天的怎么会在外面点上那么一堆火呢?”
听唐哲说完,其他三个人都停下了脚步,看着远处的火光陷入了沉思。
第533章 迷魂草
远处那团火光在夜色中一闪一闪,橘黄色的光晕忽明忽暗,像是有人在对岸挥手,又像是一盏跳动的灯笼,在漆黑的山谷里格外醒目。
唐哲下意识地按住自己的左腿,腿上的伤经过河水浸泡和一路行走,此刻正隐隐作痛,每走一步都像有细针在扎;易芳也悄悄用手按住胳膊上的划伤,伤口被冷水泡过,此刻又麻又疼,忍不住皱了皱眉。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 “急需找地方处理伤口” 的迫切。
申二狗向来大大咧咧,只顾着盯着远处的火光兴奋,倒是沈月心思细腻,很快注意到唐哲和易芳脸上隐忍的表情。
她停下脚步,拉了拉唐哲的袖子,轻声说道:“哲哥,既然有火光,不管是不是人家户,总该有人在。我们先过去看看,就算是守山的棚子,也能借点布条包扎伤口,总比在这河边硬扛着强。”
易芳也连忙点头,声音带着一丝急切:“就是呀!那火光不是蓝色的,肯定不是鬼火,现在天黑得看不清方向,与其在这山里瞎转悠,不如朝着火光走,到了那里再说,就算是守苞谷的窝棚,也能避避夜风。”
申二狗这才反应过来,一拍脑门说道:“对呀唐哥!我咋没想到呢!这个时节苞谷快成熟了,山里肯定有守野猪的棚子 ,以前这个时候,咱们八家堰的人不也天天扛着猎枪上山,搭个窝棚守着,就怕野猪把苞谷啃了嘛!说不定这火光就是守棚人点的篝火,既能取暖,又能吓走野兽!”
唐哲看着三人期待的眼神,又望了望远处跳动的火光,点了点头:“你们说得有道理。八家堰这时候的山里,确实到处都是守苞谷的窝棚,晚上点着柴火,一整夜都不灭。”
“那我们现在就往那边走吗?” 沈月小声问道,眼睛里满是期待。
“走!趁着手电筒还有电,赶紧动身!” 申二狗说着,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电筒的光束在地上扫来扫去,照亮前方的碎石路。
唐哲连忙跟上,叮嘱道:“二狗,电筒在你手里,走路的时候多留意河边有没有松油木,我看这电池也照不了多久了,这山里的路看着近,走起来远,‘睁眼看得见,抬腿走半天’,保不齐要走多久呢。”
“晓得了!” 申二狗头也不回地应了一声,电筒光束在河边的树林里扫来扫去,众人不再说话,只有脚步声、河水的轰鸣声,以及申二狗偶尔踢到石头的 “哗啦” 声,在寂静的山谷里回荡。
顺着河道走了约莫二十多分钟, 那团火光像是长了脚,他们往前走,火光也跟着 “走”,从河道里望去,那团光亮和他们之间的距离,似乎一点没变,依旧远在对岸的山坡上,既不靠近,也不远离。
申二狗终于忍不住停下脚步,挠着脑袋对唐哲抱怨:“唐哥,真是闯了他的鬼哦!我们都走了快半个小时了,怎么那堆火看着还是离得那么远?不会是看错了吧?”
说着,他举起手电筒,朝着火光的方向晃了晃,可手电筒的电池已经用了大半天,光束变得有些昏暗,只能照到十几米远,根本碰不到对岸的山坡,更别说引起火光处人的注意了。
沈月看着那团 “会移动” 的火光,心里泛起一丝不安,小声说道:“不会是…… 踩着迷魂草了吧?”
“什么是迷魂草?” 易芳一下子来了兴趣,忘了身上的疼痛,睁大眼睛追问。
申二狗咧嘴一笑,故意压低声音,装出神秘的样子:“这都不知道?顾名思义,就是能把人魂魄迷住的草!听说踩上之后,人就会在原地打转,明明看着往前走,其实一直在绕圈,连自己都不知道!”
沈月白了他一眼,无奈地说:“易芳姐,迷魂草具体是什么草,我也说不清,不过我们大队确实有好几个人遇到过这种事,好像前几年哲哥的伯爹就遇到过,大队里的人笑话了他好久呢。”
易芳更好奇了,拉着唐哲的胳膊追问:“唐哲,真有这么神奇的草?要是真有,我弄几棵带回单位,看谁不爽就让他踩两脚,让他在院子里转一天圈,哈哈!”
沈月忍不住笑出声:“易芳姐,你一天尽想些整人的鬼点子,小心真踩着它!”
唐哲也笑了,揉了揉腿上的伤口,慢慢说道:“迷魂草到底是不是一种草,我也说不准,不过小月说的没错,我伯爹前几年遇到的事 ,那年秋天去区里交公粮,回来得晚了,结果就在打尖坳‘踩了迷魂草’。”
“哦?踩上之后是什么样子?快说说具体怎么回事!” 易芳凑得更近了,眼睛里满是好奇,连伤口的疼痛都忘了。
唐哲回忆着伯爹当时的描述,缓缓说道:“那是个大月亮的晚上,月光亮得能看清路。伯爹交完粮,背着空麻袋往回走,走到打尖坳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出现了三条一模一样的路,连路边的石头、茅草都长得一样。他天天走这条路,闭着眼睛都能摸回去,当时也没多想,就选了中间那条看着最熟悉的田埂往下走。”
“结果呢?” 申二狗是申家岭的,唐家山的事情他有些不清楚也很正常,好奇地竖起耳朵听,忘了抱怨火光,忍不住追问。
“结果他就像走进了迷宫!” 唐哲继续说道,“他沿着田埂走啊走,就这么来来回回走了一整夜,直到第二天蒙蒙亮,大队里割牛草的那几个人看到他在田埂上走来走去,才喊了他一嗓子,他才突然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就一直在打尖坳那片田埂上绕圈,脚下的草鞋都磨破了。”
易芳听得入了迷,恍然大悟道:“这个呀!我在书上看到过,北方人叫‘鬼打墙’,和你们说的‘踩迷魂草’是一回事!书上说,这其实是因为晚上光线暗,人眼睛看到的参照物少,加上走路时左右脚力度不一样,不知不觉就走成了圆圈,自己却以为在走直线,所以才会在原地打转,在北方,这种情况也叫做鬼打墙。”
第534章 农民是靠天吃饭
“啥参照物不参照物的,我看就是山鬼在捣蛋!” 申二狗不服气地嘟囔,“我公说,打尖坳以前是乱葬岗,晚上有山鬼出来勾魂,专门找走夜路的人,让他们绕圈,直到天亮才放回来。”
沈月笑着反驳:“你公还说过山里有狐狸精呢,你见过吗?明明就是人自己走迷糊了,他伯爹那时候肯定是太累了,加上月光照着田埂都一样,才会认错路。”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论着,唐哲却突然抬手示意他们安静,指着远处的火光说道:“别吵了,你们看 ,那火光好像变亮了一点,是不是离我们近了?”
众人连忙朝着火光望去,果然,那团橘黄色的光晕比刚才亮了些,跳动的频率也快了些,像是有人往火堆里添了柴。
申二狗精神一振,举起手电筒又晃了晃,虽然光束依旧昏暗,却明显感觉到火光处的光晕似乎 “回应” 般闪了两下。“肯定是人!” 他兴奋地说道,“说不定是守棚人看到我们的电筒光了!走,再快些!”
说着,他又大步往前走去,这次特意加快了脚步,走了不多远,终于是看到了一节断掉的松油木横在河边,应该是涨大水的时候从山里冲下来的,申二狗连忙从刀别子里取出沙刀劈了些下来,每人都分了几片放着。
有了松油木,继续往前走的时候便不再打手电筒,而是每人都拿了一块松油木片照明。
唐哲和易芳忍着伤口的疼痛,紧紧跟上;沈月走在最后,一边留意着脚下的路,一边时不时回头望一眼那团火光,奇怪的是,这次往前走,火光似乎真的近了些,不再像刚才那样 “同步移动”,橘黄色的光晕在黑暗中越来越清晰,甚至能隐约看到火光旁似乎有个模糊的影子在晃动。
“好像真的近了!” 沈月惊喜地说道,脚步也轻快了不少,“刚才可能是我们走的路绕了弯,所以觉得火光没动,现在走直了,就离得近了!”
易芳也松了口气,笑着说:“我就说不是迷魂草吧!要是真被迷住了,哪能这么快就好转?肯定是我们刚才走的河道弯了,所以看着火光没动。”
申二狗猛地回过头来,脸上露出一抹大大的笑容,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他满不在乎地说道:“管它是不是迷魂草呢!只要我们能走到那片火光那里,能吃上一口热乎的饭菜,有个地方可以包扎伤口,那就够啦!”其他三个人听他这么一说,也不再纠结那所谓的“火光是否会移动”的问题,纷纷加快脚步,沿着河道一路向前走去。
河边的风轻轻吹拂着,带来丝丝水汽,虽然有些凉意,但却丝毫无法吹散他们心中的期待。就这样,四人又默默地走了大约二十来分钟,突然间,河岸边上竟然出现了一条明显是经常有人走动的小路!
申二狗兴奋地喊道:“唐哥,快看呐!这是路啊,是有人走的路!你瞧,这路还砌得有石梯子呢!”话音未落,他便迫不及待地顺着小路往上走去。
走在后面的三个人见状,也赶忙跟了上去。没过多久,他们眼前豁然开朗,一片绿油油的苞谷地出现在了他们的视野之中。
沈月听到易芳的话后,也觉得有些奇怪,于是她解释道:“可能是有人家在办喜事吧,不过这炮声确实有些大,感觉就像在我们耳边炸响一样。”
易芳点了点头,表示认同沈月的说法。她想了想,又问道:“那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呢?说不定还能讨杯喜酒喝呢!”
唐哲听了,连忙摆手道:“还是别去了吧,我们又不认识人家,这样贸然前去不太好。而且我们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呢。”
沈月也附和道:“是啊,我们还是赶紧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等会儿还要继续赶路呢。”
易芳虽然有些失望,但也觉得唐哲和沈月说得有道理,于是便不再坚持。
就在这时,“碰!碰!碰!”又是三声炮响传来,这次的声音比之前更加响亮,震得整个山谷都似乎在微微颤动。
易芳不禁感叹道:“这炮声可真够大的,不知道是哪家办喜事这么热闹。”
唐哲笑着说:“也许是人家在庆祝什么特别的日子吧,不过这跟我们可没关系,我们还是快走吧。”
说着,唐哲带头继续前行,沈月和易芳紧随其后。尽管那炮声依然在山谷中回荡,但他们三人的心情却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反而因为这意外的插曲而多了几分轻松和愉快。
申二狗皱着眉头说道:“看起来,坝口这边吓唬野猪的方法和我们那里没什么区别啊。每隔一段时间就放一炮,那野猪一听到这炮声,立马就被吓跑啦。”
唐哲点点头,附和道:“是啊,坝口寨虽然隶属于锦江县,但它和邛水县之间仅仅隔着一座梵净山而已,所以这里的风土人情和做事风格都跟我们那边挺像的。”
沈月闻言,好奇地抬起头,朝着火光的方向望去。然而,那熊熊燃烧的火光此刻已经被一大片茂密的苞谷给遮挡住了,若隐若现。
不过,借助松油木发出的微弱光线,他们还是能够清晰地看到,在那一片片苞谷地里,到处都是野猪肆虐过后的痕迹。
只见原本整齐排列的苞谷,此刻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仿佛被一场暴风雨摧残过一般。有些苞谷棒子已经被野猪啃咬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根光溜溜的杆子;而更多的苞谷棒子则只是被咬了一两口,就被丢弃在一旁,显得十分可惜。
申二狗心疼地看着那些被咬坏的苞谷,忍不住叹息一声:“唉,这些野猪也太嚣张了吧!我们辛辛苦苦耕种了一整年,眼看着就要到收获的季节了,却被它们这样糟蹋。你们看看这些苞谷,基本都已经收水,再过几天就花壳了,到时候就能把它们都收回家去了啊!”
沈月心里也不好受,说道:“这就是农民,靠天吃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结果还要与动物斗,才能换得回来半碗粗粮。”
正说着,突然几只狗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随后对着他们四个人狂吠。
第535章 铁炮
突然间,不知从哪里窜出了几条凶猛的狗,它们张牙舞爪地冲向人群,嘴里还发出阵阵低吼,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惊愕不已。
唐哲见状,毫不犹豫地伸手一把拉住身旁的沈月,将她紧紧地护在自己身后,仿佛要为她挡住所有的危险。与此同时,申二狗也迅速做出反应,他敏捷地从肩上取下枪来,熟练地拉动枪栓,将子弹推上膛,然后又迅速后退一步,站到易芳身前,用自己的身体为她筑起一道防线。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狗似乎并非普通的野狗,而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它们虽然气势汹汹地冲了上来,但却只是将唐哲他们四个人团团围住,对着他们狂吠不止,并没有立刻下口撕咬的意图。
面对这紧张的局面,唐哲定了定神,高声喊道:“主人家在不在?”他的声音在空旷的山间回荡,带着些许焦急和不安。
就在这时,一声嘹亮的吆喝声传来,那几条原本还在咆哮的狗像是听到了命令一般,突然安静下来,不再吠叫,而是纷纷摇着尾巴,乖乖地退回到了主人身边。
看到这一幕,唐哲等人终于松了一口气,紧绷的神经也稍稍放松了一些。他们又小心翼翼地向前走了几步,终于登上了一个小平台。平台中央燃烧着一堆熊熊大火,火光映照下,一个简陋的人字形窝棚显得格外醒目。
而刚才吆喝狗的那个人,此刻正手持一支火铳,威风凛凛地站在火堆旁。那几条狗已经退到了他的身旁,不停地摇着尾巴,仿佛在向主人邀功。而它们的眼睛,则始终紧紧地盯着唐哲他们几个人,似乎对这些不速之客充满了警惕。
上了平台,唐哲上前打了个招呼:“主人家,我们是来山上打猎的,天黑迷了路,看到这里有火光,就跟着来了。”
那人放下手中的火铳,问道:“几位客的口音,不像是我们这边的,倒像是邛水的。”
唐哲笑了笑,说道:“主人家真是见多识广,我们就是邛水七里坝的。”
那人哦了一声,招呼道:“过来坐吧。”说罢,用脚踢了一下火堆旁边的木桩。
由于刚才那人是背对着他们的,火光照在他的背后,只能看到一个黑色却雄壮的身影,现在他侧过了身,在火光的照耀下,完全能看清楚他的面容。
那男人三十多岁,黑色的肌肤上棱角分明,头发比较长,显得有些凌乱,一只眼睛被头发遮挡住,而另一只眼睛里却透出精光。
见唐哲他们坐下了,他也坐到一旁的木桩上,从火堆边上像变戏法似地变成几个竹杯来,用衣服擦了擦,然后在火堆边上的茶罐里给他们每个人都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
易芳接过来吹了吹,喝了一口直皱眉,小声对唐哲说道:“寡苦。”
唐哲回道:“山里人自己炒的茶叶,你看这茶水的颜色,都成酱油色了,肯定苦了。”
那人自己倒了一杯放在自己的面前,问道:“几位客来山上打猎?怎么没有打到货?”
唐哲苦笑道:“唉,别提了,来就碰到群山狗,一直被它们追着跑,要不然也不会跑到这里来迷了路。”
申二狗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两张圈起来的狼皮,说道:“就得了几张皮子。”
那人哦了一声,唐哲说道:“主人家,打扰你了,不知道你贵姓?”
“我姓铁,叫铁士祥,别人都叫我铁炮。”说完抬头一笑,这时一阵风吹过来,露出了他另外一只如深渊般空洞的眼眶。
他迅速用手把头发捋了捋,重新遮挡起来,尴尬地笑了笑,拍了拍手中的火铳,说道:“我这辈子,成也是它,败也是它。”
唐哲把头伸了伸,仔细听着。
铁士祥说道:“你不要看我手中这支铁打火鸡公,这辈子喝酒吃肉可全是靠的它,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杀生太多,它也把我这只眼睛给拿了去。”
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那次也是在山上碰到一头野猪,我瞄准了一开枪,没想到那天捻子里的火药像是见了鬼一样,一团火光就冲到了我的眼睛里,这只眼睛便废了。”
唐哲听到这里,觉得这个铁士祥倒也是个爽直的人,虽然还不了解,却也没有把自己的伤痛藏着,而是很直爽地告诉了他。
说完了之后,铁士祥问道:“对了,几位客还没有吃东西吧?”
唐哲摇了摇头,也尴尬地笑了笑。
铁士祥站起身来说道:“那你们等我一下,我这个野猪棚子这里别的没有,烧苞谷管够。”
说完转身进了棚子,一会儿从里面拿出一个箩筐,里面是满满一筐被野猪咬过的苞谷:“你们不要嫌弃哈,这些苞谷被那些发瘟死的野猪咬过了,丢了也怪可惜的。”
唐哲忙说:“不嫌弃,本就打扰你了,还让你破费。”
虽然是些被野猪咬过的苞谷,那也是粮食,尤其是像申二狗那种长期挨过饿的人,更加珍惜,他连忙蹾到那箩筐边上,帮着铁士祥一起扒起壳。
唐哲问道:“铁大哥,我们上来的时候,看到这一大片苞谷地都被野猪给祸害了,你养了这么多条狗,又有火铳,为什么不打呢?”
铁士祥叹道:“不是我不想打,是它们太过狡猾,今天我在这里守,它们就去那边吃,我去那边守,它们又来这边吃,天天晚上和我打游击,再说了,我也是个人,总有睡着的时候,原本我养了六条狗,有五条都是地方下户之后新养的,还只是些半大狗,看个门守个家还行,真让它们追山,那就是闹着玩,前几天才被野猪给我咬死两条,现在还有四条,你看,那个大白狗都受了伤。”
说完,他看着申二狗手中的中正式,羡慕地问道:“你这是步枪吧?威力大不大?”
申二狗点了点头:“这个威力肯定大了,不要说野猪,就算是熊,也就一枪放倒。”
第536章 何不食肉糜
申二狗完话后,铁士祥浑浊的眼睛里瞬间闪过一道亮闪闪的光 —— 那是被野猪折磨得近乎绝望时,突然燃起的希望。
可他随即看向唐哲四人:唐哲裤腿沾着泥,左腿微微跛着;易芳胳膊上缠着布条,脸色还带着落水后的苍白;沈月头发半干,手里攥着磨破的衣角;申二狗虽然精神些,鞋上却裂了个大口子,露出脚趾。
这一群人浑身透着 “狼狈” 二字,那道希望的光像被风吹灭的火苗,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失落。
他缓缓摇了摇头,从怀里掏出旱烟袋,慢悠悠地装着烟丝,叹了口气:“唉,今年也就这样了。等把地里剩下的苞谷收了,拿去公社上卖了,到时候我也咬牙换一支步枪回来,哪怕是二手的,总比现在这杆老火药枪管用。” 烟丝填满烟锅,他却没点燃,只是用手指反复摩挲着冰冷的枪杆,像是在给自己打气。
唐哲正蹲在火堆旁,把铁士祥给的几棒嫩苞谷埋进烧得通红的灰烬里,听到这话,抬头问道:“铁大哥,这山里的野猪,真有这么多?能让你这么犯难。”
铁士祥点了点头,脸上露出苦涩的笑容,伸手朝着窝棚外的山坡指了指:“何止是多!简直就是我们把苞谷种到野猪窝里了!从入夏苞谷结棒开始,这群畜生天天晚上来,一开始还只是啃几棒,后来越来越大胆,一群十几头,把地里的苞谷秆踩得东倒西歪,有的甚至把整株苞谷连根拱起,第二天去看,地里跟遭了灾似的,心疼得人直掉眼泪。”
易芳坐在一旁,听着铁士祥的话,脸上满是天真的疑惑,忍不住问道:“既然这里野猪这么多,种苞谷这么难,为什么不把苞谷种到别的地方去呢?山里这么大,总能找到没野猪的地方吧?”
这话一出,唐哲、沈月和申二狗都同时转头看向易芳,眼神里带着几分无奈, 谁也没想到,从小在干部家属大院长大的她,会问出这样 “不接地气” 的问题。
唐哲轻轻拉了拉易芳的袖子,小声说道:“易芳姐,你这话说得,跟古时候‘何不食肉糜’似的,根本不了解农村的情况啊。”
易芳愣了一下,没明白唐哲的意思,反问道:“怎么就不了解了?农村的地那么多,这里不行,换个地方种不就行了?难道还能没地可种?”
铁士祥也被这话惊得愣住了,手里的旱烟袋都忘了点燃,他抬头看向唐哲,眼神像是在询问:“这女同志怕不是脑子不太灵光吧?”
唐哲无奈地苦笑一声,耐心解释道:“易芳姐,你从小生活在城里的干部家属大院,衣食无忧,自然不知道农民对土地有多看重。你看这山上的地,”
他指着窝棚外层层叠叠的梯田,虽然天黑什么也看不到,但是他们从河边一直往上走来,全是梯田土:“每一块都是祖祖辈辈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一锄头一锄头挖出来的,石头多的地方,还要先把石头撬走,再从山下挑来泥土填上,才能种庄稼。对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根子,每一颗粮食,都是一家人一年生计的盼头,怎么可能说换地方就换地方?再说了,又能换到哪里去?”
沈月也跟着点头,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是啊,易芳姐,你可能不知道,现在土地包干到户,很多地方分地都是抓阄。运气好的,能抓到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的好田好土;运气不好的,抓到的都是这种山坡上的薄地,石头多、土层薄,种庄稼全靠天吃饭,想换地,哪有那么容易?”
铁士祥这才彻底明白,感情这位女同志是 “十指不沾阳春水” 的城里姑娘,对农村的苦处一无所知,也就不再觉得惊讶,只是叹了口气,接过话茬对沈月说道:“这位女同志说得没错,我们铁家坡分地也是抓阄。抓到哪一片,就用竹竿丈量清楚亩数,各家管各家的地。”
申二狗看着窝棚外连绵的苞谷地,心里估算着面积,好奇地问道:“铁大哥,我们从河里上来的时候,看着这一路上的苞谷地,少说也有五六十亩了,这么宽的地,难道全是你家的?”
“哪能啊!” 铁士祥摆了摆手,苦笑着说,“这一片都是我们铁家坡的地,十多户人家每家都有一小块。前些日子,为了防野猪,大家还轮流来守夜,搭了两个窝棚,两个人守一晚,带着狗和火药枪,想着能吓退野猪。”
“可到后来,野猪实在太多了,晚上来的野猪群,少则七八头,多则十几头,轮流守夜根本不管用,队里就组织了一次‘追山,把队里能调动的人都喊上,又去亲戚朋友家借了几条狗,加上我们寨上的狗一共三四十条,还有两杆火药枪,想着能集中力量打跑野猪。”
申二狗一听,眼睛亮了起来,连忙问道:“这么大阵仗!几十条狗,两条枪,还有男女老少几十个人,就算野猪再凶,也该弄个几头下来吧?至少能给它们点教训,让它们不敢再来!”
铁士祥听到这话,脸上的苦笑更浓了,他点燃旱烟袋,猛吸了一口,烟雾从鼻孔里缓缓冒出,带着浓浓的无奈:“弄什么弄啊!别提了,那次追山,简直是丢人现眼!除了我家这几条常年跟着我上山打猎的猎狗,剩下借的那些,全是些看门狗,平时只会对着陌生人叫两声,哪里见过野猪的凶相?野猪一冲过来,它们吓得魂飞魄散,野猪朝东跑,它们反而往西窜,有的甚至夹着尾巴跑回了家,根本指望不上,那天我家也损失了两条好狗!”
他顿了顿,想起当时的场景,语气里满是沮丧:“那两杆火药枪也不争气,装一次药要半天,好不容易开了一枪,威力又小,打不死它反而让它带了枪花变得更疯狂,一天下来,野猪没伤到一头,我们这边倒损失惨重 ,被野猪咬死了七八条狗,还有几条被咬伤了腿,跑都跑不动;人也大多受了伤,不是被野猪追着摔下田埂,就是被乱窜的狗绊倒,现在还有几个老人和年轻人在公社卫生所躺着,医药费都花了不少。”
说到这里,铁士祥重重地叹了口气,把烟锅在石头上磕了磕,语气里满是无力:“经历了这一遭,大家都放弃了。都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没有苞谷,还有红苕和谷子,实在不行,山里还有野菜和野果,总能饿不死人;可要是为了几亩苞谷,把命搭进去,那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第537章 还有子弹吗
铁士祥说到这里,手指无意识地攥紧了膝盖上的粗布裤子,布料被捏出深深的褶皱。
他抬眼望着窝棚外漆黑的山野,眼神里泛起的不甘心,像风中摇曳的火苗,微弱却执着:“但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们家人口多,上有两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下有六个娃儿,最大的才十二岁,每天要帮着喂猪、割猪草;最小的才刚会走路,怀里抱着都嫌沉。分到的地又都是山坡上的薄地,石头比土多,以前集体的时候,收成就比别人家差一大截,现在包干到户,更是要看天吃饭。”
他顿了顿,喉咙动了动,声音带着几分沙哑:“对别人来说,少收几担苞谷,顶多是日子紧巴点,省着点也能过;可对我们家来说,多一斤粮食,就多一份活下去的希望。这几亩苞谷,是一家人活下去的希望,我实在舍不得就这么放弃。”
沈月捧着手里的石块,听着铁士祥的话,眼睛瞪得圆圆的,满是惊讶,忍不住打断他:“铁大哥,你家竟然有六个娃儿?我看你年纪也不大,顶多三十出头,这些年,嫂子岂不是光忙着生娃了?”
铁士祥苦笑着摇了摇头,头微微低下,脸上露出几分无奈与愧疚,连眼角的皱纹都显得沉重:“唉,还不是为了生个儿子。我那婆娘不中用,接连生了五个女娃,村里人背后都戳脊梁骨,说我们老铁家是‘半边孤’,眼看着‘香炉钵钵’(指传宗接代)就要断在我手里。”
易芳不服气地说道:“生女娃儿怎么了?女娃儿难道就不能给你养老送终?”
铁士祥叹道:“那不一样,百十年之后,自己的亲孙还知道公的坟在哪里,外孙是指望不上的。”
易芳还想说什么,唐哲连忙拉了她一把,她便不再言语。
重男轻女的思想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改变过来的。
铁士祥抽着旱烟,没有注意到易芳的脸色有些变化,继续说道:“队里人的闲言碎语,像针一样扎心,听得人抬不起头。没办法,只能接着生,第六个总算是个男娃,可也把家里拖得更穷了,以前为了挣工分,我是没日没夜地干活,集体什么活最累,我做什么,现在六个娃儿张嘴要吃饭,幸亏两位老人还能帮着带带娃、帮着地里干一些轻活,不然真不知道一家人该怎么过下去。”
说着,他的目光落在火堆里埋着的苞谷上,眼神里的期盼像星星般闪了闪:“希望今年剩下的苞谷能少遭点罪,哪怕多收个十斤八斤,也能给娃儿们多熬几顿糊糊,让他们冬天能多喝口热的,哪成想又碰到了这群瘟猪……”
窝棚里一时陷入沉默,只有火堆里的柴火 “噼啪” 作响,火星时不时蹦起,映得每个人的脸上忽明忽暗。
易芳看着铁士祥疲惫的脸,眼眶微微发热,心里满是愧疚,她终于明白,自己之前 “换个地方种苞谷” 的话有多天真,也终于懂得,农民对土地的执着,从来不是 “换个地方” 那么简单,而是藏着一家人活下去的底气,藏着沉甸甸的生计与期盼。
对于他那种重男轻女的“冒犯”也不再去计较,像铁士祥这样宁愿一家人挨饿,也要生个儿子的人比比皆是,她易芳又能管得了什么呢?
过了约莫几分钟,火堆里的苞谷渐渐散发出香甜的气息,表皮被烤得焦黑,还冒着丝丝热气。
铁士祥起身,从木桩边拿起一把生锈的火钳,小心翼翼地将苞谷从灰烬里夹出来,放在干净的石板上。
他用粗糙的手指捏起一棒,吹了吹上面的灰,递给唐哲:“吃吧,你们肯定饿坏了,小心烫,慢点吃。”
唐哲、沈月、易芳和申二狗连忙接过,苞谷滚烫,几人不停地在手里倒来倒去,嘴里 “呼呼” 地吹着气,迫不及待地剥开焦黑的外皮。
金黄饱满的玉米粒露了出来,冒着热气,咬一口,又甜又糯,带着柴火的焦香,瞬间驱散了身上的疲惫与饥饿。
铁士祥自己则是转身走进窝棚最里面,从床头取出一个牛角制成的容器 ,里面装着火药。他将牛角里的火药小心翼翼地倒进铁炮里,随后用铁条将火药敲得结实,拿到平台边上放了一炮,炮声震得人耳朵发麻。
窝棚外的几条猎狗,似乎早就习惯了这种装枪的动静,趴在地上懒洋洋地晃了晃尾巴,连眼睛都没抬一下,依旧眯着打盹。
等铁士祥坐回火堆边,唐哲咽下嘴里的玉米粒,问道:“铁大哥,那群野猪,是天天晚上都来地里祸害苞谷吗?”
铁士祥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嘴里塞满苞谷,含糊地说:“那可说不定。有时候大白天敢来,趁着没人的时候,啃几口就跑;不过大多是晚上来,一群黑压压的,能把地里糟践得不成样子。不过经过前两天那场追山,到今天为止,还没来过,估计也是被黑着了,暂时不敢露面。”
唐哲放下手里的苞谷棒,擦了擦嘴角,转头看向沈月和易芳,眼神里带着询问:“易芳姐,小月,要不我们帮铁大哥一把?”
易芳正啃着苞谷,闻言立刻点头,眼睛里带着几分坚定:“当然要帮!野猪这么猖狂,危害这么大,本来就该打掉。之前不知道情况,现在知道了,总不能看着铁大哥眼睁睁看着辛苦种的苞谷被糟蹋。”
沈月却皱了皱眉,目光落在唐哲微微跛着的左腿上,担忧地说:“哲哥,可你腿上的伤还没好,刚才走路都看得出来你在忍着痛,要是去对付野猪,万一再伤到怎么办?”
唐哲笑了笑,拍了拍自己的腿,故作轻松地说:“放心吧,这点伤不算什么,再说已经上过药了,不碍事。”
说完,他转头看向铁士祥,语气诚恳地说:“铁大哥,你应该知道那群野猪平时都扎在哪个地方吧?”
铁士祥没想到唐哲会主动提出帮忙,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亮了起来,连忙放下手里的苞谷,激动地说:“知道!知道!它们来得不远,就在村后的刺笼沟,我们队上好几个人大白天都在那附近见过它们,有时候还能看到野猪在沟里拱土找食吃。”
唐哲点了点头,心里有了主意,说道:“那行!既然我们吃了铁大哥你家的苞谷,也受了你的照顾,那这些野猪,我们兄弟几个想办法帮你除掉,至少让它们不敢再来糟践苞谷。”
铁士祥听唐哲这么说,原本黯淡的眼神瞬间被点亮,像是黑夜里突然燃起了火把,他猛地站起身,手里的苞谷都掉在了地上,迫不及待地抓住唐哲的胳膊,声音都带着颤抖:“你们…… 你们真的能帮忙?那你们还有子弹吗?”
他的语气里满是期盼,双手因为激动,抓着唐哲胳膊的力度都不自觉加大了。
这段时间被野猪折磨得近乎绝望,唐哲的话,像是给了他一根救命稻草。
第538章 忍嘴待客
唐哲直到此刻才恍然大悟,原来铁士祥脸上的愁容是源于对他们弹药耗尽的忧虑。这种担忧并非毫无道理,毕竟申二狗虽然肩上背着枪,但他们手中却连一只猎物都未曾斩获,而且身上还都挂了彩,看上去狼狈至极。
唐哲赶忙安慰道:“铁大哥,您别担心,虽然我不敢保证能将您所说的那群野猪全部消灭,但只要我们能找到它们的老巢,灭掉其中的一大部分还是很有把握的。”
铁士祥闻言,兴奋地一拍手,说道:“那可真是太好了!哪怕只是灭掉其中的一大半,尤其是那几头成年母猪,明年的野猪数量也会减少很多啊!如果真能如此,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感激你们了!”
说罢,他站起身来,接着道:“这样吧,这窝棚实在不是个适合休息的地方。我家离这儿也就三里地,要是你们不嫌弃的话,就先到我家去安顿一晚,等明天再商议打野猪的事。”
沈月急忙开口说道:“好呀,这样正好可以给哲哥腿上的伤好好换一下药呢,不知道你们寨子上有没有医师呀?”
铁士祥其实早就注意到唐哲走路时脚有些不太方便,但他并没有多嘴询问。此刻听到沈月这么说,他连忙回答道:“我们这里可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医师哦,不过倒是有个土医师,他专门治疗狗咬、蛇咬之类的伤势,而且这医术还是祖传的呢。”
沈月一听,脸上立刻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她转头对唐哲说道:“哲哥,那可真是太好了!要不我们现在就跟铁大哥一起回去吧?”
唐哲略微迟疑了一下,然后看向铁士祥,问道:“铁大哥,你走了的话,这里怎么办呢?”
铁士祥显然还沉浸在刚才的激动情绪中,他大手一挥,说道:“哎呀,不用担心啦!那些野猪都是下半夜才出来祸害人的,现在时间还早得很呢,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见此情形,唐哲便不再犹豫,他爽快地说道:“好吧,那就叨扰你们一家了。”铁士祥见状,哈哈大笑起来,他豪爽地说道:“这怎么能叫叨扰呢?这简直就是老天爷可怜我啊,特意让你们出现在这里,帮我们收拾这群畜生!我感激你们都还来不及呢!”
说完,他随意地收拾了一下周围,然后又在火堆上加了几节木头,让火焰燃烧得更加旺盛,持续的时间也更久一些。接着,他从一旁拿起几根亮花稿,将它们分给了其他人。
一行人手持亮花稿,在微弱的火光映照下,缓缓地朝着铁家坡的方向走去。夜晚的铁家坡一片漆黑,几乎什么都看不清。唐哲他们几个紧紧跟随着铁士祥,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摔倒或者迷失方向。
经过一段漫长的路程,他们终于来到了一座木房子前。这座木房子孤零零地矗立在黑暗中,显得有些阴森。铁士祥走到大门前,停下脚步,转头对大家说道:“到了,就是这里,你们请进屋坐吧。”
他说完,轻轻地推开大门,走进屋里。一进屋,他便迅速点亮了墙上的煤油灯,然后又点燃了两节松油木,瞬间,屋子里亮堂了起来。
铁士祥对着屋里喊道:“翠芬,翠芬,快起来,家里来客了。”过了一会儿,屋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应答声。又过了一会儿,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从床上爬了起来。
也许是因为长期劳累和辛苦,这个女人的外表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很多,就像是四十开外、将近五十岁的人。她的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皮肤粗糙,眼神也显得有些疲惫。
“你们稀痕(稀客)得很呢。”那个叫翠芬的女人客气地打了招呼。
沈月忙说道:“嫂嫂,打扰你们了。”
铁士祥说道:“快去给几位客人做点吃的。”
翠芬对他们笑了笑,说道:“你们先坐一下,我去给你们做饭吃。”
说完,便拉起铁士祥往厨房那边去。
一会儿,屋外传来很小的声音,翠芬抱怨道:“你也是,随便什么人都往家里带,家里除了洋芋,哪还有吃的?”
铁士祥小声回道:“你就不能想想办法吗?要不去开阳家借一点?”
“这么晚人家都睡了,再说了,上次借的米和盐都还没有还给人家,现在又去借,你又不是不知道开阳家妈那张嘴,借了要数落你一辈子,再说了,开阳还在卫生所,他老婆又作不了主。”翠芬叹息的声音传来。
“家里还有鸡蛋吗?”
“还有两个。”
“不行就做一个清水洋芋片,再加点蛋花在里面吧。”
“那老六明天吃哪样?他还那么小,我的奶又退了,总不能饿着吧,你喂的那几只鸡,有两只都成抱母鸡了,就两只鸡生蛋,一天两个,刚好勉强够老二吃。”
接着是铁士祥一声叹息,说道:“先管不了那么多了,这几个客人很重要,你看到他们背着的枪了吗?那可是步枪,一枪就有干死一头大野猪,他们答应我明天去帮我们把那群祸害人的野猪给收拾了。”
“真的?”翠芬声音明显提高了一些,说道:“前天死的那两条狗,我把它处理好了,给我爹他们拿了一腿肉,剩下的娃儿大人们吃了,还剩下一腿,本来是想拿去看开阳的,还欠人家几十斤米,两罐子盐,人家这次伤得那么重,不去看一下不好意思。”
铁士祥说道:“我还以为全部吃完了呢,那还等什么,就做狗肉吧,开阳那边等明天他们把野猪打了,多分一点肉他就行。”
翠芬应了一声,便去厨房忙活去了。
沈月和易芳也听到他们的对话,想要站起来阻止铁士祥,他们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意让人家的小娃儿忍受饥饿。
唐哲连忙对他们摇了摇头,小声说道:“你们这样阻止,会寒了人家主人家的心。”
沈月说道:“可是,他们自己都没有吃的了,人家这样忍嘴待客,你也吃得下去?”
唐哲还想说什么,就见铁士祥推门走了进来:“对了,唐兄弟你的腿不是被山狗咬伤了么,你们现在在家里坐一下,我婆娘正在做饭,我去请一下铁恩培,他可是我们这里有名的土医师。”
说完,也不等唐哲他们回答,便打着亮花稿出了门。
第539章 土医师
见铁士祥出去后,唐哲他们几个如释重负般地一屁股坐在板凳上,身体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一样,软绵绵地靠在墙上。这几天的连续奔波和高强度工作,让他们的身体早已不堪重负,再加上在野外时精神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现在终于可以放松下来,倦意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易芳靠在墙上,说道:“唉,还是屋里头待着舒服,这辈子我再也不想上山打猎了。”
沈月笑着说道:“你现在知道山里人过得有多苦了吧?”
易芳笑道:“还好吧,山里资源多,每天都过得充实。”
申二狗轻笑了一声,说道:“那是你没有经历过山里人苦难。”
唐哲说道:“行了,少说几句吧,不要把别人吵醒了。”
几个人都不再说话,背靠着墙休息。
没过多久,房间里就响起了轻微的鼾声,唐哲他们几个都沉沉地睡去了。在睡梦中,他们仿佛忘却了一切疲惫和压力,进入了一个宁静而又美好的世界。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细微的响动将唐哲从睡梦中惊醒。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铁士祥正领着一个人走进房间。唐哲定睛一看,只见来人是个五十几岁的老头,头上包裹着一块青色的帕子。这种帕子在梵净山地区很有特色,是当地老年人的一种传统习俗。男人通常会在头上包青色的帕子,而女人则喜欢包白色的帕子。
再看那老头,他的背上背着一个小巧的木匣子,后脖子上还插着一杆旱烟袋,手里则提着一个用白皮纸糊成的灯笼。唐哲心里一动,暗想:“这应该就是铁士祥之前介绍过的土医师铁恩培了吧。”他赶忙站起身来,面带微笑地向铁恩培打招呼。
铁士祥指着唐哲,满脸焦急地对铁恩培说道:“恩培叔,就是这位唐兄弟被山狗咬了,您快帮忙看看吧!”铁恩培闻言,连忙放下手中的药匣子,快步走到唐哲面前,关切地问道:“小伙子,快坐下,让我看看你被咬到哪里了。”
唐哲依言在一旁的凳子上坐下,然后迅速卷起裤腿管,露出被山狗咬过的左小腿肚子。他又小心翼翼地解开了沈月给他缠的绷带,让伤口完全暴露在铁恩培的眼前。
铁恩培见状,赶忙将手中的灯笼凑近一些,仔细观察起唐哲的伤口来。这一看,他的脸色不由得一变,只见唐哲被咬的左小腿肚子上,原本应该是粉红色的皮肉此刻已经变得乌黑,而且明显肿胀起来,看上去十分严重。
铁恩培眉头紧皱,忧心忡忡地说道:“你这伤可不轻呐,咬你那只山狗的牙齿上肯定有不干净的东西,要不然伤口也不会肿得这么厉害,肉都变黑了。现在当务之急是要先把毒给驱出来,然后再上药才行。”
唐哲听了铁恩培的话,心中稍安,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说道:“那就有劳老神医了。”
铁恩培摆了摆手,谦逊地说道:“我可不是什么神医,不过是靠着祖传的这点医术混口饭吃罢了。”
说完,他把背后的烟袋取了下来,又从药匣里取了一根已经变得金黄的竹丝,在烟杆里来回捅了几下,弄出些烟油来,放在一个小碟子里,然后又在药匣里找了几种药粉倒在里面,再加一点闻着像是酒一样但是发黄的东西,调和均匀了,涂在唐哲那伤口周围。
“有一点痛,你忍一下就好了。”
铁恩培一边说,但手中的动作却没有停下。
唐哲只是点了点头。
那烟油混成的糊糊刚涂上去的时候,就像有一丝凉意顺着伤口渗进皮肤里,然而这丝凉意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钻心的剧痛,仿佛被千万张嘴同时撕咬一般。他紧咬着牙关,额头上的汗水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地流淌下来,但他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生怕这痛苦会加倍袭来。
一旁的沈月看到他如此痛苦的样子,心疼不已,急忙快步走到他身边,一屁股坐下来,毫不犹豫地伸出自己的手,紧紧握住他的手,似乎想要通过这种方式传递一些力量和安慰给他。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那被咬伤的几个牙洞里,开始缓缓地流出一些黑色的血水,这些血水仿佛是被什么邪恶的力量驱赶出来的一样,滴答滴答地落在地上,形成一滩触目惊心的黑红色污渍。
铁恩培凝视着那滩黑水,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忧虑:“你这伤是什么时候被咬的?”
沈月连忙回答道:“昨天上午的时候,伯伯,这伤还能治吗?”
铁恩培微微颔首,表示情况虽然有些棘手,但并非完全无法医治,“能治,只是这毒已经侵入身体里面了,稍微有些麻烦。”
听到铁恩培这样说,沈月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她急忙说道:“只要能治好哲哥,不管花多少钱我们都愿意!”
铁恩培笑道:“这位同志,你们是士祥家的客人,又是来帮忙打野猪的,谈钱就见外了,不过他这伤虽然能治,上了药之后,却不能跑来跑去,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唐哲听到这里,忙说道:“如果跑会怎么样?”
铁恩培说道:“那倒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只是好得慢一些罢了。”
唐哲舒了口气,说道:“那就好,我还答应了铁大哥明天和他一起去打野猪呢。”
又过了一会儿,伤口里流出的液体变成了淡黄色,铁恩培拉过唐哲的腿,两只手从下至上,又从上至下慢慢的挤压了几次。
在他的挤压下,很快黄色的液体变成了鲜红色,他轻轻地点了点头,又从药匣子里取了几种药粉来塞到伤口里面,然后再用纱布缠起来,说道:“好了,明天下午的时候再换一次药,等后天的时候把纱布取了,等它自然干疤疤就行了。”
唐哲连连说谢,示意沈月把帆布包拿过来,他从里面取了十块钱递给铁恩培,说道:“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请你不要嫌少。”
铁恩培没有接,自顾自地坐在一旁的板凳上卷了一卷叶子烟塞到烟锅里面,说道:“刚才我就说了,钱是万万不能收的,你硬要给,就是看不起我们铁家坡的人。”
第540章 要吃肉抱着猪屁股啃去
铁士祥也在一旁说道:“唐兄弟,你就别千翻了,恩培叔是说一不二的。”
铁恩培抽了两口烟,说道:“要是真想谢的话,就请你明天多打几头野猪,也好让我们大家多少有点收成。”
唐哲只好把钱收了起来,说道:“放收吧,明天我一定不会手下留情。”
申二狗在一旁补充道:“你们恐怕还不知道,我唐哥的枪法可是好得很,只要他能看得到,保证一枪打死。”
正说着,翠粉用一个木茶盘端了五大碗洋芋片来,每一碗里面都加了许多肉,还有一些蛋花。
“家里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将就着吃吧。”
看着碗里的蛋花,沈月不禁眼睛有些发红,唐哲轻轻碰了一下她,从茶盘里先给铁恩培端了一碗,铁恩培忙站起来说道:“哪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
唐哲连忙说道:“你是我的恩人,这是应该的。”
然后他再端了一碗给小月,小声说道:“快吃吧,别让主人家寒心,明天我们多打几头野猪就是了。”
沈月这才接了过去,对翠芬和铁士祥说道:“你们也吃呀。”
翠芬吞了一口口水说道:“你们吃,我们才吃没多久,这不刚才睡下,还不饿呢。”
铁士祥也说道:“我才吃了个烧苞谷,现在饱得很。”
他们几个正吃着的时候,易芳突然发现在连接另一间的门口处,有几双眼睛正盯着她看。
她一开始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四个小女娃儿,穿着单薄的衣服,补丁补了一层又一层,脸上脏兮兮地,大的那个看上去八九岁,小的那个才三岁左右。
“小妹妹,你们也来吃呀。”易芳对她们招了招手。
翠芬见易芳向那边打招呼,这才发现几个娃儿都醒了,连忙对她说道:“客人你吃你的,她们也是才吃过,不饿。”
然后转头对那几个娃儿骂道:“你们几个挨刀砍脑壳的,这么晚了还不睡,爬起来做什么?”
大的那个女娃儿问道:“妈,是不是做好吃的?”
翠芬骂道:“有龙肉,你吃不吃嘛,快点去睡,不要出来给老子丢人现眼,一个个像饿死鬼投胎一样。”
铁士祥无奈地对着易芳苦笑道:“小娃娃些没有见过世面,让你们见笑了。”
易芳连忙说道:“不存在的。”
说完起身走到门边,把最小的那个娃娃牵了过来,她这才发现,娃娃的脚上连一双鞋都没有,满脚的泥巴,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了。
看到这里,她不禁有些想哭,对着小娃问道:“想吃吗?娘娘喂你。”
说完把碗里的一块狗腿肉夹起来递到她的嘴边。
小娃儿也不张嘴吃,而是伸手接过去之后,放在嘴边吹了吹,等冷一些了,才用牙一点点地咬着。
另外三个娃儿见到这样的情景,都不由得吞了几口口水。
沈月见了,连忙也拉了一个小女娃过来喂给她吃。
翠芬尴尬地说道:“你们吃,锅里还有,我这就去给她们舀来。”
说完又对着最大那个女娃儿说道:“大妹,二妹,快来帮我。”
大妹看了看母亲,又看了看这些不认识的陌生人,很不情愿地跟着走了。
二妹的脚站在那里却不有动,铁士祥说道:“二妹,快跟你妈去。”
等两姐妹走了,唐哲和申二狗却怎么也吃不下。
不一会儿,厨房就传来翠芬的骂声:“大晚上的叫你们不睡觉,叫你们出来丢人现眼。”
然后便是一阵哭声。
铁恩培放下碗,对铁士祥说道:“士祥,你去看看你老婆,大晚上的打娃儿哪有这个道理。”说完起身对唐哲他们说道:“我先回去了,明天再来给你换药。”
唐哲正要起身相送,他摆了摆手,转身便走了,一旁的八仙桌上,还放着那碗没有动过筷子的热气腾腾的洋芋片。
唐哲和申二狗这个时候也吃不下去了,对铁士祥说道:“铁大哥,你去把娃儿叫过来一起吃吧,我们先前也在你那窝棚里吃了些烧苞谷,现在也不是很饿。”
铁士祥尴尬地说道:“让你们见笑了。”
说完便往厨房走去,一会儿他的声音传来:“你也是,把她们喊过来就行了嘛,怎么还动起手来了。”
翠芬哼了一声,说道:“还不是你家老大带的头,硬要吃肉,要吃肉,去猪圈里头抱着猪屁股啃几口去。”
铁士祥叹了一口气,说道:“恩培叔没有吃,走了,你去拿过来给她们姐妹俩分了。”
翠芬指着大女儿的头说道:“你呀,这么大了一点也不懂事,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大女儿似乎有些不服气,却又不敢说,等翠芬走了,她才嘟嚷道:“我们是真的饿嘛。”这声音却很小,小得几乎只有她能听到。
铁士祥蹾在她们姐妹俩面前,用粗糙的手给她们擦了擦眼泪,说道:“大妹,二妹,不要哭了,家里来了客人,以前爹妈怎么教育你们的?好东西要拿来招待客人用,等明天爹和那两位叔叔去打来野猪了,给你们做野猪肉吃。”
二妹听到有野猪肉吃,脸上顿时乐开了花,问道:“真的吗?爹,我都快记不得野猪肉是什么味道了。”
大妹却不相信,说道:“爹骗你的,他哪次不是说去打野猪,哪次打来过?哦,对了,前年打到一头,拿回来全寨人分了,我们就分得个猪脑壳。”
二妹听到这里,顿时眼里一阵失落感升上来,刚才还笑开了花的脸庞,一下子又变得阴沉起来。
铁士祥安慰道:“二妹,别听大姐胡乱说,刚才那两位叔叔可厉害了,明天一定打得到的,而且会打很多很多野猪来,够你们吃到不想吃。”
这时翠芬端着碗回来,又重新找了一个碗,分了一半出来,递给姐妹俩:“快点吃,吃了去睡觉,对了,大妹,老五呢?醒了没有?”
大妹接过去,说道:“没有听到哭。”
翠芬对铁士祥说道:“我去看看老五和老六醒没有,锅里还有些汤,你把它喝了。”
铁士祥说道:“还是我去看吧,我不饿,你喝。”说完便回了卧室。
第541章 铁家坡的早晨
唐哲、沈月几人吃完洋芋片,看着两个小丫头捧着碗吃得津津有味,便索性坐在板凳上,逗着她们聊天。
正聊得热闹,翠芬从里屋走了出来,擦了擦手上的水,笑着说:“房间收拾好了,你们累了一天,早点歇息吧。”
几人跟着她走进里屋,只见靠墙的地方铺着一张简陋的木床,床上铺了厚厚一层晒干的稻草,摸上去松软又带着阳光的暖意,稻草上面铺着一张打了好几块补丁的粗布床单,虽然朴素,却洗得干干净净。
只是床上没有被子,只有一条同样带着补丁的薄毯子。
“夏末天热,我们这高海山坡坡的地方,晚上也就凉那么一阵,和衣睡盖着毯子,也能对付。” 翠芬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家里条件差,委屈你们了。”
唐哲连忙摆手:“嫂子,这已经很好了,能有张床睡就很知足了。”
沈月和易芳则被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面铺着同样的稻草和床单,两人也笑着说 “不委屈”。
确实,连续几天在野外奔波,几人早已累得骨头都快散了。
躺到稻草床上,只觉得浑身都放松下来,稻草的清香混杂着泥土的气息,让人格外安心。夏末的夜晚,山间的风从窗户缝里吹进来,带着一丝凉意,却不刺骨。
没几分钟,几人便都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沉沉睡去,连梦里都是安稳的。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唐哲就被一阵 “嗷嗷” 的猪叫声吵醒。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才想起铁士祥说过,家屋后就是猪圈。
从窗户格子往外看去,只见屋后的小平地里,靠着高高的陡坎,一个木头猪圈里,两头一百来斤的架子猪正拱着食槽,哼哼唧唧地叫着,声音洪亮,在清晨的山间格外清晰。
唐哲伸了个懒腰,只觉得左腿的伤口已经不疼了,昨天铁恩培的药果然管用。
他转头推了推旁边的申二狗:“二狗,起来了,太阳都快晒屁股了。”
申二狗揉着眼睛坐起来,嘴里还嘟囔着:“什么时候了?我还没睡够呢。”
两人穿好衣服走到堂屋,却发现沈月和易芳已经起来了。
铁家的大女儿正端着一个木脸盆,小心翼翼地给沈月递去洗脸水,见到唐哲和申二狗,大妹脸一红,连忙低下头,小声说了句 “唐叔叔、申叔叔早”,声音细若蚊蚋,带着山里姑娘的腼腆。
沈月洗好脸,大妹接过脸盆,快步走到院坝边的排水沟旁倒掉,又转身进了厨房,没一会儿就端着另一盆清水出来,双手递给唐哲:“唐叔叔,您洗脸。”
唐哲接过脸盆,指尖触到微凉的水,瞬间驱散了残存的睡意。
等几人都洗漱完毕,翠芬端着一个大木盘从厨房走出来,上面放着几个热乎乎的苞谷粑。
苞谷粑呈金黄色,表面还带着石磨碾压的粗糙纹理,散发着浓郁的玉米香味。“家里没啥好东西,就做了点苞谷粑当早饭,你们尝尝。” 翠芬笑着把木盘放在八仙桌上。
唐哲拿起一个苞谷粑,咬了一口,口感软糯,带着淡淡的甜味,还有一丝玉米特有的清香。
他不知道的是,昨天晚上送铁恩培走后,铁士祥就打着灯笼回到了守苞谷的窝棚,连夜把地里被野猪踩倒、却还没完全损坏的苞谷穗子全部捡了回来,装了满满一背篓。
今天天刚蒙蒙亮,夫妻俩就揣着歉意,去隔壁邻居家借了石磨,一个推磨,一个添料,足足忙了一个多小时,才把苞谷磨成浆,又用柴火蒸熟,做成了这几个热乎乎的苞谷粑。
吃过早饭,唐哲想着腿上的伤好了不少,便想出门活动活动,顺便看看铁家坡的样子。
推开门,他才真正看清铁家坡的地形 ,这里果然是建在一个陡坡上,铁士祥家的院坝窄得可怜,宽度还不到两米,勉强能放下一张小桌子,院坝边缘用石头垒了半米高的矮墙,防止人不小心滑下去。
矮墙下面,就是几十米高的陡坡,坡度足足超过七十度,坡上长满了茂密的楠竹,翠绿的竹叶在清晨的微风中轻轻摇曳,竹林中间还夹杂着几棵高大的板栗树和一棵老核桃树,树枝上挂满了还未成熟的果实。
唐哲沿着院坝边的小路慢慢走,左边是铁家的厨房,烟囱里还冒着袅袅炊烟,翠芬正和大妹、二妹在里面忙碌,隐约能听到她们刷碗的声音。
厨房旁边,一股清澈的山泉水从山上流下来,顺着山坡上的小水沟,流到房子边上时,被一根掏空的竹简引着,直直地流进一个半人高的大木桶里。
木桶旁边放着一块磨刀石,表面被磨得光滑发亮,显然经常使用,这里应该就是铁家平时洗菜、洗衣的地方。
大木桶上方,搭着一个简陋的木架子,架子上爬满了野生猕猴桃(当地人称 “杨桃子”)的藤蔓,藤蔓上挂满了小小的猕猴桃,比鹌鹑蛋大不了多少,表皮还带着细密的绒毛,青涩的颜色透着几分可爱。
这种野生猕猴桃个头小,也格外酸,但却是山里难得的野果。唐哲伸手摸了摸,果子还硬邦邦的,显然还没成熟,便笑着收回了手。
他继续沿着小路往上走,不远处的地势稍微高一些,山梁在这里突出一块,形成一个小小的平台,站在这里,正好能看到大半个铁家坡的全貌。
只见十几户人家的木房散落在陡坡上,总共只有七八间,想来有些人家虽然分了户,却因为没钱,还没能盖起新房,只能和长辈挤在一起。
清晨的薄雾还没完全散去,像一层轻纱,笼罩着错落的木房和茂密的树林,远处的山峰在雾中若隐若现,宛如一幅淡淡的水墨画,美得像人间仙境。
每一间木房之间都隔得很远,最远的两家,目测要走十几分钟才能到。
唐哲心里明白,这都是地形逼的,陡坡上很难挖出一块稍大的平地,只能见缝插针地盖房子,而家家户户门口都种着楠竹,想来一是为了利用竹子做农具、盖房子,二是为了用竹林加固坡地,防止塌方。
他正看得入神,忽然看到远处有三四个穿着粗布褂子的青年人,正朝着铁士祥家的方向走来,手里还拿着镰刀和绳索,像是要去山里干活。唐哲想着可能是铁士祥喊来帮忙打野猪的村民,便转身往回走。
第542章 你还有妹妹吗
回到猕猴桃架旁,沈月和易芳正站在那里聊天,两人时不时指着远处的木房,小声讨论着什么。见唐哲回来,沈月眼睛一亮,指着不远处的木房,好奇地问道:“哲哥,你看他们的房子,屋顶怎么盖的是石板,而不是瓦片呀?我们老家,房子顶都是用瓦片的。”
经沈月一提醒,唐哲才注意到,铁家坡所有木房的屋顶,铺的都不是常见的瓦片,而是一块块约六十厘米见方的青石板,石板边缘被打磨得整整齐齐,层层叠叠地铺在房梁上,阳光照在石板上,泛着淡淡的青灰色光泽,看着格外特别。
他仔细想了想,结合之前看到的地形,解释道:“这应该是因为石板比瓦片更适合这里。你看这周围的山坡,到处都是风化石,青石板随处都能挖到,不需要花钱买;而瓦片要么得自己踩瓦泥烧制,铁家坡这地方全是风化石,根本没有能踩瓦泥的黏土,烧不了瓦片。”
沈月恍然大悟,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难怪都用石板。”
唐哲又指了指不远处的竹林,继续说道:“还有一个原因,这里的风太大了。你看那片竹林,好多竹子的腰都被风吹弯了,还有那棵老核桃树,树枝都断了好几根 ,瓦片比较轻,遇到大风容易被吹跑;石板厚重,风吹不动,盖在屋顶上更结实,下雨也不容易漏。”
易芳也凑过来说:“我昨天晚上就觉得风挺大的,窗户缝里一直有风声。今天看到那些竹子,我还以为是被雪压断的呢,没想到是风吹的。”
“楠竹的秆子很粗,韧性也强,一般的雪还真压不断它。” 唐哲笑着说,“不过冬天要是下暴雪,也会压坏一些细枝,越是高的地方,风越大,梵净山金顶上的庙子就是因为风太大,它的瓦片还是用铁铸的。”
正说着,铁士祥从堂屋里走出来,站在阶沿上朝着唐哲喊:“唐兄弟,你过来一下,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唐哲应了一声,对沈月和易芳说了句 “你们先逛着”,便快步朝着阶沿走去。
“唐兄弟,是这样的。”见唐哲过来,铁士祥说道:“我们寨上这几个年轻人听说你要来帮忙打野猪,都很积极地想要参加,去帮帮忙。”
唐哲有些犯难,毕竟打猎不是纺花织布,不是过家家,而是随时会失去生命危险。
而且在山高林密的原始森林中打野猪,不比在平原坝上,人越多,狗越多,越容易追到。在原始森林中,人和狗都跑不赢野猪。
而且他靠的是枪,人多了反而更容易让那些躲起来的野猪受到惊吓,便婉拒道:“这样呀,要不他们离远一点,等我打到了,叫他们去抬回来。”
申二狗也说道:“就是呀,铁大哥,你也打过猫猫,人多了反而不好操作。”
见铁士祥有些犯难,来的年轻人中有一人回道:“就听唐兄弟的,我们也是太恨那群野猪了,种点庄稼都被它祸害完球,今年的苞谷是没有多少指望了,等苞谷一完,它们肯定又要去祸害那些红苕。”
唐哲很能理解他们的心情,说道:“那行,既然都听我的,我们就走吧,铁大哥,你在前面带路。”
铁士祥把他那支火药枪背上,又把满满一牛角火药挂在腰间,再去箱子里取了一把铁砂带身上,才出来招呼唐哲他们一起走。
沈月和易芳见他们要走,易芳忙说道:“我也想去。”
唐哲想了想,说道:“易芳姐,要不你还是和小月就在铁大哥家等我们,听铁大哥说这群野猪有点多,不安全。”
沈月拉着易芳的手说道:“是呀,易芳姐,要不我们就在家里等他们吧,野猪要是带了枪花可凶得很。”
易芳问道:“野猪还能比山狗凶?”
唐哲苦笑着说道:“就这么说吧,要是一头两百斤以上的野猪带了枪花,十只山狗也不是它的对手。”
易芳不可置信地看着沈月,当然沈月也没有看过真正带了枪花的野猪是什么样子,申二狗在一旁说道:“就是,你们没有听说过么,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真的发起狂来,连老虎都要怕三分。”
易芳吐了吐舌头,她还真没有见到过发狂的野猪是什么样子,但是老虎的凶猛书上可是描定得太多太多,便说道:“那好吧,你们也要注意安全。”
铁士祥的三女儿也在阶沿上对他说:“爸爸,爸爸,你要早点回来哦,我们等你拿野猪肉回来吃。”
铁士祥在她头上抚摩了几下,对她说道:“三妹乖,就在家等爸爸回来,你要招呼好我们家的客人哦。”
三妹点了点头:“嗯,爸爸,我知道啦,我一会带娘娘们去山上捡板栗。”
翠芬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然后轻轻地递给铁士祥,仿佛这个布包里面装着什么珍贵的宝物一般。她叮嘱道:“能打得过就打,实在打不过就赶紧跑,千万别逞强。还有啊,你那把火药枪能不用就尽量别用,那玩意儿太危险了,万一再出点什么意外,你爹妈还有我们这几娘母又去靠谁?”
铁士祥接过布包,感受着它的重量,心里明白这是翠芬满满的关心和爱意。他微笑着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翠芬接着说道:“这包里装的是些苞谷粑,你们拿着当午饭吃,别饿着肚子。”
这时,一旁的一个年轻人突然笑着插话道:“士祥嫂,你对士祥哥可真好啊!我都有点羡慕他了呢。”他顿了一下,然后略带羞涩地问道:“我想问一下,你还有妹妹吗?”
翠芬闻言,先是白了那年轻人一眼,调侃道:“没有啦,我家就只有两个姐姐,而且都已经嫁人啦。怎么,你还想打我姐姐的主意啊?”
那年轻人被翠芬这么一说,他也嘻笑着挠了挠头,嘿嘿笑道:“你可以帮我问问你姐姐她们,看看她们愿不愿意……”
话还没说完,翠芬突然飞起一脚,踹在了那年轻人的屁股上,笑骂道:“去你的吧!就算我姐姐愿意,我姐夫也肯定不愿意啊!哈哈哈哈……”
众人见状,都被逗得哈哈大笑起来,原本有些紧张的气氛也一下子变得轻松愉快起来。就这样,在一片欢声笑语中,一行人迈着轻快的步伐,向着后山走去,开始了他们的冒险之旅。
第543章 刺笼沟
铁家坡这刺笼沟,和唐家山的刺笼沟相比,那可是天差地别。唐家山的刺笼沟,几代人开荒下来,早已成了泡冬田,田坎的石洞穴中,还有许多七星鱼。
而铁家坡的刺笼沟,,才是真‘刺笼’。稀稀拉拉的杂木林里,全是带刺的枸骨、蔷薇和火棘,还有些野山楂、野葡萄藤缠在树上,没见过的人,根本不敢往里面钻。
清晨的雾气在山沟里聚着,像是有人用棉被把整个沟谷盖得严严实实,几步外的景物都变得模糊。
沟里的空气潮湿得像能拧出水,树枝上挂满了晶莹的露水,几人刚走进去几步,露水就 “哗啦啦” 地往下掉,像下起了小雨,很快把衣服打湿,贴在身上凉飕飕的。
铁士祥连忙把背上的牛角火药筒解下来,用衣襟紧紧裹住 ,火药怕潮,一旦受潮就打不响,这可是他打猎的命根子。
他低头看着被露水打湿的裤脚,小声骂了句 “龟儿子的罩子(雾)太浓了”,声音压得很低,只有自己能听见。
周围全是清脆的鸟叫,叽叽喳喳的,却看不见鸟儿的影子,只能从声音判断,它们藏在雾气深处的树枝上,像是在为这寂静的山沟添几分生气。
“前面就是刺笼沟了。” 铁士祥停下脚步,指着前方雾气更浓的地方。
他带来的四条土狗,此刻像训练有素的卫士,紧紧跟在他脚边,他走,狗就轻手轻脚地跟着;他停,狗也立刻站定,耳朵竖得笔直,警惕地盯着前方,连呼吸都放轻了,没发出一点声响。
唐哲和申二狗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眼前只有白茫茫的一片雾气,别说野猪,连树木的轮廓都看不清楚。
申二狗皱着眉,有些不满地对唐哲说:“唐哥,这么大的雾,就算野猪在前面,也得走到跟前才能看见,这怎么打猎啊?万一被野猪偷袭了都不知道。”
铁士祥不等唐哲开口,就笑着解释:“兄弟别担心,我们这山高,早上起雾是常事,不管天晴还是下雨,都这样。”
“今天这雾还算薄的,等会儿太阳一出来,用不了半个时辰,雾就散了,到时候看得清清楚楚。” 他常年在山里打转,对雾气的规律了如指掌,说这话时底气十足。
听铁士祥这么一说,唐哲和申二狗才放下心来。三人继续往里走,又走了约莫十分钟,周围的景象渐渐变了 ,之前还能看到稀疏的 “亮脚林”,此刻却成了藤蔓与荆棘交织的世界。
各种带刺的植物一簇簇地挤在一起,野蔷薇的藤蔓缠着火棘,枸骨的尖刺对着路面,远远看去,像一片杂乱的坟茔,透着几分瘆人。
“你们看这儿!” 铁士祥突然停下,指着一簇鸡屎藤下方的地面。唐哲和申二狗凑近一看,只见潮湿的泥地上,布满了大小不一的野猪脚印 。
这些脚印密密麻麻,在泥地上踩出了一条明显的小路,看得出来,野猪经常从这里经过。
“从这些脚印看,这群野猪还不少呢!” 申二狗眼睛一亮,
唐哲却比较冷静,转头对跟在后面的四个年轻人说:“你们几个就在这里等着,我们进去找野猪,一会儿打到了,再来叫你们帮忙抬。”
这四个年轻人之前都参与过追野猪,现在还有同伴躺在公社卫生所里养伤。他们手里只拿着沙刀,没有枪,看到这么多野猪脚印,脸上既兴奋又紧张 —— 兴奋的是可能打到野猪改善伙食,紧张的是怕再遇到野猪发狂伤人。
铁士祥也帮着劝道:“你们听唐兄弟的,就在这儿等着。一会儿枪响了,野猪肯定会受惊乱跑,你们手里只有沙刀,万一被撞着就麻烦了,安全要紧。”
四个年轻人里,就先前和铁士祥他老婆开玩笑的那个小伙子比较开朗,经过一路的聊天,唐哲他们也知道了他的名字,叫铁牛。
他点了点头,对唐哲说:“好,那你们一定要小心!”
临走前,铁士祥又特意提醒唐哲和申二狗:“进去后注意脚下,这沟里潮,容易有‘冷条子’(指蛇),尤其是棋盘蛇和铬铁头,这种山沟沟里特别多。”
唐哲和申二狗都点了点头,他们一路走来,在这深山里可没有少遇见,不用铁士祥提醒,他们也会非常警觉。
三人带着四条狗,小心翼翼地钻进了刺笼深处。一进去,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 看似密集的刺笼下方,早已被野猪拱得空空荡荡,地面相对平坦,和外面的亮脚林差别不大,只是更阴暗。细小的灌木顶上,缠满了各种藤蔓,像一把把撑开的绿伞,把天空遮得严严实实,阳光透不进来,雾气也散得更慢,形成了一个迷宫似的空间,让人分不清方向。
进了刺笼深处,鸟叫声渐渐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密密麻麻的蚊子 —— 这里潮湿又阴暗,正是蚊子滋生的好地方。蚊子像蜂群一样围着人转,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蚊子往脸上、身上撞,嗡嗡的声音听得人心里发烦。没一会儿,唐哲、申二狗和铁士祥的胳膊、脖子上,就被叮满了小红点,又痒又疼。
“这狗日的蚊子,真是要人命!” 申二狗一边走,一边不停地抓着被叮的地方,抓得皮肤都红了,却还是止不住痒。他忍不住骂了几句,声音压得很低,怕惊动野猪。
铁士祥却一言不发,只是加快脚步,走在最前面带路。他常年在山里跑,早就习惯了蚊子叮咬,只是偶尔伸手在胳膊上拍一下,打死几只蚊子,动作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
唐哲也比申二狗淡定得多。他想起前世在战场上,野外驻训时遇到的蚊子才叫可怕,不仅个头大,还可能携带病菌,比起那些蚊子,眼前的这些根本不算什么。
他只是偶尔抬手,用袖口扫一下脸上的蚊子,脚步始终沉稳,目光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又走了约莫二十分钟,雾气渐渐开始上升,从贴地的 “棉被” 变成了悬浮在半空的 “轻纱”,视线也变得清晰了一些,能看清十几米外的景物。
越往里走,地面上的痕迹越明显 —— 到处都是被野猪拱过的土坑,坑坑洼洼,像被犁过的田地一样。有些地方的草根被连根拔起,还有几株野果树的树干被撞得歪歪扭扭,显然是野猪蹭痒或者撞树留下的痕迹。
路也越来越难走,两边都是陡峭的山坡,坡上的泥土很松,踩上去容易打滑。坡脚下传来 “哗哗” 的水流声,应该是山沟里的小溪,只是被藤蔓和灌木挡住,看不到溪水的样子。唐哲和申二狗只能扶着旁边的树枝,一步步慢慢走,生怕滑倒。
就在这时,铁士祥带来的四条狗突然停下脚步,耳朵竖得笔直,鼻子贴着地面不停地嗅着,喉咙里发出 “呜呜” 的低吼声,眼神紧紧盯着前方的雾气深处,像是发现了什么。
第544章 它们正在洗澡
铁士祥盯着四条狗紧绷的尾巴,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他迅速压低声音,对唐哲和申二狗说道:“应该不远了!我的狗‘打骚’了, 看那条黑毛老狗没?它叫‘黑虎’,跟了我五年,每次找到猎物都这样,错不了!跟着它们走就能找到野猪群!”
唐哲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果然看到四条狗里,一条毛色发黑的老狗正贴着地面,鼻子快速嗅着,尾巴绷得像根铁棍,时不时抬头对着前方雾气深处轻吠一声,眼神里满是警惕与兴奋。
铁士祥又补充道:“它才一岁多的时候,我带着它上山,就是黑虎先闻到的踪迹,最后把一只獐子堵在了岩洞里,这狗通人性得很,比寨子里的小伙子还靠谱!”
唐哲和申二狗瞬间绷紧了神经,申二狗下意识地把背上的枪取下来递到唐哲面前,这种关键时候,枪在唐哲手里更让人放心。“唐哥,你拿着,我跟在你后面,帮你盯着两边!”
唐哲接过枪,手指熟练地打开保险,冰凉的金属触感让他瞬间冷静下来。
他放慢脚步,目光像探照灯一样扫过周围的刺笼与藤蔓,一边走一边对铁士祥说道:“铁大哥,一会儿看到野猪,我们先瞄准最大的母猪打,不过据你所说的,这群野猪十几头,我怕一旦开枪它们就会四处乱窜,要是地形好一点,一次可以多打一些。”
铁士祥点了点头,突然想起什么,眼睛看向沟谷下游的方向,压低声音说:“唐兄弟,我跟你说个地形, 这刺笼沟顺着往下走两三里,有个‘断魂崖’,有六七丈高,崖下面是乱石滩,摔下去肯定活不了。”
“而且那片崖两边都是陡壁,虽然只有两丈多高,但崖壁上全是光滑的岩石,野猪的蹄子抓不住,绝对爬不上来。要是能把它们往断魂崖方向赶,咱们就能把它们逼到绝路,一网打尽!”
申二狗一听,顿时兴奋得差点喊出声,连忙捂住嘴,压低声音说道:“还有这么好的地形?真是天助我也!到时候把它们赶到崖边,就算不开枪,它们自己也得慌不择路掉下去!”
铁士祥却突然皱起眉,脸上露出愁容,摇了摇头说:“没那么容易。前两天我们寨上的人追山的时候就试过一次,带着黑虎把猪群往断魂崖赶,可快到崖口的时候,领头的公猪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掉头往苞谷地跑,唉,后来的事情你们也听说了,而且那天寨上另一支火药枪还摔坏了,就我这杆老枪,根本拦不住十几头野猪,最后还是让它们跑了。”
唐哲听完,低头沉思了几秒,很快有了主意:“铁大哥,我有个办法。你对这里的地形熟,现在就往断魂崖方向走,守住你说野猪上次往苞谷地跑的那个缺口。”
“你到了之后,找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只要看到猪群冲过来,就开枪打,不管能不能打中都不要紧,主要是把它们往崖边赶,我和二狗在沟里找野猪,找到后就慢慢把它们往断魂崖逼,咱们前后夹击,肯定能把它们堵在崖边。”
铁士祥眼睛一亮,连忙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就是担心你们俩应付不过来 ,野猪群里至少有四头两百斤以上的大猪,要是它们发狂冲过来,你们只有一杆枪……”
“放心吧铁大哥!” 申二狗拍了拍胸脯,“我唐哥的枪法不是盖的,只要它们敢冲过来,保证一枪一头。”
铁士祥还想说什么,身边的四条狗突然变得不安起来,黑虎对着前方低吼几声,其他三条狗也跟着围了过来,尾巴绷得更紧了。
铁士祥立刻从腰间抽出一把磨得发亮的沙刀,握在手里,又对着狗群做了个 “安静” 的手势 ,他手指轻轻敲了敲黑虎的头顶,低声说:“别叫,一会儿再收拾它们。”
黑虎像是听懂了,立刻闭上嘴,只是鼻子依旧不停嗅着,眼睛紧紧盯着前方。其他三条狗也跟着安静下来,围在铁士祥身边,形成一个小小的包围圈,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那行,这里就交给你们了!” 铁士祥最后叮嘱道,“你们注意点,顺着这个斜坡再走个一里来地,那里地势开阔一些,有一片河竹林,也是这条沟的水源地,野猪群应该就是在那个地方。”
“我现在就往断魂崖赶!” 说完,他嘴里发出 “啧、啧” 的两声轻唤,黑虎立刻起身跟在他脚边,其他三条狗也紧随其后。铁士祥顺着沟谷的斜坡,脚步轻快地往下走,很快就消失在雾气中。
雾气还没有完全散去,像一层薄纱笼罩着刺笼沟,前方十几米外的景物依旧有些模糊。唐哲握着猎枪走在前面,申二狗拿着沙刀跟在后面,两人脚步压得极低,只有鞋子踩在潮湿泥土上的 “沙沙” 声,在寂静的山沟里格外清晰。
周围静得可怕,只能听到坡脚下小溪 “哗哗” 的水流声,还有自己 “砰砰” 的心跳声。偶尔有露水从刺笼上滴落,“滴答” 一声砸在树叶上,都能让两人下意识地停下脚步,警惕地观察四周。
唐哲放慢脚步,一边观察地面的痕迹:“二狗,你看地上的脚印,都是新鲜的,泥还没干,说明它们刚从这里经过没多久。”
正说着,他一抬头,从刺笼中的空隙看去,然后轻轻指向山坡下的方向:“二狗,你看 那里。”
申二狗连忙凑过去,顺着唐哲手指的方向,透过刺笼缝隙,往沟谷下方望去。
只见一百来米开外,一条宽约二十多米的小开阔地里,小溪沟蜿蜒穿过,沟里长满了比人还要高的马塘草和芦苇丛,那些芦苇和马塘草早已经被野猪拱得七零八落,小溪流过,中间形成了一个个小水洼,几头野猪正在一片泥浆里翻滚,还能听到 “哼哼唧唧” 的声音。
“看到了,它们正在洗澡。”申二狗说着,看向唐哲:“唐哥,现在怎么办?”
第545章 包抄
“我的娘啊!这也太多了吧!”申二狗瞪大眼睛,满脸惊愕,他情不自禁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声音都不自觉地压低了几分。他瞪大眼睛,仔细地数了数眼前的野猪,至少有十几头!
其中最大的那头公猪,体型简直快要赶上小牛犊了,它那粗壮的獠牙从嘴角露出来,泛着黄白色的寒光,看上去异常锋利。而在这头大公猪的旁边,还有几头体型稍小一些的母猪,它们正带着一群七八十斤重的小野猪在泥浆里欢快地打滚。
这些小野猪只有半大,长得像小黑熊一样,圆滚滚的,十分可爱。它们在母猪身边蹭来蹭去,时不时还发出几声“哼哼”的叫声,仿佛在向妈妈撒娇一般。
唐哲的目光落在这群野猪身上,他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他轻声分析道:“你看那领头的公猪,体型如此壮硕,毫无疑问,它肯定是这群野猪中的头猪。现在它们都在泥浆里蹭痒,这时候它们的警惕性是最低的,正好是我们行动的好时机。我们可以悄悄地绕到它们的身后,然后想办法把它们往断魂崖那边驱赶。”
申二狗听后点了点头,但脸上仍露出一丝担忧之色,他皱着眉头说道:“可是它们离我们有一百多米远呢,要怎么绕过去呢?万一不小心惊动了它们,那它们肯定会往后面的山上跑,到时候可就麻烦大了。”
唐哲低头沉思了一会儿,突然他的眼睛一亮,像是想到了什么好主意。他指着前方不远处的一笼刺巴笼,对申二狗说:“二狗,你看前面那笼刺巴笼,你有没有注意到什么特别的地方?”
申二狗闻言,顺着唐哲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笼刺巴笼旁边有两大堆石头,形成了一个狭窄的石巷子。石巷子里的泥土都被踩踏得十分紧实,密密麻麻都是野猪的脚印。
唐哲见状,心中暗喜,他接着说道:“你再仔细看看,那石巷子里的泥都被踩成了瓦泥,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这里肯定是那些动物经常走的地方啊!它们只要从那里上来,就能到达这个斜坡上。然后顺着斜坡一直往前走,就是我们来时的路了。”
“你去那个地方想办法堵起来,要快,我尽可能的从这些刺巴笼里摸到那块平地的里边去,只要我在那里开枪,它们肯定就会往相反的方向跑来,你守在这里就是断了他们往苞谷地去的路。”
申二狗听了唐哲的分析,觉得很有道理,他连忙点头应道:“好,我这就去。”说罢,他紧紧握着那杆自制的长矛,弓着身子,像只猫一样,小心翼翼地朝着那笼刺巴笼走去。
唐哲看着申二狗远去的背影,稍稍松了口气。然后他也顺着斜坡,在刺笼下面慢慢地朝着开阔地的最里头走去。
走了约莫十多分钟,他才终于绕到了野猪群的后方,离芦苇丛只有五十多米远,能清楚看到那头大公猪正趴在泥浆里,享受地蹭着身上的寄生虫,偶尔抬起头,警惕地环顾四周,然后又低下头。
唐哲悄悄举起猎枪,枪口对准大公猪,深吸一口气,手指扣在扳机上,目光紧紧盯着大公猪的动作,等待最佳时机。
他往申二狗那个方向看了看,没有什么动静,想来这么久的时间,申二狗应该已经做好了准备,因为那些野猪是在唐哲的下风头,也许是闻到了有陌生人的气味,那头公猪警惕地抬起头来四处看了看。
唐哲见它开始警觉起来了,也来不及多想,对着大公猪就扣下扳机:“砰!”
枪声在寂静的山沟里炸开,震得芦苇丛里的鸟儿 “哗啦啦” 飞起来。
大公猪惨叫一声,猛地从泥浆里猛地弹起来,顺着沟就开始狂奔,不过没有跑多远,便倒在了泥浆里面,肚子不停地起伏,鼻腔里发出嗯嗯的声音。
其他野猪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吓得四处乱窜,母猪带着幼崽,慌不择路地往沟谷下游跑去,那个方向正是断魂崖的方向!
唐哲根本就不给它们太多的机会,一枪开完,立刻拉栓上膛又是一枪,连续五枪之后,已经有五头野猪倒在一开阔地在泥浆之中,剩下的还在拼命往前冲。
唐哲见状,一边掏出子弹装填,一边喊起来:“二狗,守住了,它们往你那个方向跑来了,别让它们往苞谷地跑!”
刚开过了五枪,所有的鸟兽都已经吓得躲了起来,山谷里非常安静,连风也不敢放肆地吹,生怕惹怒了唐哲。
远处传来申二狗的声音:“我早就准备好了,唐哲,你放心吧,嗨嗨嗨……”说话间,已经有两头野猪冲到了石巷子的那头,奈何石巷子被申二狗弄了些树干和石头挡了起来,一时无法翻越。
申二狗手中拿着明晃晃的长矛,双手举着对着冲过来的猪群就大声吼起来。
唐哲已经装好了子弹,他现在离申二狗大概有两百米左右的距离,虽然不远,但山林中没有路,根本就跑不快。
还好这个地方已经被野猪给拱得不成样子了,植被少了许多,他踩在泥里,拼了命的追着。由于到处都是荆棘和藤蔓,他也看不清楚那些野猪到底跑到了哪里。。
不过能听清楚申二狗正扯着声音大声地喊叫,他的心情更加紧张。
那个石巷子只有两三米的长度,要是申二狗没有挡住的话,那么多的猪群冲过去,即使不咬伤他,也得把他踩个半死。
好在现在并不再像先前一样躲着走,在泥地里跑起来速度虽然不快,也不过三两分钟的时间,他就看清楚了一群半大猪在两头大猪的带领下正在石巷子的这一头拼命地转着,随时准备冲过去。
他抬手就是一枪,一头半大猪应声倒地。
剩下的野猪也不再和申二狗纠缠,调转头顺着小溪就往断魂崖的方向跑去。
唐哲来不及问申二狗有没有受伤,马上喊道:“二狗,跟上,它们朝铁大哥的方向跑去了。”
第546章 站我后边
铁士祥和唐哲道别后,便转身朝着那个缺口处走去。然而,走了几步之后,他突然停下脚步,似乎想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经过一番思考,他决定还是回去叫上铁牛他们几个人一起行动。
此时,铁牛和其他几个人正坐在沟口的石头上,一脸愁容,因为他们一直渴望能够亲自上阵去打猎,却始终未能如愿。正当他们感到无聊和沮丧的时候,突然听到铁士祥在里面大声呼喊。
铁牛等人立刻兴奋起来,他们抓起沙刀,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沟里。一见到铁士祥,铁牛便迫不及待地问道:“士祥哥,这么快就打到野猪了吗?我们怎么都没有听到枪响呢?”
铁士祥微笑着解释道:“哪有那么容易呀,铁牛。我虽然告诉了他们野猪大概的位置,但是那群野猪实在太多了,我这支火药枪开一枪之后,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来装填火药,肯定会让它们趁机逃脱的。所以,我们商量了一个计策,就是让他们把野猪往断魂崖的方向驱赶。”
铁牛用力地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疑虑,说道:“哪有那么容易啊!那沟里面可有好几个缺口呢,那野猪怎么可能会那么听话,一直顺着沟跑呢?”
铁士祥连忙解释道:“正是因为这样啊,我们人手实在是不够,所以我才急匆匆地跑出来叫你们一起帮忙呢。只要我们能守住从沟里上来的那些缺口,那群野猪就绝对不敢往山上跑,它们只能一直朝着断魂崖的方向逃窜。”
铁牛稍稍思考了一下,接着说道:“我记得这沟的这边好像只有一个缺口,但是对面还有两个呢,士祥哥,你说该怎么办才好呢?”
几个人一边快速奔跑着,一边焦急地讨论着应对之策。
铁士祥一开始的时候,也没有想到沟对面还有两个缺口,也是唐哲他们走了之后,他准备返回这个缺口时,才突然想起来的,那两个缺口虽然小,根本就没有人走的路,但是常有野兽从那里下来沟里喝水,万一被那群野猪从那里逃跑了,今天将会功亏一篑,所以他才拼命跑回来把铁牛他们四个人重新叫上。
铁士祥略微沉思片刻后,果断地说道:“这样吧,对面的那两个缺口,你们两个人一组,赶紧去砍些树过来,把它们挡住,绝对不能让野猪从那里逃上去!一旦发现有野猪朝那边冲过来,你们就扯开嗓子大声吼叫,把它们吓回去!”
前面那个大缺口,我决定亲自去守着,毕竟我手里有枪,万一那些野猪真的朝这边过来,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开枪射击。然而,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铁牛粗暴地打断了。
“不行!”铁牛大声说道,“上次我们可是有两支枪都没能守住,这次你就一个人,而且野猪的数量还那么多,那头大公猪至少也得有三四百斤重啊!”
那个叫旺旺的也说道:“就是,士祥叔,那两个缺口小,一人守一个都行,你一个人守在这里,我们都不放心。”
铁士祥说道:“旺旺,你不要再争了,今天不把这些野猪打掉,都对不起你爹。”
旺旺有些急了,说道:“士祥叔,我就是担心你像我爹一样,万一被它们咬到了怎么办?”
铁士祥拍了拍枪,说道:“放心,叔的枪法比你爹好,大前天你爹要是听我的,站在我后边,也不至于被那头大公猪给撞倒,对了,他现在好些了么?能不能吃得下东西?”
旺旺回了句:“好多了,士祥叔,不管怎么样,今天一定要把这群野猪消灭掉,给我爹还有寨中老少报仇。”
铁士祥点了点头。
铁牛说:“旺旺,你和士祥叔在沟这边守着,我一个人守一个缺口。”
旺旺还没有回答,铁士祥连忙说道:“不行,这边很危险,我有枪,你们都是刀子,再说了,你几个青头小伙子连山都没有进过几次,我可是经常上山打猎的,有经验,听我的没错。”
正当我们几个人激烈地争论着该如何应对时,突然间,山沟里传来了一声清脆的枪响,紧接着又是四声。这突如其来的枪声让我们都愣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来不及了!”铁士祥当机立断地喊道,“铁牛,你和旺旺一起,士荣和建军一起,你们赶紧过去看看!”
三个缺口彼此相隔并不远,虽然中间有树木遮挡,但我们彼此之间说话的声音还是能够清晰地听见。铁士祥见他们四人迅速行动起来,自己也没有闲着。他想起上次他们曾经砍了一些木材,挡在了那个缺口处,但由于缺口太宽,最终还是让那野猪逃脱了。而且上次人太多,大家都担心彼此会受伤,结果反而分心了,导致没有成功守住。
他今天重新砍了两棵树,连枝带丫堆在那里,又生了一堆火,烧得旺旺的,然后站在那里,紧张地盯着沟里。
唐哲和申二狗顺着沟追着猪群,才发现这群猪不愿意顺沟走的原因,这里到处是青苔,两边都是石头,只要进了这条沟里面,就算是人也很难再爬出去。
那群野猪跑起来,边跑边摔,没多久就有一头因脚踩在石缝中别断了腿的野猪,被申二狗赶上连续刺了几矛,把它解决了。
但是剩下的十来头根本就没有停下的意思,还是顺着河沟一路狂奔。
唐哲和申二狗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沟边上青苔太滑,两个人都摔了好几跤,连续的奔跑,让唐哲腿上的伤口又痛了起来,不由得放慢了脚步。
他们慢了下来,那些野猪可不敢慢,在两头大猪的带领下,也不管水深水浅,就像泥石流一样向前冲去。
沟里轰隆隆的声音越来越近,守在最上边缺口处的铁牛和旺旺手里握着沙刀,手心里早已经渗出了汗水,把沙刀把都给浸湿了。
“注意,它们好像来了。”铁牛对旺旺说道:“你站在我后边去。”
第547章 追击
在刺笼沟围猎野猪的紧张时刻,一句简简单单的 “站我身后去”,先后从铁士祥和铁牛嘴里说出。这朴素的话语,没有华丽的修饰,却像一面镜子,照出了铁家坡最动人的民风。
在这里,强者护弱不是口号,而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尤其是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更显珍贵。
此刻,沟谷里的气氛已经紧张到了极点。
受惊的野猪群像一股黑色的洪流,在狭窄的沟道里狂奔,蹄子踩在潮湿的泥土上,发出 “咚咚” 的巨响,溅起的水花四处飞溅。
唐哲和申二狗在后面拼了命地追赶,两人都张着嘴大声吼叫,声音嘶哑却充满力量。
他们知道,只有这样才能持续震慑野猪,让它们没时间思考逃跑方向,只能一味地往前冲,朝着预设的断魂崖方向奔去。
唐哲的左腿伤口在奔跑中隐隐作痛,每跑一步,都像有细针在扎,汗水顺着额头滑落,浸湿了衣襟。
他紧紧握着枪,目光死死盯着前面的猪群,不敢有丝毫松懈。
申二狗也跑得气喘吁吁,沙刀在手里摇摇晃晃,却依旧咬牙紧跟,时不时捡起地上的石头往猪群后方扔去,用 “砰砰” 的声响催促野猪加速。
就在野猪群离铁牛和旺旺守着的缺口只有十几米远时,意外突然发生。
旺旺 突然对着猪群大声吼叫起来,声音尖锐,打破了沟谷里的节奏。受惊的野猪群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猛地顿在原地,十几颗黑乎乎的脑袋齐刷刷地转向后方,眼神里满是警惕与狂躁。
而此时,唐哲和申二狗还在一百多米外,根本来不及赶到缺口处形成夹击。
铁牛心里一紧,瞬间明白过来:野猪一旦反应过来,极有可能掉头反扑,到时候在这狭窄的沟道里,别说围猎,他们连躲避的地方都没有。
他想也没想,一把捂住旺旺的嘴:“别吼!”
旺旺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脸色发白,眼里满是慌乱,他知道自己闯了祸,抿着嘴不敢出声。铁牛压低声音,快速对他说:“一会儿野猪要是往回跑,你就往沟边的石头后面躲,别出来!” 他一边说,一边握紧了手里的沙刀,刀刃在微弱的光线下闪着冷光。
好在野猪群虽然顿住,却还没来得及掉头。
唐哲在远处瞬间察觉到不对劲,他来不及多想,抬手就对着野猪群前方的地面开枪:“砰!” 枪声在狭窄的沟谷里炸开,回声层层叠叠,格外响亮,像是有无数人在同时开枪。
野猪群被这声枪响吓得浑身一颤,原本的警惕瞬间被恐惧取代,它们再也顾不得思考,埋着头,疯了似的朝着断魂崖方向跑去。
等最后一头野猪冲过缺口,铁牛立刻跳进沟道,对着旺旺大喊:“快追!别让它们停下来!” 旺旺这才回过神,脸上还带着愧疚,他用力点了点头,抓起地上的柴刀,也跟着跳进沟道,朝着铁牛的方向追去。
两人都深知此时此刻正是围猎的生死关头,容不得半点闪失。他们绝不能让野猪有丝毫停歇的机会,因为一旦这些野猪回过神来,就会意识到自己正身处一条绝路。届时,它们必然会疯狂地四处寻找逃生之路,而最有可能的方向便是山上那片茂密的树林。
旺旺犹如离弦之箭一般疾驰而去,它的心中憋着一股劲儿,想要用最快的速度弥补刚才的失误。与此同时,唐哲的脸色却显得有些苍白,他左腿的伤口此刻正传来一阵阵钻心的疼痛,而且这种痛楚还在不断加剧。每迈出一步,他都需要忍受巨大的痛苦,额头上的汗水也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停地滚落下来。
然而,唐哲心里非常清楚,现在绝对不是停下的时候。如果野猪真的突然掉头反扑,那么在这条两边都是光滑崖壁的狭窄沟道里,他们几个人将无路可退,只能被迫与野猪展开一场生死较量。
“狭路相逢勇者胜!”唐哲在心中不停地默念着这句话,仿佛这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他紧紧握住手中的猎枪,咬紧牙关,强忍着左腿的剧痛,加快了前进的步伐。
申二狗也看出了他的不适,一边跑一边说:“唐哥,你要是撑不住,就慢点,我先去前面盯着!”
唐哲摇了摇头,咬着牙说:“没事,撑得住,咱们得一起把它们赶到断魂崖!”
终于,野猪群顺利冲过了铁士荣和铁建军守着的第二个缺口。两人早就做好了准备,见野猪群冲过,立刻从缺口处跳下来,手里拿着柴刀,对着野猪的屁股后面大声吼叫。
一时间,沟道里吼声四起,铁牛、旺旺、铁士荣、铁建军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在狭窄的沟谷里不断回荡,听起来像是有千军万马在追赶,吓得野猪群跑得更快了,蹄子踩在地上的声音越来越响。
铁士荣他们守的缺口,和铁士祥在断魂崖的缺口正好斜对着。
领头的那只大母猪冲过铁士荣的缺口后,领头的那只母猪之前也是跟着那头大公猪顺着这里跑到苞谷地的,此刻它从沟里一拐弯,从沟里直接往铁士祥守着的缺口冲去。
“狗日的来得好!” 铁士祥早就料到会有野猪试图突围,他紧咬着嘴里的烟杆,烟锅里的火星忽明忽暗。手里的火药枪早已装填好火药和铁砂,枪口稳稳地对准了冲过来的大母猪,眼神锐利如鹰。
“砰!” 一声巨响,火药枪里的铁砂像暴雨梨花般喷射出去,带着呼啸声,瞬间命中了大母猪和它身边的两头野猪。鲜血瞬间从它们身上喷溅出来,染红了周围的泥土和杂草,大母猪惨叫一声,身体晃了晃,却依旧没有倒下,眼里满是疯狂。
这一声枪响,让后面还在沟道里的野猪瞬间慌了神,它们不敢再往上冲,只能顺着沟道继续往下跑,朝着断魂崖的方向奔去 —— 那是它们唯一的 “生路”,却不知早已是死路。
而中枪的三头野猪,此刻彻底被激怒,兽性大发。它们不但没有掉头逃跑,反而像是疯了一样,瞪着血红的眼睛,朝着铁士祥猛冲过来。大母猪的獠牙上沾着鲜血,看起来格外狰狞,蹄子踩在地上,发出 “咚咚” 的巨响,像是要把地面踩穿。
第548章 人死卵朝天
铁士荣、旺旺、铁建军和铁牛哪里见过这般场面。
三头受了伤的野猪双眼赤红,像疯了一样对着铁士祥的木篱笆猛撞,獠牙上的鲜血顺着嘴角滴落,发出 “呼呼” 的粗气声。
几人慌了神,本能地在后面大声吼叫,想借此吓退野猪,可越是吼叫,野猪越是狂怒,撞向篱笆的力道也越来越大,“砰砰” 的撞击声在狭窄的沟谷里回荡,听得人心里发紧。
铁士祥面前的木篱笆,本就是用几根碗口粗的木头和藤蔓扎成的临时屏障,他砍来的两棵树只是堆放在那里,根本就起不了多大作用。
在三头野猪的轮番冲撞下,木头已经微微倾斜,藤蔓也断了好几根,眼看就要支撑不住。而他正蹲在地上,手忙脚乱地往火药枪里装火药 。
“快、快呀!” 铁士祥在心里拼命催促自己,手指却不听使唤,抖得厉害。
他颤抖着拿起牛角火药筒,往枪管里倒火药,可大部分火药都洒在了地上,只进去了小半筒。
他急得额头冒汗,心里清楚,一旦篱笆倒塌,赤手空拳的他根本不是野猪的对手。
“你们不要再吼了!” 关键时刻,年纪稍长的铁士荣看出了不对劲 。
这个时候那三头野猪本就处于狂怒状态,吼声只会进一步刺激它们。
他连忙伸手拦住旺旺和铁建军,压低声音说:“往后退几步,别激怒它们,想办法把它们引回沟道里,那里两边是石壁,它们跑不了!”
四人连忙往后退了三四步,可那几头受了伤的野猪早已失去理智,血红的眼睛死死盯着篱笆后的铁士祥,像是要把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他身上,依旧一遍遍地撞击着木篱笆,每撞一下,篱笆就晃动得更厉害。
“哗……” 一声巨响,木篱笆终于没能撑住,木头和藤蔓轰然倒塌,本就潮湿的地面,溅起一片泥水。
铁士祥刚抓起一把铁砂准备装进枪管,那头最大的老母猪就低着头,带着一股腥风朝他猛冲过来。
千钧一发之际,铁士祥来不及多想,猛地丢掉手中的火药枪,身体一侧,翻身跨到了野猪背上 此刻竟像骑马一样,死死抓住野猪背上粗硬的鬃毛。
可还是慢了一拍,野猪猛地转头,张开嘴,死死咬住了他的右腿,锋利的獠牙瞬间划破了裤子,刺进肉里。
“呃!” 铁士祥强忍着钻心的剧痛,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像雨滴般滚落,顺着脸颊滴进泥土里。
他咬着牙,双手紧紧抓住野猪的鬃毛,任凭野猪驮着他往前冲,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绝不能被甩下来,一旦落地,后果不堪设想。
而另外两头野猪在篱笆倒塌后,趁机挣脱了牵制,一头扎进旁边的山林,转眼间就消失在茂密的树丛中,只留下晃动的枝叶,证明它们曾经来过。
“建军、铁牛,你们三个快往前追,别让沟里的那群野猪回头!” 铁士荣当机立断,一边朝着铁建军和铁牛大喊,一边握紧手中的沙刀,紧紧跟在驮着铁士祥的野猪身后,那野猪驮着一个人,跑得却非快。
就在这时,“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划破了山谷的喧嚣。
驮着铁士祥的野猪猛地一颤,又往前冲了一小段路,随即重重地倒在地上,嘴里还死死咬着铁士祥的腿。
铁士祥趁机翻身下来,顾不上腿上的剧痛,捡起地上的沙刀,朝着野猪的脖子疯狂砍去,一刀、两刀、三刀…… 直到野猪的头被砍下来,他才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那野猪嘴还死死咬着他的腿没有枪开,腿上的伤口流出来的血流进野猪嘴里,再从它的嘴里流出来。
他瘫倒在地上,浑身已经被冷汗浸湿透,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此刻竟没有一丝力气爬起来。
铁士荣听到枪响,回头一看,开枪的竟是唐哲,脸上满是惊讶。
要知道,那头野猪驮着铁士祥已经跑出了近百米,钻进了山林边缘,只能看到若隐若现的身影,而且森林里光线昏暗,杂草丛生,在这种情况下,唐哲不仅要瞄准野猪,还要避开铁士祥,稍有偏差,后果不堪设想。这样精准的枪法,这样过人的胆识,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他来不及细想,只是对唐哲报以一个感激的眼神,便连忙冲上前,蹲下身查看铁士祥的伤情:“士祥,你怎么样?腿没事吧?”
铁士祥摆了摆手,声音虚弱却带着一丝庆幸:“没事,死不了…… 多亏了唐兄弟,要不然今天真这条命还真要除脱在这里了。”
从这个缺口再往下一百多米,就是铁士祥口中的断魂崖。这段沟道格外狭窄,两边是五六米高的石壁,石壁上长满了青苔,光滑无比,野猪根本无法攀爬。
只要沟里的那群野猪不往回冲,最终都会被一步步逼到崖边,摔下悬崖。
唐哲和申二狗并不清楚这里的地形,见铁士祥已经脱离危险,便顾不上休息,继续往前追赶。他们知道,沟里还有十几头野猪,必须尽快解决,免得夜长梦多。
果然,追了没几分钟,就看到前面的沟道里,铁建军、铁牛和旺旺正挥舞着沙刀和木棍,站在沟中间大声吼叫。
而在他们对面十来米远的地方,十几头野猪挤在狭窄的沟道里,焦躁不安地来回徘徊,嘴里发出 “咣咣” 的哼唧声,时不时用头撞击着石壁,显然已经意识到自己陷入了绝境。
“千万不能让它们冲过来!” 铁牛双目赤红,脸上青筋暴起,对着身边的旺旺和铁建军大喊,“这是把它们赶下崖的最好机会,哪怕被它们咬两口,也得撑住!”
铁牛的声音很大,一方面是为了给自己壮胆,另外一方面则是吓阻前面的野猪。
旺旺手里紧紧握着一根长木棍,脸色发白,声音颤抖地问道:“铁牛叔,它们…… 它们好像要冲过来了,怎么办?”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多发狂的野猪,心里既害怕又紧张,握着木棍的手都在发抖。
“干啦!怕什么!” 铁牛猛地挥舞了一下手中的沙刀,刀锋在光线下闪过一道寒光,他往前逼了几步,用气势压制住野猪,“它们就是纸老虎,你越怕,它们越嚣张!”
或许是铁牛这不要命的气势震慑住了野猪,原本蠢蠢欲动的野猪群竟然往后退了几步,眼里闪过一丝畏惧。铁建军见状,也鼓起勇气,大喊道:“人死卵朝天,怕个球!上!”
第549章 团灭
旺旺看着身边的铁牛和铁建军,心里一横,咬牙切齿地喊道:“我日死你家个烂妈些,死瘟猪,我要搞死你们!” 说完,挥舞着手中的长木棍,跟着往前逼去。虽然声音还有些颤抖,但眼神里已经多了几分坚定。
三个人一步步往前逼近,却不敢太快。他们知道,一旦逼得太急,野猪狗急跳墙,后果不堪设想。沟道本就狭窄,十几头野猪挤在一起,几乎把整个沟道填得满满当当,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
而铁牛、铁建军和旺旺三个人并排站着,中间虽然紧密,两边却还留了些许空隙。一头体型稍小的野猪看准了铁建军身边的空隙,突然发力,朝着他冲了过来。
铁建军身边是一笼密密麻麻的刺笆笼,人根本无法钻进去躲避,这无疑给了野猪可乘之机。
“不好!” 铁建军暗叫一声,下意识地想要阻拦,却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野猪的惨叫,他回头一看,只见申二狗手里握着一根长矛,长矛的尖端已经深深刺进了野猪的心脏部位。
申二狗此刻也杀红了眼,追了这么久,从一开始的紧张害怕,到现在近距离击杀野猪,心里早已没了当初在炭窑子抓野猪时的恐惧,反而涌起一股莫名的兴奋。
他把长矛的一端抵在自己的肚子上,双手紧紧握住矛杆,拼尽全力往前推,将野猪死死顶在石壁上。野猪虽然心脏被刺中,却还没断气,疯狂地扭动着身体,试图挣脱。
唐哲也连忙冲了过来,抽出身上带着的英吉沙小刀,对着野猪的脖子和腹部接连补了几刀。鲜血溅了他一身,他却毫不在意,直到野猪不再动弹,四肢无力地抓刨了几下,彻底没了气息,才停下手中的动作。
沟道里的野猪群见同伴被击杀,更加焦躁不安,却也知道再往后退,等待它们的就是断魂崖,只能在原地打转,伺机寻找突围的机会。
可此刻,唐哲和申二狗已经加入进来,五个人并排站在沟道里,手中的刀、矛闪着寒光,彻底堵死了它们的逃生之路。
野猪们看着眼前的刀锋,眼里满是犹豫,不敢贸然冲过来。
唐哲收起小刀,端起手中的猎枪,对准了野猪群中最大的那头母猪 。“砰!” 枪声再次响起,那头大母猪头部中枪,应声倒地,身体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剩下的那些半大野猪顿时乱作一团,互相推搡、踩踏,惨叫声在山谷里回荡,越传越远。有两头野猪试图冲过来,却被申二狗一矛刺中了腿部,另一头被铁士荣一刀砍中了耳朵,吃痛之下,又退了回去。
现在,摆在野猪群面前的,只剩下跳下断魂崖这一条路。它们站在沟道里,看着前方越来越近的人影,又转头望了望身后的悬崖,眼神中充满了绝望。
突然,一头半大的野猪在后退时,后脚踩空,身体一歪,朝着悬崖下面摔了下去。几秒钟后,“砰!” 一声沉闷的巨响从崖下传来,紧接着便没了动静,估计已经摔得筋骨尽断,一命呜呼。
有了这头野猪的 “带头”,剩下的野猪像是被传染了一样,纷纷朝着悬崖跳去。一时间,悬崖下方 “砰砰” 的撞击声不绝于耳,夹杂着野猪的惨叫声。仅仅一两分钟的时间,十几头野猪就全部跳下了悬崖,沟道里瞬间变得空荡荡的,只剩下满地的泥水。
旺旺再也支撑不住,双腿一软,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脸上却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对着不远处的铁士荣喊道:“爹!我们把这群野猪搞死了!我们赢了!哈哈……”
铁建军和铁牛则连忙冲到悬崖边,趴在沟道里,尽量把身体往前探,想要看清崖下的情况。“你看到了吗?我看到有四头摔死了,躺在乱石滩上一动不动!” 铁牛兴奋地说道。
铁建军眯着眼睛,仔细数了数,说道:“不止四头,我看到有六头!还有几头可能摔得太靠里了,被石头挡住了,看不清楚,不过肯定也活不成了!”
唐哲和申二狗经过一番激烈的追逐,早已疲惫不堪。当他们看到那群野猪纷纷掉入沟中时,终于如释重负,两人面对面地靠着石壁坐了下来,完全顾不得沟里的水是否会浸湿衣服。
事实上,在沿着这条沟一路追赶的过程中,他们身上的衣服早已湿透,找不到一处干燥的地方。唐哲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感叹道:“真是曹丕老婆的爹修城墙呀!”
申二狗听得一头雾水,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唐哲问道:“啥意思啊?”
唐哲见状,笑着解释道:“甄姬爸累呀!”话音未落,他自己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申二狗愣了一下,随即恍然大悟,也跟着唐哲一起捧腹大笑。笑声在山间回荡,仿佛将他们之前的疲惫都驱散了。
笑了好一会儿,唐哲才缓过神来,问申二狗:“二狗,你说这回这群野猪是不是都被咱们干掉啦?”
申二狗连连点头,对唐哲说道:“唐哥,你这‘团灭’二字用得太贴切啦!”
两个人正在聊着,铁牛的笑声传了过来:“哈哈哈,真是过瘾呀,建国,就今天这件事情,够我们拿出去吹一辈子了。”
铁建军翻了个身,仰面躺在水里笑道:“那些被这群野猪搞伤的,估计这会得气死。”
旺旺站起身,朝着唐哲他们走了过来,喘着气,对着唐哲和申二狗说道:“两位兄弟,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们铁家坡今年所有的庄稼都要被这些瘟猪给祸害完。”
铁牛和铁建军也爬起来走到了唐哲他们身边,铁建军对他们说道:“两位可是我们铁家坡的大救星,今天晚上可得好好喝几杯。”
唐哲连连摆手,铁牛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士祥哥那边怎么样了?”
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竟愣住了。
第550章 骨头没有断
申二狗咳了一声,说道:“放心吧,咬他的那头野猪已经被我唐哥给一枪打死了。”
“什么?士祥哥被野猪咬了?”铁牛一下子从沟里跳了起来,溅了一片水花。
铁士荣和旺旺也是一惊,刚才团灭这一群野猪的喜悦被一扫而空,脸色一下子凝重起来。
“我们先去看看士祥叔。”旺旺第一个跑了起来。
剩下的几个人也连忙跟了上去。
铁士祥瘫倒在地上,野猪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它的嘴还死死地咬住他的小腿肚子,此刻明显能感觉到一阵阵钻心的痛。
他尝试几次想要把野猪的嘴给撬开,由于刚才受到了惊吓,加上砍野猪的时候用力过度,一时竟有些虚脱,手里拿着的沙刀竟然使不出多少力,尝试了好几次,都没有能把野猪的嘴给,只得又瘫倒回地上。
铁士荣已经跑到了他的身边,他也尝试着用沙刀撬开野猪嘴,又怕弄伤了他,手上也不敢太用力,虽然没有把嘴给撬开,却把他自己弄得大汗淋漓。
“士祥哥,你要撑住了。”手上的动作一刻也没有停下,却收效甚微。
铁士祥对他苦笑了一声,说道:“你先帮我看看有没有伤到骨头。”
他现在疼痛难忍,这一声苦笑都感觉到牵扯到了伤口,痛得他嘴一歪。
铁士荣从野猪牙齿咬的部位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轻轻动了一下他的腿,对他说道:“你试着动一下脚掌,看看能不能动?”
铁士祥强忍着痛,轻轻动了一脚掌,还好,虽然痛,脚掌还能动。
“骨头应该没有伤到,现在想办法把它的嘴弄开了,我们抬你回去找恩培叔给上点药就好了。”
铁士祥轻轻地点了点头,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重重地把头也放平在地上,说道:“只要没伤到骨头就好,一家人还有指望。”
在这个只能靠劳力换取粮食的时代,要是成了残疾,一家人的日子将会过得更苦。
“士祥叔,你怎么样了?”旺旺的声音从树林下边的沟里传上来,声音急切,还带着喘气声。
铁士荣回他道:“他的小腿被野猪咬伤了,你们那边怎么样?”
旺旺回道:“所有的野猪都被赶下断魂崖了。”
听到这个消息,铁士祥和铁士荣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你们等一下,我们马上上来帮你们。”铁牛的声音也传了上来。
很快五个人都跑到了铁士祥的身边,看着他那血淋淋的腿,心情显得都很沉重。
唐哲说道:“咬得这么紧,只能用刀把它的嘴给切开。”
铁士荣点头道:“这个我也明白,可是我们都是带的沙刀,砍容易,切就有点困难。”
唐哲从腰间抽出那把英吉沙小刀递给铁士荣:“用我这个试一下,先把它的脸皮切开,然后顺着骨头缝再切,小心一点,不要弄伤他的腿。”
“嗯。”铁士荣应了一声,小心翼翼地开始切开野猪头上的皮。
申二狗则是从一边的杨密枝树上折了一根指头粗的小树枝来,用刀切成三寸来长,递到铁士祥嘴边:“铁大哥,你把这个咬住,万一他手滑碰到你,也不至于把舌头给咬伤。”
铁士祥感激地看了申二狗一眼,张开嘴把那根杨密枝咬在口中,对着铁士荣轻轻点了下头,示意他继续。
铁士荣手上的动作非常慢,弄了差不多十分钟上,才把猪头两边的肉给剃下来,铁牛和旺旺也上前帮忙,两个人一齐用力,硬生生把野猪的嘴给扳开了。
牙齿从肉里出来的那一刻,铁士祥脸上脖子上的青筋爆起,整张脸涨得通红,要不是申二狗提前给他咬了一根木棍,还真有可能咬到牙齿。
野猪头终于被他们取了下来,他的小腿肚子上四个深深的洞,粉红色的皮肉外翻,看上去非常吓人。
铁建军嘴里“啧啧”了几声,惊道:“腿都空了,伤得这么重。”
铁士荣尴尬地说道:“还好没有伤到骨头,旺旺,你把你的腰带解下来,给你士祥叔止一下血。”
都是一个寨上的,大家都比较清楚各人的情况,这里除了旺旺是用一块布条做的裤腰带,其他四个人都是用麻索子或棕索子捆扎,虽然绑住也能止血,但却会让人非常痛苦。
旺旺连忙解下自己的裤腰带,一只手抓紧裤子,一只手递给铁士荣:“我去找根藤子捆一下。”说完便跑去了一边。
山上到处都是树藤,没有多久他便返回来了。
等把铁士祥腿上的伤口给简单包扎了之后,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算清醒过来,看着大家都围在他的身边,他艰难地对着大家笑了笑,对着唐哲和申二狗说道:“给你们添麻烦了。”
唐哲一脸焦急地蹲在铁士祥身旁,紧紧握住他的手,安慰道:“铁大哥,你一定要再坚持一下啊!我们马上就把你抬回去。二狗,你快去砍根树来做个担架,动作要快!”
申二狗连忙点头,转身朝着旁边的树林跑去,迅速寻找着合适的树木。旺旺见状,也毫不犹豫地说道:“我也去帮忙!”他拿起沙刀,紧跟着申二狗一同离去。
这时,铁建军开口说道:“那我去找些饭苕藤来,这样可以让担架更牢固些。士祥哥,你再忍耐一会儿,我们很快就回来。”
铁士荣见状,立刻站起身来,急切地说道:“我也一起去!”说完,他快步追上铁建军,两人一同消失在视线中。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几个人各自忙碌着。不多时,申二狗扛着一根粗壮的树木回来了,旺旺则在后面帮忙拖着一些树枝。铁建军和铁士荣也抱着一大把饭苕藤匆匆赶来。
大家齐心协力,迅速将树木加工成了一副简易的担架。由于铁士祥身材高大,体格健壮,尽管生活条件艰苦,但他的骨架依然粗大。当他那一百多斤的身躯躺在这个简单的担架上时,担架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响声,仿佛在诉说着它所承受的重量。
第551章 你老汉厉害
当唐哲、申二狗和铁家坡的几个壮劳力,抬着受伤的铁士祥和两头沉甸甸的野猪走进寨子时,整个铁家坡瞬间沸腾了。男人们放下手中的锄头,女人们停下手里的针线,孩子们从各家院子里跑出来,三三两两地朝着铁士祥家聚集。不大的院坝很快被挤得水泄不通,人们脸上都洋溢着压抑许久的胜利笑容,七嘴八舌地询问着围猎的经过。
“士祥哥,真把野猪打着了?”
“这野猪看着得有两百斤吧!这下可有肉吃了!”
“唐兄弟,听说你一枪就把驮着士祥的野猪撂倒了?太厉害了!”
人群中,有人伸手摸了摸野猪粗硬的皮毛,有人好奇地看着野猪獠牙上的血迹,还有人已经开始盘算着怎么分肉。要知道,近几年来,野猪给铁家坡及周边几个寨子造成的损失太大了 。
一开始只是零星两三头,可今年不知怎的,猪群突然壮大,变成十几二十头一群,每次都成群结队地闯进庄稼地。
更可气的是,野猪进地根本不是为了吃饱,而是边踩边拱边糟蹋:一亩苞谷地,它们真正吃进肚子里的不足百分之一,却会把每一个苞谷棒都咬上一口,从玉米杆上扯下来,狠狠踩进泥里。
去年秋天,铁家坡生产队的苞谷,有近三成被野猪糟蹋,家家户户都愁眉苦脸,今年更是猖狂至极,几乎所有人家的苞谷都快绝收了,苞谷地里还套种了红苕,大家都拿这群野猪没有办法,眼看着收成再也无望,几乎都快放弃了那一片地,如今终于把这群祸害解决了,怎能不让人高兴?
可在一片欢腾中,只有翠芬以及铁士祥的父母满面愁容地守在铁士祥身边。
铁士祥是家里的顶梁柱,春耕秋收、上山打猎全靠他,现在腿受了伤,地里的活、家里的重担,都要落到她一个女人肩上。
她一边帮铁士祥擦拭脸上的泥水,一边偷偷抹着眼泪,眼神里满是焦虑。
“快去请一下恩培叔!” 铁士祥的爹在一旁说道,他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活了六十多年,连县城都没有去过,看着手足无措的翠芬,连忙开口催促。
他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给儿子治伤,耽误不得。翠芬这才回过神,擦了擦眼泪,转身就要往外走。
“恩培公来了!让一让,让一让!” 就在这时,旺旺的声音从人群外传来。
他挤开人群,手里还拉着铁恩培的胳膊,费力地往院里拽。
原来,从刺笼沟回来时,旺旺没跟着大家回铁士祥家,而是特意绕路去了铁恩培家,请他来给铁士祥治伤,生怕耽误了时间。
铁恩培拄着拐杖,在旺旺的搀扶下挤过人群,走进屋里。此时铁士祥已经躺在里屋的床上,受伤的右腿搭在床沿上,大妹正端着一盆温水,小心翼翼地给他擦拭身上的泥巴和血迹,动作轻柔得像在呵护一件珍宝。
铁恩培放下药箱,蹲下身仔细查看铁士祥的伤口,解开用旺旺的裤腰带绑起来的绷带,看到伤口周围红肿,皮肉外翻,黑洞洞的四个牙洞让翠芬和她女儿们都不敢多看一眼。
他松了口气,说道:“还好,没伤到骨头,不算严重。上点药,养个十天半个月就能下地了。”
说着,他打开药箱,从里面取出几包磨成细粉的草药,又拿出那个装着黄色药酒的小陶罐,将药粉倒在碟子里,倒入药酒调和均匀,用手指蘸着药膏,轻轻涂在铁士祥的伤口上。“要是伤到骨头,我可就没办法咯,只能送公社卫生所了。”
唐哲一直守在旁边,听到这话,突然想起 “术业有专攻”—— 铁恩培擅长治蛇犬咬伤,简单的跌打损伤之类的。
之前寨里追山受伤的人,却都被送到了公社卫生所。想来是因为那些人伤得重,涉及骨折、外伤感染,超出了铁恩培的诊治范围,村民们才不敢耽误,只能往卫生所送。
“好了,这几天别乱动,好好休息,每天换一次药就行。” 铁恩培收起药箱,站起身拍了拍铁士祥的肩膀。
就在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冬(公)、冬,我爸爸打死了好大一只野都(猪)!”
铁士祥的四女儿,不知什么时候溜进了屋,正仰着小脸,满眼崇拜地看着铁恩培,她知道父亲受了伤,而铁恩培是来给他父亲医治的。
铁恩培被逗笑了,伸手摸了摸她的头,笑着问道:“是吗?那你老汉厉害不?”
“厉害!” 四妹用力点头,又指着唐哲,认真地说,“不过唐叔叔更厉害!他还救了我爸爸!”
翠芬连忙走过来,把四妹拉到身边,笑着说:“四妹乖,别在这里捣乱,快出去玩,让爸爸好好休息。”
四妹点了点头,蹦蹦跳跳地跑出屋,嘴里还喊着:“哦!有肉吃咯!今天就能吃野猪肉咯!”
铁士祥的药上完后,大家都很识趣地从屋里退了出来,给铁士祥留出休息的空间。
沈月立刻迎上去,拉着唐哲的胳膊,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一遍,眼神里满是担忧。
唐哲被她看得有些好笑,打趣道:“怎么?难道我少了什么零件?”
“去你的!”沈月嗔怪地轻拍了他一下,然后满脸忧虑地问道,“你脚上的伤怎么样了?看你浑身都是泥水,肯定累坏了吧?”唐哲闻声,缓缓低头看向自己的左腿,只见那原本包裹着伤口的纱布已经被泥水浸透,呈现出一片脏兮兮的黄色。他皱了皱眉,轻声说道:“没事儿,就是被水泡了一下,昨天晚上上的药,估计撑不到下午了,得重新换一次。”
“正好,我药箱里还有药,现在给你换了吧。”铁恩培的声音从屋内传来,他刚刚走出屋子,就听到了两人的对话,于是赶忙插话道。唐哲闻言,连忙向铁恩培道谢:“那就麻烦您了,铁医师。”
铁恩培微笑着摆了摆手,示意唐哲不必客气,便打开药匣子取出药来给唐哲换上。
第552章 留客
等他们出了屋来,铁牛正站在院坝中央,他身材魁梧,肌肉发达,像一座铁塔一样。他的声音如同洪钟一般,在院子里回荡:“所有壮劳力都站出来!跟我去断魂崖下抬野猪!还有好多呢!”
人群中顿时骚动起来,大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人疑惑地问道:“铁牛,你们不是已经抬回来两头了吗?这还不够分?”
铁牛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满脸自豪地说:“才两头算什么!断魂崖下还有十几头呢!这次打的野猪,咱们寨子里一人分一头都够!”
他的话如同在平静的湖面上投下了一颗巨石,激起千层浪。人群中传来一阵惊叹声,人们纷纷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这么多?你怕不是在吹牛吧!”有人不相信地打趣道,“铁牛,牛在天上飞,是不是你在地上吹?咱们铁家坡十几户人家,你们一早上能打死十几头野猪?”
铁牛的脸色微微一沉,但他很快就恢复了笑容,故意说道:“不信就算了!不想去的别去,到时候分肉可没你们的份!”
他的话虽然带着几分玩笑的意味,但其中的威胁之意却显而易见。刚才还在打趣的人立刻就怂了,他们互相看了看,然后纷纷站出来,表示愿意跟随铁牛去断魂崖下抬野猪。
铁家坡隶属于双江县,今年年初就开始推行土地包干到户政策,相比邻县来说,足足早了好几个月。自从实行了这项政策之后,人们都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了自家的土地上,大半年都没有尝过肉味了。如今好不容易有野猪肉可以吃,自然是谁都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别啊!算我一个!”听到有人要去抬野猪肉,那人急忙喊道,生怕自己被落下,“在哪里呢?我跟你一起去抬!”
铁牛见状,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抹笑容,摆了摆手说道:“你一个人可不行哦,野猪可沉得很呢,得两个人才能抬得动一头。这样吧,妇女们就留在家里烧水、做饭,各家再回去一个人拿点粮食过来”
“人家士祥哥受伤了还带头去打野猪,咱们可不能让他既出力气又出粮食啊,这种便宜咱们可不能占!剩下的壮劳力们,就跟我一起去断魂崖下和刺笼沟里抬野猪吧,分两次抬”
“好嘞!”众人齐声应和道。毕竟大家都是一个寨子的本家人,彼此之间非常熟悉,不用过多解释,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女人们纷纷回家准备柴火、烧水,老人们则有的回家取粮食,男人们则是跟着铁牛往断魂崖方向走,院坝里瞬间忙碌起来,却井然有序。
翠芬也没闲着,她早就做好了饭,只是因为忙着照顾铁士祥,一直没来得及招呼唐哲几人。
现在见大家都各忙各的,她便让大妹去喊唐哲、沈月、易芳和申二狗吃饭。“家里没什么好东西,你们别嫌弃,将就吃点。” 翠芬一边给几人盛饭,一边不好意思地说道。
餐桌上,主食是一锅箜洋芋,上面还放着几个早上剩下的苞谷粑,米饭则一点都没有。菜倒是摆了五六盘,都是自家种的豇豆、灰仙米菜,还有洋荷,看着很有食欲,却没有一点荤腥。
经过一上午的饥饿,几个人都毫不客气地拿起苞谷粑,就着菜大快朵颐起来。沈月更是热情地为易芳夹了一筷子洋荷,满脸笑容地说道:“快尝尝这个,可下饭啦!”
酒足饭饱之后,唐哲抬头看了看天空,发现太阳已经高高地悬挂在头顶上方。他转头对铁士祥说:“铁大哥,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也该启程回家了。”
铁士祥一听,连忙强撑着身体从床上坐起来。尽管腿部传来阵阵剧痛,但他完全顾不上这些,一把紧紧抓住唐哲的手,怎么都不肯松开。
“兄弟啊,你千万不能走啊!”铁士祥激动地说道,“我这条命可都是你救下来的啊!要不是你那一枪,我恐怕早就被那凶猛的野猪给拖走了。到时候,翠芬和孩子们可怎么办呢……”
说到这里,铁士祥这个一向坚强的男子汉,眼眶竟然渐渐泛红,声音也开始微微颤抖,带着明显的哽咽。
唐哲见状,心中不禁有些无奈,他叹了口气,安慰道:“铁大哥,你别这样。俗话说得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咱们两家离得近,唐家山离这儿也就一天的路程而已。等我有空了,一定会过来看望你的。”
“娘娘,你们再耍两天嘛!晚上就能吃野猪肉了!” 就在这时,三妹和四妹跑了进来,分别抱住沈月和易芳的大腿,仰着小脸撒娇。
沈月蹲下身,温柔地摸了摸三妹的头,解释道:“三妹乖,娘娘明天要开学了,得回去准备功课,下次再来陪你玩好不好?”
一边是唐哲几人执意要走,一边是铁士祥一家苦苦挽留,场面一时僵持住了。
就在这时,一直没说话的铁恩培开口了:“小伙子,既然士祥家这么留你,你们就明天再走吧。我刚才给你换药的时候,看到你腿上的伤口还有点发炎,现在赶路,怕是要加重。不如休息一天,明天早上我再给你换一次药,你们再走也不迟。”
沈月一听,立刻看向唐哲,眼里满是担忧:“哲哥,要不就听恩培公的吧?你的伤要紧,别硬撑。”
铁士祥也连忙附和:“是啊,唐兄弟!恩培叔治外伤是一把好手,听他的准没错。你现在走,天黑前也到不了家,还得在山里摸黑赶路,多危险。不如住一晚,明天一早我让铁牛送你们一段,保证不耽误你们的事!”
唐哲看着铁士祥真诚的眼神,又想起沈月担忧的神情,知道再推辞就显得不近人情了。他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我们就明天再走。麻烦你们了。”
铁士祥一听,瞬间笑了起:“这才对嘛,年轻人就要不弯酸,你们安心住下,今天晚上好好庆祝一下。”
第553章 我们就爱听实话
这天的铁家坡,比过年过节放电影还要热闹几分。天刚过晌午,寨子里的男女老少就陆陆续续往铁士祥家赶 。
老人拄着拐杖,慢悠悠地走着;妇女们挎着篮子,里面装着自家的粮食;孩子们则像脱缰的小马,蹦蹦跳跳地跑在最前面,嘴里还唱着不成调的山歌。
铁士祥家本就狭窄的院坝,很快被挤得水泄不通。
壮劳力些都去沟里抬野猪去了,在家的都是些老人和妇女,下午两点多,几个年纪不算大的男人就扛着柴火,在院坝中间堆起一堆篝火。
火焰 “噼啪” 作响,火星时不时蹦起,映得每个人的脸上都红彤彤的。
铁士祥的爹 铁老汉指挥着几个比他年纪小的人:“把那几根粗点的杉木树扛过来当板凳,让大家坐着歇脚!”
几人应了一声,很快从出山边扛来几根碗口粗的杉木,摆在院坝里。
那些人把唐哲和申二狗给围在中间,追问着今天早上在山里猎猪的场景,申二狗则是口沫横飞地给大家讲着,说到惊险之处,众人无不动容。
申二狗也很享受这种待遇,在八家堰,他们一家子从来都属于边缘户,就是那种爹不疼妈不爱的孩子,而在这里,他和唐哲都是主角,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真好。
孩子们则在院坝里追逐嬉闹,时不时跑到阶沿坎旁,偷偷摸一下野猪,又笑着跑开,整个院坝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妇女们也没闲着,早就挑着水桶,把一头野猪清洗得干干净净。
有人从家里搬来几口大铁锅,在铁士祥家厨房前面的空地上,用石头支起几座简易灶台,把铁锅架上去。
翠芬和几个妇女围着灶台,有的切肉,有的烧火,有的准备调料。
很快,大铁锅里就装满了切成大块的野猪肉,倒上清水,加上生姜、大蒜和自家腌的辣椒,柴火熊熊燃烧,锅里的水渐渐沸腾,肉香顺着热气弥漫开来,飘满了整个院坝,引得人直流口水。
各家各户带来的粮食,被整齐地堆在两个大木盆里 ,一个木盆装着粗粮,有苞谷面、红薯干、洋芋;另一个木盆装着细粮,是少数人家舍不得吃的大米,满满两大盆,看着就让人心里踏实。
“士祥家为了打野猪受了伤,咱们可不能让他家吃亏!” 有人一边往木盆里倒粮食,一边笑着说,引得周围人纷纷附和。
这边的猪肉才下锅,那边铁士荣他们一行人就扛着十几头野猪回来了,因为寨上壮劳力没有多少,除了那头最大的母猪用了四个人抬之外,剩下那些一百来斤的小野猪,都是每人扛上一头。
“我的妈咦,你们这是把猪八戒的老巢给捅了呀,这么多。”
大家听着申二狗的话,一直当成一个龙门阵,真正看到了这么多野猪,心里那种震撼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直到妇女们把饭做好的时候,那些壮劳力才第二次抬着野猪从刺笼沟回来。
十七头野猪并排摆在阶沿坎上,码得整整齐齐,黑黝黝的猪身在阳光下泛着光泽,引得众人频频驻足打量。
有老人伸手摸了摸野猪的皮毛,感慨道:“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是头一回见这么多野猪肉,这下可算能给娃们解解馋了!”
眼看一切准备就绪,铁牛和翠芬走进屋里,小心翼翼地把铁士祥扶了出来。
铁士祥的腿上缠着纱布,只能慢慢挪动,两人扶着他坐在阶沿坎的椅子上。铁牛拍了拍他的肩膀,兴奋地喊道:“士祥哥,今天这好日子,你得给大家讲几句!”
铁士祥闻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脸颊微微泛红,摆了摆手说:“我又不是啥领导,哪里会讲话哦,别为难我了。”
“要的就是你讲!” 铁建军在人群中起哄道,“那些领导只会讲空话、套话,你带着我们打到野猪、吃上肉,讲的都是实在话,我们就爱听!”
他的话刚说完,院坝里就响起一阵哄笑,众人纷纷附和:“是啊,士祥,快讲几句!”
铁士祥见推脱不过,只好清了清嗓子,红着脸,尴尬地咳了一声,慢慢说道:“既然大家都让我讲,那我就说几句,算是赶鸭子上架了。首先,得借这个机会,好好感谢一下从邛水来的唐哲兄弟、申二狗兄弟,以及两位女同志。要是没有他们帮忙,凭着我们寨子里的人,根本打不跑这么多野猪,今年的苞谷恐怕要绝收,更不会有这么多肉给大家吃。”
说着,他指了指坐在篝火旁的唐哲四人。所有在场的人都齐刷刷地转过头,向唐哲他们投去感激的目光。
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不会像城里人那样用热烈的掌声表达感谢,却用最真诚的眼神,把这份恩情记在了心底最深处。
唐哲连忙站起身,笑着摆了摆手:“大家客气了,我们也就是搭把手,主要还是靠铁大哥和寨子里的乡亲们。”
铁士祥笑了笑,继续说道:“别的话我也不会说,大家来这么早,估计也等不及了,就说两个字 ——先吃饭, 分肉!”
“好!” 众人齐声叫好,院坝里瞬间热闹起来。
申二狗小声对唐哲说道:“唐哥,他明明说的是五个字呀。”
唐哲轻笑道:“核心就两个字。”
申二狗嘿嘿笑道:“倒也是,只要有肉分,管他说多少个字呢。”
翠芬站在阶沿上说道:“大家都累了一天,也该饿了,我们先吃饭,肉在那边锅里,自己去舀。”
大家哈哈笑了起来,自觉地排着队去打饭添肉,没有桌子,就坐在杉木树上,有的甚至靠墙蹾着,吃得满口流油,那叫一个香。
饭后,妇女们自觉地帮着翠芬收拾干净了,大家又围到院坝里坐着。
铁士荣在人群中喊道:“士祥,你光说分肉,到底怎么分啊?要是一家一头都拿走了,最后怕是要留一地猪毛给你收拾,到时候可别喊累!” 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引得众人也跟着笑。
第554章 吃饭、分肉
铁士祥摸了摸后脑勺,认真地想了想,说道:“这分肉是大事,得公平公正。恩培叔在我们队里德高望重,做事公道,我看不如请他来主持分肉,大家看怎么样?”
“好!就听士祥的!”“恩培公主持,我们放心!” 众人纷纷叫好,目光都投向坐在篝火旁的铁恩培。
铁恩培也不推辞,慢悠悠地站起身,把烟杆插进腰间的布带里,走到阶沿坎上,清了清嗓子,说道:“既然士祥和大家都看得起我,那我就当这个家。不过在分肉之前,我有句话要说 —— 这肉,本不应该分。”
这话一出,院坝里瞬间安静下来,随即响起一阵窃窃私语。有人皱着眉,小声嘀咕:“怎么就不该分了?这野猪是大家一起打的,凭啥不能分?”
也有人面露疑惑,看着铁恩培,想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
铁恩培咳了一声,院坝里又恢复了安静。
他继续说道:“大家都清楚,这些野猪,主要是士祥请的几位贵客帮忙打的。他们从老远的邛水来,为了帮我们除害,不仅费了大力气,还花了子弹,冒着危险跟野猪搏斗。”
“按理说,这些野猪都该归他们,我们能吃上一头,都算是沾了光。你们好好想想,往常别的大队的猎户来我们队里打猎,不管打到野猪还是山羊,不都是人家自己全部拿走吗?我们何曾分过一口肉?”
院坝里再次响起讨论声,比之前更热烈了。唐哲、沈月、易芳和申二狗坐在一旁,也饶有兴致地听着,想看看铁恩培究竟要如何安排。
“恩培公说得对!” 人群中,一位五六十岁的老者站起身,缓缓说道,“以前别的大队来打猎,帮我们除了害,我们还得感谢人家,哪好意思分人家的猎物?这次唐哲兄弟他们帮了这么大的忙,这些野猪本就该归他们。”
老者的话得到了一部分人的附和,但更多的人脸上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要知道,寨子里的人大半年都没沾过肉腥味了,这么多野猪肉,要是能分下去,每家每户的生活都能改善不少,孩子们也能好好吃一顿肉。
可听铁恩培这么说,眼看就要到口的野猪肉,似乎要 “飞” 了,大家心里难免有些失落,院坝里的气氛也变得有些沉闷。
唐哲把众人的神色看在眼里,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站起来说道:“我们只是路过贵地,要说感谢,还是我要感谢铁大哥和你们寨中老少,不光给了我们热饭吃,还给我治伤,这群野猪犯害大家庄稼,在场的都有损失,我早已经和铁大哥说了,肉我们是一斤也不会要的,你们拿去分了就行,不必再说别的。“
申二狗也起身,笑着说道:“说得没错,我们来帮大家打野猪,一是偶然路过,二是因为知道野猪祸害庄稼,大家日子不好过。这些野猪,本就该属于铁家坡的乡亲们,我们怎么会拿走?”
这话一出,院坝里瞬间炸开了锅,众人脸上的失望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惊喜和感激。“唐兄弟真是好人啊!”
“太感谢你们了!” 大家纷纷说道,看向唐哲四人的眼神里,充满了敬意。
铁恩培也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既然唐同志这么仗义,那我们也不能不懂事,我们铁家坡也就十三户人家,除了吃的那一头,还剩下十七头,没有参加打的,从最小的分,每家分一头,参加打了的,就拿大一些的,大家没意见吧?”
他说到这里,目光还是看向了铁士祥和铁牛他们,毕竟唐哲说了不要野猪,但是决定权他却是交给了铁士祥。
铁士祥说道:“我们都听你的。”
铁牛也说道:“就听恩培叔的。”
剩下的铁士荣、铁建军还有旺旺当然也没有意见,很快一家一头,阶沿上一排野猪,很快就少了八头。
这八头中,除了那头最大的公猪外,还有四头母猪比较大,剩下的四头都是一百斤以下的小猪。
铁士祥说道:“你们每人拿一头大的,再拿一头小的吧,正好够分。”
铁牛忙说道:“那哪行,士祥哥,你出力最多,我们每家拿一头小的就行了。”
另外几个人也附和着。
铁士祥说道:“现在天这么热,给我留多了也没有用,放上两天全坏了,大家一人拿两头,先前弄的那头还剩下不少肉在锅里,我们家也够了。”
铁士荣说道:“那哪行,士祥,今天你已经够吃亏的了。”
铁牛说道:“士祥哥,我们家人口最少,只有我爹妈,还有我弟弟,拿回去多了也吃不完,到时候坏了全得扔掉,太可惜了。”
翠芬说道:“你不会拿回去就直接把它们剁碎了一起放在锅里,等熬出油来了,连油带肉装在坛子头,这样一两年都不会坏。”
铁士祥白了她一眼:“要你说,人家不会做?”
翠芬这才明白铁士祥的意思,连忙转身进屋去了。
铁牛说什么也不多要,拿了一头最小的便走了。
另外几个人家中人口多一些,在铁士祥的劝说下,一人拿了一头母猪,又拿了一头架子猪回去。
申二狗对唐哲说道:“唐哥,这个叫铁牛的人不错。”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是不错,和铁大哥一样,都是为别人考虑得多,这样的人在生活中最容易吃亏。”
易芳说道:“我倒觉得这样的人很好呀,你看他们在队里多受欢迎?”
唐哲轻笑道:“因为他们舍得,所以才受欢迎,但是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升米恩,斗米仇?”
易芳摇了摇头,唐哲说道:“你连这句话都不知道,那我就懒得和你解释了。”
“你个死唐哲……”易芳伸手揪起了他的耳朵。
沈月连忙把她的手拉开,说道:“易芳姐,我觉得哲哥说得很对,他很了解人性,有些人得便宜多了,拿一次占不到便宜,就会忘记以前的所有恩情,反而成为仇人,这样的人大有人在。”
易芳哦了一声,似乎有些明白了,说道:“行,那我就不揪你了,对了,唐哲,我们明天几点钟走?”
第555章 找沈月的
翌日清晨从铁家坡出发时,铁士祥还拄着拐杖,执意要送唐哲四人到山口,直到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竹林深处,才恋恋不舍地返回。
沿着蜿蜒的山路,四人一路疾行,翻过山梁、跨过溪流,赶了整整一天的路,直到天色完全暗下来,才终于看到八家堰村口那熟悉的灯火。
此时的唐哲、沈月、易芳和申二狗,早已筋疲力尽。
连续几日的围猎奔波,加上百余里的山路跋涉,每个人的脚步都像灌了铅一样沉重,衣衫被汗水浸透又晒干,沾满了泥土和草屑。
申二狗走着走着,险些被路边的石头绊倒,苦笑着说:“唐哥,再走两步,我怕是要直接躺地上睡了。”
唐哲也揉了揉发酸的腿,伤口周围虽然已经结痂,却在长时间行走下隐隐作痛,他喘着气说:“快了,到家门口了,忍忍就好。”
四人互相搀扶着,慢慢走进唐家的院坝。
院坝边上的那几棵毛桃子在灯光下投下斑驳的影子,堂屋的窗户透出温暖的灯光 。唐家人早已吃过晚饭,听到院坝里的动静,唐自立和陈秋芸率先从屋里跑出来,身后跟着唐婉和唐乐两个孩子。
“可算回来了!” 陈秋芸一把拉住沈月的手,又摸了摸易芳的脸,眼眶有些发红,“这几天担心坏了,吃不好睡不好的。”
唐婉和唐乐早就围着沈月和易芳转个不停,唐婉拉着沈月的衣角,唐乐拽着易芳的袖子,七嘴八舌地问:“沈月姐,你们在山里看到野猪了吗?”
“易芳姐,打猎是不是特别好玩?”
沈月笑着摸了摸唐婉的头,还没来得及回答,唐婉突然 “呀” 了一声,指着唐哲的腿说:“哥,你走路怎么一瘸一拐的?是不是受伤了?”
这话一出,陈秋芸瞬间紧张起来,丢下沈月,快步走到唐哲身边,拉起他的裤腿就要看:“阿哲,你伤到哪里了?严重不严重?是不是被野猪咬了?”
唐哲坐在板凳上,连忙按住母亲的手,笑着说:“妈,没事,就是被山狗咬了一口,在铁家坡找了土医师上了药,现在已经干疤疤了,你看。” 他轻轻卷起裤腿,露出缠着纱布的伤口,纱布上还能看到淡淡的药渍。
“没事?” 陈秋芸还是不放心,皱着眉说,“你起来走两步我看看,别是伤到骨头了。”
唐哲无奈地笑了笑,慢慢走了两步,说:“妈,我都走了一百多里地了,要是伤到骨头,早就走不动了。今天实在太累了,等我歇会儿就好。”
陈秋芸看着四人无精打采、满脸疲惫的样子,这才松了口气,连忙说:“好好好,你们歇着,我去给你们热饭。”
唐自立也跟着说:“我去给你妈烧火。”
四人坐在堂屋的板凳上,接过唐乐递来的凉茶,一口气喝下去,才觉得浑身的疲惫消散了些。
唐婉挨着易芳坐下,眼睛亮晶晶地问:“易芳姐,你们快讲讲,在铁家坡有没有打到大野猪?”
沈月话少,只是笑着听着,易芳却来了精神, 回到熟悉的唐家,看着亮堂堂的电灯,安全感满满,她喝了口茶,清了清嗓子,开始眉飞色舞地讲起这几天的经历。
“你们是不知道,铁家坡的野猪可凶了,十几头一群,把苞谷地糟蹋得不成样子!”
易芳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唐哲可厉害啦,隔着一百多米,一枪就把驮着铁士祥大哥的野猪打倒了,还没伤到铁大哥!还有申二狗哥,拿着长矛一下子就刺穿了野猪的心脏,可威风了!”
她讲得绘声绘色,讲到追野猪时的惊险,还故意压低声音,吓得唐婉和唐乐紧紧攥着拳头;讲到分野猪肉时的热闹,又笑得眉眼弯弯,让两个孩子也跟着开怀大笑。
沈月偶尔会补充几句,比如铁家坡的石板房、山里的雾气,还有铁士祥家孩子们的可爱。
唐哲和申二狗则靠在墙壁上,听着易芳的讲述,偶尔相视一笑,仿佛又回到了刺笼沟围猎的场景。
陈秋芸端着热好的饭菜走进来,看到这一幕,笑着对唐婉说:“小婉,别缠着易芳姐了,人家累了几天,让她好好吃饭休息,有什么想听的,晚上让她慢慢讲给你听。”
唐婉只好依依不舍地松开易芳的手,嘟囔着说:“易芳姐,那晚上你和我一起睡,接着讲好不好?”
易芳笑着点头:“好,等吃完饭,姐姐讲给你听。”
陈秋芸把饭菜摆在桌上,她拉着易芳和沈月坐在桌边,又给唐哲和申二狗盛了饭,说:“快吃吧。”
四人确实饿坏了,拿起碗筷大口吃起来。
唐家现在的生活质量提高了,只要有客人来,都会炒一点肉,肉的香气混着米饭的清香,让奔波的疲惫瞬间被治愈。
饭还没吃完,院坝里突然传来脚步声,唐哲抬头一看,只见张月娥和杨胜学走了来,张月娥手里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布袋子,两人在院坝里把马灯的灯芯调小,又踩灭了脚下的 “亮花稿”才走进堂屋。
“呀,还是自立叔家亮堂,这电灯照着,跟白天一样。” 张月娥一进屋,就被堂屋的电灯吸引了,眼里满是羡慕。
她是城里来的知青,在八家堰插队几年来,早就习惯了煤油灯的昏暗,每次来唐家,都忍不住赞叹电灯的方便。
陈秋芸连忙站起来,笑着说:“杨知青、张知青,快坐,还没吃饭吧?一起吃点。”
杨胜学连忙摆手:“娘娘,不用了,我们已经吃过了,就是过来看看。” 他说着,拉着张月娥在旁边的板凳上坐下。
张月娥把布袋子放在脚边,有些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说:“我们本来是去沈月家的,醉亭婶说她好几天没回去了,想着你们可能一起回来,就来唐家看看。”
沈月放下碗筷,疑惑地问:“张知青,找我有事吗?”
张月娥笑了笑,眼神里带着几分忐忑,说:“听说你考上了林城大学,马上要去省城报名了?”
沈月点了点头,有些无奈地说:“本来这两天就要走的,没想到在铁家坡耽搁了,过两天就出发。”
杨胜学见状,连忙帮张月娥开口:“沈月,是这样,月娥想托你帮个忙,带点东西去省城。”
第556章 带信
张月娥攥着布袋子的手紧了紧,深吸一口气,才鼓起勇气打开袋子, 里面是两个用火纸仔细包裹的纸包,棱角分明,显然是反复整理过的,透着一股细致劲儿。
“这是我这段时间在山上捡的板栗,挑的都是颗粒饱满的,还有之前晒干的香菇,都是自己晒的,干净得很。” 她说话时,眼神有些闪躲,带着几分不好意思,“想着你要去省城,能不能帮忙带给胡静?以前她最喜欢上山找板栗。”
顿了顿,她又补充道:“邮寄费太贵了,一封平信都要八分,这些东西要是寄过去,邮费比东西本身还贵,能省一点是一点,麻烦你了。” 说完,她微微低下头,像是怕沈月拒绝。
看着那两个沉甸甸的纸包,心里一暖 ,香菇和板栗在山里虽常见,却是难得的稀罕物,尤其是晒干的香菇,能保存很久,想来张月娥是趁着农闲,天天上山去捡,攒了快一个月才凑够这些。
沈月听到她要带东西去林城,就知道肯定是带给胡静的,但是她内心纯朴,并没有多想,笑着摆了摆手:“这有什么麻烦的,小事一桩。你知道胡静在省城的地址吗?我到时候直接给她送过去。”
“咳 ——” 一旁的唐哲突然咳嗽了一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他看着张月娥,说道:“张知青,邮寄费也花不了多少钱,你把地址给我,明天我们回县城的时候,顺路去邮局帮你寄,小月去省城的时候,衣服被子,大包小包的好几个包呢,不一定带得下。”
其实,胡静在省城的地址唐哲早就记在心里 ,但他不想让沈月帮忙带东西,倒不是怕麻烦,而是担心沈月吃醋。
他太了解女孩子的心思了,胡静之前给他来了好几封信,他一直没有回过,就是怕沈月想得太多。
女人吃起醋来,连呼吸都是错。
沈月却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笑着说:“哲哥,反正我们也要去省城,带着东西又不麻烦,何必花那个冤枉钱呢?再说了,我也好久没见过胡知青了,之前在大队里,她还经常给我讲呢,正好借这个机会去看看她,还怪想她的。”
唐哲看着沈月坦荡的眼神,知道她是真的不在意,心里松了口气,却又有些无奈 。
沈月就是这样,总是这么体贴,从不无理取闹。他只好小声说道:“行吧,这可是你自己找的事情,到时候不怪我。”
沈月假装没听见他的小声嘀咕,转头继续和张月娥说话。
几人又聊起了大队里的事,话题很快转到了知青回城上。
张月娥叹了口气,说道:“现在大队里三个知青,都在忙着申请回城。严天明本来是最有希望的,他家里在地区里有关系,都快批下来了,结果因为苏朝青的事情,严天明是队长,没管好队员,公社给了他一个警告处分,回城的事就暂时搁置了,真是可惜。”
杨胜学也皱着眉补充道:“我和月娥的申请递了好几回,一点消息都没有,就像石沉大海一样。我们家里条件普通,没关系没人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城。” 说到这里,他的语气里满是无奈 ,作为知青,他们在农村插队多年,早就盼着能回到城里,回到父母身边。
易芳和他们不太熟悉,听着这些关于知青回城的话题,也插不上话,加上连续几天奔波,实在太累了,坐在那里直打瞌睡,头一点一点的。
张月娥看在眼里,笑着站起来,说道:“小月,那托你带东西的事就麻烦你了,一定要帮我送到。对了,我还有一封信,也麻烦你一起带给胡静吧,都是些家常话。”
她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封叠得整整齐齐的信,递给沈月。沈月连忙接过,小心翼翼地收进衣服里层,说道:“放心吧,张知青,我到了省城就去找胡静,一定把东西和信都交到她手上。”
张月娥点了点头,脸上露出笑容,对着沈月夸赞道:“真好,没想到八家堰这山窝窝里也能飞出金凤凰,你考上了林城大学,以后就是吃公家饭、端铁饭碗的人了,真让人羡慕。”
沈月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脸颊微微泛红,连忙低下头,小声说道:“都是运气好,没什么好羡慕的。”
张月娥又干笑了几声,看了看窗外的天色,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就先回去了,再见。”
“再见!路上小心点!” 沈月说道。
陈秋芸送到大门口,笑着说:“两位知青有空常来家里坐,别客气!”
送走张月娥和杨胜学,陈秋芸便忙着去给沈月和易芳收拾房间 。
申二狗家离唐家有些远,加上天色太晚,懒得回去,便和唐哲挤在一间房,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还是陈秋芸做好了早饭,才叫唐婉来把他们一个个叫起床的,睡了一觉,感觉身上的力气恢复了不少,除了易芳还觉得累外,其他三个人早已经恢复了精神。
简单吃了点早饭,便马不停蹄地往县城赶 。
他们原本计划去山里打两天猎就回来,没想到遇到了山狗群,误打误撞又走到了灯花教的地下宫殿,加上帮铁士祥打野猪,一去一来耽搁了四五天,县城酒楼还有不少事等着处理。
此时正是饭点,酒楼里人声鼎沸,门口停了好几辆自行车,不少单位的领导和职工都来这里吃饭,生意格外火爆。
刚走到门口,简科军就迎了上来,对申二狗打趣道:“二狗,你小子可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被山狗拖跑了呢,一去就是这么些天。”
申二狗笑着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说道:“你才被山狗拖跑呢!老子去山里打了大野猪!”
唐哲走上前,问道:“科军,这几天酒楼生意怎么样?没出什么事吧?”
简科军连忙收起玩笑,认真地说道:“老板,生意好得很!你走这几天,天天都坐满了人,尤其是晚饭点,好多人都得排队等位子。记账的事一直是申大凤管着,我去把她叫出来,让她给你说说具体收入。” 自从被唐哲聘为酒楼管事,简科军就改口称他为 “老板”,既显得尊重,也符合身份。
第557章 明天去林城
申大凤快步走了出来,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碎花褂子,领口处还细心地缝了一圈浅灰色的布条,显得干净利落,看上去已经有几分城里姑娘的气质了。
手里捧着一个厚厚的蓝布面账本,账本边缘被摩挲得有些毛糙,显然是经常翻阅。
一见到唐哲,她脸上立刻绽开惊喜的笑容,眼睛都亮了起来,快步走上前说道:“唐哲,你们可算回来了!这六天店里忙得脚不沾地,我和科军哥都快撑不住了,就盼着你们回来呢!”
说着,她把账本放在旁边的八仙桌上,小心翼翼地翻开 :里面的每一页都用铅笔写得工工整整,收入、支出、食材采购明细一目了然,甚至连每天的客流量都做了简单记录。
申大凤用手指着账本上的数字,一边算一边说:“你走这六天,生意一天比一天好。第一天卖了四百八十块,第二天五百二十块,第三天因为附近工厂发工资,直接卖了五百八十块,后面三天平均每天也有四百五十块左右,加起来总共将近三千块!” 她顿了顿,从账本里抽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清单,递给唐哲,“这是每天的详细清单,你核对一下,看看有没有问题。”
阳光透过天井洒在申大凤脸上,能清晰看到她眼里的光芒 ,既带着赚到钱的开心,又藏着一丝不敢置信的惊讶。
以前在八家堰的时候,一年拼死拼活,也只有纸厂去收毛花杆的时候能才卖点钱,后来又是抓了一段时间的黄蟮,但是短短六天就能赚近三千块,还是让她觉得像做梦一样。
唐哲接过清单,快速扫了几眼,见记录得条理清晰、数字准确,满意地点了点头。当初开 “唐家院子” 酒楼,他就是想着能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也给身边的人找条出路,现在看来,这个决定完全没错。
“大凤,辛苦你了。以后全靠你和科军把酒楼撑起来,以后这酒楼能不能越来越好,还得靠你们俩多费心。”
申大凤点了点头:“唐哥,你这话说得,好像你以后不来了似的。”
唐哲没有回她。
站在一旁的简科军连忙笑着摆手:“老板,你可别这么说,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大凤比我细心,账算得清楚,客人也招呼得周到,这功劳主要是她的。”
他说着,突然像是想起什么,补充道:“对了,老板,昨天有个女的来店里找了你好几次,说是姓冯,大概四十多岁,说是你的熟人。”
易芳原本坐在旁边的板凳上,听到简科军的描述,心里咯噔一下,立刻站起来,对着唐哲吐了吐舌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肯定是我妈来了!原本是和她们说出去两天就回来的,没想到在山果呆了这么久,唐哲,我先回去了。”
沈月见状,也跟着站起来,笑着说:“易芳姐,我跟你一起去。”她出门的时候,安秀芹特意让她带了些山里的土特产给易解放家送去。
她转头对着唐哲说:“哲哥,我先去一趟保保家,晚点再回酒楼找你。”
唐哲点了点头,叮嘱道:“路上小心点,易芳姐,麻烦你和婶婶说一声,晚上到我店里来吃个便饭,我就不上门单独请了。”
沈月和易芳应了一声,拎起放在角落的布袋子,快步走出了酒楼。
等两人走后,唐哲转头看向申二狗,说道:“二狗,你就带了两件衣服吗?还有什么收拾的,一起收拾了,明天我们去林城。”
申二狗闻言,嘿嘿一笑,挠了挠头说:“唐哥,你还不了解我嘛?我这人出门,就带一张嘴和一身衣服,没什么好收拾的。你说什么时候走,我随时都能出发!”
他顿了顿,突然想起什么,眼睛一亮,“对了,我先去把山狗皮卖了,看看齐主任收不收湿皮子。”
申大凤听到 “去林城”,疑惑地问道:“唐哥,二狗也要和你去林城吗?”
唐哲解释道:“我送小月去学校,顺便在省城看看,能不能找点新的生意门路,酒楼的生意有你和科军照应着,我完全放心。”
申大凤恍然大悟,脸上立刻露出笑容,说道:“那我请一会儿假,去百货公司给二狗买两身换洗的衣服。听说最近百货公司新到了一批的确良褂子和裤子,款式新颖,质量也好,很受年轻人喜欢。二狗天天跟着你跑东跑西,也该穿点新衣服了。”
唐哲笑着点头:“去吧,早去早回。”
申大凤连忙解下系在腰间的围裙,叠好放在桌子上,转身就要往外走。刚走到门口,唐哲突然想起什么,开口问道:“大凤,你身上带够钱了吗?要是不够,我这里有。”
申大凤回过头,笑着摆了摆手:“放心吧,唐哥,我有钱。二狗之前的钱都交给我保管了。” 她说着,拍了拍口袋。
唐哲放心地点了点头:“那就好,路上注意安全,买完衣服早点回来。”
看着申大凤走了之后,唐哲又对简科军交待了一些注意事项。
简科军对着唐哲说道:“老板,你放心去林城吧,酒楼这边有我和大凤盯着,肯定不会出问题。”
唐哲笑着说:“不用特意交代,有什么事多问一下廖永辉师傅,他做了几十年的饭店后厨,比我们都熟。”
简科军认真地点了点头:“我记住了,老板,你放心吧。”
晚饭时间,易芳和沈月都回来了。
沈月说:“哲哥,我保娘死活都不来。”
易芳不好意思地笑道:“唐哲,我爹那个人性格有些古怪,通常都不许我妈在外面吃喝,他自己也不爱出来吃喝,希望你谅解。”
唐哲听了,知道处于易解放那个位置,是不好出来抛头露面,便说:“没关系,等下次我再去你们家里拜访一下二老。”
沈月问道:“饭要熟了吗?有些饿了,易芳姐,吃了饭再陪我逛逛县城吧,要不然明天去省城了,又要过好几个月才能回来。”
易芳笑道:“马上都要去大城市了,这巴掌大的小县城有什么好逛的?你要是想逛,我陪你就是了。”
第559章 夜市
唐哲没有立刻回答沈月的问题,而是抬眼朝着广场对面的街道望去。
夜色中的街道灯火通明,一串串红灯笼挂在路边的电线杆上,将路面照得如同白昼。
大大小小的招待所招牌沿着街道一路排开,有的是崭新的霓虹灯管,闪着 “迎宾招待所”“快捷住宿” 的字样,看起来时髦又气派;有的则是用红漆写在木板上的老招牌,边缘已经褪色,透着几分陈旧感,显然开了有些年头。
他眯起眼睛,仔细打量了片刻,目光最终落在不远处一个,对几人说道:“就住那家吧。上次我和二狗来林城,住的就是这里,虽然是家老店,关键是安全,不会搞那些敲诈勒索的把戏。”
申二狗一听有地方住,立刻来了精神,原本疲惫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他提起脚边的行李,快步就往那边走:“那赶紧走吧!我早就累得不行了,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就想找个地方好好躺一会儿,睡个安稳觉。”
他们没有买到坐票,一路站了近十个小时。
沈月和易芳也点了点头,跟着唐哲往招待所的方向走去。
刚走没几步,一阵浓郁的香气突然飘了过来, 是烤洋芋混合着辣椒油的味道,从路边的小吃摊上传来,勾得人胃里一阵翻腾。
申二狗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咽了咽口水,转头看向唐哲,带着几分恳求说道:“唐哥,要不我们先吃点东西再走?我肚子早就饿扁了,从早上到现在,就吃了两个鸡蛋,现在闻到这香味,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易芳也跟着附和道:“是啊,我也有些饿了。之前听人说,林城的肠旺面特别有名,又香又辣,不如我们去尝尝?正好垫垫肚子,也感受一下省城的特色小吃。”
“好啊好啊!” 申二狗连忙点头,眼睛里满是期待,“上次我和唐哥来林城,就吃过一次肠旺面,那味道绝了!比我们县里的绿豆粉好吃多了!还有那个脆哨粉,用肥肉炸出来的脆哨,金黄金黄的,一口咬下去又酥又脆,满口都是香味,吃完了还想再吃一碗!”
他一边说,一边狠狠地吞了口口水,仿佛已经尝到了脆哨粉的味道,“说得我现在清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咱们就去吃粉吧!”
易芳笑着指了指不远处一个亮着灯的摊位:“你们看,那家摊子就是卖肠旺面和脆哨粉的,我们去那家吃吧?”
几人一拍即合,提着行李走到摊位前。摊位是用几根竹子支着一块塑料薄膜搭的简易棚子,棚子下摆着两张折叠小桌,已经坐了两位客人,正埋头吃着面。
摊主是一对中年夫妻,男的负责煮粉,围着一条沾满油污的围裙,站在炉子前不停地忙碌;女的则负责招呼客人、收钱,脸上始终堆着热情的笑容。
“几位同志,想吃点啥?我们家的肠旺面、脆哨粉都是招牌,还有酸汤粉、辣鸡粉,味道都很地道!” 见他们过来,老板娘立刻迎上来,笑着招呼道。
易芳率先说道:“给我来一碗肠旺面,多放些辣椒。”
唐哲、申二狗和沈月则异口同声地说:“我们要脆哨粉。”
“好嘞!稍等片刻,马上就好!” 老板娘应了一声,转身对着炉子旁的老板喊道,“老杨,一碗肠旺面,三碗脆哨粉,肠旺面多放辣!”
老板 “哎” 了一声,拿起勺子,开始往沸腾的锅里下粉。
唐哲他们去了另外一张空桌,让沈月和易芳坐下,自己则和申二狗把行李放在旁边,也跟着坐了下来。
他看着周围热闹的小吃摊,对老板娘问道:“老板,上次我来林城的时候,这条街上还没这么多摊子,这次来,几乎摆满了,生意应该挺好的吧?”
老板娘正忙着给客人端面,听到唐哲的话,抬头看了他一眼,笑着回道:“还行吧,能混口饭吃。看你的样子,应该有半年没来林城了吧?现在上面都在讲改革开放,要向沿海那些城市学习,鼓励大家搞个体经营,所以半年前这条街上的摊子就多了起来,都是想趁着这个机会,多赚点钱。”
唐哲又问道:“听你们的口音,不像是林城本地人吧?”
老板娘端着一碗粉走过来,放在桌上,笑着说:“小伙子耳朵还挺灵!我家男人是林西县的,我是钢城的,都不是林城本地的。”
“林西县可是个好地方啊,” 唐哲笑着说道,“那里的羊肉粉名气很大,汤鲜粉滑,放上一勺辣椒油,吃起来特别过瘾,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羊肉粉。”
老板娘一听,眼睛亮了起来,连忙说道:“没想到你还知道林西羊肉粉!看来也是个爱吃的人。这碗脆哨粉先给你们,是给这位女同志的吧?”
她指了指沈月,见唐哲点头,便将粉放在沈月面前,又转身去端另外几碗,一边走一边继续说道:“现在改革开放了,政策是真的好,不像以前,买什么都要粮票、布票,有钱都买不到东西。你看这条街上,摆摊的有几个是林城本地的?大多都是像我们这样,来自九区八十一县的人,都是想出来闯一闯,给家里多赚点钱。”
申二狗夸赞道:“老板娘,你们可真有眼光!能想到来省城摆摊,比在老家守着几亩地强多了,这才是会过日子的人!”
老板娘被夸得笑了起来,摆了摆手说:“嗨,什么眼光啊,都是被逼出来的。家里有三个娃儿,个个都要张嘴吃饭,大的都要结婚了,小的还要读书,到处都要花钱。光靠老家那几亩岩窝窝地,种点苞谷和洋芋,能把肚子填饱就不错了,根本攒不下钱。”
他们四个人专心地吃着面,谁也没有看到对面街角处,一个穿着蓝色褂子的男人,正守着一个蜂窝煤炉烤洋芋,炉子里的洋芋已经烤得焦黑,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男人时不时抬头,警惕地看向四周,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转着,像是在防备着什么,看起来有些紧张。
不一会儿,从街角的阴影里突然走出四五个年轻人,个个都穿着时髦的喇叭裤,头发留得长长的,看起来流里流气的。
领头的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年轻人,留着一个小平头,脸上带着一道浅浅的疤痕,他走到烤洋芋的男人面前,二话不说,一脚就把蜂窝煤炉踢翻在地。
“哗啦” 一声,煤炉里的蜂窝煤滚了一地,有的还在燃烧,冒着黑烟;烤好的洋芋散落各处,有的摔成了两半,露出里面金黄的果肉。男人惊呼一声,连忙蹲下身去捡,却被小平头一把揪住衣领,狠狠推到墙上。
“小私儿,躲在这里卖洋芋,以为老子就找不到你了?” 小平头恶狠狠地骂道,声音又粗又哑,“欠老子的钱,什么时候还?”
声音很大,引起了一阵骚动,沈月不由得抬头往那边看了一眼。
第560章 装死
那边的响动,让沈月好奇地看向对面,只见路灯昏黄的光线透过薄雾,刚好落在对面街角那个守着蜂窝煤炉的男人身上。
她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那个熟悉的身影,男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褂子,被几个人围在中间。
沈月心里一动,轻轻拉了拉唐哲的衣角,声音带着几分不确定:“哲哥,你看对面那个卖烤洋芋的人,是不是有点眼熟?”
唐哲和申二狗正背对着街角,埋头吃着粉面。
听到沈月的话,唐哲以为她只是看到了对面的打架场面,想让他看热闹,便头也不抬地说:“人家打架呢,别凑那个热闹,咱们吃完赶紧去招待所休息。”
在他看来,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必要为了不相干的人惹麻烦。
申二狗也跟着附和:“就是呀,沈月姐,那些小混混凶得很,咱们别管了,免得被缠上。”
沈月却不死心,又拉了拉唐哲的衣角,语气更肯定了些:“哲哥,你先转过头看看再说,那个人真的很像一个人。”
“像谁?这省城你又没有熟人。”唐哲还是头也不抬,只顾吃着自己碗里的粉。
申二狗也说道:“小月姐,你是不是坐一天的车眼睛花了,你第一次来省城,还能碰见熟人?难道八家堰还有别人来省城了?”
易芳只是斜了一眼,根本不认识,反正事不关己,她也就连问都懒得问。
“像不像大忠?” 沈月又仔细看了一下。
“大忠?” 申二狗也顾不上吃粉了,猛地转过头,伸长脖子朝街角望去,看了片刻后,一拍大腿:“嘿!还真是那个杂皮!这段时间没有在大队里看见他,没想到来省城卖烤洋芋了。”
此时唐忠的蜂窝煤炉已经被小平头一脚踹翻,“哗啦” 一声,烧得通红的蜂窝煤滚了一地,冒着袅袅黑烟和一团灰尘;烤得焦黑的洋芋散落在路边,有的摔成两半,露出里面金黄的果肉。
唐忠想要蹲下身去捡,却被小平头一把揪住头发,狠狠往路边的墙上撞去。
“家妈勒!你躲,躲得过和尚躲得过庙不嘛?” 小平头恶狠狠地骂道,手上的力气极大,唐忠的额头 “咚” 地撞在墙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唐忠疼得龇牙咧嘴,连忙用手护住额头,想要蹲下躲避,却被小平头的两个小弟死死抓住胳膊,动弹不得。
他脸上满是惊恐,声音带着哭腔,近乎哀求地说:“威哥,再宽限我三天,就三天!我一定想办法弄钱来还你,这次绝对不会骗你!”
“三天?小狗日的,老子就是给你三十天,你龟儿还得起么?” 小平头一脸不屑,伸手拍了拍唐忠的脸颊,动作带着十足的轻蔑,“上次你也说三天,结果呢?躲得比兔子还快,老子找了你一个星期都没找到!”
唐忠连连点头,额头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混着灰尘,在脸上留下一道道黑印:“威哥,这次不一样!我现在天天在这里卖烤洋芋,一天能赚十几块,三天下来,肯定能凑够一百块!要是还不了,到时候随你处置,打也好,骂也好,我绝无二话!”
“又来这一套是吧?” 小平头显然已经对他的话失去信任,突然一拳砸在唐忠的肚子上,“没有钱还敢学人家炸金花?给我打!”
话音刚落,几个小年轻立刻冲上去,对着唐忠拳打脚踢。
唐忠被按在地上,只能双手抱头,蜷缩着身体,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没多久,哭声就传遍了整条街道。
周围的摊主和食客们纷纷朝这边看过来,反正又不认识,火车站这种地方本来就是龙蛇混杂,大家都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却没人敢上前劝阻。
“威哥,他好像死了。” 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小年轻停住手,小心翼翼地蹲下身,探了探唐忠的鼻息,随即脸色发白,心有余悸地对小平头说道,声音都带着颤抖。
威哥也吓了一跳,连忙凑过去,仔细看了看唐忠 ,他双眼紧闭,脸色苍白,浑身是血,一动不动,看起来确实没了气息。
威哥的冷汗瞬间冒了出来,声音有些发飘:“死了?真的死了?是不是真的哦?快点停下,都别打了!”
他心里清楚,这年头打架斗殴是常事,公安一般懒得管;可要是弄出了人命,那就是大事,少不得要吃 “花生米”。
另一个长头发的小年轻还不死心,迟疑地踢了唐忠一脚,见他还是像死猪一样一动不动,也彻底慌了,结结巴巴地说:“好…… 好像真的死了。”
威哥又气又怕,对着几个小弟怒吼:“来之前就和你们说了,不要打他要害,不要打他要害!你们下手怎么没轻没重的?”
“他要乱动,我们也没办法,可能是不小心打着头了。” 另一个小年轻小声辩解,眼神里满是慌乱。
“威哥,现在怎么办?” 几个小年轻都围了过来,看着小平头,脸上满是不知所措。这些人经常打架,从没出过这么大的事,一时间都慌了神。
“先假装扶他去医院,找个清静的地方扔到铁路上。”不愧是威哥,办法就是多。
就在这时,地上的唐忠突然动了, 他猛地睁开眼睛,手脚并用,像一只受伤的野兽,从地上迅速爬起来,朝着街道尽头的黑暗处狂奔而去。
他跑得极快,身影在路灯下一闪而过,转眼就消失在拐角处。
几个小混混都愣住了,一时没反应过来。
威哥第一个回过神,气得跳脚:“狗日的还装死!跑求啦!快点追!追到先废他一条腿,看他还敢不敢骗老子!”
说着,他率先朝着唐忠逃跑的方向追去,几个小弟也如梦初醒,连忙跟了上去,一边跑一边骂骂咧咧,街道上只剩下散落的蜂窝煤、洋芋,还有一滩刺目的血迹。
周围的人都松了口气,纷纷议论起来:“没想到这小子还挺机灵,装死逃过一劫。”
第561章 做局
唐忠那一下 “装死逃生”,来得又快又突然 。前一秒还像摊烂泥似的趴在地上,满脸是血一动不动,下一秒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手脚并用地从地上弹起来,头也不回地往街道尽头的黑暗里冲。
路灯的光追着他的身影,把他踉跄却飞快的脚步拉得老长,转眼就消失在拐角,只留下几个小混混愣在原地,脸上还挂着 “怕出人命” 的慌张,等他们反应过来也才追上去时,唐忠早已经没有了踪影。
“哈哈哈!这小子够机灵啊!” 人群里不知是谁先笑出了声,紧接着,刚才还紧绷着的氛围瞬间被戳破,看热闹的人都忍不住哄笑起来。
有人拍着大腿说:“我还以为真出人命了,没想到是装的,这演技,比戏台子上的还真!”
也有人打趣道:“杨威这下栽大了,被个卖洋芋的耍得团团转,以后这条街怕是没脸混了!”
原本围得紧紧的人群渐渐散开,大家一边走一边议论,刚才那种 “要出大事” 的紧张压迫感,像被风吹走似的,荡然无存。只有街角那滩刺目的血迹和散落的蜂窝煤、洋芋,还留着刚才冲突的痕迹。
申二狗撇了撇嘴,笑着说:“算他跑得快,要是被追上了,少不得要挨顿狠揍。不过也活该,谁让他好赌欠了钱。”
就在这时,旁边传来碗筷碰撞的声音。原来是另外一桌的客人吃完粉面走了,老板娘正拿着抹布,麻利地收拾着桌子。
她见唐哲他们还盯着街角的方向,笑着问道:“几位同志,你们是第一次来省城吧?看你们刚才紧张的样子,怕是没见过这种场面。”
申二狗刚想摇头说 “不是”,又想起上次来省城只待了两天,大多时间都在办事,没怎么逛过街,便又点了点头,含糊地说:“算…… 算是吧。”
老板娘笑了笑,一边擦桌子一边继续问:“听你们的口音,有点像思县那边的?我有个远房亲戚在思县,说话跟你们差不多调调。”
“我们是邛水县的,” 唐哲笑着解释道,“邛水和思县挨着,口音差别不大,好多人都分不太清。”
“哦!邛水的啊!” 老板娘眼睛一亮,放下抹布,指着街角的方向说,“刚才那个被打的小伙子,跟你们还是老乡呢,也是邛水的。”
唐哲和申二狗对视一眼,故意装作不知情的样子,惊讶地问道:“真的?他也是邛水的?”
老板娘见他们感兴趣,便索性搬了个小板凳,坐在旁边,又朝炉子旁的男人喊道:“老杨,你还记得不?刚才那个卖洋芋的,是不是邛水的?上次他来借火,好像说过。”
姓杨的老板正蹲在炉子旁添煤,闻言抬起头,脸上没什么表情,只 “嗯” 了一声,算是回应。
他话少得很,唐哲几人坐在这里这么久,就没见他主动说过一句话,大多时候都是埋头干活,只有老板娘问话时,才会偶尔应一声。
“肯定是邛水的!” 老板娘见男人确认,便继续说道,“你们跟他年纪差不多,可千万不能学他。我们在这条街摆摊快半年了,他是上个月才来的。刚开始来的时候,还挺勤快的,在附近当‘背篼’(方言,指搬运工),帮人家背煤、背家具上楼,一天能赚个三块块五块的。”
她顿了顿,拿起桌上的水壶,给唐哲几人添了点水,又接着说:“可没过多久,他就跟另外几个‘背篼’混熟了,一到没活路的时候,就凑在一起打牌。刚开始只是小打小闹,输赢几块钱,后来越赌越大,听说还跟人玩‘炸金花’,没几天就上瘾了。”
唐哲皱了皱眉,疑惑地问道:“老板娘,刚才那个小平头,看着穿得光鲜,说话也带着点傲气,不像是当‘背篼’的人,怎么会跟我这个老乡扯上关系呢?他们看着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你这小伙子,急什么,听我慢慢说嘛。” 老板娘嗔了他一眼,把手里的抹布叠好放在桌上,“那个小平头,叫杨威,是铁路局家属大院的公子哥,他老汉听说还是个挺大的领导。这小子从小就不学好,天天在外面游手好闲,专爱跟人赌钱、打架,附近的小混混都跟着他混。”
“那我老乡一个‘背篼’,怎么会跟他扯上关系?” 唐哲还是不解。
“还不是因为钱!” 老板娘叹了口气,“你那个老乡,刚开始跟‘背篼’们赌,赢了点钱,尾巴就翘起来了,觉得自己运气好,总想赢更多。铁路局家属大院里,也有几个当‘背篼’的,跟杨威认识,见你老乡好赌,就把他拉去跟杨威他们赌。你想啊,杨威是什么人?常年在赌桌上混,你老乡一个新手,哪里是他的对手?没几场下来,就输了好几百块。”
说到这里,老板娘摇了摇头,语气里满是惋惜:“输了钱,杨威就天天催他还,他哪有那么多钱?白天不敢出来,怕被杨威的人抓到,‘背篼’的活也没法干了,只好晚上偷偷在这里摆个烤洋芋摊,想攒点钱还账。没想到还是被找到了,刚才你们也看到了,差点被打得半死。所以说啊,赌博这东西,真不是个好东西,你们年轻人可千万不能碰,沾了就容易上瘾,到时候怎么栽的都不知道。”
这时,杨老板添完煤,走到旁边的空桌子旁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油纸,慢悠悠地卷着旱烟。他听着老板娘的话,忍不住开口说道:“话是这么说,可赢钱的时候是真风光啊!人家常说‘打牌赌钱真君子,锄头镰刀该背时’,赢钱的时候,一晚上就能赚我们拼死拼活干一两个月的钱,谁能不眼馋?”
老板娘一听这话,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眼睛一瞪,对着杨老板说道:“你眼欠人家是吧?那你倒是去赌啊!把家里的锅碗瓢盆都卖了去赌!赢了钱你风光,输了钱你去把你家里那几张嘴巴都缝上。”
杨老板被老婆一顿训,顿时蔫了,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小声说:“我就是随口说说,又没去赌…… 我去给炉子里再添点煤。” 说完,他连忙站起身,快步走到炉子旁,拿起火钳,假装忙碌起来,不敢再说话。
易芳看着这一幕,忍不住笑了起来,对着老板娘说道:“老板娘,看来你才是家里当家作主的人呢,老板还挺怕你的。”
老板娘被逗得笑了起来,脸上的怒气瞬间消散,摆了摆手说:“哪里哪里,都是他让着我。他这个人,就是嘴欠,心里没坏心眼,就是有时候爱说些没头没脑的话,不训他两句,他就不知道轻重。” 她说着,看了一眼杨老板的背影,眼里满是笑意,虽然嘴里在 “吐槽”,但语气里的温情却藏不住。
杨老板听到老婆的话,也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嘴角偷偷向上扬了扬,继续埋头添煤,不再说话。
但唐哲心里却明白,唐忠之所以会输得这么惨,同样是被人家做了局,就像上次在家里他和田儒榜两个扯马鼓一样,只是唐忠这么聪明的人,难道看不出来别人是做局吗?
也许,当局者迷罢了。
第562章 太欺负人
从粉面摊往招待所走的路上,夜风带着几分凉意,吹得路边的树叶沙沙作响。
沈月走在后面,看着前面唐哲和申二狗的背影,心里却有些沉甸甸的 ,刚才唐忠满脸是血、狼狈逃窜的样子,像根小刺似的扎在她心里。
以前在八家堰,她最讨厌的就是唐忠。
那时候唐忠仗着他爹是大队会计、舅舅是大队长,在村里横行霸道,见谁不顺眼就欺负谁,她也被欺负过,那时候提起唐忠,她心里满是厌恶,觉得他就是个游手好闲的混子。
可现在在异乡的街头,看到唐忠像过街老鼠一样被追着打,躲在角落里卖烤洋芋还被人砸摊子,她心里又莫名地升起一丝同情。
毕竟是同一个县出来的老乡,再怎么讨厌,看到他落到这步田地,难免有些唏嘘。
不过这念头也只是在脑海里闪了一下,就被她压了下去, 唐忠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说到底还是自己好赌造成的,怨不得别人。
而且他这个人从小到大就没有做过什么善事,她刚才心中唯一的那点同情,无非也就是看在唐哲和他是兄弟的份上。
但仔细一想唐哲家之前被唐忠母子欺负,这种同情感瞬间消散不见。
“没想到唐忠现在混成这个样子了,像个过街老鼠一样,躲躲藏藏的,连顿安稳饭都吃不上。” 沈月忍不住叹了口气,声音里带着几分感慨。
易芳走在她身边,听到这话,挑了挑眉问道:“你们说的那个唐忠,和你们很熟吗?听你们的语气,好像以前就认识。”
沈月点了点头,解释道:“嗯,他是唐哲伯爹家的儿子,和唐哲是堂兄弟,从小就认识。”
“堂兄弟?” 易芳有些惊讶,“那刚才他被那些小混混欺负的时候,你们怎么不上去帮忙啊?再怎么说也是亲戚,看着他被打,心里不难受吗?”
申二狗刚好听到这话,回头呸了一声,语气里满是不屑:“帮忙?我巴不得那些小混混把他打死才好!他那种人,就是活该!”
易芳被他这么激烈的反应吓了一跳,疑惑地看向沈月,眼神里满是 “为什么”。
沈月无奈地笑了笑,只好把唐忠以前的所作所为简单说了一遍。
易芳听了,忍不住摇了摇头,感慨道:“还有这样的堂兄弟啊?就算是陌生人,看到别人有困难也会伸个手,他倒好,专欺负自己人,也太过分了。”
“可不是嘛,” 沈月叹了口气,“他爹以前是大队会计,舅舅又是大队长,在村里没人敢惹他,他就越来越无法无天,现在他爹和舅舅都去万山挖矿去了,他没了靠山,在村里待不下去,才跑到省城来的,没想到还是改不了老毛病,染上了赌博,现在落得这个下场。”
唐哲走在前面,听到她们的对话,回头说道:“说到底,都是他咎由自取。他要是能踏实点,好好做背篼,也不至于混成这样。别想他了,这么晚了,我们赶紧回招待所休息,明天还要早起送小月去学校报名呢。”
几人加快脚步,很快就到了招待所。还是上次那个负责登记的女营业员,唐哲出示了介绍信,女营业员登记好后,便领着他们上了楼,把唐哲和申二狗安排在二楼的房间,又带着沈月和易芳去了三楼,叮嘱道:“晚上记得锁好门,有什么事随时叫我。”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几人就起床了。简单吃了点早饭,便去路边等公交车。林城的早班车很挤,挤满了上班的工人,几人好不容易挤上车,晃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了林城大学门口。
此时的林城大学校门口,已经挤满了来报名的新生和家长,彩旗飘扬,还有不少学生志愿者举着牌子,热情地指引方向。由于之前在铁家坡耽搁了几天,他们来的时候,正好赶上报名的第一天,校门口热闹得像集市。
唐哲和申二狗帮沈月提着行李,跟着人流到新生报到处。
沈月很快就办好了报名手续,领到了宿舍钥匙,宿舍被分到了女生宿舍三楼。唐哲和申二狗把行李送到女生宿舍楼下,学校规定男生不能进女生宿舍,便把行李交给沈月和易芳,让她们自己上楼收拾,两人则坐在宿舍楼下的路牙子上休息。
唐哲看着眼前的大学校园 —— 宽阔的操场、高大的教学楼、来来往往的学生,心里不禁有些感慨。
他两世为人,还是第一次踏入大学校园,看着那些穿着校服、充满朝气的学生,心里既羡慕又有些恍惚。
申二狗则像个好奇宝宝,东张西望地看着周围的一切,一会儿指着教学楼的窗户问 “那里面是上课的地方吗”,一会儿又盯着操场上跑步的学生说 “他们跑得真快”,嘴里不停念叨着,眼里满是新奇。
两人坐在路牙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等着沈月和易芳下来。
就在他们觉得有些百无聊赖的时候,迎面走来了几个穿着时髦的年轻小伙子,一个个留着长发,穿着喇叭裤,走路摇摇晃晃的,看起来有些吊儿郎当。
唐哲本来没太在意,直到其中一个梳着中分的小伙子走近,他一眼便认出这个人,正是昨天晚上和小平头杨威一起,围着唐忠拳打脚踢的小混混!没想到他竟然是林城大学的学生,这让唐哲有些意外。
那几个小伙子走到唐哲和申二狗面前,停下了脚步。
梳中分的小伙子上下打量着唐哲和申二狗,看到他们穿着普通的布衣,脚上还沾着点泥土,眼里露出不屑的神色。
突然,他朝着申二狗的方向,故意骂了句:“乡巴佬,也配来我们林城大学?”
话音刚落,他竟然一口浓痰吐了出来,不偏不倚地落在了申二狗的胸前。申二狗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还是出门的时候申大凤在县百货公司去给他买的新衣服,那口浓痰在上面格外刺眼。
唐哲和申二狗本来就是等着沈月和易芳,没打算惹事。可这中分的举动,实在太欺负人了。
申二狗瞬间就炸了,猛地从路牙子上站起来,指着中分男的鼻子,怒声吼道:“站倒起!你给老子站住!”
第563章 重逢
中分和他的几个同伴停下脚步,转过身,似笑非笑地看着申二狗,眼神里满是挑衅。中分双手抱胸,不屑地说:“小逼娃儿,你叫谁站倒起?叫爸爸我吗?”
“谁吐的痰,给老子擦掉!” 申二狗气得浑身发抖,指着自己胸前的浓痰,声音都有些发颤。
中分推开身边的同伴,往前一步,凑到申二狗面前,故意压低声音说:“爸爸吐的,怎么了?乡巴佬,不服气啊?不服气就来告一伙(方言,指打一架),看老子不揍死你!”
“我日你妈!老子虚火你?” 申二狗再也忍不住,一拳就朝着中分男的脸打了过去。他虽然只有十六七岁,个头也比中分矮了大半个头,但常年在山里打猎、干体力活,力气比普通的年轻人大多了。这一拳又快又狠,中分男根本没反应过来,就被打得往后退了几步,捂着鼻子蹲在地上,鼻血瞬间流了出来。
“妈的,敢打老子!给我上!” 中分男捂着鼻子,气急败坏地喊道。他的四个同伴立刻冲了上来,围着申二狗就打。有的拽着申二狗的头发,有的踢他的腿,还有的用拳头打他的背,场面一下子混乱起来。
唐哲坐在旁边,本来不想动手,想先看看情况。可看到申二狗被四个人围着打,渐渐落了下风,脸上还挨了几拳,他知道不能再袖手旁观了。他猛地站起来,快步冲上去,一把抓住一个正踢申二狗腿的小伙子的衣领,用力把他转过来,对着他的肚子就是几拳。那小伙子疼得弯下腰,捂着肚子直哼哼。
剩下的三个人见唐哲动手,也想过来打唐哲。唐哲眼疾手快,抓住一个人的手腕,用力一拧,那人疼得 “啊” 的一声叫了出来,手腕被拧得脱了力。另一个人想从后面偷袭唐哲,唐哲听到脚步声,猛地转身,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把他踹出去好几米远,摔在地上爬不起来。
转眼间,女生宿舍楼下就乱成了一团。正在宿舍里收拾东西的女学生们,听到楼下的动静,纷纷从窗户里探出头来,有的好奇地看着,有的还兴奋地当起了啦啦队,喊道:“加油!打得好!”
“别让他们欺负人!”
就在这时,一个如同洪钟一般响亮的女人声音突然如晴天霹雳般在空气中炸响:“你们搞哪样?住手!都给我停下来!”
这一声怒吼,仿佛具有某种神奇的魔力一般,让原本正打得难解难分的几个大学生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样,瞬间僵在了原地,紧接着又像是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气,软绵绵地松开了彼此的手,然后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乖乖地退到了一旁,低着头,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唐哲也在听到这声怒吼的瞬间,停下了自己的动作,他有些茫然地转过头,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只见一个身影正快步朝这边走来,那是一个穿着花裙子的女人,她的裙子上印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随着她的走动,那些花朵仿佛也在翩翩起舞。她的头发被高高地梳成了一个马尾辫,随着她的步伐一甩一甩的,显得十分俏皮可爱。她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镜片后的眼睛闪烁着锐利的光芒。
当唐哲看清楚这个女人的面容时,他的身体猛地一震,整个人都呆住了,因为来的人竟然不是别人,正是那个给他写了许多封信,而他却一封都没有回过的胡静!
“黄军,你们几个又在欺负新同学是吧?”胡静快步走到了中分男他们几个面前,一脸严肃地训斥道。
那中分头见胡老师发问,急忙摆手解释道:“胡老师,您别误会,我们真的只是闹着玩而已,您要是不信,可以问问他们俩啊。”
唐哲这时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中分头叫黄军啊。只见黄军那头中分发型梳得油光水滑,再配上他那略显猥琐的面容,还真有几分像鬼子。
胡静的目光转向唐哲和申二狗,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既有惊讶,又似乎有些欣喜。然而,当着黄军他们的面,她不好把这些情绪表现出来,于是强作镇定,语气平淡地问道:“这位同学,他说的是真的吗?”
申二狗刚想开口说话,唐哲却眼疾手快地一把拉住了他,然后对着胡静点了点头,说道:“嗯,胡老师,我们就是闹着玩一下,没什么大事。”
胡静见状,便对黄军说道:“既然只是闹着玩,那就没你们什么事了,赶紧走吧。”
黄军挥了一下手,转身走开,走了几步,回过头来对唐哲他们比了一下拳头,意思是让他等着。
唐哲就像没有看见一样,把目光投向另一边。
等黄军他们几个走远了,胡静才开心地问:“唐哲,你怎么会在这里?”
唐哲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说道:“我送小月来,胡知青,你在这里当老师?”
胡静点了点头,她能有这一份工作,当然和她父亲的关系很大,不过她也不好和唐哲说,听到他是送沈月来读书,心情一下子就沉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才问:“我给你写的信你收到了吗?”
唐哲点了点头,他没有问退回来那块上海手表胡静有没有收到,因为她手腕上正带着。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去我办公室聊聊吧?一会儿等沈月弄好了,我请你们吃饭。”胡静见唐哲没有说话,继续说道。
申二狗在一旁点头道:“好呀,胡知青,没想到我们在省城来还能碰到熟人。”
唐哲说道:“不了,她们应该下来了。”
刚说完,就见易芳和沈月急匆匆地从楼上冲了下来,沈月手里还拿着一把坏了的拖把,易芳手里拿着扫把。
“唐哲,我们来帮你。”易芳边跑边喊。
等她们跑出宿舍楼来的时候,那几个人早已经走了,就见一个美得不可方物的美女正和唐哲他们聊着天,而且好像还和唐哲很熟悉的样子。
易芳冲上前去挡在唐哲面前,问道:“你是哪个?”
沈月也冲了过来,看清面前这个女人的时候,她也吃了一惊:“胡知青!”
第564章 为什么
“太好了,胡知青!” 沈月立刻丢掉手中的拖把,拖把 “啪” 地落在地上,她顾不上捡,一把拉住她的手,脸上满是惊喜,“我正准备等这边安顿好了,就去找你呢,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你,真是太巧了!”
胡静的手被沈月紧紧地攥着,然而她并没有回应沈月的热情,只是面无表情地轻轻抽回了自己的手。她的声音同样冷淡,仿佛对沈月的到来毫不在意,只是礼貌性地回应道:“沈月同学,你好。恭喜你考上林城大学,确实不容易。”
与胡静的冷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沈月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她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胡静的冷淡态度。沈月兴奋地指着站在一旁的唐哲,说道:“我能考上林城大学,真的多亏了哲哥一直以来对我的鼓励和支持,要是没有他,我肯定没这么顺利呢!”
接着,沈月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连忙说道:“哦,对了,胡知青,张知青托我给你带了些东西过来,你在这里稍等一下,我去给你拿下来哦!”话音未落,沈月便像一阵风似的转身朝着宿舍楼飞奔而去,速度之快,让人不禁有些惊讶。
然而,才跑了两步,沈月突然又停住了脚步,她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猛地回过头来,对着站在不远处的易芳喊道:“易芳姐,帮我把拖把拿上来哦!”然后,她又继续头也不回地朝着宿舍楼跑去,留下了一脸茫然的易芳和依旧面无表情的胡静。
易芳笑着点了点头,弯腰捡起拖把,也跟着往楼上走,路过唐哲身边时,还悄悄朝他使了个眼色,意思是 “你跟胡知青好好聊聊”。
转眼间,宿舍楼下就只剩下唐哲和胡静两人。胡静的目光从宿舍楼楼梯口收回来,落在唐哲身上,沉默了几秒,突然开口问道:“为什么?”
这突如其来的三个字,让旁边的申二狗一头雾水,他完全没明白胡静问的 “为什么” 是什么意思,看着两人之间有些凝重的气氛,识趣地挠了挠头,对他们说道:“胡知青,唐哥,我看那里有个水龙头,我把衣服洗一下,你们聊。”
说完,便拿着自己的脏衣服,快步朝着不远处的水龙头那里走去,临走前还不忘回头看了一眼,心里琢磨着 “唐哥和胡知青之间,好像有故事啊”。
唐哲看着胡静的眼睛 ,她的眼神里,既有期待,又有不甘,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面对这样的目光,唐哲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沉默地站在那里,任由梧桐树叶的影子落在身上。
“为什么?就因为她比我年轻?” 胡静见唐哲不说话,便主动转过头,直视着他的眼睛,语气里带着几分急切,还有几分倔强。
唐哲轻轻叹了口气,声音低沉地说道:“胡静,感情这东西,不是靠年龄来决定的,更不能勉强。你和沈月之间,不是简单的‘谁比谁年轻’,而是我们更合得来。”
“那是她比我优秀?比我漂亮?” 胡静显然不接受这个答案,不等唐哲说完,就像连珠炮似的追问起来,眼神里满是不服气,“我也是知青,我也读过书,我现在还在林城大学教书,论优秀,我不比她差;论长相,我也不比她丑,为什么你选的是她,不是我?”
看着胡静激动的样子,唐哲知道不能再回避了,他认真地看着胡静,一字一句地说道:“胡静,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来自城市,你的理想是留在省城,教书育人,过安稳的生活;而我,只是一个泥腿子,农民,我们的成长环境不同,世界观也不一样,就算勉强在一起了,以后也会因为各种小事吵架,很难相处得下去。”
“我才不管这些!” 胡静打断他的话,语气带着几分任性,几乎是脱口而出,“我就是喜欢你这个人!不管你是在八家堰,还是在林城,我都喜欢你,喜欢你那种敢说敢做,不畏强权的样子,不管你是农民,还是工人,还是做别的,我都喜欢你!”
她说着,便伸出手,想要去拉唐哲的手。唐哲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躲开了她的手。胡静的手僵在半空中,脸上露出一丝意外,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只是嘴角勾起一抹苦涩的笑。
毕竟这里是女生宿舍楼下,她也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只好轻轻咳了一声,缓解了尴尬的气氛,换了个话题,问道:“咳,我之前给你写的信,你都收到了吗?”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收到了,每一封都收到了。” 他还记得,胡静回城后,几乎每个月都会给八家堰大队寄信。
胡静听到 “每一封都收到了”,眼睛亮了一下,语气也缓和了些,说道:“八家堰太封闭了,许多消息都传不进去。你看现在的林城,和以前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市场经济开放了,街上到处都是个体户,国家也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样一来,到处都是机会。你不要再呆在那个山旮旯里头了,来林城发展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可以帮你。”
唐哲心里有些感动,他知道胡静是真心为他好,便认真地说了声:“谢谢你,胡静。其实不用你说,我也有来林城发展的打算,只不过一直在等小月考试。”
“是吗?” 胡静的眼神暗了一下,下意识地问道,“那她万一没有考上林城大学怎么办?你是不是就要跟着她去别的城市了?”
唐哲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那简单,她考在哪个城市,我就去哪个城市发展。她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听到这句话,胡静明显有些不高兴了,她微微嘟起嘴,双手抱在胸前,半天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梧桐树叶落在她的头发上,她也没有察觉。宿舍楼下的风,似乎比刚才更凉了些,吹得她的衣角轻轻飘动。
第565章 拉不出那么高级的屎
梧桐树叶被风卷着,在两人脚边打了个旋儿。胡静盯着唐哲的眼睛,那双眼眸里没有丝毫犹豫,只有对沈月的笃定 ,这让她心底的不甘像藤蔓般疯长,终于忍不住追问:“她就真的那么好吗?”
她的声音带着几分颤抖,一向挺直的脊背微微垮了些。
胡静自小便是众人眼中的 “佼佼者”,家境优渥,父母都是高干;容貌清秀,上学时总被同学夸赞 “像电影里的姑娘”;就连下乡当知青,她也是大队里少有的能写会算的文化人。
回城后,亲戚朋友给她介绍了不少对象,有国营商店的经理,有部队的军官,个个条件优越,可她连见都不愿见 ,她总觉得,那些人要么太过油滑,要么太过刻板,没有一个能像唐哲那样,让她在某个瞬间心跳加速。
在八家堰的最初印象里,唐哲不过是个 “长不大的娃儿”:跟着父母下地时会乖乖听话,被大队干部批评时也只会低头认错,身上带着山里娃的木讷。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变了,敢当着全队人的面反驳蛮横的队长,敢一个人去山里打野猪……那股子 “敢跟命运叫板” 的劲儿,像一束光,突然照亮了胡静枯燥的知青生活。
她以为,自己这样优秀的人,才配得上蜕变后的唐哲。可现在,唐哲却选择了沈月,一个曾经连县城都没去过的村姑,这让她怎么甘心?
唐哲看着胡静眼底的委屈与不服,轻轻叹了口气,语气诚恳:“在别人眼里,她或许不是最优秀的,没有你读过的书多,没有你见过的世面广,可在我眼里,她是最合适的。我们从小在一个山坡坡上长大,根都扎在八家堰的泥土里,生活的圈子、聊的话题都一样,跟她在一起,我不用刻意装文雅,不用怕说错话,心里踏实。”
“踏实?” 胡静突然冷笑一声,双手抱在胸前,语气里满是嘲讽,“她现在是大学生了,四年后毕业,就是国家包分配的高级知识分子,端着铁饭碗,过着跟我一样的日子。那个时候的她,不就是现在的我吗?你现在执着的‘踏实’,不过是暂时的罢了。”
唐哲张了张嘴,竟一时语塞。胡静说的是事实,他没法否认,四年后的沈月,或许会穿着体面的衣服,说着标准的普通话,跟现在的胡静一样,端着国家的铁饭碗旱涝保收。到那时,她和胡静,似乎真的没什么区别。
见唐哲沉默,胡静的语气更尖锐了些:“你明知道,现在就能拥有我这样的‘未来沈月’,却偏要等她成长。你所追求的,明明是现在唾手可得的东西,难道你只是享受‘看着她变好’的过程?还是说,你根本就不敢面对,我比她更优秀的事实?”
“不,不是这样的。” 唐哲连忙摇头,眼神坚定了些,“你和她,本质上就不一样。”
“不一样?” 胡静往前走了一步,几乎要贴到唐哲面前,语气带着几分激动,“她比我多了什么?两条胳膊两条腿,两个肩膀顶着一个脑袋,唯一的区别,不就是她比我小几岁?论长相,我不输她;论才华,我能写文章能教书,她现在走在路上,别人一眼都能看出来她就是一个农村姑娘。你说的‘不一样’,到底是什么?”
“是愿意为对方放弃的勇气。” 唐哲往后退了半步,声音沉了下来,“小月虽然要上大学,但她从来没说过‘以后要留在城里’, 而是我需要她,她就放弃分配;她能为了我,放弃别人眼里‘铁饭碗’的机会,放弃大城市的生活。可你呢,胡静?”
唐哲的话像一记重锤,砸在胡静心上。
她愣在原地,脸上的激动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慌乱。
是啊,她怎么可能放弃现在的一切?从小,父母就告诉她 “要靠自己的本事往上走”:她拼命读书,甚至下乡当知青,是为了给简历添上 “基层经历” 的光环;现在在林城大学当老师,更是她托了父母关系、熬了无数个夜晚备课,才换来的 “人人羡慕” 的工作。
她习惯了 “往上走”,习惯了 “拥有更多”,怎么可能为了一个男人,回到八家堰那个 “山旮旯”,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
哪怕是父母介绍的那些 “条件更好” 的对象,她都不愿为了对方,放弃自己的工作 ,她早已把 “独立”“优秀” 刻进了骨子里,怎么可能轻易低头?
胡静的声音弱了些,带着几分不甘的倔强:“难道,你就不能为了我,留在省城吗?农村有什么好的?这里有电灯、有电影院、有到处都是机会的市场,你为什么非要执着于回去?你就不能为了你爱的人,放弃一些东西吗?”
“我会。” 唐哲毫不犹豫地回答,眼神里没有丝毫犹豫,“我可以为了小月,放弃八家堰,留在省城重新打拼;我可以为了她,学我不擅长的生意经,去跟陌生人打交道。但这是相互的 —— 她愿意为我放弃,我才愿意为她付出。”
他停了停,看着胡静渐渐苍白的脸,继续说道:“还有,我们连共同语言都没有。你给我写的信,里面全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诗,全是‘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慨。我只是一个泥腿子农民,你给我写诗,就像对牛弹琴一样,你不觉得累吗?”
“我、我……”胡静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她只是出于感情的流露,又不想太露骨地表达,才用写诗的方式表达出来,没想到唐哲现在却用这个来质问她。
“算了吧,像我这种吃着低级食物的人,是拉不出那么高级的屎。”唐哲长叹了一口气,看着对面宿舍三楼窗户口沈月伸出挥动的手,他也抬手挥了挥。
“可小月不一样。” 唐哲的语气软了些,眼底泛起温柔,“我们聊的都是实实在在的日子,不用刻意讨好,不用假装懂对方。这就是你和她的区别。”
说完,唐哲转身走到路牙子边,手扶着那棵梧桐树的树干,回过头,看着胡静,语气里满是歉意:“胡静,我知道你对我的好,也知道你很优秀。但是感情这件事,真的不能勉强。对不起,我要辜负你的心意了。”
第566章 电灯泡
胡静望着唐哲的背影,喉结动了动,还有一肚子话堵在喉咙口,可还没等开口,身后就传来沈月清脆的声音:“胡知青,这些就是张知青让我给你带来的,我现在就交给你啦!”
那声音像一束突如其来的光,打断了胡静翻涌的情绪。
她连忙垂下眼,借着捋头发的动作,用指尖飞快擦过眼角 ,刚才没忍住泛出的泪光,可不能被沈月看见。
等再转过身时,她脸上已恢复了平日的平静,只是嘴角的笑意淡得像一层薄纱。
沈月手里提着个蓝布袋子,袋口用麻绳紧紧系着,鼓得像个圆滚滚的小冬瓜,看那沉甸甸的模样,足有十多斤重。
胡静接过袋子,指尖触到粗布上的纹路,心里忽然一暖 ,八家堰的日子像老电影般闪过,那些一起在田埂上聊天、在煤油灯下缝补的夜晚,终究还是留下了些温暖的痕迹。她定了定神,笑着说:“谢谢你啊沈月,跑这么一趟还帮我带这么重的东西。要不,我请你们吃烙锅吧?”
“烙锅是什么呀?” 沈月眨着眼睛,一脸好奇。她从小在黔省东部的八家堰长大,别说烙锅了,连听都没听过:“炊锅(火锅)我倒是吃过,呵呵。”
胡静被她的模样逗笑了,解释道:“说起来也简单,就是把肉啊、豆腐啊、蔬菜啊切成片,放在平底铁锅里烙着吃,再蘸点辣椒面,香得很!以前林城也少,今年政策放开了,学校门口才开了一家,老板听说是钢城来的,手艺特别好。”
沈月连忙摆手:“那怎么好意思让你破费呢?”
“哎,有好吃的怎么能少了我!” 申二狗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他刚洗完衣服回来,老远就听见 “吃” 字,脚步都快了几分。
他凑过来,搓着手笑道:“是不是在说什么好吃的?我肚子早就开始叫了。”
胡静看着他急巴巴的样子,忍不住打趣:“二狗,你这性子真是一点没变,还是这么爱吃。”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倒也有些不一样 ,以前你在八家堰,话少得像个闷葫芦,现在倒是开朗多了,话也多了起来。”
申二狗摸了摸后脑勺,嘿嘿笑着:“那还不是饿怕了!现在一听见有好吃的,我连自己姓什么都快忘了。”
一句话逗得大家都笑了起来,刚才有些凝重的气氛,瞬间被这股子烟火气冲淡了。
唐哲笑着摇了摇头:“吃烙锅就算了吧,下午我还有点事情要办。” 他心里清楚,烙锅多是几个人围坐着喝酒聊天慢慢吃,要是当正餐,以申二狗的饭量,怕是要吃到半夜才能饱,耽误了正事。
胡静脸上的笑容淡了些,心里难免有些泄气 ,她本想借着吃饭的机会,再跟唐哲好好聊聊,可他又找理由推脱。
换作平时,她早就忍不住发脾气了,可当着沈月和易芳的面,只能压下情绪,顺着他的话说道:“那好吧,要是烙锅不方便,我请你们下馆子吃炒菜?”
“好啊好啊!” 申二狗立刻拍手叫好,眼睛都亮了。
唐哲却轻轻打断他:“不用这么麻烦,胡静。我们在学校门口吃碗怪噜饭就行了。”
胡静咬了咬唇,没再坚持 ,她知道唐哲的脾气,决定的事情很难改变。只好点了点头:“那行,你们对这边不熟,我带你们去吧,学校门口那家怪噜饭做得还不错。”
“太好了,谢谢你啊胡知青!” 沈月开心地说道,丝毫没察觉胡静的失落。
唐哲在一旁提醒道:“以后要叫胡老师了,她现在可是林城大学的老师,教中文系的呢。”
“真的呀?” 沈月眼睛瞪得圆圆的,更开心了,“那真是太幸运了!没想到在林城大学还能碰到熟人,胡老师,以后我有不懂的问题,可要随时来请教你哦。”
胡静看了唐哲一眼,语气里带着几分试探:“好啊,随时欢迎。就怕有些人小心眼,觉得我会把你带坏。”
沈月连忙看向唐哲,笑着说:“放心吧胡老师,哲哥才不是那种小气的人呢!再说了,你是我们的老熟人,他肯定放心让我跟你学东西。”
唐哲无奈地笑了笑,没说话。他哪能不知道胡静的心思,只是当着沈月的面,不好戳破罢了。
几个人边聊边走,很快就出了林城大学校门。
这时的林城大学还没有和林城农校合并,门口的小街上热闹得很,两边摆满了小摊,有卖水果的、卖零食的,还有几家小馆子,要么是用民房改造的,要么是搭着简易棚子,门口挂着红布幌子,写着 “家常菜”“怪噜饭” 的字样。
胡静选了一家看起来干净些的馆子,推门进去。
唐哲本来想点怪噜饭,可胡静坚持要了几个炒菜:“哪有请人吃饭只吃怪噜饭的?传出去人家要说我不懂规矩。” 她点了一盘回锅肉、一盘炒青菜,还有一盘豆腐丸子,都是林城人常吃的家常菜。
菜很快就上了桌,香气扑鼻。申二狗早就饿坏了,拿起筷子就往嘴里塞,嘴里还含糊地说:“好吃好吃,比我们县城酒楼的菜还香。”
饭后,对沈月说:“小月,下午你还没课,要不然你跟易芳姐去汪家巷逛一下吧?听说那边现在是专门卖百货的,东西多,也热闹。”
易芳抬起头,有些惊讶:“你怎么知道汪家巷那边有百货市场?”
唐哲笑道:“别忘了,半年前我跟二狗来过一次,当时就听人说汪家巷那边卖百货的多,现在这么久了,应该更繁华了吧。”
胡静在一旁补充道:“可不是嘛,现在汪家巷热闹得很,一整条街都是小店,卖衣服的、卖布料的、卖日用品的,你们想买什么都能买到,比国营供销社全多了,又不要票,不过就是价格要比供销社高一些,尤其是上海货,要高出好几倍。”
“真的呀?” 沈月眼睛里满是期待,拉着易芳的手说道:“易芳姐,那我们就去汪家巷逛一下吧!我还从来没在省城逛过街呢,肯定比县城的街逛起来过瘾。”
易芳点了点头:“行啊,正好今天陪你好好逛一圈,明天我就要回铜城上班了。”
“啊?这么快就要走了吗?” 沈月脸上的笑容瞬间淡了,拉着易芳的手更紧了,语气里满是不舍,“我还想让你多陪我几天呢。”
易芳笑着拍了拍她的手:“你以为我是你呀,我都出来快十天了,再不回去, 我这铁饭碗都保不住了。”
沈月还是不肯松手,抱着她的胳膊撒娇:“可是我舍不得你嘛。”
易芳无奈地笑了:“我可不想再给你们当电灯泡了,要陪你的人在那边呢,你去找他陪你呀。” 她说着,努着嘴指了指唐哲。
第567章 鬼市
沈月被易芳戳破心事,脸颊瞬间红得像熟透的樱桃,连耳根都泛着热。她非但没松开抱着易芳胳膊的手,反而抱得更紧了,脑袋还轻轻蹭了蹭,像只撒娇的小猫:“我就想跟易芳姐多待一会儿嘛,反正哲哥又不缺人陪。”
易芳被她逗得无奈又好笑,伸手捏了捏她的脸:“你呀,真是个小黏人精,行吧行吧。”
沈月立刻眉开眼笑,松开手又拉着易芳的手晃了晃:“易芳姐你真好!”
一旁的胡静看了看手腕上的旧手表,然后理了理衣角,语气平淡地说:“我下午还有事,今天就不陪你们逛了,等改天有空,再一起好好耍一下。”
申二狗正摸着肚子回味刚才的回锅肉,听见胡静要走,连忙抬头说道:“胡知青,你去忙吧!今天谢谢你请客啊!”
胡静点了点头,目光又不经意地扫过唐哲,眼神里的情绪复杂难辨,最终还是没说什么,转身朝着学校的方向走去。她的背影在午后的阳光里渐渐拉长,很快就消失在街角的梧桐树下。
等胡静走远了,沈月才拉了拉唐哲的袖子,小声问:“哲哥,那你下午要去哪里呀?不跟我们一起去汪家巷逛吗?”
唐哲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然后拍了拍随身的帆布包。他压低声音,凑到沈月耳边说:“我去找人看看金印,看看能换多少钱。”
“啊?你要倒卖文物?” 易芳一下子睁大了眼睛,但又不敢大声说话,刚说完又赶紧捂住嘴,警惕地看了看周围,还好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这边,这才放下心来。
唐哲连忙摆了摆手,也压低声音解释:“你别这么紧张,这金印不是什么高等级的文物,充其量算是以前乡下地主家里的东西,算不上国宝。再说了,我现在正缺钱呢 ,不找点门路怎么行?”
易芳盯着他的眼睛,语气里带着几分不可思议:“唐哲,你可真让我刮目相看,以前我还以为你会把这金印上交上去,换一面锦旗当荣誉呢。”
唐哲忍不住笑了:“大姐,我就是个平凡的普通人,要锦旗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衣穿,我现在最缺的是钱,不是那些虚头巴脑的荣誉。”
他心里清楚,《文物保护法》要到 1982 年才正式施行,现在虽然偶尔有市场部门的去查,但却管得不严,但鬼市上这种民间小文物的交易并不少见。
申二狗也凑了过来,眼睛亮晶晶的:“正好正好!我也想跟去看看我那些铜钱眼眼值多少钱!”
易芳听到这里,也不再管唐哲他们,和沈月说道:“我们先走吧,去晚了人家都关门了。”两个女人手拉着手走了。
唐哲和申二狗坐了很久的公交车,才到了金沙坡。
这里位于林城的园林北路到龙井街之间的斜坡处,远远望去,密密麻麻的摊位和低矮的房屋挤在一起,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旧木头和尘土的味道。
“这就是金沙坡啊?” 申二狗从公交车上下来,看着眼前的景象,忍不住感叹道,“比我们县城的集市还热闹!”
唐哲点了点头。
这里是林城有名的“鬼市”,白天也有人,但晚上更热闹。既有露天摊位,也有藏在旧书店、家具店甚至茶馆里的隐蔽交易点,专门做古玩和二手货生意。尤其是现在政策刚放开,以前那些被打倒的地主家庭、前朝没落的富家子弟,都把家里埋藏的宝贝拿出来卖,不少人就是在这里靠倒卖古玩发了财,也诞生了一大批黔省富商。
两人顺着斜坡往下走,路边的摊位一个挨着一个。有的摊位上摆满了旧衣服、旧家具,甚至还有生锈的农具;有的摊位上则摆着各种 “古玩”, 有缺了口的瓷碗、发黄的旧书、锈迹斑斑的铜钱,还有一些看起来像是玉佩、铜器的东西,大多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
申二狗看得眼睛都直了,一会儿指着一个铜香炉问:“唐哥,那是什么呀?看起来好老的样子。”
一会儿又指着一串铜钱喊:“唐哥,那是不是古代的钱?能值多少钱啊?” 他跟在唐哲身后,嘴巴就没停过,满脸都是好奇。
唐哲却一直没说话,只是放慢脚步随便看了看,这些东西对他这个外行来说都是一眼假的东西,毕竟这里不是中原地带,出土的文物少之又少,做旧的工艺非常粗糙。
就这样,他们一连走过了二十多个摊位,申二狗终于忍不住了,拉了拉唐哲的胳膊:“唐哥,我们不是来卖金印的吗?你怎么连问都不问一下,这些人收不收啊?”
唐哲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他一眼,压低声音说:“二狗,你别急啊。”
申二狗挠了挠头,只好闭上嘴,跟着他继续往前走。
又走了一会儿,唐哲指着不远处一家挂着 “老茶馆” 木牌的铺子说:“走吧,我们进去喝杯茶,歇会儿。”
“我不渴啊。” 申二狗嘟囔着,眼睛还盯着旁边摊位上的一串铜铃铛 ,那铃铛看起来亮晶晶的,他总觉得是个宝贝。
唐哲也不管他,自顾自地朝着茶馆走去。申二狗无奈,只好快步跟上,走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多看了那串铜铃铛两眼。
茶馆里光线有些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茶叶和烟丝混合的味道。里面摆着七八张方桌,有的桌子旁坐着几个中年人,正围在一起低声聊天;有的桌子则空着,上面还留着没收拾的茶杯。
两人刚走进来,并没有人过来招呼 ,这种茶馆本就是古玩交易者的 “据点”,来的大多是熟客,没人会主动上前搭话。
唐哲目光扫过全场,见角落有一张空桌子,便拉着申二狗走了过去坐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空烟盒,放在桌子正中央,然后便靠在椅背上,端起桌上的凉茶喝了起来。
申二狗看得一头雾水,刚想问 “放个空烟盒干什么”,就见一个戴着圆框眼镜、身材矮胖的中年男人,手里端着一个紫砂壶,笑眯眯地朝着他们走了过来。
那男人穿着一件灰色的中山装,肚子圆滚滚的,走路的时候身子微微晃动,看起来像个弥勒佛。
第568章 黑话
矮胖子端着紫砂壶,笑眯眯地给唐哲和申二狗的茶杯添满茶水,热水注入杯中的 “哗哗” 声,在安静的小单间里格外清晰。他坐在唐哲对面的椅子上,身体微微前倾,目光在两人脸上扫了一圈,笑着开口:“两位兄弟,在下李应堂,两位看着面生得很,是第一次来金沙坡做买卖吧?”
唐哲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抬眼给申二狗递了个眼色。申二狗立刻会意,从裤兜里摸出一枚用布包着的铜钱,小心翼翼地放在八仙桌上。
那铜钱边缘有些磨损,表面蒙着一层铜绿,看起来和普通的旧铜钱没什么两样。
李应堂瞥了一眼桌上的铜钱,眼皮都没抬一下,摇了摇头,语气带着几分不屑:“太屁,值烟钱。” 在他看来,这种随处可见的铜钱,顶多也就值块把钱,根本算不上 “古玩”。
唐哲闻言,嘴角勾了勾,伸出手指,轻轻把铜钱翻了个面。阳光透过窗户,正好照在铜钱背面,上面刻着的 “统嗣通宝” 四个字虽然模糊,却清晰可辨。
他看着老李,淡淡说道:“招子太暗,迷沙。”—— 这话是古玩行的黑话,意思是 “你眼光不行,看走眼了”。
李应堂原本漫不经心的眼神瞬间亮了,他前倾身体,一把抓过桌上的铜钱,凑到眼前仔细端详。作为在金沙坡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 “老人”,他对各种古钱币也算见多识广,但 “统嗣通宝” 却只在老辈人的嘴里听过 。
这是明末清初 “江汉王朝” 的钱币,那个政权存续时间不到十年,实际控制范围只在黔东北和川东南一带,发行的钱币流传下来的少之又少,连博物馆里都难得一见。
他用指甲轻轻刮了刮铜钱上的锈迹,又对着光看了看钱币的边缘,脸上的不屑渐渐变成了郑重。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点了点头,语气也恭敬了些:“行货,是个好东西。你们准备要几个老倌?”——“行货” 在黑话里指 “真东西”,而“老倌”则是问他们要多少钱,他这是承认了铜钱的价值,开始谈价格了。
唐哲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右手,掌心朝下,比出了一个手势。老李见状,也立刻伸出右手,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之后,互相把衣袖拉过去遮挡起来, 这是古玩行谈价的规矩,避免价格被旁人听见。两人的手指在衣袖里快速比划了几下,老李的脸色突然变了,惊讶地看着唐哲:“方坎?没有少?”
唐哲收回手,把铜钱从李应堂手里拿过来,扔给申二狗收好,然后站起身,对着申二狗说:“二狗,我们走吧。”
“哎?这就走了?” 申二狗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唐哲拉着要往外走。
李应堂连忙起身拦住他们,脸上堆着笑,语气也急了:“这位兄弟,等一下!凡事好商量嘛,老倌不合适我们可以再谈!你们稍坐一下,稍坐一下,我进克(去)一下就出来,保证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说完,他连桌上的紫砂壶都忘了端,急匆匆地朝着小单间外走去。
申二狗看着老李的背影,一脸茫然地挠了挠头,满脑子都是问号:“唐哥,你们刚才说的都是啥呀?‘太屁’‘烟钱’‘方坎’的,我听得云里雾里的,跟听天书似的。还有你们用手比划啥呢?”
唐哲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慢悠悠地解释道:“林城金沙坡的鬼市已经存在一百多年了,尤其是解放后对文物管得严,明着交易容易出事,这里的贩子就独创了一套只有他们才听得懂的黑话,一来是为了保密,二来也是为了区分‘自己人’。”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比如数字,从一到十分别对应‘烟、皮、尖、方、马、龙、线、挂、软、坎’;钱的单位也有讲究,‘毛、钱、抽、捆、拤’分别代表角、元、百、千、万。刚才老李说‘太屁,值烟钱’,意思就是‘这东西不怎么样,只值一块钱’——‘烟’对应‘一’,‘钱’对应‘元’,合起来就是一块钱。”
申二狗恍然大悟,拍了下手:“哦!原来如此!那他后来问‘方坎’,是不是就是说这枚铜钱值四十块?”
“没错。” 唐哲点了点头,“这是我报的价,老李觉得太高了,不愿意接受。像他这样的人,在金沙坡被称为‘串串’,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中间人。做古玩生意的,大多是卖家找不到买家,买家找不到卖家,全靠这些‘串串’在中间牵线搭桥,他们从交易金额里抽成,有的时候抽成还不低,比正经卖家赚得还多,一个个比鬼还精。”
申二狗又好奇地问:“唐哥,你怎么知道这个茶馆是搞古玩交易的呀?我刚才在外面看,还以为就是个普通的茶馆呢。”
唐哲把桌上的空烟盒收起来,放进兜里,笑着说:“这还不简单?林城的普通茶馆,要么是摆着扑克桌,一群人围着打牌,吵吵嚷嚷的;要么就是搭个小台子,有人唱山歌、说评书,热闹得很。但金沙坡的这些茶馆不一样,大多数都非常清静,客人说话都刻意压低声音,生怕被旁人听见。”
他指了指刚才放烟盒的地方,继续说道:“这里的规矩是,要是想卖东西,进门后找个空桌子,把烟盒子或者外套脱下来放在桌上,这就是‘有货要卖’的信号,‘串串’看到了,自然会过来搭话;要是想买东西,就用手指敲三下桌子,停顿一下再敲三下,连续敲几次,‘串串’也会主动找过来,问你想要什么。我刚才把空烟盒放在桌上,老李一看就知道我们是来卖东西的,所以才会主动过来。”
申二狗听得连连点头,眼里满是佩服:“唐哥,你懂得真多!我今天算是长见识了,以后再跟你出来,一定多学多看。”
这时李应堂引着一位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长衫,袖口和领口都浆洗得干干净净,没有一丝褶皱;戴着一副金丝眼镜,镜片后的眼睛炯炯有神;下巴上留着一撮整齐的山羊胡,花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和金沙坡的市井气息格格不入。
第569章 茶馆里的交易
李应堂弓着腰,小心翼翼地跟在老者身后,脸上的笑容比刚才殷勤了不止三分,眼角的皱纹都挤在了一起。
他快步走到唐哲和申二狗面前,声音压得低却格外清晰:“两位兄弟,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郝博渊先生,咱们这‘老茶馆’的老板,也是金沙坡出了名的江汉文化迷,家里收藏的江汉时期的宝贝,能摆满一整个架子!”
郝博渊对着两人微微颔首,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金丝眼镜后的眼睛透着几分儒雅,完全没有一般古玩贩子的市侩气。
“刚才听老李说,你们有几件‘好东西’,” 郝博渊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沉稳,“不知道可否拿出来,让我也长长见识?”
唐哲闻言,从申二狗手里接过那枚 “统嗣通宝”,轻轻放在八仙桌上。铜钱在桌面上轻轻一磕,发出清脆的 “叮当” 声,在安静的小单间里格外显眼。
郝博渊没有急着伸手,而是先从长衫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放大镜 ,镜柄是象牙做的,已经被盘得泛起温润的包浆。
他戴上一副雪白的手套,这才小心翼翼地拿起铜钱,凑到放大镜下仔细观察。
阳光透过窗户,刚好落在铜钱上,将上面 “统嗣通宝” 四个字的笔画照得一清二楚。
他的手指轻轻拂过铜钱的边缘,又翻转过来查看背面的纹路,眉头偶尔微微蹙起,又很快舒展开。过了足足三分钟,他才放下放大镜,摘下手套,将铜钱放回桌上,语气肯定地说:“的确是行货(真品)无疑,文字的笔触、铜锈的颜色,都是江汉时期的特征,没有作假的痕迹。只是……”
他顿了顿,指了指铜钱边缘的一处小缺口:“这里缺了个小角,品相上差了些。如果是完整无缺的‘统嗣通宝’,我还能出到‘尖马钱’;但这个品相,恕我直言,只能给到‘挂钱’。”
申二狗刚才已经听唐哲解释过黑话,一听到 “挂钱”,立刻急了,嗓门也提高了些:“这么少?”
郝博渊没有生气,只是淡淡一笑,拿起铜钱递到申二狗面前:“小兄弟,你看这里 ——” 他指着铜钱边缘的缺口,“古玩这行,品相就是性命。同样是‘统嗣通宝’,完整的我能给到尖马钱,缺角的可能连挂钱都没人要,也是在我这里,要是放到别处,就算是品相完好的,别人不识货,能给烟钱已经很不错了。”
唐哲拉了拉申二狗的胳膊,示意他别激动,然后对郝博渊说:“郝老板,我们手里不止这一枚铜钱,还有些品相好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郝博渊眼睛一亮,镜片后的目光瞬间变得锐利起来:“哦?还有品相好的‘统嗣通宝’?”
唐哲对申二狗点了点头。申二狗虽然还觉得八块钱太少,但见唐哲发话,还是从随身的布包里掏出一个小布包,小心翼翼地打开 ,里面整整齐齐码着十几枚铜钱,铜钱边缘完整,铜锈均匀,比刚才那枚缺角的品相好太多了。
申二狗将这些铜钱一一摆放在桌上,郝博渊的呼吸都不由得急促了几分。
他拿起一枚,放在放大镜下仔细观察,嘴里不停地念叨:“不错,不错!只是生了些自然的铜绿,没有人为做旧的痕迹,文字清晰,边缘完整,这品相,在‘统嗣通宝’里算是上等的了!”
他一连看了三枚,每一枚都仔细检查,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等看完最后一枚,他放下放大镜,看着唐哲,语气诚恳地说:“如果你们愿意出手,刚才我说的老倌(价格)可以吗?可以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交割。”
申二狗听到 “三十五块一枚”,眼睛都直了 ,他之前在县城的古玩摊问过,普通的清代铜钱最多只能卖两毛钱一枚,就算是少见的 “咸丰重宝”,也才卖七八毛钱一枚。这 “统嗣通宝” 竟然能卖到三十五块一枚,足足是普通铜钱的一百多倍!他连忙看向唐哲,用力点了点头,眼里满是 “同意” 的急切。
唐哲见申二狗没有意见,便对郝博渊说:“行,就按郝老板说的价格来。一共是十七枚铜钱,你点一下数吧。”
郝博渊连忙点头,从手提箱里拿出一张白纸,将桌上的铜钱一枚枚摆上去,一边摆一边数:“一、二、三…… 十七,没错,正好十七枚。” 他数完后,并没有把铜钱收起来,而是对李应堂说:“老李,你在这里陪着两位兄弟,我去里屋拿钱。”
唐哲心里清楚,郝博渊让李应堂留下,是怕他们趁他不在,把铜钱换成假的或者品相差的,这是古玩交易的常规防备手段。他也不在意,只是端起茶杯,慢悠悠地喝着茶,偶尔和李应堂闲聊几句金沙坡的行情。
李应堂坐在一旁,脸上的笑容比刚才更殷勤了,一会儿给唐哲添茶,一会儿给申二狗递烟,嘴里还不停地念叨:“两位兄弟真是好运气,能遇到郝老板这样爽快的买家。”
没等多久,郝博渊就提着一个黑色的牛皮包走了出来。李应堂立刻站起身,朝着郝博渊使了个眼色 —— 意思是 “我一直盯着呢,没出什么事”。
郝博渊会意地点了点头,走到桌旁,将牛皮包放在桌上打开。
郝博渊从牛皮包里拿出一沓用橡皮筋捆好的钱,放在桌上,对唐哲和申二狗说:“这些钱都是新的,你们点点看,是给你,还是给这位小兄弟?”
唐哲指了指申二狗:“这些铜钱是他的,钱给他吧。”
申二狗连忙站起身,双手接过钱,小心翼翼地拆开橡皮筋,一张一张地数了起来。他数完后,把钱放在荷包里,又在外面拍了几下。
怀里的钱沉甸甸的,让他心里既激动又有些后悔。要是那些铜钱不丢掉的话,说不定这一次要发大洋财,可偏偏丢在了河里,牛尾河的水那么大,那些铜钱早就被冲得没影了,现在想想,真是太可惜了!
第570章 玉玺
郝博渊将铜钱一枚枚放进黑色牛皮包,每一枚都仔细摸了又摸,像是在对待稀世珍宝。他拉上拉链时,指腹不经意间摩挲着包面的纹路,随后抬起头,目光落在申二狗身上 ,这个年轻人刚才还为 “八块钱” 急得脸红,此刻却抱着钱袋傻乐,眼里满是藏不住的兴奋。
“这位兄弟,” 郝博渊的语气依旧温和,却多了几分探询,“我看你年纪不大,却能拿出这么多稀有的‘统嗣通宝’,对古玩行的规矩也隐隐懂些,一看就不是凡夫俗子。不知道你是哪位世家子弟?要是以后还有行货想出手,尽管来找我,价格绝对不会亏待你。”
申二狗被这突如其来的问话问得一愣,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世家子弟”?他连这四个字的意思都没完全弄明白, 在八家堰,最 “体面” 的人不过是以前的大队长吴良,不管走在哪里都是一身中山装,胸前还别着两支从来就没有见他用过的钢笔。
更远一些的,他也只是听他公常说以前的地主,那个时候八家堰的地主家日子好过,餐餐能吃上红苕洋芋饭,不用像他们家那样,开春就得挖野菜充饥。
申二狗张了张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只能憨憨地笑了几声,手不自觉地抓紧了荷包里的钱,像是怕这 “世家子弟” 的名头会抢走他刚到手的五百多块钱。
唐哲看在眼里,连忙开口缓解申二狗的尴尬:“郝老板说笑了,我们就是山野里的农夫,哪是什么世家子弟。不过要是郝老板真对古玩感兴趣,我倒是还有一件宝贝,或许能入你的眼。”
“哦?” 郝博渊的眼睛瞬间亮了,镜片后的目光像探照灯一样落在唐哲身上,“真的?不会又是铜钱眼眼吧?” 在他看来,这两个年轻人能拿出这么少见的“统嗣通宝”,说不定身边还真有些别的宝贝。
但看这两个人身上,完全看不到倒斗人那种阴气,难道他们真是没落的世家,或是朱家的后人?
唐哲笑了笑,没有回答,而是从内兜掏出一张折叠整齐的宣纸。宣纸是普通的生宣,展开后,巴掌大的纸面上,印着一方朱红色的印文 —— 字体是古朴的篆书,笔画遒劲。
郝博渊原本还带着笑意的脸,在看到印文的瞬间,笑容一下子凝固了,整个人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僵在原地。他的眼睛死死盯着宣纸上的印文,那“江汉皇帝之玺”六个字,每一个都像一把重锤击打在他的身上,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才颤抖着声音问道:“这、这方印…… 在你手上?”
他的语气里满是难以置信的震惊,甚至忘了平日里的儒雅,伸手想去摸那张宣纸,却又在半空中停住,像是怕碰坏了什么稀世珍宝。
唐哲没有立刻回答,只是抬眼扫了一眼茶馆大堂 ,刚才交易时,周围几桌的客人就一直在偷偷打量他们,此刻见郝博渊反应这么大,更是好奇地伸长了脖子。
他收起宣纸,端起桌上的茶杯,慢悠悠地倒了杯茶,抿了一口,却不说话。
郝博渊这才回过神,猛地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反应太过失态,连忙压低声音,脸上堆起急切的笑容:“这里人多,不方便说话。两位兄弟,可否借一步,到后院的包房里详谈?”
“也好。” 唐哲点了点头,站起身。
申二狗也连忙跟着站起来跟在唐哲身后。
“这边请!” 郝博渊立刻弯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态度比刚才恭敬了不止十倍,甚至亲自走在前面引路,连李应堂都被他落在了后面。
三人穿过茶馆大堂,从后门走了出去。后院是一个不大的天井,铺着青石板,角落里种着几株桂花树,正是开花的季节,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桂花香。天井后面是一排青砖灰瓦的包房,门窗都是雕花的木框,刷着暗红色的漆,看起来古朴雅致,和前面热闹的茶馆像是两个世界。
李应堂跟在后面,心里满是疑惑,忍不住凑到郝博渊身边,小声问道:“郝先生,那张纸到底是什么东西啊?你刚才的反应也太激动了,我从来没见你这样过。” 在他看来,不就是一张印着字的纸吗?就算是老物件,也不至于让见多识广的郝博渊这么失态。
郝博渊没有回头,只是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声音压得极低:“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那宣纸上印的,是江汉王朝的玉玺印文。这可是价值连城的宝贝,比刚才那十几枚‘统嗣通宝’加起来还值钱!”
“玉玺?” 李应堂惊呼一声,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几分,又赶紧捂住嘴,左右看了看,见唐哲他们还在后面跟着,便压低声音说道:“郝先生,这也太扯了吧?江汉王朝就存在了那么几年,而且只是个地方政权,哪来的玉玺?就算有,也早该失传了,怎么会落在这两个年轻人手里?”
郝博渊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着几分笃定:“有没有,等会儿看了实物就知道了。我研究江汉文化几十年,对当时的印文风格再熟悉不过,刚才那张拓印上的篆书,还有印文边缘的磨损痕迹,都和文献记载的江汉玉玺特征吻合。要是真能见到实物,别说金沙坡,就算是整个林城,都要震动了!”
说话间,几人已经走到了最里面的一间包房门口。郝博渊推开门,做了个 “请” 的手势:“两位兄弟,里面请。”
唐哲和申二狗走进包房,里面的布置比外面看起来更雅致 。靠墙摆着几个梨花木的博古架,上面摆放着一些瓷瓶、铜器,看起来都有些年头,却算不上特别珍贵;房间中央是一张红木八仙桌,桌子旁放着四把太师椅;角落里的炭炉上,坐着一个紫砂壶,炉火烧得正旺,壶里的茶水 “咕嘟咕嘟” 地冒着热气,让本就有些炎热的秋天,更加有些燥热,还好房间里的电风扇不停地转着,倒让他们在感觉不到一丁点儿热,反而有些凉快。
“两位兄弟,请坐。” 郝博渊招呼他们坐下,然后从博古架上取下四个青花瓷杯,一一摆放在桌上,又提起紫砂壶,给每个杯子都倒满茶水。茶水清澈,散发着淡淡的茶香,一看就是上好的茶叶。
唐哲刚端起茶杯,还没来得及喝,郝博渊就迫不及待地说道:“这位兄弟,能不能…… 能不能再让我仔细看看那方拓印?刚才在前面人多,我看得不够仔细。” 他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急切,甚至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恳求。
唐哲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从内兜里掏出那张宣纸,递了过去。
郝博渊双手接过宣纸,像是捧着稀世珍宝,小心翼翼地展开。他从口袋里掏出放大镜,又戴上那副雪白的手套,凑到灯光下仔细观察,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没错,这篆书风格和江汉时期的完全一致…… ”
他看了足足有十分钟,才恋恋不舍地放下放大镜,摘下手套,将宣纸小心翼翼地叠好放在衣服里面,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对唐哲说道:“两位兄弟,你们稍坐一下,我去去就来,很快就回来!”
第571章 一百万
炭炉上的紫砂壶还在 “咕嘟” 作响,茶香弥漫了整个包房。唐哲和申二狗已经喝了三杯茶,杯底的茶叶都沉了底,郝博渊才终于从二楼匆匆赶来。
他的脚步有些急促,原本梳得整齐的头发微微散乱,满是皱纹的脸上泛着红扑扑的光泽,像是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又像是太过兴奋难以平复。
“对不起哈,对不起!两位兄弟久等了!” 郝博渊一进门就拱手道歉,语气里满是歉意,却难掩眼底的急切。
唐哲放下茶杯,指尖划过微凉的杯壁,心里早有定论。
从郝博渊拿走拓印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这位痴迷江汉文化的老者,必然是去对照文献了。
李应堂之前说过,郝博渊收藏了不少江汉国的物件,说不定就有朱明月时期的檄文、公文,那些文书上或许就留有玉玺的印文痕迹。此刻见郝博渊这副模样,更印证了他的猜测。
“没关系,闲着也是闲着,喝喝茶倒也自在。” 唐哲语气平淡,仿佛并不在意等待的时间,目光却不经意间扫过郝博渊的双手。
郝博渊在唐哲对面的椅子上坐下,身体微微前倾,目光紧紧盯着唐哲,开门见山地问道:“小兄弟,你既然能拿出这方拓印,那实物…… 是不是也在你手上?”
唐哲没有立刻回答,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眼神平静地观察着郝博渊的反应 。他想看看,这位 “行家” 在确认玉玺存在后,会露出怎样的神色。
果然,郝博渊的眼睛瞬间亮了,像是看到了稀世珍宝的收藏家,激动得手指都微微颤抖:“太好了!太好了!这里没有外人,我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 ,你既然带着拓印来金沙坡,肯定是有出手的打算,对不对?”
唐哲依旧只是点头,没有多言 ,在古玩交易中,先开口的往往会陷入被动,他深谙这个道理。
郝博渊见他态度沉稳,越发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不简单,也压下了几分急切,放缓语气问道:“那你心里有底吗?打算多少出手?只要价格合理,我绝不还价。”
唐哲脸上露出一副痛心的神色,轻轻叹了口气:“不瞒郝老板说,我最近确实遇到了点急事,急需用钱,要不然这么贵重的东西,是家里一代一代传下来的,我说什么也不会拿出来卖。这可是祖宗留下的念想,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卖传家宝啊?”
“哦?家传的?” 郝博渊脸上的笑容淡了些,那双深邃的眼睛像是能看穿人心,语气带着几分玩味,“原来不是冥器,那倒是我走眼了。”
这话一出,唐哲心里微微一怔,他没想到郝博渊连这都能看出来。但他很快恢复平静,笑着说:“看来什么都瞒不过郝老板这样的行家。既然您看出来了,我也不瞒您,它确实是冥器,不过确切的说,是从死人身上得到的,但却不是在古墓里面。”
两人相视一笑,心照不宣 ,在古玩行,“家传” 不过是卖家常用的托词,真正的行家都懂,没必要戳破。
稍作停顿,郝博渊又急切地问道:“不知道那方印的原件您带在身上了吗?能不能让我先睹为快?”
唐哲摇了摇头,笑着拒绝:“郝老板说笑了,那么贵重的东西,我怎么会随身携带?金沙坡鱼龙混杂,万一丢了,或是遇到棒老二(方言,指强盗),那岂不是得不偿失?我可担不起这个风险。”
郝博渊轻咳一声,脸上有些尴尬:“兄弟说笑了,现在是法治社会,哪里来的那么多棒老二?不过你说得也对,小心驶得万年船。只恨我份浅缘薄呀。”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越发笃定唐哲手里有玉玺,要是没有实物,怎么会这么谨慎?
而唐哲心里也有自己的盘算:玉玺其实就在他的帆布包里,只是在这陌生的茶馆,面对不知底细的郝博渊,他必须多留个心眼。鬼市上黑吃黑的事情太多,他可不想为了一时的信任,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郝老板,” 唐哲话锋一转,语气变得认真起来,“我们兄弟今天来金沙坡,其实就是投石问路,想给这玉玺找个有缘人、好人家。您是做正经生意的,又是江汉文化的爱好者,把玉玺卖给您,我也放心。但有一点我必须说清楚,要是外商想买,那就算了,江汉国再小,也是咱们国家的历史遗存,绝不能流到国外去。”
郝博渊听到这话,脸上露出赞赏的神色:“小兄弟有这份心,真是难得!你放心,我收藏古玩这么多年,从来没卖过一件东西给外商,都是留在国内,要么自己收藏,要么转给其他国内的收藏家。”
他顿了顿,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决心,看着唐哲,一字一句地说:“既然你信得过我,我也不藏着掖着。江汉国的东西,在林城你找不到第二家比我出的价高。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出这个价 ……” 他伸出一根手指,语气郑重:“烟抽拤。”
这话一出,旁边的李应堂瞬间僵住了,手里的茶杯 “哐当” 一声撞在桌子上,茶水洒了一地他都没察觉。
他当 “串串” 这么多年,经手过的最贵的东西也不过几千块,上万的都少见,更别说一百万了!放眼整个林城,能有几个拿得出一百万的巨款?
而唐哲只是淡淡笑了笑,摇了摇头:“郝老板,您这是说笑话呢。这江汉玉玺虽说算不上价值连城,但也不至于只值这么一点吧?您可是研究江汉文化的专家,应该比谁都清楚它的价值。”
郝博渊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眼神里满是震惊,他自认为一百万已经是天价了,就算是在省城的古玩市场,也很少有古玩能卖到这个价格。
他一开始的心理价位其实只有几十万,后来见唐哲懂行,又提到了玉玺的来历,才加到一百万,本以为唐哲会兴奋地答应,没想到唐哲竟然觉得少了!
第572章 拼啦
“小兄弟,你觉得这个价格低了?” 郝博渊的声音带着几分不确定,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八仙桌的木纹,“那你说说,你心里的价位是多少?”
唐哲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端起茶杯,杯沿轻轻碰了碰嘴唇,温热的茶水滑过喉咙,才缓缓开口:“郝老板,您研究江汉文化几十年,比我更清楚这玉玺的分量。江汉国虽是地方政权,但它的玉玺是目前已知的唯一一件江汉时期最高权力象征 —— 您想想,整个黔东南乃至川东南,这么多年来,除了您收藏的那些檄文、瓷器,还有几件能真正代表江汉国核心权力的物件?”
这番话像重锤一样砸在郝博渊心上。他何尝不知道这玉玺的价值?刚才在二楼核对资料时,已经确定这枚印章就是江汉国的玉玺,若是把这玉玺卖给港商或者海外收藏家,翻个三五倍都有可能。可这里是林城,是内地,一百万已经是他能凑出来的全部积蓄 。
旁边的李应堂早已听得目瞪口呆,手里的茶杯悬在半空,茶水顺着杯底滴落在裤子上都没察觉。他当 “串串” 这么多年,经手过的最高价格不过是前几个月那套明代青花瓷,卖了八万块,就已经让他兴奋了半个月。
可今天,这两个年轻人谈论的价格,竟然是以 “百万” 为单位,还觉得 “不够”,这简直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他看着唐哲,眼神里满是敬畏,仿佛眼前站着的不是个山野农夫,而是深藏不露的古玩大亨。
包房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只有炭炉上的紫砂壶还在 “咕嘟” 作响,水汽袅袅升起,模糊了两人的表情。
郝博渊皱着眉,手指在桌子上轻轻敲击,发出 “笃笃” 的声响,每一下都像是在权衡利弊。
唐哲则端着茶杯,目光平静地看着窗外的桂花树,仿佛并不在意这桩百万交易的结果。
李应堂坐在一旁,紧张得手心冒汗,连大气都不敢喘 —— 他既希望这笔交易能成,自己能拿到一笔不菲的中介费,又怕两人谈崩,错失了这场 “开眼界” 的机会。
只有申二狗,好像这里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只是顾着低头喝茶。
过了足足五分钟,郝博渊才深吸一口气,抬起头,眼神里带着几分疲惫与恳切:“小兄弟,我说实话,一百万确实是我能拿出来的最高价格了。我知道这个价格配不上玉玺的价值,但我是真心想收藏它,绝不是为了倒卖赚钱 —— 我想把它留在林城,留在江汉文化的发源地,让更多研究江汉历史的人能看到它。”
唐哲心中暗自冷笑,对于郝博渊所说的“真心收藏”,他根本就不相信。在古玩行这个充满利益纠葛的地方,这种话不过是卖家常用的漂亮说辞罢了。真正到了利益攸关的时刻,又有谁能保证自己不会心动呢?
然而,唐哲并没有直接戳穿郝博渊的谎言,他只是面无表情地淡淡点了点头,没有说一句话。
看到唐哲仍然保持沉默,郝博渊的语气明显变得有些急切起来,甚至还带着一丝破釜沉舟般的决绝:“兄弟啊,我可是已经把老底都透露给你了啊!你要是还觉得这个价格低,那只能说明我和这件宝贝之间真的是有缘无分呐!你也别再为难了,还是另找高明吧。”
听到这里,唐哲缓缓站起身来,然后对着站在一旁的申二狗说道:“二狗,我们走吧。”
申二狗连忙点头,站起身就跟在唐哲身后往外走,心里却急得不行 ,一百万啊!这可是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怎么能说走就走?可他不敢反驳唐哲,只能跟着往门口挪步。
“兄弟,请等一下!” 郝博渊见唐哲真的要走,心里咯噔一下,刚才那招 “以退为进” 不仅没奏效,反而要把人逼走,他连忙上前一步,拦住唐哲,语气里带着几分哀求,“别着急走,我们再商量商量!”
唐哲停下脚步,转过身,挑眉问道:“怎么,郝老板还有事?”
郝博渊咬了咬牙,像是下定了毕生的决心,额头上的青筋都隐隐凸起:“这样吧,我再加两万!一百零二万!这已经是我能凑出来的极限了这是我最大的诚意,兄弟,我是真的爱这件宝贝!”
他说这话时,眼睛里已经开始充血,声音都带着几分颤抖,若是唐哲再拒绝,他恐怕真的要当场跪下。
唐哲看着郝博渊通红的眼睛,心里微微一动。他知道,这已经是郝博渊的底线了,他是来找人做生意的,真要是连郝博渊都出不起的价,那在他手里,也会变得有价无市。
或者,从今天开始,江汉玉玺出现在他身上的事情会迅速传开,在这一行他没有靠山背景,以后想要过上安生日子恐怕有些难。
他沉吟片刻,终于松口:“好吧,难得郝老板一片诚心,连实物都没看到,就敢出这么高的价格。我也不是冥顽不灵的人,就依你说的,一百零二万。”
说完,他重新坐回椅子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他连忙站起身,亲自给唐哲续上茶水,手忙脚乱间,茶壶盖 “哐当” 一声掉在桌子上,他也顾不上捡,只是一个劲地笑。
此刻的郝博渊,早已没了刚才的儒雅,脸上满是如释重负的狂喜。
他心里清楚,只要这枚玉玺到手,哪怕就是卖不出去,在整个林城古玩界,他就是扛把子,这枚玉玺也会成为他的镇店之宝,会源源不断的为他带来更多的财富。
区区一百万,拼啦!
李应堂也终于松了一口气,连忙捡起茶壶盖,帮郝博渊续上茶水,脸上堆着谄媚的笑:“恭喜郝老板!恭喜唐兄弟!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以后郝老板有了这玉玺镇店,咱们金沙坡的生意肯定会更红火!”
郝博渊哈哈大笑起来,拍着唐哲的肩膀说:“兄弟,你放心,钱我明天就能凑齐。我们约个时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怎么样?”
第573章 调戏
郝博渊话音刚落,唐哲便抬眼说道:“那就定在后天吧。正好我明天要去信用社开个户,到时候你直接把钱打到我的账户里,这样也省得来回折腾。”
他心里早已盘算清楚,虽然说今年五月刚发行了第四套人民币,最大面额的 “大团结” 百元钞已经流通,但一百零二万现金,足足要装满满两个大提包,不管是携带还是存放,都太容易出意外。
金沙坡鱼龙混杂,万一被有心人盯上,后果不堪设想。银行转账虽然麻烦些,却安全得多,也符合他做事谨慎的性子。
郝博渊愣了一下,随即笑着点头:“好!听你的!转账更方便,我明天也正好去准备一下,后天一早就把钱打过去。” 他原本还在担心现金筹备的问题,唐哲的提议正好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自然满口答应。
敲定完交易细节,唐哲和申二狗便起身告辞。
从老茶馆出来时,傍晚的余晖已经染红了半边天,原本冷清的金沙坡,此刻正渐渐热闹起来。
“原来我们中午来早了啊!” 申二狗看着眼前的景象,忍不住感叹道。
中午来时,街道两边的摊位大多摆着旧衣服、老家具,多是些正经旧货生意,透着几分平淡。
可现在,道路两侧的墙根下,密密麻麻挤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摊,有的铺块黑布就摆上几件铜器、瓷片,有的挂着泛黄的旧书、字画,还有的卖着说不清年代的小摆件,稀奇古怪的东西琳琅满目,连空气中都多了几分市井的热闹气息。
“金沙坡的‘鬼市’,本来就是晚上才热闹。” 唐哲解释道,“白天的摊位多是做熟人生意,晚上才是真正的古玩交易高峰期,不少藏家都会趁着夜色来淘货,图个清静,更是图个安全。”
说话间,街上的人越来越多,不仅有穿着朴素的本地人,还有不少穿着时髦的年轻人,甚至能看到几个金发碧眼的老外,正蹲在摊位前,拿着放大镜仔细看着一件铜器,嘴里还叽里呱啦地说着外语,摊主则一边比划一边用生硬的普通话解释着。
申二狗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眼睛都看直了,尤其对那些老外充满好奇,拉着唐哲的胳膊小声说:“唐哥,你看那些老外,头发黄得像稻草,眼睛蓝得像井水,跟咱们长得太不一样了,怪不得叫鬼子呢。”
唐哲忍不住笑了:“这有什么好奇的?现在改革开放了,林城是省会,有不少外国办事处,老外出来逛街很正常。他们也是来淘古玩的,有的老外比咱们还懂行呢。” 他的目光扫过那些老外,没有过多停留 ,对他来说,眼下最重要的是尽快处理好玉玺交易,然后在林城站稳脚跟,这些老外与他无关。
两人顺着人流走到公园路,申二狗看了看天色,问道:“唐哥,我们现在回林城大学吗?”
唐哲抬头望了望天空,夕阳还剩下最后一丝余晖,天边泛着淡淡的橙红色。他想了想,说道:“回。易芳明天就要回铜城了,咱们跟她相处这么久,也该去打个招呼,送她一下才像样。而且这个点,应该还有最后两趟公交车,赶得上。”
坐公交车回林城大学时,天已经完全黑了。道路两侧摆满了小吃摊,有卖炒粉的、烤洋芋的、炸豆腐的,还有推着小车卖冰粉的,摊主们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油烟气混合着食物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引得不少学生围在摊位前,说说笑笑地挑选着吃食,热闹得像赶场一样。
“不知道小月她们吃过饭没有。” 唐哲看着女生宿舍的方向,自言自语道。
申二狗耳朵尖,一下子就听清楚了,笑着说:“我们出来的时候,你不是说今晚不回学校了吗?我猜这么晚了,她们肯定早就吃过了。要不我进去叫她们下来,咱们一起再吃点?”
“一起去吧。” 唐哲摇了摇头,心里还惦记着中午那个叫黄军的中分男 ,中午在宿舍楼下,黄军被申二狗打了一拳,难保不会记仇,要是申二狗单独进去,万一遇到黄军和他的同伴,怕是要吃亏。
两人走到女生宿舍楼下,申二狗也不管会不会吵到别人,站在路边就扯着嗓子喊起来:“小月姐!小月姐!?”
他的声音又大又亮,瞬间打破了宿舍楼下的宁静。不一会儿,好几扇窗户都被推开,一个个脑袋探了出来,好奇地朝着两人的方向张望。
“这是谁呀?大晚上的喊这么大声,不怕吵到别人休息吗?” 一个女生皱着眉,小声嘀咕道。
“没听他喊‘小月姐’吗?应该是来找他姐姐的吧,看穿着不像咱们学校的学生。” 另一个女生凑过来说道。
“哎,你们看他边上那个男的,长得还挺俊的,身材也挺拔,就是额头上有条疤,不过看着还挺有阳刚气的,不知道是哪个系的?” 一个戴眼镜的女生眼睛亮晶晶的,语气里带着几分花痴。
“你什么眼神啊?额头上那么长一条疤,多吓人啊,还俊?我看你是犯花痴了!” 旁边的女生打趣道。
“我才没有!你不懂,这叫男人味!”
……
楼上的议论声不大不小,唐哲和申二狗却没太听清。但看着那么多脑袋从窗户里探出来,唐哲也觉得申二狗的举动有些冒失,正想拉他一下,让他别再喊了,就见三楼的一扇窗户被推开,易芳的脑袋探了出来,对着申二狗没好气地喊道:“你叫魂呢!吵死了!我们马上下来!”
说完,她就 “砰” 地一声关上了窗户。
申二狗嘿嘿笑了两声,对着唐哲说:“你看,易芳姐听到了吧,马上就下来了。”
唐哲无奈地摇了摇头,没说话。
大概过了十分钟,沈月和易芳才从宿舍楼里走出来。沈月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头发扎成马尾,看起来清爽又秀气;易芳则穿着一身灰色的工装裤。
“你们怎么回来了?不是说今晚在外面住吗?” 沈月走到唐哲面前,笑着问道,眼睛里满是惊喜。
“小月姐,你们吃饭没有啊?” 申二狗凑上前,一脸期待地问道。
沈月摇了摇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还没呢。跟易芳姐聊着天,不知不觉天就黑了,忘了时间。对了哲哥,你中午不是说想吃怪噜饭吗?”
唐哲点了点头:“好,就去吃怪噜饭。”
易芳也附和道:“正好我也饿了。”
几人达成一致,便朝着学校门口的小吃摊走去。刚走到宿舍区的门口,就听见几声尖锐的口哨声响起,带着明显的调戏意味。
沈月和易芳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恶心地皱了皱眉。
第574章 给他龟儿几锭子
唐哲和申二狗的脚步同时顿住,顺着那阵刺耳的口哨声望去 ,不远处的路灯下,昏黄的光晕里四个男生,歪歪扭扭地靠在灯杆上,为首的正是中午在宿舍楼下被申二狗揍了一拳的黄军。
此刻的黄军没了中午的狼狈,他蹲在马路牙子上,一条腿屈着,另一条腿随意地伸在地上,手里夹着半支烟,烟灰簌簌地落在裤腿上也不在意。
见唐哲一行人看过来,他抬起头,嘴角勾起一抹痞气的笑,眼神像钩子一样扫过沈月和易芳,带着毫不掩饰的挑衅:“哟,这不是中午那两个乡巴佬吗?怎么,乡下来的也能找到对象?真是天理难容。不过说句实话,这两个小妹妹长得倒挺标致,比我们之前看到的那些清汤寡水的女生带劲多了。”
他的话刚说完,旁边三个男生立刻跟着起哄,吹着尖锐的口哨,眼神里满是不怀好意的打量,像饿狼盯着猎物一样,看得沈月和易芳浑身不自在。
“你他妈再说一遍!” 申二狗瞬间就炸了,撸起袖子就要冲上去,胳膊上的青筋都鼓了起来,“中午没把你打疼是吧?还敢在这里胡说八道,信不信老子今天把你牙都打掉!”
沈月连忙拉住申二狗的胳膊,用力把他往后拽:“二狗,别冲动!算了,我们走,跟这种人没必要计较。 狗咬你一口,你总不能反过去咬狗一口吧?”
她的声音带着几分急促,眼神里满是担忧。
唐哲心里清楚,沈月还要在林城大学上四年学,要是真和黄军这群人闹僵了,他们天天在学校里找事,沈月以后的日子肯定不得安宁。她不是怕事,是不想因为一时的冲动,影响了自己的学业。
黄军听见沈月的话,“噌” 地一下从马路牙子上站起来,嘴里还叼着烟,含糊不清地说道:“小妹妹,人长得漂亮,嘴巴倒是挺厉害,还敢骂我们是狗?我看你是不知道这林城大学是谁的地盘吧?” 他往前走了两步,身上的烟臭味混着汗味,离得老远都能闻到。
沈月皱了皱眉,往后退了一步, 她本来想忍一忍就算了,可没想到黄军这么无赖,她退一步,对方反而得寸进尺,根本不打算放过他们。
唐哲往前站了一步,把沈月护在身后,眼神冷冷地看着黄军,语气带着几分警告:“被狗咬一口,当然不会反过去咬狗,但要是狗一直追着人咬,那就得用棒子把它的牙都打掉,让它从此再也不敢咬人,我劝你别太过分,我们不想惹事,但也不怕事。”
黄军吐了一口浓痰在地上,还顺便把嘴里的烟蒂扔了过去,痰渍和烟蒂在地上滚了一圈,看着格外恶心。“哟,小厮儿口气还不小呢!” 他嗤笑一声,语气里满是不屑,“中午要不是‘冷面玫瑰’过来拦着,老子早就把你们打得糊飘啦(林城方言,指打得连妈都不认识),还轮得到你们在这里跟我叫板?”
“冷面玫瑰?” 沈月愣了一下,随即忍不住笑了起来,凑到唐哲耳边小声说道,“哲哥,没想到胡静还有这么个外号,听着挺冷的,可我觉得她一点儿也不冷啊 。” 她说完,还意味深长地看了唐哲一眼,眼神里带着几分调侃。
唐哲被她看得有些发毛,耳朵微微发烫 。他和胡静之间根本没什么,可沈月这眼神,总让他觉得像是被抓包了一样。
不过他心里没鬼,倒也坦然,轻轻拍了拍沈月的手,示意她别多想。
黄军见沈月和唐哲凑在一起小声说话,却听不清内容,心里更不爽了,对着唐哲嚷嚷道:“那个疤子脸!你过来!我有话问你!”
他说的 “疤子脸”,指的就是唐哲 。唐哲额头上有一条指头长的伤疤,还是上次和田儒榜他们打架留下的,缝了好几针,痊愈后留下的疤痕像一条小蜈蚣,初看上去还有些吓人。
唐哲没动,只是冷冷地看着他:“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别在这里装神弄鬼。”
黄军勾了勾手指,脸上带着戏谑的笑:“你过来啊,我保证不打你,就是有件事想跟你聊聊。怎么,不敢过来?怕了?”
“怕个屁!” 申二狗又要往前冲,被唐哲一把拉住。“唐哥,你拦着我干什么?这种小逼崽子,就该好好教训一顿,让他知道咱们的厉害!” 申二狗一脸不服,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是要喷火。
“二狗,别冲动。” 唐哲按住他的肩膀,语气平静,“跟这种人动手,掉价。”
“唐哥,老子硬是要给他龟儿几锭子。”申二狗从来就不怕打架,用他一直很喜欢的一句话来说就是“人死卵朝天。”大不了十六年后又是一条汉子。
但是唐哲现在的想法却完全不一样了,要想在林城立住脚,就得招贤纳士,当然,他现在没办法和申二狗他们解释这么多,只好往前迈了一步,站在黄军面前,两人之间只隔了两步远。
他看着黄军,语气平淡却带着几分不容置疑:“你叫黄军是吧?名字倒是挺响亮,就是人不怎么样。回去跟你老大杨威说一声,要是他想赚大钱,随时可以来找我 ,我有笔生意,说不定他会感兴趣。”
黄军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唐哲会突然提到杨威。他之所以敢在学校里横行霸道,就是因为有杨威撑腰。
他没想到,眼前这个 “疤子脸” 竟然认识杨威,还敢说要和杨威做 “赚大钱” 的生意。
“你…… 你认识威哥?” 黄军的语气里少了几分嚣张,多了几分警惕。
他上下打量着唐哲,见唐哲穿着普通的蓝色工装裤,身上也没什么特别的,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和杨威做 “大生意” 的人。
“认不认识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让他赚钱。” 唐哲淡淡说道,“你只要把我的话带到就行,至于他来不来找我,是他的事。但我提醒你,以后最好对我的人客气一点,不然就算杨威来了,也保不住你。”
他的语气平静,却带着一股莫名的威慑力,让黄军心里有些发怵。
第575章 打出屎来
这话彻底点燃了申二狗的火气,他撸着袖子就要冲上去:“装你娘的蒜!今天不把你打出屎来,老子就不姓申!”
跟在黄军身边的一个瘦高个见状,立刻跳出来撑场面,指着唐哲和申二狗,色厉内荏地喊道:“你们别太过分!知道我们军哥跟谁混的吗?那是杨威威哥!在林城大学这一片,威哥说一,没人敢说二!你们要是敢动军哥一根手指头,威哥不会放过你们的!”
申二狗冷哼一声,往前走了一步,吓得瘦高个往后缩了缩。“老子管他跟石大爷还是汪二哥混!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今天也得揍你。” 他最恨这种仗着别人名头狐假虎威的人,中午没打够,正好今天一起算总账。
唐哲站在一旁,脸色越来越沉,他能忍受别人对自己的侮辱,却绝不能容忍任何人对沈月不敬。
沈月没听清黄军的低语,却能看到唐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额头上的青筋都隐隐凸起,双手紧紧攥着拳头,指节泛白。
她知道,唐哲这是真的生气了,平时不管遇到什么事,唐哲都能保持冷静,只有涉及到她和身边的人,才会这么激动。
易芳也察觉到了不对劲,凑到沈月身边,小声问:“小月,唐哲怎么了?黄军那小子是不是说了什么难听的话?”
沈月摇了摇头:“我没听清,但是看哲哥的样子,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她心里也有些着急,却没有上前阻拦 ,她知道,唐哲这么做,都是为了护着她,这个时候,她应该站在唐哲这边。
唐哲深吸一口气,想压下心头的怒火,却还是没忍住爆了粗口:“他妈的满嘴喷粪,不是什么好话!” 说完,他几步上前,对着还蹲在地上装怂的黄军,一脚就踢了过去。
黄军 “哎哟” 一声,被踢得趴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瘦高个和另外两个男生吓得不敢上前,只能站在一旁,眼睁睁看着唐哲走到黄军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跟谁混?老子不管你跟谁混,有种你现在就把杨威叫来!别在这里像条狗一样只会叫!”
瘦高个听到 “杨威” 两个字,心里咯噔一下,惊讶地看着唐哲:“你、你认识威哥?” 他本来以为唐哲只是在虚张声势,可现在看来,眼前这个 “疤子脸” 竟然真的知道他们老大的名字,说不定还是威哥的熟人。
三线建设的时候,不少外地人来林城安家,杨威的父母就是那时来的,说不定唐哲是威哥在乡下的亲戚?
黄军趴在地上,也听到了 “杨威” 的名字,心里瞬间没了底。
中午在宿舍楼下,他跟申二狗打架,也没见唐哲多厉害,可今天,唐哲这一脚的力道,让他感觉像是被卡车撞了一样,胸口闷得喘不过气。
他撑着胳膊爬起来,看着唐哲,眼神里多了几分忌惮:“小子,有种你报出你的名号,混哪里的?别在这里装神弄鬼!”
唐哲没理会他的问题,只是眼神冰冷地盯着他,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警告:“你不用管老子是谁,也不用管老子混哪里的。我只告诉你一句话 ,我的朋友,你不能碰;我护着的人,你更不能惹。只要你再敢找她的麻烦,老子让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黄军虽然是个小混混,却也不笨。他见唐哲不愿意报出名号,心里立刻有了判断,这人肯定不是在林城混的,不然早就报出自己的来头了。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装孙子,把唐哲打发走,等明天再找杨威,带更多的人来报仇。
“行,你给我等着。”这是小混混的常规操作,打不过归打不过,但是嘴上不能输。
见周围有不少学生在围观,便没好气地朝着围观的人嚷嚷:“看什么看!没看过人吵架吗?再看小心老子揍你们!”
围观的学生里,有不少是刚入学的新生,初来乍到,不想惹事,听到黄军的威胁,纷纷低下头,慢慢往后退;也有几个认识黄军的老生,知道他是杨威的小弟,平时就爱欺负人,也不想沾惹麻烦,很快就散了。
黄军见围观的人走光了,才敢对着身边的三个男生使了个眼色,几人互相搀扶着,一瘸一拐地离开了。走的时候,黄军还不忘回头瞪了唐哲一眼,眼神里满是怨恨 ,今天的仇,他记下了。
看着黄军一行人走远,沈月连忙跑上前,拉住唐哲的手,语气里满是担忧:“哲哥,你有没有事?”
唐哲摇了摇头,反手握住沈月的手,温柔地说:“没事,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沈月还是不放心,蹲下身,轻轻卷起唐哲的裤腿,仔细看了看 了看他那已经结痂的伤口:“你身上本来就有旧伤,以后别这么冲动了。”
她站起身,看着唐哲,认真地说,“这些小混混就像泔水坑里的烂稀泥,沾上了又臭又脏,不好洗。咱们犯不着跟他们一般见识,免得弄脏了自己。”
唐哲心里暖暖的,他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可只要一想到黄军对沈月说的那些脏话,他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但他不想让沈月担心,只好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以后会注意的,放心吧。”
易芳在一旁揉了揉肚子,笑着说:“好了好了,人都走了,咱们赶紧去吃饭吧!我都快饿死了。”
几人相视一笑,之前的紧张气氛瞬间烟消云散。他们找了一家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小吃摊,点了四碗怪噜饭,还加了几个烤洋芋。
吃完饭,唐哲和申二狗把沈月送回女生宿舍楼下。
易芳说:“小月的宿舍里其他同学还没到,我今天晚上就跟她挤一挤,将就睡一晚算了。正好我明天就要回铜城了,今晚跟小月多聊聊天,说说心里话。”
沈月点了点头,拉着易芳的手,舍不得松开:“太好了!我还怕你今晚去外面住,没人陪我呢。”
唐哲问易芳:“易芳姐,你明天什么时候出发回铜城?我们早上来送你,顺便一起吃个早餐。”
几个人约好了时间,唐哲他们便出了校门,在外面找了一家招待所住下。
自从恢复高考后,林城大学周边开了不少招待所,专门接待来学校探亲的家属和办事的人。唐哲他们身上带着公社开的介绍信,很快就在一家离学校不远的招待所办理了入住手续。
第576章 小心驶得万年船
天刚蒙蒙亮,招待所房间里的光线还带着几分昏暗,唐哲就已经醒了。
他揉了揉眼睛,侧耳一听,窗外的街道上已经传来了零星的脚步声、自行车铃铛声,还有小贩叫卖豆浆油条的吆喝声,热闹得像是提前拉开了帷幕。
“没想到省城里的人每天也起得这么早?” 申二狗伸着懒腰从床上坐起来,头发睡得乱糟糟的,看着窗外的方向,一脸惊讶。
在八家堰,只有农忙的时候才会起这么早,平时大家都是睡到至少看得清路了才起床,哪像城里,天还没亮就这么热闹。
唐哲一边穿衣服,一边回头说道:“城里的人活得并不会比农村轻松。你看那些上班的,每天要赶早班车,不管是天晴下雨,还是刮风下雪,都得准时到岗,常年不断。”
他顿了顿,想起八家堰土地包干到户后的景象,又补充道,“农村就不一样了,现在土地分到户,想什么时候下地就什么时候下地,累了就歇会儿,相对自由得多。”
申二狗摸了摸后脑勺,嘿嘿笑道:“原本我还挺眼欠城里人的生活,觉得他们能天天吃白面馒头,住砖瓦房,听你这么一说,反而觉得农村更自在了 。”
“别感慨了,时间不早了。” 唐哲把外套搭在肩上,“我们先去学校门口等小月和易芳姐,一起吃早餐,送完易芳姐,我们再去金沙坡那边。”
两人洗漱完毕,收拾好东西,就朝着林城大学的方向走去。
清晨的空气带着几分凉意,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多,自行车流像潮水一样涌过,车铃声此起彼伏。走到学校门口时,远远就看见沈月和易芳站在一棵梧桐树下,手里还提着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易芳的行李。
“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在这里等了?” 唐哲走上前,有些惊讶地问道。
沈月笑了笑,说道:“昨天晚上不知道你们住哪家招待所,怕早上找不到你们,就早点来门口等着了。易芳姐今天要赶火车,也不敢耽误。”
易芳也笑着说:“让你们特意送我,真是太麻烦了。其实我自己去火车站就行,你们还有事要忙。”
唐哲摆了摆手:“说哪里的话了,走吧,先吃早餐。”
几人走到早餐摊前,点了油条、包子,就着热豆浆,吃得热气腾腾。
吃完早餐,唐哲和申二狗提着易芳的行李,陪着她往火车站走去。
到了火车站,易芳买了票,唐哲也买了三张站台票。直到易芳坐的那趟车开走,几人才转身离开。
此时已经到了中午,太阳升到了头顶,晒得人有些发烫。
沈月看着唐哲,小声说道:“哲哥,我明天才开始正式上课,今天也没什么事做。昨天晚上你们又揍了黄军,我一个人回学校有点害怕,能不能…… 能不能跟你们一起?”
唐哲看着她委屈的样子,心里一软,连忙点头:“当然可以,正好我们要去信用社开户,你跟我们一起去,顺便在附近逛逛。”
申二狗也在一旁附和:“是啊小月姐,有我们在,黄军那小子不敢来找你麻烦!”
沈月还想说什么,又怕唐哲更担心,只好作罢。
三人先去了公园路附近的一家信用社。此时的信用社还是老式的柜台,工作人员穿着蓝色的工装,戴着算盘,动作麻利地给唐哲办理开户手续。
开好户,唐哲把存折小心翼翼地放进内兜,看着街上往来的人群,心里盘算着在林城做些什么生意:“我们再去林城大学附近转转,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机会。”
唐哲的记忆中,这个时候林城大学不远的地方,有好几家工厂,最显眼的是矿灯厂和晶体管厂。
他们回到花河林城大学之后,便去附近的厂子转了一圈。厂门口挂着红色的牌子,还有不少工人穿着灰色的工装,正三三两两地往厂里走。
两个厂的家属区,加上林城大学的学生,附近人流量非常多。他的心里已经有了打算。
沈月和申二狗只是跟着,也不问唐哲打算做什么。
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唐哲把沈月送回女生宿舍楼下,又叮嘱了几句 “注意安全”,才和申二狗回到招待所。
这一天,他们没有再碰到黄军一行人,大概是黄军还没来得及找杨威,或者是不敢再轻易招惹他们,晚上安安静静地过去了,没有一点波澜。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唐哲和申二狗就收拾好东西,朝着金沙坡的方向出发。到了公园路,唐哲先找了一家看起来比较干净的招待所,开了一个房间,对申二狗说:“你在这里等着我,我去茶馆找郝博渊。”说完,把帆布包交给申二狗保管着。
申二狗点了点头:“唐哥你放心去吧,我就在这里等你,不乱跑。”
唐哲交代完,就独自一人朝着老茶馆的方向走去。此时的金沙坡已经开始热闹起来,摊位上摆满了各种古玩、旧货,小贩们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他穿过人群,熟门熟路地走到老茶馆门口,推开门走了进去。
郝博渊已经坐在昨天那个包房里等着了,手里还端着一杯热茶。见唐哲进来,他立刻放下茶杯,笑呵呵地迎了上去,脸上的皱纹都挤在了一起:“唐老弟,你可算来了!这两天可把我想死了 ,怎么样,东西带来了吗?”
唐哲语气平静地说:“东西不在身上,放在安全的地方了。郝老板要是想验货,现在可以跟我去拿。”
郝博渊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悦。他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李应堂,见李应堂也正看着唐哲,便皱着眉说道:“唐老弟,你这是不相信我咯?我们都已经说好价格了,我还能骗你不成?”
唐哲淡淡一笑,没有回避他的目光:“郝老板,你也知道这玉玺的价值,一百零二万不是小数目,我不得不小心一点。万一东西带来了,钱却没到位,或者出了其他意外,我找谁去说理?”
第577章 验货
郝博渊听到唐哲的顾虑,先是愣了一下 ,他原本以为,双方已经谈妥价格,唐哲会直接带着玉玺来茶馆,没想到还要多跑一趟。
但转念一想,他立刻明白过来:一百零二万的交易,一枚独一无二的江汉玉玺,换做任何人,都不会轻易把宝贝带在身上。
他随即哈哈大笑起来,伸手拍了拍唐哲的肩膀,掌心的力道带着几分赞许:“好!唐兄弟真是个谨慎的人!不错不错,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这行里混,谨慎一点才能走得远,也能避免不少麻烦。”
他嘴上说得痛快,心里却还是有一丝不易察觉的不舒服 ,可这份不舒服很快就被对玉玺的期待压了下去,他太想亲眼看看这枚传说中的江汉玉玺了。
李应堂见两人气氛缓和,连忙凑过来,脸上堆着谄媚的笑:“唐先生大可放心!郝先生在金沙坡经营了几十年,就算是前些年市场完全没开放的时候,他的茶馆也一直开着,从来没出过什么岔子。别的不说,就说这金沙坡能有今天的名气,成为林城最大的古玩市场,有一多半都是郝先生的功劳!他的信誉,在这一片是出了名的好,只要是跟他做过生意的,没有不夸他实在的!”
唐哲心里跟明镜似的 ,李应堂这话半真半假。前些年市场没开放,私人做古玩生意是明令禁止的,郝博渊能把茶馆开下去,确实是因为他会做人,上下打点得周全,而且只做熟人生意,每次交易都小心翼翼,从不大张旗鼓,才没被盯上。
可要说金沙坡的名气有一多半是郝博渊的功劳,那就太夸张了。
金沙坡能成为古玩市场,更多是因为历史原因,从清朝中期开始,这里就是林城的旧货交易中心,一百多年来,不管时局怎么变,总有古玩贩子在这里聚集,慢慢就成了气候。
郝博渊不过是借着这股风气,在这里做得久了,积累了些人脉和资源,算不上 “开创者”,顶多是 “守业人” 罢了。
不过唐哲没有戳破,只是淡淡点了点头,语气平静地说:“我相信郝老板的信誉,只是这东西太贵重,小心驶得万年船,还望郝老板多担待。”
“担待什么!应该的!” 郝博渊摆了摆手,转身走到旁边的柜子前,打开柜门,从里面拿出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唐兄弟,你在前面带路,我们现在就去拿东西,验完货,我马上就去银行把钱转给你。”
唐哲点了点头,朝着门口走去:“郝老板请跟我来。”
“请。” 郝博渊做了个 “请” 的手势,跟在唐哲身后,李应堂则屁颠屁颠地跟在最后面,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等交易完成,如此大额的交易,作为串串的作,至少有两千块的居间费,这相当于他几年的收入了。
三人走出老茶馆,外面的阳光已经有些刺眼,金沙坡的街道上更热闹了。挑着担子卖菜的、推着小车修鞋的、蹲在路边摆地摊的,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充满了市井的烟火气。可谁也不知道,在这片热闹背后,正酝酿着一场百万级别的古玩交易。
金沙坡虽然不大,却是卧虎藏龙之地 ,像郝博渊这样,表面上开着一间小小的茶馆,背地里却是林城最大的古玩中间商,手里握着不少藏家和卖家的资源,不少稀有的古玩,都是通过他的手流转的。
出了门,郝博渊把一把钥匙交给李应堂,不一会儿,他便从巷子里骑出一辆三轮摩托车。
郝博渊麻利地坐到了三轮车一侧的座位上,指了指三轮车后面的座位:“唐先生,快上车吧。”
唐哲也不推辞,抬腿坐上后座,报了招待所的具体地址 ,离金沙坡不算远,三轮车不过几分钟就到了。
唐哲走到二楼的一个房间门口,轻轻敲了敲门。
“是谁?” 房间里传来申二狗的声音,带着几分警惕,唐哲走之前特意叮嘱过他,不管是谁敲门,都要先问清楚。
“是我,唐哲。”
听到唐哲的声音,申二狗连忙打开门,看到郝博渊和李应堂,愣了一下,随即笑着说:“唐哥,你们来了!快进来坐!”
三人走进房间,里面的陈设很简单, 两张单人床,一张掉漆的木桌,一把椅子,连个衣柜都没有。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显然他们都没有在这床上睡过。
郝博渊也不在意环境简陋,径直走到一张床边,坐在床沿上,屁股刚沾到床单,就迫不及待地问道:“唐兄弟,货呢?现在可以拿出来我看看吧?”
唐哲朝着申二狗递了个眼色。申二狗连忙从床底下拖出一个帆布包,拉开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用旧报纸包裹的纸包, 纸包被裹得严严实实,外面还用麻绳捆了几圈,一看就很小心。
申二狗把纸包递给唐哲,唐哲又转手递给郝博渊。
郝博渊双手接过纸包,像是接过稀世珍宝,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他先用手指摸了摸纸包的厚度,又轻轻掂了掂重量,然后才慢慢解开麻绳。麻绳解开后,他一只手托着纸包,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拆开外面的旧报纸 —— 一层,两层,三层…… 报纸一共包了五层,每拆一层,他的眼神就亮一分。
旁边的李应堂早就凑了过来,微微张着嘴,两只眼睛死死盯着郝博渊的手,连眨都舍不得眨一下。
终于,最后一层报纸被拆开 ,一枚金光闪闪、大约有巴掌大小的金印就出现在眼前。
印钮是一条盘旋的龙,龙鳞、龙爪雕刻得栩栩如生,虽然经过岁月的洗礼,但依旧掩盖不住它的华贵;印身是方形的,上面刻着一些古朴的花纹;印底朝下,还看不到上面的篆字,但光是这造型和材质,就足以让人惊叹。
郝博渊的眼睛一下子就直了,嘴里一直“啧啧”声不停。
他轻轻握住金印的印钮,把金印翻了过来,印底的篆字清晰地展现在眼前 :“江汉皇帝之玺”。
第578章 底气
“对头!对头!这就是江汉玉玺!” 郝博渊激动得声音都发颤,手指捏着放大镜的力道都重了几分,他把放大镜凑到印底,目光像钉在上面似的。
“你看这篆字的笔法,横平竖直里带着几分仓促感,正是江汉时期战乱中铸造的特征;还有这金印边缘的磨损,不是人为做旧的毛糙,是常年颠簸碰撞出来的光滑;再看这金子的成色,对着光看泛着暖黄,纯度最少有九成!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李应堂也凑过来,脑袋几乎要贴到金印上,透过放大镜盯着印底的 “江汉皇帝之宝”,眼睛里满是痴迷与羡慕:“我的天…… 这就是传说中的江汉玉玺啊…… 我做这行这么多年,见多了铜钱瓷片,这辈子能亲眼见一次真玉玺,值了!”
可没过几秒,他眉头突然皱了起来,像是想到了什么,悄悄凑到郝博渊耳边,声音压得极低:“郝先生,我咋觉得有点不对劲呢?”
郝博渊脸上的笑容瞬间收住,眼神也沉了下来,侧身对着李应堂,语气严肃:“不对劲?你说说,哪里不对劲?”
李应堂先偷偷瞄了眼唐哲和申二狗,见唐哲正靠在桌边,神色平静地看着他们,申二狗则一脸茫然地杵在旁边,显然没听出什么门道。
他这才放心地指着金印,小声说道:“您想啊,这可是皇家玉玺,按理说该保存得严严实实,一点磕碰都不该有。可您看这儿 ——” 他指着金印右下角的一个小缺口,“明显有磕碰的痕迹,还有这印身侧面,好几道浅浅的划痕,连做工都显得有些粗糙,不像皇家至宝该有的样子。”
郝博渊听完,先是愣了一下,随即 “哈哈” 大笑起来,拍了拍李应堂的肩膀:“小李啊,你说的这些,搁普通人听来确实在理,可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江汉国的底细。”
“哦?这江汉国还有啥说道?” 李应堂连忙赔着笑,脑袋凑得更近了 ,他只知道江汉国是个短命的地方政权,具体的历史渊源,还真没细究过。
郝博渊收起笑容,语气沉了些:“你知道灯花教吧?”
“知道知道!” 李应堂连忙点头,“就是以前盘踞在黔东北的农民起义军,打着收教徒的幌子,其实是造反,比江汉国的名头响多了,存续的时间也长。”
“这就对了。” 郝博渊点了点头,手指轻轻摩挲着金印的印钮,像是在触摸一段尘封的历史:“其实江汉国的皇帝,根本不是什么真命天子,是灯花教首领依元子,在红城找的一个小地痞扶持起来的傀儡。那小子本名叫张保山,是红城一个布商的儿子,后来混进了红城团练,因为跟官府起冲突被抓了,他爹花了一大笔银子才把他从大牢里捞出来。”
他顿了顿,又继续说道:“后来他走投无路,偶然碰到了在红城传灯花教的依元子,就入了教。依元子想造反,又怕自己名头不够,就给张保山‘包装’了一番, 让他冒充明朝崇祯皇帝的十代孙,改名朱明月,自称秦王。咸丰九年的时候,还在思县的岑头盖搭了个草台班子登基,改国号叫江汉。”
“后来朱明月被依元子一群人奉为‘真主’,还铸了‘嗣统通宝’的铜钱,可江汉国拢共就存在那么几年,一直被清军和地方团练追着打,加上市场上根本不认可,铜钱没流通多久就废了,所以现在才这么稀罕。”
李应堂听得眼睛都直了,像个认真听讲的学生,连腰都不自觉地挺直了;唐哲也微微挑眉 —— 他只知道这玉玺是江汉国的,却没想到朱明月是冒牌货,心里也多了几分对这段冷门历史的触动;申二狗更是听得入了迷,嘴里小声嘀咕:“原来这皇帝是假的啊……”
郝博渊又指了指金印的缺口,语气带着几分感慨:“江汉国从建立到灭亡,就没安稳过一天,要么在逃跑,要么在逃跑的路上。这玉玺跟着朱明月颠沛流离,磕磕碰碰是常事,要是保存得完好无损,那才该怀疑是仿品呢。后来张保山被清军抓了,押到成都凌迟处死,依元子又撑了两年,江汉国也就名存实亡了。我研究江汉文化几十年,只在文献里见过玉玺的记载,没想到今天真能见到实物,真是喜出望外啊!”
李应堂连忙拍起了马屁,脸上堆着谄媚的笑:“听先生一席话,真是比读十年书还管用!要不是您给我讲这些,我这辈子都不知道这玉玺背后还有这么多门道。”
郝博渊笑了笑,不再多言,小心翼翼地用旧报纸把金印重新包好,一层一层裹得严严实实,然后放进自己的黑色牛皮包里,拉上拉链,紧紧抱在怀里,像是抱着稀世珍宝。他站起身,对着唐哲说道:“唐兄弟,玉玺是真品,没话说。我们现在就去银行转账,省得夜长梦多。”
唐哲点了点头,转头对申二狗说:“二狗,你在房间等着,我跟郝老板去趟银行,很快就回来。” 申二狗连忙点头,他也知道这种大额交易自己帮不上忙,留在房间反而稳妥。
三人出了招待所,还是坐那辆嘉陵三轮摩托车去了信用社。一进信用社,柜台里的职员就笑着跟郝博渊打招呼:“郝先生,今天又来办事啊?” 显然是老主顾了。
郝博渊笑着应了声,递上存折和唐哲的开户单,职员也没多问,麻利地办起了手续,不过十几分钟,转账就完成了 。
一百零二万,一分不少地打进了唐哲的账户。
出了信用社大门,郝博渊握着唐哲的手,笑得格外热情:“唐兄弟,这次交易爽快!以后你要是还有好东西,可千万记得先找我,我保证给你最公道的价格,绝不亏待你。”
唐哲笑着应了几句,又寒暄了片刻,郝博渊才抱着牛皮包,带着李应堂匆匆离开。
唐哲站在街边,看着两人的背影消失在人流里,突然觉得有些恍惚,像是做了一场大梦。
一百零二万 —— 在这个一块钱能买十斤米、几十块钱能买辆自行车的年代,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天文数字。
他摸了摸口袋里的存折,硬硬的触感提醒他,这不是梦,这笔钱真真切切地躺在他的账户里,是他在林城立足的底气。
他正准备转身回招待所找申二狗,突然一辆摩托车吱地一声停到了他的身边。
第579章 红鸡公
“唐哲?”
熟悉的声音从身旁传来,唐哲一顿,转头望去 ,只见一辆橙红色的嘉陵 cJ50 摩托车停在路边,车座上坐着个有些秃顶的中年男人,圆脸上堆着笑,正是半年前做过一次发晶生意的田国强。
“好巧啊!在这里碰到你!” 田国强熄了火,一只脚撑在地上,摘下头顶的墨镜晃了晃脑袋,语气里带着几分熟稔的热络,“来林城怎么不找我?难不成是有好东西藏着,怕我给不起钱?”
唐哲走上前,笑着摆手:“田老板说笑了,我这次来是送朋友来林城大学报名,顺便在附近逛逛,真没想到能碰到你。”
“送朋友报名啊?” 田国强拍了拍摩托车的座位,橙红色的车漆在阳光下亮得晃眼,“要去哪里?我送你!这可是新买的‘红鸡公’,花了一千二百块呢!”
唐哲看着这辆嘉陵 cJ50,忍不住笑了 ,这外号还真贴切。车身主体是鲜亮的橙红色,车头微微上翘,侧面看过去,像极了一只昂首挺胸的红公鸡,在当时的街头,绝对是比自行车扎眼得多的 “稀罕物”。
“哟,半年不见,田老板这可是鸟枪换炮了。” 唐哲顺着他的话恭维了一句,心里却暗暗琢磨 ,上次交易发晶时,田国强还骑着辆旧二八大杠,这次直接换了摩托车,看来那笔生意让他赚了不少。
“嗨,什么鸟枪换炮!” 田国强摆摆手,脸上却藏不住得意,“现在都改革开放了,出去谈生意还骑二八大杠,会被同行笑话的。要不是我家那婆娘拦着,说我太显摆,我高低得整辆‘铁乌龟’(小汽车),那才叫气派!” 他边说边拍了拍摩托车后座,“上来吧,你朋友在哪个学校?我送你过去。”
“不了,我还有个兄弟在前面招待所等着。” 唐哲摇了摇头,他不想欠田国强人情,更何况对方突然热情,总让他觉得有些不踏实。
田国强抬腕看了看手腕上的表 :“正好到饭点了!” 他眼睛一亮,“不如把你兄弟叫上,哥几个找个馆子吃顿便饭,我正好有件事想跟你聊聊。”
唐哲皱了皱眉,他只和田国强做过一次发晶生意,算不上熟络,对方突然找他 “有事”,总让他心里犯嘀咕。“有什么事田老板直接说就行,不用特意吃饭。”
“哎,饭总得吃嘛!” 田国强笑着打哈哈,伸手把唐哲往车后座拉,“边吃边说才热闹,走!”
盛情难却,加上唐哲也想看看田国强到底有什么目的,只好妥协。他报了招待所的地址,田国强发动摩托车,“突突突” 的引擎声在街头响起,带着唐哲往招待所的方向驶去。
几分钟后,摩托车停在招待所门口。唐哲上楼叫了申二狗,三人在招待所附近找了家小馆子,店面不大,却收拾得干净。
田国强拿起酒瓶,想给唐哲倒酒,却被唐哲拦住了。“田老板,我不太会喝酒,就以茶代酒吧。”
“男人怎么能不喝酒呢?” 田国强放下酒瓶,却也没再勉强,“要我说兄弟,咱们出来混,烟搭桥酒开路,你不喝酒,以后谈生意会少很多机会的。”
唐哲笑了笑没接话,这个道理他当然懂,但他天生不喜欢酒精的辛辣味,更不喜欢酒后失言的感觉。
饭桌上,唐哲几次问起 “有什么事”,田国强却总打岔,要么给唐哲夹鱼,要么跟申二狗聊八家堰的风土人情,半句不提正事。
直到桌上的菜快吃完,田国强才放下筷子,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兄弟,上次从你那里买的那块发晶,可让我赚翻了!” 他说着,还得意地拍了拍口袋,“要不是那笔钱,我家那婆娘打死也不准我买这辆‘红鸡公’!”
唐哲脸色微沉,感情对方请他吃饭,就是为了显摆自己赚了钱?“田老板这是明摆着眼欠我啊。” 他语气带着几分调侃,却也藏着几分不悦。
田国强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连忙解释:“唐兄弟别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上次跟你打交道,就觉得你是个实在人,有本事,我是真心想跟你结交!”
他顿了顿,像是下定了决心,“对了,我晚上约了王亚新一起吃饭,他之前也跟我提起过你,说你是个靠谱的人,晚上你赏个脸一起聚聚?”
唐哲心里一动 ,他这次来林城,本就打算做点生意,而且沈月已经开学,晚上也没什么事,多和圈子里的人交流一下,也许能找到更合适自己做的事情,便说道:“也好,不过田老板还是先说说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吧。”
田国强见唐哲答应,脸上露出笑容,却还是没直接说正事,而是叹了口气:“兄弟,前段时间我去了趟港城,你是不知道,那边跟咱们内地比,简直是天差地别!高楼大厦遍地都是,晚上亮得跟白天一样,老外也多,出手特别阔绰!”
唐哲没心思听他感慨,皱着眉打断:“田老板,还是说重点吧。”
田国强看了看周围, 邻桌的客人正低头吃饭,没人注意他们,他却还是压低了声音:“这里说话不方便,我们出去边走边说。”
三人结了账,走出小馆子,沿着街边慢慢走。田国强找了个僻静的角落,他左右看了看,才凑近唐哲,声音压得更低:“兄弟,你是不知道港城那些老外的爱好,出手是真大方,就是…… 有点变态,不过我喜欢!”
唐哲皱起眉。
见唐哲脸色不好,田国强也不敢再绕圈子,终于说了实话:“我在港城认识几个老外,特别喜欢收集蛇,越毒、越稀有的蛇,他们给的价格越高!一条稀有的毒蛇,可以卖上天价!”
他说着,眼睛亮了起来,紧紧盯着唐哲,“我早就听说你老家在梵净山那边,那里山高林密,肯定有别的地方没有的独特毒蛇!你能不能带我去梵净山,抓个一两条?到时候赚了钱,咱们五五分!”
第580章 更好的路子
唐哲听到田国强的请求,想都没想就摇了摇头,语气坚定:“田老板,不是我不帮你,这个事情我真做不了。”
田国强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像是被人泼了一盆冷水。他愣了几秒,又很快换上一副殷勤的模样,往前凑了凑,压低声音说:“兄弟,你是不是怕我到时候不给你钱?这你放心!我田国强做生意从来不会赖账!这样,不管最后能不能抓到蛇,我先给你两千块定金,你看怎么样?”
两千块在当时可不是小数目,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也就几十块,两千块足够在林城买半间小平房了。田国强以为,这个数字总能打动唐哲,却没想到唐哲还是摇了摇头。
“田老板,这不是钱的问题。” 唐哲看着他,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你之前做稀有原石生意做得好好的,怎么突然想跨行做这个?抓蛇卖给老外,不仅风险大,还不长久。”
田国强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不屑:“老弟,你年轻,不懂这里面的门道!谁会跟钱过不去啊?这年头,有钱就是大爷,没钱连狗都不如!以前老说‘有理走遍天下’,现在啊,是‘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
唐哲其实也认同 “没钱难办事” 的道理,但他更清楚,有些钱不能赚。他看田国强满脑子都是 “快钱”,便想引导他往更长远的方向想:“田老板,你有没有想过,现在沿海城市都开放了,羊城、深州那边到处都是商机,咱们林城虽然是内陆省会,可也在慢慢发展,你就没觉得,林城现在少了点什么?”
“少了点什么?” 田国强皱着眉琢磨了一会儿,眼睛一亮,“你是说车?莫说港城了,就是羊城,现在满大街都是‘铁乌龟’,咱们林城啊,还是自行车多,摩托车都少见。”
“车只是表面。” 唐哲摇了摇头:“你再想想,国家为什么要搞改革开放?”
田国强想都没想就回答:“肯定是为了发展经济跟国际社会靠拢嘛。”
“你说的只是一方面。” 唐哲笑了笑,语气认真起来,“其实改革开放最根本的原因,有五点,每一点都比‘赚快钱’重要得多。”
“五点?” 田国强一下子来了兴趣,连忙站直身体,竖起耳朵,像是听课的学生,“唐兄弟,你快说说,我倒要听听,这里面还有这么多门道。”
唐哲组织了一下语言,缓缓说道:“第一点,肯定跟经济有关,但不只是‘多赚钱’。以前搞计划经济,所有东西都由国家统一分配,工厂生产多少、老百姓能买多少,都是定好的,没有竞争,工厂没动力改进技术,老百姓也没机会选择更好的东西。”
“现在开放市场经济,允许私人做生意,鼓励竞争,这样一来,工厂会想办法生产更好的产品,商家会想办法提供更好的服务,整个经济才能活起来。你看林城现在,到处都是新开的餐馆、商店,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好处。”
田国强点了点头,若有所思:“你这么说,我倒有点明白了。”
“第二点,是咱们国家这么多年积累的经验。” 唐哲继续说道,“从建国初期的一穷二白,到后来能自己造汽车、造飞机,咱们摸索了几十年,知道哪些路走得通,哪些路走不通。计划经济在建国初期帮我们快速恢复了生产,但到了现在,已经不适合发展了,所以才要改革,换一条更适合的路。”
他停了停,田国强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递了一支给唐哲,还殷勤地帮他点上。唐哲抽了一口,烟雾在嘴边散开 。
以前他很讨厌烟味,觉得呛人,后来在外面跑多了,也慢慢习惯,尤其是在思考的时候,总觉得抽根烟能理清思路。
“第三点,是教育和人才。” 唐哲吐了个烟圈,“国家要发展,科技必须跟上,而科技的核心是人。以前教育资源少,很多人没机会读书,现在国家大力发展教育,恢复高考,就是为了培养更多人才。你想啊,没有工程师,怎么建高楼、修公路?没有科学家,怎么造新机器、搞新技术?人才多了,国家才能真正强大起来。”
田国强摸了摸自己的秃顶,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没读过多少书,不过也知道读书有用。”
“第四点,就是你说的跟国际社会靠拢。” 唐哲话锋一转,“其实国际社会跟咱们农村的邻里关系很像 ,你穷的时候,别人会欺负你、笑话你;你慢慢富起来了,别人又会嫉妒你、给你使绊子。”
“以前咱们国家穷,被国外封锁,很多技术、很多资源都得不到,现在开放了,咱们可以跟国外合作,引进先进技术,也能把咱们的产品卖到国外去,但前提是,咱们自己得有实力,不然还是会被欺负。”
“这话太对了!” 田国强深有感触,“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邻里之间不就是嫌你穷怕你富么?这个比喻太恰当了!”
唐哲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为了老百姓。以前生产力落后,很多东西都不够用,老百姓想吃顿肉都要等过年,想穿件新衣服都要攒好久的钱。现在改革,就是为了提高生产力,让老百姓能吃饱、穿暖,还能有更多选择,这就是为了满足老百姓的需求。”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实行改革开放,也是因为当前的生产力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的生活需求的必然结果。”
田国强听完,忍不住竖起大拇指,一脸佩服:“唐兄弟,真没想到,你一个从山沟沟里出来的人,能把这些事情分析得这么透彻!我服了!”
说到这里,他又有些不甘心:“不过话说回来,就算你说得都对,可放着好好的快钱不赚,那不成了王八蛋?”
唐哲看着他,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如果有比‘抓蛇卖钱’更好的路子,既能长久赚钱,又不违法,还能越做越大,你要不要试试?”
田国强眼睛一下子亮了,连忙追问:“更好的路子?唐兄弟,你快说说,是什么路子?只要能赚钱,不违法,我肯定干!”
第581章 当方土地
田国强不愧是在商海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条,唐哲不过寥寥几句分析,他就立刻明白 “抓蛇卖钱” 是短视的险路,而唐哲口中的 “新路子” 才是能长久做下去的正经生意。
他脸上那点对 “快钱” 的执念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商人特有的精明与热情,再也不提去梵净山抓蛇卖到港城的事,反而往前凑了凑,眼神里满是期待:“唐兄弟,你这脑子真是转得快!我算是看明白了,跟你合作肯定没错!”
唐哲心里也清楚,他初来林城,虽说手里有点钱,但仅凭他和申二狗两个人,既没人脉,又不熟悉本地市场,想在这片土地上立住脚太难了。
老话说 “千里龙神压不住当方土地”,田国强这种土生土长的 “地头蛇”,正是他现在最需要的合作伙伴。
田国强在林城混了几十年,上到工商税务的办事人员,下到街头巷尾的小商贩,都认识不少人,人脉根深蒂固;而且他做过原石生意,有不错的生意头脑,唯一欠缺的就是对时代趋势的前瞻性。
至于唐哲的 “前瞻性”,他自己也清楚,并非天生比别人聪明,而是他比这个时代的人多了几十年的认知 ,这就像开了 “上帝视角”,自然能看得更远。
“田老板要是有兴趣,我们可以找个地方,好好聊聊具体的合作细节。” 唐哲主动抛出橄榄枝,语气里带着几分诚意。
“求之不得!求之不得啊!” 田国强连忙应下,商人重利,他比谁都清楚,跟唐哲合作,比他自己单打独斗强得多,“你看我们一直在这大街上站着也不是办法,不如去我常去的一个地方,就在三桥那边,晚点王亚新也会过来,坐着边吃边聊,正好把事情定下来。”
他生怕唐哲反悔,话说得又快又急,还伸手拉了拉唐哲的胳膊,那股子急切劲儿,跟刚才劝唐哲 “抓蛇” 时判若两人。
唐哲原本打算下午和申二狗去林城大学附近看看,找找有没有合适的铺面,不过合作的事更重要,也不急于一时,便点了点头:“也好,就按田老板说的来。”
田国强这才松了口气,转头看向一旁的申二狗,有些歉意地说:“申兄弟,实在不好意思,我这‘红鸡公’只能载两个人,没办法带你一起走。你先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把唐兄弟送到地方,马上就回来接你,行吗?”
申二狗跟着唐哲来林城,就是唐哲说什么他听什么,见唐哲对自己点了点头,便笑着摆手:“没事田老板,我在这里等你们就行。”
田国强又叮嘱了申二狗几句 “别走远”,才发动摩托车,带着唐哲往三桥的方向驶去。
金沙坡到三桥的路不算近,也不算远,只是路面坑坑洼洼的,刚下过雨的地方还积着水,摩托车驶过,溅起一片片水花。
唐哲坐在后座,看着路边渐渐多起来的药材铺子,才知道田国强说的 “常去的地方”,原来是在药材市场附近。
没一会儿,摩托车停在了一家挂着 “诚信招待所” 牌子的门口。
这家招待所是新开的,门面刷着干净的白漆,玻璃门上还贴着 “开业大吉” 的红纸条。
田国强领着唐哲走进去,前台坐着一个穿着花裙子的小姑娘,见了田国强,立刻笑着打招呼:“田老板,您来啦?还是老规矩,要一间单人间吗?”
“不,给我开一个双人间,要干净点的。” 田国强说着,还转头对唐哲解释,“这家招待所是我一个朋友开的,刚开业没多久,设施都是新的,住着舒服。”
他是本地人,又跟老板认识,根本不需要唐哲出示介绍信,小姑娘很快就办好了入住手续,递过来一把带着木牌的钥匙:“田老板,302 房,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
田国强接过钥匙,带着唐哲上了三楼,302 房就在楼梯口不远,推开门,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混合着新家具的清香味扑面而来。
房间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一张单人床,一张木桌,两把椅子,桌子上还放着一个暖水瓶,窗户边挂着刚洗过的白色窗帘,阳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在地上洒下一片片光斑。
和国营单位的那些招待所比起来,光是设施这一块就要高出好几个档次了。
“唐兄弟,你先在这里歇会儿,我去接申兄弟,很快就回来。” 田国强说着,把钥匙递给唐哲便退出了房间。
唐哲这两天忙着玉玺交易、应付黄军,几乎没怎么休息,现在一放松下来,只觉得眼皮沉重,便和衣躺在了床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唐哲被一阵轻轻的敲门声吵醒。他揉了揉眼睛,起身打开门,就看到田国强和申二狗站在门口,手里还提着一个网兜,里面装着几个水果。
“唐哥,你醒啦?” 申二狗笑着晃了晃手里的网兜,“田老板给买的苹果。”
田国强也笑着打招呼:“醒了?看你睡得香,没好意思叫你。”
唐哲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确实有点累,不知不觉就睡了这么久。现在几点了?”
田国强抬腕看了看手表:“四点四十了,再过二十分钟,王亚新就下班,我和他说好了,下班了就过来。”
说完,他又转身对着楼下喊:“小李,给我送一壶开水上来,再拿点茶叶,送到 302 房,都记在我账上!”
楼下很快传来小姑娘的应答声:“好嘞,田老板,马上就来!”
田国强转头对唐哲和申二狗说:“咱们先回房间喝会儿茶,这么干站着也无聊。这家的茶叶是我上次带来的‘都匀毛尖’,味道还不错,你们尝尝。”
三人回到房间,没一会儿,小姑娘就提着一壶开水和一个茶叶罐走了进来,还顺便拿了三个干净的搪瓷杯。
田国强亲自泡茶,先用热水烫了烫杯子,再抓了一小撮茶叶放进去,冲上开水,瞬间,一股淡淡的茶香就弥漫了整个房间。
“来,唐兄弟,申兄弟,尝尝这茶。” 田国强把茶杯递过去,自己也端起一杯,轻轻抿了一口,“这茶是我托朋友从都匀带过来的,比市面上卖的那些好多了。”
唐哲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香在舌尖散开,带着几分清甜,确实是好茶。申二狗不太懂茶,只觉得比家里喝的粗茶好喝多了,一口气喝了小半杯。
三人坐在房间里,天南地北地聊着,从八家堰的农活,聊到林城的变化,又聊到田国强以前做原石生意的趣事,气氛渐渐热络起来。
没聊多久,就听到一阵敲门声。
第582章 百货超市
“哈哈,来了!” 听到敲门声,田国强立刻放下手里的茶杯,笑着站起身去开门,脚步都比平时快了几分。
门一打开,果然见王亚新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灰色中山装,手里拎着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两瓶 “林城大曲”,笑呵呵地走了进来:“老田,你可真会选地方!大白天的几个大男人躲在招待所喝茶,要是被我家那个黄脸婆看见,还不把水都打出火来?”
“嘿,你以为谁都像你是个‘粑耳朵’?说明你这个人平时就不老实。” 田国强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连忙侧身让王亚新进来,还故意往唐哲的方向指了指,“快进来看看,今天给你带了个惊喜, 你猜猜谁来了?”
王亚新顺着田国强指的方向看去,当看到唐哲时,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哎哟,这不是小唐同志吗?没想到是你!老田这个家伙,刚才硬是不说约了谁,还跟我卖关子,早知道是你,我早就过来了!”
唐哲也连忙站起身,伸手和王亚新握了握,上次卖猴结,他和王亚新见过一面,只是不算熟络。“王主任,好久不见。”
“是呀,缘分!” 王亚新笑着拍了拍唐哲的肩膀,又和一旁的申二狗打了招呼,几个人围着桌子坐下,互相寒暄了几句,聊起了最近林城的变化。
“好了好了,别聊了!” 田国强看了看时间,站起身说道,“老王既然来了,咱们就去我家,锅里炖的土鸡都快烂了!”
几人出了招待所的门,田国强也没骑他的 “红鸡公”,王亚新的自行车也锁在了招待所门口,四个人排成一排,沿着街边慢慢往田国强家的方向走。
唐哲上次去过田国强家,可这次走的路却和上次不一样,他正有些疑惑,田国强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主动解释道:“你是不是觉得路不对?上次带你去的那个地方,是我父母以前住的老房子,现在他们年纪大了,行动不方便,就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那老房子就改成仓库,放些原石和杂物。今天去的地方,才是我现在住的家。”
“老田这是家业大。” 王亚新在一旁打趣道,“要是放在前些年,你这又有房子又有仓库的,早就被打成地主了!现在好了,改革开放了,能正大光明地赚钱,住大房子了!”
几个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就到了田国强家。
这是一栋位于城乡结合部的自建房,二层的小平房,有一个一百多平方的院子,院子周围还栽了不少花草,一看就是懂得生活的人。
刚进院子,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鸡汤香味,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系着围裙从厨房里走出来,脸上带着热情的笑容:“你们怎么现在才来?我炖的土鸡都快烂了!” 她正是田国强的老婆,张桂兰。
当看到唐哲和申二狗时,张桂兰愣了一下 ,这两个年轻人她从来没见过,便笑着问道:“这两位是?看着面生得很,是稀客啊!”
“这两位是从邛水来的朋友,唐哲和申建军。” 田国强连忙介绍道,又对张桂兰说,“你快去把菜端上来吧,大家都饿了,别让客人等急了。”
“哎,好!” 张桂兰应了一声,又热情地对唐哲和申二狗说,“两位小伙子快坐,院子里凉快,我去把菜弄好就来!”
很快,张桂兰就把菜端了上来, 一大盆热气腾腾的土鸡炖枞木菌,一盘金黄酥脆的炸花生,一盘炒青菜,还有一盘凉拌木耳,都是家常却实在的菜。
田国强拿出王亚新带来的 “林城大曲”,给每个人倒了一杯,只有唐哲和申二狗说不喝酒,便换成了白开水。
几个人围着桌子坐下,拿起筷子开始吃饭。土鸡炖得软烂入味,一口下去,满是鲜香,申二狗吃得不亦乐乎,一口气喝了两碗鸡汤。
席间,田国强还是没忍住,放下筷子,看着唐哲问道:“唐兄弟,你就别卖关子了,快说说你那个赚钱的路子到底是什么?你要是再不说,我今天晚上都要睡不着觉了!”
“哈哈,老田,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这么急吼吼的!” 王亚新也放下筷子,笑着看向唐哲,“不过小唐,说实话,我也很好奇,你到底有什么好路子,能让老田这么上心。”
唐哲放下手里的碗,擦了擦嘴,没有直接说 “路子”,反而问道:“王主任,田老板,你们觉得,现在国家搞改革开放,最核心的‘革’,是革什么的命?”
王亚新和田国强一下子就沉默了 ,他们天天说 “改革开放”,却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王亚新皱着眉琢磨了半天,说道:“应该是革‘计划经济’的命吧?”
田国强也点了点头:“我觉得也是,以前做生意是‘投机倒把’,要被抓的,现在国家允许私人做生意了,这就是最大的‘革’。”
唐哲笑了笑,说道:“你们说的都对,但不够全面。其实,当今社会最大的矛盾,是落后的生产力跟不上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需求。以前大家只求能吃饱穿暖,现在日子好过了,想要的东西更多了 ,想要看电视,想要用洗衣机,想要穿更时髦的衣服,可这些东西,在咱们林城,很难买到。”
他顿了顿,看着两人,继续说道:“所以,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是必然的结果。市场经济一旦放开,人们的消费水平会越来越高,但咱们林城作为内陆城市,物资太匮乏了 ,大到家用电器,小到针头线脑,很多东西要么买不到,要么要跑好几个地方才能买到。国营百货公司里的东西太少,供销社更是只卖些基础的生活用品,根本满足不了大家的需求。”
王亚新和田国强都不停地点头,深有感触。
“所以,我想在林城开一家大型的百货超市。” 唐哲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语气坚定。
“百货超市?” 田国强和王亚新异口同声地喊了出来,眼神里满是惊讶, 他们只听说过 “百货公司”“供销社”,还从来没听过 “百货超市”。
第583章 股权
“对,就是百货超市。” 唐哲放下筷子,指尖轻轻敲了敲桌面,眼神里带着笃定,“咱们要找的地段,必须是人流量密集的地方,比如林城大学附近就不错,学生多,周边还有几个大型居民区;市中心也行,老城区的人多,消费力也强。”
“咱们要开就开林城最大的,里面的东西得做到应有尽有:大到电视机、洗衣机,小到针头线脑、糖果零食,从男女老少的服装鞋帽,到锅碗瓢盆的日用百货,只要老百姓日常生活用得上的,咱们超市里都得有。到时候大家想买东西,不用再跑国营百货公司、供销社好几趟,甚至不用托人从外地带,直接来咱们超市,一站式就能买齐,你说方便不方便?”
“方便!太方便了!” 田国强听完,猛地一拍桌子,碗碟都被震得叮当作响,脸上的兴奋藏都藏不住,“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你看现在林城的国营百货公司,每天开门都要排队,里面挤得人都转不开身,就这还天天赚钱!可里面的东西太少了。”
“咱们要是开一家比国营百货公司还大、东西还全的超市,老百姓还不得挤破头来买?这生意肯定比我做原石靠谱多了, 原石生意还得看行情,有时候半年都开不了张,这超市可是天天都有人生意!”
王亚新也跟着点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酒杯边缘,眼神里满是认同:“还是年轻人脑子灵活!小唐,你这个想法真是说到我心坎里了!现在林城缺的就是这样一家能买到‘稀罕物’的地方,只要咱们把超市开起来,保证生意红火!”
两人正说得热闹,张桂兰端着一盘切好的西瓜走了过来,红色的瓜瓤上还沾着水珠,看着就清爽。她把盘子放在桌子中央,听到两人的话,也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你们说的这个‘百货超市’,真有这么好的搞头?不会亏本吧?”
“你放心!” 田国强拿起一块西瓜递给唐哲,笑着说道,“超市卖的都是老百姓日常要用的东西,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人买,根本不用担心没生意!计划经济实行这么多年,许多国营企业和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大家是有钱拿却没处花,我们这超市开起来,正好满足大家的需求,绝对比做什么生意都赚钱!”
张桂兰听田国强说得头头是道,又看了看唐哲和王亚新自信的样子,心里的顾虑也消了大半,笑着点了点头:“要是真能这样,那可太好了!”
唐哲看着田国强夫妇和王亚新兴奋的样子, 他知道,“百货超市” 这个想法,已经彻底打动了他们,接下来就是把想法落地,敲定具体的合作细节了。
他拿起一块西瓜,咬了一口,清甜的汁水在嘴里散开,随即话锋一转,语气变得认真起来:“不过,开超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里面有很多细节需要咱们提前考虑清楚,不能只看到赚钱的一面,也要想到可能遇到的困难。”
田国强和王亚新脸上的笑容也收了收,认真地看着唐哲,等着他继续说。
“首先是店面的问题。” 唐哲放下西瓜皮,缓缓说道,“咱们要开‘林城最大’的超市,店面面积至少得有上千平米以上,而且必须在人流量大的地段,这样的店面租金肯定不便宜,还得提前和房东谈好租期,避免以后涨租金或者收回店面;”
“其次是货源的问题 ,咱们要做到‘应有尽有’,单靠林城本地的供应商肯定不够,像电视机、收录机、时髦的服装这些,都得去沿海城市找货源,这就需要有人专门跑一趟,和供应商谈合作,保证货源稳定、价格优惠;”
“最后是手续的问题 ,开超市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这些手续都需要和工商、税务、卫生部门打交道,虽然田老板在林城有人脉,但也需要时间和精力去跑,不能马虎。”
“这些都不是问题!” 王亚新立刻拍着胸脯说道,“店面和手续的事包在我身上!我在林城混了几十年,要是连这些都搞不定,那我不是白混了?”
田国强也点了点头:“我经常往羊城跑,进货的渠道我可以来负责。”
两人都拍了胸脯保证,唐哲也放下心来,刚想再说点什么,田国强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对了,既然咱们是合伙做生意,肯定要先把丑话说在前头,免得以后闹矛盾。咱们一共四个人 ,不如咱们四个股份平均分配,每人占四分之一,这样谁也不亏,以后赚了钱大家平分,也公平!”
唐哲听到 “平均分配”,连忙摇了摇头,语气坚定地说道:“田老板,这个万万不行!平均分配股权,看起来公平,实际上最容易出问题,到时候肯定会皮扯刹割(结束)。”
“啊?为什么不行?” 田国强愣了一下,疑惑地问道,“平均分配不是最公平的吗?大家都出了力,赚了钱一起分,有什么问题?”
申二狗也坐在一旁,小声说道:“我觉得平均分配挺好的,大家都是兄弟,不用分那么清楚。”
唐哲耐心地解释道:“咱们得从长远来看, 首先,每个人的投入不一样:大家都负责出资,前期的租金、装修、进货都需要大量的钱,这是最大的投入;田老板负责找店面、办手续,动用的是你的人脉和精力;王老板负责找货源,需要跑外地,承担的风险也不小;二狗负责以后超市的日常管理,比如收货、理货、看店,也是出力不少。如果平均分配股权,投入多的人会觉得不公平,投入少的人可能会觉得‘不干活也能分一样的钱’,时间长了,肯定会有矛盾。”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其次,做决策的时候会很麻烦。如果遇到事情需要做决定,比如要不要开分店、要不要进新的货,咱们四个人意见不一致,每个人的股份都一样,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只会耽误事。做生意讲究‘一个头’,必须有一个人能拍板做决定,这样才能提高效率,避免矛盾。”
第584章 分工
田国强和王亚新皱着眉琢磨了半天,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摩挲。平均分配股权的隐患,经唐哲一分析,他们瞬间就想明白了。
张桂兰收拾着桌上的西瓜皮,也忍不住点头:“小唐说得有道理。”
唐哲见他们听进了劝,便继续说道:“所以股权分配得按实际投入来定,不能拍脑袋决定。咱们开这家超市,前期投入大概需要三十万 ,店面租金至少要付半年,加上装修、首批进货、办理手续的费用,少一分都不行。不过大家放心,除了股份分红,你们负责的具体工作,每月还能拿相应的报酬,不会让你们白出力。”
“三十万?” 王亚新手里的茶杯 “哐当” 一声碰到了桌沿,他眼睛都瞪大了,“这么多?我一个月工资才五十六块,不吃不喝攒十年也攒不下这么多钱!” 他在物资收购处当主任,虽然算是 “铁饭碗”,但手里的积蓄并不算多。
田国强倒是比王亚新淡定些,他摸了摸下巴,沉吟道:“按唐兄弟的设想,要开‘林城最大’的超市,三十万其实不算多,说不定还不够。我手里还有点做原石生意的积蓄,最多能拿出五万块,再多就得去借了。”
他虽然在林城人脉广,但真要一下子拿出更多钱,也有些吃力 ,原石生意本就时好时坏,最近几个月行情一般,手里的流动资金并不多。
王亚新咬了咬牙,像是下定了决心:“我一个上班拿死工资的,手里确实没多少闲钱,最多能凑两万块 。”
“两万块也不少了!” 田国强拍了拍王亚新的肩膀,笑着调侃,“没想到啊老王,你平时看着抠抠搜搜的,手里还藏着这么多钱。”
王亚新脸一红,连忙摆手:“都是省出来的!哪像你,做原石生意,赚得多!”
田国强笑了笑,转头看向唐哲,语气带着几分担忧:“我和老王加起来才七万,还差二十三万,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唐兄弟,要是你和申兄弟有困难,我再去联系几个朋友,看看能不能拉他们入伙,凑够剩下的钱。”
申二狗坐在一旁,脸都有些发烫 ,他的钱都在姐姐那里保管着,自己身上只有卖 “嗣统通宝” 赚的几百块,连一千块都凑不出来。他只好眼巴巴地看着唐哲,眼神里满是无奈,像是在说 “唐哥,我帮不上忙”。
唐哲看了申二狗一眼,心里早有打算,便开口说道:“不用找别人了。二狗手里还有些钱,让他出五万,剩下的二十四万,我来出。这样算下来,总出资刚好三十万,股权就按出资比例分 ,股权比例也清晰。而且我占股最多,拥有最终的决策权,以后遇到事情能快速拍板,不用互相扯皮。”
田国强看着纸上的数字,点了点头:“这样分配合理!你出了大头,决策权在你手里,我们都没意见。”
他心里清楚,唐哲肯拿出这么多钱,已经是很有诚意了,自己除了能股份分红,还有每月的报酬,已经很划算。
王亚新也连忙点头:“唐兄弟考虑得周到,我没意见!现在咱们是合伙人了,以后我就叫你唐总,不叫小唐了!” 他说着,还主动改了称呼,显得格外客气 ,唐哲这样安排,既没让他多出钱,也没让他多担责,他自然乐意。
申二狗更是连连点头,他本来就没指望分到股份,只要能跟着唐哲做事,有口饭吃就行。
唐哲见大家都没意见,便继续说道:“既然股权定了,咱们再分一下工,明确各自的职责,免得以后互相推诿。”
几个人立刻坐直了身体,伸长耳朵听着 。
分工合作,这才是最关键的,关系到以后谁做什么、谁担什么责任。张桂兰见大家吃好了,便起身收拾桌子上的碗碟,田国强对她说道:“桂兰,收拾完去泡几杯茶,要上次我买的都匀毛尖,咱们去客房聊,那里安静。”
他口中的 “客房”,其实是专门用来谈生意的房间, 房间里放着一张红木桌,几把椅子,墙上挂着一幅 “诚信为本” 的字画,几个人走进客房,刚坐下,张桂兰就端着四杯茶进来,茶杯里飘着嫩绿的茶叶,香气扑鼻。
唐哲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嗓子,说道:“接下来谈分工。首先,我和二狗都是外行 ,论做生意,不如田老板有经验;论资源,不如王主任在林城的人脉广。做事情最怕外行管内行,所以我和二狗只负责出资,不参与日常运营管理。超市的运营管理,包括招聘员工、日常进货、销售统计这些,都交给田老板负责,田老板就是超市的总经理,每月给你五百块的报酬,怎么样?”
田国强愣了一下,眼睛都亮了:“五百块?这么多!唐总,你投资这么多钱,还让我当总经理,给这么高的报酬,你就这么放心我?” 他本来以为每月能有三百块就不错了,没想到唐哲给了五百,这在当时已经是高薪了。
何况,大头是在分红那边。
唐哲笑了笑:“既然大家合伙做生意,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相信你的能力,也相信你的人品,有什么不放心的?”
田国强怕唐哲误会自己贪心,连忙解释:“唐总,我不是嫌钱少,是怕我管理不好这么大的超市,辜负你的信任。毕竟超市和原石生意不一样,原石是一锤子买卖,超市需要天天操心,我怕自己应付不过来。”
王亚新在一旁笑着说道,“老田,别人不了解你,我还不了解你?你精得跟个鬼一样,当年做原石生意,那么难的行情你都能赚到钱,管理个超市还不是小菜一碟?” 他心里其实打着小算盘 —— 唐哲没让他参与管理,意味着他不用担责,还能继续在收购处上班,拿两份工资,何乐而不为。
唐哲也笑着说:“田老板不用有压力,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咱们可以一起商量。另外,前期找店面的时候,还需要王主任多辛苦一下,你在林城人脉广,认识的房东多,帮着田老板一起找合适的店面,每月给你两百块的顾问费,怎么样?”
“好!好!那我就不客气了!” 王亚新见唐哲坚持,便不再推辞,脸上笑得格外开心。
第585章 要啥自行车
接下来的日子,唐哲把找铺面的事主要交给了田国强和王亚新,又让申二狗跟着他们一起跑 ,一来是让申二狗熟悉林城的街道,二来也能搭把手,帮着记录信息、跑腿传话。
为了方便几人碰头,也为了让申二狗有个固定住处,唐哲还在田国强介绍的 “诚信招待所” 长期包了一间房,每月租金二十块,不算贵,却省了不少麻烦。
每天傍晚,申二狗都会揣着一张画得歪歪扭扭的地图回到招待所,跟唐哲汇报当天的成果。
唐哲倒也不着急,他知道在这个年代创业本就不易,找铺面更是急不来的事。他一边听申二狗汇报,一边在纸上标记出几人去过的地方,偶尔还会问几句细节 ,比如某个地段的人流量高峰时段、周边有没有学校或工厂,心里慢慢对林城的商业布局有了更清晰的认知。
这天晚上,几人又聚集在招待所的房间里碰头。
王亚新刚一进门,就累得瘫坐在椅子上,拿起桌上的搪瓷杯猛灌了几口凉水,才摇着头叹道:“小唐,不瞒你说,按照你要求的‘大面积、人流量大’的标准,我这几天跑遍了火车站、三桥周边,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火车站那边虽然人多,可都是过客,留不住人,而且居民区离得远,走路得十好几分钟,谁会特意跑那么远买东西?”
“三桥那边更别说了,空房子倒是有,可要么是低矮的小平房,要么就是以前的仓库,门口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根本不适合开超市。明天我打算再去林城大学那边看看,听说那边学生多,周边居民区也密集,说不定能有收获。”
唐哲听着,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突然开口道:“王主任,你们明天不用去林城大学了,不如去一趟汪家巷和大十字街看看。”
“汪家巷?” 王亚新猛地抬起头,眼里满是疑惑,“就是云石区那边那条老巷子?我记得以前那边就几个卖菜的水泥台子,乱糟糟的,有什么好去的?”
“你说的是半年前了。” 唐哲笑了笑,解释道,“以前就五六家摊贩,现在已经发展到十好几家了,有卖服装的、卖日用百货的,还有卖小吃的,连以前的水泥台子都换成了简易的铁皮棚子,人来人往的,热闹得很。论人流量和商品丰富度,现在的汪家巷,已经有叫板国营百货公司的资格了。”
“还有这种事?” 王亚新摸着鼻子,脸上带着几分惊讶,又有些不好意思,“跟你比起来,我这个土生土长的林城人,倒像是坐井观天的‘克麻’了!天天守着自己那片小圈子,连这么近的地方变了样都不知道。”
他顿了顿,又皱起眉,带着几分顾虑说道:“不过唐总,汪家巷离大十字街太近了,走路也就七八分钟,而大十字街那边就是林城最大的国营百货大楼,咱们要是在汪家巷开超市,会不会被百货大楼抢生意?毕竟人家是国营的,老百姓更信任一些。”
“王主任,你这就想反了。” 唐哲笑着摇了摇头,“正因为离大十字街近,咱们才要去那里。大十字街是林城的市中心,人流量最大,汪家巷作为周边的小巷子,能蹭到不少人流;而且有竞争才有市场 ”
“国营百货大楼虽然名气大,但东西少、服务态度差,咱们超市要是能做到‘东西全、价格低、服务好’,肯定能吸引到顾客。你想啊,老百姓要是在百货大楼买不到想要的东西,转身就能到咱们超市来,多方便?”
王亚新琢磨了一会儿,觉得唐哲说得有道理,又补充道:“那依我看,不如再往边上靠一点,去喷池那边看看?喷池离大十字街也近,同属于市中心,人流量也大。”
唐哲点了点头,没有反驳:“喷池那边确实不错,也是市中心地段,人流量和消费力都有保障。这样,明天你们兵分两路,王主任你去汪家巷,田老板和二狗去喷池,两边都看看,把合适的铺面信息记下来,晚上咱们再汇总讨论,这样效率也高一些。”
一旁的申二狗听得一愣一愣的 ,汪家巷、喷池这些地方,他听都没听过,更别说去过了。见几人说完,他连忙附和道:“好!明天我跟田老板去喷池。”
唐哲看着申二狗干劲十足的样子,又转头对王亚新说道:“王主任,还有个事, 你们这几天天天在外面跑,就靠你那辆二八大杠,还要驮着二狗,一来一回得骑一两个小时,不仅慢,还累得慌,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申二狗一听,立刻嘿嘿笑了起来,看着田国强说道:“田老板,那你能不能帮忙给我弄张自行车票?这几天我借王主任的自行车学,已经学得差不多了,要是有自己的车,以后跑起来也方便。”
唐哲轻轻咳了一声,打断道:“要啥自行车?现在都改革开放了,咱们开超市是做大事的,总不能天天骑自行车跑吧?”
田国强立刻反应过来,拍了拍大腿:“对!骑自行车哪够档次!我明天就去托朋友问问,看看能不能再弄几张‘红鸡公’的票,我们一人一辆,以后跑业务也方便,还显气派!”
王亚新一听 “红鸡公”,脸上立刻露出尴尬的笑容,连忙摆着手说道:“别别别!我觉得还是自行车好,方便又实在,还不用加油。我年纪大了,学摩托车太慢,万一摔了就麻烦了,你还是给小申和小唐各弄一张自行车票吧,我就不用了。”
“老王,你这就不对了!” 田国强笑着调侃道,“现在你也是超市的股东了,算是个大老板了,还这么舍不得花钱?一辆‘红鸡公’才一千二百块,要不了你两年的工资,买一辆怎么了?以后出去谈生意,骑摩托车也比骑自行车有面子啊!”
王亚新的脸一下子红了,连忙辩解道:“不是钱不钱的事情!我是真的学不会摩托车,而且自行车也够用了,没必要浪费那个钱。”
第586章 新的起点
唐哲看在眼里,王亚新泛红的耳根、攥紧衣角的手指,都在悄悄泄露他的窘迫。他心里立刻明白了 ,王亚新能拿出两万块入股,怕是把家里多年的积蓄都掏空了,现在别说一千二百块的 “红鸡公”,说不定连几百块的自行车都凑不出来。要是再顺着田国强的话往下说,只会让王亚新更难堪。
他连忙打圆场,语气轻松地拍了拍王亚新的肩膀:“田老板,王主任说得也有道理。现在咱们主要是在市区找铺面,自行车够方便了,大街小巷都能钻,还不用费心找地方加油。等以后超市开起来,需要跑外地进货、去郊区谈合作,再买摩托车也不迟,到时候咱们直接给王主任也配一辆,让他慢慢学。”
田国强也是个察言观色的老生意人,瞬间就明白了唐哲的用意,立刻顺着话头改口:“对对对!是我考虑不周了!那就先给二狗弄张票!”
王亚新紧绷的肩膀终于放松下来,感激地看了唐哲一眼,嘴里不停说着:“自行车真的够用了,不麻烦你们费心。”
唐哲又转头看向申二狗,眼神里带着几分期许,语气认真:“二狗,我让你跟着田老板、王主任跑,不是让你只当个‘记录员’,要跟在他们身边多学多问,人勤快些,见纸打纸。田老板懂生意门道,王主任人脉广,他们身上有很多值得你学的东西,别错过了机会。”
申二狗连忙用力点头,脑袋跟拨浪鼓似的:“唐哥,我知道!我肯定好好学,田老板和王主任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绝不偷懒!”
他心里门儿清,唐哲让他跟着跑,不只是帮忙找铺面,更是想让他多接触生意场,以后才能帮着管理超市,这份心思他可不敢辜负。
“还有件事要麻烦田老板。” 唐哲话锋一转,看向田国强,“这两天你抽个空去信用社开个联名账户,咱们把几个人的入股资金都存进去。以后超市的租金、装修费、进货费,每一笔开支都从这个账户走,再找个人专门记账,每一笔钱花在哪里、花了多少,都要记得明明白白,做到公开透明,这样大家心里都踏实。”
“没问题!” 田国强拍着胸脯保证,“明天我一早就去信用社,找我那个熟人办,保证把账户开得妥妥当当的。”
几人又敲定了第二天 “兵分两路” 找铺面的细节,才各自散去。
没想到第二天晚上碰头时,田国强就带来了两个好消息:一是联名账户已经开好,他把自己的五万块、王亚新的两万块都先存了进去,就等唐哲和申二狗把钱转进去;二是他在喷池找到了一栋合适的房子,虽然是废弃的仓库,但面积够大,周边人流量也不错。
王亚新这边倒是没找到合适的铺面,但说起汪家巷的景象,他还是一脸震撼:“小唐,你说得太对了!汪家巷现在真是大变样了!以前就几个偷偷卖菜的,现在十好几家摊贩连成片,卖衣服的、卖日用品的啥都有,下午的时候挤都挤不动!不过那边都是小铁皮棚子,没有合适的大铺面,想找两百平米以上的,难!”
“喷池的仓库能行就行,不用再跑了。” 唐哲笑着说,“既然房子找到了,接下来谈租金、办手续、联系装修队的事,就辛苦田老板和王主任多费心,我和二狗配合你们。”
“放心吧唐总!” 田国强连忙应道,又补充道,“我已经跟朋友打过招呼了,明天就能把票给二狗送来。”
申二狗一听,立刻嘿嘿笑了起来,挠着头小声说:“那个…… 我是想学骑‘红鸡公’,就是我还不会骑,怕摔。”
“看你那点出息!” 唐哲笑着拍了他一下,“学东西哪有不摔跤的?摔两次就会了。”
田国强也跟着笑:“就是!我学骑摩托车,摔得膝盖都青了,现在还不是骑得稳稳的?过两天我带你去挑车,保证挑辆最稳的!”
“对了唐总,你明天要不要去喷池看看那个仓库?” 田国强突然问道,“咱们得一起跟房东谈租金,你去了也能拿个主意。”
“明天一起去。” 唐哲点头,“看完要是没问题,就赶紧签合同,安排人进场改造,早一天开业,早一天赚钱。”
第二天一早,四人就骑着自行车往喷池赶。到了地方,唐哲才看到那栋废弃的仓库 ,灰扑扑的砖墙,房顶上的石棉瓦破了好几个洞,风一吹,露出里面锈迹斑斑的钢筋;大门是两扇破旧的木门,上面还贴着早已褪色的 “安全生产” 标语,一看就废弃了不少年头。
唐哲心里不禁有些失望,眉头轻轻皱了起来。可转头看到田国强、王亚新黝黑的脸庞 ,这几天他们顶着大太阳跑遍了林城,皮肤晒得黝黑,眼角还有淡淡的倦意,他心里的失望又被愧疚取代:他们已经尽力了,在这个没有商业大楼的年代,能找到这么大的仓库,已经很不容易了。
他又仔细观察了一下周边环境:仓库旁边就是几个大家属院,住满了人;不远处还有一个菜市场,虽然不大,但人流量不小;街上虽然没有像样的商铺,但来来往往的人不少,烟火气很浓。
“这地方很不错。” 唐哲收起心里的顾虑,虽然暂时很破,却是他在林城的一个新的起点,笑着说,“面积够大,周边都是居民区,人流量有保障,就这里了,可以安排人进场改造。”
田国强还有些不好意思,挠着头说:“唐总,实在是找不到比这更好的了。这仓库前后两栋楼,加起来差不多两千平米,前面的楼能改造成超市,后面的楼可以当仓库,就是破了点,修缮起来要花不少钱,可能会超预算。”
“这点钱不算什么。” 唐哲摆了摆手,语气笃定,“修缮的成本增加不了多少,你尽管联系装修队,按照超市的标准来改,前面的楼要宽敞明亮,货架怎么摆、收银台放哪里,都要规划好;后面的楼先简单修一下,当仓库和员工宿舍,以后要是生意好了,再慢慢改造。”
有了唐哲的话,田国强和王亚新心里也有了底,立刻开始忙活起来:田国强联系装修队、跟房东谈租金;王亚新帮忙办理仓库改造的手续、联系本地的供应商;申二狗则跟着他们跑前跑后,帮忙搬东西、记笔记,学得格外认真。
唐哲倒成了最 “清闲” 的人,除了把自己和申二狗的投资转到联名账户,偶尔去工地看看装修进度,其余时间大多在招待所整理超市的进货清单 。
申二狗的摩托车也很快买了下来,说是申二狗自己出钱,其实是唐哲掏钱给他买的。
这天正好是周末,沈月在林城大学没有课,唐哲想着好几久没见她了,便骑着申二狗的 “红鸡公” 去学校看她。
摩托车刚停在林城大学校门口,就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唐哲?”
第587章 科考队
他转头一看,只见胡静穿着一条浅蓝色的连衣裙,裙摆被风轻轻吹起,背着一个洗得发白的帆布包,正站在不远处的公交站牌下,朝着他用力挥手,脸上带着几分雀跃的笑意。
“胡静?” 唐哲有些意外,他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胡静。他把摩托车支好,摘下头盔,快步走了过去。
胡静也笑着迎了上来,双手背在身后,身体微微前倾,对着他妩媚一笑,眼底还藏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狡黠:“唐哲,真巧啊?”
“今天周末,过来看看沈月,带她出去逛逛街。” 唐哲笑着回答。
胡静轻轻哼了一声,语气里带着几分明显的醋意,“又来找你家‘小月月’?”
唐哲倒也不在意她的 “酸话”,只是笑着点头:“嗯,她这几天上课累,正好周末带她去市中心逛逛,买点东西。”
“那个……” 胡静突然收起了玩笑的神色,语气变得有些犹豫,她咬了咬嘴唇,才慢慢说道:“我刚才从小月宿舍出来,特意问了她你的去向,她说你在三桥那边忙,我正准备去三桥找你呢,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了。”
胡静找自己?唐哲心里不禁有些疑惑 。
胡静找他能有什么事?难道是之前她在信里提到的 “来林城发展” 的事情?这段时间他忙着筹备超市,连沈月那里都很少提起自己的计划,胡静肯定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
“找我有事吗?” 唐哲心里惦记着沈月,说话时已经不自觉地朝着学校大门的方向走了两步,语气也有些急切。
“哎,你就不能听我把话说完吗?” 胡静连忙上前一步,伸手拉住了唐哲的胳膊,脸上带着几分委屈,“我真的有正事找你,不是来跟你开玩笑的!”
唐哲停下脚步,转头看向胡静 ,她的眼神里满是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他心里的疑惑更重了,便耐着性子说道:“行,胡老师,你说吧,我听着呢。”
胡静这才松开手,理了理额前的碎发,语气变得严肃起来:“是这样的,我在科学院有个老师,最近他们单位联合省林业厅和我们林城大学,组织了一支科考队,要去梵净山进行科学考察。你也知道,梵净山生态环境好,有很多珍稀动植物,这次考察主要是为了收集数据,为以后申请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做前期准备工作。”
“梵净山科考?” 唐哲心里猛地一动 。
关于梵净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接纳为 “人与生物圈” 保护区的事情,他记得很清楚,那是 1986 年的事情。当年国家在 1985 年就提交了申请,1986 年 10 月,在巴黎召开的 mAb 国际协调理事会第十三届会议上,梵净山以全票通过审议,成为中国第四个 “人与生物圈” 保护区。
那时候他因为在战场上受伤,病情好转后被安排转业到钢城工作。这件事情之所以让他印象深刻,是因为梵净山是他的家乡,当年全省还为此举行了隆重的庆典活动,钢城的街道上都挂起了庆祝的横幅。他没想到,在国家提交申请之前,省里面竟然已经提前这么多年就开始准备了。
“这么早?” 唐哲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语气里满是惊讶。
胡静听到他的话,倒是有些意外:“早?你怎么知道‘早’?省里面前年就已经批准成立了梵净山自然保护区,只不过因为经费、人员等条件的限制,在具体实施方面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所以现在还没有严格管控,你们这些以前在山上打猎的,才没有受到惩罚。”
唐哲吐了吐舌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他打的山狗皮或是毛狗皮熊皮这些,到现在为止,连县里的收购站都还在大张旗鼓地收,说明这个保护区的文件也只还是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实施到位。
不过到现在他还以为胡静是来提醒他,以后不要再去梵净山打猎了,便说道:“行,我知道了。”说完便继续往学校里走。
“你先听我说完好不好?” 胡静连忙打断他,语气急切地说道,“这次的科考队,我也是其中的一员,负责记录植物数据。可是我们跟铜城地区的领导联系后,他们给我们推荐了两个向导,都不太合适 —— 一个年纪太大,体力跟不上;另一个虽然年轻,但没读过书,连地图都看不懂,跟我们沟通起来很困难。我实在没办法,就向我老师推荐了你。”
“我?” 唐哲指着自己的鼻子,眼睛都瞪大了,脸上满是不可思议,“胡老师,你也太看得起我了吧?我就是个普通农民,没读过多少书,连‘科考’是什么都搞不清楚,怎么当向导啊?”
胡静脸上露出几分为难的神色,她低下头,声音也变得有些小声:“我们也考虑过让当地政府安排向导,可是那些人一来我们不熟悉,不知道靠不靠谱;二来他们推荐的人大多没什么文化,跟我们这些搞科研的人很难沟通。而且…… 而且我都已经跟我老师保证了,说你对梵净山特别熟悉,还认识很多珍稀动植物,你要是不答应,我、我就没法跟我老师交代了。”
看着胡静手足无措的样子,唐哲心里也有些犹豫。
他确实对梵净山很熟悉,从小在山里长大,哪里有溪流、哪里有山洞、哪里有珍稀的动植物,他凭着前世的了解都一清二楚。
可是现在超市的筹备工作正到关键时期,田国强和王亚新还等着他拿主意,他要是去梵净山科考,少则半个月,多则一个月,超市的事情肯定会受影响。
“胡老师,你推荐我之前,至少得先跟我商量一下吧?” 唐哲有些无奈地说道,“我现在手里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忙,根本走不开。”
“我这不是着急嘛!” 胡静抬起头,眼睛里带着几分恳求,“科考队下周就要出发了,我们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向导。你就当帮我一个忙,好不好?”
第588章 赖以生存的路
唐哲面无表情地摆了摆手,冷漠地说道:“对不起,胡老师,我真的没有时间,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胡静见状,心中愈发焦急起来,她连忙解释道:“唐哲同志,你先别这么着急拒绝嘛。你看,加入这支科考队可是我主动申请的呢,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唐哲闻言,不由得愣住了。他心中暗自思忖,自己又怎么可能知道胡静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呢?
胡静深吸一口气,稍稍平复了一下情绪,然后语气稍微轻松了一些,继续说道:“唐哲啊,八家堰对我来说,就像是我的第二故乡一样。自从回到林城这半年多以来,我几乎是三天两头就会梦见自己回到了八家堰,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大队指挥部。”
说到这里,胡静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淡淡的惆怅,接着说道:“可是,你也看到了,如今的梵净山已经被人们破坏得不成样子了。那些偷砍偷伐和偷猎的行为,让这片曾经美丽的自然生态遭受了如此严重的摧残。”
唐哲听到这里,心中不禁有些恼火。他自己不就是一个偷猎者吗?胡静这么说,岂不是在指责他?于是,他的脸色微微一沉,带着些许愠怒说道:“你这是在怪我咯?”
胡静见状,心知自己说错了话,急忙摆手解释道:“不、不,我绝对没有怪你的意思啊,唐哲,我只是……只是想表达一下我对梵净山现状的痛心和惋惜而已。”
唐哲嘴角泛起一抹冷笑,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不屑和愤怒:“胡知青,胡老师,你们这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啊,总是自以为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你们何曾真正关心过我们这些下层人的生死呢?你们口中的偷猎、偷砍偷伐,对我们来说,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已。你们可知道,那些人过的日子有多苦吗?”
唐哲的话语如同一把利剑,直直地刺向胡静。胡静显然没有料到唐哲会如此激动,她一下子愣住了,原本想要反驳的话语也被硬生生地咽了回去。她的手指不自觉地搅动着衣襟,显示出内心的不安和慌乱。
唐哲并没有停下,他继续说道:“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啊,整天就知道坐在办公室里,高谈阔论什么大局观。可当真正面对那些快要饿死的人时,你们却只会冷漠地反问一句‘何不食肉糜’。你们根本不了解我们的生活,不知道我们为了一口吃的,需要付出多少努力和汗水。”
说到这里,唐哲的情绪越发激动起来,他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不管我们干不干活,你们的配给粮都是精粮,你们根本不愁吃喝。现在你们当了老师,更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了。而我们这些每天在地里累死累活的农民呢?饿了吃不饱,病了没钱医。我爹躺在床上快死的时候,有谁讲过大局观想让他活下去的?”
“我……”
胡静想说什么,被唐哲打断了:“你也不用拿什么大局观来压我,梵净山上你的第二故乡,但从来也是我的故乡,我的根就在那里,我比你们任何人都爱护她,她就像母亲一样,但是,儿子要活下去,总是不停地向母亲索取,我并没有滥杀无辜,只是为了活下来。”
“你知道吗,在山里活下来,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想法,有时候也能把一个人逼上绝路。”
“对不起,唐哲。”胡静连忙道歉,他家的情况,胡静清楚。
“不用说什么对不起,也请你不要乱给人贴标签。”唐哲说完,头也不回地往学校里走去。
刚到女生宿舍楼下,就看到沈月和一个女孩子一起向他这边走来。
“小月。”唐哲朝他挥了挥手。
沈月看到他,对边上的女孩子说了什么,两人一起走了过来。
“哲哥,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沈月笑了起来,可能是因为身边有人的缘故吧,她有些放不开。
“今天不是星期六嘛,我带你去百货公司,这位是你舍友吗?”唐哲看着他身边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梳着两条麻花辫,脸上全是雀斑,比沈月要矮半个头。
那女孩子倒是大方,伸出手来:“你好,我叫黄莎,是小月的上铺,你就是唐哲吧,小月可是天天提起你呢。”说完,她笑了起来,笑的时候,牙齿黄黄的。
在黔省西北部的平夷地区,因为地下煤炭较多,水质受到了污染,大多人都长生了氟斑牙,唐哲连忙也伸出手去,轻轻在她的四个指头上碰了一下:“你好,唐哲,很高兴认识你。”
“耶,胡老师。”黄莎正准备和唐哲说什么,突然看到了他身后的胡静,连忙收回手打了个招呼。
胡静板着个脸,轻轻“嗯”了一声。
黄莎说道:“小月,你们聊吧,我还有事,就先走了。”说完对沈月吐了个舌头,转身就跑了。
沈月对她点了点头,好了声“好吧。”然后转头对胡静打了个招呼,才发现胡静脸色不好看,唐哲也是冷冰冰的。
“怎、怎么了?”沈月小声问道。
唐哲没有说话,胡静叹了口气,对沈月说道:“小月,你帮忙劝一下唐哲吧。”
沈月一脸懵,问道:“胡知、老师,哲哥怎么了?”
胡静便把刚才的事情简单地说了一遍。
沈月听完,皱了皱眉头,的确,胡静那句偷猎是有些伤人,就连沈月也受不了,那些高高在上制定规则的人,并不会实际去体会规则之下的人会如何生存。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八家堰人口那么多,要想生存,只能向大山索取。
胡静继续说道:“唐哲,我们只是去科考,想要保护好梵净山,首先要对它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然后才能制定方案,如何实施保护。”
“之所以前年省里批准的保护区一直没有能形成有效的保护效果,就是因为还有许多方案没有制定落实,其中也有许多是想当然的结果,我们这一次去,就是要寻找一条路,一条适合梵净山以及她所养育的子民赖以生存的路。”
第589章 骑摩托
胡静的声音带着几分恳切,眼底满是对梵净山的牵挂,可唐哲心里却像被两股力量拉扯: 省城的超市事业才刚起步,虽说他把日常运营交给了田国强和王亚新,但真要离开半个多月,他始终有些不放心。
喷池的仓库还在装修,货架定制、首批进货的清单还没最终敲定,这些事虽说田国强能处理,可他总觉得自己不在场,心里不踏实。
沈月看着唐哲紧锁的眉头,也看出了他的为难。她悄悄拉了拉唐哲的衣角,轻声对胡静说:“胡老师,您就别为难哲哥了,梵净山都是深山老林,上次他在牛尾河遇到危险,差点就没回来,我实在不放心他再去冒险。”
听到沈月的话,胡静的肩膀瞬间垮了下来,她低垂着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唐哲,就算我求你了,好吗?”
唐哲看着她失落的样子,心里也软了几分,却还是忍不住问:“为什么非得是我呢?铜城那么多人,就没有比我更合适的向导了吗?”
“不是非要选你,是你本来就最合适。” 胡静抬起头,眼神里带着几分急切,又有些愧疚,“刚才我说的话是不好听,冒犯了你,可你仔细想想,我真的有错吗?人的命是命,动物的命就不是命了吗?我不反对向自然索取,可现在日子不一样了 ,月娥给我写了信,说今年八家堰和其它地方都是丰年,除了交公粮,每家都有余粮,还种了不少粗粮,生活都有了很好的起色。”
唐哲把头扭向一边,他知道胡静说的是实话,可那些 “保护自然” 的大道理,他现在没心思听 。
胡静却没停下,继续说道:“既然大家都能吃饱饭了,对梵净山的保护难道不该提上日程吗?我们这次去不是打猎,是科考,只是统计山上的动植物种类,记录它们的栖息地。唐哲,我知道你不是只懂索取的人,你从小在梵净山长大,它就像你的母亲,现在,也是你为它做点什么的时候了。”
她说完,眼巴巴地看着唐哲,眼神里满是期待,连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
唐哲沉默了很久,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沈月的手背,终于开口:“好吧,我可以跟你们去,但我有一个要求。”
“你说!不管什么要求,我都尽量满足你!” 胡静立刻抬起头,眼睛里重新燃起了光。
“进了山,你们所有人的行动都必须听我的指挥。” 唐哲语气坚定。
胡静愣了一下,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这个我做不了主,科考队的领队是我老师,他是科学院的专家,负责统筹所有事情。”
唐哲干笑了一声,转身就要拉沈月走:“那等你和你们老师商量好了再来找我吧。”
“等等!” 胡静连忙上前拦住他们,咬了咬嘴唇说,“要不趁今天周末,我带你去找我老师?你当面跟他说你的要求,他为人很随和,只要你说得有道理,他肯定会同意的。”
“今天没空。” 唐哲摆了摆手,紧紧拉住沈月的手,“我早就跟小月说好了,今天带她去百货公司逛街。你跟你老师说一声,他要是想通了,随时去三桥招待所找我,就在药材市场对面。”
胡静还想再说什么,唐哲已经拉着沈月快步往前走,没再回头。她站在原地,狠狠跺了一下脚,嘴里小声嘀咕:“死唐哲,臭唐哲,气死我了!” 可看着两人并肩离开的背影,她心里又泛起一阵失落 —— 要是唐哲身边的人是自己,该多好啊。
林城大学门口,沈月坐上摩托车的后座,伸手轻轻摸了摸车座,笑着问:“哲哥,你新买的摩托车呀?”
“这是二狗的。” 唐哲发动摩托车,回头叮嘱道,“他现在跟着田国强跑装修、找供应商,没个车不方便,我就帮他弄了一辆。你坐好,抱着我的腰,咱们出发了。”
沈月轻轻 “嗯” 了一声,双手小心翼翼地环住唐哲的腰,脸颊贴在他宽阔的后背上。摩托车发动的震动传来,她却觉得格外踏实, 唐哲的后背就像一座山,能为她挡住所有风雨。
摩托车沿着街道疾驰,风从耳边吹过,带着夏末的燥热。沈月悄悄抬头,看着唐哲的侧脸,心里忍不住犯嘀咕:以前没见他骑过自行车,怎么突然就会骑摩托车了?可转念一想,这一年来唐哲带来的惊喜太多了 ,从会做生意到懂管理,好像没有他不会的事,她心里的疑惑很快就释然了。
而唐哲骑着摩托车,借景生情,一下子想到了一首山歌,不由得哼唱了起来:“买回了一辆新摩托,心中高兴无法说,高高兴兴回家克(去),不愁媳妇说不着,哎呀我的哥呀,不愁媳妇说不着……”
沈月在他身后听得满脸通红,伸手在他的背上轻轻捶了几下,唐哲嘿嘿笑道:“抱紧啦!”
说完,他猛地拧了一下油门,然后又踩下刹车,如此几下,沈月的脸更红了:“哲哥,你好坏哦!”说完,把整个身子都紧紧地贴在唐哲的后背。
“喜欢吗?”唐哲笑道。
“嗯,我好喜欢!”沈月满脸娇羞,连呼吸都有些急促。
没多久,摩托车就停在了云石区的百货公司门口。这里离汪家巷和喷池都不远,开学时沈月曾和易芳来逛过汪家巷,还买了两套新衣服。可比起汪家巷的小摊贩,百货公司显然热闹得多。
沈月跟着唐哲走进百货公司,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货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商品,看得她眼花缭乱,像极了刘姥姥进大观园,连脚步都慢了下来。
唐哲看着她好奇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喜欢什么就看看,看中了就买,哥现在有钱。”
沈月连忙摇摇头:“不用了,我就是看看,家里还有衣服穿。” 嘴上这么说,她的目光却还是停留在一件粉色的连衣裙上,那裙子的布料是轻薄的的确良,领口还绣着小花,比她身上的粗布衣服好看多了。
唐哲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心里立刻有了主意。他拉着沈月走到柜台前,对售货员说:“同志,这件粉色的连衣裙,给她拿一件合身的。”
沈月连忙拉住他:“哲哥,不用买,太贵了。”
“不贵,就当是给你的礼物。” 唐哲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转头对售货员说,“麻烦您帮她试试尺寸。”
售货员拿出连衣裙,沈月红着脸走进试衣间。出来时,粉色的连衣裙衬得她皮肤更白了,裙摆轻轻晃动,像个小仙子。唐哲看着她,眼里满是笑意:“真好看,就这件了。”
第590章 臭老九
林城的清晨被一层厚厚的雾气裹着,毛毛细雨像牛毛似的飘下来,落在脸上凉丝丝的。前一天还是二十五六度的天气,今天温度骤降十几度,风一吹,连骨头缝里都透着冷,活像突然闯进了冬天。
街上的景象更是滑稽 ,昨天大家还穿着短袖衬衫、凉拖鞋,今天一个个把压箱底的棉衣、毛衣都翻了出来,缩着脖子快步走。
那些穿得少的人,双手揣在裤兜里,冻得嘴唇发紫,缩着肩膀小跑,活脱脱像被冻蔫的秧苗,倒比平时显得 “年轻” 了不少 —— 毕竟冻得跟孙子似的。
申二狗站在招待所房间里,搓着手直跺脚。
他这次来林城,只带了大凤给准备的两套夏秋装,连件薄毛衣都没有。没办法,他只能把所有衣服都套在身上,里面两件短袖,外面两件薄外套,看上去有些可笑。
“这天变得也真他妈的快,我还以为省城会好一些,没想到一遇到下雨和我们八家堰差不多冷!” 申二狗把手凑到嘴边哈着白气,牙齿都有些打颤。
唐哲一边穿衣服一边说道:“林城虽然比我们县城要高一些,但是和我们老家比起来,还要矮那么一点点,这几天看你忙,忘记告诉你去买点衣服了,不过喷池离百货公司和汪家巷都不远,你顺路去先买几件厚衣服。”
唐哲比他好多了,昨天陪沈月逛百货公司时,沈月硬是拉着他挑了两件厚毛衣,一件藏青色,一件灰色,还有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连厚实的裤子和棉鞋都买了。两人昨天拎着大包小包回来,招待所的椅子上还堆着没来得及收拾的新衣服。
申二狗应了一声,裹紧外套,噔噔噔跑下楼,没多久就传来摩托车发动的声音,渐渐远去。
唐哲刚想整理一下床上的衣服,敲门声就响了。他以为是申二狗忘带东西了,随口说道:“二狗,你不是有钥匙吗?自己开门。”
敲门声还在继续,而且比刚才更急了些。唐哲愣了一下,走过去打开门 ,门口站着的哪里是申二狗,分明是胡静,她来得也太快了。
而且她身后还跟着两个人:一个五十来岁的老者,头发花白,身形瘦弱,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留着整齐的中分,穿着深蓝色的中山装,看着很精神。
“胡、胡老师,你们怎么这么早?” 唐哲有些意外,说话都带了几分吞吐,他没想到胡静会这么快带人行来,而且还是大清早。
胡静脸上带着几分得意的笑,眼神里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不早不行呀,万一有些人又变卦了呢?昨天你可是说了,让我们想通了就来找你,我可不敢耽误。”
唐哲被她说得有些尴尬,摸了摸鼻子,干笑了两声。
“外面冷,我们能进去聊吗?” 胡静转头看了看走廊 ,雾气顺着窗户缝飘进来,走廊里也凉飕飕的,老者的鼻子都冻红了。
“哦,对对对,快进来!” 唐哲连忙侧身让他们进屋,手忙脚乱地把椅子上的新衣服往床上一扔,腾出两个座位,“不好意思,屋子有点乱,你们坐。”
胡静很识趣地走到申二狗的床边,挨着床沿坐下,没有占椅子,另外两个人一人坐了一把椅子。唐哲转身去从柜子里拿出田国强上次送的都匀毛尖 ,泡了三杯茶,端给老者和那个男人,又给胡静递了一杯热水。
“唐哲,我给你介绍一下。” 胡静接过茶杯,然后又放到桌子上,指着老者说道,“这位是我的老师,许中南教授,科学院的专家,这次科考队的领队。”
许中南轻轻点了点头,镜片后的眼睛温和地看着唐哲,声音带着几分沙哑,却很有穿透力:“小唐同志,你好。”
胡静又指着那个中分男人:“这位是省林业厅的路途路处长,负责这次科考的协调工作,也是副领队。”
路途立刻露出笑容,主动伸出手:“唐同志,你好!我也是许老的学生,算下来还是胡静的师兄呢。昨天胡静跟我们说了你的情况,许老师特意让我一起来,跟你好好聊聊。”
胡静又对许中南说:“许老师,这位就是唐哲同志。”
许中南推了推眼镜,仔细打量着唐哲,眼神里渐渐露出满意的神色:“嗯,小唐同志,静静把你的情况都跟我说了, 一个人能搏杀三百多斤重的野猪,这份胆魄和能力,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想必静静也跟你说过我们来找你的目的了吧?”
唐哲点了点头,语气认真起来:“嗯,胡老师昨天说了。”
“很好。” 许中南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放下杯子说道,“静静说你有个要求,你尽管说,只要是合理范围内的,我们都能满足你。不管是报酬,还是其他方面的需求,都可以提。”
唐哲没有犹豫,直接说道:“我的要求很简单,就像昨天跟胡老师说的那样,只要进了山,科考队所有队员的行动,都必须听从我的指挥。梵净山的山路复杂,还有野兽出没,不听指挥很容易出危险,我不能拿大家的安全开玩笑。”
“这个……” 许中南脸上的笑容淡了些,眉头轻轻皱了起来,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茶杯边缘,显然有些犹豫。
唐哲没有催他,只是静静地坐在床沿上,等着他的答复。房间里很安静,只有窗外飘雨的声音,还有许中南轻轻的咳嗽声,他猜想既然许中南是科考队的领队,按道理应该由他统筹所有行动,现在让一个年轻的向导指挥全队,确实有些不合常理。
过了几秒钟,许中南抬起头,看着唐哲问道:“除了这个,你还有其他要求吗?比如报酬,我们科考队有专项经费,每天给你的补助可以比一般向导高一些,还能给你报销来回的路费和食宿。”
唐哲摆了摆手,语气诚恳:“许教授,报酬这些我真的不在乎,我不是那种钻在钱眼里的人。我答应来当向导,一是因为胡老师的恳求,二是因为梵净山是我的故乡,我也想为它做点事。但安全是第一位的,要是指挥权的事谈不拢,我就算答应了,也没办法保证大家的安全,反而会耽误科考。”
“哈哈哈!” 许中南突然笑了起来,笑声爽朗,打破了房间里的沉闷,“静静推荐的人果然没让我失望!小唐同志,你真是个爽快人!虽然别人都叫我‘臭老九’,觉得我戴个眼镜,一身酸腐气,但我其实最讨厌磨磨唧唧的人,就喜欢做事‘撇脱’(干脆、利落)的!”
他话音刚落,一旁的路途突然咳嗽了一声,语气带着几分担忧:“老师,您等一下。您才是科考队的领队,负责统筹所有科研任务,要是进了山全听唐同志的,万一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们没办法向省里交代啊。”
第591章 丑话说在前面
路途眉头皱得更紧,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服气:“许老,梵净山我也去过几次,不管是从江县那边的入口,还是邛水方向的山路,走的都是修好的大路,每年夏秋两季都有不少游客去金顶、蘑菇石那边观光,沿途都有村民摆摊,哪里有那么多危险?”
许中南轻轻摇了摇头,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着,耐心解释道:“小路啊,我们这次科考队要去的,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 ,比如黑湾河上游的原始林区,还有牛尾河峡谷那边,那些地方连当地猎人都很少去,没有路,全是荆棘和陡坡,说不定还会遇到熊、野猪这些野兽。没有一个熟悉地形的向导,别说完成科考任务,能不能安全出来都不好说。”
路途沉默了几秒,又看向唐哲,语气缓和了些:“许老,我不是反对请向导,小唐同志年轻,又在梵净山长大,懂山里的规矩,请他带路我没意见。可要说把整个科考队的指挥权都交给他,是不是太草率了?我们队里有中科院的专家,还有林业厅的工作人员,总不能让一个年轻人全盘指挥吧?”
唐哲放下水杯,身体微微前倾,语气认真:“路处长,我想你可能误会了。你们科考队要考察什么物种、记录什么数据,这些科研方面的事,我完全不干涉,也没资格干涉。但只要进了山,往哪条路走、什么时候休息、宿营地选在哪里、遇到危险该怎么应对,这些必须听我的。我既然答应当向导,就得对你们所有人的安全负责,这是我的底线,不能让步。”
“安全负责?” 路途冷笑一声,双手抱在胸前,“山里恐怕也没你说的那么恐怖吧?我在林业部门工作了十几年,省内大大小小的山林,哪里没去过?遇到的野兽也不少,不也好好的?再说我们科考队有八个人,还有工具和药品,真遇到危险,也能应对。”
唐哲见他始终不理解深山的风险,也没了耐心,两手一摊,语气平淡:“既然路处长觉得自己能应对,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说着,他站起身,做了个送客的手势,态度坚决,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
房间里的气氛瞬间僵住,胡静坐在一旁,急得手心都冒汗了,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劝。
许中南脸上的笑容也淡了些,转头看向路途,语气带着几分严肃:“小路,俗话说‘请师师为主’,咱们是来求小唐同志帮忙的,不是来指挥他的。他在梵净山长大,比我们任何人都懂山里的危险,听他的安排,才能保证大家的安全。科研任务再重要,也得先把人安全放在第一位,你说对不对?”
路途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看到许中南眼神里的坚持,再想想刚才许老说的 “人迹罕至的深山”,心里终于有些动摇 ,他沉默了几秒,最终还是松了口气,没再反驳。
许中南见他态度软化,又转头看向唐哲,眼神里带着几分询问,语气也温和了些:“小唐同志,我知道你是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但科考任务也很重要,关系到梵净山申请‘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的前期准备,不能完全不顾科研需求。”
“你看这样行不行,进了山,日常的行动安全、路线规划听你的;但涉及到科研目标的选址,比如去哪里寻找金丝猴的栖息地、哪里采集珍稀植物样本,我们和你一起商量,你根据地形和安全情况,给我们提建议,咱们尽量找到安全和科研的平衡点,你看怎么样?”
“我同意!” 没等唐哲回答,路途立刻接话,语气也缓和了不少,“许老师说得对,咱们互相配合,既能保证安全,也能完成任务。小唐同志,刚才是我态度不好,你别往心里去。”
唐哲看了看态度转变的路途,又看了看胡静一脸恳求的样子, 她眼里满是期待,双手紧紧攥着衣角,生怕他又拒绝。
他沉吟了片刻,终于点了点头:“行,就按许教授说的办。不过我丑话说在前面,要是商量后确定的地点有安全隐患,我还是会坚持更改,希望你们能理解。”
“理解!理解!” 胡静立刻笑着点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们肯定听你的,安全第一!”
许中南也松了口气,笑着说道:“太好了!那出发时间的话,当然是越快越好,我们这边已经准备好了设备和物资,暂定下周二出发,不知道你这边能不能安排过来?”
唐哲想了想说道:“下周二确实有点急,不过也能安排。”
许中南说道:“那好,我们就定下周二吧,一早出发,开车走公路,晚上应该就能到邛水。”
路途忙对许中南说道:“那我周一再给他们地区林业局打个电话,告诉他们我们的行程?”
许中南点了点头:“你安排吧。”
唐哲问道:“下周二早上,我们在哪里汇合?”
“不用你跑,我们来接你!” 胡静连忙说道,“你把行李收拾好,就在这个招待所等着,我们下周二早上六点过来接你。”
“好,那就这么定了。” 唐哲点了点头。
唐哲送他们到楼下,看着他们坐上一辆绿色的吉普车,渐渐远去,自己也没法再待在招待所,索性回房间穿衣服。
穿上沈月给买的呢子大衣,直接往喷池的工地走去。外面的毛毛细雨还在下,雾气却散了些,街上的行人比早上多了些,大家都裹着厚衣服,脚步匆匆。
转了几趟公交车到喷池下了,到了租下来做超市的仓库,远远就看到喷池那栋废弃的仓库已经变了样:房顶的破石棉瓦全部换成了新的,灰色的瓦片整齐排列,再也看不到漏雨的痕迹;外墙也被重新刷了一遍,虽然还是简单的水泥色,但比之前的灰扑扑样子干净多了。
第592章 熟人
喷池的工地上,申二狗站在一堆建材旁,整个人像是换了个模样 ,身上穿的不再是之前层层叠叠的薄外套,而是一件挺括的蓝色中山装,领口扣得整齐,袖口也熨烫得平平整整;下身是一条黑色的直筒裤,搭配一双锃亮的新皮鞋,鞋面上连一点灰尘都没有。之前冻得缩成一团、像只笨拙 “企鹅” 的模样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挺拔的身形,透着几分利落与精神。
他正对着三个工人比划着,语气比之前沉稳了不少:“你们把这边的废木料都搬到后院去,堆整齐点,别挡着运水泥的路;还有里面那间空房,墙角的碎砖头得清干净,下午瓦工要过来抹墙,耽误了进度可不行。”
工人师傅们听着,纷纷点头应和,手里的动作也加快了几分 ,谁都看得出来,现在的申二狗不再是跟着跑腿的小跟班,而是真能帮田国强盯着工地的 “管事” 了。
“二狗,不错啊,现在越来越有样子了。” 唐哲走过去,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里满是赞许。
申二狗回头看到他,眼睛立刻亮了,嘴角咧开,露出一口白牙:“唐哥!你怎么来了?我刚从汪家巷买完衣服就过来了,田老板早上特意叮嘱我,让我盯着工人把里面的杂物清干净,别等装修队来了耽误事。” 他说着,还下意识地挺了挺腰板,像是怕新衣服皱了。
“田老板呢?” 唐哲环顾了一圈工地 ,工人们各司其职,有的在搬砖,有的在清理墙面,却没看到田国强的身影。
“田老板汪家巷和去百货公司了。” 申二狗连忙解释,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笔记本边缘,“他说要去那边摸清摊贩的商品目录,看看哪些货好卖,还说要联系羊城的老合作伙伴,争取把第一批进货的价格压下来,这样咱们超市开业后定价能更实惠。对了唐哥,王主任在后面那栋小楼呢,他今天没去收购处,一直在琢磨办公区的装修,说要弄个像样的接待区,以后跟供应商谈合作也有面子。”
唐哲刚要点头,就听到一阵熟悉的 “呜呜” 声 ,是摩托车的引擎声,而且听声音就知道是田国强那辆 “红鸡公”。
他转头一看,果然是田国强骑着摩托车过来了。
田国强看到唐哲,笑着走过来:“唐兄弟,你怎么突然过来了?是不是有什么急事?”
“也不算急事,就是找你们商量点事。” 唐哲笑着说道,目光扫过田国强和申二狗,“正好你们都在,省得我再跑一趟。”
田国强和申二狗对视了一眼,都有些好奇。申二狗连忙说道:“那我去后面叫王主任,咱们一起找个地方说。” 说完,他转身就往后面跑,中山装的衣角在风里轻轻飘动,比之前多了几分利索。
没一会儿,申二狗就领着王亚新过来了。
王亚新今天穿了件灰色的薄毛衣,手里还拿着一张画满线条的纸,显然是刚在研究办公区的布局图。“唐兄弟,你怎么来了?是不是超市筹备有新想法了?” 他笑着问道,脚步也加快了些。
四个人走到仓库外面,那里比较清静一些,唐哲开门见山地说道:“跟大家说个事,下周二我要回一趟邛水,大概半个月才能回来,超市这边的筹备,就得辛苦你们多费心了。”
“嗨,这有啥辛苦的!” 田国强立刻摆手,语气爽快,“你就放心去忙你的,工地的装修进度我盯着,进货的事我也能搞定,保证等你回来,超市的架子就能搭起来。”
王亚新也跟着点头:“就是,药材收购处那边一天也没多少事,我每天抽半天过来盯着,办公区装修、办手续这些杂事,我都能处理,你不用操心。”
两人的话让唐哲心里踏实了不少,可一旁的申二狗却皱着眉,脸色比刚才严肃了不少,像是有什么心事。“唐哥,有件事…… 我得跟你说一下。” 他犹豫了几秒,还是开口了。
这话一出,田国强和王亚新都停下了话头,目光齐刷刷地投向申二狗 ,平时他都是乐呵呵的,很少有这么严肃的时候。
唐哲也看出了不对劲,问道:“什么事?你慢慢说。”
申二狗咽了口唾沫,声音压低了些:“今天早上我来工地的时候,在喷池路口,你猜我看到谁了?”
“谁啊?” 田国强忍不住问道,心里也跟着提了起来 ,喷池这一带鱼龙混杂,他们开超市难免会惹人眼红。
“黄军,还有杨威。” 申二狗说出两个名字,语气里带着几分紧张。
唐哲的眉头轻轻皱了一下,脸上却没什么明显变化,只是淡淡说道:“记着,不过不用管他们。咱们开超市是合法生意,有营业执照,他们要是敢来闹,直接报警抓现行,没什么好怕的。”
“可不止他们俩……” 申二狗又补充道,手指紧紧攥着裤子,“我骑着摩托车路过的时候,他们俩没认出我,可跟他们一起的那个人,还朝着我喊了一声。”
唐哲的心猛地一沉,脸色终于变了:“你是说…… 大忠?”
申二狗重重地点了点头,眼神里满是担忧:“就是他!我当时心里一慌,没敢停车,直接加油门开过来了。可我光顾着跑,忘了绕个路,直接把摩托车停在了工地门口,我怕他认出来,再带着黄军他们来工地捣乱。”
板房里瞬间安静下来,外面的雨声似乎都变得清晰了。田国强的脸色也严肃起来:“大忠那小子以前就跟着黄军混,专干些偷鸡摸狗的事,要是真让他盯上咱们工地,说不定会来偷建材,甚至故意搞破坏。”
听完申二狗的话,王亚新和田国强都不知道他们说的是谁,但想来应该是和他们俩不对付的。
田国强拍了拍申二狗的肩膀,说道:“二狗,不要怕,几个小混混我还是能摆得平的。”
王亚新也说道:“就是,你怕他们做甚?”
唐哲对申二狗说道:“二狗,你不要管是不是大忠,只要他们敢来闹,就往死里整,然后再丢去公安局。”
申二狗说道:“明的我倒不怕,就怕这些小混混来阴的。”
唐哲点头道:“你的担心是对的,他们不一定能认出你来,最近你多注意一点,多和田大哥还有王大哥商量着来,一切等到我回来再说,要是他们敢乱来,不要手下留情。”
第593章 出发
对于进山需要准备的东西,唐哲没费太多心思。枪和子弹早在离开邛水时就藏在了老家的床下,这次回去正好能取;至于尼龙绳、急救包这些物资,许中南之前提过科考队会统一准备,他唯一要带的,不过是两个打火机 ,深山里湿气重,普通火柴容易受潮,打火机更耐用,不管是生火取暖还是应急,都能派上用场。
剩下的时间,他大多在喷池的仓库陪着申二狗,自从申二狗说唐忠在喷池路口喊过他之后,唐哲心里就一直不踏实 。
唐忠那家伙,就像块甩不掉的狗皮膏药,一旦粘上,没那么容易脱身。
好在接下来的两天,工地上没再出现唐忠或黄军的身影,连可疑的陌生人都没见到,唐哲悬着的心才稍稍放下些。
星期一白天,唐哲特意去了趟百货公司和汪家巷,在百货公司给父母挑了两件厚实的棉袄,给唐婉选了条碎花连衣裙,又给唐欢、唐乐买了两件带卡通图案的外套;到了汪家巷,还顺带买了几双千层底布鞋, 老家冬天冷,布鞋比皮鞋暖和。
晚上,他又去了林城大学,跟沈月说起要回邛水当科考向导的事。
沈月一听就皱起了眉,眼神里满是担忧:“哲哥,山里那么危险,你忘了上次在牛尾河遇到狼群的事了?我现在想起来还怕。要不你别去了,跟胡老师说一声,让他们再找别人吧?” 她声音轻轻的,带着几分恳求 。
两次被狼群袭击的经历,让她对深山的危险比谁都清楚。
唐哲握着她的手,轻轻拍了拍:“我知道山里危险,但这次有科考队一起,而且我对梵净山熟,能应付过来。再说胡老师都求到我跟前了,我没法拒绝。”
沈月知道他决定的事很难改变,只能红着眼眶,一遍遍叮嘱:“那你一定要小心,每天尽量找安全的地方宿营,别跟野兽硬碰硬,要是遇到危险,一定要先顾着自己……” 她说了很多,直到宿舍快关门,才依依不舍地看着唐哲离开。
星期二这天,天刚蒙蒙亮,林城还是飘着蒙蒙细雨。
入秋后的林城总是这样,一旦下雨,就像被泡在了水汽里,没个十天半个月很难放晴,空气里满是湿冷的气息。
唐哲早就起了床,把行李收拾妥当 。
一个帆布包塞着换洗衣物和两个打火机,还有沈月给她家人带的衣服,旁边放着申二狗托他带给家人的新衣服,足足装了两个大麻袋。
他坐在床沿上,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帆布包的带子,等着科考队来接。
申二狗也没睡着,他从凌晨就醒了,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一会儿看看窗外,一会儿又瞅瞅唐哲,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以前不管什么事都有唐哲拿主意,现在唐哲要走,他突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没了主心骨。
“二狗,你能不能别在我跟前晃了?晃得我脑壳疼。” 唐哲终于忍不住开口,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
申二狗停下脚步,一屁股坐在对面的床上,耷拉着脑袋,声音带着几分委屈:“唐哥,你这一去就是半个月,超市的装修,还有唐忠那家伙…… 我心里真没底。”
“有什么没底的?” 唐哲看他这副样子,又气又好笑,“国强在林城混了这么多年,装修和进货的事他比谁都熟;王亚新人脉广,办手续、盯工地也靠谱,你就跟着他们打打下手,有啥好怕的?”
“我不是怕超市的事……” 申二狗声音更低了,手指抠着裤缝,“我是怕唐忠来捣蛋,昨天晚上我做梦都梦见他带着黄军来工地偷建材,还把工人都赶走了。”
唐哲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你想太多了。唐忠现在还摸不清你的底细,也不知道咱们工地的情况,他不敢乱来。再说我都怀疑,他当时到底有没有真的认出你 ,林城能骑上‘红鸡公’的人没几个,他说不定就是随口喊了一声,你别自己吓自己。”
“不是随口喊的!” 申二狗立刻抬起头,语气笃定,“我听得清清楚楚,他就是喊的‘二狗’,错不了!”
“行,就算他认出你了,你也不用怕。” 唐哲放缓了语气,“真遇到事,你就找田国强,他黑白两道都有些关系,对付几个小混混还不是手到擒来?你只要看好工地,别让人捣乱就行。”
他话音刚落,楼下就传来了汽车的喇叭声:“嘀嘀” 两声,清脆又响亮。
“他们来了。” 唐哲站起身,申二狗也连忙起身,拎起帆布包,跟着唐哲往楼下走。
招待所门口停着两辆军绿色的吉普车,车身溅着些泥点。胡静站在第一辆车旁,穿着一件深色的工衣,看到唐哲下来,连忙挥手:“唐哲,快上车。”
唐哲和申二狗走过去,胡静帮忙打开后备箱 —— 里面已经塞满了科考设备,有帐篷、睡袋,还有几个装着仪器的木箱,唐哲的大帆布包塞进去,正好把后备箱填满。
“好了,我上车了,你回去吧。” 唐哲拍了拍申二狗的肩膀,转身坐进后排。
胡静也跟着上车,对申二狗笑着说:“二狗,放心吧,我们会照顾好唐哲的,等科考结束,一定把他平平安安送回来。”
申二狗没说话,只是站在马路边,看着唐哲所在的吉普车。唐哲从车窗里对他点了点头,示意他回去,可他还是一动不动,像根柱子似的立在那里。
吉普车缓缓开动,唐哲从后视镜里看过去,申二狗还站在原地,身影越来越小,直到变成一个模糊的黑点。他心里突然有些发酸, 这个曾经跟在他身后的愣头青,现在也慢慢长大了,就是还太不自信。
“对了唐哲,我给你介绍一下。” 胡静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她指着开车的年轻小伙子,“这位是李默,科学院的昆虫专家,别看他年轻,对昆虫研究可深了,这次科考的昆虫样本采集主要靠他。”
李默从后视镜里对唐哲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唐哲,以后进山还得靠你多照顾。”
“互相照顾。” 唐哲也笑了笑,跟他打了个招呼。
副驾驶位上的许中南转过头,对唐哲温和地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吉普车在细雨中驶离林城,朝着邛水的方向开去。窗外的景色渐渐从高楼变成了农田,雨丝打在车窗上,留下一道道水痕。
第594章 老外
林城到邛水的路,比唐哲预想的还要难走。车子刚驶出市区,柏油路就变成了泥泞的土路,再往山里走,更是蜿蜒曲折的盘山公路。
路面坑坑洼洼,积着雨水和泥浆,车轮碾过的时候,车身常常被颠得老高,好几次唐哲都感觉头顶要撞到车顶。
更让人揪心的是,路中间凸起的碎石时不时会刮到汽车底盘,发出 “咯吱咯吱” 的刺耳声响,听得人心里发紧。
唐哲早上起得太早,本想靠在后排座椅上补补觉,可车子一路颠簸,像在跳 “摇摆舞”,他这个从来没晕过车的人,也觉得头昏脑胀,胃里翻江倒海,连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他只好微微睁开眼,盯着前窗外的路面,试图缓解不适感。
坐在旁边的胡静比他更难受。她脸色苍白,嘴唇没有一点血色,额头上渗着细密的冷汗,每隔一会儿就忍不住把头伸出窗外,对着路边干呕。
刚才已经吐过好几次了,此刻胃里空空的,只能吐出一些清水,可她还是停不下来,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反观副驾驶位上的许中南,却像一尊沉稳的雕像, 他双目微闭,双手放在膝盖上,不管车子怎么颠簸,身体都稳如泰山,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仿佛这颠簸的山路对他来说,不过是寻常散步。
开车的李默也不敢有丝毫松懈,他双手紧紧握着方向盘,两只眼睛死死盯着前方的路面,连眨眼都比平时慢了半拍。
盘山公路弯多坡陡,有时候转过一个急弯,就能看到下方深不见底的山谷,稍有不慎就可能出危险。
他额头上满是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却没空擦一下 ,昨天晚上为了整理科考设备清单,他只睡了三个小时,此刻全靠一股劲撑着。
弯弯曲曲的盘山公路,像一条灰色的丝带,缠绕在黔省连绵的群山之间。
车子一会儿沿着陡坡往上爬,引擎发出吃力的 “嗡嗡” 声;一会儿又顺着弯道往下滑,李默得紧紧踩着刹车,控制车速。
就这样颠簸了五个半小时,直到中午时分,前方才终于出现了红城的轮廓。
“前面就是红城了。” 许中南睁开眼睛,转头看向唐哲,语气平和,“小唐,你看看还需要买些什么进山的东西吗?可以在这里补给一下。”
唐哲摇了摇头,声音还有些沙哑:“不用了许教授,该买的我都提前准备好了。”
许中南又看向胡静,眼神里带着几分关切:“小静,还能坚持住吗?”
胡静靠在座椅上,头发凌乱地贴在脸颊上,有气无力地摇了摇头,声音细若蚊蚋:“许老师,我…… 我现在感觉整个世界都在转,连眼睛都不敢睁。”
“那就在前面停一下吧。” 许中南指了指不远处路边的一块空地支,对李默说道,“让小静缓一缓,咱们也歇口气。”
李默重重地点了点头,打了个哈欠 ,困意像潮水般涌来,他强撑着精神,慢慢把车停在空地上。车子刚停稳,胡静就推开车门,跌跌撞撞地冲了下去,蹲在路边又开始干呕。
可她胃里早就空了,吐了半天,只吐出一些清水,脸色反而更苍白了。
唐哲连忙跟过去,站在她身边。胡静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只手紧紧攥住他的裤腿,身体晃了晃,差点摔倒。
唐哲赶紧伸手扶住她的胳膊,轻声说道:“别蹲在这里了,我扶你回车里休息,靠着能舒服点。”
胡静点了点头,任由唐哲把她扶回后排座椅。许中南看着她虚弱的样子,沉吟了片刻,对唐哲说道:“小唐,扶她去副驾驶座吧,那里视野好,能稍微舒服点。一会儿我跟你坐后排。”
唐哲依言照做,小心翼翼地把胡静扶到副驾驶座上,又给她垫了个靠枕。胡静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脸色才稍微好看了些。
就在这时,后面那辆吉普车也跟了上来,停在旁边。
车门打开,陆续走下来五个人 。路途走在最前面,后面跟着三个年轻的同志,还有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年纪大概四十多岁,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胸前挂着一个照相机。
唐哲正帮胡静盖毯子,就听到许中南喊他:“小唐,过来一下,跟大家认识认识。”
唐哲站起身,朝着几人走过去。许中南笑呵呵地指着路途:“路处长和你已经是认识过了的。”
然后指着他对其他人说道:“这位是唐哲同志,咱们这次科考队的向导,对梵净山的地形非常熟悉。”
路途朝着唐哲轻轻点了点头,脸上的神色比之前缓和了些 。
许中南又指着一个戴眼镜的年轻小伙子,介绍道:“这位是陈东,北京植物研究所的专家,这次负责采集植物样本,别看他年轻,在植物分类领域可是很有研究的。”
陈东连忙伸出手,笑容腼腆:“唐哥,以后进山还得靠你多指点,我对山路不太熟。”
“互相帮忙。” 唐哲和他握了握手,笑着说道。
“这位是周勤教授,林城大学林学院的,也是胡静的老师。” 许中南指着一个中年男人,“他和胡静主要负责土壤、地质勘察,还有林木种类的资源统计。”
周勤推了推眼镜,温和地笑了笑:“唐同志,辛苦你了,有你带路,我们心里也踏实。”
“这位是耿桂兴,中科院的动物学专家,这次主要研究梵净山的野生动物分布。” 许中南最后指着一个身材微胖但有一点点秃头戴着一副眼镜的男人说道。
耿桂兴爽朗地笑了笑,拍了拍唐哲的肩膀:“唐兄弟,听说你能一个人对付两三百斤的野猪?真是厉害!这次进山要是遇到野猪狼群什么的,还得靠你。”
唐哲一一跟他们打过招呼,心里对科考队的成员有了大致的了解。
这时,许中南走到那个老外身边,郑重地介绍道:“这位是布鲁斯博士,来自英国邱园标本馆,是国际知名的植物分类学家,这次特意来协助我们开展梵净山的植物研究。”
唐哲愣了一下 ,在他的记忆里,省里面刚开始启动梵净山科考的时候,并没有邀请外国专家的记载,而且中科院的专家也只是省科学院邀请来协助的。
不过转念一想,可能是因为时间太久,加上这类信息很少对外公布,他才不清楚。虽然有些意外,但他还是伸出手,用英语说道:“hello, dr. bruce, nice to meet you.”
第595章 虾子羊肉粉
布鲁斯没想到唐哲会用英语打招呼,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他原本以为这位山区向导只会说方言,没想到还能进行英语交流。
他连忙伸出手,紧紧握住唐哲的手,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用一口带着浓重口音的中国话说道:“唐哲同志,我、我听说过你!许教授之前跟我提起过,说你是梵净山最厉害的向导,不仅熟悉每一条山路,还对山里的植物、动物都非常了解,简直就是‘梵净山活地图’!”
他的夸奖使得唐哲有些不好意思,只是尴尬地笑了笑。
许中南站在一旁,听到唐哲流利的英语问候,眼底闪过一丝意外,但很快就释然了。他笑着摇了摇头,心里暗道:这年轻人真是不简单,看来胡静的推荐没有错。
新中国早就不是封闭的国家了,随着对外交流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开始学习外语,就算是没受过系统教育的人,只要肯下功夫自学,简单的日常交流也能应对自如。
“既然大家都认识了,咱们先去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再赶路吧。” 许中南抬腕看了看手表,指针已经指向中午十二点,他笑着对众人说道,“我记得前面不远处有一家馆子,师傅是从虾子公社请来的,做的虾子羊肉粉那可是一绝,在红城小有名气。今天中午就委屈大家一下,吃碗粉填填肚子,咱们下午争取赶到邛水,晚上还能好好休息一晚。”
他的提议刚说完,众人就纷纷点头赞同,一路五个多小时的颠簸,大家早就饥肠辘辘,肚子里的 “空城计” 唱得震天响。
许中南又转头看向布鲁斯,语气带着几分关切:“布鲁斯博士,羊肉粉是咱们黔省的特色小吃,汤里会放特制的红油辣椒,味道偏辣,你能吃得惯吗?要是吃不惯辣,我让师傅少放或者不放辣椒。”
布鲁斯连忙摆了摆手,用生硬的中国话说道:“不用不用!你们中国不是有句俗语叫做入乡随俗嘛!我早就想尝尝中国各地的特色美食了,尤其是黔省的小吃,之前在英国就听说这里的辣椒很有特色,正好趁这个机会体验一下!”
众人听了他的话,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布鲁斯一本正经说 “入乡随俗” 的样子,配上他蹩脚的中文,显得格外有趣。刚才一路颠簸的疲惫和不适,仿佛被这轻松的氛围冲淡了不少,连空气都变得轻快起来。
餐馆就坐落在红城边缘,紧邻着从省城开往乌县的公路,是一间不大的平房,门口挂着一块褪色的木牌,上面用红漆写着 “虾子羊肉粉” 五个字。
走进店里,一股浓郁的羊肉香气扑面而来,混杂着辣椒和花椒的香味,让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店里摆着几张老旧的木桌,已经有几桌客人在吃饭,呼噜呼噜的吃面声此起彼伏,充满了烟火气。
“老板,来八碗羊肉粉,每碗都加一份羊肉!” 许中南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朝着柜台喊道。
“好嘞!稍等片刻,马上就好!”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穿着白色的围裙,手里拿着勺子,大声应道。
没过多久,服务员就端着热气腾腾的羊肉粉走了过来。一碗碗雪白的米线卧在碗里,上面铺着几片切得薄薄的羊肉,泛着诱人的油光;一勺特制的红油辣椒浇在上面,鲜红透亮,再撒上一把翠绿的韭菜和少许花椒粉,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热气裹挟着香气往上冒,熏得人鼻尖发痒,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众人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只有布鲁斯看着眼前的羊肉粉,有些不知所措,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食物,更不会用筷子。
他拿着筷子,尝试了好几次,都没能夹起一根米线,反而把米线戳得满碗都是,汤汁溅到了衣服上。
他又好奇地尝了一口汤,刚喝下去,就被辣椒辣得直吐舌头,脸颊瞬间变得通红,额头上也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哈哈……” 耿桂兴忍不住笑出了声,连忙递给他一张纸巾,“布鲁斯博士,慢点吃,咱们黔省的辣椒可是出了名的香辣,第一次吃得适应适应。”
其他人也都憋着想笑,许中南轻轻咳了一声,用眼神示意大家克制些,才对布鲁斯温和地说道:“布鲁斯博士,要是太辣了,就多喝点水,或者我让老板给你换一碗不辣的?”
布鲁斯摆了摆手,一边擦汗一边用中文说道:“不用!非常好吃!虽然辣,但是很香,越吃越想吃!” 他说着,又拿起筷子,学着众人的样子,笨拙地夹起几根米线,慢慢吃了起来。
看着他那滑稽又认真的样子,众人再也忍不住,纷纷笑了起来,店里的气氛变得更加热闹。
要知道,黔省的辣椒和蜀地的辣椒比起来,辣度更烈;和湖南的辣椒比起来,又多了几分独特的香气,是出了名的 “香辣型” 辣椒。
当地还流传着一句玩笑话:“用黔省的辣椒面沾鞋底,味道都能香掉魂。” 虽然有些夸张,却也能看出黔省人对辣椒的喜爱。
这不过是途中的一个小插曲。吃完羊肉粉,众人准备上车继续赶路。胡静因为晕车,还是没什么胃口,只下车喝了点热水,就又回到了副驾驶座上,靠在椅背上,脸色苍白,眼神依旧有些涣散,整个人昏昏沉沉的,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李默坐回驾驶座,刚系好安全带,就连续打了几个哈欠,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许中南看着他疲惫的样子,忍不住叹了口气,语气带着几分心疼:“小李呀,这次真是辛苦你了。昨天晚上是不是为了整理科考设备清单,忙到很晚才睡?”
李默揉了揉眼睛,老实地点了点头:“嗯,昨天晚上整理设备清单和进山路线,忙到凌晨两点多才睡,今天早上六点又起来准备出发。不过许老师您放心,我掐着腿开车,应该没问题。”
第596章 开车
许中南靠在后排座椅上,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膝盖,眉头轻轻皱了起来 。
李默眼底的红血丝太明显了,连说话都带着浓重的鼻音,显然已经到了极限。
他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心疼:“早知道这样,当初就该多向单位申请一个司机。后面那辆车上,也只有路处长会开车,他今天跟着颠簸一路,估计也累得不轻。小李,你要是实在撑不住,咱们就停在路边休息半小时,养养精神再走,安全比赶路重要。”
“不用,许老师,我还能坚持。” 李默摇了摇头,用力揉了揉眼睛,试图驱散涌来的困意。他伸手拧了一把大腿,强撑着精神拧动车钥匙,引擎发出 “嗡嗡” 的启动声,“咱们先赶路,等到了湄县再休息,湄县离这儿不远,大概两个小时就能到,到时候我再歇也不迟。”
唐哲坐在后排,看着李默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发颤,又看了看前方蜿蜒曲折的山路 ,下着雨的路面泥泞不堪,稍不留意就可能滑进路边的沟里。
他心里一紧,伸手拍了拍李默的肩膀,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李默,别硬撑了,这一段路让我来开吧。你在旁边歇会儿,养养精神。”
李默听到这话,惊讶地转过头,眼睛瞪得溜圆,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你?唐哲,别开玩笑了,你会开吉普车?这可不是鸡公车,你确定你能行?” 他心里满是疑惑,这个年轻人,口气不小,感觉像是什么都行一样。
唐哲笑了笑,语气从容不迫:“没什么难的,我之前算是开过几次,基本操作都记得。你现在太疲惫了,山路又难走,万一因为犯困出点意外,可不是小事。”
“唐哲,你什么时候学会开车的?” 一直靠在副驾驶座上昏昏沉沉的胡静,突然坐直了身子,眼神里满是疑惑。
她在邛水待过不少时间,对当地的情况很清楚,整个邛水县城就只有一辆吉普车,还是县委和县政府共用的,平时连易解放都舍不得轻易用,公安局也只有几辆三轮摩托车应急;下面的公社更不用说,能有一辆红星拖拉机就算是 “稀罕物” 了,唐哲怎么可能有机会学开吉普车?
唐哲脸上依旧带着笑,语气自然地说道:“你回省城之后,我在县城偶然机会学的,跟着朋友练了几次,慢慢就会了。”
“你别开玩笑了!” 胡静立刻反驳,语气里带着几分着急,“这可是开车,不是闹着玩的,万一操作不当,咱们这一车人都有危险!” 她实在不相信唐哲的话,觉得他是为了帮李默硬撑,心里不由得更紧张了。
李默听到胡静的话,原本有些松动的心思又犹豫起来。他转头看向许中南,眼神里满是询问 ,一边是疲惫不堪的自己,一边是不知是否真会开车的唐哲,他实在拿不定主意。
许中南沉吟了片刻,目光在唐哲和李默之间来回打量。唐哲的眼神自信而平静,没有丝毫慌乱;而李默的脸色苍白,眼底的疲惫几乎藏不住。
他心里权衡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也好,小李你确实太累了,继续开下去太危险。小唐,你就试试吧,山路难走,你多注意安全,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随时问小李。”
得到许中南的同意,李默才松了口气,解开安全带,和唐哲换了位置。
唐哲坐进驾驶座,动作熟练地调整了座椅高度和后视镜角度,又弯腰检查了一下刹车和油门,确认没问题后,才缓缓拧动车钥匙。吉普车平稳地驶离路边,沿着盘山公路慢慢向前行驶 ,换挡、转弯、避让坑洼,每一个动作都流畅自然,丝毫看不出是 “偶然学过几次” 的样子。
李默坐在后排,双手紧紧扶住前排座椅的靠背,心里依旧有些紧张。可看着唐哲稳稳地避开一个又一个水坑,在狭窄的山路上灵活地会车,他悬着的心渐渐放了下来。
困意像潮水般涌来,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没一会儿就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
许中南看着平稳行驶的汽车,又看了看熟睡的李默,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对唐哲说道:“小唐,没想到你还会开吉普车,真是深藏不露啊。”
唐哲握着方向盘的手顿了顿,脸上依旧带着笑,语气却多了几分含糊:“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一窍通,百窍通’吧。最开始的时候,摸了几次拖拉机,后来认识了一位地区的朋友,他父亲是单位的领导,单位有吉普车,我跟着他借了几次,慢慢就练会了。” 他只能编一个半真半假的理由。
许中南没有多想,点了点头。
人一旦吃饱之后,瞌睡就多一些,他靠在后排座椅上,没多久也睡着了。车厢里变得安静起来,只有汽车行驶的 “嗡嗡” 声和窗外风吹过树林的声音。
只有胡静坐在副驾驶座上,始终紧绷着神经。她虽然看不懂开车的技巧,但能感觉到唐哲开得很稳,甚至比李默还要熟练 ,遇到坑洼时,他总能提前减速,避免剧烈颠簸;转弯时也能精准控制角度,不会让车身过度倾斜。
可越是这样,她心里越疑惑,总觉得唐哲身上藏着很多她不知道的秘密。
她右手紧紧抓住车窗上的把手,左手攥着座椅的边缘,连呼吸都放轻了,原本昏昏沉沉的脑袋,也因为紧张变得格外清醒,连晕车的不适感都消失了。
不知不觉间,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夜幕像一块黑色的幕布,缓缓笼罩了整个世界,唐哲打开车灯,两道光柱刺破黑暗,照亮了前方泥泞的山路。
此时,他们离乌县县城还有近百公里,中午吃的一碗羊肉粉早就抵不住饿,车厢里渐渐传来此起彼伏的肚子 “咕咕” 声。
大家都睁着眼睛,看着窗外漆黑的夜空 ,偶尔能看到远处山村微弱的煤油灯光,却很快被树林挡住;只有几声狗叫声从远处传来,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让人恍惚觉得一直在深山老林里穿行。
“还有多久才能到啊?” 后排的李默忍不住问道,声音里满是疲惫和饥饿。
“快了,再坚持一会儿,过了前面那个山口,就能看到乌县的灯光了。” 唐哲一边留意着路况,一边回道。
就这样又颠簸了一个多小时,直到晚上十一点多,前方终于出现了一片灯光, 乌县县城到了。
第597章 易芳的安排
这座小城依山傍江而建,前面是宽阔的乌江,江水在夜色中泛着细碎的微光,像撒了一把星星;后面是连绵的高大山梁,黑漆漆的轮廓在夜空下连成一片,像一道厚重的黑色屏障,将小小的县城温柔地护在怀里。
江风顺着山谷吹过来,带着湿润的水汽,拂在脸上凉丝丝的。
唐哲缓缓放慢车速,吉普车的灯光在江面上投下两道晃动的光柱。
他转头看向后排已经醒过来的许中南,语气平和地说道:“许教授,前面就是乌江渡口了。我之前问过,渡船只有白天运营,晚上没有船过江。要不咱们先去乌县的国营饭店,吃点热乎饭,再找个地方住下,明天一早再继续赶路去邛水?”
许中南揉了揉眼睛,看向窗外漆黑的江面,江风偶尔吹得车窗玻璃轻轻作响。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几分疲惫:“只能这样了。本来还想着今天晚上能赶到邛水,也好让大家早点休息,没想到这山路比预想的还要难走,耽误了这么多时间。”
唐哲点了点头,打了一把方向盘,吉普车缓缓调转方向,朝着国营饭店的方向驶去。车厢里的众人虽然依旧疲惫,但想到马上就能吃到热饭、睡个安稳觉,脸上还是露出了几分期待。
当天晚上无话,众人在国营饭店吃了顿简单的晚饭,就在那里住了一晚上。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大家就收拾好行李,驱车赶往乌江渡口。此时江面上已经有了渡船的影子,雾气缭绕在江面上,像一层薄薄的轻纱,让整个渡口都显得有些朦胧。
过了江,车子就驶上了通往邛水的山路。
从乌县到邛水,直线距离不过三四十公里,可路况却比之前的盘山公路还要凶险。
这段路被当地人称为 “九道拐”,顾名思义,光是急转弯就有九处,每一处弯道都贴着陡峭的山崖,路面最窄的地方只能容一辆车通过,旁边就是深不见底的山谷,看得人胆战心惊。
就这样颠簸了近三个小时,直到中午十点多,吉普车过了云半,邛水县城就出现在山下的眼前,从这里看去,整个县城就像一个盆子,四周的高山把它紧紧地包围在一起。
唐哲松了口气,指着前方说道:“前面就是邛水了。”
吉普车沿着县城的土路行驶,很快就到了唐家院子门口。院子门口那棵高大的柏树依旧枝繁叶茂,树荫下还放着几张石凳,几个老人正坐在那里聊天。
唐哲把车停在柏树下,进了酒楼,就看到简科军正在吧巴里和申大凤讨论着什么,他咳了一声,就看到简科军飞也似地跑了出来,脸上满是笑容:“唐哲,你回来了?”
“嗯。” 唐哲对他说:“先安排一个大一些的包房,让廖师傅做几个拿手菜上来。”
他转头对许中南等人说道,“大家先去歇会儿,吃点东西,然后再商量进山的事。”
一行人跟着简科军走进酒楼,里面已经收拾出了一间宽敞的包厢。简科军连忙招呼大家坐下,又让服务员倒上热茶,笑着说道:“你们先歇着,我去后厨安排一下。” 说完,他就快步往后厨走去。
胡静一进来发现这里的人她都熟悉,申大凤也好,简科军也好,她一进来,申大凤就和她打起了招呼,从申大凤口中,他已经得知了这个酒楼就是唐哲开的,心中很是欣慰。
此时离午饭时间还有些早,许中南从随身的帆布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身边的胡静,语气认真地说道:“这里面是咱们科考队的介绍信,还有省林业厅的批文。既然到了邛水,按照规矩,总是要先去当地林业局‘拜个码头’,方便后续进山协调。你以前在这里当过知青,跟林业局的人可能更熟,就麻烦你跑一趟吧。”
胡静接过信封,点了点头:“好的许老师,我现在就去。”
邛水县城小,从这里到林业局走路也就十来分钟,很快就能回来。她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便快步走出了酒楼。
把许中南他们安排好之后,唐哲又和简科军还有申大凤拉了一下家常,了解了一下最近酒楼的经营情况。
从他们口中还了解到,上次易芳和她爹说了一下唐婉和唐乐上学的事情,易芳从林城回来之后,又特意来邛水跑了一趟,已经把她们都安排到了县一中读书。
唐哲听到这话,对易芳的这个安排很是感激,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对申大凤和简科军说:“那就好,辛苦你多照看他们了。” 他从随身的帆布包里拿出一个包裹,递给旁边的申大凤,“这是二狗让我给你带的衣服,他在林城一切都好,让你不用惦记。”
申大凤接过包裹,眼眶微微有些发红,连忙道谢:“谢谢唐哥,也麻烦你替我跟二狗说声谢谢。”
唐哲点了点头,又看向简科军和申大凤,问道:“我们今天下午或者明天就要回八家堰,准备进山。你们俩很久没回家了,有没有什么东西要带给家里老人的?我顺便一起带回去。”
简科军和申大凤对视了一眼,都有些犹豫。简科军挠了挠头,笑着说道:“本来想给我妈带点城里的点心,可你身边已经带了不少东西,还要帮二狗带东西,我们就不麻烦你了,等下次有空我们自己回去。”
申大凤也跟着点头:“是啊唐哥,你自己的东西都够多了,我们就不添乱了。”
唐哲知道他们是怕麻烦自己,也没再多说,只是把包裹收好。
没过多久,胡静就从林业局回来了,身后还跟着邛水县林业局的局长和副局长。这两人唐哲都认识。
唐哲见他们要谈正事,便自己泡了一杯茶,坐在酒楼门口的屋檐下休息,一直等到厨房把菜都上齐了,胡静才从包厢里走出来,笑着对唐哲说道:“唐哲,菜都好了,快进来吃饭吧。”
唐哲进包房坐下后,众人便开始吃饭。饭桌上的气氛很热闹,两位局长不停地给许中南和科考队的人敬酒,聊的都是邛水的风土人情和梵净山的近况。
唐哲不善饮酒,只是偶尔抿一口,大多时候都在安静地吃饭,听他们聊天。
第598章 税款一交剩下不了多少
这顿饭一直吃到下午两点多,酒过三巡,众人脸上都泛起了红晕,连许中南都带着几分醉意,才终于散席。
许中南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看着满桌狼藉,对众人说道:“今天肯定没办法进山了 ,大家都喝了酒,山路难走,不安全;而且进山的帐篷、干粮这些物资还没清点好,林业局那边还得送些驱虫药和绳索过来。他们已经在国营饭店给咱们订了房间,大家先去休息,养足精神,明天一早再做准备。”
众人纷纷点头,科考队的成员们收拾好随身的帆布包,准备跟着服务员去国营饭店。
唐哲突然想起什么,脚步顿住,快步走到许中南身边,语气诚恳地说道:“许教授,我想跟您借个车,回一趟八家堰。一来是把给家里带的新衣服、点心送回去;二来也能跟我妈说一声进山的事,让她放心;最重要的是,我的猎枪还藏在老家,这次进山得带着,省得明天耽误进山时间。”
许中南愣了一下,随即笑着点头:“没问题,你跟李默说一声,让他跟你一起去,路上也好有个照应,山路不好走,两个人也安全些。”
“谢谢许教授!” 唐哲连忙道谢,转身去找李默。李默正背着背包准备走,听说要去八家堰,眼睛立刻亮了:“去梵净山脚下的村子?好啊!”
唐哲又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简科军,拍了拍他的肩膀:“科军,跟我一起回趟家吧,你也很久没见你爹妈了,正好回去看看,晚上咱们一起回县城。”
简科军喜出望外,连忙点头:“好啊唐哥!我早就想回去看看我妈了,就是一直没时间。” 可刚点头,他又皱起了眉,有些担忧地说道:“可是酒楼的生意怎么办?下午还有几桌预定的客人,没人盯着我不放心。”
唐哲环顾四周,看到申大凤正帮忙收拾桌子,便朝她招了招手:“大凤,你过来一下。” 申大凤擦了擦手走过来,唐哲继续说道:“我和科军回趟八家堰,下午酒楼的生意就麻烦你多照应下,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先记下来,等我们回来再说。”
申大凤爽快地点头:“放心吧唐哥,我会盯着的,你们安心回去。” 说着,她转身从柜台后面拿出一个布包,笑嘻嘻地递过来:“对了唐哥,这是你从林城给我公带的衣服,还有我在县城买的麦乳精和红糖,你们正好三个人,帮我一起带回去吧,省得我下次专门跑一趟。”
唐哲接过布包,点了点头:“没问题,保证送到。”
李默自觉地坐到副驾驶座上,拍了拍方向盘,笑着对唐哲说道:“还是你来开吧,我今天好好体验下坐‘老爷车’的感觉。”
唐哲笑了笑,坐进驾驶座,发动汽车。吉普车缓缓驶离唐家院子,沿着县城的土路,朝着七里坝公社的方向开去。
车子驶出邛水县城,渐渐进入熟悉的乡村小路。路边的稻田里,稻穗已经泛黄,像铺了一层金色的毯子;有些农田已经收割完毕,露出褐色的土地,偶尔能看到农民在田里翻土,准备种冬小麦和油菜。
田野间的田埂上,几头牛悠闲地吃着草,尾巴时不时甩一下,驱赶着苍蝇,偶尔抬头看向远方,眼神慢悠悠的,透着几分自在。
唐哲开着车,一边留意路况,一边跟李默和简科军聊着八家堰的事 。
八家堰没有通公路,车子只能开到鱼泉大队 ,唐哲直接把车停到了赵平家的院坝里,赵平今天正好没事,正蹲在院坝里摆弄他的红星拖拉机,手里拿着扳手,时不时敲敲打打,嘴里还念念有词。
听到吉普车的 “嗡嗡” 声,赵平抬起头,眯着眼睛看了过来。透过车窗看到唐哲的身影,他立刻放下手中的扳手,站起身哈哈大笑:“哟!这不是唐哲嘛!可以啊,都开上‘铁乌龟’了!”
唐哲推开车门下了车,寒暄了几句,简科军则是打开后备箱和李默一起把东西都拿下来。今天天气很好,赵平家的院坝里,正好可以看到梵净山金顶,像一根擎天柱一样矗立在天地之间。
“那座山好高呀,是不是梵净山?”李默指着金顶问道。
简科军点着头:“就是,那只是梵净山的主峰,叫金顶,它周围几百里都属于梵净山。”
李默哦了一声,想着明天就要进山了,不禁有些期待,又有些担忧。
唐哲把东西背上之后,又和赵平说了几句,三个人便往八家堰走。
李默跟在后面,好奇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田埂上的野花、路边的茅草屋、远处村子里的炊烟,都让他觉得新鲜。他忍不住叹道:“这里的生态环境真好,难怪许教授说梵净山是‘生物基因库’。”
走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到了八家堰的打尖坳。
唐哲停下脚步,对两人说道:“先去申厚植家吧,把大凤带的东西送过去,再去我家,顺路。”
两人点头同意,跟着唐哲往申厚植家走。
远远地,就看到申厚植正坐在屋檐下的小板凳上,手里拿着一个响稿 ,那是用竹子做的,一头劈成好几片,敲在地上会发出 “哗哗” 的响声,专门用来赶麻雀。
他一边敲着响稿,一边盯着院坝里晒的谷子。院坝里的晒席上,摊满了金黄的谷子,阳光晒在上面,泛着诱人的光泽。
房檐下和院坝旁的树上,一大群麻雀叽叽喳喳地叫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谷子,却不敢下来 ,却又不甘心地停在树上,不肯离开,偶尔几只偷偷地飞下来快速地喙几口,便被申厚植敲着响稿高声吼叫着给吓跑。
简科军对唐哲说道:“二狗家今年丰收了呢,晒了这么多谷子,现在不会挨饿了。”
唐哲轻轻摇头,叹道:“这才哪里到哪里哦,等谷子晒干了,还要交公粮,统筹、提留、农业税……等等,这些都是要靠拿粮食去抵,到最后剩下的,才是属于自己的。”
简科军惊讶地说:“还要交这么多呀?我这段时间都没有在家里,不怎么了解这些,那各种税款一交,不是又剩下不了多少了?”
第599章 最苦的是农民
唐哲望着田埂旁翻涌的稻浪,苦笑着摇了摇头,语气里带着几分对乡土的熟稔与感慨:“你以为呢?从古至今,农民都是最苦的,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靠天吃饭,一年到头忙忙碌碌,就盼着收成能好点。\"
\"不过话说回来,比起前几年,现在的日子确实好过不少。就拿我们八家堰来说,分田到户后,每个人能分到近一亩水田,一亩半旱地,还有一两亩荒山。”
“只要肯下力气,把荒山开出来种点玉米、红薯,收来的细粮除了交公粮和农业税,剩下的再加上红苕、洋芋这些杂粮,省着点吃,也够一家老小过一年了,不至于像以前那样,到了开春就断粮,只能靠挖野菜、啃树皮度日。”
他顿了顿,眼里多了几分期待:“再过一两年,等家家都把猪喂起来了,油水多了,大家的饭量也能减减 ,现在顿顿吃杂粮,肚子不经饿,一碗红苕饭下肚,不到两个小时就饿了;要是能天天吃上点肉,一碗白米饭就能管饱,粮食也能省不少。”
简科军在一旁听得连连点头,深有体会地说道:“还真是这样!自从去县城酒楼帮你做事,餐餐都有肉吃,我现在饭量都小了不少。以前在老家,顿顿都是红苕洋芋,我一餐能吃三大碗,还觉得没吃饱;现在在酒楼,一餐只吃一碗白米饭,配点肉菜,就觉得饱饱的,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总想着填肚子。”
李默跟在后面,听到两人的对话,也忍不住插话:“现在国家刚改革开放,不管是农村建设还是城市发展,都离不开农民伯伯的付出。说苦,农民确实苦 ,我跟着许老师去农村搞调研,见过不少老人,七八十岁了还在地里干活,手上的老茧比铜钱还厚;也见过不少孩子,放学了还要去割猪草、喂牛,不像城里的孩子,放学了能看书、玩耍。虽然我家不是农村的,但每次去农村,都特别有感触,农民的坚韧和朴实,真的很让人敬佩。”
几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脚下的田埂渐渐走到了头,申厚植家的院坝已经近在眼前。申厚植坐在屋檐下的小板凳上,手里拿着响稿,正盯着晒席上的谷子,只是他年纪大了,视力不好,离着十来米远,只能看到三个模糊的人影,却认不出是谁。
“厚植公,忙着晒谷子呢?” 唐哲率先开口,声音洪亮,顺着风传到申厚植耳朵里。
申厚植虽然眼睛不灵光,但耳朵却很灵,一听就认出了唐哲的声音,连忙放下响稿,站起身,朝着几人走来,嘴里还念叨着:“是唐哲呀!你们回来了?快进屋,二狗,快去屋里烧点水,给你唐哥他们泡茶。”
他说着,眼睛眯成一条缝,盯着走在中间的李默,把穿着夹克、背着背包的李默错认成了申二狗。
唐哲连忙上前,笑着解释:“厚植公,二狗还在林城呢,这次没回来。跟我一起的,这位是省里来的科学家李默同志,专门来梵净山搞科考的。二狗和大凤知道我要回来,托我给您带了些东西,我们顺路先过来看看您。”
说着,他已经走到阶沿上,放下背上的大包,拉开拉链,从里面翻出二狗托带的新棉衣、大凤买的麦乳精和红糖,一一摆在阶沿上的i泥地上。
申厚植笑呵呵地伸手拿起那件新棉衣,摸了摸布料,脸上满是欣慰,嘴里却念叨着:“这两个娃娃,真是乱花钱!我一个老头子,在家里有吃有穿的,哪里用得上这么好的衣服?麦乳精和红糖也是,多金贵,真是散手,唐哲,他们跟着你做活路,我放心,不过他们都年轻,你要多教育一下他们,不能这样散手,以后要紧手一点,大手大脚惯了,要是哪天天变了,怎么过得惯苦日子?”
话虽然这么说,他的手却没停下,又拿起桃酥的纸包,打开闻了闻,一股香甜的味道飘了出来,他忍不住笑了,眼角的皱纹都挤在了一起 ,孙子孙女惦记着自己,这份心意,比什么都珍贵。
简科军走到晒席旁,看着上面金黄饱满的谷子,笑着说道:“厚植公,今年大丰收啊!”
一听到 “丰收” 两个字,申厚植的脸上笑得更灿烂了,连连点头:“是啊是啊,今年雨水好,没遭灾,一亩地能收六七百斤,比以前多收了一百多斤呢!”
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声:“唉,就我这一个糟老头子在家,等谷子晒干了,除了交公粮,剩下的够我一个人吃两三年了。”
简科军又看了看申厚植手上的老茧,还有院坝角落里堆着的柴火,忍不住劝道:“厚植公,您都这么大年纪了,身体要紧,别太辛苦了。大凤和二狗现在能赚钱,您想吃什么、想用什么,跟他们说一声,他们肯定会给您买回来,不用您自己再这么操劳,还天天去山上烧灰(,天晴下雨都不闲着,要是累坏了身体,可怎么得了?”
申厚植刚想说话,就听到晒席上传来 “叽叽喳喳” 的叫声, 一群麻雀趁着几人说话的功夫,又成群结队地飞到了晒席上,啄食着金黄的谷子。
“这些该死的麻雀!” 申厚植连忙弯腰拿起放在地上的响稿,双手握住竹子的一端,用力往地上一敲,“哗哗哗” 的响声立刻在院坝里回荡起来,他还一边敲一边吼道:“岩鹰哦!岩鹰叼鸡咯……”
他的吼声和响稿的声音混在一起,那些正在啄食谷子的麻雀吓得立刻扑棱着翅膀,像惊弓之鸟一样,一下子飞到了房檐上和树上,却还不甘心,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晒席上的谷子,时不时叫两声,像是在表达不满。
申厚植看着飞走的麻雀,又心疼地看了看晒席上被啄散的谷子,一屁股坐回小板凳上,叹了口气:“这些麻雀太能吃了,等这几担谷子晒干,估计要被它们吃掉几十斤,都够我吃好久了。”
第600章 儿孙自有儿孙福
简科军看着申厚植弯腰捡拾散落在地上的谷子,手指在粗糙的谷粒上摩挲,眼神里满是心疼,心里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父母 ,瞎眼的父亲,哑巴的母亲。
他这几个月在县城酒楼忙活,家里的农活全靠母亲一个人打理,现在正是秋收时节,不知道母亲一个人能不能把谷子收完,会不会累坏了身体。
他攥了攥拳头,刚想开口再劝申厚植别太操劳,申厚植却先放下了手中的谷子,坐回小板凳上,语气里带着几分固执,却又满是朴实的道理:“科军啊,我知道你们年轻人心善,担心我这老头子累着。可儿孙自有儿孙福,二狗和大凤在外打拼不容易,大凤的嫁妆,以后二狗娶媳妇、盖房子,哪一样不要钱?我这老头子在家能多干点,就能给他们少添点负担,多好。”
“再说了,我从十二三岁就跟着我爹下地,犁田、插秧、收割,干了一辈子农活,早就习惯了。要是让我天天坐在家里闲着,不用干活,反而浑身不自在,腰酸背痛的,夜里都睡不好觉。现在我还能动,晒晒太阳、种种地,日子过得踏实。”
唐哲站在一旁,听着申厚植的话,心里很是认同。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唐自立,自从去年被一头野猪咬伤了,虽然保住了性命,却落下了病根,每逢阴雨天,受伤的腿就会隐隐作痛,连走路都有些费劲。
他不止一次劝父亲少干点活,甚至提出把家里的田地交给邻居打理,接父母去县城酒楼帮忙,说是帮忙,其实是想让他们离开这片操劳了一辈子的土地,好好享享清福。
可父亲每次都摇头拒绝,说:“我这一辈子都跟土地打交道,离开了土地,我就像断了根的草,活不下去。”
每天天不亮,父亲还是走到田埂上,看着自家的水田;家里那头水沙,更是被父亲当成了家,不干活的时候,父亲会牵着水沙去水草最丰美的地方放牧;到了春耕秋收的时候,父亲更是会把家里舍不得吃的细糖拿出来,拌在草料里给水沙吃。
父亲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人就像机器,闲不得,一闲着就会生锈。”
想到这里,唐哲看着申厚植浑浊却坚定的眼神,知道再多劝说也没用 ,他们这一代人对土地的热爱,早已刻进了骨子里,劳动对他们来说,不是负担,而是生活的意义。
他便不再多劝,只是笑着对申厚植说:“厚植公,我们还有事,就先不打扰您了。等过几天酒楼不忙了,我给大凤放个假,让她回来看看您,陪您说说话。”
“不用不用!” 申厚植连忙摆手,拿起放在一旁的响稿,在地上轻轻敲了几下,赶走几只试图靠近晒席的麻雀,“年轻人正是干事的时候,别因为我这老头子耽误了工作。我在家挺好的,你们忙你们的,不用惦记我。”
简科军也走上前,笑着说道:“厚植公,大凤给您带的东西您记得吃,桃酥别放太久,放久了就不脆了。我也先回去看看我爹妈,下次回来再来看您。”
申厚植站起身,点了点头,眼里满是欣慰:“好,好,你们快去吧!路上慢点走,注意安全。”
唐哲转头对简科军说:“科军,你直接回家去吧,看完你爹妈早点过来,我们在我家汇合后,早点吃晚饭,晚上还要回县城呢,明天一早还要准备进山的东西。”
简科军连忙点头:“好的唐哥,我看完我爹妈就过来,用不了多少时间。”
从申家岭到姚家湾简科军家就一条小路,走路也就十来分钟,很近,只需要顺着田埂和土边走,穿过一片竹林和松树林就能到;而唐哲家从唐家山搬到了桃子坪,如果让简科军先和自己回家,再去他的家里,就需要绕路,最少要二十多分钟才能到。
两人跟申厚植告别后,便分道扬镳,简科军沿着田埂往自家方向走,脚步轻快,他这次也给父母带了不少东西,而且跟着唐哲后,身边也有了钱,再也不用像以前一样过得紧巴巴的,还在看姚家湾那些人的脸色过日子,走起路来,感觉头都抬得高一些了。
唐哲回到家,院坝里同样晒着谷子,但却看不到父母的影子,他喊了几声,没有人应,想来应该是去坡上干活了,便把东西放下,让李默在堂屋里坐着,他则是拿起东西又去了沈月家里。
沈月家除了他公沈国璋外,也没有人在家,唐哲放下东西,问道:“表公,沈阳他们呢?”
沈国璋抽着旱烟,回道:“在清明田打谷子呢,你爹妈也在那边。”
唐哲把东西放下,对沈国璋说道:“表公,这些东西是小月给你们带回来的,我放在堂屋的桌子上了,等他们回来麻烦你给他们说一声,我先回去了。”
回到家之后,发现李默不在堂屋,他喊了两声没有答应,想来这个城里来的小伙子是对农村太好奇了,出去逛逛也很正常,便没有在意。
他从门后把枪拿出来仔细擦了又擦。这次去山里面不知道要待多久,他索性把剩下的子弹全部装在帆布包里面,但转念一想,觉得又不对。
这次进山是为了科考,并不是为了打猎,带的子弹只要足够防生逃命就行了,于是又拿出来放到箱子里,重新用油纸包了三十发在身上。
收拾好了枪,又拿出那柄英吉沙小刀和沙刀,在磨刀石上磨了一会儿,用指头试了一下,感觉很锋利了才收起来,又把从省城买的两个铁制打火机以及一盒火柴放在包里,自己的东西差不多就带齐了。
这时李默还和父母都还没有回来,他便自己去厨房准备做晚饭,父亲这时候挑着一担谷子回来了,看到门开着,放下谷子就进屋,发现是唐哲回来了,忙说:“你妈还在坡上呢,我去叫她回来。”
唐哲正想说不用,但是父亲连挑来的谷子都没有倒在晒席上,人已经走远了。
他正准备回厨房,就听到李默在院坝下面不远的地方叫喊着救命,唐哲心中一惊,不知道他出了什么事,也顾不得再做饭,飞也似地往院坝坎下冲去。
第601章 七月蜂,八月蛇,九月蟥鳝咬死人
他心里一紧,几步就冲到院坝坎下的石头巷子口那里,只见李默正用外套裹着头,像只受惊的兔子似的往草丛里钻,屁股却高高翘着,一群黄黑相间的蜂子在他屁股周围 “嗡嗡” 乱飞,时不时往他裤子上蛰一下。
“哎哟!别蛰了!别蛰了!” 李默的惨叫声顺着风飘过来,手里还不忘死死捂住裹头的外套,生怕蜂子钻进衣领里。
农村流传有句俗语:“七月蜂,八月蛇,九月蟥鳝咬死人。” 入秋之后,这些野生动物为了储存过冬的能量,变得格外凶猛 。
蜂子会疯狂觅食,蛇类也会频繁出没,就连平时温顺的蟥鳝,也会因为急于积累脂肪而变得具有攻击性。而此时正是八月,恰好是蜂群最猖狂的时节,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惊动了它们的巢穴,必定会遭到疯狂攻击。
唐哲一眼就认出了这群蜂子,体型不大,腹部有黑色的环纹,翅膀细长,正是当地人称的 “花脚蜂”,也叫 “长脚佬”。
这种蜂子毒性较弱,一般不会致命,唐哲悬着的心才稍稍放下。可即便如此,被蛰上几十下,也足够让人痛得钻心。
再看李默,虽然用外套把脑袋护得严严实实,可那高高翘起的屁股却成了活靶子 。花脚蜂围着他的屁股 “嗡嗡” 转,时不时就蛰上一口。
李默疼得屁股乱晃,忍不住伸手去拍,结果手刚伸出来,又被蜂子蛰了两下,疼得他连忙把手缩回去,只能一边哀嚎,一边把头往草丛更深处钻。
“别乱动!” 唐哲大喊一声,连忙脱下身上的外套,朝着蜂群用力挥舞起来。
花脚蜂对移动的物体格外敏感,看到唐哲挥舞的褂子,立刻放弃了李默,“嗡嗡” 地朝着唐哲飞来。
唐哲趁机把外套揉成一团,使出力气往远石巷子的另一边扔去,外套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落在七八米外,蜂群也跟着追了过去,围着外套不停盘旋。
趁着这个间隙,唐哲赶紧趴在地上,双手抱头,一动不动 ,连呼吸都不敢大声。
听着耳边渐渐远去的 “嗡嗡” 声,直到确认蜂群都飞走了,才慢慢抬起头,朝着草丛里的李默喊道:“都飞走了,快起来吧!”
李默在草丛里僵了好一会儿,才试探着抬起头,声音带着哭腔:“真、真的飞走了?别骗我啊!”
“骗你干什么?快出来!” 唐哲站起身,走过去拉他。
李默这才小心翼翼地从草丛里爬出来,把裹在头上的外套摘下来,露出一张满是狼狈的脸,头发乱得像鸡窝,脸上还沾着几根草屑,一双手不停地揉着屁股,龇牙咧嘴的。
“怎么样?有没有事?” 唐哲问道,目光落在他的屁股上。
李默咧着嘴,嘴里不停吸着冷气:“嘶 —— 又痒又痛,感觉屁股都要肿起来了!早知道不捡那破板栗了,真是倒霉!”
“谁让你去惹蜂包的?” 唐哲无奈地摇了摇头,指着不远处的板栗树,“你没事去捡板栗干什么?”
李默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地上还散落着十几颗带刺的板栗壳,他委屈地说道:“在你家坐着无聊,就想出来走走,看到那棵板栗树底下掉了不少板栗,想着捡点回去,谁知道刚蹲下来,就突然飞出来一群长脚佬,追得我到处跑,差点没吓死!”
唐哲指了指板栗树旁边的一棵矮小的毛桃树,语气带着几分无奈:“你没看到那棵毛桃树上挂着蜂包吗?那么大一个,藏在树枝上,你没注意到?”
李默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毛桃树的枝桠间,挂着一个小碗大小的蜂包 ,外面是灰褐色的,上面还爬着一群花脚蜂,不停地扇动着翅膀,不仔细看,还真容易以为是个烂果子。
他这才恍然大悟,懊恼地拍了一下大腿:“哎哟!我当时光顾着捡板栗了,用手扒拉了几下毛桃树的树枝,估计就是那时候把它们惹毛了!这些蜂子也太会躲了,藏在那里根本看不见,嘶 —— 疼死我了!”
唐哲走过去,把扔在田埂上的蓝布褂子捡回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尘,说道:“还好只是花脚蜂,毒性不强,要是惹到牛角蜂或者虎头蜂,你今天就真得交待在这里了。”
“有那么夸张吗?” 李默显然不信,虽然疼得厉害,但除了局部的肿痛,也没别的不适,“不就是被蜂子蛰几下吗?哪能那么容易死人?”
唐哲严肃地看了他一眼:“你别不信,山里的蜂子可没那么好惹。走吧,先回我家,我给你找点草药敷上,边走边跟你说。”
李默只好跟着他往回走,一边走一边揉着屁股,连掉在地上的板栗都不敢回去捡。
唐哲一边走,一边给李默科普山里的蜂子:“牛角蜂你知道吗?那种蜂子比花脚蜂大一圈,颜色是黑黄相间的,一般把巢筑在高大的树上或者悬崖上,用泥土混合着树皮做的巢,比篮球还大。要是被牛角蜂蛰上十几下,就算是壮汉也扛不住,会出现头晕、呕吐的症状,严重的话还会休克。”
李默听得一愣一愣的,下意识地摸了摸屁股:“那、那虎头蜂呢?比牛角蜂还厉害?”
“当然厉害!” 唐哲语气更重了,“虎头蜂的毒性比牛角蜂强多了,体型也更大,身上的绒毛是橙色的,看着就吓人。”
“它们的巢一般筑在地下或者树洞里,要是不小心踩到,蜂群会倾巢而出,追着人蛰。我们隔壁大队有个女的,去年上山打猪草,不小心踩到了虎头蜂的巢,被蛰了两下, 一下在头顶,一下在后脑勺,还没等她跑回家里,就倒在半路没气了。”
李默听得脸色都白了,再也不敢觉得被蜂子蛰是小事:“我的天,这么吓人?那以后在山里岂不是要小心翼翼的?”
“当然要小心!” 唐哲点了点头,语气里带着几分郑重。
明天就要进山了,这次科考队的队员,大部分都是年轻人,虽然有文化,懂科研,但对山里的危险一无所知。
山里不光有蜂子、蛇,还有野猪、黑熊,稍不注意就会出事。他作为向导,不光要带他们找到科考地点,更要保证他们的安全,这对唐哲来说,也是个不小的考验。
第602章 烧蜂包
回到屋里,唐哲径直走向墙角的木柜,打开柜门,从最里面翻出一个酒瓶,他倒出小半碗酒,酒液呈琥珀色,透亮中带着几分浓稠,这是用山里的草药泡了三年的药酒,药效早就浸进了酒里。
这药酒还是上次在铁家岭打野猪时,铁恩培送的。 他知道唐哲常进山打猎,容易遇到蛇虫鼠蚁,在他们回来的时候,特意送了他一包草药拿回来泡酒,说要是被蜂蛰、蛇咬,用这药酒涂在伤口周围,能把毒液逼出来,还能消肿止痛。
草药这东西,本来就是闲时备来急时用,没想到今天就派上了用场。
唐哲给李默脱裤子查看蛰伤,一边给他涂擦药酒。
李默趴在唐哲的木板床上,脸涨得通红 ,他懂事以来,除了老婆看过他屁股外,还没有当着别人的面露屁股,实在有些不好意思。
棉花划过他的皮肤,他能感觉到药酒涂在伤口上时,先是一阵清凉,随后又泛起微微的灼热感,原本又痒又痛的地方,渐渐舒服了不少。
“感觉怎么样?” 唐哲问道。
李默闷哼了一声,声音带着几分放松:“还行,比刚才好多了,感觉凉凉的,不那么痛了。”
唐哲把药酒放回木柜,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你再趴一会儿,让药效再渗一渗。我去厨房做饭,今天早点吃了就回县城,和许教授他们商量明天进山的路线。”
李默点了点头,闭上眼睛。
唐哲刚走进厨房,就听到院坝里传来熟悉的脚步声,转头一看,是母亲陈秋芸也挑着谷子回来了。
陈秋芸看到儿子,脸上立刻露出笑容,母子俩已经好久没有见过面了,本来有许多话想要说,但却又感觉说不出口。
她只能让唐哲去堂屋坐着,自己系上围裙,包揽下了厨房里的活。
唐哲刚在堂屋坐下,抬头一看,是简科军来了,手里提着两个鼓鼓囊囊的棕口袋,他直接进了厨房,笑着把棕口袋递放在厨房里,对陈秋芸说:“我妈让我给婶带点东西,家里种的冬瓜、南瓜熟了,还有点猫猫豆,吃不完,给你们送来尝尝。”
陈秋芸笑着说道:“你这娃娃,怎么又带东西来?你爹妈种点庄稼不容易,下次再带,婶可不让你进门了!” 嘴上说着责备的话,眼里却满是笑意 。
简科军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婶,这都是自家种的,吃不赢就坏掉了,您就收下吧。” 他把东西放进厨房,回到堂屋刚坐下,就看到唐哲起身往牛圈走,手里还拿着两把稻草。
“唐哥,你拿稻草干啥?” 简科军疑惑地问道。
唐哲晃了晃手里的稻草,笑着说:“去捡板栗,顺便给李默报个仇。”
“捡板栗?” 简科军眼睛一亮,“那棵板栗树熟了?”
他知道桃子坪有几棵老板栗树,以前是集体的,分田到户后,划归到了唐哲家的地界,每年秋天都会结满板栗,味道比城里买的甜多了。
可他转念一想,又疑惑地问道:“给李默报仇?李默呢?怎么没见他?”
“在床上躺着呢,被花脚蜂蛰了屁股。” 唐哲说着,已经走到了牛圈门口,从墙上取下两把晒干的稻谷草 ,稻草干燥易燃,正好能派上用场。
简科军这才明白过来,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他怎么这么不小心?” 他连忙跟上去,“我跟你一起去,正好帮你捡板栗。”
两人刚拿着稻草走到院坝,就看到李默扶着门框站在大门那里,脸色还有些苍白,但精神好了不少。他显然是在屋里听到了两人的对话,看到他们手里的稻草,明知故问道:“你们拿稻草去干啥?”
简科军笑得前仰后合:“听说你被蜂子‘亲’了屁股,我们去帮你报仇,把蜂包烧了!”
李默眼睛一亮,连忙从屋里走出来,不顾屁股的疼痛,快步走到两人身边:“等等我!我也要去!”
唐哲连忙拦住他:“你屁股还疼着呢,就在屋里歇着吧,我们烧了蜂包就回来喊你。”
“不行!” 李默倔强地摇了摇头,双手叉腰,“报仇这种事,哪能让别人代劳?必须亲自动手才解气!再说了,你们把它烧死,我总感觉是被白被蛰一顿。”
简科军看着他一瘸一拐的样子,忍不住打趣道:“你要是不怕头上再长几个包,那就跟着吧,到时候可别又喊着跑。”
李默脸一红,却还是坚持:“这次有你们在,我才不怕!要蛰也会先蛰你们。”
三人说说笑笑地朝着石巷子的板栗树走去。太阳已经落到了山尖,金色的阳光洒在土路上,把三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不远处的稻田里,偶尔有青蛙 “呱呱” 地叫着,风吹过山坡,野草野树发出 “沙沙” 的声响,像是在为他们的 “复仇计划” 加油。
走到板栗树下,唐哲先仔细观察了一下蜂包 ,就在毛桃子的一枝小树枝上,离地只有四五十公分高,蜂包上花脚蜂听到有动静,立刻振动着翅膀,像是在给靠近的人以警告。
他把稻草分成两捆,递给简科军一捆:“等会儿我把稻草点着,你拿着另一捆在旁边守着,要是蜂子飞过来,就用稻草挥舞着赶一赶。李默,你站在远处,别靠近,安全第一。”
李默虽然有些不甘心,但也知道自己帮不上忙,只好点了点头,退到几米外的地方,蹾在石巷子里,眼睛紧紧盯着蜂包,一副 “随时准备战斗” 的样子。
唐哲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稻草 ,火焰 “噌” 地一下蹿起来,带着浓烟,他拿着燃烧的稻草用手挥舞了一圈,火焰腾地一下烧了起来,然后迅速将稻草凑到蜂包上,火焰加上浓烟很快就把蜂包笼罩住,那些花脚蜂还没有来得及逃跑,就被烧掉了翅膀掉落在地上。
简科军连忙点燃手里的稻草,和唐哲一起,将火焰凑到蜂包上。蜂包很快就被点燃,里面的蜂蛹很快被烧熟,发出 “噼啪” 的声响,一股怪味加上蜂蛹的味道扑鼻而来。
看着蜂包被烧成灰烬,李默在远处兴奋地喊道:“烧得好!终于报仇了!”
第603章 吃蜂儿子
唐哲和简科军相视一笑,把燃烧的稻草扔在地上踩了几脚,火星在泥土里渐渐熄灭,只留下一股焦糊的草木香。
简科军索性走到毛桃树下,踮起脚尖把烧焦的蜂包摘了下来,托在手里翻看:“唐哲,你快看,这里面藏了好多蜂儿子(蜂蛹),都被烤得金灿灿的!”
唐哲凑过去一看,蜂包的外壳被火烧得发黑,轻轻一掰就裂开了,里面的蜂蛹通体金黄,还带着淡淡的焦香,像刚从油锅里捞出来似的。
他随手从里面捏出一只,放进嘴里轻轻一嚼,酥脆的口感混着蛋白质的鲜香在舌尖散开,忍不住点头:“嗯,还真不赖,比油炸的还香,一点都不腥。”
简科军也把蜂蛹一个个从蜂包里挑出来,两人就站在板栗树下,你一只我一只地吃了起来,吃得津津有味。
站在不远处的李默看得眼睛都直了,想起那白白胖胖的样子,在他眼里实在惊悚,再看到两人吃得一脸满足,胃里顿时翻江倒海,忍不住捂住嘴,脸色发白。
“李默,来尝一个!” 简科军看到他的样子,笑着把蜂包递过去,“真的好吃,酥酥脆脆的,跟吃油炸小鱼似的,你试试就知道了。”
李默连忙往后退了两步,摆着手连连拒绝,话没说完就忍不住干呕起来:“不、不用了,谢谢…… 呕…… 对不起,我实在受不了…… 呕……”
唐哲看着他狼狈的样子,无奈地苦笑一声:“你这反应,到了梵净山里面可怎么办?”
李默强压下胃里的不适,把头扭向一边,不敢再看蜂包,语气却很笃定:“放心吧,我们科考队带了足够的罐头和压缩饼干,还有脱水蔬菜,足够支撑一个星期了,不用靠山里的东西填肚子。”
“一个星期?” 唐哲心里一动 ,之前胡静说进山要十天半个月,现在李默却说只需要一个星期,看来这次科考的行程比预想的要短。
他没再多问,只是指了指地上的板栗:“科军,吃好没有,我去捡栗子。”
李默如获大赦,连忙蹲下身,把注意力全放在地上的板栗上 ,这样一来,既能避开蜂蛹,又能做点事分散注意力,一举两得。
蜂包本就不大,里面只有二十多只蜂蛹,简科军几口就吃完了。他把空蜂包丢进草丛,拍了拍手:“吃完了,我们一起捡,人多快些,早点捡完回去吃饭。”
板栗的外壳带着尖刺,不过大部分都已经裂开了,露出里面深褐色的果实;没裂开的,简科军就用脚踩住外壳,在地上轻轻一搓,果实就 “咕噜噜” 地滚了出来。
唐哲剥了一颗递给李默:“尝尝,这是我们山里的老品种板栗,个头虽小,但比城里买的甜多了。”
李默犹豫了一下,接过板栗放进嘴里 ,牙齿刚咬下去,一股清甜的味道就弥漫开来,果肉粉糯,没有一点涩味。他眼睛一亮,忍不住说道:“好吃!真的比我以前吃的板栗甜多了。”
三人一边捡板栗,一边聊天。
“唐哲 —— 吃饭咯!” 就在这时,院坝方向传来陈秋芸的喊声。
“走,回去吃饭!” 唐哲提起布袋,对两人说道。
吃完饭,唐哲帮母亲收拾好碗筷,转身进了里屋,他从柜子里翻出一个空酒瓶,又拿出那瓶草药酒,小心翼翼地倒了小半瓶,盖紧盖子放进帆布包。
今天李默被蜂蛰的事给了他提醒,进山后难免遇到蛇虫,带点药酒总是好的。
出门的时候,他把枪交给了简科军,让他背上。
简科军接过枪,熟练地背在背上。三人跟陈秋芸道别后,就朝着鱼泉大队走去。
到县城的时候,天已经差不多黑了,唐哲把李默送到国营饭店门口,又把车停在旁边的空地上,对简科军说:“你先回酒楼去,我去跟许教授商量一下明天进山的路线,很快就回来。”
简科军点了点头,自己一个人先走了。
唐哲和李默走进饭店,径直来到许中南住的房间,许中南和路途正在看地图,桌子上还放着两杯没喝完的茶。
“许教授,路处长。” 唐哲打了个招呼,在桌子旁坐下。
许中南放下手里的放大镜,微笑着看向他:“回来了?辛苦你了。你是向导,对梵净山的路熟,说说你的建议,明天我们从哪条路进山合适?”
唐哲想了想,指着地图上的一个点说道:“我建议从坪锁进山 ,那里的路虽然窄,但每年都有香客去砍柴,路还算好走;从坪锁往上走,经过锯齿山,就能到金顶;晚上可以在金顶的庙里借住一晚,第二天再从金顶往下走,到马槽河出山。这样走既安全,又能节省时间。”
“这条路线需要多少时间?” 许中南问道,手指在地图上沿着坪锁到马槽河的路线划了一下。
“如果一直不停地走,从坪锁到金顶大概要一天时间,但是坪锁没有公路,车也只能停在木王公社,第二天从金顶到马槽河半天就能到,算上休息时间,两天就能走完全程。” 唐哲回答道,“山上风大,帐篷容易被吹走,晚上的话,还可以住在庙里。”
许中南沉吟了片刻,转头看向路途:“小路,你觉得这条路线怎么样?”
路途推了推眼镜,拿起地图仔细看了看,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从科考的角度出发,这条路线不太合适。你看,坪锁到金顶的路线虽然安全,但沿途主要是山林,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山梁上行走,那里海拔较高,很少有乔木,几乎都是灌丛,从地图上看,锯齿山顶上,全是粽子叶林和辽节竹林,没有太大的意义。”
“我们这次要考察的植物分布区、土壤样本采集点,还是要选一条比较全面的路线,能够把梵净山东西两侧都走个遍最好,这条路线根本绕不到那里。”
唐哲心里一怔 ,他只考虑了路线的安全性和时间,却忘了科考队的核心需求是采集样本,而不是单纯的赶路。他看向许中南,等待着最终的决定。
第604章 路线
许中南点了点头,指尖在地图上轻轻敲击,认同地看向路途:“小路说得对,我们进山的核心目的是科考,不是单纯的赶路观光,安全和效率要兼顾,但不能为了图方便,漏掉关键的考察区域。”
唐哲听着这话,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提议确实有些片面 ,只考虑了路线的安全性,却忽略了科考队的实际需求。
他俯身凑近地图,手指沿着梵净山的等高线比划着,补充道:“许教授,那我再提几个方案您看看。从西侧进山的话,除了坪锁,还可以走清水江峡谷, 那里植被更茂密,正好能覆盖您要考察的植物分布区,顺着峡谷往上走,半天就能到金顶;”
“要是想兼顾东侧,从金顶下来后,可以走黑湾河或者马槽河出山,马槽河的水质好,能采集水文样本,黑湾河则离公社更近,方便后续补给。另外北线也有一条路,从金厂河逆流而上,到烂茶顶后转道金顶,再从牛尾河下到苗旺,这条线能经过原始林带,适合采集土壤和动物粪便样本。”
他一口气说完,抬头看向许中南。
许中南没有立刻说话,只是拿起一支钻笔,在地图上慢慢勾勒。路途也凑了过来,手指点在锯齿山西侧的一片阴影区域,轻声说道:“这里是我们重点要考察的珙桐分布区,之前资料里记载这里有大片野生珙桐,必须得走到。”
唐哲的目光跟着许中南的笔尖游走, 起点从坪锁开始,沿着虚线往上,翻过一道山脊后,往西北方向折向石柱岩,再顺着清水江的支流往上,绕到锯齿山的西侧,接着往东南方向延伸,经过承恩寺,沿着山沟下到牛尾河,出苗旺后转向抿笑,再绕到凤凰山,从凤凰山往北回到金顶,然后从金顶东侧下黑湾河和马槽河,最后从马槽河经过冷家坝,翻过麻溪坳,直达金厂河,最终在木王公社结束。
这一圈路线画下来,几乎把梵净山的核心区域都覆盖了,从西侧的清水江峡谷,到中心的锯齿山、承恩寺甚至是凤凰山,再到东侧的黑湾河、马槽河,连北线的金厂河都没落下。
唐哲心里暗暗算了算路程,就算每天不停赶路,至少也得差不多一个月,可李默之前说科考队只带了一个星期的口粮,这显然不够。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如实说道:“许教授,这条路线规划得很全面,能把主要考察区域都走到,路线本身也没什么问题。只是…… 这一圈走下来,时间恐怕会超出预期。我听李默说,咱们只带了一个星期的干粮,就算中途省着吃,也未必够支撑到木王公社,更别说还要停下来采集样本、记录数据了。”
许中南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了然,语气平静地说道:“时间方面你不用担心,我们进山的时候带了无线电,你们地区林业局的同志也会按时的给我们送补给。如果你这边有其他安排,抽不出完整的时间,我们也可以分两段走,先走完西侧和中部区域,等下次再组织考察队走东线和北线。”
唐哲连忙摇头:“不用分两段,既然路线定了,我就陪大家走完全程。只是我得去供销社补充点物资,之前以为只走两三天,没带太多东西,现在行程延长了,得添点必需品。”
他心里盘算了一下, 从老家带的猎枪和子弹已经装在车上,林城买的换洗衣物也在后备箱里,但这次要在野外扎帐篷,没有防潮的东西可不行。
之前在八家堰时没考虑到行程会这么长,现在必须买一些山里急需的东西,以防万一。
许中南看了看窗外的天色,提醒道:“现在已经快九点了,供销社早就下班了。你要是有明确想买的东西,我让小路联系一下当地政府的同志,让他们帮忙通融一下,给供销社开个后门。”
“麻烦许教授了。” 唐哲没有具体说要买什么。
路途听到这话,立刻起身:“我现在就去打电话,很快就能办好。” 说完,他拿起外套,快步走出了房间,脚步声很快消失在走廊里。
唐哲出了房间转身下楼,国营饭店的大厅里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一个营业员守在服务台,看到唐哲,笑着点了点头。
唐哲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看着窗外的夜色,县城的街道上已经没什么灯光了,只有偶尔经过的自行车,铃铛声在安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大概过了十分钟,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一个穿着蓝色中山装的年轻小伙子快步走进来,额头上满是汗珠,显然是跑过来的。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看到唐哲后,立刻快步走过来,喘着气问道:“您就是唐哲同志吧?我是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路处长让我来接您去供销社。”
唐哲站起身,笑着伸出手:“麻烦你了,同志,还让你跑一趟。”
“不麻烦不麻烦!” 王建军连忙摆手,擦了擦汗,“我们局长已经跟供销社的主任打过招呼了,他们现在正在开门,咱们现在过去正好。”
唐哲跟着他走出饭店,两人沿着街道往供销社走去。夜晚的风带着几分凉意,吹在脸上很舒服。
供销社离得本就不远,几分钟的时间就到了,门开了一半,里面灯亮着,唐哲进去打了个招呼,看了一圈,很久没有来供销社了,里面的产品又增加了不少。
他选了几对电池又拿了一支新的手电筒,然后拿了两袋盐,问了一下,根本就没有睡袋这个东西卖,便拿了一件长皮衣。
梵净山的昼夜温差太大,就算是夏天,白天穿短袖,晚上也得盖棉被,何况已经入秋,要是按照许中南的路线走,加上他们科考的时间,没有一个月,是根本结束不了的。
把这些东西都选好之后,付了钱,走回国营饭店叫了李默把车门打开,把买来的东西都放在上面后,自己则回了唐家院子。
第605章 坪锁
翌日天刚蒙蒙亮,东边的山头才泛起一丝鱼肚白,唐哲就已经洗漱完毕,背着帆布包往国营饭店赶。
按照约定,科考队要在七点准时出发,他不想耽误行程,毕竟昨天定的路线覆盖了梵净山核心区,每一分时间都得抓紧。
刚走到饭店门口,就听到餐厅里传来热闹的说话声。进去一看,科考队的成员们都已经坐在桌前,许中南正拿着地图和路途低声讨论,李默揉着屁股龇牙咧嘴,胡静则在给大家倒热水。
看到唐哲进来,许中南笑着招手:“小唐来了?快坐,早餐马上就好,今天咱们尝尝邛水的特色。”
唐哲刚坐下,服务员就端着一个大瓷碗走了过来,碗里是绿豆粉,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豆香。
营业员笑着介绍:“我们饭店最近新推出了豆浆粉,就是把高汤换成豆浆,有汤粉和干拌两种,你要不要吃汤粉还是干拌?”
唐哲要了一碗干拌加一碗豆浆,其他人来得早,早已经选好了,营业员端上来的这一碗,正是许中南的。
等待早餐的间隙,唐哲忍不住想起了林国民,这个人和其他领导还真有许多不一要产,不像有些领导那样尸位素餐,一门心思只想着混日子。随着市场经济的改革,他也对国营饭店进行了改革,其中营业员的服务态度和菜品就是其中的两项。
吃完早餐,李默捂着屁股走到唐哲身边,把车钥匙递了过来,苦着脸说:“唐哲,还是麻烦你今天开车吧,我这屁股昨天被蜂子蛰了几十下,趴着睡了一晚上,现在动一下都疼,实在没法握方向盘。”
唐哲接过车钥匙,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吧,我来开。昨天给你涂的药酒效果不错,再忍一两天,疼痛就能缓解了,要是没涂药,你这屁股恐怕得肿成馒头。”
众人收拾好行李,陆续上车。吉普车驶离国营饭店,沿着县城的土路往木王公社方向开去,整条路的路面都是砂石路,坑坑洼洼的,车子行驶在上面,颠簸得厉害,像在跳摇摆舞。
胡静坐在副驾驶座上,没多久就脸色发白,双手紧紧抓着车窗把手,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显然又开始晕车了。
“要不要把车窗打开?” 唐哲注意到她的不适,轻声问道。
胡静连忙点头,唐哲把副驾的车窗开到最大,清晨的凉风灌了进来,带着山野的清新气息,胡静深吸了几口,脸色才渐渐好转。“谢谢,还是吹点风舒服。” 她勉强笑了笑,眼神里满是疲惫 。
车子在砂石路上颠簸了近两个小时,终于到达了木王公社。这里是进入梵净山北线的必经之地,再往前就是松县地界。
而往坪锁的方向,车子已经无法通行,只能靠步行。众人下了车,开始整理行李, 许中南和路途背着装满科研设备的帆布包,里面有显微镜、标本夹、记录本等;胡静作为女孩子,东西也相对要少得多,不知道包里是什么,只有一个帆布包。
其他人都背着帐篷和睡袋;唐哲则背着猎枪和补充的物资,他的行李是最轻的,毕竟常年在山里打猎,早就习惯了轻装上阵。
“从这里到坪锁大队还有二十多里路,顺着芙蓉溪往里走,都是山路,大家注意脚下。” 唐哲给众人指了指方向,芙蓉溪的溪水清澈见底,沿着溪岸有一条狭窄的小路,蜿蜒通向深山。众人点点头,跟着唐哲出发,溪水潺潺的流淌声和林间的鸟鸣声交织在一起,倒也不觉得枯燥。
山路比想象中难走,有的地方布满了碎石,有的地方则长满了青苔,一不小心就会滑倒。李默因为屁股疼,走得格外慢,胡静时不时停下来等他,两人落在了队伍后面。
许中南和路途则走得很稳,一边走一边观察周围的植被,偶尔还停下来记录几句,显然是在提前为科考做准备。
走走停停近三个小时,直到接近中午,众人终于看到了坪锁大队的影子。
这个大队是梵净山北线山脚下最后一个寨子,分成了上坪锁和下坪锁两个小队,上坪锁队只有五户人家,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半山腰上,房子都是用木头搭建的,看上去简陋又破旧。
唐哲率先走到第一户人家门口,院门紧闭,敲了半天也没人应;第二户、第三户、第四户都是如此,院门要么锁着,要么虚掩着,屋里空无一人。
“这个时候村民们应该都在山上干活,要到一两点才会回来吃晌午饭。” 唐哲解释道,山里的百姓都习惯早起,趁着上午天气凉快多干点活,中午回家吃顿饭,下午再接着干,直到天黑才会下山。
最上面的第五户人家院门是开着的,隐约能看到阶沿上趴着一条大白狗。他快步走过去,刚到院坝边沿,大白狗就 “汪汪” 地叫了起来,作势要冲过来的样子,唐哲连忙站在那里。
就在这时,屋里走出来一个老妪。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老式排子衣,衣服的袖口和领口都已经洗得发白,头上包着一块白色的帕子,脸上布满了皱纹,看上去有七十多岁了。
老妪把手举在额头前,眯着眼睛往院坝外面看了半天,才勉强看到唐哲的身影,开口问道:“这位客是来找哪家呀?老婆子眼睛不好使,看不太清。”
唐哲连忙停下脚步,笑着大声说道:“老人家,我们是去梵净山朝山的香客,走到这里正好到了饭点,想在您家做点饭吃,吃完就赶路,不知道您能不能行个方便?我们会付饭钱的。”
大白狗还在不停地叫着,老妪转过身,对着狗吼了几声:“别叫了!再叫就把你吊起来!” 大白狗似乎有些怕她,夹着尾巴悻悻地往旁边的牛圈走去,时不时还回头看一眼唐哲,眼里满是警惕。
老妪这才转过身,又问了一遍:“你刚才说啥?老婆子耳朵不灵光,没听清。”
唐哲见状,便走上前,站在老妪面前,放慢语速,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老妪听完,脸上露出几分尴尬的笑容,摆了摆手说:“吃饭是小事,还谈啥钱哟!就是家里条件不好,只有粗茶淡饭,怕招待不周,让你们笑话。”
“您太客气了,能有口热饭吃就很感谢了。” 唐哲连忙说道,转身朝着山下喊道:“许教授,看路处长,你们上来吧,老人家同意我们在她家做饭了!”
第606章 农家
许中南等人听到喊声,连忙加快脚步走了上来。众人跟着老妪走进屋里,一股淡淡的烟火味扑面而来。
屋里的陈设很简单,只有一张破旧的木桌和几条板凳,墙角放着一个老式的土灶,灶台上没有烟囱,做饭时的烟只能从屋顶的缝隙里飘出去,墙壁被熏得漆黑。
一只老母鸡正站在灶台上,低着头在找食物,看到这么多人进来,也不害怕,只是抬起头看了看,又继续找食。
墙壁上挂着一串串鲜红的辣椒和金黄的玉米,颜色鲜艳,格外显眼。唐哲仔细一看,发现玉米棒上几乎都有被什么动物啃咬过的痕迹,有的甚至被咬掉了一半。
许中南进屋看到屋里的场景,忍不住小声叹了口气,对身边的路途说道:“唉,山里的百姓过得真是苦呀。” 路途点了点头,眼神里满是感慨,拿出笔记本,默默地记下了这里的情况。
老妪把屋里仅有的四条板凳都搬了出来,让众人坐下,又抱歉地说:“家里凳子少,委屈你们挤一挤。我去菜园里摘点青菜,马上就回来给你们做饭。” 说完,她拿起墙角的竹篼,快步走了出去。
胡静看着屋里简陋的陈设,又想起八家堰的生活,忍不住对唐哲说道:“唐哲,这个寨子里的人,过得比八家堰还苦呢。”
唐哲点了点头,语气沉重地说:“这里的山比八家堰更高更陡,能开垦的田地很少,我估计每家每户分到的水田也就四五分,旱地也多是在山坡上,收成很不稳定,遇到天灾就会颗粒无收。加上离县城远,买东西不方便,日子自然过得艰难。”
正说着,阶沿上传来了 “咚” 的一声响,像是有人放下了重物。
唐哲从门口看去,只见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背着一个装满红苕叶子的背篓,站在院坝里,正费力地把背篓往地上放。小女孩个子不高,背篓却比她还宽,显然背起来很吃力。
她放下背篓,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往屋里走,刚走到门口,看到屋里坐着这么多人,顿时愣住了,脚步也停了下来。
她疑惑地看了看屋里的人,又看了看屋子的陈设,确认这是自己家,却还是不敢进来,只是站在门口,眼神里满是警惕和拘束。
唐哲见状,朝胡静使了个眼色, 他们一行人中,只有胡静是女性,和小女孩沟通起来会更方便。
胡静会意,站起身,微笑着朝小女孩走了过去。小女孩刚在门口的木头上坐下,看到胡静过来,连忙又站了起来,双手紧张地绞着衣角,头也垂了下去。
唐哲也跟着走了出去,仔细打量着小女孩 ,她看起来只有十岁左右,头发乱糟糟的,沾满了灰尘和草屑,用一条红色的毛线胡乱地扎了个马尾,毛线的颜色已经发黑,显然用了很久。
身上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排子衣,衣服明显不合身,比她的个头大了一圈,袖子卷了好几层,腰上用一根粗糙的麻绳系着,显得有些滑稽,想着刚才那老太太的穿着,这件衣裳应该也是老那太太的。
下身穿着一条青色的裤子,同样又宽又大,裤脚挽到了膝盖处,露出两条细细的小腿。最让人揪心的是,她光着一双脚,脚上沾满了泥巴和草汁,脚趾缝里还夹着枯树叶子。
再看她的脸,因为长期风吹日晒,皮肤显得有些粗糙,脸颊上还有两坨不正常的红晕,像是冻出来的。
她的鼻子里挂着两串鼻涕,时不时往下淌,流到嘴唇上方时,她就猛地吸一口气,鼻涕又缩了回去,反复几次,看起来有些狼狈,却又透着几分天真。
胡静走到小女孩面前,轻轻地蹲了下来,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温柔:“小妹妹,你好呀,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的头垂得更低了,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几乎只有她自己能听到:“我叫石艳。”
“石艳,很好听的名字。” 胡静笑了笑,伸出手,轻轻拉住小女孩的手 ,她的手又小又瘦,布满了老茧和划痕,显然经常干重活。“这是你家吗?我们是来朝山的,想在你家吃顿饭,你婆婆(奶奶)已经同意了。”
石艳听到 “婆婆” 两个字,紧绷的身体稍微放松了一些,她抬起头,飞快地看了胡静一眼,又低下头,小声地 “嗯” 了一声。
就在这时,老妪提着一个装满青菜的竹篮回来了,看到石艳,连忙说道:“艳子,客人来了你还站在外面干什么?快点进去帮我烧火,早点做饭,别耽误客人赶路。”
石艳听到奶奶的话,连忙点了点头,快步往屋里走去。
老妪走到胡静身边,脸上露出几分尴尬的笑容,不好意思地说:“这娃儿从小就怕生,没见过外人,刚才让你们见笑了。”
“婆婆,您别这么说。” 胡静连忙站起身,真诚地说道,“小妹妹这么小就帮家里干活,背那么重的红苕叶子,已经很懂事了。”
老妪听到这话,脸上露出几分欣慰的笑容,刚想说话,唐哲走了过来,问道:“老人家,您家里现在有几口人呀?”
老妪的笑容瞬间消失了,她放下手里的竹篮,在门口的木头上坐了下来,叹了口气,语气沉重地说道:“家里以前人口多,有两个儿子,还有老伴和儿媳妇。可惜呀,大儿子命苦,十九岁的时候去修邛松公路,被山上滚下来的石头砸中了,当场就没了……”
说到这里,老妪的声音有些哽咽,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继续说道:“这个女娃是二儿子家的,今年十岁了。本来日子也算过得去,没想到……”
她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在平复情绪,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二儿子也死了,算下来,已经三年多了。那年他去山里挖天麻,想卖点钱给娃买件新衣服,结果遇到了猫子(老虎),被活活咬死了。全寨的人找了一个多月,最后只找到了一件被撕破的衣服,连尸体都没找着…… 娃她妈当年就改嫁去了乌司溪的村子,到现在也没回来看看娃。”
胡静听到这里,眼睛也红了,她忍不住叹了口气,问道:“那现在家里就您和小妹妹两个人了吗?”
“还有个老头,” 老妪说道,“他年轻的时候去山里砍柴,遇到了强盗贼,被打断了一条腿,落下了残疾,走路不方便,现在这个点,他应该还在山上挖红苕,要等会儿才会回来。” 说到这里,她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说道:“不说这些伤心事了,你们坐一会儿,我去给你们做饭,简单做点,你们别嫌弃。”
“婆婆,我来帮您吧。” 胡静连忙说道。
第607章 猴子干的好事
老妪愣了一下,连忙摆着手笑了起来:“你们是远来的客人,哪能让你动手!快坐下歇着,我一个人忙活就行,不麻烦。” 她一边说,一边把胡静往堂屋推,眼里满是客气。
可胡静哪闲得住,看着老妪佝偻的背影,她实在不忍心让老人独自忙活,便笑着跟上:“婆婆,我帮您烧火就行。” 说完,不等老妪再推辞,就跟着进了厨房。
唐哲和许中南等人坐在堂屋里,气氛一时有些沉重。
许中南看着墙上被老鼠啃过的玉米,又想起老妪刚才说的家庭变故,忍不住轻声对唐哲说:“这家人的日子,比我们想象的还要苦。两个儿子都没了,老两口带着一个孙女,连个劳力都没有,真是不容易。”
唐哲点了点头,没说话,只是眼神里多了几分沉重 ,他在山里长大,知道没有劳力的家庭,日子有多难。
厨房里很快传来了动静:胡静和老妪的说话声断断续续飘出来,偶尔夹杂着柴火燃烧的 “噼啪” 声,还有铁锅碰撞的轻响。
阳光透过屋顶的破洞和缝隙照进屋里,在漆黑的墙壁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像撒了一把碎金子。整个屋子静悄悄的,只有厨房里的声音和院坝里大白狗偶尔的吠声,一切都显得那么安宁,却又透着说不出的心酸。
唐哲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里忍不住感慨 ,像石艳家这样的情况,在梵净山周边的寨子里还有很多。
山里土地贫瘠,交通不便,一旦家里没了劳力,日子就会过得格外艰难。
没过多久,院坝里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还夹杂着拐杖敲击地面的 “笃笃” 声,不一会儿,只见一个老头拄着一根粗木拐杖,一步一瘸地挑着一担红苕走了进来。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布衫,领口处缝着一块补丁,头上包着一块青色的帕子,遮住了大半白发;满脸的皱纹里沾着些许泥土,下巴上的胡子花白凌乱,左腿明显比右腿短一截,走路时左腿几乎不敢用力,全靠拐杖和右腿支撑。
老头挑着红苕径直走进堂屋,看到屋里坐着一群陌生人,先是愣了一下,随即露出憨厚的笑容,用沙哑的声音打了个招呼:“你们好啊,是来朝山的吧?”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放下担子,红苕 “哗啦” 一声落在堂屋角落,他又揉了揉肩膀,显然挑了一路,早就累坏了。
“是的,老人家,我们是去梵净山朝山的,在您家做顿饭,麻烦您了。” 唐哲连忙站起身,语气里满是客气。
老头摆了摆手,笑着说:“麻烦啥!不存在的!每一年从这里朝山的人,都爱在我家歇脚做饭,我们都习惯了。不过你们现在才去,可得多带点厚衣服 ,山上已经冷了,晚上说不定要打霜,别冻着。”
听老头这么说,唐哲才明白过来,难怪刚才老妪一口就答应了,原来他们家常年接待朝山的香客,早就成了习惯。
他心里暗暗佩服这老两口的淳朴,明明自己日子过得艰难,却还愿意接济陌生人。
“以前朝山的人少,都是偷偷摸摸的,怕被人说封建迷信。” 老头一边说,一边走到墙角,拿起一根长长的烟杆,“不过今年不一样了,政策松了,从这里上山的香客有一百多人呢!你们运气好,往年这时候,山路早被两边的树藤封住了,今年有人专门砍过,好走多了。”
唐哲见他要抽烟,连忙从帆布包里摸出一包朝阳桥香烟,递了过去:“老人家,抽我的吧。”
老头接过烟盒,眯着眼睛看了看,又翻来覆去摸了摸过滤嘴,忍不住笑了:“咦,还是带‘皮嘴嘴’的嗦!这烟贵吧?我可抽不惯这个 ,劲儿太小,过不了瘾。”
说完,又把烟盒还给唐哲,拿起自己的烟杆,从布兜里掏出一点金黄的叶子烟,慢慢裹了起来,“我还是抽我的叶子烟好,劲儿大,还不过肺。”
唐哲见他坚持,只好把烟收了起来,心里却有些触动,老头不是嫌烟不好,而是舍不得抽这么贵的烟。
没过多久,胡静和老妪就把饭做好了。
老妪端着一个大锑盆走出来,里面是热气腾腾的红苕饭,还冒着香气;胡静则端着两盘菜 。一盘清炒青菜,一盘炒笋干。
“快坐快坐,菜少,别嫌弃。” 老妪笑着招呼众人,把碗筷一一摆好。
可让唐哲等人没想到的是,老妪、老头和石艳却没上桌,而是端着三个粗瓷碗,坐在厨房的灶台边,碗里只有几坨红苕,连一粒米饭都没有。
“婆婆,你们也过来一起吃啊!” 胡静连忙起身,想把老妪拉过来。
老妪却笑着摆手:“不用不用,我们吃红苕就行, 你们赶路辛苦,要多吃点好的。” 她说得轻描淡写,可唐哲等人心里都不是滋味 ,这家人自己舍不得吃一口米饭,却把最好的东西留给了客人,这份淳朴,比什么都珍贵。
许中南看着灶台边的祖孙三人,心里酸酸的,便拿起一个碗,盛了满满一碗米饭,又夹了些菜,递到石艳手里:“孩子,快吃,长身体呢,别光吃红苕。”
石艳连忙摇头,端着自己的碗跑了出去。
饭后,唐哲看着墙上挂着的玉米,忍不住问道:“老人家,我看你们这些苞谷都被咬过,是不是家里老鼠太多了?”
老头正坐在灶塘边抽着烟杆,听到这话,忍不住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无奈:“唉,哪里是老鼠哟!全是山上的猴子干的好事!”
“你们这寨子里也有猴子?” 唐哲有些惊讶 。
坪锁大队虽然离梵净山近,但下面还有好几个寨子,按说猴子不该这么大胆,敢跑到寨子里抢粮。
老头把烟杆在灶塘边磕了磕,慢幽幽地说道:“可不是嘛!几十年了,年年秋收的时候,猴子就下山来抢苞谷、抢红苕。别人家劳力多,白天晚上轮流守在地里,还能少损失点;我们家没劳力,我这腿脚又不方便,根本守不住。去年收的苞谷,一半都被猴子抢了,今年还算好的,只被啃了六成。” 说到这里,他又叹了口气,眼里满是无力。
唐哲听了,也只能无奈地摇头, 如果是野猪、聋猪之类的野兽,他还能用枪解决,可在梵净山这片地区,杀猴子是天大的禁忌。
这里的百姓祖祖辈辈口口相传,说人是猴子变来的,杀猴子就跟杀人一样,会遭报应。哪怕是猎人不小心用套子套住了猴子,也得赶紧放了,还得对山神拜一拜,祈求原谅。
面对猴子抢粮,百姓们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点办法都没有。
第608章 奇怪的蛇
“这猴子也太猖狂了,就没人管管吗?” 李默攥着拳头,语气里满是气愤,他实在无法理解,百姓辛苦种的粮食被猴子抢,竟然只能眼睁睁看着。
老头坐在灶塘边,慢慢抽着烟杆,烟锅里的火星忽明忽暗,他摇了摇头,声音里满是无奈:“管啥哟!猴子跑得比兔子还快,又精得很,见人就躲,山里又到处是树,政府来了也抓不着。我们这些老百姓,只能自认倒霉,开春时多种点苞谷红苕,盼着能多收点,够自己吃就行,哪敢指望别的。”
众人听了,都没说话,堂屋里静悄悄的,只有老头抽烟杆的 “滋滋” 声,还有厨房方向传来的石艳收拾碗筷的轻响。
气氛又沉了下来,每个人心里都堵得慌 ,明明是那么淳朴善良的一家人,却要受这样的苦,实在让人不忍。
许中南抬手看了一下时间,快到下午两点,他对唐哲抬了抬手腕,唐哲知道不能再耽误了。进山的路难走,得赶在天黑前到大水溪大队,不然夜里在山里赶路太危险。
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从帆布包的内侧口袋里掏出一沓崭新的钞票,一共一百块,递到老妪面前:“婆婆,这是我们的饭钱,您收下。”
老妪看到钱,眼睛一下子睁大了,连忙摆手,脸涨得通红,像是被烫到一样把唐哲的手往回推:“太多了太多了!就一顿饭,一盘青菜,哪用得了这么多!我们不能要,你们快收回去”
“婆婆,您就收下吧。” 胡静连忙走过来,轻轻按住老妪的手,柔声劝道,“这钱不光是饭钱,有机会也让让石艳去学校再读几年书吧,孩子这么小,不能总在家干活,读书才有出路,以后才能走出大山。”
老妪低头看着手里的钱,又转头看向站在厨房门口的石艳,小姑娘正睁着大眼睛,怯生生地看着他们,脚趾头还在地上轻轻抠着泥土。
老妪的眼睛渐渐红了,眼泪顺着皱纹往下淌,她用袖口擦了擦眼角,哽咽着说:“你们真是好人……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出了石艳家,眼前就是高耸入云的大山,青黑色的山峰直插天际,像是被巨人的手托在半空。进山的路被两旁的树木完全覆盖,香客们之前砍过的树藤还留在路边,形成一条绿色的隧道,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像撒了一把碎银子。
更让人惊喜的是,透过树木间的空隙,太阳光在这里折射出七彩的光晕,一道道霞光从枝叶间透射进来,落在长满青苔的石头上,落在开满野花的草丛里,整个山林都像是被施了魔法,美得像走进了童话世界。
“哇,真的太美了!想不到世间还有这么好看的地方!” 胡静吃过午饭,晕车的不适感早就消失了,现在正是体力旺盛的时候,她忍不住停下脚步,伸手去碰那些挂在树枝上的露珠,眼睛里满是兴奋。
她突然拉了拉唐哲的袖子,指着前面走的许中南和李默,笑着说:“唐哲,这样看过去,我们是不是正在走向太阳?”
唐哲抬头看了看,前面的山路正好朝着太阳的方向延伸,许中南和李默的身影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边,还真有几分走向太阳的错觉。
他忍不住笑了:“还真像。我的大小姐,你不累吗?这才刚进山,后面的路还长着呢。”
胡静哼了一声,叉着腰说道:“这么美丽的景色,看得人心旷神怡,哪会累!你就是不懂欣赏,整天就知道打猎、走路,一点情趣都没有。”
唐哲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 , 这个胡静,就是诗书气太浓,走到哪都不忘感慨几句。他叹了口气,说道:“好吧,你慢慢欣赏,我先走了,不然天黑前到不了大水溪。”
“哼,你个死唐哲,一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 胡静嘟着嘴,轻轻踢了一下路边的小石子,小声骂道,“真不知道小月看上你哪一点 ,又木讷,又不懂浪漫。”
唐哲心里冷笑一声,暗自想着:“那你又是看上我哪一点呢?每次都跟我拌嘴,却又总跟着我。” 不过这句话他始终没说出口,只是加快了脚步,往前面的山路走去。
山路比想象中难走,坡度越来越陡,地上满是落叶和碎石,一不小心就会滑倒,众人走得气喘吁吁,光是爬这座山,加上一路上采集各种植物标本,以及给看到的动物拍照,就足足花了四个小时,才终于走到山顶。
山顶上有几棵高大的松树,枝叶繁茂,像一把把撑开的绿伞;路边还有香客们用石头砌起来的石台,专供歇脚用。
唐哲靠在松树上,喘了口气,指着前面不远处的山尖说道:“上了前面那个山尖,往右下去就是大水溪。如果要去石柱岩的铜矿洞,就得从山尖往右边走。”
许中南扶着石台,大口喘着粗气,掏出怀表看了看,已经快六点了,进入了秋天,天黑得就更早,再过一个小时左右,路就完全看不到。
他说道:“那我们今天先下大水溪吧,到了大队里,先休整一晚上,明天再去石柱岩 。”
唐哲刚要点头同意,突然听到胡静那边传来一声尖叫:“许老师!蛇!有蛇!一条怪蛇!”
众人心里一紧,连忙转头看去,只见胡静站在离石台不远的草丛边,脸色煞白,手指着草丛,身体还在微微发抖。
路途正在赶过来的路上,说道:“真是怪了,天都这么凉了,山上怎么还有蛇呢?”
许中南说道:“现在才农历八月,正是蛇进食最猛的时候,再过一些日子它们就要冬眠,身体里要存上足够到明年四五月份的脂肪。”
唐哲立刻抄起放在身边的猎枪,快步走过去,顺着胡静指的方向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草丛里,一条手臂粗的蛇正趴在那里,身体是黄绿黑相间的花纹,头部是三角形的,正死死地盯着胡静,吐着分叉的舌头,发出 “嘶嘶” 的声音。
“大家别乱动!” 唐哲压低声音,慢慢举起猎枪,眼睛紧紧盯着蛇的动向,“有毒,离它远点!”说完,轻轻走过去,把胡静拉到自己的身后。
胡静站在了唐哲的身后,说道:“许老师,这种蛇好怪,我从来没有见过。”
许中南和路途也走了过来,那蛇虽然在地上吐着信子,但是却比较懒,估计是因为山上温度太低,让它身体有些僵硬,不过看到蛇的第一眼,两个人的眼睛立刻都放出光来:“哇,新品种,真是新品种呀。”
第609章 突变
刚平复下来的众人,被胡静这声尖叫瞬间拽回紧张状态,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投向草丛,连呼吸都下意识放轻了。
原本落在后面的耿桂兴更是眼睛一亮,几乎是立刻扔下背上的帆布包,动作麻利地蹲下身,从包侧的专用口袋里掏出一把可伸缩捕蛇夹。
这捕蛇夹是中科院专门为野外调研定制的,前端带着防滑锯齿,手柄处缠着黑色防滑胶带,拉伸到最长足有半米长,能在安全距离内精准控制蛇类。
耿桂兴屏住呼吸,手指轻轻调整夹子的松紧度,目光死死锁定蛇身。他绕到蛇的侧后方,避开蛇头正对的方向,缓缓将捕蛇夹伸过去,在离蛇七寸还有两指距离时,手腕猛地发力,“咔嗒” 一声脆响,锯齿牢牢锁住了蛇的要害。
那蛇吃痛,身体瞬间绷成一条直线,黑黄相间的鳞片在阳光下泛着油亮的光泽,尾巴剧烈地甩动着,带起地上的落叶和泥土,却始终挣不开捕蛇夹的束缚。
耿桂兴小心翼翼地将蛇抬离地面,凑到眼前仔细观察,手指轻轻拂过蛇身的鳞片,眼神里满是兴奋:“没错!这绝对是新品种!我研究过国内外所有蝮蛇科的文献资料,从来没见过这种黑黄交替、鳞片边缘带淡红色晕纹的个体,而且它的头部比例比普通蝮蛇宽近三分之一,瞳孔形状也更狭长,太特别了!”
唐哲站在一旁,眉头微蹙 ,他早在看到蛇的第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和牛尾河一带分布的 “烙铁头” 同类的蛇,只是眼前这条比上次在牛尾河洞穴里见到的更粗壮,体长至少多了半米,鳞片的颜色在阳光下也更鲜艳。
他突然想起田国强, 要是那家伙在这里,怕是要比耿桂兴还激动,前阵子田国强还三番五次找他,软磨硬泡想让他带路去梵净山捕这种蛇,说要卖到港城,一条就能卖上万块钱,还说 “这玩意儿在城里是稀罕货,有钱人就爱养这种凶的”。
想到这里,唐哲心里泛起一阵厌恶,连忙把思绪拉回眼前。
“唐哲,麻烦你帮我拿一下捕蛇夹!” 耿桂兴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沉思,只见他已经从帆布包里翻出了一台黑色的相机,镜头上还装着微距镜片,“我得从不同角度拍清楚,鳞片纹理、头部形状、腹部花纹都不能漏,这可是填补科研空白的重要资料!”
唐哲上前一步,接过捕蛇夹的手柄。蛇身离开地面后,挣扎得更厉害了,身体像麻花似的紧紧缠绕在金属夹上,黑黄相间的花纹拧成一团,分叉的红芯子 “嘶嘶” 地吐着,带着一股腥气,看得人头皮发麻。
耿桂兴却毫不在意,一边调整相机角度,一边不停感叹:“太美了!这色彩搭配简直是自然界的杰作,比实验室里的标本鲜活一百倍!”
他蹲低身子拍蛇的腹部,又踮起脚拍蛇的整体形态,连蛇尾末端那几枚细小的尾鳞都不放过,“咔嚓、咔嚓” 的快门声在林间此起彼伏。
拍了足足十多分钟,换了三个镜头,耿桂兴才满意地放下相机,转头朝不远处的布鲁斯喊道:“布鲁斯博士!你也是动物学领域的专家,快过来看看,你认识这种蛇吗?”
布鲁斯是这次科考队里唯一的外国专家,自打进山起就总端着架子 —— 要么独自走在前面翻看地图,要么落在后面用英文记录笔记,很少主动和其他人交流。
在他心里,总觉得自己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比在场的中国专家高出一截,此刻听到耿桂兴的呼喊,才慢悠悠地合上笔记本,踱着步子走过来。
可他刚凑到捕蛇夹前看了一眼,原本带着几分傲慢的眼神瞬间变了, 瞳孔微微放大,嘴里忍不住发出惊叹:“oh my God!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我研究爬行动物二十三年,去过亚马逊雨林、非洲草原,从来没见过这么独特的蝮蛇!”
他说着,竟然直接伸出手,不顾唐哲和耿桂兴的阻拦,一把将蛇从捕蛇夹上抓了下来,他的动作看似随意,手指却精准地扣在蛇的七寸处,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显然也是有过野外捕蛇经验的。
“你可以松开夹子了。” 布鲁斯头也不抬地对唐哲说,眼睛死死盯着手里的蛇,像是找到了稀世珍宝,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唐哲皱着眉松开捕蛇夹,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这蛇的毒性不明,布鲁斯这么贸然用手抓,实在太冒险了。
可没等他开口提醒,耿桂兴已经从帆布包里取出了一个青霉素小玻璃瓶,又翻出一根细细的玻璃吸管,对布鲁斯说:“布鲁斯博士,我得取一点它的毒液回去做成分分析,这对研究新品种的毒性机制、制定抗蛇毒血清都至关重要。”
“当然!” 布鲁斯立刻点头,用左手牢牢按住蛇的七寸,右手试图去掰蛇的嘴,他想让蛇的毒牙对准玻璃吸管,直接收集毒液。
可或许是太兴奋,又或许是低估了这条蛇的力气,他的手指刚碰到蛇头,那蛇突然猛地扭动了一下,头以肉眼难辨的速度转了个方向,“噗” 的一声,尖细的毒牙正好咬在了布鲁斯的小拇指上!
“啊!” 布鲁斯疼得闷哼一声,手一抖,蛇 “啪嗒” 一声掉在地上,唐哲眼疾手快,在它快逃进草丛的时候,立刻用捕蛇夹再次把它夹了起来。
而随着布鲁斯的叫声,众人见唐哲已经抓住了蛇,没有了危险,立刻向着而鲁斯围了过来,他可是唯一的外国专家,要是出了什么闪失,对将来梵净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接纳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
此时布鲁斯已经捂着小拇指蹲了下去,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红润变得苍白,额头上很快渗出了细密的冷汗。
“怎么回事?咬到了?” 许中南连忙冲上前,语气急促,伸手就要去看他的伤口。
第610章 血清没作用
布鲁斯颤抖着抬起左手,原本白皙的小拇指上,两个细细的牙印像针孔一样扎在指腹上,黑色的血珠缓慢地渗出来,顺着指缝往下滴,落在地上的落叶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
更让人揪心的是,牙印周围的皮肤已经开始泛红、肿胀,像吹了气的气球一样慢慢鼓起来,甚至能看到淡淡的青色血管在皮肤下游走,像一条条细小的青虫,正朝着手腕的方向蔓延。
“它的毒液…… 扩散得太快了……” 布鲁斯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颤抖,额头上的冷汗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胸前的衣襟上,很快洇湿了一片。
他下意识地想用力捏住手腕,阻止毒液扩散,却因为疼痛和恐惧,手指不听使唤,只能徒劳地颤抖着。
作为研究爬行动物多年的专家,布鲁斯比谁都清楚剧毒蛇毒的威力 ,他曾在文献里看到过,被蝰科蛇类咬伤后,若不及时处理,半小时内毒液就会扩散到整个手臂,导致肌肉坏死、神经麻痹,严重时甚至会引发呼吸衰竭,危及生命。
而眼前这条未知品种的蛇,毒性显然比普通蝮蛇更强,刚才被咬不过短短几分钟,他已经能感觉到小拇指传来一阵阵麻木的刺痛,那痛感正顺着血管往上爬,仿佛有无数根细针在扎着他的神经。
“快!先挤毒液!” 耿桂兴的声音打破了短暂的沉默,他早已慌了神,连忙放下手里的玻璃瓶,从帆布包里翻出那个橙色的急救包,这是中科院专门为野外科考配备的急救包,里面装着抗蛇毒血清、消毒用品和止血绷带。
他拉开拉链,语速飞快地说:“唐哲,你有野外急救经验,你来帮布鲁斯博士挤毒液!我这有针对普通蝮蛇的抗蛇毒血清,先注射了再说,能缓解一点是一点!”
唐哲没有丝毫犹豫,将手里的蛇夹递给旁边的陈东,快步走到布鲁斯身边,半蹲下身,语气沉稳地说:“布鲁斯博士,麻烦你坐在那块平整的石头上,把受伤的手抬高,超过心脏位置,这样能减缓毒液扩散速度。”
布鲁斯听话地坐下,用没受伤的右手托着左手,高高举过头顶,脸色苍白得像纸一样,眼神里满是恐惧和无助。
唐哲从腰间掏出随身携带的英吉沙小刀,刀身锋利。他拿出火机,将刀身在火焰上反复烤了烤,直到刀身泛起微红,才用干净的布条擦了擦,确认消毒完成后,才回到布鲁斯身边。
“可能会有点疼,你忍一下。” 唐哲轻声提醒,然后用匕首在布鲁斯小拇指的牙印周围轻轻划了一个小十字 ,伤口不深,刚好能让毒液流出,又不会造成太大损伤。
紧接着,他俯下身,将嘴唇凑到伤口边,开始用力吸吮毒液。
“你…… 你不怕中毒吗?” 布鲁斯看着唐哲的动作,眼睛瞬间睁大,满是惊讶和感激。
他太清楚这样做的风险了,如果唐哲的口腔里有哪怕一个微小的伤口,蛇毒就可能通过黏膜进入他的体内,同样会有中毒的危险。
在国外的野外调研中,他从未见过有人会为了同伴,冒这么大的风险。
唐哲没有说话,只是专注地吸吮着,每吸一口,就迅速将毒液吐在旁边的石头上, 黑色的毒液落在灰白色的石头上,很快就凝固成了细小的颗粒,散发出淡淡的腥气。
他反复吸吮了五六次,直到吐出的唾液恢复正常的透明色,才停下动作,用干净的布条擦了擦嘴。
这时,耿桂兴已经准备好了抗蛇毒血清和针管,他小心翼翼地将血清抽进针管,排掉里面的空气,然后对唐哲说:“我来注射,你帮我固定一下布鲁斯博士的手,别让他动。”
唐哲点了点头,轻轻按住布鲁斯的手腕,耿桂兴则将针头对准布鲁斯小拇指的根部,缓慢地将血清注射进去。
注射完成后,耿桂兴又用绷带将布鲁斯的小拇指缠好,尽量缠得紧一些,以减缓血液流动。“这是针对普通蝮蛇的抗蛇毒血清,”
耿桂兴一边收拾急救包,一边对众人解释,“虽然不确定对这个新品种蛇毒是否完全有效,但应该能缓解毒液扩散的速度,布鲁斯博士现在需要多休息,不能剧烈活动,否则血液流动过快,会加速毒液扩散。许教授,我们今天晚上能不能先在这里扎营,暂时不往前走了?”
许中南立刻点头,语气果断:“好!今天晚上就在这里扎营!陈东、周勤,你们俩去找一处适合搭建帐篷的地方;胡静,你负责生火烧水;我和路途去看看附近有没有干净的水源,大家都辛苦了,先把眼前的难关渡过去。”
众人立刻行动起来,陈东和周勤扛着帐篷布,很快就在不远处的空地上选好了位置;胡静则找来一些干燥的树枝和茅草,熟练地生起了火,火焰 “噼啪” 地燃烧着,照亮了周围的区域。
布鲁斯被唐哲和耿桂兴扶到一棵大松树下,背靠在粗糙的树干上休息,然后他们也去帮着陈东他们搭建帐篷。
虽然急救做得及时,但他的小拇指还是在慢慢肿胀,很快就从原来的粗细,肿成了平时的两倍大,皮肤也变得通红,轻轻一碰就疼得钻心。
“不行…… 血清好像对这种蛇毒没用……” 布鲁斯看着自己越来越肿的小拇指,眼神里渐渐充满了绝望。
他能感觉到,麻木和疼痛感已经蔓延到了手腕,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整个手臂都会废掉。
想到这里,他突然从腰间掏出一把小巧的匕首 ,这是他随身携带的防身武器,刀身锋利,平时用来切割东西很方便。
正在不远处整理柴火的胡静看到了,连忙放下手里的树枝,快步走过来,疑惑地问道:“布鲁斯博士,你拿匕首干什么?”
话音刚落,胡静就看到布鲁斯将匕首对准了自己受伤的小拇指,眼神里满是决绝,似乎下一秒就要切下去。
鲜血已经从刚才的伤口处渗了出来,染红了匕首的刀尖。
胡静吓得脸色发白,连忙冲上前,一把抓住布鲁斯的手腕,大声喊道:“来人啊!快来人!布鲁斯博士要切掉自己的手指!”
第611章 梵净山烙铁头
此时,众人都没走太远,听到胡静的喊声,唐哲最先跑了过来 ,他刚才按照耿桂兴的吩咐,将抓到的小蛇放进了专门的笼子里,准备带回去做研究,还没来得及收拾好笼子,就听到了胡静的呼救。
“怎么了?” 唐哲快步冲过来,看到胡静紧紧抓着布鲁斯的手腕,而布鲁斯手里的匕首正对着自己的小拇指,刀刃上还沾着鲜血,一下子就明白了情况。
“唐哲,快想想办法!血清没用,布鲁斯博士说要把自己的手指切下来,他说这样能防止毒液扩散!” 胡静的声音带着哭腔,显然是被吓坏了,抓着布鲁斯手腕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唐哲没有丝毫犹豫,一把夺过布鲁斯手里的匕首,随手扔在旁边的草地上 。
匕首 “当啷” 一声落在石头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紧接着,他从自己的帆布包里翻出那个小半瓶草药酒 ,拧开瓶盖,倒了一些药酒在手心,然后轻轻涂抹在布鲁斯小拇指的伤口处,动作轻柔,尽量避免碰到肿胀的地方。
“你把衣服脱了,露出整条手臂。” 唐哲一边说,一边又倒了一些药酒在手心,搓了搓,让手心变得温热。
布鲁斯虽然满心疑惑,但看着唐哲坚定的眼神,还是听话地脱掉了外套和里面的衬衫,露出了整条左臂,他的手臂已经开始微微泛青,尤其是从手腕到小拇指的位置,肿胀得更加明显。
唐哲将温热的药酒均匀地涂抹在布鲁斯的手臂上,然后从肩膀开始,顺着手臂往下,轻轻揉搓起来 。
他的力道很讲究,既不会太轻导致药酒无法渗透,又不会太重让布鲁斯感到疼痛。
刚开始,布鲁斯只觉得手臂上暖暖的,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随着揉搓的进行,他渐渐感觉到手臂里有一股热流在慢慢流动,原本麻木的地方,也开始有了一点点知觉。
没过多久,奇迹发生了 ,一股暗红色的、带着腥臭气味的血液,从布鲁斯小拇指的伤口处慢慢流了出来,顺着指缝往下滴,落在地上的落叶上,形成一个个深色的小点点。
唐哲没有停下揉搓的动作,依旧按照刚才的节奏,顺着手臂往下推,帮助毒液更快地排出。
周围的人也都围了过来,看着这神奇的一幕,一个个目瞪口呆。
陈东手里还拿着搭建帐篷的杆子,忘了继续干活;胡静也停止了哭泣,眼睛紧紧盯着布鲁斯的小拇指,满脸的不可思议;耿桂兴更是凑到近前,仔细观察着流出的血液,嘴里不停念叨着:“太神奇了…… 这药酒竟然能排出蛇毒…… 简直是不可思议……”
就这样,唐哲持续揉搓了将近半个小时,布鲁斯小拇指上滴落的血液,才渐渐从暗红色变成了鲜红色,肿胀的速度也明显慢了下来,不再像之前那样快速鼓胀。
布鲁斯看着自己的小拇指,又看了看唐哲,眼里满是震惊和感激,他忍不住开口问道:“哦,我的上帝!这简直是太神奇了!唐哲,你到底用了什么魔法?我在国外做了这么多年野外调研,从来没见过这么有效的急救方法!”
唐哲停下动作,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笑着解释道:“这不是魔法,是我们中国人的智慧,凡事都是相生相克的,中国人的老祖宗们,就根据这一特点,发明了无数的东西,这一瓶简单的药酒,也是我们的先辈用无数的生命才换来的。”
布鲁斯看着已经消肿的手指,一直不停地夸赞:“我们西医投入了那么多资金,制造了无数的医疗器械,还制造了许多西药,包括刚才我用的蛇毒血清,但是和你这瓶药酒起来来,简直就是狗屎。”
唐哲笑道:“也不能这么说,中医西医各有所长,西医治标,中医治本。”
布鲁斯恍然大悟,连忙对唐哲道谢:“太感谢你了,唐哲!如果不是你,我可能已经失去我的手指了!你不仅救了我的命,还让我见识到了中国传统草药的神奇!”
耿桂兴小心翼翼地将装着蛇的笼子放在布鲁斯面前的桌子上,然后轻声问道:“布鲁斯博士,这条蛇已经被我们成功抓住了。”
布鲁斯博士慢慢地站起身来,走到笼子前,仔细地观察着里面的蛇。他的眼睛里透露出一种对未知生物的好奇和敬畏。
“哦,这可怜的小东西,”布鲁斯博士轻声说道,“它真是美得令人惊叹啊!”他的目光在蛇身上游移,仿佛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宝。
许中南教授站在一旁,也注视着笼子里的蛇。他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布鲁斯博士的看法,“确实,这种蛇类我之前也从未见过。”
耿桂兴教授则摇了摇头,他对这种蛇也感到十分陌生,“我也没有见过这种蛇,虽然它和蝮蛇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的体型比蝮蛇要大上好几倍,而且外表的颜色也完全不同。”
胡静插话道:“梵净山方圆五百里,有许多地方都还没有被人类涉足过,遇到新的品种也不足为奇。”
许中南教授点头表示赞同,“没错,这正是我们此次科教的目的之一。通过探索这些未知的领域,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然界的奥秘。”
说到这里,他看着笼子里的那条蛇,说道:“既然是一个新发现的品种,我们可以给它命一个名字。”
胡静笑道:“布鲁斯教授和这条蛇很有渊源,不如就叫它布鲁斯蛇怎么样?”
布鲁斯连忙摇着头说:“不、我不同意,我中了蛇毒,是唐给治疗的,他才是这条蛇的克星,不如就叫唐氏蛇?”
唐哲连连摆手:“那怎么行呢,我看不如这样,这种蛇既然是在梵净山发现的,不如就以梵净山来给它命名。”
许中南点着头说:“我看唐哲提的意见很不错,以梵净山来给它命名,可以体现出它的地理特殊性,再加上它属于蝰科蝮蛇属,我看就叫它梵净山烙铁头,你们看怎么样?”
耿桂兴看着笼子里的蛇,对许中南竖起了大拇指:“还得是许教授,这个名字,不仅体现了它的地理独特性,还把它的种类属性给标注明确,我看就以梵净山烙铁头来命名最为恰当。”
第612章 营地
夕阳渐渐沉到山尖以下,金色的余晖慢慢褪去,山林里的光线开始变暗,风也比刚才更凉了些。许中南抬头看了看天色,知道此时再往大水溪走已经来不及 ,山路难走,夜里视线差,很容易迷路,甚至遇到野兽。
他转身对众人说道:“刚才耿桂兴已经初步确定那条蛇是新品种,暂时先记录下来,现在最重要的是把今晚的营地安顿好,大家都累了,得好好休息,明天才有精力继续赶路。”
众人纷纷点头,陈东和周勤已经清理出一片能容纳三顶帐篷的区域,就在山梁上一个稍宽的地方。
“唐哲,你过来看看,这里怎么样?” 陈东擦了擦额头的汗,朝着唐哲喊道。
唐哲走过去观察了一下地形,又站起身往四周看了看,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这里不太合适,正好处于山顶的风口上,晚上山上的风很大,帐篷很容易被吹翻,而且风灌进帐篷里,人也睡不好,容易着凉。”
周勤一听,顿时有些郁闷 ,他和陈东忙了好一会儿,手都酸了,现在却被说不合适,忍不住说道:“你怎么不早点说?我们都把树砍得差不多了,现在又要重新找地方?”
陈东连忙拉住周勤,笑着打圆场:“周老师,别着急,还是听唐哲的吧 ,他在山里长大,经验比我们丰富多了,刚才布鲁斯博士被蛇咬,也是他用草药酒救的,他选的地方肯定靠谱。”
说完,他又转头对唐哲问道:“唐哲,你刚才用的那种草药酒也太神奇了,几分钟就把布鲁斯博士的蛇毒排出来了,你知道里面都有什么配方吗?以后我们进山,也能自己泡一点备用。”
唐哲摇了摇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具体配方,是梵净山东面铁家岭寨子里一位赤脚医生的祖传药方。上次我在山里打猎,被山狗咬伤了腿,就是他用这种药酒给我治的,效果特别好。”
“山狗?” 陈东愣了一下,疑惑地问道,“那是什么东西?是山里的野狗吗?”
唐哲这才反应过来,他们不是本地人,听不懂方言,连忙解释道:“不好意思,这是我们本地的叫法,其实就是狼, 北方那边都叫狼,我们这边习惯叫山狗。梵净山里的狼不算多,但也经常能遇到,一般都是成群活动。”
“梵净山上竟然还有狼?” 周勤惊讶地问道,下意识地往四周看了看,好像担心狼会突然从树林里窜出来一样,“除了狼,还有其他猛兽吗?”
“当然有。” 唐哲点了点头,语气平静地说道,“我在山里遇到过的猛兽不少,除了狼,还有豺、云豹、狗熊,最大的一次是在麻黄岭见到过一群白肢野牛 ,那家伙个头特别大,比普通的家养黄牛大了一倍还不止,牛角又长又尖,看着就像一辆坦克似的。”
陈东和周勤听得入了迷,完全忘记了还要重新找营地,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问着关于猛兽的事情,眼里满是好奇。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路途看到他们三个站在那里闲聊,忍不住喊道:“天都要黑了,你们还站在那里说什么?不快点弄好帐篷,晚上难道要睡露天坝里吗?”
路途的话提醒了众人,周勤也意识到自己刚才有些冲动,连忙对唐哲说道:“唐哲,刚才是我脾气不好,你别往心里去,你说吧,咱们把营地选在哪里合适?”
唐哲笑了笑,指着他们脚下十来米处的山坡说道:“你们看那里,刚好有一片崖壁,崖壁下面是凹进去的,虽然空间不是特别宽,但一字排开搭三顶帐篷还是没问题的。最重要的是,崖壁能挡住风,晚上睡觉不会冷,而且下雨的话,也能挡一部分雨水,比在这里安全多了。”
周勤顺着唐哲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片崖壁大概有六七米高,下面的凹陷处刚好能遮风挡雨,确实比现在的地方好。但他还是有些怀疑,忍不住问道:“真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吗?晚上的风再大,还能把人和帐篷一起吹跑不成?”
唐哲忍不住笑了:“吹跑倒不至于,但把帐篷吹翻还是很有可能的。你要是不信,那你们就住在这里,我带许教授他们去下面的崖壁那里住,明天早上你就知道了。”
“别别别,我们跟你一起去!” 陈东连忙拉住周勤,笑着说道,“他就是跟你开玩笑的,我们还是听你的,去崖壁下面搭帐篷,安全最重要。”
三人拿起砍刀,沿着山坡往下走, 山坡上有不少杂草和低矮的树枝,唐哲走在前面,用砍刀把挡路的树枝砍断,陈东和周勤跟在后面,清理掉地上的碎石和杂草。
一边走,唐哲一边解释道:“你们刚才没注意,你们之前选的地方其实是这座山的山梁, 山梁是山顶最高、最窄的地方,晚上风从山谷里吹上来,会沿着山梁快速流动,不管是从东边往西边吹,还是西边往东边吹,都会直接吹到帐篷上。要是下半夜突然下雨,风雨交加,帐篷很容易漏水,人在里面又冷又湿,很容易生病。”
周勤听着,心里暗暗佩服 ,这些细节,他和陈东根本没注意到,只觉得地面平坦就好,没想到还有这么多讲究。
他忍不住又问道:“那我们去崖壁下面,会不会遇到狼或者猴子之类的野兽啊?刚才你说山里有狼,我现在还有点怕。”
唐哲笑着安慰道:“放心吧,不会的。猴子一般都住在有野果子的地方,这里山太高,温度低,野果子很少,它们不会跑到这么高的地方来。至于狼,现在已经进入秋天,它们主要活动在河道边上 ,那里有很多小动物,比如兔子、野鸡,猎物多,容易捕食,不会跑到山顶来。我们只要注意脚下,别再碰到‘冷条子’(蛇)就好。”
三人一边聊,一边清理山路,很快就到了崖壁下面。
陈东和周勤仔细看了看,发现这里确实是个好地方, 崖壁下面的凹陷处很干燥,地面也比较平整,周围的岩石还能挡住视线,不用担心晚上被风吹得睁不开眼。
周勤忍不住说道:“还是你经验丰富,要是我们自己选,肯定选刚才那个地方,晚上指不定多遭罪。”
唐哲笑了笑,没说话,开始帮着两人搭帐篷。耿桂兴他们也走了过来,布鲁斯的小拇指虽然还有些肿,但已经不疼了,他坐在崖壁下,脸色还有些苍白。
许中南他们也陆续下来,他看着崖壁,忍不住说道:“这里确实是个好营地,既能挡风又能避雨,唐哲,你这个向导我们算是请对了,不仅会治蛇毒,还这么会选营地。”
胡静也随后赶到,众人分工合作,陈东和周勤搭帐篷,唐哲和耿桂兴去捡柴火,胡静则负责整理行李,布鲁斯因为受伤,被安排在一旁休息。
没过多久,四顶帐篷就搭好了,柴火也堆了一大堆,火塘里的火焰 “噼啪” 地燃烧起来,照亮了崖壁下面的区域,也驱散了山里的寒气。
第613章 夜营
在原始森林里扎营,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尤其是夜幕降临后,野兽的嘶吼、未知的响动都可能带来危险,因此安排人守夜放哨成了必不可少的环节。
许中南看着搭建好的四顶帐篷,率先开口说道:“今晚得安排两拨人守夜,上半夜和下半夜各两人,大家轮流休息,既能保证安全,也能让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精力。”
众人纷纷点头,开始分配帐篷:胡静是队里唯一的女性,自然单独住一顶;布鲁斯和许中南便和他同住一顶,一方面是因为他是领队,布鲁斯是国家邀请来的,二来也是方便夜里查看伤口;陈东、周勤和耿桂兴三人住一顶,挤一挤也能将就;剩下一顶本该是路途、李默和唐哲的,可睡袋只准备了八套,唐哲正好没份。
“要不你跟我们挤挤?” 李默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虽然挤了点,但总比睡露天强。”
唐哲却摆了摆手,笑着说:“不用麻烦,我带了塑料薄膜,自己搭个窝棚就行,还能自由些。” 他说着,便拿起砍刀,走到崖壁凹陷处,这里比帐篷区更隐蔽,正好能利用崖壁挡雨。
唐哲麻利地砍了些粗细均匀的树枝,先搭起一个简单的三角形框架,再把塑料薄膜铺在上面,用藤蔓固定好边角,一个简易的窝棚就搭好了。
虽然薄膜缝隙还会漏风,但比起露天睡觉,已经暖和了不少。他又从帆布包里掏出一件厚大衣,夜里裹着睡觉,也能防止失温。
安排好住处,晚餐也简单利落 ,胡静把带来的罐头摆在火堆边加热,有牛肉罐头、鱼罐头,还有一罐脱水蔬菜。
众人围坐在火塘边,就着加热好的罐头,啃着压缩饼干。
唐哲咬了一口饼干,熟悉的口感让他想起了从前在前线的日子,那时候条件更苦,压缩饼干硬得能硌掉牙,罐头更是稀罕物,哪有现在这样能加热了再吃的待遇。
“今晚守夜安排一下吧。” 许中南放下手里的罐头盒,擦了擦嘴说道,“上半夜就让唐哲和耿桂兴来;下半夜换李默和陈东,这样大家都能轮着休息。”
没人有异议,守夜的事就这么定了。
等收拾好餐具,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浓稠的黑夜像一块黑布,把整个森林都笼罩住,连近在咫尺的树木都只能看到模糊的黑影。
只有营地两头的火堆还在燃烧,跳动的火焰映照着周围的岩石,发出 “噼啪” 的声响,成了这片黑暗里唯一的光亮,也无声地提醒着周围的野兽:这里有人居住。
耿桂兴显然没吃过这么多苦,白天走了大半天山路,此刻早已累得不行,坐在火堆边,一边不停地揉着发酸的小腿,一边感慨道:“真佩服那些朝山的香客,这么远的路,居然还要当天走一个来回,就不怕在山里遇到狼或者蛇吗?”
唐哲正往火堆里添柴,听了这话,忍不住笑了笑:“你们在办公室待久了,平时活动量少,偶尔走这么一趟,自然觉得累。山里的香客不一样,他们从小就在地里干活,每天上山下田,哪怕不朝山,一天走的路换算下来也有几十公里,早就习惯了。”
耿桂兴点了点头,又揉了揉膝盖,语气里带着几分自嘲:“其实我们做科考的,走路的时间不算多,今天下午大部分时间都在停着,不是登记植物种类,就是给它们拍照、采集样本,按理说不该这么累。”
停了一下,他叹道:“可能是我从小就缺钙,腿一直不太好,小时候读书,每天要走七八里地去学校,每个星期来回一趟,每次星期天到学校,脚要痛到星期一早上;星期六放学回家,晚上躺在床上,腿又酸又胀,一痛就是一整晚。”
唐哲听着,心里不由得对眼前这个文质彬彬的专家多了几分同情 ,他没想到,看似体面的科研工作者,小时候也吃过这么多苦。
他犹豫了一下,说道:“要不你先去休息吧,这里有我一个人守着就行。你腿不好,明天还要赶路,得养足精神。”
耿桂兴却摇了摇头,眼神里多了几分坚定:“不行,我们是一个团队,出来的时候许教授就说了,要讲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再说,这次来梵净山科考,是我自己主动申请的,再苦再累也得坚持下来。”
唐哲看着他,忍不住苦笑道:“你明知道自己身体不行,为什么还要申请来这里遭罪呢?待在实验室里做研究,不是更轻松吗?”
耿桂兴也笑了,只是笑容里带着几分无奈,又有几分执着:“别人也这么劝我,说我傻,放着舒服的日子不过,非要来山里吃苦。可我就是不信邪 ,人这一辈子,总得学会战胜自己吧?如果连自己的弱点都克服不了,连这点苦都吃不了,还谈什么研究大自然、了解大自然呢?我想亲自来梵净山看看,看看这里的植物,看看这里的动物,只有亲眼见过,研究出来的东西才有意义。”
“战胜自己……” 唐哲默念着这四个字,心里突然被触动了 ,他想起自己重生后的日子,从最初的迷茫,到后来重新拿起猎枪,再到现在跟着科考队进山,不也是在一步步战胜自己吗?
前世的遗憾、今生的挑战,都是他需要跨越的坎。他看着耿桂兴,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看似柔弱的专家,骨子里藏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
两人都陷入了沉默,只有火堆里的柴火还在 “噼啪” 作响,偶尔有火星溅起来,落在地上很快就熄灭了。
耿桂兴靠在身后的树干上,不时揉一揉发酸的小腿,眼睛望着漆黑的天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或许是在回忆小时候的苦日子,或许是在憧憬这次科考能有新发现。
唐哲手里拿着一根燃烧的树枝,轻轻拨弄着火堆,让火焰烧得更旺些。等树枝烧到只剩下半截,他便把它从火堆里拿出来,在地上随意地写写划划 ,可具体写了些什么,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第614章 麻烦制造者
唐哲手里的树枝还在地上写写划划,可思绪早已像断了线的风筝,飘得很远很远 —— 前世的画面与今生的记忆在脑海里交织,他忍不住问自己:前世今生,到底会有什么不同?
答案是肯定的,当然不同。
前世孤独一生,最后在落漠中孤独死去;而今生,他不仅有了自己喜欢的人,还送她考上了林城大学,亲自送她去报到。
有人说他傻,说他没本事,养不活自己的女人而送她去读书,是一种能的行为;可只有唐哲知道,上大学一直是沈月的梦。
“男人要是连自己女人的梦都圆不了,这辈子也该留下遗憾了。” 唐哲在心里默默想着,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一抹温柔的笑意。
他不是养不起沈月,只是不想让她因为现实,放弃自己真正想做的事。
远处又传来几声不知名野兽的嘶吼,声音低沉而遥远,像从山谷深处飘来。唐哲却一点也不害怕,在山里待久了,他早就习惯了这种声音。
要是哪天晚上连一点野兽的动静都没有,四周安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那才是最恐怖的,就像上次在牛尾河遇到狼群之前,整个森林死一般寂静,连虫鸣都消失了,那种压抑感,比听到野兽嘶吼更让人毛骨悚然。
他抬头看了看崖壁上方的黑暗,什么也看不见,火光能照到的地方,也不足十米远。又低头看了看身边靠在树上的耿桂兴,这位专家已经靠在树干上打盹了,眉头还微微皱着,估计是腿还在疼。
唐哲轻轻把身上的军大衣脱下来,小心翼翼地搭在耿桂兴身上,生怕吵醒他。
“他睡着了?” 一个温柔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吓了唐哲一跳。他转头一看,只见胡静裹着一件厚外套,站在火堆边,眼里带着几分笑意。
唐哲点了点头,见胡静还站着,便自然地往旁边挪了挪,把横在火堆边的木头让出一半:“坐吧,这里暖和点。”
胡静笑着坐下,用手捋了捋被风吹乱的头发,轻声说道:“耿老师看着累坏了,要不我来换他吧?让他回帐篷休息,我陪你守上半夜。”
唐哲忍不住调侃:“你不怕山里的野兽?”
胡静却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有你在,我怕什么?你连毒蛇都能治,一个人干掉三百多斤的大野猪,还能对付不了几只野兽?”
她的眼睛犹如两颗晶莹剔透的宝石,水灵灵的,在火光的映照下,宛如盛着一汪清泉,清澈而明亮,又好似一个无底的深渊,深不可测。唐哲与她对视的瞬间,仿佛时间都凝固了,他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半拍,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揪住。
他有些慌乱地移开视线,不敢再与她对视,假装若无其事地拨弄着火堆,同时说道:“你也累了一天,还是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赶路呢。耿老师这边我一会儿让他回去,不用麻烦你了。”
然而,胡静却轻笑了一声,那笑声如银铃一般清脆悦耳。
她突然伸出手,轻轻地拉住了唐哲的衣襟,语气中带着几分调皮:“你连看都不敢看我,是不是怕喜欢上我呀?”
他连忙解释道:“没、没有!我只是觉得一直盯着别人看,很不礼貌。而且我妈从小就教导我要懂规矩,而且我……”
还没等他说完,胡静便打断了他的话,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容:“哦?是吗?”
“而且,我喜欢的人是沈月。”
听到这个答案,胡静的笑容瞬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不悦。她瞪着唐哲,眼中既有对他的爱慕,又有对沈月的嫉妒:“哼,口是心非的家伙,沈月那小姑娘懂得什么?她能给你的,我也完全可以给你!”
唐哲看着火光,他不想招惹胡静,女人,有一个就好,一旦多了,就是麻烦制造者。
胡静把手放在膝盖上,双掌托着下巴,眼神里满是回忆,“说起来,我以前在八家堰的时候,怎么就没发现你的优点呢?那时候你和自立叔两个人,在大队里就是出了名的‘闷墩’,别人都说你们俩爷崽是三棒子打不出一个响屁的人,谁知道你这么厉害,没想到你改变得那么快。”
唐哲听了,忍不住苦笑一声,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都是被生活逼的,如果一直闷着性子过活,什么都不敢反抗,再像我爹那样,早就饿死了。”
胡静也叹了口气,眼神里多了几分沉重:“八家堰的日子是真苦,地少人多,那时候土地还没下放,大家都是混工分过日子,好多人都好吃懒做,只图能填饱肚子就行。我那时候天天盼着能离开那里,没想到现在又跟着你回山里来了。”
“苦,是苦…… 我们那时候读书太苦了……” 耿桂兴突然迷迷糊糊地嘟囔起来,像是在说梦话,又像是在回应他们的聊天。
唐哲和胡静对视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刚才的沉重氛围也轻松了不少。
胡静站起身,走到耿桂兴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耿老师,耿老师?”
耿桂兴猛地一骨碌站起来,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就着急地问道:“是不是该换班了?”
胡静笑着点头:“嗯,我来换你,你快去帐篷里休息吧,养足精神明天好干活。”
耿桂兴这才看清面前站的是胡静,尴尬地笑了笑,摆着手说:“不用不用,我没事,今天第一次进山,可能是太兴奋了,刚才不小心打了个盹,我还能守。”
“别硬撑了,大家都累了。” 胡静不由分说地把他往帐篷方向推,“我和唐哲是老相识了,正好趁这个机会聊聊天。”
耿桂兴看了看胡静,又看了看一脸无奈的唐哲,突然露出一副 “恍然大悟” 的表情,笑着说:“哦,我懂了,我懂了!哈哈,你们年轻人就是花样多,那我就不打扰你们的‘二人世界’了!” 说完,他在自己屁股上拍了两巴掌,把沾着的泥土拍掉,脚步轻快地往帐篷走去,还不忘回头朝唐哲挤了挤眼睛。
唐哲站在原地,脸上瞬间黑线,无奈地叹了口气,胡静这一句老相识,把明明就是普通的队友的关系,一下子就被她说得变了味。
第615章 公平竞争
夜越来越深,山风像饿狼般在林间呼啸,卷起地上的落叶和枯草,拍打在崖壁上,发出 “哗啦啦” 的声响。远处偶尔传来几声野兽的嘶吼,时而低沉如闷雷,时而尖锐如裂帛,让本就阴森的森林更添了几分恐怖。
火堆里的火光在山风的吹拂下剧烈摇曳,橙红色的火苗忽明忽暗,像个醉酒的舞者在肆意扭动,映在胡静脸上,让她的神情也显得忽喜忽忧。
胡静双手撑在膝盖上,下巴抵着掌心,目光死死盯着跳动的火苗,嘴唇动了动,像是有千言万语要说,却又被女孩子的矜持绊住了脚步,最终只化作一声轻轻的叹息,消散在风里。
唐哲坐在她身边,只觉得浑身不自在,像有无数只蚂蚁在皮肤上爬。他偷偷瞥了胡静一眼,又飞快地移开视线,如果不是胡静之前写的那几封饱含情意的信,此刻他们或许还能像在八家堰时那样,像好朋友一样谈天说地,聊聊山里的趣事,说说城里的新鲜事。
可现在,一切都变了。他清楚记得,当初收到信时,他是如何小心翼翼地拒绝,本以为能就此划清界限,却没想到再次见面,只剩下挥之不去的尴尬。
“唐哲,我有些冷,能抱我一下吗?” 胡静突然开口,声音很轻,却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在唐哲心里激起层层涟漪。她飞快地扫了一眼不远处的帐篷 ,帐篷里静悄悄的,显然其他人都已经睡熟,只有风声和火光陪着他们。
刚才耿桂兴回帐篷时,已经把军大衣还给了他,他连忙脱下大衣,递到胡静面前,语气尽量保持平静:“披上吧,山里的夜风吹久了容易着凉,越是下半夜,温度越低。”
胡静接过大衣,轻轻裹在身上,指尖触碰到大衣上残留的体温,心里却满是失望 ,她要的不是一件大衣,而是一个能让她安心的拥抱,可唐哲显然明白,却故意装不懂。
她忍不住想起沈月 ,那个在八家堰的姑娘,总是安安静静的,说话轻声细语,连抬头看人的时候都会脸红。
这大概就是城里姑娘和山里姑娘的区别吧:她敢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爱就说出口,恨就摆在脸上;而沈月那样的姑娘,连表达喜欢都藏在细节里,唐哲不小心碰到她的手,她能脸红半天,更别说主动提出拥抱了。
“你知道吗,我给你写了好多诗。” 胡静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带着几分试探,几分委屈。
她的目光依旧盯着火堆,不敢看唐哲的眼睛 ,她曾觉得自己的眼睛像深渊,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可唐哲的眼睛却像黑洞,深邃得看不到底,她怕自己哪怕只看一眼,就会被完全吞噬,再也无法自拔。
可更让她难过的是,她清楚地知道,那个黑洞里,装满了沈月的身影,没有一丝缝隙留给她。
唐哲听到 “诗” 这个字,心里又是一阵尴尬,他苦笑了一声,语气带着几分歉意:“对不起,胡老师,我没读过多少书,不懂诗里的那些门道。”
胡静也笑了,只是那笑容比哭还难看,一半是掩饰自己的失落,一半是藏不住的悲伤。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声音里带着几分无奈:“其实,你很懂,只是你故意装作不懂而已。你知道我写那些诗是什么意思,只是你不想回应。”
被人看穿心思的感觉并不好受,唐哲只觉得脸上发烫,幸好夜色够浓,能遮住他此刻的窘迫。他连忙转移话题:“胡老师,我们还是聊些别的吧?” 他实在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免得让胡静更伤心。
可胡静像是钻进了牛角尖,根本不接他的话茬,反而把声音提高了几分,像是在给自己打气:“你不想听,我偏要说!爱一个人有什么错?为什么要藏在心底?沈月固然优秀,可我并不比她差!我知道她父亲已经平反了,你是不是觉得有她父亲当靠山,以后的路会好走些?”
说到这里,胡静的情绪更激动了,语速也快了起来:“告诉你吧,我父亲并不比她父亲差!她父亲见了我父亲还得低声下气的!你要是因为这个才选她,那你就太让我失望了!”
“胡老师!” 唐哲忍不住打断她,语气带着几分严肃,“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想过要靠谁当靠山!我始终相信,只有凭自己真本事打下来的江山才坐得稳,只有靠自己双手赚来的钱才花得心安!你这样说,不仅是对我的不尊重,也是对沈月的不尊重,你不觉得过分吗?”
胡静被他说得一愣,脸上的激动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几分羞愧。她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绞着大衣的衣角,声音也小了下来:“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只是太着急了。”
她顿了顿,像是下定了决心,再次抬起头时,眼神里又多了几分坚定:“不管怎么样,我不会放弃的,我会和沈月公平竞争,我相信你会看到我的好。”
唐哲看着她倔强的样子,心里五味杂陈。他知道胡静是个好姑娘,敢爱敢恨,直率坦荡,可感情这种事,从来不是 “公平竞争” 就能有结果的。
火堆里的火苗已经小了很多,只剩下零星的火星在闪烁,他起身加了几节干柴在里面,火苗又“噼噼啪啪”地串了起来,两个人的脸都被火光给映红了。
唐哲趁机坐到了火堆的对面,和胡静面对面的坐着。
胡静无奈地苦笑,然后开口哼唱起来:“不要对我如此冷漠,爱上你我并没有错,天晓得我心受的折磨,恰似殷商时的炮烙……”
唱完,她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哽咽着说:“唐哲,这首歌,也是我自己写的。”
唐哲点了一下头:“唱得真好听,就像梵净山里的百灵鸟一样。”
胡静哼了一声:“你明明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唐哲无奈地摇着头,也唱起了一首山歌:“碰花碰草不要碰情,动手动脚不要动心,有缘无份难相守,爱得再多等于零……”
第616章 成为亿万富翁的机会
晨曦微露,天边刚泛起一抹淡淡的鱼肚白,李默就清了清嗓子,朝着其他帐篷喊道:“大家起床啦!收拾收拾准备出发。”
帐篷里的人陆续醒了过来,唐哲也从自己搭建的窝棚里钻了出来 ,他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四肢,目光下意识地投向火堆边,只见胡静已经蹲在那里,正往铁锅里添水,火苗 “噼啪” 地舔着锅底,锅里的水已经泛起了细小的泡泡。
唐哲想起出发前许中南曾对胡静交待,当时他也在旁边,布鲁斯有个雷打不动的习惯,每天早上必须喝一杯咖啡,哪怕在山里条件艰苦,也得想办法满足。
他看着胡静的背影,心里大概能猜到她的想法:作为国家请来的国际专家,就算心里反感,也得把这些细节安排好。
胡静一边看着火,一边小声嘀咕:“真是搞不懂这些老外,饭可以不吃,咖啡倒不能少,这东西又苦又难喝,有什么好上瘾的。”
她以前喝过一次,结果刚喝一口就吐了 ,那股苦味直冲天灵盖,咽下去后,口腔里还残留着一股类似胡锅粑的焦糊味,像是把烂红苕在锅里烧糊了一样,难以下咽。
在她看来,咖啡不过是听着 “高端大气上档次”,论口感,远不如中国的茶 ,无论是绿茶的清香、红茶的醇厚,还是普洱的回甘,哪怕初尝有一丝苦味,过后也能在嘴里留下绵长的香气,让人越品越有味道。
可抱怨归抱怨,她还是从帆布包里翻出布鲁斯带来的咖啡粉,找了个搪瓷杯放在一边,等水开了好冲泡。
唐哲走过去,挨个和许中南、陈东他们打了招呼,轮到胡静时,他笑着说了声 “早”,可胡静只是把头往旁边一转,连看都没看他一眼,手里添柴的动作也快了几分。
唐哲知道她还在为昨晚的事闹别扭,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尴尬地笑了两声,转身去收拾自己的行装 ,一样样归置好,又检查了一遍鞋带,确保走路时不会松脱。
等他收拾完,胡静已经把早餐准备好了:几罐加热好的牛肉罐头和鱼罐头摆放在石头上,旁边还放着一包包压缩饼干。
趁着还没有吃早餐的间隙,唐哲朝着布鲁斯走了过去,他的左手小拇指已经完全不肿了,只是脸色还有些苍白,偶尔会皱一下眉头,显然还有点恶心和头晕。
唐哲见状,连忙从包里掏出那小半瓶草药酒,对他说:“布鲁斯博士,再给你处理一下伤口,确保没有残留的蛇毒。”
布鲁斯连忙伸出手,配合地把包扎伤口的绷带解开。唐哲倒了些药酒在手心,轻轻揉搓着他的小拇指和手腕,动作轻柔却有力。
没过多久,布鲁斯小拇指的伤口处就渗出了一些淡黄色的血水,带着淡淡的腥气 ,这是残留的蛇毒被药酒逼出来的迹象。
又过了几分钟,血水渐渐变成了鲜红色,和正常血液没什么两样,唐哲这才停下手,用干净的布条重新把他的伤口包扎好。
“哦,我亲爱的唐!” 布鲁斯看着唐哲熟练的动作,眼里满是感激和兴奋,“真是太感谢你了!如果不是你这神奇的药酒,我这根手指恐怕早就保不住了,你简直就是我的救命恩人!”
唐哲笑了笑,摆了摆手说:“不用客气,我们是队友,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不过你要注意,虽然蛇毒已经基本驱出来了,但血液里可能还残留着少量毒素,最近几天不要做剧烈运动,避免毒素扩散。”
“好的,我亲爱的唐,我一定注意!” 布鲁斯连连点头,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看着唐哲问道:“对了,我有一个问题 ,你这神奇的药酒,如果拿到我们国家,经过科学的提炼和加工,肯定能在全世界引起轰动!到时候无论是治疗蛇咬伤,还是研究毒素机制,都能发挥巨大的作用,你有没有想过把它推广到全世界?”
唐哲一听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脸上的笑容淡了些,平静地说道:“对不起,布鲁斯博士,这种药酒并不是我发明的,而是梵净山当地一位赤脚医生的祖传药方,我并不知道具体配方。而且就算我知道,就算那位医生愿意分享配方,我也会劝他把配方交给国家 ,这是属于中国的传统医药财富,应该先用来造福我们国家的百姓。”
布鲁斯连忙说道:“唐,你怎么能这么想?科学是没有国界的!我们国家无论是科研人员的专业水平,还是实验室的设备,都比你们中国强太多太多了!而且,新药的研发、生产和推广,需要大量的资本注入,你们国家现在连人民的生活温饱都还没完全解决,在这方面肯定会落后很多。相信我,把配方交给我们,我会帮你把这药品发扬光大,让全世界的人都受益,到时候你还能成为亿万富翁,这难道不好吗?”
唐哲脸上的笑意彻底消失了,他看着布鲁斯,眼神里多了几分严肃:“博士,你说的‘科学无国界’,我承认。但我更清楚,科学家是有国界的,医药技术也是有国界的。一种能解蛇毒的特效药,只有掌握在自己国家手里,才能在关键时刻不被别人‘卡脖子’,才能真正保护自己国家的百姓。你说资本能推动研发,可你忘了,资本的本质或许是社会关系,但资本家的本质,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吸血虫’, 他们不会在乎普通百姓能不能用得起药,只会在乎能从这药里赚多少钱。”
布鲁斯被他说得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脸上满是失望,他摊了摊手,无奈地说道:“哦,我亲爱的唐,你这样说真是太遗憾了!你知道吗?你这是失去了一个成为亿万富翁的绝佳机会,多少人一辈子都遇不到这样的好运!”
唐哲冷笑一声,语气坚定地说:“是吗?可我不这么认为。如果我真的为了钱,把这种能救命的特效药配方拿到国外,用不了三十年,我就会成为十四亿中国人民的公敌,我不能,也绝不会做这样的事。我们中国人,讲究的是‘家国天下’,不是只顾自己的个人利益。”
第617章 资源宝库
布鲁斯听着唐哲的话,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咖啡杯的边缘,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良久,他才抬起头,眼神里满是困惑:“唐,我真的搞不懂你们中国人 ,明明有能赚大钱的机会,却总要讲那么多大道理,难道金钱不是衡量成功的标准吗?”
唐哲嘴角扬起一抹淡然的笑:“对于一个有着五千多年文明的国家来说,有些东西比金钱更重要。我们讲究‘家国大义’,讲究‘长远利益’,这些不是短短几百年历史能理解的。”
就在这时,胡静端着一罐加热好的牛肉罐头走了过来,把罐头递给布鲁斯:“博士,吃早餐了,凉了就不好吃了。”
布鲁斯连忙接过罐头,脸上露出笑容,语气带着几分恭维:“谢谢,胡小姐,你不仅温柔细心,还这么美丽,真是上帝派来的天使。”
胡静脸颊微微一红,飞快地看了唐哲一眼,对布鲁斯说道:“谢谢您的夸奖,这是我应该做的。” 说完,她又对着唐哲轻哼了一声,像是在抱怨他的不解风情,转身快步走回了火堆边。
唐哲无奈地摇了摇头,也起身走到火堆边,拿起一罐鱼罐头和一块压缩饼干,坐在石头上吃了起来。
众人吃早餐的间隙,许中南放下手里的罐头,看着唐哲说道:“唐哲,我们今天得重新规划一下路线。布鲁斯博士现在不能做剧烈运动,得尽量走平缓的路;而且我们科考队的时间有限,不能像之前计划的那样绕远路。我刚才在山梁上观察了一下,从这里直接下大水溪最多也就两个小时,但那条路没什么科考价值,到了大水溪之后,还是要转回小溪里,你看从这边往下走怎么样?我看那边的地形,虽然路比较难走一些,但却要近得多,植被也没有被破坏,对我们的科研来说价值更大。”
唐哲顺着许中南指的方向看了看,点了点头说道:“从右边下去,可以绕到石柱岩,那里以前是个铜矿场,还有好几个废弃的矿洞。从矿洞往下走,就能进入一条小溪,顺着小溪走,不仅路平缓,还能采集水文样本,考察溪边的植被,一举两得。”
“铜矿场?” 路途放下手里的饼干,有些担忧地问道,“矿场的存在会不会对周边的植被造成破坏?如果植被破坏严重,那我们去那里考察的意义就不大了。”
唐哲苦笑着摇了摇头,解释道:“这得看从什么角度说了。石柱岩的铜矿场早在一百多年前的清朝,就被法国人开发过,那时候开采技术落后,对环境的破坏确实不小;后来民国时期又断断续续开采过,直到解放后才彻底荒废,到现在已经闲置几十年了,周边的植被早就慢慢恢复了。”
许中南点了点头,补充道:“这个我在资料上看到过。1956 年省里最早把梵净山规划为自然保护区的时候,就明确停止了区域内的一切矿产开发活动,只保留了部分国营伐木场,用于满足当地的木材需求。”
“现在梵净山区域内还有四个国营伐木场,不过都不在核心保护区内,主要分布在边缘地带。” 唐哲一边说,一边用树枝在地上画了个简易的地图,标出伐木场的位置,“这些伐木场每年的砍伐量都有严格规定,不会大规模破坏森林。”
路途咬了一口饼干,含糊不清地说道:“既然要保护梵净山,就应该从一草一木开始重视。梵净山是个天然的资源宝库,不仅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更属于我们的子子孙孙。我们这一代人有责任保护好它,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让后代失去这份宝贵的财富。伐木场虽然不在核心区域,但长期砍伐带来的生态破坏也不容小觑,树木被砍,会导致水土流失,还会破坏动物的栖息地,这些影响都是连锁反应。”
许中南非常赞同地点头:“你说得对。许多动植物的生存都有严格的区域性,一旦它们的栖息地被破坏,很可能会导致物种数量减少,甚至灭绝。”
路途放下手里的饼干,擦了擦嘴,语气坚定地说道:“等这次科考回去,我就向省里打报告,建议把这剩下的四个伐木场全部关停。生态保护不能有任何妥协,必须从源头抓起。”
许中南忍不住笑了:“你这一建议,可是要端掉不少人的铁饭碗啊!那些伐木场的工人靠伐木为生,一旦关停,他们的生计怎么办?到时候少不得有人骂你不顾民生。”
路途哂笑一声,似乎有些尴尬, 但却坚定地说:“少数人的利益和大多数人的利益、长远利益发生冲突时,当然要站在大多数人这边,要为子孙后代考虑。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挨骂这种事早就习惯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而且这四个伐木场都是国营的,关停之后最关键的就是工人安置问题。只要向省里申请专项安置资金,给工人安排其他工作,比如参与梵净山的生态修复,或者进入保护区当护林员,人员数量又不多,应该没多大问题。”
唐哲坐在一旁,听着他们的讨论,忍不住轻轻咳了一声。
许中南注意到他的反应,笑着问道:“小唐,你是不是有不同的意见?别憋着,有什么就说出来。我们这些人在办公室待久了,很多想法都是纸上谈兵,不一定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你的意见很重要。”
唐哲连忙摇了摇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没有没有,我就是随便咳了一下。”
“别谦虚,我们都是一个团队的,有想法就该说出来。” 许中南鼓励道,“你在山里长大,比我们更了解当地的民生,说说你的看法,也能让我们的决策更全面。”
唐哲见许中南态度诚恳,便不再推辞,放下手里的罐头,认真地说道:“那既然许教授让我说,我就说一点我的实际感受吧。”
第618章 纸上谈兵
许中南和路途几乎是同时放下手中的食物 ,许中南手里还捏着半块压缩饼干,路途的牛肉罐头,汤汁还顺着罐口往下滴。两人对视一眼,默契地并排站到唐哲对面,身体微微前倾,眼神里满是认真,显然是想听听他对伐木场关停问题的具体看法。
唐哲看着两人专注的神情,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开口:“不知道两位领导有没有听过一句老话,叫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梵净山周边的百姓,世代都靠着这片山林谋生,伐木场对他们来说,可不是简单的‘工作’那么简单。”
许中南和路途都轻轻点头, 这句话他们当然听过,从未真正体会过其中的分量。
“据我所知,这四个国营伐木场里,有正式编制的人并不多,大多是管理层,也就几十号人。” 唐哲继续说道,语气里带着几分沉重,“真正干活的伐木工人,九成以上都是伐木场周边的农户 ,他们没有土地,或者土地少得不够糊口,只能靠在伐木场打工赚钱,养活一家人。如果现在一刀切关停伐木场,这些人的生计该怎么解决?他们除了上山伐木、搬运木材,几乎没有其他谋生技能。”
许中南和路途瞬间陷入沉默,刚才讨论时,他们只考虑了有编制的职工如何安置,完全忽略了这些临时用工的农户。
许中南皱着眉头,在心里默默盘算:伐木场周边多是山地,耕地稀少,百姓本就生活艰难,要是没了伐木场的收入,恐怕连基本的温饱都成问题。四个伐木场辐射的范围不小,要是真像唐哲说的那样,影响的百姓数量绝不会少,冒然关停,说不定会引发不小的矛盾。
“多亏你提醒我们。” 许中南率先回过神,眼神里满是赞许,“我们之前只盯着‘生态保护’这个目标,却忽略了背后的民生问题,差点做出不符合实际的决策。看来以后做任何决定,都得深入基层,真正了解百姓的需求,不能仅凭书本上的理论和资料就下结论。”
路途也从震惊中缓过来,他看着唐哲,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真的有这么多人受影响吗?我之前看资料,每个伐木场的正式工人也就五六个,就算需要临时用工,每个场最多也就几十人,四个伐木场加起来,撑死了也就四百来人吧?”
唐哲看着他,无奈地苦笑了一声:“路处长,您还真不了解梵净山这几个伐木场的实际状况。正式工人确实少,但要完成每年的砍伐任务,靠这点人根本不够 ,实际上,每次伐木场要开工,都会从周边的三个大队招募临时工人,少则七八十人,多则上百人。”
他蹲下身,用树枝在地上画了个简单的表格:“您看,每个伐木场平均关联两个大队,四个伐木场就是八个大队。每个大队按五百人算,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在伐木场干活,但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家庭,家里有劳动力在伐木场打工。按一户五口人算,一个劳动力要养活一家人,这四百多个劳动力背后,就是四千多人的生活来源。要是真一刀切关停,这四千多人的吃饭问题,就是个大麻烦。”
说到这里,唐哲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而且伐木场还带动了周边的产业链 ,比如有人专门给伐木工人送粮食、送水,有人靠修理伐木工具谋生,还有人把砍伐下来的边角料收集起来,加工成木桶、木盆等生活用品去卖。甚至连山下的运输队,也主要靠运送木材赚钱。一旦伐木场关停,这些相关产业也会跟着倒闭,受影响的百姓只会更多。”
他抬起头,眼神坚定地说:“我不是反对关停伐木场,生态保护确实重要,这是子孙后代的福祉,我比谁都清楚。但我反对‘一刀切’的做法,不能为了保护而保护,不顾百姓的死活。得给百姓一个适应的过程,找到既能保护生态,又能让百姓活下去的办法,而不是简单地‘一关了之’。”
路途沉默了很久,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衣角,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点头:“你分析得很有道理,看来这确实是个大问题。生态保护的措施必须提上日程,这是底线,但百姓的安置问题也不能忽视。不过你放心,省里对民生问题一直很重视,只要我们把实际情况反映上去,肯定能找到解决办法。”
许中南也点了点头,看着唐哲说道:“小唐,你对当地情况这么熟悉,又考虑得这么周全,肯定有自己的想法吧?既然你已经分析到这里了,不如再跟我们说说,你觉得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会把你的意见综合考虑到报告里呈上去。”
唐哲没想到许中南会这么说,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想了一下,认真地说道:“我倒是有个想法,不一定成熟,跟两位领导说说,仅供参考。”
他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首先,不能一下子关停所有伐木场,可以先减少砍伐量 ,比如把每年的砍伐量减少一半,让百姓有个缓冲,同时也给生态恢复的时间。其次,可以把部分临时工人转为‘护林员’,他们熟悉山林,让他们负责巡查山林、防止盗伐,既解决了就业,又能助力生态保护。”
“另外,还可以帮百姓发展其他产业。” 唐哲的眼睛亮了起来,“梵净山有很多特产,比如天麻、灵芝、野生菌类,还有很多珍稀的中药材。可以请专家来给百姓培训,教他们种植中药材、养殖蜜蜂,或者搞‘生态旅游’—— 让游客来山里体验生活,百姓可以卖土特产、开农家乐,这样既能赚钱,又不会破坏生态。”
“当然,这三点之中,最后一点才是最关键的,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方案,就解决不了那么多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只要一天不解决就业问题,老百姓的温保就得不到解决,这样一来,哪怕就是把伐木场关停了,依然不能禁止盗砍次伐。”
第619章 灵气
许中南和路途一边听唐哲阐述方案,一边不停点头, 前两点 “逐步减伐”“转岗护林员” 的思路,既稳妥又贴合实际,可听到第三点 “发展特色产业” 时,两人脸上的表情渐渐严肃起来。
等唐哲话音刚落,路途就迫不及待地开口:“你说的前两点,实施起来确实不难 ,我们可以用三到五年作为缓冲期,每年减少 20% 的砍伐量,同时分批培训工人转岗,这些都能协调解决。可最后一点发展中药材、搞生态旅游,实操起来恐怕没那么容易。”
许中南也跟着补充,语气里带着几分担忧:“农业产业的发展向来是‘投资长、见效慢’,风险还大。就拿种中药材来说,气候、土壤、病虫害,哪一环出问题都可能血本无归。老百姓本来就穷,要是投入了本钱却没收成,不仅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
唐哲听着两人的顾虑,反而笑了:“两位领导常年在机关,对国家政策的理解肯定比我深。现在正是改革开放初期,各行各业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就像林城的个体户,上半年还寥寥无几,不过半年时间,现在已经遍地都是了。”
“市场经济一旦起来,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会越来越高,对‘健康’‘特色’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 ,现在提前布局,正好能抢占市场先机。而且国家未来肯定会加大对‘可持续发展’的投入,梵净山的中药材本就有天然优势,这可是别的地方抢不走的。”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就比如说三七之种的草药,只有梵净山的酸性土壤才能长出这么好的品相,里面含有的皂苷成分比其他地方高 30% 以上。还有天麻、三七(当地叫竹节人参),这些都能人工培育,技术难度不算大。”
“只要政府能请专家来培训,再出台点补贴政策 —— 比如免费提供种苗、帮忙找销路,老百姓肯定愿意试。他们要的其实不多,只要能靠自己的手养家糊口,就会拼尽全力去做。”
这句话让路途的眉头渐渐舒展,但他心中仍然有些犹豫。他思考片刻后,开口说道:“那生态旅游呢?你刚才提到的这个词对我来说很新鲜,但梵净山目前的状况实在让人担忧。这里连一条像样的道路都没有,老百姓们还在为温饱问题而苦苦挣扎,又有谁会特意来这样一个地方旅游呢?”
唐哲听到路途的疑问,微微一笑,拿起最后一块牛肉,边咀嚼边解释道:“这个问题其实不用过于着急,我们可以先‘借势’。”
“借势?”路途和另一个人对视一眼,两人脸上都露出了疑惑的神情,他们不解地看着唐哲,显然对这个词感到陌生。
唐哲见状,点了点头,肯定地说:“没错,就是借势。咱们国家是一个多民族、多信仰的国家,儒释道三教在这片土地上流传了数千年,其中信佛的人尤其众多。虽然前些年,‘朝山拜佛’被归类为封建迷信活动,但老百姓心中的信仰并没有因此而断绝。就拿鱼泉大队的镇江寺来说吧,每逢初一、十五,都会有香客偷偷前往上香祈福,有时候甚至能聚集上百人。”
“可这还是封建迷信啊!”路途的声音不自觉地高了起来,他的眉头紧紧皱起,眼神中透露出对这种说法的不认同。
由于前些年的政策引导,在他的脑海里,封建迷信一直是被批判和否定的对象,而香客朝山这种行为,在他看来与封建迷信并无二致。
唐哲看着路途,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的苦笑。他轻轻地摇了摇头,似乎对路途的观点感到有些惋惜。然后,他深吸一口气,缓缓地解释道:“路处长,您对‘迷信’的理解可能有些片面。在我看来,‘迷’指的是‘糊涂’,而‘信’则是‘相信’。所以,真正的迷信应该是那些在没有经过理性思考和判断的情况下,就盲目相信一些事物或观念的行为。”
唐哲顿了顿,继续说道:“比如说,有些人信奉‘一贯道’,他们生病了不去看医生,反而只吃香灰,认为这样可以治病。这种行为显然是有害的,因为它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会延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这就是典型的害人的迷信。”
说到这里,唐哲稍稍提高了声音,强调道:“但是,老百姓去庙里烧柱香、许个愿,这只是一种朴素的信仰,表达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家人平安的祈愿。这与那些害人的迷信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一概而论啊。”
他凝视着两人那若有所思的面容,嘴角微微上扬,继续阐述道:“老百姓的信仰其实非常单纯质朴,无非就是希望家人平平安安、五谷丰登。如果我们能够巧妙地将这种‘朝山’的需求转化为‘生态旅游’,那么不仅能够充分尊重他们的信仰,还能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这岂不是一举两得的美事吗?”
许中南的眼睛突然闪过一丝亮光,仿佛突然间领悟到了什么,他激动地说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可以先借助现有的香客资源,吸引更多的人前来朝山,然后再逐步开发生态旅游项目?”
唐哲用力地点了点头,语气中透露出些许兴奋:“对,就是这样!但这还远远不够。”他稍稍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梵净山本身就是一张极具吸引力的名片,但仅有山还不够,我们还需要赋予它更多的‘灵气’。”
“灵气?”听到这个词,许中南和另一个人不约而同地愣了一下,显然对这个概念有些陌生。
唐哲看着远处高耸入云的金顶,在晨光中就像一尊高大的神像:“对,灵气,佛教有四大名山:五台山是文殊道场,普陀山是观音道场,峨眉山是普贤道场,九华山是地藏道场。梵净山金顶上正好有两座庙,一座供如来,一座供弥勒 ,佛教里弥勒是‘未来佛’,象征着希望和新生,这不正好和我们讨论的‘梵净山未来发展’契合吗?我们要是把梵净山打造成‘佛教第五名山 —— 弥勒道场’,既有文化底蕴,又有信仰支撑,还怕吸引不来人?”
第620章 黄喉貂
唐哲的这番话犹如一道耀眼的光芒,突然划破了黑暗,照亮了许中南和路途的思维空间。两人对视一眼,彼此的眼中都闪耀着惊喜的火花,仿佛在那一瞬间,他们看到了一个全新的、充满无限可能的世界。
在此之前,他们的思维仅仅局限于“关停伐木场”这一简单的解决方案,却从未想过可以从文化和信仰的角度出发,为梵净山谋划出一条更为全面、更为长远的发展道路——“生态 + 文化 + 旅游”。
“小唐啊小唐!”许中南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同时用力地拍了拍唐哲的肩膀,“你这脑子里到底装了多少奇思妙想啊?当初静静向我推荐你当向导的时候,我还心存疑虑,担心你只是对山路比较熟悉而已。可没想到,你竟然如此有想法!这次请你带队,绝对是我们科考队做出的最明智的决定!”
路途激动得难以自抑,他双手不停地搓动着,仿佛手中握着的是一件稀世珍宝一般,脸上洋溢着欣喜若狂的表情。他的语气中充满了赞赏之意,对唐哲的想法赞不绝口:“等这次科考结束回到林城后,我一定会将你的这些想法整理成详细的报告,然后专门向民宗局和旅游局进行推荐!如果能够成功地将‘弥勒道场’这个牌子树立起来,那可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啊!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解决当地百姓的生计问题,还能让梵净山的保护和发展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这绝对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啊!”
唐哲被路途和许中南两人如此夸赞,谦虚地说道:“我也就是自己瞎琢磨出来的一些想法而已,具体要怎么去落实这些想法,还得靠两位领导来统筹安排呢。毕竟我只是一个山里人,懂得的也仅仅是一些老百姓的需求罢了。”
许中南听了唐哲的话,深有感触地感叹道:“懂得老百姓的需求,这比什么都重要啊!以前我们总是坐在办公室里绞尽脑汁地想各种方案,却往往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应该去倾听老百姓的声音。这次进山,对我们来说,不仅仅是一次科考活动,更是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课啊。”
就在这时,胡静背着一个大大的帆布包,步履轻盈地朝这边走来。她远远地就看到了正在热烈交谈的三个人,脸上露出好奇的神情。
“你们在聊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是不是有什么好消息呀?”胡静走到近前,好奇地问道。
“当然有好消息啦!”许中南满脸笑容地回答道,然后将唐哲提出的“弥勒道场”构想简单地向胡静讲述了一遍。
胡静听完后,眼睛顿时一亮,兴奋地说道:“哇,这个想法真是太棒了!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保护梵净山的生态环境,还能让当地的老百姓增加收入,更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梵净山的美丽和神奇,这简直就是一举三得啊!”
“是啊,这个构想确实很妙。”许中南赞同地点点头,接着看了看逐渐升起的太阳,拍了拍手,提醒道:“好了,时间不早了!咱们还是先去石柱岩考察一下吧,等回去之后,再把这些想法仔细梳理一下,争取尽快把这个计划落实下去。现在,大家都准备一下,我们出发!”
听到许中南的话,所有人都迅速行动起来,整理好自己的行李。一切准备就绪后,唐哲依然像之前一样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带领大家朝着石柱岩的方向前进。
这边的山上下石柱岩基本就没有路,不过原始森林中到处都是亮脚林,和在路上走没有多少区别。
时间还早,温度极低,也不用担心会遇到蛇。
一路上,除了布鲁斯之外,其他人都手持笔记本,全神贯注地记录着沿途所见的一切。秋天,本就是丰收的季节,山上的野果更是多得数不胜数。野生的猕猴桃、马奶子、野荔枝……各种野果挂满枝头,让人目不暇接。
大家忙里偷闲,在劳作之余,纷纷采摘起这些美味的野果。没用多少时间,每个人的行囊里都被野果塞得满满当当。然而,唐哲却渐渐感到有些异样。这一路走来,他们已经从山上走了将近三个小时,可森林里却异常安静,连只鸟儿都很少见到,更别提其他动物了。
唐哲心中暗自思忖着,一种不安的情绪涌上心头。他不由自主地提高了警惕,时刻留意着周围的动静。就在众人还沉浸在采摘野果的兴奋中时,突然,一阵嘈杂的声音骤然响起,仿佛打破了这片森林的宁静。
众人惊愕地停下手中的动作,循声望去,只见一群角雉如惊弓之鸟般四处乱飞,它们的羽毛在空中凌乱地舞动着,显然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与此同时,不远处还传来阵阵扑腾的声响,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挣扎。
众人面面相觑,都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劲。大家急忙放下手中的野果,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快步走去,想要一探究竟。
虽然是亮脚林,但高大的乔木树下也生长着许多低矮的灌木丛,拨开挡在眼前的树枝,众人眼前出现了惊人的一幕。
一只黄喉貂正死死地咬着一只角角鸡(角雉),那角角鸡拼命挣扎,羽毛四处飞散。黄喉貂体型不大,却十分灵活凶猛,它的眼睛透着凶狠的光,紧紧锁住猎物。
布鲁斯赶紧拿出相机拍摄,记录这难得一见的场景。
他兴奋地用不太流利的中文说:“太精彩了,这是大自然的生存之战!”耿桂兴则一边观察一边在笔记本上快速记录着,嘴里还喃喃道:“黄喉貂捕食角雉,这对研究生态链很有价值。”
唐哲警惕地看着四周,担心还有其他危险。
突然,又有几只角雉从旁边的树林里惊飞而出,两道黄色的光影像闪电一样,一条窜向树上,一口咬住刚站立在树上惊魂未定的角角鸡,另一只则是以极快的速度扑向了地上的另外一只,其它角角鸡刚站定,又被吓得四散飞逃。
第621 胡静的心思
原本沉闷的科考行程,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动静,一下子热闹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尤其是耿桂兴,激动得脸颊通红,连手里的记录本都差点掉在地上。
自从从坪锁进山以来,科考队遇到的大多是普通鸟类 ,比如在枝头跳跃的麻雀、偶尔飞过的斑鸠,还有几只在树干上窜来窜去的松鼠,虽然也算观察对象,却少了些 “惊喜感”。
唯一让大家兴奋的,还是昨天遇到的梵净山烙铁头蛇,可那惊喜很快就被布鲁斯受伤的紧张冲淡了。此刻突然出现未知的野生动物,让压抑了半天的气氛瞬间活跃起来。
“是角雉!” 陈东也认识,角雉羽毛呈灰褐色、带着黑色斑纹的鸟,个头比常见的野鸡还要大些,平时都是扎堆在灌木丛下啄食草籽。
这种鸟和竹鸡一样属于群居性动物,飞行能力不强,遇到危险只会扑腾着翅膀短距离逃窜,成年公鸡能长到四斤左右,肉质鲜嫩,是山里难得的野味。
短短十几秒的功夫,每只黄喉貂都捕获了一只角角鸡,剩下的角角鸡吓得魂飞魄散,扑腾着翅膀四处逃窜,眨眼间就消失在了茂密的树林里,只留下几片飘落的羽毛。
捕获猎物后,三只黄喉貂并没有立刻离开,反而拖着重于自身一半体重的角角鸡,在一块平坦的岩石上就地吃了起来。
它们用爪子按住猎物,锋利的牙齿撕开羽毛和皮肉,动作娴熟又带着几分野性,看得众人屏住了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惊扰了这难得一见的野生动物。
胡静悄悄凑到耿桂兴身边,小声问道:“耿老师,这是黄鼠狼吗?看着有点像,可又觉得更凶猛些,刚才那速度也太快了。”
耿桂兴眼睛紧紧盯着黄喉貂,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嘴里却不忘耐心解释:“这不是黄鼠狼,是黄喉貂,也叫青鼬。你仔细看它们的头、背部和尾巴都是灰褐色的,但是从喉咙到胸部有一片明显的黄色毛发,这是最典型的特征。别看它们个头小,攻击力可一点都不弱,一般的土狗遇到它们,都得绕着走,根本不是对手。”
“这么厉害?” 胡静瞪大了眼睛,看着岩石上那三只和普通家猫大小差不多的黄喉貂,实在不敢相信它们能打赢土狗。
在她的印象里,好一些的土狗打起猎来,连野猪都敢追,怎么会怕这么小的动物。
耿桂兴笑了笑,继续说道:“你可别小瞧它们。黄喉貂的犬齿又尖又长,能轻易咬穿猎物的皮肉,爪子也锋利得很,爬树、跳跃都灵活得很。而且它们还很聪明,遇到体型大的猎物会群体作战,就算是云豹,有时候也不一定能占到便宜。”
“云豹?” 听到这个名字,胡静不由自主地转头看向唐哲 ,可她看到的唐哲,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盯着黄喉貂,反而低着头,目光在周围的草丛里扫来扫去,像是在寻找什么。
胡静心里一下子就明白了,他肯定是在找刚才逃走的角角鸡,说不定是想抓一只给大家改善伙食。
想到这里,胡静轻轻叹了口气,这次参加科考队,她特意在许中南面前推荐唐哲当向导,就是想借着山里的独处机会,多和他相处,让他看到自己的好。
可几天下来,唐哲要么忙着带路、要么操心大家的安全,偶尔和她说话,也总是保持着礼貌的距离,完全没有她期待的那种 “心动”。
“哼,本姑娘还不信了!” 胡静在心里暗暗较劲,“我好是名牌大学的高级知识分子,长得也不差,难道还比不过沈月那个村姑?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这次科考队要在山里待半个月,这么长的时间,我就不信打动不了他!”
她越想越有信心,嘴角不自觉地露出了微笑,连眼神都变得坚定起来,完全没注意到身边的人已经慢慢站了起来,准备继续赶路。
“小静,你在发什么呆呢?” 许中南的声音突然响起,他看着还趴在地上、嘴角带着傻笑的胡静,无奈地摇了摇头,“大家都准备走了,你还蹲在这里看什么?黄喉貂都快吃完猎物了。”
胡静被这突如其来的叫声吓了一跳,猛地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刚才想得太入神,嘴角居然流了点口水。
她慌忙用手背擦了擦,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连忙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沾的泥土,尴尬地说道:“没、没什么,就是刚才看得太入神了。咦,那几只黄喉貂呢?跑了吗?”
众人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只见林地里散落着一地的羽毛和血迹,三只黄喉貂早已不见踪影,想必是吃完猎物后钻进了更深的树林。
许中南看着胡静心不在焉的样子,又叹了口气,没再多说什么。
唐哲这时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个简易的路线图:“从这里再往下走,海拔会越来越低,树林也会更茂密,地上的落叶很厚,还有很多藤蔓,大家走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脚下,别滑倒了,也小心被藤蔓绊倒,更重要的是,每一步都要看清楚,森林里的蛇不光是藏在地上,有些也会躲在树上。”
“对了,唐哲,” 陈东突然想起什么,晃了晃手里空了一半的水壶,“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水吗?我这水壶快空了,刚才看大家的水壶,好像也没剩多少水了。”
唐哲愣了一下,他刚才光顾着找角角鸡的踪迹,倒没留意水源的事。
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指着山下的方向说道:“我记得石柱岩铜矿洞的左边有一条小溪,上次来的时候,还听到溪水‘哗哗’的声音,应该是从这山上流下去的。我们现在走的路线有点偏右,要想找到小溪,得往左调整一段距离就能到。”
许中南眼前一亮,立刻说道:“那正好!唐哲,你带路的时候把路线往左偏一点,先去小溪边补水,大家的水壶都快空了,没水可不行。而且顺着小溪走,我们还能顺便观察一下这一带的水生动植物,比如有没有特殊的鱼类、水生昆虫,还有溪边的植物种类,正好能完成一部分科考记录,一举两得。”
第622章 无可厚非
唐哲手持砍刀走在最前面,时不时挥刀斩断挡路的藤蔓,为身后的队伍开辟出一条通路。
一行人在茂密的森林里又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就在大家都有些疲惫时,一阵 “哗哗” 的水流声顺着风飘了过来,像清脆的乐曲般,瞬间驱散了众人的倦意。
“听到了!是水流声!” 陈东兴奋地喊道,加快了脚步, 他的水壶早就空了,喉咙干得像要冒烟。
唐哲也停下脚步,侧耳听了听,笑着说道:“应该就在前面不远了,大家再坚持一下,到了溪边就能补水休息。”
又往前走了百十来米,眼前的树林渐渐稀疏,一条清澈的小溪出现在众人眼前。
这里海拔还比较高,溪水并非来自常见的泉眼,而是从山顶那片茂密的箬竹林里渗出来的浸沙水 ,箬竹林下方的泥土像一块巨大的海绵,无数细小的水珠从土壤缝隙中慢慢渗出,汇聚成细细的水流,再顺着山势往下淌,最终形成了这条小溪。
唐哲蹲在溪边,看着清澈的溪水,心里不禁泛起一丝疑惑:山顶已经是这片山的最高处了,怎么会有这么充沛的水源?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溪边的泥土,突然冒出一个有趣的想法,难道地球也和人体一样,地表下的水流就是它的 “血管”,这些渗水的泥土就像人体表皮受伤的皮肤,“血液”(水流)顺着伤口慢慢渗出?地表下的压力把水流一点点挤出来,无数个细小的出水点汇聚在一起,才形成了眼前这条小溪。
而山梁下方不远处那条不深不浅的沟壑,想必就是溪水经过亿万年冲刷形成的痕迹。
冰凉的溪水滑过喉咙,带着一股清甜的气息,瞬间驱散了旅途的燥热。
其他人也纷纷用手捧水喝,有的则拿出水壶,小心翼翼地把溪水灌进去,生怕洒出来一滴。胡静还从背包里掏出一块手帕,蘸着溪水擦了擦脸,冰凉的触感让她舒服地叹了口气。
补充完水分,众人稍作休息,便又顺着小溪往下走。
按照唐哲的估算,再走两个小时就能到达石柱岩。一路上,大家的心情都轻快了不少,耿桂兴还时不时停下来,记录溪边的植物种类,布鲁斯则拿着相机,对着溪水里的小鱼和水生昆虫拍照,偶尔还会向唐哲询问这些生物的名字。
等他们终于抵达石柱岩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多,早过了中午饭点,每个人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石柱岩名副其实,几块巨大的岩石像柱子一样矗立在山间,岩石下方分布着好几个铜矿洞 ,有的洞口被藤蔓覆盖,显得古老而神秘;有的洞口看上去却还很新,废弃的石头上,连青苔都还没有生长出来。
“我们去那个新一点的矿洞口吧。” 唐哲指着不远处一个洞口较大、周围杂草较少的矿洞说道,“上次我和沈月来的时候,在最古老的那个洞里遇到了好多偷盐老鼠,黑压压的一片,还是离远点好。” 众人纷纷点头,跟着唐哲走到那个较新的矿洞口前的空地上,放下了沉重的背包。
“我来准备午饭!” 胡静率先打开背包,把里面的牛肉罐头、鱼罐头一一拿出来,摆放在地上。陈东和周勤也立刻行动起来,拿起砍刀去附近捡柴火,准备生火加热罐头。
唐哲看了看四周,悄悄背上自己的小背包,又返回了小溪边 ,他刚才一路走来,发现溪水里有不少石蛙,现在已经入秋,再过不久,石蛙就会钻进石头下面或泥土里冬眠,而这个时候的石蛙,正是最肥美的时候。
刚才人多,而且都是科考队的成员,唐哲还真不好意思当着大家的面抓石蛙,现在正好趁大家忙着准备午饭,偷偷跑出来抓一些回去,给大家改善一下口味。
小溪从山上流到石柱岩这里,水流已经比之前大了不少,溪底的石头清晰可见。唐哲顺着小溪往上游走了没多远,就看到几只石蛙趴在石头上晒太阳,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双手猛地一合,就抓住了一只肥硕的石蛙。
就这样,他在溪水里忙活了不到半小时,一共抓了二十多只石蛙,还在溪底的石头缝隙里抓了十来只螃蟹。他在溪边找了块干净的石头,把石蛙和螃蟹的内脏清理干净,用溪水冲洗好,然后装在背包里,准备带回矿洞口。
就在他准备往回走的时候,眼角突然瞥见离矿洞不远的地方,有一片翠绿的方竹林!唐哲心里一喜,九十月份正是方竹笋生长的季节,新鲜的方竹笋炒肉、炖汤都是难得的美味,要是能采些竹笋回去,今天的晚饭就能更丰盛了。
他先把清理好的石蛙和螃蟹送回矿洞口。此时,胡静已经生好了火,火堆边放着几个洗干净的罐头盒子,正准备加热罐头。
许中南看到唐哲手里的石蛙和螃蟹,只是看了看,并没有多说什么,在山里,靠山吃山是常事,只要不破坏生态,抓些常见的野味改善伙食也无可厚非。
“那边有一片方竹林,现在正是采笋的好时候,谁要跟我去采竹笋?” 唐哲指着方竹林的方向说道。
胡静闻言,有些心动,却又看了看火堆边的罐头,无奈地摆了摆手:“我倒是想去,可惜得留在这儿做饭。”
“我去!” 陈东率先举手,他刚才捡柴火的时候就看到那片竹林了,只是不知道是方竹林,“采点竹笋回来,正好能和罐头一起煮,肯定好吃!”
“算我一个!” 周勤也跟着说道,“天天吃罐头,早就吃腻了,能有点新鲜竹笋,肯定能多吃两碗饭!”
就在大家准备出发时,耿桂兴突然皱着眉头开口了:“唐哲,我觉得你这样做不对。我们是来梵净山搞科研、为生态保护出力的,怎么能随便捕杀这里的动物呢?这些石蛙和螃蟹也是梵净山生态的一部分,我们应该保护它们,而不是把它们当成食物。”
他的话让现场的气氛瞬间变得有些尴尬。
第623章 方竹笋
耿桂兴的话像一块石头投入平静的湖面,让原本热闹的准备午饭场景瞬间安静下来。他眉头紧锁,眼神里满是对 “破坏生态” 的担忧,双手不自觉地攥紧了手里的科考记录本,显然是认真的。
路途见状,连忙上前一步,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试图化解尴尬:“耿老师,别误会。这些石蛙和螃蟹在梵净山真的很常见,我们一路走来,溪边、草丛里到处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数量多得有些泛滥了。我们也就抓这么二十来只,对整体的生态环境来说,根本算不上影响。而且您也知道,我们在山里物资有限,天天吃罐头,大家早就没什么胃口了,能补充点新鲜蛋白质,也能让大家更有精力完成接下来的科考任务,您说对吧?”
他一边说,一边指了指旁边地上的罐头,几罐打开的鱼肉罐头散发出浓郁的腥味,连空气里都飘着一股油腻的气息,确实让人没什么食欲。
耿桂兴张了张嘴,还想反驳,比如 “再常见也是生态的一部分”,可没等他开口,许中南就先说话了。
“小耿啊,我知道你是为了生态保护好。” 许中南的语气带着几分语重心长,他拍了拍耿桂兴的肩膀,“但科研保护也要从实际出发,不能太理想化。我们一路从溪边走下来,你自己也看到了,石蛙确实多,有时候我们走路都得小心,生怕踩到它们。”
“抓这么几只改善伙食,真算不上破坏生态。而且保护生态的最终目的,不就是为了让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吗?只要不过度捕捞,偶尔合理利用一下自然资源,也是可以的。总不能为了保护,让大家饿着肚子干活吧?”
耿桂兴看着许中南和路途都站在唐哲那边,知道自己再坚持下去也没意义,毕竟他只是个动物学家,在团队里,许中南是科考队的负责人,路途是副队长,而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队员,他们的意见更有分量。
他只好抿了抿嘴,脸上的表情依旧有些不忿,却还是站起身,拿起自己的背包说道:“那我不去采笋了,我回背包那边整理一下今天的科考资料,免得晚上忘了。” 说完,便转身朝着放背包的石头走去,脚步有些快,显然还是有些赌气。
众人看着他的背影,面面相觑,气氛一时有些微妙。
唐哲却显得很坦然,他笑了笑,对着陈东和周勤挥了挥手:“别管他,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咱们去采竹笋,早点回来煮着吃。”
陈东和周勤连忙点头,拿起放在地上的砍刀,跟着唐哲朝着方竹林的方向走去。
刚走没几步,陈东就忍不住转头看了看耿桂兴的方向,然后凑近唐哲,小声说道:“唐哲,你可别多心啊。耿老师这人就这样,在动物研究领域,他可是国内顶尖的专家,好多关于珍稀动物的论文都是他写的,专业能力没话说。就是脾气有点倔,认死理,有时候显得特别固执,你别往心里去。”
周勤也在一旁附和:“可不是嘛!用以前老人们的话来说,他就是读书太多了,有点书呆子气。专业知识丰富得不得了,说起动物来一套一套的,可要是论跟人打交道,那就差远了。”
唐哲听着两人的话,忍不住笑了,他摆了摆手:“我没生气,反而觉得这次是我做得不对。耿老师是动物专家,我在他面前捕杀野生动物,这确实是不尊重,就像不能在爱狗人士跟前吃狗肉一样,是最基本的礼貌问题。他生气也是正常的,换做是我,我也会不开心。”
陈东没想到唐哲这么通情达理,顿时松了口气,他拍了拍唐哲的肩膀,笑着说道:“你没生气就好!不过说实话,那罐头是真难吃,尤其是那个鱼肉罐头,一股子腥味,偶尔吃一两餐还能忍,吃多了,我现在一闻到那个味就想吐,真的,不骗你!”
“可不是嘛!” 周勤也跟着吐槽起来,脸上露出嫌弃的表情,“我昨天晚上做梦都在吃馒头,就想换换口味。其实我们先前看到石蛙的时候,就想抓几只回来煮着吃,可一想到耿老师那脾气,就不敢动,生怕他跟我们急。还是你有办法,直接先抓了再说,先斩后奏,他就算想反对,也没辙了,哈哈!”
三人说说笑笑,气氛一下子又轻松起来。陈东突然想起什么,压低声音说道:“对了,我听局里的人说,国家马上就要出台一部专门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了,到时候不管是石蛙还是螃蟹,说不定都不能随便抓了,想吃都难了。”
唐哲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就算出台法律,也不可能所有动物都保护吧?像蚊子、苍蝇、老鼠这些,难道也要保护?那老百姓还怎么过日子?”
周勤连忙点头,笑呵呵地说道:“我觉得唐哲说得有道理!要保护,肯定也是保护那些容易灭绝的、或者即将灭绝的珍稀物种,比如咱们之前讨论的梵净山烙铁头,那种才需要重点保护。像石蛙这种随处可见的动物,要是真拿十年八年的时间来保护,那还不泛滥成灾?到时候说不定还得想办法控制数量呢!”
陈东也觉得有道理,他摸了摸脑袋:“也是哦!看来这法律出台了,也不会影响咱们偶尔吃点常见的野味。”
三人一边聊,一边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方竹林。
眼前的竹林郁郁葱葱,一根根翠绿的竹子挺拔地立在那里,阳光透过竹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
最让人惊喜的是,竹林里的地面上,到处都是刚冒出来的方竹笋 ,外皮是棕褐色的,带着细细的绒毛,顶端还顶着嫩黄色的笋尖,看起来就很新鲜。
“哇!这么多竹笋!” 陈东忍不住惊呼一声,快步走到一棵竹子旁边,蹲下身:“这竹笋看着就嫩,煮在罐头里肯定好吃!”
周勤也兴奋地走了过去,他拿起砍刀,就要往竹笋根部砍,却被唐哲拦住了。“等等,不能这么砍。” 唐哲笑着说道,“方竹笋要挑那种直径在三厘米左右、高度不超过四十厘米的,这种才嫩,口感好。而且根本不需要用刀,只要抓住它往一边用力压下去就行了。”
他一边说,一边示范了一下。陈东和周勤看得连连点头,连忙学着唐哲的样子,开始挑选竹笋。
陈东的眼睛很尖,一下子就看到了好几棵符合要求的竹笋,他小心翼翼地砍下来,放进带来的布袋里,嘴里还念叨着:“没想到采竹笋还有这么多讲究,今天又学了一招!”
第624章 忙里偷闲
三人正专心采着方竹笋,唐哲的目光突然被竹林深处的几棵树吸引。
那是几棵栗子树,树干粗壮,枝叶繁茂,墨绿色的叶片间,隐约能看到一团团带刺的板栗壳,像一个个小刺猬挂在枝头。
“你们看,那里还有栗子树!” 唐哲指着树的方向说道。
陈东和周勤顺着他的手指看去,顿时眼前一亮,现在正是板栗成熟的季节,只是这里海拔较高,气温比山下低些,大部分板栗还挂在树上,只有少部分熟透的,掉落在竹林的落叶堆里,显然还被动物啃食过不少,地上散落着几片空了的板栗壳。
三人走到栗子树下,刚靠近就发现,树下的泥土被翻得乱七八糟,到处都是拱开的土坑。
唐哲蹲下身,仔细观察着地上的脚印:有碗口大的圆形蹄印,边缘带着细小的纹路,是野猪的;还有比拳头小些、带着尖爪痕迹的,是刺猪的;不远处还有几个椭圆形的脚印,趾头分明,是聋猪留下的。
“好家伙,这里简直像个小型动物园!” 唐哲笑着说道,“看来这些板栗树,早就成了山里动物的‘零食铺’了。”
陈东看着满地的脚印,心里有些发怵,他抬头四处看了看,竹林茂密,视线只能看到十几米远,总觉得暗处会有动物窜出来,便小声问道:“唐哲,你说这附近会不会有野猪或者熊之类的?要是它们突然冲出来,咱们可怎么办?”
唐哲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笑着安抚道:“陈老师您放心。现在竹林里到处都是新鲜的竹笋,对这些动物来说,正是不愁吃的时候,野猪爱吃竹笋,刺猪喜欢挖地下的根茎,它们吃饱了,根本不会主动攻击人。”
周勤听了,顿时放下心来,他把手里刚采的十多根竹笋往地上一扔,摩拳擦掌地说:“既然没危险,那咱们可得多打些板栗回去!这新鲜板栗煮着吃、烤着吃都香,正好给大家换换口味。你们在树下等着,我上去打!”
说完,不等唐哲和陈东回答,他就撸起袖子,朝着最近的一棵栗子树走去。
别看周勤平时戴着眼镜,一副文质彬彬的学者模样,爬树的功夫却不含糊,他双手抱住树干,双脚蹬着树皮上的纹路,像只灵活的猴子似的,几下就爬到了三米多高的树枝上,还稳稳地坐在了一根粗壮的枝桠上。
“唐哲,给我递根竹竿上来!” 周勤坐在树枝上,朝着树下喊道,语气里满是兴奋。
唐哲忍不住笑了,他把手里的竹笋放在地上,拿起放在一旁的沙刀,在旁边找了一棵细些的竹子,“咔嚓” 几刀砍下来,又把竹枝削干净,只留下一根两米多长的竹竿,递到周勤手边:“小心点,别摔下来!”
周勤接过竹竿,立刻在树枝上调整姿势,举起竹竿就朝着头顶的板栗丛打去。“砰砰砰” 的声音在竹林里响起,竹竿挥动间,树叶像雪片似的往下掉,带着刺的板栗团也 “噼里啪啦” 地砸落下来,有的掉在落叶堆里,有的还弹了几下,滚到了竹笋丛中。
过了好一会儿,陈东连忙喊道:“周老师,够了够了!这么多板栗,咱们根本带不下。”
周勤这才停下动作,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笑呵呵地把竹竿丢下来,然后顺着树干慢慢滑到地上:“哈哈,太过瘾了!好多年没这么上树打果子了。”
三人围在树下,开始处理这些板栗团,把板栗团放在脚下,轻轻一踩,带刺的外壳就裂开了,再用手一掰,里面饱满的板栗就滚了出来,有的板栗是浅褐色的,有的还带着淡淡的黄色,个头都不小,看起来就很香甜。
陈东一边捡着板栗,一边嘿嘿笑着说:“我现在都觉得,咱们这次不是来搞科考的,倒像是来‘赶山’的!每天能采竹笋、打板栗,比在实验室里对着标本有意思多了!”
周勤剥了一颗板栗,吹了吹上面的细毛,直接塞进嘴里,嚼了几下,眼睛瞬间亮了:“甜!真甜!还带着股清香,比城里买的板栗好吃多了!” 他又剥了一颗,递到陈东嘴边:“陈老师,你也尝尝!”
陈东张嘴接过来,嚼了嚼,也忍不住点头:“确实甜!上次我们去湘西科考,找的向导是个五十来岁的当地人,那人性格沉闷得很,一天说不了两句话,我们问他山里有什么野果,他都懒得回答,全程闷头带路,真是闷死了。这次找唐哲当向导,真是选对了!”
说着,他又看向唐哲,好奇地问道:“对了,唐哲,你是梵净山这边的当地人,怎么会跑到林城去呢?”
唐哲听了,脸上的笑容淡了些,苦笑道:“现在不是改革开放了嘛,大家都想往外闯闯,总不能一辈子窝在山里。我老家在八家堰,村里就那么几亩地,全是山地,一年到头种点粮食,交完公粮和各种税,剩下的勉强够一家人吃个饱,根本攒不下钱。我想着,与其在山里饿肚子,不如去城里闯闯,说不定还能有点出息。”
陈东点了点头,又想起一件事,追问道:“那第一天我们到邛水县的时候,不是在县城的酒楼吃饭吗?我看酒楼里的服务员和老板,好像都跟你很熟,难道你认识他们?”
唐哲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小声说道:“那酒楼…… 其实是我的。”
“你的?!” 陈东惊讶得差点把手里的板栗掉在地上,他瞪大眼睛看着唐哲:“你在邛水县有自己的酒楼?那你都当老板了,怎么还跑到林城去,还愿意来给我们当向导?照这么下去,你以后岂不是要成大资本家了?”
周勤听了,连忙把一颗剥好的板栗塞进陈东嘴里,笑着反驳道:“你这话说得不对!现在国家鼓励发展个体经济,走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怎么能叫‘资本家’呢?唐哲这叫‘个体经营者’,靠自己的本事赚钱,光明正大!快吃你的板栗吧,别瞎用词。”
陈东嚼着板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是是,我用词不当,该罚!”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胡静的呼喊声,陈东连忙把板栗装到衣服包里面,说道:“快点,在喊吃饭了。”
第625章 科考的意义
回到矿洞口时,火堆上的罐头盒子已经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石蛙和竹笋的香味混合在一起,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
胡静把清理好的石蛙切成块,又加了半罐清水和少许盐,煮得软烂入味,光是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可就在大家围着火堆准备吃饭时,耿桂兴却独自走到了旁边的石头上坐下,从背包里拿出自己带的压缩饼干,慢慢啃了起来,就连牛肉罐头他也没有要。
胡静盛了一碗石蛙汤,端到他面前,笑着说道:“耿老师,尝尝这个吧,石蛙煮得很嫩,很鲜比压缩饼干好吃多了。”
耿桂兴却摆了摆手,头也没抬:“不用了,我吃饼干就行。” 他的声音淡淡的,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 ,显然,他还在为唐哲捕杀石蛙的事情耿耿于怀,就算知道石蛙数量多,也不愿妥协。
胡静手里端着汤,站在原地有些尴尬。
许中南看了看耿桂兴,又看了看众人,连忙打圆场:“既然耿老师不爱吃,那我们自己吃,别浪费了小静的手艺。” 说着,他率先拿起碗,盛了一碗汤喝了起来,“嗯,味道确实不错,小静的厨艺可以啊!”
有了许中南的带头,其他人也纷纷拿起碗筷,开始享用这顿难得的 “野味大餐”。
陈东一边吃,一边还不忘调侃:“这石蛙肉真嫩,比城里的鸡肉还好吃,要是天天能吃到,我都愿意在山里多待几天!”
周勤也跟着点头,嘴里塞满了肉,含糊地说道:“可不是嘛,这新鲜的就是香,比罐头好吃太多了!”
只有耿桂兴坐在一旁,默默啃着干硬的压缩饼干,偶尔喝一口水,与热闹的火堆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唐哲看了他一眼,心里虽有些无奈,却也没多说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强求不来。
好在陈东他们从竹林里带来的板栗救了场。
胡静见大家吃得差不多了,便把剩下的板栗倒进一个干净的罐头盒里,加了些溪水,放在火堆边慢慢煮。
没过多久,板栗的甜香就飘了出来,比石蛙的香味更浓郁。她把煮好的板栗捞出来,分成几等份,递给每个人:“大家尝尝这个,煮得软乎乎的,可甜了!”
众人接过板栗,剥开外壳,里面的果肉呈金黄色,咬一口,又甜又面,带着股淡淡的清香。
耿桂兴虽然没吃石蛙,却也接过了胡静递来的板栗,毕竟板栗是植物,不算 “野生动物”,他没理由拒绝。
看着他慢慢吃起板栗,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些,现场的尴尬氛围才算彻底消散。
吃完板栗,胡静又开始处理竹笋。
她烧了一锅开水,把竹笋放进去焯了几分钟,去除里面的涩味。
等竹笋捞出来,铺在干净的石头上冷却后,才用树叶包好装进背包里:“这些竹笋留着,明天可以和罐头一起煮。”
忙完这些,太阳已经西斜,天边泛起了淡淡的橙红色。
唐哲看了看天色,说道:“现在已经三点多了,再不出发,天黑之前肯定到不了章家寨。从这里到章家寨,顺着小溪走,我们正常走只需要两个小时,不过你们要停下来做科考记录,估计得花四个小时左右。”
许中南点了点头,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那咱们赶紧出发,争取在天黑透之前到章家寨,不然晚上走山路太危险。” 众人连忙收拾好背包,把火堆熄灭,又用泥土把火星盖严实,才跟着唐哲顺着小溪往下走。
一路上,耿桂兴依旧在观察路边的动物痕迹,时不时停下来记录;布鲁斯则拿着相机,对着溪边的植物拍照;许中南和路途偶尔会讨论接下来的科考路线,气氛比之前轻松了不少。
走了大约两个小时,唐哲突然停下脚步,指着前面一片裸露的岩石说道:“前面那个地方,我上次来的时候,在那里挖到过几块水晶。”
“水晶?” 胡静一下子来了兴趣,唐哲之前送给她的那块水晶,一直摆在她的书桌上,她停下脚步,看着那片岩石,兴奋地对许中南说道:“许老师,我们去挖挖看还有没有吧!要是能找到水晶,也算是个意外收获。”
许中南也来了兴致,他走到岩石边,仔细观察了一会儿,说道:“水晶这东西不会单独出现,要是哪个地方出现过一块,附近肯定有水晶矿脉。小唐之前能挖到,说明这里的地质条件适合水晶形成,这可是个好消息!小静,你把这个地点记下来,回去后可以让地质队来考察一下。”
胡静连忙拿出笔记本,认真记录下岩石的位置、海拔,还有周围的环境特征,生怕漏掉任何一个细节。记录完后,众人便在唐哲的指引下,走到那片岩石下面。
上次唐哲来的时候,手里只有一把沙刀,工具简陋,只挖了几块小水晶;这次科考队的装备很齐全,陈东和周勤从背包里拿出了小铲子、地质锤,甚至还有一把小型的洛阳铲。
唐哲指了指上次挖掘的位置:“就是这里。” 陈东和周勤立刻动手,用小铲子慢慢挖掘,没过多久,周勤就兴奋地喊道:“挖到了!挖到水晶了!”
众人围过去一看,只见他手里拿着一块透明的水晶,有鸡蛋那么大,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接着,陈东也挖到了几块小水晶,最小的只有指头大小,最大的那块竟然有四五十公斤重,通体透明,像一块巨大的冰块,看得众人都惊叹不已。
许中南笑着说道:“能挖到这么多水晶已经很不错了,这里能确定有水晶矿脉,对地质研究来说,有很大的研究价值。”
梵净山虽然还没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世界自然保护区,但省里早就下文,禁止在梵净山区域内进行挖矿活动。
就算这里有水晶矿脉,也不能开采,只能作为科研样本研究。
他把这个想法跟许中南说了,许中南也表示赞同:“科考的意义就是发现从来未曾被人发现的事物,我们可以不马上利用,但一定要弄清楚它存在的原因。”
第626章 接下来就是无人区
胡静这时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仪器,上面有几个按钮和显示屏,按下按钮,显示屏上立刻跳出了一串数字。她一边记录数字,一边对唐哲解释道:“这是海拔经纬仪,结合它给出的数字,可以详细记录在什么地方发现了什么。”
等她把数据记录完,众人开始收拾这些水晶,那块最大的水晶太重了,根本带不走,他们只好又把它埋回原来的地方,剩下的水晶,每个人都分到了一两块,作为科研标本放进背包里。
胡静看着手里的水晶,突然想起唐哲之前送给她的那, 虽然不大,但晶莹剔透,每次看到都能想起唐哲。
可一想到唐哲把她送的手表寄了回来,她心里又有些失落 。
“不过这次不一样,” 胡静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这次科考队要在山里待半个月,我有很多机会和他相处,一定能让他看到我的好。”
收拾好水晶,众人继续赶路。唐哲说道:“我们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再走两个小时,就能到章家寨,今天晚上可以在那里休息一晚,明天再从清水江进山。”
许中南拿出随身携带的地图,铺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仔细看了起来:“在章家寨休整一晚上也好。明天从清水江进山,按照路线,从清水江到金顶,中间都不会有人家户了吧?”
“是的。” 唐哲凑过去,指着地图上的路线说道,“清水江往上走,经过锯齿山,一直到金顶,都是无人区。现在已经入秋,山上越来越冷,承恩寺里的和尚基本都下山过冬了,寺庙里也没人。从金顶顺着牛尾河往下走,要到坝口才会有村寨,不过那里没通公路,要是想补给,梵净山西线最后的通车点就是章家寨,而南线的话也要出了牛尾河到苗旺才有公路。”
路途听了,皱了皱眉头,对许中南说道:“许老,咱们得提前联系补给的事情。要是到了章家寨不补给,后面进了无人区,口粮和物资肯定不够用。不如让李默用无线电联系一下邛水县林业局的同志,请他们帮忙准备些物资,送到章家寨?”
许中南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转头问胡静:“小静,我们现在还剩多少口粮?”
胡静想了想,说道:“进山的时候,我们每个人只带了五天的口粮。现在已经用了一天,还剩下四天的量。要是后面要走十天半个月,肯定不够吃。”
“那从清水江进山,再从牛尾河出山,大概需要多少天?” 许中南又问唐哲。
唐哲沉吟了一会儿,说道:“要是按照我们正常打猎的速度,只需要三四天,但你们要停下来观察、拍照、记录,速度会慢很多,大概是我们的三倍,我估计至少得十天时间。”
“十天?” 许中南和路途都沉默了,四天的口粮要撑十天,根本不可能。过了一会儿,路途开口说道:“要是我们不去牛尾河,只到承恩寺呢?”
“那就能省一半时间,四到五天左右。” 唐哲回答道。
路途眼前一亮,对许中南说道:“许老,我觉得可以这样,从清水江进山,基本都是上坡路,背包里要装标本、仪器,已经很重了,要是再增加口粮,大家肯定吃不消。不如我们把补给点设在承恩寺,让李默现在就联系当地政府,请他们提前一两天把物资送到承恩寺去。这样我们到了承恩寺,就能补充口粮,也不用在章家寨耽误时间。”
许中南点了点头,觉得这个方案可行,他对胡静说道:“小静,你把剩下的口粮分细一点,四天的量分成五天来用,尽量省着点吃,等到了承恩寺就能补给了。”
胡静有些为难地说:“分细一点没问题,可进了山全是体力活,每天要走很多路,大家要是吃不饱,肯定会没力气,到时候说不定会有怨言。”
路途笑着说道:“这你不用担心,唐哲不是带了猎枪嘛,我们还带了麻醉枪,要是遇到野猪、野兔之类的,打一只回来,既能补充蛋白质,又能让大家吃饱。”
胡静下意识地看了看不远处的耿桂兴,小声说道:“路处长,要是真打了野猪,耿老师肯定会不高兴,他连石蛙都不让吃,更别说野猪了,到时候他说不定会把你给吃了。”说完,她抿着嘴笑了起来。
李默嘴角微微上扬,发出一声轻蔑的冷哼,他的声音中明显透露出对某人的不屑:“哼,他不过就是个只知道死读书的书呆子罢了,脑筋死板得很,完全不懂得灵活变通。生态保护固然重要,但总不能让人饿着肚子去搞吧?真到了山穷水尽、没东西吃的时候,我就不信他还能坚持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
一旁的许中南见状,赶紧插话道:“好啦,别在这儿背后议论别人了。既然已经决定把补给点设在承恩寺,李默,你动作快点,赶紧去联系相关事宜。”李默闻言,点了点头,表示明白,然后转身走到一片较为空旷的地方。
他卸下肩上的背包,从里面掏出一台便携式无线电。这台无线电是科考队专门配备的,用于与外界保持联系,其信号覆盖范围相当广泛。李默熟练地打开无线电,开始调试起来。
经过一番操作,无线电终于成功接通了邛水县林业局的电话。李默对着话筒,清晰地报出了科考队所需的物资清单以及送达的具体地点。
在确认了所有信息无误后,他又与对方核对了一遍送达时间,确保物资能够按时到达。一切安排妥当后,李默才满意地挂断了电话。
“林业局的同志说,他们会在我们到达承恩寺的前一天,派人把物资送上去。” 李默向许中南和路途汇报。
许中南松了口气,说道:“那就好,有了补给,我们就能安心科考了。” 众人继续赶路,随着天色越来越暗,气温也渐渐降了下来,每个人都加快了脚步。
终于,在天完全黑透之前,远处传来了狗叫声。唐哲笑着说道:“前面就是章家寨了,听到狗叫,说明我们快到了。” 又走了几分钟,眼前出现了几间低矮的木屋,屋檐下的窗户里,射出昏黄的煤油灯,几条狗站在村口的田埂上,对着他们这些陌生人 “汪汪” 狂吠,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响亮。
第627章 你们去看矿了?
“汪汪汪 ——” 几条土狗的狂吠声在寂静的山村夜晚格外响亮,它们弓着背,毛发倒竖,死死盯着唐哲一行人,喉咙里还发出威胁的低吼。
就在众人有些紧张时,一间木屋的门 “吱呀” 一声打开,一个穿着深蓝色土布褂子的老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站在院坝边上,眯着眼睛打量着这群背着行囊的陌生人。
“狗哈,别叫了!” 老人清了清嗓子,声音带着几分沙哑却格外有力。听到老人的呵斥,几条土狗立刻收敛了气势,摇着尾巴往后退了几步,却依旧警惕地看着众人,时不时发出几声低吠。
唐哲借着屋檐下昏黄的煤油灯光仔细一看,心里顿时一喜,这老人他认识,是章家寨的章汉卿,论辈分,唐哲还得叫他一声 “伯伯”。
章汉卿的大女儿章向南嫁到了唐家山,也是出了五服的堂哥,所以唐哲得喊章向南一声 “嫂子”。
“伯伯,您吃过饭没有?” 唐哲率先迈开脚步,朝着院坝走去,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
章汉卿把手搭在额头上,眯着眼睛看了唐哲好一会儿,才慢悠悠地问道:“吃过了,你是哪个哦?看着面熟,就是记不太清了。” 老人年纪大了,眼神有些不好,加上天黑,一时没认出唐哲。
“伯伯,我是唐家山的唐哲啊,我爹叫唐自立,您还记得不?” 唐哲连忙自报家门。
“哦!哦!” 章汉卿听到 “唐自立” 和 “唐家山” 这两个关键词,眼睛一下子亮了,连忙放下搭在额头上的手,笑着说道:“原来是唐家山唐老二家的阿哲啊!你看我这记性,真是越来越差了。天都黑透了,你们这是从哪里来啊?背着这么大的包,是要去哪个地方?”
“我们从石柱岩过来的,今天走了一天山路,想在章家寨找个地方住一晚,明天再出发。” 唐哲一边说,一边回头招呼许中南他们:“许老师,路处长,你们过来吧,这是我伯伯,章汉卿伯伯。”
许中南和路途等人连忙走过去,笑着和章汉卿打招呼:“老人家好!打扰您了!”
章汉卿连忙摆了摆手,热情地说道:“不打扰不打扰!快叫上你的同伴进屋来坐,外面冷,屋里有火塘,暖和!” 说着,他还用拐杖把那条大黑狗压住,生怕它再吓到客人。
唐哲跟着章汉卿走进院坝,院坝是用青石板铺成的,虽然有些凹凸不平,却打扫得干干净净。
院坝角落里堆着几捆晒干的柴火,旁边还放着一个竹编的鸡笼,几只鸡正蜷缩在里面睡觉。“伯伯,我们今天晚上想在您家借住一晚,不知道方便不方便?” 唐哲问道。
其实从章家寨到唐家山只有十来里路,但现在天已经黑了,山路难走,而且明天还要从章家寨出发去清水江,要是今晚回唐家山,明天又得走回头路,太耽误时间。所以唐哲觉得,能在章家寨住一晚是最好的。
章汉卿一听,连忙摆手:“方便!怎么不方便!我家老大向东不在家,他那间房空着,老二向北的房也空着,还有两间偏房,足够你们住了!就是家里铺盖不多,怕你们冻着。”
“老人家您放心,铺盖我们都带得有!” 许中南连忙接过话,笑着说道:“我们是省科考队的,出来的时候备了睡袋,只要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行,不麻烦您。”
章汉卿刚把众人领到大门口,就朝着屋里喊了一声:“碧英!碧英!家里来客人了!你去给你妈说一声,再煮点夜饭,客人走了一天路,肯定饿了!”
屋里很快传来一个女人的应答声:“哎!晓得了!” 紧接着,一个穿着碎花布衫的女人端着一个木盆走了出来,约莫二十六七岁的年纪,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
她看到众人,连忙放下木盆,笑着打招呼:“各位同志辛苦了,快进屋坐,我这就去厨房烧火煮夜饭。” 说完,就转身进了厨房,不一会儿,厨房里就传来了 “噼里啪啦” 的柴火声。
唐哲看着女人的背影,转头问章汉卿:“伯伯,这个就是向北哥的媳妇碧英嫂子吧?”
章汉卿笑着点头,把众人领进堂屋,然后摸索着从抽屉里拿出火柴,点燃了桌上的煤油灯。昏黄的灯光瞬间照亮了堂屋,堂屋中间摆着一张八仙桌,四周放着几张椅子,墙上挂着一张泛黄的伟人象,一张是半身象,一张是接待尼克松的。
“是呀,就是碧英。” 章汉卿坐在椅子上,拿起火塘边的旱烟袋,慢悠悠地装着烟丝,“向北跟向东去林场了,今年林场要砍到立科才封山,还得一个月左右才能回来。”
唐哲顺势问道:“伯伯,向东哥还在杨家厂伐木场上班啊?我听我爹说,那可是铁饭碗,待遇好得很。”
提到自家儿子,章汉卿脸上露出了骄傲的笑容,他点了点头,抽了一口旱烟,缓缓说道:“是呢!向东在伐木场,每个月有三十多块工资,还管饭;向北农忙的时候在家种地,农闲了就去伐木场帮工,一天也能挣个块把钱;大女儿向南嫁在你们唐家山,日子过得也安稳;小女儿向茜在公社粮站上班,也是吃公家饭的。”
说起他的子女,老人就是满脸的自豪感,腰也坐得直了些。
众人听着,都忍不住称赞:“伯伯您家儿女真有出息!个个都有本事!”
章汉卿笑得更开心了,连连摆手:“都是娃子们自己争气,我也没帮上啥忙。”
闲聊了一会儿,章汉卿突然想起什么,看着众人的背包,问道:“阿哲,你们从石柱岩来,是不是去看矿了?”
许中南连忙解释道:“老人家,我们是省科考队的,来梵净山做生态和地质科考,不是来采矿的。不过我们确实去石柱岩的铜矿洞看了看,主要是研究那里的地质结构和野生动物。”
章汉卿哦了一声,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他抽了一口旱烟,缓缓说道:“国家又要去石柱岩搞事情了?是要重新采矿吗?还是像以前一样,卖给外国人?”
他今年七十多岁了,小时候亲眼见过法国人在石柱岩开矿,那些外国人拿着枪,对当地人呼来喝去,把采出来的铜矿一车车运走,那段记忆,老人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
第628章 金牛
“老人家,您放心,我们不采矿,就算以后要开采,也肯定是我们国家自己开采,绝不会卖给外国人!” 许中南连忙摆了摆手,语气坚定得像块石头,“现在是新中国了,人民当家作主,再也不会让外国人来咱们中国抢资源、赚咱们的钱了!”
章汉卿听到这话,浑浊的眼睛里一下子亮了起来,他重重地点了点头,嘴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露出了欣慰的神色。
他把手里的旱烟袋在鞋底上 “磕磕” 敲了两下,抖掉里面的烟灰,慢悠悠地说道:“就是应该这样!以前那些洋鬼子太欺负人了,拿着枪杆子横冲直撞,把咱们石柱岩的铜矿挖走一车又一车,给咱们当地人的工钱却少得可怜,还动不动就打骂,想起那些日子,心里就堵得慌。要是国家真要采矿,我觉得该去清水江!那里可是实打实的有黄金,比铜矿金贵多了!”
“清水江有黄金?” 陈东一下子来了精神,听到 “黄金” 两个字,眼睛都瞪圆了,连忙往前凑了凑,问道:“老人家,您还记得具体在哪个位置吗?我们这次正好要去清水江做科考,说不定能顺便看看那里的地质情况!”
章汉卿把烟杆往墙上一靠,烟杆 “咚” 地一声轻响,稳稳地靠在了墙缝里。他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身体微微后倾,靠在椅背上,慢悠悠地说道:“清水江有黄金不算啥,更奇的是,那里还流传着金牛的故事,我们章家寨的人,从小就听老辈人讲这个故事,没有不知道的。”
许中南好奇地看向唐哲,眼神里带着 “你听过吗” 的疑问。
唐哲连忙摇了摇头。
章汉卿笑了笑,说道:“这故事跟我们章家的老祖宗有关,那是好几百年前的事情了,那会儿这一带还是荒山野岭,我家老祖宗,带着一家老小从湖南迁过来,是第一个在章家寨开荒的人。”
他顿了顿,喝了口桌上的凉茶,继续说道:“那时候条件苦啊,老祖宗带着家人砍树、开荒、种田,天天忙得脚不沾地。老祖婆是个勤快人,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做饭,吃完饭就背着背篼去坝上打猪草、割牛草,家里的猪和牛全靠她喂。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祖婆每天背回来的猪草和牛草都少了一大半,有时候甚至只够喂一头猪。”
“老祖宗一开始没在意,以为是老祖婆累了,少割了点。可连着好几个月都是这样,老祖宗就有点不高兴了,他把老祖婆叫到跟前,有些生气地说:‘你最近是不是偷懒了?每天出去大半天,回来就这么点草,家里的猪和牛都快饿瘦了,以后日子还怎么过?’”
章汉卿说到这里,故意停了停,看了看众人专注的表情,又继续说道:“老祖婆一听,委屈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她连忙跟老祖宗解释:‘我没有偷懒啊!我每天都是天不亮就出去,先打满满一大背篼猪草,再去割一担牛草,可等我割好牛草回来,猪草就被一头大黄牛给吃光了;要是我先割牛草,再去打猪草,等我弄好猪草回来,牛草又被那头牛给吃了,也不晓得是哪家的牛,拴又不拴个好,出来犯害人。’”
“老祖宗一听,觉得奇怪极了。那时候章家寨就他们一户人家,周围几里地都没有其他人家,而且他们自己家养的是水牛,不是黄牛,怎么会突然冒出一头大黄牛来?他连忙问道:‘那头牛来多久了?有没有主人来找过?’”
“老祖婆想了想,说道:‘来了有小半年了,那头牛长得油光水滑的,头上还戴着笼头,笼头下面拖着一根索子,索子拖在地上,都磨得发亮了,可这么久了,从来没人来找过它。’”
章汉卿喝了口茶,接着说:“老祖宗更奇怪,谁家要是丢了一头这么壮实的黄牛,肯定会急得团团转,要么报官,要么到处请人找,怎么可能半年都没人来找?他琢磨着,这头牛说不定有问题,他想了想,对老祖婆说:‘你明天还是去割草,等那头牛来吃草的时候,你别惊动它,等它吃完草走的时候,你悄悄跟在它后面,看看它到底去哪里,千万别让它发现。’”
“老祖婆虽然心里有点怕,但当家的发话了,她也不敢不从。第二天一早,她还是像往常一样背着背篼去坝上割草。没过多久,那头大黄牛就慢悠悠地走了过来,低头吃起了她割好的牛草。老祖婆屏住呼吸,站在一旁假装整理背篼,等大黄牛吃完草,甩了甩尾巴,慢悠悠地往清水江方向走的时候,她悄悄跟了上去。”
“她跟在大黄牛后面,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一直走到清水江边上一片陡峭的悬崖下。就在她以为大黄牛要停下来的时候,那头牛突然就不见了!老祖婆还以为看花了眼,她连忙跑过去,围着悬崖转了好几圈,别说牛了,连个牛脚印都没看到,她又惊又怕,连忙转身跑回家里,把看到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老祖宗。”
“老祖宗听完,也觉得不可思议,但他心里更确定,这头牛不一般。他跟老祖婆商量:‘明天你还去割草,像往常一样引它出来,我提前去清水江那片悬崖下躲着,等它回来的时候,我看看能不能抓住它。不管它是谁家的牛,有笼头索子就证明有主人,要是真没人来找,咱们把它牵回来,还能帮着耕地,也能省不少力气。’”
章汉卿说到这里,身体微微前倾,声音也压低了些,像是在说什么秘密:“第二天一早,老祖宗就揣着一把柴刀,提前去了清水江的悬崖下,找了个茂密的灌木丛躲了起来。他从早上等到傍晚,腿都蹲麻了,才远远地看见那头大黄牛慢悠悠地从下游走过来,后面不远处,老祖婆正小心翼翼地跟着,生怕跟丢了。”
“老祖宗屏住呼吸,紧紧盯着大黄牛。只见那头牛走到悬崖下,停下脚步,甩了甩尾巴,然后就像上次老祖婆说的那样,‘嗖’地一下往石壁里钻。老祖宗眼疾手快,连忙从灌木丛里冲了出去,可还是晚了一步,等他跑到石壁前,那头牛已经完全钻进了石壁里,连个影子都没剩下,石壁上还是光滑如初,连个印子都没有留下。”
“老祖宗心里又失望又着急,他围着石壁转了一圈,突然发现地上还有一截牛脖子上拖的索子!那索子正慢慢往石壁里移,像是被里面的牛往回拉。老祖宗一下子来了精神,他连忙扑过去,双手紧紧抓住索子的头子,使出全身力气往后拉。可索子那头的力气太大了,像是有一头千斤重的牛在里面拉,老祖宗虽然是个庄稼汉,力气不小,却还是被拉得往前踉跄了几步,差点被拖进石壁里!”
第629章 沉香只当烂柴烧
章汉卿继续把烟杆拿过来装上烟草点起,吧嗒吧嗒地抽了几口,继续说:“就在这危急关头,老祖婆也赶了过来。她看到老祖宗死死抓住索子,脸都憋红了,眼看就要被拖走,急得大喊:‘当家的!快放手!’可老祖宗哪里肯放?他觉得这索子不一般,说不定能抓住那头牛。老祖婆一看劝不动,连忙从背篼里掏出割草刀,‘咔嚓’一声,就把索子砍断了!”
“索子一断,剩下的那半截就像长了脚似的,一下子钻进了石壁里,不见了踪影。老祖宗手里还攥着砍下来的索子头子,他愣了愣,低头一看,突然惊喜地叫了起来 。”
“那哪里是什么索子头子?分明是一坨金灿灿的金子!那金子长得像个索子头子,沉甸甸的,拿在手里冰凉冰凉的,在太阳底下闪着光,晃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章汉卿说到这里,脸上露出了自豪的笑容,他指了指脚下的地面,说道:“我们老祖公就是靠这坨黄金,在章家寨扎下了根。他用黄金买了更多的地,雇了几个帮工,还给他的三个儿子都修了筒子楼,我们现在住的这个老屋基。”
众人听得入了迷,陈东忍不住问道:“老人家,那后来还有人见过那头金牛吗?或者找到过其他的黄金?”
章汉卿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后来再也没人见过那头金牛了,不过清水江的沙子里确实有黄金,我年轻的时候,还跟着村里的人去淘过金呢!用一个木盆,在江边舀沙子,反复淘洗,运气好的时候,能淘到几颗细如米粒的金粒,攒多了也能换点钱。不过现在政府不让私自淘金了,说是要保护江水生态,我们也就不淘了。”
许中南点了点头,说道:“政府做得对,私自淘金不仅会破坏河道,还可能引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才是长久之计,不过这个金牛的故事,倒是给清水江增添了不少传奇色彩。”
唐哲接过话说:“金牛的传说我倒没有听说过,不过我们梵净山这个地区流传着一句顺口溜,叫做梵净山九十九道溪,谁人能识透,银子用撮箕,金厂河从明代就一直是官方的陶金河。”
就在这时,厨房传来了碧英的声音:“爹,夜饭煮好了,红薯稀饭都快凉了,叫大家过来吃吧!”
章汉卿连忙站起身,笑着招呼众人:“走!吃饭去!咱们边吃边聊,要是你们还想听故事,我再给你们讲几个咱们梵净山的老故事!”
众人跟着章汉卿走进厨房,看着锅里冒着热气的红苕箜饭,闻着腌菜的香味,听着刚才的金牛传说,每个人都觉得心里暖暖的 。
当天晚上就住在章汉卿家,胡静和碧英挤一张床,陈东和周勤打了地铺,其他人就住在他大儿子家。
第二天一早又在章汉卿家吃了早饭,然后便往清水江去。
章家寨到洞德寺不过二十来分钟的时间,这个寺庙早就已经废弃,只剩下一堵残破不堪的石墙和几根早已经腐朽的柱子孤零零地立在荒地上。
几个人在庙前的空地上重新整理了装备,然后就顺着清水江河道一直往里走。
唐哲指着前面不远的地方说道:“那个地方应该就是章老汉说的金牛岩了。”
许中南和路途商量了一下,让其他人就在河边休息一下,他们两个和陈东一起就去往那片岩石下面进行勘探,确定是否有金脉存在。
我一等,就等到中午,他们三个人才从金牛岩那个地方回来。
“果然是一处金矿脉,含量还不低。”陈东兴奋地说,他手里还拿着一块指头大小的金矿石。
许中南和路途也回到了河边,他说道:“许多的民间故事,都是有一定根源的,不管章家的老祖宗遇到金牛的事情是真是假,但这里一定是存在着与黄金有关的东西。”
路途笑道:“依我看呐,金牛的事情肯定是假的,但是他老祖宗弄到黄金却一定是真的,你们还记得不,在解放前,章老汉可也偷偷在这里来淘过金,淘金的技艺虽然说不是特别复杂,但是对于普通山野村民来说,还是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尤其是它的提纯。”
许中南点着头说:“你说得有道理,我想很早以前,他们章家从湖南搬过来之前,一定是淘金客,后来无意之间在清水江发现了金矿或是金沙,他便自己偷偷淘,不过历朝历代都是禁止私人淘金的,抓到便会处以重刑,为了逃避打击,但又不可能不把手中淘来的黄金出手,只能编了这么一个故事。”
唐哲也觉得路途说得有道理,据他所知,也就是金厂河以及标水岩的那个地方现在偶尔还有人偷偷淘金,一旦抓住都会被关押,而西线这边淘金的人几乎没有。
许中南又说道:“民间故事的流传,通常都很接地气,但是这些故事当中,有的是为了掩盖真相,有的却是给后人留下线索。”
路上闲聊的时候,唐哲也和许中南他们讲过大鱼泉以及燕子阡的一些事情,包括那个渣豆花稀饭的故事,许中南看着唐哲,说道:“就像大鱼泉对面的燕子阡出鱼一样,并不是那个打渔的老人碰到了什么龙王,也许是那老头用渣豆花去打窝,引来了洞里的鱼群,才让他收获满满。”
听到这里,唐哲也恍然,说道:“对呀,我一直把它当成一个故事听,还真没有从故事当中去深入思考过其中隐藏的原因,山洞里的地下河,本来食物就很单一稀缺,那老头用渣豆花打窝,也不是没有道理,但又怕别人效仿他,于是编了这么一个故事出来。”
许中南找了一块石头坐下,说道:“就像你在章老汉家说的,梵净山九十九道溪,谁人能识透,银子用撮箕这句话一样,并不是没有道理,说明山里矿产资源丰富,但是一般的山里人对这些矿产并不认识,我们黔省不是有一句俗话嘛,叫做黔人有宝不识宝,沉香只当烂柴烧,这是一个道理。”
正聊着,胡静已经把中午的罐头热好了,几个人又凑在一起吃了起来。
而河道的深处,不时传来噢噢的吼声。
第630章 天敌
深秋的正午,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冠,在清水江面上洒下斑驳的光点。本该是山林间最静谧的时刻,却被一阵急促的猴叫声打破, 清水江上游的猴群像是发了疯一般,此起彼伏的吼叫顺着风飘来,尖锐中带着几分异样的躁动,在山谷间不断回荡。
现在正是中午,也是深秋时节里最暖和的时候,按照往年的经验,猴群最喜欢趁着这股暖意出来觅食,要么在林间采摘野果,要么到江边捞取水生昆虫。
再过些日子,等山里下了雪,食物变得稀缺,这群猴子还会跑到洞德寺一带的庄稼地里,偷偷啃食村民种下的玉米和红薯,为此村民们还特意在田边扎了稻草人,却也拦不住灵活的猴群。
他想起上一次和申二狗来清水江采猴结时的情景,那时猴群还待在清水江更深处的峡谷里,要沿着河道走大半天才能看到它们的踪迹,而现在众人所处的位置,连猴群常年栖息的那片悬崖都看不见,可今天这猴叫声,听着却格外近,仿佛那群猴子就在不远处的树林里,叫声里的急切感,连站在河边的人都能清晰察觉。
“唐哲,你听到猴子的叫声了吗?” 身旁传来耿桂兴的声音。
他端着一个铁皮罐头盒子,里面还剩小半盒压缩饼干,他抬头望着声音来源的方向,眉头微微皱起,耳朵下意识地凑近,显然也注意到了猴群叫声的异常。
唐哲点了点头,指了指前方的树林:“叫得这么大声,别说我们了,估计都能听到。” 他常年在山里打猎,对林间的声音格外敏感,可这么反常的猴叫,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耿桂兴放下罐头盒,指尖轻轻敲击着盒壁,若有所思地说:“我总感觉这群猴子的叫声不一样,和平时听到的打闹声差太远了。”
唐哲听到这话,也竖起耳朵仔细分辨起来。猴群的叫声还在持续,尖锐中带着一丝慌乱,像是在互相警示,又像是在对抗什么。他想了想,说道:“确实叫得急了些,但猴子之间经常打架抢食,闹得厉害的时候叫声也不小,应该是正常的吧?”
“不对。” 耿桂兴摇了摇头,语气十分肯定,“猴子之间打闹的声音虽然也吵,但透着股嬉闹的劲儿,不会这么急促;而且你仔细听,这叫声里还带着几分恐慌,像是遇到了什么危险。”
听到耿桂兴的话,唐哲心里不禁生出几分佩服。眼前这位专家看着年轻,文质彬彬的,戴着一副细框眼镜,手里总是拿着笔记本记录,可没想到对动物行为的观察这么细致。
唐哲自己常年在山里跑,能通过脚印的深浅、气味的浓淡判断动物的种类和行踪,甚至能从兽吼中分辨出是否有猎物,却从没特意关注过猴子叫声里的细微差别,在他眼里,猴群的叫声大多都是吵闹的,没什么不同。
“耿老师,您这么一说,还真有点道理。” 许中南凑了过来。
胡静也点了点头,闻言站起身:“该不会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吧?”
很快午饭就吃完了,大家收拾好垃圾,继续顺着清水江往上游走。
深秋的清水江水格外凉,伸手进去能感觉到刺骨的寒意,连岸边的鹅卵石都带着冰凉的触感。
透过清澈的水面,可以看到河里的游鱼在悠闲地游动:有手指粗的游鱼棒,身体呈流线型,穿梭在水草间;还有色彩鲜艳的桃花子,鱼鳞泛着淡淡的粉色,在阳光下格外显眼;石巴子则贴着河底的石头,一动不动,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只有毛线头大小的冷水虾,成群结队地在水底的沙地上爬动,像是一片移动的小光斑。
河道两岸生长着各种各样的野生植物,成了天然的 “药材库”。
周勤负责记录植物种类,他指着一株开着白色小花的植物说:“这是白芨,根部能入药,有止血的功效;旁边那株叶子带锯齿的是虎杖,茎秆能治关节痛。”
胡静则拿着标本夹,小心翼翼地把采集到的植物样本夹进去,动作轻柔得像是在呵护珍宝。
布鲁斯的手指头上伤口已经结痂了。他时不时低头看一眼伤口,每次看到,都要对唐哲赞叹几句:“唐,你的药酒太神奇了!我之前在国外受伤,要好几天才能结痂,用了你的药酒,才两天就不疼了。”
他已经试探过好几次,想要从唐哲嘴里套出药酒的配方,可唐哲每次都笑着岔开话题,根本不接话茬。布鲁斯也明白,想要从唐哲这里得到配方,恐怕比登天还难。
就在众人专心采集标本的时候,猴群的吼叫声突然变得更大了,而且听起来离得更近了,仿佛那群猴子就在前面的树林里。
唐哲心里一紧,下意识地把背上的枪取了下来,检查了一下子弹,确认枪膛里有子弹后,才重新背在背上。
“前面好像有动静!” 许中南突然指着前方的树林,声音有些激动。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远处的树冠上,一群猴子正在跳来跳去,有的猴子还不停地往另一棵树上扔树枝和野果,动作急切,叫声也越来越大,整个猴群都处于一种躁动的状态。
许中南拉了拉身旁的路途,小声说:“那群猴子好奇怪,大中午的不去找吃的,难道是在争猴王?”
路途还没说话,耿桂兴就接过了话茬:“不像是在争猴王。” 他推了推眼镜,目光紧紧盯着猴群的动向,“猴群里争猴王,通常只是两只最强壮的猴子单打独斗,就算有其他猴子参与,也只是少数几只帮忙,绝不会出现整群猴子都一起参与的情况。你们看那树上的猴子,少说也有一二十只,这么多猴子一起躁动,还不停地扔东西,更像是在对抗什么,应该是群猴遇到天敌了。”
“猴子还能有什么天敌?” 胡静皱起眉头,有些不解,“它们那么灵活,会爬树,就算在悬崖上跑也像是在平地上一样。豹子、豺狼这些动物虽然厉害,可根本追不上猴子,更别说伤害它们了。”
耿桂兴摇了摇头,耐心解释道:“你说的没错,豹子和豺狼确实很难伤到猴子,但别忘了,我们现在在梵净山,这里还有猛禽。像体型大一些的金雕、雕枭,都是猴子的天敌。这些猛禽飞得高,视力又好,能从空中俯冲下来抓猴子,就算猴子躲到树上,也不一定安全。”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而且从猴群的反应来看,它们面对的天敌应该不一般。如果只是一只猛禽,猴子们不会这么恐慌,说不定还会一起反抗;现在整群猴子都这么急,说不定是遇到了一群猛禽,或者是其他更危险的东西。”
路途说道:“它们的叫声从我们吃饭的时候就开始了,到现在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什么样的天敌能让它们对峙这么久呢?”
第631章 琴蟒
又走了一段路后,距离那群猴子已经越来越近了,仅有一百多米的距离。就在这时,耿桂兴突然像被施了定身咒一样,猛地停下脚步,他的手指颤抖着指向猴群对面的树冠,声音也因为恐惧而变得有些发颤:“你们看……那是什么?”
众人听到他的呼喊,纷纷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在那茂密的树枝间,有一根碗口粗的“木头”若隐若现。这根“木头”的颜色与周围的树皮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深褐色的,而且其表面还带着粗糙的纹理,若不仔细观察,很容易就会把它当成是树枝断裂后垂下来的一部分。
然而,还没等大家回过神来,那根“木头”的一端突然微微抬起,就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着一般。紧接着,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发生了——那张原本被隐藏起来的“木头”竟然张开了一张血盆大口!
这张大嘴“呼”地一声张开,露出了里面暗红色的口腔,里面密密麻麻的尖牙闪烁着寒光,仿佛能轻易撕碎任何物体。与此同时,一条长长的舌头如闪电般快速伸缩了一下,然后以惊人的速度猛地朝着旁边树上的一只猴子咬去!
“我靠,大蟒蛇!” 耿桂兴吓得大叫一声,往后退了一步,脸上却满是惊喜和兴奋,连声音都带着颤音,“这么大的蟒蛇,我这辈子都没见过!”
这一幕来得太突然,一开始大家都没往蟒蛇身上想。
谁能想到,那么粗的 “木头” 竟然是活的?直到耿桂兴喊出声,众人才恍然大悟,仔细一看,那 “木头” 果然是一条巨蟒的身体,它缠在树枝上,身体随着树枝的晃动微微摆动,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出是活物。
“怪不得这群猴子叫了半天,原来是有蟒蛇在附近!” 许中南也激动起来。
那只被攻击的猴子反应极快,眼看蟒蛇的大嘴就要咬到自己,它猛地一缩身子,抓住旁边的树枝,“嗖” 地一下跳到了另一棵树的树冠上,惊魂未定地对着蟒蛇龇牙咧嘴,
叫声更急促了。其他猴子也像是被激怒了,有的对着蟒蛇扔树枝,有的在树冠间窜来窜去,连远处悬崖上的几只猴子,也不停地朝着这边扔石头和野果,显然是想把蟒蛇赶走。
布鲁斯举着相机,不停地按下快门,嘴里还念叨着:“太不可思议了!我们得走近一些观察,记录下它的形态和行为,这对研究梵净山的生态系统太重要了!”
“我赞同布鲁斯博士的建议。” 许中南立刻点头,他小心翼翼地拨开面前的灌木丛,“大家保持安静,慢慢靠近,别惊动它,蟒蛇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尤其是在它没有受到威胁的时候。”
众人小心翼翼地跟在许中南和布鲁斯身后,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生怕惊动了前面的蟒蛇。这一百多米的距离,因为要时刻留意脚下的落叶和树枝,所以走得异常缓慢,差不多用了十分钟才终于走到了那两棵大树附近。
唐哲站在人群最前面,透过稀疏的树枝,他率先看清了蟒蛇的全貌。只见那蟒蛇的身体紧紧缠绕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而树枝下则悬挂着一只猴子。那猴子的状态看起来非常凄惨,它的脑袋无力地耷拉着,四肢软绵绵的,眼睛突出,嘴角还不停地滴着暗红色的鲜血,显然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
再看蟒蛇的肚子,靠近头部的位置明显鼓起,就像塞了一大团东西在里面。不用想也能猜到,那肯定是另一只猴子被它整个吞进了肚子里。这条蟒蛇的体型极其庞大,至少有十一二米长,身体最粗的地方差不多有水桶那么粗,估计重量得有四五百斤重。对于这样一条庞然大物来说,吞下一只二三十斤的猴子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布鲁斯一边拍照,一边补说:“蟒蛇和小型蛇类不一样,行动比较缓慢,但力量极大,而且所有蛇类在吃东西的时候,都是最脆弱的时候。它们不能咀嚼,只能把食物整个囫囵吞下,要是中途被打扰,吐也吐不出来,吞也吞不进去,这个时候几乎没有任何攻击能力。”
耿桂兴扶着旁边的一棵树,轻轻喘着气,眼神里满是兴奋:“我的妈呀,这么大的蟒蛇,我还是第一次见!”
唐哲仔细观察着蟒蛇的鳞片,说道:“看它的鳞片纹理和颜色,好像是琴蟒?二胡上面经常用到它的皮,不过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活的。”
“不,这应该是缅甸蟒。” 布鲁斯放下相机,皱着眉头说道。
胡静听得有些疑惑,连忙看向耿桂兴:“耿老师,您是动物学专家,您来看看,它到底是什么品种啊?”
耿桂兴往前凑了凑,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才笑着说道:“唐哲和布鲁斯博士说得都有道理,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没错。从国际分类上来说,它确实被称为缅甸蟒,因为缅甸是它们的主要分布区域,而且在 1820 年,动物学家海因里希?库尔首次对这种蟒蛇进行命名时,就是以缅甸的标本为依据的。”
他咽了一口口水,继续解释道:“但是在我们中国,人们通常把它叫做琴蟒或者南蟒。叫琴蟒,是因为它的皮质地坚韧,纹理清晰,以前常被用来制作二胡、京胡等乐器的琴皮,音质特别好;叫南蟒,则是因为它主要生活在我国的南方地区,比如云南、广西、福建等地,北方几乎见不到它们的身影。不过这些年因为植被破坏和人为捕捉,琴蟒的数量越来越少,已经很少能见到这么大的个体了。”
许中南也激动地点头:“是的!今天发现的这一条,是我们黔省从解放后,第一次正式记录到琴蟒的踪迹,这不仅打破了‘黔省无蟒蛇’的说法,还填补了我们对梵净山大型爬行动物研究的空白!”
“不光是如此!” 耿桂兴补充道,“我还可以确定,这是除了广西、云南之外,我国最靠北的地区首次发现琴蟒!这对研究琴蟒的分布范围、适应能力,以及梵净山的生态环境,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科研价值!”
布鲁斯也兴奋地说道:“我们得赶紧记录下它的体长、体重、体色、鳞片特征,还有它的捕食行为,这些数据太珍贵了!”
第632章 蟒蛇过来了
布鲁斯看着树上纹丝不动的巨蟒,眼神里满是急切,他猛地转过身,朝着不远处的李默喊道:“李!快过来!把麻醉枪给我!” 他的声音带着几分急促,双手还不自觉地搓了搓 ,作为动物学家,他太想近距离研究这条罕见的巨蟒了,若是能麻醉后采集些数据,对研究成果会有极大帮助。
李默听到喊声,连忙背着装有麻醉枪和药剂的背包跑过来,刚要解开背包,许中南却突然上前一步,伸手拦住了他:“布鲁斯博士,等等!现在还不是用麻醉枪的时候!”
他指着树上依旧躁动的猴群,语气严肃,“你看,那条巨蟒还在被猴群攻击,藏酋猴的攻击性极强,一旦我们把蟒蛇麻醉,它失去反抗能力,这群猴子肯定会一拥而上,到时候蟒蛇很可能被撕成碎片,我们不仅研究不成,还会破坏这里的生态平衡!”
路途也连忙凑过来,指着树冠间窜动的猴子补充道:“许老说得对!藏酋猴和金丝猴、猕猴不一样,它们性情凶猛,领地意识强,全国各地都有过藏酋猴袭击人的记录。现在蟒蛇刚捕食失败,本就处于弱势,要是被麻醉,失去反击能力,猴群必然会群起而攻之。”
他顿了顿,又提出建议:“依我看,不如先以蟒蛇身边的树干、岩石,还有猴群的活动范围为参照物,多拍些照片和视频,记录下它的形态和行为特征,这些素材足够我们后续研究用了。等猴群散去,或者蟒蛇转移到安全地方,再考虑是否近距离观察,这样既安全,也不会干扰它们的自然行为。”
布鲁斯顺着他们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树上的猴子果然没有消停 ,一只体型壮硕的猴王蹲在最高的树枝上,时不时发出几声尖锐的叫声,像是在指挥。
其他猴子则分工明确,有的在树冠间跳跃,寻找合适的石头和树枝;有的则趴在树枝上,瞄准蟒蛇的身体,用力将 “武器” 砸下去。
“砰砰” 的声响不断传来,有的石头砸在蟒蛇鳞片上,被弹飞出去;有的树枝则缠在了蟒蛇身上,又被它轻轻一甩就掉落在地。
巨蟒似乎也察觉到了环境的不利,它原本缠在树枝上的身体开始慢慢松动,带着粗糙鳞片的躯干像一根粗壮的绳子,顺着树干缓缓往下滑。
下滑的过程中,它缠在腰上的那只死猴子失去了支撑,“啪” 的一声掉了下来,像一滩烂泥砸在树下的岩石上,四肢扭曲着,连动都没动一下,显然已经死透了。
胡静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皱紧了眉头,眼神里满是不忍。
她早年在八家堰当过几年知青,听当地老乡说过 “猴子和人类是同一个祖宗” 的说法,此时看到猴子惨死的模样,心里竟生出几分兔死狐悲的滋味,指尖不自觉地攥紧了衣角。
许中南注意到她的异样,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小声安慰道:“小静,我知道你不忍心,但我们是来搞科考的,首要原则就是不干预自然规律。大自然本就是这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蟒蛇要生存,就得捕食;猴子要保护同伴,就得反抗,这是它们之间的平衡,我们不能随便打破。”
胡静轻轻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不适:“许老师,我知道了,我就是…… 有点不习惯。” 她抬起头,看向树上的猴群,眼神里的情绪渐渐平复 ,科考不是慈善,尊重自然规律,才是对这片山林最好的保护。
许中南满意地点了点头,又转向布鲁斯:“布鲁斯博士,你看,这就是我阻止你用麻醉枪的原因。我们若是强行干预,不仅可能害死蟒蛇,还可能让猴群因为失去威胁而变得更加大胆,说不定还会造成生态灾难。”
布鲁斯脸上露出了愧疚的神色,尴尬地笑着说道:“哦,许,我的老朋友,谢谢你及时阻止了我!我刚才太着急了,只想着研究,却忘了考虑生态平衡,差点犯了大错。” 他一边说,一边拿起相机,对着巨蟒和猴群又拍了几张照片,“你说得对,我们先记录,不打扰它们。”
就在这时,树下的巨蟒突然加快了下滑速度,粗壮的身体贴着树干,“沙沙” 地摩擦着树皮,很快就落到了地面。
它落地时,尾巴还轻轻甩了一下,卷起几片落叶,显然还在消化刚才吞下去的猎物,行动不算灵活。
但树上的猴群并没有放过它,几只胆大的猴子甚至跟着跳到了低矮的树枝上,继续朝着它扔石头和野果,有的石头还砸在了它的头部,却被坚硬的鳞片挡了回去。
更让人紧张的是,巨蟒落地后,并没有朝着远离科考队的方向逃跑,反而调转方向,径直朝着众人站立的地方游来!它的身体在落叶堆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速度虽然不算快,但每一次蠕动,都让人心里发紧,那水桶粗的身躯,光是看着就让人害怕。
“大家小心!那条蟒蛇要过来了!” 唐哲最先反应过来,他立刻压低声音喊道,同时警惕地盯着蟒蛇的动向,手不自觉地摸向了腰间的猎枪。
胡静作为队伍里唯一的女性,对蛇类这种冷血动物本就有天生的惧怕,看到巨蟒朝着自己游来,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声音都有些发颤:“啊?那、那怎么办啊?” 她下意识地往前挪了两步,正好站到唐哲身后,双手紧紧抓住了他的胳膊,指节都因为用力而泛白。
慌乱中,她甚至没注意到自己的脸颊已经红透了,像树上熟透的野果,又像刚才被吓得龇牙咧嘴的猴子屁股。
众人此时也慌了神, 他们离那两棵树本就只有十几二十米的距离,巨蟒再游几步,就能到跟前。
往下走是河道,虽然能避开蟒蛇,但河边湿滑,容易摔倒,而且蟒蛇逃跑的方向,就是清水江河的方向;往前是猴群聚集的树林,藏酋猴的攻击性极强,贸然过去肯定会被攻击;左右两侧的树林里也藏着不少猴子,显然是把他们围在了中间。
“大家快散开!往河对岸走!那里地势开阔,没有猴子,也能避开蟒蛇!” 唐哲快速扫视了一圈周围的环境,河对岸也是一个斜坡,虽然陡,却能站人,他立刻做出决定,一边指挥众人撤退,一边朝着李默喊道:“李默!你赶紧带着胡老师往河边走,一定要保护好她!”
第633章 把它们引开
话一说完,他甚至都没有给其他人反应的时间,像离弦的箭一样,猛地抓起猎枪,如疾风骤雨般朝着巨蟒所在的方向疾驰而去。
他心里非常清楚,如果自己不挺身而出,去引开那可怕的巨蟒和猴群,那么其他人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安全撤离。
胡静眼睁睁地看着他如同一道闪电般冲出去的背影,整个人都呆住了,仿佛被施了定身咒一般,完全无法动弹。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回过神来,心急如焚地朝着他的方向扯开嗓子大喊:“唐哲!你要去哪里?别过去!那里太危险了!”
然而,唐哲就像完全没有听到她的呼喊一样,头也不回,只是在奔跑中随意地挥了挥手,声音从前方远远地传了过来:“我去把它们引开!不管是那庞大的蟒蛇,还是那群数量众多的猴子,我们都绝对惹不起啊!所以,只能先想办法把它们引走,这样你们才能有机会安全撤退!”
他的脚步没有丝毫的犹豫和停顿,如同风驰电掣一般,迅速地跑到了距离巨蟒已经不远的地方。
胡静听到唐哲的这番话,一颗心瞬间就像被提到了嗓子眼儿,紧张得几乎要蹦出来了,眼眶也在一瞬间湿润了,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差一点就要掉落下来。
她心急如焚,声嘶力竭地朝着唐哲的方向大喊:“唐哲!你不要命啦?那蟒蛇那么大,猴子又那么多,你一个人怎么可能应付得了啊!”
李默连忙拉住她的衣襟,用力把她往河边拽:“胡老师,快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唐哲你还不了解吗?鬼名堂多得很,对付这些东西有经验,肯定没问题的!我们先到河对岸找个安全的地方等着,别给他添乱!”
胡静被李默拽着,脚步踉跄地往河边走,眼睛却一直盯着唐哲的方向,她看到唐哲一边跑,嘴里还大吼大叫,试图把它们引向远离众人的山林。
巨蟒果然被唐哲吸引,调转方向,朝着他游去;猴群也不甘示弱,几只壮硕的猴子从树上跳下来,跟在巨蟒后面,朝着唐哲的方向追去。
“唐哲!你一定要小心啊!” 胡静忍不住又喊了一声,声音里满是担忧。
李默终于把胡静拉到了河对岸,他指着不远处一块凸起的岩石:“胡老师,我们去那里躲着,视野好,能看到那边的情况,也安全。”
胡静点了点头,脚步踉跄地走到岩石后面,眼睛却依旧盯着唐哲消失的方向,双手合十,在心里默默祈祷:“唐哲,你一定要平安回来,千万不能有事……”
另一边,许中南、布鲁斯和路途也已经撤到了河对岸,他们站在岩石旁边,看着唐哲消失的方向,脸上满是担忧。
布鲁斯皱着眉头说道:“唐真是太勇敢了!不过那蟒蛇和猴群都很危险,他一个人会不会有麻烦?”
许中南叹了口气,眼神里满是欣慰:“唐哲不仅熟悉山路,还很有担当。他在山里长大,肯定有办法应付这些情况,我们再等等,相信他很快就会回来的。”
路途也点了点头,补充道:“刚才唐哲故意去吸引注意力,还朝着山林深处跑,就是为了把危险引开,不让它们靠近我们。以他的身手,应该能摆脱它们。 ”
众人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站在河对岸,目光紧紧盯着唐哲消失的山林入口。
清水江的河水在脚下缓缓流淌,发出 “哗哗” 的声响,悬崖下的树林里不时传来唐哲的吼声和吼群的怪叫声,让胡静的心一直悬着,手心都冒出了汗,她不停地在心里默念:“唐哲,快回来,快回来……”
唐哲把他们都支走了,朝前跑了没多远,就看着那条蟒蛇如惊弓之鸟般逃窜,他站在原地,大声呼喊着,试图引起蟒蛇的注意。
然而那蟒蛇一心只想逃命,见到唐哲挡在前面,便调转了头,朝着树林的下方逃去,这片树林位于悬崖之下,紧挨着河道,两边的灌木丛异常茂密,给蟒蛇提供了绝佳的藏身之处,眨眼之间,那蟒蛇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唐哲的目光转向树上的猴群,它们原本一直紧盯着蟒蛇,此刻失去了目标,自然而然地将注意力转移到了他身上。猴群开始躁动起来,叽叽喳喳地叫着,似乎在商量着如何对付这个突然出现的人类。
唐哲的心中一阵纠结,如果他现在转身往回跑,必然会把猴群引向科考队的成员,这无疑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危险。可是,如果他不站出来,那条蟒蛇说不定会突然折返,同样会将猴群引向科考队。
在这两难的境地中,唐哲深吸一口气,毅然决然地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抬头看了看前方,只见道路崎岖,荆棘丛生,但他没有丝毫犹豫,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猛地低下头,迈开步子,径直朝着前方狂奔而去。
猴群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它们的手臂不断挥舞着,将树枝像雨点一样朝唐哲扔去。然而,唐哲却像一个灵活的舞者,巧妙地避开了这些攻击。
尽管如此,这群猴子似乎已经被激怒了,它们的眼睛变得猩红,将唐哲视为一个可恶的入侵者。它们在他身后穷追不舍,发出尖锐的叫声,仿佛要将他赶出这片领地。
唐哲只能拼命地奔跑,他发现只有靠着悬崖的一侧,灌木丛比较稀疏,才能让他有足够的空间加速逃离。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朝着悬崖跑去。
然而,刚跑了没几步,他突然听到一阵呼呼的风声在耳边响起。他心头一紧,连忙紧紧地贴着崖壁,不敢有丝毫松懈。
紧接着,一阵噼噼啪啪的响声传来,几块巨大的石头从崖上滚落下来。唐哲心中暗叫不好,不用想也知道,这些石头肯定是那些猴子扔下来的。
幸运的是,这片悬崖的形状比较特殊,上面比下面突出一些,所以石头并没有砸到他。但唐哲心里清楚,他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必须想办法摆脱这群猴子的纠缠。
此时,树上的猴子们已经追到了跟前的树枝上,它们在树枝间跳来跳去,嘴里还不停地发出挑衅的叫声。
第634章 穷追猛打
碎石 “哗啦啦” 滚下悬崖,崖底传来沉闷的回响。
“这下麻烦了。” 唐哲心里暗叫不好,两侧崖下是绝对的死路,只要他敢挪过去,立刻会成为猴子的活靶子,石子像雨点般砸下来,不被砸死也要砸成重伤。他只能死死守住身前这一小块空地,目光紧紧盯着猴群,试图从它们的阵型里找到一丝突破口。
猴群的数量还在增加,越来越多的猴子从远处的树林里窜来,有的甚至抱着比脑袋还大的树枝,显然是把他当成了唯一的敌人。
几只胆大的猴子率先行动,它们从树上一跃而下,落在离唐哲七八米远的地面上,弯腰捡起地上的石头,前爪微微抬起,做出要投掷的姿势。
唐哲能清晰看到它们嘴角露出的犬齿,那牙齿泛着黄白色的寒光,显然经常撕咬硬物。
“没办法了。” 唐哲无奈地叹了口气,右手迅速从背上取下猎枪,手指扣住扳机,枪口朝天“砰!”
清脆的枪声在山谷里炸开,震得周围的树叶簌簌作响。原本躁动的猴群瞬间乱了阵脚,地上的几只猴子吓得浑身一哆嗦,手里的石头 “啪” 地掉在地上,转身就往树上窜,动作快得像一阵风。
但这震慑只持续了短短几秒钟。还没等唐哲理清逃跑的思路,树上的猴子就反应过来,它们发现这声音除了震耳朵,根本伤不到自己。
猴王蹲在最高的树枝上,发出一声尖锐的嘶叫,像是在下达命令。紧接着,树冠间的猴子再次躁动起来,这一次,它们扔石头的动作更精准了,几颗石子擦着唐哲的肩膀飞过,砸在身后的崖壁上,迸出细小的石屑。
唐哲咬了咬牙,再次扣动扳机 ——“砰!” 第二声枪响响起,可这一次,猴群只是微微停顿了一下,连一只猴子都没被吓跑。
几只猴子甚至对着他龇牙咧嘴,像是在嘲笑他的无力。唐哲心里一沉:这群猴子显然对枪声产生了耐受,再开枪也没用了。
这次出来只带了三十发子弹,刚才两枪已经用掉了两发,还剩二十八发,可眼前的猴群足足有近百只,是梵净山已知最大的藏酋猴群,就算他能做到一枪一只,最多也只能杀死二十八只,剩下的猴子只会被激怒,到时候别说逃跑,能不能保住命都难说。
更重要的是,他此行的目的是协助科考队,不是猎杀野生动物。“杀了它们又有什么用?” 唐哲在心里反问自己,猴子的肉不能吃,皮毛也卖不上钱,反而会让他良心不安。
而且,清水江一带的生态链本就脆弱,除了藏酋猴,还有毛狗、黑熊,现在又发现了琴蟒,若是一下子少了二十八只猴子,必然会打破当地的生态平衡,后续可能引发更严重的问题。
想到这里,唐哲缓缓放下猎枪,将枪身靠在崖壁上,枪托轻轻碰到岩石,发出一声轻响。
猴子有着极强的学习能力和观察力,见唐哲放下武器,树上的猴子渐渐放松下来,有的放下了手里的石头,有的甚至从树枝上跳下来,试探着往他身边靠近,嘴里发出 “呜呜” 的低叫声,不再像之前那样充满敌意。
唐哲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现在不能露出任何慌乱的神色,否则只会再次激怒猴群。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十多分钟里,猴群慢慢缩小了包围圈,有的猴子已经走到离他只有三米远的地方,好奇地打量着他,甚至伸出爪子,想要触碰他的裤腿。
但它们的叫声越来越小,眼神里的凶光也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警惕的好奇。
“就是现在!” 唐哲在心里默念,右手突然抓住枪身,左手撑住崖壁,身体猛地朝着右侧灌木丛少的方向冲了出去。
那里的树木间距较大,能让他跑得更快,而且地面相对平坦,不容易摔倒。他的动作快如闪电,像一道黑色的影子,瞬间冲出去十多米远,等崖边的猴子反应过来时,他已经钻进了树林里。
“吼 ——” 猴王的怒吼声再次响起,原本放松的猴群瞬间被激怒,它们在树上跳跃着,树枝被踩得 “吱呀” 作响,有的猴子甚至直接从树上跳下,跟在唐哲身后追赶。
几只跑得最快的猴子很快追上了他,它们张开嘴巴,露出锋利的犬齿,朝着唐哲的小腿抓去。
唐哲余光瞥见身后的猴子,心里一紧,右手迅速调整枪的姿势,握住枪管,将枪身当成扁担,朝着身后的猴子抡了过去。
“啪!” 枪身重重砸在最前面那只猴子的头上,那只猴子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身体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飞了出去,“咚” 地摔进旁边的灌木丛里,再也没有动静,不知道是死是活。
这一下,彻底激发了猴群的兽性,更多的猴子从四面八方围过来,有的从树上往下跳,有的从地面往前冲,它们的吼声越来越大,形成一片嘈杂的声浪,震得唐哲耳朵发麻。
他顾不上回头看那只被打中的猴子,双手紧紧握着枪身,左右挥舞,将靠近的猴子一一逼退,同时双脚不停,朝着清水江的方向狂奔。
脚下的落叶被踩得 “沙沙” 作响,树枝时不时刮到他的胳膊,留下一道道细小的划痕,但唐哲丝毫不敢放慢速度,只要再坚持一会儿,就能跑到清水江边,那里地势开阔,而且猴子怕水,只要他能跑到河边,就能暂时摆脱追赶。
身后的猴群依旧紧追不舍,有的猴子甚至捡起地上的树枝,朝着他的后背扔过来,一根树枝擦着他的肩膀飞过,“啪” 地砸在前面的树干上,断成两截。
唐哲咬紧牙关,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快一点,再快一点!” 他能听到清水江的流水声越来越近,“哗哗” 的水声像是在给他加油,又像是在提醒他,胜利就在眼前。
就在这时,前面出现了一片开阔地,清水江的河道赫然出现在眼前,江水泛着粼粼的波光,岸边的鹅卵石在阳光下闪着光。
唐哲还来不及高兴,连忙对着河对岸大声喊起来:“快来帮忙。”
第635章 暴雨
河对岸的许中南等人早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他们站在江边的岩石上,眼睁睁看着唐哲被近百只藏酋猴逼到崖边,手里的望远镜都快捏变形了。
布鲁斯举着相机,手指悬在快门上,却根本找不到拍摄的心情;李默紧紧攥着腰间的砍刀,恨不得立刻冲过去帮忙,却被湍急的江水拦住去路。
“唐哲在叫我们!” 胡静突然指着对岸,声音里带着哭腔。众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唐哲正朝着他们的方向挥手,嘴里还在喊着什么,虽然听不清具体内容,但那手势显然是在求助。
“快!拿树枝!拿石头!把猴子引开!” 许中南当机立断,弯腰捡起地上的木棍,朝着对岸的猴群用力挥舞,同时大声吼叫起来,虽然隔着江水,他们伤不到猴子,但人多势众的气势,或许能震慑住这群野兽。
众人立刻行动起来:李默和陈东扛着粗壮的树枝,在岸边用力拍打地面,发出 “砰砰” 的声响;布鲁斯和胡静则捡起地上的石子,朝着猴群的方向扔过去,虽然石子根本够不到对岸,却也摆出了攻击的姿态;路途甚至学着猴子的叫声,发出尖锐的嘶吼,试图混淆猴群的判断。
河对岸的猴群正全神贯注地追赶唐哲,突然听到对面传来嘈杂的声响,纷纷停下动作,抬头朝着江对岸望去。
当它们看到七八个人挥舞着树枝、吼叫着逼近岸边时,眼里顿时露出了警惕的神色。藏酋猴虽然凶猛,但对人类天生带有畏惧,尤其是面对一群气势汹汹的人,更是不敢轻举妄动。
“就是现在!” 唐哲抓住猴群分神的瞬间,转身朝着江边狂奔。猴群想要追赶,却被对岸的动静吸引,犹豫了片刻,等它们反应过来时,唐哲已经跑到了江边。
他顾不上江水冰冷,撩起裤腿就往水里跳,湍急的江水没过膝盖,带着刺骨的寒意,但他丝毫不敢放慢脚步,很快就蹚到了河对岸。
胡静第一个冲上去,拉着唐哲的胳膊,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他,生怕他受了伤。当看到他只是胳膊上有几道细小的划痕时,她悬着的心才放下来,随即又皱起眉头,带着几分嗔怪说道:“唐哲,你怎么能一个人冲出去?这是搞个人英雄主义!我们是一个团队,有危险应该一起面对,你要是真出了什么事,我们怎么向你家里人交待?”
唐哲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语气里带着几分后怕:“刚才情况太紧急了,那条蟒蛇虽然跑了,但猴群把我们围得死死的,我怕它们攻击你们,只能先把它们引开。没想到这群猴子这么难缠,差点就没能跑回来。”
“我看你才是最大的危险!” 胡静哼了一声,伸手拍掉他身上的水珠,语气虽然强硬,眼里却满是关心,“下次再敢这样,我们可不管你了!”
“好啦好啦,小静,先别说这些了。” 许中南走过来,拍了拍两人的肩膀,指了指河对岸,“你看,那群猴子还在对岸盯着我们,一时半会不会散去,我们得赶紧从这边的山上往上走,远离这里,免得它们又追过来。”
众人顺着许中南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河对岸的猴群还聚集在江边的树林里,有的蹲在树枝上,有的趴在岩石上,死死地盯着他们,时不时发出几声低吼。
众人不敢多做停留,收拾好行李,跟着唐哲沿着山路往上走。好在猴群只是在对岸徘徊,并没有试图蹚水过来,跟着他们走了几里地之后,便渐渐失去了兴趣,转身返回了自己的栖息地。
接下来的一天半时间里,科考队沿着清水江一路前行,沿途采集了不少植物样本和岩石标本,还记录了多种鸟类和小型哺乳动物的踪迹,一切都还算顺利。直到第三天下午,他们已经接近了清水江的源头,快要抵达锯齿山,天空突然变了脸。
原本晴朗的天空,不知何时聚集了厚厚的乌云,太阳被完全遮住,山林里瞬间暗了下来,连空气都变得沉闷。
“不对劲,这天气怕是要下雨。” 唐哲抬头看了看天,皱起眉头说道 ,这种沉闷的氛围,往往预示着一场暴雨。
话音刚落,一声炸雷突然在头顶响起,“轰隆隆” 的雷声震得山林里的树叶簌簌作响。
众人都吓了一跳,要知道,这已经是深秋时节,梵净山往年的这个时候,早就过了雷雨季节,这样的炸雷,几乎从未见过。
“快跑!找地方躲雨!” 许中南大喊一声,话音未落,雨点就 “噼里啪啦” 地砸了下来。这雨滴比黄豆还要大,砸在人身上,竟有些生疼。众人连忙加快脚步,四处寻找躲雨的地方。
梵净山的山林本就陡峭,加上雨水冲刷,地面变得湿滑难行,想要搭建帐篷根本不可能。
就在众人焦急万分时,唐哲突然指着前方不远处的一块巨石,大喊道:“许教授!那边有块大石头!我们去那里躲雨,靠着石头能搭个临时帐篷!”
许中南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块巨大的岩石矗立在山坡上,差不多有一栋三间的木房子那么大,岩石下方还有一处凹陷的地方,正好能容纳几个人。
“好!大家都往大石头那边走!小心脚下,别滑倒了!” 许中南大声指挥着,众人相互搀扶着,冒着暴雨朝着巨石跑去。
唐哲从背包里拿出防水薄膜,又从附近砍了两棵手腕粗的小树,将树干斜靠在岩石上,用绳子固定好,然后把薄膜铺在树干上,四周用石头压住。
很快,一个简陋却能遮风挡雨的临时帐篷就搭建好了。
众人连忙钻进帐篷里,刚坐下,外面的雨就越下越大,“哗啦啦” 的雨声像瀑布一样,砸在岩石上和薄膜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
天空暗得像傍晚,远处的山峰被乌云笼罩,只能看到模糊的轮廓,仿佛整个世界都被雨水淹没了。
众人在帐篷里一等就是将近两个小时,雨势丝毫没有减弱的意思,反而越来越大,仿佛天空破了个洞,雨水没完没了地往下灌。
深秋的梵净山本就寒冷,尤其是在海拔一千八百米左右的山腰,昼夜温差能达到十几度。现在众人浑身都被雨水淋湿,衣服贴在身上,冰冷的寒意顺着皮肤往骨头里钻,每个人的嘴唇都冻得发紫,牙齿不停地打颤,身体蜷缩在一起,却还是抵挡不住刺骨的寒冷。
就在众人一筹莫展时,耿桂兴突然大叫一声:“坏了!”
第636章 为了蛇命都不要
帐篷里的寒意还没散去,耿桂兴突然一声 “坏了”,像惊雷般炸在众人耳边。原本缩在角落取暖的众人瞬间僵住,纷纷抬起头,目光齐刷刷地聚在他身上。
陈东反应最快,连忙撑着湿漉漉的外套凑过来,语气里满是焦急:“耿老师,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不是我 ,是烙铁头!” 耿桂兴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嘴唇哆嗦着,双手紧紧攥成拳头,指节都泛了白,“我把装烙铁头的笼子忘在河边了!”
这话一出,帐篷里顿时安静下来。
众人都知道,那不是普通的蛇。
“不行,我得去把它拿回来!” 耿桂兴说着就要掀开头顶的防水薄膜,薄膜边缘的雨水顺着他的手腕往下淌,流进了他的袖口,可他丝毫没在意,“那是独一无二的样本,要是丢了,我们这辈子可能都再也找不到了!”
“耿老师,别去!” 唐哲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指了指帐篷外,外面的雨还在疯狂倾泻,豆大的雨点砸在岩石上,溅起半尺高的水花,远处的山林里传来 “哗啦啦” 的声响,像是有洪水在涌动,“你看这雨,山路全是泥,一步一滑,而且清水江的水肯定已经涨了,出去太危险了!”
“危险也得去!” 耿桂兴急得直跺脚,声音里带着明显的哽咽,眼眶都红了,“它要是被洪水冲、要么淹死、要么被石头砸烂,无论什么样的情况,我都不想让它发生,这么重要的标本,我不能让它毁在我手里!”
许中南也连忙走过来,伸手拍了拍耿桂兴的肩膀,语气坚定又带着安抚:“小耿,我知道你急,我们都懂标本的重要性。但你想想,现在外面暴雨倾盆,山里随时可能发山洪,你一个人下去,要是出了意外,比丢了标本更严重。再等等,等雨小一点,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等不了!” 耿桂兴猛地甩开两人的手,眼神里满是执拗,“许教授,您不知道,这是目前世界上发现的唯一一条梵净山烙铁头!它的基因序列、生态习性,都是全新的研究方向,要是没了,我们之前的努力全白费了!而且笼子放在离河边七八米远的石头上,现在水肯定还没淹到,我得去把它拿回来!”
话音未落,他已经掀开薄膜,一头扎进了暴雨里,雨水瞬间浇透了他的衣服,头发贴在脸上,挡住了视线,可他丝毫没有停顿,朝着山下的方向狂奔。
“真是个死心眼儿!” 唐哲气得一跺脚,骂了一句,却还是跟着冲了出去,“你等等!我跟你一起去!”
外面的雨大得吓人,像是有人在天上往下泼水,砸在脸上生疼,连眼睛都快睁不开。唐哲一边跑,一边朝着前面的耿桂兴大喊:“耿老师!你慢点!山上的雨水全往江里汇,河水肯定涨得快,你别跑这么急,小心摔了!”
可耿桂兴根本听不见,他的耳朵里全是 “哗哗” 的雨声,脚下的草皮被雨水泡得松软,每走一步都可能打滑,山水顺着山坡往下流,在脚下汇成细小的溪流,哗哗作响。
他的眼镜早就被雨水打湿,镜片上蒙着一层水雾,什么都看不清,只能凭着记忆里的方向,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河边冲。
一路上,他不知道摔了多少跤。
第一次是踩在青苔上,整个人往前扑,手掌撑在石头上,擦出一道血痕;第二次是被树根绊倒,膝盖磕在岩石上,疼得他龇牙咧嘴,却还是爬起来继续跑;裤子上沾满了泥巴,膝盖处磨破了一个洞,露出里面渗血的皮肤,他也全然不顾,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快点到河边,把烙铁头的笼子拿回来。
半个小时后,耿桂兴终于冲到了河边,可眼前的景象却让他瞬间傻了眼,原本只到膝盖的清水江,此刻已经变成了一条咆哮的黄龙,浑黄的河水裹挟着枯木、石头,在河道里奔腾,发出 “轰轰” 的巨响,震得地面都在微微颤抖。
河边的几棵小树被洪水冲得摇摇欲坠,有的已经被连根拔起,像稻草一样在洪水里沉浮。
耿桂兴呆呆地站在那里,浑身湿透,头发贴在脸上,眼神空洞地看着汹涌的洪水,仿佛被抽走了所有力气。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只能任由雨水顺着脸颊往下流,混着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的液体,滴落在胸前的衣服上。
“算了吧,耿老师。” 唐哲喘着粗气跑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笼子肯定被洪水冲走了,这里太危险,我们赶紧回去吧,不然一会儿水更大了,连路都没了。”
“不…… 不可能。” 耿桂兴猛地摇着头,声音沙哑得厉害,“我记得很清楚,笼子放在离河边七八米远的地方,水不可能涨这么快…… 肯定是被风吹走了,或者被什么东西挡住了,我们再找找,再找找!”
他说着,伸手摘下眼镜,用湿漉漉的衣服擦了擦镜片上的水雾,重新戴上,然后就要沿着河边往前走,想要顺着河道寻找笼子的踪迹。
“你疯了?” 唐哲一把拽住他的胳膊,语气里满是焦急,“这么大的洪水,你顺着河边走,万一被水卷走怎么办?”
耿桂兴被他拽得一个趔趄,脚下一滑,整个人 “啪” 地摔在地上,溅起一片泥水。唐哲也没站稳,跟着往前倒,压在了他身上。
“你放开我!放开!” 耿桂兴挣扎着想要起来,双手在地上乱抓,指甲缝里塞满了泥巴,却被唐哲死死按住肩膀,动弹不得。脚下的地面太滑,他用不上力,只能徒劳地扭动身体。
“你能不能冷静一点?” 唐哲也来了火,双手用力按住他的肩膀,对着他吼道,“你看看这洪水!什么都冲跑了!笼子早就没了!难道你为了一条蛇,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吗?”
第637章 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你懂什么!” 耿桂兴像是被踩中了尾巴的狮子,猛地从地上抬起头,眼里布满通红的血丝,拳头带着积攒的怒火,狠狠砸在唐哲的鼻子上。“你这个乡巴佬!知道那是什么吗?那不是路边随便抓的蛇!是世界上独一份的梵净山烙铁头!它对我来说,比命还金贵!你一辈子在山里追兔子打野猪,怎么会懂科研的分量!”
这一拳来得又快又狠,唐哲只觉得鼻子一麻,紧接着一阵剧痛传来,眼前瞬间冒起金星。他下意识地抬手去摸,温热的液体立刻沾满了手掌,血水混着冰冷的雨水,顺着指缝往下淌,滴在泥地上,晕开一小片暗红。
他本是放心不下,冒着暴雨跟来保护耿桂兴,没成想好心被当成驴肝肺,不仅挨了骂,还挨了拳头。
唐哲的火气 “噌” 地一下就上来了,猛地松开按住耿桂兴的手,从泥地里爬起来,指着他的鼻子,声音里满是怒火:“你他妈的爱死不死!老子好心陪你送死,你倒好,不领情还动手!就你读了两本书?就你懂科研?像你这种自视清高的书呆子,死在山里都没人收尸!”
耿桂兴也撑着地面爬起来,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和泥巴,露出的眼睛里满是血丝,像一头濒临崩溃的野兽。
他死死地盯着唐哲,仿佛要将他看穿一般,然而仅仅只是一瞬,他便又猛地转过头去,望向那汹涌澎湃的洪水。浑浊不堪的河水像是一头被激怒的猛兽,正张牙舞爪地咆哮着,所过之处,枯木和石头都被其裹挟着,一同奔腾而下。
原本放置笼子的地方,此刻早已被滔滔洪水淹没,甚至连一点曾经存在过的痕迹都寻觅不到。耿桂兴的心中,刚刚还燃烧着的熊熊怒火,就在这一瞬间被彻底抽空。他只觉得双腿一阵发软,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前倾倒,眼看着就要再次摔倒在地。
好在他反应迅速,连忙伸手扶住了旁边的一棵歪脖子小树。这棵树虽然长得有些歪斜,但其树干却异常粗壮,粗糙的树皮硌得他的手掌生疼,但也正因如此,他才勉强稳住了自己的身形。
耿桂兴的目光缓缓从那棵树上移开,重新落在了那空荡荡的河边。他的眼眶渐渐湿润,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最终还是像决堤的洪水一般,顺着脸颊滑落下来,与那冰冷的雨水一同砸落在脚下的泥地上,溅起一朵朵小小的水花。
“那不是一条普通的蛇啊……”他的声音异常沙哑,仿佛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气一般,听起来既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唐哲解释,“你知道一个新的特种被发现意味着什么吗?那可是无数科学家们梦寐以求的!他们翻了多少座山,蹚了多少条河,历经了多少艰辛也不曾发现过……可现在,就这么没了,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唐哲看着耿桂兴那失魂落魄的模样,心中原本熊熊燃烧的怒火竟如被一盆冰水当头浇下一般,逐渐熄灭了下去。他深吸了一口气,冰冷的雨水顺着他的领口直灌进衣服里,那刺骨的寒意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但也因此而稍稍清醒了一些。
唐哲迈步向前,走到耿桂兴身旁,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温和一些:“好啦,别再这么傻乎乎地站在这里了。雨势越来越大,再耽搁下去,山洪肯定会越来越凶猛,到时候我们俩可都要被困在这鬼地方了。标本丢了虽然很可惜,但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找到的,可要是命没了,那可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啊。”
然而,耿桂兴却仿佛完全没有听到唐哲的话一般,他只是呆呆地凝视着眼前湍急的河水,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找不回来了……再也找不回来了……”那声音就像是从幽冥地府传来的一般,充满了绝望和无助。
突然,耿桂兴像是如梦初醒一般,猛地抬起手,对着自己的脸颊狠狠地扇了过去——“啪!”这清脆的巴掌声在噼里啪啦的雨声中显得格外刺耳,仿佛整个山谷都被这声音震得嗡嗡作响。
“我他妈的真该死啊!”耿桂兴一边咒骂着自己,一边不停地用手扇着自己的耳光,一下又一下,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他的脸颊很快就变得通红,甚至有丝丝血丝从皮肤下面渗了出来,但他似乎完全感觉不到疼痛,只是机械地重复着这个动作,嘴里还在不停地骂着:“我怎么这么没用!怎么不把自己给弄丢了,偏偏把那么重要的标本给弄丢了!”
“别打了!” 唐哲连忙抓住他的手,制止了他的自虐行为,“就算你把脸打烂,那条蛇也不会自己游回来,梵净山这么大,既然能发现一条,肯定还有第二条,我们先回去跟许教授汇合,等雨停了,再顺着下游找,说不定笼子被什么东西挂住了,没被冲走呢?”
耿桂兴抬起头,眼里闪过一丝微弱的光,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真的…… 能找到吗?” 他知道这种新种烙铁头有多稀有,全世界目前只发现这一条,可此刻,他宁愿相信唐哲的话。
“不好说,但总比在这里等死强。”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之前在牛尾河的山洞里,好像见过一条类似的蛇,可当时手电筒光线太暗,只瞥了一眼,没看清鳞片纹路,万一不是同一个品种,说了只会让耿桂兴更失望,倒不如先不说。
耿桂兴盯着唐哲的眼睛,似乎想从他脸上找到一丝肯定。可唐哲的话里没有十足的把握,他眼里的光很快又熄灭了,痛苦地摇着头:“找不到的…… 再也找不到了…… 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不就是一条蛇吗?真有那么重要?” 唐哲忍不住问道,在他眼里,蛇再稀有,也比不上人的命重要,实在不懂耿桂兴为什么这么偏执。
耿桂兴苦笑两声,声音里满是绝望:“你不懂的…… 你真的不懂……” 他还想说什么,突然,目光扫过远处的河面,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像是被点燃的火把。
没等唐哲反应过来,他已经挣脱了唐哲的手,朝着河边狂奔过去,嘴里大喊着:“我找到它了!我找到它了!”
第638章 洪水
“小心!”唐哲心头一紧,来不及多想,拔腿便如离弦之箭一般追了上去。
此刻,河边的泥土早已被连日的雨水浸泡得松软不堪,一脚踩上去,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让人难以站稳。
唐哲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泥泞中艰难前行,心中暗暗叫苦不迭,这路况实在是太糟糕了,稍有不慎,自己恐怕就会像那根枯木一样,被无情的洪水卷入其中,随波逐流。
他一边小心翼翼地走着,一边顺着耿桂兴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几十米开外的河面上,一根碗口粗的树因为洪水的冲刷失去了支撑,横倒在水面上,而在它的枝桠上,竟然挂着一个再熟悉不过的笼子!
那笼子可不就是用来装烙铁头的吗?唐哲定睛一看,笼子的一半浸在水里,另一半则露在外面,随着洪水的起伏而上下沉浮。令人惊奇的是,尽管洪水如此凶猛,但那笼子却被牢牢地勾住了,始终没有被冲走。
“真的是它!”耿桂走得近了,兴奋地叫了起来。然而,当他看到眼前的景象时,却不由得停下了脚步,脸上露出一丝惧色。
原来,离那笼子在树冠中间,这条河道枯水的时候两边都非常陡,现在它所处的位置不知道水有多深,岸边两步远的河水已经没过了大腿,而且水流异常湍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
别说是人了,就算是一块大石头掉进去,恐怕也会被瞬间吞没。他急得在河边团团转,伸手想去够,却差了一大截,只能眼睁睁看着笼子在水里晃悠。
“别冲动!” 唐哲连忙拉住他,“水太急,你过去会被冲走的。我们找根长树枝,把枯木勾过来。” 他四处张望,很快看到不远处有一根被冲断的树枝,大概有五六米长,便指着树枝对耿桂兴说:“你在这里看着,我去把那根树枝扛过来。”
唐哲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到树干旁,弯腰扛起树枝,树枝被雨水泡得很重,至少有三四十斤,但由于下着雨,树枝非常湿滑,他咬着牙,一步步往河边挪,每走一步,脚下的泥土都往下陷一点,溅起的泥巴糊满了裤腿。
好不容易把树枝扛到河边,唐哲喘了口气,调整了一下姿势,将树枝的一端伸向河中的树枝,试图勾住笼子的栏杆。可水流太急,他们拿着的这条树枝只有一小个枝丫,加上笼子在水里不停晃动,树枝好几次都擦着笼子滑了过去,没能勾住。
“再往左一点!再往左!” 耿桂兴在旁边焦急地指挥着,手心都捏出了汗。
唐哲深吸一口气,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和方向,他的目光紧紧锁定在那根随着水流漂动的树冠上。
\"勾住了!\"唐哲兴奋地大喊一声,声音在空旷的河面上回荡。他紧紧抓住树枝,小心翼翼地往岸边拉扯,生怕它突然打滑。
然而,笼子只是被拉着浮出了水面,里面的那条蛇依然在疯狂地挣扎着。它似乎感受到了危险的临近,拼命地想要挣脱束缚。尽管唐哲已经用尽全力,但笼子只是稍微移动了一下,那条蛇又一次滑掉了,重新沉入了水中。
与此同时,河水变得越来越汹涌,那棵原本横在水中的树也开始被水流冲击得摇摇欲坠。
唐哲眼睁睁地看着那棵树逐渐失去平衡,从原本的横在河道中间变成了斜顺着水流,而那个装着梵净山烙铁头的笼子也似乎随时都有可能从树枝上脱落。
耿桂兴见状,心中一阵焦急,他毫不犹豫地说道:\"唐哲,来不及了!\"话音未落,他便纵身一跃,跳入了湍急的河水中。耿桂兴紧紧地扶住那棵倒在水中的树,试图借助它的力量靠近笼子,直接用手把它拿回来。
唐哲见状,心急如焚,他对着耿桂兴大喊:\"耿老师,快上来,水流太急了,太危险了!\"然而,耿桂兴并没有听从他的劝告,他一心只想尽快把笼子救回来,完全不顾及自身的安危。
然而,耿桂兴却仿佛完全无视了唐哲的呼喊,对他的话充耳不闻。水流愈发湍急,如同一头凶猛的野兽,不断冲击着耿桂兴,让他难以站稳脚跟。
随着他一步步向河中央走去,水势也变得越来越深、越来越急,最终,他甚至找不到可以站立的地方,整个人都被水流托起,漂浮在水面上。
幸运的是,耿桂兴紧紧抓住了一根树枝,才没有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但就在这时,唐哲惊恐地发现,身边的树根正在以惊人的速度被水流侵蚀。已经有好几条树根被冲断,树根周围的泥土也在流水的冲刷下迅速流失,露出了底下坚硬的石头。
唐哲的心中愈发焦急,他声嘶力竭地喊道:“耿老师,树马上就要被冲断了!快回来,快点回来啊!”他的声音在湍急的水流声中显得如此微弱,仿佛随时都会被淹没。
回答他的只有那震耳欲聋、轰隆隆的洪水声,仿佛整个世界都被这巨大的声响所吞噬。耿桂兴的双手紧紧地抓住树枝,他的身体因为恐惧和紧张而微微颤抖着。尽管如此,他还是咬紧牙关,一点一点地向着那个装着蛇的笼子靠近。
终于,他的手触碰到了蛇笼的边缘,他用尽全身力气,将蛇笼紧紧地抓在手中。“我拿到了!拿到了!”耿桂兴的声音在洪水中显得格外微弱,但却充满了无法抑制的兴奋。
唐哲站在岸边,看着耿桂兴的一举一动,心中既为他感到高兴,又充满了担忧。他看到树根处不断传来断裂的声音,那声音就像死亡的倒计时,让人不寒而栗。
就在耿桂兴拉着树枝,准备往回游到主干处的时候,突然,“咔嚓”一声巨响,那棵树伸进泥土里的最后一条根也被无情地扯断了。失去了支撑的树,带着耿桂兴,如同一颗被射出的炮弹一般,顺着清水江的洪流疾驰而去。
第639章 耿桂兴被冲走了
耿桂兴本就紧紧抓着树干,被这股力量一冲,身体瞬间失去平衡,整个人顺着水流往河中央滑去。
唐哲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刚才还离岸边只有三米的耿桂兴,眨眼间就被洪水冲出去好几米远,浑浊的河水没过了他的腰,只有那只高高举着铁笼子的手,还露在水面上。
“耿老师!抓住树枝!” 唐哲急得浑身冒汗,连忙把手中的长树枝往耿桂兴的方向伸去,可水流太快,耿桂兴刚要伸手去抓,又一股洪水涌来,将他再冲远几米,树枝擦着他的指尖滑了过去,没能抓住。
就在这时, 陈东、李默和周勤三个男人顺着山路跑了过来。
原来,许中南在临时搭建的薄膜帐篷里一直心神不宁,见唐哲和耿桂兴离开,又怕暴雨引发意外,便让三个体力好的男人跟来,希望能互相有个照应,没想到刚赶到就看到耿桂兴被洪水冲走的惊险一幕。
“耿老师!坚持住!” 陈东一边喊,一边脱下身上的外套,试图卷成绳子扔过去,可外套轻飘飘的,刚扔出去就被洪水冲走。李默和周勤也急得团团转,弯腰捡起地上的石头,却不知道该往哪里扔 ,生怕砸到耿桂兴,反而添乱。
洪水中的耿桂兴脸色苍白,嘴唇冻得发紫,却死死抱着树干,另一只手高高举着铁笼子,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笼子里的烙铁头似乎也感受到了危险,在里面不安地扭动着,鳞片摩擦着铁笼,发出轻微的 “沙沙” 声。
耿桂兴看着越来越远的岸边,眼里满是绝望,却依旧没有松开笼子,对他来说,这不仅是标本,更是他多年的心血。
“耿老师!别放弃!我们想办法救你!” 唐哲沿着岸边狂奔,脚下的泥巴被踩得 “咕叽” 作响,树枝时不时刮到他的胳膊,留下一道道血痕,可他丝毫不敢放慢速度。
岸边本就没有路,全是杂乱的灌木和荆棘,跑了不到五六米,一丛半人高的荆棘林突然挡在前面,枝桠上的尖刺闪着寒光,根本无法逾越。
唐哲急得直跺脚,只能眼睁睁看着耿桂兴被洪水越冲越远。
耿桂兴的身影渐渐变小,只有那只举着笼子的手,还在水面上若隐若现。
“耿老师!” 唐哲对着洪水大喊,声音却被 “哗哗” 的水流声淹没,山谷里只有洪水激荡的轰响,连一丝回音都没有。
陈东、李默和周勤也追了上来,看到眼前的景象,四个人都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坐在岸边的泥地上。
雨水混着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流,谁也说不出话来。刚才还好好的队友,转眼就被洪水卷走,而他们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什么也做不了。
暴雨还在疯狂倾泻,远处的山坡上突然传来 “轰隆隆” 的声响,几处山体发生了塌方,浑浊的泥浆顺着山坡往下流,很快汇入清水江,让原本就汹涌的河水更加湍急。
原本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此刻像是被撕开了一道道伤口,裸露的黄土在雨中显得格外刺眼,就像一个战败的伤兵,满身伤痕。
“不能就这么等着!” 唐哲突然从地上站起来,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和泥巴,眼神里重新燃起了斗志。
他转头看向另外三个人,语气坚定地说:“你们还记得吗?从这里往下走二十来里,有一个大瀑布,瀑布上方几百米的地方,地势很宽阔,还有一片松树林。那里的水流会减缓,要是耿老师能被冲到那里,抓住松树,或者枯木被松树卡住,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要是过了松树林,到了瀑布那里,就算是神仙也救不了他了!”
李默猛地抬起头,眼里闪过一丝希望:“对!那里的松树长得密,水流确实会慢很多!唐哲,我们现在必须马上把消息告诉许教授,然后我去帐篷里用无线电联系邛水县公安局和武警部队,让他们派救援人员过来!”
“没错!” 陈东也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巴,“李默,这里只有你会操作无线电,你赶紧回帐篷,越快越好!我和周勤留在这里,看看能不能想别的办法。”
李默点了点头,也顾不上身上的湿衣服,转身就往山上跑。
雨水打在他的脸上,视线模糊,他只能凭着记忆往帐篷的方向冲,脚下好几次打滑,差点摔下山崖,却丝毫不敢停下,现在这种情况每多耽误一秒,耿桂兴就多一分危险。
唐哲看着李默跑远的背影,突然从腰间抽出沙刀,走到旁边一棵杉树前,双手握紧刀柄,对着树干狠狠砍了下去。“咔嚓” 一声,刀刃深深嵌进树干,木屑飞溅,混着雨水落在地上。
“唐哲,你要干什么?” 周勤连忙跑过来,疑惑地看着他。
现在耿桂兴被冲远了,砍树又能有什么用?
唐哲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一边砍树一边回道:“武警和公安局过来的时候,天都黑了,远水解不了近渴。耿老师文绉绉的,就算真的冲到松树林,就算抓住松树,也未必有力气能撑到救援人员来。你们两个现在回帐篷,等雨停了,才可以顺着河道往下走,,我砍了这棵树当浮木,顺着洪水往下漂,说不定能追上他。”
“不行!太危险了!” 陈东连忙拉住他的胳膊,“这洪水这么急,你下去也是送死!我们再等等,说不定李默联系上救援,他们能更快过来!”
“等不了了!” 唐哲用力甩开陈东的手,又砍了一刀,杉树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裂痕,“耿老师撑不了那么久,现在只有这一个办法。”
说话间,“咔嚓” 一声脆响,杉树终于被砍倒。唐哲连忙用沙刀砍掉树干上的枝桠,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 ,这样既能减少水流的阻力,又能方便抓握。他把沙刀别回腰间,双手抱起树干,试了试重量,刚好能浮在水面上。
“你们快回去!记住,雨不停就别出来,顺着河道走的时候注意安全,遇到塌方就绕路。” 唐哲转头对着陈东和周勤叮嘱道,语气里满是不容置疑的坚定,抱着杉树走到河边。
洪水依旧汹涌,浑浊的河水里夹杂着石头和树枝,时不时掀起巨浪。他深吸一口气,双脚猛地蹬地,抱着杉树纵身跳进洪水里。
第640章 救援
“哗啦……”
冰冷的河水像无数根细针,瞬间扎进唐哲的皮肤,刺骨的寒意顺着毛孔往骨头里钻。他猛地打了个寒颤,牙齿不受控制地微微打颤,可双手却死死攥着杉树干,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这根光秃秃的树干,是他和耿桂兴唯一的希望,绝不能松手。
唐哲迅速调整姿势,将杉树横在身前,双腿弯曲,脚掌轻轻贴在树干上,借着水流的力量让身体随波漂流。
眼睛像鹰隼般紧紧盯着前方浑浊的水面,既要在翻滚的洪水中寻找耿桂兴的身影,又要警惕水下暗藏的危险,河底的树干和荆棘被洪水覆盖,若是撞上,轻则划伤,重则直接被水流卷走,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洪水的力量远比他预想的更可怕。刚漂出去没多远,一股巨浪突然从侧面涌来,像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将他和杉木树掀起。
唐哲的身体连同那棵杉木树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又 “噗通” 一声重重砸在水面上,冰冷的河水瞬间灌进他的口鼻,带着泥沙的腥味呛得他剧烈咳嗽,眼泪都快流出来。
“不能松!” 他在心里嘶吼着,掉入水中的时候,因为巨大的冲击力使得他的双手和杉木树被冲开,慌乱中他连忙用双手在水中胡乱摸索,终于再次抓住了杉树的边缘。
指尖传来粗糙的木纹触感,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他拼尽全力将身体拉回树干旁,重新调整好姿势,继续顺着水流往下漂。
这样的惊险时刻发生了一次又一次:有时是漂浮的枯木擦着他的胳膊飞过,带着呼啸的风声;有时是水下的暗流试图将他拖入河底,让他不得不耗费更多力气稳住身体。唐哲的手臂渐渐开始发酸,虎口被树干磨得通红,可他不敢有丝毫松懈 —— 他知道,自己不仅要活着,更要找到耿桂兴,那个还抱着烙铁头标本、在洪水中孤立无援的队友。
雨还在疯狂倾泻,豆大的雨点砸在水面上,溅起密密麻麻的水花,模糊了视线。
洪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上涨,原本只没过岸边石头一半的水位,此刻已经漫过了石头顶端,连旁边低矮的灌木丛都被淹没了大半。
唐哲的耳朵里全是 “哗哗” 的水流声,除此之外,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无论是远处的塌方声,还是自己的呼吸声,都被这汹涌的水声彻底掩盖。
顺着水流漂过一个河湾时,唐哲突然眼前一亮,在远处波涛汹涌的水面上,一个小小的黑点正在起起伏伏,那黑点的形状很像一棵枯树,正是耿桂兴之前抱着的那棵!
“找到了!” 他心里一阵激动,连忙调整方向,一只手紧紧抱着杉树,另一只手在水中用力划动,试图加快速度靠近那个黑点。
耿桂兴所在的枯树速度比他慢得多,那棵树是连根拔起的,根系带着大量泥土,加上树枝时不时会卡在岸边的岩石或灌木上,使得那棵树不停地在水里打转。
而他的杉树是精心挑选的独木,没有多余的枝桠和根系,阻力小了很多,只要用手脚轻轻调整方向,就能顺着水流快速前进,两者的距离正在一点点缩小。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又漂了将近半个小时,前面的河道渐渐变得宽阔起来,水流速度也明显减缓。
唐哲终于能看清耿桂兴的样子:他跨坐在枯树的树丫上,上半身微微前倾,一只手紧紧抓着树枝,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护着怀里的铁笼子,笼子的缝隙里偶尔能看到烙铁头的鳞片闪了一下。
两人之间还有大几百米的距离,唐哲想喊他,可刚一张嘴,迎面而来的水花就灌进了他的嘴里,浑浊的泥水带着泥沙,呛得他喉咙生疼,眼泪直流。
他只好闭上嘴,手脚并用地在水中划动,借着水流的力量加快速度,现在每多靠近一米,耿桂兴就多一分安全。
水流越来越缓,唐哲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两人之间的距离从几百米缩短到两百米,再到一百多米。
“耿老师!耿老师!” 唐哲扶着杉树,用尽全身力气大喊,声音在雨声和水流声中显得有些微弱,却还是顺着风飘向了耿桂兴的方向。
此刻的耿桂兴,正陷入深深的绝望中。
他坐在枯树上,眼神空洞地看着前方的水面,嘴唇冻得发紫,身体因为寒冷和恐惧微微颤抖。他心里很清楚,眼前看似平静的水面下,其实暗流涌动,速度并没有减慢多少。
而根据记忆,再往下游一公里左右,就是一个几十米高的瀑布,一旦被水流冲过去,无论是他还是怀里的标本,都会摔得粉身碎骨。
“难道就这样结束了吗?” 他心里闪过一个念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铁笼子,笼子里的烙铁头似乎也感受到了他的绝望,安静地蜷缩在角落,不再动弹。
就在他六神无主、甚至想放弃挣扎的时候,隐约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声音断断续续的,却带着熟悉的语气。
“是谁?” 耿桂兴猛地抬起头,四处张望,可眼前只有密密麻麻的雨点和漂浮的枯枝败叶,视线被雨水和雾气笼罩,什么也看不清。
他以为是自己的幻觉,自嘲地笑了笑,刚想低下头,又听到了一声 “耿老师”,这次的声音比刚才更清晰了一些。
唐哲看到耿桂兴抬起了头,知道他可能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连忙加快速度,同时不停地挥手:“耿老师!我在这里!往这边看!” 他一边喊,一边调整杉树的方向,尽量让自己处于耿桂兴的视线范围内。
耿桂兴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起初只看到一片模糊的影子,可随着那影子越来越近,他渐渐看清了,那是一个抱着杉树的人,身形很像唐哲!他连忙揉了揉眼睛,又擦了擦眼镜上的雨水,再次看去,真的是唐哲!
原本空洞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绝望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甚至忘了寒冷和恐惧,朝着唐哲的方向挥手,声音带着激动的颤抖:“唐哲!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第641章 一个秤砣
唐哲看到耿桂兴终于有了反应,悬着的心稍稍放下,手臂却更加用力地在水中划动,每一次挥臂都带着水花,手臂肌肉因为长时间紧绷而微微颤抖,可他不敢有丝毫停顿。
两人之间的距离在水流中不断缩短,五十米、三十米、二十米…… 终于,唐哲能清晰看到耿桂兴冻得发紫的嘴唇,以及他怀里紧紧护着的铁笼子。
耿桂兴和他两个人正慢慢靠近那片松树林。
那片松林并非成片生长,而是清水江常年冲刷后,在河道中央形成的一处孤岛式区域,周围平缓地带的泥土早已被洪水卷走,只剩下光秃秃的岩石,唯有这片区域还残留着些许土层,生长着几十棵粗细不一的松树,枝桠交错,像一道临时的屏障。
“耿老师!抓住那些松树!快!” 唐哲对着耿桂兴大声喊,声音在雨后的空气里带着急促的回响。
这片松树林是他们最后的机会,再往下游,就是落差几十米的瀑布,一旦错过这里,两人都将粉身碎骨。
耿桂兴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连忙伸出手去够最近的一根松树枝。
可他所在的树树枝繁茂,被松树的枝干死死顶住,任凭他怎么伸手,指尖都离松树枝差着半米距离。
他试了几次,每一次都因为枯树的晃动而失败,急得额头上渗出冷汗,混着雨水往下淌。
“别管那个笼子了!站起来!两只手都伸出去抓!” 唐哲看得心焦,耿桂兴始终用一只手护着铁笼子,另一只手根本发不出全力,怎么可能抓住树枝?
“不行!我就算死,也不能丢了它!” 耿桂兴猛地摇头,眼神里满是执拗,他把笼子往怀里又紧了紧,仿佛那不是一个标本,而是比生命还重要的珍宝。
“你他妈的真是个书呆子!榆木脑袋!” 唐哲气得咬牙,小声骂了一句,“人都没了,留着一条蛇有什么卵用?到时候连收尸的人都找不到!”
可耿桂兴根本没听见,水流的 “哗哗” 声盖过了唐哲的低语,他只看到唐哲的嘴在动,却不知道在说什么。
此刻的他,眼里只有近在咫尺却够不到的松树,以及怀里的铁笼子,急得在枯树上团团转,脚底下的树枝因为晃动而发出 “咯吱” 的声响,仿佛随时会断裂。
眼看树已经冲过了好几棵松树,离最后一片可抓住的枝桠越来越远,唐哲再也等不及,两人之间只剩几米距离,他深吸一口气,双腿在水里用力蹬着,借着水流的力量,让杉树快速靠向耿桂兴。
“把笼子递给我!” 他对着耿桂兴大喊,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急切。
耿桂兴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把笼子往身后藏了藏:“你要干什么?” 他怕唐哲要把笼子扔掉,眼神里满是警惕。
“别废话!给我!我帮你拿着!” 唐哲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语气里满是焦急,“再耽误下去,我们俩都得死在这里!”
耿桂兴看着唐哲坚定的眼神,又看了看越来越远的松树,终于咬了咬牙,把铁笼子递了过去,还不忘叮嘱:“你小心点,别弄丢了,也别打开笼子,它的毒液能致命……”
“哪来这么多屁话!命都快没了还管蛇!” 唐哲接过笼子,随手扯下笼子上的绳子,在手里打了个活结,牢牢系在腰间的沙刀把上。
他的沙刀插在刀别子里,而刀别子是用绳子捆在腰上的,结实又稳固,不用担心笼子被冲走。做完这一切,他对着耿桂兴吼道:“快跳下来!到我这棵树上来!”
耿桂兴看着狭窄的杉树干,又看了看脚下汹涌的洪水,迟迟没有动作。
“快点!” 唐哲急得额头青筋暴起,“出发前就已经和许教授就说了,在山里一切听我的!现在跳还来得及,再等一秒,我们就只能去瀑布底下喂鱼了!”
此时,两棵树已经被冲到了松树林的边沿,最后一棵松树离他们还有四五米距离,那是他们最后的机会,再往下游,河道突然变窄,水流会瞬间加快,直接冲向瀑布。
“这是唯一的机会!” 唐哲的声音带着嘶吼,“人都死了,你就算抱着笼子,难道还能带到地府去研究吗?”
这句话终于戳中了耿桂兴,他咬了咬牙,闭上眼睛,猛地从枯树上跳了下去!“啊 ——” 他的喊声刚出口,就被冰冷的洪水淹没,紧接着,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下沉,呛了一大口泥水,“卟” 的一声,水花溅起半米高。
“你他妈的一个秤砣,不会水跳什么跳!” 唐哲大惊失色,他是千算万算,根本就没有算到到耿桂兴竟然不会游泳,是个旱鸭子,眼看耿桂兴在水里像个没头苍蝇一样胡乱扑腾,双手在空中乱抓,整个人不断往下沉,他连忙伸出手,试图抓住耿桂兴的胳膊。
可耿桂兴此刻已经慌了神, 脚踩不到底的恐惧、冰冷的河水、呛水的剧痛,让他失去了所有理智。
他只觉得有一只手伸过来,便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死死抱住唐哲的胳膊,手指几乎嵌进唐哲的肉里,整个人的重量都压了过来。
“松手!你这样我没法划水!” 唐哲试图推开他,可耿桂兴抱得太紧,像藤蔓一样缠在他身上。
唐哲心里暗自叹气,他以前听人说,救落水者最危险的不是洪水,而是落水者的绝望抓握,他们会拼尽全力抱住救援者,哪怕一起沉下去也不肯松手。
现在他终于体会到了这种无力感,就算他水性再好,被耿桂兴这么抱着,也根本没法施展。
“你再不松手,我们俩都得死!” 唐哲对着耿桂兴的耳朵大吼,声音震得耿桂兴耳膜发疼。
或许是这句话起了作用,耿桂兴的手稍微松了一点,唐哲趁机用力,一只手抱着杉树,另一只手抓住耿桂兴的衣领,拼尽全力将他往杉树上拖。
冰冷的河水耗尽了唐哲的体力,手臂酸得几乎抬不起来,可他不敢停,每多拖一秒,就离瀑布近一秒。
终于,他把耿桂兴的半个身子拖到了杉树干上,耿桂兴像是脱力一般,瘫在树干上,脸色惨白如纸,嘴唇哆嗦着,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有眼睛还能微微转动,看着唐哲,眼里满是劫后余生的恐惧。
第642章 劫后余生
“抓紧树干!千万别松手!” 唐哲对着瘫在杉树干上的耿桂兴嘶吼,声音里满是疲惫却依旧坚定。他腾出一只手,在浑浊的洪水中奋力划动 ,每一次挥臂都带着水花,手臂肌肉因为长时间紧绷而微微抽搐,可他不敢有丝毫停顿。
杉树干因为多了耿桂兴的重量,早已失去了最初的浮力:原本还有一半浮在水面上,此刻已经完全沉入水中,只有树干顶端的一小部分露在外面,两人的身体大半浸在冰冷的河水里,全靠树干的残余浮力勉强支撑,不至于彻底下沉。
唐哲只能用左臂紧紧夹住树干,右臂和双腿同时发力划水,每前进一米都异常艰难,脚下偶尔碰到河底的石头,硌得脚掌生疼,却也让他多了几分支撑的力气。
“再坚持一下!马上就到了!” 唐哲一边划水,一边对着耿桂兴喊。
他的目光紧紧盯着前方 ,那棵松树就像是黑暗中的救命灯塔。
终于来到了松树下,一根手腕粗的松树枝从树干上垂下来,正好悬在水面上方,枝桠间还带着翠绿的松针,看起来结实又有韧性。
“耿老师!一会儿我抓住树枝,你也伸手抓!千万别掉下去!” 他连忙提醒,生怕耿桂兴因为恐惧再次失序。
耿桂兴虚弱地点了点头,双手死死抓着杉树干,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指甲缝里还残留着刚才挣扎时沾上的泥沙。
唐哲深吸一口气,借着水流的推力,让杉树缓缓靠近松树。在树干即将撞上松树的瞬间,他猛地伸出右臂,牢牢抓住了那根松树枝。树枝被他拉得微微弯曲,却没有断裂,韧性十足,足以承受两人的重量。
他用力拉了拉,确认稳固后,对着耿桂兴大喊:“快!伸手抓树枝!用点力!”
耿桂兴颤抖着伸出手,指尖终于碰到了松树枝的边缘。
他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用尽全身力气抓住树枝,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身体一点点往松树方向挪,杉树干在他身下晃动,好几次差点让他失去平衡,都被他死死拽住树枝稳住。
唐哲则用一只手抓着树枝,另一只手推着耿桂兴的后背,帮他对抗水流的冲击。
“再往前一点!快到了!” 他不停地鼓励,声音里带着急促的喘息,长时间的体力消耗和高度紧张让他头晕目眩,可他知道,必须先把耿桂兴送上松树。
终于,耿桂兴跨坐在松树的枝桠上,身体瘫软在树枝间,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他低头看着下方汹涌的洪水,心脏还在剧烈跳动,刚才短短几分钟的挣扎,像是过了一辈子那么漫长。
冰冷的河水顺着他的衣角往下滴,冻得他浑身发抖,却远不及劫后余生的恐惧来得强烈。
还没等唐哲爬上来,耿桂兴就急不可耐地抬起头,对着他大喊:“唐哲!快!快把烙铁头给我!”
唐哲从松树另一侧翻身上枝桠,他解下腰间的铁笼子,递到耿桂兴面前,语气里带着无奈的抱怨:“真是服了你了,都差点死在洪水里了,还惦记着这破蛇,连命都可以不要了?”
说完,他又解开腰间的刀别子,取下沙刀,将刀狠狠砍在杉树上,刀刃深深嵌入木头,只留下刀柄露在外面。
他又用刀别子上的棕绳,一端捆住刀柄,另一端牢牢系在松树枝上,做成一个简单的固定装置。做完这一切,他才靠在松树枝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胸口因为急促的呼吸而剧烈起伏。
耿桂兴完全没理会唐哲的抱怨,接过铁笼子后,立刻举到眼前,仔细观察里面的动静。这几天,都是唐哲抓石蛙喂养烙铁头,对此,耿桂兴始终坚持自己的看法:“蛇本来就以石蛙为食,这样不仅不会破坏生态,反而能维持物种间的平衡,这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
此刻,笼子里的烙铁头因为呛了些水,加上失温,正无精打采地蜷缩在角落,一动不动。耿桂兴轻轻晃动了几下笼子,烙铁头才缓慢地扭动了一下身体。
看到蛇还活着,耿桂兴的眼泪突然掉了下来,混着脸上的雨水,顺着脸颊往下淌。“唐哲,你知道吗?这可是我们这次梵净山科考最伟大的收获!它的发现,一定会轰动国内外整个生物圈的!” 他的声音里满是激动,仿佛忘记了刚才的凶险。
唐哲没有理他,只是用手背擦了擦脸上的雨水和泥水,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 ,湿透的衣服贴在身上,冰冷的寒意顺着皮肤往骨头里钻,他的嘴唇已经冻得发紫,胳膊上还留着刚才被耿桂兴抓出的红痕,此刻正隐隐作痛。
耿桂兴终于注意到唐哲的状态,看着他湿透的衣服、冻得发抖的身体,以及胳膊上的抓痕,声音突然变得沙哑:“唐哲,对不起…… 刚才…… 谢谢你。”
“别跟我来这套虚的。” 唐哲摆了摆手,靠在树干上休息,眼神却警惕地盯着下方的洪水,“现在不是说谢谢的时候,你看这水,还在涨,这棵树虽然结实,可万一被洪水冲倒,我们还是得完蛋,得想办法尽快回到岸边。”
耿桂兴点了点头,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和雨水,心里也认同唐哲的想法,与其在这里等待遥遥无期的救援,不如主动自救,才是唯一的生路。
“我们还是安心等许老师他们找县里的武警来救我们吧?”他很怕水,虽然知道现在自救是最好的办法,但是要让他再次入水,他真没有那个勇气。
唐哲挣扎着站起身,爬上松树最高处,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这里的水流比上游平缓了许多,速度明显减慢,离岸边最近的地方不到十米。
若是他独自一人,就算没有杉树,只靠双手也能游过去。
可身边还有耿桂兴,这个不会游泳、刚才差点把两人都拖入险境的 “秤砣”,而且还把蛇的命看得比自己还重,万一途中再出什么意外,以他现在精疲力尽的状态,根本没有力气再救一次。
“耿老师,我们得游到岸边去。” 唐哲从树枝上爬下来,语气坚定地说。
第643章 用活麻掺你
“我们得游到岸边去。” 唐哲的话刚落地,耿桂兴的脸色瞬间像被冷水浇过,原本就苍白的脸更添了几分灰败,眼神里满是躲闪的犹豫。
他下意识地把铁笼子往怀里又紧了紧,指节扣着栏杆,连声音都带着颤:“这、这…… 要不你先把蛇带出去,去山下找人来救我?我在这棵树上等,应该、应该没问题。”
唐哲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不远处的杉树,那根被棕绳固定在松树上的树干还在水面轻轻晃动,无奈地叹了口气:“还是按刚才的法子来,你紧紧抱住杉树,我在后面推你,剩下的交给我。只要你别乱挣扎,顶多几分钟就到岸边了。” 他尽量让语气听起来轻松,可心里却清楚,耿桂兴的恐惧早已扎了根。
先前在洪水中情急求生时,耿桂兴还能凭着本能抓住杉树,可如今有了松树这个 “安全岛”,再让他回到冰冷浑浊的水里,他彻底没了勇气。
他双手死死抠住松树的枝桠,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连摇着头往后缩了缩,声音里的恐惧几乎藏不住:“我、我不敢…… 水里太吓人了,刚才那种往下沉的感觉,我怕我再掉下去就爬不上来了……”
唐哲看着他死死贴在树干上的样子,心里又气又急。
“你要是不敢,我们就只能在这等死。” 唐哲的声音沉了下来,带着几分无奈的强硬,“你看看这水,再涨一会儿,这棵树也撑不住。到时候别说你的蛇了,我们俩都得喂鱼!”
耿桂兴低下头,目光落在怀里的铁笼子上,笼子里的烙铁头似乎察觉到了他的焦虑,微微扭动了一下身体。
他又抬头看向下方翻滚的洪水,浑浊的水面下仿佛藏着无数危险,心里瞬间被两难的情绪填满:一边是对洪水深入骨髓的恐惧,一边是对生的渴望,还有对这 “轰动生物圈” 的标本的执念。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笼子,冰凉的铁触感没能让他冷静,反而让纠结更甚,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唐哲看着他犹豫不决的模样,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急躁,语气软了下来:“耿老师,我知道你怕,可你想想,只要到了岸边,我们就真的安全了,到时候你能安安稳稳研究你的蛇,我们还能跟许教授他们汇合,你信我一次,这次我一定把你安全带过去,绝不让你出事。” 他的声音里带着难得的温和,试图用希望驱散耿桂兴的恐惧。
可这番话没能打动耿桂兴,他反而把身体贴得更紧,双手像藤蔓一样缠在松树的主干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行…… 我真的不敢下去…… 这树很结实,再等等,说不定救援的人很快就来了……”
唐哲看着他油盐不进的样子,知道再劝下去也是白费功夫。
他咬了咬牙,心里有了主意,先是爬到杉树旁,解开腰间的铁笼子,重新挂在沙刀把上,又检查了一遍棕绳的牢固度;接着他脱掉身上沉重的湿外套,扔在树枝上,只留一件贴身的短袖 —— 这样游起来更轻便。做完这一切,他悄悄绕到耿桂兴身后的枝桠旁,趁其不备,突然伸手抓住耿桂兴的胳膊,用力一拉!
“啊 ——” 耿桂兴毫无防备,身体瞬间失去平衡,从松树枝桠上摔了下去,“噗通” 一声掉进水里。冰冷的河水再次包裹住他,熟悉的窒息感袭来,他瞬间慌了神,双手在水里胡乱扑腾,嘴里不停呛水,连喊救命的力气都没有。
唐哲早有准备,在他落水的瞬间就游了过去,从身后伸出手,稳稳地从他腋下抄过,用力将他往杉树方向拉。
耿桂兴在慌乱中胡乱抓握,指尖刚好碰到杉树粗糙的树干,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死死抱了上去,指节扣得发白,连身体都在微微颤抖。
“别乱动!扶稳了!” 唐哲在他耳边大喊,一只手紧紧按住他的肩膀,帮他调整姿势,让他能稳稳趴在杉树上;另一只手则快速解开固定杉树的棕绳,顺手将绳子绕在自己手腕上,这样既能防止杉树被冲走,也能随时调整方向。
做好这一切,他深吸一口气,一只手护着杉树不让它侧翻,另一只手在水里奋力划动,朝着岸边的方向游去。
就在这时,天空的雨突然停了,密布的云层渐渐散开,一缕阳光透过缝隙洒下来,照在水面上,泛起粼粼波光。
视线比刚才清晰了许多,唐哲能清楚看到岸边的杂草和泥土,甚至能听到远处林间的鸟鸣声。
耿桂兴则死死趴在杉树上,脸色惨白如纸,双眼紧闭,连呼吸都不敢太用力。
冰冷的河水顺着脸颊往下流,他却感觉不到冷,只有心脏在胸腔里剧烈跳动,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 “千万别掉下去” 的念头。
他能清晰感受到唐哲在身后的推力,以及杉树在水中的轻微晃动,却始终不敢睁开眼睛看一眼。
好在岸边并不算远,在唐哲的全力推动下,杉树很快就靠近了岸边。
耿桂兴双脚踩在湿润的泥巴地上,冰凉的触感从脚底传来,却让他瞬间找回了踏实感。
他踉跄着往前走了两步,然后 “噗通” 一声瘫坐在地上,看着眼前的泥土和杂草,突然毫无征兆地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里带着劫后余生的狂喜,还有难以掩饰的激动:“唐哲!我们还活着!哈哈!我们真的还活着!”
唐哲转身回到水里,把挂在杉树上的铁笼子和沙刀取了回来,随手扔在地上。
他走到耿桂兴身边,看着他笑得眼泪都快出来的样子,又气又好笑,故意板起脸问道:“耿老师,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吗?”
耿桂兴笑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止住笑声,连头都没抬,一边揉着笑得发酸的腮帮子,一边打趣道:“我猜你现在肯定想找个地方喝酒吃肉,好好犒劳自己一顿!说实在的,我现在也想大醉一场,这大概就是劫后余生的感觉吧?”
唐哲没等他说完,突然跨骑在他身上,双手按住他的肩膀,眼神里带着 “咬牙切齿” 的调侃,语气却藏着几分后怕的轻松:“你知道吗?老子现在特别想用活麻掺你的胩!让你也尝尝被折腾的滋味!”
第644章 我有办法弄来肉
“活麻掺胩?” 耿桂兴皱着眉重复了一遍,眼神里满是懵懂,他从未听过这种农村调侃话,看着唐哲一脸坏笑,却猜不出其中含义,只能愣愣地等着解释。
唐哲见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却故意不拆穿:“等你以后在我们西南三省待得待久了,自然就知道了。”
说完便不再提这个话题,此时俩人身上湿漉漉的,水珠顺着衣角往下滴,在泥地上积成小小的水洼,风一吹,两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雨停了,我们找个地方把衣服烤干吧,再这么湿着,非着凉不可。”
耿桂兴连忙点头,伸手摸了摸口袋里的火柴盒,打开一看,里面的火柴早已被水泡得发软,根本划不着,无奈地叹了口气:“我身上的火柴全湿了,这下麻烦了。”
“别急,我有这个。” 唐哲笑着摸了摸内侧口袋,掏出一个银色的打火机,耿桂兴眼前一亮,连忙跟着唐哲往山上走,找个地势高、相对干燥的地方。
两人往山上走了大概两百米,找到一块被松树环绕的平坦空地:地面上铺着厚厚的松针。
唐哲让耿桂兴坐在松树下休息,自己则提着沙刀去找引火物。
刚下过暴雨,山上的树枝几乎都湿透了,可这难不倒从小在梵净山长大的唐哲,只要有松树,就不愁找不到能点燃的东西。
果然,没走多远,他就看到一棵枯死的松树,树干有脸盆粗,树干上还留着好几个啄木鸟凿出的洞,小的像拳头,大的能塞进一个碗,最长的洞足有一米多长,像一道长长的伤疤,边缘还沾着些许松脂。
唐哲用手指抠了抠洞口的木屑,指尖瞬间沾满了油腻的松脂,凑近一闻,还能闻到淡淡的松香味。
这啄木鸟啊,书上都说它是树木的医生,专门吃树里的虫子。可谁能想到呢,有些树本来只是被虫子蛀空了芯,但表皮还是完好的,这样的树还能再活上好多年呢。可这啄木鸟倒好,它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是一顿猛啄,把树啄得那叫一个千疮百孔啊!结果呢,这树反而死得更快了。
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劈下好几块松木,然后抱着这些松木回到了空地上。一到空地,他先把地上的松针用刀清理了一下,免得等会儿生起火来引发火灾。清理完松针后,他才把松木架在地上,接着又挑出几块油脂多的松油木,用火折子把它们点燃。
唐哲在一旁看着,等火燃起来后,他又陆续往火堆里添了些细树枝。那些细树枝都是湿的,刚丢到火堆上的时候,还冒着一股股的青烟呢。不过没关系,随着松脂火的烘烤,树枝上的水分慢慢地被蒸发掉了。没过多久,就听到“噼啪”一声响,那些湿柴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突然就熊熊燃烧起来了,火焰也越来越旺,把整个空地都照得亮堂堂的。
橘红色的火光映在两人的脸上,让他们感觉暖烘烘的,特别舒服。
耿桂兴听到肚子传来的抗议声,脸色瞬间变得通红,他有些尴尬地低下头,希望能掩饰住自己的窘态。然而,还没等他想好该如何应对,唐哲的肚子也发出了同样的声音,这让两人都不禁相视一笑。
唐哲见状,趁机调侃道:“耿老师,你这肚子叫得可真够响亮的啊!是不是饿坏啦?”他的目光顺势落在了耿桂兴身旁的铁笼子上,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
耿桂兴看到唐哲的眼神,心里顿时一紧,他连忙将铁笼子紧紧地抱在身后,双手像保护珍贵物品一样护住笼子,同时用充满警惕的目光盯着唐哲,生怕他会对笼子里的东西有什么不轨企图。
唐哲似乎并没有被耿桂兴的反应吓退,他继续说道:“现在这种时候,大家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我这肚子也饿得咕咕叫呢。要不……咱们把这烙铁头烤了吃吧?”说着,他还故意皱了皱眉,装出一副很无奈的样子。
耿桂兴一听,吓得差点跳起来,他连忙把铁笼子抱得更紧了,嘴里大声喊道:“你可别乱来啊!这怎么能吃呢?要吃……要吃的话,还不如割我身上的肉呢!”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恐慌和决绝,显然对唐哲的提议非常抵触。
唐哲眼睛一亮,故意往前凑了凑,语气里满是 “认真”:“真的?那我可就不客气了!我看你屁股上的肉就不错,又多又厚实,割一块下来也死不了,到时候我找些草木灰给你止血,保证没事。”
耿桂兴这下是真慌了,脸色瞬间变了,连连摆手:“你、你怎么还想吃人肉?那会得朊病毒的!会死人的!” 他越说越急,连声音都有些发颤。
唐哲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擦了擦嘴角不存在的口水:“逗你的!我可不吃人肉,更不吃你的宝贝蛇!”
他顿了顿,脸色稍微严肃了些,“不过话说回来,我们确实不能一直饿着。我追你的时候太急,连猎枪都没带,现在身上除了这把刀,什么工具都没有,而且我们被洪水冲下来这么远,和许教授他们隔着一条河,就算他们想找我们,也没那么容易。”
耿桂兴皱了皱眉,指了指火堆:“可我们生了火啊!等天黑下来,火光这么亮,他们肯定能看到,到时候就能找到我们了。” 话音刚落,他的肚子又 “咕” 了一声,像是在反驳他的话。
唐哲摇了摇头,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你想多了,这山里树这么密,天黑后就算有火光,也传不了多远;而且河道被洪水淹了,他们根本没法顺着河边找,李默虽然会用无线电联系县政府,可谁知道县城到章家寨的公路有没有被冲垮?要是遇到塌方,救援人员至少得明天晚上才能到,甚至更晚。”
耿桂兴的眼神瞬间黯淡下来,低着头小声说:“那也没办法,饿一两天也死不了人,等救援来了就好了。”
“那可不一定,饿着肚子哪有力气等救援?” 唐哲神秘地笑了笑,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尘,“不过你别担心,我有办法弄来肉,就是怕你不敢吃。”
第645章 老木虫
耿桂兴猛地抬起头,眼里满是疑惑,连手里烤衣服的动作都停了下来:“真的?什么肉?”
唐哲蹲在火堆旁,用树枝拨了拨火焰,看着火星溅起,笑着说:“放心,肯定不是保护动物,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东西。你在这里守着火,顺便把衣服烤干,天快黑了,我先去找吃的,回来再砍些松树枝搭个窝棚。”
他指了指渐渐暗下来的天色,语气带着几分严肃,“山里昼夜温差大,天一黑温度还得降好几度,可别没等到救援,先把自己冻死了。”
耿桂兴半信半疑地皱了皱眉,心里还是有些不安,但看着唐哲笃定的样子,他还是轻轻点了点头:“那你小心点,早点回来。” 说完,又把注意力放回烤衣服上,还特意把装蛇的铁笼子往火堆边挪了挪,让烙铁头也能感受到暖意。
唐哲拿起沙刀,转身往之前发现枯松树的方向走去。
其实早在劈松油木引火时,他就听到树身里传来细微的 “咯吱、咯吱” 声音,虽然微弱,却逃不过他的耳朵,而且从声音的频率判断,树里的虫子数量还不少。
很快,他就来到那棵枯松树前,用沙刀的刀尖轻轻撬开一块树皮,树的表皮虽然被雨水淋湿了,但是里面早已干枯发脆,一撬就掉。
刚剥下两块树皮,他就发现树干内侧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凹痕,像是虫子爬过留下的痕迹,有些地方还沾着细微的木屑,显然是虫蛀的迹象。
“果然有货。” 唐哲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继续用沙刀小心地剥着树皮。
沙刀锋利,树皮被一块块撬下来,落在地上发出 “沙沙” 的声响。当剥到第三块树皮时,两条白白胖胖的虫子突然从树洞里掉了下来,落在松针上,还在不停蠕动 ,它们有大拇指粗细,身体呈乳白色,头部带着淡淡的棕黄色。
唐哲连忙伸手把虫子捡起来,放进衣服口袋里 ,然后继续剥着树皮,每隔一会儿就有虫子掉出来,少则一条,多则三四条。
唐哲很快就把树皮剥了完,口袋也鼓了起来,足足有四十多条虫子,虽然数量不少,但两个人分着吃,恐怕还不够。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还有一丝光亮,便又在附近找了找,很快发现了另一棵更细的枯松树,只有碗口粗,树干却很直,看起来枯死没多久。
唐哲举起沙刀,来回砍了几刀,树干上出现一道深深的切口,再用力一推,“咔嚓” 一声,枯松树应声倒下,砸在松针上发出闷响。
他连忙上前,用同样的方法剥树皮,这棵树里的虫子比之前那棵少些,只找到十几条,但加上之前的,也有六十多条了,勉强够两人充饥。
唐哲把虫子都装进树皮里,拿着往火堆方向走去。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山林里响起阵阵虫鸣和鸟叫,只有火堆的光芒在黑暗中显得格外醒目。
回到空地时,耿桂兴已经把外套烤得半干,正坐在松树下,看到唐哲回来,耿桂兴连忙站起身:“找到吃的了?是什么东西?”
唐哲把树皮放在地上,六十多条虫子还在不停蠕动,场面有些让人不适。
他指着虫子,对耿桂兴说:“你看,这就是我说的‘肉’,高蛋白,营养不比牛肉差。”
耿桂兴低头一看,脸色瞬间变了,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胃里一阵翻涌,差点呕出来:“你说的肉…… 就是这个?这、这不是虫子吗?怎么能吃!”
唐哲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捡起一条虫子,放在手心里掂量了一下,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可是天牛幼虫哦,我们当地人都叫它‘老木虫’呢!”唐哲兴致勃勃地解释道,“这可是个好东西啊!尤其是在打仗的时候,兵哥哥们在战壕里找不到吃的,就会去找这种虫子来吃,别看它长得不起眼,实富含高蛋白,非常耐饿,谁要是能找到一条,那可真是捡到宝了,大家都会抢着要呢!”
唐哲说的这些话可都是大实话,虽然生吃的时候有点发酸,但经过简单的烤制后,却会散发出淡淡的香味,让人食欲大增。
然而,一旁的耿桂兴却对唐哲的话不以为然。他连连摇头,摆着手,语气中明显带着反驳的意味。
“我才不吃这个呢!”耿桂兴坚决地说道,“你又没当过兵,怎么会知道兵哥哥们吃这个?我看肯定是别人以讹传讹,把一些不实的传闻传了出来。现在国家这么强大,部队的后勤保障也非常好,怎么可能让战士们饿肚子呢?你以为还是抗美援朝那个时候,缺衣少食的吗?”
唐哲听了,也懒得和他争辩,有些事情没亲身经历过,说再多也没用。说道:“信不信由你,反正这东西能吃。” 说完,他站起身,提着沙刀又要往外走,“你守着火,记得添柴,我去砍些松树枝搭窝棚,不然晚上真得冻着。”
耿桂兴看着唐哲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地上的虫子,心里纠结万分,一方面是对虫子的抗拒,另一方面又确实饿得难受。
他蹲下身,小心翼翼地凑近虫子,仔细观察着:它们还在蠕动,身体胖乎乎的,看起来确实富含 “蛋白质”,但一想到要吃进嘴里,他就忍不住皱眉。
“这好像是天牛幼虫吧?” 耿桂兴突然开口,职业病又犯了,作为生物科考队员,他对昆虫的种类还是有些了解的,这种幼虫体型粗壮,生活在枯木中,符合天牛幼虫的特征。
唐哲刚走没几步,听到他的话,回头点了点头:“对,就是天牛幼虫。我们这儿的老人说,以前饿饭的时候,山里人都找这种虫子吃,有时候还不够抢的,现在生活好了,反而没人吃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这虫子只吃树木,我们吃了它,也算是为民除害了,你这个动物学家这次总不会再有什么说的了吧?”
说完,唐哲不再停留,提着沙刀往松树林深处走去。
耿桂兴尴尬了干笑了几声,想着真要吃那一堆虫子,他的目光又投向了蛇笼,自言自语道:“唉,谁叫你是新品种呢?要不然吃蛇肉总比吃虫子强吧?”
第646章 像吃油渣
搭建窝棚需要足够的树枝,而且最好是新鲜的松树枝, 松树枝带有松针,不仅结实,还能起到一定的防潮作用。
而且松树木里还有一些马二杆,这种草盖在窝棚上面,既能保温,又能防水,是除了茅草之外最好的选择。
直到天黑得快完全看不清楚,唐哲才把树枝和马二杆砍好弄回来,耿桂兴正坐在火堆旁,眼神复杂地看着地上的虫子,手里还拿着一根树枝,却没敢碰它们。
唐哲把松树枝放在地上,开始搭建窝棚,他先找了两根松树,把一棵较粗的松树枝,横在它们之间,用树藤绑住,然后再把松树枝搭在上面,最后再是把马二杆盖在最上层。
搭建窝棚的过程中,耿桂兴也过来帮忙,两人配合着,借着火光,不到半个小时,一个简易的窝棚就搭好了,虽然不算大,却足够两个人躲避风寒。
唐哲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成果:“晚上就睡在这里,比露天强多了。”
耿桂兴看着窝棚,点了点头,眼里带着几分佩服。
这时,他的肚子又 “咕” 地叫了一声,提醒着他饥饿的事实。他看了看地上的虫子,又看了看唐哲,犹豫着开口:“这虫子…… 真的能吃吗?会不会有毒?”
唐哲坐在火堆旁,捡起一条虫子,笑着说:“放心,没毒,我从小就吃过,村里的人也经常吃。你要是实在不敢吃,那你就忍着饿,等许教授他们给你送牛肉罐头来。” 说完,他拿起几根细树枝,把虫子一条一条串起来,架在火堆上方烘烤。
虫子刚一碰到火焰,就发出 “滋滋” 的声响,还冒出淡淡的白烟,一股独特的香味渐渐散发出来,不同于肉类的腥味,也不同于植物的清香,带着几分油脂的香气。
耿桂兴坐在旁边,忍不住抽了抽鼻子,心里的抗拒似乎少了些。
趁着这个机会,唐哲又把一些松树枝插在火堆周围,借着火光把它们烤干,又弄了两堆火到窝棚里面点了起来,对耿桂兴说道:“地上太湿了,先用火把泥巴烧干,晚上在这里面才舒服一点。
耿桂兴一直在帮忙打下手,虽然他几乎什么也不会,不过一直坐在旁边看着,心里始终过意不去。
等他们把窝棚里的火生起来时,火堆边上的虫子也已经烤好了,金黄金黄的,要是不记得它们烤之前的样子,看上去还很有食欲,不由得让人流口水。
唐哲也不管耿桂兴,自己取了一只下来放在嘴里嚼着,外壳被烤得微微焦黄,里面的肉质却依旧鲜嫩。
有些烫嘴,唐哲一边嚼,一边不停地哈气:“嗯,味道真好,要是再有点盐和酒就更好了。”
耿桂兴看着唐哲吃得兴起,也不由得流出了口水。
唐哲取过来一串,递到他面前:“尝尝?”
耿桂兴看着递到面前的虫子,犹豫了半天,终于还是鼓起勇气接了过来,他闭着眼睛,咬了一小口。
肉质很嫩,带着淡淡的烟火气和油脂香,没有想象中的怪味,甚至还有些鲜甜,他愣了一下,又咬了一口,慢慢咀嚼着,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唐哲看着他,笑道:“怎么样?没你想的那么难吃吧?”
耿桂兴点了点头,说道:“这…… 这味道还不错?有点像吃油渣的感觉,对,就是油渣的味道,酥酥脆脆的,还很香。”
唐哲哈哈大笑起来:“我没骗你吧?这可是山里的好东西,高蛋白,顶饿。” 说完,又递了一串给他。
两人坐在火堆旁,一边烤虫子一边吃,原本抗拒的耿桂兴,吃了几条后也渐渐放开了,甚至主动拿起火堆边上的虫子来吃。
“没想到这虫子这么好吃,以前在书上只知道天牛幼虫是害虫,没想到还能当食物。” 耿桂兴一边吃着虫子,一边感慨道,眼神里满是新奇。
唐哲笑着说:“山里的东西就是这样,很多看起来不起眼的,其实都是宝贝。只要你懂,到处都是能吃的东西。”
他指了指远处的山林,语气带着几分自豪,“我从小在这山里长大,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闭着眼睛都能分清。”
两人聊着天,吃着虫子,不知不觉间,六十多条虫子就被吃得差不多了。耿桂兴摸了摸圆鼓鼓的肚子,满足地叹了口气:“好久没吃得这么饱了,没想到是靠虫子填肚子。”
唐哲站起身,把剩下的树枝都添进火堆里,让火焰更旺些,然后又把棚子里的两堆火移到了门口,再把火堆边上的松树枝拖到棚子里面,垫在泥地上,用脚踩平稳了,对耿桂兴说道:“耿老师,你吃饱了可以进来休息了。”
耿桂兴应了一声,把装蛇的笼子拿到一旁的松树上挂着,然后才进了棚子,松树枝上还残留着温度,坐上去暖暖的。
他坐了一会儿,对着忙碌的唐哲说道:“唐哲,谢谢你。”
唐哲抬起头笑了笑:“谢什么?我们是一个团队的,作为向导,我有义务把你们完好无缺的带出山去。”
耿桂兴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
唐哲继续说道:“多余的话都不用说了,你是一个尽职尽责的科学家,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小老百姓,有些话说得难听,你不要放在心里,我很佩服你这样的人,为了搞学问,可以连命都不要。”
收拾好以后,唐哲也进了窝棚,说道:“其实,要说谢的人是我,如果没有你们这些搞科研的,也许再过几十年,梵净山恐怕也会变成一座光秃秃的山,至于山里出现的这些动物,可能也只是变成了大人讲给娃娃们听的龙门阵。”
耿桂兴听完,开心地笑了起来,这一次,他是发自内心的笑:“你这样说,我心里好受多了。”
唐哲拍了拍他肩膀:“早点睡吧,你睡上半夜,我睡下半夜。”说完,他走到棚子门口坐了下来,抬头看着天空。
夜色渐深,山林里的虫鸣渐渐平息,只有火堆 “噼啪” 的声响和清水江里洪水的轰鸣声。
第647章 屙尿随卵摆
一阵清脆的鸟叫声穿透晨光,将唐哲从睡梦中惊醒。他揉了揉眼睛,从松树枝铺成的 “床” 上坐起身。
窝棚里弥漫着淡淡的松针香,透过树枝缝隙,能看到外面已经升起的太阳,金色的光芒洒在松树林间,让潮湿的空气多了几分暖意。
他伸了个懒腰,骨头发出 “咯吱” 的轻响,走出窝棚才发现,耿桂兴竟然不见了人影。
不过让他稍感安心的是,火堆上被添了新的木柴,火焰正 “噼啪” 地燃烧着,橘红色的火苗舔舐着木柴,旁边几堆昨晚备用的柴火已经熄灭,只剩下几节发黑的树枝,显然是有人早起照料过火堆。
“耿老师?耿老师!” 唐哲朝着松树林的方向喊了两声,声音在清晨的山林里回荡,却没有得到回应。
他下意识地看向旁边的松树,装着烙铁头的铁笼子还挂在树枝上,蛇正安静地盘踞在笼子里,似乎还在沉睡。
几只黑白相间的丫鹊(喜鹊)落在枝头,“叽叽喳喳” 地叫个不停,尾巴时不时翘起来,看起来格外活泼。
大多数人都觉得丫鹊是喜庆的象征,见了能 “开门见喜”,可唐哲对这种鸟却没半点好感。
这份厌恶要从很多年前说起,那时家里的老母鸡抱窝,好不容易孵出十二只毛茸茸的小鸡仔,黄灿灿的一团,格外可爱。
可没等小鸡仔长大,就被一群丫鹊盯上了,短短三天,十二只小鸡仔被叼走了个精光,只剩下老母鸡在鸡窝旁不停地啼叫。
更让他憋屈的是,小时候他伯爹家的鸡窝也常遭丫鹊偷蛋,而每次丢了鸡蛋,伯妈吴莲芯总把账算在他头上。
后来他才发现,唐忠也在搞鬼,他不仅悄悄拿走鸡蛋,还故意在蛋壳上敲个小孔,吸光蛋液后再把空壳放回鸡窝,假装是鸡刚下的蛋。
吴莲芯捡过好几次空壳,却始终认定是唐哲偷了鸡蛋,每次都对着他骂骂咧咧。
那时候的唐哲,性子像极了他爹唐自立,总想着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哪怕被人冤枉,哪怕心里委屈,也只是默默忍受,从不辩解。
可那些被冤枉的瞬间、丫鹊偷食的场景,却像针一样扎在他心里,从那以后,再看到丫鹊,他只觉得吵闹又讨厌,半点也看不出 “喜庆” 的样子。
“吵死了!” 唐哲对着枝头的丫鹊吼了一声,伸手捡起地上的小石子扔了过去。
丫鹊受惊,扑棱着翅膀飞到了不远处的另一棵树上,却没飞走,依旧 “叽叽喳喳” 地叫着,像是在跟他作对。
就在唐哲准备再找石子时,眼角余光突然看到松树林里的耿桂兴手里正端着一块树皮,兴冲冲地朝他走来。
“耿老师,你一大早跑哪儿去了?” 唐哲松了口气,迎上前问道,目光落在耿桂兴手里的树皮上。
耿桂兴举起树皮,脸上带着几分得意的笑:“我去林子里找天牛幼虫了!你看,弄了这么多,够我们当早餐了。” 他把树皮递到唐哲面前,里面爬满了乳白色的虫子,足足有一大碗那么多,每条都有大拇指粗细,还在慢悠悠地蠕动着,看起来比昨晚找到的虫子更肥硕。
唐哲看着这些虫子,忍不住笑了:“你昨天还说这东西恶心,怎么今天主动去找了?”
耿桂兴脸上泛起一丝尴尬,挠了挠头:“看着是挺恶心的,可昨晚吃着确实香啊,高蛋白还顶饿。我看天亮了你还没有醒,干坐着也没劲,就去找了一些回来,吃完了好赶路。”
唐哲接过树皮,心里有些欣慰,才一个晚上,耿桂兴就从一个连洪水都怕的学者,变成了能主动寻找食物的求生者,学得还真快。
他找了几根细树枝,将虫子一条一条串起来,架在火堆旁烘烤:“看来你也不是完全的书呆子嘛,之前不让抓石蛙,是因为有其他食物,现在这种情况,能找到吃的就不错了。”
耿桂兴笑着点头,坐在火堆旁帮忙添柴:“可不是嘛,以前在实验室里研究标本,哪想过有一天要靠虫子填肚子。不过这野外求生也挺有意思的,比待在实验室里生动多了。” 他看着串在树枝上的虫子,眼神里没了昨天的抗拒,多了几分期待。
唐哲一边翻动着虫串,一边打趣道:“要是现在有把枪,估计你连树上的丫鹊都想打下来烤着吃。”
“那可不行!” 耿桂兴连忙摆手,停了一会儿,又笑着说道:““不过也不是不能吃,要是真的遇到什么都没有了,不要说喜鹊,就算是金丝猴也要弄来吃了着,毕竟人的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说完,两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清晨的山林里,笑声与火堆的 “噼啪” 声交织在一起,格外温馨。
没过多久,烤虫子的香气便如同一股清泉般在空气中缓缓流淌开来。那股香味,仿佛是大自然最原始的馈赠,让人闻之即垂涎欲滴。
虫子在火的炙烤下,逐渐变得焦黄酥脆,外壳微微鼓起,像是被吹了气一般。然而,当轻轻咬开那看似坚硬的外壳时,会惊喜地发现里面的肉质依旧鲜嫩多汁,宛如初绽的花朵般娇嫩。
唐哲微笑着,先拿起一串烤好的虫子,递给耿桂兴,热情地说道:“来,尝尝看,今天的虫子比昨晚的更肥美呢,味道肯定也更好。”
耿桂兴接过虫串,一口咬下去,那酥脆的外壳在齿间爆裂开来,散发出淡淡的油脂香,比昨晚的更加浓郁醇厚,更有嚼劲。他不禁连连点头,赞叹道:“嗯,确实好吃,这味道,真是香啊!”
两人一边津津有味地品尝着烤虫子,一边愉快地闲聊着。不知不觉间,一大碗烤虫子已被他们消灭得干干净净。
享用完美味的早餐后,唐哲站起身来,用泥土将火堆彻底扑灭,确保没有一丝火星残留。然后,他取下挂在树上的笼子,递给耿桂兴,说道:“我们沿着河道往山外走吧,到洞德寺再等待许教授他们。不管是他们从尖山下来,还是城里的救援部队想要进山,都必然会经过那里,这样我们就更容易被发现了。”
耿桂兴接过笼子,笑着说:“我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只能是‘屙尿随卵摆’咯。” 这句话还是他前几天听哲说的,说得还挺地道。
唐哲无意之间就被耿桂兴骂了一遍,不过这句话也是他自己教会他们的,要怪也只能怪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第648章 走出来了
唐哲听着耿桂兴用刚学的方言调侃,只好苦笑一声,摇了摇头:“耿老师,你现在学坏了,都会骂人啦,一噗也不像个知识分子,进步倒是挺快。”
耿桂兴嘿嘿笑了两声,脸上带着几分得意:“这不是跟你学的嘛!对了,你们这边说‘骂人’,好像不叫‘骂人’,是说‘日诀人’,对吧?”
唐哲点了点头,收起玩笑的神色,指了指渐渐升高的太阳:“别扯这些没用的了,我们得趁早走。山里路难走,加上昨天刚下过雨,到处湿滑,要是磨蹭到下午,天黑之前不一定能赶到洞德寺。”
两人收拾好东西 ,唐哲提着沙刀在前面开路,耿桂兴抱着装蛇的铁笼子,沿着河道边的陡坡往山外走。
所谓的 “路”,其实就是山林里被野兽踩出来的小径,布满了枯枝和湿泥,每走一步都得格外小心。
脚下的泥土沾在鞋底,越积越厚,沉重得像绑了铅块;偶尔踩到光滑的石头,还会打滑,得紧紧抓住旁边的树枝才能稳住身体。
耿桂兴没走惯山路,才走了半个时辰,就累得气喘吁吁,额头上满是汗珠,连衬衫都被汗水浸透了。
两人就这样走走停停,从清晨一直走到太阳快下山。夕阳把山林染成了橘红色,透过树枝洒在地上,形成长长的影子。
就在耿桂兴快要撑不住的时候,唐哲突然指着前方:“快看!前面就是清水江的出口,到了洞德寺,我们就可以在那里先等着许教授他们。”
耿桂兴听了,精神一振,加快脚步,终于走出了茂密的山林,刚出来,就被两个武警拦了下来,眼神警惕地打量着他们:“你们是干什么的?”
唐哲长舒一口气,紧绷的身体瞬间放松下来,声音里带着难掩的疲惫:“我们是梵净山科考队的人!我是向导唐哲,这位是耿桂兴教授,我们昨天遇到洪水,和队伍走散了,终于找到你们了!”
武警一听 “耿桂兴教授”,眼神立刻变了,连忙跑步去了不远处的一个帐篷。另一个则留在原地,安抚他们:“总算是找到你们了,别着急,领导马上就来。”
不一会儿,帐篷里走出一群人,为首的是个瘦高个子的中年人,穿着灰色衬衫,气质沉稳,唐哲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易解放;跟在他身后的,有穿着警服的县公安局领导,有背着枪的武装部干部,还有一个穿着中山装、皮肤黝黑的中年人,唐哲一眼就认出,那是七里坝公社的赵怀仁书记。
“耿教授!唐哲!你们可算出来了!” 赵怀仁率先迎上来,脸上满是激动。
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也围了上来,拿出血压计和手电筒,开始给两人做检查,量血压、测脉搏、查看身上的伤口,动作熟练又细致。
易解放走到医护人员身边,声音温和地问道:“他们情况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其中一个医生收起血压计,笑着回道:“易书记,您放心!他们俩除了身上有些软组织擦伤,其他一切正常,脉搏平稳,也没有脱水的迹象,就是体力消耗太大,需要好好休息。”
易解放点了点头,松了口气:“那就好,辛苦你们了。” 说完,对着唐哲和耿桂兴做了个 “请” 的手势,“快进帐篷里歇会儿,里面有热饭,先垫垫肚子。”
医护人员扶着两人走进最大的那顶帐篷,帐篷里铺着防潮垫,摆着几张折叠椅,角落里还放着一个保温桶。
一个武警战士从保温桶里拿出两个饭盒,递到他们手里:“这是刚热好的米饭和炒青菜,你们快吃吧。”
饭盒里的米饭还冒着热气,青菜虽然简单,却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唐哲和耿桂兴走了一天的路,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接过饭盒就狼吞虎咽起来不过几分钟,两人就把满满两盒饭菜吃得干干净净,连饭盒底都舔得干干净净。
就在两人靠在椅子上休息时,易解放挑开帐篷的门帘走了进来,负责照顾他们的医护人员见状,识趣地退了出去,把空间留给他们。
易解放拉了一把折叠椅,坐在两人对面,脸上带着关切的笑容:“耿教授,这次真是让您受苦了,洪水来得太突然,加上到章家寨的道路被雨水冲垮,我们也是今天下午才赶到这里搭建救援点,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自己走出来了。”
耿桂兴连忙坐直身体,语气里满是感激:“辛苦易书记了!这次能活下来,全靠唐哲同志!要不是他在洪水里救我,我恐怕早就葬身在洪水里了。”
说着,他把洪水来袭时如何抢救烙铁头、如何被洪水冲走,以及唐哲如何带他逃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言语间满是对唐哲的敬佩。
易解放听完,站起身,走到唐哲面前,紧紧握住他的手:“小唐,谢谢你!不仅救了耿教授,还保护了这么重要的科考标本,你立了大功!”
唐哲连忙站起身,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易叔叔,您别这么说,我是科考队的向导,保护队员和标本都是我应该做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对了,” 唐哲突然想起什么,皱起眉头问道,“易叔叔,怎么没看到许中南教授他们?我们和他们走散后,一直没联系上,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易解放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抚道:“别担心,许教授他们有无线电,一直和我们保持着联系,你们刚出山林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把你们平安的消息告诉他们了,他们现在正在往这边赶,估计天黑之前也能到。”
唐哲这才放下心来,长长舒了口气。
易解放把他拉到帐篷角落,压低声音,带着几分责备又有些无奈地问道:“你小子,什么时候给科考队当向导了?这么大的事,怎么不跟我说一声?我也是今天早上听许教授提起,才知道你在队里。”
唐哲苦笑一声,挠了挠头,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说了一遍:“上个月送沈月去林城大学上学,正好碰到以前在我们大队当知青的胡静,她现在在林城大学教书,这次也参加了科考队。她又推荐我当向导,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易解放听完,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可就在他准备开口叮嘱几句时,帐篷的门帘突然被人猛地掀开,一个人影冒冒失失地闯了进来,连外面站岗的武警都没拦住。
第649章 不能因为一场洪水就放弃
唐哲和易解放同时抬头看去,一道身影跌跌撞撞地闯了进来,来人穿着蓝色科考服,衣角还沾着泥点,头发凌乱地贴在额头上,脸上满是焦急,正是胡静。
她显然是一路跑过来的,胸口还在剧烈起伏,呼吸都带着急促的喘息。
“唐哲!” 胡静的目光瞬间锁定帐篷里的唐哲,几乎是立刻就快步跑了过去,一把抓住他的手,声音里满是担忧,“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昨天洪水那么大,我和许教授他们找了你一晚上,都快急疯了!” 她的手有些凉,却握得很紧,眼神里的焦虑和后怕毫不掩饰。
唐哲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一愣,手上的温度传来,让他有些不自在地看向旁边的易解放,只见易解放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眼神里带着几分调侃。
唐哲顿时满脸尴尬,想抽回手,又被胡静紧紧握住,只能僵硬地站在原地,含糊地说:“我、我没事,就是有点累,没受伤。”
易解放见状,识趣地站起身,拍了拍唐哲的肩膀,笑着说:“你们聊,我出去看看许教授他们到了没。” 说完,便挑开帐篷门帘走了出去。
胡静这才意识到旁边还有人,看到易解放离开的背影,脸颊瞬间涨得通红,连忙松开唐哲的手,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眼神也有些躲闪:“刚、刚才太着急了,没注意……”
可没等唐哲回应,胡静又想起什么,再次伸手想去拉他的胳膊,想仔细看看他有没有隐藏的伤口。
唐哲却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了她的手,语气尽量平静地说:“胡老师,我真的没事,你别担心,耿教授也在这儿,他也没事。”
一直坐在旁边椅子上看戏的耿桂兴终于忍不住,故意咳嗽了一声,打趣道:“胡老师,你这也太偏心了吧?我这么大一个活人坐在这儿,你进门到现在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就光顾着关心唐哲了,难道我是空气啊?” 他嘴上抱怨着,眼神里却满是笑意 。
胡静这才转向耿桂兴,脸上的红晕还没褪去,却瞬间换上了严肃的表情,白了他一眼:“你还好意思说?耿老师,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标本固然重要,可人命更可贵啊!为了一条烙铁头,你差点把自己和唐哲都搭进洪水里,你觉得值得吗?” 她的语气带着几分责备,却更多的是后怕,昨天得知两人被洪水冲走时,她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耿桂兴被她一顿数落,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愧疚。
其实经过昨天一晚上的反思,他也意识到自己当时太莽撞了,只想着保护标本,却忽略了洪水的危险,差点酿成大错。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站起身,挠了挠头,自嘲地说:“是我当时太冲动了,没考虑后果,让大家担心了,你们聊,我出去走走,不打扰你们两的‘二人世界’了。” 说完,便快步走向帐篷门口,还不忘回头给唐哲使了个眼色。
唐哲被他的举动弄得哭笑不得,连忙说道:“我也跟你一起出去,看看许教授他们到了没。” 说着,也跟着往门口走,他实在受不了帐篷里的尴尬氛围,只想找个借口逃离。
胡静看着他急匆匆要走的背影,又气又急,忍不住跺了一下脚,对着他的背影嗔骂道:“你这个死木头!一点都不开窍!” 骂完,却又忍不住担心他,只好也跟着出了帐篷,心里又气又委屈。
帐篷外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武警战士点燃了几盏马灯,橘黄色的光芒照亮了整个空地。
不远处的石头旁,许中南和陈东、周勤等人正坐在那里吃饭,饭盒里的热气袅袅升起,易解放坐在他们旁边,正和许中南说着什么,看起来相谈甚欢。
唐哲快步走了过去,许中南看到他,立刻放下饭盒,站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唐哲,你没事就好!昨天洪水冲散队伍后,我们一直联系不上你,胡静都快急哭了。”
陈东也连忙从旁边的背包里拿出一把猎枪,递给唐哲:“唐哲,你的枪,我一直帮你保管着,没弄丢,还有你的背包,周勤也帮你带出来了。”
周勤也连忙把他的背包递过来,笑着说:“东西都给你好好收着呢,一件没少,这次真是要谢谢你,要不是你带着老耿耿逃出来,我们还不知道要担心多久。” 他的眼神里满是真诚的感激,陈东也在一旁连连点头。
唐哲接过枪和背包,心里一暖,虽然经历了洪水的凶险,但队友们的牵挂让他觉得格外踏实。
他把枪背在身上,背包挎在肩上,对着两人轻轻点了点头:“谢谢你们,也辛苦你们了。”
等许中南他们吃完晚饭,医护人员又过来给每个人做了简单的身体检查,量血压、查心率,确认大家都没有受伤的情况。
易解放见大家都没事,便站起身说道:“天色也不早了,这里到章家寨只有几里路,车都停在那里,我们今晚连夜赶回县里,让大家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再做后续安排。”
许中南点了点头,转身对着科考队的队员们说道:“鉴于这次不可抗的自然灾害,我作为本次梵净山科考队的队长,现在正式决定:终止本次科考活动,等后续天气稳定,我们再重新制定科考计划。”
他的话音刚落,一直坐在旁边沉默不语的布鲁斯突然站起身,语气激动地反对道:“不!许教授,我不同意终止科考!我们这次来梵净山是为了研究珍稀物种,现在才刚开始,怎么能因为一场洪水就放弃?”
布鲁斯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派来的专家,对这次科考任务格外重视,不甘心就这样半途而废。
许中南看着他,耐心地解释道:“布鲁斯博士,您也看到了,这次洪水有多危险,我们差点就失去了耿教授和唐哲两名队友,梵净山的天气本来就恶劣多变,谁也没有想到在深秋季节还会下这么大的暴雨,引发这么大的洪水。为了大家的安全,我们必须终止活动。”
他指了指不远处依旧浑浊的清水江,语气里带着几分严肃,“现在河道还没恢复平静,继续留在山里太危险了。”
第650章 联合国教科文组委派来的
“可是我们并没有人受伤啊!”布鲁斯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不甘,他用力地挥了挥手,似乎想要驱散许中南的担忧。“这只是一场洪水而已,现在雨已经停了,我们完全可以休整一天,然后继续我们的科考之旅。怎么能因为一点小小的天气变化,就轻易放弃如此重要的任务呢?”他的语速很快,语气中带着几分急切,显然对许中南的决定感到不满。
布鲁斯来自国外,他对于野外探险的风险认知与许中南有着明显的差异。在他看来,只要没有人员伤亡,就应该坚持完成任务。
相比之下,他更看重任务的完成度,而对于可能遇到的困难和危险,他似乎并没有充分的认识。
许中南见状,也缓缓站起身来。他的眉头微微皱起,语气中流露出一丝严肃:“布鲁斯,您可能对梵净山的地形不太了解。这座山的面积非常广阔,我们这几天才走了整条科考路线的五分之一都不到。”
“而且,经过这几天的跋涉,大家都已经非常疲惫了,体力和精力都难以支撑继续前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强行继续前行,很容易发生意外,所以,我们必须先回到县里进行休整,确保每个人的安全,然后再考虑后续的事情。”
布鲁斯满脸怒容,他瞪大眼睛,张开嘴巴想要反驳许中南的决定。然而,还没等他说出一个字,许中南便毫不留情地打断了他。
许中南的声音冰冷而坚定,仿佛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他以科考队领队的身份,义正言辞地说道:“布鲁斯博士,我非常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权力。根据科考队的章程规定,当遇到可能危及队员安全的情况时,我作为领队,有绝对的权力决定是否终止这次活动。所以,无论你有多少理由和借口,这次科考活动都必须按照我的决定来,即刻终止!”
布鲁斯完全没有料到许中南会如此强硬,他不禁一愣,原本准备好的反驳话语硬生生地被噎在了喉咙里。不过,他很快就回过神来,脸色变得阴沉至极,冷哼一声,毫不掩饰地流露出对许中南的不满和威胁。
“许,你可别太嚣张了!”布鲁斯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恼怒,“你别忘了,我可是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派而来的!这次科考的成果必须经过我的签字确认,否则,你们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将白费,所有的科研数据和发现都将变得毫无意义!”
他的话语中明显带着几分威胁的意味,似乎是在暗示许中南,如果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那么这次科考活动的结果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周围的气氛在瞬间变得异常紧张,原本忙碌的队员们都不约而同地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纷纷将目光投向了许中南和布鲁斯。
一时间,整个场面鸦雀无声,没有人敢轻易开口,生怕打破这紧张的氛围。
易解放眼见情况有些不妙,急忙快步上前,满脸笑容地打圆场道:“哎呀呀,布鲁斯博士,许教授,大家可别伤了和气啊!咱们都是为了这次科考任务能够顺利完成嘛,只是各自的立场不太一样罢了。您看现在这天色也不早了,要不这样吧,咱们先回县里去,有什么问题呢,咱们明天在县里慢慢商量,您觉得如何?”
他一边说着,一边还不忘给许中南使了个眼色,那意思很明显,就是让许中南先别跟布鲁斯起冲突。许中南自然也是心领神会,他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克制住内心的火气,然后点了点头,沉声道:“好吧,那就先回县里。不过,关于终止科考的这个决定,我是绝对不会改变的。”
话音未落,许中南便转身面向队员们,高声喊道:“大家都赶紧收拾一下东西,我们这就准备出发!”队员们听到命令,纷纷开始收拾起自己的行李和装备来。
布鲁斯站在原地,看着许中南渐行渐远的背影,脸色依旧阴沉得吓人,不过他倒也没有再出言反驳。
毕竟他心里也很清楚,此时此刻再继续争论下去已经毫无意义了,倒不如先跟着回县里,然后再从长计议,想办法去说服许中南改变主意。
唐哲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布鲁斯博士,我们还是听许教授的吧,你今天也看到了,清水江两岸有许多滑坡的地方,从清水江过去,还要走牛尾河,马槽河、黑湾河、金厂河这么多地方,许教授也是为了队员的生命安全作想。”
布鲁斯有些不甘心地说:“唐,我们已经有一个很好的开始了,就这样回去的话,我感觉非常遗憾。”
唐哲笑道:“布鲁斯先生,你应该感到庆幸。”
“哦?”布鲁斯一脸疑惑地问道:“庆幸?难道是为了我们不能很好地完成这项科考项目吗?”他一脸不屑。
唐哲说道:“梵净山里有许多地方磁场很强大,无线电在那里根本发挥不了任何作用,你应该庆幸我们在这里无线电还有信号,而且也离村寨不是很远,否则的话就麻烦了。”
布鲁斯听完,愣了愣,等他回过神来,唐哲已经大步流星的走了,他也急忙跟了上去。
由于下雨,章家寨到七里坝的公路已经中断,大家只能借着手电筒和马灯的光线,先是到了七里坝公社,不过也就一个小时左右的路程。
然后便是搭着武器的车和易解放的车先到了城里,除了唐哲之外,其他人仍然住在国营饭店。
第二天一早,县里的驾驶员便带着李默他们去把车开回来,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
中午的饭还是在唐家院子,这一顿饭是唐哲安排的。
易解放也参加了这次饭局,席间,许中南和布鲁斯还在为去留争论。
唐哲忍不住接过话说道:“两位,不用再争了,我觉得许教授说得对,这次进山,大家准备得都不是很充分,再加上天气越来越冷,很多草本植物都已经收头,不如等开春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再进山去。”
第651章 洋大人的臭架子
布鲁斯发出一声轻蔑的冷哼,语气生硬地说道:“唐,这可是科考队的事务,你不过是个向导而已,跟你有什么关系呢?”唐哲闻言,猛地抬起头,目光如炬地直视着布鲁斯,毫不退缩地回应道:“布鲁斯先生,梵净山可是我的故乡,而我又是这次科考队的向导,我必须对你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如果您觉得我所说的有任何不妥之处,那么请您另寻他人来担任这个向导吧。”
话音未落,唐哲霍然站起身来,作势要离开房间。许中南见状,急忙出声阻拦道:“唐哲同志,请您先冷静一下!”
唐哲稍稍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气鼓鼓地重新坐回椅子上,嘴里嘟囔着:“我根本冷静不下来!我才不管他是什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派来的呢,还是什么别的身份,现在都已经是新中国了,他居然还在我面前摆出一副洋大人高高在上的臭架子,我就是看不惯!”
许中南不禁面露尴尬之色,因为他心里很清楚,布鲁斯不仅完全能够听懂他们之间的对话,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个中国通。
也就是说,唐哲刚刚说的每一句话,布鲁斯都听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对自己刚才所说的话毫无歉意,甚至还将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流露出一种完全不把唐哲放在眼里的傲慢态度。
胡静眼见唐哲的脸色愈发难看,心中不禁一紧,连忙站起身来,快步走到唐哲身旁,压低声音说道:“唐哲,你先别冲动,听我说,布鲁斯先生可是外宾,是国家层面专门请来的重要人物,虽然他的一些做法确实让人难以理解,但我们也无可奈何,毕竟,他手中掌握着我们这支科考队能否继续存在下去的生杀大权。”
许中南见状,也赶忙附和道:“是啊,小唐,你可不能太任性了,这次的事情关系到国家的大事,我们不能因个人情绪而坏了大局。”
唐哲听了许中南的话,脸色变得更加阴沉,他直视着许中南,毫不退缩地说道:“许教授,你是我们的队长,全队的人都听从你的指挥,刚才我之所以那么说,也是为了整个队伍考虑,现在继续进山,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如果连你也要听从布鲁斯的意见,那我也只好选择退出了。”
说完,唐哲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出房间,仿佛对这个地方毫无留恋之意。
简科军正悠然自得地坐在天井里,品味着一杯香浓的茶水。
酒楼的生意如今已经步入正轨,中午时分相对较为清闲,顾客并不是很多。只有到了晚上,这里才会变得热闹起来,食客们络绎不绝。
因此,在这段时间里,简科军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当他看到唐哲从房间里走出来时,立刻站起身来,脸上露出殷勤的笑容,问道:“老板,还需要点什么吗?”
然而,唐哲似乎并没有心情回应他,只是径直走到简科军身旁的凳子上坐下,然后淡淡地说道:“给我也泡一杯茶过来。”
简科军见状,连忙转身朝着大堂里高声喊道:“大凤,给老板来一壶茶!”他的声音在空旷的天井里回荡着,不一会儿,里面传来申大凤清脆的应答声。
没过多久,一壶热气腾腾的茶就被端到了唐哲面前。茶香四溢,让人闻之心旷神怡。
简科军面带微笑地询问道:“发生什么事啦?我好像听到你在里面跟老外起了争执呢?”
唐哲缓缓地摇了摇头,一脸无奈地回答道:“没啥大事,就是那老外一门心思扑在自己手头的工作上,完全不把咱们科考队员的生命安全当回事儿。”
简科军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就在这时,易解放也从里屋走了出来,径直走到他身旁坐下。
简科军见状,很识趣地站起身来,笑着说道:“那我再去泡杯茶过来哈。”说罢,他便转身朝厨房走去。
待简科军离开后,唐哲顺手将自己那杯茶推到了易解放面前。
易解放露出一抹笑容,轻声问道:“咋啦?心里头不舒坦?”
唐哲没好气地“哼”了一声,愤愤不平地说道:“真是的,那老外还真把自己当成联合国派来的大官儿了,完全不把我们这些科考队员当人看!易叔叔,您也清楚,今年这天气确实有些反常,都已经深秋了,居然还爆发了这么大一场洪水。而且依我看啊,这天气顶多也就晴个一两天,接下来肯定又要连着下好几天雨。在这种情况下,进山实在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易解放嘴角依然挂着微笑,语气轻柔地说道:“小唐呀,你还年轻呢,偶尔有些意气用事也在所难免,毕竟年轻人嘛,都比较容易冲动,不过呢,这也不能全怪你们,毕竟科考队的时间是有限的,他们需要赶进度。”
“省里把相关情况报上去之后,还要由国家再上报给联合国。如果因为这边耽搁了时间,导致今年的指标无法完成,那可就麻烦了,国家想要提升影响力,可不仅仅局限于国防和经济领域哦,地理和文化方面同样重要,所以呀,你这样突然甩手走人,确实会让许教授感到很为难。”
易解放见唐哲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便站起身来,走到他身旁,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小伙子,你可是个有大志向、能干大事的人呢,更要心胸宽广,可不能这么小家子气,做事情得有大格局才行呀!另外呢,我刚刚也跟许教授沟通过了,科考队还会在咱们县城休整两天,这两天的时间,你完全可以找个机会,心平气和地再和许教授他们好好沟通一下嘛。”
唐哲听了易解放的这番话,缓缓地点了点头,面露愧色地说道:“对不起,易叔叔,是我太冲动了,给您和许教授添麻烦了。”
易解放慢慢往房间里走去,回头说道:“你不是说这两天天气还会有变化吗?”
第652章 第二故乡
许中南教授和布鲁斯的争论持续了整个晌午。
木质窗棂透进的阳光从东墙慢慢挪到了西墙,两人依旧各执一词,谁也不肯退让。
布鲁斯操着带口音的中文,手指不时敲击着桌面强调他的观点;许教授则始终保持着中国学者特有的儒雅,但镜片后的目光却异常坚定,引经据典地反驳着对方的每一个论点。
易解放坐在两人中间,时而倾听,时而调解,最终在日头偏西时做出了决定:“既然暂时达不成共识,大家就先在邛水县城住下,耿同志也需要好好检查身体。”
耿桂兴的伤并不重,只是身上好几处擦伤,虽然不像刀伤那样血流如注,但受伤的地方还是火辣辣地疼。
这种伤口最是麻烦,稍有不慎就会感染发炎,在易解放的安排下,他被送到了县医院住院观察。
等众人都离开了,喧嚣了一上午的酒楼忽然安静下来,唐哲正坐在天井里喝着茶,胡静却去而复返,站在门槛边犹豫了片刻。
“唐哲,”她轻声问道,“你下午有空吗?我、我想去八家堰看看。”
唐哲抬头,看见胡静站在逆光里,身影显得有些单薄。他点了点头:“正好,我也要回八家堰一趟。”
胡静脸上顿时绽放出笑容:“那太好了,我去和许教授说一声,就开科考队的车去吧,这样快些。”说完,她像只轻盈的燕子,转身就跑了出去,头上扎的马毛在身后一甩一甩的。
胡静回来得很快,手里拎着一串钥匙晃了当当响:“走吧,先陪我去一趟供销社。”
午后的阳光洒在青石板路上,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供销社离得不远,胡静在货架前仔细挑选着,买了白糖、饼干、水果糖,还有几块印着红花的毛巾。
她细心地把这些东西分成了好几份,又扯了一块印花布,把所有东西都包在里面,做成了一个简单的包袱。
车停在国营饭店前的坝子里,是一辆军绿色的吉普。
两人把采购的东西放进后备箱,唐哲又回酒楼取了自己准备的包裹和枪。
车子驶出县城,路两旁的稻田在这短短的两天时间里,又收获了不少,到处是丰收的景象,远处连绵的青山在热浪中微微颤动。
胡静本来就有些晕车,她摇下车窗,让夏风灌进车内,深深吸了一口气,以此来平复胸中的翻涌。
“还是这里的空气好,”她感叹道,“有稻花和泥土的香味。”
唐哲专注地开着车,偶尔回应一两句。道路崎岖不平,吉普车颠簸着前行。
“听说你家搬了新房子?”胡静问道,“在什么地方呀?我还没去过呢。”
胡静心领神会地点点头,没有再开口。
她深知唐哲和大忠家之间的那些陈年旧事,其中的是非恩怨错综复杂,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
吉普车在乡间的土路上继续前行,一路颠簸摇晃,扬起阵阵尘土。
这条路虽然崎岖不平,但好在司机技术娴熟,车子最终还是稳稳地停在了赵平家的院坝里。
直到下午两点半左右,他们才回到家里,陈秋芸听到声音,急忙从屋里快步走了出来,当她看清楚从车上下来的人是胡静时,脸上立刻绽放出欣喜若狂的笑容。
“胡知青!真的是你啊!”陈秋芸的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颤抖,她三步并作两步地迎上前去,紧紧拉住胡静的手,仿佛生怕一松手胡静就会消失不见似的。
“快进屋坐,这秋老虎可厉害着呢,别看现在都已经入秋这么久了,外面的太阳还是很毒辣的。”陈秋芸热情地招呼着胡静,一边说着,一边拉着胡静在堂屋的竹椅上坐下。
胡静刚一落座,陈秋芸又赶忙起身,准备去给她倒水。然而,唐哲眼疾手快,抢在陈秋芸前面接过了水壶。
陈秋芸见状,这才缓缓坐下来,但她的目光却始终没有离开过胡静,就像要把胡静的模样深深印在脑海里一样,怎么看也看不够。桃子坪。”
“桃子坪啊...”胡静若有所思,“那里好是很好,我记得有一眼泉水很不错,就是单独一户人家住着,会不会太冷清了?”
唐哲苦笑着摇了摇头:“和大忠他们家挨得近吧,热闹了几十年,现在就想图个清静。”
胡静会意地点点头,不再说话。
她了解唐哲和大忠家那些年的是非恩怨。
吉普车继续在乡间土路上颠簸,扬起一阵尘土。
车还是停在了赵平他们家院坝,下午两点多,他们终于到了桃子坪。
听见院坝里有汽车声,陈秋芸连忙从屋里出来。当她看清是胡静时,顿时喜出望外,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拉住胡静的手。
“胡知青!真是你啊!”陈秋芸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发抖,“快进屋坐,秋老虎、秋老虎,别看现在已经交秋这么久了,外头太阳还是很毒。”
她拉着胡静在堂屋的竹椅上坐下,又忙着要去倒水,被唐哲接了过去。陈秋芸这才坐下来,目不转睛地看着胡静,仿佛怎么看也看不够。
“ 还是省城的水养人呀,你都胖了也白了。”她打趣地说,“在城里工作辛苦吧?个人问题解决了没有?”
胡静被这一连串的问题逗笑了,一一作答。
胡静也问起八家堰这几年的变化。
陈秋芸则絮絮叨叨地说着村里的新鲜事,谁家娶了媳妇,谁家添了孙子,哪块地收成好,哪家的猪又长了几百斤……
唐哲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偶尔插一两句话。
阳光透过木格窗棂,在青石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堂屋正中的方桌上,放着一只瓷壶和几个粗陶茶杯,墙上贴着年画,虽然简陋,却收拾得干干净净。
聊了约莫一个多小时,唐哲才轻声打断:“妈,胡知青回来还有事呢。”
陈秋芸这才恍然,不好意思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你看我,一高兴就忘了正事。胡知青,这次回来能多住几天吧?”
胡静微笑道:“婶婶,我是跟着科考队一起来的,就在城里休整两天,趁这个机会,回来看看大家。”
“回来好,回来好啊,”陈秋芸连连点头,“八家堰永远是你的家,要常回来看看。”
“是啊,”胡静的语气变得柔和,“再怎么说,八家堰的土地里,也留下了我三年多的青春,这里就是我的第二故乡。”她停顿了一下,问道:“他们四个都还好吧?”
陈秋芸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了,她不自在地搓了搓手,目光游移:“严知青、张知青还有杨知青都还好,就是苏知青,咳...”她欲言又止,最后只是叹了口气,“你一会儿见了他们的面,还是直接问他们吧。”
胡静疑惑地皱起眉头,转向唐哲,却发现他也避开了自己的目光。
“苏朝恩怎么了?”她追问道,声音里带着一丝不安。
第653章 哪个灾舅子
胡静看着唐哲和陈秋芸对苏朝恩的事情都只字不提,心中虽然有些疑惑,但也明白他们可能有难言的苦衷,便不再追问。她缓缓地站起身来,微笑着对陈秋芸说:“婶婶,时间也不早了,我去大队部看看他们几个在不在。”
陈秋芸听到这话,如释重负般地长舒了一口气,连忙跟着站起来,热情地回应道:“要得、要得,你先去嘛,早点过来吃夜饭哦。你把他们三个知青都一起叫过来,我现在就开始煮饭。”
胡静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打开放在一旁的包袱,从里面取出一罐罐头和一瓶麦乳精,轻轻地放在八仙桌上,说道:“婶婶,这次来得匆忙,也没给你们带什么好东西,就这一点心意,您别嫌弃。”
陈秋芸见状,赶忙摆手说道:“哎呀,你这孩子,能来看看我就已经很高兴了,还带什么东西嘛。”她一边说着,一边将罐头和麦乳精往胡静那边推了推,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收下这份礼物。
接着,陈秋芸转头对唐哲说:“阿哲,你和胡知青一起去一下大队,请一下严知青他们几个晚上一起来我们家吃夜饭。”她心里还是有些担心胡静会过于客气,所以想了想,觉得还是让唐哲亲自去请一下严天明他们比较好,这样也能显得更有诚意一些。
唐哲应了一声,对胡静说:“胡知青,我们走吧。”
十来分钟的时间转瞬即逝,仿佛只是眨眼之间,我们就已经抵达了大队部。远远望去,大队的操场上一片金黄,那是满地的稻谷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尽管地面还没有完全干透,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稻谷的晾晒。几十张晒席整齐地铺在地上,上面铺满了饱满的谷粒,宛如金色的海洋。
在操场的周围,一群七八岁到十一二岁的小娃儿们正在欢快地嬉闹着。他们的笑声和呼喊声交织在一起,给这个宁静的村庄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这些孩子们天真无邪,尽情享受着属于他们的快乐时光。
八家堰本身就坐落在山坡坡上,平坦的土地十分难得。而这个操场,原本也只是几块斜坡土而已。后来,在修建水库的时候,人们将其平整了出来,并在里面建起了指挥部。当水库完工后,这个指挥部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八家堰的大队部。
每到农忙时节,这个操场就会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热闹的晒谷场。人们将收获的稻谷铺在晒席上,让它们充分享受阳光的洗礼。而操场边上的那一排柏树,也被一个个稻草堆给包围了起来。
为了防止稻谷被麻雀之类的鸟儿偷吃,大人们下地干活的时候,留在家里的小娃儿便成了守鸟的生力军,当然,这也是小娃儿们最喜欢的事情,十几个娃儿的任务虽然是住稻谷不被鸟或鸡给吃掉,但更多的时间则是用来做游戏。
胡静和唐哲还在远处时,就已经看到大队部的房檐下,张月娥正坐在一张椅子上打瞌睡。胡静见状,连忙示意唐哲先不要出声,以免惊醒张月娥。
两人蹑手蹑脚地走到张月娥身边,胡静更是小心翼翼,生怕发出一点声音。等他们走到张月娥背后时,胡静突然伸出双手,迅速地捂住了张月娥的眼睛。
张月娥本来就没有睡熟,突然被人捂住眼睛,一下子就完全清醒了过来。她先是一愣,随即笑着问道:“哎呀,这是谁呀?这么调皮!”
胡静故意压低声音,变了个腔调说道:“张知青,你猜猜看我是谁呀?”
张月娥想了想,随口说了几个名字,但都不是胡静。
胡静听了,心中暗喜,继续逗她道:“哎呀,你再猜猜看嘛,我是你很熟悉的人哦!”张月娥又猜了几个名字,还是不对。
最后,张月娥有些无奈地说道:“哎呀,我猜不出来啦,你到底是哪个灾舅子嘛?”
胡静一听,“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松开手,一下子跳到张月娥的面前,笑嘻嘻地说:“当当当当,你才是个灾舅子呢,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啦?”
这一次,张月娥可以说是听得真真切切,她定睛一看,果然,一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孔如幽灵般出现在眼前。
张月娥像屁股被针扎了一样,“嗖”地一下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胡静面前,紧紧地拉住她的手,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静静,真的是你呀!哎呀妈呀,我不是在做梦吧?”
话音未落,她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又赶紧用手在自己的大腿上狠狠地掐了一把,然后疼得“嘶”了一声,嘴里嘟囔着:“痛,这不是梦,这真的不是梦!”
胡静被张月娥这一连串的动作逗得“咯咯”直笑,她好不容易才止住笑,说道:“好啦,好啦,不是做梦,真的是我。”
张月娥这才如梦初醒般松开胡静的手,然后像个孩子一样,开心地大笑起来,那笑声在空旷的屋子里回荡,仿佛要把屋顶都掀翻。
过了好一会儿,张月娥的笑声才渐渐平息下来,她擦了擦眼角笑出的泪花,看着胡静,好奇地问:“你不是在林城大学教书吗?怎么有空跑回来啦?”
胡静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唉,这事说来话长啊,等会儿再跟你细说。对了,他们三个呢?”
张月娥连忙把胡静和唐哲拉到大队办公室里,一边走一边说:“严天明和杨胜学去堆稻草去了,我呢,就负责招呼谷子,还有做饭。哦,对了,苏朝恩的事情,你还不知道吧?”
胡静摇了摇头:“苏朝恩怎么了?”
张月娥便把苏朝恩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说道:“他犯了错误,本来孝贤队长还想帮他隐瞒一下,结果大队里有人把这件事情给捅到了赵书记那里,他就被退了回去。”
胡静听完,叹道:“那他这辈子算是完了,被退回去是不可能安置工作的。”
张月娥轻笑了一声:“他那种人也不值得可怜,你又不是不知道,在八家堰这几年,他祸害了多少姑娘?管不住自己的裤腰带,真要是安置了工作,以后做上个领导,还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姑娘呢。”
第654章 永远是农民负重前行
做知青这么些年,光阴仿佛都揉进了这片土地的四季里。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五个不同脾性的年轻人,就在这唐家山的生产队里,被命运拧成了一股绳。
大家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一口大锅里搅勺把,真正算得上是朝夕相处,汗流在一起,笑声和叹息也混在一起。
这么多年下来,当初的五个人,谁还不了解谁呢?彼此的秉性、藏在心底的念想,乃至夜里思乡的叹息,都像摊开在阳光下的谷粒,清清楚楚。
这一代人,是响应着时代的号召来到这里的。
彼时,城市里的工作机会稀缺得像旱季的雨水,失业的影子在街头巷尾徘徊。
由于外部的封锁和国内的百业待兴,建国后的建设道阻且长。
农村,这片广袤而深厚的土地,知识分子却少之又少。
能读得起书,上过高中的,多半是这些城里娃。可当他们走出校门,满怀憧憬地踏入社会,却发现并没有足够的岗位来容纳我们年轻的热情与抱负。
这无处安放的青春,一度成了城市里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自古以来,无论王朝如何更迭,这片土地的脊梁,始终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国家兴富强或是衰败,永远是农民负重前行。
他们用最原始的力气,最坚韧的耐心,养育着一代又一代人。当城市难以承载我们时,是农村,张开了它朴实而宽厚的臂膀。
到农村去!这句口号背后,不仅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豪情,更包含着一种现实的、甚至有些无奈的生存智慧。
农村是国家为这些城市青年开辟的一条谋生之路,也是给负重前行的国家一个宝贵的喘息之机。
从1979年开始,南风渐起,遥远的深市最先传来了“改革开放”的春雷。
民营经济如同雨后春笋,开始与庞大的国营实体相互补充,共同生长。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在城市里重新孕育、萌发。
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国家放开了知识青年回城的条件。
这像一道光,瞬间照亮了知青们沉寂多年的心。
说白了,国家经过这么多年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家底终于不再是一穷二白,渐渐丰盈了起来,外汇储备也开始从无到有。
另一方面,一部分知青到了农村,由于种种原因,并未能真正融入,反而给相对稳定的农村社会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综合这方方面面的考量,知青大返城,成了时代发展的必然。
而苏朝恩,恰恰就是那种给知青队伍“抹了黑”的人。
唐家山这里的老人,大多是大字不识一个的“白丁”,但他们对于文化和读书人,有一种发自骨子里的敬重。
南方这边,家族观念极强。这里的每一个大姓,几乎都是在宋、元、明三朝年间,从江西或中原的其它地方辗转迁徙而来。
几百年的繁衍生息,从最初孤零零的一家人,开枝散叶,形成了如今炊烟相望的千家万户。根基稳固之后,便要修建祠堂,凝聚宗族。有了祠堂,便要修撰家谱,记录血脉源流。
解放前,每逢清明,都会举行极为隆重的祭祖仪式。
唐家山那几块最好的水田,被称为“清明田”,就是唐家老祖宗落户此地后,一代代开垦、积累下来的精华。
这些田属于全族公有,从不分给某一户私有。
每年由全族人家抓阄轮种,种的人家按亩数向祠堂交纳租子。这些收上来的谷物,便用作每年清明祭祖的开销,或是族内扶危助困的基金。
清明祭祖最核心的一环,便是给过去一年里新生的娃儿和逝去的族人“添谱”。
新生者名字入谱,象征着被宗族正式接纳;逝去者则要记录他的生平事迹和逝去时间以及埋葬所在地,供后人永世追念。
这等大事,向来由族长主持。而族长,绝非随便一个年长之人就能担任,他往往是家族中最有威望的乡贤,或是那些曾在外为官、见识广博后隐退归乡的文人。他们有文化,有见识,懂得礼仪规矩。
要把一个族人从小名“唐老二”改为谱牒上堂堂正正的“唐自立”,这其中的字斟句酌,蕴含了对一个人一生的期望与祝福,绝不是一个大老粗能想得出来的。
即便到了现在,村里许多老一辈的名字,都还颇有深意,古雅而厚重。反倒是他们为自己子女取的名字,往往变得十分平凡、朴实,几乎不带什么文采和艺术性了。这其中的变迁,耐人寻味。
因此,当这些知青刚刚下乡来到唐家山时,村里的农民朋友们是打心眼里高兴和欢迎的。在他们淳朴的认知里,我们这些读过书、会算数的年轻人,就是过去的“秀才”,是文曲星下凡,将来是要有大出息,要“考取顶子”(指做官)的人。
他们对我们客气,甚至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恭敬,生怕得罪了这些“未来的贵人”。
然而,苏朝恩的出现和所作所为,就像一锅好汤里掉进了一颗老鼠屎,极大地拉低了整个知青队伍在老乡心中的形象。
他仗着有点文化,看不起农活,干活偷奸耍滑,总想着占点小便宜,甚至还曾因琐事与老乡发生过激烈的争吵。
他那点小聪明,没用在学习生产、帮助乡亲上,全用在了如何偷懒、如何抱怨上,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花花公子,这样的人,最不受寨中老少的欢迎,但却总是有的姑娘喜欢他这样油腔滑调的。
久而久之,老乡们看他的眼神,从最初的敬重,变成了失望,最后只剩下无奈的摇头。
胡静轻轻叹了口气,说实话,她对苏朝恩后来的遭遇,比如多次回城申请被拒,最终变得有些愤世嫉俗,也感到一丝唏嘘。
毕竟大家一起共事多年,同是天涯沦落人,那种背井离乡的滋味,她感同身受,难免有那么一点“同病相怜”。
但是,若论及苏朝恩的为人处世,胡静觉得,那实在不值得同情。路是自己走的,境遇虽由时代造成,但如何在境遇中自处,却是个人的选择。
第655章 做游戏
“月娥,你说得不错。”胡静抬起头,看着张月哦说道:“我们不提他了,提起来无非是多一些烦恼。”她话锋一转,关切地问道:“对了,你呢?你的回城申请,有消息了吗?”
张月娥听到胡静的问话,发出一声更沉、更长的叹息。那叹息里,裹挟着太多的失落、无奈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
“唉,快别提了。”她声音有些低沉,“我都记不清交上去几次申请了,每一次都像石沉大海,连个响动都没有,就被原封不动地打回来,理由翻来覆去就是那些,什么‘国家需要’、‘农村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她顿了顿,嘴角泛起一丝苦涩的笑意,“谁让我命苦,投生在普通工人家庭呢?爹妈都是老实巴交的工人,使尽了浑身力气,也找不到能帮上忙的门路,不像你,静静……”
张月娥抬起头,目光复杂地看了胡静一眼,那眼神里有羡慕,有真诚,也有一丝因命运不公而产生的淡淡酸楚:“你有个做大官的爹,是正经的千金大小姐,只要你开句金口,家里自然有办法帮你周旋,就算你想要天上的星星,恐怕也有人想办法给你搭个梯子摘下来。我们这样的人,怎么能比呢……”
屋子里一时间安静下来,只有操场上那些娃儿做游戏的嬉闹声传来。
下午的阳光从门口投射进来,把这两种不同命运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胡静看着好友失落的神情,心中也涌起一股难言的酸涩。她知道,张月娥的话里并无恶意,更多的是对自身命运的慨叹。
时代的洪流席卷了每一个人,但每个人能抓住的浮木,却又如此不同。
胡静伸出手,轻轻握住了张月娥有些粗糙的手背,温声说道:“别这么说,月娥,政策在慢慢放开,总会有机会的,你也不要放弃,再想想办法……”
她的话语轻柔,却带着一种试图穿透沉重现实的力量。
唐哲一开始还坐在一旁,但是两个女人的聊天,他始终找不到插话的理由,实在感觉无聊,便出了会议室,到操场上看别人家晒的谷子。
正好有几个小娃儿在身边玩,他突然玩心大发,招了招手,把这一群小娃儿都叫了过来。
这些娃儿大多来自唐家山,其中还有几个是姚家湾的,唐哲对他们都很熟悉,而娃儿们也都认识唐哲。
“过来,给你们糖吃。”唐哲面带微笑,向娃儿们招了招手。听到这话,一群娃儿像被磁石吸引一般,迅速围拢过来。
唐哲每次回家,都会在荷包里准备一些水果糖。每当碰到大龙和小虎这些娃儿时,他总会慷慨地分给他们一些。
唐龙和唐虎这对兄弟也在人群之中,他们是最先跑过来的。
“唐哲哥哥,给我糖,我要吃糖!”唐龙急切地喊道。
唐哲给每人发了一颗糖,发完糖后,唐哲提议道:“我们来做一个游戏怎么样?谁能答对问题,谁就能再得到一颗糖哦。”
“好呀,好呀!”娃儿兴奋地回应道,“我们最喜欢做游戏啦!”
“那我们是玩躲猫猫呢,还是下棋呢?”唐龙好奇地问道。
唐哲摸了摸唐龙的小脑袋,笑着问:“大龙,你会下棋啦?”
“当然啦,我早就学会了,我弟也会呢。”唐龙得意洋洋地把糖塞进嘴巴里,一边嚼着糖,一边还不忘了夸一下弟弟。唐哲见状,好奇地问道:“哦?那你都会下什么棋啊?”
唐虎听了,兴致勃勃地在地上写了一个“冈”字,然后抬起头,满脸自信地说:“我会下猪蹿叉,六子棋我也会哦,对了,我还会下老虎棋呢!”
“哇,你会下这么多种棋呀?”唐哲惊讶地笑了起来,“不过呢,我们今天不下棋哦,来玩个别的游戏吧。”
十几个小娃儿听到唐哲这么说,都好奇地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问道:“好呀,快说吧,要做什么游戏呀?”
唐哲看着这群天真可爱的小娃儿,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调皮的笑容,然后对他们说道:“你们先别急嘛,等一下哦。”
话一说完,唐哲便转身,朝着大队部知青食堂走去,来到食堂前,唐哲停下脚步,找了一个已经坏掉的木桶。
到了操场,唐哲轻轻地把木桶放在地上,然后拍了拍手,接着,他面带微笑地对那些小娃儿们说道:“我把糖放在地上,用这个桶盖住,等会儿我数一二三拿开的时候,你们就赶紧去抢哦,谁抢到就是谁的啦!”
唐哲的话音刚落,几个年纪稍大一些的娃儿立刻兴奋得像炸开了锅一样,他们手舞足蹈,欢呼雀跃,嘴里不停地喊着:“好呀好呀,快开始吧!”
然而,那些年纪小的娃儿们却显得有些失落。毕竟他们和大娃儿们相差三四岁,无论是体力还是反应速度都要差上一截。
尽管心里明白自己可能抢不过大娃儿,但他们还是不甘心就这样放弃,于是纷纷卷起衣袖,摆出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唐哲把一颗糖放在地上,用木桶盖了起来,一大堆娃作的眼睛都紧紧地盯着那个木桶,竖起耳朵听着。
“一。”
“二。”
娃儿们已经伸出了手,随时准备开始抢。
“三。”
木桶刚开一条缝,十几只手就从那缝里伸了进去。
一个姚家湾七八岁的小娃儿抢到了,高兴得跳起来,其他人眼中顿时满是失望,然后看着唐哲又一脸的期待。
这样做了七八次,每次都有不同的娃儿抢到糖,唐哲对他们说道:“先停一下,我们换个地方玩,你们先在这里等我一下,这次我多放几颗,你们不准看。”
“好,好,我们等你。”大家都欢呼起来。
唐哲拿着桶到了操场边,把木桶盖在地上,转身说道:“可以了。”
听到他喊,所有人一下子就涌了过来,把木桶围在正当中。
等唐哲数完,刚把木桶拿起来,十几只手又一把抓了过来,这一次,所有人都感觉手心凉凉的,等再看时,整个手掌心早已经沾满了稀牛屎。
所有娃儿看着满手的牛粪,只差哭出声来。
第656章 背时鬼崽崽
唐哲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这些小娃儿们像一群欢快的小鸟一样在院子里跑来跑去。他们嘴里叽叽喳喳地叫着,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属于他们。唐哲不禁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那时候的他也是如此自由自在,没有丝毫烦恼。
每一个农村娃的童年都大同小异,他们没有贫富观念,也不知道什么是攀比。就像那些没有套上龙头的生牛崽一样,天真烂漫,三五成群地在大队里尽情嬉戏玩耍。
唐虎突然像一阵风一样跑向操场下边的水田,,结果一不小心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他手上的牛屎直接涂在了那人的腰上,形成了一大片脏兮兮的污渍。
“妈卖麻的,你跑哪样子?”被撞的人正是唐孝贤,他肩上挑着一担沉甸甸的稻谷,正从坡上走回来。
农村人常把雨多的秋季称为“强盗天”,因为只要天一放晴,农民们就得赶紧抢收地里的庄稼,否则一旦下雨,辛苦种出来的粮食就可能会被雨水浸泡。
唐孝贤家的稻谷已经全部收割完毕,但他们三个知青的地里还有一部分没有收割完。所以,他趁着今天天气晴朗,特地来到大队帮着严天明他们一起收割。
唐虎远远地看到他爹走过来,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手忙脚乱地将那两只沾满了牛屎的小手藏到了背后,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一口,更别提开口说话了。
唐哲眼尖,一眼就瞧见了唐孝贤,连忙迎上前去,笑着打招呼道:“孝贤叔,这是在帮知青们收谷子呢?”他这一嗓子,一来是跟唐孝贤套近乎,二来也是想替唐虎解个围,毕竟这事儿说到底还是他惹出来的。
唐孝贤定睛一看,原来是唐哲,便随口应了一声,然后转头看向唐虎,没好气儿地说道:“你哥呢?我不是让你们两兄弟看着这些谷子吗?怎么一点儿都不上心!照你们这样,等会儿麻雀子把谷子都吃光了,你们今年怕是连屁都没得人给你们脱裤子了!”
唐虎被他爹这么一吼,吓得身体猛地一颤,说话都变得结结巴巴的:“哥……哥去洗手了,我……我也想去洗手。”
唐孝贤见状,知道再怎么说这孩子也没用,索性不再管他,自顾自地挑起一担谷子,走到一张空着的晒席旁边,“哗啦”一声将谷子倒在上面,然后拿起木耙,熟练地将谷子摊开来。
他一边干活儿,一边还不忘和唐哲闲聊:“唐哲啊,我可是有好一阵子没见到你了,听人说你去林城了?”
唐哲点了点头,回道:“是呀,上次送小月去,就在上面多耍了一段时间。”
“林城可是大城市,你也是我们大队为数不多几个见过大世面的人了,有什么好的路子也给我们说一下,现在天变了,人人口里讲的都是抓经济,搞改革,今年这个收成我看除了交公粮缴提留外,也只能剩下点粗粮了。”说完,摇头叹了一声。
唐哲满脸狐疑地看着唐孝贤,追问道:“这怎么可能呢,孝贤叔?我们大队每人分到户头上的水田,起码都有半亩吧。按照一亩地六百斤的产量来算,你们家就算再怎么不济,也应该有一千二百斤粮食啊!如果肥料施得足一些,产量说不定还会更高呢。”
唐孝贤嘴角微微露出一抹淡淡的苦笑,轻声说道:“你呀,真是i不务农不晓得农民的苦楚啊!前几天开会的时候,听赵书记说,我们国家的人均收入已经达到了 191 块钱呢。”
唐哲说道:“那是好事情呀,说明改革开放是卓有成效的,大家腰里的荷包都鼓起来了。”
唐孝贤继续苦笑着说道:“公粮的征收标准,就是根据这个人均收入来核算的。这么一算的话,一亩地就得交 148 斤粮食啊!我们家有两亩水田,再加上四亩旱地,总共就是六亩地了。可粮站又不收粗粮,只收谷子或者现金。你自己好好算一算,我们得交多少斤粮食才够啊?”
唐哲听完唐孝贤的这番话,顿时瞠目结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记忆片段,好像 1982 年国家才正式出台了新的公粮征收办法,而现在,仍然是按照大集体时期统一征收的总数来均摊到每家每户头上的。
而到了 1983 年,新的征收方案正式落地之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公粮的征收标准虽然有所降低,一亩地只需缴纳 80 斤左右,但与此同时,又多了一项名为“三提五统”的费用。这让他感到有些无奈,只能苦笑着面对这一现实。
唐孝贤默默地收起箩筐,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他抬头看了看唐哲,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对了,你这次回来之后,还打算出去吗?”
唐哲点了点头,回答道:“嗯,明天就要走了。这次主要是因为胡静知青回来了,我带她来这里看看。”
唐孝贤听到“胡静知青”这个名字,脸上露出一丝惊讶的神色,声音也不自觉地提高了一些:“哦?是吗?你怎么不早说呢?她现在在哪里呢?”
唐哲指了指不远处的会议室,说道:“她和张知青在那里吹壳子呢。”
唐孝贤连忙迈步朝会议室走去,边走边说:“那我得去打个招呼,好久没见她了。”
唐哲连忙把他叫住:“孝贤叔,你衣服上。”说完,指着他腰间衣服上那一大片牛屎。
唐孝贤低头一看,脸一下子就绿了,嘴里骂道:“这个背时鬼崽崽,一天好的不学,耍起牛屎来了,看我回去不好好收拾他。”
唐哲尴尬地站在那里,也不好解释。
等唐孝贤把衣服上的牛屎洗了回来,四个人就在大队又聊了一会儿天,严天明和杨胜学都回来了,一段时间不见,加上秋收的紧张,两个人的脸上都晒成了古铜色。
张月娥站在会议室门口挡着他们,笑道:“你们猜猜谁来了?”
第657章 同一口锅里吃过饭的人
严天明大口喘着粗气,满脸狐疑地问道:“谁来了?该不会是给你送回城涵的吧?”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期待,但更多的是怀疑。
张月娥原本心情愉悦,脸上洋溢着笑容,但听到严天明的话后,她的脸色瞬间变得阴沉下来,仿佛被泼了一盆冷水。她重重地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哎,你这人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呀?我要是有那个命就好了。”
杨胜学见状,赶忙插嘴问道:“那到底是谁来了?看你高兴得跟捡到钱似的。”他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急切地想知道答案。
张月娥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迅速闪身让开,同时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他们自己看。
当胡静的身影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严天明和杨胜学都不约而同地愣住了,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凝固。过了好一会儿,严天明才回过神来,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在空气中回荡:“胡静,你怎么回来了?”
相比之下,杨胜学则显得有些腼腆,他只是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并没有说话。
严天明兴奋地说道:“月娥,今天晚上无论如何都得杀只鸡吃,一定要好好招待一下胡静!”他的话语中充满了热情和喜悦。
张月娥笑着回应道:“人家胡静的生活早就有人安排得妥妥当当啦。”说着,她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唐哲身上。
唐哲面带微笑地说道:“今晚大家都来我家吃晚饭吧,我妈妈已经在准备了呢。她担心你们不肯来,特意让我过来邀请你们哦。孝贤叔,你也一起去吧。”
唐孝贤连忙摆手,回答道:“不用啦,我得去山坡上把牛赶回来呢。而且你婶婶做的饭菜太多,吃不完又会剩下。”
这时,胡静好奇地问道:“你们在大队部还养鸡呀?”
张月娥笑着解释道:“哎呀,你不知道啊,我们每餐都会剩下一些饭。倒掉吧,怪可惜的;留着吧,夏天天气热,稍微不注意就会馊掉。所以呢,我们几个人就凑了点钱,买了十几个鸡蛋回来,请唐队长家的老母鸡帮忙抱了一窝小鸡。这都快半年啦,前段时间我看他们俩干活那么辛苦,就想杀一只鸡给他们补补身子,可是严队长死活都不同意呢,哈哈,看来还是咱们小静有魅力啊!”
张月娥的话音刚落,严天明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去看看鸡还有没有吃的,给它们抓点谷子去。”说着,他便匆匆忙忙地朝鸡舍走去。
唐孝贤呵呵笑了起来,脸上露出一副热情的笑容,对着胡静说道:“胡知青啊,你看你这么漂亮,有没有耍朋友啊?”
胡静听了这话,不禁看了唐哲一眼,而唐哲似乎有些心虚,连忙把目光投向了外面,不敢与胡静对视。
胡静见状,心中一阵失落,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呢,唐队长。”
唐孝贤似乎并没有察觉到胡静的情绪变化,他继续热心地说道:“我看那个严知青对你就挺有意思的,你们俩都是在同一口锅里吃过饭的人,关系应该不错吧,要不,你考虑考虑他?”
胡静听到唐孝贤的话,连忙摆手道:“谢谢唐队长的好意哦,我暂时还没有这方面的打算呢。如果以后有合适的人,我一定会告诉你的,到时候一定请你吃这个猪脑壳哈。”
唐孝贤听了胡静的话,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他笑了笑,说道:“猪脑壳不猪脑壳的倒无所谓,我这个人就是爱瞎操心。不过既然你现在还没有这个想法,那就算了吧。”
这时,一旁的张月娥见气氛有些尴尬,连忙打岔道:“哎呀,天也不早了,我们还要去唐二叔家吃夜饭呢,怕是要早点把谷子堆起来才行哦。”
杨胜学微笑着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地说道:“就是啊,大家都一起去帮忙吧,这活很快就能干完的。”话音刚落,严天明也匆匆赶回了这里。
众人纷纷响应,一同前往操场。到达后,他们迅速行动起来,将属于知青的那几张晒席上的谷子用扫帚扫成一堆。
接着,把晒席的两头向内卷起,这样一来,那些还未完全晒干的谷子就被遮盖得严严实实。
这种方法非常巧妙,既可以避免谷子被雨水淋湿,又能节省不少劳动成本。等到第二天天气放晴时,只需再次将晒席展开,让谷子继续接受阳光的照射,就可以完成晾晒工作了。
由于有了唐哲和胡静的帮忙,整个过程比以往快了许多。没过多久,几张晒席都被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切都显得井井有条。
等把谷子都收拾妥当后,张月娥便转身去锁了门,然后与其他人一同朝着唐哲家走去。
原本唐哲家住在唐家山时,距离大队部要近很多,但如今他们搬到了桃子坪,从大队部走到唐哲家,大约需要十来分钟的时间。
无论唐哲是否在家,严天明和他的几个伙伴都特别喜欢到唐哲家玩耍。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唐哲家有电灯。与其他家庭相比,唐哲家的夜晚总是灯火通明。而其他家庭,有的还在使用煤油灯照明,甚至有些家庭天一黑,就连多点燃一会儿煤油灯都会觉得浪费和可惜。
当他们到达唐哲家时,唐自立早已回到家中。他已经将桌子摆放在堂屋中间,碗筷也摆放整齐,就等着上菜了。
现在他们家的日子可以说是整八家堰大队过得最滋润的了,随时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被野猎拱伤之后,唐哲说过不止一百遍让他不要在干活了,可是像他那种年纪的人,离了农活,总感觉到浑身不自在,始终还是保持着农民那份最朴实无华的本质。
一餐饭的时间,大家最开心的就是胡静回城之后得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听说她这次是因为参加梵净山科考队才回来的,其他三个知青脸上满是羡慕的表情。
第658章 螺丝不知内里弯
张月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紧紧地握着胡静的手,感慨地说道:“静静啊,我可真是太眼欠你了!林城大学可是咱们全省最好的学校啊!”
胡静微微一笑,安慰道:“月娥姐,哪有你说的那么好呀,有句话怎么说来的?哦,对了,螺丝不知内里弯,各行有各行的难处,只是外行人看不到罢了。”
这时,一旁的严天明突然插话道:“对了,小静,我听说咱们大队的那个沈月也考上了林城大学,你们应该见过面吧?”
胡静点了点头,回答道:“当然见过啦,唐哲送她去学校的时候,我第一天就见到她了。”
几个人就这样闲聊着,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很久。看看天色渐晚,他们才意识到时间已经不早了,于是纷纷起身,准备回大队去休息。
陈秋芸原本已经为胡静收拾好了房间,但胡静因为难得回到八家堰一次,和张月娥有说不完的话,所以最终还是决定跟着大家一起回大队。
第二天中午,大家一起吃过饭后,唐哲和胡静便准备动身返回县城。然而,就在当天晚上,天空突然响起了阵阵雷声,紧接着便是瓢泼大雨倾盆而下。
这场暴雨来势汹汹,邛江里的水迅速上涨,甚至漫过了糍粑堰,距离河堤仅有一线之隔。
倾盆大雨如瓢泼一般,持续了整整一个晚上,仿佛永远都不会停歇。直到次日上午,雨势才逐渐减弱,最终缓缓停歇下来。
在这漫长的雨夜中,许中南和布鲁斯一直在焦急地等待着。他们原本计划进山进行科考,但恶劣的天气让他们不得不重新考虑行程。
经过深思熟虑,两人最终决定,鉴于当前的天气状况,还是先返回林城更为稳妥。毕竟,安全第一,等开春之后,再进山也不迟。
县城的酒楼有简科军看守,这让唐哲完全放心。于是,他毫不犹豫地与科考队一同踏上了返回林城的道路。
经过一天一夜的奔波,当他们抵达林城时,夜幕已经再次降临。科考队和唐哲决定在三桥附近的一家餐馆共进晚餐,以缓解旅途的疲惫。
用餐结束后,大家才各自散去。唐哲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招待所。一推开门,申二狗已经从喷池回来了,而且正准备上床睡觉。
申二狗见到唐哲突然归来,同样感到十分诧异:“唐哥,你不是说至少要半个月左右才能回来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他一边说着,一边赶忙上前,将唐哲背上的行李接了下来。
唐哲简单地解释了一下提前回来的原因。当申二狗听完唐哲讲述的在邛江中救人的经历时,不禁吓得冷汗直冒。
等唐哲讲完,他才缓过神来,说道:“你也真是够胆大的啊!那么大的洪水,你居然还敢下去救人?你难道不知道邛江里每年都要吃掉多少人的?”
申二狗所言极是,邛江虽然全长不足百公里,但其每年洪水泛滥时,都会传出有人被湍急水流冲走的消息。然而,当时的唐哲并未深思熟虑,这并非因为他胸有成竹,而是出于对耿桂兴的责任感。
毕竟,他们同属一个队伍,唐哲决不能对耿桂兴的生死置之不理。即便有朝一日申二狗或简科军等人遭遇困境,唐哲相信自己也会毫不犹豫地纵身跳入水中施以援手。
唐哲不愿再继续这个沉重的话题,于是转移了注意力,询问道:“对了,超市施工进展如何呢?”
申二狗泡好了一杯热茶,小心翼翼地递给唐哲,然后重新坐回床边,回答道:“装修工作已接近尾声,前天田老板亲自前往羊城寻找货源。他说路途遥远,往返估计需要十来天时间。等他回来后,一切应该就准备就绪了。”
唐哲听后,微微颔首,表示认同,接着说道:“田老板确实辛苦了。”
申二狗继续说道:“他走了之后,王老板跑得可勤快啦!我呢,毕竟还年轻,好多事情都不太懂。要是没有他们帮忙,我恐怕真的会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完全摸不着头脑呢!”
唐哲听后,微微一笑,吹了吹茶杯上浮着的茶叶,然后轻轻抿了一口。他放下茶杯,看着申二狗,语重心长地说:“你能意识到自己的不足,这是很好的。既然如此,你就应该虚心地向他们请教,多学习一些经验和知识。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实践,这样才能逐渐提升自己的能力,将来才能独当一面啊!”
申二狗连连点头,表示认同唐哲的话。过了一会儿,他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对唐哲说:“哦,对了,唐哥,我跟你说啊,这里离喷池实在是太远了,就算骑摩托车都得要半个小时!所以王老板就安排工人在后面那排厂房里隔出了一片地方,还弄了好几个房间。再过一两天,这些房间就装修好了,到时候我就可以搬过去住啦!而且仓库一旦弄好,货物就会像流水一样源源不断地送过来。那么大一个超市,要是没有人看守着,我心里总是不踏实啊!”
唐哲微微颔首,表示认同,然后开口说道:“王老板确实考虑得很周全啊,住招待所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在仓库那里隔出几间房间来住人,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
他端起茶杯,轻抿一口,继续说道:“你明天去喷池的时候,顺便留意一下附近有没有房子出租或者出售的,仓库里堆了那么多货物,总不能在里面生火做饭吧?万一不小心引发火灾,那可就损失惨重了。”
申二狗连忙应道:“好的,我会注意的。对了,你之前有没有去过林城大学啊?”
唐哲摇了摇头,回答道:“还没有呢,许教授他们直接把我送到三桥这里,我们一起吃了个饭,然后他们就回去了。”
唐哲放下手中的茶杯,接着说道:“明天我们先去喷池看看情况,然后我再骑着摩托车去林大看看小月。”
第659章 瘟神又来了
林城的天空被一层薄薄的雾气所笼罩,显得有些朦胧。这里的地势虽然不如八家堰那样高耸,但下雨天时的温度却也异常地低,仅有十二三度而已。
一辆摩托车在泥泞不堪的道路上疾驰而过,溅起的泥水四处飞溅。秋风如同一双无情的手,狠狠地刮过人们的眼睛,那种感觉就像是被一根根头发丝无情地拉扯着,让人不禁泪流满面。
终于,摩托车抵达了林城大学。此时,沈月还在教室里上课,于是他在校门口的一个小摊子上找了个位置坐下来,点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肠旺面,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终于到了中午放学的时间。唐哲站起身来,走进校园,径直朝着沈月所在的教学楼走去。
远远地,他就看到沈月和黄莎正缓缓地从宿舍楼下走来。唐哲停下脚步,站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下,静静地看着她们。
只见黄莎调皮地用肩膀顶了一下沈月,沈月这才如梦初醒般地抬起头,朝唐哲这边望过来。当她的目光与唐哲交汇的瞬间,两人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黄莎见状,赶忙凑到沈月的耳边,轻声说了些什么。沈月的脸“唰”地一下红了起来,她羞涩地轻轻在黄莎的腰间掐了一下,黄莎则嘻嘻哈哈地笑着跑开了。
“哲哥,你终于回来啦!”沈月满心欢喜地迎上前去,走到唐哲面前时,却突然像个害羞的小姑娘一样,低着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双颊上那一抹淡淡的红晕还未褪去,仿佛春天里初绽的桃花,娇羞可人。
唐哲微笑着点了点头,温柔地问道:“你吃过饭了吗?”沈月轻声回答道:“嗯,我在食堂吃过了。对了,哲哥,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呢?胡老师她们也都一起回来了吗?”
唐哲解释道:“最近天气变化太大了,山里的情况不太稳定,为了安全起见,许教授他们决定今年先暂停这次活动,等开春了再去。”
听到这个消息,沈月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她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这样我就放心了。对了,哲哥,你那个超市弄得怎么样了?这段时间你不在林城,我也没机会去看看呢。”
唐哲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然后简单地向沈月介绍了一下超市的情况。说完后,他看着沈月,提议道:“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聊?”
沈月用手指了指学校里的一座小山,轻声说道:“我们去那边山上的亭子里坐一下吧。”她的声音温柔而清脆,仿佛一阵微风拂过。
两人并肩漫步在林城大学的林荫小道上,脚下是铺满秋天梧桐叶的地面,金黄的叶子如同地毯一般,让人不忍踩踏。而那些依然挂在树上的金色叶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迷人的光芒,仿佛是大自然赐予的艺术品。
小山并不高,有一条蜿蜒的小径通向山顶。道路两旁的树枝上,还挂着晶莹的小水珠,宛如一颗颗珍珠,在阳光的折射下散发着五彩的光芒。树林间,鸟儿们欢快地歌唱着,似乎在为这对恋人的到来而欢呼。
当他们快要到达山顶时,一座小巧玲珑的六角亭出现在眼前。亭子周围环绕着绿树,亭顶覆盖着红色的琉璃瓦,显得格外古朴典雅。两人走进亭子里,缓缓坐下,沈月很自然地将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仿佛这是她最舒适的依靠。
唐哲微笑着,轻轻地将手从她的身后环抱过去,温柔地搂着她的腰。沈月的喉咙里发出一声轻柔的“嗯”,那是一种满足和幸福的表达。她抬起头,凝视着唐哲,四目相对的瞬间,她的脸颊瞬间泛起了一抹红晕,宛如熟透的苹果。
她有些羞涩地低下头,再次将头埋进了他的怀里,感受着他的体温和气息。唐哲则静静地抱着她,享受着这份宁静和温暖。
两人就这样相拥着,没有言语,只有彼此的心跳和呼吸,仿佛时间都在这一刻静止了。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唐哲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问道:“对了,小月,那个叫黄军的家伙,最近有没有再来找你麻烦啊?”他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关切。
沈月轻轻摇了摇头,回答道:“没有。”她的声音很轻,似乎有些害怕被别人听到。
唐哲听后,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放心的笑容,接着说道:“要是他还敢再来烦你,你一定要告诉我哦。这种小混混,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你越怕他,他就越嚣张。只有给他一点颜色看看,他才会知道锅儿是铁铸的,不敢再随便欺负人。”
然而,沈月的反应却有些出乎意料。她不安地抬起头,目光闪烁着,小声说道:“哲哥,我们出门在外,人生地不熟的,有些事情能忍一下就忍一下算了,没有必要去和别人结仇怨。”她的话语中透露出一种无奈和妥协。
唐哲看着沈月的样子,心里顿时明白了七八分。他知道沈月肯定没有把实情告诉他,但他也不好当面揭穿她,毕竟沈月可能有自己的顾虑。
于是,唐哲点了点头,安慰道:“嗯,小月,我知道你的想法。你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安心学习,其他的事情都交给我来处理。不管你学得进去还是学不进去,以后我都会养你的。”
“嗯。”沈月再次把头埋进唐哲怀里:“我相信你,哲哥。”
此时预备铃声响起,沈月猛地一抬头,说道:“呀,都待了这么久了吗?哲哥,我得去上课了。”
唐哲也起身,说道:“好,我送你过去吧。”
把沈月送进教学楼之后,唐哲出了学校,又找了一个烙锅摊子坐了下来,点了些大方豆腐还有洋芋白菜之类的,一个人烙着吃。
“那几个瘟神又来了。”此时老板娘在一旁抱怨起来。
老板连忙把他拉到一边:“你小声点,被他们听见还得了?”
“哼,也不知道他爹妈是怎么教养的,生出这么一泡货色,就知道欺负人。”
唐哲听见他们的谈话,也不禁好奇起来,抬头看去,只见六七个留着小平头,穿着喇叭裤的年轻人正一个摊一个摊的收着费。
第660章 等你几爷崽
没过多久,那七八个小伙子就如一阵风般疾驰而来,眨眼间便抵达了这个烙锅摊前。其中一个嘴里叼着烟的家伙,双手懒散地插在裤兜里,抖着身体,用一种傲慢而不屑的口吻对老板喊道:“老板,一块钱!”
老板闻声抬起头,原来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看上去应该是新婚不久。与其他几个摊位的摊主不同,他显得更为年轻,而且似乎没有那种久经世故的沧桑感。这个年轻老板显然对这突如其来的收费要求感到不满,他皱起眉头,回应道:“不是前天才来收过吗?怎么今天又来了?”
那叼着烟的家伙见状,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地白了老板一眼,嘴里还骂骂咧咧地说道:“你家妈嘞昨天还吃了饭呢,今天就不吃啦?想在这儿继续摆摊,就得按我们的规矩来!”他的话语中充满了威胁和挑衅,让人不禁为老板捏了一把汗。
老板娘看上去大约二十多岁,年纪轻轻的,面容姣好。就在刚才,她的脸上还明显地挂着一丝不悦,但当她看到这群人走到她的摊位前时,那丝不悦瞬间就被她收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堆满笑容的脸。
她急忙拉住自己的丈夫,满脸赔笑地对那群人说道:“各位大哥,真是不好意思啊!这两天生意实在是太差了,一整天下来连一块钱都挣不到呢。你们看看,能不能稍微少收一点啊?”
然而,那名青年却并不领情,他冷哼一声,毫不客气地说道:“少收一点?要是每个人都像你们家这样,那我以后还怎么在这条街上混啊?”
老板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却被他的老婆狠狠地瞪了一眼。老板娘连忙将他拉到一边,压低声音说道:“通华,你别再乱说话了!”
说完,老板娘转过身来,从身前的围裙兜里掏出了一叠毛票。她仔细地数了十张,然后小心翼翼地递过去,陪着笑说:“小哥,您看看,最近生意真的很不好做,我们这个小小的烙锅摊一天也就能挣个几角钱而已。”
那青年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不屑的笑容。他斜着眼睛看了一眼老板娘递过来的钱,然后哼了一声,说道:“一块钱?现在可不行了,得两块!”
老板娘气得脸都红了,一时说不出话来,手里紧紧握着那一堆毛票,半天只吐出一个字:“你……”
“你什么你,在军哥的地盘上,就得按军哥的规矩来办。”那青年不屑地说着:“怎么?你不爽呀?不爽也得交钱,老子就是喜欢看你们这种不爽却又拿我们没办法的样子,哈哈……”
他的话音刚落,跟随着他一同前来的那些人也像是被传染了一般,哄堂大笑起来。然而,与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老板娘的脸色,她的面庞涨得如同猪肝一般,显然是被气得不轻。
就在这时,那个被称为杨通华的老板突然像一头被激怒的雄狮一样,猛地冲过来挡在他的妻子面前,瞪大眼睛,对着那名青年怒吼道:“你们这些人简直就是强盗、土匪!老子给你捞钩火钳!今天要钱没有,要命倒是有一条!”
面对杨通华的强硬态度,那名青年并没有丝毫退缩,反而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轻蔑的笑容。他不紧不慢地将嘴里的香烟吐掉,然后挑衅地说道:“哟嗬,你这狗日的还挺横啊!怎么着,不想在这里混下去了是吧?好啊,兄弟们,让他见识见识咱们的厉害!”
杨通华还想说什么,被那青年一拳打在鼻子上,另一个人见带着的动手,也冲过在在他肚子上踢了一脚,他站立不稳,一连退了好几步,脚被一条板凳挡了一下,摔倒在地上。
那青年还不解气,骂道:“你家妈勒不知好歹,兄弟伙些,给我把他摊子砸了。”
青年的话音未落,其余的六个家伙便如饿虎扑食一般,一拥而上。他们动作迅速而凶狠,几下子就将空闲的那几张桌子踹翻在地。只听得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锅碗瓢盆纷纷摔落,满地狼藉。
然而,这一切似乎都与唐哲无关。他依旧稳稳地坐在那里,不紧不慢地吃着东西,仿佛周围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毫无关系。毕竟,在改革初期一直到二十一世纪初的这段时间里,每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城市里,都少不了这样一群小混混的存在。
他们代表着一个时代。
“你看个鸡毛,滚开。”
一个家伙看唐哲坐在那里根本就没有怕他们的样子,对着他吼了起来。
杨通华从地上爬起来,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起菜刀,嘴里大骂着:“我日你仙人板板些,老子今天跟你们拼了。”说完就朝着对唐哲吼的这个家伙冲了过来,这家伙眼睛里满是怒火,正想把气撒在唐哲的身上,没有防着后面,背上挨了杨通华一刀,顿时哇哇大叫起来。
“你家妈勒来真的?”先前叼着烟那家伙看杨通华的刀子见了红,连忙拖起一旁的板凳就冲过来。
奈何这个叫杨通华的老板此时已经完全红了眼,手中的刀舞得呼呼作响,连他老婆都躲得远远的,剩下的那几个人,有两个连忙把受伤的那家伙拖出了棚子,剩下的从地上捡起板凳锅铲之类的,却也不敢近前来。
“来呀,有种的就上,老子今天和你们一命换一命。”杨通华红着眼,想来他之前已经受过很多委屈,此刻爆发出来,就像汹涌的岩浆,所到之处一切都化为灰烬。
看着像一头发怒的野牛似的杨通华,那几个小青年也有些胆怯了,他们是求财的,为了一块钱,犯不着把命给搭上。
对他们来说,要收拾一个靠摆摊为生的杨通华,他们有一万种办法,并不急于一时。
领头那青年一手拿着板凳,一手指着他骂道:“小杂种,我看你是不想在这里混了,你有种就给我等着,等着,看军哥来怎么收拾你。”
杨通华紧紧握着菜刀,也吼道:“军哥,卵哥,老子等你几爷崽。”
第661章 钉锤客
杨通华紧紧握着手中的菜刀,满脸怒容,一路狂奔,紧追着那些人不放。他的脚步急促而有力,仿佛要将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在这追逐之中。
一直追到十几米开外,杨通华终于停下了脚步,站在原地,大口喘着粗气。他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双眼仍死死地盯着那些人的背影,嘴里不停地骂骂咧咧,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稍稍平息他心中的怒火。
然而,那些人却对他的叫骂充耳不闻,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头。杨通华看着他们远去的方向,心中的怒火渐渐被无奈和沮丧所取代。
他缓缓转过身,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自己的摊子前。眼前的景象让他的心情愈发沉重——满地都是被掀翻的货物,一片狼藉。
刚才还怒不可遏的杨通华,此刻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般,突然间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抱头,默默地蹲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而他的老婆洛茵,此时也早已被吓得魂飞魄散。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泪水像决堤的洪水一般奔涌而出,嘴里不停地念叨着:“通华啊,你也太冲动了!常言说得好,大鬼小惹,好鬼难缠啊!今天你惹了那些小杂毛,以后我们这个摊子还怎么在这里摆下去啊?唉……”
杨通华听到老婆的哭诉,身体猛地一震,仿佛从梦中惊醒过来。他抬起头,看着老婆那伤心欲绝的样子,心中一阵酸楚。
过了好一会儿,杨通华才回过神来,他缓缓站起身,走到老婆身边,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洛茵,别伤心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别再想那么多了。大不了我们不在这儿做了,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就是了。”
洛茵抬起头,泪眼朦胧地看着杨通华,哽咽着说:“不在这儿摆,我们又能去哪里呢?”
杨通华说道:“林城这么大,除了林大这里,还有那么多地方,不行我们就去火车站,火车站不行,我们就去汽车站,再不行,找个人多的家属大院门口也可以,有核桃还怕没得棒棒敲?”
洛茵再次叹了一口气,说道:“你说得轻巧,我听说火车站那边,也是和那个黄军他们一起的,你去火车站,那不是羊入虎口?”
杨通华狠狠地把拳头砸在一旁的桌子上,发出砰地一声响,狠狠说道:“大不了,我和他们拼命。”
洛茵被他这话气得脸都绿了,说道:“拼命,拼命,你真当自己是拼命三郎了?他们那么多人,你拿什么和人拼命?再说了,家不要了?娃儿不要了?我给你说,你要再这样冲动,到时候老婆娃儿都要成别人家的。”
唐哲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见杨通华坐在那里,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回答洛茵的话,他喊道:“老板,算账。”
俩口子先是一愣,这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个客人在这里,杨通华连忙起身走到唐哲身边,尴尬地说:“客人,对不住了,你也没有吃得好,这一顿就算了。”
唐哲掏出五块钱塞过去,说道:“你们也是小本买卖,不能让你们吃亏,再说我也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杨通华看着手里的五块钱,对洛英喊道:“洛茵,过来找钱。”
唐哲摆着手说:“不用找了。”
洛茵连忙从包里翻出一堆钱来,找了两块七角钱给他,说道:“那怎么行呢,该是多少就是多少。”
唐哲无奈,只好把她找过来的钱收下了,问道:“老板,刚才那些人是来收保护费的吗?”
“保护费?”杨通华和洛茵都不明白唐哲说的是什么意思,杨通华咳了一声,说道:“他们就是些钉锤客。”
这个词是从九十年代后才从港台的录像带里传过来的,这个时候本地人对这种行为还不这样叫,当地人把收保护费的都叫钉锤客,也很直观的说明了他们就是搞敲诈勒索的。
唐哲又问道:“他们经常来?”
杨通华受了委屈,这个时候正差一个发泄的地方,有人和他说话,当然愿意多说一些,便说道:“以前倒没有,也是最近一个星期左右才来,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不愿意交,不过连续好几天,他们都来捣乱,搞得大家生意都做不成,后来有几家便妥协了,交了钱。”
唐哲哦了一声。
杨通华继续说:“有人开了头,其他人不交也不行了,我们前天才交了一次,没想到这些人吞口大,喉咙空(贪得无厌),才隔了一天又来了。”说到这里,又是长长一声叹息,不停地摇着头。
唐哲离开林城也不过一个星期左右,看来他刚走的时候,那个叫黄军的便组织起了一大群小混混开始在林大这边为非作歹了。
“看来我还是把他想得太简单了。”唐哲心里这样想着。
原本他以为黄军只是杨威手底下的一个小马仔,没想到这个家伙野心蛮大的,纠集了这么多人,必然会在林大这里做大做强。
不过现在还来得及,照这个样子看,黄军也不过是刚刚在这边站住脚,要是再晚一些,他的势力会更大。
“老板,你们就这么心甘情愿的被人家敲钉锤?”
杨通华再次叹了一声,洛茵在一旁一边收拾地上的东西,一边说道:“哪个愿意?还不是没办法,在这里摆摊的这些人,大多都是外地来的,家里上有老下有小,都是为了求财,不愿意惹事,能用钱解决的,谁也不想硬碰硬不是?”
唐哲问道:“你们也是外地的吧?”
洛茵点了点头:“我们两个也是从双水县过来,隔壁那家是从沿江县来的,还有那个卖洋芋的是从大方过来的……”
总共这一排摊位也不过十几家,洛茵如数家珍地一家一家地介绍给唐哲听。
唐哲听完,缓缓说道:“那些小混混也不过几个人,你们这么多摊子,算下来也有二三十个人了,还怕他们几个小混混不成?”
杨通华又是一声叹气,说道:“要是大家能够团结一心就好了,自古枪打出头鸟,谁也不愿意站出来成个头,当这个出头鸟,大家也是抱着破财消灾,根本就团结不起来。”
第662章 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
杨通华的这番话确实有一定的道理。在改革开放初期,人们的生活相对封闭,远行的人非常罕见。那些在解放前就闯荡南北的人,如今大多已步入老年,而现在出门的主要是寨子里比较大胆的年轻人,或者是本身有亲戚在省城工作而前来投靠的人。
这些年轻人离开家乡,背负着全家人的期望。他们都怀揣着出人头地、在城市中闯出一片属于自己天地的梦想,毅然决然地背井离乡。然而,初到陌生之地,他们谁都不愿意轻易惹事生非。毕竟,只要生活还能勉强维持,即使头上有点绿又何妨呢?更何况,这些小混混们也只是求财,并不想闹出人命。
对于黄军来说,杨通华无疑是林城大学校门口这一带的一个麻烦人物,一个让人头疼的刺头。但从杨通华的角度来看,黄军却成了他发家致富道路上的一块绊脚石,阻碍着他实现自己的目标。
今天两个人的梁子算是结死了,接下来黄军的报复会像暴风雨般而来。
杨通华如果还想在这里继续混下去,凭他一个人的力量肯定不行。
这一点,他自己知道,唐哲也知道。
“这么多摊子呢,他们隔一天来收一块,一次就有近二十来块,一个月三百多,相当于一个国家干部一年的收入了。”杨通华看着眼前的众多摊位,不禁感叹道,同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洛茵听到杨通华的话,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她轻声说道:“现在不是担心给钱多钱少的问题,通华,那些人肯定会来报复的。我们还是早点收摊回去吧,这样也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杨通华的眉头紧紧皱起,他的拳头狠狠地砸在桌子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他的声音有些激动地说:“回去?回去能干什么?我才刚刚把娃儿的学费寄回去,这个月的房租都还没有着落呢!难道让我们一家人去讨饭吗?”
洛茵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被杨通华打断了。杨通华继续说道:“当初我出来的时候,心里就暗暗发誓,在外面要是挣不到钱,我是绝对不会回去的!”他的眼神坚定,透露出一种不屈的决心。
洛茵被他这话给咽得一时语塞,眼睛红红的,哼了一声:“你这个人脾气怎么这么犟?难道找不到钱,一辈子都不回大队去了么?”
杨通华不语,这时隔壁一个摊子的老板也过来了,见洛茵一个人在收拾,他也帮忙收拾了一下,然后递了根烟给杨通华:“你也是,大家都是出来求财的,怎么还和他们吵起来了?”
杨通华哼了一声:“那些龟儿子隔天又来,我一天都赚不到一块钱,他们张口就是两块,真当我的钱是大风刮来的?”
那人说道:“你这样容易吃亏,那些人本来就是地头蛇,人又年轻,天不怕地不怕的,你我这些有家有室的人,和他们争哪样嘛,破财消灾,生意好一点就在里头了。”
杨通华把烟放在桌子上,说道:“那些人太欺负人了,绍明,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他隔壁摊上的人叫刘绍明,是赤河人,在杨通华隔壁卖豆腐皮砂锅。
他从兜里摸出火柴来,给杨通华点上,然后看到坐在一旁的唐哲,又递了一支烟过来,唐哲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抽。
然后他才不紧不慢、幽幽地说道:“你以为我不想收拾这帮小杂种呀?他妈的我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还被这一帮十几二十岁的小杂毛骑在脑袋上拉屎,拉干的我就拨下来了,拉稀的我擦掉也行,可这狗日些的拉的是虐疾啊!”
唐哲听到这里,差点被他的话给逗笑了,赶忙接过话头说道:“大哥,他们这样你也能忍得了?”
刘绍明深吸了一口烟,仿佛要把所有的烦恼都吸进肺里,然后慢慢地吐出来。那股浓浓的烟雾在狭小的棚子里迅速弥漫开来,像一层灰色的纱幕,将他和其他人都笼罩其中。
洛茵被这股烟雾呛得直咳嗽,她一边用手捂着嘴,一边不停地咳着,甚至连咳了好几声。那咳嗽声在寂静的棚子里显得格外刺耳,仿佛是对这股烟雾的抗议。
等烟雾稍微散去一些后,刘绍明才缓缓地开口说道:“这真不是我们的错啊,这些地头蛇,可不是好惹的。”他的声音有些沙哑,透露出一丝无奈和沮丧。
唐哲听到这话,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追问道:“今天来的那些年轻人,都是本地的吗?”他的目光落在刘绍明身上,似乎想要从他那里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杨通华在一旁插话道:“倒都是林城的,不过他们并不是大学这边的。今天来的这些人里,有两个是在学校的学生,剩下的还有云石的,以及南县的,剩下的不知道还有哪里的人。”他的语气很平淡,就像在陈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刘绍明接着说道:“都是些地头蛇啊,家里的父母都是有工作的,我们这些外来户,哪里能和人家争嘛。”他的话语中充满了无奈和无力感,让人不禁为他感到惋惜。
唐哲说道:“其实你们这么多摊子在这里,光是男人也有二十来个,大家都是二三十岁带卵子的人,还怕他们几个小混混?”
刘绍明笑了一声,说道:“能在这个年头出来闯荡的人,哪一个不是带卵子的?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嘛,有句话不是说得很好嘛,先穿袜子后穿鞋,先当孙子后当爷,我们这些人都有顾虑,可是那些年轻娃儿一点顾虑都没得。”
杨通华看着唐哲,问道:“小同志,我看你年纪也不大,也是在林大读书吧?”
唐折, 摇了摇头,说道:“没有,我是邛水的,这不是改革开放了嘛,我也想来这里看看有没有什么发展的机会,没想到刚来这里就碰到了这样的事情。”
杨通华摇了摇头,说道:“小同志,常言说得好,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你今天也看到了。”
唐哲坐直了身子,轻轻笑道:“要是我们所有摊主都联合起来呢?”
杨通华说道:“那是不可能的。”
刘绍明年纪要比杨通华大一些,听到唐哲这样说,倒是来了兴趣,眨着眼睛问道:“哦,小同志,你是不是有什么办法?”
第663章 条条蛇都咬人
唐哲微微颔首,表示赞同,然后接着说道:“其实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但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便是大家必须齐心协力、团结一致。”
杨通华清了清嗓子,插话道:“话虽如此,但要做到团结一致谈何容易啊!如果大家真能团结起来,那些小混混又怎会如此肆无忌惮地前来捣乱呢?目前的困难恰恰就在于大家无法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啊。”
唐哲若有所思地沉默片刻,突然开口问道:“你们现在摆摊的这个地方,到底是属于林大的地盘呢,还是归这边的大队管辖呢?”
刘绍明连忙回答道:“我们在这里摆摊差不多已经有半年时间了,一直都是由大队负责收取租金,似乎和林大并没有直接关联。”
唐哲听完,心中已然有了计较,他斩钉截铁地说道:“那就对了!既然你们将租金交给了大队,那么大队就有责任保障这片区域的安全与秩序。当然,大队要维护这一块的治安,肯定也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为支撑。所以,大家每个月可能需要额外多支付一些费用,但相比起现在那些小混混来收保护费,肯定要划算得多。”
刘绍明听着唐哲的话,不住地点头。
杨通华叹道:“条条蛇都咬人,再说大队的人也是本地的,他们的心肯定也是向着本地人,何况对这些小混混,就像遇到烂蛇一样,谁都想躲远一点。”
刘绍明突然打断了他的话语,连忙说道:“通华啊,你先别急着插话,听听这位同志怎么说嘛。我看他虽然年纪轻轻的,但分析问题还挺有一套呢。”唐哲见状,微微一笑,继续说道:“而且啊,你们这里有这么多摆摊的摊主,难道你们都不知道工商联这个组织吗?”
杨通华闻言,脸上露出一丝茫然,疑惑地问道:“工商联?这是啥玩意儿啊?我咋从来没听说过呢?”
刘绍明也跟着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同样一无所知,他说:“是啊,我们来这里摆摊都这么久了,连工商所都没见来过,更别提什么工商联了。”
唐哲看着他们俩那副懵懂的样子,不禁笑出了声,解释道:“这就对啦,现在大家都是各干各的,就像一盘散沙似的。说句不好听的,简直就跟打游击一样,这样下去可不是长久之计啊。”
杨通华显然有些按捺不住了,急切地问道:“行了行了,小兄弟,你就别卖关子了,直接告诉我们该咋办吧!只要能让那些小混混不再来捣乱,你让我干啥都行!”
一旁的洛茵见状,赶忙在他的手臂上轻轻拍了一下,嗔怪道:“你呀,总是这么心急,就不能等人家把话说完嘛!”
唐哲微微一笑,解释道:“虽然咱们只是小摊主,但咱们也在为社会创造价值啊!而且,工商联的职责就是服务于工商业者,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摊贩,只要是合法经营的,他们都会一视同仁地给予支持和帮助。”
他顿了顿,接着说:“成立商会不仅能让我们有个组织,遇到问题可以共同应对,还能让我们更好地与政府部门沟通交流,反映我们的诉求和困难。这样一来,政府部门也能更了解我们的情况,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便利。”
刘绍明听了,频频点头,说道:“嗯,你说得有道理。那我们具体该怎么做呢?”
唐哲详细地介绍道:“首先,我们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然后去工商所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再去工商联申请成立商会。工商联会对我们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们的商会就算正式成立了。”
杨通华插嘴道:“那成立商会需要交多少钱啊?”
唐哲回答道:“这个费用不会很高,主要是一些注册费和年费,具体的金额我还需要再了解一下。不过,这些费用都是为了维持商会的正常运转,大家平摊下来也不会太多。”
刘绍明想了想,说道:“行,那就按你说的办吧!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可以让我们这些小摊主团结起来,共同发展。”
唐哲微微颔首,表示认同,接着解释道:“国家刚刚推行改革开放政策,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民营经济将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成为改革的中流砥柱。正如首长所强调的,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人共同富裕。而你们这些摊主,正是这‘先富起来’的群体之一,未来国家的发展还需要依靠你们去带动更多的人。因此,你们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对象。”
洛茵听到这里,不禁插话问道:“那这样一来,那些小混混就不敢再来捣乱了吗?”她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担忧。
唐哲缓缓地摇了摇头,回答道:“恐怕并非如此,那些小混混还是会不时地找上门来。”他的话语中似乎透露出对这种情况的无奈。
洛茵听后,脸上露出些许无奈的神情,叹息道:“唉,通华,我看这个摊子是没法摆了。”
唐哲理解她的困扰,安慰道:“别担心,做完我刚才提到的那些事情,我们就是迈出了第一步。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是进一步扩大商会的影响力。”
洛茵苦笑着说:“小兄弟,你的想法太过于理想化了,我们也想按照你说的办法去做,可是,那些小混混会给我们时间吗?”
刘绍明也叹道:“就是,政府是白道,那些小混混是黑道,但是他们的家长或多或少都有在政府工作的,要是经常来捣乱,你说的工商联也不会天天守着我们呀。”
杨通华哼了一声,骂道:“怕他几爷崽个卵,他们要再敢来,老子就捅死他几个,看他们还敢来?”
唐哲劝道:“老板,你还是要沉住气,对黄军那种混混,我们不打就不打,要打就要打痛,要不然他不会带记性,反而会成倍的来报复,对你们没有任何好处,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忍几天,剩下的我也会去想办法,毕竟我以后也想在这里做点小生意,要是经常有这些小混混来捣乱,我也做不成。”
第664章 死脑筋
洛茵一脸认真地倾听着唐哲说话,同时还不忘压低声音,对着身旁的杨通华轻声嘱咐道:“你呀,就安安静静地听人家怎么讲嘛,总是不停地打断别人,这像什么样子呢?”杨通华听后,不以为然地轻哼了一声,便不再吭声。
这时,刘绍明插话道:“咱们现在最要紧的是解决眼前的问题,老杨今天可是把黄军的人给惹毛了,那几个小兔崽子肯定会跑去跟黄军告状的。而且,我听说黄军好像和火车站那边一个叫什么威的人有些关系呢。”
唐哲其实早就知道黄军是杨威的小弟,只是他对杨威这个人至今仍知之甚少。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林城忙碌,除了操心超市的生意,就是抽空回了一趟梵净山,给人当了一回向导。
唐哲稍稍沉思了片刻,然后对杨通华他们说道:“这样吧,你们今天先把摊位收起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至于其他的事情,就交给我去想办法解决吧。”话音未落,唐哲便站起身来,跨上摩托车,迅速发动引擎,如一阵风般疾驰而去。
看着唐哲渐行渐远的身影,杨通华缓缓地摇着头,嘴里嘟囔着:“这个家伙啊,年纪轻轻的,口气倒是不小呢。”
然而,一旁的刘绍明却有着不同的看法,他对杨通华说道:“老杨啊,我可不这么觉得,我倒是认为这个小伙子说得挺有道理的呢。而且,你注意到没有,他说他是邛水来的,但是你看他骑的那辆车,可是红鸡公啊!”
听到刘绍明这么说,洛茵一脸疑惑地问道:“骑红鸡公怎么啦?这有什么特别的吗?”刘绍明微微一笑,解释道:“你想想看,在咱们整个林城,有几个人能骑得上红鸡公这种车呢?这说明这个小伙子虽然年纪轻轻,但他的后台肯定不简单啊,不然他怎么可能有机会骑上红鸡公呢?”
洛茵听了刘绍明的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似的,恍然大悟地说道:“刘大哥,你说得真是太有道理了!我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
一旁的杨通华见状,却是不以为然地反驳道:“就算他家里有点钱又怎样?那也是在邛水,这里可是林城,离邛水可有七八百里地呢!俗话说得好,千里龙神压不过当方土地,我看他就是太年轻了,还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所以才会不把黄军放在眼里。”
刘绍明听了杨通华的话,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起来,说道:“老杨啊,你怎么也不开窍呢?我们这些外地人在这里摆个摊子不容易,每天都要受那些本地人的气。不管他是不是真的要在这里来摆摊,只要他能把姓黄的那小杂种收拾一顿,对我们来说只是好事,不是坏事。”
杨通华听了刘绍明的话,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从包里掏出一盒烟来,抽出一支递给刘绍明,说道:“道理是这个道理,不过万一他挑不过姓黄的那小杂种,我们不是更难?到时候姓黄的肯定会变本加厉地欺负我们。”
刘绍明接着说道:“我说你这人怎么就这么死脑筋呢?我们完全可以表面上不跟他站在同一阵线,但在背地里给他撑腰啊!我等会儿就去跟其他摊主讲一下那小伙子的计划,大家齐心协力,一起反抗,总比像个缩头乌龟一样强吧?”杨通华听了刘绍明的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道:“嗯,刘大哥,你说得对,我听你的。”
唐哲离开后,没有丝毫犹豫,直接骑上自行车,朝着金沙坡郝博渊的茶馆疾驰而去。
不一会儿,唐哲就到了茶馆门口。他把自行车停好,然后迈步走进茶馆。
一进门,唐哲就看到李应堂正坐在前屋的大厅里,悠闲地喝着茶。李应堂一抬头,看见唐哲走了进来,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起身迎了过来,笑着说道:“哟,唐老板,您今天可真是稀客啊!怎么这么有空来我这儿喝茶啦?”
唐哲也不跟他寒暄,开门见山地问道:“李师傅,郝老板在吗?”
李应堂和唐哲也算是有过交易往来的熟人了,所以他也没觉得唐哲的态度有什么不妥,爽快地回答道:“在呢,在后面呢!要不我去给您请过来?”
唐哲面带微笑,轻轻摆了摆手,语气略带急切地说道:“能不能直接带我进去找他呢?”他的目光紧盯着李应堂,似乎在期待着一个肯定的答复。
李应堂略微迟疑了一下,然后皱起眉头,思考片刻后回答道:“这个嘛……郝先生一般不见外人的。”他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为难,显然对于唐哲的请求感到有些棘手。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突然从后面的门洞里传了过来:“唐老板可不是外人啊,小李,把他请进来吧。”这声音显然是属于郝博渊的,他的话语虽然简短,但却透露出一种果断和自信。
听到郝博渊的声音,李应堂如释重负,连忙应道:“好的,郝先生。”然后转身对唐哲做了个请的手势,说道:“唐老板,请跟我来。”
唐哲微笑着点了点头,跟着李应堂穿过那个后门,走进了一个小巧而精致的院子。院子里种满了各种花草树木,虽然已是深秋,但仍有一些花朵顽强地绽放着,给这个小院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
走过小院,他们来到了上次唐哲来过的那个房间。一推开门,一股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
深秋的林城天气已经转凉,像郝博渊这样有钱的人,自然早早地就生起了炉子,让整个房间都充满了融融的暖意。
屋中的炉火正旺,熊熊的火焰舔舐着炉壁,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炉子上的水壶里,开水嘟嘟地响着,白色的蒸气从壶嘴里冒出来,如同一股股轻烟,袅袅升腾。
炉面是用整块铁板铸造成的,上面摆放着一些瓜子、花生、核桃等零食,显然是为了招待客人而准备的。郝博渊正坐在主位上,他身着一件深灰色的长袍,面容慈祥而和蔼。此时,他正专注地往茶壶里放着茶叶,动作优雅而娴熟。
看到唐哲进来,也没有起身,用嘴指了指对面的位置,说道:“坐。”
唐哲拉过椅子坐了下去,李应堂则是对弯着腰退了出去,顺便又把门给带上。
第665章 毕摩通灵面具
郝博渊动作娴熟地从炉子上提起水壶,将滚烫的开水缓缓注入茶壶中,随着水流的注入,茶壶里的水逐渐升高,直至快要溢出时,他才稳稳地将水壶放回原处。接着,他在唐哲的对面轻轻坐下,脸上挂着亲切而又精明的笑容,开口问道:“唐老板,今天又是吹的哪样风啊?居然能把您这样的贵人给吹过来啦?”
郝博渊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他深知唐哲这样的人,向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毕竟,上次唐哲带来的那块明夏玉玺,在短短十天前就已经被成功转手,而这一转手,就让郝博渊轻轻松松地赚了三倍的差价!如此大的利润,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啊!像唐哲这样的命中贵人,他又怎么可能将其拒之门外呢?
唐哲显然也不是个喜欢绕圈子的人,他直截了当地说道:“郝老板,我也就不跟您兜圈子了,实不相瞒,最近兄弟我在林城遇到了一些麻烦事儿。我知道在林城这地界儿,您可是个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啊!所以,实在没办法了,我这才想到了您,还望您能出手帮兄弟我一把啊!”
郝博渊闻言,哈哈一笑,连忙拿起茶壶,给唐哲面前的杯子里斟满了一杯茶,然后笑着说道:“来来来,唐老板,先尝尝这茶。这可是从湄县特意弄来的明前毛尖,味道绝对正宗!”
唐哲面带微笑地说了声谢谢,然后小心翼翼地接过茶杯,轻轻地吹了吹,再慢慢呷了一小口,细细品味之后,他不禁赞叹道:“好茶啊!”
一旁的郝博渊见状,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轻声问道:“小兄弟,你来找我,肯定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吧?不妨说来听听。”
唐哲稍稍犹豫了一下,便将林大和黄军之间的过节,以及黄军背后的杨威一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郝博渊。
郝博渊听完后,依旧面带微笑,但他的眼神却变得有些深邃,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才缓缓说道:“小兄弟,你可真是太看得起我这个老头子了。我呢,也就是会做点小生意,勉强糊口而已。像你说的那种道上打打杀杀的事情,我可没有那种本事啊!”
唐哲听了郝博渊的话,心中暗自咒骂了一声。他心里很清楚,前段时间郝博渊可是一夜之间就弄到了一百零二万,要知道,在这个年头,万元户都比大熊猫还要稀有,郝博渊能有如此大的能量,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相比的。
然而,唐哲表面上却并未显露出来,他只是看了一眼郝博渊,然后诚恳地说道:“谁不知道郝老板您的能力啊!只要您肯出手相助,我必有厚报。”
郝博渊脸上依旧挂着笑容,但语气却显得有些为难:“这个嘛,你可真是让我有点儿左右为难啊。咱们之间虽然有过生意上的往来,但毕竟也不是特别深的交情。如果我说不管你的事,似乎也不太合适;可要是我真的能管得了,我这把老骨头,人微言轻的,恐怕也没人会把我的话当回事儿啊。这、这可真是让我有点儿犯难了。”
唐哲见状,心知肚明郝博渊虽然嘴上还在推脱,但实际上已经有些松动了。于是,他决定再给对方加一把火,便不紧不慢地说道:“我知道有一样东西,郝老板您肯定会喜欢的。”
郝博渊闻言,眼睛一亮,随即指了指炉子上的花生瓜子,笑着说道:“哦?那你说的是这个吗?来,吃点花生吧。”
唐哲微微一笑,点了点头,从炉面上拿了一颗花生。
唐哲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这反倒引起了郝博渊的好奇心。毕竟,能随手拿出一枚玉玺的人,说不定他手里还真藏着一些珍贵的宝贝呢。于是,郝博渊按捺不住,主动开口问道:“哦?你还有什么好东西啊?可不可以先让我瞧瞧?”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轻声说道:“郝老板,您可是个聪明人啊!我所拥有的这些东西,可都并非寻常之物,又怎么会随随便便地带在身上呢?”
郝博渊闻言,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干笑了几声,回应道:“这……我又怎么能知道你说的到底是真是假呢?”
唐哲见状,嘴角的笑容并未消失,反而更甚。他环顾了一下房间,目光落在了书桌上的纸和笔上。他信步走过去,在书桌前缓缓坐下,然后拿起笔,开始在纸上勾勒起来。
郝博渊看着唐哲的举动,心中愈发好奇,但又不好意思直接凑上前去查看,于是便坐在炉子旁,伸长了脖子,试图看清书桌上的情况。然而,由于距离较远,他只能隐约看到唐哲似乎在画一幅画,具体内容却难以分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约过了十多分钟,唐哲终于停下了手中的笔。他小心翼翼地将画好的纸拿起来,从书桌前站起身来,走到炉子边,重新坐了下来。接着,他将那张纸轻轻推到了郝博渊的面前。
郝博渊满心狐疑地看着眼前的纸张,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伸手将其拿起。当他看清纸上所画的图案时,脸色瞬间变得极为难看。
他的伸进衣兜里,摸索了一阵后,掏出了一个眼镜盒子,将里面的眼镜取出来,然后轻轻戴上,顺手拉了一下电灯开关。
随着“啪”的一声轻响,房间里顿时被明亮的灯光照亮。他走到灯下,将手中的物品凑近灯光,仔细端详起来。
郝博渊对着灯光看着那幅画,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凝重,原本轻松的眉头逐渐拧紧,形成了一个深深的川字。就在他的眉头快要拧成一团的时候,他的神色突然又慢慢舒展开来,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
这种兴奋如同夜空中绽放的烟花一般,在他的脸上绽放开来。他的眼睛变得明亮而有神,嘴角也不自觉地上扬,露出了一抹欣喜的笑容。
当他终于看够了,满意地走回座位时,他的内心依然无法平静。他的手微微颤抖着,将眼镜从脸上取下来,放回盒子里。这个简单的动作,对于此刻的他来说,似乎都有些困难,因为他的手一直在不受控制地抖动着。
唐哲坐在一旁,静静地观察着这一切。他的表情始终保持着平静,没有丝毫的波澜。他端起面前的茶杯,轻轻抿了几口,然后不紧不慢地剥开几颗花生,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着。
过了好一会儿,郝博渊才逐渐恢复了平静。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毕竟,他在古玩行业摸爬滚打了一辈子,什么样的宝贝没见过?但像今天这样让他如此激动的情况,还是上次唐哲带着玉玺来的时候。
“这、这是毕摩通灵面具?”郝博渊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眼睛紧紧盯着唐哲。
第666章 神秘的夜郎古国
唐哲微微笑道:“不错,不过这可不是普通的毕摩通灵面具,而是大毕摩通灵面具。”
郝博渊张大着嘴巴,半天合不拢来:“大毕摩?”
“对,大毕摩。”唐哲肯定地说。
郝博渊缓缓地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怀疑的神色,他看着对方,语气坚定地说道:“相传夜郎国的毕摩,那可是世代相传的,他们的面具也是一样,都是一脉相承下来的。而且,大毕摩可是除了夜郎国君之外,权力最高的人物啊!你随随便便就说他是大毕摩,我怎么能轻易相信你呢?”
唐哲见状,稍稍坐直了身子,他的目光与郝博渊交汇,然后不紧不慢地开口说道:“郝老板,您对夜郎国的历史想必也是相当了解的吧。夜郎国可是从齐桓公时期就崭露头角,在西南夷之中,它可是最大的一个部落啊!在这六百多年的时间里,夜郎国一共传承了二十七世,一直到公元前二十四年,夜郎王莫邪兴突然起兵反叛汉朝,结果被牂柯太守阵立用计斩杀,从那以后,夜郎国就像一阵风一样,消失在了历史的尘埃之中,再也没有了踪迹。”
郝博渊静静地听着唐哲讲述,他的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当唐哲讲完后,郝博渊轻轻地点了点头,表示认同唐哲所说的内容。接着,他慢慢地坐回自己的位置上,语气平静地说道:“你说的这些事情,不光在黔省通志里有详细的记录,就连彝族人的札记里也有相关的记载,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唐哲露出一抹笑容,然后轻声问道:“既然郝老板对此如此了解,那你是否还记得,最后一代夜郎王莫邪兴究竟是在何处被斩杀的呢?”
郝博渊闻言,微微一怔,似乎对这个问题有些意外。然而,他很快回过神来,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哈哈,你若不提醒,我恐怕还真的忘却了呢!据史书记载,当时陈立设宴请莫邪兴赴宴,席间他突然摔杯为号,埋伏在四周的士兵一拥而上,将莫邪兴及其岳父翁指一同砍杀,碎尸万段。经你这么一提,我倒是想起了一些书中曾有记载,这最后一代夜郎王莫邪兴,正是在你们邛水之地遭此厄运啊!”
唐哲微微颔首,表示认可,接着说道:“的确如此,公元前二十四年的秋天,就在邛水之畔,陈立亲手斩杀了翁指。自那以后,那座山便被人们称为思王山,以纪念这位夜郎王。时光流转,到了唐朝武德三年,这里又设立了思王县,也就是如今邛水的思王公社所在地。”
郝博渊听得一愣一愣的,眼前这个年轻人他也没有接触几次,但是对夜郎国的历史文化的了解,甚至比他这个古玩老行家还要多得多,不由得多看了唐哲几眼。
唐哲略微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夜郎国毕竟是一个大部落,中原王朝的文化对其虽有一定的影响,可它还是保留了许多许多自己的特色的部落文化,而且非常厚重。大毕摩作为这个国家的核心人物,其地位和影响力不可小觑,他们不仅掌握着神秘的巫术和祭祀仪式,还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有着深远的影响。”
郝博渊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唐哲的观点。他稍稍坐直身子,继续说道:“而且,你提到的大毕摩面具也相当有趣。从省考古队在柯乐挖出的毕摩青铜面具来看,这些面具不仅制作精美,而且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再结合唱史诗人的史诗歌记载,我们可以想象出大毕摩面具的独特之处。”
郝博渊的声音中流露出对这个话题的强烈好奇心,他兴致勃勃地继续讲述道:“大毕摩的面具不仅是由黄金精心打造而成,其本身就足以彰显其珍贵与重要性。更令人惊叹的是,面具上还镶嵌着各式各样的宝石,这些宝石犹如夜空中的繁星般璀璨夺目,为面具增添了一抹神秘而华丽的色彩。据传闻所言,一旦有人戴上这面具,便会被赋予通天彻地的神秘力量,这无疑使得大毕摩在夜郎国的地位愈发尊崇,令人敬畏有加。”
郝博渊再次凝视着唐哲所画的那幅画,若有所思地说道:“考古队当年挖掘出的面具,其头上的犄角异常短小,然而,你所绘制的这个面具,犄角却长得惊人,而且还有一些独特的兽形图案,这些都是那个面具上从未出现过的。此外,你画中的面具上面镶嵌着九颗宝石,虽然与大毕摩面具颇为相似,但我们所有人都未曾亲眼目睹过真正的大毕摩面具。”
如果不是唐哲亲口说出来,恐怕郝博渊也仅仅只是心存疑虑,怀疑那个面具可能是传说中的大毕摩面具罢了,但他绝对无法确定这一点。毕竟,那可是来自两千多年前的一个部落王国的物品啊!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关于它的文字记载本来就寥寥无几,更别提有什么图形资料留存下来了。
就在这时,唐哲不紧不慢地开口说道:“郝老板,要是您对我的话有所怀疑,那也无妨,就当我没说过好了。不过呢,那些小混混而已,我稍微花点时间,自然也能将他们解决掉。”话一说完,唐哲便作势要站起身来,似乎准备就此离去。
郝博渊见状,心中一急,连忙高声喊道:“哎,唐兄弟,您先别着急走啊!且不说这面具到底是真是假,单就以唐兄弟您的人品和信誉,我都是绝对相信您的!只是,这么大的一笔生意,您总不能白白帮忙吧?您看,您想要多少报酬呢?”
唐哲闻言,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他随意地挥了挥手,说道:“郝老板,您太客气了。这一次,我一分钱都不要。”
郝博渊哈哈笑了起来,说道:“唐兄弟,你要真这么说,我倒不敢相信你了。”
唐哲愣了一下,也觉得自己说错了话,毕竟这么一件古董,拿出来可以说又是一件轰动整个古玩界的东西,甚至比那枚玉玺还要轰动,怎么能不谈钱呢?
见郝博渊脸色有些变了,唐哲说道:“其实我和你说实话吧,这件东西现在也不在我手上。”
第667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听完唐哲的话,郝博渊的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不过只是一瞬间的事情,随即又换了一张笑脸:“哈哈哈,我说唐兄弟,你说这个就没意思了,不就是对付几个小混混嘛,屁大点事情,还能让他耽误我们赚钱?”
唐哲一听这话,心中暗喜,知道事情有了转机,看来郝博渊对大毕摩面具极为重视。他深吸一口气,让自己保持冷静和沉着,因为他知道接下来的每一步都至关重要。
郝博渊走到门口,高声喊道:“应堂,你进来一下。”声音中透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没过多久,李应堂便急匆匆地跑了进来,他的脚步显得有些匆忙,似乎对郝博渊的召唤不敢有丝毫怠慢。一进门,他便恭敬地问道:“郝先生,有什么吩咐?”
郝博渊指了指唐哲,说道:“唐兄弟有点小事情,他不方便出面,你去帮他处理一下。”他的语气很平淡,但其中的分量却让人无法忽视。
李应堂点了点头,转身对唐哲说道:“唐老板,请吧。”他的态度很客气,但眼神中却透露出一种审视的意味。
唐哲缓缓站了起来,他的动作显得有些从容不迫。在他起身的瞬间,他感觉到郝博渊的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那是一种充满怀疑和期待的目光。
唐哲走到门口时,郝博渊在他身后说道:“这就当是订金吧,希望你没有骗我。”这句话虽然说得很轻,但却像一把重锤敲在了唐哲的心上。
唐哲虽然口头上说东西不在手上,但他能够如此准确地把面具画出来,并且对其历史渊源如数家珍般地讲述出来,这让郝博渊对他的话产生了怀疑。郝博渊心想,唐哲最后这句话很可能是在说谎,他一定知道面具的下落。
而他之所以会猜测唐哲说谎,其实原因非常简单,无非就是唐哲口中所说的那一群小混混罢了。对于一个早在解放前就已经在林城黑白两道摸爬滚打的老古玩来说,他的实力可远不止于此。不仅在白道上的事情能够轻松摆平,就算是黑道上的事情,他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毕竟,要是没有点真本事,又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拿出动辄上百万的资金呢?而且还能做到让别人对这笔钱毫无觊觎之心。
唐哲之所以会来找他,原因也正是如此。
他初来乍到,对林城人生地不熟的,自然需要一个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来帮忙。
像王亚新那种体制内的人,虽然职位不高,但却长期在收购站里工作,因此结识了很多生意场上的人和部门领导;而田国强呢,则属于这个时代的投机分子,虽然有一定的人脉关系,作为合伙人,他们是很合格,但要他去摆平像杨威或是黄军这样的小混混,恐怕还是有些力不从心。
田国强或许能够组织起一定的人员,但最终的结果很可能就是两败俱伤,谁也捞不到好处。
想来想去,也只有你郝博渊这种人,平日里看上去普普通通、平平无奇,仿佛永远都只会安安静静地待在那一个小小的茶馆院子里,悠闲自得地喝着茶。
然而,往往就是这样的人,才最具有深藏不露的能量。
正所谓“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用更为通俗易懂的话来讲,就如同那烧开水一般,真正烧开的水是不会发出声响的,反而是那些尚未烧开的水,才会不停地翻滚、喧闹。
跟着李应堂走出郝博渊的房间后,两人重新回到了茶馆的大堂里。
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的茶馆显得格外安静,原本熙熙攘攘的人群也都渐渐散去,回家享用晚餐去了。偌大的茶馆大堂里,只剩下寥寥几个客人,还在慢悠悠地品味着茶香。
李应堂在大堂里扫视一圈,最终选定了一张靠近窗边的桌子,然后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坐下。他稍作整理,便对着远处正在忙碌的跑堂伙计招了招手,让他泡一壶茶过来。
那跑堂的伙计立刻心领神会,转身快步走向柜台,不一会儿便端着一壶热气腾腾的茶水走了回来。他手脚麻利地将茶水倒入两个茶杯中,然后恭恭敬敬地放在唐哲和李应堂面前,说道:“同志,请慢用。”
李应堂一脸严肃地看着唐哲,开口问道:“唐老板,麻烦你把事情详细地跟我们讲一讲吧,特别是关于对方到底是什么人,以及他们通常在哪些地方活动。”
唐哲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绪,然后缓缓地将黄军那一伙人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李应堂听完后,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说道:“唐老板,就那几个不入流的小杂碎?而且还是为了别人的摊子?你居然会生这么大的气?”
唐哲嘴角也泛起一丝苦笑,解释道:“李大哥,其实也不瞒你说,这个黄军实在是太过分了,他居然打起了我女人的主意。你说,作为一个男人,我可以忍受很多事情,但唯独这一点,我绝对无法容忍!”
李应堂听了唐哲的话,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哈哈,原来如此啊!我就说呢,以唐老板你的性格,怎么会为了这么点小事就如此动怒。要是换作是我,有人敢打我女人的主意,恐怕我做得比你还要过火些,早就把他的屎都打出来了。”
李应堂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串串摊主,但实际上,他可是郝博渊最为得力的手下之一,同时也是郝博渊在林城的重要耳目。
唐哲点着头,虽然沈月没有明说,但是从她的神态中,他早已经猜到了何况他现在开的超市只能算是林城的一个总店,将来还要开分店,而林城大学门口将会是一个最佳的选择,那里来自四面八方的学生都有,学生再穷,花钱也比家长舍得。
这也是他想把黄军那样的人赶出那个地方的最真实的想法。
他附和着李应堂的话,说道:“就是呀,李大哥,我一个外地人,又不方便出面,只好来请郝老板了。”
李应堂喝了一口茶,说道:“小事一桩,今天天晚了,这样吧,你先回去,明天之内,我会给你一个交待。”
第668章 地下皇帝
第二天,阳光明媚,唐哲站在喷池旁,静静地看着超市的装修进展。这座超市规模宏大,与当今的大型商场颇为相似。
自从田国强前往羊城后,王亚新成为了最忙碌的人。上午,他需要坚守在收购站,处理各种事务;下午,他则会骑着那辆永久牌自行车,风驰电掣般地赶到喷池超市。
对于田国强和唐哲来说,投资这家超市不过是利用闲置资金来实现财富增值的一种方式。然而,对于王亚新而言,这却是他倾尽全力的一次冒险,甚至可以说是把自己的棺材本都押了进去。
值得庆幸的是,申二狗最近进步神速,几乎能够独当一面了。因此,王亚新这两天来得稍晚一些。当他看到唐哲也在时,两人闲聊了一会儿。
突然,唐哲开口问道:“新哥,你还能搞到摩托车票吗?”王亚新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回答道:“要是别人要的话,我可能还真不好弄。但既然是你开口,再怎么难,我也肯定能弄到。”
一旁的申二狗插话道:“唐哥,你不是已经有一辆摩托车了吗?怎么还要买啊?”
唐哲轻声应道:“嗯,我现在在林城的时间比较多,这辆车你也离不开,所以还是再买一辆比较好。”他的语气很平静,似乎这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决定。
王亚新闻言,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说道:“唐兄弟,你对二狗可真是比亲兄弟还要好啊!要不是我对你有所了解,我恐怕真会以为二狗是你的亲兄弟呢!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来,你这个人是真的很不错啊!”他的话语中充满了对唐哲的赞赏和钦佩。
唐哲微微一笑,对王亚新说道:“这也没什么,只是将心比心罢了。二狗他是个踏实的人,值得我这样对他。哦,对了,你去弄票的时候,顺便帮我弄两张吧。”
“两张?”王亚新显然有些惊讶,他原本以为唐哲只是想给二狗再买一辆车,没想到唐哲竟然要两张票。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笑着说道:“你耍的那个朋友也要一辆吗?”
唐哲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丝笑容,解释道:“不是啦,这另一张票是给你自己的。你看,这么远的路,你每天都骑个单车上下班多不方便。”
王亚新似乎还想要继续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却又被唐哲硬生生地打断:“就这么决定了。”
唐哲的语气异常坚决,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王亚新见状,便也不再多言。毕竟,唐哲如此果断,反倒让王亚新心里多了几分踏实。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唐哲和申二狗酒足饭饱后,慢悠悠地走回招待所。然而,就在他们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一个身影突然从暗处闪了出来,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李大哥,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唐哲满脸惊愕,失声叫道。要知道,除了科考队的成员,以及沈月、王亚新和田国强等寥寥数人之外,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们住在这里。
李应堂轻咳一声,嘴角泛起一抹淡淡的笑容,缓声道:“唐老板,你莫不是忘了我是靠什么营生的吧?”
唐哲闻言,顿时恍然大悟,脸上露出些许尴尬之色,连忙说道:“对对对,瞧我这记性,快,屋里请。”说罢,他领着李应堂走进房间,申二狗则赶忙去烧水泡茶。
待三人在房间里坐定,申二狗将泡好的热茶端上桌,李应堂端起茶杯,轻抿一口,然后放下杯子,对唐哲说道:“事情已经办妥了,那个叫黄军的,还有那十三个小混混,以后都不会再在林大出现了。”
唐哲对于李应堂用了何种手段并没有多问,因为他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以李应堂的能耐,黄军那帮小混混恐怕这辈子都不敢再踏进林大一步了,那将会成为他们永生难忘的噩梦。
李应堂随手给唐哲扔过来一支烟,然后自己也点上一支,缓缓说道:“不过呢,现在这事儿好像有点复杂了,那小子背后居然还有个大哥,听说是火车站那边的一霸。”
唐哲故作惊讶地“哦”了一声,追问道:“火车站?你的意思是说,有人想把手伸到林大这边来?”
李应堂摇了摇头,解释道:“那倒不是,主要是那家伙的老子是个国家干部,你也知道,有些时候动起手来,还是得稍微顾忌一下的。”
唐哲闻言,也点燃了自己手中的烟,深吸一口后,缓缓说道:“这个我当然明白,要是真让郝先生为难的话,那就算了吧,剩下的事情我自己来扛就是了。”
“哈哈哈……”李应堂突然大笑起来,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仿佛他听到了一个极其荒谬的笑话一般。
他看着唐哲,嘴角上扬,露出一抹戏谑的笑容,“唐老板,我只是说,如果真的是他背后的那个人要出头的话,可能会有些投鼠忌器,可没说郝先生会怕他!”
就在这时,房间的门被轻轻推开,申二狗提着暖水瓶走了进来。
他一进门,李应堂的笑声戛然而止,仿佛被人突然掐住了喉咙。申二狗的出现让房间里的气氛瞬间变得有些微妙,李应堂似乎有些忌惮他,立刻闭上了嘴巴,不再言语。
唐哲见状,连忙指着申二狗向李应堂介绍道:“二狗,这是我兄弟,之前你也见过的。我和他之间那可是没有秘密的,有什么话你都可以直说。”
听到唐哲这么说,李应堂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唐老板,您可能还不太了解林城的情况。在这一亩三分地上,如果真有什么地下皇帝的话,那非郝先生莫属!”
申二狗刚来,还没有听出个什么所以然,但是听到地下皇帝这几个字的时候,还是惊讶得端着茶杯站在那里,连泡茶的动作都忘记了。
唐哲则是淡淡地笑道:“李大哥,这个我知道,在林城,没有郝先生搞不定的事情。”
李应堂又笑了起来,站起身拍了拍唐哲的肩膀,轻声说道:“唐老板知道就好,希望我们一直是朋友。”
第669章 报应不爽
李应堂缓缓地转身离去,留下了一脸惊愕的申二狗。申二狗手中的茶杯依然稳稳地端着,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凝固了。开水在杯子里微微晃动着,却始终没有被倒入。
唐哲静静地站在原地,凝视着李应堂离去的方向,心中还在回味着刚才李应堂说的话。那话语中的威胁意味如同沉甸甸的铅块,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过了好一会儿,申二狗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他慢慢地放下手中的杯子,发出轻微的“砰”的一声。然后,他疑惑地看向唐哲,问道:“唐哥,他刚才那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唐哲深吸了一口气,像是要把心中的不安和压力都吐出来一样。他扔掉手中的烟头,看着申二狗,认真地说道:“二狗,你要记住,以后你在林城发展,一定要和郝博渊这样的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既不要和他走得太近,也绝对不能去得罪他。”
申二狗见唐哲说得如此严肃,连忙点头应道:“放心吧,唐哥,我一切都听你的。”他的语气中透露出对唐哲的信任和依赖。
唐哲见状,稍微放心了一些。他接着把自己去找郝博渊对付黄军的事情简单地向申二狗讲述了一遍,让申二狗对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个大致的了解。
申二狗听完,说道:“那小子还想找小月姐的主意?他也不屙泡尿照一下自己是个什么货色?”
唐哲一脸严肃地警告道:“给我牢牢记住了,从今往后,在小月面前绝对不能再提起黄军的任何事情,更不能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申二狗见状,赶忙连连点头,如捣蒜般说道:“嗯嗯,我记住了,唐哥,你就放心吧!”
待两人都躺在了床上,唐哲稍稍侧过身,对着申二狗嘱咐道:“二狗啊,接下来这几天,我可能还得回一趟邛水。这边就只能辛苦你多留点心了,特别是超市那边,虽然说杨威应该不会联想到是我让郝博渊去动手的,但凡事还是小心为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申二狗连忙应道:“我晓得的,唐哥,你尽管放心好了!有啥子事情,我都会先跟新哥商量着来的。对了,强哥也差不多快回来了吧?”
唐哲微微颔首,表示认同,缓声道:“嗯,应该快了。”然而,话锋一转,他的眉头却微微皱起,仿佛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紧接着轻叹一声:“这次回邛水,其实是和郝博渊一同前往。”
听到这句话,申二狗的脸上立刻浮现出担忧之色,他忧心忡忡地说道:“唐哥,你刚才不是还让我跟他保持距离吗?现在你却要带着他们回邛水,这岂不是自投罗网、羊入虎口吗?”
唐哲见状,连忙宽慰道:“你不必过于担心,郝博渊这个人虽然能量颇大,但行事却异常谨慎。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当前刚刚改革开放,国家的高压态势尚未完全缓解。”
当然,唐哲并未将另一个重要因素告诉申二狗——再过三年,国家将会掀起一场规模空前的严打风暴。而在前世,唐哲与郝博渊等人毫无瓜葛,所以他也无从知晓,在那场严打中,郝博渊是否能够侥幸逃脱。
见申二狗沉默不语,唐哲从床上坐直身子,将上半身倚在床头,语气认真地说道:“还有件事我得跟你讲一下,在我们还没回邛水之前,我打算在林大那边开一家录像厅和溜冰场。”
申二狗听闻,只是随口应了一声“哦”,脸上却流露出些许为难之色,迟疑片刻后才开口道:“可是唐哥,超市这边人手本来就不够,你怎么不等从邛水回来之后再弄呢?”
唐哲微微一笑,解释道:“二狗啊,有些商机稍纵即逝,就像这录像厅和溜冰场,也许今天还没人去做,是因为有黄军他们那帮小混混在那里横行霸道、强买强卖。但现在他们被收拾了,说不定明天就有人去抢占这个市场了。”
申二狗听后,用手撑着头,若有所思地说道:“应该不会这么快吧?而且唐哥,你把录像厅开在林大那边,还不如直接开在喷池呢,这样我也能更方便地照看。”
唐哲摆了摆手,自信满满地说:“这个你就别担心啦,我自有安排。”
申二狗想了想,说道:“你不会是要让科军上来吧?”
唐哲摇了摇头:“科军要在邛水守着大本营,那算是我们几个人的根本,虽然赚的钱不多,但是万一在林城发展不下去,我们还有一个退身之所。”
“对于录像厅的事情,你也不用担心,我已经有了人选,到时候回来我再介绍你们认识一下。”听完唐哲的话,申二狗舒了一口气。
第二天一早,唐哲又回到了林城大学,这一次,他没有直接进学校去找沈月,而是来到了那一排摊子前面。
杨通华和洛茵正在支着棚子,杨通华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似乎挂了彩,见到唐哲来,他笑呵呵地把唐哲迎进了棚子里:“小同志,快来坐,你要吃点什么?”
唐哲看着他的样子,有些滑稽,反问道:“杨老板,是不是前天那些小杂皮又来打你麻烦了?”
杨通华脸上一红,尴尬地叹了一声。
洛茵在一旁说道:“那些小流氓真不是娘养的,十几个人围着我们家通华打,你看把他打得鼻青脸肿的。”
唐哲又问道:“怎么不在家里休息?”
洛茵还没有说话,杨通华笑着接了过去:“哈哈,我给你说,小兄弟,昨天那些小杂皮被一帮人给收拾惨了,他妈的,平日里尽是他们欺负人,终于也被人家欺负了,这叫哪样?这叫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哈哈,现在想起来那狗日姓黄的跪在地上叩头的样子,我都想笑。”
说到这里,他笑得太大声,把嘴角的伤口都牵动了,不由得丝丝地叫起来。
洛茵哼了一声,说道:“看你高兴得,连自己身上的伤都忘记了,是别人打的,又不是你打的,你高兴成这个样子。”
杨通华嘿嘿笑道:“我看着他们被打,我心里高兴,要不是你拉着,老子硬是要上去踢他龟儿几脚尖。”
第670章 滚!
洛茵轻哼一声,满脸不屑地说道:“你呀,也就只能在嘴巴上占点便宜,真要动手,恐怕连人家的衣角都碰不到!”
杨通华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他脖子一梗,大声嚷嚷道:“嘿!你可别小瞧人,老子昨天可是提着刀去追他们的,你呢?吓得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直喊妈妈娘!”
洛茵闻言,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骂道:“就你能!你以为自己多厉害呢?不过是个憨货罢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争吵着,谁也不让谁。就在这时,刘绍明恰巧走了过来,他看着杨通华,好奇地问道:“老杨,你今天怎么也来出摊啦?我看你前天被打得那么惨,还以为你今天得在家躺着养伤呢。”
杨通华嘿嘿一笑,得意地说:“痛是有点痛,但那是痛并快乐着啊,哈哈!老刘,你看现在,那些小私儿肯定都被我吓跑了,再也不敢来咱们这儿捣乱了吧?”
刘绍明点点头,笑着说:“嗯,希望如此吧。对了,小同志也在呢。”他转头看向唐哲,走过去递了一支烟,热情地打招呼道:“小同志,昨天你没来,可错过了一场好戏啊!”
唐哲见状,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奇地问道:“哦?昨天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们快给我讲讲呗。”
杨通华清了清嗓子,咳嗽一声后,便兴致勃勃地讲起了唐哲离开之后的事情。
前天,唐哲前脚刚走,杨通华便想:“我还是赶紧收摊回家吧,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于是,他转头对妻子洛茵说道:“我们也别磨蹭了,赶紧收拾东西回家吧。”
说干就干,杨通华和洛茵手脚麻利地收拾起摊位上的东西来。
然而,就在他们即将收拾妥当的时候,黄军带着之前那批小混混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人数多达十四人!
这些人二话不说,一拥而上,将毫无防备的杨通华死死按在地上,紧接着便是一顿狂风暴雨般的拳打脚踢。可怜的杨通华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幸运的是,旁边的摊主们实在看不下去了,纷纷上前劝阻。与此同时,大队的支书和学校保卫处的人也闻讯赶来,这才制止了这场暴行。
黄军见势不妙,撂下一句狠话:“姓杨的,你给我听好了,以后让我再见到你一次,就打你一次!”然后,他带着那帮小混混扬长而去。
经过这一遭,杨通华和洛茵的心情都糟糕透顶。今天早上,两人决定彻底离开这个让他们伤心的地方。
他们出来已经快小半年了,假期期间大学没有学生,根本就没有生意可做。之前,他们靠当背篓勉强维持生计,虽然辛苦,但至少还能糊口。
本以为开学后能多赚点钱寄回家,却没想到又遭遇了这样的事情。
然而,与生命相比,赚钱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俗话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那些小混混出手毫无轻重,而他们一家人又是外地人,即使报警也会有所顾虑,所以只能默默忍受。可如今,连忍耐都无法继续了,他们只能无奈地考虑回到老家,趁着秋收之后,赶紧把秋种播下去。
按照洛英的想法,这个搭建的棚子就直接舍弃算了。但杨通华却对棚子上的帆布和塑料薄膜恋恋不舍,于是强撑着身体前来收拾。可谁能料到,他刚刚来到这里,甚至还没来得及解开一角的绳子,黄军那一伙人竟然又出现了!
一见面,黄军便毫不客气地指着杨通华破口大骂:“你这老狗日的,真是不长记性啊!昨天我就警告过你,只要让我再见到你,见一次打一次!”面对如此嚣张的黄军,杨通华这次可不敢再像之前那样强硬应对了,他只能不停地赔着笑脸,一个劲儿地道歉。
尽管杨通华如此低声下气,黄军他们却丝毫不领情,甚至还狠狠地踹了他几脚。
就在这时,一辆解放车突然疾驰而来,仿佛从天而降一般。紧接着,只见车上跳下了大约三十来个人,每个人的手中都紧握着一根钢管,气势汹汹地将黄军他们团团围住。
黄军问道:“哥几个,你们是混哪里的?”
那一群当中一个人问道:“谁是黄军?”
黄军站出来说道:“你爹在这里。”
他的话音刚落,那个人一挥手,说了一声:“给我打。”
然后三十来个人把他们十几个小混混围在中间,打得他们直叫妈妈娘,那叫一个惨,好几个的腿当场就废掉了,钢管打在腿上,骨头断裂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
最后黄军也被废掉了一条腿,他还不服气,嘴里喊着:“小子,你们今天有种就打死我,打不死我就等着,我背后也是有大哥的。”
哪知道那些人根本就不听,照打不误。
直到最后,那个领头的人同样丢给了黄军一句话:“以后来要让老子在林城见到你,见你一次打一次,打到你服为止。”
黄军撑着一口气,问道:“几位爷爷,有种就报个家门,日后必有厚报。”
领头那个汉子冷冷地回道:“老子从小就喝大明河的水长大,你不服气,可以把你老大喊来。”
黄军哼了一声,说道:“好,我记住你了,我老大是杨威,威哥你认得倒不?”
领头那个笑了起来,说道:“我当是哪个呢,原来是杨威那条烂蛇?你可以告诉他,今天打你的是云石歪三,让他有胆就来找我。”
黄军听完歪三自报家门,脸色一下子就青了,连忙摆着手说:“不晓得是三爷,我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你。”
歪三轻哼了一声,说道:“你没有得罪我,但是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今天留你们一条狗命,滚!”
听到一个滚字,那些腿脚没有受伤的,拖起已经受伤的连滚带爬地跑了,这三十来个人也不理这些摆摊的,很快一行人就
第671章 望钱兴叹
杨通华讲得那叫一个兴奋,他的嘴巴像机关枪一样,不停地“哒哒哒”地说着,唾沫星子四处飞溅,仿佛他就是那个打败黄军那一伙小混混的大英雄。等他终于讲完了,还意犹未尽地笑个不停,嘴里嘟囔着:“太过瘾了,真是太他娘的过瘾了,哈哈,那些小杂种们肯定做梦都想不到会有今天吧!当时那场面,简直惨不忍睹啊,特别是那几个手断脚断的,这辈子都只能当个残废了,这就是他们的报应啊!”
唐哲静静地听着杨通华的讲述,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微笑,既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兴奋,也没有丝毫的不屑。而刘绍明则接过话头,对杨通华说:“小同志啊,你前天不是说打算来这里做生意嘛,现在那些小混混都被赶跑了,正好可以过来呀,大家都是从外地来的,相互之间也能有个照应。”
然而,就在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洛茵突然开口说道:“你们说,那些人把大学这边的小混混赶跑了,他们会不会趁虚而入啊?”她的声音中透露出一丝担忧。
刘绍明听了,连忙摇了摇头,安慰道:“我觉得应该不会吧,那些人一看就是做大生意的,怎么可能会看得上这种小打小闹的蝇头小利呢?”
杨通华深以为然地点着头,附和道:“刘大哥所言极是,没听那个人讲嘛,这一伙小混混之所以会挨打,完全是因为他们得罪了某些人。”
话到此处,杨通华突然放低了声音,仿佛是在喃喃自语一般,“只是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得罪了何方神圣啊?竟然能一下子找来这么大一车人!要是咱们也有这样的势力,就算再来几个小混混,那也绝对不在话下!”
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由于周围相对安静,棚子里的三个人都听到了他说的话。刘绍明见状,连忙拍了拍杨通华的肩膀,安慰道:“别着急,慢慢来嘛。等咱们将来在这里站稳脚跟之后,自然就不会再有人敢随便欺负咱们了。”
说完,刘绍明转过头来,看向唐哲,微笑着问道:“小兄弟,你之前还没说你打算做什么生意呢?”
唐哲清了清嗓子,稍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呃,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吧。上次我只说了自己来自邛水,却忘了告诉你们我的名字。我叫唐哲。”
刘绍明闻言,随口应了一声:“哦,那以后我们就叫你唐兄弟啦!”
唐哲微微一笑,轻点了一下头,然后接着说道:“我这里确实有一门生意,但凭我一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所以我就想拉你们一起入伙。”
洛茵闻言,不禁笑出声来,调侃道:“打伙吧?还入伙呢,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你要拉我们去梁山落草为寇呢!”
唐哲也被洛茵的话逗乐了,笑着回应道:“哈哈,我确实就是想找你们合伙一起干,不知道你们对这事儿有没有兴趣啊?”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刘绍明开口问道:“那你具体打算做些什么呢?”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露出自信的笑容,他缓缓说道:“我初步的想法是在这里开一家录像厅,同时再弄一个溜冰场。”
刘绍明听完,眼中闪过一丝光亮,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嗯,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你看这里离大学这么近,学生又多,现在大家都提倡自由恋爱,那些小年轻们一放学就喜欢成群结队地出来玩。要是真能开一家录像厅或者溜冰场,生意肯定会非常火爆的。”
唐哲点了点头,接着说道:“正是因为这里离大学近,现在港城的电影又好看,很多人都喜欢看,你们要是愿意,就一起干。”
然而,杨通华却面露难色,他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唉,我也想干一番事业出来,你也看到了,靠着这么一个烙锅摊子,一天赚那几毛钱,除了糊口,根本就存不下来,老家里还有大大小小四五张嘴巴张着,总不能缝起来吧?”
刘绍明满脸狐疑地看着唐哲,追问道:“你真的仔细算过吗?开一家录像厅和一个溜冰场竟然要这么多钱?”他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八度,似乎对这个数字感到非常惊讶。
唐哲微微一笑,显得胸有成竹。他不紧不慢地伸出手指,在桌子上比划着,开始详细解释每一项开支:“你看啊,首先是场地问题。一个录像厅的面积不需要太大,两百多平就足够了。在咱们林城这里,房租相对来说比较便宜,一年大概也就六百块左右。”
接着,唐哲提到了设备方面的花费。“一台进口录像机要一千五到两千块,这可是关键设备,不能马虎。然后是29寸的彩色电视机,价格也不低,得要三千块左右。功放和音响这些也不能少,加起来大概要五六百块钱。再算上装修和幕布,还有座椅这些,差不多也要三千块呢。”
唐哲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当然,录像带也得备上一些,三十盘左右应该差不多了吧?这也得花将近一千块钱呢。最后,还有溜冰场的费用,大概得四五千块钱。把这些都加起来,总共就是这么多了。不过,还得留一点做流动资金,以防万一嘛。”
刘绍明听完唐哲的解释,嘴巴张得更大了,他显然没有想到开一家录像厅和溜冰场竟然需要这么多的资金投入,他摇了摇头,说道:“唐兄弟,你们有实力的人,我们这种摆地摊的凑个三两百块还行,一下子要这么多,明知道是个赚钱的行当,也只能望钱兴叹了。”
杨通华也苦笑一声,说道:“唐兄弟可是骑红鸡公,是个干大事的人,我们这些小鱼小虾就是混口饭吃,根本不在一条道上,只能祝你生意兴隆了。”
这时洛茵泡了三碗茶过来,每人递了一碗,唐哲接过茶放在桌子上,对他们说道:“其实投资这一块你们完全可以不用担心,有钱的出钱,没有钱的出力嘛。”
他的话说完,三个人眼睛里都溢出了光。
第672章 一拍即合
看着杨通华他们三个人热切的眼神,唐哲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声音尽量保持平稳,缓缓说道:“其实我们大家都是从外地来到林城讨生活的,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们都不容易。而且我发现,咱们在大队里都不是一般人啊!”
说到这里,唐哲的目光落在了杨通华身上,微笑着继续说道:“尤其是杨大哥,那天我可是亲眼看到你拿着刀去追那几个小混混,那场面,真是让人看得热血沸腾啊!”
杨通华被一个比他还要年轻的年轻人如此夸奖,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他挠了挠头,嘿嘿地笑了几声,然后说道:“哪里哪里,我也是被逼急了,没办法才那样做的。”
这时,一旁的洛茵插话道:“他那是不要命了,万一那些小混混手里也有刀怎么办?”
唐哲连忙摆了摆手,说道:“大姐,您别这么说。当时的情况我可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如果杨大哥不发威,那些人肯定会把你们当成软柿子捏的。与其低声下气地被人欺负,还不如反抗一下呢,就算是挨打,也总比受气强吧?”
洛茵听了唐哲的话,似乎也觉得有些道理,便不再说什么了。
唐哲嘴角微扬,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说道:“我还有一个兄弟在林城,我和他是一起的,不过那边还有一些生意上的事情,他平时比较忙,不能经常过来帮我管理,我也不得经常过来,所以,如果刘大哥你愿意投资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合伙经营。”
刘绍明听到“投资”二字,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尴尬,他干笑两声,说道:“我一开始以为这个投资只需要几百千把块钱呢,我本来还想着可以投一点。但现在听你这么一算,居然要一两万啊,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我长这么大,连一千块钱都没见过,更别说什么万字号了。”
唐哲看着刘绍明,微笑着说道:“刘大哥,我刚刚就跟你说过了,投资的方式有很多种,有钱的可以出钱,没钱的也可以出力嘛。”
刘绍明低头沉思了一会儿,似乎在权衡利弊。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抬起头,有些犹豫地说道:“开个录像厅生意肯定会很好,毕竟现在大家都喜欢看录像。不过我手头确实比较紧,最多只能拿出五百块钱来。”说完,他眼巴巴地看着唐哲,似乎在等待对方的回应。
唐哲面带微笑,轻轻点了点头,语气坚定地说道:“五百块也没问题,到时候我们会根据总投资的资金来分配股份。而且,录像厅和溜冰场还需要大量的人手呢,杨大哥和大姐完全可以到里面工作。虽然可能无法让你们一夜暴富,但与摆这个烙锅摊子相比,肯定只会更好,不会更差哦。等你们将来存够了钱,想要开分店的时候,我们可以再一起商量入股的事情嘛。”
杨通华听了唐哲的这番话,脸上立刻露出了欣喜的笑容,他激动地说道:“哎呀,那真是太感谢你啦!”
站在一旁的洛茵,作为一个心思细腻的女人,考虑问题自然会更加周全一些。她稍作思考后,开口问道:“兄弟啊,我们来帮你做事的话,一个月能拿到多少工钱呢?”
唐哲略微迟疑了一下,似乎在心里盘算着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才回答道:“嗯……大姐,你的话,至少每个月能拿到三十五块钱吧。至于杨大哥呢,他的工作主要是负责看好场子,确保没有人来闹事。毕竟这份工作可能会有一些风险,所以我打算给他开一百块钱一个月,你觉得这样可以吗?”
还未等杨通华开口回应,一旁的洛茵便迫不及待地连连点头,喜笑颜开地说道:“可以的,可以的呀!光是给我的这三十五块钱,就已经比我们那里的老师工资还要高了呢!通华啊,你就别犹豫啦,赶快答应下来吧!”
杨通华听了洛茵的话,并没有立刻答话,而是沉默了好一会儿。他似乎在心里权衡着这件事情的利弊得失。终于,过了一会儿,他缓缓地开口说道:“唐兄弟,我……我答应你。”
唐哲见状,连忙说道:“杨大哥,你放心好了。请你来看场子,并不是要你一个人单打独斗哦。你完全可以找一两个志同道合的好兄弟一起过来帮忙嘛。说不定啊,用不了多久,咱们的生意就会越做越大,到时候,也许还会有第二个黄军,甚至第三个黄军出现呢!等生意真的好起来了,我肯定不会亏待你的,给你加工资那都是小意思啦!”
杨通华听了唐哲的这番话,心中的顾虑稍稍减轻了一些。他说道:“行,既然兄弟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答应下来吧。其实我主要是担心自己一个人可能担负不起这么重的责任。不过现在听你说还可以找几个人一起,那我心里就踏实多了。”
三个人经过一番商议后,迅速达成了共识。刘绍明对这一带比较熟悉,所以场地的寻找工作就交给他了。而杨通华因为被黄军他们打伤,行动不便,唐哲便决定先支付给他一个月的工资,让他的妻子带他去医院治疗。
林城大学附近还有几家招待所,这些招待所大多是各地区或县城的国营企业所经营的。唐哲指着不远处的铜城招待所,对刘绍明说道:“刘大哥,如果您找到了合适的地方,就到铜城招待所来找我吧。”刘绍明爽快地答应了一声,然后转身回到自己的摊位。由于下午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他决定不再继续做生意,而是将摊子交给妻子照看,自己则去寻找合适的场地。
唐哲则前往铜城招待所,开了一个房间。一进房间,他便感到一股疲惫袭来,于是先躺在床上小憩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他匆匆起床,简单洗漱了一下,然后就出门前往林城大学,准备去寻找沈月。
第673章 坚定决心
沈月看上去比较高兴,唐哲问她:“今天是怎么了,看上去似乎很高兴?”
沈月微微笑道:“听说那个黄军退学了,以后再也没有人来烦我了。”然后看着唐哲,问道:“哲哥,是不是你在背后搞的?”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小月,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
出了校门,傍晚的阳光洒在两人身上,他们并肩漫步在马路边。微风轻拂,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在为他们的散步伴奏。
两人走到一个热闹的地摊前,空气中弥漫着各种美食的香气。他们选了个位置坐下,点了一些小吃,一边品尝着美味,一边闲聊着。食物的味道让他们感到满足,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
吃完东西后,他护送沈月回家。月光如水,洒在他们身上,给这个夜晚增添了一丝浪漫的氛围。到了沈月宿舍楼下,他微笑着与她道别,看着她走进宿舍里面,然后转身离去。
回到招待所,唐哲还没来得及休息,刘绍明就匆匆赶来。他向唐哲详细汇报了找房子的情况,告诉唐哲那个地方离招待所不远,交通也很方便。唐哲听后,觉得这个地方还不错,于是决定和刘绍明一起去看看。
他们来到那间房子前,房子虽然有些旧,但空间大小正合适。唐哲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仔细观察着每一个角落,心里默默盘算着如何布置和装修。他觉得这里虽然不是最完美的,但也能满足他们的需求。
看完房子后,唐哲对刘绍明说:“这房子还行,你去把合同签了吧。”刘绍明点点头,转身去办理相关手续。唐哲则在心里开始规划接下来的事情,他想到了设备的采购,觉得还是交给田国强去做比较放心。
第二天上午,刘绍明按照约定来到招待所。唐哲早已准备好两千块钱,他将其中一部分交给刘绍明作为房租,另一部分则用于装修。这些钱对于目前的需求来说已经足够了。
刘绍明接过钱,感激地对唐哲说:“我会尽快把事情办好的。”
两人又交谈了好一会儿,唐哲交代了一些事情后,接着说道:“这段时间我还得回邛水去一趟,大概需要十天左右才能回来。你这边呢,就抓紧时间把装修弄好,等我回来之后,我们再一起去把设备这些都买回来。”
听到唐哲这么说,刘绍明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感动。他和唐哲其实不过才见过两面而已,但对方却如此信任他,这让他有些受宠若惊,于是他赶忙不停地点头,表示一定会按照唐哲的要求去做。
交代完事情后,唐哲便骑着他那辆红色的摩托车,也就是大家口中的“红鸡公”,并没有直接返回喷池,而是朝着金沙坡的方向驶去。他要去的地方,是郝博渊开的一家茶馆。
到了茶馆门口,唐哲停好车,迈步走了进去。一进门,他首先看到的是坐在柜台后面的李应堂,于是微笑着跟他打了个招呼。
李应堂见到唐哲,也笑着回应道:“哟,唐先生来啦!郝先生在里间等你呢,你自己进去吧。”唐哲点点头,道了声谢,然后径直朝里院走去。
里院的门没有关,唐哲走到门口,一眼就看到郝博渊正坐在炉子前,手里拿着一件古玩,正聚精会神地端详着。唐哲站在门口,伸出手在那扇开着的门板上轻轻敲了两下。听到敲门声,郝博渊抬起头,见是唐哲,脸上立刻露出笑容,说道:“哈哈,唐兄弟来啦,快进来坐!”
说完,他站起身走到书架那边,小心翼翼地把手上那件东西放回架子上。
唐哲迈步走进屋里,径直走到炉子旁,一屁股坐了下来,然后开口说道:“郝老板,林大那边的事情我已经处理妥当了,您看咱们什么时候动身去邛水啊?”
听到唐哲的话,郝博渊也缓缓地坐回了炉子边,顺手拿起茶壶,给唐哲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然后不紧不慢地回答道:“这得看你啥时候有空咯,不过话说回来,你之前说那件东西不在你手上,那你咋就这么有把握能把它弄到手呢?”
唐哲刚刚从摩托车上下来,双手被冷风吹得有些发凉,此刻正好可以放在炉子前烘烤一下,感受着那股暖意,他一边搓着手,一边笑着回答道:“郝老板,既然我敢答应您,那就肯定不会让您失望啦!毕竟我以后还要在林城这地界儿混呢,要是得罪了您,那不就等于是自己断送了前程嘛!”
郝博渊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轻声说道:“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哦。”
然而,唐哲心里却很清楚,虽然郝博渊嘴上这么说,但他可是亲眼见识过这位大佛的厉害的,自己既不想去巴结讨好他,也绝对不敢轻易去招惹他,所以只是对着郝博渊笑了笑,便不再言语。
郝博渊继续问道:“那你能告诉我一下,我们这次要去怎么拿回来吗?我需要带多少钱?多少人?”
唐哲随意地挥了挥手,语气轻松地说道:“大毕摩通灵面具现在就藏在梵净山里头呢,被埋在地下呢。”
郝博渊闻言,不禁微微一怔,脸上露出惊讶之色,追问道:“你竟然知道最后一代大毕摩的古墓所在?”
要知道,一座夜郎国大毕摩的古墓里所藏之物,其价值简直难以估量。郝博渊作为一个与古玩打了数十年交道的行家里手,自然对其中的门道再清楚不过。
起初,他原本只打算让唐哲独自一人前去将面具取回即可。毕竟,在他看来,唐哲这个年轻人不仅手握巨额财富,还在林城展开了大规模的投资活动,这些事情都未能逃过他的法眼和耳朵。
只要唐哲还留在林城,那就如同砧板上的鱼肉,任他摆布。
而且,如今的郝博渊年事渐高,长途跋涉对他而言绝非易事。然而,当他听到大毕摩通灵面具竟然深埋于地下时,心中顿时恍然大悟,之前的种种顾虑瞬间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坚定的决心——他决定亲自跟随唐哲一同前往。
第674章 租一套房子
在九十年中期,国内掀起了一股盗墓热潮,这股热潮迅速席卷了梵净山周边地区。许多古墓在这股热潮中被盗掘一空,无一幸免。尽管官方并未对此进行报道,但唐哲恰好在此期间回过一趟老家,从当地人口中得知了一伙盗墓贼在梵净山中挖出了一件神秘的大毕摩通灵面具。
据当地人说,这伙盗墓贼将面具挖出后,便将其带去了港城进行拍卖,最终以七百多万的价格成交。
唐哲前世对当地的历史文化颇感兴趣,那时的他既没有成家,也没有家人的羁绊,闲暇之余便喜欢游山玩水,探索各地的风土人情,后来也在报纸上看到过那一块被拍卖过的面具再次进拍卖会。
唐哲之所以敢在郝博渊面前提起那个面具,是因为他深知那个面具至今仍深埋于地下,至少还需要十五年的时间才会被其他人发现。
听郝博渊如此发问,唐哲先是缓缓地摇了摇头,然后才开口说道:“那东西确实是埋在地下没错,但它可不是什么古墓哦。”说到这里,唐哲似乎察觉到了郝博渊的兴趣,紧接着又补充道:“不过呢,如果你真的有兴趣去看看的话,我这边随时都可以出发哦。”
郝博渊的兴致一下子就被唐哲的话给彻底勾起来了。要知道,他可是做了一辈子的古玩生意啊!平日里,他也常常会从那些所谓的“穿山甲”(也就是盗墓贼)的口中听到他们是如何倒斗的,以及那些惊心动魄的冒险经历。每一次听到这些故事,郝博渊都会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在沸腾,仿佛自己也亲身参与其中一般。
然而,那些“穿山甲”们通常都有着自己的帮派,而且彼此之间关系紧密,不是父子就是甥舅,几乎不会带外人一起行动。所以,尽管郝博渊对这些事情充满了好奇和向往,但他始终都只能当个听众,无法真正地去体验一把。
不过,当他听到唐哲说那个地方并不是古墓的时候,心中不禁涌起一丝失望。毕竟,对于一个古玩商人来说,古墓往往意味着更多的宝藏和秘密。
但是,郝博渊转念一想,既然那个地方能够出土大毕摩通灵面具这样的珍贵文物,想必也是因为年代久远,一些东西发生了移位。说不定,真正的古墓位置其实离那里并不远呢?
想到这里,郝博渊的心情又重新变得兴奋起来。他对唐哲说道:“好嘞,那我这边今天先准备一下,明天一大早我们就出发!”
唐哲和他又闲聊了几句后,便转身回到了招待所。一进门,他就看到申二狗正坐在沙发上,满脸忧虑地看着他。
唐哲见状,心里不禁一紧,连忙走过去问道:“二狗,怎么了?看你这副表情,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让你担心啊?”
申二狗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唐哥,我还是有点担心你和郝博渊一起去梵净山寻宝的事情。你之前不是说过,像郝博渊这样的人并不好惹,最好能躲着点吗?这次你却要带他们去,我总觉得有点不太对劲。”
唐哲听了,微微一笑,安慰道:“二狗,你别担心。虽然郝博渊这个人确实有点麻烦,但他既然敢亲自跟我去,就说明他并没有什么坏心思。而且,我对那个面具其实也并不是特别在乎。”
申二狗依然有些不放心,追问道:“可是唐哥,你真的确定他没有其他的打算吗?万一他在半路上对你不利怎么办?要不,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这样也能有个照应。”
唐哲摆了摆手,坚决地说:“不用了,二狗。我自己能应付得来。而且,这次去梵净山寻宝,主要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亲眼近距离看看那个传说中的宝藏到底是什么样子,至于郝博渊,我相信他不会对我怎么样的。”
说完,唐哲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接着说道:“其实,我心里也很清楚,夜郎国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可是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啊。它出土的文物,和江汉王朝这种小地方政权比起来,那完全就是两回事。朱明月,或者说张保山建立的江汉政权,就像是一群农民在过家家一样,根本无法和夜郎国相提并论。夜郎国可是实实在在存在了六百多年,传了二十七世的一个诸侯国呢!”
这样珍贵而又重要的文物放在手中,仿佛就像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一般,让人提心吊胆。
申二狗对于唐哲的能力一直都非常钦佩,所以当他听到唐哲如此说时,心中的担忧顿时消散了许多,于是放心地说道:“超市那边再过几天房间就装修好了,天天住在这个招待所里不仅费用高昂,而且也不方便,所以我打算过两天就搬过去。”
唐哲对此表示赞同,点头说道:“这样也好,虽然花钱是小事,但那边确实需要有人照看,你过去的时候,可以顺便在周围找找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我们可以租一套。”
然而,申二狗却不以为然地回答道:“租房子完全没有必要啊,那边的房间多得是,根本住不完。”
唐哲见状,连忙解释道:“我之前就跟你强调过,仓库里绝对不能有明火,那可是我们的命根子啊!这一点你一定要牢记在心,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申二狗见唐哲一脸严肃,连忙答应。
第二天一早的时候,唐哲刚起床,招待所的小姑娘就来敲门,说有人在楼下找他。
唐哲应了一声,知道是郝博渊来了,连忙洗了把脸,再次和申二狗交待了几句便背着自己的包下了楼。
郝博渊坐在招待所前台旁边的一张沙发上,今天他一改往常在店里的模样,脱去了长衫,穿了一套中山装,头上还戴着一顶鸭舌帽,手里还拿着一杆水烟筒。
见到唐哲下来,互相微笑了一下,便站起身来。
郝博渊先走出了招待所,唐哲也跟了出去,门口的路边上,已经停了一辆黑色的伏尔加嘎斯24轿车。
第675章 郝好
郝博渊不紧不慢地走到副驾驶门前,伸手轻轻一拉,车门便缓缓打开。他动作优雅地坐进副驾驶座,然后顺手关上了车门。
与此同时,唐哲也快步走到车后,拉开车门,利落地钻进了后排座位。
然而,就在唐哲刚刚坐定的瞬间,他的目光突然被坐在第二排座位上的一个人吸引住了。
那个人,正是李应堂。
唐哲有些惊讶,因为他之前并没有预料到李应堂会在这里出现。
而更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开车的竟然是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年轻女子。
她留着一头如瀑布般垂落的披肩长发,轻轻拂过白皙的肌肤,仿佛春天里的微风。她身着一件灰色的尼子大衣,显得既简约又时尚。
当唐哲上车时,女子转过头来,对他微微一笑。那笑容如春花绽放,清新而甜美,让人不禁心生好感。
唐哲见状,也礼貌地回以微笑,并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这时,郝博渊开口介绍道:“小唐呀,这位是我的孙女,郝好。她听说我们要去梵净山,就非要跟着一起去呢。”
唐哲哦了一声,随即微笑着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唐哲,很高兴认识你。”
郝好笑得更加灿烂了,宛如春日里的阳光,她说道:“我知道你呀,我爷爷可不止一次跟我提起过你呢。”
唐哲听了,不禁有些好奇,问道:“是吗?”
话音未落,他的目光便自然而然地转向了郝博渊。
然而,郝博渊似乎并没有想要接唐哲的话,他的视线始终落在前方,然后对郝好说道:“好了,我们出发吧。”
在那个时候,会开车的女性实属凤毛麟角,就如同动物园里的大熊猫一般罕见。当然,这个时代的轿车也同样如同大熊猫一样稀有,尤其是在像林城这样相对落后的城市里。
郝博渊的这台伏尔加汽车,外观看起来还很崭新,显然是刚购买没多久。而这种车型,通常只有厅级以上的干部才有资格配备。唐哲之前从未见过郝好,也从未听郝博渊提起过他家人的情况,因此对于眼前这个女人,他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然而,对于唐哲来说,这些都并非关键所在。他所期望的,仅仅是这一次返回邛水的行程能够一帆风顺。
郝好驾车一路行驶,直到抵达虾子镇时,她感到有些疲惫。于是,一行人决定下车去品尝一碗正宗的虾子羊肉粉。
待他们重新走到车前,郝好毫不犹豫地将车钥匙直接扔给了李应堂,并说道:“你来开吧。”
李应堂赶忙伸手接住钥匙,点头应道:“好的,大小姐。”
看着郝好坐上了后排,唐哲站在车下,有些手足无措。他犹豫着要不要上车,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了郝博渊身上,似乎在等待着某种指示。
然而,郝博渊甚至连看都没有看唐哲一眼,直接拉开副驾驶车门,动作迅速地坐了进去。这让唐哲感到有些尴尬,他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就在这时,郝好的声音从车内传来:“上车呀,还杵在那里搞哪样?”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调侃,但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让人难以捉摸她的真实想法。
唐哲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坐回了第二排。汽车刚刚发动,郝好突然挪动了一下屁股,直接和唐哲紧紧地靠在了一起。唐哲吓了一跳,连忙往车门边上挪了挪,想要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
可是,郝好似乎并没有打算放过他,她紧跟着又挪了一下,这一次,唐哲明显感觉到郝好靠他靠得更紧了,两人的身体几乎贴在了一起。
唐哲有些不自在地扭动了一下身体,他的目光不自觉地投向了前排的郝博渊,希望能从他那里得到一些帮助或者暗示。
然而,郝博渊却靠在副驾驶位上,紧闭着双眼,仿佛已经睡着了一般,完全没有注意到后面发生的事情。
而此时的李应堂,正全神贯注地驾驶着车辆,他的双眼犹如鹰隼一般,紧紧地盯着前方的道路,不敢有丝毫的松懈。不仅如此,他还特意将车内的后视镜扳向了一侧,似乎想要避开某个视线。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郝好,却似乎对李应堂的这些小动作洞若观火。她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容,然后像一只轻盈的蝴蝶一样,悄悄地凑近了唐哲的耳边,柔声说道:“你好像很怕我哦?”
唐哲被这突如其来的一问吓了一跳,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往车窗边倾斜了一下,然后有些慌乱地回答道:“没……没有的事。”然而,他的声音明显有些底气不足,仿佛被郝好的这句话戳中了内心的某个软肋。
听到唐哲的回答,郝好并没有就此罢休,反而发出了一阵银铃般的笑声。那笑声清脆悦耳,却又让人感觉其中蕴含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深意。这种笑,就像是她已经完全掌握了唐哲的心思,并且对自己的胜利充满了自信。
在这笑声中,郝好的美丽和风情更是展现得淋漓尽致。她的笑容中既有一丝狡黠,又透露出几分妩媚,让人不禁为之倾倒。然而,唐哲只是匆匆看了她一眼,便像是触电般迅速移开了视线,再也不敢与她对视。
要知道,在刚刚改革开放的那个时代,国内的女性思想正处于一个剧烈变革的时期。许多人开始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对所谓的自由充满了向往。这种自由不仅包括思想上的解放,还有言论和性方面的自由等等。而在大城市里,这种西化的思想尤为明显。
作为重生者,唐哲虽然不反感这样的行为,但是像郝好这种明目张胆的就敢向他贴近,做出这么亲密的动作,尤其还是当着她爷爷的面,这放在后世,也让人觉得有些尴尬。
此时一个大胆的想法突然出现在唐哲的脑子里面。他对郝博渊了解得实在是太少,到目前为止,他只知道这个人是古玩行业里数一数二的人物,而且在林城的道上,也是一个说得上话的人,但是对他的家人,他一无所知。
而郝好的凭空出现,又对自己这么殷勤,想到这一次他们要去寻找的东西,唐哲不由得多了一个心眼。
第676章 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想到这些,唐哲心里不禁咯噔了一下,仿佛有一块大石头压在了胸口,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郝博渊这个人,他可是再熟悉不过了,此人在黑白两道都有涉足,可谓是个不折不扣的狠角色。黑吃黑这种事情,对于郝博渊来说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再正常不过了。
虽然唐哲对李应堂的身手并不了解,但仅仅从他的身形和手上那厚厚的老茧,就可以看出这个家伙绝对是个练家子出身,实力不容小觑。然而,唐哲并没有被这一点吓倒,他迅速冷静下来,开始思考其中的可能性。
不过,很快他就打消了黑吃黑这个念头。原因很简单,如果郝博渊真的是那种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的人,那么在他们第一次做玉玺生意的时候,郝博渊完全有机会对他下手。毕竟当时唐哲在林城毫无根基可言,要吃掉他简直易如反掌,而且不会有任何压力。
可是,郝博渊并没有这么做。这一次,唐哲已经明确表示自己只负责给他们带路,寻找大毕摩通灵面具,并不会要一分钱。在这种情况下,郝博渊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对他下手。
那么,可以想象得到,这个名叫郝好的女子,应该是受到了西方文化的深刻影响,再加上隔代亲的缘故,她的爷爷肯定将她视作心肝宝贝一般呵护有加,从而造就了她如今这般性格。
只见郝好眼见唐哲始终一言不发,竟然又调皮地朝着他的耳朵里吹了几口气。唐哲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有些狼狈不堪,手忙脚乱地躲闪着,生怕被郝好再占到什么便宜。
然而,郝好似乎并未就此罢休,她端坐好身子,轻哼一声,满脸不屑地嘟囔道:“真是不好玩,一点意思都没有。”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郝博渊终于开口了,他语气和缓地对郝好说道:“好好啊,小唐可是个规规矩矩的人,你就别再捉弄他啦。”
唐哲听到这话,心里不禁暗骂了一句:“你这老东西,原来根本就没睡着啊!这些事情明明都被你看在眼里,居然连一句话都不说,要不是看在你这老家伙在这儿,我唐哲又怎么会如此忍气吞声呢?我可不是什么柳下惠,面对这样主动送上门来的女人,虽然大便宜我不敢占,但占点小便宜也算是给她一个小小的教训吧。”
郝好的脸颊微微泛起一丝红晕,她娇嗔地对爷爷说道:“爷爷,您怎么能这么说呢?难道您的乖孙女就不是一个守规矩的人啦?”
郝博渊看着郝好,嘴角不由得露出一抹微笑,调侃道:“你呀,去了港城这几年,别的没学会,这嘴倒是变得越来越能说了。”
郝好闻言,嘻嘻一笑,回应道:“人家都说了嘛,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爷爷您是什么样的种子播下去,自然就会有什么样的果子结出来呀。”她的话语中带着几分俏皮和诙谐,让人不禁为之莞尔。
郝博渊无奈地叹了口气,说道:“你呀你,爷爷真是说不过你。”说完,他便缓缓闭上了眼睛,似乎想要稍作休息。
唐哲在一旁静静地听着祖孙俩的对话,心中暗自思忖。直到此刻,他才恍然大悟,原来郝好之前一直在港城那边生活。怪不得她如此放得开,举止言谈间都透露出一种自信和大方。
唐哲心里暗自思忖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郝博渊的商业版图显然已经扩张到了众多领域和地区,而林城这样的地方,或许仅仅只是他那庞大商业帝国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落而已。郝博渊之所以会选择长期居住在此地,恐怕更多的是因为这里的气候条件宜人,非常适合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
就在这时,郝好开口说道:“爷爷,您年纪这么大了,还总是四处奔波劳累,爸爸和二叔都特别担心您的身体呢。要不您就把林城这边的生意给放弃了吧,我们一家人都搬到港城去,过几年再去申请一个外国护照,这样您也能好好休息休息。”
郝博渊听完郝好的话后,缓缓地摇了摇头,然后追问道:“这只是你的想法吧,那你爸爸和二叔又是怎么想的呢?”
听到爷爷的询问,郝好突然一改之前那种顽皮淘气的模样,连坐姿都变得端庄了起来。他清了清嗓子,轻声说道:“呃……这个,这确实是我的想法。”
然而,郝博渊似乎对郝好的回答并不满意,他轻哼了一声,毫不留情地揭穿道:“你这孩子啊,从小就不擅长撒谎,连说话都会结结巴巴的,所以这肯定不是你内心真实的想法。”
郝好急忙解释道:“爷爷,这真的是我的真实想法啊!您看国外多好呀!这几年我虽然不在林城,但早些年的时候,一年都难得吃上几顿肉呢。现在虽然改革开放了,生活条件稍微改善了一些,但您年纪也大了呀,如果您有个三长两短的,大陆的医疗条件又那么差,我实在放心不下。所以您就听我的吧,这边的事情交给李叔照应着就好啦。”
郝博渊听后,不满地哼了一声,反驳道:“你爸爸不过就是喝了几瓶洋墨水,赚了几块美刀而已,就快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我可告诉你,爷爷我是绝对不会离开林城的,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林城!”
一时间,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气氛异常沉闷。过了好一会儿,郝博渊才缓缓地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我并不反对你们去国外发展,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过,你一定要记住爷爷说的话,不管你们将来移民到哪个国家,都要始终牢记自己的心是红的,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郝博渊的一席话,一下子让唐哲对他肃然起敬了,没想到这个老头还这么爱国。
汽车一路飞驰,李应堂的车技和之前李默他们比起来,好的不止一星半点,在这坑坑洼洼的盘山公路上,他还能开出每小时五六十公里的速度,车后扬起大片灰尘。
到乌县的时候,天还没有黑,正好还有最后一艘渡船,等过了乌江,又经过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邛水县城。
第677章 这么好的机会还犹豫什么
晚上八点多,他们终于到了县城,郝好在车上一直靠在唐哲的肩膀上睡觉,现在又到了县城,这个大小姐又不会避嫌,万一做出一些过分的动作被别人看见,然后又被沈月知道了,那还不是抓些虱子在脑壳上?
想到这里,他把郝博渊他们领到国营饭店后,连饭也没有陪他们吃便借口还要准备明天进山的东西便独自返回唐家院子。
陆成铭正准备关上院子的大门,突然,他看到唐哲背着行囊出现在门口。他的脸上立刻露出兴奋的笑容,高声喊道:“老板,您回来啦!”接着,他像一阵风似的转身,朝着天井飞奔而去,同时嘴里还大声嚷嚷着:“简大哥、申大姐,老板回来啦!”
简科军和申大凤此时正在天井里算账,听到陆成铭的呼喊声,他们赶忙收起账本和钱币,急匆匆地跑到外面来。然而,当他们看到只有唐哲一个人时,申大凤不禁感到有些失望,她忍不住问道:“唐哥,你回来了?二狗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呢?”
唐哲微微一笑,解释道:“二狗在林城那边盯着超市的事情呢,一时半会儿抽不开身。不过别担心,等过段时间他稍微空闲些,我会给他放几天假,让他回来探望你们的。”
申大凤急忙摆手说道:“不用不用,唐哥,我就是随便那么一问,他只要能帮你把事情做好,不给你添麻烦就可以啦。”话音未落,几个人已经走进了大厅,陆成铭见状,赶忙迎上去,热情地为大家倒起了茶水。
待大家都坐定后,简科军便开始向唐哲汇报起这几天的生意情况来。唐哲一边认真地听着,一边不时地点点头。等简科军汇报完毕,唐哲思索片刻,然后说道:“这些事情你以后每个月做一次账,然后用个本子把它们都记下来就好了。”
申大凤听了,笑着插话道:“唐哥,你这次回来打算待多久呀?”
唐哲端起茶杯,轻抿一口,然后缓缓说道:“具体时间还没定呢,不过我肯定不能一直待在县城里,明天一早我就得出发了。”
简科军闻言,好奇地问道:“明天又要走啊?那你要去哪里呢?”
唐哲微微一笑,回答道:“我要去桃花溪。”
简科军听后,“哦”了一声,似乎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说道:“听说那边可都是苗子呢,你一个人去没问题吧?”
唐哲缓缓地摇了摇头,然后轻声说道:“还有林城来的几个人会和我一同前往,哦,对了,科军啊,这次进山不太方便携带枪支,所以你明天一大早就去帮我买一把钢火好的沙刀回来吧。”
简科军听后,连忙回应道:“酒楼里正好有一把沙刀,那钢火可好了,是廖师傅他老人家亲自去挑选的呢。要不这样吧,你就带上这把沙刀,我再重新给店里买一把回来,这样也不耽误事儿。”
唐哲略微思考了一下,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于是点头表示同意:“嗯,这样也行。哦,对了,还有什么吃的吗?我这肚子早就饿扁了呢!”
申大凤见状,赶忙回答道:“廖师傅他已经休息了,不过厨房里应该还有些剩菜剩饭,我这就去给你热一热,很快就好哈。”话音未落,她便转身快步走进了厨房。
此时,简科军和陆成铭则留在大厅里,陪着唐哲闲聊。唐哲的目光落在了陆成铭身上,不禁暗暗感叹,这小伙子年纪虽然不大,但做起事情来却相当机灵,而且才短短一段时间没见,整个人都好像变了个样儿,看上去比以前成熟稳重多了。
他把陆成铭叫到身前,脸上露出一丝关切之色,轻声问道:“成铭啊,你爹的身怎么样了?”
陆成铭连忙点头,回答道:“老板,我爹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了,而且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唐哲听后,微笑着说道:“那就好,这样我也放心了。对了,成铭,你有没有想过去林城发展呢?”
陆成铭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向往,但随即又有些犹豫。他嘴唇微张,刚想要说“想”字,却在即将脱口而出的瞬间,突然摇了摇头,说道:“老板,其实我真的很想去林城,可是我爸妈他们都还在家里,我实在有些放心不下。”
唐哲见状,不禁笑了笑,他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陆成铭的脑袋,语重心长地说:“你的这份孝心确实难得,不过作为一个男人,总是要出去闯荡一番的。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样吧,明天你就不用来上班了,回家去和你爹妈好好商量一下,看看他们的意见如何。如果你决定去林城帮我做事,我可以给你比在县城更高的工钱,而且在那里你还能学到很多东西,你觉得怎么样?”
站在一旁的简科军见陆成铭迟迟没有回应,有些着急地在他头上敲了一下,说道:“老板给你这么好的机会,你还犹豫什么呢?还不赶紧答应下来!”
陆成铭摸了摸脑袋,对唐哲说道:“好吧,那、那我回去问问我爹。”
聊了一会儿天,申大凤从屋里走了出来,她的手上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炒绿豆粉,香味扑鼻。申大凤走到唐哲面前,微笑着说道:“唐哥,不好意思啊,家里的剩饭都吃光了,就只剩下这碗粉了,你就将就着吃吧。”
唐哲连忙接过碗,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对申大凤说道:“大凤啊,你可真是太懂我了!我一直在林城生活,那边虽然也有不少好吃的,但多数时候我都是吃肠旺面和怪噜饭,已经好久没有尝过咱们邛水的绿豆粉啦!光闻这味道,我都要流口水啦!”
申大凤听了唐哲的话,感到有些惊讶,她好奇地问道:“林城那么大的城市,居然连绿豆粉都没有卖的吗?”
唐哲一边大口吃着粉,一边回答道:“黔省这么大,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都不一样呢。林城虽然大,但邛水人在那里比较少,自然就没有人做绿豆粉来卖啦,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呀。”
这时,站在一旁的简科军突然插嘴说道:“大凤,你问这话可真是让人笑话,一听就知道你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我看呐,唐老板应该带你去省城好好见见世面才对呢!”
申大凤瞪了他一眼,说道:“我就是乡巴佬怎么了?说得好你像你去过省城一样,还不是跟我一样是个土包子。”
第678章 九不管
申大凤和简科军嘻嘻哈哈地开着玩笑,而陆成铭则安静地坐在一旁,偶尔也会被他们的幽默逗笑。唐哲则专注于吃完碗里的绿豆粉,享受着这简单而美味的早餐。
申大凤吃完后,顺手将碗收进厨房,然后大家各自回到房间休息,准备迎接新的一天。
第二天清晨,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房间里,唤醒了沉睡中的人们。廖永辉早已起床,为大家准备好了丰盛的早餐。
唐哲一边吃着早餐,一边趁着这个空闲时间,和廖永辉聊起了陆成铭的事情。
廖永辉对陆成铭的印象也很不错,他觉得这个小娃儿不仅勤快,而且非常爱学习。当他听到唐哲有意想把陆成铭带去林城发展时,更是表示非常赞成。
早餐过后,唐哲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国营饭店开始一天的工作。
简科军则起了个大早,把他的沙刀磨得锋利无比,然后小心翼翼地插进背包里。
唐哲到达国营饭店时,郝好已经在那里等着了。一见到唐哲,郝好就没好气地抱怨道:“你这个家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好歹我们是来了邛水,到了你的地盘上,你居然就把我们丢在这里不管不顾?”说完,她还作势要去拧廖永辉的耳朵。
就在这个时候,林国民像往常一样来上班。唐哲一见到他,仿佛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急忙迎上去跟他打招呼。林国民注意到了唐哲身边的郝好,脸上露出一丝戏谑的笑容,对唐哲说道:“这个姑娘挺漂亮的啊,你这小子是不是掉进桃花林里啦?”
唐哲苦笑着摇了摇头,回应道:“林经理,别拿我开玩笑了。”
林国民见状,也不再调侃,转而问起唐哲:“你去林城才几天啊,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唐哲一脸无奈地叹了口气,摊开双手解释道:“实在是没办法啊,有些事情需要我回来处理。”他当然不敢和林国民说这一次回来的真实意图。
这时,郝博渊在不远处喊道:“小唐,过来一起吃早餐吧。”
唐哲连忙摆了摆手,婉拒道:“你们吃吧,我已经吃过了,谢谢。”
林国民见状,笑着对唐哲说:“那你快过去陪陪他们吧,我这边还有点事情要忙。”
唐哲回到他们桌子前,郝好白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埋头吃着碗里的绿豆粉,嘴里嘟囔着:“没想到这种粉还挺好吃的,居然是用豆浆煮出来的。爷爷,林城有没有卖这种绿豆粉的呀?”
郝博渊摇了摇头,转头对唐哲说:“小唐啊,你刚才说的那个地方离县城远不远啊?”
唐哲想了想,回答道:“有点远哦,估计得今天晚上才能赶到呢。”
郝好听了,惊讶地叫了起来:“还要开一天车啊?你之前不是说就在邛水吗?”
唐哲连忙解释道:“那个地方叫桃花溪,没有通公路,我们只能走山路去,它是邛水、松县还有江县三个县的交界处。从清朝开始,它就被划归过松县,但因为离乌维土司衙门太远了,根本管不到。到了民国时期,它又被划归到江县,可还是因为离县城太远,还是没人能管得了。前些年呢,它又被划归到邛水,结果还是一样,距离县城太远,没办法管理。最后啊,它又被划归到松县的乌维公社去管了。”
李应堂在一旁听着,突然笑了起来:“哈哈,那岂不是成了一个三不管地带?”
唐哲同样笑了起来,说道:“那个地方不管是这三个县,在哪个县都是三不管,所以我们当地人都称为九不管。”
郝博渊一脸狐疑地问道:“那么偏僻的地方?他们怎么生存下来的呢?”唐哲嘴角微扬,解释道:“那里自古以来就是苗民的活动范围,他们对那片土地有着深厚的情感和了解。”
郝博渊听后,如醍醐灌顶般恍然大悟,感叹道:“原来如此啊!”一旁的郝好见状,赶忙插嘴问道:“爷爷,苗民和那个东西有关系吗?”
郝博渊闻言,放下手中的筷子,目光落在郝好身上,反问道:“你们都吃好了吗?”李应堂见状,也连忙放下筷子,回答道:“我吃好了。”郝好见状,急忙又往嘴里扒了一口饭,然后说道:“我也吃好了。”
郝博渊见状,点了点头,说道:“那行,我们先上车吧,边走边说。”说罢,他率先站起身来,拿起自己的东西。李应堂和郝好也纷纷效仿,收拾好东西后,一同上了车。
待三人坐定后,伏尔加汽车在唐哲的指引下,缓缓驶出县城,朝着目的地进发。
郝博渊看着窗外的群山,说道:“夜郎人是苗人的先祖。”
郝好哦了一声,然后又问道:“可是,你前天晚上才和我说过,许多夜郎国的史料,你都是在《彝人札记》里了解到的,他们难道不是彝人的祖先吗?”
郝博渊点了点头,问道:“好好,我问你,你知道我们常说的黎民百姓,是怎么来的吗?”
郝好摇了摇头,郝博渊又把目光投向唐哲,问道:“小唐,你知道吗?”
唐哲说道:“不知道我所理解的对不对,怕说出来闹笑话。”
郝博渊笑着说道:“你说说看。”
唐哲想了想,坐直了身子说道:““黎民”与“百姓”本是两条平行线。“黎民”的“黎”,带着九黎部落战败的余温,涿鹿之战后,那些曾在中原驰骋的部落族人沦为尘埃里的耕奴,他们在田垄间挥汗,在角落里沉默,“黎”字像沉重的枷锁,刻着被征服的印记。而“百姓”,那时是钟鸣鼎食的象征,是朝堂上持简议事的贵族百官,“百”是姓氏的繁盛,是身份的铭牌,他们锦袍玉带,与黎民隔着云泥。”
郝博渊点了点头,说道:“说得不错,郝好,你有空了多跟小唐交流一下,他的知识够你学的。”
郝好翻了一下白眼,轻哼了一声,说道:“就显他能。”
第679章 竹三郎
唐哲突然意识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郝好似乎对顶嘴有着特殊的癖好!而且这种习惯毫无顾忌地出现在各种场合、任何时间点。要知道,这个问题可是由郝博渊亲自提出的呢,但当唐哲如实地回答完之后,却莫名其妙地遭到了郝好的一记白眼。不过好在郝博渊对此早已习以为常,毕竟他太了解自己这个孙女的个性了,所以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一行人登上汽车,这次唐哲坐到了副驾驶座上,负责给李应堂指引路线。车内气氛略显沉闷,只有发动机的轰鸣声偶尔打破这份宁静。然而没过多久,郝博渊便重新拾起先前的话题,兴致勃勃地说起来:阪泉之战过后啊,黄帝与炎帝所率领的联盟部落成功击败了蚩尤统治下的九黎部落。无奈之下,这些失败者只得背井离乡,朝着南方乃至西南部迁徙。而在此后的漫长岁月里,有一支名为武濮的部族最终选择在现今的乌蒙山区落脚生根,并在此建立起属于他们的家园。据说,他们把居住地叫做,要是附近还有水源的话,则会称其为。
“柯乐倮姆就是他们最早定居下来的地方,在那里,武濮人逐渐由游牧民族慢慢转化为农耕民族。”唐哲接过话说:“这次我们去的九不管那个地方,居住的全是金竹苗。”话刚说完,郝博渊哈哈笑起来,说道:“这就对了,什么都对应得上了。”
郝好不解地问:“爷爷,什么又对应得上了,那个面具和金竹苗有什么关系吗?”
郝博渊笑着说:“关系非常大了,刚才我说了,武濮人在乌蒙山下定居下来之后,出了一个伟大的人,这个人就是僰蒙。”
“僰蒙?”郝好皱起眉头思索着,疑惑道:“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呢?”她从小便跟随在爷爷以及父亲、叔父身边学习古玩知识,可以说是在古董堆里摸爬滚打成长起来的,但对于这个名为“僰蒙”的人物却闻所未闻。
郝博渊看着眼前这个好奇的孙女,微笑着点了点头,缓缓开口道:“其实啊,关于金竹苗的起源,有很多种说法呢!不过最普遍的一种说法是这样的……”
他顿了顿,似乎在回忆什么,然后接着说下去:“相传很久以前,乌蒙山那片土地还处于一片荒芜之中,没有人类居住。直到有一天,一只金色的凤凰从天而降,它带来了一颗神奇的竹子种子,并将其埋在了这里。不久之后,那颗种子竟然生根发芽,长成了一棵巨大的金竹树。”
郝好听得入神,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她迫不及待地问道:“真的太有趣啦!”
郝博渊轻咳一声后,缓缓开口道:“据说当年武濮族人迁徙至乌蒙山一带时,部落中有位年迈的老妇人正在河畔浣洗衣物。就在这时,一根奇特的金竹顺着河流自上游漂流而下,并不断地挡住老妇人的去路。尽管老妇人已经数次将其拨开,但它却始终如影随形般再度飘回眼前。
望着那根足有水桶粗细的巨大金竹,老妇人心中暗自思忖着:如此粗壮的竹子,带回去编织成一些物件倒也不错。于是乎,她便将这根神秘的竹子带回家中。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当她刚踏进家门之际,竟忽然听见一阵微弱而清脆的啼哭声从竹子内部传出!
家中的老翁闻声急忙上前查看情况,他毫不犹豫地挥刀劈开竹子,刹那间,只见一个粉嫩可爱的小男孩从破开之处一跃而出!这个小娃娃便是后来赫赫有名的僰蒙!不过嘛……起初,那位老汉仅仅给孩子起了一个亲昵的小名儿,唤作‘竹三郎’罢了,他也就是金竹苗的先祖,当然,还有很多苗人和彝人都认为自己是竹三郎的后代。”
郝好听完这段故事,眨巴着灵动的大眼睛,满脸狐疑地对爷爷说:“爷爷呀,您讲得这些无非都是些久远且陈旧不堪的传说罢了,您咋能信以为真呢?”
郝博渊一脸凝重地开口道:“嗯,没错,我们干这行儿的,讲究的就是个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每个物件儿背后啊,都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呢!就拿眼前这位竹三郎来说吧,他可是大有来头哦!据说呀,他被自己的子孙后辈们渲染得神乎其神,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对算得上是夜郎国中最为卓越不凡的君王之一!正是因为他的努力和智慧,才让原本四处漂泊的夜郎部族逐渐转变成为安居乐业的农耕民族,并最终在乌蒙山一带扎根立足,影响力也日益壮大起来呢!”
就在这时,汽车恰好驶过了思王公社。只见前方两座山峰对峙而立,一条碧绿如玉带般的河流蜿蜒穿过山谷,奔腾而出。唐哲兴奋地用手指着其中一座山峦,大声喊道:“你们看,那里便是干川,后面的山便是大名鼎鼎的思王山啦!”
郝博渊情不自禁地将头凑近车窗,目光紧盯着唐哲口中所说的那座神秘的思王山,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感慨之情。他深深地叹息一声,轻声吟诵道:“王千年来推帝王,二十七世驰疆场。思王山上白骨枯,谁人识得竹三郎?”这诗句如同一股清泉流淌而过,带着岁月的沧桑与无尽的哀伤。
唐哲听闻此言,顿时为之惊叹,忍不住拍掌叫好:“真是绝妙好词啊!如此才情,实非寻常之人所能拥有。”他满脸钦佩地望着郝博渊,眼中闪烁着赞赏之意。
郝博渊微微一笑,语气平缓地回应道:“不过是一时兴起,随口胡诌几句而已,当不得真。倒是此地颇为奇特,不知为何被称作‘干川’呢?”他的眼神充满好奇,似乎想要探寻这片土地背后隐藏的故事。
唐哲点了点头,开始讲述起这段历史渊源来:“早在公元前二十四年的时候,陈立与莫邪兴二人各自率领军队在邛江两岸对峙。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那年,一场罕见的旱灾降临人间,持续时间之久堪称百年一遇。这场旱灾不仅让大地干涸龟裂,就连原本波涛汹涌的邛江也未能幸免,最终彻底断绝了水流。”
说到此处,唐哲稍稍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由于失去了重要的水源支持,双方士兵们陷入了困境之中。无奈之下,陈立只得主动与莫邪兴商议停战之事。起初,莫邪兴并未察觉到其中有诈,但当他发现自己中计后为时已晚……”
唐哲顿了一顿,继续解释道:“至于为何会称之为‘干川’嘛,则是因为当年那场可怕的旱灾使得邛江水完全枯竭,为了铭记那段艰难困苦的时光以及那场惨烈的战争,后人便这样叫开了。”
第680章 荒山小庙
几个人一边闲聊着,车子如离弦之箭般迅速驶过干川,朝着木王公社疾驰而去。
道路崎岖不平、满是泥浆,车辆艰难前行,大约行驶了整整两个小时后,终于抵达了木王。
众人将车停靠在一个安全地带,刚一下车,一群天真无邪的小娃娃们呼啦一下子涌上前,好奇地盯着眼前这辆黑色的伏尔加轿车,仿佛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一般。
要知道,如此高级的轿车,在这偏远山区可是数年难得一见!
唐哲下了车,顺手从背包里掏出一把糖果,然后笑眯眯地递给每个娃儿一人一颗,并嘱咐道:“小朋友们可要帮哥哥好好照看这车哦,千万别让别人弄坏啦!等哥哥办完事情回来呀,还有更多好吃的糖果分给大家呢!”
娃儿们听了这话,一个个兴奋得手舞足蹈起来,齐声应道:“哥哥你尽管放心吧!”看着这群可爱的小家伙们,唐哲满意地点点头,转身与同伴们继续赶路。
没走出多远,郝好忍不住开口调侃道:“嘿,我说,没想到你还挺有一套嘛!区区几颗糖就能把这帮小屁娃儿哄得心服口服的,厉害啊!”
唐哲微微一笑,回应道:“咱们这次进山少说也得待上个三四天,这段时间车子可不能丢在这里不管不顾呐。而且山里的人们都特别淳朴善良,跟这些小娃儿打交道更是简单直接,用点小零食就能拉近彼此距离咯!”
郝好抬头望着金厂河对岸那一座座高耸入云、绵延不绝的山峦,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敬畏之情,但同时也感到一丝疲惫和担忧。她忍不住开口向身旁正在大步前行的唐哲发问:“我们还要走多长时间才能够到达目的地呢?”
唐哲并没有停下脚步,只是转过头来,看了一眼身后的郝好,然后回答说:“从这儿到那边大概还有九十多里路吧,如果咱们加快步伐的话,估计天黑之前就能抵达;可若是走得再慢点……恐怕就只能在山里头过夜咯!”他的语气轻松随意,仿佛对接下来可能面临的困难毫不在意。
听到这话,郝好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地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眼神中流露出明显的恐惧之色。
她颤抖着声音追问道:“啊?在山里过夜?那岂不是很危险吗?万一遇到大猫子怎么办呀?”显然,对于一个从小生长在城市中的年轻女孩来说,夜晚独自置身于荒山野岭之中,实在是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一旁的郝博渊见状,连忙出声安慰孙女道:“哎呀,别怕啦好孩子!哪有那么多大猫子给你碰上哟!别自己吓唬自己了,赶紧跟紧爷爷一起赶路吧!”说着,他轻轻拍了拍郝好的肩膀,示意她继续前进。
郝好听了爷爷的话,虽然心里仍然忐忑不安,但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于是,她默默地低下头,紧紧跟上队伍的步伐。
就这样,一行四个人背负着沉重的行囊,沿着蜿蜒曲折的金厂河岸线缓缓前行。而这条路,其实早在半个月前科考队初次来到邛水时便已确定下来——当时众人经过一番勘察后认为,只有选择这条路作为出山的通道最为稳妥可行。谁曾想,如今他们竟也要循着这条路线深入山林内部……
原本长达九十余里的蜿蜒曲折的山路,如果让唐哲独自一人前行,他仍有把握在天黑前抵达目的地。
然而,郝博渊年事已高,体力不支;而郝好则因长期居住于城市之中,缺乏锻炼且甚少步行,导致身体状况不佳。
时光悄然流逝,直至天空逐渐被黑暗笼罩之际,他们甚至尚未成功翻过麻溪坳。
眼看天快黑了,此时,李应堂提议道:“郝先生,前面不知道多远才有寨子,刚才我们经过两户人家,要不倒转回去?”
郝好闻言追问:“你说的是河沟里的那两家吗?”
李应堂点了点头,说道:“是的。”
郝好听罢,颓然坐于路旁一块巨石之上,双掌不断拍打双腿,叫苦不迭地叹道:“哎呀!我这双腿仿佛已不再属于自己所有,实在难以挪动半步啦。”
与此同时,郝博渊亦气喘吁吁地附和道:“哎唷!我这对老腿也是快断了,想不到梵净山里的路比林城那些山路难走万倍;小唐啊,你以前经常在山里,晚上是住哪里?”
唐哲感慨地说:“咱们以前在深山老林中打猎采药时啊,一切都得随机应变。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碰到个山洞勉强过夜;要是运气差一点,就只能自己动手搭建个简陋的窝棚来遮风挡雨。当然啦,如果碰上风和日丽、气候宜人的日子,只需燃起一堆篝火便能安然入睡!”
一旁的李应堂听后,向郝博渊提议道:“郝先生,要不咱们再加把劲,继续往前走走瞧,说不定能遇上几户人家呢?”
然而,唐哲却果摇了摇头,并解释道:“我记得再往前面走的话,还得翻过麻溪坳,然后走上十几里地,才能碰到人家,这样算下来,起码还得走上三十余里路,而且这一路两旁皆是深山老木,大晚上的赶路还真不安全。”
郝博渊无奈地苦笑着回应:“既然如此,那还是往回折返十几里地吧。毕竟这段路程全是下坡路,估摸顶多花上个把小时就能走到。”
可谁知,郝好一听这话立马撅起小嘴,开始撒起娇来:“爷爷呀,我不要嘛!再这么走下去,我的双腿可要累废掉啦!”
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唐哲忽然抬手朝着不远处的一座小山尖一指,兴奋地喊道:“你们快看呐,那边山头上好像有一座小庙?”
借着残留着夕阳的些许余晖,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在了远处约一千多米处的一座山尖上,那里果然矗立着一座小巧玲珑的寺庙,不过非常小,看上去就像一个土地庙,不过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里,能有这么一个地方遮风挡雨也不错。
第681章 荒垣
郝博渊见状,提议道:“要不咱们就到那座小庙里过夜吧?”
郝好此时已疲惫不堪,双腿像灌了铅似的沉重无比,索性一屁股坐到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再也不愿挪动半步。一旁的唐哲见此情形,连忙伸手过去,关切地说:“来吧,我来帮你一把!”听到这话,郝好原本紧绷的脸庞终于浮现出一抹浅笑,并迅速抓住了唐哲伸过来的手。
然而,当两人的手相触后,郝好却迟迟不肯松手。唐哲有些尴尬,想用力抽出自己的手,可又怕弄疼了对方,只好无奈地任由郝好紧握着。
一行人排列成一列向前行进。李应堂身先士卒,一马当先地冲在了队伍的最前方,肩负起引领众人前进的重任;郝博渊紧紧跟随着他的脚步,不敢有丝毫怠慢;而唐哲和郝好两人,则不紧不慢地落在队伍的末尾。
没过多久,他们就抵达了一个三叉路口处,只见眼前出现了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其中一条较为宽阔,通向麻溪坳所在的方向,路旁的树枝和荒草似乎经过人工修剪一般,很明显这条路上时常有人来往穿梭;然而另一条小路却与之大相径庭,它不仅狭窄崎岖,而且蜿蜒曲折,宛如一条巨蟒般径直朝山顶的那座庙宇延伸而去,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时间久远且少有人迹光顾此地,路口周围茂密的树枝和杂草早已将这条小径完全掩盖住了,如果不仔细观察根本难以发现其踪迹。
此时,一直走在队伍首位的李应堂停下脚步,凝视着那条荒芜破败、无人问津的小道,忧心忡忡地转头向身后的郝博渊发问:“先生,您看这条路,看起来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走过了……”
郝博渊一边大口喘息着,一边无奈地叹息一声回应道:“唉,现在天也黑了,四周皆是荒山僻岭,我们也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即便那座庙子破旧不堪,好歹还有片瓦遮头,总好过在这野外露宿挨冻吧......”
唐哲把沙刀从背包上取下来递给李应堂,说道:“李大哥,你用这把刀在前面开路吧。”
李应堂接过沙刀,先把路口的几根树枝砍掉,然后钻了进去。
这条小路显然荒废已久,杂草丛生,荆棘密布,仿佛在诉说着岁月的沧桑。
道路一直向上,没有走多远,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脚下的路都已经看不清楚,郝博渊取出手电筒打开,照着前面,借着电筒光亮,可以隐约看到道路两旁垒砌的石墙,到处残垣断壁,破败不堪。
这种幽深的感觉,加上残垣断壁,给人一种阴沉恐怖的感觉,唐哲能明显感觉到郝好手心里已经出了汗,把他的手心都弄湿了。
他不由得心里一笑,这个女人平日里大大咧咧的,看上去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没想到还是一个小女生。
突然之间,从树丛里窜出一只不知名的动物,从李应堂的脚下跑过去,很快消失在他们的视线范围内,李应堂一个不防,吓了一跳,脚下站立不稳,直接摔倒在地上,手中的沙刀也掉在台阶上,发出“当”地一声。
郝好只觉得眼前一个黑影飞过,然后就看到李应堂倒下,她吓得啊地一声叫了出来,两只手紧紧抱住唐哲的胳膊。
郝博渊年纪大,见识又要多一些,伸手把李应堂从地上拉了起来,问道:“不就是一只猫子嘛,看把你吓成这个样子。”
李应堂尴尬地笑着,拍了拍屁股,弯腰从地上把沙刀捡在手里,说道:“先生,这黑灯瞎火的,周围又是些破庙子,难免让人心里发毛。”
郝好紧紧抱住唐哲的胳膊说道:“这个庙子以前香火应该很旺盛,我们一路走来,路两边至少也有十几间,也不知道是建于哪个朝代的。”
郝博渊说道:“梵净山有四大皇庵,四十八脚庵,这座庙宇的规模不小,应该就是以前的四大皇庵之一吧。”
唐哲这个时候也把手电筒拿了出来,这是他新买的一支三节电筒,里面可以装上三节电池,照明的时间要久,光线也强一些。
一束黄色的光线照在不远处的一处崖壁上,上面刻着几个大字,字上还有残留的红色朱砂痕迹,郝博渊看着那几个字,口中念道:“狱簏寺?”
唐哲虽然是邛水人,却也没有听说过这一座寺庙,他只知道金厂河的另一边,也就是这座山的对面,有一座天庆寺,是四大皇庵之一,相传里面有口泉眼,泉水很大很冷,所说当年济公和尚在杭州净慈寺建庙,运的木材就是从梵净山天庆寺这口泉眼里送过去的,最后还剩下一根,树桩那头在净慈寺的井里,而树尾这头则是在天庆寺的井里。
见唐哲也一无所知的样子,郝博渊也不问他,对李应堂说道:“我们继续说吧,应该快到了。”
唐哲把手电筒收往下照,一张怒目圆睁、张着血盆大口的脸一下子出现在光圈里,郝好再次吓了一跳,唐哲在她耳朵旁说道:“不用怕,只是一尊神象。”
郝好一只手挽着唐哲,另一只手拍了拍胸口,舒了一口气,说道:“吓死老子了。”
唐哲问道:“你胆子这么小,怎么做古玩生意的?而且,你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太妹。”
郝好在港城生活过,知道他说的小太妹是什么意思,瞪了他一眼,说道:“我这么淑女,你居然敢骂我小太妹?是不是不想活了?”
唐哲笑道:“你看你现说话的样子,哪里淑女了?”
郝好回味了一下刚才自己的样子,虽然不像唐哲说的那种小太妹,但是也是把自己泼辣的性格展露无疑,她哼了一声,说道:“我就个性格,要你管?”
唐哲又被她怼了一下,说道:“不要我管那你抓得这么紧干吗?都把我抓疼了。”
郝好又哼了一声,说道:“我愿意。”说完手上更加用力,但是唐哲却并没有感觉到痛。走到神像处之后,原本一直往上走的小道变成了平直,两边都是悬崖,小道上面,全是悬崖上掉落的碎石。
又走了一会儿,郝博渊抬手往山上一照,突然说道:“你们看,悬崖上面还有一栋房子。”
众人顺着他的手电筒光看去,果然在离他们几十米高处的悬崖上,一座悬空古寺出现在众人眼前。
第682章 黄粑
那座古庙矗立在山腰之上,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于青山绿水之中。它与山下所见到的其他建筑截然不同,甚至与山顶上那座小巧玲珑的寺庙也大相径庭。这座古庙全部采用木材构建而成,巧妙地利用了悬崖峭壁间自然形成的一块平台作为基石,并在下边撑起十几根粗壮的木柱以稳固其结构。此外,还有数十根如碗口般粗细的圆木深深地插入崖壁内,仿佛将整个庙宇牢牢扎根于此。远远望去,这座古庙恰似从悬崖峭壁中破土而出、浑然天成的一般,气势恢宏,令人叹为观止。
郝好生平从未目睹过如此独特而壮观的建筑,不禁惊愕得瞠目结舌,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惊叹:哇!真是太宏伟壮丽啦!爷爷,您瞧,咱们该如何登上这座古庙呢?
此时,李应堂身先士卒,一马当先走到队伍前列。当他行至道路末端时,突然眼前一亮——只见一条冰冷坚硬的铁索自陡峭险峻的悬崖上方垂直而下,宛如一道银色瀑布悬挂天际。他连忙高声喊道:你们快来看呐,这里居然有一根铁链子!想必从前那些虔诚的香客们便是沿着此链攀爬而上的吧。
郝博渊和其他几个人一同走向前去,目光落在那根铁链之上。只见铁链表面布满了斑驳的锈迹,仿佛诉说着岁月的沧桑。当有人伸手触摸时,一股陈旧的气息扑面而来,同时手上沾满了黄色的铁锈,让人不禁皱起眉头。
郝博渊凝视着手掌中的铁锈,喃喃自语道:“看来此地已然荒废许久,怕是早已无人问津。”
一旁的李应堂附和道:“方才咱们上山之际,途中所见多处损毁之处,似乎都未历经太长时间。想来应是当年‘破四旧’时期所造成的破坏吧。如此宏伟壮观之古庙,遭此厄运,着实令人惋惜啊!”
说罢,郝博渊再次握紧铁链,暗自估量道:“且不论这些陈年旧事了,但从此地攀爬而上,少说也有二十余米高度,绝非易事呐。”毕竟他已是年逾古稀之人,今日奔波劳累一整天,体力透支严重,此刻若要强撑着去攀登这近乎垂直的峭壁,恐怕会颇为吃力。
一直紧握着唐哲手掌的郝好,至此终于缓缓松开,并迈步向前关切地询问:“爷爷,您、您能行吗?”
郝博渊举着手电筒,抬头看了半天,又把电筒光在身边周围晃了晃,说道:“这里上去有些困难,我看再退几步,也就是庙子下方,要是天下小雨,也淋不到,不如就在那里将就一晚上?”
李应堂忙说:“那行,我去找些柴火回来。”
唐哲也退了几步,把包放在崖壁下干燥的地方,对李应堂说道:“我也和你一起去吧。”
两个人打着手电筒,顺着来时的路走了回去,悬崖下面的道路虽然不宽,但却平坦,也就两三百米的距离,便是那尊红脸獠牙神像那里,到了那里,就有许多枯树,以及之前倒塌了还没有完全腐烂的庙宇木头。
两个人一人抱了一堆回去,就在庙下的道路上生起火来,唐哲从包里拿出一个水壶,这种水壶还是他在鬼市淘来的,可以装水,也可以把里面的水壶取出来之后外面就成了一个铁盒子,可以烧水做饭。
李应堂则是从包里取出几块黄粑来,放在火边上烤着。
这种黄粑是由糯米和苞谷做的,吃起来又甜又糯,是黔西北的特产。
相比于黔东南来,西北方向地更少,山虽然没有梵净山这样的高大矗立,却是一团团的,很陡峭,勤劳的黔西北劳动人民,把山上的树砍掉之后,开荒成了地,但是那样只有泥脚窝大小的地方,连牛都没办法去,所以只能一锄锄地挖了,种下更抗旱的苞谷。
和黔东南和苞谷粑以及苞谷糊糊单调的食物比起来,黑西北对苞谷的吃法是多种多样,做成黄粑就是最有名的小吃之一。
放在火边烤了一会儿,烤得金黄冒着热气了,李应堂拿了一块在手上,拍了拍它上面的柴灰,递给郝博渊:“先生,小心烫。”
郝博渊接过去之后,对唐哲说道:“小唐,这黄粑你吃得惯吗?”
唐哲点了点头,壶里的水也开了,他把水壶拿到一旁,让它变凉,自己也从火堆边上用棍子掏了一块黄粑在手里,拍了拍准备吃。
郝好瞪了他一眼,说道:“你这个人真的是,就没有看到还有个大活人在你边上吗?一个人吃独食?”
唐哲把手里的那块黄粑递给她,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手不能动。”
郝好正准备接,听到唐哲的话,把手停在空中,哼了一声:“哼!小气鬼,活该你一辈子打光棍。”
唐哲小声回道:“谢谢,我已经订婚了。”
郝好听到这句话,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她的心里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一样,李应堂把他手中的黄粑递给她:“你吃吧。”
她摆了摆手,说道:“我自己长得有手。”
说完,赌气似的从身边找了一根小木棍在火堆里掏了起来,只差把整个火堆给刨散掉,灰尘一下子就扬了起来。
郝博渊咳了一声,作为一个过来人,他怎么会猜不到孙女的心思呢?而唐哲这样的小伙子,也是他做古玩生意这么些年来碰到的唯一一个比较例外的,他也很看好唐哲,有意拉拢过来。
郝好表现出对唐哲的好感,正合他的心意,所以一路下来,他也只当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
唐哲见她又发起了大小姐的脾气,这一路下来,他已经有点习惯了,当然,他也明白郝好的心思,只不过他心里已经完全被沈月占据,再也没有地方容纳别人。
他拿着黄粑往边上靠了靠,坐在自己背包的地方去,背靠着悬崖吃着。
郝好从火堆里掏了一块,也拿在手里拍了又拍,黔省本地人,不管城里的还是农村的,对于火烧的东西特别情有独钟,所以在外省吃不到的烤洋芋,在林城的大街小巷都能看到。
郝好手里的黄粑温度降了一些,正准备拿着往唐哲那边走,突然一个足球大小黑乎乎的东西从天而降,落在了他们中间的火堆中间,一时间火花四溅,郝好、郝博渊还有李应堂都吃了一惊,连忙躲开。
第683章 天上掉下来的骷髅
突然从悬崖上掉下来的东西,把郝博渊他们三个人都吓了一跳,李应堂一下子护住郝博渊,喊道:“不好,崖上在掉石头。”
郝好退了几步,才看到那东西掉在火堆里,砸在木头上之后,竟然四分五裂开来,碎成了好几块,她心里舒了一口气,对郝博渊和李应堂说道:“爷爷,李叔,掉下来的不是石头,地像是个罐子。”
“罐子?”郝博渊一下子来了兴趣,他抬头看了看悬崖上面的寺庙,有些疑惑地说道:“大晚上的,从哪里掉来的罐子呢?难道说寺庙里还有人?”
他口里有人两个字刚说完,郝好连忙抬头看去。
可是夜晚上的天空连一颗星星都没有,要不是还有山风吹拂过的声音,整个狱簏寺安静得如同真空一般,连一只猫头鹰的叫声也听不到。
“不、不可能吧,这座寺庙应该十几年前就被毁掉了才对,要是有人活动的话,那根铁链肯定被磨得很光滑才对。”郝好嘴里虽然这样说,但是心里却犯起了嘀咕。
李应堂壮着胆子,对着悬崖上面的寺庙大声喊了起来:“有人吗?是哪个在上面?”
除了他的回声,再听不到别的声音。
郝博渊有些好奇地走到火堆边上,从地上捡了根棍子把火堆里的那几块东西掏出来,刚掏了一块,他就吓了一个激灵,不由得连连后退,要不是李应堂眼疾手快扶住他,他就要摔下山去。
“郝先生,怎么了?”李应堂看着郝博渊有些惨白的脸,连忙问道。
郝博渊指着火堆里的那几块东西,哆嗦着说道:“是人、人头骨。”
“什么?”郝好听完,也是吓了一跳,但是眼睛还是没有离开火堆里的那几块东西。
由于摔成了几大块,一时还真看不出来是个人的头骨。
李应堂把郝博渊扶到了靠崖壁的地方,疑惑地问道:“郝先生,你会不会看错了,天上怎么会掉下一个人头骨下来?”
郝博渊这个时候才缓过气来,说道:“我没有看错,真的是人头骨,应该是一个完整的骷髅从上面掉下来摔成了好几片。”
唐哲也听到了这边的动静,从背包那里站起来,把手上还剩下的一点黄粑一下子塞到了嘴里,走到火堆边,找了要木棍把那几块骨头掏了出来,有两块已经被烧了起来,被他一弄,火灭了,但是一部分呈黑色,另外被烧的那些已经呈白色。
他看着地上已经被摔得四分五裂的骷髅头,心中也充满了疑惑,抬起头来看去,却什么也看不到,郝好连忙把自己的手电筒打开,递到他的手里。
唐哲拉过去,电筒光朝着山顶一晃,出现在眼前的,却还是那座凸出来的庙宇基座,根本什么都看不见。
郝博渊这个时候已经完全缓了过来,他虽然长期和古玩打交道,手上也沾了不少的冥器,但是真正的看到骷髅,这还是第一次。
人对死去的世界一无所知,却常常听到人有做梦或是休克过去之后的人醒来讲述着所谓的阴间故事,甚至人许多老人去世之前,都会看到他们的父母来接他之类的事情。
对未知的世界往往充满着好奇和恐惧。
也正是因为如此,明知道一个骷髅头对他们造成不了任何伤害,但是从心底是还是有些惧怕。
他见唐哲把那些骨头一块块的都扒出了火堆,现在又看着那庙子的基座发呆,问道:“小唐,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唐哲也还没有找出原因,但这个骷髅并没有长脚,不会无缘无故地从天而降掉下来,但是荒山古寺之中,那些老去的和尚没有人收尸,死去之后就在床上腐烂的事情时有发生。
尤其是破四旧之后,许多庙子里的和尚被逼还俗,还有一部分则是偷偷留了下来,也许,狱簏寺里也有当时因为无家可归,再无俗事牵挂的老和尚留了下来,由于物资匮乏,加上年纪大了,死在了庙里一直到至今没有被人发现,然后正好有老鼠经过,把他的头骨叼了出来,又正好滚落山下,也不无这种可能。
他腑下身子,仔细看了一下那个头骨,发现上面早已经没有半点肌肉残留,而且经过不知道多少年的岁月洗礼,骷髅中间一点水分都没有,而且看上去就不是埋在地下那种有些发黑,而是白得可怕。
而且刚才掉在火堆里面,到他从里面掏出来的时间,也不过一两分钟,但是已经有一部分被火烧了起来。
正常情况下,骨头一般不容易点燃,除非非常干燥。
他现在也拿不定主意,只能对郝博渊说道:“郝老板,这个骷髅头应该是几百年前的了,不是近代的,我估计是老鼠从上面弄下来的。”
郝博渊也拿出了手电筒,往上晃了一下,说道:“小唐,你这个分析不对,你抬头看一下,那庙子的基座比我们现在站的地方还要凸出去两三米,真要是老鼠弄掉下来的,肯定会掉到悬崖下面去,怎么弄掉到我们的火堆上?”
李应堂在一旁摸了摸鼻子,说道:“郝先生,有没有可能,这颗头骨就是原本修建寺庙的那些工匠的,从这里看上去,正好是庙子的基座和悬崖相连接处。”
几个人正说着,突然从上面又掉下来几样东西,除了人的骨头之外,还有坛坛罐罐什么的,像是有人特意从上面扔下来的一样。
李应堂连忙把郝博渊护着往一边逃去,唐哲也赶快拉着郝好的手,往道路的尽头跑。
四个人跑去铁链那里,回过头看时,还不时有东西从上面落下来,郝好拍了拍胸,说道:“好险,差点就被砸到。”
李应堂显然有些生气了,扯起声音对着庙子里喊道:“他妈的是哪个在装神弄鬼,再不说话老子上来搞死你。”
他的话音刚落完,电筒光照着的边沿,几个黑影倒挂在庙子的基座上,飞快地翻到了庙子上面。
郝好指着那些转瞬即逝的影子喊道:“那是什么东西?”
第684章 攀登
那些黑影就像一道道黑色的闪电,只是一瞬之间,就消失在了庙宇之间,几个人顿时看得呆了。
郝好惊叫了一声,一把又抱住唐哲,大声叫唤道:“有鬼、有鬼啊。”
唐哲一开始没有注意,等他看去的时候,那些黑影已经消失不见,他一脸茫然地看着李应堂,除了他自己外,剩下的三个人当中,就李应堂比较强壮一点,胆子也大。
李应堂两手一摊,说道:“我就看到几个影子,速度太快了,根本没有看清楚是什么。”
郝好肯定地说道:“就是人,好多人,会飞。”
李应堂的话唐哲非常相信,但是从郝好的口里说出来,倒让他一点也不相信了,世上哪里有会飞的人?
唐哲说道:“会不会是什么鸟飞过去?”
李应堂肯定地摇了摇头,说道:“不会,那些坛坛罐罐就是那几条影子丢下来的,一开始我以为有人故意搞明堂吓我们,直到看到那几条影子,我敢肯定那不是人,从基座下面那些支撑着的木头上像飞一样翻到了上面,一下子就不见了影子,任何人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听完李应堂的介绍,唐哲说道:“现在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我们上去看个究竟,不管是人是鬼,不弄个明白,今天晚上住在这里也不会安宁。”
郝博渊点了点头,说道:“小唐说得对,刚才那些家伙好像就是冲着我们来的,差一点就被它们害了。”
唐哲对郝博渊和郝好说道:“我和李大哥上去,你们就在下面等我们。”
郝好连忙拦住他说道:“不行,你们都走了,万一来个什么猫子之类的,我和爷爷肯定对付不了。”
唐哲看着郝好,这个女人之前还像一个小太妹似的天不怕地不怕,现在却又像一个邻家小妹一样,楚楚可怜,他叹道:“那行,你们三个在这里待着,我一个人上去看看。”说完回到火堆边上,把沙刀别在腰带上之后,走回铁链那里。
郝好还是不同意,见唐哲准备爬铁链了,说道:“也不行,你一个人去,万一遇到什么危险,连个帮手都没有。”
郝博渊也说道:“就是呀,小唐,我刚才也看到了,那些黑影有好几条,不知道是什么,看它们的动作那么敏捷,你一个人上去是有些危险。”
唐哲被这祖孙俩给气得快说不出话来了,两手一摊,说道:“要不李大哥上去?我在这里陪你们?”
郝博渊还是摇着头,说道:“他一个人上去和你一个人上去不是一样的吗?”
唐哲问道:“那怎么办?”
郝好接过话说:“这样吧,李叔和我爷爷在这里等着,我和你一起上去。”
唐哲看着郝好,连忙摆着手说道:“我说大姐,你这不是纯粹添乱吗?”
郝好哼了一声,说道:“我这不是担心你出危险吗?”
唐哲回道:“这种情况下,你就是我最大的危险,我一个人上去,不管遇到什么危险,总能第一时间想着逃命,而你跟着我上去的后果就是,我只能第一时间保护你,然后再想办法逃命。”
郝好轻轻说道:“谁稀罕你保护。”
郝博渊拍了拍唐哲的肩膀,说道:“小唐呀,就按好好说的办吧,你们都是年轻人,有什么危险两个人应对总比一个人强一些,应堂就在这里陪着我。”
李应堂回了一声:“好的,先生。”
唐哲无奈地摇了摇头,拉着铁链就往上爬。
爬了几步回过着来看时,郝好也已经开始拉着铁链往上爬了。
整个悬崖几乎是呈九十度,有些地方还是负角度,全靠手上用力攀爬,真不知道当初那个庙宇的那些人,是用了什么办法才把这条铁链固定在这山上,又用了什么办法建成了这样一座雄伟的庙宇。
他心里虽然这样想着,但是手上脚上并没有停下,虽然只有短短二十多米的高度,攀爬得却非常艰难,差不多用了七八分钟,他才爬到上面,却发现铁链的尽头,是用一根大铁钎钉在岩石里面,这里又是天生成的一道走道,电筒光扫过去,窄的地方只有一米多,宽的地方则有五六米。
铁钎插住的地方是一条三岔路口,一边通向那座悬空古庙,另一边则是通向他们之前看到的那座小庙。
他用电筒扫过去,离他十多米远的地方,一根直径十来米的石柱矗立在前方,像一根笋子一样,从它的顶上也有一条铁链垂下来,在它的顶上,一座五六平方的小庙几乎把整个石峰顶给完全占据。
唐哲站在那里感叹了一会儿,再回头看时,郝好才爬了三分之二的距离。
作为女人的她,本身几乎没有从事过体力劳动,加上今天又赶了一天的路,此时已经很疲惫了,而想要攀爬上悬在半空的狱簏寺,又必然要经过这一条铁链。
越是往上,越费劲,尤其到了最后几米,整个人的体力几乎已经耗尽。
郝好红着脸,咬着牙,喘着气,感觉手上越来越酸,两条腿抖得厉害,虽然离唐哲只有四五米的距离了,在她的眼里看来,就像是相隔千里那么远。
此时她都有些后悔跟上来了,她的脚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块可以踩着的地方,双手紧紧握住铁链,站在那里喘着粗气。
唐哲在上面看到她狼狈的样子,说道:“不行你就下去吧,上来太危险了。”
郝好本来已经生了退下去的意思,但想到还要拉着铁链退下去那么远,又有些不甘心,正在上也不是下也不是的时候,听到唐哲这么说,心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又上来了,狠狠地瞪了唐哲一眼,猛吸了一口气,拉着铁链又往上面爬来。
唐哲虽然嘴上那么说,不过也一直守在那里等着她,直到他的手可以够到郝好的手了,才拉着她的手用力往上一提,一百来斤的郝好被她像提一只鸡似的就提到了平台上。
等她回过神来,从脖子上取下手电筒,仍然四处照了一圈,叹道:“哇,这上面居然是这样的,唐哲,你有看到那几个影子吗?”
第685章 再一次遭到攻击
夜幕如墨,浓稠地涂抹在天地之间,将唐哲和郝好紧紧包裹。他们置身于悬崖之上,四周是令人胆寒的黑暗,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巨兽吞噬。风声在耳畔呼啸而过,像是来自深渊的呜咽,更增添了几分未知的恐惧。
手电筒昏黄的光线,在这无尽的黑暗中显得如此微弱,只能勉强照亮脚下那崎岖不平、布满碎石与杂草的小路,每踏出一步,都伴随着滑倒和坠入深渊的危险。
郝好大口喘着粗气,胸膛剧烈地起伏,每一次呼吸都像是在拉扯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她的双腿止不住地颤抖,仿佛再也支撑不住身体的重量。
手臂因长时间攀爬而酸痛难忍,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牵扯着肌肉,传来阵阵钻心的疼痛。汗水早已湿透了她的衣衫,黏腻地贴在背上,在这夜晚的寒风中,更觉寒冷彻骨。
唐哲同样疲惫,他的脸上写满了倦意,额头上的汗水顺着脸颊不断滑落,滴在脚下的土地上。但他的眼神却始终保持着警惕,锐利的目光在黑暗中四处搜寻,不放过任何一丝可疑的迹象。
“太黑了,什么也看不清楚,你先休息一下,等你喘过气来我们一起过去。” 唐哲摇了摇头,声音中带着一丝疲惫,但更多的是沉稳与冷静。他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保持冷静是应对危险的关键。
郝好点了点头,虚弱地应道:“嗯,好的。” 说完,她缓缓靠在冰冷而粗糙的崖壁上,身体像是失去了所有力气,瘫软下来。她闭上眼睛,努力调整着呼吸,试图让狂跳不止的心脏平静下来,缓解身体的疲劳和内心的恐惧。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变得无比漫长,每一秒都像是在煎熬。两三分钟过去了,郝好的气息逐渐均匀了些,她甩了甩酸痛的手臂,试图驱散那深入骨髓的疲惫。“唐哲,我们走吧。” 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坚定一些,尽管内心的恐惧依然如影随形。
唐哲看了她一眼,微微点头,没有说话。他知道,郝好已经尽力克服了恐惧,现在,他们必须继续前进,去探寻那未知的前方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
两人打开手电筒,那微弱的光芒在黑暗中摇曳,宛如风中残烛,随时可能熄灭。
他们顺着悬崖上天然生成的一个狭窄平台小心翼翼地往前走,每一步都走得极为谨慎,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坠入那深不见底的悬崖。
风声依旧在耳边呼啸,吹得他们的衣服猎猎作响。黑暗中,时不时传来一些不明来历的声音,像是某种野兽的低鸣,又像是被风吹动的树枝相互摩擦的沙沙声,让人毛骨悚然。
他们的心跳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每一下都像是在敲打着紧张的节奏。周围弥漫着一股潮湿腐朽的气息,混合着泥土和青苔的味道,让人闻之欲呕。
十几米的路程,他们走得小心翼翼,每一步都似乎踩在命运的边缘。终于,一座石头砌成的小房子出现在手电筒的光晕之中。
这座小房子孤零零地矗立在悬崖上,紧靠着崖壁,仿佛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在岁月的长河中默默坚守,见证着世间的风云变幻。
它的墙壁由粗糙的石头堆砌而成,石头之间的缝隙宽窄不一,像是岁月留下的裂痕,又像是大自然书写的神秘符号 。
房顶上的瓦片早已经垮掉一半,石头表面布满了青苔和水渍,在手电筒的照射下,散发着一种幽冷的光,仿佛在诉说着曾经的风雨洗礼。
他们缓缓靠近,从窗子往里窥探。屋内弥漫着一股陈旧腐朽的气息,混合着潮湿的味道,扑面而来,让人忍不住皱起眉头。
厨房里,一个灶台静静地占据着一角,它由砖石砌成,表面的泥灰已经剥落,露出了里面粗糙的砖石。
灶台上空空如也,没有锅碗瓢盆,只有岁月留下的痕迹,仿佛在回忆着曾经的烟火气息 。炉膛里黑漆漆的,残留着一些未燃尽的柴灰,似乎在诉说着往昔的温暖与热闹 。
地面上,几双筷子横七竖八地躺着,像是被人随意丢弃。筷子上落满了灰尘,有的已经发霉,呈现出一种灰暗的颜色。
这些筷子曾经被人握在手中,传递着生活的温度,如今却被遗忘在这里,成为了时间的祭品。它们静静地躺在那里,仿佛在等待着被人拾起,又仿佛在诉说着被抛弃的无奈 。
唐哲和郝好对视一眼,从彼此的眼中看到了疑惑和不安。这里的一切都显得如此荒废,如此死寂,仿佛时间已经停滞。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里近期有人来过,也没有任何声音打破这份寂静。
见厨房也没有什么异常,唐哲轻轻说道:“走吧,我们去那边再看看。”
郝好点了点头,只是嗯了一声。
离开那座散发着神秘气息的废弃厨房后,郝好和唐哲继续朝着大雄宝殿的方向前进。夜色愈发深沉,仿佛一块厚重的黑色绸缎,紧紧地裹住了他们,让人几乎喘不过气来。
风声在耳边呼啸,如同无数怨灵的哀嚎,每一声都像是在他们的心头狠狠地敲击了一下,让恐惧的种子在心底不断生根发芽。
郝好强装镇定,她微微扬起下巴,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无所畏惧,唐哲已经走了几步,回头见郝好还站在那里,便问道:“你是不是怕了?要是害怕的话,我先送你下去。”
“谁怕了?我才不怕呢?” 她的话语中带着一丝刻意的强硬,她那微微颤抖的声音却无情地出卖了她内心的恐惧。
唐哲心里暗笑了一声,却没有拆穿她。他默默地走在前面,将郝好护在身后,手中的手电筒如同他们在黑暗中唯一的依靠,散发着微弱却坚定的光芒。
他们一步一步地靠近大雄宝殿,随着距离的缩短,周围的气氛变得愈发压抑。黑暗中,仿佛有无数双眼睛在窥视着他们,每一阵风吹过,都让人感觉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悄悄靠近。
郝好的心跳急剧加速,她紧紧地抓住唐哲的衣角,手指因为用力而泛白。她的呼吸变得急促而沉重,每一次吸气都像是在吞咽着恐惧。
周围的环境愈发阴森,路边的树木在夜色中像是一个个张牙舞爪的怪物,它们的影子被拉得长长的,在地面上扭曲变形,仿佛随时都会活过来,将他们吞噬。地上的落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那声音就像是有人在黑暗中悄悄地走动,每一下都让郝好的神经紧绷到了极点。
就在他们快要到达大雄宝殿时,突然,一阵呼呼的风声传来,那风声尖锐而急促,仿佛是某种危险的预警。唐哲反应迅速,他下意识地一把拉起郝好,猛地向后退了一步。
几乎就在同一瞬间,一根半尺来长的木头从上方坠落,重重地砸在了他们刚才站立的地方,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溅起一片尘土。
第686章 山魈
郝好惊呼了一声,声音中充满了惊恐。“好险。” 她的声音还带着一丝颤抖,显然还没有从刚才的惊吓中缓过神来。
紧接着,她反应过来,大声喊道:“是谁在装神弄鬼的,快给老子滚出来。” 她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回荡,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只有无尽的死寂。
郝好拉着唐哲,身体微微颤抖着,小声问道:“唐哲,你说,会不会真的有鬼呀?” 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在手电筒的光芒下,显得格外无助。
唐哲虽然不相信鬼神之说,但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也不禁感到一阵寒意从脊梁上升起。“科学的尽头是玄学。” 这句话突然在他的脑海中闪过,让他的心里也有些发毛。但他知道,他不能让郝好看出他的害怕,否则她会更加恐惧。
“你说的那些都是别人摆的龙门阵,这个世界上,又没有人真正的见过鬼。” 唐哲壮着胆子说,他的声音尽量保持平稳,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跳也已经不受控制地加快了。
郝好疑惑地问道:“那你解释一下,是什么东西在对我们攻击呢?不可能这山上还有土匪在装神弄鬼吧?” 她的眼神中充满了疑惑和不安,在这黑暗的环境中,她急切地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来安抚自己惊恐的内心。
唐哲把郝好挡在身后,再次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了几步。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前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动静。突然,他又听到了声音,那声音像是从头顶上方传来的,带着一种诡异的节奏感。他连忙把电筒往发出声音的地方照射过去 。
就在他们快要到达大雄宝殿时,突然,一阵尖锐而急促的呼呼风声从头顶上方迅猛袭来,那风声好似某种危险的预警信号,瞬间让两人的神经紧绷到了极点。
唐哲反应极为迅速,他几乎在听到风声的同时,凭借着本能,下意识地一把紧紧拉住郝好的胳膊,使出全身力气,猛地向后退了一大步。
几乎就在同一瞬间,一根半尺来长的木头,裹挟着一股强大的力量,从上方如炮弹般坠落,重重地砸在了他们刚才站立的地方。
伴随着一声沉闷而巨响的 “砰” 声,地面上扬起一片呛人的尘土,那木头砸在地上的冲击力,使得周围的地面都微微颤抖起来。
郝好惊恐地惊呼了一声,声音尖锐且颤抖,充满了劫后余生的恐惧。
郝好拉着唐哲,身体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着,就像一片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树叶。她的眼神中满是恐惧,在手电筒那昏黄而微弱的光芒下,显得格外无助,仿佛一只迷失在黑暗中的羔羊。“唐哲,你说,会不会真的有鬼呀?” 她小声问道,声音里带着一丝哭腔,那是对未知恐惧的深深担忧。
唐哲虽然向来不相信鬼神之类的说法,坚信世间万物皆可用科学来解释。但在这阴森恐怖的环境下,那呼啸的风声、突如其来的攻击,以及周围弥漫着的死寂气息,都让他不禁感到一阵寒意从脊梁上升起,仿佛有一双无形的眼睛在黑暗中紧紧盯着他们。
“科学的尽头是玄学。”
这句话突然毫无征兆地在他的脑海中闪过,让他的心里也有些发毛,泛起了一丝不安。此刻他情绪能稳定下来,才是郝好唯一的依靠,绝不能让她看出自己的害怕,否则她会陷入更深的恐惧之中。
“你说的那些都是别人摆的龙门阵,瞎编来吓唬人的,这个世界上,又没有人真正的见过鬼。” 唐哲壮着胆子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坚定而沉稳,可只有他自己清楚,他的心跳早已不受控制地急剧加快,就像一只疯狂敲打的战鼓。
郝好疑惑地看着唐哲,眼神中充满了不解和不安。
在这黑暗的环境中,她急切地渴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来安抚自己那惊恐到极点的内心。“那你解释一下,是什么东西在对我们攻击呢?不可能这山上还有土匪在装神弄鬼吧?” 她追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焦急。
唐哲把郝好紧紧挡在身后,仿佛要用自己的身体为她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抵御一切未知的危险。
突然,他又听到了那诡异的声音,那声音像是某种硬物划过空气的尖锐声响,又像是低沉的咆哮,从头顶上方某个难以捉摸的角落传来,带着一种诡异而捉摸不透的节奏感。
唐哲的心猛地一紧,他毫不犹豫地迅速把电筒往发出声音的地方照射过去 。
郝好满脸惊恐,眼睛瞪得如同铜铃一般,里面闪烁着慌乱与不安。她的嘴唇微微颤抖,牙齿也在不自觉地打颤,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急促的颤音。
唐哲微微低下头,陷入了短暂的沉思。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试图从科学的角度去解释这一切,但此刻,所有的科学知识似乎都无法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
他的心中也充满了疑惑和不安,但他还是努力保持镇定,试图安慰郝好。“也许是山上的野兽吧,可能是我们的到来惊扰了它们,所以它们才会发起攻击。” 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不确定,但他还是希望这个解释能够让郝好安心一些。
郝好听了唐哲的话,并没有完全释然。她的眼神中依然充满了恐惧和怀疑,她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可是,哪有野兽会扔木头来攻击人呢?这也太奇怪了。” 她的声音很小,仿佛生怕被什么东西听到。她的身体依然紧紧地贴着唐哲,不敢有丝毫的放松。
唐哲还没有回答,突然,他又听到了那诡异的声音,那声音像是某种硬物划过空气的尖锐声响,又像是低沉的咆哮,从头顶上方某个难以捉摸的角落传来,带着一种诡异而捉摸不透的节奏感。唐哲的心猛地一紧,他毫不犹豫地迅速把电筒往发出声音的地方照射过去 。
就在电筒光照射过去的瞬间,一个黑影出现在房顶上朝着他们扔来一张瓦片,被唐哲的手电筒光一照,瓦片一下子扔歪了,飞向了悬崖下面。
郝好借着电筒光看着那个黑影红色的脸上,露出一片白色,似乎还长着獠牙,连忙问唐哲:“那是个什么东西呀?”
那东西扔出瓦片之后,一下子就跳下房顶,以一种人类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动物攀住房檐,钻进了庙里,消失在黑暗之中。
唐哲心中也有些恐慌起来,刚才那张脸他太熟悉了,连忙对郝好说道:“山魈,那是山魈!”
第687章 误会
郝好只觉耳畔嗡嗡作响,方才唐哲的话像是隔着一层水传来,模糊不清。她下意识地往前凑了凑。
“你说什么?”她追问,声音里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轻颤。这废弃的狱簏寺静得可怕,连风声都显得格外突兀。
唐哲的脸色在昏暗的光线下愈发凝重,他喉结滚动了一下,声音压得更低,一字一顿地重复:“那东西,是山魈。凶猛无比。”
这一次,字字清晰,如同冰锥砸在郝好的心尖上。山魈?她脑子里瞬间闪过曾在《山海经》插图上见过的,那些形貌诡奇、介于山精与恶鬼之间的存在。
“你有没有看错哦,”她强撑着反驳,仿佛声音大一些就能驱散心底不断上涌的寒意,“我们国家怎么会有山魈这种怪物?那不是非洲才有的吗?”
唐哲的目光锐利如鹰隼,紧紧盯着寺庙残破的屋顶方向,那里此刻只有摇曳的树影。
他沉声道:“你没听说过一句老话吗?‘宁遇豺狼,莫遇山魈’。说的就是它。古时候,人们管它叫‘魑魅’,也叫‘山鬼’。我们国家不是没有,是这东西模样实在太瘆人,加上早些年人为捕猎,深山老林也砍伐得厉害,它们才渐渐躲到更深处,几乎绝迹了。”
郝好仍是难以置信,逻辑上说不通:“可你……你不是从小在梵净山里长大的吗?你以前也从没见过?” 她希望从本地人口中得到一个否定的答案,好证明这只是虚惊一场。
唐哲缓缓摇头,动作间带着山里人特有的沉稳,但他的眼神泄露了内心的波澜:“实物,今天确实是头一回见。但关于‘山鬼’吃人的传闻,打我记事起就听寨子里的老人们经常摆龙门阵,哪里哪里有人又被山鬼拖走了,哪个寨上的人又被山鬼吃掉了,反正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这个地方是经常听到。” 他顿了顿,似乎在回忆那些口耳相传的、带着血腥气的故事,“尤其是独自上山的采药人,或者不小心在林中迷路的……有些,再也没能回来,多数人认为他们是被大猫子吃了,还有一部分人则认为是遇到了山鬼,不过我也是第一次在梵净山真正的见到。”
“这里离村寨不算太远啊,步行也就个把小时,”郝好指向来路,声音因急切而微微拔高,“如果它们真的伤人,政府难道不组织猎人上山捕捉?就任由它们在这里?”
唐哲抬看着悬崖顶上,缓缓说道:“从这里再往深处,全是没人烟的原始地带,整座山脉连绵近百平方公里,沟壑纵横,树木遮天蔽日。那里,是它们的天下,不是我们的。” 他的话语里带着一种对自然力量的深深敬畏,以及一丝不易察觉的无奈。
说到这里,他眉头锁得更紧,忧虑几乎化为实质:“而且,山魈是昼行夜栖的群居动物,极少单独出现。除非……是那些年老体衰、被新魈王赶出族群的老家伙。可刚才蹲在庙顶那只,” 他回想起那惊鸿一瞥间看到的矫健身影和暴戾眼神,“动作快得像一道影子,绝对是只正当壮年的雄魈。这很不寻常。”
郝好猛地想起刚才在寺内,那些不知从何处抛掷下来,砸得他们狼狈躲避的破旧坛罐和朽木,心头一紧,下意识抓住了唐哲的胳膊:“照你这么说,刚才在庙里……那些东西,就是山魈搞的鬼?” 她的指尖冰凉,透过薄薄的衣物,唐哲能感觉到她在微微发抖。
唐哲沉重地点了点头,确认了她的猜测。
恐惧像藤蔓一样瞬间缠绕住郝好的心脏。她环顾四周,只觉得那些沉默的阴影里,似乎藏匿着无数双不怀好意的眼睛。“看刚才那阵势,明显不止一只……那,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她的声音带上了哭腔,完全失了方寸。
唐哲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侧耳倾听着周围的动静,除了风过林梢的呜咽,似乎还有一种极细微的、窸窸窣窣的声响,时断时续。
“咳,”他清了清发紧的嗓子,尽量让语气显得镇定,“现在我们只有往回走,尽快下山。如果你爷爷身体还能支撑,我们必须拼尽全力赶到下面那条土路上去,到了那里再找地方休息。实在……实在你爷爷走不动,我们也必须立刻离开狱簏寺这个鬼地方,我们闯进了它们的领地,这里太不安全。”
他的分析条理清晰,郝好慌乱的心绪稍微平复了些,点了点头。就在她刚要开口回应时,突然感觉到右边肩膀上微微一沉。
那触感……分明是一只手的形状。
她的身体瞬间僵住,心跳骤停了一拍。是唐哲的手吗?他想安慰我?
一股热气猛地冲上脸颊,混合着惊吓与一丝被冒犯的羞恼。她轻耸了一下肩,但那只手并没有离开她的肩膀,她脸颊发烫,目光依旧看着前方的寺庙,语气带着嗔怪和尴尬:“唐哲,你、你在干什么?” 她以为是他不合时宜的亲近。
唐哲正全神贯注地思考着撤离路线,被她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问得一愣,茫然地问:“什么我在干什么?” 他的眼神清澈,带着纯粹的疑惑。
郝好听到他这样说,心头火起,认定了他在装傻充愣。
她低垂下头,轻哼了一声,声音里满是失望:“哼,想不到你这个人是这样,敢做不敢当,一点也不男子汉。” 委屈和恐惧让她口不择言。
唐哲彻底被她的话给弄懵了,完全跟不上这跳跃的思维:“你说的什么哦,我怎么一点都听不明白?” 他一边说着,一边下意识地将目光收回来,看向郝好。
当他的视线掠过郝好的侧脸,落在她右肩的那一刻——
时间仿佛凝固了。
一只粗壮得异乎寻常、覆盖着浓密棕黑色长毛的手臂,从郝好身后的黑暗中悄然伸出,那只大手此刻正随意地、甚至是带着点戏谑地搭在郝好单薄的肩膀上。手指很长,指甲厚钝而肮脏,蕴含着毋庸置疑的力量。
顺着那手臂往后,就在郝好肩膀后方,借着电筒光,一个脑袋正从阴影里慢慢探出来。
那是一张诡异可怖的脸!面部褶皱纵横,皮肤是令人不安的靛蓝色,鼻梁两侧是鲜艳的猩红色长条,如同两道血泪。鼻头是同样刺目的红色,仿佛刚浸泡过鲜血。
一张血盆大口咧开着,露出白森森的、足以咬碎骨头的獠牙。
最令人胆寒的是那双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闪烁着冰冷、残忍而充满野性的光芒,正一瞬不瞬地、饶有兴致地盯着近在咫尺的郝好白皙的脖颈。
第688章 人质
这只山魈体型巨大,远比之前房顶上看到的那只要庞大许多!此时此刻,它的双爪紧紧搭在郝好的肩头之上,并缓缓站直身躯。
令人惊讶的是,其身高竟与郝好相差无几!当它张开嘴巴时,可以清晰看见长达近十厘米的尖锐獠牙,散发出阵阵恶臭难闻的味道;而从鼻孔中呼出的热气,更是令郝好心生厌恶之感。
然而此时的郝好却如同被施了定身咒一般,宛如一根牢牢钉在地面的木桩子,整个人彻底陷入惊恐之中无法动弹分毫,只能眼睁睁地望着眼前这只可怕的山魈,双腿不由自主地剧烈战栗着。
唐哲……救、救我啊!过了许久,郝好终于艰难地扯开嗓子,用极其微弱的嗓音低声呼喊求救。
唐哲见状连忙伸手向下压压示意,同样轻声回应道:千万别乱动!一动也别动! 说完,他缓缓地向后挪动脚步,与郝好之间逐渐拉开了一小段距离,但他的目光始终紧盯着那只山魈,仿佛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待到双脚稳稳落地之后,唐哲开始小心翼翼地将右手伸向自己的背后,并在腰部摸索着什么东西。终于,他的手指触碰到了一把锋利的沙刀刀柄。
此时此刻,郝好心中的恐惧愈发强烈起来,甚至已经到了失禁的地步——她竟然被吓得直接尿湿了裤子!
只见她圆睁着一双大眼睛,满脸惊恐地凝视着唐哲,嘴唇微微颤抖着发出微弱的声音:你……你要干什么?
尽管这声音轻得几乎微不可闻,但唐哲还是能够通过观察她的口型准确无误地解读出她想要表达的意思。
唐哲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保持镇定,然后压低嗓音对郝好说道:你一定要记住,无论如何都绝对不能乱动一下。
因为他非常清楚,山魈之所以从古至今都被人们当成怪物,除了它长相凶恶之外,现实当中它们也的确对异族很凶残,现在它还没有动嘴咬,要是真的不小心做出什么动作让它误以为会伤害到它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此刻,山魈正将它那双粗壮有力的大手搭在郝好的双肩上,同时还在她的身后咧开嘴巴露出尖锐的獠牙,显然是把郝好看作了手中的人质。
只要唐哲或者郝好稍有异动,引起山魈的警觉,那么下一秒它就有可能毫不犹豫地挥动獠牙,瞬间刺穿郝好的脖颈。
郝好浑身颤抖不止,喉咙里发出阵阵呜咽声,泪水如决堤般倾泻而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小到大,她从未遭遇过如此惊心动魄、令人毛骨悚然的生死关头!特别是当直面死神时,人的思维往往会变得一片茫然,仿佛被抽走了灵魂一般。此刻的郝好便是如此,她完全意识不到自己早已吓得失禁,尿液浸湿了整条裤子,只是死死盯着眼前的唐哲,用近乎绝望的眼神苦苦哀求:求求你……救救我吧……
唐哲紧紧皱起眉头,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滚落下来,但他仍强作镇定地安慰道:别怕,我正在想办法呢,你千万要挺住啊!
然而话音未落,只听郝好大叫一声:不行了……我真的撑不下去了……话刚出口,她便双腿发软,身体猛地向前倾倒,眼看着就要一头栽进万丈深渊之中。
好在千钧一发之际,一股强烈的求生意志涌上心头,让她勉强恢复了些许神智,咬紧牙关,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稳住身形,才不至于摔倒在地,那山魈见郝好动了一下,张开血盆大嘴,发出一声怪叫。
而此时,位于悬崖下方的郝博渊与李应堂两人正焦急万分,听到一声怪叫之后,他们突然间注意到上方过道处的手电筒光芒似乎凝固在了原地,一动不动,甚至连半点声响都听不到。
这诡异的景象令郝博渊忧心忡忡,心中愈发忐忑不安。毕竟,他膝下育有二子,长子仅有郝好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次子虽已诞下一儿两女,但自小便随母亲定居香港,与父亲关系颇为疏远。
相反,郝好从小就是生活在林城,算是他一手带大的。 都说隔辈亲。 那也是长期共同生活培养出来的感情,相比起他的两个孙子起来,他反而更加喜欢这个孙女,一直以来都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又怕摔了,简直宝贝得不得了。
李应堂也发现了不对劲,对着悬崖上面喊道:“小姐,唐老板,你们还好吧?”
等了一会儿没有回应,他又喊了一遍,可是郝好被那只山魈压着,他们哪里敢大声发出声音?
郝博渊心里开始担忧起来,人也变得烦躁不安,对李应堂说道:“应堂,他们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李应堂安慰道:“先生,你放心吧,小姐和唐哲一起,不会出什么事的,我也观察过唐哲,那小子也算是练家子,三五个普通人根本就近不了他的身。”
郝博渊现在可没有心情谈论唐哲的身手,他现在所有的心思都在他那个宝贝孙女身上,对李应堂说道:“不行,这么半天了一点动静都没有,这山上攻击我们的到底是个什么鬼,我们到现在还不清楚。”
李应堂把电筒往悬崖上又晃了几晃,对着上面再次喊了几声,可是从下面看,只能看到唐哲和郝好手里电筒的光亮,其它什么都看不清楚。
郝博渊心焦地说道:“不能再等了,应堂,你现在就上去看看。”
李应堂看着郝博渊,担心地说道:“先生,可是小姐让我守着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郝博渊给打断了:“你就听小姐的话,连我的话都不听了吗?”
李应堂感觉脸上一阵火辣辣的,小姐虽然和他关系不错,一直把他当亲叔叔一样,可是眼前这个才是自己的老板,他能有今天这样的生活,全是仰仗着郝博渊。
“您一个人在这里可以吗?”李应堂还是很担心郝博渊,又继续问了一句。
郝博渊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来,紧紧握在手里,说道:“放心,老子闯荡了几十年,什么风浪没有见过,好好没有经历过什么风浪,尤其是在山里,你快点。”
第689章 生死博斗
李应堂还想争辩什么,郝博渊已经怒不可遏,嘶哑着嗓子吼道:你还杵在这里做什么,快去呀!
见郝博渊是真的动了怒,李应堂只好一咬牙,把手电筒挂在脖子上,双手抓住冰冷的铁链开始向上攀爬。
他跟随郝博渊在林城打拼多年,明面上是个串串,实则涉猎广泛,是郝博渊最得力的助手。攀爬这样的铁链对他来说并非难事,甚至比唐哲还要熟练几分。
悬崖陡峭,铁链在夜风中微微晃动。李应堂手脚并用,每一步都稳扎稳打。冰冷的铁链磨得他手掌生疼,但他丝毫不敢懈怠。不过四五分钟时间,他已经爬到了铁链尽头,稳稳落在走道上。
还来不及喘口气,眼前的景象就让他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十几米开外,郝好正被一只体型硕大的怪物按着双肩,唐哲站在一旁,面色惨白如纸。
那怪物从背后看去,全身覆盖着灰褐色的长毛,体型巨大得像一堵墙,完全把郝好遮挡住了,只露出她半个头来。李应堂第一时间断定,这必定是只狗熊。他常听山里人说,狗熊会像人一样站立,把双爪搭在人的肩膀上,只要人不乱动,它就不会攻击。可一旦动了,它就会一口咬断人的脖子。
李应堂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悄悄从腰间摸出一柄短刀——这次进山,他和郝博渊都带了防身的武器。这柄短刀只有一尺来长,在月光下泛着寒光。握紧刀柄后,他开始缓缓向郝好那边移动。不管眼前是什么怪物,在他眼里都没有郝好的性命重要。
唐哲在李应堂爬上来的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他。他不停地向李应堂使眼色,示意他不要靠近。可惜唐哲的手电筒光正对着郝好那边,而郝好的手电筒早已掉在地上,他的身体完全隐没在黑暗中,李应堂根本看不见他的示意。
郝好似乎也察觉到唐哲的异样。他们之间只有一步之遥,唐哲脸上的表情她还能勉强看清。
你在搞什么名堂?郝好忍不住低声问道。她被山魈压制了整整几分钟,感觉全身都已经麻木了。
唐哲仿佛没有听见她的问话,见李应堂毫无反应,他握紧沙刀的手更加用力,缓缓将沙刀从腰带上抽了出来。
李应堂悄无声息地靠近,手电筒始终没有打开。他每一步都走得极其小心,生怕发出半点声响。就在距离山魈仅有两米左右时,他的脚下不慎踩到了一根枯树枝。
咔嚓!
清脆的断裂声打破了持续已久的寂静。山魈猛地发力,郝好像一片落叶般被推了出去,重重摔在几米外的走道边缘。
唐哲在山魈推开郝好的瞬间已经行动起来。他本想趁机冲上去给山魈几刀,但见郝好从他身边飞过,当即改变主意扑向郝好。
就在郝好半个身子已经悬在悬崖外的千钧一发之际,唐哲有力的大手紧紧抓住了她的手腕:抓紧我!唐哲把沙刀放在身边,另一只手也急忙伸过来。
郝好还没从惊骇中回过神来。被推出去的那一刻,她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直到听见唐哲的喊声,她才猛然清醒,另一只手也紧紧抓住了唐哲的手。两人一齐用力,终于把她从悬崖边缘拉了回来。
郝好瘫坐在走道上,紧紧抱住唐哲,的一声哭了出来。
唐哲一把推开她,语气急促:现在不是哭的时候,你先躲在这里。走道边上有一口水缸,旁边有一条狭窄的缝隙,刚好能容下一个人蹲着。
唐哲不由分说地把郝好拎到水缸边的缝隙里,按着她蹲下:不要动,我去帮李大哥。
郝好木然地点了点头。直到这时她才反应过来,刚才山魈之所以推开她,是因为李应堂上来了。
唐哲抓起地上的沙刀,看向正在与山魈搏斗的李应堂。他深吸一口气,大吼一声冲了上去。
李应堂此时正陷入苦战。山魈的力量远超他的想象,每一次挥爪都带着凌厉的劲风。他的短刀在山魈厚实的皮毛上只能留下浅浅的伤痕,反而激起了它更强烈的凶性。
小心它的爪子!唐哲高声提醒,手中的沙刀直取山魈后背。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山魈身形一晃,如狡兔般敏捷地转过身来,锋利的爪子带着凌厉的劲风,朝着唐哲手中的沙刀猛力劈去。刹那间,只听得“铛”的一声巨响,火星四溅,震耳欲聋。唐哲顿感手臂一阵酸麻,虎口几乎裂开,手中的沙刀也差点握不住飞脱出去。
而一旁的李应堂则瞅准时机,猛地欺身向前,手持短刀,如同闪电一般直直刺入山魈的肋骨部位。这一击果然奏效,山魈顿时发出一阵凄厉至极的惨嚎声,原本就猩红如血的双眼此刻更是充满了暴戾和凶残之气。
“不好!这家伙要发疯啦!大家快跑啊!”李应堂失声惊叫,但为时已晚。只见那山魈张开双臂,两只锐利无比的爪子同时挥出,分袭唐哲和李应堂二人。
唐哲反应迅速,一个侧身翻滚,堪堪躲过一劫;然而李应堂动作稍慢,左边胳膊被山魈的利爪狠狠地抓过,瞬间皮开肉绽,鲜血直流,甚至连骨头都清晰可见。
血腥之气弥漫开来,愈发激起了山魈的野性。它似乎完全忘记了刚才还对自己造成威胁的唐哲,转而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了身受重伤的李应堂身上,并以排山倒海之势径直朝他扑杀过来。
眼看着一场惊心动魄的恶战即将爆发,生死存亡关头,一直躲藏在暗处观战的郝好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焦急与愤怒,她像一只勇敢无畏的小老虎一样猛然窜了出来,顺手抓起散落在地上的一块大石头,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砸向山魈的后脑勺。
这一击虽然没能造成太大伤害,却成功吸引了山魈的注意力。它缓缓转身,猩红的眼睛死死盯住了郝好。
唐哲和李应堂同时色变。
郝好,快跑!两人异口同声地喊道。
但郝好仿佛被定住了一般,呆呆地看着步步逼近的山魈,连移动脚步都做不到。
山魈发出一声低吼,后腿发力,整个身体腾空而起,直扑郝好而去。
第690章 山魈的老巢
二人的呼喊声如同惊雷般将郝好从呆滞中惊醒。
她猛地回过神,只见那只山魈距离她已经不足八米,狰狞的面容在月光下显得格外可怖。情急之下,她再也顾不得其他,脚下发力,转身就朝着狱簏寺的大雄宝殿狂奔而去。
她沿着天然形成的悬崖走道一路狂奔,脚下的碎石不时滚落悬崖,发出细碎的声响。
终于跑到大殿前方,脚下的路面从坚硬的岩石变成了厚重的木板。她穿着的大头皮鞋踩在木板上,发出的闷响。这些木板历经风吹雨打,有些地方已经腐朽不堪,踩上去时发出令人心悸的声,仿佛随时都会断裂。
那只大山魈紧追不舍,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它的脚步声沉重而急促,每一次落地都让整条走道为之震颤。
李应堂强忍着左臂伤口传来的剧痛,紧随在山魈身后。鲜血顺着他的手臂不断滴落,在木板上留下斑斑点点的血迹。唐哲也抄起沙刀跟了上来,他的目光锐利如鹰,紧紧锁定着前方的山魈。
郝好一口气跑到大殿门口,慌乱中随便推开一扇门就钻了进去。她迅速将门关上,整个人紧紧靠在门板上,胸口剧烈起伏,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然而,还未等她平复心情,就听到屋内传来一阵沉重的呼吸声。她心中暗叫不好,想起之前在厨房那边时,就有一只山魈从这大殿的房顶上朝他们扔过木头和瓦片。此刻她后悔万分,哪里不好跑,怎么就偏偏跑进了山魈的老巢?
可是整个狱簏寺建在悬崖之上,那条过道是唯一的通道,除了往这边跑,她实在无处可逃。
就在这时,外面不知是谁的手电筒光透过窗棂格子照了进来。借着这微弱的光线,她惊恐地发现这间屋子的房梁上、残破的佛像上,到处都有山魈的身影。
它们惨白色的脸庞上带着诡异的淡蓝色光泽,鼻梁和嘴巴周围的一圈红色纹路在黑暗中格外醒目,组成一个个令人胆寒的感叹号形状。在这漆黑的破庙里,这番景象简直恐怖到了极点。
郝好当即决定开门逃出去,但外面的那只大山魈已经如影随形般跟了过来。只听的一声巨响,山魈一头撞在门上,连门带人一起撞得飞了出去。木屑四溅,本就残破的佛堂里顿时扬起一片灰尘。
郝好还来不及发出一声呼叫,整个人就一头撞在了不远处的供桌上,又弹回地面,当场昏死过去。那扇被撞飞的门板随后落下,重重地压在她的身上。
那只山魈撞开门后,一时没有发现被门板压住的郝好。而经过这一番闹腾,那些原本待在房梁和佛像上的山魈也受到了惊吓,纷纷跳落到地上。
唐哲和李应堂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刚刚站稳脚跟,还来不及喘口气,便看到七八只身形巨大且面目狰狞的山魈如一阵疾风般从庙内疾驰而出,它们张开尖锐的獠牙,挥舞着粗壮有力的爪子,气势汹汹地向唐哲和李应堂猛扑过来。
要知道之前仅仅只是遇到一只山魈时,他们俩就已经感到难以抵挡了,如今竟然一下子冒出如此之多数量的山魈,这可如何是好呢?此时此刻,两人根本无暇顾及郝好的生死存亡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拼命逃跑,赶紧离开这个阴森恐怖的诡异之地才是上策啊!
“快跑!”唐哲的呼喊声尚未落下,李应堂早已像离弦之箭一般飞奔而出,瞬间跑出好几米开外。
而那只个头最为硕大的山魈更是身先士卒,犹如脱缰野马似的,风驰电掣般地径直冲向唐哲与李应堂。
尽管他俩手上各自紧握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刀具,然而由于刀柄实在过于短小,在面对那些力大无穷、双臂修长的山魈时,无疑处于明显劣势地位,吃尽苦头自是在所难免。
更何况在这种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中,论及奔跑速度,人类又怎能比得上这些常年生活在此处的凶猛野兽呢?
不过几步之间,那只最大的山魈就已经追到了唐哲身后,抬起巨掌就朝他的后背抓来。
唐哲感觉身后风声骤起,心知不妙,顺势一个俯身。那山魈用力过猛,上半身失去支撑,竟一下子从唐哲的头顶飞了过去。
唐哲只觉一坨重物贴着脑袋掠过,不用猜都知道定是那只大山魈。如此难得的机会他岂能放过?他当即抄起沙刀,刀刃向上,紧紧贴着山魈的腹部划去。
一阵摩擦声从刀刃处传来,这种感觉他太熟悉了,就像是以前经常剖开动物的皮毛一样,嗞啦作响。
这种声音对他来说,就像是胜利的号角,唐哲手上用力,让刀尖处往上一些,能更好地切入它的皮肤里面。
只听的一声闷响,伴随着山魈凄厉的惨叫,沙刀在它腹部划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那只山魈重重摔在木板上,腐朽的木板承受不住它的重量,发出一声脆响,断裂的木板连带着山魈一起,朝着悬崖下方坠去。
随后,从悬崖下方传来一声轰然巨响,伴随着碎石滚落的声音,在寂静的夜空中久久回荡。
李应堂正在往前跑着,突然听到木板破裂的声音和一声沉闷的响声,连忙回头看过来,才发现那只大山魈已经不见了踪影,而唐哲还高举着过了头顶的沙刀,闭着眼睛咬着牙,而他面前一米多的木板处,赫然出现了一个直径两米左右的大洞。
唐哲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那只大山魈被他就以这样奇妙的方法给处决了,就在刚才还在被它追得团团转,现在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不死也活不长。
“唐哲,小心。”
他还在庆幸那只大山魈不在了,就听到李应堂在前面大声喊起来,此进庙里的那些山魈都冲了出来,纷纷朝着唐哲和李应堂扑过来。
八只山魈,虽然个头都不如之前那只大,小的只有十多斤的样子,但是它们长长的爪子和尖尖的獠牙在电筒光的照耀下闪出寒光,只要稍不注意被它抓到或是咬到,就会像李应堂一样皮肉横飞。
第691章 剩下的交给你
李应堂眼睁睁看着那八只凶神恶煞、面目狰狞的山魈像汹涌澎湃的潮水一般铺天盖地地朝唐哲扑去,心中不由得猛地一揪,一股无法抑制的紧张情绪瞬间涌上心头!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李应堂来不及多想,心急火燎地狠狠地跺了一下脚,然后毫不犹豫地掉转身体,朝着来时的方向狂奔而去。
在奔跑的过程中,李应堂目光锐利如鹰隼,迅速扫视周围环境。突然间,他发现路旁有一根足足有三米多长的粗壮木棒,于是立刻伸手将其抓起来握在手中。尽管这根木棒表面凹凸不平,满是粗糙的木质纹理,用力握住时甚至会有些硌手,但不知为何,这种触感反而让李应堂感到莫名的心安和踏实。
虽然这只是一件临时找来的简陋武器,但对于此时此刻的李应堂来说,已经足够让他信心倍增了。毕竟这些山魈说到底还是生活在深山老林中的野兽而已,它们所依靠的无非就是锋利尖锐的爪子和牙齿罢了。之前他们两个人虽然身上都配备了短小精悍的短刀作为防御工具,但由于都是近身搏斗用的兵刃,所以即使唐哲和李应堂身手矫健、武艺高强,在面对那个身躯庞大无比、宛如银色大猩猩一般威猛雄壮的山魈王时,仍然难以占据任何优势地位。
然而现在手握长长的木棍,李应堂顿时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一个无坚不摧的战神,浑身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只见他双手紧紧握住木棍两端,手臂肌肉猛然收缩发力,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向前冲刺出去。与此同时,他手中的木棒也以惊人的速度挥舞起来,并伴随着一阵刺耳的呼啸声划过空气,形成一道凌厉的弧线径直朝前方扫出!
唐哲看准时机,猛地一个鹞子翻身,如飞燕般轻盈敏捷,瞬间从重重包围中脱身而出。紧接着,他迅速转身,与李应堂并肩而立,两人背对背,严阵以待。
他们大口喘着粗气,胸口剧烈起伏,额头挂满豆大的汗珠,在清冷的月光映照下闪烁着微弱的光芒。这些汗珠仿佛被冻住一般,在寒夜中凝结成一缕缕白色雾气,缓缓升腾飘散。
“这到底是什么怪物啊?”李应堂紧握着手中那根粗壮的木棒,眼神充满警觉和疑惑,不断环顾四周那群面目可怖的山魈,嘴里喃喃自语道:“我闯荡江湖这么久,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过,但像这样吓人的东西还真是头一回碰到!”说话间,他左臂上原本已经包扎好的伤口又开始渗出鲜血,很快就把整个袖子都染得通红。
那些山魈似乎对刚才李应堂挥舞木棒时展现出的强大力量心有余悸,一时间竟然有些犹豫不决,不敢轻易上前发动攻击。然而,它们并没有放弃围困唐哲和李应堂,依旧紧紧地围成一圈,张牙舞爪,口中不时发出阵阵低沉而恐怖的吼声。
这些山魈的脸色苍白如纸,五官扭曲变形,看上去异常丑陋狰狞。尤其是那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凶狠暴戾的气息,让人不寒而栗。更可怕的是,它们鼻翼两旁各有一道鲜红的纹路,伴随着每一次呼吸轻轻抖动,宛如来自地府深渊的厉鬼,令人毛骨悚然。
山魈?李应堂倒吸一口凉气,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山魈!方才那只大的,想必就是它们的首领了。
唐哲微微颔首,目光始终没有离开那些虎视眈眈的山魈:应当如此。可惜让它坠崖了,不过......他话锋一转,语气凝重,我万万没想到这里竟有这么多山魈。剩下的这七八只虽然体型不及那只山魈王,但数量太多,着实棘手。
李应堂眯起眼睛仔细打量,忽然压低声音:有一只已经受伤,还剩七只有战斗力。这样,我吃点亏,对付四只,你对付三只。
唐哲会意,沙刀指向庙宇屋檐下的三只山魈,其中一只尚显稚嫩,不过十余斤重,说道:好,我对付庙檐下那三只,剩下的交给你。
话音未落,唐哲已如离弦之箭般冲向目标。李应堂笑骂一声:你这家伙,专挑软柿子捏!说罢,手中木棒舞得虎虎生风,迎向另外四只山魈。
那些山魈见李应堂来势汹汹,木棒挥动间劲风呼啸,纷纷四散闪避。李应堂前进一步,它们便后退一步,而另外三只则伺机而动,寻找着进攻的时机。一时间,双方竟陷入了僵持。
反观唐哲这边,虽然他在体型上占据优势,但那三只山魈异常灵活,在黑暗中依然行动自如,屡次躲过他的劈砍。唐哲心知不宜恋战,他的首要任务是尽快找到生死未卜的郝好。
就在此时,庙内忽然传来一声微弱的呻吟。唐哲心神一震,攻势稍缓。那只最大的山魈抓住这个空隙,猛地扑将上来,利爪直取唐哲面门。
小心!李应堂大喝一声,手中木棒如游龙般点出,逼退了企图偷袭唐哲的另一只山魈。
唐哲临危不乱,一个侧身避开致命一击,沙刀顺势上挑,在山魈臂上划出一道血痕。山魈吃痛,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吼,攻势却更加凶猛。
李应堂这边也是险象环生。四只山魈配合默契,时而分散骚扰,时而合力猛攻。有只特别狡猾的山魈总是绕到他的视线死角,若不是他经验老道,恐怕早已中招,而且那只受伤的山魈此时也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加入了围攻李应堂的行列。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李应堂喘着粗气喊道,得想个办法赶跑它们!
唐哲心中对这些山魈也并没有杀意,只想赶跑它们。
狱簏寺本就处于深山之中,加上已经荒废十多年,平日里人迹罕至,这些山魈也不知道来了多少年,早已经把这里当成了家园,对于它们来说,唐哲这一伙人,才是擅入者。
山魈虽然有这样的想法,却表达不出来,当然,如果唐哲他们在一开始那些山魈往下丢东西的时候,他们便知趣地走了,也不会发现接下来的事情。
第692章 我去引开它们
唐哲心中盘算着对策,目光却始终紧盯着那群蠢蠢欲动的山魈。他朝李应堂高声喊道:李大哥,你想办法把它们引开,我趁机去找郝好!
此时的李应堂正被五只体型硕大的山魈团团围住,听到唐哲的呼喊,不由得苦笑:我也想把它们引开啊,可现在根本脱不了身!要不你看看能不能突围出去,绕一圈再回来接应?
就在唐哲分神说话的瞬间,一只体型稍大的山魈突然发难,张开血盆大口直扑而来。唐哲反应极快,一个侧身闪避,手中的窗棂方子带着凌厉的风声重重砸在山魈头上。
的一声闷响,那只山魈应声倒地,头颅上鲜血喷涌,四肢剧烈抽搐,眼看是活不成了。唐哲心中虽有不忍,但情势危急,容不得半点犹豫。若不将这些山魈击退,他们三人今日恐怕都要葬身于此。
方才专心应对攻击,唐哲几乎没听清李应堂的话,只得再次追问:李大哥,你刚才说什么?
李应堂目睹唐哲干净利落地解决了一只山魈,摇头叹道:没什么,这里交给我,你快去找郝好!
剩下的两只较小山魈见同伴惨死,显然被震慑住了。唐哲只是挥了挥手中的窗棂方子,它们便惊慌地后退数米,不敢再轻易上前。
唐哲打着手电,在破败的庙宇中仔细搜寻。空气中弥漫的灰尘尚未完全散去,手电光束在黑暗中划出一道道轨迹,照亮了满地的狼藉:倒塌的墙壁、碎裂的佛像、散架的香案,到处都是断壁残垣。
郝好?郝好,你在哪里?唐哲连喊数声,却始终得不到任何回应。
这丫头,到底是躲起来了,还是......他喃喃自语,心中升起不祥的预感。记得刚才与李应堂赶到时,只看见那只大山魈撞破了墙壁,却并未深入庙内。
随后他们解决了山魈王,却被突然出现的山魈群困住。
唐哲又匆匆查看了其他几间佛堂,均未发现打斗痕迹,只见满地都是山魈的粪便。他只得返回最初的那间佛堂,再次呼喊郝好的名字。
或许是山魈王已死的缘故,围攻李应堂的那几只山魈在激战片刻后,也开始缓缓后退。李应堂趁机脱身,赶到唐哲身边问道:怎么样?找到了吗?
唐哲摇头,眉头紧锁:所有佛堂都找过了,就是不见她的踪影。
不应该啊......李应堂疑惑地环视四周,难道她自己下山了?
就在这时,唐哲的目光突然定格在一块倒塌的门板上——门下露出一角灰色的尼子布料,正是郝好今天穿的外套颜色。他一个箭步冲上前,猛地掀开门板。
一声,灰尘再次扬起。
门板下果然露出了郝好趴卧的身影。唐哲急忙丢开门板,俯身去扶她。当他的手触到她的头部时,感到一阵粘稠,抬手一看,整个手掌都被鲜血染红。
李大哥,郝好受伤了!
此时,庙外的山魈又开始缓缓逼近。李应堂本欲上前帮忙,却担心三人被山魈困在这狭小的佛堂内。在如此局促的空间里近身搏斗,他和唐哲都没有十足把握能够脱身,更何况现在还多了一个受伤的郝好。
“唐哲,我去引开它们,你趁机带郝好出来!”话音未落,只见李应堂毫不犹豫地抓起一根粗壮的木棒,如同一头猛虎般咆哮着冲向门外那群狰狞可怖的山魈。
“来啊,你们这些不知死活的畜生!有本事就冲着老子来吧!今日便是尔等下地狱之时!”李应堂声嘶力竭地怒吼着,手中的木棒在空中挥舞出一道道凌厉的弧线,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撕裂开来。
听到这震耳欲聋的吼声,原本聚集在一起的山魈们顿时被吓得四散逃窜,同时口中还发出阵阵凄厉而又愤怒的嚎叫声。趁着这个绝佳时机,唐哲迅速俯身探向郝好那毫无血色的脸庞,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搭在她纤细的手腕处感受心跳。
令人欣慰的是,尽管脉搏十分微弱,但仍在有条不紊地跳动着。唐哲心中悬着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回肚里,他暗自庆幸道:“还好她还有一口气在……”
紧接着,他动作轻柔无比地将郝好慢慢搀扶起来,让她那娇柔的身躯紧紧倚靠在自己宽阔坚实的胸膛之上。
借着手中电筒散发出来的微弱光芒,唐哲仔细查看起郝好头部所受的创伤。只见一道狭长且深可见骨的伤口赫然出现在太阳穴后侧、耳廓上方不远处,显然是遭受过猛烈撞击后与坚硬物体摩擦所致,看上去触目惊心。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此时鲜血已然停止流淌,并未继续向外渗溢,只是伤者依旧处于深度昏迷状态之中,对外界任何刺激均无反应。
唐哲心急如焚,一边轻轻地晃动着郝好的双肩,一边压低嗓音轻声呼唤:“郝好,郝好,你醒醒啊……快睁开眼睛看看我……”然而无论他怎样努力呼喊,怀中的人儿始终紧闭双眸,仿若沉睡一般安静得可怕。
过了好一会儿,郝好的睫毛微微颤动,缓缓睁开了眼睛。看到眼前的唐哲,她苍白的唇角勉强扯出一丝笑意,气若游丝地问道:我们......是不是都死了?
别胡说,我们都活着。唐哲轻声安慰,同时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能站起来吗?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郝好虚弱地摇了摇头,声音几不可闻:头好晕......全身都没力气......
此时庙外传来李应堂的怒吼声和山魈的嘶叫声,显然战况激烈。
唐哲知道不能再耽搁了,他再次迅速打量了一下郝好的伤势,当机立断:得罪了。
他弯下腰,小心地将郝好背在背上。郝好发出一声细微的呻吟,但还是勉强用手环住了他的脖子。
坚持住,我们这就出去。唐哲调整了一下姿势,确保郝好不会滑落,随后抄起地上的窗棂方子,朝着庙门方向迈步。
第693章 不会不管我了吧
郝好被唐哲稳稳地抱在怀中,她的双臂不自觉地环住他的脖颈,脸颊深深埋进他宽阔的肩膀。虽然这个男子只比她年长三岁,但此刻靠在他坚实的怀抱里,她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即便就在几米开外,李应堂还在挥舞木棒与山魈群周旋,那些嘶吼声和打斗声似乎都变得遥远,她的世界里只剩下唐哲身上传来的温暖气息,混合着汗水与泥土的味道,竟让她感到莫名的安心。
唐哲抱着郝好快步冲出庙门,沿着来时的路径向铁索方向疾步走去。他的步伐稳健有力,每一步都踏得坚实,生怕颠簸到怀中的伤者。
李大哥,你来断后!唐哲头也不回地喊道。
李应堂应了一声,手中木棒挥出一道弧线,逼退一只试图靠近的山魈,关切地问道:小姐伤势如何?
头部受伤,需要尽快下去包扎治疗。唐哲一边回答,一边小心地调整着抱姿,让郝好能更舒适地靠在他怀中。
走道并不长,转眼间他们就来到了铁索前。然而新的难题出现了:郝好伤势不轻,浑身无力,而要顺着这根悬在二十多米高空的铁索下去,必须双手牢牢抓住铁链才能确保安全。若是失手坠落,后果不堪设想。
唐哲轻轻将郝好放下,让她背靠崖壁坐下。自己则俯身在铁索前,眉头紧锁,苦苦思索着对策。
我背你下去,你能坚持住吗?唐哲试探着问道。
郝好虚弱地点了点头,发出一声几不可闻的回应。
唐哲蹲下身,背对着她:趴到我背上,双手抱住我的脖子。
郝好用尽全身力气试图撑起身体,但几次尝试都失败了。她无力地垂下手臂,声音带着哭腔:唐哲,我......我做不到,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
不远处,李应堂正一步步向后退却,那群山魈依然紧追不舍。这条天然形成的走道仅有一米多宽,对于身形灵活的山魈而言,这样的地形无疑让它们占据了绝对优势。
我包里有绳子,唐哲急中生智,你在这里坚持一会儿,我下去取来。
郝好望着逐渐逼近的山魈群和李应堂苦苦支撑的身影,惊慌地拉住唐哲的衣角:唐哲,别、别丢下我,我害怕。
唐哲看着郝好苍白的脸庞和盈满恐惧的双眼,又望向正在苦战中的李应堂,咬了咬牙站起身:好,你先在这里坚持,我去帮李大哥。
郝好还想说什么,但看到李应堂那边险象环生,只得轻声嘱咐:那你也要小心。
唐哲应了一声,抄起地上的窗棂方子就冲了过去。
自从那只巨大的山魈王被唐哲打下悬崖后,剩下的山魈攻击性明显减弱,甚至有一段时间自行散去。此刻它们紧追李应堂不放,多半只是为了驱逐这些闯入它们领地的不速之客。但李应堂必须确保郝好安全抵达山下,才能放心撤离。面对步步紧逼的山魈,他不得不奋力抵抗。
唐哲冲过来时发出一声怒吼,山魈们受惊后退。远处两只山魈捡起地上的石子朝他们掷来,但都被灵活地躲开了。
趁着山魈们暂时退缩的短暂时间窗口,李应堂满脸焦虑地开口询问道:“唐兄弟啊!我们那位小姐她目前状况究竟怎样啦?”
唐哲无可奈何地苦笑一声,并轻轻摇了摇头说道:“情况不怎么好,她头上受了伤,开了一道口子,虽然骨头没有破,却流了许多血,整个人都没有力气。”
李应堂迅速把手中握着的木棍横着挡在了自己的胸口位置,同时他紧紧皱起了双眉,忧心忡忡地喃喃自语道:“这下子麻烦大喽!如果想要离开这里回到下面的路上,那就唯有依靠这条铁链才行呀!除此之外,压根儿就找不到别的出路!”
然而就在这时,原本稍稍退却的那些山魈竟然再度逐渐聚拢过来。面对如此紧迫严峻的形势,唐哲当机立断,敏捷地弯腰俯身在过道之上拾起一块儿小石头,然后以惊人的准头用力将其投掷出去,目标直指那群山魈中的某一只。
别看这块石头体积不大,但它却恰好击中了那只倒霉山魈的额头部位,瞬间让后者肿起了一个巨大的包块。遭此重创后,那只可怜巴巴的山魈疼得龇牙咧嘴、面目狰狞,只能不断用锋利的爪子拼命搔抓着受伤之处。
紧接着,唐哲转头看向身旁的李应堂并急切地发问:“喂,李大哥!你有没有把握能够抵挡住这帮畜生一阵子呢?我包里装得有绳子,我去拿上来先把郝好带下去。”
听到这话,李应堂想也没想便果断回应道:“放心吧老弟!区区几只山魈而已,难不倒我的!唐兄弟你赶紧去下面取回那条绳子来。只要能顺利把小姐平安无事地护送下山,接下来所有问题都不再是问题,要是继续像这样耗下去,即便最后没被这群山魈给打死,累也要累死。”
唐哲点了点头:好,你坚持住,我马上回来。说完转身跑回郝好身边,将手中的窗棂方子递给她,拿着这个,万一有山魈靠近,可以吓唬它们。
郝好接过窗棂方子,望着唐哲欲言又止。
就在唐哲抓住铁索准备下滑时,郝好终于忍不住开口:唐哲,你......你不会不管我了吧?
唐哲回头给她一个安抚的微笑:怎么会呢?你就在这里等着,几分钟我就回来。
他双手紧握铁索,灵活地向下滑去。铁索在夜风中微微晃动,发出嘎吱的声响。唐哲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的深渊,深吸一口气,加快了下降的速度。
郝好靠在崖壁上,目送唐哲的身影逐渐消失在黑暗中。
她紧紧握着那根窗棂方子,不时紧张地望向李应堂的方向。月光洒在她苍白的脸上,映出额角已经凝固的血迹。
李应堂那边,山魈们似乎察觉到唐哲的离开,又开始蠢蠢欲动。一只胆大的山魈试探性地向前迈了几步,被李应堂一棒逼退。木棒划过空气的呼啸声在寂静的夜空中格外清晰。
来啊,你们这些畜生!李应堂大声吼道,试图用声音震慑住这些山魈。他的手臂因持续挥棒而酸痛,汗水浸湿了衣衫,但他依然坚守在原地,为唐哲争取着宝贵的时间。
第694章 可靠的男人
唐哲顺着铁索向下滑行时,身体在夜风中轻盈地穿梭,不过两分钟光景,便已稳稳落在下方的山路上。铁索在他手中发出细微的摩擦声,在寂静的山谷中显得格外清晰。
郝博渊一直紧握手电筒,焦灼地仰头张望。由于上方岩壁向外凸出,他始终无法看清上面的具体情况,但透过隐约传来的嘶吼声和打斗声,他已经意识到上面发生了不寻常的事。
唐哲的双脚刚一触地,郝博渊便急步上前,声音因紧张而微微发颤:小唐,上面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唐哲快步走向放置背包的位置,一边翻找一边回答:郝老板,郝好受伤了,我现在需要取绳子上去把她救下来。
什么?郝博渊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后面的话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只反复回响着郝好受伤了这几个字。他踉跄着跟上来,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恐慌:她受伤了?严不严重?有没有生命危险?
唐哲从背包里取出一捆尼龙绳,冷静地解释道:只是皮外伤,我们在上面遇到了山魈群。刚才最大的一只已经掉下来了,现在还有七八只,李大哥正在上面周旋。
郝博渊眼前一黑,身形摇晃,唐哲连忙伸手扶住他,温声安慰:郝老板请放心,郝好只是擦破了皮,加上受了些惊吓,不会有事的。
这里怎么会有山魈?郝博渊难以置信地摇头,我在这片山区行走这么多年,从未听人提起过......
唐哲一边检查绳索,一边说道:梵净山方圆五百里都是原始森林,里面藏着许多我们未知的生物。就像前几天和科考队进山时,我们还遇到了琴蟒。
待郝博渊站稳,唐哲松开手,嘱咐道:郝老板,您就在下面等着,最好关掉手电筒,以免引起上面山魈的注意。
郝博渊连忙关掉手电,连连点头,声音里带着恳求:好,好。小唐,郝好的安危就全靠你了,一定要把她平安带下来啊。
您放心。唐哲将绳索斜挎在肩上,三步并作两步回到铁索前,双手牢牢抓住冰冷的铁链,开始向上攀爬。
郝博渊站在下方,仰望着唐哲逐渐上升的身影,喃喃自语:小唐,拜托了......
唐哲全神贯注于攀爬,每一寸肌肉都在发力。虽然听到了郝博渊的话,但他已无暇回应。铁索在月光下泛着冷冽的光泽,山风呼啸着从他耳边掠过。
当他终于攀上崖顶,露出头来的那一刻,郝好苍白的脸上顿时绽放出释然的笑容。原本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说来也怪,虽然与唐哲相识不久,多数时候还在为各种小事与他争执,但此刻见到他平安返回,她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安心。
唐哲利落地翻上过道,将肩上的绳索取下,关切地问道:现在感觉怎么样?好些了吗?
郝好轻轻点头,声音虽然虚弱但已平静许多:好多了,多亏了你和李叔。
不远处,李应堂依然在与山魈群对峙。那些山魈似乎已被他的勇猛震慑,只在三四米开外张牙舞爪地嘶吼,不敢再贸然上前。李应堂也不时发出威慑的吼声,与它们形成对峙之势。
唐哲观察片刻,对郝好说:看来这些山魈已经被打怕了。来,我把绳子系在你身上,你顺着铁索下去。
郝好用尽力气撑起身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唐哲蹲在她面前,仔细地将绳索从她腰间绕过,打了一个牢固的结,然后又在大腿处绕了一圈,再次加固。这是一个简单却有效的安全绳系法。
就在唐哲系紧最后一个绳结时,郝好突然感到一阵眩晕,身子一软,直直向前倒去。唐哲眼疾手快地扶住她,若是再晚一步,在这狭窄的过道上,后果不堪设想。
李应堂注意到这边的状况,对着山魈群怒吼几声,转头对唐哲喊道:唐哲,她这个状态自己下不去。不如你把她绑在背上,背着她下去。
郝好靠在唐哲肩上,气若游丝:唐哲,我......我真的使不上力气。
情况紧急,不容多想。唐哲重新调整绳索,将郝好牢牢固定在自己背上。郝好的双手无力地环住他的肩膀,唐哲能明显感觉到她手上的虚弱。
李应堂见唐哲已经准备就绪,一边警惕地盯着山魈,一边缓缓后退。他找到固定铁索的铁钎,将绳索的另一端牢牢系在自己腰间,对唐哲说:你们先下,我在上面控制绳索。到了下面喊一声。
唐哲闻言,心中涌起一阵感动。李应堂这个举动意味着,如果他们在下降过程中发生意外,所有的冲击力都将由李应堂一人承受。以他和郝好的体重,下坠时产生的力量足以造成严重伤害。
李大哥,你......唐哲欲言又止。
李应堂却露出一个洒脱的笑容:别磨蹭了,快下去。我这条命是郝老板给的,今天就是拼了命,也要护小姐周全。
他们这一耽搁,那边那一群山魈似乎又抓住了机会似的,一步步朝着他们这边逼过来,李应堂转头看了一眼,吼道:“快点,没有时间了。”说完又抄起那根木棒,对着那些山魈大吼起来。
郝好当然也知道如果她和唐哲在中途发生意外,对李应堂来说意味着什么,张着嘴巴,虚弱地喊道:“李叔……”
李应堂目光坚定地对唐哲说道:“我这条命就交给你了。”
唐哲一咬牙,不再犹豫,背好郝好,双手紧紧抓住铁索,开始缓缓下降。李应堂则靠着崖壁,稳稳地拉住绳索,一点点地放绳,每一个动作都格外谨慎,不时还要对慢慢靠近的山魈大吼几声。
深秋的山风吹过山谷,发出阵阵如鬼哭般的哀号。
而郝好趴在唐哲的背上,却能清晰地感受到他背部肌肉的紧绷和呼吸的节奏。
山风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吹乱了她的发丝,她偷偷望着唐哲,只见唐哲的侧脸在月光下显得格外坚毅,额角渗出的汗珠反射着微光。
这一刻,她忽然意识到,这个两天来总是与她针锋相对的男人,在危难时刻竟是如此可靠。
第695章 这里我挡着
郝好与大多数黔省女子一样,身形娇小玲珑,约莫一米六四的个子,比唐哲矮了半个头,体重刚过百斤。在那个大多数人仅能勉强果腹的年代,她这样的体型已算是颇为丰腴了。
顺着铁索向下滑行,虽然比向上攀爬要省力许多,但此刻唐哲背上多了一个完全使不上力气的郝好,下滑的难度明显增加了数倍。郝好的身体软绵绵地伏在他背上,双臂无力地环着他的脖颈,每一次移动都让他格外小心翼翼。
幸而有李应堂在上方牢牢掌控着绳索,为唐哲分担了不少重量。即便如此,这段不足二十米的下滑路程,也耗费了将近三分钟。
这三分钟对李应堂而言,仿佛经历了一个世纪那般漫长。
他必须同时应对两方面的压力:既要确保绳索平稳下放,保证唐哲和郝好的安全;又要时刻警惕那群虎视眈眈的山魈,防止它们趁机突袭。精神的高度紧张让他的额角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握住绳索的手掌也因为用力过度而微微发抖。
突然间,手中原本紧绷的绳索变得异常轻盈,仿佛失去了所有重量一般。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李应堂心头猛地一震,但瞬间他就明白了过来——唐哲和郝好应该已经成功抵达下方的山路了。
果不其然,几乎与此同时,一阵清晰而响亮的呼喊声从下方传了上来:“李大哥,我们已经安全到达啦!”
听到这个消息后,李应堂毫不犹豫地松开了紧握绳索的手,并迅速挥动起手中那根粗壮结实的木棒。随着他用力一挥,一股强大的气势骤然爆发出来,那些刚刚还跃跃欲试、企图再次扑向他们的山魈们被硬生生地震退了好几步远。
紧接着,只见李应堂如同一道闪电般飞速冲向那条悬挂在半空之中的铁索。眨眼间,他已来到铁索跟前并紧紧抓住了上面那两根冰凉刺骨的铁链子,然后以一种极为敏捷灵活且动作连贯流畅的方式顺着铁索急速往下滑落下去。
整个过程犹如行云流水般自然顺畅没有丝毫拖沓之感,仅仅用了短短的几十秒钟时间,他就稳稳当当地下落到地面之上。
可是眼下的危机并没有就此消除掉啊!事实上,正当李应堂沿着铁索快速下滑的时候,另外两只狡猾凶狠的山魈早已悄然爬上了铁索并且正紧追不舍地跟在他身后一同朝下滑动而来呢。
它们那锐利无比的爪子不停地刮擦着坚硬的铁索表面,从而发出一阵阵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的刺耳声音;这种恐怖诡异的声响在此时此刻显得愈发突兀惊悚起来,因为周围环境实在太过静谧安宁了……
唐哲还未来得及将郝好放下,一抬头就看到了这骇人的一幕,立即发出警告的吼声。李应堂双脚刚一沾地,便迅速抽出腰间的短刀,用刀背在铁索上猛烈敲击。金属相击的声在山谷中回荡,带着一种震慑人心的力量。
那两只山魈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惊得停顿了一下。它们低头看到严阵以待的众人,又见郝博渊的手电筒光束在它们身上来回扫射,顿时发出愤怒而怪异的嘶吼,停在铁索中间,进退维谷。
唐哲迅速解开身上的绳结,小心翼翼地将郝好放下。郝博渊急忙上前搀扶住孙女,声音因担忧而颤抖:好好,你感觉怎么样?
郝好强撑着露出一丝微笑,声音虽然虚弱却带着安抚:爷爷,我没事,就是头上不小心撞了一下。
郝博渊焦急地用手电筒照向她的头部,当看到女儿耳上方那道寸许长的伤口时,他的呼吸不由得一滞。鲜血已经凝固,与头发黏连在一起,形成一团暗红色的血痂,在灯光下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就在这时,唐哲注意到铁索上又多了两只山魈的身影。现在整条铁索上已经爬着四只山魈,它们猩红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凶光,显然不打算就此罢休。
郝老板,您先带郝好往后退,我和李大哥在这里挡着。唐哲当机立断地说道。
郝博渊连连点头:好,你们千万小心。说着,他搀扶起郝好,缓缓向后退去。
此时李应堂和唐哲都面临着武器不足的困境。李应堂的木棒被遗弃在上方的走道上,现在他手中只有一柄短刀;而唐哲依然握着那把砍柴用的沙刀。虽然他们终于脚踏实地,但那些山魈居高临下,随时可能从四五米高的铁索上一跃而下。
说时迟那时快!唐哲当机立断,跑到那堆火堆旁边,他记得之前找木柴的时候,找了几根干掉的六股筋,柴并不多,只是一眼,他便看到了一根三米多长的。
只见唐哲手起刀落,眼间便成功地将其一端削尖,弄成了一支简易长矛;紧接着他又马不停蹄地转身杀回到事发地点。
而此时此刻呢?那四只面目狰狞丑陋的山魈早已按捺不住内心的躁动与贪婪,纷纷从悬挂于半空之中摇摇欲坠的铁链之上纵身一跃而下,稳稳当当降落到距离他们仅有咫尺之遥的地上。
这些家伙们张牙舞爪、面目可憎,嘴里还不时发出阵阵令人毛骨悚然的低沉吼声,一双双血红色的眼眸在无尽的暗夜中熠熠生辉,透露出丝丝缕缕摄人心魄的凶残寒光。
与此同时,位于悬崖峭壁上方那条狭窄逼仄的通道之内,另外几只山魈也都不甘示弱,扯开嗓子尽情嘶嚎怒吼起来,那震耳欲聋的声响犹如惊涛骇浪一般在幽深静谧的峡谷之间来回激荡回响,使得周遭原本就阴森可怖的氛围愈发显得诡异惊悚、阴森骇人至极!
此时此刻的郝博渊正竭尽全力地搀扶着他的宝贝孙女,一步步艰难地朝着温暖明亮的火堆靠拢过去。
看到他们安全撤离,唐哲心中稍定。他紧握手中的长矛,对着李应堂喊道:李大哥,你再往后退两步,我来把它们逼回悬崖!
第696章 意外
唐哲的身影在火光中显得格外挺拔坚毅。他手中紧握着那根六股筋长矛,矛尖在跳跃的火光映照下泛着森冷寒光,直指前方蠢蠢欲动的山魈群。
李应堂闻言立即后撤,两人之间拉开了十几米的距离,恰好将那四只山魈围在中间。这个阵型既能互相策应,又能防止山魈从两侧突围。
唐哲深吸一口气,随即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声音在山谷间回荡,惊起远处林中的飞鸟。他挥舞着长矛向前冲锋,每一步都踏得沉稳有力。这一刻,他身上展现出的气势完全压倒了那些凶恶的山魈。
那四只山魈原本正欲追击郝博渊祖孙,被唐哲这突如其来的怒吼震慑,不由得愣在原地。当它们看到唐哲手中那根三米多长的矛时,更是心生怯意,不敢再贸然前进。
唐哲步步紧逼,每踏前一步就发出一声威慑性的吼叫。山魈们被迫一步步后退,尖锐的爪子在地上划出凌乱的痕迹。最终,它们全部被逼退到了铁索下方,背靠着冰冷的岩壁,再无退路。
李应堂所处的位置已是道路尽头,再往后就是深不见底的悬崖。漆黑的夜色中,无人知晓崖底究竟有多深。他将手电筒光束直射向山魈的眼睛,强烈的光线让它们烦躁不安。山魈们不断偏头躲避,伸出爪子在空中胡乱抓挠,似乎想要将那令人不适的光线撕碎。
唐哲见山魈已被逼至铁索下,连忙对李应堂喊道:李大哥,收起手电,别再用光晃它们,让它们上去。
李应堂依言放下手臂,将光束转向自己脚下。光线顿时柔和了许多,只在周围投下一圈昏黄的光晕。
失去了刺眼光线的干扰,山魈们明显平静了许多。其中一只试探性地抓住铁索,开始缓缓向上攀爬。见领头者安然无恙,另外三只也相继跟上,它们矫健的身影在铁索上快速移动,很快就消失在上方的黑暗中。
李应堂见山魈全部撤离,这才从道路尽头快步走来。到达唐哲身边时,他长长舒了一口气,抬手抹去额角的汗珠:好险啊,总算是把它们赶回去了。
唐哲也松了一口气,将长矛稍稍放低:我们去看看郝好,然后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李应堂应声道,随即开始收拾散落在地上的绳索。他熟练地将绳子绕成整齐的一捆,挎在肩上,这才与唐哲一同向火堆方向走去。
火堆旁,郝博渊正在为郝好包扎伤口。跳跃的火光映照着他专注的侧脸,那双布满皱纹的手动作却异常轻柔。这次出行前,唐哲特意在背包里准备了纱布和急救药品——这是上次与科考队合作后得到的经验。他深知在野外,这些简单的医疗用品很可能在关键时刻挽救生命。
当然,唐哲早已将背包里备有药品的事告知了郝博渊一行人。急救用品不同于私人物品,在危急时刻,它们可能关系到每个人的安危。
见唐哲和李应堂平安归来,郝博渊抬起头,关切地问道:那些山魈都离开了吗?
李应堂点了点头,声音还带着些许喘息:都被赶回山崖上去了。先生,小姐的伤势如何?
郝博渊轻轻了一声,叹了口气:还好只是皮外伤,流了些血,应该没有大碍。
靠在爷爷怀中的郝好也虚弱地开口:李叔,我没事的,你们不必担心。
李应堂将绳索递给唐哲,唐哲接过后仔细收进背包,拉好拉链。他抬头望向悬在崖壁上的狱簏寺,眉头微蹙:此地不宜久留。若是它们再从上面扔东西,我们就会成为活靶子。
李应堂将手电光向上扫去,光束落在那处被山魈砸出的破洞上。那黑洞仿佛有生命般,将光线完全吞噬。他疑惑地注视片刻,收回光束,转向道路边缘,向下照去。
在下方十余米处,灌木丛被砸得七零八落。一具山魈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废墟中央,它仰面朝天,胸口原本金黄色的毛发已被鲜血染成暗红色。从胸口到腹部,一道深深的刀伤触目惊心,肠子散落一地,显然已经气绝身亡。
李应堂凝视片刻,收回目光,转向唐哲:那家伙死在下面了。
唐哲对此并不意外。从山崖到道路已有二十多米高,道路下方又是悬崖,如此高度,即便是铜皮铁骨也难以幸存。
借着跳动的火光,唐哲注意到郝好的脸色恢复了些许红润,于是对郝博渊说道:郝老板,这群山魈凶悍异常,我们还是趁早离开为妙。
李应堂也附和道:先生,唐老板说得对。上面的山魈大大小小约有十余只,现在小姐又受了伤,留在这里不是办法。
郝博渊点了点头,面露忧色:只是郝好现在行动不便......
唐哲立即接过话头:我背她下去。等到了下面的大路上再从长计议。
郝好听到唐哲的话,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感激的微笑:那就麻烦你了。
李应堂去把火灭了,然后把唐哲还有郝好以及他自己的背包背在身上,郝博渊的包则由他自己背。
就在这时,那些原本已经逃回悬崖上去的山魈如鬼魅般再次出现,甚至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李应堂这个时候正在整理背包,唐哲刚把郝好背在背上,只有郝博渊两只眼睛四处打量着,当他把电筒照向铁索那边的时候,突然发现那些山魈已经出现在他们四五米开外。
他还没来得及喊出来,一只山魈便扑向了唐哲。
郝博渊大惊失色,唐哲这个时候还没有把郝好背好,他们都是背向山魈,根本没有发现异常,而郝好则成了首当其冲的目标。
“小心呐!”郝博渊刚一说完,连忙往唐哲这边走了一步,用力把唐哲一推,唐哲脚下没有站稳,一下子便往崖壁扑过去,还好他反应快,连忙伸出双手撑住,才没有把自己的头磕在石头上面。
再转过头的时候,发现郝博渊正好被那一只山魈扑到,他和身体像纸片一样飞了起来,撞到几米外的崖壁上,然后重重地摔在路上。
第697章 一定要救我爷爷
郝博渊的身躯重重摔在地上,又接连翻滚数圈,直到撞上路边一块凸起的岩石才被李应堂死死拉住。待众人看清他的状况时,无不倒吸一口凉气——他的口鼻中不断涌出鲜血,双目紧闭,已然不省人事。
爷爷!郝好在唐哲背上发出一声凄厉的惊呼,拼命挣扎着要下来。唐哲急忙将她放下,她的双脚刚一沾地,就踉跄着扑到郝博渊身边,颤抖着将他扶起,让他的头枕在自己腿上。泪水如断线的珠子般滚落,她紧紧抱着爷爷,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爷爷!你醒醒啊爷爷!
那只山魈并未退去,反而龇牙咧嘴,作势要再次扑来。唐哲见郝博渊生死未卜,胸中怒火翻涌,再也顾不得许多。他握紧手中的六股筋长矛,一个箭步上前,长矛带着破空之声猛刺而出。山魈躲闪不及,被长矛当胸刺穿,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它踉跄后退几步,最终从路沿滚落,坠入下方幽深的森林中。
唐哲迅速抽回长矛,矛尖上沾满黏稠的鲜血,握在手中滑腻异常。他警惕地环顾四周,只见剩余的三只山魈仍在逼近。
李应堂眼见主人重伤,早已红了双眼。他挥舞短刀,如发狂的猛虎般冲向山魈群,完全不顾自身安危。山魈虽是凶兽,但骨子里仍存着对人类的畏惧,更何况面对的是这般不要命的对手。
电光火石间,一只山魈已被李应堂的短刀斩中前肢,整只爪子仅剩一层皮肉相连,鲜血如泉涌般喷射而出。另外两只山魈趁机挥爪袭来,李应堂急忙低头闪避,后背却还是结结实实挨了一爪。所幸寒冬时节衣着厚重,三层衣物虽被利爪撕裂,却也为他抵挡了部分伤害。即便如此,他背上依然留下了三道血淋淋的爪痕,剧痛让他嘴角抽搐,但他手中的短刀依旧凌厉地横扫而出,在那两只山魈身上也留下了深深的伤口。
山魈与野猪不同,野猪越是受伤就越是凶残,而山魈受伤后反而会生出怯意。面对李应堂以命相搏的气势,它们开始步步后退。
唐哲见状,立即配合出击。他右手紧握六股筋长矛,如投标枪般奋力掷出。长矛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精准地刺入另一只山魈的后背。那山魈负痛发出一声怪叫,带着贯穿身体的长矛跃下悬崖。一两秒后,下方传来沉闷的落地声和树枝断裂的脆响。
剩余的两只山魈均已负伤,此时已逃出十几米远,眼看就要抵达铁索下方。李应堂杀红了眼,还要继续追击,却被唐哲及时喝止:李大哥,先救郝先生要紧!
李应堂这才如梦初醒,不甘地捡起一块石头朝逃窜的山魈掷去。石块砸在崖壁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最终弹落深渊。
当二人返回郝博渊身边时,郝好仍坐在地上,将爷爷的上半身紧紧抱在怀中。她的泪水早已浸湿衣襟,呜咽声在寂静的山谷中格外令人心碎。
小姐,对不起......是我没有保护好先生。李应堂单膝跪地,声音哽咽,脸上写满了自责与痛苦。
郝好仿佛没有听见他的道歉,只是将爷爷抱得更紧,泪水不住地滴落在老人苍白的脸上。
唐哲蹲下身,手指轻按在郝博渊的手腕上,面色凝重地对李应堂说:脉搏很微弱。他仔细检查了郝博渊的全身,虽然未见明显外伤,但口鼻不断溢出的鲜血表明,刚才撞击岩壁造成了严重的内伤。
李应堂抬头看着唐哲,急切地问道:唐哲,去最近的医院要多久?
唐哲长叹一声,眉头紧锁:最近的木王公社有个卫生所,但郝先生受的是内伤,那里的医疗条件有限,恐怕......无能为力。
现在别无选择,李应堂强自镇定地分析,只能先去木王公社,让医生给先生输液稳定情况,再转往县医院。我会想办法联系省医,准备后续转院。
唐哲无奈地摇头:李大哥,这个计划理论上可行,但我们现在距离木王公社还有四十多里山路。这深更半夜的,山路难行,等赶到公社时恐怕天都亮了。我担心......郝先生撑不了那么久。
说到这里,他又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况且,我们现在有两个伤员,一人背一个,也要花一个半到两个小时摸黑才能走到金厂沟下面的寨子里,到了寨子,我们可以请当地的老乡帮忙抬着他们去公社卫生所。”
郝好连忙说道:“你们不用管我,我能站起来,能行的,先救我爷爷。”
李应堂听到这里,就蹾到郝博渊身边,对唐哲说道:“唐哲,麻烦你把先生抱到我背上来,我背着他走。”
唐哲摇着头,说道:“李大哥,这样不行的,大晚上的你根本就看不清路。”
话音刚落,郝好突然松开爷爷,转身跪在唐哲面前,双手紧紧抓住他的衣袖,泪水涟涟地哀求道:唐哲,我求求你,一定要救救我爷爷!你是我们唯一的希望了!
她苍白的脸上泪痕交错,那双原本明亮的眼眸此刻盛满了绝望与恳求。山风吹动她凌乱的发丝,单薄的身子在寒风中微微发抖,却依然固执地跪在地上,仿佛唐哲不答应就绝不起来。
唐哲看着眼前这一幕,又望向奄奄一息的郝博渊,终于沉重地点了点头,连忙扶起郝好,对她说道:“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包里有绳子,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那边再砍两根小树过来做一个简易的担架,两个人抬着,总比一个人背着走强一些,而且也方便照亮。”
李应堂连忙站起来,说道:“我去砍,我现在就去砍。”说完拔腿就要走。
唐哲连忙叫住他:“用我这把沙刀吧,你那把刀砍瓜切菜还可以,砍柴就差多了。”说完把沙刀递了过去。
李应堂接过沙刀,把手里的短刀丢在郝好身边:“这个你们留着防身,我去去就来。”
第698章 你们是狱簏寺来的?
李应堂走了之后,唐哲问郝好:“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能自己走吗?”
郝好流着泪,轻轻地点了点头:“我能行的,你放心吧。”
唐哲也不知道她到底能不能行,她这样说,也许是不想拖累唐哲他们救郝博渊一命。不过事到如今,他也顾不得那么多,哪怕郝好走得慢一些,只要到了下面的大路上,也可以让她在后面慢慢跟过来。
很快李应堂就砍了四根手腕粗的小树回来,两个人连忙用绳子把它绑起来,绑成一个长方形框架,然后把剩下的绳子缠绕在上面,一个简单的担架就做好了。
两个人小心地把郝博渊抬到担架上,当他们抬起来的时候,郝博渊终于嗯了一声,不过只是微弱的一声,郝好像是看到了希望一样,连忙扑过来问道:“爷爷,你怎么样了?”
可是任凭她怎么喊,郝博渊还是紧闭着双眼,一动也不动。
唐哲对她说道:“你在后面给我照亮吧,李大哥,我们走。”
李应堂应了一声,用树藤把电筒固定在头上,然后朝着山下走去。
一路上谁也没有说话,只是不停地赶路。
唐哲每走几步,又要回头看看郝好。
她受的伤并不轻,可是这个时候,至亲已经到了生命垂危的时刻,哪怕她连站着都快要倒下去,却还是咬着牙关,紧紧地跟在唐哲身后。
到了大路上之后,路面稍宽了一些,李应堂走在前面明显加快了脚步,唐哲也只得紧紧跟上,这个时候,郝好就明显有些跟不上来了,好几次她都差点摔倒在地上,还好凭着惊人的毅志力稳住了身体。
“李叔,唐哲,你们先走吧,我在后面慢慢跟上来。”她实在不想让自己的伤耽搁了爷爷的救援,只好开口和李应堂他们说。
李应堂听到这里,又放慢了脚步,说道:“小姐,这深山老林的,晚上不安全,要走我们一起走。”
唐哲也对她说道:“你要是能跟上的话,就尽量跟上来,实在不行,也不能离我们太远,晚上的山林里,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猫子出现。”
郝好喘着气,对他们说道:“你们走快一点,救我爷爷要紧。”
李应堂心里虽然急,但是这个时候急是急不来的,郝博渊已经昏迷不醒了,如果再把郝好弄出个三长两短来,先不要说郝家的人能不能放过他,就连他自己的良心上也不会放过自己。
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听到了一阵狗叫声。
李应堂心中一喜,对唐哲和郝好说道:“你们听到了吗?前面好像有狗叫。”
郝好也记起来了,说道:“我记得过了前面有一棵大白果子树,就有一户人家,爷爷,你一定要坚持住,只要到了有人家的地方,我们就得救了。”
果然过了几分钟,前方一棵四五个人才能合抱起来的大银杏树耸立在电筒光线里,深秋的银杏叶,在电筒光的照射下,就像一棵挂满黄金的大树一般。
在树下不远处,一栋木房子坐落在那里,院坝里的一条半大黄狗正在对着他们不停地狂吠。
这家人的院坝外边,就是金厂河,不管是去桃花溪还是去木王公社,他们家的院坝都是必经之路。
狗叫得太急,唐哲他们刚走到院坝,大门就被一个老头打开了,他披着衣,手里拿着一盏煤油灯,对着院坝里喊道:“哪个?”
虽然他们寨子座落在深山里,院坝就是一条路,但是平时走的人非常少,尤其是桃花溪里的人,几乎很少与外面的人交流,除非买一些盐,才会经过,十天半个月走上那么一个人就算是很热闹的了。
而且桃花溪的人出门,也不会这么早就到这里,今天晚上的狗叫得太急,老太婆催了他好几次让他起床看一下。
他开门就看到有几个人打着手电筒,抬着什么东西刚好到他们家院坝。
唐哲见人开了门,心中一喜,他还在想今天晚上不知道要敲多少家人的门才会有人开门,没想到还没有等他们敲门,人家主动开了。
他和李应堂把郝博渊放在院坝里,走过去和那老头打了个招呼:“老人家,我是七里坝的,本来是要去九不管,没想到在山上被山猫咬伤了同伴,紧赶慢赶才到这里,还要麻烦老人家帮忙给我们请几个壮劳力来,抬着他去一下公社卫生所一下。”
老头一听有人受了伤,山里人纯朴的一面立刻就体现出来了,他一只手举着煤油灯,一只手捂住火焰,从屋里走了出来,到了郝博渊的担架旁边看了看,叹道:“哎哟,这么大年纪的一个老哥,造孽哦!”
郝好连忙哀求道:“老人家,麻烦请您一定要帮帮忙,给我们找几个劳力,救救我爷爷。”
老头点了点头,看着郝好,问道:“小姑娘,你不是本地人吧?”
郝好还没有回答,唐哲便接过话说道:“他们都是林城的,我是七里坝的。”
老头哦了一声,说道:“你们先坐一下,我去喊一声我的儿子。”说完又捂着煤油灯进了屋。
不一会儿,两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就披着衣服从屋里走了出来,先是去看了看郝博渊,然后是摇头。
唐哲问道:“还能不能再给我们请两个劳力,多少钱我们都愿意出。”
年龄在三十三四岁的那个男子说道:“你说的是什么话,人命关天的事情,谈哪样钱?要是谈钱,我们还不如睡大觉呢。”
这时老头从屋里拿了两根亮花稿出来,给那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说道:“老二,你再去喊一声你三叔家的两个,多喊几个人来,我看那老哥子伤得不轻,你们帮他早点送到卫生所去,说不定还能捡回来一条命。”
叫老二的接过亮花稿,说道:“晓得了,爹。”
老二走了之后,老头又问道:“我看那老哥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嘴巴里和鼻子里都是鼻疤疤,应该是受了内伤吧?还有那位兄弟和那个妹妹,身上也都是伤,你们今天晚上是住在哪里的哦?”
唐哲回道:“老人家,我们赶路的时候错过了时间,今天晚上本来想在狱簏寺暂时住一晚上的,没想到……”
他的话刚说完,老人就惊叫了一声:“你说,你们是从狱簏寺来的?”
第699章 他伤得很重
老头听到唐哲他们是从狱簏寺来的,吓了一大跳,表情都变得有些惊恐。
唐哲点了点头,肯定地回道:“是的,就是山上那座破庙。”
“你们也真是命大。”老头听唐哲说完,再次仔细看了又看郝好和李应堂,他们身上虽然都有伤,但并不致命,而唐哲身上除了有一些擦伤之外,并没有什么大碍。
只有郝博渊,外表上看去没有什么伤,但却是伤得最重的。
“狱簏寺那里十来年没有人去过了,破四旧的时候下面的天王殿、观音阁还有禅房那些都拆得差不多了,只剩下悬崖上面的大雄宝殿和小金顶上面的地藏殿还没有拆。”
“十来年前,还有人偷偷去烧香烧纸,后来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群山鬼,那家伙白脸红鼻子,黑(吓)人得很,胸口还有一片金毛,硬是和鬼差不多。”
说到这里,那老头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本来狱簏寺的菩萨是很灵验的,自从把庙子拆了之后,就不灵了,好多人都说是惹怒了神灵,那些菩萨被抄了家都搬走不来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上去过,哪怕是桃花溪里面的苗人出来,只要是天黑了,他们也要结伴走,宁愿赶夜路,也不愿意在那庙子里落脚,你们是初来这里,不了解情况,要不然也不会遇到这一档子事情。”
唐哲也有些后悔,听这老头说,那群山魈已经来了十来年了,而且之前还伤过很多人,但是他居然一点消息也没有听说过。
不过很快他又想通了,破四旧的时候,也在破除一切封建迷信,连家中的香火龛都被敲掉了,更不消说寺庙,而且烧香拜佛的香客一旦被发现抓住,轻则批评教育,重则拉到大队放电影戴尖尖帽。
“老人家,你也见过那群山鬼?”李应堂在一旁问道。
老汉点了点头,说道:“见到过两回,第一回是十来年前,那个时候有两个老太太去烧香,被抓伤了,还是我们队里的人去抬回来的,那一次看到两只山鬼,站起来差不多有我人这么高,另一次还是好几年前,那一回我们大队的牛走丢了,全大队的都去山上找,大家都知道狱簏寺有山鬼出没,所以分了五个人一组去山上找,也碰到一次,那一次看到就有四只了,三只大一些的,还有一只小山鬼,我们也是老远看到就都跑回来了。”
这个时候老汉家的二儿子带着两个年轻人也回来了,老汉又从家里找了一床旧棉被拿出来,对郝好说:“小姑娘,把这个垫在你家公的身下,光索子挂着,是个好人也受不了,还不要说一个病人。”
郝好说了一声谢谢,然后把棉被拿到担架边上,李应堂和唐哲连忙过来帮忙把郝博渊抬起来,她把棉被垫在了担架上,又走回那老汉身边,从衣服里摸出十块钱塞给他:“老人家,这个你收着。”
那老头推辞着不要,郝好带着哭腔说:“就当我买你那一床棉被。”
老头还是不要,说道:“出门在外,谁没有个急事?我今天要是收了你的钱,那不成了趁人之危,传出去还不被人家笑话死?你再这样,我就回屋去不管你们了。”
郝好还想说什么,唐哲拉过她,说道:“老人家既然不要,我们就谢谢了,人都到了,我们快点走吧。”
老汉家的两个儿子先抬着郝博渊走,剩下两个则轮流着抬,唐哲把自己和郝博渊的手电筒交给了没有抬的那两个人,他自己则是扶着郝好。
李应堂一个人走在最后。
有了四个人来帮忙,明显要快了许多,郝好虽然还有些虚弱,但是唐哲在身边扶着她,走起路来也完全能跟得上。
沿着金厂河走到了下半夜,才终于赶到公社卫生所。
木王公社比七里坝公社要大得多,卫生所也不像七里坝那样就一个医生拿自己家的房子挂一个牌子便成了卫生所。
这里有两个医生,政府还给他们专门弄了一个办公治疗的地方,他们抬着郝博渊来到卫生所,一边敲着门,一边喊着,喊了半天,马路对面的一个房子门才打开,手里还拿着僰牌,问道:“你们找哪个?”
唐哲连忙上前问道:“请问这里的医师去哪里了?我们这里有人受了伤。”
那人听了,转头对屋里喊道:“马医师,有人找你。”
一会儿,那个被叫做马医师的人从屋里走了出来,显然是输了不少钱,有些不高兴,走到担架前,借着电筒光看了一下,又问了他是怎么受伤的,唐哲一一回答了。
马医师听完,打开门从里面拿了听诊器出来在郝博渊身上听了一会儿,边听边摇头,完事了,说道:“他伤得很重,我们这种小卫生所平时治点伤寒感冒、跌打损伤什么的还行,这个估计要动手术,你们得赶快往县医院送去,要是病人能坚持住、有造化的话,最好能送到省里。”
郝好连忙问道:“马医生,你这里能不能先给他开点药或是输个盐水什么的?”
马医生摇了摇头,说道:“没用的,他是内腑受了伤,你们现在赶快抬去县医院,对了,最好是去公社运输队找一辆拖拉机。”
李应堂连忙对郝好说道:“小姐,我们先走吧。”
唐哲连忙对那四个人说道:“还要麻烦你们,帮忙抬到前面三岔路口去一下,我们的车在那里。”
几个人连卫生所的门都没有进,连忙抬着郝博渊到了停车的地方,把他平放在第二排座位上躺着之后,四个人就要回去。
唐哲从自己的身上摸了二十块钱来,夹在棉被的夹层里,又还给了他们,道了谢,然后对李应堂说道:“李大哥,我对这里的路熟,我来开吧。”
李应堂刚拉开驾驶位的门,听了便绕到副驾驶位,把钥匙交给他,说道:“也好。”
郝好则是在第二排,蹾在座位前的空隙处,手拉着郝博渊的手,不停地叫着“爷爷”,也许是郝好精诚所致,到三合的时候,郝博渊的眼睛竟然慢慢睁开了。
第700章 回光反照
“好好……”
郝博渊的声音虽然虚弱,但是郝好却听得十分清楚,她猛地抬眼,车厢内却什么也看不清楚,连忙对李应堂说道:“李叔,手电筒给我一下。”
刚才他们上车的时候,为了方便送他们出来那四个人回去方便,郝博渊和唐哲的手电筒就顺便送给了他们。
郝好的手电筒一直在唐哲的手里拿着,上车的时候他放到了驾驶位边上。
李应堂坐在前面,没有听到郝博渊的声音,不过听到郝好要手电筒,连忙打开,照向后面,问道:“小姐,怎么了?”
郝好惊喜地说道:“爷爷、我爷爷在叫我。”
李应堂原本失落的脸上,一下子也来了精神,把头从两个位置之间伸到后面去,电筒光照着郝博渊的脸,脸上比之前多了些许血色。
“先生,您醒了?”李应堂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开口问道。
郝博渊只是轻轻嗯了一声,长叹一口气,用虚弱的声音说道:“我真是个憨包呀,大比摩黄金通灵面具,岂是一般等闲之人能够得到的?数千年来,这样的面具都只是在传说当中。”
郝好连忙安慰道:“爷爷,你先别说话,我们再过一会儿就到县医院了。”
郝博渊把手抬起来,轻轻地在郝好头上抚摸着,叹道:“爷爷老了,不中用了,只是被那怪物撞了一下,整个人都像散了架一样。”
郝好把头埋在他的胸膛上,不停地哭泣着。
郝博渊继续说道:“爷爷走了之后,你也不用再去找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它既然是通灵的,到现在都没有出现,便是有它的道理。”
郝好这个时候只能一味地点头着,只要爷爷没有事,管它什么面具不面具的。
唐哲只差把右脚踩进油箱里,路虽然烂,但是速度一点也没有减下来。
透过后视镜,他完全能看见郝博渊现在是什么状况,这样的情况,前世他在部队的时候也遇到过很多次,好几次受伤的战友被抬下战场的时候,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大家都叫这种情况为回光反照。
郝博渊继续说道:“郝好,我们不要去县医院了,爷爷想回家。”
郝好摇着头说道:“爷爷,你现在这样子,哪里还能坐那么久的车?”然后转过头问唐哲:“唐哲,还有多久能到县医院?”
唐哲回道:“我已经开得很快了,还差不多要半个小时。”
郝好说道:“我求求你,再开快一点。”
李应堂安慰道:“小姐,只能开这么快了,再快这号破马路上也提不起速,再说了,先生他也受不了。”
“我不管,能开多快就开多快,我只要速度,速度,听懂了吗?”
唐哲无奈地点了点头,说实话,这个时候的车子,已经是当前最高的速度了,再快估计得起飞。
郝博渊轻咳了一声,说道:“小唐,你慢一点开,太抖了,我的心脏都要抖掉了。”
听到郝博渊这样说,郝好连忙对唐哲喊道:“听到了吗?你开慢一点,我爷爷受不了。”
唐哲只好把速度降了下来。
郝博渊对唐哲说道:“小唐,你是个很有能力的人,我看好你。”
唐哲转头对他报以一个微笑,说道:“谢谢郝老板夸奖。”
郝博渊继续说道:“林城的水很深,不过以你的能力,很快就能在林城站住脚跟的,我、我有一个请求,希望你能答、答应我!”
也不知道是不是车子太抖的缘故,这一句话,他中间停顿了好几次。
唐哲连忙点头说道:“郝老板,有什么吩咐你尽管说,只要我唐哲能做到的,我一定答应你。”
郝博渊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说道:“你能做到的,能的……我这个孙女、她爸爸和她二叔都在港城,不愿意回来发展,她的脾气又太任性,做事不计后果,今后在林城,你要多照顾一下她。”
唐哲连忙回道:“郝老板说哪里的话了,你不会有事的,放心吧。”他嘴上虽然这样说,但是心里已经知道,留给郝博渊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郝博渊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是个什么样的状况,你们也不要安慰我了,好好,记住我刚才说的话,林城的生意,以后就交给唐哲来打点,你、你给他打打下手,知道了吗?”
这个时候,郝好已经完全明白,她的爷爷这是在安排后事,虽然心里有十万个为什么想问,却还是忍住了,嗯了一声,不停地点头:“我知道了,爷爷,我知道了,以后都听唐哲的。”
唐哲连忙说道:“郝老板,这可不行,要是郝好姑娘有哪些地方需要我的,我会义不容辞的过来帮忙,但是你要把林城所有的生意交给我来帮你打点,我没有这么大的能耐,也分不出这么多精力来。”
郝好瞪了他一眼,狠狠道:“唐哲,你是铁石心肠吗?我爷爷都这个样子了,你就不能先答应他?”
李应堂也在一旁说道:“是呀,唐哲,先生几十年来,几乎从来不夸人,但是自从认识你之后,他不止一次夸讲过你,先生看人很准,他才放心地把林城那么大的家业交给你来打点,只要你答应下来,今天我李应堂的命就是你唐哲的命,你要我往西我绝对不会往东。”
唐哲还想说什么,郝博渊打断了他的话:“小唐,你、你一定要、要答、答应……”我字还没有说出来,他就忍不住咳了起来,整个身子都缩成了一团。
唐哲于心不忍,心里想着,反正现在先答应着他,自己以后也是要在林城发展的,无非是多花一些时间而已,何况有郝好和李应堂照看着,其实也就是落个人情而已。
想到这里,他连忙说道:“郝老板,我答应你。”
郝博渊还在咳着,一口血喷了出来,喷得整个车厢里到处都是,直到把这口血喷完了,他才停住了咳,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
郝好吓了一大跳,大声叫着:“爷爷,你怎么了,怎么了?一定要坚持住,我们马上就到医院了。”
第701章 建议转院
郝博渊咳了一口血,于次昏迷过去,郝好坐在座位上,把他抱在自己怀里,不停地抹着眼泪,在她的心里,郝博渊对她的感情,甚至比他父亲母亲还要深厚一些。
李应堂在唐哲耳朵边小声说道:“快,去医院。”
此时车已经到了思王公社,从这里去县城也不过二十来分钟的事情,唐哲再次踩下油门,黑色的伏尔加汽车就像一只吐着火陷的黑色怪兽,在蜿蜒的公路上狂奔。
二十来分钟的车程虽然不算久,但是对郝好来说,如同过了二十个世纪一般,她就像那个在雪中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孤独无助。
终于到了县医院,唐哲车还没有停稳,李应堂就拉开车门冲了下去,大声喊道:“医生、医生在吗?救命呀!”
那个时候的邛水县医院根本就没有什么急救科一说,医生也少得可怜,一栋三层的小楼,就是县医院的全部。
唐哲推开车门下车的时候,里面值班的医生和护士都已经跑了出来,那医生见李应堂身上挂着彩,以为就是他受了伤,连忙问道:“快去那边交费,然后过来我给你上药包扎一下。”
李应堂焦急地指着车子说道:“不是我,是我家先生……”
那医生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才看到前面停着一辆高级轿车,这种车子品牌他只看到过一次,还是去省里面学习的时候见到过,那是省领导坐的车。
虽然李应堂右手臂和背上衣服都破了,还流了许多血,但是他那浓浓的林城口音,还是一下子被那个医生听了出来。
想到之前在省里见到过领导坐的同款车,在他的心中,已经确定车里坐的,肯定便是省里的大领导。
“车里的人怎么了?”医生也焦急起来,连忙招呼着护士上前去。
唐哲绕到车后排,打开车门,郝好抱着郝博渊,看到医生来的这一刻,她似乎看到了救星,也急忙喊道:“医生,求你一定要救救我爷爷。”
医生招呼唐哲和那护士一起:“快把他弄下来。”
郝博渊个子并不算高,年纪大了,身子骨也比较瘦弱,还不如郝好的体重重,唐哲一个人就把他抱了下来,郝好随后也跟着跳下了车。
医生见是唐哲,心中更加疑惑,之前他们在清水江和易解放去救援的时候,他也见过唐哲一面,而且也知道唐哲和易解放的关系似乎不错。
上一次这小子带了一帮科考队的来,还好没有受伤,这一次不知道又是带了哪尊大佛。
那医生心里嘀咕着,也不好追问,只是在前面带着路。
就在一楼的一间病房里,算是这个县医院的急救室,唐哲把郝博渊放到了病床上,那医生连忙给他做了检查。
他们三个人就焦急地站在边上看着,医生又问了一遍是怎么受的伤,唐哲都如实回答了。
过了好一会儿,那医生开了一张单子:“去隔壁交费吧。”
李应堂连忙接过单子来,跑去隔壁了。
那护士也随后跟了出去。
医生说道:“照片的医生晚上不上班,只有明天九点钟才可以照片,拿到结果便要等到下午,不过据我观察,病人受到了很严重的内伤,肝脏已经破裂,这种手术,在我们医院目前也做不了,只能给你们转院到红城医学院或者省医。”
郝好急忙问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医生摇了摇头,叹道:“这个,我们这里条件有限,还真无能为力,不过已经开了输液的药,先稳定下来,你们自己有车,我建议不用等明天拍片,今天晚上就赶去红城医学院或是省医,说不定还有机会,要是等到明天,我估计……”
后面的话他并没有说出来,不过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就算是再笨的人也听得懂了。
郝好愣了一下,趴在唐哲的肩膀上哇地一声就哭了出来。
这时李应堂回来了,对郝好轻轻点了点头,随后护士也端着一个搪瓷盘走了进来,里面是几瓶盐水之类的东西。
护士在配药的时候,医生再次给郝博渊做了一次检查,然后看着郝好和李应堂身上的伤,说道:“这里先交给她吧,你们到对面去,我给你们包扎一下。”
唐哲拍了拍郝好的肩膀,轻声对她说道:“对吧。”
说完,扶着她走到了对面的房间里。
医生很快拿着药品过来,先是给郝好的伤口做了处理,然后包扎了一下,说道:“还好伤口不算大,不用缝针。”
等看到李应堂手臂上的伤口时,吓了一大跳:“你这个伤得也太重了,你看这条伤口,都快看到骨头了。”
说着,倒了些碘伏给他清洗了一下伤口,李应堂痛得额头上的汗像下雨一样,硬是没有哼一声。
唐哲不禁对他佩服起来。
“你这个伤口怕是要缝几针才行哦。”那医生清洗完了伤口,对李应堂说道。
李应堂问:“医生,要多久?”
“很快的,这么长这么深的伤口,包扎是没有用的,反而容易发炎。”说完便出去了。
李应堂看着郝好,歉疚地说道:“对不起,小姐。”
郝好安慰道:“李叔,你的伤都是因为我,听医生的话,爷爷那边输着液了,不打紧。”她嘴上虽然这样说,但是刚才医生的话却是像一把刀一样刺在她的心里面,让她很不安。
医生再次进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搪瓷盒子,里面用酒精泡着一堆针线,他先是给李应堂打了麻药,然后便开始缝起来。
一直弄了七八分钟,手上的两条伤口才缝好,包扎起来之后,又给他背上的伤口做了处理。这期间唐哲去交费处又把郝好和李应堂的医药费结清了。
回来的时候,发现郝好已经在郝博渊的病房里,床头挂着三四个玻璃瓶,里面装满了透明的液体。
等李应堂从对面的房间出来,唐哲问道:“现在怎么办?”
李应堂想都没有想,便说道:“既然这里没有那个条件,我想,我们还是趁早赶去林城吧。”
第702章 回家
李应堂的提议,正是郝好这个时候所想的,她转头看向唐哲,问道:“唐哲,你、没问题吧?”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没事,那就趁早走吧。”说完,便抱起昏迷不醒的郝博渊,郝好连忙把几个药瓶子举得高高的,免得回血。
把郝博渊放在车上之后,唐哲开着车急速往林城赶去。
到乌县的时候,天还没有亮,码头的渡船一般都是早上七点左右才会开渡,郝好看了一下手表,才六点不到,她焦急地问道:“唐哲,去林城除了这条路之外,还有别的地方有路去吗?”
唐哲想了想,说道:“有是有,这里去鱼庆然后再经安县也能到林城,不过要多绕两个多小时的路,而且那边的路面没有这条路宽,很难走。”
郝好叹了口气,说道:“这样啊,那还是再等一下渡船吧。”
李应堂问道:“我们这是救命,要是知道船东住哪里,还可以请他先把我们渡过去,无非是多出一些钱。”
他的一句话点醒了郝好,对李应堂说道:“李叔,你说得对,要不你下去打听一下,看看船东是不是住在这附近,我们多给他一些钱,请他把我们渡过去。”
唐哲接过话说道:“还是我去吧。”说完拉开车门下了车,就在码头边打听起来。
虽然时间还很早,不过这里是进乌县城的必经之地,早已经有一家卖绿豆粉和一家卖油香粑的摊子摆了起来,三三两两的人围在桌子前吃着早餐,等着渡船。
唐折打听了一番,才知道渡船是国营的,不过船长每天都在船上住,粉店的老板指着船说道:“你看,他起床了。”
唐哲看去,果然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正打开船舱门往岸边走来。
唐哲连忙迎了上去,说明了原因,情况紧急,希望他能帮帮忙。
船长听了,连忙摇头:“我们这个船几点钟开始轮渡,都是有时间规定的,要是坏了规矩,上面追究下来,我可承担不起。”
唐哲指着码头上面的那辆车说道:“船老大,车上的人真的生命垂危,怎么样都得麻烦你一下,不管多少钱,我们都出。”
乌江并不宽,连只有一百来米,轮渡渡一个人是五分钱,平日里渡一辆车他们也才收一块钱,虽然他不愿意渡,听到唐哲愿意加钱,便问道:“你愿意出多少钱?”
唐哲忙回道:“价钱你开,只要能把我们渡过去。”
船长听了,伸出一个手指头比了一下,想了想,又伸了两个指头。
唐哲从包里摸出二十块钱交了过去,说道:“行,二十就二十。”
船长本来一开始想的是按原价一块算了,想了想,这个时候码头上虽然有几个人要过江,但是并不多,便觉得有些吃亏,想要两块,没想到唐哲误解了他的意思,直接塞给他二十块,他也乐得赚这些外快,毕竟唐哲这边的确是要送病人,他现在提前渡一次,来回不过二十来分钟的时间,到时候就算上面有人问下来,他也不过是在救人,还乐得多赚一笔钱。
唐哲见他同意了,连忙跑回车上,把车开上渡船,码头上还在吃粉的那些人见船要开了,连粉都没有吃,急吼吼地往船上冲来。
有几个人刚跟老板要了粉还没有烫上来,见船要开了,连忙对老板说:“船要开了,不要了。”
船长见码头上的人跑得急,连忙喊道:“大家不要急,我过去一趟马上回来,最多二十分钟。”
赶路的人哪里会相信他的话,能早一分钟过去,谁也不愿意多等二十分钟,再说了,乌县码头上的轮渡大家都知道,每天就是固定跑那么几趟,万一他不回来了呢?
直到船开了,郝好才稍放下心来,到了对面,把车开下了船,继续往林城赶去。
快到林城的时候,郝博渊又苏醒过来,轻轻叫着郝好的名字。
郝好低着头,把耳朵凑到他的嘴边,回道:“爷爷,我在,我在。”
郝博渊声音很小,汽车的马达声音又很大,郝好把耳朵凑得更近:“我要回家。”
“爷爷,我们已经过了红城了,再过两个多小时,就能回林城,到了林城,我给你找最好的医生,一定能把你治好的。”郝好红着眼睛,哭泣着对郝博渊说。
郝博渊轻轻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送我回家,回、回家。”
“爷爷,你就听我的吧,我一定要把你治好。”郝好坚定地说着:“林城有全省最好的医疗条件,不行我们就去北京城,去沪市。”
“不用了。”郝博渊轻轻抬了一下手,却抬不起来,继续说道:“爷爷的身体爷爷知道,刚才,我梦见你祖祖祖婆来接我来了,他们来了,爷爷就该走了。”
“不会的,爷爷,不会的。”郝好哭得越来越大声。
郝博渊继续说道:“听话,送爷爷回家,我不想死在外面,连家门都进不了。”
郝好还想说什么,李应堂哽咽着对她说道:“小、小姐,就听先生的话吧,送先生回家,到家了,我再去请医生来家里给他治。”
郝好有些不明白,问道:“为什么,难道医院的条件会比家里更差?”
李应堂咳了一声,压低声音说道:“小姐,你在外面的时间多,不了解这边的风土人情,一个人要是死在了外面,是不能进家门,更上了不香火龛,享受不到子孙的供奉,将来就会成为孤魂野鬼。”说到这里,李应堂声音更低。
郝好似乎也记起来了,爷爷带他去吃过死人酒,好像别人以前是有这种说法,有些地方是死在了外面,不能抬进自家的堂屋,还有一些地方,连寨子都不能进去。
“这是什么破规矩?李叔,我爷爷还没有死呢。”郝好有些气愤地说道。
她刚说完,就感觉到握着郝博渊的手心,传来一股力量,连忙低头看去,郝博渊张着嘴,已经说不清楚话了,她唯一能听明白的,就是“回家”两个字。
第703章 扒路鸡
唐哲虽然一直专心地开着车,但是对郝博渊的情况他也听得很清楚,他很明白,这个时候的郝博渊还无法闭上眼睛的原因,就是还没有到家。
农村男人的情结是建房。
而老年人的最终情绪则是回家。
不论是家财万贯,还是家徒四壁,要是死的时候不能回家,不光是死去的人闭不上眼睛,就连活着的后辈都会被人戳断脊梁骨。
他两世为人,见过太多这种事情,脚下的油门也踩得更猛。
原本要十多个小时的车程,唐哲只不过用了七个来小时就赶到了,郝博渊的家并不在金沙坡,而是在林城边上一个古色古香的四合院里。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还能把自己的祖产给保留下来,不过唐哲心里也清楚,这个能在林城黑白两道混了几十年的人,自然是有他的办法。
郝家的两个儿子及孙子都在港城,除了郝好之外,并没有其他人,他妻子早在几年前就已经离世,这个时候更没有佣人保姆一说,偌大的房子,显得空空荡荡的。
唐哲在李应堂的指引下,直接把车开到了车库,然后把郝博渊抱回了他的房间。
郝好已经六神无主了,只是一味地哭泣,唐哲把郝博渊放在床上的时候,感觉到他的体温正在一点点流失,喉咙里发出阵阵咕咕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李应堂转了进来,对郝好说道:“小姐,我已经打电话给靳医生了,他马上就过来。”
郝好还有在哭着,李应堂看着郝博渊的样子,心中也很伤心,又对郝好说道:“小姐,先生的伤很重,要不、你还是打个电话给你父亲和二叔?”
听完李应堂的话,郝好似乎才想起来,点了点头,对郝博渊说道:“爷爷,我这就去给爸爸打电话,你一定要坚持住,靳医生马上就来了。”
郝博渊瞪着眼睛,想要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得出来,只是眼珠轻轻动了一下。
一会儿,李应堂又接了一盆水过来,用毛巾轻轻地擦拭他脸上还有脖子上的血迹,眼角也禁不住流下泪水。
郝好很快就回来了,坐在床边上,拉着郝博渊的手,说道:“爷爷,爸爸和二叔明天一早的飞机到羊城,再从羊城转乘飞机回来,估计要晚上才能到了。”
停了一下,她继续说道:“妈妈婶婶还有弟弟他们全都要回来,爷爷,你一定要等着他们。”
郝博渊眼神空洞,微张着嘴,不时从嘴角流出一些血水出来。
李应堂是一边哭一边擦着。
唐哲站在一边,想要帮忙,可是对这个家里什么都不了解,他也只能干站着。
很快外面有汽车的声音,然后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医生背着药箱走了进来,刚一进门,李应堂便上前招呼:“靳医生,麻烦你了。”
靳开来一边朝床前走来,一边问道:“老爷子前几天还好好的,这是怎么了?”
李应堂只好把受伤的前因后果简单和靳开来说了一遍,靳开来已经拿出听诊器在郝博渊胸前听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轻轻地摇了摇头,站起身来,走到一边,把李应堂也招呼过去,说道:“老李,老爷子伤得太重了,我听了一下,胸腔里全是积血,估计内脏已经破裂,现在抢救也没有多大意义。”
郝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靳开来身后,听完,一下子跪了下去:“靳伯伯,求你一定要救救我爷爷。”
靳开来连忙把郝好扶了起来,叹息道:“好好,不是伯伯不想救,老爷子生前对我就像对自己的亲儿子一样,我能有今天,也全是他老人家的功劳,可是现在送去医院,无非也就是多增加他一些痛苦,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希望,与其这样,还不如就让他老人家在家里静静的走完这一生。”
“不、你一定有办法的,你是医生。”郝好有些失去了理智。
靳开来无奈地轻轻摇着头,劝道:“你冷静一点,我马上再给他老人家输点液,看看能不能坚持到你爸爸他们回来。”说完走到床边去配药。
李应堂劝道:“小姐,你不要太难过,家里一切还要你来主持。”
过了一会儿,靳开来把药挂上了,又喊了几声郝博渊,见他没有任何反应,站起身来,对李应堂轻轻地摇了摇头。
人在死亡的时候是很痛苦的,唐哲一直站在床边,看着郝博渊那惨白的脸,感觉他一下子老了十几二十岁。
他能感觉到这个时候的郝博渊一定非常痛苦,张着嘴一时又断不了气,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天花板。
突然,郝博渊好像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喉咙里终于发出了声音:“来了、到家了,我来了……”
李应堂连忙对郝好说道:“小姐,你快去扶着他。”说完,连忙冲出屋去。
这里的风俗,在人快死的时候,最好是由至亲至爱轮流抱着。
郝好坐到床上,紧紧地抱着郝博渊,说道:“爷爷,爸爸他们快来了,你再等等,还有你最爱的孙孙,他们也一起回来。”
郝博渊只是微张着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眼睛一直看着唐哲。
唐哲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走到床边上,握着他的手,说道:“郝先生,你说的事情,我答应你,你放心吧。”
郝博渊似乎听清楚了,原本张着的嘴,露出了一丝笑容,两只眼睛再次看向了郝好,然后喷了一口血,头轻轻一歪,双手垂下来,眼睛也慢慢闭上。
靳开来走到床前,摸了摸他的脉搏,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哽咽着说道:“郝叔他、他走了。”
正好这个时候李应堂手里提着一只大红公鸡走了进来,他刚才跑出去的时候,就是去邻居那里买鸡。
按照风俗,在人落气的那一瞬间,要用一只鸡来给他开路,称为“扒路鸡”,郝好年纪轻,不懂得这些,郝博渊一直以来把李应堂当儿子一样养,这个时候他的两个儿子都没有回来,虽然名义上说要郝好作主,实际上还是李应堂来操持。
听到靳开来的话,他一下子哭了起来,抓起公鸡的脚,高高举起,狠狠地把它的脑袋砸在床沿上:“先生,你一路走好。”
第704章 噩梦
唐哲和郝好找来寿衣,给郝博渊洗了澡,然后再穿上寿衣,把他停放在堂屋里,点了一盏长明灯。
鞭炮响过后,左邻右舍的邻居和这里郝姓房下的亲人都陆陆续续赶了过来,丧事根本不用挨家挨户去请人,很快便来了几十个人。
这个时候唐哲倒觉得自己有些多余了,所有的事情都不用他去做,拾灵棚的,生火的,打纸钱的……这些事情好像就是事先已经安排好了一样,每一个人手里都有活。
李应堂就像是主人家一样,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虽然他手上和背上都有伤,两天一夜都没有休息好,此时完全顾不上疲惫。
等一切事情都安排妥当了,他才走到唐哲身边,缓缓说道:“唐先生,郝先生生前交待过,以后林城的事情就交给你打点了,这两天要操持先生的后事,等忙完这边了,我和小姐再好好和你去店里谈工作上的事情。”
唐哲十分过意不去,说道:“你忙你的,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
李应堂咳了一声,张了张嘴,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小姐心情不好,麻烦你多陪陪他。”
唐哲一下子尴尬了起来,也不知道是李应堂误会了,还是什么原因,他有女朋友,这一点不光郝博渊知道,李应堂也十分清楚。
不过这个时候唐哲也不好找借口推脱,只能点了点头。
昨天晚上他一直陪在郝好身边,郝好一直大哭泣,他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从前天开始,一直到这个时候都没有休息过,昨天晚上他一直陪着郝好,直到天亮的时候她才睡着。
郝好刚睡着没有几分钟,歪三又来了,带了二十多个人,大家围坐在一起打着牌。
傍晚的时候,郝博渊的两个儿子、儿媳以及三个孙子都赶了回来。
一进门就哭成了一团,等他们哭够了,李应堂才拉着唐哲过去,给他介绍道:“唐先生,这位是郝先生的大儿子,郝松林,这边这位是他的二儿子郝墨林。”
然后又指着唐哲介绍道:“他是唐哲,先生临终时,把林城的生意交给他来打点。”
郝松林和郝墨林只是对唐哲轻轻地点了点头,算是认识了,然后便问李应堂:“有去请先生吗?”
李应堂点了点头,说道:“已经请了,在厢房那边烤火。”
郝墨林对唐哲说道:“唐先生,一切等我父亲的后事处理完了再说吧。”
唐哲也只是点头着。
晚饭后,他觉得自己在郝家实在也找不到事情做,而且已经三天两夜没有休息了,便和郝家兄弟打了个招呼,往招待的去。
唐哲敲门进去的时候,申二狗也才刚回来,他打开门见是唐哲,惊讶地问道:“唐哥,你不是要去一个星期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见唐哲脸色不太好,忙把他让进屋里,给他倒了杯水。
唐哲接过水,缓缓说道:“郝博渊死了。”
“死了?”申二狗吃了一惊,急忙问道:“是什么病?”
唐哲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申二狗听完,十分感慨,叹道:“真是事世无常呀,梵净山怎么会有山鬼呢?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唐哲苦笑道:“不光你没有听说过,我也没有听说过,在狱簏寺那边,离我们唐家山一百来里路了,这事也怪我,没有提前了解清楚,害郝先生白白丢了性命。”
申二狗劝解道:“唐哥,这事怎么能怪你呢,是他自己要去找那个什么通灵面具的,又不是你强求着他去,只是郝博渊这个人还不错,帮了我们不少忙,我倒是应该去守一晚上夜。”
唐哲喝了一口水,把话题转移开,问道:“田国强回来了吗?”
申二狗点了点头,说道:“今天早上才回来的,要不我现在去找他?”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出差这么久,他也够累的,让他好好休息一下吧。”
申二狗应了一声,笑着说道:“唐哥,还好你是今天晚上回来,要是明天回来,我就搬到超市里去了,你看,你的东西我都帮你收拾好了,明天一早我把我的衣服装起来,就可以用摩托车拉过去。”
唐哲又问:“之前让你找房子的事情,你有用心找吗?”
申二狗脱了衣服,躺在床上,上半身靠在床头,说道:“问了,想租的有两家,还有一家想卖掉,就等你来了再决定。”
“你觉得哪一套好一些?”唐哲着申二狗的意见,他感觉自己在林城的时间并不像在邛水那个时候想象的这么简单,现在林城大学那边刘绍明在弄着录像厅和溜冰场,结果郝博渊又要把他的生意交给他来打点,然后是超市这边……
这一切,比他之前想的复杂得多,尤其是郝博渊那边,现在他只希望等过几天送上山了,然后和郝松林两兄弟好好谈谈。
前一世他对林城的记忆并不多,许多事情都是通过报纸看到的,也不知道再过三年的那一场席卷全国的大严打,郝博渊那边会不会受到牵连?
到目前为止,他只知道郝博渊是做古玩生意,而且白道黑道似乎都有一些关系,至于还有没有其它灰色产业,唐哲一概不知。
前方是深渊还是火坑,他不知道,反正他先入为主地觉得,郝博渊那边的生意就是一坨烫手的耙红苕,沾到手上是甩不脱的。
更何况,还有一个要人命的郝好。
她要是针对沈月做些什么?怎么应对?沈月那么单纯的一个人,在郝好面前,只有被拿捏的命。
一想到沈月,唐哲心里更没有底了。
几天不见,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黄军那些烂搞搞(小混混)会不会去而复返?
越想心里越乱,三天两夜没有睡觉,按说靠在床上就应该睡着才对,哪知道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申二狗那边已经打起了鼾声,唐哲索性坐起来,从包里翻了包烟,打开窗子,站在窗口处点燃抽了起来。
香烟的味道很浓,呛得他有些难受,咳了几声,只好把烟头扔了,又重新回到床上躺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睡着了,半梦半醒之间,他看到沈月正在一棵柳树下对着他招手微笑,突然,她的背后窜出一只巨大无比的山魈向着她扑过来。
那只山魈快扑到沈月的时候,竟然咧着嘴对他笑了,笑着笑着,他发现那不是山魈,竟然是郝好。
第705章 两个都收了
那只山魈转过头来,露出长长的獠牙,对着他邪魅地笑着,突然之间,那张脸变成了郝好,她正紧紧地掐着沈月的脖子。
唐哲猛然坐起,被吓醒了过来。
申二狗拉开电灯,有些刺眼,连忙用一只手挡住灯光,看着满头大汗的唐哲,问道:“唐哥,你怎么了?”
窗外微风吹过,他打了一个激灵,这才发现,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紧紧地贴在背上。
“没、没什么,刚才做了一个噩梦。”唐哲喘了一口气,他不知道这个梦意味着什么。
虽然前世在战场上看惯了死人,但是这一次郝博渊的死,对他的打击还是很大,毕竟这不是战场。
他有些后悔当初在狱簏寺的时候,自己为什么有那么多的顾虑?如果一开始就大开杀戒,直接把那几头在年的山魈给杀了,也不至于后面发生那么严重的事情。
他其实并没有过多的在乎郝家人会怎么想,而是郝博渊临终前的嘱托,就像一挑沉重的担子,他挑不起。
申二狗披衣起来,从床头找到了唐哲的外套,给他披在身上,说道:“你这段时间林城邛水两头跑,也是够累的了,正好趁这几天多休息一下。”
唐哲轻轻地点了点头,看着窗外,天已经蒙蒙亮了,远处传来叫卖酸菜豆汤和豆腐的声音。反正也是睡不着了,他索性穿好衣服起床洗漱了一番。
申二狗本来还想再睡一下,见唐哲起了床,他也起床陪着。
“二狗,陪我出去走走吧,顺便找个地方吃点早餐。”唐哲挂好毛巾,对申二狗说道。
申二狗应了一声好,也不多问。他已经很了解唐哲了,除非是有什么特别烦心的事情,他才会一个人出去散步,也许那样有利于他的思考。
当然有时候也会把申二狗叫上,和他说着自己心中的想法。
唐哲的想法太超前,很多东西申二狗是听得云里雾里,不过他也会尽量给唐哲提出自己的看法。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招待所,朝着不远处的一家肠旺面馆走去。
由于时间太早,进店的时候老板对他们说:“还有半个小时才能吃呢。”
唐哲和申二狗又转身出了店,在路边走着。
林城虽然是省城,但是并不像京城那种大城市一样,有着通宵的路灯,基本上到了晚上十二点,全城所有的路灯都会关闭。
现在刚好可以看清路面,他和申二狗并排走在马路上,唐哲哈了一口气,带着白色的雾气,天是越来越冷了,他搓了搓手,插在裤子荷包里。
申二狗紧紧跟在他的身边,并没有开口说话,他知道唐哲想事情的时候喜欢安静。
走了一段路,唐哲问道:“二狗,你觉得我真的接受郝博渊的话,帮他打点,会怎么样?”
申二狗点着头说道:“很好啊,先不论他给他开多少工钱,以前他还在的时候,有事情你也找他帮过忙,他也从来不拉稀摆带的,现在他把生意交给你,无非是觉得他孙女年纪轻,怕守不住家业,需要一个有能力的人。”说到这里,申二狗停了下来。
唐哲嗯了一声,说道:“你继续说。”
申二狗又说道:“还有就是对我们是有利的,至少我们才来林城,需要一个码头站住脚跟,你也说过,郝博渊黑白两道都吃得开,他能把整个林城的生意托付给你,是绝对的信任,何况还有李应堂那个家伙,那人可是个人精,以后我们自己的生意上面要是有点什么事情,也能有个照应。”
见申二狗说完了,唐哲叹了一口气,看来申二狗还没有完全理解这其中的意思。
郝博渊最爱的就是他的宝贝孙女郝好,能把所的有生意托付给唐哲,其中恐怕是也因为一路上郝好的原因。
“如果只是帮忙打点一下生意场上的事情,对我来说倒不算什么。”唐哲又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唉,怕就怕在,他家那个太妹孙女。”
申二狗嘻笑地问道:“唐哥,说了半天,那个郝好到底长什么样子呀?她有小月姐漂亮吗?”
唐哲瞪了他一眼,骂道:“你是不是倒二,脑壳头想什么呢?”
“倒二”是林城往西骂人的话,邛水那边的人一般都不这么骂人。
申二狗已经在林城呆了这么久了,也能完全听明白,虽然被骂了,还是笑嘻嘻的,继续说道:“我晓得你在怕什么了,是不是因为你说的那个太妹长得太漂亮,你喜欢上人家了?唐哥,要我说你大可不必这样纠集,直接把两个都收了不是更好?”
唐哲在他的脑袋上拍了一下:“越说越没正形了哈”
申二狗捂着脑袋跑了几步,求饶道:“唐哥,轻一点,我不敢了。”
唐哲严肃地说道“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不论是漂亮也好,还是德行也好,她都没办法和小月比。”
申二狗哦了一声,说道:“这我就明白了,你是怕答应郝博渊了,以后他孙女一直缠着你吧?”
唐哲没有说话。
申二狗继续说道:“我觉得你想得太过多余了,这差不多一年来,你身边还缺少追求者吗?以前孝贤婶给你介绍的那个林丽,还有那个胡知青,都是个顶个的漂亮,小月姐又不是瞎,她能看不出来?”
申二狗见唐哲脸色温和了一些,又说道:“郝家有钱有势,能黑白通吃,不过我还听说胡知青家妈和老汉都是省里的高官呢,你和胡知青在一起的时候,怎么没有担心小月姐会吃醋?现在一个郝好就让你如临大敌一般,这可不像我认识的唐哥。”
唐哲苦笑一声,申二狗毕竟太年轻,看事情只能看到表面,他哪里知道,胡静、林丽、郝好以及沈月,这四个人完全是不同类型的人,胡静是喜欢唐哲,不她只是停留在心里,不会做出过分的事情,而林丽只不过是通过别人介绍的,说得难听一点,他们之间只能算是勉强认识,沈月则和她们都不一样,这个女孩子外表看上去柔柔弱弱,可是内心却无比坚强,而且也特别单纯。
而郝好呢?在外面见惯了大世面,性格更加泼辣,敢爱敢恨,估计她这样的人,做事会不择手段,这也是唐哲一个晚上没有睡好的原因。
第706章 看房
女人爱起人来,比男人更疯狂。
这次狱簏寺之行,虽然没有找到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还让郝博渊丢了性命,但是从林城出去,再回到林城,唐哲明显能感觉到郝好对他的感觉有些变化。
两世为人,唐哲怎么可能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他的心里只有沈月,除了沈月,他也装不下任何人。
想到这里,他索性也不再去想了,往前走了一段路,天越来越亮,路上三三两两的行人,目光空洞,迈着沉重的步伐,为新的一天生活而奔波。
唐哲拍了拍申二狗的后背,说道:“走吧,我请你吃嗦嗦(面)。”
两个人回到肠旺面馆的时候,已经有几个客人了,他们俩一人点了一碗肠旺面,大口地吃起来。
申二狗问道:“唐哥,你今天要去超市吗?”
唐哲吞了一口,回道:“我们一起先去超市看看吧,今天你不是打算搬过去吗?东西搬完了,我再骑车去郝家看看。”
和申二狗把东西搬去了超市,时间还好,田国强和王亚新都还没有来,他们俩各选了一个房间,把床铺铺好。
门市部那边,货柜已经做好,就等进货。
唐哲随便溜了一圈,就看到田国强骑着他的那辆红鸡公过来了,看到唐哲,先是打了个招呼,然后回到店里面,三个人坐一起,商量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没多久,王亚新也骑着那辆自行车来了,看到大家都在,他笑呵呵地先是打了招呼,然后从中山装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摩托车票递给唐哲:“喏,你上次说要弄一张票,我给你搞来了。”
唐哲接过去,问道:“我不是让你弄两张吗?怎么才一张?”
王亚新尴尬地笑了笑,说道:“我年纪大了,突然要换摩托车还不习惯,万一哪天一个不小心摔倒了,这老胳膊老腿的,没有一年半载都好不了,骑惯了单车,轻便还安全。”
唐哲见他不肯买,也知道他心里是怕欠唐哲在太多人,便也不再说什么,接过票又转交给申二狗:“二狗,你有空了去给我挑一辆吧,今天我先骑你的车。”
然后问田国强:“田哥,羊城那边的货怎么样?大概什么时候可以送来?”
田国强咳了一声,说道:“就等我们这边确定开业时间了,到时候打电话或是拍电报给他们发货就行。”
唐哲点了点头,问道:“你们看大概还有多少天可以开业?”
王亚新回道:“装修已经搞完了,就是一点收尾工作,估计再过半个月就可以了。”
唐哲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田大哥,我想在超市里装一部电话,这样联系起供销商来也方便一些,你看怎么样?”
田国强笑道:“我早就有这种想法了,正打算和你商量,这样吧,下午我就去联系,尽快把电话线给牵过来。”
三个人又聊了一会儿,唐哲便把申二狗叫起来,说道:“你不是说这边房子看好了吗?我们去看看吧,合适就租一套,这样也方便一些。”
田国强在一旁听了,忙说道:“唐兄弟,你们要生房子?”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招待所毕竟只是一个临时住所,不是很方便,我想在这边租一套或是买一套。”
他听田国强的意思,好像手上有资源,又问道:“田大哥,你有认识要出租房子的?”
田国强回道:“出租的倒没有,不过正好认识一个人,就在喷池不远,他现在调到了外省去工作,想把他爹妈都接过去,林城的房子就打算卖掉。”
说到这里,他补充道:“他们家的房子还没有建多少年,还是那朋友结婚的时候新建的二层小楼,带一个院子,你去看看吧,要是合适,我倒可以给你们搓合一下。”
“那真是太好了。”唐哲连忙说道:“二狗找的是那种单位职工大院,说实话,我还真不是很喜欢住大院里,那二狗,我们就直接跟田大哥走吧。”
王亚新回道:“我在这里盯着工人,你们去忙吧。”
三个人走了十几分钟,路上田国强继续介绍着:“房子的主人叫孙德黔,今年七十多岁了,儿子原本在本省工作,因为儿媳和孙子都在外省,为了方便照顾家庭,便申请调去了外省,女儿嫁到了京城,现在林城就他们老俩口,前些日子老太太生了一场病,虽然治好了,但是子女都不放心,尤其是他儿子,硬要他搬过去和他一起住,还在那边给他们安排了房子,见老人不愿意搬,他就到处找人,想把房子卖了,我和他算是小学初中的同学,所以他也在问我有没有认识要买房的人。”
“喏,就在前面。”田建国指着不远的一个小山坡处,一栋看上去还比较新的二层平房就出现在眼前,房子前面的围墙上,爬满了蔷薇,院子里还摆着几盆花草,看得出来,这里原本的主人还是很会享受生活。
田国强走到院子前,敲了敲门,不一会儿,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来开了门,见是田国强,一下子高兴起来,笑着问道:“是国强呀,好久没有看到你了,你爹妈身体还好吧?”
田国强回了句:“他们二老身体还好,孙伯伯,伯娘呢?”
孙德黔把他们请进屋里,对田国强说道:“她呀,半个月前就被攀高接过去了。”
田国强笑着问道:“攀高现在官是越做越大,你们二老早就该跟着他去享福了。”
孙德黔说:“享福,享个苞谷福,人家都说女大不中留,我看养个儿子也没得想,交给了国家,就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嘴上这样说,但是脸上却是一脸的骄傲与自豪。
田国强对他介绍道:“上次攀高和我说过要卖房子,这个是唐哲唐老板,他刚来林城,正想找个落脚的地方,我就带他来看看。”
孙德黔哦了一声,叹道:“唉,在这个地方做了几十年,临到老了,还要当回搬家客;房子就是这个样子,国强晓得,还是攀高结婚的时候才修的,花了不少功夫呢。”
第707章 空巢老人
孙德黔一边介绍着,一边叹息着。
人类是比较念旧的生物,尤其是老年人,常言道:故土难离!说的就是他们这一代,祖祖辈辈都生活在林城,从他出生起,七十多年来,从来没有离开过,可是临到老了,却要变成候鸟一样,要不然,就要变成空巢老人。
他原本是不想去麻烦儿子的,趁着自己还能动,前段时间老伴摔伤了,孙攀高说什么也得把他们二老接去那边一起生活。
他本来就是一个很孝顺的人,看不得父母受苦受孤独,更不消息说他现在属于体制内,更怕别人在背后说他不孝。
唐哲能理解孙德黔这种感觉,也不禁有些唏嘘,同样作为子女,上一辈子,父母没有享过一天的福,这辈子,他觉得在唐家山修建一栋新房子,让父母搬到里面,有吃有穿的,就是享福了。
直到这个时候,他发才现,自己两世为人,在这一方面居然还是大错特错。
孙德黔不需要孙攀高姐弟俩给他多少钱,只要他们过得好,哪怕这么大年纪了,也不想去外省麻烦他们。
而他自己的父亲呢?
唐自立和陈秋芸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唐哲赶快结婚,他们好早一点抱孙子,唐哲现在很少回家,但是他从来没少过二老的生活费,家里现金至少还有一两千放着,在这个时候,可以说是一笔巨款,而他们俩从来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
唐自立被野猪打伤了,到现在干体力活还有些费劲,唐哲也不止一次的说过不让他再干苦力活,可是唐自立嘴上虽然说没有干多少,家里四口人的地方,没有一块丢荒的。
但是,他们真的幸福吗?
唐婉转到城里去读书了,唐哲很久才回一次家,作为父母,当然希望自己的子女出人头地。前三十年子看父,后三十年父看子。
子女成年了,有了本事,父母再苦再累,也觉得脸上有光,逢人谈论起来,更是一脸欣慰。
孙德黔是这样,唐自立夫妻难道不是这样子吗?
想到这里,唐哲觉得心里有些难受,便问道:“孙伯伯,你老人家开个价吧?”
孙德黔问道:“你不再好好看看房子?”
唐哲笑道:“你也说了,这是你给你儿子修来结婚的新房,父母再亏欠自己,也不会亏欠子女,正好我爹妈也上年纪了,你这房子房间也多,等买下来了我把他们接上来。”
他可不是说着玩的,自从看到孙德黔之后,他便有了这种想法,林城离邛水只一天的路程,生活习惯什么的也大同小异,如果真的把唐自立他们接上来,也许能生活得很习惯。
孙德黔愣在那里,转头盯着自己一手一脚建的房子,不说话。
田国强在一旁说道:“孙伯伯,攀高可是日盼夜盼等着你过去呢。”
孙德黔听了,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也没有卖过房子,不知道现在什么价,你们天天在外面跑,应该心里有个数,只要不让我这老头子吃亏就行了。”
他把球踢给了唐哲,如果唐哲出的价钱不合适,他正好可以借口不卖了,对他来说,去儿子那里是早晚的事情,但他还抱着能拖一天就算一天的心理,只要老太太身体养好了,万一哪天她吵着要回来,也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唐哲则是看着田国强,对说道:“田大哥,你和孙伯伯也是熟人,要不你出一个价吧,我听你的。”
田国强看着孙德黔,问道:“伯伯,你看怎么样?”
孙德黔嗯了一声,说道:“就依你吧,想来你也不会让我吃亏。”
田国强连忙说道:“伯伯,我和攀高是什么样的关系你是知道的,就算亏我,也不会让你吃亏,我也了解过,市场上像你这样的房子,价格差不多是在六百八到七百二之间,我作个主,开个吉利数,八百块钱,你看怎么样?”
孙德黔看了一下唐哲,见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知道唐哲对田国强出的价格并不觉得高,便说道:“依我看,八百八十八更吉利,要不就八百八十八块钱吧,这里还有这么大一个院子,后面还有一块地,都是你的了。”
田国强有些为难地看了一眼唐哲,对孙德黔说道:“伯伯,小唐也是我的兄弟,我和他的关系,跟攀高是一样的,你要是说多个一二十块钱,我给他出了都无所谓,这一下子多了八十多块钱,你看能不能再少一点?”
唐哲也说道:“房子是好房子,就是这个价格,比市场上多了差不多一百块,伯伯,我今天来也是诚心诚意想和你做成这笔生意,你也诚心诚意的出个价。”
孙德黔看了一眼田国强,又看向唐哲,说道:“行吧,八百六十八,一口价了,你们要是不买的话,就算了。”
田国强还想说什么,唐哲便应道:“行吧,伯伯,那就说定了,我现在去取钱,一会儿你把你们居委会的书记和主任请过来,给我们写一个凭证吧。”
孙德黔摆了摆手说道:“不用,我这个房子什么手续都有,等你取了钱回来,我们一起去过户给你就行了。”
唐哲拍了一下手,说道:“那太好了,我还以为这种自建房没有手续呢?”
田国强说道:“前几年做了一次登记,不管是自建房还是大院房,都做了登记。”
唐哲便让田国强陪着孙德黔,一方面是怕他反悔,另一方面是觉得老人太过孤单,他则是和申二狗一起回到喷池附近的银行取了钱,再返回孙家,交了钱,已经是中午了,孙德黔做了几个家常菜,就在他家吃了午饭,下午的时候,他和唐哲去了建设局过了户。
出了建设局,孙德黔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唐哲说:“小唐啊,今天就忙着办手续,还有件事情要和你说一下,家里还有这么多东西,一时也搬不完,我得请两个人把它们弄到市场上去卖了,然后再收拾出门,前前后后也要好几天吧,你看行吗?”
唐哲本来也不急着搬,便说道:“没事的,伯伯,你慢慢搬就行了,等弄好了,你来喷池新开的超市那里给二狗或是国强说一声说行。”
得了唐哲这句话,孙德黔满心欢喜地回去了。
第708章 遗憾
一天下来,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买房子这件事情上,等办完这些回到超市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王亚新、田国强和申二狗正在超市里等着他。
四个人简单聊了一会儿,唐哲想起来一天没有去郝家了,便找申二狗拿了钥匙,骑着那辆红鸡公往郝家去。
今天他再次来才知道,郝家这个寨子叫雷公寨,后面的山叫雷公岭。今天郝家的灵堂已经搭起来了,由于郝博渊的关系,整个雷公寨的人对他印象都非常好,整个寨子的人都自发的来帮忙了。
唐哲把车停好,进了郝家的四合院,李应堂黑着眼圈过来打招呼,他身边还跟着一个三十多岁,留着平着的黑脸大汉。
李应堂对唐哲介绍道:“唐先生,这个是歪三。”
唐哲看了一眼歪三,一开始他以为歪是是因为他嘴歪的,没想到这个家伙长得还蛮帅气挺拔。
见唐哲有些疑惑,李应堂说道:“因为他这个人太调歪(捣蛋)了,家里排行老三,所以都叫他歪三。”
歪三对唐哲弯腰行了一个礼,说道:“唐哥好,你以后叫我老三就行。”
唐哲连忙回礼道:“那哪行呢,你年纪比我大,以后我叫你三哥吧。”
李应堂说道:“先生,你去打牌吗?”
天井里已经摆上了好几张桌子,都是在打牌的,唐哲看了一眼,这些人打的牌大部分都是字牌,不过这边的字牌和邛水的又不一样,邛水的字牌上字是僰书,从小字的一到十以及大写的一到十总共八十张。
而林城人打的字牌是楷书,也是八十张,他没有打过林城字牌,更不知道这里兴什么名堂,便问道:“你会不会粘麻雀?”
“粘麻雀?”李应堂和歪三都摇了摇头。
唐哲又问道:“那开开呢?”
两个人还是摇头,说道:“你说的那个是你们邛水字牌吧?我们不会。”
唐哲见他们不会,便说道:“那算了吧,我过来也是看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
李应堂说道:“小姐和两位小先生都在堂屋,你要不去堂屋坐坐?”
唐哲应了一声,对李应堂说道:“行,你先忙着吧,我自己去找他们。”
进了堂屋,他先给郝博渊上了一柱香,拜了拜。
郝好等他上完香之后,站起来叫他过去,拖了一下自己坐的那张凳子,让出一半来让唐哲坐下。唐哲看了看周围,也没有别的位置了,便坐在郝好身边。
坐下后,他才看清火盆这一圈坐的都是郝家人,除了郝好之外,郝松林、郝墨林,还有他们的妻子儿子都在。
唐哲点了一下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郝松林咳了一声,问道:“你就是唐哲?”
唐哲点了点头。
郝松林说道:“郝好和应堂把老爷子临终时的话都和我说过了,以后林城的生意,还得你多费心。”
唐哲不想在郝博渊葬礼上谈论这个事情,便说道:“郝叔叔,这件事情还是等老爷子上山了再说吧。”
郝墨林咳了一声,站起身来,对郝松林使了一个眼色,然后便离开了。
郝松林便对唐哲说道:“小唐,我们兄弟在港城都有生意,也很忙的,有些事情等不到葬礼结束,这样吧,正好今天你也来了,我们这里也要后天才待客,还有些时间,这里太吵了,说话不方便,请跟我来吧。”
说完站起身,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两下。
郝好也站起身来,对唐哲说道:“走吧,我和你一起去。”
唐哲不知道郝家兄弟要和他说什么事情,难道老爷子林城的生意还有什么要交待的?正好,既然郝家兄弟自己说了,他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和他们摊牌,这趟浑水他还不想趟呢。
跟着郝好离开了堂屋,从屋外阶沿走到尽头,是一个楼梯,郝好先走了上去,唐哲也跟上去,再转了一个角,来到了一个房间。
房间里摆着一张茶几,还有几张椅子,看来这里便是他们平时接待比较亲密的朋友或是谈论生意上的事情来的地方。
郝松林和郝墨林已经坐下了,见唐哲进来,郝松林指了一下对面的椅子让他坐下。
郝好则是自己拉了一张椅子在唐哲旁边坐了下来。
“两位叔叔,正好我有件事情也想和你们商量一下。”唐哲开口说道。
郝墨林抬了一下手,打断了他的话,说道:“你的事情先等一下再说吧,我问你,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是不是真实存在的?”
唐哲没想到他会问这个,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我可以百分之百肯定,绝对是真实的。”
郝墨林哦了一声,说道:“本来我是不太相信这东西是真实存在的,不过上次你卖给我父亲那块江汉国玉玺,的的确确是真实存在的,说明你是有些真本事,但是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是两千多年前存在的东西,最早出现是两千六百多年前,最晚出现也是两千年前了。”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是的。”
这一下轮到郝墨林沉默了,唐哲答应得太干脆太肯定了,这东西两千多年来,从来没有人见到过。
郝松林把茶杯往唐哲面前推了推,说道:“老爷子就是在这个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上丢的性命,找不到这个面具,将是我们兄弟俩一辈子的遗憾。”
唐哲还想说什么,郝好接过了话,说道:“爸爸,二叔,爷爷去世的时候再三说,不应该去找那个东西,它太邪魅了。”
郝松林哼了一声,说道:“你个女娃娃懂得什么,是它夺走了你爷爷的性命,找到它,是我们这一家人的使命。”
郝墨林对唐哲说道:“小唐,既然你知道面具在哪点,等老爷子上了山,我们还想再麻烦你一趟,带着我们兄弟俩,去把它找出来。”
唐哲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也记得郝博渊在弥留中,还说过不要再找那个面具了,可是现在这两兄弟像是着了魔一样。
他正想拒绝,郝松林说道:“当然,我们也不会让你白白辛苦,等找到了面具,林城的产业,我们会送三分之一的股份给你作为回报。”
第709章 代言人
郝松林开出的条件不可谓不诱人,郝家在林城产业的三分之一,在那个年代可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就算是放在后世来说,也是不可估量的。
每个时代都有一群弄潮儿。
郝家就属于那一类。
林城的产业只是郝家冰山一角,他们主要还是以港城的生意为主,既然郝博渊临终前有了安排,而且郝松林对自己的女儿十分了解,说明这个唐哲是有一些过人之处。
但是他们显然对唐哲不了解,只见他摇了摇头,说道:“要找面具很简单,不过出了老爷子这档子事情,我想,暂时先缓一缓,等开了年我再去给你们带上来交给郝好,由他转交给你们。”
“不!”郝松林还没有等唐哲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说道:“小唐,你不知道,那个面具现在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不管有多危险,我和墨林都必须亲自把它找到。”
郝好也在一旁说道:“唐哲,我爸爸说得对,虽然我爷爷不希望我们再去找它,但是,那是我爷爷毕生的愿望,为止他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算我求你了,等我爷爷上了山,再帮我们家一次,好吗?”
唐哲看着三双渴望的眼神,无奈地点了点头,说道:“好吧,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郝松林听到他同意了,非常开心,但是听到他还有要求,一下子又变得严肃起来,问道:“说吧?如果你是觉得股份太少,我们还可以再给你加一些。”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这一次不管找得到找不到,或者说找到了你们能不能带出来,等回了林城之后,股份我不会要,而且之前老爷子说的把生意交给我的事情就不再作数了。”
听完他的话,三个人都是一脸惊讶,要知道多少人削尖脑袋想着来帮他们郝家,不管是当串串也好,还是当伙计也罢,那可都是肥差,工钱也是林城最高的。
何况,还有股份。
“唐哲,你、你脑壳没有烧坏吧?”郝好首先站起来,看着唐哲问道。
唐哲轻轻地点了点头,说道:“放心,我清醒得很。”
郝墨林嘴角露出一丝不可察觉的笑,问道:“那么,你要我们付出什么呢?”
“我什么也不需要,本来之前我就给老爷子说过,他不用去,由我去把那面具带来,可是他不同意,而且我之前也答应过他,他帮了我,我以这个面具作为报酬,既然我的报酬还没有付,所以,你们就算不去,我也会把它找回来。”
郝家兄弟在商场摸爬滚打几十年了,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可是,眼前的唐哲竟然为了一句承诺,而放弃几十万的资产,不由得让他们兄弟俩刮目相看,郝好则是对着她父亲挑了一下眉。
房间里陷入了一阵沉默。
足足十来分钟之后,郝松林才说:“既然你说了,股份不需要的话,我们不会强求,当然,我们永远给你留着,只要你想,随时可以兑现,但是,让你打点林城的生意,是我们家老爷子生前托付给你的,这个我们兄弟俩没办法答应你。”
唐哲有些急了,说道:“那个时候情况不一样,老爷子伤得很重,我暂时同意,也是为了安老爷子的心,这一点,郝好知道的。”
郝好却说道:“我只知道你答应我爷爷了,男子汉大丈夫,答应别人的事情就应该做到。”
唐哲回道:“两位叔叔,实话告诉你们吧,我在林城也有自己的生意,实在是抽不开身再来管你们家的事情。”
郝松林笑道:“我知道你卖了玉玺,赚了不少钱,可那些和我们家的产业比起来,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唐哲,你要想清楚,帮我们家打点生意,工钱同样不会亏待你,而且找到了面具,股份还是算你的,这相当于也是你自己的生意。”
郝好脸上的表情更多的则是失望,她不知道这么好的条件,唐哲为什么要拒绝,难道,是因为她不够漂亮?
她嘟着嘴,生起气来,一句话也不说。
郝墨林似笑非笑地看着唐哲,说道:“小唐,这样吧,我们这边也还有几天,你也利用这几天好好考虑考虑。”
唐哲还想说什么,郝松林站起身来,说道:“就这样吧,你考虑好了再说,来的客人比较多,我们先下去招呼客人吧。”
说完转身便往楼下走去。
唐哲无奈,也只好跟上,下了楼,他没有再去堂屋,而是在天井里找了一个地方独自坐着,李应堂凑过来,招呼歪三:“老三,给唐先生泡杯茶来。”
歪三在不远处应了一声,不多便端了一杯茶过来,双手递给唐哲。
李应堂也坐到唐哲的板凳上,叹息道:“真是世事无常呀,前几天明明还好好的一个人,一下子突然就没了,唉……”
唐哲知道李应堂和郝博渊的关系,安慰道:“你也要节哀,活着的人总要往前看吧。”
李应堂轻轻点了点头,说道:“以后,有任何事情,你吩咐我就行了。”
唐哲有些尴尬,刚才他还在和郝家两兄弟推脱这件事情,没想到李应堂已经把他当成了郝博渊的代言人。
歪三也在一旁说道:“唐先生,需要出力的事情,就可以交给我歪三,我保证给你办得妥妥的。”
黄军的事情,他并没有亲眼见到,感激地看了一眼歪三,说道:“林大那边的事情,还要谢谢你。”
歪三连忙说道:“唐先生,你这样说可是让我折寿的,不过是几个烂搞搞而已,没事的。”
李应堂见唐哲提起了这件事情,轻咳了一声,小声对他说道:“唐先生,还有件事情我得和你提前说一下,杨威那边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消息,说是你是幕后指使,他们现在正在想办法对付你,你要多加小心才是。”
歪三也说道:“要不要我派几个兄弟过来保护你?”
唐哲连忙摇头,说道:“不至于,我自己能保护好自己,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连面都没有出,杨威他是怎么知道是我找的你们?”他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歪三,带着几分寒意。
第710章 烂钟
唐哲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多,在林城,除了申二狗和沈月外,就连田国强他们都不知道他和郝博渊的关系,更不消说他和歪三之间,还隔着一个郝家。
歪三回道:“唐先生,这一点我们也不是很清楚,还在调查中,不过他们想针对你,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关系,而是好像知道你在林城做了其它生意,他们想找你的麻烦。”
听到这里,唐哲更疑惑了,说道:“难道是那个叫黄军的还不死心?”
歪三回道:“不是的,我听说杨威最近收了一个小弟,那个人好像对你很感兴趣。”
“哦?”唐哲抬眼看着歪三,问道:“你晓得那个人叫什么名字吗?”
歪三摇了摇头,说道:“真名叫什么还不清楚,不过别人都叫他烂钟。”
唐哲心里咯噔了一下,听到这里,他已经有了答案,对歪三说道:“我明白了,谢谢你,三哥。”
歪三怔了一下,忙说道:“唐先生以后还是叫我老三就行了。”
李应堂看着唐哲的表情,问道:“你似乎已经知道那个人是谁了?”
唐哲轻轻地点了点头,说道:“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他,不过现在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而且我也没有亲眼见过,只是猜测罢了。”
李应堂问道:“要不要我安排几个弟兄过去查一查?”
唐哲摆了摆手,说道:“等过段时间再说吧,现在老爷子的丧事要紧,三哥既然已经说了他们有心针对我,我自己也会设防。”
当天晚上唐哲回了超市之后,敲开申二狗房间的门,两个人坐在一起聊起了关于今天歪三说的事情。
申二狗听完,惊讶得张大嘴巴,说道:“不会吧,唐哥,你的意思是大忠有意针对你?”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在林城除了我们几个,还有谁了解我的?”
申二狗又想起了刚和易芳沈月他们来林城的那一晚,大忠在火车站摆着蜂窝煤炉卖洋芋的事情,那一晚,他们明明看到杨威对大忠大打出手,这才过去一个来月,他们怎么混到一起去了?想到这里,申二狗又说道:“唐哥,再怎么说,你们也是亲亲的堂兄弟,你的爹和他爹还是吃同一胞奶长大的,他狠得下心来这样做?”
唐哲苦笑道:“你不了解大忠的为人,和他妈是一个样,越是亲的人,他巴不得你越过得差,之前我们两家是什么样子,你又不是没有见到。”
申二狗也叹息道:“倒也是,要是别人家的叔叔伯伯在大队里当个队长文书什么的,不要说有多沾光,至少干的活也轻松些,不至于像你们家一样,和我们家这种黑五类分子没有多少区别。”
“倒是你们家,他爹被抓了之后,唐欢唐乐两姐妹一直都是你们供着读书,还给欢欢找了个好工作,这样的事情,放在谁家,谁不感激?大忠他就算是铁石心肠,和你不对付,也应该看到他两个妹妹今天的生活是离不开你们的。”
唐哲无奈地说道:“本来我是不想再和他沾有任何关系的,林城这么大,他过他的生活,我过我的日子,真要是他想搞鬼的话,这一次,我也不再讲任何兄弟情面了。”
申二狗对他说道:“唐哥,你说的那个歪三怎么样?既然消息是他告诉你的,不如你就找他,让他出面解决不就得了?”
唐哲本来不想再欠郝家任何情,等郝博渊上了山,他便带着郝家两兄弟去桃花溪一趟,把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找到,然后便和他们划清关系,这个时候,更不想再找歪三来做这件事。
见他不说话,申二狗知道他肯定有自己的想法,他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唐哲对他说道:“二狗,最近做任何事情,你还是要多加小心才是,这两天开始,可以先把员工给招好,面试的时候,我让田大哥来,你也在一旁看一下,最好也找两个身体好,脑子灵活的。”
申二狗点着头,说道:“好的,唐哥,我记下了。”
唐哲又问道:“新车今天骑回来了吗?”
申二狗摇了摇头,说道:“还没有呢,现在我也住在超市了,加上今天有一点点忙,明天再去。”
“郝博渊还有两天才上山,我打算明天一早去林大那边一趟,下午再去雷公寨,明天上午,你和我一起去吧。”
“好的。”申二狗答应着。
接下来没有什么事,加上唐哲从雷公寨回来,已经很晚了, 两个人便各自回房间睡去。
第二天一早,他们便赶到林大那边,唐哲没有去学校,而是直接去了录像厅和溜冰场那里,找到正在盯着工人施工的刘绍明。
“唐老板,你来了?”刘绍明看到唐哲,连忙过来打招呼。
唐哲点了点头,介绍道:“这位是我兄弟申建军,今后我不在林城的时候,你有什么事可以和他商量。”
刘绍明连忙对申二狗点头,叫了一声:“申老板。”
申二狗初初听人叫老板,脸还红了一下,不过立刻就恢复了过来,说道:“刘大哥,唐哥和我说起过你好多次了,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相互照应着。”
唐哲问道:“杨大哥呢,他们还在出摊吗?”
刘绍明摇着头说:“自从我们这边工人进了场,他们两口子都过来帮忙来了。”说到这里,跑到一扇门口,对着里面喊道:“老杨,老杨,快过来一下。”
隔壁传来杨通华答应的声音,不一会儿,杨通华满身灰尘的走了过来,一看到唐哲,就打起了招呼:“唐兄弟,你不是回邛水去了吗?这么快就回来了?”
刘绍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着说道:“什么唐兄弟,他可是我们的大老板,你以后得叫唐老板,知道么?”
杨通华脸一红,尴尬地笑了笑:“习惯了,唐老板你不要怪罪哈。”
唐哲笑道:“哪有那么多规矩,我们天南地北地走在了一起,从今以后,那就是亲亲的兄弟,以兄弟相称最合适,对了,这就是我上次和你们提起过的,我的兄弟申建军。”
第711章 给申二狗介绍女朋友
几个人互相打了招呼,然后又在场地里转了一圈,唐哲对申二狗说道:“二狗,以后你除了超市那边,还要多抽一些时间来这边打理一下,多了解一些,将来我们还要多开几家分店。”
申二狗点着头。
杨通华一脸的羡慕,他现在就是一个字——穷。
老家那么多张嘴等着吃饭,两口子在林城来摆地摊,结果又遇到那些小混混,钱没有赚到,还弄了一身的伤。
唐哲弄这个店的时候,他和洛茵商量过好几次,可是俩口子都拿不出一分钱来,想要从家里借钱,更不可能,家里那些亲戚,一个比一个穷,反而认为他在林城做了大老板,巴不得他倒借一些出去。
唐哲见到杨通华的表情,一下子就了解了他的想法,便说道:“现在大家都努力做事,录像厅在林城还不多,而且很多录像厅里片子非常少,我有办法弄来更多的片源,片子多了,就会吸引更多的人,赚钱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等再开下一个店的时候,大家身边都有了积蓄,到时候都可以入股进来。”
杨通华立刻高兴起来,问道:“这么说像我们家也还有机会了?”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当然有机会,现在正是改革开放的初期,遍地都是机会,遍地都是黄金,只要肯干,不愁赚不到钱。”
大家说说笑笑的,转眼便到了中午,洛英已经做好了饭,菜虽然不多,却做得色香味俱全,唐哲忍不住夸了好几句,倒弄得洛英有些不好意思了。
洛英看着申二狗,问道:“二狗兄弟,你耍朋友没有?”
申二狗脸一红,摇了摇头。
杨通华哈哈一笑,说道:“脸红了,哈哈,这很能说明问题哈。”
洛英不解地问道:“脸红就是人家还没有耍过嘛,有什么好笑的。”
杨通华笑着说:“二狗兄弟还是个满筒。”
他话一说完,大家都哈哈地笑了起来,只有申二狗羞红了脸,头只差埋到碗里去。
洛茵笑着拍了杨通华一下,说道:“人家二狗兄弟才多大一点,对了,二狗兄弟,你有十八岁了吗?”
申二狗摇着头,回道:“嫂子,我才十六岁。”
洛茵哦了一声,说道:“是年轻,这么年轻,就这么有本事,真是不能比呀。”
杨通华嘿嘿笑道:“你是不是打算把你小妹介绍给二狗呀?”
洛茵微笑着说道:“我小妹年纪倒是和二狗兄弟般配,都是十六岁,就是人家二狗兄弟是做大生意的,哪里看得上我们那些山旮旮里的姑娘嘛。”
唐哲知道杨通华他们俩口子的用意,要是能和申二狗攀上亲戚,那也算是和自己关系更踏实了,不过他倒觉得申二狗太年轻,虽然这个年代农村十六七岁结婚的大有人在,反正扯不扯结婚证没关系,双方家长请先生看个好日子,然后摆上几桌酒席,亲朋友好友来见证一下,就算是正式的夫妻了。
那个时候的婚姻,大多与爱情无关,但只要嫁进了门,就是那种打都打不跑的那种。
申二狗自己也从来还没有过这种想法,一来是他太年轻,对男女之事还处于懵懵懂懂的状态,二来他觉得现在跟着唐哲在一起,就应该好好把事业搞起来。
出门的时候,申厚植就告诉过他:“遇良人先成家,遇贵人先立业。”唐哲就是他这辈子生命中的贵人,他现在所有的心思都是放在唐哲的生意上面。
便回道:“谢谢嫂子好意,我还年轻呢,暂时没有考虑那些事情。”
洛茵听完,看向唐哲:“老板,二狗说年轻呢,也是年轻,不过说到成家,也可以成家了,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呀,也和通华耍起了朋友呢。”
唐哲见她把球抛给了自己,便笑着说道:“嫂子,二狗现在还年轻着呢,这几年再说也不迟。”
申二狗见唐哲表了态,立刻回道:“对呀,嫂子,我姐都还没有嫁人,我怎么能先谈呢。”
刘绍明笑着说道:“二狗兄弟这个想法也是正常的,这个年头谁家要是弟弟妹妹成了家,哥哥姐姐那就不好找了。”
“我还在想着明年送二狗去点兵呢。”唐哲放下碗筷,对大家说道。
洛茵听完,这才作罢,为了缓解尴尬,笑着说道:“好男不当兵,当兵有什么好的,我看现在这个世道哪,一天天的都在变,以前是打土豪,斗地主,现在呢,国家都提倡了,抓经济,还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杨通华用手肘碰了一下她,说道:“当兵有什么不好的,男子汉就应该去当兵,为国家出力,人家不是说了嘛,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这辈子倒是想过去当兵,可是当时身体条件达不到。”
见大家都吃好了,洛茵起身收拾碗筷,唐哲又和刘绍明他们聊了几句,便去学校找沈月。
申二狗也跟了出来,路上,申二狗问道:“唐哥,你说的让我去当兵,是真的吗?”
唐哲看着申二狗,从他的眼神中,看到期望又有些迷茫,便问道:“二狗,你想去当兵吗?”
申二狗怔怔的看着前方,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我想去,可是,我公就是当兵的,他能保卫国家,可是连我们姐弟俩都保护不好……”
说到这里,他眼睛有些红了。
唐哲手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改朝换代都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申二狗又问道:“可是,我们家这种成份,真的能过得了审吗?”
唐哲本来说的是一句玩笑话,他不想洛茵因为给申二狗介绍女朋友的事情一直纠缠着,才撒了一个谎,他本身前世就是当兵出身,对当兵有着很浓厚的感情,所以自然地说了出来。
见申二狗纠结着这个问题,他便说道:“二狗,你现在大可不必纠结,如果你真想去的话,也要等明年秋天了,现在还早得很,你先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生意上,如果到时候你还想去,我给你找关系。”
第712章 初心
申二狗低着头,慢慢跟在唐哲身后,直到走到校门口,他才回道:“唐哥,当兵的事情,我暂时没有这种打算,只要你不把我踢开,这一辈子,我都跟着你。”
唐哲欣慰地再次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走吧,去找小月。”
沈月正在洗衣服,就看到黄莎神神秘秘地走到她身边:“小月,你猜谁来了?”
沈月放下手中的衣服,对黄莎说道:“肯定是哲哥来了,今天你帮我洗一下,下次你的我帮你洗,谢谢你了。”
黄莎哼了一声,嘟着嘴说道:“早知道不告诉你了,重色轻友的家伙。”
沈月拉起她的手,撒娇道:“求你了嘛,我的好莎莎。”
黄莎故意打了一个颤,说道:“真肉麻,快去找你的哲哥哥吧,哈哈。”说完,在沈月屁股上狠狠抓了一把。
“讨厌!”沈月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黄莎嘿嘿笑道:“是不是没有你哲哥哥的手感好?”
“哎呀,不和你说了。”沈月的脸羞得更红,逃也似地跑开了。
黄莎看着沈月跑远的样子,笑得更开心,同时心中又有一点点失落,直到看到沈月下了楼,她才叹道:“唉,有男朋友真好。”说完,挽起衣袖,唱着不太标准的戏腔:“我的公子又在何方……”
沈月下楼就看到唐哲正站在路牙边上的梧桐树下,她恨不得立刻就投入唐哲的怀里,突然看到申二狗在唐哲身边站着,才打消了那种冲动:“哲哥,你回来了?”
唐哲点了点头,问道:“小月,下午有课吗?”
沈月点了点头,然后说道:“要不,我去请个假?”
唐哲笑着问道:“你请假了,到时候会不会挂科?”
“哼,你不相信我的能力?”沈月笑嘻嘻地说道:“我花一个晚上把今天的课程补回来就行了。”
唐哲说道:“好吧,正好有点事儿和你说一下。”然后转身向校外走去:“我们边走边说吧。”
三个人出了校门,唐哲径直带着沈月去了录像厅那里,重新找到刘绍明,对他说道:“刘大哥,这是沈月,也是我们的财务,以后财务这一块,就交给她来办吧。”
刘绍明和杨通华他们都见过沈月两次,还是在摆摊的时候唐哲带着她一起出去吃东西的时候见过,这一次算是真正的认识。
“有高材生来管理,肯定比我这个白口老师强得多,哈哈,以后就麻烦沈姑娘了。”所谓的白口老师,就是不会认字,但是能说会道的人,刘绍明这样说自己,主要还是谦虚。
沈月也客气了几句,算是认识了。
等刘绍明去忙自己的事情之后,沈月问道:“哲哥,这也是你的生意?”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嗯,这里离学校近,我和刘大哥他们合伙弄了一个录像厅和溜冰场。”
“太好了,我们学校一个星期才放一次电影,都是那种老的枪战片,一点也不好看,早就听说录像厅里的电影好看,好多不还是港台片,你这里能弄到吗?”沈月一脸期待地看着唐哲,好想马上看。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当然可以了,以后都是以港台片为主,这样才能赚到钱。”
他其实找沈月来管财务,主要还是因为这一段时间和他想的不一样,等郝博渊上了山,他又得去一趟梵净山,等他回来,那边超市又要开始营业,这样弄下来,差不多就到寒假了。
过了年,科考队又要再次去梵净山进行科考活动,他不能长时间陪在沈月身边,便想着如果让她课外有些兼职,每天刘绍明他们都能见到她,有什么事情,也能第一时间知道,这样一来,他也放心一些。
沈月却有些担心地问道:“可是,我来管财务,刘大哥会不会不高兴呀?”
唐哲笑道:“怎么可能呢?他以后的精力主要是经营管理,你能来分担一下他的工作量,那是再好不过了。”
沈月听完,才说道:“好吧,可是我也没有做过这方面的事情,怕做不好。”
“这个有什么难的,都是些流水账,对了,我一会儿还得去一下雷公寨,过两天又要回邛水一趟,你有空就多来这边和刘大哥他们交流一下,先熟悉起来。”说完,又招呼她:“我们去外面走走吧。”
“雷公寨?”沈月对林城根本就不熟悉,没有听过那个地方,边走边问道:“远吗?去那里做什么?”
唐哲便把郝博渊的事情和她简单说了一遍,沈月听完,唏嘘不已,同时也担心起来,说道:“那里那么危险,我好担心你。”
唐哲安慰道:“不用担心,这一次去,我把枪也带上。”
沈月叹道:“钱真的很重要吗?郝家的钱已经够他们花上几辈子了,还要为了那个什么黄金面具丢了性命,我觉得太不值得了。”
唐哲也无奈地说道:“怎么说呢,钱这个东西,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像他们那种家庭,早已经不是对赚多少钱感兴趣了,而是为了一个心中的追求吧,也许,他们希望得到的,就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东西,那样才能体现得出他们家族的地位。”
听到这里,沈月低垂着脑袋,不再说话。
唐哲看她情绪不高,便安慰道:“你看你这个人,就是太感性了。”
沈月仰头看着唐哲,问道:“哲哥,你还知道你的初心是什么吗?”
唐哲一愣,突然明白了沈月说的是什么,便说道:“我当然知道,这辈子,就是想和你一起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不离不弃。”
沈月嗯了一声,却又叹起了气来,说道:“可是,哲哥,我发现你现在走的路,已经背离你的初心越来越远了。”
这一下轮到唐哲发愣了,站在那里看着沈月,问道:“有吗?我怎么没有发现?”
沈月回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曾经你说过,我们就在八家堰,守着桃子坪那个地方,我在那里教书,你在家里种地,我们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一辈子,可是现在呢,你的事业越来越大,也赚了别人几辈子都赚不来的钱,我、我真的有些担心,怕你忘记了你的初心。”
第713章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沈月继续说道:“我经常听同学们说,男人有钱就变坏,你现在赚了这么多的钱,我真担心你也会变坏。”
唐哲连忙安慰道:“小月,你放心吧,不管我今天生意做得有多大,都不会离开你的,这辈子,你就是我的唯一,而且,我现在努力赚钱,就是为了我们将来能过上想要的那种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沈月看着唐哲:“真的吗?”
唐哲点了点头,捧起她的脸说道:“嗯,你难道不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简单的道理吗?不管我们将来是回八家堰也好,还是就在林城安家落户也罢,总不能靠着我每天脸朝黄土背朝天地种点地来生活吧?那样的生活,和我们之前的生活有什么区别呢?可能唯一的区别就是将来能够真的自给自足,粗茶淡饭地不会挨饿而已。”
“时代在进步,将来我们有了孩子,难道也要为了给他买一件衣服或是玩具而苦恼着经济来源吗?这样的生活不是平平淡淡,而是穷困潦倒,我们这一代人是甩过火柴头、过过苦日子过来的,但是将来我们的一下代呢?别人家的娃儿舔着冰棒喝着汽水的时候,难道我们的子女就眼巴巴地看着只能吞口水?”
唐哲一口气说了许多,沈月听到最后,心中那股子雾霭早已经一扫而空,她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唐哲,轻轻地点了点头,说道:“哲哥,我错了,我不应该怀疑你。”
唐哲在她的鼻子上轻轻刮了一下,说道:“傻瓜,以后不准再胡思乱想了,对了,我在喷池那边买了一栋二层的小平房,有四五个房间,周末的时候,等原来的房主搬了,我再找工人重新装修一下,到时候你周末就可以去那边住。”
“你怎么突然想着在林城买房子?”沈月有些惊讶,他没想到才几天不见,唐哲已经做了这么多的事情。
“我和二狗一直都是住在招待所里,总不是办法,超市虽然开起来了,仓库那边也弄了两间住房,始终还是不太方便,想着将来多数时间都在林城,便先买下来,将来如果不想在林城生活了,转手卖掉也绝对不会亏,再过二十年,房价会像坐火箭一样。”
沈月虽然不懂得二十年后是什么样子,不过唐哲今天再次对她表了态,她现在心里就像是吃了蜜一样。
不过一想到他又要回梵净山去,心中难免又是担心:“哲哥,你这次去山里,一定要小心又小心,上次我们去和那么大一群山狗打交道,都没有一点事,我相信这次你也不会有任何事情的。”
唐哲应了一声,说道:“放心吧,我会小心的,时间也不早了,我还得去雷公山,先送你回学校去吧?”
沈月点了点头,两个人就这样并排着往学校走去。
唐哲到雷公寨的时候,郝家已经举行完了家祭礼,接着便是宾祭,是对逝者的一种追思,唐哲打了号(送礼金),便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第二天一早就是郝博渊上山的日子,当天晚上唐哲便留在郝家守夜,直到下半夜的时候,留下来的人越来越少,大多数人都去睡觉了,唐哲便被歪三他们几个拉着去打牌。
唐哲并不怎么会打牌,一直到早上五点半,他输了差不多一百来块钱,直到阴阳先生来了,大家才散场。
郝博渊的墓地就葬在雷公山上,离家并不算远,到中午十点左右,所有亲戚朋友都返回来吃了午饭。
唐哲找到郝家兄弟,准备打个招呼先回喷池那边,郝家兄弟都还沉浸在悲痛当中,不过还是没有忘记正事。
郝松林说道:“小唐,我父亲的事情今天也算是圆满了,我们港城那边生意也忙,我们兄弟俩商量了一下,觉得就明天出发吧?”
唐哲淡淡地回了一个字:“好!”
郝好站出来说道:“爸爸,这次我也要和你们一起去。”
郝松林瞪了她一眼,说道:“你去做什么?添麻烦吗?”
郝好咬着唇,看到唐哲要走了,鼓足了勇气说道:“爷爷在世的时候,也是同意我和他一起去寻找的,就算是为了完成爷爷最后的心愿,这一次说什么我也要跟着去。”
唐哲心里暗道:“你爷爷临终时候说的可是叫你们都不要再去找了,可是你们没有一个人听。”
郝墨林叹了一口气,对郝松林说道:“大哥,好好从小就是跟着爸爸一起长大的,他们祖孙俩感情深,与其留在这里睹物思情,徒增悲伤,不如让她跟着去,到了邛水,就让她在那里散散心,不去山里不就行了?”
郝松林听了,对郝好说道:“二叔的话你听到了?到了邛水不许进山,我们就带你去。”
郝好还想拒绝,突然又转过了脑子,连忙说道:“好,我就跟着你们到邛水。”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可想着的是:“到了邛水,你们还管得了我?腿长在自己身上,你们说不让我去,我就不能跟着去么?”
郝松林见郝好答应下来了,便对唐哲说:“小唐,那你今天回去收拾一下吧,明天一早,我们来接你。”
郝好问道:“你还是住在那家招待所吗?”
“没有了,我现在住喷池,你们去的时候会在那里看到一家正在装修的百货公司,我在那里等你们。”他想着说超市,但是这个时候超市这个词还没有流行起来,只好说成百货公司。
离开郝家之后,他回到了喷池,想着这次回去要带枪,也要回一趟老家,便去了汪家港给父母还有妹妹以及沈国璋他们一家一人买了一套衣服,足足装了一大麻袋,骑着车回到超市的时候,申二狗打趣道:“唐哥,你是不是去汪家巷进货了来呀?买这么多。”
唐哲说道:“先帮忙把拿回屋里去。”
申二狗见到唐哲又要回家了,难免有些想家,说道:“唐哥,这次你回家的时候,能不能去我家看看我公?”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放心吧,我会的,这次回去我看城里酒楼的生意怎么样,要不给你姐放几天假,让她回去休息几天?”
申二狗高兴地说:“要得!”
第714章 申大凤的秘密
天越来越短,也越来越冷,等他们一行四人再次回到邛水县城的时候,大街上早已经没有了人影,这次一直都是唐哲开车,他直接把车开到了国营饭店,把他们安排好入住之后,便回了唐家院子。
简科军还不知道他已经回了一趟林城,见唐哲推门进来,问道:“唐老板,你们这次进山好几天了,怎么弄了这么久?”
唐哲回道:“上次出了一点事儿,第三天就赶回林城了。”
然后又问起了生意,简科军抱出账本来交给他,说道:“还行,每天都有好几桌客人。”
“那就让大凤明天和我回一趟老家去吧,如果你觉得人手不够的话,可以再招一个灵活一些的,这样以后大家也能轮着休息几天。”唐哲安排之后,便去了桌子边查看账目。
申大凤刚回宿舍去,就听到唐哲的声音,她也以为唐哲是从山里才回来,下楼的时候又听到他是刚从林城下来,便去后厨给他炒了一份蛋炒饭出来:“唐哥,将就先垫一下肚子吧。”
唐哲接过饭之后,说道:“大凤,你来得正好,明天你和我回去看看你公。”
申大凤听到这里,实在是太高兴了,连声说谢,把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问道:“唐哥,你明天几点钟走呀?”
唐哲把账本交给简科军,轻轻点了一下头,说道:“这个你收好,没有问题。”又对申大凤说道:“明天我们还是一大早就走,你尽量早一点。”
申大凤听到这里,有些失落,哦了一声,问简科军:“简大哥,供销社关门了么?”
简科军笑道:“这都什么时候了,肯定关门了呀,明天八点才开门呢。”
申大凤唉了一声,说道:“我都没有给我公买东西呢。”
唐哲笑道:“明天我们至少也要八点多才走,时间还得来及,你放心吧。”
听到这里,她又才笑了起来,问道:“唐哥,二狗在省城怎么样呀?有没有听话?”
唐哲一边吃着饭,一边回道:“你放心吧,他现在已经可以独挡一面了。”
申大凤听了,也很高兴,对唐哲说道:“唐哥,你慢慢吃着,我先去给你收拾一下屋子。”
等她走了之后,唐哲问简科军:“科军,到城里来这么久了,有没有考虑找一个堂客嘛?”
简科军无奈地苦笑了一声,说道:“唐哲,你这说笑了,就我们家那个家庭条件,你又不是不晓得,妈哑爹瞎的,哪个姑娘看得上嘛?人家姑娘一去到家里看到那个情况,跑都来不及呢。”
唐哲劝道:“世上好姑娘多的是,你现在好歹也是我唐家院子的一个经理,一个月给你开那么高的工资,比纸厂的厂长工资都高了,家里的生活也会越来越好的,你要多和人接触,别人才会把资源介绍给你呀。”
简科军两手一摊,耸了耸肩膀,说道:“我看还是算了。”
唐哲哈哈笑了起来,问道:“你不是真想去给糖罐罐烧纸吧?”
他这话一说出来,简科军尴尬得脸都红了,低垂着头。
唐哲又说道:“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
简科军眼睛一亮,问道:“真的?”
唐哲认真地说:“你看我什么时候和你开个玩笑?”
简科军正想说什么,突然从厢房二楼走廊上飘下来一团东西,落在天井里面,上面传来申大凤的声音,她没好气地说道:“背时科军,你的脏衣服自己拿去洗。”说完,转身进了屋,把门关得很响。
简科军尴尬地走到天井里,拣起自己的衣服,说道:“又发什么疯呢?明明是你自己要帮我洗的,又给我扔了?”
唐哲看到这里,似乎明白了什么,哈哈地笑起来,指了指厢房二楼,小声问道:“科军,你们是怎么回事呀?”
简科军被问得懵了,反问道:“什么怎么了?没怎么呀,她发神经,明明刚刚还好好的。”
唐哲笑得更开心了,说道:“行了,看来不用我给你介绍了,我吃好了,你也早点休息吧。”申大凤的表现,已经很明白了。
虽然简科军要比她大十来岁,在这个时代来说,已经属于光棍的行业了,但是申大凤经过苏朝恩那件事情之后,似乎很多事情看得更开。
简科军家庭条件不好,申大凤家庭条件更不好,而且还是“黑五类”之流,虽然他年纪大了一点,不过为人却非常老实能干,肯吃苦,何况现在跟着唐哲一起,工资也很高,这一点来说,已经超过了很多人。
申大凤这一些时间来,经常给简科军洗衣服,他们俩其实心里都很明白,就只差有人捅破那层窗户纸了。
唐哲倒觉得,这两个人真的要结合起来,以后的日子也会很幸福的。
简科军那种性格,和黔省男人不太一样,属于那种耙耳朵类型,申大凤则在这方面要强势一些。想到这里,他也暗自笑了笑。
第二天一早,他到了国营饭店,和郝家兄弟说了准备回老家去取枪的事情。
郝墨林说道:“没有那么夸张吧?还要枪?”
唐哲点了点头。
郝松林则说:“拿在手上要安全一些,你要去多久?我们是在县城等你?还是和你一起去?”
唐哲想了想,申大凤也要回去,而且下午出发的话,到木王公社天都要黑了,公社里又没有招待所,便说道:“这样吧,我先回去取来,来回差不多四五个小时吧,今天晚上还是在城里住一晚上,等下半夜的时候再出发,这样一来,我们到木王公社的时候,正好是明天快亮的时候,到时候再赶路,就不用像上次一样走到一半天就黑了,等晚上到了犀牛洞再找地方住下。”
郝松林听了,看向郝墨林,只见他轻轻点了点头,说道:“小唐说得有道理,那我们今天就再在这县城里耍一天,正好没有来过这里,可以看看这边的风土人情。”
唐哲正准备出门,郝好突然说道:“爸爸,我也和唐哲去他们家看看。”
第715章 帮你们吃个猪脑壳
“人家是去办正事,你跟着去做什么?”郝松林没好气地说:“我也难得回来一趟,你就陪我在这小城里到处走走。”
郝好嘟起嘴:“不嘛,我就要去。”说完,也不管郝松林答应不答应,直接出了饭店大门,向着停车的方向走去。
唐哲也紧紧跟了出来。
见他们都走了,郝墨林轻轻拍了拍郝松林的手,微微笑道:“哥,女大不中留,我看这话说得有道理。”
郝松林一下子把他的手打开,没好气地说:“去你的吧。”
见郝墨林靠在椅子上笑着,他才恍然大悟,俯过身子问道:“你是说,好好看上了这小子?”
郝墨林哈哈笑了起来,说道:“哥,不看你做生意比我强,在这方面,你还真不如我。”他翘起了二郎腿,继续说道:“大哥,你猜老爷子为什么临终前,要把林城的生意交给小唐管理?”
郝松林斜着看了他一眼,说道:“你还要考我?从林城下来邛水,这一路上小唐话虽然不多,不过我们兄弟俩谈的生意,他都能插得上话,而且还给出了几条很不错的建议,比如港城现在的房地产开发,现在港城地少人多,大多还是住的猪笼寨,我觉得这个是可行的。”
郝墨林笑得更大声了,说道:“哥呀哥,要说老爷子的眼光,那是没得说的,唐哲这个人很有生意头脑,眼光也很超前,就拿我们港城的李大富豪来说,他就是靠房地产起家的,这个只要是多看看报纸的人,应该也知道。”
“不过你看你们家好好,见到唐哲是不是眼神都不一样?在你我面前,她可从来没有那么乖过哦。”
郝松林还是有些不相信,说道:“这小子有什么好的,邛水这个穷山恶水的地方,能出什么好人?”
郝墨林倒不赞同他的说法,说道:“孔子说过,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何况邛水也是二三十万人口这么大一个县呢,老爷子在江湖上闯荡了几十年,经过两朝,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他没有遇到过?他把林城的生意交给唐哲,我觉得九成九也是因为他也看上了这小子,想来这小子还有什么过人之处,没有被我们发现。”
郝松林一手摸着下巴,嗯了半晌,说道:“我倒觉得这小子分析着大陆现在的情势是很不错的,现在不管是投资什么,等这次回去了,我们也去深市考察考察?至于林城这边的生意,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老头子原本就是打算留给郝好当嫁妆的,现在就当给她练练手吧。”
另一边,唐哲上了车,把车开到不远处的供销社门口停了下来,郝好疑惑地问道:“你怎么停这里了?”
唐哲看着里面,说道:“我等一个人。”
不一会儿,一个扎着两条麻花辫的姑娘提着几包东西走了出来,唐哲把头伸出窗子,对她招了招手:“大凤,我在这里。”
申大凤走到车边,看着眼前这辆伏尔加汽车,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唐哥,这辆车好高级呀,对了,怎么打开呀?”
唐哲把手伸到后座,拉开了门把手,申大凤先是把东西塞了进来,然后才一头钻上了车。
“你买这么多东西,就不怕你公吃不完呀?”
申大凤笑了起来,说道:“也没有多少东西,给我公打了两斤酒,还有两瓶麦乳精,两把面条。”
唐哲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说道:“那还有些呢?”
申大凤脸稍稍红了一下,说道:“剩下的是给二伯和二伯妈买的罐头。”
唐哲笑了起来,申大凤买的可不止这些东西,不过他却没有再追问。
申大凤见唐哲一直笑着,尴尬地说道:“还有给简大哥他爹妈买了一点东西,他又没有假回去,我去帮他看看。”
唐哲发动起汽车,说道:“嗯,不错。”
这时申大凤才看到副驾位置上坐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看穿衣打扮,就不像邛水这种小县城的,申大凤只看了她一眼,就觉得自己在她面前,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土包子,她忙问唐哲:“唐哥,这位是?”
唐哲介绍道:“这位呀,是我在林城的老板,你就叫她郝老板吧。”
申大凤嗯了一声,看着郝好说道:“郝老板,你好年轻好漂亮呀,就跟年画上画的一样。”
郝好微微转过头来,对着申大凤露出了一个敷衍的微笑:“谢谢。”
申大凤还一直说个不停,唐哲见郝好不想搭理申大凤,为了避免尴尬,他只好把话题引开,问道:“大凤,你觉得科军这个人怎么样?”
他其实也就比申大凤大了一岁而已,问起这话来,倒显得老气横秋的。
申大凤愣了一下,她也没有想到唐哲会问这个问题,嚅嚅地说道:“唐大哥,你是不是因为昨天晚上的事情生气呀?”
唐哲笑道:“生气?我怎么会生气呢?”
申大凤舒了一口气,说道:“他呀,就是一个大懒虫,连自己的衣服都不爱洗,你说我们在饭店工作的,要是客人一进门,发现穿的衣服都一股怪味,脏死了,这不影响生意嘛?”
唐哲嗯了一声:“不错,是挺影响的。”
申大凤又说道:“我就是看不惯,给他洗了两次,他倒好,习惯成自然了,脏了就扔给我,弄得现在他是烧香摸屁股——惯坏了他的手脚。”
唐哲听得越来越想笑,这个申大凤,也是个死鸭子嘴硬,不过人家小姑娘,被点破了,估计面子上也挂不住。
这时郝好接过话说:“我看就是你看上人家了吧?”
申大凤听到这里,一时有些慌了,忙反驳道:“没、没有的事情,他那种懒鬼,我才看不上他呢。”
郝好却不惯着她,说道:“看上了就要去追,现在男女平等,虽然我没有见过你们说的那个人,不过你既然都愿意帮他洗衣服了,心里没点想法,那是哄鬼的。”
申大凤脸红得像熟透了的苹果,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唐哲笑道:“大凤,郝老板说得不错,科军这个人除了家庭条件差一点,其它都还不错,是个会过日子的人,你要是有想法,我也可以帮你们吃个猪脑壳。”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第716章 你还配得上人家?
就这样一路聊着天,一个多小时后便到了八家堰。
在打尖坳的时候,申大凤说先回家看看她公,然后再去找唐哲。
而唐哲则是和郝好一起回了家里,到家的时候,陈秋芸正在做饭,见唐哲又带了一个漂亮女人回来,显得十分高兴,拉着郝好问长问短的,弄得郝好有些不好意思。
唐哲把她拉到厨房里说道:“妈,这是我老板,你不要问太多了,人家会烦的。”
“老板?”陈秋芸显然不相信,说道:“哪有这么年轻的老板,还是个女的,你把她带回来,那小月怎么办?”
唐哲满脸黑线,说道:“妈,你想哪里去了呀,人家真是我老板,这次带他们去桃花溪办点事儿,我回来拿枪。”
陈秋芸这才放下心去,拧着唐哲的耳朵说道:“我可警告你,外面的花花世界迷人眼,你可不要耍花心了,负了人家小月。”
唐哲一边叫着痛,一边说着不敢。
陈秋芸从厨房探出头来,对郝好说:“姑娘,你就坐一哈,我再添碗米下锅。”
郝好回道:“娘娘,给你们添麻烦了。“
陈秋芸笑着说:“你是阿哲的老板,就是我们家的恩人,盼着你来都盼不到呢,哪里会麻烦。”
说完便回到厨房里忙碌起来。
唐哲在灶前帮着烧火,问道:“妈,爹又去哪里了?”
“他呀,一早起来就去挖红苕去了,再不挖,打了霜就放不得。”陈秋芸淘着米,反问道:“小月呢,在学校还习惯吧?”
唐哲添了一把柴,回道:“有什么不习惯的,学习比务农轻松多了。”
陈秋芸斜眼看了一眼堂屋方向,压低声音说道:“要我说呀,你一会儿去小月家,找一下你醉亭婵子,把你们俩的事情定下来,最好是在放假回来就把喜酒给办了。”
唐哲郁闷地说道:“妈,你怎么突然说起这件事了,小月还在读书,怎么能结婚?那不是耽误人家学业吗?”
陈秋芸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们一天不结婚呐,妈这心里一天放不下,小月现在也是我们八家堰唯一的大学生,将来的高级知识分子,你一个农民棒棒,和人家门不当户不对的,万一将来她不要你了,你的名声就更臭了。”
说到这里,她突然抹了一把泪:“姚家退了一次婚,沈家要是再来一次,你这辈子还怎么找老婆?”
唐哲苦笑一声,说道:“妈,你以为沈家会像姚家那种势利眼一样么?醉亭叔是什么样的人,你难道还不知道?”
陈秋芸靠在灶台上,说道:“以前也就是我们家成分比沈家好一点,哪里都比不过人家,当时你醉亭叔愿意把小月嫁给你,也是因为他还没有平反,现在人家平反了,去地区当大官了,门坎都比以前高了一大截,你这样拖着,到时候小月毕业出来,又有她爹的那层关系,说不得也会把她安排到地区工作,少说也是在县里,你还配得上人家吗?”
唐哲知道,母亲活了这么几十年,除了七里坝公社,连县城都没有去过,思想比较传统,担心也是正常的。
他便笑着说道:“妈,你儿子这么优秀,想嫁给我的人都排成长队了,你还担心你儿子找不到堂客?”
陈秋芸见他嬉笑起来,正色说道:“儿子,我可是和你说正事儿,你一会儿就去沈家,和秀芹商量一下,你要是不好意思去呀,妈就去。”
唐哲见母亲说得严肃,连忙说:“妈,这事情你不用担心,小月这辈子都是我们唐家的媳妇,跑不脱的。”
陈秋芸叹了一声,说道:“你呀,说话没有个正形,什么我们唐家的媳妇,要进了门,拜了堂,那才算是你的人,也趁着我和你爹还动得,早点生个孙子,我们也好给你们俩口子带一带。”
唐哲更加郁闷了,说道:“妈,我看你就是想孙子想得有恍惚了。”
“你和小月现在身份悬殊,叫我这个当妈的怎么能不乱想?”陈秋芸又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唐哲又添了一把柴在灶膛里,说道:“妈,有个正事儿我还真想和你说一下。”
陈秋芸白了他一眼,说道:“意思是我说了半天,就不是正事?”
唐哲连忙辩解道:“没有,妈说的也是正事,我要说的也是正事,我在林城买了一栋房子,我想,家里的地要不就给别人种,你和爹干脆去林城吧,我在上面弄了个店,一年到头回来的时间会越来越少,你们二老在上面去,我也能经常见到你们,也安心一些。”
陈秋芸愣了一下,又看了看堂屋方向,问道:“你不是说她是你老板吗?怎么你又突然之间开了什么店了?开个店要好多钱的,你是又买房,又开店,你哪来那么多钱?”
唐哲回道:“这个是临时老板,她和她爹还有叔爹要去桃花溪,是请我来当向导的,就几天时间,至于开店,也不是我一个人,我和二狗还找了几个人合伙呢。”
陈秋芸算是明白了他和郝好的关系,不过对他开店的事情,又担心起来:“合伙?儿子,合伙生意不好做,稍不注意就会割孽(吵架),要是赚了钱还好说,赔钱了怎么办?人家二狗家里那么困难。”
唐哲也不好过多解释,他卖江汉国玉玺的事情,只有几个人知道,之前卖猴结和钛晶的钱,陈秋芸倒是知道一些,不过在城里开了个酒楼,想来花销也不少,她和唐自立也从来不过问。
“妈,我们做的都是正当生意,而且都是衣食住行方面的,不会亏本,等爹回来了,你和他商量一下,把家里的地方给沈阳种,然后我们一家人去林城。”
陈秋芸把米倒下锅,说道:“你还不了解你爹?他是不会和你去林城的,更不消说把地方送给别人种了。”
唐哲还是有些不甘心,说道:“你就多劝劝他吧。”
陈秋芸还没有回答,唐自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进了厨房,生气地说道:“不用劝了,我不会去的,唐家山有什么不好,今年才分了地,我就送给别人?除非我死了,管你送不送,你要把整个家送给别人到时候都和我没关系了。”
第717章 割蜂蜜
唐哲见郝好一个人在堂屋里坐着,厨房和堂屋之间相通,而父亲刚一回来,便没来由地生起气来,他一时有些难过,却又不好反驳什么。
老一辈的思想和他这两世为人相差太多太多,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唐家山,谁也不愿意离开故土一步,哪怕要饿死,宁愿死在这个地方,也不愿意出去。
陈秋芸瞪了他一眼,说道:“你发什么狗牙疯?没看到家里有客人吗?”
唐自立哼了一声,说道:“你们两娘母在家里商量着些哪样?要把地方拿去送人?才吃几天的饱饭?就忘记饿肚子的时候了?”
唐哲咳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说道:“爹,我也没有说把地方送人,土地承包到户了,三十年不会变,送给人家哪怕种个十年八年的庄稼,到头来还是属于你的。”
也许是听到陈秋芸说家里来了客人,唐自立情绪缓和了一些,说道:“送人种?我自己有手有脚的,要给谁种?反正我还动得一天,是哪里都不会去的。”
陈秋芸无奈地对唐哲说道:“我就说你爹是一个犟牯牯吧,你还不信,算了,有客有事的,不要说这些了。”
唐哲也觉得当着好好的面说这些不太好,便住了口。
唐自立缓了一会儿,说道:“我去找个家什来把蜂糖割了。”
现在已经农历十月了,一般蜂蜜都是一年割两次,他们家现在有三桶蜜蜂,唐哲之前招了一桶,后来唐自立又招了一桶,最开始唐哲招的那一桶又分了家,但是分家的那一桶和唐自立招的那一桶都是刚三个多月的,估计也没有什么糖,倒是唐哲最先招的那一桶蜂子,每天傍晚的时候,朝王的蜜蜂成群结队,整个蜂桶里都是闹哄哄的。
唐哲说道:“爹,你休息一下,还是我来吧。”
唐自立问道:“你行不行?没有看到你割过蜂糖。”
陈秋芸说道:“儿子会做的这些事情,你哪样看到他之前做过?”
听到老婆说,唐自立便住了嘴。
唐哲从碗柜上找了一口搪瓷盆,又去屋里拿了自己那把英吉沙小刀,走到屋外,抬头看着屋檐下的蜂桶,最开始他招的那一桶,牛粪糊住的地方,有些都已经湿了。
“看样子今年糖还不少呢。”唐哲看着蜂桶,对着屋里的父母说道。
唐自立说道:“今年收成好,蜜源多,山上的野花到处都开得花篷了,我估计至少得有十三四斤蜜。”
郝好本来看着唐哲拿着搪瓷盆和小刀出门,还以为他要去地里割菜,听到糖和蜜这些,她才知道应该是在割蜂蜜,便从堂屋走出来看。
唐哲正扛了架木梯子过来,刚搭在蜂桶那里,墙壁一振动,蜂桶里的蜜蜂警觉地吵了起来,一下又飞出一群工蜂来四处旋转。
“你快回屋里去,把门关上,要不然一会儿把你脑壳都锥成个猪尿包。”
常言道,没有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郝好则是属于那种吃过蜂蜜,却没有见过割蜜的人,见唐哲叫她回屋去,她还不愿意,说道:“我就在这里看着,应该没事吧。”
陈秋芸见郝好出来了,把灶膛里的火交给唐自立看,然后出来把郝好拉进屋去,说道:“姑娘,割蜂蜜可不能乱看,蜜蜂护糖,惹火了它们真的会锥人。”
郝好指了指院坝,说道:“嬢嬢,我去那里看吧。”
唐哲已经把梯子摆放好了,对陈秋芸说道:“妈,你不用管她了,我和她说,你回屋去把门关上。”
陈秋芸只得作罢,走的时候又回头对郝好说道:“姑娘,你还是小心一点,秋蜂子恶得很。”
郝好走到他们院坝边上,远远地看着唐哲,说道:“我在这里应该没事吧。”
唐哲家桃子坪新房子的院坝很宽,差不多有一亩地了,郝好站到院坝的最边上,离唐哲这里至少也有二十多米的距离,他回道:“可以了,有蜂子在你身上的时候,不要用手拍打,只能用嘴巴把它吹跑。”
“噢!”
郝好应了一声,找了块石头坐下,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割蜂蜜是什么样子的,正好也看看。
唐哲回到屋里,从香火龛上取了一把香点燃拿在手里,出来从梯子上爬到蜂桶处,用小刀把密封的牛粪橇开,然后打开桶盖,黑压压的蜜蜂挡在蜂巢前面,突然的光线让里面的蜜蜂飞起来一大群,围着唐哲绕来绕去的。
他把香拿在手里,对着蜂桶里面的蜜蜂开始吹气,香烟被他吹到桶里面,原本在蜂桶口的那些蜜蜂被香烟给楸到了最里面,露出一片片金黄色的蜂巢出来。
唐哲把香分了几柱出来,插在了蜂桶口,又在自己的腰上插了几柱,嘴里再含上几柱,不停地吹着气,那些蜂蜜就只会在他身边打转转,也不蛰他。
把搪瓷盆放在蜂桶上面,然后再用小刀伸到桶里面去,顺着一片蜂巢根部割了一下,原本粘在桶上的蜂巢便掉落下来,他用另外一只手接住,再把上面花粉和蜂蛹那些巢给放到一边,有蜂蜜的蜂巢则是放到了搪瓷盆里。
由于这群蜜蜂太多,加上今年雨水又好,他这一个蜂桶基本上被蜂巢给占据完了,太靠近桶盖的地方,还因为前段时间他老汉打牛角蜂震动过,有些蜜流了出来,导致把蜂桶都给浸湿。
取了一块之后,里面有了空间,剩下的那些巢皮就好办得多,他先用小刀把蜂蛹和花粉结合部分给划了一刀,然后再顺着那一刀把有蜂蜜的地方割下来,这样一来,既不会伤到太多的蜂蛹,也不会浪费太多的花粉。
取蜂蜜的关键一点,就是要给蜜蜂留下足够过冬的糖。
取太少了,冬天蜜蜂本来就懒一些,桶里有糖它们就不爱飞出来,取太多了,又不够它们吃,这样一来会导致蜜蜂饿死在冬天,只有留到恰到好处,这样才能保证既有蜂蜜吃,又不会让蜜蜂跑掉。
第718章 父母的担心
现在是农历的十月份了,山上的千里光已经开始开花,而且千里光会随着海拔的高低逐步开,从山下到山上,差不多要持续二十多天左右的花期,这样一来,还有二十多天的时间,只要不是下雨,蜂桶里的蜜蜂还是会不辞辛苦地往返于蜂桶和花丛之中采蜜。
唐哲足足割了两大盆下来,看着桶里还有完整的两皮蜂巢,加上没有割完的那些,至少还有六斤左右的蜜在蜂巢里面,足够它们过冬了,才把桶盖盖上,然后把蜜拿回倒巷屋里去。
倒巷屋已经提前把窗子和门都给关上了,这样是防止蜜蜂进来吃蜜蜂,三桶蜜蜂如果碰上同一堆蜜,还会因此打架。
唐哲招呼郝好回来,她回来的时候,阶沿上还有许多蜜蜂在乱飞,她有些害怕,唐哲说道:“你只管走,不用怕的。”
郝好这才进了屋里。
唐哲关好大门,把她又带进倒巷屋里,从盆里取了一块巢皮递给她:“吃吧,热蜂糖吃了是治伤寒的。”
郝好接过来,轻轻咬了一口,蜂巢被牙齿挤压,里面的蜂蜜全都流到了嘴巴里,一种甜蜜带着芳香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爆炸开来。
她吞了一口,说道:“太甜了,甜得酿人。”
唐哲笑道:“热蜂糖要吃慢一点,锥心哦。”
郝好点了点头,巴掌大一块蜂巢,吃得她满口满手都是蜜,还不时看着忙碌的唐哲,这个小伙子,真是太俊了,不光会做生意,连割蜜蜂这种事情他也会。
此时她的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一万倍。
唐哲找来筲箕,在上面铺了一块白布,再把筲箕放在一个空盘子上面,然后把两个搪瓷盆里的蜂巢都倒在筲箕里,再用刀给蜂巢上面的盖住的蜡皮给割开来,金黄色的蜂蜜就流了出来,再经过白布过滤,滴到下面搪瓷盆里之后,已经是非常干净,没有杂质的了。
郝好一块蜂巢蜜还没有吃完,看着唐哲麻利的动作,问道:“唐哲,你这些是跟谁学的呀?”
唐哲轻轻笑了一声,说道:“山里人,谁没有见过割蜜糖呢?看上一遍就会了。”
“那么多蜜蜂在你身上趴着,还有些在你周围到处乱飞,你不怕它们锥你吗?”郝好好奇地问。
唐哲手上的动作根本没有停,割了一小块蜜塞到自己的嘴巴里,说道:“你没有看到我拿着香吗?“
郝好似乎明白了什么,哦了一声,说道:“我明白了,原来割蜂蜜也要拜神仙呀。”
唐哲笑了起来,含在嘴里的蜜差一点把他呛到,说道:“你想什么呢,香的作用是把蜜蜂给熏跑,它们怕烟熏着,所以躲到一边去了,哪里有什么神呀鬼的。”
郝好恍然大悟,唐哲又继续说:“不过有一件事情倒是真的,吃了热蜂糖,容易被蜂子锥,哈哈。”
郝好看着手里还有两个指头大小的那块蜂巢蜜,突然觉得不香了,丢也不是,吃也不是。
唐哲笑道:“哄你的,还真把你黑倒了,你看我不是在吃吗?”
郝好本来想伸手去打一下唐哲,却发现两只手上都粘满了蜂蜜,只好一跺脚,嗔道:“好你个唐哲,看我不打烂你的头。”
两个人在倒巷屋里开着玩笑,这边陈秋芸和唐自立专心地做着午饭。
唐自立听到倒巷屋里的声音,问陈秋芸:“秋芸,你说那个女娃娃是阿哲的老板?”
陈秋芸点了点头,手里的锅铲翻飞,回锅肉的香味在厨房里弥漫开来,和着辣椒的味道,又香又呛人。
唐自立轻轻摇了摇头,说道:“我啷个有些不相信呢,你听他们俩个,关起门在里面笑得那么开心。”
陈秋芸哼了一声,说道:“阿哲在滤蜂糖,不关起门来,挨蜂子锥呀?”
唐自立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就是怕这小子在外面混了几天,混花心了,不要做些对不起人家小月的事情出来,小月去读书了,你看这小子上次就带着个胡知青回来,人家胡知青来嘛,还有个说法,不管是不是什么考察队,她毕竟是在我们八家堰下了几年乡的,这个又是个什么说头?”
陈秋芸回道:“你一天就会多想,人家阿哲都说了,这个是他的老板。”
唐自立往灶膛里添了一根柴,轻哼了一声,说道:“老板?阿哲自己不就是当老板的吗?他上头还有什么老板?再说了,这个女娃娃毛都没有长齐,一看就像是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像是当老板的样子嘛?你抽空还是再问问阿哲,这边书子都下了,不要再给老子弄些拧个啷出来。”
陈秋芸一开始就有些怀疑,被唐自立这么一说,疑心病又起来了,想了想,说道:“好,等我找机会再问问他,这龟儿子去外面几天,不会学坏了吧?”
唐自立说道:“学坏倒不至于。”
陈秋芸把菜舀到碗里,说道:“花花世界迷人眼,也难说,再说了,你们唐家可是有根痕的。”
唐自立瞪了她一眼,有些生气地说:“你这个婆娘乱说哪样呢?我们家哪里有根痕了?我可不是那种人。”
陈秋芸撇了撇嘴,说道:“你不是这样的人,你哥家不就有这样的人吗?还不是一样的种子。”
被陈秋芸一数落,唐自立立刻蔫了,嚅嚅地说道:“你要这样说,他还是你生的呢,你自己的儿子都信不过了?”
他这段时间最怕的就是别人提起唐自强和唐忠的事情,虽然他们兄弟俩一向不对付,但是毕竟是一奶同胞的,自己的哥哥犯了事,当兄弟的始终觉得脸上无光。
陈秋芸也觉得自己说得过火了一些,咳了一声,说道:“老二,我就是开个玩笑,你不要多心哈,阿哲是什么样的人,我当然知道,是你自己多想的,我相信我儿子,我们托媒人给他说的那个林丽,你还记得吧,人家姑娘长得多水灵,他硬是看不上一点,就喜欢人家小月,我现在最担心的其实不是阿哲找不找朋友,是怕小月到了大学,到时候看不上阿哲。”
唐自立也有些担心起来,问道:“不会吧?”
陈秋芸把头伸向门口看了看,确定唐哲他们还在倒巷屋里,才说道:“你忘记我刚才说的话了,花花世界迷人眼,再说了,大学里面多少优秀的知识分子?万一小月哪天真被别人迷上了,你说阿哲可怎么办?”说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锅铲子重重地敲在灶台上。
第719章 有出息好还是没出息好?
听完陈秋芸的话,唐自立也有些不自信了,刚才还在担心唐哲会不会移情别恋,现在又开始担心起唐哲被别人家姑娘给甩了。
他杵着火钳,半仰着头,看着陈秋芸:“不会吧?”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明显尖锐了些,别人一听都知道他连自己也有些信不过了。
陈秋芸叹了一口气,说道:“也只是我的一种担心罢了,醉亭他们一家都是老实本分人,要不然前些年醉亭也不至于关了几年牛棚还放回大队来了。”
唐自立点了点头:“你说得有道理,常言说得好,麻布口袋,一代传一代,小月那个姑娘,从小就在行,知事,我们还是不要乱想了。”
陈秋芸还想说什么,听到倒巷门开的声音,立刻住了嘴,从厨房探头看了一眼他们俩人,说道:“你们再等几分钟饭就熟了。”
郝好连忙回道:“给你添麻烦了,嬢嬢。”
唐哲在后面把倒巷门重新关好之后,出来打开堂屋大门,门面的蜜蜂经过近二十来分钟,大部分已经冷静下来,蜂王还在桶里面,它们是不会跑的,还有一小部分结成一团,趴在蜂桶上面。
唐哲去厨房打了一盆温水,端出来和郝好洗了手,然后对父亲说道:“爹,等晚上它们都归桶了,你再糊一下,免得蛾子飞进去。”
唐自立应道:“晓得了,晚上我拿撮箕去弄两泡新鲜牛屎来。”
等吃过午饭之后,申大凤也过来了,她把手里提着的罐头塞给陈秋芸,陈秋芸说了几句客气话,还是收下了。
吃完饭之后,唐哲和郝好她们就要回城去,陈秋芸连忙问道:“蜂糖已经割了,你不带一些出去?”
唐哲说道:“还要两三天才滴得完呢,我这次去桃花溪,大概也是三天左右回来,到时候再装两斤走就行了,剩下的,你和爹留在家里吃,不要不舍得呢,多喝蜂蜜水好处很多,有点小伤风感冒什么的,一喝就好。”
陈秋芸又说道:“你等一下,我给你妹和乐乐新做了一件棉衣,你给她们带去吧。”
说完,连碗也不洗了,跑去房间,不一会儿就找出来两件带牡丹的大红花棉袄。
“这天越来越冷了,我们这高山坡坡上,有时候早上起来,都能看到大明霜,你叫婉婉和乐乐记得把衣服加上去。”陈秋芸把棉衣交给唐哲,还不忘记叮嘱几句。
唐哲突然想到一句话: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
父母虽然在老家生活清贫,但是家中条件稍好一点,他们今年自己都没有舍得添一件新衣服,唐哲买回来的,他们也舍不得穿,倒是把妹妹和堂妹的新棉衣都做好了。
陈秋芸又说道:“有空你经过洋灰厂的时候,也去看看欢欢,她有工作,能养活自己了,本来也打算给她做一件,袁圆老师说现在厂里的工人都不穿这种大红大绿的,看着老气,她们也有工作服,我也就没有做了。”
唐哲点了点头,应了声好,才发现声音都有一些哽咽。
他正准备出门的时候,陈秋芸又把他喊住,说道:“阿哲,你还是等一下吧。”说完,拿着一个陶罐就进屋去了。
没多时出来了,手里捧着那个陶罐,里面装了大半罐蜂蜜,看上去应该有四斤多,她又找了一块做棉袄没有用完的布,拿来把陶罐盖住,找了一匹棕叶绑起来,交给唐哲:“今天才滴,一罐都没有装满,这些你给那个易叔叔拿去,人家救了你的命,听说还是小月的保保,送再多的东西都无法报答人家的恩情。”
唐哲接过来,说道:“好的,妈,我一定给易叔叔送去。”
陈秋芸欣慰地点着头,说道:“嗯,你有空回来的时候,就去看看人家,哪怕是空着手去都行。”
唐自立说道:“空着手像什么样子,再怎么样也要提一把面去才像话。”
陈秋芸瞪了他一眼:“你这个人怎么听不懂人话呢,我说的空着手,他真好意思空着手去呀?我是叫他不要忘记了人家的恩情。”
唐自立被自己的老婆一骂,立刻把头缩了回去。
郝好和申大凤在一旁忍住了笑。
唐哲回道:“妈,我知道了,家里的活,你们也尽量少做一些,尤其是爹,天气一变他那旧伤又在痛,能不做就尽量不要去做了,儿子现在有钱,你们完全不用担心。”
陈秋芸看着刚回来一会儿的唐哲马上又要出门,眼睛有些红,摸着他的头说道:“我儿子长大了,会赚钱了妈高兴,你在外面也要注意身体,我和你爹在家里现在不愁吃不愁穿的,等小月放了假,你们就都回来,今年我们杀个过年猪,等你们干新(大家)都回来吃刨汤肉。”
送走了唐哲他们,陈秋芸这才抹着眼泪回去。
唐自立叹气不已,说道:“儿子天天窝在家里吧,又觉得他没出息,能找钱有出息了呢,又天天不落屋,唉,你说,到底是希望他有出息一点呢,还是没出息一点呢?”
陈秋芸抹了一把泪,说道:“有出息没出息还不都是你儿,儿孙自有儿孙福,当爹妈的,谁不希望子女有出息?你也不要想多了,哪怕他赚不到钱,能出去见见世面也好,你看我们大队,有几个去过林城的?”
唐自立释然道:“我是看你舍不得哈。”
两口子回了屋,唐自立又挑起箩筐上了山,陈秋芸则是把唐自立挖回来的红苕倒进苕坑里去。
到鱼泉大队取了车,回县城的时候,他又去了一趟洋灰厂,看了一下唐欢。这段时间显然厂里的生活过得不错,小姑娘明显胖了一圈,脸色也好了许多。
兄妹俩聊了几句,唐欢说她过完年可能就能分到一居室的房子,到时候就能把唐乐和唐婉接过去一起住了。
唐哲也很高兴,现在她们俩个还是住学校的宿舍,星期六上午也有课,下午和周日就去店里帮忙,晚上就住在唐家院子。
到了县城,申大凤自去了店里,唐哲想把郝好先送回国营饭店,然后再去找妹妹,结果郝好不同意,赖在车上:“车是我的,你休想赶我下车,反正今天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
第720章 塞弯弯
唐哲郁闷起来,郝好跟着他回唐家山,父母那边已经有一些误会了,要是他再带着她在邛水城里到处晃来晃去,城里头认识的人又多,这还不知道要闹出多少误会来。
何况他现在要去找易解放,那可是他的救命恩人,还是沈月的保保,这要让他看见,唐哲之前在人家心里留下来的好印象,还不一下子灰飞烟灭?
“那我走路过去吧,反正邛水也不大。”唐哲说完,把车熄了火,拉开车门准备下车。
郝好也拉开车门跳下了车,说道:“你走路,我也跟着你走,唐哲,我一个人在邛水好无聊的,你就忍看着我像个木桩桩一样杵在饭店发呆吗?”
唐哲郁闷地说道:“你和你爹还有二叔一起在饭店里等我就行,说好了明天凌晨出发,今天你们就好好休息一下,要是我今天事情处理不完,耽搁的还不是你们的时间?”
郝好切了一声,说道:“耽搁就耽搁呗,有什么大不了的,本姑娘别的没有,有的就是时间。”
唐哲一脸黑线,问道:“你爹和叔爹那么忙,你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他们呀?”
郝好把两只手交叉在胸前,说道:“他们忙就让他们先回去,我又没有逼着他们,再说了,只是去找那个面具,根本都用不着他们跟着来,只要我和你一起就行了。”
唐哲说不过她,从车里取出了那罐蜂蜜,对郝好说道:“已经到国营饭店了,你上去吧,和你爹还有二叔说一下,晚上我请他们吃饭。”
“小气鬼,喝凉水!”郝好见唐哲说什么也不愿意带她,自觉也没意思,她只是有些任性,并不是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她现在想赖着唐哲,无非是把郝博渊生前的那句话当成了令箭。
“车你开去吧,你现在就是求我,本姑娘也不会和你去了呢。”郝好说完,啪地一声关上车门,转让身回了饭店。
唐哲苦笑一声,拿着把蜂蜜又放回车里面,然后开着往纸厂职工大院去。
这会儿他不确定易解放在不在家,但是手里拿着东西去县委大院找人,好像又不太好,哪怕就是最简单的一罐蜂蜜,纯粹的土特产,在有心人的眼里,也会看成是给人家塞弯弯(贿赂),他可不想让县委大院里的有心人抓住这个把柄。
到了易解放家,敲了几下门,冯月芝在屋里问了一声:“谁呀?”
唐哲清了清嗓子回道:“解放婶,是我,唐哲。”
过了好一会儿,冯月芝才打开门,头发还乱糟糟的,脸色看上去也很苍白,看上去有气无力的,见到唐哲在门口,脸上努力挤出了一个笑容:“是小唐呀,好久没有看到你了,快进来坐。”
唐哲进了屋,把罐子放在茶桌上:“婶,今天割的新蜜,给您和叔叔带一点来尝尝鲜。”
冯月芝给他倒了一杯开水,然后坐在他的斜对面,说道:“来就来呗,还带什么东西?蜜糖能卖钱,你拿到市场上卖了补贴一下家用。”
唐哲接过开水,吹了吹又放到桌子上,说道:“婶,今年天气好,蜜源多,糖也多,都是留来自家吃的,对了,我看你脸色不太好,是不舒服吗?”
“唉,老毛病又犯了。”冯月芝叹了一口气,说道:“还是之前你送来的那个刺猪肚子吃了,缓了好长一段时间没有犯病了,最近这几天又开始痛起来,要不然你这个时候来家里,肯定是找不到人的。”
唐哲连忙问道:“刺猪肚有效果吗?”
冯月芝轻轻点了点头,说道:“我这个胃痛是老毛病了,痛了二十多年,之前吃了已经半年没有痛过了,能管得住,就是不好找,我托人问了好几个赶山的,都没有找到。”
唐哲说道:“婶,这个事情交给我去办吧。”
冯月芝看着他,问道:“我听芳芳说你在林城做生意,上面事情肯定也多,怎么能麻烦你呢,我再等几天,看看他们能不能找到吧,县医院那边也开了药,吃了勉强镇得住。”
唐哲喝了一口水,说道:“打算在林城上面开一家百货公司,这几天正好有点事,有几个朋友要去桃花溪那边,请我给他们当向导,所以就跟着他们一起回来了。”
冯月芝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就是麻烦你了,能打到就打,打不到就算了,西药虽然来得慢一些,也有一点效果。”
又聊了一些关于沈月的事情,唐哲见冯月芝精神不好,便起身走了。
下了楼,开着车又去了一趟一中,唐婉和唐乐在易芳的交待下,安排在了同一个班级,老师告诉她们有人找的时候,姐妹俩都兴冲冲地跑到了操场上。
老远就看见唐哲站在一棵大柏树下,唐婉喊道:“哥!”
唐哲向她们招了招手,姐妹到了身边,唐哲把棉袄拿出来,说道:“天冷了,妈怕你们冷着,让我给你们带棉衣来。”
唐乐不好意思地接了过去,说道:“我也有呀?”
唐哲笑道:“怎么能格外你呢?婶妈也是妈,你好好学习比什么都强。”
唐乐感动地点了点头,要不是有二叔一家,她和姐姐这分钟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呢。
不管是哪个学校,住校生每个星期的米和菜都得自己从家里带去,唐哲已经和简科军交待好,每个星期瘳永辉都会给她们姐妹俩炒一罐子糍粑辣椒炒肉,有时候星期天上午,姐妹俩还会去城边的田埂上挖一些野葱折耳根之类的东西,和在肉里面,每餐只需要夹一筷子,整盒饭都香的。
唐哲把棉衣交给了她们姐妹俩,又一人拿了五块钱:“这钱你们放好,有个急用什么的好用。”又交待了几句,让她们回去上课了,自己则是往国营饭店去。
刚把车停好,就见郝好从里面冲了出来:“怎么现在才回来?”
唐哲看着她急切的样子,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第721章 路边香
唐哲看到郝好风风火火地跑出来,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担心地问了一句。
郝好一摊双手,说道:“没事呀,我就是看到你回来了,过来看看有没有带好吃的东西回来。”
唐哲笑道:“给你带了个路边香回来,你要不要吃嘛。”
郝好不解地问道:“路边香,是什么哦,你们邛水的特产吗?好不好吃?”
唐哲忍住笑,说道:“这个、你现在就要吃的话,还有点为难我。”
郝好可不管,听到有好吃的,拉住唐哲:“不嘛,我现在就要。”
唐哲看着不远处的十字路口,说道:“好吧,要不你跟我来,我们去路口看看有没有。”
郝好一脸疑惑地问道:“路口?你不是给我买了路边香吗?不嘛,我现在就要路边香,现在就要,快点给我路边香。”
此时刚好有几个人进入国营饭店,听到郝好拉着唐哲的手一直要路边香,都忍不住捂着嘴笑了起来。
郝好更加疑惑,心中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妙,问唐哲:“你老实交待,什么是路边香?”
唐哲嘿嘿笑道:“路边香就是狗屎,你要的话,那边路口那么多条野狗,应该有不少,我去给你弄两泡过来。”
“你找死……”还没有等唐哲把话说完,郝好飞起就是一脚,朝着唐哲腰上就踢去。
唐哲侧身一躲,很轻松就把她这一脚就躲开了,笑道:“你这个人怎么开不起玩笑呢?”
郝好一脚踢空,又是一拳打过去,这一拳,唐哲本可以轻松躲开,不过只是稍稍侧身,让她这一拳砸在自己的胸膛上。
“我叫你给我狗屎吃。”郝好还是气愤地说,“欺负我不懂是吧?”
唐哲受了她一拳,不想再受第二拳,又躲开了一些,说道:“不就是开个玩笑么,哪个叫你风风火火地跑出来?真的没有什么事?”
郝好见唐哲认真起来,也停了手上的动作,说道:“能有什么事,难道你们邛水就那么乱?”
唐哲这才放下了心,说道:“再乱,也比林城安宁。”
他说这话倒也没有错,现在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沿海部分城市已经如火如荼,越是改革的地方,社会治安越是乱。
尤其是林城火车站那一带,龙蛇混杂,稍不注意,就会被骗得身无分文。
不过像邛水这种小县城,常住人口也不过几万,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要是有一个陌生面孔出现,不出半天,基本可以传遍全城。
唐哲和郝好也不再纠结路边香的问题,他问道:“你爹和你叔爹呢?”
郝好转头看了一眼国营饭店,说道:“我估计他们还在饭店里休息吧,我在房间待到现在,刚下楼来透透气,就看到你回来。”
唐哲哦了一声,问道:“你有没有和他们说过,今天晚上去我的酒楼吃饭?”
郝好摇了摇头,说道:“我说唐哲,你这个人也太不够意思了,我这也算是第二次来邛水了,还不知道你开了个酒楼,上一次来的时候,你连个屁都不放一下,是不是怕我们吃抹和?”
唐哲把钥匙还给郝好,说道:“开饭店的不怕大肚汉,就算你吃个一年半载也没问题,只是上一次你们来的时候,时间没有规划好,要不然我也会请你和你公去我的酒楼吃一顿。”
听到这里,郝好心里倒也释然了,上一次来,他们的确时间安排得很紧,看看已经下午,便对郝好说道:“先别闹了,去看看你爹和叔爹他们在不在房间,现在过去喝杯茶,差不多也到饭点了。”
郝好并不是那种分不清轻重的人,听到唐哲这样说,便也不再闹下去,转身往国营饭店走去,快到门口了,又转过身来,对唐哲说道:“别以为这次就这样算了,我给你记着的。”
唐哲有些汗颜,这女人,还蛮记仇的。
郝松林和郝墨林都都在房间休息,郝好把唐哲的意思转达之后,郝松林问道:“他在邛水还有酒楼?”
郝好没有去过,只是点了点头,说道:“是他自己说的,我又没有去过,你们去不去给一句话嘛,我好回他。”
郝墨林笑道:“你这娃娃,从来没有见你把你爸爸和叔叔捡在篼篼头,现在对那小子倒是蛮上心的,一句话你就把它当成皇帝老儿的圣旨一般来对待?”
郝好听到这里,脸不自觉地有些红了。
郝墨林又问道:“好好,你老实说,你是不是看上了那小子?”
郝好一跺脚:“二叔,你说什么呐?我怎么会看上那具乡巴佬?”
郝墨林哈哈笑了起来:“丫头,你在你爸爸和叔叔面前撒谎,可是撒不过去的哦,从你的表情我就看出来了,你对那小子有感觉。”
郝好被自己的亲爹和亲叔叔这样质问,脸一下子就羞红了,低着头,手指绕着头发,一句话也不说。
郝松林看到她这个样子,一切都明白了,叹了口气,说道:“唉,你叔爹说得对,女大不中留,我本来是想让你去港城负责那边的生意,现在大陆政策虽然开明了一些,不过下一步到底是怎么样,谁也不知道,这么多不确定性因素在这里面,我和你二叔都想过放弃林城的生意,让你安心到港城发展。”
郝好站在他们面前,一句话也不说。
郝松林看着郝好,继续说道:“港城贺家的二公子你还记得吧?”
郝好轻轻地点了点头,说道:“爸爸,你说的就是那个跛子嘛?”
郝松林轻轻点了点头,说道:“他是腿脚有一点点不方便,这并不影响什么,贺家在港城的势力可是排在前十,能搭上贺家,我们郝家在港城不光能完全立住脚,出头之日也指日可待,不过爸爸和你二叔并不是那种牺牲你的幸福来换取我们家族发展的人,如果你对唐小子真的有意思,我和你二叔也并不是不能同意。”
郝墨林在一旁说道:“是呀,毕竟这应该也是你爷爷的心愿,要不然他怎么会连我们也不通知一下,就直接把林城的生意交给了姓唐的?”
第722章 请客吃饭
郝松林点着头说道:“这只是老头子在世时候的想法,据应堂说,他们对那个姓唐的了解,也不过是做了一次生意而已,并没有见过太多面,当前时老头子身受重伤,已经糊涂了,说的话算不得数。”
郝墨林却说道:“唐哲好像对我们家林城的生意好像也并不感兴趣。”
郝松林轻哼了一声,露出一抹讥笑:“那只不过是他以退为进的说法罢了,虽然在港城我们郝家什么也不是,但是在林城,我们家的资产可以说抵得上好几个国营企业了,别人可是钻天打溺头的想来呢。”
郝墨林干笑了两声,说道:“我倒觉得他是认真的,本身他在林城就在弄自己的百货公司,那个投资也不少,年轻人都有一股子闯劲,不会轻易低头,老爷子把生意交给他,他会觉得这种是替别人当苦力,不划算,这种人,要撞得头破血流之后,才懂得回头。”
郝松林却笑了起来:“如果连一个小小的百货公司都弄不好,他又凭什么本事来管理我们郝家的产业?更不要说把郝好嫁给他了。”
然后又看着站在一旁的郝好:“等把黄金面具找到之后,你就和我一起去港城。”
“我不。”郝好答应得很干脆。
郝松林瞪了她一眼:“真是被你爷爷给惯坏球了,你这么任性,不是做生意的料,林城这里,我还是会交给应堂来打点,你去了港城,多和贺家的老二见见面,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我和你妈,你二叔和你二婶,哪一个不是你爷爷奶奶当初安排的?现在感情不是蛮好?”
郝好哼了一声:“要嫁你嫁,反正我不嫁。”
郝松林提高了一些声音:“你、你越来越不像话了,人家脚是有一点点跛,不仔细看又看不出来,你这个性格,在内地会闯出许多祸来,我不太放心。”
郝墨林捂着嘴笑了起来。
“你笑个屁,女儿不是你的,你不心疼。”郝松林见到弟弟偷笑,没好气地怼了他几句。
“哥,你刚才还说,只要好好自己看得上,你也会支持,不会拿她当成联姻的工具,这才不到一支烟的功夫呢,怎么就变了?”
“对呀,爸爸,你说话不算话。”郝好也反应了过来。
郝松林被这样一问,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答,索性闭着嘴巴不再说话。
郝墨林和郝好对视了一眼,叔侄俩相视而笑。
“对了,爸爸,二叔,唐哲请我们晚上去他的酒楼吃晚饭。”郝好这才想起来唐哲给她的交待,马上和父亲还有二叔说了。
郝松林哦了一声,问道:“唐哲在这个县城还有酒楼?”
郝好点了点头,说道:“是他说的,我也没有去过,上次来的时候我和爷爷也是住国营饭店。”
郝墨林站起身,说道:“好,我们五点钟准时过去吧,这唐小子越来越有意思了,大哥,你太小人之心咯。”
“但愿吧。”郝松林也站起来,对郝好说道:“行了,时间也不早了,先收拾一下我们再出门吧。”
下午快四点半的时候,唐哲提前到了国营饭店大堂里等着。
十来分钟后,郝家兄弟先下了楼,唐哲迎上去打了招呼,然后便是郝好从楼梯上缓缓而来。
郝松林首先说道:“小唐,其实你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们三个人就在这饭店随便对付几口就行了。”
唐哲笑着说道:“郝叔叔,你们来了邛水,就是邛水的客人,我只是略尽地主之谊,家常便饭而已,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唐家院子。
现在才五点,上班的都还没有到下班时间,人有一桌客人在包间,使得整个祠堂显得更加清幽古朴。
唐哲把他们引进了一个小一些的包间内,菜已经安排好了,他们刚落座,简科军便招呼人把菜上来。
邛水这个地方的菜系,也属于川菜系列的分支。
相比起川菜的麻辣来说,黔省人更加喜欢香辣。黔省的辣椒品种多,味道独特,同一个品种在其它省种出来,始终吃不出黔省辣椒那种香味。
一个回锅肉,一份麻辣豆腐,一盘子烧肥肠,辣子鸡和一个酸菜豆汤,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已经算是很丰盛了。
郝好看着桌子上的菜,哇了一声:“这菜看上去就很好吃。”
郝松林夹了一块回锅肉放在嘴里面,软中带糯,肥而不腻,一口吃下去,回味无穷。
他忍不住又把桌子上的每一道菜都尝了一遍,叹道:“唐哲,你这店里的厨师可不一般哦,能做出这么好的味道,想起了我两年前回来的时候在林城饭店吃过一菜,味道硬是一模一样,真没想到这小小的县城里,还有手艺这么高超的厨师。”
唐哲笑了起来,说道:“郝叔过奖了,不过我们这店虽然小,厨子还真是林城饭店退休的老师傅,廖师傅以前就是在林城饭店当掌勺大厨的。”
郝松林一副恍然的样子:“哦,怪不得呢,我说吃起来这味道怎么这么熟悉,年轻人不错,有股子闯劲,舍得花代价。”
“不过,这道肥肠的味道,以前却从来没有吃过,软糯之中,还带着一股子筋道,完全没有大肠的那种腥臭味,尤其是加上烧的汤汁,和我们黔省这边常做的火爆大肠,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口味,用这肥肠下饭,我饭都要多吃两碗。”
郝墨林和郝好也忍不住尝了尝,都不停地点头。
唐哲回道:“这道肥肠是在江油肥肠的基础上,结合我们邛水人的生活习惯加以改良做出来的,一直都非常畅销。”
这时申大凤刚好送米饭进来,介绍道:“这道肥肠可是我们唐哥的得意之作,廖师傅那么大的厨师,也是被我们唐哥的厨艺给征服了,才来我们这酒楼里当掌勺师傅的。”
听完申大凤的介绍,郝家三个人都感觉到非常意外,不约而同的看着唐哲。
郝好羡慕地说:“哇,唐哲,原来你还会做饭呀?这么好的厨艺,天天吃好吃的,真是眼欠死人了。”
郝松林和郝墨林则更吃惊于林城饭店的掌勺都被唐哲的一道菜给征服,不由得对唐哲又高看了几眼。
第723章 落石
和川渝的耙耳朵比起来,黔省的男人通常都是不下厨房的,更别说能做得一手好菜了。他们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努力赚钱上面,但是和大部分男人一样,黔省男人都会把赚到的钱交给自己的妻子,需要多少的时候问他要就行了。
男主外,女主内,这便是黔省人的家庭观念。
听申大凤说唐哲做得一手好菜,又经营着这么一家酒楼,还在省城开百货公司,虽然他现在的资产远远不及郝家在林城的十分之一,但是唐哲才二十岁不到,而且是一个从零到一的过程,这个过程远比从一到百、从百到千到万困难得多。
大部份人穷其一身,都没有能突破从零到一这个过程,其中的艰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郝家兄弟当然心中也明白这一点。
郝好像看偶像一样看着唐哲,钨丝灯下,她托起下巴,眼神都有一些迷离,完全脱离了那个小太妹的样子,现在看来,就像一个安静可爱的邻家小妹。
唐哲在自己的脸上抹了一把,问道:“我脸上是有脏东西吗?”
郝好摇了摇头。
郝松林和郝墨林看着她这个样子,心中不停地苦叹:“完了,掉进去了。”
郝好幽幽地说:“唐哲,你以后娶的媳妇肯定幸福死。”
唐哲又不笨,哪里看不出郝好是什么心思,他的心里只有沈月,说道:“我可不是耙耳朵,会炒菜,却不会守着厨房转。”
“切!”
郝好嗤了一声,转头看着父亲和二叔都盯着她看,连忙端起碗来挡住脸,扒饭的筷子敲得碗叮当响。
饭后,郝家的人自行回去了,唐哲也收拾了一下,便回了房间,进屋前,还有简科军说:“你晚上警醒一些,鸡叫第二遍的时候就叫我一下。”
简科军嘿嘿笑道:“我尽量吧,晚上睡得比较死哈。”
他现在已经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只要有事,沾到床上便什么也不想,很快就能入睡。明天还有一天的路要赶,苗寨里面,不知道还有什么风险,那个地方全是万木老林,山高林密,危险重重……
楼下的食客还没有走完,唐哲已经进入了梦乡。
半夜的时候,他醒了过来,在林城他已经托田国强给他弄了一张票,买了一块上海牌的手表,比起退回给胡静的那块表来,要大一点点。
从床头拿起表来,看了看时间,三点四十六,他连忙穿衣起床,等他轻脚轻手下楼了,简科军才披着衣服起来敲他的门:“唐哲,唐哲,醒得了,鸡叫二遍了。”
唐哲在楼下应道:“我都下楼了。”
突然从楼下发出的声音,反倒把简科军给吓了一跳,拍了拍胸才说道:“妈耶,你硬是黑我一大跳。”
唐哲在水池里洗了一把冷水脸,说道:“时间还早,你快去休息吧,我准备出门了。”
国营饭店的在门晚上都会上锁,但是保卫室的同志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值班,唐哲以前经常来送货,加上和林国民熟悉,保卫科的人和他也算是认识,同一个县城,就那么一点儿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一般都不会为难别人。
唐哲说了情况,值班员打开了门:“要我去给你喊他们还是你自己上去?”
“我自己去吧。”说完,把包里还剩下的半包烟丢给了他:“我不抽烟,放身边好久了,不嫌弃就拿去抽吧。”
“哟!还是带皮嘴嘴的长支魔力呀!谢谢了。”小县城,年纪大一些的人抽的都是叶子烟,年轻人抽纸烟,基本上都是抽那种没有过滤嘴的,带过滤嘴的一包要多一角到三角不等,对收入不算高或是家庭开支比较大的那一群人来说,多出来的三角钱,已经可以买一包乌江了,抽起来不更香吗?
与其和别人比质量,还不如在数量上让自己抽得更爽,虽然最后那两口特别烧嘴,总比叶子烟强一万倍。
唐哲直接走到了三楼,敲响了郝松林的门。
过了好一会儿,他们兄弟俩才打开门:“唐哲,你这么早?”
唐哲抬腕看了看时间,已经四点过十分了:“不早了,我们得争取在四点半前出发,到那边的时候天也快亮了,早点走,一定要在天黑前赶到犀牛洞那边。”
郝松林把他让进屋里:“进来吧,热和一点,我去喊一声好好。”
十分钟后,几个人都收拾妥当,时间太早,国营饭店和县城里的早餐店都没有开门,也顾不得再回唐家院子做,四个人还是由唐哲开车,便朝着木王公社那个方向赶去。
路上,郝好还有些后怕,扶着驾驶位的靠背,把头从两个位置之间伸过来问唐哲:“唐哲,还有别的路去桃花溪吗?”
唐哲想了想,说道:“有呀,除了金厂河,还有三条路可以去,一条是我们赶去黑湾河,经细沙坪、芭蕉湾顺河而上便可以,另外一条是从天马寺上卡门关,下山去便是,第三条是经寨英到落满,翻过攮颈坡也能走到,相比于金厂沟这条路来说,走黑湾河到芭蕉湾是最好走的,路比较平坦,一路上人家户也比较多一些。”
“另外两条路,从落满上去还有几个小村子,过了攮颈坡,连一条像样的路都没有,天马寺那条路更不说,卡门关以前叫做鬼门关,为什么这样叫,你自己去想吧。”说到这里,他突然一个急刹车,弄得郝好的头从两个位置之间一下就往前冲了出来,还好车速不够快,要不然非撞到前面的挡风玻璃上不可。
前面的路上刚好掉了一个石头,唐哲才来了这么一个急刹车。
郝好定过神来,才看到前面的石头,有一抱多大,她疑惑地问:“哪里来的这么大的石头?”
唐哲打开车门,跳下车去,指了指头顶:“山上掉下来的,这条路是在悬崖上扣出来的,好多地方的石头还很松,久晴久雨都会掉几个下来,很正常。”
郝好已经下了车,抬头看着黑乎乎的天空,什么也看不见,更加让她心中慌乱:“那不是很危险?”
第724章 烂牛肉
一抱多大的石头,直径至少在六七十公分,从悬崖上掉落下来,把原本的砂石路面咂下去了一个大坑。
这样的石头看上去虽然不大,却也有三百多斤,唐哲把外套脱下来交给郝好,然后把它滚到路边,再一用力,只听轰隆隆几声响,石头滚到了路下边,掉到邛江里面。
郝好又问了一遍,唐哲笑道:“哪有那么差的运气?我们上车吧。”
上了车之后,郝好又问道:“唐哲,要不我们换江县,走黑湾河那边吧。”
唐哲反问郝松林他们:“你们觉得呢?如果要走江县,我们现在去的话,从时间上来说也差不多,今天下半天能赶到黑湾河,把车停上之后,再顺河而上,到晚上应该可以走到桃花溪那里。”
郝松林转头问郝墨林:“你觉得怎么样好?”
郝墨林想了想,说道:“就走金厂沟这边吧,那边苗人比较多,对陌生人的态度我们还不知道,去找那东西越是少有人知道越好。”
唐哲接过话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本身一个寨子上就那么三五家人,随便一个陌生人经过,整个寨上的人都能知道,而你们三个又是外地口音,我们带着响子,影响确实不好。”
说话间车已经发动起来开了出去。
郝松林说道:“那就按你安排的路线走吧。”
到木王的时候,还是选在了上次停车的地方,这里是一个小晒场,离街上还有三百多米的距离,除了赶场天会有人在这里卖一些木材外,平时除了一些小孩子在这里玩,停在这里也不会影响到别人。
十月的天亮得越来越晚,现在已经快七点了,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只有几条狗在远处叫了几声。路上也能模糊的看得清楚了。
唐哲下车伸了一下腰,说道:“今天是赶木王,现在都快七点了,我们去看看能不能找个店吃点早餐?”
郝好点了点头,说道:“好呀,正好有些饿了呢,要是空着肚子赶路,我估计走不到桃花溪肚子就饿扁了。”
其实他们的背包里都装得有饼干、鸡蛋以及罐头这些东西,不过都是冷冰冰的,邛水这个天气,一大早起来你可以看到到处白茫茫、明晃晃的一片,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下过一场雪,其实只是每天早上都会有大明霜。
有霜的天气,说明一整天都是晴天。
四个人下了车,唐哲把车门锁好,然后便往街上走去。
时间还早,街上还没有人,远远地看到一家门口支了个大铁锅,灶里的柴火烧得正旺,咕嘟咕嘟地煮着什么。
“哇,好香呀!”郝好像一条狗似地,猛吸了几口气,把鼻子抬得老高。
郝墨林也闻到了,说道:“好像是牛肉的味道,是不是那家在煮?我们去看看他卖不卖?”
没有多远的路,四个人很快就到了摊子前面,老板正在摆弄着桌子,锅里满满一锅牛杂碎正冒着热气。
“老板,来四碗烂牛肉。”唐哲对老板喊了一声。
木王的牛肉汤锅和米豆腐是邛水的一绝,这边把牛肉汤锅都喜欢叫烂牛肉,一来是因为汤锅主要是以牛杂为主,用当地人的话来说,那东西斯膀烂臭的,二来是汤锅煮的时间久,把牛杂煮得软烂,就算是没牙的老人家,也能吃个两大碗。久而久之,人们就不叫汤锅了,而是直接叫烂牛肉。
摊都还没有摆好就有了生意,这意味着今天的生意特别好,老板也很热情,招呼他们坐下之后,问道:“你们是要吃大碗还是小碗?大碗五角,小碗三角。”
唐哲回道:“都来大碗,多放点芫荽!”
郝好连忙摆手说道:“我不要芫荽,吃起一股屁巴虫味道。”
很快汤锅便上来了,里面都是些牛肝牛肺、牛肠牛肚之类的下水,并无半点牛肉。
郝松林喝了一口,哇了一声:“这味道也太好吃了,我在港城和林城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牛杂汤。”
郝好也吃了一口,说道:“真想不到这个老板手艺还不错,把这些下水做出这个味道来,他要是去林城卖的话,绝对生意爆棚。”
几个人的赞美声,把老板夸得美滋滋的,在一旁说道:“你们慢慢吃,汤可以加,想喝几碗汤都可以。”
唐哲问道:“老板,你这么大一锅,一天能卖完吗?”
老板笑道:“这才多少?我一场最少卖四五锅。”
唐哲也有些惊讶:“你这口大锅少说也能舀一百碗吧?那你一场下来,不是要很卖些钱。”
老板只是笑了笑,说道:“挣哪样钱哦,都是点辛苦钱,现在牛杂也不好买,卖一场的牛杂,要去屠宰场买几天的才够凑起来这么多。”
四个人每人都吃了两大碗牛杂,除了郝好外,其他三个人都一人加了一碗汤,这才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打着饱嗝离开。
下午一两点的时候,终于又走到了狱簏寺下面的大路上,郝好指着远处悬崖上的寺庙,给郝松林和郝墨林介绍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两兄弟听了,都感慨万千。
“唐哲,真的是要谢谢你。”郝松林终于开口对唐哲说了句谢!
唐哲听了,更加觉得惭愧万分,说道:“没有能保护好老爷子,我心中有愧,更担不得你这个谢字。”
郝松林叹道:“从这里的地形和当时的情况来看,你能保护好他们下山,已经很难得了。”
郝墨林也说道:“我也查过书,我们叫做山鬼的东西,在书上是叫山魈,我国几乎已经灭绝了,那玩意在滇省那边有许多寨子上还供奉着它们的神位,听说这东西一出来,就会出现天灾,它们样子凶猛,让人看了就会做噩梦,生性也凶残,据说以前我们国家也有很多这玩意,它们一出现,是整个村寨都要搬走来躲避,遇上这样一群家伙,还能把郝好完整地带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唐哲,你不要太过自责,我们都没有怪你的意思。”
正说着,突然前面树丛一动,从里面跳出一个黄色的东西出来,把他们三个人都吓了一大跳,郝好更是一下子就躲在了唐哲的后面,紧紧地抱住他。
第725章 金猫
突然出现的一只动物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郝好更是躲在唐哲的背后,紧紧抱着他喊道:“唐哲,有大猫子,大猫子!”她的声音都有些颤抖,显然吓得不轻。
郝松林和郝墨林也立刻警觉起来,两兄弟肩靠肩站着。
那只黄色的一团东西跳到路上,并没有立刻跑开,反而是紧紧盯着他们四个人,张开嘴巴吼了一声,那声音并不像老虎和狮子那种叫声一样厚重低沉,反而有些像豹。
仔细看它的身上,头上鼻梁两边各有一道白色的毛,额头上还有两道竖着的黄白色毛,其它地方的颜色比较深,还带有一些黄灰相间的毛,和猫的头非常相似。
肚子上和腋下也是比较白的绒毛,其它地方一片金黄加上黑色的斑点,比唐哲之前养的那只叫六六的云豹要大出来一倍,看上去有三十多斤。
它看了一眼四个人,吼叫了一声,一头扎进路边的树林,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四个人看了一会儿,见它已经走远了,才松了一口气。
唐哲甩动了一下身子,郝好才尴尬地放开自己的手,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忙找话题:“唐哲,刚才那是什么猫子呀?那么大?会不会是小老虎?”
郝松林接过话说道:“在港城的时候,我不是带你去动物园看过老虎吗?老虎哪里长这个样子,它们身上的花纹是条状的,这个东西是点状的,倒是像豹子,会不会是金钱豹?”
郝墨林也说道:“哥,你不说,还真像金钱豹。”
待郝好放开了自己,唐哲才说道:“叔叔,那不是什么金钱豹,也不是老虎,是金猫,刚才那一只看上去三四十斤的样子,是只公猫,说明这山上至少还有两只以上的母猫存在。”
郝好好奇地盯着唐哲,问道:“你怎么知道它是公的母的?一晃就过去了。”
唐哲笑着回道:“很简单呀,亚洲金猫个体都不算大,母猫的个体只有十几二十斤,二十斤以上的比大熊猫还稀有,只有公猫才会达到三十斤以上。”
郝好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原来是这样呀。”
郝墨林也叹道:“唐哲,你就像一本百科全书一样,似乎什么都懂。”
唐哲轻咳了一声,说道:“只是因为我生在这个地方,长在这个地方罢了,从小到大,山上的野货总能见到一些,久而久之就记住了。”
话虽然这样说,但是他心里也有一些疑惑,对于梵净山上的野生动物,大部分他还是上一世的时候在书本上看到的,不过关于山魈也好,南蟒也罢,还是上一次耿桂兴舍命救下来的梵净山烙铁头和今天见到的金猫,都是在书本中没有记载的。
难道是科考队没有发现吗?
或者,梵净山真的是太大了,大得几乎以当时的科研技术根本就发现不了,后来科学技术虽然提高了,但是人为的破坏越来越大,虽然有保护,偷猎盗猎的事情时有发生,以至于在上一世的二十一世纪一零年之前,出现了一大批电工。
电工偷猎,比拿枪的猎人更可恶,他们总会把一台高功率的变压器隐藏在某一个地方,然后用裸露的铁丝把一片山都围起来,通上电之后,凡是经过的动物,只要碰到铁丝,瞬间就会被电死,比如小一些的野猫或是豹会直接烧成两截或是炭化掉。
再后来,有一些厂家甚至发明了一种带声波的捕猎工具,只要把机器一打开,动物们就像着了魔一样往铁线上撞,只是短短几年之间,梵净山边沿地带的一些山头上,甚至连飞鸟的声音也几乎断绝,更不消说大一些的猛兽了。
动物和人一样,都是带有记忆的,尤其是面对死亡威胁的恐惧。
草原民族埋葬先祖的时候,会当着母骆驼的面杀死小骆驼,以及他们把狼杀死以后,在狼皮里面填充上干草绑在旗杆上都是一个道理。
梵净山上的野生动物,在人类不断开发推进的情况下,哪怕后来天天喊着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森林的面积增加了许多倍,但是动物的种群却增长缓慢。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人类的活动轨迹无处不在。
梵净山最深处,每一年都有采药人能找得到,每一年都有一到两位采药人在里面丧生。
每丧生一个采药人,那一座或几座山头的动物就会遭殃。
和人命比起来,任何动物的命都不值一提。
政府的工作人员为了安抚受害者家属,也会默许他们去以屠杀的方式报仇。
想到这些,唐哲不禁觉得有些无奈。
虽然自己也是靠打猎发家的,但是和那些电工比起来,他的性格就像山中的山狗一样,只是为了生存需要,并不会滥杀无辜!
他正在胡思乱想,郝好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唐哲,这金猫看上去好厉害的样子,会不会吃人呀?”
唐哲两手一摊,说道:“它是猫子,也算是狮子的无望亲戚,不过我没有听说过它伤人的记录,但是有一个故事你们一定听过,那就是一百多年以前,大花猫非常多,多得泛滥,尤其像我们黔省和川中一带,大花猫甚至白天到县衙门里面来。”
郝松林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我倒是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好像是清初,又值移湖广填四川,当时他们的县志里就记了这么一句话,全县只有一百多户,大白天的还有老虎进到县衙大堂,你说的应该就是那里,据说当时连续去了几任知县,都是被老虎咬死的。”
唐哲嗯了一声,说道:“虎患在几十年前都非常普遍,因为有了枪,人类的工具和大花猫的爪牙比起来,完全形成了降维式的打击,光是我们县的收购站,齐春就说过,十年前的猎户,每一年都能上交十几张虎皮,但是近几年,几乎都没有了。”
说到这里,唐哲继续说道:“你看我说跑题了,在以前的时候,经常出门的走商的人,富一些的会花高价买上一张金猫皮做成衣服穿在自己身上,穷一点的也会想办法弄上一节金猫骨头带在身边,这样一来,金猫的味道就会掩盖人的气味,连大花猫闻到了都会躲得远远的。”
第726章 金猫就是彪
“有没有这么夸张?”郝好明显不相信的相子, 跟在唐哲面后慢慢走着,听到他说金猫皮和骨可以吓跑老虎,插嘴说道:“就那么小的一个家伙,能打败老虎?你知道一只老虎有多大吗?就你们家的牛,它只需要一口就把脖子给咬断,一只成年的老虎差不多三四百斤,可不是闹着玩的,就这种东西在它面前,还不够它一巴掌拍。”
郝松林在后面说道:“好好,你可不要不相信,这些书上都有记录过的,金猫又叫金虎,说这些你可能都不了解,不过它还有一个名字,就是金彪,虎生三子,必有一彪,说的就是这个。”
郝好问唐哲:“我爸爸说的是不是真的?”
唐哲点头说道:“是的,金猫又叫金彪,据说可以杀死一只大象,连老虎也能杀死,不过估计那只是古人的传说罢了,我也没有亲眼见过,肯定不能以讹传讹,不过从古人传说下来的这些龙门阵当中,我们也能猜测得到,金猫是非常凶猛的一种野兽,虽然我也没有听到过有它吃人或咬伤人的消息,不过看到它的时候还是要尽量保持距离。”
郝好嘿地一声笑,拍了拍唐哲肩膀,说道:“你身上背的这支又不是吹火筒,有了它我不相信还能让那些猫子伤到我们。”
郝墨林也在后面接过话说道:“是呀,唐哲,我看我们走了一个多小时,连一户人家都没有看到,到处都是万木老林,应该是已经进入梵净山深处了吧?”
“这里也算是梵净山地界,不过还是最边沿,梵净山深处是没有人烟的。”唐哲回道:“梵净山之所以神秘,野生动物的多样性也是其中之一,我们多加小心就是了。”
说到这里,他把枪拿到手里,检查了一下,枪里的子弹还是满的。经常上山打猎,他已经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只要每一次出门,除了单独装上一部分子弹外,枪里的子弹也要装满,到关键的时候,只需要拉栓上膛就行了。
又走了七八分钟,突然从路外边窜出来一只黄麂,也就是唐哲之前打的黄山羊,它似乎受到了惊吓,屁股后面的皮还是破的,正在往外淌着血。
几个人立刻停下了脚步,唐哲也拉栓上膛,瞄准了前方。
几乎在同时,刚才进入林子里的那只金猫也跟随黄麂的后面跳到了路上来,黄麂子这个时候已经慌不择路,只是跟着大路狂奔。
金猫紧紧跟在后面,没有几步,它猛地一跃而起,扑向那只黄麂子,一口咬在它的脖子上,黄麂子受痛,惨叫了一声,挣扎了几下,便认命似地站在原地不动弹。
这只黄麂子也很大,约莫三四十斤的样子,站在路上还要比金猫高出许多。
金猫咬着它的脖子,不时还甩甩头,那黄麂子的头便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能反折了过来,慢慢地倒在了路上,四只蹄子还不停地在地上蹬来蹬去,扬起一片泥尘。
唐哲早已经把枪放下,四个人就站在那里,远远地看着那只金猫捕猎。
等那只黄麂子不再动弹了,金猫才抬头看向唐哲他们几个人,看了一会儿,拖着那只黄麂子进入了森林,转眼便不见了踪影。
郝好紧张地问道:“它走了吗?”
唐哲点着头说道:“应该是走远了,山上的野猫子吃东西的时候都不会让人看到它。”
郝墨林则是叹道:“真是太刺激了,可惜没有带相机,要不拍一些照片下来,拿回港城去参展,说不定还能拿个奖。”
郝松林则对他这个兴趣嗤之以鼻:“我都不想说你,整天没事就玩你那个相机,都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叫玩物丧志,我看你就是这种人,这两年你的生意已经下降了许多,以后要少玩这种东西。”
郝墨林被大哥说了,心里不舒服,又不好当面反驳,这两年他经手的生意的确没有郝松林做得好,一切都靠实力说话,只得低声说道:“你不懂得……”
郝好可不想自己的父亲和二叔当着唐哲的面又吵起来,便说道:“既然它走了,我们也走吧,再不走天又要黑了。”
唐哲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指着前面的高山说道:“我们要加快速度了,前面那座山便是麻溪坳,翻过那座山之后,就是一直往下走,时间会稍快一点。”
走了一段路,郝好喘着气说道:“唐哲,还有多久才能到山顶呀,我都饿得没有力气了,要不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再走吧。”
唐哲看着郝家兄弟,问道:“两位叔叔的意思呢?”
这一段路旁边正好有一条小溪,一分三岔路口,一方通向天庆寺,一方是他们来的路,路口有几块大石头,正好可以坐着休息。
郝松林也有些累了,喘着气说道:“那就听郝好的,先在这里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再走吧。”
唐哲见郝松林表了态,便说道:“也行,正好这里有水,我们就在这里吃午饭吧,”说到这里,他又看着郝好:“不过在这里休息了,我们上了山顶就不能再休息,得继续赶路,要不然天黑之前赶不到犀牛洞,就找不到人家户落脚,住山里太危险,我不能再冒险让你们住在荒山野岭。”
郝家人都能理解唐哲的心情,对他们来说,提起这事心情更加沉重。
唐哲放下背包,把里面的一个水壶拿了出来,对郝好说道:“你去打点水来,我去弄点柴把火生起来。”
郝好接过水壶往小溪里去了,唐哲则是在路边找了三块石头,搭了一个简易的石灶,顺便就在路边找了一些枯树枝烧起来。
等郝好回来的时候,火已经生起来了,便把水壶放在架起的石头上,等水开了,把牛肉罐头倒在水壶里面,等着再烧热就可以吃了。
郝好凑到唐哲的耳朵边,小声说道:“刚才我打水的时候,看到水里有鱼呢,你能不能想办法弄几条回来?”
第727章 对面就是犀牛洞
小溪并不大,一股泉水从这里流下,是金厂河的一条重要溪流。
郝好这么一说,唐哲倒觉得奇怪起来,按理说在这种小溪的上游处,一来是距离泉眼比较近,比太冷,二来是水流不大,溪水并不深,不适合鱼群生长发育,在这种溪里能遇到的,定然也只是一些小杂鱼之类的。
“时间也不早了,你不想今天晚上还住山上吧?”唐哲拒绝道。
郝好听了,嘟着嘴:“好吧。”
很快牛肉热了,四个人分食之后,唐哲去小溪里洗了一下水壶,顺便也看看郝好说的鱼,只见小溪当中一群千鳞鱼游来游去。
这种鱼之所以叫千年鱼,之所以这么叫,是因为它永远也长不大,最大的只有筷子头那么大,小一些的就如麻绳头。
他一边洗水壶,心中一边冷笑,看来城里的姑娘看到什么都好奇,这种鱼在农村根本不可能有人吃。
回到三岔路,郝松林他们已经把包背在背上了,就等着唐哲。
他收拾好了之后,继续往前赶路。
又花了半个小时左右,才爬上麻溪坳山顶,举目望去,远处的山层峦叠嶂,在初冬的阳光里显得格外好看。
“哇,好漂亮,这座山好高呀!”郝好感慨道,“唐哲,最高的那座山是不是梵净山?”
唐顺着他的手指方向看过去,远处的山峰似在云雾之间,像是人间仙境一般,他摇了摇头,说道:“不是,这里看不到梵净山金顶的。”
“哦!”郝好似乎些失望,“真想去梵净山玩一下,听说有一块石头像蘑菇一样?”
唐哲点点头:“是的,那是蘑菇石,还有许多神峰异景,身临其境才能感受到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在山顶上只是环顾了一眼,便急匆冲冲地继续赶路。
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四点,今天的中午饭吃得太晚,傍晚六点四十左右,天就会完全黑,他们现在只有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
从山顶往下望去, 远远地全是密密麻麻的森林,并没有看到一块农田、一户人家。
上坡脚杆软,下坡打闪闪。
翻过麻溪坳之后,一直走的都是下坡路,感觉像是轻松了不少,但是从天一亮就一直走到现在,全是往上爬,每个人都觉得累,却也能坚持。
直到往下走了一段距离,除了唐哲外,其他三个人每下一步,小腿肚子都会传来一阵酸痛感,像是踩空了一般,反而和上坡路比起来,更加觉得累人。
郝好已经面露痛苦,唐哲只好在路边给他们砍了三棵小树,用来当做手杖。
一路无话,直到天快黑的时候,地势终于平缓了一些,道路旁又有了一条河流,这条河水比在麻溪坳上那一条大了许多倍,差不多快有金厂河的水流量大了。
郝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哎呀妈耶,终于下来了,唐哲,我们现在不会再翻山了吧?”
唐哲回道:“不会了,顺着河走,再走七八里地,就到了犀牛洞,那里有几户人家,我们可以在那个地方先借宿一晚,明天一早就进山去。”
“啊?明天还要走呀?”郝好有些后悔跟着来了,早知道这么辛苦,她宁愿在林城呆着,可是一想到能离唐哲这么近,那道后悔的感觉又被压了下去。
郝墨林加快了几步,走到唐哲身后问道:“小唐,你说的那个地方,也是在深山里吗?”
唐哲边走边说:“也不算,不过也要花小半天的时间才能走到,山里几乎没有路,面具在那里已经埋了两千多年,并不是像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郝墨林哦了一声,便不再问。
一直走到天黑,都还没有看到人家户。唐哲把时间算得很死,却忘记了他们一家三口平日里出门几乎都是坐车,每天走路的距离非常短。
长时间不运动,走起路来也会变得很慢。
今天虽然已经够快了,但下山的时候他们脚都痛,便把时间增加了许多。
路上已经看不清楚,只能把手电筒拿出来照着走,还好没有多久,便看到小河对面不远处,似乎有电灯在闪烁,众人心头皆是一喜,郝好指着河对面说道:“唐哲,那里好像有一家人。”
晚上黑灯瞎火的,完全看不清楚山势和方向,不过那边的寨子似乎是依山而建,而且还有一条小溪从寨中流下来,虽然看不见,但却听得清楚溪水的响声,涓涓流水和小河里的河水声音完全不一样。
“对面就是犀牛洞了。”从麻溪坳下来,犀牛洞是第一个寨子。
顺着路又走了几十步,突然一个转弯,道路拐到了小河中,河里,两根杉林被竹条捆在一起,搭在河面上,形成了一个简易的便桥,河道中间正好有一块大石头,便是天然的桥礅,从那上面再用两根杉林接到河的另一边。
这样的桥比独桥比起独木桥来说,唯一的优点就是稍稍宽了那么一个巴掌,其实和独木桥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郝好看着面前的桥,却不敢过,嘴里嘀咕道:“这里这么多的树,都舍不得多砍几根来弄宽一点,这么窄怎么过嘛。”
看着唐哲如履平地一般,几步就已经到了桥中间,郝好喊道:“唐哲,你过来接我一把。”
唐哲转过头来才发现,他们三个人都站在那里没有动,等着郝好先走。
他只好转回,拉着郝好的手慢慢往前走,郝好每一步都走得非常小心,腿都在抖。
“眼睛不要看河里,看前面,对,就这样,不行就看着我。”唐哲教她怎么过河,郝好一一听从,不看河里了,虽然没有了刚才那种慌乱,却还是每走一步都非常小心。
她又抱怨了一句:“这些人也真懒,连桥都舍不得弄宽一些。”
唐哲笑道:“犀牛洞的人他们的地方主要是在河对岸,这条道只是因为偶尔去赶木王公社才搭建起来的,现在已经进入冬天了,你才看到河水这么小,夏天随便下一场雨来,山上的雨水汇聚到河中,便会形成洪水,不管多宽的木桥,都会被洪水冲走,一年下来,这座简单的桥至少也要重建个十次八次的。”
第728章 热情苗家人
“原来是这样呀?”郝好恍然,拉着唐哲的手一步步往前走着,终于走过了河,回头的时候,看到父亲和二叔已经走到了河中间,两个人便在那里等着他们。
顺着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上去,便是一片开阔的平地,在这周围都是高耸入云的群山之中,是很难得的一块风水宝地。
四个人打着手电筒终于走过了这片平坦的田地,每一块稻田里,都堆着一两个谷草堆。过了田地,又是一条小路往上走。
此时上面的院坝边上响起了狗叫声。
在那个时候的山里,狗还是叫狗,不叫儿子,也不会上桌子吃饭。
它们吃饭也只是在屋檐下有一个简单的木盆或是石碗,只有人吃完以后,锅里的锅巴汤和着几坨红苕喂给它们。
每一个寨子上,几乎都有几条狗,它们承担起了看家护院和通风报信的角色。
狗一叫,就有人从屋里走出来,先是吼了它几声,让它别再吵,然后看着院坝坎下的四支手电筒问道:“大喜丫丫汝!”
郝好和她父亲叔叔都是一脸懵,唐哲抬头电筒往他身边晃了一下,看见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头上包着青色帕子,手里还拿着一个水烟筒,刚才那个人说的是苗语,意思是“大家好”的意思,他也连忙回了一句:“蒙汝(你好)!”
那人又问道:“个补!蒙尼嘎几囊?(朋友,你是哪里人?)”
唐哲听得懂苗语,能说的却没有几句,回道:“我们是邛水的。”
那人又说道:“蒙尼落嘎几?(你要去哪里)”
唐哲回道:“我们来山上找药,天黑迷了路,看到这里有灯光,便来借住一晚。”
桃花溪里的苗人并不是生苗,也经常和外界联系,完全能听得懂唐哲说话,其实他也能说一口地道的本地话,只是桃花溪都是苗人,他一开始也没有想过这么晚了有外地人来,就用了苗语打招呼。
听唐哲这么一说,他也很热情地把他们四个人引进了屋里。
堂屋里收拾得很干净,摆放着一些竹编的东西,桃花源周围的山上到处都是碗口粗细的楠竹,最不缺的就是竹子,堂屋旁边的一间屋子里,五六口人正围坐在一个火厢周围。
火厢就是火堂,只不过他们建靠得更加豪华一些,中间一口火堂,周围还用木头围了起来,方便人围坐取暖的同时,也让炭火的温度不会到处跑散。
把唐哲他们引进屋里坐下之后,那人才自我介绍了一遍,原来他叫汉名叫龙忠诚,另外一个头上插花的妇女是他的老婆叫滚尔娜,两位老人是他的父母,还有三个娃娃,大的两个都是女孩子,最大的十二三岁,小的那个男娃娃才七八岁。
唐哲也自我介绍了一遍,然后从包里掏出烟来发给他们,龙忠诚摆着手说:“我抽这个,叶子烟劲大不过肺,抽了不口干。”
寒喧了一阵,滚尔娜问:“弄哝提也(吃饭了吗?)”
唐哲尴尬地摇了摇头。
龙忠诚对她说道:“他们迷路了,这么黑才走到这里,肯定是还没有吃饭,你快去给客人做饭。”
三个小孩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他们四个人,又有些害羞,两个女娃娃一直躲在他们的爷爷奶奶身后。
倒是那个男孩子一直看着郝好和唐哲他们:“友、库、囊如帕(爷爷、奶奶、姐姐好漂亮)!”
老奶奶微笑着看唐郝好,点着头说道:“嗯嗯,囊如帕样(姐姐非常漂亮)!
两只手黑乎的,手里拿着一块烧熟的肉递到郝好面前:“耨!”
郝好一脸懵,求救似的看着唐哲。
唐哲笑道:“人家夸你漂亮,请你吃东西呢。”
郝好见那孩子满手黑乎乎的,全是炭灰,连忙摆着手说道:“姐姐不饿,你快吃吧。”
说完,又觉得怕伤了男孩子的心,连忙去一旁翻自己的包,在里面找到了一包大白兔奶糖,这种糖只有供销社才有卖的,郝好出门时觉得在山上要是一时吃不到东西,也可以先吃一颗糖顶一下。
“来,姐姐给你们糖吃。”
她把袋子撕开来,抓了一大把塞给那小男孩,小男孩接过去,说了一句:“吉口(谢谢)!”
唐哲再次充当了一回翻译。
两个女孩子平时很少见到生人,反倒不如男孩子开朗,郝好给她们糖的时候,一个人都往老人身后躲,眼睛却一直盯着郝好手里的糖,直到老人家发了话,她们才从郝好手中接了过去,都说了谢谢。
滚尔娜不愧为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一顿饭很快就做好了,然后往火塘里加了些钢炭,这种炭全部都是青杠柴烧的,火力非常猛。
然后拿来一个铁制的三角架放在火塘上面,龙忠诚去厨房端来一个小铁锅,菜已经在灶台上的锅里炒过一遍,然后便是放在火塘上,很快便嘟嘟地开了。
“时间太紧了,我们就简单点搞一锅菜,吃个炊锅(火锅)算啦!”龙忠诚不好意思地说着。
往锅里看去时,除了白菜之外,还有干蕨菜,竹笋以及腊肉,那种腊肉唐哲一看就不是猪肉,应该是他平日里在山上打的其它动物。
唐哲问道:“龙大哥也是个安山(打猎)高手呀?”
龙忠诚有些尴尬,说道:“算不上,桃花源里每一个男人都会安山,安不了山算不得金竹王的子孙嘛。”
说到这里,他指着锅里说道:“你们快尝尝。”
他们四个人除了下午每人吃了一个鸡蛋,喝了一点牛肉罐头汤外,再没吃过什么,这会儿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不用龙忠诚说,早已经动了筷子。
滚尔娜拿着一壶酒过来的时候,四个人已经扒了半碗饭。
龙忠诚忙说:“天太冷了,喝碗酒热和一哈。”
只有郝好连连摆手说:“对不起,我不能喝酒的。”
给三个人每人倒了半碗酒,他自己也倒了半碗相陪,继续说道:“欢迎远方来的客人。”
碰了一下碗,喝了一大口酒之后,顿时感觉一股热浪从喉咙一下子热到肚子里面,唐哲问道:“龙大哥,这里为什么又叫犀牛洞呢?”
第729章 棕粑林里的斑鸠
龙忠诚举起碗喝了一口之后,缓缓说道:“要说起我们这个地方的地名呀,还有个出山管(来历),这个地方原本叫金竹坝,是因为我们老祖宗是金竹王,叫金竹坝和这里的楠竹没有任何关系,也不知道从哪个时候开始,河两边长了不少毛桃子(野桃树),外面的人来过之后,就把这个地方叫桃花溪。”
“我们家住的这个地方又有一个小地名,叫犀牛洞,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我们这一寨人都是住在这里,慢慢的就搬到了两河口交界的地方,人多了嘛,就需要更多的地方才能养得活,那里地势更开阔一些,水田也多,只有我们这几家人留在这里。”
唐哲问道:“犀牛洞?是不是洞里真的有犀牛呀?”
龙忠诚抹了一下嘴巴:“哈哈,你还真说对了,那犀牛洞里,还真就有一头大犀牛,那可是我们桃花溪苗人的神。”
郝好瞪着眼睛,说道:“你就瞎扯嘛,你们苗人的图腾不是水牛吗?怎么成犀牛了?”
郝松林轻轻在她的手上碰了一下,提醒她注意用词。
不过从龙忠诚的反应来看,他似乎并不在意这么说,想来不少人都问过同样的问题:“我们金竹苗的图腾是金竹,不是水牛,女娃子,我看你也是有文化的人,我问你,苗族有多少个分支?”
郝好摇着头,说道:“我又不是苗族,哪里会知道呢?”
龙忠诚继续笑着说道:“苗族只不过是国家给我们的统一称呼,如果只从婚俗上来讲,分为生苗和熟苗,生苗也就是不能和外族通婚,熟苗则是可以和外界通婚的,其实这些规矩,现在都在慢慢打破,我们寨上的女人,也有嫁给外族的,也有外族嫁过来的。”
郝松林回道:“这个我曾经倒是听说过。”
龙忠诚又举起碗来:“来嘛,大家喝酒,不我光坐着塞!”
他们三个人举起碗都喝了一口,龙忠诚又说道:“其实经细分起来,我们苗人分支可太多太多了,我也记不全,连我爹都记不了那么多。”
唐哲这个时候才发现,两位老人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今天太累,他有些分神。
看了看手表,已经晚上八点,山里人早已经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要不是因为他们今天来,龙忠诚一家早就已经睡觉了。
郝松林虚心地请教:“这个我们还真不知道,今天向你学习。”
龙忠诚卷了一支烟装在水烟筒里点燃,吸了几口,说道:“我只知道有山苗、彝苗、水苗、土苗、黑苗、洞苗、青苗以及我们金竹苗。”
“这么多?”
“我知道的还不足十分之一呢,不过我们金竹苗人口少,但是我们桃花溪的苗族都是金竹苗,我还记得我们小时候每年都会在犀牛洞搞祭祀,这些年因为政策不允许,也就慢慢的没有搞了。”
郝好说道:“那头犀牛很大吧?”
龙忠诚嗯了一声,说道:“大,有两头大水牛那么大,据老辈子些传说,当年我们老祖宗逃难到这里的时候,被汉人追兵追杀,还是那头犀牛赶跑了汉人追兵,才救了我们家老祖宗,后来有一天它自己找到了我们后山的一个洞,在里面成了仙,肉身就化成了一个石犀牛。”
他说完,又举起碗说道:“我刚才说那些,都是些龙门阵,来,我们喝。”
唐哲说道:“今天给龙大哥你们家添麻烦了,我们敬你吧。”
“哎,不说敬不敬的,大家都是团转人,你们来了就是客,只是家中没有好菜饭,你们多担待。”龙忠诚喝完了一碗,又给大家碗里都倒了一些。
他说道:“听他们的口音,不像是邛水人。”
唐哲点点头,说道:“他们是我林城的亲戚,这次来的时候,想着在家里没有事,就带他们来山上挖挖草药,没想到迷了路,才这么巧遇到了龙大哥。”
龙忠诚醉眼惺忪地看着唐哲,说道:“不像,一点也不像,你们的样子,哪里像是挖药的嘛?”
唐哲有些警觉起来,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说到底也是金竹苗世代守护的东西,两千多年的时间下来,连他们自己都忘记了,不过始终是做贼心虚,连忙问道:“哪里不像了?”
龙忠诚显然有些醉了,说起话来,舌头都有些打结:“要我说,你们就是棕粑林里的斑鸠——分不清春秋;这个季节你看到谁到山上去挖药?天麻、三七、铁灯台这些都收了头,想找你也找不到。”
唐哲松了一口气,说道:“我们本来也不是专业的采药人,就是一时兴起。”
龙忠诚又哈哈笑了起来,指着唐哲靠在墙上的枪说道:“一时兴起,哪个会带那东西嘛,我看你倒像是专门打猫猫的安山匠!”
唐哲也笑了起来,说道:“龙大哥说笑了,我那东西也是带在身上防身用,山上野猫子又多,万一碰到个豺狗山狗这些东西,也可以黑一下它。”
龙忠诚忍不住站起身来,走到墙边拿起唐哲的枪,摸了又摸,一脸羡慕地说:“还是一杆半自动,我还是在民兵队的时候用过几次。”
说完,进到里屋,从门后取出来一支火铳:“我这支火铳和它比起来,哪个威力大一些?”
唐哲笑了笑,反问道:“龙大哥觉得呢?”
龙忠诚哈哈笑道:“要我说,你这枪除了打起来快一些,真要遇到人熊或是大花猫,未必有我这火药枪厉害,我二十五岁那一年,这枪还给我打了一只大花猫,换了好多粮食呢。”说完,把唐哲的枪放了回去:“火药枪唯一的好处就是不需要瞄太准,一把铁砂子灌在里面,距离近一点,可以把它们打成筛子。”
唐哲笑道:“龙大哥要是喜欢的话,我就把它送你给吧。”他现在主要的精力都是在林城,这把枪放在他的身边其实意义大于作用。
龙忠诚连连摆手说道:“不行,那不行,你们明天还要上山的嘛,山里人没有个东西防身,不要说去打猎,进山自己倒成了猎物。”
第730章 那张面具竟然变成了沈月的脸
龙忠诚说什么也不要,他虽然喜欢唐哲这种半自动步枪,大队里也有两户人家也有,他很羡慕,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拥有一支。
不过唐哲他们四个人就一支枪,明天还要从山里回邛水去,他一直在梵净山里生活,山里有些什么样的危险,他比谁都清楚。
唐哲见他拒绝了,也不再劝。
此时滚尔娜走进来说道:“几位客人先洗脚吧,房间已经安排好了。”
她的话刚说完,就见龙家大女儿和二女儿各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请郝家兄弟先洗。
郝家兄弟也不推辞,从火箱里转过来刚坐下,龙家两个女儿就来给他们脱鞋袜,一时弄得郝家兄弟尴尬不已,连忙说道:“要不得,要不得,我们自己来。”
龙忠诚在一旁说道:“嗨,这是我们苗家的风俗,只要有客人来,子女给客人洗脚是一种尊重,请你们不要拒绝。”
见主要家都这么说了,两兄弟就算再尴尬,也只好接受。
他们洗完之后,滚尔拉先把他们领着去二楼的房间,然后郝好和唐哲第二轮洗。
桃花溪属于苗寨,居住的也全是苗人,这里木材资源丰富,每家每户建的房子都大,连二楼也全部装出来用做客房。
在大集体的时候,粮食虽然都差不多少,但是这里就在梵净山里面,物资相对山外的地方来说,要丰富得多,集体分的粮食不够,但是山上的里味特别多,尤其是冬天,每家每户都会进山打猎,而且春季满山遍野的楠竹笋以及其它野菜,也是苗寨妇女们最喜欢的东西。
在梵净山的深处,只要不懒,总是不会挨饿肚子的。
等唐哲他们洗好之后,姐妹俩又把他们带上二楼,郝好单独住了在西边的一间卧室,唐哲则是住在东边郝家兄弟俩的隔壁。
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白天赶路的疲惫被酒精一扫而空,他反而还有些兴奋,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桐油灯里昏苗的灯光不停跳动,像一个黄色的花仙子翩翩起舞。
躺了半天,他还是睡不着,隔壁的郝家兄弟已经传来鼾声。
他索性穿衣起来,到外面的走廊上坐着吹吹风,好让酒劲更快过去。
走廊外面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到河里的水流声,以及山风吹过森林的呜咽声。
远处几只猫头鹰叫着,让寂静的山村显得更加神秘。
唐哲点了一支烟抽了起来,他几乎是不抽烟,浓烈的烟味差点把他的眼泪给呛出来。
前世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被挖出来之后,桃花溪陆续来了好几波专家,一度成为梵净山最热闹的寨子。
研究夜郎文化的风也一度在黔东大地上成为了一股热潮,后来,桃花溪更是成了一个集夜郎与苗人文化的旅游胜地。
此时他有些后悔,郝家兄弟得到之后,必然会把它带去港城,也许在某一天还是会像上一世一样进入拍卖场,然后被大家发现,可那也是将来的事情。
郝松林和郝墨林是纯粹的商人,和郝博渊不太一样,离生活的故土久了,感情也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冲淡,骨子里的家国情怀还剩下多少,他不得而知。
想了许久,他是越想越乱,现在已经来到了桃花溪,为了那个面具,郝博渊已经搭进去了一条命,现在说退出,显然太晚。
如果说只是骗郝家的,按照郝家的行事风格,他不光在林城无法立足,也许将来连唐家山也回不了。
烟头发出一阵焦糊味,食指和中指之间传来一阵灼烧感,他才发现那支只抽了两口的烟已经烧到尽头,点燃了过滤嘴。
把烟蒂灭了,他拍了拍自己的头,走回房间躺在床上,突然感觉整个身体好沉重,像是被一座山压住了一般。
犀牛洞所处的位置在龙忠诚他们家后面的大山半山腰,多年没有人走过,道路已经被野草荆棘给淹没。
山中大雾弥漫,连路都看不太清楚,他凭着记忆朝着山洞的方向前进,不时有不知名的奇怪野兽从森林中窜出来,有一些还对着他露出奇怪的笑容。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雾越来越浓,他这才发现,原来犀牛洞就在前方不远处,森林中所有的雾气,都是从山洞里喷出来的。
他一转身,发现原本应该跟着他一起来的郝家兄弟和郝好竟然不知所踪,唐哲心中大骇,大声地喊叫起郝好的名字。
可是森林里除了偶尔有野兽传来的叫声,根本就听不到郝好的任何回答。
此时犀牛洞里似乎有灯光射出来,他朝着洞口喊了几声,还是不见郝好回答,索性壮起胆子,后拿着枪朝着洞里走去。
洞口不大,像一道石门,里面却像一个房间,正当中一头石犀牛静静躺在地上,活灵活现,像是睡着了一般。
它的面前还摆着三道供品,都是苗人的风俗,从左到右分别是猪头、牛头、羊头,两旁还燃烧着蜡烛,想来在外面看到的灯光,就是蜡烛的光线。
除了这些外,还有燃烧的纸钱和香,森林里的大雾,竟然是这些香烟飘散出去形在的,唐哲正觉得好生奇怪,却突然发现那头石犀牛的嘴里,正含着他们这次来要找的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面具在烛光的照耀下灯光闪闪,上面的宝石更是五彩斑斓。
唐哲正看得出神时,突然发现洞里的烛光变得昏暗,摆在地上的三牲也变成了郝家兄弟和郝好的头颅,血淋淋地放在木盆里面,六只眼睛带着血丝睁得大大的,好像看到了这辈子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恐怖事情一样。
唐哲吓了一跳,想要喊,却发现自己喊不出来,而他的身后,龙忠诚以及他带来的苗人,正在洞口烧炙着郝家兄弟的肉,郝好则被一群苗人分食,他们嘴里含着肉块,大笑着,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
唐哲一连退了好几步,一脚踢翻了石犀牛前的供桌,三颗头颅滚到地上,像三颗球一样滚出去好远。
此时那头石犀牛竟然也活了过来,顶着那张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朝着他扑过来,就在快要被它撞到的时候,那张面具竟然变成了沈月的脸,脸上满是失望与痛苦。
第731章 祭台
沈月猛地扑向他,掐住他的脖子,他感觉到呼吸困难,猛地挣扎,突然坐了起来,才发现原来是自己又做了噩梦,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被汗给浸透。
此时外面天已经放亮,看了看时间,七点过二十。滚尔娜正在烧火做饭,灶塘里的柴火气很重,炊烟被风吹散,从窗子里飘进房间里来,他感觉有些呛人。
咳了几声之后,双手在脸上揉了揉,舒缓了一下情绪,才穿衣起床。
这一个噩梦下来,让他原本就不好的心情,更是低落到了极点,以往上山的时候,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的心情,是压抑?沉重?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或许是郝博渊的死,在他的心里产生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在里头,如果不是他提出来也许郝博渊也不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下了楼,龙家大女儿笑着对他打了个招呼,飞快地跑向厨房,不一会儿就端来了一盆洗脸水请唐哲洗脸。
唐哲说了声谢谢!洗了一把脸,感觉好了许多,看看郝家兄弟和郝好都还没有起床,便独自一人朝着田坝里走去。
现在是白天,视线比昨天晚上两眼一抹黑好了许多。
坝子不大,也就百十来亩,像在这种群山环绕的大山之中,已经是很难得的一片平地了。坝上全都是田,现在已经进入初冬,除了几块田里种着萝卜白菜以及牛皮菜这种蔬菜之类,其它的田里,全都撒上了绿肥。
此时绿肥才生长起来,覆盖着一层白霜,稀稀拉拉的。
唐哲走到小河边,转身往后山看了看,山顶上的霜更浓,像是下了一场大雪一般,犀牛洞所在的位置被一团雾给包围着,看不清楚。
他看了一会儿,看见郝松林两兄弟已经下楼了,便往回走。
才到院坝,就看见龙忠诚手里提着一只野兔回来,看见唐哲,打了个招呼。
“龙大哥,你去收货了来?”唐哲看到那只野兔脚上还套着绳子,便问道。
龙忠诚提着晃了晃,说道:“家里没有什么菜,我昨天才放的套,今天一早起来就去看看,没想到只抓到只兔子。”
对于山里的猎人来说,除非是打大型的猛兽,比如野猪或是熊之类的,像山羊刺猪这些,他们更喜欢用套索。
一来是节约成本,用枪需要火药和铁砂,这些都是消耗品,相比起铁砂来,火药还相对容易得到,而铁砂则大多来自犁地的铧口铁,这种生铁比较厚,敲碎了打出去杀伤力更重。
今年土地刚分包到户,各种物资都稀缺,铧口又不是经常烂,铁砂更难找。
二来是这里家家户户都有男丁上山打猎,一到秋收结束,几乎每天都有人上山,用枪有时候还会误伤到人。
相比起来,用套索就安全得多,就算是人不小心误踩上去,最多被吊起来。
唐哲之所以喜欢用软钢丝的原因,也是在于此,他可不想犯唐忠那种错误。
“不过总算没有白跑,你先进屋烤火,我把它处理干净了,一会再喝几杯。”说完便走到院坝边上,把那兔子挂到树上之后,开始剥皮。
兔子尾巴的那一小团毛,他则是割了下来,用一根绳子拴着,拿给他二女儿扎在头绳上,二女儿得了兔子尾,比得了糖还要高兴。
滚尔娜做的早饭和晚饭一样丰盛,火箱里的火塘上,架起了一口铁锅,里面炖着龙忠诚打来的兔子。
吃饭的时候,龙忠诚还要劝酒,被唐哲他们给拒绝了。
饭后,唐哲留了二十块钱给滚尔娜,她说什么也不收,好在郝好又过来劝了一会儿,才硬把钱塞给了她。
出了龙家,他们便沿着河走了几百米,然后才拐到山上。
山上树木并不算多,几乎全是楠竹林,地上铺满了厚厚一层竹叶,唐哲叹了口气说道:“还好是这个季节来,要是再早上一个月,这种地方根本就不敢走。”
郝好问道:“竹林里又没有其它刺巴笼,怎么不敢走了?”
唐哲指着干枯的竹叶说道:“这种叶子下面,最容易藏五步蛇,被它咬了根本就没有活的机会。”
郝好闻言一下子怔在那里:“有蛇?”
唐哲转身看了她一眼,笑道:“都和你说了要早一个月,现在都已经打霜了,就算有蛇也早就冻死咯。”
郝好听了,这才放下心来,看着高入云端的山峰,问道:“还要走多远呀,我腿都走痛了。”
“还早呢,现在才离寨子多远,至少要走半天才能走得到。”唐哲用刀砍了一根比指头略粗的竹子递给她:“拿去拄着走。”
郝好接过竹子,说道:“也真是的,怎么藏得那么远。”
郝墨林笑道:“要是近的话,哪里还轮得到我们?”
郝好又问道:“唐哲,你说那个犀牛洞里的会不会真的有犀牛?”
“怎么说呢,毕竟是两千多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像这边肯定是有犀牛的,不过救没救过他们的祖先,那就说不准了。”
说到这里,他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的那个梦来,心里总是突突突的,让他很不舒服,站在那里竟出了神。
郝松林看出了唐哲似乎有心事,问道:“小唐,你怎么了?从今天早上起床就见你精神不太好。”
唐哲这才回过神来,说道:“我没事,估计是走累了吧。”
郝好听了,笑道:“你这个老猎人还当不住我一个小女子?才走一天就走累了?”
唐哲只是笑了笑,继续在前面带着路走着。
此时已经临近中午,他们从龙忠诚家出来,已经走了三个多小时,太阳已经升起,竹叶上的霜很快就被晒化。
脚下的竹林也变成了树林,依稀还有一条小道,道上铺的青石板早已经被树叶和泥土覆盖。走往上走,人工痕迹也越多,就在快到山顶上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工砌成的大石台,石台比较宽,差不多有一个篮球场大小,台前面还有几棵参天古树,他们四个人合抱都抱不拢。
就在石台的后面,一片悬崖下,露出一个半月形的山洞来。
第732章 圣地
看到洞口出现,郝家兄弟俩立刻兴奋起来,连忙往洞口跑去,嘴里还喊着:“哈哈,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
“走,进去看看。”郝墨林说完,放下背包,从里面取出手电筒来。
唐哲则是站在石台中央,这个台子他上一世来过,又经过昨天晚上和龙忠诚聊天,他猜得出来,这个台子应该是苗人的祭台。
和汉人比起来,苗人的节日特别多,金竹苗对于他人的先祖更加崇拜,要不是因为政策的原因,这个祭台应该现在还在用。
看到唐哲站在祭台中间,郝松林喊道:“小唐,好好,你们快过来呀。”
郝好看向唐哲,问道:“都到了,你不进去吗?”
唐哲摇了摇头,淡淡地说道:“先等一等。”
对于祭台这里的事情,唐哲在前世的时候完全记忆深刻,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并不是在犀牛洞里发现的,而是在外面。
犀牛洞口两块黄土堆特另明显,虽然经过岁月风霜的侵蚀,但原本高大的封土堆到一在也依稀可见,洞口两堆封土堆,在外行人看来,无非就是两堆像祭台一样的东西,或许是用来摆放祭祀品,或许是埋葬着其它陪葬品。
郝松林和郝墨林很快就到了洞口,去唐哲喊道:“小唐,你快一点。”
郝墨林也说道:“就是呀,都到了,还摸摸索索(磨磨蹭蹭)的,黄金面具就在前面。我们快点把它弄出来,这件事情就算归一(结束)了。”
唐哲只是靠着前世的记忆,简单地叙述了一下黄金面具所处的位置,至于具体详细的地方,一来是因为时间久远,他记得不是很清楚,二来是也是因为昨天晚上的那个梦,让他今天一直都是心神不宁的样子。
郝好又在一旁问道:“唐哲,我们跟上去?”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先等一下,你们没有发现,这洞口这两个土堆有些奇怪吗?”
郝好也摇了摇头,说道:“这不就是那些苗人放鼓和锣的地方吗?”
唐哲对郝好说道:“这个表面上看,中苗人祭祀用地的方,但是实际上,是存放了他们千年文化的地方,苗人到现在已经失去了文字,我们现在之所以能了解到苗人的历史的地方,无非出于两种书籍,一是《彝的札记》,二是水书。”
“水书?”郝好有些疑惑,继续 问道:“《水书》我也见过,无非是一些汉家文化的象形文字而已。”
唐哲笑道:“不管是?《水书》也好,还是《彝人杞记》也罢,无非都是从唱史诗人口中得到的片言只语总结而来的。”
郝好问道:“难道唱史诗人口中所唱的,和你所了解的不一样吗?”
唐哲走到左边的一块封土堆边,说道:“唱史诗人所唱的其实也是史实,只不过是因为现在所谓的专家,并不了解夜郎国的史料,他们凭借想当然的想法,把自己的思想寇到了史诗当中,曲解了史诗当中的意思也再所难免。”
郝松林和郝墨林都像听天书似的听着他的话,作为黔省人,对于水书还是有一定了解的,作为黔省最先一批被国家认可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学,还被纳入当地的义务教育阶段水族必学的课程之一,报纸上已经刊登,他也在各类所纸上见过水书的神奇之处,说是象形文字,但也不尽然,其中一半以上,半不是我们常见的甲骨文所见。
这个时候的唐哲当然也能理解,九黎部落被黄帝和炎帝部落联军打败之后,原本的九黎便变成了后来的僰人,分散到全国各地,甚至东南亚国家,原本的九黎,也变成了后世人们口中常说的黎明百姓。
现代的史学家对夜郎文化的研究,无非出于两本史料,一是《水书》,二则是《彝人札记》,其中虽然少部分还原了夜郎国的史实,但大部分都是出于统治阶级的需求而改编的。”
郝好不解地看着唐哲,说道:“据我所知,不管是《彝人札记》也好,还是唱史诗人口口相传《水书》也好,都是国内权威专家盖棺定论了的,我们无法改变这一说法。”
唐哲笑道;“现在所谓的专家,大多是沽名钓誉而已,实则是胸无点墨,郝好,你是生活在金字塔最顶端的人,和你说这些,也许是对牛谈琴,你并不一定了解,但是我相信,也许某一天,你经过之后,便能完全明白我今天说的话。”
郝好毕竟还是生在红旗下,活在春风里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对于社会的毒打,她是一分也没有体会到。
其实我们民族的历史,经过几千年来的轮回,尤其是经历过清朝近三百年的愚民统治,把我们国家大部分的基层劳动人民,变成了行尸走肉一般的工具人,文化的统治是离不开的。
苗人从宋开始归化,逐步形成土司衙门长官司制度,这其实是向着文明和民族大融合方向前进,直到清朝入主中原,原本的民族在融合,变成了阶级敌人。
不管是唐宋也好,还是有明一朝也罢,对于少数民族,都是以宽容接纳为主,但是满清一代,却是以文字狱打压各族文化。
论起我国文化的断代,可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秦始皇焚书坑儒,二则是满清的文字狱,其二者尤甚。
当年一句“清风不识字,何顾乱翻书。”,本是读书人有感而发的感慨之言,但是在统治阶级的眼里,它就是反诗,因此丧命的又何止千万百姓?
郝好当然也明白其中道理,说道:“唐哲,我只是觉得地奇,既然我们历经千辛万苦已经到了这里为什么你又突然不让大家进洞里去呢?”
唐哲当然不能说他昨天晚上的那个噩梦,而且他也知道,那个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并不是藏在洞中,而是就是眼前的两个封土堆之间。
历经了两千多年的岁月侵蚀,就连桃花溪的苗人,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祖祖辈辈守护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但是这东西一辈辈口口相传,传到现在,大家虽然不懂得到底是守护着什么, 却也知道,这个地方,是苗人的圣地,守住了这个地方,就是守住了苗人的血脉和千所文化底蕴!
第733章 很接近答案了
郝好当然不知道唐哲心里所想的,和她父亲二叔一样,一心只想找到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招呼着唐哲往洞里走的同时,她也快步跟上了父亲和二叔的脚步。
而唐哲则是走到右边那个封土堆那里,站着看了半天,这个封土堆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前世去过很多苗寨,和所有的苗寨传神场所一样,这个封土堆就是一个黄土堆起来的,外面加上一围石头,上面堆了一堆牛头骨,白骨森森,给人一种神秘感。
所有的苗人图腾都差不多,是以牛为图腾,一来是因为牛是农耕文化无可替代的产品,二来也是苗人经过长期的游牧生活慢慢养成的一种习惯。
每一种图腾,都代表着这个民族历经千年的精神信仰。
郝好走到洞口,看到唐哲还站在那里发呆,喊道:“唐哲,你还杵在那里搞哪样?”
她的一声喊,把处于兴奋中的郝家兄弟从幻想中拉回了现实,看着唐哲那个样子,也有些疑惑起来,喊道:“小唐,你是怎么了?累到了还是哪里不舒服?”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两位叔叔,我之前和你们说过,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就是在这个地方发现的。”
郝松林点了点头,说道:“是呀,你说过不止一次,而且昨天晚上你和龙忠诚也说起过犀牛洞的事情,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面具一定是在石犀牛的身边藏着。”
郝墨林也说道:“唐哲,快过来呀,你在前面带路,我们心里才有底。”
唐哲摇着头说道:“我可从来没有说过面具是在洞里面发现的。”
郝家兄弟听完,一下子愣在那里,郝如松问道:“好像是这样的,你的意思是,面具并不是在这里?”
郝好向来是直性子,见不惯唐哲这样弯弯绕绕的,说道:“唐哲,你怎么像个波娘一样?之前我不清楚,昨天你和龙忠诚聊得那么火热,我一直以为面具就是在石像下面呢,你现在才说不在,是不是在耍我们哦?”
郝好生起气来,又是另外一副面孔,用唐哲自己的话来说,这个女人生气的时候,一定是吃煤炭长大的,见不得半点火星子,一点就燃。”
“我是说过面具是在犀牛洞这里发现的,可是并没有说过在洞里找到的。”唐哲说完,指着面前的封土堆说道:“据我所知,面具是藏在这里面。”
郝松林不可置信地问道:“唐哲,你有没有搞错,犀牛洞里有石犀牛,这才是他们几千年来祭拜的神物,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作为夜郎古国大毕摩专用之物,怎么会埋在离犀牛那么远的地方?还是在洞外?”
唐哲笑道:“郝叔叔,我问你,夜郎国的国君正统是哪一支?”
郝松林想都没有想便说道:“虽然我没有读过多少书,但是夜郎国第一代国君当然是竹三郎,也就是汉人所说的僰蒙,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又何必问呢?”
唐哲笑着继续说道:“可是,我们这次来,并不是考古,而是来寻找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他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听完唐哲的话,郝松林如梦初醒,缓了一会儿才说道:“不错,桃花溪的村民自称是金竹苗,是竹三郎的后人,几千年来,他们一直以自己是苗族正统为尊自居,也就是近几年才和外界通婚,究密其原,我想是因为莫邪兴被陈立斩杀的时候,当时的大毕摩为了保护夜郎国唯一的血脉而逃到这个地方。”
唐哲听郝松林说到这里,轻轻地点了点头,说道:“不错,郝叔叔,你已经很接近答案了。”
郝墨林接过话说道:“我知道了,大毕摩毕竟只是夜郎王手下的一个臣子而已,他之所以逃跑,主要是为了保护夜郎王唯一的血脉,所以,当莫邪兴死了之后,他的儿子便成了流亡政权的夜郎王,但在当时的大毕摩心里,不管是流亡的也好,还是有实权的也罢,都要他的主子,你说对吗?”
唐哲再次点了点头,说道:“对头,就是这样的,所以我的想法就是,这个山洞里,并不是什么犀牛王,而是莫邪兴之后的一代夜郎王最后的归宿。”
郝松林双手一拍,哈哈笑了起来,说道:“那真是太好了,我爹在的时候,不知道花了多少功夫来找夜郎王的墓,直到离开都没有真正的接近过,你这样一说,我们也算是帮他完成了最后的一个心愿。”
郝好有些摸不清头脑,轻声反问道:“爸爸,爷爷有说过吗?”
郝松林瞪了她一眼,点头道:“当然说过,你爷爷之所以不愿意离开林城去港城,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对黔少的历史文化太过痴迷,好好,你爷爷这一点很值得后人学习。”
郝好半信半疑地看着郝松林,又看向叔叔,想说什么,还是没有说出口。
唐哲继续说道:“你们既然都说到了这里,这个时候应该想到为什么我说那个面具没有在洞里了吧?”
郝松林点着头说道:“小唐,你分析得并没有错,可是,除了这个洞里,整个犀牛洞,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埋葬大毕摩的地方呢?”
郝松林的话刚说完,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他们一家三口的眼睛都盯着了洞口的两封土堆。郝墨林说道:“夜郎国自国君多同之后,一直受到汉室的册封,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们从最初地方少数民族,变成了汉朝割据一方的诸侯国,国内的官职虽然大部分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在制度上,基本上是沿袭了汉王朝的制度。”
郝松林哦了一声,拍了拍他兄弟的肩膀,说道:“还是你脑壳灵活,聪明一点点都不一样,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层呢,按照你这么一说,如果说这个犀牛洞真的是夜郎国某一代国君的墓葬地,那么离他最近的,无非就是文武郎臣的殉葬墓?按照传统来说,左武右文,大毕摩作为夜郎国最高精神领袖,其地位某些时间段里甚至比夜郎王权力更高,作为文臣的领袖,他们殉葬的地方,一定是在君王的右边?”
第734章 有东西
既然已经确定是洞口右边的那个封土堆了,那么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自然就是将其挖掘开来一探究竟。于是乎,一行人纷纷取出随身携带的各类工具,准备大干一场。
这个封土堆规模并不算太大,但由于岁月的侵蚀以及风吹雨打等原因,外层堆砌的石块早已残破不堪、摇摇欲坠,甚至还有好几处出现了坍塌现象,使得内部的黄土得以显露出来。凭借着前世所拥有的那份珍贵记忆,他清楚地知道此处无需深挖便能抵达目的地——那是一座仅有三平方米大小的石室而已。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郝松林与郝墨林两兄弟二话不说,直接投入到紧张激烈的挖掘工作当中去,并采取轮流上阵的方式以确保体力不会过度消耗。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约过了整整一个钟头之后,他们总算是成功地挖到了一块厚重无比的石板。众人齐心协力将这块石板缓缓掀开,果不其然,呈现在眼前的正是一间狭小逼仄的石室。
然而令人感到诧异万分的是,这间石室内竟然空空如也,根本就没有传说中的棺椁存在;取而代之的,则是摆放在正中央位置的一只四方形状的土陶罐罢了。
对于这样一件物品,唐哲再熟悉不过了:它出自于距离此地不远的六塘镇那家古老的窑罐厂之手,而且时至今日该厂依然沿用着当初那种传统落后的制作工艺,就连陶罐表面的纹路图案也毫无二致。
唯一有所不同之处在于,此罐相较于一般意义上的陶罐而言显得更为特别一些,整体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圆形的陶制盒子而非普通水缸那般模样,尤其是罐体上方采用同一模具制成的盖子更是给人一种浑然天成之感。
郝家兄弟瞪大眼睛紧盯着眼前的石室,脸上流露出难以掩饰的失望之情:“小唐啊,你之前所说的那个宝贝玩意儿,难不成真藏在这破罐子里头吗?”
唐哲心里头同样犯嘀咕,要知道前世之时自己并未亲眼目睹过此物究竟长啥样儿,但事已至此,眼下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前去瞧瞧个究竟咯!于是乎,他深吸一口气后小心翼翼地靠近那口罐子,并轻轻揭开盖子往里张望——好家伙!只见罐子里黑漆漆一片,看上去活脱脱像堆烂泥巴似的……
站在一旁的郝松林见状,忍不住凑上前来说道:“要不还是赶紧想法子将这玩意儿弄出洞外再作计较?”
老实讲,这罐子个头并不算太大,估摸也就五六十公分左右的直径而已;再者说了,毕竟年代久远,而且这土陶罐跟现今流行的陶瓷制品相比,其烧制工艺大相径庭,尤其是二者所需的火候更是天差地别。
正因如此,经历漫长岁月洗礼后的这种土陶罐一旦长时间置于潮湿环境之下,便极有可能会变得异常脆弱、一碰即碎!
此刻,这土陶罐仿佛已经牢牢扎根于地面那块石板之上,宛如浑然天成般融为一体。
面对此情此景,唐哲摸出随身携带的那把锋利无比的英吉沙小刀,然后将刀尖插入到陶罐底部,接着缓慢而又均匀地沿着周边划出一个圆圈,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总算成功地让这罐子稍稍挪动了些许位置呢。
他与郝松林齐心协力,如履薄冰般小心翼翼地将其稍微移动了一下方位,郝墨林则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难掩兴奋之情高声呼喊着:“动啦!”
紧接着,郝松林轻柔无比地将它紧紧拥入怀中,仿佛手中捧着的并非普通物件而是世间罕有的珍宝一般谨慎有加,然后才放心大胆地递给立于上方的郝墨林,并再三叮嘱道:“留神啊,可千万别把它给弄坏咯。”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唐哲突然插话道:“你们想要得到的不过只是那副面具罢了,这罐子坏了就坏了呗,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呢?”
然而,郝家几代人都是靠经营古董字画为生,对这类古物自然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洞察力以及鉴赏能力。
面对眼前这个历经两千余载岁月沧桑洗礼的陶罐,即便其本身的制作技艺略显粗糙拙劣,但其所蕴含的历史文化底蕴及极高的珍藏意义绝非区区几两银子所能估量得了的。
只听郝松林不慌不忙地回应道:“小唐啊,这里头的门道儿你怕是还没摸透吧。单从外表来看,此罐或许确实算不上精美绝伦、光彩夺目;但关键在于它居然能够如此完整无缺地保留至今,浑身上下找不出一丝一毫瑕疵或损伤痕迹,这般卓越非凡的品相绝对称得上是价值连城呐!”此时此刻,郝松林心中暗自窃喜不已——尽管起初满心期待之下挖掘出来的并非一座传说中的汉朝古墓,但此番行动终究还是有所收获,并未空手而归呀!
等从石室里面爬了出来,郝墨林已经把那个土陶罐放在了祭台中的一块石板上面,还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垫在下面。
郝好看着那个不起眼的罐子,失望地问道:“就这种罐罐?也太普通了吧,唐哲,你不是说黄金面具在这底下吗?不会是藏在这个罐罐中吧?”
唐哲现在也不敢肯定,说道:“不管在不在,我们先打开来看一下吧。”
郝松林说道:“不错,这里面看上去黑乎乎的,像是一些泥土,我们把它倒出来弄散看看吧。”
两兄弟把土陶罐放歪着,然后用小铲子一点点把里面的东西给挖出来,郝墨林看着被挖出来的那些东西,说道:“这些看上去,像是以前的粮食。”
在夜郎国后期,国家已经完全脱离了游牧方式,而是以农耕方式生存了下来,唐哲持着那些黑乎乎像泥土一样的东西,也在猜测应该属于五谷一类的东西。
挖了一半,他的铲子碰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发出叮一声响。
此刻,四个人的眼里立刻有了光,互相看了一眼,露出会意的微笑。
“好像有东西,小心一点,慢慢来,不要把它弄花了。”郝松林交待着。
第735章 是金子呀
郝家兄弟此刻仿佛手中捧着一颗无比珍贵脆弱的气泡一般,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生恐稍有不慎就会将其破坏殆尽。
他们全神贯注、屏气凝神地盯着眼前那堆散发着恶臭且已经开始发黑腐烂的食物,然后极其轻柔缓慢地将其中隐藏之物一点点挖掘而出。随着黑色腐物逐渐剥离,两件宛如牛角般的物体渐渐显露于外。
接着,郝家兄弟手持小巧玲珑的铲子,动作愈发谨慎细微,轻轻地刮去这两物件表层附着的污垢与杂质,直至最终呈现出一抹耀眼夺目的金黄色泽。
是金子啊! 郝松林难掩内心澎湃激昂之情,他的嗓音因极度兴奋而微微颤抖起来。
没错,的确就是金子呀!
一旁的郝墨林亦按捺不住满心欢喜和激动情绪,附和道:老爷子豁出老命都梦寐以求想要拥有的宝物,居然如此轻松容易便落入咱们手中啦,哈哈哈......
待到成功取出面具后,郝松林迅速从自己裤子口袋里摸出一块洁白无瑕的手帕,如获至宝般仔细端详起这块神秘的面具,并满怀敬畏之心轻轻擦拭掉上面沾染的尘土。刹那间,原本黯淡无光的面具顿时焕发出令人目眩神迷的璀璨光芒。
那金光闪闪的面具之上,赫然挺立着一对栩栩如生的牛角;而下方则环绕簇拥着一圈五颜六色、晶莹剔透的宝石,这些宝石犹如夜空中闪烁的繁星点点,熠熠生辉;再看那面具所描绘的人物面容,无论是眉毛还是胡须,皆是由不同颜色的宝石精心镶嵌勾勒而成,整体造型精致华美至极,简直堪称巧夺天工之作!
“实在是太美妙绝伦了!老二啊,你瞧瞧这巧夺天工的手艺活计,真叫人难以置信呐!要知道,这可是距今足足有两千五百个春秋岁月之久远啦!当年,那个神秘莫测的夜郎国度里,其人民所掌握的手工技艺居然已经如此登峰造极、炉火纯青;然而世事难料,仅仅时隔短短五个世纪之后,当昔日辉煌一时无两的夜郎古国最终走向衰亡之际,他们原本引以为傲的手工艺技能反倒出现了令人扼腕叹息的大幅退步,简直就是一落千丈啊!”郝松林一边全神贯注地翻阅着手中紧握着的那张古老面具,一边情不自禁地发出阵阵惊叹和慨叹之声。
站在一旁的郝墨林见状,则只能无可奈何地轻轻摇晃着脑袋,并开口解释道:“大哥说得对,从造型上来看,这一定就是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这样的稀世珍宝,确实乃是夜郎国历史上最为繁荣昌盛之时代精心铸就而成。”
“想当初,那位英明神武、雄才大略的夜郎王液那朵,毅然决然地将都城自巍峨雄壮的乌蒙山脚下的柯乐城迁移至波涛汹涌澎湃的牂柯江岸边的郎山与岱山两山之间地带。”
“正是他的此番果敢决断,成功缔造出一个囊括西南地区多达十余座邦国在内的庞大帝国版图,使得夜郎一跃成为当时当之无愧的头号强国。自然而然地,伴随着整个国家综合实力的日益强盛,国内包括各类手工业在内的各项产业亦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
话至此处,他不禁深深叹息一声,然后接着说道:“而这只陶罐可是大有来历!它应该就是当年夜郎王莫邪兴在思王山被杀之后,国家遭受了灭顶之灾,是那位德高望重的大毕摩率领着残余势力一路逃亡至到这里之后,眼见复国无望,或是最后一代大毕摩临死之时,安排人烧制的,专门用来埋葬这个面具所用。”
“如今这桃花溪中的人口数量,满打满算也就那么区区三五百号人罢了,当时估计逃到这里的,也不过数人而已,几乎不存在着能工巧匠这种国家需要的人才,那种人才哪怕是汉军也舍不得杀,他们几个人在这里,为了埋葬这个面具,还能烧制出这样朴实无华的陶土罐,着实已属难能可贵啦!”
郝松林把面具收起来,说道:“然而数千载岁月悠悠流逝,其间苗族与汉族之间的纷争战乱始终未曾停歇过片刻,其中也有人选择搬出此地不再归来,从龙忠诚的口中可以得知,时至今日,除了一些木制的基本手工艺外,像铸铜烧陶这些工艺,桃花溪里再也看不见,就连他们虽然知道自己是金竹苗,可是要问起个要由来,几乎都不知道。”
站于一旁的唐哲听闻此言,亦是深有感触地点头附和道:“由此可见,并非所有技艺都会伴随时光之推移而日益精进呢!毕竟我国历经数千年之久的灿烂文明史,其兴衰荣辱往往与各个朝代、国家的存亡密切相关联。”
“甚至有时候,某些刚刚出土问世的珍贵文物,即便是以当今高度发达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恐怕也是难以将其完美复刻还原如初哟!究其缘由,归根结底无非就是那残酷无情的战争所致,抑或更有可能是由于继任者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蓄意为之。”
郝好义愤填膺地说道:“我知道,爷爷经常和我说过一些古时候的事情,以前不是很明白,今天一听唐哲说,一下子就明白了。”
郝松林问道:“你明白什么了?”
郝好咳了一声,说道:“就如同那满清王朝一样,对于所有涉及汉族人的书籍,但凡有丝毫对其统治不利之处,便会毫不留情地将之销毁殆尽,不管是军事科技还是民生之类的,我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何在大明初期,咱们国家已然大规模运用火铳与火炮来对抗元朝军队,甚至在朝鲜半岛和日本鬼子打的时候,还发明了最原始的火箭炮和铁壳船;然而时光流转至清朝末年,历经四百多年后,却反倒只能能凭借简陋粗劣的大刀长矛去迎战八国联军区区几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洋枪洋炮队。”
第736章 饿其肚子疼
郝松林微微颔首,表示赞同道:“倘若我国未曾遭遇某个特定历史阶段内统治阶层所犯下的严重错误,即便面对实力何等强大的外敌劲旅,恐怕都难以轻易击溃我方防线。毕竟,真正能够击败伟大祖国及其英勇无畏子民们的,唯有来自我们自身内部潜藏着的危机隐患啊!”
郝墨林深有同感地点着头,感慨道:“是啊!若不是如此,我们兄弟也不会身陷殖民地,在那里,甚至连二等公民都不配当啊!但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咱们更得想办法狠狠地赚取那些可恶的英国佬的钱财才行。等将来积攒够了资本,就能拿这些钱来建设祖国!”
唐哲听着这番话,心中不禁犯起嘀咕:这家伙到底是真心实意呢,还是随口胡诌?然而,尽管心存疑虑,但通过与郝墨林的交谈,他确实有所领悟,说道:“就像一棵古老的大树一样,最容易腐朽变质的部位往往就是其核心部分——树心。而当年满清入关之后所带来的影响,不仅在于奴役了广大百姓、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更是令整个国家陷入停滞不前乃至倒退衰落的境地。
不过话说回来,我和郝好毕竟属于新时代的年轻人嘛!打小就在鲜艳的五星红旗照耀下茁壮成长,沐浴着温暖和煦的春风。对于未来,他们始终坚信伟大的祖国必将日益繁荣昌盛、蓬勃发展!”
郝墨林听后连连点头,表示非常赞同这个观点,并由衷地赞叹道:“嗯嗯,说得太对啦!你们这些年轻人啊,真是比我们那个时候幸福太多喽!看看现在国家正全力推进着改革开放呢,以后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美好、越来越繁荣昌盛哦!”
而此时,一直坐在地上歇息的郝好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她站起身来拍了拍手,看着众人笑着调侃道:“喂喂喂,你们到底还要不要走啦?要是再这么无休止地说下去,天都快黑透咯!难道今晚又得被迫留宿在这荒山野岭之中不成?”话刚说完,她便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曾经在狱麓寺度过的那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夜,心中不由得泛起一阵寒意.
那段可怕的经历仿佛已深深烙印在了她的灵魂深处,成为了她永生难忘的噩梦。
紧接着,郝松林转头看向唐哲,开口询问道:“小唐啊,依你看接下来咱们该往哪儿去才比较妥当些呢?要不要仍旧返回桃花溪那儿呀?”
只见唐哲轻轻摇了摇头,胸有成竹地回答道:“不必担心,我之前来过此地,知道这座山峰和麻溪坳那坐山之是,是由一个垭口相接。只要穿过那个垭口,然后再往下走两个多小时,我们便能抵达目的地天庆寺啦!这样一来,今晚大家就可以暂且借宿于寺庙内过夜咯。”
一听又要住寺庙里面,郝好立刻警觉了起来,问道:“那个寺庙里还有和尚吗?”
对于这个问题,唐哲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梵净山四大皇庵四十八脚庵当中,除了护国寺一直有和尚主持之外,坝梅寺在解放前就已经毁坏,而天马寺也只剩下一个小阁,并无和尚主持。
他见郝好一副紧张的样子,忙又说道:“到了天庆寺之后,附近也有几户人家,实在不行,就去人家里找个住处。”
“那我们快走吧。”郝好听到有人家户,心情一下子好了不少,没有了那种住在山里的恐惧,感觉身上都轻松了许多。
郝墨林看着那个土陶罐,盖子和底部大小都差不多,把里面那些东西取出来之后,明显感觉碰在它的身上都像是碰在一层纱纸上一般,稍不注意就会碎掉,便问郝松林:“大哥,这东西怎么办?”
郝松林是很想把它带走的,便说道:“我们一人拿一半吧,你看怎么样?”
郝墨林摇了摇头,说道:“无法,完全粉了,山路又不好走,要是碰到什么树枝上或是摔一跤,必然打碎。”
郝松林惋惜地说道:“那怎么办?”
唐哲看着他们的样子,笑着说道:“你们已经把最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剩下这个罐子,不如把它放回石室里面去再盖起来,我们临走的时候,也得把这个封土堆恢复一下才行。”
松松林无奈地说道:“也只能这么办吧,时间也不早了,我先把它放回去,大家一起把土堆回原位。”
又忙活了一个小时左右,已经是下午两点,终于把封土堆也恢复到原样,唐哲便在前面带路。
他听龙忠诚说过有一条小路,从山形上来看,已经猜到大概的走向,从祭台方向横穿过去,差不多四十分钟左右,终于看到了一条羊肠小道。
“我们到路上了,跟着这条路走,尽量少休息,一定要在天黑之前赶到天庆寺。”
郝好看着满是荆棘的路,除了一些野兽经常走动之外,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走过了,要不是因为有些太陡的地方有人为垒砌的台阶外,根本就看不出人为活动的痕迹。
“这也叫路?”
唐哲苦笑道:“要不然呢,你还能开出一条大路来?快点走吧,我的大小姐,这里还看不到山垭,不过我估计至少还要爬两个多小时才能走到。”
他说的两个多小时,其实从走到这里这么久,他们年以的这座山根本看不到山顶,但是远处的麻溪坳可以作为对照,如果要爬上麻溪坳,至少还要三个小时的时间。
如果用时太久,郝好肯定又会害怕。
立冬之后,白天的天气变得越来越短,这个时候每天六点半天就完全黑下来,想要赶到天庆寺,剩下给他们的时间也就只有不到四个小时的时间了。
郝好肚子已经咕咕叫了起来,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从腰间解下水壶猛灌了几口,却一点也不解饿,反而觉得胃里不舒服。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肚子疼……”
唐哲被她逗笑了起来,放下背包,从里面掏出几个鸡蛋,数了数刚好还够每人两个,说道:“还是前天晚上煮的,不过现在这天气冷,也能放,大家将就着吃吧,边走边吃,节约时间。”
第737章 小财奴
郝好接过鸡蛋,一口一个,很快就吃完了,完全没有了一点点女娃子的斯文气,倒像饿极了的豺狗,吃起东西来连嚼都不嚼一下。
她的样子看上到狼狈极了,郝松林看着自己这个女儿,暗暗叹了一口气,这个样子,莫说人家贺家老二是个跛子,她看不上人家,那样的大家庭,想要娶的可是大家闺秀,自己的女儿这个样子连一点点女人样都没有,估计贺家老二还不一定看得上她呢。
“我叫你不要来,你偏要来,以为有好东西吃不带你是哇?”郝松林想要关心女儿,作为一个大男人却不知道说些什么样的话才能让女儿开心,便又说起了之前不让她来的话。
郝好伸了伸脖子,把鸡蛋咽了下去才回道:“爸爸,这次找到了黄金面具,帮爷爷完成了未了的心愿,我能参加,也算是告慰了爷爷的在天之灵,就算是刀山火海,怎么能少得了我?”
郝松林无奈地摇了摇头:“说又说不过你,打又不能打,真是拿你没办法,你就是被你妈和爷爷惯坏了。”
郝墨林在一旁说道:“大哥,好好,你们还是少说点话,多留点力气来赶路吧,我看这山垭连个影子都看不到,这路又不好走,唐哲说要两个多小时,我估计三四个小时能走到就不错了。”
郝好听二叔说的丧气话,心里一下子又害怕起来,脚下的步子不由得也加快了些。
唐哲说道:“这大森林里,十几米开外就看不清东西了,山垭离得并不远,按照我们现在的速度,两个多小时一定能走到的。”
郝好有些沮丧地说道:“主要是昨天走了一整天,今天又是走了大半天,我脚底板上全是血泡,每走一步都痛得直钻心。”
郝墨林嘿嘿一笑:“搞得谁脚底板没有几个血泡似的,我和你爹已经多少年没有这样走过路了,任是什么老革命,长时间不锻炼,久而久之,身上的肉就变成了泡泡肉。”
等走到雀子垭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比唐哲说的时间多用了半个小时左右。
郝好实在想休息,但是一想起狱簏寺的那一晚,她连停都不敢停下,走路永远走在最中间,哪怕林间一只鸟飞过,她也会吓得心惊肉跳。
不过一路上走下来,一切都是虚惊,就算如此,她也吓得不轻。
郝松林两兄弟没有经历过狱簏寺那种场面,同时也没有在大山里生活过的经历,不知者无畏,反而没有什么好怕的。
“唐哲,我实在走不动了,你晓得这附近哪里有山洞没有嘛,要不然我们找个山洞将就休息一个晚上再说。”
山垭上边是一个天然的小平台,郝好一屁股坐在地上,手轻轻捶着自己的两条腿。
郝松林和郝墨林也坐在地上,哎呀翻天地呻吟起来。
“我真是佩服龙忠诚他们那样的人,赶个场来回要走两天,中间还不带休息的。”
郝墨林笑道:“你还想把那个土罐罐抱着走,我估计还没有走上几里地就弄碎咯。”
郝松林叹了一口气,说道:“我那还不是不晓得这个路是这样的呀,再说了,那个罐子外型虽然平平无奇,但从它的年代来说,也价值不菲。”
“哥,要我说,你有时间还是多关心一下郝好,不要把所有的心思和时间都钻到钱眼眼里头去。”郝墨林看着一旁的郝好,劝道:“你看郝好年纪也不小了,在港城那边什么都没有学会,我听应堂说她现在在林城倒像一个小太妹似的,以后要真嫁不出去,看你怎么办?”
郝松林还没有说话,郝好就不高兴了:“二叔,我可是你亲侄女,你有你这说自己侄女的吗?”
郝墨林看着她那个不服的样子,无奈地说:“你看看,现在连我的话都不听了。”
郝松林又是长长叹了一声:“你以为她会听我的吗?要是真听我的,早就送她去英国念书了,还回什么林城?”
郝好轻哼了一声,表现出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说道:“我的人生由我自己作主,现在是新时代新社会新风气,你们的那一套早就过时了,我才不想我的人生由你们安排,接下来的路我要自己走。”
郝松林气得差点咽过气去,吹胡子瞪眼骂道:“你吃的用的哪样不是你爷爷和我还有二叔赚来的?还想过你自己想要的生活,想要自由,我送你去英国,在那边念几年书之后,还可以去美国,那不是人人都向往的自由国度吗?”
“我要的自由,不是你们想的那种。”
郝墨林说道:“不是我们给你那样的自由?全世界所有的目光都是看向西方的,那里是被标记为人类自由的摇篮,你去了那边,林城的生意既然你爷爷留给了你,我和你爸爸都没有意见,就算将来你的那几个兄弟,也不会来跟你争。”
郝好伸了一下腰,说道:“爸爸,二叔,我不是那种财奴,钱要多少才算多?只要够用就行了,林城的生意,你们要是愿意来打点,那更好,我反正也不是做生意的料。”
郝松林在她头上敲了一个爆栗,骂道:“把你养了这么大,算是白养了,晓得骂你爸爸和二叔是财奴,照你这样说来,你爷爷也是财奴了,你是财奴养大的,那又叫什么呢?小财奴?”
说到这里,大家都笑了起来,空气一下子从沉闷变得轻松起来。
郝松林看了一下坐在一旁的唐哲,见郝好一直盯着他看,便说道:“好好,有些话本来应该你妈妈和你说,不过这次是因为你爷爷的后事大家才回来,她也没有时间和你好好聊聊天,索性今天一并和你说了。”
郝好从来还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用这么严肃的表情和她说话,也不知道接下来他要说什么,还是坐直了身体,点了点头,说道:“爸爸,有什么话你就说吧,虽然我平时看上去不靠谱,可我是你的女儿,你自己的女儿你还不懂?”
第738章 开坏一门亲,遗祸儿孙九代人
郝墨林也看向自己的大哥,他也很少见到大哥这样的表情,不由得担心地看了一眼郝好。
郝松林说道:“爸爸接下来说的话可能会难听,不过你要记在心里。”
郝好一撇嘴,说道:“难听你还说。”
本来严肃的气氛,被她这一怼,又像轻松了许多。
郝松林瞪了她一眼,说道:“你给我记住了,女人不能只找自己爱的男人嫁,而是要选择合适的,你要是嫁给一个农村人,那么,你一子女以及孙子孙女,将来会花掉一两辈人的时间努力往上爬,也不一定能爬到你现在的高度,但是,你要是选择一个城里的嫁了,将来你的子女,也会是一个城里人,懂吗?”
郝好看了一眼唐哲,见唐哲似乎没有听的样子,她脸一红,知道父亲是在说给唐哲听,便说道:“爸爸,你能不能不要说这个问题,让我们好好休息一会儿了继续赶路不行吗?”
郝松林咳了一声,说道:“你是我女儿,我就得为你负责,嫁给当官的,你的子女将来便是官二代,甚至是二代官,嫁给富人,你的子女将来就是富二代,而嫁给穷人呢,那么将会用几代人的努力拼搏,所以,古人也常说,开坏一门亲,遗祸儿孙九代人,懂吗?”
郝墨林在一旁补充道:“这就是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生儿会打洞,猫生猫,狗生狗,小偷生儿三只手。”
郝好捂着耳朵:“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郝墨林尴尬一笑,说道:“哥,现在说这个也不是时候呀,你看她累得连她妈都不认识了,哪里还有心思记你这些话。”
而在一旁的唐哲其实每一个字都听了进去,他不由得冷哼一声,郝松林的想法,也许是天下所有当父母的想法,这样的想法再正常不过,谁不想攀上高枝呢?
不论儿子或是女儿,只要攀上了高枝,至少要少奋斗几年,有的甚至是几辈人,他很赞同郝松林的话,不过在这个时候说出来,倒让他觉得有些刺耳。
这么些天的相处,他难道还看不出来郝好对自己有意思吗?
只不过是他一直装傻充愣的,对她不矛理采罢了,他的心里现在有了沈月,将来也只会容得一下个沈月,再也装不下第二个人,他不是那种滥情的人,走到哪里就爱到哪里的种马,相反他对爱情也非常专一。
虽然知道郝松林的话讲得非常有道理,可是他还是觉得有些尴尬,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淡淡地说道:“再过一个多小时,天就要黑了,我们得抓紧时间走,你们都带得有备用电池吧?”
这次出来,每个人都带了手电筒,还带了备用电池和电筒炮子,见大家都点了头,唐哲说道:“那行吧,我们走吧。”
说完,他一马当先往山下走去。
郝好站起身来的时候,两腿一酸,差点摔倒在地上,还好她父亲离得近,一把把她拉住,才没有摔倒:“郝好,你怎么了?”
郝好痛苦地说道:“爸爸,我的两条腿不听我使唤了,好酸痛。”
“唉!”郝松林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两天走的路太多了,不要说你一个女娃娃,就是我和你叔爹,也是早就遭不住了。”
说到这里,他转头看着正在下山的唐哲,连忙喊道:“小唐,有件事情我得和你商量。”
唐哲站在那里,回过头问道:“你们是老板,有什么事吩咐就行了。”他已经打定主意,等这一趟回到林城,就和郝家划清界线,至于郝博渊临死时候的嘱托,就让他见鬼去吧,自己的稀饭都没有吹冷,哪管得到别人的烫不烫嘴?
郝松林见唐哲说话的语气有些冷淡,也自知刚才自己只顾着女儿,没有考虑到他的感受,不过这正是他想要的,长痛不如短痛,有了这一次,就算郝好倒贴着去追唐哲,说不准唐哲还真不会答应。
但要是唐哲真的又答应下来了,那他郝家更不可能答应这件事情。
“你也看到了,我们三个是实在走不动路了,要不……”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想看看唐哲是什么反应,却见唐哲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和他没有关系一样,他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下去:“要不,我们今天晚上就在这附近找个背风的地方休息一晚吧?”
唐哲两手一摊,说道:“我无所谓,反正在山里住习惯了,不过你们知道这是哪里吗?这里海拔多高?”
郝松林摇了摇头,他的确对这里的海拔一无所知,梵净山主峰的高度是两千四百九十四点八米,而这个地方看上去,比梵净山主峰要矮一些,估计也有一千七八百米左右。
唐哲看着他们,说道:“这里海拔至少在一千五百米,晚上风又大,气温也会下降得很快,要是就在这垭口住下,不用一晚上,半夜就冷死了。”
“那、那怎么办?”郝松林想走,可是郝好好像连站都站不稳当了。
唐哲叹了一口气,说道:“这样吧,现在天也还没有黑,你们也休息了十多分钟,趁着这点时间,我们尽可能的往山下走,要是在路上找到合适的宿营地,我再安排。”
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郝墨林说道:“也只能这样了。”
于是一行人又继续朝着山下走去,每走一步,郝好都感觉到腿像踩空了一般难受。
远处,已经可以看到天庆寺的庙宇了,看上去并不大,还有一间大殿和两间配殿,另外还有一座亭子。
但是大家心里都清楚一句话,叫住望山跑死马。
虽然这里已经能看到天庆寺了,但是顺着山上走下去,没有个两三个小时,是根本走不到的,何况他们现在是又累又饿,脚板上都是血泡。
唐哲也知道强撑着走的话,并不一定是好事情,这一路下去,虽然他只需要两个小时也许就能赶到,但是照目前另外几个人的状况来看,没有个四五个小时,根本到不了。
四五个小时,到那里都已经半夜了,看着大家疲惫不堪的样子,只能尽快找地方住下,好让大家恢复体力。
。
第739章 山上到底有什么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在这座山上露营,那每迈出一步都会觉得比之前更为疲惫不堪。此刻走在队伍最前方的唐哲不仅要关注脚下的道路状况以确保安全前行,还需要时刻留意四周是否存在适宜安营扎寨之处,但一路走来尽是些茂密而杂乱无章的树木植被,几乎很难寻觅到一处平坦开阔之地可供停歇休息。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天色渐暗直至完全被夜幕笼罩,原本遥遥在望的天庆寺此刻看上去仿佛正与他们一同缓缓挪动,二者间始终保持着一种难以跨越的遥远距离。
眼见这情形,郝好终于是支撑不住了,她停下脚步向唐哲抱怨道:“唐哲啊,我真的快要饿得前胸贴后背啦!要不然咱们干脆别再苦苦寻找合适的露营地点了,就权且挑个顺眼儿的地儿凑合一下得了。毕竟人是铁饭是钢嘛,如果连肚子都填不饱,哪怕接下来不得不摸黑继续赶路,恐怕也是有心无力咯!你想想看,哪有既要马奔跑又不让它吃草这种道理呢?”
一旁的郝松林闻言深表赞同,附和着对唐哲说:“是啊小唐,依我之见不妨暂且寻一个稍微宽敞点儿的地界儿,让大家停下来补充下能量也好。咱背包里不是还有不少罐头之类的食物么,可以拿出来充饥解乏。”
今日清晨时分,他们曾于龙忠诚家中享用过一顿丰盛的早餐,但此后直至晌午时分,他们仅匆匆吃下两枚鸡蛋便敷衍了事。
此刻夜幕将至,加之长途跋涉已久,腹中食物早已消耗殆尽,体内气力亦如沙漏中的细沙般逐渐流逝。唐哲实则亦是饥肠辘辘,然而因前世家庭贫困至极,时常难以饱腹,故而对此种饥饿感已然习以为常。眼见众人皆欲进食,他虽心中无奈,却也只得应允。
一行人继续前行数里路后,终至一处地势隆起之巨石旁。此石硕大无比,其规模竟较普通房舍更胜一筹。
天色尚未全然转暗,天边绚丽晚霞映照之下,远方山峦仿若披上一层火红盛装;而天际间偶有几行飞鸟掠过,恰似在洁白云朵下方缀满片片娇艳花朵。众人纷纷落座于巨石之上,唐哲则寻得些许干燥枯枝,燃起篝火,并将铁皮罐头盒径直开启置于火畔烘烤。未几,阵阵热气升腾而起。
等吃完晚饭的时候,唐哲说道:“这块石头这里还不错,我刚才拣柴的时候看了,就郝好身后的那一方,正好背着风,晚上我们就住在这里吧?”
郝松林和郝墨林都没有意见,毕竟提出来在山里露营一晚上,也是他们一家子提出来的,现在唐哲找到了好地方,他们也觉得可以,都点着头。
只有好好,一听到真要住到山里面,立刻就不同意了。
唐哲无奈地说道:“大小姐,之前说要住山里的是你,现在不同意的还是你,你到底是要住还是要走,给句实话,要住,我们趁着天还没有完全黑透,好去砍些树枝来搭个棚子,要走的话,也要趁早。”
郝好苦着个脸,尴尬地说:“先前是太饿了,只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吃点东西,现在已经吃饱喝足,力气又回来了,我可不想再在山里住,太黑人了,唐哲,我们还是快点走吧。”
唐哲看着郝家兄弟,他们俩当然是听郝好的,见郝好硬要走,他们也都同意立刻出发。
路上,郝好问唐哲:“唐哲,你说这山上会不会有山鬼?”
这一点,唐哲还真不清楚,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正好和狱簏寺隔河相望,直线距离十来公里左右,中间隔着一条金厂河。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不过山鬼是群居性的,如果这里真有的话,应该有它们活动的轨迹,而且这里离狱簏寺距离在我们看来虽然有些远,但是对于领地意识很强的山鬼来说,这么点距离,还是属于它们的范围,既然它们的老巢是狱簏寺,我想它们是不会跑这么远来的。”
“那、那会不会还有别的山鬼?”郝好小心翼翼地追问着。
唐哲笑道:“我看你是被山鬼吓破了胆,哪里有那么多的山鬼,我估计就那么一群,要是真的有很多的话,我家就是梵净山下,至少早就听说过山鬼伤的人消息了,可是这么些年来,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郝好有些不满意他的回答,说道:“那是因为你孤陋寡闻,要是真有山鬼,我们怎么办?”
唐哲拍了拍手里的枪,说道:“放心吧,这次有这个家伙,它们来多少,我消灭多少,你完全不用担心的。”
郝好还想说什么,唐哲说道:“赶快走吧,再不走,天越晚,野兽越容易出来觅食,虽然说山鬼几乎是不可能碰到的,但是别的动物就很难说了。”
“那梵净山上都有什么野兽啊?”郝好不禁有些好奇地问着。
“梵净山之所以出名,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佛教胜地,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梵净山从南北朝时候就开始兴建佛寺,古往今来,香客更是遍布天下;第二则是因为它的生物多样性,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陆生还是水生的,梵净山上的动物数不胜数,大概几千种,所以你要问有什么野兽,那就太多了,就算是和你说到明天早上也说不完。”
见唐哲说得笼统,郝好又追问道:“我问是的,山上有什么咬人的猫子?”
唐哲想了想,说道:“要这么问的话,倒也不是很多,其实野猫子咬人的事情很少发生,除非是侵入了它的领地,或是先对它发起攻击,才会受到它们的攻击,像山鬼那种怪兽除外,它们本来就喜欢攻击人。”
郝好哦了一声,说道:“不会有老虎狮子吧?”
“狮子是绝对不会有的,不过老虎很难说,我长这么大,也只是听过它们的叫声,还并没有亲眼见到过活的,前几年还经常有猎户打了拿着虎皮去收购站换钱或者物资,近两年没有看到了。”说到这里,他不禁有些惋惜起来:“自从有了枪,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微妙平衡完全被打破。”
郝好似乎没有明白唐哲的意思,听到这里,她说道:“只要没有听人的猫子,我就什么都不怕。”
正说着,走在最后的郝松林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从自己身边走过去,还发动沙沙的声响,吓了一大跳,大声喊道:“唐哲,快看那是什么?”
第740章 看我怎么收拾你
郝松林的嗓门极大,那震耳欲聋的音量仿佛要冲破云霄一般,甚至其中还夹杂着明显的颤抖声线,很显然这家伙已经被吓得魂飞魄散了!就在他刚刚将话说完之际,四道耀眼夺目的光束瞬间划破夜空,径直朝那个特定方位照射过去。
借助手电筒的光亮,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茂密树林间的地面之上,有一只身形娇小却浑身长满尖刺的动物正摇摇晃晃、慢条斯理地漫步前行。
这只刺猪的腿部异常短小精悍,因此其奔跑速度与正常行走几乎毫无二致,但值得一提的是,它浑身上下都覆盖着密密麻麻且锐利无比的坚硬利刺,如果惹怒了它,这些硬刺便会齐刷刷地竖立起来,即便是实力超群的猎犬面对如此棘手的对手时亦无可奈何。
唐哲目睹此景后喜出望外,因为早在进山之前,冯月芝曾经跟大家提及过关于刺猪肚腹美味可口之事,没想到此刻竟然真让自己给碰上了!
于是乎,他二话不说,迅速将肩头扛着的长枪取下,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完成一系列动作——拉动枪栓、装填子弹、举枪瞄准……紧接着“砰”的一声脆响传来,那颗呼啸而出的子弹准确无误地击中目标,而原本仍在悠然自得散步的刺猪此时已颓然倒地,甚至来不及做出任何反抗或挣扎动作。
郝好跺着脚大声嚷嚷道:“你怎么可以开枪啊!如此呆萌可爱的小刺猪竟然被你一枪给击毙了!”
唐哲满脸不悦地狠狠瞪了她一眼,没好气儿地嘟囔道:“拜托这位大小姐,请您高抬贵手别再发慈悲啦!否则本大爷可真要撒手不管你们咯!毕竟我已成功引领你们寻获到那张至关重要的面具,也算大功告成、问心无愧了。接下来能否平安无事、顺利脱险,就得全仰仗各位自身本事喽!”
听闻此言,郝好犹如泄了气的皮球般瞬间萎靡不振起来。
因为她心里跟明镜似的,如果仅凭自家老爹与二叔那点儿三脚猫功夫,甭说遭遇凶猛野兽,哪怕仅仅撞见一只野兔恐怕都会吓得屁滚尿流、魂飞魄散呢!于是乎,郝好赶忙陪着笑讨好地解释道:“嘿嘿……唐哲哥哥,人家刚刚不过随口那么一说而已啦!谁让那小刺猪长得实在太萌太招人喜欢了呢!”
一旁的郝松林见状,忍不住开口训诫道:“郝好啊郝好,你还是赶紧将你那颗廉价又无用的怜悯之心收起来吧!咱们如今身在何处?此地乃是广袤无垠的万木老林啊!稍有不慎便可能身陷险境,而山林中的那些畜生们更是虎视眈眈、凶狠异常。在这里,要么便是人类捕杀它们果腹充饥,要么则会成为它们口中美味佳肴,这有何值得哀叹惋惜之处呢?”
郝墨林也附和道:“是啊,郝好,你这孩子真是被我们给宠坏了!”
其实,他心里跟明镜儿似的,深知自己在古玩行里摸爬滚打多年,经验丰富得很呢。要是单说做古玩生意这一行,就算来十个唐哲,他都未必会将其放在眼里。可问题在于,他们如今身处在深山之中,这里显然是唐哲的地盘啊。
郝好做梦也没料到,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善举——出于怜悯之心想要救下那只刺猪——竟然会招致父亲、叔叔和唐哲三人不约而同的强烈反对。
一直以来,在家中的时候,她都是众人捧在手心里呵护备至的小公主,何曾遭受过如此待遇?于是乎,一气之下,她二话不说便一屁股重重地跌坐在冰冷坚硬的地面上,并撅起小嘴嘟囔道:“哼!反正我就是不走啦!”
唐哲并未理会郝好耍性子,径直迈步走向那头刺猪所在之处。他弯腰伸手,一把将重达十七八斤重的刺猪拎起来握于手中。
仔细端详一番后发现,这头刺猪的体型大小适中,属于中等水平。若不是考虑到冯月芝即将临盆需要补充营养,他恐怕真舍不得宰杀这个可爱的小生灵呢。
随后,唐哲找来一根粗壮结实的树藤,熟练地用它捆绑住刺猪的四肢,再悬挂到长枪之上。
做完这些之后,他才转过身去,对着依然赖在原地不肯起身的郝好开口问道:“喂,你究竟想不想走啊?”然而此时的郝好愈发恼怒不堪,只见她双臂紧紧交叠抱在胸前,扭过头去,赌气般地回怼一句:“关你什么事啊?少管闲事!”
唐哲嘴角泛起一抹不屑的笑容,冷哼一声后,毫不客气地回应道:“我凭什么要管你啊?别做梦了!就凭你那点能耐,根本不配得到我的关注与照顾!”这番话说得如此直白且冷酷无情,让郝松林顿时脸色阴沉至极,仿佛被一层乌云笼罩一般。
他瞪大双眼,死死地盯着唐哲,心中暗自恼怒不已——这个唐哲简直就是个无法无天、狂妄自大之人!竟敢公然在他们父子二人面前贬低自己的宝贝女儿,实在是欺人太甚!然而,当他冷静下来仔细思考时,却又不禁感到有些心虚理亏。
毕竟,白日里他对女儿说出的那些话语,比起此刻唐哲所言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或许正是因为这些言语太过伤人,所以当它们从别人口中再次传出时,才会令他这般难以接受。
尽管内心愤怒难耐,但郝松林深知现在并非与唐哲针锋相对的时候。若是激怒了对方,万一他甩手离去,将他们父女二人丢在这里自生自灭怎么办呢?权衡利弊之后,郝松林强压下心头的怒火,转而轻声劝慰身旁仍蹲坐在地上的女儿:“好孩子,别哭啦,快快站起来。做人嘛,就得学会承受得起各种玩笑和调侃。而且时间已经不早了,咱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回家去吧。”
郝好看着唐已经走远了的唐哲,想想这黑乎乎的森林中,远处还偶尔传来野兽的叫声,她吓得连忙站了起来,跺着脚骂道:“唐哲,你个烂杂种,回林城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第741章 寺庙里的猪脚香
也许是心中有气,郝好再也不觉得腰酸脚痛了,走起路来连她父亲和二叔都追不上,也就和唐哲只差一米多的距离。
这可苦了郝松林和郝墨林两兄弟,可是他们那个地位上的人,又不是那么轻而易举低头,只能咬着牙紧紧跟在他们俩的后面,逐渐慢慢掉了队,落后了几十米远。
唐哲心中暗自发笑,这次出来,本来就没有带露营的东西,连一件大衣都没有带,除了防身用的枪和开路用的刀外,算是轻装上阵。
如果真的晚上要在这山上露营,这个地方的海拔少说也有一千七八百米,如此高的海拔,昼夜温差相差十几度是很正常的。
白天他们一直不停地走路,反而还出了一身的汗,但是一到了晚上,这个时候太阳才下山没有多久,风一吹来,便能感觉到阵阵寒意。
今天一大早,桃花溪地上的霜,就像是下了一场雪似的,气温不会高于三度,而这个地方,气温至少在零下。
当然郝好他们一家人作为城里人,觉得在这个地方晚上生上一堆火,守着火堆过一夜,一定会没事,真要是这样想,那就是一点野外生存经验都没有的小白想法。
人越是冷,越不想动,渐渐地缩成一团,当气温长期在体表温度以下,便会失温休克甚至死亡。
他是差一点被冻死过的人,这种感觉很不好,他一辈子都不再想体会一次。
原本唐哲认为要四五个小时才能走到的天庆寺,结果只是两个多小时便到了,看看手腕上的时间,也不过才晚上十点不到。
天庆寺属于梵净山西大皇庵之一,明神宗时期敕令修建的,破破烂烂的几间屋舍,早已经没有了当初那种宏大的规模。
天庆寺旁边还有几户人家,他们的祖先原本是租庙里的地谋生,后来便在此安顿了下来。
唐哲现在也不确定寺里是否还有僧人,当从庙后走到前门的时候,他看见一旁的偏殿里还有灯光射出来。
郝好站在他身后,吸了吸气,说道:“好香呀,这么晚了是哪家在煮肉?”
听郝好说起,唐哲才发现的确是炖肉的香味,而且好像就是从庙里飘散出来的。
他轻轻咳了一声,厨房里的灯光突然被吹灭,但是灶塘里的火光一时却灭不了。
唐哲故意叫了一声:“有人吗?有没有人呀?”
虽然已经改革开放,但是经过“破四旧”的风波以及那十年时间,和尚的地位很低下,甚至许多原本出了家的人,也都还俗回到了原本的家里。
见没有反应,唐哲便故意对郝好说:“咦,好像没有人,不知道是哪个在这里炖的肉,要不我们去把它吃了。”
郝好一下子就明白了,捂着嘴偷笑道:“这样不好吧,毕竟是在佛祖面前,当着佛祖的面吃肉,那成什么了?”
听见他们的对话,厨房里的灯再次被点燃,然后,门开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和尚探出半个头来,问道:“两位施主从哪里来?”
唐哲笑道:“我们不是两位,是四位,当然也不是什么施主了,今天赶路太急,一时找不到住的地方,便想来庙里打扰一下。”
那和尚干笑了两声,说道:“请进来吧。”
此时后面的郝家俩兄弟才匆匆赶来,也闻到了肉香,他们却不知道这里是天庆寺,还以为到了某一户人家,郝墨林开口道:“哇,好香的肉呀,主人家,你炖的是什么肉,能不能卖一些给我们?”
那和尚只是尴尬地笑了笑,唐哲也不客气,径自走向厨房。
这座庙子原本是很大的,明朝初修,清朝时候又扩建,不过到了清后期,太平军到了梵净山与清军作战,烧掉了一部分,民国时期又被烧掉了大部分,一在仅存的就是一间大殿,两旁的偏殿也是是国后期才修的,一边当作厨房,一边当作僧房。
进了厨房里面,灶台上昏暗的煤油灯,灶台却是冷的,只有灶前的火塘里烧着一堆柴火,火堆上放着一个陶土罐,这种罐子在梵净山的普通人家都很常见,常常用来煨茶,也叫做茶罐。
茶罐上面盖着盖子,咕噜咕噜地冒着白气,肉香味就是从里面散发出来的。
老和尚请他们坐下之后,见大家都盯着茶罐看,他也只好尴尬地笑道:“这个、这个是香客供奉的,佛祖是尝个气气,剩下的糟粕就由我们这些凡人吃了。”
唐哲听了,心里不由好笑,这和尚编的理由骗一下那些善男信女的老头老太太还行,他们几个可都不相信。
不过还是礼貌地对他笑了笑,说道:“济公还吃狗肉呢,吃肉也是超度它们。”
郝墨林再次开口说道:“老师父,这罐子肉就卖给我们吧,我们一天没有好生吃过东西了。”
老和尚万分不情愿,可是又不想他们把他晚上偷偷炖肉吃的事情说出去,只好说道:“我们出家人,讲什么卖不卖的,你们真要是有心,就到佛祖面前给他敬奉点香火钱吧。”
郝墨林连连点头,说道:“好、这个好说,应该的。”说完,他从身上掏出一把钱来,连数都没有数,就交给了老和尚:“老师父,这个就麻烦您帮我敬奉上去吧。”
唐哲看了一眼,都是十元面值的,大概得有两百多块的样子,看来这个郝墨林对这罐子肉是志在必得,这么多钱放到平日里来说,完全可以买下一头大肥猪。
老和尚接过钱,双手合十称了声佛号,然后把钱放在僧袍里面,说道:“你们先坐一下,我去给你们洗几人碗来。”
一会儿他把碗筷洗来了,一茶罐猪脚炖得稀烂,每人倒了一小碗,刚好够五碗,连汤都不剩下了。
唐哲端起碗,对那老和尚说道:“不好意思呀,害你都没有得吃饱。”
老和尚不好意思地说:“这是佛祖尝过的供品,专供有缘人的,我一看施主你们就不是普通人。”
唐哲几口把肉吃完,指着挂在枪上的刺猪说道:“吃得舔口粘嘴的,完全不够呀,师父,你帮我问问佛祖,看看能不能把它给超渡了?”
第742章 你们读书人,我相信你们
老和尚会意,笑了起来:“看这畜牲死得这么惨,前世一定是造了不少孽,今天遇到贫僧,也是它的造化,我就帮它超度一番吧。”
听完老和尚的话,唐哲也哈哈笑了起来。
把猪脚吃完,唐哲让郝好去洗碗,他则是和老和尚去外面处理刺猪。
此时经过闲聊,他已经知道这个和尚的来历,其实也并不是什么正经和尚,只不过是蚕沟公社里的一个好吃懒做的家伙,还是大集体的时候,就不想挣工分,后来娶了老婆生了娃,还是不务正业。
年轻时候,家里也是地主,他还上过几年私馆(私塾),蚕沟公社后山上也有一座庙,里面有一个老和尚,他别的不好,就好找老和尚吹牛扯淡。
后来老和尚死了,那些佛经之类的书籍他便拿回了家里自己没事的时候就看,到了吃大锅饭那几年,大家的日子都更加难了。
不过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发现后山上的庙子虽然没有了和尚,但也经常有一些年纪大的老头老太太经常偷偷去烧香拜佛,这让他觉得机会来了。
经过打听,他倒觉得天庆寺这里不错,一来是离公社远,当官的一般不会下来;二来是这里解放的时候还有和尚,和蚕沟一样,解放后,还给寺里的僧人留了不少的地,平日里种点菜之类的,还有地方;三来则是他听说来这里的香客特别多,于是便选择了这里。
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他一口夹生的黔普话,一时倒唬住了不少香客,久而久之,在信徒之间,他的名声倒也起来了,都知道天庆寺有一个释进香大和尚,佛法高超,许多医院里都治不了的病,在他这里化点香灰回去兑水喝了就好。
唐哲前一世听说过释进香和尚的,那还是二十多年后他第二次回老家,算下来当时的释进香已经八十好几,他一直以为释进香是几年后才来这个庙里的,或许是哪个大寺庙派驻下来挂单的,没想到这个家伙本来就是邛水人,而且还是有家有室的。
唐哲问道:“听说天庆寺里有一口井,我们什么不去井水那里洗呢?”
释进香回道:“那口井是济公和尚当年打通的,你听那水声,还哗哗地流。”
唐哲笑道:“那不过是一些龙门阵传说罢了,当得了真?”
听唐哲不信,释进香倒有些急了,说道:“别的可以骗你,这个还真不骗人,最后那棵树还有半截在井里没有捞起来呢,不信你和我去看。”
唐哲摆了摆手,说道:“算了吧,还是先把这个东西处理干净了早点弄来吃。”
释进香咳了一声,说道:“是超度,超度。”
“对,超度。”唐哲笑了起来:“请它下五脏庙里去逛一圈,也算是替他超度完成了。”
其实唐哲也知道释进香为什么不去井眼那里洗,说是井,其实就是一个山泉眼,只不过多数山泉眼是平直出来的,这口山泉眼是竖着向下,从地底下冒出来一大股山泉水。
泉眼处搭了一个亭子,从今年开始,香客陆续多了起来,释进香的袋子也越来越鼓,生活也越来越好。
但是,他表面上的确是出家人,像吃肉这种事情,放在普通人家里再正常不过了,而他只能在半夜用茶罐煨着吃,免得让香客来发现锅里沾有猪油味儿。
而要远离泉眼,更容易理解,动物的内脏处理起来,并不能让所有的东西都被水冲走,还是会留下许多痕迹,虽然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一旦被有心的香客发现,那么他几十年来花精力建立起来的得道高僧的形象就会崩塌。
唐哲也不再纠结这一点,毕竟他和释进香也并没有什么仇怨,而且这么大晚上的,还收留了他们几个人。
虽然释进香这个人贪财,倒也没有听说过他害命的事情,无非就是做一些行骗的手段,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情愿下,谁也管不了。
洗好了回到厨房,郝好竟然守着灶前的火塘靠在墙上睡着了。
唐哲对释进香说道:“你能不能给她安排个房间住下?我们几个大男人倒无所谓,她毕竟是个女娃娃。”
释进香点了点头,说道:“这个庙虽然小,不过厨房楼上和对面的偏殿楼上楼下都有房间,厨房楼上有两间,我把它做通了,一间是禅房,一间是我的卧房,对面的楼上楼下各三间,都是客房,初一十五的时候都有居士来吃斋,远一些的就会住在庙里,他们还专门铺得有床铺,可以让这位姑娘去楼上住下吧。”
郝松林听了,点头说了句谢谢,然后把郝好叫醒,带她去房间住下了。
唐哲则是和释进香开始做起刺猪肉来,野味处理不好就相当于浪费材料,他也再顾不得锅里会沾油了,大不了明天用些柴草灰多洗几遍就是。
郝墨林在灶前烧火,唐哲下厨,释进香则是在一旁打杂,需要油盐家什什么的,他负责给唐哲说在哪个地方。
又是一个多小时后,已经快凌晨一点了,一大锅黄焖刺猪肉总算可以出锅。
释进香流着口水,赞道:“小伙子手艺真不错,我是好几十年没有吃过刺猪肉了。”
唐哲对郝松林说道:“快去把你女儿叫起来吧,再不来,我们就吃完了。”
郝松林又跑去对面的二楼把郝好叫了起来,十几斤的刺猪,除了刺和内脏,也只剩下十来斤,又经过炒制后,只剩下一半的重,五个人,满满一锅,只剩了不到一碗。
“这一点还是给进香大师留着明天晚上吃宵夜哈。”唐哲打趣地说着。
释进香尴尬地回道:“这个事情,麻烦你们出去不要对外人说,要不然就是敲烂我的稀饭钵钵。”
唐哲点着头,说道:“放心吧,我们不会说出去的,不论什么年头,哪有出家人不吃肉的?”
“真的?”释进香听唐哲说起什么年头都有出家人吃肉,显然是相信了,连忙追问起来。
唐哲也认真地点了点头,说道:“这个肯定是真的,不信你问他们。”
郝松林他们也点了点头,释进香一下子释然了,心情也轻松了许多,说道:“你们是读书人,我相信你们。”
第743章 五爪
听到释进香的话,唐哲心中不禁泛起一丝笑意。他斜睨着眼前这个穿着灰布僧袍、眉眼间带着几分憨厚的和尚,手里还捏着一块肥瘦相间的刺猪肉,油星子顺着指缝往下淌。
如今这个时代,当真有趣得很,知识分子在普通人心目中的地位竟高到了这般地步,连释进香这种半吊子和尚 —— 说白了就是靠嘴皮子骗吃骗喝的二手僧人,提起郝松林兄弟二人时,语气里都藏不住实打实的钦佩。
郝家兄弟是从港城回来的,出手阔绰。
唐哲是个走南闯北的主,见过的人形形色色,一眼就看穿了释进香的底细。这和尚怕是连正经的剃度仪式都没经历过,僧袍的边角磨得发白,袖口还打了个补丁,说话时三句不离 “我师父说”,可那师父是何方神圣,怕是只有他自己清楚。
不过唐哲也不点破,出门在外,多个朋友多条路,何况释进香虽说油滑,心眼倒不坏,至少不会背地里使绊子。
释进香都快吃完了,猛地一拍大腿,发出一声惊叫。那叫声又尖又细,在这安静的大殿里炸开,吓得众人浑身一颤,手里的筷子都差点掉在地上。
郝好嘴里的肉还没咽下去,瞪大了眼睛看向释进香,郝松林兄弟也停下了动作,纷纷猜测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事故 —— 莫不是这刺猪肉有毒?还是庙里藏了什么野物闯了进来?
待看到众人疑惑的目光齐刷刷投向自己时,释进香方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脸上露出一副窘迫的笑容,两只手在身上胡乱地擦了擦,结结巴巴地解释道:“呃…… 对不住,对不住各位施主,是贫僧失态了。我刚刚想起,方才咱们吃的这只刺猪,是、是五爪。”
“五爪?” 郝好闻言,满脸茫然地望着释进香,好奇地追问道,“大师父,您说的‘五爪’到底是啥玩意儿啊?刺猪不都是四只脚吗?难不成这只成了精?” 小姑娘的眼睛亮晶晶的,满是孩子气的好奇。
尚未等释进香答话,一旁的唐哲迅速从碗中夹起一只刺猪爪,他将那爪子递到郝好眼前,嘴角噙着一抹笑意,慢悠悠地介绍道:“瞧见没,城里来的大小姐,这便是所谓的‘五爪’啦,你数数看,正好有五只爪子哦!”
郝好伸出手指,小心翼翼地数了数,果然是五只,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却依旧摸不着头脑,嘟囔着嘴反驳道:“可是,长着五只爪子的动物多得很呐,猫啊狗啊不都是五爪吗?又何止刺猪一种嘛!为啥大师父偏偏要大惊小怪的?”
这话倒是问得在理,众人的目光又齐刷刷地转向了释进香,等着他给出个说法。
释进香放下手里的筷子,端起面前的粗瓷碗喝了一口水,深吸一口气后缓缓吐出,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然后才轻声说道:“诸位有所不知,想当年,我初入此行时,曾跟着师父学习过一些下河艺。那时,我的恩师便谆谆告诫于我,世间诸般肉食皆可品尝,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是能入口的,都能填饱肚子。但唯独有一种名为‘五爪’之物绝不可食用,说是吃了会损阴德,遭报应的。”
“损阴德?遭报应?” 听闻此言,一旁的郝好眼睛瞪得更大了,连忙追问道,“哦?此说何意?莫非这五爪动物有什么来头不成?还是其中另有深意?大师父您快给我们讲讲!”
只见释进香脸上露出一丝难以言喻的窘迫之色,他干笑两声,手不自觉地挠了挠后脑勺,支吾着回答道:“实不相瞒,关于此事,我也知之甚少。当年师父他老人家,只是以口传心授之法教导于我,并未细说其中缘由。我只记得他说,五爪之物,与我等凡人不同,吃不得,碰不得。而这些年过去,我也一直谨遵师命,从未尝过那所谓的‘五爪肉’啊!”
他这话半真半假,唐哲听得心里直乐。这和尚,怕是以前穷得揭不开锅的时候,别说五爪刺猪了,就是糠麸野菜都能啃得精光,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师命不师命的。不过当着郝家兄弟的面,唐哲也不好拆穿他。
这时,一直在旁默默倾听的唐哲突然开口大笑,他拍了拍大腿,满不在乎地对释进香言道:“进香师父,您大可不必如此拘谨。依我所见,这‘吃不得五爪’不过是一种毫无根据的迷信说法罢了,当不得真呐!”
说完,他还冲释进香挤了挤眼睛,眨了眨眼,那眼神里的戏谑之意,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分明是在暗示对方无需在意,不过是糊弄人的老话罢了。
郝好听闻唐哲所言,先是微微一怔,随即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将目光转向他,眼中闪烁着浓浓的疑惑与不解,她往前凑了凑身子,语气急切地质问道:“怎么?难道你知晓其中内情不成?快给我们讲讲究竟是咋回事儿吧!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听说五爪动物吃不得呢!”
郝松林兄弟俩也来了兴致,放下筷子看向唐哲。他们久居港城,见多了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对这种深山里的乡野传说,倒是格外好奇。
唐哲清了清嗓子,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这才缓缓开口道:“不是所有人都不吃五爪动物的,只是有些特殊人群不吃,比如进香师父,还有许多学艺的人都不吃这五爪肉,尤其是学过下河艺的,还有就是杀猪的屠夫和割猪骟狗的匠人,这些行当里的人,大多都有这个忌讳。至于原因嘛,说起来就玄乎了。以前老人们传说,动物之所以和人一样有五个爪子,是因为那些动物都是前世造了孽,罪孽深重,才投胎转世成了五爪动物。吃它们的肉,就和吃人一样,是要遭天谴的,死后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
他这番话,说得有板有眼,郝好听得眼睛都直了,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过了半晌,她才不屑地撇了撇嘴,说道:“你这种说法明显就站不住脚嘛!照你这么说,那猫啊狗啊不都是五爪,难不成它们都是前世造了孽?那村里人家家户户养猫养狗,难不成他们都在吃人?这也太离谱了!”
第744章 下河艺
唐哲被她噎得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看来你这城里的大小姐倒也不是一无是处,倒是伶牙俐齿。话是这么说没错,可这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哪有那么多道理可讲。不过嘛,你倒是问到点子上了,刚刚进香师父说了下河艺,你又问起五爪肉,那我倒是问问你,你知不知道什么是下河艺?”
郝好被他这么一问,顿时就蔫了,她挠了挠头,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下河艺?听都没听过,是在河里捞鱼的手艺吗?还是游泳的技术?”
“这个怎么说呢?” 唐哲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和郝好这个小姑娘说清楚,他皱着眉头想了想,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说道,“总的来说,就是下九流中的下九流手艺,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在我们这个地方,下河艺包罗万象,不光是捞鱼摸虾那么简单,也包括了许多祝由之术和巫术之类的东西。比如说,画个符水给人治病,跳个大神驱驱邪祟,还有就是看坟地、定风水,甚至是一些能让人趋吉避凶的小门道,都能归到下河艺里头。当然,还有打猎的安山匠,他们在下套之前,都会念一段咒语,不过这些东西,我也只是听说罢了,具体的我也没有见过,毕竟现在是新社会了,这些老玩意儿,早就没人信了。”
郝好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问道:“唐哲,你不就是个安山匠吗?每次进山的时候,你会不会念咒语?”
唐哲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只是会安山,但不是匠人,没有师承,打得到打不到猎物全凭运气,所以我更不晓得他们念的赶山诀到底是什么内容了。”
郝好还想问什么,转头看向释进香,见他正低着头,吃得正香,嘴里还叼着一块刺猪肉,嘴角的油星子都没擦干净,显然是把唐哲的话听进去了,也不把那什么五爪的忌讳放在心上了。她忍不住问道:“师父,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呀?您以前真的学过下河艺?那您会画符驱邪吗?”
释进香被她这么一问,嘴里的肉差点没喷出来,他连忙咽下去,擦了擦嘴,脸上露出几分赧然的神色。
他虽然进过几天私馆,识得几个大字,不过学的东西并不多,肚里的墨水有限,并不能像唐哲这样条理清晰地总结出来。
不过听完唐哲的话,他倒也觉得说得有道理,便放下筷子,一本正经地回道:“小姑娘,他说的是真的。我在出家之前,确实是跟着我师父学过几年下河艺的,什么画符水、看风水,多少都懂一点皮毛。后来出了家,当了和尚,就更不能沾荤腥了,这些旁门左道的东西,也就渐渐放下了。” 说到这里,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尴尬地笑了笑,又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塞进了嘴里。
大家倒也没有在意这个,毕竟都是出门在外的人,谁还没有点过去的经历呢。
更何况,这里除了郝家兄弟外,唐哲和郝好都不信教,不论是佛教还是道教,在他们看来,都不如信自己来得实在。
饿了就吃饭,渴了就喝水,遇到难处就自己想办法解决,求神拜佛,不过是求个心里安慰罢了。
释进香见众人没有追问,松了一口气,又夹了一筷子野菜,嚼了两口,像是打开了话匣子,继续说道:“不过你们倒是不知道,庙里的日子,以前有多苦。庙里没有多少吃的,青黄不接的时候,顿顿都是清水煮野菜,连点油星子都见不着。除了今年开始,有不少香客来游玩,多少能给点香火钱,日子才算好过了一点。以前啊,可以说是三天饿九顿,饿得眼冒金星,腿肚子都打颤。最饿的时候,也管不了那么多忌讳不忌讳的了,连山老鼠都抓来吃过,烤得焦香焦香的,那滋味,现在想起来都咽口水。”
他这话一出,郝家兄弟都愣住了。郝松林他们远在港城,从小锦衣玉食,哪里体会过这种饿肚子的滋味。他们对大陆的事情,也只是从报纸上和长辈的口中听说过一些,知道前些年日子不好过,却没想到竟然苦到了这种地步。
每次回来,他们也只是到林城和父亲见见面,吃顿好饭,聊聊天,哪里能体会到农村这种贫苦。兄弟俩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震惊与不解,郝松林忍不住看着释进香,问道:“师父,庙里怎么会这么苦呢?就算是香火不旺,也可以自己种点粮食蔬菜啊,怎么会连饭都吃不饱呢?”
释进香叹了一口气,放下筷子,脸上的笑容也淡了几分,他望着大殿里那尊落满灰尘的如来佛像,眼神里带着几分怅然:“施主有所不知,前些年不光是庙里苦,就连外面的百姓也苦啊。那时候,地里的收成不好,苛捐杂税又多,家家户户都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光是天庆寺这个寨子上,好多人一年到头都吃不饱饭,全是靠着梵净山这方宝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寨子里的汉子们,进山打猎,偶尔打得些野货回来,或者采些药材、蘑菇去收购站上换点粮食,要不然啊,真得饿死人。”
他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唏嘘,几分无奈。那些年的苦日子,像是刻在骨子里的烙印,一辈子都忘不了。饿到极致的时候,连树皮草根都啃过,哪里还顾得上什么体面,什么忌讳。
郝家兄弟听了,默然不语。他们生活在繁华的港城,从未经历过这样的苦难,此刻听释进香娓娓道来,只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像是压了一块大石头。饭桌上的气氛,也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
唐哲笑道:“老鼠也是五爪哦。”
众人正在感慨,听到唐哲的话,纷纷看向他,觉得他说的话太不合时宜。
释进香咳了一声,说道:“人都要饿死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他说完这话的时候,自己也尴尬地笑了起来,气氛又轻松了不少。直到他把碗里的肉吃完,众人这才各自回房休息。
第745章 你还有孙子?
第二天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唐哲就早早起床了。他惦记着昨天听郝松林说的那口井,说是在寺庙后院的荒草丛里,有一口废弃多年的老井,井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唐哲这人,天生就爱凑热闹,好奇心重,一听这话,就惦记上了。
他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地走出客房,生怕吵醒了别人。后院果然荒草丛生,齐腰深的野草已经枯黄,草丛中间一条荒径通向不远处的一处泉眼,泉眼的水流很大,冲刷出一道很深的溪流,哗哗的泉水从寺庙外边顺着山坡流向下方的金厂河。
唐哲拨开野草,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没走几步,就看到了那口老井。
说是井,其实是眼泉,和平常看到的山泉眼不一样,这口泉的泉眼就和北方的水井一样,一米多的直径径直地通往地下,井水从地底冒出来,冲冒出一团团水云。
水井周围龙骨石垒砌起规则的圆形,石板上爬满了青苔,看起来年代久远。
唐哲探头往井里望去,井水清澈见底,波光粼粼的,井里果然有一根圆木,那圆木直径足有四十来公分,粗得很,下半部分被砂石给埋住了,露出砂石的部分有一米多长,距离水面还有一米多的距离,黑漆漆的,不知道是什么木料。
唐哲盯着那根圆木看了一会儿,心想这就是济公和尚当年施法从梵净山运过去的木头,这口泉眼,难道真的通向杭州的净慈寺?
当然,这些也只是传说,净慈寺中的那口井他也去看过,不过历经千年,经过几朝几代人的维修,早已经看不到了原始的面貌。
而眼前这口水井,虽然也有人为修过的痕迹,不过木头是有浮力的,那么粗的木头,真要是人为把它埋在砂石里,难免被冲走。
而且水井里的水流很大,大到可以把一个成年人给冲走,据他所知,这口水井还从来没有断过流,真要是这样,那木头又是怎么埋进去的呢?
他是不会相信济公和尚真的有法力,不过想来古人的办法现在很多人并不理解也正常。
他越想越觉得奇怪,忍不住捡起一块石头,扔进了井里。“扑通” 一声,水花四溅,那根圆木却纹丝不动,显然是被埋得很结实。
看了一会儿,唐哲正准备转身离开,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伴随着清脆的女声:“唐哲,你在这里做什么呢?”
唐哲回头一看,原来是郝好也起床了。她原本是穿着一件灰色尼子大衣的,但是从龙忠诚家出来的时候,马上要进山,为了不让山里的草籽之类的东西挂在上面,她换了一件的确良衣服。
现在她又换回了那件灰色尼子大衣,头发梳成两个小辫子,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想来郝松林他们也都起了床,心里装着事,谁也睡不安稳。
唐哲笑了笑,指了指那口井:“我来看看这口老井,你看,里面还有一根圆木呢,不知道是干啥用的。”
郝好凑过来一看,也瞪大了眼睛:“哇,这么粗的圆木,埋在井里做什么?难不成是以前的人用来打水的?”
唐哲便把济公和尚如何施法从梵净山运木头去净慈寺的故事给他讲了一遍,郝好听得一愣一愣的,其实这个故事在《济公游记》里面就有,只不过书中并没有交待净慈寺井里的木头来自于哪里。
听完故事,郝好早已经把昨天唐哲生她气的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看看时间也不早了,两人结伴回到大殿,果然看见郝松林兄弟和释进香都起来了。
释进香已经把早饭做好了,一锅红苕稀饭,加上一碗酸菜,虽然简单,却也热气腾腾的。
众人坐下吃早饭,释进香看着郝家兄弟,脸上满是感激。郝松林的大气,完全出于释进香的意料之外,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在这里,有钱也能使和尚吃肉。
唐哲起床的时候就已经把包收拾好了,他本来就是路过天庆寺,歇脚的,如今也该走了。他把包放在大殿门口,见释进香正站在大殿前对着他们微笑,唐哲走过去,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支递给他:“来,进香师父,给你点上。”
释进香看到那支烟,脸上露出几分犹豫。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烟接了过来,握在手里,轻轻摆了摆手,压低了声音说道:“阿弥陀佛,使不得,使不得。我去一旁抽吧,这可是大殿门口,如来佛祖看着呢,在佛祖面前抽烟,大不敬啊,不好,不好。”
唐哲看着他那副小心翼翼的模样,心中不禁笑了起来。这个释进香,当真是个奇人。烟酒鱼肉啥都吃,荤素不忌,活得比谁都通透。但是偏偏在佛祖面前,还要装出一副虔诚恭敬的模样,恪守着那些虚无缥缈的规矩。
唐哲心里暗暗想道:要是真的有佛祖,有满天神佛,难道离开了大殿门口,他就看不见了?那又从哪里来的佛法广大,普度众生呢?
唐哲跟了过去,也点了一支烟,问道:“进香师父,我看你这辈子活得蛮通透的,这次没有带照相机,下次来,一定给你拍一张照片。”
听到这里,释进香眼里泛起了光,说道:“真的?”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那还有假,年后不出意外的话,我还会来,到时候再来找你,你记得弄几条腊猪脚留着。”
释进香嘿嘿笑道:“这个好说,好说,你真来的话,我还是去协会里化点钱,弄套像样的袈裟,到时候坐在这大雄宝殿前给我好好照一张,等我回家的时候,给我孙子他们看看,让他们都知道,他公是什么样子的。”
唐哲前世听过释进香不少事情,不过还真没有听过他有家室,也愣了一下,问道:“你还有孙子?干的还是亲的?”
释进香瞪了一眼唐哲,说道:“当然是亲孙子了,我那四个孙子可乖可懂事了,每年都要来庙里看我,要不是因为有他们,我的日子不要太舒服。”
唐哲这一下子算是全明白了,怪不得释进香同样守着的是四大皇庵,和护国寺的和尚比起来,日子要苦得多,原来他是有家要他养活。
第746章 花和尚
郝松林听了,也奇怪起来,看向释进香,脸上带着几分探究的神色,问道:“大师父出家前结的婚吗?看您这言谈举止,倒不像是打小就遁入空门的。”
释进香被这话问得一愣,随即脸上泛起一阵红潮,搓了搓手,尴尬地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几分窘迫,几分无奈,他轻轻点了点头,声音压得低低的,说道:“不瞒你们说,贫僧惭愧,我这个出家人啊,并没有断完六根。出家前,家里确实是有婆娘孩子的,如今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孙子都能满地跑了。”
这话一出,郝家兄弟都有些惊讶,郝好更是瞪大了眼睛,嘴巴张成了一个小小的 “o” 形,显然是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有些油滑的和尚,竟然还有这么一段过往。
唐哲在一旁听着,却是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拍了拍释进香的肩膀,语气带着几分调侃,又带着几分理解,说道:“进香师父虽然是出家人,可也是性情中人哈!食色性也,这没什么好惭愧的,总比那些满口仁义道德,背地里男盗女娼的伪君子强得多。”
释进香连忙摆了摆手,脸上的红潮更甚了,他连连说道:“施主言重了,言重了。都是为了生活,为了生活罢了,哈哈。” 说到这里,他干笑了几声,那笑声里带着几分掩饰,几分自嘲,以此来掩饰内心的尴尬。谁能想到,当年那个在村里游手好闲的败家子,如今竟成了这么一个半吊子和尚,说起来,都是被生活逼的。
唐哲看了一眼天色,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金色的阳光洒在大殿的青砖地上,映出点点光斑。他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招呼道:“郝老板,时间也不早了,我们还是先走吧,这里到木王公社还有半天的路程呢,要是再耽搁下去,怕是天黑都到不了。”
郝松林闻言,便说道:“行,我们走吧。”
他虽然不是什么虔诚的佛教徒,平日里逢年过节也会去庙里烧烧香拜拜佛,求个心安,可对于释进香这种 “花和尚”,他是打内心里不喜欢的。
在他看来,出家人就该有出家人的样子,清心寡欲,四大皆空,像释进香这样喝酒吃肉,惦记着红尘俗世的,算什么和尚?不过是借着和尚的名头混口饭吃罢了。
见唐哲说要走,他早已经巴不得,连忙背起放在一旁的黑色皮包,对着释进香拱了拱手,客气地打了个招呼,便抬脚出了山门。
郝墨林紧随其后,他看了一眼释进香,眼神里带着几分复杂,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便跟着郝松林走了出去。
郝好蹦蹦跳跳地跟在后面,临走前还不忘回头冲释进香挥了挥手,脆生生地喊了一句:“大师父,再见啦!”
唐哲走在最后,他拿起放在大殿门口的帆布包,回头看了一眼站在佛像前,有些手足无措的释进香,又和他打了个招呼才离开:“进香师父,我们走了,后会有期。”
释进香连忙回过神来,对着唐哲的背影拱了拱手,大声说道:“施主一路顺风,有空常来天庆寺坐坐!”
出了山门,沿着蜿蜒的山路往前走,走了约莫十几分钟,回头望去,天庆寺那灰扑扑的院墙已经被青山绿树遮挡,看不见释进香的身影了。
郝松林这才松了一口气,像是卸下了什么包袱似的,转头看向唐哲,语气里带着几分不解,几分嫌弃,说道:“小唐呀,你怎么就喜欢和这种人聊天?明摆着就是一个花和尚嘛,身上哪里有半点儿出家人的影子?喝酒吃肉,贪财好利,简直就是丢出家人的脸。”
唐哲听了这话,脚步顿了顿,他回头看了一眼天庆寺的方向,脸上的笑容淡了几分,随即苦笑了一声,摇了摇头,说道:“郝老板,看你们的样子,就知道你们都不喜欢那个释进香。”
一旁的郝墨林接过话茬,他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语气平静地说道:“倒也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只是觉得这人有些不伦不类。不过话说回来,那人倒是真没有一点儿出家人的规矩,喝酒吃肉什么都来,而且还贪财,昨天你也看见了,我们给他钱的时候,他那眼睛都亮了。依我看,估计也好色,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唐哲听了这话,却是停下了脚步,他转过身,看着郝家兄弟,眼神里带着几分深意,缓缓问道:“酒色财气这四道墙,谁人不是藏在里边呢?古往今来,又有几个人能真正跳出这一道墙的?你们觉得他贪财,可他拿那些钱,不过是为了填饱肚子,为了让家里的老小过得好一点;你们觉得他喝酒吃肉不守清规,可在那个饿死人的年代,能活下去就已经是最大的奢求了,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清规戒律?”
郝家兄弟听了这话,一时之间竟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们沉默着,脚下的山路蜿蜒曲折,路边的野草在风中轻轻摇曳。
仔细想想,唐哲说的确实有道理,如果真要说释进香是个花和尚,他无非也就是喝酒吃肉娶老婆,要说骗,他也真没有主动骗过人。
那些来庙里烧香拜佛的香客,哪个不是心里揣着事儿,揣着愧疚,揣着祈求?释进香无非就是借着一个出家人的身份,说几句宽慰人的话,给那些原本心里就做了亏心事的人一些心理上的安慰而已,说到底,不过是各取所需。
他真不算是一个坏人,甚至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还是一个好人。
虽然他犯了出家人的许多戒律,喝酒吃肉,贪恋红尘,可他对家里的人却挑不出半点儿毛病。年轻的时候,他或许荒唐过,可成家之后,他扛起了一个家的责任。
出家这么多年,他也从来没有忘记过家里的妻儿老小,庙里但凡有一点好吃的好用的,他都会偷偷地送回家里去。
他是一个好丈夫,对妻子体贴入微;是一个好父亲,对孩子尽心尽力;是一个好爷爷,对孙子疼爱有加。
第747章 迈不过去的大山
也许曾经的他算不上是一个好儿子,年轻的时候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还是村里有名的败家子,把家里的那点薄产败得一干二净,让父母操碎了心。
但从大环境上来说,要不是因为他败家,把家里的田地都变卖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的父亲也许就会因为那几十亩梯田被打上地主的标签,落得个凄惨的下场。
也正是因为家徒四壁,他的父亲才能安安稳稳地寿终正寝,从这一点来说,他的 “败家”,反而成了一种幸运。
想到这些,唐哲的眼神变得更加深邃了,他看着郝家兄弟,语气平静却又带着几分锐利,说道:“其实,每个人所生活的环境都不一样,所处的立场也不一样。除了某一些十恶不赦的例外之人,像释进香这样的花和尚,无非也就是为了生活,为了养家糊口。就像我一样,靠山吃山,打猎也是为了养家糊口,让家里的人能吃上一口饱饭,穿上一件暖衣。而你们呢?郝老板,郝先生,你们敢拍着胸脯说,你们发家致富的路上,难道真的就是凭着自己的本事,没有做过违背良心的事?”
唐哲说到这里,便把话停了下来。他看着郝家兄弟,眼神里带着一丝了然,一丝审视。
郝家兄弟的脸色 “唰” 地一下就变了,刚刚还带着几分不屑的神情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难堪的红潮。他们低下头,沉默不语,脚下的石子被踢得滚来滚去,发出细碎的声响。
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唐哲的话一针见血,戳中了他们的痛处。他们之所以能在寸土寸金的港城立足,成为别人眼中羡慕的有钱人,一开始就是靠着祖父郝绍雄和父亲郝博渊在解放前走私文物积累下来的第一桶金。
靠着这笔钱,他们一家人才能顺利地去了港城发展。
到了港城之后,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可背后依旧离不开父亲郝博渊的支持。郝博渊在内地,利用各种关系,各种渠道,源源不断地把那些珍贵的文物输送到港城,他们兄弟再转手倒卖给那些对中国文物趋之若鹜的老外。靠着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他们的资本越积越多。
也正是因为手里有了钱,他们才能在林城打通各种关节,拉许多官员下水,给他们塞钱送礼,让那些官员成为他们家族的保护伞。
靠着这把大伞,他们才能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里,安然无恙,甚至还能大发横财。
郝松林和郝墨林低着头,心里五味杂陈。
他们一直觉得释进香贪财好利,不守规矩,是个不入流的花和尚,可此刻和自己一比,他们才发现,和释进香这种为了糊口而 “破戒” 的和尚比起来,他们郝家做的那些勾当,才是真正的见不得光,才是真正的坏人。
释进香骗的,不过是香客的一点香火钱,给的却是满心的安慰;而他们郝家现在在林城可以说是富甲一方,虽然他们没有亲手做过杀人放火的事情,但是有些事情和杀人放火比起来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将功成万骨枯。
商场和战场也是一样的。
对郝家兄弟来说,在港城沉浮了二十多年近三十年的时间,什么样的风流没有见过?也正是因为他们处在那种环境下,才会对赚钱更加不择手段。
郝松林默默地低头着走路,不再说话。
郝墨林则是叹了一口气,等了一会儿和唐哲肩并肩,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小伙子,听说你也是在林城做生意的?但愿你能把这份初心永远保持下去。”
一路上,大家都不再说话,到了木王公社取了车,由唐哲开着返回了县城。
到县城的时候天还没有黑,唐哲直接把他们送去了国营饭店,然后自己则是回了唐家院子把枪和背包放在房间里,给简科军交待了几句。
毕竟是枪,这里又是一个酒楼,算下来也算是一个公共场合了,唐哲还是有些不放心,临出门时,又对简科军说道:“科军,你这两天抽个时间回一趟老家,把我那个家伙带回去交给我妈收起来。”
简科军点了点头,说道:“好的,老板,我这两天就抽空回去一趟。”
唐哲应了一声,又走近他,小声说道:“你和大凤走到哪一步了?”
简科军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一点也不像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倒像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姑娘一样,把头都低了下来:“唐、唐哲,你说的什么哦,我和他之间什么也没有的,她那个年纪,我这个岁数……”
唐哲笑了起来:“你说相声呢?还一套一套的。真当我是……”瞎子两个字快要出口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简科军他爹就是瞎子,话到嘴边连忙咽了下去,说道:“真当我是笨蛋是吧,我看大凤好像对你有点意思,她是个好姑娘。”
简科军嗯了两声,说道:“我知道,可是……”
唐哲说道:“你不会还嫌弃她的家庭成分吧?”
简科军的脸一下子涨得更红了,连忙摆着手说:“怎么会呢,唐哲,我们的家庭条件是个什么样子,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我今天能在城里,在别人的眼里是个光鲜亮丽的二老板,可是知根知底的人都知道我就是一坨马屎,你懂得,马屎外头光,里头是包糠!”
“我都这么大年纪了,估计这辈子也是要跟糖罐罐烧纸的人,你能让我过上这种人上人的日子,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大凤的确是个好姑娘,勤快、懂事、贤慧,脾气还好……”说到这里,他的眼睛竟然有些红了。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知道这些就行。”
简科军尴尬地笑了笑,说道:“我是对大凤有那么一点点想法,我知道她对我也有一点好感,可是,我的家庭就像一座迈不过去的大山,她那么善良,值得找到更好的,而不是跟着我吃一辈子的苦。”
“谁说跟着你就会吃一辈子的苦了?”唐哲反问道。
“你们在摆些哪样呢?两个大男人还说起悄悄话。”申大凤的声音在不远处传来,两个连忙转身,看着申大凤,尴尬地笑了起来。
第748章 长姐如母
听见申大凤迈着轻快的步子走过来,简科军像是被烫到一般,猛地从石头上站起身,手里攥着的半截野草都被捏得变了形。他眼神闪烁,不敢直视申大凤的眼睛,连忙对着唐哲摆了摆手,结结巴巴地说道:“没、没有哪样子,就是随便唠唠嗑。唐哲,我先去忙了,队里还有活计没干完呢。”
话音未落,简科军就像一阵风似的溜了,那仓皇的模样,活脱脱像只受惊的兔子。
唐哲望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笑骂道:“这么大一个男人,就那点出息。见了大凤,跟老鼠见了猫似的,有啥好怕的?”
申大凤走到唐哲身边,歪着头,好奇地打量着简科军消失的方向,又看向唐哲,眨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问道:“唐哥,你们刚才在这儿嘀咕些啥呢?神神秘秘的,我老远就瞅见你们俩凑一块儿,科军哥还一脸紧张的样子。”
唐哲看着申大凤那张带着稚气的脸庞,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道:“我们呀,能有啥正事?就是在商量着,去哪里给你找个好婆家呢。你说你,年纪也不小了,总不能让你公再操心你的婚事吧?”
这话一出,申大凤的脸 “唰” 地一下就红透了,像是被晚霞染过的云霞,连耳根子都泛起了粉色。她害羞地把头偏向一边,声音细若蚊蚋,带着几分娇嗔说道:“哎呀,唐哥,你胡说什么呢!我还年轻着呢,谈婚论嫁的事情,早得很呢。”
唐哲挑了挑眉,故意板起脸来,一本正经地说道:“年轻?我算算啊,你也就比沈月小那么几个月吧?再说了,你在城里也待了好几个月了,眼界也开阔了不少,怎么样,有没有看上的小伙子?要是有了,你跟我说,我去给你说媒,保准把亲事办得妥妥帖帖的。”
被唐哲这么一追问,申大凤的脸更红了,像是熟透了的苹果,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她跺了跺脚,有些无奈地说道:“唐哥,你就不能正经一点吗?净拿我寻开心。我现在一门心思就想着多挣点钱,让我公和二狗过上好日子,哪有功夫想这些儿女情长的事情。”
唐哲见她这副模样,也不再逗她,话锋一转,认真地说道:“我可是正儿八经地和你说呢,不是开玩笑。你知道不?二狗在林城的时候,都有人想给他说媒了。你说你,再不抓紧点,指不定你兄弟哪天就抢在你前头结婚了,到时候看你急不急。”
一听到申二狗有人说媒,申大凤脸上的羞涩瞬间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好奇和关切。她猛地抬起头,眼睛亮晶晶地看向唐哲,一连串的问题脱口而出:“真的假的?唐哥,是哪家的姑娘啊?长得漂不漂亮?人品怎么样?家里是什么成分?有几个兄弟姐妹?她排行老几?多大了?那姑娘家是做什么的?”
她一口气问了这么多,只差没把人家的祖坟给刨出来,那急切的模样,活脱脱像个操心自家弟弟终身大事的老母亲。
唐哲被她这副模样逗乐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你看你,比二狗自己还着急。二狗才多大?今年才十五吧?毛都还没长齐呢,你就这么盼着他结婚呀?”
听到这话,申大凤脸上的笑容慢慢淡了下去,眼神里多了几分怅惘和无奈。她叹了口气,坐在唐哲身边的板凳上,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衣边缘,声音低沉了几分:“唐哥,我们家的情况你是晓得的。我公都那么大年纪了,身子骨也不太好,让他老人家来操持二狗的婚事,显然是不太现实的。老话说得好,长兄如父,长姐如母。我们家这种情况,爹妈走得早,我这个做姐姐的,不替他考虑这些事情,还有谁能替他考虑呢?”
唐哲闻言,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收敛起来,他点了点头,心里泛起一阵酸涩。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话一点都不假。
申大凤和申二狗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年迈的外公相依为命,吃了多少苦头,受了多少委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这些年,申大凤硬是凭着一股子韧劲,把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里里外外操持着家里的一切,活脱脱把自己活成了弟弟的半个母亲。人家常说 “长嫂如母”,可申大凤却是实打实的 “长姐如母”,这份情谊,沉甸甸的。
“大凤,你也别太操心了。” 唐哲的语气柔和了许多,他看着申大凤,认真地说道,“二狗年纪还小,现在谈婚论嫁确实太早了。之前林城那边洛茵姑娘想给二狗做媒,我已经替他拒绝了。”
唐哲把洛茵想做媒的前因后果详细地说了一遍,申大凤坐在一旁,听得格外认真,时不时还点一点头,眼神里满是感激。
等唐哲说完,申大凤才郑重地说道:“唐哥,你做得对,二狗确实还小,现在谈婚论嫁太急了。我们姐弟俩还有我公,能从以前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里熬过来,还能过上现在这种衣食无忧的生活,全都是靠着你帮忙。这份恩情,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二狗性子野,有时候难免会不听话,唐哥你要是在外面看到他犯浑,你就当他是亲弟弟,该打就打,该骂就骂,千万不要惯着他,省得他以后走上歪路。”
唐哲看着她一脸诚恳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话里带着几分打趣:“你倒是放心我,不过啊,我可告诉你一件事。前几天我跟二狗聊天,他可说了,要是你一天没有结婚,他就一天不考虑自己的婚事。他说,姐姐不嫁人,他这个做弟弟的,怎么好意思先成家呢?”
听见唐哲又把话题绕回了自己身上,申大凤的脸又一次红了,她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手指绞着衣角,低声说道:“我晓得了,唐哥,你就是故意的,一直在拿我开玩笑,找乐子呢。”
唐哲看着她这副娇羞的模样,收起了玩笑的心思,眼神变得格外认真。他盯着申大凤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道:“大凤,你老实跟我说,你觉得科军这个人怎么样?”
第749章 布鞋
申大凤垂着眸子,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沉吟了好一会儿,才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声音低得像蚊子哼,说道:“科军哥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就这一句话,再无下文。
听到这里,唐哲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太清楚这 “很好很好的人” 意味着什么了,这分明就是姑娘家发的好人卡,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他挑了挑眉,目光落在申大凤泛红的耳尖上,故意追问道:“就这些吗?没别的了?”
申大凤被他这么一问,头垂得更低了,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在眼睑下投出淡淡的阴影。
她再次沉默了片刻,然后轻轻地点了点头,声音里带着几分哀求,还有几分藏不住的害羞:“唐哥,你、你能不能不要再问了?再说下去,我都要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唐哲看着她这副窘迫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哪里还不明白,看来她和简科军之间,确实是有点不一样的心思,只是都揣着掖着,谁也不肯先捅破那层窗户纸。
像申大凤这种姑娘,从小无父无母,跟着年迈的外公相依为命,哪怕平日里看着开朗爱笑,可这十多年来,少不了看旁人的白眼,受了不少旁人没受过的苦,家庭的重担早早压在肩上,性子早就被磨得有些内向和敏感了。
让她主动向前走一步,去捅破那层窗户纸,简直比登天还难。
而简科军那边呢,唐哲也清楚得很。那小子老实巴交的,家里条件本就很差,瞎眼的爹,哑巴的妈,在八家堰虽然成分没得说,可是这么差的条件,哪个姑娘看了不摆头?
前几年相了几次亲,次次都黄了,要么是嫌他嘴笨不会说话或者说是年纪太大什么的,甚至还有的嫌他吃饭多,这些无非都是借口,最主要的就是家里太穷,上面还有两个拖油瓶。
几次失败的相亲经历,再加上家里的一堆烦心事,早就把他那原本就不多的自信,碾得粉碎,自卑的心都快沉到谷底了。
他现在是真的再也经不起一次被女人拒绝的打击了。
唐哲也能看得出来,他其实是喜欢申大凤的,但在他的心里,可能是想着与其最后被当面拒绝,落得个彼此尴尬、连朋友都做不成的下场,倒不如就像现在这样,保持着这种若即若离的朋友关系。
平日里见了面,打个招呼,聊几句家常,你帮我一把,我衬你一下,大家见面也不会显得尴尬,反而多了几分自在。
想通了这一点,唐哲也不再逗弄申大凤了。
他看着她泛红的脸颊,眼底满是笑意,摆了摆手,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好好好,我不问了,不问了。这才说几句话,怎么还害羞起来了?”
申大凤被他说得更不好意思了,轻轻哼了一声,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抗议:“不理你了,就知道拿我寻开心。” 说完,她转身就想跑开。
可没跑几步,又像是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猛地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向唐哲,认真地问道:“对了,唐哥,你什么时候回林城啊?”
唐哲回道:“明天一早就走,赶着去办点事。怎么了?”
申大凤点了点头,脸上的羞涩褪去了几分,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认真:“听说林城那边比我们邛水还要高一些,肯定会更冷。二狗向来毛手毛脚的,我真不知道他自己会不会记得买几件厚衣裳穿。前些天我在供销社扯了几尺蓝布,请花裁缝给他做了两件衣裳,都是厚实的料子,穿着热和。也抽空给他纳了一双布鞋。他现在正是长个子的时候,脚也长得快,我也不知道这鞋合不合他的脚。我想请你上去的时候,就帮忙把这些衣裳和鞋子带给他,行吗?”
她说得仔细,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满是对弟弟的牵挂。
唐哲看着她这副模样,心里暖洋洋的,连忙点了点头,爽快地应道:“嗨,这都是些小事情,多大点事啊。你拿来吧,正好装在包里面,免得明天走得匆忙搞忘记了。”
申大凤闻言,脸上立刻露出了欢喜的笑容,用力地点了点头:“那太好了,谢谢你,唐哥!你等我一下,我现在就去花裁缝那里取衣服,很快就回来。”
话音未落,她就像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那轻快的脚步,看得出来是真的高兴。
看着申大凤跑远的背影,唐哲内心充满了欣慰。
大凤和沈月差不多的年纪,都是十八九岁的姑娘,正是爱美的时候。
可她从小到大,苦日子过惯了,别说新衣裳了,就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穿过几件。
还是后来唐哲带着二狗去山里打猎,赚了些钱,姐弟俩才算穿上了新衣服。现在日子过得好些了,她却还是把二狗当成小孩子一样,事事都替他考虑得周全。
一双布鞋虽然不值什么钱,可唐哲心里清楚,这鞋纳起来有多费劲。
大凤在酒楼上班,每天从早忙到晚,虽然唐哲给她安排的工作是收银,可她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只要有空,就去帮忙端盘子洗碗洗菜,收拾桌子,什么活都干,有时候忙起来,累得腰都直不起来。
他其实也和申大凤说过,让她少做一些,反正人不够,再请两个就是了,可是申大凤不愿意,她是过惯了苦日子的,力气用了力气在。
就算是这样,她还是挤时间,一针一线地给弟弟纳鞋。那密密麻麻的针脚,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里面全是姐姐对弟弟的疼爱。
唐哲看着远处的山峦,心里感慨万千。想着申大凤姐弟和他公,他们现在的日子也越来越好,再也不用愁吃愁穿了,他突然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
重生回来,凭着前世的记忆,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初期,他本可以选择南下羊城,甚至去深市特区,那些地方遍地是机遇,随便抓住一个,就能大展宏图,赚得盆满钵满。
可是他思来想去,最后还是选择留在了八家堰,留在邛水,在林城发展。不为别的,就为了身边这些人,这些实实在在的牵挂,就足够了。
没过多久,申大凤就抱着一个布包袱回来了。她先把包袱放在石头上,然后又匆匆跑回自己的房间,没一会儿,又取出两双布鞋来,一起递给唐哲,脸上带着几分不好意思:“唐哥,这里面是二狗的两件褂子和一双鞋。还有…… 这双大一些的鞋子,是我给你纳的,也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脚。”
第750章 宁可男大十,不可女大一
唐哲愣了一下,看着那双摆在最上面的布鞋,鞋面是青色的,针脚细密又整齐,一看就知道是用心做的。
他有些意外地看着申大凤,忍不住笑道:“哎哟,我也有份啊?我还以为全是二狗的呢。”
申大凤脸上又泛起了一丝红晕,低声说道:“你帮了我们家这么多忙,我们也没什么好报答的。现在家里有了钱,原来那几件旧衣服和被子都换了下来,扔了怪可惜的,我就拆了那些旧布,纳了这双鞋。你别嫌弃。”
“嫌弃?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唐哲连忙接过鞋,笑着说道,“这么好的鞋,我怎么会嫌弃。我试一下看看合不合脚。”
说完,他就弯下腰,把自己脚上那双已经有些破旧的解放鞋脱了下来,换上了申大凤纳的这双。鞋子穿在脚上,不大不小,刚刚好,而且鞋底厚实,踩在地上软软的,特别舒服。他在地上跺了几下脚,笑着说道:“太合脚了!舒服得很!谢谢你了,大凤。”
申大凤不好意思地低着头,手指绞着衣角,轻声说道:“不用谢的,唐哥。要说谢的应该是我,是你帮了我们家这么多。我公说过,大恩大德,不是光说一句谢就能够报答的。以后我们姐弟俩,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就在这时,酒楼门口传来了一阵喧闹声,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不少下班的工人都结伴来酒楼吃饭了,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
申大凤听到动静,抬头看了一眼,连忙说道:“唐哥,客人来了,那麻烦你了,我先去招呼客人。”
说完,她就朝着大门口快步走去,很快就融入了那片喧闹之中,熟练地拿起菜单,开始招呼客人,脸上又露出了那副开朗的笑容。
唐哲嘴角噙着一抹浅淡的笑意,缓缓摇了摇头,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衣角。方才在心里盘算着撮合简科军和申大凤的念头,就像被微风拂过的湖面涟漪,渐渐平息下去。
他暗自思忖,感情这回事,终究是要靠缘分,还是顺其自然最好。
他抬眼望向院角正在收拾农具的简科军,又瞥了眼门口忙活的申大凤,心里掂量着:简科军虽说比申大凤年长了十几岁,但胜在为人稳重踏实,手脚勤快,待人体贴;申大凤也是个实在人,干活麻利,心地善良,两口子若是真能合得来,日子定然能过得红火。
这般想着,他又轻轻摇了摇头,若是外界过多插手干预,反倒容易让两人心生隔阂,坏了原本的情分。
思绪落定,唐哲转身回到屋中,将脚上的新布鞋脱了下来,仔细擦拭干净,再换上那双伴随自己许久的解放鞋。他拎起放在桌边的包裹,走向厢房,沿着吱呀作响的木楼梯拾级而上,将包裹妥善地放进房间的柜子里,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东西都安置妥当,才转身下楼,想看看院里的众人是否还需要帮忙。
一个晚上就这般在忙忙碌碌中悄然逝去,唐哲望着眼前的景象,心中泛起一阵暖意。如今的日子虽然平淡无奇,没有什么波澜壮阔的际遇,却处处透着安稳与充实,让他那颗漂泊许久的心有了归属感。
可这份安宁并未持续太久,一想到郝家两兄弟以及那个性子娇蛮的郝好,唐哲的眉头便不由自主地蹙了起来,心头涌上一阵烦闷。
从天庆寺出来时,他那番直言不讳的话,显然惹恼了郝家两兄弟,尤其是郝松林,当时那张脸阴沉得几乎能滴出水来。
另一边,郝家兄弟回到国营饭店的住处后,果然立刻关起了房门,脸色凝重地商议起老爷子临终前说的那些话。房间里的灯光有些昏暗,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射在斑驳的墙壁上。
“老二,我看老头子当时肯定是糊涂了,才会说出那样把家事交给唐哲打点的浑话来!”郝松林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猛地一拍桌子,语气中满是忿忿不平,眼底的怒火几乎要溢出来。
在他看来,老爷子的家产本就该由他们兄弟俩接手,怎么轮得到唐哲一个外人插手,更何况还要牵扯到自己的女儿郝好。
坐在对面的郝墨林却显得平静许多,他端起桌上的茶杯,轻轻抿了一口,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大哥,依我看,是你现在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没听清老爷子的话。老爷子只说让唐哲帮忙打点家事,可没说要把资产直接交给他啊,你这么激动干什么?”
郝松林闻言,猛地抬起头,恶狠狠地瞪了郝墨林一眼,语气带着几分不耐和委屈:“你当然不急!反正这事牵扯不到你的女儿,你自然站着说话不腰疼。”
听着大哥的抱怨,郝墨林笑得更开心了,他放下茶杯,身体微微前倾,压低了声音说道:“大哥,你这话可就不对了。你就没好好想想,老爷子或许另有深意呢?你觉得他是想用好好来拴住唐哲?我倒觉得,咱们家好好本身就对那小子有点不一样的心思。要不然以好好那娇蛮任性的性子,这一路上跟着唐哲,早就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了,怎么可能安安分分的?”
郝松林被郝墨林这番话怼得一噎,张了张嘴,一时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他愣在原地,脑海中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来,这一路上郝好对唐哲的态度,确实不像对待其他人那般刻薄,甚至还有好几次主动帮唐哲递水、收拾东西,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难道说,女儿真的对唐哲那小子有好感?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藤蔓一样在他心里疯狂滋长。
郝墨林见他神色变幻不定,便知道他心里已经开始动摇了,于是继续趁热打铁:“大哥,你好好想想,好好在港城待了那么久,学了多少飞扬跋扈的坏毛病回来?之前听应堂说,她在林城的时候,还纠集了一群小弟,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以前有老爷子在,能护着她,可现在老爷子走了,咱们兄弟俩以后大多时间都要在港城打理生意,谁还能时时刻刻在她身边护着她?”
这番话像一块巨石,重重地砸在郝松林的心上。他颓然地坐回椅子上,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语气中满是无奈:“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可话是这么说,唐哲那小子才刚成年,离结婚还早着呢。更何况,好好要比他大三四岁,老话都说‘宁可男大十,不可女大一’,这女比男大,总归是不太合适。”
郝墨林见状,起身走到床边坐下,无奈地摇了摇头:“哥,你这思想也太古板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早就不兴这一套了。你要是把这话出去,说你是从思想开放的港城回来的,人家都未必相信。”
郝松林却依旧有些执拗,他猛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拍了拍大腿说道:“不行,这事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我得去问问郝好,亲自听听她是什么想法。”说完,他不等郝墨林回应,便一把拉开房门,径直朝着郝好的房间走去。
第751章 怎么分
房间内,暖黄的灯光洒在地毯上,晕开一片柔和的光晕。郝好斜倚在床边,白皙的手指无意识地绞着床单边角,嘴角时而勾起一抹浅浅的笑意,时而又微微耷拉下来,发出几不可闻的叹息,整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连窗外传来的晚风呜咽声都未曾察觉。
脑海里反复回放的,全是这两次梵净山之行的点点滴滴。尤其是和唐哲相处的那些片段,像放电影一样,一帧帧清晰无比。这个比她年纪小上几岁的男生,明明该是朝气蓬勃、带着少年青涩的年纪,可无论言行举止,都和她以往接触过的所有异性截然不同,透着一股让人捉摸不透的疏离与沉稳。
他身上那种沉淀下来的成熟感,完全不像是一个二十来岁的男人所能拥有的。郝好见过太多同龄的富家子弟,要么张扬跋扈,要么沉迷享乐,就算有些看似稳重的,骨子里也藏着几分浮躁。
可唐哲不一样,他的沉稳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像是历经了岁月的千锤百炼,看过了世间的人情冷暖,才修炼出的这般波澜不惊。
一想到这里,郝好的脸颊微微发烫。她承认,自己是被唐哲这种独特的气质吸引了。这两次相处,她几乎是放下了所有的矜持,主动向他示好,找各种话题和他聊天,甚至特意打扮得精致亮眼,就是想让他多注意自己几分。
可结果呢?唐哲对她的热情,始终是不冷不热的态度。别说对她有半分好感了,有时候她刻意靠近,他还会不动声色地拉开距离,眼神里那抹淡淡的疏离,像一盆冷水,浇得她心里发凉。
郝好越想越觉得委屈,又有些不服气。
她也从爷爷还有李应堂的口中听说唐哲已经有了对象,听说对方叫沈月,若不是沈月考上了林城大学,他们两家恐怕早就敲定了年底的婚期。
这个消息像一根刺,扎在郝好心里,让她既烦躁又不甘。
那个沈月,到底长什么样子呢?郝好托着下巴,眼神有些放空。
像唐哲这样的人,眼光肯定很高吧?应该是喜欢那种惊艳绝伦的大美女,要么就是温柔似水、知书达理的类型?可自己难道不够好吗?
想到这里,郝好猛地从床上坐直身子,伸手从随身的名牌手包里摸出一枚小巧的圆形玻璃镜子,仔细端详着镜中的自己。
镜中的少女,有着一双水汪汪的杏眼,眼尾微微上挑,带着几分天生的媚态;鼻梁高挺秀气,嘴唇是自然的粉嫩色泽,不用涂口红都显得娇艳欲滴;皮肤白皙细腻,像是上好的羊脂玉,没有一丝瑕疵。
再加上她高挑的身材,时尚的穿搭,走到哪里都是人群中的焦点。
看着镜中明艳动人的自己,郝好原本有些低落的情绪瞬间消散,一股强烈的自信感涌上心头。要论长相,她郝好在林城也好,港城也罢,都是数一数二的大美女,多少富家子弟追在她身后,费尽心思想博得她的青睐,她都不屑一顾。就算性格张扬了些,那也是真性情,比起那些矫揉造作的女人,不知好了多少倍。
可唐哲这个家伙,面对自己这样的大美女,竟然能做到不为所动?这简直超出了郝好的认知。是自己的魅力不够,还是那个沈月真的有什么过人之处?
不行,她必须亲自去会会这个沈月。郝好收起镜子,眼神里透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嘴角也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她倒要看看,能让唐哲如此上心的女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如果沈月真的比自己优秀,那她或许还能心服口服;可如果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女人,那她可不会轻易放弃。
就在郝好暗自下定决心的时候,“咚咚咚”的敲门声突然响起,打破了房间里的宁静。郝好吓了一跳,连忙将小镜子塞进手包深处,整理了一下略显凌乱的头发,抬头朝着门口喊道:“是哪个?”
门外传来父亲郝松林熟悉的声音,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急促:“好好,开门,是我。”
郝好心里泛起一丝疑惑,这么晚了,父亲怎么会突然来找自己?她起身走到门口,拧开房门。门口站着的果然是郝松林,他穿着一身深色的家居服,眉头紧锁,脸上带着一丝明显的紧张,眼神也有些飘忽不定。
郝好心里一紧,还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连忙探头朝着父亲身后看了看,走廊里空荡荡的,并没有其他异常情况。她拉着父亲的胳膊,轻声问道:“爸爸,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觉?找我有事吗?”
郝松林轻轻点了点头,目光在她脸上扫了一圈,沉声道:“进去说吧。”
郝好连忙侧身让开,等父亲走进房间后,她随手关上房门,转身看着站在房间中央,依旧眉头紧锁的父亲,她心里的疑惑更重了,又追问了一遍:“爸爸,到底出了什么事情?看你一脸紧张兮兮的样子,吓我一跳。”
郝松林没有立刻回答,走到靠墙的椅子旁,拉过椅子坐下。他抬了抬手,对郝好说道:“你也先坐下吧,我有件重要的事情要问你。”
郝好越发觉得不对劲。她认识的父亲,向来是沉稳果决的,就算是以前她在港城惹出天大的祸事,被对方找上门来索赔的时候,父亲也从未露出过这样严肃又紧张的神情。她依言走到床边坐下,身体微微前倾,眼神专注地看着父亲:“到底怎么了?您快说吧,别让我一直惦记着。”
郝松林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指尖微微用力,似乎在斟酌措辞。过了片刻,他轻轻叹了一口气,缓缓开口说道:“好好,这次我们来梵净山,收获可以说是超出预期的大。我和你二叔都很满意,尤其是那面大毕摩黄金通灵面具,那可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一旦出手,我们郝家的产业至少能再上一个台阶。”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眼神紧紧盯着郝好,语气也变得更加郑重:“我想问你的是,你爷爷在世的时候,有没有和你提起过,找到这面面具之后,要怎么和唐哲分?”
第752章 是有点喜欢他
郝好听到这个问题,愣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语气平淡地说道:“没有啊。爷爷以前和我说过唐哲的事情,但从来没提过分东西的事。关于这些生意上的事、还有寻宝的后续安排,他好像都是找李叔商量的,很少和我细说。”
郝松林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击着,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他又抬头看向郝好,继续问道:“那你觉得,我们应该和他怎么分呢?是按出力多少,还是直接给他一笔钱,把面具的所有权全拿过来?”
一提到和唐哲相关的事情,郝好的心思就有些飘忽不定。她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让唐哲注意到自己,怎么去会会沈月,对于分宝物这种事情,根本没放在心上。她随口说道:“您问我做哪样?我又不是唐哲,怎么知道他想怎么分。你们要怎么分,直接去和他说呗。”
说到这里,她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补充了一句:“不过我提醒您一句,唐哲这个人有些怪,和一般人不一样。我估计他不会轻易要您的钱,爷爷以前也和我说过,唐哲不是个看重钱财的人。”
“他不爱钱?”郝松林听到这话,猛地抬起头,眼神里满是难以置信。在他的认知里,世间根本没有不爱钱的人,只是诱惑不够大而已。
唐哲年纪轻轻,就算再沉稳,也不可能对金钱毫无欲望。
郝好再次摇了摇头,语气肯定地说道:“是爷爷亲口和我说的。不过说实话,我也看不太透他。他有时候做事,根本不按常理出牌,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爸爸,就只是为了这件事吗?”
郝松林轻轻“哦”了一声,眼神又变得有些飘忽。他低声嘀咕了一句:“世间没有不爱钱的人。”说完,他又抬头看向郝好,追问道:“你爷爷还和你说过唐哲的其他事情吗?关于他的背景、他的能力,还有为什么要把林城的生意交给她打点,这些都和你提过吗?”
郝好闭上眼睛,仔细回想了一下爷爷生前和自己说过的话。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睁开眼睛,缓缓说道:“爷爷没说太多他的背景,就只是说唐哲是个很不错的人,不仅有独到的眼光,还有极强的生意头脑,比同龄人成熟稳重太多。”
“还有就是,爷爷临死前特意交待过,让我和李叔多配合唐哲,把林城的生意交给他全权打点,说只有交给唐哲,他才能放心。当时我还问过爷爷,为什么不把生意交给二叔或者您,爷爷只是摇了摇头,说我们都不如唐哲有魄力、有远见。”
郝松林听完郝好转述爷爷的话,脸色骤然微微一变,原本紧锁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眼底飞快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有对林城生意旁落他人的不甘,有对唐哲凭什么能得到老爷子青睐的疑惑,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忌惮——毕竟能让精明了一辈子的老爷子如此信任,这个唐哲绝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房间里的空气瞬间变得凝滞,暖黄的灯光也仿佛染上了几分沉重。郝松林沉默了许久,双手在膝盖上反复摩挲着,指节微微泛白,最后才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那声叹息里满是纠结与权衡。
他没有再继续追问关于唐哲的事,只是低声说道:“我知道了,你早点休息吧,这件事我再和你二叔商量商量。”
说完,他便缓缓起身,脚步沉重地朝着门口走去,背影里透着挥之不去的心事重重。郝好看着父亲的背影,刚想起身去关门,却见郝松林走到门口时,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猛地停住了脚步。
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今晚来找郝好,压根就不是为了问林城生意和黄金面具分配的事,真正想问的,是郝好和唐哲之间的猫腻。
想到这里,他毫不犹豫地转过身,脚步急切地往回走,差点就和已经走到门口、准备关门的郝好撞了个满怀。
郝好吓了一跳,惊呼一声,连忙往后退了一大步。
她拍了拍自己怦怦直跳的胸口,抬头看向父亲,带着几分惊魂未定地问道:“爸爸,您怎么又回来了?还有事吗?”
郝松林也没在意自己刚才的冒失,重新走回房间中央,拉过之前那张椅子再次坐下,身子微微前倾,眼神紧紧锁定着郝好,语气比刚才还要郑重:“对了,还有件事情,我必须问问你。”
郝好心里泛起一丝不安,总觉得父亲接下来要问的事不简单。她依言坐回床边,双手无意识地攥紧了床单,轻声说道:“问吧。”
郝松林盯着郝好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道:“你是不是喜欢姓唐那小子?”
这句话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瞬间在郝好心里激起了千层浪。她的脸颊“唰”地一下就红透了,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可刚点到一半,又像是想起了什么,连忙用力摇了摇头,眼神躲闪着不敢看父亲,带着几分娇羞和窘迫嗔道:“爸爸,您怎么突然问这个呀?多难为情。”
郝松林看着女儿这副欲盖弥彰的样子,心里已经猜对了八九分。他轻哼了一声,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又有几分后怕:“我要再不问,到时候我这宝贝女儿都被别人给拐起跑了,我还蒙在鼓里呢!”
他顿了顿,又接着追问,语气里多了几分不满:“说说吧,你和他到底发展到哪一步了?我可都看在眼里,这一路上你总是上赶着凑上去,热脸贴着人家的冷屁股,人家还未必待见你。”
一想到唐哲对自己女儿的冷淡态度,郝松林就气不打一处来。
郝好是他从小宠到大的宝贝疙瘩,别说打骂了,连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
这次要不是为了那面价值连城的黄金通灵面具,需要唐哲帮忙,他怎么可能对那个毛头小子好言好语?现在倒好,自己的女儿主动示好,还被人家晾在一边,这口气他实在咽不下去。
郝好被父亲说得脸颊更红了,心里又羞又恼,连忙摇着头辩解道:“爸爸,您想什么呢!我和他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
可她这慌乱的模样,在郝松林眼里根本就是欲盖弥彰。见父亲依旧一副不相信的样子,眼神里满是审视,郝好知道自己瞒不下去了,只好垂头丧气地承认:“好吧,我承认,我是有点喜欢他……可是人家已经订婚了。”
第753章 一定要去会会你
“哦?”郝松林听到“定婚”两个字,眼睛猛地一亮,脸上的不满和担忧瞬间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恍然大悟的神情,“怪不得那小子一直像是在躲着你一样,原来是有婚约在身了。这也难怪,说明他还算有分寸,经得起诱惑,哈哈!”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紧绷的肩膀也彻底放松了,仿佛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他订婚了,那我就放心了。”说完,他笑着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不存在的灰尘,转身再次朝着门口走去。
走到门口时,他又停下脚步,转头对郝好叮嘱道:“既然人家已经订婚了,你就彻底死了这条心,不要再有其他想法了。这次回了林城,你也收拾收拾东西,跟我去港城那边。”
“我不!”郝好听到“去港城”三个字,脸色一下子变得铁青,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猛地从床上跳了起来,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语气坚决地喊道,“我就不去港城!我就要留在林城,打死我都不去!”
郝松林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眉头再次皱起,不满地瞪了郝好一眼,语气也变得严厉起来:“你留在林城有什么用?你爷爷临死的时候说的那些话,都是糊话,当不得真!林城的生意,我还是要交给李应堂来打点,你留在这里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反而容易给我们惹出些乱七八糟的事来。”
他顿了顿,语气里多了几分不容置疑的强硬:“更何况,贺家那边还一直等着你的回信呢,这件事可由不得你任性。”
“贺家?我才不要管贺家的事!”郝好的眼眶瞬间红了,声音也带上了哭腔,只差当场哭出来,“这辈子就算出家当尼姑,孤独终老,也不嫁贺家那个瘸子!”
她的情绪激动到了极点,胸口剧烈起伏着,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倔强地不肯掉下来。房间里的氛围一下子降到冰点,父女俩对峙着,谁也不肯退让一步,暖黄的灯光映在两人紧绷的脸上,满是剑拔弩张的张力。
争执落幕与启程前夕
“你……你简直是目无尊长!”郝松林被郝好这番字字诛心的话怼得气血上涌,脸色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他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眼睛瞪得溜圆,死死盯着郝好,右手高高扬起,巴掌带着风声悬在半空,指节因为用力而泛出青白,显然是被气到了极点。
房间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郝好仰着头,倔强地看着父亲,眼眶通红,眼泪却依旧死死憋在里面,不肯落下分毫。她心里又气又痛,既愤怒父亲的绝情,又难过父女俩竟然闹到了这般地步。
她甚至做好了挨打的准备,可那巴掌悬了许久,最终还是缓缓落下,没有落在她的脸上,只是重重地垂在了身侧,发出沉闷的声响。
“真是女大不由父。”郝松林无力地长叹一声,语气里满是疲惫与无奈,他踉跄着后退一步,重新坐回椅子上,双手撑着额头,闷声说道,“都是被你爷爷给惯坏了,才让你这么无法无天,敢这么跟我说话。”
郝好本来就因为爷爷的离世悲痛不已,对爷爷的感情更是深厚无比,如今听到父亲把所有过错都怪罪到爷爷头上,心里的火气瞬间又被点燃了。
她胸口剧烈起伏着,声音带着哭腔却依旧坚定:“凭什么把这件事也怪在爷爷头上?爷爷在世的时候,就明确反对你把我嫁给贺家,现在他老人家尸骨未寒,你不仅不感念他的好,反而还在这里怪罪他?”
“你就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吗?”郝好的声音越来越高,字字泣血,“难道不是因为你自己没本事,想靠着攀附贺家来壮大你的产业,就变着法地卖儿卖女?你这样的做法,就算是一个好父亲吗?你心里根本就没有我这个女儿,只有你的生意,你的前途!”
“你……你……”郝松林被女儿这番话骂得哑口无言,他指着郝好,嘴唇哆嗦着,接连说了几个“你”字,却再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他的脸色由红转白,又由白转青,胸口剧烈地起伏着,显然是被气得不轻。
房间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只有两人粗重的呼吸声交织在一起。
良久,郝松林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不再看郝好一眼,转身朝着门口走去。走到门口时,他用力一甩门,“砰”的一声巨响,震得墙壁都仿佛微微颤抖,也震得郝好的心跟着一颤。
郝好看着父亲决绝离去的背影,又看了看那扇紧闭的房门,紧绷的身体瞬间垮了下来。她呆呆地望着门口,眼眶里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顺着脸颊滚落下来,砸在衣襟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她缓缓走到床边坐下,双手抱着膝盖,将头埋在臂弯里,肩膀微微耸动着,压抑的哭声从喉咙里溢出来,充满了无尽的委屈与无助。
也许在别人眼里,她家是林城数一数二的富贵人家,她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公主,就算是在最动乱的年代,也从来没有受过一点苦,享尽了荣华富贵。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份看似光鲜的生活背后,藏着多少身不由己。父亲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郝家的产业,竟然能毫不犹豫地牺牲她的幸福。
明知道贺家老二贺明远是个瘸子,性格还乖戾无常,却还是要把她推进火坑,只为了和贺家达成联姻,巩固两家的关系。这样的富贵,这样的亲情,对她来说,根本就是一种枷锁。
想到这里,她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又浮现出唐哲的身影。那个沉稳冷静、不为名利所动的男生,和父亲截然不同。
他明明有着过人的能力,却始终坚守着自己的原则,不卑不亢。这样的男人,心里却装着那个叫沈月份的姑娘,她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能让唐哲这样的人对她死心塌地,就算自己主动示好,也丝毫不为所动?
“沈月……”郝好抬起头,擦了擦脸上的眼泪,眼神里闪过一丝倔强与不甘,她咬着下唇,从牙缝里一字一句地蹦出这几个字,“我一定要去会会你,看看你到底有什么能耐。”
第754章 路途
郝好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唐哲就背着自己简单的行李,准时出现在了国营饭店。
此时,郝松林和郝墨林兄弟俩刚吃完早餐,桌上还摆着两个空了的碗筷。
唐哲没有打扰他们,径直走到另一桌喊道:“来一碗干拌豆浆粉。”
营业员认识他,应了一声,很快就端上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豆浆粉。唐哲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他昨晚休息得不错,此刻精神饱满,只想赶紧吃完早餐,启程返回林城。
就在唐哲快吃完的时候,楼梯口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他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只见郝好背着一个小巧的背包,从楼上走了下来。
她的眼睛红肿得像桃子一样,显然是哭了一整晚,脸色也有些苍白,没有了往日的明艳张扬,整个人透着一股淡淡的憔悴与落寞。
郝墨林最先注意到郝好,他看了一眼郝好红肿的眼睛,又转头看了看坐在对面,依旧脸色阴沉的郝松林,瞬间就明白了昨晚父女俩肯定是闹了不小的矛盾。
他连忙放下手中的茶杯,对着郝好招了招手,语气温和地说道:“好好,快过来吃早餐。这家店的豆浆粉味道很不错,你要不要也叫一碗尝尝?”
郝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走到旁边的桌子旁,把背包放在椅子上,然后拉了一张空椅子坐下。她微微垂着头,目光落在桌面上,声音带着一丝刚哭过的沙哑,淡淡地说:“二叔,你们吃吧,我不饿。”
一旁的郝松林听到郝好的声音,脸色更加难看了,他冷哼了一声,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语气生硬地说道:“不管她!爱吃不吃,饿了也是她自己活该。”显然,他还在为昨晚的事情生气,没有丝毫要缓和的意思。
唐哲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心里暗自嘀咕,这郝家父女俩到底是闹了什么矛盾,竟然闹到了这种地步。不过他也清楚,自己只是个外人,这些都是郝家的家事,他不方便打听,也没必要打听。
于是他低下头,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几口就把碗里剩下的粉嗦完了,连碗底的汤都喝得干干净净,一点也不浪费。
放下碗筷,他拿起桌上的纸巾擦了擦嘴,然后看向郝松林和郝墨林,语气平静地问道:“我吃完了,现在可以出发了吗?”
郝墨林看了一眼郝松林,见他没有反对的意思,便点了点头,对唐哲说道:“可以了,我们都已经收拾好了,随时可以出发。”说完,他又转头对郝好说道:“好好,我们要走了,你再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
郝好轻轻“嗯”了一声,站起身,拿起自己的背包,拉开拉链简单看了一眼,确认没有落下东西后,便合上了拉链,默默地跟在众人身后,朝着国营饭店停车场走去。
空气中依旧弥漫着淡淡的尴尬,父女俩始终没有说一句话,只有脚步声在寂静的清晨里格外清晰。
朝着林城的方向开去。一路上,唐哲都没有说话,只是偶尔抬眼看看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一开始的时候,车是郝墨林开的,唐哲坐在副驾驶位置,郝松林父女俩则坐在第二排。狭小的车厢里,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车轮碾过路面的声音,几乎听不到其他声响。
郝墨林大概是觉得无聊,又或许是想打破这尴尬的氛围,偶尔会找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和唐哲闲聊几句,比如问起梵净山的风土人情,唐哲也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语气平淡。郝松林则全程靠在椅背上,要么闭目养神,要么把头扭向窗外,眼神放空,仿佛身边的郝好根本不存在一般。郝好也懒得说话,靠在车窗上,眼神空洞地望着外面。
车子一路疾驰,过了凤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算算时间,几人从早上出发到现在,还没有吃过午饭。郝好早上就没吃东西,经过这大半天的颠簸,早已饥肠辘辘,加上昨晚没休息好,此刻坐在车上开始昏昏欲睡起来。她的脑袋随着车子的颠簸,不停地轻轻撞着冰冷的车窗玻璃,发出“咚咚”的轻响。
许是撞得有些痛了,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揉了揉发沉的脑袋,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有气无力地问道:“二叔,我们到哪里了?”
郝墨林这趟来的时候,在车上一直都在假寐,加上他十几岁就去了港城,常年在外打拼,对这一带的路况和地名早就生疏了,根本说不清楚现在的位置。
而郝松林显然还在生她的气,听到她的问话,连眼皮都没抬一下,理都不愿意理她,依旧把头扭向窗外,看着路边的树木飞速后退。
车厢里再次陷入沉默,郝墨林一边盯着前面蜿蜒的路,一边偏过头问唐哲:“小唐,我们现在到哪里了?前面附近有没有可以吃饭的地方?”
唐哲对这一带的路线倒是十分熟悉,他抬眼看了看前方的路牌,沉声回道:“前面再走五六公里就到凤县城了。我们在思县的时候时间还早,没有吃东西,现在可以在凤县找地方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如果想要吃好一点、环境舒服些,也可以再往前开一段,去湄县吃,不过大概又要两个多小时。”
其实他上车之后,就感觉到了车厢里不对劲的气氛,一路观察下来,又看到郝好和郝松林父女俩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冰,大致也猜出了些许问题,多半是为了家事闹了矛盾。但他依旧恪守本分,没有多问一句。
郝松林这时候终于开口了,语气依旧带着几分生硬,但比起之前已经缓和了些许:“就在凤县城找个地方吃饭吧,再过两个多小时,吃晚饭都差不多了。”
凤县地理位置特殊,是江县、邛水、思县、安化、沿江等多个县通往林城的必经之路。早在年初的时候,一些嗅觉敏锐、闻到改革风向的人,就已经在路边开起了不少餐馆,专门做往来旅客的生意。
第755章 会员
那时候,每天每个县城都有一趟发往省城林城的汽车。这些长途客车到了凤县或是湄县的时候,正好是大家坐了半天车,要么肚子饿了想吃饭,要么憋得慌想下车放水,总之,除了这两个地方,客车在其他路段是不会随意停下的,只有到了他们指定的站点,才会把车停下来让乘客休整。
不过这些路边餐馆的价格却高得离谱,完全是宰客的架势。一份小小的怪噜饭,在林城的国营饭店里也不过一块五角钱,但是在这种路边餐馆里,竟然能卖到三块钱,翻了整整一倍。更过分的是,就算你不吃饭,只是想下车去放个水,也要收五分钱的费用,简直是把旅客当“猪儿”宰。
唐哲他们几个人是自己开车,自然不会选择去这种黑心餐馆当冤大头。商量过后,几人决定去凤县城里的国营饭店吃饭。
凤县的国营饭店名叫“服务公司”,不仅提供餐饮服务,还附带住宿,平日里主要是供县委、县政府接待外来客人用,环境和卫生都比路边餐馆好上不少。
等他们开车到服务公司的时候,已经过了最佳饭点,大堂里显得有些冷清。几个穿着蓝色工装的营业员正靠在椅子上打瞌睡,有的趴在桌子上,有的仰着头靠在椅背上,嘴里还发出轻微的鼾声。唐哲几人推门进去,脚步声在空旷的大堂里回荡,却连一个上前招呼的人都没有。
不过对于这种营业员态度冷淡的情况,在场的几人都已经习以为常。在那个年代,国营单位几乎垄断了各类生活服务,营业员端着“铁饭碗”,旱涝保收,自然没什么服务意识可言。
后来很多国营单位之所以逐渐走向没落,绝非单一原因造成,而是积弊已久的结果。其中,营业员普遍恶劣的服务态度,便是让无数顾客望而却步的重要因素。
他们往往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顾客咨询商品爱搭不理,甚至还会摆脸色、甩冷话,完全没有把“顾客”放在眼里。
反观后来民营经济兴起,个体户异军突起,恰恰抓住了国营单位的短板,主打“服务至上”的理念。
那些个体户老板笑脸相迎,主动热情地招呼顾客,无论买不买东西都耐心周到,让顾客真正感受到了宾至如归的待遇,这才慢慢抢占了市场份额。
唐哲几人也没指望能有什么好服务,找了张靠窗的桌子坐下后,郝墨林起身走到柜台前,对着还在打盹的营业员喊了一声:“同志,要点餐。”
那营业员慢悠悠地抬起头,揉了揉眼睛,脸上还带着刚睡醒的倦意,不耐烦地丢过来一本破旧的菜单,又重新靠回椅子上闭目养神。
郝墨林也不介意,拿着菜单回到桌边,和郝松林、唐哲商量着点了几个家常菜,又给郝好点了一碗清淡的蛋花汤——毕竟她早上没吃东西,一路颠簸下来肯定胃里不舒服。
凤县城虽然路边餐馆多,但不了解行情的人很容易被宰,而这家服务公司虽然态度差,却是明码标价,不会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况,吃起来也放心。
饭菜上得不算快,味道也只能说是中规中矩,但几人饿了大半天,也顾不上挑挑拣拣,都安静地吃了起来。
郝好大概是真的饿坏了,也没了之前的娇气,端着碗慢慢喝着蛋花汤,又吃了小半碗米饭。
父女俩之间的气氛依旧有些僵硬,全程没有交流,但比起在车上的沉默,已经缓和了些许。
吃完饭结完账,几人走出服务公司,重新上车准备出发。郝墨林揉了揉自己的腰,脸上露出几分疲惫,把车钥匙丢给唐哲:“小唐,还是你来开吧,上了年纪就是不行,开这么久的车,我这腰都直不起来了,酸得厉害。”
唐哲倒也无所谓,接过钥匙爽快地应了一声:“好。”
他绕到驾驶座旁坐下,熟练地发动汽车,车子平稳地驶出凤县城,朝着林城的方向继续前行。
接下来的路程,唐哲一直稳稳地握着方向盘,车速不快不慢,尽量减少车身的颠簸。郝墨林和郝松林在后座很快就靠在一起睡着了,发出轻微的鼾声,郝好也靠在车窗上,再次陷入了沉睡,只是这次她的眉头舒展了些许,想来是吃饱饭之后,身体舒服了不少。
夜色渐渐浓重,窗外的风景被黑暗吞噬,只剩下远处偶尔闪过的零星灯火。唐哲开着车,精神始终高度集中,偶尔抬眼看看后视镜,确认后座几人都睡得安稳,便继续专注地盯着前方的路。一路疾驰,直到深夜十一点多,车子才缓缓驶入林城的城区范围。
这次去邛水,算下来刚好是六天时间,行程紧凑,收获也远超预期。唐哲没有多绕路,直接把车开到了喷池附近。车子停稳后,他转头对后座的郝墨林说道:“郝叔,我到了。”
郝家兄弟和郝好都被这一声叫醒,纷纷揉着眼睛向车窗外看去。
虽然夜已深,但作为省城,喷池一带的路灯依旧亮着,昏黄的灯光照亮了街道两旁。路旁的那栋两层小楼,正是唐哲合伙开的商场,此时装修已经全部结束,外墙收拾得干干净净,门口挂着一块大大的招牌,只是被红布严严实实地挡住了,看不清上面写的是什么字。
郝好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商场,眼睛里满是探究,转头问唐哲:“这就是你开的商场?看着规模还不小呢。”
唐哲点了点头,脸上带着几分温和的笑意:“是的,和朋友合伙开的,等开业了你们有空可以过来玩。”
郝好立刻笑了起来,眼神里带着几分狡黠:“去玩可以,不过你得给我打折才行。”经过这一路的相处,加上此刻即将分别,她之前因为和父亲争执产生的坏情绪已经消散了不少,说话也恢复了几分往日的活泼。
唐哲被她这话逗笑了,爽快地答应:“没问题,到时候我给你办一张超级会员卡,折扣力度绝对最大。”
“会员卡?”郝好眨了眨眼睛,疑惑地看着唐哲,“这又是你从哪里学到的新鲜玩意儿?”她在港城的时候,许多商场和高级酒店会所都推出了会员制,没想到唐哲这个山里娃,也懂得这些。
第756章 想家了
唐哲笑了笑,没有多解释,推开车门下车,又绕到副驾驶旁,帮郝墨林把车门打开,说道:“具体的以后再说吧,现在很晚了,你们路上开慢一点,注意安全。”
郝墨林点了点头,拍了拍唐哲的肩膀:“小唐,这次辛苦你了,回去好好休息。商场开业的时候,一定要通知我们。”说完上了驾驶位,唐哲顺便把车门给他推回去关上。
郝松林只是在车里对他轻轻点了点头,虽然依旧没怎么和唐哲说话,但眼神里的疏离已经淡了不少,只是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郝好对唐哲挥了挥手:“唐哲,再见!记得我的超级会员卡啊!”
“放心吧,忘不了。”唐哲笑着回应。目送郝家人缓缓驶离视线后,他才转身朝着商场后面的寝室走去,准备好好休息一下。这一路开下来,他也确实有些疲惫了。
寝室就在商场后面的那一栋仓库隔出来的几间,三间用来办公,还有三间就是唐哲和申二狗的寝室,另外一间是留给田国强的。
唐哲进了房间,里面摆着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衣柜,收拾得干干净净,把背包放在桌子上,随手脱掉外套扔在床上,正准备躺下休息,就听到门口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
他愣了一下,嘴解露出一抹笑意,这个时候还不睡觉的,肯定是申二狗,这小子倒是蛮警醒的。
走到门口打开门一看,果然是申二狗,手里还攥着一个手电筒。唐哲有些疑惑地问道:“二狗,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觉?”
申二狗嘿嘿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挠了挠头说道:“唐哥,我本来已经睡着了的,听到外面有汽车的动静,想着可能是你回来了,就赶紧起来看看,果然是你!”他的眼神里满是欣喜,显然是真心为唐哲的归来感到高兴。
唐哲见状,又把刚脱掉的外套重新穿了起来,说道:“你来得正好,这次回邛水,大凤给你带了些衣服和鞋子,我现在就拿给你。”说着,他转身走到桌子旁,打开自己的背包。
申二狗连忙上前一步,摆了摆手说道:“不急的,唐哥,你累了一天了,肯定很辛苦,还是先早点睡觉吧,衣服我明天再来拿也一样。”
但唐哲已经从背包里翻出了一个包裹,递到申二狗面前:“没事,也不耽误什么。喏,给你,这是大凤特意给你做的棉衣和棉裤,还有几双她亲手纳的布鞋,都是加厚的,天凉了正好能穿。”
申二狗双手接过包裹,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整齐地叠放着两件厚实的棉衣棉裤,还有一双黑色的布鞋,针脚细密工整,能看得出来是申大凤花了不少心思做的。
他拿起布鞋,轻轻摩挲着鞋底密密麻麻的针脚,眼眶瞬间就红了,声音也带上了几分哽咽,抬头问唐哲:“唐哥,我公他……他身体还好吧?”
唐哲愣了一下,轻声说道:“二狗,这次回家时间有些紧,没来得及去你们家里。不过我在寨上的时候,也没听别人说起你公身体有什么不适,应该是很好的。八家堰就那么指甲盖大小的地方,谁家要是有个什么事情,不如半天就会传遍每一个角落,他要是身体不好,我爹妈肯定知道,也肯定有人通知你姐的,什么消息都没有,说明就没事。”
申二狗轻轻“嗯”了一声,把布鞋重新放回包裹里,紧紧抱在怀里,低声说道:“天冷了,我就担心我姐没来得及给我公做过冬的衣裳,他年纪大了,怕冷。”
上一次申二狗虽然托唐哲给申厚植带了一些衣服回去,不过他从小就无父无母,跟着他公和姐姐长大,相依为命,懂事得格外早。
眼见天一天天的寒冷起来,去年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样子尤在眼前一般,那种快被冻死的感觉,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唐哲看着他这副模样,心里也有些动容,心里也知道这小子是有些想家了,便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你放心吧,你姐是个孝顺的姑娘,肯定早就给你公做好过冬的衣裳了。这段时间我也不会再去别的地方了,主要就是留在林城,先把商场开业的事情搞定,然后再推进录像厅和溜冰场的项目。等这些事情都弄完,稳定下来之后,我们一起回一趟老家,到时候你就能亲自去看你公和姐姐了。”
申二狗抬起头,眼睛里重新泛起了光亮,他用力点了点头,抱着包裹,轻声说道:“唐哥,我就是随口问问,没有别的意思,也不想耽误你做事。我公说了,跟着你好好干才有前途,林城还有这么多重要的事要做,等一切都稳定下来了再说回去的事也不迟。”他知道唐哲现在事情多,不想因为自己的私事让唐哲分心。
唐哲见他这么懂事,完全不像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倒像是一个成熟稳重的成年男子一般,心中甚是欣慰,说道:“放心吧,商城的事情有田国强在,录像厅也有刘绍明盯着,你的任何就是跟着他们好好学习,以后能为我独挡一面。”
“嗯。”申二狗重重地点了点头,说道:“唐哥,我去给你倒杯热水来。”
唐哲回道:“行,去吧。”
申二狗不知道唐哲今天晚上会回来,所以没有给他的房间准备热水,倒是他自己的房间,添了新的暖水瓶,随时都有热水用。
他直接把整个暖水瓶拧到了唐哲的房间,给他倒了一杯热水,说道:“水就放你房间吧,洗脚洗脸得来用。”
现在商场这边货已经进了许多进来,也招了一部分工人,申二狗晚上在这里睡着,一来是省了招待所的钱,二来也相当于亲自打更。
他还在屋后砌了一个小灶,用来烧水做饭,不过唐哲也说了,商场内部尽量不要用明火,他也只是暂时用一用。
唐哲伸了一个懒腰,说道:“行,我也有些累了,你早点去休息吧,有什么事情,我们明天再说。”
第757章 油嘴滑舌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东方的天际才泛起一抹浅浅的鱼肚白,带着几分凉意的晨风轻轻拂过街道,卷起几片残留的落叶。
此时外面天刚蒙蒙亮,喷池这里是市中心,居民区很多,远处的巷子里不时传来“酸汤豆汤”的叫卖声。
玻璃窗口处,已经能看到一丝光线,看了看时间,已经六点十多分,冬天来了,天亮得越来越晚,他迫不及待地从床上弹了起来。
算下来,他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见过沈月了,那份思念像疯长的藤蔓,早已缠绕满心间,让他根本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
他胡乱地洗漱了一番,抓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随手披上,就急匆匆地冲出了寝室。外面的屋檐下,那辆他熟悉的“红鸡公”正安静地停在那里,车身被擦拭得干干净净,红色的漆皮在晨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
唐哲跨上车,打起火,一拧油门,车轮便飞速转动起来,朝着林城大学的方向疾驰而去。清晨的街道格外安静,只有马达的声音和他的呼吸声,伴随着微凉的风掠过耳畔,将一路的疲惫都吹散了大半。
半个多小时后,他到了林大,此时的林大校园,已经渐渐有了生气。偶尔能看到三三两两的学生朝着教学楼的方向走去,手里大多抱着厚厚的书本,嘴里还低声讨论着功课。
唐哲把车停在校外,走到沈月的宿舍楼下,站在那棵梧桐树那里,梧桐树的叶子早已落尽,光秃秃的枝桠伸向灰蒙蒙的天空,显得有些萧瑟,却也是沈月宿舍楼下最显眼的标志。
唐哲目光紧紧盯着宿舍楼的楼梯口,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等待的时间似乎格外漫长,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了对重逢的期待。
没过多久,楼梯口就传来了清脆的说话声。唐哲抬眼望去,只见沈月正抱着一摞厚厚的书本,和她的室友黄莎并肩走了下来。
沈月穿着一件浅蓝色的棉袄,乌黑的头发简单地扎成一个马尾,垂在脑后,阳光透过枝桠的缝隙,在她白皙的脸颊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让她看起来格外清新可人。
两人一路走,一路有说有笑,沈月的笑声像银铃一般,清脆悦耳,瞬间就抚平了唐哲心中所有的浮躁。
刚走出楼梯口,黄莎的目光就率先捕捉到了靠在梧桐树下的唐哲。她眼睛一亮,用胳膊轻轻碰了一下身边的沈月,语气里带着明显的打趣意味:“小月,快看,你家小情郎又来查岗啦!”
沈月顺着黄莎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心脏猛地一跳,脸上瞬间就泛起了一层淡淡的红晕,像熟透的苹果一样。
她轻轻瞪了黄莎一眼,眼神里却没有丝毫生气,反而带着几分羞涩。她拉了拉黄莎的衣袖,低声说道:“莎莎,麻烦你帮我向老师请个假吧,我今天上午的课就不去上了。”
黄莎立刻捂着嘴笑了起来,眼神在沈月和唐哲之间来回扫视,调侃道:“哟,这还真是重色轻友啊!为了情郎,连学业都不要了?行吧行吧,看在你这么痴情的份上,老师那边我会帮你搞定的,保证万无一失!”说完,她又朝着唐哲挤了挤眼睛,嘻笑着转身朝着教学楼的方向走去。
走过唐哲身边的时候,她还特意停下脚步,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里满是“你可得好好对我们小月”的警告意味,唐哲礼貌地向她点了点头表示谢意。
沈月抱着书本,快步走到唐哲身边,脸颊依旧红扑扑的,她抬起头,看着唐哲,眼里满是欢喜,轻轻笑了笑:“你怎么这么早呀?什么时候回来的?”
唐哲看着她娇羞的模样,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他走上前一步,自然地帮她拢了拢被风吹乱的刘海,笑着说道:“可不是嘛!为了见你,我鸡还没穿裤子就爬起来了,生怕来晚了,你就去上课了。”
“就你嘴贫!”沈月被他逗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轻轻推了他一下,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又说道,“看你这气色,这次回去是不是猪油吃多了?油嘴滑舌的。”
唐哲摸了摸自己的脸,认真地点了点头:“还真让你说中了!再过两个月就要放寒假了,我妈还跟我说,等过年回去,就杀一头大肥猪,做刨猪汤给吃。”一想到家里的刨猪汤,唐哲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沈月闻言,也露出了向往的神情,她轻轻点了点头,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土地下放到户之后,日子真是越来越好了。只要勤劳肯干,就能吃饱饭,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饿肚子了。”
说到这里,她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回忆,“我还想着去年这个时候,家里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吃了上顿没下顿。过年前,大队里好不容易杀几头猪,按人头分到每家每户,也就那么几两半斤的肉,我妈都舍不得拿来炒,总是要留到过年那天。”
听沈月说起过去的苦日子,唐哲也不由得想起了过去的事情。他轻轻叹了一口气,眼神变得坚定起来:“那种苦日子已经一去不返了,我们要向前看。现在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只要我们好好努力,将来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红火。”
“嗯!”沈月重重地点了点头,眼里闪烁着对未来的憧憬,“我相信你,哲哥。我能感觉到,我们国家发展得越来越快,我们的生活也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说到这里,她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抬头问道:“对了,你这次回来,有没有去看看录像厅的装修情况?我之前听你说,一直在推进这件事。”
唐哲摇了摇头,语气里带着几分歉意:“昨天晚上回林城的时候,已经十一二点了,天色太晚,就没过去看。主要是我太想你了,今天一早上起床,什么都没顾得上,就直接骑车跑过来了。这会儿时间还早,估计刘绍明他们也才刚上班呢。”
沈月看着他真诚的眼神,心里暖洋洋的,她柔声说道:“其实这个星期,我每天都会抽点时间去录像厅那边看看。不过我对装修这些东西一窍不通,完全是个外行,也就是在旁边看看热闹,帮不上什么忙。”她顿了顿,又补充道,“不过看他们干活的进度,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能完工了。”
第758章 我也能去吗
唐哲闻言,心里涌起一股暖流。他知道沈月是特意为了他才去看的,这份心意让他格外感动。他看着沈月怀里抱着的书本,想起了刚才她让黄莎帮忙请假的事情,便问道:“你刚才是不是叫黄莎帮你请假了?”
沈月的脸颊又红了几分,她低下头,轻轻“嗯”了一声,声音细若蚊蚋:“我想多陪陪你,这一个星期,我都好想你。”简单的一句话,却饱含着浓浓的思念,让唐哲的心瞬间被填满了。
唐哲温柔地笑了笑,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好,那你先上去把书放下,我们出去走走,好好陪陪你。”
“嗯!”沈月用力点了点头,眼睛里满是欢喜,“行,哲哥,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回来!”说完,她抱着书本,转身就朝着宿舍楼上跑去,脚步轻快,像一只快乐的小鸟。那略显匆忙的背影,在晨光中显得格外灵动。
唐哲靠在梧桐树上,目光追随着她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嘴角的笑容始终没有褪去。他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内心的悸动,每一次和沈月相见,都让他觉得无比踏实和幸福。等待的时间并不长,也就三四分钟的光景,沈月就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
这一次,她的手里什么东西都没有拿,头发因为跑动而有些凌乱,额头上还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却更添了几分娇憨可爱。
“走吧,哲哥。”沈月跑到唐哲身边,微微喘着气,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
“好。”唐哲应了一声,自然地伸出手,牵住了她的手。沈月的手小小的,暖暖的,被他握在掌心里,传来细腻的触感。沈月的脸颊又是一红,却没有挣脱,反而轻轻回握了他一下,两人相视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们就这样手牵着手,慢悠悠地朝着学校门口的方向走去。清晨的阳光渐渐变得温暖起来,洒在两人的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
校园里的空气清新而宁静,偶尔能听到几声清脆的鸟鸣,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就在他们快要走出校门口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带着几分急促地喊道:“唐哲!等一下!”
两人同时停下脚步。不用回头,单听这声音,就知道是胡静。
沈月原本紧紧攥着唐哲的手,指尖还带着几分温热的触感,一听到胡静的声音,像是被什么东西烫到了一般,猛地就挣脱了出来,双手不自觉地绞在身前。
她的嘴角微微往下撇,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明显的不高兴,眼底还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戒备。在她心里,总觉得胡静对唐哲的态度有些过于亲近,让她很不自在。
唐哲感受到手心的温度骤然消失,转头看了眼沈月紧绷的侧脸,心里已然明了她的心思。他轻轻拍了拍沈月的后背,示意她安心,随后才转过身去,果然看到胡静正踩着一双黑色的皮鞋,朝着他们这边快步走来。
胡静今天穿了一件米色的风衣,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显得干练又大方。唐哲脸上扬起礼貌的笑容,开口问道:“胡老师,您找我有事吗?”
胡静刚走到两人面前,就被这声“胡老师”叫得愣了一下,脚步微微一顿,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她原本想说些什么亲昵的话,可这声“老师”瞬间拉远了两人的距离,让她那些话都堵在了喉咙里。
不过她反应很快,转瞬就恢复了自然的神情,对着唐哲点了点头,说道:“好久没有看到你了,许老前段时间还问了你好几次,想找你聊聊天。你今天有时间吗?”
唐哲闻言,下意识地转头看向身边的沈月,见她依旧绷着小脸,眼神微微垂着,不去看胡静,显然还在为刚才的事情闹小情绪。他心里瞬间有了决断,转回头看向胡静,语气带着歉意说道:“对不起哈,胡老师,我刚从邛水回来,这一个星期都没见到小月,今天原本打算好好陪陪她的。”他特意加重了“好好陪陪她”几个字,既是在表明自己的态度,也是在暗中安抚身边的沈月。
胡静顺着他的目光看向沈月,眼神明显有些躲闪,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不过这躲闪的神情只持续了一瞬间就消失了。她在心里暗自嘀咕,自己明明是林大的老师,沈月只是个普通的学生,按道理来说,应该是学生见了老师会紧张拘谨、眼神躲闪才对,怎么偏偏她看到沈月那双清澈又带着几分戒备的眼睛时,会下意识地回避?这念头一闪而过,她很快就压了下去,脸上重新扬起得体的笑容。
沈月感觉到唐哲的目光,又听到他为了自己拒绝了胡静,心里的不高兴消散了大半。她知道许老是德高望重的前辈,能得到他的召见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不能因为自己的小情绪耽误了唐哲。
于是她轻轻拉了拉唐哲的衣襟,声音放缓了许多,带着几分懂事说道:“哲哥,既然是许老要见你,你就去吧。我们俩在一起的日子还长着呢,长长久久一辈子,有的是时间相处,也不在乎这一天半天的。”
唐哲听着她这番体贴入微的话,心里瞬间涌上一股暖流,大为感动。他没想到沈月年纪不大,却这么明事理,处处都替他着想。他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眼神里满是温柔,低声说道:“委屈你了。”
一旁的胡静听着沈月的话,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像被什么东西堵着似的,闷闷的。她忍不住暗自对比,如果自己和唐哲在一起,遇到这种情况,她未必能做到这般善解人意,说不定还会闹点小脾气,让唐哲左右为难。
她清了清嗓子,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温情,看向沈月问道:“小月,你晚上应该也有时间吧?”
沈月愣了一下,抬起头,指着自己的下巴,眼里满是疑惑:“胡老师,您是说……我也能一起去吗?”在她看来,许老召见唐哲,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要谈,她一个普通学生跟过去,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也怕打扰到他们。
第759章 进度
胡静笑了起来,语气带着几分刻意的热络:“当然可以了!你是唐哲的女朋友,一起去正好。免得某些人就算去了,也是人在曹营心在汉,心里总惦记着这边,反而没法好好跟许老聊天。”她说着,还意有所指地看了唐哲一眼,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
沈月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许老在学术界的声望很高,是很多学子敬仰的前辈,她也不例外。她仰起头,一脸期待地看向唐哲,声音软软的,带着几分恳求:“哲哥,我真的能去吗?”
唐哲被她这副模样逗笑了,故意板起脸,逗她说道:“我都还没答应胡老师要去呢。”
“啊?”沈月微微睁大了眼睛,脸上的期待瞬间淡了几分,随即又露出一脸向往的神情,拉着他的胳膊轻轻晃了晃,撒娇似的说道:“哲哥,你就答应吧!许老可不是谁都有机会见到的,我有好多好多专业上的问题想向他老人家请教呢。这可是难得的学习机会,你就带我去见见吧,我保证乖乖的,不说话打扰你们。”
唐哲见她一脸求知若渴的样子,眼睛亮晶晶的,像只期待奖励的小松鼠,心里哪还有半分犹豫。他无奈又宠溺地笑了笑,点了点头说道:“行吧,听你的。不过你可不许后悔,到时候许老问你问题,可别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我才不会后悔呢!也不会紧张的!”沈月立刻挺直了小身板,一脸自信地说道,随即又拉着唐哲的手,满眼期待地看着他。
唐哲转头看向胡静,语气认真地问道:“胡老师,那我们今天晚上几点钟过去?地点在什么地方?”
“就定在六点钟吧,地点在林城饭店的包厢里,环境比较安静,适合聊天。”胡静立刻回道,“我一会儿就去跟许老说一声,把事情敲定下来,晚上我在饭店门口等你们。”
“好,我们知道了。”唐哲点了点头,拉着沈月的手就准备走,“我还有些事情要忙,就先不跟您多聊了,晚上我们准时到。”说完,便牵着沈月快步朝着大门口走去,脚步轻快,丝毫没有停留的意思。
胡静张了张嘴,原本还想再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看着两人相携离去的背影,阳光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显得格外亲密无间,她心里莫名地泛起一阵酸涩,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才缓缓转身离开。
风轻轻吹过,卷起地上的几片落叶,也吹乱了她原本平静的心情。
唐哲牵着沈月的手走出林大校门,感受着掌心的温热,转头对她笑了笑:“我们先去录像厅那边看看装修进度,正好让你也见识见识我的‘产业’。”沈月笑着点头,眼里满是好奇:“好啊,我早就想看看你说的录像厅是什么样子了。”
这里离林大不算太远,周边来往的学生不少,唐哲并没有去骑车,两个人直接走到了录像厅那边。
带着沈月走进录像厅。他对装修的要求本就不高,不需要太豪华,只要干净整洁、氛围舒适就行。
一进门,就看到室内的座椅已经全部安装完毕,一排排皮质坐椅早已经摆得整整齐齐,地面被打扫得一尘不染,连一点装修垃圾都看不到。刘绍明和杨通华夫妇做事果然靠谱,唐哲看着眼前的景象,满意地点了点头。
此时,刘绍明正蹲在放映机旁调试设备,手里还拿着一盘录像带,看样子是刚从别处找来的试机带。
他听到开门声,抬头一看,见是唐哲回来了,立刻放下手中的活计,站起身迎了上来,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唐老板,你可算回来了!”
唐哲走上前,拍了拍刘绍明的肩膀,目光扫过室内的装修成果:“进度倒是比我预想的快不少,看这架势,很快就能营业了。”
刘绍明搓了搓手,语气里带着几分担忧:“装修是快收尾了,就是有个问题——录像带太少了。我去买录像机的地方问过,就那么几盘老片子,都是别人看过好几遍的,肯定吸引不了人。要是能从羊城那种大地方弄些港台新片回来,咱们这录像厅开业绝对生意爆火!”
“这个你放心,录像带的事情交给我来办。”唐哲胸有成竹地说道,“营业的事情也不急在这一时,等溜冰场那边弄好了,咱们两家一起开业,还能互相带动人气。不过我计划最好能在年前开业,赶上过年的热闹劲儿。”他心里已经有了盘算,田国强常年往返于林城和羊城之间,人脉广、路子熟,找他帮忙弄些港台新片回来,肯定不成问题。
刘绍明闻言,连忙把手里的录像带从放映机里取出来,小心翼翼地收好,说道:“现在离过年还有三个多月,时间确实充裕。但咱们这录像厅开在大学门口,主要靠学生客源,我觉得最好能在学生放假之前营业。这样一来,既能抓住假期前的消费热潮,也好让大家搞些过年方向(年货)。”
唐哲觉得刘绍明说得有道理,点头应道:“行,那你们就抓紧最后的收尾工作。录像带的事情我尽快落实,估计也要一个星期左右才能弄回来,你们正好趁这段时间把后续的准备工作做好。”
见刘绍明手里的活已经弄完,唐哲又说道:“走,咱们再去看看老杨那边的溜冰场进度。”两人说着,便带着沈月往不远处的溜冰场走去。
刚走到溜冰场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和工人的吆喝声,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杨通华正和几个工人一起忙活,身上沾满了水泥灰,额头上渗着细密的汗珠,原本干净的衣服也蹭得脏兮兮的。他瞥见唐哲进来,连忙放下手中的铁锹,快步跑了过来,脸上带着几分歉意:“唐老板,你回来了?你看我这一身灰,都没来得及收拾。”
唐哲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在意,目光打量着溜冰场内部:“你怎么还亲自上手干活?按理说你盯着进度就行。”
杨通华嘿嘿一笑,挠了挠头:“我这性子,站在一旁指挥反而不自在。亲自多做一点,既能加快进度,也能节约些人工成本。这些工人刚上工,我带头打个样,他们也不好意思偷懒,干活效率能高不少。”
唐哲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原来凹凸不平的水泥地平已经被完全打掉,工人们正忙着铺设新的水泥地。溜冰场对设备的要求不高,最关键的就是场地要平整光滑,这样才能保证顾客的安全。“照这个进度,今天这地平能完全弄完吗?”唐哲问道。
第760章 给你个惊喜
“肯定能!”杨通华拍着胸脯保证,“我今天特意多找了些人手,来了三十多个人,上午就能把水泥地平全部倒完,下午等水泥收水了,再进行清光处理,保证弄得平平整整的。”
唐哲听完,更加满意了。就在这时,洛茵拿着一把铁铲从外面走了进来,身上也沾了些灰尘。她看到唐哲,连忙停下脚步,笑着问道:“唐老板,你回来了?还没吃早餐吧?要不要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不用麻烦了,我已经吃过了。”唐哲摆了摆手,有些疑惑地看着她,“你不是负责给工人们做饭吗?怎么也来现场干活了?”
洛茵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工人们吃完早餐后,我把碗碟都洗干净了,离做午饭还有好一阵子。想着闲着也是闲着,就过来帮着干两个小时,能多帮衬一点是一点。”
唐哲看着杨通华夫妇这副实诚肯干的模样,心里一阵感动。这夫妻俩做事踏实认真,还处处为他着想,真是难得的靠谱之人。他看着两人满身的灰尘,诚恳地说道:“洛茵姐,你们也别太辛苦了,该休息就休息,钱是挣不完的。”
“唐老板你放心,我们心里有数。”洛茵笑着说道,“谁的钱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撸树叶子撸来的,挣分钱不容易。我们闲着反而浑身不自在,多干点活心里踏实。”
唐哲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他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时间已经不早了,便说道:“行吧,我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反而会耽搁你们干活。我就先带着小月走了,后续有什么问题,你们随时给我打电话。”
“好嘞,唐老板慢走!”杨通华和洛茵连忙说道。
唐哲挥了挥手,带着沈月走出溜冰场,两人径直走向停放摩托车的地方,跨上车发动引擎,摩托车发出低沉而平稳的轰鸣声。“上来吧,扶好我的腰。”唐哲回头对沈月说道。
沈月小心翼翼地坐上后座,双手轻轻环住唐哲的腰,脸颊微微发烫,下意识地往他身后靠了靠。
随着唐哲脚下一踩,摩托车缓缓驶离,朝着喷池的方向而去。比起自行车,摩托车确实平稳了许多,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带着阳光的暖意。
沈月渐渐放下拘谨,双手下意识地收紧,把唐哲抱得更紧了,脑袋紧紧贴在他的后背上,感受着他坚实的臂膀和温热的体温,心里满是安稳与甜蜜。唐哲能清晰地感受到后背传来的柔软触感和温热气息,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心里暖洋洋的,连开车的动作都温柔了几分。
没过多久,两人就抵达了喷池。刚到超市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和搬运声,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唐哲停好摩托车,带着沈月走了进去。
只见王亚新和田国强正忙着指挥工人摆放货架,一个个崭新的木质货架被工人稳稳地放在指定位置,两人时不时地弯腰调整角度,确保货架摆放得整齐划一。
申二狗则拿着一个小本子,在一旁认真地记录着什么,眉头微微皱起,神情专注得很。
“强哥,亚新哥,二狗,我回来了。”唐哲笑着走上前打招呼。众人听到声音,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看过来。
田国强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快步迎了上来,拍了拍唐哲的肩膀:“可算把你盼回来了!”
王亚新和申二狗也围了过来,申二狗看到唐哲身边的沈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喊了声“唐哥,小月姐”。
沈月礼貌地对着几人点了点头,站在唐哲身边,安静地看着眼前忙碌的景象。
田国强拉着唐哲走到一旁,说道:“唐哲,跟你说个事,我估计明天又得去一趟羊城。我听那边的朋友说,最近新上了一批新鲜款式的服装,款式新颖,颜色也好看,我打算去选一些回来,正好赶上超市开业,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唐哲闻言,眼睛一亮,正好有件事要找他帮忙,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他笑着说道:“强哥,你这趟去得正好,我还真有件事想请你帮忙呢。”
田国强摆了摆手,爽朗地说道:“咱们兄弟之间,还谈什么帮不帮忙的?太见外了!有什么事你直接开口就行,只要我能办到,肯定没问题。”
唐哲笑着解释道:“我在林大那边弄了个录像厅,现在装修差不多快收尾了,就差片源了。我正愁着没地方弄录像带呢,你这次去羊城,能不能帮我多弄些回来?港台的最好,越多越好,也可以弄少部分欧美的。要是太多带不了,就直接寄回来,运费我来出。”
田国强一听,顿时笑了起来,拍了拍唐哲的胳膊:“你小子可以啊,不声不响又搞起了新产业,录像厅这生意好啊!只要片子够新够多,不愁没客源,学生们肯定爱来。正好我在羊城认识一个专卖录像磁带的老板,人挺靠谱的。就是上次走得急,忘了留联系方式。这次我过去,不仅帮你选些好片子回来,还把他的电话和电报号给你要过来,以后你需要什么片子,直接打电话或者发电报给他就行,方便得很。”
唐哲心里清楚,羊城是沿海城市,离深市又近,发展得比林城快多了,城里几乎都开通了电话。不像林城,除了政府、国企这些大型单位,一般的小商店和家庭都没有电话,平时有什么急事,只能靠拍电报。能拿到卖家的联系方式,以后就不用再麻烦田国强了,确实方便不少。
他高兴地说道:“那真是太好了!强哥,你可真是我的及时雨,这真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递枕头啊!太感谢你了!”
两人又聊了几句超市开业的筹备事宜,田国强就继续去指挥工人摆放货架了。唐哲看了看时间,对沈月说道:“小月,带你去个地方,给你个惊喜。”
沈月好奇地眨了眨眼:“什么惊喜啊?”“去了就知道了。”唐哲笑着牵起她的手,朝着超市外面走去。
第761章 选房间
这个惊喜就是唐哲新买的房子,离喷池超市并不远,就在超市对面的一个土坡上,走路过去也就十分钟的路程。两人慢悠悠地走着,沿途能看到不少来往的行人,还有一些小摊贩在路边叫卖,充满了市井的烟火气。
这段时间唐哲不在林城,之前住在这里的孙德黔不知道具体哪天搬走的。不过让唐哲意外的是,孙德黔把屋子里的家具都一并留了下来,还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连一点灰尘都没有。显然是个细心又讲究的人。
唐哲从口袋里掏出钥匙,走到一扇院门前,轻轻打开门锁,推开院门,对沈月做了个“请”的手势,语气带着几分俏皮:“当当当当!小月,看,这就是我们在林城的新家了!”
沈月跟着走进去,目光瞬间被眼前的房子吸引住了。这是一栋两层的砖瓦房,院子不大但收拾得很整洁,墙角还种着几株绿植。走进屋里,里面的陈设简单却温馨,客厅里摆着一张木质沙发、一张茶几和一个电视柜,都是八成新的样子。楼上还有两个房间,采光很好,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照亮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这房子并不算旧,比起她在八家堰住的木头房子,条件不知道好了多少倍。沈月轻轻抚摸着沙发的扶手,眼神里满是惊叹。林城的海拔虽然比邛水高,但城里人口密集,冬天的温度反而比邛水要高一些,住这样的砖瓦房,冬天也不会太冷。
唐哲走到她身边,温柔地问道:“怎么样,喜欢吗?”沈月用力点了点头,随即又皱了皱眉头,小声问道:“哲哥,这房子肯定值不少钱吧?是不是花了你很多积蓄?”
唐哲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放心吧,没花多少钱。这房子是田国强介绍的,价格很实惠,最重要的是位置合适,离超市和我的其他产业都近。而且孙老头刚搬出去,家具什么的都还好好的,我们不用再额外花钱买家具,只需要买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和铺盖,就可以直接搬进来住了。”
说到这里,他目光温柔地看着沈月,轻声问道:“小月,你先选一间房间吧。一会儿我们就去把铺盖和日常用品买了,你周末就可以搬进来住,不用再住在学校宿舍里了,也免得你觉得孤单。”
沈月一听,脸颊瞬间红透了,像熟透的苹果一样,眼神躲闪着不敢看唐哲,声音细若蚊蚋:“这样……这样不好吧?我们都还没有结婚,就住在一起,别人知道了会说闲话的。”
唐哲看着她娇羞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你想什么呢?我又没说要跟你住一间房。我打算让二狗也搬进来,我们三个人,一人一间房间,这样互相也有个照应。而且你住在这里,我也能更放心一些。”
沈月闻言,脸颊的红晕渐渐褪去,眼神里先是闪过一丝释然,随即又染上几分娇嗔。她抬起粉拳,轻轻在唐哲的胸口捶了一下,笑骂道:“哲哥,你坏死了!故意逗我是不是?”那拳头轻飘飘的,落在唐哲身上毫无力道,反倒像是情侣间的亲昵打闹。
唐哲被她这娇憨的模样逗得哈哈大笑起来,伸手握住她的手腕,将她的手轻轻攥在掌心:“好了好了,不逗你了。说真的,没想到孙老头这个人还挺不错,搬走了还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我本来还打算今天拉着你一起搞卫生呢,现在倒好,省了我们不少事。”
沈月捂着嘴轻笑,眼神扫过屋内整洁的陈设,说道:“老一辈人都是这样,勤劳惯了,也念旧。这房子怕是他一辈子的心血,在林城能拥有这么一栋砖瓦房不容易,虽然卖给了你,我估计他心里也是万分不舍的。临走前把屋子收拾干净,也算是对老房子的最后一点念想吧。”
唐哲赞同地点了点头:“你说得有道理,故土难离嘛。人越是到了中老年,就越是离不开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对了,既然屋子已经收拾好了,我们现在就去买些铺盖和日常用品回来吧,这样你周末就能直接搬过来住了。”
沈月却轻轻摇了摇头,眼神认真地说道:“不用急着去外面买。你的大超市不是马上就要开业了吗?到时候铺盖、日用品这些肯定都会有卖的,何必让别人赚钱呢?我直接去你的超市里买,还能给你增加点人气,多好。”
唐哲见她说得一本正经,还特意强调“给你增加人气”,忍不住笑了起来:“行,听你的!就等超市开业了再买,到时候给你算成本价。”
沈月俏皮地眨了眨眼:“这还差不多。”
两人说着,又把屋子里的所有房间都仔仔细细地看了一圈。唐哲直接作主,把二楼那间采光最好、视野最开阔的卧室留给了沈月:“这间房间朝南,每天早上都能晒到太阳,冬天暖和,你就住这间。”
沈月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温暖的阳光洒在她脸上,微风拂过,带着淡淡的烟火气,她笑着点了点头:“好,我喜欢这间。”
选好房间后,两人便一起回到了喷池的商场那边。此时已经快到中午,申二狗已经做好了午饭。在角落里临时支起了一个蜂窝煤炉,炉上放着一个小铁锅,旁边的甑子里蒸着香喷喷的米饭,铁锅里面是简单却诱人的豆豉火锅,里面煮着白菜、豆腐和几块肉,热气腾腾的,香气四溢。
王亚新和田国强忙活了一上午,也没打算回去,见唐哲和沈月回来了,便笑着迎了上来。几个人也不讲究,围着蜂窝煤炉找了地方坐下,各自拿起碗筷,端起甑子里的米饭,就着热气腾腾的豆豉火锅吃了起来。
吃完饭,申二狗主动收拾碗筷去清洗,唐哲则带着沈月离开了商场,打算带她去林山公园散散心。
来林城这么久,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清闲过,也从来没有好好陪沈月出来走走。沈月显然也格外开心,一路上蹦蹦跳跳的,像只快乐的小鸟,一边走还一边哼着轻快的歌谣,阳光洒在她脸上,笑容格外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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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2章 公园救人
林山公园是林城有名的景点,最出名的就是公园里的猴子。这里的猴子数量多,又不怕人,许多市民和游客都会特意来这里看猴子。
唐哲和沈月走进公园没多久,就看到了成群结队的猴子在路边窜来窜去,有的在树枝上荡秋千,有的在地上捡拾游客掉落的食物,还有的直接拦在路边,眼巴巴地看着过往的行人,讨要食物。
这些猴子和梵净山的猴子是同一个品种,性子都有些野,所以都不怎么喜欢这些猴子。可公园里的猴子实在太多了,几乎每隔几步就能看到一群,甚至有些猴子还会主动凑上来,扒拉游客的口袋和背包,让人防不胜防。
两人原本打算沿着山路登上山顶,看看林城的全景。可越往上走,猴子就越多,路边、草丛里、树枝上,到处都是猴子的身影,叽叽喳喳的叫声吵得人头疼。
唐哲看了看身边有些紧张的沈月,停下脚步说道:“小月,这里猴子太多了,看着让人心里发慌,我们还是回去吧。”
沈月早就被周围的猴子弄得有些害怕了,闻言立刻用力点了点头:“好,我们回去吧。这些猴子太野了,我有点怕它们会扑上来。”
正说着,突然听到前面不远处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声,紧接着就是一个女人焦急又凄厉的声音在大声喊着:“救命!救命啊!猴子打人了!谁来帮帮我!”
沈月心里一惊,连忙转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前面的小路上,一群猴子正围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疯狂扑咬,那小孩哭得撕心裂肺,女人则拼命挥舞着手臂,想要赶走猴子,却根本无济于事。
“哲哥,不好了!真的是猴子打人了!”沈月的声音带着几分颤抖,紧紧抓住了唐哲的胳膊。
唐哲其实第一时间就听到了哭喊和呼救声,只是沈月在身边,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保护好沈月的安全。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他原本打算拉着沈月赶紧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可听到沈月的惊呼,他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正好看到一只体型较大的猴子猛地扑到小孩身上,对着小孩的胳膊狠狠咬了一口,小孩的哭声瞬间变得更加凄厉。
沈月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她拉着唐哲的手,急切地说道:“哲哥,好像是个小娃儿被咬了,流了好多血!你快去帮帮他们吧!”
唐哲眉头紧锁,目光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这里地处半山腰,四周都是山路和树林,根本没有什么安全的地方可以让沈月躲避。他心里有些犹豫,一方面是担心沈月的安全,另一方面又实在不忍心看着一个小孩被猴子活活咬着而不管不顾。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沈月又焦急地催促道:“哲哥,快啊!再晚一点,小娃儿就要被咬伤得更严重了!我们一起去帮帮他们!”
“你不要命了!”唐哲低喝一声,语气里带着几分急怒,又带着几分担忧,“这里猴子太多太野了,你留在这里等着我,千万不要过来!”说完,他就在路边的树上折了一根树枝下来,握在手里当作武器,然后朝着猴子聚集的地方冲了过去。
沈月站在原地,看着唐哲冲过去的背影,心里既担心又害怕,双手紧紧攥在一起,指节都泛白了。她很想跟过去,可是又怕唐哲生气,和唐哲去过几次山里打猎,那些动物发起狂来,可不是开玩笑的,现在手里什么武器都没有,过去只能给唐哲添乱,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唐哲能平安无事,也希望那个小孩能没事。
唐哲跑着冲了过去,一只猴子正在撕咬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他的裤子都被咬破了,还流了很多血,另外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正惊慌失色地把外套脱了下来当成武器,驱赶着那只猴子。
而旁边还有数十只猴子张牙舞爪地发出怪叫,好像随时会冲过来一起撕咬一般。
今天并不是周末,加上又是刚吃过午饭的时间,来公园的人并不多,远处的几位斗鸟的老大爷像是看热闹一样,一人手里拎着一个鸟笼,站在那里看着,笼子里的画眉鸟儿也被惊动了,不安地乱窜,想要逃脱这个牢笼。
唐手推舞着手中的树枝,嘴里大声吼叫着,平时工作人员管理猴子也会用棍子打它们,见唐哲手里的树枝,立刻逃到了几米开外,那只咬人的猴子还兀自在抓咬着小男孩的腿,唐哲冲过去,给了它了树枝,明显是把它打痛了,吱吱叫着退到了一边。
那女人见猴子跑了,立刻蹲下来查看小男孩的伤口,嘴里还问着:“幺儿,痛不痛?”
小男孩早已经被吓傻了,被母亲问了好几次,才哇地一声哭了出来,那女人连忙把他抱在怀里,说道:“没事了,没事了,哥哥已经把它们赶跑了。”
唐哲把猴子赶开之后,才过来查看小男孩的伤口,他的脸上手上被抓了几条抓痕,这种伤并不打紧,而小腿肚上被猴子咬了一口,裤子都弄破了,正在往外流着血,唐哲连忙说道:“大姐,她被咬伤了,得赶快弄去医院打针,要不然容易感染。”
那女人急得哭了起来:“怎么办,怎么办呀?”突然看向唐哲,问道:“这位同志,谢谢你了,你看,能不能请你再帮个忙,把我家幺幺背下去一下。“
那男孩哭得鼻涕眼泪弄了一脸,脸色还惨白惨白的,显然被吓得不轻,他点了点头,在男孩面前蹾了下去,说道:“行,快趴上来吧。”
唐哲背着他,几乎是用跑的方式往山下去,路过沈月身边的时候,说道:“快走。”
沈月也没有来得及看那男孩的伤,紧紧跟在他们的身后,一直出了公园门口,那女人急得团团转:“怎么办,怎么办,班车怎么还不来?”
唐哲对那女人说道:“大姐,你要送他去哪个医院?要不我先送他过去?”
沈月也在一旁说道:“是呀,大姐,要不让哲哥送他过去,他有摩托车,我和你随后坐车过去。”
那女人听了,感激地点着头:“太谢谢你了,麻烦你帮我把他送去省医吧。”
唐哲把男孩放在摩托车上之后,对他说道:“抱紧我了。”说完发动起车,朝着省医飞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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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3章 豆宝
冬天的林城,仿佛被阴雨缠上了一般,总也晴不了。天空灰蒙蒙的,细雨如丝,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将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片烟雨蒙蒙之中。
原本就坑坑洼洼的路面,又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场小雨给淋湿了,路面泥泞不堪,随处可见深浅不一的水洼,车轮碾过,溅起一片片浑浊的泥水。
唐哲根本顾不上这些,他把那根用来驱赶猴子的树枝扔在一旁,一把将吓得浑身发抖的小男孩抱上自己的红鸡公摩托车,让他紧紧抱住自己的腰。
“抓紧了,我们马上去医院!”唐哲对着小男孩喊了一声,随即拧动油门,摩托车的轰鸣声在雨雾中格外刺耳,油门被他拧到了底,车子像离弦的箭一样,在泥泞的道路上疾驰而去。
雨水顺着唐哲的头发往下淌,打湿了他的衣服,冰冷的寒意顺着衣领往里钻,但他丝毫没有察觉。
身后的小男孩一直紧紧地抱着他的腰,小小的身体还在不停颤抖,压抑的抽泣声断断续续传来,每一声都像小锤子一样,敲在唐哲的心上。他只能尽量把车开得稳一些,时不时轻声安抚两句:“别怕,马上就到医院了,很快就不痛了。”
雨越下越大,视线也变得模糊起来,唐哲眯着眼睛,死死盯着前方的路,避开一个又一个水洼和坑洞。
摩托车在雨幕中穿梭,溅起的泥水甩了两人一身,小男孩的哭声渐渐小了些,只是依旧紧紧抱着唐哲,仿佛这是他唯一的依靠。
好在医院离林山公园不算太远,约莫十几分钟后,唐哲就骑着摩托车赶到了区医院门口。他稳稳地停下车,先跳下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小男孩抱下来。小男孩的胳膊还在隐隐作痛,一落地就忍不住皱起了眉头,眼眶红红的,强忍着才没让眼泪掉下来。
唐哲拉着他的小手,快步冲进医院大厅。大厅里很安静,只有几个医护人员在忙碌着。“医生!医生!快来看看这个孩子!”唐哲大声喊道。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连忙走了过来,看到小男孩胳膊上的伤口,还有两人浑身湿透、沾满泥水的模样,立刻说道:“先跟我来处理伤口。”
唐哲跟着医生走进诊疗室,先垫付了医药费,然后在一旁守着。医生仔细检查了小男孩的伤口,万幸的是,伤口虽然看着吓人,但并不是很深,不需要缝线。医生先用生理盐水清洗了伤口,把伤口里的泥沙清理干净,小男孩疼得浑身一颤,眼泪又掉了下来,却咬着牙没有哭出声。唐哲在一旁轻声安慰着,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
清理完伤口后,医生又在伤口上敷了药,用干净的纱布仔细包扎好,随后又安排护士带小男孩去打了狂犬疫苗。
全程下来,小男孩都表现得很坚强,除了偶尔忍不住的抽泣,没有哭闹。只是他受到了很大的惊吓,眼神里满是惶恐,一直紧紧盯着唐哲,母亲不在身边,眼前这个素不相识的大哥哥,就成了他最亲近、最信任的人。
唐哲在一旁陪着他,等所有流程都弄完,才蹲下身,温柔地问道:“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男孩吸了吸鼻子,小声说道:“我叫豆宝,书名叫吕宝。”
唐哲也没有多问,只是觉得“吕宝”这个名字不一般。在这个年代,越是穷苦的家庭,给孩子取名字就越喜欢用阿猫阿狗之类的“贱名”,老一辈人都说这样的名字好养活。而“吕宝”这个名字,带着几分宝贝的意味,显然不是普通贫苦人家能取出来的。
等豆宝的伤口完全包扎好,唐哲便牵着他的手,一起到医院门口等着他的妈妈。雨还在下,唐哲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豆宝身上,挡住冰冷的雨水。
豆宝裹着宽大的外套,小小的身子缩在里面,眼睛一直盯着路口的方向,时不时踮起脚尖张望,眼神里满是期待。
沈月和豆宝的妈妈差不多过了大半个小时才赶来。她们是坐公交车来的,下车的时候,两人也浑身湿透了,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显得有些狼狈。
豆宝一眼就看到了从公交车上下来的妈妈,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连忙朝着她挥手,积攒了许久的委屈一下子爆发出来,又忍不住哭了出来:“妈妈!妈妈!”
豆宝的妈妈看到儿子,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快步跑了过来,一把将豆宝抱在胸前,声音带着几分哽咽:“幺幺,妈妈来了,乖,不要哭了,伤口还痛不痛?”
豆宝靠在妈妈的怀里,点了点头,委屈地说道:“妈妈,我痛。”
豆宝的妈妈心疼地摸了摸他的头,又转头看向唐哲和沈月,满是感激地说道:“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唐哲连忙说:“都是顺手的事情。”
此时吕宝又缠着他妈妈闹了起来,那女人不好意思地朝着他们笑了笑,又去安抚孩子。
见母子俩终于团聚,唐哲和沈月对视了一眼,都松了口气。两人没有再多打扰,悄悄转身离开了医院,重新骑上摩托车,朝着林大的方向驶去。
沈月今天本来已经请好了假,唐哲也特意抽时间想好好陪陪她,却没想到中途出了这样一档子事。想到这里,唐哲心里有些歉疚,转头对沈月说道:“小月,今天真对不住,本来想好好陪你的,结果被这事耽误了。等下次,就周末吧,周末我一定好好带你出去耍一哈,弥补今天的遗憾。”
沈月却摇了摇头,脸上没有丝毫不满,反而带着几分开心:“哲哥,你不用觉得歉疚。今天你救了豆宝,这件事比我们单纯玩一天有意义多了。能和你一起帮助别人,我觉得很开心。再说了,就算不出这什事情,这天也下起雨来了,耍也耍不成。”
唐哲听着她的话,心里暖洋洋的,忍不住放慢了车速,伸手握住了沈月的手。沈月的手有些凉,却很柔软,她轻轻回握了一下,两人相视而笑,刚才的紧张和疲惫仿佛都消散了不少。
说话间,摩托车就到了录像厅门口。唐哲刚把车停稳,就愣住了——原本已经安装好的玻璃门被人砸坏了,碎片散落一地,门框也有些变形。他心里一惊,有种不好的预感,连忙跳下车,快步冲进录像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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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4章 从来没有见过
一进门,眼前的景象让他更是怒火中烧。原本摆放得整整齐齐的蓝色塑料沙发,全都被人用利器划破了,里面白色的海绵露了出来,有的沙发还被推倒在地,东倒西歪的。地面上到处都是垃圾和沙发的碎片,原本干净整洁的录像厅,此刻变得一片狼藉。而负责看管这里的刘绍明,却不见踪影。
沈月也跟着走了进来,看到眼前的景象,吓得捂住了嘴,惊讶地问道:“哲哥,怎么会这样?是谁把这里弄成这样的?”
唐哲紧紧攥着拳头,指节都泛白了,脸色阴沉得可怕。他摇了摇头,强压下心中的怒火,沉声道:“不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刘大哥,问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在录像厅里仔细检查了一圈,没有发现刘绍明的身影,也没有看到打斗的痕迹,只有被破坏的家具。唐哲心里更慌了,连忙拉着沈月,往旁边的溜冰场跑去。
刚跑到溜冰场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工人干活的声音。唐哲快步走进去,却发现只有几个工人正在有条不紊地清光地面,之前一直在这里忙活的杨通华夫妇,也不见了踪影。
唐哲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他快步走上前,抓住一个正在干活的工人,急切地问道:“老乡,你有没有看到杨大哥和刘大哥?这里到底出了什么事?我们的录像厅被人砸了!”
这些工人都是附近的村民,是杨通华找来的,平时也只和杨通华夫妇、刘绍明打交道。唐哲早上来过一次,他们对他还有一点点印象。被抓住的工人停下手里的活,看了看唐哲,脸上带着几分同情地说道:“你是唐老板吧?刘老板和杨同志被人打了!刚才来了一群陌生人,二话不说就动手,还把旁边的录像厅砸了。杨同志的老婆已经送他们去医院了。”
“什么?”唐哲一听,心一下子慌了起来,声音都有些颤抖,“怎么会被人打?是谁打的?你们认识那些人吗?”
那工人摇了摇头,说道:“不认识,那些人看着就不像我们附近的。我们都是这周边的村民,附近的人我们都认识,从来没见过他们。他们来的时候凶得很,手里还拿着棍子,我们这些工人也不敢上前阻拦,只能看着他们动手。”
沈月也急了,连忙问道:“老乡,你知道他们去了哪个医院吗?我们现在就过去看看。”
“应该是区医院,”工人想了想,说道,“刚才就是我们几个把刘老板和杨同志抬上三轮车,送他们去区医院的,刚回来没多久。”
唐哲心里咯噔一下,区医院正是刚才送豆宝去的那家医院。他来不及多想,连忙招呼沈月:“小月,我们快走!去区医院!”说完,就拉着沈月冲出了溜冰场,快步跳上摩托车,拧动油门,朝着区医院的方向疾驰而去。
雨还在不停地下着,仿佛要将这座城市的所有温暖都冲刷干净,唐哲的心里一片焦灼,只希望刘绍明和杨通华不要有事。
区医院并不远,也就二十分钟不到的车程,很快他们俩就到了。
唐哲冲进医院,向医护人员描述着杨通华和刘绍明的模样,打听着他们住在哪间病房。
这时沈月拉了一下他,说道:“哲哥,那个好像是洛茵姐。”
唐哲看过去,果然在交费处那里,洛茵正焦急地在和医生说着什么。
沈月最先跑了过去:“洛茵姐,怎么了?”
洛茵看到沈月,转头又看到了唐哲,原本强忍着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哗地一下流了出来:“唐兄弟,你总算是来了,通华和绍明哥他、他们被人打了。”
此时窗口里面那女的打断了她的话,说道:“这位家属,你到底要不要交?”
唐哲这才知道,刚才洛英是在和医生商量能不能少交或是晚交一些钱,她们来林城本来也没有赚到什么钱,都寄回了家里。
唐哲连忙说道:“要交,交多少?”
“每人先交两百,你们两个病人,一共四百块。”
唐哲去掏钱的时候,这才发现他的外套还在吕宝的身上穿着,不好意思地对那医生说道:“麻烦稍等我一下,我这就去取。”
收费员冷冰冰地说:“你们要快一点,不交钱的话,我们是没办法给病人医治的。”
唐哲也来不及问刘绍明和杨通华的情况,对洛茵说道:“茵姐,你安心去照顾他们吧,我现在去取钱。”
沈月说道:“洛茵姐,我和你一起去。”
唐哲出了医院,问清了信用社的地址,离医院并不远,只有一两百米的距离,他索性取了两千五百块钱回来,先是到交费处把钱交了,然后才去病房。
他们俩都是一个病房,头上都缠着绷带,刘绍明的手受了伤,用夹板夹住,杨通华则是上次受伤的那条腿上又受了伤,也被包扎了起来,已经睡着了。
“刘大哥,杨大哥,你们怎么样了?”
洛茵站了起来,说道:“医生说了,都有点脑震荡,刘大哥的手骨折了,通华的腿上被扎了一刀。”
唐哲问道:“洛英姐,你能不能详细地和我说一下,到底是什么个情况,才半天的时间,就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
洛英叹了一口气,抹了抹眼泪,说道:“当时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那个时候才十一点左右,我正在做饭,溜冰场这边的工人刚把水泥地平给倒好,就听到录你厅那边吵了起来,好像在打架的样子。”
“听那些工人说,通华最先跑去看,发现刘大哥已经倒在地上了,等我们的工人去的时候,通华也被打倒在地,腿上还在不停流血。”
洛茵说到这里,又抽泣起来。
唐哲安慰道:“茵姐,你慢慢说。”
“我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那些人正往大马路上跑去,有八九个人,手里都拿着武器,我想去追,又追不上,工人们和我才把他们俩抬到医院来。”
唐哲问道:“那些人,你认识吗?”
洛茵想了又想,说道:“我出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跑了,我骂他们的时候,有几个人还回头指了指我,我再见到,肯定认得出来,不过,以前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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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5章 他也受了伤
唐哲点了点头,目光扫过两人苍白的脸庞,心里的怒火再次升腾起来。他静下心来仔细思索,一伙陌生人,怎么会平白无故地来砸了他的录像厅,还把刘绍明和杨通华打成这样?这背后肯定有原因。
难道是刘绍明或者杨通华在他不在林城的这段时间里,惹了什么不该惹的人?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像藤蔓一样在他心里快速蔓延。他转头看向洛茵,语气严肃地问道:“茵姐,我不在林城的这几天,有没有什么陌生人来找过你们的麻烦?或者说,在这之前,你和杨大哥,还有刘大哥摆摊做生意的时候,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洛茵听到这个问题,几乎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摇了摇头,语气肯定地说道:“没有,绝对没有!我们夫妻俩是外地来的,在林城无亲无故,人生地不熟的,做买卖都是小心翼翼的,从来不敢得罪任何人,就怕惹上麻烦。”
她顿了顿,像是在回忆什么,过了片刻才继续说道:“要说唯一一次和人起冲突,还是之前在摆摊的时候。有个叫黄军的小混混,带着几个人来我们的摊子上捣乱,还砸了我们的东西,想要收保护费。不过后来不知道他在哪里得罪了更厉害的人,被人家打得很惨,还被学校劝退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来找过我们的麻烦,这大半个月一直都相安无事的。”
说到这里,洛茵的眼神突然亮了一下,像是想到了什么关键的事情,她连忙抬头看向唐哲,语气急切地问道:“唐老板,你说……这次的事情,会不会是那个叫黄军的小混混记恨我们,特意从外面叫了人来报复我们?”
唐哲听到“黄军”这个名字,眉头皱得更紧了。不过唐哲心里清楚,黄军那一伙人,早已经被歪三给教训得服服贴贴的,而且已经废了,这么短的时间内,他应该都还不能下床走动,绝对不会跑来报仇的。
更何况,教训黄军的人是歪三,他们根本惹不起歪三这号人。于是便摇了摇头,说道:“上次听你们说过黄军的事情,他被打得很惨,应该不会这么快下床的。”
“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洛茵急得直搓手,眼眶又红了起来,一边叹气一边说道,“这可怎么办呀!那些小混混就像是热糍粑一样,巴倒就烫,甩都甩不脱。我们夫妻俩就是想安安稳稳地赚点钱,怎么就这么难呢?现在店被砸了,人也被打了,这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看着洛茵无助又焦虑的模样,唐哲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他知道洛茵和杨通华夫妻俩都是实诚人,一心只想好好干活赚钱,从来没想过惹是生非。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他们心里肯定又害怕又迷茫。
唐哲走上前,轻声安慰道:“茵姐,你先别太担心,也别胡思乱想。现在没有任何证据,我们也不敢肯定是不是黄军叫过来的人,说不定只是一伙流窜的混混,看到我们的店快开业了,想过来敲诈勒索,没得逞就动手砸店打人。”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安心在这里陪着杨大哥。刘大哥一个人在林城,身边也没有个亲人照顾,这边也需要你多费心。剩下的事情你就别太操心了,店被砸了可以重新装修,人受伤了可以慢慢养,至于到底是谁干的,我一定会查清楚,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说完,唐哲从口袋里掏出一沓崭新的人民币,数了两千块钱出来,塞进洛茵的手里:“茵姐,这些钱你先拿着。现在他们俩住院需要医药费,后续还有营养费,你先用着。要是不够,或者还有其他需要花钱的地方,你随时跟我说,我再送过来。”
洛茵看到唐哲递过来的钱,连忙摆手推辞:“唐老板,这钱我不能要!我们夫妻俩在你这里干活,你已经给我们开了不少工资了。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们也有责任,没能看好店,怎么还能再要你的钱呢?医药费我们自己想办法就行,你快把钱收回去吧。”
“茵姐,你就拿着吧。”唐哲把钱往洛茵手里又推了推,语气坚定地说道,“这钱不是给你的,是给他们俩治病的。他们是因为看我的店才被打的,这笔医药费理应由我来出。你要是不收,就是不把我当自己人。现在当务之急是让他们俩好好养伤,其他的事情都不重要。”
洛茵看着唐哲真诚的眼神,又看了看病床上昏迷不醒的丈夫和刘绍明,心里五味杂陈。她知道唐哲说的是真心话,也明白现在正是需要钱的时候,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承担这笔医药费。她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把钱收了下来,眼眶红红的说道:“唐老板,那……那我就先谢谢你了。这笔钱我们先借着,等以后我们赚了钱,一定还给你。”
“不用还。”唐哲笑了笑,说道,“等他们俩好了,我们的生意重新做起来,到时候多赚点钱就行了。”
沈月也在一旁说道:“茵姐,你就别跟哲哥客气了,好好照顾杨大哥和刘大哥才是最重要的。”
洛茵点了点头,把钱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
唐哲见洛茵收下了钱,心里也松了口气。他又叮嘱了洛茵几句,让她有任何情况都要第一时间给他打电话,然后便准备带着沈月离开,先去录像厅看看被砸的情况,再想想后续的应对办法。
就在他转身准备走的时候,病床上的刘绍明突然哼唧了几声,缓缓睁开了眼睛。洛茵看到刘绍明醒了,连忙快步跑到他的病床边,脸上露出欣喜的神情,声音带着几分哽咽:“刘大哥,你终于醒了!你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刘绍明眨了眨眼睛,眼神还有些迷茫,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他看到床边的洛茵,虚弱地笑了笑,说道:“弟妹,谢谢你了,是你把我送到医院来的吧?”
“是啊,我和几个工人把你和通华一起送过来的。”洛茵点了点头,伸手摸了摸刘绍明的额头,“医生说你就是有点脑震荡,没什么大事,好好休息几天就好了。”
刘绍明轻轻“嗯”了一声,转动了一下脑袋,目光扫过病房,当看到旁边病床上躺着的人时,他的眼神瞬间变了。虽然那人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遮住了大半张脸,但刘绍明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是杨通华。他心里一惊,挣扎着想要坐起来,急切地问道:“弟妹,通华老弟也被打了?他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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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6章 找你找得好辛苦
“通华和你一样,也是皮外伤,就是失血有点多,还在昏迷着呢。”洛茵连忙按住刘绍明,不让他乱动,“刘大哥,你刚醒过来,身体还很虚弱,别乱动,好好躺着休息。”
刘绍明躺在床上,眼神里满是懊恼和自责。洛茵见他情绪激动,便把他昏迷之后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包括唐哲和沈月赶了过来,还有唐哲垫付医药费、安慰她的事情。
听完洛茵的话,刘绍明看向唐哲,脸上露出愧疚的神情:“唐老板,对不起,是我们没看好店,让你的录像厅被砸了,还让你为我们操心。”
“刘大哥,这不是你的错。”唐哲走上前,说道,“是我没考虑周全,没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刘绍明却摇了摇头,懊恼地捶了一下床,说道:“都怪我们太冲动了!那些人来砸店的时候,我们要是不跟他们硬拼,直接报警,或者跑掉,也不会被打成这样。我们是外地来的人,在林城还没有站稳脚跟,根本就不是那些人的对手。现在好了,店被砸了,人也被打了,那些人肯定早就跑没影了,这顿打算是白挨了!”
看着刘绍明懊恼的模样,唐哲的眼神变得坚定起来。他看着刘绍明,一字一句地说道:“刘大哥,你放心,你们的打不会白挨的。不管那些人是谁,不管他们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我一定会把他们找出来,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店被砸了,我们可以重新装修;人受伤了,我们可以慢慢养,但这个公道,我必须为你们讨回来!”
唐哲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说是报警,哪有那么容易?来的七八个人,一下子就把刘绍明就给围了起来,又没有别人在,等杨通华他们过去的时候,那些人还把杨通华打了才跑的。
本地人从来就有一种排外思想,哪怕就是这个人给本地人带来了不少收益,也很难融入进去。
刘绍明看着唐哲坚定的眼神,心里的懊恼和无助渐渐消散了不少,他点了点头,轻声说道:“唐老板,那就麻烦你了。”
“不用跟我说麻烦。”唐哲笑了笑,说道,“我们是一起做事的兄弟,你们受了委屈,我肯定不会不管。你好好养伤,其他的事情交给我就行了。”
说完,唐哲又叮嘱了洛茵几句,让她好好照顾刘绍明和杨通华,有任何异常第一时间通知他,然后便转身准备带着沈月离开。
他特意多看了一眼杨通华,见他依旧双目紧闭,脸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心里沉甸甸的。眼下当务之急是查明真相,不能再在这里多耽搁,他必须尽快找出背后搞鬼的人,不然谁也说不准还会发生什么事。
走出病房,冰冷的消毒水味淡了些,但唐哲心里的凝重丝毫未减。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打在走廊的窗户上,发出细碎的声响,更添了几分压抑。
他眉头紧锁,脚步不停,脑海里却在飞速梳理着整件事的脉络。一个念头越来越清晰——这件事,恐怕根本不是冲着刘绍明或杨通华来的,而是冲着他唐哲自己。
他仔细回想洛茵说的话,黄军那伙小混混之前确实在杨通华的小摊上闹过事,还被人教训过退了学,但刘绍明和黄军之间根本没有任何仇怨。
混社会的人虽然蛮横,可也不会毫无理由地四处树敌,平白无故去招惹一个素无冤仇的人。更何况,那些人动手的地点是他的录像厅,目标先是看管录像厅的刘绍明,之后才波及到溜冰场的杨通华。
唐哲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如果是黄军报复,目标应该是杨通华才对,怎么会先对刘绍明下手?而且动手的还是一群外地人手,这更不符合常理。难道是他最近搞的这些生意,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还是说,之前在邛水的经历,牵扯出了什么后续麻烦?一个个疑问在他脑海里盘旋,让他心绪纷乱。
沈月跟在他身边,敏锐地察觉到他的异样。他脚步匆匆,眉头紧锁,眼神里满是思索,整个人都透着一股心不在焉的劲儿。
沈月轻轻拉了拉他的衣角,放缓脚步,轻声安慰道:“哲哥,你别太着急也别太难过了。对了,今天晚上不是要见胡老师和许老吗?吃饭的时候可以跟他们说说这件事。他们都是林城本地人,在这里肯定有关系和人脉,说不定能帮上你的忙呢。”
唐哲闻言,脚步顿了顿,侧头看向沈月。见她满眼担忧地望着自己,心里泛起一丝暖意,轻轻点了点头,应道:“嗯,等晚一点再说吧。”
嘴上虽然这么答应着,但唐哲心里根本没打算这么做。他太清楚胡静和许中南的身份了,两人都是搞学术的,一个是林大的老师,一个是德高望重的学界前辈,平日里接触的都是文人雅士,和那些街头混混、地头蛇根本不是一个圈子,完全搭不上任何关系。
跟他们说这件事,大概率是白费功夫,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让他们担心。
比起找胡静和许老,其实找郝好帮忙,或许能更快地查到真相。郝家在林城根基深厚,人脉广,郝好又是在本地混得开的人,对付这些混混的事情,他远比两个搞学术的人有办法。
可一想到郝好,唐哲心里又犯了难,迟迟下不了决心。
郝家的情分,可不是那么好欠的。之前在梵净山,他带着郝好他们找到了大毕摩的黄金面具,也算是了却了郝家的一桩心愿,让郝好对郝博渊的死能稍稍释怀。
可人情这东西,一旦欠下,就很难还清。更重要的是,唐哲心里清楚,再过三年,全国就会开展一次大规模的严打,到时候不管是混社会的小混混,还是背后有靠山的势力,都会被一网打尽。
郝家如今虽然风光,但郝博渊已经不在了,之前在林城的经营全靠他撑着。没了郝博渊这个主心骨,郝家的根基只会慢慢动摇,迟早会被其他势力取代。
这个时候如果和郝家走得太近,界限划分不清,万一将来郝家出了问题,他很可能会被牵连进去,到时候他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一切,都可能付诸东流。这是他无论如何都不愿看到的。
思绪翻涌间,两人已经走出了医院大门。冰冷的雨水夹杂着寒风扑面而来,唐哲打了个寒颤,也让纷乱的思绪稍稍平复了些。他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指针指向下午五点左右,离和胡静约定的时间不远了。
他转头对沈月说道:“小月,胡静之前说的是几点钟见面来着?”
沈月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色,想了想回道:“说的是六点钟,在林城饭店。”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刚进林城饭店,就听得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兄弟,找你找得好辛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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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7章 赴宴
唐哲闻声转头,只见不远处的迎宾台旁,站着一位穿着体面的中年女人,身边还牵着一个小男孩,正是下午在林山公园被猴子咬伤的豆宝,也就是吕宝。
那女人正是吕宝的母亲安苑,此刻她脸上满是欣喜,正快步朝着两人走过来。
“是你啊,大姐。”唐哲认出了安苑,心里有些意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们,“你找我们有事?”
安苑快步走到两人面前,先是对着唐哲和沈月深深鞠了一躬,语气满是感激:“小兄弟,还有这位小姑娘,真是太感谢你们下午救了我家幺幺了。当时情况太紧急,我光顾着担心孩子,一紧张,连你们的姓名和住址都忘了问,等我反应过来想找你们道谢的时候,你们已经走了。”
她说着,把手上的外套递给了唐哲:“我拿着衣服想还给你们,却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件事。回家跟我丈夫说了情况,他还安慰我说慢慢来,总会找到的,没想到这么巧,竟然在这里碰到了你们!”
吕宝看到唐哲,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之前被猴子咬伤的恐惧和委屈一扫而空,挣脱安苑的手,快步跑到唐哲身边,紧紧抓住他的衣角,仰着小脸,奶声奶气地喊道:“大哥哥!”喊完,就再也不肯放手,像是找到了依靠一样,黏在唐哲身边。
沈月看着吕宝可爱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蹲下身,轻轻摸了摸他的头,柔声问道:“豆宝,伤口还疼不疼呀?”
吕宝摇了摇头,把脸往唐哲身边靠了靠,小声说道:“不疼了。哥哥,谢谢你送我去医院。”
唐哲看着吕宝黏人的模样,心里的阴霾消散了几分,他轻轻拍了拍吕宝的肩膀,笑着说道:“不用谢,你乖乖的,好好养伤就好。”
他接过衣服,对安苑说道:“大姐,衣服并不着急的,你怎么还一直带在身边。”
“那可不行!”安苑连忙说道,“这衣服是你的,天冷了,你没有衣服着凉了怎么办?再说了,你们救了我家豆宝,这份恩情我们还没好好报答呢。”她顿了顿,眼神恳切地看着唐哲,“小兄弟,我还不知道你们的名字呢?还有这位小姑娘,也还没请教芳名。”
“我叫唐哲,她叫沈月。”唐哲简单介绍道。
“唐哲,沈月,好名字。”安苑把名字记在心里,又说道,“我叫安苑,这是我儿子吕宝。我们今天是来这里赴宴的,我丈夫已经在包厢里等着了。唐哲兄弟,沈月姑娘,你们也是来这里吃饭的吗?”
“嗯,我们和朋友约了在这里见面。”唐哲点了点头。
安苑哦了一声,仔细看了又看唐哲和沈月,这林城饭店可是省城一流的国营饭店,进入这里吃饭的人,都是非富即贵的。
但是看这两个人的穿着打扮,虽然有几分城里人的气息,却也难掩身上自带的泥土气息,她哦了一声,正想问是谁请他们吃饭的时候。一个穿着警服、气质沉稳的人从二楼的包厢区域走了下来,看到安苑和吕宝在和陌生人说话,便快步走了过来。“苑苑,怎么了?在跟谁说话呢?”男人走到安苑身边,目光温和地看向她,随即又转向唐哲和沈月,眼神里带着几分疑惑。
“老吕,你可算下来了!”安苑看到男人,像是找到了主心骨,连忙拉着他的胳膊,把下午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重点说了唐哲和沈月如何救了吕宝,又如何不留姓名就离开了医院,她又是如何惦记着还衣服、道谢的事情。
这个男人正是吕宝的父亲吕兵。听完安苑的话,吕兵的眼神立刻变了,他走到唐哲面前,紧紧握住唐哲的手,语气真诚又激动:“唐哲兄弟,真是太感谢你了!今天多亏了你救了我家豆宝,不然我真不敢想后果会怎么样。大恩不言谢,你这份情,我们吕家记下了!”
唐哲被吕兵握得有些发疼,他连忙说道:“吕大哥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换做是谁都会出手帮忙的,不用这么放在心上。”
“话可不能这么说!”吕兵摇了摇头,语气坚定地说道,“危难之际,能挺身而出的才是真英雄。现在这个年代,像你这样热心肠的年轻人可不多见了。本来我是想抽时间好好寻找感谢你一番的,相请不如偶遇,正好我们今天也在这里吃饭,包厢已经订好了,唐哲兄弟,沈月姑娘,你们一定要赏脸,跟我到包厢里喝一杯,让我好好敬你们几杯,表达一下我的谢意!”
唐哲连忙推辞:“吕大哥,真不用了,我们已经和朋友约好了,他们应该也快到了,不好让他们久等。”
“约了朋友?没关系!”吕兵说道,“要么让你的朋友一起来我们的包厢,人多更热闹;要么你先跟我上去喝两杯,我知道你是怕耽误和朋友见面,我们就喝两杯,聊几句,绝不耽误你太长时间。你要是不答应,就是不把我吕兵当朋友,也就是不接受我的谢意!”
吕兵的态度十分坚决,握着唐哲的手不肯松开。安苑也在一旁帮腔:“是啊,唐哲兄弟,沈月姑娘,你们就答应吧。我们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好好谢谢你们。再说了,豆宝这么黏着你,你就陪他坐一会儿也好啊。”
吕宝也仰着小脸,拉着唐哲的衣角,可怜巴巴地说道:“姐姐,你就和哥哥留下来陪我一会儿吧,我爸爸订了好多好吃的。”
唐哲看着吕兵夫妇真诚的眼神,又看了看黏着自己不肯放手的吕宝,心里有些为难。他确实和胡静、许中南约好了,要是去了吕兵的包厢,怕让他们久等;可要是直接拒绝,又显得太不近人情,毕竟吕家夫妇是真心想感谢自己。
唐哲只好实话实说地说:“今天也是有朋友请客,我们来赴宴的,要不等有时间在聚?”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饭店门口传来:“唐哲,沈月,你们已经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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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8章 还我们一个公道
唐哲正被吕兵拉着胳膊,心里犯了难。他实在不想扫了吕家夫妇的兴,可又不能辜负和胡静、许中南的约定,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拒绝才好。就在这进退两难的关头,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从身后响了起来:“唐哲,沈月,你们已经到了啊?”
这声音如同及时雨一般,唐哲闻言瞬间松了口气,心中的石头轰然落地。他连忙转头看去,只见胡静正陪着一位头发花白、精神矍铄的老者走进饭店大厅。那老者穿着一件灰色的中山装,气质儒雅,眼神深邃,正是许中南许老。
“胡老师!”唐哲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连忙说道,顺势挣脱了吕兵的手,快步朝着两人走了过去,沈月也紧随其后。
吕兵和安苑看到这一幕,也停下了脚步,目光落在胡静和许中南身上。吕兵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盯着胡静的脸仔细打量了几秒,眼神里渐渐浮现出几分惊疑。他能看出许中南气质不凡,绝非普通人物,但更让他在意的是胡静——这个身影,他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胡静走到唐哲身边,先是关切地看了看他略显狼狈的模样,又转头看向不远处的吕兵夫妇和吕宝,好奇地问道:“唐哲,你这么早就来了?”
唐哲还没来得及开口,吕兵已经快步走上前来,脸上带着几分不确定的恭敬,试探着问道:“这位同志……您是不是姓胡?”
胡静闻言笑了起来,眉眼弯弯地说道:“吕同志倒是好记性,你不记得了?上次你去我家送材料的时候,我们见过一面。”
“果然是胡同志!”得到确认,吕兵心中大骇,连忙伸出双手,态度愈发恭敬,“胡同志您好您好,我是吕兵,”他的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紧张,他当然知道胡静的背景,能和胡静这样的人物有过交集,本就是他的荣幸,此刻在这样的场合重逢,更让他不敢有丝毫怠慢。
胡静轻轻握了握他的手,随即侧身让过身边的许中南,介绍道:“吕同志,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许中南许老。许老,这位是吕兵同志。”
“许老您好!”吕兵连忙转向许中南,恭敬地问好。他虽然不清楚许中南的具体身份,但能被胡静如此郑重地介绍,又有着这般儒雅沉稳的气质,必定是大有来头的人物。
他心里暗暗震惊,同时也忍不住对唐哲和沈月多看了几眼——能和胡静、许老这样的人物同行,这两个年轻人,绝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许中南对着吕兵温和地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这时,胡静才又把目光拉回到唐哲身上,重复了刚才的问题:“唐哲,你还没说,你和他们又是怎么认识的呢?”
吕兵是带盘盘帽(对警察和当兵的别称)的,他也怕胡静误会,连忙解释,把在林山公园里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他说得简洁明了,几句话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了。许中南听完,笑着看向唐哲,眼神里带着几分赞许:“你啊,还是和以前一样古道热肠。不管在哪里,遇到需要帮忙的人,从来都不会袖手旁观。”
唐哲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许老,这都是应该做的。”
吕兵他正想再次开口邀请几人去包厢坐坐,许中南却先一步说道:“吕同志,看得出来你是真心想感谢唐哲他们。不过实在不好意思,今天我们是科考队的内部聚会,早就订好了位置,也来了不少同事。你要想请唐哲同志吃饭表达谢意,恐怕得改天了。”
听到“科考队聚会”几个字,吕兵心中更是震惊,连忙点头称是:“原来是这样,是我考虑不周了。那确实不打扰各位了,改天,改天我一定再专门宴请唐哲兄弟和沈月姑娘!”
他说着,又转向唐哲,语气真诚地说道:“唐哲兄弟,今天救了我家豆宝,这份恩情我吕兵记在心里了。你记住,以后在林城,不管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都完全可以来找我。只要是我能办到的,绝不含糊!”
唐哲正想客气几句,胡静却笑着补充了一句:“吕兵同志可是咱们林城市公安局的副局长,唐哲,你要是在林城遇到什么麻烦事,找他帮忙,确实能少走不少弯路。”
“公安局副局长?”唐哲听到这几个字,瞳孔猛地一缩,心中瞬间掀起了波澜。他怎么也没想到,眼前这个热情好客的吕大哥,竟然是公安局的副局长!这个身份,对于此刻的他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
原本压在他心头的沉重,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消息,瞬间消散了大半。他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刘绍明和杨通华被打、录像厅被砸的画面,之前还在纠结该找谁帮忙追查真相,没想到机会就这么摆在了眼前。
唐哲的眼神亮了起来,他没有丝毫犹豫,对着吕兵诚恳地说道:“吕局长,您要是这么说,那我还真有一件事情,想请您帮忙。”
吕兵没想到唐哲真的会开口求助,愣了一下,随即爽快地说道:“唐哲兄弟,你尽管说!不管是什么事,只要我能帮上忙,一定尽力!”他心里正想着如何报答唐哲的救命之恩,对方主动开口,他求之不得。
安苑和沈月也有些惊讶地看向唐哲,不知道他要请吕兵帮什么忙。
唐哲深吸了一口气,语气沉重地说道:“吕局长,是这样的。我最近在林大附近盘下了一个地方,打算开一家录像厅和溜冰场,目前正在装修收尾阶段,眼看就要开业了。今天下午,我带着沈月去林山公园的时候,店里就出了事。一群不明身份的外地人手,突然闯进我的录像厅,把里面的沙发等家具全都砸坏了,还把看管店铺的刘绍明大哥和负责装修的杨通华大哥打成了重伤,现在还在区医院住院观察。”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我已经问过现场的工人,他们说那些动手的人都不是本地人,打完人砸完店就跑了。我现在不知道这些人是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针对我的店。刘大哥和杨大哥都是无辜的,就因为帮我看店、干活,就平白无故被打成这样,我心里实在过意不去。更重要的是,这些人如此嚣张跋扈,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实在是目无法纪。所以我想请吕局长帮忙,能不能派人追查一下这件事,找出幕后指使的人,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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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9章 心存善念
唐哲的声音不大,却带着几分难以掩饰的悲愤和急切。一想到刘绍明和杨通华躺在病床上苍白虚弱的模样,额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连呼吸都带着痛楚;想到自己苦心筹备、即将开业的录像厅里,崭新的沙发被划得破烂不堪,白色的海绵外翻,地面上满是玻璃碎片和垃圾,一片狼藉的景象,他的心里就像被什么东西揪着一样,一阵阵地难受。这不仅是财产上的损失,更是对他的挑衅,对他身边人的伤害,让他无法释怀。
吕兵原本温和的脸色,在听完唐哲的话后,瞬间阴沉下来,变得格外严肃。他眉头紧紧皱起,眼神里瞬间燃起熊熊怒火,语气带着几分震怒:“还有这种事?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敢在林城的地界上行凶打人、砸毁店铺?简直是无法无天!把我们林城的治安当成什么了!”
作为林城市公安局的副局长,维护地方治安是他的天职,如今有人如此嚣张跋扈,在他的管辖范围内公然作恶,这让他既愤怒又感到责任重大。他转头看向唐哲,眼神坚定,语气掷地有声地说道:“唐哲兄弟,你放心,这件事我管定了!敢在我的地盘上如此嚣张,我绝不可能让他们逍遥法外!你先别急,把具体的情况再跟我说得详细一些,比如店铺的具体位置、被打的两个人的姓名、年龄、具体的住院病房号,还有那些工人看到的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穿着打扮、说话口音,以及大概有多少人,这些信息越详细越好,对我们追查案件有很大帮助。”
见吕兵如此爽快、坚定地答应帮忙,没有丝毫推诿,唐哲心中悬着的一块大石终于落了地,连日来的焦虑和压抑仿佛消散了大半。他连忙点头,语速都快了几分:“好!好!太谢谢您了,吕局长!店铺就在林大西门斜对面,我给它取名叫‘新潮录像厅’,旁边紧挨着的就是我一起筹备的溜冰场,现在都还在装修收尾阶段。被打的两个人,一个叫刘绍明,四十多岁,是我请来看管录像厅的;另一个叫杨通华,和我年纪差不多,是负责装修的工人,夫妻俩都在帮我干活。他们现在都在区医院的急诊病房住院,具体的病房号我记不太清了,回头我再去医院确认一下。至于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我当时没在现场,只听工人说不是本地人,他们都是附近的村民,周边的人都认识,没见过这伙人。我回头就去详细问问那些工人,把他们看到的嫌疑人的身高、体型、穿着,还有有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都整理好,第一时间告诉您!”
“没问题。”吕兵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的小本子和一支钢笔,快速在本子上写下了一串信息,然后撕下来递给唐哲,“这上面是我家的地址,还有我单位和家里的电话。你整理好情况后,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直接给我打电话就行,要是电话打不通,也可以直接来家里找我。我现在就给局里打电话,安排人手,先去医院了解一下刘绍明和杨通华的伤情,再去你的店铺勘察现场,收集证据。”
唐哲双手接过那张纸条,指尖微微有些颤抖,他小心翼翼地展开,看清上面的信息后,又紧紧攥在手里,然后郑重地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像是握住了一份希望。他抬起头,满眼感激地看着吕兵:“太谢谢您了,吕局长!您真是帮了我一个天大的忙!这份情我记在心里了!”
“不用谢。”吕兵摆了摆手,语气诚恳地说道,“维护林城的治安,本来就是我的职责所在,打击违法犯罪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再说了,你救了我家豆宝,这份救命之恩我还没来得及报答,帮你处理这件事,只是举手之劳,是应该的。”
他转头看向身边的安苑和吕宝,温柔地说道:“苑苑,豆宝,小唐既然和胡静同志他们有约在先,我们就不打扰他们了。现在我也和小唐交换了联系方式,改天我们再专门登门拜访,好好感谢他。”
安苑连忙点了点头,看向唐哲和沈月的眼神里满是感激:“好,唐哲兄弟,沈月姑娘,今天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出手相助,豆宝还不知道要受多少罪。以后你们有时间,一定要来家里做客,我给你们做林城的特色菜。”
吕宝也仰着稚嫩的小脸,伸出小手紧紧拉着唐哲的衣角,大眼睛亮晶晶的,奶声奶气地说道:“大哥哥,谢谢你救了我。等我的伤口好了,我把我的玩具分享给你玩。”
唐哲看着吕宝天真可爱的模样,心里的最后一丝阴霾也消散了,他笑了笑,轻轻摸了摸吕宝的头,语气温柔地说道:“不用谢,豆宝真乖。你要好好养伤,听爸爸妈妈的话,按时吃药换药。以后再去公园玩,一定要紧紧跟紧爸爸妈妈,不要乱跑,注意安全,知道吗?”
吕宝用力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大哥哥。”
唐哲又和吕兵夫妇寒暄了几句,才和他们挥手告别。随后,他和沈月跟着胡静、许中南朝着饭店深处的包厢走去。一路上,温暖的灯光照亮了前行的路,沈月一直紧紧牵着唐哲的手,她的手很温暖,传递着安心的力量。
沈月的脸上满是欣喜,语气带着几分雀跃:“哲哥,太好了!真没想到吕大哥竟然是公安局的副局长,有他帮忙,一定能很快查到幕后黑手,还刘大哥和杨大哥一个公道的!”
唐哲点了点头,心中的沉重终于消散了大半,脸上露出了久违的轻松笑容:“是啊,真是太巧了。我从来没想过,救了豆宝竟然还能遇到这样的机缘。有吕局长帮忙,有公安局的介入,刘大哥和杨大哥的仇,还有店铺被砸的损失,一定都能讨回来。”
胡静走在前面,听到两人的对话,回头看了看他们,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这就是善有善报吧。你心存善意,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救了吕局长的儿子,关键时刻,自然也能得到他的帮助。这都是你应得的。”
许中南也点了点头,眼神里带着赞许,缓缓说道:“心存善念,行有善举,总能在不经意间收获意想不到的温暖和帮助。唐哲,你做得很好,没有袖手旁观,而是选择了伸出援手,这份勇气和善良很难得。不过追查案件的事情急不得,既然已经交给吕局长了,就相信他会处理好。今天是我们科考队的聚会,来了不少老同事,你就先放下这些烦心事,好好放松一下,和大家认识认识。”
第770章 冲我来的
唐哲心中一暖,对着许中南和胡静郑重地点了点头:“好,谢谢许老,谢谢胡老师。我知道了,今天我一定好好放松,不辜负你们的心意。”
几人说着,就走到了包厢门口。胡静轻轻推开包厢门,一股热闹的气息瞬间扑面而来。包厢里宽敞明亮,一大圆桌,坐了十来个人,这些人,除了上次科考队在林城的那几位同志之外,剩下的他一个都不认识。
李默见到唐哲,哈哈笑着迎了上来,紧紧地拥抱了一下,看到一旁的沈月,笑着打了个招呼:“唐哲,这就是你的对象吧?”
唐哲点了点头,李默在他的肩膀上敲了一拳,说道:“你小子也太幸运了吧,女朋友都这么漂亮,比电影里的明星还漂亮。”
胡静在一旁听着,心里十分不好受,从梵净山科考回来,她就决心放下唐哲,不再去想他,可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却总是想起来。
那个曾经在八家堰山头间的少年。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胡静每想起唐哲来,对他的记忆始终是从唐哲家烧年纸的时候请他们去吃饭开始,之前的记忆,她觉得很模糊,模糊得唐哲那个时候在八家堰就像是一个透明怪一样。
许中南对唐哲说道:“小唐呀,路处长和李默你们都认识,剩下的这些,我也给你介绍一下吧,上一次科考回来,成果显着,尤其是发现了稀有品种梵净山烙铁头,受到了省科院和中科院的高度重视。”
说完,他一一作了介绍:“这位是新华社驻林城记者刘学习,这位是中青报记者商洛……”
唐哲一一和他们握了手,算是认识了。
服务员很快就端上了饭菜,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林城特色菜摆满了桌子,有酸汤鱼、盐酸扣肉、恋爱豆腐果等等,香气扑鼻。众人一边吃饭,一边聊着科考队在野外的经历,讲着考察过程中遇到的奇闻异事,时不时传来阵阵欢声笑语。
尤其是两位记者,听说开春之后还要再次梵净山进行科考,不停地对许中南说,下一次一定要带他们一起去,要把这次科考的事情,拍成一部纪录片。
许中南笑着说:“这个还得向上级请示,如果同意,我们也有这种想法,拍一部纪录片下来,尤其是南蟒那种稀世品种,再过些年,说不定都见不到了。”
路途点头说道:“许老说得对,不光是南蟒,前些年狩猎过度,华南虎是否还存在,也是一个未知数。”
唐哲和沈月坐在一旁,认真地听着众人聊天,偶尔有人和他们搭话,他们也礼貌地回应。
唐哲原本沉重的心情,在这样热闹、温馨又充满欢声笑语的氛围中,终于彻底舒缓了下来。他端起茶杯,和身边的人轻轻碰了一下,慢慢喝了一口,感受着这份难得的轻松。沈月也吃得很开心,时不时给唐哲夹菜,眼神里满是温柔。
聚餐一直持续到晚上八点多钟才结束。走出饭店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雨也停了,夜空里挂着几颗稀疏的星星,微弱的星光洒在地面上。微凉的晚风拂过脸颊,让人感到一阵清爽。
“唐哲,沈月,我送你们回去吧?”胡静问道。
“不用了,胡老师,我有摩托车,我送小月回学校就行。您和许老早点回去休息吧。”唐哲连忙说道。
许中南点了点头:“好,那你们路上注意安全。唐哲,案件的事情有消息了记得告诉我们一声。”
“好的,谢谢许老。”唐哲应道。
和胡静、许中南告别后,唐哲骑着摩托车,带着沈月朝着林大的方向驶去。夜晚的街道很安静,只有摩托车的轰鸣声和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沈月坐在后座,紧紧抱着唐哲的腰,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上,感受着他温暖的体温,心里满是安稳。
很快就到了林大校门口,唐哲停稳摩托车,转身看向沈月,温柔地说道:“小月,到学校了。晚上回去路上注意安全,早点休息。”
沈月点了点头,眼神里带着几分不舍:“嗯,我知道了。哲哥,你也早点回去休息,今天忙了一天,肯定累了。还有,刘大哥和杨大哥的事情,有吕局长帮忙,你也别太担心了。”
“好,我知道了。”唐哲笑了笑,摸了摸她的头,“快进去吧。”
看着沈月走进学校大门,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唐哲才调转车头,骑着摩托车朝着喷池的商场方向驶去。虽然有了吕局长的帮忙,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但他还是放心不下商场。现在商场里的货物已经陆陆续续进了仓库,都是即将开业要用的东西,价值不菲,而且刘绍明和杨通华又出了事,现在商场里只有申二狗一个人,没有一个专门打更看管的人,他实在不放心。
十几分钟后,唐哲抵达了喷池的商场。商场已经关门了,只有门口亮着一盏昏暗的灯泡。他推开大门走进去,看到申二狗正坐在柜台后面,借着灯光在整理货物清单。
“二狗。”唐哲喊了一声。
申二狗抬起头,看到是唐哲,连忙站起身:“唐哥,你回来了!和胡老师他们聚餐结束了?”
“嗯,刚结束。”唐哲走过去,在柜台边坐下,语气沉重地把刘绍明和杨通华被打的事情,还有录像厅被砸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跟申二狗说了一遍。
申二狗听完,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了,眼神里满是震惊和愤怒:“什么?还有这种事?是谁这么大胆子!刘大哥和杨大哥怎么样了?有没有事?”
“医生说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到骨头和内脏,就是有点轻微的脑震荡,需要住院观察几天。”唐哲说道,“我已经找了林城市公安局的吕局长帮忙,他已经答应会追查这件事,应该很快就能有结果。”
听到有公安局的局长帮忙,申二狗才稍稍松了口气:“那就好,有局长帮忙,肯定能抓到那些混蛋!”
唐哲看着申二狗,神情严肃地说道:“二狗,你最近一定要多加小心,提高警惕。我总觉得刘绍明他们被打的事情不简单,不像是单纯的报复,倒像是冲着我来的。”
第771章 黄军背后的人
申二狗愣了一下,随即咧嘴笑了笑,语气轻松地安慰道:“唐哥,你是不是最近事儿太多,想太多了?刘大哥和杨大哥之前一直在林大校门口摆摊讨生活,天天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做生意的时候难免会磕磕碰碰,得罪一两个人也很正常。说不定就是之前结下的梁子,现在人家找过来报复他们,跟你没啥关系。而且你投资录像厅和溜冰场的事儿,一直都是我们几个人私下里忙活,除了我们自己人,外面根本没人知道,怎么可能有人专门冲着你来呢?”
唐哲靠在冰冷的木椅背上,轻轻叹了一口气,眉头始终没有舒展,眼神里满是挥之不去的忧虑:“但愿是我想多了吧。不管怎么样,小心驶得万年船,这段时间商场和仓库的安全就全交给你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警醒一点,别睡得太沉,要是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不管多晚,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他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确认了一下电量,生怕错过重要的消息。
“放心吧,唐哥!”申二狗胸脯拍得砰砰响,语气斩钉截铁地保证道,“我申二狗别的不行,看家护院绝对靠谱!我今晚睡觉眼睛都不眨一下地盯着,保证绝不会出任何问题!你也别太担心了,好好回屋休息休息,等刘大哥和杨大哥养好了伤,等吕局长把案子破了,抓住那些混蛋,一切就都顺顺利利的了。”
唐哲点了点头,嘴上没再说什么,但心里的那块石头始终没有落地,依旧坐立难安。他指尖无意识地敲击着大腿,脑海里反复回想着重现刘绍明和杨通华被打的场景,以及录像厅被砸的狼藉模样,越想越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他对刘绍明和杨通华的过往还算了解。两人虽然一直在林大校门口摆摊,接触的人杂,但性子都算温和,尤其是在认识他之前,除了那个叫黄军的小混混找过麻烦,几乎没和别人红过脸、结过仇。
黄军那伙人之前在杨通华的小摊上闹过事,后来被歪三的人收拾了一顿,还被学校劝退了,这大半个月以来一直相安无事,按理说不应该再冒出来报复。
更何况,现在杨通华的身份只是溜冰场的打工者,算不上什么显眼的角色;而刘绍明虽然是录像厅明面上的老板,但他为人本分老实,性子憨厚,在林城待了这么久,一直安安分分做生意,从来没惹过事端。就连录像厅和溜冰场装修用工的工人,都是刘绍明亲自找的附近村民,和工人们相处得十分和谐,根本不可能因为用工的事情得罪人。
排除了这些可能,唐哲心里的怀疑越来越重,总觉得这背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他手指一顿,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人——杨威。
黄军背后的老大不就是杨威吗?黄军之前找杨通华的麻烦,现在黄军倒了,而且是歪三在杨通华的摊子前收拾了他的,杨威会不会因为这件事记恨上杨通华?毕竟黄军是他的人,被收拾了,他这个当老大的脸上也无光。
之前他一直没把杨威放在心上,觉得只是个小混混头目,翻不起什么大浪。但现在录像厅被砸、刘绍明和杨通华被打,所有的线索似乎都在隐隐指向他。
唐哲眼神一沉,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是时候该会一会这个杨威了,不管这件事是不是他干的,都得去探探底。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窗外就传来了早起鸟儿的叽叽喳喳声。唐哲从床上爬起来,看了看窗外,今天的林城没有下雨,是入冬后难得的一个好天气,洗漱完毕后,原本打算直接去火车站那边找杨威。
可刚走到门口,他又停下了脚步,转念一想,那些小混混大多都是昼伏夜出的性子,这个点恐怕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就算自己去了,也未必能找到人,反而白费功夫。
想到这里,他又不急了,和申二狗帮着盘点了一下货,然后安排工人把该摆的货摆起来。
吃过饭后,唐哲披上外套,骑着他的红鸡公摩托车,朝着火车站的方向驶去。中午的阳光正好,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地面上,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大多是匆匆赶路的旅人,还有不少提着篮子叫卖的小贩,充满了烟火气。
才一段时间没来,林城火车站前的景象就变得截然不同,比以往赶集的时候还要热闹几分。原本就不算宽敞的广场上,挤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摊贩,卖小吃的、卖水果的、卖日用品的、拉客住宿的,一眼望不到头。各种叫卖声、吆喝声、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唐哲把摩托车停在不远处的停车处,锁好车后,缓步走进了这片热闹的人群中。他目光警惕地在人群中扫视着,一边走一边留意着周围的动静,希望能看到杨威的身影,或是遇到几个熟悉的、知道杨威下落的人。
他在火车站广场上转了一圈又一圈,从东边的小吃摊转到西边的水果摊,再从南边的日用品摊转到北边的拉客点,一直转到下午四点多钟,腿都走酸了,也没看到杨威的影子,就连之前见过的几个小混混也没碰到。
广场上各种小吃的香味混合在一起,有烤红薯的香甜、油炸洋芋的焦香、酸辣粉的酸辣味,还有糯米饭团的清香,闻起来格外诱人。
唐哲肚子里的食物早就消化得差不多了,此刻被香味一勾,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他实在走不动了,也懒得再转,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卖糯米饭团的小摊,便走了过去。
“老板,来一个糯米饭团。”唐哲对着摊主说道。摊主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手脚十分麻利,闻言应了一声,就开始忙活起来。
只见大姐从蒸锅里舀出一勺冒着热气的糯米饭,放在铺着白布的碗里,用勺子顺着碗边压成一个圆圆的饼状,然后依次放上花生米、折耳根、脆哨,再浇上一勺秘制的辣椒油,最后撒上少葱花,用白布把糯米饭团包起来,用力捏紧,一个香喷喷的糯米饭团就做好了。
唐哲接过糯米饭团,付了钱,刚拿到手里就感觉到一阵温热。他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软糯的米饭混合着花生米的香脆、折耳根的独特清香、脆哨的油香,还有辣椒油的辛辣,多种味道在口腔里交织融合,口感丰富,好吃得让人眯起了眼睛。这种糯米饭团看着不大,但分量很足,一个就相当于一碗糯米饭,吃起来特别顶饿。
唐哲找了个靠边的台阶坐下,慢慢吃着糯米饭团,一边吃一边继续留意着周围的动静。阳光渐渐西斜,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广场上的人丝毫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吆喝声也越来越响亮。
就在他把最后一口糯米饭团吃完,准备起身再转一圈的时候,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嘈杂的喧闹声,紧接着就是人群的惊呼声和躲闪声。
第772章 短阳寿的事情
“让一让!都让一让!赶紧躲开点!”
尖锐的呵斥声像一把锥子,猛地扎破了火车站候车厅原本就嘈杂的空气。杂乱的脚步声、行李箱滚轮摩擦地面的咕噜声、小贩的叫卖声瞬间被这阵骚动压下去大半,原本分散在各个角落的人纷纷抬起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张望。
“咋回事啊这是?好好的咋吵起来了?”一个拎着布包的大妈踮着脚尖,努力抻着脖子往人群里瞅,嘴里还不停念叨着。
旁边一个扛着蛇皮袋的中年男人放下行李,搓了搓手凑过去,没过几秒就回头跟周围人嚷嚷:“好像是有人打架了!围了不少人呢!”
“打架?这火车站人多眼杂的,磕磕碰碰难免,至于闹这么大动静?”有人疑惑地问。
“可不是嘛!听着动静不小,好像还是个大男人在打女人!”刚才那中年男人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带着几分鄙夷,“真不要脸,跟女人动手算什么本事……”
火车站这地方,本就是南来北往的人汇集之地,三教九流鱼龙混杂,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的事情向来不稀奇。他本来也想去看看那边是不是杨威他们在闹事,可当“男人打女人”这几个字钻进耳朵里时,他刚抬起的脚步又顿住了,眉头也紧紧皱了起来。
看热闹的心思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在他看来,不管有什么恩怨,男人对女人动手都是最没骨气的行为,实在卑劣得不值一提。
唐哲身边不远处,就有几个土生土长的黔省本地人在闲聊,听到周围人的议论,其中一个黝黑的汉子忍不住开口:“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我们黔省的男人大多都是好样的,顾家疼老婆,家里的活计抢着干,工资也都老老实实上交,哪会干这种打女人的混账事。”
另一个戴草帽的男人也附和道:“就是!我们村那几家,男人都是把老婆当宝贝疼,哪舍得动一根手指头。这种败类哪个省都有,偏偏就让他出在我们这儿,真是把整个黔省男人的风评都给拉低了。”
唐哲听着他们的话,心里也颇为认同。他来黔省之前,就特意了解过当地的民风,知道黔省男人大多淳朴顾家。可偏偏就是有那么几个害群之马,坏了整个群体的名声。
他甚至想起后来网络普及之后,在网上听到一首调侃西南地区的山歌,调子俏皮,歌词却直白得很,里面就唱道:“谈过云南的菌子哥,上山采菌把我驮;谈过四川的耙耳朵,洗衣做饭全包罗;谈过黔省的家暴哥,拳头巴掌往我落;最后只能挨皮坨,孤身一人过山坡。”
想到这几句歌词,唐哲对那个动手打女人的男人更添了几分不屑。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动手伤人都是不可取的,更何况是对弱势的女人。
周围的人几乎都涌去看热闹了,原本还算宽敞的通道瞬间被挤得水泄不通,只有唐哲还稳稳站在边上吃着手里的糯米饭团。
那大姐见唐哲始终不为所动,索性停下了手里的活计,笑着问道:“这位同志,这么大的热闹,你咋不去凑凑呀?好多人都挤着去看了呢。”
唐哲苦笑着摇了摇头:“就只是男人打婆娘的破事,有什么好看的,无非就是些家长里短的龌龊事,看着闹心。”
大姐闻言,忍不住笑出了声,眼角的皱纹挤成了一团:“你这同志倒是通透。不过你可能不知道,这热闹可不是一般的家长里短,估计又是杨老大在收拾新来的小姑娘。”
“杨老大?”这三个字像一道惊雷,瞬间在唐哲的脑海里炸开。他心里猛地一沉,表面上却不动声色,连忙装作好奇地问道:“大姐,您说的这个杨老大,叫什么名字呀?”
大姐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见他穿着朴素,身上带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沉稳,又听他说刚来,便了然地点了点头:“看你这样子就知道是外地刚来的,连火车站的‘领头羊’都不认识?说起来这名字你可能也听过。”
唐哲故意露出几分尴尬的笑容,挠了挠头说道:“我确实是才来这里,正到处找活路做呢。既然能被称作‘领头羊’,想必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吧?”他刻意放低了姿态,装作一副想找靠山的模样,好让大姐放下戒心。
大姐听到这话,脸色瞬间变了变,警惕地转头往四周看了又看。此时周围的人都挤在看热闹的人群里,叽叽喳喳地议论着,根本没人注意到这边。
她这才松了口气,凑到唐哲身边,压低了声音,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说道:“小兄弟,我劝你就算找不到活路,也千万别跟着他去混!他干的那些勾当,都是伤天害理、短阳寿的事情,早晚要遭报应的!”
唐哲心中一凛,面上却依旧装作懵懂的样子,点了点头说道:“大姐您放心,我出门的时候我妈就反复叮嘱过我,在外头一定要本本分分做人,多做好事,绝对不能做坏事,不然她饶不了我。”
大姐见他态度诚恳,眼神清澈,不像是在说假话,满意地点了点头:“就是这个道理!看得出来你妈把你教得好,是个明事理的人家。跟你说吧,那‘领头羊’真名叫杨威,我们这些摆摊的背地里都叫他‘洋玩意’,可不是说他洋气,是说他真不是个玩意儿!”
说到这里,大姐的语气里充满了愤懑:“我们在这火车站摆摊,本来就不容易,要交工商所的管理费,还要应付各种检查。可他倒好,仗着自己人多势众,非要我们再交一笔‘保护费’,少一分都不行。要是不交,他就带一群人来砸摊子、掀桌子,有的同行还被他们打过,真是蛮横得不行!”
唐哲静静地听着,心里的怒火越来越盛,他强压下心里的情绪,继续问道:“那刚才被打的那个女人,又是个什么情况?跟他有关系吗?”
第773章 舒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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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4章 他乡遇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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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5章 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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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6章 歪三止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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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7章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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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8章 坐飞机也要刹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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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9章 感谢她
姚瑶被唐哲说得脸一下子红透了,像熟透的苹果一样,连忙慌乱地缩回了手。可公路上坑坑洼洼的,摩托车行驶在上面颠簸得厉害,她好几次都差点被颠下来。无奈之下,她只好伸出手,紧紧地抓住了唐哲的衣襟,指节因为用力而泛出了青白。
唐哲能感觉到后背上传来的拉扯感,却没有再说话,只是稳稳地握着车把,尽量把车开得平稳一些。一路上,两人都没有再开口,只有摩托车引擎的轰鸣声和风的呼啸声。
好不容易回到超市所在的那条街,天色已经有些暗了,太阳渐渐沉入了西边的地平线,给天空染上了一层橘红色的余晖。超市还没有正式开业,工人们早在下午五点就下班回家了,门口只剩下王亚新和申二狗两个人在收拾东西。
唐哲骑着摩托车缓缓停下,刚关掉引擎,申二狗就听到了动静,连忙放下手里的东西,快步走了出来。他看到唐哲的车后座上坐着一个女人,因为光线有些暗,没看清长相,习惯性地笑着喊道:“唐哥,小月姐,你们回来啦?吃饭了吗?我和亚新哥正准备去做饭呢。”
“小月?”唐哲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转头四处看了看,疑惑地问道:“小月来了吗?我怎么没看到她?”
申二狗这才凑上前来,借着旁边路灯微弱的光线,看清了车后座上女人的脸。当他看到是姚瑶时,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半天没反应过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指着姚瑶,结结巴巴地问道:“怎、怎么是你?你怎么会跟唐哥在一起?”
姚瑶被申二狗看得有些不自在,下意识地低下了头,双手紧紧地攥着衣角,不敢说话。她和申二狗也是一个村的,自然知道申二狗是唐哲的好兄弟,此刻被他用这种惊讶的眼神盯着,心里更加羞愧难当。
唐哲看了一眼窘迫的姚瑶,又看了看一脸惊讶的申二狗,淡淡地说道:“路上遇到的,先进屋再说吧。”
说完,让姚瑶下了车,他把摩托车停好,指了指那间专门用来谈事情的临时办公室对姚瑶说:“你先去里面坐一下。”
姚瑶轻轻地嗯了一声,小心翼翼地进了那间屋子,生怕脚上的泥巴把地弄脏。
见她进屋,申二狗心里很好奇了,忍不住凑到唐哲身边,压低声音问道:“唐哥,她到底怎么了?怎么搞成这副样子?”
唐哲裹了裹衣服,说道:“具体情况我也还不清楚,等一下问一下她吧。”
申二狗为难地说:“你就想让她住在这里吗?”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暂时先让她在这里住一晚,明天给他买张票送她回邛水去。”
申二狗叹了一口气,说道:“唐哥,你真是个好人,她住在这里,你就不怕小月姐知道?”
王亚新刚把饭做好,从临时厨房里出来,喊道:“二狗,吃饭了,咦,唐老板,你也回来了,正好,饭熟了,一起吃吧,我今天做了酸菜豆米汤,尝尝我的手艺。”
见他和申二狗两个人神情严肃,也收起了笑容,走过来问道:“你们两个这是怎么了?”
申二狗问道:“亚新哥,饭做得有多的吧?”
王亚新笑道:“当然,每餐都会多放一把米在里面,怎么,要添客人吗?”
申二狗没好气地说道:“要是添的是客人就好了。”
说完,转身去了厨房,把菜和饭端到临时办公室里去。
王亚新端着饭进来的时候,才看到一个蓬头垢面的年轻女人,年纪和沈月差不多大,身上还带有血迹,吃惊之余,望向唐哲。
唐哲解释道:“这是我老家一个大队的,今天在火车站的时候正好遇到,就带她回来了。”
王亚新听说是唐哲的老乡,对姚瑶也客气了许多。
倒是申二狗在一旁冷笑了几声,阴阳怪气地说道:“唐哥,恐怕再过不久,整个八家堰都晓得你在林城是开收容所的。”
姚瑶听出了申二狗的不满,她和唐哲的事情又不是什么秘密,整个八家堰的人都清楚,当初她还联合唐忠陷害过唐哲。
现在被申二狗骂几句,她也不敢反驳,站起身来说道:“唐哲,我不应该来打扰你的,没有人欢迎我来,我还是走吧。”
王亚新连忙放下碗说道:“小姑娘,外面天都黑了,你还跑去哪里?不如就在这里将就一晚上,明天再说吧。”
唐哲也不好赶她走,便说道:“你先住一晚上,明天一早我送你去车站买票回邛水去。”
听到唐哲这样说,她又才坐下。
王亚新给她夹了几筷子菜,说道:“快吃吧。”
等饭吃完,申二狗去洗碗去了,唐哲说道:“你先在这里坐一下,我出去一会儿。”
又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唐哲骑着车带着沈月回来了,刚停好,申二狗就把沈月拉到一旁小声说道:“小月姐,你一会儿可千万不要生我唐哥的气哈。”
沈月一脸疑惑地问道:“好好的,我做哪样要生他的气呢?”
申二狗嘴巴往办公室方向呶了呶:“喏,唐哥不知道从哪里捡回来的。”说完,还一脸不高兴。
沈月一下子笑了起来:“你说的是姚瑶的事情吧?哲哥都和我说了。”
申二狗见沈月还在笑,问道:“你不生他的气吗?”
沈月愣了一下,反问道:“我为哪样子要生气呢?”
“他、他可是把你的情敌带回来了。”申二狗没好气地说。
沈月笑得更开心了:“二狗,哲哥的为人你还不清楚吗?以前哲哥和她耍朋友的时候,整个八家堰的人都清楚,是她们家太势利,哲哥这么好的人说不要就不要,这才轮到我的,说起来,我还要好好感谢她呢。”
说完,她看着唐哲,问道:“姚瑶是在那间吗?”
唐哲点了点头:“是的,你去陪陪她吧。”
沈月点了点头:“那我去了。”
申二狗这才松了一口气,对唐哲说道:“哲哥,还好你把小月姐带来了,要不然那个姚瑶那张嘴,到时候反咬你一口,看你怎么办,她那个年纪,你这个岁数,有会说的不会听,跳进黄河你都洗不清。”
第780章 被骗的姚瑶
沈月踩着清脆的脚步声推门而入时,姚瑶正像一摊被抽走了骨头的烂泥,瘫坐在靠墙的木椅上。她微微垂着头,枯黄的头发凌乱地贴在脸颊两侧,双手无意识地绞着身前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眉头拧成一个深深的川字,连有人进门都未曾察觉。
直到沈月的脚步声停在桌前,姚瑶才猛地回过神来,像是被针扎了似的骤然站起身。起身时动作太急,椅子腿在地面上划出刺耳的“吱呀”声,惊得她自己都打了个哆嗦。
抬眼看清来人是沈月,姚瑶的脸瞬间涨得通红,随即又迅速褪去血色,只剩下一片惨白,眼底翻涌着浓得化不开的后悔与羞愧,连眼神都不敢与沈月对视,慌忙垂了下去,盯着自己磨得发亮的旧布鞋尖。
“沈、沈月……”她的声音干涩得像被砂纸磨过,带着难以抑制的颤抖,两个字磕磕绊绊地从喉咙里挤出来,细若蚊蚋。
沈月见状,倒也没摆出什么架子,顺手拉过姚瑶对面的一张木椅,轻轻坐下时发出一声轻微的闷响。她抬眼打量着姚瑶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语气还算平和:“你也坐呀,站着干啥。”
姚瑶喏喏地应了一声“嗯”,像是怕压坏了椅子似的,只敢用半边屁股小心翼翼地挨在椅沿上,身体依旧绷得笔直,双手还是紧紧地绞着衣角,指节都泛了白。
沈月的目光在她身上转了一圈,瞥见她眼角的淤青和嘴角未褪尽的红肿,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前些日子,她们跟着唐忠、姚勇军一起围堵欺负唐哲的场景。
彼时的姚瑶,虽说不上多威风,却也带着几分泼辣的劲头,哪像现在这般狼狈不堪。想到这里,沈月心底隐隐升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毕竟当初她们是一伙的,如今姚瑶落了难,倒显得她如今的日子顺遂了些。
可这得意劲儿没持续多久,另一股情绪便涌了上来。
她们都是从八家堰那个穷地方出来的,骨子里流着同乡的血,如今姚瑶变成这副模样,沈月又难免生出几分兔死狐悲的伤感。
这般想着,沈月的语气便柔和了几分,开口问道:“姚瑶,你这是怎么搞的?弄成了这样?”
听到这话,姚瑶像是被戳中了泪点,长长的睫毛颤了颤,一声沉重的叹息刚从喉咙里滚出来,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顺着脸颊滚落,砸在衣襟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她双手捂住脸,肩膀剧烈地耸动着,压抑的抽泣声在安静的办公室里格外清晰。
沈月没有催她,就静静地坐在对面等着。过了好一会儿,姚瑶才放下双手,用袖口胡乱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抽抽搭搭地缓过劲儿来,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缓缓说道:“都、都是大忠害我的……要不是他,我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大忠?”沈月皱了皱眉,脸上露出几分不解的神色,往前微微倾了倾身子,追问道:“怎么又和那唐忠扯上关系了?我记得前些日子,你不是还说以后再也不跟他来往了吗?”
提及唐忠,姚瑶本来就惨白的脸变得更加没有血色,仿佛一瞬间被抽走了所有的生气。她嘴唇嗫嚅着,眼神躲闪,嘟囔了好半天,才像是下定了巨大的决心一般,缓缓说道:“前几天,大忠从林城回了一趟八家堰。你是没看见他那风光劲儿,穿了一身崭新的中山装,藏青色的,料子看着就厚实,脚上是新买的解放鞋,还有他抽的烟,都是长支的魔力牌,在大队里晃悠的时候,逢人就递烟,那派头,看得村里好多人都眼馋。”
沈月听到这里,心里咯噔一下,瞬间就明白了大半。她轻轻“哦”了一声,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眼底闪过一丝了然。唐忠那人,向来是爱显摆的性子,如今穿得这么风光回去,指不定在村里吹了多少牛,姚瑶本就心思活络,又家境不好,看到这场景,难免会动心。
姚瑶见沈月明白了,便又接着往下说,声音压得更低了,像是在说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小月,这事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其实……其实我之前为他引过一次小产。虽然我知道他赌钱欠了别人好多钱,不是什么靠谱的人,可是我现在也不是清白之身了,当时想着,要是他愿意娶我的话,我也想嫁给他,至少有个依靠。”
说到这里,她的眼泪又忍不住掉了下来,声音也变得更加哽咽:“我哥你也知道,之前犯了错,去劳改了,家里一下子就少了个主要劳力。那几亩薄田,今年天旱,收成本来就不好,忙活了大半年,也收不了多少粮食。眼看着今年就要结束了,家里别说存钱了,就连买盐的钱都凑不出来。我在家看着心里着急,正好又看见大忠那么风光地回去,心里就更不是滋味了,眼馋得不行。所以我就主动去找了他,求他把我带到林城来打活干,哪怕是做最累的活,能挣点钱补贴家里也好。”
沈月静静地听着,脸上的神色越来越凝重。她端起桌上的搪瓷杯,抿了一口温水,才开口问道:“来林城找活路,是件正经事,那你怎么会被人打成这个样子?是不是跟人起了冲突?”
姚瑶用力摇了摇头,拿起桌角的一块破旧手帕,又擦了擦眼泪,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恨意,声音也因为激动而微微发颤:“不是,大忠他、他根本就不是人!他压根就没打算给我找活路做!我跟他来了林城,来了一共五天时间,来的第二天,他直接就把我交给了一个叫领头羊的家伙,还说那是他的老板。我当时看那个领头羊年纪轻轻的,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穿着干净的夹克衫,说话也还算客气,就以为他不是坏人。没想到……没想到当天晚上,他就对我动手动脚的……”
说到这里,姚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哭声凄厉又绝望:“他简直不是人!是畜牲!畜牲不如的东西……”
第781章 骗得我好惨
姚瑶的声音像被寒风冻僵的破锣,带着哭腔,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仿佛包裹着无尽的痛苦与绝望,让人听后心如刀绞、肝肠寸断!那个可恶至极的领头羊......将我弃置在那间狭小逼仄的屋子里。那屋子简直比牢笼还要不堪入目,窗户早已被厚重的木板牢牢封住,屋内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霉味以及一种难以言喻的腥臭气息,令人作呕不已,甚至连呼吸都感到异常困难,喉咙更是被这股恶臭刺激得不停咳嗽起来。
说到此处,她的身躯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双手紧紧捂住脸庞,生怕别人看到自己此刻狼狈不堪的模样,但从她手指缝隙间源源不断流淌而出的晶莹泪珠却无法掩盖其内心深处的哀伤与痛楚;与此同时,她说话的语调也开始变得支离破碎、时断时续:而更为可怕的是,他们居然还对我加以恐吓要挟!
沈月坐在对面,整个人都像被钉在了椅子上,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凝固了。她手里的搪瓷杯“哐当”一声重重砸在桌上,杯沿溅出几滴温水,落在桌面上,顺着木纹缓缓流淌。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瞳孔里满是震惊和难以置信,嘴唇动了动,想说点什么,可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好半天都发不出一点声音。
过了足足有半分钟,沈月才缓缓找回自己的声音,那声音带着难以抑制的颤抖,连带着肩膀都微微发抖:“那、那唐忠呢?他既然把你交给了那个领头羊,就不管你了吗?他就眼睁睁看着你被人这么欺负?”
一提到唐忠的名字,姚瑶的情绪瞬间变得更加激动,她哭得浑身发抖,牙齿咬得咯咯作响,腮帮子都鼓了起来,眼神里的恨意几乎要溢出来,像要把人生吞活剥一般:“那个挨刀背时砍脑壳的杀千刀的!就是他!就是他把我亲手送给那个领头羊他们的!”
“这些天来,我天天盼着他能出现,哪怕是来看看我也好,可他自始至终都躲着不见我,我连他的影子都没看到过一次!”姚瑶的声音又尖又利,充满了怨毒,“前天我听说他们还骗了几个女的过来,在火车站那边专门让别的男人舒服,他们收钱,我很害怕!他根本就没把我当人看,我就是他换钱的工具,小月,我被他骗了,他骗得我好惨,呜……”
沈月已经被震惊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瞪大着眼睛看着眼前的姚瑶,不知道她这几天过的是什么样的地狱生活,只能轻轻地在她肩膀上拍了拍,以此来安慰她。
她深吸了一口气,胸口剧烈起伏着,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声音却依旧带着浓重的绝望:“今天下午,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再待在那个鬼地方,我迟早会死在那里。我就想着,无论如何都要逃出去,哪怕是死在路上,也比被他们折磨死强。我瞅准了一个机会,找了个上茅斯的借口,趁他们不注意,偷偷跑了出来。”
“我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去火车站派出所报案。我知道我现在名声已经毁了,就算报了案,可能也会被人指指点点,哪怕是坐牢,我也认了,只要能摆脱那些人,只要能让唐忠和那个领头羊付出代价,怎么都好。”
姚瑶的声音越来越低,像蚊子哼哼一般,“可我万万没想到,我还没走到火车站派出所,离着还有两条街的距离,就被唐忠带着几个人给抓住了。”
说到这里,姚瑶的眼泪又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滚落下来,声音里充满了屈辱和绝望:“他当着街上那么多来往行人的面,对我又打又骂,巴掌像雨点一样落在我的脸上、身上,把我打得浑身是伤,嘴角、鼻子都流了血。他还骂我是不知好歹的贱货,说我敢跑就打断我的腿,让我一辈子都站不起来。”
“还好,还好后来遇到了唐哲。”姚瑶的声音里终于透出一丝微弱的庆幸,“是他的朋友先冲上来拦住了唐忠他们,把我从他们手里救了下来,还把我带到了这里。要不是遇见他,恐怕我今天真的会被他们打死在那条街上,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她说完最后几个字,已经是泣不成声,身体一软,瘫坐在椅子上,双手死死地抓着自己的衣襟,指甲都快要嵌进肉里,指节因为用力而泛出惨白。她的肩膀剧烈地耸动着,哭声压抑又绝望,仿佛要把这些天所受的所有委屈和痛苦都哭出来。
同样作为女人,沈月听着姚瑶的哭诉,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她能清晰地感受到姚瑶所受的屈辱和恐惧,那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是每个女人都无法承受的。
纵使以前姚瑶性子不好,对唐哲百般刁难,哪怕姚家一家人都势利眼,处处针对唐哲,可在这样的灾难面前,那些过往的恩怨仿佛都变得微不足道了。沈月看着姚瑶这副惨状,心痛万分,眼眶也忍不住红了。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唐哲走了进来。他刚处理完超市的事情,额头上还带着一层薄汗,看到姚瑶还坐在那里不停地哭泣,脸上的神色微微沉了沉,随即放缓了语气,说道:“你也别哭了,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哭也没用。明天一早我送你去车站,到时候你自己先回邛水去,找个地方好好休养一段时间。”
姚瑶听到“回邛水”三个字,眼中瞬间露出惊恐的表情,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身体猛地缩了一下。她现在这个样子,浑身是伤,名声也毁了,怎么还有脸回邛水?回村之后,肯定会被村里的人指指点点,唾沫星子都能把她淹死。可是她现在寄人篱下,而且还是在她之前最看不起、最刁难的唐哲的地方,哪里敢反驳?只能委屈地低下头,轻轻地点了点头,眼泪却流得更凶了。
第782章 叫叔叔
沈月在一旁看着,实在不忍心,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哲哥,能、能不能晚几天再送她回邛水?”
唐哲转头看向沈月,眼神里带着一丝疑惑,问道:“小月,你也看到了,我们这个超市这里,就这几间房,都是用来办公和存放货物的,根本没有住的地方。而且她一个女人家,住在这里实在不方便,来往都是超市的员工,传出去也不好听。”
“不是的,哲哥,你不了解情况。”沈月急忙站起身,走到姚瑶身边,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安抚着她的情绪,然后看向唐哲,语气坚定地说道,“她现在浑身是伤,身上还有很多地方都不舒服,要是就这么回邛水,路上再出点什么事怎么办?我想先送她去医院,让医生好好检查一下,开点药治疗一下。而且我还有件事情要求你帮忙。”
唐哲见沈月说得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脸上的神色也变得严肃起来,点了点头,说道:“行吧,你要我做什么?只要我能做到的,我一定帮你。”
“你不是有吕兵同志家的地址吗?”沈月说道,“吕兵同志是派出所的,肯定能帮上忙。我现在就送她去医院,你现在马上去找吕兵同志,把这里的事情跟他说一下,我们在医院里汇合。”说完,便扶着姚瑶,慢慢站起身。
姚瑶的身体很虚弱,被沈月扶着,几乎是半靠在沈月身上,脚步虚浮地跟着沈月往门口走。
唐哲看着她们要出门,突然想到了什么,急忙追了出去,大声喊道:“小月,等一下!你去医院也要带点钱在身上呀!看病拿药都需要钱,你身上没带钱怎么行?”
可是沈月和姚瑶已经走到了外面的大马路上,沈月听到了唐哲的喊声,回头冲他挥了挥手,说了句“知道了”,就扶着姚瑶慢慢往前走了。
唐哲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把申二狗叫了过来:“二狗,赶紧跟小月一起去医院,照顾一下她们两个,路上注意安全。”说完,从衣服里面掏出一把钱来,有零有整,他数也没有数,就直接塞给了申二狗,说道:“这些钱你拿着,不够的话再来找我要。”
申二狗是个老实人,接过钱,小心翼翼地揣进自己的口袋里,刚想开口说“好嘞,哲哥”,抬头就发现唐哲已经转身跑向了停在超市门口的摩托车。
公安局家属院,吕兵也才刚下班回到家里,为了报答唐哲,他也找了眼线问,都像是无头的苍蝇一样,完全没有头绪。
刘绍明本身就是街边的小摊贩,是最近才转行做录像厅的,平时几乎没有得罪过人,何况林大那边算是郊区,惹事的无非是些看电影学坏了的学生。
他刚回到家,你累坏了的老牛,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动也不想动。
安苑端着饭菜摆在他面前的茶几上,见他没有动,走到他身后,轻轻地给他按了下肩膀,温柔地问道:“这几天事情很多吗?我看你好像很累的样子。”
吕兵仰着头,一脸享受的样子,回道:“局里事情还好,就是唐哲的事情,到现在我还没有个眉目。”
安苑哦了一声,说道:“那是得用个心,要不是他,我和豆宝不知道得伤成什么样子呢。”
吕兵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行了,我们先吃饭吧。”
“好,我去叫豆宝。”安苑说完,从他肩膀上抽回手,敲响了客厅边上的另一间屋子:“豆宝,豆宝,吃饭了。”
豆宝把门打开,从里面走了出来,吕兵问道:“豆宝,怎么一放学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呀?去大院里找小朋友一起玩呀。”
豆宝摇着头说道:“我不去,爸爸,大院里有狗,我怕。”
安苑叹了口气,说道:“怕是在林山公园被吓着了,这几天我看他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以前他可不怕大院里的那条大黄狗,现在也开始怕起来了。”
一边说着,一边盛着饭,刚准备坐下来,就听到敲门的声音,安苑有些抱怨地说:“吃个饭都不得安生,也不晓得是哪个。”
吕兵放下碗筷说道:“我去看看,说不准是局里的同事有了消息。”
安苑连忙拦住他:“还是我去吧,你赶快刨几口,免得一会儿听到有事,连饭都不得吃。”
吕兵笑了笑:“我的工作就是这种性质的,你以为像你坐办公室那么轻松呀?”
安苑打开门,发现是唐哲,一时惊喜,都还没有来得及招呼唐哲进屋坐下,就转头对吕宝喊道:“豆宝,你看看是谁来了?”
豆宝放下碗,一看是唐哲,连忙跑过来,边跑边喊:“唐哲哥哥,唐哲哥哥,我好想你呀。”说着,冲上来就抱着唐哲的大腿。
唐哲笑了笑,把他抱起来说道:“我也想你了,乖不乖,伤口还痛不痛?”
豆宝摇了摇头,说道:“早就不痛了,爸爸说了,豆宝是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
唐哲点了点头,夸道:“豆宝真勇敢,真乖。”
吕兵见是唐哲找上门来,也放下碗筷,走过来从他怀里把豆宝接了过去:“豆宝,来爸爸这里。”然后又问唐哲:“小唐,有什么事么?”
安苑瞪了他一眼,说道:“什么事都要先把饭吃了再说。”说着,早已经盛了一碗米饭放在桌子上,又拉着唐哲坐下:“你吕哥他就是职业病犯了,见谁都像是有事一样,你别理他就行,先吃饭。”
唐哲笑了笑,说道:“安苑姐,吕哥,我已经吃过了。”
豆宝已经从他爸爸怀里挣脱下来,手里拿了一双筷子递给唐哲:“唐哲哥哥,快吃,快吃,你看我妈妈还炒了辣子鸡。”
安苑笑了笑,对唐哲说:“唐哲,小孩子乱叫,你不要生气哈,豆宝,以后要记住,不能叫唐哲哥哥,要叫叔叔,知道了吗?”
豆宝点了点头,说:“妈妈,我知道了。”
吕兵见唐哲没有说原因 ,也知道他肯定是事情,几口把一碗饭刨完了,问道:“我吃好了,找我什么事,说吧。”
第783章 很丢人
在吕兵的追问下,唐哲见他也吃完一碗饭了,才说道:“姚瑶……姚瑶出事了。”
“姚瑶?”吕兵没有见过姚瑶,更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唐哲说道:“她是我老家的,一个大队,据她说,她知道我那录像厅是怎么回事。”
吕兵听完,眼睛瞬间瞪圆了,手里的水杯“咚”地一声放在桌上,水都溅了出来。“你说啥?她知道,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去找她。”
唐哲忙说:“等你吃好饭再说吧,小月已经带她去医院了,她的情况有些复杂,不及于一时。”
吕兵站起身来,走到门口,从衣架上取了外套,腰间别着警棍和手铐,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他快步走到门口:“快走吧。”
唐哲说道:“我骑摩托车来的。”
吕兵说道:“正好,我们先去一趟局里,再去找你说的那个姚瑶。”
摩托车打起火后,一拧油门,猛地一蹿,就冲出了巷子,朝着公安局的方向驶去。晚风吹得唐哲的头发乱飞。
虽然唐忠从小就被家里惯坏了,脾气不好,还总爱欺负他,但他从来没想过,唐忠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以前的唐忠,就算再浑,也还有点底线,可现在,他竟然能做出让自己的女人卖身挣钱这种事,简直是丧心病狂。
摩托车很快就到了公安局门口,门口的保安看到吕兵,直接抬杆放行了。吕兵把摩托车停在院子里,对唐哲说:“你在这儿等我一下,我去叫个值班的同事一起,后续取证和询问也方便。”
唐哲点点头,他看着公安局大楼里透出的灯光,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有吕兵和他的同事在,姚瑶应该能得到公正的对待,唐忠也跑不了。
没过多久,吕兵就带着一个年轻的警察走了出来:“小唐,这是我们局里的干事,李宁,你叫他小李就好了。”
小李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走吧,咱们开三轮摩托车过去。”吕兵说着,就带头走向院子角落的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这种三轮摩托车是公安局专门用来巡逻和出警的,空间大,还结实。
吕兵发动三轮摩托车,小李也坐了上去,唐哲则是骑着他的红鸡公,朝着林城医院的方向开去。林城医院在城的另一头,距离公安局不算近,路上需要走二十多分钟。
路上,风很大,唐哲唐哲眯着眼,他看着路边一闪而过的路灯和行人,心里满是疑惑。唐忠到底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难道仅仅是因为家里条件变差了吗?就算家里条件不好,也不能走这种歪路啊。
他想起小时候,唐忠家的条件比他家好太多了,从小就穿新衣服,吃好吃的,而他们一家,有时候连饭都吃不饱。
那时候的唐忠,虽然坏,在大队里也做过不少大人们觉得伤天害理的事情,但是却从来没有这么无底限过。
后来唐忠的爹因为贪污被抓了,家里的条件一落千丈,唐忠也从以前的娇生惯养变得敏感又自卑。从那以后,唐忠就更爱和他攀比了,不管什么事,都想压他一头。
他以为唐忠只是想争口气,没想到,他竟然会为了钱,做出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唐哲摇了摇头,心里满是失望和愤怒。
与此同时,林城医院的病房里,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姚瑶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嘴唇干裂,眼睛紧闭着,眉头微微皱起,似乎还在承受着身体上的疼痛。她的手臂和腿上都缠着厚厚的纱布,纱布下面隐隐能看到渗出的血迹。
沈月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杯温水,眼神里满是心疼。她刚刚陪着姚瑶做完了所有的检查,医生说姚瑶身上的伤很多,除了一些皮外伤,最严重的就是身上的撕裂伤,需要好好休养,不然很容易留下后遗症。
“姚瑶,你喝点水吧。”沈月轻轻推了推姚瑶的胳膊,声音温柔得像羽毛,“医生说你现在需要补充水分,不然身体恢复得慢。”
姚瑶缓缓睁开眼睛,眼神空洞,没有一点神采。她看了沈月一眼,摇了摇头,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我不渴。”
沈月看着她这副样子,心里更疼了。她把水杯放在床头柜上,握住姚瑶的手,姚瑶的手冰凉,像一块冰。“姚瑶,你别害怕,有我在呢。”沈月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唐哲已经去叫人了,很快就会过来。唐忠那个混蛋,我们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一提到唐忠的名字,姚瑶的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眼睛里瞬间充满了恐惧,眼泪也忍不住掉了下来。“他会来找我的,他不会放过我的。”姚瑶的声音带着哭腔,充满了绝望,“他说我要是敢跑,要是敢把这件事说出去,他就杀了我,杀了我的家人。”
沈月的心一紧,赶紧安慰她:“你别担心,有我们在,他不敢来的。吕兵是警察,他会保护你的。而且我们已经把证据都保留下来了,唐忠这一次肯定跑不了,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说着,沈月指了指床头柜上的一个文件袋,里面装着姚瑶被撕破的衣服和一些带有血迹的纸巾。“刚刚医生检查的时候,我已经把这些都收起来了,等警察来了,就交给他们。还有医生的诊断报告,也是重要的证据。”
沈月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姚瑶的背,安慰道:“都怪唐忠那个混蛋,是他自己走错了路。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帮你的,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就在这时,病房门口传来了脚步声。沈月抬头一看,是唐哲和吕兵他们来了。她赶紧站起身,对姚瑶说:“姚瑶,唐哲他们来了,你别害怕,他们是来帮你的。”
姚瑶听到声音,赶紧闭上眼睛,把脸转向了病床里面。她现在这个样子,实在是不想让别人看到,尤其是不想让唐哲看到。那个自己曾经看不起的男人,现在却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自己被唐忠欺负成这个样子,她觉得很丢人,也很尴尬。
第784章 一个字,钱
吕兵和小李走进病房,看到病床上的姚瑶,眉头都皱了起来。小李就站在一旁准备记录。吕兵走到病床边。
沈月拉了一下唐哲的衣角,朝着外面使了个眼色,然后就拉着唐哲走出了病房,轻轻带上了房门。
吕兵见他们走出病房,也跟了出来,问道:“小月同志,是你送她来的,有什么发现吗?”
“姚瑶现在情绪不太稳定,而且她觉得很尴尬,不想让别人看到她现在的样子。”沈月压低声音说,“我刚刚已经把她的情况都问清楚了,也把证据都保留下来了,等一下我把证据交给你们。”
唐哲看着紧闭的病房门,心里满是同情。他想起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姚瑶虽然跟着唐忠一起欺负过他,还说过很多难听的话,但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现在看到姚瑶变成这个样子,他心里一点都恨不起来,只剩下心疼。
沈月也想起了以前的事。那时候,姚瑶因为唐忠的缘故,总是和她作对,还在背后说她的坏话。那时候她很讨厌姚瑶,觉得姚瑶是个尖酸刻薄的女人。可现在,看到姚瑶被唐忠欺负成这样,她心里的那些讨厌和怨恨早就烟消云散了,只剩下深深的同情。
“真没想到,姚瑶会被唐忠欺负成这个样子。”沈月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唐忠怎么能这么狠心?姚瑶可是为他流过产啊,他怎么能做出这种猪狗不如的事?”
吕兵在一旁听着,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这个唐忠,简直是无法无天!”他咬牙切齿地说,“我们一定会尽快把他抓住,让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沈月,你把姚瑶的情况详细跟我说一下,还有那些证据,也都交给我。”
沈月点了点头,把姚瑶告诉她的事情又详细地跟吕兵说了一遍:“那些物证都在病房的床头柜上,等一下我再拿给你。诊断报告都在这里了,医生说姚瑶的伤很严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
吕兵点了点头,进了屋,对小李说道:“小李,你把这些收好,做好记录。”小李点点头,把信封放进了自己的公文包。
见吕兵进了病房,沈月抬头问道:“为什么大忠会变成这样呢?”她皱着眉头,满脸的疑惑,“虽然我知道他以前在家里被他爹惯着,脾气不好,有点自私,但也不至于做出这种没底线的事啊。以前他在家里的时候,就算再浑,也不做出这种下作无底限的事情。”
沈月说的是实话。以前唐忠在家里的时候,虽然因为家里条件好,有点飞扬跋扈,但做事情还是有底线的。
可谁也没想到,才过了不到一年,唐忠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不仅对自己的女人下狠手,还让她卖身挣钱,简直是丧尽天良。
唐哲靠在走廊的墙壁上,轻轻摇了摇头,声音低沉地说:“一个字,钱。”
沈月看向他,等着他继续说下去。唐哲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开口。
“他自从我伯爹被抓之后,就从以前的大队会计公子哥儿,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那种人生的落差,让他一时难以接受,更何况,他从小就看不起我们一家人,自觉要比我高一等,在他的心里,我一直都是个老实苞谷粑,三棒子打不出一个响屁的人。
沈月轻轻地点头着:“道理好像是这个道理。”
他觉得我根本就不配过上这么好的日子。以前他们家条件好的时候,我们一家在他面前就像个要饭的一样,甚至他妈还说过要饿死我们一家几娘母这样恶毒的话,我有时候真的想不明白,同样是三十七度的嘴,怎么能说出零下三十七度的话来,他爹和我爹,还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
沈月叹道:“只能说明,他并没有遗传他爹,而是遗传了他妈那种自私自利的德行。”
唐哲叹道:“他心里憋着一股劲,想要超过我,想要把我踩在脚下。他想让所有人都看看,他唐忠才是最厉害的,就算他爹倒了,他也能比我们家过得好。”
“可他又吃不了苦,不愿意踏踏实实地干活。他总想找捷径,想快点赚到钱。一开始,卖黄蟮,后来学会了赌钱,再后来到了林城学着在火车站卖烤洋芋,然后跟着杨威变成了这个样子……”
唐哲说完这些,长长的叹了口气,脸上满是失望。“唐忠就是被钱迷了心窍,他为了赚钱,什么都不管了,连自己的良心都喂了狗。”
沈月听完,沉默了很久。她终于明白,唐忠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是贪婪,是自私,是想要快速成功的欲望,把他一步步推向了深渊。
“可就算是为了钱,也绝对不能做出如此丧心病狂之事啊!”沈月的话语之中流露出深深的无奈和失望,仿佛对某人的行为感到痛心疾首一般,“难道说,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这般行径将会给姚瑶带来怎样毁灭性的打击吗?同时,这又何尝不会将他自身推入万劫不复之地呢?”
唐哲默默地摇了摇头,表示对此无能为力,叹息道:“此时此刻的他早已陷入癫狂状态,满脑子唯有金钱二字。在他眼中,似乎只要能够获取财富,任何事情都是可以接受并且值得去尝试的。然而可悲的是,他并未意识到,他所采取的方式绝非所谓的捷径,反而更像是一种自寻死路的愚蠢举动。每一次急切地纵身一跃,换来的只是更深层次的沉沦与堕落,最终必然导致自我毁灭的结局。”
沈月静静地伫立在一旁倾听着这番话,她那原本姣好的面容逐渐变得凝重而阴郁起来。“无论如何,哪怕他有着千般万般的缘由,这些都无法成为其触犯法律、践踏道德底线的正当托词。”
第785章 真的轻松了吗
就在这时,病房门被拉开,两道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打破了走廊的静谧。唐哲和沈月同时转头看去,只见吕兵和李宁急匆匆地走出来,他们俩的脸色更是凝重得像是要滴出水来,仿佛笼罩着一层化不开的寒霜。
唐哲心中一动,立刻收起脸上的思绪,快步迎了上去,语气里带着几分急切:“怎么了?”沈月也紧随其后,眼神里满是担忧,紧紧盯着两人的神情。
可吕兵却像是没听见唐哲的询问一般,脚步丝毫没有停顿,只是朝着他微微点了下头,下颌线绷得紧紧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眼神锐利如刀,径直带着李宁朝着医院大门的方向走去。两人的脚步又快又沉,踩在走廊的地砖上,发出“咚咚”的声响,像是敲在每个人的心上,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紧迫感。
沈月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弄得有些发懵,看着两人匆匆远去的背影,又转头看向唐哲,声音里带着几分颤抖和疑惑:“哲哥,这到底是怎么了?他们怎么急匆匆地就走了?”
唐哲站在原地,目光追随着吕兵和李宁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直到再也看不见,才缓缓收回目光。他的眼神深邃,里面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释然,又带着几分复杂的惋惜。过了片刻,他才缓缓开口,声音平静却带着十足的笃定:“等着看吧,大忠的好日子,到头了。”
沈月听了这话,一时间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嘴唇动了动,却没说出一个字来。她的心情格外复杂,像是被一团乱麻缠绕着。
要说高兴,唐忠毕竟是唐哲的亲堂兄,两人从小一起在村里长大,也曾有过一起摸爬滚打的时光,这份血缘和童年情谊摆在那里;可要说难过,她对唐忠又实在谈不上半分感情,甚至满心都是厌恶。
小时候,唐忠仗着家里条件好、父母宠爱,不仅经常欺负老实巴交的唐哲,因为成分问题,就连她们兄妹俩也没能幸免。
更何况,如今躺在病房里的姚瑶,还是唐忠当年费尽心思从唐哲手里抢过去的。可谁能想到,原本是想攀上高枝的姚瑶,如今却落得这般凄惨的模样,被自己抢来的男人当成了赚钱的工具,打得遍体鳞伤。
复杂的情绪在心底翻涌了许久,沈月才轻轻叹了口气,对唐哲说道:“我去看看姚瑶,免得她一个人在里面害怕。”
唐哲点了点头,眼神里带着几分赞许,他知道沈月心细,有她陪着姚瑶,姚瑶的情绪或许能安稳一些。只是他自己,却实在不愿意走进那个病房,无论是面对姚瑶的窘迫,还是回忆起过往的纠葛,都让他觉得有些沉重。他顿了顿,开口问道:“对了,二狗呢?刚才一直没看到他。”
提起二狗,沈月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的笑意:“你还不知道他?向来最是嫌恶姚瑶。刚才把我们送到医院门口,把钱塞给我之后,就借口有事跑了,我也不知道他是回超市了,还是去别的地方了。”
唐哲轻轻“哦”了一声,心里也不觉得意外。二狗一直把唐哲当成亲大哥,跟着唐哲,改变了他穷困的一生,所以,一直看不惯姚瑶当年抛弃他选择唐忠的做法,如今姚瑶落难,他能愿意出力帮忙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不肯留下来也是情理之中。
他摆了摆手,对沈月说道:“那你进去吧,有什么事随时叫我。我在外面走走,透透气。”
沈月点了点头,转身轻轻推开病房的门走了进去,顺手又把房门轻轻带上,将走廊的喧嚣隔绝在外。
唐哲独自站在走廊里,待了片刻,也转身朝着医院大门的方向走去。走出医院大门,晚风迎面吹来,带着几分凉意,吹散了些许心头的沉闷。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医院外面的马路上,路灯早已亮起,昏黄的光线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都带着几分匆忙,与医院里的沉重氛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唐哲沿着马路缓缓走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支,笨拙地划亮了一根火柴。火苗跳跃间,映亮了他沉静的脸庞。
他将烟凑到嘴边,猛吸了一大口,辛辣的烟雾瞬间呛入喉咙,让他忍不住剧烈地咳嗽起来,眼角都呛出了生理性的泪水。
他缓缓地抬起手,轻柔地揉捏着那微微泛红的眼角,仿佛想要抚平内心深处的一丝涟漪。然而,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原本清澈如水的眼眸却突然变得深邃而遥远起来,宛如夜空中最亮的星辰般闪烁着光芒。
事实上,他心中如明镜一般清晰明了——唐忠之所以会落到如今这般田地,完全就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倘若时光倒流至上辈子,也许那时的他尚还心存怜悯之情,念及彼此毕竟有着血缘之亲,从而尝试去拯救那个误入歧途的堂弟。
但世事难料啊!历经轮回转世之后,他已然完成了所有应尽之事:大仇得报,心愿已偿……此时此刻,对于唐忠这个人,他实在提不起半点兴趣再去关注或是过问半句。
平心而论,他与唐忠之间并无所谓血海深仇或者不共戴天之恨;他们所经历过的种种纠葛,无非都是被所处时代洪流裹挟之下产生的万般无奈罢了。而上一世遗留下来的那些遗憾,则如同断了线的风筝,永远消失在了茫茫天际之中。
上一世,唐忠迎娶了姚瑶为妻,并借助改革开放带来的东风,于县城内经营起几桩小买卖,生活倒也算安稳平静。只可惜后来不知怎的竟然沾染上赌瘾,最后虽然输掉了大半家产,好在也迷途知返,并没有成为现在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但是,现在真的轻松了吗?
他苦笑一声,在心里问自己。
重活一世,他并没有做到完全冷血。
现在,他有些理解体会到父亲那种他认为的窝囊感了!
第786章 抓捕
一阵尖锐的警笛声由远及近,划破了林城宁静的夜空,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子,将沉沉的夜幕撕裂了一道口子。
紧接着,又是好几辆警车的警笛声紧随其后,此起彼伏,朝着同一个方向疾驰而去。
远在林城医院方向的唐哲停下脚步,抬头朝着警笛声传来的方向望去,眼神微微一凝。那个方向,正是林城火车站的方向。他心中了然,想来是吕兵已经展开抓捕行动了。
此时的林城火车站广场,早已没了平日里的热闹喧嚣,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肃杀之气。原本在广场上散步、等候火车的人们,都被眼前的景象吓得纷纷后退,围在广场边缘,踮着脚尖探头探脑地观望,嘴里还不停地小声议论着。
广场中央,数十名荷枪实弹的公安干警整齐列队,神情严肃,目光锐利地扫视着广场的每一个角落。他们的枪口朝下,却依旧透着一股不容侵犯的威严,让围观的人群不敢有丝毫异动。
不远处的家属大院里、街角的游戏厅里,不时有公安干警押解着一个个嫌疑人走出来。这些嫌疑人大多衣衫不整,脸上带着惊慌和恐惧,有的还试图挣扎,却被公安干警牢牢控制住。
干警们用粗壮的棕索子将这些嫌疑人像捆粽子一样紧紧捆成一团,绳子勒得他们脸色涨红,却不敢有半句怨言。随后,这些被捆住的嫌疑人被一个个扔在火车站广场的空地上,密密麻麻地躺了一片,看上去格外狼狈。
吕兵站在广场中央的高台上,一身警服笔挺,脸色依旧阴沉得可怕。他双手背在身后,目光如鹰隼般锐利,紧紧盯着每一个抓捕环节,低沉而有力的指令不断从他口中发出,指挥着这场紧张的抓捕行动。
“动作快一点!注意控制嫌疑人,别让他们跑了!”
“把这边的嫌疑人集中起来,清点人数!”
“派人守住各个出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就在这时,一名年轻的公安干警快步跑到吕兵面前,双脚并拢,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声音洪亮却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紧张:“报告!”
吕兵缓缓抬起头,目光落在年轻干警身上,沉声问道:“情况怎么样?都抓住了吗?”
年轻干警的脸颊微微泛红,眼神里带着几分尴尬和愧疚,他深吸了一口气,才艰难地开口说道:“除主犯杨威和唐忠外,其他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无一漏网!”
“什么?”站在吕兵身旁的李宁一听这话,顿时失声叫了出来,眼睛瞪得溜圆,脸上满是难以置信,“怎么会让他们俩跑了?我们不是已经把各个出口都封锁了吗?”他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急切和懊恼,显然是对这个结果十分不满。
年轻干警的头垂得更低了,脸上的尴尬更甚,他轻轻点了点头,低声解释道:“我们赶到的时候,杨威和唐忠已经提前收到了风声跑了。我们已经派人追了,但是没能追上。”
吕兵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脸色更加难看,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心中的怒火几乎要压抑不住。但他也知道,现在不是发怒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尽快部署后续的搜捕工作,绝不能让这两个主犯逍遥法外。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眼神变得更加坚定,对着周围的干警们沉声下令:“马上通知下去,立刻封锁全城的交通要道,严格排查过往车辆和人员,绝不能让杨威和唐忠逃出林城!”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再留下一队人在这里仔细搜索,重点针对他们经常出没的地方进行排查。杨威是本地人,对林城的环境熟悉得很,朋友也多,很可能藏在某个朋友家里,一定要仔细搜查,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至于唐忠,”吕兵的眼神冷了几分,“他对林城并不熟悉,除了他租住的房子外,还要对周边的小旅馆、招待所进行逐一盘查,尤其是那些不需要介绍信就能入住的黑店,一定要排查到位!”
“是!保证完成任务!”周围的干警们齐声应道,声音洪亮而坚定,随即转身快步离去,各司其职,投入到新的搜捕工作中。
吕兵又看向李宁,说道:“你带其他人收队,把这些抓获的嫌疑人全部押回公安局,立刻进行突击审讯,务必从他们口中问出杨威和唐忠的下落,还有他们其他的犯罪线索!”
“明白!”李宁点了点头,立刻转身组织干警们收队。
很快,警笛声再次划破夜空,一辆辆警车缓缓启动。
围观的人们见状,像是被刀划破的一张薄膜,纷纷朝着两侧散开,让出了一条宽阔的通道。他们看着警车载着嫌疑人渐渐远去,脸上依旧带着惊讶和议论,这场大规模的抓捕行动,注定会成为林城人接下来几天热议的话题。
广场上的人群渐渐散去,只剩下几名留守的干警还在进行最后的排查。
吕兵依旧站在广场中央,抬头望着沉沉的夜空,眼神深邃。
林城边上的一个小寨子里,杨威正躲在一间屋子里抽着闷烟,边上还有一个人正无聊地扣着脚丫子,不时把手放在鼻子底下闻上一闻。
对面的一张桌子上,四个人正在打着扑克,屋子里烟雾缭绕,薰得人有些睁不开眼睛。
“你家妈些不要吵了行不行?吵得老子烦死了。”杨威随手抓起身边的一个茶碗扔了出去,瓷碗掉在地上,“当”地一声摔成粉碎。
正在打牌的那几个人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惊讶地看向杨威。
为首一个黑大个子说道:“威哥,又怎么了嘛,躲在这里出也出不去,兄弟伙几个都闷坏了。”
“打牌打牌,你家妈一天就只晓得打牌,你放出去的线呢?怎么还不回来?”杨威怒视着他。
黑大个走到门口,拉开一条缝向外看了看,此时外面正好有脚步声走动,一个人影鬼鬼祟祟地溜了进来,到了门口,刚抬手想敲门,黑大个从里面把门打开,一下子就把他拉了进去。
第787章 到处都是盘盘帽
来人本来就身形瘦小,颧骨凸起,一双绿豆眼总是滴溜溜地转,透着股贼兮兮的猥琐劲儿。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夹克松松垮垮地挂着,风一吹都能看见肋骨的轮廓,估摸着撑死了也不超过一百斤。
黑大个是杨威身边最得力的打手,人高马大,胳膊比那猥琐男的大腿还粗。他伸出蒲扇般的大手,像拎小鸡仔似的一把攥住猥琐男的后领,稍一使劲,就把人整个儿提离了地面。
猥琐男的脚尖离了地,整个人悬在半空晃悠,只觉得后颈的骨头都快被捏碎了,吓得他 “哇” 地一声叫了起来,那声音又尖又细,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
“叫你妈卖麻……” 黑大个眉头一皱,反手就在猥琐男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那巴掌力道极重,“啪” 的一声脆响在狭小的房间里回荡,震得猥琐男耳朵嗡嗡直响。他恶声恶气地骂道:“嚎丧呢?说,外面现在什么情况?”
猥琐男被这一巴掌拍得七荤八素,双脚落地时还踉跄了好几步,扶着墙才勉强站稳。他捂着后脑勺,龇牙咧嘴地吸了口凉气,好半天才定下魂来。
目光在房间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瘫坐在椅子上的杨威身上,连忙点头哈腰地凑过去,声音里还带着没消下去的颤音:“威哥,不、不好了!现在外面到处都是戴盘盘帽的,一个个荷枪实弹的,看着就瘆人。我刚才绕着巷子走了半圈,看见连武警都出动了,路口还有解放车,各个街口都被封得严严实实,别说人了,连只耗子都别想钻出去。”
杨威正瘫在一张掉了漆的木椅上,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烟卷,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听了这话,他猛地坐直身子,狠狠朝地上啐了一口浓痰,黄稠的痰渍落在满是灰尘的水泥地上,显得格外刺眼。他咬牙切齿地骂道:“我日他先人的大忠!那个狗娘养的,弄来的是什么瘟神?这次真是把老子害惨了!老子在林城火车站混了这么多年,什么时候栽过这么大的跟头?”
黑大个站在一旁,瓮声瓮气地说道:“威哥,现在不是骂人的时候。依我看,要不,让瞎眼母狗去和你老子说一声?你老子在市里好歹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让他活动一下关系,疏通疏通人脉,说不定这事儿还有回旋的余地。”
瞎眼母狗就是眼前这个猥琐男的外号,他并不是眼神不好,而是从来说话看不清形势,用本地人的话来说,就是看不清泡子,什么话都不分场合地往外乱说,加上做事又喜欢偷偷摸摸,跟条见不得光的狗似的,圈子里的人就都这么叫他。
杨威沉默了半晌,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烟卷,眉头紧锁。他心里清楚,这次的事儿闹得太大了,死了人,还牵扯到了上面的人,不是小事。可眼下除了求他老子,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点了点头,抬眼看向缩在一旁的瞎眼母狗,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趁着现在天黑,外面视线差,你再去一趟我家里。记住,走小路,别让人盯上了。到了之后,和我老汉说清楚我的情况,让他赶紧想办法救我们,就说晚了就来不及了!”
瞎眼母狗哪里敢耽搁,连忙点头如捣蒜,脸上堆着谄媚的笑:“威哥放心,我一定把话带到,保证不会出岔子!” 说完,他弓着腰,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小心翼翼地拉开一条门缝,探头探脑地打量了一番外面的动静,确定没人之后,才像只偷油的老鼠似的,一溜烟地窜了出去,很快就消失在了沉沉的夜色里。
房间里剩下的五六个人,之前还围在牌桌旁打牌。几张歪歪扭扭的凳子拼在一起,上面摊着凌乱的纸牌,地上散落着不少烟头和瓜子壳。
刚才瞎眼母狗进来报信,他们就停了手,这会儿见瞎眼母狗走了,几个人面面相觑,又忍不住摸起了牌,只是出牌的速度慢了许多,说话的声音也没有之前那么大了,都透着股心不在焉的慌张。
杨威看着他们这副样子,心里的火气 “噌” 地一下就冒了上来。他猛地站起身,椅子腿在水泥地上划出一道刺耳的声响。他几步走到牌桌边上,一把抓起桌上的纸牌,手臂用力一扬,那些花花绿绿的纸牌便如同漫天飞雪般撒了一地。
“哗啦” 一声,牌桌瞬间空了。
一个黄毛青年正捏着两张牌准备出牌,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手里的牌 “啪嗒” 掉在了地上。他抬起头,看着杨威铁青的脸,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问道:“威、威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杨威冷笑一声,眼睛里满是怒火,指着地上的纸牌,没好气地吼道,“你家妈勒!这都什么时候了,火烧眉毛了,你们还有心情坐在这里打牌?刚才瞎眼母狗的话你们没听见吗?戴盘盘帽的已经把整个林城封了!我们现在就是瓮中之鳖,随时都可能被抓进去吃牢饭!你们还有心思摸牌?心是有多大?”
他这一通吼,声音洪亮,震得众人耳膜生疼。牌桌上的几个人都低下了头,不敢吭声,一个个缩着脖子,像霜打的茄子似的。
这时,一直坐在角落里抠脚的那个家伙慢悠悠地站了起来。他穿着一双沾满泥污的胶鞋,裤脚卷着,露出两条布满污垢的小腿。刚才他一直靠着墙,一边抠着脚丫子,一边看热闹,那股酸臭味儿弥漫在空气里,让人直皱眉头。
他把抠完脚的手指在裤子上蹭了蹭,这才慢悠悠地把脚伸进鞋子里,系上鞋带。
做完这一切,他才抬起头,脸上带着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对着杨威说道:“威哥,你怕个卵啊!那些戴盘盘帽的又不是神仙,还能有通天本事不成?就算他们把整个林城翻个底朝天,也绝对找不到我们的。”
第788章 灯下黑
杨威瞥了他一眼,这人叫小海二,是个愣头青,做事冲动,但脑子却不算笨。杨威心里其实也慌得很,只是强撑着罢了。他看着小海二,语气里带着一丝不确定,追问道:“你真有这个把握?别在这里说大话,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小海二咧嘴一笑,把手指放在鼻子下闻了闻,似乎还残留着脚丫子的酸臭味。他不以为意地晃了晃脑袋,胸有成竹地说道:“威哥,你也不想想这是什么地方?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 灯下黑!对,就是灯下黑!我们现在藏的这个地方,那可是谁都想不到的。他们就算把林城掘地三尺,也不会往这里查的。”
杨威的心微微一动,目光扫过四周。这是一间破旧的平房,墙皮都剥落了大半,窗户上糊着旧报纸,角落里还堆着一些废弃的桌椅。
这里是制造厂的保卫科宿舍,保卫科和公安局多少沾点关系,谁能想到,他们这些被公安局通缉的人,竟然就藏在保卫科的宿舍里?
杨威紧绷的神经稍稍松了一些,他重新坐回板凳上,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着,沉吟道:“但愿你龟儿子说的是真的。这次要是真栽了,被那些盘盘帽给抓起来,估计得判个好几年,说不定连小命都保不住。”
小海二见杨威的脸色缓和了些,连忙趁热打铁,凑上前笑道:“威哥,你就放一万个心吧!你想想,这可是制造厂的保卫科宿舍,就算那些公安把林城翻遍了,也不会想到我们就藏在人家保卫科的地盘上。他们总不能把自己的‘亲戚’地盘也翻个底朝天吧?保卫科和公安本来就是一家人,哪有往自己家里搜的道理?”
牌桌上的几个人听了小海二的话,也纷纷反应过来,脸上的慌张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庆幸。一个瘦高个连忙附和道:“威哥,我看你就是太紧张了。凭你老子的关系,这点事儿不算什么。等过了这个风头,林城火车站还不是你的天下?到时候你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怕个鸡毛啊!”
“就是就是!” 另一个矮胖子也跟着点头,脸上堆着谄媚的笑,“威哥,小海二说得没错,我们现在待的这个地方,绝对是最安全的。跟在公安局住着一样,安全得很!那些公安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找不到这里来。你就放心先去睡一觉,等过两三天,他们找不到人,这事儿就慢慢过去了。”
小海二。他得意地扬了扬下巴,接过话头说道:“威哥,你就安心等着吧!等这件事情过去了,我们再去找大种那个小杂种的麻烦。要不是他,我们能落到这个地步?那个小杂种,球鸡儿本事没有,就知道惹是生非。这次弄了个女人来,还害得老子们这么多兄弟被抓,场子也被抄了,这笔账,绝对不能就这么简单地算了!”
提到大种,杨威的眼神又变得凶狠起来,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大种是他的对头,平时就喜欢和他对着干,这次的事情,说来说去,都是因为大种那个女人而起。他深吸一口气,恶狠狠地说道:“没错!我早就看那个大种不顺眼了!等老子出去了,一定要把他找出来,弄死他狗日的!敢跟我杨威作对,他还嫩了点!”
“对!弄死他!”
“让他知道得罪威哥的下场!”
“到时候扒了他的皮,给兄弟们报仇!”
房间里的叫嚣声此起彼伏,像一群被困在牢笼里的野兽,试图用凶狠的咒骂驱散心底的恐惧。王磊唾沫横飞地骂着唐忠,胖子攥着拳头,脸上的肥肉因为愤怒而抖动,李三则在一旁摩拳擦掌,嘴里念叨着各种报复的狠话。只有杨威,在众人的喧嚣声中,缓缓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板凳上的木刺。
他悄悄抬起眼,目光越过众人的头顶,望向窗外沉沉的夜色。窗户上的破报纸被风吹得 “哗啦啦” 作响,漏进几缕微弱的月光,照亮了空气中漂浮的尘埃。杨威的眼神里藏着一丝挥之不去的阴霾,像被墨汁浸染的宣纸,怎么也散不开。
他总觉得,这次的事情和以往不一样,公安动了真格,连武警都出动了,哪会那么容易善罢甘休?先前的侥幸,在警笛声的不断逼近中,渐渐被一种莫名的不安取代。
窗外的风呼呼地刮着,像是谁在黑暗中吹响了号角,卷起地上的落叶和尘土,发出 “沙沙” 的声响。那声音顺着门缝钻进来,落在每个人的耳朵里,竟像是死神的脚步,正一步步逼近,带着冰冷的寒意。
“不要鸡八吵!烦求得很!” 杨威猛地抬起头,吼了一声,声音里带着压抑的烦躁。
众人的咒骂声瞬间戛然而止,纷纷看向杨威,脸上还带着未褪去的凶狠,却不敢再出声。杨威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不安,顿了顿,继续说道:“大忠的事情,不急在这一时。只要这次风头能躲过去,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和他龟儿子算账,让他知道背叛老子的下场!”
他的话像是一颗定心丸,让众人的情绪稍稍平复了一些。就在这时,黑牛凑了过来,他挠了挠头,脸上露出一丝憨厚的笑容,说道:“威哥,我们先前来的时候,我看到巷子前面那户人家门口拴着一条黑狗,长得又肥又壮,看着就带劲。现在天正冷,我记得明天就是冬至了,要不,我去把那条狗弄来,给兄弟们打打牙祭,也暖暖身子?”
“黑牛,你这个主意不错,哈哈……” 王磊眼睛一亮,瞬间忘了刚才的紧张,拍着大腿笑道。
“就是先前我们进来的时候,对着我们狂咬的那条大黑狗?” 胖子也来了精神,咽了口唾沫,“我记得它,毛色油亮,看着就有个二三十斤,肉肯定结实!就是有点凶,当时叫得可吓人了。”
“凶怕哪样?” 李三撇了撇嘴,拍了拍黑牛的肩膀,“能有黑牛凶?黑牛可是骚牯(发情的公牛)都能放倒的狠角色,还能怕一条狗?是吧,黑牛?”
黑牛嘿嘿一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白牙,拍了拍自己结实的胸脯,说道:“弄狗我可有一万种办法,下药、套索、堵窝,随便选一样都能把它拿下,就看威哥想不想吃了。”
第789章 没有把握敢放疙篼?
说到吃,杨威的肚子也不合时宜地 “咕咕” 叫了起来。自从下午收到据点被端、兄弟被抓的消息,他就带着身边这几个人疯了似的逃了出来,什么东西都没来得及带,连口水都没喝上几口。一路慌不择路,最后才躲到了黑牛所在的这个制造厂保卫科宿舍。
他原本是想让黑牛借着制造厂的便利,找辆车带他逃出林城。可到了这里才发现,这个制造厂的职工宿舍和保卫科宿舍完全不挨边。
为了方便保卫科的人值班休息,厂里特意在保卫室顺着墙往里走三百多米的地方,建了几间像煤房一样的小房间,简陋得很,只能勉强遮风挡雨。而保卫科职工真正的宿舍,都在制造厂家属大院里,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
这里一开始的时候,值班的人中途还会来休息一会儿,后来因为有三百多米的距离,大家也懒得走了,直接在值班室架了一张床,夜班的时候就眯一下,下了班就各回各家。
而黑牛又不是本地人,他的实际年龄也就十八九岁,为了方便接班,他老子硬是到派出所给他把年龄加了五岁,也才来一年左右。
因为年纪小,还没结婚,厂里也没给他分房,他就把这几间闲置的杂物房收拾了一间出来自己住。在他来之前,这里堆满了废弃的工具和破旧的桌椅,积了厚厚的一层灰,是他一点点清理干净,又从旧货市场淘了张床和一张桌子,才算有了个落脚的地方。平时除了他自己,更是连个串门的人都没有。
为了进出方便,也为了偶尔偷偷摸摸出去找点乐子不被人发现,黑牛还趁着夜班没人注意,靠着外面的围墙打了一个半人高的洞,用几块松动的砖头挡着,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所以,这里几乎成了制造厂被人遗忘的角落,一个与世隔绝的 “失落园”。
杨威平日里没事的时候,也会带着几个兄弟伙来这里打牌赌钱。一来是清静,没有外人打扰;二来这里毕竟挂着保卫科宿舍的名头,别人就算知道黑牛住在这里,也不会多想,更不会有人来管。
之前他们来这里赌钱的时候,黑牛就经常通过那个围墙上的小洞钻出去,在附近的村子里偷偷摸一只鸡、抓一只鸭回来,兄弟们一起炖了打牙祭,吃得不亦乐乎。
现在一听说有狗肉吃,几个人的眼睛里都泛起了绿光,之前的恐惧和不安瞬间被对食物的渴望取代。
北方人冬至吃羊肉,图的是暖身驱寒;而在黔省这片南方土地上,冬至吃狗肉的习俗已经延续了上千年。
老人们都说,冬至吃狗肉,整个冬天都不会冷,还能辟邪消灾。
对于这群饥寒交迫、惶惶不可终日的人来说,一顿热气腾腾的狗肉,不仅能填饱肚子,更能带来一丝虚假的慰藉。
杨威抹了抹干燥的嘴唇,喉咙动了动,小声问道:“黑牛,你有把握没有?外面到处都是公安,可别出什么岔子,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把我们的藏身之处给暴露了。”
黑牛拍了拍胸脯,自信地笑道:“威哥,你放心,没有把握敢放疙篼?这点小事要是办不好,我以后还怎么跟着你混?”
“没有把握敢放疙篼” 这句话,是当地流传了很久的一句俗话,背后还有一个有意思的典故。
黔省山多林密,以前有个山里人,在自家屋后挖了一个很大的树桩,本地人把树桩叫做 “疙篼”。那个疙篼又粗又重,他一个人根本拿不动,本想等邻居来帮忙,可一时心急,自己先动手抓着疙篼往山下拖。没想到拖到半山腰,他已经力竭,手一松,疙篼顺着陡峭的山崖就滚了下去。
崖下就是他们家的房子,所有人都以为房子肯定会被砸烂,可没想到,那疙篼滚到房子顶上的时候,竟然借着惯性翻了过去,直接掉到了他家的院坝里面,房子一点事都没有。后来邻居们都觉得奇怪,纷纷说他胆子大,他却笑着说了这句话,意思是自己从来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杨威听他这么说,又想起之前黑牛偷鸡摸鸭从未失手过,心里的顾虑渐渐打消了。他点了点头,叮嘱道:“行,那你就去试试。记住,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留尾巴,速去速回。要是遇到什么情况,别硬来,赶紧回来。”
“威哥,你就放一万个心吧!” 黑牛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这里就算是大白天,也没几个人会来,何况现在是深夜,外面黑灯瞎火的,谁会注意到我?”
说完,他走到隔间屋子里,从床下翻出来一条软钢丝绳,这还是他在制造厂里的机器上拆下来的,在老家的时候,他也经常上山打猎,不过只能用麻绳,来了制造厂,有了好工具,可是又失去了好猎场,平时就放在床下,也没有什么用处。
他取了钢丝绳出来,杨威还是有些不放心,问道:“黑牛,现在可是特殊时期哦,我看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兄弟们饿了,随便煮一把面条吃都行,要是被人发现了,我们又得逃命去。”
黑牛满不在乎地说:“威哥,怕个毛呀,除了我,外面的人都不知道围墙上这个洞,就算他们发现狗丢了,哪个吃了豹子胆也来制造厂里面查?”
“就是呀,威哥,兄弟们也饿了。”
“要死也要做个饱死鬼,黑牛,你去弄狗,我烧开水一哈好烫毛。”
“你那个洞在哪点,我和你一起出去偷点蒜苗回来,没有调料吃起来有点腥。”
……
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早已经把整个林城已经布得像个铁桶似的事情给忘记得一干二净了。
杨威也不过二十多岁的小混混,平日里无非就是仗着他老子管着几百人的关系作威作福惯了,根本不会考虑得太多,见大家都同意,他便点头说道:“行吧,那你们小心一点。”
第790章 偷狗
屋外的风裹着寒意,刮得窗户玻璃嗡嗡作响,宿舍里的灯泡忽明忽暗,映得几张焦躁的脸忽红忽白。黑牛他们出去不过半个钟头,脚步声就急促地撞在走廊上,伴随着粗重的喘息,门“吱呀”一声被撞开。
黑牛高大的身影堵在门口,肥厚的肩膀上沾着些草屑和泥土,怀里紧紧抱着一只半大的黑毛狗。那狗体型壮硕,此刻却软得像一摊烂泥,脖子上深深勒着一圈发亮的钢丝,钢丝嵌进皮肉里,渗着暗红的血渍。
它的两眼翻得全白,舌头耷拉在外面,早已没了呼吸,四肢还微微僵硬着,显然是刚断气不久。黑牛的胳膊被狗毛蹭得凌乱,额头上沁着汗珠,嘴里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像是刚跑完几里地。
跟在他身后的是瘦猴,这人个子不高,手脚却麻利,一手攥着一把绿油油的蒜苗,蒜苗上还带着湿润的泥土,另一手拎着几根圆滚滚的白萝卜,萝卜缨子新鲜得能掐出水来。
他一进门就把东西往地上一放,脸上堆着谄媚的笑,扯着嗓子朝里屋喊:“威哥,快看!我们搞到了哪样?今晚能好好搓一顿了!”
里屋的杨威正靠在椅背上抽着烟,烟蒂已经积了长长一截灰,听到声音,他缓缓抬起头,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
烟灰“啪嗒”一声掉在他深色的外套上,他也没心思拍掉。其实打从黑牛他们说要出去“找吃的”,杨威就心里发沉——现在外面到处都是风声,公安像撒网一样排查,这个节骨眼上,哪怕是偷根葱都可能惹出天大的麻烦。
可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晚了。狗已经死了,蒜苗和萝卜也摆在了地上,木已成舟。杨威把烟蒂摁在满是烟渍的烟灰缸里,用力碾了碾,沉闷地说道:“行了,你们去处理吧。动静小点儿,别招人注意。”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烦躁,眼神扫过那只死狗时,又多了几分阴郁。
原本围在桌边打牌的几个人,早就没了打牌的心思。桌上的扑克牌还摊着,有的牌掉在了地上,没人去捡。听到杨威发话,他们纷纷丢下手里的牌,一个个站起身来,动作有些迟缓,脸上没有丝毫往常要开荤的兴奋,反而都带着几分提心吊胆的拘谨。
“我去烧火。”一个叫胖子的男人低声说了一句,拿起墙角的柴火,慢吞吞地走向屋外的灶台,脚步放得很轻,像是怕惊动了什么。黑牛则抱着死狗,往院子角落的水井边走去,瘦猴跟在他身后,帮忙找来了刀子和盆。有人去清洗蒜苗和萝卜,动作小心翼翼的,洗菜的水溅到手上,也没心思擦。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夜越来越深,远处偶尔传来几声模糊的警笛,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却依旧让宿舍里的几个人浑身一僵,手里的动作都停了下来,直到警笛声消失,才松一口气,继续手里的活计,只是脸色更加凝重了。
这几个小时里,外面到处都是公安的身影,挨家挨户地排查,制造厂门口也站着荷枪实弹的警察,盘问着进出的每一个人。
可奇怪的是,他们藏身的这个保卫科宿舍,却像是被世界遗忘了一样,除了他们几个人,再也没有任何人来打扰。
院子里的老槐树静静矗立着,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倒有几分世外桃源的静谧。
一开始的紧张和恐惧,在这漫长的平静中渐渐消散了些。胖子往灶膛里添了一把柴,抬起头望了望门口,见没什么动静,忍不住低声对身边的人说:“看来黑牛这地方是真安全,公安根本找不到这儿来。”
“那是,也不看这是谁的地盘。”黑牛刚好处理完狗,听到这话,拍了拍胸脯,脸上露出几分得意的神色,之前的拘谨也少了些,“这保卫科宿舍,平时除了我们自己人,没人敢来。公安就算把林城翻个底朝天,也想不到我们躲在这儿。”
大伙听了,都不由得放松了下来,脸上渐渐有了些活气,说话的声音也大了些,开始讨论起今晚的狗肉该怎么炖才香。
可杨威却没有丝毫放松。他没留在这间屋子,而是转身走进了另一间屋子。
这是黑牛睡觉的地方,陈设极其简单,只有一张单人床,一个掉漆的木柜子,墙角堆着几件脏衣服。
杨威反手带上房门,把外面的喧闹隔绝在门外,然后重重地倒在了单人床上,双手枕在脑后,眼睛盯着天花板上泛黄的水渍,心里乱得像一团麻。
外面的情况,他一点也不清楚。不知道公安这次的排查力度有多大,不知道被抓的那些兄弟有没有扛住,会不会把他供出来。
他能了解到的,只有之前那个瞎眼母狗偷偷传来的一点消息——说公安已经盯上了他们这伙人,正在全力抓捕。剩下的,就只能靠猜了。
他一会儿想到,要是兄弟们扛不住招了,公安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到时候自己就算插翅也难飞;一会儿又侥幸地想,说不定公安只是走个过场,像往常一样,雷声大雨点小,过不了多久就会撤兵。
他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风浪没见过?之前也不是没被公安盯上过高,每次都是花点钱疏通一下关系,就能平安无事。
现在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希望这次也能像以前一样,熬过去这个风头。到时候他再多花点钱,托托关系,把被抓的那些兄弟给保出来。
就算保不出来也没关系,只要能保住自己,留得青山在,就不怕没柴烧。凭他的本事,再拉一伙人,很快就能东山再起。
“威哥,你怎么躺下来了?一会儿狗肉就熟了,可不要睡着了哈。”门外传来黑牛兴冲冲的声音,紧接着房门被推开,黑牛探头进来,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鼻尖上还沾着点油污。他看到杨威躺在床上,便迈步走了进来,走到床边问道。
杨威从床上坐了起来,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嗯了一声,语气依旧带着几分沉重:“你们招子放亮一些,别光顾着吃。我总感觉心里不踏实,说不上来的别扭。”
第791章 他还有两个妹妹
黑牛一听,立马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胸脯被拍得砰砰响,语气十分笃定:“威哥,你就放一万个心吧!在我这里,绝对安全得很,和在公安局里没任何区别。这保卫科是我的地盘,平时没人敢来这儿瞎晃悠,公安就算搜遍整个林城,也不会想到来我这个地方查的。”
杨威听了他的话,心里稍微安定了些,但那种不安的感觉还是挥之不去。他从床上下来,走到窗边,撩开窗帘的一角,往外望了一眼。
外面已经黑透了,制造厂里的路灯也亮了直起来,不过保卫科这里,远离工厂,除了一条小路,并没有路灯,几个人正围在灶台边忙碌着,空气中已经飘来了淡淡的狗肉香味。
他放下窗帘,转过身来,一拳狠狠打在床沿上,床沿是木头做的,被他打得发出“咚”的一声闷响。他咬牙切齿地骂道:“我日他先人的大忠,这个龟儿子!弄个死女人来,害得老子现在像条狗一样躲在这里!这次把老子害惨了,等这个风头过去之后,看老子怎么收拾他龟儿子!”
一提到大忠,杨威就恨得牙痒痒。要不是大忠把那个姓姚的女人带回来,也不会惹出这么多事,更不会惊动公安,把他们逼到这个地步。他之前还那么信任大忠,给了他不少好处,没想到最后竟然栽在了他的手里。
黑牛站在一旁,听杨威骂完,脸上露出一丝阴恻恻的笑容,凑上前来,压低声音说道:“威哥,我看也不用把他收拾得太痛快。他上次喝酒的时候不是吹嘘过,说他还有两个妹妹吗?都已经成年了。到时候只要让他把他那两个妹妹给弄上来,放在火车站那边接客,凭着火车站的人流量,要不了多久就能补回这次的损失。”
杨威听了,眼睛微微一亮,之前的烦躁和愤怒渐渐被一种贪婪取代。他轻轻点了点头,嘴角勾起一抹阴冷的笑:“对,把他弄死也太简单、太便宜他了。留着他还有用,只要能再弄回几个女的,多给我们赚些钱,我也会留他狗日的一条烂命。”
在他眼里,人命根本不值钱,尤其是大忠这种人的命。只要能给他带来利益,留着也无妨;要是没用了,再处理也不迟。
黑牛连忙接过话茬,附和道:“威哥说得对!那个小杂种本来就是烂命一条,要不是您提携他,这分钟他还在火车站广场上卖洋芋呢,连口热饭都吃不上。现在给他个机会,让他用他妹妹来报恩,是给他脸了。”
杨威靠在床沿上,从口袋里掏出烟,给自己点上了一支,深深吸了一口,烟雾缭绕中,他的眼神变得有些迷离。
他想起了那个姓姚的女人,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说道:“就是不知道他的两个妹妹,是不是也像那个姓姚的女的一样,是吃煤炭长大的,一身的火气,动不动就想反抗。”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脸上露出几分回味的神色,又说道:“不过你别说,姓姚的那个女的蛮水灵的,虽然一身的土气,看着清汤寡水的,却别有一番味道。要是大忠的妹妹能有她一半的模样,也能赚不少钱。”
黑牛嘿嘿笑了起来,语气带着几分猥琐:“威哥,那大忠是什么货色?您还不清楚吗?俗话说得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大忠这种贪生怕死、见钱眼开的货色,他的妹妹能好到哪里去?估计也和他差不多,都是些见钱眼开的主,毕竟是有根痕的嘛。到时候只要给点好处,再吓一吓,保管乖乖听话。”
杨威听着黑牛的话,点了一支烟,吐了一个烟圈说道:“等这件事情过去,老子定要他龟儿子好看。”
黑牛笑了笑,说道:“威哥,瞎子去了这么久,应该很快就回来了,到时候只要你老汉动用点关系,什么仙人?哪样事情摆不平嘛?”
杨威听到这里,突然一愣,问道:“现在几点钟了?”
黑牛摇了摇头,他没有手表,不知道具体时间,杨威在逃跑的时候,还没有来得及戴手表,弄在了住的地方,抬腕看了看才发现没有带手表,便问黑牛。
“我去问一下他们。”黑牛说完便转身出去了,不过一分钟不到的时间,他又返了回来,对杨威说道:“威哥,现在已经一点多了。”
“什么?”杨威越发的感觉到不安起来:“这么晚了吗?”
黑牛点了点头,说道:“是呀,瞎子去了两三个小时了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会不会出了什么事?”
杨威一愣,心慌了一下,从床上站起来,不过马上又冷静下来,狠狠抽了一口烟,把烟蒂扔在地上,说道:“应该不会,瞎子和我一起长大的,他不可能出卖我。”
黑牛叹了一口气,说道:“威哥,现在到处都是盘盘帽,瞎子虽然不会出卖你,万一他龟儿子被拤了呢?”
杨威又是一愣,呆呆发地愣了半晌,然后才摇着头说道:“不可能,不可能,瞎子又没有搞过,公安也不可能乱抓人的。”
不过黑牛也能从杨威的眼神中看出一丝慌乱。
虽然瞎眼母狗没有和姚瑶发生关系,但是,他毕竟是杨威的亲信,万一呢?
想到这里,黑牛还想说什么,可是转念一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本身没有什么文化,又是大老粗一个,想事情不会想得太复杂,反而安慰起杨威来:“威哥,我看你就是想太多了,瞎子就凭一双腿,从这里到你家来回也得两个小时,我们再等一下,说不定他就回来了。”
此时隔壁不知道谁喊了一声:“肉熟了,快来吃肉。”
黑牛便说道:“威哥,先去把狗肉吃了再说吧,也许还没有等我们吃完,瞎子就来了呢。”
杨威只是想了一下,便点头道:“行,走吧。”
刚从他的卧室里出来,他便觉得肚子有些胀,对黑牛说道:“你先去吃,我放个水就来。”
黑牛应了一声,自顾自地进了屋子里。
杨威摸黑走到不远的一棵树下,刚把裤带解开,就发现不远处有人影晃动,他吓了一跳,尿意顿失,提起裤子就跑。
第792章 逃命
杨威刚跑出保卫科宿舍的院门没多远,后颈的汗毛还没来得及平复,身后就传来“哐当”一声震耳欲聋的踢门声。
那木门本就老旧,经这一脚猛踹,直接被踹得脱了臼,重重砸在墙上又弹了回来,发出沉闷的撞击声。紧接着,一阵杂乱的喧哗声席卷而来,脚步声、呵斥声、桌椅倒地声交织在一起,像一张无形的网,死死拽住了他的后心。
“不许动!都给我趴在地上!再动就打死你!”
威严的喊声如同惊雷般炸响,一字一句都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像一道道催命符,精准地砸在杨威的心头。
这声音不是来自别处,正是公安的呵斥声,他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对这个声音再熟悉不过,以前听着只觉得刺耳,此刻却像是死亡的丧钟,每一声响起,都让他浑身的血液几乎凝固。
杨威只觉得两条腿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膝盖一软,差点直接瘫倒在冰冷的地面上。他踉跄了一下,双手慌忙扶住身边的墙壁,粗糙的墙皮磨得他手心发疼,却也让他勉强稳住了身形。
冷汗瞬间浸透了他的后背,顺着脊椎往下淌,凉得他打了个寒颤,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而困难,胸口像是被一块巨石压住,喘不上气来。
“跑!必须快跑!”理智在脑海中疯狂尖叫。他太清楚被公安抓住的下场了——像黑牛他们那样,被戴上手铐脚镣,拉去游街示众,沿途被老百姓扔烂菜叶子、吐口水,最后再进行公审,要么蹲一辈子大牢,要么就是吃枪子。他杨威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绝不能落到这种地步!
杨威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绝望过。他从小就在父母的蜜罐子里长大,他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想方设法给他弄来。
还没成年,他就不满足于学校里的小打小闹,跑到火车站附近纠集了一群和他一样不学无术的混混,开始为非作歹,收保护费、抢小商贩的钱、调戏路过的姑娘。
每次闯了祸,都有他老子出面替他擦屁股,花钱打点关系,把事情压下去。久而久之,他更是有恃无恐,觉得在林城这片地界上,没有他不敢做的事,没有他摆不平的麻烦。
可这一次,他派出去打探消息的瞎眼母狗,却成了真的“瞎眼母狗”。不仅没能把他父母的消息带回来,没能让他老子及时出面疏通关系,反而把一大群荷枪实弹的公安引到了他们的藏身之处。想到这里,杨威的心里就涌起一股滔天的恨意。
“我日你先人板板的唐忠!老子非要杀了你龟儿子不可!”他咬着牙,在心里恶狠狠地发誓,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眼神里布满了血丝,像一头被逼到绝境的野兽。
这次他栽了这么大的跟头,在林城经营多年的团伙几乎被连根拔起,手下的兄弟要么被抓,要么四处逃窜,他自己也成了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
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因为唐忠那个龟儿子!要不是他非要把那个姓姚的女人带回来,怎么会惹出这么多事端?怎么会惊动公安,把他们逼到这个地步?
杨威越想越恨,胸口的怒火几乎要喷薄而出。他甚至已经在盘算,要是这次能侥幸逃出去,一定要让唐忠付出最惨痛的代价,不仅仅是让他的两个妹妹去火车站接客那么简单,他要一点点折磨唐忠,让他生不如死。
可笑的是,到现在为止,他也没有把怀疑的目光投向唐哲。
在他眼里,唐哲不过是唐忠身边一个不起眼的小跟班,胆小懦弱,根本没那个胆子和能力跟他作对,更没本事策划这么一场针对他的抓捕行动。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这次栽跟头,真正的幕后推手,正是这个他从未放在眼里的唐哲。
他杨威的人,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为了给黄军报仇,也为了维护自己在团伙里的威信,他才下令去打砸刘绍明和杨通华开的那个小小的录像厅。
在他看来,刘绍明和杨通华就是两个外地来的穷小子,在林城根本没有任何根基,没有任何背景,打了就打了,砸了就砸了,他们也只能自认倒霉,忍着不敢吭声。
可他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件在他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竟然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酿成了无法收拾的局面。
更让他想不通的是,黄军为什么会得罪歪三。歪三是什么人?那可是林城道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手眼通天,就算是省里的一些领导,也要给他几分面子,不敢轻易得罪。
黄军不过是他手下的一个小喽啰,要钱没钱,要势没势,怎么就敢去招惹歪三那样的狠角色?怎么就和歪三过不去了?
这个问题,他之前也问过黄军无数次。可是连黄军自己也不知道,他到底哪里得罪了歪三,不过自从被打了之后,他便再也没有去过学校,平日里他在学校扯着杨威的皮,得罪了不少人,到底是谁和歪三有关系,他根本不知道,也根本无法给出杨威想要的答案。
可现在再想这些,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耳旁的风呼呼作响,像无数只鬼怪在尖叫,刮得他脸颊生疼。
他的脚底下像是上了发条一样,完全不听大脑的指挥,只顾着一股脑地往前奔跑。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喉咙里像是要冒火一样,火辣辣地疼。
身上的力气在一点点流失,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每跑一步都异常艰难。可一想到停下来就会被公安抓住,想到游街示众的屈辱和公审后的惨状,他浑身就又莫名地充满了力气,咬着牙,拼命地往前冲。
他不敢回头,不敢看身后追赶的公安,只能死死地盯着前方漆黑的道路,像一头亡命的野兽,在黑暗中寻找着一线生机。
跑了大概一百多米,身后突然传来了狗叫声。那狗叫声尖锐而凶狠,离他越来越近,仿佛下一秒就要扑上来,咬断他的喉咙。杨威的心脏猛地一缩,吓得魂飞魄散,连头也不敢回,脚下的速度又加快了几分。
第793章 掉到猪圈里
就在这时,他看到路边有一道两米多高的围墙。这是附近一家废弃工厂的围墙,墙头上长满了杂草,有些地方的砖石已经松动脱落。杨威没有丝毫犹豫,连忙加快脚步冲到围墙边,双手紧紧攀住墙头上的杂草和砖石,双脚在墙面上用力一蹬,使出全身的力气往上爬。
墙面上的砖石很滑,又有些松动,好几次他都差点掉下来。粗糙的砖石磨得他手心血肉模糊,疼得他龇牙咧嘴,可他根本不敢松手,只能死死地抓住每一个能借力的地方,拼命往上攀登。终于,他爬上了墙头,双腿骑在墙头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稍微缓了一口气。
还没等他喘匀气,就看到两个公安已经带着一条警犬跑到了围墙脚下。那警犬体型高大,毛色发黑,嘴巴里吐着长长的舌头,一双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凶狠的光,正不停地对着他狂吠,四肢刨着地面,一副随时准备扑上来的样子。
“站住!不许跑!再跑就开枪了!”其中一个公安停下脚步,从肩上取下枪来,双手紧紧握住,对准了骑在墙头上的杨威,语气严厉地呵斥道。那枪口黑洞洞的,在夜色中泛着冷光,让杨威的心里一阵发寒。
杨威却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他对着那公安冷笑了一声,脸上露出一丝不屑和疯狂:“老子又不是日龙包,你喊站住就站住?等你们来抓呀?做梦!”
说完,还没等那公安举起枪来,他猛地一低头,身子往前一扑,一下子就从围墙的另一边跳了下去。跳下围墙时,他的脚踝重重地崴了一下,钻心的疼痛瞬间传遍全身,让他忍不住闷哼了一声。可他根本不敢停留,强忍着脚踝的剧痛,一瘸一拐地穿过墙外边的马路。
马路上空荡荡的,没有一个行人,只有几盏昏黄的路灯,在黑暗中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将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他不敢回头看,只能一瘸一拐地拼命往前跑,很快就钻进了马路对面的一条狭窄巷道里。巷道里堆满了各种垃圾,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两侧的房屋破旧不堪,窗户里没有一丝灯光。
他在巷道里七拐八绕,很快就消失在了黑暗的深处。
围墙另一边的公安看到杨威跳了下去,连忙对着身边的警犬喊了一声:“追!”两位公安同志把那警犬抱到围墙上面,它从上面直接跳了下去,朝着杨威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两个公安也紧随其后,朝着巷道里追去。
黑暗中,警犬的狂吠声、公安的呵斥声、还有杨威一瘸一拐的脚步声,交织在一起,在寂静的夜色中显得格外刺耳。
杨威在巷道里拼命地奔跑着,脚踝的疼痛越来越剧烈,每跑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尖上一样。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胸口像是要炸开一样,浑身的汗水已经湿透了衣服,黏在身上,又冷又难受。
可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一旦停下来,就彻底完了。他只能咬着牙,忍着剧痛,在黑暗的巷道里不停地奔跑,像一条真正的丧家之犬,在绝望中寻找着那一丝渺茫的生机。
前面就是一条小河,虽然已经是冬天,这个时候他再也顾不得许多,强忍着脚上的痛,一头扎进了河里。
“他妈的,老子看你还怎么打骚(闻气味)。”
果然,那条警犬到了河边,一下子就失去了目标的气味,只能不停地在那里转着圈叫唤着。
“搞哪样了?”
“那家伙跳河逃走了。”
两位同志看着河面,举着手电筒晃了又晃,河的两边都是些杂草芦苇之类的,哪里还看得到他的身影?
“你带着阿彪继续追,我回去找支援。”
“好的。”
离他们两百多米的下游对岸,一个头从河水里冒了出来,他用手拨开眼前的杂草,长长呼了一口气,冬天的河水寒冷刺骨,冻得他打起了摆子,嘴唇也已经冻乌,全身不受控制地颤抖着。
再这样下去,就算不被抓到,冷也要冷死。
远处的电筒光线分成了两道,一道很快消失在了河岸边,而另一道在河边不停地晃动,由于距离太远,就算照过来,也是看不清楚他的。
他再次舒了一口气,抓住身边的一根芦苇,双手一撑就上了岸上,进了芦苇丛。
河边的芦苇只是顺着河道边七八米的范围内生长,出了芦苇地,就是一片开阔地,此时地里的小麦刚刚播种,还没有发芽,过了这片田地,就是一座山,山下零星地有几户人家。
杨威刚从水里出来,浑身都湿透了,寒风一吹,像是无数把刀把他身上的皮肉切开一般痛,一转头,视线被芦苇挡住,什么也看不见。
他也顾不得许多,立刻朝着对面的山上跑去,只要翻过那座山,山下就是一条铁路,每天都有几趟火车经过。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老子扒铁路。”
他心里这样想着,脚下也不敢停。
只要让他上了火车,就算再厉害的警犬,也拿他没有办法。
黔省都是以山地为主,开阔的平地很少,这里的一片开阔地,也是河道经年累月冲刷改道而形成的,并不宽,只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他就跑到了山脚下。
大晚上的没有任何光线,只能凭着记忆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
刚抓住树枝爬了没有多久,突然脚下一滑,突然感觉到失去了重心一般,人整个就从坡上滚了下去。
“哗啦……”
他能感受到自己摔到了一个房子样的东西上,瓦片被他身子砸得稀碎,散落一地,房子里的东西也被他惊醒,噜噜地发出叫声。
他这才发现,自己从上面摔下来,刚才摔倒在这个依山而建的猪圈里了。
听到响声,前面的房子里灯突然亮了起来,他还没有来得及爬起来,就见三四个人手里拿着棍棒往这边冲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还在骂:“是哪个没天良的狗东西,前几天来把我们家的狗偷走了,今天又想来偷猪?”
另一个老太太推开窗子,大声喊起来:“抓棒老二咯,快来人打棒老二咯!”
老太太的声音很大,听到她的喊声,原本没有几户人家的安静的村子,顿时像是炸了锅一样热闹起来,男人们从门后拿起锄头扁担就出了门,女人们则是把门紧紧关上,手里拿着菜刀保护着家里的老人小孩。
第794章 真的不是棒老二
夜色像化不开的浓墨,泼洒在连绵的山坳间。靠山屯这个小山村,平日里天一擦黑就静得能听见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家家户户早早熄灯睡下,只有几声犬吠偶尔划破夜空,旋即又被寂静吞噬。可今晚,一阵急促又尖利的呼喊声,却像村口那口老铜钟被猛地敲响,更似寂静山村里拉响的紧急警报,从村西头的山坡猪圈方向炸开,顺着风势,一下下撞在村子的每一间土坯房上。
“抓小偷!有小偷偷猪咯!”
呼喊声是村民李老三喊出来的。他今晚起夜,刚推开房门,就瞥见山坡方向有个黑影在猪圈附近鬼鬼祟祟,凑近了一看,那黑影竟在扒拉猪圈的土墙,嘴里还发出哼哼唧唧的声响。
李老三心里一紧,这阵子村里接连丢了十几条狗,家家户户都恨透了偷狗贼,没想到现在竟然有人胆大包天,敢来偷猪!他来不及多想,扯着嗓子就喊了起来,声音里满是愤怒和焦急。
这喊声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瞬间在村里激起了千层浪。原本熟睡的人们被猛地从睡梦中惊醒,屋里陆续亮起了昏黄的煤油灯。
“啥子事?啥子事?”
“是不是又有棒老二?”村民们的询问声、穿衣声、开门声交织在一起,原本寂静的山村瞬间热闹起来,却带着一股紧绷的怒气。
男人们几乎是下意识地抄起床边的扁担、墙角的锄头、门后的柴刀,有的甚至来不及穿好鞋子,光着脚就往山坡猪圈的方向跑。女人们则在门口踮着脚张望,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有的还抱着孩子,生怕出什么乱子。
不过短短几分钟,那个靠着山坡建起来的猪圈周围,就围上了十几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子。这些汉子常年在山里劳作,皮肤黝黑,筋骨结实,手里的农具被攥得紧紧的,眼神里的睡意早已被怒火取代,死死地盯着猪圈里那个蜷缩的身影——正是杨威。
这猪圈本就破旧,土墙被雨水冲刷得坑坑洼洼,茅草屋顶也塌了一半,里面养着几头肥猪,此刻正被吓得嗷嗷直叫,在狭小的空间里乱撞,把猪圈里的泥泞踩得四处飞溅。杨威就摔在猪圈最里面的角落,浑身沾满了猪粪和泥土,头发凌乱地贴在脸上,狼狈不堪。
“狗日的烂杂种!把我们寨上的狗都偷光了,现在又来偷猪!”一个满脸胡茬的汉子率先开口,他是村里的护林员王大胆,自家那条养了五年的黄狗上个星期刚被偷,说起这事就牙痒痒,手里的锄头柄被他捏得发白。
“真是不要脸!我们山里人辛辛苦苦喂头猪容易吗?要留着过年杀,给娃子们补身体的,你也敢来偷!”旁边一个穿着补丁棉袄的汉子接着骂,他叫刘老实,性格憨厚,可此刻脸上也满是怒气。
“打死他!打死这个小偷!留着也是个祸害,迟早还要来害我们!”人群里一个年轻汉子情绪激动,举起手里的扁担就要往前冲,被身边的人赶紧拉住了。
“别冲动!先问问清楚!”有人喊道,“报公安!把他抓进去坐牢,让他在里面好好反省!这种人太不要脸了,连猪都要偷!”
村民们七嘴八舌地吵着,你一言我一语,愤怒的声音在山坡上回荡。可仔细看就会发现,虽然人人都怒气冲冲,却没有一个人真的敢第一个上前对杨威动手。
黔省的农民,骨子里其实都很纯朴善良。他们世代在山里生活,遵循着“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道理,哪怕这个人犯了错,只要他能当面认个错,保证以后不再犯,大家多半都会爽快地给他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纯朴的山里人,不怕别人犯错,也愿意给犯错的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他们最痛恨的,是那种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的人。
这阵子村里的狗接二连三地被偷,村民们心里本就憋着一股火,现在杨威又找上门来偷猪,正好撞在了枪口上,这才让大家如此愤怒。
此刻的杨威,早已没了之前的嚣张气焰。他从山坡上摔下来的时候,原本就受伤的脚踝被狠狠崴了一下,现在疼得钻心,根本站不起来。腰也重重磕在了猪圈的石头上,像是断了一样,稍微动一下就剧痛难忍。手上被猪圈顶上掉下来的瓦片划开了好几道口子,鲜血混着泥土往下流,头上也被砸破了皮,温热的血液顺着脸颊滑落,滴进眼睛里,又辣又涩,让他睁不开眼。
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人,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愤怒的神情,手里的农具在月光下泛着冷光,杨威只觉得心胆俱裂,浑身的血液都像是凝固了。他原本就面如土色,此刻更是惨白得像一张纸,嘴唇哆嗦着,连话都说不连贯了。
“爷……爷爷、叔……叔叔们,我是路过的,真的是路过的!”杨威挣扎着,从泥泞里爬起来一点,直接跪在了猪圈里,不停地磕头求饶,额头撞在泥泞的地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我……我没有走过这条路,不小心踩空了才摔下来的,我真不是小偷!真的不是!求你们了,我真的不是棒老二呀!”
他一边求饶,一边不停地往后缩,想要远离这些愤怒的村民,可猪圈就那么大,他根本无处可逃。此刻的他,哪里还有半分之前当大哥的威风,活脱脱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老鼠,只能靠卑微的求饶祈求一线生机。
“老子信你妈的邪哦!”王大胆忍不住骂了一句,往前迈了一步,指着杨威的鼻子说道,“没有被抓之前,你不是棒老二;被抓到了,你就成路过的了?哪有这么好的事!”
“就是!你说你是路过的,谁信啊?”刘老实也跟着说道,“你要是路过的,怎么会跑到人家猪圈里去?我看你就是故意来偷猪的!”
“你们信他,还是信我是秦始皇?”人群里一个年轻汉子打趣道,话语里满是不屑,引得众人一阵附和。
“不要听他在这里逼胯卵胯地狡辩!先打了再说,让他知道我们靠山屯的人不是好欺负的!”之前那个情绪激动的年轻汉子再次喊道,这次没人再拦着他。
第795章 陌生人进寨
几个人一拥而上,一把揪住杨威的衣领,像拖过年猪一样,把他从已经被压塌房顶的猪圈里拖了出来,“噗通”一声丢在外面的泥地里。
还没等杨威反应过来,拳头、扁担就像雨点一样落在了他的身上。
杨威长这么大,从来都是被别人捧着、敬着的,父母把他宠得像个小祖宗,别说打了,就连一句重话都舍不得说。后来他在道上混,手下的人更是对他唯命是从,谁敢动他一根手指头?他哪里受过这样的毒打?
一开始,杨威还想挣扎,嘴里不停地喊着“别打了!别打了!我错了!”,可他的挣扎在这些常年劳作的村民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很快,他就被打得没了力气,只能蜷缩在泥地里,双手抱着头,任由拳头和扁担落在自己身上,发出一声声痛苦的惨叫。
哪怕他之前是一只威风凛凛的老虎,现在落了难,也只能像一只死狗一样被人随意打骂。不过,这些村民虽然痛恨强盗棒老二,恨不得把杨威往死里打,但长期以来的法治教育,还是让他们牢牢记住了四个字——杀人偿命。
他们心里清楚,教训教训这个小偷可以,但绝对不能出人命。所以,他们虽然不停地打着杨威,可下手的地方和下手的力度都控制得非常好。拳头都落在了后背、大腿这些肉多的地方,扁担也只是抽在胳膊和臀部,避开了头部、心脏这些致命的要害。
杨威只觉得身上疼痛难忍,像是被火烧、被刀割一样,每一拳、每一扁担落下,都让他眼前发黑,可却始终没有伤到致命处。
打了大概十来分钟,杨威的惨叫声渐渐低了下去,最后彻底没了反应,像一摊烂泥一样趴在泥地里,一动不动,看上去就像死了一样。
一个年纪稍大的中年汉子走上前,伸出手指,在杨威的鼻子处探了探,感觉到还有微弱的气息,心中顿时松了一口气,站起身对众人说道:“还好,还有气。”
之前那个喊着要打杨威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叫贱狗。他看到杨威不动了,还不解气,骂道:“这个烂杂种,打死了也是他活该!二伯爹,你让开,我再打他一扁担,替我的大白狗报仇!”说着,他就举起了手里的扁担。
他二伯爹连忙站起身,一把拦住了贱狗,严肃地说道:“贱狗,你不要乱说!这种祸害,你就算打断他一条腿,哪怕把他打个半死,只要交给公安,他还有一口气都行。可要是真把他打死了,那就是杀人偿命!你龟儿子上有老下有小的,为了这种烂蛇一样的人赔上自己一条命,值得吗?”
贱狗哼了一声,不服气地把扁担放了下来,可眼睛里还是满是怒火:“二伯爹,这种棒老二,打死就打死了,有什么大不了的!狗日的,我家养了十几年的大白狗,就被他们这些偷狗贼偷去吃了!那大白狗那么通人性……呜……”说到这里,贱狗的声音哽咽了起来,竟然忍不住哭了出来。
听到贱狗的话,周围的村民们也都沉默了。这个寨子里原本是家家养狗,但是不到半年时间,全寨子里十几条狗,全都不见了。
在艰苦的岁月里,没有人愿意家里多添一张嘴。
但是狗不一样,越是贫穷的地方,越容易滋生出小偷这样的烂蛇,只要有狗,大家晚上睡觉都会放心一些,不管什么动静,只要狗一叫起来,就像是拉响了警报一样,主人家就会起床查看。
狗在农村并不是牲畜,而是家里的一员,陪着大家度过了很多日子,通人性、懂感情。想到自己丢失的狗,村民们心里的怒气又涌了上来,看向杨威的眼神更加凶狠了。
就在这时,一个刚从村里赶过来的村民,指着不远处的山坳喊道:“你们看!对面山坳那里有手电光!还有狗叫声!”
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几道手电光在黑暗中晃动,像是鬼火一样,隐隐约约还能听到几声狗叫,顺着风势传了过来。
“这大半夜的,怎么会有手电光?”王大胆皱起眉头,疑惑地说道。
“你们说,会不会是他狗日的同伙?”刘老实压低声音,小心翼翼地说道,“说不定他还有帮手,在附近接应他,看到他被我们抓住了,想过来救他?”
这话一出,村民们顿时紧张了起来。大家纷纷举起手里的农具,警惕地看向那几道手电光的方向。原本围在杨威身边的人,也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形成了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既防备着远处的手电光,又盯着地上的杨威,生怕他趁机逃跑。
贱狗他二伯爹的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他沉声道:“大家都小心点!贱狗,你去村口喊几个人过来帮忙,把这里守住!其他人都不要乱动,先看看情况再说!要是真的是他的同伙,我们可不能让他们跑了!”
贱狗抹了抹眼泪,用力点了点头:“好!二伯爹,我这就去!”说完,他转身就往村里跑,脚步又快又急。
贱狗他二伯爹又站在院坝里看了一会儿,说道:“那些人一定不是他的同伙,你们把家什都收起来,如果是他的同伙,哪里敢这么正大光明的打着手电筒来?”
一旁的年轻人立刻说道:“二伯爹,我也觉得不是他同伙,你说会不会是追山(打猎)的?”
“这个说不准,这些人也是,大晚上的吃饱了没事情干,还唤着狗出来追山,要是把人摔倒了多的都去了。”贱狗他二伯爹拉了条凳子坐下,把烟杆里的烟点起来,吧嗒吧嗒地抽了几口。
不多时,远处的人走得近了,贱狗嘿地一笑,说道:“二伯爹,好像是带盘盘帽的。”
“公安?你们谁去报的公安?”这一下,反而让大家都疑惑起来。
他们打“小偷”也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这么短的时间里,想要从这里去派出所都来不及,怎么那些公安突然如神兵天降一般,就到了眼前。
“你们有没有看到陌生人进寨子里?”大家还在疑惑的时候,已经走近了的一名公安同志看到这么多人大晚上还没有睡觉,也觉得有些奇怪,便开口问了起来。
第796章 人已经抓到了
贱狗一听“陌生人”三个字,脚步一下子顿住了,心脏“咚咚”地狂跳起来,手心瞬间冒出了冷汗。他心里比谁都清楚,公安找的这个陌生人,就是此刻正奄奄一息躺在自家屋后猪圈前烂泥地里的杨威。
他不知道这些公安找杨威做什么,是因为偷猪的事,还是有别的更严重的案子?一想到这里,贱狗就浑身发紧,心一虚,连忙悄悄的挪到了他二伯爹身后,探出半个身子,偷偷打量着那些公安,不敢出声。
二伯爹见贱狗这副模样,又看了看眼前的公安,瞬间就明白了大半。他之前还在担心是杨威的同伙来接应,现在看到公安,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了下来,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他连忙走上前,语气恭敬地说道:“同志,你们可算来了!我们刚抓到一个棒老二,不知道是不是你们要找的陌生人?”
“棒老二?”为首的公安眉头一挑,眼神瞬间变得警惕起来,朝着二伯爹投来询问的目光。“在哪里?带我去看看!”
“就在我家屋后的猪圈那边!”二伯爹连忙侧身引路,指着村子深处说道,“这小子大半夜的来偷猪,被我们寨上的人抓了个正着,刚教训了一顿,现在还在那儿呢。”
夜色更浓了,山间的风刮得更紧,吹得路边的树叶“沙沙”作响。公安们手里的手电筒在前面开路,照亮了脚下泥泞的小路,也照亮了路边低矮的土坯房。
很快,众人就来到了贱狗家屋后的猪圈旁。
一到地方,大家就看到杨威已经被捆成了一团,像个粽子似的跪在地上。
原来,之前那两个捆他的年轻人,见杨威一动不动,怕他趁外面混乱的时候逃跑,又好奇外面的动静,就从旁边的牛圈旁找来了拴牛用的粗棕索子。
这棕索子又粗又结实,两个年轻人你一下我一下地,把杨威捆得结结实实,连胳膊都动弹不得。杨威膝盖跪在冰冷的泥地里,硌得生疼,头顶着地,屁股高高撅起,浑身的泥污混着额头上渗出的血迹,样子又可笑又狼狈,嘴里还时不时地发出几声微弱的呻吟。
那公安同志手里的手电光直直地照在杨威的脸上。强光之下,杨威的眼睛下意识地眯了起来,露出了他鼻青脸肿的模样——脸颊高高肿起,嘴角破了个口子,渗着血丝,额头上的伤口还在慢慢渗血,头发被泥污粘成一绺一绺的,狼狈不堪。公安看不清楚他的全貌,伸出脚,在他的屁股上轻轻踢了一下。
杨威被这一脚踢得重心不稳,“噗通”一声侧倒在泥地里。他挣扎了几下,却因为被捆得太紧,根本爬不起来。
当他看清眼前站着的是公安时,原本麻木的眼神瞬间有了波动,紧接着,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哀求声:“同、同志……救命……救我……”他的声音又干又哑,像是被砂纸磨过一样,带着浓浓的哭腔。
“叫什么名字?”公安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语气冰冷,没有丝毫同情。
杨威听到问话,身子猛地一颤,嘴唇哆嗦着,支支吾吾了半天,却迟迟说不出一个字来。他心里清楚,一旦说出自己的真名,等待他的就是彻底的毁灭。
可要是不说,这些公安肯定不会放过他。他犹豫着,眼神里充满了挣扎和恐惧,额头上的冷汗混着血迹,顺着脸颊滑落,滴进了身下的泥地里。
那公安见他不肯说,也不着急,只是冷冷地盯着他。周围的村民们也安静了下来,都好奇地看着杨威,想知道这个偷猪贼到底是什么来头。
杨威被看得浑身不自在,心里的恐惧越来越深,嘴巴张了又张,还是说不出话来。
公安看了他一眼,见他湿淋淋、脏兮兮的一身,身上还有明显的打斗痕迹,心里早就明白了七八分。他不再追问,转身走出了后院,来到院坝上,朝着远处大喊一声:“人在这里,已经被抓到了!”
这一声喊,像一颗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面,瞬间打破了山村的宁静。原本分散在田坝里、山路上排查的公安干警们,听到喊声后,立刻朝着贱狗家的方向涌了过来。
一时间,脚步声、手电筒的晃动声、警犬的低吠声交织在一起,贱狗家的院坝里瞬间变得热闹起来,挤满了穿着制服的公安。
听说来了公安,还抓到了坏人,原本躲在家里不敢出门的女人和孩子们也按捺不住好奇心,纷纷打开了房门。
女人们有的抱着孩子,有的手里拿着煤油灯,有的打着自制的亮花稿,有的干脆摸着黑就往贱狗家跑。
一时间,通往贱狗家的小路上挤满了人,大家都兴冲冲的,像是赶庙会一样——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抓到坏人可是比看电影还过瘾的新鲜事。
“同志,这个就是那个偷猪的坏人吧?”一个老大娘抱着孙子,凑到公安身边,指着被捆在地上的杨威,好奇地问道。
“同志,他是不是还偷了我们寨上的狗啊?前阵子我们家的大黄狗就丢了,肯定是他偷的!”一个中年汉子紧跟着问道,语气里满是愤怒。
“对!我们家的狗也丢了!同志,一定要严惩这个坏种!”
“他犯了什么大案子啊?怎么来了这么多公安?”
村民们七嘴八舌地问着,你一言我一语,把几个公安围得水泄不通。带队的公安见状,连忙分了两个人出来维持秩序,大声说道:“大家不要挤,不要吵!这个人涉嫌多项违法犯罪,我们是来抓捕他的,后续会依法处理!”
听到“涉嫌多项违法犯罪”,村民们都愣住了,随后议论得更厉害了。原本以为只是个普通的偷猪贼,没想到竟然是个大案要犯,大家看向杨威的眼神里,又多了几分敬畏和后怕。
就在这时,一个身材高大、眼神锐利的公安走到杨威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声音洪亮地吼道:“杨威,这次看你往哪里跑!”
第797章 漏网之鱼
“杨威”两个字像一道惊雷,劈开浓重的夜色,狠狠砸在杨威的心上。他浑身猛地一颤,像是被电流击中般,原本嘶哑微弱的哀求声瞬间戛然而止,喉咙里只余下干涩的气音。沾满泥污的手指下意识蜷缩,深深抠进身下的烂泥里,指甲缝里都嵌满了黑褐色的污垢。
他缓缓地抬起头,浑浊的眼睛在手电强光的照射下眯成一条缝,眼底满是难以置信的惊愕,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真名会被眼前的公安一口叫破。
之前所有的侥幸、伪装、挣扎,在这两个字面前都成了徒劳的笑话。当他看清带队公安那张冷峻的脸——那是多次出现在林城扫黑通告上的面孔,最后一丝侥幸心理也如被狂风席卷的残烛,彻底熄灭。
眼神里的慌乱与挣扎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深入骨髓的绝望,像潮水般将他彻底淹没。他的嘴唇控制不住地哆嗦着,上下牙齿打颤,发出细微的碰撞声,喉咙里像是堵着一团湿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此刻他心里清清楚楚,自己经营多年的一切都完了,那些财富、势力、嚣张气焰,全在这一瞬间化为泡影,等待他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
围观的村民们也炸开了锅,纷纷交头接耳。“原来他叫杨威啊!”“听着像是个惯犯,怪不得来了这么多公安!”“肯定不止偷猪偷狗这点事,不然能惊动县上的公安同志!”议论声此起彼伏,落在杨威耳朵里,每一句都像是在凌迟他仅存的体面。
带队的公安见他失魂落魄、一言不发,上前一步,膝盖微蹲下身,视线与杨威平齐,锐利的目光死死锁住他的眼睛,语气冷得像山间的寒夜,厉声质问道:“说吧,唐忠跑哪里去了?”
“唐忠”二字刚落,杨威原本死寂绝望的眼神瞬间被点燃,迸发出近乎疯狂的凶狠。他的眼睛猛地瞪圆,布满了交错的血丝,像一头被彻底激怒的困兽,额头上的青筋根根爆起,顺着脸颊蜿蜒而下,与脸上的血污交织在一起,模样狰狞可怖。
他猛地发力挣扎,肩膀剧烈扭动,想要挣脱棕索子的束缚扑上去,仿佛要将所有的怨恨都倾泻在唐忠身上。
可那拴牛用的棕索子又粗又结实,早已将他捆得密不透风,任凭他如何挣扎,也只是徒劳地带动身体在泥地里翻滚,溅起一身污浊的泥浆。
“同、同志,我也是被他龟儿子害的!”杨威的声音嘶哑得如同被砂纸磨过,带着破音,满是刻骨的愤恨,“都是他!要不是他弄来那个姓姚的女人,我也不会落到这个地步!我要是知道他在哪里,非要扒了他的皮,弄死他个狗杂种!”
他一边嘶吼,一边不停扭动,额头上的伤口被扯裂,鲜血混着汗水、泥浆,在脸上冲出一道道狰狞的痕迹。
带队的公安冷冷地看着他,眼神里没有丝毫波澜。多年的办案经验让他一眼就看出,杨威此刻的愤怒是真的,但也确实不知道唐忠的下落。他缓缓站起身,拍了拍裤腿上沾染的泥点,对身边两名干警沉声吩咐道:“把他带走。”
两名干警立刻上前,像拎小猪似的,把他一把揪了起来,押着就走。
杨威还想做最后的挣扎,他猛地抬起头,试图用头去撞击身边的公安,却被对方眼疾手快地一把按住肩膀。那双手力道极大,像铁钳般死死将他的手反剪在背后,头低得只差碰到地上,这样的动作,任他怎么挣扎都是徒劳,只能靠着惯性往前走。
杨威的脚踝早已肿得老高,每动一下都钻心的疼,腰腹也因之前的摔打隐隐作痛,根本无法直立身体,只能被公安半拖半架着往前挪动。
他的鞋子早已陷在泥地里丢失,光脚踩在冰冷的地面上,沾满了碎石与泥污,却丝毫感觉不到疼痛——比起心里的绝望与愤恨,身体的痛楚早已不值一提。
他一边被拖拽着往前走,一边还在不停地咒骂唐忠,污言秽语混杂着嘶哑的喘息,在寂静的山村里回荡,渐渐随着脚步远去,最终被山间的寒风吞噬,消失在沉沉夜色中。
公安走了之后,村民们还站在贱狗家的院坝里,意犹未尽地议论着刚才的场面。“没想到这杨威是个大案要犯,还好我们及时抓住了他!”
“以后咱们寨上总算能清净了,再也不怕狗和猪被偷了。”
女人们抱着孩子,男人们扛着农具,渐渐散去,煤油灯与亮花稿的光芒在小路上摇曳,像一颗颗散落的星辰,最终陆续熄灭在各家各户的门口。
山间的风依旧在刮,掠过树梢发出沙沙的声响,只是这一次,风里再没有了之前的紧张与恐惧,只剩下小山村褪去喧嚣后,独有的安宁与静谧。
而在林城的另一头,与山村的宁静截然不同,铁道旁的风裹挟着煤尘与寒意,呼啸而过。一辆运煤的火车正朝着不知名的远方疾驰,车轮与铁轨碰撞,发出“哐当哐当”的沉闷声响,在黑夜里格外刺耳。火车的货厢里,黑乎乎的煤堆连绵起伏,像一座座小型的黑山。
唐忠蜷缩在货厢最角落的位置,浑身沾满了细密的煤尘,脸上、头发上、衣服上,全是黑乎乎的一层,只剩下一双眼睛还能透出些许光亮,与身边的煤炭几乎融为一个颜色。
他微微弓着背,双手紧紧抱在胸前,试图抵御货厢里的寒风,身体随着火车的颠簸不停晃动,疲惫得几乎要晕厥过去。
前方开向哪里,他根本不知道,也不敢去想。他只知道,自己必须离开林城,离得越远越好。此刻他的心脏还在狂跳,耳边仿佛还回荡着公安的呵斥声、同伙的惨叫声,那种濒临绝境的恐惧,还牢牢攫住他的神经。
他能逃出来,全凭一时的侥幸与果断。今天下午,他原本在火车站附近晃悠,却无意间看到远处的巷口,几名公安正将他们团伙的人一个个按在墙上,被棕索子像捆粽子似的捆了一排。
他才发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火车站有一个唯一的好处,那就是与其他来林城的人一样,是一个陌生面孔,没有多少人注意到他,这一刻,他成了一条真正的漏网之鱼。
第798章 逃亡
那一刻,他吓得魂飞魄散,浑身的血液都几乎凝固。
他太清楚杨威团伙的罪行,一旦被抓,等待他的绝不会是轻罚,轻则蹲十几年大牢,重则可能还要去偏远矿区服苦役,一辈子都别想出来。与其被抓住送去挖矿,倒不如拼一把,说不定还能逃出生天。
唐忠不敢有丝毫停留,立刻低下头,混进围观的人群里,故意学着旁人的样子指指点点,装作看热闹的路人,以此掩饰自己的慌乱。他的手心全是冷汗,后背也被汗水浸湿,紧紧贴在身上,却不敢擦拭分毫,生怕引起旁人的注意。
趁着公安忙着押解犯人、维持秩序的间隙,他悄悄挤出人群,像一只受惊的老鼠,沿着火车站的围墙快速逃窜。他对林城并不熟悉,唯一熟悉的就是火车站这一带的地形——哪里有缺口,哪里有铁丝网,哪里的监控是坏的,他都烂熟于心。
他绕到火车站后方,找到一处铁丝网的破损处,那里的铁丝早已生锈断裂,只余下几根孤零零的铁刺。他不顾手掌被铁刺划破,用力扒开铁丝网,钻了过去,手掌上的伤口渗出血迹,沾在黑乎乎的衣服上,瞬间就看不见了。
穿过铁丝网,就是延伸向远方的铁道。他不敢停留,沿着铁道旁的小路拼命往前跑,脚下的碎石硌得脚掌生疼,肺里像是要炸开一样,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喉咙里满是铁锈味。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只知道拼命逃离那个是非之地,直到双腿发软,几乎要支撑不住身体。
就在他快要虚脱的时候,远处传来了火车的鸣笛声,伴随着车轮与铁轨碰撞的声响,越来越近。他抬起头,看到一道刺眼的灯光划破黑夜,一辆运煤火车正朝着他的方向驶来。那一刻,他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什么也顾不上了,甚至来不及看清火车的行驶方向,就立刻调整呼吸,朝着火车驶来的方向冲了过去。
火车的速度越来越快,气流裹挟着煤尘扑面而来,打在脸上又疼又痒。唐忠咬紧牙关,拼尽全身最后的力气,跟着火车奔跑,脚步踉跄,好几次都差点摔倒。他盯着货厢边缘的栏杆,在火车经过身边的瞬间,猛地伸出手,死死抓住了栏杆。
栏杆上的煤尘簌簌掉落,硌得他手掌生疼,他咬紧牙关,双腿用力蹬地,借着惯性,一点点爬上了货厢。刚一钻进煤堆,他就再也支撑不住,重重地倒在煤炭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浑身的肌肉都在剧烈颤抖,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煤堆里的煤块硌得他浑身难受,细小的煤尘钻进鼻腔和喉咙,让他忍不住咳嗽起来,咳嗽声在空旷的货厢里回荡。他蜷缩在角落,看着货厢外飞速倒退的黑暗,心里一片茫然。未来在哪里,他不知道;杨威会不会把他供出来,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
火车依旧在疾驰,朝着未知的远方奔去,将林城的喧嚣与危险远远抛在身后。唐忠闭上眼,疲惫与恐惧交织在一起,在颠簸的火车上,渐渐陷入了半梦半醒的状态,唯有紧握的双手,还在昭示着他求生的欲望。而他不知道的是,一场针对他的追捕,早已在林城悄然展开。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吕兵才来医院,唐哲对姚瑶不感冒,心中有气,沈月见她实在可怜,便请了假来照顾她。
姚瑶面对着沈月,心中感慨万千。
如果当初自己不那么冲动,不在吴莲芯的蛊惑下向唐哲提出退婚,那么现在沈月能享受到的一切,都应该是她姚瑶的。
心中虽然恼恨,却也无可奈何,想着现在这残花败柳的身子,要是让老家的人知道了,她今后再也嫁不出去。
虽然沈月在旁照顾她,却更使得她内心难过。
吕兵推门进来的时候,看到沈月正在给姚瑶剥柑子,见有人进来,沈月连忙看向门口:“吕局长,您怎么有空过来?”
吕兵笑了笑,说道:“杨威那一伙人,除了唐忠,其他人已经被一网打尽了。”
沈月听了,非常高兴,放下柑子,拉着姚瑶的手说道:“姚瑶,你听到了吗?欺负你的那些人都被抓起来了。”
姚瑶眼角流下了泪水,也不知道是高兴还什么原因。
吕兵问道:“小唐呢?”
沈月摇了摇头,说道:“他在忙店里的事情,估计这会儿在喷泉那边吧。”
“哦?他还开得有店?”吕兵问道:“在喷泉什么地方?”
沈月给他说了地址,吕兵点了点头,说道:“那行,我先去找他。”说完转身出了病房,顺便把门给带上。
唐哲、申二狗还有王亚新刚吃过饭,正坐在一起商量着开业的事情,田国强已经出发去羊城了,一来一回估计又得十来天,等他回来,店里的货已经铺得差不多,年前选个日子开业是最好不过的。
正聊着,就见吕兵笑嘻嘻地走了进来。
“小唐,不错呀,搞这么大一个百货商场,你这是要和国营商场搞竞争哈?”
唐哲见是吕兵,有些意外,但转念一想肯定是沈月告诉他的地址,连忙把他请过来坐下,笑着回道:“吕局长,有竞争才有市场嘛,市场经济讲究的就是多元化。”
闲谈了几句,吕兵说道:“杨威那一伙人已经被抓住了,他们也承认了刘绍明和杨通华是他打的,不过和你没有半点关系,听说之前他有个叫黄军的小弟,和杨通华有点过节,打听了好久,听说杨通华和刘绍明不摆摊,开起了录像厅,就纠集了一帮人去教训了他们两个一下,我也问了杨威,他们对你完全不了解,更不认识。”
唐哲哦了一声,这个结果,和他猜想的差不多,说了几声谢谢。
吕兵继续说道:“不过,昨天晚上还跑了一个人。”
唐哲一下子明白了,吕兵来找他,并不是告诉他杨威和刘绍明、杨通华之间的过节,而是为了唐忠而来。
第799章 往外逃
吕兵指尖夹着一支未点燃的香烟,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沉默片刻后,果然开口问道:“唐忠和你是亲堂兄弟,这次没有抓住他,你觉得他会躲在哪里?”
王亚新见吕兵有正事要问,便自觉地去了前面的市场里面,唐哲仰头看着天空,乌云越来越厚,嘴里哈出的气也成了白雾,天是越来越冷了,晚上估计得下凛。
他缓缓收回目光,语气笃定地说道:“唐忠这个人看着表面怯懦,说话都不敢大声,可骨子里胆子大得很,而且做事毫无底线,只要能保命,什么缺德事都做得出来。如果他还没得到杨威被抓的消息,没察觉风头不对,也许还会藏在林城的某个角落里,侥幸等着风声过去。”
吕兵闻言缓缓点头,将手中的香烟放在桌角,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击着,语气中带着几分无奈:“从昨天晚上杨威落网开始,我们就立刻封锁了进出林城的大小交通要道,高速路口、国道、甚至乡间小路都安排了警力值守排查。火车站及周边的旅馆、网吧、出租屋,我们也派人逐间仔细搜查过,连货运站的货箱都没放过,可一直没发现他的半点踪迹。”
“这倒不意外。”唐哲放下搪瓷杯,指尖摩挲着杯沿,继续分析道,“唐忠来林城虽然有几个月了,但他性子孤僻,没什么朋友,长期出没的地方就只有火车站那一片,靠帮人搬运行李、偶尔做点零工混日子。如果火车站周边搜不到,依我对他的了解,他很有可能会躲进附近的山里。”
“山上?”吕兵猛地抬起头,脸上满是疑惑不解,身子不自觉地前倾了几分,“大冬天的,山里天寒地冻,到处都是积雪,躲在那地方吃没吃的、穿没穿的,就算不被饿死,也得被冻僵啊。”在他看来,正常人绝不会选择这样的绝境藏身。
唐哲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眼神中带着几分对山林的熟稔:“吕局长,您从小没在山里待过,不知道山里的门道。谁说山上就没有吃的?”
吕兵闻言顿时来了兴致,索性从凳子上欠起身,头朝前凑了凑,眼神专注地盯着唐哲,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唐哲见状,继续缓缓说道:“我们老家世代都生活在山里,山里的孩子打小就跟着大人学本事,像是下套索、设陷阱、辨认野菜野果,几岁的娃娃就已经摸得门清。而且一旦进了山,找个背风的山洞或者搭个简易的棚子,捡些干柴生火就能取暖,饿了既能打猎,也能挖野菜充饥,撑个十天半个月不成问题。”
“小唐,你说打猎我还信,山里总有些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动物能凑活。可大冬天的,草木都枯萎了,哪里来的野菜?”吕兵不由得笑了起来,语气中带着几分不以为然,觉得唐哲这话有些夸张。
唐哲也不反驳,只是轻声笑道:“吕局长有所不知,山里的冬天同样有不少能吃的野菜。像是脚板苕、野山药,都埋在土里,只要顺着藤叶或者凭着经验找,一挖一个准。实在找不到这些,还有葛根、红籽,甚至一些树皮都能用来充饥。唐忠打小在山里长大,这些求生的本事他比谁都熟练。”
听到这里,吕兵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无踪,脸色一下子暗了下来。他出生于干部家庭,从小在县城里长大,锦衣玉食,从未体验过山里的生活,对山林里的生存技巧一窍不通。先前他还觉得唐忠无处可藏,如今听唐哲这么一说,才意识到自己低估了对手。他立刻站起身,语气急促地说道:“谢谢你,唐哲同志,我现在立刻赶回去,马上安排人手上山搜索。”
“吕局长,等一哈。”唐哲连忙伸手叫住了他,语气中带着几分急切。
吕兵的脚步猛地顿住,转过身疑惑地看着他:“怎么了?难道还有什么问题?”此刻他满心都是尽快抓住唐忠,生怕多耽搁一秒,对方就会跑得更远。
唐哲摆了摆手,示意他稍安勿躁:“我还没有分析完,唐忠的行踪不能只按这一种情况判断。”
吕兵这才猛然想起,唐哲先前说的只是一种假设,连忙压下心中的急躁,讪讪地笑了笑,拉过旁边的板凳重新坐了下来,语气诚恳地说道:“是我太急了,你继续说,我仔细听着。”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轻轻推开,申二狗端着一个冒着热气的搪瓷杯走了进来,杯沿还沾着几点茶渍。他脚步放得很轻,走到吕兵面前,恭敬地将茶杯递过去:“吕局长,您喝口茶暖暖身子,慢慢听。”
吕兵伸手接过茶杯,指尖传来阵阵暖意,他对着申二狗点了点头,语气温和地说了声“谢谢”,随后将茶杯放在桌角,目光重新落回唐哲身上,神情比之前沉稳了许多。
申二狗又转身给唐哲泡了一杯热茶,茶叶在热水中缓缓舒展,散发出浓郁的茶香。唐哲接过茶杯,对着申二狗摆了摆手:“二狗,这里没你的事了,你先去忙吧。”申二狗应了一声,轻轻带上房门退了出去,办公室里又只剩下唐哲和吕兵两人。
吕兵看着杯中翻滚的茶叶,忍不住又催促道:“你快说下去呀,真是急死人了。这唐忠一日不抓到,我心里就一日不踏实。”
唐哲看着他那急吼吼的模样,不由得又笑了起来,指尖轻轻敲了敲桌面,语气变得严肃了几分:“但如果唐忠知道,杨威他们被抓完全是因为姚瑶的事情,和他之前做的那些事无关,那他肯定不会再待在林城,早就想方设法逃离了。”
“你就这么肯定?”吕兵皱起眉头,语气中带着几分质疑,“就算他知道原因,林城已经被我们全面封锁,他又怎么可能轻易逃出去?而且他在林城之外也没什么可靠的落脚点。”
唐哲摇了摇头,语气笃定地说道:“吕局长,您还是不了解唐忠。他这个人看着粗鲁莽撞,实则心思极细,而且最是惜命。如果他知道杨威落网和自己有关,就不会冒着被搜捕的风险藏在林城,更不会躲进山里受那份罪。他一定会想办法钻我们封锁的空子,往外地跑。”
第800章 分析
吕兵的眉头越皱越紧,手指无意识地攥紧了拳头,指节泛出青白。他盯着桌面的木纹,脑海里快速复盘着之前的排查部署,不得不承认唐哲的分析戳中了要害——自己先前只盯着“唐忠畏罪藏躲”这一种可能,完全忽略了他惜命且心思缜密的性格,更没考虑到他过往的人脉和对地形的熟悉度。
他抬眼看向唐哲,语气里少了几分急躁,多了几分恳切:“那依你之见,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一边派人上山搜索,一边继续加强交通要道的封锁?”
“没错。”唐哲点了点头,将茶杯往桌中间推了推,语气沉稳地拆解道,“我们必须做两手准备,双管齐下才不会漏过任何机会。一方面,要抽调熟悉山地环境的本地民警,带上警犬和防寒、急救装备,对林城周边的青龙山、凤鸣岭这几座大山进行拉网式搜索。重点排查那些背风的山洞、早年猎户遗弃的棚屋,还有山坳里的废弃煤窑,这些都是容易藏身的地方。另外务必叮嘱同志们,唐忠打小就会设陷阱,手里说不定还藏着柴刀、铁棍之类的凶器,搜索时一定要结伴而行,千万不能大意,别让自己受伤。”
“另一方面,立刻提审杨威,撬开他的嘴。不仅要问清楚他有没有把被抓的原因泄露给唐忠,还要查他们最近一次联系是什么时候、说了些什么,唐忠有没有透露过自己的落脚点或者逃跑计划。同时,要加派人手在火车站、汽车站周边蹲守,尤其是那些常年在站外揽活的货运车主,他们常年跑长途,门路杂,很可能会收好处帮唐忠偷渡出去。还要马上发协查通报,联系周边市县的警方,请求他们协助排查辖区内的小旅馆、工地宿舍,一旦发现唐忠的踪迹,立刻通报我们。”
吕兵一边听着,一边不停地点头,手里无意识地摩挲着搪瓷杯的杯壁,原本混乱的思路渐渐清晰,心头的焦躁也消散了大半。他正想开口表态,就见唐哲又补充道:“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唐忠在火车站混了几个月,对那里的调度、车次时间摸得门儿清,他要是想外逃,很可能会冒险爬货运火车。货运车厢大多偏僻,人少杂乱,就算被铁路工人看到,也只会当他是逃票混车的流浪汉,不会多想。而且火车一旦开动,他只要钻进车厢深处,或者在中途站点换一节车厢,就很容易混在人流里脱身,比坐汽车、走路都隐蔽。”
吕兵眼睛一沉,立刻在心里记下这个关键点:“你提醒得对,我回去就安排人对接铁路部门,排查最近几趟货运列车的登车记录,再派人在铁路沿线的涵洞、站台角落蹲守。对了,还有一种可能,他会不会逃回你们老家邛水去?毕竟那里是他的根,熟门熟路的,说不定能找亲戚藏起来。”
唐哲闻言,缓缓放下手中的搪瓷杯,杯底与桌面碰撞发出一声轻响,语气无比肯定:“绝对不可能。”
他抬眼看向吕兵,眼神里带着对堂兄的彻底了解,“依我对唐忠的性子判断,他当初把姚瑶从邛水骗出来是想捞一笔,要是事情顺利,他说不定还会回去,找借口再骗几个同乡姑娘过来。但这次事情黄了,姚瑶逃了出来,他的如意算盘全落空了,现在心里比谁都慌——他根本不确定姚瑶有没有回邛水,也不知道姚瑶会不会把他的所作所为全说出去。邛水就那么大,八家堰更小,大家都认识,他这个时候回去,不等于是自投罗网吗?别说亲戚不敢藏他,就算没人揭发,他自己也坐不住,毕竟姚瑶的家人恨他入骨。”
吕兵认真地听着,时不时点头附和,脸上的凝重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胸有成竹的坚定。他拿起桌角的搪瓷杯,将剩下的凉茶一饮而尽,随后猛地站起身,椅子腿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好,就按你说的办!我现在立刻回去安排部署,把山地搜索、交通封锁、铁路排查、异地协查的事都落实下去,务必在唐忠逃远之前把他抓住。”
吕兵不再多言,转身走了,留下一串急促而坚定的脚印,很快便消失在风雪中。
他刚转过身坐下,办公室的门就被“哐当”一声推开,申二狗像只灵活的猴子似的窜了进来,脸上挂着幸灾乐祸的笑,凑到唐哲身边说道:“唐哥,我刚才在门口听见吕局长的话了,这次大忠算是彻底倒霉了,到处都被封了,看他还能跑哪儿去!”
唐哲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拿起桌上的搪瓷杯,走到墙角的热水瓶旁续水,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对唐忠早已失望透顶,从唐忠骗走姚瑶的那一刻起,两人之间的堂兄弟情分,就已经断得干干净净。
申二狗没察觉到他的冷淡,依旧絮絮叨叨地念叨:“真不是我说,大忠这人心也太黑了!姚瑶妹子对他多好啊,当初在邛水的时候,还经常给他送吃的、缝衣服,把他当亲哥哥似的敬重,他居然能干出骗人家卖钱的事。还好这次发现得早,姚瑶妹子没受太大伤害,要是晚一点,八家堰、邛水周边不晓得还有多少姑娘要被他骗到林城来,落得个凄惨下场。”
唐哲端着续满热水的杯子转过身,眉头微微蹙起,语气里带着明显的不耐:“算了,二狗,别再提他的事情了,听着他的名字都烦。”一想到唐忠的所作所为,再联想到姚瑶,他心里就五味杂陈,有对唐忠的愤怒,也有对姚瑶的复杂情绪。
申二狗见状,立刻识趣地闭上了嘴,挠了挠头讪讪地笑了笑。他知道唐哲心情不好,也不敢再多说,转身就要退出去。
“你先在这儿看着,我去一趟医院,看看小月。”唐哲说完,拿起搭在椅背上的棉袄穿上,推门走进了寒风里。
第801章 落井下石
林城医院的病房里,暖气开得很足,却驱不散空气中弥漫的压抑。姚瑶靠在床头,双手抱着膝盖,肩膀微微颤抖,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不停往下掉,打湿了身下的白色床单。床头柜上放着一碗温热的粥,还有几个包子,从早上放到现在,一口都没动过。
沈月手里端着一碗刚买的羊肉粉,坐在床边耐心地劝着:“姚瑶,多少吃一点东西吧,空腹对身体不好。你放心,吕局长都亲自出马了,那个带头作恶的杨威已经被抓了,唐忠也跑不远,这次肯定跑不脱,一定会受到惩罚的。你把身体养好了,才能有力气等着看他们伏法啊。”
姚瑶只是闭着眼睛,轻轻地摇了摇头,眼泪掉得更凶了。她不是不怕唐忠逍遥法外,只是心里又羞又愧——羞自己识人不清,错把恶人当好人,差点落得万劫不复的下场;愧自己当初轻信唐忠的花言巧语,不顾家人反对跟着他来林城,如今不仅让家人担心,还连累了这么多人为她奔波。
沈月看着她这副模样,心里也跟着难受,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能把羊肉粉放在床头柜上,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叹气。
就在这时,病房门被轻轻推开,唐哲走了进来,身上还带着外面的寒气。
他一进门就看到沈月正弯腰拍着姚瑶的后背,一副小心翼翼伺候的模样,眉头瞬间皱了起来,语气带着几分冷淡:“小月,她又不是伤得很重,你把东西放那儿,她自己饿了自然会吃,没必要这么陪着。”
其实这次能误打误撞救下姚瑶,纯属偶然,唐哲打心眼里并不想过多理会这个姑娘。一想起去年父亲上山打猎被野猪顶伤,卧病在床,家里境况一落千丈,姚家父母就带着姚瑶上门退亲,说话尖酸刻薄,不仅没有半点同情,反而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说唐家这辈子都翻不了身,姚瑶跟着他只会受苦。
那份屈辱和寒心,唐哲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
如今看到沈月像伺候大小姐似的围着姚瑶转,他心里的火气就不打一处来。
沈月听见唐哲的声音,连忙站起身,转过身时脸上还带着几分担忧:“哲哥,你怎么来了?姚瑶一直不吃不喝。”
唐哲走到病床边,目光扫过床头柜上没动过的食物,又落在姚瑶泪痕斑斑的脸上,语气依旧冰冷:“没事,我来看看你有没有事。刚才在走廊上碰到医生,说她的伤没什么大碍,就是情绪不稳定,观察两天就能出院。”
说到这里,他又看着姚瑶:“要是想早点出院,明天就可以办手续,我明天一早去你买张回邛水的车票,你早点回去,也好让你家人放心。”
姚瑶本来还紧紧闭着眼睛流泪,一听到唐哲说要送她回邛水,身子猛地一僵,眼泪瞬间停住了。
她猛地睁开眼睛,眼底满是惊恐和哀求,不等唐哲反应过来,就挣扎着从床上跳了下来,因为动作太急,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她踉跄着扑到唐哲面前,“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双手紧紧抓住唐哲的裤管,指甲几乎要嵌进布料里,声音哽咽着哀求道:“唐哲,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都是我对不住你,都是我瞎了眼……我求你,求求你不要送我回去,我、我没脸回去……求你了,唐哲,别送我回去,我给你做牛做马都行,求你了!”
她的声音凄厉又绝望,眼泪混合着脸上的泪痕滑落,滴在唐哲的裤脚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沈月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连忙把手上的碗放到床头柜上,然后上前想把姚瑶扶起来:“姚瑶,你快起来,有话好好说,哲哥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可姚瑶却死死抓着唐哲的裤管不肯松手,眼神里满是绝望的祈求,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唐哲低头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姚瑶,心里五味杂陈——有对过往的怨恨,有对她此刻境遇的一丝怜悯,还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
他沉默了许久,看着姚瑶哭得红肿的眼睛,终究还是没能狠下心,缓缓抬起手,语气依旧冷淡:“姚瑶,你要搞清楚,我们只是一个大队的人而已,除了这个,我们还有半分交情吗?”
姚瑶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他会这么说,迟疑了片刻,才说道:“唐哲,你就看在我和你有过那么一段时间的姻缘,你也不能见死不救吧?好歹、好歹我们曾经也是下过三封书子的。”
唐哲哼了一声,情绪有些激动起来:“你不提这个还好,说起这个我就来气,当初我爹躺在床上快要饿死的时候,你们家是怎么做的?用落井下石来形容你们家当时的态度再贴切不过了,当前时,就算是一个陌生人看到我们家那种情况,也不会做得这么绝情,何况你也说了,我们还是下了三封书子的。”
听到唐哲越说越激动,沈月生怕他出手打姚瑶,连忙站到他身边来,拉住他的手说道:“哲哥,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唐哲本来怒视着姚瑶,被沈月拉着,心里好受了许多,虽然他也知道沈月对姚瑶也没有什么好印象,却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而且她更不知道重生之前的唐哲经历过什么,只能出于一个同一大队的人,对老乡的一种照顾而已。
她又小声对唐哲说:“哲哥,说起来,我还要感谢姚瑶,要不是她放弃了你,你和我这辈子也充其量是一个大队的熟人而已,更不可能有现在的交集,你说是不是。”
沈月很会安慰人,她这么一说,唐哲的心里好受了许多。
如果不是一辈子的遗憾,上天怎么会再给他一次重生的机会?
他的遗憾并不是仇恨,而是对家人的亏欠。
想到这里,他也释然了许多,冷冷地说道:“你起来吧。”
听到唐哲的口气变软了,姚瑶原本已如死灰般的心,一下子就像见到了火光一般,又跪拜了几下才从地上站起来。
第802章 你是不是傻
唐哲转身便走出了病房。刚出医院,外面的寒风就灌了进来,瞬间吹散了周身的暖气,也让他紧绷的神经稍稍松了些,可心底的烦乱却愈发浓重,像被寒风裹住的天空,沉甸甸压得人喘不过气。
他抬手裹紧了棉袄领口,脚步匆匆往医院大门走,每一步都透着不耐。
他不心疼姚瑶的遭遇,可一想到沈月对姚瑶那般小心翼翼的模样,心里就憋着一股火气。
沈月性子软,心软善良,见不得旁人受委屈,可她偏偏没想想,姚瑶留在林城,后患无穷。
这姑娘是他救下来的,若是沈月一时心软,再提出让姚瑶在他的商场里找份工作的话,消息一旦传回邛水老家,那些爱嚼舌根的乡亲们指不定会编出什么闲话,说他唐哲念旧情、朝秦暮楚,放着沈月不管,反倒收留前未婚妻。
到时候,不仅他脸上无光,沈月也会受委屈,这是他绝不愿看到的。
他没把唐忠逃跑的消息告诉沈月和姚瑶。
寒风愈发刺骨,像无数根细针,扎在脸上、手上,冷得人骨头缝里都发疼。唐哲走到路边,发动了停在一旁的红鸡公,引擎轰鸣着驱散了些许寒意。
车子缓缓行驶在积雪覆盖的街道上,路面有些湿滑,他不敢开太快。
路上行人寥寥,只有几家商铺亮着暖黄的灯光,透着几分冷清。寒迎着面吹得他眼角发酸,泪水不自觉地从眼角飞洒出去,消失在风里。
他抬手揉了揉眼角,心里的烦躁丝毫未减,只觉得这件事像一团乱麻,怎么理都理不清。
就在车子快要驶到喷池广场时,一个身影突然在他脑海中闪过——郝好。
对啊,郝好!郝家在林城根基深厚,生意遍布各行各业,人脉广、门路多,若是请郝好帮忙给姚瑶安排一份工作,既不用放在他自己的商场里,避开了闲话,又能保证姚瑶的安全,郝家的场子,唐忠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轻易靠近。
这个念头一出,他心里的郁结瞬间消散了大半,立刻调转车头,朝着金沙坡的方向驶去。
郝博渊的丧事已经过去有些日子,郝家的氛围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郝松林和郝墨林兄弟俩早已动身前往港城打理那边的生意,只留下郝好守在林城,照看家里的产业。
这些天,郝好几乎天天泡在茶馆里,一边熟悉生意上的事,一边处理爷爷留下的杂务,日子过得忙碌而充实。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闲暇时,她总会不自觉地想起唐哲。
好几次,她都想主动去找唐哲,问问他回林城后过得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可骨子里的高傲让她始终迈不开脚步——她是郝家的大小姐,向来都是别人主动找她,还从没这般小心翼翼地惦记着一个人,更别说主动上门了。
郝松林走之前,还特意拉着她叮嘱了几句,反复强调要看好林城的生意,别让唐哲趁机染指。
郝好心里清楚,父亲是担心唐哲能力太强,一旦插手郝家的生意,恐怕会逐渐掌控主动权。
可她却不这么认为,她了解唐哲,唐哲有自己的事业和野心,对郝家的生意根本不感兴趣。所以她也没把父亲的叮嘱放在心上,只想着若是真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麻烦,再去找唐哲也不迟。
以她和唐哲的交情,他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炉火噼啪作响,将书房烘得暖意融融。就在这时,李应堂匆匆走了进来,脸上带着几分笑意:“大小姐,唐哲先生来了,正在前厅等着您呢。”
郝好听完,眼睛瞬间亮了,手里的账本“啪”地一声合上,也顾不上整理,起身就从后院跑了出去,裙摆扫过雪地,溅起些许雪沫子。
她一路快步走到前厅,就看见唐哲正站在火炉旁,双手拢在嘴边不停地哈气,眉眼间带着几分疲惫,身上还沾着未融化的雪粒,显然是冒雪赶来的。
看到他这副模样,郝好忍不住笑了起来,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又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欣喜:“唐大老板,回了林城就跟人间蒸发了似的,连个人影都见不着,最近在忙哪样要紧事啊?”
唐哲被她调侃得有些尴尬,挠了挠头,讪讪地笑了笑,走到火炉边烤了烤手,语气无奈:“还能忙什么,都是些琐碎的穷事情,不值一提。对了,你爹和二叔呢?怎么没见着他们?”
“他们啊,从邛水处理完爷爷的后事,回来第二天就动身去港城了。”郝好指了指后院的方向,转身在前头带路,“不过我爸爸走之前,特意让我转告你一句话。”两人沿着回廊往书房走。
郝好边走边说:“他说,等那东西顺利出手之后,就分给你两成红利,让你放心,郝家从不亏待帮过忙的人。”
唐哲跟在她身后,闻言只是淡淡地摆了摆手,语气平静:“一开始我就和你爷爷说过,找到那个面具,就算我还清了欠他老人家的人情。红利就不必了,我不能要。”在他看来,当初帮郝家找面具,一是为了还清郝博渊的恩情,二来他也绝对不想染指那个面具。
郝好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他一眼,没再多说什么,转身继续往前走。两人走进书房,分别在火炉旁的椅子上坐下,郝好给唐哲倒了杯热茶,袅袅热气升腾而起,暖了手也暖了心。
郝好端起自己的茶杯抿了一口,才缓缓开口:“唐哲,你知不知道那个黄金面具到底值多少钱?”
唐哲端着茶杯的手顿了顿,轻轻摇了摇头,语气坦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对我来说,它只是用来还人情的东西,价值多少,与我无关。”
郝好轻轻叹了口气,放下茶杯,眼神里带着几分感慨:“你是不是傻?实话告诉你吧,那个面具的价值,远比你之前找到的那枚玉玺值钱得多,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爷爷当年得到它的时候,就特意叮嘱过我们,要好好保管,绝不能轻易示人。”她本想让唐哲知道自己帮了郝家多大的忙,可看着唐哲淡然的模样,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她知道,唐哲根本不在乎这些。
第803章 帮忙
唐哲心里自然有数,他来自后世,清楚那枚青铜面具的历史价值,后来它被收藏在博物馆里,成为了镇馆之宝,其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远非金钱所能衡量。
但这些话他不能说,只能默默拿起炉边烤着的花生,抓了一把放在手里,语气有些不自然地开口:“我今天来,是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郝好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眼神里带着几分好奇:“哦?还有什么事是你唐大老板搞不定的,要亲自跑来找我帮忙?”在她印象里,唐哲向来沉稳果决,能力出众,不管遇到什么麻烦都能迎刃而解,极少有这般为难开口求人的时候。
唐哲咳了一声,掩饰住自己的尴尬,剥了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嚼了几下,苦笑着说道:“你就别取笑我了,这事还真就得找你帮忙,别人我也信不过。”
郝好难得见他这般窘迫为难的样子,知道他是真的遇到了棘手的事,收起了玩笑的心思,语气变得认真起来:“好吧,不和你开玩笑了。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在林城这个地方,只要不是要天上的龙肉,其他的事情,我郝好就算想办法,也能给你办成。”郝家在林城经营多年,黑白两道都有交情,这点底气她还是有的。
唐哲点了点头,放下手里的花生,语气凝重地将姚瑶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从唐忠如何骗姚瑶来林城,到杨威等人的恶行,再到姚瑶侥幸逃脱、如今无家可归不敢回邛水的处境,都简单明了地讲了一遍,只是隐去了唐忠是他堂兄弟的身份,只说是同乡的恶人。
郝好听着听着,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眉头越皱越紧,眼神里满是愤怒。等唐哲说完,她猛地一巴掌拍在火炉边缘,力道之大,震得炉子里的火星都跳了起来,嘴里忍不住骂道:“他家妈勒!还有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那个唐忠也太不是东西了,居然骗同乡的姑娘,还是打算嫁给他的未婚妻,这种卖妻卖子的狗东西,我呸,简直猪狗不如!”她性子直率,最看不惯这种欺负弱小、背信弃义的行径,一时间怒不可遏。
唐哲看着她愤怒的模样,心里稍稍松了口气,知道这事多半有谱了。他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语气带着几分恳求:“我知道你最看不惯这种事,所以想请你帮忙给姚瑶安排一份工作,不用太好,能让她有个落脚的地方,混口饭吃就行。最好别让她在我这边的圈子里出现,免得传回老家惹出闲话。”
郝好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怒火,看着唐哲,语气坚定:“这事你放心,包在我身上。我郝家在林城别的忙可能帮不上,但是要安排个把人的工作,还是小事一桩,而且有我照着她,别说唐忠不敢来找麻烦,就算是旁人,也不敢轻易欺负她。”
唐哲点了点头,抓了一颗花生剥了丢进嘴里,笑道:“我当然知道这对你来说是小事一桩,所以我才来找你呀。”
郝好故意不开心起来:“呵,你就是打定主意我一定能帮你是吧?”
唐哲笑了起来:“我们俩谁跟谁呀,对了,你最近工作上的事情还行吧?”
郝好叹了一口气,说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以前的时候什么事情都有爷爷打点,我就纯是一个混吃等死的样子,现在火炭落脚背了,才知道真的是好累呀,不过还好,有应堂叔忙前忙后的跑着,加上还有歪三他们,也没有什么事情。”
唐哲哦了一声,说道:“那就好。”
郝好坐端了身子,对他说道:“对了,唐哲,我爷爷临走前的那番话,你还记得吧?”
唐哲苦笑道:“你不要误会哈,我只是关心一下你而已,至于你这边的生意,我从来没有想过参与进来。”
郝好一下子把身子靠在椅子上,叹了口气,说道:“我这个人平日里懒散惯了,现在真要让我来弄这些东西,就像牛被穿了鼻子一样,唉……”
“习惯了就好了呀。”唐哲又笑了起来,喝了口茶水,继续说道:“等过两天她出院了,我就让她来这里找你,到时候你给他安排一下就行了,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先回去了。”
说完就站了起来,郝好连忙叫住他:“哎,这就要走了呀?”
唐哲愣了一下,问道:“郝大小姐,你还有什么事吗?”
郝好见唐哲盯着她,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顿了顿,才说道:“天也不早了,要不,我们、一起吃完晚饭再走吧。”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改天吧,年前我的要把商场和录像厅都开起来,眼看着学生马上就要放假了,刘大哥和杨大哥又出了点事儿,我得去盯着一下。”
郝好还想说什么,见唐哲说出来都是一堆事儿,也不好再继续拘留,便说道:“行,那等你有空了我们再坐一下。”
回去的路上,唐哲又买了些水果挂在车后货架上,直接骑车去了刘绍明他们住的医院里。
进病房的时候,洛茵正在给杨通华剥柑子,见唐哲进来,她连忙把剥好的柑子递给唐哲:“唐老板,给!”
唐哲摆了摆手,把水果放到床头柜上,问道:“杨大哥,刘大哥,你们感觉怎么样?”
刘绍明笑了笑,说道:“伤口隔肠子还远得很呢,再休息几天就可以出院了。”
杨通华也说道:“就是,我现在都能出院,溜冰场里都停工了,再不抓紧时间,要耽误你的大事情。”
唐哲忙说道:“你们好好养伤,那边的事情我自己会去处理,对了,告诉你们一件事情,来闹事的就是杨威。”
“杨威?”
刘绍明和杨通华都变成了仗二和尚,不解地看着唐哲。
唐哲忙说道:“之前来杨大哥摊子上闹事那个黄军,就是林大的那个学生,是杨威收的小弟,他在你的摊子上挨了打,杨威替他报仇,误把录像厅当成了你和刘大哥合伙的了。”
第804章 千里龙神压不过当方土地
病房里的消毒水味混着窗外飘进来的煤烟味,洛茵往床沿上一坐,巴掌“啪”地拍在床栏上,扯着嗓子就骂:“那个挨刀背时砍脑壳的龟儿子!我和绍明哥俩素日里跟他们无冤无仇,他龟儿被人打是自找的祸事,倒反过来寻我们晦气,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倒霉透顶咯!”她越骂越气,眉头拧成个疙瘩,手里的帕子都攥得发皱,连带说话都带着黔省山区特有的冲劲儿。
刘绍明靠在床头,肩膀上的绷带还裹得厚实,抬手按了按隐隐作痛的地方,脸色虽有些苍白,倒还撑着理智,叹了口气摆摆头:“少说两句吧,日诀也没用。那伙人……有被公安抓住不?”他最关心的还是根源问题,生怕这伙人漏网,日后再寻上门来惹麻烦。
唐哲坐在对面的木椅上,闻言缓缓点头,语气沉定:“放心,昨天后半夜,公安抄了他们在火车站旁那片棚户区的老窝,连锅端了,一个都没跑脱,算是连根拔起了。”他特意打听了消息,就是要让大伙儿宽心。
洛茵一听这话,气消了大半,却还撇着嘴补了句:“该!那些灾舅子就该吊起来游街示众,让全城人都看看他们的丑态,看以后还敢不敢横行霸道!”
一旁抽烟的杨通华顿时瞪了她一眼,烟袋锅子在鞋底磕了两下,语气带着训斥:“你这个妇人硬是逼话多!男人家说话,你插哪样嘴嘛?安安静静待着不行?”在他眼里,妇人家少掺和这些打打杀杀的事才妥当。
洛茵被噎了一句,不服气地瘪了瘪嘴,终究还是没再吭声,只是拿起刘绍明的搪瓷缸子,去墙角的开水炉边续水。唐哲又坐了片刻,叮嘱刘绍明安心养伤,按时换药,有啥情况就让人往录像厅捎信,随后便起身离开了病房。
走出医院大门,天色已近黄昏,街面上的路灯次第亮起,昏黄的光线下,挑着担子卖烤红薯的小贩吆喝着走过,甜香混着尘土味在空气里弥漫。
唐哲裹了裹身上的外套,心里盘算着眼下的难处:离学校放假也就一个来月光景,到时候录像厅和溜冰场准是人满为患,可刘绍明这一住院,少说也得躺半个月,老话讲伤筋动骨一百天,出院后还得好生静养,根本帮不上忙。杨通华也受了伤,虽不如刘绍明严重,却也得在家歇着,这么一来,人手是愈发紧张了,得赶紧再找两个靠谱的后生帮忙,不然两处生意都得受影响。
想着便径直往录像厅走去,远远就看见门口堆着些拆下来的旧沙发框架,木屑和布料散落一旁。几个工人正蹲在地上安装新沙发,崭新的人造革沙发套在夕阳下泛着光,锤子敲击木板的“砰砰”声格外清晰。
隔壁的溜冰场大门敞开着,地面刚铺完水泥,还盖着塑料布,得等水泥彻底干透,再打磨抛光才能开业。这次风波,财物损失倒还好说,新沙发和水泥的开销能扛过去,最让唐哲心疼的还是刘绍明和杨通华被打伤住院,既是兄弟情谊,也误了生意周转。
工地上没多少人,带班的正是当地大队的王队长,穿着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解放鞋上沾着不少水泥点子,正蹲在一旁抽烟监工。
常言道“千里龙神压不过当方土地”,在这一片山头和街巷里,大队队长就跟土皇帝似的,说话管用,办事也方便。唐哲走上前递了一支甲秀楼,笑着打招呼:“王队长,辛苦你了,这天都快黑了,让兄弟们也别太赶,注意安全。”
王队长接过烟,借着唐哲递来的火点燃,吸了一口眯起眼:“小唐放心,我晓得轻重,沙发明天就能装完,溜冰场的水泥得晾够三天,到时候我安排人来打磨,保准不耽误你开业。”
唐哲点点头,又叮嘱了几句细节,比如沙发要摆得疏密适中,溜冰场边缘要做好防护,免得日后有人磕碰受伤。王队长一一应下,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唐哲又跟工人们寒暄了两句,便转身往姚瑶住院的那家医院走去——他心里还记挂着姚瑶的情况,虽说伤得不重,可心理上的坎儿难跨。
等赶到医院时,天已经完全黑透了,病房楼里的灯光昏沉,走廊上偶尔有护士推着治疗车走过,脚步声和器械碰撞声格外清晰。唐哲轻轻推开病房门,就见沈月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手里拿着毛线针织着毛衣,昏黄的灯光落在她发顶,映得眉眼格外柔和。姚瑶则侧躺在床上,呼吸均匀,像是已经睡着了。
唐哲放轻脚步走过去,小声问道:“小月,你还没吃东西吧?”
沈月这才抬起头,眼里闪过一丝笑意,连忙朝他招了招手:“哲哥,你过来试试,看看这件毛衣合不合身。”说着便放下毛线针,拿起织了大半的藏青色毛衣,起身拉过唐哲的胳膊。
“这是给我打的?”唐哲脸上露出几分惊喜,语气都轻快了些。
“可不是嘛,”沈月点点头,小心翼翼地把毛衣套在他身上比划着,指尖带着毛线的柔软触感,“在这儿守着也无聊,天冷了,我就去供销社称了斤毛线,想着给你打件毛衣过冬。”她一边说,一边扯了扯毛衣的领口和袖口,“还好还好,大小差不多,我生怕织小了,到时候没法穿。”
唐哲刚要说话,就见床上的姚瑶睫毛轻轻颤了颤,随即缓缓睁开了眼睛。经历了那桩事,她睡得极浅,哪怕是细微的脚步声,都能把她惊醒。她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两人,沈月正温柔地给唐哲整理毛衣,唐哲脸上带着难得的温和笑意,这般岁月静好的模样,像一根细针,轻轻扎在她心上。
委屈、酸涩、愧疚一股脑涌上心头,她既怕自己发出声音扫了两人的兴,又控制不住心里的情绪,只好死死咬着下唇,可还是忍不住溢出一声轻不可闻的“嗯”。
第805章 悔恨
沈月立刻转头看过去,见姚瑶醒了,连忙走过去扶她:“姚瑶,你醒啦?是不是饿了?我去外面给你买碗水饺吧,那家好吧,你多少吃点。”
姚瑶摇了摇头,声音微弱得像蚊子哼,眼底还泛着红:“我、我什么都吃不下。”她的目光落在唐哲身上,带着几分躲闪,又藏着几分感激。
唐哲见状,拉过沈月走到一旁,压低声音说:“等两天她出院了,让她去找郝好,郝好那边正好缺个帮忙记账整理货物的人,让郝好给她安排点事做,也能让她分散下心思。”
沈月一听,眼睛立刻亮了,惊喜地问道:“哲哥,你都帮姚瑶把工作落实好了?”她一直担心姚瑶出院后没法面对过去,有份工作总能让她重新站起来。
唐哲轻轻刮了下她的鼻子,笑着调侃:“又不是给你找工作,你兴奋个啥?”话虽这么说,语气里却满是温柔。
两人的对话,姚瑶一字不落地听进了耳朵里。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眼里的泪水再也忍不住,顺着脸颊往下淌,打湿了枕套。沈月连忙按住她:“你别动,好好躺着!”
“唐哲,谢、谢谢你,”姚瑶的声音哽咽着,带着深深的愧疚,“之前都是我不好,不该……不该……”想起自己之前的短视,又看到唐哲现在在林城风生水起的生活,以及沈月现在不光考上了大学,她爹还平了反,去了地区当领导。
再想想自己现在的生活,哥哥去劳改,姑姑因娃儿的事情,也和自己一家反目成仇,在寨上也成了人见人嫌的人,想到这里,她心里又酸又悔。
沈月坐在床边,轻轻替她擦去眼泪,柔声说道:“你看,我就说哲哥不是小心眼的人吧,他向来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不饶人,心里却比谁都心软。”
姚瑶用力点头,泪水却流得更凶了。
唐哲走上前,淡淡地说:“过去的事就别再提了,好好养伤。小月还要上学,没法一直陪着你,等你出院了,我给你个地址,你直接去找郝好姐就行,她会给你安排妥当。”
说着,他从外套内袋里掏出一百块钱,又摸出一张折叠整齐的纸条,一起放在床头柜上:“前面的医药费我已经结清了,这点钱你拿着,够你后续买药和吃饭的开销。”
说完,牵起沈月的手说道:“我们走吧。”
沈月还想说什么,见唐哲一脸的不悦,只好跟着唐哲往门外走去,走到门口又转头看了一眼,说道:“我们走了,你自己多注意一点。”
姚瑶看着那一百块钱和纸条,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如何表达,只能任由泪水模糊了视线。
病房门关上的那一刻,姚瑶再也忍不住,捂住脸低低地啜泣起来,这一次,泪水里不仅有委屈,更有重生般的感激。
刚踏出医院大门,凛冽的寒风就跟刀子似的刮在脸上,卷着湿冷的潮气往衣领里钻。林城的冬日本就来得早,这般寒风裹着铅灰色的云,压得天空低沉沉的,看样子用不了多久就要落雪。
唐哲把沈月往自己身边拉了拉,顺手拢了拢她的围巾,眉头却拧着没松开——方才病房里姚瑶那副模样,像根细小的刺,扎得人心里不舒坦。
沈月察觉出他的低落,指尖轻轻拽了拽他的袖口,声音软乎乎的带着愧疚:“哲哥,对不起嘛。我晓得你心里头还憋着气,姚瑶这事儿也算她自食其果,我打心底里也不待见她先前的作派,可都是黔省老乡,抬头不见低头见,我实在狠不下心不管她。”她说着垂下眼,心里又酸又乱,既怕唐哲生自己的气,又放不下同乡的情分。
唐哲叹了口气,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语气里的沉闷散了些:“小月,跟你没关系,别瞎琢磨。这事就到此打住,再别提了。我先送你回学校,晚了宿舍门该关了。”
他说着牵起沈月的手,往路边停着的“红鸡公”摩托车走去。
把沈月送到女生宿舍楼下,看着她跑进楼道挥着手喊“哲哥慢走”,唐哲才跨上摩托车,拧动油门。
“红鸡公”发出“突突突”的声响,在空寂的街道上格外显眼。
寒风刮得他脸颊发麻,他裹紧外套,朝着喷池方向驶去。
日子跟翻书似的,一晃五天就过去了。喷池旁的录像厅早已换了模样,新沙发摆得整整齐齐,墙面刷得雪白,原本损坏的门窗也换了新的,玻璃擦得透亮;隔壁溜冰场的水泥地彻底干透,工人正拿着机器打磨抛光,地面渐渐显出光滑的光泽。
杨通华伤势恢复得快,这天一早就办理了出院,一瘸一拐地守在店里,生怕工人干活不细致。
洛茵倒是成了两头跑的大忙人,早上往医院送完给刘绍明的饭菜,就赶去店里帮杨通华盯着装修,傍晚又折回医院照料。
好在杨通华出院的第二天,刘绍明的老婆阮艳丽就从乡下赶来了,拎着一筐鸡蛋和晒干的豆豉粑,一进病房就对着刘绍明劈头盖脸骂了一顿,骂完又红着眼眶给他擦身子、喂饭,那股又气又疼的模样,看得同病房的人都笑。
又过了五天,刘绍明实在按捺不住,在病房里跟阮艳丽吵了一架。“你个婆娘家,懂个卵!店里正是用人的时候,我躺在这里跟废人似的,心里不安稳!”刘绍明撑着身子要下床,肩膀上的绷带还没拆,动作幅度一大就疼得龇牙咧嘴。
阮艳丽死死按住他,又气又急:“不安稳也得躺着!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这要是落下病根,往后咋干活?唐老板都没催你,你急个屁!”
可刘绍明性子轴,认准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终究还是瞒着阮艳丽办了出院手续,揣着药就往店里赶。
唐哲接到消息时,正带着申二狗在林大附近采买试营业要用的东西,连忙掉头往喷池去,见到刘绍明时,他正扶着墙跟杨通华说话,脸色还泛着白。
当晚,洛茵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做了一锅地道的林城豆豉粑火锅。铁锅架在炉火上,锅里的火锅滚着泡,屋子里外都是一股豆豉的香味,香气混着辣椒、花椒的味道,引得老远过路的人都猛吸了几下鼻子,寻找香味的来源。
第806章 试营业
唐哲夹了一块五花肉放进嘴里,含糊着问旁边扒饭的申二狗:“二狗,田大哥去羊城进货,是不是快回来了?”
申二狗嘴里塞满饭菜,含糊不清地应着,放下筷子掰着手指头算:“哲哥,田大哥这趟走了有十一天了。往常他去羊城,快则一个星期,慢则十二三天就回,算算日子,明后天差不多就能到林城了。”他说着又扒了一大口饭,眼神里满是期待。
唐哲点点头,拿起酒碗抿了一口散装白酒。刘绍明看着满桌的人,脸上露出几分愧疚的笑,举起手中的粗瓷碗:“这次都怪我,要不是我受伤,也不会耽搁这么久,录像厅早该开业了。你看这天气越来越冷,离放寒假也就不到一个月,唉……今年估计是开不了业了。”他说着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自责,端起的酒碗也停在了嘴边。
杨通华连忙放下饭碗,端起旁边的酒碗,接过话头:“刘大哥,这话就不对了!这事咋能怪你?要怪也得怪我,是我脾气太冲,跟姓黄的那个小杂种硬碰硬,才惹出这些烂摊子。唐老板,要不我和洛茵这两口子的工钱,你就少发几个月,当作补偿店里的损失!”他说着就要起身,被唐哲伸手按住了。
唐哲举起酒碗,跟两人的碗轻轻碰了一下,清脆的碰撞声在屋里响起:“杨大哥,刘大哥,你们这话就见外了。这事要怪,也只能怪杨威那个小私儿,跟你们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真要是扣你们工钱,传出去别人该说我唐哲不地道,往后我还咋在林城混?”
他喝了一小口酒,眼神亮了些:“明天咱们就把录像厅的机器调试好,溜冰场也先试营业起来。我打算用一个星期试营业,溜冰场免费对外开放,吸引人气。上次买录像机的时候,商家不是赠送了磁带吗?正好派上用场。”
刘绍明眼睛一亮,连忙点头:“对!赠送了五盘港台片磁带,你后来又托人买了三十盘,总共三十五部电影,有武侠片也有言情片,足够撑一阵子了。”
“那就好,”唐哲笑了笑,接着说道,“从明天开始,录像厅也试营业一个星期,票价减半,原本两毛一张票,现在一毛就能看一部。等田大哥从羊城回来,带些最新的港台片磁带,咱们就正式营业,把票价调回原价。”
刘绍明和杨通华虽说没见过田大哥,可这些日子跟着唐哲干活,早已对他的眼光和安排深信不疑,当即点头应道:“行!就按唐老板说的来!”阮艳丽也在一旁搭话:“我也能搭把手,卖票、收拾屋子都能干,绝不拖后腿!”
试营业的筹备紧锣密鼓地展开,唐哲算准了时机——第一天试营业正好是周六,林大上午有课,下午就放假,学生们有的是空闲时间。
他特意找了王队长,请他帮忙把大队文艺队请来,给每人五块工钱,让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在校门口跳花灯。
这天上午十点半,林大校门口就热闹起来了。
文艺队的人敲着锣鼓,打着镲,锣鼓声震天响,引来了不少学生和路人围观。队员们手里举着绘着龙凤图案的花灯,踩着轻快的步子跳转,嘴里唱着改编的花灯词:“林大旁,录像厅,半价看片真过瘾;溜冰场,免费玩,男女老少都来欢……”唱词通俗易懂,还带着浓浓的黔地方言味,一听就记牢。
旁边站着两个壮汉子,是唐哲特意让王队长帮忙从大队里找的民兵,两人合力举着一条红布横幅,上面用墨字写着“录像厅试营业半价观影,溜冰场免费畅玩”,字体醒目,隔老远就能看见。
这一下可算是在林大炸开了锅。
林城大学作为黔省最高学府,考上这里就相当于半只脚迈进了体制内,端上了铁饭碗,学生们平日里大多埋在书本里,日子过得单调得很。
改革开放前,校内除了偶尔举办的联谊会、篮球赛,几乎没有像样的娱乐活动;改革开放后,校外虽多了些小吃摊子,卖些小吃之类的,可精神层面的消遣依旧稀缺。
唐哲正是看准了这个缺口,才敢在林大附近开起第一家录像厅和溜冰场,专做学生生意。
锣鼓声和花灯表演引来了越来越多的人,不少上午有课的学生心不在焉,频频往窗外瞅,没过多久就有人偷偷溜出教室,翻墙跑到校外。
等上午的课结束,校门口更是排起了长队,学生们簇拥着往录像厅和溜冰场赶,叽叽喳喳的议论声里满是兴奋。
录像厅里早已挤满了人,原本只能容纳一百来人的屋子,硬生生挤了两百多个学生,连过道上都站满了人,空气里混着汗水味、粉笔灰味和淡淡的烟草味。
一毛钱一部的电影,对学生们来说不算贵,虽说三十五部磁带里大多是别人看过的旧片,可在那个娱乐匮乏的年代,哪怕看个三五遍,依旧能看得津津有味,散场后还能跟同学凑在一起讨论剧情。
溜冰场那边更是火爆,入口处排起了长队,申二狗和杨通华守在那里,给学生们发放旱冰鞋,忙得满头大汗。
来这儿的学生几乎都不会溜冰,不少人是抱着好奇的心态,还有些男生在女同学的怂恿下,硬着头皮穿上旱冰鞋。
刚一站起来就东倒西歪,“哎呀”“哎哟”的叫声此起彼伏,有人摔得四脚朝天,引得周围人哄堂大笑,摔的人也不恼,爬起来拍了拍裤子继续尝试,笑声、叫声、欢呼声混在一起,隔着几条街都能听见。
唐哲站在溜冰场门口,看着眼前热闹的景象,嘴角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阮艳丽和洛茵在录像厅卖票、维持秩序,刘绍明靠着墙,虽然身子还弱,却也在帮着招呼学生。
申二狗跑过来,擦着额头上的汗喊道:“哲哥!旱冰鞋都不够用了,还有好些学生在等着呢!”
第807章 新片
林城的冬日总算透出几分暖意,暖阳洒在青石板路上,把录像厅和溜冰场的影子拉得老长。
为期一周的试营业落下帷幕,两处场子的人气却丝毫未减,反倒比头几天更甚。
上午十点刚过,录像厅门口就排起了小队,有人攥着一毛钱硬币,踮着脚往里面瞅,嘴里还念叨着“今天最后一场半价,可得赶上个好位置”;溜冰场那边更是欢声笑语不断,穿着旱冰鞋的学生跌跌撞撞,场外的围观者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发出哄笑。
唐哲靠在录像厅门框上,指尖夹着烟,看着眼前热闹的景象,嘴角噙着淡淡的笑。
前几天田国强风尘仆仆地从羊城赶回来,一进门就把鼓鼓囊囊的蛇皮袋往地上一扔,里面全是裹着油纸的录像带,看得唐哲眼睛发亮。
这会儿,申二狗正蹲在门口,小心翼翼地把唐哲写好的正式营业片名海报往木板上贴。海报是用大红纸写的,字迹遒劲有力,上面列着十几部全新港台片的名字,《鬼打鬼》三个字被圈了红圈,格外醒目。
“哲哥,这海报一贴,怕是要炸锅哟!”申二狗拍了拍手上的浆糊,凑到唐哲身边,语气里满是兴奋。他昨儿个偷偷翻了田国强带来的磁带,光武侠片就有三十多盘,还有几部言情片,封面上的男女主角穿着时髦,看得他心痒。
唐哲弹了弹烟灰,点头道:“田大哥办事牢靠,这趟没白跑。”
话音刚落,就见围观的人群里炸开了锅,几个学生挤到海报前,指着《鬼打鬼》惊呼:“居然有这部!我听说这片子在羊城那边卖爆了,一票难求!”
消息像长了翅膀似的,瞬间在人群中传开,有人转身就往学校跑,要喊上同学一起来抢票;还有些老街坊凑在一起议论,琢磨着明天凑钱来看看这“票房顶流”到底有多好看。
说起田国强这趟羊城之行着实给了唐哲不小的惊喜。
他回来的那天,就和唐哲详细说了羊城现在的情况:“现在羊城的录像厅跟雨后春笋似的,大街小巷遍地都是,连巷子里的杂货铺都摆上了录像机,专门给街坊们放片子收钱。”
田国强抹了把脸,语气里满是感慨,“我找了之前相熟的那个磁带批发商,姓李,人家现在做得大,手里攥着好几个制片厂的货源,不光给你弄了一百来盘磁带,还把他的联系方式要来了。”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递给唐哲:“你和他联系一下,把你录像厅那边的地址给他,这是他的电话号码,那边现在都不兴拍电报了,只要是做点生意的,都兴打电话,比电报还快,按几下就能通话。”
说到这里,他一脸的羡慕:“我们超市搞起来了,也要向电话局申请装一部电话,这样谈生意也方便一些。”
唐哲点了点头:“这个是必须的,田大哥,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办吧。”
田国强点了点头,表示记住了,又继续说道:“你和他联系后,想要什么片源,哪怕是最新的,他也有货,只要你米米到位,我保证你这录像厅的片源是林城最新鲜的,比所有的录像厅都快一步。”
生意爆火带来的不仅是收益,还有人手短缺的难题。
这几天,洛茵和阮艳丽忙着卖票、收拾场地,脚不沾地;申二狗来回穿梭在录像厅和溜冰场之间,维持秩序、检修机器,累得倒头就睡;刘绍明和杨通华虽也搭手,可两人伤势刚愈,不能过度劳累。
唐哲看着众人忙碌的身影,心里已然有了招人 的念头。
这时看着王队长从后面走了出来,随后刘绍明也跟了出来,脸皱得就像一只沙皮。
王队长是本地大队的“土皇帝”,之前装修录像厅和溜冰场时,帮着协调了不少事,水电、工人调度都办得妥妥帖帖,给唐哲省了不少麻烦。
这阵子他借着来看望刘绍明的由头,来了店里好几回,每次都旁敲侧击地提起自己的儿子。“刘老板,你看我家那个小兔崽子,初中毕业就成了闲汉,中专没考上,连个普高都没有摸到门槛,让他复读他死活不肯,天天在家游手好闲,我实在管不住了。”
王队长搓着手,语气带着几分试探,“你这店里正好缺人,能不能让他来试试?不管是扫地、搬东西,他都能干,我一定好好管教他,绝不让他给你添乱。”
唐哲其实是知道的,只不过他跟王队长不是很熟,录像厅明面上还是刘绍明的老板,这个情还是要让王队长欠刘绍明才行:“刘大哥,怎么了?”他明知故问。
刘绍明叹了一口气:“还不是因为他儿子的事情,在家没事做,想来这里上班,唐老板,要不就让王队长的儿子来录像厅试试吧?”
虽说唐哲全权把店里的事交给了他打理,招人这种小事根本不用请示,可刘绍明心里清楚,唐哲心思缜密,凡事有自己的考量,而且王队长身份特殊,这事还是得让唐哲拿主意,这既是尊重,也是分寸。
唐哲发了一支烟给他点上,然后点了点头:“行,你看着安排就行。他儿子我见过一次,上次在大队门口,跟几个后生打闹,好像还没满十八岁吧?”那是个眉眼机灵的少年,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褂子,眼神里透着股子野气,一看就不是安分的主儿,却也带着几分少年人的鲜活。
“可不是嘛,才十六岁,跟建军兄弟年纪差不多大。”刘绍明笑着点头,又补充道,“那小子鬼精鬼精的,脑子转得快,手脚也麻利,就是性子野了点,好好管教管教,是个能干活的料。”
刘绍明向来细心,知道申二狗和唐哲关系不一般,虽说唐哲天天“二狗二狗”地叫,可他觉得直呼小名不够礼貌,每次都叫申二狗的大名“申建军”,还特意加上“兄弟”二字,既显尊重,又拉近距离。
第808章 今天星期几
申二狗正看着一群人议论着海报的内容,听见提到自己,抬起头嘿嘿一笑:“王德发那小子我认识,机灵得很,就是有点贪玩。”
唐哲愣了一下,随即问道:“他叫哪样名字来着?”
“王德发。”刘绍明连忙回道,生怕唐哲没听清。
“王德发?”唐哲嘴里的饭差点喷出来,强忍着笑意摆了摆手,“这名字倒是接地气,符合这个年代的劲儿。行,我看他也不错,王队长帮了我们不少忙,就当卖他个人情。你让他来录像厅吧,先跟着你学,多带带他,熟悉熟悉业务。工钱就按三十块钱一个月给。”
“三十?”刘绍明猛地张大了嘴巴,手里的烟也顿在了半空,“唐老板,这会不会太高了?咱们林城灯泡厂的正式工人,一个月工资才二十二块钱,他一个半大孩子,还是学徒,给二十块都不少了。”不光刘绍明惊讶。
唐哲起身拍了拍刘绍明的肩膀,语气沉稳:“刘大哥,这三十块钱不多。你想啊,王队长是这一片的‘当方土地’,有他儿子在咱们这儿干活,往后他能给我们挡住不少事情,这就相当于给咱们店添了一张护身符。”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而且这小子机灵,好好培养,将来能独当一面,咱们往后还要扩张生意,多几个靠谱的人手总没错。”
刘绍明恍然大悟,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笑着说道:“还是你想得长远!我光顾着算工钱的账,倒没考虑到这些。行,我明天就去跟王队长说,让王德发后天就来上班。”王队长要是知道唐哲给这么高的工钱,必定会感激涕零,往后办事只会更上心,这账算下来,稳赚不赔。
聊完招人的事,刘绍明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唐老板,”他兴奋地说道,“这一个星期的账我大概算了一下,虽然每张票才收一毛钱,可上午场和午夜场上座率都能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中午十二点到上半夜十点,场场爆满,连过道上的站票都卖光了,上座率足足有百分之一百五。一个半小时一场,我们一天要放十五场,算下来一天的收入都在一百五十块以上,有时候忙起来能到一百八十块!”
刘绍明说得口沫横飞,眼里满是难以置信:“真想不到,录像厅这么赚钱。我之前在乡下种地,一年到头也攒不下两百块,就算摆摊,一个月也才几十块钱,这一个星期就顶得上我大半年的收入了。”
他搓着手,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心里早已开始盘算正式营业后的收入——明天票价涨到两毛一张,唐哲又提前备好了全新的港台片,还贴了海报造势,人气肯定比试营业时更旺。
“要是搞预售票,今天就能把往后三四天的票都卖光。”刘绍明越想越兴奋,“往后每天的营业额保守估计都在两百五十块以上,溜冰场那边还没算进来呢!溜冰场虽然免费试营业,可不少学生玩得尽兴,会买旁边的汽水、瓜子,一天也能赚个几十块。等正式营业,溜冰场收五分钱一张票,一天下来,两处生意加起来至少能有四百块营业额。”
他掰着手指头算账:“一天四百,十天就是四千,一百天就是四万,一年下来……”后面的数字他都不敢想,只觉得心里美滋滋的,浑身都充满了干劲。他看向唐哲,眼神里满是敬佩——跟着唐哲干,果然没错,就算是瞎子,跟着他也能起飞。
唐哲看着他兴奋的样子,嘴角也扬起笑意:“刘大哥,放假之前,咱们还有一段高峰期,溜冰场那边,你可以留几个兼职岗位出来。”
刘绍明脸上的笑容一僵,不解地看着唐哲:“为哪样呢?咱们现在招人也能招到全职的,兼职的话,人员不稳定,还得反复教,多麻烦。”在他看来,全职工人踏实靠谱,能一直盯着场子,兼职的学生心思都在学习上,根本没法专心干活。
唐哲靠着墙,耐心解释道:“刘大哥,我们在大学门口做生意,主打就是学生群体,虽说这是正当合法的生意,可难免会引起一些有心人的话柄。说不定就有学校领导觉得我们耽误学生学习,背地里给我们使绊子。”
他顿了顿,又说道,“所以我想,溜冰场除了收银员固定之外,剩下的服务员都请学校里的贫困学生来做兼职。”
“这不行!”刘绍明连忙摆手,语气坚定,“学生是以学习为主的,他们跑来这里上班,上课肯定会分心,万一耽误了学业,我们这不是赚没良心的钱吗?传出去,咱们店的名声也不好听。”他这辈子最敬重的就是读书人,绝不忍心耽误学生的前程。
唐哲忍不住笑了起来:“刘大哥,你别急着反对,我刚才不是说了嘛,找的是兼职。你想啊,贫困学生家里条件不好,有些连学费、伙食费都凑不齐,我们给他们提供兼职岗位,让他们利用课余时间来干活,既能赚点零花钱补贴家用,又不耽误上课。”
他接着说道:“工作也简单,就是维持一下溜冰场的秩序,提醒大家注意安全,收拾一下场地里的垃圾。如果他们愿意学,学会了溜冰,还能让他们当教练,专门教新来的学生溜冰,工钱也能多给点。这样一来,学校领导不仅不会说我们的坏话,还会觉得我们热心公益,照顾贫困学生,往后就算有人想找我们的麻烦,学校也会帮我们说句公道话。”
刘绍明听完,猛地一拍大腿,豁然开朗:“你这个办法好啊!一举几得的好事!既解决了我们人手不足的问题,又拉拢了学校的关系,还能帮到贫困学生,真是太妙了!唐老板,你这脑壳里到底装的都是些什么东西,怎么能想出这么多好点子?”他说着,故意凑到唐哲跟前,眯着眼睛仔细打量他的脑袋,像是要从里面找出藏着的“妙计”似的。
众人被他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唐哲也笑着推开他:“别瞎琢磨了,都是平时琢磨出来的。”
笑过之后,刘绍明又问道:“既然是兼职,肯定不是天天来上班,那工钱怎么算才合理?总不能跟全职工人一样按月给吧?”
“按小时算。”唐哲想了想,说道,“一个小时一毛钱,负责维持秩序、收拾场地。如果学会了溜旱冰,能当教练教人,一个小时就给两毛钱,多劳多得。这样既公平,也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这个工钱标准,比当时林城其他兼职岗位都高,既能吸引学生来应聘,也能让他们安心干活。
“好!就按你说的来!”刘绍明干劲十足,起身就要往外走,“我现在就去学校找负责人,跟他汇报一下这件事,争取尽快把岗位定下来。”
唐哲连忙叫住他:“刘大哥,等一下。”
刘绍明停下脚步,疑惑地回头:“怎么了?还有啥要交代的?”
唐哲忍着笑意问道:“今天是星期几?”
第809章 准备得太少
刘绍明愣了一下,挠了挠头,才恍然大悟:“哦哟!我都忙糊涂了,今天是星期六!学校领导都休息了,我这记性,真是被狗吃了!”他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才发现自己无意间骂了自己,脸上顿时露出尴尬的神色。
申二狗说道:“刘大哥,你这日诀人的本事越来越高明了哈。”
大家都笑了起来。
第二天录像厅正式营业,果然如刘绍明预料的那般火爆。《鬼打鬼》的海报前围满了人,两毛钱一张的票,从早上八点卖到深夜十二点,场场爆满,过道上的站票都抢得头破血流。
申二狗和新来的王德发忙着验票、维持秩序,王德发虽年纪小,却机灵得很,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帮着递水、收拾座位上的瓜子壳,手脚麻利得很,半点不用人操心。
溜冰场正式收费后,人气也丝毫未减,一角钱一张的票,学生们依旧趋之若鹜。刘绍明按唐哲的吩咐,等星期一和学校负责人谈妥后,招了六个贫困学生做兼职,都是课余时间过来帮忙,维持秩序、收拾场地,学得快的学生几天就摸清了溜冰的门道,成了临时教练,一小时两毛钱的工钱,让这些学生干劲十足。
这边的生意都理顺了路子,唐哲便带着申二狗回到了喷池那边。
年关越来越近,算下来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商场开业的事迫在眉睫,必须赶在年前把所有事宜处理妥当,好趁着过年的热闹劲儿冲一波业绩。
还好唐哲和申二狗不在的这段时间里,田国强和王亚新把店里的事情都打点得井井有条,唐哲回来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商场开业的日子定在了冬月二十六天一早。
有了录像厅开业的成功经验,唐哲轻车熟路地把那套宣传法子搬了过来,特意让田国强出面,托关系请了省文工团的人来搭台表演。
比起乡村文艺队的花灯、锣鼓,省文工团的表演档次直接上了一个台阶,既能撑场面,又能吸引更多人来看热闹。
这对胡静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的事情,有一个在省里当主要领导的爹,办起事来就是不一样,都不需要她出面,只是和她爹动了动嘴皮子,就有人上门来联系唐哲了。
开业前两天的时候,他就请了两支文艺队,敲着锣鼓大街小巷地宣传,同时把国营商场里没有的那些玩意儿或是需要票才能买到的东西一一列举成了清单,用一张张大红纸写在上面,弄了些架子,两个人一组抬着跟在文艺队的队伍里面游行。
一队敲着锣鼓、打着镲,一队举着绘着商场货品的牌子,沿着林城的大街小巷游走宣传。锣鼓声震天响,引得街坊们纷纷出门围观,文艺队的人一边走一边喊:“喷池商场冬月二十六开业咯!省文工团现场表演,货品齐全不要票!”
还没有开业呢,他的商场名声已经响遍了林城的大街小巷。
冬月二十六这天一大早,请的领导都一一到来,甚至许宗南和胡静还有路途他们都来了。唐哲忙前忙后的招呼着。
上午九点,省文工团的表演正式开始。舞台搭在商场门口的空地上,演员们穿着华丽的演出服,唱歌、跳舞、说相声、杂技等等……样样都精彩。
这些演员平日里大多只给领导表演,寻常老百姓哪里见过这阵仗?一时间,整个小广场挤得水泄不通,远处的马路上、两旁的房顶上、甚至路边的大树上都爬满了人,人声鼎沸,喝彩声、鼓掌声此起彼伏,比过年赶场还要热闹几分。
这年头几乎没有几家有电视机,电影也要逢年过节才能看到一场露天电影,更不消说省文工团的下来表演节目了。
简直比过年赶场还要热闹,唐哲他们原本请的那些营业员,根本就照顾不过来。
不过郝好可是带着歪三来的,还跟来了二十多个兄弟,临时性的充当了一把保安的角色,维护起了商场的秩序。
田国强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走到唐哲身边,心有余悸地说道:“还好有你这些兄弟伙来搭手,真是太险了!我万万没想到你的宣传能起到这么大作用,一下子来了好几万人,刚才我都怕人太多引起哄抢,那可就麻烦了!”他说着,又往人群里看了一眼,眼里满是感慨。
唐哲还没有说话,王亚新也走了过来,满脸兴奋地说:“哎呀,唐兄弟,这些人听说我们商场里不要票,都赶了过来,还有许多是从隔壁区里赶来的,真没有想到生意能这么好。”
他转头看见田国强,又连忙补充道:“国强呀,我看你明天就得赶紧出去进货了!刚才我清点了一下库存,录音机已经卖断货了,好几款的确良衬衫和喇叭裤也剩不了几件,还有进口香皂和电子表,也卖得差不多了,我们还是准备得太少了!”
唐哲看着眼前热闹的景象,嘴角扬起自信的笑容,语气沉稳又带着期许:“是我们低估了林城人民的消费热情,也低估了改革开放带来的好势头。现在市场经济越来越活泛,老百姓手里有了钱,生活需求也越来越高,这对我们来说,可是天大的好机会。”
田国强连连点头,深以为然:“你说得对!这日子是越来越有奔头了。事不宜迟,我现在就去邮电局拍电报给那几家供货商,让他们尽快发货,多备点紧俏货,可不能耽误了这好生意!”说着,他拿起外套就往外走,脚步都比平时快了几分。
田国强刚走,许宗南、胡静,还有路途也走了过来,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小唐,做得不错,有眼光、有魄力!”
唐哲站在原地,看着商场内外熙熙攘攘的人群,听着文工团的歌声和街坊们的欢声笑语,心里满是笃定。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大地,林城的日子在变好,他的生意,也必将跟着越做越大。
第810章 梵净茶语
几人站在门口寒暄了两句。
唐哲抬眼望了望天,铅灰色的云层压得极低,似乎有寒风卷着细碎的雪沫子刮过脸颊,带着刺骨的湿冷。
他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笑着说道:“许老,外面风大,天也越来越暗,看这架势怕是要落雪了,我们去办公室坐着聊吧,里面暖和。”
许中南点点头,目光扫过眼前人声鼎沸的商场,眼底满是赞许:“也好。小唐,你这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从录像厅到溜冰场,再到这么大规模的商场,真是给我惊喜不断呀。”胡静和路途也跟着附和,两人看着往来抢购货品的人群,对唐哲的魄力愈发佩服。
唐哲领着三人穿过喧闹的人群,从商场旁边的巷子转进里面办公区,朝着办公室走去。
一推开门,暖意便扑面而来,屋内的铁炉子烧得正旺,通红的炭火舔着炉壁,把整间屋子烘得暖融融的。
唐哲顺手勾开炉盖,添了几块煤,火苗“腾”地一下蹿高,映得他脸颊发烫。他转身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古朴的木盒,又拿出四个搪瓷茶杯,动作娴熟地冲泡起来。沸水注入杯中,茶叶在水里翻滚舒展,一股清冽的茶香瞬间漫开,盖过了炉火烧煤的烟火气。
许中南端起茶杯,先凑到鼻尖轻嗅片刻,眉眼微舒,又浅浅呷了一小口,让茶汤在舌尖停留片刻,才缓缓咽下。他放下茶杯,眼中闪过讶异:“这茶好香!不像是湄县的翠芽,也不是凤县的雪芽,喝着这股清润劲儿,倒让我想起了梵净山的云雾,藏着一股山灵之气。难道……这茶是邛水出产的?”
唐哲笑着点头,给几人续上茶水:“还真被您老说中了。这是我们邛水团龙的贡茶,从明朝起就是皇室贡品,寻常人家难得一见。我这斤还是母树茶,每年产量不足十斤,金贵得很。”
说起这茶,他眼底泛起几分暖意——上次和郝好回邛水后,易解放特意把这茶送给他,他一直舍不得喝,今日许中南这位贵客到访,才舍得拿出来待客。
许中南闻言,又把茶杯端到鼻尖使劲闻了闻,神色愈发郑重,缓缓开口赞叹:“梵净山贡茶,果然名不虚传,真是好茶呀。”
他指尖摩挲着搪瓷杯沿,目光落在杯中舒展的茶叶上,语气里满是雅致:“闻着这茶香,便知是云雾与山魂酿就的灵物。你看这干茶,条索紧结如雀舌,墨绿中泛着暗金光泽,似凝聚了整座梵净山的晨露与松风。方才沸水注入时,茶叶在杯中缓缓舒展,如春日新叶破土而出,茶汤渐染成清浅的琥珀色,澄澈透亮,连叶底都是鲜活的嫩绿,边缘带一抹鹅黄,软若锦缎。”
他顿了顿,又呷了一口,细细品味后继续说道:“初闻是清冽的兰香,混着山野草木的湿润气息,像雨后梵净山巅的雾霭,轻轻漫过鼻尖,不浓不烈,却沁人心脾。细品之下,香气愈发绵长,栗香与蜜香在热气中交织缠绕,不艳不俗,恰如山间百姓的质朴醇厚。入口先是一丝清甜,似含了山涧清泉,随即甘醇在舌尖慢慢晕开,没有半分苦涩,只剩柔滑的茶汤顺着喉咙而下,留下满口生津。回甘来得慢却持久,喉间似有暗香浮动,连呼吸都带着草木的清甜。”
许中南说着,对着杯口轻轻吹了吹热气,又抿了一口,眼神里满是沉醉:“这茶里,藏着梵净山的云、石、泉、林。海拔千米的云雾终年缭绕,滋养了它的纯净无染;寒武纪岩层的矿物质渗入土壤,赋予了它醇厚底色;山涧清泉日夜浸润,酿就了它的甘冽口感。每一口下去,都是自然与时光的低语,让人瞬间心神俱静,仿佛置身于那片云蒸霞蔚的梵净秘境之中,耳边是山风过林,眼前是云海翻涌。”
路途对茶道本就一知半解,听老师把一杯茶说得如诗如画,也忍不住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咂了咂嘴,笑着称赞:“果然是好茶!喝下去之后,嘴巴里一直留着甘甜的味道,连之前被寒风冻得发僵的喉咙都舒服多了。”他性子直率,不懂那些雅致的品鉴话术,只觉得入口回甘,便是好茶。
胡静则完全是个“茶盲”,端着茶杯抿了一小口,只觉得舌尖泛着淡淡的苦味,远不如白开水对味。她平日里习惯了喝温热的白开水,可见许中南说得头头是道,又碍于场合,只好轻轻点头附和,把茶杯放在桌上,指尖摩挲着杯壁,目光落在窗外渐渐飘落的雪粒上。
许中南放下茶杯,指尖沾了点茶水,在桌上轻轻点了点,话锋一转,看向唐哲:“小唐呀,有件事想跟你说。我已经向省里的领导打了报告,打算正月底就带队去梵净山,开展第二轮科考活动。你现在已是林城有名的大老板,生意铺得这么大,不晓得你还能不能抽出时间,跟我们一同上山?”
胡静听到这话,眼睛瞬间亮了,原本落在窗外的目光立刻转回唐哲身上,眼底满是期盼,双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衣角。
上一次科考因耿桂兴受伤中途中断,她心里一直留有遗憾,如今得知要重启科考,又盼着唐哲能同行,有他在,山上的安全和补给都能多一份保障。
唐哲闻言,指尖顿了顿,心里快速盘算起来。对他而言,商场的生意早已理顺,田国强、王亚新和刘绍明各司其职,把大小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他基本成了甩手掌柜。
留在林城,无非是能离沈月近一些,多陪陪她。真要抽出十天半个月去梵净山,倒也不算难事。
他皱了皱眉,语气里带着几分顾虑:“许老,正月的梵净山可不比平时,山上还会下凛,气温低得能冻裂石头,再冷些怕是还要下大雪,山路又陡又滑,这时候上山,会不会太早了一点?”虽说他闲暇无事,可梵净山冬季的险恶,他早有耳闻。
唐哲说道:“《铜城府志·山川志》里写着:‘梵净山……游人盛夏登临,亦挟重衾,末秋而金风爽至,凄寒中入游者绝迹矣!’就算是盛夏,山上早晚温差极大,夜里过夜都得盖厚棉被,更何况是冬春之交最寒冷的时候。上一次我们上山,虽不是寒冬,却也遇到了大雨,山路湿滑难行,更别说正月里了。”
第811章 都是自己人
许中南轻轻点头,指尖摩挲着搪瓷杯沿,眼底满是赞许,语气也添了几分郑重:“你说得很有道理,梵净山冬季的险恶,我们科考队早有耳闻,之前也查过不少地方志和旧资料。可我们做科研的,从来不能因为天气变化就搁置该做的项目,越是特殊的季节,越能有意外的发现。上一次中途中断,是因为小耿的意外,生命安全重于一切,我们没得选,只能临时撤下山。”他说着,想起上次科考的波折,轻轻叹了口气,又快速收敛了情绪。
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贡茶,茶汤的甘醇压下了几分思绪,他眼神重新变得坚定:“不过经过这几个月的休整,小耿已经完恢复了,不影响接下来的工作。科考队的队员们也都养足了精神,天天盼着能再上梵净山,一个个都憋着一股劲,满心期待能补全上次没完成的观测。而且正月底虽寒,却已是春寒料峭,再过些日子万物复苏,能观测到不少其他季节难见的植被抽芽、岩层肌理变化,这些都对我们的研究有着极高的价值。”
路途连忙跟着附和,身子微微前倾,语气急切又诚恳:“唐哲,我们都做好了充分准备,御寒的厚棉衣、铺盖厚实的棉被,还有防滑的胶鞋、防冻疮的药膏和急救药品,全都备齐了,足足装了两大箱。您要是能一起去,我们心里就更有底了。”他说着,还连连点头,眼里满是期盼。
唐哲看着三人期盼的眼神,又想起上一次在梵净山的经历,云雾缭绕的山路、山间的清泉松风,还有科考队队员们的执着,心中的顾虑渐渐消散。
他指尖无意识地敲了敲炉沿,心里快速盘算了一番:店里的事有田国强、王亚新盯着,刘绍明打理录像厅和溜冰场也得心应手,王德发和申二狗也能搭把手,只要提前交代清楚正月的安排,应该出不了岔子。
他无奈又带着几分爽快地笑了:“许老,既然你们都计划得这么周全,考虑得比我还细致,我自然没有推辞的道理。我先跟店里的人交代一声,把正月里的生意和大小事务都安排妥当,正月底就陪你们一同上山。”
胡静闻言,眼睛瞬间弯成了月牙,脸上立刻绽开笑容,眉眼间满是雀跃,之前紧绷的衣角也慢慢松开,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许中南更是哈哈大笑,抬手拍了拍桌沿:“好!好!有你同行,我心里就踏实多了!有你这‘地头蛇’引路,我们这次科考必定顺利!”
四人又围绕着科考的路线、补给等事宜闲聊了一会儿,屋内炉火噼啪作响,茶香袅袅,气氛格外融洽。
忽然,门外传来两道清脆的女声,笑声如银铃般穿透了屋内的暖意,飘了进来。
“郝好姐,我听哲哥说起过你好多次,一直想找机会见见你,没想到今天你也来捧场,真是太谢谢你了。”是沈月的声音,带着几分少女的娇俏,还裹着一丝寒风的清冽。她裹着一条米白色的围巾。
郝好的声音紧随其后,爽朗又带着几分打趣:“小月妹妹,客气啥!唐哲这小子,平日里嘴里除了生意就是你,经常把你挂在嘴边念叨,今天亲眼见到你本人,才晓得他为啥对别的女人都不屑一顾——原来是藏着这么个娇俏姑娘。”
“是吗?”沈月被说得脸颊泛红,笑着嗔怪了一句,又连忙说道,“这天眼看就要下大雪了,风又大,我们去他办公室里烤烤火吧,里面暖和。”
“好呀!正好去瞧瞧我们唐大老板的办公室是啥模样,是不是摆得富丽堂皇的。”郝好笑着应道,脚步轻快地跟着沈月往楼上走。
沈月来过办公室好几回,自然熟悉环境,摆了摆手笑道:“嗨哟,哪有什么富丽堂皇的,就是一间普通的屋子,摆了张桌子、一个炉子,几个凳子,用来接待客人。你和哲哥那么熟,也知道他的性子,向来不讲究这些,平时根本就闲不住,能在办公室待上半天都算稀奇。”
两人边说边走到办公室门口,沈月轻轻推开门,刚要迈步进去,一眼就看到了屋里的许宗南三人,顿时愣在了原地,脚步猛地顿住,脸颊的红晕褪去几分,多了几分局促,站在门口手足无措地说道:“哲哥,我不知道你有客人在,打扰你们说话了。”
郝好在后面见她突然停下,伸手推了她一把,笑着说道:“外面冷死了,你挡在门口干啥?快进去……”话没说完,她跟着挤了进来,抬眼就看到了八仙桌旁的三个陌生人,顿时收住了话头。听沈月说是客人,她下意识以为唐哲在谈生意上的事,自己一个外人在场不方便,便悄悄往后退了两步,打算先出去等。
唐哲见状,连忙起身招手,语气温和:“快进来烤火吧。都是自己人,没得事。”
听到唐哲的招呼,郝好才停下脚步,又走了进来,双手搓了搓,借着炉火的暖意烘着手,眼神不动声色地扫过许宗南三人,心里暗自琢磨着这几人的身份。
看许宗南的气质,不像做生意的老板,倒像是教书先生或是干部。
屋里的炉台和八仙桌一般大小,上面是一整块生铁铸成的桌面,被炭火烘得滚烫,四周围着四张长条凳,许宗南、唐哲、胡静和路途正好一人坐了一方,把位置占得满满当当。
唐哲拍了拍自己身旁的位置,对沈月说道:“小月,你坐这儿,暖和。”
胡静也连忙站起身,侧身对着郝好笑道:“这位同志,不嫌弃的话,你和我挤一下吧,凳子够宽。”她性子温和,见郝好站在一旁,主动招呼着。
郝好也不客气,点了点头就坐了过去,只是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多打量了胡静几眼。
眼前的女人穿着一身笔挺的女式中山装,留着齐肩短发,眉眼清秀,气质温婉又带着几分知识分子的干练,模样长得十分好看,和沈月比起来不相上下。或许是书读得多的缘故,她身上那种沉静雅致的气质,反倒比沈月更胜几分。
第812章 郎才女貌
郝好往长条凳上一坐,后背挺得笔直,眼角的余光还在不经意间扫过胡静。她自个儿也算得是个亮眼美人,眉眼明艳锋利,自带几分江湖儿女的飒爽利落,走路带风,说话干脆,往人堆里一站就格外打眼。
可在沈月面前,那份飒爽就显得少了些柔媚——沈月生得娇俏,说话温温柔柔,笑起来眉眼弯弯,像春日里沾了露的桃花,自带让人疼惜的软意。如今再添个胡静,一身中山装衬得气质沉静雅致,那份知识分子的温婉干练,是她和沈月都没有的,郝好心里莫名就翻起了几分自惭形秽的滋味。
这股子滋味刚冒头,又掺进了些酸溜溜的涩意,没由来地就不舒服起来。她总觉得胡静看唐哲的眼神不对劲,虽说是温和笑意,却总带着几分若有似无的黏连。
郝好抿紧了唇,只对着胡静冷冷吐出两个字“谢谢”,便转开目光落在炉火上,炭火噼啪地舔着炉壁,映得她脸上神色忽明忽暗,透着股生人勿近的冷淡,手指无意识地攥紧了衣角。
唐哲眼尖,立刻察觉到了气氛里的微妙,连忙打圆场,侧身对着许宗南抬手示意,语气郑重又从容:“许老,我给您们正式介绍下。”说着,他先指了指郝好,补充道:“这位是郝博渊先生的孙女,郝好。”
许中南本就打算起身告辞——事儿谈完了,又来两个晚辈,再坐着反倒显得叨扰。可一听“郝博渊”这三个字,他原本微垂的身子猛地往前一倾,浑浊的眼睛瞬间亮得惊人,里头满是惊喜与探究,连声音都拔高了几分:“你说什么?你是郝博渊先生的孙女?”
在林城地界上,但凡混过几年、有点见识的人,就没有不晓得郝博渊名声的,传闻里黑白两道都给几分薄面,路子野得很。
许中南和路途都是土生土长的林城人,自然早有耳闻,只是前段时间隐约听过郝博渊先生过世的消息,这话当着人家孙女的面,终究是不好问出口,只能把疑惑压在心里,眼神里的探究更浓了些。
郝好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却依旧维持着几分镇定,抬眼迎上许中南的目光,语气平淡地应道:“不错,我叫郝好。”没有多余的话,既不主动攀谈,也不刻意疏离,透着股子郝家后代的底气。
许宗南意味深长地看了唐哲一眼,嘴角勾起一抹了然的笑,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想不到唐老板年纪轻轻,交游广阔,连郝家这样的关系都能搭上,真是人不可貌相呀。”在他看来,郝家根基深,唐哲能和郝好走得近,必然是费了些心思的。
这话可戳中了郝好的忌讳,她最烦别人把她和郝家的名声绑在一起,更不喜欢被人说“攀关系”。她立刻皱起眉,语气里带了几分冷硬:“这位伯伯,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们郝家既不是豺狼虎豹,也不是什么需要刻意攀附的靠山,就是寻常人家而已。我和唐哲是朋友,纯粹的朋友,谈不上什么搭关系。”
唐哲见状,连忙笑着打圆场:“许老说笑了,我和郝好就是互相帮衬的朋友,郝爷爷的学问和气度,我倒是久仰得很。”说着,他赶紧转移话题,指着沈月对许中南和路途介绍:“许老,路处,这位是沈月,我没过门的婆娘。”
沈月一听“婆娘”这两个字,脸颊瞬间涨得绯红,像熟透的樱桃,连忙站起身,手足无措地绞着衣角,却还是大方地伸出手,依次和许中南、路途握了握,声音软乎乎的:“许老好,路处好。”指尖碰到两人的手时,还微微有些发烫,说完就赶紧缩回手,垂着脑袋不敢看人。
接着,她又转向胡静,脸上扬起熟稔的笑,伸手递了过去:“胡静老师,你好呀。”
胡静也笑着起身回握,眉眼间的温婉更甚,像盛开的兰花,语气亲切:“小月妹妹,真是越来越漂亮了。林城的水硬是养人,你现在这模样,哪里还看得出来是大山里长大的姑娘?气质都变了不少。”她的目光落在沈月身上,眼底却飞快地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随即又被笑意掩盖。
沈月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笑着摆了摆手:“胡老师你才是呢!你现在和在八家堰当知青的时候比,简直是变了个人。那时候你天天扎在田埂上,皮肤晒得黝黑,头发也乱糟糟的;现在穿得整齐,又在林大教书,浑身都是书香气,要是你现在回我们大队,怕是没人能一眼认出你咯。”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聊得热络,郝好坐在一旁,心里满是疑惑,忍不住小声拉了拉沈月的衣袖:“你们认得到?”
沈月转头对她笑了笑,语气带着几分感慨:“当然啦!胡静老师以前在我们八家堰大队当知青,待了三年呢,那时候还帮我补过课。后来她回林城了,现在在林大教中文系,还是我的专业课老师呢。你说这缘份巧不巧?”
郝好脸上挤出一抹尴尬的笑,点头附和:“是呀,好巧。”心里却在暗自嘀咕:我的小月妹妹,你可真是心大!这胡静哪里是来看你的,方才坐在这里,眼睛就没离开过唐哲半分,那眼神里的情意藏都藏不住,恐怕是想把你的男人抢走咯!她越想越觉得不舒服,看向胡静的眼神又冷了几分。
唐哲看着沈月和胡静聊得投机,又怕郝好再说出什么冲话,连忙插话,对着许宗南和路途笑道:“许老,路处,小月性子软,在学校多亏了胡老师照顾。”
路途凑过来打趣,眼神在唐哲和沈月之间转了一圈:“小唐,你这可是好福气,娶到这么好的姑娘。说真的,哪个时候请我们喝喜酒?我们也好沾沾喜气。”
唐哲笑着揉了揉沈月的头发,语气宠溺又坦然:“还早呢,至少也得等小月大学毕业,安安稳稳的再办婚事。”
沈月被他说得更害羞了,脑袋垂得更低,脸颊的绯红都蔓延到了耳根,伸手轻轻推了唐哲一下,却没敢说话。许中南看着两人恩爱的模样,笑着点头:“果然是郎才女貌的绝配,慢慢来,年轻人以学业和事业为重,婚事不急。”路途也跟着笑,没再追问,办公室里的气氛又轻松了几分。
第813章 带你去打猎
沈月缓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看了看屋里的几人,小声问道:“哲哥,你们是不是还在谈事情呀?要是忙的话,我就和郝好姐去商场逛逛,刚才进来的时候看到人好多,挤都挤不进去,正好趁现在再去看看。”她性子体贴,怕自己和郝好在这里打扰他们谈正事。
唐哲摇了摇头,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语气随意地说道:“也没啥要紧事了,许老这次过来,是和我商量年后去梵净山科考的事情,打算正月底就上山。”
“什么?科考?”郝好和沈月异口同声地喊了出来,语气里满是惊讶。
沈月连忙抬起头,脸上的娇羞瞬间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担忧:“哲哥,正月底的梵净山那么冷,又经常下雪,山路又陡又滑,太危险了,你能不能不去呀?”
上一次唐哲陪科考队上山,她就一直提心吊胆,如今听说还要去,心里的担忧立刻涌了上来,伸手紧紧拉住了唐哲的胳膊。
郝好也皱起了眉,她连续两次去梵净山,虽然没有去过核心地带,两次却也都惊险万分,甚至于她爷爷郝博渊都命丧梵净山。
想到这里,她眼神里满是不解和反对:“梵净山冬天根本就不是能去的地方,山高路险,还容易遇到暴风雪,搞不好就要困在山上。许伯伯,你们科考就不能等天气暖和点再去吗?”
许中南看着两人焦急的模样,心里了然,笑着解释道:“我们也知道刚开春就上山危险,可开春的梵净山能观测到不少其他季节难见的地质景观和植被状态,对我们的研究至关重要。而且我们已经做好了万全准备,御寒和急救物资都备足了,还有唐哲带路,安全性能保障。”
胡静也跟着点头,语气温和地劝道:“小月,郝好,你们放心吧,我们科考队有专业的装备,还有唐哲帮当向导,不会有事的。”她的目光落在唐哲身上,带着几分期盼,心里暗自庆幸能和他一起上山。
郝好却不买账,语气依旧强硬:“准备得再足也没用,梵净山的天气说变就变,前一秒还是晴天,下一秒就可能暴雪封山。”
爷爷去世之后,她一个人打点着林城的生意,要不是李应堂和歪三他们一直支持着她,她早就撑不住了,到这里她才想到爷爷当年的不容易,许中南虽然比她爷爷年轻一些,可也是头发花白的老大爷一个,她不想再有人遇到她爷爷当初那样的事情。
唐哲看着沈月嘟嘴垂眸的委屈模样,又瞧着郝好皱着眉据理力争的架势,心里泛起一阵暖意——这两个姑娘都是真心为他着想,这份牵挂比什么都实在。
他抬手揉了揉沈月的头顶,语气软了些却依旧坚定:“你们的心意我晓得,也感激你们为我操心。可初春的梵净山虽冷,却也不是什么龙潭虎穴,只要御寒、防滑的物资备足,再找两个熟悉山路的本地向导,定然能平安回来。我是去给科考队搭把手当向导,又不是去闯险地,放心吧。”
沈月被他揉得肩膀微微发颤,依旧嘟着嘴,眼眶泛起一丝泛红,沉默了片刻突然抬头,眼神执拗又认真:“既然你执意要去,我也陪你去。我在山里长大,比你们都懂怎么找避风处、辨路,还能帮着照看大家的饮食,总不至于给你添乱。”
郝好立刻跟着附和,拍着胸脯说道:“好呀好呀!我也跟你们一起去!”
唐哲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语气也严肃了几分,带着不容置喙的强硬:“胡闹!我是去给科考队当向导,要翻山越岭、勘察地质,不是去纺花织布、走人户耍闹的。”
许中南见状,连忙打圆场,语气温和地劝沈月:“小沈同志,年轻娃娃对科考有兴趣是好事,值得鼓励。可你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好好学习,把功课学扎实,将来才能胜任国家交给你的岗位,为社会做更多贡献。上山的事就让我们这些老家伙和唐哲去忙活,你们安心在学校读书。”
郝好眼珠一转,知道硬争没用,转而换了副模样,对着许宗南笑得乖巧:“许伯伯,小月妹妹要读书,确实不能耽误,她就不去了。那您带我去吧?我不用你们照看,还能帮着扛物资、守营地,绝不拖后腿。”
许中南哈哈笑了起来,捋着下巴上的胡须,却不说话。
唐哲脸都黑了,没好气地瞪了郝好一眼:“行了,你们也别争了,这事就这么定了。等小月放了寒假,我带你们回邛水,你和她一起去山里打猎,让你过足瘾,等开学了再一起回林城。这样总行了吧?”
郝好瞬间眼睛亮了,刚才的小情绪一扫而空,兴奋地拍起手来:“好呀好呀!说话算话!我早就想去山里打猎了,上次听你说邛水山里有野鸡、野兔,还有袍子,早就心痒了!”
沈月却依旧满脸担忧,拉着唐哲的胳膊小声问道:“哲哥,整个寒假一个多月呢,你不在林城吗?商场、录像厅那边不用照看吗?”她虽盼着和唐哲回邛水,却也担心生意上的事。
唐哲还没来得及开口,胡静就笑着接过话头,语气里带着几分打趣:“小月,你难道还不晓得唐哲的性子?他最爱的就是当甩手掌柜。你看他搞的录像厅、溜冰场,还有这刚开业的商场,找的合伙人田国强、刘绍明都是能干人,把大小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他在不在林城,那些生意照样转得顺风顺水,半点不耽误。”
唐哲笑着点头,顺势说道:“可不是嘛。我本就不懂做生意,纯属瞎折腾,在这里呆着也没事可做,反而容易外行指导内行,把事情搞坏菜。不如放手让他们去干,我等着年底分红就行,落个清闲自在。”
郝好听着这话,忍不住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羡慕与无奈:“真好,我要是能有几个你这样靠谱的合伙人,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焦头烂额了。爷爷走后,家里的摊子全靠我撑着,虽说有李大哥帮忙,可还是处处碰壁,烦心事一堆。”
唐哲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诚恳:“李大哥那么有能力,心思细、路子广,你得相信他。老爷子留下的那点家底,他定然会帮你守好,慢慢理顺了就好了,别急。”
……
第814章 不许反悔
日子如指间沙,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腊月初七。林城大学正式放了寒假,沈月收拾好行李,不再住学校宿舍,搬到了唐哲在林城买的二层小平房里。两个人把屋里收拾得干净整洁,院里还种着几株腊梅,寒冬里开得正盛,香气满院。
在外人看来,两人这就是妥妥的小两口过日子,邻里街坊见了,都笑着打趣唐哲好福气,娶了个娇俏能干的姑娘。
申二狗最终还是没搬过来。
开业那天,唐哲发现,大冬天的寒风刺骨,大家早上从家里带的饭,到了中午早就冻得硬邦邦,结成一坨坨的,难以下咽。
有的员工就着冷水啃干粮,看得唐哲心里不是滋味。他当即决定,让申二狗找匠人来,在仓库后面的空地上修一间厨房和食堂,雇个师傅专门给员工做饭,让大家中午能吃上热乎饭。
十几个师傅,只几天的时间就把食堂厨房给建好了,又等干了几天才搬进去做了第一顿大锅饭。
食堂一建好,申二狗反倒没了搬去小平房的念头。
一来是他性子实诚,知道唐哲和沈月难得独处,不想去打扰两人的二人世界;二来他住在商场,晚上能兼职打更,守着商场的货物,给唐哲看好这一亩三分地,心里也踏实。
唐哲知道他的心思,也不勉强,只是叮嘱他照顾好自己,有空就去小平房吃饭。
转眼就到了腊月二十,沈月已经放假十多天,天天在家收拾屋子、准备年货,把小平房打理得暖意融融。
邛水的年过得比林城其他地方早,腊月二十四就正式过年,当地人称之为“赶年”——说是早年先民为了躲避战乱,提前几天过年团聚,久而久之就成了习俗。
邛水以外的人把腊月二十四当作小年,可在邛水人眼里,那就是正儿八经的年,在外奔波的人,无论路途多远,都会赶在这一天之前回家,和家人团聚。
这天一大早,唐哲就带着沈月去了郝好的茶馆。
茶馆里暖意融融,炉火正旺,几个老茶客坐在角落喝茶聊天,李应堂在前厅招呼客人,见唐哲和沈月进来,连忙笑着打招呼:“唐老板,沈小姐,里面请,大小姐在楼上等着呢。”
郝好一见到沈月,就格外亲切,快步走上前拉住她的手,絮絮叨叨地问长问短,一会儿问她寒假作业多不多,一会儿问她在小平房住得习不习惯,全然把唐哲抛在了脑后。
“小月妹妹,走,我带你去金沙坡古玩市场逛逛,那里年底热闹得很,还有不少卖年货、卖小玩意儿的,咱们去挑点东西带回去给家里人。”郝好说着,就拉着沈月往外走,倒把唐哲冷落在了炉子旁。
唐哲也落得个清闲,找了把椅子坐在炉子旁烤火,伸手抓了把炉台上摆着的瓜子花生,慢悠悠地嗑着。
金沙坡古玩市场里果然热闹非凡,腊月里的年味越来越浓,商贩们沿街摆起摊子,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
摊位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物件,有古旧的字画、玉器,也有过年用的春联、福字、灯笼,还有卖糖果、糕点、腊味的,香气扑鼻。郝好带着沈月穿梭在人群中,眼光毒辣,专挑那些实用又体面的东西买。
她给沈月的二叔二婶挑了两块上好的绸缎布料,说让二婶做件新衣服过年;给沈月的爹妈挑了两斤上好的祁门红茶,还有一对桃木梳子;给沈月的小侄子挑了个布老虎和一串糖葫芦,看得沈月心里暖暖的,一个劲地说“太破费了”。
“上一次去唐哲家,空手而去,连点伴手礼都没带,怪不好意思的。这次说什么也得补上,都是些不值钱的小东西。”
郝好笑着说道,又拉着沈月去挑了些邛水少见的糖果糕点。
快中午的时候,两人才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茶馆。沈月手里拎着两大包东西,沉甸甸的,刚进门就对着唐哲说道:“哲哥,这些都是郝好姐买的。这一袋是给二叔二婶的,这一袋是给我爹妈还有侄子的。”
郝好把东西放在桌上,擦了擦额头上的薄汗,笑着问道:“唐哲,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回邛水?我也好提前收拾东西,跟着你们一起走。”
唐哲放下手里的茶杯,慢悠悠地说道:“我们这次来,就是跟你说这事,明天一早就准备回去,赶在赶年之前到家。”
郝好听了,眼睛一亮,连忙说道:“你可别忘了之前说过的话哦!带我们去山里打猎,不许反悔!”
唐哲故意皱起眉,装作疑惑的样子:“我一天说那么多话,谁还记得之前说过什么?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郝好立刻故意板起脸,装作生气的样子,叉着腰说道:“你这记性真是被狗吃掉了!明明说好了寒假带我去邛水山里打猎,还答应让我见识见识山里的袍子,你居然敢忘!”
沈月见郝好真的动了小脾气,连忙笑着打圆场:“郝好姐,你别生气,哲哥是跟你开玩笑呢。我们今天过来,就是让你准备一下,明天一早一起回邛水,他答应你的事,肯定不会反悔的。”
“真的?”郝好原本阴沉着的脸瞬间多云转晴,阳光灿烂地笑了起来,眼里满是雀跃,刚才的怒气一扫而空。
唐哲站起身,伸手弹了弹她的额头,无奈地说道:“一点也不禁逗,跟个小孩似的。”
郝好嘿嘿笑着,也不生气,转身走到门口,对着前厅喊了一声:“李应堂!”
前厅里立刻传来李应堂沉稳的回应:“大小姐,您叫我?”话音刚落,只过了几秒钟,李应堂就快步走到了门口,身姿挺拔,神色恭敬,一看就是常年训练有素。“大小姐,有什么吩咐?”
郝好把他喊进屋里,说道:“把车库里那辆伏尔加的车钥匙拿来,交给唐哲。”
李应堂恭敬地应了一声“是”,转身快步离去,片刻后就拿着一串黄铜钥匙走了回来,双手递给唐哲。
郝好看着唐哲接过钥匙,笑着说道:“明天就别去挤大巴车了,开车回邛水吧。这伏尔加放在车库里一年也动不了一次,你不开,也是白白放着积灰。”
第815章 天花板
唐哲心里清楚,郝家在林城有三辆车,一辆吉普,一辆卡车,还有这辆伏尔加——这是郝博渊先生生前最爱的车,车身保养得极好,墨绿色的车漆亮得能照出人影。
自从郝博渊去世后,郝好只坐过一次,一上车就会想起爷爷。她从小跟着爷爷长大,祖孙俩感情最深,爷爷的离去对她打击极大,每一次睹物思亲,都会让她陷入无尽的悲痛,索性就把这车停在茶馆边上的车库里,再也没开过。
唐哲倒也不客气,坦然收下钥匙。
年底在林城工作的邛水人都忙着提前回家,一天就一趟大巴车,车票紧俏得很,能不能买到全看运气。
要是坐火车,又得绕一大圈路,中途还要转车,麻烦得很。开伏尔加回去,既方便又快捷,还能拉上行李和年货,确实划算。
他从口袋里掏出自己那辆“红鸡公”摩托车的钥匙,丢给李应堂:“李大哥,我这摩托车就先放在你这儿,你找个安全的地方停好,别让人碰坏了。等我从邛水回来,再过来骑。”
李应堂接过钥匙,恭敬地应道:“唐老板放心,我会妥善保管好的。”说完,便躬身退了出去,轻手轻脚地关上了门。
唐哲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时针已经指向十一点,笑着说道:“行了,都快中午了,我和小月就先回去收拾行李,你也赶紧把东西收拾好,明天一早我来接你,别耽误了路程。”
“知道了知道了!”郝好连连点头,眼里满是期待,仿佛已经看到了山里的野鸡、野兔,恨不得立刻就出发。
唐哲和沈月提着郝好买的年货,转身走出茶馆。刚推开茶馆的门,寒风就裹着几分年味吹了过来,郝好在后面连忙喊住他:“唐哲!”
唐哲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她:“还有什么事?”
郝好跑到门口,脸上带着几分羞涩又期待的神色,小声问道:“这次去梵净山,你真的能带我去打猎吗?我保证不拖后腿,还能帮你找猎物、搭帐篷。”她心里还是惦记着打猎的事,生怕唐哲又反悔。
唐哲看着她认真的模样,无奈地笑了:“放心吧,说话算话。等从邛水回来,要是科考队的事安排好了,就带你去。快回去收拾东西吧,明天别迟到。”可他还有些话没有说出口,那就是打猎也不是纺花织布,冰天雪地的原始森林中,动物在熬,打猎的人也是在熬。
“好嘞!”郝好开心地应了一声,蹦蹦跳跳地跑回了茶馆。
沈月看着她的背影,忍不住笑着对唐哲说道:“郝好姐就像个小孩子,满心都是打猎。”
唐哲牵着她的手,李应堂在前面带路,把他带到了车库那边,发动起汽车,朝着喷池那边回去。
沈月坐在副驾,动了动身子,又拍了拍屁股下的椅子,感慨地说道:“哇,这乌龟坐着就是这样的感觉呀!”
沈醉亭被打倒的时候,沈月还小,那个时候地区里面只有几辆拖拉机,就连当时地区的一二把手,平日里出门最多的也是靠十一路。
唐哲微笑地看着她:“喜欢吗?”
沈月轻轻地点了点头,说道:“当然啦。”
“那等过完年了给你买一辆。”
沈月吓了一跳,一辆轿车完全可以抵得上他开一家商场的投资了,她是一个女人,虽然不物质,但谁不会向往更美好的生活呢?
但沈月还是很有理智,连忙说道:“哲哥,你疯咯,有钱也不是这种烧法,我才不要,美好幸福的生活是要靠奋斗出来的,哲哥,我发现你来钱太快了,这样不好,得计划着来。”
唐哲嘿嘿笑道:“小月,你太年轻了,真正赚钱的买卖就是轻松,最苦的活反而不赚钱,如果说烧香拜佛能真的保佑你健康平安,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连庙门都进不去;当然,换言之,如果别人告诉你艰苦勤劳,卖力干活就能赚到大钱,那么街上的清洁工也轮不到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
沈月像是不认识他一样看着他。
唐哲继续说道:“你不要这样看着我,你读了那么多的书,难道没有发现这样的道理吗?从古至今,哪一样赚钱的生意,不是掌握在世家大族的手里?我们这些普通人,能够做到一辈子衣食无忧,已经超过了世间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普通人,成为别人眼中的天花板了。”
他拍了拍方向盘,喇叭“嘟”地响了一声,吓了沈月一跳,等她回过神来,听唐哲继续说道:“就拿郝家来说,在林城,他们就是天花板的存在,这样的车,是普通人可望而不可及的,不要说买了,就是连买这样的车的工业票都没有见到过。”
沈月哦了一声,唐哲又说道:“当然,郝家也只是我们普通人的天花板,而在他们的上头,还有更大更高的天花板存在。”
沈月不解地问:“在林城,还有比郝家更有钱的吗?”
唐哲笑道:“我说的天花板,不仅仅是有钱而已,再多的钱,也抵不过手中有权,偌大的一个郝家,甚至抵不过胡静随便几句话。”
沈月惊得掉下了下巴,张着嘴:“可是,胡老师也是一个普通人呀。”
唐哲笑得更欢了:“你呢?”
沈月被问得一愣,回道:“我当然也是了,甚至比胡老师更普通。”
唐哲回道:“这话要是放在你爹被平反前说,大家都相信,甚至还觉得你有些吹牛。”那个时候的沈家,因为沈醉亭的事情,反而是连普通人都算不上的。
“而现在,你可是我们地区最不普通的人,也成了别人眼中的天花板。”
沈月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小声说道:“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哦,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不会因为我爹是当领导,就觉得比别人高一等。”
唐哲发动起汽车,这还是沈月第一次看唐哲开车。
一年了,沈月还是没有能完全了解唐哲,他这个人身上有太多太多的秘密,总能不断地给人惊喜。
她没有问唐哲为什么会开车之类的话,只是静静地坐在副驾位置上,享受着轿车带来的舒适感。
第816章 香酥鸭
唐哲直接把车开到了商场门口停了起来。
这个年头,哪怕是省城,也很难得见到这么高级的轿车,靠门口的几个营业员连忙伸出头来看,到底是哪里来的大领导,结果看到唐哲和沈月从车上下来,几个营业员都惊呆了。
马上要回邛水了,唐哲和沈月先是进了商场,给家里人买了些衣服,又特意给沈阳家的小娃儿选了一个玩具火车,带轮子不带轨道那种。
沈月还细心地给申二狗他公以及申大凤一人选了一套衣服,对唐哲说道:“哲哥,二狗跟着你忙前忙后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二狗年轻,肯定不会选东西,这两件衣服,就算是二狗给他公和姐买的,你觉得怎么样?”
唐哲连忙点头说好:“还是你考虑得周到,怪不得人们常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贤慧的女人在默默支持着。”
听到唐哲这么说,沈月又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等回到小平房,沈月就忙着收拾行李,把提前买好的年货、给家人带的礼物一一打包好,又把唐哲的厚棉衣、棉鞋找出来,叠得整整齐齐。
唐哲则坐在一旁,帮着她递东西,偶尔叮嘱几句:“把那床厚棉被带上,邛水山里比林城还冷,晚上盖着暖和。还有给你公带的那瓶酒,别忘了装进去。”
沈月一边点头,一边笑着说道:“知道啦,都记着呢。郝好姐也真是有心,给家里人买了那么多东西,还特意给侄子买了布老虎,侄子肯定喜欢。”
看到唐哲拿来的那瓶酒,沈月说道:“这么好的茅台,给我公喝是不是有些浪费了,他要是知道好几块钱买这么一斤酒,还不得心疼死。”
唐哲笑道:“你就不会骗他这是五毛钱一斤买的?”
沈月轻哼了一声,说道:“我公只是年纪大,老了,不是憨,没有喝过茅台,难道还没有听说过吗?不过你这倒是给他涨了脸,以后在八家堰说出去,他也是喝过茅台的人,那腰都要比别人站得直一些。”
唐哲笑得更大声了,说道:“你爹在地区当主要领导,家里还怕没有台子喝?”
沈月正色道:“你当我爹是什么人?要是他会弯腰,也不至于被关牛棚,下放回乡了。”
唐哲当然知道沈醉亭是什么样的人,就是因为性子太直,爱说大实话,才得罪了当时的领导,被一撸到底。
两个人一边收拾,一边闲聊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
唐哲笑了笑:“你看你,知道要回去了,光晓得收拾,我们中午饭还没有吃呢。”
沈月也伸了一下腰,说道:“那好吧,看在你这次回去要当司机的份上,你想吃什么,今天我请客。”
唐哲想了想,说道:“说到吃的,我倒想吃香酥鸭了。”
沈月吞了吞口水,他知道唐哲说的想吃香酥鸭是假的,只是上一次她跟唐哲出来的时候,提过一嘴,听说林城的香酥鸭很出名,有近百年的历史,她还没有尝过。
想到这里,便说道:“哲哥,要不今天我就请你吃香酥鸭吧?”
唐哲放下手中的袋子,说道:“行,现在天也不早了,这里到六广门也算近,要不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两个人说走就走,出门开了汽车,没用多少时间就到了六广门香酥鸭店铺。
店铺还是那种老式的门头,橱窗是用一块一块木板插上的,开门的时候,把木板一块块取下来放在一边,里边就是一张桌子,用来打包做好的鸭子,另外一边就是加工区。
许是要过年的缘故,虽然已经是下午,生意还是很好,前面排了四五个人,每个人都购买了两三只,多的买了四五只。
轮到唐哲的时候,他想了想,一口气购买了二十只。
二十只,算是大客户了,老板笑呵呵地把他请进屋里,让他等上十几分钟,加工还得费些时间,唐哲和沈月也不客气,外面风大,凛风吹起刮在耳朵上,像是用刀子割一样生痛,铺面的隔间就是老板和伙计平日里吃饭休息的地方,炉火烧得正旺,炉子上锑壶里正冒着热气。
两个人坐着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二十只鸭子已经打包好了,用牛皮纸一包一只,包得很仔细,唐哲他们没有家什装,老板还特意用绳子五只一捆捆起来,这样也方便提走。
见桌子上还有三只没有来得及打包的,唐哲又一股脑全买了,对沈月说道:“你不是一直说想吃吗?那些我们带回邛水去,这三只,今天我们就把它消灭掉。”
沈月忙回道:“你真当我是猪了,哪吃得这么多嘛。”
唐哲笑了起来:“还有二狗和亚新大哥呢。”
等他们回到商场的时候,天已经暗了下来,冬天的林城,下午五点半几乎天就黑了,他们直接到了商场,申二狗和王亚新正在办公室里算着昨天的账,见唐哲和沈月进来,申二狗连忙给他拉了一条凳子过来,让他们坐下,然后猛一吸鼻子,说道:“哇,好香呀,是哪家在炒肉?”
王亚新也吸了吸鼻子,对申手狗说道:“不是炒肉的香味,倒像是烤肉的味道,嗯,好像是香酥鸭。”
申二狗眼睛一亮,问道:“亚新叔,真是香酥鸭吗?这么香,来林城这么久了,听说过好多次,还没有机会得吃过呢。”
唐哲哈哈笑了起来,沈月从背后把三只鸭子拿出来,放在炉台上,说道:“那今天就让你过过瘾吧,正宗林城香酥鸭,百年老店出品,让你回味无穷。”
申二狗看着三个牛皮纸包,口水都流了出来。
王亚新作为林城本地人,问道:“唐老板,你们去六广门了来?”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是呀,准备明天回邛水过年了,想着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带回去,便和小月去那边买了几只鸭子,知道你们也还没有吃饭,先弄几只来大家垫一下肚子。”
申二狗已经把牛皮纸包解开了,抓了一块塞到嘴里,果然是香酥脆嫩,回味无穷。
第817章 女人天生半斤酒
王亚新眯缝着眼睛,瞧着炉台上那只烤得金黄酥脆的香酥鸭,鸭皮油亮亮的,冒着热气,香味直往鼻子里钻。他搓了搓手,笑嘻嘻地转身出了门。
不多时,王亚新回来了,怀里揣着个玻璃瓶子,瓶身上贴着红纸黑字的标签,已经有些模糊了。他小心翼翼地把瓶子放在桌上,得意地说道:“这么板扎的菜,哪能少得了这个嘛!”
沈月见状,忙走到边上的桌子旁,取了几个搪瓷茶杯过来,整整齐齐摆在油腻的木桌上。她拿起酒瓶,对王亚新说:“王叔,我来倒酒。”
王亚新一屁股坐在条凳上,哈哈笑起来:“小月姑娘,你这样喊就把辈份搞乱咯!我和唐哲一直都是兄弟相称,你喊我叔叔,这不合适嘛!”
沈月脸一红,手里倒酒的动作顿了顿:“我们各论各的嘛。我比你屋头娃儿大不了几岁,你就是长辈呀,年纪也长我们一截。”
“不得行不得行,”王亚新连连摆手,“以后还是喊我王大哥,这样听起来顺耳点。”
正说着,他看着茶杯里的酒快要满了,连忙伸出两根手指头托住瓶底往上抬:“好、好、好,够了够了,酒满敬人,茶满欺人,这个道理我懂,但你也太实诚了嘛!”
沈月给王亚新倒完,又把杯子推到申二狗面前,开始往里倒酒。
申二狗“腾”地一下站起身来,脸红得像猴子屁股,结结巴巴地说:“小、小月姐,我……我不会喝酒。”
王亚新拿起筷子敲了敲碗边:“年轻人在外头闯荡,哪能不沾点酒?俗话说得好,烟搭桥,酒开路嘛!你这个年纪,正是该学的时候。”
唐哲也点点头,夹了块鸭肉放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是嘞,二狗,以后你还要独当一面。我们国家现在就是这个情况,好多事情不是在办公室谈成的,是在酒桌子上谈成的。你放心大胆喝点,不得事。”
沈月知道申二狗从来没喝过,没给他倒满,只倒了约莫一两左右。
王亚新瞥见了,笑着打趣:“小月姑娘,你这偏心偏得太明显了嘛!给我倒得满满当当,给二狗只倒那么一丁点儿。”
沈月一时语塞,不知怎么接话。唐哲忙解围:“王大哥,二狗从来没喝过,先让他试试水。我陪你喝!”说着把自己的杯子推到沈月面前,“满上。”
沈月有些犹豫,但还是听话地给唐哲也倒满了,然后放下酒瓶。
王亚新笑道:“这样可不得行哦!你提壶的人不掺酒,我们哪敢端杯子嘛?”
沈月看向唐哲,疑惑地问:“哲哥,真有这个讲究?”
唐哲点点头:“是有这个说法。你要是给别人倒酒,最后也得陪人家喝一口才行。”
沈月的脸更红了,尴尬地说:“我不懂这些规矩呀……我又不会喝酒。”
王亚新端起杯子晃了晃:“女人天生半斤酒,从来没喝过,不代表不能喝。少喝点,天气冷,喝杯酒也暖和。”
沈月只好往自己杯子里倒了一两不到:“好嘛,我就陪王大哥喝一点点。”
王亚新瞅了眼酒瓶子,里头还剩二两左右,对唐哲说:“唐哲,我看这样吧。小月和二狗都是头一回喝,也不要他们跟我们喝一样多。把瓶子里的二两给他俩分了,总量就控制这么多,你看要得不?”
唐哲连忙举起杯子:“王大哥,能者多劳嘛!他们两个生牛崽(初生牛犊),哪比得上你这个老江湖?”说着把杯子凑到王亚新跟前,“我也好久没喝酒了,天气这么冷,正好喝一杯暖暖身子。王大哥,明天我就带申二狗回邛水了,店里的事情,还要你和田大哥多费心。”
王亚新也举起杯,四个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唐哲和王亚新一仰头,喝下去一半。沈月小心地抿了一口,辣得直皱眉头。申二狗喝得急了点,呛得连连咳嗽,眼泪都憋出来了。
唐哲赶紧递了块鸭肉给沈月,又递一块给申二狗:“头一回喝都是这样,慢慢就习惯了。来,吃块肉压一压。”
申二狗接过去,一口吞下,半天才缓过劲来:“这么难喝的东西,为啥子那么多人都喜欢?”
王亚新幽幽地说:“酒可是个好东西哟。累的时候喝一口,能解乏;苦的时候喝一口,能忘愁。”
唐哲则说:“好多时候,喝的不是酒,是寂寞。”
三个人听了都是一愣,随即大笑起来。
王亚新拍着桌子说:“唐哲,你这个总结到位,太到位了!”
申二狗缓了好一会儿,才问道:“唐哥,刚才你说,明天我也跟你们一路回去?”
唐哲点点头:“是嘞,后天就过赶年了,你难道不想回去?”
申二狗忙说:“想啊,我早就想回去看我公了。”然后又看向王亚新,“可是店里才开业没多久,田大哥又去进货去了。要不我晚几天,等腊月二十八再回去?正好可以赶上到你家去退老爷酒。”
唐哲又抓了块鸭肉放进嘴里,边嚼边说:“这边你不用担心。对了,王大哥,我已经跟刘绍明和杨通华说好了。我那个录像厅和溜冰场,学生放了假就没啥生意,与其天天开门守冷板凳,不如让他们过来帮帮忙。”
王亚新问:“他们好像也不是林城人吧?咋不回去过年?”
唐哲叹了口气:“本来都是要回去的,年底录像厅和溜冰场也能分几百块钱利润给他们。但是你也晓得,前段时间他们被杨威的人打伤了,现在刘绍明还没完全好,觉得这样子回去有点挂不住脸,被寨上的人晓得他在林城被人打了,是件很丢嘴的事情。反正他婆娘也来了,索性打算在林城先把伤养好,等暑假再回去。杨通华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就跟他们说了,让他们明天直接过来找你。”
王亚新点点头:“要得,过年正好缺人手,他们来就是雪中送炭。”
申二狗说:“可是,我东西都没买,空着手回去不好吧?”
唐哲笑道:“你小月姐已经帮你挑好了,到时候你带回去给你公和你姐就行。”
申二狗连说了几声谢谢,又问:“小月姐,多少钱?我给你。”
唐哲忙摆手:“谈啥子钱不钱的!来,我们喝酒!”
第818章 喝酒
炉火噼啪作响,映得四人脸上红彤彤的。窗外,林城的冬夜寒风凛冽,但这小屋里却暖意融融。唐哲又抿了口酒,咂咂嘴说:“这酒不错,是正宗的包谷酒。”
“那当然,”王亚新得意地说,“这可是我存了好多年的,一直舍不得喝,今天高兴,哈哈,来,再喝。”
沈月小心地又尝了一口,这次似乎适应了些,但眉头还是皱着的:“我还是觉得辣。”
“慢慢来,”王亚新笑道,“我第一次喝酒的时候,比你还不如,一口下去全喷出来了,被我老爹追着打。”
大家都笑起来。申二狗好奇地问:“王大哥,你第一次喝酒是啥时候?”
“十一岁吧,”王亚新眯起眼睛,陷入回忆,“跟我爹去赶场,碰见个远房亲戚,硬拉着我们喝酒。那时候不懂事,觉得喝酒就是大人了,逞能喝了一大碗,结果躺在路边睡到天黑,回去又被揍一顿。”
唐哲也笑了:“我倒是第一次喝酒没挨打,但是吐了一晚上,第二天起来头疼得要裂开一样,发誓再也不喝了。结果没过半月,又喝上了。”
申二狗和沈月都没有看到唐哲喝过酒,大集体的时候,八家堰有多穷,申二狗比谁都清楚,哪家要是有一斤酒存着,非得留着过年或是过事务的时候招待客人才喝。
不过转念一想,唐哲出了八家堰,在邛水也好,林城也罢,到处都有朋友,喝酒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你们男人啊,”沈月摇摇头,“明明这么难受,还要喝。”
“这你就不懂了,”王亚新神秘地说,“酒里有乾坤。高兴的时候喝,能更高兴;不高兴的时候喝,能暂时忘记不高兴。生意场上,一杯酒下肚,话就好说了;朋友之间,一杯酒下肚,心就贴近了。”
申二狗若有所思:“那我以后是不是也得学会喝酒?”
“不是学会喝酒,”唐哲纠正道,“是学会在合适的场合,用合适的方式喝酒。酒是个工具,看你怎么用。用得好了,事半功倍;用不好了,伤身误事。”
王亚新赞同地点头:“唐哲说得对。你看我,现在一般场合就喝一点点,关键时刻才多喝。这酒啊,就像一把刀,能切菜也能伤人,看握在谁手里,怎么用。”
沈月听着,忽然问:“那女人喝酒呢?也是工具吗?”
屋里静了一瞬。王亚新和唐哲对视一眼,唐哲缓缓说:“这个社会对女人喝酒,看法不太一样。但我觉得,道理是一样的。想喝就喝点,不想喝就不喝,最重要的是知道自己为啥喝,能喝多少。”
“说得好!”王亚新举起杯,“来,为了这个‘知道自己为啥喝’,走一个!”
四人又碰了一杯。这次沈月和申二狗都只抿了一小口。酒过三巡,话匣子彻底打开了。王亚新讲起年轻时走南闯北的见闻,唐哲说起在邛水创业的艰辛,申二狗听得入神,沈月不时插话问问题。
炉子上的水壶开始咕嘟咕嘟响,沈月起身要去拿,被唐哲按住了:“坐着,我去。”
他拎着水壶过来,给每个人的杯子里添了热水。酒里兑了热水,香气更加浓郁地散发出来。王亚新深吸一口气:“香,真香!”
“唐兄弟,”王亚新忽然问,“你刚才说的‘退老爷酒’,是啥意思?”
唐哲笑了:“这是我们那边的老习俗。腊月三十,家家户户都要请‘祭老爷’,这个说法有两种,一种说法是大年三十祭的是发财老爷,另一种说法是祭的是四官菩萨,不过四官菩萨这种说法比较普遍一点,我们邛水几乎都是大年三十祭四官菩萨,大年初二祭财神老爷。”
“原来是这样,”王亚新点头着,说道:“现在城里头,什么风俗都丢了,在林城,我能感受到的,除了七月半,就是冬至节了,哈哈,过年也没有多少年味,不比乡下。”
唐哲能体会到王亚新现在这种落寞感,前世的时候,家里最亲的亲人都离开了,只剩下他一个人,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过年,什么是过节,唯一能体会到的就是,别人最开心的那几天,就是他最孤单痛苦的那几天。
沈月看着王亚新眼里有些许落寞,忙岔开话题招呼道:“来来来,吃鸭子,都要凉了。”
四人举杯,这次一饮而尽。酒虽然辣,但喝到肚子里,暖流涌向四肢百骸。
一斤酒很快喝完,唐哲和王亚新都喝了四两,两个人没有什么感觉,倒是申二狗,满脸通红,说起话来舌头都有些大。
倒是沈月像个没事人一样,大家都吃好喝好了,她连忙收拾着炉台。
王亚新笑道:“怎么样,我没有说错吧,女人天生半斤酒,我看小月喝了脸不红心不跳的,肯定也是个能喝的人。”
唐哲说道:“王大哥你可不要夸她咯。”
等沈月收拾好了,唐哲便和她一起回了小平房那边。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沈月就起床了,唐哲听到响声,抬腕看了看表,才六点多七点不到,也穿衣起了床,见沈月正在厨房煮着早餐,问道:“小月,你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沈月听到声音,回头笑道:“哲哥,你醒了?炉子里的火还没有熄,你先坐着烤一下,我马上就煮好了。”
不多时,一碗鸡蛋哨子面便煮好了,沈月给他端到炉子前,说道:“哲哥,你快吃吧。”
唐哲说道:“我们不是坐车,自己开车,不用起这么早的。”
沈月说道:“天气不好,我想早点起来弄点吃的了,也好早点出发。”
唐哲笑道:“除非半夜出发差不多,现在出发和再晚一点出发没有什么区别,到了思县,都没有摆渡的船了,只有在那里休息一晚上。”
沈月哦了一声,问道:“那摆渡船一天只摆渡两趟吗?”
唐哲吃着面,说道:“他们天一黑就下班了,现在天黑得早,六点左右就黑了,一路回去,全是泥泞山路,又烂又滑,前两次我回邛水的时候,都得在思县住一晚上。”
沈月听了,说道:“住就住呗,反正都起来了,收拾好了去接二狗,然后你还要去金沙坡接郝好姐。”
第819章 启程
天还没亮透,灰蒙蒙的云层压得很低。商场开门营业的时间是八点半,可刚到七点,申二狗就已经在路边站着了。他穿着那件半新的棉袄,领子竖得老高,却还是挡不住刺骨的寒风。
昨天夜里他把东西收拾了一遍又一遍——新买的帆布包塞得满满当当,给阿公带的护膝、给姐姐买的围巾、还有唐哲让带给乡亲们的几包糖果。最后检查完拉链,他才和衣躺下,几乎没怎么合眼。
此刻他站在商场对面的街沿上,双脚冻得发麻,不停地跺着、搓着手,一会儿又把手凑到嘴边哈气。白色的雾气刚出口就被风吹散了。街道空荡荡的,只有早起的清洁工在远处扫着落叶,竹帚划过地面的声音在寂静的清晨格外清晰。
一辆黑色轿车转过街角,缓缓停在他面前。车窗摇下,露出唐哲的脸:“二狗,等多久了?”
申二狗咧嘴笑了,牙齿在冷空气中显得特别白:“没、没多久。”
沈月从后座下车,绕过来给他拉开车门:“这么冷的天,你怎么跑路边上站着?不是让你在商场里等吗?”她今天穿了件红色羽绒服,衬得脸蛋红扑扑的。
“我怕你们来了找不到人,耽搁时间。”申二狗说着,弯腰去拿放在脚边的帆布袋。
沈月见他冻得手指发僵,伸手帮他提了一把:“快上车,车里暖和。”
因为接下来要去接郝好,沈月让申二狗坐副驾驶,自己则挪到后排:“你坐前面吧,一会儿我和郝好姐坐后面好摆龙门阵。”
申二狗拉开前门,却又犹豫起来,回头看了看商场紧闭的大门:“唐哥,王大哥还没过来呢。我们这么早走了,能放心吗?”
唐哲已经重新发动了车子,暖气呼呼地吹出来。他看了眼后视镜里的申二狗:“不是有打更的老陈在吗?你担心哪样。”
“我就是……就是觉得心里不踏实。”申二狗小声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帆布包的带子,“那么多货,值不少钱呢。”
唐哲转过头,认真地看着他:“二狗,你这个性子得改改。诸葛亮是怎么死的,你知道吗?”
申二狗愣了愣,摇摇头。
“是操心累死的。”后排的沈月接过话头,声音温和但透着认真,“哲哥的意思是,你不用大事小事都挂在心上。商场请了打更的,看守货物这些有他负责。你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唐哲点点头,车子缓缓驶离路边:“你小月姐说得不错。我让你在商场里,主要是跟着王亚新和田国强学习管理方面的东西,不是让你来当打更的。要学会放手,也要学会信任别人。”
申二狗被这么一说,脸有些发烫,但心里反而踏实了。他其实知道唐哲说得对,可就是忍不住——这商场从无到有,他是一步步看着建起来的,每一件货品的摆放位置他都记得,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
唐哲当然也知道申二狗的心思。他握方向盘的手紧了紧,心里涌起一股暖意。这孩子实诚,是真的把商场当成自己的事在操心。但他不能这么说,申二狗还年轻,未来的路还长,不能让他被眼前这一亩三分地困住。
车子驶入金沙坡时,市场还冷清着。冬天的金沙坡要十点以后才会热闹起来,这会儿大多数店铺还关着门,只有几家茶馆亮着昏黄的灯。
唐哲的车刚在茶馆门口停稳,李应堂就撩开厚重的棉布门帘走了出来。他裹着件深蓝色棉大衣,手里端着个搪瓷杯,杯口冒着热气。
“这么早就到啦?”李应堂凑到车窗外,脸上挂着笑,“我还以为要再等会儿呢。”
唐哲摇下车窗,寒气灌进来:“李大哥,郝好呢?”
“在里院烤火呢!”李应堂话音未落,郝好就提着两大包东西从里屋出来了。
她今天穿了件枣红色的棉袄,围着灰色毛线围巾,头发在脑后挽了个髻,看起来利落又精神。
“应堂叔,帮把手!”郝好把手里沉甸甸的包裹递过去。
李应堂连忙接过,打开车后备箱,把包塞到里面。
沈月在后排招手:“郝好姐,快来!我给你留了位置。”
郝好又转头对李应堂嘱咐:“炉子上的水壶记得提开……”
她这才拉开车门坐进后排。车里顿时弥漫开一股淡淡的茶香,还夹杂着某种糕点的甜味。
唐哲从后视镜里看了看:“都坐稳了?我们出发了。”
“走吧走吧。”郝好催促道,“反正都要在思县过夜,晚点走也一样。”
唐哲说道:“现在天冷,路上不一定好走呢。”
郝好忽然想起什么:“对了,路上会不会起凛壳壳哦?我昨天听收音机说,周边县市气温低,可能有凝冻。”
“这个谁晓得,这里去邛水八九百里路呢,看林城这个天气,我真怕翻高山的时候碰到火凛,那就完蛋了。”唐哲看着前方路面,嘴里幽幽地说着,心里也没有了底。
车子缓缓驶出金沙坡,拐上主干道。天色亮了些,但云层依然厚重,是个典型的林城冬日阴天。路两旁的梧桐树叶子早就掉光了,光秃秃的枝桠伸向灰色的天空。
车里人多,加上唐哲开了暖风,渐渐暖和起来。沈月和郝好低声说着什么,时不时传来轻笑声。申二狗抱着帆布包,看着窗外掠过的街道、店铺、早起的人们。
离开林城回邛水,这条路他走过好几次了,但每次的心情都不一样。
车子驶出城区,上了省道。两旁的景色从楼房变成了田野,冬日的田野一片萧瑟,偶尔能看到几块绿色的油菜田。远山隐在薄雾里,像淡墨勾勒出的轮廓。
郝好从包里掏出几个橘子,分给大家:“吃点柑子,防晕车。”
橘子的清香在车里散开。
沈月剥开一瓣,从后排伸过来把它塞进唐哲的嘴里,酸甜的汁液在口中炸开。他看着前方蜿蜒的路,忽然感觉到很幸福。
郝好在一旁瘪了瘪嘴,骂道:“你们两个真是不害羞,大白天的就搞这些事情。”
说得沈月一下子就坐回位置上,脸红红的,不敢看郝好。
第820章 没有听清楚
一路上走来,天空阴沉得仿佛要压下来一般,道路两旁满是湿漉漉的泥巴,一脚踩下去,鞋子立刻被沾满泥浆。这里就是黔省,车辆稀少得可怜,大部分都是国营运输公司的大型卡车在艰难地行驶着。各个区县的街道上,除了供销社、国营商场以及百货公司这些官方店铺外,私人经营的小摊位大多只售卖些简单的小吃和生活用品。至于像沿海城市那样流行的时尚高级服饰,只有在省会城市才能偶尔见到几件,而在其他地方甚至连影子都找不到。
尽管路途崎岖,但好在路面还算平整,可以勉强通行,而且不会出现交通拥堵的情况。就这样一路颠簸,终于抵达了乌江码头。
然而此时天色已晚,夜幕早已笼罩大地,最后一班渡船也早已收工下班离去。这次出行并没有特别重要的事务需要处理,再加上沈月从未在思县游玩过,于是四人商量后决定前往当地的服务公司办理入住手续。
经过一整天漫长的车程,众人早已饥肠辘辘。刚刚走出服务公司大门,一阵诱人的香气扑鼻而来,原来是不远处有个中年妇女正背着一个装满食物的竹篓,大声吆喝着:“麦粑,香甜可口的红糖麦粑哦!”
沈月艰难地咽了咽口水,目光紧紧锁定在那诱人的红糖麦粑上,然后鼓起勇气对唐哲轻声说道:“哲哥,我……我想吃那个红糖麦粑。”声音虽然不大,但在场的人却听得清清楚楚。
一旁的郝好看见沈月点了,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开口说:“嗯,我也来一个吧,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呢。”说完,她的眼神同样充满期待地望向那些红糖麦粑。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申二突然变得兴奋起来,他手舞足蹈、绘声绘色地向大家介绍起红糖麦粑来:“郝好姐啊,这红糖麦粑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它不仅香甜可口,而且香气四溢。要是再加上用筒子叶包裹蒸熟,那口感就更是绝佳啦!还会散发出一阵淡淡的桐子叶清香哦~只可惜现在正值寒冬腊月,想要找到新鲜的桐子叶实在太难咯!”
就在三人闲聊之际,唐哲早已悄然离去,并迅速带回了整整八个硕大无比的红糖麦粑——每个都足有一只碗般大小!郝好见状不禁瞪大了眼睛,惊讶得合不拢嘴,结结巴巴地问:“买……买这么多,咱们真的吃得完吗?”
然而,不等其他人回应,申二便迫不及待地伸手接过其中一个红糖麦粑,狠狠地咬下一大口。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他含含糊糊地嘟囔着:“放一百八十个心吧!别看它们个头挺大,实际上都是因为发面发得好才显得膨胀而已啦!你们瞧,这两个下肚正好合适!”
最后,唐哲提议道:“这样吧,我们每人先尝一个,其余的留着明早当早饭。我记得附近那家服务公司好像有卖牛肉粉的,等会儿我去给大家买点回来尝尝。”
沈月点了点头,说道:“好呀,好久没有吃绿豆粉了,不晓得这边的绿豆粉有没有我们邛水的好吃。”
郝好说道:“你们邛水那个豆浆粉特别好吃。”
几个人说说笑笑地,又回了服务公司,在里面一个人叫了一碗牛肉绿豆粉,吃完之后,便各自回房间早早睡下。
昨天开了一天的车,加上起得又早,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已经快九点。
看到申二狗坐在床着假模假样地拿着一张报纸在看,那份报纸还是在床头柜的抽屉里翻出来的,唐哲笑道:“二狗,你报纸都拿反了。”
申二狗嘿嘿笑道:“我这是方便你看嘛。”
其实他并没有拿反,知道唐哲是拿他打趣,他也就顺口接过了话题。
他不像唐哲一样还读完初中,从小无父无母,一年级读完就没有再进过学校,连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的。
“呀,都快九点了,你怎么不喊我呢?”唐哲穿好衣服,从包里摸出手表来看了一眼,有些自责起来。
申二狗把报纸放下,说道:“我看你睡得正香,就没有叫你。”
等他们出门的时候,发现隔壁的沈月和郝好早就已经起床了,两个女人像认识许久的熟人一样,坐在床上聊着天,还不时发出一阵笑声。
唐哲敲了敲门,沈月连忙跑过来把门打开:“哲哥,你起来了呀。”
“嗯,你们都起来了,怎么不叫我?”
“还不是有些人怕你太累,想让你多睡一下。”郝好在一旁笑着阴阳他。
回到邛水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已经是腊月底,好多单位都发了年终奖,唐家院子的生意特别火爆,大中午的里面也是座无虚席。
他们把车停在大柏树那里,就见陆成铭笑呵呵地跑过来迎接:“欢迎光临,还有位置,里面请。”
等他看清楚下车的人时,他才反应过来,惊讶地喊道:“老板,二狗哥,你们回来了。”说完,也不招呼唐哲他们,飞也似的跑到了酒楼里面。
唐哲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这个娃儿,鬼精鬼精的。”
申二狗也笑道:“唐哥,你没有发现,成铭这个娃儿懂事多了。”
沈月说:“肯定是科军教得好。”
三个人一边聊着,一边往里面走,还没有走几步,就见简科军和申大凤从里面跑了出来。
申大凤一见申二狗,就冲了过来,拉到跟前,从头到脚,从前到后仔细看了又看,红着眼说道:“二狗,你胖了。”
申二狗也对她说道:“姐,你也胖了,还白了。”
郝好小声沈月:“那女的是二狗的姐姐?”
沈月点了点头,介绍道:“嗯,她叫申大凤。”
郝好哦了一声,说道:“唐哲对他身边的人真好。”说到这里,又想起了她爷爷临死之前说过的话,自言自语地说道:“我爷爷果然没有看错人。”
沈月没有听明白她后面的那句话,连忙问道:“你说哪样?我没有听清楚。”
郝好尴尬地忙摆着手说道:“没、没哪样。”
第821章 把你卖给光棍汉当婆娘
郝好脸上那点不自然像被灶火燎了下似的,耳根子都泛着热,手指无意识绞着衣角。
唐哲眼尖,瞧出她是有难言之隐,便知趣地打住话头,转脸冲简科军递了支烟,长支魔力,点燃时呛得简科军咳了两声。“科军,最近铺子里生意硬是红火,看这阵仗,怕是手脚都不停歇哦?”
简科军搓了搓手上的油星子,赔着笑接话:“马上就到赶年了,年底生意就这样,桌桌都坐满了。”他说话时眼睛瞟着里屋,生怕怠慢了这位不常回邛水却根基深厚的主儿。
唐哲摆了摆手,指了指二楼:“不打紧,你先去招呼客人,别误了生意。我在二楼,我们先上去坐会儿,等有位置了再喊我们。”说着便侧身让郝好和沈月先走,自己跟在后面。
二楼的厢房是唐哲之前住处,虽然这几个月一直在外奔忙,却从没断过打理。
推开门时,一股淡淡的皂角香混着阳光的味道扑面而来,屋里陈设简单却齐整:一张柏木床,铺着洗得发白的粗布床单,床尾叠着一床厚棉被;靠墙摆着一张八仙桌,四条长凳擦得锃亮,连桌腿缝里都没有半点灰尘;墙角立着个旧衣柜,柜门上的铜锁擦得发亮。
不用问也知道,是申大凤隔三差五就来清扫打理,这份细心,是对着唐哲的信任和二狗的托付。
唐哲拉过一条长凳往八仙桌旁一放,指了指凳面:“坐嘛,别拘束,就跟在自己家一样。”
郝好应声坐下,手指摸了摸凳面,冰凉的木头触感让她稍稍平复了些尴尬。
沈月挨着她坐下,胳膊轻轻撞了撞她的胳膊,递了个安抚的眼神,咧嘴笑道:“大凤还是这么勤快,这桌子擦得能照见人影咯。”
没等多说几句话,楼下就传来了简科军的脚步声,他端着一个炭火盆上来,炭火燃得正旺,火星子偶尔噼啪跳一下,把屋里瞬间烘得暖融融的。
“这天冷得邪乎,跟凛风就像刀子割一样,你们先烤烤火,暖暖身子。”简科军把炭火盆往卧室中间一放,便转身出了门。
脚刚跨到门口又转过头来说:“这门我就不给你们关了,留条缝透透气。今年城里好几家烤炭火都遭了闷烟(一氧化碳中毒),一家人都没醒过来,造孽得很。你们也留意着点,别大意。”这话里的叮嘱不是客套,是这年头实打实的凶险,郝好听着心里一紧,下意识点了点头。
等简科军的脚步声远了,郝好才开口,语气里带着几分急切:“唐哲,我们什么时候去你老家啊?”
她自从答应跟着来,心里就一直惦记着上山打猎的事情。
唐哲笑道:“急哪样嘛?吃了中午饭再动身。车又开不到我家,还得走一个小时的山路,你空着肚子走,怕是走两步就腿软,到时候还得我背你,我可不想遭二狗笑话。”他故意逗她,眼神里满是戏谑。
郝好脸一红,忙说道:“哪个要你背了,你想得倒挺美的。”
沈月也跟着打趣:“就是呀郝好姐,到都到邛水了,还怕哲哥把你丢下不成?哲哥最疼人了。”她说着冲郝好挤了挤眼睛,郝好的脸又红了,轻轻掐了沈月一把,屋里的气氛顿时轻松起来。
唐哲却故意板起脸,一本正经地说道:“那可说不定哦。我们八家堰别的没有,就光棍汉多,个个都壮得像牛,就缺个洗衣做饭的婆娘。到时候我就把你卖给那些光棍汉。”
郝好气得脸都绿了,伸手着唐哲,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唐哲,你……你胡说八道什么!”
她个性虽强,因为家庭的原因,平时很少能有几个聊知心话的朋友,经不住这样的玩笑,眼眶都有点泛红。
申二狗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拍着床板道:“郝好姐,你别当真,唐哥是逗你玩呢,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卖你。”
沈月赶紧拉住郝好的手,哄道:“郝好姐,你看哲哥那促狭样,就是故意气你的。他要是真敢卖人,先过我这关。”
这话一出,郝好才忍不住笑了,伸手拍了唐哲一下:“下次再敢胡说,我就让沈月妹妹教训你。”
几人正说笑间,简科军又上楼来了,站在门口说道:“老板,桌子收拾出来了,就在楼下靠里的位置,清净。你们是现在下去吃,还是再烤会儿火等会儿?”
唐哲站起身:“下去吃吧,早吃完早动身,别等天黑了还在山路上折腾。”
下楼时,饭香混着油烟味扑面而来,铺子里的喧闹声更甚,划拳声、谈笑声、碗碟碰撞声交织在一起,满是烟火气。
靠里的那张桌子果然清净,远离了门口的嘈杂,桌上已经摆好了碗筷,四个菜一个汤冒着热气,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一盘野葱腊肉,油光发亮,野葱的清香混着腊肉的醇厚,勾得人直咽口水;一盘青椒炒土鸡蛋,鸡蛋金黄饱满,青椒鲜辣够劲;一盘清炒萝卜丝,脆嫩爽口;一盘凉拌蕨菜,是山里刚采的,带着山野的清香;还有一碗酸菜豆腐汤,酸香开胃,最是下饭。
这饭菜看着简单,在当时却算得上是丰盛。要知道,这年头物资匮乏,肉蛋都是稀罕物,更别说野葱、蕨菜这些山里的宝贝。
郝好本就有些饿了,闻到香味更是胃口大开,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腊肉放进嘴里,腊肉肥而不腻,野葱的清香中和了肉的厚重,越嚼越香。她不知不觉就吃了两大碗饭,放下碗筷时还打了个饱嗝,脸上满是满足:“这菜也太下饭了,我在林城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腊肉。”
申二狗夹了一筷子,得意地说道:“这可是野葱腊肉,城里头的人有钱都难买到野葱。我们八家堰的山上到处都是,挖回来洗干净,要么炒腊肉,要么腌起来当咸菜,都好吃得很。”他说起老家的物产,眼睛里都闪着光,那是刻在骨子里的乡情。
沈月笑着对郝好说:“郝好姐,明天我带你去山上挖野葱,保证让你挖个够,回来让大凤姐给我们炒腊肉吃。”
第822章 没享过的福都给你补回来
郝好连忙点头,眼里满是期待,唐哲却摆了摆手,说道:“明天怕是去不成咯。今天回了家,我妈见我们带了客人回去,准得杀头猪,办一桌刨猪汤。明天你们都得来帮着按猪脚、褪猪毛,有的忙咯。”
刨猪汤是西南山区的习俗,杀年猪时请亲朋好友来吃饭,热热闹闹的,既是分享丰收的喜悦,也是联络感情的方式。
郝好听了心里一暖,能被邀请去吃刨猪汤,说明唐哲是真把她当自己人。她抬头看向唐哲,眼里满是笑意:“好啊,我们一定去帮忙,正好尝尝你家的刨猪汤。”
吃完饭,唐哲把简科军叫到一旁,压低声音交待了几句。简科军连连点头,不敢有半点怠慢,一边听一边应着:“放心,我都记着了。”
这边交待完,申二狗正和申大凤在门口道别。
姐弟俩好几个月没见面,有说不完的话,申大凤拉着二狗的手,反复叮嘱他在外头要听话,跟着唐哲好好干,照顾好自己,别冻着饿着。
申二狗眼眶有些发红,从包里拿出一件尼子衣,塞到申大凤手里,语气带着几分执拗:“姐,这衣服是给你买的,你现在就穿上试试,看合不合身。”
他拿出来的,正是沈月和唐哲替他给姐姐买的。
申大凤接过衣服,摸了摸料子,尼子衣厚实挺括,比自己缝的棉衣体面多了。她小心翼翼地穿上,大小正合适,转了一个圈,心里又暖又疼:“嗯,真合身,还是尼子衣呢,这得好几十块钱吧?二狗,以后可不能这么乱花钱了,我扯几尺粗布,买几斤棉花,自己缝一件棉衣,又暖和又耐穿,够穿好几年的。”
申二狗脸上立马沉了下来,语气不悦地说道:“姐,我们现在有钱了,唐哥对我好,一个月给我开的工资,够给你买好几件这样的衣服。以前苦日子过够了,现在我有能力了,就要把以前你没享过的福都给你补回来。你就穿着,别总想着省钱。”
他从小无父无母,跟着爷爷和姐姐长大,姐姐为了照顾他,吃了不少苦,如今他有出息了,只想好好孝敬姐姐。
郝好听在耳里,心里满是羡慕,她凑到沈月身边,小声说道:“二狗真懂事,又孝顺,我也想有这么一个懂事会照顾人的弟弟。”她家虽然也有一个弟弟,可是常年跟着爸爸在港城那边,虽然年纪不大,却总想着父母挣下来的家产,都是他一个人的,女人迟早都会嫁人。
所以她和弟弟感情一直不好,就算见面了,也没有太多话题可聊,也使得她从小就孤单,看着二狗和申大凤姐弟情深,心里难免有些触动。
沈月小声对郝好解释道:“郝好姐,你不知道,二狗从小就没了爹娘,是跟着他爷爷和姐姐长大的。那时候日子苦,大凤姐才几岁,就扛起了家里的担子,又要照顾爷爷,又要照顾二狗,还得下地干活,不容易得很。”
郝好听完,恍然大悟,心里对申二狗多了几分心疼,也更理解他对姐姐的那份执念。她看着不远处还在叮嘱姐姐的申二狗,轻声说道:“原来是这样,他们姐弟俩真是不容易。”
唐哲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都是苦过来的人。二狗实诚,重情义,以后你就知道了,八家堰的人,大部分都是这样重情重义的性子。”
他说着,抬头看了看天:“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动身了,再晚走,山路就不好走了。”
申大凤依依不舍地拉着二狗的手,又叮嘱了几句,才松开手。
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鱼泉村,唐哲还是把车停到了赵平家院坝里。
车刚开上院坝的时候,赵平的儿子就从屋里走了出来,指着唐哲他们的车,嘴里喊着:“车车,看车车。”
赵平也从屋里出来了,正好看到唐哲下车,忙过来打招呼。
自从唐哲和申二狗去了林城之后,大鱼泉的鱼也就是赵平在抓了,他也赚了不少钱,后来要建电站,那个洞口还是被鱼泉大队里的人发现了,不过洞里的鱼已经没有多少,赵平索性也放弃了,做回了赶马车的老本行。
唐哲从后备箱里把东西都取出来,又从包里翻了一袋大白兔奶糖交给赵平:“拿去给娃儿吃。”
赵平也不客气,寒暄了几句,唐哲他们就往八家堰去了。
一路都是往上走,天气越来越暗,雾也越来越大,几十米外就看不清人影了。
这里的海拔比城里高出了六百来米,路边枯黄的野草上,已经结上了一层薄冰,路上的石头上,也给冻上了,踩上去滑滑的。
原本半个小时就可以走到的,因为郝好这个城里人的缘故,走了一个小时才走到。
申二狗在打尖坳的时候就和唐哲他们分开了,几个月没有见过他公了,他心里很是挂念。
唐哲他们三个人则是直接回了桃子坪新房子里。
“爹,妈,我们回来了。”
刚到院坝,唐哲就喊了起来。
陈秋芸手里拿着还没有衲完的鞋垫,从火盆边走到了大门口,看到是唐哲和沈月他们,连忙把手中的鞋垫丢到一旁的桌子上就走了出来。
看到沈月背着一个大大的帆布包,连忙上去给她接下来:“哎呀,唐哲,你也是忍心让小月背这么多东西。”
唐自立也从屋里走了出来,他则是走到郝好跟前,接下她的背包:“姑娘,真是稀痕得很(稀客),把东西交给我吧。”
郝好连忙说:“叔叔,我拿得动的。”
唐哲在一旁说道:“你就给我爹拿着吧,先进屋里。”
还没有进屋呢,又从里面冲出来两个小姑娘,原来是唐婉和唐乐两姐妹,她们正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听到哥哥的声音,激动得连忙从卧室里就跑了出来。
“哥,你回来了!”
“哥,小月姐!”
唐哲对郝好介绍道:“这是我妹妹唐婉,这个是我堂妹唐乐。”
郝好一一和她们打了招呼。
陈秋芸说道:“快进屋烤火,这天要下雪了。”
进了屋,把东西放到了桌子上,陈秋芸又说道:“你们回来得正好,明天赶年,大的那头猪也差不多可以杀了,唐哲,你一会儿去请一下老三,让他明天来帮我们家杀猪。”
第823章 馋嘴猫
陈秋芸说的老三,就是唐老三,以前大集体的时候,每到过年,就是唐老三最风光的时候,吴良和唐自强就算再不懂事,在杀猪的时候,也不会亏待唐老三,要不然,他一头猪可以杀个十七八刀,那猪还能满山跑。
唐自立从火盆里掏出个烤红苕出来,问道:“你们吃不吃?”
沈月点了点头,接了一个过来,刚离开火的红苕很烫手,她不停地拍打着,唐哲连忙接了过去,拿在嘴边吹了吹,然后把皮剥了递给沈月,点头应道:“妈,我晓得咯。等哈送小月转去,我就顺路去三哥家请人。”
陈秋芸“嗯”了一声,拢了拢鬓角的头发,又细细交代:“莫忘咯,你醉亭婶屋头,记得请他们一家明天都要来,尤其是你国章公,你一定要交待清楚,请他们早点来帮忙拉猪。”
一直蹲在火盆边抽叶子烟的唐自立,这时在鞋底磕了磕烟灰,闷声道:“还有你孝贤叔那一家子,也莫搞落了。”
“要得,我都记到起了。” 唐哲应着,目光转到被两个妹妹缠住的客人身上。
唐婉和唐乐,正是对外面世界充满好奇的年纪。她俩一左一右挨着郝好和沈月,问题像竹筒倒豆子:“郝好姐,林城那些楼高不高?抬头看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帽子要掉地上?”
“小月姐,省城的百货公司,是不是啥子花衣裳都有?有没得电影看?”
沈月有些招架不住,浅浅笑着,带点无奈:“我是去读书的嘞,天天不是教室就是图书馆,哪得闲到处逛哦。就林山公园去过一回……哦,对了!”她眼睛一亮,看向唐哲,“这回哲哥带我去六广门了,那边好热闹,还买了好多香酥鸭,喷香!”
“香酥鸭!”唐婉一听,立马扭头喊起来,“哥!你带了好吃哩转来,都不吭一声,藏起做啥子嘛!”
唐哲笑起来,眼角的纹路漾开:“你呀,就是个‘馋嘴猫儿’。” 他起身走到堂屋中央那张大八仙桌前,拉开鼓鼓囊囊的帆布包,掏出用牛皮纸包得方正正、油渍微微渗出的包裹,堆在桌上。拿起一个,递给早已凑过来的唐婉:“喏,拿去分起吃,莫抢。”
唐婉接过,隔着纸就深深吸了口气,陶醉地眯起眼:“哎呀,这个香味……硬是勾人得很!” 她急慌慌地解开细麻绳,掀开牛皮纸,一只被炸得金黄酥透、油光锃亮的鸭子露了出来,浓郁的卤香混合着花椒、八角等香料被热油激过的复合香气,瞬间弥漫了整个堂屋。
她小心翼翼地撕下两条肥嫩的鸭腿,先递给陈秋芸和唐自立:“爹,妈,你们先尝一口,小月姐说这是林城特产,好吃得很!”
陈秋芸没接,嗔怪道:“憨姑娘,客人都还没动,一点礼数都不懂。” 唐自立也摆摆手,示意先给客人。
唐婉吐吐舌头,连忙把鸭腿转向郝好和沈月:“郝好姐,小月姐,你们吃!”
郝好忙不迭摆手,带着城市姑娘的客气:“哎呀,我们真吃过了,你们快吃。”
唐婉这才嘿嘿一笑,把鸭腿放回去,撕下两块连皮带肉的鸭排,一块塞给唐乐,一块自己拿着,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
“咔嚓”一声轻响,酥脆的外皮在齿间碎裂,里面饱含卤汁的肉质细嫩入味。她满足地眯起眼,一边嚼,一边忍不住舔了舔沾着油星和香料的手指头。
唐哲把剩下的鸭子都摆在桌上,规划起来:“妈,这三包,明天给嘎公和舅舅家送去。这两包,给醉亭婶和国章公他们家。厚植公和科军他老汉那边,也一家一包。剩下的,你跟爹留着慢慢吃。”
陈秋芸看着那一堆鸭子,摇摇头:“我跟你爹两张嘴,哪吃得完这么多?糟蹋了。这样,等哈你去请老三杀猪,给他家带一包去,算是提前表点心意。再给你孝贤叔家也拿一包。”
“要得。” 唐哲爽快应下。
陈秋芸又想起什么,对坐着默默烤火的唐自立说:“老二,晚点你得空,去大队部跑一趟,请一下那几个知青娃儿,明天也来我们家吃‘刨猪汤’。人家天远大路(千里迢迢)从大城市来我们这山旮旯,无亲无靠的。往年集体还分点肉,今年各管各了,他们三个细娃儿,又冇喂猪,怕是难得见点油荤。请来一起,人多也热闹点。”
唐自立点了点头,依旧话不多,只从喉咙里“嗯”了一声,表示知道了。他拿起火钳,把烧得通红的炭火往中间拢了拢,让火更聚拢,暖意也更足了些。
又坐了一会儿,喝了杯热茶,沈月便起身要告辞。郝好也跟着站起来,问:“小月,你家远不远?要不让唐哲送送你。”
沈月指了指门外,笑道:“不远嘞,郝好姐你出门,往左边山上看,看到那棵独独的大柏木树没?我家就在那棵树底下,顺着小路走,两三百米就到了,近得很。”
郝好说道:“那我今天晚上去你家吧。”
她一个女娃儿家家的,晚上住在唐哲家,让人闲话,索性向沈月求助起来。
沈月点头道:“好呀,我巴不得呢,郝好姐,正好我们可以摆哈龙门阵。”
唐婉则是缠着她:“小月姐,我都好几个月没有见到你了,要不今天晚上你就住我们家吧,楼上还有房间,我们四个人一起睡,你们摆哈林城的事情给我们听听嘛,我哥这么久在林城搞些哪样子?”
沈月笑道:“你哥搞的事情,你自己问哈他嘛。你也说你几个月没有见到我了,我还不是几个月没有见到我妈他们了,要是不回家,我估计明天我脚杆要痛。”
唐乐不懂地问:“小月姐,你怎么了?脚杆怎么会痛?”
郝好捂嘴笑起来:“她到了家门口都不落屋,不被她妈把脚给打断才怪呢。”
唐哲已经分好了鸭子,提在手里,又把沈月的帆布包背在背上,说道:“走吧,我先送你回家。”
第824章 童谣
三人出了门,沿着湿漉漉的青石板路往上走。路边的冬水田泛着清冷的光,田埂上的草挂着白霜,偶尔传来几声狗吠。
出门没多远,就看到几个娃儿踩着用竹子自制的“高脚马”(高跷)往桃子坪这里来,那几个娃儿年纪虽然不大,但是手法很娴熟,在这崎岖的山路上踩高脚马还能健步如飞。
几个娃儿一边走,一边嘴里还在唱着唐哲熟悉的童谣:“红萝卜,咪咪甜,看到看到要过年,过年过年又好耍,又吃汤粑又吃嘎。”
“折耳根,满坡生,我是舅爷亲外甥,舅娘喊我进屋坐,舅爷在旁边鼓眼睛。”
“老把把(老奶奶),炒嘎嘎,炒不耙,放盐巴,盐巴咸(音含),扯卵谈。”
唐哲不由得笑了起来,走近了,原来是唐孝贤家的大龙小虎以及唐老三家的那几个娃儿,他们也看见了唐哲,唐龙带着唱了起来:“月亮光光,芝麻香香,香到哪里,香到邛江,邛江有把刀刀,割把草草,搭个棚棚,接个唐哲嫂嫂,嫂嫂煮饭,打烂鼎罐……”
说完,几个小娃儿对着沈月伸出舌头,做着鬼脸大笑起来。
唐哲故意生气地说道:“你们再这样乱唱,要挨打屁股,我的糖也不给你们吃了。”
听到有糖,几个小娃儿连忙从高脚马上跳下来,围在唐哲身边:“唐哲哥哥,我要糖,我要糖。”
唐老三家的和唐援朝家的娃儿比唐哲辈份要矮一辈,却也围着沈月叫了起来:“婶婶,我们要吃糖……”
弄得沈月脸更加红了。
唐哲说道:“你们几个乱叫,不给你们吃了。”
小的那娃儿急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沈月看了一眼唐哲,说道:“哲哥,你就不要黑他们了。”说完,拉开自己身上的书包,从里面抓了一把大白兔奶糖出来,一人分了两颗,每分到一个人,都对他们说:“以后不准乱喊了,听到没有,我都还没有过门,大龙小虎,你们要叫我姐姐,你们几个,要叫我嬢嬢!”
“知道啦,姐姐。”
“晓得了,以后叫……嘻嘻!”
几个娃儿得了糖,都高兴地扛着高脚马跑回家了。
郝好看着这些娃儿,突然感觉他们雷公山下的老家,因为离林城太近的缘故,已经很多年没有过年那种气氛了。
说着话,便到了那棵虬枝盘曲的大柏树下。
还没有上院坝坎,那只黑狗就兴冲冲地跑了过来,围着沈月不停地打转,不时把头在她的腿上蹭来蹭去。
安秀芹听见外面的动静,手拿着一颗还没有洗干净的白菜就出门来看,见到沈月和唐哲,连忙丢了白菜就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对屋里的沈阳喊道:“大阳,你妹妹回来了。”
作为八家堰唯一的女大学生,加上沈醉亭又平了反,沈家在八家堰的地位是水涨船高,现在日子也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沈阳也从屋里跑了出来,连忙给妹妹接东西,嘴里还对郝好喊着“稀痕!”
唐哲便把明天要杀猪的事情说了一遍,请他们一家人明天一大早去帮忙按猪。
其实按猪是假,吃刨汤是真的。
经过一番客套之后,最终对方还是答应了下来。唐哲见状,随即开口说道:“那好,既然如此,我这就去找三哥,请他明儿个早些过去帮着宰杀那头猪。”说罢,唐哲转身朝着唐老三家走去。
没过多久,唐哲来到了唐老三家门前。尚未进屋,他便扯开嗓子高声呼喊起来:“三哥啊!三哥在家吗?”话音刚落,只听得屋内传出一道颇为洪亮的嗓音:“谁啊?大晚上不睡觉瞎嚷嚷啥呢!”
听到这话,唐哲赶忙提高音量回应道:“嘿!三哥,是我呀,唐哲!”随着话音落下,只听见一阵轻微响动,房门缓缓被推开,发出“吱呀”一声轻响。
紧接着,一个身影出现在了门口处——只见这人身材矮小而又粗壮结实,双肩宽阔厚实;其面庞呈现出一种健康的黑红色调,一双眼眸更是明亮如星辰般闪烁着光芒,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杀猪匠唐老三无疑。
他身着一件已经被洗涤到褪色发白的蓝色布质对襟衫,那衣服仿佛承载了岁月的痕迹与生活的气息。而他整个人似乎总是散发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独特味道——那是由人间烟火气与金属质感相互交融而成的奇妙香气。
哟呵,原来是唐哲呀!啥时候回来的呢?快快进来屋里坐坐吧,外面可真是冷嗖嗖的哟!唐老三一边热情地招呼着客人,一边侧身相让,并扯起嗓子大声喊道。走进堂屋,可以看到里面同样燃烧着一堆柴火,虽然环境略显朴素,但却透露出一种质朴无华的温暖氛围。
唐哲小心翼翼地将手中那份用旧报纸精心包裹好的香酥鸭递给唐老三,微笑着说道:这可是刚刚特意从林城带回来的哦,拿去尝尝,当下酒菜最合适不过啦。
唐老三并没有过多推让,接过礼物后先是仔细嗅了嗅,接着满脸笑容地赞叹道:哇塞,真香啊!还是省城的玩意儿比较精致呢。
紧接着,他好奇地追问道:嘿,你找我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呀?
唐哲嘴角微微上扬,笑着回答说:嘿嘿,其实也没哪样大事,我妈说明天想杀头猪过年,特意来请你去帮忙抽个刀。
听到这话,唐老三不禁哈哈大笑起来,顺手把鸭子放在桌上,豪爽地回应道:哎呀,这多大点事儿啊!你放心回去跟二婶讲一声就行啦,让她早点把水烧好,我天一亮就来。
唐哲连连道谢之后便转身离去,朝着唐孝贤家的方向走去。
天气冷,也没有什么事情做,要是往年这个时候,土地还没有分下户,唐孝贤早就要忙着准备明天赶年的节目了。
除了像申厚植和没有平反的沈醉亭那样的“坏分子”,其它人都期盼着过赶年。
过赶年不仅有电影看,要是年岁好,大队也要杀几头猪,按人头分下来,多三少二也能分到一点。
全家人辛苦了一年,吃了一年的素,肠子早就生锈了,就指望着这一天能分点肉回去熬些油出来,让一家的肠子也润滑润滑。
第825章 两个鬼胆胆
唐孝贤胯坐在一加草鞋马马上,一个简陋却实用的木头架子,几根横木,几处卡榫,专用来编织冬天防滑的草鞋。
堂屋的火盆里,没有钢炭,只有一些麸麸炭,烧这种炭相对来说简单得多,把柴砍了,也不管大小,堆成一堆,点起火来烧得没有烟之后,便洒上水,不停地用棍子刨,直到刨得没有了明火,等冷却下来便挑回家里生火用。
他正埋着头,啐一口唾沫在手心,两手用力一搓,然后从脚边湿稻草捆里抽出几根金黄韧性好的,灵巧地穿梭、勒紧,发出“悉悉索索”的、干燥而结实的声音。空气里弥漫着稻草的清香、还有一股红苕的味道。
他婆娘周淑芬,就坐在他对面,斜着身子,手里是一件半旧不新的藏蓝色棉袄。
她眉头拧成个疙瘩,眯着眼,正跟棉袄胳肢窝下一个张着嘴的破洞较劲。那针线在她手里走得飞快,嘴里的话也像那针脚,又密又利:
“你们两个砍脑壳的‘鬼胆胆’(小屁孩)!一天到黑鬼念穷经,是你妈的野猪嘛?专往刺笼笼头钻?看看!看看!”她抖着手里的棉袄,气得声音都尖了,“这么好的棉衣,灯草绒面子,拢共才穿了一年,你两兄弟就给我挂出恁几个天窗!我看你两个哪里是人生的,分明是牛魔王转世投的胎!穿衣裳不是穿,是啃!是磨!照你们这个搞法,就算是铁打的甲甲,也要遭你们磨穿!”
她越说越气,尤其看到大儿子唐龙,缩着脖子,像个怕冷的鹌鹑,正悄悄把一双糊满泥巴、湿漉漉的布鞋,往火盆边沿上挪,几乎要蹾到炭火上去烤了。
那鞋子一受热,立刻“滋滋”地冒出白蒙蒙的蒸汽,里头捂了一天汗脚的酸腐气,混着点像豆豉又像霉干菜的古怪味道,一股脑儿散了出来。
“你个背时崽崽,脚杆甩断了嘛?往火头杵!”周淑芬眼疾手快,顺手就敲在唐龙刚探过去的脑壳上,发出“嘣”一声脆响,是结实的“爆炒栗子”。
“哎哟!”唐龙吃痛,捂着额头,想哭又不敢大声,只从牙缝里挤出“咝咝”的抽气声,眼泪花花在眼眶里打转,脚却像钉住了,舍不得离开那点暖意。
旁边的唐虎,比哥哥小两岁,正垮稀龙呆(邋遢样)地吸溜着快掉到上嘴唇的清鼻涕,眼见哥哥挨打,非但不同情,反而觉得滑稽,咧开嘴“嘻嘻”傻笑起来,那鼻涕泡“噗”一下破了。
“你还笑?你是个憨包嘛?”周淑芬的怒火立刻转移,“啪”地又拍在唐虎后脑勺上,“看看你那身衣裳,比你哥的还要‘刮毒’(脏、邋遢)!前襟像抹桌布,膝盖两个洞像眼睛!以为你小我就不敢收拾你?”
两兄弟接连遭了打,顿时像霜打的茄子,蔫了。鵶默悄静地挤在火盆边,只敢用眼神偷偷交流。今天他们踩着自制的“高脚马”满村子疯,不知摔了多少扑爬,一身泥水,鞋子早就湿透,冻得脚趾头发麻。
这会儿虽然挨了骂,但火盆的温暖实在诱人,两人只是稍稍把脚往后缩了缩,依旧贪恋那点热气。
唐孝贤先刚辩解了一句:“娃儿家都这样。”
话刚说完,就被周淑芬那如虎目一般的眼神给瞪了回去。别看他走出门去,是八家堰百十户人家的大队长,说话有点分量。
可一回到这间四壁被烟火熏得发黑的堂屋,面对周淑芬,他这个“官”就自动矮了三分,变成了个闷头打草鞋的“耙耳朵”。
黔省的男人,大多如此,在外头或许雄得起,关起门来,家庭政权往往掌握在婆娘手里,嘴上不服的,那是还没被收拾够。
“哼,”周淑芬的针在头发上篦了两下,继续数落,话头却转向了唐孝贤,“我看你,一天到黑就晓得去当那个背时大队长,搞些空鸡笼的事。屋头的活路,犁田耙土、砍柴挑水,你占哪样手?三天两头朝大队部跑,不是张家屋的牛吃了李家的秧,就是王家媳妇和赵家婆娘‘割孽’,连别个两口子裹绞都要喊你去断公道!你是包青天转世嘛?再这样搞几年,你和唐哲早先卖黄蟮攒的那点点血汗钱,怕是要赔得底底都不剩!”
唐孝贤手里搓着稻草,动作慢了些,喉咙里咕哝了一句:“你个婆娘,晓得个铲铲!八家堰恁大个摊子,几百口人吃饭,哪个都能当这个队长?这是组织上信得过我……”
“呸!”周淑芬毫不客气地打断,手里的针差点戳到指头,“组织信你?信你能当饭吃,能当衣穿?我看你是当兵那几年,把脑壳当木了!好的没有学到,光学会了‘吃家粮,屙野屎’!眼看就要过大年了,你看这两个‘告花儿子’,身上穿的还是补巴摞补巴,新的没得一件!你那宝贝组织,咋冇说给你发几尺布票,称几斤棉花来?嗯?”
唐孝贤张了张嘴,想反驳说“干部要起带头作用,要吃苦在前”,可话还没出口,周淑芬的连珠炮又来了:
“你莫跟我扯那些悬天望的!往前数几年,吴良当大队长,唐自强当会计的时候,人家屋里是啥光景?别个喊穷,他们两家哪年不是腊肉挂满梁,新衣早早备?你呢?当这个大队长当出个名堂冇?田里庄稼,你操心有别人家自己操心多么?屋里头,你顾到几分?我耳朵又不聋,简瞎子家那个科军,原先是个啥光景?现在跟着唐哲在城里,听说都混成小老板了!你对唐哲那娃儿,向来不薄,当初卖黄蟮也是他先带你入的门路。你咋就木杵杵的,不晓得上点心,巴结…哦不,跟紧他一点?把这个大队长甩了,跟他出去闯一年,安安生生挣个一两百块钱转来,那才是正二八经的王道!不比你一天到黑替别个扯里皮,自己屋里喝西北风强?”
这一长串话,像冬天屋檐下的冰溜子,又冷又硬,砸得唐孝贤头都抬不起来。
他闷哼一声,脸上有些挂不住,却又不敢真跟婆娘对吵。
只是手里搓稻草的力气更大了些,手指关节捏得发白,草鞋的雏形在他手下渐渐变得紧密、扎实。
第826章 唐虎的凛吊子
周淑芬正数落得唾沫星子溅到火盆里“滋啦”响,一肚子闷气还没撒完,就听见旁边两个娃儿又窸窸窣窣地闹腾起来。
她眼风斜斜一扫,正瞧见唐龙胳膊肘往外拐,似乎护着什么东西,唐虎则像只小狼狗似的往上扑。
她心头那火“腾”地又蹿起一截,想也没想,伸长手就在唐龙那乱糟糟的脑壳顶上又敲了一记,骂道:“大龙!你个当哥的,一天到黑就跟弟弟裹绞?让哈他要你的命嘛?又在抢哪样‘稀奇’?”
她这一下,自认根本没用力,也就是随手一拨拉,跟拂掉灰差不多。哪晓得,唐龙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小脸一垮,嘴巴一咧,“哇——”地一声,竟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嚎,眼泪鼻涕瞬间糊了一脸,像是受了天大的冤屈。
这下,一直闷头搓稻草、装聋作哑的唐孝贤坐不住了。
婆娘数落他,他可以当耳边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可把儿子打哭,还是哇哇大哭,这动静要是传到隔壁邻居耳朵里,他这张老脸往哪儿搁?
他好歹是八家堰的大队长,管着几百号人的“当家人”,要是连自家屋里都镇不住,闹得鬼哭狼嚎,传出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以后还怎么在人前说硬气话,调解别家的皮绊?
他把手里编了一半的草鞋往“草鞋马马”上一搁,眉头皱起,脸上挂了霜,声音也沉了下来:“周淑芬!你是发了‘母猪疯’还是哪样?好端端地,又打娃儿搞哪样名堂?他两兄弟耍他们的,你手硬是痒迈?”
周淑芬也被唐龙这突如其来的大哭搞得一愣,抬起自己刚才敲孩子的那只手,翻来覆去看了两遍,一脸懵懂:“我……我哪阵用力了嘛?我就是摸了他一下……” 她确实冤枉,刚才那一下,与其说是打,不如说是带点烦躁的提醒。
就在这时,趁着唐龙张嘴大哭、手上松懈的空档,唐虎猛地一使劲,从他哥紧攥着的小拳头里抠出一小块白生生的东西,看都没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嗖”地一下塞进了自己嘴里,腮帮子立刻鼓出一个圆包。
他脸上还挂着那两条标志性的、黄澄澄的“凛吊子”(鼻涕),此刻随着他得意的、憋着笑的抖动,在鼻孔下方飞扬跋扈,活像个打了胜仗却邋里邋遢的小将军。
“小虎!”唐孝贤这下看得真切,脸色更不好看了,“你个馋痨鬼!又抢哥哥的东西?那是啥子就往嘴巴里塞?你那个嘴巴是粪桶嘛,装得下五湖四海?还不快点吐出来!一哈要是闹到了,肚子痛起来喊皇天都没得用!”
唐龙见自己的东西被夺,哭得更伤心了,一边抽噎一边断断续续地控诉:“呜……是……是糖……小虎……他自己的吃完了……就来抢我的……哇……”
“糖?”周淑芬一听,警惕心立刻压过了刚才的疑惑和丈夫的责备,声音都尖利起来,“你们两个‘短命鬼’,哪里来的糖?老子跟你们讲过好多回,外头陌生人的糖,一颗都接不得!那都是‘拍花子’(人贩子)放的‘闹药’,吃了要遭割腰子,扣人胆,说你们的时候,你们耳朵打蚊子去了?”
她话音未落,堂屋外传来一声带着笑意的招呼:“孝贤婶,我可不是‘拍花子’哦。”
屋里四人闻声都是一愣。只见门被推开,一股冬夜的寒气裹挟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正是唐哲。他脸上带着笑,手里还提着一个用旧报纸包得方正正的东西。
“哎呀!是唐哲回来了?”唐孝贤脸上的阴云瞬间散了大半,忙不迭地站起来,顺手把屁股底下的矮板凳往火盆边挪了挪,“哪个时候拢屋的?快进来,外头冷飕飕的!”
周淑芬也赶紧把棉衣和针线箩筐往旁边一放,站起身来,脸上还有些刚才训斥孩子未消的余红,此刻堆起了笑容:“是唐哲娃儿啊,快坐快坐!你看我们屋里乱糟糟的……大龙,莫哭了!丢人现眼的!”
唐哲走进来,先把手里的纸包递给周淑芬:“孝贤婶,我也是刚刚拢屋没得多久。这点东西,林城带的,给您和叔尝尝。”
周淑芬接过,隔着报纸就闻到一股诱人的油酥香气,连声道:“哎哟,来就来了,还带啥子东西嘛,破费了破费了。” 脸上的笑容真切了许多。
唐哲这才看向还在抽噎的唐龙和鼓着腮帮子的唐虎,笑道:“刚才在路上碰到大龙和小虎踩高脚马耍,沈月给了他们几颗糖。大龙,莫哭了,明天上午你们一家都到我家来,我多给你几颗,补起。”
这话一出,唐虎立刻像装了弹簧一样蹦起来,嘴里还包着那颗抢来的糖,话都说不囫囵,急切地含混道:“唐德(哲)多多(哥哥)!窝(我)也要!窝也要多多滴(的)!”
唐哲被他那滑稽又急切的样子逗笑了,故意板起脸说:“你也要?可以嘛。不过,你要先把脸上那两条‘凛吊子’处理归一(干净)了才行。鼻涕吊起像‘门帘子’,糖吃了都不甜。”
唐虎一听,条件反射般抬起脏兮兮的衣袖,就要往脸上抹。周淑芬眼疾手快,“啪”“啪”两下轻拍在他屁股上,骂道:“你个鬼胆胆!跟你讲了好多回,不爱好!擤到火盆头!你用袖子擦,袖子成了抹桌布,洗都洗不干净!”
唐虎挨了打,也不恼,为了糖,立刻听话地捏住鼻子,使劲“哼”了两声,将鼻涕甩进火盆边缘,“滋啦”一下化作两缕白气。然后仰起脸,虽然脸蛋还是花的,但鼻子底下总算干净了些,眼巴巴地望着唐哲。
唐孝贤把唐哲让到自己刚才坐的、最靠近火盆的板凳上,对周淑芬说:“淑芬,快去给唐哲泡碗热茶来,放点我们家自己烘的老鹰茶,驱驱寒气。”
“不用麻烦了,婶婶,我坐一哈就走。”唐哲在温暖的炭火边坐下,搓了搓手,目光扫过火盆里烧着的炭火,有些疑惑地问:“孝贤叔,你们今年咋个烧‘麸麸炭’了?我记得往年你家都要烧几箩筐钢炭的嘛。”
第827章 明天我要走个人户
周淑芬本来已经扭身要往灶房走,一听唐哲问起炭火的事,脚底板像是被稀泥巴粘住了,立马顿住,转过身来,话头子像浸了酸菜水,又冲又涩:“你问你好叔嘛!他一天到黑就忙活他那个‘大队长事业’,脚板底都跑肿了,哪还有闲工夫去后山砍硬柴烧钢炭?能将就烧点麸麸炭,一晚上到亮不得熄火,就算菩萨保佑咯!”
唐孝贤被自家婆娘当着唐哲的面揭了老底,一张黑脸涨成了猪肝色,火光照着,油亮亮的。
他局促地抬手摸了摸后颈窝,那里好像有蚂蚁在爬,嘿嘿干笑了两声,声音都虚了:“这个……咳咳……麸麸炭嘛,也……也将就烧嘛。火力嘛,是没得钢炭火力那么猛,一火钳夹下去,没得那种轰轰的焰头……但是呢,”
他努力搜刮着理由,“但是它绵扎呀!你看,经得熬,不用老添,算下来……也……也省事,差不多,差不多……” 这话越说声音越小,到最后几乎成了自言自语,明显底气不足,连旁边竖着耳朵听的唐虎都撇了撇嘴。
唐哲在屋外头就隐约听到了周淑芬的抱怨,心里跟明镜似的。
这年头,一个大男人,尤其还是个有点头脸的,被婆娘当面数落得不敢回嘴,多半是自家日子确实有些紧巴。
他不好接这个话茬,更不好点破,只是温和地笑了笑,顺势把话头引向正事:“孝贤叔,我过来,就是专门来请您。明天一早,我家杀年猪,还得请您去帮到按一下猪,我妈特意交代了,请您们全家,明天早上都下我们屋头吃饭。”
“杀猪?” “刨猪汤?” 这两个词像是有魔力,刚才还因为抢糖和挨骂蔫耷耷的两个娃儿,耳朵一下子支棱起来。
唐龙忘了哭,唐虎嘴里的糖似乎也更甜了。
唐虎鼓着腮帮子,含糊却响亮地欢呼:“哦——!可以吃‘猪嘎嘎’咯!”
唐孝贤瞪了他一眼,低声喝道:“吼啥子吼!一点规矩都没得!”
周淑芬也骂道:“你们两个是饿牢子投的胎呀?听到点腥气就跳八丈高!丢不丢人?”
唐龙在一旁,小声地、带着点委屈地嘟囔:“妈……我们又没乱说……我们硬是好久好久都没好好吃过‘嘎嘎’了……”
这话像根细针,轻轻扎了周淑芬一下。她嗓门低了点,但语气还是硬:“吃肉吃肉,光晓得吃!你爹……” 她瞥了唐孝贤一眼,后半句话咽了回去。
唐孝贤上半年那阵子,跟着唐哲和沈阳他们捣鼓卖黄鳝,确实是挣了点活络钱,可那钱,周淑芬箍得比箍桶还紧,一分一厘都要用在刀刃上,扯布、称盐、买煤油,哪里敢随便割肉吃?
唐孝贤自己又是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性子,大队里谁家有点难处,他知道了,能帮衬两句绝不少一句,自己屋里勒紧裤腰带,却不好意思跟唐哲他们开口。
八家堰的大队书记是公社指派的,人家心思主要放在公社那一摊子事上。
整个七里坝公社,连下边的七站八所,满打满算也就二十多号吃公家饭的,人手紧,任务重,哪个有闲心天天来管大队里这些鸡毛蒜皮?
所以,大队里实际的一应事务,田边土角的纠纷,上交提留的催收,挖渠修路的派工,几乎全压在了唐孝贤这个大队长肩上。
他是当兵出身,性子直,认死理,总觉得组织信任他,乡亲们选了他,他就得一门心思带着大家往前奔,发家致富。
这股劲儿是好的,可时间精力全扑在了外头,常常是“顾了大家,忘了小家”。
早先他也不是没动过心思,看唐哲他们卖黄鳝搞得红火,也琢磨着自己能不能在队里搞点黄鳝养殖。
可这想法刚冒头,就被唐哲私下里劝住了。唐哲跟他分析了当时的行情:国营渔场那阵子自己都经营得不景气,鱼苗还出了岔子,全县城都缺鱼卖。
可这缺口也就那么一两个月的事,等人家从隔壁思县调来鱼苗,生产一跟上,市场立马就饱了。
搞养殖投入大,周期不短,风险更高,不如做点灵活的买卖。
唐孝贤将信将疑,后来事情的发展果然如唐哲所料,渔场很快恢复了供应,他才后怕地拍了拍胸口,明白唐哲那是在点醒他,莫要去撞南墙。
周淑芬骂完两个不懂事的娃儿,转向唐哲时,脸上已经换上了有些勉强的笑容,那笑容里带着明显的不好意思和躲闪:“唐哲啊,难为你妈想着。回去跟你爹妈讲一声,明天你孝贤叔肯定过来帮忙。至于我嘛……”
她顿了顿,眼神飘向别处,语速加快,“我……我明天要去他们嘎婆家走个人户,怕是……怕是就过不来了。”
他们家今年没喂年猪。吃了别人家的,拿什么还?这份人情,在周淑芬心里掂量得沉甸甸的。乡下人家,讲究个礼尚往来,有来有回。白吃白喝,她脸皮挂不住。
唐哲哪能不明白她心里那点小九九?他连忙摆手,语气诚恳又带着点不容推辞的亲热:“婶婶,你这个人户恐怕要另外选个日子去哦!明天这个场合,别人不去都说得过去,您可是我和小月的大媒人!”
周淑芬被他说得脸一热,连连摆手,尴尬地笑道:“哎呀,唐哲,你莫涮坛子!我算哪门子媒人哦?还不是你们俩个自己看对了眼,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自由恋爱的!我连句牵线搭桥的话都没正经说过,就是在沈月她妈面前,夸过你两句实在罢了。这媒人我可不敢当!”
“那不行!”唐哲故意板起脸,又笑起来,“明天您要是不来,我妈肯定要骂我不会请客。再说了,大龙小虎盼这顿‘嘎嘎’盼了多久?您忍心让他俩失望?” 他一边说,一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旁边眼巴巴望着母亲的两个孩子。
周淑芬看着儿子们那渴望的眼神,又看看丈夫有些期待又不好开口的样子,再瞧瞧唐哲真心实意的邀请,心里的那点坚持慢慢融化了。
第828章 拿命换的
她忸怩了一下,终于松口:“好好好,你娃儿嘴巴厉害,我说不过你。明天……明天我们一家都来,给你家添双筷子,莫嫌我们吃得多哦!”
“看您说的,巴不得您多吃点!” 唐哲见目的达到,高兴地站了起来,“那就说定了!孝贤叔,婶婶,你们早点歇息,明天一早,我等你们。”
从唐孝贤家出来,山村的夜更静了,寒意也更浓。唐哲裹紧衣服,踩着熟悉的石板路,又往沈月家走去。刚走近那棵大柏树下的院子,一个黑影就“嗖”地窜了过来,亲热地在他腿边蹭来蹭去,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欢快声音,是沈月家的黑狗“黑子”。
天气太冷,只留着堂屋大门半掩着,透出温暖的光和隐约的说笑声,在这寂静的冬夜里显得格外温馨。
唐哲推开半掩的门进去,一股暖意扑面而来。
沈阳正抱着他一岁多的儿子在屋里踱步,看见唐哲,立刻笑着把孩子举了举:“宝宝乖,看看是哪个来了?快叫保保!”
小娃儿粉嘟嘟的,被屋里热气蒸得脸蛋红扑扑,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唐哲,却把脑袋一扭,猛地扎进爸爸怀里,只露出个后脑勺。
唐哲被逗乐了,伸出双手拍了拍,学着小孩的腔调:“乖,来,保爷抱抱!”
小娃儿埋得更深了,引得屋里人都笑起来。沈月从火盆边抬起头,火光映着她清秀的脸:“哲哥,都请好了?”
“嗯,都讲好了。” 唐哲走到火盆边烤着手,“我转来是请郝好,还有你,下去吃饭。”
他话音刚落,厨房里就传来安秀芹的声音,带着锅铲碰撞的清脆声响:“唐哲啊,不用下去了!郝好就在我们家吃,我米都下锅了,连你的一起都煮起了的!”
沈阳也抱着孩子凑过来:“就是嘛,难得回来一趟,还讲那些客气?等吃了夜饭,我们正好陪郝好打升级,她一个人在我们这山旮旯,晚上也无聊。”
罗玲正在纳鞋底,闻言也抬起头,笑眯眯地说:“唐哲,你就莫推了。我今天晚上也陪你们打。人家郝好同志是省城来的贵客,你也不能冷落了她呀。”
她对唐哲的印象一直很好。
她刚嫁到八家堰那阵,唐哲家和沈阳家,在队里多少有点受冷落,算是“同病相怜”。
后来她坐月子,沈醉亭生病,唐哲又是送野猪肉,又是下河抓石蛙、七星鱼给她催奶,这份情义她一直记着。
再后来听说唐哲和自家小姑子沈月好了,她是打心眼里高兴,觉得沈月找了个知根知底、又能干又实在的好人家。
唐哲看着这一屋子热情的笑脸,感受到那份毫无芥蒂的亲近,心里暖融融的。
他本来还想客气两句,但转念一想,沈月迟早是自己媳妇,沈阳一家就像自己的哥哥嫂子,安秀芹老人更是如同自家母亲一般,再客气就显得生分了。
他笑了笑,爽快地应道:“要得嘛!那我今天就‘赖’在你们家吃了!等阵、我多吃两碗。”
“敞开肚子吃!管够!” 安秀芹在厨房里朗声笑道。
回答完安秀芹,唐哲又问沈阳:“大阳,这些日子在搞哪样嘛?”
沈阳尴尬地笑了笑:“还能搞哪样?屋里坡里干活路呗,对了,唐哲,我跟你说哈,冬月二十几的时候,我去麻黄岭下套子,你猜一哈我看到了哪样?”
“看到了什么?”沈月和唐哲去过麻黄岭打猎,那一次还被狼群围攻。
唐哲说道:“不会是看到了山狗吧?”
沈阳故作神秘地说:“不是,麻黄岭的山狗都被你打绝种了,哪里还有山狗。”
“那是什么?”
沈阳笑道:“我就晓得你猜不出来。”
沈月看了看沈阳,又看着唐哲,说道:“我哥不会是也碰到了野牛吧?”
沈阳一脸吃惊的样子,问道:“难道你们之前也遇到过?”
唐哲点了点头,说道:“你忘记之前我们打了好多山狗,还有一头狗熊的事情了?”
沈阳连连点头:“晓得呀,你和科军他们一起去打的嘛,对了,那一次还有小月和你们一路。”
“那一次我们最先开始遇到的就是野牛,每一头都有两三千斤,比水牛还要高大。”唐哲回想着当时的白肢野牛,对沈阳说道,“可惜当时没有打,后来去过几次都没有碰到了。”
沈阳吃惊地问道:“有那么大?我碰到的才五六百斤。”
“那你碰到的可能是牛崽。”
“不是,是大牛,它的牛角都有好长了。”沈阳回想着当时的情景,给唐哲介绍道:“全身都是白的,后腿像是打不起力的样子,有一些往下沉。”
唐哲听他的介绍,立刻就想到了一样东西——麝牛。
沈月接过话说:“哥,我们碰到的牛不是白色的,是灰黑色的,哦,对了,它们的四只脚都是白色的,真的好大,比我们家的大水牛还要大。”
沈阳完全不相信,说道:“哪有那么大的野牛,你们说的是大象吧,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看到的就是白色的。
唐哲点头说道:“信,我当然信了。”
麝牛在梵净山,也被叫住野牛,和白肢野牛比起来,麝牛的分布更加广泛,人们碰到它的机会也更多。
沈阳说道:“不过,我没有你那么好的运气,下了十多个套子,只套到一只黄羊子。”
“你的运气够可以了,一次可以套到一只羊,没有跑空。”唐哲知道打猎的辛苦,尤其是没有先进的武器,完全靠原始的工具下套索,那运气可以占绝对的比例。
梵净山周边那么多安山打猎的,有几个人能每一次进山都收到货?
罗玲说道:“他呀,上次还想去弄猴结呢,不过小月和我说过,你们弄猴结的地方太危险,我没有让他去。”
沈阳尴尬地笑了笑,说道:“清水江那崖上不是那么多猴结嘛,没有人弄,我想着弄点来卖。”
沈月劝道:“哥,你还是算了吧,猴结那种东西,是拿命换的。”
沈阳嘿嘿笑道:“唐哲,我想请你帮个忙。”
第829章 闯一闯
沈阳从没主动开口求过唐哲办什么事。从小环境的原因,许多事情宁可自己咬牙硬撑,也不愿轻易欠下人情。
这会儿见他话说得郑重,脸色也少见地严肃,唐哲不由得也收起了脸上的随意,身子往前倾了倾,正色道:“大阳哥,你我两弟兄,光屁股耍到大的交情,有哪样事情,你就直杠杠地说嘛。搞得这么弯酸,我都觉得浑身不自在了。”
沈阳被他这么一说,黝黑的脸膛在火光下显得更红了。他张了张嘴,喉结上下滚动了几下,话到嘴边,像是被那热气堵住了,咽回去,又鼓起来,最后,终于还是带着点豁出去的劲儿,低声说了出来:“唐哲,你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在林城了。你屋头那支枪,就是那杆五六式半自动,你看……能不能……能不能卖给我?”
这话一出,不光唐哲愣了一下,连旁边正低头纳鞋底的罗玲,还有依偎在唐哲身边的沈月,都抬起头,有些讶异地看向沈阳。
堂屋里原本轻松说笑的气氛,仿佛被投入了一块石头,微微凝滞了一下。
八家堰这地方,山高林密,除了民兵连保管着几条老旧的“汉阳造”和几杆五六式,私人手里也零星有几杆土火铳,那是祖辈传下来打野物、看家护院用的。
唐哲那杆中正式半自动,在这十里八乡都是独一份的“好家伙”。自从唐哲去了林城,秋收过后农闲,沈阳的心思也活络起来。
他学着唐哲早年的样子,偶尔上山去下几个套索,设点陷阱,或者到河边去摸鱼抓虾。虽然收获远不能和唐哲当年比,但隔三差五也能给家里的饭桌添点荤腥,让一家老小打打牙祭。
可这毕竟是小打小闹。真正让他对那杆枪渴望到极点的,是上次在麻黄岭的遭遇。
他当时远远看到的那个巨大白影,那可是比野猪还要大的巨物,在他心里已经笃定是头“野牛”。几百斤肉啊!堆起来像座小山!要是能打到,别说今年过年,就是明年开春青黄不接的时候,一家人的油水都有了着落。
虽然麝牛脂肪少,但那也是实实在在的肉!在这个粮食勉强够吃、油荤金贵的年头,不管什么肉,只要能进嘴,嚼起来都是无上的美味,能香掉人的舌头。
那杆枪,在他眼里,就不再是简单的铁家伙,而是能带来丰足、改变家人生活的“神兵利器”。
唐哲听完,没有立刻回答,只是端起自己的茶碗,慢慢喝了一口。滚烫的茶水顺着喉咙下去,暖意散开。他放下碗,看着沈阳眼中那毫不掩饰的渴望,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忽然笑了笑,摇了摇头,清晰地吐出两个字:“不能。”
这两个字,像两粒冰雹,砸在温暖的堂屋里。沈阳脸上的期待和紧张瞬间冻结,然后化作浓浓的尴尬和失落,迅速蔓延开来。他扯了扯嘴角,想挤出一个无所谓的笑,却比哭还难看,只好低下头,盯着自己膝盖上补丁叠补丁的裤子。罗玲也停下了手里的针线,轻轻叹了口气,只有沈国章像没事人一样,靠在墙上抽着旱烟。
空气仿佛被抽走了些,变得有些沉滞,只有火盆里炭火偶尔的“噼啪”声。
沈月悄悄伸出手,用手指轻轻捅了捅唐哲的大腿。那可是她亲哥!就算唐哲舍不得那枪,或者有什么别的考虑,也不能当着郝好这个“外人”的面,这么干脆、这么不留情面地拒绝啊。太伤面子了。
感受到沈月的小动作,唐哲脸上的笑意加深了些,不再是刚才那种简单的拒绝的笑,而是一种带着了然和亲昵的无奈。
他这才不紧不慢地继续说道:“大阳哥,你呀……想用枪,随时去我屋头,找我妈拿就是,她晓得放在哪里。两弟兄之间,还谈啥子‘卖’不‘卖’的?那不见外了嘛?二狗给我那些子弹还剩下两百多发,都还在箱底压着,你省着点用,细水长流,够你用好几年了。只是有一点,用的时候千万小心,莫走了火,也莫打到不该打的东西。”
峰回路转!沈阳猛地抬起头,眼睛里的黯淡一扫而光,瞬间被点亮,咧开嘴,露出憨厚又释然的笑容:“我就晓得!我就晓得你娃儿没得这么小气!刚才吓我一跳!”
唐哲笑着摇摇头,然后脸色又正经了些,说道:“不过,枪的事好说。我倒是真有另外一桩事,想和你好好商量一下。”
“哪样事?你说。” 沈阳坐直了身子,眼神认真起来。他能感觉到,唐哲要说的,恐怕不是小事。
唐哲看着他,目光平静却有种穿透力:“大阳哥,现在国家政策都放开了,改革开放的春风都吹了一年了。外头,尤其是城里头,变化一天一个样。你……就从来没想过,也出去闯一闯?看看外头的世界?”
“出去……闯一闯?” 沈阳像是被这个突然的问题击中了,整个人愣在那里,眼神有些茫然,又有些被勾起的、连自己都没太察觉的微光。这个问题,他还真没正经八百地想过。
一来,政策刚放开不久,消息传到这大山深处本来就慢,像隔了一层厚厚的棉被。他虽然跟着唐哲卖黄鳝尝到了点甜头,挣了些活络钱,可骨子里,还是觉得那有点像“投机倒把”,是“不务正业”,心里总没那么踏实。不像种地,一锄头下去一个印,收了谷子交了公粮,剩下的才是自己的,虽然穷点,但睡得安稳。
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家里有沈国章这么个“老祖宗”。老爷子快八十了,身子骨虽说还算硬朗,但毕竟年纪在那里,说不上哪天就有个头疼脑热,甚至卧床不起。父亲在地区工作,常年顾不了家。自己是长孙,是家里现在的主心骨,要是自己也拍拍屁股走了,把老人丢给母亲和婆娘,他于心何忍?在村里也会被人戳脊梁骨,骂不孝。
第三,娃儿还小,刚会跌跌撞撞走几步。自己要是出去了,家里田里的重活、山上的力气活,就全压在母亲安秀芹和妻子罗玲两个女人肩上。
母亲年纪也大了,罗玲虽然能干,但终究是女人家。沈醉亭倒是恢复了工作,还升了职,工资不低,就算一家人啥也不干,靠她也能养活。
可他沈阳是个大男人,有手有脚,家里的地要是荒了,在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山村里,他这张脸往哪儿搁?脊梁骨都得被人议论弯了。
第830章 拖家带口牵绊多
“我……我……” 沈阳支吾着,一时不知从何说起,脸上写满了纠结和为难,“唐哲,这个事……我倒还真没仔细盘算过。你也晓得我们屋头这个情况,老的都快八十了,小的才离地皮。我要是也出去了,屋里头就没得顶梁柱了,刚分到手的田土,难道就让它丢荒长草?那不成二流子了?”
他这话,也说出了罗玲的心声。罗玲放下手里的鞋底,看向唐哲,语气温和但坚定:“唐哲,你的好意,我们两口子都晓得,也领情。你对我们家的好,我们都记在心里。可要是大阳一走,屋里就剩妈、我、公,还有这个奶娃娃。妈年纪大了,公也要人照看,田里地里,挑水砍柴……我……我一个人,怕是扛不起。我们孤儿寡母的,在家里头,没得个男人,心里头也虚得很。”
沈月一直在旁边安静地听着,这时轻轻咳了一声,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她目光清亮,看着哥哥嫂嫂,声音柔和却清晰:“哥,嫂嫂,我觉得……哲哥说得,有道理。”
见兄嫂都带着疑惑和期待看向自己——他们都没出过远门,最远也就是到过县城,对山外的世界既陌生又好奇——沈月继续说道:“你们是没有出去过。我去林城读书,满打满算也才四个多月,可我看到的变化,大得吓人!街上摆摊的人越来越多,卖啥子的都有,不像我们这里,只有赶场天才有点人气。好多私人开饭店、开铺子的也不少。国家现在的政策,是真的鼓励老百姓自己想办法挣钱,搞‘个体’,搞经济。”
她顿了顿,观察着兄嫂的反应,见他们听得入神,才接着说:“哥在家里守着这几亩田,一年到头,脸朝黄土背朝天,汗水流成河,除了交公粮,剩下的粮食也就刚刚够吃,刨去种子、化肥,基本剩不下几个现钱。要想给娃儿扯件新衣裳,给公割斤肉,都紧巴巴的。要不……就听哲哥的,等开了年,天气暖和点,你先跟他去林城看一看,走一走,就当是见见世面。看完了,觉得行,再打算也不迟。要是不行,再回来种地,田土又不会跑。”
沈月这番话,说得条理清晰,又带着妹妹对兄长的关切,让沈阳的眉头松动了些,但眼里的犹豫依然浓重。他叹了口气,看向靠在墙边似乎睡着了的沈国章:“小月,你说得轻巧。我要是出去了,公怎么办?妈年纪也大了,总不能……”
他话没说完,一直闭眼抽着烟没有说话的沈国章,忽然睁开了眼睛。老人家的眼睛有些浑浊了,却有种看透世事的清明。他慢悠悠地开了口,声音有些沙哑,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度:“阳阳。”
沈阳连忙应道:“公,哪样事?”
沈国章摆摆手,继续说道:“我看你妹讲得,在理。年轻人嘛,心气就该高一点。外头的世界大得很,都不出去闯一闯,见见世面,开开眼界,等年纪再大点,拖家带口,牵绊更多,你就是想出去闯一番事业,也有心无力咯。”
他看了一眼安罗玲,“你妈,你婆娘,对我都好得很,孝顺。我一天三顿有热饭,冷了有火烤,病了有人端茶送水,还有啥子不满足的?你莫把我这个老骨头挂在心上,当成你的绊脚石。”
老爷子似乎想起了什么,眼神有些飘远,声音里带上了些许感慨:“你爹年轻的时候,可不像你这个样子,前怕狼后怕虎的。那时候,你祖祖他们都还在,屋里穷得叮当响,连过年都难见点油星。你爹在学校里头,一句话都没跟屋头商量,把铺盖卷一捆,就跟上部队走了。他说,好男儿志在四方,窝在山沟沟里头,几辈子都翻不了身。”
这番话,从平日里话不多、慈祥温和的老人口中说出来,分量格外重。它勾连起了家族的过去,也点燃了一种久违的、关于闯荡和改变的微弱火种。
沈阳听着,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最终只是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板凳边缘的木刺。
父亲的故事他听过,但那似乎是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时代的事。如今轮到他自己做抉择,那份沉甸甸的家庭责任,像大山一样压着他。
唐哲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他知道,让一个习惯了土地、习惯了现有生活轨迹的庄稼汉,立刻下决心走出大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思想的转变,需要时间,也需要契机。他不再紧逼,语气缓和下来:“大阳哥,反正离过年还有段时间,过完年开了春,日子还长。这个事情,你慢慢考虑,不着急。跟婶婶、嫂嫂也多商量。至于枪的事,我刚才说了,随时去拿。”
一直安静旁听的郝好,见他们聊的算是暂告一段落,而且主要是家庭内部的前途商议,她作为客人,一直不好插嘴。
此刻见话题似乎可以转移,她才带着城市姑娘特有的好奇和一丝兴奋,开口问道:“唐哲,那……我们什么时候去山上打猎呀?刚才大阳哥说的那个‘野牛’,我长这么大,只在动物园见过牛,野生的还真不知道长什么样呢。是不是特别大,特别凶?”
唐哲转向她,笑了笑:“打猎这个事情,急不得。郝好同志,你既然来了,怎么也得在我们这山旮旯里把年过了再回去。我看这天色阴沉沉的,怕是要下雪了。等下了雪,凛上个两三天,山上的路冻硬了,那时候我们再进山,机会大些,也安全些。”
沈月也凑过来,挽住郝好的胳膊,亲热地说:“就是呀,郝好姐,打猎这事儿,我们得听哲哥的,他可是我们八家堰的‘头号猎手’,厉害得很!你是没见过,他以前一个人,就敢和三百多斤的野猪硬刚,最后还把那大家伙给放倒了!他每次进山,很少有空手回来的时候。”
对于沈月的话,郝好是深信不疑的。唐哲的身手和胆识,早在那次监狱寺的突发事件中,她就亲眼见识过了,那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冷静和果敢。
不过,她心里还是有个疑问,借着这机会问了出来:“为什么一定要等下雪结冰了才去呢?雪地里不是更难走吗?动物也都躲起来了吧?”
第831章 帮忙按猪
唐哲耐心解释道:“这里头有讲究。下雪之后,尤其是化雪又结冰的那几天,山里许多地方会被冰雪覆盖或者冻住,一些平时难走的路反而好走了。更重要的是,雪地就像一张大白纸,动物只要出来活动,就会在上面留下清晰的脚印、粪便,我们顺着痕迹找,容易得多。”
“而且,下雪天冷,动物为了觅食,活动反而会比平时频繁一些,尤其是早上和傍晚。当然,对猎人的考验也更大了,要耐得住冻,看得准脚印,还得预估动物的动向。”
他笑了笑,“不过你放心,有我带着,沈月也去过几次,熟悉一些路线,安全肯定没问题,就是吃些苦头。”
沈月也点头附和:“郝好姐,雪后进山,虽然冷,但景色也特别不一样,满山遍野白茫茫的,树枝上都挂着冰凌,太阳一照,亮晶晶的,可好看了!说不定还能看到傻乎乎的野兔在雪地里蹦呢!”
郝好被她说得心生向往,对那未知的雪原狩猎之旅充满了期待。
沈月想起明天的热闹,又兴奋起来,摇着郝好的手说:“不过,明天我们先不去想打猎的事!明天一大早,我们就要去哲哥家帮忙按猪,吃‘刨猪汤’!哈哈,这可是分田到户以后,我第一次不是吃集体的‘刨汤饭’,肯定特别香!”
她这话,引起了屋里除了沈国章之外所有人的共鸣。
他们都是大集体时代之后才出生或者长大的,对“集体刨汤”有着模糊而温暖的记忆。沈月眼睛亮晶晶的,陷入了回忆般的描述:“我记得以前,队里杀年猪那才叫热闹!天不亮,综合农场那边的空坝子上就支起了几口大铁锅。烧火的烧火,挑水的挑水,水烧得滚开。几个壮劳力把肥猪按在宽板凳上……那时候,猪的叫声能传遍半个大队。”
她顿了顿,似乎还能听到那遥远的猪叫声,继续道:“猪杀倒了,接下猪血,凝固了就成了血旺。那边,女人们早就把自家带来的白菜或者酸菜切得细细的,等锅里的水开了,哗啦一下倒进去,再把血旺切成巴掌大的块,下到锅里煮。另一口锅里,洗得发白的猪肺,焯过水,和着切滚刀的大白萝卜,也煮上满满一大锅。那香味啊,能飘出几里地!”
她的语气从兴奋渐渐转为一种混合着怀念和感慨的平静:“剩下的肉啊,下水啊,心肝肚肺,还有白花花的肥肉、红彤彤的瘦肉……想都不要想,那都是要按工分、按人头,仔仔细细分到每家每户的。”
沈国章说:“那时候,吃了一年素、肚子里没几点油水的大人娃儿,能分到一碗飘着油花、有几块血旺、几片猪肺的白菜萝卜汤,就已经高兴得像是过年了!真的,分到每个人碗里,血旺可能就指头那么一两块,猪肺薄薄的两三片,但架不住萝卜白菜多啊,煮得入了味,吃起来,也觉得有肉味,香得很!”
唐哲说:“所以呀,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我们邛水这一片,正儿八经的‘刨猪汤’,可以没得多少肉,但这血旺,是必须要有的。没得血旺的刨汤,那就不正宗,少了那个意思,少了那份念想。”
他语气笃定而慷慨:“放心吧!明天杀了猪,血旺肯定管够!我还会跟我妈说,让她把新鲜的坐墩肉、五花肉多切些,和着自家晒的干豆豉、摘的新鲜蒜苗,好好炒上几大盆!还有猪肝、猪肚,都用泡椒和酸萝卜炒出来。明天,大家就敞开肚子,吃个够!把这几年欠下的‘肉瘾’,好好过一次!”
郝好笑了笑说道:“真没想到啊!你们这里过年宰杀一头猪竟然有如此之多的规矩与讲究。”沈月微微颔首,表示认同地点头回应道:“是啊,明天恰好就是农历十二月廿四日啦,也就是咱们这儿特有的‘赶年’哟!”
“赶年?”郝好之前曾耳闻过这个词儿好几次,但一直都未曾询问过究竟为何要过这样一个特别的年份。
毕竟对于她来说,只晓得苗族同胞们会欢度属于他们自己独特的传统佳节——苗年;并且还了解到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之上,苗族人每年都会庆祝数不清的各类节日盛宴。
然而,关于所谓的“赶年”一事,她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呐!于是不禁心生好奇地追问道:“可是我记得明天明明应该是农历十二月廿四呀,那岂不是通常意义上讲的小年嘛?”
沈月耐心地解释说:“没错,在其他一些地域确实把农历十二月廿四当作小年来过,但在咱邛水县可就不一样咯!对我们而言,腊月廿四跟大年初一是没啥两样滴!”
“哦?这到底是咋回事呢?”郝好满脸狐疑之色,目光直直地投向身旁的沈月,显然对此困惑不已,实在难以明白其中缘由。
沈月介绍道:“在明朝的时候,我们邛水的军户要去沿海打倭寇,定在出发的日子就是腊月二十四,为了能让那些马上要上前线的士兵们能过上一个年,所以在他们出发的这一天,大家就提前把年过了,这个风俗也就一直沿用到了现在。”
这些事情,情月也是有所耳闻,但都是道听途说而已,远不如之前唐哲所讲述那般详尽细致。
没过多久,安秀芹就在厨房里高声呼喊起来:“大阳啊!快些将桌子摆放好喽,咱们这就要开饭啦!”
听到母亲的召唤声后,沈阳连忙回应了一句,并迅速将怀中抱着的娃娃塞进罗玲的臂弯之中:“你来抱一哈。”
紧接着,他转身将那张八仙桌稳稳当当地放置在了火盆上方。如此一来,一家人围坐在桌边用餐时,即便身处严寒冬日,也丝毫感受不到寒冷之意。
而此时的沈月,则十分乖巧懂事地主动跑到厨房内,手脚麻利地将盛有各种菜肴的盘子逐一从灶台上端出来,整整齐齐地摆在已经安置妥当的饭桌之上。
第832章 早就准备好了
第二天,天还墨黑,远处山影都还跟天粘在一起,分不清个界限。村子里静悄悄的,连最爱早起的雀儿都还缩在窝里打瞌睡。
陈秋芸却已经轻手轻脚地起来了,她推了推身边睡得沉的唐自立:“唐老二,起得了,水要早点烧起。”
唐自立嘴里含糊地应了一声,翻身坐起,摸黑套上冰冷的棉袄。
两口子窸窸窣窣地下了楼,来到灶房。陈秋芸划亮火柴,点上煤油灯,豆大的火苗跳动着,勉强照亮被烟熏得黝黑的灶台和墙壁。两口大铁锅冷冰冰地张着口。
唐自立从水缸里舀水,一瓢一瓢,直到把两口锅都掺得八分满。陈秋芸则蹲在灶门前,把昨晚就准备好的干柴、松针引燃,塞进灶膛。
橘红色的火光忽地亮起,映红了她有些疲惫却格外精神的脸。火舌舔着锅底,不一会儿,锅里就发出细微的“滋滋”声,水开始温了。
趁着烧水的空当,唐自立提着柴刀,摸黑走到屋旁那条窄窄的石巷子边。那里长着几丛茂盛的棕树,他挑了最宽大厚实的几匹,手起刀落,“嚓嚓”几声砍了下来,抱回灶房。
陈秋芸接过来,看锅里的水已经开始冒起鱼眼泡,便将棕叶丢进其中一口锅里,用长火钳按了按,让滚水没过。
棕叶在沸水里慢慢变软,颜色从深绿转为一种更沉郁的黄绿,特有的草木清气混合着水蒸气弥漫开来。
煮软了的棕叶捞出来,凉水一激,变得柔韧异常。陈秋芸和唐自立坐在小板凳上,就着灶膛口透出的光,开始拧“挽子”。
把长长的棕叶在手里绕几个圈,巧妙地一扭,就成了一个个结实的、8字形的环扣。这东西,等会儿用来穿挂猪肉,又牢靠又不伤肉,是祖辈传下来的法子。
两人手下不停,不一会儿,旁边就堆起一小摞棕挽子,像一件件古朴的手工艺品。
那边厢,唐哲、沈阳、沈月和郝好,在沈家堂屋里围着火盆打了一夜的“升级”。煤油灯的灯芯挑到最大,还是觉得昏暗,牌都得凑到眼前才能看清。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兴致,说笑声、出牌声、偶尔为了一张牌的小小争执,打破了冬夜的漫长寂静。郝好起初不太会,沈月便耐心地教,唐哲和沈阳一边打一边插科打诨,气氛热闹得很。直到窗外那片漆黑的天幕,从最浓的墨色,渐渐透出些鸭蛋青,远处传来第一声模糊的鸡鸣,他们才惊觉,竟然打了一个通宵。
“天都要亮了!”沈月揉了揉发酸的眼睛。
“正好,直接去哲哥家,看杀年猪!”沈阳精神头还很足。
几个人收拾了牌局,用冷水抹了把脸,驱散困意,便跟着唐哲往他家走去。八家堰的清晨,寒气像浸透了水的棉絮,沉甸甸地往人骨头缝里钻。
除了唐哲家那台自制的小发电机,村里其他人家都还点着煤油灯。
大鱼泉那边新建的水电站,电线杆子倒是立起来了,可目前只通到了公社和鱼泉大队。八家堰,还在等着那“夜明珠”的光亮照进来。
他们走到唐哲家院子时,天光又亮了些,能看清屋檐下挂着白霜。灶房的烟囱冒着笔直又浓厚的青烟,在清冷的空气里凝而不散。
唐孝贤、唐老三还有唐援朝几个人,已经如约到了。
唐自立听到动静,连忙从灶门前丢下火钳,拍打着身上的草屑和灰烬,笑呵呵地迎到大门口,从怀里掏出一包“朝阳桥”香烟,一人散了一支,嘴上说着:“来了哈,辛苦你们了,这么早,天冷得很……”
“二哥,客气啥子,一年到头,就数今天这个事情最热闹,最讨口福!”唐孝贤接过烟,就着唐自立手里的火柴点燃,深吸一口,眯着眼说道。
这时,灶房两口大锅里的水都已经滚开了,热气蒸腾,把半个灶房都弄得雾蒙蒙的。
唐老三见水开了,便起身走到他带来的那个旧背篓旁。
那背篓有些年头了,竹篾都磨出了油光。他从里面郑重地取出一个长方形的木盒子,枣红色,盖子上没什么花纹,只被手摩挲得异常光滑,里面插着三把刀。
刀一露出来,旁边几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明晃晃的,在渐亮的天光和灶火的映照下,闪着冷冽而专业的光泽。
大部分杀猪匠,一把放血的杀刀,一把劈骨砍肉的砍刀,也就够了。
但唐老三不一样,他有三把。最长的、尖细而锋利的,是杀刀,刀尖微微带一点弧度,专为刺入、旋转、放血而设计。
稍短一些、厚重宽刃的,是砍刀,刀背厚实,用来劈开骨头、斩断大块的肉。还有一把更小、更薄、刀刃异常灵巧的,是剔骨刀,用来分离骨肉,游刃有余。
大集体的时候,别人都开玩笑叫他“三把刀师傅”。
唐孝贤和唐援朝不用招呼,默契地走进堂屋,一人搬了两条结实的高板凳出来,并排摆在院子中央平坦的地方。
又找来麻绳,把板凳腿两两交叉绑在一起,固定牢靠,做成一个临时的屠宰案板。这案板,要承受一头两百多斤猪的挣扎和重量,必须稳当。
唐老三把杀刀抽出来,用手指轻轻拭过刀刃,对唐哲说:“唐哲,去拿个盆来,打点清水,放一小撮盐巴在里面。”
唐哲刚应声起身,陈秋芸已经从厨房里快步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个边缘磕掉了些瓷的大搪瓷盆,盆底果然已经放了一点盐:“早就备好了,盐水。”
唐哲“哦”了一声,接过盆子,弯腰放到那两条固定好的板凳下面。唐老三则把手里那把闪亮的杀刀,也轻轻放进了盆里的盐水中。
盐水能消毒,也能让血更快凝结,这是老规矩。接着,他又从背篓里翻出一根约莫两米长的、小拇指粗细的棕绳,麻利地在手里挽着。
一切准备妥当,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点点头,神色都严肃了些,朝着屋侧的猪圈走去。
第833章 杀年猪
猪圈里,两头养了一年的黑毛猪,似乎预感到了末日来临,早就不安地在圈里转着圈子,用鼻子拱着石槽,发出焦躁的“哼哼”声,声音在清晨的寂静里格外清晰。
为了今年能吃上过年猪,当初买猪的时候,唐哲就挑了一百多斤的架子猪回来,那个年头,几乎还是本地黑猪,不像现在,到处都是白毛进口猪,已经没有了本地黑猪那种香味。
唐老三走到圈门口,目光在两头猪身上扫了扫,回头问:“自立哥,杀哪头?”
唐自立指了指其中体型更大、腰身更圆滚的那头:“就它了,肥膘厚些,出肉。”
唐老三得了准信,轻轻拉开圈门,侧身进去。他动作不快,甚至有些从容,嘴里发出“啰啰啰”安抚性的声音,慢慢靠近那头被指定的肥猪。
那猪警惕地看着他,后退了两步。说时迟那时快,唐老三手腕一抖,手里的绳子像活了似的,在空中挽出一个巧妙的狗牙套,闪电般往前一送,精准地套住了猪嘴,紧接着手腕一绕一拉,绳套收紧,牢牢缚住了猪的长嘴筒子。
猪的哼叫立刻变成了沉闷的“呜呜”声,徒劳地甩着头,却无法挣脱。
唐老三紧紧抓住绳子的一端,低喝一声:“上手!”
唐孝贤和唐援朝一左一右扑上去,各自死死抓住一只猪耳朵。猪吃痛,猛地挣扎,力道惊人。
唐哲一个箭步上前,双手抓住那条粗壮的猪尾巴,不是往后拉,而是往前用力地“送”,帮着调整方向。
沈阳也赶过来,帮着推搡猪的后胯。几个人合力,与这头惊慌失措、力大无比的畜生角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连拖带拽,总算把它从圈里弄了出来,一路趔趄着拖到了院坝中央的板凳案板前。
猪的四蹄乱蹬,泥土和碎石被刨得到处都是。唐自立看着按得差不多了,突然想起一件要紧事,对着灶房方向喊道:“秋芸!你出来接旺子!我去拿点纸钱来!”
陈秋芸在灶房里应了一声,脸色却有些发白。她性子虽然爽利,却最怕见血,尤其是杀猪刀刺进去那一刻,猪那凄厉的惨叫,还有喷涌而出的鲜血,总让她心里发毛,头皮发紧。
可再害怕,也得硬着头皮上。她深吸一口气,接过唐哲刚才端来的那个搪瓷盆,站到了板凳侧前方。
唐自立则快步进屋,从神龛下的抽屉里拿出一小叠粗糙的黄纸钱,又取了火柴。
这时,唐孝贤、唐援朝、唐哲、沈阳几个人,几乎用上了全身的重量和力气,把猪死死地按在板凳上。
唐老三把绳子在板凳腿上绕了两圈固定好,确保猪头悬空在放血盆的上方。他站到猪头侧后方,从盐水盆里捞起那把杀刀,刀刃上的水珠滚落。
空气仿佛凝固了,只有猪粗重的喘息和压抑的呜咽。晨光此刻已经大亮,清冷地照着小院,照着一群紧张的男人和中间待宰的牲口。
唐老三眼神一凝,右手握刀,稳如磐石,口中低喝一声:“走了!” 话音未落,刀光一闪,那柄尖细的杀刀顺着摸准的位置,精准而有力地刺了进去,直没至刀柄!手腕随即极快地一拧,一旋,扩大创口,然后猛地抽出!
杀刀离体的瞬间——
“噗——!”
一股滚烫的、冒着腾腾热气的殷红血柱,如同压抑已久的喷泉,激射而出,直冲入下方陈秋芸端着的搪瓷盆里,发出“哗哗”的声响,血花四溅。
那猪浑身剧烈地一颤,随后是更猛烈的、垂死前的最后蹬踏,但被众人死死按住。惨叫声变成了急促的、漏气般的“嗬嗬”声,越来越弱。
唐孝贤按着猪背,嘿地笑了一声:“进仓了。”
唐援朝则笑着说道:“你以为三把刀是白叫的?从来都是一刀毙命哈。”
唐老三把刀抽出来,用嘴咬着刀背,抓着猪耳朵,让它的头往下,好让胸腔里的血液加快流出来。
陈秋芸的手抖了一下,盆子歪了歪,几滴滚烫的猪血溅到她的手背上,她强忍着没有松手,稳稳地端着盆,看着那鲜红的、带着泡沫的血液注入盆中,很快积起一层。血腥气瞬间浓烈地弥漫在清晨寒冷的空气里。
几乎在唐老三抽刀的同时,唐自立已经拿着那叠黄纸钱,凑到喷涌的血口前,快速地让纸钱的边缘沾上了一些新鲜的、温热的猪血。
然后他退到几步开外,蹲下身,划燃火柴,点燃了那叠沾血的纸钱。橘黄色的火苗跳跃起来,吞噬着粗糙的黄纸,化作黑蝶般的灰烬,随风飘起。
唐自立看着火焰,嘴里低声地、快速地念叨着一些祖辈传下来的、含混不清的词句,大意是送它往生,祈愿它下辈子投个好胎,莫再受这一刀之苦。
那头猪四条腿猛地蹬了几下,慢慢地没了力气。
“撒蹄了!”唐孝贤手上的力气松了些,这个时候,它的命运已经注定,回天无力了。
唐老三把杀猪刀丢到一旁,脸上带着一种见惯了生死却又饱含世俗慈悲的神情,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吼,猪儿猪儿你莫怪,你是阳间一道菜……拿了买路钱,投胎去好人家,下辈子考大学,当大官去咯!莫再当猪挨刀咯!”
这看似玩笑的话语里,却蕴含着这片土地上人们最朴素、最深厚的生命观与祈愿。
在医疗和养殖技术都不发达的年代,连许多人生病了都只能凭运气,能够顺利养活一头健壮的年猪,本身就是一种福气,是全家辛苦一年换来的最大成果。
即便最终要杀了它,吃掉它,人们心里也存着一份感激与歉疚。
这烧纸钱、念祷词的仪式,便是将这感激与歉疚,化作了最具体的祝福——祝福这个为家庭献出生命的生灵,在另一个世界能“打通关系”,免受苦难,来世享福。
无论生活本身多么艰辛,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未断绝;这善良甚至惠及一头即将成为菜肴的年猪,希望它也能有个“光明的前程”。
这是一种源自古老农耕文明的对生命的尊重,一种混杂着实用主义和泛灵情感的、深沉而温柔的民间哲学。
第834章 你没见过你爹刮胡子
等到猪完全死透了,唐老三走到猪后边,抄起刀来,在猪的后腿小蹄上边一巴掌的地方,找准位置,斜着用刀轻轻划了一刀。
这一刀需要恰到好处——既要割开皮肉,又不能伤及皮下脂肪,深浅全靠几十年经验把握。刀锋过处,皮和肉乖乖分开,露出一个小小的口子。
他放下刀,从工具箱里拿出一根磨得发亮的铁条——屠夫们叫它“挺杖”。挺杖一头圆润,另一头圈成了一个圆环,方便手握,专为这活计打造。
唐老三将那铁条从切口慢慢探入,顺着猪皮下方,左右各捅了数下。他半蹲着身子,动作轻柔而准确,像是在进行某种精细的外科手术。
“通了。”他简短地说。
唐援朝会意地点点头,手里已经握了一根捶洗衣服用的捶衣棒。
唐老三深吸一口气,那口气吸得又深又长,胸腔明显鼓胀起来。他一手抓住猪脚,另一只手掰开那个切口,嘴对准了,用力吹起来。他的脸渐渐涨红,额头上青筋微微凸起,眼睛专注地盯着猪的身体。
与此同时,唐援朝开始用捶衣棒敲打。他不是蛮力下砸,而是顺着挺杖捅过的路径,一下一下,有节奏地、耐心地,从猪脚处向猪头的方向“赶”。那动作像是抚慰,又像是在引导气流均匀分布。
两个人配合默契,无需多言。唐老三吹几口,停一下换气,唐援朝就顺着敲打;唐老三再吹,唐援朝再敲。
渐渐的,原本软趴趴塌在案板上的猪身,像是被无形的手填充起来,一点一点变得饱满、圆润。猪皮被撑得发亮,紧绷绷的,整个猪看起来比原来大了整整一圈,气鼓鼓地躺在那里,竟有几分滑稽。
围观的几个孩子发出惊叹声。郝好站在阶沿上,眼睛睁得圆圆的,这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杀猪的全过程。
“杀了的猪,为什么还要往它身体里吹气呀?”她轻声问身旁的沈月。
沈月笑道:“这问题好简单嘛。猪死了之后,肚子都塌了下去,一会儿用刀刮毛的时候,皱皱巴巴的根本刮不干净。把它吹起来了,皮绷紧了,才方便刮毛呀。”
她顿了顿,想起什么似的,又补充道:“这个就好比他们男人刮胡子,总是喜欢在嘴里鼓着一口气,让脸颊都鼓起来,刮胡刀刮过去,脸就干干净净了。”
郝好捂着嘴笑了起来,眼睛弯成了月牙:“原来唐哲刮胡子的样子你都知道呀。”
沈月的脸腾地红了,像染了晚霞。她轻轻在郝好背上拍了一下,声音压低了些:“哎呀,和你说认真的呢,你又要扯东扯西,我不和你说了。”
郝好笑得更开心了,连忙讨饶:“好了好了,我不开玩笑了。”
沈月这才恢复常态,接过话来:“以前我爹在家里,几乎天天都要刮胡子的,难道你没见过你爹刮胡子的样子吗?”
这个问题让郝好愣住了。她张了张嘴,却不知如何回答。记忆里,父亲的样子总是模糊的。大多数时候,她是和爷爷郝博渊生活的。
而爷爷喜欢留胡子,偶尔修剪,也是去镇上的理发店,请老师傅用专门的剪刀在嘴巴周围修修剪剪,从不用刮胡刀。
她摇了摇头,轻轻叹了口气,像是要把某些思绪甩开。“感觉杀猪好好玩的样子。”她岔开话题,目光重新投向院子中央。
那边,唐老三已经吹好了气,正用先前捆猪嘴的那条绳子,熟练地将吹气口绑紧扎牢。猪身此刻圆滚滚的,像个巨大的皮球,在晨光中泛着黑亮的光泽。
这时,唐孝贤提着一大水桶刚烧开的沸水从厨房出来,水汽蒸腾,将他半个身子都笼罩在白色雾气中。他对着阶沿上围观的郝好和沈月喊道:“撞——着……”声音拖得又长又亮,带着一种传统劳作中的韵律感。
沈月立刻拉了拉郝好,两人又往边上退了几步。滚烫的开水可不是闹着玩的。
唐孝贤、唐哲还有沈阳,三人合力将水桶提到案板边。唐孝贤用一个大瓢舀起开水,均匀地淋在猪身上。滚水接触猪皮的瞬间,腾起阵阵白雾,空气里弥漫开一种独特的气味。
几瓢水下去,唐老三伸手在猪背上扯了扯毛,点点头:“烫来了!”
唐老三和唐援朝开始动手,先小心翼翼地扯下猪背上最长最硬的那部分鬃毛。他们的动作熟练而珍惜,每一把毛都捋得顺顺的,整整齐齐放在一边,用干稻草一绺一绺地绑好。
“这猪毛可真不错。”唐老三满意地掂量着手中的一束,“又长又硬,能卖个好价钱。”
郝好好奇地问:“猪毛还能卖钱?”
“那可不。”沈月小声解释,“猪鬃毛用途可多了,能做刷子,能做画笔。听我爹说,早些年打仗的时候,猪毛还是战备物资呢。”
郝好恍然大悟。她从未想过,一头猪从生到死,身上每一样东西都有其用处,没有一丝浪费。这种对万物的珍重,是她生活在城里时很少感受到的。
等值钱的鬃毛都被小心取下后,真正的刮毛工作开始了。
唐老三换了一把宽刃的刮刀,从猪脖子开始,顺着毛生长的方向,一下一下刮去。
热水烫过的猪毛很容易脱落,刮刀所过之处,黑色褪去,露出底下白里透粉的皮肤。那声音很有节奏,“唰、唰、唰”,伴随着刮刀与猪皮摩擦的细微声响。
唐援朝在一旁协助,不时舀起热水浇在还未刮到的部位,保持温度。两人配合无间,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一头黑猪就变成了白生生、光溜溜的一堆肉,躺在案板上,等待着下一步的处理。
还没开膛,院门外就传来了说笑声。安秀芹和周淑芬她们赶来了,手里都提着东西——有的端着盆,有的挎着篮子,里面装着刚从菜园摘的蔬菜、自家做的泡菜坛里取出的酸萝卜。
这就是农村的规矩,也是人情。谁家有个红白喜事、杀猪宰羊,邻里亲朋都会来帮忙。
劳动换来美食,也换来热热闹闹的人情往来。不像城里,下馆子吃饭,付了钱就两清,少了这份热气腾腾的互助与分享。
第835章 火车是什么样子?
女人们自然聚到了一起。安秀芹擦了擦手,围裙在腰间系了个结实的结,开始指挥这场中午的刨汤宴。她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天然的威信:“淑芬,你先洗那些白菜和萝卜,一会儿汆汤要用。月儿,你去把灶火生起来,大锅小锅都要烧上水。”
所谓的“刨汤”,是乡村里一年到头难得的盛宴。指的就是杀猪当天,用最新鲜的猪肉、猪血、内脏等做的第一顿饭。
那味道,带着生命刚刚凝固的鲜美,是任何市场里买来的肉都无法比拟的。这是对一年辛勤喂养的犒赏,也是与邻里亲朋分享丰收喜悦的方式。
周淑芬应了一声,蹲在井台边的石槽旁,开始麻利地洗菜。她把沾着泥土的白菜叶子一片片掰开,在清水里荡涤,绿色的菜叶渐渐露出鲜亮的本色。
沈月已经蹲到了灶膛前,熟练地引燃了干松针,再架上劈好的柴块。火光映红了她年轻的脸庞,额前几缕碎发被热气微微拂动。
郝好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这一切井然有序地展开,心里既好奇又有些无措。她想帮忙,觉得自己像个局外人站着很不自在。看到门边竹编的撮箕里堆着紫皮蒜头,她便走过去,伸手想拿几头来剥。
“哎呀,郝好!”安秀芹眼尖,连忙转身拦住了她,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你是客人,怎么能劳烦你做这些事情?快别沾手了,去堂屋里坐着烤火,这些粗活我们来做就行。”
郝好的手停在半空,有些尴尬地收了回来。“婶,我没关系的,就是想帮帮忙……”
陈秋芸见状,朝院坝里正踮脚看剖猪的唐婉喊道:“小婉!别光顾着看了,快点来陪你郝好姐耍!”
唐婉正看得入神,被母亲一喊,吐了吐舌头,拉着妹妹唐乐的手:“走,乐乐,妈叫我们呢。”
两姐妹跑过来,一左一右拉住郝好的手。“郝好姐,走,我们去烤火,外面冷。”唐婉的声音清脆得像檐下风铃。唐乐也仰着小脸,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
郝好被她们的热情感染,那股不自在消弭了不少,笑着任由她们拉着,穿过有些幽暗的过道,进了堂屋。
堂屋中央,一个黄泥糊成的火盆里,炭烧得正旺,红彤彤的,偶有火星噼啪轻响。热量源源不断地散发出来,驱散了早春屋内的寒湿气。火盆边摆着几条矮凳和一把竹椅。
唐婉把郝好按在板凳上,自己和妹妹搬了矮凳紧挨着她坐下。炭火的暖意立刻包裹上来,让人四肢百骸都松快了些。
“郝好姐,”唐婉双手托着下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你给我们讲讲林城的故事吧?妈妈说你从好大的城里来。”
唐乐也猛点头:“讲故事,讲故事!”
郝好却一时语塞。林城的故事?林城那么大,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可此刻浮现在她脑海里的,却只有爷爷家安静的阳台、学校门口总是拥堵的马路、还有火车站永远灯火通明的晚上……这些算故事吗?她觉得那座城市对她而言,某种程度上甚至比这个初来乍到的村庄更显陌生——一种熟悉的陌生。
她不忍心拂了两个小姑娘的兴致,笑了笑,柔声问:“你们想听什么呢?”
唐婉歪着头想了想,黑亮的眼珠转了转:“就给我们说说火车长什么样子吧!我妈说,火车全靠烧煤烧火才能让它跑起来,而且像条大蛇一样,‘呜呜’地叫,很长很长,能坐好几百人呢!”她边说边用手比划着,语气里满是向往和惊奇。
郝好被她的比喻逗笑了,眼前的火光似乎变成了城市夜晚的霓虹。“你妈妈说的那种烧煤的火车,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了。现在除了偶尔拉货的,人们坐的火车大多都用电啦,跑起来可快了,‘嗖’地一下就过去,声音也没那么大。”
“用电?”唐乐的小嘴张成了圆形,“就像电灯泡那样吗?那它能像一条蛇一样吗?”孩子的心思总是跳跃又执着于最初的想象。
郝好点点头,耐心地解释:“你妈妈说得没错,火车确实是由一节一节的车厢连接起来的,在两条长长的铁轨上跑。远远看去,特别是晚上亮着灯的时候,就像一条发光的长龙,在山野间穿梭。”她试着用孩子能理解的语言描绘,“铁轨知道吗?就是两根特别特别长的铁条,铺在地上,笔直笔直的,或者弯弯曲曲的,火车轮子就卡在上面跑,不会掉下来。”
话匣子一打开,两个女孩的问题就像春天溪水里的泡泡,咕嘟咕嘟不断地冒出来。
“火车里面是什么样子?有座位吗?像汽车那样吗?”
“火车上有没有厕所?要上厕所了怎么办?”
“它跑那么快,怎么停下来呢?会不会撞到?”
“火车司机是怎么看到前面的路的?他坐在哪里?”
“坐火车贵不贵?要多少钱?”
……
郝好尽量用生动的语言一一解答,讲车厢里一排排的座位,可以放下的小桌子,能打开的车窗;讲车上确实有厕所,还有可以打开水的地方;讲司机在车头,有复杂的仪表和操纵杆,铁轨上有信号灯告诉他能走还是不能走;讲票价有贵有便宜……
她讲着讲着,自己也仿佛重新认识了火车。这些在城市生活中司空见惯、甚至常因拥挤晚点而被抱怨的事物,通过两个孩子纯然好奇的眼睛折射出来,竟然焕发出一种近乎童话般的色彩。
原来,那些她以为平凡无奇的东西,在另一个世界里,是值得被如此惊奇和向往的传奇。
堂屋里弥漫着炭火特有的松香气,混合着老房子木梁的淡淡味道。屋外的声响隐约传来——男人们低沉的说话声,刀与案板接触的笃实声响,还有女人们在厨房里忙碌的碗碟轻碰和水沸的声音。这一切构成了一种踏实而充满生活力的背景音,让郝好讲述的城市
第836章 吃刨汤
而此刻的院坝里,又是另一番景象。
唐老三那边已经将猪开了膛。他屏息凝神,手握尖刀,沿着猪腹部那条微微凹陷的中线,稳稳地一刀划下。
这一刀考验的是几十年手上功夫的积淀——不能深,深了划破内脏,污了肉;不能浅,浅了剥不开。刀锋过处,皮层和厚厚的脂肪层顺从地分开,像拉开一道厚重的帷幕,露出了里面鲜红、温热、结构复杂的内脏世界。
一股更浓郁、更原始的热气猛地从开口处蒸腾而起,在清冷的空气中凝成白雾。这热气里饱含着一头生命最终凝结的全部能量,带着强烈的、不容忽视的生命气息,甚至有些腥膻,却又奇异地混合着脂肪的微甜。
最引人注目的是破开胸膛后,胸腔里那团尚未完全流尽、已然凝固的暗红色血块,当地人称“停仓血”。
唐老三眼睛一亮,嘿嘿一笑,也不嫌脏,伸手进去,温热黏腻的触感传来,他稳稳一捞,就抓出了一团拳头大小、颤巍巍的凝血。
“停仓血,好东西呀!”他朗声笑道,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大补!屠夫的辛苦钱,第一口就得尝这个!”说完,在唐哲和沈阳有些惊愕的注视下,径直把那团暗红的血块往嘴里一塞,脖子一仰,“咕咚”一声就吞了下去,喉结明显地滚动了一下。
“嗬!”沈阳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喉头动了动,忍不住问道,“三哥,你……你就这样生吃下去?不觉得腥臭吗?好歹蘸点盐啊!”
唐老三用手背抹了抹嘴,手背上和半边脸颊都沾上了暗红的血迹,他却毫不在意,反而有种酣畅淋漓的痛快。“你小子,不懂了吧?”他咂咂嘴,仿佛在回味,“不会吃停仓血的屠夫,算不得真正的屠夫!这是老辈传下来的规矩。一头猪,这停仓的血不能太多,多了说明放血没放干净,肉容易坏;也不能一点没有,没有那就是手艺不到家,血放得太狠。你看我刚才吃的这一坨,不大不小,正好,也就两个汤粑大小,温温热热,一口闷下去,提神醒气!”
他看了一眼唐哲他们几个人,补充道:“这东西,就讲究个新鲜劲,离了膛,见了风,再过一会儿就不是那个味了。腥?那是你们不会吃。我们吃的是这一口‘活气’!”
唐哲和沈阳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又是佩服又是难以消受的复杂表情。这个小插曲,充满了粗犷的行规色彩,是属于屠夫这个行当里某种近乎仪式感的传承。
插曲过后,工作继续。
唐老三和唐援朝配合,小心翼翼地将内脏一一取出:深红色的心脏似乎还在微微收缩;紫褐色的肝脏沉甸甸、滑腻腻;粉白色的肺叶布满蜂窝状的结构;灰白色的猪肚厚实有弹性;还有那盘曲蜿蜒的肠子,需要格外耐心处理。心、肝、肺、肚、肠,分门别类放入不同的木盆或瓦盆里。
猪肠的清洗是项细致麻烦的活,要先把肠子里的内容物大致倒空,再用温水初步冲洗,接着还要用筷子或细棍翻过来,用盐、面粉或草木灰反复搓洗,去除黏液和异味。
这活儿费时,通常要等主要的肉分切妥当后再专门处理。
唐孝贤一直在一旁打下手,此时看着摊开在案板上的两扇白里透红、肥瘦相间的猪肉,尤其是那脊背和肋条上方覆盖着的厚厚脂肪层,忍不住伸出粗糙的手指比了比,啧啧赞叹:“二哥,这猪真是养得好!”
说着,用手在膘上比划了一下:“这膘,足有四指厚。”
唐自立脸上露出了难以抑制的自豪笑容,那是一种付出得到丰厚回报的满足。“一天三顿,精料粗粮搭配着,从不含糊。你嫂嫂伺候这猪,比伺候祖宗还上心。”他开了个玩笑,随即用更朴实的语言形容,“那泔水瓢的把儿,都快被她拿玉(磨光滑)了!”
“拿玉了”是本地土话,形容物件因为长期使用,被摩挲得光滑温润如玉石。这话形象地道出了安秀芹每日不厌其烦、辛勤喂养的细节。
一头好猪的养成,不仅靠好饲料,更靠日复一日的耐心和照料。
阳光完全升起来了,金灿灿地铺满了整个院坝,驱散了最后一丝晨雾。光线下,刮净的猪皮白得晃眼,新鲜的猪肉纹理分明,肥膘如雪,瘦肉似玫瑰,关节处软骨泛着淡淡的青玉色。
男人们开始分割猪肉,砍刀与厚实的案板碰撞,发出沉稳有力的“咚咚”声,谈论着哪块肉适合做刨汤片,哪块该腌腊肉,哪块最好趁新鲜红烧。
厨房里,大铁锅的水滚了,安秀芹将第一批切好的五花肉块和几根大骨放进沸水中焯煮,另一口锅里,猪血旺已经凝固定型,被划成方方正正的块,在清水中养着。
周淑芬切着酸萝卜和泡辣椒,空气里开始弥漫出酸香辛辣的诱人气息。沈月坐在灶膛前,不时添一把柴,火光将她专注的侧影投在土墙上,随着火焰跳动。
堂屋内,炭火依然温暖。郝好的故事已经从火车讲到了动物园,讲到了高高的楼房和夜晚亮如星河的灯光。
唐婉和唐乐听得入了迷,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仿佛透过郝好的描述,看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神奇的世界。
三个空间,三种声音,却被同一种温暖而充实的生活气息紧密地联结在一起。
食物的香气、炭火的暖意、劳作的热闹、孩童的好奇、还有那刚刚完成的、带着某种原始生命力的屠宰仪式……所有这些,共同编织成乡村腊月里最寻常却又最丰饶的一天。
很快猪肉也分好了,锅里的饭菜也熟了,罗玲抱着娃儿,牵着沈国章;唐龙唐虎以及唐老三和唐援朝他们一家子,都到了桃子坪这里来。
原本单家独户清静的小屋,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
堂屋里一共摆了三张八仙桌。
女人和小娃儿都围坐在两张小八仙桌上面,中间那一张高八仙桌上,摆满了菜品,有饭有菜,却没有人坐上去。
所有人都没有动筷子,唐自立把手洗干净了,从香火龛上取下纸钱和香来,郑重其事地点起,这是赶年祭祖和烧年纸一起的仪式。
唐哲跑到屋外,点燃了一挂鞭炮,等纸钱烧完之后,郝好作为林城来的贵客,被请到了上席,首位坐下来,然后大家才开始动筷子。
第837章 潲瓢把都捏玉了
唐哲家的这顿“刨猪汤”,从晌午一直热闹到擦黑,真正是吃了整整一天。中午那顿,主要是酬谢帮忙杀猪、按猪的唐孝贤、唐援朝等几户近邻和至亲,吃得快,说得也多是杀猪的经过和庄稼的收成。
到了晚饭时分,那才叫真正的宴客。堂屋里、灶房里,足足摆开了四张大桌子。
该请的人都到了:申厚植老爷子带着儿子申二狗来了,简科军的父母简瞎子和姚哑子也怯生生地被接了过来,八家堰插队的那三个知青也都应邀而来。
更热闹的是,下午时分,唐哲的嘎公嘎婆,以及大舅、二舅两大家子人,也热热闹闹地从三合公社那边赶了过来,大人小孩十几个,一下子就把院子塞得满满当当。
欢声笑语,吵嚷喧哗,混合着饭菜的香气和柴火的烟味,在这冬日傍晚的山村里蒸腾起一团巨大的、温暖的生气。
这是土地下户后的第一个年头,唐家养的这头大肥猪,一斤肉都没打算卖,陈秋芸发下话来:“今年,让大家吃个肉饱!” 这“肉饱”二字,在以往是想都不敢想的奢侈。
此刻变成了现实:大盆的回锅肉,肥瘦相间,炒得焦香油亮;厚实的红烧肉,酱色浓郁,颤巍巍地堆着;蒜苗炒猪肝,泡椒爆腰花,酸萝卜烧肚条,萝卜炖骨头……连同那必不可少的、煮得嫩滑的血旺汤,以及用新鲜心肺、萝卜熬煮的“刨锅汤”,实实在在地摆满了桌子。
大人娃娃都甩开了腮帮子,吃得满嘴流油,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那满足的咀嚼声、赞叹声、碗筷碰撞声,交织成最动听的丰收乐章。
晚饭还没完全散席,陈秋芸就悄悄把唐自立拉到了倒巷屋。杀好、处理干净的半扇猪肉和下水,此刻都分门别类地摆放在里间两个茶柜上。
说是“茶柜”,其实是用来储存稻谷的小型木质粮仓,宽大厚实,此刻成了临时的肉案。昏黄的灯光下,猪肉呈现出新鲜诱人的粉红与洁白,肥膘像上好的羊脂玉。
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生肉气息和淡淡的血腥味。陈秋芸系着围裙,手里拿着磨得雪亮的切肉刀,神情专注,嘴里念念有词,开始执行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分肉。
这是人情世故的体现,更是乡土智慧的考验。
血口肉(槽头肉)一刀,大概三斤,归屠夫老三,这是雷打不动的老规矩,一点都不能少。
她指哪里,唐自立便手起刀落,精准地割下一大块,用早就准备好的棕叶挽子穿好,放在一边。
接着,她心里像有一本清晰的账本,按照关系的亲疏远近、帮忙出力的大小,开始切割分配。“孝贤和援朝,今天出了大力气,一人一块二刀血口肉,每家三斤左右,要厚实点。”
刀刃在肉上划过,发出“沙沙”的悦耳声音。
“科军家和厚植叔他们家,一家给两匹饱肋肉。”
轮到娘家人了,她手更松了些:“他嘎公嘎婆年纪大了,牙口不好,给五匹上好的饱肋肉,肉嫩。再加一条前腿,前腿活肉多,炖汤或者酱了吃,都软和。他大舅、二舅家,一家三匹饱肋肉,都要挑宽的,一家差不多十来斤。”
她一边说,唐自立一边麻利地割着肉。
最后,她看着剩下最肥厚的一条后腿和连着的一大块“坐蹾肉”,几乎没有犹豫:“这条后腿,连坐蹾,一起,给沈月他们家。小月那姑娘好,又是我们家未来的儿媳妇,多给点,让他们也好过年。” 这一块,足有三十多斤重,几乎是整头猪最好、最实在的一部分了。
肉一块块分出去,用棕挽子穿好,摆在柜子上。
分完了所有要送出去的肉,夫妻俩再看柜面,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前一后两条猪腿、半边坐蹾肉,以及一个完整的猪头。
看着瞬间“消瘦”下去的成果,陈秋芸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用围裙擦了擦手,低声道:“唉,忙活了一年,‘潲瓢把把(喂猪的瓢柄)都捏玉(握得光滑)了’,到头来,就剩下这么点点肉。看着这么大一头猪,分吧分吧,自家就没剩多少了。”
唐自立理解婆娘的复杂心情,既是慷慨后的轻微失落,也是当家人对年货的天然盘算。他温声安慰道:“莫叹气了,婆娘。你想想往年是啥子光景?大集体杀年猪,一家人能分到几斤?三两斤顶天了!过一个年,总共就那么点油荤。现在各人家有猪,还能剩下这些,比往年强到天上去了!明天我就把这些肥肉剔下来,把油熬出来,够吃大半年的了。两个娃娃都在外头读书,我和你又能吃多少?”
他顿了顿,语气变得更加郑重:“再说了,阿哲现在越来越有本事,眼光也看得远。你看二狗和科军他们俩个,为啥子肯死心塌地地帮他做事?除了阿哲待人实在,肯拉拔他们,我们当爹妈的,在后方也不能太‘抠搜’,该大方的时候就要大方。这点肉送出去,是情分,也是给阿哲撑面子、攒人缘。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对别人好,别人自然也会记着阿哲的好。”
陈秋芸听了丈夫的话,脸上的那点怅然消散了,她苦笑了一下,说:“我又没得抱怨啥子。老一辈不是常讲嘛,‘山朝水朝,抵不住人朝’。阿哲现在有出息了,要走得更远,我们做爹妈的,不能拖他后腿,更不能因为心疼几斤肉,丢了他在外头的脸面。这个道理,我懂。”
说到这里,她突然想起什么,眉头又微微蹙起,低声问唐自立:“当家的,肉都分得差不多了……堂屋里头,还有那三个知青娃儿。他们……我们要不要也送一点?别的乡亲都给了,单单落下他们,面子上怕是不好看,他们心里头也不舒服。”
唐自立摸着下巴沉吟了一下。知青是外来户,无亲无故,按说不是必须送的范畴。但今天既然请了他们来吃饭,别人家都提着肉欢欢喜喜回去,他们空着手……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第838章 饭菜硬是板扎
他一咬牙,说道:“给!给吧!别人都有,也请了他们,不给,面子上是挂不住。大过年的,也让这些离家的娃娃尝点家乡……哦不,尝点我们这里的年味。”
陈秋芸点点头,把刀递给他:“那你来分,你看分多少合适?分哪里?”
唐自立接过刀,看着茶柜上剩余不多的肉,目光在那几匹品相稍次、但还算完整的饱肋肉上停了停。他拿起一匹,掂量了一下,又看看另外两匹,最后一狠心,手起刀落,“嚓嚓嚓”三下,砍下三匹大小差不多的肉,每匹也有两三斤重。
他用挽子仔细穿好,对陈秋芸说:“就这个吧,每人一匹。多少是个心意,让他们回去也能自己煮一顿好的。一会儿他们走的时候,你悄悄给他们,莫声张,免得其他乡亲晓得了又有多话。”
陈秋芸接过三块肉,轻轻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过来人的感慨:“唉,想往年我们一家,忙活一年,到过年还分不到这么一匹饱肋肉呢。现在……也能送人了。”
“都不容易,”唐自立在油腻的围裙上擦了擦手,声音有些低沉,“都是年纪轻轻的,抛家舍业,从大城市跑到我们这山沟沟里头来,一年到头,日子也难熬。这点肉,就当是……一点暖意吧。”
等他们分好肉,收拾妥当,从倒巷屋出来回到堂屋时,晚饭已经接近尾声。
三个知青坐在靠墙的一桌。郝好也是第二次来八家堰了,看着唐哲家这么热闹,心里很是羡慕,在林城边上的雷公寨里,可不会有这样的景象。
但在今晚这几乎全是本地乡亲、彼此熟络说笑的场合里,她除了和唐哲一家人以及沈月能说上几句,其他时候多少有些局外人般的安静。
唐哲作为主人,一直在忙前忙后地招呼、添茶、劝菜,也顾不上一直陪着她。
不过,郝好很快找到了“同类”。她和杨胜学攀谈起来,发现竟然都是林城人!虽然可能不是一个区,但共同的乡音瞬间拉近了距离。
两个人凑在一起,低声用林城话交谈起来,脸上露出了他乡遇故知般的亲切笑容,那份因环境陌生而产生的些许孤单感,也消散了不少。
唐孝贤他们几户帮忙的人家,拖家带口,吃饱喝足后,坐着抽了支烟,家里的女人们便自觉地下桌,涌进厨房帮忙收拾碗筷、清洗锅灶。
这是乡里乡亲的默契,吃了主人的“刨汤”,自然要帮着把场面收拾利索。
陈秋芸这时便提着早就准备好的肉,从倒巷屋出来,脸上带着笑,挨个挨个地送。“孝贤兄弟,今天辛苦你们了,这点肉拿回去,尝尝鲜!”
“援朝,这块肉给娃儿们打打牙祭!”
“厚植叔,一点心意,莫嫌弃!”
……
每送出一份,自然少不了一番真诚的推让和感谢的客套话。
“哎呀,二哥,二嫂,你们太客气了!我们来帮忙是应该的,哪能还拿肉走!”
“使不得使不得,你们自家留着吃!”
“快拿回去,快拿回去,这怎么好意思!”
……推让几个回合,肉最终还是被感激地接了过去,主客双方脸上都洋溢着被尊重和人情温暖的满足笑容。
堂屋角落里,简瞎子和姚哑子夫妇,静静地坐在火盆边。除了申厚植老爷子偶尔过来和他们用手比划着聊几句,其他人似乎都有些不知该如何与他们交流,或者说,下意识地忽略了这对存在感不强的夫妇。
他们就像角落里安静的影子,与周围的喧嚣热闹隔着一层无形的膜。
好在沈月和唐婉细心。沈月时不时走过去,给他们抓一把炒香的南瓜子,或者递上一颗水果糖。
唐婉则提着茶壶,看到他们的茶碗空了,就赶紧给续上热水。两个姑娘温言细语地和他们说着话,尽管姚哑子只能“啊啊”地回应,简瞎子也看不清,但她们的存在和善意,让这对老夫妇不至于太过孤单落寞。
坐了一会儿,姚哑子似乎觉得该走了,她“啊啊”地叫了几声,拉了拉简瞎子的手,又指了指门外。
简瞎子领会了妻子的意思,摸索着想要站起来。
唐哲一直留意着各处,见状连忙走过去,扶住简瞎子,又对正在和沈月说话的申二狗喊道:“二狗!先送简伯伯和伯娘回去!路上慢点,扶稳了!”
“要得,唐哥!”申二狗爽快地应道,走过来,先是从陈秋芸手里接过专门给简家的那两匹肉,然后一只手小心地牵着简瞎子的胳膊,另一只手虚扶着姚哑子,慢慢地朝门外走去。
昏黄的灯光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安秀芹见天色确实不早了,自己一家老小在这里,主人还得操心安排住宿,便也起身向陈秋芸告辞。陈秋芸热情地挽留:“秀芹妹,就在这里歇嘛,房间都收拾好了!”
“不了不了,”安秀芹笑着摆手,“屋头近,几步路就拢了。我爹年纪大,认床,娃儿也小,还是回去睡得安稳。今天多谢你们了,饭菜硬是弄得板扎(好)!”
给沈月家的那块最大的肉,因为是未来亲家,按照规矩,不能像给其他乡亲那样当场就给,那样显得太生分、太像交易。
所以陈秋芸只是将他们一家热热闹闹地送到屋外,便目送他们身影消失在夜色中。
等队里那些帮忙的、关系近的乡亲们都陆续离开后,院子里顿时清静了不少,但屋里依然热闹。
唐哲的嘎公嘎婆、舅舅舅妈、表弟表妹们这一大家子人还在呢!陈秋芸又赶紧上楼,去给父母、哥哥嫂嫂以及一群侄儿侄女安排住处。
这要是在往年,家里来这么多客人,非得东家跑西家问,四处借房间、借铺盖不可,既麻烦别人,自己也尴尬。
好在唐哲去林城之前,坚持把新房子建了起来,还是整整一栋“长五间”的大瓦房,都装修得整齐漂亮。屋里新打的床,铺盖被褥也都是唐哲当时从林城买回来的崭新棉花被,厚实暖和。
当时唐哲花钱置办这些时,陈秋芸还心疼钱,私下里抱怨过儿子“大手大脚”,“家里旧的又不是不能用”。
第839章 打雪仗
现在看着父母兄嫂一家子能安安稳稳、体体面面地住在自己家里,不用去求人,她心里不由得感慨:还是自己的儿子有远见,有本事!这份底气和周到,让她在娘家人面前也觉得脸上有光。
大人们坐在堂屋里烤火、喝茶、叙旧聊天。唐哲的几个表弟表妹,和唐婉、唐乐年纪相仿,虽然来自三合公社街上,但像这样在自家亲戚宽敞明亮的屋子里玩耍,还是头一遭。
电灯的光线比煤油灯不知亮了多少倍,把整个堂屋和院坝照得如同白昼。
孩子们兴奋极了,完全忘记了这是寒冷的冬夜,也忘了院坝里泥土早已冻得硬邦邦、结了层薄冰。
他们追逐打闹,嬉笑声几乎要掀翻屋顶。
新奇的玩具、明亮的灯光,让他们彻底“疯”了起来。
堂屋里严天明提议打字牌(僰牌),他和杨胜学还有沈阳以及唐哲四个人,正在凑齐班子,在桌上摆开了阵势。
哗啦啦的洗牌声、出牌时的吆喝声、算番时的争执声,顿时又给堂屋增添了新的热闹源。
僰牌上面的字,除了邛水、思县、周边几个县的人外,其它的方的人根本就不认识。
郝好也不例外,她是彻底 的外行,她连牌上的字都认不全,更别说规则了,只能坐在一旁,好奇又茫然地“干瞪眼”。
沈月和张月娥见她无聊,便把她拉到另一张桌子旁,笑着拿出另一副普通的扑克牌:“郝好姐,我们来打‘勾鱼’,这个简单,一学就会!”
“勾鱼”不赌钱,也不赌米,输了的人惩罚是贴纸条。
申二狗送完简瞎子夫妇回来,也笑嘻嘻地加入了这一桌。四个人玩得不亦乐乎。谁输了一局,旁边看热闹的小孩子就负责撕下一条旧报纸或作业本纸,蘸点口水,笑嘻嘻地贴在输家的额头、脸颊或下巴上。
不一会儿,郝好、沈月、申二狗脸上都或多或少地挂上了“白胡子”,互相指着对方笑得前仰后合。简单质朴的游戏,却充满了最纯粹的欢乐。
陈秋芸和唐自立忙碌操劳了一整天,此刻真是腰酸背痛,眼皮子都在打架。他们看着满屋子的热闹和欢笑,心里是满足的,但身体实在撑不住了。
临睡前,唐自立到底不放心,又把唐哲单独叫到倒巷屋,就着昏暗的灯光,指着茶柜上仅剩的那些、以及已经分配好但暂时未送出的肉,一一交代清楚。
“这一大块,是给你醉亭叔家的,最好的后腿坐墩,明天你抽空给他们家送去。记到,要客气点,就说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唐自立指着那块最大的肉说。
“哦,我晓得了,爹。” 唐哲认真地点头,把父亲的叮嘱记在心里。他知道,这些肉的分派,不仅是物质的赠与,更是人情网络的一次重要维系和确认。
“这几块小的,是给你那几个朋友的,二狗、科军家都给了。还有知青那儿,你妈也准备了……都放在这里了,你看谁走的时候,合适就给。”
“要得。”
交代完毕,唐自立才打着哈欠回房去了。
直到传来第一声嘹亮的鸡鸣,穿透寒冷的夜空,大家才惊觉,竟然玩到了“鸡叫头遍”,大概凌晨两三点的样子。
虽然意犹未尽,但考虑到明天还有事,老人们也都休息了,大家这才恋恋不舍地散了牌局。
唐哲按照母亲的吩咐,把预留好的肉,一一分给该给的人。
郝好因为和沈月聊得来,就跟着沈阳还有沈月一起去了。
等送走了所有人,唐哲才回屋睡觉。
这一觉,一直睡到了第二天中午饭熟的时候,唐婉跑进来,用冰冷的手捏他的鼻子,才把他给弄醒。
“哥,快点起床,下雪了。”
“下雪了?”唐哲迷迷糊糊地问了一句,然后坐起身来,看到唐婉鼻子冻得通红,又问道,“你怎么为烤火?鼻子耳朵都红了。”
“嘿嘿,我和乐乐姐在堆雪人。”说到这里,又拉了一把唐哲,“哥,你快点起来,小月姐和郝好姐都来了,就等你吃饭了呢。”
唐哲拿起枕头边上的手表看了看,指针已经指到十一点二十了,“呀,都睡这么晚了呀,你先出去吧,我穿衣服起床。”
小婉已经进入了青春期,在农村,早三十年,像她这样大的女娃娃,很大一部分已经嫁为人妇了,虽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亲兄妹,又是大冬天,但是唐哲还是不想当着妹妹的面穿衣起床。
唐婉哼了一声,蹦蹦跳跳地跑出去了,脚步声踩在木制的楼板上,发出像敲鼓的声音。
唐哲穿好衣服起床出来,堂屋里的火盆里,炭火烧得正旺,但是火盆边上却没有一个人。厨房的锅里,发出锅铲炒菜的声音,院坝里,一阵阵欢声笑语传进来。
唐哲裹了裹衣裳,走到大门口一看,阴沉沉的天空,雪下得正大,像是筛糠一样,地上已经铺了厚厚的一层积雪,差不多十来分公厚了。
他正在门口看得出神,突然一团白影向他飞来,一个躲避不及,正中他的脖子,冰冷的雪花顺着领口灌到了衣服里面,转眼便化为水。
被这一团雪团给刺激了一下,他连忙弯腰伸手去衣服里面掏。
刚弯下腰,又是几个雪团朝着他飞了过来。
“哈哈哈……”
院坝里的笑声更欢快了。
“你们给我等着。”
唐哲一边舞着手,一边朝着院坝跑去。
郝好成了指挥官,指挥着唐婉和唐乐:“快点,快点,连续攻击。”
四个女孩子一至对唐哲发起了攻势,雪团如雪花般飞向他。
唐哲背对着她们,弯腰在地上抓了两把雪,喊道:“看招!”
雪团飞向郝好,正中她的面门。
郝好在脸上抹了一把,哈哈地笑着,在地上抓了两把雪,直接朝着唐哲冲过来。
沈月见状,也跟着郝好一起,嘴里还喊着:“小婉,你哥一个大男人欺负我们几个女的,快点,我们把他拿下。”
四个女生每人手中都抓着一把雪,一窝蜂地冲向唐哲,转眼之间,唐哲便像昨天那头年猪一样,被她们四个人按在了地上,脸上还被抹了好几把雪。
第840章 跟屎狗
腊月的八家堰被包裹在一片银白之中。
这场雪来得迟,却来得猛。从凌晨五点开始,雪花就无声无息地飘落,不紧不慢,却持续了一天多。
邛水地处长江以南,这样一尺多厚的积雪是少见的。大雪过后,又连续下了三天的凛沫沫——那是比雪花更细密、更坚硬的冰晶,落在积雪表面,结起一层透明的冰壳。
一直到腊月二十八下午,天空突然起了变化。
厚厚的云层依旧低垂,却透出一种奇异的明晃晃的光亮,仿佛云层后面藏着一个巨大的发光体,把整个天地照得通明。这就是老人们说的“开雪眼”——大雪将停,天要放晴的前兆。
唐自立在院坝下的一棵柏树上的稻草垛上抽了几把,踩着“嘎吱嘎吱”的积雪走向牛圈。白水牛在圈里慢悠悠地嚼着干草,见他进来,抬起头,鼻子里喷出两团白雾。
唐自立把稻草放在它的跟前,拍了拍牛背,这才转身往回走。
走到院坝时,他停住脚步,仰头看天。
“开雪眼了。”他喃喃自语,“今年过年,只有在屋头耍起咯。”
堂屋里,郝好手中正剥着桔子,听到唐自立的话,她好奇地探出头:“叔叔,哪样叫开雪眼呀?”
唐自立跺了跺脚上的雪,走进堂屋,在火盆边坐下,伸手烤火:“就是天要放晴了。等天晴起来,太阳一出来,雪就要化咯。”
“雪要化了?”郝好有些着急,“那我们还怎么上山打猎呀?”
坐在她对面的唐哲慢悠悠地掰了一瓣桔子放进嘴里:“忙哪样子嘛,才凛两三天,再过两天去都得行。”
“你当我是憨包哦,”郝好呼地吹了一口气,额前的刘海飘起又落下,“再过两天都大年三十了。”
这时,沈月对唐哲说:“哲哥,郝好姐大老远来,就是想和你去山上打猎的。你总不能让人家空跑一趟吧?再说了,我们也不可能大年三十去打猎呀?”
唐哲看看郝好一脸期待的样子,又看看窗外明晃晃的天空,终于松了口:“那好吧,今天晚上准备一下,我们明天就去。”
郝好脸上立刻绽开笑容,眼睛弯成月牙:“真的?太好了!”
“不过有条件,”唐哲竖起一根手指,“上山要听我的,不能乱跑。麻黄岭不是公园,迷了路或者遇到野猪,不是闹着玩的。”
“知道知道,我保证一切行动听指挥!”郝好连忙点头。
唐哲这才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桔子络:“今天都二十八了,酒楼里昨天就应该放假了吧?都下午了,怎么没看到科军和大凤回来?”
沈月也望向屋外,白茫茫的雪地上只有几行麻雀的脚印:“也许是下大雪,路上不好走。他们估计今天不回来了呢。”
唐哲摇摇头,眉头微皱:“不回来也该捎个信。算了,你们在家烤火,我先去一趟二狗家。”
“我和你一起去吧。”沈月说着就要去拿围巾。
郝好也站起来:“我也去!”
唐哲看着两人,无奈地摇头:“你们两个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成了跟屎狗。”
郝好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眼睛一亮:“是呀,我们是跟屎狗,那你就是一坨屎咯!”
沈月“噗嗤”一声笑出来,唐哲也被逗笑了,伸手作势要打郝好,郝好灵活地躲到沈月身后。
三人说笑着出了门。
去二狗家的路不过一里多地,平日里走起来十分钟就到,可今天却成了考验。
积雪表面那层凛沫沫结成的冰壳坚硬光滑,人踩上去,要先用力踩破冰壳,才能踏进下面的雪里。每一步都伴随着“咔嚓咔嚓”的碎裂声,在寂静的山村里格外清晰。
沈月小心地走着,不时提醒郝好:“郝好姐,你下脚要重一点,踩实了再抬另一只脚。要不然容易打扑爬。”
郝好学着她的样子,果然稳当多了。她抬头看了看远处的山峦,远处的山在灰白的天空下显出朦胧的轮廓,山顶的树木像用白粉笔勾勒出来的简笔画。
“我们这里的雪上已经结了这么厚的凛冰子了,”沈月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估计麻黄岭那些高山坡坡上的冰更厚。山上的猫猫饿了好几天,肯定好打。”
唐哲点点头,他的步伐最稳,走在最前面开路:“是呀,这么厚的凛冰子,不管是野猪还是山羊,只要它们被追,长时间跑的话,蹄口子那里就容易被磨破。只要磨破了,就跑不动咯。”
郝好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你一直等下凛了才上山呢,原来有这么多的讲究呀。”
唐哲回头看了她一眼,笑道:“你以为山上的猫猫都是各人喂的么?下雪天上山,不光容易发现脚印,追捕起来也更容易一些。不过——”他话锋一转,“这样的天气上山也更危险。冰滑,陡坡容易摔,树枝上的冰锥子掉下来能砸伤人。所以明天你得跟紧我,一步都不能乱走。”
“知道啦,唐老师!”郝好故意拖长声音。
二狗家前面田坎外的竹林,被大雪一压,已经倒了一大片,把路都给堵死了,只能从田里绕过去。
田里的绿肥被压在厚厚的积雪下面,完全看不清楚,眼前只能看到白茫茫的一片。
二狗家的大门和唐哲家的老房子是一样的,没有请木匠装修,只是简单地用几块木板竖在那里,再用两根横木夹住。
“二狗,没有出去耍?”
唐哲进了堂屋就喊起来。
二狗家的堂屋太空旷,四处来风,冬天的时候,往年的冬天,家里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只有他公一个人坐在灶前的火塘边,他们姐弟俩则是躲在被窝里缩成一团。
今年虽然衣服穿得暖和了,却因为他们姐弟俩都不在家里,硬件上面还是没有跟上,申二狗此刻正和他公坐在灶前的火塘边烧着柴火,烟子在屋子里秋得人眼泪直掉。
火塘里,那个已经包浆成酱油色的土陶茶罐里,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茶水也已经被煮成了酱油色。
第841章 罐罐茶
申二狗那张憨厚中带着惊喜的脸转了过来:“哎呀!唐哥!小月姐!郝好姐!你们咋个过来了?快进来,外头冷飕飕的!” 他一边说,一边忙不迭地起身来迎,又扭头朝屋里喊:“公,唐哥他们来了!”
屋里光线有些暗,但迎面扑来的暖意瞬间驱散了身上的寒气。堂屋中央,一个用青石砌成的四方火塘里,树疙瘩柴烧得正旺,红彤彤的炭火堆起老高,热气蒸腾。
火塘的大茶罐,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白气,一股混合着姜、茶和某种草药的特殊气味弥漫在空气中。
申厚植正坐在火塘边,手里拿着根长烟杆,看见唐哲他们,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连忙把烟杆在鞋底上磕了磕,作势要起身:“唐哲娃儿来了?快坐快坐!二狗,愣起搞哪样,快搬板凳!”
“诶!” 申二狗应着,忙不迭地跑到堂屋角落,搬了两条板凳过来,放在火塘边空着的位置。他大概是觉得板凳上落了灰,还特意抬起袖子,用力在上面擦了擦,然后有些腼腆地对郝好和沈月说:“郝好姐,小月姐,你们坐这里,暖和。”
郝好道了声谢,刚挨着板凳边坐下,也许是板凳腿有点不平,也许是坐下时用了点力,只听得屁股底下“噗”地一声,发出一个清晰又短促的、类似放屁的声响。
郝好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一直红到了耳根子。她尴尬极了,坐在那里,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恨不得当场消失。
她一个城里来的姑娘,脸皮薄,要是当着唐哲和沈月他们的面也就罢了,可是这里却坐着申厚植这个长辈,这声响实在让她无地自容。
唐哲看在眼里,嘴角忍不住扬起一丝促狭的笑意。
他故意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对着申二狗说:“二狗,你看看你,板凳都擦不干净,是不是还有灰?还得‘吹’一下才坐得稳当?” 他把那个“吹”字咬得有点重,话里的调侃意味不言而喻。
“我……我擦了呀……” 老实巴交的申二狗一时没反应过来,还真以为是自己没擦干净,急得又要去找抹布。
郝好这下更是窘迫得不行,头都快要埋到膝盖里去了,心里把唐哲“骂”了千百遍。
沈月见状,赶紧嗔怪地拍了唐哲胳膊一下:“哲哥!你莫乱讲!郝好姐那是板凳响!” 她又转头对郝好温声说:“郝好姐,莫理他,他就是个‘嚼牙巴骨’的,这张板凳年纪比他还大呢,坐起来响两声正常得很。”
申厚植人老成精,哪能看不出小姑娘的窘态和唐哲的玩笑,连忙打圆场,岔开话题,对着还有些发懵的申二狗说:“二狗,莫光站起,去拿几个碗来,给唐哲他们倒碗热茶,驱驱寒气。”
“哦,要得,要得!” 申二狗这才回过神来,连忙转身跑到堂屋另一侧的碗柜前,拉开柜门,取了几个粗陶大碗。这碗口大,胎厚,是山里人家常用的“茶碗”,扎实耐烫。
他先拿起火钳,把吊在火上的大茶罐小心地取下来。那茶罐沉甸甸的,外面一层厚厚的茶垢。他倾斜罐身,将里面滚烫的、熬煮了不知多久的茶水,倒进郝好递过来的碗里。
那茶水颜色极深,浓酽如酱,在粗陶碗里微微荡漾,确实像极了深色的酱油。
郝好双手接过,只觉得碗壁烫手,一股更浓郁复杂的香气直冲鼻端,除了茶味,确实有很重的姜辣气,还有一股说不清的药草香。她捧着碗,小心地吹着气。
申二狗接着要给沈月倒。沈月作为本地姑娘,深知这种“罐罐茶”或者叫“熬茶”的厉害。
“二狗,我……我就不喝了,你给哲哥倒吧。” 沈月连忙摆手。
申二狗憨厚地笑了笑,解释道:“小月姐,你莫怕。你看这颜色深,是熬得久,其实茶叶放得不多。里头主要是老姜片、干辣椒节节,我还放了几根岩马桑,都是驱寒的好东西。这天气,喝一碗下去,从喉咙管暖到脚板心,一身寒气都逼出来了,不得醉的。”
听他这么一说,沈月才放下心来。她知道申二狗实诚,不会骗她。
这梵净山脚下,冬天湿冷入骨,山里人家祖祖辈辈都有冬天喝这种“驱寒茶”的习惯,算是一种朴素的保健良方。“那……那你给我倒小半碗就行了。”
“好嘞!” 申二狗给沈月倒了小半碗,又给唐哲倒了满满一碗。
唐哲接过去,也不怕烫,先捧在手里焐着,吹了几口气,试着抿了一小口,立刻被那浓烈的、带着姜辣和微苦药味的滚烫液体激得眉头一挑,咂了咂嘴:“厚植公,这个茶浓哦!”
申厚植呵呵笑道:“都是二狗搞的,你们多喝点,喝了不僵脚。”
等每人手里都有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驱寒茶”,茶罐里的水也见了底。
申二狗又起身,走到墙边的水缸旁,用葫芦瓢舀了一瓢清冽的井水,咕咚咕咚加进茶罐里,重新将茶罐放在炭火边煨着。
山里人家,一罐茶往往要反复添水熬煮一整天,直到味道淡得不能再淡。
唐哲捧着碗,吹了又吹,终于小心地喝了一小口,那热流顺着食道下去,确实立刻感到一股暖意扩散开来。他放下碗,看向申二狗,问道:“二狗,你姐……还没有转来吗?”
申二狗原本带着笑的脸,听到这话,笑容淡了些,摇了摇头,眼神里有些失落:“没有。这几天我估计城里了下了不小的雪,路上肯定难走得很。也许……要等路上的雪化得差不多了才得回来。”
申厚植在一旁吧嗒着旱烟,闻言只是深深吸了一口,灰白的烟雾从鼻孔缓缓吐出,笼罩着他沟壑纵横的脸。
他想说什么,嘴唇嚅动了几下,最终却只是轻轻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出口。那声叹息很轻,几乎被柴火的噼啪声掩盖,但里面的牵挂和期盼,却沉甸甸的。
还有两天就过年了。
第842章 穿得这么撑抖
中国人最看重年关团圆,尤其是对于申厚植这样经历过风雨、家庭成分又有些“问题”的老人来说,一家人能齐齐整整地过个年,比什么都重要。
往年,因为家庭出身,队里分年货、分肉,他们这样的家庭总是排在最后,能分到点猪肝、猪肺就算不错了,像样的肥肉、好肉,几乎轮不到。冷锅冷灶,年也过得冷清。
今年不同了。唐哲家杀年猪,特意送来了几斤上好的饱肋肉;申二狗跟着唐哲做事,也时常能带些零碎东西回来。
米缸里有米,梁上有肉,这个年总算有了点像样的着落,不再那么恓惶。
可这物质的丰足,却更衬托出人丁不旺的冷清。
申厚植嘴上不说,心里何尝不盼着一家团聚?
一时间,火塘边安静下来,只有柴火燃烧的声响和茶罐里重新开始冒泡的“咕嘟”声。郝好和沈月小口抿着滚烫的茶,感受着那奇特的、带着侵略性的暖意,也感受到了这安静中弥漫的淡淡思念。
就在这时,院子外头不远处邻居家似乎有人声响起。一个妇人爽朗的招呼声穿透寒冷的空气,清晰地传了过来:
“哟!是大凤回来了呀!路上好走不?这大冷天的,快进屋烤火!”
火塘边的几个人,包括申厚植老爷子,几乎同时抬起头,侧耳倾听。申二狗更是“腾”地一下站了起来,脸上瞬间被巨大的惊喜点亮,他看向爷爷,又看向唐哲,眼睛亮得惊人,声音都有些发颤:
“公!你听!像是我姐……我姐她们回来了!”
说完,便急匆匆地站起身来跑出屋去。
申大凤的声音传来:“大伯娘,我就不进屋了,还要回去呢,你们家过闹热年哈。”
被申大凤叫做大伯妈的哈哈笑了几声:“闹热年在你家哦。”然后又看着她身后的人问道:“耶,你不是简科军嘛?”
简科军抬起头,礼貌地笑了笑。
“看来是进城找了大钱咯,穿得这么撑抖,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大老板呢。”
简科军回道:“大婶说笑话了,像我这样的人,就是穿上龙袍也不像皇帝呀。”
这时申二狗已经跑到了申大凤跟前:“姐,我还以为下大雪了,你们不回来了呢。”
说着,连忙去接申大凤手里和提着的东西。
申大凤理了理头发,说道:“要过年了,怎么可能不回来嘛,公呢,身体好不好?”
申二狗点了点头:“身体好得很,在屋里烤火呢,走,我们回家,科军哥,走,进屋烤火。”
几个人走了之后,和申大凤打招呼的那妇人才转身回屋里,对自己的男人说道:“满叔家现在也是抖起来了,我看大凤大包小包的带回来,肯定买了不少好东西,我记得屋里还有瓶鸭溪窑,等大年初二的时候,你去给满叔拜个年,开年了也让毛子和他们出去闯一哈!”
那男人哦了一声,说道:“二狗都是跟着唐哲那娃儿混的,你找他有什么用。”
“怎么没有用,我看那唐哲和二狗最耍得好,也不晓得他是踩了哪泡狗屎,唉,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
不说二狗他堂伯家两口子在屋里聊着天,这边申大凤一进屋里,看到唐哲、沈月还有郝好都在,连忙打了招呼,然后才放下背上的花背篓。
简科军也把自己背上的背篓放了下来,把手里提着的两个布袋子中的一个交给申二狗:“二狗,这是你姐买的东西。”
申二狗惊讶地问道:“姐,你怎么买这么多东西?”
申大凤笑道:“要过年了呀,跟着唐哥赚了钱,就得多买点东西,公苦了一辈子,也让他老人家享享福。”
简科军把东西交给了申二狗之后,便说道:“那你们先耍,我回家去一趟。”
唐哲叫住了他:“三嫂他们回来了吗?”
唐老三家和唐援朝家都在唐哲的酒楼里帮忙,他问的就是她们俩个。
简科军回道:“我们一起回来的,在打尖坳就分路了,大凤东西多,我就送她回来。”
唐哲说道:“那你把东西放好了,晚上到我家吃饭,前几天的刨烫没有赶上,今天晚上过来我们喝一杯。”
简科军应了一声,便背着东西走了。
申大凤从背篓里把砍来的肉取了出来,还有过年需要的香烛纸钱这些东西,她都细心地买了。
然后还有几斤桔子,买了一包水果糖。
把这些东西都摆在堂屋的桌子上之后,又打开布袋子,从里面翻出来一件绿色的军大衣:“公,你试一下,能穿吗?”
说着,走过去给申厚植穿了起来,还不停地点头:“公,你穿上还真合身。”
申厚植说道:“今年给我买了这么多衣服,哪里穿得过来嘛,你们也不晓得省着点钱用。”
申大凤笑道:“唐哥给我们开的工钱高,这衣裳又花不了好多钱,再说了,你为了我们姐弟俩个操劳了一辈子,现在我们跟着唐哥赚了钱,就应该多孝敬你。”
申厚植点着头,眼里似乎有泪花,叹道:“你们都长大了,公也对得起你们的爹妈了。”擦了擦眼睛,又说道:“等大年初一的时候,你们姐弟都要去你爹妈的坟上烧张纸,让他们看看,你们现在过得多好。”
申大凤和二狗听到他公提起爹妈,眼睛也变得红红的了。
唐哲看了看天,说道:“天也不早了,今天干脆都去我家吃饭吧,等一哈我还有事情和二狗商量。”
申厚植连忙说道:“我就不去了,路上滑,难得走。”
在唐哲的再三邀请下,最终申厚植还是同意了。
她吸了吸鼻子,又从包里翻出一瓶酒,一罐麦乳精来,对唐哲说道:“唐哥,这是我给二伯和二伯娘带。”
唐哲说道:“你以后就不要花这些钱了,女娃娃家也要多存一点,到时候好给自己多办一点嫁妆。”
申厚植点着头说道:“大凤呀,唐哲说得不错,公老了,没有本事,你各人要多存一点钱,以后嫁人了,到了婆家,别人才不敢小看你。”
第843章 打猎不是摆莽莽
最终,申厚植老爷子还是没跟女儿女婿他们一起去唐哲家吃晚饭。人老了,恋旧,也怕给年轻人添麻烦。
他摆摆手,对喜气洋洋的女儿女婿说:“你们去,你们去,跟着唐哲他们热闹热闹。我就在屋头,随便煮点东西吃,清静。”
他脸上带着笑,但那笑容背后,是一种历经沧桑后习惯了孤独的平静,还有一种不愿成为儿孙负担的固执。
大凤了解他公的脾气,知道拗不过他,于是,申厚植一个人留在了渐渐暗下来的老屋里。火塘里的火小了些,他添了几块柴,就着那点光亮和余温,慢吞吞地给自己煮了一小锅面条。就着一点猪油、酱油和葱花,呼噜噜吃完。碗筷洗净,灶火封好。
他坐在渐渐冷却下来的火塘边,抽了一袋烟,听着外面偶尔传来的狗吠和人声,静静地守着这一屋子的寂静和等待。这份寂静里,有对儿孙都已经长大成的人欣慰和对逝去亲人的牵挂,复杂难言。
那边厢,唐哲家却是另一番景象。陈秋芸晚饭做得比平时早不少,但等真正摆上桌、人坐齐开吃的时候,窗外的天色也已经完全黑透了。
山村的冬夜,黑得纯粹,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但唐家新屋的堂屋里,却亮如白昼,暖似阳春。
堂屋中央,那张结实的大方桌旁围满了人,桌子底下,不是普通的空地,而是巧妙地放了一个大铁盆,里面烧着红彤彤的木炭火。
炭火的热气向上蒸腾,将桌布和每个人的腿脚都烘得暖洋洋的。桌上的饭菜热气腾腾,香气四溢。
大家围坐在一起,碗筷叮当,说笑不断。炭火驱散了冬夜的严寒,也烘托出团聚的暖意。
吃完饭之后,唐哲放下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正好今天二狗、科军都在,我跟大家商量个事。”
众人都看向他。唐哲接着说:“我打算,明天上趟山,去麻黄岭那边转转,追追山。郝好姐这次来,一直想体验一下我们山里的打猎,正好这几天雪也下了,也凛了几天,山里该冻硬的都冻硬了,动物脚印也清楚,是个好时候。”
他话音刚落,申二狗“嚯”地一下差点从凳子上蹦起来,眼睛瞪得溜圆,兴奋得声音都高了八度:“唐哥!你讲哪样?明天去追山?!真的假的?!”
他自从跟着唐哲去了林城,在工地、店铺里忙活,已经小半年没摸过枪,没进过深山老林了。
骨子里那股属于山里猎人的野性和渴望,瞬间被点燃。冰雪封山时节,正是许多野物觅食困难、活动踪迹明显的时候,对于有经验的猎人来说,确实是难得的黄金时机。
旁边的简科军也立刻坐直了身子,黝黑的脸上放出光来,急切地问:“哲哥,是不是真的哦?这几天麻黄岭上,那些野山羊肯定饿得满山转,找苔藓和树皮啃!雪地里好撵得很!”
唐哲肯定地点点头:“当然是真的。郝好姐难得来一趟,又赶上这时候,不去一趟可惜了。我估摸着,明天天气应该不错,我们早点出发。”
“那太好了!” 申二狗激动地搓着手,“今天晚上我就不回去了!科军,你也莫回去了,我们就在哲哥这里挤一晚上,明天天不亮就走,省得来回跑耽误工夫!”
简科军也连连点头附和:“要得!二狗说得对!我们就在这堂屋桌子上趴一晚上就行,打个盹儿,天亮了就走!”
陈秋芸一听这话,立刻嗔怪道:“你们两个鬼崽崽,说的啥子胡话!我家这新屋是白盖的呀?楼上空房间好几间,新铺盖都是现成的,还能让你们两个大小伙子趴桌子?这大冷天的,趴在硬邦邦的桌子上,冻一夜,明天上山还没开始走,就得先害上伤寒!不行不行,吃了饭就给你们收拾房间,好好睡一觉。”
唐婉一直竖着耳朵听,此刻也按捺不住,放下碗筷,眨巴着大眼睛望向唐哲,带着撒娇的口气说:“哥!我也想和你们去!带我去嘛!我保证听话,不添乱!”
唐哲想都没想,直接摇头拒绝,语气不容商量:“不行。小婉,你以为上山打猎,是像你们小娃娃摆莽莽(过家家)、‘躲猫猫’那样耍吗?那是要动真家伙,要走几十里山路,要爬冰卧雪,遇到野猪、山狗甚至大猫子都是有可能的!那是要人命的危险事情,不是闹着玩的。”
唐婉被哥哥严厉的语气说得有些委屈,嘟起小嘴反驳道:“哥哥你骗人!你去年冬天下雪的时候,带我去大土那边抓兔子,用鱼钩钓竹鸡,哪里有什么危险嘛!兔子跑得还没我快呢!”
她想起去年,也是这样的冬天,哥哥好像突然变得特别厉害,总能从山里带回来各种野味,家里的日子也从那时起,一点一点好了起来,饭桌上有了肉,粮仓里也有了余粮。
在她心里,哥哥进山,就像去自家菜园子一样,充满了神奇和收获的快乐。
唐哲无奈地看了妹妹一眼,耐心解释道:“小婉,那次是在寨子边上,地势平缓,没什么大型野物。我们明天要去的是麻黄岭,那是在梵净山余脉的深处,山高林密,地势险得很。那里不光有野猪、成群的山狗,花园大队的人还经常听到大猫子叫唤。你一个小娃娃,走那样的山路都费劲,更别说遇到危险了。听话,这次不能带你去。”
“那……” 唐婉眼珠子转了转,忽然想起什么,带着点期盼问:“那‘六六’是不是也在那里?哥哥,我们带上六六一起去嘛!它那么厉害,有它在就不怕了!”
她想起了哥哥曾经养过的那只像大猫又像小豹子的云豹“六六”,威风又通人性。
提到“六六”,唐哲的眼神柔和了一瞬,随即泛起一丝淡淡的怅惘。那个在山林里偶然救下、又不得不放归自然的精灵,如今也不知在梵净山广阔的哪一片领域自由生活着。
它属于深山,离麻黄岭恐怕也很遥远了。
第844章 过年汤水
“六六早就回它自己的家了,在大山里头,离麻黄岭远得很。” 唐哲摸摸妹妹的头,语气放缓,“你就不要瞎想了。这样吧,等过几天,过完年了,我再带你去附近转转,看看能不能用老办法钓几只竹鸡或者野鸡,好不好?就像去年那样。”
他本想先糊弄过去,没想到唐婉当了真,立刻高兴起来,点着头说:“好呀好呀!哥,那可说定了!拉钩!”
她伸出小手指,然后又像是想起什么秘密,神秘兮兮地从自己的座位上溜下来,跑到唐哲身边,踮起脚尖,把嘴巴凑到哥哥耳朵边,用气声悄悄说:“哥,我告诉你个秘密哦……我在城里,用零花钱买了两盒最好的鱼钩回来!就等着你带我去钓野鸡呢!你可不许反悔!”
唐哲被她这孩子气的“秘密”逗笑了,点点头,但随即又板起脸警告道:“好,答应你。但是,在我从麻黄岭回来之前,你绝对不准一个人偷偷跑到山上去!听到没有?任何山边、树林子都不准去!就在家跟乐乐玩,做作业。”
“嗯!我都听哥哥的!” 唐婉乖巧地应下,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她跑回座位,拉起唐乐的手:“乐乐姐,我们快点吃,吃完去做作业!哥哥答应过几天带我们去玩呢!”
姐妹俩叽叽喳喳地快速吃完饭,手拉手上楼去了。堂屋里的话题又回到明天的打猎上。
郝好虽然对打猎充满好奇和期待,但也知道危险性,她有些不确定地问:“唐哲,那我们……这些人都去吗?” 她指了指在座的人。
一直安静吃饭的申大凤连忙摆手,说道:“郝好姐,我就不去了。我公一个人在家,年纪大了,明天我还想趁着天气好,把过年的‘汤水’(泛指过年需要准备的食品)准备一下,推点绿豆粉。进山打猎是他们男人的事情,我就不凑这个热闹了。” 她是个顾家、勤快的女人。
她话音刚落,旁边的简科军立刻把头凑了过来,脸上带着憨厚又期待的笑容:“大凤!你要推绿豆粉啊?太好了!我才回来,我们家今年还没来得及弄呢!要不这样,我拿几斤米过来,你也帮我推一点吧?”
申大凤还没回答,陈秋芸先接过话头,她笑着瞥了简科军一眼,说道:“科军呀,你呀,想事情就是一根筋!人家大凤一个女娃娃,推磨、烧火、摊粉,一个人哪里忙得过来嘛?那石磨死沉死沉的,推一天磨,胳膊都得肿。”
简科军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后脑勺,嘿嘿憨笑了两声,说道:“二婶,我……我可以叫我爹和我妈过来给她帮忙推磨嘛!大凤,你就负责掌勺,把粉浆摊出来就行了,这样总行了吧?”
陈秋芸“咳”了一声,有些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个实心眼的后生,点拨道:“说你笨,你还真是个‘木头疙瘩’!你爹妈去大凤家帮忙?你让大队里的人看见了,像什么话?人家大凤还是个没出门子的黄花闺女呢!这传出去,好说不好听,不是平白让人看笑话、嚼舌根吗?”
这话一说,简科军黝黑的脸膛“唰”地一下红到了脖子根,这才意识到自己考虑不周,只顾着馋绿豆粉,忘了避嫌。
他尴尬地低下头,筷子无意识地扒拉着碗里的饭粒,嘴里讷讷地说:“二婶……我,我还真没想那么多……就是,就是想着别人家家都在办过年汤水,我们家的条件,唉……”
陈秋芸看他那窘迫的样子,心又软了,温声笑道:“好啦,知道你是个老实人,没坏心。这样吧,你也不用找大凤帮你们家推了。我们家今年准备的年货多,绿豆粉已经推了有十几斤米了,够吃。明天我再和你二叔起个早,再多推几斤米的。到时候,绿豆粉、粑粑面,你都拿一些回去,保证让你们家过年桌上也丰盛。”
简科军一听,又惊又喜,抬起头,感激地说:“二婶!那……那怎么好意思!又吃又拿的……米我肯定要拿过来的!”
“米不米的再说。” 陈秋芸摆摆手,然后看向申大凤,语气更加温和体贴:“大凤呀,你也别一个人在家忙活了。推磨累人,摊粉也费功夫。干脆,明天你把东西拿过来,我们两家,加上科军家要的那份,三家的东西合在一起弄!就在我们这大锅上弄,地方宽敞,柴火也方便。我们几个老的、女的,一起动手,说说笑笑就把活干了,又快又好,还热闹!你看怎么样?”
申大凤听了,心里一阵暖流涌过。她知道陈秋芸这是真心实意地为她着想,既解决了她独自操劳的辛苦,又避免了不必要的闲话,还能让几家人凑在一起,有过年的热闹气氛。
她连忙点头,感激地说:“二伯娘,那……那就太麻烦你们了!谢谢二伯、二伯娘!”
一直没怎么插话的唐自立,这时也开口道:“不麻烦。大凤,你明天早点过来,顺便把你公也接过来。他一个人冷清清的,过来一起热闹,烤火、说话。科军,你回去也跟你爹妈说一声,让他们明天也过来帮忙,顺便一起吃晌午饭。我们三家,明天就打个伙,把过年的‘汤水’一起准备出来!人多力量大,也省得各家各户烟熏火燎地忙。”
这个提议让饭桌上的气氛更加热烈起来。一起准备年货,是乡村邻里间最亲密、最温暖的互助形式之一。
唐哲听了,也笑着补充道:“爸,妈,你们这个主意好!既然要弄,就弄齐全点。妈,家里的黄豆还有吧?明天再推点豆腐嘛!新鲜豆腐煮酸菜,或者做成霉豆腐、炸豆腐圆子,都好吃!”
陈秋芸笑着站起来,一边收拾空盘子一边说:“这还用你说?我早就盘算好了!黄豆下午就泡上了!老二,” 她招呼唐自立,“吃了饭,你别光坐着了,拿把锄头,去挖几个大魔芋回来!我们明天再打点魔芋豆腐!到时候煮猪脚,或者凉拌,都安逸得很!”
“要得!我这就去!” 唐自立痛快地应下,起身就去找工具。魔芋豆腐制作虽然繁琐,但却是过年时一道备受欢迎的食材,口感独特,能吸收汤汁的鲜美。
第845章 冰雪世界
又是天还墨漆大黑的时候,唐哲他们几个就已经窸窸窣窣地起床了。
冬日的凌晨,寒气像是有了实质,从门缝、窗隙里钻进来,直往骨头缝里钻。几个人摸着黑穿好厚厚的棉袄,绑紧裹腿,检查着随身带的家伙:唐哲背着他的中正式半自动步枪。
郝好也全副武装,穿着沈月找来的厚棉裤和棉鞋,戴着毛线帽子,围巾把脸包得只剩下一双兴奋又有些紧张的眼睛。
申二狗和简科军则是一个背背篓,一个拿着之前留在家里的六股筋简易长矛。
推开门,一股凛冽清新的寒气扑面而来,激得人精神一振。
外面还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积雪反射着尚未露面的天光,四下里竟然不用打手电筒,也能把道路、树木的轮廓看得影影绰绰。
天地间是一种混沌的、清冷的银灰色,根本分不清是夜色未褪,还是黎明已至。
万籁俱寂,只有自己踩在积雪上发出的“咯吱咯吱”声,格外清晰。
唐哲抬起手腕,就着雪光看了看那块上海牌手表,表盘上的荧光指针指向四点十二分。确实还早得很,整个八家堰都还在沉沉的梦乡里,偶尔传来几阵鸡鸣的声音,为这沉寂的山村添了几分生气。
只有他们这几个被狩猎渴望催动着的人,像几道悄无声息的影子,融入了这片寂静的雪原。
一行人便踏着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出了村子,向着西北方向黑黢黢的、轮廓模糊的麻黄岭出发了。雪地上留下一串清晰的脚印,很快又被风吹起的雪沫子轻轻掩盖。
一路上,每个人心里都揣着一团火,兴奋和期待驱散了严寒。
申二狗和简科军这两个土生土长的猎手,眼睛像探照灯一样扫视着路边的灌木丛和雪地,呼吸都有些粗重,仿佛已经闻到了猎物的气息。
郝好的兴奋则带着更多的新奇和探险的意味。前两次来梵净山,一次是为公事,一次是跟着队伍,心里总是绷着一根弦,带着明确的任务或目的。而这一次,纯粹是为了体验,为了参与这古老而刺激的狩猎活动。
寒冷、疲惫、未知的危险,此刻都化作了肾上腺素的来源,让她心跳加速,脸颊发烫,只觉得这银装素裹的山林充满了无限的神秘和诱惑。
等他们真正走到麻黄岭脚下,开始沿着陡峭的、被积雪覆盖的山路向上攀爬时,天色已经渐渐发白了。
东边的天际泛起鱼肚白,然后是一抹淡淡的、冰冷的橘红。阳光虽然还没能直接照射到这片背阴的山谷,但天光已经足够明亮,将山林的真容一点点勾勒出来。
眼前的景象,让郝好这个城市姑娘几乎忘记了呼吸,也暂时忘记了疲惫。只见漫山遍野的树木,无论是高大的杉木、松柏,还是低矮的灌木丛,全都披上了一层厚厚的、晶莹剔透的冰雪铠甲。
树枝被压得弯弯的,形成各种奇妙的弧度,像珊瑚,像玉雕。阳光偶尔透过高处的缝隙洒下来,照在冰晶上,折射出钻石般细碎璀璨的光芒,晃得人睁不开眼。
整片森林,变成了一座寂静而壮美的、由冰雪构筑的童话王国。
一些常绿乔木的枝叶间,挂着一串串冰凌,长短不一,如水晶帘幕。而更引人注目的是,在林间空地或山坡上,偶尔耸立着几棵高大的红豆杉。
这种珍稀树木的枝叶上也积着雪,但那一颗颗殷红如血的果实,却倔强地从冰雪中探出头来,像无数盏小小的、燃烧着的红灯笼,在漫山遍野的素白中跳跃出夺目的火红光亮,散发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生命力。
一些饿极了的小鸟——多是山雀和鸫鸟——似乎也抵挡不住这鲜艳颜色的诱惑,或者实在找不到其他食物,它们灵巧地倒挂在挂满冰凌的细枝上,用小而坚硬的喙,“笃笃”地啄开包裹着果实的薄冰,贪婪地吞食着里面已经完全成熟、甜中带涩的红色果肉。
很快,枝头上就只剩下一个个光秃秃的、米黄色的果核,在寒风中微微颤动。
这生机勃勃却又寂静肃杀的美景,让郝好看呆了。她忍不住放轻了脚步,生怕惊扰了这冰雪世界的精灵。
然而,随着他们不断深入山林,沿着猎人踩出的、几乎被雪掩盖的小径走了好一阵子,除了偶尔惊起几只飞鸟,看到雪地上一些凌乱的、细小的鸟类爪印外,竟然连一只野兔或松鼠的足迹都没有发现。郝好最初的兴奋和新鲜感,渐渐被一丝失望取代。
她紧走几步,赶上走在最前面的唐哲,压低声音问:“唐哲,走了这么久,怎么一点野兽的影子都没看到?会不会是因为天气太冷了,山上那些动物都躲到窝里,根本不出来活动了?”
唐哲停下脚步,目光依旧锐利地扫视着前方和两侧的树林,摇了摇头,声音平稳:“不会。动物再冷也要找吃的。我们现在的位置,还在麻黄岭的边沿,属于二道卡。这边靠近村子,平时砍柴、放牛的人多,气味杂,稍微机灵点、个头大点的猫猫一般不会在这些地方常待。这里最多有些兔子、竹鸡、野鸡之类的小东西,而且下雪后也藏得深。”
旁边的简科军也凑过来,哈出一口白气,说道:“唐哲说得对。我看今天,恐怕要再往里走,到天窝那边才有搞头。那边山窝窝深,人迹罕至,又背风向阳,是野物喜欢聚堆的地方。”
申二狗一听“天窝”,眼睛更亮了,咧开嘴笑道:“那正好啊!说不定还真能碰到之前看到的那群‘白脚杆’野牛呢!”
“白脚杆?” 郝好立刻想起了沈阳的描述,忙问,“是沈阳上次看到的那种……‘野牛’吗?”
唐哲这次摇了摇头,纠正道:“不是同一种。沈阳上次看到的,毛色偏深,个头相对小些,可能是林麝或者毛冠鹿,也可能是某种杂交的牛,我们本地叫‘白野牛’或‘山牛’。二狗说的‘白脚杆’,是另一种,学名叫白肢野牛,个头比水牛还大,尤其成年公的,肩高差不多比人还高,大的能长大三千来斤,它的四肢下半截接近蹄子的地方毛色很浅,跑起来像穿了白袜子,所以叫‘白脚杆’。那家伙力气大,脾气暴,陡峭的山崖如履平地,可不是好惹的主。”
第846章 炭窑
申二狗听了,好奇地问:“大阳哥什么时候也碰到‘野牛’了?他一个人也敢往深处跑?”
唐哲便把沈阳上次独自上山下套子,远远看到一个巨大黑影,误以为是“野牛”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遍。申二狗听完,咂咂嘴,带着点惋惜说:“他呀,就是没得唐哥你的运气和眼力!不过‘白野牛’(指毛冠鹿等)也不错了,真要套到一头,四五百斤肉也是有的,够一家人吃好久。可惜了,看样子是没搞到。”
一行人边走边低声聊着,脚下的路越来越难走。积雪时深时浅,有些地方下面是空的,一踩下去能陷到大腿根。
林间的光线也明暗不定。大约又走了半个多小时,他们来到了一个明显的岔路口。一条路继续向上,通往更高、更幽深的天窝方向;另一条路则横向延伸,沿着山腰,通向另一个山坳。
唐哲在岔路口停下,仔细看了看两条路上的积雪痕迹,又抬头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寒冷空气中混杂着松针、腐叶和一丝若有若无的、说不清的腥膻气。他略一沉吟,指了指那条横向的山路:“我们往这边走。”
“这边?” 简科军有些不解,疑惑地问道,“哲哥,你不是说要去天窝吗?怎么改道往‘白家沟’去了?那条路走下去,就到白家沟那几户人家了,那边炭窑子多,平时砍柴烧炭的人走动也多,还能有啥大东西?”
唐哲脸上露出一丝高深莫测的笑意,没有立刻解释,只是简短地说:“听我的,这边今天可能有‘搞头’。”
见他语气笃定,表情也不像开玩笑,申二狗和简科军虽然满心疑问,但出于对唐哲本事的信任,还是选择了服从。郝好更是没什么主意,只管跟着走。
于是,队伍转向,沿着横向的山路前进。天色越来越亮,云层似乎薄了些,天空高处甚至透出了些许淡蓝色的天光,看来今天可能会是个半阴半晴的天气。
林间的鸟儿也愈发活跃起来,鸣叫声此起彼伏。
这条路显然比之前上山的路要平缓一些,但植被更加茂密,高大的乔木和交织的藤蔓、灌木使得林间光线幽暗。
走了大约两三里地,人工踩踏的痕迹几乎完全消失,路已经完全找不到了,全靠唐哲凭着记忆和方向感在树林和巨石间穿行。
雪地上开始出现一些清晰的动物脚印!有梅花状的、较小的蹄印,可能是小鹿或獐子,有带爪趾的圆形足迹,可能是豹猫、果子狸之类,还有一些明显更大、更深、蹄印分叉的痕迹——那是野猪!
看到这些足迹,大家的神经立刻绷紧了,连呼吸都放得更轻。
申二狗和简科军一人拿了一条六股筋。郝好也感到一阵紧张和激动,手心微微出汗。
他们沿着一条覆盖着厚厚积雪的山脊又走了一段。从这里,透过稀疏的林木,已经可以远远地望见下方山坳里,星星点点坐落着的几户人家,那里就是白家沟。
郝好看着越来越近的村寨,心里那点期待又凉了下去,忍不住小声抱怨道:“唐哲,我们都快走到人家家门口了……这哪里是来打猎嘛,我看你倒像是来走人户(串门)的!野兽难道还会跑到村子边上来等着你打?”
唐哲这次没有理会她的嘀咕,只是抬起手,示意大家保持安静,脚步也放得更慢,几乎是一步一顿。
他的身体微微前倾,两只耳朵似乎都竖了起来,像最警觉的猎犬,捕捉着森林里每一丝细微的声响。
风吹过冰挂的簌簌声,积雪从枝头滑落的扑簌声,远处溪流冰面下隐约的潺潺声,以及……某种更深处的、不易察觉的动静。
突然,他猛地顿住了脚步,整个人像钉子一样钉在了雪地里。他迅速而无声地蹲下了身子,同时向后用力挥了挥手,示意后面的人立刻停下、隐蔽。
简科军和申二狗反应极快,几乎同时猫腰躲到了旁边的树干或巨石后,迅速握紧了手中的六股筋,眼神锐利地扫向前方。
郝好也学他们的样子,赶紧蹲在一丛茂密的、挂着冰棱的杜鹃花后面,心脏“怦怦”直跳,既害怕又兴奋。
唐哲侧过头,用压得极低、几乎只剩气声的语调,对紧跟在他身后的简科军和郝好说道:“你们听……前面,左下方,那片背风的杉木林子里……”
几个人仔细听了听,没有一点声音。
唐哲又闻了闻,说道:“我闻到了一股野猪的味道,你们就在这里等着,郝好,小月,你们把沙刀拿好。”
郝好和沈月点了点头,从刀别子里取出沙刀紧紧握在手里面。
申二狗小声说道:“唐哥,我去给你帮忙。”
唐哲摇了摇头,说道:“不用了,你和科军保护好郝好和小月。”
说完,他弯着腰,手里握着枪,轻轻地踩着雪一步步往那边挪过去。
转过杉树林,前面就是一片空地,空地中间,果然有一个炭窑子。
这种炭窑对唐哲来说太熟悉不过了,去年他卖了那近一千斤的炭,全是他一个人抽空去山上砍了近半个月时间的柴火烧的。
烧钢炭又叫“隔壁点灯”,把木柴砍成一米左右一节,然后整齐地码放在窑子里,不留下一丝空间,最后才把窑门封起来,留下一个风门。
在炭窑门的另一侧,还有一个火口,有一个拳头大小的洞通向炭窑里在,在那里生一堆火,里面的氧气会把火力吸进去,引燃炭窑里的木柴。
等火烧得差不多了,再把风门和烧火口用稀泥封住,等木柴完全炭化就可以了。
简简单单几句话,中间却还有许多技术性的东西,稍有一步掌握不到位,就会让一窑炭变成一堆灰,或是变成闷烟炭。
在这种大雪凛的天气,唐哲是最喜欢遇到这样的炭窑子,他离那窑子稍远一些,从空地的边沿慢慢摸到窑门的正前方,然后抬枪对准窑门口,黑洞洞的枪口和黑洞洞的窑门在一条直线上。
第847章 没打中要害
唐哲的心跳与呼吸,在伏低身子的瞬间,便与周遭冰封的山林融为一体。
他像一块覆雪的岩石,纹丝不动,只有一双眼睛,透过自制的、用铁片和牛筋简单捆扎的准星缺口,死死锁定了前方那座半掩在坡坎下的炭窑黑黢黢的洞口。
窑口周围的积雪被践踏得一片狼藉,布满了各种大小不一的蹄印,最深的那类,蹄甲分叉清晰,边缘被冰壳包裹——是野猪,而且不止一头。但更让他心头警铃微作的,是夹杂在兽印中,那几行已经覆上薄冰、略显模糊的人类脚印。看深浅和方向,是走向窑内的,却没有出来的痕迹……
或者说,被后来密集的野猪脚印完全盖住了。这炭窑周围的树木被砍伐一空,裸露着黄土和树桩,显然不久前还在使用。这个认知像一根冰刺,扎在他作为猎人的准则上:在没百分百确定目标是野兽且没有误伤人的风险前,绝不开枪。
唐忠之前偷民兵连的枪去山上打猎,却误伤别人腿脚的惨痛教训,已经刻在他的骨子里。
窑洞里黑沉沉,静悄悄,只有山风掠过坡顶枯草的呜咽。但唐哲的直觉,那是在无数次生死边缘磨砺出的、近乎野兽般的直觉,却捕捉到了一丝极其微弱的不和谐。
那是粗重的、带着湿气的呼吸声,夹杂着某种蹄子轻刨硬土的窸窣,被厚厚的窑壁和积雪过滤后,变得似有若无。他的手指稳稳地搭在冰冷的扳机护圈上,没有扣下,全身肌肉却已绷紧如弓弦。
他深吸了几口凛冽的空气,强迫自己更加冷静,目光如鹰隼般反复扫视窑口及周围每一寸雪地,试图从那片混乱中分辨出更多信息。时间在紧张的静默中仿佛被拉长了。
就在他气息将匀未匀之际——
窑口那团浓得化不开的阴影里,突兀地晃动了一下。紧接着,一个灰黑粗糙、沾着草屑和泥土的脑袋,小心翼翼地探了出来。两只小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闪烁着贼溜溜的光芒,机警地左右转动,警惕地扫视着前方白茫茫的雪地。
最显眼的是它嘴边那对向上弯曲、黄褐色的长长獠牙,在雪地反光中泛着冷硬的釉光。这是一头正值壮年的公野猪,看那脖颈的厚度和肩背的宽度,起码有两百多斤。
它似乎有些不安,粗短的鼻子在空气中使劲抽动着,发出“哼唧、哼唧”的低沉声响,或许已经嗅到了风中那一丝属于人类的、难以掩盖的陌生气味。
就是现在!
目标清晰,无人干扰。猎人狩猎的本能瞬间压倒了一切谨慎的权衡。唐哲的头压得更低,脸颊紧紧贴住冰冷的枪托,右眼、准星、野猪暴露出的头部要害,瞬间连成一条无形的死亡直线。
他右手食指第一节指腹稳稳扣住扳机,感受着那微微的阻力和弹簧的紧绷,左手同时极快地向后一拉枪栓,“咔嚓”一声轻响,子弹上膛,金属的摩擦声在寂静中被放大。
瞄准,屏息,预压扳机——
“砰——!”
中正式半自动步枪特有的、清脆而暴烈的枪声,猛然炸裂在这片冰封的山林之间,惊起远处林梢一大片飞鸟,扑棱棱的振翅声乱成一片。枪口喷出的火光一闪即逝,淡淡的硝烟味迅速被寒风吹散。
枪响的刹那,那头公野猪如遭雷击,庞大的身躯剧烈一震,发出一声短促而凄厉的嘶嚎。它没有立刻倒下,反而像是被剧痛和恐惧彻底激发了凶性,两只小眼睛瞬间充血变红,粗壮的四蹄猛地蹬地,刨起大片的雪泥,竟不顾一切地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也就是唐哲隐蔽的位置——埋头猛冲过来!那架势,完全是同归于尽的疯狂。
“糟了!没打中要害?!” 电光石火间,唐哲心头一紧。
但他伏在原地没动,枪口微微调整,手指再次扣上扳机,准备补枪。
然而,那野猪只冲出了不到十米,狂奔的势头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竭。它肥壮的身躯开始踉跄,四条腿像喝醉了酒般互相拌蒜,又勉强支撑着冲了几步,终于在距离唐哲埋伏点仅仅几步之遥的地方,前腿一软,整个身躯轰然侧倒,重重地砸在雪地上,发出沉闷的“噗通”声。
由于巨大的惯性,它倒下的身躯又向前滑了一小段,那颗长着獠牙的狰狞猪头,带着额头上一个正在汩汩涌出暗红鲜血的弹孔,赫然停在了唐哲的面前,几乎要碰到他的鼻尖!一股浓烈的、公野猪特有的腥臊恶臭,混合着新鲜血液的铁锈味,猛地扑面而来,令人作呕。
几乎在枪响的同时,躲在后方杉木林里的郝好,心脏猛地一跳。她对枪声并不陌生,但在这寂静山林中突然炸响,还是让她浑身一激灵。
听到枪声,又没听到唐哲示警或别的动静,她第一个念头就是唐哲可能遇到了危险!顾不得简科军低声的“别动!”和申二狗急切伸过来想拉住她的手,她一把挣开,握紧手里那把原本用来防身开路的沙刀,弯腰就从藏身的树后冲了出去!
“郝好!” 简科军低吼一声,想追已来不及,只能焦急地对身旁的沈月快速交代:“小月!趴着别动!千万别出来!” 随即抓起靠在树边的自制六股筋长矛,对申二狗低喝:“二狗!跟我上!准备接应!”
申二狗脸色也有些发白,但同样抓起了自己的钢叉,啐了一口唾沫在手心,紧紧握住,嘴里骂骂咧咧却又带着无奈:“这个郝好姐……真是胆子大过天!这回怕是要遭!”
两人一前一后,压低身子,疾步向杉木林边缘冲去。
郝好刚冲出杉木林的边缘,眼前豁然开朗,是一片被砍伐出来的空地。她一眼就看到了空地上那头倒在雪泊中、仍在微微抽搐的巨大野猪,也看到了不远处刚刚从雪地里半支起身子的唐哲。
她心头一松,脸上瞬间绽开惊喜的笑容,竟忘了压低声音,朝着杉木林方向兴奋地喊道:“科军!二狗!你们快点过来帮唐哲呀!他打到一头大野猪!好大一头!”
第848章 捅一下就躲
她的喊声清脆,在山谷间甚至带起了些许回音。
就在她喊出声的瞬间——
异变陡生!
“呼——!!!”
一声远比刚才公猪嘶嚎更加尖利、愤怒、充满狂暴母性的吼叫,如同炸雷般从那个黑乎乎的炭窑洞口迸发出来!伴随着这声骇人的咆哮,一个比刚才倒下的公猪体型略小、但同样壮硕的灰黑色身影,像一道出膛的炮弹,猛地从窑洞里窜了出来!
紧随其后的,是七八只惊慌失措、吱哇乱叫的小野猪,它们大的约有十几二十斤,小的才十斤不到,身上的毛色还是棕褐带着一条条浅黄或白色的条纹,正是未成年的“花栗子”模样。
冲出来的,赫然是一头母野猪!它显然是被枪声和公猪的嘶嚎惊动,更被郝好那一声叫喊彻底激怒。
保护幼崽的母性本能和领地遭受侵犯的暴怒,让它瞬间陷入了狂怒状态。它那双小而凶戾的眼睛,几乎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就锁定了空地中央、正在挥手叫喊的郝好。
这个发出声音、明显是“威胁源”的陌生生物。
母野猪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嚎,低着头,将两支虽短但同样锋利的獠牙对准郝好,后腿猛蹬,裹挟着一股腥风和雪沫,如同失控的坦克般,径直朝着她猛撞过去!速度之快,势头之猛,远超刚才那头受伤的公猪!
“郝好!快跑!!” 唐哲的厉吼几乎撕裂了喉咙。他想举枪,但郝好和野猪之间几乎没有横向角度,开枪极有可能误伤!
千钧一发!
郝好的大脑在母野猪冲出的瞬间,确实被一片空白和冰冷的恐惧所淹没。那迎面扑来的狂暴气息和死亡威胁,让她浑身汗毛倒竖。
但或许是上次在狱簏寺与山魈搏斗的经历锤炼了她的神经,或许是爷爷郝博渊临终前那份冷静的传承在起作用,这极致的恐惧并没有让她僵在原地。
反而像是一盆冰水浇头,让她在瞬间的空白后,爆发出惊人的清醒!
不能硬扛!她手里只有一把不足两尺长的沙刀,绝对挡不住这冲锋的蛮力!跑!必须跑!
几乎是在母野猪启动的同时,郝好已经凭着本能做出了反应。她没有直线向后跑回杉木林,也没有试图冲向唐哲。她猛地向侧前方——也就是炭窑的斜侧方、一片相对空旷但有起伏的雪坡——蹿了出去!
更关键的是,她冲出去的瞬间,脑海里闪电般划过唐哲闲聊时提过的、对付直线冲锋野兽的土办法:不要跑直线!跑“之”字形!
于是,在申二狗和简科军刚刚冲出杉木林,看到这惊心动魄一幕的瞬间,他们看到的是:郝好像一只受惊但灵巧的鹿,在深及脚踝的雪地里,拼尽全力奔跑,但她的路线并非直线,而是忽左忽右,不断地急停变向!每一次变向,都恰好让身后猛冲的母野猪扑空,或者需要笨拙地调整方向,速度不由得为之一滞。
野猪虽猛,智商终究有限,直线冲锋是它的强项,但应付这种灵巧的之字形跑法,却显得力不从心。
它每一次怒吼着调整方向,粗壮的身体在雪地里都会打滑,消耗着宝贵的体力和冲锋的势头。就这一点点差距,为郝好争取到了宝贵的逃生时间,也让她离从侧面冲来的简科军和申二狗越来越近。
“我的天老爷……” 申二狗看得心惊肉跳,握着长矛的手心里全是冷汗,说话的声音都不受控制地有些发抖,“这……这母猪更凶!科军哥,咋……咋个整?”
简科军也是头皮发麻。他打猎多年,深知带崽母野猪的可怕,那是不死不休的疯狂。他死死盯着那头因为屡次扑空而越发狂躁的母野猪,又看了眼正在拼命迂回跑来的郝好,迅速做出决断,低吼道:“二狗!你站到那块石头后面去!喊郝好往你那边引!我把这畜生的注意力引开!准备用矛捅它肋巴骨!记住,捅一下就躲,莫贪!”
“晓得了!” 申二狗深吸一口气,强压住恐惧,几步跑到一块半人高的岩石侧后方,对着郝好大喊:“郝好姐!这边!往我这边跑!快!”
郝好听到了喊声,再次一个急转向,朝着申二狗和岩石的方向斜插过去。母野猪红着眼,紧追不舍,距离郝好的后背已不足五米!那獠牙几乎要碰到她扬起的衣角!
远处,唐哲已经单膝跪地,再次举起了步枪。枪口随着郝好和野猪快速移动的身影而微微摆动。郝好那灵动的“之”字形跑法此刻却成了他射击的最大障碍,野猪的身影时而与她重叠,时而又被她的身体挡住要害。
汗水从唐哲的额头渗出,瞬间在眉毛上凝成了冰珠。他的手臂肌肉因为过度紧绷和焦虑而微微颤抖,扳机上的食指关节捏得发白。
不行……角度太差……会打到郝好……
他的眼前,仿佛猛地闪过了狱簏寺那昏暗的洞窟,郝好与山魈搏斗时惊险的身影;紧接着,是郝博渊教授那张苍白却平静的遗容……朋友托付的信任,长辈临终的期望,与此刻郝好命悬一线的危机感死死绞在一起,几乎让他窒息。
他经历过前世的枪林弹雨,见识过更残酷的生死,但此刻,当危险直指自己在意的人时,那种心脏被攥紧、血液近乎凝固的紧张和恐惧,却远比面对千军万马时更加尖锐,更加煎熬。
他咬着牙,极力控制着呼吸和颤抖的手臂,枪口如同焊在了空中,却始终找不到那万无一失的击发时机。
“快点……再快点……往石头后面躲……” 他在心中无声地嘶吼,眼睛死死盯住那不断逼近岩石的、一追一逃的两个身影。
郝好已经跑到了空地的边沿,那里是被冰雪压得很低的灌木丛,根本就没有路可以逃。
申二狗在喊的同时,已经跟在了野猪的屁股后面,不看他年纪最小,跟着唐哲进了几趟山,早已经练就了一身的胆气。
眼看郝好已经被逼到了绝境,他再也顾不了那许多,一矛便扎在了那野猪的屁股上。
第849章 坐飞机
两百多斤的野猪发起狂来,那力量何止千钧?简直像一台发疯的手扶拖拉机,横冲直撞,遇树撞树,遇石翻石。
申二狗那一矛,本是瞅准了野猪奔跑的势头,想扎它的脖颈要害,可野猪猛地一扭身,那六根钢条焊成的“六股筋”矛头,便偏了准头,“噗嗤”一声,狠狠地扎进了野猪那肥厚结实的屁股墩里!
母野猪吃痛,发出一声更加凄厉狂暴的嘶嚎。它那对小眼睛里凶光暴涨,竟瞬间放弃了近在咫尺的郝好,庞大的身躯猛地一拧,调转方向,朝着背后这个胆敢用铁钎子捅它的“仇人”扑来!
它这一转身不要紧,可那根六股筋矛还牢牢扎在它屁股上呢!矛杆的另一头,正握在申二狗手里。
申二狗压根没来得及撒手,就被野猪转身那股子蛮横的、带着旋转的巨大惯性,像甩麻袋一样,整个人给抡了起来!
他只觉一股无可抗拒的巨力从双臂传来,双脚瞬间离地,整个人在空中划过一道短短的、惊心动魄的弧线,“呼”地一下,从炭窑上方的斜坡上,越过那几米高的落差,结结实实地摔在了炭窑洞口边上的空地里。
“砰!”一声闷响,雪沫四溅。
申二狗直摔得眼冒金星,脑子里“嗡嗡”作响,像有一万只蜜蜂在开会。后脑勺撞在雪地上,幸好积雪厚,底下又是泥土,没伤着骨头,但也震得他七荤八素,四肢摊开躺在雪窝子里,半天回不过神来。
不过,有了申二狗这舍命一挡,郝好争取到了最宝贵的那几秒钟喘息之机。她立刻抓住这空档,拼命调转方向,踉跄着、连滚带爬地朝着简科军和沈月藏身的那片杉木林方向狂奔而去。
就在这电光石火的瞬间,唐哲抓住了一闪即逝的机会!
他单膝跪地,枪托死死抵住肩窝,屏住呼吸。
野猪因为甩飞申二狗,巨大的身躯在雪地上有一个短暂的停顿和调整——就是现在!准星、缺口、野猪那宽厚的脖颈侧后方,三点一线!他不再犹豫,手指稳稳地、用力地扣下了扳机。
“砰——!”
又是一声炸裂般的枪响,在山谷间回荡。枪口喷出的火光,在昏暗的雪林间格外刺眼。
那头正准备再次冲向郝好的母野猪,身躯猛地一震,像被一柄无形的巨锤狠狠击中。它前冲的势头戛然而止,四肢一软,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塌,重重地砸在雪地上,溅起大片的雪泥。四条粗壮的腿抽搐了几下,便彻底不动了,只有脖颈侧后方那个弹孔里,缓缓流出暗红的血,在雪地上洇开,触目惊心。
原本炭窑里的那窝野猪崽子,早已四散奔逃,眨眼间便消失在周围的灌木丛和雪林深处,只留下雪地上一片凌乱细碎的、向四面八方延伸的小脚印。
唐哲见那头母野猪彻底没了动静,立刻收起枪,跑到申二狗跟前。
申二狗还仰躺在雪窝子里,一只手摸着后脑勺,眼神还有些涣散,但看到唐哲过来,脸上竟然挤出一个傻乎乎的笑容。
“二狗!你怎么样了?伤到哪里没有?” 唐哲蹲下身,急切地问,一边伸手去检查他的后脑和四肢。
申二狗缓了缓神,揉了揉后脑勺,嘿嘿笑道:“唐哥,我……我没事!狗日的那头野猪力气还硬是大得很!刚才我就像坐飞机一样,‘嗖’地一下,就梭到这里来了!屁股还着了一下,现在还有点麻……” 他试着动了动腿脚,除了有些疼,骨头应该没事。
唐哲伸出手,把他从地上拉了起来。申二狗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雪花,又摸了摸后脑,虽然还有些晕乎,但看起来确实无大碍。
唐哲又仔细看了看他的后脑勺,没有出血,也没有明显的鼓包,这才放下心来。
他一边替申二狗拍去肩上、背上的雪沫子,一边带着几分责怪又几分心疼的语气说:“你小子,还是那么冲!是跟哪个学的?教你多少回了,打猎要沉住气!”
申二狗憨憨地笑道:“唐哥,这不是跟你学的嘛!去年我们上山,你还不是一个人,用一根六股筋就干翻了一头比今天这头还要大得多的野猪!那才叫凶!我只不过……只不过没你那么厉害,没扎着它要害,只在它屁股上戮了个洞,还被它甩飞了……” 他说着,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
唐哲为他清理完身上,正色道:“像野猪这种闷头青,如果不能一击致命,就不要和它近身肉搏。它的力气大得很,发起狂来,十来条好狗都不一定是它的对手!你今天运气好,摔在雪堆上,要是摔在石头上,或者被它回头咬一口,你怎么搞?万一受了重伤,我怎么跟你公交代?”
申二狗听了,连忙低下头,老老实实地应道:“唐哥,我……我晓得了。下回一定注意。”
唐哲“嗯”了一声,语气缓和下来,拍了拍他肩膀:“我晓得,今天这种情况,你也是救人心切,担心郝好的安全。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对了,快去看看郝好怎么样了?她一个城里姑娘,怕是遭黑得不轻。”
郝好这个时候,整个人已经彻底瘫软了。刚才那命悬一线的追逐,那獠牙几乎擦着后背的惊险,耗尽了她所有的力气和胆量。危险迫近时,逃生的本能让她的脑子转得比任何时候都快,身体也爆发出前所未有的灵活。
可此刻,危险解除,那头凶神恶煞的母野猪倒在血泊里一动不动,她浑身的力气就像被抽空了一样,两腿发软,一屁股坐在雪地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脸色白得像地上的雪,嘴唇都没有血色。
沈月早已跑过来,蹲在她身边,一只手扶着她的背,一只手紧紧握着她的手,轻声安慰道:“郝好姐,没得事了,没得事了……那头野猪已经被哲哥打死了,你看,它躺在那里动都不动了……你安全了……”
第850章 把水烧起
郝好只是喘气,说不出话来,眼神还有些发直,瞳孔里映着雪地和那滩渐渐凝固的血迹,显然还没从刚才那极度的惊恐中完全回过神来。她双手撑在膝盖上,身体微微发抖,不知是冷的,还是后怕的。
那边厢,简科军倒是已经恢复了猎人的本色。他提着那根六股筋矛,小心翼翼地凑近倒下的母野猪。
先是用矛尖远远地捅了捅猪的眼睛——没反应。又戳了戳它敞开的嘴,獠牙冰冷,舌头耷拉在外,毫无动静。
他还是不放心,绕到侧面,双手握住矛杆,运足了力气,“噗”地一声,狠狠地捅进野猪那宽厚的胸腔,又用力搅了搅,感觉矛头刺破了心肺,在里面搅动。
野猪纹丝不动,伤口处只有少许暗红的血沫被挤压出来。他又抬起脚,使劲踢了踢猪腿,那粗壮的腿随着他的力道晃了晃,软绵绵的,没有丝毫抵抗。
至此,简科军才彻底放下心来,直起腰,脸上绽开兴奋的笑容,回头冲唐哲他们大声喊道:“唐哲!这家伙死硬了!好大一头!你们快来看!”
唐哲和申二狗走上来,先没顾得上看野猪,而是蹲到了郝好跟前。看到她苍白得像雪一样的脸和有些失神的眼睛,唐哲心里一紧,放轻声音问:“小月,她怎么样?要不要紧?”
沈月一直扶着郝好的胳膊,闻言抬头看了唐哲一眼,苦笑着摇摇头,轻声说:“应该没得事,哲哥。就是刚才黑(吓)着了,缓一缓就好。你莫担心,我来陪到她。”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轻轻拍着郝好的背,像安抚受惊的小孩。
申二狗在旁边看着郝好那模样,想起自己刚才被野猪甩飞的狼狈,忍不住“嘿嘿”傻笑了两声,挠着后脑勺说:“郝好姐,你这胆子算大的了!真的!去年我跟唐哥上山,头一回遇到野猪,那家伙一吼,我只差点把尿都黑出来!你还能跑得那么快,还晓得跑‘之’字形,硬是凶!”
郝好听了,苍白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想说什么客气话,嘴唇动了动,喉咙里却只发出一点干涩的气声,最终还是没说出来。她只是感激地看了申二狗一眼,又垂下眼帘,慢慢调整着呼吸。
这时,简科军已经围着两头野猪转了好几圈,眼睛里全是光。他一会儿蹲下摸摸公猪的獠牙,一会儿站起来比划母猪的腰身,嘴里“啧啧”个不停,兴奋得声音都变了调:“唐哲!你快点过来看!这两头猪加起来,怕是不止四五百斤哦!起码有五百大几!这头公的可能有两百二三,这头母的也有一百八九!我们这趟整着了(收获大了)!这么大一堆肉,今年要过一个肥年!啧啧啧……”
他咽了咽口水,又想起一个实际问题,脸上的兴奋顿时被现实的问题冲淡了些:“不过,这大的两头,又是在这深山老林里头,我们几个人怎么整回去?离屋头起码还有二三十里山路,雪又这么厚,靠我们几个抬,走到半夜都搞不拢屋!
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继续说道:“要不,我转去再喊几个人来帮忙抬一下?”
唐哲直起身,看了看天色。雪后的天空灰蒙蒙的,看不出太阳的位置,抬腕看了看,也不过才中午。
他点点头:“也行,现在天色还早,你路上快一点,让我妈把水烧起等我们。”
“要得!” 简科军应了一声,把六股筋矛从野猪身上抽出来,往地上一插,在衣服上蹭了蹭手,脚下像是踩了风火轮似的,转眼就钻进林子,沿着来时的路,一溜烟消失在了茫茫雪林之中。
唐哲看着简科军消失的背影,又看看还坐在地上的郝好和陪着的沈月,还有傻站着的申二狗。这样干等着不是办法,这深山老林里,雪地里寒气逼人,坐久了不动,人很容易失温,那是要出人命的。
他四处看了看,目光落在不远处那个炭窑上。窑子里的空间不大,比他去年自己挖的那个炭窑还要小一号,估摸着最多能装四五百斤木炭。
里面隐隐约约透出一股浓烈的、野猪待过的腥臊味,混着木炭烧过后的焦炭气息,十分“上头”。唐哲皱了皱眉头,屏住呼吸,弯腰钻了进去。
窑洞里光线昏暗,他适应了一下,借着洞口透进来的光,在角落里发现了一堆烧炭时没完全烧透、半截已经炭化、半截还是木头的“闷烟炭”。
这种炭,炭窑的主人烧成后清理窑洞时是不会要的,一般都随手丢在窑里。
这个窑子的主人,对烧钢炭还是个新手,一堆闷烟炭都有一百来斤,像一座小山似的堆在窑子的一个角落里。唐哲捡起几根,掂了掂,干得很,正是引火的好材料。
他快速退出窑洞,走到沈月她们那边,把那几根闷烟炭丢在雪地里,对申二狗说:“二狗,窑子里还有些闷烟炭,你去抱回来,我们先烧堆火烤起,等科军他们来。不然这样坐着,人要冻僵。”
“要得!” 申二狗应了一声,便去了窑子。
唐哲先用脚把面前的积雪踢开,露出一块干燥的泥土地面。他把那几根闷烟炭架成一个小堆,这种炭干燥得很,一点就着。他划燃一根火柴,凑到炭的缝隙间,“呼”地一下,橘红色的火苗就窜了起来。
申二狗也抱了一抱闷烟炭回来,添加在上面,又去一旁的树木里找了些枯树枝拿回来,树枝丢在上面,火焰舔舐着树枝,发出“噼噼啪啪”的脆响,不一会儿,一堆熊熊的篝火就燃烧起来,橘黄的火光照亮了周围一小片雪地,温暖的气息向四周扩散。
郝好烤着火,又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脸上的苍白渐渐被火光映出些许血色。她慢慢回过神来,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心有余悸地说:“好险……真的没想到,野猪这么猛,这么凶……一点都不比我们上次在狱簏寺遇到的那个‘山鬼’差。”
申二狗蹲在火边,一边烤火一边接过话头:“郝好姐,你难道就没听老辈子些说过?‘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发起狂来,连老虎都要让它三分!”
第851章 从小苦惯了
郝好眨了眨眼睛,摇了摇头,表示没听说过。
沈月在一旁听了,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二狗,你呀,只是听老辈子些这么念叨,却完全把这句话的意思搞拐了。”
申二狗一愣,转头看向唐哲,又看向沈月,一脸疑惑:“搞拐了?不是这个意思吗?我经常听唐哥也说过几次啊。”
沈月笑着看了一眼唐哲,然后耐心解释道:“所谓的一猪二熊三老虎,并不是指它们哪个更凶、更能打。真要打起来,别说十头野猪,就是二十头,也打不过一只真正的成年大老虎的。老虎是百兽之王,那是天生的猎手,野猪只有被吃的份。”
她顿了顿,继续道:“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指它们对咱们庄稼人、对田地的‘破坏力’。你看我们八家堰,还有周围这些寨子,这么些年来,哪一年种的苞谷、红苕、洋芋,不被野猪糟蹋得最厉害?它嘴巴馋,鼻子灵,一群下来,一晚上能拱烂几亩地,那是真的要命。熊瞎子也凶,但它不像野猪那么多,成群结队的祸害。老虎虽然厉害,但它一般不主动惹人,也不会去刨庄稼。所以老辈人传下来的这个排序,其实是按祸害庄稼、伤人的次数来排的,不是按打架的本事。”
申二狗摸了摸头,若有所思:“好像……还真是这样哦!上次我们去铁家岭那边,看到他们种的那一片苞谷地,几乎全被野猪给刨完了,东倒西歪的,根都翻出来了,简直没法看。熊倒是没见着过几回,老虎更是听都没听说现在哪里有。”
沈月点点头:“对呀。不过早个百八十年,听老人们讲,那时候梵净山这一带老虎也多,也是会经常下山伤人的。那时候说的‘一猪二熊三老虎’,可能又有一层意思。但不管怎么说,你现在那句‘连老虎都怕它’,确实是把意思搞拐了。”
申二狗听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嘿嘿笑道:“小月姐,真不愧是高级知识分子,在省城读过书的,就是懂得多!我们这些粗人,就知道听个响,哪会去想这些弯弯绕绕的道理。”
唐哲也笑了,添了根柴到火堆里:“多跟你小月姐学学,别一天到晚光晓得整力气活。”
火堆烧得越来越旺,驱散了林间的寒意。几个人围坐在火边,烤着冻僵的手脚,说说笑笑,等待着简科军带人来,等待着将这两头沉甸甸的收获,变成这个年关最扎实、最温暖的慰藉。
郝好的脸色也彻底恢复过来,眼神重新变得清亮,偶尔看着那倒在雪地里的野猪,还会闪过一丝后怕,但更多的,是一种参与和见证后的奇特满足感。
简科军走了好一会儿,三个人坐在炭窑后面的空地上。
一开始还不觉得,可坐久了,在这冰天雪地里又没怎么活动,倒觉得越发的冷起来。那股寒意像是会钻似的,从脚底心往上窜,顺着骨头缝往里渗。
唐哲和申二狗倒还好。他们是土生土长的八家堰人,从小苦惯了。
以前日子难过的时候,大冬天里一件破棉袄穿好几年,里头连件像样的里衣都没有,照样要上山砍柴、下河挑水。这点冷,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
沈月虽然是个姑娘家,但也是在山里长大的,底子厚实,虽然冷,但也还能扛得住。
倒是郝好,从小在省城长大,家里条件又好,说是锦衣玉食也不为过。这么些年,哪吃过这种苦头?刚才逃命的时候跑出一身汗,现在一停下来,汗湿的衣服贴在身上,被山风一吹,那滋味简直要命。
她抱着膝盖缩成一团,身子控制不住地微微发抖,牙齿轻轻磕着,发出细微的“嘚嘚”声,只觉得骨头缝里都灌满了冰碴子,整个人都快冻僵了。
唐哲看在眼里,笑着问道:“郝好,你要是觉得冷的话,我们就活动一下嘛,干坐着不是办法。”
郝好抬起头,目光落在唐哲身旁那支靠在石头上的中正式步枪上,眼睛里顿时有了光。冷归冷,但刚才那一场惊心动魄的追逐,那种命悬一线的刺激,此刻回想起来,反而让她心里生出一种异样的兴奋。
她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说道:“好呀,我都感觉有些饿了。唐哲,要不你去打几只野鸡来,我们烤着吃?这大山里头,肯定有野鸡的吧?”
唐哲闻言笑了起来,摇摇头说:“这种深山老林里头,想要找野鸡?难哦。野鸡这东西,喜欢待的地方是那些田坝边、麦地里,有谷子捡、有虫子吃。这林子又密又冷,它们才不来呢。”
他说着,朝不远处倒在雪地里的两头野猪努了努嘴,“再说了,我们放着这现成的两堆肉,还用得着费那个力气去打野鸡?”
申二狗一听,立刻会过意来,一拍大腿:“对呀!唐哥说得对!” 他眼睛亮了起来,兴奋地搓搓手,“反正那些猪肠子、猪下水,拿回去也是扔掉,骚气重。不如我们就在这里把它们开膛破肚,把内脏掏出来,只拿肉回去,还轻省些。顺便,割两块好肉下来,就着这堆火,烤来吃了垫垫肚子!这现杀现烤的野猪肉,那才叫一个香!”
沈月听了,也点点头。她没接话,只是弯腰从旁边的背篓里翻出几个红彤彤的红苕来,是早上出门时陈秋芸硬塞进去的。
她走到火堆边,用木棍把烧得正旺的炭火扒开一个坑,把红苕一个一个码进去,又用热灰和炭火盖上,拍了拍手上的灰,说:“我先烧几个红苕,光吃肉容易腻人,红苕解腻。”
三个人说干就干。唐哲从腰间摸出那把英吉沙小刀——这小刀还是去年在县城赶场时买的,刀刃锋利得很,削铁如泥。他走到那头母野猪跟前,蹲下身。
这种野物,身上毛粗皮厚,真要褪毛得用开水烫,费时费力。他没打算那么麻烦,直接从肚子中间下手,刀刃往上一划,“嗤啦”一声,猪皮被划开一道长长的口子,露出了里面粉白相间的脂肪层。
他又划了几刀,用力一掰,腹腔便打开了,一股热气裹着浓重的腥骚味扑面而来,里面的内脏“哗啦”一下涌了出来,花花绿绿堆了一地。
第852章 拿钱都买不到
唐哲皱了皱鼻子,屏住呼吸。
那些肠子弯弯绕绕一大堆,处理起来麻烦得很,而且这个年代,调料少,猪肠子那股味儿根本压不住,很少有人愿意费那个功夫。他便随手把肠子拨拉到一边,不要了。
倒是那个猪肚,圆鼓鼓的,还挺完整。他想起老辈子传下来的说法:野猪肚和刺猪(豪猪)的肚子一样,是治胃病的良药,要是有人胃疼、胃寒,拿这个炖汤喝,比吃药还管用。
他便从旁边扯了根葛藤,把猪肚的口子扎紧,又砍了根树枝,挂在枝丫上,准备带回去。
两头野猪都处理完,已经出了一身薄汗。唐哲挑了两块看起来最嫩的里脊肉,用刀割下来。这部位的肉最细嫩,最适合烤着吃。
他把肉拿到一边,将猪皮连皮带毛整块削掉,露出里头鲜红紧实的瘦肉。又到旁边的林子里,砍了几根手指粗细的“木兰条”——一种当地常见的灌木,枝条直且无异味。削掉皮,把肉切成厚薄均匀的条块,一条条穿在木条上,一串一串的,像糖葫芦似的。
穿好的肉串被插在火堆周围,让火焰和热烟慢慢炙烤。不一会儿,油脂被烤得滋滋作响,一滴一滴落在炭火上,发出“刺啦”的声响,冒起一阵阵带着焦香的白烟。
很快,一股浓郁的、混合着松木清香和肉香的烤野猪肉香味,就在这片冰封的雪林间弥漫开来。那香味直往鼻子里钻,勾得人馋虫大动。
郝好盯着那一串串滋滋冒油、颜色渐渐变成金黄的肉串,忍不住咽了几口口水。她长这么大,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可此刻,这最简单、最原始的烤野猪肉,却让她觉得比任何大饭店里的菜肴都要诱人。
肉串烤好的时候,埋在火堆底下的红苕也熟了。沈月用木棍把红苕扒拉出来,几个红苕表皮已经烧得焦黑,但用手一掰,里面露出金黄色的、冒着热气的薯肉,甜香扑鼻。她把红苕分了分,一人一个。
“来来来,趁热吃!” 唐哲把烤好的肉串递给大家。
几个人围坐在火堆旁,左手捧着滚烫的红苕,右手抓着滋滋冒油的肉串,咬一口肉,满嘴油脂香,再啃一口红苕,甜丝丝的解腻。那滋味,简直给个神仙都不换。
郝好也顾不得什么淑女形象了,大口大口地吃着,吃得满嘴流油,脸上却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嗯……好吃!真的好吃!” 她含糊不清地赞道。
申二狗啃着肉,嘿嘿笑道:“那可不!这可是正宗野猪肉,城里头拿钱都买不到的!”
几个人正吃得高兴,时间也慢慢过去了。大约又等了一个小时左右,林子那边终于传来了动静——踩在雪地上的脚步声,还有人的说话声。
是简科军带着人来了!
走在最前面的是唐孝贤,肩膀上扛着一根油光水滑的桑木扁担,手里还挽着一捆拇指粗的麻绳。他身后跟着唐援朝,同样扛着扁担拿着绳。
最后头是唐老三,他腰后别着那个不离身的木盒子,里头装着他那三把宝贝杀猪刀。
四个人脚步匆匆,呼哧呼哧喘着白气,显然是赶了急路。他们走到近前,一看雪地上躺着的两头开膛破肚的大野猪,眼睛都直了。
“哎呀!乖乖!” 唐孝贤绕着野猪转了一圈,嘴里啧啧称奇,“唐哲,你们几个硬是凶哦!这么大的两头,咋个打到的?”
唐援朝也连连点头:“不得了不得了,今年这个年,硬是要过肥了!”
唐老三倒是没那么多废话,他走到野猪跟前,蹲下身子,用手指戳了戳猪肉的厚度,又翻了翻猪头看了看獠牙,点点头说:“好货色,膘不算厚,但肉紧实,野味儿足。”
他站起身,从腰后抽出那个木盒子,打开,取出那把最宽的砍刀,在旁边的石头上蹭了两下,发出“嚯嚯”的磨刀声。然后对唐哲说:“你们把膛都开了,那剩下的事我来。分小块点,好挑。”
唐老三的手艺,那是在八家堰出了名的。只见他手起刀落,砍刀在野猪身上游走,咔嚓咔嚓几声,一头两百多斤的野猪就被利索地分成了四大块。
砍刀落处,骨断筋离,利落得很。两头野猪,不多时就被分成了八大块肉,整整齐齐码在雪地上,外加两个带着獠牙的野猪头,还有一堆心肝肚肺等下水。
“孝贤叔、援朝,还有科军和我,一人挑两块。” 唐老三用刀指着那几堆肉,“剩下的猪头、下水,放背篓里,让唐哲和二狗背回去。轻省些,好走路。”
唐孝贤他们也不客气,一人挑了两块,用绳子捆好,扁担两头一挂,试了试分量,嘿,刚刚好。唐哲和申二狗则把猪头和那些用葛藤绑好的猪肚、猪肝、猪心等装进带来的两个大背篓里,上面用棕叶盖了盖。
收拾妥当,一行人便踏上了归程。
雪还在下,纷纷扬扬的,山路更加难行。挑着担子的人,深一脚浅一脚,走得小心翼翼,生怕滑倒。唐哲背着背篓走在最后头,看着前面几人的背影,心里踏实了许多。
等回到八家堰,天已经擦黑了。铅灰色的天幕下,村子里的炊烟袅袅升起,和雪花混在一起,模糊了远山的轮廓。
唐哲家的院坝里,陈秋芸已经不知道张望了多少回。灶房里,两口大锅里的水烧开又添凉,凉了又烧开,滚来滚去,也不知道滚了多少遍了。她心里焦得很,这么晚了还不回来,该不会是出啥事了吧?看到远处山路上出现的那一溜黑影,她悬着的心总算落回了肚子里。
“老二!快点!” 她回头朝屋里喊,“他们回来了!快拖几捆稻谷草到院坝里去垫着!”
“哎!来了来了!” 唐自立应声从屋里跑出来,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院坝外边那棵大柏树下,那里堆着几捆金黄的稻草。他挑了两捆最厚实的,扛回来往院坝中央一丢,解开草绳,把稻草抖散开,铺成厚厚的一层。
第853章 好多肉
唐哲他们走到院坝边,唐孝贤几个把肩上的担子往地上一放,长长地舒了口气,肩膀都酸得快抬不起来了。
他们解开绳子,把那一块块用棕绳捆得结结实实的、还带着黑褐色皮毛的野猪肉块,一块一块搬到陈秋芸早就铺好的干净稻草上放好。
那肉块上还沾着没擦干净的血迹,在堂屋透出来的昏黄灯光下,泛着一层油润的光泽,肥膘雪白,瘦肉深红,看着就喜人。
“哇——!”
唐婉和唐乐两个小姑娘刚好从堂屋里手拉手跑出来,一眼就瞧见院坝里堆得跟小山似的野猪肉,两张小嘴顿时张得老大,半天都合不拢。唐婉使劲揉了揉眼睛,还以为自己眼花了,看错了。
这一年多来,家里的日子是好过多了,再也不用像前些年那样,一年到头闻不到丁点肉味。但是陈秋芸会当家,精打细算,平时没啥客人的时候,肉也不能天天炒,得省着吃,留着待客,留着农忙时候给干重活的人补身子。
两个小姑娘现在去了县城读书,住校,每个星期只能星期六下午回来一趟,星期天下午又要赶回学校。
每回星期天晚上去学校的时候,申大凤都会给她们每人炒一罐子油汪汪的辣椒炒肉,装得满满的,压实了,让她们带到学校去下饭,省着点吃,能吃好几天。
就凭这两罐肉,她们俩在学校里,那已经是让好多老师都羡慕的条件了!老师的工资一个月也才三十来块钱,加上一大家子人要养,拖家带口的,哪里舍得经常吃肉?
有些老师家里,一个月也吃不上两三回肉呢。可两个小姑娘每星期都能带一大罐肉去,那油水,那香味,能把同宿舍的同学馋哭。
可就算这样,看到眼前这堆得跟小山一样的野猪肉,两个小姑娘还是激动得不行。唐婉拉着唐乐的袖子,小脸蛋在灯光下红扑扑的,眼睛里全是光,又蹦又跳地喊:“乐乐姐!你看!好多好多肉!这下我们天天都有肉吃了!天天都有!”
唐乐也使劲点头,笑得眼睛眯成了两条缝,嘴里不停地“嗯嗯”着,都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
陈秋芸刚好端着一盆热水从灶房里出来,看见两个闺女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脸上也是掩不住的笑意,但嘴上还是嗔怪道:“看把你们俩高兴得,没见过肉啊?还不快去帮你哥他们拿东西!愣着做哪样!”
两个小姑娘这才回过神来,笑嘻嘻地跑过去,想帮忙抬肉,结果小胳膊小腿的,哪里抬得动?抬了半天,肉块纹丝不动,反而把自己逗得咯咯直笑。
已经分割好了的野猪,这时候要退起毛来,可比刚杀好的时候费事得多。好在唐老三是个行家,一辈子跟猪啊羊啊打交道,做起这样的事情来,总是得心应手。
郝好一回到家里,就感觉浑身散了架似的,腿也软,腰也酸,胳膊也疼。
今天在山上那一幕,实在是把她吓坏了。那头母野猪追着她跑的时候,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只知道拼命跑,跑完之后,后怕才一阵一阵地涌上来。
她也顾不上唐哲他们在外面忙进忙出,自己一个人回到堂屋,坐在暖烘烘的火盆边上,抱着膝盖,一声不吭地烤着火,眼睛盯着跳动的火苗,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有了这两头大野猪,接下来无非又是吃肉分肉的老规矩。村里相好的人家,一家送一块,唐孝贤、唐援朝他们帮忙出力多的,多送些。
剩下的,趁着天气还冷,还没有打春(立春),陈秋芸便请唐老三帮忙,把肉分成一小块一小块大小均匀的肉块,找了两个最大的木盆来,倒上粗盐和自家晒干磨碎的花椒,仔仔细细地揉搓,一层一层码好,好腌透了做成腊肉,能放一整年不坏。
“还好还有一段时间才打春哦,”陈秋芸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暗自庆幸着,跟旁边的唐自立念叨,“要是再晚几天,天气一转暖,这么多肉肯定放不得,非得臭了不可。这老天爷还是帮忙的。”
大年三十那天,还是老套的规矩,无非就是大清早起来贴春联,下午早早地吃了年夜饭,天一黑就挨家挨户去“退老爷酒”——也就是提着一点自家做的酒菜,去长辈家拜年、辞旧岁。
初一那天,窝在家里打牌,大人打长牌,小孩玩扑克,热热闹闹地消磨一天。
转眼就到了初二。
按照风俗,初二这天,陈秋芸要回娘家(嘎公嘎婆家)去拜年。但唐哲也有他自己的任务。陈秋芸早就给他备下了一份厚礼,让他去沈醉亭家拜年——这是新女婿(准女婿)头一年正式上门,马虎不得。
说是厚礼,其实也就是本地最讲究、最体面的四样礼:一根“条方”——也就是三匹最上好的饱肋肉连着下面的五花肉,切成规规矩矩的长条形,足足有十来斤重;五斤自家酿的苞谷酒,装在两个大塑料壶里;两斤用红纸包得方方正正的水果糖;还有两把自家做的挂面,用草纸卷好。
每一种礼物上,陈秋芸都细心地找来红纸,裁成细细的纸条,在礼物上面端端正正地包一圈,再用浆糊粘好。这是规矩,也是心意,代表着“见红大吉”,代表着尊重和喜庆。
唐哲背着这些礼物,沿着那条熟悉的石板路,往沈月家走去。还没走到院坝边,那条大黑狗——黑子就远远地冲了出来,欢快地摇着尾巴,在他腿边蹭来蹭去,亲热得不得了。
进了堂屋,沈阳正在烤火,看见唐哲进来,连忙起身迎上去,把他背上的背篓接下来,稳稳当当地放在堂屋中间那张八仙桌的旁边。这是礼数,客人带来的礼物,不能随手乱放,得放在显眼的位置,表示主人领了这份情。
等唐哲坐下来,接过安秀芹递来的热茶,四处打量了一下,这才发现沈醉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正坐在火盆边最靠里的位置,手里拿着一本书在看。他连忙站起来,恭恭敬敬地打了个招呼:“醉亭叔,您回来了?哪天到的?”
第854章 不求大富大贵
沈醉亭放下手里那本泛黄的旧书,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眼角的皱纹也跟着舒展开来。他往火盆边挪了挪身子,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这才开口道:“我啊,大年三十晚上才赶到家的。从地区坐班车到县城,天就快黑了,又在车站等了半天,才等到一辆顺路的拖拉机,一路颠颠簸簸地回来。到家的时候,天都黑透了,你们家的‘老爷酒’怕是都退完了吧?”
唐哲一听,这才恍然明白过来。怪不得大年三十那天晚上,天一黑,沈阳就兴冲冲地跑来找他,说“走,上去给爹退老爷酒”,他还特意提了一瓶酒、两封饼干跟着上去。
结果到了沈月家,堂屋里只有安秀芹、罗玲和沈国章老人在火盆边坐着,几个孩子在一旁玩。当时他还纳闷呢,想着沈醉亭怎么大过年的都不在家,原来是大年三十晚上才紧赶慢赶地回来,刚好错过了退老爷酒的热闹。
安秀芹看着唐哲又背了这么多东西来,又是心疼又是嗔怪。她一边麻利地给唐哲碗里添茶,一边絮絮叨叨地说:“阿哲,你这孩子,又拿这么多肉来做哪样嘛?前几天你们家杀年猪,你妈才拿了一条大后腿来,那腿子肉我们到现在还没吃完呢。后来你们上山打野猪,又拿了那么大一块野猪肉来——那块肉怕有十几斤吧?今天又拿这么多肉来”
她说着,瞟了一眼放在八仙桌旁边的背篓,那块用红纸包着的“条方”格外显眼,“我看这块‘条方’不下十斤吧?都是上好的五花肉,一层肥一层瘦的。这么多肉,我们一时半会儿哪里吃得完嘛?你以后可千万莫这么破费了,留着你们自家吃,你家还有唐婉唐乐两个正在长身体的小姑娘呢。”
唐哲只是憨厚地笑笑,接过茶碗,抿了一口热茶,这才说道:“婶,都是这么兴的规矩,新女婿头一年上门,哪能空手来嘛?不能在我这里坏了规矩。再说,我家今年肉多,吃不完。杀了一头大肥猪,又打了两头野猪,堆得屋里到处都是,我妈还发愁呢,说再不做成腊肉就要坏了。”
安秀芹听他这么说,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笑着摇头:“你们家呀,今年是发了肉财了。”
大家围坐在火盆边,红彤彤的炭火把每个人的脸都映得暖洋洋的。碗里的茶冒着热气,桌子上的瓜子、花生、水果糖摆得满满当当。
安秀芹和罗玲说着家长里短的闲话,沈国章老爷子靠着墙根,眯着眼睛打盹,偶尔插一两句嘴。沈月就坐在唐哲旁边,挨得很近。
她时不时偷偷侧过头看一眼唐哲,脸上带着浅浅的笑,眼睛亮亮的,那眼神里却是藏不住的欢喜。看了一会儿,又赶紧把头低下去,假装在专心剥瓜子,耳朵根子却悄悄地红了。
唐哲感觉到了她的目光,心里也暖暖的。他悄悄伸出手,在火盆下面,轻轻碰了碰她的手背。沈月的手微微一颤,却没有躲开,反而轻轻翻过手来,用小指勾了勾他的小指,然后又很快缩回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坐了一会儿,茶也喝了两三道,瓜子也磕了一大把。沈醉亭放下手里的茶杯,清了清嗓子,站起身来,对唐哲说道:“唐哲呀,难得今天天气好,外头太阳暖洋洋的,我们一老一少出去走走吧。在屋里坐久了也闷得慌,出去透透气。”
唐哲心里微微一动——他知道,这是要单独跟他说话了。准岳父要考察女婿,这是躲不过的环节。他面上却不动声色,点了点头,跟着站起来:“好,叔。我也正想出去走走呢。”
他刚抬脚要走,就感觉衣角被人轻轻拉了一下。回头一看,是沈月。她低着头,脸有些红,那只拉他衣角的手很快就松开了,但脸上那一闪而过的担忧,却没逃过唐哲的眼睛。那眼神里有几分不安,几分忐忑,像是在说:“爹要跟你说什么?不会为难你吧?”
唐哲心里一软。他知道沈月在担心什么——农村里有些老丈人,看女婿的时候总得挑三拣四,摆摆架子,给个下马威。沈月是怕她爹也这样,怕唐哲受了委屈。
他轻轻拍了拍沈月的手背,递给她一个“你放心”的眼神,那眼神里满是笃定和温柔。然后,他跟着沈醉亭一前一后走出了堂屋。
屋外的空气清冷而新鲜,一出门就扑面而来,激得人精神一振。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半空,阳光照在院坝里那层薄薄的雪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芒,晃得人眼睛都睁不开。
远处的山峦层层叠叠,覆盖着皑皑白雪,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山腰上缠绕着几缕薄雾,飘飘渺渺的。
沈醉亭背着手,不紧不慢地沿着田埂走着。他穿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中山装,脚上是双解放鞋,踩在冻得硬邦邦的田埂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唐哲跟在旁边,也学着他的样子,背着手,不紧不慢地走着。
两个人一时都没有说话,只有脚步声和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声鸟叫。
走过一块冬水田,田里的水早已结成了厚厚的冰,冰面上落了一层薄雪,像撒了糖霜的镜子。又走过一片油菜地,油菜苗被雪盖着,只露出一点点翠绿的尖儿。
走到那棵老柏树下,沈醉亭停下了脚步。这棵柏树怕是有上百年了,树干粗得要两人合抱,枝叶依然苍翠,只是树梢上压着厚厚的雪,把枝条都压弯了。树底下却没什么雪,被茂密的枝叶遮住了。
沈醉亭转过身来,看着唐哲。他的眼神很温和,不像有些人看女婿那样带着审视和挑剔,但也很深沉,像是要看进人的心里去,要把唐哲这个人看透看明白。
“唐哲,”他开口了,声音不高,却在这寂静的田野里显得清清楚楚,“我这个人,你也晓得,常年在外头工作,很少回家。小月是我唯一的姑娘。”
他顿了顿,目光望向远处白雪覆盖的山峦,像是在回忆什么。“她性子软,心肠好,从小就晓得疼人,从不得罪人。她妈骂她几句,她也不顶嘴,就是低着头掉眼泪。她心思单纯,不像有些姑娘那样精于算计,什么都要争个高下。”
他收回目光,又看向唐哲。“她要是跟了你,我只希望一点——你能护她周全,让她一辈子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我不求她大富大贵,也不求你升官发财,只要她不受委屈,不被人欺负,我就满足了。”
第855章 一代不管二代事
唐哲听着这番话,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这是一个父亲最朴素的期望,也是最深沉的爱。他心里那块一直悬着的石头,在这一刻终于落了地。
但随即,一股沉甸甸的责任感又涌上心头——这不是随便应付几句就能过去的,这是一份托付,是一辈子的承诺。
他迎上沈醉亭的目光,没有躲闪,没有回避。
他的眼神清澈而坚定,声音也不高,却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叔,您放心。小月跟着我,我不会让她受委屈的。有我一口干的,就不会让她喝稀的。有什么事,我挡在前头。这辈子,我会对她好。”
沈醉亭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儿。那目光里有审视,有思索,也有一点点欣慰。最后,他笑了,那笑容里有释然,有满意,还有一点点父亲特有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
他伸出手,在唐哲肩膀上重重拍了拍,那手劲不小,拍得唐哲身子微微一晃。“好,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小月这孩子,从小被我惯坏了,有时候任性,你多担待。要是她做得不对,你跟我说,我来说她,你可不能欺负她。”
唐哲也笑了,点点头:“叔,我晓得。”
沈醉亭又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转身往回走,边走边说:“走吧走吧,回去烤火,外头冷。站久了要着凉的。你婶肯定在念叨了,说我们一老一少跑出去那么久,是不是在背后说人家姑娘坏话呢。”
唐哲跟在他后面,听着这带着调侃的话,心里暖暖的。
两人一前一后往回走,脚步声在雪地里留下一串深浅不一的脚印。回到院坝边,那条大黑狗又摇着尾巴迎了上来,围着唐哲转了两圈,又跑回去趴在屋檐下晒太阳。
推开堂屋的门,一股热气扑面而来。沈月正坐在火盆边,手里拿着一本书,却半天没翻一页。听见门响,她猛地抬起头,目光直直地看向唐哲,那眼神里有紧张,有询问,还有一点点不安。
唐哲对上她的目光,轻轻点了点头,嘴角微微上扬,递给她一个“没事了”的眼神。
沈月那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她低下头,装作继续看书,嘴角却悄悄翘了起来,怎么也压不下去。
安秀芹见他们回来了,连忙招呼:“快过来坐,火盆里又添了柴,暖和得很。来来来,再喝碗热茶,暖暖身子。”
唐哲走过去,在沈月旁边坐下。沈月悄悄往他身边挪了挪,两个人的肩膀若有若无地挨在一起。炭火红彤彤地烧着,屋子里暖意融融,窗外是白雪皑皑的世界,屋里是温情脉脉的团圆。
这就是年,这就是家。
大年初二的下午,天阴沉沉的,像是又要落雪的样子。唐欢踩着冻得硬邦邦的山路,深一脚浅一脚地往二叔家走。
她在水泥厂上班,过年期间窑炉不能停,工人是轮班倒的,她大年三十和初一都在厂里值班,今天好不容易才请到假回来一趟。
走到院坝边,就听见堂屋里传出来的说笑声。唐欢推开堂屋的门,一股热气混着烟草味扑面而来。
“哟,欢欢回来了!”陈秋芸正坐在火盆边纳鞋底,他和唐自立也是刚从三合回来,一大早去了自己的娘家,吃了一点中午饭就赶回来了,看见她进来,连忙放下手里的活站起来,“路上好走不?这鬼天气,冷得遭不住,快过来烤火。”
唐自立也从火盆边抬起屁股,笑呵呵地接过唐欢手里的布袋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吃了饭没得?锅里还有热汤。”
唐欢笑了笑,说吃过了。她从布袋子里掏出两套叠得整整齐齐的新衣裳,一套藏蓝色的中山装递给唐自立,一套暗红色的对襟棉袄递给陈秋芸:“二叔,二婶,这是我给你们买的,试试看合不合身。”
唐自立接过衣裳,粗糙的手在布料上摩挲着,脸上的皱纹都笑开了花:“哎呀,这布料好得很,滑溜溜的,怕是要不少钱吧?”
陈秋芸却是眉头一皱,把衣裳往旁边一放,拉着唐欢的手说:“欢欢,你这个娃儿,咋个这么不懂事?你一个月的工资就那么点,要存起来,将来给自己置办嫁妆。指望你爹妈和你哥给你多少,那是不可能的了,你得自己留着,将来嫁出去,手里有钱,男方家也不敢轻看了你。”
唐欢脸微微一红,低下头说:“二婶,我年纪还小呢,说那些还早。”
“早什么早?”陈秋芸嗔了她一眼,“女娃儿家,这些事情要早点打算,听二婶的话,钱要攒着,不能乱花。”
唐自立在一旁抽着旱烟,听见这话不乐意了,把烟杆在鞋底上磕了磕,说:“你个老婆娘,娃儿才多大,你就催人家找对象了?欢欢,不要听你二婶的,这里永远是你的家,想住多久住多久。”
唐欢看着老两口你一言我一语地拌嘴,心里涌起一股暖意。这才是家的感觉。她想起自己那个家,那个冷冰冰、永远只有争吵和算计的地方,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涩。
陈秋芸和唐自立拌了几句嘴,又想起什么,对唐欢说:“欢欢,你难得回来一趟。老一辈的事情,和你们这些小一辈没有关系,一代不管二代事。不管怎么说,大过年的,你还是应该去看看你妈。”
唐欢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她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嗯,我晓得的。”
她转身往里屋走,想叫上唐乐一起去。唐乐这大半年来,一直住在二叔家,吃住上学都是二叔二婶管着。那个所谓的“妈”,见了唐乐就跟见了仇人似的,开口就骂,从来没个好脸色。
唐乐正趴在里屋的床上看书,见姐姐进来,抬起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去。
“乐乐,跟我回家一趟,看看妈。”唐欢坐在床边,轻声说。
唐乐把书一摔,脸一垮:“姐,我不想回去。”
唐欢叹了口气,拉着妹妹的手说:“乐乐,再怎么说,她也是我们的亲妈。”
第856章 冷血的吴莲芯
“亲妈?”唐乐冷笑一声,眼眶却红了,“她都逼得你自杀了,哪里有这样的亲妈?见了自己的女儿像见了仇人一样!我在二叔家大半年了,她来过一回没有?问过一回没有?她心里只有她那个宝贝儿子,只有她那个大忠!”
唐欢听着妹妹的控诉,心里像针扎一样疼。她知道妹妹说的都是事实,可她又能怎么办呢?那是生她们养她们的人,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啊。
“乐乐……”唐欢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唐乐别过脸去,倔强地不让眼泪掉下来:“姐,你去吧,我不去。我不想看见她。”
唐欢沉默了一会儿,伸手摸了摸妹妹的头,没再勉强。她站起来,走出里屋。
堂屋里,唐自立正坐在火盆边抽旱烟,陈秋芸在收拾东西。听见里屋的动静,陈秋芸抬头看了一眼唐欢,又看看唐自立,用眼神示意他别多嘴。
唐自立本来想进去劝劝两个侄女,被陈秋芸一把拉住了。
陈秋芸压低声音说:“娃儿都懂事了,她们要怎么样,随她们去就是了。欢欢现在在洋灰厂工作,有了工资,孝敬一下她妈是应该的。乐乐这边,你就不要去多管闲事了。你要是去劝了,回头吴莲芯还说我们家容不下她闺女,传出去反倒成了我们的不是。”
唐自立听了这话,愣了一下,随即有些汗颜。他还真没想到这一层,只是单纯地想让姐妹俩和母亲缓和关系。
婆娘说得对,有些事情,外人插不上手,也不能乱插手。他闷闷地嗯了一声,又低下头去抽烟。
唐欢跟二叔二婶打了个招呼,说要回去一趟。陈秋芸连忙说:“欢欢,早点下来吃饭,晚上吃汤粑绿豆粉,我推了好多,够吃的。”
唐欢应了一声,推开门走了出去。
吴莲芯家离唐自立家不远,顺着山路走十几分钟就到了。唐欢走到家门口,心里却像压了块石头,沉甸甸的。她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那扇虚掩的木门。
堂屋里冷清清的,没有火盆,没有热气,灶台上只有一口黑乎乎的锅,锅里煮着红苕稀饭,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灶台旁边摆着一碗酸菜,黑乎乎的,看着就没有食欲。
吴莲芯正坐在灶台边发呆,听见门响,下意识地抬起头。自从唐忠出去之后,她家再也没有人来过。
原本以为唐忠能在林城赚大钱回来,可这都过年了,不但没见他一分钱寄回来,连姚瑶也没回来过年。
年前的时候,姚家来要过人,两家大吵了一架。吴莲芯就一句话:不知道,要找姚瑶,让他们自己去林城找。姚家也知道吴莲芯是什么德行,吵了几天,眼看快过年了,也就散了。
吴莲芯看着门口的人,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来。眼前这个穿着一身工装、头发剪得齐耳、看起来利落干练的女娃儿,是自己的女儿唐欢。
“欢欢?”吴莲芯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唐欢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理她了,过年过节也没回来过。她以为这个女儿已经跟自己断绝关系了。
唐欢没有说话,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堂屋那张落满灰的桌子上。一套藏青色的衣裳,几斤用草纸包着的肉,还有几袋盐。
“过年了,我给你买了点东西回来。”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什么情绪。
吴莲芯愣了几秒,随即像是被点燃的火药桶,蹭地站起来,指着唐欢就骂:“你这个没天良的东西!你还记得有个老娘?老娘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就这样对老娘?大半年了,连个影子都看不到,过年了才想起来?”
唐欢听着这一连串的骂声,心里最后那一点点的期待,像被冷水浇灭的炭火,彻底凉了。大半年没见了,她以为母亲多少会有些改变,会想她,会念着她。可一开口,还是骂。
她眼睛一酸,眼泪就滚了下来。她拼命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她没说话,转身就往外走。
吴莲芯见她要走,连忙追上去,一把抓住她的袖子:“你给老子站住!就这么走了?你现在抖起来了,是洋灰厂的正式工人,一个月那么多钱,就看你老娘天天吃红苕稀饭?”
唐欢站在门口,没有回头,声音却冷了下来:“不是有大忠养你吗?”
“你少给老子扯那些!”吴莲芯的声音尖利起来,“大忠是大忠,你是你!今天带了好多钱?都交给我!”说着,她就要上手来搜唐欢的衣兜。
唐欢本能地躲开,两步跨出了大门槛。她转过身,看着这个曾经是母亲的女人,眼神里满是失望和悲哀。
“你还好意思要钱?”唐欢的声音有些颤抖,却不是害怕,而是心寒,“我这个工作是哲哥给我找的,他花了不少钱,到现在我还没还给他。还有乐乐,吃住都在二叔家,连学费都是哲哥给的。这些不是钱吗?你管过吗?你问过吗?”
“哼!”吴莲芯见她躲开,更加生气了,唾沫星子横飞,“那些是他们自愿的!你是不是憨包?还钱?你借过他们一分钱吗?他们给你花的钱,那是他们活该!关我屁事!”
唐欢看着眼前这个人,忽然觉得很陌生,很遥远。这还是那个生她养她的母亲吗?还是说,这才是她本来的面目?
她深吸一口气,声音恢复了平静,却带着一种决绝:“我就是来看看,马上就走了。反正要钱没有。爹一天不回来,我一天也不会再踏进这个门坎半步。”
说完,她转身就走,再也不管身后那一声高过一声的咒骂。那些污言秽语像刀子一样扎在她背上,她咬着牙,一步一步往前走,没有回头。
回到二叔家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堂屋里灯火通明,火盆烧得旺旺的,陈秋芸正在灶房里忙活,锅里煮着汤粑绿豆粉,香气飘得满屋都是。
唐欢站在院坝里,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平复了一下心情,才推门进去。
唐乐正坐在火盆边看书,看见姐姐回来,抬起头,张了张嘴,想问什么,又没问出口。
唐欢走过去,在妹妹身边坐下,伸手揽住她的肩膀。唐乐愣了一下,随即把头靠在姐姐肩上,两姐妹就这么静静地坐着,谁也没说话。
第857章 你爹要回来了
夜色如墨,沉沉地压在八家堰的上空。唐乐蜷缩在火塘边的矮凳上,双手抱着膝盖,眼睛盯着跳跃的火苗发呆。姐姐唐欢坐在她身边,一只手搭在她肩上,时不时轻轻拍两下,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这样的场景,这大半年来已经上演了无数次。每次吴莲芯路过唐自立家门口,看到她们姐妹俩,总要停下来骂上几句。
那些话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句——“赔钱货”、“丧门星”、“吃里扒外的东西”,可每一句都像刀子似的,剜在姐妹俩心上。
唐乐有时候想,她和姐姐是不是妈亲生的?这个问题在她心里盘旋了无数次。深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她甚至想过去问婶婶陈秋芸,自己和姐姐是不是拣来养的?或者是爸和别的女人生的?
可这想法到底太天真。大哥唐忠就是妈亲生的,这点谁都知道。在爸的事情没败露之前,妈虽然对她们姐妹俩也有诸多意见,但碍于爸的面子,从来不敢打骂她们。
那时候,妈顶多就是甩几句冷脸,说些阴阳怪气的话,日子倒也过得下去。
农村就是这样,重男轻女的思想像山里的老树根,盘根错节地扎了几千年,怎么也挖不干净。明明家里穷得叮当响,偏偏还要讲究什么传宗接代,好像家里真有皇位要继承似的。
唐乐班上四十多个同学,女生占了一半。好些女同学读到小学毕业就不读了,爹妈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认识几个字、会写自己的名字就行了,读那么多书做什么?早晚是要嫁人的。
可唐乐想读书。以前在八家堰,她成绩在班上排前十,袁老师还夸她作文写得好,说以后说不定能当作家。作家是什么?唐乐不太清楚,但听起来就是很厉害的样子。她想过,如果真能当上作家,就能离开八家堰,去县城,去省城,去更大更远的地方。
那时候妈会不会就对她刮目相看了?
可每次想到妈,唐乐心里就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妈不要她们了,这已经是明摆着的事。爸出事之后,妈就像变了个人,看她们姐妹俩的眼神都带着恨。好像爸蹲监狱是她们的错似的。
唐欢工作是花了钱改了名才进去的,对唐哲的恩情,她觉得这一辈子都报不完。
“姐,我想好了,”唐乐把脸埋回膝盖上,“以后婶婶和叔就是我们的亲爹亲妈。妈不要我们,我们也不要她了。”
唐欢鼻子一酸,伸手把妹妹揽进怀里。唐乐的肩膀在微微发抖,她知道妹妹在哭,只是不想让人看见。
火塘里的柴火噼啪作响,橘红色的光映在姐妹俩身上,在地上投出两道相依的影子。唐自立坐在门槛上抽烟,陈秋芸在灶台边收拾碗筷,两人对视一眼,都叹了口气,谁也没有说话。
等唐哲从沈月家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他是第一次以准女婿的身份去沈月家吃饭,沈国章和沈醉亭留他喝了几杯酒,回来的路上还晕乎乎的。
一进门,就看到唐欢唐乐姐妹俩偎在火塘边,脸上都挂着不高兴。
“怎么了这是?”唐哲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过去蹲在火塘边,“你妈又来闹了?”
唐欢点了点头,把事情简单说了一遍。唐哲听完,心里那股火蹭地就上来了,可看着两个妹妹的样子,又硬生生压了下去。
“你妈就是那个德行,别往心里去。”唐哲伸手揉了揉唐乐的脑袋,“欢欢,乐乐,这儿就是你们的家,想住多久住多久。以后有啥事就跟我说,别憋在心里。”
话是这么说,可唐乐心里还是难受。这儿再好,也不是自己的家。婶婶和叔是好人,可终究是婶婶和叔。她有时候做梦,会梦到以前的家,爸还没出事,妈还会冲她们笑,大哥也没跑出去,一家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可醒过来,梦就碎了。
唐自立抽完一锅烟,在鞋底上磕了磕烟灰,突然开口:“欢欢,前两天我听你孝贤叔说,你爹最多还有两三个月就能回来了。”
这话一出,屋里几个人都愣住了。
“他不是主犯,只是从犯,”唐自立继续说,“劳改也就一年多时间。等他回来,你妈肯定不敢再这么对你们。”
唐欢和唐乐对视一眼,都有些不敢相信。爸要回来了?她们一点消息都不知道。
唐欢在水泥厂上班后,也跟同事打听过劳改的事。据说万山那边的矿上确实苦,但不是所有犯人都要挖矿。有些轻刑犯或者改造积极的,会被安排去学门手艺,出来之后也能有个一技之长。她一直盼着爸能早点回来,不为别的,就为乐乐。
乐乐读书用功,成绩也好,要是爸回来了,她心里踏实了,说不定能考个更好的学校。将来就算因为爸的事政审过不了,不能进公家单位,可改革开放了,能做生意了,多认识几个字总比睁眼瞎强。
唐哲却皱起了眉头。在他的记忆里,前世的唐自强好像是三年后才回来的。难道因为他的重生,很多事情都变了?连刑期都变短了?
“爹,你听孝贤叔说的?”唐哲问。
唐自立点点头:“他说是听吴良家的说的,具体啥时候回来,估计你伯妈清楚。”
唐哲没再说什么,心里却有些乱。如果大伯真的提前回来,很多事情可能都要变。不过转念一想,回来也好,至少欢欢乐乐不用再受那个妈的气了。
唐自立叹了口气,又装了一锅烟:“好好一个家,弄成这个样子。唉。”
这话他不知说过多少遍了。村里人背地里都骂他是软蛋,说他哥明目张胆地欺负他,贪他的工分,害得他一家人差点饿死,他都能忍。可唐自立不这么想,那是他亲哥,爹妈走得早,他小时候是哥带着长大的。哥再怎么不对,那也是哥。
村里人对唐自强意见最大的,倒不是他欺负弟弟,而是生产队那头死掉的大黄牛。
第858章 黑工
那年冬天,生产队的大黄牛病死了,队里安排唐自强他们六个人把牛抬到县城去卖。
几百斤的牛肉,六个人抬着走了一整天,最后只卖了一块钱。回来报账的时候,大队还要倒贴两毛钱,才够他们每人吃一碗绿豆粉。
这种事说出来都让人笑掉大牙。可他们就是能干出来。
那时候吴良在八家堰一手遮天,谁敢多说半个字? 唐哲想起这些往事,心里也是一阵烦躁。可眼下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他看了看火塘边的姐妹俩,又看了看父亲,不知道说什么。
陈秋芸收拾完碗筷,也坐到火塘边来,一边纳鞋底一边问:“阿哲,你在林城这些日子,听说大忠的消息没有?过年都不回来,姚家去要了几次人,闹得不可开交。”
唐哲摇摇头:“林城上百万人口,哪有那么容易碰到。他那么大个人了,有手有脚的,饿不死。说不定过段时间自己想通了就回来了。”
他说了谎,不得不撒这个谎。大忠在林城干的那些事,说出来父亲又要担心得睡不着觉。何况那些事还牵扯到姚瑶,说出来姚瑶的名声就毁了。
唐哲对姚瑶,心情复杂得很。当初父亲病重,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姚家来退婚,他确实恨过。可后来想想,那时候唐家能不能撑过那个冬天都不知道,姚家退婚也是人之常情。
更何况姚家虽然退了婚,但把当初下书子的礼都退了回来,那些钱粮帮他们一家撑过了最难的时候。要不是那些东西,光靠他卖炭那点钱,真要多熬几个月的苦日子。
有些账,算不清的。
此时此刻,在北方一个偏僻山坳里的煤厂,大忠正和其他几十个被骗来的工人一样,蜷缩在低矮潮湿的工棚里。
外面是零下十几度的严寒,工棚里却连个像样的火炉都没有,只有几个用铁桶改造成的简易火盆,冒着呛人的黑烟。
大过年的,他们却连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监工说,过年期间产量不能停,谁要是敢偷懒,就扣三天的工钱。
大忠来这里已经快两个月了。当初在林城扒上火车逃跑之后,也不知道是去了哪里,在另外一个城市,遇到了一个自称姓王的人说带他们去北方挣钱,包吃包住,一个月能拿八十块。
八十块啊,在老家累死累活一年也攒不下这么多。他和几个同乡心动了,跟着那人上了火车。
火车坐了三天两夜,又换了大卡车颠簸了大半天,最后被拉到了这个四面环山的煤厂。等他们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晚了。
厂子四周拉着铁丝网,大门口有两条大狼狗,还有几个拿着棍棒的监工日夜守着。
想跑?跑不掉的。前两个月有个河南的小伙子半夜偷跑,第二天就被抓回来了,当着所有人的面被打得半死,现在还躺在工棚最里面的角落,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都难说。
每天天不亮,他们就被赶进矿洞。那暗无天日的洞底,就像一张无底的巨口,将他们一个个吞噬进去。
巷道低矮狭窄,有些地方人要弯着腰才能通过,头顶上是随时可能塌方的岩层,脚下是冰冷的积水。拉煤的矿车从身边经过时,发出刺耳的嘎吱声,在幽深的巷道里回荡,像是鬼哭。
大忠负责的是最累的活——挖煤。他抡着十字镐,一下一下地凿着煤壁,煤灰混着汗水糊在脸上,只有眼白和牙齿还是白的。
监工就站在不远处,手里拎着一根木棒,谁要是动作慢了,上去就是一棒子。
“快点!磨蹭什么呢!”监工冲着大忠吼。
大忠咬着牙,手上的动作不敢停。他已经挨过两回了,知道那木棒打在身上有多疼。
刚来的时候,他反抗过。结果被三四个人按在地上,打得他三天起不来床。从那以后他就明白了,在这里,他连牲口都不如。
收工的时候,天早就黑了。他们拖着疲惫的身子爬出矿洞,一个个都像从煤堆里滚出来的。工棚外面有几个大铁盆,里面装着黑乎乎的水,那就是他们洗脸洗澡的地方。
大忠蹲在盆边,就着昏暗的灯光,把脸上的煤灰胡乱搓一搓。水冰凉刺骨,冻得手都伸不直。
晚饭是一人两个黑面窝头,一碗漂着几片菜叶的清汤。窝头硬得能砸死人,要掰碎了泡在汤里才能咽下去。
大忠蹲在工棚角落里,捧着碗慢慢地吃。他不敢吃太快,吃完了就没了,下一顿要等到明天早上。
旁边躺着的是那个河南小伙,叫栓子。大忠掰了半个窝头递过去:“吃点吧。”
栓子摇摇头,声音虚弱得像蚊子:“吃不下去。”
大忠叹了口气,把窝头塞到他手里:“多少吃点,不吃咋有力气?”
栓子的眼神空洞地望着工棚顶,嘴唇动了动,好半天才说:“哥,你说咱们还能出去不?”
大忠没吭声。这个问题他也问过自己无数回了。想家,想八家堰,想爹娘,过年了,家里也不知道咋样。爹在牢里,妈一个人,日子肯定不好过。还有姚瑶,都是那个贱人,要不是她,他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外面传来几声狗叫,然后是监工的骂声。大忠把碗放到一边,蜷缩着躺下。工棚里的其他人也都躺下了,有人很快就打起了呼噜,有人还在小声地说着什么。
黑暗中,不知是谁在抽泣,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被人听见。
大忠望着头顶黑乎乎的棚顶,脑子里乱糟糟的。他想起了小时候,过年的时候爹会买一串鞭炮,他和唐哲抢着放。想起妈蒸的糯米粑,蘸着白糖吃,又甜又糯。想起八家堰的老皂角树,夏天的时候树下全是乘凉的人。
以前的日子是多么的平静,父亲没有出事之前,他在八家堰可谓是混得风生水起,谁敢不给他几分面子?
就是那个唐哲,以前在他面前屁都不算一个,现在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一下子变得运气好起来,上山打猎的时候,每一次都不走空,而他从民兵连弄来了枪上山打猎,猫猫没有打到,反而把人家的腿给打断。
一样米养百样人,人和人比,真的会气死人。
那些日子,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唐哲,姚瑶,你们两个给我等着,等老子哪天逃出去了,回到八家堰,第一个要收拾的就是你们。”
他躺在床上,目光充血。
第859章 旧事重提
轻松愉快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便过了正月十五。山里的年味还没散尽,前几天气温又下降了一些,屋檐下的冰凌还在滴滴答答地化着水,可日子已经不等人了。
这个时候的生活节奏还是很慢,大家总习惯了正月十五以后再出门,仿佛过了元宵节,这一年才算真正开始。
当然,也有例外的。申大凤和简科军初八就进城了,酒楼的生意要开门,耽误不得。村子里一天比一天安静,那些热闹的鞭炮声、孩子们的嬉闹声,渐渐被春风吹散了。
期间的时候,唐哲和沈月还抽空去给易解放拜了个年。
一晃到了十六。这天一早,天还没亮透,陈秋芸就起来了,灶房里忙进忙出,给唐哲他们煮了一锅热气腾腾的汤粑。吃完汤粑,又往他们的包里塞东西,腊肉、香肠、糍粑、绿豆粉,塞得满满当当。
“妈,够了够了,再塞包都要撑破了。”唐哲笑着拦她。
陈秋芸不听,一边塞一边念叨:“路上吃,到了城里也能吃,城里买的东西哪有家里做的香?”
唐自立站在一旁,抽着旱烟,也不说话,就那么看着。等东西都装好了,他才开口:“路上小心,到了写信回来。”
唐哲点点头,背上包袱,拉着沈月的手,出了门。唐婉和唐乐站在院坝边,眼巴巴地看着他们走远,唐婉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三个人出了门,身后,陈秋芸还站在院坝边,一直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晨雾里,才转身回屋。
申二狗则是天不见亮就到了打尖坳来等他们,四个人汇合之后,便去鱼泉大队赵平家里取了车,一路向着林城出发。
到晚上十点多,汽车才终于开进了林城。路上有些路段结了冰,不好走,耽误了不少时间。沈月靠在座位上,已经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唐哲放慢了车速,让她睡得安稳些。
先把郝好送回了金沙坡。车停在茶馆门口,郝好下车的时候,回头对唐哲说:“唐哲,天太晚了,要不你们就把车开回喷池吧。等有空的时候你再开回来,或者我需要的时候让应堂叔去取。”
唐哲点点头,说了声好。郝好冲他们挥挥手,转身进了茶馆。昏黄的灯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唐哲调转车头,往喷池方向开去。
二十多天没有回来,这个城市给唐哲带来的,总有那么一丝丝陌生。街上的人少了,店铺关门了,只有几盏路灯孤零零地亮着,照出昏黄的光。白天里的热闹比起来,这夜晚的城市也显得冷清多了。
申二狗直接回了商场宿舍。他明天还要上班,得早点休息。
唐哲和沈月回到了他买的那套房子里。去年的时候,沈月已经把两个房间都打扫出来了,床铺也铺好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用床单盖着防灰。
今天晚上回来,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把叠起来的被子重新铺开,抖一抖,就可以睡了。
唐哲生了火,把水壶放在炉子上,不多时就有了热水,沈月打了盆热水,两个人洗了脚,就各自回房睡了。累了一天,躺下去就睡着了,连梦都没做一个。
第二天中午,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空,唐哲、沈月还有王亚新和田国强他们正在办公室里聊着天,就见郝好带着李应堂来了。
郝好今天穿得比平时正式些,脸上也没什么笑容,见了唐哲,开门见山地说:“唐哲,我爸爸想见见你。”
唐哲“哦”了一声,问道:“他们不在港城过年吗?”
郝好叹了口气,眼神里闪过一丝难过:“因为我爷爷的事情,年前两天他们就回来了。不过我那时候已经去邛水了,走得早,并没有和他们碰面。我二叔和家里其他人已经赶回港城了,那边还有事要处理。就只有我爸爸还在林城,一直等着。昨天晚上听说你也回林城了,一定让我今天把你请过去。”
唐哲听她提到郝博渊,心里也有些沉重。那位老人,他是见过的,虽然只是匆匆一面,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对旁边正在整理货架的沈月说:“小月,你就在这里吧,我先出去一趟。”
郝好只请了唐哲,并没有请沈月。而且是她父亲请唐哲,这显然是男人之间的事情。沈月很懂事地点了点头,轻声说:“你去忙吧,哲哥。我看看商场里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没事的话我就先回家去。”
唐哲应了一声,从兜里掏出钥匙,丢给李应堂,挥了挥手说:“我们走吧。”
李应堂接过钥匙,快步跟了出去。
汽车很快就在金沙坡的茶馆门口停了下来。
在唐哲的印象中,这还是第一次在茶馆里和郝松林见面。
唐哲下了车,李应堂在前面带路。穿过茶馆的大堂,绕过一道屏风,又穿过一个小小的天井,来到后院。院子里有几棵腊梅,花开得正盛,一股幽幽的香气飘过来。
李应堂把他带到那间熟悉的房间前面,轻轻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沉稳的声音:“进来。”
“唐先生,里面请。”李应堂躬身做了一个请的动作,然后退到一边。
唐哲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里烧着炉子,红彤彤的炭火烧得正旺,炉子上的水壶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白色的水蒸气袅袅上升。整个屋子暖洋洋的,和外头的寒冷形成鲜明对比。
郝松林靠坐在一张藤椅上,身上穿着件深灰色的中山装,领口的扣子扣得严严实实。他手里把玩着两颗文玩核桃,核桃已经被盘得油光水滑,在灯光下泛着暗红色的光泽。
他听见门响,抬起眼睛看过来,那目光沉稳而深邃,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分量。
“唐哲来了,坐吧。”郝松林指了指对面的椅子,声音不高,却清清楚楚。
郝好上前给他把椅子拉了一下,唐哲坐下去之后,郝好才坐了下来。
郝松林把两颗核桃放在衣服口袋里,看着唐哲,笑眯眯地说道:“小唐呀,你还记得上次那个面具的事情吗?”
第860章 一个怪人
大毕摩黄金面具的事情过去还没有多久,那惊心动魄的寻找过程,以及郝博渊老人最后的离去,都还历历在目。
唐哲不明白郝松林这次找他过来,提起这件旧事是什么原因,便只是轻轻点了点头,没有接话,等着对方继续说下去。
郝松林见他这副谨慎的样子,不由得哈哈笑了起来,那笑声在暖洋洋的屋子里回荡,倒是冲淡了几分严肃的气氛。
他把手里的文玩核桃往桌上一放,身子往前倾了倾,说道:“之前我就和你说过,等找到了面具,一定要把你那一份分给你。这话不是说着玩的,是认真的。”
唐哲一听是这事,连连摇头,态度坚决:“郝叔,我也说过了,那个面具是郝老爷子在世的时候,我便答应过他的。他帮了我,我带他去找回面具,这是一笔交易,也是我应尽的本分。除此之外,我不能多拿一分一毫。”
郝松林继续笑道,语气里带着几分欣赏,也带着几分无奈:“你找我父亲办的事情,对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根本不算什么事。但是,这个面具价值太高了,高到你可能想象不到。我也是按照老爷子生前的吩咐,把他交代的、你应得的那一份给你。你不收,我没办法跟老爷子的在天之灵交代。”
两人你推我辞,足足说了半天。唐哲的态度始终坚决,任凭郝松林怎么说,他就是不接受。
郝松林见他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也很是无奈,最后只得作罢,叹了口气说:“你呀,真是个倔脾气。行吧,这事暂且不提,等你想通了再说。”
又聊了一会儿家常,问了问唐哲在城里的生意怎么样,沈月家里好不好,唐哲一一作答。眼看天色不早了,唐哲便起身要回喷池。郝松林也不强留,便安排李应堂开车把他送回去。
等唐哲走了之后,郝松林一个人坐在椅子上,陷入了沉思。他手里又拿起那两颗文玩核桃,慢慢地转着,目光却望着窗外出神。
郝好看见父亲这副模样,便开口问道:“爸爸,你在想什么呢?”
郝松林回过神来,幽幽地说道:“这世上,还真有不爱钱的人?据我所知,唐哲并不是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人呀。他做生意,开店,样样都算计得清清楚楚,怎么到了该拿的钱面前,反倒推三阻四?”
郝好也叹了一口气,走到父亲身边坐下,轻声说:“他就是一个怪人。不过我想,他是对爷爷的去世还抱有愧疚吧。虽然爷爷是病重去世的,和面具没有直接关系,但毕竟是在找面具的路上走的。他心里,可能一直觉得欠了我们什么。”
郝松林想了想,觉得女儿说得有道理,便也不再纠结这个问题。他转头看着女儿,话锋一转,问道:“好好,这次我们回港城,贺家二公子又在打听你什么时候回去。人家对你可是上心得很,隔三差五就问。”
郝好的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有些恼了:“爸爸,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新时代新社会,父母包办的婚姻已经过时了!我要么不嫁,要嫁就要嫁给自己喜欢的人。那个贺家二公子,花花公子一个,我看不上。”
郝松林看着女儿这副急眼的样子,苦笑道:“可是你喜欢的人,人家也有喜欢的人,那怎么办?”
“爸爸,你说什么呢?”郝好的脸腾地一下红了,红到了耳朵根。不过只一会儿,她又抬起头,咬着嘴唇说:“公平竞争!只要没结婚,我就有机会。我郝好不是那种轻易认输的人。”
郝松林看着女儿倔强的样子,心里五味杂陈。他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说:“好吧,你的终身大事,爸爸以后也不再管了。只是你妈那边要是问起,你得自己给她解释。我可不想背这个锅。”
郝好这才露出笑容,撒娇似的摇了摇父亲的胳膊:“谢谢爸爸!”
其实郝松林心里是有些私心的。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如果女儿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人,或者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么和贺家搭上这一层关系,便能让郝家在港城快速站住脚,从而扩大势力。
但现在看来,女儿的心已经不在港城了,也不在贺家二公子身上了。他只能顺其自然。
……
唐哲回到喷池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阳光懒洋洋地照在街道上,把行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商场里,几个人都在,正忙着招呼客人。
见唐哲回来,王亚新连忙迎上来,说:“唐老板,正好你回来了,我们正想对一下账呢。商场开业也一个月了,该盘点盘点了。”
唐哲点点头,几个人便坐下来,把账本摊开,一笔一笔地算。因为是林城第一家民营商场,货品又多,而且好多东西还不要票,生意火爆得不得了。一个月下来,一算账,竟然赚了四万多块钱。
这在当时已经是天文数字了。沈月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钱,她看着账本上那个数字,惊得张大了嘴巴,半天合不拢。王亚新则是有些后悔,当初投资的时候胆子太小,投得不多,要不然的话,等到分红的时候,自己还能分得更多。
唐哲倒是很平静,只是点了点头说:“不错,继续努力。”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唐哲就起来了。他推出那辆“红鸡公”摩托车——那是他对那辆红色嘉陵摩托的昵称——发动起来,“突突突”的声音在安静的街道上格外响亮。
沈月也起来了,坐在后座上,搂着唐哲的腰。两个人骑着摩托车,往林大那边去。
原本刘绍明和杨通华夫妇因为放了寒假没有回老家,便来了商场帮忙。不过到除夕前一天,商场也决定休息几天,放了一个星期的假。
他们在林城又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便回了林大。学校虽然放假了,但是他们在那边租得有房子。
第861章 爱动脑的洛英
等回了林大那边,刘绍明和杨通华两家人一合计,觉得闲着也是闲着,便把录像厅又开了起来。原本以为过年期间学校放假,学生都回家了,生意肯定会差很多,没想到实际情况却出乎他们的意料。
林大门口的村子里,住的大多数都是附近工厂的工人,有灯管厂的、有机械厂的、还有纺织厂的。这些工人过年期间虽然也放假,但家在外地的回不去,家在城里的又嫌来回跑麻烦,便都窝在村子里。
加上林大门口这一片,本来就热闹,小饭馆、小卖部、修鞋摊,应有尽有。录像厅一开门,这些人没地方去,便都涌了进来。
加上刘绍明他们从唐哲那里拿来的录像带又多,港片的、武打的、枪战的、喜剧的,什么都有。
从大年三十一直到正月十五,他们只放映白天场,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六点,一天放五场电影,场场都是满座。门口挤满了人,有时候连站的地方都没有,排队的人能从门口排到街对面。
洛茵是个会动脑筋的人,她见人多,便动了心思。她让刘绍明去买了些生花生和生瓜子回来,自己用大铁锅炒了,香喷喷的,满屋子都是香味。
然后找了两个竹筒子,锯开,打磨光滑,大的装五分的量,小的装三分的量,在录像厅里卖。
看电影的人,手里捧着一筒热乎乎的瓜子,边看边嗑,那叫一个惬意。有时候电影放到精彩处,全场鸦雀无声,只有“咔嚓咔嚓”嗑瓜子的声音此起彼伏,像一片密密麻麻的雨声。
就这样,一天光卖瓜子花生,都要卖出去二十来斤,可把洛茵给乐坏了。她每天晚上数钱的时候,脸上的笑都藏不住。
此时是上午场,加上年已经过完了,该上班的都上班了,该回家的也都回家了,生意并不算好。刘绍明往里头瞅了一眼,只有二三十个人在看录像。
刘绍明和杨通华两口子没事,便搬了板凳坐在门口晒太阳,摆起了龙门阵。阳光懒洋洋地照在身上,暖烘烘的,让人直想打瞌睡。洛茵手里拿着个本子,正在算这几天的账,算着算着,自己就笑出了声。
“笑什么呢?捡到钱了?”杨通华问。
洛茵白了他一眼,说:“比捡到钱还高兴。你知道这半个月瓜子花生卖了多少钱不?一百多块!一百多块啊!我以前在老家种地,一年到头也攒不下这么多。”
刘绍明在一旁抽着烟,慢悠悠地说:“那是唐老板给的场子好,要不是他的录像厅,你上哪儿卖瓜子花生去?”
“这我当然晓得。”洛茵点点头,又说,“不过话说回来,现在每天的收入算下来,比当初摆摊的时候赚得多多了,还更轻松。以前摆摊,风吹日晒的,一天下来累得腰都直不起来。现在呢?往这儿一坐,电影放着,瓜子卖着,钱就进口袋了。”
杨通华也笑着说:“可不是嘛。跟着唐老板干,没错。”
三个人脸上都是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突然,一阵“突突突”的摩托车发动机声音从远处传来,打破了午后的宁静。三个人几乎是同时站了起来,齐刷刷地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林城虽然是省会城市,但这个年代,基本上没有多少人买得起摩托车。街上跑的最多的就是自行车,永久牌的、凤凰牌的,叮铃铃的声音此起彼伏。
偶尔能看见一辆摩托车,那都是稀罕物件,能引来一堆人围观。所以这“突突突”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谁来了。
想都没有想,三个人就已经猜到是唐哲来了。等车近了,果然是那辆红色的“红鸡公”摩托车,唐哲戴着个棉帽,穿着军大衣,骑在前面。身后的沈月紧紧地抱着他的腰,脸贴在唐哲背上,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
还没有等他们下车呢,洛茵便跑了过去,脸上笑成了一朵花:“唐老板!小月妹妹!你们回来了!可算回来了!”
唐哲点了点头,把摩托车支好,熄了火,拔了钥匙,这才朝着刘绍明他们走过去。沈月跟在他身后,一边走一边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
“刘大哥,我听国强说你们过年前就回这边来了,一直没有过去?”唐哲走到刘绍明跟前,问道。
刘绍明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脸上带着点歉意的笑:“想着过年闲着也是闲着,就把录像厅开起来了。后来生意还不错,就一直没顾上过去。商场那边年后开工的时候,我也专门过去和田老板说明了情况的,他知道。”
这些事情,田国强确实是和唐哲说过了的。唐哲倒也不是来兴师问罪,只是觉得大过年的,录像厅又是在林大校门口,按理说学生都回家了,生意应该很差才是。
他有些好奇,这生意到底能好成什么样,让刘绍明他们连去商场那边的时间都没有。
刘绍明见唐哲没有责怪的意思,便放下心来,把最近这段时间的生意简单说了一遍。从大年三十讲到正月十五,从每天五场讲到场场满座,从录像片子讲到观众反应,讲得眉飞色舞。
洛茵也在一旁插嘴道:“唐老板,我没想到人这么多!光是这半个多月,我卖花生瓜子都卖了一百多块呢!”说完,她连忙从衣服里边的包里掏出来一块手帕,那手帕是蓝色的,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
她一层一层打开,里面全是一分、两分的纸币和硬币,还有五分、一毛的毛票,摞成一堆,看着还挺沉。
“你看,这些还是这两天卖的,前些时间卖的,我都放在家里了,没带在身上。等一会儿我就去拿过来,交给你。”洛茵把手帕递到唐哲面前,让他看。
唐哲连忙摆手,说:“嫂子,这是你自己想的点子,不用上交的。赚多赚少都归你,你拿着。”
洛茵不好意思地说:“那哪里得行呢?你不嫌我们夫妻两个笨手笨脚的,收留我们给你干活就行了,我们心里已经感激不尽了。这办法虽然是我想的,但是场子还是你的嘛,场地也是你的嘛,赚的钱当然应该归你。”
第862章 宴请
唐哲挥了挥手,语气坚决,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嫂子,不用再说了。让你收着,你就收起来吧。这是你动脑筋赚的辛苦钱,跟我没关系。你要是再推来推去的,反倒见外了。”
沈月也在一旁笑着劝道:“洛茵姐,你就收着吧。哲哥这个人,说话算话的。他说归你,就是归你。你要是不收,他反倒不高兴了。”
洛茵看了看唐哲,又看了看沈月,脸上有些过意不去,但最后还是把手帕仔仔细细地叠好,小心翼翼地揣回衣服里边的包里,还在外面按了按,确认放稳当了。她嘴里念叨着:“那……那我就不客气了。谢谢唐老板,谢谢小月妹妹。你们两口子心肠好,将来一定有好报。”
沈月听见“两口子”三个字,脸微微红了一下,却没反驳,只是抿着嘴笑了笑。
唐哲也没在意,转头看向身边的刘绍明,问道:“刘哥,最近店里的情况怎么样?”
刘绍明刚才已经把经营的情况简单说了一遍,但唐哲又问起来,他知道唐哲问的不是生意好不好,而是有没有人来捣乱、惹麻烦。
刘绍明把手里的烟头往地上一扔,用脚碾了碾,笑着说:“唐老板你放心,自从上次那一帮人被抓了之后,一直到现在都平静得很,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来搞鬼。好多人都在传,说你上面有人,惹不起。这话传开了,反倒省了不少事。”
上面有没有人,唐哲比谁都清楚。他上面确实没人,有的只是一股敢打敢拼的劲头和一颗不怕事的胆。但他也懒得和刘绍明他们解释这些,只是点了点头,说:“那就好。要是有什么事,及时跟我说。”
“那肯定的。”刘绍明应道。
又聊了几句,唐哲见天色不早了,便带着沈月回了喷池。
日子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开学的日子。沈月也从喷池搬去了学校住校。虽然舍不得,但读书是正事,唐哲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叮嘱她好好念书,有空就回来。
还没过两天呢,胡静又找上门来了。
那天下午,唐哲正在商场里清点货物,就听见门外有人喊他。抬头一看,是胡静,穿着一身藏青色的列宁装,头发扎成马尾,看起来干净利落。
“唐哲,”胡静走进来,开门见山地说,“我们已经和中科院那边对接好了,这次的科考队员还是和上一次的一样,他们已经到了林城。今天晚上有一个宴请,许老让我代他邀请你一起参加。”
唐哲放下手里的货,想了想,手里也没有其它要紧的事情,便答应了下来:“行。什么时间,在哪里?”
胡静见唐哲答应得痛快,脸上露出笑容,说:“你跟我走就行了,车子在外面等着。”
唐哲跟王亚新交代了几句,便跟着胡静出了门。门口停着一辆绿色的吉普车,还是上次那辆。两人上了车,一路往林城大酒店开去。
晚饭安排在林城大酒店的二楼包间,是个不小的雅间,圆桌上已经摆满了一桌子菜肴,热气腾腾的,看着就诱人。唐哲一进门,满屋子的人都站了起来。
布鲁斯更是笑呵呵地跑了过来,张开双臂,紧紧拥抱着唐哲,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发颤:“唐!我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再次见到你!你知道吗,我们提取了那条梵净山烙铁头的毒液拿去化验,结果太惊人了——它的毒性比眼镜蛇的毒还要强!还要强!要不是你用那种神奇的药酒救我,我的这条小命,估计已经不在了!”
他的中国话说得生硬,磕磕巴巴的,但唐哲还是听明白了。他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回道:“布鲁斯先生,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不必放在心上。”
“哦,不!”布鲁斯放开唐哲,但两只手还搭在他的肩膀上,一双蓝眼睛亮晶晶的,满是真诚和感激,“我亲爱的唐,你救了我的命,这是天大的恩情。我越来越对你这个人感兴趣,也对那种神奇的药酒越来越感兴趣了。那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能有那样的奇效?”
唐哲见他又提到了药酒的事情,心里微微有些不悦。之前已经和他说得很明白了,药酒是铁恩培的祖传秘方,不是他自己的东西。而且,唐哲也不希望这种能治烙铁头蛇毒的奇效药落入外国人的手中——哪怕这个外国人看起来再真诚,再感激。
有些东西,是不能随便往外拿的。
他正有些尴尬,不知道该怎么接话的时候,耿桂兴也过来了。
耿桂兴是上次科考队里年纪较大的那位队员,五十来岁,头发花白,戴着副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他走到唐哲面前,一把抓住唐哲的手,眼眶已经红了。
“唐哲,真的是要谢谢你。”耿桂兴的声音有些颤抖,用力握着唐哲的手,握得紧紧的,“要不是你不要命地跳下去救我,我的命估计也早已经丢在梵净山了。那天掉下去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完了,真的以为完了……”
唐哲摆了摆手,语气平和:“耿老师,你不用太客气了。那种情况下,换了谁都会那么做的。”
耿桂兴眼睛红红的,松开唐哲的手,摘了眼镜,用袖子擦了擦眼角,颤抖着声音说:“虽然我们这个工作的性质就是这样,许多时候都会面临着生命的危险。但是真的到了生死关头,心里还是很怕,很怕。我有老婆,有孩子,有父母……我不敢想,要是我真的回不去了,他们该怎么办……”
许中南在一旁看着,见气氛有些伤感,便笑着打圆场:“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就不要在这里伤感了。现在还是正月,算下来年还没有过完呢。大家先坐下来,借着这个机会,我们聚一下,也算是我们梵净山科考队的团年会吧。来来来,都坐下,都坐下。”
耿桂兴吸了一下鼻子,努力平复情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看我,只光顾着说话,都忘了让客人入座。唐哲,快请入座,快请入座。”
唐哲点点头,在许中南的指引下,在圆桌边坐了下来。座位是特意给他留的,挨着许中南和胡静,对面是布鲁斯和其他几个科考队员。
一桌子菜,有鱼有肉,有鸡有鸭,还有几样林城本地的特色菜。许中南招呼大家动筷子,一边吃一边聊。
第863章 属羊的
布鲁斯坐在对面,时不时就抬头看唐哲一眼,那眼神里满是好奇和探究,像是要把唐哲这个人看透似的。
他憋了半天,嘴唇动了几次,终于还是没忍住,又开口了:“唐,我还是想问问那个药酒的事情。你放心,我不是想偷你的秘方,我只是想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是中药吗?还是什么神奇的配方?我研究了一辈子毒蛇,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东西能让烙铁头的毒瞬间失效的。”
唐哲夹了一筷子菜,慢慢嚼着,没有马上回答。他低着头,看着碗里的菜,似乎在思考该怎么回应。
许中南在旁边看了唐哲一眼,又看了看布鲁斯那急切的样子,笑着打圆场:“布鲁斯,你就别难为唐哲了。有些东西,是人家祖传的,不能随便说的。更何况,这东西也不是唐哲的,是他一个朋友的。你就当是咱们中国的神奇,知道有这个东西就行了。来,喝酒喝酒。”
布鲁斯有些失望,但还是点了点头,举起酒杯,说:“好吧,我不问了。不过唐,你要记住,你救了我的命,我欠你一个人情。以后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我在英国,还是有些人脉的。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别的什么,只要我能帮得上,一定帮。”
唐哲笑了笑,端起酒杯,语气诚恳:“布鲁斯先生,你太客气了。咱们是朋友,朋友之间,不说这些。你在梵净山遇到危险,我碰巧在场,伸手救一把,是应该的。换了是别人,我也会这么做。”
“对!朋友!”布鲁斯眼睛亮了起来,大声说,“为朋友,干杯!”
满桌的人都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酒杯碰撞的清脆声在包间里回荡,气氛又热闹起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家吃得差不多了,许中南放下筷子,清了清嗓子,看向唐哲,开口说道:“唐哲,再过几天就正月底了,我看现在油菜花都快开过了,万物复苏,最近这段时间的天气也不错。我问了一下气象局那边,近半个月都是晴天或是阴天,没有雨雪,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你看什么时候方便,我们再次出发?还是上次那条路线,继续往前走。”
唐哲想了想,点点头说:“我这边随时都可以的,看你那边怎么安排。反正商场那边有人看着,我走得开。”
“好吧,”许中南满意地点点头,开始安排起来,“这样的话,明天布鲁斯先生先和李东、耿桂兴两位专家在我们林城好好玩耍一圈,逛逛街,看看风景,放松一下。我们其他人做好准备,把装备都检查一遍,后天一早我们出发。”
布鲁斯喝得脸红红的,打着酒嗝,笑着比了个oK的手势:“oK,我没问题!正好想看看林城是什么样子,上次来匆匆忙忙的,什么都没看到。”
李东和耿桂兴也笑着应道:“行,这是第二次来林城了,还没有认真地逛过。上次来直接就奔梵净山去了,回去的时候也是匆匆忙忙,这回得好好看看。”
胡静在一旁兴奋地介绍起来:“我推荐你们去一下六广门那边,那里有家老字号的香酥鸭店,炸得酥酥脆脆的,撒上花椒面,又麻又香,可好吃了。还有南明河边上,风景也不错,可以走走看看。”
许中南听了,笑了起来,指着胡静说:“我这个学生,就是个小吃家。一说起吃的,眼睛都放光。”
周勤也是胡静的老师,闻言笑道:“女娃娃家的嘴,就是属羊的。属羊的嘴,走到哪里都惦记着吃。”
他这话一说完,大家都笑了起来。胡静脸微微红了一下,也跟着笑,倒也不恼。
笑了一阵,许中南又看向胡静,语气里带着几分关切:“静静,你那边没问题吧?”
胡静点着头,肯定地回道:“许老,我这边没有问题的。学校那边早就打好招呼了,论文也交了,这段时间没什么事,可以安心跟你们进山。”
许中南听了,却没有完全放下心来,脸上反而露出几分忧色。上一次的科考,差点让耿桂兴丢了性命,而且那一次连梵净山的三分之一都没有走完。
这一次,不知道又会遇到什么样的情况。梵净山那个地方,看着漂亮,实际上处处都是危险。深山老林,悬崖峭壁,毒蛇猛兽,哪一样都能要人命。
他沉吟了一下,语重心长地说:“静静啊,野外科考这种活动,本来就不适合你们女孩子参加的。尤其是梵净山那么危险的地方,深山老林的,走几天都见不到一个人影。要不,你还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吧?在山下接应我们,帮我们协调物资什么的,也是很重要的工作。”
“不行。”胡静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语气坚决得很,“许老,说什么我也要和大家一起进山的。虽然我的学识不如你们,经验也不如你们丰富,但我绝对不会给你们拖后腿的。我在邛水当了几年知青,山里什么情况没见过?我晓得怎么保护自己。”
路途在一旁听着,忍不住笑了。他之前也从许中南那里打听过胡静的背景,知道这姑娘不是一般人家的孩子,背景深得很。他笑呵呵地劝道:“许老,你就别担心了。胡老师虽然年轻,但是她可是在邛水当了几年知青的,对当地的风土人情比我们都要懂得多。山路怎么走,天气怎么看,山里人怎么打交道,她比我们这些坐办公室的强多了。我觉得她不能退出团队,留着有用。”
许中南当然知道胡静当过知青,有经验。但是他更知道另一层——如果胡静在山里有了什么意外,他是没办法向上面的人交待的。那个“上面的人”,可不是他能得罪得起的。
不过看眼前这情形,胡静态度坚决,想要劝退她,那是不可能的。许中南无奈,只能把求助的眼神看向了唐哲,那眼神里满是“你帮我说说话”的意思。
第864章 保证不添乱
唐哲看懂了许中南的眼神,也看懂了他心里的担忧。那眼神里藏着一位长辈对晚辈的牵挂,藏着胡静父亲托付给他时的郑重承诺。他想了想,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口说道:“许老,胡老师有丰富的山里生活经验,这点我信。
在邛水那边,女知青上山砍柴、下地干活,什么苦没吃过?我听她说过,有时候为了砍一担好柴,要翻两个山头,天不亮出门,天黑透了才能回来。
我觉得只要不是应对突发的自然灾害,比如山洪、滑坡什么的,一般情况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而且有我们在旁边照应着,应该出不了大事。”
唐哲心里还有一层没说——他知道胡静的脾气。这位在邛水河边插队多年的知青,骨子里有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儿,不让她去,到时候她肯定还得来缠着自己,软磨硬泡,直到答应为止。
与其那样,不如现在就在许中南这边求个情,顺水推舟答应了,还能落个通情达理的名声。更重要的是,他看得出来胡静是真的对这次考察感兴趣,那种渴望参与的眼神,让他想起了沈月看着自己时那种期待的目光。
许中南听唐哲也这么说,端着酒杯的手顿了一下,知道这事是拦不住了。他叹了口气,缓缓放下酒杯,摇了摇头,无奈地说:“好吧好吧,你们都说行,那就一起去。不过静静,到了山里,一定一定要多听唐哲的。他在山里长大,那些沟沟坎坎、林子里的门道,比我们都清楚。他说往东,你不能往西;他说停下,你不能乱走。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上次耿老师的事情,你也听说了。听见没有?”
胡静兴奋地点了点头,脸上笑开了花,眼睛里闪着明亮的光:“放心吧,许老师,我一定听你们的!保证不给你们添乱!我在邛水这些年,也跟老乡学过看天色、辨方向,说不定还能帮上忙呢。”她说着,转向唐哲,认真地说,“唐哲,谢谢你帮我说话,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布鲁斯在一旁看着,也笑着说:“胡,你放心,我也会保护你的。虽然我上次差点死掉,但我现在有经验了!我学会了看指南针,还学会了用哨子联络,唐教我的。”他用生硬的中文比划着,逗得大家又笑了起来。
包间里的气氛重新轻松而愉快,灯光下,几杯酒下肚,宾主尽欢。许中南又叮嘱了一些科考的注意事项,李默拿出笔记本认真地记录着。服务员进来添了几次茶水,又换了一回烟灰缸。
散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夜幕沉沉地压下来,街灯在早春的薄雾里晕开一圈圈黄晕。唐哲喝了不少酒,脸上微微发烫,脚步还算稳当,但摩托车是不能再骑了。
许中南站在饭店门口,看着街上来往的车辆,安排李默先把唐哲送回喷池那边。李默点点头,接过唐哲的摩托车钥匙,说回头给他骑回去。
摩托车发动的声音渐渐远去,夜风从车窗灌进来,带着早春特有的潮湿和凉意。唐哲靠在座椅上,看着街景从车窗外掠过——供销社已经关门了,但门口还亮着灯;电影院散场了,三三两两的人群走出来,有人推着自行车,有人裹紧棉袄快步走着。这个时间点的县城,有着一种宁静而温暖的生活气息。
推开家门,沈月不在的家里,冷冷清清的。唐哲站在门口愣了一下,才想起她这周在学校值班,要周六才能回来。他关上门,没有开灯,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让眼睛适应屋里的光线。月光从窗棂透进来,在地上铺开一片银白。
万籁俱寂的房间里,仿佛时间都凝固了似的,就连轻微的呼吸声也如同雷鸣般响亮刺耳。他迈着沉重的步伐缓缓走向书桌旁,动作轻柔地拿起水壶,小心翼翼地往杯子里倒入一杯冰凉清澈的白开水。然后端起杯子,慢慢地将水送入口中,感受着水流滑过喉咙时带来的丝丝凉意。
屋内的布置简约而素雅,但却显得格外干净利落、井井有条。目光所及之处,最引人注目的当属那张由他与沈月共同精心挑选而来的写字台。它稳稳当当地放置在屋子中央,宛如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桌面上覆盖着一块透明的玻璃板,下面则静静地躺着一张照片。
照片中的沈月身着一袭鲜艳夺目的红色的确良衬衫,双颊绯红如晚霞,头上还俏皮地扎着两根乌黑亮丽的长辫子;她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娇羞而又甜美的笑容,宛如春日里绽放的花朵般娇艳欲滴。
尽管他俩早已下过书子,定下婚约,成为众人眼中名正言顺的情侣以及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准夫妻,但至今为止,他们始终未能跨越那道无形的鸿沟。
即便是偶尔不经意间的手碰手接触,也足以让沈月面红耳赤、心如鹿撞许久许久,甚至会害羞得低下头去,根本不敢直视对方一眼。
每每回想起这些美好的瞬间,唐哲心中便不禁泛起一阵温暖的涟漪——在那个纯真质朴的年代里,人们对待爱情往往都是如此单纯且珍视无比。
他在椅子上坐下,目光落在窗外的夜空上。想着又要去梵净山了,虽然这次只是作为向导,但是却得到了许中南团队的完全尊重。
许老师遇事会征求他的意见,认真记录他说的每一处地形,连布鲁斯都把他当成了真正的伙伴。而且,对于梵净山,他也有着特别深厚的感情。
两世为人,不管生活过得是一地鸡毛还是鸡零狗碎,或是现在这样生活富足,吃喝不愁,在他的内心深处,梵净山永远是生他养他成长的地方。
那里的每一条山脊他都走过,每一片林子他都钻过,哪里的泉水最甜,哪里的野果最多,哪里的崖壁能采到药材,都刻在他的骨头里。
梵净山,我又要回来了。
第865章 山狗很记仇
能够让梵净山在世界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只是让他尽一点点绵帛之力,他完全能够做到。上一世,他看着这座山慢慢被人知晓,慢慢成为保护区,成为景区,成为世界自然遗产。这一世,能亲身参与到这个过程中,哪怕只是作为一个向导,也让他觉得欣慰。
而想着沈月,他现在是越来越期待和她早点结婚生子。等这次从山里回来,应该找人看个好日子,把婚事办了。然后大学还有三年半,三年之后,改革的春风将吹遍神州大地,那个时候的国家,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尽管内心无比清晰地知晓,三年半后即将降临怎样的景象:土地承包责任制将得到全方位推行,个体商户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深圳特区正呈现出一片如火如荼之势;电视机和录音机也逐渐踏入普通民众家庭之中。
然而,那些都已不再属于他前世所经历过的人生轨迹。此世今生,他命中注定要化身为一名勇敢无畏的弄潮儿,紧紧握住时代汹涌澎湃的浪潮,不仅要给予深爱的沈月更为美满幸福的生活,更要引领自己的家族迈向富足安康之路。
就这样一边憧憬着未来,一边思考着进山所需筹备的各类物品,不知不觉间倦意慢慢袭来。他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然后起身前往里屋整理床铺。
当终于躺下身子的时候,脑海中仍在琢磨着进山需要携带的必需品——充足的干粮、仔细检查过的绳索、锋利无比的砍刀以及必不可少的蛇药……思绪愈发纷乱,意识亦随之渐渐模糊,最终沉沉睡去。
他只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沙漠之中,浑身燥热难耐,口渴得厉害。昨晚喝酒过量导致宿醉未消,此刻脑袋昏沉、口干舌燥,连喉咙都像是冒起烟来一般难受至极!
窗外天色已然大亮,晨曦透过窗户洒落在屋内。一群活泼可爱的小麻雀正站在屋檐下欢快地歌唱,它们清脆悦耳的叫声此起彼伏,似乎在催促人们起床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他强忍着身体的不适,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披上一件外套后便径直走向屋外。
来到外屋,一眼望去便能瞧见那个曾经烧旺过无数次炉火的炉灶如今已悄然无声——煤炭早已燃尽,只剩下一堆黑漆漆的灰烬;而放在一旁的锑壶同样毫无生气,里面装着的水更是冰冷刺骨。他拿起水壶轻轻摇晃几下,发现其中还剩下大约半碗水。
顾不上其他,他迅速找来一只大碗,将壶中的凉水倒入碗内,然后端起碗仰头大口灌进嘴里。清凉甘甜的水如同一股清泉般滋润着他干涩的咽喉和肠胃,让原本有些迷糊的头脑瞬间变得清晰起来。
喝完水之后,他感觉精神好了很多,于是转身返回房间开始穿戴整齐,并顺手将凌乱不堪的床铺整理妥当。
考虑到明天还要前往神秘美丽的梵净山,再加上女友沈月此时仍在学校上课,所以他干脆放弃生火做饭这个念头。简单收拾完东西并上好门锁之后,他迈步出门朝着附近的商场走去。
当抵达目的地并寻找到申二狗时,对方恰好正在柜台后方认真细致地整理各类商品货物。一见到唐哲出现,申二狗立刻露出一副憨厚老实的笑容,热情地打招呼道:唐哥啊!您啥时候回来哒呀?
“昨天。”唐哲把摩托车钥匙递给他,“二狗,帮个忙,送我去林城饭店取车,我那红鸡公还在那边放着。”
申二狗二话不说,跟同事打了个招呼,骑上那辆红鸡公摩托车,载着唐哲穿过县城的大街小巷,去了林城饭店。取了车,唐哲又让他先回去,自己骑上车,去了林大一趟。
校园里很安静,梧桐树还没发芽,光秃秃的枝丫伸向天空。他把车停在女生宿舍楼下,让宿管阿姨帮忙叫一下沈月。等了没几分钟,沈月就小跑着下来了,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外套,脸上带着惊喜的笑容。
“哲哥,你怎么来了?”她跑到跟前,微微喘着气,脸颊因为跑动而泛着红。
唐哲把要去梵净山的事情和沈月说了一遍。沈月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许中南昨天派人来学校跟她打过招呼,说唐哲要当向导,可能要进山几天。只是她也知道了上一次去科考的时候,耿桂兴遇险的事情,心中还是有些后怕,听着唐哲说话,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
“不用担心的,现在才开春,不会有大暴雨泥石流之类的。”唐哲安慰道,伸手轻轻拂了拂她额前的碎发,“而且这个季节山里没什么毒蛇,都还在冬眠。”
沈月抬起头看着他,眼睛里带着担忧:“哲哥,这次你们要从清水江出进山吗?”
唐哲点了点头:“是的,上次已经差不多走到清水江的源头了,这次肯定是接着那里走下去。许老师说想考察那一带的地质构造,还要采集一些岩石样本。”
沈月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来。她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唐哲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上次那群山狗,虽然被打退了,但山里的事,谁也说不准。
唐哲安慰道:“放心吧,山中我为王,我一定会保护好自己的。再说了,这次李默他们也去,都带着装备,还有布鲁斯,他虽然上次吓着了,但经验也多了。”
沈月叹了口气,抬起头看着他,眼神里有一种复杂的情感。当初唐哲不愿意去科考队当向导,她还劝过,说这是为家乡做贡献的好事。
现在有了危险,自己再劝说他离开,显然是不现实的事情。她咬了咬嘴唇,轻声说:“哲哥,我听说山狗是很记仇的,这次你去梵净山,一定要注意那一群山狗。我听老人们说过,山狗要是记了仇,会一直跟着人的气味找。”
唐哲在她鼻子上轻轻刮了一下,笑着说:“放心吧,之前那群山狗损失惨重,被我们打死了好几只,剩下的也就十来头,掀不起什么风浪的。而且这回我们人多,它们不敢靠近。”
第866章 山里有猫子
再一次到了邛水之后,还是少不了当地主管部门的接待。县里来了个分管文化的副县长作陪,林业局和旅游局的人也来了几个,在县政府招待所摆了两桌,推杯换盏之间,说了无数客套话。
唐哲对这种场合向来不太适应,只是礼貌性地应付着,心里惦记的却是明天进山的事。
第二天一早,天色刚蒙蒙亮,一行人就起来了。用过简单的早餐后,两辆北京吉普从县城出发,沿着蜿蜒的盘山公路向西北方向驶去。
这次没有走去年去木王公社的老路,而是拐向了七里坝公社。这条路唐哲也走过几次,路况比去木王的那条还要差些,坑坑洼洼的,车子颠得厉害。
一个多小时后,车子停在了山脚下。再往前就没有公路了,只能靠两条腿。众人下了车,从后备箱里取出背包和器材,检查了一遍装备,便沿着一条蜿蜒的山路向山里进发。
走了大约两三公里,耳边便传来了潺潺的水声——清水江到了。
此时刚入春,山上融化的雪水还没完全汇入江中,清水江的水势并不大,比普通的溪流要宽阔一些,却也温顺得多。清澈的江水从山谷间蜿蜒流出,撞击在石头上发出哗哗的响声,溅起白色的水花。
两岸是茂密的树林,刚刚抽出嫩绿的新芽,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谁也无法想象,就是这么一条看起来温柔娴静的山谷溪流,去年夏天竟能掀起那样滔天的洪水,差一点就收走了耿桂兴的性命。
“许老,去年那一次,我们已经顺着这条江走过了,该采集的标本也采集得差不多了。”唐哲站在江边,看着潺潺的流水对许中南说道,“这一次,要么就先走大路去护国寺,再从那里进山,您老觉得怎么样?”
许中南推了推眼镜,眯着眼睛看了看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峰,点了点头:“行,你是向导,怎么走,我们都听你的。这山里你比我们熟。”
唐哲笑了笑,嘴上说只是建议,不过还是带着大家拐上了另一条路,沿着大路一直往护国寺方向走去。
这条路比沿江的那条好走些,是过去香客进山朝拜的老路,虽然年久失修,但路基还在。一路上古木参天,遮天蔽日的,偶尔有几缕阳光从枝叶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林子里很静,只有鸟叫声和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走了大约两个多时辰,前方的树木渐渐稀疏,一座破败的古寺出现在视野中。
护国寺到了。
这座始建于唐代的深山古刹,据说鼎盛时期曾有僧众数百,香火绵延百里。可历经千年风雨,几经战火摧残,如今只剩下一栋三柱五瓜的观音殿还算完整,其余的地方全是荒草丛生,残垣断壁掩没在荆棘之中。
殿前的石阶长满了青苔,两棵合抱粗的古柏依旧挺立,见证着这里的兴衰。
寺庙下方有一个小寨子,零零散散七八户人家,散落在森林之中。房屋都是木结构的吊脚楼,屋顶盖着树皮,炊烟袅袅地升起,给这深山老林添了几分人间烟火气。
寺庙外不远处就有一户人家,一个中年汉子正在院坝里劈柴。唐哲上前说明了来意,汉子很爽快地答应了,指了指灶房让他们自便。
山里人家,尤其是护国寺这里的农户,家里经常有香客上门借锅灶煮饭。在九十年代之前,这方圆几十里没有任何商店饭馆,进山的人都要自己带干粮,借了主家的锅灶热饭热菜,临走时留下几两米或者一点柴火钱,算是感谢。这是山里多年的规矩。
唐哲他们从背包里取出挂面、腊肉、干菜,借了汉子的铁锅和柴灶,煮了一大锅热腾腾的面条。奔波了半天,一碗热面下肚,浑身都暖和起来。吃过午饭,唐哲从兜里掏出两块钱,塞到汉子手里作为柴火钱。
汉子接过钱,眼睛都亮了。两块钱,在这深山老林里可不是小数目,能买好几斤盐巴,或者给孩子扯几尺布做件新衣裳。他满脸含笑地把钱揣进怀里,连声道谢。
见他们要收拾东西继续赶路,汉子忍不住开了口:“听你们刚才说,你们是搞科考的?”
唐哲点了点头,把背包的带子紧了紧。
“要从这里下河去?”汉子有些不相信地看着他。
唐哲还是点了点头,解释道:“从这里下河,顺着河道走到源头,再上到锯齿山,跟着山梁走就能到梵净山的主峰。”
汉子把唐哲往边上拉了拉,压低了声音,脸上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小伙子,刚才我也听你说了,你是八家堰的,也是我们本地人,我才和你说这个话。”
他顿了顿,回头看了看唐哲的那些同伴,又转回来:“最近山里有猫子。我们寨上那几个专门挖药的年轻小伙子,胆子那么大,都不敢进山太深了。你们现在进去,晚上估计都到不了山上,得在山里过夜吧?”
唐哲点头:“对,我们带得有帐篷,晚上就住在山里面。你刚才说山里有猫子?是什么意思?”
汉子叹了口气,用那种看不知天高地厚的后生的眼神打量着唐哲,摇了摇头:“你们这些年轻人啊,说了也不相信。梵净山是什么样的山?是座神山!那些大猫子,就是山神的守卫。你不会连大猫子都不晓得吧?就是书上说的老虎,那可是真真正正要吃人的家伙!”
唐哲心里微微一震,面上却保持着平静:“听说过,不过没有见过。”他并没有说谎,前世的时候,他也只是在动物园里见过,虽然听简科军说过麻黄岭上面有大猫子叫唤,但是他们过年的时候去,连个脚印都没有看到。
汉子从腰间摸出烟袋,掏出叶子烟来,用手掐成几段,放在手心里,把手凑到嘴边哈了几口气。这是山里人抽叶子烟的习惯,哈几口气能让干硬的烟叶变得柔软些。他慢悠悠地把烟叶卷成卷,塞进烟斗里,划了根火柴点上,吧嗒吧嗒抽了几口,又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这才继续说下去。
第867章 连块骨头都没找着
“半个多月前,我们寨上那个康老七进山打猫猫。”他眯着眼睛,像是在回忆,“我们山里人,有时候进山四五天不出来都正常,家里人也习惯了,不担心。可是那晚上,他进山的那天晚上,山里的猫子叫唤了一整夜,那声音,瘆人啊,我们寨上的人都没睡踏实。”
他又抽了几口烟,烟雾在眼前袅袅升起。
“过了好几天没见他回来,家里婆娘急得直哭。我们寨上的年轻人都进山去找,找了好几天,前天才找到一件带血的衣裳,被撕扯得破破烂烂的,扔在林子里。人?连块骨头都没找着。”
他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不忍的神情:“唉,造孽哦,留下孤儿寡母的。那康老七还不到三十岁呢,正是壮实的时候,去年才添了个儿子,这下好了,娃娃还没学会叫爹,爹就没了。”
唐哲听得心惊,追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他被山里的大猫子给吃了?”
汉子翻了个白眼,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悦:“哼,就找到件衣裳,哪个正常人会大冬天的把衣裳脱了嘛?还是血网网的,不是被吃了是啥?估计十有八九是被大猫子拖走吃干净了。所以我才叫你们小心点,最好不要在山里过夜,大意不得啊!”后面的话,他说得语重心长,还一直看着唐哲,好像他们这一次进山,就已经注定了结局一样。
唐哲沉默了片刻,又问:“叔,你们这里已经算是梵净山里边了,你见过大猫子没有?”
“见过一次。”汉子的眼神变得悠远起来,又抽了一口烟,微抬着头朝天吐了一口,“还是我很小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没有你大呢,才十四五岁。那年下大雪,山里找不到吃的了,那些狗日的大猫子胆子也大,就敢来寨上偷猪偷牛吃。”
“来寨上?”唐哲觉得不可思议。虽然护国寺这里的人家住得分散,但也是鸡犬相闻,不像唐家山那边是宗族式聚居地那么密集,可到底也是有人烟的地方。老虎敢直接进村?
“这很正常呀。”汉子看了他一眼,语气里带着几分“你这后生见识少”的味道,“大猫子也是有血有肉的,它们是山神的守卫,又不是真的山神,只闻香火就饱了。它们是要吃肉的,要活下去的。饿急了,哪里不敢去?”
他磕了磕烟斗,重新装了一锅烟。
“听我公他们那一代人说,那个时候他们也刚搬来这里没两代人,整个护国寺还不到四户人家,大白天的都有大猫子到寨上来吃人呢。那时候人多的是,不像现在这样到处是人,那山里才是真正的野物的天下。”
他顿了顿,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只是我看到的那一只大猫子,运气不好。当时正赶上抓丁,抓丁的人也在我们寨上,带着枪呢。遇上了,几枪就把它打死了。好家伙,真大啊!比一头猪还重,四个大汉抬着都费劲。”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的脸上没有害怕,反而带着几分回忆往事的神采,叹道:“唉,时间好混呀,一转眼都过去了四十多年咯。”
唐哲静静地听着。
“那獠牙,像我的指姆这么粗,这么长。”他伸出右手的食指比划了一下,“像我们这种手脚,它一口就咬断了。那康老七十有八九就是遇到了大猫子。要是山狗这些,腿骨和手骨它们完全吃不下去,多少要留一点骨头渣子。可这次连块骨头都没找着,只有大猫子能干得出来。”
唐哲听得入神,还想再问些什么,那边胡静已经在催了:“唐哲,我们该出发了!再不走天黑前赶不到预定的营地了!”
汉子拍了拍唐哲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小伙子,话我都跟你说了,听不听在你。反正我要是你,就白天进山转转,天黑前一定退出来。真要是在山里过夜,你们这些人,七八个呢,把火烧旺点,轮流守夜,千万别睡死了。”
唐哲郑重地点了点头:“谢谢叔,我们记住了。”
他转身要走,汉子又叫住他:“哎,你们要是真遇到大猫子,记住,别跑,你跑不过它。也别跟它对眼,那是挑衅。慢慢地往后退,退到树多的地方,实在不行就往树上爬。不过大猫子也会爬树,只能拖延时间。最好是几个人背靠背,手里拿着家伙,别让它从背后偷袭。”
唐哲把这些话一一记在心里,谢过汉子,转身就准备走。
男主人又把他叫住了:“对了,你们给了这么多钱,我再给你们一个东西吧。”说着,也不管唐哲答应不答应,他已经走到了倒巷屋里面。
不一会儿,他从屋里出来,手里多了一个斗笠,塞到唐哲的手中,说道:“小伙子,我们都是团转人,叔也不哄你,也不占你们的便宜,你把这个东西戴在头上,有用。”
唐哲拿在手里,满脸的疑惑,问道:“叔,这大晴天的,戴着个斗笠,别人不笑话我有神经病才怪呢。”
“哈哈哈,山里哪个笑话?是命要紧,还是被笑话要紧?”男主要说道,“我给你说吧,大猫子不管是咬人,还是咬其它的之前,它都会张着嘴巴比划一阵子,要是比它嘴巴小的,它就咬,要是它一口咬不下的,那它就不会咬。”
对于前世已经看过不知道多少遍动物世界的唐哲来说,这个人的话,他当然不相信,内心只是觉得他这一次出手比较阔绰,一下子给了两块钱,这家男主人只是觉得收多了,内心觉得愧疚,才拿了一个不值钱的斗笠来作为补偿。
但是唐哲也没有当面揭穿,反而表现出了一副不相信的表情:“叔,你说这个是不是真的哦?”
“我活了快六十年了,会哄你这个小娃娃?”
男主人继续说道:“以前的时候,山里大猫子多,经常下山吃人,我听那些老辈子讲过,一个人在田里栽秧,天上下着雨,他就带了个斗笠,山上的大猫子也一直不停地张嘴比划,但是斗笠比它的嘴大多了,它无从下口。”
“后来雨停了,那人把斗笠取了下来放在田埂上,又继续弯着腰去栽秧,那大猫子见他没有戴斗笠了,张着嘴一比划,它的嘴巴刚好可以咬住那个人的头,立马从山上冲下来,就把那个人吃掉了。”
第868章 鸽子花
唐哲很小的时候就听老人们讲过梵净山老虎的故事。那些年,公社的收购站每年都能收到几张虎皮,虽然六十年代以后,老虎已经很少下山了,但山里的虎啸声却从未断绝。
有时候跟着大人去山上的窝棚里看守苞谷,半夜三更的,远处森林里会传来阵阵虎啸,那声音低沉而悠远,在山谷间回荡,让人听了心里发毛。
说来也怪,只要有虎啸的夜晚,野猪就不敢来地里拱苞谷,仿佛那些凶猛的野物也惧怕山林之王的威严。
唐哲站在院坝边上,手里提着那户人家送的斗笠,还在回味着刚才那汉子说的话。胡静又在催了,他只好把斗笠往背上一挂,道了一声谢,转身跟上队伍。
从护国寺往下走,很快又到了清水江的河道边。江水依旧潺潺地流着,清澈见底。按原路走当然省事,但唐哲想了想,这段河道去年已经走过一遍,没必要再走第二次,便带着大家拐了个弯,横着插进森林,朝着更深的山里走去。
森林里几乎没有路。原始森林就是这样,到处是亮脚林,脚下是厚厚的落叶,踩上去软绵绵的,像踩在一层层厚厚的棉花上。
腐叶的气味混着泥土的腥味,在林间弥漫。偶尔有阳光从枝叶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林子很静,只有脚踩落叶的沙沙声和远处不知名的鸟叫声。
“唐哲,那老人家和你摆了些什么龙门阵哦?”胡静看着唐哲背上那个斗笠,想起他一直和那家的男主人聊天,便好奇地问道,“大晴天的,还送你一个斗笠。”
唐哲不想让大家担心,便笑了笑,随口答道:“也没有啥子,无非就是晴带雨伞,饱带饥粮的嘱咐而已。这不,送了我一个斗笠,就是怕天下雨,好用来遮一下。”说着他把斗笠取下来,递给胡静,“要不还是你带着吧?万一真下雨,你好用来遮一遮。”
胡静连连摆手,笑着躲开:“哈哈,我才不要呢。这么大的太阳,你说要下雨,怎么可能嘛。”
唐哲见他不收,只好又把斗笠背回背上,打趣道:“你在八家堰好几年是白待了哦?梵净山的天气和小娃娃的脸有啥子区别?说变就变了。刚才还是大太阳,转眼就能下起雨来,你又不是没见过。”
胡静撇了撇嘴,没再理他,专心看着脚下的路。一行人在森林里慢慢穿行着,偶尔要拨开挡路的藤蔓,偶尔要跨过横倒在地的枯木。
一路上,李默可忙坏了。他拿着捕虫网,东张西望,时不时蹲下来翻翻枯叶,时不时又凑到树干上仔细观察。短短小半天时间,他已经抓了好几只甲虫,还在枯树洞里找了几只肉嘟嘟的幼虫,小心翼翼地放到特制的容器里。
“哈哈,春天来了……”李默一边装虫子一边兴奋地说,“你们看,才这么一会儿,我已经抓了三四个品种的甲虫。这一只,应该是独角天牛的幼虫,不错不错,收获满满!”
上一次他们进山的时候,已经是秋末冬初,好多昆虫都冬眠了,再加上李默在唐哲家被蜜蜂蛰了一回,肿着一张脸进了山,完全不在状态,几乎没什么收获。这次可不一样了,开春了,虫子们都活跃起来,他早就憋着一股劲要大干一场。
陈东也没闲着。他走一路看一路,时不时停下来观察周围的植物。天快黑的时候,他突然停住了脚步,指着不远处的一片树林,声音都有些发抖:“许老,布鲁斯先生,你们看……”
众人顺着他的手指望去。那是一片生长在山坡上的树林,远远看上去,叶子有些像枇杷树,翠绿翠绿的。此时已经是正月底,马上进入农历二月,阳历也到了三月中旬,那些树上,翠绿的叶子中间,无数的花蕾含苞待放,在夕阳的余晖中泛着柔和的光。
“那一片,好像就是传说中的珙桐。”陈东激动地说。
许中南和布鲁斯立刻停下脚步。许中南扶了扶眼镜,眯着眼睛仔细看了好一会儿,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对,就是珙桐。没想到在这里还真碰到了。可惜我们来得太早了,要是再晚一些时候,等到四五月份,整树的花开起来,就像一群白色的鸽子围着它飞翔,那才叫好看呢。”
许中南以前见过珙桐开花,那景象他一辈子都忘不了。春日的山谷里,珙桐树舒展着青灰色的枝干,像一幅水墨画卷铺展在云雾间。
枝桠间垂落的白色苞片,是鸽子花最动人的模样——两片卵形的花瓣舒展如羽翼,边缘泛着淡淡的绿意,中间簇拥着紫褐色的花序,恰似白鸽小巧的头颅。山风拂过时,成百上千的“白鸽”便在枝头轻轻颤动,有的敛翅静立,有的半展羽翼,仿佛下一秒就要扑棱棱飞起,在林间划出一道温柔的弧线。阳光透过层叠的叶片,在白色苞片上洒下斑驳的光点,连空气里都浸着清浅的草木香。
那古老的“植物活化石”,用千万只“白鸽”的姿态,将春天的温柔与生机,悄悄藏进了深山的褶皱里。
布鲁斯没有见过珙桐开花,远远看去只觉得是一片普通的树林,倒也没有特别好奇。但陈东不一样,他是研究植物的,见到珍稀物种就跟李默见到新虫子一样兴奋。他背着包,迫不及待地就朝着那片珙桐林跑去。
许中南看着他的背影,笑着摇摇头:“这娃儿,就是这么急匆匆的,一点都沉不住气。”
唐哲也跟了上来,边走边说:“鸽子花可是稀有品种。虽然在我们梵净山算是常见的植物,但我也听说过,它是我们国家特有的珍稀植物,只分布在我国的西南部地区,国外是没有的。”
周勤点点头,接过话茬:“唐哲说得不错。珙桐开花的时候,就像一只只鸽子在飞翔,所以在我们国家,又叫它鸽子花。据现在的资料研究表明,除了我国西南地区之外,世界上还没有其他地方有发现。包括被称为万木之源的亚马逊原始森林,也没有它的影子。”
第869章 凭什么跟我争?
布鲁斯听到这里,不禁对唐哲竖起了大拇指:“哦,唐,你真是了不起!”他转过头对许中南说道,“许教授,他真的只是你们请来的向导吗?如果不是之前就和唐熟悉,我一定会把他当成专家的。”
许中南听了这话,心里很高兴。这唐哲也太会给他长脸了。他知道,这些外国人普遍认为中国人受教育水平低,骨子里是有些看不起的。
但唐哲不光之前救了布鲁斯的命,而且对梵净山这些动植物如数家珍,随口就能说出珙桐的分布情况和保护价值,这可不简单。
“布鲁斯先生,”许中南笑呵呵地说,“我们中国可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国家。尤其是近几十年以来,我们通过开展扫盲班,已经成功让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民都能够认字了。更何况像唐哲这种优秀青年,系统性地学习过知识,懂得这些不是很正常吗?”
布鲁斯连连点头,看向唐哲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敬佩。
这时陈东已经采集了标本回来,手里拿着几片叶子和一个花蕾,小心翼翼地包好,放进背包里。他的脸上还带着兴奋的红晕:“许老,这片珙桐林长势很好,有好几十棵,应该是自然繁衍的种群。等过两个月花开了,一定要再来看看。”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林子里更加幽暗了。脚下是厚厚的落叶,踩上去沙沙作响。远处传来几声不知名的鸟叫,在山谷间回荡。
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走到了清水江的源头。他们也不知不觉的离锯齿山越来越近。
不远处的泉眼,像是一台永动机一样,把泉水从地底喷涌出来,哗啦啦地流响,一直向着邛江流去,一路上数不清的山泉汇聚在一起,形成了清水江、邛江、乌江、长江……
唐哲缓缓地抬起头来,目光投向远方。在朦胧的暮色之中,锯齿山的轮廓宛如一幅神秘而模糊的画卷展现在眼前。只见那山峰蜿蜒曲折、绵延不绝,峰巅高低错落有致,远远望去恰似一列锋利的锯齿状物体横亘天际,故而此山得名“锯齿山”。
整座山势险峻异常,悬崖峭壁林立其间;山上茂密的森林郁郁葱葱一片,在即将西沉的夕阳映照之下闪烁出一层暗淡的墨绿色光芒。
此时此刻,唐哲不禁回想起那个汉子曾经对自己讲过的话语:“这山中可是藏有凶猛无比的老虎啊!就在半个月之前,还有一个人不幸被它们给吃掉啦……”想到这里,唐哲的心头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原来那位遇难者名叫康老七,年纪尚不满三十岁,但却抛下了可怜的妻儿老小独自离去。眼看着天色愈发昏暗无光,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唐哲继续朝着山顶攀登而上。随着高度不断升高,周围环境发生明显变化。
原本高大挺拔的乔木逐渐稀少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片片矮小丛生的灌木林和几棵傲然挺立如钢铁般坚硬的铁杉树。再往远处眺望,可以看到重重叠叠的山峦此起彼伏,其中分布最为广泛的当属那些生长繁茂的辽节竹了。
一旦进了竹林,很难找到一片空地安顿下来,此时西边的太阳像一颗蛋黄一般横在远处的山梁上,再过半个多小时,天就黑了。
“许老,前面有一片平地,要不今天晚上我们就在那里扎营吧?”再往上走,山风也越来越大,初春的梵净山,昼夜温差接近十四五度,正午的时候正对着太阳也许要穿短袖,但是到了晚上,气温有可能降到零度以下。
许中南转头看了看快落山的太阳,点头说道:“行,你是向导,我们都听你的。”
那片平地离他们并不远,几棵铁杉生长在上面,还有一些六股筋、杨蜜枝这样的灌木丛。
由于是片铁杉林,灌木也只有那么几丛,唐哲拿出沙刀,倒也没有费多少时间,便把它们清理开了。
他看了看身边的队友们,大家都在忙着整理装备,胡静正在找平整的地方搭帐篷,李默还在摆弄他的虫子,陈东在记笔记,许中南和布鲁斯在讨论明天的路线,周勤在查看地形。
没有人知道山里有老虎的事。
唐哲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说了又能怎样呢?大家已经走到这里了,不可能因为一句话就掉头回去。无非是多些担心,晚上睡不安稳罢了。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去了,天边还剩最后一抹橘红色的余晖。林子里暗了下来,雾气开始在山谷间弥漫。
“大家动作快点!”唐哲招呼道,“天快黑了,把帐篷搭好,生上火,晚上轮流守夜!”
胡静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有些疑惑,但也没问什么,继续忙手里的活。
不多时,几顶帐篷搭好了,火也生了起来。橘红色的火苗跳动着,驱散了周围的黑暗和寒意。大家围坐在火堆旁,吃着干粮,喝着热水,聊着今天的收获。
李默还在炫耀他抓的那些甲虫,陈东在讲珙桐的分布和保护价值,许中南和布鲁斯在用英语讨论着什么,时不时传来几声笑声。
唐哲坐在火堆边,一边啃着干粮,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森林的夜很静,只有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和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声鸟叫。
他把枪抱在怀里,心里觉得踏实了许多。
夜渐深,大家陆续钻进帐篷休息。唐哲主动要求守第一班火,李默说道:“唐哲,要不我和你守上半夜吧?”
唐哲还没有回答,便听耿桂兴说道:“你快去睡,我和他守上半夜。”
胡静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他们的身后,说道:“都不要争了,女士优先,论守夜,我也是在八家堰插过队当过知青的,当年还守过苞谷地,用铁炮轰过野猪,你们两个城巴佬凭什么跟我争?”
说完,她也不等李默和耿桂兴回答,便把他们推进了帐篷里面。
第870章 春天到了
就在胡静转过身朝着唐哲走过去的时候,耿桂兴和李默还从帐篷里把头探出来,挤眉弄眼地嘿嘿坏笑着。那两张脸上写满了意味深长的暧昧,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好戏。
胡静走出去几步,猛地一个转身,伸出手指点了点他们俩。两人对视一眼,笑得更欢了,却也不敢再闹,缩回帐篷里,只是那压抑的笑声还能透过帐篷布传出来。
“咳!那两个家伙,没个正形,一点都不像搞科研的。”胡静走到唐哲的身边,往火堆里添加了两根木柴,没话找话地先开了口。她的声音有些生硬,显然还没从刚才的尴尬中缓过来。
唐哲摆弄着手里的枪,拿着一块布小心地擦拭着,连头也没有抬,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
火堆里的木柴噼啪作响,火星子溅起来,在夜色中划出短暂的弧线。胡静突然觉得有些尴尬,苦涩地笑了笑,也找不到其它话题,便坐在唐哲的对面,双手托着下巴,借着火光看着他。
火光在唐哲脸上跳跃,映出他专注的侧脸轮廓。他擦枪的动作很慢,很仔细,仿佛那枪是什么稀世珍宝。胡静看着看着,竟有些出神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火堆里的木头已经烧完,只剩下红彤彤的木炭,散发着炽热的光芒。唐哲这才把枪放下,抬起头来,正好对上胡静出神的眼睛。他也不说什么,只是自己又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木头。
新柴添进火堆,火苗一下子蹿得老高,也升起了许多烟雾。胡静被烟一呛,这才回过神来,又咳了一声,借以缓解刚才失态的尴尬:“唉,在想一些事情,都忘记添火了。”
唐哲也不问她到底在想什么。其实胡静的心思,他怎么会不知道呢?只是从他托周淑芬去沈家说媒开始,他的心就完全被沈月占据了。那个扎着两条辫子,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姑娘,已经在他心里生了根。这辈子,他是不可能做出对不起沈月的事情的。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坐着,谁也不说话。火苗噼噼啪啪地响着,远处森林里,不时传来几声像老人咳嗽一样的声音。那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回荡在山谷间,听得人心里发毛。
胡静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四周看了看。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只有影影绰绰的树影在夜风中摇晃。她不敢一个人坐在唐哲对面了,起身跑到他身边来,挨着他坐下,还把手紧紧地抱着唐哲的手臂。
“唐哲,那是什么声音?我怕。”胡静的声音有些发颤。
唐哲动了动手臂,想抽出来,却没有甩开。他只好由着她,轻声解释道:“那是公山羊子的叫声,也就是你们书上叫的麂子。”
其实不用唐哲解释,胡静作为一个在八家堰当了三年多知青的人来说,也完全知道。
“春天到了,万物复苏,就连空气中都充满了荷尔蒙的味道……”唐哲学着前世动物世界里播音员的口吻说了起来。
胡静拍了他一下:“你在说些什么哦。”
唐哲笑道:“没、没什么。”
胡静“哦”了一声,稍稍安心了些,但还是没有松开手。她想起什么,又问道:“我记得以前在八家堰的时候,申太婆说过,要是听到公山羊叫,是很不好的事情。哪个方向叫,哪个方向就会死人。是不是真的啊?”
唐哲知道胡静是为了找话题,便淡淡地回道:“你是老师,你相信这种话吗?”
胡静又被噎了一下,心里暗暗骂这个死木头,真的是要把话聊得这么死吗?她不甘心地说:“我也不晓得。不过,有许多东西是科学解释不通的嘛。就连爱因斯坦都说过,科学的尽头是玄学。”
唐哲笑了笑,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还是你们文化人会说。解释得通的,就叫科学;连科学都解释不通的,也不叫迷信了,而叫玄学。反正都是‘学’,怎么说都有理。”
胡静被他这话逗笑了,心里的紧张消散了些。她正要说什么,突然——
不远处,树林里传来一阵沙沙的响声,像是有什么东西踩在厚厚的枯叶上,缓缓移动。那声音很轻,但在寂静的夜里却格外清晰。
唐哲猛地警觉起来,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他迅速从身旁拿起枪,另一只手从包里摸出手电筒,动作快得像条件反射。
胡静也听到了那声音。她虽然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但唐哲的紧张感染了她。她知道,梵净山里什么猛兽都有——野猪、黑熊,还有那老乡说的老虎。
她连忙放开唐哲的手,从地上捡了一根木棒紧紧握在手里。那木棒是她刚才随手捡的,有手臂粗细,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多少给了她一点安全感。
“唐哲,你听到了什么?”她压低声音问道,声音明显在发抖。
唐哲没有回答,只是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边,示意她噤声。他的手电筒还没有打开,只是紧紧握在手里,枪口微微抬起,对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沙沙声还在继续,越来越近。那声音不紧不慢,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黑暗中缓缓行走,偶尔踩断一根枯枝,发出清脆的咔嚓声。
唐哲屏住呼吸,侧耳倾听。他在山里长大,对野物的动静多少有些了解。这脚步声不像是野猪——野猪走路没有那么轻,难道是……
他想起了护国寺那家男主人说的话,康老七进山打猎,半个多月了,连个影子都没有看到,全队的人上山找了好几天,就只找到一件带血的衣裳。
不会运气真的这么差,遇到了大猫子吧?
他心里闪过一个念头,手心微微出汗,不自主地往前走了一步,把胡静挡在了自己的身后。
胡静紧张得连呼吸都忘了,眼睛死死盯着黑暗中的树林。可是什么也看不见,只有影影绰绰的树影和那越来越近的沙沙声。
但是唐哲的这个举动,却让胡静感觉到心里很踏实,要是换做别人,早就已经逃跑了,但是唐哲却本能地挡在了她的前面,就算有危险,他也会保护着她。
她虽然紧张到了极点,但心里却乐开了花。
第871章 他还活着
此时夜已深,在听到那沙沙声之前,唐哲特意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山里的夜格外漫长,火堆的光亮只能照亮周围几米的范围,再远处就是浓得化不开的黑暗。
帐篷里传来均匀的呼吸声,伴随着偶尔的一两声咳嗽。虽然是在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里,但这些科考队员们显然已经习惯了野外的生活,白天翻山越岭的疲惫让他们很快进入梦乡。
只有唐哲和胡静还守在火堆边,一个擦枪,一个发呆。
沙沙声在离他们十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
四周突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那种寂静不是普通的安静,而是连虫鸣都停止了,仿佛整个森林都屏住了呼吸。只有火堆里的木柴偶尔噼啪作响,在这诡异的寂静中显得格外刺耳。
唐哲的手慢慢抬起,手电筒对准声音传来的方向。他握着手电筒的手指微微收紧,手心里渗出一层薄汗。他知道,这个时候打开手电筒很危险——万一是猛兽,强光可能会激怒它,引发攻击。但他更想知道,黑暗中到底是什么东西在窥视着他们。
他深吸一口气,压低声音对身边的胡静说:“准备好,我要开灯了。”
胡静握紧手里的木棒,用力点了点头,牙齿紧紧咬着下唇,眼睛瞪得大大的,死死盯着前方的黑暗。她的心跳得厉害,砰砰砰的,仿佛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唐哲的手指扣上手电筒的开关,轻轻一按——
一束强光划破黑暗,直直射向树林深处。
光柱所到之处,枯树、藤蔓、蕨类植物一一显现。那些在黑暗中隐藏的一切,在手电光下无所遁形。最后,光柱定格在一个黄色的影子上。
那影子蜷缩在一棵粗大的铁杉树下,一动不动。
“那是什么?”胡静眼尖,一下子就看出了不对劲。那不是野猪,也不是黑熊,更不是他们预想中的任何野兽。那影子的轮廓,分明是……
唐哲也看出来了。并不是什么野物,而是一个人,一个浑身上下血淋淋的人,趴在地上,上半身赤裸,在冰冷的地面上蜷缩成一团。
“好像是个人。”唐哲说了一句,来不及多想,打着手电筒,提着枪就往那个方向冲去。
“你等一哈我呀!”胡静只是稍一愣神的功夫,唐哲就已经跑出去了好几米。她看了看黑漆漆的四周,又看向唐哲刚才电筒光照射的方向,那里没有了光,同样是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可是她的眼前却还是浮现出刚才那一幕——一个上半身赤裸、身上血淋淋的人趴在树下。那画面在她脑子里挥之不去,越想越觉得恐怖。
胡静咬了咬牙,握紧木棒,鼓起勇气朝唐哲的方向追了过去。
其实也就十来米的距离,不过是从他们搭帐篷的空地边沿到那棵铁杉树。但在胡静的感觉里,这十来米仿佛走了很久很久。
脚下是厚厚的落叶,踩上去软绵绵的,时不时有枯枝被她踩断,发出咔嚓的脆响,吓得她心惊肉跳。
等她赶到的时候,唐哲已经走到了那个人身边。手电筒的光照在那人身上,胡静这才看清了那人的惨状——他趴在地上,手指还深深地抠进泥土里,显然是在拼命挣扎着想要往前爬。
他的背上、手臂上、腿上,全是咬痕,有的地方已经化脓,泛着可怖的黄白色;咬得不那么深的地方,伤口开始结痂,但也是触目惊心。那些咬痕大小不一,有的像是尖牙留下的,有的像是利爪撕扯的,密密麻麻布满全身,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
唐哲见那人还有气息,连忙把枪放在地上,蹲下身去,小心地把他翻过身来。那人脸上更是惨不忍睹——满脸的伤口混着泥土和已经干涸的血迹,完全看不清本来的面目。他的脸色苍白得像纸,嘴唇干裂起皮,眼窝深陷,一看就是很长时间没有进食进水了。
“他还活着。”唐哲对着刚赶过来的胡静说了一声,声音里带着一丝庆幸,“帮忙把枪给我拿过来,我把他抱到火堆那里去。”
胡静“哦”了一声,从地上捡起唐哲放下的枪,背在自己肩上。唐哲则弯腰把那个人小心地抱了起来。也许是不小心碰到了他身上的伤口,那人发出一声微弱的呻吟,声音轻得像蚊子叫,眼皮动了动,似乎想睁开眼看看是谁,却终究没有睁开。
胡静跟在他身后,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回头看看身后的黑暗。总感觉那黑暗里有什么东西在盯着他们。
很快走到了火堆旁,唐哲小心地把那人放在火堆边的地上。火光映在那人身上,他身上的伤口显得更加触目惊心。
“胡老师,去给他找点东西来垫一下。”唐哲吩咐道。
胡静应了一声,转身去帐篷那边找东西,一边走一边忍不住问道:“他是哪个呀?怎么半夜三更的,在这深山老林里,会遇到一个受伤的人?”
看着地上这个奄奄一息的人,心里涌起无数个疑问——他是谁?从哪里来?怎么受的伤?那些咬痕,是什么东西留下的?
帐篷那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年纪稍大的许中南觉浅,已经被外面的动静惊醒了。他披着衣服钻出帐篷,一眼就看到火堆边躺着一个血淋淋的人,顿时大吃一惊,连忙走过来问道:“小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唐哲摇摇头,面色凝重:“许老,我也不知道。刚才听到外面有动静,以为是野物,用电筒一照,就发现这个人趴在树下。”
许中南蹲下身,仔细看了看那人身上的伤口,脸色越来越难看。他伸手探了探那人的额头,又摸了摸他的脉搏,沉声道:“人还活着,但伤得很重。这些咬痕……像是野兽留下的。”
其实从看到这个人的第一眼开始,唐哲心里就有了答案,那家的男主人说过,半个多月前,他们寨上一个叫康老七的人进山打猎,再也没有出来过,全大队的人找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大多数人都以为他已经被老虎给吃掉了。
第872章 还有一群狼
外面的吵闹声虽然不是很大,却也把帐篷里睡觉的其他人给吵醒了。这也是人类的本能,虽然科考队员们已经习惯了野外露营,但野外毕竟不是家里,哪怕睡得再沉,只要有一些风吹草动,就会本能地惊醒。
最先醒来的是周勤和露途。周勤是队里年纪仅次于许中南的老队员,经验丰富,睡觉也浅,一听到外面有说话声就睁开了眼睛
路途很少在野外生活,好不容易睡着,又听到外面有声音,也立刻醒了过来 。两人披上衣服钻出帐篷,看到火堆边还有一个血淋淋的人躺在地上,顿时吃了一惊,连忙走过来询问情况。
接着是陈东和耿桂兴。陈东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外面有人说话,还以为是做梦。耿桂兴踢了他一脚:“醒醒,外面出事了。”两人揉着眼睛钻出帐篷,看到那人的惨状,顿时睡意全无。
最后连睡得最沉的布鲁斯也被吵醒了。这个老外白天爬山最累,晚上睡得跟死猪一样,呼噜打得震天响。
“怎么回事?”周勤问道。
“这个人呀,受伤得这么严重,还活着吗?”路途捂着嘴,看着那人身上的伤口,眼睛里满是惊恐。
“这么冷的天,连件衣服都没有穿,”李默说完,便往帐篷里赶去,“我去把我的睡袋拿来给他。”
胡静也拿着一件军大衣从帐篷里走出来,手里还拿着一个水壶。她蹲下身,小心地给那人灌了几口水。水顺着那人的嘴角流下来,流进干裂的嘴唇里。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过来,艰难地睁开眼看了一眼,发现是几个人围着他,眼神里闪过一丝惊恐,随即又昏了过去。
“唐哲,他又昏迷过去了,现在怎么办?”胡静不知所措地看着唐哲,想从他那里得到答案。
这个时候李默已经把他的睡袋拿过来了。唐哲接过睡袋,小心地铺在地上,然后把那人抱起来放在睡袋上面,再给他身上盖上一件军大衣。做完这些,他才仔细查看起那个人的伤痕来。
不仔细看不知道,仔细看时,在场的人都吓了一大跳。
这个人全身上下,至少一百来处咬伤,密密麻麻,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两个手指头都被咬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指根,伤口处已经结痂,但依然能看出当初被咬断时的惨状。
大腿上、腰上以及背上都被咬掉了几块肉,留下深深的凹陷,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化脓,泛着可怖的黄白色。
那些咬痕大小不一,有的深可见骨,有的只是皮外伤,但密密麻麻布满全身,让人看了头皮发麻。
胡静都不忍心看下去,别过脸去,吸了吸鼻子,问道:“唐哲,是什么动物咬的呀?把他咬得这么严重。”
唐哲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俯下身,用手电筒照着那些咬痕,一处一处仔细看过去。他的眉头时而皱起,时而舒展,仿佛在辨认着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直起身来,脸上的表情放松了不少。
“看这咬痕,应该是山狗或是毛狗咬伤的。”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周围的人都是一脸疑惑。山狗?毛狗?这都是什么动物?
唐哲见他们不明白,又解释道:“山狗就是狼,毛狗就是豺,是我们这边的土话。”
等他把话说完,几个人脸上都露出了惊骇的表情。耿桂兴立刻问道:“唐哲,你是说,梵净山里还有狼群?”
唐哲轻轻地点了点头,叹了口气:“是的。梵净山里有一群狼,因为那匹头狼半边脸都是白的,我叫它们半边脸狼群。我和它们打过几次交道,那群狼很狡猾。不过在太子石那边,我也重创了它们,让它们损失不小。现在估计的话,应该只有十来只了。”
周勤推了推眼镜,沉吟道:“十来只狼,完全可以围攻一只成年的大狗熊了。他一个人要是面对着狼群,能逃出来,已经是万幸。”
许中南也说道:“是呀,狼群狩猎都是有章法的,每一次的狩猎,都像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战役。这个人伤成了这个样子,能够逃出来,的确是奇迹。”
唐哲却摇了摇头,指着那人手臂上的一处咬痕说:“这些牙印,如果不是成年狼群攻击他的话,那就应该是受到了另外一群动物攻击。”
“你是说,还有一群狼?”陈东和李默几乎同时惊出了声音。他们现在处在深山里面,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唯一能依仗的,就只有唐哲手中那支枪。如果山里真的有狼群,而且还是两群,那他们的处境可就危险了。
唐哲打着手电筒,指着那人手臂上一处被撕掉皮肤的地方:“你们看这个牙印,比狼的牙印要小一些,间距也更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那群毛狗咬伤的。”
“毛狗?”几个人又是一脸疑惑。
“就是豺!”唐哲再一次解释道,“豺的体型比狼小,但更凶猛,成群结队的时候,连老虎都要避让三分。”
他顿了顿,又继续说道:“那群狼的活动范围,基本上是从麻黄岭一直到辰水,最远应该是到达了凤凰山那边。加上它们去年损失了一大半的有生力量,现在的活动范围还要小一些,应该不会到这一带来。”
“但是,”他话锋一转,“去年上半年的时候,我在清水江,也就是我们脚下的这条河边上,碰到了一群毛狗,大概有三十来只。它们的个头虽然不如狼大,但是发起攻击的时候,也是一窝蜂拥而上,凶猛得很。从这个人的伤口来看,的确也符合中小型猛兽的牙印。”
布鲁斯在一旁听得入了神,等唐哲说完,他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唐,你真了不起!仅凭着伤口,就能判断出是什么动物咬伤的,太让人惊叹了。我在野外工作这么多年,也没见过你这样厉害的向导。”
唐哲苦笑一声,摆了摆手:“我也只是猜测,不一定准。因为清水江的这群毛狗,我也和它们打过交道,知道它们的习性。”
第873章 康老七
胡静听得呆了,愣愣地看着唐哲,眼睛里满是不可思议。这个男人坐在火堆边,火光映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明明只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却仿佛藏着说不完的故事。
她忍不住小声问道:“唐哲,你怎么和梵净山的什么动物都打过交道呀?又是狼又是豺的,你到底还有多少事情是我们不知道的?”
唐哲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笑了笑,那笑容在火光中显得有些神秘。他低下头,继续查看那个伤者的情况,仿佛刚才的话只是过眼云烟。
许中南这时开口问道:“你是这里的人,认识他吗?”
唐哲看着那个已经完全分辨不出本来面目的脸,摇了摇头。那张脸上满是伤口、泥土和已经干涸的血迹,眼睛紧闭,嘴唇干裂,就算是他的亲人站在面前,恐怕也认不出来。
“我家离护国寺还有一段路,对他们这个寨子上的人并不认识。不过,”他顿了顿,“我应该猜到了他是哪个。”
他的话说完,几个人又同时都看向了他,眼睛里满是好奇和期待。连布鲁斯都凑了过来,虽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从众人的表情也能看出,唐哲要说的事情一定很重要。
唐哲只好把下午在护国寺借锅做饭吃时,那家男主人的话简单说了一遍。他说到那个叫康老七的猎人半个多月前进山打猎,再也没有回来,寨上的人找了好几天,只找到一件带血的衣裳,连块骨头都没找到。
说到那个男主人劝他们不要在山里过夜,说有猫子——老虎——会吃人。说到那个男主人讲起自己小时候亲眼见到老虎进村,被抓住的人几枪打死的往事。
一群人像听龙门阵一样把唐哲围在中间,连呼吸都屏住了。火堆里的木柴噼啪作响,火星子溅起来,在夜色中划出短暂的弧线,映在每个人脸上,明明灭灭的。
远处的森林里,偶尔传来几声不知名的鸟叫,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诡异。山风吹过,树梢沙沙作响,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黑暗中窥视着他们。
等唐哲说完了,胡静恍然大悟,一拍大腿:“哦,照你这么说的话,这个人应该就是康老七了?”
“很有可能。”唐哲点了点头,目光又落在那个昏迷的人身上。
陈东却提出了疑问:“那个人不是说,康老七半个多月前进山就已经失踪了吗?你们看这个人身上的伤口,虽然有些时间了,但也远远达不到半个月那么久。
有些地方还在化脓,有些地方刚刚结痂,最多也就是三四天前受的伤。什么人能够半个月不吃不喝,还受了这么重的伤能活下来的?”
他的话说完,几个人都觉得说得很有道理,便又看向了唐哲。周勤点点头:“陈东说得对,从伤口愈合的情况来看,确实不像是半个月前的伤。”
胡静也附和道:“我觉得陈老师说得很有道理。康老七毕竟已经失踪半个多月了,在山里就算不冷死,饿也饿死了。这个人身上的伤口,看起来最多也就几天时间,不可能是半个月前的。”
唐哲退到一旁,坐回那根当作凳子的树干上,不紧不慢地说:“胡老师,你对梵净山也只是一知半解而已。”他的语气很平静,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像我们本地人,哪怕什么东西都不带,进到山里面,不要说十天半个月,就是三年五载,也不可能饿死。”
他看着众人疑惑的眼神,继续解释道:“梵净山里除了动物,还有数不尽的植物。可以食用的就有上百种——野果、野菜、块茎、嫩芽,到处都是。这个季节,蕨菜刚刚冒头,折耳根正嫩,还有野葱、野蒜、野百合,只要认得,到处都是吃的。同时又到处都是山泉,渴了随时能找到水喝。只要有最基本的生存知识,在这山里活下去并不难。”
他顿了顿,目光变得有些悠远,仿佛在回忆什么:“我小时候跟着爷爷进山采药,一待就是十天半个月,带的那点干粮两天就吃完了,后面全靠山里找吃的。野菜煮汤,野果充饥,运气好还能掏到几窝野蜂蜜。山里人,哪个没有这点本事?”
他指了指地上那个人:“他既然敢一个人进山打猎,那肯定是老手。身上的伤虽然重,但只要不是致命伤,找个地方躲起来,找得到吃的喝的,熬个十天半个月不是不可能。至于伤口愈合得快慢,那得看他自己的体质。有的人伤口好得快,有的人好得慢,这个说不准。”
他又说:“只是,我也不敢十分确定这个人是不是康老七。说不定是别个寨子上的采药人,或者是猎人,谁也说不准。要等他醒过来,问问才知道。”
唐哲的话才说完,那个人又呻吟了一声。那声音很轻,轻得像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但在寂静的夜里却格外清晰,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几个人立刻又围了过去。
胡静蹲在最前面,紧张地盯着那人的脸。李默挤在她旁边,手里还拿着手电筒,光柱照着那人的脸。陈东和耿桂兴站在后面,踮着脚往里看。周勤和路途也凑了过来。连布鲁斯都挤了进来,嘴里嘟囔着不知道在说什么。
那人的眼皮动了动,像是想睁开又睁不开。嘴唇微微张开,发出几个含糊不清的音节。唐哲俯下身,把耳朵凑近他的嘴边,隐约听到几个字:“……水……水……”
“他要喝水。”唐哲抬起头说。
胡静连忙把手里的水壶递过去。唐哲接过来,小心地托起那人的头,把水壶嘴凑到他唇边。水一点点流进他干裂的嘴唇,那人的喉咙动了动,艰难地咽了下去。
喝了水,那人的呼吸似乎平稳了一些。他再次睁开眼睛,这次睁得比上次大一些。浑浊的眼珠转了转,看到围着他的一圈人,眼神里闪过一丝茫然和惊恐。
“你莫怕,”唐哲用本地话轻声说,“我们是进山搞科考的,不是坏人。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寨子的?”
那人的嘴唇动了动,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声音,像是很久没有说过话了。他努力了好一会儿,才吐出几个字:“康……康家寨……康……老七……”
这几个字虽然含糊,但在场的人都听清楚了。
康老七。
第874章 毛狗群
火堆里的木柴噼啪作响,火星子溅起来,在夜色中划出短暂的弧线,又很快熄灭。康老七躺在睡袋上,身上盖着军大衣,脸色苍白得像纸。喝了水之后,他的呼吸平稳了些,眼皮也不再那么频繁地跳动。
几个人围坐在火堆边,谁也不说话,都在等着他再次醒来。远处的森林里,偶尔传来几声不知名的鸟叫,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山风吹过,树梢沙沙作响,火光在每个人脸上明明灭灭地跳跃着。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康老七又呻吟了一声。这次他的眼睛睁开了,虽然还是有些浑浊,但比之前清醒了不少。他的眼珠转了转,看到围着他的这一圈人,眼神里闪过一丝茫然,随即又变成了警惕。
“你莫怕,”唐哲用本地话轻声说,声音温和得像在哄小孩,“我们是进山搞科考的,不是坏人。你叫康老七?是康家寨的人?”
康老七的喉咙动了动,艰难地点了点头。他的嘴唇干裂得厉害,一动就渗出血来。胡静连忙又给他喂了几口水,他喝下去,喉咙里发出嘶哑的声音,像是很久没有说过话了。
“好些了吗?”唐哲问。
康老七又点了点头,这次他的眼神清醒了些,嘴唇哆嗦着,像是想说什么。唐哲俯下身,把耳朵凑近他的嘴边。
“谢谢……你们……”康老七的声音像破锣一样,沙哑得几乎听不清,“我以为……我要死……在这山里了……”
“你莫说话,省点力气。”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
康老七却摇了摇头,眼睛里有泪水在打转。他艰难地抬起手,指了指自己身上的伤,嘴唇哆嗦了好一会儿,才断断续续地说:“你们……想知道……我咋个……成了这个样子……是不是?”
几个人对视一眼,都点了点头。
康老七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在积蓄力量。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睁开眼睛,用那种沙哑得几乎听不清的声音,开始讲述他这半个月的经历。
“我叫康老七,康家寨的人,今年二十……二十八岁。”他的声音很慢,每说几个字就要停下来喘口气,“我从小……就跟着我爹进山打猎,这梵净山……我闭着眼睛都能走。我爹说,我是他见过……最有本事的猎人。”
他顿了顿,眼神变得有些悠远,仿佛在回忆什么。
“半个月前,我跟婆娘吵了一架。她说我没出息,打了几年猎,也没攒下几个钱。我一气之下,就背着枪进了山。我想着,这次一定要打个大家伙回去,让她们看看我康老七的本事。”
他苦笑了一下,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进山那天,天还好好的。我走了一上午,翻了两道梁子,连根野物的毛都没看到。我心里头烦,走路也不看脚下,结果一脚踩空,从一个小崖子上摔了下去。”
他抬起左手,那手上包着一块破布,已经被血浸透又干了,硬邦邦的像块树皮。“手上划了这么大一条口子,血流得到处都是。我把衣服撕了一块包上,想着歇一哈儿就回去。可是……”
他叹了口气,眼神里闪过一丝懊悔。
“可是我这个人,脾气犟。想着空着手回去,婆娘又要念叨,脸上挂不住。我就没回去,继续往山里走。走了两天,翻过了锯齿山,到了山的另一面。”
“另一面?”唐哲眉头一皱,“你是说,你翻过了锯齿山?”
康老七点了点头:“那边我没去过几次,听说有娃娃鱼。我想着,打不到野物,抓几条娃娃鱼回去,也能卖几个钱。可是……”
他又叹了口气,那口气里满是无奈。
“可是冬天娃娃鱼也不好找。它们在洞里猫冬,不出来。我在那边转悠了五六天,才在一条小溪的石头缝里抓到两条。也就两斤多重一条,不算大,但也值几个钱。”
他顿了顿,眼神里闪过一丝恐惧。
抓到娃娃鱼那天,我的心情格外愉悦,心中暗自庆幸:这次可算是大功告成啦!只要带着这只珍贵的娃娃鱼回到家中,便能顺利地完成任务。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踏上归途,一路上马不停蹄,甚至顾不上休息片刻。经过一番艰难跋涉,终于翻过了险峻的锯齿山,但此时夜幕已然降临。无奈之下,我只得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过夜,待次日再继续前行。
就这样,我在山间寻觅到一处隐蔽的山洞,并在此度过了宁静的一夜。清晨时分,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洒落在身上,暖洋洋的感觉让我浑身充满力量。收拾好行装后,我再次踏上旅程。然而,谁也没有料到接下来会发生如此可怕的事情——而这一切都始于七天前那个平凡无奇的日子里......
当我走进一条狭长幽深的山沟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刺鼻的恶臭气息,令人作呕。凭借多年的野外生存经验,我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妙,恐怕是遭遇了某种凶猛的野生动物。刹那间,紧张与恐惧交织在一起,我不敢有丝毫耽搁,迅速举起手中紧握的猎枪,警惕地环顾四周。此刻,时间似乎凝固了一般,周围安静得只剩下自己急促的呼吸声和心跳声。
“然后就听到四周的树林里头,沙沙沙沙响个不停。我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一群东西从树林里窜出来,把我围在中间。那个头,比狗小一点,毛是灰褐色的,嘴巴尖尖的,眼睛绿幽幽的,盯着我看。”
“毛狗。”唐哲轻声说。
康老七点了点头:“是毛狗,一群毛狗。我数了一下,至少二三十只,把我围得严严实实的。我当时腿都软了,心想这回怕是交代在这里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沙哑,每说几个字就要停下来喘口气。胡静又给他喂了几口水,他喝下去,缓了缓,继续往下说。
“我手里头有枪,装的是铁砂子。我心想,拼一个是一个。我端起枪,对准最近的那只毛狗,一扣扳机——砰!”
第875章 它们来了
他做了一个开枪的动作,手在发抖。
“那一枪打中了,那只毛狗被打得飞出去好几米,在地上滚了几滚,不动了。可是……可是枪只能开一枪啊,等我再装药的时候,那些毛狗就扑上来了。”
他的眼神里满是恐惧,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可怕的时刻。
“第一只扑上来,咬在我腿上。我感觉到肉被撕下来一块,疼得我差点晕过去。我用手里的枪托去打它,砸在它头上,它松了口。可是第二只又扑上来了,咬在我背上。然后是第三只、第四只……它们太多了,我怎么打都打不完。”
他抬起手,那只剩下三根手指的手,在火光中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我的手指,就是被它们咬掉的。当时我疼得都快疯了,可是我不敢晕,我知道一晕就死了。我拼命地跑,拼命地打,可是它们太多了,围着我咬,我身上到处都是伤。”
他的眼泪流下来,顺着脸颊流进嘴里,咸咸的。
“我以为我死定了。那么多毛狗,我一个人,怎么可能打得过?可是老天爷不收我,我跑着跑着,脚下一滑,从山崖上摔了下去。”
他闭上眼睛,仿佛在回忆那坠落的一刻。
“那个山崖好高啊,我往下掉的时候,心想这回真的完了。可是运气好,掉到一半,挂在一棵树上了。那棵树长在崖壁上,把我接住了。那些毛狗在崖上面叫了好久,最后才慢慢散了。”
他睁开眼睛,眼神里满是劫后余生的庆幸。
“我挂在树上,上不去也下不来。身上到处都在流血,疼得我连动都不敢动。我就那么挂着,挂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我攒了点力气,才慢慢爬到崖底。”
“崖底是一条沟,有一条小溪。我渴了就喝溪水,饿了就找点野菜吃。我不敢走远,因为我知道那些毛狗可能还在附近。我就躲在沟里头,白天找吃的,晚上找个石缝猫着。”
他顿了顿,又继续说:“我在沟里头躲了五六天。身上的伤,有的好了点,有的化脓了。我心想不能这么等死,得想办法出去。可是我不知道方向,不知道往哪走。我就在沟里头转悠,转了两天,才找到一条往上爬的路。”
“今天……不对,应该是昨天白天,我才从那条沟里头爬出来。我认出来了,那是清水江上游的一条支沟,离护国寺不远。我就顺着沟往上爬,爬了一整天,天黑了才爬到这片林子里。”
他的目光转向火堆,眼神里闪过一丝希望。
“我看到这边有火光,知道肯定有人。我就拼命往这边爬,爬了好久好久,才爬到那棵树下。然后就……就动不了了。”
他说完,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仿佛把压在心里的石头都吐了出来。
几个人听完,都沉默了。火堆里的木柴噼啪作响,火星子溅起来,在夜色中划出短暂的弧线。远处的森林里,又传来几声奇怪的叫声,像是狼嚎,又像是别的什么。
唐哲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问:“你刚才说,那群毛狗有多少只?”
“二三十只吧。”康老七想了想,“我当时吓蒙了,没数清楚。反正很多,密密麻麻的。”
唐哲点了点头,面色凝重:“清水江这边,确实有一群毛狗,差不多三十来只。去年上半年我碰到过它们,也是在河边。当时它们也在围攻什么野物,被我撞见了。”
他顿了顿,又说:“你运气好,能从它们嘴里逃出来,真是命大。”
康老七苦笑了一下,那笑容比哭还难看:“命大有什么用?我这一身的伤,不知道还能不能好。我婆娘还在家里等我,我儿子才两岁多,要是我就这么死了,她们咋个办?”
说着,他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胡静看得心里难受,别过脸去,偷偷擦了擦眼睛。李默也红了眼眶,耿桂兴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许中南开口说:“康老七,你莫想太多。你现在还活着,就是万幸。等天亮了,我们想办法送你下山。护国寺那边有个寨子,我们去找人来帮忙。”
康老七摇了摇头,虚弱地说:“不用麻烦你们。我自己能走。我就是饿的,吃点东西就好了。”
唐哲没说话,站起身走到自己的背包前,从里面翻出一包压缩饼干和几块腊肉。他回到康老七身边,把东西递给他:“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不过不能吃太多,你饿了这么多天,肠胃受不了。”
康老七接过东西,手抖得厉害,撕了好几下才把包装撕开。他咬了一口压缩饼干,嚼了好一会儿才咽下去,眼睛里又涌出泪来。
“谢谢你们,”他哽咽着说,“你们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康老七这辈子,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你们。”
唐哲摆了摆手:“莫说这些。你先养伤,好好休息。等天亮了,我们再想办法。”
他站起身,走到火堆边,又添了几根木柴。火苗一下子旺了起来,驱散了周围的寒意。他抬起头,望向黑暗中的森林,眼神里满是凝重。
那群毛狗,就在这山里。三十来只,成群结队,凶猛无比。它们能围攻一个成年猎人,能把人咬成这个样子,说明它们根本不惧怕人类。
胡静走到他身边,小声问:“唐哲,你在想什么?”
唐哲摇了摇头,没有回答。他摸了摸别在腰间的枪,心里暗暗祈祷,希望天亮之前,那群毛狗不要找过来。
远处森林里,又传来几声奇怪的叫声。这次听得真切,是豺狗的嚎叫,一声接一声,此起彼伏,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瘆人。
几个人都听到了,脸色都变了。
康老七躺在睡袋上,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嘴里喃喃地说:“是它们……是那群毛狗……它们来了……”
唐哲握紧手里的枪,目光死死盯着黑暗深处。火光映在他脸上,明明灭灭的,看不清他是什么表情。
这一夜,注定漫长。
第876章 就是它们
在场的大多数人都以为康老七只是被毛狗咬伤,被吓坏了,才会这样惊惶失措。毕竟一个人能从三十来只豺狗的围攻中逃出来,换谁都得留下心理阴影。
陈东甚至低声对李默说:“这人怕是吓傻了,听什么都像豺狗。”
可唐哲不这么认为。
就在康老七颤抖着说出“它们来了”的那一刻,唐哲的耳朵捕捉到了远处树林里的异响——那是一种极细微的沙沙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枯叶上轻轻移动。
这声音若有若无,普通人根本不会在意,但唐哲在山里长大,对野物的动静格外敏感。他屏住呼吸,侧耳倾听,那沙沙声时有时无,却始终没有消失。
更让他警惕的是,就在那沙沙声响起的瞬间,远处树林里惊起了一群鸟。那些鸟扑棱棱地飞起,在夜空中盘旋了几圈,发出惊慌的叫声,然后朝着更远的方向飞去。
鸟被惊动了。这说明树林里有东西在移动,而且不止一个。
唐哲紧了紧手里的枪,目光扫过众人的脸。陈东还在低声跟李默嘀咕,耿桂兴在给康老七喂水,周勤和露途坐在火堆边烤火,布鲁斯已经困得直打哈欠,许中南皱着眉头不知在想什么,胡静则担忧地看着他。
没有人相信康老七的话。他们脸上明明白白写着:一个被吓破了胆的猎人,说的话能信?
“大家听我说。”唐哲开口了,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把剩下的干柴全部拿出来,在帐篷周围多烧几堆火。”
几个人都愣住了,面面相觑。
“唐哲,不至于吧?”耿桂兴试探着说,“康老七是被吓坏了,我们这么多人在一起,那群毛狗胆子再大,也不敢来攻击吧?”
“是啊,”周勤也开口了,他是队里年纪仅次于许中南的人,说话有几分分量,“毛狗虽然厉害,但个头不大,也就是比普通狗大一点。咱们这么多人,手里都有家伙,它们不会冒然攻击的。”
陈东和李默连连点头,显然也认同这个说法。胡静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没说出口。
唐哲没有争辩,只是看着许中南。他知道,在这群人里,许中南才是真正做主的人。
许中南沉默了片刻,目光在唐哲脸上停留了一会儿。他和唐哲打过几次交道,知道这个年轻人不是那种无的放矢的人。尤其去年在清水江救了耿桂兴,让他们这一支科考队没有损失,这一点,不仅是耿桂兴,就连整个科考队成员,对唐哲都很感激。
“听小唐的。”许中南开口了,声音沉稳,“把剩下的干柴都拿出来,在帐篷周围多烧几堆火。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许中南一发话,没人再说什么了。几个人分头行动起来,去帐篷里把剩下的干柴全部搬了出来。唐哲指挥着大家,在营地四周每隔几米就堆一堆柴,一共堆了七八堆,把整个营地围在中间。
“点火。”唐哲说。
几根火柴划亮,投入柴堆。干柴遇火,很快就燃了起来。一堆、两堆、三堆……七八堆火陆续燃起,火苗跳动着,把营地周围照得亮堂堂的,连十几米外的树林边缘都清晰可见。
火光映在每个人脸上,大家的神情各异。陈东和李默还在低声说着什么,耿桂兴摇了摇头,显然觉得唐哲小题大做。周勤叹了口气,也没再说什么。布鲁斯困得不行,钻进帐篷睡觉去了。许中南站在火堆边,目光望向黑暗中的树林,眉头紧锁。
胡静走到唐哲身边,小声问:“唐哲,你真的听到了什么?”
唐哲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他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树林的方向,手里的枪握得紧紧的。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火堆里的木柴噼啪作响,火星子溅起来,在夜色中划出短暂的弧线。远处的森林里,偶尔传来几声不知名的鸟叫,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除此之外,什么动静都没有。
陈东打了个哈欠,嘟囔道:“我就说没事吧,唐哲也太小心了。”
李默也附和道:“是啊,折腾半天,啥也没有。”
周勤看了看手表,已经凌晨两点多了。他对许中南说:“许老,要不让大家去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许中南正要开口,突然——
树林里亮起了几点绿光。
那绿光很微弱,像萤火虫一样,在黑暗中忽明忽暗。如果不仔细看,很容易忽略过去。
但唐哲看到了。
他猛地站起身,压低声音说:“别动,别出声。”
几个人都愣住了,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然后,他们看到了——
一点、两点、三点……越来越多的绿光亮起,在树林边缘闪烁。那些绿光一对一对的,高低错落,缓缓移动着。初看时只有七八对,转眼间就变成了十几对,然后是二十几对,最后,足足有三十多对绿光,在黑暗中明灭不定。
那是眼睛。
豺狗的眼睛,在火光映照下泛着幽幽的绿光。
“我的天……”胡静捂住嘴,差点叫出声来。
陈东的脸一下子白了,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李默腿一软,差点坐在地上。耿桂兴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周勤张大了嘴,眼睛里满是不可置信。
许中南的脸色也变了,但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很快镇定下来。他看了看唐哲,又看了看那些绿光,沉声说:“小唐,你说对了。”
唐哲没有回答。他盯着那些绿光,缓缓举起了手里的枪。
那些绿光在树林边缘游移着,忽近忽远,似乎在试探,又似乎在等待。偶尔有一两声低沉的呜咽传来,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瘆人。
帐篷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布鲁斯探出头来,睡眼惺忪地问:“怎么了?”然后他看到了那些绿光,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嘴里嘟囔了一句英文,大概是“我的上帝”之类的。
康老七躺在睡袋上,身体剧烈地颤抖着,嘴里不停地说:“是它们……就是它们……那群毛狗……它们来了……”
第877章 等一个机会
胡静紧紧抓住唐哲的手臂,指甲都快掐进肉里。她的声音发抖:“唐哲,怎么办?它们会冲过来吗?”
唐哲没有回答。他的目光扫过那三十多对绿光,心里飞快地盘算着。这些豺狗显然是在观察,在试探。它们有三十多只,真要冲过来,凭他手里这一支枪,根本挡不住。唯一的依仗,就是这几堆火。
他转头对众人说:“都站到火堆边上去,别乱跑。每个人手里拿根木棒,万一它们冲过来,就拼命打。”
几个人如梦初醒,连忙从地上捡起木棒,紧紧握在手里。陈东和李默背靠着背,手里举着木棒,脸色白得像纸。耿桂兴和周勤站在一起,也是满脸紧张。许中南站在唐哲身边,手里不知从哪里捡了根粗大的木棍。布鲁斯也从帐篷里钻出来,手里拿着把砍柴刀,嘴里不停念叨着什么。
胡静没有去拿木棒,她只是紧紧抓住唐哲的手臂,仿佛那是她唯一的依靠。
那些绿光还在树林边缘游移着,偶尔有一两声低沉的呜咽。它们在等什么?在等火堆熄灭?在等人放松警惕?没有人知道。
胡静虽然在八家堰插队当了几年知青,但是当时的吴良他们对大队里的社员再怎么苛刻,对于插队下来的那些知青,他还是很尊重的。毕竟像他那一代的人当中,没有几个人认得几个字,公社里开会时经常要念文件,需要知青帮忙读;更何况,公社干部时不时会下来关心那些知青的生活,吴良也怕来的知青在公社领导面前说他的坏话。
所以胡静她们几个女知青在八家堰,虽然也干过农活、吃过苦,但并没有享受过大半夜被流放到坡上守野猪棚子的差事。那种深山老林里独自熬过漫漫长夜的恐惧,她从未体会过。
这会儿看到营地周围突然出现的那些绿莹莹的眼睛,胡静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直窜到头顶。那些眼睛密密麻麻的,在黑暗中明灭不定,像鬼火一样飘忽。她再也忍不住,哇地一声叫了出来。
那叫声尖锐刺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响亮。
许是她的叫声惊动了那群山狗,原本偷偷潜伏过来的山狗群,一下子也受到了惊吓。那些绿光停顿了一下,随即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迅速往后退去,隐没在黑暗中。
“退了退了!”陈东兴奋地喊道,声音里满是劫后余生的庆幸。
“真的退了?”李默探着脑袋往树林里看,手里的木棒还举得高高的。
耿桂兴长出一口气,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吓死我了,还以为今晚要交代在这里。”
周勤也松了口气,转头对许中南说:“许老,看来它们还是怕火的,这一退,应该不会再来了吧?”
几个人都放松下来,有的放下木棒,有的往火堆边靠了靠。就连胡静也慢慢松开了紧抓着唐哲手臂的手,心有余悸地喘着气。
只有唐哲没有动,他依然举着枪,目光死死盯着黑暗中的树林。那些山狗退得太快了,快得不像是真正被吓退,倒像是……
“不对!”许中南突然大吼一声,“它们过来了!”
众人一惊,顺着许中南的目光望去。只见营地的另一侧,几只山狗趁着大家注意力都在正面的时候,已经悄悄摸到了火堆的边缘。它们趴在地上,身子压得极低,几乎贴着地面,如果不是许中南眼尖,根本发现不了。
就在许中南吼出声的同时,一只体型较大的山狗猛地窜了起来,张着嘴就朝他腿肚子上咬去。
那山狗的速度快得像一道闪电,锋利的牙齿在火光中泛着寒光。许中南年纪大了,根本来不及躲闪,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张血盆大口朝自己扑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砰!
一声枪响,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那只山狗应声倒地,身子在空中顿了一下,然后重重摔在地上。它抽搐了几下,嘴里发出几声微弱的呜咽,便再也不动了。子弹从它侧面射入,鲜血汩汩地流出来,在火光下泛着暗红色的光。
唐哲保持着开枪的姿势,枪口还冒着淡淡的青烟。他的脸上没有表情,眼神冷得像冰。
“许老,您没事吧?”他开口问道,声音平稳得像什么都没发生。
许中南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完好无损,连皮都没破。刚才那只山狗的牙齿离他的腿肚子只有不到半尺的距离,要不是唐哲这一枪……
“没、没事。”许中南的声音有些发抖,不知道是后怕还是庆幸。
那几只偷偷摸过来的山狗被枪声惊住了,愣在原地不知所措。它们看看地上抽搐的同伴,又看看唐哲手里还冒着烟的枪口,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咽声。
唐哲没有给它们犹豫的机会。他迅速从腰间摸出一颗子弹,单手装进枪膛,动作快得像变魔术。枪口再次对准那几只山狗。
那些山狗似乎终于意识到眼前这个人类不好惹。领头的山狗发出一声短促的嚎叫,转身就跑。剩下的几只也顾不上什么,跟着头狼撒腿狂奔,消失在黑暗中。
营地周围那三十多道绿光,也随着这一枪开始骚动起来。它们游移不定,忽明忽暗,似乎在商量着什么。有几对绿光悄悄后退,隐没在黑暗中;但更多的绿光反而向前移动了几步,距离火堆更近了。
“它们还不肯走?”陈东的声音都变了调。
“它们在等。”唐哲盯着那些绿光,沉声说道,“等火堆熄灭,等我们放松警惕,等一个机会。”
李默都快哭了:“那怎么办?我们的柴不多了!”
众人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刚才为了围住整个营地,他们点了七八堆火,把储备的干柴用掉了一大半。现在剩下的柴,最多能撑两三个时辰。等天亮的,还有好几个小时。
“这里周围都是柴火,不管是生的还是干的,都丢到火堆上。”唐哲安排着,“陈东,李默,你们两个去找一些柴火,记住不准离开火光照射范围。”
第878章 没子弹了
陈东和李默互相看了一眼,火堆里的柴并不多,完全不够支撑到明天早上,夜晚是毛狗这种夜行动物占有绝对优势。
许中南对他们俩说道:“听唐哲的。”
陈东和李默只好在周围又去找柴火,但是都不敢离得太远,不过手里的砍柴刀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周围那些小树,几乎都被他们砍光了。
火堆添了新柴,又旺了起来。那些绿光似乎被火势所慑,稍稍后退了一些,但依然没有离开。它们就那样在黑暗中盯着,等着,像一群耐心的猎人。
康老七躺在睡袋上,虚弱地说:“它们就是这样……当初也是这样围着我,不紧不慢的……等我没力气了才扑上来……你们要小心……”
唐哲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他的目光扫过那三十多对绿光,又看了看周围这几堆火,心里飞快地计算着时间。撑到天亮,应该还有机会。
胡静走到他身边,小声问:“唐哲,我们能活着出去吗?”
唐哲转头看了她一眼。火光映在胡静脸上,她的脸色苍白,眼睛里满是恐惧,但又有一种倔强的光芒。她在八家堰插队几年,吃了不少苦,却从没求过谁。这会儿问他能不能活着出去,恐怕是她这辈子第一次问出这样的话。
“能。”唐哲说,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笃定,“只要我们守住这些火,撑到天亮,就能活着出去。”
胡静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她站在唐哲身边,看着那些黑暗中闪烁的绿光,忽然觉得没有那么害怕了。
远处,又传来几声豺狗的嚎叫,此起彼伏,在寂静的山谷里回荡。那些绿光也跟着骚动起来,忽明忽暗,像是在回应那嚎叫。
唐哲握紧了手里的枪,目光死死盯着黑暗深处。他知道,这群头发呢狗不会善罢甘休。刚才那一枪打死了一只,只会让它们更加谨慎,也更加凶残。
毛狗群终于按捺不住了。
第一波攻击来得悄无声息。唐哲一直盯着那些绿光,但毛狗们在黑暗中移动时几乎没有声音,它们踩在厚厚的落叶上,像一阵风拂过,只有极细微的沙沙声,被火堆的噼啪声完全掩盖。等唐哲发现有几对绿光突然变近时,几只毛狗已经冲到了火堆边缘。
“它们来了!”唐哲大喊一声,抬手就是一枪。
砰!
冲在最前面的一只毛狗应声倒地,子弹从它前胸穿入,它连叫都没叫出声就断了气。但后面的毛狗没有丝毫停顿,踩着同伴的尸体继续往前冲。
砰!又是一枪。
第二只毛狗遭受重创后,脑袋像是被一颗炸弹击中一般,头骨炸裂开来,脑浆和鲜血四处飞溅。它的身体失去控制,向前猛冲了两步之后,最终无力地摔倒在地。猩红的血液如雨点般洒落在一旁熊熊燃烧的火堆之上,与炙热的火焰相遇时,立刻发出一阵刺耳的声。
然而,面对如此众多的毛狗,唐哲手中仅有的一把枪械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每一次扣动扳机发射子弹后,他都需要花费宝贵的时间来重新装填弹药。正当他刚刚完成第二轮射击并低下头准备再次装填的时候,突然间,三只凶狠的毛狗分别从三个不同的方位朝他们猛扑而来!
啊—— 胡静惊恐万分,忍不住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她慌乱地举起手中紧握着的木棒,毫无章法地胡乱挥动着,试图抵御这突如其来的攻击。其中一只毛狗径直朝着她扑了过去,速度极快,犹如闪电划过夜空。说时迟那时快,只见胡静眼疾手快,猛地挥起木棒狠狠地砸向那只毛狗的头部。
只听的一声闷响,那只毛狗顿时发出痛苦的嚎叫声,翻滚着跌落到地上。但令人惊讶的是,尽管遭受了重击,这只顽强的毛狗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迅速挣扎着站起身来,嘴里露出锋利的獠牙,继续对着胡静低声咆哮,眼中闪烁着凶残的光芒。
陈东那边也遭了殃。两只毛狗一左一右朝他扑去,他用木棒打退了左边那只,右边那只却一口咬在他小腿上。陈东惨叫一声,摔倒在地。那只毛狗死死咬住他的腿不放,脑袋左右甩动,撕扯着他的皮肉。
“放开他!”李默冲过来,举起木棒狠狠砸在那毛狗头上。一下、两下、三下,那毛狗终于松了口,歪歪扭扭地倒在地上,嘴里还叼着陈东的一块肉。
耿桂兴和周勤背靠着背,手里的木棒挥舞得呼呼作响。三四只毛狗围着他们打转,时不时扑上来试探,都被他们打了回去。但两人的手臂已经开始发酸,动作明显慢了下来。
许中南年纪大了,力气不如年轻人,只能站在火堆边,手里举着一根烧得正旺的木柴。那燃烧的木柴让毛狗们有些忌惮,不敢靠得太近,但它们就围着他打转,等着木柴烧尽的那一刻。
布鲁斯这个老外倒是生猛,手里拿着一把砍柴刀,哇哇大叫着挥舞。一只毛狗被他砍中了前腿,惨叫着逃开。但另一只从他身后扑上来,一口咬在他肩膀上。布鲁斯疼得大叫,反手一刀砍在那毛狗背上,那毛狗松了口,一瘸一拐地跑开了。
最惨的还是康老七。他本就身受重伤,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几只毛狗专门朝他扑去,胡静和唐哲不得不分心去保护他。胡静守在康老七身边,手里的木棒一刻不敢停,已经打退了三只毛狗的进攻。
唐哲终于装好了子弹,抬手又是一枪。
砰!
一只正准备扑向许中南的毛狗被打中了后腿,惨叫着在地上打滚。它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后腿已经断了,只能拖着半截身子往前爬,嘴里发出凄厉的嚎叫。
唐哲来不及欣赏自己的战果,因为又有两只毛狗朝他扑来。他侧身躲过第一只,用枪托狠狠砸在第二只头上。那只毛狗被砸得晕头转向,踉跄着退了几步,晃了晃脑袋,又扑了上来。
就在这时,枪声停了。
唐哲打完第五枪,子弹用尽了。他摸了摸腰间,装子弹的药包不知什么时候被扯掉了,不知掉在何处。没有子弹,这支枪就是一根铁棍。
“没子弹了!”唐哲大喊一声,把枪倒过来,双手握住枪管,把枪托当棍子使。
第879章 撕杀
那群毛狗仿佛听懂了这句话。原本还在犹豫不前的二十多只毛狗,突然像潮水一般涌了过来。它们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幽绿的光,如同一群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张着血盆大口,露出森白的獠牙。
“守住火堆!背靠背!”唐哲大喊。
几个人迅速聚拢,背靠着背,形成一个紧密的圆圈。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木棒或砍刀,对准外面那群绿莹莹的眼睛。康老七被围在最中间,胡静一边护着他,一边挥舞着手里的木棒,手臂抖得厉害,却死死咬住嘴唇不肯后退半步。
就在这时!第一只毛狗如同一道黑色旋风般从黑暗中猛扑而来,其速度之快犹如闪电划过天际一般,眨眼间就直奔唐哲的咽喉而去!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唐哲毫不畏惧地迅速抡起手中的枪托,并使出浑身解数将其狠狠地朝着毛狗头部砸去!
只听得的一声沉闷巨响传来,紧接着便是那只毛狗发出的凄厉惨叫声响彻四周,随后这只可怜的家伙便重重地摔倒在地,整个脑袋更是被硬生生地砸得深深地凹陷进去,而它的四只爪子也仅仅只是无力地抽动了几下之后就彻底没了动静......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些原本还隐藏在暗处的其他毛狗们竟然像是受到了某种召唤似的,纷纷踏着刚才那只已死毛狗的尸体继续疯狂地朝唐哲扑咬过来,而且这些可恶的畜生数量众多、源源不断啊!面对如此凶险的局面,唐哲却没有丝毫退缩之意,反而咬紧牙关奋力迎战起来。
只见他一会儿向左挥动枪托击退左侧袭来的敌人,一会儿又向右横扫一棍打倒右边冲上来的恶犬,一时间打得难解难分、热火朝天!
此时的唐哲仿佛化身为一个急速转动的巨大陀螺,手中的枪托在他的舞动下呼呼生风,每一次挥击都蕴含着一股视死如归的坚定意志和决心!
突然之间,其中一只毛狗不幸被唐哲精准无误地击中了脖颈要害部位,只听见一阵清脆的骨骼断裂声响起,那只倒霉的毛狗随即应声倒地,并且开始痛苦万分地不停抽搐颤抖着……
另一只则直接被他重重地砸在了腰部,伴随着一声惨绝人寰的叫声,它狼狈不堪地落荒而逃,但仅仅跑出没几步远便轰然倒地、动弹不得;
至于剩下的最后一只,则遭受重创于其前肢部位——骨头断裂时所产生出的那种清脆响声犹如被生生折断掉一般的枯枝败叶,令人闻之胆寒!这只可怜兮兮的家伙只能一瘸一拐地缓缓向后退缩,并同时发出阵阵凄惨至极且充满哀怨意味儿的呜咽之声……
然而此时此刻的唐哲却同样不好受:由于需要不停地挥动手中紧握之物(也就是那支沉重无比的长枪)来抵御这些凶猛野兽们接二连三不断发起攻击,致使他整条右臂已经逐渐开始感到有些酸麻无力了起来。
这种持续性高强度劳作使得他浑身上下各处肌肉均如同正在经受熊熊烈火焚烧般疼痛难忍啊!而每当他试图再次奋力抡起那杆沉甸甸的枪托之时,更是会明显感觉到自己仿佛已将全身上下所有力量全都凝聚其中似的!
于是乎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之后,唐哲整个人无论是动作还是呼吸方面皆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显着变化——只见他行动速度愈发迟缓,喘息频率亦是越来越快、越来越急且越来越粗浊厚重了许多许多呢!
就在此时此地,恰好有那么一条狡猾至极的毛狗子瞅准时机猛然间从一旁窜突而出并径直朝他猛扑过来,然后毫不留情地张嘴狠狠咬向唐哲那条毫无防备之心的小腿肚处!
刹那间,唐哲顿感一股撕心裂肺般钻心痛楚自腿部迅速传遍至身体各个角落,其程度简直比被一把冰冷坚硬的铁钳子紧紧夹住还要厉害数倍有余!
与此同时,那些尖锐异常的犬齿不仅轻而易举地刺破了他外穿长裤布料质地,甚至还深深地嵌入到血肉之中去了!面对如此突如其来变故以及这般锥心刺骨痛楚折磨之下,唐哲不禁痛苦万分地倒抽一口冷气,随即便急忙低下头查看情况究竟如何。
结果发现原来那只可恶至极的毛狗竟然依旧死咬住他大腿根部不肯松口半分,而且一双铜铃大眼中还闪烁着丝丝缕缕阴森森绿光,看上去显得格外凶残狠戾!眼见此情此景,唐哲强忍着剧痛咬紧牙关,紧接着使出浑身解数猛地抬起另外一只脚,继而以雷霆万钧之势狠狠地踹向那只仍在拼命挣扎反抗不休的毛狗腹部位置。
那毛狗被踢飞出去,在地上滚了两滚,但它的嘴里还叼着唐哲的一块肉。唐哲的裤腿已经被撕开一道大口子,鲜血顺着小腿流下来,滴在地上,很快就被泥土吸收。
“唐哲!”胡静看到他受伤,惊叫一声,手里的木棒挥舞得更急了。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敢让它流下来,怕模糊了视线。
陈东那边更惨。他已经挨了两口,一条腿被咬得鲜血淋漓,裤子被撕成一条一条的,露出里面翻卷的皮肉。他站都站不稳了,只能坐在地上,双手握着木棒胡乱挥舞,嘴里发出困兽般的吼叫。
李默守在他身边,手里的木棒已经打断了一根,换了根新的,但新换的木棒太细,没几下就被咬出深深的牙印。他的手臂上也有几道血痕,那是为了保护陈东被毛狗抓伤的。
耿桂兴和周勤也好不到哪去。两人身上都被咬了好几口,衣服被撕得破破烂烂,鲜血染红了衣衫,在火光的映照下触目惊心。
耿桂兴的肩膀上少了一块肉,露出白森森的骨头;周勤的后背被撕开一道长长的口子,皮肉翻卷着,血不停地往下流。但他们依然死死守住自己的位置,不肯后退半步。他们知道,一旦后退,这个脆弱的圆圈就会崩溃,所有人都得死。
许中南年纪大了,力气早就不如年轻人。他手里的木柴已经快烧完了,只剩下短短一截还在燃烧。
他换了一根新的,但新木柴刚从火堆里抽出来,只点燃了一头,火力不旺,冒出的烟比火还多。那些毛狗似乎看出了这一点,开始朝他这边集中。几只毛狗趴在地上,慢慢向他靠近,眼睛里的绿光闪烁着贪婪。
“许老小心!”唐哲大喊一声,想要冲过去帮忙,但被三只毛狗缠住,根本脱不开身。它们轮番进攻,一只接一只,不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
第880章 虎啸
布鲁斯这个金发碧眼、身材魁梧的外国人,此时已经完全失去理智,双眼布满血丝,仿佛变成了一头凶猛无比的野兽。他全神贯注地与周围的敌人厮杀搏斗,根本无暇顾及其他事情。
突然,一阵尖锐刺耳的呼喊声传入布鲁斯耳中:“布鲁斯!快救我!”声音来自不远处的唐哲。布鲁斯猛地转过头去,顺着唐哲手指方向看去,顿时大吃一惊。
原来许中南不知何时已身陷重围之中,四周有好几条毛茸茸的大狗将其团团围住,形势十分危急!
来不及多想,布鲁斯扯开嗓子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然后双手紧握手中锋利的砍刀,如同一颗燃烧的流星般径直冲向许中南所在之处。月光下,那把砍刀闪烁着令人胆寒的冷光,犹如死神手中的镰刀一般恐怖骇人。
眨眼间,布鲁斯便来到那群恶犬面前,手起刀落,狠狠地朝着其中一条正张牙舞爪、准备朝许中南猛扑过去的大毛狗背部砍去。
只听得“噗嗤”一声闷响,那只可怜的毛狗立刻惨嚎起来,拼命挣扎着想要逃脱,但终究还是无济于事。它的背上被硬生生砍出了一道触目惊心的巨大创口,猩红滚烫的鲜血像喷泉一样汩汩涌出,瞬间染红了整片地面。
然而,就在这时,另外两条凶狠异常的毛狗趁机一同窜上前,分别死死咬住布鲁斯粗壮有力的右臂和结实宽厚的大腿。
剧痛袭来,让布鲁斯忍不住放声狂叫,那凄厉的叫声响彻夜空,宛如一头受伤的雄狮在垂死挣扎时所发出的最后悲鸣。
那只毛狗松了口,倒在地上抽搐着死了。但另一只还死死咬住他的大腿不放,牙齿在肉里越咬越深。
布鲁斯弯下腰,用另一只手抓住那毛狗的脖子,用尽全身力气一拧,只听“咔嚓”一声,那毛狗的脖子被拧断了,这才松了口。但他大腿上已经被撕下一块肉,鲜血顺着腿流下来,把整条裤子都染红了。
就在这时,康老七突然发出一声怒吼。
那个奄奄一息的猎人,那个刚才还躺在睡袋上连动都动不了的伤者,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猛地从地上坐了起来。他的脸色惨白得像纸,眼睛却亮得像两团火。他抓起一根燃烧的木柴,那木柴的一端烧得通红,火星四溅,狠狠砸在一只正准备扑向胡静的毛狗身上。
那只毛狗被烧得惨叫连连,在地上打滚,身上的毛烧焦了一片,散发出刺鼻的焦臭味。它滚到哪里,哪里就留下一道黑色的痕迹。
“来啊!你们这些畜生!”康老七怒吼着,挥舞着手里的火把,那火把在他手中像一条火龙,在空中划出红色的弧线,“老子还没死呢!老子还能杀你们几只!”
他的声音嘶哑而有力,像是从胸腔深处发出的怒吼。那声音里带着一个猎人的骄傲,一个男人的尊严,一个父亲的不甘。
毛狗们被他的气势所慑,暂时后退了几步。它们看着这个明明已经奄奄一息的人,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能站起来,为什么还能挥舞火把,为什么眼睛里还闪烁着那样的光芒。它们犹豫了,迟疑了。
但只是短暂的停顿。野兽毕竟是野兽,它们很快就回过神来,呲着牙,低吼着,又慢慢围了上来。
唐哲趁这机会扫了一眼四周。地上躺着四五只毛狗的尸体,有的还在抽搐,有的已经完全不动了。还有两三只受了重伤,在地上挣扎哀嚎,声音凄厉得让人头皮发麻。但活着的毛狗至少还有二十只,它们喘着粗气,嘴里滴着涎水,绿莹莹的眼睛死死盯着中间这几个人,随时准备发动下一波攻击。
而他们这边呢?人人带伤,精疲力竭。唐哲的小腿还在流血,每动一下就钻心地疼。陈东已经站不起来了,坐在地上,脸色白得像纸。耿桂兴和周勤满身是血,靠在对方身上才能勉强站立。布鲁斯的手臂和大腿还在流血,砍刀都快握不住了。
胡静虽然伤得不重,但手臂已经酸得抬不起来,木棒在手里直发抖。许中南喘着粗气,脸色发白。康老七刚才是回光返照,现在又瘫软在地上,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火堆也快烧尽了。有几堆已经只剩下红彤彤的木炭,光芒越来越暗,只能照亮周围一米多的范围。黑暗在一步步逼近,而那些毛狗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越来越亮,越来越多。
唐哲握紧手里的枪,心里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绝望。子弹没了,力气没了,火堆也要没了。难道今晚真要交代在这里?他想起沈月,想起那个扎着两条辫子的姑娘,想起她说“我等你回来”时眼里的温柔。他想起父母,想起弟弟妹妹,想起八家堰的那些日子。难道这一切,今晚就要结束了吗?
就在这绝望的念头刚刚升起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一声震天的虎啸!那声音犹如一道划破长空的闪电,又似一阵惊天动地的雷霆,在这片死寂般的山谷之中猛然炸裂开来。
刹那间,整个世界似乎都为之震颤,人们只觉得自己的耳膜像是要被撕裂一般,嗡嗡作响;而脚下原本坚实无比的大地,此刻竟也开始微微颤动起来。
所有的毛狗们在听到这声怒吼之后,身体猛地一僵,宛如被施展了某种神奇的定身法术一般,动弹不得。它们纷纷竖起尖尖的耳朵,瞪大眼睛,眼中闪烁着令人心悸的绿光,透露出一种源自灵魂深处、铭刻于血脉之中的深深恐惧。
紧接着,又是一声更为凄厉高亢的虎啸响彻云霄。这一次,那声音听起来比之前还要响亮许多,而且明显离得更近了一些。其中蕴含着一股无与伦比的威压和霸气,就好像是从九幽地狱升腾而起的死神之音,又仿佛是那位至高无上的万兽之王正在发出最后的通牒,警告一切胆敢冒犯它权威的存在。
与此同时,山间狂风大作,呼啸而过的风声如同一曲激昂壮烈的交响乐,奏出阵阵雄浑磅礴的旋律。周围的树木也在风中瑟瑟发抖,枝叶相互摩擦,发出清脆悦耳的沙沙声响,仿佛是在向这位威震山林的霸主表示敬意,并主动为其让出一条道路来。
第881章 溃逃
远处突然传来那一声震天的虎啸时,所有的毛狗瞬间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般,僵在原地一动不动。
那声音如同惊雷炸响,在寂静的山谷中轰然回荡,震得树叶簌簌作响,震得地上的石子都在微微颤抖。二十多只毛狗齐刷刷地竖起耳朵,眼睛里的绿光剧烈地闪烁起来。那种光芒不再是凶狠贪婪,而是来自骨髓深处的恐惧。
第一声虎啸还在山谷间回荡,第二声又接踵而至。这次更近,更响,仿佛就在不远处的山梁上。那声音里带着王者的威严,带着让所有生灵臣服的力量,像是从远古洪荒传来的神只之音。
毛狗群开始骚动起来。
最外围的那几只毛狗已经夹起了尾巴,那尾巴紧紧夹在两腿之间,身子压得极低,几乎贴着地面。它们的嘴里发出低微的呜咽声,那不是攻击前的低吼,而是恐惧的哀鸣。它们想跑,可是腿却在发抖,像是被钉在了地上。
又一声虎啸响起。
这一次,那声音里仿佛带着某种不耐烦的警告,像是王者对被惊扰的不满。山风呼啸而过,吹得树梢沙沙作响,那风声配合着虎啸,仿佛整个山林都在为王者的到来让路。
毛狗群终于撑不住了。
不知是哪一只先动的,也许是那只领头的公狗,也许是某只胆子最小的母狗。但就在某一个瞬间,整个群体像是被同时触发了某个开关,那种勉强维持的秩序轰然崩塌。
它们顾不上围攻唐哲一行人了,顾不上那些近在咫尺的猎物,顾不上同伴的尸体,甚至顾不上自己受的伤。求生的本能在这一刻压过了一切。
二十多只毛狗像炸了窝的蚂蚁,四散奔逃。它们朝着不同的方向跑去,有的往树林深处钻,有的往山坡上冲,有的甚至朝着悬崖的方向狂奔,完全失去了理智。那奔跑的姿势不再是狩猎时的轻盈敏捷,而是惊慌失措的逃窜,跌跌撞撞,互相冲撞,有几只撞在一起,在地上滚作一团,又爬起来继续跑。
眨眼间,它们就消失在黑暗中,只剩下那慌乱的脚步声在林中回荡,由近及远,渐渐消失。
那几只受了重伤的毛狗也挣扎着爬起来,试图逃命。有一只前腿被唐哲砸断的,用三条腿一瘸一拐地往前跳,每跳一步都疼得浑身颤抖,但它还是拼命地跳着,嘴里发出恐惧的呜咽。有一只肚子被布鲁斯的砍刀划开一道口子的,肠子都露了出来,拖在地上,但它依然用前爪拼命地往前爬,在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还有一只被唐哲打中腰的,下半身完全动不了,只能用前爪抓着地面,一点一点地往前挪,嘴里发出凄厉的哀嚎,那声音在夜空中回荡,像是地狱里的悲鸣。
有一只跑了几步就倒下了,再也没能爬起来。有一只拖着半截身子往前爬,爬到一棵树下,再也爬不动了,只能蜷缩在那里,发出微弱的呜咽。还有一只爬到半路,终于支撑不住,倒在草丛里,只有身体还在微微抽搐。
营地周围瞬间安静下来。
那种安静是彻底的,是绝对的,是让人能听见自己心跳声的安静。刚才还充斥在耳边的嘶吼声、咆哮声、搏斗声,全部消失了,消失得干干净净,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只剩下几个人粗重的喘息声。
那喘息声此起彼伏,有粗有细,有急有缓,但都带着劫后余生的疲惫和庆幸。火堆还在噼啪作响,那是唯一还在正常发出的声音,那声音在此时的寂静中显得格外清晰,格外温暖。
风吹过树梢,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是有人在低声细语。远处,还隐约传来若有若无的虎啸余音,在山谷间回荡,越来越轻,越来越远,最后只剩下一点若有若无的回响。
唐哲一屁股坐在地上。
虎啸声来得很远很远,远得只有那些毛狗听得到。
哪怕唐哲他的耳朵很灵敏,但是在刚才那种打斗声中,哪怕就是离得比较近,也很容易被人忽视,所以,所有人都理所当然的认为,眼睛这些毛狗的逃跑,是因为他们一群人勇敢地战斗的结果。
所有人的身体像是被抽空了所有力气,软得像一团烂泥。
唐哲也累得够呛,手里的枪从掌心滑落,掉在地上,发出“当”的一声响,那声音在寂静中格外刺耳。他大口喘着气,胸口剧烈地起伏着,每一下呼吸都像要把肺里的空气全部抽空。
他看着黑暗中的森林,那些毛狗消失的方向,耳边还回荡着那两声虎啸。他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是庆幸吗?当然是庆幸,庆幸自己还活着。
是后怕吗?
当然也是后怕,刚才那种绝望,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经历第二次。可除了这些,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是对那只老虎的感激?是对这深山老林的敬畏?还是对命运捉弄的无奈?
他说不清楚。
胡静瘫软在他身边,整个人像一摊烂泥一样靠在他身上。她的脸上满是泪痕和血迹,泪水混着血水流下来,在脸上冲出一道道白色的痕迹。她抓住唐哲的手,那只手抖得厉害,像是得了疟疾一样,怎么都停不下来。
她的声音也抖得厉害,每一个字都在发颤:“我们……我们还活着?”
唐哲点了点头,想说话,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任何声音,只能发出嘶哑的喘息。他只能又点了点头,用力握了握胡静的手,算是回答。
陈东躺在地上,眼睛望着天空。天上的云层散开了些,露出一角星空,那些星星在夜空中闪烁,像是一只只眼睛在看着他们。他的嘴里喃喃地说:“活着……我们还活着……”那声音很轻,轻得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确认什么。
李默瘫坐在陈东身边,手里的木棒都打断了。他看着陈东的伤腿,那条腿被咬伤了,鲜血把整条裤子都染红了,还在往外渗。
耿桂兴和周勤互相搀扶着,慢慢坐在地上。两人刚一坐下,就同时倒吸一口凉气,身上的伤口被扯动了。他们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劫后余生的庆幸。那种庆幸是说不出来的,只有经历过生死的人才能懂。
第882章 我们没死
耿桂兴咧嘴笑了笑,那笑容比哭还难看,脸上的肌肉都在抽搐,眼角还挂着不知道是汗还是泪的东西:“老周,我们没死……我们他妈的居然没死……”
周勤点了点头,想说什么,却只是叹了口气。那口气叹得很长很长,仿佛要把今晚所有的恐惧和后怕都从胸腔里叹出来。他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只是又叹了口气,像是除了叹气,再也不知道该做什么。
布鲁斯这个老外,一屁股坐在地上,砍刀扔在一边,刀上还沾着毛狗的血,在火光下泛着暗红色的光,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凝固,变成深褐色的血痂。
他看着自己受伤的手臂和大腿,虽然伤口都不深,但手臂上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顺着小臂流下来,滴在地上;他嘴里嘟囔着英文,叽里咕噜的一长串,语速很快,大家听不懂具体内容,但大概是在感谢上帝,感谢主,感谢他能想到的所有神明。
然后他转过头,看向黑暗中的森林,就是那两声虎啸传来的方向。他慢慢举起右手,竖起大拇指,对着那个方向比划了一下,嘴里又说了句什么。
没人听懂他说了什么,但大家都知道,他在感谢那只老虎,感谢那个救了他们一命的森林之王。这个动作在此时此地,显得既荒诞又真诚,让人不知道该笑还是该感动。
许中南慢慢走过来,脚步有些踉跄,像是腿上灌了铅。他走到唐哲身边,低头看着他,声音有些颤抖,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和后怕:“小唐,多亏了你……”
唐哲摇了摇头,伸手指了指康老七,又指了指黑暗中的森林。他的意思是,多亏了康老七,多亏了那只老虎。不是他唐哲一个人的功劳。他想说话,但喉咙还是发不出声音,只能这样比划着。
众人顺着他的手指看向康老七。
那个猎人又昏了过去,躺在睡袋上,脸色白得像纸,比纸还白,没有一丝血色。月光照在他脸上,那张脸白得发青,嘴唇也是白的,像是血液流干了一样。他的呼吸微弱得几乎察觉不到,胸口只有极其轻微的起伏,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他已经死了,成了一具尸体。
但他的手里,还紧紧握着一根烧黑的木柴。那木柴的一端已经烧成了炭,黑乎乎的,他的手指握着另一端,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像是睡着了也要握住武器,随时准备再战。
那双手上全是伤口和血污,有些是今晚被毛狗咬的,有些是这半个月在山里留下的,但没有人在意这些,大家只看到他握紧木柴的手,指节发白,青筋暴起。
那是一种本能,一种猎人的本能,一种男人的本能。哪怕昏死过去,也要握着武器。
远处,又传来一声虎啸。
这次所有人都听到了那个声音,清清楚楚,真真切切。那声音像是牛的叫声,但是却比牛叫声更加低沉浑厚,更加威严有力,像是从大地深处传来的轰鸣。那声音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像是从另一个世界飘来的回音,穿越群山,穿越森林,传到他们耳边。
它渐渐消失在群山的深处,越来越轻,越来越远,最后只剩下若有若无的余音,在山谷间回荡,回荡,直到完全消失,融入无边的夜色之中。
但是这一声虎啸,却让刚才从鬼门关回来的一众人,全都愣住了。
那是一种本能反应,就像兔子听到狼嚎,就像老鼠听到猫叫。那声音钻进耳朵里,钻进脑子里,钻进骨头缝里,让人从头到脚都发麻。
胡静猛地抬起头,眼睛瞪得大大的,四处张望着,却什么也看不见。她没有听过虎啸,不过对牛叫的声音却很熟悉,在八家堰插队这几年,生产队里的牛她听得多了。
显然,刚才的叫声,不会是牛的叫声,太不一样了,那声音里有一种让人心惊胆战的东西,像是某种大型动物,某种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存在。
“那、那是什么声音?”她的声音都在发抖,手不由自主地抓紧了唐哲的衣袖。
路途皱了皱眉,想了想说:“有点像是熊吼,不过又不太像,也没有这么……这么吓人。”
而其他几个人,显然是听过虎啸的,或者至少看过相关资料的。他们呆呆地坐在营地里,一动不动,像是被定住了一样。
陈东躺在地上,眼睛望着天空,嘴里不再喃喃自语了。李默坐在他身边,忘记了哭泣。
耿桂兴和周勤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恐惧。许中南的脸色也变了,变得凝重起来。
“是虎啸。”唐哲回过神来,声音沙哑但坚定。他迅速从腰间摸出子弹,一颗一颗压进枪膛。那动作很快,很熟练,咔哒咔哒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什么?老虎?”路途显然吓了一跳,声音都变了调。
来此之前,他是有心理准备的,翻看了大量的资料。他知道五十年代的时候,梵净山地区每年还要打死十几只老虎,那些虎皮、虎骨、虎肉都能卖钱,猎人们争着进山打虎。
但是到了六十年代,经过大炼钢之后,大面积的森林被砍伐,包括老虎在内的各种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被严重压缩。
许多动物都消失了,老虎更是不见踪影。在七七年之后,几乎再也没有出现过老虎的影子,学术界普遍认为梵净山的老虎已经灭绝了。
所以这一次科考,大家根本没有把老虎列入危险名单。对于科考队员是否带枪防身这个问题,在上一次出发之前,省里面就专门开会研讨过。
最后决定如有必要,在当地县武装部借用枪支就行,没有必要自己配枪,增加负担和麻烦。第一次进山的时候,除了一条琴蟒外,几乎没有碰到对人有危害的大型动物,加上唐哲这个向导又有一支步枪,完全可以应付过来。
所以这一次再进梵净山科考,大家也都没有想着去县里借枪。
可现在,老虎出现了。
第883章 我会承担所有的责任
“梵净山还真有老虎的存在?”路途似乎还是不太相信,再次问道,像是在确认什么。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希望,希望是自己听错了,或者是大家判断错了。
唐哲轻轻点了点头,目光没有离开黑暗中的森林:“是的,还是很多年前,我也只是在公社收购站外面看到过别人打死的大猫子,那虎皮铺开来,比一张床还大。但是去年,有好多人都在麻黄岭上听到过它的叫声,不止一次。有人说亲眼看到过脚印,比成年人的巴掌还大。”
他的语气很平静,但说出来的话却让所有人的心都沉了下去。
“那可怎么办?”周勤有些手足无措地问道,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慌乱。他看了看四周的黑暗,那些阴影现在看起来都像是藏着老虎,每一个树丛后面都可能有危险。
耿桂兴想了想,说:“还好我们才进山,走了不到一天的路程。不如我们沿着原路返回,先回护国寺去,就近找他们民兵连借上几支枪,再进山。有枪在手,心里也踏实些。”
陈东也点头说道,他虽然躺在地上,但脑子还是清醒的:“耿老师说得对,那个人受伤也不轻。你们不是说他就是护国寺的吗?就算是等到明天,看他的伤势也走不了路,还是得派人送他回去。正好一举两得,既能送他回家,又能去借枪。”
这个提议听起来很合理,所有人都觉得有道理。但布鲁斯却有不同的想法。
“我们都走了这么远了,又折返回去,来回时间又要耽搁,”布鲁斯有自己的想法,他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派来的特派员,说的话同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皱着眉头,脸上带着明显的不满,“我们这次科考的时间是有限的,每耽搁一天,后面的任务就更紧。不如这样,分成两队,一队留守营地,唐,你、我,还有许教授和胡静,我们几个人留在这里继续科考。剩下的可以把受伤的村民送回去,然后你们走大路,我们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汇合。”
布鲁斯说完,看着大家,等着他们的回应。
他的话虽然说得很有道理,但是只是站在了科考队的角度出发。来这里之前,大家都已经规划好了一个时间表,哪天到哪里,哪天做什么,都是定好的。如果折返回去,至少要耽误两三天,后面的行程就要压缩,甚至可能完不成任务。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有老虎。
谁也不敢保证那只老虎什么时候出现。也许它已经走了,也许它还在附近徘徊。也许它只是路过,也许它被这里的血腥味吸引,随时可能回来。
现在大家在一起,不要说唐哲手里还有一支枪,就算没有枪,大家抱成一团,十几个人,哪怕就是老虎看到这么多人,也只能被吓退。可一旦分成两队,每队就只有几个人,那就危险了。
大家都把眼睛看向了许中南。
作为这支队伍的队长,许中南的话,有着绝对的份量。他是队长,也是权威,他说的话,就是最终决定。
许中南沉默了好一会儿,像是在思考,又像是在挣扎。他的眉头紧锁,脸上的皱纹在火光下显得更深了。
终于,他开口了。
“依现在的情况来看,队伍还真不能分开。”他的声音很慢,但很清晰,“枪只有一支,不管交给哪边,对另外一队人来说,都不公平。有枪的一队安全,没枪的一队危险,这不是我们科考队应该有的做法。”
他顿了顿,看向康老七,那个奄奄一息的猎人:“康老七的伤很严重,好多地方已经化脓,刚才我摸了一下他,身上有点发烧,温度不低。虽然胡静给他吃了些消炎药,那也只是暂时性的,治标不治本。如果不及时送医,很可能有生命危险。我决定,大家还是先回护国寺。”
他的声音不大,却很坚定。
布鲁斯一听,脸色就变了。他还没有等许中南说完,连忙抢着说:“许教授,我们科考队的时间是有限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下来的,不能随意更改……”
许中南也不等布鲁斯说完,直接打断了他:“布鲁斯先生,科考队的时间有限,但是人的生命却是无价的。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同胞因为受伤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死在这里。这是原则问题,也是良心问题。”
他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却很坚定,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布鲁斯还想说什么,张开嘴正要反驳。唐哲连忙开口,他知道这时候必须有人支持许中南,否则布鲁斯这个老外会一直纠缠下去。
“布鲁斯先生,许老说得不错。”唐哲的声音沙哑但清晰,“听声音,那只老虎虽然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它不会偷偷溜过来。现在又是大晚上,这里又死了这么多毛狗,血腥味很重。老虎的鼻子很灵,几里外的血腥味都能闻到。它要是被吸引过来,我们这些人……”
他没有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所以,我觉得应该先离开这里,顺便把康老七送回家去,然后再想办法。等天亮了,到了护国寺,借了枪,我们再进山也不迟。”
“对,先把他送回去。”耿桂兴第一个支持。
“我们不能见死不救。”周勤也说。
“我们绝对不允许同胞死在自己的眼前。”李默的声音虽然还带着哭腔,但很坚定。
“许老说得对,人命关天。”胡静也点头。
……
见所有人都同意许中南的方案,布鲁斯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最后,他只能两手一摊,对着许中南表达着不满,那表情像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没能得到想要的东西。
“好吧,许教授,既然你们决意这么做,那么到最后因为时间的关系完成不了这次任务,所有的责任都由你来承担。”他的语气里带着明显的威胁。
许中南看了他一眼,目光平静而坚定。他一字一句地说:“我会承担所有的责任。”
那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那一刻,所有人都沉默了。
第884章 你们不是去搞科学了吗?
改革开放之后,国家的大门缓缓向世界敞开,要与国际接轨,要在世界舞台上重新找到自己的位置。
而此时,梵净山要是能被纳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与生物圈保护区,无疑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这不仅意味着国际社会对中国生态保护工作的认可,更意味着这片古老的土地将得到世界的关注,获得更多的保护资源和科研支持。
要是真的因为他们科考队的原因,把这件事情给耽搁了,在场的所有人,都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这句话像一块巨石,压在每个人心上。
除了半昏半醒的康老七之外,所有人的心中都很明白这个道理。布鲁斯之所以坚持要继续前进,不是他冷血无情,而是他肩负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使命。
许中南之所以坚持要返回,不是他不懂这个道理,而是他无法眼睁睁看着一条人命在自己眼前消逝。
这世上,有些选择本就两难。
良久,许中南继续说道,声音里带着疲惫,也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行了,已经决定的事情,就这么办吧。看这个样子大家也没有心思再睡,不如就把东西收拾起来,我们连夜出发,等天亮的时候,也差不多到护国寺了。”
没有人反对,也没有人说话。大家默默站起身,开始收拾营地。帐篷拆下来卷好,睡袋叠起来塞进背包,锅碗瓢盆收进袋子,那些还没烧完的干柴也捡起来捆好——山里人讲究,不能糟蹋东西。
唐哲没有急着收拾自己的东西。他拿着手电筒,走到营地边缘的树林里,手电光在黑暗中扫来扫去。不一会儿,他找到几棵手腕粗细的小树,抽出腰间的柴刀,三两下砍断,削去枝丫,拖回营地。
胡静看到他手里的树干,立刻明白了他的用意。她也走过来帮忙,两人一起用藤蔓和绳子,把几根树干绑在一起,做了一副简单的担架。担架不精致,但足够结实,躺一个人不成问题。
康老七被小心地抬上担架。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了一眼,又闭上了,嘴里不知道嘟囔着什么。胡静把军大衣盖在他身上,又把自己的一件外套也盖上去。山里夜凉,他本就伤重,不能再受凉。
唐哲和李默抬起担架,借着手电筒的光,沿着来时的路慢慢往回走。
一路上,大家心情都很沉重。这一次来梵净山,和去年完全不一样,可以说是出师不利。刚进山就遇到毛狗群围攻,差点全军覆没,还救了个半死不活的猎人,现在又听到了老虎的叫声。这山里,到底还藏着多少危险?
没有人说话,只有沉闷的呼吸声,和脚下踩过落叶的沙沙声。手电筒的光束在黑暗中晃动,照亮前面几米的路,再往前就是浓得化不开的黑。偶尔有夜鸟被惊起,扑棱棱飞走,把胡静吓得一哆嗦。
陈东被李默和耿桂兴搀扶着,一瘸一拐地走。他的腿被咬得不轻,每走一步都疼得龇牙咧嘴,但他咬着牙,一声不吭。
周勤和路途相互搀扶着,两人身上都带着伤,走得也不快。布鲁斯背着自己的背包,又把唐哲的包从胡静那里抢过来背上,一言不发地跟在队伍后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许中南年纪最大,走得最慢,但一直坚持着,不肯让人扶。
胡静走在唐哲身边,时不时用手电筒帮他照照前面的路。她的脸色还是白的,眼睛里还有恐惧,但她没哭,也没喊累。她只是默默地走着,偶尔看看唐哲,又看看担架上的康老七。
天边渐渐泛起鱼肚白的时候,终于到了昨天中午借火做饭的那户人家。
院子里那条大白狗看到有人来,立刻竖起耳朵,汪汪地叫了起来。那叫声引来了寨上其他几家的土狗,大大小小五六条,全都围了过来,龇着牙,吠个不停。
唐哲用本地话吼了一声:“叫什么叫,一边去!”那几条狗退了几步,却还是没有停下来,咧着牙继续吠,只是不敢再靠前。
他们把担架放在院坝上,唐哲上前在大门外叫了几声。
门里没有动静,他又叫了几声。好一会儿,才听到屋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门吱呀一声开了。昨天那个老头披着衣服探出头来,眯着眼睛看了看外面这一群人,一时没认出来。
“你们是哪里来的香客哦?这么早的天就上山了?”老头揉着眼睛问,声音里带着被吵醒的不快。
唐哲连忙说:“老伯伯,是我呀,昨天中午才在你家做的饭,八家堰姓唐的。”
老头眯着眼睛看了又看,这才认出来。他的眼睛睁大了些,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哎呀,是你们啊!你们不是去搞科学了嘛,怎么大半夜的又回来了?”说着,他往后退了半步,侧身请唐哲进去。
唐哲没有动,他拉着老头的手,说:“老人家,我想请你来看一哈,这个人是不是你们寨上的?”
说完,他拉着老头走到担架跟前,把手电筒打开,光照在康老七的脸上。
康老七闭着眼睛,脸上瘦得只剩皮包骨。大半个月来没吃好,又受了那么重的伤,原本就瘦的他,现在两只眼睛深深陷下去,颧骨高高凸起,脸上全是干涸的血痂和泥土,几乎认不出本来面目。
老头弯下腰,定着眼睛看了又看,眉头皱得紧紧的。他看了好一会儿,突然身子一震,声音颤抖着喊:“老七?你是老七?”
康老七被手电筒的光晃着眼睛,迷迷糊糊的,又听到有人叫他,眼皮动了动,费了好大力气才睁开一条缝。他看了老头一眼,嘴唇动了动,轻轻地“嗯”了一声,又闭上了眼睛。
老头一下子激动起来,整个人都抖了。他转身朝屋里喊:“老太婆,快点起来,快起来!去,喊一下老七家,老七找到了!”
屋里传来一阵响动,老太婆之前就被外面的狗叫声吵醒了,一直没睡着,竖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听到老头说康老七找到了,她立刻从床上爬起来,披着衣服,举着煤油灯就出来了。
那煤油灯的火焰在晨风中摇晃,差点熄灭。
老头看着唐哲,急切地说:“小兄弟,借一下你的手电筒。”
天边才泛起鱼肚白,这个时候要是不借着火把或电筒光,根本也看不清脚下的路。
第885章 忌讳
唐哲把手电筒递给老头,他接过来,转身就跑。年纪虽然大了,但走起路来却一点也不慢,三步并作两步,沿着山坡上那条狭窄的小路,跌跌撞撞地往寨子深处跑去。
手电筒的光束在他身前晃动,照亮了脚下的乱石和草丛。他一边跑一边喊,声音都喊破了:“老七回来了!老七回来了……”
那声音在山谷间回荡,惊起一群栖息在树上的飞鸟。那些鸟扑棱棱地飞起来,在刚刚泛白的天空中盘旋了几圈,发出惊慌的叫声,然后朝着更远的山林飞去。
护国寺就那么几户人家,零零散散七八户,分散在这片陡峭的山坡上。因山势太陡,每家每户都住得很远,最近的两家也要隔着一道山沟,喊一声要过好一会儿才能听到回应。
但就这么几户人家,也就两三个姓,康姓、杨姓、还有一户姓周的。几辈子下来,加上通婚,算下来整个寨子都是亲戚。沾亲带故的,谁家有点事,不一会儿就能传遍。
康老七的事,半个多月前就传遍了整个寨子。都知道他进山打猎再也没回来,男人们组织起来进山找了好几天,翻了几道山梁,搜了几条山沟,最后只找到一件带血的衣裳。
大家都以为他死了,被大猫子吃了,连骨头都没剩下。他婆娘苏春霞哭了几天几夜,两个娃儿也跟着哭,老两口更是差点没缓过来。
半个多月过去,大家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康老七回不来了。
现在突然说找到了,这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传遍整个寨子。先是近处几家的狗叫起来,然后是人声,然后是脚步声,然后是一声声的询问和惊呼。
老太婆站在院坝里,举着煤油灯,看着担架上那个奄奄一息的人,眼神复杂得很。那眼神里有怜悯,有为难,有犹豫,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她是个心善的人,平日里寨上谁家有个难处,她能帮的都帮。但山里人有山里人的规矩,有些事,不是心善就能做的。
她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招呼着说:“快,麻烦你们先把他抬到那里去,别在外面晾着。”
她伸出手,指了指院子一角的那间柴房。
那柴房不大,也就十来平方,堆满了冬天积攒下来的柴火,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木柴码得整整齐齐,一直堆到房顶。
靠墙的地方有几把干草,是平日里垫东西用的。柴房也是用几根木头支撑着,上面盖着杉木皮,周围也是用一些杉木皮围来,没有门,但好歹能遮风挡雨,比在外面露天躺着强。
毕竟不是自己的亲人,又受了这么重的伤,她不想让一个外人死在自己家里。这个心思,在场的人都懂,但没有人说破。
山里人忌讳这些,尤其是对将死之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怕。那种怕说不清楚,不是怕死人本身,而是怕那种晦气,怕那种不吉利,怕万一真的死在自己家里,以后这房子就不干净了。
要不是他们这户人家也姓康,还没有出五服,连这个院坝她都不想让康老七躺着,这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坏了规矩,那可是要被人背后戳脊梁骨的。
唐哲和李默把担架抬进柴房。老太婆跟在后面,从那堆干草里拖了几把出来,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他们这才把康老七从担架上抬下来,小心地放到干草上。干草软软的,比担架舒服些,也暖和些。
胡静跟进来,把盖在康老七身上的军大衣又掖了掖,把边角都塞紧。康老七躺在那里,脸色白得吓人,呼吸微弱得几乎听不见,胸口只有极其轻微的起伏,要仔细看才能发现。他的嘴唇干裂起皮,眼窝深深陷下去,整个人瘦得只剩一把骨头。
老太婆站在柴房门口,看着这一切,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她叹了口气,那口气叹得很长,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情绪。然后她转身回屋去了。不一会儿,她端着一碗热水出来,走到柴房门口,把碗递给胡静。
“给他喝点水,暖暖身子。”她的声音很低,带着点不好意思,像是为自己刚才的行为感到抱歉。
胡静接过碗,道了声谢。她蹲下身,一只手托起康老七的头,另一只手把碗沿凑到他唇边,小心地给他喂水。康老七的嘴唇动了动,水顺着干裂的嘴唇流进去一些,也有一些从嘴角流出来,顺着脸颊流到干草上。
院坝里,几个人或坐或站,都沉默不语。陈东坐在一块石头上,一条腿伸着,伤口还在隐隐作痛。李默站在他旁边,手里还攥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一根木棍。
耿桂兴和周勤靠在院墙边,两人都是一身狼狈。布鲁斯坐在自己的背包上,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许中南背着手,望着远处的山峦,眉头紧锁。
没有人说话。这一夜的经历,让每个人都精疲力竭,不只是身体上的累,更是精神上的疲惫。那些毛狗,那些绿莹莹的眼睛,那些撕咬和惨叫,还有那两声震天的虎啸,都还在脑子里回荡,挥之不去。
不一会儿,寨上的人们就陆陆续续赶了过来。此时天已经亮了起来,东边的山头上泛着橘红色的光,可以勉强看清楚路了。
最先来的是住在最近的那户人家,一个五十来岁的汉子,披着衣服就跑来了。然后是住在山坡下面的两户,一男一女,气喘吁吁地爬上来。然后是住在山沟对面的,远远就能看到手电筒的光在晃动。来了六七个人之后,便听到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
一个女人背着个娃娃,跌跌撞撞地沿着小路跑来。她跑得太急,好几次差点摔倒,又爬起来继续跑。她一边跑一边哭,那哭声尖利而凄惨,在山谷间回荡,听得人心都揪起来。她背上那个娃娃也被吓到了,跟着哇哇大哭。
后面还跟了一个四五岁的娃娃,光着两只脚,踩着满地乱石和荆棘,跌跌撞撞地跟在女人背后跑。他一边跑一边哭,嘴里喊着“妈”、“爸”,大鼻涕流下来,糊了一脸,他也顾不上擦。
“春霞,老七在这里。”老太婆早已经收起了煤油灯,见到赶来的女人,忙迎上去招呼她。
第886章 老天爷会保佑你们的
苏春霞跑进柴房,一眼看到躺在干草上的康老七。她的腿一软,整个人像被抽去了骨头,差点跪在地上。她踉跄着扑上去,一下子扑到康老七身上,抱着他的头,放声大哭。
那哭声撕心裂肺,像是要把这半个月来的恐惧、绝望、悲伤全都哭出来。整个柴房都在颤抖,房梁上的灰尘簌簌往下落。
她抱着康老七的头,脸贴在他惨白的脸上,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滴在他的眼角,又顺着他的脸颊滑下去,分不清是谁的眼泪。
“我的哥咦——你怎么搞成这样子咯——呜——”她的声音沙哑而尖利,在山谷间回荡。
“你这样子叫我们几娘母以后怎么活哦——呜——”她把脸埋在他颈窝里,身体剧烈地抽搐着。
康老七被她这一晃一哭,眼皮动了动,费了好大力气才睁开一条缝。他看到了自己的婆娘,那个跟了他七八年的女人,为他生了两个娃儿的女人。他的喉咙动了动,发出微弱的声音,像是想说什么,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只是喉咙里咕噜咕噜响了几声,又闭上了眼睛。
这时康老七的父母也赶了过来。老两口被人搀扶着,颤颤巍巍地走进柴房。老太太一看到儿子的样子,腿就软了,要不是旁边有人扶着,早就坐到了地上。
她张着嘴想哭,却哭不出声,只是眼泪哗哗地流,像断了线的珠子。她的嘴唇哆嗦着,不停地念叨:“我的儿啊,我的儿啊,你这是咋个了嘛,你让妈咋个活嘛……”
老爷子站在旁边,两只手抖得厉害,他想伸手去摸摸儿子的脸,手伸到一半又缩回来,像是怕碰疼了他。他的嘴唇哆嗦着,眼眶通红,却硬是憋着没让眼泪流下来。山里男人,一辈子不会哭,可这会儿,那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眼看就要憋不住了。
还有康老七的几个兄弟,都围在柴房门口往里看。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五,五个兄弟,这会儿站了一排,个个眼睛都是红的。
肯定有人会问老六呢?
康家老六早就已经出嫁了,之前回来帮忙找了几天,一直没有找到,也就回了婆家。
问明了缘由之后,老三这个急性子先开了口,语气里带着埋怨和心疼:“怪不得,他跑到山那边去了,叫我们去哪里找嘛!我们在这边山里翻了个遍,好几道山梁都搜了,谁会想到他一个人跑到那边去。那边我们都不熟,谁敢往里走?”
老二也叹了口气,说:“受了伤,把血衣服到处乱丢,害得我们都以为他遭大猫子吃了。那天找到那件血衣裳的时候,春霞当场就晕过去了,我们也以为……唉,早知道他还活着,我们再往远处找几天就好了。”
老大就是那个五十来岁、看起来比较沉稳的男人。他站在最前面,一直没有说话,只是看着躺在干草上的老六。听了几个兄弟的话,他沉声道:“现在不是争论的时候。人活着就好,活着比什么都强。”
他转过头,看向几个兄弟:“爹,妈,春霞,先把老七弄回家去。老五,你腿快,去找一哈苏医师,让他快来。就说人伤得很重,让他带上最好的药。”
“好的,大哥。”老五听完,立刻转身就走,一路小跑着往寨子另一边去了。
剩下的几个兄弟上前去,小心翼翼地把康老七从干草上抬起来。康老七被抬起来的时候,嘴里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眉头皱了皱,又昏了过去。那一声呻吟虽然轻,却像刀子一样扎在每个人心上。
“轻点,轻点,”老大压低声音说,“别碰到他的伤。”
几个兄弟的动作更轻了,连呼吸都屏住了。
外面那些女人们也没闲着。有的扶着老太太,老太太哭得走不动路,只能一步步往前挪,嘴里还在念叨着“我的儿啊”。有的扶着苏春霞,苏春霞还在哭,整个人软得像一团泥,站都站不稳,全靠人架着走。
还有一个女人,是老三的婆娘,一把抱起那个光着脚的娃儿。那娃儿是康老七的小儿子,才四五岁,光着脚从家里跑出来,脚底板被石头硌得通红,还在哭,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嘴里喊着“爸、妈”。
老三的婆娘把他抱在怀里,在他冻得冰凉的鼻子上揪了一下,嗔怪道:“看你这个鬼胆胆,光脚板就敢出门,你爸要是看到你这个样子,又要心疼了。鼻子都流出来了,也不知道擦一下。”
那娃儿被她揪了一下,哭得更凶了,伸着小手往苏春霞那边够,嘴里喊着“妈,妈”。
一群人就这样簇拥着康老七,沿着山坡上那条窄窄的小路,慢慢往寨子深处走去。前面是抬着康老七的几个兄弟,后面跟着哭成泪人的苏春霞和两个老人家,再后面是那些女人们,抱着娃儿的,搀着人的,一路慢慢走。
走了十几步,老太太突然停下来,回过头来,对着站在院坝里的科考队员们,抹着眼泪说:“谢谢你们啊,谢谢你们救了我儿的命啊。你们是好人,老天爷会保佑你们的。”
老爷子也回过头来,他作着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地点头。他的手还在抖,嘴唇还在哆嗦,眼眶还是红的。他点一下头,又点一下,点了好多下,像是要把所有的感激都点进去。
苏春霞也回过头来,她哭得说不出话,只是不停地鞠躬。她背上的娃娃还在哭,她顾不上哄,只是一个劲地鞠躬,一个,两个,三个,鞠了不知道多少个。她脸上的泪水混着鼻涕,流得满脸都是,可她顾不上擦。
许中南连忙扶起苏春霞,安慰了几句,才送她离开。
科考队员们站在院坝里,看着那一群人渐渐消失在晨光中。没有人说话,只是静静地站着。护国寺处于深山老林当中,但是,康家几兄弟虽然穷,兄弟之间的情谊却很真,很纯朴。
唐哲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父辈,从老人们的口中,也听过父亲和伯爹小时候的事情,年轻的时候,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也很好,自从结了婚,一切都变了。
而他呢,他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得罪过唐忠,从记事开始,他就记得唐忠一直欺负他,到后来连同自己的父亲母亲也被他一个晚辈欺负。
什么是家风?家风其实就是兄友弟恭,遇到事情一家人能够团结一致,这就是良好的家风。
第887章 死对头
康老七他们一大家子走了之后,院坝里终于安静下来。那哭声、说话声、脚步声,都渐渐远去,消失在晨光笼罩的山林之中。
老头站在门口望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转身招呼科考队员们:“几位,快进来烤烤火,山里早晨冷得很,别冻着了。”
众人跟着他进了堂屋。堂屋不大,但收拾得干净利落。正中墙上挂着毛主席像,像下是一张八仙桌,桌边摆着几条长凳。最让人舒服的是,堂屋里已经生起了两盆火。
护国寺这里已经是梵净山深处,最不缺的就是柴火。老头一大早就起来,从柴房里抱了几捆青杠柴,在堂屋里烧了两炉。那青杠柴是山里最好的柴火,耐烧,火旺,烧起来还有一股淡淡的木香。
不止这两盆火,靠墙的一个火塘里还煨了一大罐茶叶。火塘里的火苗跳得正旺,舔着陶罐的底部,罐口冒着袅袅的白汽。
唐哲他们经过一夜的奔波,早已疲惫不堪。这会儿看到火,就像看到了救星。几个人围坐在火盆边,烤着冻僵的手脚,不一会儿就开始打起了瞌睡。陈东靠在椅子上,头一点一点的;李默直接坐在小板凳上,抱着膝盖打盹;耿桂兴和周勤也眯着眼睛,半睡半醒;布鲁斯这个老外更是撑不住,靠在墙上就睡着了,鼾声都起来了。胡静坐在唐哲旁边,头靠着椅背,眼睛闭着,睫毛轻轻颤动。
只有许中南还撑着,坐在火边跟老头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很快,茶罐里的水开了,咕嘟咕嘟地响。老头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纸包,打开来,是本地自制的老茶叶。
那茶叶粗枝大叶的,颜色发黑,但闻着有一股浓郁的茶香。他抓了一把丢进茶罐里,用一根木棍搅了搅,又盖上盖子,继续煨着。
老太婆则去了楼上,从稻草下面翻出一大盆洋芋来。
那些洋芋是去年夏天收的,一直存到现在,一个个圆滚滚的,表皮还带着泥土。她抱着洋芋上来,又去灶台边烧水,一边等着水开,一边坐在小板凳上刮洋芋皮。
她的手很麻利,一把小刀在手里转得飞快,一会儿就刮了一盆。
茶煨得差不多了,老头拿来几个土碗,给他们每人倒了一碗。那茶汤色浓得像酱油,闻着香气扑鼻,但喝起来却很苦,苦得皱眉。可是苦过之后,又有一股回甘,从喉咙里慢慢泛上来,满口生津。
胡静喝了一口,苦得脸都皱起来了。老头看到,笑着说:“姑娘,这茶是苦,但解乏。你们走了一夜,喝这个最好,比喝水管用。”
胡静点点头,又喝了一口,这回好像没那么苦了。
一个多小时后,老太婆来叫大家吃饭。
说是饭,其实也就是一大锅水煮洋芋片。她把刮好的洋芋切成厚薄均匀的片,下到开水锅里煮,煮到洋芋片变软,汤变白,就起锅装进一个大盆里。
桌子上放了一大碗生辣椒酱,那是用本地的新鲜辣椒剁的,加了盐和一点酒,发酵过,吃起来又辣又香。
最特别的是,辣椒酱里还加了少许木姜花和野山葱,那味道一下子就出来了,又香又冲,闻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几个人围坐在八仙桌边,一人一碗洋芋片,就着辣椒酱吃。那洋芋片煮得恰到好处,软糯但不烂,蘸着辣椒酱吃,又辣又香,特别开胃。累了一夜,饿了一夜,这一碗热乎乎的洋芋片下肚,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吃着洋芋片,唐哲想起昨晚的事,开口问道:“老人家,你昨天说山上有大猫子,你们有见到过吗?”
老头摇了摇头,把手里的洋芋片放下,擦了擦嘴:“我这年纪也大了,不常上山,最多也就是到山林里砍几把柴,大猫子倒是没有见过。不过偶尔还能听到它的叫声,尤其是夜里,那声音传得远,整个山谷都能听到。”
听到他这么说,想起昨天晚上的叫声,应该是老虎的啸声无疑了。那声音低沉浑厚,带着一种让人心惊胆战的威严,不是别的动物能发出来的。
唐哲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支递给老头。老头接过来,看了看,笑道:“好烟啊,难得抽到这种。”他点起来,深深吸了一口,又缓缓吐出来,烟雾在空气中慢慢散开。
他抽了一口烟,继续说道:“不过在我们这个地方,大雪封山以后呀,毛狗山狗就多。每年冬天,尤其是下了大雪,山里找不到吃的,那些野物就经常跑到寨上来偷咬鸡鸭。有时候胆子大的,还跑圈里去偷咬猪呢。前年冬天,我家就被咬死过两只鸡,可惜得很。”
唐哲眉头微皱,问道:“有毛狗的地方,山狗也不会出现呀。这两种东西不是一向不对付吗?”
老头点了点头,又抽了一口烟:“是的,你说的对。毛狗和山狗是死对头,有毛狗的地方,山狗一般不会来。地盘都是划好了的,谁占了就是谁的。不过今年有些怪,往年我们护国寺这里只有毛狗,从来没见山狗来过。可今年大冬天的,居然有山狗跑来,还不止一次。”
老太婆在一旁听到他们说话,也接话说道:“就是,那只山狗长得还怪黑人的。有一天早上,我起来去放鸡,刚打开院门,就看到它叼着一只鸡从院子里窜出去。那只鸡是我养了大半年的,肥得很,就这么被它叼走了。我当时吓得哦,一屁股就坐在阳沟里头了,半天爬不起来。”
老太婆一边说一边比划,脸上还带着后怕的表情。
一听老太婆这样描述,唐哲心里一动。他想起麻黄岭和江汉营盘里遇到的那只半边脸狼王。那只狼他印象太深了,半边脸都是白的,像是被什么东西咬掉了一块皮肉,看起来特别瘆人。他和那只狼打过几次交道,最后一次在太子石那边,他重创了狼群,那只狼王应该也受了伤。
老太婆继续说:“看着它也造孽,奶包那么大,估计是生了狼崽子,要喂奶。大冬天找不到吃的,要不然也不会跑来寨子上偷鸡。那几天我都不敢出门,生怕再碰到它。”
第888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
“奶包大?”唐哲脱口问道,声音都高了几分,连手里的洋芋片都忘了往嘴里送。
老太婆点了点头,肯定地说:“是呀,我看得清清楚楚,那奶包鼓鼓的,一看就是在喂奶的母狼。当时它就离我几丈远,一只眼睛盯着我,那眼神凶得很,盯得我浑身发毛。我想跑又不敢跑,腿都软了。还好老头子听到我叫唤,拿着扁担就出来了。那狼看到有人来了,这才跑了。要不然我真怕它来咬我。”
唐哲“哦”了一声,没有再说话,低头吃了几口洋芋片,脑子里却在飞快地转动。
看来,那只狼王因为受了伤,被赶出了狼群。狼群就是这样,等级森严,头狼一旦受伤变弱,就会被年轻的公狼挑战。赢了继续当王,输了就只能离开,没有第三条路。这是狼群的规矩,千百年来都是如此。
要不然护国寺这里是毛狗的地盘,它也不敢冒然闯进来的。毛狗和山狗向来水火不容,就像两个帮派,地盘划得清清楚楚。一只孤单的母狼闯进毛狗的地盘,那是很危险的事,随时可能被围攻。
他想起去年在麻黄岭,那片山林本来是狼群的势力范围,他和那只半边脸狼王打过两次交道,彼此都吃过亏。
后来听说麻黄岭上出现了大猫子,老虎来了,狼群不得不放弃经营了不知多少年的地盘,往太子石那边迁移。森林里的规矩就是这样,弱肉强食,老虎来了,狼就得让。
现在那只母狼被赶出狼群,要么往凤凰山那边跑,要么就是往锯齿山这边逃。不管哪一边,一只孤单的独狼,都很难生活下去。尤其是在冬天,食物难找,还要面对其他野兽的威胁。它跑去偷鸡,估计也是饿极了,实在没办法。
唐哲心里有些复杂。
半边脸狼王,可以说是他在梵净山打猎生涯中打交道最多的一只动物。两次交锋,唐哲都占据了上风,第一次在麻黄岭,他用计谋重创了狼群;第二次在太子石,他更是让狼群损失惨重。
可以说那只狼王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多半都是拜唐哲所赐。
可现在听到它带着狼崽子,孤零零地流浪,跑到寨子里偷鸡吃,他心里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是愧疚?是同情?还是别的什么?
他说不清楚。
就在大家还在聊着的时候,院坝里传来一阵脚步声。康老大又跑上来了,这回是一个人来的,跑得气喘吁吁,额头上都是汗。
他进屋看到科考队员们正在吃洋芋片,连忙双手合十,脸上带着歉意,连声说道:“哎呀,几位恩人,刚才走得急,家里乱成一团,也因为我兄弟的事情,弄得大家心里都一团乱麻,没有招呼得周到,怠慢了几位,请你们千万不要怪罪。”
许中南连忙摆手,温和地说:“你们有事就去忙你们的,不用管我们。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乱了是正常的。对了,你家兄弟的情况怎么样?”
康老大擦了擦汗,回道:“还好还好,苏医师刚刚才到,正在给他用药包扎。人还活着,就是伤得太重,要好生养着。苏医师说,要不是你们及时救了他,再晚一天,人就没了。那伤口都化脓了,再不处理,神仙都救不回来。”
他顿了顿,又接着说:“对了,我爹妈让我来请你们大家下去吃饭,一定要去。今天我家杀猪,正好赶上,也是我兄弟的福气。你们无论如何都要赏这个脸。”
许中南晃了晃手里碗,笑道:“不用太客气了,老人家已经给我们做了吃的,你看,我们正吃着呢。过一会儿我们也准备再进山了,时间紧,任务重,就不叨扰了。”
康老大一听,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走上前几步,语气诚恳地说:“许教授,杀猪水都烧好了,猪都捆好了,就等着你们去呢。不管说什么,你们都得去把饭吃了,休息两天再进山。你们救了我兄弟的命,就是救了我们全家。要是不吃这顿饭,我回去没法跟我爹妈交代,也没法跟春霞交代。我爹说了,今天这顿饭,你们不去,他心里过不去这个坎。”
老头也在一旁劝道:“老大一家盛情,你们还是去一下吧。山里人家,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但这是他们的心意。生活好屁是个心意嘛,你们不去,他们会过意不去的。”
许中南有些犹豫,他看向唐哲,问道:“小唐,你觉得呢?”
唐哲差点笑出来。昨天晚上还在因为科考队时间问题,他和布鲁斯争论不休,许老坚持要送康老七回来,布鲁斯担心耽误时间。
今天他倒好,直接把这个皮球踢给唐哲了。这是让他去做布鲁斯的工作啊。
唐哲看向布鲁斯,这个老外正端着碗吃洋芋片,吃得津津有味。
他便问道:“布鲁斯先生,康大哥家盛情邀请我们去做客。要不,就留下来尝尝我们梵净山的刨猪汤怎么样?这也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国农村独有的传统。除了在中国一部分地方外,在国外是看不到这种盛况的。你不是要研究梵净山的风土人情吗?这正是一个好机会。”
布鲁斯听完,眼睛亮了亮。他想了想,点头说:“既然是本地的风土人情,也是研究梵净山的一部分,我觉得可以。民俗文化也是生态的一部分嘛。”
许中南听了,脸上露出笑容:“那行,既然布鲁斯先生也同意,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昨天一个晚上都没有睡觉,大家也都累坏了,我们今天索性就再休息一天,养足精神,明天一早出发。磨刀不误砍柴工嘛。”
康老大见许中南同意了,高兴得合不拢嘴,连连点头:“那行那行,我现在就下去抓猪,让他们把水烧开,把准备工作做好。你们一会儿下来就行。”
他说着就要转身走。
唐哲突然叫住他,笑着说:“这样吧,康大哥,既然布鲁斯先生想研究风土人情文化,不如我们现在就跟着你下去,帮忙抓猪。让他亲眼看看我们山里人是怎么杀猪的,也算是一次田野调查。”
康老大连连点头,眼睛都笑眯了:“好好好,那感情好。走走走,一起去。”
他又转头对老俩口说:“叔叔,婶婶,你们中午也下来吃饭,今天大家都高兴,热闹热闹。”
老头笑着摆摆手:“你们忙你们的,我们就不去了,家里还得收拾。”
康老大也不强求,招呼着科考队员们就往外走。
几个人放下碗,跟着康老大出了门。阳光正好,照在院坝里,也照在远处的山峦上。山林寂静,偶尔有几声鸟叫。空气里有一股草木的清香,混着泥土的气息,特别好闻。
第889章 被杠舔过
康老七家离得也不算远,但山路难行这句话,在山里从来不是虚言。从老两口家出发,看着就在同一个山坡上,直线距离不过几百米,可走起来却要穿过一片杂木林,再下一段陡坡。唐哲他们跟着康老大走了十来分钟,才终于看到一栋木房子掩映在几棵老树后面。
那是一栋典型的黔东木结构民居,三间正房带两间厢房,屋顶盖着青瓦,木板壁被风雨侵蚀得发黑,但收拾得整齐干净。房子依山而建,门前是一块不大的院坝,此时院坝里已经站满了人。
康老七家六兄弟都成了家,老七和父母住在一起。这会儿寨中老少都来了,屋子里外都是人。堂屋里生起了几盆炭火,红彤彤的炭火驱散了初春的寒意。
院坝中央更是烧了一大堆篝火,青杠柴烧得噼啪作响,火苗窜得老高,火星子随着烟雾飘向空中。
厨房里更是热闹。康老七的几个嫂嫂正在里面忙前忙后,切菜的切菜,烧水的烧水,洗碗的洗碗,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伴着说笑声传出来。灶膛里的火烧得正旺,映在她们脸上,红扑扑的。
寨上的人到了,一个个都先是去房间里看一下已经伤得不成样子的康老七。房间里光线昏暗,只有一盏煤油灯放在床头柜上,火苗微弱地跳动着。
康老七躺在床上,身上盖着厚厚的棉被,只露出一张惨白的脸。苏医师刚刚给他包扎完,那些伤口被纱布裹得严严实实,但还是有血水渗出来,染红了纱布。
来看他的人轻手轻脚地走进来,看一眼,叹一口气,又轻手轻脚地退出去。有的人眼眶红了,有的人小声嘀咕:“造孽哦,造孽哦。”
康老七的婆娘苏春霞坐在床边,眼睛哭得红肿,脸上还有泪痕,看到来人就点点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两个娃娃被邻居家的女人带到别处去了,怕他们看到爸爸这样子害怕。
这年头生活不容易,为了一口吃的,差点把命都搭进去。这样的事情不光是康老七遇上,护国寺周边几个寨子里的那些采药人、猎人,也经常有人进了山,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山里人吃山里饭,那是拿命在换。
唐哲他们一行人到了之后,康老大连忙把他们请到堂屋里,搬来板凳请他们坐下。堂屋里已经坐了不少人,都是寨上的老人和亲戚,见客人来了,纷纷起身让座。康老大把科考队员们安排在最靠里的位置,那里离炭火最近,最暖和。
尤其是布鲁斯,他一进门,整个堂屋的气氛都变了。
寨上的人看到他,比看到金丝猴还要兴奋。那满脸金黄色的胡子,卷曲着,在火光下闪闪发亮。皮肤也比在场的所有人都要白,白得像剥了壳的鸡蛋。而且手臂上还长着长长的绒毛,金黄色的,在袖口处若隐若现。
作为一个内陆深山的村子,这里的人世世代代生活在大山褶皱里,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去过县城。哪怕近一百年前,石柱岩的铜矿是由法国人开采的,但也从来没有人真正见过法国人。
见得最多的,只是那些法国人安排在这里的买办和管事而已,大家都是同一种皮肤,说着同样的语言。洋人长什么样,他们只在电影里见过,而且是那种黑白电影,看得模模糊糊的。
现在,一个活生生的洋人就这么坐在他们面前,能不稀奇吗?
“那个人真白,长得好怪。”一个年轻女人捂着嘴,小声对旁边的人说。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盯着布鲁斯看,像看什么稀罕物件。
“听老辈子些说,被天上的杠舔了,就会变成这样子。你们说,他是不是被杠舔了?”另一个女人压低声音问道。她说的“杠”就是彩虹,山里人迷信,认为被彩虹照到的人会得一种怪病,皮肤会变成纸一样白。
回答她的是一个年纪稍大些的女人,看起来见过些世面。她摇摇头,煞有介事地说:“不像,被杠舔了的人,皮肤虽然变得很白,但是是一块一块的,东一片西一片,而且还不会长毛毛。你看这个人,全身都是毛毛,脸上手上都是,就像只猴子一样。”她不知道的是,所谓的被彩虹舔过,只不过是因为人家得了白癜风而已,跟这个完全是两码事。
“你们乱说哪样哦,这个是个洋鬼子!”一个男人从她们身边经过,听到了她们的议论,也停下来小声回答她们,“以前大队里放《上甘岭》你们没有看过?那些美国鬼子就长这个样子的,黄毛,白皮肤,高鼻子。就是这种!”
“啊?洋鬼子呀?”几个女人听了,脸色都变了,有的甚至往后退了一步,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她们想起小时候听过的那些传说,那些吓人的故事。
“听说洋鬼子专门偷吃人胆的,那些人贩子专门挖人胆了就是拿去卖给他们。”一个女人压低声音说,眼睛里满是恐惧。
“我也听说过,说洋鬼子拿人胆去做药,吃了能长生不老。”
几个女人说着,恐惧地看了又看眼前这个洋人,心里害怕极了。她们悄悄挪动脚步,一个接一个慢慢退出了堂屋,躲到厨房里去了。
她们的声音很小,嘀嘀咕咕的,布鲁斯虽然懂中国话,但是却听不懂邛水方言,叽里咕噜的一长串,他一个字也没听明白。他只是觉得那几个女人看了他几眼,然后就走了,也没当回事。
倒是唐哲和胡静,两人离那几个女人比较近,把她们的对话听了个七七八八。两人对视一眼,不由得暗自苦笑。这误会可大了,布鲁斯要是知道自己被当成偷人胆的洋鬼子,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喊声:“帮忙的,都动起来哦,水烧开咯!”
堂屋里原本还热闹得很,大家正在喝茶聊天,听到这声音,一下子都站了起来,往外走去。杀猪可是大事,大家都想去看热闹。
第890章 有民兵连吗
许中南和布鲁斯他们也跟了出去。院坝里那堆篝火烧得正旺,青杠柴在火中噼啪作响,火星子随着热气流飘向空中,又化作点点灰烬落下来。火堆旁边支起了一口大铁锅,那锅是特制的,口径足有半人宽,锅里烧着满满一锅水,此时已经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白雾腾腾地往上飘,在初春的阳光下形成一团团水汽。
几个男人走到一旁的猪圈边。那猪圈是用粗大的木头搭的,顶上盖着树皮,里面养着一头大黑猪。那猪少说有两百来斤,浑身上下黑得发亮,肚子圆滚滚的,一看就是喂了一年多的肥猪。猪似乎预感到什么,在圈里不安地转来转去,发出低沉的哼哼声,时不时用鼻子拱一拱圈门。
一个中年男人打开圈门,弯着腰钻了进去。猪一下子紧张起来,往角落里躲,嘴里发出警惕的叫声。又进去两个人,三个人呈扇形把猪围在角落。猪左冲右突,想找机会冲出去,但三个人死死守住,不给它任何机会。
瞅准一个空当,三个人猛地扑上去。猪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那叫声尖利刺耳,在整个山谷里回荡,惊起了远处林子里的一群飞鸟。
很快,院坝里又跑过来几个人,总共六七个人都上了。抓耳朵的抓耳朵,那猪耳朵被死死揪住;抓尾巴的抓尾巴,尾巴根被攥得紧紧的;还有抬腿的,一人抬一条猪腿,硬是把那头两百来斤的大黑猪从圈里抬了出来。猪拼命挣扎,四条腿在空中乱蹬,身子扭来扭去,但被人死死按住,动弹不得。
他们把猪抬到案板上。那案板是用厚木板做的,又宽又结实,常年杀猪用得油光发亮。猪被按在案板上,还在挣扎,但已经没有用了。
屠夫是个五十来岁的汉子,光着膀子,腰间系着一条油光光的围裙。他走上前来,神情专注。只见他把猪头枕在自己大腿上,另一只手从嘴里取出一把明晃晃的杀猪刀。那刀有一尺来长,刀尖锋利,刀身闪着寒光,一看就是常年使用的好刀。
他眯着眼,用手在猪脖子上摸了摸,找准位置。然后深吸一口气,一刀捅进去。
鲜血顿时喷涌而出,像一股红色的泉水,流进早就准备好的大盆里。那血还冒着热气,带着浓重的腥味。猪剧烈地抽搐了几下,叫声越来越弱,最后只剩下一声声的哼哼,然后彻底不动了。
等猪断气了,几个人又开始忙着给它退毛。他们用瓢舀起滚烫的开水,均匀地浇在猪身上,热气腾腾的,整头猪都被白色的水汽笼罩。
然后用刮刀使劲刮,那黑色的猪毛一片片脱落,露出下面白净的猪皮。刮过的猪皮白里透红,在阳光下泛着光泽。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腥臊味,混着柴火的烟味,说不出的特别。
布鲁斯看得兴致勃勃,眼睛都直了。他在国外哪里见过这场面?他撸起袖子,想去帮忙。虽然这个老外长得吓人,满脸金黄色的胡子,手臂上还有长毛,但毕竟是客人,而且是康老七的救命恩人,谁也不愿意让他参加劳动。
几个正在忙活的男人连忙摆手,嘴里说着“不用不用,客人坐着就好”,脸上的表情既恭敬又有些惶恐。布鲁斯只好作罢,和许中南、唐哲他们站在一旁看热闹,时不时问唐哲几句,唐哲就给他翻译讲解。
康老大端着一碗茶过来,那是刚沏的本地老茶,浓得发黑。他又要把他们请进堂屋里去。许中南摆摆手,示意他先不急。他站在院坝边上,看着那些忙碌的村民,突然想起一件事。
“主人家,你们大队有民兵连吗?”许中南问道。
康老大连连点头,脸上带着自豪的神色,声音都高了几分:“有、有!大队长还是民兵连长呢,我们大队里有四十多个民兵,有枪有弹的。每年还要搞训练,打靶什么的,热闹得很。不过离我们这个生产队还有点远,在那边山梁梁上,翻过那道梁,再走一段就到了。走路的话,来回怕是要差不多两个小时呢。”
他说着,伸出手,指了指远处一个方向。那山梁层层叠叠,一眼望不到头,只能看到一个大概的轮廓。
许中南不是本地人,在屋里也分不清楚东南西北,便问唐哲:“小唐,你对这个大队熟悉吗?”
唐哲点了点头,目光也望向那个方向:“许老,我对这个地方的地形熟悉,前些年跟我爹来这边收过山货。不过对他们大队的干部不熟悉,没打过交道。您的意思是,想去民兵连借几支枪用?”
经过昨天晚上和那一群毛狗的厮杀,科考队员心里都很清楚,如果多有几支枪的话,肯定不会那么被动。唐哲那一支枪虽然顶用,但毕竟只有一支,子弹也有限。那群毛狗要是再来一次,光靠一支枪,根本挡不住。更何况,这山里还有老虎。
许中南嗯了一声,表情严肃:“这里去公社还有些距离,来回差不多一天就不见了,太耽误时间。我的想法是,等吃了中午饭,你和我带着我们的介绍信,去找一下大队长和书记,从他们那里借几支枪。有枪在手,再进山心里也踏实些。”
康老大在一旁听到,连忙接过话,拍着胸脯说:“大队长和大队书记我们都很熟悉,一个是我远房表弟,一个是我妹夫,都是一家人。等一哈吃了中午饭,我带你们去就是了,包在我身上。”
中午饭很是丰盛,山里人家杀猪,那可是大事。堂屋里摆了两桌,男人们坐一桌,女人们坐一桌。菜是刚杀的猪肉,新鲜得很。有红烧肉,肥瘦相间,烧得油亮亮的;有猪血汤,嫩滑爽口,撒上一把葱花,香气扑鼻;有炒猪肝,火候恰到好处,嫩而不腥;还有爆炒腰花、炖猪蹄、凉拌猪头肉……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米饭是甑子蒸的,颗粒分明,香气扑鼻。
第891章 一起去
唐哲他们这一桌被安排在了堂屋里的一张大八仙桌上。那桌子是核桃木做的,年头久了,桌面被擦得油光发亮,边角处磨得圆润光滑。桌上摆满了菜,红烧肉、猪血汤、炒猪肝、爆炒腰花、炖猪蹄、凉拌猪头肉……满满当当摆了一大桌,碗挨着碗,盘子叠着盘子,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这是当地人的传统,也是最尊贵的客人才能坐的位置。八仙桌正对着堂屋大门,背后是神龛,上面供着“天地君亲师”的牌位。能坐在这里吃饭,说明康家把科考队员们当成了最尊贵的客人,当成了救命恩人。
康老大亲自作陪,坐在唐哲旁边,一个劲地劝酒劝菜。他自己不怎么吃,只是一个劲地往客人碗里夹菜,嘴里不停地说:“吃,多吃点,山里头没啥好东西,就是这点心意。”说着又端起酒杯,非要跟每个人碰一杯不可。那酒是本地自酿的苞谷酒,度数高,劲大,喝一口下去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
布鲁斯吃得满嘴流油,腮帮子鼓得老高,还在不停地往嘴里塞。红烧肉肥而不腻,他一口一块,连吃了五六块;猪血汤鲜嫩爽滑,他喝了两大碗;炒猪肝更是他的最爱,一边吃一边竖起大拇指,用生硬的中国话说:“好吃,太好吃了!”那发音怪模怪样的,惹得大家一阵笑。他自己也跟着笑,笑得胡子一抖一抖的。
等他们吃完出来,院坝里的那头猪已经卖得差不多了。
案板边围满了人,大多是寨上的妇女们。她们手里捏着皱巴巴的票子,你三斤我五斤,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康老七的几个嫂嫂负责掌刀割肉,一刀下去,肥瘦均匀,用稻草一系,递给买家。不一会儿,半扇猪肉就分得七七八八了。
剩下的不多的一些肉,在吃过饭后,也被隔壁寨上的人听到消息赶过来买了去。有人走了十几里山路,就为了来买几斤肉。不是馋嘴,是来帮忙的。
其实大家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谁家也没有多余的钱。这年头,一个壮劳力在生产队干一天活,才挣几毛钱的工分。年底分红,有的人家分不到几个钱,还要倒欠队里的。
去年虽然土地包干到户了,第一年下来,家家户户家里都有了一些存粮,但是也只能说填得饱肚子。
护国寺这种深山老林里的寨子,又没有其它的经济来源,五月的时候上山挖天麻,也只能换一点点钱,天麻也不是土里种的,运气好的能挖个十来斤,运气差的就是打空军。
一斤猪肉要卖一块多,谁舍得天天吃?更何况现在年都已经过完了,正月十五都过了,再吃肉,那就是浪费,是不会过日子的人家。过年那几天吃点肉,那是规矩,是传统。过了年还吃肉,那就叫败家。
但是大家都知道,康老七一家现在正是用钱的时候。
他这一身的伤,医药费得多少?苏医师虽然是本乡本土的人,要是家里实在困难的,他也不收看病的钱,但药是要钱的。那些西药,消炎的、止痛的、退烧的,哪样不要钱?还有纱布、药膏、碘酒,哪样不是花钱买的?苏医师能赊账,可药店的老板不能赊账啊。
一个人在山里半个多月,就当大家都以为他已经死了的时候,又奇迹般地出现了。这是命大,是老天爷不收他。
康老七的娘跪在神龛前烧了一炷香,磕了三个头,嘴里念叨着“祖宗保佑,菩萨保佑”。可他这一身的伤,要养好,得花多少钱?那些伤口,有的化脓,有的溃烂,有的深可见骨,没有几个月根本养不好。
这几个月,他不能干活,不能进山,一家四口吃什么?喝什么?
所以,不管一斤两斤,家家户户都来砍那么一点。有的家里实在拿不出钱,就赊账,说等下半年卖了山货再给。康老大摆摆手说不用,可人家硬是把账记下了,说这是规矩,不能坏了规矩。
一头毛猪也才两百来斤,杀好了除去头蹄下水,只剩下一百四十来斤的肉。这点肉,全寨子你一斤我两斤的,一会儿就分完了。
换来的钱,虽然不多,但也够应付一阵子了。至少苏医师的药钱能结一部分,至少这个月家里能有口吃的。
有了这些钱,康老七的老婆苏春霞心里也就踏实了许多。
她站在厨房门口,倚着门框,看着那些买肉的人。她的眼眶红红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硬是忍着没让流下来。她的嘴唇抿得紧紧的,两只手攥着围裙的边角,攥得指节发白。她知道,这些人来买肉,不是馋嘴,是来帮她的。这份情,她记在心里了。
虽然一家人的脸上还是愁眉不展,眉头皱得解不开,但是至少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康老七还活着,这就是最大的希望。只要人活着,就有盼头。等他的伤好了,还能进山打猎,还能养活这个家。
康老大走过来,对唐哲和许中南说道:“许老师,我和这位唐同志去一下大队的民兵连就可以了。你们在家里歇着,喝喝茶,烤烤火,路不好走,不用都去。”
许中南年纪最大,快六十的人了,昨天晚上一夜没睡,又折腾了这大半天,确实有些扛不住。他腰疼的老毛病又犯了,坐在板凳上就不想起来。有唐哲一起去,他倒也放心。
还没有等他回答,胡静突然接过话说道:“许老,我和唐哲一起去吧。”
许中南看了她一眼,胡静脸上带着一丝坚定。他知道这姑娘的心思,也不点破,点了点头说道:“也好,你把介绍信带去。看看能借多少支枪,如果大队上没有,或者数量不够,今天索性就在这里住一晚上,你就和小唐辛苦一下,跑一趟公社,到民兵营去借。公社那边人多枪多,肯定能借到。”
胡静应了一声,从背包里找出那份盖着大红印章的介绍信,小心地折好,揣进贴身的口袋里。她对唐哲说道:“走吧,趁着天色还早,早点去问一下能不能借到。要是真要去公社,还得赶时间,要不然回来又要走夜路。这山里的夜路,我可不想再走了。”
第892章 还有一口气
大队在苏家坡,护国寺和苏家坡之间距离不算太远,翻过两道山梁,再穿过一片杂木林,走上个把小时就到了。但这一带地处深山,交通闭塞,几代人下来,几乎都不与外界通婚。
山里人讲究个知根知底,外面的姑娘嫁进来怕吃苦,家里的姑娘嫁出去又怕受欺负。所以两个寨上的男女,都是就近嫁娶,亲上加亲,盘根错节。
也正因为如此,两寨人之间,多多少少都沾亲带故。你算算,张家的姑娘嫁到李家,李家的妹子又嫁到王家,王家的闺女又嫁回张家,绕来绕去,整个山沟沟里都是亲戚。
而且康老六正是嫁给苏家坡的大队长苏朝阳。有了这层关系,有康老大带着,唐哲他们又救了康老七一命,苏朝阳多多少少要给一些面子。
先前老五到苏家坡请苏医师的时候,苏朝阳两口子都下地干活去了,不在家。
农村人就是这样,尤其是土地下户之后,各家各户都憋着一股劲,想把日子过好。早上一早起来,什么东西都不吃,扛着锄头就下地。先去地里干一会儿活,等到九十点钟的时候,太阳升高了,肚子也饿了,再回家来煮饭吃。
吃完早饭,又去地里干一圈活,一直干到下午两三点。家庭条件好一些的,两点左右回来吃一顿晌午饭,歇口气,再去接着干。
条件差一点的,要么就是带两个生红苕去坡上,饿了就啃两口,填填肚子;要么就什么都不带,饿着肚子硬扛,直到天黑了再回家来煮晚饭吃。
因为土地包干到户了,大部分人中午都会回来煮一点东西吃。哪怕是红苕稀饭,稀得能照见人影;或者是水煮洋芋片片,撒一把盐,也是一顿饭。
吃一顿,身上就有使不完的力气,下午干活都带劲。只有那些家里上面有老人要养,下面子女也特别多,劳动力少的家庭,才会饿着肚子,省下一顿晌午饭,匀给一家人吃。大人饿一顿没事,老人和孩子不能饿。
苏朝阳作为大队长,家庭条件也还可以,不算富裕,但也不至于饿肚子。他今年四十出头,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
大的儿子苏兴旺,已经十五六岁了,读了个二年级,写得出自己的名字,歪歪扭扭的像蚯蚓爬,却连个阿伯刺得都认不全。
用苏朝阳他老子的话来说,他们苏家祖坟就没有葬在文脉上,后代全是些莽夫,扁担横在地上不晓得是个一字。苏朝阳小时候也只读了两年私塾,认得几个字,算得清账,就当上了大队长。
也是因为如此,苏朝阳也不再管他。不能读书,那就来挣工分。反正家里不养闲人,总要落实一头。苏兴旺从小就跟着大人下地,锄头使得比笔杆子还顺溜。
土地下户之后,家中三个劳力——苏朝阳两口子加上苏兴旺,日子也过得去。虽然全是梯田,巴掌大一块,耕牛都转不开身,但是三人都能吃苦,舍得下力气。去年倒也是个丰收年,苞谷收了二十多担,洋芋刨了几千斤,红苕堆了半间屋。
另外两个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叫苏卫东,正在读五年级,女儿叫苏卫红,也读了三年级。这两个倒是读书的料,成绩在班上排前几名。
每天走读,天不亮就起来,翻山越岭去学校。山里娃从一年级开始,除了第一天大人送去学校,认认路,从此以后,都是自己去学校,也不用他们操心。下雨天踩着泥巴路,冬天顶着寒风,从来没喊过苦。
今天,苏朝阳带着苏兴旺和康老六,在自家那块最大的梯田里挖沟垒埂。这块田有一亩多,是祖上传下来的,土质好,肥力足,种什么都长得好。三个人在地里干着活,一直忙到下午一点多。
苏兴旺饿得前胸贴后背,肚子咕咕叫,浑身没有了力气,锄头都举不起来了。他一直嚷着要回家吃饭,苏朝阳看了看日头,确实不早了,这才收了工,带着一家人往回走。
刚到寨上,就听到邻居黑狗嫂在院坝里晾衣服,看到康老六就喊:“六妹,你七弟找到了,你没有去看他?”
康老六看了她一眼,以为她在开玩笑。这黑狗嫂平日里最爱说笑,没个正经。康老六摆摆手,说道:“黑狗嫂,你就爱乱开玩笑。都快二十天了,找了几匹山都没有找到,也不晓得被哪样猫子吃了。人都没了,你还拿这个说笑。”
黑狗嫂见她不相信,放下手里的衣服,认真地说:“你们在坡上做活路,不晓得。先前你五哥还来请了苏医师,苏医师到现在都还没有着家呢,估计还在你娘家。听说是被人救了回来,还有一口气。你娘家今天还杀了猪,我们寨上去砍肉的都有两个回来了,喏,就是那边张家大嫂和杨二娘,她们刚回来不久。”
说起杀猪,康老六倒有些相信了。她兄弟家养了两头猪,过年的时候杀了一头,只留了一个猪脑壳来祭老爷,然后给他们六兄妹一家分了两三斤肉,剩下的连下水都全部卖了,换了些钱过年。
另外一头架子猪,年前没有屠夫要,杀猪的人太多,排不上队,便一直喂着。现在开春了,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按理说不会杀猪。除非……除非家里出了大事。
苏朝阳见黑狗嫂不像是开玩笑的,便仔细问了起来:“黑狗嫂,你说的是真的?什么时候找回来的?哪个救他的?”
黑狗嫂尴尬地笑了笑,两只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我也是先前听寨上的人说的,说你五哥来请苏医师了,背着药箱就跟你五哥走了。具体是哪个救的,在哪里救的,伤的怎么样,我哪里晓得嘛。你问我,还不如自己去一趟娘家问个清楚。反正又不远,走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康老六还没有听完,觉得她不像是说假话,脚下连忙加快了步子,朝着家走去。她心里又急又乱,也不知道兄弟现在怎么样了,是死是活。
她一边走一边回头对苏兴旺说:“旺旺,我要去走个人户,去你嘎公家看看你小舅舅。你各人煮点洋芋片片吃,锅里有洋芋,灶里有火,自己弄。”
第893章 需要我做哪样?
苏兴旺弓着腰,两只手无力地下垂摆动着,像两根干柴。他撇着嘴,不满地说:“你倒去吃刨猪汤了,就不管我们俩爷崽。我也想去,好久没吃肉了。”
苏朝阳朝他头上敲了个爆栗子,不轻不重,啪的一声响:“你个龟子说哪样话呢,你妈是去看你小舅舅,不是去吃肉的。你小舅舅差点没了,你还惦记着吃。”
“我不管,我也要去。”苏旺才不管这些呢,做了大半天的活路,就早上九点不到吃了一碗红苕稀饭,早就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他摸着被敲的脑袋,嘟囔着说,“好久都没有吃肉了,我的肠子都生锈了。杀猪肯定有肉吃,我也要去。”
康老六也不怪他,边走边说:“要去就快点洗一哈,换件干净衣裳。看你这一身泥,怎么见人。”
苏兴旺一听可以去,顿时来了精神,三两步冲进屋里,舀水洗脸,翻出一件还算干净的衣裳换上,动作比平时快了一倍。
他们前脚刚到家,还没来得及坐下喝口水,后脚康老大就带着唐哲和胡静到了他们家院坝。
苏朝阳是大队长,家里经常有公社的干部下来检查工作、传达精神。以前养过一条狗,土狗,长得壮实,看家护院是把好手,就是有个毛病——太凶。
只要见到生人就乱叫,往人身上扑,把裤子都撕破过几回。搞得公社里的干部都不敢下来了,每次来都要在院坝外头喊半天,等人出来接才敢进门。
苏朝阳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就在去年冬至节,索性请了赵书记来家里打了牙祭,把狗宰了,炖了一锅狗肉,热乎乎地吃了一顿。从那以后,家里就再没养狗。
“六妹,朝阳,你们在家呀。”康老大没想到刚一来,就碰到了苏朝阳,心里一下子踏实了下来。要知道那些人可是救了他兄弟一命,据说还是省里下来的专家,要是苏朝阳不在家,那可就麻烦了。
苏朝阳刚进屋,正准备换下身上的脏衣服,就听得屋外有人在叫他。他转身一看,是自己的大舅子康老大,还带着两个陌生人,一男一女,看着面生。他忙问道:“大哥,你怎么有空来了?听说七弟找到了?是不是真的?”
康老大点了点头,脸上露出庆幸的神色:“就是,今天麻麻亮的时候,才被送回来。人还有口气幽幽的,要不是救得及时,估计就老火咯。你是没看到,那一身的伤,到处都是牙印,手指头都少了两根,造孽得很。”
苏朝阳“哦”了一声,连忙侧身让路:“快进来坐吧,老六正在收拾,说要去看看七弟。你们先坐,我去叫她。”
康老大进了屋,指着唐哲和胡静对苏朝阳说:“就是他们救了老七。这个是唐哲,八家堰那边的,这个是胡静,是他们科考队的。昨晚上他们在山里宿营,碰到了老七,把他救回来的。”
苏朝阳连忙招呼道:“哎呀,快请屋里坐,屋里坐。”然后朝屋里喊道:“旺旺,快煨罐茶来,有客人来了。”
苏兴旺正在厨房的水缸里打水洗脸,听到喊声,不耐烦地回道:“肚皮都饿扁了,还喝哪样茶嘛,越喝越翻胃。等一哈再煨不行啊?”
苏朝阳脸上有些挂不住,尴尬地对唐哲他们笑了笑。这个娃儿从小就被他们惯坏了,一点也不像他弟弟妹妹那样懂事。早知道就不听他公和婆的话,多让他去读几年书就好了。读书人不一定本事大,但起码懂礼数。
“你大舅来了,给老子快点。”他的声音比较大,带着几分怒气。
等他转过头来对着唐哲和胡静的时候,又换了一副笑脸:“不好意思,让两位同志见笑了哈,这个背时娃娃,被惯坏了。”
胡静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唐哲说道:“娃儿嘛,又做了大半天活路,又累又饿的,正常。”
正在屋里准备换衣服的康老六听到了外面的对话,连忙跑出来。她头发还有些乱,衣服扣子都没扣好,急急地问:“大哥,你来了。听说小弟找到了,是不是真的?伤的怎么样?人在哪里?”
康老大只好把经过简单说了一遍。从科考队进山,到夜里听到动静,到发现康老七,到和毛狗群搏斗,到虎啸惊走毛狗,到连夜把人抬回来,一五一十都说了。还没有说完呢,康老六就眼泪鼻涕不停往下掉,抽抽搭搭地哭起来:“我那苦命的小弟哦……怎么就遭这么大的罪哦……呜呜……”
她一边哭一边用袖子擦眼泪,越擦越多。
苏朝阳站在旁边,听着康老大的讲述,心里却在转着别的念头。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小舅子差点没了,康老大作为大哥,应该在家里操持才对。怎么还有心情带着两个年轻人出来走亲戚?这不合常理。
他皱了皱眉,开口问道:“大哥,你来是有什么事吗?家里正忙,你怎么有空过来?”
康老大这才说道:“是这样的,他们两位都是省里面来的专家,说是要进梵净山搞什么科学,我也不懂,昨天晚上他们在山里扎营的时候,救了七弟,后来又遇到了毛狗冲营,还咬伤了人。”
苏朝阳皱着眉头,说道:“我们开会的时候,就听赵书记说过,去年有支科考队来梵净山,遇到山洪,差点丢了命,今年又来了一支?”
唐哲回道:“去年也是我们,因为去年下大雨,没有办法继续下去,现在开春了,天气也好,所以又来了。”
苏朝阳哦了一声,说道:“这位同志,听你的口音,像是本地人?”
唐哲点头道:“是呀,我是他们的向导,八家堰的。”
苏朝阳哈哈笑道:“你看,说来说去,还是团转人哦。”
胡静也在一旁说道:“苏队长,我也算是半个八家堰人,以前在八家堰插过队。”
苏朝阳听她这么一说,一拍脑袋,像是猛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哦,怪不得我觉得这位女同志也好面熟呢,应该是公社开大会的时候见过的。”
说到这里,他又问道:“说吧,需要我做些哪样?”
第894章 借枪
唐哲见苏朝阳都开门见山地把话说开了,也不再绕弯子。他从贴身口袋里掏出那份盖着大红印章的介绍信,双手递给苏朝阳,语气诚恳地说:“苏队长,你也晓得了,我们昨晚上遇到了毛狗群,二三十只,差点就交代在山里了。科考队这次进山,原本没考虑过会面对这样的危险,只我带了一支枪防身。昨晚上要不是运气好,刚好有只老虎路过,惊走了那群毛狗,我们这些人现在怕是跟康老七一样躺在床上了。”
苏朝阳接过介绍信,凑到眼前仔细看了几眼。他虽然读书不多,但当了这么多年大队长,介绍信还是认得出来的。他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眉头皱成一个“川”字,深吸了一口气,问道:“你们、要借枪?”
唐哲点了点头,目光直视着苏朝阳:“是的。如果苏队长觉得不好办的话,我们就去公社民兵营借。只是去公社来回要一天时间,我们科考队时间紧,想尽量少耽误。”
苏朝阳连忙摆手,语气急切地说:“请等一下,请等一下。借枪这个事情,毕竟不是小事,虽然我是民兵连长,却也不能一个人作主。我得去找一下书记商量,我们两个合计合计,把这事定下来。你们先在屋里坐一下,喝口茶,我去去就来。”
说完,他转身对着屋里喊道:“旺旺,茶煨起没有?我要出去一下,客人来了要好生招呼。”
苏兴旺在厨房里应了一声,声音闷闷的:“正在煨,快了快了,莫催嘛。”
康老六刚才在院子里打了个招呼,外套都没来得及穿就跑出来了。这会儿见有外人在,一个年轻后生和一个大姑娘坐在堂屋里,自己只穿着贴身的旧衣服,脸上有些挂不住,连忙又跑回屋里去换衣服。
等她换好一件半新的蓝布褂子出来,收拾齐整了,却看到苏朝阳正快步往院坝外跑,脚步匆匆的,像是有什么急事。
她追到门口,喊道:“朝阳,你又跑哪里去?饭都还没吃呢!”
苏朝阳跑得飞快,头也不回,只丢下一句话:“我去找苏刚,你们先吃,莫等我!”话音未落,人已经拐过院墙,消失在竹林后面。
康老六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转身回到堂屋里。她见康老大还在,便问道:“大哥,朝阳去找苏刚做哪样?家里还有客呢。”
康老大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解释道:“六妹,朝阳去找一下苏刚,那两个同志想借几支枪,朝阳一个人做不了主,去找书记商量。”
康老六“哦”了一声,明白了。她在唐哲和胡静对面的长凳上坐下来,搓了搓手,又问道:“大哥,老七现在的情况怎么样?我正要去看他,你们就来了。伤得重不重?要不要紧?”
康老大叹了一口气,脸上的皱纹显得更深了:“命算是捡回来了,菩萨保佑,老天爷不收他。不过看他那个样子,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手指头都少了两根,这半把年活路估计是做不成了的。起码要养上半年,才能下床走动。”
听到大哥这么说,康老六心放下了不少,但眉头还是皱着:“我们家兄弟姐妹这么多,一家抽一两天时间出来,就把他的活路给做了,这个倒也不用太担心。春耕的时候,我们几个轮着去帮忙,种下去就行了。秋收的时候也一样,人多力量大。倒是伤得那么重,汤药钱不晓得要花好多。苏医师虽然是自己人,看病不要钱,可药是要钱的啊。”
提到钱,她的脸上又布满了愁容,眼睛里的光都暗淡了几分。
康家虽然兄弟姐妹七个,但是一年到头,哪家的日子都是过得紧巴巴的。在这深山老林里,土地又少得可怜,虽然包干到户了,每一个人平均下来还不到半亩水田,一亩旱地。
粗粮细粮加起来,勉强够吃,遇上好年景能存下一点,遇上灾年就得勒紧裤腰带。
一年到头除了上山采些药材、挖点竹笋卖给收购站外,几乎没有任何别的收入。就那点钱,还要买盐巴、买煤油、买布料,哪里剩得下?
康老大也晓得,这个妹夫虽然说是个大队长,一年下来,公社多少给几斤粮食的补贴,也就那么回事,饿不死也富不了。
两个娃娃读书,要花钱买书本纸笔。大的那个苏兴旺虽然是个劳力,却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干活不如别人家的孩子踏实,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和寨上其他一样大年纪的小伙子比起来,只能算是半个劳动力。
她就是想帮衬一下娘家人,也无能为力。自己家里都紧巴巴的,哪里拿得出钱来?
“六妹,你也不要太担心了。”康老大安慰道,“今天早上老七家把猪杀了,寨中老少都看得起,家家户户不管多少,都砍了几斤肉回去。有的称了两斤,有的称了三斤,多的也有称五斤的。差不多也卖了一百好几十块钱,有了这些钱,老七的药钱也差不了多少。只要人还在,钱可以慢慢挣。”
兄妹俩聊了几句,苏兴旺便端着茶盘上来了。他换了一身干净衣裳,头发用水抿得服服帖帖,虽然脸上还带着饿出来的菜色,但比刚才精神多了。
康老六接过茶盘,把两碗茶分别递给唐哲和胡静,笑着说道:“都是自己家炒的茶,粗茶,怕你们喝不来山里的罐罐茶,太苦了,所以茶叶放得少,煮得淡。”
唐哲看着碗里的茶,果然和之前在老头家喝的那种像酱油色的罐罐茶要清淡得多。茶汤是淡黄色的,清亮亮的,几片茶叶在碗底舒展开来,浮浮沉沉。他接过来,放在一边的桌子上,没有急着喝。胡静也道了声谢,把茶碗捧在手里,暖暖手。
不多时,院坝里传来脚步声。
苏朝阳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中等个子,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中山装,衣领处有些磨损,但扣子扣得整整齐齐。他的脸上带着庄稼人常见的憨厚,但眼神里透着一股精明劲儿。
第895章 世事难料
两个人都走得很快,脚步匆匆,像是赶着去办什么要紧事。一进门,穿中山装的中年人就满脸堆笑,主动朝着唐哲伸出手来:“你好你好,你们就是科考队的专家吧?久仰久仰,欢迎你们来我们苏家坡啊!”
唐哲也伸出手去,握了握,赶紧解释道:“苏刚书记,这位才是科考队的专家。”他侧身指了指胡静,“我是他们的向导,本地人,八家堰的。专家是这位胡同志,还有一位许教授在护国寺那边,他们才是真正搞学问的。”
苏刚哈哈笑着,一点也不觉得尴尬,那笑声爽朗得很,在堂屋里回荡:“都一样,都一样嘛,都是为人民服务,为咱们梵净山做贡献的。向导也是专家,专家也是向导,分那么清楚做哪样?”
然后又转向胡静,伸出手去,和她也握了一下:“这位一定是苏队长说的胡同志了,听说你还在八家堰插过队?那可真是缘分啊。算起来也是半个邛水人了,咱们是一家人。”
胡静微笑着,态度落落大方:“苏书记,您好,叫我胡静就好了。算下来我在八家堰也待过三年多呢,那会儿天天跟社员们一起下地干活,挖土挑粪,什么都干过。说是半个邛水人,一点也不假。八家堰的山山水水,我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苏刚连连点头,眼睛都笑得眯成一条缝:“好好好,那就更是一家人了。当年你们知青下来,可给我们农村带来了不少新鲜东西,教娃娃们认字,教大人们算账,我们都记着呢。”
打完招呼,寒暄了几句,苏刚才正了正脸色,说起正事。
“你们的事情,我也听苏队长说了。”他语气变得郑重起来,目光在唐哲和胡静脸上扫过,“昨晚上你们在山里遇到毛狗群,好几十只围攻,差点出大事。这事我听说了,心里头也捏了一把汗。这梵净山里的野物,这些年是越来越多了,毛狗、野猪、山狗,什么都有,有时候还跑到寨子边上来。你们搞科考的,整天在山里钻,确实危险。”
他顿了顿,继续说:“这次国家下这么大的力气,对我们梵净山作一个系统的科考,这是天大的好事。我们当地人就应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才是,要啥给啥,绝不能拖后腿。”
说到这里,他又停了一下,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不过,话又说回来,民兵连始终是国家的国防武装力量,那些枪都是登记在册的,上面有编号,每年都要检查。要私下里借枪出去,我这个教导员和苏队长这个民兵连长,恐怕还作不了主哦。万一出了什么事,枪丢了,或者走火了,或者打到人了,我们两个都担不起这个责任。这个道理,你们肯定也懂。”
唐哲对这些政策方面的知识了解得并不多,但也知道苏刚说的是实话。枪不是开玩笑的,出了事谁都担不起。之前唐忠从民兵连里面偷偷把枪带去山上打猎,还误伤了人,最后也只是赔了一点钱,自己又把自己的腿打伤,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那是没出事,或者说事情不大,没闹大。要是真出了人命,那就不是赔钱能解决的了。
总的来说,民不举,官不究,许多事情,是不能放在台面上来说的。摆上了台面,事情就没有回转的余地了。私下里怎么都好说,一旦摆在桌面上,就得按规矩办。苏刚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是很实在了。
唐哲正想说什么,客气几句,说那就去公社借好了,不麻烦你们了。还没等他开口,苏刚又继续说道,脸上露出那种山里人特有的狡黠笑容:“不过嘛,民兵连的枪不能乱借,这是规矩,不能破。但是我们队里还有几杆枪,是猎户的,私人的,这个不归上面管。全队下来,也有十多条,火枪、鸟铳、土枪,什么样的都有。虽然比不上部队的枪好使,但打毛狗、打野猪,那是绰绰有余。”
他伸出一个巴掌,比划了一下:“你们要是不急的话,今天晚上我可以帮你们找来。这方圆几个寨子,哪家有枪,哪个猎户手艺好,我心里都有数。天黑之前,喊一声,让他们把枪送过来,你们挑着用。借几天都行,反正他们平时也不怎么用,也就是冬天进山打打猎。”
本来胡静听到前面的话,心里已经很失望了,觉得这趟白跑了,还得去公社。听到苏刚这么一说,失望的心一下子又升起了希望,眼睛都亮了起来。她连忙说道:“我们不急的,真的不急的。明天一早出发都行。那样一来的话,就太谢谢您了!苏书记,您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
苏刚笑道,摆摆手:“胡专家就太客气了,这点小事算哪样嘛。你们能来梵净山科考,我们感谢还来不及呢。不要看我们现在这里穷,穷得叮当响,一年到头吃不上几顿肉。但我们要往远处看,往大处想。有了你们这一次的科考,将来国家一定会把我们捡到篼篼里头,到时候好日子就会来的。”
他说着,眼睛里闪着光,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的好日子:“我听说,有些地方搞了自然保护区,国家给钱,给政策,还修路。游客来了,山货卖出去了,日子就好过了。咱们梵净山这么大,这么好的山水,总有一天也会这样的。”
唐哲作为一个过来人,完全能够理解苏刚说的这些话。他想起前世,几十年后,苏家坡也好,护国寺也罢,家家户户都搞起了农家乐,开起了民宿,日子比起八家堰那些地方来,可谓是好得太多。以前那些高山上的寨子,穷得姑娘们都想往外嫁,不愿意留在山里受苦。到了后来,情况完全反过来了,那些高山上的寨子,风景好,空气好,夏天凉快,城里人抢着去避暑。以前不愿意往高山坡坡嫁的女人,那个时候都抢着嫁进来,托人说媒的排着队。
世事难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第896章 安全第一
有了苏刚的话,唐哲和胡静一下子就放心了。原本还担心借枪的事情会遇到阻力,没想到苏刚这个大队书记这么通情达理,几句话就把问题解决了。虽然不是正规的民兵用枪,但猎户的土枪对付山里的野兽,一样好使。
两人正要告辞,正好康老六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无非是一把用报纸包着的面条,大概有两三斤;还有一小布袋大米,估摸着五六斤的样子;以及一斤用红纸包着的白砂糖,那是山里人走亲戚最金贵的礼物,平时都舍不得吃,留着待客的。
苏刚看了一眼康老六手里的东西,知道她这是要去娘家看望弟弟。他之前也听说了护国寺那边找到了失踪半个多月的康老七,姐弟情深,这份心思他理解。想来苏朝阳也不会让她一个人去,毕竟山路不好走,又带着东西,一个人不方便。
他便知趣地站起身来,对唐哲和胡静拱拱手:“那行,事情就这么说定了。唐向导,胡专家,你们放心,晚上我一定把枪给你们找来。我就先回去了,队里还有点事要处理。”说完,又和苏朝阳打了个招呼,便转身走了。
康老六锁好了门,把钥匙揣进兜里,又把苏兴旺喊上。苏兴旺正蹲在院坝边发呆,听到喊声,不情不愿地站起来,嘴里还嘟囔着什么。
一行人便朝着护国寺去了。康老六提着东西走在最前面,脚步匆匆;苏朝阳跟在后面,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当拐杖;唐哲和胡静走在中间;苏兴旺落在最后,走几步就喊一声累。
一路上,苏兴旺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东张西望,看树上有没有鸟窝,看草丛里有没有野兔。说起走人户,他是最不喜欢的了。
由于太过调皮,从小到大到嘎公嘎婆家,没少被几个舅舅上思想政治课。几个舅舅都是实诚人,见不得外甥没规矩,每次都要教训几句。久而久之,苏兴旺对去嘎公家就有了心理阴影。
“妈,你能不能走慢一点?”苏兴旺不满地说着,脚步拖得老长,“饭都没有吃,你还走这么快。我肚子饿得咕咕叫,腿都软了。”
康老六脚下的步子没有停下来,但是嘴上却不饶人:“你都多大了?十七八岁的人了,还能不能懂点事?你小舅舅现在还躺在床上,不晓得是个啥子情况,你饿一顿会死还是会怎么样?当年你妈生你的时候,三天没吃东西,不也活过来了?”
苏朝阳见有外人在,不想丢了面子,便开口打圆场:“行了行了,天天吵来吵去的,吵就能走到了?都少说两句。”
他又转过头对苏兴旺说:“旺旺,你都这么大了,能不能懂点事?你看人家唐同志,比你也大不了几岁,人家都当向导了。你再这个样子,老子就托媒人给你说个婆娘,把你分家分出去,让你自己过日子,看你晓不晓得锅是铁打的。”
康老六听到这里,冷哼一声:“分他出去?他这样子分出去,早晚都只有饿死的份。地里的活懒得干,灶上的活不会干,分出去喝西北风啊?”
苏兴旺被说得脸上挂不住,但又不敢顶嘴,只好低着头走路,嘴里小声嘟囔着什么。
一路上苏家三老少不停地吵来吵去,倒也热闹。不过离得并不远,虽然是山路,弯弯绕绕的,不到一个小时也就到了护国寺。
远远就看到康老五站在院坝里,正和几个人说话。看到妹妹一家和唐哲他们回来了,康老五连忙打招呼:“老六来了,朝阳、旺旺,你们稀痕(稀客)呢,快请屋里坐。”
康老六只是“嗯”了一声,连包都没有放下,就冲到了弟弟的房间里。那间屋子在堂屋左手边,门半掩着,她推门进去,一眼就看到康老七躺在床上,身上缠满了纱布,脸色白得像纸。
不多时,房间里就传来了一阵哭泣声。那哭声压抑着,却又止不住,呜呜咽咽的,听得人心里发酸。
苏兴旺可不管这些,他一把拉住康老五的袖子,眼睛直往厨房方向瞟:“五舅,有吃的没有?我肚皮都饿扁了,早上到现在就喝了碗稀饭。”
康老五看他那馋样,又好气又好笑,指了指厨房:“厨房里还有肉,刚才炖的,自己去盛。”
苏兴旺眼睛一亮,三步并作两步就往厨房跑。他太喜欢吃肉了,虽然整个大队他家比谁家吃的肉都要多一些——苏朝阳当大队长,总有人来办事,免不了要招待——但是,谁会嫌肉多呢?有肉吃的时候,饭都可以少吃一碗,把肚子腾出来装肉。
苏朝阳倒也没有急着吃饭,见老婆进了小舅子的房间,也跟着去了。他站在床边,看着康老七那惨白的脸色,心里也不是滋味。虽然是内弟,但平时走动也多,感情不错。
唐哲和胡静则是去找许中南汇报借枪的事情。
许中南正和布鲁斯、耿桂兴几个人在堂屋里坐着喝茶聊天,见他们回来,连忙问情况怎么样。
胡静简单地把经过说了一遍,从见苏朝阳,到苏刚来,到借不到民兵连的枪,再到苏刚答应晚上去找猎户借土枪,一五一十都说了。
许中南听完,点了点头,叹了口气说:“是我没有考虑得周到。民兵连毕竟是国家武装力量,枪械管理严格,直接向他们借枪,是不太现实的事情。城里待久了,对基层的情况不了解,想当然了。”
唐哲说道:“许老您别这么说,谁也没想到会碰到毛狗群。还好苏书记人好,愿意帮忙,说晚上等大家都回家之后,他去队里给我们把农户自己家里的猎枪借几支回来。多的不敢说,三五支应该没问题。”
路途在一旁听了,高兴地说:“那就太好了,太好了!有了枪,至少不用像昨天晚上那么被动。说实话,昨天晚上我腿都吓软了,那些毛狗的眼睛,绿幽幽的,我现在想起来还后怕。”
耿桂兴也附和道:“是啊,有了枪心里就踏实了。反正大家都累了,我和陈东还挂了彩,正好趁着今天晚上休息一晚上,养养精神。明天拿到枪了再出发也不晚,磨刀不误砍柴工嘛。”
陈东坐在椅子上,一条腿搁在凳子上,腿上缠着纱布。他虽然伤得不轻,但精神还好,也点头说:“就是就是,不差这一天。正好让我这腿缓缓,要不然明天也走不动。”
许中南看向布鲁斯,用英语问他的意见。布鲁斯耸耸肩,用生硬的中国话说:“可以,我同意。安全第一。”
第897章 话多的苏兴旺
从下午开始,就不断有人来看望康老七。有本寨的邻居,端着一碗鸡蛋或是几把干菜;有隔壁寨子的亲戚,提着两只鸡或是背着一篓洋芋;还有那些沾亲带故的远房族人,带着娃娃来认认门。
他们进门的第一个动作,都是先探头往康老七的房间里瞅一眼,看看那个死里逃生的人,然后叹一口气,说几声“造孽哦”,再转身出来,在院坝里抽支烟,喝碗茶,聊几句闲话。
更多的人,则是借着来看康老七的名义,来看布鲁斯的。
这个会说中国话的老外,一时间成了比金丝猴还要珍贵的保护动物一般。那些婆娘们站在院坝边上,你推我搡的,小声嘀咕着:“你看他那胡子,金黄色的,比苞谷须还黄。”
“你看他那眼睛,眼珠子是蓝的,像猫眼睛一样。”
“他手上也有毛,比我家男人的还多。”
胆子大一点的,就凑上前去,装作不经意地从他身边走过,偷偷瞄几眼,然后捂着嘴跑开,笑得前仰后合。
尤其是苏兴旺,这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平日里读书不得行,翻开书本就头疼,一上课就打瞌睡,被老师骂了不知道多少回。但是遇到了布鲁斯,就像是鱼儿遇见了水一般,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有些腼腆,不敢在布鲁斯面前说话,只是远远地站着看。过一会儿,挪近两步,再过一会儿,又挪近两步。短短一个来小时的时间,他的话就多了起来,围着布鲁斯问这问那。
“布鲁斯叔叔,你们那边的人是不是都长这样啊?”
“布鲁斯叔叔,你们那边有山吗?有我们梵净山高吗?”
“布鲁斯叔叔,你们那边的人吃什么?也吃洋芋吗?”
“布鲁斯叔叔,坐火车要几天才能到你们那里?”
布鲁斯耐心地一一回答,虽然他的中国话说得生硬,但苏兴旺能听懂个大概。他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那些在书本上看到过的地名,那些听老师讲过的国家,在布鲁斯的描述里,都变得鲜活起来。
趁着还没有到吃晚饭的时间,苏兴旺硬是拉着布鲁斯去护国寺的寺庙里走了一圈。
那座残破的古寺,就坐落在山坡上,离康老七家不远。苏兴旺虽然读书不行,但听老人们讲古却是一把好手。他指着那栋仅存的观音殿,给布鲁斯介绍着护国寺的历史:“听我公说,这个庙子是唐朝时候建的,有一千多年了。以前大得很,有几十间房子,几百个和尚。后来打仗,烧了好多回,就剩下这一栋了。你看那柱子,那么粗,几个人都抱不过来。”
布鲁斯听得津津有味,不时点点头,用那生硬的汉语问几句。他对这些古老的东西特别感兴趣,觉得这才是真正的中国文化。
苏兴旺又指着庙前的两棵古柏说:“这两棵树,比我公的公的公的年纪还大。听老人们说,这是当年建庙的时候种的,有一千多年了。你看那树皮,像龙鳞一样。”
布鲁斯走过去,伸手摸了摸那粗糙的树皮,感慨地说:“一千多年,太不可思议了。在我们国家,几百年的东西就很珍贵了。”
两个人就这样,一个用蹩脚的黔普话,一个用生硬的普通话,天南地北地聊了起来。主要还是聊的当地的风土人情,什么三月三爬坡,六月六晒龙袍,九月九打糍粑。苏兴旺讲得眉飞色舞,布鲁斯听得津津有味。
但是一聊到远一点的地方,比如县城里的事情,苏兴旺就完全是一脸的懵了。他连公社都没有去过几次,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还是去年跟着爹去卖山货才去了一回。县城是什么样子,他只能结结巴巴地描述几句,说得前言不搭后语。
布鲁斯也不介意,反而觉得这个少年质朴可爱。
这边厢,康老汉正在安排康老大,给唐哲以及许中南他们找房间住下来。
科考队的成员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一共八个人。要是平日里找到哪一户农户家,还真住不下。谁家能有那么多空房?
可是康家人多呀,兄弟就是六人,除了老七是和父母一起住之外,剩下的五个兄弟都已经分了家。梵净山地区和北方不一样,这里的房子主要是木结构,全榫卯的,不用一颗铁钉。作为梵净山里的农户,别的没有,只要不懒,木头管够。山上到处都是树,只要肯出力,砍回来就能盖房子。
所以康家几兄弟分了家之后,康老汉是每人都给他们修建了一栋新房,就在老房子周围,东一栋西一栋的,虽然不大,但每栋都有两三间房。每家都有一两间客房,专门留着招待亲戚的。
康老大领着科考队员们,这家安排两个,那家安排两个,不一会儿就都安顿好了。几个人见布鲁斯被苏兴旺拉去逛寺庙了,便也没有管他,依着康家人的安排,各自去了房间休息。
唐哲感觉自己才刚睡下没有多久,就被叫起床吃晚饭了。
他迷迷糊糊地摸出手表一看,才下午五点半。对于吃晚饭来说,似乎早了一点,城里人这个点还在上班呢。但他马上就明白了,山里人讲究的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黑就要睡觉,所以晚饭吃得早。再说了,煤油也是要花钱买的,非必要、不点灯。早吃完饭,早睡觉,省油。
等他起床,看到大伙儿都陆陆续续地起来了,往康老七家走去。
康老七家的堂屋里又摆了好几桌,高桌子、矮板凳,挤得满满当当。那桌专门给科考队的人留的菜特别丰盛,有红烧肉、炒猪肝、炖猪蹄、猪血汤,还有一大盆白米饭,热气腾腾的,香气扑鼻。
刚落座呢,就看到外面一个中年汉子走进来,背上背了五六条枪,肩上还挎着一个军绿色的帆布包,鼓鼓囊囊的,走得很急,气喘吁吁地。
第898章 万国造
康老大连忙笑呵呵地迎上去,一把拉住苏刚的胳膊:“刚子,你来了!快点来坐着吃饭,就等你了!这一路跑得辛苦了吧?快坐下歇歇脚。”
唐哲他们看过去,正是大队书记苏刚。他背上的那些枪,用一根麻绳捆着,斜挎在肩上,有的长有的短,长的足有一米多,短的只有臂弯那么长。
枪托的木头有的已经被磨得油光发亮,看得出是用了多年的老物件;有的还带着粗糙的木纹,上面刻着些看不懂的记号。
枪管有粗有细,已经泛着暗沉的铁锈色,一看就是猎户们用了几十年的老家伙什。
唐哲也连忙站了起来,快步迎上去,伸手帮着苏刚把枪从肩上卸下来:“苏书记,太麻烦你了!这么晚了还特意跑一趟,山路不好走吧?快坐下歇歇,喝口热水。”
苏刚笑着摆摆手,脸上还带着赶路的汗珠,额头上亮晶晶的,在灯光下闪着光。他用袖子擦了擦汗,咧嘴笑道:“应该的,应该的。答应了你们的事,哪能不做?这些枪都是我跟寨上的猎户们说好的,一家一家去借,跑了半个下午呢。你们放心用,都是好使的,每把我都试过了,能打响。”
唐哲连忙一一给苏刚作介绍。他先指着坐在上座的许中南说:“这位是我们科考队的队长,许中南许教授。许教授是中科院的专家,研究植物几十年了,这次来梵净山,就是为了给我们这片大山做个全面的摸底。”
许中南站起身,微微欠身,伸出手和苏刚握了握。苏刚连忙双手握住,连声说:“许教授好,许教授好,欢迎你们来我们这里。你们这些大专家,能来我们这穷山沟沟,是我们这里的福气啊。”
许中南笑道:“苏书记太客气了,这次来还要麻烦你们,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
唐哲又指着坐在许中南旁边的布鲁斯说:“这位是布鲁斯先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派来的专家,专门研究生态环境的。他可是从大老远的外国来的,坐了几天几夜的飞机呢。”唐哲又补充道,“就是他刚才跟苏兴旺逛庙子去了,刚回来,你们俩没碰上。”
苏刚看着布鲁斯,愣了一下。他这还是头一回这么近地看到一个外国人,那金黄色的胡子、白皮肤、蓝眼睛,还有那高鼻梁,确实跟中国人长得不一样。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来,笑着伸出手,热情地说:“你好你好,欢迎你来我们这里。我们这山里穷,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你别见怪。”
布鲁斯也用生硬的中文说,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像小学生背书一样:“你好,苏书记,谢谢你的帮助。你们这里,很美,我很喜欢。”他的腔调怪怪的,把“书记”说成了“书鸡”,“帮助”说成了“帮猪”,惹得旁边几个年轻人都捂着嘴偷笑。
苏刚倒是不在意,反而竖起大拇指:“你这中国话说得好啊,比我强多了。我这辈子就会说邛水话,普通话都说不利索。”
接着,唐哲又介绍了耿桂兴、周勤、路途、陈东、李默几个人。耿桂兴是搞昆虫研究的,专门研究山里的虫子;周勤是搞地质的,研究石头和土壤;路途是搞鸟类的,专门研究飞禽;陈东是搞植物的,这次进山就是为了找珙桐;李默是搞动物的,上次进山还抓了不少甲虫。苏刚一一跟他们握手,态度热情而诚恳,嘴里不停地说着“欢迎欢迎”“辛苦了辛苦了”。
介绍完后,苏刚把背上的枪取下来,递给康老大。那几支枪沉甸甸的,康老大双手接过来,小心翼翼地抱着。
“老大,麻烦你帮我把枪放到屋里放好。”苏刚嘱咐道,“今天康家人多,大人小孩都有,怕的就是那些半大不懂事的娃儿,偷偷把枪拿出去耍。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出了事不得了。那些娃娃不懂事,看到枪就手痒,得藏好了。”
康老大接过枪,郑重地点点头,脸上的表情严肃起来:“放心吧刚子,我找个稳妥的地方放着,锁起来,保证没人碰得着。我家阁楼上有个木箱子,带锁的,专门放贵重东西的,我把枪锁里头,钥匙我随身带着,谁也别想拿到。”
他们本来就是表兄弟,从小一起长大,光着屁股就在一个泥塘里滚过的。哪怕苏刚现在是大队书记,康老大也还是叫他的小名“刚子”,不叫官称。这种从小到大的情分,是改不了的。
许中南看着那几支枪,眼睛都亮了,高兴地说:“苏书记,太感谢你了,有了这些东西,我们进山再也不怕了。昨天晚上那场遭遇,现在想起来还后怕。要不是运气好,怕是真要出大事。”
苏刚被唐哲拉着坐到了桌子上,挨着许中南坐下。他也不客气,端起桌上的茶碗就喝了一大口,润了润嗓子,这才笑道:“老同志,这只是我应该做的,不值得谢。唉,说起来惭愧,这几支枪算是万国造,什么样的都有。”
他指着那几支枪,一一介绍,“这支长的,是老汉阳造,还是我爷爷那辈传下来的,膛线都快磨平了;这支短的,据说还是当年那个国军去打鬼子留下的,当年打鬼子的时候缴获的,还能用;那支带铜箍的,是俄国货,不知道怎么流到我们这山里来的;还有那两支土枪,是本地铁匠打的,打铁砂子,近距离威力不小,远了就不行了。”
说完,他从身上取下那个军绿色的帆布包,鼓鼓囊囊的,交给唐哲:“这里是子弹,一共三十多发,我怕放衣服包里丢了,路上掉了就麻烦了,索性找了个书包装来,扎紧了口子,一路背过来的。你们数数,有汉阳造的,有鬼子的,有俄国的,还有打铁砂子的火药,都分好了,别弄混了。汉阳造的子弹大,鬼子的子弹小,装错了打不响,还容易炸膛。”
第899章 我给你们带路
唐哲接过书包,沉甸甸的,打开一看,里面用布包着好几包子弹,每一包上都用线扎着个小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字,字迹歪歪斜斜的,像是刚学会写字的小学生写的。看来苏刚文化也不高,并没有读多少书。
“汉阳造七发”“三八式十二发”“俄国枪五发”“火药枪用药三包”“铁砂子两包”……纸条虽然简陋,却分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许中南也笑着说道,看着那些子弹,眼里满是感激:“苏书记费心了,费心了。这些东西在你们这里也是稀罕物,借给我们用,真是过意不去。哪怕是听个响,也能吓一下那些野兽。我们本来就是来搞科考的,为将来的动物保护、植物保护摸个底,真要是碰上了,能吓跑它们那是最好的。能不伤它们就不伤它们,毕竟这些山里的东西,都是国家的财富。能不动枪就不动枪,实在没办法了,朝天放一枪,吓跑了就行。”
路途也说道,一边说一边比划,两只手在空中挥舞着,模仿着昨天晚上那些毛狗扑上来的样子:“就是这个道理,有个东西防身,我们胆子也大一些。
昨天晚上的情况,的确是很吓人的。那些毛狗的眼睛,绿幽幽的,几十对盯着你看,换了谁都得腿软。我活了这么大岁数,头一回见那种场面,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啥也想不起来了。现在有了枪,心里就踏实多了。
哪怕不打,拿出来比划比划,那些畜生也怕。野兽嘛,就怕火光和响声,有这两样,它们就不敢靠前。”
苏刚点点头,又嘱咐道,脸上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语气也郑重了许多:“不过你们也要小心,这些枪都是老物件了,不比新枪,用的时候要小心。有的扳机松,轻轻一碰就响了;有的扳机紧,要使大劲才能抠动。打不响就算了,别使劲抠扳机,抠断了更麻烦。还有,火药枪装药的时候别装太多,多了会炸膛,那可不是闹着玩的,炸起来能把脸都炸花。装铁砂子也别装太满,满了打不远,打出去散不开,跟打一颗铁弹子差不多。装个七分满就够了,打出去一片,覆盖面大。”
科考队中,除了唐哲对枪支比较熟悉,而且从小就用过火铳,跟着父亲进山打猎也摸过几回之外,其他人几乎只是见过,甚至连怎么装填都不清楚,更别说用了。
一个个听苏刚说着,心里不免都打起了鼓。耿桂兴低着头扒饭,不敢吭声;周勤端着碗,筷子悬在半空,忘了夹菜;陈东和李默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心虚。
大家心里都想着,自己千万不要在最后拿,免得挑到火药枪,到时候还不如一条烧火棍子好使。那东西用不好,伤不了野兽,反倒伤了自己。
唐哲显然也看穿了大家的心思,放下筷子,笑了笑说:“其实大家也不必要这么担心。昨天晚上我们遇到的那群毛狗,平时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敢攻击我们这么多人。我在山里这么多年,也是头一回见这么凶的豺狗群。
估计还是因为康老七身上带的血腥味,让它们失去了理智。动物嘛,闻到血腥味就发狂,跟平时不一样。正常情况下一两只毛狗见了人就跑,哪敢往上冲?成群结队的也没这么大胆子。”
胡静坐在唐哲旁边,听他这么一说,心里踏实了不少。她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嚼了两口,笑道:“反正有你在,我倒也不担心。一支枪十几斤重呢,身上的装备就够重了,又是睡袋又是干粮又是水壶的,背都背不动。我可不想再带那么多的东西,压都压死了。再说了,我一个女同志,扛着杆枪在山上走,像什么话?”
陈东也说道,一边说一边指了指自己那条还缠着纱布的腿:“就是呀,我们这么多人,其实有个两三支枪就够了。许老那么大的年纪了,再背上一支枪的话,在森林里不是更难走?他的膝盖本来就不太好,上次进山就吃了不少苦头。再说了,还有我和李默这两个伤员,走都走不利索,还背枪?那不是添乱嘛。”
许中南笑道,放下碗筷,擦了擦嘴:“我还没有你说的那么不中用,背支枪还是背得动的。不过你们提的这个意见倒是不错的。昨天晚上主要是因为豺狗群突然出现,加上数量太多,一下子就把我们打懵了。加上上一次我们来的时候,并没有遇到什么大型猛兽,大家都放松了警惕,以为这次也跟上次一样,走走看看就完了。不过我相信经过昨天晚上的那场较量之后,接下来大家都会加强警惕,也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吃一堑长一智嘛。”
这时一直在另外一张桌子上的苏兴旺说话了。他嘴里还含着一块肉,腮帮子鼓鼓的,说话含含糊糊的,但声音可不小:“几位同志,你们不想拿枪,我可以帮你们背着呀,哈哈!”
他咧着嘴笑,露出一口被肉塞得满满的白牙,“放心,我的力气可大了,背几杆枪算啥?再说我就是本地本方的人,对梵净山没有别人比我更熟悉了。你们要进山,我给你们带路,保准不走冤枉路。哪个山沟沟里有野物,哪个崖壁上有草药,我都晓得。我从小就跟着我爹在山里跑,闭着眼睛都不会迷路。”
他的话刚说完,头上就挨了一个爆栗。
“哎哟!”苏兴旺捂着头,龇牙咧嘴地叫了一声,嘴里的肉差点喷出来。
康老六站在他身后,手指头还保持着弹的姿势,脸上的表情又气又笑:“旺旺,我看你是几天没有打你,你身上的皮子又痒痒了,大人说话你插什么嘴?还对梵净山了解?你连后头坡长什么样子你晓得吗?让你放个牛,一年下来牛要走丢三百回,让你砍把柴回来,你却连树林都没有钻过!”
苏兴旺缩了缩脖子,委屈地揉着头,嘟囔着:“你们总是叫我做我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我就喜欢玩枪,去山里打猫猫,再说了,我去山里下套子抓山羊子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第900章 石头虫
苏朝阳在旁边听着,也忍不住笑了,用手指点了点儿子的脑袋,力道不轻不重,却带着几分教训的意味:“你妈说得对,大人说话你少插嘴。好好吃你的饭,地里的洋芋再不薅,野草都要把它盖过了。
儿子,常言说得好,人勤地生金,像你这样子做哪样都是鸡公屙屎——头里叫的人,将来做什么都是有头无尾的。你说你能背枪,能带路,你先把家里的那几块地侍弄好再说。”
苏兴旺被说得一脸不服气,把碗往桌上一顿,昂着头说:“爹,现在是新社会了,我们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想法。
自己也晓得,外面都改革开放了,报纸上说了,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你还抱着你那个老传统思想,哼!你那个老黄历,早该换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呢,脑袋上又挨了一爆栗子。这一下比刚才那下重多了,疼得苏兴旺“嘶”了一声,捂着脑袋直缩脖子。
只见苏朝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他身后,气鼓鼓地瞪着他,手指头还在半空中举着,随时准备再来一下:“狗日的,你还犟起嘴来了!爬都不会爬,你就要学飞呀?你爹我活了四十多年,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多,你倒教训起我来了?”
苏兴旺摸着自己发疼的脑袋,嘴里小声嘀咕道:“我是狗日的,那从遗传学上来说,你自己不也是狗吗?还自己日诀自己。书上说了,儿子像爹,我要是狗,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的声音虽然小,但在座的都听到了。满桌的人先是一愣,随即哄堂大笑起来。耿桂兴笑得前仰后合,差点从板凳上摔下来;李默捂着嘴,笑得肩膀直抖;就连一向严肃的许中南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只有苏朝阳脸涨成了猪肝色,站在那里,手举着,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尴尬得很。
康老六摇了摇头,又给儿子碗里夹了一块肉,恨不得把整碗肉都倒进他碗里堵住他的嘴:“吃你的吧,有肉还堵不住你的嘴。少说两句,没人把你当哑巴。”
苏兴旺见他老子的脸色变了,青一阵白一阵的,看来是真的很生气了。这回他学乖了,埋头吃饭,再不吭声,只是那双眼睛还在滴溜溜地转,不知道又在打什么主意。
他嘴里嚼着肉,心里却在想:我说的都是实话,咋就没人信呢?
苏刚赶紧把话题给引开,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笑着问道:“旺旺,你想去给科考队当向导,要人家收你才行?你说说,你有什么本事,能让人家要你的?光会吃饭可不行。”
苏朝阳家和苏刚家两家人,都是同一个老祖宗下来的,一个祠堂里烧香,不过早已经出了五服,论起辈份来,还是兄弟之间。苏兴旺管苏刚叫三伯爹,两家住得不远,平日里走动也多。
苏兴旺见苏刚问起他,顿时来了精神,连忙放下筷子,坐直了身子,一脸认真地说:“三伯爹,我会的东西可多了。我会下套子,会挖陷阱,会看脚印认野物,还会用树枝搭棚子,在山里过夜都不怕。”
苏朝阳已经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轻哼了一声,端起碗扒了一口饭,不屑地说:“一天天好吃懒做的,能有多大本事?下套子?你下的套子连只兔子都套不住。挖陷阱?你挖的陷阱自己都掉进去过,还好意思说。”
苏兴旺见他爹不相信自己,脸涨得通红,争辩道:“那是以前!我现在进步了!我还会认草药呢,山里的东西我认得一大堆!”
他掰着手指头数,“天麻,我认得,去年我还挖过几棵,卖了不少钱;山七,就是竹节人参,长在阴坡的林子里,叶子像竹叶,根一节一节的,我也认得;鸡血藤,断了会流血,我也晓得;还有金银花、夏枯草、车前草,我都认得。”
苏刚还是笑着说:“你说的这些,就是我们生产队里一个三岁娃儿出来也都认得,满山跑的孩子哪个不会认几样?这个算什么本事?你要说一些别人不具备的能力,或是别人没有见过的东西,那才叫你的本事。光会认天麻算什么?满山的人都会认。”
苏兴旺看着许中南他们,只见许中南轻轻地点了点头,似乎对他的话有些兴趣。他一时又兴奋起来,眼睛亮亮的,声音也高了八度:“我还认识石头虫!这个别人肯定没见过!”
他的话说完,在场的本地人都笑了起来,笑声里满是“这孩子又在吹牛”的意思。苏朝阳又举起了他的右手,那手在半空中悬着,一顿爆炒栗子似乎又要降落下来。苏兴旺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往旁边躲了躲。
苏刚则说,一边笑一边摇头:“你这个年轻人,看着老实,其实一点也不老实。还石头虫呢,我和你爹活了几十年,在这山里走了一辈子,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石头虫。石头里还能长虫?那不是成了精了?你说你认草药也就罢了,编出个石头虫来,谁信?”
康老汉见自己的外孙越说越离谱,也忍不住开口了。他把碗放下,用筷子敲了敲桌沿,一脸严肃地说:“旺旺,你不想做活路我们都晓得,年轻人嘛,都想耍,都想偷懒。可你也不能拿个什么石头虫出来乱说吧?
你嘎公我快八十的人了,在这山里活了一辈子,砍柴、挖药、打猎,什么都干过,从来都没有见过什么石头虫。年轻人要从善如流,从小就要学个好,不能学那些歪门邪道,撒谎骗人。”说完,还生气地白了他一眼,那眼神里满是失望。
苏兴旺见大家都怀疑起他来,连最疼他的嘎公都不信他,不禁有些委屈起来。他的眼眶红红的,嘴巴抿得紧紧的,筷子捏在手里,却一口也吃不下去了。
他想争辩,可又不知道从何说起。那石头虫他明明见过的,就在后山那片乱石堆里,翻开来石头底下就有,怎么会没人见过呢?他越想越委屈,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硬是忍着没掉下来。
第901章 吹牛大王
倒是许中南听到这里,又见苏兴旺脸上的表情不像是说谎,那委屈的样子是装不出来的。他的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红红的,鼻翼微微翕动着,一看就是真心受了委屈。
许中南搞科研这么多年,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了——当地老百姓知道的东西,专家反而不知道。那些藏在深山里的秘密,往往就掌握在这些山里人手里,只是他们不善言辞,说不清楚罢了。
于是他便放下筷子,转过身子,和蔼地问道:“小伙子,你说你见过石头虫,能不能告诉我,它长什么样子?你说得仔细些,慢慢说,不着急。”
苏兴旺被满屋子的人嘲笑,说他吹牛大王、不学无术,心里正委屈得不行。这会儿许中南头发花白,戴着眼镜,说话慢条斯理的,一看就是有大学问的人,又是科考队当中年纪最大的,像个慈祥的爷爷。
他见许中南认真询问他,便是觉得他的话并没有被当成撒谎,终于有人愿意听他说了,给了他一个解释的机会,心里顿时涌上一股暖意,那委屈的眼泪也悄悄退了回去。
他连忙放下碗,把嘴里的饭咽下去,坐直了身子,双手比划着,认真地一字一句地说:“公,那种石头虫好多,是我以前悄悄上山去下套子的时候,在一堆石头当中发现的。就是后山那片乱石岗,你们知道的,石头堆得像小山一样,大大小小的,从山顶一直铺到山腰,连草都不怎么长。
我把石头翻开,底下就有,好多只,爬来爬去的。长得奇形怪状,有盖盖,就是那种硬硬的甲壳,跟螃蟹的壳差不多,但是小得多,圆圆的,滑滑的。
还有脚脚,好多只脚,细细的,软软的,一动就缩起来,整个虫子就缩成一个球。和我的大拇指大小差不多,圆圆的,扁扁的,灰不溜秋的,身上还有花纹,不仔细看还以为就是块小石头。”
他一边说一边比划,两只手在桌上比了个大小,又做出翻开石头的动作,生怕别人听不懂。他的眼睛亮亮的,脸涨得通红,额头都冒汗了,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想让大家相信他。
不过,他的话说完,在场的人还是笑了起来。那笑声不是恶意的,但多少带着点不以为然。
康老大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筷子在碗边敲了敲,叹道:“这个娃儿没得救了,越说越不着调。我们天天在坡上做活路,从早到晚,哪块地没翻过?哪个石头底下没看过?有哪个见到过他说的那种虫子嘛?石头虫,石头里还能长虫?那不是成了精了?”
康老五嘿嘿一笑,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眼睛眯成一条缝:“大哥,你又不是不晓得,旺旺从小就是那种样子,以前是话多,现在是吹牛都不打草稿了。小时候还说在山上见过会飞的蛇呢,后来还不是他自己编的。这孩子,就是嘴巴闲不住。”
苏兴旺又被怀疑,脸也涨得更红了,脖子上的青筋都鼓起来了。他急得直跺脚,声音也高了八度:“大舅,五舅,我真没有吹牛!你们怎么就不信呢?有些石头虫,长得像那种推屎克螂一样,只是脚脚要多一些,身子是扁的,不像推屎克螂那样圆鼓鼓的。
我亲眼看到的,还用手摸过,硬邦邦的,跟石头一样硬。你们要是不信,我带你们去看,就在后山那片乱石岗,翻开来就有!”
康老大对着苏朝阳说道,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满和责怪:“朝阳,你还是大队长呢,就教出这么个玩意儿?从小嘴巴里没有一句实话,我看这小子一天活路也不爱做,满山乱跑,正事不干,不如等下半年送他去部队好生柴磋几年,让部队上的管教管教,要不然再这样下去,名声坏了,将来婆娘都讨不到。到时候你可别怪我这个当大舅的没提醒你。”
苏朝阳被大舅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教训,而且这些人当中,还有科考队的外人,有省里来的专家,还有外国专家,他这大队长的面子实在是挂不住。
他的嘴巴动了又动,很想骂人,很想拍桌子,但看着老丈人康老汉就坐在他这桌的上席位,正用那双浑浊的老眼睛看着他,他也不敢造次。他只能狠狠地瞪了苏兴旺一眼,那眼神里的意思是:回去再收拾你。
康老汉也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端起酒杯抿了一口,不再说话。那表情分明是:这孩子没救了。
苏兴旺见大家还是不相信他,急得团团转,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他站在那里,手足无措,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却不知道该怎么说服这些人。
突然,他想起什么似的,手忙脚乱地在身上摸起来。他先摸了摸左边的衣兜,空的;又摸了摸右边的衣兜,也是空的。
他愣了一下,脸上露出焦急的神色,然后猛地想起什么,拍了拍脑袋,弯下腰去,从贴身的秋衣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样东西来。
那是一块婴儿巴掌大小的石头,灰不溜秋的,表面被磨得油光发亮,边角圆润光滑,一看就是经常被人拿在手里把玩的。他把那东西放在掌心里,小心翼翼地捧着,像是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我就晓得你们不相信,还好我有准备。”苏兴旺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得意,又带着几分委屈,“这个就是我以前捡到的,一直揣在身上,没事就拿出来看看。你们看嘛,这哪里是石头?这是虫!石头虫!”
他把那东西放在桌子上,用手指轻轻拨了一下。那东西在桌面上滚动了一下,露出底下细细的纹路。
许中南在另外一张桌子上,本来正低头吃饭,听到苏兴旺说有东西要拿出来,便抬起头来看。当他看到苏兴旺把那块“石头”放在桌子上的时候,他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
他放下筷子,站起身,动作太大,膝盖撞到了桌腿上,桌上的碗筷哗啦啦晃了一下,汤都洒出来一些,他也顾不上。
第902章 化石
他快步走过去,脚步有些踉跄,差点被板凳绊倒。他走到苏兴旺身边,弯下腰,凑近那块“石头”,仔细地看起来。他的眼睛几乎要贴到那东西上面了,呼吸都有些急促起来。
“小伙子,这个东西,我能拿起来看看吗?”许中南的声音有些发抖,带着一种抑制不住的激动,连手指都在微微颤抖。
苏兴旺一直对许中南有好感。满屋子里的人都觉得他是在吹牛,连父母都不信他了,只有这个花白头发的老人好像一直就觉得他不是在说谎,还很愿意相信他。
他心里一热,连忙点头,把那东西往许中南面前推了推:“公,你看嘛,这就是我从山上找来的石头虫,这一块最完整,我就拿回来了,当个玩具玩。我还有好几块呢,都没这个好看。”
许中南小心翼翼地拿起那块“石头”,翻来覆去地看。他的手指微微颤抖着,轻轻抚摸着那东西的表面。那东西灰褐色,表面光滑,带着细微的纹路,确实像一块普通的石头,不仔细看根本分辨不出来。
但翻过来看底部,就能看到细细的、一节一节的纹路,排列得整整齐齐,还有几个小小的凹痕,像是脚收缩后留下的痕迹。用手一摸,能感觉到那凹凸不平的纹路,冰凉冰凉的,跟摸石头没什么两样,但那纹路的规律性,绝不是天然石头能形成的。
“这是……这是……”许中南的声音越来越激动,他的手抖得更厉害了,那东西差点从他手里滑落,他赶紧用另一只手托住,“这是鲎虫!这是鲎虫的化石?不对,这纹路,这形状……”
路途他们也都凑了过来,围成一圈,看着那块不大的石头。几个人都忘了吃饭,筷子搁在碗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许中南手里的东西。
耿桂兴推了推眼镜,凑近了看,皱着眉头说:“许老,我觉得这玩意不像鲎虫,鲎虫有一条长长的尾巴,分两叉,而这个没有。你看这纹路,一节一节的,倒是有点像虾的肚子。之前我也在资料上看过别的地方发现的海洋生物化石,那种虫子,倒像是三叶虫。三叶虫的化石我见过图片,跟这个有几分像。”
“不对,不对,”周勤忍不住接过话来,用手指着那东西的边缘,“三叶虫要长一些,身子是一节一节的,扁扁的,这个比三叶虫要圆一点,鼓一点。而且三叶虫的头是半圆形的,这个头好像更小一些。你们看这边缘,圆乎乎的,倒像个豆子。我觉得更像是某种甲壳类动物的化石,说不定是新的物种。”
陈东也凑过来看,左看右看,看了好一会儿,才说:“会不会是螃蟹类的?这壳的形状,有点像小螃蟹。”
几个人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兴奋,谁也说不过谁,谁都有自己的一套道理。他们围着那块小石头,像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一样,眼睛里都放着光。
这一下,轮到苏朝阳他们一家子人愣住了。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刚才还在嘲笑苏兴旺吹牛,现在那些大专家倒为了一块石头争起来了。
“朝阳,你说,那块石头真的有那么神奇吗?”康老六忍不住凑到苏朝阳耳边,小声说道,眼睛还不住地往另一桌瞟,“那一桌子全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呀,你看他们的表情,就像看到了金子一样,眼睛里都是光。你说那石头到底是个啥?能值多少钱?”
“你懂什么。”苏朝阳自己心里也没有底,他这辈子见过的东西虽然多,但这种石头还是头一回见。
但他是大队长,总不能在这么多亲戚朋友面前丢了面子,强撑着说,“我们山里人从来都是有宝不识宝,沉香当作烂柴烧,你刚才没有听他们说吗?那是化石。”
“什么是化石?”康老六转头看向了苏朝阳,一脸茫然。连带他们这一桌的其他人也都看向了他,康老大、康老五、康老汉,还有康家的其他人,全都竖着耳朵听。
大山里的苦农民,只要能活着就行,更不谈什么读书写字了,能写得出自己的名字就叫有文化,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自己的山村,外界事物一概不知,更不要说这些新名词了,他们就是连听都没有听过。
什么化石,什么鲎虫,什么三叶虫?
在山里,四条腿的动物叫猫猫,地上爬的或是非常小的动物叫虫虫。
苏朝阳被这么多人盯着,脸上有些挂不住。他咳了一声,想解释几句,可嘴巴张了张,脑子里却一片空白,什么都说不出来。他只好把目光转向苏刚,希望这个大队书记能说几句。
苏刚也是一脸的懵,他端着酒杯,看看许中南他们那桌,又看看苏朝阳,最后摊了摊手。那表情好像就是在说:“你们不要看我,看我我也不晓得怎么解释。我虽然是书记,但这种东西我也是头一回见,我哪里知道什么是化石?”
见大队里的两位主要领导都不认识,大家不约而同的又把目光转向了另一桌的许中南他们。那些专家还在围着那块石头争论不休,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热闹。
“你们看这纹路,”许中南把那东西举到煤油灯下,让灯光照在上面,“这分节的纹路非常清晰,而且很有规律,绝对不是天然形成的。这肯定是一种节肢动物的化石,至于是什么种类,还要回去查资料比对。”
“许老,你说会不会是新的物种?”路途兴奋地说,声音都高了八度,“要真是新物种,那咱们这次科考可就立功了!这可是大发现啊!”
“先别急着下定论,”许中南摆摆手,但脸上的笑意怎么都藏不住,“不管是什么,这东西确实很有研究价值。旺旺,你是在哪里找到的?还有没有其他的?”
苏兴旺被这么多大专家围着问,又是激动又是紧张,说话都结巴了:“就、就在后山,翻过那道梁,有一大片乱石堆。我是在那里翻到的,有好多呢,还有比这个大的,但是没这个好看,我就没捡。”
第903章 给我一支枪
“好好好,”许中南连连点头,把那块“石头”小心地放在桌上,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仔仔细细地包好,一层一层地裹着,像是在包什么稀世珍宝。他抬起头,看着苏兴旺,眼睛里满是赞许的光,“小同志,你说的那个地方,离这里远吗?能不能带我们去看看?明天一早,咱们就出发。”
苏兴旺一听,眼睛顿时亮了,那光芒比堂屋里的煤油灯还亮。刚才被满屋子人嘲笑的委屈,被父母责骂的憋屈,一下子全都烟消云散了。他挺起胸膛,站得笔直,大声说:“好!公,我带你们去!我知道在哪里,翻过后山那道梁,走半个多小时就到了。那片乱石岗我闭着眼睛都能找到,保准能找到!”
说完,他又顿了顿,眼睛里带着几分期待,又有几分忐忑,小心翼翼地问道:“这么说,你们是收下我当你们的向导了?我真的可以跟你们一起进山?”
许中南看着这个孩子,那眼神里有期待,有紧张,还有一点点不敢相信。他轻轻地点了点头,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说道:“嗯,收下了。不过,我丑话得说在前头,科考队的日子可是很苦的哦。不是去游山玩水,是要干活的。吃住都在山里,地为床天为被,风餐露宿,日晒雨淋,你能吃得下这个苦来吗?可不是你想的那样好玩。”
苏兴旺兴奋地点着头,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一样,生怕许中南反悔:“放心吧,公,这根本就不叫吃苦!我在家里天天挨骂,还不如去山里自在呢。”
他拍了拍胸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我爹打我的时候,我就跑到山里去躲起来,躲个几天再回来,一点事都没有。我下套索抓猫猫可有一套了,我们后山的猫猫儿,只要看到它们的脚印,我都能够分得清是什么,哪个时候走的。是昨天走的还是今天走的,是大猫还是小猫,我一看就知道。兔子、野鸡、竹鼠,我都会抓。”
许中南听到这里,眼睛里一下子有了光,没想到这个小伙子还有这一身的本事。这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有的本事,这是山里人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经验,是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他越发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
不过一旁的苏朝阳脸色可不好看了。他黑着脸,筷子捏得咯吱响,恨不得再给这个儿子来一下。
康老六笑骂道,用手指着苏兴旺,又气又笑:“原来你是躲起来了!我说呢,好几次你爹揍了你,你就跑出去,一跑就是好几天,害得我们亲戚当中找了好几回都没有找到。你倒是躲在山里逍遥自在,我们急得要死。你爹急得满山找,你妈急得直哭,你倒好,在山里抓猫猫玩。”
苏兴旺缩了缩脖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但很快又挺起了胸膛:“那我不是也没出事嘛。我在山里比在家里自在多了,饿了有野果吃,渴了有山泉水喝,困了找个山洞一躺,比在家里舒服。”
苏刚也笑道,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看着苏朝阳说:“旺旺这家伙脑子灵活,就是懒了些,坐不住。朝阳,要我说,你还是考虑一下,把他送部队里去,那里才是锻炼人的地方。部队上纪律严明,作息规律,天天出操训练,看他还能往哪里躲。当几年兵回来,整个人都脱胎换骨了。”
苏朝阳喝了一口酒,长长地叹了口气,脸上的表情又是无奈又是心疼:“娃儿大了不好管,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就是不听。看来也只有这个办法了,交给国家管,我放心。部队上总比我这个当爹的有办法。”
苏兴旺根本就没有听到他父亲和苏刚的话,他的全部心思都在许中南身上。脑海里一直是许中南同意的声音,那声音在他脑子里回荡了一遍又一遍。他连连说道:“公,各位同志,你们放心,进了山,我一切都听你们的。你们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你们让我打狗,我绝不撵鸡。我保证不给你们添麻烦。”
说到这里,他又停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犹豫,手指头在桌沿上搓了搓,似乎在鼓足勇气。他看向许中南,目光里带着几分恳求:“不过,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许中南“哦”了一声,笑道:“哈哈,你还有要求?说说看,什么样的要求?我们科考队可是穷单位哦,要钱要物的,我们可没有。我们这些人,一个月也就几十块钱工资,还要养家糊口呢。”
路途也在一旁说,笑呵呵地接过话茬:“不过呀,我们到时候可以给你出个证明,盖个大红章,证明你也是为梵净山的伟大事业发展做出过贡献的。这个证明,将来对你找工作、考学,都有用处。比钱还值钱呢。”
苏兴旺一脸不高兴地说,嘴巴都噘起来了:“这位伯伯,我才不要你们的什么证明呢,那东西拿来吃不能吃,穿不能穿的,要那个做什么?”
苏刚在另一张桌子上听到,连忙转过头来说:“旺旺,你一点都不懂事,有了那个证明,到时候你爹送你去点兵的时候,那可算是一张通行证了。部队上就喜欢这种有贡献的年轻人,到时候说不定还能给你分个好岗位呢。”
苏兴旺理都没有理苏刚,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他的眼睛直直地盯着许中南,认真地说:“公,我就一个要求,给我一支枪。我不要你们的好枪,就那种最差最破的火药枪就行。我保证不给你们添乱。”
许中南故意装着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小伙子,你想加入我们科考队,不会是就是想摸一摸枪吧?”
路途连忙说:“这么小的年纪,会用枪吗?”
“嘿!”苏兴旺嘻笑道:“我们民兵连的枪我又不是没有开过,还是那种汉阳造的破枪,不过比起上一次去山里打羊子,借的黑牛五叔那支火药枪来说,好用多了。”
第904章 孤狼
苏朝阳坐在桌边,手里端着酒碗,却一口也喝不下去。他看着儿子那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他本想送苏兴旺去当兵的,这个念头在他心里盘算了好几年了。
作为大队长,他的权威只在苏刚之下,在大队里向来都是说一不二的。三个娃儿当中,女儿读书的成绩是最好的,每次考试都是班上前几名,也不让他操心,将来考个中专不成问题;二儿子虽然成绩一般般,却也比较听话老实,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从不多话,在地里干活也是一把好手。
倒是这个苏兴旺,十四五岁了,还像个小娃儿一样不懂事。用当地的土话来说,完全就还是一个生牛崽,当不起家。
整天就知道往山里跑,下套子、抓猫猫、掏鸟窝,正经事一件不干。地里的活嫌累,家里的活嫌烦,读书又读不进去,做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这样的人,留在家里能有什么出息?
要是真的能送到部队里训练几年,回来的时候,肯定会和他苏刚伯伯一样,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说话做事都有板有眼的。
部队是所大学校,能把懒的练成勤的,能把散的练成齐的,能把不懂事的练成懂事的。到时候,科考队再给他出一份证明文件,就凭他的身体素质,去当个兵还不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可这个不争气的东西,竟然不要证明文件,不要前程,就要一支枪?
苏朝阳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这个儿子不可理喻。去了部队,天天摸枪,还不够他过瘾吗?部队上的枪,比这些猎户的土枪强一百倍!怎么就转不过这个弯来呢?
此时此刻的苏朝阳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把杯子重重地顿在桌上,长长地叹了口气。
苏刚以及康家的人,都有些失望,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觉得这个苏兴旺太不懂事了。枪有什么好耍的?这山里的猎户,哪家没有一两支枪?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
还没有禁枪的年代,不管大人小孩,都有摸枪的机会。但子弹就那么点,火药也要钱买,一硝二硫三木炭,哪样不要花钱?
不管是步枪也好,还是火药枪也罢,都是金贵物件,轻易不会给小孩子玩的。家里大人把枪藏得好好的,钥匙挂在裤腰带上,生怕孩子拿去闯祸。
苏兴旺见大家都用那种“这孩子没救了”的眼神看着他,连忙嘿嘿笑着解释:“不是,公,我要枪,完全是为了防身用。你们不晓得,我前段时间上山去下套索的时候,在一个山沟沟里头,看到了一个很黑人的东西。那东西蹲在石头后面,离我只有几丈远,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大气都不敢出,慢慢退回来的。要不是我跑得快,说不定就被它吃了。”
许中南心中一动,放下手里的酒杯,忙问道:“你不是又碰到了什么新鲜物种了吧?你仔细说说,那东西长什么样子?”
苏兴旺一边想,一边比划着说:“我也说不上来,那东西像狗又不像狗,比我们家养的土狗还要大一些,灰不溜秋的,毛很长,乱糟糟的。不过它的脸上没有肉,凹进去一块,我也搞不清楚它本来就是长那个样子,还是受了伤。反正看起来吓人得很,那个眼睛,绿幽幽的,盯着你看,看得人心里发毛。”
听到苏兴旺这么一说,唐哲一下子就想起了之前遇到的那只半边脸狼王来。昨天在康老七家吃饭的时候,他也听老头老太婆说过了,那只狼王还经常跑寨子上来偷鸡吃。看来那只狼王没有被饿死,还在这一带活动。
康老汉在一旁接过话说,夹了一口菜放进嘴里,慢悠悠地嚼着:“什么新物种,就是一只山狗,脸被什么东西给咬掉了一半,估计是被赶出狼群的。冬天还来我们寨上几次,半夜里来的,偷了几只鸡跑。我起来上厕所的时候看到过一眼,跑得飞快,一眨眼就不见了。”
苏刚惊道,放下筷子,脸色变得严肃起来:“山狗呀?那可是凶东西!旺旺这娃儿也是命大,碰到山狗还能全须全尾地回来。山狗都是成群结队的出现,一出来就是十几二十只,这个事情可不是小事情哦,怎么没有听你们上报过呢?要是伤了人怎么办?”
康老汉摆摆手,不以为然地说:“就是偷了几只鸡,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是哪里来的野狗,没有在意。山里的野狗多得很,今天来一只,明天来一只,谁管得过来?也是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才看出来,那就是一只落单的山狗,估计是选了新王,它被打败了赶出来了。好一段时间都没有来了,估计下雪封山,早就已经饿死在哪里咯。一只独山狗,成不了气候。”
苏刚则忧心忡忡地说,眉头皱得紧紧的:“这个不是个小事情,山狗群可比毛狗群厉害得多。毛狗再多,也就是欺软怕硬,不敢来寨上。山狗可不一样,那东西凶得很,数量多了,它们就敢吃人。我觉得我们得挨家挨户地通知一下,让大家注意防范。尤其是那些经常进山的,更要小心。”
苏朝阳点点头,面色也凝重起来:“你说得对,这个事情确实不能大意。我也和民兵连的说一下,让他们把枪擦好,子弹备足。最好是还在它们没有成气候的时候,进山打一次,把这些祸害清一清。要不然等它们成了群,就麻烦了。这山里又是毛狗又是山狗的,还有大猫子,以后谁还敢进山?”
唐哲在另一张桌子上接过话说道:“他说的那只山狗我晓得,的确是一只被族群赶出来的独山狗,我和它打过几次交道,它脸上的肉,也是和狗熊打起来,被那只狗熊拍掉的。”
一众人都转过头来看向唐哲。
苏刚忙问道:“你的意思是,你以前碰到过山狗群?”
唐哲轻轻点了点头,说道:“碰到过两次,第一次,我打死了六七只,第二次也打死了好几次,现在的山狗群在太子石以及凤凰山那边活动,这只被赶出来的,才逃到了棉絮岭这边来。”
第905章 石头变的
苏刚听到唐哲这么说,才放下了心来,脸上的表情也松弛了一些。他重新坐回板凳上,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长长地舒了口气。
康老汉接过话说道,一边吧嗒着旱烟,一边慢悠悠地开口:“我们寨上的人都在说,那只山狗奶包涨得大,鼓鼓囊囊的,一看就是在喂奶的。估计是又有小狗崽了,要不然也不会冒着风险跑来寨子上偷鸡。这畜生也是造孽,大冬天的,找不到吃的,还要奶娃娃。”
听到这里,本来已经平静下来的苏刚,又有些激动起来。他把酒杯往桌上一顿,猛地站起来,椅子腿在地上刮出刺耳的声响:“这可不行!留着也是个祸害!现在倒是还没有成群,孤零零一只,成不了什么气候。可只要下了小崽子,不到半年就会长成一群。到时候五六只、七八只、十几只,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们这几个寨子上的人都要倒霉!大人还好说,那些娃娃呢?上学放学要走山路,万一碰上狼群,那还得了?”
苏朝阳也附和道,连连点头,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说得对,这个事情确实不能大意。不过倒也不用急在这一时,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等过几天洋芋都薅完了,地里的活忙得差不多了,我们还是组织民兵连的上山去看看,好好搜一搜。要是碰到了,一枪就结果了它,省得它祸害乡里。只要山里人一多起来,几十号人进山,闹出大动静,哪怕就打不着它,也会把它黑跑,让它不敢再在这一带待着。”
路途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听到这里,忍不住发表起了看法。他是搞动物研究的,对野生动物有一种天然的保护意识:“几位老乡,打死就没有必要了吧?它也是一条命,也是为了养活崽子。把它赶到深山里就行,往凤凰山那边赶,那边林子深,人迹罕至,它在那里安家,就不会来祸害寨子了。”
康老三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他是康老七的三哥,常年在山里打猎采药,对野物的习性再了解不过。他把碗往桌上一放,声音也大了几分:“你们是领导,又不种地不养畜牲,站着说话不腰疼!那山狗一来,弄得鸡飞狗跳的,平时要是有几只黄水狼来,半个寨子的鸡都要被偷完,更不用说是山狗那种畜牲了。
那东西凶得很,它们可是连牛都敢咬的!前几年隔壁寨子,一头半大的牛犊子,被山狗咬得肠子都出来了,那家人哭了好几天。你把它赶到凤凰山,它过几天又回来了,这种东西记路,认家,赶不走的。除非打死,不然它还会来。”
许中南坐在一旁,听着两边争论,心里明白各有各的道理。路途是从动物保护的角度出发,康老三是站在农民的利益上考虑,谁都没有错。
他不想和这山里的农民来扯那些关于动物保护的话题,各自处在自己的立场,看法不一样,发表的意见也不一样。这种事争不出个结果,越争越伤和气。
他连忙对路途使了一个眼色,微微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再说了。路途本来还想说什么,嘴巴张了张,见许中南朝他使眼色,便住了嘴,端起碗来低头吃饭,不再吭声。
许中南又转过头来,对苏兴旺说,语气和蔼了许多:“小伙子,我们决定了,明天就请你带路,带我们去你找到化石的地方。你那个石头虫,对我们很重要,我们要去看看那里的地层情况,看看还有没有更多的标本。”
苏兴旺连连点头,兴奋得脸都红了:“好呀,好呀,明天你们什么时候走?我随时都可以!”他扭头对康老六说,“妈,今天晚上我就在嘎公家睡,不回去了。明天一早好跟着公他们出发,省得来回跑耽误时间。”
康老六怨了他几句,用手指点着他的脑门:“你倒会打算盘,在嘎公家睡,省得回家挨你爹的骂。行了行了,住就住吧,别给人家添乱就行。”
她又转过头来,好奇地问许中南,“你们说那个化石,就是旺旺找的石头虫吗?那东西真有那么金贵?”
许中南点了点头,笑着说:“不错,很有研究价值。那东西在地底下埋了不知道多少年了,能保存下来不容易。”
康老六有些不解地问道,脸上满是困惑:“就是几块破石头,有什么好看的呢?化石?是不是把石头都化掉了?还是石头变成了虫子?”
许中南被她的话逗得哭笑不得,不知如何回答。这个纯朴的农村妇女,就像千千万万的农村妇女一样,一辈子相夫教子,围着灶台转,围着孩子转,围着田地转。
哪怕自己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来,却还是把家操持得井井有条,把几个孩子拉扯大。她不知道什么是化石,不知道什么是科学考察,她只知道地里的庄稼什么时候该种,圈里的猪什么时候该喂。
唐哲见状,笑着接过话,用最浅显的话解释道:“大嫂,化石就是很早以前的动物死了,它们的骨头被埋在土里,后来又有什么岩浆啊、泥沙啊盖在上面,经过很多很多年,就变成了石头的样子。不是石头化了,是骨头变成了石头。就像你家腌的腊肉,放久了就变硬了,道理差不多。”
胡静也说道:“现在的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许多我们以前解释不通的事情,完全可以依靠科学来解释。我们可以通过化石来研究人类的起源,研究地球的变迁,研究那些早就灭绝了的动物长什么样子。比如恐龙,没有人见过恐龙,但通过化石,我们就知道恐龙长什么样,有多高,有多大,吃什么。”
几个女人都张大了嘴巴,眼睛瞪得圆圆的,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康老六惊道,声音都高了八度:“姑娘,你是说,我们人不是从猴子变过来的,而是从那种叫化什么的东西里变出来的?那我们不都成了石头变的了?”
第906章 你肯教我?
康老四的老婆是个嘴快的,听了这话,笑得前仰后合,手里的筷子差点都掉了:“六妹,她哄你的呢,从石头里变出来的,只有孙猴子。你当你是孙悟空啊?还会七十二变?还会翻跟斗云?”
康老六似乎找到了其中的逻辑,一拍大腿,恍然大悟地说道:“这就难怪了!人是从猴子变过来的,孙猴子又是从石头里变出来的,绕来绕去,人还是从石头里变出来的嘛。还是有学问的人好,懂得多,要不我们这些土包子哪知道这些?种了一辈子地,还不如你们说这几句话明白。”
胡静和唐哲听完,面面相觑,满脸黑线,张着嘴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话。这逻辑听着好像哪里不对,可又不知道怎么反驳。
你说她错了吧,她好像又绕回来了;你说她对吧,这又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两个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无奈,只好低下头扒饭,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满桌的人哄堂大笑,笑声在堂屋里回荡,连躺在里屋的康老七都惊醒了。他迷迷糊糊地从里屋问了一句“笑什么”,声音虚弱得很,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来的。
当天晚上,一行人就住在了康家。康家的几兄弟都分了家,房子虽然不大,但收拾得干净。科考队的成员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一共八个人,也不能全都挤在一家,那样一来也住不下。
好在康家兄弟多,一家安排一两个人,轻轻松松就睡下了。
睡在床上,大家都睡得比较舒服。这比在山上露营强了不知道多少倍,不用提防毛狗,不用担心老虎,也不用担心半夜有野兽来偷袭。
被窝虽然是粗布的,硬邦邦的,但暖烘烘的,有一股太阳晒过的味道。康家嫂子还特意给每个房间都烧了一盆炭火,屋里暖洋洋的。
这一夜,所有人都睡得踏实,一觉到天亮。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的时候,苏兴旺便挨家挨户地把唐哲他们一行给叫起了床。
他先是跑到康老大家,拍着门喊“唐大哥,起来了,天亮了”;又跑到康老二家,喊“许教授,该起床了”;再跑到康老三家,喊“布鲁斯先生,起来了”。
他跑得满头是汗,却兴奋得很,像是过年一样。
康老七家已经起床做好了早餐。灶台上热气腾腾的,锅里煮着洋芋片煮面条,加了些昨天杀猪剩下的下水——猪肝、猪心、猪肠子,还有一大盆猪血旺。
康家嫂子把下水切得细细的,用辣椒、姜蒜爆炒了一下,浇在面条上,香气扑鼻。面条是手擀的,粗粗的,筋道得很。
洋芋片切得薄薄的,煮得软烂,入口即化。血旺嫩滑爽口,一咬就碎。大家围坐在堂屋里,一人一大碗,吃得呼噜呼噜响。
吃过早餐之后,天色已经大亮了。东边的山头泛着橘红色的光,照在远处的山峦上,像是镀了一层金。院子里的鸡在刨食,狗在晒太阳,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安详。
许中南把背包收拾好,从苏刚送来的那几支枪里挑了一支,正式把一支汉阳造交到了苏兴旺的手中。那支枪比苏兴旺的个子矮不了多少,枪管锃亮,枪托油光水滑,看得出是精心保养过的。
苏兴旺接过来,像抚摸一个宝贝似的,摸了又摸,翻来覆去地看。他先把枪举起来,学着电影里的样子瞄准了一下,又把枪托抵在肩膀上,感受了一下重量。那枪沉甸甸的,压得他肩膀微微下沉,但他咬着牙挺住了,脸上满是得意。
以前民兵连的枪他摸了不少,那些枪放在大队部里,他每次去都要摸一摸,可从来没有真正地开过。民兵连的枪是有数的,子弹也是有数的,打一发少一发,谁也舍不得给他这种半大小子浪费。
这一次要进山,一来是看到苏刚送了枪过来,二来也是听说了科考队遇到毛狗的事情。有毛狗,那为了自保,开枪是必然的。想到这里,他莫名地有些兴奋,心跳都加快了几分。
他伸着手对许中南说道,眼睛里满是期待:“还有子弹呢?光有枪没有子弹,那不是跟烧火棍一样?”
许中南大笑起来,胡子一抖一抖的:“你这小鬼,放心吧,子弹少不了你的。不过不是现在,等进山以后,真的遇到了危险,需要子弹的时候,我再给你。现在给你,你走火了怎么办?那可是要出大事的。”
苏兴旺一下子失望起来,嘴巴都噘得能挂油瓶了:“公,我不会走火的,我小心着呢。”
路途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许老这也是为了你的安全考虑,你以前都没有开过枪,万一走火了,那可不是好耍的。枪这个东西,不是闹着玩的。”
“我开过!”苏兴旺连忙辩解道,声音都高了八度,脸也涨红了,“以前的时候我也借他们的枪去山里打过猎。我真的开过,不是骗你们的。”
许中南笑道,眼睛里带着几分考校的意味:“哦,说说看,你以前用的是什么枪?都打到过什么?打到野猪了还是打到兔子了?”
苏兴旺脸一下子红了起来,红到了脖子根。他低着头,手指头搓着衣角,小声说道,声音跟蚊子哼哼似的:“反正我就是开过枪。”那语气里明显底气不足。
其实他以前只是借了寨上猎户的火药枪去山里打过鸟。那种火药枪是老式的,装的是黑火药和铁砂子,一扣扳机便会先冒出一团火以及浓烈的白烟,然后才是“砰”的一声响。他开了两次都没有打中。
第一次还是很丢脸的事情,当眼前一团火花闪起的时候,他吓得连枪都丢到了地上,差点把枪摔坏了。
唐哲他们已经收拾好行李了。背包打得整整齐齐,睡袋卷得结结实实,干粮和水壶都挂好了。唐哲走到苏兴旺跟前,看着他那一脸期待又带着点紧张的样子,笑着说:“走了,到了山里面,我教你怎么开枪。学会了,下次就不怕了。”
苏兴旺一脸兴奋的神色,仰头问道,眼睛亮晶晶的:“唐大哥,是真的吗?你真的肯教我?”
第907章 这种就是石头虫
唐哲点点头,脸上带着几分调侃的笑意:“真的,不过你得听话。枪这个东西,要先学会怎么用,才能用。先学规矩,再学开枪。”
“我听话!我一定听话!”苏兴旺连连点头,恨不得当场对天发誓,两只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星。
“好,乖,听话,现在我们不要子弹。”唐哲说完,拍了拍他的肩膀,背着行李转身就出了门,脚步轻快得很。只留下苏兴旺一个人站在堂屋里,张着嘴巴,一脸黑线,手里还抱着那支没有子弹的汉阳造,像是抱着一根烧火棍。
他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跺了跺脚,嘟囔了一句“唐大哥你哄我”,连忙背着枪追了出去。
有了苏兴旺带路,科考队这次也换了路线,不再跟着之前计划的从清水江溯源而上到锯齿山,而是从护国寺后山出发,沿着从前朝山者走的老路,一直朝着棉絮岭方向前进。
这条路比沿江那条路好走些,路面宽,坡度缓,是过去香客进山朝拜的必经之路。虽然年久失修,有些地方被雨水冲出了沟壑,被荒草淹没了路面,但大体轮廓还在。
队伍在山林间穿行,头顶是遮天蔽日的古树,脚下是厚厚的落叶,空气里弥漫着草木的清香。走了大约两个小时,快到棉絮岭的时候,苏兴旺突然往左一转,带头钻进了一条岔路,朝着锯齿山方向前进。
这条路更窄,更陡,几乎看不出路的痕迹,只有偶尔被踩倒的荒草和几处模糊的脚印,证明这里曾经有人走过。
之前唐哲他们是从护国寺下边直接往里走的,走的是山谷,地势低,路虽然难走但没那么陡。现在还是同一个方向,只是把坡度提高了许多,沿着山脊走,视野开阔,但爬起来也费劲得多。
许中南看着前进的路,心里又高兴了起来,这样一来,还是按着他们原计划的路线前进,没有偏离太多。他拄着登山杖,一步一步地往上爬,虽然累,但精神很好。
走到快中午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队伍来到了一片奇特的风化石前。
这里的石头和别处不同,一层一层地堆叠起来,薄薄的,平平的,像是被人用刀切过一样整齐。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本本书码放在一起,摞得整整齐齐,有的地方还微微翘起,像是被风吹开的书页。
当地人称这种石头为“万卷书”,说是神仙读书的地方,读完了就把书摞在这里。
这种石头是沉积岩,质地疏松,一层一层的,很容易风化。山风常年吹拂,随时都会有石块从上面掉下来,所以也叫风化石。地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碎石,都是从上边掉下来的,踩上去嘎吱嘎吱响,一不小心就会滑倒。
这是一条兽径,窄窄的,弯弯曲曲的,平常都没有人走,只有一些野兽偶尔从这里经过。地上能看到新鲜的野猪脚印,还有几堆已经干硬的粪便。
护国寺的人砍柴烧炭都不会跑这么远的地方来,太远了,扛一捆柴回去要走上半天,不划算。
到了这里,已经完全进入梵净山的核心区了。四周全是原始森林,古木参天,藤萝密布,阳光几乎照不进来,林子里幽暗潮湿,弥漫着一股腐叶的气息。远处传来几声鸟叫,清脆悦耳,在山谷间回荡。
苏兴旺指着前面的那片石头堆,兴奋地喊道:“你们看,我就是在那里捡到石头虫的!就是那片石头,翻开来底下就有。”他一边说一边往前跑,恨不得马上就冲过去。
耿桂兴看着那一片风化石,推了推眼镜,仔细打量了一番,点头说道:“这种地方,倒是非常适合化石形成的。沉积岩一层层地堆积,年代久了,底下埋的东西就会变成化石。尤其是这种页岩,最容易保存完整的生物化石。我以前在云南看过类似的岩层,里面有很多三叶虫的化石。”
陈东也附和道,并蹲下身子拾起一块碎石仔细端详起来:“嗯,果然如此啊!这些石块呈现出明显的分层结构,非常有利于保存那些体型较小的动物化石,还有古老植物的化石呢。
再瞧瞧这个石层的走势,相当平坦舒缓哦,由此推断此地或许曾经处于湖泊底部或是浅水海域之中呀。只可惜目前尚不清楚是否存在其他可供我们探寻的植物化石啦,但倘若真能有所斩获那就太妙咯!这样一来便能与动物化石相互佐证,进一步完善对这片区域历史环境的认识嘛。”
说话间,许中南脸上挂着轻松的笑容,迈着轻快的步伐继续前行,同时还不忘提醒身后的人:“好啦好啦,咱们先别急着下结论嘛。等会儿亲眼见到不就一目了然喽?不过话说回来,小苏同志啊,你可得小心点儿脚下哟!这儿的石头挺滑溜的,千万别不小心摔倒磕伤自己才好呐。”
苏兴旺进了科考队,一直都保持着兴奋的状态,走起路来像一只快活的小山羊,蹦蹦跳跳的,一会儿跑到前面探路,一会儿又跑回来报告情况。这会儿听了许中南的话,才放慢了脚步,但还是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很快一行人就到了那一堆风化石下面。那些石头大的像桌面,小的像拳头,横七竖八地堆在那里,有的已经风化成碎末,有的还保持着完整的层理。
石头的颜色也不一样,有的是灰白色的,有的是浅黄色的,有的是铁锈红的,一层一层地叠在一起,像是千层饼。
苏兴旺已经在石头堆里翻找起来了。他弯着腰,一块一块地翻开那些薄薄的石片,动作熟练得很,一看就是经常干这个的。他一边翻一边说:“就是这种薄片片,石头虫就在这种片片里头。要慢慢翻,不能急,翻急了就碎了。”
他翻了一会儿,突然停住了,眼睛一亮,从石头缝里小心翼翼地抠出一块巴掌大的石片。那石片薄薄的,只有两三毫米厚,表面光滑平整,带着一层淡淡的光泽。他把石片捧在手心里,兴奋地喊道:“你们看,我找到一只!就是这种!石头虫!”
所有人都围了过来,凑上去看那块石片。
第908章 真的是宝贝
许中南接过石片,从口袋里掏出老花镜戴上,仔细地看起来。石片上有一个清晰的印痕,大约两三厘米长,椭圆形,分成了好几节。头部是半圆形的,光滑圆润,上面有两个小小的凸起,像是眼睛。中间是胸部和腹部,一节一节的,每一节都有细微的纹路,像是甲壳上的花纹。尾部比头部小一些,也是半圆形的,边缘有几个小小的刺状突起。整个化石保存得非常完整,连腿的痕迹都隐约可见,蜷缩在身体下面,像是在沉睡。
“这是三叶虫。”许中南的声音有些颤抖,带着抑制不住的激动,“这是非常完整的三叶虫化石。你们看,这是头甲,这是胸节,这是尾甲,全都清清楚楚。这种三叶虫应该是属于蝙蝠虫类的,个头不大,但保存得这么完整,非常难得。”
他翻过石片,看了看背面,又举起来对着阳光看了看,越看越兴奋:“你们看这石层的纹理,非常细腻,说明当时沉积的环境非常安静,可能是深水湖底或者浅海底部。这只三叶虫死后,被泥沙迅速掩埋,才保存得这么完整。如果是在水流湍急的地方,早就被冲散了。”
苏兴旺在一旁听得似懂非懂,但看到许中南那高兴的样子,自己也跟着高兴起来,嘿嘿地笑着。
路途也在旁边翻找,很快就有了发现。他从一堆碎石里捡起一块巴掌大的石片,上面有几个细长的印痕,像是植物的茎叶。“许老,你看这个,”他把石片递过来,“这好像是植物的化石,像是蕨类植物的叶子。”
许中南接过来一看,上面果然有几根细长的茎干,旁边还有几片羽状的叶子,虽然不如三叶虫那么完整,但也清晰可辨。“对,这是蕨类植物的化石。看来这片岩层里不光有动物化石,还有植物化石。这说明当时的环境应该是浅海或者湖泊边缘,有陆地植物被水流带入水中,沉积在这里。”
陈东也找到了几块,上面有鱼鳞的印痕,还有一块上面有一根细长的骨头,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他把这些碎片小心地包好,放进标本袋里,脸上满是笑容。
耿桂兴蹲在地上,仔细地看着那些石层的纹理,不时用手摸一摸,又用放大镜看一看。他对周勤说:“老周,你看这岩层的走向和厚度,这一片应该是寒武纪到奥陶纪的地层,距今至少有四亿多年了。四亿多年前,这里还是一片海洋,后来地壳运动,海底抬升,变成了陆地,又经过几亿年的风化剥蚀,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周勤点点头,在地质锤上敲了敲,把一块岩石敲开,露出新鲜的石面:“没错,这种页岩很典型,是浅海沉积的产物。我们在这一带多采集一些标本,回去好好研究一下,说不定能有更大的发现。”
李默此时翻出一块书本大的石块,说道:“你们看我发现了什么?”
几个人看过去,发现那块石板上,竟然像是一幅风景画一般,树枝纹理清晰。
“还有这一堆都是。”李默把手中的石板放下,指着脚下的石片说道。
那是几块巴掌大的灰褐色石片,薄薄的,像被岁月压扁了的书页。路途小心翼翼地从碎石堆里捡起它们的时候,手指都在微微发抖——石片上的印痕太清晰了,清晰得像是昨天才刚刚印上去的。
最完整的那块石片上,一根细长的茎干斜斜地穿过石面,约莫有成人小指粗细,表面布满了纵向的纹路,那是植物维管束留下的痕迹。茎干微微弯曲,像是在风中摇曳的姿态被瞬间定格。
茎的两侧,互生着羽状的复叶,每一片小叶都呈卵圆形,边缘光滑,叶脉清晰可见——中脉粗壮,侧脉从中脉分出,呈羽状排列,末端消失在叶缘。
小叶的排列并不规则,有的舒展平铺,有的微微卷曲,仿佛在亿万年前的那个瞬间,这片叶子正在阳光下舒展身姿,却被突如其来的泥沙永远地封印在了岩层之中。
另一块石片上,散落着几片单独的小叶,或许是同一种植物,又或许是不同的种类。其中一片小叶保存得尤为精美,叶片的轮廓完整无缺,连叶尖的细小缺刻都清晰可辨。
叶面上还残留着一层薄薄的炭质薄膜,那是植物体有机质经过漫长岁月碳化后留下的痕迹,在灰白色的岩面上泛着幽暗的光泽,像是一幅用碳笔勾勒的古画。用手指轻轻触摸,能感觉到叶脉微微凸起的纹路,那种细腻的触感,仿佛能触摸到亿万年前那个温暖潮湿的世界。
还有一块石片上,分布着几根零散的枝干,有的粗,有的细,交错叠压在一起。其中一根枝干的表面,还能看到节状的痕迹,像是蕨类植物的茎节。
枝干的周围,散落着一些细小的碎片,可能是叶子的残片,也可能是孢子的痕迹,密密麻麻地分布着,像是秋天落叶后被踩碎的叶子,散落在泥土之上。
许中南接过这些石片,戴上老花镜,对着阳光仔细端详。阳光透过薄薄的石片,那些叶脉的纹路变得更加清晰,像是一幅精密的工笔画。他的声音有些颤抖:“这是典型的蕨类植物化石,应该是石炭纪或者二叠纪的产物。
你看这羽状复叶的形态,和我们今天看到的蕨类植物非常相似,这说明早在几亿年前,蕨类植物就已经演化出了非常成熟的形态。它们曾经在地球上繁盛一时,形成了广阔的蕨类森林,后来地壳变动,这些森林被埋入地下,经过漫长的地质作用,变成了我们今天开采的煤炭。”
他翻过石片,指着背面的一些细小黑点说:“这些可能是孢子囊的痕迹,蕨类植物就是靠孢子繁殖的。能在化石上保存得这么清楚,非常难得。”
苏兴旺站在一旁,听不懂许中南说的那些“石炭纪”“二叠纪”“孢子囊”是什么意思,但他看得出这些大专家眼里的光。
那种光是看到宝贝时才会有的光,和他小时候捡到那块石头虫时一模一样。他挠挠头,嘿嘿地笑了——这些埋在山里的破石头,原来真的是宝贝。
第909章 宝库
科考队在那片风化石堆里整整忙活了一个下午。
许中南蹲在地上,一块一块地翻看着那些薄薄的石片,每发现一块有印痕的就小心翼翼地捡起来,用软毛刷轻轻刷去表面的浮土,然后举到阳光下仔细端详。
他的动作很慢,很轻,像是在抚摸什么易碎的珍宝。路途和陈东蹲在他旁边,一个负责记录,一个负责包装,三个人配合默契,一言不发,只有石片翻动的哗啦声和偶尔发出的惊叹声。
耿桂兴和周勤则沿着岩层的走向往山坡上爬去,想看看这片化石层的分布范围有多大。他们在灌木丛中钻来钻去,不时敲下一块岩石样本,用放大镜仔细观察。
走了大约两百米,耿桂兴突然停下脚步,蹲在一处裸露的岩壁前,朝下面喊道:“许老,你们上来看,这边还有更大的!”
许中南闻声抬起头,扶着膝盖慢慢站起来,腿都有些麻了。他拄着登山杖,沿着陡峭的坡面往上爬,唐哲在后面护着他,时不时扶他一把。等爬到耿桂兴所在的位置,许中南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那是一整面岩壁,大约有两三米高,四五米宽,像一本翻开的巨书。岩壁上的石层一层一层地叠着,每一层都薄薄的,平平的,像书页一样整齐。
最让人惊叹的是,岩壁的表面上密密麻麻地分布着化石的印痕——有三叶虫的,有蕨类植物的,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小型生物。
那些印痕或深或浅,或大或小,有的清晰得像拓印上去的,有的模糊得只剩下一道淡淡的影子,但它们就这样静静地躺在那里,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人来看它们一眼。
许中南伸手摸了摸岩壁上的印痕,手指顺着那些纹路慢慢地滑过去,像是要记住每一道沟壑的形状。
他的手在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激动。他搞了几十年的地质古生物研究,见过无数的化石标本,但像这样保存完好、种类丰富、密度又高的化石群,还是头一回亲眼看到。
“老周,”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你看这岩层的走向和厚度,这一片应该是寒武纪到奥陶纪的地层,距今至少有四亿多年了。四亿多年前,这里还是一片浅海,海水温暖清澈,海底生活着大量的三叶虫和其他小型生物。后来地壳运动,海底抬升变成了陆地,又经过几亿年的沉积和风化,才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样子。”
周勤点点头,在地质锤上敲了敲,把一块新鲜的岩石敲开,露出里面的断面:“没错,这种页岩很典型,是浅海沉积的产物。而且你看这岩层的纹理,非常细腻,一层一层的,说明当时的沉积环境非常稳定,没有受到大的扰动。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化石能保存得这么完整——生物死后被泥沙迅速掩埋,没有来得及腐烂,就变成了化石。”
耿桂兴蹲在地上,用放大镜仔细看着岩壁上的一个小小印痕,那是一个只有指甲盖大小的三叶虫化石,但每一节体节、每一根肋刺都清清楚楚,连眼睛的痕迹都能隐约看到。
“许老,你看这个,这是典型的蝙蝠虫,个头不大,但保存得这么完整,非常难得。这种三叶虫在寒武纪中期非常繁盛,是那个时代的代表性生物。”
陈东也找到了几块植物化石,他把它们小心地包好,在笔记本上详细记录下发现的位置和岩层的情况。他对许中南说:“许老,这边的植物化石也不少,蕨类、石松类都有,还有一些我说不上来的。这说明当时的陆地植物已经相当繁盛了,而且种类也很多样。如果能在这一带做一次系统的古生物调查,绝对会有大发现。”
许中南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泥土,看着眼前的岩壁,目光里满是感慨。他做了一辈子的古生物研究,跑过无数的山,钻过无数的沟,像今天这样的发现,还是头一回。
这片岩壁就像一座天然的博物馆,把几亿年前的世界原封不动地保存在这里,等待着后人去发现、去解读。
“小苏,”他转头看向苏兴旺,声音里带着几分感慨,“你这个石头虫,可不只是石头虫啊。你带我们来的这个地方,是一座宝库。这些东西,比金子还值钱。”
苏兴旺站在一旁,听不太懂许中南说的那些话,什么寒武纪,什么奥陶纪,什么三叶虫,这些词他都是头一回听到。但他看得出,这些大专家眼睛里都是光,那种光是看到宝贝时才会有的光。他挠挠头,嘿嘿地笑了,心里美滋滋的——这些埋在山里的破石头,原来真的是宝贝,比他想象的要宝贝得多。
胡静蹲在岩壁前,拿着相机不停地拍照。她先把整个岩壁的全貌拍了下来,然后又对着那些化石拍特写,一张又一张,生怕漏掉什么。
她一边拍一边说:“许老,这些东西要是公布出去,肯定会引起轰动的。这么完整的化石群,在国内都不多见。”
许中南点点头,脸上的表情又激动又凝重:“是啊,所以我们要好好保护这里。现在知道的人还不多,我们先做初步的调查和记录,等回去之后写一份详细的报告,建议上级把这里列为保护点。这些东西是几亿年前留下来的,毁掉了就再也没有了。”
他转身对所有人说:“大家注意,所有的化石标本都要详细记录发现的位置和岩层,不要随便乱拿。我们今天是初步调查,等以后条件成熟了,再来做系统的发掘。这些东西是属于国家的,属于全人类的,不能因为我们的一时疏忽就破坏了。”
大家纷纷点头,动作也更加小心了。路途把之前捡的那些石片重新检查了一遍,在每一块上都贴上了标签,写明了发现的地点和时间。
陈东蹲在地上,用软毛刷仔细地清理着岩壁上的浮土,让那些化石印痕更加清晰。
苏兴旺看着这些大专家那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心里有些不解。在他看来,这些石头不就是石头嘛,再怎么宝贝也是石头,用得着这么小心吗?但他没有问出口,只是默默地蹲在旁边,帮着递东西,打下手。
唐哲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说:“这些东西,是几亿年前留下来的。那个时候还没有人,没有恐龙,连猴子都没有。这些东西能留到今天,不容易。许老他们搞了一辈子研究,就是在跟这些东西打交道。你帮他们找到这个地方,是做了一件大好事。”
苏兴旺听了,心里顿时涌上一股自豪感。他挺起胸膛,看着那些埋头工作的专家们,觉得自己也成了他们中的一员。
他悄悄地摸出那块一直揣在身上的石头虫,放在掌心里看了又看,然后小心地揣回兜里,轻轻地拍了拍,像是怕弄疼了它。
第910章 长夜
科考队在那片风化石堆里忙得忘记了时间。许中南蹲在地上,一块一块地翻看着那些薄薄的石片,每发现一块有印痕的就小心翼翼地捡起来,用软毛刷轻轻刷去表面的浮土,然后举到阳光下仔细端详。
路途和陈东蹲在他旁边,一个负责记录,一个负责包装,三个人配合默契,一言不发,只有石片翻动的哗啦声和偶尔发出的惊叹声。
耿桂兴和周勤则沿着岩层的走向往山坡上爬去,不时敲下一块岩石样本,用放大镜仔细观察。
一转眼,太阳已经西下了。
夕阳的余晖染红了整个森林,远处的山峦层层叠叠,像是被泼上了一层金红色的颜料。那些高大的乔木在夕阳中变成了剪影,枝叶间的缝隙里透出斑驳的光,像是碎金子一样洒在地上。
林子里暗了下来,鸟叫声也渐渐稀疏了,只有风穿过树梢的沙沙声和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声不知名的鸟鸣。
这时候大家才发现忙得有些忘记了时间,连中午饭都忘记吃了。
胡静从石头上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腰背,肚子咕噜噜地叫了一声。她看了看天色,连忙说:“都这个点了,得赶紧做饭,大家肯定都饿坏了。”她环顾四周,找了一块稍空的地方,招呼苏兴旺去给她打下手。
苏兴旺虽然有些不情愿离开那些石头,但还是乖乖地跟了过去。他帮着胡静捡了些干柴,又从背包里翻出锅碗和干粮。胡静手脚麻利地架起锅,点上火,把带来的腊肉切成薄片,和着干菜一起煮了一锅热汤。
又拿出几个干饼子,放在火上烤得焦黄。香味很快就在林子里弥漫开来,引得大家都放下了手里的活计,围了过来。
“好香啊!”路途吸了吸鼻子,搓着手走过来,“胡静你这手艺,不去当厨师可惜了。”
胡静笑着给他盛了一碗:“快吃吧,都饿了大半天了。”
大家围坐在火堆旁,一人一碗热汤,一个烤饼子,吃得呼噜呼噜响。虽然简单,但在深山老林里能吃到一口热乎的,比什么都香。
苏兴旺吃得最快,三两口就把饼子塞进了嘴里,又跑去添了一碗汤,一边喝一边说:“胡姐,你这汤真好喝,比我妈煮的还好喝。”
胡静被他逗笑了:“你这话要是让你妈听见了,看她还给你留不留肉吃。”
苏兴旺嘿嘿笑着,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吃过饭之后,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四周的林子黑漆漆的,只有火堆的光照亮了一小片地方。许中南却不肯休息,他让唐哲把手电筒架在石头上,把今天采集到的化石标本全部摊开,一块一块地仔细整理起来。
路途和陈东也凑过来帮忙。他们拿着放大镜,借着昏黄的光,在每一块石片上仔细辨认着那些印痕。
许中南坐在中间,手里拿着一支铅笔,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录着:这块是三叶虫的尾甲,那块是蕨类植物的羽叶,还有一块上面有鱼类鳞片的印痕,虽然不完整,但也很有价值。他一边记一边说,声音里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
苏兴旺蹲在旁边,看着那些白天还是石头的“宝贝”被专家们一块一块地摆弄着,心里美滋滋的。
一直忙到很晚,火堆里的柴火都烧了大半,大家才终于停了下来。许中南揉了揉发酸的眼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今天就到这里吧,收获不小啊。这些标本够我们研究一阵子了。”
大家这才开始搭帐篷。唐哲和陈东负责守第一班夜,两人坐在火堆旁,把枪放在手边,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其他人钻进帐篷,很快就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苏兴旺躺在睡袋里,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他第一次跟科考队进山,又兴奋又紧张,脑子里全是白天看到的那些化石,还有许中南说的那些话。他摸着兜里那块石头虫,迷迷糊糊地刚要睡着,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嚎叫声。
那声音忽远忽近,像是什么动物在叫。叫声断断续续的,有时候近得好像就在林子边上,有时候又远得像是从山的另一头传来的。
苏兴旺一下子清醒了,竖起耳朵仔细听着。
帐篷外面,唐哲和陈东也听到了,两人对视一眼,都握紧了手里的枪。
“是什么?”陈东压低声音问。
唐哲摇了摇头,目光警惕地盯着黑暗中的林子:“听不出来,像是狗,又像是狼,也可能是山狗。”
那嚎叫声又响了几声,然后停了。林子里安静下来,只剩下火堆的噼啪声。过了一会儿,又响了起来,这次更近了一些。陈东的手心都冒汗了,他咽了口唾沫,小声说:“要不要把许老他们叫起来?”
唐哲想了想,摇了摇头:“先别惊动大家,再看看情况。”
两人就这样紧张地坐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黑暗中的林子。手电筒的光束在林子里扫来扫去,照出那些影影绰绰的树影,却什么也没有发现。那嚎叫声时有时无,像是在试探,又像是在警告。
帐篷里也有人被吵醒了。许中南翻了个身,轻声问了句:“外面怎么了?”
唐哲压低声音回答:“没事,有东西在叫,可能是山狗。您睡吧,我们盯着。”
许中南“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但也没睡着。他睁着眼睛躺在睡袋里,听着外面那忽远忽近的嚎叫声,心里也有些发紧。路途和耿桂兴也被吵醒了,几个人在黑暗中睁着眼睛,谁也没有说话。
那一夜,几乎没有人睡踏实。那嚎叫声断断续续地响了一整夜,有时候近得好像就在营地边上,有时候又远得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唐哲和陈东轮流守着火堆,不时往火里添几根柴,让火一直烧着。他们知道,野兽怕火,只要火不灭,那些东西就不敢靠太近。
好在一整夜下来,除了那些嚎叫声,什么也没有发生。天边渐渐泛起鱼肚白的时候,那叫声终于彻底消失了。林子里又恢复了平静,只有早起的鸟儿开始叽叽喳喳地叫起来。
第911章 银鸡
天刚蒙蒙亮,林子里还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科考队的营地就已经有了动静。昨晚上那断断续续的嚎叫声折腾了一整夜,几乎没有人睡踏实。
许中南年纪大了,觉浅,天不亮就醒了,躺在睡袋里翻来覆去地听着外面的动静,直到鸟叫声起来了,他才慢慢坐起身,揉了揉发酸的腰。
苏兴旺是被尿憋醒的。他迷迷糊糊地从帐篷里爬出来,晨风一吹,打了个寒噤,彻底清醒了。他站在帐篷边上,看着远处的山峦在晨雾中若隐若现,忽然觉得这山里的早晨其实挺好看的,比被窝里舒服。
唐哲和陈东守了一夜,眼睛都红红的,脸上带着明显的疲惫。唐哲往火堆里添了几根柴,把昨晚剩下的汤热了热,又从背包里翻出几块干粮,就着热汤分给大家。几个人随便吃了些,填了填肚子,便开始收拾营地。
“昨晚那东西到底是什么?”陈东一边卷睡袋一边问,声音还有些沙哑。
唐哲摇了摇头:“听声音像是山狗,但又不完全像。山狗的叫声更尖更短,昨晚那个声音更低沉,拖得更长。也可能是别的什么。”
他顿了顿,又说,“不过不管是什么,有火在,它们就不敢靠近。山里人赶夜路,靠的就是这堆火。”
许中南站在一旁,看着远处的山林,眉头微微皱着。他没说什么,但心里清楚,这梵净山里的东西,远比他们想象的要多。
苏兴旺倒是精神得很,昨晚的嚎叫声似乎对他没什么影响。他背着他那支没有子弹的汉阳造,跑前跑后地帮忙收拾东西,还主动去小溪边打了水来,给大家把水壶灌满。路途夸了他一句“勤快”,他嘿嘿笑着,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天色大亮的时候,队伍终于出发了。
今天的路线是往锯齿山方向走,沿着山脊一路向上。这条路比昨天更难走,坡度更陡,路面也更窄。有些地方根本看不出路的痕迹,只有一些野兽踩出来的小道,弯弯曲曲地穿过灌木丛。
苏兴旺走在最前面,手里拿着一根木棍,不时拨开挡路的藤蔓和树枝。
“你们跟着我走,这条路我虽然没走过,但方向错不了。”他拍着胸脯说,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你以前没走过?”耿桂兴有些担心地问。
苏兴旺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最远也就到昨天那片乱石堆,再远就没去过了。不过我爹说过,顺着山脊往上走,翻过那道梁就是锯齿山,错不了。”
许中南笑了笑,说:“没事,方向对了就行。我们搞科考的,本来就是要走别人没走过的地方,要是都走现成的路,还发现什么?”
有了许中南这话,苏兴旺心里踏实了不少,走得更起劲了。一路上他非常活跃,一会儿指着路边的草说“这是鱼腥草,能清热解毒”,一会儿又蹲下来摘一片叶子说“这是车前草,治拉肚子的”。许中南听着,不时点点头,眼里满是赞许。
“这个是山苍子,叶子揉碎了有股香味,果子能榨油。”苏兴旺指着路边一丛灌木说,“我们寨上的人牙疼的时候,就摘这个叶子嚼,管用得很。”
“不错不错,”许中南笑道,“你这些知识,比书本上的还实用。”
苏兴旺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挠着头说:“公,我就是从小在山里跑,见多了就记住了。这些花花草草我爹都教过我,哪些能吃,哪些能入药,哪些有毒,我都能认个八九不离十。”
这时候大部分的花都还没有开,树枝上的嫩芽也才露出一个头来,毛茸茸的,嫩黄嫩黄的,像是刚出生的娃娃。
但苏兴旺照样能认出来,哪棵是栎树,哪棵是枫香,哪棵是青冈。他指着路边一棵光秃秃的大树说:“这是野核桃,秋天的时候果子掉一地,捡回去砸开就能吃。就是皮厚肉少,费劲得很。”
路途跟在后面,听得津津有味,不时拿出笔记本记上几笔。他对许中南说:“许老,这小伙子要是好好培养培养,将来搞个植物分类学,肯定是一把好手。”
许中南笑着点头,没有说话,但心里已经在盘算着,等这次科考结束,怎么帮这个孩子找个出路。
快到中午的时候,林子里的景象渐渐变了。原本参天的大树变得低矮起来,树冠也不再那么浓密,阳光能透过枝叶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海拔一下子到了一千八百米左右,空气也凉了许多,呼吸间能感觉到一股清冽的寒意。
身旁的辽节竹开始变得多了起来,一丛一丛的,密密匝匝地挤在一起,竹叶青翠欲滴,在山风中沙沙作响。苏兴旺指着那些竹子说:“这个叫辽节竹,我们冬天拿它来扎扫帚,结实得很。”
队伍在林间穿行,脚下是厚厚的枯叶,踩上去软绵绵的,像踩在地毯上。四周很安静,只有风吹竹叶的沙沙声和偶尔传来的几声鸟叫。许中南走在前面,不时停下脚步,用放大镜看看路边的植物,又掏出笔记本记上几笔。
就在大家专心走路的时候,前面突然闪过一群白色的斑点。
那些白点在林间快速移动,像是飘在空中的雪花,又像是从树枝上洒下来的花瓣。唐哲走在最前面,眼尖,一下子就看到了。他猛地停下脚步,伸手拦住了身后的人,压低声音说:“别动,前面有东西。”
所有人都停了下来,屏住呼吸,顺着唐哲的目光望过去。只见前面那片辽节竹林边缘,有一群白色的鸟儿正在地上觅食。它们个头不小,比家养的鸡还要大一些,浑身羽毛雪白,只有尾巴和翅膀的边缘带着一些黑色的纹路。它们在竹林间走来走去,低着头啄食地上的草籽和嫩芽,动作优雅从容,一点也不怕人。
“是银鸡!”许中南低声惊呼,声音里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他连忙从背包里掏出望远镜,举到眼前仔细地看起来。
第912章 区别
唐哲也认出来了,轻声对身边的胡静说:“对头,我们本地人就叫银鸡,是山里比较常见的一种大鸟。不过像这么大一群,我也好久没见过了。这玩意儿精得很,平常能见到三五只就不错了,今天一下子冒出十几只,运气实在好。”
许中南一边看一边小声介绍,声音压得很低,生怕惊动了那些鸟儿。他把望远镜架在眼前,调了调焦距,慢慢地说:“银鸡,学名叫白鹇,属于雉科鸟类,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雄鸟和雌鸟长得不一样,你们看——”
他指了指那群鸟中间几只羽毛特别鲜艳的,“那些个头大的,羽毛雪白,头顶有黑色的羽冠,长长的,像一撮小辫子。尾巴也很长,走起路来一翘一翘的,那是雄鸟。那些个头小一些,羽毛灰褐色的,混在草丛里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那是雌鸟。”
胡静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果然看到几只白色的雄鸟夹杂在灰褐色的雌鸟中间,羽毛在阳光下闪着银光,漂亮极了。
那白色不是死白,而是带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像是有人用最好的丝线一针一针绣出来的。
雄鸟走路的姿态也很优雅,昂着头,迈着步子,尾巴在后面拖得长长的,像新娘的婚纱。她忍不住低声说:“好漂亮啊,像雪一样白,比我在动物园里见过的孔雀还好看。”
陈东也凑过来看,他趴在灌木丛后面,只露出半个脑袋,小声说:“雄鸟确实漂亮,这种白色在树林里应该很显眼才对,老远就能看见。按道理说,颜色这么鲜艳,天敌应该很容易发现它们,怎么没被吃光?这不合常理啊。”
唐哲接过话,轻声解释道:“白鹇聪明得很,它们白天在林子里活动,晚上就上树睡觉,警惕性高得很。雄鸟虽然白,但它们活动的时候总是躲在灌木丛后面,或者混在雌鸟群里。你看那些雌鸟,灰褐色的,跟枯叶泥土一个颜色,趴在草丛里根本看不出来。
雄鸟跟着它们,远远看去,那白色反而像光影在树叶间闪,一晃就没了,不容易看清楚。而且它们警觉性很高,耳朵灵,眼睛尖,一有动静就钻林子,跑得飞快。你还没端枪呢,它就没影了。”
苏兴旺蹲在唐哲旁边,也跟着小声说,一边说一边比划:“我爹说过,白鹇的肉好吃,又嫩又香,我爹下了一辈子套子,什么兔子、野鸡、竹鼠,都能套着,就是套不着白鹇。那东西眼睛尖得很,套子还没下好它就看见了,跑得远远的。枪还没端起来它就跑了,跑起来比兔子还快,一眨眼就钻林子里没影了。”
许中南点点头,把望远镜递给胡静让她也看看:“小苏说得对,白鹇确实很警觉。我们今天运气好,正好赶上它们在林子里觅食,风向也对我们有利,是从对面吹过来的,它们没闻到人的气味。要是再靠近一些,或者风一转向,把我们的气味吹过去,它们早就跑了。这种鸟的鼻子虽然不如狗灵,但对人的气味也敏感得很。”
正说着,那群白鹇里的一只雄鸟突然抬起头,警觉地朝这边张望了一下。它脖子伸得长长的,像一根白色的棍子,头上的羽冠竖了起来,像一把打开的折扇,眼睛骨碌碌地转着,像是在听什么动静。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一动不动地蹲在灌木丛后面,连大气都不敢出。胡静举着望远镜的手也停住了,僵在半空中。
过了好一会儿,那只雄鸟似乎觉得没什么危险,又把羽冠收了回去,低下头继续觅食了。大家这才松了一口气,胡静拍了拍胸口,小声说:“吓死我了,还以为被发现了。”
路途压低声音问:“许老,白鹇主要吃什么?我看它们在地上啄来啄去的,像是在找什么。”
许中南轻声回答:“杂食性的,草籽、嫩芽、浆果、昆虫,什么都吃。你看它们现在在地上啄来啄去的,应该是在找草籽和虫子。这个季节山里的果子还没熟,草籽是它们的主要食物。有时候也吃嫩竹叶,你看旁边那些辽节竹,刚冒出来的嫩叶它们也吃。到了夏天,虫子多了,它们就吃虫子补充蛋白质。”
耿桂兴也凑过来问,他是搞昆虫研究的,对鸟类的食性也很感兴趣:“白鹇是一夫一妻还是一夫多妻?我看那只大的雄鸟身边跟着好几只雌鸟,像是个小团体。”
“一夫多妻。”许中南说,用手指了指那群鸟中间那只最大的雄鸟,“你们看那只最大的雄鸟,羽毛最白,尾巴最长,头顶的羽冠也最黑最亮,那是这群里的首领。它身边跟着三四只雌鸟,那是一个小群体。
一般一只雄鸟会带着三四只雌鸟一起活动,有时也会几只雄鸟带着一群雌鸟混在一起,像今天这样十几只的大群,不太常见。到了繁殖季节,雄鸟之间会打架,争地盘,争配偶,打得头破血流的。赢了的才有资格带着雌鸟,输了的就只能自己到处流浪。”
苏兴旺听得入神,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群白鹇。他蹲在唐哲旁边,突然想起了什么,小声问道:“唐大哥,我有个事情一直搞不明白。我爹以前也抓到过一只银鸡,但跟今天看到的这些不一样。
我爹抓到那只,肚子是白色的,尾巴很长很长,也是黑白相间,可好看了。我还问过我爹,我爹说那也是银鸡,今天这些是白色的,怎么也叫银鸡?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银鸡?”
唐哲一听就知道他说的是白腹锦鸡。
白腹锦鸡和红腹锦鸡这两种鸟在梵净山都有分布,当地人有时候也把它们叫“银鸡”或者“金鸡”,叫法混得很,确实容易搞混。
他想了想,轻声解释道:“你爹抓的那种肚子白色的,应该是白腹锦鸡,还有一种肚子是红色的,脖子周围都是一圈金黄色,头顶还有一朵金花的那种是红腹锦鸡,也叫金鸡,它比白腹锦鸡更漂亮。这三种鸟长得不一样,但都是雉科的,算是亲戚。”
第913章 朝圣之路
苏兴旺看着那一群银鸡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地蹲在那里,手里还攥着他那支没有子弹的汉阳造。他忽然觉得,这山里藏着的东西,远比他以为的多得多。
那些花花草草,那些飞禽走兽,每一种都有名字,每一种都有自己的故事。他以前只知道打猎、下套子,从来没想到过这些东西还能这么有意思。
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枪,忽然觉得,这玩意儿好像也没那么重要了。
许中南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泥土,笑着说:“走吧,今天收获不小,看到了白鹇,还学到了不少东西。再往前走,说不定还能看到白腹锦鸡呢。”
苏兴旺一听,腾地站起来,眼睛亮亮的,像两颗刚擦亮的星星:“公,真的还能看到金鸡?那我们快走,我还没见过活的金鸡呢!我爹抓那只拿回来的时候已经死了,毛都掉了好几根,没有你说的那么好看。我想看看活的,是不是真的那么漂亮。”
许中南哈哈大笑,胡子一抖一抖的:“那就看你的运气了。这山里的东西,讲究个缘分。缘分到了,自然就见到了。”
队伍重新出发。苏兴旺走在最前面,脚步轻快得像只小山羊,刚才的疲惫一扫而光。他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看什么都新鲜。路边一丛不知名的野花,他要凑过去闻一闻;石缝里冒出的一棵小草,他要蹲下来看一看。
他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小调,调子跑得厉害,但兴致很高。
一路上又遇到各种花花草草。海拔越高,植被也渐渐变得不一样了。山脚下的那些阔叶大树慢慢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高山灌木和针叶林。
路边偶尔能看到几株杜鹃花,虽然还没到盛花期,但已经有了一些花苞,鼓鼓的,像是憋着一股劲要炸开。苏兴旺指着那些花苞说:“这个是杜鹃花,我们叫映山红。再过一个月,满山都是红的、粉的、白的,好看得很。我们寨上的姑娘到了那个时候就喜欢上山来摘,插在头上,比什么都好看。”
胡静听了,笑着说:“那等花开的时候,我们再来一次。”
苏兴旺嘿嘿笑:“那敢情好,到时候我给你们当向导,不收钱。”
走着走着,路边突然出现一丛淡蓝色的小花,在枯黄的草丛里格外显眼。苏兴旺蹲下来看了看,回头喊道:“公,你们来看,这个是啥花?我以前没见过。”
许中南走过去,弯下腰仔细看了看。那花很小,只有指甲盖那么大,花瓣薄薄的,像纸一样,颜色是一种很淡很淡的蓝,几乎要化在空气里。花茎细细的,从石缝里伸出来,在风中轻轻摇晃。
他看了好一会儿,不太确定地说:“这应该是龙胆花的一种,具体是什么品种,要回去查查资料才知道。龙胆花一般长在高山上,喜欢凉爽潮湿的地方,这个季节开花的品种不多见。”
他小心地摘了一朵,夹在笔记本里,又在旁边做了个记号。苏兴旺看着他的动作,若有所思地说:“公,你们搞科考的,是不是看到不认识的东西就要记下来,带回去研究?”
许中南点点头:“对,这叫标本。把不认识的植物做成标本,带回去查资料,或者请教更专业的老师,慢慢就知道它是什么了。搞科学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积累,今天认识一种,明天认识一种,时间长了,懂得就多了。”
苏兴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没有再说话。
太阳渐渐偏西,光线变得柔和起来,斜斜地照在林子里,把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金色。远处的山峦层层叠叠,像一幅水墨画,近处的树叶在逆光中变得透明,叶脉清晰可见。
队伍沿着山脊往上走,脚下的路越来越窄,有时候只能一个人通过,旁边就是深深的沟壑。
在太阳偏西的时候,一行人终于到达了锯齿山顶上。
这里海拔已经接近两千米了。站在山顶上往四周看,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远处的群山连绵起伏,一座连着一座,像是大海凝固了的波浪。
山间的云雾在夕阳余晖的映照之下,仿佛被赋予了生命一般,逐渐呈现出一种令人陶醉的金红色调,并开始缓慢而优雅地流淌起来。那景象宛如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让人不禁联想到是否有一双巧手正挥舞着一支硕大无比的画笔,于天际间肆意挥洒、纵情描绘。
视线拉近一些,可以看到近旁的山谷之中,丝丝缕缕的雾气如轻烟般袅袅升起。它们时而交织缠绕,似那农家灶台上飘出的袅袅炊烟;时而又轻盈飘逸,仿若仙女舞动时所披挂的层层薄纱。这种如梦似幻的景致,使得整个山谷都弥漫着一层神秘莫测的气息。
在这片美丽景色的映衬下,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映入眼帘。山峰之巅,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径若隐若现。这条小路并不宽阔,但路面却十分坚实平整,显然是因为多年来一直有人在此行走踩踏所致。唐哲指着那条小路说道:“看那儿,这便是从坪锁通往梵净山的朝圣之路啊!木王公社一带的善男信女们前来山上焚香祈福,走的都是这条路呢。”
听到这话,一旁的苏兴旺也连连颔首,表示赞同道:“是啊,唐大哥所言极是。关于这条路,我也曾听闻过咱们寨子里面的老人们提起过。据说它起始于坪锁方向,途经险峻异常的锯齿山后,方能抵达梵净山的金顶之处。而且,如果想要走完这段路程,恐怕需要耗费整整一天的时间才行呐。”
他们顺着路往梵净山方向走。两千米海拔的植被和山下完全不同了。高大的乔木几乎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低矮的高山杜鹃和匍匐地面的灌木。
那些杜鹃树长得奇形怪状的,有的像一把撑开的伞,有的像一条盘旋的龙,枝干扭曲着,上面布满了青苔,一看就是生长了几十年上百年的老树。
地上铺着厚厚的一层苔藓,绿茸茸的,踩上去软绵绵的,像踩在棉花上。苔藓中间夹杂着各种高山植物,叶子小小的,紧紧地贴着地面生长,大概是为了抵御山顶的寒风。
有一种叶子像针一样细的植物,一丛一丛地挤在一起,颜色是深绿色的,看起来非常顽强。许中南蹲下来看了看,说:“这是高山柏,长得很慢,一年也长不了几厘米。你看这棵,看着不大,说不定已经有几十年的树龄了。”
路边偶尔能看到几株冷杉,树干笔直,直指天空,像一支支插在地上的箭。它们的树枝短而硬,上面挂着长长的松萝,灰绿色的,一缕一缕的,像老人的胡子,在风中轻轻飘荡。
第914章 夜嚎
暮色四合,星星一颗一颗地亮了起来,像是有人在天上撒了一把碎银子。远处的山峦渐渐隐没在夜色中,只有近处的树影还依稀可辨,像一堵堵黑色的墙,把营地围在中间。山风从谷底吹上来,带着松脂的香气和泥土的腥味,凉飕飕的,但并不刺骨,吹在脸上反而有种说不出的清爽。
火堆噼噼啪啪地响着,火星子溅起来,在夜色中划出短暂的弧线,又很快熄灭。胡静把煮好的汤分给大家,一人一碗,就着干粮吃。
汤里放了腊肉和干菜,还有几片姜,热乎乎的,喝下去整个人都暖了。苏兴旺喝了一大口,满足地叹了口气,靠在背包上,望着满天的星星出神。他在家里的时候,从来没有认真看过天上的星星。那些星星每天夜里都在,但他从来没觉得它们有什么好看的。
可今晚,躺在这海拔两千米的山顶上,看着那些星星一颗一颗地挂在头顶,又大又亮,好像伸手就能摘到,他忽然觉得,这星空真好看。
许中南坐在火堆边,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今天的发现。他写得很慢,一笔一划的,像是在跟这些文字对话。他记下了白鹇的发现地点和数量,记下了松萝的生长情况,记下了龙胆花的位置和特征,还画了几幅简单的素描。
写完后,他合上本子,看着围坐在火堆边的这些人,忽然觉得,这一趟科考,来得值了。不光是为了那些化石,那些植物,那些鸟,还因为这些年轻人,因为这些山里人的质朴和热情。这片大山,果然藏着无穷的宝藏。
夜深了,大家陆续钻进帐篷。唐哲和陈东负责守第一班夜,两人坐在火堆旁,把枪放在手边,不时往火里添几根柴。四周很安静,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火堆的噼啪声。
苏兴旺躺在睡袋里,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脑子里全是白天看到的东西——那些化石,那些白鹇,那些松萝,还有许中南说的那些话。
他摸着兜里那块石头虫,迷迷糊糊地刚要睡着,突然,远处传来一声嚎叫。
那声音来得毫无预兆,像是一块石头突然砸进了平静的水面。嚎叫声拖得很长,从低到高,又从高到低,像是什么东西在对着月亮倾诉。
声音在山谷间回荡,一波一波的,像是有人在群山之间传递着什么秘密。苏兴旺一下子清醒了,猛地睁开眼睛,竖着耳朵听。帐篷外面,唐哲和陈东也听到了,两人对视一眼,都握紧了手里的枪。
“是什么?”陈东压低声音问,嗓子有些发紧。
唐哲摇了摇头,目光警惕地盯着黑暗中的林子,手电筒的光束在林间扫来扫去:“听不出来,像是山狗,又像是狼。声音太远了,听不真切。”
那嚎叫声又响了几声,忽远忽近的,有时候近得好像就在营地边上,有时候又远得像是从山的另一头传来的。
紧接着,营地旁边的树林里突然扑棱棱一阵响,一群夜鸟被惊飞起来,在夜空中发出惊慌的叫声,盘旋了几圈,朝着更远的方向飞去了。鸟叫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追赶它们。
帐篷里的人都被惊醒了。许中南翻了个身,轻声问了句:“外面怎么了?”
唐哲压低声音回答:“没事,有东西在叫,可能是山狗。您睡吧,我们盯着。”
许中南“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但也没睡着。他睁着眼睛躺在睡袋里,听着外面那忽远忽近的嚎叫声,心里也有些发紧。路途和耿桂兴也被吵醒了,几个人在黑暗中睁着眼睛,谁也没有说话。
胡静把睡袋裹得紧紧的,听着外面的动静,心跳得厉害。她想起前天晚上的那些毛狗,想起那些绿莹莹的眼睛,手心都冒汗了。
嚎叫声断断续续地响着,有时候停了很久,久到大家都以为它不会再响了,它又突然从另一个方向冒出来。那声音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孤寂,像是在寻找什么,又像是在警告什么。
唐哲往火堆里加了几根柴,火苗一下子蹿高了,把营地周围照得更亮了一些。他知道,野兽怕火,只要火不灭,那些东西就不敢靠太近。
陈东握着枪,手心全是汗。他小声问唐哲:“你说,会不会是昨天那群毛狗?”
唐哲想了想,摇了摇头:“不像。毛狗的叫声更尖更短,一群一群的,叫起来此起彼伏。这个声音更低沉,拖得更长,而且只有一只,不像是毛狗。可能是山狗,也可能是别的什么。”
他顿了顿,又说,“不管是什么,有火在,它们就不敢过来。山里人赶夜路,靠的就是这堆火。”
陈东点了点头,但手里的枪还是握得紧紧的。
苏兴旺躺在帐篷里,听着外面的嚎叫声,心跳得咚咚的。他虽然常在山里跑,但夜里一个人躲在山上,从来不敢生火,也不敢出声,只是找个山洞或者树洞猫着,等天亮了再说。
他从来没在夜里听过这种声音,那叫声里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东西,不是害怕,而是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寒意。他摸了摸兜里的石头虫,好像那东西能给他壮胆似的。
嚎叫声又响了几声,这次更近了一些,近得好像就在营地外面的林子里。唐哲猛地站起来,端起枪,对准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手电筒的光束在林子里扫来扫去,照出那些影影绰绰的树影,却什么也没有发现。陈东也站了起来,背靠着唐哲,枪口对着另一个方向。两人就这样背靠背地站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黑暗中的林子。
过了好一会儿,那声音终于停了。林子里安静下来,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唐哲慢慢放下枪,往火堆里又添了几根柴。陈东长出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走了?”
唐哲摇了摇头:“不知道。先别放松,再盯一会儿。”
两人又坐了下来,但这一夜,谁也没有再合眼。火堆里的柴火烧了一根又一根,唐哲不停地往火里添柴,生怕火灭了。
第915章 前面有动静
苏兴旺从帐篷里探出头来,揉了揉惺忪的眼睛,看到唐哲还坐在火堆边,一夜没睡,脸上的胡子茬都冒出来了,眼睛红红的,但精神还好。他小声问:“唐大哥,昨晚那是什么在叫?”
唐哲往火堆里拨了拨灰,让火烧得更旺一些,淡淡地说:“可能是山狗,也可能是别的什么。山里晚上就是这样,习惯就好了。”他顿了顿,又说,“不过你以后一个人进山,还是要小心些。这山里的东西,不比人少。一个人走夜路,没有火,没有伴,碰上什么都是麻烦。”
苏兴旺点了点头,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他钻出帐篷,站在晨曦中,深深地吸了一口清冽的空气,看着远处的山峦在晨雾中慢慢显露出来。那些云雾像是一层一层的纱,被风轻轻吹开,露出下面黛青色的山峰。
太阳还没出来,但东边的天已经亮了,橘红色的光从山背后透出来,把云层的边缘染成金色。他忽然觉得,这山里的夜晚虽然可怕,但早晨是真的好看。
那些云,那些雾,那些被阳光染成金色的山峰,是在山下永远看不到的。在山下,早上起来看到的只是对面的山坡和头顶的一小块天,哪里见过这么开阔的景色?
他蹲在火堆边,帮着唐哲热昨晚剩下的汤。汤已经不多了,他小心翼翼地倒进锅里,又加了些水,把剩下的干粮掰碎了泡进去。火苗舔着锅底,汤很快就咕嘟咕嘟地冒起了泡,香味又飘了出来。他一边搅着汤,一边心里思潮起伏。
昨晚上那嚎叫声还在他脑子里转,那声音忽远忽近的,像是什么东西在暗处盯着他们。但他又想起那些白鹇,那些松萝,那些化石,还有许中南说的那些话。这山里,可怕的东西多,可爱的东西也多。他想,以后还是要多进山,不是为了打猎,是为了看看这些东西。
吃过早饭,大家收拾好营地,把火彻底浇灭,又把垃圾用土埋了,才继续出发。许中南说,这是规矩,山里人靠山吃山,但不能糟蹋山,你糟蹋了,山就不养你了。苏兴旺听了,默默地把地上的一片碎纸捡起来塞进背包里。
今天的路线是往太子石方向走。太子石是梵净山的一处着名景点,远远看去像一尊站立的石像,传说有太子在此修炼得道。从锯齿山到太子石,一路都是下山的路,走起来比上山轻松多了。唐哲走在最前面,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拨开挡路的藤蔓和树枝。
许中南跟在后面,不时停下来看看路边的植物。苏兴旺走在中间,一会儿跑到前面探路,一会儿又跑回来报告情况,精力旺盛得很。
这一次一行人都没有去金顶以及月镜台。金顶是梵净山的主峰,海拔两千五百多米,许中南说那个高度的植被比较单一,面积也不大,主要是高山杜鹃和冷杉,品种反而不如中低海拔丰富。
而且上金顶的路太险,有些地方要拉着铁链子才能上去,带着这么多标本和设备不方便。不如等以后专门来一次,好好看看金顶的日出。所以大家选择沿着山腰的缓坡往太子石方向走,海拔逐渐降低。
随着海拔越来越低,植被也越来越丰富。山腰以下的林子明显密了起来,树种也多了。高大的壳斗科乔木一棵接一棵,树冠遮天蔽日,阳光只能从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林下的灌木更是密密麻麻,什么种类的都有,有的开着细碎的白花,有的结着青色的小果子。
苏兴旺认出了好几种——山茶、杜鹃、荚蒾、忍冬,还有一些他叫不上名字的,他就跑去问许中南。许中南耐心地一一告诉他,他就蹲下来仔细看,记住了叶子的形状、花的颜色、枝干的样子。
“这个是八角枫,叶子有八个角,像星星一样。”许中南指着一棵小树说,“根和皮都能入药,祛风除湿,活血化瘀。以前山里人跌打损伤了,就挖它的根煮水喝。”
苏兴旺凑过去看了半天,数了数叶子的角,有的七个,有的八个,还有九个的。他挠挠头说:“也不都是八个角嘛。”
许中南笑了:“名字叫八角枫,不一定都是八个角。有的七个,有的九个,都正常。你记住它叶子的形状就行,大致的模样,一看就能认出来。”
品种越来越多,苏兴旺的脑子都快装不下了。他暗暗佩服许中南,这么大年纪了,走了两天山路,还能记得这么清楚。他暗暗下定决心,回去以后也要好好学,把山里的东西都认全。
快到中午的时候,走在最前面的唐哲突然停下了脚步,举起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他整个人僵在那里,微微侧着头,像是在听什么动静。后面的几个人连忙停下来,谁也不敢出声。
“怎么了?”许中南压低声音问。
唐哲没有回答,只是把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他的眉头皱得紧紧的,眼睛盯着前方那片密林,像是在辨认什么。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林子里很安静,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苏兴旺竖着耳朵听了半天,什么也没听见,但看唐哲那严肃的样子,他知道前面肯定有什么东西。
过了一会儿,唐哲转过身来,对大家低声说:“前面有动静,你们先别动,我过去看看。不管听到什么,都不要出声,不要乱跑。”
他猫着腰,轻手轻脚地往前摸去,每一步都踩得很轻,几乎没有声音。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灌木丛后面。苏兴旺蹲在一棵大树后面,心跳得咚咚的,手心都冒汗了。他想,不会是又碰到毛狗了吧?还是昨晚上那个东西?
唐哲穿过一片灌木丛,又绕过几棵大树,慢慢地靠近声音传来的方向。那声音越来越清晰,是一阵阵的呜咽声,夹杂着低沉的吼叫和尖利的嘶鸣。
他拨开最后一丛蕨草,透过树叶的缝隙往前看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第916章 战狼
唐哲蹲在灌木丛后面,透过蕨草的缝隙死死盯着那片林地,手心全是汗。他的手指扣在枪的扳机护圈上,却迟迟没有拔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开枪,该不该救这只母狼。
圈子越缩越小,山狗们越来越近。那只母狼的呜呜声已经变成了低沉的嘶吼,像是从胸腔深处挤出来的最后一点力气。
它张开嘴,露出那几颗已经磨损了的獠牙,拼命地想要站起来。前爪撑地,后腿使劲蹬,但那断裂的左后腿根本使不上力,刚撑起一半就重重地摔回地上,溅起一小片尘土。
它又试了一次,还是不行,第三次的时候,它干脆放弃了,只是用前爪撑着地,屁股坐在地上,把后背死死地抵住那棵大树。
一只胆大的山狗终于按捺不住了。它弓着背,贴着地面,像一条灰色的影子,从侧面悄无声息地靠近。
母狼那仅存的一只眼睛死死地盯着它,嘴巴张得更大,露出里面发黄的獠牙,喉咙里的嘶吼声变得更急更短。
那只山狗在离它两步远的地方停下来,两只前爪刨着地,屁股高高翘起,做出一副要扑的样子,却又不敢真的扑上去。它在试探,在等母狼露出破绽。
母狼没有给它机会。它的头始终对着那只山狗,身子慢慢转动,用那棵大树护住自己的后背。鲜血从它身上的伤口里渗出来,顺着皮毛往下淌,在它身下的泥土里汇成一小片暗红色的水洼。它的呼吸越来越重,胸口剧烈地起伏着,每喘一口气都要发出“呵——呵——”的声音,像是破风箱在拉动。
另一只山狗从另一边绕了过来。两只、三只、四只,它们从四面八方围上来,母狼顾得了这边就顾不了那边,头不停地转来转去,速度越来越快,渐渐地有些跟不上节奏了。
一只山狗从正面试探着扑了一下,母狼猛地往前一蹿,张嘴就咬,那只山狗吓得往后一跳,躲开了。但与此同时,另一只山狗从后面扑上来,一口咬在母狼的后腿上。
母狼惨叫一声,那声音尖利刺耳,在山谷里回荡,惊起了远处树上的几只鸟。
它猛地回头,张开大嘴,狠狠地咬在那只山狗的脖子上。那只山狗惨叫着想挣脱,但母狼的牙齿已经嵌进了它的皮肉,鲜血从咬合处涌出来。母狼的头左右甩动,像甩一只破布娃娃,那只山狗的惨叫声越来越弱,终于松了口,瘫软在地上。母狼这才松开嘴,那只山狗歪歪斜斜地跑开几步,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但另外两只又扑了上来,一左一右,咬住了它的两肋。母狼疼得浑身发抖,它想回头去咬左边那只,右边那只就用力撕扯;它转向右边,左边那只就往后拽。它的身体被两股力量拉扯着,那棵大树也撑不住它了,整个身子被拖离了树根。它拼命地挣扎,前爪在地上刨出深深的沟痕,嘴里发出绝望的吼叫。
唐哲的手在发抖。他想起去年在麻黄岭,这只母狼站在山崖上,半边脸在月光下白得发亮,身后跟着十几只狼,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它带着狼群围攻他和科考队,他开枪打伤了它,打死了它的好几个同伴。那时候的它,虽然受了伤,但眼神还是那么凶狠,那么骄傲,跑起来还是那么快,像一阵风。
他想起在太子石,他又一次遇到了它。那次他的陷阱让狼群损失惨重,它带着残存的几只狼逃进了密林深处。临走的时候,它回头看了他一眼,那只独眼里满是仇恨和不甘。他知道,它记住他了。他们之间的账,还没算完。
他想起护国寺那个老太婆说,这只母狼奶包鼓鼓的,应该是生了小狼崽。冬天的时候它跑到寨子里偷鸡,瘦得皮包骨,但还是来偷,因为它的孩子要吃东西。
它不再是那个威风凛凛的狼王了,它只是一个母亲,一个快要饿死的、受了伤的、拼命想要养活自己孩子的母亲。
可现在,它孤零零地在这里,被一群山狗围攻。它的那些小狼崽呢?是饿死了?还是被别的野兽吃了?它的狼群呢?是散了?还是把它赶出来了?它这个曾经的狼王,现在连一只普通的山狗都不如了。山狗们至少还有同伴,还有群体,它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它自己,和它那满身的伤。
唐哲忽然想起苏兴旺说的那句话:“那只山狗奶包涨得大,估计是又生了小狗崽了。”原来它一直没有离开,一直在这片山里挣扎着活着。它跑到寨子里偷鸡,不是因为它有多凶残,是因为它要喂奶,要养活那些刚出生的小东西。它跑到护国寺附近,不是因为它不怕人,是因为它饿,它的孩子在饿,它没有办法。
可现在,它连那些小狼崽都护不住了。它一个人在这里,被一群比它小得多的山狗围攻,连站起来都费劲。它不再是狼王了,它只是一只快要死去的、孤独的、可怜的老狼。
圈子又缩紧了。山狗们闻到血腥味,变得更加兴奋,叫声也越来越急促。它们在母狼身边转来转去,有的去咬它的后腿,有的去咬它的肚子,有的跳到它背上,去咬它的脖子。
母狼拼命地挣扎,前爪乱抓,嘴巴乱咬,但它的力气已经用完了,动作越来越慢,越来越无力。它的身上又多了好几道伤口,鲜血顺着皮毛往下淌,把身下的泥土都染成了红色。
它的嘴巴里全是血,不知道是它自己的还是那些山狗的,呼呼地喘着气,那声音越来越弱,越来越短。
一只山狗从正面扑上来,一口咬住了它的喉咙。母狼的身体猛地一僵,前爪在空中胡乱抓了几下,然后慢慢地软了下去。
它的眼睛还睁着,那只独眼死死地盯着前方,盯着唐哲藏身的这丛灌木,好像它知道他在这里似的。
那眼神里没有恐惧,没有哀求,只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和不甘。
第917章 重逢六六
唐哲深吸了一口气,把枪举起来,瞄准了那群山狗。枪托抵在肩窝里,手指搭在扳机上,准星稳稳地套住了一只正撕咬着母狼后腿的山狗。他的心跳得很快,手却很稳。
只要轻轻一扣,那只山狗就会应声倒地,剩下的也会被枪声吓跑。母狼或许能捡回一条命,或许不能,但他至少可以给它一个体面的死法。
就在他准备开枪的那一瞬间,突然一道黑影从侧面的灌木丛里蹿了出来。
那黑影快得像一道闪电,带着一阵风声,直直地冲进了山狗群。唐哲的手指僵在扳机上,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那道黑影在山狗群中横冲直撞。那是一只云豹,体型不算大,比那些山狗也大不了多少,但它的气势却像一只老虎,带着一股让人胆寒的杀意。
它冲进去的那一刹那,整个山狗群都炸了锅。那些原本围着母狼疯狂撕咬的山狗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打懵了,惊慌失措地四散跳开,有几只躲闪不及的,被云豹的利爪狠狠地拍在脸上,惨叫着在地上翻滚。
那只正在撕咬母狼后腿的山狗被云豹一口咬住了脖子,它拼命地挣扎,四爪乱蹬,但云豹的牙齿已经嵌进了它的皮肉,鲜血从咬合处涌出来,它的挣扎越来越弱,最后瘫软在地上,不动了。
云豹松开嘴,抬起头,朝着四周的山狗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那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让人骨头发寒的威慑力。
它的身体弓着,背上的毛根根竖起,尾巴像一根棍子一样绷得笔直,两只眼睛在阴影中闪着幽绿色的光。
它的身上有好几处旧伤,有的已经结了疤,有的还在渗着血,皮毛也乱糟糟的,像是跟什么东西搏斗过。
但它站在那里,像一尊杀神。
唐哲蹲在灌木丛后面,整个人都愣住了。他认出了那只云豹——是六六。
那只云豹像是和狼群有仇一样,它放过了已经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半边脸母狼,甚至看都没看它一眼,径直朝着那些山狗扑去。
它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杀这些山狗。它跳起来,扑向最近的一只,前爪狠狠地拍在那只山狗的脑袋上,那只山狗惨叫一声,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头上被撕开了一道口子,鲜血糊了一脸。它还没来得及站稳,云豹又扑了上来,一口咬住了它的喉咙。
按正常来说,云豹一般不会招惹山狗群。云豹是独行侠,擅长偷袭,捕猎靠的是隐蔽和速度,从不正面硬刚。山狗虽然个头小,但成群结队,一拥而上,就算是比它们大得多的猎物也扛不住。一只云豹对上十几只山狗,胜算不大。
但眼前的这一只云豹却像是疯了一样,它的个头还没有那些大一点的山狗大,但却拼了命一样撕咬,完全不像一只正常的云豹。
山狗群很快从最初的慌乱中回过神来。它们毕竟是成群结队的猎手,对付大型猎物有一套自己的章法。几只山狗开始从侧面绕过来,试图包抄云豹的后路。
领头的几只发出短促的叫声,像是在指挥同伴。它们分成两拨,一拨从正面佯攻,吸引云豹的注意力,另一拨从后面偷袭。
一只山狗从正面冲上去,张嘴就咬云豹的前腿。云豹一爪子拍开它,另一只又从另一边扑上来,咬住了它的后腿。云豹疼得嘶吼一声,回头就是一口,那只山狗惨叫着松开嘴,脖子上被撕下一块皮。但更多的山狗又扑了上来,一只接一只,不给云豹任何喘息的机会。
云豹的处境越来越危险。它虽然凶猛,但毕竟寡不敌众。它的身上又多了几道伤口,鲜血顺着皮毛往下淌,动作也渐渐慢了下来。
它的呼吸变得急促,每喘一口气都要发出“呼——呼——”的声音,但它还在拼命地撕咬,用爪子拍,用牙齿咬,用身体撞。
它不时朝着唐哲这边看过来,那只眼睛在战斗中闪烁着光,像是在求救,又像是在确认什么。
唐哲看着那只云豹,心里翻江倒海。他认出它了,虽然它长大了不少,虽然它身上多了好多伤疤,但那眼神他不会认错。
那是他亲手养过的云豹,是跟他在八家堰一起生活了好几个月的六六。
云豹的处境越来越差。它被十几只山狗团团围住,左冲右突,却怎么也冲不出去。它的身上满是伤口,血迹斑斑,一条后腿好像也受了伤,跑起来一瘸一拐的。它的动作越来越慢,力气也越来越小,但还在拼命地撕咬,拼命地挣扎。它又朝唐哲这边看了一眼,那眼神里满是疲惫,还有一丝期待。
唐哲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他不再犹豫,端起枪,瞄准了山狗群。
“砰——”
枪声在山谷里炸响,震得树枝上的积雪簌簌往下落。一只正扑向云豹的山狗应声倒地,在地上翻滚了几下,不动了。枪声在峡谷里回荡了好几遍,像一连串的雷鸣。
剩下的山狗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破了胆,顾不上同伴的尸体,也顾不上奄奄一息的母狼,更顾不上那只浑身是血的云豹,夹着尾巴四散奔逃。
它们钻进灌木丛,消失在密林深处,只留下几声惊恐的叫声在空气中回荡。
林地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那只半边脸母狼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肚子还在微弱地起伏。它身上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身下的泥土已经被染成了暗红色。它的那只独眼还睁着,但眼神已经涣散了,像是随时都会闭上。
那只云豹站在林地的中央,浑身是血,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它的身上又添了好几道新伤,皮毛被撕掉了几块,露出里面的皮肉。它的一条后腿好像真的断了,只能三条腿站着,身子微微发抖。但它还是站着,没有倒下。
等山狗群散去之后,那只云豹才慢慢地转过头,盯着唐哲藏身的方向。那眼神,唐哲永远也不会忘记。它不是愤怒,不是警惕,而是一种说不出的复杂。
有委屈,有埋怨,有重逢的喜悦,还有一丝丝的哀伤。它盯着他看了好久,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那声音又像是撒娇,又像是诉苦,又像是在问他:你为什么不要我了?你为什么把我一个人丢在山里?
唐哲从灌木丛后面站起来,看着那只浑身是伤的云豹,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他的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只能发出嘶哑的声音。
“六六……”他终于叫出了声,声音又轻又哑,像一片枯叶飘落在地上。
第918章 救不救?
后面的科考队员们听到枪声,神经一下子都紧绷了起来。许中南猛地抬起头,眼睛瞪得大大的,盯着枪声传来的方向。
他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了登山杖,指节都泛白了。路途蹲在一棵大树后面,手里攥着一块石头,不知道该扔出去还是该攥着。
耿桂兴把标本箱抱在怀里,像是那箱子能挡子弹似的。陈东和李默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紧张。
胡静更是脸色发白,嘴唇都咬出了牙印。
“怎么了?怎么了?”苏兴旺从后面跑上来,脸上又是兴奋又是紧张,“唐大哥开枪了?是不是打到什么东西了?”
许中南没有说话,只是做了个手势让大家别动。他侧着耳朵听了一会儿,除了渐渐消散的回音和远处惊飞的鸟叫声,再没有别的动静。他皱了皱眉,对大家说:“走,过去看看。都小心点,跟在我后面。”
几个人猫着腰,沿着唐哲刚才走的方向慢慢地摸过去。苏兴旺走在最前面,手里攥着他那支没有子弹的汉阳造,指节捏得发白,额头上都冒汗了。
他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生怕从哪个树丛里蹿出什么来。穿过一片灌木丛,又绕过几棵大树,眼前突然开阔起来。
几个人都愣住了。
林地里一片狼藉,到处都是血迹和打斗的痕迹。地上躺着两只山狗的尸体,皮毛上沾满了血,周围散落着一片一片被撕扯下来的毛。
泥土被翻得乱七八糟,像是刚刚经历过一场恶战。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混着野兽的腥臊气,让人忍不住想捂住鼻子。
可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不是那些死去的山狗,而是唐哲。
他蹲在地上,怀里抱着一只浑身是血的云豹,手摸着它的头,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它的毛上。那只云豹比他以前带回来的那只大了不少,身上的毛脏兮兮的,沾满了血和泥土,但还能看出原来的花纹。
“唐……唐哲?”胡静捂着嘴,眼睛瞪得圆圆的,声音都有些发抖了,“这……这是怎么回事?你哪里弄来的云豹?”
许中南也愣住了,眼镜都差点从鼻梁上滑下来。他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那是云豹,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这可不是小猫小狗,这是正儿八经的猛兽,咬死个人跟玩似的。可它怎么就跟唐哲这么亲近?还让他抱着?
唐哲抬起头,擦了擦眼泪,声音有些沙哑:“许老,胡静,你们别怕。它叫六六,不会伤人的。我认识它,它是我养大的。”
“你养大的?”路途从树后面探出头来,一脸不可思议,“你养云豹?”
唐哲点点头,一边摸着六六的头安抚它,一边慢慢地讲起了以前的事。
六六趴在他怀里,眼睛半睁半闭的,喉咙里一直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它身上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但它好像一点都不怕,也不觉得疼,只是安安静静地靠着他,偶尔用舌头舔舔他的手。
苏兴旺蹲在旁边,看得眼睛都直了。他从小在山里长大,见过的云豹也不少,但那都是在陷阱里或者远远地看一眼,从来没见过谁跟云豹这么亲近的。他小声问:“唐大哥,它不会咬人吧?”
唐哲摇摇头:“不会,它很乖的。”
许中南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心里说不出的感慨。他搞了几十年的动物研究,见过的动物比人多,但像这样人和野兽之间的情分,还是头一回亲眼看到。
他叹了口气,对大家说:“都别怕,慢慢过来,动作轻一点,别吓着它。”
几个人小心翼翼地围过来。胡静走在最前面,她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在八家堰插队的时候养过狗也养过猫,对这种毛茸茸的东西天然没有抵抗力。
她蹲在唐哲旁边,看着那只云豹,眼睛里满是怜惜:“它伤得好重啊,那条腿是不是断了?”
六六突然看到这么多人围过来,一下子紧张起来。它的身体猛地绷紧了,耳朵竖起来,眼睛瞪得圆圆的,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呜声,像是在警告。它挣扎着想站起来,但那条断腿使不上力,又跌回唐哲怀里。
“别怕,别怕,”唐哲赶紧按住它,一只手摸着它的头,轻声安抚着,“都是自己人,不会伤害你的。乖,听话。”
六六听到他的声音,又慢慢地放松下来,但眼睛还是警惕地盯着周围的人。它的身体微微发抖,不知道是疼的还是紧张的,但不再挣扎了,只是把脑袋往唐哲怀里拱了拱,像是想躲起来。
胡静往后退了一步,不敢靠太近。她的目光从六六身上移开,落在了旁边不远处的地上。那只半边脸母狼还躺在地上,身上满是伤口,鲜血把身下的泥土都染成了暗红色。
它的肚子还在微弱地起伏,但已经很慢很慢了,像是随时都会停下来。它的那只独眼还睁着,直直地望着天空,眼神涣散,像是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
“唐哲,那只狼还活着!”胡静叫了起来,声音里带着焦急,“你看它还在动,还有气!”
唐哲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那只母狼躺在一滩血泊里,身上被撕咬得没有一块好皮肉。它的肋骨一根一根地凸出来,像是随时都会刺破皮肤,一看就是饿了很久很久了。
它的嘴巴微微张着,露出里面发黄的獠牙,呼出的气越来越弱,越来越短。
“那是一只狼。”唐哲淡淡地说,语气里听不出什么情绪,“山里的狼,跟我们打了好几次交道了。”
“狼?”胡静愣了一下,仔细看了看那只动物的脸,确实跟狗不太一样,嘴巴更尖,耳朵更直,眼神也更凶。但她还是有些不忍心,“它快死了,我们不能救救它吗?”
许中南皱了皱眉,走上前去仔细看了看那只母狼,脸色变得凝重起来:“胡静,那是狼,不是狗。狼是野性难驯的,就算救活了也不会感激你。它跟云豹不一样,云豹是你养过的,通人性,这只狼是野生的,凶得很。你看它那獠牙,一口就能咬断人的骨头。”
救不救?这是一个问题!
第919章 这就够了
“你疯了?”许中南急了,声音都高了八度,“那是一只狼!你救它干什么?救活了它也不会感激你,它还会咬人!这东西野性难驯,你跟它打过那么多次交道,难道还不清楚?”
唐哲头也不抬,手上的活也没停,一边给母狼包扎一边说:“许老,我知道它是狼。但它也是一条命。它还有孩子要养,我不能看着它死在这里。”他的动作很轻,生怕弄疼了这只遍体鳞伤的母狼。药粉撒在伤口上,母狼疼得浑身发抖,嘴巴一张一合的,露出里面发黄的獠牙,但没有咬他,也没有叫,只是发出低低的呜咽声。
路途站在一旁,眉头皱得紧紧的,推了推眼镜说:“唐哲,你冷静一点。我知道你心善,但这东西毕竟是野兽。它现在是快死了,没力气咬你,等它缓过来,第一个咬的就是你。你跟它打过那么多次,它认得你,恨你都来不及,怎么可能领你的情?”
耿桂兴也凑过来帮腔:“就是啊,你看它那獠牙,一口下去骨头都能咬断。你救它,说不定它好了之后第一个来找你报仇。狼这种东西记仇得很,你打伤了它那么多同伴,它记得清清楚楚。”
陈东和李默对视一眼,虽然没有说话,但脸上的表情也是不赞同。他们搞了这么多年科考,跟动物打交道多了,知道野生动物跟家养的完全是两回事。你救了它,它不会像狗一样感激你,只会记得你是人,是敌人。这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改不了的。
苏兴旺蹲在旁边,看着唐哲给母狼包扎,急得直搓手。他从小在山里长大,听过的狼故事比在场的所有人都多。
“唐大哥,你真不能救它!”苏兴旺急得声音都变了,“我爹说过,山狗这东西最不讲良心,你救它它也不会记你的好。它现在不动是没力气了,等它缓过来,第一个咬的就是你!”
唐哲听着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劝,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他把母狼身上的伤口一处一处地清理干净,撒上药粉,用纱布缠好。那条断腿他已经用树枝固定住了,能不能接上,要看它的造化了。
母狼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肚子还在微弱地起伏。它那只独眼半睁半闭的,看着唐哲给它包扎,眼神里没有了凶狠,只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不是感激,也不是温顺,而是一种疲惫,一种认命,一种对生的渴望和对死的无奈。
唐哲看着那只母狼,心里说不出的复杂。他想起了第一次在麻黄岭见到它的样子。
再到后来,他听说它被赶出了狼群。这在狼的世界里是常有的事,头狼老了,打不过年轻的公狼,就会被赶走。
它带着一身伤,孤零零地在山里流浪。它跑到护国寺偷鸡,被人追着打;它跑到苏家坡偷猪,差点被猎枪打死。
它再也没有了当年的威风,只是一只快要饿死的、受了伤的、拼命想要活下去的老狼。
他还想起护国寺那个老太婆说的话,说它奶包鼓鼓的,应该是生了小狼崽。一只被赶出狼群的老狼,还要养活小狼崽,那日子该有多难?它跑到寨子里偷鸡偷猪,不是因为它凶残,是因为它的孩子在饿。它冒着被枪打死的风险也要去偷,是因为它没有别的办法了。它是母亲,就像天底下所有的母亲一样,为了孩子,什么都能做。
可现在,它躺在这里,快要死了。它的那些小狼崽呢?是饿死了,还是被别的野兽吃了?它们那么小,没有了妈妈,能活几天?唐哲不敢往下想。他只觉得心里堵得慌,像是有什么东西压在上面,喘不过气来。
“唐哲,”许中南的声音缓和了一些,带着长辈的关切,“我知道你心善,见不得这些东西。但这只狼,真的不能救。不是我们冷血,是没办法。它伤成这样,就算救活了,一条腿断了,身上那么多伤,没有了狼群,它怎么在山里活?与其让它多受几天罪,不如……”
许中南没有说下去,但大家都知道他想说什么。
唐哲沉默了很久。他看着那只母狼,它那只独眼也在看着他。那眼神里没有仇恨,没有凶狠,只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和不甘。它这一辈子,从来没有求过谁,从来都是靠自己。可现在,它什么都做不了了,只能躺在这里,等着死神来收它。
“许老,”唐哲终于开口了,声音有些沙哑,“我知道你们说的都有道理。我也知道它是狼,是野物,救活了也不一定会感激我。但它跟我打了这么多次交道,从麻黄岭到太子石,从太子石到护国寺,它从一只威风凛凛的狼王,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说来说去,跟我有关系。要不是我打伤了它,它也不会被赶出狼群;要不是我重创了狼群,它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苏兴旺急了,还想说什么,被许中南拦住了。许中南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算了,随他去吧。这孩子,跟他爹一样,心软。救了就救了吧,能不能活,看它的造化。”
路途还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又闭上了。他看了看唐哲,又看了看那只母狼,最终什么也没说,转身去帮胡静收拾东西了。
唐哲把母狼身上的伤口都包扎好了,又用树枝和布条把它的断腿固定住。他从背包里翻出一块干粮,掰碎了,用水泡软,放在母狼嘴边。母狼闻了闻,没有吃,只是用那只独眼看着他。唐哲把食物往它嘴边推了推,轻声说:“吃吧,吃了才有力气。你的孩子还在等你回去呢。”
母狼的喉咙动了动,慢慢地张开嘴,把那点食物舔进嘴里,一点一点地咽下去。它吃得很难,每咽一口都要喘半天,但它还是在吃。它大概也知道,只有吃下去,才能活下去。
唐哲看着它吃东西,心里忽然有些感慨。这只狼,从麻黄岭到太子石,从太子石到护国寺,跟他打了这么多次交道,从威风凛凛的狼王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它恨他吗?大概恨的。但它现在没有力气恨了,它只想活下去,想回去找它的孩子。
唐哲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看着远处的山峦。太阳已经偏西了,天边的云被染成了金红色,山风从谷底吹上来,带着松脂的香气和泥土的腥味。他深吸了一口气,心里默默地想,这只狼能不能活,就看它的命了。但他至少给了它一个机会,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这就够了。
第920章 今天怕是走不了了
唐哲不顾众人的劝说,还是执意救下了那只半边脸狼王。他把母狼身上的伤口都包扎好了,又用树枝和布条把它的断腿固定住,这才直起身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满手是血,有母狼的血,有六六的血,还有他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蹭破的皮。他在裤腿上擦了擦,抬头看了看天色。
太阳已经偏西了,但离天黑还有一阵子。科考队今天怕是走不了多远了,一只受伤的云豹,一只受伤的山狗,他一个人也没办法把它们都弄走。
六六虽然亲近他,但毕竟是野兽,别人不敢靠太近;母狼更是凶险,虽然现在动弹不得,但谁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缓过来?唐哲想了想,决定先不走了,就在这里扎营,等把两只伤兽安顿好了再说。
“许老,”唐哲转身对许中南说,“今天怕是走不了了。六六伤得不轻,这只山狗也动不了,我得在这里看着它们。要不你们先走,到前面找个地方扎营,我明天赶上去跟你们汇合。”
许中南摇了摇头,摘下眼镜擦了擦,又重新戴上:“说什么呢?我们是科考队,是一个整体,哪有把你一个人丢下的道理?走不了就不走了,反正也不差这一天。就在这里扎营吧,明天看情况再说。”
路途和耿桂兴对视一眼,虽然心里有些不情愿,但也没说什么。陈东和李默已经开始卸背包了,找地方搭帐篷。胡静更是二话不说,放下背包就开始找柴火。
“唐哲,”胡静蹲在地上捡干树枝,头也不抬地说,“你陪着你那两个宝贝吧,我来做饭。快中午了,大家都饿了。”
唐哲点点头,没有推辞。他看了看六六,又看了看那只母狼,两只伤兽并排躺在一起,谁也不咬谁,画面竟然有些滑稽。
六六趴在地上,脑袋枕在前爪上,眼睛半睁半闭的,像是在打盹。母狼躺在它旁边,身上缠满了纱布,像个木乃伊,那只独眼直直地望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野外科考的生活其实很简单,带的干粮不多,大部分都是罐头。红烧肉罐头、午餐肉罐头、酸菜罐头、豆豉罐头,堆了一堆。
烧火的目的只有一个,把水烧开。山里的水看着清,但谁知道里面有什么?万一喝了生水拉肚子,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那可是要命的事。
胡静把锅架在石头上,倒上水,点着了火,又从背包里翻出几个罐头,用刀撬开,倒进锅里煮。罐头本来就是熟的,加热一下就行,省时省力。
苏兴旺没有去帮胡静的忙,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六六身上。他蹲在六六旁边,眼睛瞪得大大的,一眨不眨地盯着它看,像是看什么稀世珍宝。
他从小在山里长大,见过的云豹不少,但那都是在陷阱里或者远远地看一眼,从来没见过这么近的,更别说摸了。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想摸一摸六六的头,手伸到一半又缩回去了,回头看了看唐哲。
“唐大哥,它真的不咬人?”苏兴旺的声音里带着紧张和兴奋。
唐哲正蹲在母狼旁边检查它的伤势,头也不抬地说:“不咬,它很乖的。你动作轻一点,别吓着它。”
苏兴旺咽了口唾沫,又把手伸了出去。这次他的手没有再缩回去,慢慢地、轻轻地落在了六六的头上。六六的耳朵动了一下,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又闭上了,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呼噜声。
那声音不是威胁,而是舒服。苏兴旺的手在六六的头上轻轻地摸着,从额头到后脑,从后脑到脖子,毛茸茸的,暖暖的,手感好极了。
“它好乖啊,”苏兴旺的声音都变了,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温柔,“比我们寨上最乖的狗还乖。唐大哥,它真的不咬人,你看它,还闭眼睛呢,像只大猫。”
耿桂兴也凑了过来。他是搞昆虫研究的,对哺乳动物不太了解,但云豹这种稀罕东西,他也是头一回这么近地看。他蹲在苏兴旺旁边,推了推眼镜,仔细地打量着六六。
六六身上的花纹很漂亮,像云朵一样,一块一块的,边缘是黑色的,中间是深褐色的,在灰黄色的皮毛上显得格外醒目。它的尾巴很长,几乎和身体一样长,毛茸茸的,像一根大号的鸡毛掸子。
“唐哲,”耿桂兴问道,“云豹不是夜行动物吗?白天怎么跑出来了?”
唐哲走过来,蹲在六六另一边,摸着它的背说:“它应该是闻到了我的味道,不过从它的活动范围来看,有一些不对,原本它应该是在四方山一带活动的,却跑到了太子石这边来。”
苏兴旺听了,连忙从背包里翻出一块干粮,掰碎了放在手心里,递到六六嘴边。六六闻了闻,没有吃,把脑袋扭到一边去了。苏兴旺有些失望:“它不吃啊。”
唐哲笑了:“云豹是吃肉的不是吃素的。你那干粮是苞谷面做的,它才不吃呢。你去胡静那里拿个罐头来,它肯定吃。”
苏兴旺一听,连忙跑去找胡静,不一会儿就抱着一个打开的午餐肉罐头跑回来了。他把罐头放在六六面前,六六这回闻了闻,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它吃得很快,狼吞虎咽的,像是饿了很久了。苏兴旺看着它吃,心里美滋滋的,比自己吃了还高兴。
“唐大哥,你看它吃得多香!”苏兴旺的眼睛都亮了,“它肯定饿了很久了,你看它瘦的,肋骨都凸出来了。”
唐哲看着六六吃东西,心里也有些感慨。这孩子在山上漂泊了这么久,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它瘦了,老了,身上的伤疤一道一道的,有旧的,有新的,是跟别的野兽打架留下的,它能在这种地方活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苏兴旺越看越喜欢,干脆把六六抱了起来,放在自己腿上。六六没有挣扎,也没有咬他,只是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把脑袋埋进他怀里了。
第921章 母亲的职责
半边脸狼王身上的伤很重,重到唐哲这个在山里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的汉子看了都忍不住皱眉。全身上下几乎都是伤口,有的深,有的浅,有的还在往外渗血,有的已经凝固成了黑红色的血痂。
最重的一条咬痕在它的肚子上,不知道是那只山狗下的口,那一口划拉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皮肉翻卷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肌肉和一层薄薄的筋膜,只差那一层膜,肠子就要流出来了。
唐哲蹲下来仔细检查的时候,手都在发抖。他用清水冲洗伤口,水刚浇上去就被血染红了,流下来的水是红色的,像一条细细的血溪。
他撒上药粉,药粉刚碰到伤口就被血冲走了,根本止不住。他又撕开一卷纱布,想给它缠上,但伤口太大了,纱布缠上去就被血浸透,不一会儿就变成了暗红色。
还有大大小小的伤口遍布全身,有的在背上,有的在腿上,有的在脖子上。它身上原本灰白色的毛,此刻已经变成了鲜红色,像是被谁泼了一桶红油漆。
那只剩下半边的脸,此刻在血污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恐怖,粉红色的皮肉和灰白色的毛发交错在一起,像一张被撕碎后又拼起来的破布。
唐哲看着它气若游丝的样子,心里说不出的难过。它的呼吸很弱,胸口起伏的幅度越来越小,间隔也越来越长。有时候好半天才喘一口气,喘完了又没了动静,让人以为它已经死了。
它的那只独眼半睁半闭的,眼神涣散,已经看不清什么东西了。
它的嘴巴微微张着,露出里面发黄的獠牙,但已经没有力气合上了。
科考队本身带的急救药物就有限,只有几卷纱布、几包消炎药粉、一小瓶碘酒,还有几片退烧药。这些东西给人用都不够,更何况是给一只受了这么重伤的狼。
唐哲把所有的药粉都倒在了母狼的伤口上,把所有的纱布都缠在了它身上,但他知道,这些只是杯水车薪,救不了它的命。
众人都已经简单地吃过了午饭。胡静煮的罐头汤,一人一碗,就着干粮吃。大家都饿了,吃得很快,只有唐哲一口没吃。
他蹲在母狼身边,翻来覆去地检查它的伤口,一会儿摸摸它的鼻子,一会儿听听它的心跳,一会儿又给它喂水。
胡静给他端了一碗汤放在旁边,他也没动,汤凉了,胡静又热了一遍,他还是没动。
胡静看着他忙前忙后的样子,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她端着那碗又凉了的汤走到他身边,蹲下来,把碗递给他:“唐哲,你先吃点东西吧,你都忙了一上午了。”
唐哲摇摇头,眼睛还是盯着母狼:“我不饿。”
“你不饿也得吃啊,”胡静叹了口气,把碗放在他旁边的石头上,“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你要是饿倒了,谁照顾它?”
唐哲没说话,只是继续给母狼清理伤口。他的动作很轻很慢,生怕弄疼了它,但母狼还是疼得浑身发抖,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那声音又细又弱,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让人听了心里发酸。
许中南也走过来,蹲在唐哲对面,看着那只奄奄一息的母狼。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小唐,它伤得太重了。我知道你心善,见不得这些东西,但有些事情,不是你心善就能解决的。它的肚子破了,肠子都快流出来了,这种伤,别说我们这里没有条件,就是送到县医院,也不一定救得回来。你……你要有心理准备。”
唐哲低着头,没有说话。他的手指在母狼的背上轻轻地摸着,从脖子到尾根,一下一下的,像是在安慰它,又像是在跟它告别。
耿桂兴也走过来,拍了拍唐哲的肩膀,叹了口气说:“达尔文说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普遍的自然规律。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山里每天都有动物死去,每天都有动物出生,这是自然之道。你也不要太难过了,这不是你的错。”
李默也凑过来,他是个直性子,说话不太会拐弯:“是啊,唐哲,今天看你怎么像个女人一样,多愁善感的?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你以前多干脆利落,说打就打,说杀就杀,从来不拖泥带水。今天这是怎么了?”
唐哲听了这话,心里猛地一颤。他假装弄一下自己的头发,实际是用衣袖轻轻擦去眼角的泪水,然后抬起头,咧了咧嘴,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是吗?哪里看出来我多愁善感了?”
李默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又转头看向耿桂兴:“你难道没有发现吗?他眼睛红了,还偷偷擦眼泪呢。”
耿桂兴笑道:“你说得没错,完全和我们认识的唐哲不一样了。以前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唐哲哪里去了?被山狗吃了?”
唐哲被他们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继续给母狼清理伤口,嘴里嘟囔着:“我就是觉得它可怜,你们别瞎说。”
胡静在一旁看着,忍不住插嘴道:“那只山狗真怪,明明受了那么重的伤,为什么还要往山上跑呢?它应该找个地方躲起来才对,怎么还往高处走?”
唐哲听到胡静这么一说,猛地抬起头,目光追着那只摇摇晃晃已经钻进树林深处的母狼。它走得很慢,每走几步就要停下来喘口气,身子摇摇晃晃的,像随时都会倒下。
但它还是坚持着往前走,朝着山上的方向,朝着那片更密的林子。它的那条断腿拖在地上,在泥土里划出一道浅浅的沟痕,像是一条细细的线,牵着他往山上去。
唐哲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一个让他心里发紧的念头。他想起护国寺那个老太婆说的话,说这只母狼奶包鼓鼓的,应该是生了小狼崽。它冒着被枪打死的风险跑到寨子里偷鸡偷猪,不是因为自己饿,是因为它的孩子在饿。
它被山狗围攻的时候拼命护住自己的肚子,不是因为怕疼,是因为肚子里还有孩子要保护。它受了这么重的伤,却还要往山上跑,不是因为想找个安静的地方等死,是因为它的孩子在山上,在等着它回去。
“看来,”唐哲的声音有些沙哑,“它就算是死,也忘记不了做母亲的职责。”
第922章 外号
胡静听到这里,作为一个女人,虽然还没有嫁人,却也有着感同身受的感觉。她看着那只半边脸母狼摇摇晃晃地往山上走,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喘口气,身子像风中的枯叶一样抖个不停,心里忽然涌上一股说不出的酸楚。
它受了那么重的伤,肚子上的口子那么大,肠子都快流出来了,却还要往山上跑。它不是去找死,它是去找它的孩子。这种心思,女人最懂。
看着半边脸狼王慢慢走远,她对许中南说道:“许老,你觉得那半边脸山狗是要回它的窝里吗?它伤成那样,还要往山上跑,肯定是有放不下的东西。”
许中南看着她笑了起来,眼镜后面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你这小妮子,怎么,想跟着去看看?是不是心软了,想去帮它一把?”
胡静被看穿心事,脸一下子就红了。作为晚辈的她,在许中南面前撒娇似地笑了起来,还吐了一下舌头,不好意思地说:“许老,您就别取笑我了。我就是觉得它可怜,想去看看它的小狼崽长什么样。您不是常说,搞科研就是要多走多看吗?这说不定是个好机会呢。”
耿兴桂也来了精神,推了推眼镜,一本正经地说:“这倒是我们研究丛林狼的一个好机会。草原狼的习性这些年陆陆续续在内蒙那边已经开展了好几次科考,我读过几篇报告,写得挺详细的。但是对于南方丛林狼的话,我们的研究还几乎处于空白。
它们在什么样的环境里筑巢,怎么哺育幼崽,怎么捕食,跟北方的草原狼有什么不同,这些都不知道。要是能找到一个狼窝,好好观察记录一番,那可是一笔宝贵的资料。”
路途也点点头,接过话茬说:“狼在我们黔省不算多也不算少,深山老林里一直都有。不过随着解放后,大量的枪支流入民间,不论是老虎还是狼,近十年来,几乎都快灭绝了。
前几年我在黔北搞调查的时候,问了好几个寨子的人,都说好几年没见过狼了。所以耿专家的意见,我也很赞同。能找到一个有幼崽的狼窝,确实难得。”
许中南听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心里也有了主意。他看了看大家,问道:“你们还有谁愿意跟着一起去看的?先说好,山路不好走,那只母狼走的地方肯定不是人走的路,得钻林子爬坡,体力不好的就别去了。”
苏兴旺正抱着受了伤的六六,坐在火堆边,一只手摸着六六的头,一只手给它顺毛。听到许中南的话,他轻轻摇了摇头,撇着嘴说:“山狗就是个祸害,死了才好呢,免得又去我们寨上偷鸡吃。我是不去,没什么好看的。”
其他们则都来了兴致,纷纷表态。
“我去。”路途第一个举手。
“我也去。”耿桂兴也站起来。
“算我一个。”陈东放下手里的标本箱。
“我也想去看看。”李默搓着手,一脸兴奋。
胡静自然不用说,早就站在许中南身边了。
这样一来,除了唐哲要留下来照顾六六,就只剩下苏兴旺一个人不愿意去了。唐哲倒是想去,但六六伤得不轻,离不开人,他只能留下来。苏兴旺一个人坐在火堆边,抱着六六,看着大家都准备出发,脸上渐渐有些挂不住了。
许中南看了看苏兴旺,又看了看其他人,说道:“那兴旺小同志,你就负责留守营地吧。六六也需要人照顾,你正好帮唐哲看着它。我们去看一眼就回来,用不了多久。”
苏兴旺抱着六六,嘴巴张了张,想说什么又没说。他看着大家都站起来收拾东西,有人检查手电筒,有人往水壶里灌水,有人把相机挂在脖子上,忙得不亦乐乎。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那里,忽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路途看他那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一边系鞋带一边问:“你是不是一个人在这里害怕呀?要是怕了就跟我们一起去,别不好意思说。”
苏兴旺一听这话,腾地站起来,脸涨得通红,声音都高了八度:“我才不害怕呢!以前我一个人安山的时候,又不是没有在山里过过夜?我在山上躲了好几天,一个人都不怕,还怕这个?在山里,就像在家一样,我闭着眼睛都能走。”
他顿了顿,声音又低了下来,有些不好意思地搓着手:“只是、只是你们都走了,我一个人待在这里也太无聊了。六六又不会说话,唐大哥又忙,我跟你们去的话,还可以跟你们学学东西。许教授说的那些花花草草,我好多都不认识呢。”
许中南听了,笑了起来,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他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在手里掂了掂,对苏兴旺说:“好吧,我还说你不去,只留守营地的话,我就分五发子弹给你。既然你要去,那就算了。”
“真的吗?”苏兴旺的两只眼睛里一下子就有了光芒,像是两颗被擦亮的星星。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许中南面前,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小布包,恨不得一把抢过来。他咽了口唾沫,声音都有些发抖了:“公,您说的是真的?五发子弹?汉阳造能用的?”
许中南肯定地点着头,把布包在手里抛了抛,又收进口袋里:“我还会骗你不成?你光有枪,没有子弹,那不就是一根烧火棍吗?万一遇到了像刚才那群山狗一样的野兽,你怎么保护自己?总不能真爬到树上去当孙猴子吧?”
苏兴旺嘿嘿笑着,挠了挠头,一脸得意地说:“山狗又不会爬树,但是我会爬树呀。公,您可别小看我,我爬树可厉害了,比猴子还快。您知道我爹给我起的外号叫什么吗?”
“叫什么?”许中南和路途他们都饶有兴趣地看着苏兴旺,连胡静都停下了手里的活,竖起耳朵听。
苏兴旺昂着头,挺着胸,一脸自豪地说:“孙猴子!我们寨上的人都这么叫我。我七八岁的时候就能爬到树梢上去掏鸟窝,十几米的树,蹭蹭蹭就上去了,比走平地还快。我爹说我是猴子变的。”
第923章 失望来自话多
许中南笑着摇了摇头,脸上却带着赞许。这个孩子,虽然调皮了些,但确实有本事。在山里,能爬树是能救命的,多少猎人在山里遇到野兽,就是靠爬树躲过一劫的。
苏兴旺小小年纪就有这本事,将来在山里行走,比旁人多了一条命。他正想着,苏兴旺却误会了,以为许中南摇头是不相信他。
苏兴旺见许中南摇头,还以为他不相信,连忙走到旁边一棵大树旁。那棵树有七八米高,树干笔直,像一根插在地上的长矛,最下面的枝丫也有两米多高,一般人爬上去得费好大的劲,还不一定上得去。苏兴旺两手抱住树干,脚一蹬,身子就上去了。
他像只真正的猴子一样,手脚并用,蹭蹭蹭三两下就攀了上去,骑在树杈上朝下面挥手,脸上满是得意:“公,您看,我没吹牛吧!我还能爬更高呢!”
许中南仰头看着树上的苏兴旺,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他笑着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却是赞许的。这孩子,确实有两下子。他招了招手:“下来吧,下来吧,知道你厉害了。小心点,别摔着,那树杈不结实。”
苏兴旺从树上滑下来,拍了拍手上的树皮屑,又拍了拍身上的灰,一脸得意地跑回许中南面前,伸出手:“公,子弹呢?您说给我五发的。”
许中南看着他,慢悠悠地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布包,在手里掂了掂,却不急着递给他。他看着苏兴旺那张满是期待的脸,故意沉吟了一下,慢条斯理地说:“这样吧,既然你会爬树,遇到危险能自保,加上你从来没有开过枪,给你五发子弹太多了一些。万一你忍不住想试试枪,走火了,伤到自己可不得了。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枪子儿不长眼。这里离大路也不算很远,开春了已经有香客上山朝拜了,万一你忍不住误开了枪,伤到了人可不得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是要负责任的。”
苏兴旺的脸色立刻变了,像六月的天,说阴就阴。他张着嘴,眼睛里的光一下子暗了下去,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他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怎么就那么多嘴呢?好好的非要显摆什么爬树的本事?这下好了,五发子弹变成不知道几发了,说不定一发都没有了。他垂着手,耷拉着脑袋,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在那里。
他可怜巴巴地看着许中南,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又不敢说,那委屈的样子把胡静都逗笑了。胡静捂着嘴,肩膀一抖一抖的,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许中南看着他那副模样,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胡子一抖一抖的。他把布包打开,从里面取出两颗黄澄澄的子弹,在手里掂了掂,递给他:“给你两颗,省着点用。不是遇到危险,不许开枪。”
苏兴旺接过子弹,捧在手心里,像是捧着什么宝贝。他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又把子弹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那股淡淡的火药味让他心里美滋滋的,像是喝了一碗热汤,从嘴里暖到心里。他小心翼翼地把子弹揣进贴身的口袋里,拍了拍,又按了按,生怕丢了。
“谢谢公!”虽然只有两颗子弹,却也比一颗都没有强,这可是他做梦都想得到的呀。以前民兵连训练的时候,他只能远远地看着,打完靶之后,连马子壳都要收回去,一颗都不许留。
要不是他爹是民兵连长,他长这么大连马子壳都摸不到。现在两颗金灿灿的子弹就在他的手里握着,只感觉手心一下子汗就出来了,心跳得咚咚的,像是揣了两只兔子。
唐哲走到他身边,从他背上把枪取了下来。那支汉阳造比他矮不了多少,枪管锃亮,枪托油光水滑。唐哲端着枪,对苏兴旺说:“我来教你上膛和怎么开枪吧。看好了,我只教一遍。”
说完,他拉开枪栓,把子弹放了进去,然后一拉一推,“咔嚓”一声脆响,子弹就上了膛。“你看,这样子就上了膛,你只需要三点一线瞄准,就可以开枪了。前准星、后照门、目标,三点连成一条线,扣扳机的时候要稳,不要猛扣,要慢慢地压下去。”
苏兴旺把枪端起来,平举到眼前,枪托抵在肩窝里,眯着一只眼,对着前面的一棵树。他的手指头不自觉地就往扳机上扣,心里痒痒的,恨不得马上就放一枪试试。
唐哲眼疾手快,一把按住他的手:“瞄的时候,手只能放在鸭舌条圈外面,只有瞄准了,抓住了时机,才可以把手指头放到鸭舌条上。手指头不能一直搭在扳机上,万一走火了,那可是要出事的。”
苏兴旺“哦”了一声,把手指头挪开了。唐哲又把枪收回去,把子弹退了出来,金灿灿的子弹从枪膛里跳出来,在空中翻了个跟头,落在唐哲手心里。他把子弹交给苏兴旺:“你来操作一遍。”
苏兴旺学东西很快,刚才唐哲只是操作了一遍,他已经完全记住了。他接过枪和子弹,学着唐哲的样子,拉开枪栓,把子弹放进去,一拉一推,“咔嚓”一声,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
唐哲看着他的动作,点了点头,脸上露出赞许的表情:“很好,学得挺快。不过记住了,枪口永远不要对着人,哪怕没子弹也不行。这是规矩,一辈子都不能忘。”
苏兴旺认真地点了点头,把这话记在了心里。唐哲又把枪接过来,把子弹退了出来,交给他:“你要记住,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随便开枪的。这两颗子弹,你装到荷包里面,别弄丢了。等到了真正需要的时候,再用。”
苏兴旺应了一声,把子弹小心翼翼地装进贴身的口袋里,跟刚才那两颗放在一起。他拍了拍口袋,硬邦邦的,心里踏实了不少。
许中南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偏西了,光线暗了下来,林子里起了薄薄的雾气。他对苏兴旺说:“好了,你就在这里看着我们的装备,我们跟着狼王去一趟。别乱跑,看好东西,我们很快就回来。”
苏兴旺点了点头,刚想答应,又犹豫了一下。他看着大家都准备出发,自己一个人留下来,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但转念一想,他还有两颗子弹呢,怕什么?他拍了拍口袋,挺起胸膛说:“公,你们去吧,我在这里等着。有我在,东西丢不了。”
第924章 狼窝
半边脸狼王受了很重的伤,虽然走了一会儿,却也没有唐哲他们走得快。它走走停停,每走几步就要歇一会儿,身子摇摇晃晃的,像风中的枯叶,随时都可能倒下。
它的那条断腿拖在地上,在泥土里划出一道浅浅的沟痕,像一条细细的线,牵着一行人往山上去。有时候它整个身子都趴在地上,喘好久的气,才能再站起来走几步。
地上的血迹断断续续的,有时候一大片,把枯叶都染成了暗红色;有时候只有几滴,零零散散地落在泥土和石头上,像谁不小心洒了一路的红墨水。
那血迹在暮色中显得格外刺眼,胡静每看到一处,心就揪一下。没有过多久,那只摇摇晃晃的母狼就出现在了科考队的视线范围内,它走得实在太慢了,慢到后面的人只要加快几步就能追上。
许中南走在最前面,他做了个手势,让大家放慢脚步,不要惊动它。几个人猫着腰,远远地跟在母狼后面,保持着二三十步的距离。谁也不敢说话,连呼吸都压得低低的,生怕弄出一点声响惊动了它。
林子里很安静,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母狼粗重的喘息声。那喘息声又急又短,像拉风箱一样,呼哧呼哧的,听得人心里发紧。
母狼似乎没有发现他们,又或者发现了也顾不上,只是一步一步地往前挪。它走的不是人走的路,而是兽径,窄窄的,弯弯曲曲的,两旁都是灌木和荆棘。有些地方连路都没有,只有野兽踩出来的痕迹,被落叶覆盖了大半。
许中南拨开挡路的树枝,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树枝弹回来打在脸上,他也顾不上疼。胡静走在中间,不时踮起脚尖往前看,生怕跟丢了。耿桂兴和路途走在最后面,边走边小声议论着什么,声音压得很低,像是在说悄悄话。
母狼又走了大约一刻钟,在一处陡峭的石壁前停了下来。那石壁有两三米高,上面长满了青苔和蕨草,绿茸茸的,在暮色中泛着暗绿色的光。
石壁上湿漉漉的,有水从上面渗下来,顺着石缝往下淌,在石壁上留下一条条黑色的水痕。石壁底部有一个不大的洞口,被藤蔓遮住了大半,那些藤蔓像帘子一样垂下来,把洞口挡得严严实实,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洞口边缘有被磨蹭过的痕迹,泥土被蹭得光滑发亮,还有几缕灰白色的毛挂在藤蔓上,一看就是经常有东西进出的地方。
母狼在洞口站了一会儿,低着头,像是在闻什么气味。它的鼻子在洞口来回地嗅着,嘴巴一张一合的,发出低低的呜咽声。
然后它慢慢地趴下来,用前爪扒开洞口的藤蔓,那些藤蔓被它扒到两边,露出黑黝黝的洞口。它往里面探了探头,身子一歪,就倒在了洞口。
它侧躺在那里,肚子一起一伏的,嘴巴张着,舌头耷拉在外面,呼出的气越来越弱。
唐哲他们几个人远远地看着,谁也没有上前。他们等着那几只小山狗崽子从洞里面跑出来,等着听它们叽叽喳喳的叫声。
可是等了很久,洞里面什么动静也没有。没有小狼崽跑出来,也没有小狼崽的叫声传出来,只有母狼粗重的喘息声和风吹藤蔓的沙沙声。
按照护国寺的村民讲,母狼产崽应该是在一个多月前的腊月期间,就发现它去寨子上偷鸡吃了。
一个多月的小崽子,只要闻到熟悉的气味,一般不会只躲在山洞里面不出来,它们应该会跑会跳了,应该会在洞口晒太阳打滚了,除非出了什么意外情况。
科考队的人没有一个冒然上前,都远远地看着躺在地上的母狼。只见它虽然伤得很重,身上的毛被血糊成了一团一团的,纱布也散落了大半,露出里面翻卷的皮肉。
但它的肚子还在微微地上下起伏,一下,一下,又一下,虽然很慢,但说明还有气息,并没有死去。它的那只独眼半睁半闭的,望着洞口的方向,眼神涣散,像是什么也看不清了,又像是在等着什么。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天色又暗了一些,林子里的光线变得昏黄,像是蒙上了一层纱。也许是它恢复了一些体力,也许是它在等着什么,母狼突然动了。
它慢慢地抬起头,用前爪撑着地面,艰难地站起来。它站得很不稳,身子晃了好几下,差点又倒下去,但它还是撑住了。
它一步一步地挪到洞口,低下头,在洞口再次闻了闻。这一次它闻得很仔细,鼻子贴着地面,从洞口左边闻到右边,又从右边闻到左边,来回闻了好几遍。
然后,它突然仰起头,对着天空,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嚎。
那嚎叫声很长很长,从低到高,又从高到低,像是有人在唱一首悲伤的歌。声音在山谷里回荡,一波一波的,传出去很远很远。
那声音里没有愤怒,没有凶狠,只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和绝望。像是在呼唤什么,又像是在告别什么。
那声音钻进每个人的耳朵里,钻进每个人的心里,让科考队的成员都不由得一阵悲从心来。胡静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她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胡静离唐哲最近,她侧过头,轻声问道:“唐哲,好像不对头。你看它倒下去的地方,有一个小洞,照理说那里应该就是它的窝才对。护国寺的村民不是说它下小崽了吗?怎么一只小狗崽都没有看见?一个多月的小狼崽,应该会跑会跳了,怎么一只都不见?”
唐哲也有一些疑惑,他皱着眉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只母狼。他在山里跑了这么多年,跟狼打了不少交道,还从来没见过这种情况。
母狼的哀嚎声不像是受伤的嚎叫,也不像是求援的嚎叫,更像是一种失去什么的嚎叫。
他想了想,低声说:“再看看吧,山狗的鼻子很灵,比土狗还要灵。你看它嚎叫的声音中,充满了悲凉,不像是受伤的疼,倒像是……倒像是丢了什么东西。”
胡静嗯了一声,声音有些哽咽:“我就是觉得它的叫声好可怜的样子。像是有人在哭,又像是在喊谁的名字。它是不是在找它的孩子?”
唐哲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他的目光紧紧地盯着那只母狼,盯着它那瘦骨嶙峋的身体,盯着它那半边没有毛的脸,盯着它那只快要闭上的眼睛。他在等,等一个答案,等一个让他心里不安的答案。
第925章 绝望
就在此时,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那声音很轻,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落叶上走动。
几个人同时转过头去,只见树林的边缘,几只灰色的山狗慢慢地钻了出来。它们走得很慢,低着头,夹着尾巴,像是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它们一共有七只,其中三只的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那些东西毛茸茸的,软塌塌的,耷拉在它们嘴边。
半边脸狼王看到那群山狗从树林里钻出来的时候,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它只是抬起头,用那只独眼冷冷地看着它们,仿佛这一切早就在它的预料之中。
它知道,从它被赶出狼群的那一天起,从它在护国寺偷鸡被人追打的那一天起,从它在山里孤零零地流浪的那一天起,这一天迟早会来。
它太了解它们了,了解它们的残忍,了解它们的贪婪,了解它们对弱者的无情。
可是,当它看清那三只山狗嘴里叼着的东西时,它的身体猛地僵住了。
那是它的孩子。三只还没有满双月的小狼崽,毛色灰灰的,软软的,像三团揉皱的棉花。它们的眼睛紧闭着,嘴巴微微张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牙龈,像是睡着了,又像是在做梦。但它们的身子已经僵硬了,垂在山狗嘴边,一动不动。
有一只的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伤口,血已经凝固了,结成黑红色的血痂;另一只的肚子被咬穿了,露出一小截肠子,在暮色中泛着暗红色的光;还有一只的脑袋被咬扁了,歪歪地耷拉着,像是被人随手拧断的布娃娃。
对面的一只山狗,正是这群山狗里个头最大、毛色最深的那只,它看到母狼在看,故意放慢了脚步,像是要让它看得更清楚一些。
它叼着那只脖子受伤的小狼崽,走到母狼面前几步远的地方,然后猛地甩了几下头。那只早已经失去生命体征的小狼崽就像一块破抹布一样,在它嘴边甩来甩去,软塌塌的身子随着甩动的节奏左右摇晃,四条小腿无力地摆动着,像是在做最后的挣扎。
山狗甩了好几下,才停下来,低头看了看嘴里的小狼崽,然后一甩头,把它扔在了地上。
小狼崽落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身子在地上滚了两下,仰面朝天,四条小腿朝天竖着,一动不动。它的眼睛还是闭着的,嘴巴还是张着的,只是脖子上那道伤口又裂开了,血慢慢地渗出来,在灰白色的毛上洇开一小片暗红。
另外两只山狗也学着它的样子,把嘴里的小狼崽扔在地上。三只小狼崽并排躺在母狼面前,灰扑扑的,小小的,像三块被人丢弃的破布。
那只个头最大的山狗站在它们后面,歪着头看着母狼,嘴角还沾着血,眼神里没有仇恨,没有愤怒,只有一种冷冷的、居高临下的蔑视。
那眼神像是在说:你看看,你的孩子,你的种,就这么没了。你还有什么?你还有什么资格当王?
它是新王,是打败了老狼王之后登上王位的新首领。它年轻,强壮,毛色油亮,眼神锐利。它带着这群山狗在麻黄岭和太子石之间纵横驰骋,没有谁敢不服它。
它知道这只老母狼还活着,知道它在护国寺偷鸡,知道它在山里流浪。但它一直没有来找它,不是找不到,是不屑。一个被赶出狼群的老东西,一个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废物,不值得它亲自动手。直到它发现了那窝小狼崽。
它不知道那只老母狼是怎么在那种情况下还能生下孩子的,不知道它是怎么养活它们的,不知道它把窝藏在哪里。但它知道,这窝小狼崽不能留。
它们是老狼王的种,是老狼王留在这世上的最后一点东西。只要它们活着,狼群里就会有狼惦记老狼王,就会有人不服它。
所以它带着山狗群找到了那个山洞,把那三只还没有断奶的小狼崽叼了出来。
半边脸狼王看着那三只小狼崽,浑身发起抖来。那不是因为受伤,不是因为疼痛,是因为愤怒,是因为绝望,是因为一种说不出的、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悲凉。
它的身体抖得像风中的枯叶,身上的毛一根一根地竖起来,露出下面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口。它的那只独眼死死地盯着那只最大的山狗,盯着它嘴角的血迹,盯着它那蔑视的眼神。
它的嘴巴微微张开,露出里面发黄的獠牙,喉咙里发出低沉的、断断续续的嘶吼声。那声音不像是在叫,倒像是在哭,像是在用一种只有狼才能听懂的语言,诉说着什么。
它想起自己曾经是这里的王。那时候它年轻,强壮,跑起来像一阵风,咬起来像一把刀。它带着狼群在麻黄岭上纵横驰骋,方圆几十里没有谁敢惹它。
它在月光下嚎叫,声音在山谷里回荡,所有的狼都跟着它一起嚎,那声音像是一首雄壮的歌,唱的是王的威严,是狼群的骄傲。
可现在呢?它老了,伤了,被赶出来了。它的孩子死了,它的狼群没了,它什么都没有了。它剩下的只有这一身的伤,这一肚子的恨,这一口还没有断的气。
它看着那三只小狼崽,看着它们小小的、僵硬的尸体,看着它们再也睁不开的眼睛,再也张不开的嘴巴。
它想起它们刚生下来的时候,那么小,那么软,闭着眼睛在它怀里拱来拱去找奶吃。它们身上有一股奶香味,暖暖的,软软的,它用舌头舔它们,它们就发出细细的、软软的叫声,像是在笑。
它以为它们能活下来,以为它们能长大,以为它们能替它把失去的东西都拿回来。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什么都没有了。
它抬起头,对着天空发出一声长长的嚎叫。那声音比刚才那声更响,更长,更悲,像是要把整个胸腔里的气都吐出来。
声音里没有愤怒,没有凶狠,只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和绝望。那是母亲的哭喊,是亡者的哀歌,是一个王者在向这个世界做最后的告别。
声音在山谷里回荡,一波一波的,传出去很远很远,惊起了远处树上的几只鸟,鸟扑棱棱地飞起来,在暮色的天空中盘旋了几圈,发出惊慌的叫声,然后朝着更远的方向飞去了。
第926章 最后的狼王
嚎叫声落下来的时候,母狼低下头,看着那几只山狗。它的眼神变了,不再是刚才那种悲凉和绝望,而是一种冰冷的、决绝的杀意。
它知道,它活不了多久了。它的肚子破了,肠子都快流出来了;它的腿断了,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它的血快流干了,身上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
但它不在乎。
它什么都不在乎了。它的孩子死了,它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
它猛地站起来,朝那只最大的山狗扑过去。
它扑得很猛,像是把全身的力气都用上了。那条断腿在地上拖了一下,疼得它浑身一颤,但它没有停下来。
它张开嘴,露出那几颗已经磨损了的獠牙,直直地朝新王的喉咙咬去。它要咬死它,要把它的喉咙咬断,要把它的肠子掏出来,要把它的心挖出来,看看是什么颜色的。
新王显然没有料到它还敢反击,愣了一下,往后退了一步。但很快它就稳住了,弓着背,龇着牙,迎了上来。
它是新王,是打败了老狼王的胜利者,它不怕这只快要死的老东西。另外几只山狗也围了上来,低吼着,龇着牙,准备一起上。
母狼扑到新王面前,张嘴就咬。新王侧身一躲,咬住了母狼那条受伤的后腿。母狼疼得浑身发抖,但它没有松口,反而咬得更紧了。
它的牙齿嵌进新王的皮肉里,鲜血从咬合处涌出来,顺着它的嘴角往下淌。新王疼得叫了一声,松开嘴,往后退了两步,甩了甩头,血从伤口里喷出来,溅在旁边的树叶上。
母狼没有给它喘息的机会。它拖着那条断腿,又扑了上去。这次它咬住了新王的脖子,死死地咬着,怎么也不松口。新王拼命地挣扎,四爪乱蹬,身子乱甩,想把母狼甩下来。
但母狼像一块膏药一样贴在它身上,牙齿越咬越深,血越流越多。
几只山狗从后面扑上来,咬住了母狼的后腿、尾巴、肚子。母狼疼得浑身发抖,但它就是不松口。
它的牙齿已经咬进了新王的皮肉里,能感觉到它的血管在嘴里跳动,能感觉到它的血在嘴里流淌。
它只要再用力一点,就能咬断它的喉咙。
但它没有力气了。它的血快流干了,它的力气快用完了,它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它感觉自己的身体在变轻,像是在往天上飘。
它看到新王的眼睛里有了恐惧,看到它在挣扎,在哀嚎,在求饶。它的嘴巴被血堵住了,它的喉咙里全是血腥味。
它终于松开了嘴,不是因为不想咬,是因为真的没有力气了。它的身子一歪,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它的那只独眼还睁着,看着新王脖子上的伤口,看着血从那里涌出来,一滴一滴地落在地上。它笑了,在心里笑了。
它知道,就算它死了,这一口也够新王受的。那一圈牙印会永远留在它脖子上,让它记住,谁才是真正的王。
新的狼王脖子上受了伤,血不停往外流淌,往后退了几步,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它看了看地上的母狼,又看了看那三只死去的小狼崽,忽然觉得有些害怕。这只快要死的老东西,差点就要了它的命。
它低吼一声,带着那群山狗,慢慢地退进树林里,消失在暮色中。它们走了,走得很急,像是在逃命。
母狼躺在地上,看着它们消失的方向,那只独眼慢慢地闭上了。它的呼吸越来越弱,越来越慢,肚子起伏的幅度越来越小。
它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舔它的脸,温热的,软软的。它知道那是它的孩子,是它那三只还没有满月的小狼崽。它们回来了,来找它了。
它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把头偏了偏,靠在那只最大的小狼崽身上。它的身子慢慢地凉了,硬了,但它脸上好像有一丝笑,像是睡着了,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眼前的这一幕把整个科考队的成员都看呆了,好几次唐哲都抬起了枪口,对准了新的狼王,但是他心里很清楚,这就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则。
一代新的狼王诞生,必然会有一代老的狼王孤独地死去。
不同的是,半边脸原本是还有机会的,它虽然被赶出了族群,却也在孤独困苦中产下了三只幼崽,只要假以时日,哪怕只需要一年的时间,它的族群又会重新壮大,和以前的老族群抗衡。
现在一切都晚了。
新的狼王受了伤,老的狼王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梵净山最后一只有血性的山狗王,没有死在狩猎场上,却死在了自己同类的嘴下。”胡静幽幽地说道,眼神里也有些许落寞。
唐哲收起枪,从隐蔽处走了出来,叹道:“那只新的山狗王也受了重伤,不出意外的话,它也会被赶出族群,自生自灭。”
胡静再次叹了一口气,说道:“这又是何苦呢?它杀死了半边脸,却也沦落得要被赶出族群的命运。”
耿兴桂笑道:“这就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则,群居动物的本性,今天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以前只是在别人的论文学术中看到新老狼王之争,还从来没有亲眼见到过。”
一旁的陈东已经拍完了整整一个胶卷的照片,拿着相机在耿兴桂面前晃了晃:“抓拍了很多经典镜头哦。”
许中南见大家心情都很沉重,便说道:“时间也不早了,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小兴旺一个人在那里,我始终还是不放心。”
胡静张着嘴问道:“许老,要不,我们把它们母子埋了吧?”
许中南摇了摇头:“不用,一狼死,万物生,大自然会给它们最厚的葬礼。”
路途也说道:“小胡呀,你这个样子一点也不像个科考队员呢。”
胡静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作为女人,看到母狼复仇的那一刻,她知道自己有些情感代入了,但是他们是科考队,科考的目的是为了研究梵净山的生态,却不能人为干涉动物之间的生存。
第927章 一声枪响
半边脸已然死亡。它的身子僵硬地躺在那三只小狼崽旁边,那只独眼半睁半闭着,科考队的几个人站在不远处,谁也没有说话。
胡静站在最前面,眼泪还在脸上挂着,被风吹干了,留下两道浅浅的泪痕。她看着那只母狼,看着它身边那三只小小的、僵硬的尸体,心里堵得慌,像压了一块石头。
唐哲蹲在母狼旁边,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它的头。它的毛很硬,很粗糙,沾满了血和泥土,摸上去扎手。
其他人则开始忙碌起来。路途蹲在母狼身边,举着相机,从不同的角度拍了好几张照片。他调了调焦距,又拍了几张特写,把母狼身上的伤口、那三只小狼崽的尸体、石壁上的洞口,全都拍了下来。
他一边拍一边说:“这可是难得的资料啊。梵净山狼群的新老更替,老狼王被赶出族群后生下幼崽,又被新狼王追杀,最后死在自己孩子身边。这种完整的生态记录,在国内都是少见的。”
耿桂兴也凑过来,拿着笔记本,一边观察一边记录。他记下了母狼身上的伤口位置和数量,记下了小狼崽的体型和毛色,记下了石壁周围的地形和环境。他写得很快,字迹潦草,但每一笔都很用力,像是在跟这些文字较劲。
陈东和李默则蹲在母狼身边,用尺子量了量它的身长和体重,又翻看了它的牙齿,判断它的年龄。他们一边工作一边小声讨论着什么,声音很轻,听不清楚,但语气里带着一种专业的兴奋。
只有许中南站在一旁,没有参与他们的工作。他看着那只母狼,沉默了很久。他搞了一辈子动物研究,见过的死亡太多了,早该习惯了。但今天看着这只母狼,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不是因为它是狼,不是因为它是野兽,而是因为它死得太惨了。被赶出族群,被咬断了腿,被咬破了肚子,自己的孩子被当面咬死,最后死在自己孩子身边。这种死法,换了谁都受不了。
他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快落山了,林子里暗了下来,远处的山峦变成了模糊的剪影。他对大家说:“行了,差不多了吧?天快黑了,我们得赶紧回去。兴旺那孩子一个人在营地,别让他等急了。”
几个人这才停下来,收拾好东西,跟着许中南往回走。路途走在最后面,又回头看了一眼那只母狼,犹豫了一下,举起相机又拍了一张,才转身跟上队伍。
走了一个多小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林子里黑漆漆的,只有手电筒的光在树丛间晃动,照出一条窄窄的路。许中南走在前面,不时停下来看看方向,确认没有走错。大家都不说话,只有脚步声和呼吸声,还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枪响。
那声音在寂静的山谷里炸开,像一块石头砸进了平静的湖面,激起层层回音。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心脏猛地揪紧了。那枪声响起的地方,赫然是科考队中午扎营的那个方向。许中南的手电筒差点从手里滑落,他稳住手腕,光束在黑暗中晃了晃,照出一片慌乱。
众人心头皆是一惊。临走的时候,唐哲再三教了苏兴旺怎么开枪,怎么上膛,怎么瞄准,怎么扣扳机。
走的时候还把子弹退了出来,交给他之前反复叮嘱: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开枪。苏兴旺虽然调皮,但并不是小孩子了。
他父亲当着大队长,家庭条件和其他家比起来,要好一点,也不过只是好一点点,比别人家多几顿肉吃,多几件新衣服穿。
加上祖父比较惯他,在家里和寨上都是一个孩子王,天不怕地不怕的。不过跟着科考队出来这一天多,却也比较听话,做事有分寸,不会做出这种私自开枪的事情来。他答应过的事情,应该不会反悔。
“枪声是从那个方向传来的。”走在最前面的唐哲指了指方向,声音又急又紧。他的手已经摸到了腰间的枪,手指搭在枪套上,随时准备拔出来。
胡静忙说,声音都有些发抖了:“会不会是小兴旺出了什么意外?他一个人在营地,万一碰上什么野兽……”她没有说下去,但大家都知道她想说什么。这山里,什么都有。毛狗,山狗,野猪,甚至还有老虎。一个半大孩子,一个人守着营地,要是真碰上什么东西,那两颗子弹能顶什么用?
路途张着嘴,半晌才说:“不会吧?这大白天的,能出什么事?”说这话的时候,明显能从他的声音中听出不自信。他的眼睛在手电筒的光里闪了闪,像是自己也不相信自己说的话。
许中南沉默了几秒,果断地说:“小唐,你和陈东、李默以及路处长先走,我和布鲁斯先生他们随后就来。你们年轻,走得快,先去看看情况。”他的语气中充满了担忧,声音都有些变了调。
唐哲应了一声,已经迈开了步子。他回头招呼道:“大家都跟我来,走快一点。别掉队,跟紧了。”
胡静连忙说道:“许老,我也跟唐哲他们去。”许中南默许地点了点头,她转身就跟上了唐哲的步伐。
留下了一支火铳给周勤之后,剩下的几支枪都被唐哲他们几个人带走了。唐哲把枪背在肩上,又检查了一遍子弹,确认没有问题,才大步往前赶。
陈东和李默跟在后面,一人一支枪,也是子弹上膛,保险关着。路途走在中间,手里攥着一根木棍,虽然不如枪好使,但总比空着手强。
望山跑死马,尤其是在完全没有路的原始森林之中,每走一步,都非常困难。脚下是厚厚的落叶,踩上去软绵绵的,一不小心就会滑倒。
头顶是密密的树枝,不时抽在脸上,火辣辣的疼。藤蔓缠脚,灌木挡路,每一步都要用木棍拨开才能走。
但想着苏兴旺现在那边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几个人心里更加焦急,再怎么累,也不敢停留。唐哲走在最前面,用木棍拨开挡路的树枝,脚下生风,走得飞快。胡静跟在后面,喘着粗气,额头上全是汗,但她咬着牙,一步不落。
离开营地的时候,已经走了三四个小时。现在回去,虽然加了速度,但距离枪声的地方,在这原始森林中,至少还需要一个小时左右。这一个小时,够发生很多事情了。
第928章 第二声枪声
“唐哲,兴旺不是有两发子弹吗?刚才我好像只听到一声枪响。”走了半个小时左右,胡静突然问了起来。她的声音有些喘,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但脑子还是清醒的。
她记得清清楚楚,许中南给了苏兴旺两颗子弹,金灿灿的,那孩子捧在手心里像是捧着宝贝一样。
唐哲教他上膛的时候也只放了一颗,另一颗好好地揣在贴身的口袋里。刚才只听到一声枪响,那另一颗呢?是还没用,还是出了什么意外?
唐哲没有回头,脚下的步子也没有停下来,回了一句:“不知道。”语气很急,像是在赶什么,又像是在逃避什么。
他心里也在想这个问题,但他不敢往下想。只开了一枪,问题就可大可小了。要么是苏兴旺对枪好奇,忍不住想试试,把子弹上了膛走了火,那是小事,最多吓一跳,骂几句就完了。要么……他不敢想接下来的事情。
原始森林中猛兽横行,每年都有采药人或猎人丧身兽口,那些故事在寨子里传了一代又一代,每一个都能让人后背发凉。
要不是生活所迫,这些靠山吃山的人,是不会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冒然进山的。苏兴旺虽然在山里跑惯了,胆子大,爬树快,但那是一个人,没有枪,没有伴,真碰上什么猛兽,那两颗子弹能顶什么用?一颗打出去,另一颗就是最后的保命符,不到万不得已,谁会轻易用掉?
汗水很快湿透了衣衫,黏在身上,又痒又难受。衣服贴在背上,风一吹,凉飕飕的,但没有人顾得上这些。
唐哲的背上全是汗,衣服湿了一大片,他顾不上擦,甚至连抬手擦汗的时间都不愿意浪费。胡静的脸上也全是汗,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衣服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她也不擦。
陈东和李默跟在后面,也是满头大汗,喘得像拉风箱,呼哧呼哧的,脚步越来越沉,但还是咬着牙跟着。路途年纪大一些,走得更吃力,腿都发软了,但他一声不吭,只是低着头拼命地走。
就在这时,第二声枪声再次响起。
那声音比第一声更响,更脆,像一根鞭子在峡谷里猛地抽了一下,炸得人耳朵嗡嗡作响。
回音在山壁间弹了好几下,从这道崖壁撞到那道崖壁,又从那道崖壁弹回来,来回震荡,好半天才慢慢消散。
胡静立刻停下了脚步,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像是松了一口气,声音都有些发颤了:“唐哲,你听,枪声又响了。是两声,两声都响了!”她的眼睛里闪着光,像是溺水的人抓到了岸边的一根树枝。
她随即又收起了笑容,担忧又浮上了脸孔,那丝笑容还没完全展开就僵住了。两声枪响,说明两颗子弹都打出去了。那苏兴旺呢?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是什么样的情况逼得他把两颗保命的子弹都打光了?是不是已经用完了所有的子弹?要是再有野兽来,他该怎么办?他手里就剩下一根烧火棍了,那点铁管和木头,能挡住什么?
唐哲的脚步没有停,反而走得更快了。他几乎是在跑,在密林里跌跌撞撞地跑,树枝抽在脸上,藤蔓绊住脚,他顾不上疼,也顾不上稳,只是拼命地往前赶。
他的手电筒在黑暗中晃来晃去,光束在树干和灌木丛间乱窜,照出一片慌乱的影子。他的脸色在黑暗中看不清,但握着手电筒的手,指节都泛白了,像是要把手电筒捏碎。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快一点,再快一点。每快一秒,苏兴旺就多一分安全。
虽然两声枪响,说明苏兴旺还活着,至少开枪的时候还活着。但是,苏兴旺只有两发子弹,这是留给他保命的。
一个和申二狗差不多大年纪的人,十五六岁,在农村已经算半个大人了,应该已经很懂事了。他自己也说过,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开枪。
在生死关头,剩下的最后一发子弹不到最后关头,是不会轻易开枪的。他既然把两颗都打出去了,说明他面临的危险不是一发子弹能解决的,说明他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头。
路途“哎呀”一声,声音里满是焦虑和自责,他拍了拍大腿,后悔地说:“两发子弹都被他打完了,要是遇到山狗群怎么办?那孩子一个人,连个帮手都没有。我们走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应该留个人陪着他的。”
唐哲在前面跑着,头也不回地回道,声音从前方飘过来,断断续续的,被风声和脚步声搅得有些听不清:“那群山狗来杀半边脸的时候,除了族群中的老弱之外,几乎都已经出动了。我们在那边看到的,至少有七八只,加上躲在林子里没出来的,少说也有十几只。那里又是我们的营地,有生人的气味,帐篷、背包、锅碗,到处都是人的味道。剩下的那些山狗不会冒然跑去人类的营地,它们不傻,知道人不好惹。”
路途回道,声音里还是带着担忧,他知道唐哲说得有道理,但还是不放心:“山狗越老越精,比年轻的狼还狡猾。它们活了那么多年,什么没见过?要是被它们发现营地里只有苏兴旺一个小娃儿,没有大人,没有枪声,那就是活生生的一坨肉,送到嘴边的东西。对它们来说,猎人比猎其它动物更容易一些。兔子会跑,野猪会拱,人会什么?人就会喊,就会跑,跑又跑不过它们,喊又喊不来人。”
他这话说得所有人心里都一沉。人类如果没有武器的话,在狼和老虎之类的猛兽面前,就是一顿美餐。
没有尖牙,没有利爪,跑不快,跳不高,连爬树都比不过山猫。人靠的是脑子,是工具,是枪。现在苏兴旺的枪里已经没有子弹了,他手里的那支汉阳造,就是一根铁棍加一根木头。
那东西打野兽不行,打人还行,可这山里有几个人?全是野兽。
第929章 不放心
陈东在后面喘着粗气说,声音断断续续的,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也许……也许不是遇到野兽了呢?也许是那孩子……那孩子想试试枪,就把两颗都打了。年轻人嘛,好奇,忍不住。咱们年轻的时候不也一样?手里有个新鲜玩意儿,哪能忍得住?”
李默也附和道,声音很大,像是在给自己壮胆,但谁都听得出来,他自己都不太相信这话:“对对对,也许就是试试枪,没什么大事。你们想啊,要是真遇到野兽,那枪声应该更急,更乱,不会隔这么久才响第二声。肯定是那孩子打完第一枪觉得不过瘾,又打了第二枪。我们别自己吓自己。”
没有人再接话。大家都知道,李默说的不是没有可能,但那种可能性太小了。苏兴旺虽然调皮,但这一路跟下来,做事还是有分寸的。
他答应过许中南不到万不得已不开枪,也答应过唐哲把子弹收好。他不是那种说话不算话的孩子。可现在,两颗子弹都打出去了,他遇到了什么“万不得已”的事?
唐哲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在奔跑。他不再顾及树枝会不会抽到脸,不再顾及藤蔓会不会绊住脚,他只是跑,拼命地跑。
树枝抽在他脸上,划出一道道血痕,他感觉不到疼。藤蔓绊住他的脚,他踉跄一下,身子往前一栽,差点摔倒,但他稳住,继续跑。
他只有一个念头:快一点,再快一点。每快一秒,苏兴旺就多一分安全。每快一步,那孩子就离危险远一步。
陈东和李默跟在后面,也是满头大汗,喘得像拉风箱,呼哧呼哧的,脚步越来越沉,但还是咬着牙跟着。
路途年纪大一些,走得更吃力,腿都发软了,膝盖酸疼,肺里像着了火,但他一声不吭,只是低着头拼命地走。他不能停下来,他是处长,是领导,领导不能比下属先倒下。他咬着牙,跟在最后面,一步一踉跄。
终于,营地边上的那一棵高大的铁杉出现了在众人的眼前。
那棵树有十几米高,树干笔直,树冠像一把撑开的大伞,在暮色中显得格外醒目。路途也是步入了中年,加上长时间坐办公室,不要说和唐哲比起来,就连和胡静,也是无法比的。
他的体力早在刚才那一阵急行军中就耗尽了,此刻看到那棵树,腿一软,差点坐在地上。他扶着旁边的一棵小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胸口像风箱一样剧烈地起伏,汗水顺着下巴往下滴。
看着近在眼前的营地,李默也松了一口气,喘道:“终于是快到了,但愿那小娃儿不要出事才好。他要是出了事,我这辈子都过不去这个坎。”他的声音有些哽咽,不知道是跑累了还是害怕。
“哈——”
突然从不远处的营地附近传来一声声吼声,那声音很大,很粗,像是从嗓子眼里硬挤出来的,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紧张和恐惧。那声音不像是人在正常说话,倒像是在驱赶什么东西,在吓唬什么东西。
“哈——哈——”
声音很大,明显有些破音,尾音都散了,像是嗓子已经喊哑了,但还是拼命地喊。而且那声音里流露出来的恐惧越来越明显,像是一层一层地往外渗,听得人心里发毛。那是苏兴旺的声音,虽然变了调,但还能听出来。
唐哲连忙示意大家停下来,他举起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压低声音说:“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别出声,别乱动,等我回来。”他把枪从肩上取下来,握在手里,检查了一下子弹,又推上膛。
营地被茂密的树枝挡着,除了那棵高大的铁杉外,矮处的地方只能看到几米开外。黑黢黢的,什么也看不清,只有苏兴旺那一声声破音的吼声从树丛后面传来,一声比一声急,一声比一声恐惧。
众人都停了下来,站在原地,大气都不敢出。唐哲把枪取在手里,拨开挡路的树枝,弯着腰,慢慢往营地方向靠近。他的动作很轻,很慢,每一步都踩得很实,生怕发出一点声响。手电筒已经关了,只有远处天边最后一点微光,勉强能看清脚下的路。
虽然只有百来米,但是完全没有什么路,全是灌木和荆棘。弓着腰又不能跑,这个姿势很让人难受,腰酸得像是要断掉。但唐哲顾不上这些,他只是一步一步地往前挪,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耳朵竖得高高的,听着那边的动静。
“哈——哈——”
吼声再次传来,而且这一次,比上一次的破音更大,流露出来的恐惧也更加明显。那声音像是从一个十五六岁孩子的嗓子里挤出来的最后一点力气,带着绝望,带着不甘,带着一种拼命的架势。苏兴旺在喊,在拼命地喊,他想用声音吓退什么东西,但他的声音已经在发抖了。
唐哲正弓着腰,突然听到身后的枯叶中有响声。那声音很轻,像是什么东西踩在了落叶上,“沙”的一声,极短,极脆。他的手猛地一紧,本能地从腰间抽出那把英吉沙小刀,转身猛地刺出去。刀锋在黑暗中闪过一道寒光,带着一股凌厉的风声。
就在他快刺出的同时,一下子也看清了对面,来的竟然是胡静。她猫着腰,跟在后面不到两步远的地方,脸被树枝划了一道口子,头发上沾着碎叶,眼睛里满是惊恐。
唐哲的刀尖在她面前几寸的地方停住了,刀锋上的寒光映在她脸上,她的瞳孔猛地一缩。
“你不在那边好好呆着,跟过来搞哪样?”唐哲收起小刀,压低声音骂道,语气又急又气,额头的青筋都暴起来了。他转身又继续朝着营地方向去,头也不回。
胡静紧紧跟在后面,声音压得很低,但很坚定:“你一个人去,我还是有些不放心。万一有什么事,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强。是我把你拉进科考队的,我也得完整的把你交给你的小月。你要是出了事,我怎么跟她说?”
第930章 不开窍
说到小月的时候,胡静只感觉一阵醋意袭来,那酸味从心里一直泛到嗓子眼,让她说出来的话都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她跟在唐哲身后,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那些被踩过的落叶和泥土,心里却翻江倒海。
凭什么?
这个念头像一根刺,扎在她心里,拔不出来,也按不下去。
小月她爹就算平了反,也不过是一个地区的干部,在胡静她老子面前,只有点头哈腰的份。
她爸是什么级别?她爸见过的都是什么人?省里的领导都来过家里吃饭,过年的时候拜年的电话能从早上打到晚上。
她胡静从小到大,走到哪里不是被人捧着、供着?在八家堰插队的时候,连吴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见了她都要客气三分。
公社开会的时候,领导都要问一句“胡静同志来了没有”。
可到了唐哲这里,这一切都不好使了。
她长得不好看吗?在八家堰的时候,好几个年轻后生托人来问过,她都拒绝了。她没看上那些人,不是因为她眼光高,是因为她觉得那些人配不上她。
她是城里人,是有文化的人,怎么可能嫁给一个农村的泥腿子?
可唐哲不一样。他懂的东西比她还多,见过的世面比她还大,说话做事有板有眼,不急不躁,不像那些毛头小伙子一样轻浮。
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
可唐哲的眼里没有她。他的眼里只有那个小月,那个扎着两条辫子、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农村姑娘。
她哪点不如小月?她比小月白,比小月高,比小月有文化,比小月家世好。
她能在事业上帮他,能在前途上拉他,能让他走出这片大山,去省城,去北京,去更大的世界。小月能给他什么?几亩地?几头猪?一个围着灶台转的后半辈子?
胡静越想越气,脚下的步子也乱了,踩断了一根枯枝,“咔嚓”一声脆响,在寂静的林子里格外刺耳。
她吓了一跳,连忙收住脚,抬头看前面的唐哲。
唐哲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只是继续往前猫着腰走,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
胡静松了口气,心里却又涌上一股委屈。他连回头看她一眼都不肯。
她暗示过唐哲不止一次,可那个家伙就是不开窍,或者他根本就是装作不开窍。
现在她跟着他在这深山老林里跑,脚上磨出了泡,脸上划出了血痕,头发乱得像个鸟窝,衣服上全是泥和碎叶。
她图什么?不就是图他能看她一眼,能跟她说一句“你辛苦了”?可他呢?从出发到现在,跟她说的话加起来不到十句,每一句都是“跟紧了”“别出声”“小心点”。
她在他眼里,跟陈东、李默他们没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如那只云豹。
唐哲完全没有听出胡静话里的醋意,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往那方面想。
他的心思全在前面,全在那一声声破音的吼声上。
他头也不回地回道:“跟紧了,不要随便发出声音。踩我踩过的地方,别乱走。”语气又急又硬,像是在命令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胡静轻轻“哦”了一声,便不再言语,只是紧紧地跟在他后面,踩着他的脚印,一步一步地往前挪。她的心里乱糟糟的,又是担心,又是害怕,又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酸。
但她知道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现在最重要的是苏兴旺,是那个还在拼命吼叫的孩子。她深吸一口气,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压下去,紧紧地盯着唐哲的背影。
终于快走出这片树林了。唐哲拨开最后一丛灌木,营地就在眼前。火堆已经快灭了,只剩下几根暗红色的木炭,在暮色中发出微弱的光,像是垂死之人的最后一口呼吸。
帐篷还在,背包还在,锅碗还在,但气氛不对,太安静了,安静得让人心里发毛。那种安静不是普通的安静,而是一种被什么东西压住的安静,连风都不敢吹过来。
营地边上的一棵高大铁杉树下面,一群毛狗正围着那棵树打转。
它们在树下转来转去,有的蹲在地上,两只前爪撑着地面,身子微微后倾,像是随时准备往上扑;有的弓着背,背上的毛根根竖起,像一把把刷子;有的龇着牙,露出里面白森森的尖牙,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淌。
它们的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那声音又急又短,像是在商量什么,又像是在催促什么,又像是在表达某种不耐烦。那声音在寂静的暮色中显得格外瘆人,像是一群幽灵在窃窃私语。
它们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绿幽幽的光,像一盏盏小灯笼,忽明忽暗的,围着那棵树转个不停。
有时候三五只聚在一起,互相碰碰鼻子,像是在交换什么信息;有时候又突然散开,从不同的方向盯着树上,像是在寻找最佳的进攻角度。
有一只毛狗蹲在树根旁边,仰着头,一动不动地盯着树上,眼睛里的绿光像两团鬼火,一眨不眨。
另一只绕到树后面,在树干的另一侧蹲下来,封住了退路。
还有两只在树下来回走动,爪子踩在落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在巡逻,又像是在示威。
树上的苏兴旺骑在一根粗壮的树杈上,脸色苍白,像纸一样白,白得没有一丝血色。他的两只手紧紧地抱着树干,指节都泛白了,青筋一根一根地暴起来,像是要把树皮都抠下来。
他的腿也在发抖,抖得整棵树都在微微颤动,树叶簌簌地往下落。他整个人像是被钉在了树上,不,是黏在了树上,因为恐惧把他的每一寸肌肉都冻住了,想动都动不了。
他的额头上有汗,不是热的汗,是冷汗,冰凉冰凉的,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树干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他的手边,那支汉阳造还挂在树枝上,枪口朝下,晃晃悠悠的,像一块破铁。
先前开了两枪,虽然对着毛狗群,但是一枪都没有打中。第一枪他瞄准了树下那只最大的毛狗,手指一扣扳机,“砰”的一声巨响,枪托猛地撞在他肩窝上,撞得他半个身子都麻了。
第931章 惊兽
他以为那只毛狗会应声倒地,可它只是吓了一跳,往后跳了两步,又回来了,毫发无伤。子弹打在了旁边的石头上,石屑飞溅,在石面上留下一个白点。第二枪他学聪明了,等毛狗群聚得更近一些才开。
他屏住呼吸,三点一线,稳稳地瞄准,然后扣下扳机。“砰”的一声,这次枪托撞得更猛,他差点从树上掉下去。可子弹打在树干上,离最近的那只毛狗还有好几尺远。木屑飞起来,那只毛狗只是歪了歪头,看了他一眼,连躲都没躲。
两枪打完,子弹没了。他手里那支汉阳造,变成了一根烧火棍。那群毛狗起初被枪声吓了一跳,散开了一些,躲在远处的灌木丛后面观察。
过了好一会儿,它们发现没有动静了,没有枪声了,树上的人也不再开枪了,就又慢慢地围了过来。它们似乎明白了什么,胆子越来越大,越靠越近,从树根一直围到了树干边上。
这让苏兴旺的自信被这群毛狗踩在了脚下,踩得粉碎。他以为自己有了枪就什么都不怕了,以为自己能像电影里的英雄一样,一枪一个,把那些毛狗都打死。
可现实是,他连一只都没打中,连毛都没碰到一根。他想起自己在寨子里吹过的那些牛,想起自己说“我打枪可准了”,想起自己拍着胸脯跟许中南保证“我一定保护好科考队”。
现在呢?他被一群毛狗困在树上,连动都不敢动,像一只被猫堵在墙角的老鼠。
毛狗们在树下转着,不时抬起头看着树上的他,眼睛里闪着光,像是在看一道已经端上桌的菜。它们不急,它们有的是时间。
它们知道,树上的人下不来,树下的它们上不去,就这么耗着。天快黑了,很快就会完全黑下来。
等人累了,等树上的人手酸了,腿麻了,困了,饿了,撑不住了,松了手,从树上掉下来,那就是一顿美餐。它们等得起,它们有的是耐心。
有一只毛狗蹲在树根旁边,仰着头,舌头伸出来舔了舔鼻子,那样子像是在流口水。另一只绕到树的另一侧,用爪子刨了刨树根,像是在试探这棵树能不能爬。
还有两只在树下互相追逐着,像是在玩耍,又像是在演练什么战术。它们的眼睛在暮色中越来越亮,像是有人在那里面点了一盏灯。
苏兴旺骑在树杈上,看着下面那些绿幽幽的眼睛,腿抖得更厉害了。
他想喊,嗓子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声音。他使劲咽了口唾沫,张开嘴,喊了一声:“哈——”那声音又干又哑,像破锣一样,在暮色中显得格外无力。
他自己都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那是他的声音吗?怎么变成这样了?他又喊了一声:“哈——”这次声音大了一些,但还是破的,尾音都散了,像是在哭。
毛狗们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了。它们已经不怕他了,甚至对他的吼声习以为常了。它们知道,他除了喊,什么都做不了。
唐哲蹲在灌木丛后面,看着那群毛狗,数了数,大大小小有七八只。它们的注意力全在树上,全在苏兴旺身上,没有发现灌木丛后面多了两个人。
他把枪举起来,枪托抵在肩窝里,准星稳稳地套住了最靠近树根的那只。那只是这群里个头最大的,毛色最深,背上的毛又粗又硬,像一把把钢针。
它蹲在那里,仰着头,一动不动地盯着树上,显然是这群的头领。只要打掉它,剩下的就好办了。
唐哲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手指搭在扳机上,慢慢地压了下去。他能感觉到扳机在手指下一点点地移动,能感觉到击发的那一瞬间即将到来。他的心跳很快,但手很稳,准星始终套着那只毛狗的头。
“砰——”
枪声在暮色中炸响,像一声惊雷,震得树叶簌簌往下落。
那只蹲在树根旁边的毛狗应声倒地,子弹从它的侧面射入,在它的身上炸开一个血洞。它的身体猛地往旁边一歪,四条腿蹬了几下,嘴里发出几声短促的呜咽,便不动了。
鲜血从伤口里涌出来,在暗红色的泥土上洇开一小片黑色,空气中弥漫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剩下的毛狗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吓破了胆。它们顾不上同伴的尸体,也顾不上树上的苏兴旺,四散奔逃。
有的往左边的灌木丛里钻,有的往右边的树林里跑,有的夹着尾巴往山上冲,有的连方向都来不及分辨,只是拼命地往前跑。它们跑得很快,快得像一道道灰色的闪电,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黑暗的森林中。
落叶被踩得哗哗响,树枝被撞得啪啪断,那声音由近及远,越来越轻,越来越远,最后彻底消失在夜色里。
只留下那只死去的毛狗,孤零零地躺在树下,血还在往外渗。
林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风吹过来,带着血腥味和火药味,凉飕飕的。
远处的山峦已经完全隐没在黑暗中,只有天边还剩最后一抹暗红色的光,像是有人在天上划了一道口子。营地里那堆快要熄灭的火堆又窜起了一团火苗,照得周围亮了一下,然后又暗了下去。
唐哲从灌木丛后面站起来,把枪背在肩上,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胡静。胡静还蹲在那里,两只手捂着耳朵,脸色发白,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被枪声吓到了。
唐哲伸出手,把她拉起来,轻声说:“没事了,都跑了。”胡静点了点头,松开捂着耳朵的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是憋了很久。
两人从树丛里现身出来,踩着落叶和碎石,走到那棵高大的铁杉树下。地上那只毛狗还在抽搐,后腿一下一下地蹬着,但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了,眼睛半睁半闭的,嘴巴一张一合,发出微弱的、断断续续的呜咽声。
唐哲蹲下来看了看,它的胸口有一个弹孔,血已经不怎么流了,但呼吸还在,只是很弱,很慢,像随时都会停止。他看了几秒,站起身来,没有再管它。这种伤,活不了多久了。
唐哲抬起头,看着树上的苏兴旺。那孩子还骑在树杈上,两只手紧紧地抱着树干,脸色白得像纸,眼睛瞪得圆圆的,嘴唇在发抖,整个人像是被钉在了树上。他的手边,那支汉阳造还挂在树枝上,枪口朝下,晃晃悠悠的,像是在无声地嘲笑它的主人。
第932章 做得对
“兴旺,下来吧,没事了。”唐哲仰着头说,声音不大,但很稳,像是在跟一个受了惊吓的孩子说话,“毛狗都跑了,安全了。”
苏兴旺没有动。他还是抱着树干,眼睛死死地盯着树下那只死去的毛狗,像是怕它突然跳起来咬他。他的嘴唇在发抖,牙齿在打颤,发出细碎的、咯咯的声音。他的腿也在发抖,抖得整棵树都在微微颤动,树叶簌簌地往下落,像下雨一样。
胡静也仰起头,看着树上的苏兴旺,柔声说:“兴旺,下来吧,真的没事了。你看,唐大哥在这里,毛狗都被打跑了。你下得来吗?要不要我们上去接你?”
苏兴旺这才慢慢地转过头,看了看唐哲,又看了看胡静。他的眼睛里还有恐惧,但更多的是一种劫后余生的茫然,像是刚从一场噩梦里醒来,还没分清梦里梦外。
他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但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只发出一个沙哑的、破碎的音节,听不清是什么。
“我……我……”他的声音很小,小得像蚊子叫,带着哭腔,又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委屈和害怕。
“没事了,下来吧。”唐哲又说了一遍,声音比刚才更温和了一些。他走到树根旁边,伸出手,做出一个接的姿势,“你滑下来,我在下面接着你。慢一点,别急。”
苏兴旺咽了口唾沫,松开一只手,慢慢地从树杈上滑下来。他的动作很慢,很僵硬,像是在梦游,每一步都像是在做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
他的手在发抖,脚也在发抖,好几次差点踩空,身体猛地往下坠,又死死地抱住树干,挂在上面,大口大口地喘气。唐哲在下面仰着头,看着他,手一直伸着,随时准备接住他。
终于,苏兴旺滑到了最低的那根树杈上,离地面只有两米多高了。他看了看下面,犹豫了一下,松开手,跳了下来。唐哲一把接住他,稳稳地把他放在地上。
苏兴旺的脚刚一沾地,腿就软了,整个人往下瘫,像一摊烂泥。唐哲扶住他,让他靠着树干坐下来,蹲在他面前,看着他。
“没事了,安全了。”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很平静,像是在安慰一个摔了跤的小孩,“你做得很好,爬树爬得快,喊得也及时。要不是你喊那几声,我们还不知道这边出了事。”
苏兴旺靠着树干,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他的脸色还是很白,嘴唇还是有些发紫,但眼睛里的恐惧已经少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出的委屈和羞愧。
他看着唐哲,嘴唇哆嗦了好一会儿,才挤出一句话:“唐大哥,我……我没打中……两枪都没打中……子弹都打完了……一只都没打中……”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乎听不见了,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在满是泥土和碎叶的脸上冲出两道白印。
“没事,能打中才怪呢。”唐哲笑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递给他,“你以前连枪都没摸过,能打中才是奇迹。别说你了,我第一次打枪的时候,连枪托都没抵住,一枪下去,肩膀疼了三天。那还是有人教我的,你没人教,能开枪就不错了。”
苏兴旺接过手帕,擦了擦脸上的泪和汗,又擤了擤鼻涕,声音还是闷闷的:“我以为……我以为我能打中的。我瞄了好久的,三点一线,稳稳的,可一扣扳机,枪就往上跳,子弹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这就是没练过嘛。”唐哲蹲在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膝盖,“等回去以后,找个地方好好练练,练多了就准了。你学东西快,用不了几天就能打准。到时候再进山,就不怕了。”
胡静也蹲下来,从背包里翻出水壶,递给苏兴旺:“先喝口水,压压惊。你嗓子都喊哑了,喝点水润润。”
苏兴旺接过水壶,拧开盖子,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大口,水从嘴角溢出来,顺着下巴往下淌,滴在衣服上。他喝完了,用手背擦了擦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是把胸口那团堵着的东西都吐了出来。
“胡姐,唐大哥,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苏兴旺的情绪平复了一些,声音也不那么抖了,“我以为你们要到半夜才能回来呢。那群毛狗刚走没多久,你们就来了,我还以为是我听错了。”
“听到枪声我们就往回赶了。”胡静说,声音里带着一丝后怕,“你不知道,我们在那边听到第一声枪响的时候,心里有多急。唐大哥跑得飞快,树枝抽在脸上都不管,就想着快点回来。后来听到第二声,就更急了。我们都怕你出事。”
苏兴旺低下头,看着自己满是泥土的鞋尖,声音闷闷的:“我……我不是故意开枪的。是那群毛狗自己来的,我本来在火堆边坐着,六六趴在我腿上睡觉,突然六六就竖起耳朵,往林子里看。我一看,就看见好几双绿眼睛在那边闪。我吓了一跳,赶紧拿枪,上了膛。它们越走越近,我喊了几声,它们也不怕,我就……我就开了一枪。可没打中,它们跑了一下,又回来了。我又开了一枪,还是没打中。然后子弹就没了,我就爬到树上去了。”
“你做得很对。”唐哲说,语气很认真,“遇到毛狗群,第一反应就是爬树。你要是跟它们跑,跑不过它们;跟它们打,打不过它们。爬到树上是最安全的。你做得对。”
苏兴旺抬起头,看着唐哲,眼睛里又有了光,那光里带着一丝感激,一丝依赖,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踏实。他觉得有唐哲在,什么都不用怕了。
就在这时,苏兴旺的目光突然越过唐哲的肩膀,看向他身后的树林。他的眼睛猛地瞪大,瞳孔骤缩,脸色一下子变得比刚才还白,嘴唇剧烈地哆嗦起来。他张着嘴,想喊,嗓子却像被什么东西掐住了,只发出一个沙哑的、破碎的音节:“唐……唐大哥……后……后面……”
唐哲愣了一下,本能地回头看去。
第933章 是六六
黑暗中,数只毛狗去而复返,正悄无声息地从树林里钻出来。它们走得很慢,身子压得很低,几乎贴着地面,像一条条灰色的蛇,在灌木丛和树干之间游动。
它们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绿幽幽的光,死死地盯着这边,盯着唐哲的背。那只最大的,走在最前面,已经离唐哲不到五米了。
它的背弓着,嘴咧着,露出里面白森森的尖牙,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几乎听不见的呜咽声。它不是在吼,是在蓄力,是在做最后的冲刺。
“唐大哥,小心!”苏兴旺终于喊了出来,声音又尖又破,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唐哲猛地转身,手伸向腰间的枪,但已经来不及了。那只毛狗已经扑了过来,快得像一道灰色的闪电。它的身体在半空中舒展开来,前爪向前伸,嘴张得大大的,露出里面两排锋利的牙齿,直直地朝唐哲的脖子咬去。它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凶狠的光,那光里没有恐惧,没有犹豫,只有一种冰冷的、纯粹的杀意。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胡静顾不得许多了。她来不及想,来不及怕,甚至来不及喊一声。她的身体比她的脑子更快,猛地扑过去,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把将唐哲推到一边。
唐哲被她推得踉跄了两步,差点摔倒。他稳住身子,回头一看,那只毛狗已经扑到了胡静身上。它的前爪搭在她的肩膀上,嘴张着,露出里面发黄的獠牙,朝她的脸咬去。
胡静被扑倒在地,后脑勺重重地磕在一根枯树干上,“咚”的一声闷响,像是敲在了一面鼓上。她只觉得眼前一黑,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天旋地转,什么都看不清了。
耳朵里嗡嗡作响,像是有一群蜜蜂在里面飞,远处唐哲的喊声、苏兴旺的叫声,都变得模糊不清,像是从水底传来的。
她的后脑勺疼得厉害,那种疼不是皮肉之疼,而是一种从骨头里往外钻的钝痛,一阵一阵的,像是有人在拿锤子一下一下地敲。她想抬手去摸,手却抬不起来,像是被什么东西压住了,沉甸甸的,动弹不得。
那只毛狗压在她身上,沉得像一块石头。它的两只前爪死死地按着她的肩膀,爪子嵌进衣服里,扎进皮肉里,疼得她倒吸一口凉气。
它的嘴张得大大的,露出里面发黄的獠牙,那獠牙又长又尖,像几把锋利的匕首,在暮色中泛着暗黄色的光,上面还沾着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碎肉和血丝。
一股浓烈的腥臭味扑面而来,像是腐烂的肉和发臭的皮毛混在一起的味道,熏得她胃里一阵翻涌,差点吐出来。她能看到那獠牙上的纹路,能看到毛狗嘴里暗红色的舌头,能看到它喉咙深处那团黑乎乎的、深不见底的洞。
那獠牙离她的脖子只有不到一尺的距离了,她能感觉到那獠牙上散发出来的热气,一呼一吸的,喷在她脖子上,凉飕飕的,又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恶心。
毛狗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那眼睛是黄色的,瞳孔是竖着的,像一条缝,里面闪着一种冰冷的光,没有感情,没有犹豫,只有一种纯粹的、赤裸裸的杀意。它在看她,像是在看一块已经端上桌的肉。
它的喉咙里发出低沉的、断断续续的呜咽声,那声音又像是兴奋,又像是催促,又像是在享受猎物的恐惧。
胡静被吓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她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躺在这里,不知道压在自己身上的是什么东西。
她只知道那几颗发黄的獠牙离自己的脖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近得她能看到那獠牙根部暗黄色的牙垢,能闻到那上面腐臭的味道。她想喊,嗓子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任何声音。她想动,身体却像被钉在了地上,连手指头都动不了。
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瞳孔缩成了一个小点,直直地盯着那几颗獠牙,盯着它们一寸一寸地靠近,一寸一寸地逼近她的喉咙。
完了。
她心里只来得及闪过这一个念头,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不是害怕,不是后悔,而是一种说不出的空白,像是有人把她的脑子掏空了,什么都装不进去了。
她甚至感觉不到后脑勺的疼痛了,感觉不到肩膀上的爪子了,感觉不到地上硌人的枯枝和石头了。她只看到那几颗獠牙,越来越大,越来越近,像是要把整个世界都吞进去。
就在她绝望的时候,就在那獠牙快要扎进她脖子的那一瞬间,突然一道黑影从树上冲了下来,快得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带着一股凌厉的风声,直直地撞在那只毛狗身上。
那道黑影不大,但力道很猛,撞得那只毛狗整个身子都歪了,从胡静身上滚了下去,在地上翻了两翻。
胡静只觉得身上一轻,那只压了她不知道多久的毛狗突然就不见了,她本能地往旁边一滚,也顾不得后脑勺的疼痛,也顾不得肩膀上的伤口,只是拼命地滚,滚了好几圈,直到撞到一棵树根上才停下来。
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眼前还是一片模糊,什么都看不清,但她知道自己还活着,知道自己没有被咬死。她的心跳得很快,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咚咚咚的,震得她耳朵嗡嗡响。
唐哲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从胡静推开他到毛狗扑倒她,从胡静滚开到黑影撞过来,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快得他的脑子根本跟不上。
他只是本能地看到胡静被扑倒了,看到那獠牙快要扎进她的脖子了,他想冲上去,但腿像灌了铅一样重,怎么也迈不动。
他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咚咚咚的,像是有人在擂鼓。他看到了胡静瞪大的眼睛,看到了那獠牙上的寒光,看到了她脸上那种绝望的表情。
太近的距离对于枪来说反而不利。枪是远距离的武器,三四米以内,你还没来得及举起来,枪管还没来得及对准,野兽就已经扑到你面前了。
他来不及掏枪,也来不及瞄准,甚至来不及拉开枪栓。他只能摸出腰间那把英吉沙小刀,刀锋在暮色中闪过一道寒光,他握紧刀柄,弓着腰,就要冲上去。
可他刚迈出一步,就停了下来。
因为他看到那只毛狗已经和什么东西滚到了一起。它们在地上翻滚着,撕咬着,爪子刨着地,泥土和枯叶被扬得到处都是。
那只毛狗发出愤怒的、惊恐的嘶吼声,不再是刚才那种低沉沉稳的呜咽,而是一种尖锐的、带着疼痛和恐惧的惨叫。它在挣扎,在拼命地挣扎,四爪乱蹬,尾巴夹得紧紧的,想要从对方嘴里挣脱出来。
唐哲定睛一看,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猛地撞了一下。
是六六。
第934章 六六和毛狗的生死搏斗
那只浑身是伤的云豹,那条腿还断着的云豹,那个他亲手养大又放归山林的六六,正死死地咬住那只毛狗的脖子,挂在那只毛狗身上,像一块甩不掉的膏药。它的牙齿嵌进了毛狗的皮肉里,鲜血从咬合处涌出来,顺着它的嘴角往下淌,滴在地上,洇开一小片暗红色,在暮色中显得格外刺目。它的眼睛瞪得大大的,里面满是凶狠和杀意,那是一种不要命的凶狠,是一种拼尽全力的疯狂,像是在说:你要伤他,就先过我这一关。
它那条断腿拖在地上,使不上力,只能用三条腿撑着,用身体的重量压住那只毛狗。它的身上有好几处伤口,有的还在往外渗血,有的已经结了痂,但此刻又裂开了,血顺着皮毛往下流,把灰黄色的毛染成了暗红色,一绺一绺地黏在一起,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但它不在乎,它什么都不在乎,它只是死死地咬着,怎么也不松口,牙齿越咬越深,像是要把那只毛狗的脖子整个咬穿。
那只毛狗疼得发了疯,四条腿在地上乱蹬,爪子刨着泥土和枯叶,扬起一片尘土。它拼命地甩头,想把六六从身上甩下来,身子在地上打滚,压着六六那条断腿。六六疼得浑身发抖,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含混的呜咽声,但它还是没有松口,反而咬得更紧了。
它的眼睛充血,瞳孔缩成了一条缝,里面映着那只毛狗挣扎的影子。它的嘴角全是血,分不清是毛狗的血还是它自己的血,顺着下巴往下滴,一滴一滴地落在泥土上。
它知道,只要自己松口,那只毛狗就会翻身,就会扑向唐哲,就会咬断胡静的脖子。它不能松口,死也不能松口。
那只毛狗终于挣脱了。它用尽全身力气猛地一甩,把六六甩出去好几尺远。六六的身体在空中翻了两翻,重重地摔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溅起一片尘土。它的断腿先着地,疼得它整个身子都弓了起来,嘴里发出一声尖锐的、凄厉的惨叫,那声音又像是疼,又像是怒,又像是不甘。
它的身体在地上抽搐了几下,挣扎着想站起来,但那条断腿使不上力,刚撑起一半就又摔了回去。它的嘴里还叼着一块从毛狗脖子上撕下来的皮肉,血淋淋的,耷拉在嘴边,像一块破布。它把那块肉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舌头耷拉在外面,上面全是血。
那只毛狗捂着脖子,踉跄着退了几步,脖子上的伤口还在往外喷血,顺着它的前腿往下淌,在地上留下一条暗红色的血线。它的喉咙里发出低沉的、断断续续的呜咽声,那声音又像是疼,又像是怕,又像是愤怒。它看着六六,眼睛里没有了刚才的凶狠,多了一丝忌惮,多了一丝恐惧。
它没想到这只断了腿的云豹会这么拼命,没想到它会不要命地冲上来,没想到它会咬得这么死,这么狠。
但它只是退了几步,并没有跑。因为它的同伴来了。
另外几只毛狗听到动静,从树林里钻了出来。它们走得很慢,身子压得很低,几乎贴着地面,耳朵竖着,眼睛死死地盯着地上的六六。
它们的喉咙里发出低沉的、连续的呜咽声,像是在互相传递什么信息,又像是在商量怎么进攻。它们从不同的方向围过来,把六六困在中间,一只在左,一只在右,一只在后面,封住了它所有的退路。它们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绿幽幽的光,像一盏盏小灯笼,忽明忽暗的,带着一种冰冷的、残忍的兴奋。
六六挣扎着站起来,用三条腿撑着,断腿悬在空中,不敢着地。它的身子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疼,是因为失血太多,是因为力气快要用完了。它的身上有好几处伤口在往外渗血,肚子上的那道最深的伤口又裂开了,血顺着皮毛往下流,在地上洇开一小片暗红色。
它的呼吸很重,很急,胸口剧烈地起伏着,每喘一口气都要发出“呼——呼——”的声音,像是在拉风箱。但它没有倒下,它站在那里,挡在唐哲和胡静面前,用自己瘦小的、伤痕累累的身体,挡住了那群毛狗的路。它的头低着,嘴咧着,露出里面带血的獠牙,喉咙里发出低沉的、连续的嘶吼声。那声音像是在警告那些毛狗:你们想过,就先咬死我。
一只毛狗从侧面扑了上来,速度快得像一道灰色的闪电。六六侧身一闪,张嘴咬住了它的前腿。那只毛狗惨叫一声,猛地往后一挣,六六的牙齿从它的腿上划过,撕下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喷涌而出。那只毛狗惨叫着退开,一瘸一拐地跑到一边,舔着自己的伤口。
但另一只已经从后面扑了上来,一口咬住了六六的后腿。六六疼得浑身一颤,猛地回头,张嘴就咬,那只毛狗吓得松开嘴,往后跳了一步,躲开了。
六六的喘息更重了,它的身体在发抖,那条被咬的后腿也在发抖,但它还是没有倒下。它转过身,面对着那群毛狗,眼睛瞪得大大的,里面满是凶狠和不屈。它的嘴角全是血,下巴上也是血,脖子上的毛被血糊成了一团一团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它站在那里,像一座小小的、摇摇欲坠的雕像。
又一只毛狗扑了上来,这次是从正面。六六来不及躲,也来不及咬,被它扑了个正着,整个身子被撞得往后翻,在地上滚了两滚。那只毛狗压在它身上,张嘴就咬它的脖子。
六六拼命地挣扎,用前爪撑着它的胸口,不让它的嘴靠近。它的爪子嵌进了那只毛狗的皮肉里,鲜血从爪尖渗出来,顺着它的爪子往下流。那只毛狗疼得大叫,但它没有松,反而咬得更凶了。
另外两只毛狗也扑了上来,一只咬住了六六的肚子,一只咬住了它的后腿。六六疼得浑身抽搐,嘴里发出一声凄厉的、长长的惨叫,那声音在空中回荡,传出去很远很远,惊起了远处树上的几只鸟。
它的眼前一阵阵发黑,耳朵里嗡嗡作响,它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住了,快要倒下了。但它还是咬着牙,用最后一点力气,一口咬住了压在它身上的那只毛狗的喉咙。
第935章 一个机会
那只毛狗疼得发了疯,拼命地甩头,想把六六甩下来,但六六的牙齿已经嵌进了它的皮肉,怎么甩都甩不掉。鲜血从咬合处涌出来,顺着六六的嘴角往下淌,淌到它的眼睛里,糊住了它的视线。它什么都看不清了,只能凭感觉,凭本能,死死地咬着,怎么也不松口。
另外一群毛狗看到胡静已经昏死过去,便抓住这个机会,从树林边缘悄悄地摸了过来。它们走得很轻,很慢,爪子踩在落叶上几乎没有声音,只有极其细微的沙沙声,像是风吹过树叶。
它们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绿幽幽的光,死死地盯着躺在地上的胡静,盯着她那张苍白的、毫无血色的脸,盯着她微微起伏的胸口。那不是在盯着一个猎物,那是在盯着已经端上桌的肉。它们知道,这个人动不了了,这个人不会反抗了,这个人就是它们今晚的美餐。
几只毛狗走到了胡静身边,低下头,用鼻子闻了闻她的脸,闻了闻她的脖子,闻了闻她的手。它们呼出的热气喷在胡静脸上,带着浓烈的腥臭味,熏得人想吐。但胡静没有任何反应,她后脑勺撞在枯树干上那一下太重了,重得她整个人都失去了意识,连眼皮都动不了,连手指头都抬不起来。
她只是躺在那里,像一具还没有断气的尸体,任凭那些毛狗在她身边转来转去。一只毛狗张开嘴,露出里面发黄的獠牙,朝胡静的手臂咬去。另一只绕到她的脚边,咬住了她的裤腿,往后拖。它们想把她拖到树林里去,拖到那个它们吃食的地方,拖到那个没有人能看见的地方,再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吃掉。
毛狗和土狗以及豺狗,都算是远房的同宗亲戚,吃东西的时候,都喜欢往偏僻的地方去。它们不喜欢在开阔的地方进食,不喜欢被人看到,不喜欢被打扰。它们要把猎物拖到密林深处,拖到灌木丛后面,拖到只有它们自己知道的地方,再安心地享用。
唐哲正在和另一群毛狗对峙。他端着枪,枪口对着那一团黑影,手指搭在扳机上,却迟迟不敢扣下去。六六和那几只毛狗滚在一起,缠在一起,撕咬在一起,分不清哪是六六哪是毛狗。它们的身体在黑暗中翻滚着,扭动着,像一团分不清头尾的灰色麻绳。
唐哲的准星套住了好几次,但又放了下来。他怕伤着六六,怕那颗子弹打出去,打到的不是毛狗,而是那只拼了命也要保护他们的云豹。六六已经受了那么重的伤,它的身上到处都是伤口,它的血快流干了,它的力气快用完了,它撑不了多久了。他不能再让它挨一枪。
他犹豫了。就在他犹豫的那几秒钟里,那边突然传来苏兴旺的喊声:“唐大哥,胡姐!胡姐那边!”
唐哲猛地转头,看到另外一群毛狗已经围到了胡静身边。它们低着头,弓着背,嘴里发出低沉的、兴奋的呜咽声,正在撕扯胡静的衣服,拖拽胡静的身体。有一只毛狗已经咬住了胡静的手臂,正在往后拖;另一只咬住了她的裤腿,也在往后拖;还有一只站在她头边,用鼻子拱着她的脸,像是在试探她还有没有反应。
胡静的身体在地上被拖动了半米,衣服被撕破了一道口子,露出里面白花花的皮肉,在暮色中显得格外刺眼。她依然没有任何反应,头歪在一边,眼睛闭着,脸色白得像纸,像一具还没有死透的尸体。
唐哲的眼睛一下子红了。他顾不得许多了,也来不及瞄准了,他抬起枪,对着那群毛狗,扣下了扳机。
“砰——”
枪声在暮色中炸响,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一只正咬着胡静手臂的毛狗应声倒地,子弹从它的侧面射入,在它的身上炸开一个血洞,鲜血喷涌而出,溅在胡静的衣服上、脸上,溅在旁边的落叶上。那只毛狗的身体猛地往旁边一歪,四腿蹬了几下,嘴里发出几声短促的、凄厉的惨叫,便不动了。它的嘴还张着,牙齿上还挂着胡静衣服上的布条,眼睛半睁半闭的,瞳孔已经散了。
枪声在峡谷里回荡了好几下,弹过来又弹过去,好半天才慢慢消散。剩下的毛狗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吓了一跳,松开胡静,往后退了几步,躲在灌木丛后面,眼睛死死地盯着唐哲,喉咙里发出低沉的、警惕的呜咽声。但只是退了这几步,它们并没有跑。
它们闻到了血腥味,闻到了食物的味道,闻到了胡静身上那股新鲜的、活生生的血肉的气味。那种气味让它们兴奋,让它们疯狂,让它们忘记了枪声的恐惧,忘记了同伴的死。它们在灌木丛后面转来转去,嘴里流着口水,眼睛里的绿光越来越亮,像是在等一个机会。
唐哲没有给它们机会。他大步冲到胡静身边,蹲下来,把枪架在膝盖上,对着那只领头的毛狗,又是一枪。
“砰——”
第二声枪响在夜色中炸开,子弹带着火光划破黑暗,正中那只最大毛狗的胸口。那只毛狗的身体猛地往后一仰,四腿一软,瘫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它的眼睛还睁着,瞳孔却已经散了,黄褐色的眼珠上蒙着一层灰白的膜,像是在看着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没看到。
剩下的毛狗被这两枪彻底震住了。它们退得更远了,躲在灌木丛后面,只露出半个脑袋,绿幽幽的眼睛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像是在商量着什么,又像是在犹豫着什么。
它们看着躺在地上的胡静,又看着蹲在胡静身边的唐哲,看着他那支还在冒烟的枪,看着地上那两具同伴的尸体。它们想吃,想吃那具还温热的、还在流血的身体,但它们不敢,它们怕那支枪,怕那种震耳欲聋的响声,怕那种打在身上的、撕心裂肺的疼。
唐哲把枪放下,腾出手来检查胡静的伤势。她的后脑勺上有一个大包,肿得老高,青紫色的,像半个鸡蛋扣在头上。手摸上去,硬邦邦的,烫烫的,像是里面有什么东西在烧。
她的脉搏还在,但很弱,很慢,一下一下的,像是随时都会停下来。她的呼吸也很弱,胸口起伏的幅度很小,有时候好半天才喘一口气,让人以为她已经断了气。
第935章 重伤的胡静
眼见得毛狗群如潮水般涌来,唐哲心中大骇。突然间枪声炸响,却不是唐哲手里那支枪发出的。
那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更远一些,更闷一些,像是从树林深处挤出来的一记闷雷。唐哲的手指还搭在扳机上,还没来得及扣下去,那只最前面的毛狗就已经应声倒地。子弹从它的侧面射入,穿透了它的胸腔,在它的身上炸开一个血洞。
它的身体猛地往旁边一歪,四条腿蹬了几下,嘴里发出一声短促的、凄厉的惨叫,便不动了。鲜血从伤口里涌出来,在暗红色的泥土上洇开一小片黑色,空气中弥漫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和火药味。
紧接着,又是两声枪响,几乎是同时炸开的,一声脆一些,一声闷一些,像是有人在用不同的乐器演奏同一首曲子。两只正朝苏兴旺扑去的毛狗被子弹击中,一只被打中了后腿,惨叫着在地上打滚,那条腿只剩一层皮连着,晃来晃去的,像一根断了线的木偶;另一只被打中了肚子,肠子都流了出来,拖在地上,暗红色的一团,在暮色中显得格外刺目。它跑了几步,跑不动了,瘫倒在地上,嘴里发出微弱的、断断续续的呜咽声,像是在叫妈妈。
唐哲猛地回头,看到路途、李默和陈东正从树林里冲出来。路途手里端着枪,枪口还在冒烟,他的脸色很白,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还没从开枪的震惊中回过神来。他是坐办公室的人,搞了大半辈子行政,摸枪的次数屈指可数,更别说对着活物开枪了。
但刚才那一刻,他顾不得许多了,看到那群毛狗围着唐哲他们,看到苏兴旺举着没有子弹的枪在发抖,看到胡静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的手指就自己动了,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啪”地断了一样。
李默和陈东跟在他身后,也是一人一支枪,一边跑一边开枪。李默的枪法不太准,第一枪打偏了,子弹打在一棵树上,木屑飞溅,在树干上留下一个白点。他骂了一声,又推了一颗子弹上膛,第二枪打中了一只毛狗的后腿,那只毛狗惨叫着跑了几步,摔倒了,又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往树林里钻。陈东的枪法比李默好一些,第一枪就打中了一只毛狗的胸口,那只毛狗连叫都没叫出来,就倒在了地上,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剩下的毛狗见情况不妙,再也顾不上胡静,顾不上唐哲,顾不上那具还在温热的、还在流血的尸体了。它们夹着尾巴,四散奔逃,有的往左边的灌木丛里钻,有的往右边的树林里跑,有的往山上冲,有的连方向都来不及分辨,只是拼命地跑。
它们的眼睛里的绿光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越来越远,越来越暗,最后彻底消失在密林深处。落叶被踩得哗哗响,树枝被撞得啪啪断,那声音由近及远,越来越轻,越来越远,最后彻底消失在夜色里。
林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的,像是有人在胸口敲鼓。风吹过来,带着血腥味和火药味,凉飕飕的,吹得人后背发凉。远处的山峦已经完全隐没在黑暗中,只有天边还剩最后一抹暗红色的光,像是有人在天上划了一道口子,正在慢慢地合拢。营地里那堆快要熄灭的火堆又窜起了一团火苗,照得周围亮了一下,然后又暗了下去,只剩几根暗红色的木炭,在暮色中发出微弱的光。
唐哲蹲在胡静身边,手还在发抖。他看了看远处那几只被打死的毛狗,又看了看正在朝这边跑来的路途他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是把胸口那团堵了很久的东西一下子全吐了出来。他的手指从扳机上移开,把枪放在地上,两只手一起检查胡静的伤势。
她的后脑勺那个包还在,还是那么大,那么硬,那么烫。她的脉搏还在,还是很弱,很慢,一下一下的,像是随时都会停。她的呼吸还在,还是很浅,很短,有时候好半天才喘一口气,让人以为她已经断了气。
路途最先跑到,他气喘吁吁地蹲下来,把手电筒照在胡静脸上。光束晃了晃,照出她那张苍白的、没有血色的脸,照出她脸上的血污和泥土,照出她紧闭的眼睛和微微张开的嘴唇。他的手也在发抖,手电筒的光在胡静脸上晃来晃去,像一只受惊的萤火虫。
“她怎么了?”路途的声音有些发颤,“伤到哪里了?”
唐哲没有抬头,声音又低又急:“后脑勺撞到枯树干上了,昏过去了。脉搏还在,呼吸也还在,但很弱。得赶紧送下去,找医生。”
李默和陈东也跑了过来,围在胡静身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李默的脸色很白,嘴唇还在发抖,他刚才开了两枪,两枪都打中了,但他的手还在抖,像是那后坐力一直传到了现在。陈东蹲下来,伸手探了探胡静的脉搏,又翻开她的眼皮看了看,皱着眉头说:“瞳孔反应有点慢,可能是脑震荡。得尽快送医院,不能拖。”
苏兴旺站在一旁,手里还攥着那支没有子弹的汉阳造,指节泛白,青筋一根一根地暴起来。他的脸色很白,白得像纸,嘴唇在发抖,眼睛红红的,像是刚哭过,又像是在忍着不哭。他看着胡静那张苍白的脸,
看着她后脑勺上那个大包,看着她衣服上那些被毛狗撕破的口子,心里又怕又急又内疚。他觉得这一切都是他的错,是他没有守好营地,是他没有打好枪,是他没有保护好胡姐。那两颗子弹要是有一颗打中了,那群毛狗就不会那么嚣张,胡姐就不会受伤,六六就不会……他突然想起了什么,猛地转过头,看向远处那团黑影。
六六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它的身上全是血,灰黄色的毛被染成了暗红色,一绺一绺地黏在一起,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它的肚子还在微微起伏,很慢,很弱,像是随时都会停下来。
它的嘴还张着,露出里面带血的獠牙,嘴角挂着一条暗红色的血线,顺着下巴往下淌,滴在地上。它的眼睛半睁半闭的,瞳孔涣散,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昏过去了,还是已经……
第936章 六六死了
唐哲抱着六六,一动不动地蹲在那里。他的手还托着六六的身体,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像是怕一动就会弄疼它。六六的身体还是温热的,那温度正在一点一点地流失,像沙漏里的沙子,怎么也留不住。它的毛还是软的,贴在掌心里,暖暖的,但那种暖正在变凉,正在变硬,正在变成一种让人心慌的、冰冷的温度。
唐哲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听不到周围的声音,看不到周围的人和物,感觉不到夜的凉意,感觉不到腿上的麻木。
他只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碎,一片一片地碎,碎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想起第一次见到六六的时候,它缩在四方山那个石缝里,浑身湿漉漉的,眼睛都没睁开,身上全是伤,瘦得皮包骨。他把它捧在手心里,它那么小,那么轻,像一团快要熄灭的火
自从放生以后,唐哲再也没有见过六六,也不知道它是否还你以往一样。
第一次见它的时候,它是被黑熊打成了重伤,只剩下一口气,唐哲救了它,然后养在家里,后最还和他一起上山狩猎。
但是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最大的不同,就是猫科动物比犬科动物更难养家,他就再也没见过它。他有时候会想,它是不是还活着,是不是适应了山里的生活,是不是有了自己的地盘,是不是也像别的云豹一样,有了自己的伴侣和孩子。他没想到,会在这深山老林里再见到它,更没想到,再见到它的时候,会是这样的场景。
它瘦了,老了,身上全是伤,腿也断了,毛也掉了,像一块被人丢在山里的破布。但它还是认出了他,还是记得他,还是愿意为了他去拼命。
它从树上跳下来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会死?它扑向那只毛狗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再也站不起来了?它拖着那条断腿冲过来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一冲,就是永别?
唐哲不知道。他只知道,六六死了,死在他怀里,死在他面前。他救过它一次,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的,可这一次,他救不了它了。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抱着它,看着它的身体一点一点地变凉,一点一点地变硬。
他低下头,把脸埋在六六的毛里。那毛还是软的,还是暖的,但已经没有了呼噜呼噜的声音,没有了细细软软的叫声。它只是安静地躺在他怀里,像两年前那个石缝里的夜晚一样,小小的,轻轻的,一动不动。但这一次,它不会再睁开眼睛了,不会再舔他的手了,不会再蹭他的脸了。
眼泪从唐哲的脸上滑下来,一滴一滴地落在六六的毛上,在暗红色的血迹上晕开一小片透明的湿润。他的肩膀在抖,但他没有出声,只是紧紧地抱着六六,像是要把它的温度留住,像是要把它的魂留住。
毛狗群早已经散去了。它们死了好几只,剩下的也跑得无影无踪,连叫声都听不到了。林子里恢复了平静,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远处不知名的鸟叫声。火堆里的木炭发出暗红色的光,偶尔有几点火星溅起来,在黑暗中划出短暂的弧线,又很快熄灭。
胡静缓缓地张开双眸,仿佛用尽全身力气一般。头部传来阵阵刺痛感,犹如被重锤不断敲击着后脑。视线朦胧不清,宛如蒙上一层浓雾,令人难以分辨周围事物。她努力眨眼数次后,视野逐渐清晰起来,可以看到上方茂密的树冠以及透过叶片间缝隙洒下的点点繁星之光。
此刻的胡静已记不得自己究竟昏睡多长时间,但脑海深处仍残留着与那只恶犬相遇时惊心动魄的一幕。当它猛然朝自己扑来时,心中瞬间涌起一股绝望情绪——认定此番必死无疑!至今回想起来,那狰狞可怖、泛黄锋利的獠牙依旧历历在目;还有那股刺鼻难闻的腥臭气息,似乎仍萦绕于鼻尖挥之不去;更有那双闪烁着诡异绿光的眼眸,如幽灵般死死盯住自己……紧接着便是无尽的漆黑,所有感知皆消失无踪。
她动了动手指,能动。动了动脚趾,也能动。她试着坐起来,头一阵眩晕,眼前发黑,又躺了回去。她喘了几口气,又试了一次,这次慢一些,稳一些,终于坐了起来。后脑勺疼得厉害,她伸手摸了摸,摸到一个大包,硬邦邦的,烫烫的,像半个鸡蛋扣在头上。
她转头看到唐哲。
唐哲蹲在不远处,怀里抱着什么东西,低着头,一动不动。他的肩膀在微微地抖,但没有声音。月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投在地上,像一座沉默的山。胡静看不清他怀里抱着的是什么,但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安,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胸口压着,沉甸甸的,让她喘不过气来。
她撑着地面站起来,腿有些软,站不太稳,踉跄了一下,扶住旁边的一棵树。她一步一步地走过去,脚步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走近了,她才看清,唐哲怀里抱着的,是六六。
六六闭着眼睛,一动不动,身上的毛被血糊成一团一团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它的肚子上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但已经不多了,一滴一滴的,很慢,像是在做最后的告别。它的嘴微微张着,露出里面带血的獠牙,但已经没有呼吸了。它的胸口不再起伏,肚子不再起伏,连那微弱的、断断续续的喘息声都听不到了。
胡静的腿一软,跪在了唐哲身边。她伸出手,慢慢地,轻轻地,摸了摸六六的头。那毛还是软的,但已经凉了,凉得她手指发颤。她想起六六从树上跳下来的那一瞬间,想起那道黑影冲过来的时候带起的那阵风,想起那只毛狗被撞开的时候发出的惨叫。
是六六救了她。是它不要命地冲过来,从那只毛狗嘴里把她抢下来的。如果不是六六,她现在已经被拖到树林里去了,已经被那些毛狗撕碎了,连骨头都不会剩下。
第938章 六六怎么处理
唐哲抱着六六,一动不动地蹲在那里。他的手还托着六六的身体,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像是怕一动就会弄疼它。六六的身体还是温热的,那温度正在一点一点地流失,像沙漏里的沙子,怎么也留不住。它的毛还是软的,贴在掌心里,暖暖的,但那种暖正在变凉,正在变硬,正在变成一种让人心慌的、冰冷的温度。
唐哲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听不到周围的声音,看不到周围的人和物,感觉不到夜的凉意,感觉不到腿上的麻木。
他只知道,六六死了,死在他怀里,死在他面前。他救过它一次,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的,可这一次,他救不了它了。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抱着它,看着它的身体一点一点地变凉,一点一点地变硬。
他低下头,把脸埋在六六的毛里。那毛还是软的,还是暖的,但已经没有了呼噜呼噜的声音,没有了细细软软的叫声。
它只是安静地躺在他怀里,像两年前那个石缝里的夜晚一样,小小的,轻轻的,一动不动。但这一次,它不会再睁开眼睛了,不会再舔他的手了,不会再蹭他的脸了。
眼泪从唐哲的脸上滑下来,一滴一滴地落在六六的毛上,在暗红色的血迹上晕开一小片透明的湿润。他的肩膀在抖,但他没有出声,只是紧紧地抱着六六,像是要把它的温度留住,像是要把它的魂留住。
毛狗群早已经散去了。它们死了好几只,剩下的也跑得无影无踪,连叫声都听不到了。林子里恢复了平静,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远处不知名的鸟叫声。火堆里的木炭发出暗红色的光,偶尔有几点火星溅起来,在黑暗中划出短暂的弧线,又很快熄灭。
“六六……”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风吹过树叶,“六六,对不起……对不起……”
唐哲抬起头,看了她一眼。他的眼睛红红的,脸上全是泪痕,鼻翼翕动着,嘴唇在发抖。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又把头低下了。
胡静跪在他身边,和他一起抱着六六,一起流泪。月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照在他们身上,照在六六身上,照在那片被血染红的土地上。远处的山峦隐没在黑暗中,只有风还在吹,吹过树梢,吹过灌木,吹过这片刚刚经历过一场生死搏斗的营地。
苏兴旺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眼泪也下来了。他用手背擦了擦,又擦了擦,但怎么也擦不干净。
路途站在他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说话。李默和陈东站在担架旁边,也没有说话。所有人都沉默了,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偶尔传来的几声低低的抽泣。
六六已经死了,最悲伤的莫过于唐哲。苏兴旺把几只死去的毛狗尸体收到一堆,然后询问唐哲怎么处理。
“唐大哥,”苏兴旺蹲在唐哲身边,声音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那几只毛狗……怎么处理?”
唐哲没有抬头,也没有说话。他只是抱着六六,手指在它的毛里慢慢地抚摸着,一下,一下,又一下。
苏兴旺等了很久,以为他不会回答了,正要站起来,唐哲开口了。他的声音很沙哑,像是嗓子被什么东西磨过一样:“把皮取下来吧。这几张皮子拿到收购站,还能换几十块钱。”
苏兴旺愣了一下。几十块钱?他长这么大,手里从来没拿过几十块钱。他爹当大队长,一年到头也就那点补贴,还不够买几斤肉的。要是能把这几张皮子卖了,那可是真金白银的几十块啊。他心里一阵激动,但看了看唐哲那张苍白的、没有表情的脸,又把那份激动压了下去。
“好,我这就去。”苏兴旺站起来,转身朝那几只毛狗的尸体走去。
那几只毛狗横七竖八地躺在营地里,有的仰面朝天,有的侧躺着,有的蜷缩着,像一堆被人丢掉的破布。血已经不怎么流了,只在身下洇开一小片暗红色的印记。有几只的眼睛还睁着,瞳孔已经散了,黄褐色的眼珠上蒙着一层灰白的膜,像是在看着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没看到。苏兴旺蹲下来,从腰间摸出那把唐哲给他防身的小刀,翻过一只毛狗的身子,在它的肚子上划了一道口子。
他以前跟寨上的猎人们学过怎么剥皮,虽然不熟练,但也不是完全不会。他用刀尖挑开毛狗的皮,手指插进去,一点一点地往外撕。那皮子很紧,贴得很牢,撕起来很费劲,他的手指很快就疼了,但他没有停。
他把皮子从肚子上撕开,又顺着四肢往下撕,一直撕到爪子上。他的动作越来越熟练,越来越快,不一会儿就剥下了一张完整的皮子。他把皮子摊在地上,毛朝下,肉朝上,又去剥第二只。
苏兴旺一边剥皮一边想,这几张皮子卖了钱,他一定要给唐大哥分一半。不,分一大半。要不是唐大哥,他早就被那群毛狗吃了。
还有胡姐,还有六六……他看了看六六,心里又难受起来。那只云豹,那只他抱过的、摸过的、喂过的云豹,那只救了他胡姐命的云豹,死了。他把眼泪憋回去,低头继续剥皮。
胡静走过来,蹲在唐哲身边。她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六六的头,那毛还是软的,但已经凉了。她的眼泪又涌了上来,但她忍着没让它们掉下来。她看了唐哲一眼,他的脸上没有表情,眼睛红红的,干干的,像两口干涸的井。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和他一起蹲在那里,一起看着六六。
苏兴旺把最后一只毛狗的皮子剥完,抖了抖上面的泥土和碎叶,叠好,放在一边。他数了数,一共五张,三张大的,两张小的。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血和泥,走到唐哲身边,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
“唐大哥,六六……怎么处理?”
第939章 忠勇云豹
唐哲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很空,像是看着他又像是没看着他。苏兴旺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挠了挠头,又补了一句:“我是说……六六的肉……要不要拿来打牙祭?这云豹的肉,我还没吃过呢……”
他的话还没说完,胡静猛地站起来,一巴掌扇在他脸上。
“啪”的一声脆响,在寂静的林子里格外响亮。苏兴旺被打得愣了一下,半边脸火辣辣地疼,手捂着脸,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茫然地看着胡静。他不明白,他说错什么了?在山里,打到的猎物吃了就是,天经地义。以前寨上有人打到野猪,全寨人都去吃;有人打到麂子,也是全寨人都去吃。六六虽然是云豹,不也是野兽吗?野兽不就是给人吃的吗?
“你说什么?”胡静的声音在发抖,眼眶红红的,眼泪在里面打转,“你再说一遍?打牙祭?你要吃六六?它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没有它,我早就被那些毛狗拖走了!你居然想吃它的肉?”
苏兴旺被骂得缩了缩脖子,往后退了一步,手还捂着脸,嘴里嘟囔着:“我……我就是说说……山里有规矩,打到的东西不能浪费……”
“这不是打到的东西!”胡静的声音更大了,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它是六六!它有名字!它是唐哲养大的!它救过我们的命!你怎么能……”
她说不下去了,捂着嘴,转过身去,肩膀一抖一抖地哭了起来。
苏兴旺站在那里,捂着脸,又窘又愧。他看了看胡静,又看了看唐哲,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六六。六六安静地躺在那里,闭着眼睛,嘴角还挂着一丝血痕,身上裹着唐哲的外套,像一个睡着了的孩子。
苏兴旺忽然觉得自己刚才说的话确实混账。
他怎么就想到吃六六呢?他怎么就……他低下头,不敢再看唐哲的眼睛。
唐哲没有说话。他低下头,看着怀里的六六,轻轻地把它放在地上。他站起来,腿蹲麻了,踉跄了一下,稳住身子,走到苏兴旺面前。苏兴旺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以为唐哲也要打他。
但唐哲没有,他只是伸出手,拍了拍苏兴旺的肩膀,轻声说:“你不懂,不怪你。找个地方,把六六埋了吧。埋深一点,别让别的野兽刨出来。”
苏兴旺点了点头,蹲下来,想从唐哲怀里接过六六。唐哲却没有松手,他弯下腰,自己把六六抱了起来,抱在怀里,一步一步地朝树林深处走去。
苏兴旺愣在那里,看着他的背影,不知道该不该跟上去。胡静擦了擦眼泪,跟了上去。
唐哲走到一棵大树下,停下来。那是一棵高大的铁杉,树干笔直,树冠像一把撑开的大伞,在暮色中显得格外庄重。
他把六六放在树下,蹲下来,用手挖地上的泥土。
泥土很硬,混杂着碎石和树根,挖起来很费劲。他的手指很快就磨破了,血渗出来,和泥土混在一起,但他没有停。
他只是一下一下地挖着,像是在完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事情。
胡静蹲在他旁边,也开始挖。苏兴旺也跑了过来,蹲下来一起挖。路途、李默和陈东也过来了,几个人围在那棵大树下,用手挖着泥土,谁也不说话。
坑挖好了,不大,但很深,足够六六安安静静地躺在里面。唐哲把六六放进去,轻轻地,像是怕弄醒它。
他把外套盖在六六身上,又往上面撒了一把泥土。然后是第二把,第三把,一把一把的泥土落在六六身上,落在它那已经凉了的身体上。
唐哲的手在发抖,但他没有停,只是一把一把地撒着,直到泥土把六六完全盖住,堆成一个小小的坟包。
胡静从旁边折了几枝松枝,插在坟包上。苏兴旺找了几块石头,垒在坟包周围,砌了一圈矮矮的石墙。路途站在坟前,沉默了很久,然后深深地鞠了一躬。李默和陈东也跟着鞠了躬。
唐哲站在坟前,看着那个小小的坟包,看着那几枝松枝,看着那圈矮矮的石墙。他没有说话,也没有鞠躬,只是站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
月亮从云层里钻了出来,月光洒在坟包上,洒在松枝上,洒在石墙上,给它们镀上一层淡淡的银光。远处的山峦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柔和,像是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纱。
风吹过来,带着松脂的香气和泥土的腥味,凉飕飕的,吹得人后背发凉。
苏兴旺站在唐哲身后,看着他的背影,心里说不出的愧疚。他想起自己刚才说的那句话,恨不得抽自己两个嘴巴。
六六是他们的救命恩人,是唐大哥的亲人,他怎么能说出那种话?他低下头,不敢再看那个小小的坟包。
唐哲转过身,朝营地走去。他的脚步很慢,很沉,像是腿上灌了铅。胡静跟在他身后,想说什么,但只是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
她只是默默地跟在他身后,走在他踩过的地方,像以前一样。但这一次,她没有醋意,没有不甘,只是心疼,心疼那个沉默的、悲伤的背影。
当天晚上,科孝队没有再往前走,而是扎营在了白天六六死去的地方。
唐哲一个人在六六的坟前坐了许久许久,胡静把晚饭做好之后,端到唐哲的面前:“唐哲,你多少吃一点吧。”
唐哲没有接,只是静静地坐在地上。
胡静把碗塞给他:“六六是只好云豹,唐哲,你也不要太伤心了。今天它救了我,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它的。“
许中南他们早已经来了,也听说了六六的事情,心中不免一阵唏嘘。
听说过义犬的事情,还没有听说过义云豹的事情。
“等回去了,我一定要写一篇关于六六的文章出来。”耿桂兴点了一支烟,叹了一口气说道。
他平日里几乎是不抽烟的,可是今天看到了六六的事情,也让他心中颇多感慨。
许多人,连一条狗都不如,更加不要说你这么一条忠勇的云豹了。
第940章 毛狗夜嚎
当天晚上,营地里生起了一堆熊熊大火。火堆里的柴是苏兴旺和陈东从林子里捡来的,全是干透了的青杠树枝,一遇火就噼里啪啦地烧起来,火苗窜得老高,橘红色的光把整个营地都照亮了。
热浪一阵一阵地往外涌,烤得人脸上发烫,身上的湿气和寒意被一点一点地逼了出来。火光映在每个人的脸上,明明灭灭的,像皮影戏里的影子。
苏兴旺蹲在火堆旁边,手里攥着唐哲那把英吉沙小刀,正在扒那几只毛狗的皮。他已经扒了好几张了,动作比之前熟练了不少。
他用刀尖挑开毛狗的皮,手指插进去,一点一点地往外撕。皮子和肉之间有一层薄薄的筋膜,撕起来嗤嗤地响,在火光中听得格外清楚。他的手上全是血,袖子上也沾了不少,脸上也蹭了一道血痕,但他顾不上擦,只是埋头干活。
他把扒下来的皮子一张一张地摊在地上,毛朝下,肉朝上,用树枝把四角撑开,晾在火堆旁边。皮子上的血腥味被火一烤,变得又腥又臭,熏得人直皱眉,但苏兴旺不在乎。他心里盘算着,这几张皮子拿到收购站,能换多少钱。
大的那张毛色最好,能多卖几块;小的那张有几处破损,可能要便宜些。加起来……他咽了口唾沫,不敢往下想了。
扒完皮子,他又开始剔肉。他把毛狗的肉从骨头上一条一条地剔下来,瘦的归瘦的,肥的归肥的,分成几堆放在芭蕉叶上。毛狗的肉很瘦,没什么肥膘,颜色暗红,看着像牛肉。他剔得很仔细,连骨头缝里的肉丝都抠了出来,一点不浪费。剔下来的肉,他拿清水洗了洗,用刀切成一条一条的,穿在削尖的树枝上,架在火堆旁边烤。
胡静和周勤负责烤肉。她们蹲在火堆边,手里拿着穿好肉的树枝,在火上慢慢地转动。火苗舔着肉,发出滋滋的声响,油脂滴在火上,溅起一朵朵小小的火花。肉香很快飘了出来,混着松脂的香气和泥土的腥味,说不出的特别。
胡静的脸被火烤得红扑扑的,但她的眼睛还是红的,眼眶还是肿的,像刚哭过的样子。她不时抬头往树林里看一眼,往那棵大树下看一眼,往那个小小的坟包看一眼,然后又低下头,继续翻手里的肉。周勤坐在她旁边,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转着手里的树枝。她看到胡静的眼睛又红了,递给她一块手帕,胡静接过来,擦了擦眼睛,又还给她。
唐哲没有在火堆边。
他一个人坐在六六的坟前,背靠着那棵高大的铁杉,望着那个小小的坟包,一动不动。火光照不到那里,他的身影隐没在黑暗中,只有月光在他身上镀了一层淡淡的银白。他的腿伸着,手放在膝盖上,整个人像一尊雕塑,从六六被埋下去的那一刻起,就没有换过姿势。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许什么都没有想,也许想了很多,但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抓不住。他只觉得累,累得不想动,不想说话,不想吃东西,什么都不想做。他只想坐在这里,陪着六六,哪怕只是坐一会儿。
胡静烤好了几串肉,放在芭蕉叶上晾了晾,拿起一串,站起来,朝唐哲走去。她走得很慢,像是怕惊动什么,脚步很轻,踩在落叶上几乎听不到声音。
她走到唐哲身边,蹲下来,把那串肉递到他面前。
“唐哲,”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风吹过树叶,“吃点东西吧。你一天没吃东西了,再不吃,身体受不了。”
唐哲没有抬头,也没有接。他只是看着那个坟包,看着坟包上那几枝已经蔫了的松枝,看着那一圈矮矮的石墙。月光照在坟包上,照在松枝上,照在石墙上,给他镀上一层淡淡的银白。
“不饿。”他说。声音很轻,很淡,像是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
胡静蹲在他旁边,手里还举着那串肉,没有动。她看着他的侧脸,看着他那被月光照亮的轮廓,看着他干裂的嘴唇和微微凹陷的眼窝,心里像针扎一样疼。
她认识唐哲这么久,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样子。他永远是那个冷静的、沉稳的、什么都不怕的唐哲,天塌下来他都能顶住。可现在,他像一棵被掏空了的树,虽然还站着,但里面已经空了。
“我知道你难过,”胡静的声音有些发颤,“我也难过。六六走了,我也难受。但你得吃东西啊。你不吃东西,明天怎么赶路?你倒下了,我们怎么办?”
唐哲沉默了很久。风从树林里吹过来,带着松脂的香气和泥土的腥味,凉飕飕的,吹得他后背发凉。他动了动,抬起头,看了胡静一眼。她的眼睛红红的,眼眶肿着,脸上还有泪痕,手里举着那串肉,举了很久了,手都在发抖。
他接过那串肉,慢慢地咬了一口。肉烤得有点焦,外面是脆的,里面是嫩的,有一股烟熏的味道。他嚼了几下,咽了下去,又咬了一口。他没有尝出什么味道,只是机械地嚼着、咽着,像是在完成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
胡静看着他吃了,心里松了一口气。她又递给他一串,他也接过去吃了。第三串的时候,他摇了摇头,说“够了”,把剩下的肉递还给胡静。胡静没有再劝,接过肉,站起身,走了回去。
其实她自己在倒地的时候,头也撞到了树桩上,不过只是昏了一阵,醒来之后,后脑处一个大包,头还有些晕,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唐哲又恢复了刚才的姿势,背靠着铁杉,望着那个坟包,一动不动。月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投在地上,像一棵沉默的树。
夜里,毛狗群的叫声又从远处传了过来。
那声音忽远忽近,有时候近得好像就在营地外面的林子里,有时候又远得像是从山的另一头传来的。它们在叫,一声接一声,此起彼伏,像是在呼唤什么,又像是在哀悼什么。那叫声里没有凶狠,没有愤怒,只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和孤寂,像是在哭,又像是在唱一首没有词的歌。
第941章 花石头
今天它们在这里损失了好几只毛狗,那几只被打死的,都是族群里的生力军,是能打能拼的青壮年。少了它们,这个冬天会更难熬,来年的小崽子会更难养活。
也许,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吧。它们也会为死去的同伴悲伤,也会为失去的亲人哀嚎。它们围在营地外面,不敢靠近,又不肯离去,只是远远地叫着,一声一声的,像是在问:你们为什么要打死它们?它们只是饿了,只是想找点吃的。
胡静躺在帐篷里,听着外面的嚎叫声,怎么也睡不着。她把睡袋蒙在头上,但那声音还是钻进耳朵里,怎么也挡不住。
她想起六六,想起它从树上跳下来时的那道黑影,想起它咬住毛狗脖子时的凶狠,想起它浑身是血躺在唐哲怀里的样子。她的眼泪又流了下来,无声无息地,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睡袋上,洇开一小片湿润。
六六的表现,让她很意外,一直以来,她总以为动物之间都是没有感情的,可是六六却是为了救她而死去。
她头上的伤很重,许中南中途也来看过她好几次,给她擦了些药,见她没事,才最终回自己的帐篷里去了。
苏兴旺也睡不着。他躺在帐篷里,睁着眼睛看着顶棚,脑子里乱糟糟的。他想起自己说的那句话,想起胡静扇他的那一巴掌,想起唐哲拍他肩膀时的沉默。他翻了个身,又翻了个身,怎么也找不到一个舒服的姿势。他干脆坐起来,抱着膝盖,听着外面的嚎叫声发呆。他想,也许明天,他该跟唐大哥说声对不起。不是因为他说了那句话,而是因为他什么都不懂。
路途、李默和陈东也没有睡好。他们躺在各自的睡袋里,听着外面的嚎叫声,谁也没有说话。火光透过帐篷布照进来,在他们脸上投下暗红色的光。他们都知道,这一夜,不会太平静。但没有人害怕,经历了白天那一场生死搏斗,好像什么都不怕了。
唐哲没有睡。他一直坐在六六的坟前,听着远处的嚎叫声。那声音时远时近,时高时低,像是在诉说着什么。他不知道它们在说什么,也许是在骂他,也许是在哭,也许只是在叫。他不在乎,他只是坐在那里,陪着六六,听着那些声音,一声一声地,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林子里还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众人就起来了,谁也没有多睡。他们把帐篷拆了,把背包收拾好,把火堆彻底浇灭。水浇在炭火上,发出嗤嗤的声响,冒起一股白烟,带着焦糊的味道。
苏兴旺把那几张晾了一夜的毛狗皮子卷起来,用绳子捆好,背在背上。皮子还有些潮,沉甸甸的,压得他肩膀往下沉,但他挺着胸,走得稳稳的。毛狗的肉也烤好了,用芭蕉叶包着,装在背包里,当路上的干粮。
唐哲站在六六的坟前,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小小的坟包在晨光中显得格外安静,松枝上的露珠在阳光下闪着光,像一颗一颗的泪珠。他没有说话,也没有鞠躬,只是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跟着队伍,朝山下走去。
顺着山坡往下走,路越来越陡,越来越窄。脚下是厚厚的落叶,踩上去软绵绵的,一不小心就会滑倒。旁边是深深的沟壑,沟底传来哗哗的水声,那是山涧在流,从山上一直流到山下,汇入清水江。水声在峡谷里回荡,忽远忽近,像是在说话,又像是在唱歌。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像碎金子一样,洒了一路。
苏兴旺走在最前面,背着那捆毛狗皮子,手里拄着一根木棍,拨开挡路的树枝和藤蔓。他的脚步很轻快,像只小山羊,蹦蹦跳跳的,一会儿就窜出去好远,又停下来等后面的人。路途跟在他后面,拄着登山杖,走得很慢,膝盖有些发软,但他咬着牙,一声不吭。
李默和陈东走在中间,一人背着个大背包,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淌,他们也不擦。胡静走在唐哲前面,不时回头看他一眼。唐哲走在最后面,低着头,沉默地走着,他的脚步很稳,但很慢,像是腿上灌了铅。
走了好几个小时,日头从东边爬到了头顶,阳光变得炽热起来,晒得人头皮发麻。林子里的雾气散了,空气变得干燥,呼吸间带着一股松脂的香气。终于,在中午的时候,他们听到了更大的水声,不是山涧的哗哗声,而是河流的轰轰声。
唐哲拨开最后一丛灌木,清水江出现在眼前。江水在阳光下泛着金光,哗哗地流着,带着山里的清凉和泥土的腥味,一路奔向远方。河边的石头上长满了青苔,绿茸茸的,像铺了一层地毯。有几只白鹭站在水边,低着头,一动不动,像是在等鱼。听到动静,它们扑棱棱地飞起来,在河面上盘旋了几圈,发出几声尖锐的叫声,然后朝着下游飞去了。
苏兴旺第一个冲到河边,蹲下来,捧起水洗了洗脸。水很凉,凉得他打了个哆嗦,但很舒服。他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大口,又用水壶灌满,站起来,回头看着后面的人,咧嘴笑了。
经过一个晚上的平复,又走了一个中午,唐哲的心情好了许多,只是胡静还因为受了伤,一直走得很慢,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牛尾河的水很冰冷,虽然已经入春,但是手沾到水,还是感觉刺骨的寒冷。
“耶,好多花石头。”
苏兴旺洗了一把脸,昨天晚上在森林里夜营,没有多少水,他扒了毛狗皮,身上全是一股子怪味,要不是因为有女同志在,他早已经跳下水去把自己泡起来了。
就在他抬头的时候,看到河边的一个断层,黄白褐三种颜色,看上去很漂亮。
“唐大哥,那种石头我们家后面的山上也有好多好多,听我爹说叫玉石,我看书上说玉石很值钱,要不要我们带一些回去?”虽然年轻,但是谁也不会抵挡住金钱的诱惑。
第942章 你喜欢雕刻
唐哲顺着苏兴旺指的方向看过去,那里是河岸边的一处山崖。山崖不高,也就三四丈的样子,但因为常年被河水冲刷,底部被掏空了一大块,上面的岩石失去了支撑,整片垮塌了下来。
大大小小的石块散落在河滩上,有的像磨盘那么大,有的像拳头那么小,横七竖八地躺着,被河水冲刷得棱角全无。
垮塌的断面露了出来,一层一层的,像千层饼一样叠在一起,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湿润的光泽。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些石头的颜色。一道道的紫色和白色交错排列,紫色深得像熟透的葡萄,白色纯得像刚落的雪,一层紫一层白,宽宽窄窄的,像一条条绸带缠绕在石头上。
阳光照在上面,那些条纹就亮了起来,紫的愈发紫,白的愈发白,像是有人在石头上画了一幅抽象的画。远远看去,那些石头就像披着一件华丽的袍子,在河滩上格外耀眼。
胡静头还是昏昏的,后脑勺那个包还没有消,一走路就晕,一坐下就好些。她靠在河边的石头上,眯着眼睛,顺着苏兴旺的手指看过去。阳光有些刺眼,她用手搭了个凉棚,才看清那堆花花绿绿的石头。那些紫色和白色的条纹在阳光下闪着光,确实好看,像是什么宝贝一样。
“那是紫袍玉带石,”唐哲笑了笑,声音不大,但在这空旷的河滩上听得很清楚,“不是真正的玉石哈。真正的玉是透的,这个不透,就是石头,只不过长得好看一些。”
苏兴旺蹲在河边,手里拿着一块巴掌大的石头,翻来覆去地看着。那石头的一面是平的,上面有几道紫白相间的条纹,像是一幅天然的山水画。他用手指摸了摸,又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好像能从气味里闻出什么名堂来。
他听了唐哲的话,抬起头,眨着眼睛说:“唐大哥,这不是玉啊?我公说这叫紫玉,可值钱了。他有一方砚台就是这个石头做的,平时都不让我们碰,说是传家宝。”
“你公说的没错,这石头做砚台确实好。”唐哲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的,在手里掂了掂,“发墨快,不伤笔,比普通的石头好得多。但它不是玉,玉是另一种东西,透光,硬度也高。这个就是石头,只不过颜色好看,质地细腻,适合做工艺品。你们大队那几方砚台,应该就是用这个石头做的。”
胡静听说有玉石,也来了兴趣,撑着石头站起来,身子晃了一下,扶着唐哲的肩膀才站稳。她朝那堆石头看了又看,问道:“哪里呢?让我看看?我还从来没见过这种石头呢。”
苏兴旺指着那一堆紫袍玉带石,声音很大,生怕胡静听不见:“喏,就是那一堆,好多的。以前我们都不捡,嫌重,背回去也没什么用。后来公社的人来收,说是拿去做砚台,给多少钱一块,我们才捡的。我爹说,他小时候这河滩上到处都是这种石头,后来被人捡得差不多了,就剩下这些大的,搬不动。”
许中南也笑道,他蹲在河边,用手捧起水洗了洗脸,水珠顺着花白的头发往下滴:“那种石头可不是真正的玉哦,不过唐哲说的紫袍玉带石,倒还是很形象的。你看那个纹路,一层紫色加一层白色,紫色的像袍子,白色的像腰带,可不就是紫袍玉带嘛。打磨一下出来,应该很好看。我以前在省里的工艺美术展上见过这种石头做的砚台和摆件,做工精细,颜色也漂亮,外国人看了都喜欢。”
胡静听了,点了点头,扶着石头慢慢坐下,声音还是有些虚弱:“许老,这种石头在梵净山这边倒是很常见。我记得八家堰那边大队里有几方砚台,就是用这个石头做的,造型好看,上面还刻着花鸟。有一方是放在大队部的办公桌上的,吴良用它来盖章,说是气派。我插队的时候见过,摸着滑溜溜的,凉凉的,夏天写字特别舒服。”
苏兴旺眨着眼睛,蹲在河滩上,一边翻石头一边说:“我公也有一方这种砚台,听我爹说,还是从地主家里抄出来的呢。上面雕龙刻凤的,精致得很,我公当宝贝一样收着,过年才拿出来用一次。我爹经常说,那是玉石做的,值老鼻子钱了。我一直以为那是玉,今天才知道原来是石头。”他说着,把手里的石头往河滩上一扔,拍了拍手上的灰。
几个人走累了,又困又乏,昨晚几乎一夜没睡,又走了半天的山路,腿都发软了。索性坐在河边休息起来,把背包卸下来靠着,有的喝水,有的啃干粮,有的闭着眼睛打盹。河风吹过来,凉飕飕的,带着水的腥气和泥土的味道,吹得人昏昏欲睡。
苏兴旺好像永远都不会累的样子,大家坐着,他还是站着,一会儿捡块石头看看,一会儿蹲在河边捞鱼,一会儿又跑回来,像一只闲不住的猴子。他手里拿着一块扁平的石头,在手里抛了抛,又接住,嘴里说道:“唐大哥不说,我一直还以为地主家里才有的东西,肯定是个宝贝,原来也不过是比普通石头更好看一些的石头罢了。早知道是石头,我就不捡了,背着怪沉的。”
他顿了顿,又想起什么,转过头看着唐哲,眼睛亮亮的:“对了,唐大哥,我爹的私章都是我用这个石头给他刻出来的。我爹说买不起印章石,让我用这个凑合。我刻了好几个,有方的有圆的,有大的有小的,他换着用。我还磨了好几方私章放着,等回去了,你们在我家休息一晚上,我给你刻一枚。你喜欢方的还是圆的?要不要刻个花边?”
唐哲眼前突然一亮,来了兴趣,问道:“小兴旺,你喜欢雕刻?”
苏兴旺被问得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嘿嘿笑了两声:“一般般吧。我就是自己瞎琢磨,没人教。”
他走到唐哲边上,蹲下来,河水的声音太大了,哗哗的,他们互相之间说话都很大声,像吵架一样。“我们大队里的那些老辈子,没有几个人读过书,签名都不会,只能盖章。我爹经常给他们刻,我就跟着看,看多了就会了。后来大队里的人再来找我爹刻章,他都是让我去做,他在旁边看着,怕我刻坏了。”
第943章 家懒外头勤
说到这里,苏兴旺眼睛里也有了光,那光里有自豪,有得意,还有一种被人认可的满足。能为大家做一些事情,对他来说,是很自豪的。他虽然不爱读书,不爱干活,但他会刻章,会爬树,会认草药,会下套子。他不是没有用的人。
通过这两天的交流,唐哲对苏兴旺这个娃儿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虽然他不喜欢做农活,贪玩,有时候嘴上没把门的,但心眼不坏。
他不是那种仗着父亲在大队里有一点权势就经常欺压弱势的人,相反,他还很喜欢帮别人。
这是苏朝阳经常骂他的原因——家懒外头勤,锅粑冷饭胀死人。在家里懒得像条虫,在外面勤快得像条龙。
唐哲来了兴趣,又问:“除了雕刻私章,你还会雕刻什么?就刻字吗?”
苏兴旺想都没有想,便说道:“还会雕刻鸟呀、树呀、花呀之类的,不过没有书上那些雕得好看。我刻过一只鸟,我爹说像鸡,又像鸭,就是不像鸟。我刻过一朵花,我娘说像一团疙瘩,看不出是什么花。”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巴掌大的石头,递给唐哲,“你看,这是我去年刻的,一直揣在身上。”
唐哲接过来一看,是一块紫袍玉带石的边角料,被磨成了椭圆形,巴掌大小,滑溜溜的。上面刻着一只鸟,翅膀张开,像是在飞。
鸟的头歪着,嘴尖尖的,身子胖胖的,虽然比例不太对,线条也有些歪歪扭扭,但能看出来是鸟,能看出来是在飞。
鸟的旁边还刻了几朵云彩,弯弯曲曲的,像几根面条飘在空中。唐哲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点了点头:“刻得不错,像那么回事。”
他这么一说,唐哲倒觉得这个娃儿完全没有撒谎。一个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只见过父亲刻章的小娃儿,能刻成这样,已经很难得了。他只能凭借自己平时的观察来雕刻,鸟是什么样子,花是什么样子,全凭脑子里的印象。
没有系统性的学习,没有老师教,很多东西是找不到窍门的。比例不对,线条不流畅,细节处理不好,这都是正常的。但这孩子的天赋,是藏不住的。
看到苏兴旺雕刻的东西,唐哲不由得笑了。那块巴掌大的石头上,刻着一只不知是鸟还是鸡的东西,翅膀张开着,像一把歪歪扭扭的扇子,头大身子小,比例完全不对。鸟嘴倒是刻得很长,尖尖的,像一根钉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鸟会有这么长的嘴。旁边几朵云彩更是抽象,弯弯曲曲的,像几条在跳舞的面条。这要说是件工艺品,也太抽象了些,拿到集市上去卖,怕是没人认得出来是什么东西。
不过,只要有志气就行。苏兴旺既然喜欢,又肯下功夫,唐哲觉得有必要帮他一把。这孩子聪明,学东西快,就是缺个领路人。他看了看苏兴旺那张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问道:“你要是真喜欢雕刻的话,等出山了,你和我去省城行不?”
“真的可以吗?”苏兴旺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像是看见了数不尽的宝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唐哲,生怕他是在开玩笑。他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那块石头,指节都泛白了。
“我还会哄你不成?”唐哲笑着,把屁股挪了点位置,拍了拍身边的石头,示意他坐在身边来,“我在省城,正好有个朋友有这方面的资源。他认识不少搞雕刻的人,有做石雕的,有做木雕的,还有做玉雕的。到时候你去了,跟着学几年,把基础打扎实了。等出师了,将来说不定能成为一个雕刻家,靠手艺吃饭。”
“可是……”苏兴旺说完可是,眼神里的光一下子就暗了下来,像有人在他眼睛前面拉上了一道帘子。他慢慢坐到唐哲身边,低着头,手里攥着那块石头,拇指在石头上磨来磨去,磨得那块石头都发亮了。“我爹经常日诀我,雕那些都是空头事,不当吃不当穿的,讨不到饭吃的。他说读书读不进,干活又怕累,整天摆弄那些破石头,将来能有什么出息?”
唐哲轻轻抚着他的背,像抚一只炸了毛的小猫,声音很平和:“你没有听过一句话吗?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管是种地的、打铁的、做木匠的,还是刻石头的,只要你在这一行里做得精,做得比所有人都好,你就是一个手艺人。手艺人走到哪里都饿不死。到时候不要说吃饭,很多人还要花大价钱来求你刻呢。”
“真的?”苏兴旺猛地抬起头,原本黯淡下去的眼神立刻又有了光,那光亮得像是有人在他眼睛里点了一盏灯。
“要是真的能赚到钱,那就太好了。唐大哥,你晓得不,我妹读书可厉害了,每一科都能考一百分。她的奖状贴了半面墙,老师都说她是读书的料。可是我公和我爹都觉得应该让我二弟多读几学书,说男孩子读书才有用。等我二弟小学毕业,就不想送我妹去学校了,让她回家帮忙干活。”
唐哲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河风吹过来,带着水的凉意,吹得他后背发凉。
苏兴旺继续说,声音低了下去,像是在说一件很丢人的事:“反正她早晚都是别人家的人,读再多的书也没有用。我婆经常这么说,我公也这么说,我爹虽然不说话,但我知道他心里也是这么想的。我妹听到这些话,从来不吭声,就是低着头,眼泪在眼眶里转,不让它掉下来。”
胡静听得心里不舒服,眉头皱得紧紧的,问道:“这是你的想法?你也觉得你妹不该读书?”
苏兴旺连忙摆手,急得脸都红了:“胡姐姐,这不是我说的,是我婆经常跟我公还有我爹说的。我可从来没说过不让我妹读书。我还跟我妹说过,让她好好读,等我赚了钱,我供她。”他说着,声音又低了下去,像做错了事的孩子,“可是……可是我现在也赚不到钱,连自己都养不活,拿什么供她?”
第944章 牛尾河
说到这里,他低下了头,下巴抵着胸口,声音闷闷的:“读书要花钱,家里没有钱,拿哪样来读嘛?我爹说,一年到头卖山货的钱,还不够交三个人的学费的。只能供一个,那就只能供我二弟。”
唐哲笑问道:“你既然晓得没得钱,为什么不愿意帮家里干农活呢?多一个人干活,多一份收成,不就有钱了?”
苏兴旺嘴巴一厥,满脸的不服气:“天天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一年下来,能赚到几个钱?从开春忙到冬,累死累活,到头来连件新衣裳都买不起。还抵不住苏瞎子一年上山挖几趟天麻,打几只羊子卖了值钱。苏瞎子一个人,养活一家五口,日子过得比我家还滋润。”
胡静在一旁说道:“小兴旺,你还说你不吹牛,瞎子能上山采药打猎?你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瞎子连路都看不见,还上山?”
苏兴旺笑着解释道,脸上的表情又得意又滑稽:“他又不是完全瞎,他是个独眼龙,一只眼睛看得见。我还记得那个时候我才几岁,都还没有去读书呢。那天他被寨上的人抬回来,半边脸全是血,衣裳也破了,头发也烧焦了,惨得很。他婆娘哭得死去活来,以为他不行了。后来还是去请了铁家坡的铁医师来给他弄好的,但那只眼睛瞎了,再也看不见了。后来就成了独眼龙。”
他顿了顿,又接着说:“后来我听大人们说,他就是去山上打野鸡,用的火药枪。那种枪是老式的,装黑火药,打铁砂子。当时一扣鸭舌条,那个火鸡公啄啄(撞针)那里就喷出一团嘘花来,火星子冲到他眼睛里,把眼睛给冲瞎了。从那以后,再也没人敢借枪给他了。”
胡静听了,捂着嘴,不知道该笑还是该怕。她看了看唐哲,唐哲也笑了,摇了摇头。苏兴旺坐在河滩上,手里攥着那块刻着鸟的石头,眼睛望着远处的山,不知道在想什么。
河水哗哗地流着,阳光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的,像是有人在河里撒了一把碎金子。
休息了好一会儿,唐哲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又跺了跺脚,把裤腿上的草屑抖落干净。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偏西了,光线变得柔和起来,河面上的波光从金色变成了橘红色。他朝大家喊道:“时间不早咯,出发。再不走,天黑之前赶不到下一个点了。”
科考队的队员们各自起身,有的伸懒腰,有的揉腿,有的往水壶里灌水,磨蹭了好一会儿才收拾停当。路途把地图折好塞进背包,许中南拄着登山杖站起来,膝盖咔嚓响了一声,他皱着眉头揉了揉。陈东和李默一人背着一个大背包,肩上还挂着采集标本的布袋和网兜。胡静的头还是晕,走路有些晃,唐哲让她走在中间,前后都有人照应。苏兴旺把那捆毛狗皮子重新背在背上,又把那支没有子弹的汉阳造扛在肩上,走在最前面,像个开路的小先锋。
一行人顺着河道慢慢往下游走去。清水江在这里拐了一个大弯,水流变得平缓起来,河面也宽了许多,最宽的地方有十几米。
河水很清,能看见河底的石头和游动的小鱼。两岸是茂密的树林,有的树已经长出了嫩绿的新叶,在阳光下泛着光;有的还是光秃秃的,枝丫伸向天空,像一幅幅素描画。
一路上走得很慢,因为要收集牛尾河的标本,不时得停下来。科考队的任务是全方位的,不光要采集植物标本,还要收集水生动物、昆虫、岩石、土壤,一样都不能落下。
耿桂兴负责昆虫,他在河边的枯树里翻来找去,一会儿找到一只甲虫的幼虫,小心翼翼地用镊子夹起来,放进试管里;一会儿又翻出一窝蚂蚁,密密麻麻的,他蹲在地上数了半天,说是要记录种群数量。
陈东负责水生动物,他把带来的地笼一个一个地放进水里,在笼子里放上诱饵——几块压碎的饼干和一些猪油渣,然后用石头压住笼子,防止被水冲走。
他说等走的时候再收,到时候就能抓到不少鱼虾。周勤蹲在河边,用手捧着水洗石头,把那些被水冲刷得圆溜溜的鹅卵石翻来覆去地看,挑了几块颜色特别的装进背包里,说是要带回去化验成分。
许中南则是对着河岸两边的植物拍照,蕨类、苔藓、野花、小草,什么都拍,拍完还要在本子上记下来,什么地点、什么高度、什么朝向,写得仔仔细细。
就这样走走停停,一直到晚上的时候,他们才走到拐弯的地方。这里是一个巨大的河湾,河道在这里拐了一个差不多九十度的弯,河水从东边流过来,在这里转了个弯,朝南边流去。河湾的里面是一大片河滩,铺满了大大小小的鹅卵石,被河水冲刷得光滑圆润。
河滩的后面是一片陡峭的山崖,崖壁上长满了青苔和蕨草,有几棵歪脖子松树从石缝里伸出来,造型奇特,像一个个弯腰驼背的老人。
苏兴旺回头看了一眼来时的路,又看了看前面望不到头的河道,笑道:“照你们这样走法,几个月都走不完梵净山哦。你们这样子,哪里是来科考的,分明是来游山玩水的嘛。一会儿抓虫子,一会儿捞鱼,一会儿捡石头,比我爸赶场还磨蹭。”
耿桂兴正从一棵枯树的树皮下面翻出一只甲虫的幼虫,那只幼虫白白胖胖的,肉嘟嘟的,在他手心里扭来扭去。他笑呵呵地回道:“兴旺,我们是来工作的,又不是图走路好耍。科学考察就是这样,要细心,要耐心,不能急。你急什么?急着回去娶媳妇啊?你要是觉得无聊呀,可以先回去嘛,我们不拦你。”
苏兴旺紧了紧肩上的枪,把那支汉阳造往肩膀上又挪了挪,枪托抵在肩窝里,做出一副很神气的样子。他挺着胸,昂着头,大声说:“我才不呢!我要跟你们走到底。等下次再碰到毛狗,我保证一枪一只,不像上次那样了。我回去练了好久的瞄准,三点一线,保准打得准。”
第945章 抓鱼
“哈哈,你就吹牛吧。”李默也笑道,他正蹲在河边洗一块石头,听到苏兴旺的话,抬起头来,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上次在营地里,你开了两枪,一枪打在树上,一枪打在石头上,毛狗的毛都没碰到一根。还一枪一只?到时候你不要吓尿裤子就行了,还打枪。”
“哼,我可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苏兴旺不服气地说,脸涨得通红,脖子上的青筋都鼓起来了,“这梵净山我闭着眼睛都能走,你们是外来的,不熟悉。等你们住久了就知道,我苏兴旺不是吹牛的。你们就等着瞧好了,下次碰到毛狗,我第一个冲上去。”
路途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看着大家忙碌,他把背包卸下来靠着,翘着二郎腿,悠闲得很。他对着苏兴旺说道:“小兴旺,你有时间和他们犟嘴,还不如在河里抓几条鱼来,晚上我们做烤鱼吃。你要是真能抓到鱼,我就信你不是吹牛的。抓不到,那你就是吹牛大王。”
苏兴旺听了,觉得这是个好办法,用行动证明自己比动嘴皮子强。他把毛狗皮从背上解下来,丢在河岸边,那捆皮子沉甸甸的,砸在地上噗的一声,扬起一小片尘土。他又把枪靠在石头上,枪管朝上,挨着那捆皮子。然后他挽了挽衣袖,把袖子卷到手肘上面,露出两条晒得黝黑的胳膊。
“行,李大哥不相信我,我今天就让你看看。”苏兴旺说完,跳下水中。
河水不深,刚没过他的小腿,但水很凉,凉得他打了个哆嗦。他站稳了,弯下腰,把脸凑到水面,两只手缓缓地伸到河里。他的动作很慢,很轻,像是怕惊动了什么。河面上映着他的脸,那张黝黑的、带着稚气的脸,被水波晃得变形了。他盯着水面,一动不动,像一只等着捕鱼的翠鸟。
他慢慢挪开一块石头,石头下面有一条小鱼,巴掌长,青黑色的背,白色的肚皮,正悠然自得地在那里,鱼鳃一张一合,正在享受着春来水暖的感觉。它不知道危险正在靠近,还在慢悠悠地摆着尾巴,像是在散步。
苏兴旺轻轻地伸出两只手,左手从左边包抄,右手从右边合围,慢慢地朝着小鱼靠过去。他的手指微微张开,像两把梳子,准备在鱼靠近的时候合拢。水面被他的手指扰动,泛起一圈一圈细小的涟漪,向四周扩散开去。
就在他的手指快要碰到鱼身的那一瞬间,水面一下子溅起层层水花。被他这么一弄,小鱼似乎受了惊吓,尾巴猛地一甩,像一道银色的闪电,一下子就逃到了另外一块石头下面,只留下一圈圈晃动的波纹和几片被搅起来的泥沙。苏兴旺的双手扑了个空,手指碰在一起,啪的一声,什么也没抓到。
这一次落空,惹得路途和李默都笑了起来。路途笑得前仰后合,差点从石头上摔下来;李默捂着嘴,肩膀一抖一抖的,眼泪都快笑出来了。陈东也笑了,但没他们笑得那么夸张,只是抿着嘴,嘴角往上翘。就连许中南也忍不住笑了,摇了摇头,花白的头发在夕阳下闪着光。
苏兴旺站起身来,水花从他身上滴下来,裤腿湿了一大截,贴在腿上,凉飕飕的。他的脸涨得通红,从脖子一直红到耳朵根,嘴巴张了张想要说什么,却最终什么都没有说。他看了路途和李默一眼,眼神里有不服气,有委屈,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倔强。他没有争辩,也没有放弃,反而又弯下腰去,重复着之前的动作。他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地翻,一条鱼一条鱼地追,从河这边追到河那边,又从河那边追到河这边。
一连几次,一条鱼都没有抓到。他的手在水里泡得发白,起皱了,凉得没了知觉。裤腿全湿了,鞋子也灌了水,走起路来咕叽咕叽地响。
他的心态也越来越崩,从一开始的自信满满,到后来的着急上火,再到现在的又急又恼。他咬着嘴唇,眉头皱得紧紧的,额头上青筋暴起,像是跟那些鱼有仇似的。
胡静站在岸边,看着苏兴旺那副又急又恼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自从休息之后,胡静越发的觉得头痛得不舒服,上午一直处于惊吓的之中,反而忘记了疼痛,这一休息起来,痛感就涌上来。
尤其一笑之后,反而更加的痛,笑容在脸上立刻扭曲起来。
唐哲忙问道:“胡老师,你还好吧?”
胡静本来正吃痛,听到唐哲叫她老师,心里更加不舒服,轻轻把唐哲的手打开,小声嗔道:“我没事,不要你管。”
唐哲自知没趣,见苏兴旺在河里一直没有抓到半条鱼,苦笑着站起身来,喊道:“兴旺,我来教你抓鱼。”
苏兴旺抬起头来,尴尬地看着唐哲:“唐大哥,这里的鱼太狡猾了,根本抓不到。”
远处的李默笑道:“你还说没有吹牛,哈哈。”
苏兴旺没有理他,眼巴巴地看着唐哲。
唐哲笑道:“来吧,我教你。”
说完,从河里搬起一块碗口大的石头,高高举起,瞄准河里的一块石头狠狠砸了下去。
一声闷响过后,溅起一片水花。
苏兴旺看着河面,几秒过后,一条鱼翻着白色的肚子,从石头下面冒了出来。
“哈哈,唐大哥,你太厉害了,这样也能把鱼抓起来。”说着,也顾不得河水的冰冷,连扑带爬地冲到河水中,一把抓起那条被水冲出一两米远的小鱼。
就在他还没有站起身来的时候,唐哲又说道:“兴旺,还有一条。”
苏兴旺看过去,果然从水下又冒起来一条,正准备去抓,又从水里冒出来一条,这一条明显还没有断气,肚子翻过来之后,又翻了回去,尾巴还在不停扭着,挣扎着想要游回水底。
“还没有死透呢。”苏兴旺嘴里喊着,把那条鱼用力往河边一甩,甩到岸上,然后两只手同时伸出去,一只手抓着一条,高高举起,哈哈地笑了起来。
第946章 新发现
有了唐哲作示范,苏兴旺立刻有样学样起来。他学着唐哲的样子,先从河里摸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在手里掂了掂重量,觉得太轻,又换了一块更大的,双手抱着,举过头顶,瞄准河底那块半露在水面上的大石头,猛地砸了下去。
“砰”的一声,水花四溅,河面像是炸开了一朵白色的花,水珠飞起来老高,溅了他一身。他顾不上擦脸上的水,弯下腰去翻那块被砸开的石头。
石头下面果然藏着好几条鱼,被震得晕晕乎乎的,在水里慢悠悠地打转,有的翻着白肚皮,有的歪歪扭扭地游不动。苏兴旺兴奋得手都抖了,两只手在水里乱抓,抓了好几下才抓住一条。
那鱼滑溜溜的,从指缝里溜出去好几次,他急得额头冒汗,最后干脆双手合拢,像捧水一样把鱼捧起来,扔到岸上。
牛尾河里的鱼成群结队的,每一块石头下都非常之多。这条河污染少,水温低,水质清澈,是鱼类繁殖的好地方。钢鳅子、游鱼棒、桃花子、白条鱼、马口鱼,各种各样的鱼在石头缝里钻来钻去,多得数不清。
苏兴旺越砸越有经验,知道哪块石头下面可能有鱼,哪块石头下面是空的,一砸一个准。他的动作越来越熟练,石头举得越来越高,砸得越来越准,鱼也抓得越来越多。
等到太阳快下山的时候,苏兴旺那边也砸了差不多两斤多的钢鳅子和游鱼棒,还有几条桃花子。钢鳅子细长细长的,身上有深色的条纹,像一根根花绳子;游鱼棒圆滚滚的,肉质肥厚,一看就好吃;桃花子最美,身上有粉红色的斑纹,像一朵朵桃花开在水里。
苏兴旺把鱼穿在柳树枝上,一串一串的,挂在河边的石头上,等着晚上烤着吃。
另一边的布鲁斯则是对一片风化石来了兴趣。他一个人蹲在斜坡上,手里拿着一把小镐子,小心翼翼地撬开那些薄薄的石片。他的动作很轻,很慢,像考古学家在挖掘古墓一样,生怕碰坏了什么。
他已经从石头片中翻找出了好几块化石,有三叶虫的,有古蕨类植物的,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小型生物。他把这些化石一块一块地摊在旁边的草地上,按大小排列,时不时拿起一块对着夕阳看一看,又放下,在本子上记几笔。
那些化石的纹路清晰可见,有的像一片羽毛,有的像一朵花,有的像一条虫子。三叶虫的化石最完整,头甲、胸节、尾甲清清楚楚,连腿的痕迹都能看到。
古蕨类植物的化石也很漂亮,叶脉一根一根的,像一幅精密的工笔画。布鲁斯看得入迷,连有人叫他都没听到,只是埋头一块一块地翻着那些石片,像在翻一本写满秘密的书。
就在他用镐子翻开一块石片的时候,一块薄薄的石板裂开了,露出下面一层更细腻的岩层。他习惯性地用刷子刷去表面的浮土,然后低下头,凑近了看。
一只头大如斗的鱼头化石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那鱼头化石保存得非常完整,从吻端到鳃盖的后缘,每一块骨头都清晰可见。鱼头很大,光是一个头,就有椅子面那么大,张着嘴,露出里面细密的牙齿,像是在无声地呐喊。眼睛的位置是两个深深的凹坑,那是眼球的化石,已经变成了一层薄薄的碳质薄膜,在阳光下泛着幽暗的光泽。
头骨表面覆盖着厚重的骨甲,一块一块的,像盔甲一样严丝合缝地拼在一起。骨甲上有细细的纹路,从中心向四周放射,像太阳的光芒,又像贝壳上的花纹。鳃盖的后缘有一排小刺,尖尖的,一根一根的,像是梳子的齿。
布鲁斯先是愣了几秒,然后猛地倒吸一口凉气。他的眼睛瞪得溜圆,瞳孔缩成了一个小点,嘴巴张着,半天合不拢。他的手开始发抖,不是害怕,是激动,是那种搞了一辈子研究的人终于见到梦寐以求的东西时才会有的激动。
他从口袋里掏出放大镜,趴在地上,把放大镜凑到鱼头化石上,一点一点地看。他看了头骨的纹路,看了骨甲的厚度,看了牙齿的排列,看了鳃盖的构造,越看越激动,越看越确信——这东西,他从来没有见过。
他确定,这种鱼的形态特征与以往发现的任何一种早期有颌鱼类都不同,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的文献资料中,都没有过类似的记录。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他可能发现了一个全新的物种,一个在古生物学史上从未被记载过的、属于志留纪时期的、生活在远古梵净山海域的盾皮鱼类。
布鲁斯先是仔细看了又看,反复确认,确定这种鱼骨他没有在任何资料上见过,便激动地朝着许中南招着手,声音都有些发抖了,喊出来的英语都带着颤音:“许教授,您过来看一看,我好像发现了新大陆。这可能是我们这次科考最重要的发现,不,可能是近十年来华南地区古生物研究最重要的发现!”
许中南倒是没有像布鲁斯那么激动,他一路走来,更关心的是胡静的身体。胡静从昨天受伤之后,精神就一直不太好,走路摇摇晃晃的,脸色苍白,话也少了。
许中南走在胡静旁边,不时问她“头还晕不晕”“要不要歇一会儿”“喝不喝水”,语气里满是长辈的关切。
胡静只是摇摇头,或者简单回一句“没事”“还好”,情绪很低落。
她的眼睛总是往唐哲那边瞟,瞟一眼又收回来,低下头,抿着嘴,不知道在想什么。
自从昨天在山上发生那些事之后,唐哲几乎没有跟她说过几句话,不是忙着照顾六六,就是一个人坐在河边发呆。胡静心里堵得慌,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应付着许中南的关心,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几句。
见布鲁斯在招手,许中南便朝那边走去,同时也招呼起正在看苏兴旺砸鱼的唐哲:“小唐,布鲁斯教授在那边好像发现了什么东西,看他的样子挺激动的,我们一起去看看。说不定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第947章 取一个名字
唐哲点了点头,从河边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水珠,把手在裤腿上擦了擦,说道:“行,去看看,他发现的新大陆到底是什么。能让这个老外这么激动,肯定不是一般的东西。”
胡静见唐哲去布鲁斯那边,也撑着身体站起来,她的头还是晕,站起来的时候晃了一下,扶着旁边的一块石头才稳住。她不想一个人待在这里,不想被丢下,不想被遗忘。她小声说:“我也跟你们去吧。”
三个人走到了布鲁斯那边。这里是一片斜坡,全是风化石,一层一层地堆积起来,像一本翻开的巨书。石层的颜色从灰白到深灰,从浅黄到铁锈红,一层一层地叠在一起,像是有人用不同颜色的颜料画出来的。斜坡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碎石,都是被风化了从岩壁上掉下来的,踩上去嘎吱嘎吱响。
布鲁斯蹲在一块翻倒的石板旁边,那块石板有桌面那么大,厚薄均匀,像一块被人精心打磨过的石板。
石板已经碎了,裂成好几块,散落在周围。而另一块石头上面,躺着一条鱼,看上去比较大,光是鱼头,便像一张椅子那么大。鱼的身体埋在岩石里,只露出头和一部分躯干,后面的部分还藏在石头里,不知道还有多长。
“这么大的鱼化石?”许中南也不禁惊奇起来,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老花镜戴上,凑近了看。他的眼镜在阳光下反着光,看不清他的眼睛,但能听到他的呼吸变得急促了。
他伸出手,用指尖轻轻地摸了摸鱼头的表面,那骨甲的纹路在他的指尖下凸起,像是在跟他说话。
只是露出了一个鱼头,大家都看得不是很明白,唐哲和布鲁斯一起动手,把压在它上面的那块石板也慢慢弄开来。
见他们几个人流动地围在那里,耿桂兴和李默他们几个人也收起了手里的工作,大家都一起围过来。
目前只看到一个鱼头,却也很完整,这么完整,却又这么大的鱼类化石,大家都没有见过,尤其是这次科考以来,更是只发现一些三叶虫之类的小型化石,此时大家都很激动。
大家都围了过来,根据鱼头的位置,慢慢拿出小锤和镐子敲起来,生怕弄坏了一点。
很快压在上面的石板也被移开,一条宽六十来公分,长约两米左右的鱼类化石便出现在了大家眼前。
布鲁斯指着那块化石,用带着浓重口音的中文说,声音又快又急,像是在跟时间赛跑:“许教授,您看,这是志留纪的地层,距今大约四亿两千万年。这条鱼属于盾皮鱼纲,是早期有颌类的一种。但是您看它的头甲纹饰,放射状的,像太阳光芒,这种纹饰我从来没有在任何文献上见过。还有它的胸鳍关节,构造非常特殊,跟以往发现的任何盾皮鱼都不一样。我怀疑,这是一个全新的物种,可能是在我们中国,在我们梵净山,第一次被发现。”
许中南仔细看了又看,又用手摸了摸那些纹路,眉头皱得紧紧的,像是在思考什么。他看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说:“你说得有道理,这确实不像我见过的任何一种盾皮鱼。你看它的眼窝位置,比一般的盾皮鱼更靠前,说明它的视觉系统可能更发达。还有这排小刺,鳃盖后面的,别的盾皮鱼没有这个结构。这很可能是一个新的属,甚至一个新的科。”
唐哲蹲在旁边,看着那条鱼,脑子里想象着它活着时候的样子。四亿多年前,这里还是一片汪洋大海,温暖的海水拍打着海岸,阳光透过水面照下来,在海床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这条鱼,应该是一条很凶猛的鱼,有着流线型的身体,头部覆盖着厚重的骨甲,像戴了一顶头盔。
它的眼睛应该很大,长在头的前端,能看清楚前面的每一个猎物。它的胸鳍宽大有力,像两把船桨,能在水中灵活地转向。
它的尾巴应该是歪的,上叶长,下叶短,一甩就能窜出去老远。它在海里游来游去,以小型无脊椎动物为食,偶尔也会攻击比自己小的鱼。它是那个时代的掠食者,是这片海域的霸主。
布鲁斯继续说,他摘下手套,用手指着鱼头化石的每一个细节,像老师在给学生上课:“你们看这个位置,这是脑颅的背面,骨甲非常厚实,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这个位置是松果孔,在两眼之间,说明它可能有感光的能力。这个位置是鳃盖,能看出来它的鳃弓很发达,说明它的呼吸效率很高。这条鱼,应该是一种非常活跃的掠食者,不是那种趴在海底等死的懒鱼。”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更重要的是,这块化石保存得这么完整,头骨、躯干甲、部分鳍条都在,这对于研究早期有颌类的形态和演化来说,是无价之宝。如果能够确认这是一个新物种,我们将填补华南地区志留纪有颌鱼类化石记录的空白,为‘从鱼到人’的演化链条增添一块重要的拼图。”
许中南点头,拍了拍布鲁斯的肩膀,笑着说:“布鲁斯教授,您这个发现,可能是这次科考最大的收获了。等我们把这块化石运回去,好好研究,写一篇论文,一定能引起学术界的轰动。”
布鲁斯看着那块化石,深思了好一会儿,说道:“这条鱼长得很奇怪。”
耿桂兴说:“有什么奇怪的,这种鱼,和我们长江里的鲟鱼很相似,我觉得,它应该是鲟鱼的祖先。”
“不对,鲟鱼虽然也是软骨类鱼,但是它的头要尖一些,这种鱼的头部明显更加圆一点,扁一点。”周勤看着化石,若有所思地说。
布鲁斯指着它说道:“不是鲟鱼,我觉得它应该是鲨鱼的祖先,不论是从外型上来看,还是它的牙齿,都和鲨鱼很像。”
路途笑道:“不管是什么样的鱼,这毕竟是梵净山首次发现这么大型的鱼类化石,不如我们就给它取一个具有梵净山特色的名字吧?”
第948章 新塑梵净山鱼
一时间,大家为给这条远古鱼化石取名字起了争执。
布鲁斯蹲在那块石板旁边,两只手撑在膝盖上,眼睛还死死地盯着那条鱼,像是在看什么稀世珍宝。他听了大家的议论,直起身来,拍了拍手上的灰,用他那带着浓重口音的中文说道:“这条鱼化石是我发现的,按照西方的传统,应该以发现者的名字来命名。这是我们古生物学界的规矩,谁发现的,就用谁的名字。所以,应该叫它布鲁斯鱼。”
他说这话的时候,下巴微微抬起,蓝色的眼睛里闪着光,脸上的表情又得意又认真,像是在宣布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他的胡子翘了翘,嘴角往上扬,等着大家的回应。
陈东第一个不干了。他正蹲在化石旁边,手里拿着放大镜,还在仔细看那些骨甲上的纹路。
听到布鲁斯的话,他抬起头,推了推眼镜,皱着眉头说:“布鲁斯教授,您这话可不对。发现者是您不假,但科考队的队长是许教授。这次科考是许教授带队,是许教授组织起来的,没有许教授,您也来不了梵净山,也发现不了这条鱼。按照咱们中国的传统,应该以队长的名字来命名。我看,就叫远古中南鱼吧。许中南教授,中南,这个名字响亮,又有意义。”
耿桂兴也附和道,他从枯树那边走过来,手里还拿着一只甲虫的标本,听到这话也插了进来:“就是就是,布鲁斯教授,您一个人可弄不起这次科考。这经费、这人马、这设备,哪一样不是许教授张罗的?您就是动动手,撬了块石头,就要用您的名字命名,这不合适吧?再说了,这条鱼是在咱们中国发现的,在梵净山发现的,怎么能用外国人的名字呢?我看陈东说得对,就叫中南鱼。”
布鲁斯的脸色变了变,有些着急了。他站起来,双手比划着,语速快了起来,中文说得磕磕绊绊的,时不时蹦出几个英文单词:“不,不,这不符合规矩。在国际古生物学界,以发现者命名是惯例,是传统。比如着名的魏氏鱼、赫氏鱼、戴氏鱼,都是用发现者的名字命名的。这不是个人荣誉的问题,是学术规范的问题。你们不能因为我是外国人就剥夺这个权利。”
陈东也站了起来,声音大了些:“学术规范也要因地制宜。这是在中国的土地上发现的化石,在中国的科考队里发现的,凭什么用外国人的名字?再说了,您也不是专业的古生物学家,您是搞生态环境的,这个发现虽然重要,但命名权的事,还是要听专业的意见。”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争了起来,谁也不让谁。布鲁斯的脸涨得通红,陈东的眼镜都快掉下来了,两个人站在那里,像两只斗架的公鸡。
耿桂兴在旁边帮腔,一会儿帮陈东说两句,一会儿又劝布鲁斯别急,但越劝越乱。李默蹲在一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敢插嘴。路途坐在石头上,翘着腿,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吵,像是在看一场好戏。
许中南站在旁边,一直没有说话。他扶着眼镜,看着那条鱼化石,又看看布鲁斯和陈东,嘴角带着一丝笑意,像是在想什么。
他搞了一辈子科研,这种事见多了,谁发现的、谁命名的、谁先发表的,争来争去,最后还是要靠学术界的认可。
他倒是不在乎这条鱼叫不叫自己的名字,他在乎的是这条鱼本身,是它在科学上的价值。叫什么名字,真的那么重要吗?
就在大家争执不休的时候,唐哲开口了。他本来蹲在河边洗手,听到这边吵起来了,走过来看了看那条鱼,又听了听大家的争论,想了想,说道:“我说几句行不行?”
几个人都停下来,转头看着他。
唐哲蹲下来,用手指了指那条鱼的头部,说道:“你们看,这条鱼是在梵净山发现的,在牛尾河边的石头上。梵净山是咱们中国的一座大山,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在考察调研的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用梵净山来命名,既符合国际惯例,又有地方特色,还能宣传咱们的梵净山。不管是谁发现的,谁带队的,这条鱼都离不开这片土地。”
他顿了顿,又继续说:“而且,这条鱼化石是作为最新发现的鱼类化石,作为该物种的第一次出现。你们看它的骨骼结构,头骨厚重,有骨甲,胸鳍的关节很复杂,尾巴是歪的,这些特征跟现代的鲨鱼有很多相似之处。通过骨骼,可以看出它是鲨鱼的祖先,是早期有颌类向软骨鱼类演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他伸手摸了摸那块化石的尾部,那里还埋在石头里,只露出一小截,但能看出尾巴的形状:“我觉得,应该把它叫做新塑梵净山鱼。‘新塑’是‘新类型’的意思,‘梵净山’是地名,‘鱼’是类别。这个名字,既表明这是一个新物种,又指明了发现的地点,还不会引起争议。不管是谁发现的,谁带队的,这条鱼都是梵净山的。”
他说完,站起来,看着大家,等着他们的反应。
布鲁斯愣住了,嘴巴张了张,想说点什么,又咽了回去。他低下头,看着那条鱼,看着那厚重的骨甲,那放射状的纹路,那宽大的胸鳍,脑子里转着唐哲的话。“新塑梵净山鱼”——这个名字确实不错,既尊重了发现地,又体现了新物种的身份。
他想了想,点了点头,用生硬的中文说:“唐,你说得有道理。这个名字很好,我同意。”
陈东也愣了,他看了看布鲁斯,又看了看唐哲,又看了看那条鱼,想了想,也点了点头:“新塑梵净山鱼,这个名字好。既不是用人名,也不是用谁的名字,用地名,大家都没话说。而且‘新塑’这个词用得好,新类型,新物种,听着就科学。”
耿桂兴也笑了:“梵净山鱼,朗朗上口,好记。以后国际上提到这种鱼,就知道是在梵净山发现的。这对咱们梵净山的知名度也是个提升。”
许中南站在旁边,一直没说话,听到这里,笑了。
第949章 方便以后来找
他走过来,拍了拍唐哲的肩膀,对大家说:“小唐这个建议好。新塑梵净山鱼,我赞成。这条鱼是在梵净山发现的,就应该以梵净山命名。这是这片土地送给我们的礼物,我们要记住它从哪里来。”
胡静站在一边,看着唐哲,眼神复杂。她想起在八家堰的时候,唐哲也是这样,不争不抢,不吵不闹,等别人吵完了,他再出来说一句公道话。他不是那种爱出风头的人,但他说出来的话,总是让人没法反驳。
她低下头,看着那条鱼化石,看着那四亿多年前的印记,心里忽然有些感慨。四亿多年,这条鱼在这里躺了四亿多年,等着被发现,被命名。它不会在乎叫什么名字,它在乎的是有没有人记得它。
布鲁斯从背包里翻出一卷皮尺,蹲下来,和陈东一起量那条鱼化石的尺寸。从吻端到尾部露出来的部分,足足有四十多厘米,如果完整的话,估计有半米长。
在志留纪的盾皮鱼里,这算是大个子了。布鲁斯在本子上记下数字,又画了一张草图,标注了头骨、躯干、鳍条的位置和形状。他画得很认真,一笔一划的,像是在完成一件艺术品。
天色已经越来越暗,河面上的波光从橘红色变成了暗灰色,最后彻底消失在山影之中。远处的山峦只剩下模糊的轮廓,像一幅用墨色渲染的水墨画。
河风吹过来,带着水的凉意和泥土的气息,吹得人后背发凉。林子里有鸟在叫,一声一声的,又短又急,像是在催着什么。
许中南和布鲁斯他们还蹲在那块鱼化石旁边,几个人围成一圈,脑袋凑在一起,像一群围着食物的蚂蚁。布鲁斯拿着手电筒,光束在化石上照来照去,一会儿照照头骨,一会儿照照鳍条,一会儿又照照那些放射状的纹路。
许中南蹲在他旁边,手里拿着笔记本,一边看一边记,写得很慢,每一笔都很用力,像是在跟这些文字较劲。陈东趴在石板上,用放大镜一点一点地看那些骨甲上的细节,看得眼睛都酸了,揉了揉,又趴下去。耿桂兴站在旁边,手里拿着相机,一会儿换个角度拍一张,一会儿又换个角度拍一张,胶卷已经用了一大半了,他还在拍。
苏兴旺一个人蹲在河边,看着那边那一群大人围在那堆破石头旁边,心里说不出的无聊。他搞不懂,那些石头有什么好看的?什么三叶虫,什么新塑梵净山鱼,对他来说,无非就是一堆好看与不好看的石头虫而已。有那功夫,还不如多抓几条鱼,填饱肚子实在。他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转身继续砸他的鱼。
他学着唐哲教的方法,从河里摸起一块大石头,举过头顶,瞄准河底那块半露在水面上的石头,猛地砸下去。
“砰”的一声,水花四溅,河面像是炸开了一朵白色的花。他弯下腰去翻那块被砸开的石头,石头下面果然藏着好几条鱼,被震得晕晕乎乎的,在水里慢悠悠地打转。他熟练地伸出双手,一手抓一条,扔到岸上。岸上的鱼已经堆了一小堆了,钢鳅子、游鱼棒、桃花子,各种各样的,在暮色中银光闪闪。
天色越来越晚,他一个人已经砸了差不多三四斤鱼了。见大家还在那边看那一堆破石头,他只有苦笑,也不去喊他们,反正喊了他们也不来。
他蹲在河边,开始处理那些鱼。他用小刀刮去鱼鳞,剖开鱼肚,掏出内脏,用河水冲洗干净。他的动作很麻利,比以前熟练多了,一条鱼从刮鳞到洗净,用不了半分钟。血水顺着他的手指流进河里,被水流冲散,很快就看不见了。
他把处理好的鱼一条一条地放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排得整整齐齐,像一排士兵。
然后在河滩边上生了一堆火。他捡了些干柴,堆在一起,用火柴点着了。火苗舔着干柴,噼里啪啦地响起来,很快烧成了一堆大火。
橘红色的火光在暮色中跳跃着,把周围照得亮堂堂的,驱散了夜的寒意。
他又找了一些宽大的野葫芦叶子,那种叶子刚生长了两三片,嫩嫩的,绿绿的,又大又软,像一把把小扇子。他把叶子在河水里洗了洗,摊在石头上,把处理好的鱼一条一条地摆上去,撒上少许盐,然后把叶子包起来,裹得严严实实的,再用细藤蔓捆好。他把包好的鱼一个一个地埋在火堆下面的热灰里,上面再盖上炭火,让它们慢慢地煨熟。
那边的许中南和布鲁斯他们还在为那条鱼化石忙碌着。几个人蹲在那里,手电筒的光在黑暗中晃来晃去,像一只只萤火虫。
鱼化石太重了,无法取出研究,那块石板少说也有上百斤,而且形状不规则,根本搬不动。就算搬得动,也不敢搬,怕在路上颠坏了。许中南和布鲁斯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拍照,把化石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录下来,然后用石块把它掩盖起来,免得被风化破坏,留给以后有条件了再来进行研究。
“这化石太珍贵了,”许中南说,“我们不能冒风险把它搬走。万一在路上摔碎了,那就太可惜了。最好的办法是就地保护,做好记录,等将来有条件了,组织专业的发掘队伍来。”
布鲁斯点头同意,虽然他心里很想把这块化石带回去,但他也知道许中南说得有道理。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蹲麻的腿,用手电筒最后照了一遍那块化石,有些不舍地说:“好吧,那就先这样。但我们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坐标、高度、岩层、周围的沉积环境,每一项都不能少。”
陈东从背包里翻出一卷皮尺,量了化石的精确位置,又量了它到河边、到那棵歪脖子松树的距离,在本子上画了一张草图,标注了所有的尺寸和方位。耿桂兴又拍了几张照片,把胶卷的最后几张也用完了。他把相机收好,拍了拍手上的灰,长舒了一口气。
许中南站起来,弯了一天的腰,酸得厉害,他用手捶了捶后腰,对大家说:“行了,就这样吧。我们把石头搬过来,把化石盖好。”
几个人开始从旁边搬石头,一块一块地垒在那块化石上面。石头不大,但很重,搬起来很费劲。布鲁斯搬了两块就喘了,坐在一边歇气。
陈东和耿桂兴年轻一些,搬得多,但也累得满头大汗。李默也过来帮忙,几个人一起,把那些石头一块一块地垒上去,垒得严严实实的,从外面看不出下面藏着东西。许中南又找了些树枝插在周围,做了个记号,方便以后来找。
第950章 野葫芦鱼
这时候,苏兴旺的鱼已经烧好了。他从火堆里扒出一个包好的鱼,解开捆着的藤蔓,掀开叶子,一股热气扑面而来。鱼肉嫩白嫩白的,带着野葫芦叶的清香和淡淡的咸味,闻着就让人流口水。他尝了一口,鲜嫩无比,入口即化,比他以前吃过的任何鱼都好吃。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站起来,把手拢在嘴边,朝那边喊道:“天都黑了,我抓了这么多鱼,你们还吃不吃呀?不吃我就一个人吃光了!”
他的声音在暮色中传出去很远,在山谷间回荡了好几遍。
许中南听到了,直起身来,看了看那边火堆旁站着的苏兴旺,笑了。他拍了拍手上的灰,对大家说:“走吧,去吃饭。小兴旺忙了半天了,别让人家等。”
几个人这才收拾好东西,沿着河滩走回火堆旁。火堆烧得很旺,橘红色的火苗在黑暗中跳跃着,把周围照得暖洋洋的。火堆旁边的石头上,摆着好几个用叶子包好的鱼,热气从叶子的缝隙里冒出来,带着浓浓的香味。苏兴旺蹲在火堆边,手里拿着一个已经打开的,正在吃,吃得满嘴是油,腮帮子鼓鼓的。
“快来快来,”苏兴旺嘴里含着鱼,含混不清地说,“趁热吃,凉了就腥了。这可是我一条一条砸的,一条一条洗的,一条一条包的,你们要是不吃,就是不给我面子。”
许中南笑着蹲下来,从石头上拿起一个鱼包,解开藤蔓,掀开叶子。鱼肉白嫩嫩的,冒着热气,野葫芦叶的清香和鱼肉的鲜香混在一起,让人食欲大开。他尝了一口,点了点头,竖起了大拇指:“好吃,兴旺,你这手艺不错。以后找不到事做,可以去开个饭店。”
苏兴旺嘿嘿笑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许教授,您就别拿我开玩笑了。我就是瞎弄的,跟我婆学的。我婆说,鱼要这么烧才好吃,又嫩又鲜,还不腥。”
布鲁斯也尝了一个,也是赞不绝口,用生硬的中文说:“好吃,好吃,非常好吃。”他吃得很快,三口两口就吃完了一个,又伸手去拿第二个。陈东和李默也不客气了,一人拿一个,蹲在火堆边,吃得呼噜呼噜响。路途坐在石头上,翘着腿,一边吃鱼一边看着远处的夜色,嘴里念叨着:“这日子,过得还不错嘛,有鱼吃,有火烤,比在办公室舒服多了。”
胡静也拿了一个,但吃得很慢,一小口一小口的,像是在品什么。她坐在唐哲旁边,不时看他一眼。唐哲也拿了一个,但没有吃,只是捧在手里,看着火堆发呆。火光照在他脸上,明明灭灭的,看不清他是什么表情。胡静知道他在想什么,在想六六,在想那个小小的坟包,在想那些还没有说出口的话。她没有打扰他,只是默默地坐在他旁边,和他一起看着火堆,看着那些跳动的火苗。
苏兴旺吃得最快,连吃了三个,肚子都鼓起来了。他打了个饱嗝,靠在石头上,仰头看着天上的星星。今晚的星星很亮,一颗一颗的,像是有人在天上撒了一把碎银子。他忽然想起唐哲说的话,等出山了,带他去省城,学雕刻。他的心跳了一下,又平静下来。他不知道那个梦能不能成真,但至少,今晚的鱼很好吃,今晚的火很暖,今晚的星星很亮。
这就够了。
当天晚上就在河滩边宿营。
河滩上的鹅卵石被白天的大太阳晒得暖烘烘的,坐在上面像坐在炕上一样,透过衣服都能感觉到那股温热。几个人把帐篷搭在离水边不远的一块平地上,帐篷的开口都朝着火堆,这样晚上取暖方便。
火堆烧得很旺,干柴在火里噼里啪啦地响,火星子溅起来,在夜空中划出短暂的弧线,又很快熄灭。
火光映在河面上,被水波揉碎了,变成一片一片的金色碎片,在水面上晃来晃去,像是有人在河里撒了一把碎金子。
这天晚上唐哲负责守下半夜。上半夜则是由李默和耿桂兴两个人负责,他们坐在火堆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声音压得很低,怕吵醒帐篷里睡觉的人。
李默抱着枪,眼睛不时往黑暗中瞟一眼,虽然知道不太可能有野兽来,但还是保持着警惕。耿桂兴翻着白天收集的甲虫标本,在火光下看了又看,在本子上记着什么。
远处的山峦已经完全隐没在黑暗中,只有风在吹,吹过树梢,吹过河面,吹过火堆,带着水的凉意和松脂的香气。
唐哲睡在帐篷里,盖着睡袋,却怎么也睡不着。他睁着眼睛,看着帐篷顶,脑子里乱糟糟的。
他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想明白。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叫他,是陈东的声音。
“唐哲,起来吧,到点了。”
唐哲睁开眼,帐篷外面还是黑的,只有火堆的光透进来,在帐篷布上投下暗红色的光。他应了一声,坐起来,揉了揉眼睛,穿好衣服,钻出帐篷。
李默和耿桂兴坐在火堆边,眼睛都红了,脸上带着疲惫。看到唐哲出来,李默打了个哈欠,站起来,把枪递给他:“没什么动静,就远处有鸟叫了几声,别的没有。你们守着,我们去睡了。”说完,他和耿桂兴钻进了帐篷,不一会儿就传来了鼾声。
陈东也起来了,他比唐哲晚几分钟,从帐篷里爬出来时,头发乱糟糟的,眼睛还没完全睁开。他坐到火堆边,往火里加了几根柴,火苗又窜了起来,照得周围亮堂堂的。
唐哲坐在他对面,两人一人抱着一支枪,谁也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火堆发呆。夜很静,静得能听见河水流淌的声音,哗哗的,不紧不慢,像是在唱一首催眠的歌。
就这样一直到了天快亮的时候,东边的天际泛起了一丝鱼肚白,淡淡的光从山背后透出来,把云层的边缘染成了橘红色。
胡静起来了。她钻出帐篷的时候,头发有些乱,脸上还有睡痕,眼睛有些肿,一看就是没睡好。她看了看火堆边的唐哲和陈东,犹豫了一下,走到陈东身边,弯下腰,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陈东听了,点了点头,站起来,把枪靠在石头上,伸了个懒腰,便又钻回帐篷里去休息了。
第951章 没有保护好你
胡静坐到唐哲身边,两个人之间隔了不到一尺的距离。火堆还烧着,但火已经不太旺了,只有几根粗柴还在慢慢地燃着,发出暗红色的光。她沉默了一会儿,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小声说了一句:“谢谢。”
那声音很轻,轻得像是怕被风吹走。唐哲正往火里添柴,没听清楚,抬头看了她一眼,问道:“你说什么?”
胡静的脸微微红了一下,不知道是被火烤的,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她深吸了一口气,又说了一遍,这次声音大了一些,也稳了一些:“谢谢。今天你救了我。要不是你,我可能已经被那些毛狗拖走了。谢谢你,唐哲。”
唐哲愣了一下,然后尴尬地苦笑了一声,摇了摇头。他把手里的柴丢进火里,拍了拍手上的灰,小声说道:“我没有保护好你,你不怪罪我就行了。你受了伤,六六也死了,都是我的错。我要是早点发现那些毛狗,早点开枪,你也不会受伤,六六也不会……”他说不下去了,声音有些哑,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胡静看着他,心里堵得慌。她认识唐哲这么久,从来没见过他这个样子。他总是那么冷静,那么沉稳,天塌下来他都能顶住。可现在,他像一棵被掏空了的树,虽然还站着,但里面已经空了。她想说点什么安慰他,但张了张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知道,六六的死对他打击很大。那只云豹,是他亲手养大的,是他放归山林的,最后又为了救他、救她,死在了他的怀里。这种痛,不是几句话能安慰的。
两个人就这样坐着,沉默了好一会儿。火堆里的柴烧得噼啪响,火星子溅起来,在晨光中划出短暂的弧线,又很快熄灭。河面上的雾越来越浓,白茫茫的,把远处的山峦和近处的树林都罩在里面,像是另一个世界。
“唐哲,”胡静终于又开口了,声音很轻,“你还记得我们在八家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唐哲想了想,点了点头:“记得。那时候你刚来插队,吴良让我去公社接你。你穿一件白衬衫,扎着两个辫子,提着一个大箱子,走得很慢,还摔了一跤。”
胡静笑了,那笑容里有些苦涩:“你还记得我摔了一跤?我以为你早忘了。那时候我好狼狈,箱子摔开了,东西撒了一地,你帮我捡,还把箱子修好了。我当时想,这个人真厉害,什么都会。”
唐哲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火堆。火光在他脸上跳动着,明明灭灭的,看不清他是什么表情。
胡静继续说:“后来我一直在想,要是当初我不去八家堰插队,不来梵净山,不去找你当向导,也许就不会有后面这些事。你不会遇到那些毛狗,六六也不会死,你也不会像现在这样难过。都是我的错,是我把你拉进科考队的,是我让你来当向导的,是我……”
“别说了。”唐哲打断了她,声音不大,但很坚定,“不是你的错。谁也不知道山里会有那些东西。就算你不来找我,我也要进山的。这是我自己的选择,跟你没关系。”
胡静看着他,眼眶红了。她低下头,咬着嘴唇,把眼泪憋了回去。她想说,唐哲,我喜欢你,从八家堰的时候就喜欢你了。你知道吗?你知道我为什么每次都要找你当向导吗?你知道我为什么每次都要坐在你旁边吗?你知道我为什么每次看到小月来找你,心里就不舒服吗?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只知道你的小月。
可她说不出口。那句话藏在她心底里好久了,像一颗种子,埋在那里,发芽,生根,长出了叶子,却怎么也开不了花。她怕一说出来,连现在的这一点点亲近都没有了。她怕他会躲着她,怕他会尴尬,怕他会说“我已经有小月了”。她怕的东西太多了,多到她只能把那些话咽回去,烂在肚子里。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天南地北的,从八家堰的插队生活聊到梵净山的动植物,从科考队的任务聊到未来的打算。
但胡静总是心不在焉的,眼睛看着唐哲,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
唐哲说什么,她只是“嗯”“啊”地应着,像是听进去了,又像是什么都没听到。
那句藏在她心底里的话,始终说不出口。
天终于亮了。太阳从东边的山背后爬了上来,橘红色的光洒在河面上,把雾气染成了金色。河滩上的鹅卵石在晨光中泛着湿润的光泽,像是被谁刷了一层油。鸟叫声更密了,叽叽喳喳的,像是在庆祝新的一天。
帐篷里传来动静,有人醒了。苏兴旺从帐篷里探出头来,揉了揉眼睛,看到唐哲和胡静坐在火堆边,喊了一声:“唐大哥,胡姐,你们起这么早啊?”
接着布鲁斯、许中南,还有科考队的其他成员都陆续地起了床。
阳光照在河面上,升起一层薄雾,偶尔的几只水鸟飞过,那雾气便四散开来。
胡静站在河边,看着水面上自己的倒影。雾已经散了大半,河面上的光影晃来晃去,她的脸在水里也是晃的,看不清是什么表情。她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凉凉的,湿湿的,不知道是露水还是眼泪。
许中南拿出地图,和路途在商量着什么。
看了一会儿,就把唐哲叫了过去:“小唐,你来一下。”
唐哲应了一声,到了他们身边,问道:“许老,怎么了?”
许中南看着地图,说道:“梵净山的水系很多,如果我们一直沿着牛尾河走,便到了德旺,这样一来,感觉有些绕路了。“
唐哲仔细的听着。
路途接过话说道:“这样,我们今天沿着河走,到这个拐弯处,便顺着这条小溪往上爬,翻过这座山,便到了凤凰山,你看怎么样?”
唐哲看向地图,那里是铁家坡的对面,山很高,正好有一条标记的小溪,小溪的源头不知道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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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2章 更改路线
布鲁斯一直对铁恩培的药酒很感兴趣。自从那天在护国寺喝了那碗黑乎乎、苦得皱眉却又回味无穷的药酒之后,他就一直念念不忘。
他搞了大半辈子的生态研究,深知中国传统医药的价值,那些藏在深山里的草药配方,往往是几代甚至几十代人用生命和血汗换来的经验结晶,是现代科学无法替代的宝贵财富。铁恩培的那个药酒方子,如果能够研究清楚它的药理作用,说不定能开发出一种新药,造福更多的人。
按照原本的路线走,必然是会经过铁家坡寨子底下的。铁家坡坐落在牛尾河上游的一条支流边上,从他们现在的位置出发,沿着河道继续往前走,翻过两道山梁,穿过一片杂木林,最迟也就是到晚上,估计就会到那里。
有了寨子,自然就不会再在野外露营,可以睡在温暖的木屋里,吃上热乎乎的饭菜,喝上几碗苞谷酒,舒舒服服地过一夜。
一旦到了铁家坡,事情就热闹了。唐哲之前在铁家坡杀几头野猪的事情早已经成为神话一般,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
铁家坡的寨民们把唐哲当成英雄一样看待,每次见到他都要拉他去家里喝酒,不喝到半夜不放人。这一次他带着科考队回来,少不得又要被请去挨家挨户地作客,这家杀鸡,那家宰鸭,家家户户都要请他喝一杯。
山里人热情,这是出了名的。在他们看来,客人来了就是福气,不把客人招待好了,自己脸上无光,祖宗都要怪罪。
如果布鲁斯在那个时候向铁恩培开口,借着酒劲,趁着大家高兴,还真有可能被他把方子给套去。
铁恩培虽然是个精明的老头,但喝了酒之后,嘴巴就没那么严了。布鲁斯心里一直在盘算这件事,但又不好直接说,怕唐哲误会他动机不纯。
现在许中南和路途要换一条线路走,对他来说,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表面上他不说什么,心里却暗暗松了一口气。
不去铁家坡也好,免得他纠结。毕竟那个药酒方子是铁恩培的祖传秘方,是人家的命根子,他一个外国人,开口要人家的祖传秘方,传出去也不好听。
“小唐,你也不要误会,”许中南见唐哲没有开口,以为他心里有什么别的想法,连忙解释道。他摘下眼镜擦了擦,又戴上,语气里带着几分歉意,
“我们这次出来的时间有限,到目前为止,整个科考期,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的时间。你算算,我们走了多少地方?才走了多远?梵净山太大了,方圆五百多里,光靠我们这几个人,这点时间,根本不够。按照计划的时间来,这次根本就不够。”
路途接过话,从石头上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指着地图上的几条线说:“所以,我和许老商量了一下,牛尾河出去,便与锦江相通,沿河两岸都有居民点,村寨密集,人口众多。那些地方安全得很,不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也不需要我们花太多时间去考察。那些地方可以留到下一次来,下一次专门做一个锦江流域的民族风情调查,慢慢走,慢慢看,这一次,我们还是要以梵净山的核心区为主。”
许中南点头说道,他的手指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把梵净山的主峰和周边的主要山脉都圈了进去:“对于梵净山来说,只是我们这一次科考,当然时间是不够的。这么一座大山,千百年来都没有人系统地研究过,我们这几个人,这点时间,能做什么?目前我们只是来管中窥豹,看一个大概,摸一个底。待以后有了时间,还得再对梵净山地区的动植物资源、地质地貌、民族风情作进一步的考察。这一次,我们先打基础,把最重要的地方走一遍。”
唐哲听了,笑了笑,把手里的树枝丢进火堆里。他看着许中南和路途,语气很平和:“许老,路处,你们决定就好了。作为向导,我虽然在路线上有决定的权利,但是并不一定有利于你们的考察调研。我是个打猎的,我知道哪里野兽多,哪里路好走,但你们要看的那些东西——化石、植物、昆虫、岩石——我不懂。只要你们决定了,我会全力配合好你们的。你们说往东,我绝不往西;你们说往北,我绝不往南。”
许中南欣慰地点了点头,拍了拍唐哲的肩膀,转身朝布鲁斯那边喊了一声:“布鲁斯先生,请过来一下。我们有个事情要跟你商量。”
布鲁斯正蹲在河滩上翻石头,他这几天对化石着了迷,看到有层理的石板就要翻开来看看,生怕漏掉了什么宝贝。听到许中南的喊声,他丢下手中的一块石头,拍了拍手上的灰,站起身来,走了过去。他看到几个人正围在地图旁边,指指点点的,像是在研究什么。
“许博士,路先生,是出了什么事吗?”布鲁斯走过来,蹲下来,凑到地图跟前,蓝色的眼睛里带着几分疑惑,“我们不走这条路了?前面有什么问题?”
许中南摇了摇头,把改变路线的情况简单地向布鲁斯解释了一番。他指着地图上的两条线,一条是沿着牛尾河往下游走的旧路线,一条是往凤凰山方向的新路线,把两条路线的利弊都说了一遍。他的语速不快,但条理很清楚,每一条理由都说得很充分。
唐哲之前只是和布鲁斯解释过药酒是来自于梵净山里的一位老中医,并没有给他说具体是哪个寨子,更没有提铁恩培的名字。他只是说,山里有个老中医,用祖传的方子泡了药酒,对风湿骨痛有奇效。
布鲁斯虽然一直心心念念想要得到配方,却也没办法,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不知道那个寨子在哪里,只能干着急。这个时候他更不知道唐哲心里的那些弯弯绕绕——唐哲不想让他去铁家坡,不是怕他拿到药方,而是怕他打扰铁恩培,怕寨子里的乡亲们破费,怕那些不必要的应酬耽误了科考的时间。
见许中南和路途都同意改变路线,布鲁斯便看向了唐哲,把决定权交给了他:“唐,你是向导,你说一下。你是本地人,你最了解这里的情况。你觉得哪条路更好?”
唐哲蹲下来,用手指在地图上比划了一下,从他们现在的位置,沿着一条虚线往东北方向画了一条线,一直画到凤凰山的位置。他抬起头,看着布鲁斯,不紧不慢地说:“许老和路处说得不错。沿着牛尾河走,再继续下去,都是村寨,一个接一个的,越走人越多,只会离梵净山的核心区越来越远。
我们这次是来考察梵净山的,不是来考察村寨的。我觉得这条路沿着小溪上去,直通凤凰山。梵净山和凤凰山两山接壤,自古就是姐妹山,一座在黔东,一座在黔东北,遥遥相望。虽然没有梵净山的奇峰怪石,却也是一片从未开发过的原始森林,人迹罕至,动植物资源丰富,值得你们去考察研究。”
布鲁斯听唐哲这么说了,便点了点头,把手里的地图折好,塞进背包侧面的口袋里。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看不出是高兴还是失望,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好吧,我也同意你们更改路线。唐说得对,我们要去的地方是原始森林,不是村寨。”
第953章 想回去了
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派来的特派员,布鲁斯在整个团队里面,就像是大熊猫一般的存在。这个比喻虽然有些不恰当,但确实很形象——大熊猫是国宝,布鲁斯是“国际宝”。他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联合国,他的每一句话都可能在最后的报告里变成一行重要的文字。
虽然许中南是队长,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可是最后出的报告上,还得有布鲁斯签字,他的意见非常的重要。那报告是要送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是要决定梵净山能不能被纳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的关键文件。没有布鲁斯的签字,一切都是白搭。
哪怕是供着,也不能得罪了他。这是许中南出发前就给大家交代过的——布鲁斯先生是客人,是专家,是我们请来的,要尊重他,要配合他,不要跟他起冲突。
所以这一路上,虽然大家对布鲁斯的某些做法有意见——比如他太较真,比如他总是不顾大家的体力拼命赶路,比如他对每一样东西都要拍几十张照片——但谁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忍着。
见他也同意了,许中南站起身来说道,拍了拍膝盖上的土,把地图折好塞进背包侧面的口袋里:“好吧,那就这样决定了,我们再沿着河往下走一段路,就从小溪上去。前面那道山梁翻过去,就是凤凰山的地界了。大家今晚好好休息,明天一早出发。”
有了去凤凰山的打算之后,便意味着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都会在深山老林里度过,远离人烟,没有村寨,没有人家,没有热饭热菜,没有温暖的木屋,只有帐篷、睡袋、干粮和篝火。短则三五天,长则七八天,甚至更久,谁也说不准。
所以整个科考队的成员,也放弃了多带标本的打算。标本太重了,背着翻山越岭太费劲,能拍照的,尽量拍照。
许中南说了,照片也是资料,只要拍得清楚,标注得详细,一样有研究价值。化石、岩石、大型植物标本,都尽量就地拍照,实在有必要才带走。
包括之前耿桂兴装的那几件化石——三叶虫的、蕨类植物的、还有几块叫不上名字的——也不得不取出一些来。
他蹲在河滩上,把那些化石一块一块地从背包里拿出来,摆在石头上,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像是在跟老朋友告别。
他挑了半天,最后只留了两块最完整的、最有代表性的,其余的都用布包好,放在远离河道的一处石缝里,用石头盖住,又用树枝在旁边插了一个标记,还特意在本子上画了一张草图,标注了位置。他期待着以后故地重游的时候,再来把它们带出去。
陈东也把背包里的东西翻了一遍,把那些重复的、不太重要的标本取出来,腾出空间装干粮和水。李默也把甲虫标本检查了一遍,把那些不完整的、不太稀有的挑出来,放回林子里。
路途蹲在河边,把水壶灌满,又把几个空罐头洗干净,塞进背包里。许中南把相机检查了一遍,确认胶卷还够用。
布鲁斯则是在翻他的笔记本,把之前记录的东西重新整理了一遍,该画的图画好,该写的备注写好。
苏兴旺跟在科考队屁股后面,背着他那捆毛狗皮子,手里拄着那支没有子弹的汉阳造,走得不快不慢,像一只被拴了绳子的小牛犊。
他已经失去了头两天那种兴趣,刚进山的时候,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想看,什么都想问,追着唐哲问这问那,跑前跑后,像只小山羊。
可现在,听又听不懂他们的专业俗语,什么“寒武纪”“奥陶纪”“盾皮鱼纲”,什么“节肢动物门”“蕨类植物门”,对他来说跟天书一样。
忙也帮不上,捡石头他不懂,拍照片他不会,记笔记他写不好,连抓鱼都没有人吃。他只能背着那几张毛狗皮子,跟在最后面,像一个小跟班。
听说还要在山里生活一段时间,而且是连采药人都不愿意去的凤凰山,他心中的退意更浓了。
凤凰山那个地方,他听寨上的老人说过,比梵净山还偏,比梵净山还险,林子里黑压压的,白天都见不到太阳,蛇虫蚂蚁多得很,还有野猪和黑熊。
采药人都不敢去,只在山脚转一转就回来了。他一个半大小子,跟着这群城里人往那种地方钻,图什么?
唐哲走在前面,不时回头看一眼苏兴旺。他看到那孩子低着头,闷闷不乐的,步子也沉了,不像前几天那样轻快了。
他放慢了一些脚步,等苏兴旺跟上来,和他排在一起,小声问道:“兴旺,看你闷沉沉的,是搞哪样了?不舒服还是怎么了?”
苏兴旺看了一眼唐哲,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他低着头,用脚尖踢着路上的小石子,踢了一颗又一颗,踢了好一会儿,才小声说:“唐大哥,我看许公和其他叔叔对啥子东西都感兴趣,那些石头虫倒也罢了,连河边边的小虫虫他们都要看半天,一只蚂蚁都能蹲着看一刻钟。这样子搞下去,半年也走不出梵净山了。这山里的东西,真的有那么好看吗?”
唐哲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很温和:“他们是科学家,看东西跟咱们不一样。咱们看石头就是石头,看虫子就是虫子,他们看的是门道,是学问。就像你刻石头,你看到的是一块石头,但你心里想的是怎么把它刻成一只鸟,一朵花,这就是门道。”
苏兴旺听了,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但又摇了摇头:“我懂是懂,就是觉得……太慢了。走一步停三步,这样子走下去,啥时候才能到家?”
唐哲看着他,问道:“你是不是想回去了?”
苏兴旺被说破了心事,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张了张嘴,又闭上,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不说话。
他内心倒真是想回去,想他妈的洋芋片煮面条,想他爹的爆栗子,想他妹的笑脸,想嘎公家的那条大白狗。
第954章 拿苏兴旺打趣
而且许中南答应过他,要给他出一份证明,那是他去当兵用的,有了那个证明,部队上就会高看他一眼,说不定还能分个好岗位。另外唐哲也答应过他,要带他去林城,去大城市学雕刻,这也是他很喜欢做的事情。
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如果老实说了,许中南会不会因为他半途而废生气?会不会就不给他出证明了?唐哲还会不会带他去林城?这些念头在他脑子里转来转去,像一团乱麻,理不清,剪不断。
“我只是觉得他们这样子好无聊哦。”过了半晌,他才小声说道,声音闷闷的,像是从鼻子里挤出来的。他不敢看唐哲的眼睛,只是低着头,用脚尖继续踢石子,踢了一颗又一颗。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有什么想法就大胆说出来嘛,憋在心里不好受。放心吧,你的任务是带科考队员去找化石,任务已经完成了,你带我们找到了那片化石堆,找到了那个石头虫,功劳不小。按理说你早就可以回家了的,不用一直跟着我们受罪。”
“真的?”苏兴旺一下子高兴起来,抬起头,眼睛亮亮的,像是有人在他面前点了一盏灯。
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大人的孩子,虽然年纪只比申二狗小了那么一岁,但生活的条件却是天上地下。
申二狗从小没了爹妈,跟着哥哥嫂子过日子,吃了上顿没下顿,十几岁就一个人闯天下,什么苦都吃过,什么罪都受过。
而苏兴旺有爹有娘,有嘎公嘎婆,有五个舅舅,一家人宠着他,惯着他,虽然家里不富裕,但从来没让他饿着冻着。
这也造就了两个性格完全不相同的人——申二狗沉稳、老练、能吃苦;苏兴旺活泼、贪玩、受不了委屈。
“当然是真的,要是你真想回去的话,我去和许老说。”唐哲看他的样子,知道他此时此刻的确是非常想家了。那眼神骗不了人,亮亮的,湿湿的,像是有泪花在眼眶里转,又憋着不让它掉下来。
苏兴旺使劲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回去了。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最后只是小声说了一句:“唐大哥,我再想想吧。”
唐哲没有催他,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继续往前走。河风吹过来,带着水的凉意和松脂的香气,吹得人后背发凉。远处的山峦在暮色中若隐若现,像一幅水墨画。
苏兴旺跟在后面,背着那捆毛狗皮子,低着头,一步一步地走着,心里翻来覆去地想着,到底要不要回去。
过了一会儿,苏兴旺终于鼓起了勇气。他攥了攥拳头,手心全是汗,深吸了一口气,快走了几步,跟上了许中南的脚步。他走在许中南旁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他看了一眼许中南,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走了一会儿,又看了一眼,又低下头。这样反复了好几次,终于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公,我、我……”
见他吞吞吐吐的样子,许中南心中了然。他搞了大半辈子科研,带过的学生不计其数,什么样的年轻人没见过?苏兴旺这种孩子,心思都写在脸上,藏不住的。
他笑眯眯地转过头,看着苏兴旺那张涨得通红的脸,问道:“小兴旺,是不是不想跟着我们继续走了?想回家了?”
苏兴旺尴尬地笑了笑,挠了挠头,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许中南已经知道了答案,他也不再明说,只是点了点头,拍了拍苏兴旺的肩膀,什么也没说。那巴掌拍在肩膀上,不轻不重,却让苏兴旺心里踏实了不少。
他原以为许中南会生气,会说他半途而废,会说他没有毅力,没想到老人家什么都没说,只是笑眯眯地看着他,那眼神里有理解,有宽容,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慈祥。
李默见他那个样子,哈哈笑了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的,差点被脚下的石头绊倒:“你小子,得了毛狗皮,就不想跟我们混了呀?是不是怕我们再遇到毛狗,把你的皮子也扒了?”
耿桂兴也跟过来,推了推眼镜,笑呵呵地说:“小兴旺,回去把毛狗皮卖了,记得给我们分一点哦。我们可是出了力的,要不是我们帮你吓跑了那些毛狗,你连毛都捞不到一根。”
陈东也凑过来,一本正经地说:“就是,天生地养的东西,见者有份哈。我听说毛狗皮拿到收购站,一张能卖好几块钱呢。五张皮子,少说也有二十多块。你给我们一人分一块钱,不过分吧?”
苏兴旺被他们说得脸更红了,但心里却是高兴的。他知道这些人在跟他开玩笑,是在逗他,是在用这种方式跟他告别。
他连连点头,拍着胸脯说:“好的,等你们从山里回来,就去我家,我回去就把这几张皮子拿去收购站卖了,买些酒肉回来等你们。我让我妈杀一只鸡,再打几斤苞谷酒,咱们好好吃一顿。”
周勤瞪了他们几个人一眼,转过头对苏兴旺说,语气认真了许多:“兴旺,你别听他们几个人乱说。把皮子卖了,换点钱供你弟弟妹妹好好读书,将来考个大学,那才是正事。不要学你几个叔叔,就知道吃吃喝喝的。”他说着,用手指了指李默和耿桂兴,那两个人缩了缩脖子,嘿嘿笑着不吭声了。
路途一直没有说话,见大家拿苏兴旺来打趣,倒让有些沉闷的科考队有了些生气,身上的疲惫感都减少了好多。
胡静也说道,她走在苏兴旺旁边,声音很温柔,像一个大姐姐在跟弟弟说话:“就是呀,兴旺,你妹妹成绩那么好,一定要让她好好读。姐姐就是在林大教书的,到时候来我们学校,姐姐帮你照顾她。林大你听说过没有?那可是省里最好的大学,毕业了包分配工作的。”
第955章 分道
苏兴旺听了,眼睛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他知道林大,那是省城里的大学,他爹说过,能考上林大的都是全县前几名的学生,他妹妹虽然成绩好,但能不能考上,谁也不敢说。不过胡静的话还是让他心里暖洋洋的,有人愿意帮他妹妹,这是好事。
一边说着,一边往前走,很快就到了小溪分路的地方。这里是一个三岔口,左边是沿着牛尾河继续往下游走,通往铁家坡和外面的世界;右边是一条小溪,逆流而上,通往凤凰山的深处。
小溪不宽,只有两三米,水很浅,能看见河底的石头和游动的小鱼。溪水清澈见底,在阳光下泛着银白色的光,哗哗地流着,像是在唱歌。
两岸是茂密的树林,遮天蔽日的,溪边长满了青苔和蕨草,绿茸茸的,像是铺了一层绿色的地毯。
再顺着牛尾河走三公里左右,就到了铁家坡下面,唐哲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对苏兴旺说:“兴旺,你要回去的话,不要原路返回。原路太远了,要绕一个大弯,走半天都走不出去。从这里顺着河走六七里地,就会看到一片梯田,田埂上种着苞谷和洋芋,很好认。那里有一条小路上去,沿着那条小路走上去,就到了铁家坡。”
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偏西了,光线变得柔和起来,橘红色的光洒在山林间,把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金色。远处的山峦在夕阳中变成了剪影,层层叠叠的,像一幅水墨画。林子里暗了下来,鸟叫声也渐渐稀了。
他收回目光,又对苏兴旺说:“你到了铁家坡,先不要忙着回家。天快黑了,山路不好走,你一个人走夜路我不放心。先去铁士祥家住一晚上,他家就在寨子口上,那棵大柏树下面就是。你跟他说我的名字,说唐哲让你来的,他就会招待你。他家有热饭热菜,有干净的被褥,你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再赶路。”
苏兴旺也抬头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那条通往凤凰山深处的小溪,心里有些犹豫。他想了想,说:“唐大哥,现在天色也还不算晚,太阳还没落山呢。我快一点走,在铁家坡找几截高花稿,点个火把,走夜路我也不怕。只是晚一点到家而已,不影响的。我爹知道我跟着科考队出来了,要是不回去,他会担心的。”
唐哲听了,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他皱了皱眉,摇了摇头,语气变得有些急:“你要这样想的话,那就跟着我们一起走吧。你不知道,这山里的夜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好走的。白天看着好好的路,天一黑就变了样,岔路口认不清,悬崖看不见,野兽也多。你以为你认得路,走错了怎么办?摔了怎么办?遇到野物怎么办?你一个人,没有枪,没有伴,出了事谁管你?”
他顿了顿,又放缓了语气,拍了拍苏兴旺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听我的,先去铁士祥家住一晚。他家离这里不远,顺着河走半个多小时就到了。你到了他家,让他给你弄点吃的,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再走。到家了让你爹给我们带个信,说我们进凤凰山了,过几天就回来。”
在护国寺就听过虎啸,铁家坡也只是在护国寺那山的另一面,说不定那只老虎就在这个山上,尤其是在过龙门坳的时候,很早以前那里经常有人被大猫吃掉的传闻。
此时此刻,苏兴旺内心深处无比渴望能够独自一人踏上归途,但面对唐哲那坚定不移、毫无商量余地的态度时,他心知肚明这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无奈之下,苏兴旺只能选择顺从唐哲的安排,并轻声回应道:“好嘞,唐大哥!既然您都这么说了,那小弟我自然是言听计从啦!”其实,苏兴旺心里非常清楚唐哲所言极是,如果自己执意要独自离开这里,不仅可能会遭遇意想不到的危险,还很有可能与梦寐以求的学习机会失之交臂。
毕竟,对于热爱雕刻艺术且对未来充满无限憧憬的他来说,前往传说中的林城拜师学艺无疑是人生一大幸事。
所以权衡利弊之后,尽管心中仍有万般不情愿,但苏兴旺最终还是决定暂时放下个人想法,乖乖听从唐哲的指示。
看着眼前这个已经彻底屈服于自己威严之下的年轻人,唐哲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语重心长地告诫道:“嗯,好!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啊——希望你可别像那些出尔反尔之人一样信口胡诌哦!等我回到家中后若是得知你并未按照约定前往铁士祥家借宿一宿,那么后果恐怕就不是你所能承受得起的咯!哼,到时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还有啊,以后咱们之间怕是连半点缘分都没喽,更别提什么我带你去林城……”
听闻此言,苏兴旺不禁吓出一身冷汗来,连忙拍着胸脯保证道:“唐大哥请放心吧!我保证,绝对不会一个人摸黑跑回家去的!”
事实上,他打心眼里喜爱雕刻技艺,并且一直期盼着有朝一日能够亲眼目睹一下那个只存在于戏曲舞台之上以及老一辈人口述之中的神秘城市——林城。
唐哲听了,说道:“那就好,你在铁家休息一晚上之后,铁士祥会给你送到龙门坳,到了那里,离你们家也不远了,你应该能找得到路。”
苏兴旺点了点头:“嗯,我安山的时候,到过龙门坳,到了那里,我就能找到路了。”
把该交待的话都给他说了之后,苏兴旺便一个人顺着河往铁家坡去了。
唐哲他们也顺利渡到了河对岸,沿着小溪一路往山上爬。
这条小溪比地图上的小得多,水流并不大,到处都是青苔,踩上去非常湿滑,好几次他们都差点摔跤。
也许是才初春,加上梵净山地理的特殊原因,溪水竟然比牛尾河的水更加冰冷刺骨,走了没有多远,大家都感觉骨头都被冻僵了一样。
好不容易到了一处比较平缓的地方,一行人不得不坐下来先休息一下,唐哲找了些枯树枝过来点了一堆火烧着,一行人立刻围了过来。
第956章 错过了补给
一连在山里经过五天之后,第六天,终于又从凤凰山绕到了梵净山黑湾河一带。这五天走得极其艰难,凤凰山那边的路比梵净山还要难走,几乎没有现成的路可走,全是野兽踩出来的小道,弯弯曲曲的,有时候要从灌木丛里硬钻过去,树枝抽在脸上火辣辣地疼。
有几天下雨,山路泥泞不堪,脚踩下去就陷到脚踝,拔出来费好大的劲。但总算熬过来了,眼前已经属于江县地界,山势变得平缓了一些,林子也稀疏了一些,能看到远处的炊烟和梯田。
科考队的物资也快用完了。出发时带的干粮、罐头、压缩饼干,早在两天前就见了底。最后那点干粮,许中南分给大家一人一把,就着山泉水咽下去,算是撑过了一天。
现在所有人的背包都空了,翻过来倒不出一点碎渣。李默的背包里只剩下一包盐和半瓶辣椒酱,陈东的背包里还有几块硬得像石头的压缩饼干,但谁也没舍得吃,留着应急用。
由于提前改变了路线,在德旺的时候并没有得到补给。原本的计划是要经过德旺公社的,那里有供销社,可以买到大米、面粉、罐头和电池。
但为了赶时间,为了去凤凰山考察,他们绕过了德旺,直接从山梁上翻了过去。当时许中南说,山里猎物多,饿不着。确实饿不着,但心里总是不踏实。
还好在山里,猎物充分。凤凰山的野物比梵净山还多,野猪成群结队地在林子里拱食,麂子在灌木丛中窜来窜去,竹鼠在竹林里打洞,山鸡在草丛里咯咯叫。
加上唐哲枪法很准,基本上都是一枪一只,从不落空。这五天里,他打了两头野猪、三只麂子、五六只竹鼠,还有十几只山鸡。
每次枪响,大家就知道今晚有肉吃了。肉烤着吃、煮着吃、炖着吃,吃不完的就熏干了背着走,倒也没让科考队怎么受苦。
黑湾河这边,金丝猴比清水江明显多了许多,族群也大得多。走在河边的林子里,抬头就能看到树冠上金黄色的身影在跳跃。
那些金丝猴不怕人,蹲在树杈上,歪着脑袋看他们,像是在好奇这些穿衣服的猴子从哪里来。有的母猴怀里抱着小猴,小猴毛茸茸的,金黄色的绒毛在阳光下闪着光,像一团团小绒球。
有的公猴蹲在高处,威风凛凛的,像是猴群的首领,眼睛警惕地盯着科考队,嘴里发出低沉的警告声。
许中南举起相机,拍了好几张,布鲁斯也在拍,两个人蹲在树下一动不动,生怕惊动了它们。
而且,这里成片成片的大楠竹,和邛水比起来,这里完全是竹子的海洋。从山脚到山顶,到处都是楠竹,密密麻麻的,竹竿有碗口粗,高耸入云,风吹过来,竹叶沙沙作响,像是一片绿色的海洋在翻涌。
竹林里很凉快,阳光透过竹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像是碎金子一样。苏兴旺要是在这里,肯定高兴坏了,他最会挖竹笋,也知道哪里的竹笋最嫩。可惜他已经回家了,不知道现在到家没有。
“许老,我们已经一点干粮都没有了。”胡静看了看自己的背包,忧心忡忡地对许中南说。她把背包翻过来倒了倒,只有几片干枯的蕨菜叶子飘出来,什么也没有了。
她的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全是泥污和汗渍,衣服上蹭得黑一块黄一块的,膝盖上还有两个破洞,完全看不出是个城里姑娘。她把背包重新背好,又说:“这里已经到了黑湾河,不如我们到江县,补充物资以后,再进山吧?江县是县城,有供销社,有饭店,有招待所,我们可以好好休整一下,洗个澡,换身衣服,买足了东西再走。”
许中南没有立刻回答,他转头看向唐哲。唐哲走在他后面,肩上用一根木棍挑着半扇野猪肉,那是昨天打的那头,还有十多斤,用芭蕉叶包着,用藤蔓捆着,血水从叶子的缝隙里渗出来,滴在地上,引来几只苍蝇嗡嗡地围着转。
他的枪斜挎在肩上,枪管上还挂着一串风干的山鸡肉,晃晃悠悠的。他的脸上也是黑的,胡子拉碴的,头发乱得像鸟窝,但他走得很稳,步子不紧不慢,像这山里的路他闭着眼睛都能走。
梵净山的猎人在开春之后,都会把枪挂起来。这是山里的规矩,一辈传一辈,谁也不敢破。他们不是完全的猎户,平日里更是靠种地为生,打猎只是副业。
春天正是动物繁衍生息的季节,母的要下崽,公的要找伴,这时候打猎,一枪下去可能就是几条命。
所以老猎人们都说,春天打猎会遭报应的,会断子绝孙的。虽然没有人真的见过报应,但谁也不敢去试。
不过这一次科考队也是出于无奈,没有充分的补给,如果不靠打猎,会被活活饿死在里面。唐哲每次开枪之前,都要念叨几句,也不知道是念给谁听的,念完了才扣扳机。
好在野猪这种动物,不管是哪朝哪代的农民,对它们都是恨之入骨。野猪繁殖得快,一年两窝,一窝七八只,几个月就能长到百来斤。它们不光拱苞谷、拱洋芋、拱红苕,连田埂都拱塌了,农民辛辛苦苦种的庄稼,一夜之间就被糟蹋得精光。打死一头野猪,不光没有心理压力,反而有一种为民除害的成就感。所以唐哲打野猪的时候,从来不念叨,枪举起来就打,打完了还要骂一句“狗日的,又祸害庄稼”。
“小唐,你觉得呢?”许中南把这个问题抛给了唐哲。他相信唐哲的判断,这个年轻人在山里走了这么多天,从来没有让大家失望过。
唐哲把肩上的野猪肉换了个肩膀扛着,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偏西了,橘红色的光洒在山林间,把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金色。远处的山峦在夕阳中变成了剪影,层层叠叠的,像一幅水墨画。
第957章 讨口水喝
他想了想,说道:“现在天色还早,不过按照你们的前进速度,估计又要晚上才能翻过这座山。你们走得太慢了,走几步就要停下来拍照、记录、采集标本,一搞就是半个小时。翻过这座山,那边就是马槽河,河边有一个寨子,不大,十来户人家。我们可以在农户家借宿一晚,还可以买一些粮食,大米、苞谷面、洋芋,什么都能买到。从马槽河再翻过山,就离冷家坝很近了。冷家坝再过去,就属于木王公社,那里就有公路了,有车可以坐。这样一来,我们环梵净山科考也算圆满结束。”
许中南拿出地图,摊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和路途趴在地图上看了一会儿。
路途用手指在地图上画了一条线,从他们现在的位置,经过马槽河,经过冷家坝,一直到木王公社,用手指量了量距离,点了点头说:“这样算下来,我们还有三天,就能结束这一次的行程了?从马槽河到冷家坝,从冷家坝到木王公社,再走三天,差不多。”
布鲁斯站在旁边,听到这个消息,脸上露出了笑容。他摘下眼镜擦了擦,又戴上,用带着浓重口音的中文说:“足足比我们计划的时间提前了两天。原本计划要十五天,现在看来,十三天就能完成。这是好事情,我们可以提前回去整理资料,写报告。”
听到计划提前了,大家心里都松了一口气。进山已经十来天了,科考队的人风餐露宿,连澡都没有洗过,身上都有一股子怪味。
那味道混着汗臭、泥土味、烟火味,还有野猪肉的腥味,熏得人自己都受不了。
李默脱过衣服抓虱子,一抓一大把,指甲盖一掐,咯嘣响。
耿桂兴的脚上磨了好几个泡,走路一瘸一拐的。陈东的眼镜断了一条腿,用绳子绑着,挂在耳朵上,晃晃悠悠的。
就连平时爱美的胡静,此时此刻也是头发蓬乱,满脸泥污,指甲缝里全是黑的,衣服上蹭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看上去就像一个野人似的。
“那就去黑湾河住一晚上吧。”许中南收起地图,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蹲麻的腿,看了看远处的山峦,“地图上看,黑湾河有十来户人家,分布在狭长的河沟里面,两边都是山,耕地少得可怜。也不知道能不能换到粮食,人家有没有多余的卖给我们。”他有些担忧地说着,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唐哲心里则是很清楚。黑湾河这地方他来过几次,虽然不是常来,但也知道一些情况。这里的农民虽然没有多少地,但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本领发挥
科考队还是继续按照既定路线朝前走着。天色越来越暗,暮色像一张巨大的网,从山巅慢慢地撒下来,把整片山林都笼罩在里面。
竹林里的光线变得昏暗,竹叶在头顶沙沙作响,像是有人在低声说话。脚下的路越来越看不清了,唐哲从背包里翻出手电筒,光束在竹林中晃来晃去,照亮前面一小片地方。
到傍晚的时候,终于在一片竹林的边沿,看到了几块菜地。
那些菜地不大,一块一块的,像补丁一样贴在坡上,地里的洋芋已经冒出了嫩绿的苗,整整齐齐的,一看就是有人精心侍弄的。
众人心中都松了一口气——有菜地就有人家,有人家就有饭吃,有热水,有干净的被褥,不用再在野地里过夜了。
在菜地的尽头,一栋低矮的竹屋出现在暮色之中。整栋屋子几乎全是用巨大的楠竹建成,柱子是竹子,梁是竹子,墙是竹子,连门和窗也是竹子做的。
那些楠竹有碗口粗,竹节油亮油亮的,在暮色中泛着暗黄色的光。房顶上则是由一块块的杉木壳铺起,整整齐齐,一片压着一片,像鱼鳞一样。
屋子不大,只有两间,但看着很结实,很扎实,像是能在这山里站上几百年。
陈东笑道:“终于见到人家了,要再过些日子,我都忘记这世界上还有房子这种高级建筑咯。在山里睡了十来天帐篷,我现在看到房子就想进去躺一躺,哪怕是在地上躺也好。”
耿桂兴嘿嘿笑道,加快了脚步,走在最前面:“我去讨口水喝,渴死了。中午吃的那点野猪肉太咸了,嗓子都快冒烟了。”说完,他就朝那栋竹屋快步走去。
唐哲笑了起来,看着耿桂兴的背影,嘴角往上翘了翘,说道:“去吧,记得多喝点。”说完,一阵坏笑,那笑容里带着几分狡黠,像是在等着看什么好戏。
耿桂兴加快脚步,走到那栋竹屋前,突然停下了脚步。他站在门口,往里看了看,又缩了缩鼻子,然后低着头又回转了过来,脸上表情又窘又恼,像是被人捉弄了一样。
胡静问道:“怎么了?家里没有人吗?还是门锁着?”
耿桂兴没有回答,只是瞪了唐哲一眼,那眼神里满是埋怨。他走到唐哲面前,质问道:“唐哲,你是不是早已经知道那不是一户人家?你故意的吧?”
唐哲没有回答他,反而问道:“怎么,里面没有吃的?没有喝的吗?”
耿桂兴脸一红,嘴巴张了张,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憋了半天,才挤出几个字:“你、你……”
胡静小声问唐哲:“到底怎么回事?那屋子里有什么?”
唐哲笑而不答,只是指了指那栋竹屋,示意她自己去看。
说话间,已经走近了那间竹屋。不过,就在快接近它的时候,一阵怪味传来,那味道说不清是什么,像是发酵过的东西,又酸又臭,直冲脑门。
大家一下子恍然了,都不由得一笑。胡静捂着鼻子,退了两步,脸上又羞又笑,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李默更是笑得弯了腰,拍着大腿,眼泪都快出来了。
“你明知道那是一个厕所,怎么不和我说。”耿桂兴生气地问唐哲,声音里带着几分委屈,脸涨得通红,像煮熟的虾。
唐哲笑道,耸了耸肩,一脸无辜:“你又没有问我是不是厕所。我以为你知道的,你走得那么快,我想喊你都来不及。”他说着,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许中南站在一旁,摘下眼镜擦了擦,又戴上,看着那栋竹屋,有些疑惑地问道:“怎么会有人在这里建一间厕所呢?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建在这里给谁用?”
第958章 科考是个啥
唐哲回道,收起了笑容,认真地解释起来:“马槽河这里虽然不是朝山的大路,但是也有部分香客经过这里,尤其是夏天,来梵净山避暑的人不少,他们从这里走,总要有个方便的地方。而且这里的地非常少,每家每户都靠手艺传家,不论大人小孩,都掌握着各种竹编手艺。我们邛水的,以及江县的许多大队,都会来这边买晒席或是竹床竹椅之类的。人来人往的,没个厕所不方便。”
“哦!”胡静哦了一声,恍然大悟,“他们建这个厕所,就是方便过路的人使用,对吗?就像城里的公共厕所一样?”
唐哲点了点头,又补充道:“对了一半。还有一半就是,粪肥比起灰肥来,更容易肥地。这里虽然没有多少地,但是也需要肥料的。他们把厕所建在地边,粪肥直接就可以用到地里,一举两得。山里人精打细算,什么东西都不浪费。”
东陈说道,指了指菜地边上:“这边上还有几块地,好像种的是洋芋,苗都出来了,绿油油的。有地,应该离人家户不远了吧?总不会有人在野地里种庄稼。”
唐哲指了指不远处突出来的一片竹林,那里竹叶更密,颜色更深,像是竹海中的一个岛屿:“那片竹林背后,应该就有人家户了。马槽河的寨子就藏在竹林里面,外面看不到,走近了才能发现。”
听到有人家户,大家又提起了精神。走了这么久的山路,又累又饿又渴,终于能看到真正的房子了,能喝上热水,能吃上热饭,能躺在正经的床上睡一觉了。
许中南说道:“那就不要再研究这个厕所了,我们继续走吧。山里人都睡得早,趁着天色还早,说不定人家还没有吃晚饭,正好去找个人家借宿一晚。去晚了人家关门睡觉了,就不方便敲门了。”
众人点头,跟着唐哲,绕过那栋厕所,朝那片竹林深处走去。竹林里很暗,脚下是厚厚的竹叶,踩上去软绵绵的,像踩在地毯上。
远处,传来几声狗叫,汪汪的,像是在提醒寨子里的人,有客人来了。
暮色越来越浓,竹林里的光线已经变成了深蓝色,竹叶在头顶沙沙作响,像是在低声说着什么。脚下的路越来越窄,越来越暗,唐哲打着手电筒走在最前面,光束在竹竿间晃来晃去,照出一片慌乱的影子。几个人跟在他后面,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谁也不说话,只有急促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声,在竹林里回荡。
走了大约一刻钟,竹林突然开阔了,眼前出现了一片空地。空地不大,但收拾得很整齐,中间有一条用碎石子铺成的小路,弯弯曲曲地通到一栋木屋前。
那木屋不大,三间正房带两间厢房,全是木头结构,房顶盖着青瓦,瓦缝里长着几棵瓦松,在暮色中显得格外苍老。
屋子前后种着几棵柚子树和枇杷树,枝叶茂密,把半个院子都遮住了。院子是用竹篱笆围起来的,篱笆上爬满了金银花藤,花开得正盛,一朵朵白的黄的小花在暮色中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院门口蹲着一条大黄狗,看到有人来,站起来,竖着耳朵,警惕地盯着他们,但没有叫,只是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唐哲走上前去,用本地话喊了一声:“屋里有人吗?过路的,想借个宿。”
过了一会儿,屋里传来脚步声,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探出头来。他中等个子,皮肤黝黑,脸上有很深的皱纹,眼睛不大,但很有神。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袖子卷到手肘,腰间系着一条围裙,围裙上沾着一些木屑和竹篾。他看了看唐哲,又看了看后面那一群人,有些疑惑地问道:“你们是……哪里的?这么晚了,还在山里走?”
唐哲连忙上前,笑着说:“大哥,我们是省里科考队的,进山搞调查,走了十来天了,今天路过这里,天黑了走不动了,想在您家借宿一晚,不知道方不方便?我们给钱的,不白住。”
那男人听了,眉头皱了皱,又仔细打量了他们一番。这几个人,一个个蓬头垢面,衣服上全是泥和碎叶,脸上也黑一道白一道的,看着确实像在山里钻了很久的样子。
但他们的背包、相机、望远镜,又不像是一般的人。他想了想,侧身让开了门:“进来吧,先进来坐。钱不钱的不说了,出门在外,谁还没个难处?”
唐哲道了声谢,招呼大家进了院子。几个人鱼贯而入,走过那条碎石小路,进了堂屋。堂屋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正中墙上挂着毛主席像,像下是一张八仙桌,桌边摆着几条长凳。
靠墙的地方放着一张竹床,床上堆着一些竹篾和半成品的竹篮,看样子是主人平时做竹编的地方。
那男人朝里屋喊了一声:“妈,来客人了,倒几碗茶出来。”然后又朝厨房方向喊,“春花,多煮点饭,有客人。”
里屋走出来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头发花白,脸上皱纹很深,但精神很好。她手里提着一个茶壶,端着几个土碗,笑眯眯地走过来,把碗摆在桌上,倒了茶。茶汤是深黄色的,很浓,闻着一股焦香味。她一边倒茶一边说:“喝吧,自家炒的茶,粗茶,别嫌弃。”
厨房里走出一个年轻女人,二十来岁,圆脸,皮肤白净,扎着一条长辫子,穿着碎花布衫。她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围裙上沾着菜叶,朝堂屋里看了一眼,又缩回去了,厨房里传来切菜的声音。
那男人搬了条板凳坐下来,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支递给唐哲。
唐哲摆摆手,说自己不抽烟,男人就把烟叼在自己嘴里,划了根火柴点上,吸了一口,慢悠悠地问道:“你们是省里来的?搞什么科考?科考是个啥?”
说完,还一脸认真的看着唐哲。
第959章 新鲜得滴出水来
唐哲解释道:“科考就是科学考察,就是来研究山里的动植物、地质、水文这些。我们这次进山,主要是为了摸清梵净山的自然资源,为将来建立自然保护区做准备。这位是许中南教授,是我们科考队的队长;这位是布鲁斯先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派来的专家;这位是路途路处长,是省里派来的;这位是胡静胡老师,在林大教书……”
唐哲一一介绍过去,每介绍一个人,那男人就点点头,嘴里说着“哦哦”“好好”,眼睛在他们身上扫来扫去,像是在辨认什么。
那男人听完,点了点头,吐出一口烟,说道:“我姓杨,叫杨德茂,这寨子叫马槽河,就十来户人家,都姓杨,一个老祖宗传下来的。这是我老娘,刚才倒茶那个;那是我婆娘,做饭那个;我还有两个儿子,大的叫杨大毛,小的叫杨小毛,都出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他说着,又吸了一口烟,“你们要在我家住,住得下。我家房子虽然不大,但空房有几间,就是简陋了些,你们别嫌弃。”
许中南连忙说:“不嫌弃不嫌弃,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知足了。我们在山里睡了十来天帐篷,现在看到房子就觉得亲切。”
杨德茂笑了,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他把烟头在鞋底上掐灭,站起身来,问道:“你们吃饭了没有?我家正准备做晚饭,要是不嫌弃,就在我家吃。家常便饭,没有什么好东西。”
胡静一听,眼睛就亮了,连忙说:“吃了吃了,我们在路上吃了点干粮。不过……”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说,“杨大哥,你们这河里的冷水鱼是不是很鲜?我上次在牛尾河那边吃过一次,用野葫芦叶包着烧的,那个味道,到现在想起来还流口水。”
杨德茂听了,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堂屋里回荡:“你们城里人就喜欢吃这些东西。冷水鱼确实鲜,但不好抓,滑溜溜的,跑得又快。你们要是想吃,我这就去河里抓几条。我在这河边住了几十年,闭着眼睛都能抓到。”
胡静连忙点头,想都没有想就回答:“要要要!杨大哥,你要是能抓到,我们给钱,按市价给,不让你白忙活。”
杨德茂摆摆手,脸上的表情有些不高兴:“说什么钱不钱的,你们是客人,到我家来就是缘分。几条鱼,值什么钱?”他说着,转身走到屋角,从墙上取下一个搬篼——那是一种用竹篾编成的捕鱼工具,口大底小,鱼进去了就出不来。他又从门后拿了一根长竹竿,竹竿头上绑着一个网兜,也是用竹篾编的。
他朝厨房方向喊了一声:“大毛,小毛,出来,跟爹去河里抓鱼。”
话音刚落,从屋后走上来两个年轻人。
大的那个二十来岁,个子高高的,皮肤黝黑,长得壮实,手里拿着一把锄头,看样子刚才在屋后挖什么东西。
小的那个十七八岁,比哥哥矮半个头,但也很结实,脸上还带着稚气,穿着一件打了补丁的旧军装,袖子挽得老高。
杨德茂对他们说:“把锄头放下,去拿鱼篓,跟爹下河。有客人想吃鱼,咱们去抓几条。”
杨大毛把锄头扛在肩上,笑着说:“爹,我刚在后山挖了几棵楠竹笋,还没挖完呢。要不你们先去,我挖完了再来?”
杨德茂瞪了他一眼:“客人等着吃,你挖什么笋?明天再挖不行?”
杨小毛倒是积极,转身就跑回屋,不一会儿就提着一个鱼篓跑出来,鱼篓也是竹篾编的,口小肚大,上面有个盖子,能装不少鱼。他笑嘻嘻地说:“爹,我跟你去。哥不去算了,我一个人帮你赶鱼。”
杨大毛见弟弟去了,也不好意思不去,把锄头靠在墙上,从屋角拿了另一个鱼篓,跟着出了门。
父子三人出了院子,沿着碎石小路往河边走去。唐哲站在院门口,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竹林里,笑了笑,转身回了堂屋。
陈东坐在板凳上,喝着茶,有些不敢相信地说:“这也太新鲜了吧?当场点了菜,还能现下河去抓的?这鱼得多鲜啊?”
耿桂兴也感叹道:“就是,我在城里吃鱼,都是从菜市场买的,不知道死了多久了。这种刚从河里捞上来的活鱼,我还真没吃过。”
李默咽了口唾沫,说:“别说了,说得我口水都流出来了。今天晚上有口福了。”
许中南坐在八仙桌旁,端着茶碗,慢悠悠地喝着茶,笑着说:“这就是山里人的好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想吃鱼,下河捞;想吃笋,上山挖。什么都是新鲜的,什么都是活的。咱们城里人,花多少钱都买不到这种日子。”
胡静坐在唐哲旁边,脸上带着笑,眼睛亮亮的,像是在期待什么。她小声对唐哲说:“唐哲,你说他们能抓到多少鱼?够不够我们这么多人吃?”
唐哲笑了笑,说:“放心,杨德茂是这河边的老手了,闭着眼睛都能抓到。再说还有他两个儿子帮忙,一人抓几条,就够我们吃了。马槽河的冷水鱼,味道确实好,比牛尾河的还鲜。”
老太太又端了一碗咸菜出来,摆在桌上,笑眯眯地说:“先吃点咸菜垫垫,鱼一会儿就来。这是我自己腌的,萝卜干、芥菜、辣椒,你们尝尝。”
胡静夹了一筷子萝卜干,嚼了嚼,脆生生的,咸香可口,连连点头:“好吃,婆婆,你腌的咸菜真好吃。”
老太太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连声说:“好吃就多吃点,等你们走的时候,给你们装一罐带回去。”
不到半个小时,院门外传来脚步声和说笑声。杨德茂父子三人回来了。
杨大毛走在最前面,锄头上挂着好几棵楠竹笋,笋壳还是嫩黄色的,一看就是刚从土里挖出来的,根部还带着湿泥。
那些笋个头不小,每棵都有手臂粗,锄头杆上挂了四五棵,沉甸甸的,他走起来锄头一晃一晃的。杨小毛跟在后面,手里提着一个鱼篓,鱼篓沉甸甸的,水从篓子底部的缝隙里往下滴,在地上留下一条湿漉漉的线。
杨德茂走在最后,手里也提着一个鱼篓,也是沉甸甸的,脸上带着笑,像是打了一场胜仗。
“抓到了抓到了!新鲜得滴出水来。”杨小毛还没进门就喊了起来,声音里满是兴奋,“好多鱼,一网下去就捞了半篓!”
几个人围上去看,杨小毛把鱼篓放在地上,揭开盖子。鱼篓里白花花的,全是鱼,挤在一起,尾巴甩来甩去,溅起一片水花。
第960章 敲沙罐
有细长的钢鳅子,有圆滚滚的游鱼棒,还有几条巴掌大的桃花子,鱼鳞在灯光下闪着银光,看着就让人流口水。李默凑过去数了数,大大小小有二十多条,少说也有四五斤。
陈东瞪大了眼睛,张着嘴,半天合不拢:“这也太快了吧?才出去多大一会儿,就抓了这么多?我还以为要等一两个小时呢。”
耿桂兴也看呆了,推了推眼镜,凑近了看那些鱼,像是在研究什么珍稀标本:“这鱼……这鱼也太新鲜了,还在跳呢。你们看这条,嘴巴一张一张的,还活着。”
杨德茂把鱼篓递给儿媳妇,笑着说:“春花,拿去收拾了,晚上炖一锅鱼汤,再煎几条,撒点葱花,客人喜欢吃。”
春花接过鱼篓,笑着应了一声,转身进了厨房,不一会儿厨房里就传来哗哗的水声和菜刀碰砧板的声音。
杨大毛把锄头上的楠竹笋取下来,放在地上,用刀削去根部的泥土,剥掉外面几层老壳,露出里面嫩黄嫩黄的笋心。
那笋心白嫩嫩的,像玉一样,用手一掐就能掐出水来。他把剥好的笋递给老娘,老太太接过去,拿到厨房去切。厨房里传来咚咚咚的切菜声,节奏很快,一听就是老手。
杨小毛蹲在院子里,用清水冲洗鱼篓,一边洗一边回头看唐哲他们,脸上带着笑,有些腼腆地说:“你们是省里来的?省城是不是很大?我还没去过省城呢。”
唐哲笑着走过去,蹲在他旁边,说:“省城是很大,有好多高楼,有汽车,有电车,还有公园。你以后有机会了可以去看看。”
杨小毛眼睛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低下头,一边洗鱼篓一边说:“我连县城都没去过几回,还省城呢。我爹说,等我再大几岁,学会了竹编手艺,就带我去县城卖竹篮,攒够了钱,再去省城。”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会有机会的。”
厨房里飘出了香味,鱼下锅了。热油一激,鱼皮滋滋地响,香味一下子就窜了出来,混着葱姜蒜的味道,在院子里弥漫开来。
胡静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像是在品味什么人间美味。陈东的肚子咕噜噜地叫了一声,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捂着肚子。
老太太从厨房里端出一大盆鱼汤,放在八仙桌中间。汤是乳白色的,上面飘着一层金黄色的油花,撒着翠绿的葱花和香菜,热气腾腾的,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春花又端出一大盘煎鱼,鱼煎得两面金黄,外酥里嫩,撒着辣椒面和花椒面,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杨大毛把剥好的笋切成薄片,用开水焯了一下,拌上辣椒油和蒜末,做成凉拌笋片,脆生生的,爽口得很。杨小毛又从菜地里扯了几把青菜,炒了一大盘,绿油油的,看着就新鲜。
“来来来,吃饭了,都坐都坐。”杨德茂招呼大家上桌,把八仙桌围得满满当当的。老太太和春花在厨房里忙活,不肯上桌,说让客人先吃。许中南喊了好几遍,她们才端着碗出来,坐在旁边的长凳上,笑眯眯地看着大家吃。
胡静夹了一块煎鱼,咬了一口,鱼皮焦脆,鱼肉鲜嫩,入口即化,连刺都是软的。她连连点头,嘴里含着鱼,含混不清地说:“好吃好吃,比我在牛尾河吃的还鲜。杨大哥,你这鱼是怎么抓的?怎么这么快就抓了这么多?”
杨德茂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笑着说:“这有什么难的?我在河边住了几十年,哪块石头下面有鱼,哪段河里的鱼多,闭着眼睛都知道。小毛拿网兜在下游堵着,我在上游用竹竿赶,鱼一跑就跑进网兜里了。一网下去,就是十几条。”
陈东听了,感叹道:“真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啊。我们城里人,想吃条活鱼,还得去菜市场挑半天,还不一定新鲜。你们这里,想吃鱼,下河捞就是了,活的,新鲜的,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耿桂兴也说道:“就是,这顿饭吃得值,比城里的馆子还强。城里的馆子,哪有这么新鲜的鱼?哪有这么嫩的笋?哪有这么香的青菜?”
马槽河一共十多公里,在这稍开阔的地方,差不多四五里地的样子中,分散着十来户人家,吃过饭之后,初春的晚上还是很冷,杨德茂便找来柴火,在堂屋旁边的一间屋子里生起了一炉火来,招呼着大家:“快进来烤火吧。”
科考队的人进去之后,他又对小儿子说:“小毛,你去把茶罐里的水灌满,再抓把茶叶在里面。”
许中南坐到火堂边上之后,问道:“主人家,你们这个地方的人,都是姓杨吗?”
杨德茂摇了摇头,说道:“我们这里一共十三户人家,到现在为止,有六个姓,我们姓杨的,就一户,另外还有姓皮、姓柳的。”
许中南哦了一声,说道:“这么说来,你们家搬到这个地方来,时间也还不长嘛。”
此时杨小毛把装好水的茶罐端了进来,杨德茂接过去,放在火边上煨着,回道:“是不久,满打满算下来,到我这代,也不过三代人。”
路途说道:“这个地方背靠梵净山,两边都是高山密林,又只有一条道可以进来,倒是一个躲避战乱的好地方。”
杨德茂苦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杨大毛接过话说:“这位同志,我家祖祖以前可不是躲战乱,他还是太平天国石达开的部下呢。”
路途听到这里,笑道:“你这小娃娃,尽吹牛,那石达开在大渡河就兵败了,怎么会跑来梵净山?”
许中南倒来了兴趣,问道:“你仔细说来听听?”
杨大毛看了一眼父亲,说:“爹,还是你来说吧,我记得公以前经常摆,祖祖他们那个时候好威风的,把土司都给打败了。”
杨德茂点了烟斗,吐了一口烟雾出来,靠着墙,说道:“你这娃娃算说话,也是现在天变了,要是放在你公和你祖祖那个年代,你今天这样说,怕是要被敲沙罐的。”
第961章 不抢怎么办
杨大毛吐了一下舌头,一脸不在乎的样子,笑嘻嘻地说:“那都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要敲沙罐,除非把祖祖从坟里刨出来。人都死了那么多年了,骨头都烂成灰了,上哪找去?”
杨德茂瞪了他一眼,眼睛瞪得像铜铃,声音也大了几分:“没大没小的乱说话,小心你祖祖晚上来找你。你祖祖生前最恨别人拿他开玩笑,你这张嘴,迟早要吃亏。”他说着,半闭着眼睛,双手合十,对着堂屋上方那个供着祖宗牌位的神龛,小声赔着不是,“公,你这个曾孙孙这么大了,不懂事,你老人家大人有大量,不要计较他。等他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要去找他,你来找我,我替你骂他。”
那样子又认真又滑稽,像个小孩子在跟大人认错。胡静捂着嘴,想笑又不敢笑,怕不尊重。陈东低下头,肩膀一抖一抖的。李默憋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又赶紧捂住嘴。唐哲倒是很淡定,端着碗,继续喝鱼汤,像是见惯了这种场面。
等他念念有词地说完,磕了磕烟斗,在鞋底上磕掉烟灰,又重新装了一锅烟丝,划了根火柴点上,吧嗒吧嗒抽了两口,这才慢悠悠地继续说道:“其实,马槽河的这七个姓,都是天国石达开的部下。我们的祖先都是跟着他一路从天京打到大渡河的。那时候石达开可是天国的翼王,几千年来头一号的人物,能文能武,能征善战,清兵见了他都绕道走。”
听到这里,除了唐哲之外,科考队的人都听傻了。许中南端着碗的手停住了,筷子悬在半空,半天没动。路途张着嘴,眼睛瞪得溜圆。布鲁斯的眉毛挑得老高,蓝色的眼睛里满是惊讶。胡静更是捂住了嘴,眼睛瞪得大大的,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还真是呀?”李默忍不住问道,声音都有些发抖,“你们真是石达开的后人?太平天国的石达开?”
杨德茂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复杂得很:“是后人,也不是后人。我们是石达开部下的后人,不是石达开本人的后人。翼王没有后人在我们这里,他死在大渡河了,一家老小都被清兵杀了。活下来的,是他手下的兵,不是他家里人。”
他抽了一口烟,烟雾在火塘边袅袅升起,被火光映成淡蓝色。他眯着眼睛,像是在回忆什么遥远的故事,又像是在讲一个从老一辈那里听来的传说。
“当年石达开虽然在大渡河兵败被俘,最后被凌迟处死,但是手下三千多人,也逃出了几百个人出来。那些人是趁夜从清兵的包围圈里钻出来的,有的往山上跑,有的往河里跳,有的钻林子,拼了命地逃。然后他们一路向南,想回广西老家去。广西是天国的老巢,那里有他们的亲人,有他们的田地,有他们熟悉的山山水水。结果到处都是鞑子的官兵,过一关查一关,过一哨查一哨,根本走不出去。最后不知道怎么的,三十多个人,就逃到了这梵净山里来。”
他顿了顿,又抽了一口烟,火光在他脸上跳动着,明明灭灭的。
“到了梵净山之后,他们三十多人倒也觉得再逃下去也不是办法。全国各地都是鞑子的天下,往哪逃?能逃到哪里去?早晚都是被抓被杀。这个地方虽然贫穷,山多地少,种不出什么好庄稼,但是却像是世外桃源一般,与世隔绝,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于是他们三十多个人便在这里定居了下来,开荒种地,打猎采药,慢慢扎下了根。”
路途坐在火塘边,手里端着茶碗,一直没有喝。他皱了皱眉,问道:“这里离江县并不算远,翻过几座山就到了,走路也就一天的路程。躲到这里,难道官兵就一点都不知道?清兵又不是傻子,他们不会进山搜吗?”
杨德茂磕了磕烟斗,朝着火塘里吐了一口痰,那痰在炭火上嗤的一声,冒了一小股白烟。他把烟斗重新装好,点上,慢悠悠地说:“那怎么可能呢,官兵又不是吃干饭的。刚来这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三十多张嘴要吃饭,三十多个人要穿衣,哪里来的钱?哪里来的粮?只有靠抢。一开始的时候,为了躲避官兵,他们就跑到邛水那边的护国寺呀、苏家坡这些地方去抢。那些地方偏僻,官兵少,好下手。抢点粮食,抢点布匹,抢点农具,能活一天是一天。”
“后来邛水那边的人为了不让我们过去,就在剪刀峡那里放了些火药,把原来的路给炸了。那个峡谷两边都是悬崖,中间只有一条窄窄的路,一炸就断了,再也过不去了。我们那些老祖宗找不到去邛水的路,只好在太平这些地方去抢。太平那边人多,官兵也多,抢起来风险大,但没办法,不去抢就要饿死。”
说到这里,他叹了一口气,声音低沉下来,像是被什么东西压住了:“要是日子好过,哪个愿意当棒老二呢?谁不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谁不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可那时候没有地,没有粮,没有钱,什么都没有,不抢怎么办?饿死在山里?”
他抬起头,看了看火塘里的火,又看了看围坐在火塘边的这些人,眼神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沧桑。
“邛水的官兵过不来,一来是因为这里属于江县,跨了县,他们不方便过来。二来则是路途太远,那些官兵,大多都是大烟鬼,一天不抽就浑身难受,还没有走到这里呢,烟瘾就犯了,走不动了。再说这边只建了一个小小的营盘,驻不了几个兵,不像我们现在这样,隔着老远才一家人。那时候到处都是林子,钻进去就找不到了。”
许中南“哦”了一声,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推了推眼镜,问道:“所以,你们的先人,在这里落脚生根,后来用抢来的银子,置办了家产,安家落户了?慢慢就有了田地,有了房子,有了家业?”
第962章 十虎围寨
杨德茂苦笑道,那笑容比哭还难看,脸上的皱纹更深了:“棒老二的名声那么差,哪里那么容易娶到老婆?谁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一个土匪?方圆几十里的老百姓,提起马槽河就摇头,说这里是贼窝,这里的男人都是土匪,嫁过来要被人戳脊梁骨的。我家婆婆就是我公在白马沟抢来的。那时候她才十六岁,在河边洗衣服,我公看到了,就把她背回来了。她哭了好几天,后来不哭了,认命了。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一辈子没回过娘家。”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平静,像是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但火塘边的几个人都沉默了,谁也没有说话。只有火塘里的柴火在噼啪作响,火星子溅起来,在夜空中划出短暂的弧线,又很快熄灭。
“他们三十多个人,自从抢了太平的大地主之后,双江土司就发火了。那地主是土司的亲戚,被抢了面子挂不住,就派了几百人进山来剿,断断续续的,打了好几十年。今天你打过来,明天我打过去,死了好多人。”
“原来的三十多人,大多数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孤家寡人一个,没有老婆,没有孩子,死了就死了,连个上坟的人都没有。改朝换代之后,土司也不存在了,民国了,新社会了,那些老规矩都不算了。”
“原来那三十多人都老了,有的死了,有的瘫了,有的疯了。另外像我公他们七个人都已经安了家,有了老婆,有了孩子,不想再过那种刀口舔血的日子。就把枪埋了,把刀藏了,老老实实种地,安安稳稳过日子。”
杨德茂说完,又装了一锅烟丝,点上,吧嗒吧嗒地抽起
来。火塘里的火光映在他脸上,那张黝黑的、布满皱纹的脸,在火光中显得格外苍老,又格外坚毅。他的眼睛半睁半闭的,像是在看火塘里的火,又像是在看很远很远的地方,看那些他从未见过的、只在祖辈口口相传中听说的岁月。
大家一时不知道怎么接下去。火塘里的火苗跳动着,映在每个人脸上,明明灭灭的,像是在无声地诉说着什么。那些关于棒老二、关于抢亲、关于刀口舔血的日子,离他们太远了,远得像另一个世界的故事。但又好像很近,近得就在这个屋子里,就在这些人的血脉里,一代一代地传下来,成了他们骨子里的东西。
良久,许中南才说道,声音低沉,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所有人说:“以前的旧社会,是吃人的社会。穷人没活路,只能铤而走险。那些事情,不是他们的错,是那个世道的错。”
杨德茂“嗯”了一声,点了点头,把烟斗在鞋底上磕了磕,又装了一锅烟丝,划了根火柴点上。火光在他脸上跳了一下,又暗下去。
他抽了一口,慢悠悠地说:“新中国来了,我们这些穷苦老百姓都当家作了主人。土地改革的时候,我家分了十几亩田,虽然都是山里的薄田,产不了多少粮,但总算有自己的地了。再也不用去抢了,再也不用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
不过像我们这个地方的人家,因为以前的事情,外村人都不想嫁进来,嫌我们是棒老二的后代,名声不好听。我们这里的女娃儿也不好外嫁,嫁出去被人瞧不起,受欺负。所以我们这七个姓,往上数一代两代,基本上都是亲戚。表哥娶表妹,表姐嫁表弟,亲上加亲,也亲得不能再亲了。”
唐哲很赞同他的话,不住地点头。在邛水那边,也就是梵净山的另一面,同样存在着一个小寨子,不过五六户人家,窝在一个山沟沟里,四面都是山,出趟门要翻两道梁子。
那里的姑娘嫁不出去,小伙子也娶不进来,几代人下来,基本都是姑表亲戚结婚,表妹嫁表哥,堂姐嫁堂弟,亲套亲,亲连亲,亲成了一团乱麻。一直到几十年后,政府想办法给他们搬了出去,迁到了县城,分了新的房子,才让生活好了起来,可是那些近亲结婚带来的遗传疾病,却如影随形的折磨着那些人。
聊了一会儿这个寨子的来历,讲完了那些陈年旧事,许中南还是把话题引到了正事上面。他这次来梵净山,除了做科考,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调查大型猛兽的分布情况。老虎、云豹、黑熊,这些都在他的研究范围内。
他放下茶碗,看着杨德茂,认真地问道:“主人家,你们长期在这山里,有没有遇到过大猫子?就是老虎,有没有见过?有没有听见过叫声?”
杨德茂摇了摇头,把烟斗从嘴里拿出来,在椅子腿上磕了磕烟灰,又重新叼上:“现在枪多了,打起猎来比以前方便了许多。山里人家,哪家没有一两支枪?猎枪、鸟铳、汉阳造,什么样的都有。大猫子再厉害,也怕枪。一枪打过去,不死也残。所以我公他们那一代人,靠的是长枪长矛,硬拼硬打,他后来经常说,那个时候还有十虎围寨的事情发生。十几只老虎围着一个寨子转,那阵势,想想都害怕。不过那个时候寨子都是在营盘里,石头砌的围墙,一人多高,上面还有箭塔,有枪眼。那些大猫子再凶,也拿他们无可奈何,围着转几天,找不到下口的地方,也就散了。”
胡静听了,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不会吧?大猫再厉害,还敢来围寨子?不是有个词叫一山不容二虎吗?老虎不是独来独往的吗?它们怎么会成群结队地出来?这不合常理啊。”
唐哲接过话说道,他从小在山里长大,听过的老虎故事比胡静吃过的盐还多:“十虎围寨的事情我虽然也是第一次听说,不过我很相信它的确是存在的。梵净山山高林密,方圆几百里都是原始森林,以前的时候在龙门坳还经常发生大猫吃人的事情,老人们说起这事就摇头。据四川一个县志的记载,在清朝时候,还发生过百虎围城的真实事情呢。上百只老虎围着一座城,城里的人出不去,城外的人进不来,整整围了好几天。那场面,想想都头皮发麻。”
第963章 猎虎
“不会吧?”胡静还是有些不相信,嘴巴张得圆圆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一百只老虎?那得吃多少人啊?这不是编故事吧?老虎不是独来独往的吗?”
唐哲说道:“那可是县志记载的事情,白纸黑字写着的,不是编故事。何况当初鞑子入川,杀人如麻,十室九空,尸体遍地,那些老虎吃了人肉,尝到了甜头,胆子就大了,敢往人跟前凑了。要不然也不会出现后来的移湖广填四川了。四川没人了,要从湖广、广东、广西移民过去,填满那片空了的土地。”
杨德茂说道,把烟斗在椅子腿上磕了磕,又装了一锅烟丝:“移湖广填四川的事情我听我公以前讲过,他说那都是鞑子狗做的事情,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后来栽脏给了八大王。八大王是好人,是替天行道的,他不杀人,他杀的是贪官污吏,是鞑子兵。我们的祖先中,还有人从广西被迁移过去的呢,一路走一路哭,死了好多人,最后活下来的没几个。”
许中南见他越扯越远了,从老虎扯到了鞑子,从鞑子扯到了八大王,从八大王又扯到了移民,再不拦着,怕是要扯到盘古开天辟地去了。他连忙摆了摆手,笑着说:“话扯远了,还是说说大猫的事情吧。前年套到的那只,后来怎么样了?”
杨德茂回过神来,磕了磕烟斗,重新装了一锅烟丝,划了根火柴点上。火光照亮了他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他的眼睛眯了起来,像是在回忆什么遥远的事情。
他抽了一口,慢悠悠地说道:“这些年也经常有大猫出现,不过没有以前多了。以前我公那一辈,冬天都能听到虎啸,从山这边叫到山那边,一叫就是半宿,吓得寨子里的狗都不敢叫。现在稀罕了,好几年才能听到一回。前年的时候,柳家大儿子在后山套到一只。”
他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又抽了一口烟。火塘里的火苗跳动着,映在他脸上,明明灭灭的。
“柳家大儿子叫柳洪江,是寨子里最好的猎手,下套子、挖陷阱、打枪,样样精通。他在后山那条野猪路上下了钢丝套,本意是套野猪的。那钢丝套是他自己搓的,用的最好的钢丝,能吊起几百斤的东西。他下了好几个套子,隔几天就去巡一次。
那天早上他上山去巡套,远远就听到一阵阵的吼叫,那声音又大又沉,震得山谷嗡嗡响,像是打雷一样。他还以为是套到了大野猪,心里还挺高兴,加快脚步跑过去。结果到了跟前一看,腿都软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杨小毛在旁边听得兴起,眼睛瞪得大大的,忍不住插嘴道:“我爹说,那只大猫子好凶,牙齿比我的指头还要长,又尖又利,像几把匕首。两只眼睛瞪着人,黄褐色的,瞳孔是竖着的,看着就让人发毛。”
杨德茂瞪了儿子一眼,嫌他多嘴,但也没有阻止他,继续往下说:“那条钢丝套套住了那只大猫的前腿,勒得紧紧的,钢丝都嵌进肉里了,骨头都露了出来,白森森的,看着就疼。那钢丝是专门套野猪的,越挣扎勒得越紧。
那只大猫肯定挣扎了很久,地上被刨出一个大坑,泥土和树叶翻得到处都是,周围的灌木丛被扫倒了一大片,像被龙卷风刮过一样。它看到柳洪江来了,就冲着他吼,张着嘴,露出那两排锋利的牙齿,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淌,滴在地上。柳洪江说他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吓人的东西,那眼神,像是要把他撕碎了一样。”
他说着,自己也打了个寒噤,像是又回到了那个场景里。
“柳洪江连滚带爬地跑回寨子,脸都白了,话都说不利索,结结巴巴地说套到大猫子了。我们寨上的男人都去了,带着枪,带着刀,带着矛,二十多号人,浩浩荡荡地往后山去。结果到了那里,看到那只大猫,所有人的腿都软了。那东西太大了,比最大的牛犊子还大,身子又长又粗,毛色黄中带黑,条纹一道一道的,像画上去的一样。它蹲在那里,虽然被套住了一条腿,但那股气势,还是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杨德茂把烟斗从嘴里拿出来,在椅子腿上磕了磕烟灰,又重新叼上。
“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去。那东西虽然受了伤,但毕竟是大猫子,一爪子能拍死人,一口能咬断人的脖子。谁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去赌。大家就远远地围着它,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动。那只大猫就冲着我们吼,一声接一声的,震得耳朵嗡嗡响,感觉整座山都在发抖。它的眼睛是黄褐色的,瞳孔是竖着的,像两把刀,盯着谁看,谁就后背发凉。有几个胆小的,腿都在打颤,手里的枪都端不稳。”
杨小毛又忍不住插嘴了,他比划着自己的手指,声音都带着颤:“我跟着去了,站在最后面,只敢从人缝里看一眼。那一眼,我回家来好几天都睡不着觉,一闭眼就是那双眼睛,太黑人了。我做梦都梦到它朝我扑过来,吓得我一身冷汗,半夜惊醒好几回。”
“后来呢?”许中南追问道,身子往前倾了倾,眼镜后面的眼睛闪着光,手里的笔都忘了动。
杨德茂笑道,那笑容有些苦涩,有些无奈,像是在讲一个又好笑又心酸的故事:“后来,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去。我们就在那里跟它耗着,它吼,我们看着;它累了,歇一会儿,又吼。从早上耗到中午,从中午耗到下午,谁也不敢靠近一步。
最后有人提议,让它自己在山里吊着,让它自己耗死。反正钢丝套勒着,它跑不掉,也挣不脱,早晚是个死。于是大家就散了,各回各家。
那叫声,三天三夜都没有绝,白天叫,晚上也叫,一声一声的,听得人心里发毛,感觉到房子都被震动了。寨子里的小孩不敢出门,大人也不敢睡踏实,生怕它挣脱了钢丝跑到寨子里来。那三天,整个马槽河都笼罩在那恐怖的吼叫声里。”
第964章 峥钱娶老婆
“再后来呢?”胡静也忍不住问道,她的脸色有些发白,眼睛却亮亮的,又怕又想听。
“再后来听不到叫声了,寨上才去了几个年轻力壮的,大毛当时也去了,回来跟我讲了。”杨德茂说着,看了一眼杨大毛。
杨大毛点头应道,放下手里的碗,擦了擦嘴,接过话头:“是的,我们当时去的时候,那只大猫已经断气了,舌头耷拉在外面,眼睛还瞪着,死不瞑目。但即使死了,那样子还是吓人,谁也不敢靠前,怕它装死,怕它突然跳起来。我们围着它转了好几圈,谁也不敢第一个动手。
最后还是柳洪江自己,拿着他祖祖传下来的铁头矛,从远处刺了几矛。那矛是铁头的,磨得锃亮,他远远地伸过去,刺进去又拔出来,没反应,再刺一下,还是没反应。
反复了好几次,确认它真的死了,大家才敢过去。好家伙,那只大猫看上去像头牛崽大,身子又长又粗,毛色黄中带黑,条纹一道一道的,漂亮得很。抬起来可重了,我们四个人抬着都费劲,足足三四百斤呢。光是那张皮子,剥下来就铺了半间屋。”
杨大毛说到这里,眼里不无羡慕,吞了一口口水,眼睛里闪着光,像是看到了什么美好的东西。
他舔了舔嘴唇,声音都高了几分,继续说道:“你们不晓得,自从柳家打了那只大猫,拿到收购站去换了不少粮票布票,回来就起了五柱三间的新房子,青瓦白墙,亮堂堂的,在寨子里头一份。后来还从黑湾河那边娶了个老婆,白白净净的,梳着两条大辫子,可好看了。柳洪江以前穷得叮当响,三十多了还打光棍,谁家姑娘愿意嫁给他?现在好了,新房有了,老婆有了,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我爹说,这就是命,该他发财。”
科考队的都听明白了。以前外村人不愿意嫁进来,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马槽河的先辈是长发贼,当过棒老二的,名声不好听。十里八乡的人提起马槽河就摇头,说那是贼窝,那里的男人都是土匪,嫁过去要被人戳脊梁骨。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这里太过闭塞,四面都是山,出趟门要翻好几道梁子,基本不与外界通信,又没有多少地,平均下来,每人还分不到一亩,一年到头,几乎都是靠打猎为生。吃了上顿没下顿,谁家姑娘愿意嫁过来受苦?
杨德茂咳了一声,瞪了儿子一眼,语气里带着几分教训的意味:“你也不要眼欠人家的三间新房子,眼欠有什么用?眼欠能当饭吃?有空多上山挖些天麻三七来卖,勤快一点,多跑几趟山,多挖几棵药,过两年也可以把你们兄弟俩的家给安了。你爹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早就自己挣钱娶媳妇了,哪像你们,就知道在家吃闲饭。”
说到这里,他看了一眼众人,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说下去,毕竟当着外人的面教训儿子,总归不太好看。不过话都到嘴边了,感觉又不吐不快,憋着难受。
他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还是说了出来:“你们兄弟也不要懒,祖辈传下来的手艺,要多学,不要丢。现在土地下户了,江县也好,邛水也罢,那边买晒席的人越来越多,家家户户都要,夏天晒谷子,秋天晒苞谷,少不了这东西。你们手脚勤快一些,一年下来,也能赚个一两百块钱。攒上几年,娶个媳妇不成问题。”
许中南听着,对马槽河的竹编手艺来了兴趣。他放下手里的茶碗,问道:“主人家,我们一路走来,你们这里的竹子特别多,还都是上好的楠竹。那些竹子又高又直,竹节均匀,竹壁厚实,是做竹器的好材料。我在别的地方没见过这么好的竹子。”
杨德茂点了点头,把烟斗在椅子腿上磕了磕,脸上露出了几分自豪的神色:“是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们这个地方就是这样,没有土地,种不出什么好庄稼,只能靠这点手艺混口饭吃。不过我们寨上,家家户户可都是篾匠,手艺好得很。从劈竹、刮青、开丝、匀丝,到编织、收口、上色,每一道工序都有讲究。编出来的晒席,又平又展,晒谷子不漏;编出来的竹篮,又密又结实,装水都不漏。方圆几十里,都知道马槽河的竹器好,比别处买的好用。以前公社的时候,还拿到县里去展览过,得了奖的。”
说话间,杨德茂的老婆端着一个茶盆进来了。茶盆是竹编的,圆形的,边缘编着花边,很精致。茶盆里面放着六个土碗,碗里盛着淡黄色的水,冒着热气,一股甜丝丝的味道在屋子里弥漫开来。
她笑眯眯地说,声音很柔和,像是在哄小孩子:“客人们都累了,走了那么远的山路,肯定又冷又乏。来,喝碗蜂糖水热和一下,驱驱寒,解解乏。这是我们家自己养的蜂,今年的新蜜,甜得很。”
胡静连忙起身,从茶盆里面把碗端出来,首先递给杨德茂,说:“杨大哥,你先喝。”杨德茂哪里肯接,连连推辞,把手背在身后,身子往后仰,像是那碗里装的是毒药一样:“使不得使不得,客人先喝,客人先喝。你们是远道而来的贵客,我们山里人,哪有客人没喝主人先喝的规矩?”他一边说,一边把碗让给了许中南,态度很坚决。
许中南也不客气,接过碗之后,对杨德茂的老婆道了谢,说:“大嫂,辛苦你了,这么晚了还麻烦你。”
然后是布鲁斯,路途,陈东,李默,耿桂兴,一人一碗。等把蜂蜜水分了之后,杨德茂的老婆又转身去了厨房,不一会儿,又端了几碗过来,分给唐哲和胡静,然后才是杨德茂以及两个儿子。一家人这才坐下来,端着碗,笑眯眯地看着客人喝。
众人把蜂蜜水碗捧在手里,碗壁温热温热的,暖着手心。放在嘴边吹了又吹,白气袅袅地升起,一股浓烈的蜂蜜味道扑鼻而来。那味道很特别,不光是甜,还有一种花香,像是山里的野花,又像是田里的油菜花,说不清是什么,但很好闻。
第965章 苦蜂蜜
“好香呀。”胡静舔了舔嘴唇,感慨道,眼睛都亮了。她把碗凑到鼻子跟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股甜香顺着鼻腔钻进去,整个人都舒畅了。
然后再把碗放在唇边,小心地喝了一小口。水还有些烫,她“嘶”了一声,皱了皱眉,又吹了几口,再喝。这一次,蜂蜜水进了嘴,她的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像是吃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她再看科考队的其它人,都是一样的表情。许中南端着碗,喝了一口,愣了一下,又喝了一口,眉头皱着,像是在品味什么。布鲁斯喝了一口,舔了舔嘴唇,又喝了一口,脸上带着疑惑。路途喝了一口,咂了咂嘴,没说话,又喝了一口。陈东和李默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不解,但谁也没说什么。
胡静把碗从嘴边移开,小声地对唐哲说道,声音压得很低,怕被别人听到:“唐哲,你有没有喝出来什么味道?你有没有觉得这蜂蜜水不对劲?”
唐哲端在手里的碗还是平放着,一直没有喝。他低头看了看碗里那淡黄色的水,又抬起头看了看胡静那张皱成一团的脸,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在忍着笑。
“什么味道?”他问,声音也很小。
“是苦的。”胡静声音更小了,生怕被别人听到,几乎是用气声在说话,“蜂蜜水应该是甜的才对,怎么会是苦的呢?你说,会不会是这蜂蜜坏了?还是这水有问题?”她说着,又低头看了看碗里的水,眉头皱得更紧了,像是面对一个难解的谜题。
看着他们俩说悄悄话,许中南笑了笑,问道:“静静,你们在说什么呢,大声点嘛。”
这话一出来,弄得胡静尴尬极了,张了张嘴,却不知道怎么说。
杨德茂似乎看出了她的冏态,笑道:“小姑娘,你是不是想说,我们家的蜂糖是苦的?是不是放坏了?”
胡静立刻点了点头,悄然道:“主人家,你都知道的呀?”
杨德茂咳了一声,说道:“按常理说,蜂糖都是甜的,你们喝到苦的,有所怀疑也正常,不过,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呀。”
“哦?”许中南活了好几十岁,却也是第一次喝到这种苦蜂蜜,他还真不知道这里头有什么讲究。
杨德茂说道:“我们马槽河家家都养蜂,大多数的时候,蜂糖都是甜的,不过每一年夏季,悬崖上的崖黄莲开花之后,蜜蜂去采了它的花蜜回来,整桶蜜都会变成苦的,我们家去年秋天割的其中一桶,就是这种样子。”
杨大毛接过话说:“这算什么,我们家还有一桶蜂糖是黑色的呢,又黑又苦。”
许中南看向唐哲,问道:“小唐,你是本地人,见过他们这种蜜吗?”
要是换作前世的这个时候,唐哲肯定是没有见过的,不过,作为一个重活一世的人,前一世在单位里,大小是一个领导,平日里一些求他办事的人,总会网罗到不少好东西,其中就有苦蜂蜜和黑蜂蜜。
不过,苦蜂蜜和黑蜂蜜是两回事。
便说道:“许老,我也听说过,苦蜂蜜在我们邛水那边,也偶尔有发现,不过黑蜂蜜倒是很少见到,要么是因为放的年头太久,变质了引起的。”
杨大毛不屑地切了一声,说道:“你懂哪样哦,真正的蜂糖可以放一千年一万年都不会变质,你之前见到的,肯定是那种假蜂糖。”
唐哲也不想和他争论这个事情,不置可否,继续说道:“不过,在云南那边,黑蜂蜜就比较多了,想必耿老师比我更加清楚。”
耿桂兴点了点头,说道:“不错,在云南和东北,有一种叫黑蜂的昆虫,它们采花做出来的蜜就是黑色的。”
杨大毛还是不信,说道:“我们家桶里要是出现黑蜂子,那就代表雄蜂太多,要分家了。”
耿桂兴说道:“不过,据我们这次在梵净山科考,还没有发现梵净山存在着黑蜂这种种群,所以,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蜜源的关系。”
陈东说道:“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不敢发表意见哈,不过耿老师说得对,蜂蜜的甜度,结晶以及颜色,都和蜜源有着密切的关系。”
唐哲说道:“是这样的,我们梵净山上,除了黄莲之外,还有一些荆条花和米团花之类的植物,蜜蜂采了这种花之后,蜂蜜的颜色也会变成深褐色或是黑色。”
杨大毛终于听到不再说他的蜂蜜是假的了,连忙肯定地说道:“对对对,我们山上这样的花很多。”说完,转身出去了。
不一会儿,他抱着两个小罐子来到了屋里,在桐油灯的照耀下,他打开了罐子的盖子,说道:“你们看,这一罐颜色有一点点发绿,就是苦蜂糖,另外这一罐,黑乎乎的,就是又苦又黑的蜂糖了。”
许中南用指头在两个罐子里轻轻沾了一点,放在嘴里尝了尝,说道:“还真是的,不过这浅绿色这种,只是苦,黑色这一个,是甜中带一丝丝苦。”
科考队的都围了过来,耿桂兴为了让大家看得更清楚,还把手电筒给拧开了,整个屋子瞬间亮堂起来。
“我也来看看。”
“哎!还真是有一点苦。”
“老人家,你这蜂蜜卖吗?”耿桂兴尝了一下之后,抬头看向杨德茂。
因为一直实行大集体,这些年来集上,除了供销社和收购站外,几乎都已经关门了,平日里有一点特产想拿出去卖,又怕遇到市场检查的。
多数山里人想买一些蜂蜜,无非是兑药吃,谁也不会花大价钱买一些蜂蜜回去吃,五毛钱一包的白砂糖,兑出来的水可以蜂蜜兑出来的水多太多了,而且方便保存不说,还很甜。
所以,他们每年的蜂蜜,也卖不了多少,多数时候是自产自销。
“嗨,你们都是国家的干部,说啥卖不卖的,家里还有,看得上,你们带一些回去就行了。”杨德茂倒也很干脆。
对于他来说,除非是手艺上做出来的,其它东西,都不是值钱的货。
第966章 两座山
一番推辞之后,许中南也只好把那两罐子蜂蜜收了下来。罐子是土陶的,口小肚大,用油纸封着口,再用麻绳扎紧。
许中南把罐子小心翼翼地塞进背包里,用衣服裹着,生怕路上碰碎了。他说,这蜂蜜带回去,不光可以吃,还可以送到研究所去化验,看看梵净山地区的蜜源植物有哪些,这也是一项研究。
当天晚上又烤了一会儿火,几个人围在火塘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声音越来越低,困意越来越浓。杨德茂打了个哈欠,说天色不早了,明天还要赶路。众人便各自回房休息了。
杨家的房子虽然不大,但空房有几间,收拾得干干净净。被褥是新的,晒得蓬松柔软,有一股太阳的味道。
胡静一个人睡一间,许中南和路途睡一间,布鲁斯和唐哲睡一间,陈东和李默、耿桂兴挤在一间。
虽然挤了些,但比睡帐篷舒服多了。不用听野兽叫,不用担心下雨,不用蜷在睡袋里不敢翻身。这一夜,所有人都睡得很踏实,一觉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杨家的公鸡就开始打鸣了,一声接一声的,把整个寨子都叫醒了。厨房里传来锅碗瓢盆的声音,杨德茂的老婆已经在忙活早饭了。
老太太在院子里喂鸡,撒一把苞谷,鸡群围过来抢食,咕咕咕地叫。大黄狗趴在门口,半睁半闭着眼睛,偶尔抬起头看一眼屋里,又趴下去。
科考队的几个人陆续起床,到院子里洗漱。水是从山涧里接来的竹笕,清清凉凉的,捧一把泼在脸上,整个人都清醒了。胡静用梳子梳了梳头发,把乱糟糟的头发扎成一条马尾,又用湿毛巾擦了擦脸,总算恢复了几分人样。
早饭摆上了桌,一大盆苞谷稀饭,一大碗咸菜,还有一盘炒竹笋,一盘腊肉炒蕨菜。稀饭熬得稠稠的,金黄金黄的,散发着苞谷的香气。
咸菜是老太太自己腌的,萝卜干、芥菜、辣椒,脆生生的,咸香可口。炒竹笋是昨天杨大毛从后山挖回来的,剥了壳,切成薄片,用开水焯一下,再和腊肉一起炒,又鲜又嫩。几个人围坐在八仙桌旁,吃得呼噜呼噜响,谁也不说话,都在埋头干饭。
吃到一半的时候,杨德茂突然开口了。他端着一碗苞谷稀饭,用筷子搅了搅,吹了吹,喝了一口,放下碗,慢悠悠地说:“昨天晚上听你们问大猫子的事情,我倒是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昨晚上躺在床上一宿没睡好,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就是这件事。”
许中南他们几个人都竖起耳朵,仔细听着,筷子都停了下来。胡静嘴里还含着一口稀饭,忘了咽下去,腮帮子鼓鼓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杨德茂从口袋里摸出烟斗,装上烟丝,划了根火柴点上,吧嗒了两口,烟雾在晨光中袅袅升起。他眯着眼睛,像是在回忆什么,慢悠悠地说道:“前些日子我听朝山的香客在说,长岗岭那边出现过大猫吃人的事情,被咬的是烂茶坪的一个采药的。
那个采药的名叫叫什么来着,我记不清了,反正是烂茶坪的人,三十来岁,正是壮年,常年在山里跑,对那一带熟得很。结果那天进了山,就再也没出来。家里人找了好几天,最后在山沟里找到了他的衣裳,撕得稀烂,上面全是血。人不见了,骨头都没剩几根。”
许中兴中南一下子抬起了头,眼睛瞪得大大的,手里的筷子都差点掉了,惊问道:“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怎么没听人说起过?”
然后又转头看向唐哲,眼神里满是询问,“小唐,你有听说过这件事情吗?你在这一带走动多,有没有听到过什么风声?”
唐哲摇了摇头,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近半年来,他在林城的时间比较多,忙着陪郝好他们一家,忙着办自己的事情。虽然期间也和郝好他们一家人来过两次梵净山,不过已经是年前的事情了,来去匆匆,没有在寨子里久待,也没有听人说起过这件事。
而且,虽然同属邛水县,八家堰离烂茶坪的距离已经有一百来里,平日里山里人几乎都不怎么出远门,消息传不过来,也是正常的。
许中南放下碗,眉头皱得紧紧的,脸上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他想了想,说:“那我们又得改变路线了。如果长岗岭那边真的出现了老虎吃人的事情,那个地方我们就必须去。一来是要核实情况,看看是不是真的是老虎所为;二来是要了解老虎的活动范围,为将来的保护工作提供依据;三来是要提醒当地的村民,注意安全,避免再发生类似的悲剧。”
唐哲想了想,问杨德茂:“老人家,长岗岭有两个,一个是靠近刘家堰的,一个是靠近牛角洞的。您说的到底是哪一个呢?这两个地方虽然都叫长岗岭,但一个在邛水这边,一个在江县那边,差了上百里路。”
杨德茂愣了一下,烟斗差点从嘴里掉下来。他眨了眨眼睛,挠了挠头,想了半天,摇头说道:“那我就不清楚了,我这一辈子最远的地方就是到过太平河,连城里都没有去过,到底是哪个长岗岭,我还真不知道。那个香客也没说清楚,就说长岗岭,烂茶坪,别的就没说了。我也是听了一耳朵,没往心里去,你们昨晚一问,我才想起来的。”
唐哲想了想,对许中南说道,手指在地图上比划着:“许老,如果主人家说的是真的,被咬死的那个人是烂茶坪的人,我估计就是离刘家堰比较近的那座长岗岭。那座山在邛水县境内,是梵净山的深处,荒无人烟,山高林密,平日里连采药人都很少去,老虎藏在那里,不容易被人发现。
另外一座靠近牛角洞的长岗岭,可能性就小得多。那边离雀子坳太近,人家户比较多,山脚下有几个寨子,人来人往的。像老虎这种猛兽,向来是独行,生性多疑,轻易不会靠近人烟稠密的地方。除非实在是找不到吃的了,饿得不行了,才会冒险下山,到有人的地方去。”
第967章 脚印有巴掌大
陈东在一旁问道,推了推眼镜:“你不是说有两座叫长岗岭的山吗?万一不是你说的那座,是另外一座呢?我们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如果判断错了,我们就白跑一趟了。”
唐哲摇了摇头,语气很肯定:“另外一座的可能性很小。它离牛角洞以及雀子坳太近,人家户比较多,好几里外就有寨子。老虎的胆子再大,也不敢在那种地方久待。而且那边也没有烂茶坪这个地名,烂茶坪是在靠近刘家堰这边。我估摸着,八成是这边。”
杨德茂插嘴说道,把烟斗在桌腿上磕了磕,又重新叼上:“是呀,是呀,已经十多年很少见到大猫子出现了。要是放在十几年以前,像我们这样的寨子,家家户户晚上都要关门,连牛都要牵到堂屋里来,稍不注意就会被它吃掉。那时候老虎多啊,冬天的时候,晚上都能听到虎啸,从山这边叫到山那边,一叫就是半宿。现在稀罕了,好几年才能听到一回。要是真出了吃人的事,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一带的寨子都要小心了。”
大家吃完之后,胡静连忙和杨德茂的老婆把碗筷一起收拾了,端到厨房里去洗。杨德茂的老婆笑着说,你们城里人就是客气,这些事我们自己做就行了。胡静说,不客气,我们吃你们的住你们的,干点活是应该的。
许中南把地图摊在八仙桌上,用手指在上面点来点去,找了好久,才找到那两个叫长岗岭的地方。两个地名一模一样,都是“长岗岭”,写在图上,紧挨着,像一对双胞胎。
他仔细看了看,又用尺子量了量距离,说道:“还真是两个相同的地名,一座在邛水这边,一座在江县那边,隔着一条河。不过这座叫长岗岭的山,相比起另外一座来,离烂茶坪更近一些,只有十来里路。刚才主人家也说了,那个被咬死的人,是烂茶坪的,八九不离十就是这里了。”
说完,他用手指头在地图上画了一条线,从马槽河出发,翻过一座山,穿过一片原始森林,再翻过一道梁,就到了长岗岭的脚下。
他抬起头,看着布鲁斯,问道:“布鲁斯先生,我们今天就不顺河而下,从这里翻山过去,大概两天左右,应该能到长岗岭,你看怎么样?路上可能没有人家,要露营,要自己生火做饭,你吃得消吗?”
马槽河里的人,虽然很少和外面的世界接触,但对这个老外,却并不像护国寺那里的人一样热情,反而当成了一个异类一样,杨家人几乎都不愿意和他说话。吃饭的时候,杨德茂的老婆和春花也不上桌,躲在厨房里吃。
杨大毛和杨小毛也只是远远地看他一眼,就低着头扒饭,不敢搭腔。只有杨德茂偶尔跟他说几句,也是问一句答一句,不多说。布鲁斯倒也不在意,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被人盯着看习惯了。
“从这条路走,有机会能找到华南虎吗?”布鲁斯问道,蓝色的眼睛里闪着光,充满了期待。作为这次科考队里的特派员,他对华南虎是很感兴趣的。华南虎,作为中国特有的虎亚种,橙黄的毛皮上缀着黑色的横纹,像流动的琥珀镶嵌着墨玉,曾是南岭山脉的林间霸主,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可如今,野生的华南虎已经极其罕见了,据说只剩几十只,散落在南方几省的深山老林里,随时都可能灭绝。如果能在这梵净山里发现华南虎的踪迹,拍到照片,采集到粪便或者毛发样本,那将是这次科考最大的成果。
唐哲清楚,在七八十年代的梵净山,云雾常锁黛绿峰峦,冷杉与珙桐交错的密林深处,偶尔还能发现华南虎的踪迹。
那些深嵌在泥土里的虎爪印,五趾张开,有碗口大,旁边的树枝上挂着被撕裂的兽皮,地上残留着苏门羚被咬断的喉管,血腥气混着腐叶味在山风中弥散。
那时候保护区还没有建立,保护措施还不完善,伐木声仍在边缘地带回荡,偷猎者的铁夹隐在蕨类丛中,锈迹与枯叶同色,一不小心就会踩到。
唐哲的记忆里,前世回乡探亲的时候,还听唐老三说起过,有人在月亮垭看到一只母虎带着两只幼崽在溪边饮水。那只母虎的皮毛在月光下闪着金光,条纹像墨汁画上去的一样,两只幼崽还小,皮毛泛着乳白色的绒毛,在母虎身边嬉戏打闹。
母虎很警觉,听到远处的动静,竖起耳朵,甩了甩尾巴,金黄色的瞳孔在暮色里亮如寒星,转瞬便隐入岩缝后的阴影,消失不见了。那人站在那里,半天没敢动,腿都软了。
不过唐哲听到更多的,还是那些让人心里发紧的消息。巡山队员在雪地里发现被啃食过半的野猪尸骸,骨头上的牙印清晰可见;或是村民家的黄牛在山脚下被拖走,留下一路断续的血痕,从山坡一直延伸到密林深处,再也找不回来了。
那些血痕在枯叶上格外刺眼,像是一笔一笔写出来的控诉。老虎是这片山林的主人,人来了,占了它的地盘,它不甘心,它要抗争。
可它怎么争得过人呢?人有枪,有陷阱,有围猎。老虎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身皮毛,一嘴利齿,和一颗越来越胆怯的心。
梵净山有老虎的事情,他两世为人听过不少,不过就连他自己也一直没有亲眼见到过,说起来还有一小点点期待的样子,听布鲁斯那么一问,他让他清醒了过来:“布鲁斯先生,这倒真说不准了,就像我们在护国寺那里救的康老七一样,大队里的人都认为他已经被老虎咬死了,可是后来碰到了我们。“
布鲁斯听到唐哲这样说,不免有些失望起来,这一次来中国,他就特别期待能见到华南虎,这种只存在于中南国方的独有品种。
杨德茂说道:“那可是真真实实的大猫咬死的,除了那个人的衣服外,听说还剩下几根骨头,边上还有老虎的脚印,据那个香客说,足足有我这个巴掌大。”
第968章 再出发
听杨德茂说得绘声绘色的样子,一边讲着话,一边手里还比划着,两只手张得大大的,像两把蒲扇,在众人面前晃来晃去。
他的眼睛里闪着光,脸上的表情又夸张又认真,把大家都给代入了那个场景里——仿佛那只三四百斤重的大猫子就在眼前,张着嘴,龇着牙,瞪着那双黄褐色的眼睛,一声一声地吼着,震得山谷嗡嗡响。火塘里的火苗跳动着,映在他脸上,他的影子在墙上晃来晃去,像一只巨大的猛兽。
胡静睁大眼睛,看着杨德茂挥动的手掌,那双手粗糙黝黑,指节粗大,掌心满是老茧,像两把砂纸。她张大嘴巴,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忍不住问道:“主人家,你比的也太夸张了,大猫子再大,它的脚掌也不会有你的巴掌大吧?你比的那个,都跟洗脸盆一样大了,那不成了妖怪了?”
杨德茂看着胡静,就像一个城里人看见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一样,眼神里带着几分得意,几分不屑,还有几分“你不懂”的意思。他把手收回来,在膝盖上拍了拍,笑了一声,说道:“这有什么奇怪的,之前柳洪江打的那只大猫子,它的脚掌也差不多有我的手掌大小了呢。我亲眼看到的,还能骗你不成?那只大猫子死了之后,我们把它翻过来,四只脚掌朝上,那肉垫厚得像馒头,爪子弯得像镰刀,一巴掌拍下去,能把人的脑壳拍碎。我拿手比了比,真的是差不多大,没夸张。”
胡静把目光看向许中南,眼神里满是求证的意思。许中南笑了笑,推了推眼镜,慢悠悠地说道:“像东北虎那种成年虎的虎掌,是差不多有那么大,成年公虎的脚掌能有十五六厘米宽,跟成年男人的手掌差不多。不过华南虎的个头要小一些,体型比东北虎小一圈,脚掌也小一些,但也有例外的。有些特别大的公虎,也能长到那么大。老虎这个东西,个体差异很大,不能一概而论。”
布鲁斯坐在旁边,一直没怎么说话。他听了杨德茂的故事,又听了许中南的解释,蓝色的眼睛里闪着光,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兴奋。
他搓了搓手,像是一个即将得到礼物的孩子,声音里都带着迫不及待:“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呢,还是快些出发吧。我们在这里耽误的时间太久了,再不出发,天又要黑了。早一天到长岗岭,早一天找到华南虎的踪迹。”
路途看向唐哲,问道:“小唐,那么就这样确定了,去靠烂茶坪更近一些的长岗岭?我们就不再去考虑另一座了?”
唐哲点头道,语气很肯定:“是的,如果传闻是真实的,那也只有去那个长岗岭才是最接近目的地的。另一座长岗岭离烂茶坪太远,有上百里路,那个采药的不可能跑那么远去。而且那边的地形不适合老虎栖息,山不够高,林子不够密,人也多,老虎不会去那种地方。综合判断,就是这座没错了。”
许中南站起来,把地图折好塞进背包里,拍了拍身上的灰,对大家说:“那就这么定了,往长岗岭走。”
一行人告别了杨德茂一家,从马槽河直接上山,往长岗岭的方向去。杨大毛和杨小毛送到寨子口,站在那棵大柏树下,朝他们挥手。
大黄狗跟出来,摇着尾巴,跑前跑后的,像是不舍得他们走。山风吹过来,竹林沙沙作响,像是在跟他们告别。
一路上的地形越来越险,山路越来越窄,有些地方根本看不出路,只有一些野兽踩出来的小道,弯弯曲曲地穿过灌木丛和乱石堆。
唐哲走在最前面,手里拿着一根木棍,不时拨开挡路的藤蔓和树枝。许中南跟在后面,拄着登山杖,走得不快,但很稳。
布鲁斯走在中间,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像是在寻找华南虎的踪迹。陈东和李默跟在后面,一人背着一个大背包,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淌。
自从离开了马槽河,又是一路风餐露宿。晚上在野外搭帐篷,生火做饭,白天天不亮就起来赶路。这两天走得急,没怎么停下来休息,每个人的脚上都磨出了泡,走路一瘸一拐的。但谁也没有抱怨,因为大家都知道,长岗岭快到了。
两天过后,终于到达了一道山梁。站在山梁上往四周看,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远处是连绵起伏的山峦,一层一层地叠在一起,像大海凝固了的波浪。近处是深深的山谷,谷底有溪水在流,哗哗的声音从下面传上来,在山壁间回荡。
山梁上到处是怪石嶙峋,那些石头奇形怪状的,有的像蘑菇,有的像柱子,有的像卧着的牛,有的像站着的老人。石头上长满了青苔,绿茸茸的,摸上去很滑。
数片红豆杉以及铁杉生长得非常茂盛,树干笔直,树冠像一把把撑开的大伞,把阳光遮得严严实实的。树下是厚厚的落叶,踩上去软绵绵的,像踩在地毯上。
山林间不停有猴子的吼叫声传来,一声接一声的,此起彼伏,像是有什么事情在开会。那些金丝猴蹲在高高的树杈上,金黄色的毛在阳光下闪着光,歪着脑袋看着这群不速之客。
有一只公猴蹲在最高的那棵铁杉上,威风凛凛的,像是一个首领,对着科考队发出低沉的警告声。唐哲抬头看了看,笑着说:“别怕,它们就是好奇,不会下来的。金丝猴胆子小,不主动攻击人。”
许中南停下脚步,摘下眼镜擦了擦,又戴上,拿出地图看了看,又看了看四周的地形,点了点头说:“这里应该就是长岗岭的范围了。你们看那些石头,那些树,还有那些猴子,跟地图上标的地形基本吻合。”
耿桂兴看着那些金丝猴,叹道:“没想到这里还能遇见这么一大群金丝猴呢,”说着,数了一下,继续说道:“许老,这群猴子足足有三十七只那么多,算是比较大的种群了。”
第969章 黔金丝猴
耿桂兴停下脚步,仰头看着那些金丝猴,眼睛亮了起来。他搞了大半辈子的动物研究,对灵长类动物特别感兴趣,尤其是金丝猴。他推了推眼镜,从背包里掏出望远镜,举到眼前,仔细地观察着那些猴子的形态特征。
“你们看,”耿桂兴一边看一边说,声音里带着一种抑制不住的兴奋,“这些是黔金丝猴,不是川金丝猴。咱们这一路上看到的,大部分都是黔金丝猴。你们注意看它们的毛色,跟川金丝猴有明显的区别。”
胡静也仰着头看,但看不出什么名堂。她觉得那些猴子都长得差不多,金黄色的毛,蓝蓝的脸,朝天鼻,拖着一条长尾巴。她看了半天,看不出哪只是黔金丝猴,哪只是川金丝猴,忍不住问道:“耿老师,有什么区别?我看着都一样啊。”
耿桂兴把望远镜递给胡静,让她自己看,然后站在她旁边,耐心地解释道:“川金丝猴的毛色更鲜艳,是那种很亮的金黄色,尤其是背部和肩部的毛,又长又密,在阳光下像披了一件金色的斗篷。所以它们也叫仰鼻金丝猴,是咱们国家最着名的金丝猴种类,主要分布在四川、甘肃、陕西一带。”
他顿了顿,又指着树上的那些猴子,继续说道:“而黔金丝猴的毛色要暗一些,偏灰褐色,没有川金丝猴那么亮。它们的肩部和上臂的毛是深褐色的,背部的毛是灰褐色的,只有脖子和胸前的毛是淡黄色或者金黄色的。整体看上去,颜色要暗一个色调。你们看那只最大的公猴,它的肩部和上臂,是不是颜色很深?那就是黔金丝猴的特征。”
胡静透过望远镜,看着那只最大的公猴,果然发现它肩部和上臂的毛是深褐色的,背上的毛是灰褐色的,只有胸口那一小片是淡黄色的,跟耿桂兴说的一模一样。她恍然大悟,点了点头,说:“还真是,跟我在动物园里看到的川金丝猴不一样。动物园里的那些,全身都是金黄色的,亮得晃眼睛。”
耿桂兴笑了笑,接过望远镜,又看了看其他的猴子,继续说道:“除了毛色,它们的生活习性也不一样。川金丝猴生活在海拔更高的地方,一般在两千五百米到三千米的针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里,冬天会下到更低的地方。它们的群体很大,有时候一个群能有上百只,甚至几百只。而黔金丝猴生活在海拔较低的地方,一般在一千五百米到两千米的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里,就像我们现在站的这个地方。它们的群体要小得多,一般二三十只一群,多的也就五六十只。你们数数这树上有多少只?”
陈东仰着头,用手点着数,数了半天,说:“大概二三十只吧,看不太清楚,树叶挡着了。”
耿桂兴点点头:“刚才我就说过了,我数得三十七只,算是比较大的种群了,它们的领地范围也比川金丝猴小,一般就在十几平方公里范围内活动。”
周勤也凑过来,推了推眼镜,问道:“耿老师,它们吃什么?跟川金丝猴一样吗?”
“基本上差不多,”耿桂兴说,“它们都是植食性为主的灵长类动物,主要吃树叶、嫩芽、野果、树皮,偶尔也吃昆虫和鸟蛋。春天吃嫩芽和花蕾,夏天吃野果和树叶,秋天吃坚果和种子,冬天吃树皮和苔藓。它们的消化系统比较特殊,能消化纤维含量很高的食物,别的动物吃不了的东西,它们能吃。”
李默在旁边听着,忍不住插嘴问道:“耿老师,它们不是有那个什么……颊囊吗?跟猴子一样,可以把食物藏在嘴里?”
耿桂兴笑了:“颊囊是猕猴属的特征,金丝猴没有颊囊。金丝猴属于疣猴亚科,它们的胃结构比较复杂,有好几个室,能慢慢消化食物。所以你看它们吃东西的时候,都是细嚼慢咽的,不像猕猴那样狼吞虎咽,塞一嘴就走。”
许中南站在旁边,听着耿桂兴的介绍,不住地点头。这些知识他都懂,但耿桂兴是搞动物研究的,说起来更生动,更细致,更接地气。他突然想起什么,问道:“小耿,黔金丝猴的种群数量现在有多少?有没有一个大概的数字?”
耿桂兴收起了笑容,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叹了口气说:“从现有的资料上来看,并不多,估计也就八百只左右,分布在梵净山这一小块地方,总面积不到四百平方公里。它们只分布在咱们贵州的梵净山,别的地方没有。全世界就这么点,比大熊猫还稀少,比大熊猫还珍贵,是咱们中国特有的。”
他顿了顿,又说:“上面的数字只是我从资料上看来的,这次我们进山,偶尔有遇到,数量却没有这群多,而且见到生人就沈路了,所以具体有多少,还需要做一次全面的调查。我们这次来梵净山,普查黔金丝猴的种群数量和分布范围,也是任务之一。”
许中南点了点头,在本子上记下了几个数字,又抬头看了看树上那些金丝猴。它们已经不那么警惕了,有的在树枝上跳来跳去,有的在互相梳理毛发,有的抱着小猴在喂奶。
一只小猴趴在母猴怀里,毛茸茸的,金黄色的绒毛在阳光下闪着光,像一团小绒球。它歪着脑袋,看着树下这些人,眼睛里满是好奇。
唐哲站在一旁,没有参与他们的讨论。他还是盯着地上那串模糊的脚印,脑子里在想着别的事。现在已经是长岗岭的深处,人迹罕至,林深草密,是大型猛兽理想的栖息地。
如果梵净山还藏着华南虎,那一定是在那种地方。他抬起头,看了看远处的山峦,又看了看脚下这条看不见尽头的小路,深吸了一口气。
“走吧,”他说,声音不大,但很有力,“天不早了,还要赶路。这片林子深得很,天黑之前得找个地方扎营。”
第970章 哨兵
在唐哲的提醒下,大家才发现天色又有些晚了。他们刚才只顾着抬头看树上那些金丝猴,看它们在枝头跳跃、嬉戏、觅食,看公猴威风凛凛地蹲在高处放哨,看母猴怀里抱着毛茸茸的小猴在竹林间穿梭,看得入了迷,忘了时间的流逝。这会儿回过神来,才发觉林子里的光线已经暗了下来,阳光从金黄色变成了暗红色,从树梢滑到了树腰,眼看着就要沉到山背后去了。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都又看向了唐哲。这是这些天来养成的习惯,遇到拿不准的事,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这个年轻人——他是向导,是本地人,是这片山里最懂行的人。
他的判断,比地图可靠,比指南针可靠,比任何人的经验都可靠。
唐哲没有急着说话。他先抬头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周围的地形,再看了看远处那群还在竹林间活动的金丝猴,沉吟了片刻,才开口说:“要不然今天的营地就扎在这里。”
众人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那片竹林地势相对平坦,背靠着一道小山梁,前面是一条浅浅的山涧,溪水哗哗地流着,声音清脆悦耳。
竹林里的地面铺着厚厚的竹叶,踩上去软绵绵的,像踩在地毯上。最主要的是,那群金丝猴就在不远处的树上,大约距他们一两百米的距离,隐隐约约能听到它们吱吱的叫声。
“这里有一群金丝猴,是我们天然的哨兵。”唐哲指着猴群所在的方向说,“金丝猴的警觉性非常高,它们的视力、听力和嗅觉都比人强得多,稍有风吹草动就能发现。晚上如果有野兽靠近,猴群就会发出警报的吼声,声音很大,整个山谷都能听到。有了它们,我们晚上睡觉就踏实多了,不用专门派人守夜,也不用担心被野物偷袭。”
耿桂兴听了,连连点头,推了推眼镜,表示赞同。他搞了这么多年动物研究,对金丝猴的习性还是有些了解的。
金丝猴确实是森林里的哨兵,它们晚上睡觉的时候也会安排公猴在树上放哨,一有动静就发出警报。而且金丝猴的领地意识很强,一般的大型猛兽都不愿意靠近它们的地盘,免得惹麻烦。他同意唐哲的意见,附和道:“唐哲说得对,如果这里真有华南虎出没的话,有猴群在要更安全一些。”
许中南抬头看了看,密林中根本看不到山顶。头顶上是层层叠叠的树冠,樟树、栲树、青冈、木荷,各种阔叶树交织在一起,把天空遮得严严实实,只有几缕光从叶缝里漏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他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凭感觉判断天色不早了。他转过头问唐哲:“小唐,这里到山顶还有多远?”
唐哲也在抬头看。他是在山里长大的人,看山不看树,看的是山势和地形。他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植被和坡度,心里估算了一下,说道:“这里海拔应该在一千五百米左右,长岗岭的海拔在一千八百米左右,如果上到山顶的话,至少还要两个小时。而且越往上走坡越陡,路越难走,天黑之前怕是到不了。”
许中南又问:“那山顶附近有没有适合扎营的地方?能不能找到水源?”
唐哲摇了摇头,犹豫了一下,说:“长岗岭山顶是一道狭窄的山脊,两边都是陡坡,没有平坦的地方搭帐篷。而且山顶风大,晚上冷得很,没有遮挡,容易被风吹感冒。如果上到山顶找不到合适的营地,就得连夜在森林里赶路,往下走找地方。晚上辨别不清方向,很容易迷路不说,说不定还会碰到猛兽,撞上了就麻烦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而且我们走了大半天了,大家都累了,胡静的头伤还没有完全恢复。摸黑赶山路,万一谁摔了伤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听唐哲这样说了,大家都觉得没有必要晚上赶路。陈东第一个表态:“那就别走了,就在这里扎营吧。我这腿确实有点撑不住了,再走两个小时,怕是明天走不了了。”
李默也说:“就是,安全第一,不差这一晚上。”胡静坐在一块石头上,揉了揉太阳穴,虽然没有说话,但那表情分明是“我可不想再走了”。
许中南看了看大家,又看了看唐哲,点了点头,说:“行,那就听小唐的,就在这里扎营。”
选定了营地,大家各自忙活起来。陈东和李默负责搭帐篷,他们把帐篷布从背包里取出来,摊在地上,把支架一节一节地接好,穿进帐篷的套环里,然后撑起来,用钉子和绳子固定住。耿桂兴和路途负责捡柴,他们在竹林里转了一圈,抱回来好几捆干枯的竹枝和断竹,堆在营地中间。
胡静和周勤负责生火做饭,周勤从背包里翻出最后一点米,倒进锅里,加上水,架在石头上煮。胡静把昨天剩下的野猪肉切成薄片,用竹签串起来,准备烤着吃。
唐哲则是在营地周围转了一圈,检查有没有野兽的踪迹。
他蹲在地上,翻开落叶看了看,又凑近树干闻了闻,确认没有大型猛兽的粪便和气味,才放心地回来。
火很快烧旺了,橘红色的火苗在暮色中跳跃着,把周围照得亮堂堂的。锅里的粥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米香混着柴火的烟味,在竹林里弥漫开来。
不远处,那群金丝猴已经安静下来了,不再吱吱地叫了,大概是找好了过夜的地方,准备睡觉了。
一夜无话。大家吃了晚饭,轮流洗漱了一番——说是洗漱,其实也就是用山涧里的凉水擦把脸,漱漱口——就各自钻进了帐篷。
唐哲又检查了一遍火堆,确认柴火够烧到半夜,才回到自己的帐篷躺下。留下耿桂兴和周勤两个人守上半夜。
林子里很安静,只有风吹竹叶的沙沙声和山涧流水的哗哗声,偶尔远处传来几声鸟叫,又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第971章 长岗岭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大家就醒了。阳光从竹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帐篷布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鸟叫声此起彼伏,叽叽喳喳的,像是在开一场清晨的音乐会。
唐哲从帐篷里钻出来,伸了个懒腰,深深地吸了一口清冽的空气,整个人都清醒了。他走到火堆边,拨开灰烬,发现下面还有暗红色的炭火,往里加了几根干柴,很快就又燃了起来。
大家随便吃了一些东西——昨晚剩下的粥,配上几块烤野猪肉,还有胡静采的几把蕨菜,凉拌了一下——就收拾好东西,继续赶路了。
帐篷拆了,背包背了,火灭了,垃圾用土埋了,一行人沿着山坡往上走,朝长岗岭的方向前进。
清晨的森林很美。阳光从树冠的缝隙里斜射下来,在林中形成一道道金色的光柱,光束里有细小的尘埃在飞舞,像无数颗金色的星星。
露水挂在草叶和竹叶上,在阳光下闪着光,像一颗颗透明的珍珠。空气里弥漫着松脂的香气和泥土的腥味,还有一丝丝野花的甜香,深吸一口,整个人都舒坦了。
走了大约两个多小时,路越来越陡,林子越来越密,脚下的叶子越来越厚。大家的腿都有些发软,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但没有人停下来。
唐哲走在最前面,用木棍拨开挡路的树枝和藤蔓,给大家开路。他走得不快不慢,每一步都踩得很稳,像是在丈量这片大山。
九点多钟,他们终于爬上了长岗岭的山顶。
山顶和山下完全是两个世界。山下密不透风的林子在这里突然开阔了,视野一下子变得无比宽广。
站在山脊上往前看,远处的梵净山金顶像一个巨人一般耸立在那里,巍峨挺拔,直插云霄。
金顶的形状像一尊坐佛,山顶上那两座寺庙的轮廓清晰可见,在晨光中泛着金色的光。金顶的四周云雾缭绕,山腰缠着几缕白云,像一条白色的腰带,把山峰勒得紧紧的。
再往远处看,是一层一层的山峦,由近及远,颜色由深到浅,近处的是墨绿色,远处的是淡蓝色,最远处的几乎要和天空融为一体了。
许中南站在山顶,看着远处的金顶,激动得眼眶都红了。他搞了大半辈子地理研究,见过无数的山川河流,但像梵净山这样壮丽的大山,他还是第一次站在这么高的地方看。
他摘下眼镜擦了擦,又戴上,从背包里拿出相机,连拍了好几张。布鲁斯也举着相机拍个不停,嘴里嘟囔着英文,不知道在说什么,但听语气像是在感叹。
胡静站在唐哲旁边,指着远处的山谷说:“唐哲,你看那边,那些房子是不是就是刘家堰和烂茶坪?怎么看着像蚂蚁一样小?”
唐哲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笑了笑,说:“就是那里,刘家堰和烂茶坪。”
从长岗岭上看下去,那儿的房子就像一粒粒玉米大小,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胡静又看了一会儿,感叹道:“站得高看得远,真是不一样。在山下的时候,觉得山很高很大,爬上来了,才发现山下的一切都那么小,那么渺小。站在这里,感觉整个人都变大了,又感觉整个人都变小了。”她想了想,又说不上来那种感觉,只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张开双臂,像是在拥抱整座大山。
陈东坐在一块石头上,揉着膝盖,嘴里念叨着:“终于到了,终于到了。我以为要爬到中午呢,没想到九点多就到了。唐哲,你昨天说得也太夸张了,说什么要两个小时,我们这不才走了不到一个半小时?”
唐哲笑了,说:“那是你们今天走得快,昨天在竹林里磨磨蹭蹭的,走两步停三步,当然慢。今天想着要登顶,一个个像打了鸡血一样,蹭蹭蹭往上蹿,能不提前到吗?”
几个人都笑了起来,笑声在山顶上回荡,传出去很远很远。风吹过来,带着松脂的香气和泥土的腥味,凉飕飕的,吹得人后背发凉。
远处的金顶在阳光下闪着光,近处的山谷里云雾缭绕,梯田和村庄像棋盘一样分布在山间。这片大山,在晨光中显得那么安静,那么壮丽,像是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就一直立在这里,看着人来人往,看着沧海桑田。
许中南把大家叫过来,在长岗岭的山顶上拍了一张合影。他请唐哲站在中间,唐哲推辞了一下,最后还是站了过去。布鲁斯蹲在前面,搂着路途中,比了个耶的手势。
陈东和耿桂兴站在两边,一人举着一把标本夹,像是在宣告他们的战果。胡静站在唐哲旁边,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许中南设好自拍,跑过来站在最边上,咔嚓一声,画面定格了。
照片里,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眼睛里有光,那是一种经历过艰难困苦之后才会有的光,那是一种看到壮丽山河之后才会有的光。
也许一两天之后,他们就会下山,回到各自的生活中去,但这一刻,这长岗岭上的景色,这梵净山的清晨,会一直留在他们心里,很久很久。
在长岗岭上看了一会儿风景,大家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许中南拿出地图,铺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几个人围过去,确定了接下来的方向。从长岗岭往北方向走,一直下到山脚,然后再上一道山梁,快到山顶的时候,就到了刘家堰,那是邛水最边沿的一个寨子了,只有两户人家,刘家堰再翻过一道山梁,穿过一片原始森林,就能到达烂茶坪。
那里是梵净山深处的一个小寨子,只有几户人家,住着世代以采药为生的山民。不过,在前世唐哲的记忆中,刘家堰和烂茶坪这样的地方,在政府的安排下,都已经搬了出去,只剩下一个地名而已。
这一次科考队进山,虽然没有把遇见老虎列入计划,但如果能亲眼见到,或者哪怕只是找到一些老虎的踪迹——脚印、粪便、被咬死的猎物——那都是一笔宝贵的资料。
第972章 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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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3章 不止一只
他抬起头,看着唐哲,蓝色的眼睛里满是不敢相信:“唐,你看,这么大的脚印,差不多真有我的手掌大小了。我在东北研究过野生东北虎,它们的脚印也没有这么大。难道梵净山还有东北虎的存在吗?这不可能啊,东北虎只分布在东北,怎么会跑到西南来?”
唐哲蹲下来,仔细看了看那个脚印。他把自己的手放上去比了比,他的手掌比布鲁斯还小一圈,放在脚印里,四周还空出一大圈。这么大的脚印,他从来没有见过。他在山里跑了这么多年,见过的野物不计其数,野猪、麂子、山狗、云豹,甚至还有黑熊,但没有哪一种动物的脚印有这么大。除非是——老虎。
他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朝周围看了看。这片湿泥地在泉眼下游不远处,泥土常年被泉水浸润,又湿又软,很容易留下脚印。不光是那一个,周围还有好几个,有的深一些,有的浅一些,方向不一,像是有什么动物在这里徘徊过。
其他人也陆续赶了过来。许中南拨开树枝,挤进来,看到地上的脚印,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滑下来。他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卷尺,量了量脚印的长度和宽度,又掏出本子记了下来。他的手指在发抖,写字的时候笔尖都在晃。
“这个脚印,长度有十六厘米,宽度有十四厘米,”许中南的声音有些发抖,“成年东北虎的前掌宽度一般在十到十三厘米之间,这个比东北虎还大。如果这是老虎的脚印,那这只老虎的体型……恐怕是前所未见的。”
布鲁斯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泥,眼睛还盯着地上的脚印,像是在跟它们对话:“我在东北的时候,见过最大的东北虎脚印,掌宽也不过十二厘米。这个十四厘米,太不可思议了。如果真是老虎,那这只老虎的体重至少在三到四百公斤之间,比普通东北虎还大一圈。可是,东北虎怎么会在梵净山?这完全不符合地理分布规律。”
唐哲蹲在地上,用手指轻轻地摸了摸脚印的边缘,泥土还略带湿润,不干不燥,像是踩上去不久。他抬头看了看四周,林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鸟叫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声。
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腥味,很轻,若有若无的,但他的鼻子不会骗他。那是野兽的气味,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让人后背发凉的味道。
他从地上站起来,握紧了手里的枪,眼睛警惕地扫视着周围的树林。他的心跳得很快,但他的声音很沉稳:“不管是不是老虎,这东西离我们不远。脚印还是湿的,应该是今天早上或者昨天晚上踩的。大家小心点,不要走散了,枪都拿好,随时准备。”
几个人都紧张起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表情。有兴奋,有紧张,有期待,也有恐惧。
梵净山真的有老虎吗?没有人知道答案,但那个清晰的、巨大的脚印,就摆在他们面前,像是一个无声的回答。
此时许中南和路途他们也跟了过来,几个人蹲在那枚巨大的足印旁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陷入了沉思当中。
许中南用手指轻轻地摸了摸脚印的边缘,泥土还略带湿润,不干不燥,像是踩上去不久。他又把手指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说不清道不明的腥味,很轻,若有若无的,但他的鼻子不会骗他。
路途蹲在旁边,用卷尺又量了一遍,记录在本子上,眉头皱得紧紧的,像是在想什么心事。陈东和李默站在后面,伸着脖子看,大气都不敢出。
耿桂兴和布鲁斯则是有些小兴奋。耿桂兴蹲在脚印旁边,从口袋里掏出放大镜,趴在地上,仔仔细细地观察着脚印里的每一道纹路,眼睛里闪着光,嘴角往上翘着,像是捡到什么宝贝一样。
他一边看一边说:“唐哲,看来那个杨德茂说得没有错,传言是真的,长岗岭上还真有老虎的出现。你看这脚印的形态,掌垫饱满,趾痕清晰,爪痕没有伸出来——猫科动物走路的时候爪子是缩回去的,所以脚印上看不到爪印,这是猫科动物最典型的特征。
如果是犬科动物,比如山狗或者狼,它们的爪子是伸出来的,脚印上就会有爪印。这个脚印没有爪印,圆润饱满,肯定是猫科动物。而在梵净山,能有这么大脚掌的猫科动物,除了老虎,没有别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枪放在一旁,从背包里取出相机,调好焦距,对着那枚脚印从不同角度拍了好几张照片。快门咔嚓咔嚓地响着,闪光灯在林子里一闪一闪的。
唐哲回道,蹲在脚印旁边,用手指比划了一下大小,又站起来往四周看了看:“在护国寺,我们就已经听到锯齿山那边有老虎的啸声,只是离得太远,听不真切。我去四方山几次,也没有发现过它的足印出现。看样子,它们生活的地方,离村寨很远,在深山老林的最深处,一般人去不到的地方。老虎这东西,比山狗聪明多了,它们知道离人越近越危险,所以轻易不会靠近村寨。”
许中南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上的泥土,看着远处层层叠叠的山峦,若有所思地说:“照你这么说,梵净山还不止只有一只老虎?你刚才说‘它们’,意思是有一群?”
唐哲点了点头,语气笃定:“许老,在护国寺的时候,你也是听见叫声了的。一个地方,如果只有一只老虎,不会叫得那么频繁。老虎的啸声,有时候是在宣示领地,有时候是在呼唤同伴。”
许中南“嗯”了一声,目光望向远方,像是在回忆什么:“当时只是确定有老虎叫声,但离得太远,加上那天晚上又被毛狗群袭击,注意力都在保命上了,都快忘记了这一档子事情了。现在看到这个脚印,才想起来,这山里确实有老虎,而且可能不止一只。”
第974章 给老子黑一跳
布鲁斯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蹲麻的腿,拍了拍膝盖上的泥,那双蓝色的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他环顾四周,看着那些密不透风的树林和灌木丛,压低声音说:“这枚足印很新鲜,边缘的泥土还没有干透,纹理还很清晰,应该是今天早上或者昨天晚上踩上去的。如果是昨天晚上踩的,那只老虎可能就在这附近过夜;如果是今天早上踩的,说不定它离我们并不远。”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里带着一种又紧张又兴奋的颤音,像是猎犬闻到了猎物的气味,浑身的细胞都活跃起来了。
唐哲转头四处看了看,目光扫过每一棵树后、每一丛灌木、每一块岩石,像是在寻找什么。他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了枪,指节都泛白了。
他收回目光,对大家说:“大家就在泉眼这里休息一下,不要乱走,不要分散。我去四处看看,侦察一下周围的情况,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脚印或者痕迹。陈东、老耿、李默,你们把枪都上膛,随时做好准备。”
陈东他们几个点了点头,从肩上取下枪,拉开枪栓检查了一下子弹,又把枪栓推回去,保险关上,枪放在手边,随时可以拿起来。
许中南和路途带着其他人回到水源处,几个人找了一个靠山崖的地方坐下来休息。那个位置背靠石壁,三面有遮挡,只有前面一个方向需要警戒,是个天然的避风港。
他们从附近捡了些干柴,很快就点了一堆火,火苗子窜起来,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给这个阴森的林子添了几分暖意和人气。
唐哲一个人拿着枪,顺着那枚足印的方向,沿着长岗岭的山坡往南走。他走得很慢,很轻,每一步都踩得实实的,像猫一样没有声音。
他低着头,眼睛盯着地面,每隔几步就停下来,仔细查看脚下的泥土和落叶。隔不多远,果然又出现几枚足印,有的深一些,有的浅一些,方向大体一致,都是往南去的。
唐哲蹲下来看了看,用手比了比,心里更加确定了——这确实是猫科动物的脚印,而且是大型猫科动物,体型比云豹大得多,在梵净山,只有老虎才有这么大的脚印。
就在他蹲下身子察看脚印的时候,突然身后传来“咔嚓”一声脆响,那声音很轻,但在寂静的林子里却格外清晰——是有人踩断了枯枝。
唐哲的神经一下子绷紧了,他的耳朵竖了起来,浑身的血液像是凝固了一样。他没有立刻回头,而是先屏住呼吸,仔细听了一下——脚步声很轻,不像野兽,但也不敢确定。
他悄悄地、慢慢地,把枪栓拉上膛,那“咔嚓”一声在寂静的林子里显得有些刺耳。然后,他猛然转身,对准声音发出的方向就抬起了枪口。
枪口指向十几米外的地方,耿桂兴正举着双手,呆呆地站在那里。他的脸色煞白,嘴唇在发抖,眼镜后面的眼睛里满是惊恐,像是被雷劈中了一样。
他的手里还拿着相机,相机带子挂在脖子上,晃晃悠悠的。他看着唐哲那黑洞洞的枪口,整个人的血液都凝固了,脑子里一片空白。
“你给老子黑一大跳。”唐哲见来人是耿桂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把枪放下来,枪口朝地,手指从扳机上移开。他的心跳得很快,咚咚咚的,像是有人在胸口擂鼓,额头上的冷汗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耿桂兴把手放下来,才发现自己的身上已经冒了一层冷汗,后背的衣服都湿透了,贴在皮肤上,冰凉冰凉的。
他的腿有些发软,踉跄了一下,扶着旁边的一棵小树才站稳。他看着唐哲,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我……我跟过来看看。”
“你晓得不晓得差点儿今天就交待在这里了。”唐哲不满地说,声音虽然不大,但语气里带着几分怒意和后怕。他把枪背在肩上,转过身去,继续查看地上的脚印,不想看耿桂兴那张煞白的脸。
耿桂兴也知道,唐哲如果再紧张那么一点点,手指再用力那么一点点,扣下了扳机,他今天还真是会有可能交待在这个鬼地方。他尴尬地站在原地,低着头,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脸一阵红一阵白的,憋了半天才说了一句:“对不起,是我没有通知你。我以为你看到我了。”
唐哲哼了一声,没有回头,语气冷冷地说:“我不是让你和他们一起吗?许老怎么说的?让大家不要乱走,不要分散。你倒好,一个人偷偷摸摸地跟过来,连个招呼都不打。”
耿桂兴推了推眼镜,小声说:“我是研究动物方面的专家,这次要真的能碰到华南虎,那将是收集它们第一手资料的最佳时机。整个科考队里,就我对大型猫科动物最了解,我肯定不能错过。要是错过了这个脚印,错过了这只老虎,我这辈子都会后悔。”
唐哲转过身来,看着耿桂兴,目光里没有了怒意,代之而起的是一种说不出的复杂。他沉默了几秒,语气缓和了一些,但还是带着几分责备:“那你也不应该不声不响地跟着过来。在这原始森林中,尤其是在猎人身后,任何的响声,都有可能让你丢掉性命。你有没有想过,我刚才如果手抖一下,或者反应快一秒钟,现在你已经躺在地上了?”
耿桂兴低着头,不敢回一句话,推了推眼镜,镜片上都是雾气,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冷汗。唐哲说了几句,也不想再说他了,转过身去,看着远处的树林,小声说了一句:“跟紧了,不要乱跑。踩我踩过的地方,不要自己乱走。”
耿桂兴立刻点头应是,像是小鸡啄米一样,拍着胸脯保证:“你放心,我一定跟紧,不乱跑,不乱出声。”
唐哲没有再说话,提着枪继续往前走,步子还是那么轻,那么稳。耿桂兴跟在后面,蹑手蹑脚的,每一步都踩在唐哲踩过的地方,生怕发出一点声响。
两个人就这样一前一后,又朝前走了三百米左右,离许中南他们已经快一公里的距离了。森林当中,直线距离离得虽然不远,这里如果大声喊叫,那边有可能都能听见,可是真正的走起来,弯弯绕绕的,上坡下坎的,至少得花掉半个小时的时间。
第975章 熊尸
“怎么有一股血腥味?”唐哲猛地停下来,身子一僵,使劲吸了几口气,鼻子一张一合的,像是什么动物在嗅气味。他的眉头皱得紧紧的,眼睛警惕地扫视着四周,右手不自觉地握紧了枪。
耿桂兴也停下来,使劲吸了几口气,但什么也没闻到。他皱了皱眉,小声说:“没有呀,我只闻到一股树叶腐烂发霉的味道,还有青苔的腥味,没有什么血腥味啊。你是不是闻错了?”
唐哲没有管他,他的鼻子很灵,这他是知道的。他从小在山里长大,跟父亲学打猎的时候,他父亲就教过他——野兽的鼻子比人灵一百倍,但人的鼻子也不是摆设,关键是要会用。
这种血腥味道很淡,若有若无的,像是被风吹过来的一丝气息,尤其是在这种森林当中,脚下是厚厚的腐殖质,树叶正在腐烂发霉,各种气味混在一起,平常人根本就不可能闻得到。但唐哲闻得到,他相信自己没有闻错。
就这样两个人在树林里又走了一百多米远。林子越来越密,光线越来越暗,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只有几缕光从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腐朽的气味,混着泥土和青苔的味道。
“咦,那是什么东西?”耿桂兴突然拍了拍唐哲的肩膀,指着不远处的一堆东西问道,声音压得很低,但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紧张。
唐哲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那团东西黑白相间,还有些红色夹杂其中,在昏暗的林子里显得格外刺眼。他眯着眼睛,透过树丛仔细看了又看,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看清楚——原来是一头黑熊的尸体,早已经被什么动物啃咬得稀烂,只剩下一堆皮毛和骨头。
黑色的是毛,厚厚的,乱糟糟的,东一团西一团的;白色的是皮子,被撕扯得破破烂烂的,翻卷着,露出下面暗红色的肌肉和筋膜;地上还有几块带着筋的骨头,白森森的,在阴暗的林子里泛着冷光。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和腐臭味,直冲脑门,熏得人想吐。
“不要动。”唐哲连忙把耿桂兴压住,两个人蹲了下来,藏在灌木丛后面,只露出半个脑袋。唐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堆尸体,手紧紧地握着枪,指节都泛白了。
“是熊。”耿桂兴小声说,声音有些发抖,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兴奋。他的手也摸到了自己的枪,但没有拿出来,只是摸着枪托,像是在确认它还在。
耿桂兴转头四处看了又看,眼睛瞪得大大的,扫过每一棵树后,每一丛灌木,每一块岩石。林子很静,静得不正常,连鸟叫声都没有了,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他们自己的心跳声。他小声问唐哲:“那东西是熊咬死的吗?你怎么看出来的?”
唐哲盯着那堆尸体,低声说:“不,是熊被咬死了。”
耿桂兴一下子紧张起来,蹲着的身体往唐哲那边挪了挪,两个人几乎肩并肩了。他的声音压得更低了,像是在说一件不能让别人听到的秘密:“你是说,那堆东西,是熊的尸体?那只熊,被什么东西咬死了?”
“嗯!”唐哲轻轻点了点头,声音很轻,但很笃定:“是的。”
耿桂兴这才仔细看了又看,果然那一堆皮毛里,还有一条白色的胸毛皮格外耀眼,在白森森的骨头上搭着,像一条白色的围巾。
黑熊的胸口有一道白色的V字形斑纹,这是它们最显着的特征,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狗熊在梵净山,也算是顶尖的猎食者了。一头成年黑熊,体重能达到两三百斤,力大无穷,一巴掌能拍断碗口粗的小树。
就算是经验丰富的猎人碰到黑熊,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也不敢对它下手。
唐哲更加清楚,之前在麻黄岭的时候,他亲眼看到一只狗熊对付半边脸狼王那一群狼还不落下风。
那只黑熊被七八只狼围在中间,浑身上下被咬得鲜血淋漓,但它就是不倒,一巴掌拍飞一只,一巴掌又拍飞一只,硬是撑到了最后。
黑熊的皮厚肉糙,骨头硬,力气大,一般的野兽根本拿它没有办法。
可就这样的猛兽,竟然被什么东西咬死了。而且看那尸体的惨状,那堆皮毛被撕扯得稀烂,骨头被啃得干干净净,那只黑熊几乎没有还手之力,就被活活咬死了。
“唐哲,你说,那些脚印,会不会是这头熊留下的?”耿桂兴此时的内心真是又害怕又兴奋,矛盾极了。他既想立刻转身跑回营地,又想继续往前走,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厉害。
唐哲摇了摇头,眼睛还是盯着那堆尸体,低声说:“耿老师,你是这方面的专家,比我更清楚。熊的爪印像人的脚印一样,前面比较平整,整个脚印是长方形的,有五根脚趾,脚趾前面有爪印。而我们看到的脚印,则是像猫的脚印一样,呈梅花形,比较圆,只有四根脚趾,没有爪印,一看就是猫科动物的。熊是犬型亚目的,猫是猫型亚目的,它们的脚印差别太大了,一眼就能看出来。”
他顿了顿,又说:“咬死这头熊的东西,就是我们要找的东西。”
耿桂兴听他这么一说,更加紧张和兴奋了:“你确定是老虎干的?”
唐哲笃定地点了点头:“在梵净山,能把熊杀死的,除了人类,就只有老虎了。”
耿桂兴看着那堆七零八落的熊尸,说道:“你也说了,除了人类,有没有可能,这头熊就是踩中了猎人的套子?”
唐哲摇了摇头:“不会的,耿老师,你看那熊尸体边上倒掉的那些树。”
耿桂兴这才仔细看了看,现场显然是经过一轮生死搏斗过的,碗口粗的树都被折断了,还有一些小树,完全被踩倒在地上。
“乖乖,还真像你说的那样。”耿桂兴全国各地跑过,有时候也会冒出一两句其它地方的方言出来。
第976章 发现问题
看着那些被压倒或是被折断的树枝,耿桂兴的心情更加紧张了。不同于之前那种兴奋,这次是真的紧张,手心全是汗,连枪都握不稳了。
他又向唐哲身边挪了挪,两个人的肩膀几乎挨在一起,好像这样能多一些安全感。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被什么东西听到:“唐哲,你说要是真的碰到老虎怎么办?咱们就两个人,两支枪,能打得过吗?”
唐哲没有看他,眼睛还是看向之前熊和老虎搏斗过的地方,目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他淡淡地说:“在我们山里,有两种办法,一是跑,另外一个是爬上树。跑得快就活,跑得慢就死,就这么简单。”
“跑?”耿桂兴不解地看着唐哲,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在听一个天方夜谭,“这深山老林里,连条路都没有,灌木丛密得钻不进去,树根盘根错节绊脚,你能跑得过老虎?老虎的时速能到六七十公里,人最快也就二十多公里,你怎么跑?”
唐哲轻轻一笑,嘴角往上翘了翘,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我不需要跑赢大猫,只需要跑赢你就行了。”
耿桂兴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变成了又气又笑。他推了推眼镜,佯怒道:“好呀,我把你当兄弟,你把我当炮灰,敢情我是日本人是吧?枉我跟你出生入死这么多天,你就这么对我?”他说着,伸手在唐哲肩膀上捶了一下,不轻不重的,像是在开玩笑,又像是在出气。
唐哲又是一笑,没有躲,也没有回嘴。他收起了笑容,语气变得认真起来,像是在说一件严肃的事情:“是你要问的呀,我实话实说。再说了,要真的碰上大猫,我们和它之间,只能有一方活下来,你觉得会是谁呢?”
耿桂兴想了又想,脑袋里转了无数个弯,最后还是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真要是碰到了老虎,我估计我们俩都得交待在这里。它一巴掌拍下来,能把人的脑袋拍碎;它一口咬下去,能把人的脖子咬断。”
唐哲拍了拍手中的枪,金属和木头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你还真当它是条烧火棍呀?这可是正儿八经的中正式,虽然老了点,但威力还在。一枪打在要害上,别说老虎,就是一头牛也倒了。关键是能不能打中,能不能在它扑上来之前打中。”
耿桂兴紧张得把枪都忘记了,之前一直把枪背在背上,枪口朝下,保险关着,像背着一根扁担。听到唐哲这么说,他赶紧把枪从肩上取下来,握在手里,拉开枪栓检查了一下子弹,又把枪栓推回去,手指搭在扳机护圈外面,做好了一切准备。
他只好尴尬地笑了笑,嘴里念叨道:“虎利其爪牙,而人用智,然虎之食人不恒见,而虎之皮常寝处之。老虎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但人有智慧,所以老虎吃人的事情不常见,而老虎的皮却常常被人拿来当坐垫。这话说得有道理,但真的碰上老虎,光有智慧也不够,还得有胆量和运气。”
唐哲白了他一眼,叹了口气,像是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怎么好好的,又开始念经了?你这文绉绉的话,我听不太懂。”
耿桂兴笑道,推了推眼镜,脸上的表情放松了一些:“我是在笑我自己,把手中的家伙都忘记了。光顾着害怕,忘了手里还有枪。不过,我们这次是来科考的,不是来打猎的。我们是来研究动物、保护动物的,不是来杀动物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还是最好不要伤害它才好。能拍照就拍照,能跟踪就跟踪,尽量不要开枪。”
他停了停,又说道,语气变得郑重起来,像是在跟唐哲交代什么重要的事情:“我知道你以前是打猎的,枪法准,经验丰富,在这山里如鱼得水。可是现在你已经是我们科考队的一员了,就不能再以猎人的身份自居。什么事情,都得要以大局为重。华南虎在我们国家,随着这些年的无节制捕杀,几乎已经濒临灭绝。
据我所知,野外的华南虎可能已经不足三十只了,有的专家甚至说已经灭绝了。如果梵净山这一座神山之中,还能存在着一群华南虎,那才是最能证明它神圣的地方。所以我们不能伤害它们,我们要保护它们,要研究它们,要让全世界知道,中国的梵净山还有华南虎。”
唐哲听着,不由得点了点头。他的目光从那些被压倒的树枝上收回来,落在自己手里的枪上,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想什么心事。
以前打猎,只是为了生存,为了养活一家人。那时候穷,没有地,没有粮,只能靠山吃山,打点野物去换钱换粮。
再后来打猎,只是为了更好的生存,想多赚点钱,让日子过得好一些。而现在的他呢?根本不再需要靠打猎来维持生活了,林城有了超市,有了录像厅,有了自己的事业,凭着两世为人的经验,一切都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耿老师,你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唐哲心里想着,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那一堆剩下的熊肉。他的目光在那些皮毛、骨头和残肉之间扫来扫去,像是在寻找什么线索。
耿桂兴看着唐哲,等着他往下说,但唐哲的眼睛始终没有看他,一直盯着那堆熊肉。他等了半天,唐哲也没说话,只好开口问道:“什么问题?你发现了什么?”
唐哲朝着那些熊肉呶了呶嘴,用下巴指了指那个方向:“那些熊肉,至少还剩下一半。据我所知,不管是猫科动物还是犬科动物,它们咬死猎物之后,最先开始吃的,是内脏——心、肝、肺、肠子,这些东西营养最高,最容易消化。然后才是肉,先吃后腿和背脊上的好肉,再吃前腿和脖子上的差一些的肉。最后会吃得连皮毛都不剩下,连骨头都要啃碎,把骨髓吸干净。老虎、豹子、狼、豺,都一样,不会浪费食物的。”
第977章 它还会回来
耿桂兴听到这里,也看向那些肉,眯着眼睛仔细打量了一番。那堆熊肉被撕扯得七零八落,皮毛散落在四周,骨头上还挂着一些残肉,但数量确实不少。他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说:“对呀,我怎么没有想到。
一只野生成年虎的食量大得惊人,最多的时候可以吃上百斤肉,然后一个星期都可以不再进食,趴在树上或岩洞里消化。
这头被杀死的熊,从它残留的尸体来看,至少也是两百多斤,现在只剩下不到一半了,大概有几十斤肉剩在那里。这就证明,它已经死亡了有一些时间,那只老虎吃饱了,离开了,不是刚杀的。”
唐哲摇了摇头,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但眼睛里的光却是冷的,像冬天的河水:“按照现在的气温来算,山里白天十几度,晚上几度,肉不容易坏。这只熊应该是前天或是大前天被猎杀的,肉还没有多少腐臭味,只是表面有点干了。你看那些苍蝇,围着肉飞来飞去的,但还没有下蛆,说明死的时间不长。”
“你看,”唐哲指着那些肉,下巴往那个方向抬了抬,“除了那一堆肉外,其他地方的落叶下面,还有被拖散的肉块,一块一块的,东一块西一块,像是被什么东西叼走又丢下的。
显然,大猫吃饱之后,便离开了。它可能去河边喝水了,可能去找地方睡觉了,也可能去巡视领地了。剩下的这些熊肉,自然会被其他森林中的食肉动物发现,比如说山狗或是毛狗之类的,它们会来捡便宜。”
耿桂兴摇了摇头,推了推眼镜,认真地说:“绝对不会是狼或是豺。它们都是成群结队地出现,要是发现有这么一堆肉在这里,早就一拥而上,吃得干干净净了,连骨头都不会剩下。怎么可能还有几十斤肉留在这里?你看这周围,没有太多的脚印,没有粪便,没有啃咬的痕迹,不像是狼群来过。”
唐哲“嗯”了一声,点了点头,赞同地说:“我只是打比方,做个比较。不过最有可能的,就是云豹之类的小型动物,它们是独来独往的,吃得不多,一顿吃几斤肉就够了,吃完了就走了。但是也架不住数量太多,要是来上三五只,这几十斤肉也剩不下。所以,现在剩下的肉加起来,也不过几十斤,够一只云豹吃好几天的。”
耿桂兴不得不佩服唐哲观察得仔细,这些细节,他一个搞动物研究的人都忽略了,唐哲一个打猎的却看得一清二楚。他想了想,问道:“照你这么说,只要这些肉还在,那只老虎还会回来?它不会轻易放弃这么大一堆食物?”
“是的,”唐哲连想都没有想就回道,语气笃定得像是在说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按照它们的生活习惯,肯定还会返回来进食,直到把皮毛都吃完为止。老虎虽然凶猛,但它不傻,它知道捕猎有风险,可能会受伤,可能会耗费大量体力。有便宜的食物摆在面前,为什么还要拼了命去捕猎呢?所以它会回来,可能会隔一天来一次,直到把这些肉吃完。”
耿桂兴想了想,觉得唐哲说得有道理。他蹲在那里,看着那堆熊肉,又看看四周的林子,心里盘算着。老虎会回来,这是一个机会,是一个亲眼见到华南虎的机会,是一个收集第一手资料的机会。
他转过头问唐哲:“那接下来我们怎么办?是回去和他们汇合再想办法,还是就在这里等它出现?如果等,要等多久?一天,两天?我们带的干粮不多了,水倒是可以喝山泉,但总不能一直在这蹲着吧?”
因为补给不够,耿桂兴的心里有些打鼓。他们在马槽河杨德茂家里补充的那点干粮,本来就不多,几斤大米,几斤苞谷面,还有一罐咸菜,几块腊肉。
这几天下来,已经吃得差不多了。背包里的米袋子瘪了下去,用手一捏,最多还剩一两斤,苞谷面也只剩个底了。
腊肉更是不敢动,留着应急用的。
如果再在这山里耗下去,不出两天,大家就得断粮。虽然山里可以打猎,可以采野菜,但老虎出没的地方,谁敢到处乱跑找吃的?
他看着那堆熊肉,又看了看唐哲,心里七上八下的,脸上的表情一会儿兴奋一会儿担忧,像六月的天,说变就变。
唐哲蹲在一棵大树根上说:“你分析得不错,前天这头熊被杀,到今天也就三四天的功夫。老虎一顿能吃几十斤肉,吃饱了可以撑好几天。它吃了熊的内脏和最好的肉,剩下的这些它暂时看不上。但它不会就这么放弃,这么大一堆肉,它舍不得。等它消化完了,肚子饿了,自然就会回来。”
他咽下嘴里的饼子,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继续说:“这几天,肯定有不少小动物来吃过了,云豹、果子狸、野猫,还有鸟。你看那些肉,边缘有些已经被啄得乱七八糟的,那是鸟干的。但那些小东西吃不了多少,几十斤肉,它们吃几天也吃不完。老虎知道这一点,所以它不着急,它知道它的东西跑不了。等它饿了,它就会回来,也许明天,也许后天。”
耿桂兴嚼着饼子,觉得有些干,咽不下去,从水壶里灌了一口水,咕咚一声咽下去,才说:“那你的意思是,咱们就在这里等着?等它回来?”
唐哲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泥土,环顾四周,目光最后落在不远处一棵大树上。那棵树是一棵野樱桃树,树干粗壮,两人合抱才能围住,树冠像一把撑开的大伞,枝叶茂密,遮天蔽日。
树干上爬满了青苔和藤蔓,离地两三米高的地方有一个分叉,分叉处很宽,像一张天然的小床,上面还有一些干枯的树叶和鸟粪,看样子曾经有动物在上面待过。
那一棵树,是一个天然的观察哨,如果人躲在上面,完全可以看清楚不远处那一堆熊肉那里出现的任何情况,同时,万一被老虎发现,他们躲在树上,老虎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第978章 等
唐哲指着那棵树,对耿桂兴说:“你爬到那棵树上去,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蹲在那个树杈上,不要出声,不要乱动,观察着下面的情况。这棵树的位置很好,正对着那堆熊肉,视野开阔,你能看清周围的一切,但下面的人不容易发现你。你带着相机,如果老虎来了,你就拍照,能拍多少拍多少。不要用闪光灯,会被它发现。不要出声,不要动,老虎的视力和听力都很好,你一动它就能发现。”
耿桂兴看了看那棵树,又看了看唐哲,有些担心地问:“那你呢?你不上来?你一个人去哪里?咱们不是说好了要一起等吗?”
唐哲已经把枪背在肩上,扣好了背包的带子,准备往回走。他回过头,对耿桂兴说:“我得回去,把这边的发现告诉许中南他们,让他们做好准备。老虎出现了,大家不能像之前那样大大咧咧地到处走了,得小心一点。我得回去安排一下,把他们的营地安顿好,告诉他们在哪里活动安全,哪里不能去。然后把他们的枪检查一遍,子弹清点一下,确认每个人都做好了准备。等我忙完了,我就带些干粮回来找你。”
他顿了顿,又嘱咐道:“你一个人在这,千万要小心。不要下树,不要出声,不要用闪光灯。如果有人来找你,不是我的声音,不要答应,先看清楚是谁。老虎不会爬树,你只要在树上,它就是安全的。但如果来的是黑熊,那就不一样了,黑熊会爬树,你要注意。不过黑熊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你别惹它就行。”
耿桂兴点了点头,但脸上的表情还是有些紧张。他看了看那棵树,又看了看那堆熊肉,咽了口唾沫,说:“行,我上去。但你得快点回来,我一个人在这,心里不踏实。万一老虎真来了,我相机还没调好呢。”
唐哲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再说什么,转身钻进了树林。他的脚步很快,但很轻,踩在落叶上几乎没有声音,像一只猫一样。他的背影很快消失在灌木丛后面,只剩下沙沙的脚步声,由近及远,越来越轻,最后彻底消失在林子里。
耿桂兴一个人站在那棵野樱桃树下,看着唐哲消失的方向,发了一会儿呆。风吹过来,带着那堆熊肉的腐臭味和树叶的清香,混在一起,说不出的怪异。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相机挂在脖子上,把枪背在背上,双手抱住树干,开始往上爬。树皮粗糙,硌手,但很容易抓牢。
他一步一步地往上爬,脚蹬着树干的凸起处,手抓着树枝和藤蔓,费了好大的劲,终于爬到了那个分叉处。
树杈很宽,坐上去稳稳当当的,后背靠着一根粗壮的树枝,像个天然的靠背。他把枪靠在旁边的树枝上,枪口朝下,用绳子绑住,防止掉下去。又把相机从脖子上取下来,抱在怀里,调好焦距,检查了一下胶卷,确认够用。然后他缩了缩身子,把自己藏在树叶后面,只露出半个脑袋和相机的镜头。
从这里往下看,那堆熊肉就在下方二三十米处,清清楚楚的。熊肉的周围是一片空地,空地四周是密密的树林和灌木丛,有几条隐约可见的小路通到熊肉旁边——那是动物踩出来的,老虎、云豹、野猫,都从这些小路来。耿桂兴把相机的镜头对准那堆熊肉,调好焦距,然后一动不动地等着。
唐哲回到水源处的时候,许中南他们已经把营地搭好了。几个帐篷围成一圈,中间是火堆,火火烧得正旺,上面架着一锅水,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
大家坐在火堆边,有的在喝水,有的在整理标本,有的在发呆。看到唐哲回来,大家都抬起头,目光里带着询问。
“怎么样?有什么发现?”许中南第一个开口,他从石头上站起来,拍了拍裤子,走到唐哲面前,又看了看他的身后,并没有看到耿桂兴,忙问道:“耿老师跟着你去了,你们没有碰头吗?”
唐哲应道:“碰到了,那边出了一点情况,他在那里守着。”说完,把枪靠在树上,从背包里拿出水壶,喝了一大口,擦了擦嘴,然后把发现黑熊尸体和老虎脚印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
他说得很详细,从哪里发现的脚印,脚印有多大,是什么形状,怎么判断是老虎的;在哪里发现的黑熊尸体,熊是怎么死的,被什么东西咬死的,尸体还剩下多少,腐臭的程度如何;他分析老虎可能还会回来,因为那头熊的尸体还有几十斤肉,老虎舍不得放弃。
他说完,大家都不说话了。林子里安静了下来,只有火堆里柴火的噼啪声和远处风吹树叶的沙沙声。每个人的脸色都不一样,有的凝重,有的兴奋,有的害怕,有的无所谓。
许中南沉默了一会儿,问唐哲:“你的意思是,那只老虎还会回到熊尸体的地方?它可能就在这附近?”
唐哲点了点头,神情严肃:“很可能。那堆肉是它的储备粮,它不会轻易放弃。等它消化完了,肚子饿了,就会回来。也许明天,也许后天,谁也说不准。”
路途问:“那我们怎么办?是继续往前走,还是在这里等?如果等,要等多久?咱们的干粮不多了,撑不了几天。”
唐哲想了想,说:“我已经让耿桂兴上树了,他蹲在那棵野樱桃树上观察情况。我回来,是跟你们说一声,让大家做好准备。从今天开始,大家的活动范围要缩小,尽量不要单独行动,不要走远,不要发出太大的声响。晚上睡觉的时候,安排人守夜,火不要灭,枪放在顺手的地方。白天活动的时候,枪要随身带,子弹要上膛,保险关上,随时准备。”
他指了指营地的位置,又说:“这个营地不错,背靠山崖,三面有遮挡,只有前面一个方向需要警戒。你们就待在这里,不要乱走。我去那边陪耿桂兴,带些干粮去,跟他一起等。”
胡静站起来,走到唐哲面前,把一包干粮塞到他手里。
唐哲接过干粮,掂了掂,不重,但够他和耿桂兴吃两三天。他看了看胡静,想说点什么,但嘴巴张了张,又闭上了。他只是点了点头,把那包干粮塞进背包里。
第979章 雨夜
唐哲应了一声,挎上背包,拿起枪,又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这一次他走得比刚才更快,他知道耿桂兴一个人在那棵树上,心里肯定不踏实。
他要快点回去,陪他一起等。等他回到那棵野樱桃树下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不少。他抬头看了看树上,耿桂兴正蹲在树杈上,缩成一团,像一只大鸟。唐哲轻轻地叫了一声:“耿老师,是我。”
树上传来耿桂兴的声音,带着几分欣喜:“你可算来了,我以为你要等到天黑才回来。快上来,上面安全。树杈很大,坐得下两个人。”
唐哲把背包和枪绑好,抓住树干,几下就爬了上去。他比耿桂兴灵活多了,爬树跟走路一样轻松。他爬到树杈上,在耿桂兴旁边坐下来,把背包挂在树枝上,枪靠在旁边。他从背包里拿出干粮,递给耿桂兴一块腊肉和一把米,又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水壶:“先吃点东西,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耿桂兴接过干粮,咬了一口,嚼了嚼,咽下去,眼睛还盯着下面的熊肉。他小声说:“唐哲,你说,老虎今晚会来吗?”
唐哲摇了摇头:“我又不是那大猫子,怎么会晓得呀。不过先前就说好了,最多到明天下午,如果它再不出现,我们就回去和他们汇合,然后返回邛水。”
耿桂兴有些失望,轻轻地点了点头,两只眼睛也一直盯着。
两个人在树上一直守着,从午后守到傍晚,从傍晚守到天黑,谁也不敢合眼。树杈虽然宽,但坐久了屁股硌得生疼,腿也麻了,换了好几个姿势,怎么坐都不舒服。唐哲倒是习惯了,靠着树干闭目养神,耳朵却一直竖着,听着周围的动静。
耿桂兴却不敢闭眼,两只眼睛瞪得像铜铃,死死地盯着下面那堆熊肉,生怕老虎来了他没看见。
守了大半天,期间有一些小动物再次来到熊肉边上。最先来的是一只果子狸,灰褐色的毛,长长的尾巴,从灌木丛里钻出来,畏畏缩缩地东张西望,两只小眼睛亮晶晶的,转来转去,确定安全之后才慢慢地靠近熊肉。
它先是围着那堆肉转了两圈,用鼻子闻了闻,然后低下头,小口小口地吃起来。它吃得很小心,吃几口就抬起头看看四周,耳朵竖着,一听有动静就跑。吃了大约十来分钟,它叼起一块肉,一溜烟地钻进了灌木丛,不见了。
过了不久,又来了两只竹鼠,肥嘟嘟的,圆滚滚的,从石头缝里爬出来,也不怕人,直接爬到肉堆上,啃得津津有味。
它们的牙齿很利,咬骨头嘎吱嘎吱响,在寂静的林子里听得格外清楚。耿桂兴举起相机,才发现现在是晚上,什么也看不见,又不敢打开手电筒,生怕惊动了它们。
还好那两只竹鼠只是抬起头看了看,又低下头继续吃了。
再后来,来了几只鸟,黑乎乎的,看不清是什么品种,落在旁边的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叫了一阵,然后飞下来啄肉。它们吃得很快,嘴不停地啄,啄几下就抬头看看,又低下头啄。
但老虎始终没有出现。一直到天黑,暮色从山脚漫上来,把整片森林都笼罩在黑暗里,那堆熊肉在黑暗中成了一团模糊的黑影,只能闻到随风飘来的腐臭味
。耿桂兴的失望情绪更高了,他叹了口气,小声说:“等了一天了,连个老虎的影子都没见着。唐哲,你说它是不是不来了?咱们是不是白等了?”
唐哲没有出声,只是在黑暗中微微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老虎会不会来,但他相信自己的判断——那堆肉还在,老虎就一定会回来。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到了下半夜,山里竟然下起了毛毛雨。雨不大,细细密密的,像针尖一样,但很密,无处不在。风一吹,雨就斜着飘过来,打在脸上凉飕飕的,钻进领口里,顺着脖子往下流,整个人像是泡在冷水里。
树上又没有遮蔽的地方,虽然头顶有树叶挡着,但野樱桃树的叶子不大,挡不住雨。雨水从叶缝里滴下来,一滴一滴的,打在头上、肩上、背上,不一会儿就把衣服打湿了。
两个人只能淋着雨,缩着脖子,抱着肩膀,靠着树干取暖。但山里的夜本来就冷,再加上雨,湿冷湿冷的,那种冷不是北方的干冷,而是南方的湿冷,冷到骨头缝里,冷得人直打哆嗦。
耿桂兴的嘴唇都发紫了,牙齿咯咯地响,他抱着双臂,缩成一团,声音都在发抖:“唐哲,这雨下得……下得真不是时候。咱们在这树上,没遮没挡的,淋一晚上,非感冒不可。要是有一堆火就好了,烤烤火,暖暖身子,多好。”
唐哲没有说话,只是抬头看了看天。天上一颗星星都没有,黑沉沉的,像扣了一口大锅。雨还在下,不大不小,不紧不慢,像是在嘲笑他们。
他从背包里翻出一块塑料布,那是他出发前特意带的,本来是用来盖标本的,现在派上了用场。他把塑料布展开,搭在头顶的树枝上,勉强遮住了一小片地方。
两个人挤在塑料布下面,肩膀挨着肩膀,背靠着树干,总算淋不到雨了,但潮气还是无孔不入,衣服湿漉漉的贴在身上,难受得很。
期间有好几次都听到树下有脚步声,沙沙沙的,踩在落叶上,又轻又碎,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附近走动。还发出一些怪叫声,有的像咳嗽,有的像哨子,有的像婴儿哭,在夜里听得人心里发毛。
唐哲对这些声音并不是很熟悉,他在山里虽然跑了很多年,但主要是打猎,对动物的叫声并不像耿桂兴那样精通。他只能分辨出野猪、麂子、山狗这些常见动物的叫声,其他的就听不出来了。
但耿桂兴是这方面的专家,他研究动物这么多年,对动物的叫声了如指掌。他竖起耳朵听了听,小声给唐哲介绍:“这是羚羊的叫声,你听,那种‘嗯——嗯——’的声音,又粗又闷,像是从鼻子里哼出来的。它在警告同伴,这里有东西,不要靠近。”过了一会儿,又有另一种声音传来,“咯——咯——咯——”的,像是什么东西在咳嗽。
第980章 打摆子
耿桂兴又小声说:“这是山羊的叫声,不是家养的山羊,是野山羊,我们叫它鬣羚。你听那声音,很短很急,像是在催促同伴快走。”
唐哲不禁有些奇怪,小声问道:“山羊不是白天出来找食物的吗?我在山里见过的山羊,都是大白天在崖壁上吃草,怎么半夜三更的还到处跑?这不合常理啊。”
耿桂兴想了想,一时也想不起来,推了推眼镜,犹豫了一下才说:“可能是因为老虎。老虎在附近,它们白天不敢出来,只能晚上出来。虽然晚上也有危险,但总比白天好一些。动物的习性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会根据环境的变化调整自己的行为。这附近有老虎的足迹,有被老虎咬死的黑熊,这些食草动物肯定感觉到了危险,所以改变了活动时间,改成了夜行。”
唐哲听了,点了点头,没有再问。他觉得耿桂兴说得有道理,老虎是森林里的王者,它的存在会影响整个森林的生态。
食草动物怕它,就会躲着它,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性。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在山里走了这么多天,很少见到大型食草动物的原因——它们都躲起来了。
好歹熬到了天亮,雨也渐渐停了。天空灰蒙蒙的,云层很厚,太阳躲在云后面,透不出一点光。林子里的雾气很大,白茫茫的,三五步外就看不清了。
两个人的衣服都湿透了,头发上挂着水珠,脸上也是湿的,分不清是雨水还是露水。耿桂兴的嘴唇还是紫的,脸色苍白,整个人缩在树杈上,像一只淋了雨的鹌鹑。
唐哲先下了树,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脚,在地上走了几步,等血液流通了,才抬头叫耿桂兴下来。耿桂兴的腿早就麻了,下树的时候手脚并用,笨手笨脚的,差点摔下来。唐哲在下面接住他,扶他站稳。
两个人走到那堆熊肉旁边,昨晚那些肉还剩下不少,但今天再看时,已经所剩无几了。那堆肉比昨天小了一大圈,骨头上的肉被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光溜溜的骨头和几张破破烂烂的皮。还有一些肉块被拖到了远处,散落在落叶和灌木丛里,有些已经被吃了一半,有些还完好无损,但上面爬满了蚂蚁,看样子也撑不了多久了。
耿桂兴懊恼地说,蹲在那堆骨头旁边,用手摸了摸那些被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脸上的表情又气又恼又无奈:“看来是白白受冷了一晚上。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吃的,是老虎?还是别的什么?咱们在树上守了一夜,愣是没看到。可能是后半夜咱们打盹的时候来的,也可能是天亮前那一阵。再等个半天,那些熊肉定然一点都剩不下了。那老虎要是真回来,也吃不到什么了。”
唐哲蹲下来,仔细看了看地上的脚印。经过一夜的雨,昨晚那些清晰的脚印已经被雨水冲刷得模糊不清了,但还是能看出一些痕迹。他在那堆骨头周围转了一圈,在地上发现了不少脚印,有小的,有大的,有深的,有浅的,乱七八糟地叠在一起,分不清是哪种动物留下的。
他站起身来,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昨晚来的东西不少。你看这些脚印,有果子狸的,有竹鼠的,有鸟的,还有——你看这个,”
他指着一个较大的脚印,蹲下来用手比了比,“这个脚印,比果子狸的大,比竹鼠的大,像是猫科动物的,但比老虎的小得多,应该是云豹或者野猫之类的。”
耿桂兴也凑过来看了看,点了点头说:“云豹的可能性大。昨晚咱们在后半夜打盹的时候,可能错过了。也可能是咱们的注意力一直在下面那片空地上,那些动物从旁边的灌木丛绕过来,咱们没看到。这林子里,夜里活动的东西太多了,防不胜防。”
唐哲站起身来,看着那堆几乎被吃光的熊肉,心里也说不上是什么滋味。他等了这么久,想等那只老虎回来,想亲眼见一见那只传说中的华南虎,想拍几张照片,想留下一些证据。
但现在看来,这个愿望可能要落空了。
耿桂兴听了,愣了好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说:“有道理。老虎很聪明,它会利用其他动物的习性来捕猎。它不急着吃这堆熊肉,因为它知道,这堆肉会引来其他食肉动物和食腐动物。它等那些动物来吃肉的时候,再突然出现,一网打尽。这样它省去了追捕的力气,就能吃到新鲜的肉。我以前在资料上看过,东北虎就有这种习性,它们会故意留下猎物的一部分,等狐狸或狼来吃的时候再捕杀它们。”
唐哲看了看天色,雾气还是没有散,林子里灰蒙蒙的。他对耿桂兴说:“再等半天吧,等到中午。如果中午之前老虎还不来,我们就回去。也许是我们判断错了,也许老虎不会回来了。但不能让许老他们在那边等太久,他们会担心的。”
耿桂兴点了点头,又爬上了那棵野樱桃树,蹲在树杈上,把相机抱在怀里,继续盯着下面那堆所剩无几的熊肉。唐哲也爬上去了,两个人肩并肩地坐着,谁也不说话,只是盯着下面那片空地,盯着那些被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盯着那几张破破烂烂的皮。
毛毛雨又下起来了,细细密密的,打在塑料布上,沙沙沙的,像是在给他们唱一首催眠的歌。
又是到了中午的时候,两个人现在是又冷又饿,耿桂兴都开始打起摆子了,如果不是唐哲拉着他,随时都有可能从树上掉下来的风险。
唐哲看着他铁青的嘴唇,小声说道:“耿老师,要不,我们先回营地吧,这样下去,大猫没有等到,你快要倒下了。”
耿桂兴哆嗦着说道:“不、不急,我还能坚、坚持,再等等。”
唐哲无奈,只好把干粮又拿了一些出来,分给耿桂兴:“多少吃一些,暖和一下。”
耿桂兴接过来,正准备吃,就听见不远处的树丛里有踩断树枝的声音,他连忙把东西收了起来,眼睛紧紧地盯着那边,唐哲也立刻收起东西,警觉起来。
第981章 终于出现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脆响——“咔嚓”——是动物踩断枯枝的声音。那声音很轻,但在寂静的林子里却格外清晰,像是一块石头砸进了平静的湖面,激起一圈一圈的涟漪。
唐哲的耳朵猛地竖了起来,他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瞳孔缩成了一个点,整个人像是被什么东西定住了,一动不动。
紧接着,一阵风从那个方向吹过来。那风不大,但很冷,冷得不像是春天的风,倒像是深秋的寒风,带着一股潮气和腐叶的味道。但在那腐叶的味道下面,还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腥味。
那腥味很淡,若有若无的,像是一丝游丝,飘在空气里,如果不仔细闻根本闻不到。但唐哲闻到了,他的鼻子不会骗他。
那是一种野兽的气味,是大型猛兽特有的气味——不是野猪的骚臭,不是黑熊的膻味,而是一种更加深沉、更加危险、更加让人本能地感到恐惧的味道。
那种味道,让耿桂兴浑身上下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不是没有见过野兽的人,他研究动物这么多年,见过的猛兽不计其数,但从来没有哪一种野兽的气味让他如此恐惧。
那气味像是直接钻进了他的骨头缝里,从他的脊椎底部往上爬,一直爬到他的后脑勺,让他从头到脚都冷了一遍。他想要说什么,嘴巴张了张,嗓子却像是被什么东西掐住了,发不出任何声音。
他只觉得自己的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咚咚咚”地跳着,像是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唐哲连忙把手指放在嘴上,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方向,连呼吸都屏住了。他的另一只手慢慢地、慢慢地伸向旁边的枪,手指搭在枪托上,但没有拿起来,只是放在那里,像是随时准备着。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待在树上,像两尊雕塑,一动不动。耿桂兴连眼睛都不敢眨了,眼皮干涩得发疼,但他不敢眨,生怕一眨眼就错过了什么。
他的手指搭在相机的快门上,指节都泛白了,但他不敢按,甚至不敢动一下手指头。林子里安静了下来,安静得不正常。那些刚才还在叽叽喳喳叫的鸟儿,突然不叫了;那些藏在草丛里不停鸣叫的虫子,也突然噤了声。
一片死寂,像是整个世界都被按下了暂停键,连风都停了。
就在这片死寂中,一声低沉的啸声响起。
那声音不大,闷闷的,沉沉的,像是从地底下传来的,又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它不像山狗的嚎叫那样尖利刺耳,不像黑熊的咆哮那样粗犷暴躁,而是一种更加内敛、更加克制、更加让人不寒而栗的声音。那声音里没有威胁,没有警告,甚至没有情绪,只是一种存在,一种宣告——我在这里。
声音在树林间回荡,像是水波一样一圈一圈地扩散开去。周围树上的鸟儿像是受到了什么惊吓似的,扑棱棱地拍打着翅膀,惊慌失措地从枝叶间飞起来,有的往天上飞,有的往远处飞,有的慌不择路地撞进了灌木丛。它们飞得很急,叫声很尖,像是在喊“快跑快跑快跑”。
眨眼间,那些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只留下几片羽毛在空中飘荡,慢慢地落在地上。就连先前还在森林里不停春叫的虫儿,也停止了它们的叫声。
那些藏在草丛里、石缝中、树叶下的虫子,像是被什么东西捂住了嘴,一声都不敢出了。林子里静得可怕,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的,像有人在胸口捶鼓。
唐哲的耳朵竖着,眼睛眯着,死死地盯着那丛灌木。他的手指已经从枪托上移到了枪身上,轻轻地握住了枪,枪口慢慢地、慢慢地转向那丛灌木的方向。他的动作很慢,慢得像是在做慢动作,生怕发出一点声响。
耿桂兴的手在发抖,相机在他手里晃来晃去,镜头对着那丛灌木,但对不准,总是晃。他深吸了一口气,用另一只手托住相机,稳住镜头。
他的额头上有汗,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冷的,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相机上,模糊了取景器。他用袖子擦了擦,眼睛死死地贴着取景器,手指搭在快门上,等着那个东西出现。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都像一个世纪那么长。耿桂兴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他甚至能听到自己血液流动的声音。
他的腿麻了,但他不敢动;他的眼睛酸了,但他不敢眨。他只是死死地盯着那丛灌木,盯着那片黑暗。
不久之后,一道金黄色的东西在不远处的一丛树后出现了。
那东西先是在灌木丛后面露出一小截身子,金黄色的毛在暗淡的林子里格外醒目,像是在黑暗中点了一盏灯。然后是一步,慢慢地,慢慢地,从那丛树后走了出来。
它的体型不大,但很壮实,四肢粗壮有力,爪子深深地嵌进泥土里,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很沉,像是山在移动。
它的身上除了道道金黄色的皮毛外,还夹杂着一道道白毛,金白相间,在昏暗的林子里显得格外醒目。
它的头很大,圆圆的,耳朵短短的,竖在头顶上,不停地转动着,像是在捕捉周围的每一个声音。
它的眼睛是金黄色的,瞳孔是竖着的,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光,像两盏小灯笼。
耿桂兴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瞪大了眼睛,好像在大声地对唐哲说——等了一天多,它终于出现了。
他的手指搭在快门上,用力地按了下去。咔嚓一声,在寂静的林子里显得格外响亮,像是有人在空旷的房间里摔碎了一个杯子。
那东西猛地抬起头来,金黄色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们所在的方向。它的瞳孔一下子缩成了一条细线,像是在瞄准什么。
它的身体微微伏低,四条腿弯曲着,像是弹簧被压了下去,随时准备弹起来。它的尾巴慢慢地甩了一下,又甩了一下,像是在衡量什么。
耿桂兴的脸一下子白了,白得像纸。
第982章 华南虎
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他只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凝固了,手脚冰凉,像是在冰窖里泡了一整天。
唐哲的手紧紧地握着枪,手指搭在扳机上,但他没有举起来,也没有瞄准。他知道,在这种距离上,举枪就是挑衅,瞄准就是宣战。
他不能动,不能让那个东西感觉到威胁。他只能静静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截枯木,像一块石头。
那东西盯着他们看了很久,像是在辨认他们是什么东西,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在这里。它的眼睛在他们身上扫来扫去,从唐哲扫到耿桂兴,从耿桂兴扫到唐哲,像是在读他们的心思。
过了好一会儿,它才慢慢地直起身来,尾巴也不甩了。它低下头,鼻子凑到地上嗅了嗅,然后迈开步子,朝那堆熊肉走去。
它走得不快不慢,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又像是在展示自己的威严。它走到那堆骨头旁边,低下头,用鼻子拱了拱,又用舌头舔了舔,然后抬起头,四处看了看。
它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露出嘴里那排白森森的牙齿。耿桂兴从相机里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些牙齿,门齿短短的,犬齿长长的,像两把匕首,锋利得能刺穿任何东西。他不禁打了个寒颤,手又开始抖了,但他还是咬着牙,又按下了快门。
咔嚓——
那东西又抬起头,朝他们看了一眼,但这次没有像刚才那样紧张。它只是看了一眼,然后低下头,继续舔那些骨头。
它的舌头很粗,红色的,上面有倒刺,一舔就能刮下一层肉末。它舔得很仔细,不放过任何一点残肉,连骨头缝里的都要用牙齿刮出来。
耿桂兴的呼吸慢慢地平稳了下来,手指也不再抖了。他换了个角度,又拍了几张,从不同的方向,不同的焦距。他的心跳还是很快,但不再是恐惧,而是兴奋——那种见到了梦寐以求的东西、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的兴奋。
唐哲也慢慢地放松了下来,但他的手指还搭在扳机上,枪还放在手边,随时可以拿起来。他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那只老虎,他在观察它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个细微的变化。他在判断它的情绪,它的意图,它下一步可能会做什么。
那只老虎在那堆骨头旁边待了大约一刻钟,舔干净了最后一根骨头,然后站起身来,抖了抖身上的毛,打了个哈欠。
它的嘴巴张得很大,露出里面的牙齿和粉红色的舌头,哈欠打完了,还伸出舌头舔了舔鼻子。然后它转过身,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朝那丛灌木走去。
走了几步,它又停下来,回过头,朝树上看了一眼。那一眼很平静,没有威胁,没有警告,甚至没有好奇,只是一眼,像是在说——我知道你们在那里。然后它转过头,走进了灌木丛,消失了。
林子里又恢复了寂静。风不吹了,鸟不叫了,虫不鸣了,连树叶都停止了晃动。一切都被那只老虎带走了,只留下那堆被舔得干干净净的骨头和两个坐在树上发呆的人。
那只华南虎低啸了一声,声音不大,却像一块巨石砸进了深潭,激起一圈一圈的涟漪,向四周扩散开去。那声音闷闷的,沉沉的,从它的胸腔里挤出来,穿过喉咙,穿过张开的大嘴,在空气中震颤着,传遍了整片森林。
不是在吼叫,不是在咆哮,而是在宣示——这是我的领地,这里的一切都属于我,你们都是我的臣民,都要听我的号令。
周围的一切动物立刻安静了下来。那些刚才还在远处树枝上探头探脑的松鼠,听到这声低啸,像是被电击了一样,尾巴一缩,身子一僵,眼睛瞪得溜圆,然后“嗖”地一下钻进了树洞里,连头都不敢露了,只有尾巴尖还在洞口微微颤抖。
那些藏在草丛里的野兔,本来还在竖起耳朵警惕地听着动静,听到这声低啸,吓得四条腿一软,趴在地上,缩成一团,浑身像筛糠一样地抖,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了,只是把脑袋埋在前腿中间,好像看不见就是安全。
那些在林间穿梭嬉戏的鸟儿,本来还在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听到这声低啸,像是被人掐住了嗓子,一下子全哑了。有几只胆小的,扑棱棱地拍着翅膀,慌不择路地往天上飞,往远处飞,羽毛都被吓得掉了几根,在空中飘来飘去,慢慢地落在地上。
就连那些藏在石缝里、泥土下、树皮中的虫子,也停止了鸣叫。那些在夜里叫个不停的蟋蟀,那些在草丛里低吟的纺织娘,那些在树上高歌的知了,全都噤了声,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捂住了嘴。林子里一下子静了下来,静得可怕,静得不正常,静得连风吹过树叶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那种安静不是普通的安静,而是一种被什么东西压住的安静,一种被什么东西震慑住的安静,一种让人后背发凉、头皮发麻的安静。
前世唐哲在动物园里没少见到孟加拉虎或是东北虎。小时候他爹带他去过省城的动物园,后来又去过几次,隔着铁笼子和玻璃窗,看过那些被圈养的大猫。
它们懒洋洋地趴在那里,打着哈欠,甩着尾巴,偶尔站起来走两步,又趴下去了,跟家里养的大花猫没什么两样。他从来没有觉得它们可怕,甚至觉得它们有些可怜——那么大的身子,被关在那么小的笼子里,连转身都费劲。
但野外却是第一次见到。这只老虎和动物园里的那些完全不同。它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那不是体型的大小,不是毛色的深浅,不是牙齿的长短,而是一种气势,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与生俱来的、不容置疑的威严。
它站在那里,就是王;它走在那里,就是王;它就算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也是王。不用说话,不用动作,甚至不用看你一眼,你就能感觉到它的存在,感觉到它的力量,感觉到它的威慑。
第983章 山君
那老虎走得不紧不慢,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很沉,爪子踩在落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不轻不重,不急不缓,像是在丈量自己的土地。它的头微微抬着,下巴微微扬起,眼睛平视前方,偶尔偏一偏头,看看左边的树林,又看看右边的灌木,像是在巡视自己的疆域。
它走路的姿势很特别,不是走,不是跑,不是跳,而是一种踱步,一种国王在宫殿里踱着四方步的感觉——每一步都带着一种傲慢,一种自信,一种“我是这里的主人”的笃定。
它的身体很协调,四肢粗壮有力,肩膀和臀部的肌肉在皮毛下面滚动,像是一团一团的铁疙瘩。它的尾巴很长,差不多有身子的一半长,随着步伐左右摇摆,像一条金色的蛇在草丛中游动。
它的皮毛闪着光,金黄色和白色交织在一起,像是一件精心织就的锦袍,上面绣着黑色的条纹,每一道条纹都独一无二,像是大自然的签名。
它不时地微抬头看看周围的一切。不是警惕,不是紧张,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性的观察。它看那些树,看那些灌木,看那些石头,看那些被它踩出来的小路。
它看得很随意,不仔细,不认真,只是随便看看,像是在确认一切都没有变化,一切都在它的掌控之中。
直到它走到那堆所剩无几的熊肉边上,才停了下来。它低下头,鼻子凑到那堆骨头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闻了又闻。它的鼻孔一张一合的,嘴唇微微翕动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牙龈和白森森的牙齿。
它的眉头皱了一下,像是很不高兴,喉咙里又发出一声低吼,这次比刚才那声更短,更急,更低沉,像是在质问——谁动了我的东西?谁敢吃我的食物?
那声音里带着明显的不满,带着一种被冒犯的愤怒,带着一种“你们好大的胆子”的威严。它用前爪扒了扒那堆骨头,骨头被它扒得四处滚,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它又低下头闻了闻,然后抬起头,张开嘴,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像是在回味什么。它的眼睛微微眯着,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像是在想什么事情,又像是在盘算什么。
耿桂兴拿着相机的手明显有些抖,从刚才那只老虎出现的那一刻起,他的手就在抖,一直没有停下来。不是冷,不是饿,不是累,而是紧张,是兴奋,是那种终于见到了梦寐以求的东西之后的本能反应。他的手指搭在快门上,相机对着那只老虎,但他不敢按,怕快门声惊动了它。
他的心跳得很快,快得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他的呼吸也很急,但他不敢大口喘气,只能轻轻地、慢慢地吸,慢慢地呼,生怕弄出一点声响。
他换了个姿势,想把相机端得更稳一些,但手一滑,相机差点从手里滑出去。他手忙脚乱地抓住相机带子,把相机拽回来,抱在怀里,像抱着一个婴儿。相机撞在树干上,发出一声闷响,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的林子里却格外清晰。
唐哲连忙给他使眼色,皱着眉头,瞪着眼睛,嘴巴一张一合地无声地说了两个字——小心。耿桂兴点了点头,把相机带子套在脖子上,又用手紧紧地攥着相机,两只手一起端着,这才稳住了。他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地、慢慢地举起相机,对准那只老虎,轻轻地按下了快门。咔嚓——又是一声,在寂静的林子里回荡。
那只老虎正低着头吃那堆熊肉。它吃得不快,一口一口的,很斯文,像是在品尝什么美味佳肴。它的舌头很长,很粗,上面长满了倒刺,一舔就能刮下一层肉末。
它把骨头上的残肉舔得干干净净,连骨头缝里的都不放过,用牙齿刮,用舌头舔,直到骨头白得发亮。
吃了几口之后,它突然停了下来。它的头抬起来,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一下,两下,三下。它的鼻孔一张一合的,像是在捕捉什么气味。
它的耳朵也竖了起来,不停地转动着,像两个雷达,在捕捉周围的每一个声音。它的眼睛眯了起来,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金光闪闪的,像是两颗打磨过的琥珀,里面透着一种说不出的光。
它似乎是被树上两个人的小动作给打扰到了。也许是快门声,也许是相机撞树干的声音,也许是他们呼吸的声音,也许是他们的气味——人的气味,和森林里的任何东西都不一样。
它低下头,又闻了闻那堆骨头,然后抬起头,朝树上看了一眼。那一眼很平静,没有愤怒,没有威胁,甚至没有好奇,只是一眼,像是在确认——哦,原来你们在那里。
唐哲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他的手指不自觉地握紧了枪,但他没有举起来,也没有瞄准。他知道,在这种距离上,举枪就是挑衅,瞄准就是宣战。他不能动,不能让它感觉到威胁。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截枯木,像一块石头,像这棵树的一部分。
耿桂兴的手又抖了起来,这次抖得更厉害,相机在他手里晃来晃去,镜头对着那只老虎,但对不准,总是晃。
他咬紧牙关,用尽全身的力气稳住相机,但还是抖。他的额头上有汗,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相机上,模糊了取景器。他想擦,但不敢动,只是死死地盯着那只老虎,盯着它的眼睛,盯着它的一举一动。
那只老虎盯着树上看了一会儿,然后张开嘴,发出一声长啸。
仅仅是一眼的对视,唐哲就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迫感,老虎在许多地方被称为山君,就是大山的主人,果然名不虚传。
这种完全野生的华南虎,是动物园里那种已经被半驯化的老虎所不能比的,它的眼睛里带着杀气,不论是什么动物见了,都会吓得动弹不得。
第984章 六目相对
那声音比刚才那声更长,更响,更有力,像是一支利箭射穿了整个森林。声音在树林间回荡,一波一波的,从这道山梁传到那道山梁,从那道山梁又弹回来,来回震荡,久久不散。
那声音里有不满,有警告,有愤怒,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这是我的地盘,你们不该来这里,你们最好马上离开。
唐哲只觉得耳朵嗡嗡作响,像是有人在耳边敲钟。他的心跳得更快了,快得他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炸开了。
但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的身体没有任何动作,他只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像一棵树,像一块石头,像这森林的一部分,此时只要不动,加上风是向上吹的,透过树枝,老虎也不一定能发现他们。
耿桂兴不知是吓的,还是激动的,抑或是冷的,手抖得特别厉害。那相机在他手里像是一片风中的树叶,晃来晃去,镜头盖哗啦啦地响,机身磕在树干上,发出闷闷的声响。
他的手指已经僵硬了,指节泛白,青筋一根一根地暴起来,像是要从皮肤下面蹦出来。他想稳住,越想稳,手就越抖,像是有一股力量在他体内横冲直撞,怎么都压不住。
也许是刚才那只老虎那一声长啸还在他脑子里回荡,震得他心神不宁;也许是那只老虎窜进树林时的速度快得让他后怕——那么大的身体,那么快的速度,要是它扑上来,他们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也许是在树上淋了一夜的雨,湿冷湿冷的感觉从皮肤一直渗进骨头缝里,把人的反应都冻慢了。他说不清楚,也许三者都有,也许还有别的什么。他只知道自己的手不听使唤了,怎么都稳不住。
终于,在他试图换一个角度拍照的时候,手里的相机猛地一滑,从他的指缝间溜了出去。相机在空气中翻了个跟头,镜头朝下,机身朝上,带子在半空中甩来甩去,像一条受惊的蛇。
虽然相机有一条带子挂在脖子上,带子绷直了,相机悬在半空中,镜头差点磕在树干上。但出于本能,耿桂兴还是伸出手去抓,他弯下腰,探出身子,一只手抓着树干,另一只手拼命地往相机的方向够。他的手指张得大大的,指尖绷得发白,像是要把空气都攥住。
这一下,他人失去了重心。身体猛地往前一倾,屁股从树杈上滑了出去,两条腿悬空了,只有一只手还抓着那根湿漉漉的树枝。
而一直下着毛毛雨,树枝特别湿滑,树皮上的青苔吸饱了水,滑得像抹了一层油。他的手指在树枝上一点一点地往外滑,指甲抠进树皮里,抠出一道一道的白印,但还是止不住下滑的趋势。
人一歪,他整个人都挂在了树上,像一片被风吹得摇摇欲坠的枯叶。他的身体在半空中晃来晃去,脚蹬着树干,想找着力点,但树皮太滑了,怎么都蹬不住。
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嘴唇哆嗦着,眼睛里满是惊恐。惊吓之间,他嘴里“啊”了一声,那声音不大,但很尖,很急,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最后一口气,在寂静的林子里显得格外刺耳。
唐哲的反应比闪电还快。他一直在注意着耿桂兴,从他的手开始抖的那一刻起,唐哲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他看到相机滑脱,看到耿桂兴探出身子去抓,看到他的身体失去重心,看到他从树杈上滑出去——所有这些,都在一瞬间发生,快得让人来不及思考。但唐哲的身体比他的脑子更快,他猛地伸出手,一把抓住了耿桂兴的手腕,手指紧紧地扣住,像是铁钳一样,死死地箍住了他。
“抓紧了!”唐哲压低声音喊了一句,声音又急又紧,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他的另一只手抓着树干,两只脚蹬着树杈,整个身体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用尽全身的力气把耿桂兴往上拽。
耿桂兴的手腕被他抓得生疼,骨头像是要被捏碎了一样,但他不敢叫,只是咬着牙,拼命地往上爬。他的脚在树干上乱蹬,蹬得树皮一块一块地往下掉,露出发白的木质。唐哲又使了一把劲,终于把他拽回了树杈上。
耿桂兴趴在树杈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像是一只被捞上岸的鱼。他的脸还是白的,白得像纸,嘴唇还是紫的,紫得像茄子。他的手还在抖,但这次不是因为冷,不是因为激动,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后怕——那种从鬼门关转了一圈又回来的后怕。
可是,耿桂兴的叫声,已经惊动了树下的那只老虎。
那只老虎正低着头舔那堆骨头上的残肉,听到声音,它的头猛地抬了起来,像是被什么东西弹了一下。它的耳朵竖得笔直,像两把尖刀,不停地转动着,捕捉着每一个细碎的声响。
它的眼睛亮了起来,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金黄色的虹膜在暗淡的林子里闪着光,像是两颗烧红的炭。它的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一下,两下,三下,鼻孔一张一合的,像是在分辨那声音的来源,分辨那声音背后的东西是什么,有没有危险。
它抬起头,看向那棵大樱桃树。
它的目光穿过树叶的缝隙,穿过那些茂密的枝叶,穿过那些正在往下滴的雨水,直直地落在了树上。它的眼睛紧盯着唐哲和耿桂兴藏身的方向,一动不动,像两块琥珀,又像两颗子弹,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威压和审视。
正好与耿桂兴和唐哲的目光撞在一起——六目相对。
一时间,两人一虎都呆住了。
那一刻,时间仿佛凝固了。风不吹了,雨不下了,树叶不摇了,虫子不叫了,连空气都好像停止了流动。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安静得只能听见三个心跳声——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一个是唐哲的,一个是耿桂兴的,一个是那只老虎的。那声音不大,但在这一刻却格外清晰,像是有人在寂静的夜里敲鼓。
第985章 怎么办
唐哲的手还抓着耿桂兴的手腕,没有松开。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悄悄地摸到了枪托,手指搭在扳机护圈上,但没有举起来,也没有瞄准。他知道,在这种距离上,不能贸然行动。老虎的视力极好,它的眼睛能在昏暗的林子里看清几百米外的一只兔子。它肯定已经看到了他们,看到了他们的轮廓,看到了他们的动作,甚至可能看到了他们脸上的表情。任何突然的动作,都可能被它视为威胁,从而引发攻击。
耿桂兴的相机还挂在脖子上,镜头盖已经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镜头正对着那只老虎。但他忘了按快门,甚至忘了自己手里还有相机。他只是呆呆地看着那只老虎,看着它的眼睛,看着它的瞳孔,看着它眼睛里映出的自己的影子。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像是被格式化的硬盘,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他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在哪里,忘了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甚至忘了害怕。他只是看着那双眼睛,那双金黄色的、闪着光的、让人不寒而栗的眼睛,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动也动不了。
那只老虎也在看他们。它的头微微歪着,耳朵竖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树上的两个人。它的嘴巴微微张着,露出里面粉红色的牙龈和白森森的牙齿,舌头伸出来,舔了舔鼻子,像是在品味什么味道。它的尾巴慢慢地甩了一下,又甩了一下,不紧不慢的,像是在思考什么问题,又像是在做某个重要的决定。
它显然没有料到树上会有人。这棵野樱桃树它来过很多次,春天吃樱桃,夏天乘凉,秋天看风景,从来没有人。它熟悉这棵树,熟悉它的每一根树枝,每一片叶子,每一道树皮的纹路。它知道哪些树枝结实,可以趴在上面睡觉;哪些树枝脆弱,踩上去会断。它甚至知道这棵树什么时候开花,什么时候结果,什么时候落叶。但它不知道,今天树上会多出两个人。
它不知道这两个人是什么东西,从哪里来,为什么会在这里,在这里待了多久,有没有恶意。它只知道,它们的气味不对,不是它熟悉的那种气味——不是野猪,不是黑熊,不是山羊,不是任何一种它认识的动物。那是一种陌生的、奇怪的、让它不太舒服的气味。
但它没有跑。它只是站在那里,抬着头,看着树上那两个人,像是在打量两个不速之客。它的眼神里没有恐惧,没有慌张,甚至没有太多的警惕,更多的是一种好奇,一种审视,一种“你们是谁,为什么在我的地盘上”的疑问。
唐哲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动。任何动作,哪怕是最微小的动作,都可能被老虎解读为威胁。他不能转头,不能说话,不能伸手,甚至连呼吸都要尽量放轻。他只能保持现在的姿势,一动不动,像一棵树,像一块石头,像这森林里的一部分。
他看着那只老虎的眼睛,那双金黄色的、闪着幽幽冷光的眼睛,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他不是第一次见到老虎,前世在动物园里见过无数次,隔着铁笼子,隔着玻璃窗,那些老虎懒洋洋的,无精打采的,像是一只只放大了的家猫。但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没有铁笼子,没有玻璃窗,只有一棵树,一段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距离。
就在两人一虎六目相对的时刻,空气仿佛凝固了。唐哲和耿桂兴两个人都呆住了,像两尊被施了定身咒的石像,一动不动地坐在树杈上。耿桂兴的嘴巴微微张着,嘴唇还在发抖,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唐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只老虎,瞳孔缩成了一个小点,呼吸都屏住了。
那只华南虎已经是成年大虎,体型硕大,肩高足有一米多,身长差不多两米半,加上那条粗壮的尾巴,整个身体像是用铁铸成的。它站在那里,像一座小山,浑身上下的肌肉在皮毛下面滚动,每一块都充满了力量。
它的眼睛死死地盯住他们俩,金黄色的虹膜在暗淡的林子里闪着光,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能剖开一切伪装,直抵真相。那目光里没有恐惧,没有慌张,甚至没有愤怒,只是一直审视,一种“你们在我的地盘上,我看看你们要干什么”的冷静。
耿桂兴刚刚才坐稳在树上,屁股刚挨着树杈,手还抓着唐哲的衣服没松开,就被那只老虎盯上了。他被老虎盯着,整个人都有些发毛,从头顶一直发到脚底,像是有千万只蚂蚁在他身上爬。
他的手抖得更厉害了,不是之前那种因为激动而抖,而是真正的、发自内心深处的、控制不住的害怕。他的手指紧紧地攥着唐哲的衣服,指节泛白,青筋一根一根地暴起来,像是要把那衣服扯烂。他的牙齿也在打战,咯咯咯的,像是冬天里被冻得不行的人。
此刻的他明显不是因为之前的激动,而是真正的害怕。那种害怕不是来自理智,而是来自本能,是千百年来人类刻在基因里的、对大型猛兽的、与生俱来的恐惧。那是他的祖先在黑暗中蹲在篝火旁、听着远处虎啸时感受到的恐惧,那是他的父辈在山林里行走时、看到新鲜虎爪印时感受到的恐惧,那是每一个活着的人、在面对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时、都会感受到的恐惧。他控制不了,也掩饰不了。
大樱桃树和老虎之间也就二十来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上,连呼吸都能听得清楚。耿桂兴能听到那只老虎低沉的、平稳的呼吸声,呼——吸——呼——吸——,像是一台巨大的风箱在拉动。
他还能听到它踩着落叶的细微声响,爪子踩在湿漉漉的叶子上,发出沙沙的声音,每一声都像踩在他的心脏上。他甚至能闻到它的气味——那股浓烈的、野性的、带着血腥味的野兽气味,顺着风飘过来,钻进他的鼻子里,熏得他头晕目眩。
“唐哲,怎么办?”耿桂兴小声问道,声音压得极低,像是怕被那只老虎听到,“被发现了。它看到我们了,它一直在看我们。它会不会扑上来?这么大的老虎,扑上来我们怎么办?”
第986章 猛然一跃
他的声音在发抖,不是一点点的抖,而是整个声带都在颤,每一个字都像是在牙齿缝里挤出来的,断断续续的,含混不清。
唐哲看着那只老虎,一时心里也有些发毛。他说不清楚那种感觉,不是害怕,不是恐惧,而是一种本能的、下意识的紧张。就像你在漆黑的夜里走路,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什么东西在跟着你,你回头一看,什么都没有,但那种被注视的感觉却挥之不去。
他知道,任何人,不管你是猎人是士兵是探险家,在野外碰到这样的庞然大物,都会打心底里害怕。这是人的本能,改不了的。
不过好在这棵野樱桃比较高大,树干粗壮,树冠茂密,最低的树枝离地面也有三四米高。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树杈的分叉处,离地面足有十来米高,相当于三四层楼的高度。
唐哲定了定神,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地吐出来,让自己的心跳平复下来。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但语气很稳,像是在说一件不容置疑的事情:“不用担心,大猫可不是家猫,它不会爬树。老虎的爪子和豹子不一样,豹子的爪子能缩能伸,爬树的时候能勾住树皮;老虎的爪子虽然也能缩,但勾不住,它的体重太大了,爪子承受不住。所以老虎不会爬树,这是常识。我们现在离地这么高,十来米,就算它是山君,也跳不起来这么高的高度。你只管安心待着就是了,不要乱动,不要出声,等它吃完熊肉,饱了自然就走了。它不缺你这点肉。”
可是耿桂兴却不这么想。他的眼睛往树下瞟了一眼,又赶紧收回来,脸上的表情更紧张了。他咽了口唾沫,嗓子干涩,咽得生疼,然后才小声说:“可是,这棵树……你有没有发现,这棵树被风吹过,有一些倾斜?不是完全直的,是歪的,往南边歪。你看那树干,不是垂直的,是斜的。我刚才上树的时候,几乎是走上来的,都没怎么爬。树干斜得厉害,有些地方都快贴着地面了。那只老虎要是沿着树干往上走,它不需要爬树,它只需要保持平衡,走上来就行了。”
唐哲其实也看到了这一层。那棵野樱桃树确实有些倾斜,不知道是被风吹的还是被雪压的,树干从根部就开始歪,歪的角度还不小。
有些地方的树枝都快垂到地面了,老虎要是聪明,顺着树干走,确实能走到不低的高度。不过唐哲心里还是不太慌,因为他有枪。
有枪在手,真理我有。他怀里这支中正式步枪,虽然老了些,但威力还在。里面压着五发子弹,弹头是铜包铅的,穿透力强,杀伤力大。
只要打在要害上,别说老虎,就是一头牛也放倒了。就算那只老虎想要上树吃人,在生死关头,为了保命,他也能毫不犹豫地朝它开枪。他不想打死它,他是来科考的,不是来打猎的。但如果到了那个地步,他也不会犹豫。
想到这里,唐哲拍了拍手中的中正式步枪,枪托撞在手掌上,发出沉闷的“啪啪”声。他把枪举起来,让耿桂兴看了看,又放下,故意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你怕哪样嘛,不是还有这个吗?这是什么?这是枪,中正式步枪,七九口径,打出去一枪能打死一头牛。那老虎要是敢上来,我一枪打在它脑门上,它就得从树上滚下去。你怕它,它其实也怕你。它有爪有牙,我有枪有子弹,谁怕谁还不一定呢。”
他这话说得轻松,其实心里也有些打鼓。他知道枪的威力,但老虎的速度太快了,从地上扑到树上,可能只需要一秒钟。
一秒钟的时间,他能不能瞄准,能不能开枪,能不能打中要害,都是未知数。但目前这种情况,他不能露怯,不能慌,不能让耿桂兴看出他心里也没底。他是向导,是这支小队的头,他要是慌了,耿桂兴就更慌了。
两个人正紧张地小声说着话,注意力都在那只老虎的身上,观察着它的一举一动。就见那只华南虎突然停了下来,不再吃那堆熊肉了。
它抬起头,又看了树上一眼,然后身体微微下沉,四条腿弯曲,整个身子像一张被拉开的弓,蓄满了力量。
它的前爪深深地插进泥土里,爪子从肉垫里伸出来,像一把把弯曲的匕首,扣住了地面。它的后腿蹬得笔直,肌肉一块一块地鼓起来,像是一团一团的铁疙瘩。
它的背弓了起来,像一座拱桥,毛发竖着,根根分明。它的尾巴绷得笔直,像一根铁棍,在身后微微地摆动着,保持着平衡。它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树上,盯着唐哲和耿桂兴,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像是在瞄准。
然后,它猛地跳跃起来。
那动作快得像一道金黄色的闪电,从地面弹射而起,带着一股凌厉的风声。它的后腿猛地一蹬,地面被蹬出两个深坑,泥土和落叶四处飞溅。它的身体在空中舒展开来,前爪向前伸,嘴巴张着,露出里面白森森的牙齿,像一把把锋利的匕首。它的速度快得惊人,快到唐哲的眼睛都跟不上,只看到一道金黄色的影子“嗖”地一下从地面窜上来。
它的前爪抓住了树干,“啪啪”两声脆响,锋利的爪子深深地嵌进了树皮里,留下几道深深的抓痕。它的身体在空中停了一下,借着惯性又往上窜了一截,然后又落了下去。
它跳了大约六米来高,离他们所在的位置还有三四米的距离,爪子从树皮上滑下来,留下一道长长的划痕,树皮碎屑纷纷扬扬地落下来。
老虎落回地面,前爪着地,身体微微一蹲,然后站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它抬起头,又看了看树上,眼睛里闪着光,像是在计算距离,又像是在思考下一步的行动。它的尾巴甩了甩,不紧不慢的,看不出是生气还是失望。
唐哲看到这一幕,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他忍不住笑了,嘴角往上翘了翘,声音里带着几分轻松和得意:“你看,我刚才说哪样来着?它根本就跳不了这么高。十来米高的树,它要是能一蹦上来,那不是老虎,那是长了翅膀的老鹰。你不用怕,它上不来的。就算树干是斜的,它也走不上来,树皮太滑了,它爪子抓不住。你就安心坐着吧,等它吃完那堆肉,它就走了。”
第987章 往上爬
那只老虎一跃没有成功,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又重重地落回地面。它的前爪着地,泥土被砸出两个浅坑,落叶四处飞溅。它蹲在地上,喘了几口气,金黄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树上,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像是在计算距离,又像是在思考策略。
它的尾巴在地上扫了两下,扫出一个扇形的痕迹,然后站起身来,退后了几步,退到一棵树根旁边,蹲了下来。
然后,它发起了第二次跳跃。
这一次它明显比上一次更用力,后腿蹬得更猛,身体弹射得更快,像一支离弦的箭,直直地朝树上射去。它的前爪伸得更高,爪子张开,像五把弯曲的匕首,在空气中闪着寒光。
它的嘴巴张得更大,露出里面白森森的牙齿,舌尖在齿间若隐若现。它的目标是树上那根伸出来的樱花枝,那根树枝有手臂粗细,上面开满了粉白色的樱花,花瓣上还挂着雨珠,在暗淡的林子里显得格外娇嫩。
老虎的前爪抓住了那根樱花枝,“咔嚓”一声脆响,树枝应声而断。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来,像一场粉白色的雪,落在老虎的头上、背上、尾巴上,给它凶猛的身躯平添了几分滑稽。老虎的身体猛地往下一沉,爪子在空中乱抓了几下,想去抓旁边的树干,但树干太远,够不着。它又从空中摔了下来,这次摔得更重,背部着地,滚了一圈,压断了几根灌木,弄出了一片哗啦哗啦的声响。
它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泥土和花瓣,甩了甩头,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不满的吼声,像是在骂这该死的天气、该死的树枝、该死的树。
它抬起头,又看了看树上,眼睛里多了几分谨慎,少了几分鲁莽。它不再冒然进攻了,反而停在那里,蹲在一丛灌木旁边,一直抬着头,看着树上的两个人。它的呼吸平稳了下来,胸口的起伏不再那么剧烈,尾巴也不再甩了,只是安静地搭在地上,像一条休息的蛇。它的眼睛半睁半闭的,瞳孔还是缩成一条线,但它不再试图跳了,它只是在等。
耿桂兴刚才虽然害怕,手抖得厉害,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但他还是没有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在那只老虎两次跳跃的间隙里,他举起相机,咔嚓咔嚓地按了好几下快门。
第一张拍的是老虎腾空而起的瞬间,身体完全舒展开,前爪前伸,后腿后蹬,像一张拉满的弓;第二张拍的是它的前爪抓住树枝的那一刹那,爪子和树皮的接触点,木屑飞溅,清晰可见;第三张是它摔下来的时候,背部着地,四脚朝天,有些狼狈,但更多的是一种不服输的倔强。虽然手抖得厉害,有几张拍糊了,但还有几张是清楚的,尤其是那张腾空而起的,构图好,光线好,时机准,就算是在平地拍都未必能拍出这么好的效果。
不得不说,他虽然胆子小,却还是很敬业的。这一点,倒让唐哲有些佩服。他见过不少人,平时嘴上说得天花乱坠,真到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耿桂兴不是这种人,他害怕是真的害怕,但他该做的事情一样没落下。
他的腿在抖,手在抖,身体在抖,但他手里的相机始终对着那只老虎,眼睛始终盯着取景器,始终没有放下过他的武器——相机。在某种意义上,相机就是他的武器,和他的枪一样重要。
“唐哲,你看,它又在看我们了。”耿桂兴的声音还在发抖,但比刚才好了一些,至少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了。
他用下巴指了指树下的老虎,那只老虎又恢复了刚才的姿势,蹲在那里,抬头看着他们,像一尊雕塑,一动不动。
唐哲两只眼睛一直就没有离开过那只华南虎的身体。从他坐上这棵树的那一刻起,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它。他知道,老虎是耐心的猎手,它可以蹲在一个地方等上几个小时,甚至一整天,就为了等猎物放松警惕的那一刻。
他不能给它这个机会。他也紧紧地盯着它,死死地盯着它,生怕它真的跳上来,或是顺着歪着的树干爬上来。他的眼睛酸得厉害,眼皮干涩得发疼,但他不敢眨眼,不敢移开视线,甚至连眼珠都不敢乱转。
唐哲听到耿桂兴颤抖的声音,抬头看了看樱桃树冠。上面的树枝越来越细,越来越密,最高的地方离地面足有十五六米,那上面的树枝只有手臂粗细,根本承受不住一个人的重量。但再往上七八米的地方,有一处分叉,那里的树枝有碗口粗,应该能承受住一个成年人。
而且那里离地面更高,老虎更跳不上去。他想了想,对耿桂兴说:“耿老师,这里离地还是有点矮,不安全。你看到了没有,上面那处分叉,再往上爬几米,那里更高,更安全。你再往上爬一下,爬到那处分叉那里去,我在这下面守着。”
耿桂兴也抬头看了看,心里估算了一下距离和难度。那处分叉离他现在的位置大约还有四五米,中间隔着几根树枝,有的粗有的细,有的干有的滑。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他从树杈上站起来,一只手抱着树干,一只手把背包带子紧了紧,又把枪背在肩上,检查了一下相机带子是否系牢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往上爬。
唐哲说道:“都这个时候了,包就挂在这里行了,那么重,背着不好爬。你带好你的相机和枪就行,包先放这里,等安全了再下来拿。”
耿桂兴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他把背包从肩上取下来,挂在唐哲旁边的一根树枝上,又把枪背好,相机挂在脖子上,两手空空地开始往上爬。
可是下雨后的树干,湿滑得很,树皮上的青苔吸饱了水,滑得像抹了一层油,两只手抓在上面,就像是抓了一条泥鳅一般,稍不注意就会打滑。
第988章 谁是猎物
他的手抓上去,要很用力才能抓牢,手指很快就开始酸痛。他的脚蹬在树皮上,脚底打滑,好几次都差点滑下去,好在都及时地抓住了旁边的枝丫,才勉强稳住了身体。
他的心更是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像有人在胸口擂鼓,每一次跳动都震得他耳膜发疼。他的脸色发白,嘴唇发紫,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树干上,把树皮上的青苔冲出一道一道的小沟。
他咬紧牙,一只手抓住上面的树枝,一只手撑着树干,使劲往上提。他的手臂在发抖,没有力气了,但他不敢松手,也不敢往下看,只是死死地盯着上面的目标,一步一步地往上挪。就这样又爬上去四五米,上面的树枝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密,交叉在一起,像一张网。
那处分叉就在眼前,两根碗口粗的树枝交叉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上面还铺着一些干枯的树叶和鸟粪,看起来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动物来过了。
这里离地面已经有十四五米高了,就算那老虎顺着树干爬上来,也不可能爬到这个地方了——树干到这里已经变细了,分成了好几根枝丫,老虎的身体太大,根本上不来。
耿桂兴这才停了下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胸口那团憋了好久的浊气终于吐了出来。他一屁股坐在树杈上,靠在树干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低头看了看下面的唐哲,又看了看那只老虎,声音里带着几分劫后余生的庆幸:“唐哲,这里安全得多,你快上来!这上面的树枝很密,老虎根本上不来。你快上来,别在下面待着了。”
唐哲看到耿桂兴上去了,也想着再爬高一些好。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蹲麻了的腿,把枪背在肩上,检查了一下弹匣,确认子弹是满的。他正准备往上爬,手已经抓住了上面的树枝,脚已经蹬上了树干。他习惯性地往树下看了一眼——这是猎人的习惯,任何时候都要知道猎物在哪里,知道危险在哪里。
就这一眼,他的心脏猛地一缩,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攥住了。
原本还在地上抬头张望的那只老虎,此时此刻已经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
对于经常在山里打猎的唐哲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他知道,像老虎和山狗这样的猛兽,在狩猎的时候,经常会使用一些计谋。
唐哲再次转头四处张望了一下,这一望不要紧,他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来。
那只老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悄悄顺着树干爬了上来。
它没有跳跃,没有吼叫,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只是悄无声息地、一步一步地沿着那根倾斜的树干往上走。
它的爪子紧紧地抓着树皮,指甲深深地嵌进去,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很沉,很小心,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它的身体压得很低,几乎贴着树干,尾巴垂在后面,像一条灰色的蛇。它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唐哲,瞳孔放大了,圆圆的,闪着幽幽的光,像是在瞄准,又像是在享受。
唐哲的脑袋“嗡”地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炸开了。那一瞬间,时间仿佛凝固了,他的血液一下子涌上了头顶,头皮发麻,后背发凉,整个人像是被泡进了冰水里,从里到外都是凉的。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的,像是在擂鼓,每一下都震得他的耳膜发疼。
他能听到那只老虎的呼吸声,呼——吸——呼——吸——,又粗又重,像是风箱在拉动,热气喷在他脖子上,湿漉漉的,黏糊糊的。他甚至能听到自己的血在血管里流动的声音,哗哗的,像是在提醒他——快跑,快跑,快跑。
他想喊,嗓子却像被什么东西掐住了,发不出任何声音。他张开嘴,喉咙里只挤出一声沙哑的、含混的“呃——”,像是被人捏住了脖子。
他想开枪,枪还在肩上,斜挎着,枪口朝下,保险关着,子弹没上膛。他的手在发抖,手指僵硬,怎么都解不开枪带子的扣子。他越急越解不开,越解不开越急,手心全是汗,带子滑溜溜的,怎么也抓不住。
耿桂兴这个时候也看到了那只老虎,他蹲在更高的树杈上,从上面往下看,看得比唐哲更清楚。他看到了那只老虎沿着倾斜的树干一步一步地往上爬,看到了它压低的身体、紧贴树干的肚子、竖起的耳朵、放大的瞳孔,看到它离唐哲越来越近,近到只有几米的距离。他的心脏猛地一缩,血液一下子涌上了头顶,但他顾不上害怕了,他的嗓子还能用,他还能喊,他还有声音。
“唐哲!快点上来!”耿桂兴连忙高声吼道,声音又尖又急,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那只老虎上来了!它就在你下面!你快爬上来!快!”
唐哲听到了他的喊声,但他的身体不听使唤。他的腿像是灌了铅,沉得抬不起来;他的手像是被冻住了,僵得动不了;他的脑子像是一团浆糊,什么都想不起来。他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那只老虎一步一步地靠近,看着它的眼睛越来越亮,看着它的嘴巴越张越大。
见唐哲还在发愣,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个木头人一样,耿桂兴以为他是吓傻了,吓得连跑都不会了。他心里又急又怕,急得额头上的青筋都鼓起来了,怕得后背的冷汗把衣服都湿透了。
他顾不上那么多了,连忙双手抓住头顶的树枝,拼命地摇晃,嘴里大声地吼叫起来:“啊——!走开!走开!滚开!你这个畜生!”
他摇得树枝哗哗作响,树叶纷纷扬扬地落下来,像下雨一样。他吼得嗓子都哑了,声音都劈了,像是在哭又像是在叫,但他不敢停,也不能停。他知道,他的声音是唐哲唯一的希望。只要老虎被他吸引了注意力,只要老虎转过头来看他,唐哲就有机会跑,就有机会活。
可是,他越是吼,那老虎越是步步往前,根本不搭理耿桂兴。它的眼睛始终盯着唐哲,始终盯着那个离它最近的、最好下手的猎物。它的耳朵偶尔转动一下,捕捉着耿桂兴的声音,但它没有被吸引,更没有回头。
在它眼里,耿桂兴只是一个在高处叫唤的、够不着的、烦人的东西,而唐哲才是眼前这块香喷喷的肉。
也许,在它的眼里,耿桂兴也好,唐哲也罢,都是现成的食物而已。它不需要着急,不需要慌张,它只需要一步一步地靠近,一口一口地咬下去,就能吃到新鲜的、热乎的、有血有肉的食物。
第989章 虎口逃生
华南虎低伏着身子,肚子几乎贴着树干,四条腿弯曲着,像是弹簧被压了下去,随时准备弹起来。它的爪子深深地嵌入树皮里面,每一根指甲都像一把弯曲的匕首,牢牢地扣住树干,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像是刀刮骨头的声音。
它的尾巴垂在后面,微微地摆动着,维持着平衡。它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唐哲,瞳孔放大了,圆圆的,黑黑的,像两个无底洞,要把他的灵魂都吸进去。
它的嘴巴微微张着,露出里面白森森的牙齿,舌尖在齿间若隐若现,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淌,一滴一滴地滴在树干上,在树皮上留下一条条暗色的湿痕。
离唐哲也越来越近,从十米到八米,从八米到六米,从六米到四米。它不急,不慌,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很沉,很小心,像是在享受这顿即将到口的美食。它知道,树上的人跑不了,他的枪拿不出来,他的腿迈不动,他的脑子一片空白。
它只需要再走几步,再等几秒,就能一口咬住他的脖子,就能品尝到那温热的、跳动着的、充满生命力的血液。它能闻到他的气味,能听到他的心跳,能看到他脖子上那根跳动的血管。它兴奋极了,尾巴摆动的幅度变大了,呼吸变得急促了,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然后又放大,像是在瞄准,又像是在享受。
唐哲的脑海里在这短短一瞬间,想了无数种可能。他像是一个走投无路的赌徒,在心里翻来覆去地盘算着一把赌注——怎么才能活下去?怎么才能从这只老虎的嘴里逃出去?怎么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从这里跳下去,十来米的高度,有三四层楼那么高。下面是硬邦邦的地面,铺着厚厚的落叶,但落叶下面是石头、是树根、是枯枝、是尖桩。
要是位置不准,这么高掉下去,一头扎在枯桩上,不被摔死,也会被扎穿。就算运气好,摔在松软的落叶堆上,十来米的高度,摔断腿、摔断腰、摔断肋骨都是轻的。到时候他躺在地上动弹不得,那老虎从树上下来,一口就咬断他的喉咙,他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他否定了——不能跳,跳下去就是送死。
往上爬,树干上太湿滑,下雨后的树皮简直就像是抹了一层油,脚踩上去打滑,手抓上去也打滑。之前耿桂兴可是花了九牛二虎的力气,爬几步滑一步,滑一步又爬几步,好几次差点摔下来,才勉强爬上去三四米的高度。他现在手里没劲了,腿也软了,能爬多高?
爬得上去吗?那只老虎离他的距离,仅仅只有不到四米。它的身子那么长,腿那么长,脖子那么长,往前一伸就能够到他。
他要是爬,这么短的距离,只要它稍一跃,往前一扑,唐哲根本没有任何躲闪的机会。
这个念头也被他否定了——爬不了,来不及了。
开枪呢?枪还在肩上,带子系得紧,扣子扣得牢。他的手指还在发僵,解了两次都没解开。就算解开了,还要上膛,还要瞄准,还要扣扳机。这一套动作,在他手脚麻利的时候,不需要三秒钟。
可现在,他手在抖,腿在软,心在跳,脑子一片空白,能行吗?老虎会给他三秒钟吗?不会的,它不会等的。
它就在眼前,四米的距离,它一个扑跃就过来了,根本不需要一秒钟。这个念头也被他否定了——来不及了,真的来不及了。
他心里的念头一个接一个地闪过,跳下去、往上爬、开枪、装死、喊救命、用刀砍……每一个念头都在他脑子里炸开,像烟花一样,亮一下又灭了。在这绝地,一时间却找不到半点破解之法,心中长叹一声——难道就要死在这里了?
他唐哲这辈子,从山里走到城里,从猎人变成向导,见过野猪、见过黑熊、见过山狗、见过云豹,什么大风大浪没经历过?难道今天竟然要死在一只老虎嘴里?死在这棵歪脖子的野樱桃树上?死在这荒山野岭、没人知道的地方?他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他还没看到小月穿上嫁衣,还没看到妹妹考上大学,还没完成这次的科考任务。他不能死,不能死在这里,不能死在这个时候。
那老虎的身子越伏越低,整个身子都已经趴到了树干上,肚子贴着树皮,下巴几乎碰到了树干。它的四条腿弯曲到了极致,关节处的骨头都凸出来了,像是一根根被掰弯的铁棍。它的屁股微微上翘,尾巴高高地翘起,像一面旗,在身后轻轻摇摆。它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唐哲,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里面闪着一种冰冷的、残忍的、兴奋的光。
唐哲心里清楚,这是它要发起攻击的样子。老虎在扑杀猎物之前,都会这样,压低身体,收缩肌肉,积蓄力量,然后在一瞬间爆发出来,快如闪电,猛如雷霆。
在这种地方,那只老虎也只有一次机会,如果扑空了,它就会从树上摔下去,十来米的高度,就算摔不死,也得摔成重伤。但它不在乎,它相信自己的判断,相信自己这一扑万无一失。
就在唐哲还在想着的时候,那只老虎已经一跃而起。
它的后腿猛地一蹬,树干上被蹬出两道深深的印痕,树皮飞溅,木屑四射。它的身体像一支离弦的箭,从树干上弹射出去,快得唐哲的眼睛都跟不上。它的前爪向前伸,爪子在空气中闪着寒光,像五把弯曲的匕首。它的嘴巴张得大大的,露出里面白森森的牙齿,舌尖在齿间颤动,口水在空中飞溅。它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瞳孔还是缩成一条细线,死死地盯着唐哲的脖子。锋利的爪子在冷风中闪着寒光,空气被划破,发出“嘶嘶”的声响。
耿桂兴在树上更是拼了命地吼叫着,嗓子已经嘶哑了,声音都劈了,像是在哭又像是在叫。他不停地摇晃着树枝,用尽全身的力气,晃得那棵野樱桃树都在微微颤抖。
他知道自己什么忙都帮不上,他不能下去,也没有枪法,他只能这样喊,这样摇,希望能吸引老虎的注意力,能给唐哲多争取一秒钟的时间。
这一秒钟,就是生和死的距离。他的眼泪都急出来了,顺着脸颊往下淌,模糊了眼镜片,什么都看不清了,但他还是不停地喊,不停地摇,嗓子已经喊不出声音了,只有气从喉咙里冲出来,发出“嘶嘶”的气音。
就在那老虎马上要扑到唐哲身上时,他一个翻身,从树上跳了下去。
第990章 生死一跳
老虎刚一扑过来,唐哲已经一个翻身,从树上跳了下去。那一瞬间,他的身体像一片被风吹落的枯叶,从树杈上翻滚着坠落,耳边是呼啸的风声和树枝断裂的咔嚓声。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来不及想,什么都来不及感受,只有求生的本能在驱使着他的身体做出最后的挣扎。
耿桂兴在上面看得胆战心惊,张着嘴巴,连叫都忘记叫出来。他眼睁睁地看着唐哲从树上翻了下去,看着他的身体在空中翻滚,看着他从自己的视线里消失,看着那片被他砸断的树枝纷纷扬扬地往下落。
他的眼珠子瞪得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个拳头,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任何声音。他想喊,想叫,想哭,但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呆呆地坐在树杈上,像一尊石像。
老虎一下子扑了个空。它的两只前爪像匕首一样,深深插进树皮里面,爪尖嵌进木头里,牢牢地固定住了自己的身体。
它的后腿因为惯性甩了出去,半个身子都悬在了空中,后腿在空气中乱蹬了好一会儿,蹬得树皮碎屑四处飞溅,才终于找到了着力点,翻到了树上站稳。它的动作有些狼狈,完全不像是那个在山林里称王称霸的猛兽,倒像是一只不小心踩空了的家猫,慌乱中带着几分滑稽。
此时它愤怒了。它站在树干上,身体微微下沉,胸腔鼓起,张开大嘴,发出一声长啸。那声音又长又响,像是打雷一样,在树林间回荡,一波一波的,从这道山梁传到那道山梁,从那条山谷传到那条山谷。
声音里有愤怒,有不甘,还有一种被戏弄了之后的暴怒——它等了那么久,跳了那么多次,好不容易才靠近了猎物,好不容易才找准了时机,结果猎物在它眼皮子底下跑了,从树上跳下去了,摔下去了。它怎能不愤怒?
耿桂兴只觉得就像是坐在船头,被汽笛对着耳朵鸣叫一般,那声音直直地钻进他的耳朵里,震得他的鼓膜发麻,嗡嗡作响,像是有人在里面敲钟。他本能地捂住耳朵,缩着脖子,闭上眼睛,整个人蜷缩在树杈上,像一只受惊的刺猬。他的身体在发抖,牙齿在打战,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他不敢看那只老虎,不敢听它的声音,甚至不敢呼吸,生怕被它发现自己。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从老虎扑上来到唐哲翻身跳下,从老虎站稳到它愤怒地长啸,前后不过几秒钟的时间。这几秒钟,像是一个世纪那么长,又像是一眨眼那么短。
耿桂兴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个醒不来的噩梦——老虎来了,唐哲跳下去了,他被困在树上了,下面有一只愤怒的猛兽,上面是无尽的黑暗,中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棵树,一支枪,和一个还在发抖的身体。
唐哲在老虎扑过来的时候,猛一翻身,从树杈上滚了下去。他不是盲目的跳,不是在绝望中胡乱地往下跳。就在刚才,在那生死一瞬间,在那绝地之中,他已经看到了大樱桃树下方有一棵鸡素子树。那棵树长得不高,最高的也不过十来米,但树冠很大,枝繁叶茂,像一把撑开的大伞,稳稳地立在樱桃树的下方。
那棵树的树干比碗口还要粗,枝丫交错纵横,密密匝匝的,一看就能承受住很大的重量。此刻,那棵树就在他的下方,离他也不过三米多的距离,像是一个天然的缓冲垫,稳稳地接住了他这个从高处坠落的人。
他要赌一把,赌自己能准确地落到那棵树的树冠上,赌那些树枝能承受住他的重量,赌他不会摔死、不会摔残、不会摔得动弹不得。
就在他翻身的同时,老虎的爪子已经抓到了他的衣服。那只巨大的虎爪从后面伸过来,爪尖勾住了他的外套后背,“刺啦”一声,他的外套被老虎的爪子抓破,从领口一直撕到下摆,布片在空中飘荡,像一面破碎的旗帜。
他能感觉到虎爪的凉意,能感觉到爪尖划过他后背的刺痛,能感觉到那股巨大的拉扯力差点把他拖回去。但他已经翻出去了,身体已经离开了树杈,重力在往下拽他,他像一块石头一样往下坠。老虎的爪子在他后背停留了一瞬间,然后滑脱了,只留下三道浅浅的血痕和一件报废的外套。
唐哲掉到了鸡素子树的树冠上。他的身体重重地砸在树枝上,砸得他闷哼一声,五脏六腑都像是被颠了个个儿。
自由落体的重量被鸡素子树的枝丫一层一层地挡住,上面的树枝细一些,一压就断,咔嚓咔嚓的声音不绝于耳,像放鞭炮一样。他的身体在树枝间翻滚着,撞断了一层又一层的枝丫,速度慢慢地降了下来。
他的脸被树枝抽得火辣辣的疼,他的手被枝条划出一道道的血痕,他的衣服被刮得破破烂烂的,像叫花子的百衲衣。
他就像是掉进了一个轮回的深渊,感觉整个时空都在旋转。他分不清上下左右,分不清东南西北,只知道自己在不停地往下坠,往下落,往下沉。
树枝从身边掠过,树叶打在脸上,耳边是风声、断裂声、自己的心跳声,所有的声音混在一起,像一首混乱的交响乐。他想抓住什么,但什么都抓不住;他想停下来,但停不下来;他想喊,但喊不出声。
只能任由自己的身体在树枝间翻滚,像一片被暴风雨卷走的树叶。
好在树枝也越来越粗,从拇指粗到手腕粗,从手腕粗到手臂粗,从手臂粗到小腿粗。上面的树枝细,承不住他的重量,被压断了一茬又一茬;下面的树枝粗,开始能承住他一部分重量了。
压断几条树枝之后,他的速度慢了下来,不再像一开始那样疯狂地往下坠。他背上的枪带在翻滚中挂在了一根树枝上。那根树枝有小腿粗细,正好穿过枪带和背包带子的缝隙,像一个钩子一样,牢牢地挂住了他。连同他的人一起被悬挂了起来,他的脚悬在空中,离地面还有两三米高,手也没有了着力点,只能像一条被挂在钩子上的鱼,晃晃悠悠的,上不去也下不来。
第991章 又要跳了
此时耿桂兴也才反应过来,从刚才的震惊中缓过神来。他的嗓子终于能发出声音了,他大声喊叫着,声音又尖又急,带着哭腔,带着恐惧,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焦虑:“唐哲!唐哲!你还活着吗?你怎么样了?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他趴在树杈上,身体探出去大半,一只手死死地抓着树枝,另一只手拼命地往下够,好像这样就能把唐哲拉上来似的。他的眼镜上全是雨水和雾汽,什么都看不清,他用手背胡乱地擦了一下,又趴在树杈上往下看。
但下面太暗了,暮色已经笼罩了整片森林,加上鸡素子树的枝叶又密又厚,像一层一层的被子,把下面遮得严严实实的。他什么都看不清,只有黑黢黢的一片,像一口深不见底的井。
唐哲没有回答。不是他不想回答,是他答不出来。他的身体被卡在鸡素子树的树冠里,整个人像一片被揉皱的纸,蜷缩在树枝之间。他的衣服被树枝又划破了几条口子,袖子破了一个大口子,露出里面的棉絮,白花花的,像;裤腿从膝盖处撕开了,一直裂到脚踝,布条在风中飘荡;胸口的衣服也被刮破了,露出里面的灰色棉袄和几道红印子。
好在他穿得厚,里面的棉袄帮他挡住了大部分的伤害,没有伤着皮肉,只是皮肤上多了几道红印子,火辣辣的,像是被人用指甲狠狠地刮过。他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不是不想动,是不敢动。他的身体像散了架一样,每一块骨头、每一寸肌肉都在叫嚣着疼痛,他需要时间来确认自己还活着。
他试着活动了一下四肢。先是动了动手指,十根手指都还能动,灵活度还不错,就是有些发僵,像是被冻住了一样。他握了握拳头,能握紧,虽然有些疼,但骨头没断。
抬了抬胳膊,后背传来一阵钻心的疼,像是有人拿针在扎他,但他咬着牙,还是把胳膊抬了起来。动了动腿,膝盖有些疼,但能弯曲,能伸直,关节活动自如。蹬了蹬脚,脚踝没事,脚趾能动,十个脚趾都还在,没有一个少。
还好,除了痛之外,并不影响活动,至少可以肯定骨头没有事——没有断,没有裂,没有碎。这是不幸中的万幸,是他从十几米高的树上摔下来之后,能得到的最好结果。
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这要是摔断了腰,摔断了脊梁骨,他这辈子就完了。好在老天爷还没打算收他。
就在他想开口回答耿桂兴的时候,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像是有人拿辣椒水在他脸上抹了一遍。他用手擦了擦,手指上沾了一些血,但并不多,只是在指尖上薄薄的一层,暗红色的,在暮色中看得不太真切。
他摸了摸脸颊,摸到了几道浅浅的划痕,是树枝刮的,不深,只是破了表皮,渗出了几滴血珠。从额头到颧骨,从颧骨到下巴,横七竖八的,像是被猫抓过一样。
这种擦伤只是伤了表皮,但却是最痛的,火辣辣的,像是伤口上撒了盐,又像是被太阳灼伤,碰都不能碰。他龇了龇牙,吸了一口凉气,没有再管它。这点小伤,跟保住命比起来,屁都不算。
就在这个时候,耿桂兴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次更加急促,更加尖锐,像是在喊救命一样,声音都劈了,嘶哑得像是破锣:“唐哲!小心!老虎!老虎又要跳下来了!它站在树干上,弓着身子,要往你那边跳了!你快躲开!快跑!快跑啊!”
唐哲的心猛地一沉,像是被人从高处扔了下去。他抬起头,透过鸡素子树密密匝匝的枝叶,看到了那只老虎。它站在大樱桃树的那根树枝上,那根树枝有手臂粗细,从树干上斜斜地伸出来,正好对着他所在的方向。
老虎的身体微微下沉,四条腿弯曲,像一张拉满的弓。它的爪子紧紧地抓住树皮,指甲嵌进木头里,留下深深的印痕。它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下面的唐哲,盯着那个被挂在树枝上的、动弹不得的猎物。它的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里面闪着一种冰冷的、残忍的、志在必得的光。它的尾巴在身后慢慢地摆动着,一下,又一下,像是在数倒计时,又像是在享受这最后的等待。
唐哲被挂在树枝上,手脚悬空,根本使不上力气。他的身体像一条被晾在绳上的咸鱼,晃晃悠悠的,怎么都够不到旁边的树枝,怎么都借不到力。他的腰被枪带和背包带子缠住了,那些带子在他翻滚的时候缠绕了好几圈,像一条蛇一样紧紧地箍着他的腰和后背。
他使劲地扭动着身体,想把自己从那些带子的纠缠中解脱出来,但那些带子缠得很紧,越挣越紧,越紧越挣不开。他的腰酸了,手臂也酸了,肚子也被勒得喘不过气来,但还是一点进展都没有。他的额头上全是汗,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眼睛里,辣得他睁不开眼。嘴里全是血腥味,不知道是牙齿咬破了嘴唇还是牙龈出了血。他感觉到自己像是被困在一张无形的网里,怎么都挣脱不了。
那只老虎也是费了好大的劲,终于站到了大樱桃树的树枝上。从树下爬上来不容易,树干湿滑,它爬了好几次才找到合适的位置。它沿着树干走上来,在这里蹲了很久,观察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那根树枝有手臂粗细,从主干上分出来,斜斜地伸向下方的鸡素子树,稳稳地伸向唐哲所在的方向,像一座天然的跳台。
老虎站在那根树枝上,身体微微下沉,四条腿弯曲,爪子紧紧地抓住树皮,眼睛死死地盯着下面的唐哲,盯着那个被挂在树枝上的、动弹不得的猎物。它的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里面闪着一种冰冷的、残忍的、志在必得的光。它的呼吸平稳而深沉,像是在积蓄力量。它的嘴巴微微张着,露出里面白森森的牙齿,舌尖在齿间颤动,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淌,一滴一滴地滴在树干上,在树皮上留下一条条暗色的湿痕。
就在唐哲还在挣扎的时候,那团黄色的影子已经离开了树枝。它像一座山一样,从上方压了下来,带着一股凌厉的风声,带着一种不可阻挡的气势,带着死亡的阴影,直直地朝唐哲砸了过来。
那速度快得惊人,快到唐哲的眼睛都跟不上,快到他的大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只看到一团模糊的黄影从天而降,越来越大,越来越近,像一块从山顶滚落的巨石,势不可挡。
第992章 开枪了
唐哲从鸡素子果树上被老虎压下来,树枝断裂的那一刻,他感觉到自己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从高处推了下去。身体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背部朝下,脸朝上,像一块石头一样往下坠。
他的手在空中乱抓,想抓住什么,但什么都没有;他的脚在空气中乱蹬,想蹬到什么,但什么都蹬不到。
风从他耳边呼啸而过,吹得他的头发竖了起来;树叶打在他脸上,抽得他睁不开眼。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剩下一片空白。
还好,他距离地面并不高。鸡素子树本来就不高,他之前被挂在树冠的中下部,离地面最多也就三米左右。
三米,平时他跳下来屁事没有,但这次不一样,这次是失重,是完全没有准备、完全不受控制的坠落。他的身体像一只破布娃娃一样,从树枝间穿过,砸断了几根细枝,然后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后背先着地,然后是屁股,然后是脑袋。“砰”的一声闷响,他的后脑勺磕在地上,眼前一黑,金星乱冒,耳朵嗡嗡直响,像是有人在里面放鞭炮。他的肺里的空气被这一下砸了出去,喉咙里发出一声短促的“呃——”
像被人掐住了脖子。他的胸口闷得厉害,喘不过气来,像有一块大石头压在上面。他张着嘴,像一条被扔上岸的鱼,拼命地想要呼吸,但肺像瘪了的气球,怎么都吸不进空气。过了好几秒,也许是十几秒,他才终于喘上了一口气,那口气又急又粗,像是从嗓子眼里硬挤出来的,带着一股血腥味。
他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不是不想动,是动不了。他的全身都在疼,后背疼、腰疼、胳膊疼、腿疼、脑袋疼,每一块骨头、每一寸肌肉都在叫嚣着疼痛,像是被人用棍子从头到脚打了一遍。
他的眼前还是黑的,什么都看不清,耳朵里还是嗡嗡的,什么都听不清。他能感觉到身下是软软的落叶,厚厚的一层,像垫子一样,帮他缓冲了不少冲击力。他也能感觉到有树枝硌在他的腰上,硬邦邦的,像一块石头,硌得他生疼。
他不知道自己躺了多久,也许几秒钟,也许半分钟。他只知道,他必须爬起来,必须站起来,必须离开这里。那只老虎就在上面,就在那棵鸡素子树上,就在他头顶不到几米的地方。他不能躺在这里等死。
“唐哲!快逃!快跑啊!”耿桂兴的声音从上面传来,又尖又急,像是在喊救命,“那只老虎跳下来了!它要跳下来了!你快跑!快跑!”
唐哲的脑子一下子清醒了。他猛地睁开眼睛,眼前还是花的,像隔了一层雾。他咬着牙,双手撑着地面,使劲地把自己的身体撑起来。
胳膊在发抖,撑了一下,没撑起来;又撑了一下,还是没撑起来。他咬着牙,用尽全身的力气,第三次终于撑了起来。
他跪在地上,喘了几口气,然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腿在发抖,膝盖在发软,整个人像是随时都会倒下去。但他站住了,没有倒。
他抬起头,看向那棵鸡素子树。
那棵碗口粗的鸡素子树,此刻已经歪向了一边,树干倾斜得厉害,像是被什么东西从上面压弯了。树冠上的枝叶乱成一团,断枝残叶横七竖八地搭拉着,像是一个被暴风雨摧残过的鸟窝。在那乱糟糟的枝叶中间,那只老虎正紧张地低着头,四处察看,它的眼睛在暮色中闪着光,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嘴巴微微张着,露出里面白森森的牙齿,舌头伸出来,舔了舔鼻子。
它在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一个可以从树上跳下来的地方。它的身体太重了,这棵鸡素子树承受不住它的重量,树干在它的压迫下不断地往下弯,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像是随时都会断掉。老虎显然也感觉到了危险,它不敢乱动,只是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脚步,试探着每一根树枝的承受力。
看到这个情况,唐哲心里也慌了起来。之前是在树上,那老虎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难以施展得开。它爬不上来,跳不高,只能在下面干瞪眼。
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是在地上,在这片开阔的林地上。那个家伙就是真正的丛林之王,是这片土地上最顶级的掠食者。在这里,它的速度、力量、敏捷、爆发力,都能发挥到极致。
而唐哲呢?他从十几米高的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腿还在发软,手还在发抖,枪还不知道在哪里。在这种地方,在这个距离,他根本不是老虎的对手。
因为失重摔下来,枪从肩上滑脱了,掉到了不知道什么地方。唐哲急忙转头四处寻找,眼睛在地上扫来扫去,扫了好几遍,才在左边两三米远的地方看到了那支中正式步枪。它躺在一堆落叶上面,枪口朝左,枪托朝右,带子散落在一旁,像一条被丢弃的死蛇。
唐哲连忙一个打滚,滚到那支枪的旁边——不是跑,是滚。他已经没有力气跑了,腿还在发软,站起来都费劲,更别说跑。他只有滚,用最快的速度滚过去。他压断了几根枯枝,压扁了一丛野草,落叶被他的身体带得四处飞溅。
他一把抓起枪,手指摸着枪身,检查了一遍——枪管没事,没有弯;枪机没事,还能拉动;枪托没事,没有裂;准星没事,没有歪。
还好,地上全是枯枝败叶,厚厚的一层,软绵绵的,枪摔下来没有摔坏。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是溺水的人抓到了一根浮木。有枪在手,心里就有底;有枪在手,就还有活下去的希望。
他拉开枪栓,“咔嚓”一声,一颗黄澄澄的子弹从弹仓里弹了上来,稳稳地进了枪膛。他又推上枪栓,子弹上了膛,保险关着,手指搭在扳机护圈上。然后他抬起头,朝树上的耿桂兴喊道:“耿老师,我要开枪了!”
第993章 无路可逃
科考队在山里熬了这么久,从护国寺到锯齿山,从凤凰山到长岗岭,走遍了千山万水,吃尽了千辛万苦,终于看到了华南虎的影子,终于等到了这一刻。耿桂兴趴在树杈上,听到唐哲说要开枪,心里猛地一紧。他是搞动物研究的,是动物保护专家,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华南虎的珍贵,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枪打出去意味着什么。
这可能是整个梵净山地区最后的一只华南虎,可能是这个世界上仅存的几只野生华南虎之一。它刚刚出现,他们才刚刚看到它,还没来得及拍照,还没来得及观察,还没来得及记录,就要把它打死?就要把它做成标本?就要让它永远消失在这片大山里?
“唐哲!不要开枪!”耿桂兴连忙制止他,声音又急又尖,像是被人踩了尾巴的猫,“不要开枪!它是华南虎!”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树冠上那只老虎已经不耐烦了。那棵鸡素子树在它的重压下不断地往下弯,树干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像是在痛苦地呻吟。老虎的四条腿在枝叶间踩来踩去,每踩一下,树枝就往下沉一分,整棵树都在晃动。
它显然也感觉到了危险,感觉到了这棵树快要撑不住了。它不能再等了,它必须马上下去,无论是跳下去还是摔下去,总之,它不能留在树上了。
老虎猛地又是一跃,后腿用力一蹬,整个身体从树冠上弹了起来,像一团金黄色的云,从半空中压了下来。它的前爪向前伸,爪子在暮色中闪着寒光;它的嘴巴张得大大的,露出里面白森森的牙齿;它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死死地盯着地上的唐哲。它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弧线,朝唐哲所在的方向落了下来。
“哗啦”一声巨响,树枝断了一片,树叶飞了一地,老虎庞大的身躯砸在了地上,震得地面都在微微颤抖。落叶被它砸得四处飞溅,像一朵褐色的花在它身下绽放。它蹲在地上,身体微微下沉,四条腿弯曲,像一张拉满的弓。
它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唐哲,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里面闪着一种冰冷的、残忍的、志在必得的光。它的嘴巴微微张着,露出里面的牙齿,舌尖在齿间颤动,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淌。它的尾巴在身后慢慢地摆动着,一下,又一下,像是在数倒计时。
就在唐哲刚把子弹推上膛的时候,那只华南虎已经从树上跳了下来。它落地的地方离唐哲之间约有六七米远的距离,那片空地不大,铺满了落叶和碎石,两边是灌木丛和杂树。老虎蹲在那里,四条腿弯曲着,像是随时都会弹起来。它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唐哲,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里面闪着光,那光里有饥饿、有愤怒、还有一种被戏弄之后的不甘。
唐哲的目光飞快地扫过周围的地形。不远处就是那棵大樱桃树,树干粗壮,树枝低垂,离地面只有几米高。
如果能跑到那里,爬到树上,也许能躲过一劫。但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他自己否定了——他的速度完全不能和老虎的速度相比。老虎的爆发速度能达到每小时六七十公里,从静止到全速只需要一两秒钟。
而他呢?浑身是伤,腿还在发软,手还在发抖,跑起来比平时慢一半都不止。他还没跑到樱桃树下,老虎就已经扑到他身上了。
往哪里跑?左边是一片灌木丛,密密麻麻的,荆棘丛生,钻进去倒是可以藏身,但老虎也会钻,而且钻得比他快。右边是那棵鸡素子树,树干歪倒在地上,枝叶乱成一团,没有地方可以躲。后面是一道陡坡,坡上全是碎石和枯草,爬上去至少要半分钟,老虎扑上来只需要两秒钟。而周围除了一些杂树和荆棘之外,没有任何可以让他躲避的地方,没有山洞,没有石缝,没有能藏人的树洞。
唐哲的心沉了下去。
对他来说,已经到了绝境。前后左右,四面八方,没有任何退路。他的腿还在发软,手还在发抖,浑身上下都在疼。他的枪里虽然有子弹,但老虎不是站在那里不动的靶子,它会躲,会跑,会扑。他只有一次机会,一枪,必须打中要害。打不中的话,他就再也没有第二次机会了。
他的手指搭在扳机上,手在发抖,不是害怕,是犹豫。他应该开枪吗?他能开枪吗?他敢开枪吗?
老虎还在那里蹲着,四条腿弯曲,身体微微下沉,像一张拉满的弓。它在等,等一个机会,等唐哲放松警惕,等他露出破绽。它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瞳孔缩成了一条细线,里面闪着光。它的尾巴在地上慢慢地扫着,扫得落叶沙沙作响。
耿桂兴在树上,不敢出声,不敢动,甚至连呼吸都不敢太大。他趴在树杈上,两只手紧紧地抓着树枝,指节都泛白了。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透过密密的枝叶,看着下面的唐哲和那只老虎。他的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他的手心全是汗,他的后背全是冷汗,他的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冰凉冰凉的。
林子里安静了下来,安静得不正常。风不吹了,鸟不叫了,虫不鸣了,连树叶都停止了晃动。只有唐哲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的,像有人在胸口擂鼓;只有老虎的呼吸声,呼——吸——呼——吸——,又粗又重,像风箱在拉动;只有耿桂兴的牙齿打战的声音,咯咯咯的,像是在寒冷的冬夜。
唐哲的脑子里飞快地转着,想了无数种可能。开枪,打死老虎,他活;开枪,打不中,他死;不开枪,跑,他死;不开枪,等,也许老虎会走,也许不会。
他赌不起,他不能拿自己的命去赌“也许”。他的手指在扳机上慢慢地收紧,一点一点地,像是蜗牛在爬。他能感觉到扳机在手指下移动,能感觉到那微小的、几乎不可察觉的阻力,能感觉到击发的瞬间即将到来。
他的手指在发抖。不是害怕,是犹豫。是那最后一丝犹豫,那最后一丝不忍,那最后一丝对这头猛兽的敬畏和爱惜。他告诉自己,不能犹豫了,再犹豫就来不及了。老虎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死神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
他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扣下了扳机。
第994章 牢笼
枪声响起的时候,唐哲顺势朝一边的荆棘丛里钻进去。他没有犹豫,甚至来不及想,身体的本能驱使着他往那个方向扑去。荆棘丛密密麻麻的,枝条交错纵横,像一张天然的网。他一个猛子扎进去,脸上、手上、脖子上顿时感觉又是一阵火辣辣的痛。
荆棘的刺已经划破了他的皮肤,一道道红色的血痕像是被人用鞭子抽过的。他顾不上疼,也顾不上流血,只是拼命地往里钻,往里挤,往里爬。荆棘的枝条刮着他的衣服,发出嗤嗤的声响,像是有人在撕布。他感觉到外套又被划破了几道口子,棉絮从破洞里钻出来,挂在荆棘上,白花花的,像冬天的雪。
那老虎才跃起,前爪已经离地,后腿正在发力,身体正在半空中舒展开来,就听到一声枪响。“砰——”那声音在寂静的林子里炸开,像一颗石子砸进了平静的湖面,激起一圈一圈的涟漪,向四周扩散开去。
那声音很响,很脆,很突然,像是有人在老虎耳边放了一个炮仗。它的身体猛地一僵,耳朵竖了起来,瞳孔一下子放大了,然后迅速地缩成了一条细线。它的前爪在空中顿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绊住了,然后收了回来。
这些年,梵净山周边的猎人都有了猎枪,靠山吃山的人们几乎家家都有那么一两支枪。春冬两季,进山打猎的人络绎不绝,枪声在山里此起彼伏。
连带着山里的动物也学得聪明了起来,只要是枪声响起,它们也能感觉到危险的存在。那些老练的野猪,听到枪声就会掉头跑;那些狡猾的山狗,听到枪声就会躲进洞里;那些精明的麂子,听到枪声就会窜进密林深处。
老虎也是一样,它知道枪声意味着什么——那是死亡的召唤,是死神的脚步。
等它落地的时候,四只爪子同时着地,在地上踩出四个深深的坑,落叶被溅得到处都是。它的前爪与唐哲刚才站立的位置之间,还差着差不多半米的距离。那半米,是生与死的距离,是唐哲用那一秒钟的时间换来的。
老虎落地后没有立刻扑上去,而是蹲在那里,身体微微下沉,四条腿弯曲,耳朵竖着,眼睛死死地盯着唐哲钻进去的那丛荆棘。它的嘴巴微微张着,露出里面白森森的牙齿,舌尖在齿间颤动,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淌。它的脸上带着一种困惑,一种不解,一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的表情——它不明白,为什么猎物跑了?为什么枪声响了?为什么它没有被打中?
因为唐哲开枪的时候,明显没有想要伤它。他瞄准的不是老虎的身体,而是老虎头顶上方的那片天空。他扣下扳机的时候,枪口微微抬高了一点点,那一点点,就是生与死的界线,是杀与不杀的选择。那颗子弹从枪膛里射出去,带着火光,带着硝烟,带着死亡的气息,从老虎的头顶上方半米的地方飞过,打在后面的一棵大树上,木屑飞溅,在树干上留下一个深深的弹孔。他只是想用枪声吓跑它,只是想让它知道——我有枪,我能打死你,你快走。
那老虎只是被枪声吓了一下,仅仅一两秒钟的时间而已。一两秒钟,对老虎来说,不过是眨一下眼、喘一口气的功夫。但对唐哲来说,这一两秒钟,是他能活下来的全部希望。在那一两秒钟里,老虎愣住了,犹豫了,没有扑上来。
而唐哲抓住了这一两秒钟的时间,拼命地往荆棘丛里钻,往里挤,往里爬,把自己藏在那密密的、带刺的、让人疼痛的枝条后面。
等它反应过来时,唐哲也已经完全钻进了荆棘丛中。那丛荆棘真的很密,密到从外面几乎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它不是一棵植物,而是好几棵长在一起的——荆棘、过路黄、野蔷薇、钩藤,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带刺灌木,它们纠缠在一起,互相缠绕,互相攀附,形成了一个圆球形的、密不透风的天然堡垒。枝条交错纵横,像一张巨大的、带刺的铁丝网,更你一个牢笼。
荆棘的刺又尖又硬,又长又密,老虎的爪子伸进去,被扎得生疼;老虎的脑袋探进去,被刺得睁不开眼。它试着用爪子扒拉了几下,扒开一个口子,但爪子一松,那些有弹性的枝条又弹了回去,恢复了原状。荆棘的尖刺扎进了它的肉垫里,它疼得甩了甩爪子,把刺甩掉,又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继续扒。
荆棘像一个牢笼一样,把唐哲困在了里面。他被那些带刺的枝条包围着,前后左右都是刺,动一下就被扎,动一下就被刺。他的衣服被钩住了,头发被缠住了,背包带子被挂住了,他像一只掉进蜘蛛网里的飞虫,挣扎得越厉害,被缠得越紧。
他不敢再动了,因为每动一下,那些刺就会更深地扎进他的皮肤里。他的脸上、手上、脖子上已经全是血痕了,有的深,有的浅,有的还在往外渗血,有的已经凝固了。血迹和他的汗水混在一起,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衣服上,洇开一小片暗红色。
但同时,外面的老虎一时也拿这些荆棘没有办法。它蹲在荆棘丛外面,离唐哲只有不到一米的距离。它不停地用爪子想要把那些荆棘扒开,左边扒一下,右边扒一下,上面扒一下,下面扒一下。它的爪子很锋利,能撕开野猪的皮,能抓断小树的枝干,但对这些密密麻麻的、交织在一起的、有弹性的荆棘却没什么好办法。
它扒开一个口子,那些枝条又弹回去;它扒开另一个口子,那些钩藤又钩住了它的爪子。它折腾了好一会儿,只是在荆棘丛的外面弄出一个小小的凹坑,连唐哲的影子都没看到。那些荆棘像是有生命一样,在跟它对抗,在跟它博弈,在保护着藏在里面的那个人。
第995章 不可能的事
不过这么近的距离,唐哲明显能闻到老虎嘴里的口臭味,那是一种浓烈的、腐臭的、令人作呕的味道,像是腐烂的肉和发臭的鱼混在一起,又像是下水道里积了多年的污水。他不知道那味道是来自老虎嘴里的残肉,还是来自它胃里的反刍,抑或是来自它身上那层厚厚的皮毛。
他只知道那味道让他想吐,胃里翻江倒海,酸水直往上涌,他使劲地憋着,憋得眼泪都出来了,才没有吐出来。连带着它呼出来的气体扑在自己的脸上,热乎乎的,湿漉漉的,带着一股腥臊味,像是在桑拿房里被人泼了一盆脏水。
他能感觉到那股热气,一下一下的,随着老虎的呼吸节奏,扑在他的脸上、脖子上、手上,像是什么动物的舌头在舔他。他甚至能听到老虎的心跳声,咚咚咚的,又重又沉,像有人在它胸口里敲鼓。
他不敢耽搁,但是目前就这里是最安全的。他不能出去,出去就是死;他也不能动,动一下就会被扎;他只能蜷缩在那里,蜷缩在那些带刺的枝条中间,像一只受了伤的刺猬,把自己缩成一个球,用那些刺来保护自己。他的枪还握在手里,枪口对着老虎的方向,手指搭在扳机上,但他不敢开枪。
不是不能,是不敢——他不知道这一枪打出去,是会把老虎打死,还是会把老虎激怒。如果打不死,它就一定会扑上来。
所以,他只是举着枪,瞄着老虎,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塑。
耿桂兴在树上也只能不停地大声吼叫,声音都吼沙哑了。他的嗓子已经劈了,声音又尖又哑,像是在哭又像是在叫,像破锣又像嘶哑的哨子。
“走开!滚开!快滚!”
他一遍又一遍地喊着,喊着同一个词,同一个句子,喊得嗓子发疼,喊得喉咙冒烟,喊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不停地摇着树枝,用尽全身的力气摇,摇得那棵大樱桃树都在微微颤抖,树叶纷纷扬扬地落下来,像下雨一样。
他知道自己帮不上什么忙,不能下去,没有枪法,打不中老虎,他只能用这种方式,希望能吸引老虎的注意力,能给唐哲争取一点时间,哪怕只是一秒。
但老虎对于他的吼声,完全是充耳不闻。它连看都不看他一眼,连耳朵都不转一下,好像他根本不存在一样。它的全部注意力都在那丛荆棘上,都在藏在荆棘里面的那个人上。
它知道,那个人才是它的猎物,那才是它想要的东西。树上那个只会叫唤的东西,又够不着,又不好吃,又烦人,不值得它浪费精力。它继续扒着那些荆棘,一下,又一下,又一下。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唐哲不知道自己在那丛荆棘里躲了多久,他只觉得时间过得好慢,慢得像是在用刀子割肉。
每一秒都像一个世纪那么长,每一分钟都像一辈子那么久。他的腿已经麻了,胳膊已经酸了,腰已经僵了,但他不敢动,甚至连呼吸都要控制,生怕弄出一点声响。他的手还在发抖,枪也在抖,枪口在老虎的身上画着圈。他的手指还搭在扳机上,但他不敢扣,他在等,等老虎自己走。
眼见那荆棘丛在老虎的爪扯下,已经露出了一个口子。那个口子不大,只有碗口那么大,但已经能伸进去一只爪子了。老虎的爪子从那个口子里伸进来,在地上扒拉着,在空气中抓挠着,想抓住什么。
唐哲能听到那些荆棘枝条被扒开的声音,“嘎吱嘎吱”的,像是有人在掰断树枝。他能看到老虎的爪子在他面前不远处晃动,那些锋利的指甲在暮色中闪着寒光,像一把把匕首。
躲在里面的唐哲此时更是心急如焚。他的心跳得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他的额头上全是汗,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眼睛里,辣得他睁不开眼。他不敢擦,只是使劲地眨了几下,让眼泪把汗水冲走。
他的手又开始抖了,抖得厉害,枪在他手里晃来晃去,像是一片风中的树叶。他深吸了一口气,用另一只手托住枪,稳住。他告诉自己,不能慌,慌了就完了。
他手里拿着枪,不停地用枪管捅它,想要迫使它退开。他不敢打,但他可以捅。他把枪从那丛荆棘的缝隙里伸出去,用枪管对准老虎的爪子,一下一下地捅。捅它的肉垫,捅它的指缝,捅它的手腕。每次捅下去,老虎的爪子就缩回去一下,但很快又伸进来了。
它不怕,它知道这个东西不会伤害它——没有火光,没有响声,没有疼痛。它只是觉得有些烦,有些恼,有些讨厌。它低吼了一声,那声音又短又急,像是在警告,又像是在骂人——“你给我等着,我非把你弄出来不可。”
唐哲的枪管上沾满了老虎的口水和血迹,滑腻腻的,握都握不住。他的手臂酸得抬不起来了,但他不敢停,他知道,一旦停下来,老虎的爪子就会伸得更深,口子就会扒得更大,他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他咬着牙,一边用枪管捅,一边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快来,快来,许中南他们快来。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想念过科考队的其他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听到他们的脚步声、说话声、枪声。
树上,耿桂兴的嗓子已经完全喊不出来了,只有气从喉咙里冲出来,发出嘶嘶的声音,像是漏气的轮胎。但他还在喊,还在摇,还在做最后的努力。
他现在非常后悔,科考队里本来是有一管靠嘴吹气的麻醉管的,如果当时自己带上的话,情况会不会有所改变。
想要保护老虎不被枪打死,更不想它伤了唐哲的性命。
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眼看唐哲躲的那丛荆棘就快被它扒开,突然那华南虎愣了一下,然后又是几声吼叫,慢慢往后退了几步,不久便一头栽倒在地,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996章 沉睡
那只老虎挣扎着,身体摇晃了几下,像一座摇摇欲坠的山。它的前爪还在空中无力地抓挠着,试图抓住什么,但什么都抓不住;它的嘴巴还在张合着,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但已经没有力气咬下去了;它的眼睛还睁着,瞳孔已经放大了,里面那幽冷的光正在一点一点地消散,像风中最后的烛火。它的身体开始发抖,从四肢到躯干,从躯干到头部,从头到脚都在抖,像是有人把它扔进了冰窖里。
然后,它的后腿先软了,像两根被抽掉了骨头的柱子,弯曲着,塌了下去,屁股着地,坐在了落叶上。接着,前腿也撑不住了,弯曲着,塌了下去,整个身体像一堵被拆掉了支撑的墙,缓缓地、沉沉地倒了下去。
一个身影便从不远处的树后跑了出来,脚步又快又急,踩在落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有人在急行军。她的嘴里还大声喊着唐哲的名字,声音又尖又急,带着哭腔,带着恐惧,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焦虑和担忧:“唐哲!唐哲!你在哪里?你怎么样了?唐哲!”
那声音很熟悉,是胡静。虽然沙哑了,虽然变了调,但唐哲还是能听出来——是胡静,没错,是她的声音。他从来没有觉得胡静的声音这么好听过,这么亲切过,这么让人安心过。
他听到那个声音,像是溺水的人抓到了一根浮木,像是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亮,像是寒冬里摸到了一团火。
后面还有陈东和布鲁斯的声音,也在焦急地喊着唐哲的名字,声音此起彼伏,从不同的方向传来,像是在山谷里回荡的回声。“唐哲!唐哲!你在哪?你应一声!”
陈东的声音又急又粗,像是在喊山。
“唐!唐!你在哪里?我们来救你了!”布鲁斯的声音带着浓重的外国口音,急得连中文都说不利索了。
看到老虎倒下去,又听到胡静他们的声音,唐哲紧绷了不知道多久的神经一下子松了下来。那种感觉,像是有人拔掉了绷紧的弦,整个身体从高度紧张的状态瞬间坠入了无尽的疲惫。
经过刚才的极度紧张,此刻一下子放松下来,他感觉浑身的力气一下子被抽走了一样,人一下子软绵绵地瘫倒在地上。
他靠着荆棘丛的枝条,身体慢慢地往下滑,从蹲着变成了坐着,从坐着变成了靠着,从靠着变成了半躺。他感觉自己的四肢像灌了铅一样重,抬都抬不起来;他的眼皮像挂了秤砣一样沉,睁都睁不开;他的脑子像一团浆糊,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他只想闭上眼睛,好好地睡一觉,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怕。但他还是强撑着,没有睡过去。他听到了胡静的声音,听到了陈东的声音,听到了布鲁斯的声音,他知道他们来了,他知道他安全了,但他还是强撑着,等着他们走过来,等着他们看到他,等着他们把他从这该死的荆棘丛里拉出去。
胡静急冲冲地跑到那只老虎跟前,脚步在距离老虎两三米的地方猛地停了下来,像是被什么东西绊住了一样。
她站在那里,喘着粗气,胸口剧烈地起伏着,眼睛瞪得大大的,死死地盯着地上那只庞然大物——那只刚刚还在咆哮、还在扑杀、还在生死边缘挣扎的华南虎。
它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肚子还在微弱地起伏,证明它还活着,还没有死。胡静的心跳得好快,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她深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向前迈了一步,又一步,走到老虎的身边。她伸出脚,用脚尖轻轻踢了踢老虎的后腿,那腿软绵绵的,像是没有骨头一样,踢上去没有任何反应。
她又踢了踢老虎的肚子,还是没有任何反应。老虎的眼睛半睁半闭的,瞳孔散开了,像是蒙了一层灰白的膜,看不见任何东西。它的呼吸很平缓,很均匀,像是睡着了。
胡静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转过头,对后面的陈东和布鲁斯说道,声音还在发抖,但语气已经平稳了许多:“它已经完全睡过去了,麻醉剂起作用了。”
胡静再也顾不上其他,转过身,连忙跑到荆棘丛外面。那丛荆棘已经被老虎扒得不成样子了,枝条东倒西歪的,有的断了,有的弯了,有的被连根拔了起来。露出一个大大的口子,黑黢黢的,像一个大洞,里面蜷缩着一个人——是唐哲,是那个浑身是伤、满脸是血、衣服破得不成样子的唐哲。
胡静的眼眶一下子红了,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但她憋着,没有让它掉下来。她蹲下来,顾不得荆棘上的刺划伤她的手掌,也顾不得那些尖刺扎进她的皮肉里,只是拼命地把那些荆棘条扒拉开来,用手去拉唐哲。她抓着他的胳膊,抓着他的手腕,抓着他的手,拼命地往外拽,往外拖,往外拉。
“唐哲!你出来!你出来啊!”她的声音又急又尖,像是在哭又像是在喊,“你快出来!没事了!安全了!老虎睡着了!不会再伤害你了!”
布鲁斯则是非常兴奋,那张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上满是激动的红晕,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像是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
他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圈尺来,几步跨到老虎身边,蹲下来,对着已经沉睡过去的华南虎量着它的尺寸。他从头量到尾,从鼻子量到尾巴尖,又从尾巴尖量到鼻子,反复量了好几遍,嘴里念叨着数字,“一米八,两米一,两米三……”他的声音又急又快,像是在跟时间赛跑,生怕错过了什么。
他还忘记了吩咐边上的陈东做好记录,头也不抬地喊道:“陈!快拿笔记本!记下来!体长两米三!肩高一米一!尾长八十厘米!头围……”他每量一个部位,就报一个数字,声音又大又亮,像是在宣布什么重大发现。
陈东蹲在老虎的另一侧,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手忙脚乱地翻到空白页,用笔飞快地记着那些数字。
他的字迹潦草得像是鬼画符,但他不在乎,只要能认出来就行。他的手也在发抖,但还在坚持写,写了一个数字,又写一个数字,密密麻麻的,很快就写满了一页。
第997章 麻醉
此时树上的耿桂兴也看到了他们,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那种感觉,像是压在胸口的一块巨石被人搬走了,他的呼吸一下子顺畅了,心跳一下子平稳了,浑身上下像是卸掉了一层壳。他趴在树杈上,看着下面忙碌的胡静、陈东和布鲁斯,看着那只沉睡不醒的老虎,看着被胡静从荆棘丛里往外拉的唐哲,嘴角不自觉地往上翘了一下,笑了。
但笑了一下,又收住了,眼泪却流了下来。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也许是高兴,也许是后怕,也许是释然——他只知道,他们都没有死,都还活着,都还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他在树上休息了好一会儿,等着腿不抖了,等着心跳不那么快了,等着浑身不那么软了,才慢慢地、一寸一寸地从树上滑下来。他的腿还是软的,着地的时候差点摔倒,扶着树干才站稳。
他没有管那只华南虎,甚至没有看它一眼,而是踉跄着脚步走到荆棘丛前,和胡静一起把唐哲从里面弄了出来。
唐哲被从荆棘丛里拖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像是一个从战场上爬下来的伤兵。他的脸上全是血痕,从额头到下巴,从颧骨到耳根,横七竖八的,像是一幅抽象画。
血迹和汗水混在一起,糊了满脸,看不出本来面目。他的衣服更是惨不忍睹——外套被撕成了布条,一条一条的,挂在身上,像叫花子的百衲衣;里面的棉袄被划破了好几道口子,棉絮从破洞里钻出来,白花花的,像是长了白毛;裤子从膝盖处撕开了,一直裂到脚踝,露出里面青一块紫一块的皮肉。他的手背上、手指上、手心里,密密麻麻的全是伤口——荆棘的刺痕、树枝的刮痕、石头硌出的淤青,层层叠叠的,像是用刀刻上去的。
头发乱得像鸟窝,里面夹着树叶、草屑、泥土和凝固的血块,像是一个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的流浪汉。
但他在笑。他靠在胡静的肩膀上,半躺半坐地靠着荆棘丛的根部,眯着眼睛,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嘴角微微往上翘,露出一个淡淡的、疲惫的、劫后余生的笑容。他的嘴唇干裂了,裂了好几道口子,血丝从裂缝里渗出来,在嘴唇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
他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嘴,喉咙里只发出一个沙哑的、含混的音节,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回音,听不清说的是什么。
胡静蹲在他身边,一只手扶着他的肩膀,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轻轻地擦拭着他脸上的血迹和汗水。她的手在发抖,手帕在他脸上轻轻地擦着,一下,又一下。她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血痕,眼泪终于忍不住了,一滴一滴地掉下来,滴在手帕上,滴在唐哲的脸上,滴在他的血痕上。她没出声,只是默默地擦着,默默地流泪,默默地陪着他。
“没事了,”她轻声说,声音很轻,很柔,像是在哄一个受了惊吓的孩子,“没事了,安全了,老虎睡着了,不会伤害你了。我们来了,我们都在这里,你安全了。”
唐哲点了点头,手指动了动,想抬起手来,但抬不起来,只是手指微微地弯曲了一下,像是在回应她。他的眼睛半睁半闭的,看着胡静的脸,看着那张被泪水模糊的脸,嘴唇动了动,又合上了。他没有说话,也说不出话,只是靠在胡静的肩膀上,闭着眼睛,慢慢地、均匀地呼吸着。
陈东低着头,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录着布鲁斯报出的每一个数字。他的字迹还是那么潦草,但每一笔都很用力,像是在跟这些数字较劲,又像是在把它们刻进纸里,刻进记忆里,刻进历史里。
布鲁斯量完了老虎的尺寸,又从背包里翻出一个相机,开始拍照。他从不同角度、不同距离、不同焦距拍了好几张,特写、中景、全景,从头到尾,从侧面到正面,把这只华南虎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录下来。他的动作很快,很熟练,像是训练有素的战地记者,在枪林弹雨中捕捉着每一个珍贵的瞬间。他知道,这些照片,这些数据,这些记录,将是这次科考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将是证明华南虎还存在于梵净山的铁证。
耿桂兴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切,看着沉睡的老虎,看着拍照的布鲁斯,看着记录的陈东,看着给唐哲擦脸的胡静,看着半躺半坐的唐哲,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情感。他想说点什么,但嗓子还是哑的,发不出声音,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看着,看着。
又休息了好一会儿,唐哲才问起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陈东朝胡静呶了呶嘴,说道:“你问她嘛。”
唐哲看向胡静,胡静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才说道:“我是看你们到今天都还没有回去,有些担心,就和许老商量了一下,留下李默还有路处长陪他在营地,我和布鲁斯还有陈东出来找你。”
陈东接过话说道:“还好布鲁斯提醒,把吹管带上了,还带了几针麻醉剂,来的时候正好碰到了用处。”
唐哲这才看向那只华南虎,刚才一直处于恐惧之中,没有仔细看,现在看来,竟然和一头半大黄牛差不多大小,微张着的嘴里,四颗犬牙就像四把锋利的匕首一样闪着寒光。
脖子上和屁股上,各插着一支麻醉针,针尾的羽毛还在风中摇晃。
胡静嗔怪道:“你也是,明明有机会一枪把这打死,却宁愿冒着生命危险,要是我们今天来晚一点,估计你都要被老虎吃掉了。”
唐哲苦笑了一声。
耿桂兴在一旁说道:“是我让唐哲尽量不要开枪的,华南虎是我们这次来梵净山科考的目标之一,也是最重要的发现,甚至于比起我们上一次发现的梵净山铬铁头还要珍贵得多。”
胡静瞪了他一眼,说道:“你倒是在树上,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老虎是真会吃人的。”
第998章 逞能
胡静和耿桂兴就这样拌了一会儿嘴,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谁也不让谁,像是在这深山老林里开了一场小型的辩论赛。
胡静的声音又脆又急,像是在炒豆子,噼里啪啦的;耿桂兴的声音又低又沉,像是在敲鼓,一下一下的。两个人谁也说服不了谁,但谁也都没有真的生气,只是吵着,像是要把刚才那场惊心动魄的恐惧和紧张都发泄出来。
耿桂兴看唐哲没有事了——他靠在胡静的肩膀上,闭着眼睛,呼吸平稳,脸色虽然还有些苍白,但比刚才好了很多——才回过神来,拍了拍脑袋,笑道:“哎呀,光顾着跟你吵了,都忘了正事。我也是科考队的,我也应该给它做个体检才对。这可是华南虎啊,一辈子都难得碰上一回,我可不能错过。”
说完,在胡静的白眼中,他嘿嘿笑着,几步跑到华南虎边上,蹲下来,自顾自地检查起来。
他先是摸了摸老虎的肚子,感受了一下它的呼吸频率,又翻开它的眼皮看了看瞳孔,确认麻醉的效果还在,老虎不会突然醒过来。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卷尺,学着布鲁斯的样子,开始量老虎的尺寸。他量得很仔细,从鼻尖到尾巴尖,从前爪到后爪,从头围到腰围,每一个部位都量了好几遍,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念经。
手指在老虎的皮毛上轻轻滑过,感受着那厚实的、柔软的、带着体温的触感,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激动和敬畏。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摸到活的华南虎,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这种传说中的猛兽,第一次用自己的手指去感受那金黄色的皮毛下面滚动的肌肉和骨骼。
布鲁斯和陈东早已经给华南虎做了记录,照片拍了几十张,数据记了密密麻麻好几页。他们见耿桂兴过来,两人相视一笑,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收起相机和笔记本,把位置让给了他。他们知道,耿桂兴是搞动物研究的,华南虎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这一刻对他来说,意义非凡。
他们走到唐哲身边,蹲下来,开始检查他身上的伤。布鲁斯把唐哲的衣服掀起来,看了看他的肚子和胸口,又捏了捏他的胳膊和腿,检查有没有骨折。陈东则把他的袖子卷起来,仔细地检查那些被荆棘划伤的伤口。伤口不深,都不深,只是破了表皮,渗出了几滴血珠,但那一道道、一条条、密密麻麻的,看着确实吓人。
布鲁斯从背包里翻出一瓶碘酒和一包棉签,蘸了碘酒,轻轻地在那些伤口上涂抹。碘酒碰到伤口,火辣辣的疼,唐哲龇了龇牙,但没有叫出声。
布鲁斯一边涂一边用生硬的中文说:“没事,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到骨头,也没有伤到内脏。你是幸运的,从那么高的树上摔下来,还能活着,还能站着,还能笑,这是奇迹。”
陈东也点了点头,把唐哲的裤腿放下来,说:“身上有几处淤青,应该是摔下来的时候撞的,不碍事,过几天就好了。脑袋呢?头晕不晕?恶心不恶心?想不想吐?”唐哲摇了摇头,表示不晕,不恶心,也不想吐。
陈东又用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让他跟着手指看上下左右,唐哲都照做了,眼珠转动灵活,没有迟滞,没有重影。陈东这才放心地舒了一口气,说:“应该没有脑震荡,不过还是要注意观察,晚上要是有什么不舒服,马上跟我们说。”
胡静一直蹲在唐哲身边,没有离开。她的手还扶着唐哲的肩膀,像是怕他倒下去。她看着布鲁斯和陈东给他处理伤口,看着那些碘酒涂上去时他龇牙咧嘴的表情,心疼得不行,但嘴上却不饶人:“你不是挺能的吗?不是一个人扛着枪就敢去追老虎吗?怎么现在躺在这里了?还疼不疼?活该,谁让你逞能的。”
唐哲苦笑了一下,没有反驳。他知道胡静是在心疼他,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他靠在那里,闭着眼睛,听着身边这些人的声音——胡静的数落、布鲁斯和陈东的讨论、耿桂兴量老虎尺寸时的自言自语、远处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心里忽然觉得很踏实,很温暖。
他想,这就是活着的感觉吧,活着真好啊。
此时,树林里又传来了声音。是脚步声,有好几个人,踩在落叶上沙沙作响;还有说话声,远远的,听不太清,但能听出是许中南的声音,低沉的,沉稳的,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众人抬眼看去时,是许中南还有路途他们都赶过来了。
四个人从树林里钻出来,走得很急,气喘吁吁的,脸上全是汗。许中南走在最前面,手里拄着一根木棍当拐杖,脚步有些踉跄,但很快;路途和李默跟在他后面,背着背包,手里拿着火铳;周勤走在最后面,也是满头大汗。
原来先前唐哲开枪的时候,那声枪响在寂静的山谷里回荡,传出去很远很远,许中南在营地里听得真真切切。那声音又脆又响,在山壁间弹了好几下,从这道山梁传到那道山梁,又从那边弹回来,好半天才消散。许中南心中顿感不妙,他知道唐哲不是那种乱开枪的人,他开枪,一定是遇到了危险,而且是很大的危险。他放心不下,在营地里来回踱了好几步,越想越不安,越想越怕。
他是科考队的队长,这次进山科考,从护国寺到锯齿山,从凤凰山到长岗岭,走了这么多天,吃了这么多苦,好不容易才有了这些发现——三叶虫化石、新塑梵净山鱼、华南虎的脚印和毛发。要是队员有个三长两短的,他这辈子心里都不安,他没法跟他们的家人交代,没法跟组织交代,也没法跟自己交代。
他把营地里的东西简单收拾了一下,把重要的标本和器材藏在一块大石头后面,用塑料布盖好,压上石头,然后带着路途和周勤李默三个人,赶往了枪声响起的地方。
他们走得很快,几乎是小跑,在密林里钻来钻去,树枝抽在脸上也顾不上疼,脚下打滑也顾不上停。
第999章 药效要过了
见到那只华南虎的第一时间,三个人都惊呆了。许中南走在最前面,第一个看到了那只老虎——它侧躺在那里,肚皮朝上,四条腿伸得直直的,一动不动,像一座金黄色的山。它的体型太大了,大得让人不敢相信,大得让人怀疑自己的眼睛。
它的身体从鼻子到尾巴,足足有两米多长,肩高超过一米,体重目测至少有三百多斤。它躺在那里,像一块巨石,像一座小山,像一堵金黄色的墙,皮毛在暮色中闪着光,金黄色的底纹上面是黑色的条纹,一道一道的,像大自然的签名,独一无二,无法复制。
许中南年纪比较大一些,解放前甚至前十几年,他还经常看到猎户抬着老虎的尸体去换钱、换子弹。那时候老虎还不算稀罕物,山里有的是,每年冬天都有猎户打到老虎,扛到收购站去卖,一张虎皮能换几十块钱,一副虎骨能换更多的钱。
他见过不少老虎,大大小小的,公的母的,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一只。那些猎户抬来的老虎,大多数也就两百来斤,有的甚至更小,一百多斤的也有。
但这只华南虎,它的体型、它的体重,快和东北虎差不多了——这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
在他的印象里,华南虎的体型比东北虎小一圈,这是动物学界的常识,是写在教科书里的定论。
但这只老虎,它打破了那个定论,它挑战了那个常识,它让许中南开始怀疑自己学了几十年的东西。
他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那只老虎,嘴巴张着,半天合不拢。他的眼镜上全是汗水,镜片模糊了,他摘下眼镜,用衣角擦了擦,又戴上,再看,还是那么大。他又摘下眼镜,又擦了一遍,又戴上,再看,还是那么大。
他慢慢地走到老虎身边,蹲下来,伸出手,摸了摸老虎的肚子,那肚子软软的,暖暖的,一起一伏的。他又摸了摸老虎的脊背,那肌肉硬邦邦的,像铁一样结实。他又摸了摸老虎的爪子,那爪子有他手掌那么大,爪尖藏在肉垫里,像五把收起来的匕首。
“这么大,”许中南的声音有些发颤,像是见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我在华南地区跑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华南虎。它的体型,都快赶上东北虎了。你们看它的肩高,至少一米一;它的体长,至少两米三;它的体重,少说三百五十斤。这不是华南虎的正常体型,这太大了。”
路途和周勤也围了过来,蹲在老虎的另一侧,仔细地看着、摸着、量着。路途掏出卷尺,量了量老虎的肩高,一米一;量了量体长,两米三;量了量头围,六十多厘米。他每量一个数字,就报给周勤,周勤就记在本子上,一笔一划的,很认真。
布鲁斯走过来,用英语和许中南交流了几句,大概是说这只老虎的体型确实异常,可能是食物充足、没有天敌、再加上基因突变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他还说,这是他在亚洲见过的最大的野生华南虎,没有之一。
许中南点了点头,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上的泥土,看了看那只还在沉睡的老虎,又看了看远处那棵歪倒的鸡素子树,又看了看浑身是伤的唐哲,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的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有后怕,有庆幸,有兴奋,有感慨,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疲倦。
他转过身,走到唐哲身边,蹲下来,看着那张满是血痕的脸,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小唐,辛苦你了。”
他搞了大半辈子的动物研究,见过无数的猛兽,杀过也救过,研究过也保护过,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样,让他感到如此震撼,如此后怕,如此庆幸。
陈东在一旁收拾着笔记本和相机,把那些记录着老虎数据的纸张小心地夹进文件夹里,又把相机的镜头盖盖上,塞进背包。
他看了看手表,又看了看那只老虎,皱着眉头,走到许中南身边,语气里带着几分急切:“许老,我们先前给它注射了两针麻醉剂,时间一晃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半小时。这老虎差不多和一头黄牛大小,我估计药效支撑不了多久,我们还是快点离开吧。这要是它醒了,咱们这些人加起来都不够它塞牙缝的。”
耿桂兴也才反应过来,从刚才的沉醉中回过神来。他把卷尺从老虎身上收起来,塞回口袋里,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泥土,推了推眼镜,一脸严肃地说:“就是,根据我在东北考察时的经验,对于东北虎来说,两针麻醉剂也只能让它们沉睡一个小时左右。这只华南虎的个头和东北虎差不多大小,体重、体型、新陈代谢的速度,应该都差不多,时间上应该也差不多。
现在已经过去半小时了,也就是说,我们最多还有半小时的安全时间。半小时之后,它随时都可能醒过来。为了安全考虑,趁着现在天色还早,我们早点下山去,看看能不能在天黑前赶到刘家堰。到了寨子里,有房子,有人,有狗,有火,就算是老虎追过来,咱们也不怕。”
许中南抬起头看了看天。一直下着毛毛雨,天空暗沉沉的,根本看不到阳光,如果不是手表上的指针指向下午三点,根本就不知道现在到底是什么时间。
下雨天的梵净山,天黑得会更早一些,平时六点多才会黑下来,下雨天几乎五点多就看不清楚路了,尤其是在森林中,天空被大树遮挡,黑得还要早一些。
刘家堰是离这里最近的寨子,只要从长岗岭下去,翻过前面那道山梁,再走一段山路,就到了。如果走得快,天黑之前应该能到长岗岭下面的沟里找个地方安营,这样一来,也能远离这只华南虎。
他又看向唐哲,问道:“小唐,你感觉怎么样?能走吗?身体撑不撑得住?要是走不动,我们就找个地方歇一歇,不着急。”
第1000章 后悔
唐哲正坐在地上,靠着那丛被他压得东倒西歪的荆棘,闭着眼睛,像是在打盹。听到许中南这么问,他连忙睁开眼睛,手撑着地面,咬着牙,慢慢地、吃力地爬起来。他的身体还在发抖,腿还在发软,浑身上下的关节都在疼,但他不想让大家担心,也不想拖大家的后腿。
他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把那些沾在裤子上的树叶和草屑拍掉,又扯了扯那件被撕成布条的外套,挺了挺胸,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我没事的,能跟得上。就是皮外伤,不碍事,走慢点就行了。”
胡静一直站在他旁边,眼睛红红的,像是刚哭过。她看着唐哲那副强撑的样子,心疼得不行,但嘴上却什么也没说。
她走上前,伸出手,轻轻地扶住唐哲的胳膊,手指搭在他的手腕上,能感觉到他的脉搏还在跳,很快,很有力。
许中南听到唐哲说没事,又看了看其他人,目光在每个人的脸上扫过。布鲁斯已经收好了相机和测量工具,正在往背包里塞东西,动作很熟练;陈东已经把笔记本和文件夹装进了防水袋,正在拉背包的拉链;耿桂兴站在老虎边上,还在恋恋不舍地看着它,像是一个孩子在告别心爱的玩具;路途和周勤已经收拾好了,站在一旁等着。
许中南对着大家点了点头,声音不大,但很坚定:“那好,既然大家意见一致,我们就出发吧。从这里到刘家堰,翻过前面那道山梁就到了,快的话一个多小时,慢的话也不超过两个小时。大家跟上,别掉队。”说完,他拄着那根木棍,率先迈开了步子,朝山梁的方向走去。
胡静连忙上前扶着唐哲的胳膊,她的手指轻轻地搭在他的小臂上,不敢用力,怕碰到他那些被荆棘划破的伤口。她走在唐哲的左边,与他并肩而行,步子放得很慢,配合着他的节奏。
她侧过头,看着他脸上那些密密麻麻的血痕,看着他被碘酒涂成黄褐色的伤口,看着他干裂的嘴唇和苍白的脸色,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疼得厉害。
她小声问道,声音很轻,轻得像是怕被风吹走:“痛不痛?身上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头还晕不晕?”
唐哲笑着摇了摇头,嘴角往上翘了翘,露出一个淡淡的、疲惫的笑容:“没事的,不痛。就是皮外伤,过两天就好了。你别担心。”他的声音很轻,但语气很稳,像是在安慰一个受了惊吓的孩子。
胡静咬了咬嘴唇,沉默了一会儿,眼眶又红了。她低下头,看着脚下铺满落叶的山路,步子机械地迈着,心里却翻江倒海。她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想明白。
她想起那时在林城,科考队要物色一个向导时,她跟许中南说“唐哲是本地人,对山里的情况熟悉,是最合适的向导”;她想起唐哲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答应了;她想起这一路上,唐哲走在最前面,探路、找水、打猎、守夜,什么苦都吃了,什么罪都受了;她想起这两次的科考,唐哲在山洪中救耿桂兴,在毛狗群中救下苏兴旺,还有这一次的虎口脱险,每一次都是在拿命拼。
一想到这些,她的心都碎了。
此时胡静的心中有些后悔,像是对唐哲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唉,当初我就不应该向许老推荐你来。要不是我,你现在还在八家堰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不会受这些伤,不会吃这些苦,不会差点把命都丢了。是我害了你。”
她的声音有些发颤,眼眶里有泪光在闪,但她忍着,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唐哲听了,摇了摇头,嘴角的笑意更深了一些。他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胡静那双红红的、闪着泪光的眼睛,认真地、一字一句地说:“你说什么呢?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我是本地人,这山里的路我熟,不当你们的向导,我也要进山的。”
说到这里,唐哲笑道:“再说了,你不是给我开了工资吗?拿了钱就要干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你别瞎想,不怪你。”
胡静看着他,眼泪终于忍不住了,顺着脸颊往下淌。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任何声音。
科考队的工资,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是很高的天价了,可是对于唐哲来说,那根本就不叫钱,他开给杨通华夫妇的工资,远比科考队的价高得多。
说白了,就是给她胡静的面子。
她只是扶着唐哲的胳膊,默默地走着,眼泪一滴一滴地掉下来,滴在落叶上,洇开一小片湿润。
唐哲没有再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没用,胡静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一个让她放心的事实——他没事,他还活着,他还能走,他还能笑。
他们跟上了前面的队伍。许中南走在最前面,用木棍拨开挡路的树枝和藤蔓,给大家开路。路途走在他后面,不时回头看看后面的人,确认没有人掉队。
布鲁斯走在中间,背着大背包,手里拿着相机,不时停下来拍一张照片。陈东和耿桂兴走在布鲁斯后面,两个人小声地讨论着什么,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的林子里听得清清楚楚。周勤走在最后面,负责收尾,确保没有人落在后面被老虎追上。
一行人在密林里穿行着,沿着野兽踩出来的小径,朝着山梁的方向前进。脚下的路很窄,很滑,铺满了落叶和碎石,走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的,很费劲。
两旁的灌木和荆棘不时地挂住衣服和背包,发出嗤嗤的声响。头顶的树冠遮天蔽日,光线越来越暗,暮色从树梢上漫下来,像是有人在天上泼了一层墨。
唐哲走在队伍中间,胡静一直扶着他的胳膊,没有松开。他的腿还在发软,膝盖还在疼,肩膀上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但他咬着牙,一步一步地走着,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喊累。
他知道,他不能停下来,他一停下来,整个队伍就要等他,天就要黑了,老虎就要醒了。他不能让十几个人因为他一个人而陷入危险。
第1001章 走还是留
由于长岗岭上没有路,一行人到天黑很久了,才走到岭下的河沟里面。从山岭上下来的时候,他们走的不是路,而是兽径——野兽踩出来的小道,窄窄的,弯弯曲曲的,有些地方根本看不出路的痕迹,只是灌木和荆棘之间的一条缝隙。
他们顺着那条缝隙往下走,手脚并用,连滚带爬的,不知道摔了多少跤,不知道被树枝抽了多少次脸,不知道被藤蔓绊了多少次脚。天色早已经黑透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那种黑,像是有人用一口大锅把整片森林扣在了下面。
此时已经黑漆漆一团,除了他们几支手电筒的光束在黑暗中晃来晃去,照亮前面一小片地方,离他们远一些的地方什么都看不见。
远处是黑黢黢的山影,近处是黑黢黢的树影,脚下是黑黢黢的路面,连自己的影子都看不清。只能听到脚步声、喘息声、水流声,还有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声鸟叫,又短又急,像是在警告什么。手电筒的光束在黑暗中显得那么微弱,那么无力,像是几只在黑暗中挣扎的萤火虫。
胡静走在唐哲旁边,一只手还扶着他的胳膊,另一只手举着手电筒,费力地照着前面的路。她侧过头,看着唐哲那张被汗水和血水糊住的脸,看着那一道道被荆棘划出的红痕,看着他紧咬着牙、皱着眉、一步一步往前挪的样子,心里疼得不行。
她担心地问:“唐哲,你怎么样?还能走吗?实在不行咱们就歇一会儿,不着急。”
不等唐哲回答,她便松开他的胳膊,加快脚步,跑到前面许中南的身边,拉住他的袖子,焦急地说:“许老师,要不我们今天晚上就在这河边扎营吧?唐哲还受着伤,跟着我们走了小半天了,从长岗岭上下来的路又那么难走,他身上到处都是伤,腿也在打颤,再走下去我怕他受不了。先找个地方歇一晚,明天再赶路不行吗?”
许中南停下脚步,转过身,用手电筒照了照后面的唐哲。唐哲正靠在路边的一棵树上,弯着腰,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的脸色确实不好,白得像纸,嘴唇干裂了好几道口子,血丝从裂缝里渗出来,在嘴唇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他浑身都在发抖,不知道是冷的还是累的,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许中南看着他,心里也是一阵不忍。
他正想点头同意,说“好吧,就在河边扎营,大家今晚好好休息”,话还没出口,唐哲已经抬起头,直起身,朝他们走了过来。
唐哲虽然喘着粗气,浑身都在疼,但他的脑子还是清醒的。他走到许中南和胡静面前,用手电筒往河道的方向扫了一下,光束在黑暗中划出一道白色的弧线,照亮了河边的景象,说道:“这河道太窄,没有合适扎营的地方。你们看,两边都是陡峭的山壁,河滩就那么一小块,全是碎石头,连搭个帐篷都费劲。现在又开春了,昨天、今天一直在下着小雨,虽然这样的天气不会有暴雨,但是梵净山的天气,谁也说不准。上午还是大太阳,下午就下起了雨;刚才还是毛毛雨,说不定一会儿就变成了瓢泼大雨。你们看到那些东西了吗?”
唐哲把手电筒往河边更远处扫了一下,光束照在河道边的石壁上,那里有明显的洪水冲刷过的痕迹,一条一条的,像是被谁用刀子刻出来的。那些痕迹离现在的河道足足有三米多高,有的地方甚至更高。石壁的缝隙里卡着许多残枝断树,有的被夹得紧紧的,像是被一双巨手塞进去的;有的还挂着干枯的树叶和树皮,在风中晃来晃去,像是在述说着那一场场洪水肆虐的往事。
唐哲的手电筒光束在那些痕迹和残枝上停留了几秒,然后又扫向河道。他继续说,声音不大,但很笃定:“你们看到了吗?那些痕迹,是往年发洪水的时候留下的。这条河别看现在水不大,温顺得跟个小姑娘似的,一到了雨季,山上的水全往这里灌,水势涨得飞快,几分钟就能涨好几米。万一咱们在这里扎营,半夜突然来了山洪,这条河里的水,远比清水江的河水大,两边又是高山峡谷,连逃都没办法逃。到时候跑都跑不掉,全得被冲走。”
众人顺着他的电筒光,也跟着把自己手中的电筒往四处扫了一下。几道光束在黑暗中交叉、重叠,照亮了河道两边的景象——那些被洪水冲刷过的痕迹,那些卡在石缝里的残枝断树,那些被水冲得光秃秃的石头,那些被连根拔起倒在河床上的大树。现在下着小雨,河水并不算大,只是浅浅的一层,哗哗地流着,看起来很安静,很无害。
但看着河道两边的狼藉,看着那些触目惊心的痕迹,听着唐哲的话,众人心中还是不免有些后怕。他们仿佛能看到那些年发洪水时的景象——浑浊的、咆哮的、带着泥沙和树枝的洪水从山上倾泻而下,像一条发怒的巨龙,吞噬着沿途的一切。
尤其是耿桂兴,去年在清水江差点就被洪水冲走,要不是唐哲冒死跳进水里救他上来,估计现在坟头草都长起来了。
从那以后,他对山里的洪水就有了一种刻在骨子里的恐惧。他听到唐哲说到山洪,心里猛地一紧,后背的冷汗一下子就冒了出来,连忙附和道:“我觉得唐哲说得有道理,这里的确不适合扎营。这河道太窄,太陡,太危险,万一晚上下大雨,我们连跑都跑不了。咱们还是往前走,到刘家堰去,那里有人家,有房子,安全。”
胡静担心地看向唐哲,眼睛里满是忧虑和不忍。她能理解唐哲说的那些话——河道危险,不适合扎营;万一发洪水,逃都逃不掉。但她看着他那一身的伤,看着他疲惫不堪的样子,心里还是不忍。
第1002章 刘家堰
她咬了咬嘴唇,又开口说:“可是你受了伤,又走了这么远,从长岗岭上下来,差不多走了有三个多小时了,连点东西都没有吃。你的脸都白了,嘴唇也干了,腿都在发抖。要不,我们就在河边先烧点热水,和着一些干粮吃下,歇一会儿,等恢复了力气再走?不用扎营,就歇一会儿,烧点水,吃点东西,半个小时就行。”
许中南也问道,走到唐哲身边,用手电筒照了照他的脸,仔细地看了看他的气色,问道:“唐哲,你怎么样?还能坚持吗?不行咱们就歇一歇,身体要紧。”他的声音里带着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关切和心疼。
唐哲摇了摇头,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扯了扯嘴角,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没事的,能坚持。从这里上去,再走两个多小时,就能到刘家堰,那里有三四户人家,到了那里,再找一户人家落脚,生火做饭,好好休息一晚上,明天再赶路。现在歇在这里,又冷又湿,又没吃的,又没喝的,还担惊受怕的,不如咬咬牙,一口气走到刘家堰。”
见唐哲这么坚持,大家也不再说什么。白天见到了华南虎,也确定了梵净山区域有大猫存在的事实——那只巨大的、金黄色的、让所有人惊恐又兴奋的猛兽,就沉睡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的山林里。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醒,也许几分钟后,也许已经醒了,也许正在黑暗中注视着他们。留在山中休息,大家心里都没有底,那种感觉就像是坐在火药桶上抽烟,随时都可能粉身碎骨。于是,大家都跟着唐哲,继续朝刘家堰走去。
山路越走越窄,越走越陡,越走越滑。脚下的路从碎石路变成了土路,从土路变成了泥路,从泥路变成了石阶——那些石阶是很多年前铺的,不知道是哪朝哪代的先民,用粗糙的石块一块一块地垒起来的,经年累月,被雨水冲刷,被脚步磨砺,变得光滑而圆润,长满了青苔。走上去很滑,一不小心就会摔倒。路的两旁是密密的竹林和灌木,竹叶上挂满了水珠,一碰就哗啦啦地往下落,像是下了一场小雨。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爬坡,他们终于走到了一条毛路上面。那是一条窄窄的小路,只有半米多宽,勉强能容一个人走。路面坑坑洼洼的,有些地方还有积水。路的两旁是梯田,一层一层的,从山脚一直延伸到山腰。
不久后,路旁出现了菜地,一行一行地种着,绿油油的,看着就让人心里踏实。有菜地就有人家,有人家就有吃的,有热饭,有热水,有温暖的床铺。所有人的心里都松了一口气,那种感觉像是在茫茫大海上漂泊了许久,终于看到了岸。
远处,还传来了狗吠声。先是“汪汪”两声,短促而响亮,像是在警告,又像是在询问。然后是更多的狗叫声,此起彼伏的,从寨子的不同方向传来,像是在开一场热闹的演唱会。狗的叫声在寂静的山谷里回荡,传出去很远很远,像是在告诉寨子里的人——有人来了,外面来人了。
唐哲停下脚步,用手电筒照着前面那条被暮色笼罩的小路,回头看了看身后那群疲惫不堪、浑身泥泞、狼狈不堪的科考队员们,笑了。那笑容很淡,很疲惫,但很真实,像是一个走了很久很久的夜路的人,终于看到了前方的灯火:“到了,前面就是刘家堰。走吧,到了寨子里,找个人家,好好休息一晚上。”
越靠近寨子,狗吠声越响,一声接一声的,此起彼伏,像是在开一场热闹的音乐会。那些狗显然闻到了生人的气味,又看不清楚来的是谁,只是本能地叫唤着,警告着,像是在说——有人来了,都醒醒,都醒醒,有人来了。
这里是邛水位于梵净山最深处的一个小山寨,就那么三四户人家,不像护国寺一样住得比较分散,东一家西一家的,隔着竹林和田埂,彼此呼应却又不互相打扰。
这里的房子是聚居在一起的,每一户的房子都靠得很近,最近的只有一墙之隔,最远的也不过隔着一条窄窄的巷道,倒像是一个小堡垒一样。房子都是用石头和木头砌成的,墙脚是青石,墙身是木板,屋顶盖着青瓦,瓦缝里长着厚厚的青苔,一看就是有些年头的建筑。
寨子的四周是茂密的竹林和梯田,正中间是一条窄窄的石板路,弯弯曲曲的,从寨头通到寨尾。整个寨子给人一种闭塞、古朴、与世隔绝的感觉,像是被时光遗忘的角落。
唐哲他们走近之后,敲响了一户人家的门。那户人家在最靠近路边的位置,门前种着几棵柚子树,树上还挂着几个黄澄澄的柚子,在夜色中看不清颜色,只看到一个个圆圆的影子挂在枝头。门是木头的,漆已经剥落了,露出里面灰白色的木质,门环是铁的,生了锈,敲上去发出沉闷的声响。
过了好一会儿,屋里才传来脚步声,然后是门栓被拉开的声音,“吱呀”一声,门开了一条缝,一张苍老的、满是皱纹的脸从门缝里探出来。那是一张典型的山里老人的脸,皮肤黝黑,皱纹很深,像是刀刻出来的一样,眼窝深陷,眼珠发黄,但很亮,很有神。
他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下门外这些人——一个个蓬头垢面,浑身泥泞,衣服破破烂烂的,有的脸上还有血痕,有的手上包着纱布,有的走路一瘸一拐的,像是一群打了败仗的散兵游勇。老人愣了一下,警惕地问道:“你们是哪里的?这么晚了,有什么事?”
唐哲上前一步,用本地话说道:“大伯,我们是省里科考队的,进山搞调查,走了十来天了,天黑了走不动了,想在您家借住一晚。我们给钱,不白住。”
他看了看唐哲,看了看后面那些人,犹豫了一下,然后侧身让开了门,把门推得大开:“进来吧,进来吧。外面冷,屋里暖和。不要钱,出门在外,谁还没个难处?快进来,别在外面站着了。”
第1003章 收获满满
一行人鱼贯而入,走过一个小小的院子,进了堂屋。堂屋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正中墙上挂着毛主席像,像下是一张八仙桌,桌边摆着几条长凳。靠墙的地方放着一张竹床,床上堆着一些农具和杂物。
屋里有一盆炭火,火盆是铁铸的,年代久了,黑乎乎的,主人把上面的灰拨开,又加了几节干柴,很快,火苗就窜了起来,烧得很旺,橘红色的火光照亮了半个屋子,暖意扑面而来。山里夜里的湿冷,被这一盆炭火驱散得干干净净。
老人姓刘,叫刘德厚,是这家户主,六十多岁,老伴还在,儿子媳妇都住在隔壁,孙子孙女都睡了。
那一夜,他们在这户人家借住了一晚上,六七个人挤在两间屋子里,有的睡床,有的打地铺,有的靠在椅子上打盹。虽然简陋,但比山里的帐篷暖和多了,舒服多了,安全多了。没有风,没有雨,没有野兽,不用担心老虎扑上来,不用担心山洪冲下来。
唐哲躺在地铺上,盖着老太太从柜子里翻出来的旧棉被,闻着棉被上那股淡淡的樟脑味,听着外面的风声和狗叫声,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他太累了,累得连梦都没有做。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他们就醒了。阳光透过窗棂子照进来,在屋里投下斑驳的光影,能看见空气里细小的尘埃在飞舞。
老太太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锅里煮着苞谷粥,还有一大碗咸菜。
他们围坐在堂屋里的八仙桌旁,一人一碗苞谷粥,就着咸菜,吃得呼噜呼噜响。
唐哲吃了两碗粥,感觉身上的力气一点一点地回来了,像是干涸的土地被雨水浇灌过一样,重新焕发出了生机。
他的脸色好了一些,嘴唇也不那么干了,说话的声音也大了一些。
吃了些东西,他们告别了刘德厚一家,顺着路朝着木王公社出发。从刘家堰到木王公社,是一条顺着山势蜿蜒的石板路,比他们在山里走的那些兽径好走多了。路面宽了些,也平了些,虽然还是上坡下坡的,但至少不用钻灌木丛、爬陡坡了。路的两旁是梯田和竹林,偶尔能看到几个在地里干活的农民,弯着腰,低着头,手里拿着锄头,一下一下地挖着地。
山里的空气很清新,带着泥土的芬芳和草木的清香,深吸一口,整个人都舒坦了。远处的山峦在晨光中显得格外清晰,山顶上还有云雾缭绕,像是仙境一样。他们走得不快,但也不慢,一边走一边聊着这一路上的见闻和收获。
到了木王公社,已经是中午了。木王公社是一个小镇,不大,只有一条街,街上铺着青石板,两边是木板房和砖瓦房,有供销社、卫生院、邮局、学校,还有一个简陋的车站。
街上人不多,偶尔能看到几个背着背篓赶场的农民,低着头匆匆走过。公社的院子在街尾,是一栋两层的砖瓦房,门口挂着“木王公社”的牌子,院子里停着一辆破旧的吉普车和几辆自行车。
唐哲他们走进去,拿出介绍信,找到了公社的书记。书记姓王,四十多岁,中等个子,皮肤黝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中山装,脚上穿着一双解放鞋。
他接过介绍信看了看,又看了看他们这群人,脸上的表情又是惊讶又是佩服:“你们是从长岗岭那边翻过来的?那可是原始森林啊,好多年没有人从那边走过了。”
他竖起大拇指,连连赞叹,“不容易,不容易,你们辛苦了。”他安排人给他们倒茶,又让食堂准备午饭,然后拿起电话,摇了几圈,接通了县里,汇报了一下情况。
这次进山的时候,就已经预定下了时间,他们这次又从长岗岭回来,比起预计时间多出了好几天,县里已经汇报到了市里,后来经过调查,发现他们去过马槽河,然后好像去了长岗岭,所以才没有启动救援程序。
放下电话,他笑呵呵地招呼他们,让他们先等一下,然后安排食堂做饭。
许中南开口道:“书记,我们科考队的车还在七里坝,你们公社有没有车,方便送我们的人去开回来一下吗?”
王书记笑道:“当然没问题,等吃了饭再说。”
饭很快就熟了,就是油渣煮面条,简单,却很香,这算是他们这次科考以来,吃过最香的一餐饭了。
吃了饭,公社的拖拉机便送他们俩去了七里坝,其他人则留下来休息。
一直到半夜,陈东和李默才把车开回来。山路不好走,坑坑洼洼的,六十多公里的路,足足开了差不多四个小时,两个人屁股都坐疼了。
又是转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公鸡打鸣的声音就把大家吵醒了。唐哲从床上爬起来,走到院子里,伸了个懒腰,深深地吸了一口清冽的空气。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云层很薄,被朝阳染成了橘红色。
远处的山峦在晨光中显得格外清晰,山顶上的云雾像一条白色的纱巾,缠在山腰上,飘飘渺渺的,像是仙境。院子里的那棵老槐树上,有几只麻雀在叽叽喳喳地叫,像是在迎接新的一天。
他们吃了早饭,说是早饭,其实是牛肉汤锅。王书记特意吩咐公社食堂做的,说是给他们送行。一大锅牛肉汤,汤是乳白色的,上面飘着一层金黄色的油花,里面有大块大块的牛肉,炖得软烂入味,用筷子一夹就散。
汤里放了萝卜和姜片,去腥增香,喝一口,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桌上还有一大盆白米饭和几碟咸菜。他们围坐在一起,一人一碗饭,一人一碗汤,吃得满头大汗,呼噜呼噜的,像是一群饿了很久的狼。唐哲吃了两碗饭,喝了三碗汤,感觉身上的疲惫被这顿饭一扫而光,浑身上下都是力气。
吃过早饭之后,他们收拾好东西,上了那辆解放牌卡车。陈东开车,李默坐在副驾驶,其他人爬上车斗,坐在稻草上。车斗没有篷布,四面透风,风呼呼地灌进来,吹得人头发乱飞,衣服猎猎作响。但没有人抱怨,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眼睛里都闪着光。
因为这一趟,虽然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甚至差点丢了命,但他们收获了很多——三叶虫化石、新塑梵净山鱼、华南虎的足迹和影像,还有那些无数个日日夜夜在山林里穿梭的记忆。这些都是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东西。
车子发动了,引擎轰鸣着,排气管冒出一股黑烟。陈东挂上档,松开离合,卡车缓缓地驶出了公社的院子,沿着那条坑坑洼洼的土路,朝着县城的方向驶去。
第1004章 门没有闩
在邛水休整了一天之后,一行人便回到了林城。从邛水到林城,依然是那辆解放牌卡车,依然是坑坑洼洼的盘山公路,依然是颠得人骨头都快散架了。但这回没有人抱怨,甚至没有人说话,大家只是靠在车斗的稻草堆上,眯着眼睛晒太阳,或者闭着眼睛打盹。
十多天的梵净山之行,把每个人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都榨干了,现在剩下的只有疲惫,和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车子开进林城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夕阳把整座城市染成了橘红色,街上的行人和车辆来来往往,熙熙攘攘,那些高楼大厦、百货商店、电车轨道,看得车斗里几个人眼花缭乱,像是刚从原始社会穿越回来。
他们在山里待了十几天,习惯了树木、石头、野兽和星空,突然看到这么多人、这么多车、这么多房子,有些不适应,甚至有些恍惚。
这一次的科考圆满结束,所有的标本都带了回来——三叶虫化石、新塑梵净山鱼、蕨类植物标本、甲虫标本,还有满满几个胶卷的照片,以及厚厚几本野外记录。这些都装在大大小小的箱子和袋子里,堆在卡车的车斗里,用绳子捆得结结实实的。
接下来就是许中南团队关于梵净山的科考调研报告了,那是他们的事,要花几个月甚至一年时间整理、分析、撰写,然后提交给国家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唐哲没有跟着去林大。他们进城之后,卡车先开到了林大门口,许中南、布鲁斯、路途、耿桂兴、陈东、李默、周勤他们都在那里下了车,从车斗里搬下大包小包的标本和器材,跟唐哲道别。
许中南拍了拍唐哲的肩膀,说了声“辛苦了”,又嘱咐他好好养伤,过几天请他吃饭。布鲁斯用生硬的中文说“谢谢,唐,你是最好的向导”,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洋酒塞给他。
路途握着他的手说“下次进山还找你”,耿桂兴和陈东他们也都过来跟他握手告别。只有胡静没说几句话,只是站在一旁,看着他,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只是轻轻说了一句“回去好好养伤”,然后转身跟着大家走进了。
唐哲也没有去商场。下车之后,背着那个破旧的帆布背包,沿着那条熟悉的小路,往他在喷池边的那间小屋走去。
这一次梵净山之行,让他伤痕累累,虽然都不是要紧的伤——背上被老虎爪子抓的那几道口子已经结痂了,脸上被荆棘划出的那些血痕也干了,手上、胳膊上、腿上的淤青青一块紫一块的——可都是一些皮外伤,过几天就好了。
但是那些伤痕还很明显,尤其是脸上的,一道一道的,红褐色的痂疤像蚯蚓一样爬在他的脸颊和额头上,看着有些吓人。他可不想这副样子去林大,让沈月看到,让她担心。
屋子里的陈设,还是和唐哲走之前一模一样。那张木板床,铺着洗得发白的床单,叠着方方正正的被子;那张书桌,上面摆着一盏台灯、几本书、一个茶杯;那把椅子,放在窗前;那个衣柜,门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台上那盆花,是沈月上次来的时候买的,一盆绿萝,叶子还绿着,长出了好几根新藤,垂在花盆外面,看来是有人浇过水。
一切都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没有灰尘,没有杂物,看来是有人打扫过。
唐哲站在屋子中间,环顾四周,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他离开这里已经快二十天了,这二十天里,他在山里风餐露宿,爬树、钻荆棘、摔下山崖、被老虎追,好几次差点丢了命。现在回到这间小屋,看到这些熟悉的东西,闻到那股熟悉的味道,他忽然觉得,活着真好,能回来真好。
他走到床边,放下背包,一屁股坐在床上,弹簧发出吱呀一声。他往后一倒,躺下去,闭上眼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太累了,累得不想动,不想说话,不想想任何事情。他只想躺着,躺在这张熟悉的、柔软的、散发着阳光味道的床上,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想,一直躺到明天早上。
看来这段时间,沈月也没有怎么回来。唐哲躺在床上,眼睛半睁半闭地看着天花板,心里默默地想着。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床单也没有褶皱,没有睡过的痕迹;书桌上没有她的东西,没有她的书、她的笔、她的笔记本;衣柜里也没有她的衣服,上次她带来的那件外套不见了,大概是拿走了。
想来也是,沈月不骑车,从林大到喷泉,坐公交也要一个多小时,来回就是两个多小时,快半天了。她又忙,又要上课,又要做实验,又要写论文,还要帮她爸处理一些平反后的遗留问题,哪有那么多时间往这边跑。
他翻了个身,侧躺着,看着窗台上的那盆绿萝。绿萝长得很茂盛,藤蔓垂下来,把花盆都遮住了,叶子绿油油的,看着就让人心情舒畅。
他记得走之前才浇过水,现在这么多天过去了,土还是湿的,叶子也没有蔫,肯定有人来浇过。是谁呢?沈月?她应该不会跑这么勤,应该是申二狗不错了。
唐哲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一走就是二十天,在深山老林里面,连封信都没写。
他刚坐下没有多久,正靠在床头闭目养神,突然听到窗子外面有动静——沙沙沙的,像是有人在走动,又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蹭窗户。他睁开眼睛,转过头,就看到申二狗趴在窗台上,鼻子都快贴到玻璃上了,眼睛瞪得大大的,朝屋里看。
唐哲没好气地喊了一声:“二狗,你要进来就进来,门没有闩,不晓得的还以为你是扒老二来踩点。”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但中气还在。
申二狗嘿嘿笑了起来,从窗台上跳下来,推开虚掩的门,走了进来。他一进门,就上下打量着唐哲,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看了好几遍,眼睛瞪得溜圆,脸上的表情又惊又怕:“唐哥,你回来了也不讲一声,要不是我眼睛尖,在对面看到你从车上下来,估计都不晓得你回来了。你这个样子……”
第1005章 到底什么事?
他指着唐哲的脸,手指都在发抖,“你这个样子怎么搞的?进山打老虎去了?脸上怎么搞成这样?一道一道的,像被人用鞭子抽过一样。身上呢?身上有没有伤?”
唐哲被他这连珠炮似的一堆问题问得有些烦躁,摆了摆手,说:“没啥事,就是在山里被树枝刮了几道口子,过两天就好了。你别大惊小怪的,坐,坐下说话。”
他说这话不假。自从唐哲回邛水之后,申二狗是每天一有空,就要盯着唐哲的房子看半天。他住在对面的楼上,窗户正好对着唐哲的窗户。每天早上一起来,他都先趴在窗台上看看唐哲回来没有;中午吃饭的时候也要看一眼;晚上睡觉之前还要看一眼。
就连唐哲门口有多少棵树、多少盆花、多少棵草,估计申二狗也如数家珍了。他倒不是有什么目的,就是觉得唐哲不在,他心里不踏实。
唐哲是他的老板,是他的恩人,是他在这林城唯一的依靠。唐哲不在,他就像一只没有头的苍蝇,不知道该往哪里飞。
等申二狗进来坐下,唐哲问了一下最近商场的经营情况。申二狗搬了个凳子,坐在床前,两只手放在膝盖上,坐得端端正正的,像是在跟领导汇报工作。他一五一十地说了——开年之后,生意并不比年前差,反而因为有了年前的曝光量,加上《黔省日报》发的那篇关于科考队的报道里特地提到了“向导唐哲”,连带着喷泉商场也跟着沾光,使得整个商场在年后一天比一天火爆,客流量比年前还多了三成,营业额翻了一番。
尤其是周末,人山人海的,挤都挤不动。好几个厂家主动找上门来,要跟他们合作,把货铺到他们商场来卖。从申二狗的语气可以听出,比之前自信了不少,说话也利索了,底气也足了,不再像以前那样结结巴巴的。
聊了一会儿商场的事,申二狗才像是想起了什么,拍了一下大腿,说:“对了,唐哥,差点忘了一件大事——郝好姐来找了你好几次。”
唐哲皱了皱眉,问:“她来找我干嘛?有什么事?”
申二狗挠了挠头,一脸茫然地说:“不晓得呢,每次都是急匆匆来,问你在不在,我说你进山了,还没回来,她‘哦’一声,脸色就不太好了,也没有说有什么事,站在门口发一会儿呆,然后又急匆匆地走了。我追出去问她要不等一会儿,或者留个话,她摆摆手说不用了,上车就走了。那个样子,看着像是有什么急事,但又不好跟我说。”
唐哲靠在床头,眉头皱得更紧了。郝好是知道他回梵净山了的,而且之前也说过,这次回去,至少是要半个月的,甚至还开玩笑说“你要是半个月还不回来,我就报警了”。她如此急着来找自己,而且不是一次,是几次,难道是出了什么事?
唐哲想了想,又摇了摇头。
凭郝家在林城的实力,他爸是省委一把手,什么部门敢不给面子?什么人敢得罪?什么事能摆不平?还轮得到她几次三番来找自己这个从八家堰出来的穷小子?这说不通啊。
难道,是姚瑶出了什么事情?
想到这里,他抬起头,看着申二狗,问道:“二狗,你最近有听到姚瑶什么消息吗?”他的语气很平淡,像是在问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但申二狗还是听出了他话里的那一丝关切。
申二狗瞪着眼睛看向唐哲,那眼神像是不认识他一样,嘴巴张了张,又合上,过了好几秒才开口,声音里带着几分不满和不解:“唐大哥,好马不吃回头草,何况还是一把别人不要的烂草,你到现在还在想着她呀?她当初是怎么对你家的?你爹病成那个样子,她家二话不说就来退婚,连门都不让进。那种女人,有什么值得你惦记的?要是小月姐知道了,不晓得要有多伤心呢。”
唐哲在他头上轻轻敲了一下,没用多大力气,但响声挺脆,“咚”的一声,像是在敲一只空瓢。他没好气地骂道:“你这狗脑壳里一天装的是些哪样东西呢?净胡思乱想。我问你一句,你就给我扯出一大堆来。谁跟你说我想着她了?我是怕她惹出什么事来,牵连到郝好,牵连到别人。你懂不懂?”
申二狗捂着被敲的地方,一脸委屈地嘟囔着:“我可没有乱想,是你自己提起来的,我顺嘴说两句怎么了?再说了,我天天都在商场,从早忙到晚,进货、摆货、招呼客人,哪有什么时间去打听什么姚瑶、晃晃的?那个女人,我巴不得一辈子都不要再听到她的名字。我可不晓得她怎么了,也不想晓得。”
唐哲又在他头上轻轻敲了一下,这回更轻了,像是在拍一只苍蝇。他收回手,靠在床头,看着天花板,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你不是说郝好来找我几次了吗?她一句话都没有和你说过?连个口信都没留?”
申二狗还在揉着头,其实唐哲根本没用力,但他就是习惯性地揉,像是在跟唐哲撒娇。他点了点头,认真地说:“是呀,每次就是问一下你就走了,我追出去问了好几回,郝好姐,你有什么事跟我说,我帮你转达。她就是不说话,摇摇头,上车就走了。有一次我看她眼睛红红的,像是哭过,但也不敢问。她那样子,看着怪让人心疼的,但我也帮不上忙。”
唐哲这一下倒有些懵了。郝好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人,她是见过大世面,办过大事情,说话做事向来干脆利落。能让她几次三番跑来找他,又欲言又止、红着眼睛离开的,一定不是小事。可到底是什么事呢?
如果是姚瑶出了什么事情,她完全可以告诉申二狗。申二狗虽然有时候嘴上没把门的,但办事还算靠谱,传个话还是没问题的。除非,是一些涉及姚瑶隐私的事情?不方便和申二狗说?所以只能当面跟他说?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郝好倒也找错人了。当初他让郝好给姚瑶安排了一个工作,无非就是看她可怜,他唐哲不是圣母心泛滥,也不是还惦记着那点旧情,只是良心过不去,顺手帮一把而已。
从那以后,他跟姚瑶就再没有任何联系,她是死是活,是好是坏,都跟他没关系。
第1006章 小姐,唐老板来了
想到这里,见申二狗还不解地看着他,嘴巴撅得能挂油瓶,便叹了口气,语气缓和了一些,解释道:“你真是个憨包,郝家那么大的能量,什么事情摆不平的,还轮得到几次三番来找我吗?那肯定是她不方便出面的事,或者是她出面也解决不了的事。当初我托她给姚瑶安排了个工作,估计是那个女人又惹出什么事情来了,连累了郝好。要不然,郝好来找我干什么?”
听到唐哲这么说,申二狗心里的气又上来了。他霍地站起来,在屋子里走了两步,转身对着唐哲,脸涨得通红,声音也大了几分:“唐大哥,要我说你就不该管那个臭女人的死活。当初是她们一家人落井下石不要你的,你爹病成那个样子,她连看都不来看一眼,她妈还在背后骂你,现在有事了,又来求你?凭什么?你要是再去管她的事,你就是大傻子。要是我,我才懒得管呢,她死了我都不看一眼。”
唐哲看着申二狗那副义愤填膺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一下,但笑了一下又收了回去。他知道申二狗是为他好,是替他打抱不平,是心疼他当初受的那些委屈。
但很多事情,不是“管”和“不管”那么简单。他摆了摆手,说:“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商场那边你多盯着点。我去一下金沙坡,问问到底什么事。”
唐哲打发走了申二狗,一个人坐在屋子里,看着窗台上那盆绿萝发呆。申二狗的话还在他脑子里转——
“郝好姐来找了你好几次”
“每次来都问你在不在”
他心里有些不踏实,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胸口堵着,上不去下不来。
他和郝好之间,说不上有多深的交情,但在梵净山里经历了那么多事,从毛狗群围攻到大樱桃树上的对峙,从麻醉老虎到那些漫长而危险的山路,他们之间不是一句“谢谢你救了我”就能两清的。郝好来找他,肯定有事,而且不是小事。
她那种性格,不是那种动不动就哭哭啼啼、找人帮忙的人。能让她几次三番跑来找他,还红了眼眶,一定是很棘手的事。
看看天色还早,冬天的日头短,但下午三四点钟的光景,天还是亮堂堂的。唐哲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胳膊,从墙上取下那件军大衣披上,出了门。他走到楼下那间搭着石棉瓦的棚子里,把那辆“红鸡公”骑了出来。
他跨上车,拧了拧油门,发动机轰鸣着,排气管冒出一股青烟。他戴上那副旧皮手套,脚下一蹬,车子窜了出去,朝着金沙坡的方向驶去。街上的人不多,风呼呼地吹在脸上,有些冷,但他不在乎。他的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儿是姚瑶的影子,一会儿是郝好红着眼眶的样子,一会儿是沈月笑起来时脸上的两个酒窝。
半个小时后,唐哲已经出现在了茶馆门口。他把摩托车停在路边,车头朝外,锁好了,拔下钥匙,推门进去。
和往常的人来人往不同,这次茶馆里显得很冷清。之前他来的时候,哪怕是下午,里面也坐满了人,有的喝茶聊天,有的打牌下棋,有的靠在椅子上打盹,热闹得很。现在不但看不到一个人,连桌椅都搬走了大半,剩下的几张也叠在一起,靠在墙边。
地板上有一层薄薄的灰尘,看来已经有些日子没打扫了。柜台上的茶杯也收起来了,只留下几个空空荡荡的茶壶和一只孤零零的算盘。
唐哲走了进去,皮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咚咚”的声响,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回荡。他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算是提醒里面的人。过了几秒,李应堂才从后面转了出来,身上穿着一件灰色的旧棉袄,腰间系着一条围裙,围裙上沾着一些油渍和茶渍。
他的脸上带着几分疲惫,几分愁容,看到有人进来,头也不抬地说道:“今天不营业,你改天再来吧。”话还没有说完,他抬起头,看到了唐哲,愣了一下,然后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脸上的疲惫和愁容一扫而光,换成了一种激动的、惊喜的、如释重负的表情。
“唐老板,你可算是回来了!”李应堂的声音都高了八度,三步并作两步走过来,双手握住唐哲的手,使劲地摇了摇,“你这一趟走的时间也太长了,快二十天了,我和小姐天天盼着你回来。你要是再不回来,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唐哲转了一圈头,看着店里的情况,不解地问道:“李大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茶馆怎么变成这样了?人也不见了,桌椅也搬了?出了什么事?”
李应堂“哎”地叹了一口气,那口气叹得很长,像是在胸口憋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他松开唐哲的手,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声音里带着几分无奈和焦急:“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楚,唐老板,我们家小姐在后院,一直在等你。你来了就好,来了就好。请跟我来。”
唐哲跟着李应堂穿过茶馆的大堂,从侧门走出去,来到后院。后院不大,但收拾得很整齐,靠墙的地方种着几丛竹子,竹子还绿着,竹叶在风中沙沙作响。墙角放着一口水缸,水缸上盖着木板。院子里有几盆花,叫不上名字,叶子蔫蔫的,像是有几天没浇水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茶香和潮湿的泥土味。
李应堂走到那间里间的门口,停下脚步,伸手在门上轻轻敲了两下,对着里面说道:“小姐,唐老板来了。”
话音刚落,门就从里面被猛地拉开了。郝好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扎着一条马尾辫,脸上没有化妆,显得有些苍白,眼眶下面有一圈淡淡的青色,像是好几天没有睡好觉了。她看到唐哲的那一瞬间,眼睛猛地亮了起来,身体微微往前倾了一下,像是在努力克制着什么东西。如果不是因为李应堂在边上的话,唐哲真担心她冲上来抱着他。
第1007章 歪三的事
她在门口站了两秒,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从激动变成了惊喜,又从惊喜变成了担忧。她上下打量着他,目光在他脸上那些还没掉痂的伤痕上停住了,眉头皱了起来,声音里满是心疼和焦急:“你怎么搞得一身是伤?脸上这些是怎么弄的?严不严重?你去看过医生没有?”
唐哲摆了摆手,一脸无所谓地笑了笑,说:“这些都是刺巴笼挂的,不要紧。在山里钻了十来天,哪有不挂彩的?过两天就好了,你别担心。”他说着,用手指摸了摸脸上的痂疤,又补充道,“你看,都结痂了,很快就要掉了,掉了就好了。”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话锋一转,切入正题:“对了,我听二狗说你去找了我好几次,不晓得是哪样事情?我刚从邛水回来,东西都还没放下,看着时间还早,索性过来问一下。你那么急找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郝好听见他说“一下车就过来找她了”,心中不免有些感动。她的嘴角微微往上翘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但那笑意很快又被担忧和焦虑取代了。她看着唐哲,目光里有感激,有欣慰,还有一丝说不出的复杂。看来这唐哲的心也并不是石头做的嘛,她跑了好几趟,他到底还是惦记着。
郝好挑开门口的帘子,侧身让开,说道:“外面冷,进屋说吧。你刚从山里回来,山里冷,别在外面站着了,小心着凉。”说完,她先转身进了屋里。
唐哲跟着走进去。屋里还是那个布置,靠墙是一张木床,床上铺着干净的被褥,被子叠得方方正正的。靠窗是一张书桌,桌上摆着几本书、一个台灯、一个相框,相框里放着一张照片,是郝好和她父母的合影。书桌旁边是一张藤椅,上面铺着一条毛毯。屋子中间是一个火炉,铁皮的,烧得通红,上面的水壶“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白雾缭绕,把整间屋子烘得暖洋洋的,和外面寒冷的冬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个火炉好像永远不会熄灭,炉子上的水壶永远都是烧开着的,像是这间屋子还在运转的唯一标志。
到了里间,李应堂也不用安排,轻车熟路地去找了茶杯来,用火钳夹着水壶盖子掀开,从里面舀了一瓢热水,把茶杯烫了一遍,然后从茶叶罐里抓了一撮茶叶放进杯子里,又倒上开水。茶叶在热水中翻滚着,慢慢舒展开来,茶汤变成了淡淡的黄绿色,一股清香在屋子里弥漫开来。他把茶杯放在炉台上,推到唐哲面前,又给郝好倒了一杯,然后默默地退了出去,带上了门。
唐哲坐下之后,捧着茶杯暖了暖手,喝了一口,茶有点烫,舌头被烫了一下,他皱了皱眉,放下杯子。他看着郝好,那张苍白的、带着疲惫和焦虑的脸上,他没有看到往日的自信和从容。他心里有些发紧,直接问出了自己一直在担心的问题。
“郝好,是不是因为姚瑶的事情,给你惹了麻烦?你老实跟我说,别瞒着。”他的声音不大,但很认真,像是在确认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郝好指了指茶杯,示意他先喝杯茶水,缓一缓再说。她的手指白净细长,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涂着淡粉色的指甲油,在炉火的映照下泛着柔和的光。她的动作很慢,像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又像是在组织语言,不知道怎么开口。
唐哲端起杯子,在嘴边吹了吹,茶叶在杯中翻滚着,热气扑在脸上,湿润润的。他低头抿了一口,茶有些烫,舌头发麻,什么味道都没尝出来。他
放下杯子,把杯子往炉台边推了推,抬眼直直地看着郝好,目光里带着几分焦急,几分不安,还有几分——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情绪。
“郝好,有什么话就说吧,”他的声音不大,但很认真,“你这个样子倒让我心神不宁的,不要说喝茶,就是喝神仙水,我也喝不下去。你找我几次了,我这一路上都在想,到底是出了什么事,能让你郝大小姐急成这样。”
他顿了顿,又说,“有什么我能帮忙的,你尽管开口,只要我唐哲能做到的,绝不含糊。”
郝好听了这话,眼圈又红了。她低下头,盯着自己的手指,沉默了好一会儿,像是在做什么重要的决定。然后她抬起头,把目光投向了站在门口的李应堂,嘴唇动了动,声音很轻,带着几分无奈和疲惫:“李叔,还是你来说吧。我……我说不出口。”
李应堂见郝好让他说,便正了正身子,往唐哲身边靠了靠,搬了个小凳子坐下来。他的脸色很凝重,没有了往日的随和与笑容,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额头上那几道深深的皱纹像是刀刻出来的一样。他搓了搓手,又叹了口气,才压低声音,像是怕隔墙有耳似的,小声说道:“唐老板,事情是这样子的。”
于是,李应堂便把该事情的来龙去脉给说了一遍。
原来,郝家除了古玩、茶叶这些摆在明面上的生意之外,还掌握着很多别的生意。那些生意说不上违法,但也说不上完全合法,都是打擦边球的,在灰色地带游走。刚改革开放,林城为了赚外汇,上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能搞到钱,只要不出大乱子,一般都不会过问。
郝博渊早年在林城打拼,靠的就是敢闯敢干,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积攒下了不小的人脉和家业。他手底下养着一帮人,有的是从部队退伍的,有的是从乡下出来找活路的,有的是跟了他十几年的老兄弟,个个都是能打能拼、忠心耿耿的角色。
歪三以前是郝博渊的保镖,跟了几年之后,郝博渊倒也觉得这小子肯打肯干,又吃得苦,为人也讲义气,便让他独当一面,负责一些比较棘手的生意。歪三也不负所托,办事干净利落,从不拖泥带水,这些年给郝家立了不少功劳。
可是去年的时候,歪三手下有一个叫贾小五的出来单干了。贾小五也是跟了歪三好几年的老人,脑子活络,嘴巴能说,会来事,在歪三手下算是一号人物。
第1008章 歪三真名叫什么
但他心气高,不甘心一直给别人当小弟,想自己闯出一片天。歪三也没拦着,好聚好散,还给了他一些本钱和人脉,算是仁至义尽了。
贾小五最先在东山一带站住了脚,那边是林城的城乡结合部,三教九流的人多,管得也松。他靠着歪三给的本钱和关系,很快就打开了一片天地,手下也聚了一帮人。然后他慢慢扩展到了三桥,现在火车站那边的杨威倒了,他又扩展到了火车站那边,野心越来越大,地盘越扩越广。
可是这人做事不太地道,好几次都打着歪三的名号,跟人家谈生意、谈合作,借着歪三的名头给自己捞好处。
歪三知道后,给他打过很多次招呼,让他别打自己的名号,免得惹麻烦。贾小五当面答应得很好,大哥大哥地喊着,拍着胸脯保证,转过背就我行我素,结果就是不落实。
四天前,歪三又发现贾小五打着他的名号,在外面招摇撞骗,还跟人家说“歪三是我大哥,他说了算,你信不过我还信不过他?”
歪三这下是真火了,觉得这小子太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也太不把郝家放在眼里。他带了两个兄弟,去找贾小五理论。没想到两个人一见面,话还没说几句,就吵了起来。
贾小五不但不认错,还阴阳怪气地说歪三是“郝家的一条狗”,说他是“给别人看门看了几年,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歪三那个爆脾气一上来,哪里受得了这种羞辱,当场就动了手。他手底下那两个人也跟着动了手,场面一下子就乱了。
贾小五那边人多,但歪三这边人少,打起来吃了亏。歪三红了眼,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一刀捅在贾小五一个小弟的肚子上,又一刀捅在另一个小弟的胸口上。
那两个小弟当场就不行了,血流了一地,送到医院之前就断了气。
唐哲听到这里,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后背一阵发凉,像是有一盆冷水从头顶浇下来。他端起茶杯又放下,手指有些发抖,心跳也加快了。
无论郝家在林城有多深的根,无论郝博渊认识多少大人物,无论郝家在官场上有多大的面子,只要涉及到人命,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敢明目张胆地管。这不是打点关系、花钱消灾就能解决的事,这是杀人,是刑事案件,是要吃枪子的。
他看了看郝好,郝好低着头,两只手绞在一起,指节泛白。她的肩膀在微微发抖,不知道是冷的还是怕的,还是两者都有。她咬着嘴唇,眼睛红红的,但忍着没有让眼泪掉下来。炉火照在她脸上,明明灭灭的,看不清她是什么表情。
李应堂接着说,声音压得更低了,几乎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现在这事情还没有闹到公安那边,歪三把人捅了之后,也知道闯了大祸,带着那两个兄弟躲起来了。贾小五那边也没有报案,他拿着这个把柄,狮子大开口,要郝家拿出五万来,说是给那两个死掉的小弟的安家费,要不然就把事情捅出去,让歪三吃枪子,让郝家身败名裂。”
“五万?”唐哲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数字他这辈子想都不敢想。他在八家堰的时候,一年到头能攒下一百块钱就不错了。后来到了林城,开了商场,生意一天比一天好,一个月能赚几千块,已经是很大一笔钱了。但五万,那是什么概念?那是天文数字,是他做梦都梦不到的数目。
郝好突然抬起头,抢过李应堂的话头,声音又急又快,像是在替什么人辩解:“歪三是为了郝家才去跟贾小五理论的,他是我爸的兄弟,跟了我爸十几年,从来没有犯过这么大的错。那天他也是被贾小五激怒了,一时冲动才动的手。他不是故意的,他也没有想到会出人命。唐哲,我知道你跟这件事没关系,你不该被卷进来,但是……但是我实在是找不到别人了”
唐哲听了,没有再说话。他端起茶杯,慢慢地喝了一口,茶已经不太烫了,温温的,带着一股淡淡的苦涩。他看着炉火,看着那跳动的、橘红色的火焰,看着水壶里冒出的白雾,脑子飞快地转着。
按理来说,郝家这么厚的家底,从他爷爷那辈就开始在林城打拼,历经三代,积攒下的人脉、钱财、产业,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
就算是郝博渊已经死了,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郝家在林城依然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只要没有报警,只要事情没有捅到公安那里,都是可以花钱摆平的。
贾小五要五万,无非是看准了郝家不敢报警、不敢声张,只能乖乖掏钱。这种人,唐哲见多了,无非是趁火打劫,能捞一笔是一笔。
唐哲也清楚,从晚清到民国,再到新中国成立,再到改革开放,每一个城市都会有那么一批人,游走在法律的边缘,靠着拳头、胆子和关系,在灰色地带讨生活。
林城也不例外。那些江湖大哥,有的风光一时,有的横死街头,有的蹲了大狱,有的金盆洗手,结局各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名字,迟早会出现在公安局的档案里。
听到“贾小五”这个名字,唐哲突然想了起来。尤其是八三年那场声势浩大的严打,全国上下抓了一大批人,枪毙了一大批人,林城也不例外。
贾小五这个名字,他记得,是在严打的名单里的。现在已经是一九八一年了,两年后,一九八三年,那个家伙因为组织妇女从事皮肉生意,加上故意伤人、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各类犯罪问题,数罪并罚,被枪毙了。那时候林城刑场上枪声一响,贾小五和他手下的几个核心骨干,一起被送上了西天。
想到这里,唐哲的脑子飞快地转着,一个问题突然冒了出来。他抬起头,看着李应堂,问道:“对了,三哥真名叫什么呢?我跟歪三见过几次面,一直叫他三哥,还真不知道他大名叫什么。”
第1009章 放弃林城
李应堂愣了一下,没想到唐哲会突然问这个。他想了想,挠了挠头,压低声音说:“道上的人都叫他歪三,真名还从来没有人敢问,也没人敢叫。他这个人好面子,谁要是当着他的面叫他真名,他能跟人急。不过唐老板你问起来,和你说也无妨,他真名叫牛玉来。牛是牛年的牛,玉是玉石的玉,来是来去的来。”
听到这个名字,唐哲有些恍然,怪不得歪三从来不让人叫他真名呢,原来这个名字这么难听。牛玉来,怎么听怎么别扭,像是哪个乡下老财主给儿子起的名字,带着一股土腥气。搁谁身上,谁都不愿意让人叫。
唐哲嘴角微微动了一下,想笑又没笑出来,但突然间,他又想起了什么,笑容一下子就僵在了脸上。
他想起来了,那个时候他刚参加工作,因为文化水平低,参加工作之后,便养成了看报纸的习惯,几乎每一天的报纸他都要看,这样不光可以多认字,还能了解到全国各地当前发生的最新消息。
那是一九八三年的夏天,他看着报纸上登着林城严打的消息,密密麻麻的名字,满满当当的版面,光是枪毙的就有二十多个。
他记得他爹念到一个名字——“贾小五,男,二十六岁,林城市人,因组织妇女卖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罪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牛玉来,男,三十二岁,林城市人,因故意伤害、组织黑社会罪、敲诈勒索等罪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原来,两年之后的那场严打,同一天被枪毙的,不仅仅只有贾小五,同时还有二十多个人,其中就有牛玉来的名字。
也就是说,歪三和贾小五,会在同一天,在同一个刑场,被同一个执行枪决的武警,用同一批子弹,送上黄泉路。他们活着的时候是对头,死了倒要做伴了。
而且,从那个时候开始,郝家在林城就一天不如一天。之前唐哲在梵净山的时候,听护国寺的那个老头说,“麻黄岭上出现了大猫子,老虎来了,狼群不得不放弃地盘,往太子石那边迁移。”
其实郝家也是一样,八三年严打之后,郝家的那些灰色生意被连根拔起,产业被查封,人被抓的抓、跑的跑、散的散。
郝博渊虽然死了,但活着的时候留下的那些关系网,经过这一次打击,也七零八落了。郝家在林城,再也没有翻过身来,像一只被拔了牙的老虎,看着吓人,实际上已经不行了。
直到九十年代初期,“十亿人民九亿商”的那个年代,私营经济蓬勃发展,无数人下海经商,一夜暴富的故事比比皆是,但那个时候的林城,已经完全找不到郝家存在的迹象了。
郝好后来去了哪里,是出国了,是嫁人了,还是出了别的什么事,他也不知道。前世他与林城没有任何交集,更不消说林城人了。
看着还一脸期待的郝好,唐哲不由得有些担忧起来。她那双大眼睛还是那么亮,但眼底深处有一丝掩饰不住的疲惫和焦虑。
她不知道两年后会发生什么,不知道歪三会死,不知道贾小五会死,不知道郝家会败,不知道她自己的生活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只知道,眼前这关,怎么过?歪三闯的祸,怎么收场?
她一个女孩子,父亲刚死不久,家里的担子就落在了她肩上,她还没准备好,她还没学会怎么跟那些人打交道,她还不知道人心到底有多险恶。
作为郝家在林城唯一的接掌舵人,不要说区区五万,就是五十万对她来说,也不是拿不出来。只是这个口子是不能开的,一旦开了这个口子,贾小五就成了一个没有底的箩筐,永远也装不满。
唐哲低下头,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苦涩的味道更重了,从舌尖一直苦到喉咙,从喉咙一直苦到胃里。
他放下杯子,抬起头,看着郝好,又看了看李应堂,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说:“歪三现在在哪里?安全不安全?贾小五那边,除了要钱,还有没有别的条件?”
李应堂连忙回答,身子往前探了探,声音还是压得很低:“歪三躲在城东一个朋友的仓库里,暂时安全,贾小五那边不知道。但这不是长久之计,时间长了,迟早会被人发现。贾小五那边,除了要钱,还让歪三给他跪下磕三个头,叫三声爷爷,说这件事就算了了。要不然,他就把歪三捅人的事捅出去,让歪三吃枪子。歪三那个脾气,宁死也不肯磕这个头,当场就骂回去了。两边的梁子,越结越深,越结越大,现在是骑虎难下,谁都不肯让步。”
唐哲听了,没有立刻说话,只是用手指轻轻地敲着桌面,“笃、笃、笃”的,一下一下的,像是在敲什么东西。
他想了很久,屋子里安静得只有炉火燃烧的噼啪声和水壶里水开后的咕嘟声。郝好和李应堂对视了一眼,都不敢出声打扰他,只是静静地等着。
过了好一会儿,唐哲才停下来,抬起头,看着郝好,目光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复杂。他知道,这件事他不能不管,他也做不到袖手旁观。
何况,从他把江汉国的玉玺卖给郝博渊的时候,就已经和郝家绑在了一条船上,要是郝家真的倒了,郝好真的出了事,他也不能独善其身。
“这样吧,”唐哲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手脚,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林城这个鬼天气,似乎永远没有雨季这种说法,或者说,永远都是雨季,一年之中,有大半年都在下雨。
上午还是阴天,现在外面又已经下起了蒙蒙细雨。
唐哲看着郝好,不知道要不要把心中的想法告诉她。
郝好和李应堂都看出了唐哲有很重的心事,只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最终,还是郝好打破了宁静,说道:“唐哲,你是怎么想的,可以直说,就算说错了,我也不会生气。”
唐哲叹了一口气,盯着郝好,认真地说道:“也许,你可以考虑一下,放弃林城的生意,转向港城发展。”
第1010章 要么闭嘴,要么永远闭嘴
听完唐哲的话,郝好和李应堂都吃了一惊。郝好甚至把刚剥好的一颗花生掉到了桌子上,那颗花生在桌面上弹了两下,滚到炉台边上,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她的手指还保持着捏花生的姿势,悬在半空中,僵住了。她抬起头看向唐哲,眼睛瞪得大大的,瞳孔里映着跳动的炉火,像是两颗被点燃的火星,满是不可思议。
“什么?放弃林城?”她的声音都变了调,又尖又细,像是被人掐住了嗓子,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震惊和荒谬感。
唐哲轻轻地点了点头,面色平静,像是刚才说了一句“今天天气不错”之类的话。他又端起茶杯,慢慢地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苦味更重了,但他没有皱眉,像是尝不出味道一样。
郝好顿时笑了起来。那笑声很尖,很脆,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讽刺和失望,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在空气中划出一道看不见的伤口。她笑了好几声,笑得前仰后合,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但那双眼睛里没有笑意,只有冰冷和失望。她盯着唐哲,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一个她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的人。那笑声,是对唐哲的彻底失望。
李应堂连忙说道,声音又急又重,像是在跟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解释什么:“唐老板,你可能对郝家在林城的生意并不完全了解。老爷子从民国时候就开始在林城打拼,几十年的根基,不是一天两天建起来的。港城的生意和林城比起来,也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只是老爷子当年布下的一个棋子,是留的一条后路。要放弃林城的生意,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那是郝家几十年的心血,是老爷子在九泉之下都闭不上眼的事情。”
唐哲喝了一口茶,把茶杯轻轻放在炉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他不紧不慢地说:“当然知道,也许你们也觉得我说这话太过疯狂。”
郝好停住了笑,笑声戛然而止,像是被人猛地掐断了电源。她盯着唐哲,目光里带着审视和戒备,像是在重新打量这个人。她的嘴唇动了动,声音冷了下来:“你不是太过疯狂,简直就是疯了。放弃林城,相当于就是放弃了大本营。我们郝家几代人的根基都在这里,你说放弃就放弃?你知道那些铺子、那些人、那些关系,是花了多少年才攒下来的吗?”
等郝好说完,李应堂接过话,语气缓和了一些,像是想息事宁人:“小姐,歪三那边的事情,我会想办法处理,不就是几万块钱嘛,我们郝家还是能拿得出来的。何必为了这点小事,扯到放弃林城这么大的事上?”他说着,看了一眼唐哲,目光里带着几分不解和不屑。
郝好本来是想请唐哲来商量一下怎么办好一点。她作为一个女人,父亲刚走不久,林城这摊子事压在她肩上,她还没完全接住。在这座城市里,她信得过的人,只有李应堂跟歪三,然后便是唐哲。郝博渊在世时,也多次和郝好提过唐哲这个人,说他有脑子、有胆量、靠得住,让她有什么事都可以找唐哲商量一下。
没想到这次真遇到了难缠的事情,唐哲一来就上了一个王炸,这倒让她一时难以接受。以前对唐哲的了解,他也不是这样的人,遇事沉稳,思虑周全,怎么这回一开口就要放弃林城?难道是之前都看错了?
听到李应堂这么说,郝好默许地点了点头。李应堂站起身来,就准备出去。他伸手挑开帘子,冷风从门缝里灌进来,吹得炉火晃了晃。临走的时候,他还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唐哲,那目光里有失望,有不屑,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轻视。
以前他对唐哲也是十分信任,总感觉唐哲这个人虽然年轻,却有着和他这个年纪完全不相符的老成样子,说话办事都有分寸,不像是那些毛毛躁躁的年轻人。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罢了,只是这个人运气好,走了狗屎运,赚了些钱就飘起来了。
他心中叹道,果然是一夜暴富的穷人,这么一点事情就吓破了胆了。
李应堂刚走没两步,郝好又把他叫住了。他站在那里,手还挑着帘子,回过头来,问道:“小姐,还有什么吩咐吗?”
郝好想了想,又看了看唐哲。她的目光在唐哲脸上停留了几秒,那目光很复杂,有失望,有犹豫,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狠劲。
她伸出右手食指,在嘴唇上比了一个禁声的动作,然后又握成一个拳头,大拇指伸着,在自己脖子上从左到右划拉了一下,同时还翻了一个白眼。
那动作很快,很利落,像是一把刀从脖子上划过。
唐哲很明白这两个动作意味着什么。禁声,是让他不要说出去;脖子上的那一划,是要命的意思。要么贾小五收了钱闭嘴,要么就让他永远闭嘴。
郝好这是在告诉他,她已经做了决定,不需要他再说什么了。
李应堂看到那个手势,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他低声说了一个字:“知道。”然后挑开帘子,迈步准备出去。
唐哲连忙叫住他,声音不大,但很急:“李大哥,郝好,难道你们就不想听我把话说完吗?你们这样去,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李应堂的脚步停住了,一只脚已经迈出了门槛,又收了回来。他回过头,看着唐哲,眉头皱着,脸上带着几分不耐烦。
郝好也抬起头,看着唐哲,目光冷冷的,像是在说——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你都已经说出放弃林城这种话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唐哲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手脚,走到窗边,伸手拉开窗帘。外面灰蒙蒙的天压得很低,毛毛雨也越来越大,落在房顶上,慢慢聚集,最终汇成一滴水滴落到地上。
他看了一会儿,转过身,靠着窗台,双手插在裤兜里,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楚。
第1011章 树大招风
唐哲见李应堂放下帘子,冷风被挡在了外面,屋子里又恢复了温暖,他才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身子微微前倾。炉火映在他脸上,明明灭灭的,那些被荆棘划伤的疤痕在火光中显得格外醒目,像是一道道刻在脸上的年轮。
“郝好,放弃林城只是暂时性的。”他的声音不大,但很认真,“你想想,比起林城来,港城发展的机会要多得多。林城再大,也只是西南的一个省会,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观念落后。港城不一样,那是国际大都市,是通往世界的窗口。如果把林城的资金全部都用到港城的发展上去,用不了几年,你们甚至可以成为亚洲首富。”
郝好对唐哲画的饼并没有兴趣。她靠在藤椅上,手指在扶手上轻轻敲着,一下一下的,不紧不慢。她的眼睛看着炉火,火苗跳动着,在她瞳孔里映出两个小小的橘红色光点。她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有些不正常,像是在听一件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幽幽说道:“我才不想回港城呢。那个死跛子,见到他的样子,我就想吐。每次看到他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我就觉得恶心。我爸在世的时候,还想把我嫁给他,说什么门当户对,说什么强强联合。我死都不会嫁给他,死都不会。”
唐哲知道郝好说的是贺家二公子,贺家在港城是做航运生意的,家底殷实,和郝家是世交。那个二公子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落下了残疾,一条腿瘸了,走路一拐一拐的。
郝松林一直都想把郝好许配给贺家的念头,两家联姻,生意上也好互相照应,郝博渊在世的时候,还能顾着这个孙女,现在他不在了,郝好再去港城,那就是羊入虎口。
唐哲没有就郝家和贺家的事情作出任何评论,而是针对刚才的事情,继续说道:“郝好,我知道现在和你说这些,你肯定是不相信的。你觉得我在危言耸听,觉得我在吓唬你。但是,歪三和贾小五这件事情,并不会就此作罢。你以为花几万块钱就能摆平?你以为让歪三去跟贾小五谈判,让他闭嘴,这事就过去了?不会的。贾小五既然敢跟郝家叫板,说明他是铁了心的要跟郝家作对了。”
说到这里,他又停了一下,看着郝好继续说道:“有一个词叫树大招风,你们郝家深耕林城几十年,是一棵参天大树,前些年那么艰难都没有倒下,难免会引起别的人贪念,贾小五只是一个小混混,并不重要,我担心的是,他背后还有人,只要那个人不倒,贾小五就不会收手。”
郝好听到这里,一下子坐直了身子,李应堂也忙看向唐哲。
只见他顿了顿,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经凉透了,苦涩的味道在舌尖上化开,他皱了皱眉,放下杯子,继续说:“国家的政策是在变化的。你平时不爱看报纸,许多新闻你都不了解。从改革开放到现在也不过两三年的时间,大大小小的个体、民营经济飞速发展,遍地开花。但是与此同时,各个地方,都出现了不同的灰色产业——投机倒把、走私贩私、扰乱市场秩序,甚至更严重的事情。这些人现在看着风光,不可一世,但你想过没有,国家会一直容忍下去吗?不会的。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人都是国家打击的对象。”
郝好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嘴角往下弯了一下,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叹气。她抬起头,看着唐哲,目光里带着几分不耐烦:“那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们郝家在林城,做的都是正常生意。古玩是正常生意,茶叶是正常生意,哪一样是违法的?哪一样见不得人?唐哲,你是不是在山里待久了,脑子还没转过来?”
唐哲轻笑道,那笑容里带着几分苦涩和无奈。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你们郝家虽然做的都是正当生意,可是歪三呢?歪三到现在还是你们的人,他做的又是什么呢?他带着一帮人,在东山、在三桥、在火车站,做的那些事,你敢说跟郝家没有关系?他每个月交上来的红利,大头都是给了你的。你知道那些钱是怎么来的吗?你知道他为了那些钱,打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得罪了多少人吗?你知道他手里,还沾着两条人命吗?”
郝好的脸色一下子白了。她的嘴唇动了一下,想说什么,但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任何声音。她的手指不再敲扶手了,僵硬地放在膝盖上,指节泛白,青筋一根一根地鼓起来。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看了很久,像是在看一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唐哲也不知道怎么说下去了。他总不能告诉郝好和李应堂,他是重生过来的,是从几十年后回来的。他不能告诉他们,再过一年多,那一场席卷全国的严打就会来临。到时候,贾小五会被枪毙,歪三会被枪毙,二十多个人同一天上刑场。郝家在林城的产业会被查封,那些铺子、那些货、那些人,都会被连根拔起。到时候,说什么都晚了。
他张了张嘴,又闭上了。他端起茶杯,发现杯子里已经没有水了,空空的,只有几片茶叶贴在杯底,像几条干枯的小鱼。他把杯子放下,双手交叉,拇指互相绕着圈,一圈,又一圈,像是在跟自己较劲。
李应堂站在门口,看着唐哲,目光里带着几分审视和怀疑。他想了一会儿,才开口,声音不大,但很沉稳:“唐老板,我们家小姐已经考虑好了。就算港城如你所说那样好,但我们在那里已经打下了基础,有了铺子,有了人脉,有了经验,慢慢来,总能做起来。就算做不到亚洲首富,我想将来也未必会差到哪里去。至于林城这边,我们会小心处理的。歪三的事,我去办,您就不用操心了。”他说着,抬脚又要往外走。
郝好挥了挥手,声音里带着几分疲惫和不耐烦:“李叔,你先去处理事情吧。”
她又转过头,看着唐哲,目光里没有了刚才的冷意,但还是有几分疏离和客气,“唐哲,我今天有些累了,脑袋昏沉沉的,想一个人静一静。要不,我们改天再聊?等我把歪三的事处理完了,我请你吃饭,好好谢谢你。”
第1012章 逐客令
见郝好已经下了逐客令,要是换做往常,唐哲拍拍屁股就走人了。他这个人,最不喜欢看人脸色,也不喜欢热脸贴冷屁股。你不待见我,我还不待见你呢。
可是现在不一样。真的要等两年后,歪三被抓,郝家被牵扯进去,他唐哲也不能独善其身。这不是他想不想管的问题,而是他已经在这条船上了,船沉了,他也要跟着淹死。
于是他便说道,声音不大,但很认真:“郝好,李大哥,你们也不要急,先听我把话说完。我不是来给你们添乱的,也不是来吓唬你们的。我是想把事情弄清楚,再跟你们商量怎么办。你们这样急吼吼地去跟贾小五谈判,钱花了,事情未必能了。”
李应堂才站起来,一只脚已经迈了出去,被唐哲这样一说,又转头看向郝好,等着她的下一步指示。他的手还挑着帘子,冷风从门缝里灌进来,吹得炉火晃了晃,火苗窜了一下又缩回去了。他的眉头皱得紧紧的,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耐烦,但还是站在那里,等着郝好发话。
郝好揉了揉太阳穴,她的头在疼,从昨天知道歪三出事开始就一直疼,太阳穴那里像是有两根针在扎,一跳一跳的。她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地吐出来,然后轻轻对着李应堂点了一下头,小声说道:“你先坐下吧。”
李应堂应了一声,放下帘子,走回来,在唐哲旁边坐下。他拿起炉台上的水壶,看了看唐哲的杯里没有多少水了,只剩一个浅浅的底,几片茶叶贴在杯壁上,像几条干枯的小鱼。
他揭开壶盖,又给唐哲添了水,热气从杯口升起来,茶叶在热水中翻滚着,慢慢舒展开来,茶汤变成了淡淡的黄绿色。他把水壶放回炉台上,又给郝好添了一些,然后才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坐得端端正正的,像是一个等待判决的人。
郝好靠在藤椅上,闭着眼睛,手指还在太阳穴上揉着。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睁开眼睛,看着唐哲,目光里没有了刚才的冷意和烦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疲惫的、无奈的神情。
她叹了一口气,说:“说吧,要我放弃林城,你的理由是什么?你不要跟我说什么港城机会多、能当亚洲首富之类的话,那些都是画饼,我不吃那一套。你给我说点实在的,让我能信服的。”
唐哲没有急着回答。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还烫,舌尖被烫了一下,他皱了皱眉,放下杯子。他看着炉火,看着那跳动的、橘红色的火焰,沉默了十几秒,像是在组织语言,又像是在做什么重要的决定。
“能不能让我先见见三哥?”他抬起头,看着郝好,目光很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有些事,我得当面问他。光听你们转述,我怕有遗漏。”
郝好想了想,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在掂量这件事的分量。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转过头,对李应堂说道:“李叔,这事你去办吧。小心一点,别让人盯上。让老三从后门进来,别走前门。”
李应堂点了点头,站起身来,拍了拍膝盖上并不存在的灰尘,转身出去了。他的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先是咚咚咚的,沉稳有力,然后越来越轻,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门外。
屋里只有郝好和唐哲两个人。炉火静静地烧着,水壶里的水咕嘟咕嘟地响着,白雾从壶嘴里冒出来,在空气中缭绕,像是一条白色的蛇,扭动着,慢慢散开,消失在屋顶的黑暗里。
窗外的天色更暗了,乌云压得很低,像是要塌下来一样。
远处传来几声狗叫,又急又短,像是在催着什么。
郝好靠在藤椅上,又追问了几次:“唐哲,你到底在打什么算盘?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我不知道的事?你为什么要见歪三?你是不是怀疑他在骗我们?”
她的声音不大,但带着几分急切和焦虑,像是火烧眉毛的人在等水。
唐哲都没有说出原因。
他只是沉默着,端着茶杯,一口一口地喝着,像是那杯茶里藏着什么秘密,他要把它喝出来才能说。
他知道,有些话不能当着李应堂的面说,有些事不能当着太多人的面讲。他要先见到歪三,先问清楚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能确定自己的判断。如果他猜得没错,这件事远比郝好和李应堂以为的要复杂得多,危险得多。
这不是简单的江湖恩怨,不是小弟背叛大哥、想另立山头的故事。这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推着这一切往前走。
郝好见他不说话,也不再追问了。她也知道,见不到歪三,他是不会说下去的。这个人她了解,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梵净山里那些日子,她看得清清楚楚——唐哲不是那种信口开河的人,他说要见歪三,就一定有要见歪三的理由。
她便也不再言语,只是靠在藤椅上,闭着眼睛,手指在扶手上慢慢地敲着,一下一下的,不紧不慢,像是在数着什么。
两个人就静静地坐在屋里等着,谁也不说话。炉火在中间烧着,把屋子烘得暖洋洋的,暖得人有些犯困。唐哲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地喝着,眼睛半睁半闭的,像是在打盹,又像是在想事情。郝好闭着眼睛,呼吸很轻,很均匀,像是睡着了,但她的手指还在扶手上敲着,一下一下的,没有停。
约莫过了一个多小时,外面传来了声音。先是汽车引擎的声音,由远到近,在巷口停下来,熄火了。然后是车门开合的声音,然后是脚步声,一串由远到近的脚步声,急促的,凌乱的,踩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哒哒哒的声响。然后是李应堂的声音,很低,像是在跟什么人说话,听不清说了什么。
很快,门帘被挑开了,李应堂的头探了进来,他的脸被外面的冷风吹得有些发红,鼻尖红红的,呼出的气在空气中凝成白雾。他看了看郝好,又看了看唐哲,低声说:“小姐,老三来了。”
第1013章 还原现场
郝好睁开眼睛,坐直了身子,点了点头,声音不大但很清楚:“让他进来吧。”
门帘被掀开,一个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歪三穿着一件黑色的旧棉袄,领口竖着,遮住了半张脸。他的头发乱糟糟的,像是好几天没洗了,油腻腻地贴在头皮上,有几缕耷拉在额前。脸上的胡茬子密密麻麻的,黑乎乎的一片,看着有几天没刮了。他的眼睛下面有一圈深深的青色,眼袋浮肿,眼白里布满了血丝,像是好几天没有睡过觉。
他的嘴唇干裂了,裂了好几道口子,血丝从裂缝里渗出来,在嘴唇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他的整个人看起来萎靡不振,完全没有了以前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头,像是被什么东西抽走了魂,只剩下一具空壳。
他走进来,先对郝好点了点头,哑着嗓子叫了一声:“小姐。”然后又转过头,看着唐哲,嘴唇动了动,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叫了一声:“唐老板。”
郝好招呼他坐下,指着炉子最下首的那个位置,说:“坐吧,坐下说话。李叔,给老三倒杯茶。”
歪三坐下来,接过李应堂递过来的茶杯,双手捧着,杯子在他手心里微微发抖,茶水在杯里晃来晃去,差点洒出来。他低下头,凑到杯口,吹了吹,喝了一口,又喝了一口,像是渴了很久了。
郝好看向唐哲,说:“你有什么话,就尽管问他吧。不用顾虑,他什么都会说的。”
唐哲转头看去,歪三坐在那里,低着头,捧着茶杯,像是一个做错了事等着挨罚的孩子。他的肩膀耷拉着,背微微驼着,整个人缩在棉袄里,像是一只被雨淋湿了的老鹰,翅膀耷拉着,飞不起来了。唐哲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他记得第一次见到歪三的时候,腰杆笔直,下巴微抬,眼睛里带着一股子傲气,像是山里最猛的野兽。
现在呢?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养了三天的野猫,毛色暗淡,眼神浑浊,连叫的力气都没有了。
“三哥,”唐哲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很清晰,“你能详细地和我说一下当时的情况吗?不要漏掉任何细节,从你去找贾小五开始,到他的人倒下为止,每一个细节,每一个人,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你都要告诉我。”
歪三抬起头,看了看郝好,见郝好点了点头,他才把茶杯放到炉台上,双手搓了搓,像是在给自己打气。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地吐出来,然后开始说。
那天的事,他记得很清楚,每一个细节都记得,想忘都忘不掉。贾小五打电话来,约他在东山的一个废弃仓库里见面,说要把事情说清楚,免得以后误会越来越深。
歪三没有多想,那种电话贾小五打过好几次了,每次都说是最后一次,每次谈完了又反悔。他没有多想,只带了两个兄弟,一个叫大勇,一个叫小勇,是亲兄弟,跟了他好几年了,忠心耿耿,打架从不含糊。
到了仓库,贾小五那边已经有十几个人了,黑压压地站了一片,有的手里拿着棍棒,有的腰间别着匕首,一看就是有备而来。
歪三心里咯噔了一下,觉得不对劲,但来都来了,也不能扭头就走,传出去说他歪三是缩头乌龟,以后还怎么在林城混?
贾小五坐在一把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烟,看到歪三进来,皮笑肉不笑地说了一句:“三哥来了?坐。”
歪三没有坐,站在那里,问他:“你到底想怎么样?你打着我旗号的事,怎么解决?”
贾小五说:“三哥,你这话说的,我什么时候打你旗号了?你不要听别人瞎说。”歪三说:“我的人都看到了,你还在抵赖?”
贾小五脸色一变,把烟头往地上一扔,站起来,说:“三哥,我给你面子叫你一声三哥,不给你面子你算个什么东西?你不过是郝家的一条狗,在我面前充什么大尾巴狼?”
歪三的脾气上来了。他这个人,最受不了别人说他是什么“狗”,什么“奴才”,那是他的逆鳞,碰都不能碰。
他一步跨上去,伸手就去抓贾小五的衣领。贾小五往后一退,他手下那些人就冲上来了,把歪三和大勇小勇围在中间。那仓库不大,堆着一些破旧的木箱和废铁,地上散落着碎玻璃和木屑,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霉味和铁锈味。
打起来了。歪三说,他记不清是谁先动的手,也许是对方,也许是他自己。十来个人围着他和大勇小勇,棍棒乱飞,拳脚交加。大勇小勇身上挨了好几下,大勇的额头破了,血流了一脸,糊住了眼睛;小勇的胳膊被打伤了,抬不起来。
歪三红了眼,他力气大,学过功夫,一身的腱子肉不是白长的。他一个人对付五六个人,拳打脚踢,把对方打趴了好几个。
在他的印象中,他当时也只是推搡了几下,用肩膀撞,用胳膊肘顶,用膝盖顶,把人往旁边甩,往地上摔。他没有拿武器,没有动刀,更没有想杀人。
后来,有人喊了一声:“杀人了!杀人了!”
那一嗓子又尖又响,在仓库里来回回荡,像是一把刀划破了铁皮。所有人都愣住了,停下来,往声音的方向看去。
然后,那些人像炸了窝的马蜂,一哄而散,跑得干干净净,连贾小五都不见了。仓库里只剩歪三和大勇小勇,还有躺在地上的两个人。
歪三说,他当时吓傻了。他走过去,蹲下来看。一个人倒在一根断木桩上,那木桩是从废木箱上断裂下来的,一头尖尖的,像一根长矛,从那个人的后腰刺进去,从前腹穿出来,血顺着木桩往下流,在地上汇成一小滩暗红色。那人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瞳孔已经散了,嘴巴张着,像是想说什么,但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另一个人倒在三步远的地方,头上全是血,看不清哪里受了伤,他的身体还在抽搐,一下一下的,像是被电击了一样,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第1014章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歪三愣住了。他的嘴巴张着,眼睛直直地看着唐哲,瞳孔里映着跳动的炉火。他的嘴唇在发抖,手指也在发抖,整个人都在发抖,像是被人从冰窖里捞出来。
他张了好几次嘴,想说什么,但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只发出几个含混的、破碎的音节,听不清是什么。
他的脑子里像是有千万只蜜蜂在嗡嗡地叫,把他的思绪搅成了一团浆糊。
郝好也愣住了。她的身体僵在藤椅上,手指不再敲扶手了,僵硬地放在膝盖上,指节泛白,青筋一根一根地鼓起来。
她的眼睛盯着唐哲,目光里有震惊,有疑惑,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
她张了张嘴,想说“不可能”,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她想起了一些事,一些以前没有在意过的细节,此刻在脑子里翻涌出来,像是一锅煮沸了的粥,咕嘟咕嘟地冒着泡。
倒是李应堂有些反应过来了。他坐在唐哲旁边,身子往前探了探,两只手撑在膝盖上,眉头皱得紧紧的,像是在用力地想什么事情。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转过头,对郝好说道,声音不大,但很郑重:“小姐,听唐哲这么一点水,我倒还真觉得这其中有些名堂。之前我总觉得哪里不对,但说不上来,现在想想,确实有蹊跷。”
郝好看向李应堂,她始终想不明白,唐哲只是听了一下歪三还原现场的情况,没有去现场看过,没有见过贾小五,甚至连那两个死了的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就能肯定她被人做了局?这也太玄了吧?她问道:“李叔,你发现了什么,尽管说。别吞吞吐吐的。”
李应堂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润了润喉咙,然后放下杯子,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开始说。他的语速不快,像是在一条一条地梳理线索,每一条都要想清楚了才说出来。
“那个贾小五,我以前倒见过几次。那时候他还是跟着老三的,来茶馆送过货,也来取过钱。那个人长得贼眉鼠眼的,眼睛小,鼻子尖,下巴窄,看人的时候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像一只躲在墙角的耗子。在我们的面前,他做什么事情都小心翼翼的样子,走路轻手轻脚的,说话细声细气的,这样的人,你让他去跟老三硬碰硬?他哪有那个胆子?”
“他明知道老三是我们郝家的人,应该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和老三硬刚,更别说带着十几个人围殴老三了。这不像他的做派。”
李应堂顿了顿,又喝了一口茶,继续说:“更何况,那边人一死,他们不但不报公安,反而跑来要钱,这有些说不过去。出了人命,正常人的反应是什么?要么报公安,让公安来处理;要么害怕,躲得远远的,生怕牵连到自己。贾小五倒好,不但不跑,不躲,不报公安,反而主动找上门来,狮子大开口要五万。这不合常理。他凭什么笃定我们不会报公安?他凭什么觉得我们会乖乖掏钱?他背后要是没有人撑腰,他敢这么嚣张?”
郝好倒没有想那么多。她靠在藤椅上,手指在扶手上轻轻地敲着,一下一下的,不紧不慢。毕竟是在港城生活过,她想了想,说:“他们江湖上的事情,有多少都是上不得台面的?打打杀杀,你砍我我砍你,出了事私了,不报公安,这不是常事吗?你跟着我爷爷这么多年,难道还不清楚吗?这种事还少吗?以前爷爷在的时候,不也遇到过?”
李应堂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很认真。他看着郝好,目光里有几分担忧,几分凝重。他的声音低了下来,像是在说一件不能让别人听到的秘密:“小姐,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以前老爷子在,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出了事有人兜着,花点钱就能摆平。但现在老爷子不在了,那些人还买不买郝家的账,不好说。而且,贾小五这件事,我看也没有这么简单。他不是要钱,他是在试探。试探我们的底线,试探我们的反应,试探我们背后还有没有人。”
歪三一直低着头,捧着他的茶杯,手指在杯沿上慢慢地摩挲着,一圈,又一圈。他的嘴唇在发抖,但比刚才好了一些,至少能控制住了。
他听了李应堂的话,抬起头,看着唐哲,又看了看郝好,嘴唇动了动,声音沙哑地说:“经你们这么一说的话,我倒觉得还真是被那狗杂种做了局。当时的情况,我现在越想越不对劲。”
他的眼睛亮了一下,像是黑暗中被擦亮的一根火柴,又很快暗了下去。他使劲地回忆着那天在仓库里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画面,每一声响动。
那些画面在他脑子里像电影一样回放着,一帧一帧的,慢了下来,停住了,放大,再放大。
“当时除了大勇小勇他们俩兄弟,一人对付两个人之外,剩下的人都是围着我的。十几个人的仓库,我面前至少有七八个人。我手里也没有武器,赤手空拳,就是拳打脚踢。出手也没有尽全力,只是想把他们打退就行,不想伤人,不想结死仇。
我心里有数,那一拳打出去几分力,那一脚踢出去多重,我都清楚。那些人虽然被我打趴下了几个,但都是皮外伤,不至于要命。”
他停了下来,喘了一口气,像是在积蓄力量。他的手紧紧地攥着茶杯,指节泛白,青筋一根一根地鼓起来。他的声音更低了,像是在自言自语。
“就算第一个倒下去的人,那根木桩子竖在那里就很奇怪。那个仓库我去过不止一次,以前跟贾小五在那里碰过头,从来没有见过地上有断木桩。那根木桩是从哪里来的?是本来就竖在那里的,还是后来被人放进去的?如果是本来就竖在那里的,我以前怎么没见过?如果是后来被人放进去的,谁放的?什么时候放的?为什么放在那里?”
他的语速越来越快,像是打开了闸门的洪水,拦都拦不住。他越说越激动,越说越觉得不对劲,越说越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早就挖好的坑里。
第1015章 两条路
“更何况那个头上流血的人,光是倒在地上应该不会流那么多的血。我见过人受伤,见过人流血,但那种流法,像是动脉破了,血是往外喷的,不是往外淌的。一个人头上破了口子,就算是磕在石头上,也不会喷那么多血。那血是从哪里来的?是本来就有伤,还是被人动了手脚?”
他说完,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一样,靠在椅背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的眼眶红了,嘴唇在发抖,手指在发抖,连声音都在发抖。他低着头,看着自己手里的茶杯,杯子里的水已经凉了,茶叶沉在杯底,一片一片的,像是一座小小的坟墓。
郝好听完,也惊讶地看向唐哲。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瞳孔里映着跳动的炉火,嘴唇微微张着,像是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她张了好几次嘴,终于挤出了一句话,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问唐哲:“难道……我们家真的被人做局了?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做?”
唐哲没有立刻回答。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经凉透了,苦涩的味道在舌尖上化开,他咽下去,把杯子放在炉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他看着郝好,又看了看歪三,又看了看李应堂,目光在三张脸上扫了一遍,最后停在郝好的脸上。
他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每一个字都像是钉子一样,钉进郝好的耳朵里:“郝好,你想一想,你们郝家在林城这么多年,得罪过多少人?有多少人眼红你们的产业?有多少人想取而代之?以前老爷子在,没人敢动;现在老爷子不在了,那些人会不会跳出来?
贾小五只是一个小卒子,他背后还有人。那个人的目标,不是歪三,也不是贾小五,而是你们郝家。歪三的事,只是个引子,是个由头,是个把柄。他们要的,不是五十万,而是你们郝家在林城的一切。”
郝好的身子猛地一震,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她的脸色一下子白了,白得像纸,嘴唇上的血色也褪得干干净净。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瞳孔缩成了一个小点,里面映着炉火,一跳一跳的,像是在燃烧着什么。她的手指不再敲扶手了,僵硬地放在膝盖上,指节泛白,青筋一根一根地鼓起来。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只发出几个含混的、破碎的音节,听不清是什么。她的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无数的念头在里面翻涌着,挤着,撞着,什么都想不清楚,什么都抓不住。
经过歪三以及李应堂的分析之后,郝好似乎也有些明白了过来。她靠在藤椅上,闭着眼睛,手指在扶手上慢慢地敲着,一下一下的,不紧不慢,像是在跟自己下棋。她的脑子里翻来覆去地转着唐哲说的那些话——“你们郝家在林城树大招风,被有心人嫉妒是再所难免的”——以前她不信,觉得郝家几代人的根基,不是谁想动就能动的。
可现在,歪三的事就像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把她浇醒了。
以前的时候有郝博渊在,处处都能打点得井井有条,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方方面面的关系都捋得顺顺当当的。那些跟着郝家吃饭的人,那些靠着郝家发财的人,那些指着郝家办事的人,谁不是客客气气的?就算有人生了异心,可是要面对着郝家近百年的根底,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几代人攒下的家业,还是不敢轻举妄动。
可是现在郝博渊不在了,郝松林和郝墨林这两个郝家二代,都去了港城,一个忙着开分店,一个忙着炒地皮,一年到头难得回来一次。
郝家在林城,就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一个刚出校门、连账本都还没看明白的郝好。这难免让那些有想法的人蠢蠢欲动,像鲨鱼闻到了血腥味,从四面八方游过来,围着郝家这艘大船打转,等着它沉下去,好分一杯羹。
现在她不得不再审视一下唐哲说的话。她把唐哲说的那些话翻来覆去地想了好几遍,从放弃林城到去港城发展,从歪三被人做局到背后有人撑腰,越想越觉得有道理,越想越觉得自己之前太天真了。
她睁开眼睛,转过头,把头转向唐哲,目光里没有了之前的不耐烦和冷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认真的、求教的、甚至带着几分依赖的神情。她轻声问道,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唐哲,那我现在该怎么办?你既然看出了这是局,那你一定有破局的办法。你说吧,我听着。”
唐哲没有立刻回答。他端起茶杯,慢慢地喝了一口,茶已经凉透了,苦涩的味道在舌尖上化开,他咽下去,把杯子放在炉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他看着炉火,看着那跳动的、橘红色的火焰,沉默了几秒,像是在组织语言,又像是在做什么重要的决定。
“现在看来,可以肯定我的想法了,”他终于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很沉稳,“三哥这一遭,的确是被人做了局。目前看来,有两条路可以选择。”
他伸出一根手指,竖在面前:“第一条,是三哥什么都不管,远走高飞。我想你们郝家想要搞一张证明,是很简单的事,以郝家这么多年攒下的人脉,办个护照、搞张机票,不是什么难事。先去港城投奔你的父亲和叔叔,让他们在那边安排一下,安顿下来。然后再从港城去海外,去加拿大,去澳大利亚,去哪里都行,只要离开这里,离开林城,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到了那边,天高皇帝远,谁也找不着他。”
他说完,看了看歪三。歪三低着头,捧着他的茶杯,手指在杯沿上慢慢地摩挲着,一圈,又一圈。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看不出是同意还是反对,只是在听着。
郝好想了想,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在掂量这条路的可行性。过了几秒,她又问:“那第二条呢?”
第1016章 无底洞
唐哲伸出第二根手指:“第二条,就是报公安,把当天的事情详细地和公安说一下。不是去认罪,而是去报案。就说有人设局陷害,请公安调查清楚。那根断木桩是从哪里来的?那两个死者身上的伤,到底是什么造成的?是被人推倒撞上去的,还是在别的地方受了伤,被抬到仓库里的?这些都需要法医鉴定,需要现场勘查,需要证人证言。如果他们做了局,就一定有破绽,就一定有漏洞。公安不是吃干饭的,一查就能查出来。”
唐哲还没有说完,郝好就打断了他的话。她的身子猛地往前一探,眼睛瞪得大大的,声音又急又尖,像是被人踩了尾巴:“不行,这个不行,绝对不行。这可是人命案,两条人命啊。那么多人都看见是三哥打死的,仓库里十几双眼睛,都说是三哥动的手。就算是意外,那他也难免要进去坐很多年,说不定还要吃枪子。不能报公安,报了公安就完了,三哥就再也出不来了。”
她的声音在屋子里回荡,又尖又急,震得炉火都晃了一下。她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像是刚跑完一场长跑。她看着唐哲,目光里有恐惧,有焦虑,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坚决。
“我看还是选第一条吧,”她的声音低了下来,但还是很坚定,“让三哥走,走得远远的,去港城,去海外,去哪里都行。只要人没事,其他的以后再说。”
说完,她又把头转向歪三,目光里带着几分愧疚和心疼,声音也变得柔和了许多,像是在跟一个受了委屈的家人说话:“三哥,你觉得怎么样?你要是同意,我让李叔去安排,机票、护照、钱,都不是问题。你先去港城,找我爸和我叔,他们会安顿你的。等风头过了,等这件事平息了,你再回来,或者不回来,都随你。”
歪三还是低着头,捧着他的茶杯,手指在杯沿上摩挲着,一圈,又一圈。他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又咽了回去,只是沉默着,像是在想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唐哲看着歪三,又看了看郝好,心里有些发紧。他知道,郝好选第一条,是人之常情,是不想让歪三去坐牢,是不想失去这个跟了郝家十几年的兄弟。但这条路,真的走得通吗?贾小五会善罢甘休吗?他背后的人会放过歪三吗?就算歪三跑了,贾小五会不会把矛头转向郝好?会不会拿着这件事继续敲诈勒索?会不会把歪三杀人的事捅给公安,让郝家背上一个包庇罪?这些都是问题,都是隐患,都是不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炸。
他端起茶杯,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喝完了,空空的,只有几片茶叶贴在杯底,像几条干枯的小鱼。他把杯子放下,身子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目光在郝好和歪三的脸上扫了一圈,声音不大,但很认真。
“郝好,你让三哥跑,跑到港城,跑到海外,你以为就没事了吗?贾小五不会追过去吗?他背后的人不会追过去吗?他们拿着三哥杀人的把柄,今天可以要五十万,明天就可以要一百万,后天就可以要两百万。你不给,他就把事捅给公安,让三哥吃枪子。你给了,他尝到了甜头,就会一直要,一直要,直到把郝家榨干。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无底洞,填不满的。”
他顿了顿,又继续说:“而且,你让三哥跑,你就是包庇,你就是同谋。贾小五要是把事捅给公安,公安一查,歪三是郝家的人,歪三每个月的红利大头都给了郝家,你脱得了干系吗?到时候,不光是歪三要进去,你也要进去,郝家也要跟着完蛋。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实实在在的风险。”
郝好的脸色又白了。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任何声音。她的嘴唇在发抖,手指在发抖,整个人都在发抖,像是被人扔进了冰窖里。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双手白得没有一丝血色,指节泛白,青筋一根一根地鼓起来,像是一张被揉皱了的纸。
歪三终于抬起头来。他的眼眶红红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嘴唇干裂了好几道口子,血丝从裂缝里渗出来,在嘴唇上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他看着唐哲,目光里有感激,有愧疚,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复杂。他张了张嘴,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唐老板,你说得对。我跑了,小姐怎么办?郝家怎么办?我不能跑,我不能让小姐替我背这个锅。”
他转过头,看着郝好,声音虽然沙哑,但很坚定:“小姐,我不跑。我去报公安,我去自首。那天的事,我原原本本跟公安说清楚。我没有拿武器,我没有想杀人,那两个人都不是我打死的。公安会查清楚的,会还我清白的。就算要坐牢,我也认了。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不能连累郝家,不能连累小姐。”
郝好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她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但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顺着脸颊淌下来,滴在她的手背上,滴在她的衣服上,滴在地上。她的肩膀在发抖,整个人都在发抖,像是一片被风吹落的叶子。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只发出几个含混的、破碎的音节,听不清是什么。
唐哲看着歪三,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个人,虽然脾气爆,但他有义气,有担当,知道感恩,知道护主。这种人,现在不多了。
他想了想,开口说:“三哥,你先别急着去自首。这件事,容我再想一下。”
郝好一听,眼里一下子有了光,抬头问道:“唐哲,你是不是还有别的办法?”
唐哲苦笑一声,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现在还没有。”
听到他这么一说,三个人眼中刚泛起的希望之光,一下子又暗了下去。
唐哲起身,说道:“虽然暂时没有别的办法,容我回去想一下,总会想出来的,三哥,你暂时不要乱跑,也不要去公安局自首,容我回去想一下,明天一早,我再来茶馆找你。”
第1017章 追上前面那个人
从郝家茶馆出来之后,唐哲骑上红鸡公便往喷水池方向回去。发动机的声音在夜色中轰鸣着,排气管冒出一股青烟,在昏暗的路灯下散开。他的脑子里乱糟糟的,全是刚才在茶馆里说的那些话——做局、严打、港城、自首,一个个词像陀螺一样在他脑子里转着,转得他心烦意乱。
路上骑得很慢,不是车跑不快,是他心里没底。虽然已经和歪三说了,先不要去自首,他来再想想其他办法。
歪三当时点了头,说“唐老板,我等你消息”,但唐哲看得出来,歪三的眼神里没有多少希望,那种眼神他见过,是一只被逼到墙角的老鼠的眼神,绝望、茫然、听天由命。
可是他心里实在没有底。两年之后的那一场严打,就像一场风暴一样,会席卷整个林城,席卷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歪三也好,贾小五也罢,他们这些人都是在风暴之中,逃不掉,躲不开,像是一艘小船遇上了台风,再怎么挣扎都没用。
唐哲绝对不能被他闪牵连进去。他好不容易在林城站稳了脚跟,好不容易开了商场,好不容易过上了不用看别人脸色的日子,他不能因为歪三的事,把这一切都搭进去。
他一边骑着车,一边想着心事,车速慢得像是蜗牛在爬。街上的行人不多,偶尔有一两个骑着自行车的人从他身边经过,铃铛叮铃铃地响,又很快消失在夜色里。路灯的光昏黄昏黄的,把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一会儿在前面,一会儿在后面,像是在跟他捉迷藏。
就这样慢慢骑着,突然从边上的一个巷子里冲出一个黑影来。那速度快得惊人,像是一颗从黑暗里射出来的炮弹,直直地朝他的车头撞过来。
唐哲连忙一个急刹车,前轮抱死,车身猛地一歪,差点翻倒。他的脚踩在地上,不偏不倚,正好踩在一个水坑里,水花四溅,“噗”的一声,水漫过了鞋口,冰凉的脏水灌进鞋里,袜子湿透了,脚趾头冻得发麻。
“你家妈……”他正骂着,脏话已经到了嘴边,还没来得及吐出来,后面又冲出一个人来。那人跑得也快,像一阵风,从他身边掠过,也不打招呼,也不说话,直接跳上了他的摩托车后座。
车身猛地往下一沉,弹簧发出吱呀一声,唐哲的身体也跟着晃了一下,差点没稳住。
“追上前面那个人!”后座上的人喊道,声音又急又喘,像是跑了很远的路,上气不接下气的。他的手指紧紧地抓着唐哲的衣服,抓得很用力,指节都泛白了。
唐哲也没有看清楚来的人是谁,不过听声音有些熟悉,像是在哪里听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路边连颗路灯都没有,只有几户人家窗户里透出来的灯光,昏昏黄黄的,照不了多远,像是萤火虫的光。
街面上黑漆漆的,看不清人脸,只能看到模糊的轮廓。他转过头想看一眼后面的人,但那人低着头,帽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什么也看不清。
前面那个黑影跑得飞快,两条腿抡得像风车,噔噔噔噔,转眼之间已经跑出去了五六十米。那身影在昏暗的路灯下忽明忽暗,一会儿被光照亮,一会儿又消失在黑暗里,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拼命地往远处逃。
“快追啊!愣着干什么!”后座上的人又喊道,声音更急了,还拍了拍唐哲的肩膀,像是在催一匹不肯跑的马。
唐哲来不及多想,发动起摩托车,猛地一拧油门,发动机轰地一声咆哮起来,车子像一支离弦的箭,朝前面那个人飞驰而去。
风呼呼地吹在脸上,冷得刺骨,但他顾不上这些了,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前面那个黑影,不敢有丝毫分心。
两只脚的永远是跑不过喝油的,摩托车虽然旧了点,但跑起来还是比人快得多。不过几十秒钟的时间,那个人就已经近在咫尺了,摩托车的灯光照射下,那人两脚抡得飞圆,拼命地跑着,只恨爹妈没有给他生下一对翅膀来。
他的衣服被风吹得鼓起来,像一面旗,头发乱糟糟的,在风中飞舞。他的呼吸声很重,呼哧呼哧的,像是一头被追赶的野猪。
唐哲看清了那个人,是个年轻小伙子,穿着灰色的夹克,牛仔裤,运动鞋,背影看着很瘦,但跑起来很有力,像是有使不完的劲。他也不知道这人犯了什么事,为什么被人追,但他来不及想,只是本能地握着车把,稳住方向,与那人并排行驶。
就在摩托车刚和那人并排的时候,坐在后座上的人猛地朝边上一扑。他的身体在空中舒展开来,像一只扑食的老鹰,准确无误地扑在了那个跑得气喘吁吁的人身上。
两个人抱在一起,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咕噜咕噜”的,从马路中央滚到了路边,撞在了一棵行道树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
巨大的惯性,也让摩托车的龙头左右摇摆起来,车把在唐哲手里像一条发疯的蛇,扭来扭去,怎么也握不住。车身猛地一歪,差点又让他摔倒。
他连忙用两只脚撑着地,鞋底在马路上磨得吱吱响,磨了好几下,才终于稳住了。他喘着粗气,心跳得咚咚的,像是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唐哲暗骂了一句,都是他妈的疯子,一个比一个疯,一个比一个不要命。大半夜的,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还把他的摩托车当成了追捕工具,还从他的车上跳下去扑人。
他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追法。
他停好车,熄了火,从车上下来,脚踩在地上,鞋子里全是水,走起路来咕叽咕叽的,像踩在青蛙的肚子上。他朝那两个人走过去,路灯的光照在他们身上,在地上投下一片凌乱的影子。
再看时,跳车的那个人已经死死地把身下的人压住了。他的动作很专业,两手反剪着那人的背,一只膝盖顶着那人的脖子,膝盖压得很紧,压得那人喘不过气来,脸贴着地面,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一只被掐住喉咙的狗。那人的脸被压得变了形,鼻子挤在地上,嘴巴贴在地上,眼睛瞪得大大的,瞳孔里满是惊恐。
第1018章 抓坏人
当唐哲凑近看清那张脸的时候,路灯的光正好落在那人身上,他愣了一下,然后脱口而出:“吕同志,是你呀!”
吕兵倒是一上车就认出了唐哲,只不过车上的时间太短,加上当时他的精力全部都在逃跑的那个家伙身上,也没有和唐哲打招呼。
“小唐,快过来帮忙按住他!”吕兵喘着气喊道,声音又急又沉,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在维持这个姿势,“这小子跟泥鳅似的,滑不溜秋的!”
唐哲立刻冲上去,二话不说,蹲下来,一屁股坐在那人的腿上,双手按住那人的肩膀,整个人压了上去。
那人的身体在他身下扭来扭去,像一条被踩住了尾巴的蛇,拼命地挣扎,但唐哲的体重加上吕兵的体重,少说也有三百来斤,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力气,只剩下一声一声的喘息,呼哧呼哧的,像是被压在了五行山下的孙猴子。
吕兵见唐哲压住了,这才腾出手来,从腰间摸出一条麻绳。那绳子不长,也就两尺来长,手指粗细,油亮油亮的,一看就是用了很久的。
他双手一抖,绳子在空中打了个旋,然后变戏法似的,几下就把那人的两只手给绑了起来。一只手从肩膀上反到背后,另一只手从腰上反剪过去,两只大拇指被麻绳紧紧地捆在一起,打了一个死结,又绕了几圈,又打了一个死结,这才用力拽了拽,确认绑紧了。
那人疼得“哇哇”大叫,声音又尖又惨,像是杀猪一样,在夜空中回荡,传出去很远很远。他的脸贴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泥土混着雨水糊了一脸,看不清本来面目。他的身体在发抖,不知道是疼的还是怕的,整个人像一只被猫叼住了脖子的老鼠,动弹不得,只能发出一声声绝望的哀嚎。
“叫什么叫?再叫把你嘴也堵上!”吕兵在那人屁股上踢了一脚,不轻不重的,但那人的叫声立刻小了下去,变成了低低的、压抑的呜咽,像是被掐住了脖子的鸡。
等绑好了之后,吕兵才像提只鸡一样,一只手抓住那人后脖领子,一只手抓住裤腰带,猛地往上一提,把那个人从泥泞的地上提了起来。那人的身体悬在半空中,晃了两下,脚在地上乱蹬,想站稳,但手被绑在后面,平衡不了,趔趔趄趄的,差点又摔倒。
吕兵又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骂道:“小狗日的,跑得还飞快。老子从三零六厂一直追到这里,追了四五条街,两条腿都快跑断了。你再跑啊?你再跑一个给我看看?”
那人“哎呀”地叫了一声,声音又短又尖,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他把头埋得很低,低得下巴都快碰到胸口了,不敢抬头,不敢说话,甚至不敢喘大气。他的肩膀在发抖,整个人缩成了一团,像一只被抓住了耳朵的兔子,瑟瑟发抖。
唐哲指着那个人,问道:“这是怎么回事?这人是干什么的?你怎么追他追了这么远?”
吕兵淡淡笑了笑,从身上摸出一支烟来,在烟盒上磕了磕,递给唐哲。唐哲摆了摆手,说不抽。吕兵便自顾自地点了起来,火柴在黑暗中划出一道橘红色的光,照亮了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他深吸了一口,烟雾从鼻孔里喷出来,在路灯下袅袅升起,很快被夜风吹散了。
“这家伙从三零六厂翻墙出来的,鬼鬼祟祟的,怀里还揣着什么东西,一看就不是好人。我正好路过,看到他从墙头上跳下来,摔了个狗啃泥,爬起来就跑。我叫了他一声,‘站住,干什么的’,他龟儿跑得还飞快,比兔子还快,我一听就知道有问题,拔腿就追。从三零六厂追到这边,穿过了好几条巷子,翻过了一个围墙,还踩了一脚臭水沟里的泥,差点没把我累死。”
他又深吸了一口烟,烟雾在肺里转了一圈,慢慢地吐出来。他看着唐哲,问道:“你呢,这么晚了,跑哪里去了来?这大晚上的,天又冷,又下着毛毛雨,你不待在屋里,骑着摩托车到处跑什么?商场那边又出什么事了?”
唐哲笑了笑,没有细说,只是随口回了一句:“去了一趟金沙坡,见个朋友,谈点事情。刚从那边出来,正准备回喷池呢,就碰上你们了。”
吕兵也没有追问他去金沙坡干啥。他这个人,做刑警做久了,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他抬腕看了看时间,那是一块老式的上海牌手表,表盘上的夜光指针在黑暗中发出幽幽的绿光。他看了一眼,眉头皱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焦急。
“坏了,都这么晚了,”他把烟叼在嘴里,腾出手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又整了整被扯歪的衣服,“本来早该下班了,被这小子耽误了一个多小时,家里那位又要念叨了。对了,小唐,正好你有摩托车,和我把这个人送到附近派出所,然后送我回一趟家吧。反正顺路,也不远。”
唐哲看了看自己那辆红鸡公,前面是空的,但只能坐两个人。摩托车不比汽车,没有后座,只有驾驶座和后面的一小块位置,挤一挤能坐两个,但三个人就坐不下了。
他想了想,说:“那我在前面派出所等你,你带他走过去,我先去派出所说一声,让他们准备一下。派出所离这里不远吧?”
吕兵指了指前面,说:“不远,三四百米,拐个弯就到了。你先去,我押着他慢慢走过来。这小子跑了一路,腿都软了,走不快的。”他说着,又在那人屁股上轻轻踢了一脚,“是不是啊?跑不动了吧?”
那人低着头,不敢吭声,只是肩膀又抖了一下。
唐哲点了点头,转身上了摩托车,发动引擎,车灯在黑暗中照出一条光柱,白花花的,照得路面上的水坑闪闪发亮。他一拧油门,车子窜了出去,沿着那条窄窄的马路,朝着吕兵指的方向驶去。夜风吹在脸上,凉飕飕的,但他的后背却有些发热,脑子里还回放着刚才那一幕——吕兵从摩托车上扑出去的动作,干净利落,像一只扑食的老鹰;绑人的手法,又快又准,像是练了千百遍。这个人,不愧是做刑警的,身手确实不一般。
第1019章 警嫂
派出所果然不远,拐了一个弯,就到了。那是一栋三层的灰色楼房,门口挂着一块白底黑字的牌子,上面写着“林城市公安局红旗路派出所”几个字。楼里亮着灯,透过窗户能看到有人在里面走动。门口停着一辆偏三轮摩托车,绿色的,车身上还印着“公安”两个字,在路灯下格外醒目。
唐哲把车停在门口,熄了火,就骑在车上等着。
在派出所外面没有等多久,也就一支烟的功夫,吕兵就押着那个人来了。他的右手像一把铁钳一样死死地扣着那人的后脖领子,那人低着头,弓着腰,踉踉跄跄地跟着,像一只被牵住了脖子的鸭子,不敢吭声,不敢抬头,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
他的两只手还被绑在背后,大拇指上的麻绳勒得紧紧的,手腕处的皮肤已经被磨破了,渗出一圈暗红色的血痕,在路灯下看得清清楚楚。
他的裤腿上全是泥,膝盖处破了一个洞,露出里面青紫的皮肉,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像是在泥水里摔了好几跤。
吕兵把他送到里面,跟值班的年轻民警交待了几句,又在一张表格上签了字,按了手印,这才出来。
他走到门口,脱下帽子,用手拍了拍上面的灰尘,又重新戴上。路灯的光照在他脸上,他的额头上有汗,顺着太阳穴往下淌,他也不擦,只是眯着眼睛,看着站在摩托车旁边等他的唐哲。
“小唐,辛苦你了。”
吕兵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笑容里带着几分歉意和感激,“大晚上的,耽误你这么久,还让你帮忙按人。本来这是我的事,不该把你扯进来。”
唐哲只是笑了笑,没说什么。他把摩托车打着火,发动机在夜色中轰鸣起来,排气管冒出一股青烟,在昏暗的路灯下散开。
他跨上车,双手握住车把,脚下一蹬,车身稳稳地立住了。
吕兵也不见外,从后面跨上去坐好了,拍了拍唐哲的肩膀,像老朋友一样,说道:“走吧,我家在城东那边,过了铁路桥就到了。你跟着我指的路走就行。”
唐哲点了点头,松开离合,车子缓缓地驶出了派出所的院子,拐上了大路。夜风呼呼地吹在脸上,带着初春的寒意,冷得刺骨。
路灯的光一盏一盏地从头顶掠过,忽明忽暗的,像是在跟他们玩捉迷藏。吕兵坐在后面,时不时地指一下路,“前面左转”“前面右转”“直走,过桥”,声音不大,但很清楚。
吕兵家并不在公安家属大院,而是一栋民房,两层的砖瓦房,坐落在城东一条窄窄的巷子里。房子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墙皮脱落了好几块,露出里面青灰色的砖,门框上的漆也掉了,斑斑驳驳的,像是在诉说着岁月的沧桑。
门口的台阶上摆着几盆花,叫不上名字,叶子蔫蔫的,像是好几天没浇水了。巷子很窄,只能容一辆车通过,两边是矮矮的围墙,墙上爬满了枯藤,在夜风中瑟瑟发抖。
唐哲刚把车停下,熄了火,还没来得及下车,屋里就跑出来一个小娃儿,正是吕宝。他穿着一件红色的棉毛衣,脚上趿拉着一双棉拖鞋,头发乱糟糟的,像是刚从被窝里爬出来。他的眼睛亮亮的,像两颗黑葡萄,一看到唐哲,就咧开嘴笑了,露出两排整齐的小白牙。
“爸爸!”吕宝先是扑到吕兵怀里,抱了一下,又松开。
吕兵下车,活动了一下蹲麻了的腿,拍了拍吕宝的脑袋,说道:“豆宝,快叫人。这是你唐叔叔,上次在灵山公园救你的那个。”
吕宝已经跑过来拉着唐哲的手了,他的手很小,软软的,暖暖的,像一团棉花。他仰着头,看着唐哲,眼睛亮晶晶的,脸上带着一种小孩子特有的、毫无保留的崇拜和亲近。
然后他转过头,对着屋里喊道,声音又大又亮,生怕里面的人听不见似的:“妈妈,妈妈,唐哲叔叔来了!就是上次在灵山公园救我的那个唐哲叔叔!”
屋里的安宛听到喊声,连忙跑了出来。她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围着一条围裙,手上还沾着面粉,显然是正在厨房里忙活。她的头发扎成一条马尾辫,脸上带着笑,但眼睛里有一丝疲惫,眼角的皱纹比上次见面时多了几道。
“小唐来了?快进来,快进来,”安宛一边说,一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招呼着唐哲往家里带,“外面冷,别在外面站着。”她侧身让开路,把门推得大开的。
等进了屋,灯光一亮,安宛才看清楚他们俩身上全是泥。吕兵的裤腿上、膝盖上、袖子上,到处都是泥点子,还有几处被磨破的口子,露出里面的棉絮。
唐哲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的鞋子上全是泥水,裤腿湿了半截,衣袖上也沾着泥。
安宛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眉头皱得紧紧的,眼睛里的笑意被担忧取代了。她连忙问:“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搞成这样?你们跟人打架了?还是摔了?”
唐哲简单地把事情说了一遍,从吕兵追小偷,到他帮忙按人,再到送派出所,几句话就说完了,轻描淡写的,像是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但安宛听着,脸色却越来越难看,嘴唇抿得紧紧的,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眼睛里满是后怕和心疼。
她转过身,对吕兵嗔怪道,声音不大,但带着一股子怨气和心疼:“你也是的,小唐可是我们家豆宝的救命恩人,那么危险的事情,你怎么好意思让他冲上去?万一那个人有武器怎么办?万一他身上带着刀,捅你一刀怎么办?小唐是做生意的,不是你们公安的人,万一出了事,你怎么跟人家家里交代?”
唐哲心里一动,那人有武器怎么办?是啊,他怎么没想到这一层?那个人翻墙出来,鬼鬼祟祟的,怀里揣着东西,谁知道是不是刀?谁知道是不是枪?万一他身上真有家伙,他这一扑上去,不是白白送死吗?他看了吕兵一眼,吕兵脸上还是那副淡淡的笑容,好像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或者想过了,但不在乎。
第1020章 惯坏
难道吕兵就不怕吗?还是他当刑警当久了,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唐哲不知道,但他心里对吕兵多了一层敬意。这个人,不是嘴上说说,是真的在玩命,是真的在用身体挡在老百姓前面。
他连忙说道,声音里带着几分诚恳:“嫂子,没事的,抓捕坏人,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嘛。再说了,有吕哥在,他能看着我出事吗?他可是练过的,一个打几个没问题。”
吕兵一边换鞋,一边说道,语气里带着几分玩笑,几分认真:“唉,小唐这话,一听就是站位很高的人,觉悟高,境界高,跟我们这些粗人不一样。怪不得能做那么大的生意呢,开商场,当老板,格局就是不一样。”
安宛则是从鞋柜里给唐哲拿出干净鞋子,一双棉拖鞋,深蓝色的,洗得干干净净的,鞋底还带着一股洗衣粉的味道。她蹲下来,把鞋子放在唐哲脚边,嘴里说道:“你别听他瞎说,他呀,遇到坏人,连命都不顾的,也不想想我们两娘母以后怎么办。每次出去执行任务,我都提心吊胆的,生怕电话响,生怕有人来敲门,生怕……”
她没有说下去,只是深深地看了一眼吕兵,那一眼里有担忧,有责备,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深沉的爱。
然后她忙问道:“你们还没有吃饭吧?饿不饿?我锅里还炖着汤呢,热一热就能喝。”
吕兵笑道,用手摸了摸肚子,做出一个很饿的表情:“哪里得饭吃嘛,追那个小偷追到现在,连口水都没顾上喝。小唐来了,你再去弄几个菜,我和他喝两杯。好久没跟人喝酒了,今天高兴。”
安宛应了一声,就跑着去厨房了,脚步声咚咚咚的,在木地板上响着,很快厨房里就传来了锅铲翻动的声音和油锅的滋滋声。
吕兵则是招呼唐哲坐下,把他引到客厅的沙发上。客厅不大,但收拾得很整齐,墙上挂着一幅山水画,画的是黄山迎客松,笔法不算高明,但看着让人心情舒畅。
茶几上摆着一盘瓜子和一盘花生,还有几本翻了半截的杂志。电视是黑白的,十四寸的,放在角落的柜子上,屏幕上盖着一块白色蕾丝布,落着薄薄的一层灰。
吕宝早已经去泡了茶,两只小手捧着茶杯,小心翼翼地端过来,放在唐哲面前的茶几上。茶是绿茶,茶叶在热水中翻滚着,慢慢舒展开来,茶汤变成了淡淡的黄绿色,一股清香在屋子里弥漫开来。他放下茶杯,又跑回厨房去了,嘴里喊着“妈妈,我来帮你”。
很快,一桌子菜就上齐了。六菜一汤,有红烧肉、清炒时蔬、凉拌黄瓜、酸辣土豆丝、蒜蓉空心菜、一碗蒸蛋,还有一大锅排骨汤,汤是乳白色的,上面飘着几颗红枣和枸杞,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菜盘不大,但每一样都做得精致,色香味俱全,看得出来安宛是个会过日子的人。
吕兵从屋里拿出了一瓶玻璃瓶装的茅子,瓶身上落着一层薄薄的灰尘,商标也有些发黄了,一看就是放了好多年的。他晃了晃,瓶里的酒液在灯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像是一条流动的绸缎。他笑着,把那瓶酒放在桌上,对唐哲说:“这酒呀,我藏了好多年,一直舍不得喝。今天你一定要陪我喝一杯,不醉不归。”
安宛正端着最后一碗汤从厨房里出来,听到吕兵的话,瞪了他一眼,把汤碗放在桌上,用手在围裙上擦了擦,嗔怪道:“你是不是忘记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今天是你答应我的,说好了不喝酒的。你把酒收回去,换饮料来。小唐第一次来咱家,你就让人家喝酒,像什么话?”
吕兵愣了一下,挠了挠头,想了想,脸上的表情有些茫然,像是真的忘了。他看了看安宛,又看了看桌上的台历,台历翻到三月f二十五号,上面用红笔画了一个圈。他一拍脑门,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站起来,笑呵呵地走到门口的衣架处,从外套里拿出一只上发条的绿色青蛙玩具,对豆宝说道:“我怎么会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呢,今天是豆宝的生日。”
豆宝看着那只绿色青蛙,连接都没有接,一脸的不开心。
安宛看着他,瞪了一眼,又看唐哲在一旁,小声对吕兵说道:“儿子都多大了?早就对这种玩具不感兴趣了。”
吕兵尴尬地收起那只绿色青蛙玩具,摸了摸头:“儿子之前逛百货公司的时候,一直吵着要这么一只玩具青蛙的。”
安宛叹了一口气,说道:“那都是多久的事情了?”
吕宝也不高兴地说道:“爸爸,那个时候我还不到八岁,可是今年我都十三岁了。”
吕兵再次陷入入尴尬,只好尴尬地笑着说道:“儿子,你都快有爸爸高了,对不起,是爸爸的错。”
吕宝哼了一声,跑到桌子边坐下。
安宛叹着气,摇着头说道:“你一天就晓得工作工作,什么时候才能顾一下家呢?儿子现在都上五年级了,你都没有好好辅导过他一次作业,我看呀,你根本就不是他亲爹,倒像是干爹——干当爹。”
吕宝嘿嘿地笑了起来,轻轻拉起安宛的手,凑到她的耳朵边小声说道:“这不是有你嘛,辛苦你了,老婆。”
安宛把他推开,脸一下子红了起来:“有人呢,娃儿也在。”
吕宝不情愿地把手松开。
安宛叹道:“你呀,就是一张嘴会说。”
然后看到正在和吕宝聊天的唐哲,对吕兵说道:“行了,快去吃饭吧。”
吕兵坐回桌上,对唐哲笑道:“唐兄弟,不好意思哈,让你看笑话了。”
唐哲倒也没有什么,从包里掏了五张十元的塞给豆宝:“豆宝,我晓得新华书店里来了一批新的小人书,什么《杨家将》呀,《三国演义》呀,都有。”
豆宝本来是不接的,听到说起小人书,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眼巴巴地看着吕兵。
吕兵还没有说话,安宛说了:“唐叔叔给你的,你就收下吧。”
豆宝高高兴兴地把钱收了起来,对唐哲道了谢,说道:“爸爸,妈妈,明天放学了,我就要去买小人书看,我同学也有《杨家将》,可好看了。”
吕兵不高兴起来,对安宛说道:“你这个样子,早晚要把娃儿惯坏。”
第1021章 怕什么?
说话间,安宛已经给唐哲和吕兵倒好了酒。
几杯酒下肚之后,唐哲的话匣子也打开了。
“吕哥,”唐哲放下杯子,手指在桌沿上轻轻敲了两下,像是在给自己打气,“我有个事想跟你说说,你帮我分析分析。”
吕兵抬起头,看着他,目光里带着几分好奇,几分警惕,还有几分说不出的意味。他放下手里的筷子,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等着唐哲往下说。
唐哲想了想,便提到了郝家的事情上。他没有绕弯子,直接说:“吕哥,你知不知道郝家?就是在金沙坡开茶馆的那个郝家,郝博渊老爷子那个郝家。”
吕兵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唐哲,那目光在他脸上停了几秒,像是在重新打量他这个人。他的眉头微微动了一下,嘴角往下撇了撇,然后端杯子又喝了一口,慢慢咽下去,像是在品味什么。
他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还和郝家扯得上关系。
郝家是什么人家?是林城地面上根深蒂固的老家族,是做古玩、做茶叶、做各种生意的,是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人家。
一般人想攀都攀不上,唐哲一个从乡下来的年轻人,怎么就和他们搅到一起去了?
唐哲也不好说起和郝博渊的渊缘。他只是借故说:“我在林大那边开录像厅的时候,多得郝博渊老爷子的帮助。一来二去的,就跟郝家熟了。”
吕兵点了点头,没有追问。他做刑警这么多年,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人家不愿意说的事,问了也是白问,还不如不问。
唐哲便又把话题扯到了歪三身上。他说:“吕哥,你认不认识歪三?就是郝家那个歪三,以前跟着郝博渊老爷子的,后来独当一面了,在东山那边管着一些生意。”
吕兵的眼皮跳了一下,手指在桌上轻轻叩了叩。他对歪三这个人倒是非常熟悉,毕竟作为黑道和白道的代表人物,两个人也见过很多回。
歪三是郝家的人,在林城地面上算是一号人物,手底下养着一帮兄弟,管着几个场子,虽然干的不是什么正经生意,但从来不惹大麻烦,跟公安也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心照不宣的关系。
吕兵跟他打过几次交道,都是在案子上,歪三这个人,讲义气,守信用,说话算话,不像那些混混,今天答应的事明天就反悔。
“认识,”吕兵说,声音不大,但很干脆,“见过几回,打过几次交道。这个人,怎么说呢,不是坏人,但也算不上好人。讲义气,重感情,手底下那帮人也服他。不过他那条路,走不长,迟早要出事。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唐哲听了,心里暗叹一声,吕兵不愧是做刑警的,看人看得准。歪三确实出事了,而且出的还是大事。
他端起杯子,又喝了一口汽水,润了润喉咙,然后把声音压低了,像是在说一件不能让别人听到的秘密:“吕哥,歪三出事了。前几天他跟人起了冲突,动了手,对方死了两个人。”
吕兵的身子猛地坐直了,眼神一下子变得锐利起来,像是黑暗中突然亮起的一盏灯。他的眉头皱得紧紧的,脸上的肌肉绷着,那副慵懒的表情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刑警特有的、警觉而专注的神情。
“死了两个人?”他的声音也低了,像是在跟唐哲对暗号,“怎么回事?你详细说说。”
唐哲便把歪三跟他说的事情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吕兵。从贾小五打电话约歪三见面,到歪三带了大勇小勇去仓库,到贾小五那边有十几个人,到双方动了手,到有人喊“杀人了”,到贾小五的人一哄而散,到歪三发现两个人倒在地上,一个被断木桩刺穿了胸口,一个头上血流不止。他说得很详细,每一个细节都没有漏掉,连歪三说的那句“我没有拿武器,我没有想杀人”都原原本本地转述了。
然后他又把话题引到了贾小五的身上。他说:“这个贾小五,以前是跟着歪三的,后来出来单干了,在东山那边站住了脚,后来又打到了三桥,现在火车站那边倒了,他又占了火车站。歪三说他打着歪三的旗号招摇撞骗,歪三去找他理论,结果就出事了。”
吕兵听完,沉默了好一会儿。他的手指在桌上慢慢地叩着,一下一下的,有节奏的,像是在敲一首没有名字的曲子。他的眼睛盯着桌上的台布,台布是碎花的,蓝底白花,洗得有些发白了,边角处有几个小洞。他的眉头还是皱着,但已经不是刚才那种紧张的皱法,而是一种在思考、在分析、在梳理线索的皱法。
“贾小五……”他念着这个名字,像是在嘴里嚼着什么,品着什么,“这个人我知道,以前是个小混混,跟着歪三混饭吃,后来手底下聚了一帮人,占了东山那片。这人脑子活络,会来事,会钻营,但胆子不大,做事畏首畏尾的,不像歪三那样敢打敢冲。你说他敢带着十几个人去围殴歪三,还在仓库里提前布了局,这不像他的做派。”
他抬起头,看着唐哲,目光里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像是疑惑,又像是了然。
“你刚才说,贾小五那边的人一哄而散,连自己倒地的人都不管,就跑得干干净净了?”
唐哲点了点头:“歪三亲口说的,他记得很清楚。那些人听到有人喊‘杀人了’,就像炸了窝的马蜂一样,全跑了,一个都不剩。连贾小五都跑了。”
吕兵的眼睛亮了一下,像是黑暗中擦亮了一根火柴。他的嘴角微微往上翘了一下,露出一个几乎看不见的笑容,然后很快又收了回去。
“有意思,”他说,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正常的情况,自己人受伤了,应该是先救人,而不是跑。他们跑什么?怕什么?是怕负责任,还是怕被人发现什么?”
第1022章 不谋而合
唐哲没有接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吕兵。他知道,吕兵已经闻到了什么味道,就像警犬闻到了炸药的味道,那是他多年刑警生涯练出来的直觉,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安宛从厨房里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走出来,放在桌上。她听到了他们说话的声音,但没听清说的是什么,只是看到吕兵那副凝重的表情,知道他们在谈正事,便没有多问,只是把水果放下,又给他们的杯子里续了汽水,然后坐到吕宝旁边,看他写作业。
吕兵拿起一块苹果,咬了一口,慢慢地嚼着,嚼了好一会儿才咽下去。他看着唐哲,目光里带着几分审视,几分信任,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复杂。
“小唐,”他把苹果核放在碟子里,擦了擦手,说,“这事你跟我说了,我就不能当做没听见。歪三那边,你让他先别动,别跑,别自首,什么都别做,等我消息。”
唐哲听了,心里悬着的那块石头落了一半。他点了点头,说:“行,吕哥,我回去就跟他说。他那边也在等我信儿。”
吕兵又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做什么重要的决定。然后他说:“这样吧,明天我先私下接触一下歪三,了解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不当公事办,就当朋友聊天,先听听他怎么说,看看现场的情况,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你不是干这行的,有些东西你看不出来,但我不一样,我做了十几年刑警,什么样的案子没见过?”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但唐哲听得出那平淡下面的自信和底气。是啊,歪三说的事情经过中,唐哲不能发现的细节,并不能代表吕兵不能发现。
他能从歪三的叙述中听出疑点,能从现场的描述中看出破绽,能从人物的行为中分析出动机。这些都是他的专业,是他吃饭的本事,是他十几年如一日在一线摸爬滚打磨出来的东西,不是唐哲一个做生意的能比的。
安宛在那边听着,忍不住插了一句嘴。她抬起头,看着吕兵,目光里带着几分担忧:“你要小心点,歪三那边的人,都不是善茬。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
吕兵笑了笑,伸手拍了拍安宛的手背,说:“没事,我又不是去抓他,就是聊聊。再说了,歪三那个人我了解,他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我有分寸。”
安宛还想说什么,看了看吕宝,又看了看唐哲,把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她低下头,继续看着吕宝写作业,但手指在桌沿上轻轻地叩着,一下一下的,出卖了她心里的不安。
唐哲看着他们夫妻俩,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他想起自己的父亲,想起自己的母亲,想起那个在八家堰的老家。他想起沈月,想起郝好,想起这些日子里经历的那些事。他突然觉得,人活着,不光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那些在乎你的人,那些你也在乎的人。
吕兵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看着外面漆黑的夜。路灯的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在他脸上投下一片淡淡的光晕。他的背影在灯光中显得有些孤独,有些疲惫,但又很坚定,像是一棵在风雨中站了很久的老树,根深蒂固,风吹不倒。
“小唐,”他没有回头,声音从窗前传过来,不大,但很清楚,“那个贾小五,你知道他住在哪里吗?”
唐哲想了想,说:“歪三说他在火车站那边有个据点,但具体住哪里,我也不清楚。要不我明天问问歪三,让他打听一下?”
吕兵点了点头,还是没有回头:“行,你帮我问问。这事,我总觉得没那么简单。一个以前的小弟,怎么敢这么嚣张?他背后要是没有人撑腰,打死我都不信。”
唐哲的心又跳了一下,吕兵和他的想法,真的是不谋而合。他也觉得贾小五背后有人,而且那个人,才是真正的目标。
“吕哥,”唐哲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了,“你说,贾小五背后的人,会不会是针对郝家的?”
吕兵转过身来,看着他,目光里有惊讶,有赞许,还有一种“你小子不简单”的意味。他走过来,重新坐下,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汽水,慢慢地说:“你这话说到点子上了。郝家在林城这么多年,树大招风,眼红的人多了去了。以前郝博渊在,没人敢动;现在郝博渊不在了,郝家又没人能撑得起这个摊子,那些有想法的人,肯定要动心思。歪三的事,也许就是个引子,是个由头,是个把柄。他们要的,不是歪三的命,而是郝家的产业。”
吕兵对歪三和贾小五以及郝家的简单分析,唐哲认为很有道理。他靠在沙发上,手指在膝盖上轻轻地敲着,脑子里把吕兵刚才说的那些话翻来覆去地过了一遍。
郝家在林城树大招风,歪三的事可能只是个引子,贾小五背后有人撑腰,那个人才是真正的目标——这些分析,像是一把钥匙,把他脑子里那些零散的、碎片化的信息串了起来,让他看到了一个更完整的画面。
他越想越觉得应该让吕兵私下里接触一下歪三。至少这件事情还没有摆在台面上去,没有报到公安,没有立案,没有惊动上面的人,一切都还有回旋的余地。有吕兵出面,如果歪三真的犯了事,那他应该承担后果,该坐牢坐牢,该赔钱赔钱,哪怕就是过失杀人,在现在来说,至少还可以保住性命,不至于吃枪子。
但如果是两年之后,那后果不堪设想,严打的风暴一来,不管你是过失还是故意,不管你是主犯还是从犯,只要沾上了人命,就是一个字——毙。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歪三往那个火坑里跳,也不能看着郝好被拖下水。
但如果真的是别人给郝家设的一个局,有吕兵在,也能更早地让郝好发现,以便想出更好的办法来应对。
吕兵是刑警,干了十几年,什么案子没见过?什么套路没经历过?他有一双能看穿迷雾的眼睛,有一副能抽丝剥茧的脑子。那些藏在暗处的、见不得光的东西,唐哲发现不了,不代表吕兵发现不了。
他只要往仓库里走一圈,往那两个死者的伤口上看一眼,往那些证人的证词里琢磨琢磨,就能知道这事到底是意外还是预谋,是过失还是陷害。
第1023章 卷钱跑路
又聊了一会儿,唐哲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十一点了。他站起来,对吕兵说:“吕哥,那咱们就定好了,明天上午我来接你,咱们一起去金沙坡。你这边方便吗?要不要跟局里请个假?”
吕兵摆了摆手,说:“明天我轮休,不用请假。你九点左右过来就行,太早了宛姐还没起床,太晚了又耽误事。九点正好,我吃了早饭,你来了咱们就走。”
唐哲点了点头,又跟安宛和吕宝道了别。吕宝趴在桌子上写作业,抬起头,朝他挥了挥小手,说:“唐叔叔再见。”
安宛从厨房里出来,手里端着一杯水,递给唐哲,说:“喝了再走,晚上骑车冷,暖暖身子。”
唐哲接过杯子,喝了两口,水是温的,不烫不凉,刚刚好。他把杯子放在桌上,转身出了门。
吕兵送他到门口,站在台阶上,看着他骑上摩托车,打火,挂挡,松离合。夜风吹过来,凉飕飕的,吹得人后背发凉。
吕兵把手插在裤兜里,缩了缩脖子,说:“路上慢点,天黑,别开太快。”
唐哲应了一声,拧了拧油门,车子窜了出去,拐出巷子,上了大路。路灯一盏一盏地从头顶掠过,昏黄的光在车把上滑过,像是在跟他道别。
夜风呼呼地吹在脸上,冷得刺骨,但他的心里是热的,像是有一团火在烧。
他想,事情也许还有转机,也许没有那么糟。只要歪三还没进去,只要贾小五还没把事情捅出去,只要郝家还没被人吃掉,一切都还来得及。
等唐哲回到喷池的时候,商场早已经关门下班了。卷帘门拉了下来,黑洞洞的,像一只闭上的眼睛。
街上空荡荡的,没有什么行人,偶尔有一两辆自行车从身边经过,铃铛叮铃铃地响,又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老远就看到家里的灯是亮着的,橘黄色的光从窗户里透出来,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温暖,像是黑夜中的一座灯塔。
想来是申二狗下了班,回到那里去了。这小子自从跟了唐哲之后,就一直住在喷水池这边,白天在商场帮忙,晚上回来看家,日子过得倒也踏实。
唐哲也没有多想,把车骑到院坝里,熄了火,拔下钥匙,从车上下来,把摩托车支好,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手脚,朝家门口走去。
刚走到台阶上,还没来得及掏钥匙,门就从里面被猛地拉开了。一个人影从里面冲了出来,像一阵风,带着一股淡淡的香味,直直地扑进了他怀里。
唐哲愣了一下,低头一看,是沈月。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扎着一条马尾辫,脸上没有化妆,干干净净的,像一朵刚出水的莲花。她的眼睛红红的,眼眶里还有泪光在闪,鼻尖也是红的,嘴唇微微发抖。她咬着嘴唇,看着唐哲,目光里有心疼,有埋怨,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委屈和思念。
“你回来了?”她的声音有些沙哑,像是在忍着什么,又像是在控诉什么,“你怎么才回来?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你怎么搞成这样?”
她一连串地问了好几个问题,像连珠炮似的,不给唐哲喘息的机会。她的手指在他的脸上轻轻地摸着,摸着他那些被荆棘划伤的、结了痂的疤痕,摸着他额角那道还没完全愈合的口子,摸着他下巴上那一片青紫的淤青。
唐哲被她摸得有些不好意思,伸手握住她的手,说:“没事,就是在山里被树枝刮了几下,过两天就好了。你怎么来了?这么晚了,你一个人跑过来,多危险啊。”
沈月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眼泪终于忍不住了,顺着脸颊淌了下来,一滴一滴的,在路灯下闪着光。她没有哭出声,只是默默地流泪,默默地看他,默默地把自己心里的委屈和担心都流了出来。
在她的身后,申二狗、田建国以及王亚新他们几个人站在门口,笑嘻嘻地看着唐哲。申二狗穿着一件新棉袄,双手插在袖子里,缩着脖子,脸上的表情又得意又坏,像是看了一场好戏。
田建国靠门框上,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一根烟,烟雾在灯光中袅袅升起,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角往上翘着。
王亚新站在最后面,个子不高,被前面的人挡住了半个身子,只露出一个脑袋,脸上的笑也是坏坏的,带着一种“你小子终于回来了”的意味。
“唐哥,你可算回来了,”申二狗嘿嘿笑着说,“小月姐等你等到现在。”
田建国把烟掐灭,弹到院坝的角落里,说:“小唐,你回来了也不说一声,要不是建军说,我们都还不知道。”
沈月抱了一会儿,听到申二狗他们的话,才发现后面还有人看着,脸一红,一下子把唐哲推开,去拉他的手,才发一手被风吹得冰冷刺骨,忙说道:“快进屋去吧。”
进了屋,她又问道:“你喝了酒了?”
唐哲点了点头,屋里炉火已经被申二狗烧起来了,加上他喝了酒,有些热,便脱去外套,回道:“回来的路上,正好碰到吕兵抓一个扒老二,我帮了他一下,然后就去他家喝了点酒。”
沈月只是哦了一声,她来的时候,已经听申二狗说了,唐哲是去金沙坡找郝好,不过沈月从来没有往坏处想,郝好喜欢唐哲,她能看不出来?不过唐哲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从邛水回来了,没有第一时间来找她,而是去了郝家,肯定是郝好出了什么事情。
申二狗在一旁说道:“小月姐,我就说唐哥不会有事情吧。”
田建国和王亚新都在一旁笑着,看着两个年轻人恩恩爱爱的,他们也许也想到了当初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
唐哲这才看向他们俩,问道:“田大哥,王大哥,你们有什么事情吗?”
两个人都摇了摇头,田建国说道:“你一回去就差不多二十来天了,这个商场是你占大头,你就一点也不担心我们俩把钱卷起跑路了?”
第1024章 就俩人
申二狗去泡了茶,田国强把账本摊在桌上,一页一页地翻给唐哲看。数字是好看的,一天比一天高,一周比一周好,一个月比一个月强。过年的那波热潮退去之后,生意不但没有回落,反而稳中有升,一天比一天好。
那些从《黔省日报》上看到科考队报道的人,知道了“向导唐哲”,知道了“喷泉商场”,纷纷慕名而来,有的是来买东西的,有的是来看热闹的,有的是来谈合作的。商场的名气越来越大,生意也越来越好。
田国强把账本合上,靠在沙发上,两只手交叉放在肚子上,翘着二郎腿,一脸意气风发的样子。他的眼睛亮亮的,嘴角往上翘着,脸上的表情像是在畅想什么美好的未来。
他挥着手说道,声音又大又亮,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兴奋和笃定:“唐哲,现在形势一片大好,国家政策也已经明了,鼓励我们民营经济,发展个体户,报纸上天天都在喊,电视里天天都在讲。我觉得我们应该趁热打铁,多开几家店。不能光守着一个喷水池,要把触角伸出去,伸到市中心,伸到城北,伸到城南,伸到每一个有人的地方。你看人家广州、深圳那边,开店的、办厂的、搞批发的,一个个都发了,咱们不能落后啊。”
王亚新在这个商场里的股份比较少,不过光是过年,就分了不少红,比他以前在单位上班一年的工资还多。他坐在田国强旁边,也是一脸的热情,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角咧着,笑容里带着几分得意和几分贪婪。
他连连点头,附和道:“国强说得对,趁热打铁,不能等。现在林城就我们一家像样的家电百货商场,别人还没反应过来,咱们要先占住地盘。等别人都开了,再想挤进去就难了。我在城北那边看过几个铺面,位置不错,人流量大,租金也合理,可以考虑。”
申二狗则是坐在角落里,手里捧着一杯茶,看看田国强,又看看王亚新,又看看唐哲,没有说话。他是完全听唐哲的,指哪打哪,唐哲说往东他绝不往西,唐哲说往北他绝不往南。
他这个人,文化不高,见识不广,但他认一个理——跟着唐哲走,没错。他信任唐哲,不是一天两天了,从八家堰到林城,从身无分文到有了商场,他亲眼看着唐哲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每一步都走得稳,每一步都走得准。所以他不说话,只是等着唐哲开口。
不过因为歪三的事情,唐哲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他的脑子里还在转着吕兵说的那些话,转着郝家的那些事,转着歪三那个案子。
那些东西像一团乱麻,缠在他脑子里,怎么都解不开。他虽然坐在沙发上,听着田建国和王亚新说话,眼睛看着桌上的账本,但他的心思不在这里。他在想,明天见了歪三,该怎么跟他说?吕兵那边,该怎么配合?贾小五背后的人,到底是谁?郝家能不能躲过这一劫?
他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十二点了,不早了。他揉了揉太阳穴,对田国强和王亚新说:“王大哥,田大哥,关于开新店的事情,等过了今年上半年再说。毕竟现在林城也就我们一家,投资也很大,从选址到装修到进货到招人,哪一样不要钱?回本是需要时间的,步子如果迈得太大,容易扯着蛋。咱们先把喷水池这个店稳住,稳住了再想下一步。”
见田国强他们不说话,脸上露出几分失望和不甘,唐哲笑了笑,那笑容里有安抚,也有不容置疑的坚持。他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手脚,说:“今天我也累了,在山里走了十几天,回来又没闲着,明天还有一点私事要处理,又要向你们两位领导请个假。等过了明天,我们再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接下来的路怎么走。你们先回去休息吧,不早了。”
听唐哲都这样说了,两个人便起身离开。田国强把账本夹在腋下,拍了拍唐哲的肩膀,说了句“好好休息”,便推门出去了。
王亚新跟在他后面,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对唐哲点了点头,然后转身拉上门。
申二狗坐了一会儿也要回去。他站起来,把茶杯放在桌上,整了整衣服,朝门口走去。
唐哲在后面叫住他:“二狗,我不是给你留了一个房间吗?你搬过来住吧。那边商场冷冰冰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你一个人住那里,我不放心。”
申二狗摇了摇头,转过身来,脸上带着一种认真的、倔强的表情,说:“唐哥,我还是回商场去吧。那么多东西在那里,电视、冰箱、洗衣机,一大堆,值老鼻子钱了。多有一个人多一分安全,我在那里守着,心里踏实。万一晚上有个小偷什么的,我能第一时间发现。”
他说完,又和沈月告了别,推门出去了。
等人都走了之后,客厅里安静了下来。墙上挂钟在滴答滴答地响着,一声一声的,不急不缓。炉子里的火还烧着,橘红色的光从炉壁的缝隙里透出来,在墙上投下一片模糊的光影。窗外有风在吹,吹得窗棂子沙沙作响,像是有人在低声说话。
唐哲把门关上,插好门闩,转过身来。沈月正站在里屋的门口,靠着门框,看着他。她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扎着一条马尾辫,脸上的泪痕已经干了,但眼眶还是红红的,像是刚哭过。她的目光很柔,很软,像春天的风,又像冬天的阳光,看着让人心里发暖。
唐哲走过去,一把拉过沈月来,让她坐在自己的怀里。他的手臂环着她的腰,紧紧地,像是怕她跑了一样。沈月推了几下,没有推开,便不再挣扎了。她下意识地看了看周围,眼睛在屋子里扫了一圈,像是在确认还有没有别人。
唐哲笑了,那笑容里有几分坏,几分得意,还有几分说不出的宠溺。他把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嘴唇凑到她耳边,轻声说:“你看什么,这屋里就我们俩个人,还怕被别人看到?”
第1025章 一头大水牯
沈月的脸一下子红了,红得像熟透的苹果,从脸颊一直红到耳朵根。她低着头,不敢看唐哲,手指在他的手背上轻轻地掐了一下,不重,痒痒的。她的声音很小,小得像蚊子叫:“你不害羞。”
唐哲笑了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拉过她,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声音很大,像是什么东西在宣示主权。他的嘴唇贴着她的耳朵,热气喷在她的耳垂上,痒得她缩了缩脖子。
“我亲自己的老婆,害什么羞?”他说,声音里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理直气壮的笃定,像是在宣布一件天经地义的事。
沈月的脸更红了,红得像要滴出血来。她“呸”了一声,在他的手背上又掐了一下,这回比刚才重了一些,但还是不疼。她低着头,声音又小又急,像是在跟谁赌气:“不要脸,哪个是你老婆了?我可没答应嫁给你。”
唐哲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屋子里回荡,震得墙上的挂钟都跟着微微颤动。他把她搂得更紧了,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闻着她头发上那股淡淡的洗发水的香味,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踏实和满足。
“你不嫁我,还能嫁谁?”他笑着说,声音里带着几分调侃,几分认真,“林城还有比我更优秀的男人吗?你找出来给我看看?”
沈月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只是低着头,红着脸,在他怀里轻轻地挣扎着,像一只被抓住了耳朵的兔子,又羞又恼,又无处可逃。她的心跳得很快,咚咚咚的,隔着衣服都能感觉到。她的手不再掐他了,而是紧紧地攥着他的衣服,像是在抓一根救命稻草。
唐哲不再闹了。他安静下来,抱着她,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闭上眼睛,感受着她的体温,她的心跳,她的呼吸。他把这些日子里在山里受的那些苦、担的那些心、受的那些怕,都压了下去,压在心里最深的地方,不让它们跑出来。
他只想好好地抱一抱她,抱一抱这个从八家堰一路跟着他来到林城的姑娘,抱一抱这个他这辈子最对不起也最放不下的人。
“沈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声音有些沙哑,有些低沉,像是从很深很深的地方传出来的,“等过段时间,忙完了这阵子,咱们去领证吧。”
沈月的身子猛地一僵,然后又软了下来。她没有说话,只是把脸埋在他的胸口,手指攥着他的衣服,攥得更紧了。
两个人抱着嬉笑着,唐哲的手突然不老实起来。他的手指从沈月毛衣的下摆探进去,指尖触到她那温热的、光滑的皮肤,像是被烫了一下,又像是被电击了一下,一股说不出的感觉从指尖蔓延到全身。他的心跳快了,呼吸也重了,眼睛里的光也变得不一样了,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燃烧。
沈月一愣,身体僵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定住了。她的脸更红了,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从脸颊一直红到耳朵根,从耳朵根红到脖子。她低着头,不敢看唐哲,嘴唇抿得紧紧的,像是在忍着什么,又像是在期待什么。
她的手在他手背上轻轻地掐了一下,不重,痒痒的,却没有阻止他的进一步动作。只是把头埋得更低了,低得下巴都快碰到胸口了。
窗外的野猫儿不停地叫唤着,一声一声的,又尖又细,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呼唤着什么。那声音在夜空中回荡,传出去很远很远。空气中也散发着春天的气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让人躁动不安的、让人心痒难耐的气息,像是一阵看不见的雾,笼罩着整个屋子,钻进人的毛孔里,钻进人的血液里,让人睡不着,让人想做什么。
炉火在屋子里静静地烧着,橘红色的光在墙上跳跃着,像是在给他们伴舞。墙上的挂钟滴答滴答地响着,像是有人在给他们数着时间。
窗外的风还在吹,吹得窗棂子沙沙作响,像是在低声说着什么悄悄话。那些声音混在一起,像是一首没有名字的曲子,轻轻的,柔柔的,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暧昧和温暖。
第二天唐哲醒来的时候,阳光已经从窗户的缝隙里挤了进来,在床单上画出一道金黄色的线。他眯着眼睛,看了看窗外,天已经大亮了,太阳升得老高,树梢上闪着光,几只麻雀在枝头叽叽喳喳地叫着,像是在开一场清晨的音乐会。
沈月已经穿好衣服了。她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衬衫,外面套着一件灰色的薄毛衣,头发扎成一条马尾辫,脸上干干净净的,没有化妆,但皮肤白里透红,红扑扑的,像熟透的水蜜桃,看上去更加可人,更加让人心动。
她正弯着腰,在床边收拾着什么,背影在晨光中显得格外柔和,像是一幅画。
见唐哲醒来,沈月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目光里有羞涩,有温柔,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她的脸微微红了一下,嘴角往上翘了翘,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她低声叫了他一声,声音很轻,轻得像风吹过树叶:“哲哥,快起来吧,不早了。我得趁申二狗他们没有来之前,把床单洗了。不然等他们来了,看到……多不好意思。”她说着,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个字几乎是含在嘴里说的,听不太清。
唐哲躺在那里,看着她,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满足和幸福。他伸出手,拉住了她的手腕,不让她走。他的手很热,像是刚从火炉里拿出来,烫得她缩了一下,但没有挣脱。他一个翻身,从床上坐起来,又从后面搂住了她的腰,两只手环在她纤细的腰上,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嘴唇贴着她的耳朵。
沈月轻轻挣扎了一下,身体扭了扭,但没有用力,像是象征性地反抗一下,然后又软了下来。
唐哲搂着她,扭动着身子,又不老实了。
她的脸一下子又红了,红得像着了火,从脸上一直烧到脖子,从脖子一直烧到胸口。她低着头,咬着嘴唇,不敢看唐哲,也不敢动,整个人僵在那里,像一尊雕塑。
“我看你就是一头大水牯,”沈月小声说,声音里带着几分嗔怪,几分无奈,还有几分说不出的娇羞,“一个晚上了还不觉得累。你就不怕把自己累坏了?你们男人啊,真是……”她没有说下去,只是在他的手背上轻轻地拍了一下,不重,像是在赶一只烦人的苍蝇。
第1026章 只有累死的牛,哪有耕坏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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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7章 老黄牛
唐哲把摩托车停在吕兵跟前,还没熄火呢,吕兵就夹着烟抱怨开了:“你小子昨天晚上是不是去偷牛了?你看看这都几点了?我等你等了一快一上午了!”说着把烟头往地上一扔,用脚尖碾灭了,一脸的不耐烦。
唐哲嘿嘿笑了两声,也不恼,拍了拍后座:“快上车吧,你九点才上班,谁让你起这么早的。”
吕兵跨上后座,一边系着夹克的扣子一边说:“谁告诉你我们九点上班的?公安全年无休,二十四小时待班。你以为都跟你们商场似的,到点开门到点关门?”他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自嘲,也带着几分身为警察的骄傲。
唐哲发动了车子,红鸡公突突地响着,他扭过头笑着说了一句:“那你不是比我们生产队的骚牯还累?”
吕兵先是没反应过来,还跟着点了点头:“可不是嘛,我们就是社会主义的老黄牛,任劳任怨……”
话说到一半,脑子才转过弯来——骚牯,那是生产队里最壮的那头公牛,一年到头在田里犁地拉车,累得皮包骨头还得干活。
这小子哪是在夸人,分明是在拐着弯骂人呢!
“嘿!你这家伙还学会日诀人不带脏字咯?”吕兵笑骂了一句,一巴掌拍在唐哲的后脑勺上,力道不轻不重的,带着几分亲昵。
唐哲早就防着他这一手,但还是故意装着吓了一大跳的样子,手猛地一抖,车把晃了几晃,车身也跟着左摇右摆起来。
吕兵被这突如其来的晃动吓了一跳,赶紧松开搭在他肩上的手,两只手死死地箍住他的腰,整个人贴了上去,嘴里叫着:“哎哎哎,你小子故意的吧!”
唐哲哈哈哈地笑了起来,笑声在风里散开,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张扬和快意。他右手猛地一拧油门,红鸡公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后轮在地上刨了一下,箭一般地窜了出去,朝着县城东边的金沙坡方向飞驰而去。
吕兵在身后骂骂咧咧的,但手上却没敢松开,两只手紧紧地搂着唐哲的腰,生怕这小子再来一次刚才那种“意外”。
风从耳边刮过去,把两个人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的,熟悉的街景在两侧飞速后退——供销社、新华书店、国营饭店、照相馆……一样一样地掠过去。
路面坑坑洼洼的,摩托车在上面颠簸着,像一匹不服管教的野马。
唐哲却骑得稳稳当当的,该拐弯的时候拐弯,该减速的时候减速,显然对这辆车的脾性摸得门儿清。
不到半个小时,两个人骑着摩托车就到了金沙坡。改革开放一年多来,这个地方早已从原来的鬼鬼市变得门庭若市起来,,早春的阳光薄薄地铺在青石板路面上,两旁的铺面大多开着门,卖山货的、卖药材的、卖皮货的,各自在门口摆着摊子,三三两两的人进进出出,倒也显得有些生气。
唐哲把车停在那棵老槐树下,眼前就是郝家那间茶馆了。门脸还是老样子,木门木窗,门楣上挂着一块匾,上书一个“茶”字,漆色已经有些斑驳了,但笔力遒劲,看着就有一股子沉稳厚重的味道。
茶馆门口摆着两张八仙桌,这会儿没有客人,桌面擦得干干净净的,能照出人影来。门槛旁边蹲着一只花猫,正眯着眼睛晒太阳,听见脚步声耳朵动了动,懒洋洋地掀开眼皮看了他们一眼,又合上了。
李应堂大概是听见了摩托车的声音,已经从里面迎了出来。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布中山装,袖口挽了两道,露出精瘦的手腕,手里还捏着一块抹布,看样子刚才是在里面擦桌子。
他站在门槛里面,目光先是落在唐哲身上,微微点了下头,然后移到吕兵身上时,脚步明显顿了一下,吕兵他是认识的,作为郝博渊最得力的助手,在茶馆里,他是充当一个串串的角色,可实际上,他就像郝家的大管家一样,林城各种各样的人,他都跟着郝博渊见过。
尤其是郝博渊死了之后,郝好现在更是什么事情都离不开他拿主意。
唐哲心里明白,李应堂在这个地方迎来送往多少年了,什么人什么来路,一眼就能看个八九不离十。
吕兵虽然穿着便装,但那股子公安特有的气质——腰背挺直、目光沉稳、走路带风——是藏不住的。
“唐老板,吕同志。”李应堂只是打了个招呼,声音不高不低,语气不咸不淡,脸上挂着那种常年做生意的人才有的、恰到好处的微笑,既不会显得过于热络,也不会让人觉得冷淡。
他站在门口,并没有立刻让开身子请他们进去,而是微微侧着头,像是在等着唐哲先说此行的目的。
唐哲也没在意,开门见山地问了一句:“郝好在吗?”
李应堂点了点头,这才侧身让开了门口:“在里面呢,我带你们进去。”说着把抹布搭在门框上,转身在前面带路。
唐哲跟着他往里走,吕兵跟在后面。三个人穿过前堂,经过那道挂着棉帘子的月亮门,进了后院。院子里那棵石榴树还没发芽,光秃秃的枝丫伸向天空,不过枝头上已经能看到星星点点的小芽苞了,嫩红色的,像一颗颗小珠子缀在灰褐色的枝条上。墙角的几盆兰花倒是精神得很,叶色油绿,有几株已经抽出了花箭。
唐哲跟在李应堂身后,步子不紧不慢的,脑子里却在飞速地转着。他心里清楚,今天这个场合不太好拿捏分寸。
昨天晚上在郝好面前答应了要想办法,可一个晚上下来,他并没有想出什么更好的办法来,总不能把歪三送到林城躲起来吧?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再说歪三那个性子,让他东躲西藏的,比坐牢还难受。
现在倒好,办法没想出来,倒把吕兵带来了。虽说吕兵是自己过命的兄弟,可在外人眼里,他就是公安。
唐哲带着一个公安出现在郝好的地盘上,这事儿怎么解释都容易让人多想。往小了说是不懂事,往大了说,那就是出卖朋友,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第1028章 失手
他看了一眼走在前面的李应堂的背影,心里叹了口气。李应堂是个聪明人,从他那声“吕同志”的称呼里就能听出来,他对吕兵的身份已经猜了个七七八八,只是没有点破而已。这种聪明人最难对付,你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也摸不清他会怎么做。
穿过院子,到了后院北边那间房门口。这间房唐哲来过几次,是郝好平时待客和处理事务的地方,算是她的一间小办公室。门口挂着一条蓝布门帘,洗得干干净净的,边角处绣着几朵素色的小花,一看就是手工做的。
李应堂在门口站定,挑起门帘,朝里面低声说了一句:“好姐,唐老板来了,还带了一位同志。”说完侧过身子,朝唐哲和吕兵做了个请的手势。
唐哲弯腰进了门,吕兵跟在后面。
屋子不大,收拾得很齐整。靠墙是一张老式的条案,上面摆着一只青花瓷瓶,插着几枝腊梅,花已经谢了大半,但还留着些残香。条案下面是一张八仙桌,桌面上铺着深蓝色的桌布,压着一块玻璃板,玻璃板下面压着几张照片和一些票据。靠窗的位置放着一把藤椅,藤椅上铺着一条手工织的毛线垫子,花色繁复,看得出来是下了功夫的。
郝好坐在那把藤椅上,手里捧着一杯茶,正低头看着桌上的一张什么单子。听见动静抬起头来,目光先是落在唐哲脸上,然后移到吕兵身上。
和唐哲想的一样,这间屋子里并没有见到歪三的身影。歪三现在这个处境,能不出门就不出门,能不见人就不见人,这是情理之中的事。
郝好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列宁装,头发用一根素银簪子挽在脑后,脸上没有化妆,素面朝天的,但那双眼睛依然亮得惊人,像是山里的野猫,在暗处也能发出光来。她看着吕兵的时候,目光微微一凝,手指在茶杯上轻轻敲了两下,发出细微的叮叮声。
唐哲赶紧上前一步,笑着说:“郝好,这是吕兵,我朋友,在公安局工作。今天正好有空,就跟我一起过来了。”他故意把话说得轻描淡写的,像是在介绍一个普通朋友,但心里清楚,这几个字落在郝好耳朵里,分量绝对不轻。
郝好“哦”了一声,声音拉得有些长,像是在品味什么。她放下手里的茶杯,站起身来,朝吕兵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然后她的目光重新落在唐哲身上,那双眼睛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有意外,有审视,还有一些唐哲一时半会儿读不懂的东西。
那眼神像是在问:你带个公安来,是什么意思?
吕兵倒是很自然地笑了笑,主动伸出手来:“郝同志你好,听唐哲提起过你,今天冒昧来访,打扰了。”他的语气客气而得体,既没有公安的架子,也没有刻意的讨好,就像是在执行一次普通的工作走访。
郝好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和他握了握。她的手很凉,指节分明,力道不轻不重,一握即收,干脆利落。
“吕同志坐吧,小李,倒茶。”郝好重新坐回藤椅上,指了指对面的两条板凳。
李应堂已经端了茶壶和茶杯进来,给三个人各倒了一杯。茶是今年的新茶,碧绿的叶片在开水中慢慢舒展开来,茶汤清澈透亮,一股清香弥漫开来。唐哲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是好茶,但他这会儿心思不在茶上。
屋子里安静了几秒钟,只有茶水的热气在空气中袅袅地升腾着。郝好端起茶杯,慢慢吹了吹浮沫,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这才抬起眼皮看着唐哲,似笑非笑地说了一句:“唐老板今天这阵仗不小啊,还带了公安的朋友来,是有什么事要谈?”
这话说得云淡风轻的,但话里的意思很明白——你唐哲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妨直说。
唐哲放下茶杯,迎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郝好的眼神里虽然有审视和警惕,但并没有敌意,更多的是一种试探和等待。她在等唐哲给一个解释,一个合理的解释。
唐哲在心里飞快地盘算了一下。直接说歪三的事?不行,吕兵在这儿,总不能当着公安的面说“我来帮歪三想办法脱罪”吧?那不成自投罗网了?岔开话题说别的?也不行,郝好这么聪明的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在打马虎眼,反而更让人生疑。
不过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借口,郝好这个人他还是了解的,性格直率,倒不如开门见山的和她把话说开。
于是便说道:“郝好,三哥的事情,我敢百分之百的确定,就是有人在背后整你们家,我把吕大哥请过来,就是来帮你们的。”
郝好看了一眼李应堂,只见他轻轻地点了点头。
她的眼睛有些发红,昨天晚上一夜都没有睡着。
唐哲分析的不无道理,郝家在林城那么大,经历过多少风雨,以前有郝博渊在的时候,还能镇得住那些想动歪心思的人,可是现在他不在了,自己的父亲和叔叔都在港城,除了郝家交心的那些人之外,其他人根本不会卖他们家的账。
“吕同志,唐哲,很感谢你们,不过,我想听一下,你们想怎么帮?”
吕兵说道:“这个事情,还要请牛玉华自己来说一下,毕竟当时的情况,他是最清楚不过的。”
郝好再次看向了李应堂,然后又看向唐哲。
李应堂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唐哲的眼神里满是肯定。
她便对李应堂说道:“李叔,你去把三哥叫来吧。”
李应堂应了一声,独自出去了。
郝好起身给唐哲和吕兵各泡了一杯茶端上来,然后再次坐回坐位上,期间一句话都没有。
不过唐哲能看得出来,郝好有些心神不宁的样子。
唐哲安慰道:“郝好,你也不要太担心,吕大哥这次来,是帮郝家的。”
郝好轻笑了一声,她现在还是不敢完全相信,小声说道:“万一那两个人真是三哥失手打死的呢?”
第1029章 唯一能指望的人
她说完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吕兵,目光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有期待,有恳求,有试探,还有一种隐隐的、不肯轻易说出口的信任。
她知道,眼前这个穿着警服的男人,或许是她现在唯一能指望的人了。
爷爷走了,李应堂虽然忠心,但毕竟只是个帮手,撑不起郝家这片天。而她呢?她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从来没有管过生意,从来没有跟那些人打过交道,让她去扛郝家这艘大船,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扛得住。
吕兵当然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他不是第一天当警察,也不是第一天跟人打交道。郝好这种眼神,他见过太多次了——那些家里出了事、走投无路的人,来找他的时候,都是这种眼神。
他坐直了身子,把烟头在烟灰缸里掐灭,双手交叉放在桌面上,看着郝好,语气郑重地说:“郝好同志,你相信唐哲说的没错,他真是在帮你们郝家。我跟他认识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个人,别的本事不说,看事情的本事,比我见过的很多人都强。他说的话,你可以信。”
郝好没有说话,还是盯着他。她的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睛一眨不眨,像是在判断他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客套话。她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不自觉地攥着裤子的布料,攥得指节都泛白了。
吕兵继续说道,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如果真是他失手打死的,我肯定会抓他。这是我的职责,我没得选。但是,在抓他之前,我会尽全力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人是不是他打死的?为什么打?是谁让他打的?背后有没有人指使?这些都要查清楚。我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郝好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瞳孔缩成了一个点,像是被什么东西猛地刺了一下。她猛地站起来,椅子被她带得往后一仰,差点翻倒。
她的脸涨得通红,呼吸急促起来,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她张着嘴,想说什么,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只发出一个沙哑的、破碎的音节。
然后她转身就朝着门外喊:“李叔!李叔!你过来一下!”
声音又尖又急,在屋子里回荡,震得窗户玻璃嗡嗡作响。她的声音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慌乱和愤怒,像是在喊救命,又像是在叫人帮忙。
可是这个时候李应堂已经走远了。他送吕兵上楼之后,就下楼去车里等了。他以为吕兵和唐哲要谈很久,坐在驾驶座上,把座椅放倒,闭着眼睛养神。车窗关着,音乐开着,他根本没有听到郝好的喊声。
郝好喊了好几声,没有人应。走廊里空荡荡的,只有她的回声在墙壁间弹来弹去,渐渐消散。
她站在门口,看着空荡荡的走廊,脸上的表情从愤怒变成了委屈,从委屈变成了无助。她的眼眶红了,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但她咬着嘴唇,硬是憋了回去。
吕兵连忙站起来,走到她身边,轻轻地把门关上,拉着她的胳膊,让她坐下。他的动作很轻,很小心,像是在安抚一只受了惊的小鹿。
郝好被他拉着坐回椅子上,两只手攥着膝盖上的裤子,指节还是白的,嘴唇还是抿着的,眼眶还是红的。
等她坐下之后,还是有些生气地看着唐哲,眼睛里有怒火,有委屈,有被背叛的痛楚。她盯着唐哲,一字一句地说,声音都在发抖:“唐哲,我这么信任你,你就这样对我?我爷爷走了,李叔一个人撑不住,我什么都不懂,你是我唯一能指望的人了。你倒好,跟我讲大道理,劝我把三哥交出去?你到底站在哪一边?”
唐哲坐在她对面,看着她那双红红的眼睛,心里也不好受。他知道郝好现在心里有多难受,知道她有多难,知道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在了他身上。
但他不能顺着她说,不能哄着她,不能让她觉得三哥的事情可以糊弄过去。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劝,哪怕她恨他,哪怕她觉得他背叛了她,该说的话还是要说。
他又不能直接说两年之后那场严打就要来临,到时候不管是犯的什么罪,偷鸡摸狗的、打架斗殴的、失手伤人的,全部是从严从重处罚。
不能说他是因为知道未来的事情,所以才这么紧张,这么着急。他只能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用常理去解释。
他深吸了一口气,看着郝好,声音不高不低,不急不缓,像是在跟一个生气的孩子讲道理:“郝好,你听我说。人如果不是三哥失手打死的,一切都好说。我们可以查,可以找证据,可以证明他的清白。但万一真是他失手打死的,那么他也应该承担责任。这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你说了算,是法律说了算。我们不能因为他是郝家的人,就觉得他可以不受惩罚。那样的话,我们跟牛玉华有什么区别?”
郝好生气地看了他一眼,眼睛里有火,有恨,有一种说不出的失望。她没有说话,只是盯着他,嘴唇抿成一条线,下巴微微抬着,像是在说——你继续说,我看你还能说出什么来。
吕兵也说道:“失手致人死亡,不是故意杀人。法律上区别很大。如果是失手,不是预谋,不是蓄意,不是故意,那就要轻得多。判几年就出来了。几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比起把命搭进去,比起一辈子背着人命债,几年算是可以接受的了。”
“哼,几年,你说得轻巧。”郝好忿忿地说,声音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酸楚和愤怒,“你知道三哥对我多重要?他不是我家的长工,不是下人,他是我爷爷从小带大的,是我从小叫到大的三哥。我爷爷走了,他就跟我亲哥一样。你让我眼睁睁看着他去坐牢?换你,你舍得?”
唐哲等她说完,等她的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才开口。他看着郝好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正因为三哥对你重要,所以我才会想尽办法保住他一命。你想想,如果这件事不查清楚,不弄明白,不把该担的责任担了,等到哪天别人拿这事来要挟你,来整你,来整郝家,你怎么办?到时候就不是坐几年牢的问题了,可能是更严重的后果。”
第1030章 坐牢就坐牢,我认
见郝好稍平静了一些,脸上的愤怒渐渐退去,代之而起的是一种说不出的疲惫和迷茫。唐哲又说道,语气放得更轻了,像是在跟她说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吕大哥肯来,就是愿意帮他。他一个警察,大老远跑到这里来,不是为了抓人,是为了救人。他要真想抓三哥,直接带人来就行了,用得着这么费劲?他是想帮我们,想把事情查清楚,想给三哥一个交代。那天晚上的事情,等他来了再和吕大哥说一下,请他分析分析,也许会得到不同的答案。说不定事情不是我们想的那样,说不定还有转机。”
吕兵也开口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在手指间转了两下,没有点,又放回去了。他看着郝好,目光很平静,语气很诚恳:“郝好同志,唐哲说得没错。自从你爷爷走后,你们郝家在林城的生意,是肉眼可见的变得越来越差。以前那些跟你们合作的单位,现在开始推三阻四;以前那些巴结你们的人,现在开始躲着你们;以前那些不敢吭声的对头,现在开始蠢蠢欲动。这些,你不会没有感觉到吧?”
郝好没有说话,但她知道吕兵说的是事实。爷爷在的时候,郝家的生意虽然不说一帆风顺,但至少没人敢明着使绊子。爷爷走了以后,事情就变了。有些合同该签的不签了,有些款该结的不结了,有些关系该用的用不上了。她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但她能感觉到,郝家这艘大船,正在慢慢下沉。
吕兵继续说:“当然,牛玉华在外面的事情,也不尽是你们郝家授意。他那些烂账,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你们郝家不一定知道。可是他一直都是你们郝家的人,外面的人不会管你们知不知道,他们只知道牛玉华是你们郝家的。他惹了事,就是你们郝家惹了事。现在你们家就像是一块肥肉,有多少眼睛盯着,你晓得么?那些眼睛,有红的,有绿的,有黄的,都在等你们出错,等你们露出破绽,然后扑上来咬一口。”
郝好倒也知道有几家对他们郝家的生意有所觊觎。做生意嘛,你吃肉,别人就眼红,这是难免的。那些摆在明面上的对手,她倒是看得清楚,谁是朋友,谁是敌人,心里有数。可是昨天晚上听了唐哲的分析,她想了一个晚上,实在想不明白。
如果三哥的事情是被人利用了,那背后的人是谁?为什么要害郝家?是生意上的对手?还是跟爷爷有过节的人?还是另有其人?
毕竟以前爷爷在世的时候,从来没有让她操心过生意上的事情。她是郝家的大小姐,是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只管花钱,不管赚钱。爷爷说什么就是什么,爷爷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对于郝家在林城的生意,大多都是爷爷和李应堂负责,她连账本都没看过几回。
现在让她来想有哪个想整他们家,她实在想不出来。脑子里像是一团浆糊,越搅越乱,越想越烦。
“不行,我不能出卖三哥。”郝好还是坚定地说,声音不大,但很坚决,像是在跟自己发誓,“不管你们怎么说,不管后果是什么,我不会把三哥交出去。他是我三哥,我不能让他去坐牢。有什么事情,我自己扛。”
唐哲继续劝道,声音更轻了,像是在哄一个任性的孩子:“郝好,现在一切都还没有定论。人是不是三哥打的,还不一定;就算是,是失手还是故意,也不一定;背后有没有人指使,也不一定。我们要等三哥来了,把事情再说给吕大哥听一遍,然后我们才能一起想办法。也许事情没有那么糟,也许还有别的可能。”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如果真的他要进去坐几年,我想通过三哥和吕大哥,我们也能找到贾小五背后的人到底是什么来头。现在敌人在暗,我们在明,不管我们做什么,都是在人家眼皮子底下一样。我们只能等,等对方露出破绽,等我们自己找到线索。三哥是唯一一个跟贾小五接触过的人,只有他知道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不说,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郝好还想说什么,嘴巴张了张,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她还没来得及开口,门外一个声音响起来:
“小姐,坐牢就坐牢,我认。”
那声音不大,但很稳,像是从胸腔深处挤出来的,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决绝和坦然。声音从门外传来,穿过门板,穿过空气,钻进每个人的耳朵里。
三个人同时转过头,看向门口。
门帘被粗鲁地挑起,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快步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大口喘气的李应堂。
“小姐,我和李叔在外面就听到了,唐老板说得没错,人是我打死的,我不能连累郝家,老太爷当年打下的江山,不能因为我……”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眼泪就流了出来。
谁能想到一个满脸横肉的粗汉子,竟然会流泪。
唐哲指了指一旁的坐位,说道:“三哥,你和李大哥先坐下说吧。”
歪三和李应堂各自坐下,唐哲才继续说道:“既然你都听到了,我也不瞒你,吕大哥你应该也认识。”
歪三看着吕兵,点了点头。
他和吕兵打过许多次交道。
唐哲继续说道:“照昨天你和我们聊的,我一直觉得,是贾小五背后有人,不过还不能肯定,另外,还有一些事情,吕大哥也想问一问你。”
吕兵看向歪三,说道:“你还是再把那天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说一下吧,越详细越好。”
歪三点了点头,然后把那天的事情详细地重复了一遍。
四个人都静静地听着,谁也没有打断他的话。
直到他说完了,大家又把目光投向了一直没有说话的吕兵。
只见吕兵像是在思考着什么,过了一会儿,他问道:“就这些吗?你再仔细想想,还有什么遗漏的地方没有。”
吕兵想了又想,突然抬头说道:“哦,我想起来了。”
第1031章 郝家也不是万年青
所有人立刻把目光都投向了歪三。
郝好盯着他,眼睛里满是不可置信,嘴唇微微张开着,像是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她认识歪三这么多年,从来没听他说过这些话。李应堂也是瞪大了眼睛,眉头皱得紧紧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敲着,一下,两下,三下,像是在等一个答案。吕兵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目光平静地看着歪三,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那双眼睛一直在转,像是在分析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甚至每一个停顿。
唐哲倒是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像是在印证自己之前的判断。歪三这个人在他眼里,从来就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
他或许不是什么好人,但也算不上什么坏人。他跟着郝老爷子干了这么多年,鞍前马后,忠心耿耿,从来没出过什么岔子。贾小五这件事,他总觉得不太对劲,不是歪三的风格。
歪三坐在那里,低着头,两只手放在膝盖上,指节泛白,像是在用力握着自己的腿。他的声音不大,但很稳,像是从胸腔深处挤出来的,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沉重。
他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有时候像是愤怒,有时候像是无奈,有时候又像是一种说不出的悲凉。那表情很复杂,不是演出来的,是从心底里翻涌上来的。
至少应该是和他有很大关系的。不然,他不会在这个时候说出来。
歪三继续说道,声音有些沙哑,像是嗓子被什么东西磨过一样:“这件事我也是听牙狗说的。牙狗你们不晓得,是我手下的一个兄弟,跟了我好几年了,为人还算老实,就是嘴有点碎,喜欢东打听西打听。他和贾小五的关系不错,以前小五跟着我的时候,就跟他走得最近,两个人经常一起喝酒,称兄道弟的。”
他顿了顿,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雾从他鼻孔里喷出来,在面前袅袅地散开。他看着那团烟雾,像是在看很远很远的地方。
“就在事情发生的前两天,小五请牙狗去喝酒,说是好久没见了,叙叙旧。牙狗也没多想,就去了。他们找了家小馆子,点了几个菜,要了一瓶酒,边喝边聊。喝着喝着,小五就跟牙狗说,想拉他入伙,跟着他干。说是跟着我没有前途,现在世道变了,郝家也不是万年青,总有栽倒的一天。”
歪三说到这里,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把烟叼在嘴里,狠狠地吸了一口。
“他说我就是郝家这棵万年青上的一个虫洞,迟早要把这棵树蛀空。牙狗跟着我,早晚要跟着一起倒霉。不如跟着他干,吃香的喝辣的,过好日子。”
吕兵听到这里,身子微微前倾,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点了两下,问道:“就这些?他还说了什么?有没有提到郝家?有没有提到牛玉华?有没有说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歪三想了想,把烟头在烟灰缸里掐灭,又点了一支,吸了一口,才继续说:“牙狗和我说,贾小五拉他入伙的时候,还说了好些他听不懂的话。什么‘上面有人’、‘背后有靠山’、‘不是一个人在干’之类的。牙狗问他上面是谁,小五就不说了,只是拍着他的肩膀,说‘你跟着我干就知道了,到时候别说是你,就是你老婆孩子,都能过上好日子’。”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当时我听到这话的时候也没有多想。心想着那贾小五尽做些皮肉生意,倒买倒卖,坑蒙拐骗,不是什么正经行当。我虽然跟着郝老爷子干了一辈子,不是什么正经的生意人,可做人还是有底线的。伤天害理的事情,我不干;昧良心的事情,我不干;把兄弟往火坑里推的事情,我也不干。听牙狗这么一说,我当时还在安慰他,说小五那个人是靠不住的,以后兄弟们都走正道,那些投机倒把的事情都不会做了。咱们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但至少心里踏实,晚上睡得着觉。”
吕兵听着,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那笑不是嘲讽,不是轻蔑,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意味深长。对于歪三的话,他只信了一半,还有一半,他自然是不信的。不是说他觉得歪三在撒谎,而是他觉得歪三知道的不止这些。一个跟了郝老爷子几十年的人,一个在郝家管了这么多年事的人,不可能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在选择性地说话,有些话他愿意说,有些话他不愿意说,有些话他可能觉得现在还不是说的时候。
吕兵没有追问,只是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用目光示意歪三继续说。
唐哲却突然“哦”了一声,像是恍然大悟,又像是印证了什么。他转过头,看着郝好,说:“郝好,现在看来,针对三哥的事情,必然是他们早就提前谋划好的了。不是临时起意,不是偶然事件,而是有人早就盯上了三哥,盯上了郝家。他们提前布局,提前安排,提前把棋子放好,就等着时机成熟,然后动手。”
郝好当然也听明白了。她的脑子虽然不像唐哲和吕兵那么快,但也不笨。歪三说得很清楚,贾小五在出事前两天就去找牙狗了,就想拉他入伙了,就说了那些关于郝家、关于歪三的话。这说明什么?说明贾小五早就有了打算,早就有了计划,早就知道要发生什么。
他请牙狗喝酒,不是在叙旧,不是在拉家常,而是在布局。他想把牙狗拉过去,想挖歪三的墙角,想把歪三身边的人一个个都拉走,让他变成孤家寡人。
可是,她听明白了又能怎样?她知道了又能怎样?她找不到应对的办法,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从何下手。她只能眼巴巴地看向吕兵。那眼神里有求助,有期待,有一种说不出的依赖。她是个女人,是个从来没有管过事的女人,是个被爷爷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女人。她不知道怎么跟那些人斗,不知道怎么在暗流涌动的商场上站稳脚跟,不知道怎么从一团乱麻里理出头绪。
第1032章 将计就计
她对吕兵的敌意也一下子减少了许多。刚才她还觉得吕兵是来抓人的,是来害三哥的,是站在郝家对立面的。现在她突然觉得,这个穿警服的男人,也许真的是来帮他们的。他不是郝家的敌人,不是歪三的敌人,而是那些在暗处搞鬼的人的敌人。
吕兵放下茶杯,坐直了身子,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最后停在郝好脸上。他的声音不大,但很稳,像是在宣判什么:“我也赞成唐哲的分析。这件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简单的意外,不是失手,不是误伤。而是一场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的行动。他们的目标不是不是歪三,而是郝家。贾小五只是一个棋子,一颗被推到前面来的卒子。至于他背后是谁,谁在指挥他,谁在给他撑腰,我们现在还不知道,但迟早会知道。”
李应堂看向唐哲,眉头紧锁着,手指在桌面上敲了又敲,像是在敲一段没有节奏的鼓点。他的目光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焦灼和期待,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绳子,想往上爬,又不知道这根绳子能不能撑得住他的重量。
他开口了,声音有些沙哑,像是嗓子被什么东西磨过一样:“唐老板,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你给个话,我去办。刀山火海,我李应堂皱一下眉头就不姓李。”
吕兵也看着唐哲,目光里带着一种职业性的审视和打量。他当了大半辈子警察,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有狡猾的,有老实的,有精明的,有糊涂的,有说话滴水不漏的,有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他自认看人还是有几分眼力的,一个人往他面前一站,说几句话,他就能把这个人看个八九不离十。
可是唐哲这个人,他看不透。不是那种故作高深的看不透,而是这个人本身就太复杂了,像是梵净山里的云雾,你以为你看清了,伸手一抓,什么也没有。
和唐哲接触过后,凭着职业的本能,他也对唐哲有所了解。他私下里打听过,问过林城认识唐哲的人,问过跟唐哲打过交道的生意人,问过郝家的人,也问过唐哲在邛水的那些老乡。每个人说起唐哲,都是一脸说不清道不明的表情,像是在说一个传说,一个故事,一个不太真实的人物。
有人说他是猎人,枪法如神,能在百米外打中野猪的眼睛;有人说他是向导,对梵净山的一草一木了如指掌,闭着眼睛都能走出来;有人说他是生意人,从山里收药材、收山货,倒腾到林城卖,赚了不少钱;有人说他是救星,救过科考队的命,救过郝老爷子的命,救过很多人的命。
越是了解,对唐哲这个人越好奇。这个人身上有太多矛盾的东西——他粗犷,却又细腻;他质朴,却又精明;他低调,却又总能在关键时刻站出来。他像是从深山老林里走出来的一块璞玉,外表粗糙,内里却藏着说不出的光华。
这个从梵净山深山里走出来的人,有着太多的传奇色彩,每一个传奇都像是真的,又都不太像真的,像是被人添油加醋过,又像是本来就是这样。
虽然这个时候不是讨论唐哲迷一样的传奇人生的时候,可是他也想听听唐哲的看法,看看这个人到底是不是和外界相传一样。是真有本事,还是被人吹出来的;是能掐会算,还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是运筹帷幄,还是走一步看一步。
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水已经凉了,有些涩,但他没有放下茶杯,只是端着,目光从杯沿上方看着唐哲,像是在等一场好戏的开场。
唐哲坐在那里,低着头,手指在桌面上无意识地画着圈,一圈,两圈,三圈。他在想,在想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在想怎么从这一团乱麻里找到线头,在想怎么帮郝好、帮歪三、帮郝家渡过这个难关。
他想的不是一时的办法,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而是一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案。
既能保住歪三,又能挖出幕后黑手;既能稳住郝家的生意,又能让那些在暗处虎视眈眈的人露出马脚。
他想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最后停在郝好脸上。他的眼睛很亮,像是暗夜里的一点星光,不大,但很坚定。
他开口了,声音不高不低,不急不缓,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情:“郝好,李大哥,接下来,我们不如将计就计。”
“将计就计?”几个人同时发出了声音,异口同声,像是一支小合唱。郝好的声音里带着疑惑,带着不解,还带着一丝隐隐的期待。李应堂的声音里带着好奇,带着探询,还有一种“这话是什么意思”的追问。吕兵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嘴角往上翘了翘,露出一丝赞许的笑意。他没有开口,但那个点头,那个微笑,已经说明了一切——唐哲这个想法,跟他想到一块去了。
李应堂往前探了探身子,两只手撑在桌面上,眼睛盯着唐哲,追问道:“怎么个将计就计法?唐老板,你说清楚些,我这人脑子慢,拐不过弯来。你得跟我说细点,说什么,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什么,一样一样说清楚,我才好去办。”
吕兵没有说话,只是把茶杯放下,双手交叉放在桌面上,目光平静地看着唐哲。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那双眼睛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光,像是猎人看到了猎物,又像是棋手看到了对手的破绽。他也在等唐哲往下说,等他把这个“将计就计”的计策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唐哲没有急着开口,而是先看了看歪三。歪三从刚才说完那些话之后,就一直低着头,两只手攥着膝盖,指节泛白,像是在用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他的脸色不太好,有些发白,嘴唇也有些干裂,像是在沙漠里走了很久的人。他的肩膀微微地抖着,不知道是冷还是怕,还是在忍什么。
第1033章 打入内部
唐哲看着他,开口了:“三哥,贾小五不是要拉牙狗入伙嘛。他请牙狗喝酒,说那些话,就是想试探牙狗,想把他拉过去。这说明什么?说明贾小五背后的人,对你们郝家的情况很了解,对你手下的兄弟也很了解。他们知道牙狗跟贾小五关系好,知道牙狗嘴碎,知道牙狗可能会动摇。他们不是随便选的,是挑过的,是算计过的。”
他停了停,等歪三抬起头来看着他,才继续说:“现在,牙狗这个人,对你忠心吗?”
歪三猛地抬起头,眼睛瞪得大大的,脸上的表情一下子激动起来。他坐直了身子,声音一下子大了许多,像是怕唐哲不相信他,又像是在替牙狗作证。他的嗓子有些破音,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有力:“他这个人虽然长得难看,歪鼻子斜眼的,走在路上能把小孩吓哭,可是对老爷子是相当忠心。跟了我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二心。
他跟我讲过,这辈子就认我一个人,我让他往东,他绝不往西;我让他上刀山,他绝不下火海。我和他是过命的交情,他这条命是我从河里捞上来的,那年冬天,他掉进冰窟窿里,是我不顾死活跳下去把他救上来的。从那以后,他就跟我亲兄弟一样,我的事就是他的事,我的命就是他的命。”
他说着,声音有些哽咽,眼眶也红了,但他使劲眨了眨眼,把那点湿意逼了回去。他吸了吸鼻子,继续说:“贾小五请他喝酒那些话,他回来就跟我说了,一字不落。他还问我,三哥,小五是不是疯了?怎么敢说这种话?我说,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从今往后,他走他的,我走我的,谁也别碍着谁。”
唐哲听了,点了点头,嘴角露出一丝笑意。那笑不是嘲讽,不是轻蔑,而是一种释然,一种放心。他需要的,就是牙狗这样的忠心。有了这份忠心,他的计划就有了基础,就有了实施的保障,就有了成功的可能。
他把目光从歪三身上收回来,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他的声音不大,但很稳,像是在布置一场战役:“既然牙狗是忠心耿耿的,贾小五又信任他,想拉他入伙,那我们就让牙狗将计就计——表面上答应贾小五,加入他们,成为他们的人。”
几个人一下子安静了,屋子里静得能听见墙上挂钟的滴答声。
唐哲继续说,手指在桌面上画着一条线,像是在画一张地图:“牙狗假意答应贾小五,跟他们混在一起,听他们说什么,看他们做什么,了解他们背后还有什么人,还有什么计划。他以前是跟三哥的,现在‘倒戈’到了贾小五那边,贾小五不会怀疑他,反而会觉得是自己有本事,把三哥的人挖过来了。牙狗可以借着这层关系,打入他们内部,成为我们安插在敌人中间的一颗钉子。”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这样,他们在明,我们在暗。他们做什么,我们都提前知道;他们有什么计划,我们都提前防备。等时机成熟了,证据收集够了,吕大哥就可以出手,一网打尽。”
郝好听着,眼睛越瞪越大,嘴巴微微张开着,像是想说什么又不敢说。她的手攥着衣角,指节都泛白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还可以这样做事。她以前只知道做生意,只知道买进卖出,只知道赚钱花钱,从来不知道商场上还有这些弯弯绕绕,还有这些见不得光的算计。
她觉得唐哲这个人,越来越陌生,越来越让她看不透了。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怎么懂得这么多?
吕兵端起茶杯,又放下了。他看着唐哲,目光里多了一些东西,是认可,是欣赏,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惺惺相惜。他当了大半辈子警察,跟犯罪分子斗了大半辈子,深知这种“打入内部”的计策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这不是不可行,只要有合适的人选,只要安排得当,只要不出纰漏,这确实是一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他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有分量:“这个办法可行。但关键是人。牙狗能不能演好这出戏,能不能取得他们的信任,能不能在关键时刻不露馅。还有,我们的行动必须严格保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除了在座的几个人,不能再让任何人知道。一旦走漏风声,牙狗就会有生命危险,我们的计划也会全盘落空。”
歪三猛地站起来,椅子被他带得往后一仰,差点翻倒。他的脸涨得通红,眼睛瞪得像铜铃,声音大得像是在跟人吵架:“唐老板,吕同志,你们放心!牙狗那边我去说,他一定没问题。他不是那种会露馅的人,他比我还能装。以前跟着我去收账,碰到硬茬子,他比谁都凶;碰到软茬子,他比谁都笑。他有这个本事,我信他!”
他说着,手在胸脯上拍得砰砰响,像是在赌咒发誓:“我拿我这条命担保,牙狗绝对不会出卖我们。他要是敢有二心,我第一个饶不了他。我自己去跟他说,他自己也会同意的。这是他立功的机会,是他报答老爷子、报答郝家的机会。他不会错过的。”
李应堂坐在角落里,一直没有说话。他听着大家的议论,看着大家的表情,心里在盘算。这个计划听起来是不错,但实施起来有没有风险?牙狗能不能胜任?万一出了纰漏,谁承担责任?这些问题在他脑子里转来转去,像是一团乱麻,理不出头绪。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慢,很重:“唐老板,这个计划要实施,需要时间。牙狗能不能打进他们内部,多久能取得他们的信任,这些都是未知数。在这期间,三哥怎么办?他还得在外面躲着?还得有家不能回?贾小五那边,不会一直等下去,他们肯定会催,会逼,会给三哥施加压力。我们得有个周全的打算,不能顾此失彼。”
第1034章 消失
事情敲定了之后,唐哲和吕兵便离开了。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那间屋子,谁也没有说话。走廊里很安静,只有脚步声在空荡荡的楼道里回荡,一下,一下,又一下。
吕兵走在前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停了下来,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支递给唐哲。唐哲摆摆手,说不抽。吕兵自己点上了,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雾在昏暗的楼道里袅袅地散开,像一团化不开的愁绪。
“唐哲,”吕兵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很沉,“你这个计划,风险不小。牙狗那边,你要盯紧了。万一出了岔子,不只是歪三保不住,牙狗也得搭进去。到时候,我可救不了他们。”
唐哲靠在墙上,双手插在裤兜里,目光平静地看着窗外。窗外是灰蒙蒙的天,几朵乌云压得很低,像要下雨又下不来的样子。
他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吕大哥,我知道。但这是目前唯一的办法。歪三不能一直躲着,郝家不能一直这么垮下去。总得有人站出来做点什么。牙狗那边,我有把握。歪三说他行,他就行。歪三这个人,别的不说,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
吕兵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拍了拍唐哲的肩膀,把烟头在墙上的烟灰缸里掐灭,转身下楼了。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轻,最后消失在楼梯的拐角处。
唐哲站在窗前,看着吕兵的车驶出院子,消失在街道的尽头,才转身往回走。他回到那间屋子的时候,郝好还坐在那里,两只手抱着茶杯,茶杯里的水早就凉了,她也不喝,只是抱着,像是在抱着一根救命稻草。
李应堂站在窗前,背对着大家,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塑。歪三低着头,两只手攥着膝盖,指节泛白,还在微微发抖。
唐哲看了看他们,想说点什么,又觉得什么也不用说了。该说的都说了,该定的都定了,剩下的就是等了。他轻轻地关上门,走了。
之后的一段时间,歪三像是人间蒸发了似的,整个林城再也见不到他。
郝家的人在找他,贾小五的人也在找他,但谁也找不到。他像是一滴水融进了大海,像是一片叶子落进了森林,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人说他跑路了,带着这些年攒下的钱跑到南方去了;有人说他躲进了梵净山,在深山老林里搭了个棚子,靠打猎采药过日子;有人说他其实根本没离开林城,就藏在城郊某个不起眼的村子里,白天不敢出来,晚上才敢活动。
说什么的都有,但没有一个人知道真相。
而郝家那些灰色产业,也在牙狗投奔了贾小五之后,慢慢地变成了贾小五的产业。
贾小五像是蚂蟥一样,一口一口地吸着郝家的血,一点一点地蚕食着郝家的地盘。牙狗表面上对贾小五言听计从,鞍前马后地跟着,暗地里却把听到的、看到的、打听来的一切,都通过歪三安排的人,源源不断地传回来。
熟悉林城的人都知道,郝家在郝博渊去世之后,走下坡路是必然的了。老爷子在的时候,郝家就是林城的一杆旗,没人敢惹,没人敢碰。老爷子一走,这杆旗就倒了。
郝好一个年轻姑娘,没经过事,没经过商,哪里撑得起这么大一个摊子?李应堂虽然忠心,但也就是个帮手的料,让他跑腿打架还行,让他拿主意,他拿不了。那些跟着郝家吃饭的人,看着势头不对,一个个都开始找后路。
有的投了别人,有的自己单干,有的干脆卷铺盖回了老家。郝家这棵大树,枝枝叶叶的,正在一片一片地往下掉。
唐哲这段时间也没有闲着。他不是一个能闲得住的人,让他坐在家里喝茶看报,比让他上山打猎还难受。他在火车站那边又开了一家录像厅,位置很好,就在出站口右手边,一栋三层小楼的一楼和二楼。一楼是台球,二楼放录像,三楼则是办公区兼杨通华夫妇的宿舍。
火车站人流大,南来北往的,等车的、转车的、刚下车的,有的是人。两角钱一场,便宜,划算,还能消磨时间。生意从早到晚不断,有时候人多得座位都不够,只能站着看。
林大那家让刘绍明两口子守着。刘绍明这个人,虽然话不多,但做事踏实,靠得住。他老婆也是个勤快人,把店里的卫生搞得干干净净的,连厕所都没什么异味。
学生们喜欢去那里,不只是因为录像好看,还因为那里干净、舒服、老板和善。
商场的生意还是一如既往的好。虽然不如过年的时候那么火爆,人挤人的,排队都要排半天,但每天的流水也不少。唐哲算过账,投入进去的钱,已经回本了差不多三分之一。
这才几个月?照这个速度下去,一年不到,就可以完全回本了。剩下的就是净赚了。他把这个账跟沈月说了,沈月笑着说他是个财迷,做梦都在数钱。唐哲也不恼,嘿嘿笑着说,财迷就财迷,能让你过上好日子,财迷也值了。
天气越来越热,早已经不再生炉火。五月的林城,早晚还凉快些,一到中午,太阳就毒辣辣地晒着,街上的人都穿着短袖,有的甚至连短袖都穿不住了,光着膀子,肩膀上搭一条毛巾,边走边擦汗。
树上的知了叫个不停,吱吱吱的,吵得人心烦。沈月说,这些知了叫得跟吵架似的,也不知道它们在吵什么。
唐哲说,它们是在争老婆,叫得最响的那个,才能找到媳妇。沈月被他这话逗笑了,伸手在他胳膊上拧了一下,说他没个正经。
这天下午,唐哲正和沈月在家里看书,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洒在桌面上,洒在书页上,洒在沈月的头发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唐哲看着她,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真好。不用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不用跟那些人斗智斗勇,不用每天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就这样安安静静地坐着,看书,喝茶,身边有个人陪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第1035章 慈悲药
窗外已经开始有知了的叫声了。
那叫声很响,像是一根绷紧的弦被人猛地拨了一下,“吱——吱——慈悲药、慈悲药”的,一声接一声,不急不慢。
叫声好像就在院外的一棵枇杷树上,很近,近得仿佛只要推开窗户伸手就能抓到。枇杷树的叶子很密,绿油油的,一片挨着一片,像一把撑开的大伞,把火辣辣的太阳光挡在外面。
树枝上挂着一串串黄澄澄的枇杷,有的已经完全黄了,有的还是青黄色的,在阳光下闪着光,像一颗颗小金球。
几只麻雀在树枝间跳来跳去,啄食着熟透了的枇杷,啄一口,抬头看看,又啄一口,叽叽喳喳的,像是在开会。
沈月合起书,放在桌角,用书签夹好,伸了个懒腰。她的头发扎成一条马尾辫,穿着一件白色碎花的短袖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白白净净的小臂。
她转过头,笑眯眯地看着唐哲,眼睛亮亮的,像是有星星在里面闪。她说:“哲哥,去抓慈悲药(知了)去。”
唐哲正看得入神,听到她的话,抬起头来,笑了笑:“行呀,你想要我去给你抓来,不过你可不要像小时候一样,给你抓了拿在手里它一动你就吓哭了。”
沈月嘟着嘴,不满地哼了一声:“那不才几岁的事情嘛,还不是因为它在我手里乱动嘛,翅膀扇得我手心痒痒的,我忍不住就松手了。这次我保证不松手,你抓来我就拿着。”
说完,两个人放下手里的书,出了门去。阳光一下子扑过来,热辣辣的,照在脸上,火烫火烫的。沈月眯着眼睛,用手搭了个凉棚,遮在额头上。院子里那棵老槐树还是那么绿,密密匝匝的叶子在微风中轻轻摇晃,在地上投下一大片荫凉。
树下的石桌石凳被太阳晒得发烫,摸上去能烫掉一层皮。墙角的那丛月季花开得正盛,红的、粉的、黄的,一朵一朵的,像小姑娘的笑脸。蜜蜂在花间嗡嗡地飞着,忙着采蜜,对这两个从屋里走出来的人视而不见。
到了院坝一听,那知了并不是在枇杷树上鸣叫。声音是从房子墙角传来的,那里长着一蓬茂密的金银花藤,藤蔓爬满了半面墙,绿叶间点缀着白的黄的小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知了藏在金银花藤的深处,只闻其声,不见其形,“吱——吱——吱——”的,叫得正欢,像是在炫耀自己的歌喉,又像是在嘲笑唐哲找不到它。
唐哲轻轻地走过去,脚步放得很轻,很慢,像是怕踩死地上的蚂蚁。他弯着腰,缩着脖子,两只手慢慢地抬起来,手心窝成一个碗状,大拇指微微张开,留出一条窄窄的缝,刚好够知了钻进去又跑不出来。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金银花藤,耳朵竖得高高的,判断着知了的确切位置。他一步一步地靠近,每一步都像猫一样轻,落地没有声音。沈月站在他身后,捂着嘴,屏着呼吸,眼睛瞪得大大的,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刚一举起手,那知了像是感觉到了危险一样,一下子停止了叫声。叫声戛然而止,像是一把剪刀把一根绷紧的琴弦剪断了。
周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唐哲的手举在半空中,僵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个被点了穴的人。他的眼睛还盯着那片金银花藤,等着知了再次叫起来,好确定它的位置。
可是知了不叫了。
它像是知道了有人在抓它,屏住了呼吸,缩在藤蔓的深处,一动不动的。唐哲等了好一会儿,手都举酸了,它还是不叫。
他正要收手,就在他准备抓的时候,“吱——”的一声叫,知了突然从金银花藤里窜出来,像一颗子弹,直直地朝院外飞去。
这次是真的飞了,不是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而是从墙角直接飞到了院外那棵枇杷树上。枇杷树的叶子晃了晃,发出沙沙的响声,然后就不动了。
知了躲在树干上,又开始叫了,“吱——吱——吱——”的,像是在挑衅:你抓不到我,你抓不到我,你来抓我呀。
沈月看着它飞走了,有些失望,嘴巴微微嘟起,眼睛里的光也暗了一些。她叹了口气,说:“哲哥,算了吧,我突然又不想要了。”她说着,拉了拉唐哲的衣袖,像是想把他拉回屋里去。
唐哲知道她不是不想要了,是怕他抓不到,心里过意不去。沈月这个人,从来不会让他为难,从来不会勉强他做做不到的事。他看着她,笑了笑,说:“你等我一下,我保证给你抓到。”
以前在八家堰的时候,一到夏天,都会去抓知了。村里的孩子们人手一根竹竿,竹竿头上绑着一个用篾条弯成的圆圈,圆圈上缠满了蜘蛛网。
他们举着竹竿,在村里村外到处跑,看到知了就在树下,竹竿一伸,知了就粘在蜘蛛网上了。有时候能抓到好几只,有时候一只也抓不到,但大家都不在乎,抓到了高兴,抓不到也不难过。
重要的是过程,不是结果。
邛水的人没有吃蝉蛹的习惯,所以树林里的知了特别多。夏天的时候,从早到晚,知了声不绝于耳,像是整个村子都被知了包围了。
有时候吵得人睡不着觉,但谁也不觉得烦,反而觉得有知了叫才是夏天,没有知了叫的夏天,不叫夏天。
到了林城,楼房多了起来,树少了,知了也少了。城里的知了叫声稀稀拉拉的,像是受了什么委屈,叫得有气无力的。连鸟也很少见到了,偶尔有几只麻雀在电线杆上跳来跳去,也是灰扑扑的,不像山里的鸟那么鲜艳、那么活泼。
沈月有时候会站在阳台上,望着远处灰蒙蒙的天,说她想八家堰了,想那里的山,想那里的水,想那里的知了声。
唐哲想了想,眼睛一亮,说道:“我想个办法。你还记得我们在八家堰的时候怎么抓的么?那时候我们一根竹竿,一个篾条圈,一把蜘蛛网,什么知了抓不到?”
第1036章 过过瘾
沈月点头道,眼睛又亮了起来,像是想起了什么美好的往事:“当然晓得了。就是用一根篾条圈成一圈,再把它绑在一根竹竿上,然后粘上蜘蛛网。不管是慈悲药还是麻麻蛀,都能抓住。那时候我还小,跟着村里的哥哥们去抓,他们爬树比我快,抓得比我多,我就跟在后面捡漏。有时候他们抓到不要了,就给我,我揣在口袋里,能高兴一整天。”
唐哲也点着头,笑着说:“那我今天就给你做一个。”
他环顾了一下院子,看到墙角有几挂蜘蛛网,在阳光下闪着银白色的光。那是一只大蜘蛛织的网,圆圆的,像一把小伞,织得很密,很均匀,一看就知道是只勤快的蜘蛛。
他说:“我看我们房子后面有几挂蜘蛛网,现在就去做一个网,你等我一下。”说完就去了屋后。沈月站在院子里,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暖暖的。
她想起八家堰的那些日子,想起那个穷得叮当响却快乐无比的小山村,想起那些和她一起抓知了、摘野果、下河摸鱼的小伙伴们。
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但唐哲还在,他还是那个会给她抓知了、会带她去抓鱼的唐哲,从来没有变过。
唐哲到了屋后,先折了一根树枝。那树枝是从槐树上砍下来的,细细的,韧韧的,弯成圈不会断。他用小刀把树枝削成合适的长度,再把两头接在一起,用细铁丝绑牢,做成一个圆圈。圆圈不大不小,刚好能伸进枇杷树的枝叶间。
他又从屋里找了一根通炉子的火钎,一米多长,很直,很硬,不会弯。
他把树枝圈绑在火钎的头上,用细铁丝缠了一圈又一圈,缠得紧紧的,生怕它掉下来。
然后他蹲在墙角,开始弄蜘蛛网。那几挂蜘蛛网是他早就看好的,一直留着没动,就是等哪天用得着。他把火钎伸到蜘蛛网前面,轻轻地转着,让蜘蛛网一层一层地缠在树枝圈上。
蜘蛛网很黏,缠上去就不下来了,越缠越多,越缠越密,最后整个树枝圈都被蜘蛛网封住了,像一面小鼓。
他站起来,甩了甩酸胀的手臂,看了看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了点头。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沈月正站在枇杷树下,仰着头,眯着眼睛,在找那只知了。唐哲走到她身边,举起火钎,轻轻地朝那棵枇杷树走去。
这一次,那只知了还像之前一样,站在树枝上,鼓着肚子,使劲地叫着,“吱——吱——吱——”的,像是在向全世界宣告它的存在。
它不知道危险正在靠近,还沉浸在自己的歌声里,摇头晃脑的,得意忘形。唐哲慢慢地举起火钎,树枝圈对准知了,一寸一寸地靠近。
他的动作很慢,很轻,像电影里的慢镜头。沈月站在他身后,捂着嘴,大气都不敢出,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只知了。
知了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叫声停了一下。它歪着脑袋,朝唐哲这边看了看,翅膀微微张开,像是准备逃跑。但它犹豫了一下,又继续叫了。
它以为这次还能像之前一样,在最后一刻飞走。可它不知道,这次唐哲手里的不是空手,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一面用蜘蛛网织成的网。
唐哲的手猛地往前一送,树枝圈稳稳地罩在了知了身上。知了惊了一下,翅膀猛地一扇,“吱”的一声大叫,想飞走。
可是晚了,它的翅膀和身体已经被蜘蛛网牢牢地粘住了,怎么挣也挣不脱。它越是挣扎,粘得越紧,最后整个身体都被蜘蛛网裹住了,动弹不得。它在蜘蛛网里乱动,吱吱地乱叫着,像是在喊救命。
沈月高兴得跳了起来,拍着手,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她跑到唐哲身边,踮着脚尖,看着那只被粘住的小东西,眼睛里满是喜悦:“哲哥,你真厉害!你真的抓到了!”
唐哲把火钎放低,让沈月能够到。他小心地把知了从蜘蛛网上取下来,动作很轻,怕弄伤了它。知了的翅膀上还沾着一些蜘蛛丝,扯不断,理还乱。唐哲把知了递给沈月,说:“给,你的慈悲药。小心点,别让它飞了,也别把它捏死了。”
沈月接过知了,放在手心里,小心翼翼地捧着。知了在她的手心里爬了几下,翅膀扇了扇,但没有飞起来。它的肚子一鼓一鼓的,像是在呼吸,又像是在唱歌。
沈月看着它,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对唐哲说:“哲哥,我们把它放了吧。让它回树上去,继续叫。”
唐哲笑了,点了点头。他早就知道沈月会这么说。她从小就是这样,抓了知了玩一会儿就放了,抓了蜻蜓玩一会儿也放了,从来不会把它们关起来。
她说,它们有它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不能因为自己喜欢就把它们关起来。
沈月把手举高,松开手,知了在她手心里停了一下,然后翅膀猛地一扇,“吱”的一声,飞了出去。它飞得很快,直直地飞到那棵枇杷树上,落在枝叶间,又开始了它的歌唱。
叫声还是那么响,还是那么得意,“吱——吱——吱——”的,好像在说:我回来了,我回来了,我又回来了。
唐哲把火钎收好,走到沈月身边,伸手搂住她的肩膀。沈月靠在他怀里,仰着头,看着那棵枇杷树,看着那些黄澄澄的果子,听着那只知了没完没了的叫声,嘴角带着笑。
她忽然觉得,这个夏天,和以前那些夏天没什么不一样。
有知了叫,有枇杷吃,有他在身边。
唐哲低头看着怀里的沈月,轻轻地说:“不能去山上打猎了,抓抓慈悲药过瘾也好。等你放暑假了,我再带你去清水江抓鱼去。”
沈月抬起头,眼睛亮亮的,像是有星星在里面闪,她说:“说话算话?”
唐哲点了点头,认真地说:“说话算话。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沈月笑了,把脸埋进他的胸口,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声。
知了还在叫,枇杷还在黄,日子还在一天天地过。她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再长也不嫌长。
第1037章 李应堂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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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8章 往山下滚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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