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情德克萨斯》 第1章 我是吴宇 吴宇是被一声柯尔特左轮手枪的轰鸣声惊醒的。 他发现自己身处一座木房子的回廊下,身下坐着一把破旧的木躺椅。 吴宇双眼呆呆地望着湛蓝的天空,心中问自己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吴宇少爷,吴宇少爷!” 旁边一个清秀瘦削的年轻男人,轻轻推了推他放在躺椅扶手上的左臂。 看着少年清秀的脸,吴宇自然而然地张口问道: “秀宝,怎么了?” 轰地一声,所有信息涌入吴宇脑海。 此吴宇已非在德克萨斯航天城当宇航专家的吴宇,而是吴宇的十七代祖,姓吴名“宇“字“名德”。 吴宇的祖父是汉军旗的军机大臣吴翰章,祖母是叶赫氏家的嫡房小姐,母亲更是大学士仁祥家的嫡女。 父亲吴天赐去任江南布政使,母亲随任。祖父年老,便留小吴宇在北京膝下承欢。老年人,难免疼爱幼孙。吴宇又长得周正,嘴甜机灵,哄得两老开心不已,无人敢管束。 吴宇四处交友游历,学得一身好武功,兼之读书识字,甚得在京长辈亲友喜爱,竟是口碑颇佳。 少年人不免心高气傲。一年多前,去南京给父亲拜寿。因好奇拆毁父亲的西洋自鸣钟,受了父亲责罚。吴宇赌气带着书童秀宝,私自乘坐美国邮轮“东方公主号”到了旧金山。 他在美国游历几年。因向往游侠生活,定居德克萨斯洲。在美墨边境成立了这家欧菲特牧牛公司。在这个叫一棵树的小镇住了下来。 吴宇心里也是一片迷茫。 自己睡着前还在自己德克萨斯航天城的公寓内,和索菲亚在柔软的大床上相拥而卧,温柔地抚摸索菲亚光洁的后背。 想起金发碧眼的索菲亚,吴宇眼前又浮现出索菲亚轻轻靠在自己怀中,怀中抱着小熊抱枕。有谁知道这个在外面冷艳高傲,精明强势女项目经理有如此单纯的一面。 真是人生啊!世事无常。这一刻吴宇已经回到几百年前,成了自己的祖先——吴宇,吴明德。 至此,吴宇还坏坏地想,索菲娅睡醒找不到自己,会不会为失去一个奶瓶而像个小女孩一样大哭一场,然后努力四处去找回自己的大奶瓶。 唉,苦了索菲亚的瑞贝卡小秘书了。想着被索菲亚指挥得乱了手脚,大大的黑眼睛又浮起水雾的小秘书,吴宇同情了小秘书三秒钟。唉,我的缺点就是太善良。 吴宇又想,作为穿越众,我已经穿越了。我的系统呢?正想着,脑海中响起了标准的中年大叔电脑音,“检测到宿主精神异常,正胡思乱想,系统快速绑定完。” 随着“滴滴”的电脑开机启动音,脑海中又响起了系统语音。“老霸道学习系统已绑定。” 一个讲着东北话的声音,把吴宇与一个名字十分“东北”的系统绑定到了一起。 然后,就是一段使人精神一震的广告词: “有困难要学习!” “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学习!” “朋友的要学习,敌人也要学习!” “学习的霸道,你不得不尊重!” 声音过后,一个蓝色小光团飞到吴宇的脑海。吴宇的脑海中呈现一片文字: 任务:萨满的传承 你通过霸道的学习,将会获得满族萨满——哈克尔的礼物,成为一个真正的“自然之子”。 新手礼包: LV1风语者 能够听到动物心底的声音 风语者,你受到了祖先的祝福,传承了萨满的血脉,成为自然之子。 仔细倾听,风中会传来大自然的孩子们灵魂深处的声音。完成与十种动物的交流,可升级。 任务进度(0\/10) LV2 快枪手 你的左轮手枪, 五十米之内,指哪打哪,百发百中。 五十米之外,你打中哪再指哪。 如果超出100米,你只能请求祖先保佑。保佑你的对手具有很强的幽默感,会被你的枪法逗乐,狂笑而死。 用你左轮手枪杀死一百个敌人,可升级。 任务进度 (0\/100) 侠义志 10。说明:惩恶行善可获得侠义值。侠义值可在系统商城购买商品。 吴宇点开面板右侧的系统商城。方格内大部分商品都是被灰黑色锁锁定的。只有第一排第一、第二格是亮的。 吴宇刚把手放回胸前衬衣内,准备静一静,捋一捋事情前因后果。“砰”,又一声枪响,惊得吴宇从躺椅上跳了起来。 吴宇不假思索地吼道:“沃德,别他妈乱开枪!我告诉你多少回了。”就见沃德左手提着一罐酒,右手提着硕大的柯尔特左轮手枪,从当仓库的土坯水井房台阶晃上来。 沃德脸上带着让弄不清原因的憨笑,把酒递给吴宇: “先生,有蛇。酒”。 气得吴宇一脚踢在伍德尔小腿肚上,“二傻子,让你笑。把枪收了。”沃德仍是憨笑不止: “呵,呵。有蛇。” 抓抓头上羊毛卷一样短发,沃德把枪收到腰间的枪套里。 沃德是一个强壮的黑人。来到欧菲特牧牛公司前,他一直孤身一人在美墨边境一带流浪,靠在牧场给人打短工,饥一顿饱一顿地勉强养活着自己。 沃在欧菲特牧牛公司的牧场打短工时,吴宇发现沃德喜欢睡在马棚里。沃德有能够随时随地让马儿安静下来的能力。吴宇便长期雇佣了沃德,沃德就在小镇呆了下来。 沃德身上无论冬夏都穿着一件又破又旧的羊皮袄。味特别大,而且死沉死沉的。吴宇几次给沃德换了新衣服,把他的羊皮袄扔掉。神奇的是,用不了几天,羊皮袄就又回到沃德身上。 甚至有一次,吴宇托要去几百里外哈马城的过路牛仔,把羊皮袄扔远一点。沃德失踪了几天,回来时身上披着他的羊皮袄。沃德不爱说话,脸上永远挂着憨笑。没事的时候总是一个躺在马棚的草堆上仰望星空。 吴宇抬头望了望天空。黄昏的太阳,像一个溏心的鸡蛋黄一样,无精打采地挂在天上。可是还是热得厉害,衬衫前胸后背都是湿漉漉的。 “鲍威尔太太,鲍威尔太太,饭好了吗?别放太多辣椒。”吴宇懒得动弹,站在那儿吼着他的胖厨娘。 这个白人厨娘不知道为什么,几乎每顿饭都要做墨西哥辣豆子,在煮熟的豆子中放进手边的所有辣椒。秀宝每次都是含着泪大口大口吃完,因为他知道不吃这个他就得饿着。 鲍威尔太太是方圆几十里内,吴宇唯一能雇到的厨娘。如果吴宇不想每天待在厨房,并且面对几个粗鲁的大肚汉,一边大口吃着豆子一边不停小声诅咒,他就只能给鲍威尔太太准备足够的辣椒。 第2章 偷牛贼的月亮 吴宇已经懒得再坐回躺椅了。他感觉自己的意识已经和老祖宗融为一体,接收了老祖宗的所有喜哀乐。 吴宇感觉他好像离开家有一个世纪了。他总能在梦里见到祖父、祖母,母亲也经常在梦里温柔抚平他衣服上的褶皱。 但是吴宇越是使劲想,越想不起来母亲的脸是什么样子的。虽然他醒来时还能清晰地闻到母亲身上的桂花香味。 至于父亲,一回也没在梦里出现过。因为每个白天,他都能愉快地回忆起:老爹对着他吹胡子瞪眼,又对偎在母亲怀中的他无可奈何。只能把气撒在亲兵身上,吼声如雷地吩咐亲兵备轿,赶紧去给他擦屁股。 吴宇已经懒得坐回躺椅。他慢慢踱到吃饭的长桌前坐下。鲍威尔太太中气十足的喊声准时响了起来,“吃饭了。该死的天气,真是太热了。” 和训练有素的小狗一样,无论身在何处,公司的两个主力牛仔,四月和伍斯随着鲍威尔太太的话音刚落,就会出现在餐桌旁边。 每天一成不变的墨西哥豆子,一大锅土豆炖野牛肉,随着秀宝的到来一起出现在了餐桌上。等秀宝小心翼翼地盛好一盘豆子,四月已经吃光了一盘食物,又盛起满满一勺土豆烧牛肉,准备放到自己盘子里。吴宇适时地伸过盘子,四月只好装作是专门给他盛的样子,把食物放到盘子中。 吴宇装作没看到四月努力装作不在意的表情,很快吃掉了盘子里的食物。“伍斯,畜栏的井挖得怎么样了?”吴宇问道。伍斯着急回答,急忙往下吞嘴里的食物,能明显地看到一个鼓包沿着伍斯瘦长的脖颈,从上到下迅速地滑了下去,像只吞咽食物的白鹤一样。 秀宝总是担心,总有一天,伍斯会被自己的食物噎死。秀宝可不想失去这个朋友。伍斯是唯一愿意每天听秀宝讲出各种担心,并且不会嘲笑他的人。虽然伍斯也不会安慰人,他只会说“事情就是这样。”所以秀宝总是愿意把心事说给他听。 “情况不太妙呀?老板。今年太旱了。镇外的小溪都干了。我们的三口井已经有一口打不上水来了。我准备和四月把这口井再往深挖几米。”吴宇想了想说“是吗?好吧。把院子里的井也挖一下吧。记得每天多给我们的马饮一下水,照顾好它们。我们最近两天可能得去墨西哥那边边一趟。” 四月听到这话兴奋了,接口道:“老板,这是真的吗?太好了。我早就盼着呢。咱们的畜栏可是已经空了有一段时间了。” 吴宇知道,随着秋季的到来,已经有好几个内地大牧场的牧场主到达了小镇一棵树,后面几天还会来更多,等待买牛补充自己的牧场。牛仔们也陆续来到了小镇,等待被人雇佣。 吴宇知道四月为什么急着去墨西哥赶牛。随着牛仔们的到来,四月又开始每晚到镇上的酒吧玩牌了。四月玩得不大,但总是心不在焉,一边玩牌一边偷偷瞧着酒吧老板老霍尔的女儿苏珊。 小镇酒吧每年只在买牛季生意火一阵,平时只有去费城的过路牛仔来喝一杯。霍尔并没有多余的钱去雇女招待,只能让自己的女儿苏珊在酒吧帮忙。 一些坏小子们发现了四月的秘密,他们总是能联合起来掏空四月口袋里的最后一元钱。四月已经在酒吧记了不少帐了,他急需一笔奖金来保证他每晚能去酒吧里呆着,偷偷用爱慕的眼光注意着苏珊,直到花光口袋里最后一分现金。 吴宇抬头向外看了看。月亮已经出现在了远处的地平线上。月亮已经只有半个亮着了,挂在远处边境线墨西哥一面的灌木丛中。 “不,四月,很抱歉。今天我们去不了,明天我们也去不了。后天我们可能会去墨西哥拜访一些我们的老朋友。你要耐心点,照顾好我们的马。如果你的马跑得不够快,我不知道那帮墨西哥土匪是否能找到一颗足够高的树,然后吊死你。那就太糟糕了,必竞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把这个消息告诉苏珊。”四月被出现在自己脑海里的景象吓呆了,吴宇描绘的太可怕了。 吴宇不可能带着大家现在就去墨西哥那边赶牛。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夜里要找到牛,并把牛赶上十几甚至几十里,从墨西哥边境赶到美国德克萨斯这边。 月亮还是太亮了,墨西哥土匪能够在夜里找到赶牛的牛仔,并用长枪射爆他们的头。吴宇可不想冒这个险。他要等到月亮只有镰刀宽时,才去墨西哥赶牛,因为这才是边境上的老手们公认的“偷牛贼的月亮”。 今年已经有两个胆大的牛仔,喝多了酒打赌,在月圆的时候去了墨西哥那边,再也没有回来。 当然,为了保持公平,吴宇也带着沃德和伍斯,吊死了一个在镇外小溪边给马饮水的墨西哥人。这个墨西哥人不该在晚上出现在欧菲特牧牛公司畜栏旁的老码头边,马后还拴着一只山羊。 只有偷牛贼月亮升起时,牛仔们才能借着月光找到牛,但光线又不足以让那帮墨西哥土匪发现牛仔们的身影。吴宇哈哈一笑,推开吃干净的盘子站了起来。拍了一下秀宝的头,离开桌子,轻快地向外走去。 鲍威尔太太走过来拿起吴宇用过的餐具,向厨房走去。嘴里一边嚷着:“老板,我的活已经够多了。你就不能每次吃完后,把盘子送到水池里吗。你应该让我可爱的女儿莱特来帮我的。” 吴宇装作没听到,头也不回地向外走去。鲍威尔太太总觉得只有吴宇才能配得上自己的女儿,两个人应该谈恋爱。 吴宇并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莱特的脸和皮肤都很好看,但是遗憾的是她也长得和母亲一样强壮。虽然莱特也特别能干,屋里屋外的活一样不落,是西部牛仔们眼中最好的妻子人选。 秀宝紧张得以为吴宇会和鲍威尔太太吵起来。他赶紧拿起自己的盘子向水池走去。“不,不,不。孩子。你应该多吃一些,你太瘦了。别让那些贪吃鬼抢了你的食物,你快去再吃一些。”鲍威尔太太又把秀宝推回餐桌,给他盘子又满满加了一勺土豆炖牛肉。 鲍威尔太太很喜欢这个男孩。牧场里只有这个男孩会帮自己拎一下水,或者坐在厨房一边帮自己削土豆皮,一边听她说话。既不像牛仔们一样有了钱就去酒吧,也不会粗鲁地满嘴脏话。如果不是他太瘦了。鲍威尔太太觉得她会允许自己的二女儿和他谈恋爱。 趁着鲍威尔太太母性大发,吴宇快走几步,走出了屋子。看了看码头方向,一片寂静。不用说人,鸟都没有一只。既没有大队的印第安人来袭,也没有一个愚蠢的墨西哥人来供小镇的居民们吊死。 吴宇抬头认真看了看月亮,月亮还是很亮,确定不是一个可以去墨西哥干活的好夜晚。好的是,天气也会很好,不会下雨。站在土坯水井房的阴影里,吴宇听了一会屋子里中仔们和鲍威尔太太吵吵闹闹的说话声,感到有些孤独。 吴宇静静地站了一会,决定去镇上的教堂坐坐。吴宇在清泠的月光下朝教堂走去。吴宇的主坐骑,一匹毛色驳杂,毛色一片灰一片黑,就像染了白癜风一样的小母马“蓝火”,看到他向外走,也嗒嗒跟在他身后向镇上走去。 蓝火是一匹很奇怪的马。它是半年前被一群去墨西哥赶牛的牛仔,夹在一群长角牛中被赶到镇上的。奇怪的毛色让它很难找到买主,当牛仔们准备赶走它的时候,吴宇发现了他。 据牛仔们吹牛,他们是杀死了一个图族印第安人得到他的。吴宇认为他们说了谎。一个印第安人是不会在美墨边境两边乱跑的,而要是两个印第安人在一起,这些牛仔就没有机会回到镇上吹牛了。吴宇发现小马的眼睛像个小孩一样,清澈而灵动,看上去又温柔又调皮。于是花了二十块钱从牛仔们手里买下了这匹马。 可是吴宇上当了。蓝火温柔的外表下有一颗彪悍的心。除了吴宇,蓝火拒绝任何人给它上马具,更别说骑乘了。无论什么东西挡在蓝火前面,蓝火都会狠狠咬一口。 有一次,四月想给蓝火钉马掌,站到了蓝火前面。结果被蓝火在腰上狠狠地咬了一口。这导致四月有将近一个月,必须趴在床上度过炎热的夜晚。 蓝火还爱用鼻子四处嗅来嗅去。晚上的时候,蓝火坚决不去马厩里睡,而是要卧在房子的门廊下睡。沃德认为蓝火觉得自己是一条狗。吴宇也觉得,种种迹象表明,蓝火确实至少在印第安人的部落里生活过一段时间。 一人一马走在清凉的月光下,蓝火还时不时调皮地用嘴轻轻咬一下吴宇的衣服后摆。走着走着,吴宇有些烦躁的心逐渐平静下来。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镇中心。他已经看到了小教堂的门还开着,里面有灯光射到门外的地面上。 第3章 苏珊 吴宇走到门口教堂门口时,听到了斯图德神父低沉厚重的声音。正准备抬脚上台阶,一个嘶哑如锯木的嗓音响了起来。吴宇赶快收回了脚,转身朝酒吧走去。 那个嘶哑的声音是理发匠诺德的。也不知道神父怎么忍受矮个理发匠诺德的。斯图德神父是高大的日耳曼人,要是脱了神父的袍子,更像一个军人。可偏偏拥有极好的耐心,小镇上的居民都喜欢找他倾吐自己的心事。 倒霉的矮个子理发匠诺德,偏偏脾气十分暴躁。就因为早上起床时,忘了先抖一下裤子,被在裤子里安家的蝎子扎了腿一下。别人痛两天也就没事了,诺德的腿却在几天之内红肿得穿不上裤子了。 小镇没有医生。自从吴宇用针扎指尖放血,把鲍威尔太太从发烧中拯救出来后,他就获得了小镇居民的信任。小镇上的人坚定地认为,吴宇是从中国来的,有资格给皇帝看病的高等级骑士。不然,不可能拥有那么神奇的医术。 镇上的居民找到吴宇帮忙,吴宇只好和斯图德神父一起,把理发匠诺德已经开始流黄水的小腿锯掉。没有麻药,诺德叫得太厉害了,把嗓子弄坏了。 吴宇实在害怕诺德用难听的嗓音,喋喋不休地说着几乎听不清的话。这太令人烦躁了。他宁可去酒吧待一会。 苏珊虽然几乎不跟牛仔们说话,但牛仔们点酒时还是会说一两句的。金发碧眼的苏珊,不但皮肤白嫩、身材苗条,还拥有和她的容貌相配的美妙嗓音。 吴宇走进酒吧的时候,已经有几个还没找到工作的牛仔在打牌了。其中一个矮壮的牛仔还抬头笑了笑,礼貌地和他打了个招呼。他认出了这个叫野牛的牛仔。野牛是众多在边境一带四处游荡,帮助大牧场主收集长角牛的掮客之一。 吴宇找了个角落坐下。用嘴吹了一下桌子上的面包渣和木头屑。霍尔老爹的咖啡桌已经被牛仔们用小牛削桌边,削得看不出是圆桌了。 他掏出两块钱放在桌子上,喊:“苏珊,来杯酒!”苏珊还是老样子,从吧台旁昏暗的角落里站起来。她倒好一杯爆烈的马牌威士忌,小碟子里放了几片黑麦饼干,用盘子端到吴宇桌上。 吴宇礼貌地问候了一句,“苏珊,今天过得怎么样?”吴宇没有得到同样礼貌地回答。苏珊只是用两只眼睛直直地看着他,一声不吭。苏珊曾经用这种方法,吓退了许多对他心怀不轨的牛仔。吴宇觉得苏珊没必要这样对他。他也绝不会对苏珊做什么的。 祖父早就给他订了亲了,神机营参将那祥武的嫡女——那明月。爷爷是文华殿大学士那鼎铭,是祖父的好友。吴宇比明月大三岁。 吴宇十岁时随母亲去那府拜年,在花园放炮惊了马。马差点踩坏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后来才知道她就是明月。 老爹气急败坏带着他去赔罪,结果那老爷子不仅不生气,还很是喜欢吴宇,说“不淘的孩子长大没出息”,做主把明月许给了他。 老丈人那祥武更是疼这个小女婿,时不时就要带吴宇去神机营玩。吴宇很有些玩枪的天赋,小小年纪不但弓马娴熟,枪法也能比肩神机营内的神枪手。 旗人好武,见小吴宇不但读书聪明,习武也极有天赋,喜得那家爷俩四处炫耀。两个小孩也中意对方。京城的衙内圈子里,都知道明月是吴宇的小媳妇儿。要不是来了美国,他现在已经和明月成亲了。 吴宇不再看苏珊,端起酒来喝了一口,抬头去看打牌的人。苏珊见吴宇毫无反应,也无趣地拿起两元钱走了。吴宇发现打牌的人换了。野牛坐到旁边一张桌子上,代替他的是四月。 看到四月又来打牌,还是那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一边打牌,一边偷偷观察苏珊,看她是否注意自己。他竟然没有发现坐在角落里的吴宇。 吴宇心想,完蛋了,四月今天不知道又得输多少钱。果然,不一会四月就输了二十块钱。 吴宇坐的位置正好在四月的对面,可以看到几个牛仔的后背。吴宇发现,三个牛仔配合起来欺诈四月。一个牛仔趁四月不注意偷看牌,然后发暗号给另外两个牛仔。另外两个牛仔则偷偷从桌下换牌。牛仔们的手法并不高明,但四月的心思全在苏珊那里,笨得一点也没发现。 坐在四月左边的牛仔看吴宇注意他们,瞪了吴宇一眼,警告他少管闲事。吴宇乐了。这个牛仔显然不认识自己,以为黄种人好吓唬。 奶奶的,你又不是印第安人,你的祖先是移民,爷也是移民,爷凭啥让着你。吴宇决定让几个外地牛仔知道一下谁才是小镇的主人。顺便练一练在神机营学的手段,就当想小明月了。 吴宇装作低头喝酒。外地牛仔见吴宇不再看向牌桌,以为威胁收到效果。外地牛仔不再注意吴宇,开始继续玩牌。 吴宇斜眼看着他们,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折刀。当坐在四月对面的牛仔又偷偷递牌给右边牛仔时,吴宇飞刀出手,折刀穿过牛仔的指缝,把牌钉在了木桌的桌腿上。 刀子钉在桌腿上的响声,吓到了打牌的人。三个外地牛仔吓得从凳子上跳了起来,只有四月仍呆呆地拿着牌坐在桌边。 外地牛仔一看骗局败露,恼羞成怒,就要涌向吴宇。吴宇迅速拿起桌上的左轮手枪,对准了牛仔们。此时野牛也拿出枪对准几个外地牛仔。 牛仔们站在那里,不敢轻举妄动了。毕竟,胆小的人也会因为害怕而开枪。在德克萨斯与墨西哥的边境线一带,没有大城市,更没有医生,中了枪就等于买了去天堂的门票。 老霍尔一脸怒气地看向这群人,苏珊还是冷漠地靠在吧台边上,一脸漠然。四月这时才反应过来,惊奇地问:“嘿,老板!你怎么在这里。这是怎么了?” 吴宇用手指了指小折刀的方向,四月转过来看到小折刀和钉在上面的扑克。四月马上明白了怎么回事。四月只是心思在四月身上,又不是傻。 四月站起身来,脸已经气得通红。四月狠狠地挥拳,一拳打在腮帮子上,把坐在他对面的牛仔打倒在地。 另外两个牛仔刚想动手,霍尔摆了摆手里的枪,说话了:“先生们,我要是你们,就会向欧本特牧牛公司的吴老板道歉。然后快点离开这里。吴老板今年已经吊死一个偷牛贼了。我想他不介意再吊死几个抢劫犯。” 几个外地牛仔不敢再动了。吴宇说:“赔偿四月,然后离开镇子。”二个牛仔急忙掏空身上的钱,又扶起地上的牛仔,帮他掏空了所有口袋。两人扶着这个牛仔急忙向外走去。 野牛在后面喊道:“小子们,别忘了是我救了你们。”四月看到桌上十来张花花绿绿的美元,高兴了起来。“老板,瞧,我们发财了。我要请你们喝一杯。”野牛摘下帽子,微笑着向吴宇致意。然后向吴宇的咖啡桌走来。 第4章 梦醒才知身是客 野牛坐下后,对吴宇说:“老板,你知道,现在许多大牧场主都到了新奥尔良。”吴宇不说话,只是看着他。野牛只好说出了自己的目的,“好吧,我在为史密斯先生收集牛群。我知道您是边境一带最有实力的老板,我想从您手里大量买牛。” 吴宇不缺钱,这一年多他已经在银行里存了十几万美金。还在镇子周围买了四千多英亩土地。但是吴宇来边境不是为了赚钱,只是为了他的游侠梦。最近生活实在太平静了,平静得让人感觉到乏味。吴宇觉得自己该去拜访一下他的墨西哥朋友,给生活添点乐子了。 吴宇决定答应野牛的要求。能遇到这样一个会做人的生意人,做点小生意也不错。“后天,你来公司找我。”吴宇说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四月,我们走。有活干了。”四月慌张地戴好帽子,跟着吴宇朝外走。走前还不忘偷偷朝苏珊瞄了一眼。 吴宇的早晨,是从厨房里鲍威尔太太摆弄铁锅的响声中开始的。当他睁开眼睛时,嘴里还有翠云姨亲手做的桂花糕的味道。使劲瞪着天花板看了一会,他才想起来自己是在美国,家乡已在千里之外。 母亲做的点心也很好看又很好吃,但总是规规矩矩一成不变的味道。翠云姨做的点心就不一样了,总有新的变化,每吃一次都给人一些小惊喜。不知道为什么,吴宇总是觉得,翠云姨从南京捎回北京的南京桂花糕,要比从北京老字号点心铺子买的更地道,更好吃。 吴宇每次收到从南京送来的桂花糕,都会用手帕包一些装在怀里,急急忙忙去和明月一起吃。 每次看到小明月一手轻轻托在嘴边,另一只手把桂花糕送到嘴边,小小咬一口。然后合上小嘴轻轻咀嚼,还有些婴儿肥的脸上,眼睛就会睁得大大的。笑意就会从眼睛向眼角传递,像春水的波纹一样。直到最后遍布全脸,有意思极了。 老那家老太太每次看到两个小人儿,坐在她屋子里一本正经的装小大人,就想笑。然后小明月就会娇嗔地搂住奶奶的胳膊,不依地把桂花糕往奶奶嘴里送,非让奶奶说好吃。 祖父府里的大管家来安爷爷,看吴宇桂花糕吃得香甜。说“小少爷是想公子和少奶奶了,可怜见的。”便吩咐厨房的人学着做桂花糕,可是没了南京的十里桂子,吴宇才不去吃这样的桂花糕呢。可又怕来安爷爷又骂厨房,每次都偷偷把点心给秀宝吃了,秀宝总是吃得兴高采烈。 秀宝是翠云姨的儿子。翠云姨是母亲的陪嫁侍女。随母亲陪嫁到了吴家。后来便被母亲指婚,嫁给了吴家在北京密云的田庄头子。翠云姨随母亲到了南京,一直帮着母亲掌管内院事务。翠云姨又是吴宇的奶妈,母亲生了小妹后,就让吴宇认了翠云姨奶妈。 秀宝是翠云姨的小儿子,是吴宇的奶兄弟,给吴宇做了书童。 吴宇在皇家小学上学时,偶然和一个边镇总督的孙子起了冲突。这人比吴宇大好几岁,长得比吴宇粗壮得多。吴宇被这小子占了先手,当胸一拳打得有点蒙圈。秀宝竟是双眼血红地撞上去,抱住人家的腰撞到墙上使劲撞,死不松手,最后被那坏小子捶后背捶得吐了血。 事情当时闹得很大。皇家小学的教习想和稀泥,要把秀宝和对方的贴着小厮各打十板了事。 吴宇当场大闹学堂,不许人动秀宝。带秀宝回家安置后,拿上自己的弓箭小刀,就要到对方府上和对方火拼。 吴宇被父亲绑住后,躺在床上三天不吃不喊。吓坏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硬是让母亲进宫找已是贵妃的姑姑设法。 那个皇家教习最后因疏忽获罪,打了十板子,开革出皇家小学。总督家的大管家也带着厚礼上门赔罪,事情才算平息。所以秀宝和吴宇感情很深,吴宇走哪都会带着秀宝。秀宝也很是依恋吴宇,像小弟弟一样。 许多人看野史小说,总以为小姐的贴身丫头会被男主人收房,成为小妾。实际上,大户人家的小姐的贴身丫环,一般都会被小姐指婚给家里的管事,然后贴身帮小姐处理内院家事。权势地位远不是小妾可比。 家里的男主人对女主人的贴身丫环,也是会相当优容,以示对女主人的尊重。男主人要娶小妾,一般也是优先从曾贴身照顾过男主人的贴身女婢里选。也有小家碧玉,但得人品好,身家清白。 歌楼楚馆的女人,江湖儿女,再好,男主人不敢也不会娶回家。怕坏了门风。只有穷家小户,落魄文人,才会不嫌丢人的只会窝里横,在家算计自己妻子的贴身丫环。或是做白日梦,盼得能劝妓女从良,可以人财两得。 吴宇从屋子走出来时,正好撞见鲍威尔太太往猪食槽里倒土豆皮。 鲍威尔太太看到了吴宇的眼睛,很是惊奇地问:“老板,你的眼睛怎么这么红?想家了吗?你应该娶了我亲爱的女儿莱特。你就没有时间去伤心了。莱特也可以和你一起去中国,看望你的爸爸妈妈。不过,你们中国人的亲戚太多了,你要帮助小莱特认识每一个人。” 鲍威尔太太噪门太大了,她以为自己是小声说话,实际上院子里的每个人都能听到。只是大家都礼貌地装作在干自己的工作,没有听到。 吴宇装作了没有听清鲍威尔太太说什么,走出了房门。正好发现秀宝在门廊下偷笑,吴宇“凶狠”地瞪了这小子一眼,可惜效果有限,秀宝只是转了转头以示尊重。 吴宇站在门廊上方故作严肃地看了一圈院子里,很好,大家都在努力工作,都没听到刚才鲍威尔太太的话。只是蓝火在院子里追着一只母鸡跑来跑去,你就不能学学小黑猪,专心去吃点东西。跟秀宝一样,就是个憨娃。 吴宇怒了。决定偏偏要做夹肉饼,祸害掉鲍威尔太太的发面。让鲍威尔太太今天早晨烤不成面包,以示对她今早又拿莱特烦他的报复。罚秀宝给他揉面,叫他还笑。 吴宇知道,别看秀宝清清秀秀,其实在神机营学了一身功夫,枪法也是百发百中,但秀宝就是不爱用枪,走的跟人近身缠斗路子,以命搏命,凶狠得很。 但秀宝和厨房有仇,当年翠云姨带着他和秀宝去厨房料理事务,让吴宇哥俩做点心玩。吴宇做的点心都烤出来了,秀宝还在满脸是面的抢救手里四处漏馅的点心坯子。 吴宇故意坏笑着走向秀宝,秀宝配合地露出满脸惊恐的神色。 第5章 最抚凡人心——肉夹馍、疙瘩汤 吴宇硬搂着秀宝的肩,进了厨房。秀宝负责揉面,任务是把发酵好的面团放入食用碱,均匀地揉到面里,然后放入面盆中盖好,醒发一小时。 在吴宇在面团上撒上适量的食用碱粉末,秀宝开始揉面时,吴宇开始准备肉。先把南德克萨斯洲家庭常备的咸猪肉用温水泡三十分钟。等猪肉表面泡软后,用刀刮去猪肉表面的脏物,洗净备用。另取备一口锅,加入凉水,葱切段放入,加几粒阿拉伯香,再加少许酒,不要加盐,最后放入切成两寸见方的咸肉,凉水小火开煮。 咸肉大约要煮一个多小时。把咸肉煮到锅里后,吴宇检查了一下正在醒发的面。秀宝干得不错,面揉得挺好,碱也揉得挺匀。用手拍了拍面团,响声挺脆。用刀割开一看,面团内的气孔又多又均匀,气孔的大小一致,面发得相当好。兄弟两人一看面发好了,就把面揉成长条,揪成手心大小的刘子,揉成馒头样。放入托盘,送到一个木头做的简易醒发箱内醒发。 早饭没了面包,鲍威尔太太只能用土豆、咸肉炖了一大锅,又把豆子煮了一盆,里面狠狠放了些辣椒。牛仔们看到吴宇在做饭,知道又有高级的中国菜吃了。应付地吃了几口早饭,就都不再吃了。留着肚子等吃吴宇哥俩做的饼。鲍威尔太太嘟嘟囔囔着不满意大家吃得太少。但她自己也不去吃咸肉和豆子,宁肯饿着肚子,也要等着吃“塞满了肉的中国饼”。 草草吃完早饭。吴宇秀宝又开始干活。吴宇先拿出一半咸肉,凉水洗净。用刀切指甲盖大小的小肉丁,加入两勺猪油,再加入蜂蜜拌匀,做成馅料。秀宝拿出一半醒发好的剂子,包入馅料,擀成饼状,送入面包烤炉。中火烤二十分钟,出来就是面皮膨松,表面焦黄,馅料油润香甜的烤饼了。 作为宇航专家的现代人吴宇在德克萨斯老牌牧场主家庭做客时,曾吃到过这种饼。被老德克萨斯人称为“经典德克萨斯馅饼”。据说他们的祖父辈就是怀里装着这种饼,冒着风霜雨雪牧牛,和土匪斗,和狼群斗,最后发展起了自己的家族牧牛事业。 老德克萨斯牧牛人,倔强地拒绝了鸡块、汉堡、三明治,只爱吃这种馅饼,被人戏称这种饼为“牛仔最后的倔强”,更在好多地方被称为“牛仔饼。”如果一个牛仔肯请你吃这种饼,那你已经是他的伙伴了。 吴宇心里感叹,原来这种饼是我的老祖宗发明的。可见当年华人在美国移民文化中有不小影响。只是不知为何国内很少提及这段历史,只说是白人发明了德克萨斯馅饼,实在可惜。 烙完馅饼,吴宇又把剩下的面剂全部烤成实心饼子。然后把锅中剩下的咸肉捞出,用水冲掉表面浮沬,晾凉。然后把肉切成非常薄的肉片,把青辣椒剁碎撒入肉中,加几滴柠檬汁,加胡椒粉把肉拌匀。最后把实心发面饼从中间剖开,只留一小部分连着,然后把肉夹入饼中。肉软弹又有咬口,少许肥肉又使肉润口而不油腻,青辣椒和胡椒粉的加入,又使饼子香气扑鼻又开胃。 做好饼子后,吴宇又烧了一锅开水。然后又把案板上的面粉收集到一个大碗中,加少许水拌成小疙瘩,等水开后倒入水中,把面搅散。再在碗里打两个鸡蛋搅散,等水再次开了后,把鸡蛋液顺着锅边转圈流入锅中。再来一把葱花,撒入少许胡椒粉,简化版美式中华疙瘩汤就成了。蛋香扑鼻,软滑养胃。可惜在小镇上缺少中国调料,要是在中国,我做的夹肉饼疙瘩汤能让这帮美食荒漠中的美国人,把舌头吞掉。吴宇傲娇地想。 吴宇先让秀宝盛出两碗疙瘩汤,留出四个开口夹肉饼。然后告诉秀宝,不开口的夹肉饼每个牛仔发三个,留着夜里吃。告诉大家开饭了。 秀宝才喊开饭了。大家就一窝蜂冲进厨房。具有体重优势的鲍威尔太太,仗着体重左冲右撞,抢在第一位盛了满满一大碗疙瘩汤,一手又抢了一盆有五六个夹肉饼。牛仔们也是大抢特抢,也不怕被疙瘩汤烫着,吃得那叫一个豪迈,可谓风卷残云。 牧场吃饭就是这样,吃得慢抢不到饭,你活该饿着。牛仔们赶牛时,经常一天在马背上,吃得慢了,有个突发情况你就吃不成了。不吃快点,一天下来能饿死你。 等牛仔们吃完饭,鲍威尔太太把餐具收拾到厨房,吴宇吩咐:“大家喂好马,把枪保养好。然后去睡觉,今晚我们去趟墨西哥,拜访一下我们的老朋友。四月去克里斯托弗家,告诉他今晚六点到牧场。好,各自准备吧。” 牛仔们乱七八糟的地说了声好,就散开了。四月起身去找克里斯托弗。克里斯托弗也是牧场的牛仔。他娶了寡妇琼斯太太的女儿,住在镇上。他的太太快生了,吴宇让克里斯托弗回家看看。 吴宇把他的长枪和左轮手枪都拿到门廊,坐在门廊的台阶上开始慢慢擦枪。这是吴宇来美国后养成的习惯。每逢行动前他都会反复擦枪,使自己慢慢平静下来。 吴宇有些时候也有些烦躁,他要为牛仔以及牛仔们的家人,这十几个人的生命、健康,甚至肚子负责。他觉得压力有些重,毕竟他也才二十一二岁,两年多前还在祖父、祖母面前当小孩子呢。 有时他真想带着秀宝离开这里,他又不缺钱。凭什么十几个美国人的生活应该由他来负责呢!不过想想鲍威尔太太灾难一样的胃口,以及憨笑着的黑人沃德,他也只能留下来。 如果他离开了,他们只能在大城市沿街乞讨的惨样。尤其是沃德,只能记住“北平,吴宇”这两个词,找遍美国也找不到吴宇,还不得被人骗死。吴宇实在放不下心来。 秀宝坐到了吴宇身边,擦他的温彻斯特步‘枪。闻着淡淡的枪油味,吴宇渐渐地平静下来,又变得信心满满,斗志昂扬。 时间过得很快。当太阳快要落山时,牛仔们已经在院子里集合好了。吴宇开始挨个检查牛仔们的装备。马蹄铁是不是完好,马肚带是不是松紧合适。手枪、长枪是否都保养干净,套马索是否结实。最重要的水袋里的清水是否装满。清水必须是煮开晾凉过的。 因为要求清水必须煮开晾凉,边境一带的牛仔们都嘲笑吴宇是应该只待在屋子里的贵族老爷作派。 吴宇坚持要求自己牧场的牛仔这么做,甚至不惜多花钱买燃料,让鲍威尔太太每天早上煮一大锅开水,晾凉后给牛仔们装入水袋。渐渐地,牛仔们发现自己这群人不再像其它牧场的牛仔一样,经常有人口臭、拉肚子,便自觉开始喝白开水,并且不屑再和其它牛仔辩论牛仔该不该喝白开水。 吴宇曾听岳父神机营一个八旗骑兵的后人,传授过带兵之道。强调十人长带兵,一定要在出发前检查每个人的装备。因为即使是老兵也经常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犯错,战场上一个很小的失误就会导致全队人丧命。吴宇深以为然,到了牧场带牛仔就坚持这么做下来。每次出发前亲自检查每个牛仔的装备。1, 检查完每个人的装备,吴宇看看太阳,已经挨住了地平线。吴宇走到自己的小母马蓝火前,拍拍秀宝脖子上围着的防尘围巾上看不到的土,翻身上门。命令道:“出发,我们去墨西哥。” 牛仔们翻身上马,催开队伍。四月、沃德分别在左右两侧充当尖兵,秀宝和吴宇押后,其它牛仔在中间,让马缓缓跑起来,向界河奔去。他们离墨西哥人的老巢还有二十几里,必须快点,赶在月亮升到天空正中前找到墨西哥人藏牛的地方。以便保证天亮前把牛赶过界河,赶回德克萨斯。 第6章 墨西哥,我们来了 吴宇的牛仔队伍,控制着马速,让马慢慢向前走着,使马匹活动开肌肉,以免快跑时受伤。到了牧场旁的老渡口时,太阳已经下山一半了。正好可以让牛仔们借着余晖渡河。 牛仔们先在渡口下马,紧了紧马肚带。然后把马包用油布包好,绑在马鞍后面。吴宇命令牛仔们都给马戴好马勒缰,以免马发出叫声。 牛仔们也都按平时的训练,给马的眼睛绑上了黑纱布,防止惊到马。马别看发起狂来很厉害的样子,其实胆子很小。马眼睛上绑上黑纱布,可以防止落日的余晖通过水面反射入马眼,刺伤马眼。 马是夜视动物,马眼其实受不得强光。黑纱还有另一个作用,过滤水面金光,让马看得清水面,不会因为水波晃荡以为水下有东西攻击它,因躲避而乱跑,陷入河床中。骑马过河,必须提前找好河底坚实的路径,不是随便什么地方都能走。 吴宇实在应该感谢岳父。岳父统带的神机营是皇上的亲卫,前身是八旗骑兵中的精兵。八旗骑兵横扫关内外,兵锋所指,所向披靡,还是很有道理的。八旗骑兵马术精湛,对控马是相当有讲究的。毕竟骑兵控马,和牛仔控马还是区别很大的。 八旗骑兵擅长潜伏突袭,控马更是有独到之处。实际上这支神机营也是骑兵,只是装备长短枪而已,骑射训练也抓得很紧。而且每年都有三分之一的兵,要到边境实战,以战代训,因此老兵颇多,战力不俗。 吴宇是顶头上司的女婿。吴宇不但会为人年纪小又嘴甜,而且手头多金,经常请这些老兵休沐时去营外饮酒。老兵们也愿意传授战阵上种种各人不传之秘。再加上岳父开玩笑似的拨十名亲兵归他训练指挥,且时不时地要找营兵与他对练。吴宇当个十夫长,干得也是有模有样。 吴宇到边境后,把这练兵之法用在牛仔们身上。磨合半年之后,也是颇有成效。无论是去墨西哥抢夺牛群,与墨西哥牧场主火拼,还是在美国境内捉拿土匪,偷马贼,都是百战百胜。为欧本特牧场和吴宇本人闯下了很大名头。 吴宇每次去墨西哥都收获颇丰,得牛甚多,所以大牧场主都愿意和吴宇做生意。这一带边境,只有吴宇能很快凑齐他们需要的数量庞大的牛群。 吴宇看着牛仔们都准备好了,向前方指了指,沃德翻身上马。沃德拉住马缰,让马缓缓地从渡口旁的斜坡下到河口。 沃德骑的是一匹高大壮实的大黑马。是牧场里每天精料喂养,专门为找牛或捕捉罪犯准备的。牧场的牛仔除了平时骑乘的马和一匹备马,都必须自己养一匹这样的战时用马。 大黑马是匹骟了的公马。跟沃德久了之后,和沃德配合得相当默契。下到河底,黑马开始试探着向前走去。这个季节,河里的水不深。河中间最深的地方,也只能淹没大黑马的膝盖。 大黑马走得很顺利,很快就接近了了河对岸。突然,大黑马脚底踩空了一下,身子一歪。沃德差点被从马上摔下来。沃德反应很快,他使劲一带马头,大黑马马头借力使劲往右一探,把大黑马带到了右边的坚强地面。 沃德等马站稳后,轻轻从左边滑下马背。一只手抓住马缰,另一只脚轻轻向前左右探了探。然后又弯腰用手在周围摸了摸,站起身。沃德回头向吴宇摆了摆手,牵着马又向右走了十来米。然后沃德骑上马,打马从斜坡上了河对岸。 沃德上了河岸并没有停下来,又骑马向前跑去。沃德要向前跑个一英里左右,确保对岸没有异常情况。等了有十来分钟,吴宇才又看到沃德。沃德慢慢从原路返回了美国这边。 “对面渡口,上岸的地方被人扔了不少大石头。对面没人。”沃德向吴宇报告。 “我带着大家过河。” 吴宇点了点头。沃德自然而然地跑到了领头的位置。轻轻一夹马腹,大黑马又重新向河里走去。 吴宇一直认为,沃德是最好的侦察兵。沃德不但有跟马沟通的天赋,而且认路本领超群,不管是晴天阴天,白天黑夜,从来不会迷路。问他为什么,他只会说:“我就是知道路该怎么走。马为什么知道路怎么走?”沃德因为一手的侦察本领,得到了牛仔们的尊重。 牛仔们开始过河了。每人间隔五米,排成一列,沿着沃德走过的路径,向河对岸走去。秀宝倒数第二个过河,吴宇走在最后。小母马蓝火不用吴宇指挥,就离前马一个马身,跟在后面稳稳地向河对岸走去。 牛仔们很顺利地渡过了河。吴宇在心底轻声说:“墨西哥,我们来了。”希望墨西哥人已经为他准备好了礼物。 牛仔们过河后随着沃德的马跑了有五六百米,停在了灌木丛中的一小片空地上,等吴宇发布命令。 吴宇命令大家下马,把马身擦干。德克萨斯的牛仔从前只有在天冷的时候,才会一过河就把马擦干。天气热的时候,从来是让马跑一阵自己就干了。 天气热的时候为什么也还要立即擦干马身呢?这是八旗骑兵的老兵教会他的。天热时,马毛湿着,尘土落在马身上就成了泥了。蚊虫更容易附着在马身上,叮在马身上不易被马尾抽落,或是被马儿跑起来的风吹落,会使马儿被咬得不安起来。 吴宇不得不在心里吐槽,到了这个时代,才知道他有多少关于马的知识,是被影视、戏曲、小说等文学作品给骗了。 首先是关于马鞭,骑兵是不用马鞭的。骑兵主要靠双腿夹马腹的不同力道,和抖动缰绳的不同方式来指挥马的。 还有,战马在战场上跑起来是不会叫的。人喊马叫那不是军队冲锋,是土匪为了吓住肥羊而造出的气势。满洲军制,骑兵的马要是在战阵中叫唤,人和马都会被督战的白甲兵砍死的。 大家擦干净马。又都把马缰绳踩在脚下,解了个手。为什么不牵在手里或拴在身上呢?这又是个老兵的窍门。防着马突然跑动起来,缰绳缠住人,人猛然之间很难脱开马缰绳,这种情况下,马能把人拖残拖死。 看着大家都收拾好了。吴宇命令沃德:“去卡罗尔的牧场。听说卡罗尔老爷又在灰树谷中为我们准备了不少好牛了。但愿慷慨的卡罗尔不会让我们失望。”吴宇说到这里,有点迫不及待的想看到卡罗尔这个老土匪暴跳如雷的样子。 吴宇来到这里之前,这片草原上的美国一侧,一直是卡罗尔这个墨西哥老土匪的后花园。墨西哥人一直认为,他们从美国一侧把牛和马赶回墨西哥,是取回自己的东西,天经地义。 为了帮助墨西尔人认识到错误,吴宇和他的牛仔们不得不吊死了几个到美国找丢失的牲口的墨西哥人。当然,也有两个在墨西哥丢失了牲口的美国牛仔,去了墨西哥再也没有回来。 卡罗尔恨不得吴宇去死,吴宇也一样。 沃德一马当先,领着牛仔们沿着一条主要牧道,让马慢跑着向灰树谷跑去。灰树谷是卡罗尔最大的一个牧牛营地。 当快接近灰树谷时,吴宇远远看到谷口有火光。前面沃德也停下了马。吴宇有些疑惑,原来这里没有牧人看守啊。怎么办?绕道还是去其它营地,吴宇有些拿不定主意。 第7章 灰树谷里的惊喜 吴宇勒住马,停了下来。牛仔们也悄无声息地停下来,下了马。四月把自己的马缰绳交给伍斯特,伍斯特拉住两匹马。四月悄悄向火光的方向走去。 吴宇看着四月走得悄无声息,心里也是略有得意。自己从满族骑兵手里学来的本事,用来训练德克萨斯牛仔也是蛮有成效的。 德克萨斯牛仔的鞋上是有马刺的,而且经常要比比谁的马刺更亮,转起来响声更大。马刺在夜晚发出的亮光和声响,在黑夜中使牛仔成为了一个活靶子。 。吴宇按八旗马队的军制训练他的牧场马队时,强迫牛仔们卸掉马刺。现在,在边境一带也只有欧本特牧场的牛仔,骑马不用马刺。被人取笑像个印第安人一样。 吴宇静静地看着刚刚从地平线爬上来的月亮。过了有两袋烟的时间,四月回来了。不知为什么,脸上带着略带扭曲的笑容。四月先撇了撇嘴,说: “老板,你肯定想不到。” “快说。”吴宇略带嫌弃地瞪了一眼这个话痨。四月平时就废话挺多,也不看看什么时候了,还说废话。这要是军队里,早就小腿骨给十人长踹折无数回了。 吴宇和那家老爷子聊天时,那老爷子给他讲解清朝军制,当闲话给他讲解过其中奥妙。 清朝建国之初,无论平民子弟还是权贵后代,从军都得先从普通小兵做起,累积军功往上升。十人长们并不知道面前的人到底有什么背景。 训练中用马鞭子抽人,怕抽脸上给破了相。满族是不打人耳光的。若是被被人打了耳光,被打之人会认为对方要把他做人的资格剥夺掉,是奇耻大辱。这种情况下,只有一方死亡才能让事情结束。 老北京民间俚语里“要脸”这个词,就是打这来的。所以长官要是没做好弄死下属的准备,是不会打人耳光的。 影视剧中的踹窝心脚,把人踹吐血,就更不会了。非作战时造成士兵损伤,上司可能会被破头的。 你怎么能够认为对上司心怀怨恨的下属,会在上司带领下拼命呢。总让下属心怀怨恨的上司,无论平时表现多好,到关键时刻不是屡战屡败就是投降敌人。在战场上这是会要命的。这是清太祖从《三国演义》中得到的智慧。 张飞不就是因为酒后用鞭子打士兵,被自己下属杀死,使一代英雄饮恨而终。 明朝军队为什么不堪一击,就是明朝官员平时克扣军饷,欧打欺负士兵,战前发几两士兵本应得的银子(发欠饷,不是全清,是发几个月的),就逼迫驱使士兵卖命,那士兵还不是能逃则逃、能躲则躲,躲不过逃不了就投降。所以满清骑兵战无不胜,有一半要归功于这些明朝好上司。 那士兵犯了错怎么让他长记性呢?踢他的膝盖下方的小腿上方,老百姓称“迎面骨”的地方,特别疼,但只要掌握好力道,只除了特别疼之外,士兵不会受其它伤。这是军队的潜规则。 四月急忙说了:“前天和我打牌的牛仔,长胡子的那个,被墨西哥人抓住了。有四个墨西哥人在烤火。有五匹马,三匹马上有长枪。四个墨西哥尔都背着手枪。” 吴宇一听,这很正常啊。有什么可笑的,什么脑子啊。 吴宇低声下令,让沃德留在原地看马。其它牛仔跟他去控制住四个墨西哥牧人。不许用枪,枪响了,今晚就白来了。卡罗尔手下有两百多个牧人,大部分人都有枪。他还不准备和卡罗尔发动战争。 墨西哥土匪根本不了解枪支的危险性,开打了只会一个劲往前冲,可能只为卡罗尔奖赏的一瓶酒,或是一只羊。根本不考虑受伤了怎么办,自己死了家人怎么办。吴宇可不想这样,拿自己按八旗军制训练出来的牧场美国白人马队,和不值钱的土匪以命换命。 四月在前面领路,吴宇带着牛仔们悄悄向火光处潜去。秀宝紧跟在吴宇身后。吴宇轻手轻脚走向火光旁,躲在下风头的一丛灌木后,看里看去。火堆旁拴着五匹马,四个墨西哥人正围着火堆喝酒。有一个白人牛仔被绑住手坐在火堆旁边,脖子上栓着一条套马索,套马索的另一头在一个高瘦的墨西哥人手里。 吴宇仔细看了看,确实是在酒吧骗四月的三个外地牛仔中的一个。一脸的黄胡子,很好认的。 现在看起来,这个牛仔的处境有点惨。牛仔帽也不见了,鞋也只剩下一只。眼睛有一只已经肿得只剩一条缝,另一只眼睛眼眶周围有一圈黑,一看就被人打了不只一拳。鼻子也没少挨。鼻子怪异地塌了下去,应该是鼻梁被打塌了。鼻子下面,胡子上,有许多干涸的血迹,在火光照耀下很是刺目。 手里抓着套马索的墨西哥人,吴宇认识。是卡罗尔手底下一个重要牛仔,是灰树谷营地的头,叫刘易斯。 刘易斯是个心狠手辣的混蛋,嗜酒如命,喝了酒之后好打人,下手特别狠。刘易斯的老婆被揍得实在受不了,据说就在一个傍晚,赶着牛车,牛车上装着所有家当,领着他们的孩子,跟一个德克萨斯去村庄买牛的小白脸跑了。刘易斯早晨回家后,只给他留下一座空荡荡的土坯房。 从那时起,刘易斯恨死了德克萨斯白人牛仔。有人听刘易斯酒后吹牛说,刘易斯已经吊死过三个德克萨斯白人牛仔了。德克萨斯的法庭已经对刘易斯下了通缉令,要求执法人员、军队抓捕刘易斯。 刘易斯明显已经喝了不少,上身不由自主的摇晃着。眼睛里闪着疯狂的寒光。黄胡子牛仔正被逼着唱着一首德克萨斯小调,刚唱到“心爱的姑娘”,就被刘易斯一脚揣在身上,揣倒在地。然后抓住套马索使劲拉,一边狂喊:“起来。混蛋!起来继续唱。” 黄胡子牛仔被勒得呼吸困难,使劲咳嗽着,吐土带痰的血沫。其它几个牧人看到黄胡子牛仔被勒得已经翻白眼了,快被勒死了。另外三个墨西哥牧人赶快站起身去阻拦。一个人去抓刘易斯的酒瓶,一个矮胖子去抢刘易斯手里的套马索。另一个牧人反应慢一步,刚站起来准备去看看黄胡子牛仔。 吴宇一看几个墨西哥人都被黄胡子牛仔吸引了注意力,抬手一扣扳机,一只驽箭射中了刚站起来的墨西哥人的后心。 看到吴宇出手,秀宝也扔出了手里的折刀,去抓刘易斯酒瓶子的墨西哥人咽喉中刀,倒了一去。伍斯特也同时出手,套马索飞出,套住矮胖子墨西哥人的脖子,如果那脑袋与肩膀连接处比成人大腿还粗的肥肉能称为脖子的话。矮胖子墨西哥牧人被绳子勒得吐出了舌头,不能出声。伍斯特使劲拽绳子,矮胖子被拖倒在地,两脚使劲蹬地。 刘易斯反应特别快,真是贼快。猛地窜上身边的花斑马,马刺使劲踢马,马窜了一下。可惜刘易斯忘了马是拴着的。刘易斯被从马背上甩了下来,马儿吓得往旁边一跳,马蹄正好踩到了刘易斯的裤裆。刘易斯刚要张嘴惨叫,从背后接近的四月一脚踢在刘易斯脸上。刘易斯被踢昏了。 吴宇站起身来,微笑着走向火堆。 第8章 美国式执法 吴宇走到黄胡子牛仔身边。牛仔已经醒了,正使劲咳嗽。四月走过去,用脚尖踢了黄胡子牛仔两下。说:“起来,快起来。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 黄胡子牛仔嘴里嚷着:“饶了我!饶了我!我真不是吴宇的牛仔。” 黄胡子牛仔一面说,一面挣扎着坐了起来。吐出了一口带着血和泥土的浓痰,眼睛开始聚光,慢慢从迷乱中清醒过来。 吴宇有些奇怪,他为什么要喊“我不是吴宇的牛仔。”吴宇向四月摆了摆手,两人往火堆外走了走,让灌木的阴影遮住他们的脸。 伍斯特走上前,故作凶狠地一把揪住黄胡子牛仔脖领,吼道:“说!”黄胡子牛仔已经清醒了,看出揪着自己的是个白人,就不太害怕了。墨西哥土匪里可没有白人。黄胡子牛仔刚逃了一命,就又很有作死精神地开口了:“嘿,嘿,伙计,你轻点。我快被你勒死了。” 伍斯特狞笑着挥起另一只手,对着黄胡子牛仔头顶就是一下。“快说。要不然我就以谋杀美国公民的罪名吊死你。”黄胡子有点?,急着叫道:“我没有答应带他们去找吴宇先生,真的没有。我向上帝发誓。” 伍斯特连吼带吓,终于从黄胡子嘴里弄清了情况。黄胡子名叫比格豪斯,是从圣安东尼奥来边境寻找发财机会的。 他们三个牛仔前天从一棵树镇的酒吧出来,非常沮丧。因为三人身上的钱都赔偿了四月,一时又找不到活干,生计成了问题。黄胡子便提议去墨西哥赶一些牛回来,卖给边境的牛贩子。其中一个牛仔害怕卡罗尔,拒绝参加,就连夜骑马回圣安东尼奥了。 黄胡子和另一个牛仔——富兰克林,骑马去了墨西哥那边。想先找一个比格豪斯赶牛时认识的墨西哥女人,睡一觉。等晚上去赶牛回德克萨斯。 没想到的是,刘易斯也上门来找这个女人。于是,墨西哥女人诬陷比格豪斯偷了自己的钱。比格豪斯和富兰克林被抓到了卡罗尔的庄园。刘易斯逼比格豪斯带自己去吴宇的牧场。他把比格豪斯带到灰树谷,准备明天晚上去欧菲特牧场赶回属于卡罗尔先生的牛。 吴宇走出阴影,走到黄胡子牛仔身边。比格豪斯看清了吴宇的脸,吓得喊了起来:“吴老板饶命,吴老板饶命。我真的没有出卖你。”吴宇问:“那么耗子,”比格豪斯又不识时务地纠正:“不,吴老板。我叫比格豪斯,您可以叫我豪斯。” 伍斯特朝比格豪斯大腿上踢了一脚。说:“不。混蛋。从现在起你就叫耗子了。老板说你叫耗子,你就叫耗子。”比格豪斯惨叫一声,赶忙答应:“是,是,是。老板叫得对,我叫耗子。”如此毫无节操的软骨头牛仔,也是少见,逗得吴宇也是不禁莞尔。 “那么,耗子。富兰克林被关在哪里?你知道卡罗尔今晚在干什么吗?”吴宇继续问。耗子还真知道。“富兰克林被关在卡罗尔的庄园里。卡罗尔也在庄园里。他又娶了一个妻子,今晚举行婚礼。大部分牧牛人都去卡罗尔的牧场喝酒狂欢了。” 吴宇点点头。伍斯特解开了绑着耗子的绳子。吴宇安排:“伍斯特,带着耗子。如果他不听话或者试图逃走,就把他扔下马,让牛踩死他。”耗子连声表示“老板放心。我一定听话,我很听话的。” 吴宇不再理睬耗子,走向刘易斯。吴宇踢了刘易斯一脚,刘易斯脚动了一下,还是没有醒来。 牧场一个叫杰哈德的牛仔正看守着杰哈德,见状,狠狠地朝刘易斯胯部踢了一脚。踢得刘易斯一翻身,正好把脸杵在身旁的一滩马尿里。刘易斯被马尿呛得使劲一躬身,用头顶住地使劲一翻身,又翻了过来,醒了。 醒了的刘易斯显然认出了吴宇。墨西哥牧人用仇恨而疯狂的眼光盯着吴宇,看样子恨不得用牙咬死吴宇。吴宇心里也很无奈,我特母亲的又没抢你的儿子,也没勾引你老婆,你恨我个毛线。 刘易斯开口说话了,嘶哑的嗓子像毒蛇一样嘶嘶发声,“我认识你,你是吴宇。卡罗尔先生是不会放过你的,我们一定会把你吊死在欧菲特牧场的大门上的。”这句话激怒了秀宝。 秀宝的眼睛慢慢变得血红。他走向旁边,用刀砍下一根带刺的灌木。走回了刘易斯身边,抡起树枝,披头盖脸狠狠地抽了下去。抽得刘易斯在地上直打滚。 刘易斯知道即使大声叫,也没人能救他。因为营地的牧人都去庄园喝酒了。给牛群值班的两个牧人,平明经常被刘易斯打骂,早就恨不得他死,听到也不会过来。卡罗尔的庄园离这里有十几里,叫得再大声叫不会有人听到。 刘易斯一边翻滚着,一边咬着牙,用毒蛇般阴冷仇恨的目光看向吴宇。秀宝抽得越狠,刘易斯的眼光越疯狂。 吴宇看秀宝眼中血色越来越浓,怕秀宝情绪失控,赶快搂住秀宝,“秀宝,好了好了,没事的。哥哥不是好好在这里吗。有秀宝在,没人能伤得了哥哥,是吧?” 吴宇又指挥伍斯特:“伍斯特,去把刘易斯带到树后,问清楚情况。” 伍斯特厌恶地看了看满身都是土,头上满是尿泥的刘易斯,用手扇了扇鼻子下方。“臭死了。”看吴宇瞪过来,伍斯特只好无奈地用套马绳套住刘易斯的一只脚,拖向灌木丛里。听着刘易斯脑袋磕到石头上“砰,砰”的响声,吴宇都觉得疼。 吴宇搂住秀宝的肩膀站了一会,感觉秀宝背上的肌肉松弛了下来,才放开秀宝。 又过了一会,伍斯特回来了。身后用套马索拖着刘易斯回来了。刘易斯嘴里塞着从自己衣服上割下来的破布,一条腿角度怪异地扭曲着,两只手血肉模糊。 伍斯特核实了耗子的话。耗子说的真的。山谷里有大约七千头牛,只有两个有长枪的墨西哥牧人值守。 吴宇看了看刘易斯,无奈地摇了摇头,他就不该让伍斯特问话。现在看来,刘易斯显然是不能带回德克萨斯了。走到小母马蓝火身边,吴宇从自己的马包里拿出执法官徽章,圣经,还有一张通缉刘易斯的通缉令。 吴宇把执法官的徽章戴在胸前。伍斯特和杰哈德找了一根粗树干。伍斯特把刘易斯弄上一匹矮一些的马,四月牵住马。然后伍斯特和杰哈德上马,把穿有绞索的树干两个人扛在肩头,把绞索套进了刘易斯脖子。欧菲特牧场马队的牛仔们干熟了的业务,很快就准备好了。 吴宇走到正前方,左手拿着圣经,庄重地说:“刘易斯,以圣经发誓,你是否承认你犯下的罪。”刘易斯已经半昏迷了,连头都没有抬。吴宇继续:“好,罪犯已经认罪。现在我代表庄严的美国法律宣布,绞死刘易斯。。” 吴宇走到一边,四月一拉马,刘易斯掉下马来,脚在空中蹬了两下,不动了。伍斯特和杰拉德仍打树干,刘易斯的尸体便倒在地上。吴宇走过去,把一张通缉令用石头压在刘易斯身上。 牛仔们已经收拾了战场。把其它几具尸体搜了身。把几个墨西哥土匪的尸体留在原地,背上他们的枪,牵上他们的马。吴宇摘下执法官徽章,和圣经一起放回马包,带领牛仔们向灰树谷出发。 吴宇心中对美国的法律,升起一丝荒诞感。杀死美国人犯法,在别人国土上宣判罪犯就是正义的!太带感了。 第9章 夜袭卡罗尔 吴宇到达灰树谷的时候,沃德把他们领到了一处小山的半山腰。墨西哥牧牛人的值班营地就在这里。杰哈德和四月已经先摸到这里,控制住了两个墨西哥牧人。 吴宇到达时,看到两个墨西哥牧人挤在一起,靠火堆坐着。嘴被明显是从两人衣服上割下来的破布堵着,手也被绑在了背后。 两个牧牛人一个是瘦小的墨西哥老头,留着两撇油亮的小胡子。另一个明显还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惊恐地靠着老头,两只眼睛死死盯着火堆,不敢四处看。 吴宇一看两人都不是危险人物。也是松了一口气,今晚已经死了好几个人了。能不用再伤人命,真是太好了。尤其是那个十几岁的孩子,死了的话父母也是会很难过的吧。 墨西哥牧人的生活条件很差,一个家庭生五六个孩子,饥饿和疾病随时都会夺去孩子的生命。能有三个长到成人,就是上帝保佑了。 杰哈德已经问了口供。两个人稍一吓唬,就把自己所知道的情况都说了出来。 耗子没有说假话,卡罗尔今晚在庄园举办婚礼,又娶了一个十八岁的墨西哥女孩,牧人们大部分都去庄园喝酒狂欢了。 一个新情况是,傍晚时又有一群牛被赶进了灰树谷,大约有四千多头,这样灰树谷里大约有一万两千头牛。看牛的墨西哥土匪也去庄园狂欢了,让老头和小孩替他们看管牛群。 吴宇有点为难了。 现在月亮已经挂到了天空正中,如果七千头牛,他有把握可以在天亮前把牛赶过界河。一万两千头牛,有点太多了,得多用三个小时。 如果被卡罗尔的墨西哥土匪赶上来,他们会从背后射杀欧菲特牧场的牛仔们,太危险了。可是像这样把牛群大规模集中在一起的机会又太少了,吴宇不愿意放弃能让卡罗尔暴跳如雷的机会。 吴宇向谷里看了看。偷牛贼月亮淡淡的月光,把整个山谷都笼罩在一片朦朦胧胧的银辉里。牛群很安静,有的牛睡着了,有的牛还在吃草或反刍。 山谷中能听到一片像蚕吃桑叶一样细微的沙沙声,在月光下听得低微而清晰。偶尔能看到牛角上闪耀着星光,那是警惕的公牛为牛群放哨时,头上的长角反射出的月光。 吴宇下定决心了,这险值得冒。他命令沃德:“沃德,找到头牛。在前面领着头牛往牧场方向走。”沃德默不作声。稳重地点点头打马向谷口朝欧本特牧场的方向跑去,准备带领牛群出发。 四月和伍斯特各带一队人在牛群左右两边。 寡妇家女婿——克里斯托弗,带一个牛仔断后。 吴宇准备带着秀宝和杰哈德,去卡罗尔的庄园放一把火。让卡罗尔顾不得去追他们的牛群。 他们也会尽量把耗子的同伴——富兰克林,从庄园救出来。免得明天一早,发现自己损失了一万多头牛,因而大发雷霆的卡罗尔,把他吊死在马廐里。 秀宝和杰哈德从马队中拉出自己的备用马。秀宝帮吴宇拉出了他平时常骑的备用马,是一匹温顺的灰色阉公马。灰色公马被吴宇拴在蓝火身上的马鞍上。 蓝火脾气霸道,轻易不允许吴宇骑别的马,也不允许别的马靠近吴宇。 上一次不经蓝火允许靠近吴宇的备马,被蓝火在屁股上咬掉一大块肉。到现在那匹马的屁股上还秃着一大块,就像胎记一样。 吴宇就不明白了:怎么蓝火一个小母马,嫉妒心强就算了,这个好象是雌性动物的通性。可你一个小姑娘却那么暴力。攻击时不像别的马一样用蹄子,而是像只狗一样,偷偷接近了攻击对象,然后狠狠一口,连肉都能给咬下来。太让人无语了。 吴宇坐在一个小土坡上。看着谷口的牛已经缓缓动起来。 牛群在头牛带领下,排成长队向谷口走去。四月和伍斯特也带着各自的助手,跑到了牛群两侧。开始驱赶牛群起身。负责牛群尾部的两个牛仔,也已经跑到队尾,开始驱赶牛群。牛群在山谷中像一条黑色的河流,在山谷中开始缓慢地流动起来。 吴宇一直看着大部分牛都走出山谷,队尾的牛仔已经赶着牛群到达了谷口。他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说:“走吧。”骑上蓝火向山坡下走去,秀宝和杰哈德跟在他身后。月光照在三人身上,有些模糊,有些清冷。 吴宇三人骑出谷口,就都换了备马。让主马休息一下,保存体力。等离开卡罗尔庄园的时候,他们就要骑主乘马快速离开了。 三个人骑了不大一会功夫,就看到卡罗尔的庄园方向,有一大片亮光。隐隐传来一些人的叫喊声,在旷野中听得格外清晰。 吴宇三人很快就来到了卡罗尔的庄园。他们从主道拐上庄园的岔道,静悄悄地靠近了庄园主屋前的广场。 广场上点着三个大火堆,火堆旁横七竖八躺满了人。只有靠近主屋的一个大火堆旁,还有四个人在拿着瓶子喝酒,看样子也喝得差不多了,手已经拿不稳瓶子了,胸前脸上都洒满了酒。 吴宇三人绕过广场,找到了位于主屋后的马廐和仓库。仓库里堆满了干草。 吴宇决定让杰哈德留下来准备放火。吴宇和秀宝去主屋找富兰克林。 杰哈德等吴宇和秀宝把富兰克林带回马厩,就放火点燃干草。打开马廐,把受惊的马群赶出围栏。快速制造混乱,他们好趁机离开。也让卡罗尔派不出人手追赶牛群。 吴宇和秀宝小心翼翼摸上后门台阶,轻轻试着推了一下门,后门锁着呢。秀宝抽出插在靴子中的匕首,顺着门缝上下动了几下,就轻轻地推开了门。 门厅内一片漆黑,吴宇轻轻掩好后门。两人站在黑暗中,慢慢调匀呼吸。让眼睛适应了黑暗。开始观察屋内格局。 屋内中间是一条走廊,两边各有一排房间。右边走廊底部有,正对走廊有扇装饰豪华,闪着金光的门。 兄弟俩侧耳听了听,听到走廊左右有动静,有一扇门后有灯光从门底透出。两人走到门边,秀宝侧着耳朵贴在门上细听。听到门内有“梆,梆”的敲击声。 秀宝试着推了推门,门只是关着,没锁。秀宝蹲下身,借着屋里“梆,梆”声的遮掩,轻轻推开房门。吴宇从门缝往里一看,里面的残酷景象,让吴宇怒火直欲从胸中喷出。 第10章 倒霉的卡罗尔 吴宇被屋子里面的情景震惊了。 屋子中央有一只硕大的原木长条桌。桌面是有竖起来一掌厚的木板拼成的,桌腿用的也是象腿粗的原木。桌面和桌腿都没上漆,只有被人的皮肤和饭菜油脂抛光后的淡黄色光。正对着门缝的桌腿上,一个白种人坐在地板上,被和桌腿绑在一起。 白种人上身穿着的衣服已经快成碎布条了,在他身上像风中的领带一样飘荡着。裤子也不知道去哪了,下身只剩下一条看不出颜色的内裤。 这人看样子受到了热情接待。一只膝关节肿得像面包一样。双腿交叉纵横地布满青紫色的条状淤痕,有的伤口正往外渗血。脚上的两只靴子倒还全在。脸上也有好几道像被猫抓了一样的伤痕。 吴宇看这个白种人露出的左胸心脏位置,纹着一朵红色的玫瑰,和耗子描述的一样,就知道富兰克林找到了。 富兰克林旁边,有一个矮胖的墨西哥人坐在桌旁,光着的上身满满的肥肉上下乱颤着。头上光秃秃的没有头发,头顶在屋顶的灯光照射下反射着油光。 餐桌上放着一瓶酒和一个杯子。光头墨西哥人右手拿着一条布满刺的荆条,左手伸进旁边一个墨西哥少女裙内。墨西哥少女穿着女仆长裙,应该是庄园的女仆。少女双手紧紧压着裙子,却不敢出声,紧紧闭着嘴。颇为好看的杏核眼,睁得大大的,闪着害怕与屈辱的光。 光头墨西哥人被少女挣扎得有些不耐烦,从少女裙子中收回手,喝了一口酒,扬起右手握着的荆条,狠狠地抽在了富兰克林身上。 富兰克林有气无力地惨叫了一声,光头嫌富兰克林叫得不够响,又快速地抽了富兰克林两下。然后抬起右脚,狠狠地跺在富兰克林已经肿起来的膝盖上。一声凄厉的惨叫猛地窜上屋顶,又迅速地在房间里四处散开。 吴宇一听富兰克林叫声高亢,中气十足,放心下来。看来富兰克林虽然外表很惨,但应该都是皮肉伤,骑马问题不大。 光头墨西哥人听着富兰克林叫声很大,感到满意了,转头得意洋洋地去看墨西哥少女。少女已经被光头的暴戾吓坏了,脸色苍白,双臂紧紧抱在胸前。 吴宇指指墨西哥少女,又指指秀宝。分配秀宝去处理少女的问题。 他悄悄推开门,顺手从门边拿起一条不知干什么用的粗方木。慢慢地向光头墨西哥人走去。 墨西哥少女首先看到的是秀宝,少女眼睛里露出羞涩之意,不自觉地放下了抱在胸前的手,雾气从漂亮的杏核眼中升起,像处了受了委屈的女孩看到自己的恋人。根本没注意到后面跟进来的吴宇。 吴宇就知道,清秀得像个大男孩的秀宝,能吸引从八十到十八的女性。连小母马蓝火都不例外,秀宝是除了吴宇外,唯一能接近蓝火的人。 吴宇走到光头墨西哥人身后,轻轻举起方木。光头也从墨西哥少女的表情中发现异样,扭头向后去看。 吴宇趁机猛挥方木,击中墨西哥光头的后脑。鲜血立即从光头上喷涌而出,光头被方木拍得像皮球一样撞向前方的桌面,又弹了起来。身体被肥猪一样的肚子卡在桌子与椅子之间,弹了几下不动了。 吴宇打得太狠了,面部撞击桌受力太力,撞得象打翻颜料盘一样,满脸是血,头垂在肚子上方,不动了。 在吴宇挥起方木的时候,秀宝就捂住了墨西哥少女的嘴。 吴宇抓起桌上的酒瓶,把剩下的半瓶酒从光头的头上浇下去,光头一动不动。确定光头墨西哥人已经被放倒,失去反抗能力,吴宇看向秀宝。 秀宝不愧是秀宝!不长的功夫,已经安抚好墨西哥少女。 吴宇对秀宝说:“问问卡罗尔在哪?”秀宝熟练地用西班牙语跟少女对话,少女又快又短地说了几句话,并用手指指了指后面。 秀宝对吴宇说:“问清楚了,卡罗尔就在走廊底部的房间里,醉得很厉害,已经和新娘休息了。” 吴宇决定去卡罗尔的卧室看看。 卡罗尔的牧场美墨边境线上拥有几千公顷土地,卡罗尔家族统治这片土地也有将近八十年了,肯定应该藏着不少好东西。 吴宇觉得如果他帮卡罗尔先生保存一部分,卡罗尔先生一定会兴奋地跳起来。 吴宇告诉秀宝解开富兰克林,弄醒准备带走。绑好墨西哥少女,别让他去找人。 吴宇指指外面,告诉秀宝,:“我去卡罗尔的卧室看看。”便走出房门,向卡罗尔的卧室门口潜去。 吴宇轻轻推了推门,门没从里面关着。他轻而易举地推开了门。门正对着窗户,清冷的月光从窗户透进来,能够看清屋内的格局。 这间屋子应该是间起居室。 正对门的窗户底下,摆放着一张长沙发。沙发前是一个笨重的茶几。左边有一排高大的橡木柜子。右边摆着两个橡木矮柜,柜上上方的墙壁上挂着几杆猎枪。 矮柜尽头的地方,与窗户之间有一扇门,估计是卧室。卧室的地板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地毯上、沙发上,散乱地扔着几件艳丽的女装。中间混着一件男人的衬衣和一条男士手帕。 吴宇停下来,侧耳听了几分钟卧室的动静。卧室静悄悄的,显然卡罗尔和新娘已经睡熟了。 吴宇轻快地走到沙发前坐下。发现沙发与茶几之间的地毯上有一个扎紧了口的皮口袋。口袋被茶几挡住了,所以他站在屋门口的时候没看到。 吴宇用脚踢了一下,感到袋子还挺沉的,袋子里的东西挺硬的,像是硬币。不知道卡罗尔在这儿放这么多硬币要干什么。 吴宇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想看看袋子里装着什么好东西。 吴宇用手把袋子提到茶几上,袋子提在手里还挺沉的,有三四十斤。他把袋子放倒,用手去解袋子的扎口绳。扎口绳是用死结扎的,解得很费力气,用了一分多钟才把绳子解开。 随着吴宇左手一抽扎口绳,袋子里的东西哗一下流到茶几上面。硬币在月光下闪着金黄色的光,硬币表面上的鹰头凶狠地盯着吴宇,不是硬币,是墨西哥黄金鹰洋。 吴宇赶快堵住金币流淌,坐在沙发上也不敢动了。 停了几分钟,听着里面的卧室没有响动。吴宇轻手轻脚地赶快把金币装回袋子里,扎紧袋口。今天就把这袋黄金鹰洋带回牧场,吴宇就发大财了。 吴宇决定赶快走,不再磨蹭。 吴宇提起袋子向门口走去。路过矮柜时,矮矩旁有一个盖着黑布的长方形物体,突然发出轻轻的一声“格椤”。吴宇一下站住脚步,蹲下身子,猛地一掀黑布。一双闪着绿光的眼晴,突然从黑暗中露了出来。 第11章 白奴 杰哈德看到吴宇和秀宝走向房子后门,自己也忙碌了起来。 杰哈德进入马厩旁的仓库,走到长条形仓库的底部。开始撕开干草捆,把干草挨着干草垛抖散,抖成一堆。然后又沿着草垛,把干草一直抖到仓库门口,并把仓库的前后门都打开,让风吹起来。杰哈德又用干草扎了几个火把,等点火时用。 杰哈德想了想,觉得这样怕不够卡罗尔操心。要是被卡罗尔的混帐牧人追上来,自己和吴宇兄弟就不好脱身了。 杰哈德又到了马廐,先在门口用靴子在一滩马尿上搓了两脚。这样掩盖住身上陌生人的味道,就不会惊了马。 其实用马粪的效果更好,只是杰哈德明天还想去酒吧喝一杯酒。给苏珊讲讲今夜的冒险,万一苏珊会感兴趣,甚至笑一个呢。所以觉得这样就足够了。 杰哈德把马廐里拴在栏杆上的马缰绳解开,都松松地缠在马食槽前地横栏上。保证待会马一受惊,就能挣脱缰绳。 黑暗中,有一匹花马抬头看了看杰哈德。杰哈德镇定地在马屁股上挠了两下。马儿惬意地甩了两下马尾,以为杰哈德是照顾马匹的墨西哥牧人,就又低下头睡觉。 重新拴过马缰绳,又把马厩大门的门栓拉开,只留一点在孔里,这样马轻轻一碰就开了。准备好后,杰哈德站在马廐的黑影中,略带紧张地盯着房子后门。吴宇和秀宝进了房子已经时间不短了。 杰哈德只是略微有点感到时间紧张。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会失败,会被追杀。因为自从加入吴宇的马队,每次行动,吴宇总能把他们平安地带回家。甚至一棵树小镇的居民都认为,没有什么敌人能够打败吴宇。 杰哈德无聊地开始烦恼起来。 明天去酒吧,应该怎样在苏珊的笑容注视下,优雅地举起酒杯,喝一口杯中的酒。像他在密西西比河的轮船上,看到的穿白衬衣的服务生一样。 一棵树小镇没有牛仔会这样体面地在酒吧喝酒。或许苏珊就是因为这个而烦恼,所以才总也不肯笑。虽然她有限地露出一两次笑容,使牛仔们十分着迷。甚至连脸上的几颗很浅的褐色雀斑,都显得那么生动。 正当杰哈德为苏珊烦恼地时候,秀宝也在为女人而烦恼不已。 墨西哥小女仆让他烦恼不已。 小女孩用大眼睛紧盯着他,目光里全是崇拜,双手紧紧握着裙子下摆。就像一个被坏人欺负的小女孩,在最孤单无助的时候,家里最强壮的哥哥出现了。把坏人打倒在地,救了小女孩。 墨西哥小女仆眼里闪现的,就是委屈可怜中夹杂着对哥哥的崇拜的目光。 秀宝分别用西班牙语、英语问话。想问问小女仆叫什么名字,缓和一下小女仆的紧张情绪。告诉她,他不会伤害她。可小女仆只是站在那里,不说话。 秀宝也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了。只能温柔地扶着小女仆的肩膀,让他坐到桌旁的一张椅子上。秀宝还特意选了一张远离墨西哥光头和富兰克林的椅子。用自己的牛仔衣袖子擦了椅子面,又擦了擦桌面,才按着小女仆的肩膀轻轻让她坐下。 墨西哥小女仆也不说话,只是盯着秀宝的脸痴痴的看着,任由秀宝安排。秀宝实在受不了,只想快快结束。 他只好狠狠心,把女孩的双手都抓到背后,又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块干净手绢,轻轻从手腕绑住女孩双手。女孩还是顺从地一声不吭。 秀宝站在女孩背后,咬咬牙,一掌劈在了女孩纤细的脖子根部。女孩头朝桌子栽去。秀宝手疾眼快地用左手扶住女孩额头,避免女孩头磕到桌子上受伤。又用右手食指伸到女孩鼻子底下,试了试女孩鼻息,确信女孩没事。 秀宝扶住女孩额头,把女孩的脑袋轻轻放在桌子上。还细心地把女孩的侧过来,避免女孩脑袋压住鼻子,造成窒息死亡。 秀宝做完这些,心情有些不好。他也不想这么对待墨西哥小女仆,可是没有其他办法,他只能这样。 秀宝走到富兰克林身旁时,已经完全没有了耐性。富兰克林身上又是血又是尿,太臭了。 秀宝用掏出折刀,屏住呼吸,割断把富兰克林绑在桌腿上的绳子。然后拿起桌上的半瓶酒,全浇在了富兰克林头上。富兰克林被呛得咳嗽了起来,但还未完全清醒。 秀宝远远抬起脚来,轻轻一踹,把富兰克林踹倒在地板上。富兰克林倒在地板上,头磕在地板上,轻轻弹了两下。大脑受到刺激,富兰克林醒了过来。 因此,富兰克林睁开眼看到的,就是站在旁边的秀宝。富兰克林正迷茫地想,什么时候墨西哥有了华人? 秀宝看他睁开了眼,轻轻问:“我是比格豪斯的朋友,你是富兰克林吗?”富兰克林已经完全清醒了,赶快使劲点头。 秀宝吩咐:“比格豪斯请我们来救你。我们是欧菲特牧场吴宇老板的牛仔。你赶紧起来试试能不能动,我们得赶快离开这里。”说完,秀宝就走门口,从门缝里观察走廊。等着接应吴宇。 没有几分钟,吴宇大步从走廊走了过来。一只手提着一只口袋,另一手抱着一个穿着破烂裙子的七八岁金发小女孩。秀宝赶快开门接应,把口袋提在自己手中。 原来,吴宇看到的一双眼睛,就是这个小姑娘。 小姑娘脖子上套着皮项圈,被用狗链子拴在笼子里。 小姑娘头发是金色的,一件已经很破的裙子,勉强挂在身上。裸露在外的胳膊腿上,布满青色的鞭痕还有咬痕,在白色皮肤的衬托下,显得分外狰狞。 吴宇猜测,这个小女孩来自美国西部垦荒农民家庭。是被土匪或印第安人攻破农场,杀死家人后贩卖给印第安人或墨西哥人的所谓“白奴”。 小女孩不动也不叫,只是蜷缩着身子,双手抱膝坐那里,用惊恐地眼神看着他。 吴宇心里对卡罗尔的怒火,腾腾燃烧起来。 吴宇和卡罗尔两人斗了一年多,互相给对方制造了不少麻烦。但是出于身份高贵的人的互相尊重,两人都是让牛仔们争斗,把北美野牛在位于美墨边境的两个牧场间赶来赶去。与其说是争斗,不如说是更像两个贵族之间的游戏。 但是,这一次,吴宇愤怒了。 吴宇迅速打开笼门,解开狗链。轻柔地把小姑娘抱出来,一只手抱在怀里。小姑娘感受到了吴宇的善意,两只瘦弱的手臂紧紧抱住吴宇脖子,脑袋埋在吴宇肩膀上。吴宇提起口袋,抱着小女孩向外走去。 怒火在吴宇胸中熊熊燃烧,吴宇感觉胸膛快炸开了。 第12章 直捣大本营 吴宇抱着小女孩向外走。秀宝拎着口袋紧跟在后面。富兰克林运气不错,虽然看上去很狼狈,但没有伤筋动骨。见两人向外走,也赶紧一拐一拐地紧跟着往外走。 杰哈德在马廐阴影里一直盯着后门。当看到吴宇和秀宝领着人从后门出来,猜想人可能已经救出来了。等吴宇等人来到跟前,杰哈德把各自的马缰绳交了过去。 吴宇想把小女孩先放到马上,但小女孩死死搂着吴宇的脖子,也不吭声。只能听到牙齿发出恐惧的“咯,咯”声,身体开始颤抖起来。 吴宇心里恨恨地想,卡罗尔这是造了多大的孽。他只好抱着小女孩,单手扒鞍上了马。又从马包里拿出一条备用短绳,把小女孩紧紧绑在自己胸前。 小女孩被绳子绑牢在吴宇身前,感受到了胸前的暖意,紧紧绑在身上的绳子,也让小女孩有了安全感。小女孩的身子终于停止了颤抖。 吴宇轻轻抓住小女孩的双手,让她的双手抱住自己的腰,又把防尘围巾拉起来挡住口鼻。 秀宝早就坐到马上,把长枪端在手中。 富兰克林不敢要求用别人的备马。不用吩咐,早已从马廐中拉出两匹马,备好鞍,上了马。 杰哈德见大家都准备好了,就也上了自己的马。骑马走到谷仓底部,把手里几个干草捆的火把都点着。轻轻一夹马腹,马儿慢慢走了起来。 杰哈德依次把火把扔在稻草长龙上。走出谷仓,把手中剩下的两个火把,扔到了马廐中的草堆上。草堆轰地一下就着了,马儿们也被惊醒了,骚动了起来。 大家坐在马上,直到看到谷仓上方有烟升起。 吴宇掉转马头,向牧场主路走去。杰哈德和秀宝抢在前面半个马身,一左一右护住吴宇。早就急着想离开的富兰克林,只敢委屈地跟在杰哈德后面。 吴宇等人才骑了有几分钟,谷仓的顶子就被烧着了,火苗蹿上房顶。在夜空映衬下,异常美丽,像巨人点着的一堆篝火一样。 还没有等到美丽的女巨人穿着裙子出场跳舞,谷仓顶子被烧塌了,发出了巨大的响声。马厩里的火也烧上了房顶,马群终于炸了。马儿们撞开门,嘶叫着冲上了牧场的大道。 火光终于惊动了庄园里的人。已经能看到几个人影,跌跌撞撞向谷仓跑去。吴宇几人跟在惊了的马群后面,向庄园外骑去。 杰哈德也把长枪端在了手里。 几人很快绕过主楼,朝庄园正门骑去。突然,系统声音在吴宇脑海中响起,“宿主注意,敌袭”。 吴宇一抬头,正好看到广场侧楼的一个窗户内,火光一闪。枪响声在火光之后才传到吴宇耳中。 吴宇只来得及在心里骂了一句“mmp”。他从枪口喷射的火光中,看清了开枪的人正是卡罗尔。 卡罗尔发什么神经,新婚之夜不在主宅凉爽的卧室中,享受一树梨花压海棠的乐趣。跑到侧楼干什么。 从看清开枪的是卡罗尔,吴宇就意识到,子弹一定是射向自己的。可惜距离太近了,很难避开,只希望不要射中要害。 还没等吴宇感慨完。系统机械音响起,“检测到宿主有危险,等级一级。根据应急响应预案,首先接管宿主身体。”吴宇猛然感到,身体已经不受自己控制。 吴宇小腿轻夹马腹,蓝火往前一窜。吴宇的视力突然变得极好,在黑暗中看到了侧楼窗后的黑影,黑影身上有供枪瞄准的红点,象开了挂的cS游戏。 吴宇的坐在马上手一抬,用系统配发的左轮手枪,朝着刚才开枪的窗户就是一枪。完美,击中目标。 吴宇看到了射到窗户上的鲜血,卡罗尔脸露惊恐,向后倒下。黑色人影消失一个。视野里还有好几个黑色人影,分布在侧楼几处窗口和楼梯。 吴宇发现庄园似乎有戒备,不敢恋战,催马和其它几人一起快跑。 跑了有一阵,吴宇才觉得灵魂又重新回到肉体。这时,脑海中又响起了机械音:“危险已解除。交还宿主身体控制权。”吴宇试了试,自己又能控制自己的身体了。 他又左右看了看,秀宝和杰哈德看向自己,神色各异。 秀宝知道吴宇功夫如何。吴宇很聪明,学东西很快。但是因为太聪明,学会了很快就会失去新鲜感,不再去钻研。 因为这个原因,吴宇所会很杂,但都不是太精通的样子。他刚才表现出的马术和枪法,都不是一般的精通能说明水准了。 杰哈德也很惊讶,吴老板就象未卜先知一样,能预感到有人向他开枪,并反应迅速动躲开。第六感太强了,太神奇了。 大家放慢马速,往前追赶欧菲特牧场的牛仔们。 月亮开始往下落了,夜色也逐渐变黑。当夜色最暗时,牛仔往回头望向卡罗尔牧场的方向。火应该烧得很大,牧场上方的天空都被映亮了。 大家继续赶路,估计再有半多小时,就可以赶上牛群了。已经看到地上有新鲜的牛粪。系统又有了响动。一阵电子音,系统在吴宇脑海中投射了一块屏幕。屏幕上有ppt文件,大字写着: 即时任务:训练风语者技能之——召唤(10次) 任务难度:普通 完成奖励:1)每成功召唤一次奖励100金币。 2)完成10次,奖励宝箱一个。奖品随机。 吴宇觉得有些奇怪。周围并没有异常情况,眼前的牛群很平静,后面也没有墨西哥土匪追来,怎么练习。 众人没往前骑了几步。小母马蓝火突然竖起耳朵,静静听了几分钟,又回头看了看庄园方向,开始用马蹄刨地。感觉有些烦躁,可能是发现了什么。 吴宇保险起见,掏出白色的骨哨。吴宇把骨哨放入嘴中,开始警惕地观察四周。 很快,牛群出现了骚动。前面的牛群开始加快了速度。走在队伍最前方的头牛,也表现出来了不安,开始左右甩动长着长角白头郡。 第13章 召唤术初体验 吴宇和秀宝等人朝后路凝视。不长时间,随着天色逐渐转亮,众人发现了异常。已经能看到,远处有十来个墨西哥人,骑着马持着长枪,向众人追来。 看看天色渐亮,众人的身影已不能借夜色隐藏。 前面牛群才开始过美墨边境的界河——格兰德河,要牛群过完河,至少还得两个小时。等墨西哥牧人追上来,至少还有一半牛过不了河。而且,也要预防墨西哥牧人还有后援。 秀宝和杰哈德看向吴宇,想回头去阻击墨西哥牧人。吴宇阻止了两人。两人要是去了,危险太大。 他才舍不得拿秀宝和杰哈德的命,去换一堆毫无价值的墨西哥土匪。 他宁可不要没过河的五六千头牛。大不了就让卡罗尔再替他喂几天,他再来赶回德克萨斯。秀宝和杰哈德人命没了,可就不会死而复生了。 吴宇跟岳父学习带兵时,曾被岳父传授过诀窍。 岳父说过,要让手下官兵作战勇猛,悍不畏死,不是靠严刑峻法;也不是靠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带头冲锋更不对。 严刑峻法,你在战场上怎么敢倚靠一群对你心怀怨恨的手下。手下官兵会绑着长官去投降,或杀死长官逃跑。死于手下的长官,从古到今不知有多少。 重赏,再多钱也得有命花。 带头冲锋,手下会想,你胜了会得多大功赏。我和你一样拼命,我才能得到什么,还不及上官零头的赏赐。我为什么要和你一起拼命。 所以,为了表现自己作战果敢,动不动就不顾实际情况,不顾下属生命,下不怕死亡命令的上官,在军队是干不长的。用不了多久,不是被敌人弄死,就是被自己人弄死。 要想让下属不畏死亡,你就得比下属自己还重视他们的生命。下属才会有安全感,知道你的命令是对大家最有利的,也是损失最小的,下属才会坚决执行命令。 其实下属怕的不是死亡,而是被上官强迫,毫无意义的死亡。 吴宇正犹豫时,系统的声音又出现了。 风语者第一课,召唤技能的使用,现在开讲。”接着,系统向吴宇讲解了召唤技能的使用方法:把骨哨含在嘴里,用力吹哨。骨哨会发出人类听不到的声音,但动物能听到。然后神兽师就可以召唤指定动物,这些动物会按照神兽师的指令行动。 初级召唤术,可召唤方圆三百米范围内的生物。动物越大,风语者能控制的数量越少。比如说北美野牛,神兽师的初级召唤术只能控制一百头。 了解了召唤术的使用方法,吴宇在脑海中点击风语者,开始使用技能。他听到了北美野中的各种抱怨声。寻找头牛 “我要睡觉。” “我要吃饭。” “妈妈呢?妈妈呢?” “二牛,二牛!你别乱跑。” 这堆声音中,一头体格巨大的公牛发出的声音最为响亮。 “这些愚蠢的人类。大牛永不为奴。我头上的双角已经饥渴难耐。” 吴宇骑马斜穿过牛群,到达大牛身边。他毫不犹豫地吹响了骨哨。骨哨吹响后,吴宇周边的牛都停下脚步,抬头望向吴宇。 他在脑海中默念:“野牛回头,攻击远处看到的墨西哥人。”野牛群很快回过头,其中有一头体格远超其它牛的公牛,走到了队伍最前面。 秀宝和其它人看到有牛调头,都很惊讶。杰哈德甚至想去驱赶这些野牛回到大部队中。吴宇拦住了他。 吴宇看到没有野牛再回头了,就在脑海里狂喊“冲啊!”野牛群在头牛的带领下,朝着墨西哥牧人追来的方向,开始奔跑起来。 迎着黎明的微光,北美野牛的牛角尖上闪烁着金属的光芒。像一群手持长刀的重装武士,向着敌人发起了决死冲锋。 轰轰作响的牛蹄声,带着千军万马冲锋的气势远去。 秀宝等人被惊得目瞪口呆,杰哈德更是后怕不已。刚才如果没有吴宇拦着,他这时一定会被卷在牛群里,踩成肉泥。他不知道的是,要是没有吴宇,牛群也不会掉头攻击墨西哥牧人。 吴宇看着牛群冲向远处的墨西哥牧人,总感觉牛群不止一百头牛。一百头牛不可能有这么大声势。 就在几人目瞪口呆的功夫,吴宇听到一声枪响。牛群已冲到墨西哥牧人马队中,众人看着墨西哥牧人被牛群淹没。远处还时不时地传来几声凄惨的叫声。 吴宇拔转马头,一马当先,在朝阳中领着众人向格兰德河驰去。毕竟,过了格兰德河,就是美国领土。也算到家了,众人就安全了。 吴宇脑海中,“嘀、嘀、嘀”的电脑提示音再次响起。系统面板有了新的提示: 从卡罗尔庄园中,成功解救白人少女。 侠义值加五十分。 没收卡罗尔一万一千七百五十三头牛,侠义值加一百分。 检测到宿主侠义体质,提高了与系统适配性。为保护宿主成长,特奖励道具: 套马索 一条 系统说明:这是一条神奇的套马索,它套马百发百中。当然,你也可以套其它东西。但是,别忘了避开热情的姑娘们,太危险了!否则,谁被套就不知道了。要知道,高明的猎手通常以猎物的形式出现。 吴宇看到此处也是微微一笑。这个系统有点不正经,鉴定完毕。 前面,格兰德河已经在视野中。后面,再也没有墨西哥人追上来。看着牛仔们一夜的成果,在河两岸遍布成一片片乌云的牛群,吴宇终于松了一口气。 到了格兰德河边,牛群就算保住了。铁定姓吴了。 华普雷的墨西哥土匪,是不敢持着枪,成群结队的来格兰德河边的。 虽然为了结束美国和墨西哥的战争,两国政府签订了条约。以格兰德河为边界,划分了两国的边界。 但德克尼安人(德克萨斯加入美国前的本地居民),可不承认。他们认为这是他们的祖地,这里的事情应该由他们说了算。 只要墨西哥人靠近格兰德河,枪声一响,德克萨斯游骑兵会很快赶到,把他们全部杀死。然后,州府的长官就会得到一份土匪越界的报告。 吴宇心情放松,他问系统:“我偷了卡罗尔的牛,怎么还有侠义值。难道偷盗也可以是正义的吗?” 系统的回答是:没收了坏人的财产,就是没收了他们的作案工具。让他们不能倚仗钱财为恶,间接地保护了好人。银行家和律师,会证明你是一个好人的,吴老板! 吴宇总觉得系统在内涵他,但又找不到证据。 第14章 召唤术初体验(二) 当吴宇等人骑马前行时,吴宇脑海里出现一个背包。 点开背包,有一个个方格。方格旁边有使用说明:储物背包。背包共有三十六格,每格可携带一种物品。每格上有负重量显示条,当显示条显示负重达百分之百后,不可再往此储物品中放入物品。系统新赠送的套马索,就在背包的第一格内。 系统还提示,请尽快获得系统仓库,可携带更多物品。 吴宇看了看,背包中还有两格有物品。一格内是一个白色骨哨,就是他刚才使用的神兽师技能——召唤术道具。另一格内有一百金币。吴宇脑海中虚点一下,有机械音响起:“成功使用召唤术一次,奖励一百金币。” 吴·财迷·宇意念一动,一个金币真的出现在了吴宇手中。金币正面是一头强壮的雄性北美野牛,正腾空跃起。酷似纽约股票交易所门前的大牛,背面则是一座大门,下写英文“胜利门”。吴宇把金币在手里掂了掂,金币大概有七克重。 吴宇心里一算,觉得练一次召唤术有七百克黄金,得合二十一世纪人民币二十八万左右,太发财了。 在二十一世纪,吴宇作为航天专家,在美国算是高薪阶层。也不过月薪七万美元,扣税后也只有五万二千美金,合人民币大概三十五万左右。 吴宇现在做一次任务赚二十八万,做两次任务就月收入翻番,钱途向好啊,不是小好而是大好。财迷吴迫不及待希望去再次施展召唤术,要对召唤术勤加练习,钱不钱的无所谓,主要是他爱学习。 似乎能知道吴宇想法,系统展开了一个面板,面板的抬头标着“个人状态栏”。个人状态栏分别显示: 体力:75 精神力:65 技能: 1)风语者技能——召唤术(初级) 技能持续时间:六十分钟 技能冷却时间:三十分钟 消耗:体力5 精神力10 最可气的是,系统列出了一个体力与精神力购买价格表:体力,一金币一点;精神力,二金币一点。系统背包,每日消耗体力三点,精神力一点。 吴宇看后,表示心塞。合着让诱惑我做任务也是你,补充消耗的体力和精神力你还得收我钱。算下来赔钱倒不赔钱,就是感觉自己亏了好多。 总得来说,经鉴定,系统是不是正经系统,还不知道。不过周扒皮倒是个正经周扒皮。 系统看到吴宇心塞的样子,似乎感到很有趣,居然发出了笑声,而且笑得越来越厉害。善良的系统看吴宇愁容满面的样子,可能怕吴宇心塞而死,再去哪里找一个这么帅的宿主,这是吴宇认为的。赶快又拉出一块面板,上面写着: 现金任务 1)每日签到 10金币每次 更多现金任务,敬请期待。 吴宇感觉心还是好塞。但是,看看天快亮了,远方地平线已经有红色霞光露出。也不知道墨西哥牧人后面还有没有援军。吴宇准备先把牛赶回牧场,再好好跟系统谈谈劳动报酬的问题。现在先来几个召唤术,安慰一下自己受伤的心灵。 吴宇和系统交流看似有一会时间,但在秀宝等人看来,也只是吴宇向前看了几分钟。 吴宇心念一动,从系统背包中取出白色骨哨。左右看了看,径直朝牛群尾部走去。他看到一头北美野牛身体里闪着一颗银色五角星,看上去象一头头牛,他就骑到了这头牛身边。 吴宇吹响白色骨哨,体内有银色五角星的牛受到召唤,动作停顿了一下。抬头看了看吴宇,带领一群牛向前走去,感觉体力变得更强了,也不慢腾腾的边吃草边走了,速度明显加快。 吴宇带着众人骑马往前走去。只要技能冷却时间一到,就购买体力和精神力,施展召唤术。当吴宇施展了三次召唤术后,众人已经能看到格兰德河了。吴宇感觉自己像是一夜欢愉后身体被掏空的样子,虽然状态栏体力还有55,但是身体已经发软。 众人骑马来到河岸边,看着牛过河。牛群的大部队已经过了河了,正散在河对岸的草原上吃草。 小牛犊精力充沛地乱蹦乱跳。牛群尾部,最后几百头牛也已经下到了河里。牛仔们跟在最后,看样子都还不错。四月甚至抬手给他敬了个有些随意的军礼。 吴宇停下来,坐在马上,看着刚刚越过地平线的太阳。河两岸的草地,由于大量牛群的到来,显得生机??。 秀宝骑马在吴宇左侧,也痴痴地看着初升的太阳。感受着身边吴宇的气息,秀宝放松下来。吴宇终于安全了。秀宝不怕自己受伤,甚至死亡,他只怕吴宇受伤,他不想面对妈妈失望而哀伤的神情。 杰哈德是一个纯粹的男子汉。他不知道太阳升起有什么好看,值得吴宇和秀宝看得如此入神。每天的太阳不都是一样的吗? 杰哈德只能把此归结为贵族不用为生活辛劳后,产生的高贵情操。他知道吴宇是一个东方古国的大贵族,而秀宝,也是一个非常有文化的侍者。 杰哈德的马,无聊地用前蹄来回踏着地面。见到无人理睬,就轻轻喷着气,左右看看,准备打个响鼻,骚扰一下旁边的蓝火。 杰哈德发现了它的企图,赶紧俯身一把抱住马头,制止了它。也阻止万这匹马被蓝火咬一口的悲惨命运。杰哈德怕打扰到吴宇,赶紧拉住自己的马缰,坐在马上无聊地左顾右盼。 吴宇也没有沉浸在思考中多长时间。蓝长傲骄的萝莉音打断了他。 “主人,你到底在干什么?也不知道保护人家。刚才那个小坏蛋想欺负我,难道你也不管管。” 吴宇大汗,只得摸摸蓝火的脖子,以示安慰。心里想的却是: “杰哈德的那匹混蛋马,太没眼力劲了。你看着蓝火安安静静象个小淑女,你就敢招惹。不知道蓝火是属狗的,等你屁股被咬掉碗大一块肉,你就知道厉害了。” “不了解清楚,看着外表清纯安静的女孩子就想招惹,我怕你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上一个被蓝火咬了的马,已经因为伤口反复发炎,不能愈合,被送进了屠宰场。我看杰哈德骑的这匹小坏蛋也快了” 第15章 唱起《苏珊》来 吴宇看到沃德骑着马,在河中监视着牛群过河。黝黑的皮肤上挂着水珠,映着朝阳,象珍珠一样滑落。 沃德的脸上很严肃,厚厚的嘴唇紧紧地抿着。眼神锐利,带着行家的自信。沃德平时脸上总是挂着谦逊地笑容,为人也很和气。只有在干活时,尤其赶牛时,才显得严肃而尊严。 吴宇站在岸边,听着“您的金币已到账”的提示音,手里把玩着一枚金币,心中颇为愉悦。 正在过河的牛,在他眼中也变成了一枚枚金币。随着最后一头牛走入河中,吴宇、秀宝等人,也骑马从河岸下到河中。吴宇对着沃德喊了一句,“沃德,我们走。”沃德也随后骑马跟上来,一起过河。 苏珊觉得自己才睡了几分钟,就又被热醒了。 太阳已经升到地平线上,窗外的空气已经变得灼热起来。看了看摆在屋角的座钟,才四点多钟。座钟是这个房间里唯一值钱的东西,据说是母亲的嫁妆。 苏珊已经记不得母亲的样子了。在苏珊三岁多的时候,这个安静的女人就得肺炎死了。苏珊只记得母亲是来自怀俄明州,跟随一心要到加利福尼利淘金的父亲,卖掉自家的小农场,沿着西进小道前进。 苏珊记得,母亲总是很安静。一到营地就赶忙喂牛,给牛挤奶、做饭,很少说话。 只有夜里安静下来,围着营地的火堆坐下,把苏珊抱在怀里,母亲才会啍几句家乡的歌。火光映照在母亲脸上,母亲脸上发出宁静而圣洁的光,如同圣母的光辉照耀人间。 苏珊偎在母亲怀中,仰头痴痴地看着母亲的脸,忘记了吃手里的荞麦薄饼。母亲总是笑一笑,温柔地用手擦掉小苏珊嘴边的食物残渣。 结果他们并没有到达加利福尼亚。 父亲随着赶牛的队伍到达德克萨斯。 母亲被艰辛的生活和恶劣的天气双重打击,得了肺炎。这个善良而温柔的女人,在一个吹着寒风的夜晚,嘴里欢快地轻声嚷着:“妈妈,我回来了。”就这样安静地离开人世。 离开时她已经不记得自己的丈夫和女儿,以为自己又回到了少女时代,带着怀俄明州空气中的青草气息推开房门,催促在厨房中忙碌的母亲给自己拿吃的来。 父亲把母亲埋葬在了这个叫一棵树的小镇上。因为小镇上有个小教堂,牧师同意在教堂外的墓地里给父亲一小块地方,作为母亲的墓地。 从此父女俩再也没有离开过小镇。 父亲在教堂旁开了一个酒吧,靠提供廉价的朗姆酒和荞麦饼给来附近赶牛的牛仔,养活了苏珊和自己。 苏珊恨父亲,认为是父亲的固执害死了母亲。她从来不对父亲笑,只是一次一次地用小拖本把喝得烂醉如泥的父亲从母亲坟前拖回酒吧。 从霍尔牧师帮忙拖到自己一个人拖,在不停地拖父亲回家中,苏珊长成了一个少女。 苏珊继承了母亲的美丽,有一头漂亮的金黄色头发和牛奶一样白晰的皮肤。 苏珊的声音非常清脆悦耳,但她就是不愿意说话。苏珊认为母亲如果不那么安静而温柔,那她一定可以活下来,仍旧每天给苏珊做荞麦薄饼吃。 每当牛仔们向她搭讪时,她就不说话,只是毫无表情地盯着对方,大部分牛仔都会退却。 但这招对吴宇无效。 吴宇第一次来酒吧的时候,甚至带着秀宝。 当苏珊看到吴宇带着长得像个清秀的女孩子一样的秀宝来酒吧,就想用愤怒的眼神杀死他。 但是吴宇不但不在乎,还用有趣的目光看着苏珊,并且不知厌烦地试图让苏珊说话。 后来,苏珊就习惯了吴宇。至少吴宇不像其它牛仔那样粗鲁,而且满身汗臭味。吴宇把自己收拾得很干净,甚至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肥皂味。 吴宇也从来不傻乎乎地不停地问“苏珊,你怎么看。” 苏珊在不忙的时候,偶尔会坐在吴宇的身边看他玩牌,有一次甚至用吴宇的杯子喝了一口酒。吴宇表现得很平淡,这让苏珊感到放松。 苏珊感觉身下的床单都湿透了,头发上也都是汗。苏珊想了想,还是起床了。 她知道吴宇昨晚带着牧场的牛仔去了河对岸,也听到了夜里的枪声。她不希望吴宇有事,因为她在小镇上没有朋友。 吴宇是她唯一可以在他身边坐一坐,不感到厌烦的男人。秀宝她也很喜欢,可惜秀宝还有点太小。 苏珊擦完身子,换上他唯一一条裙子。正当她考虑要不要在脸上扑一点粉的时候,她听到了大牛群的喧哗声从远处传进屋内。她顾不得考虑扑粉了,急忙跑到窗边,沿着街道向远处看去。 第16章 唱起《苏珊》来(二) 苏珊在窗口看到,窗下的街道上正有牛群穿过小镇。牛群的队伍拉得很长,一眼望不到边际。 赶牛的是吴宇牧场的牛仔,她看到了四月和伍斯特。两个人显得很兴奋,不停地举起帽子向街道两旁的人示意。 街道两旁不停有人高声问:“嘿,牛仔。你们这回发财了。一共赶回来多少头牛?有一万吗?”伍斯特得意洋洋地回答:“有一万多!”众人听了更是兴奋不已。 人群开始骚动起来。牛仔们开始准备到吴宇的欧本特牧场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份长期工作。掮客们也摩拳擦掌,想从吴宇手中尽量多买些牛。 这个时候,边境地区停留着许多大牧场主,只要手里有牛,多少都能发笔小财。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有吴宇的胆量和实力,他们不敢越过美墨边境的格兰德河去冒险。只能等着买吴宇赶回来的牛。这也是吴宇在边境地区备受尊重的原因。 吴宇来到一棵树小镇开牧场之前,边境一带没有哪个美国人有勇气和卡罗尔抢牛。卡罗尔不但人多枪多,还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性格直爽的牛仔们根本斗不过卡罗尔,卡罗尔从不在乎多吊死几个美国牛仔。 苏珊在窗口左看右看,看了半天,还是没有发现吴宇的身影。人群中有胖大妈领着的小姑娘,已经迫不及待地向吴宇的牛仔们热情地挥舞起了手帕。看到这一幕,苏珊鼻子里不屑地轻轻“哼”了一声。有点急迫地开始在人群中寻找起了吴宇。 正当苏珊有些焦急的时候,吴宇从猛地从街拐角出现了。 他仍旧骑着他的小母女蓝火,虽然紧张劳累了一晚上,可是看上去精神还不错。 只是有点奇怪,吴宇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有一头漂亮的金发,可是衣服又破又脏。小女孩看上去营养不良,长得又瘦又弱。 苏珊猜她可能有六岁左右,应该不是吴宇的女儿。可小女孩紧紧地搂着吴宇的腰,偎在吴宇怀里。吴宇一只手拉着马缰,又一只手温柔地护着小姑娘。 两人神态表现得很亲密,不应该是父女,可又很像父女。苏珊也猜不透两人是什么关系,这引起了苏珊的兴趣。 吴宇拐上街道后,在离苏珊窗户不远的地方,遇到了四月。 苏珊看到吴宇停下来和四月说话,心里有些厌烦四月多事。她急切地想知道,那个小女孩是不是吴宇的女儿。 苏珊没有多加思考,一边站在二楼窗口喊着吴宇的名字,一边挥舞着手绢想引起吴宇注意。 吴宇注意到了她的喊声,抬头看到她在窗口挥舞手绢。吴宇在马上摘下帽子,微微一躬,微笑着回应了苏珊。然后又把牛仔帽戴回头顶,和四月摆了摆手,骑马向苏珊窗户底下走去。 苏珊在叫吴宇时,情不自禁地嘴角上扬,露出微笑。 阳光从侧面照在苏珊身上,苏珊脸上的皮肤都白得透明起来,不像是白种人女孩的皮肤那种像牛奶一样不透明的白;而是象中国江南女孩的皮肤那样晶莹剔透,象玉石一样流光溢彩。这种皮肤在白种人女孩中是极其罕见的。苏珊金色的秀发在阳光照耀下,更是闪耀出了像金币一样的闪闪金光。 四月不知道是被苏珊罕见的热情惊呆了,还是被苏珊的美貌夺去了魂魄。呆呆地坐在马上仰头看着苏珊,帽子掉到地上都没有察觉。嘴张得像河马一样,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流,很快就把胸前的衬衫湿了一大片。 吴宇看着散发出惊人魅力的苏珊,不由得想起一首自己十岁时作的诗: 言志 窗边人如玉,不是我的。 塞下马如龙,我没赶上。 风卷红旗暗,真的是冷。 将军夜引弓,百邪不侵。 正当吴宇自嗨时,不知哪个牛仔唱起福思特先生的歌《苏珊》。有多少牛仔是怀着拼搏的梦想,一路唱着这首歌,沿着六十六号公路来到西部。 吴宇也被气氛调动了起来,开始跟着大家唱起来: I e from Alabama with my banjo on my knee 我抱着班吉琴从阿拉巴马出发 I\"m going to Louisiana, my true love for to see 我要去路易斯安那,寻找我的真爱 It rained all night the day I left 我离开时雨下了整晚 the weather it was dry 天气越来越干 the sun so hot, I froze to death 太阳越来越热,我的心却冷得快要死去 Susanna don't you cry 苏珊,你别哭 oh, Susanna, 哦,苏珊 oh don\"t you cry for me 哦,你别为我哭泣 For I e from Alabama 我从阿拉巴马来, with my banjo on my knee 抱着我的班吉琴 I had a dream the other night when everything was still 昨晚夜深人静时,我又做了梦 I thought I saw Susanna a-ing down the hill 我想我看到苏珊轻悄悄地走下了山 the buckwheat cake was in her mouth 嘴里含着荞麦饼 the tear was in her eye 眼中的泪水象珍珠 Says I, I\"m ing from the south 我轻轻对苏珊说,我来了。 Susanna, don\"t you cry 苏珊,你别哭 oh, Susanna, 哦,苏珊 oh don‘t you cry for me 哦,请你别为我哭泣。 I\"m going to Louisiana 我要去路易斯安那 with my banjo on my knee 抱着我的班吉琴 oh, Susanna, 哦,苏珊 oh don‘t you cry for me 别为我哭泣 I\"m going to Louisiana 我要去路易斯安那 with my banjo on my knee 抱着我的班吉琴 第17章 被钱砸晕的牛仔们 吴宇看街上太闹腾,实在没法说话。就用口型告诉苏珊,邀请苏珊到牧场做客。 苏珊也看出来,现在没法和吴宇好好说话。便打手势告诉吴宇,让吴宇先回牧场。明天她到牧场做客,大家再聊。 两人约好后,吴宇轻轻一夹马腹,蓝火载着二人向牧场走去。 回到牧场,正好看到伍斯特。伍斯特正和留守牧场的几个牛仔清点牛群,并把清点好的牛群赶到牧场里的小河边饮水。 吴宇停下马问伍斯特:“回来多少牛了?”伍斯特熬了一夜,眼睛里满是红血丝,但是人很兴奋:“老板,已经有五千头牛赶回牧场了。” 吴宇吩咐:“动作快一点,清点完后分成三千一群。赶到小河边让牛饮水、休息。有来买牛的就带来。咱们先卖掉五千头,我要给大家发奖金。” 伍斯特听到奖金,更加兴奋。赶忙催促牛仔们干活。 吴宇感觉小萝莉在自己怀中脑袋一弹一弹,看样子实在累得厉害。 吴宇和秀宝一起骑马回牧场主屋。刚到主屋台阶前,还没有来得及下马,鲍威尔太太就以她的体重不可思议的速度跑了出来。 吴宇托住小萝莉双腋,想把小萝莉递给鲍威尔太太。小萝莉却在迷迷糊糊中更加使劲抱住吴宇。吴宇无奈之下,只好抱住小萝莉,单手抓住马鞍,跳下马来。 鲍威尔太太看到小萝莉,母性大发。仍要伸手去接小萝莉,吴宇把一根食指竖在口边,“嘘”了一声。 吴宇自己抱着小萝莉,送到自己单独的卧室,把小萝莉放在床上,盖好被子。小萝莉仍抓着吴宇衣服不放。吴宇只好抓着她的一只手,轻轻坐在床边哄她入睡。 等小萝莉睡着,吴宇才慢慢拿开手。招呼秀宝和鲍威尔太太出去说话。 大家来到厨房,鲍威尔太太送上早就准备好的早饭,牛排、咖啡和发面饼。吴宇和秀宝兄弟两人胡乱洗了手,坐在餐桌前就是一通狼吞虎咽。 鲍威尔太太坐在一边用慈爱的眼光看着秀宝,一边不断给两人盘子里添食物。 只用了不到十分钟,两人就吃得食物都顶到了嗓子眼。 吴宇脑袋向后一仰,瘫坐在椅子上,双手摸着肚子说:“可算吃饱了。”秀宝优雅地放下刀叉,用手帕擦了擦嘴,问:“那个小女孩怎么回事?”旁边的鲍威尔大妈也已经睁大眼睛,八卦之火在胸中熊熊燃烧。 吴宇不想让别人知道太多,怕小女孩长大后被流言伤害。 吴宇只能简单说一下,他懒洋洋地说:“我在卡罗尔的卧室碰到,就带了回来。鲍威尔太太,等她睡醒,你给她弄点吃的。洗个澡,换换衣服。” 秀宝见吴宇不愿多说,就不再看着吴宇,端起咖啡,小口喝了起来。 鲍威尔太太在边境住了十几年了,也算是见多识广。看吴宇说话的样子,就猜到了情况。 小女孩应该来自西部移民家庭,家里人被印第安人或墨西哥土匪杀死了,小女孩则被当作“白奴”贩卖。 墨西哥牧场主最喜欢购买这种“白奴”小女孩或年轻妇女,出价极高。因此有许印第安或墨西哥恶棍在做这门生意。 西部恶劣的生活条件,造成了多少人间惨事。她见到过形形色色比这更惨的事,不硬起心肠来,在西部根本待不下去。西部的牛仔性格强硬,都是被生活逼出来的。 心地善良的鲍威尔太太,觉得饭桌上气氛有些压抑。怕兄弟俩不开心,就装作没听懂的样子,说:“正好,我这儿有我的老五闺女的衣服,大小应该差不多。还很新,等洗完澡我给他换上。” 吴宇从椅子上坐起说:“不用了,太太。我买你的。”顺手从口袋里掏出五美元,递给鲍威尔太太。 鲍威尔太太也没假装客气,伸手接过钱,装进了围裙口袋。美国人就是这么直爽!吴宇知道她也挺难,家里有六个未出嫁的女儿,还有一个什么也不干的酒鬼丈夫。 鲍威尔太太收好钱,端起桌上的餐具走向水槽,去清洗餐具。 秀宝放下咖啡,看向吴宇。吴宇知道秀宝在问,那个小女孩怎么办。 吴宇有点无奈地双手抓了抓头发,说:“我有什么办法。先养着呗。等她好点了,你问问她还有没有亲属。不麻烦的话,咱们就把她送过去。” 吴宇无力地趴在桌子上,下巴垫在胳膊上,朝门外看。屋内一时安静了下来。才安静没几分钟,就听到伍斯特的大嗓门在屋外喊:“老板,老板,有人要买三千头牛。我把人带来了。” 一听伍斯特打雷一样的大嗓门,兄弟俩心里都是“咯噔”一惊。两人猛地站起来,吴宇跑向卧室,秀宝向门口跑去。 第18章 被钱砸晕的牛仔们(二) 吴宇踮着脚跑进卧室,正好看到小萝莉皱着眉头,快要被吵醒的样子。 他赶快用手握住小萝莉小手,小女孩皱了几下眉头又松开了,并没有被惊醒。吴宇才轻轻长出了一口气。 吴宇跑向卧室时,秀宝也轻手轻脚跑出了门外。秀宝赶快阻止了伍斯特说话,带两人到门廊下等吴宇出来。 吴宇用了半个小时才出来。他着着小女孩重新睡稳了,又让鲍威尔太太看着点小女孩,才走出来接待买牛的人。 来买牛的人是个老主顾,是个是威尔的爱尔兰人。威尔常年在边境收购北美野牛。收集够两三千头后,就送到堪萨斯的铁路起点站,卖给北方来的大牧场主。 吴宇和威尔拥抱了一下。把威尔领到了谷仓旁,几人坐在草堆上聊了起来。威尔先是恭喜了吴宇发财,吴宇笑着表示感谢。威尔开门见山地表明来意,想从牧场买走三千头牛,问吴宇能给什么价。 吴宇想了想,说:“现在市场上的价格,批发是四十五。我给你四十,但你得整群买,不能挑。” 威尔其实来的时候已经见过牛群了,知道里面弱牛和小牛很少。这个价格,如果不趁早下手,很可能明天就很难以这个价格一次买到三千头牛了。 威尔想了几分钟,从草垛上站起来,吐掉嘴里嚼着的草杆。爽快地向吴宇伸出了手:“成交。下次再有好牛,记得给我留着。”吴宇握了握他的手,让伍斯特领威尔去选牛。 伍斯特和威尔走后,秀宝和吴宇并没有离开。 谷仓旁的阴影里很凉爽,微风吹过,空气中有淡淡的草香味。牛仔们都去照顾牛了,院子里一片安静。兄弟俩竟谁也不想离开,吴宇走到秀宝身边,和他并肩坐在一起。 吴宇搂住秀宝肩膀,两人一起看着母鸡领着小鸡在院子里觅食。这一刻,他们又仿佛回到了北平,两人一起长大的那个祖父府里的小院。 可惜兄弟俩并没清静多久。很快就又有几个老主顾找来买牛。秀宝不愿与他们打交道,便回屋去看小萝莉了。吴宇则骑马去了牧场,看看这几个人挑牛。 牧场的牛栏边热闹非凡。 牧场的所有牛仔都动了起来,分牛的分牛,饮牛的饮牛。威尔已经带着他的七个牛仔把三千头牛赶到一起,正等着吴宇过来结账。伍斯特在旁边笑呵呵地陪着。 其它几个主顾也在挑牛群,牛仔们己经把牛分成一千头牛一群。吴宇不允许他们单个往出挑牛,只允许一群一群挑。而且价格都是四十五美元每头。 威尔急着赶路。从一辆大蓬车中提出两个马包,居然是拿现金结帐。威尔解牛马包,十二万美元,刚从银行取出来,绿油油的富兰克林上甚至还能闻到油墨的香味。吴宇拿起一扎一千美元,用手捻了捻,又扔回马包。 吴宇无动于衷,旁边伍斯特的眼神已经象饿狼一样,发出绿油油的光。 吴宇让伍斯特清点一下,伍斯特在地上铺了一块毯子,把马包里的钱拿出来整齐地垛在毯子上。垛好后,吴宇清点了一下,一排二十扎,一层三排,二层四四方方,正好十二万。 吴宇点点头,伍斯特朝远处的牛仔打了个手势。牧场的牛仔们让开,威尔的牛仔们开始赶牛。威尔也骑上了马,向吴宇摆摆手,抖动马缰绳,向头牛的位置骑去。 吴宇坐在毯子上,把手枪放在身前。拿自己的上衣把钱盖住。他招手让杰哈德过来,告诉杰哈德去找秀宝来,把钱带回去。杰哈德看到一堆钱也很兴奋,快马向主屋跑去。 其它几个主顾也很快挑好了牛,过来结帐。 大部分主顾都是买五百头,或者一千头,只能现金结帐。最后,又卖掉三千五百头牛,收入了十五万七千五百美元。 吴宇都是按每头牛四十五美元让他们结帐,只是每一千头牛多给了三头牛。堆在毯子上,象一头小牛犊盖着人的衣服趴在毯子上。 秀宝来的很快。他赶着牧场的轻便马车过来。还有两个牛仔骑着马,护卫在马车两侧,手里都端着长枪。 吴宇心里有点好笑,这一会儿功夫,牛仔们就知道要发奖金了。有自己的钱就是不一样,看得太紧张了。 吴宇也不好打击牛仔们积极性。只是让秀宝把钱装好,拉回主屋。两个牛仔持枪护卫,秀宝从车上拿下皮口袋装钱。很快,秀宝就装好了钱,并把装钱的口袋都搬上马车。 吴宇告诉杰哈德,通知牛仔们:“今晚发奖金,重奖。人人有份,包括在家的所有人。金额先保密。” 听到吴宇的正式命令,牛仔们兴奋地打起口哨,有的甚至把帽子扔到空中。吴宇笑一笑,命令马车出发。和秀宝三人把钱送回牧场主屋。 第19章 被钱砸晕的牛仔们(三) 吴宇和秀宝领着牛仔们回到牧场主屋,把车上的钱全送到吴宇的卧室。秀宝领着两个牛仔轮流值班,看着装现金的牛皮口袋。安排好了现金,吴宇就去了厨房。 小萝莉正坐在餐桌旁,小心翼翼地喝着一碗牛奶。鲍威尔太太坐在一旁,爱怜地看着小萝莉。显然鲍威尔太太已经给她洗了澡,并且穿上了吴宇给买的旧衣服。 小女孩的五官十分精致立体,有一种希腊女神像所表现出来的美。潮湿的金发披在后背,小身子坐得直直地,用汤勺小口小口喝着牛奶。 小女孩身上竟带着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优雅气质,像个女王一样。只是眼神中带着胆怯,怯生生地观察着周围,才能让人注意到她还是个孩子。 吴宇朝小萝莉走过去,小萝莉紧张地看着他,眼神里露出恐惧。但当吴宇在桌边坐下时,小萝莉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知道了他就是昨晚救自己的人。小萝莉放松了下来,身体也柔软了下来,动作也不再僵硬。 吴宇伸出右手,轻轻握住小姑娘放在桌子上的左手。温柔地说:“宝贝,你睡得还好吗?我能荣幸地知道您的芳名吗?” 小姑娘的手轻轻颤了一下,吴宇赶快稍微用力握住小女孩的手,试图给小女孩一些温暖。并且赶快安慰小女孩:“没关系,亲爱的。你可以等你愿意告诉我的时候再说。” 小姑娘没有挣扎,应该是对吴宇把她当作成年人对待,请教她芳名感到满意。小姑娘放下汤勺,把两手放在腿上,垂下眼睑,用少女清脆悦耳地声音低声说:“不。先生,您可以称呼我爱丽丝。那么,我该怎么称呼您呢?” 鲍威尔太太在旁边插话了,说:“宝贝,他叫吴宇。你可以叫他吴先生,他是这里的老板。”小女孩轻轻地叫了声:“吴先生。” 吴宇从未遇到过如此优雅的小女孩,有些不好意思地捏了捏手里的牛仔帽,尽量温柔地对小女孩说:“爱丽丝,吃完你先休息一下。鲍威尔大婶会照顾你的。”爱丽丝点点头。吴宇不再多说,站起来向屋外走去。 吴宇走到厨房门外,安排晚上开个庆祝晚会,把钱发了。 他安排院子里的两个牛仔,一个去找苏珊,请苏珊带镇子上的姑娘来参加晚上的聚会:另一个牛仔去把牛群里挑两头受伤的牛,把它们宰了,准备今晚烧烤的肉食。顺便让杰哈德来一趟主屋,就说吴宇找他有事。 吴宇看把事情都安排完了,便坐在门廊下的椅子上,想静一静,想一想今后的事。他不想过这种日子,每天除了牛就是美元。 这样的日子太乏味了,他来这里最初的梦想是当个游侠儿,四处行侠仗义。再打开系统,看看自己可怜的二百的侠义值。吴宇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系统给的新手工具都相当好使,系统商城的东西能差。可是看着商城栏被隐在阴影中,并被加了锁的好东西。再看看标价,动不动几百侠义值,甚至上千,吴宇流下了贫穷的眼泪。 贫穷的眼泪从吴宇的嘴角流出,滑过下巴,坠落到地面。几只蚂蚁背着食物路过,不幸地被泪水击中。它们被贫穷击所淹没,直至死亡也不得摆脱。 正当吴宇为自己的贫穷伤心的时候,两辆轻便马车就被赶进了院子。 年轻姑娘们银铃般的笑声,不断地从车上传了出来。牧师和理发匠一人赶着一辆马车,马车停在了房子的台阶前。牧师和理发匠刚打开车挡板,七八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儿迫不及待地跳下马车。 苏珊是第一个跳下马车的。在一群花枝招展的女孩儿中,苗条而且高挑的苏珊最吸引人注意力。 苏珊显然精心化了妆,脸上几乎看不到化妆痕迹。她身上有一股好闻的清淡的百合香味儿,一下子把小镇的他旁边的小镇姑娘都比下去了。 女孩儿们都画着牛仔们喜欢的浓妆。她们脸上打着厚厚的粉,以遮盖白种人女孩儿脸上常见的雀斑。身上都散发着浓郁的香水儿味儿,但香水味儿中常夹杂着一丝汗酸,德克萨斯的天气实在太热了。 姑娘们一下马车便跑,她们一窝蜂跑向门廊的阴影里。吴宇赶快站起来迎接姑娘们。姑娘们马上把吴宇围住了。 苏珊跑得最快,挽住了吴宇的左臂。大家一起进入厨房,鲍威尔太太看到姑娘们的到来,也非常高兴。 姑娘们很快在餐桌旁坐下。苏珊坐到了爱丽丝身旁,她好奇地打量着爱丽丝。爱丽丝有些紧张地直直坐在椅子上,目光看向门口,坚持不去看苏珊。 苏珊把右手伸向爱丽丝,温柔地说:“你好,我叫苏珊。”爱丽丝收回目光,很严肃地微微弯腰低头说:“您好,女士,请叫我爱丽丝。” 苏珊好笑的看了一眼这个小姑娘,觉得她努力装作大人的样子很有趣,若无其事地收回了右手。 第20章 被钱砸晕的牛仔们(四) 鲍威尔太太给姑娘们准备了柳丁汁。柳丁芝是他在水井房里冰过的,酸甜凉爽,深得姑娘们的夸赞。喝完饮料,姑娘们忙了起来。 鲍威尔太太偏心地很,她地安排苏珊照顾爱丽丝,领爱丽丝去新收拾的房间休息。其他姑娘们开始削土豆皮烤面包,准备庆功晚会的食物。 吴宇看了看,感觉没有什么事儿是自己能插手的。他就离开了厨房,回到卧室。告诉和秀宝一起看卧室的两个牛仔,去找沃德、四月、伍斯特和杰哈德来开会。 吴宇告诉秀宝,让秀宝看好自己的卧室,别让任何人进来。秀宝以为吴宇是要经营一条保命密道,包括秘密储藏时和撤退路线。 这一时期的富豪,不管是中国的大地主或官员,还是美国西部的大农场组或大牧场组,都会在发财后经营一条保命密道,好在受到袭击时保全财产和生命。 俄克拉荷马州有名的“克拉拉密道”,就是福克斯家族在自己的农场设置的。当苏族印第安人,在他们的头领红狮子带领下袭击农场时,福克斯家族依靠克拉拉密道救了不少人。他们在老祖母克拉拉带领下,救了农场及周围邻居50多名妇女儿童。 30多个牛仔依靠密道,挡住了200多个印第安人的进攻。直到福克斯家族从一到离开的三个牛仔引领谢尔曼将军带领的700名军队到来,杀死50多个印第安人,把他们赶回山里。 事后福克斯农场那一代的人,都把福克斯家老祖母克拉拉的画像挂在客厅壁炉上方,以纪念这位勇敢而睿智的老人。 “克拉拉密道”从此在俄克拉荷马州声名大噪,并沿着66号公路随着新移民的马车传遍美国西部。 过了有一杯咖啡的时间,沃德、伍斯特、杰哈德、四月回到主屋。吴宇告诉他们,自己想扩大牧场,在一棵树小镇再买几万亩土地。 他们现在就去找各自熟悉的牛仔好手,雇佣到牧场。他将任命他们四个为小队长,由他们带队去墨西哥收集北美野牛。 他们每人可以招收10个牛仔。牛仔保底工资,为65美元每月,是当地牛仔平均工资的一倍半。每收集100头牛在奖励50美元。 他们四个底薪100美元每月,他们的队伍每收集一头牛,他们还可以得到五美分。听了这样的条件,四个牛仔眼睛都红了,发誓要把卡罗尔和卡罗尔的朋友的牛都赶回来,连底裤都不会给他们留一条。 吴宇见四个牛仔已被钱砸晕,情绪高涨,便让四人去安排晚上值班,以免被卡罗尔的人再把牛偷回去。 四人出去后,吴宇又安排秀宝带领十个牛仔去渡口埋伏。如果今晚有人从墨西哥一边渡河来美国这边,一律开枪警告。如果有人强行过河,就以偷马贼论,开枪击毙。秀宝点点头,出去集合人手,准备晚上埋伏墨西哥土匪。 吴宇看着其它人都各自去忙,屋里清静了下来,就在脑海中打开系统背包。系统背包中只有练习“召唤术”获得的六百金币。 吴宇把从卡罗尔牧场抢来的一袋金币从床底拖出,心念一动,这袋金币到了一个储物格中。吴宇想了想,又拿起两万美元,放入了一个背包储物格中。他又从床旁的木箱中,拿出几件衣服,放入储物格中。 吴宇走到厨房,装作往晚会场地拿食物的样子,把几块面包和十片北美野牛的肋排收入格系统背包的储物格。 不知不觉间,天已经慢慢黑下来。 众人已经把庆功会布置好了。火堆已经点燃,火旁的桌子上已经摆满了食物与朗姆酒。烤架上也串满了牛肉,在火堆上方慢慢旋转着。 牛仔们已经开始向小镇上的姑娘们发起了进攻,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低语。只有苏珊一个人亭亭玉立地站在火堆旁,抿着嘴凝视着火堆。淡淡的火光给苏珊动人的五官镀了一层了淡金色,显得诱人极了。 理发匠已经喝得有点多了,坐在火堆旁喋喋不休。威尔牧师衣冠整齐地站在火堆旁,耐心地倾听着理发匠的烦恼。这个黄昏显得如此平静而美好。 吴宇招呼门外看守的牛仔进卧室,把一张长条形小桌子扛到门廊下。吴宇提着装钱的皮口袋和一块毯子跟在后面。 牛仔放好桌子,吴宇把钱在桌子上摆好,用毯子盖住。另一个牛仔把两盏大号马灯点亮,挂在桌子上方的柱子上,马灯一下子照得桌子周围如同白昼。 院子里众人还未留意到门廊下的变化。只有苏珊和威尔牧师注意到吴宇出来了,不解地看着吴宇和两个牛仔一阵忙活。 等一切准备就绪,吴宇一个眼神示意,一个牛仔喝了起来:“各位,大家静一静。”连喝三遍,场中无人理睬。 吴宇有点好笑,猛地大喝一声:“发奖金了。”院中的噪杂声立刻消失,大家把眼光都投向吴宇。吴宇心中暗叹,美国人血管里流的就不是血,而是绿油油的富兰克林。一听钱字,比什么都管用。 吴宇见大家都看了过来,只简单说了句:“现在发这次赶牛的奖金。”用手猛地一掀毯子,一垛美元露了出来。在马灯照耀下,闪烁着妖异的绿光,像是美杜莎的眼神。火堆旁的众人的眼里也开始放绿光,像极了饿了三天后看到食物的草原狼。 吴宇开始叫名字:“秀宝、沃德、伍斯特、四月、杰哈德,主力牛仔,每人三千美金。”秀宝笑吟吟地陪吴宇作戏。实际上吴宇的钱和私人物品都归他保管,吴宇从不问秀宝个人花了多少钱,秀宝并不需要吴宇给他发工资。 秀宝第一个走上来,后面跟着其它四人。五人每人从吴宇手中接过三扎美元,在台阶上挥了挥,假装不在乎地赶紧装进囗袋。 众人一看,五人一次行动真的就拿了一年的工钱,登时兴奋起来。热切地等着吴宇叫自己名字,想知道自己能拿多少。 姑娘们和牧师也饶有兴趣地看向吴宇。甚至连半醉半醒的理发匠也察觉了空气中的异样,目光暂时离开酒杯,抬头看向吴宇的方向。 第21章 被钱砸晕的牛仔们(五) 吴宇继续宣布,“跟着去墨西哥的,每人一千五百美元。”跟着去了墨西哥的牛仔们得意洋洋地上台领钱。 有一个牛仔甚至搞怪地把钱在手里打开成扇形,在台阶上抖来抖去。惹得火堆旁的牛仔们冲他大吹口哨。 吴宇接着发的是在牧场看家的牛仔们的奖金,每人五百美元。 鲍威尔太太也有五百美元。激动得鲍威尔太太两眼发红,撩起身上的围裙使劲擦着眼睛,大声说:“吴老板,太谢谢你了。你和那些该死的资本家不一样,他们恨不得榨干我们最后一个美分。中国人太可爱了,我爱你。”吴宇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微笑地看着鲍威尔太太回到火堆旁的人群中。 吴宇随后也走下台阶,来到火堆旁。他首先走到威尔牧师身旁,拿出两百美元,表情庄重地双手捧到牧师身前:“牧师,请奉献给我们的主。”威尔牧师也表情庄重地接过钱,说:“谢谢,吴宇先生。愿主保佑你。” 吴宇走向苏珊,苏珊冲他微微一笑。吴宇也递给她两百美元:“苏珊,谢谢你能来。见者有份,替我买瓶香水送给你自己。”苏珊点点头说:“谢谢你的慷慨。”吴宇又走向其它小镇上的姑娘,每人送给她们两百美元,作为来参加庆功晚会的礼品。 最后得到两百美元的是理发匠。 理发匠显然已经喝多了。坐在火堆旁,脑袋一点一点的,半白的头发使他显得有些沧桑。吴宇把钱塞进了理发匠夹克的口袋里,理发匠嘟哝了句:“老板,你是个好人。” 吴宇拍了拍他的左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又是一个被生活压垮的中年人,几乎每个西部小镇,都有几个这样的可怜人。 等吴宇走到长条桌旁,举起酒杯说:“兄弟们,谢谢你们。今后我们拼命干活,一起发财!” 火堆旁的牛仔已经被钱砸晕了,女孩们也被富兰克林的绿色光芒照得直发晕,只有牧师还能保持平静。大家伙举起酒杯,乱七八糟的叫道:“老板,领我们一起发财。我们是你忠实的牛仔,我们愿意一直追随你。” 大家开始举杯狂饮,气氛越来越热烈。 小伙子和姑娘们开始在火堆旁跳起了舞。不断地有人找吴宇敬酒,吴宇来者不拒。想用酒精冲淡心中的离愁。吴宇发现他已经有些爱上这个小镇,还有小镇上的这些人了。 姑娘们也不断地找吴宇敬酒,拉他跳舞。吴宇只记得最后和他跳舞的是苏珊。 苏珊在火堆旁旋转的舞姿,让他想起十四岁的秋天,他和父亲在木兰围场陪皇帝姑夫狩猎时,树上欢快地一边跳动一边欢唱着的百灵。混合了两个人的记忆的吴宇,只觉得头有点晕,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苏珊一边欢快地在火堆旁跳着舞,一边偷偷地观察着吴宇。 当吴宇仰面朝天躺倒在火堆旁时,苏珊迈着像小鹿一样纤细修长的腿,连蹦带跳地跑了过去,抢先扶住了吴宇的头。 一个红头发的小镇女孩,几乎与苏珊同时,拉住了吴宇的右臂。苏珊用极具压迫感的眼神,赶走了这个胆敢与自己争夺猎物的女孩。 苏珊在旁边牛仔的帮助下,把吴宇架了起来,并且送上房子台阶。粗线条的牛仔迫不及待地又回到火堆旁,期望用自己新得到的美元,证明自己的能力。让姑娘同意和自己交往。 苏珊送吴宇回卧室时,并没有遭到看守卧室的牛仔的阻拦。牛仔只是会意一笑,就让苏珊进去了。苏珊照顾醉鬼老爹十来年的经验,在现在显示出了价值。苏珊很快就安置好了吴宇。 看着躺在床上的吴宇。清冷的月光照在吴宇脸上,白日里稳重和威严的神情不见了。苏珊这才发现,摘下面具的吴宇,原来还是一个白净清秀的少年。吴宇不知梦到了什么,轻轻皱了皱眉头。苏珊用手指轻轻抚平了吴宇眉头皱纹,微微一笑。 苏珊站在床头,脱掉了身上的裙子,叠好放在当作床头柜的木箱子上。白净的皮肤,在月光在闪耀着象牙的光泽。金发飞扬,犹如森林里漫步的精灵。她轻轻坐在床边,躺下,把吴宇的一只手臂抱在怀中。闭上干净如绿宝石的眼睛,安然入睡。 吴宇早晨是被小母马蓝火的嘶鸣声叫醒的。吴宇醒来,先习惯性地想紧紧被子,结果发现怀内一片温软滑腻。吴宇感到很舒服,就又摸了两下。这才突然清醒过来,卧槽马,这是谁啊? 吴宇镇定了一下,睁开眼,就看到苏珊正静静地看着他。吴宇不怕了,他也喜欢苏珊,总算没叫别人占了便宜,看来男人也要保护好自己。 吴宇把苏珊抱到怀里紧了紧,苏珊也温柔地抱住他的腰。闻着怀里苏珊头发上清新的百合香气,看着平时显得很冷漠的苏珊,此时如此温柔,吴宇体内的小人又开始斗志昂扬了起来,逼迫吴宇釆取进一步行动。 第22章 祖父的信 吴宇并没有来得及釆取进一步行动。 神父和理发匠要赶车离开,送小镇上的姑娘们回家。苏珊只得匆忙起床,收拾干净昨夜一夜温柔的痕迹。吻别了吴宇,和大家一起离开。 当吴宇走出屋门,坐到回廊的栏栏上时,秀宝在旁边颇有些幸灾乐祸地跳着。吴宇装出一幅凶狠的样子,吓唬秀宝。秀宝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吴宇和秀宝正在玩笑的时候,远处有马蹄声从牧场的大路传来。吴宇停下动作,仔细听了听。马蹄声很熟悉,应该是邮差弗莱尔的大黑马发出的马蹄声。 没用了几分钟,马就从屋后转过来。正是大黑马,大黑马上坐着红脸膛的弗莱尔。弗莱尔还是那么乐天派,怪不得被邮区的居民叫做\"快乐的弗莱尔\"。弗莱尔人还没下马,就快乐地喊了起来:\"吴宇先生,有你的信。从中国来的信。\" 吴宇一听,有些猜疑。谁给他写的信呢?总不会是未婚妻小明月的吧。上个月吴宇才收到父母的信。 他走到门廊下的栏杆旁,等着弗莱尔。弗莱尔把马骑到台阶旁,才从马上跳下来。从马包里拿出一封信和一个用黄布包着的小包裹。等弗莱尔走上台阶,吴宇接过了信和包裹。拿起信封一看,是祖父写给他的信。 弗莱尔把信和包裹交给吴宇,便笑嘻嘻地对秀宝说:\"秀宝先生,你好。但愿鲍威尔太太能在厨房给我剩点吃的,只要不是辣死人的豆子。我为了多跑点路,早上很早就跑了出来。\" 秀宝性格很安静,一般不和外人多说话。但不知为什么和这个邮差就是投缘,很喜欢这个邮差。 秀宝一边领拿出擦脸布的弗莱尔往厨房走,一边笑着说:\"没关系。牧场前天杀了一头折了一条腿的小牛,我可以给你煎些牛排。\" 吴宇看了一眼信封,封口上的吴字密押是对的。吴家家中有票号,由山西人当掌柜,出面经营。票号的汇票,设计有一系列密码和密秘标记,以防人私拆和更换信件,伪造汇票。 吴家通信一般不用密码和密信,但如果信封封口处写有吴字,但吴字在信封封口处字里,由空白处形成一个倒写的\"天\"字。那就是密信了。 吴宇看密押完好,便拆开信封。果然是祖父亲笔给他写的信。信里也没什么重要内容,只是家常话。 大致是说祖父母非常想念他,父亲已经定了明年七月升职回京。母亲也到明年七月才随父亲回京,而且母亲又给吴宇生了个小妹妹。明月和妹妹明珪随岳父来府玩了一回,问吴宇在美国好不好玩,何时回京。 祖父写给吴宇的信,用密语写的主要内容有:吴宇留在美国,暂不回国。包裹中一双布鞋,是明月亲手给他做的。 明月最近也会以完婚的名义,带领两家一部分财物和家人,来美国和吴宇会合。明月会坐船到洛杉矶,估计三个月后到达,到达后暂住洛杉矶广东会馆。因人员和行李过多,吴宇要安排到洛杉矶接应。 吴宇放下书信,解开包裹。包裹内有一个朱红色小箱子,箱子上贴有中国海关封条,封条上盖有江南市舶司官印。另有一个封条,是美国商务参赞的印章。显然是父亲从江南想办法送过来的。 撕开封条,打开箱盖,首先入眼是一双在卧室穿的千层底布鞋。这应该就是明月给他做的布鞋。 秀宝招待邮差弗莱尔吃完饭。见吴宇仍在栏杆上坐着,便把包裹和信收起,送回吴宇单独的卧室藏好。出来问吴宇:\"哥,今天还干吗?\"吴宇回过神来,向秀宝走去。 吴宇告诉秀宝,让牛仔们休息一天。明天开始继续收集牛。弱的卖掉,强壮的留下来。爷爷信里说,明月要来美国了,还有一批家将和侍女陪同。明月来到美国后,会在洛杉矶登岸。吴宇要亲自去洛杉矶把明月和家人接回埃帕索。 顺便把牧场的牛群送到火车站发卖。告诉牛仔们,工钱还是按这次的价格来。当秀宝向牛仔们宣布了这个决定后。牛仔们眼睛都红了,老板太大方了。努力一些,这两三个月的卖牛季,可以赚到往年一年的工钱。 四月最先把帽子抛到空中,又用手接住。其它牛仔也兴奋地大声叫道:“呜呼,老板,你太棒了。”便开始急急忙忙凑一块商量起来,要早一点组成小分队,去赶牛。生怕近处的野牛被抓完了,还得往远处去抓,误了挣钱。 吴宇看着牛仔们兴奋的样子,也露出了笑容。 吴宇想了想,要搜集两万多头牛,至少要半个月。而且需要再增加十个看管牛的人手。而且,往洛杉矶送牛的牛仔队伍中需要一个厨师。鲍威尔太太显然不能跟随队伍做饭。 吴宇决定去一趟酒吧,留下他要雇佣牛仔和厨师的消息。去酒吧喝酒的牛仔,会在几天内把这个消息在边境传开。然后需要一份工作的牛仔和厨师,自然会到牧场来试试。 当吴宇抬腿向外走去时,蓝火像只小狗一样,自然而然地跟在了他的身后。吴宇突然童心大起,他想知道蓝火心里想什么? 第23章 可怕 吴宇把头侧向蓝火听到一个温柔的女土的声音,“宇先生,宇先生”。吴宇猛地一惊,难道蓝火的声音是这样的?他每天骑的居然是一匹温柔的小母马! 吴宇接着一抬头,才发现维丽娅正站在骡马店的门口叫他。 维丽娅是个十八岁的爱尔兰小姑娘。有着一头酒红色的头发,和象奶牛一样白的皮肤。胸前波涛汹涌,有和她的年龄完全不相符合的壮观。 维丽娅看到吴宇看了过来,眼神瞬间变得有些羞怯。她把一束调皮地跑到脸前面来的头发,撩起并送到耳朵后面。上牙齿轻轻咬着水蜜桃一样的下嘴唇,用嘴角轻轻看着吴宇。再加上身上的一身爱尔兰长裙,宛如在花园中奔跑的精灵,温柔而甜美,可爱极了。 十八岁的年龄,正是如花季节。但是在这该死的西部,女孩子普遍十六就结婚了。十八岁有两个孩子的小妇人也很常见。十八岁还没结婚的维丽娅,已经可以算是熟女御姐了。 吴宇一看到维丽娅装作一副清纯的样子,不禁大感头疼,使劲拍了拍额头。不知道有多少买牛的牧场主被她的白莲花一样的样子迷惑,把买牛的生意交给她。 维丽娅经营的骡马店,靠给牧场主提供食宿,买牛,买马,买羊,一年要赚将近一万美金。 埃尔帕索一个田纳西人经营的骡马店,店主胡佛两代人经营,有大量干净的房间和训练有素的侍者,还有充足的围栏和水井,硬是被维丽娅抢生意抢得直跳脚。 维丽娅可不像她看上去那么柔弱。维丽娅的母亲据说是个贵族小姐,不知道为什么嫁给了维丽娅的父亲赫耳,一个从肯塔基来的,长手长脚的瘦高马贩子。 维丽娅十四岁的时候,维丽娅的母亲消失了。据说,是跟在店里住了两个月的洛杉矶来的牧场主,去了洛杉矶。 此后不到一年,赫耳在赶着一百多匹马过阿肯色河时,被印第安人连他带两个伙计一起杀死。赫耳还被割了头皮,因为印第安人认为有花白头发的头皮,是上品。 接到赫耳的死讯后,维丽娅仅仅哭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她就接管了赫耳的骡马店,继续开门营业。 一周后,她的叔叔和堂哥来到店里。叔叔强烈要求带她回肯塔基,由堂哥“代为经营”骡马店。 维丽娅朝着堂哥的脚前开了一枪,吓住了这对城里来的败家子父子。 听到枪声的吴宇,很快骑马赶到。以治安官的身份,客客气气的送两父子走上了镇外去埃尔帕索的大路,并答应一定抓到偷父子俩行李马匹的小偷。 最后父子俩浑身现金掏干净,加上一块怀表,算作四十块钱。在父子俩的恳求下,四月大方地卖给了父子俩一匹马,这匹马五年前算是强壮的马。老马驮着父子俩离开了小镇,这匹马,估计走不到埃尔帕索,就可以去天堂享福了。 西部边境就没怂人,也从来出不了温柔的女人。吴宇才不会上维丽娅的当,被她白莲花一样的外表欺骗。 维丽娅看到吴宇痛苦地直拍额头,也不再伪装了。她抓住吴宇的一只胳膊,大声说:“吴宇哥哥,我要跟你去洛杉矶。” 也不知道那个混蛋牛仔教会维丽娅叫吴宇,“吴宇哥哥”的。维丽娅只要这么一叫,吴宇就会想起在北平的明月。心一软,有什么要求都会答应。 如果没有吴宇以治安官的身份保护,维丽娅绝对不可能把骡马店经营下去。聪明的维丽娅一直利用这一点,把自己置于吴宇的保护之下。 吴宇听到身后的蓝火,以萝莉音说道:“完了,笨蛋主人。又要被这个女人骗了。” 吴宇赶快扯开胳膊,对维丽娅说,“好好说话,不许捣乱”。维丽娅一看撒娇无效,只好老老实实说:“我妈妈来信了。她在洛杉矶嫁给了一个参议员,银行家。让我去洛杉矶。” 吴宇点头,心中有些欣然,又有些舍不得这古灵精怪的女孩。“好啊,我让四月送你去堪萨斯城坐火车。”“不,就不嘛。我要跟你走。” 女孩还要磨缠,吴宇绷着脸说“不行,太危险了。”然后,赶快向前走去。不理女孩在背后不停地瞪眼挥拳。 吴宇快步走过骡马店,没几步就到了酒吧门前。吴宇放慢脚步,推门走进酒吧。听到身后有喘气声,一回头,发现蓝火接跟着进了酒吧。 吴宇推着马头往外推蓝火,就听蓝火说:“怎么了,怎么了?为什么要赶人家出去。你一定是瞒着我要干坏事。吴宇哥哥,吴宇哥哥,人家不出去。” 吴宇听着这个傲娇的小姑娘胡说八道,也急了,三两下就把蓝火推出酒吧门。蓝火生气了,长嘶一声,在酒吧前的空地上连蹦带跳。 蓝火没带马具,没法拴。吴宇也不想理它,任它在门外放赖。在这个小镇上,蓝火也是名人,就这么留蓝火在外面,没有一点问题。 吴宇走回酒吧时,看到苏珊还是老样子,满脸冷漠地坐在吧台旁昏暗的角落里。酒吧里已经有两桌牛仔在打牌了。 吴宇往里走,坐在牌桌前的小汤姆让出了位置,请吴宇坐下。吴宇客气地点了一下头,坐了下来。又从身上掏出两块钱,放在桌上。 苏珊瞧着吴宇坐定了位置,在盘子里放了一瓶酒,两个杯子,一小碟燕麦饼干,端着盘子来到吴宇桌前。把东西放下,把桌上的酒钱拿走,放入围裙口袋。 吴宇以为苏珊和往常一样,拿了钱就走了。结果,今天苏珊和往常不一样。她坐在了吴宇旁边,拿起酒瓶,给两个杯子倒上酒。一杯放在吴宇面前。苏珊拿起另一杯酒,和吴宇的酒杯碰了一下。把酒送到口边,轻轻抿了一口。 吴宇略感奇怪,但也没多想。仍然整理着手中的牌。打牌的其它牛仔,却已惊得目瞪口呆。 苏珊轻轻放下酒杯,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她侧过头,把嘴凑到吴宇耳旁,轻轻问:“维丽娅和你说了什么?” 吴宇不解地转头看她。 第24章 渣男的下场 苏珊紧盯着吴宇的眼睛,并不退缩。还把胸脯挺了挺,挑衅似地看着吴宇。吴宇知道苏珊和维丽娅不对付。两位小镇上的美人,为争小镇第一美女的名头,吵得一塌糊涂。 苏珊嫌维丽娅假装柔弱,虚伪。维丽娅骂苏珊一副冷傲的样子,令人讨厌。两人在公开场合见面都不带说话,恨不得对方出门就踩到一滩马尿里的那种。 吴宇看姑娘如此固执,也只能满足了她的好奇心。吴吴告诉苏姗:“维丽娅要去洛杉矶看她母亲,她想跟着我的牛群走。” 苏珊听完没有发表意见,安静地坐直了身子。吴宇终于能安心地整理他的纸牌了,其它三位牌搭子已经等得有些急躁了。 吴宇今天的手气挺好,连着赢了两把牌,赚了十块钱。苏珊在旁边也来了兴致,接过吴宇的牌玩了起来。 吴宇抽空去吧台,在吧台旁的墙上留了个字条。写明欧菲特牧场招收牛仔和厨师。西部的乡村酒吧就是这样,不但是牛仔的集散地,还兼具信息交流中心的功能。牛仔们会在几天时间内,把消息在边境传播开。 等吴宇回到桌子时,苏珊正兴高采烈地把牌拍在桌面上。这姑娘胆子真大,一把梭哈,赢了五十多美元。 几个牛仔显然不想再玩了,都表示没钱了。 苏珊抓起桌上的钱,大约有八九十块,递给吴宇。吴宇假装伸手去抽,结果苏珊双手抓地紧紧地,根本抽不出来。 吴宇有点想笑。为了照顾姑娘的面子,他只能忍住,只是抽了抽嘴角。吴宇抓着苏珊的手,把钱塞进苏珊围裙的口袋里。并说:“算我请你代我雇人的钱。” 苏珊想笑,又有点害羞。她也不说话,低头走回酒吧角落里坐下。只是,走时还没忘了把酒和饼干也带走。 吴宇担心牧场人手不够,也笑笑离开了酒吧。牧场里一切安好。白班牛仔已经吃完饭了,正准备去替换夜班牛仔。 牧场上唯一不好的是,一个穿花衬衫的男人,用帽子盖在脸上,双腿大大地分开,占据了吴宇的躺椅。 这个人显然经过了一个辛苦的旅行。裤子上沾满土,而且好几处开了线,有穿过荆棘丛的痕迹。牛仔靴也捷惨地张开了口,口中发出震耳的打呼声。 看到那件标志性的花衬衫,还有腰间的柯尔特海军型左轮手枪,以及手枪上娘娘腔的象牙贴片。吴宇已经猜到,这个人是米格尔。 他在纽约认识的奇葩房东。一个不喜欢牧场生活的大牧场主的儿子,一个非常热爱科学,却七年了还没有从哈佛毕业的花花公子。 最险的一次,他母亲带着他的未婚疌,一个大庄园主的女儿,来了纽约。俩人带着二十多名家仆,连着找了他一个月。米格尔硬是没被抓回去,就靠。每天在他的各个女友家东躲西藏。 看着拴在台阶下的黑马,吴宇知道米格尔一定碰到大麻烦了。黑马都瘦得快露出骨头了,看上很疲惫,应该是有较长一段时间没得到很好的照料了。马鞍已经扔在地下了,但马包还在马背上。 秀宝听到动静从屋里出来。吴宇给了秀宝一个询问的眼神,并用口型说了一个“米格尔”,秀宝笑着点点头。 吴宇笑了。他轻手轻脚地走到躺椅旁,突然大声说“布鲁斯太太”(米格尔的母亲)。果然不出所料,米格尔被吓得一下子从躺椅上跳起来。 米格尔跳起来,才清醒过来。看到站在面前的吴宇,他一把抱住吴宇:“好小子,我可终于见到你了。”然后迅速放开吴宇,仔细看了看吴宇,说:“看上去身体挺好。看来西部生活真的适合你。你应该去看看布鲁斯太太,她很想念她的教子。” 布鲁斯太太,虽然她更喜欢人家称呼她布鲁斯夫人,是一位温柔而高雅的夫人。她是一位新教徒,有着美妙的嗓音,是当地教堂唱诗班的领唱。她还是当地浸礼会教堂的主要捐助人,在教徒中享有很高声望。 吴宇抵达美国后半年后,在布鲁斯太太温柔而坚定的关怀下,终于也信奉了新教,成为浸礼会教徒。 在教堂接受洗礼时,布鲁斯太太代替吴宇的母亲尽了宗教上的责任。然后,布鲁斯太太就又多了一个顽皮的宗教意义上的儿子。而吴宇,逃了几千里之后,才自由了没几天,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日子就又被强行终结了。 吴宇看了看米格尔的脸。胡子有好多天没刮了,脸也晒红了,眼神中充满了疲惫。但是精神还不错,吴宇略感放心。 “小土豆呢?你不会把他烤着吃了吧。” 吴宇不太擅长应付这种充满感情的场面,只好先开了个玩笑。土豆是米格尔的小黑人跟班,相当活泼聪明,是布鲁斯夫人亲自指定给米格尔的。 “没,他很好。他留在纽约了。” 两人一边走,一边进了餐厅。等两人都坐好,秀宝端来了两杯咖啡。米格尔端起来喝了一小口,含在嘴里皱了皱眉,又咽了下去。 吴宇看着米格尔,他居然能忍受牧场厨房里咖啡的味道,就知道米格尔遇到的事情不小。作为一个合格的的花花公子,米格尔对咖啡口味的挑剔,能让人恨不得用沃德的重型柯尔特的枪把手,给他的脑袋来一下。 吴宇问米格尔:“发生了什么事?别告诉我仅仅是你想我了。” 米格尔不自然地挠了挠头发,说:“一个酒鬼试图袭击瑞贝卡,我想保护她。我发誓我仅仅是轻轻推了一下。” 吴宇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米格尔的眼晴。 米格尔烦躁地把手拍在自己大腿上,:“行了,行了。我说。那个醉汉在瑞贝卡的前夫,来纽约找瑞贝卡要钱的。” 米格尔烦躁地叙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他在一个舞会上,被丰满活泼的瑞贝卡迷住了。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追求瑞贝卡。 他以为瑞贝卡是位女士,没想到十六岁的瑞贝卡已经嫁人了。嫁给了一个在港口开货栈的北方人。她的丈夫最近事业不顺利,公司没什么收入。 这种情况下,瑞贝卡来了纽约,住在姨妈家散散心。结果破产的北方人也来了纽约,在第四大道的梅西百货堵住了购物的瑞贝卡和米格尔。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北方人试图阻挡瑞贝卡离开,米格尔推了他一下。天黑路滑,北方人向后摔倒,后脑勺恰巧磕到一块石头上,然后鲜血直流。 米格尔见势不妙,连家都没回,直接骑马出城,绕道出城坐火车。到休斯敦又骑马一路狂奔,找到了吴宇公司。 吴宇站起来,双手托桌。 第25章 战友们来了 吴宇轻蔑的看着米格尔说:“呸,怂货!只不过是失手了,你怕什么?” 米格摆摆手说:“不,他还有一个银行家的哥哥。我到休斯敦下火车的时候,通缉令已经到了休斯顿。” “你的父亲布鲁斯先生,还是一位可敬的大庄园主和议员呢,你怕什么?” “我现在以治安官的名义宣布,你已经被我逮捕啦。你只能留在一棵树,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服务,直到我签署你的释放命令。如果有谁要带走你,你必须通过我。” 吴宇命令沃德去拿一张拘捕令,他填上了米格尔的名字。然后从桌边站了起来,把拘捕令拍在了米格尔胸前 米格尔还是不放心,他满脸不信任地问:“这样真的行吗?” 吴宇撇了撇嘴,喊沃德:“沃德,你进来。” 沃德听到吴宇的叫声,走进了餐厅。 吴宇对米格尔说:“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一棵树小镇的警察沃德。沃德,我命令你看押这个 人,破坏小镇财物的罪犯米格尔。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带走他。除非有人愿意来我这里,替他交纳赔偿金及罚款,共计3000美元。以赔偿他因酒后纵马,踢碎欧菲特牧场老板的中国古董花瓶。” 听到这里,米格尔放松了下来。他对吴宇说:“这我就放心了。” 吴宇不屑地说道:“那你还不赶快去吃饭休息,不要让布鲁斯太太着急。你告诉布鲁斯太太了吗?”米格尔说:“我的小土豆已经去给布鲁斯太太报信了。” 米格尔还是嬉皮笑脸的不走。吴宇只得问他:“你还有什么事儿?”米格尔挠挠头问:“我一进镇子的时候,看到骡马店门口有一个红头发的小姑娘,那是谁呀?”吴宇怒骂:“滚!你不要去招惹她。要不然,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米格尔仍然嬉皮笑脸地说:“不会呀,她看上去那么温柔,那么可爱,像只小绵羊一样。怎么会呢?” 吴宇作势要打他,米格尔嬉皮笑脸地跑了出去。和沃德离开了厨房。 吴宇恨不得米格尔去死。但是为了不让他的教母,可怜的布鲁是先夫人伤心落泪,他只能保护米格尔不受别人逮捕。在初到美国的时候,高贵优雅布鲁斯夫人,用她圣母般的温柔与关怀,抚慰了吴宇寂寞的心灵。 等他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发现克里斯托弗站在院子里。克里斯托弗旁边有一个小男孩儿,瘦瘦高高,看上去很拘谨。 克里斯托弗脱下帽子,向吴宇致敬。然后对吴宇说:“吴宇先生,这是琼斯太太的儿子小琼斯,我的小舅子。我知道您现在牧场缺少人手,琼斯太太想让小琼斯到牧场学习一下。练习成为一个牛仔的技巧,希望您能给他机会。” 克里斯托弗是一个老实而且能干的牛仔,吴宇不想让他为难。所以,他只能说:“可以,就由你负责带着他,教会一个牛仔所必须的技巧。” 克里斯托弗听到后如释重负,他向吴宇鞠躬致谢,然后离开了。 吴宇决定去牧场一趟,看一看牛的情况。以卡罗尔的脾气,他昨晚应该会试图去偷回他的牛。但是现在感觉昨天晚上很平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吴宇想尽快搞明白。 当吴宇走到昨晚放牛的地方,终于见到了两个让他高兴的人。福克斯兄弟来到了牧场。大福克斯见到他过来,热情地把他抱住了。小福克斯也很高兴,站在旁边看着他们微微笑着。 这可是让他高兴的事儿,福克斯兄弟都是很棒的牛仔。他们两个曾经和吴宇在边境游骑兵里干活,他们是一个小组的,曾经共同在边境巡逻。 福克斯兄弟有着同样的精明,而且他们都是打仗的高手。是西部牛仔中少见的靠脑子打仗的好手,他们的马术和枪法也都非常好。 吴宇拍了拍大福克斯的肩膀,又伸出胳膊把小福克斯也搂在了怀里,问:“你们兄弟俩怎么来啦?” 小福克斯回答了他的问题:“你走后不久,我们俩也不在游骑兵里干了。我们回家种了一段时间地。但是哥哥觉得家里太闷了,想出来走走,我只好陪着他。我们在埃帕索听到了你的消息,所以我们就来啦。” 吴宇说:“好啊,那你们就和我一块儿干好了。你们吃了早饭了没有?可以先回主屋吃早饭,然后休息一下再说。” 大福克斯笑着说:“你的厨师还是那位胖胖的鲍威尔太太吗?” 吴宇笑了,“那不是她,还能有呢?鲍威尔太太正想着你呢,他要把他的莱特介绍给你。” 大小福克斯听到这话,哈哈大笑。小福克斯和吴宇都知道,大福克斯最害怕的就是婚姻生活。 因为他已经娶过一个老婆了,但是他的老婆太瘦了,得肺炎早早的就死去了,所以他是不可能喜欢瘦瘦弱弱的莱特的。倒是包威尔太太如果年轻个二十岁,一定会迷住大福克斯的。 吴宇骑着蓝火,慢慢的穿过牛群。数数牛的数量,他大致数了一下,已经有7000头牛了。他准备再收集头牛,凑够两万头。把它们到洛杉矶卖掉,然后回来买地。趁着林肯的宅基地法生效的时候,从土地署手中买大片的草地。等明月来到埃尔帕索以后,建立一个大庄园。 吴宇在牛群的左侧,见到了一个让他意料之外的人。他们在边境游骑兵的时候,认识的一个向导,墨西哥人玻利瓦尔。 玻利瓷尔见到了吴宇,也是非常兴奋。小胡子一抖一抖的,和吴宇热情地打着招呼。 无语也调侃道:“玻利瓦尔,嘿嘿,看看这是谁呀?你们在哪里捡了一个墨西哥老土匪呀?”牛仔门都哈哈大笑了。玻利瓦尔也跟着哈哈大笑。 玻利瓦尔其实在墨西哥,确实是一个积牟老贼。当他们在边境游骑兵巡逻的时候,他们从来没有买过羊肉,但是他们吃饭的时候经常有羊肉吃。 玻利瓦尔的身旁停放着一辆大篷车,大篷车的车辕上栓着两头骡子。甚至还有一小群山羊。吴宇问玻利瓦尔:“你把你的冢当都搬来了吗?”玻利瓦尔说:“我的女儿嫁人了,我的妻子死了。” “我准备搬家到埃尔帕索。但是在来的路上,我碰到了四月。知道你们正在收集牛,所以我来跟你们一块儿干。” 吴宇感很高兴。 他安慰玻利瓦尔说:“好吧,一切都会过去的,你愿意一块儿干的就太好了,你是要待在营地还是要回住宿?” 玻利瓦尔说:“我宁可和小伙子们待在营地。” 吴宇问玻璃瓦尔,:“那你吃饭怎么解决。” 玻利瓦回答,:“吴宇,你忘记了,我就是一个厨师。给我准备工具,我来给小伙子们做饭。” 吴宇想想,这样也很好。玻利瓦尔虽说手艺不太好,但是至少他是能把饭做熟的。牛仔们又有什么可挑剔的呢?在野外,他没法要求玻利瓷尔做得更好。 第26章 忙碌的一天 吴宇回到了牧场的主屋,这时爱丽丝已经起来了。在鲍威尔太太的照顾下,正坐在餐桌旁吃饭。 爱丽丝看到无语,眼睛里露出了放松的笑容。吴宇在屋里走动的时候,小女孩儿的眼睛不停的随着吴宇在转动。 吴宇只得回到餐桌旁,拿过餐盘轻轻的喂小女孩儿吃饭,然后又从兜里的手帕给小女孩儿擦嘴。小女孩儿虽然没有说话,但是明显露出了安全感。 吴宇问鲍威尔太太:“米格尔呢,怎么没有见米格尔。他睡觉去了吗?” “不,”鲍威尔太太回答。 “米格尔先生和沃德一块儿出去了。应该是去骡马店了,或者去酒吧打牌。” 吴宇心想,真是个混蛋,刚安全了就要作妖。 “那么苏珊来过了吗?” “没有,苏珊小姐今天没有过来。” 吴宇心想真是没有一个靠谱的人啊。苏珊昨天还说要帮着照顾小爱丽丝,到现在都不见人。 吴宇听到院外有人问:“有人在屋里吗?” 吴宇放下餐盘,要出去看一下。爱丽丝拉住了他的衣服,他只好她抱起来,一块儿出门去看一看。 来的是一个叫威尔的大牧场主,他是吴宇的老客户。威尔还带着他的小跟班儿干豆,一个多话而轻浮的牛仔。 吴宇客气地邀请威尔到屋里来坐一坐。威尔看到吴宇抱着一个小女孩儿,说:“天啊,你有一个天使般的女儿。你真是一个好父亲,这样的有耐心对待你的女儿。” 吴宇也没办法告诉他,这不是他的女儿,只是客气的邀请他进屋喝杯咖啡。威尔跳下了马,把马缰绳甩给了干豆。 干豆牵着两匹马,把马拴到台阶下的旗杆上。旗杆上的德州州旗和欧菲特牧场的企业标志旗,轻轻抖动了两下,懒洋洋地和干豆打了个招呼。 两人都回到屋子里,坐在餐桌旁寒暄了几句。喝着鲍威尔太太的咖啡,他们谈起了正事儿。“ “我想从你这里买几匹马。”威尔对吴宇说。 吴宇回答:“今天没有,你可以明天再来。” “你今天有几匹?我只是想凑够四十匹。明天我要赶着牛北上,我在北边儿的野外,还有一群牛和十几个牛仔,等着我去照顾。” “我可没有时间去等。要不是因为我的马被该死的墨西哥人偷走,我是不用来买马的。” 吴宇没有解释原因,只是坚持说今天只有十匹,明天可以有五十匹。 威尔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只能说:“好吧,好吧,我等你一天。希望你能让我满意,否则我的脾气会爆炸,我也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吴宇心想,你能对一个治安官做出什么事情来? 干豆是个不懂礼貌的牛仔,看不清形势。在他下台阶的时候,碰到了刚好回来有事的四月。 干豆问四月,:“嘿,兄弟,你知道那哪里有酒吧吗?我听说镇上的酒吧有一个漂亮的姑娘。” 四月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也没有理他就走了。 干豆感到莫名其妙,觉得没有得罪他呀,他真是个神经病。然后他尴尬的一笑,下去牵马。 威尔也只能对吴宇说,:“你看就是这些人,如果没有我看着,他们不知道会干出什么样的事来。” 吴宇送走的威尔。回到屋里问四月: “你收集的牛怎么样?数量多吗?” 四月回答,牛仔们很用心,今天的收集到的人牛不太多,可能还是跑的不够远吧。 吴宇又问:“你看到米格尔了吗?” 四月回:“我见到了他时,他和沃德去了骡马店。正在和一群牛贩子打牌。” “那你有什么好生气的?” “我在牌桌旁看到,维利亚正在打牌。米格尔的样子有些奇怪。” 吴宇心里想:“米格尔虽然牌技很好,但是他不爱打牌的呀。而且维利亚也从来不和顾客打牌的。” 吴宇感到周围的人突然变得奇怪起来,行动都不可被人理解。他只是摇了摇头,看一下拉着他的衣角的爱丽丝。至少这个小女孩儿她还是可以理解的。 吴宇把爱丽丝放到餐桌上坐好。他装模作样的把手伸到背后,点击系统里的购买,用侠挺值购买了一支玫瑰花。嘴里说:“变,变,变,你看。”从背后拿出一支玫瑰花给小女孩儿。 小女孩儿终究还是女孩儿。看到了玫瑰花的一瞬间,爱丽丝的眼神变得生动起来,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吴宇不可能不干活儿,只陪着小女孩儿。他就把爱丽丝交给了鲍威尔太太,鲍威尔太太把小女孩抱在怀里。小女孩儿没有挣扎,只是倔强的咬着嘴唇,看着吴宇离开。 吴宇决定加快收集牛的速度,这样他就能早点儿去洛杉矶把明月接回来。他今年还有好多事儿要做。宅地法已经实行了好多年了,可以买到的地越来越偏僻了。他要筹集资金,把一棵树周围的土地买下来,做一个大牧场。 吴宇在骡马店里看到维利亚的时候,他就知道米格尔完了。维利亚像一只小鸟一样,温柔的坐在你身旁。她优雅地给米格尔倒酒,看米格尔打牌。 吴宇就明白了,这个姑娘又在打什么主意。米格尔这回就像掉进陷阱的野牛一样,是不可能再爬出来了。 吴宇看到米格尔的熊样,也没有打扰米格尔。 他准备今晚把米格尔抓住,然后把他派到墨西哥。让他去和一帮牛仔去华雷明市,把皮格罗的马在拿回来一些。这样他们才能有足够的马去捕捉牛,然后把牛群送到洛杉矶。 吴宇还是去酒吧转了一圈儿,看一看有没有人来应聘牛仔。酒吧里空无一人苏珊居然不在角落里坐着,也不知道去干了什么了。她的父亲,酒吧的老板,老霍尔一个人无聊地坐在酒吧里,把杯子擦来擦去。 吴宇不想和老霍尔待在一起。 两个大男人白天待在一个屋子里,实在是太令人尴尬了。他没有点酒,只是礼貌地摘下帽子,向霍尔打了个招呼,然后就离开了。 吴宇突然感到心烦意乱,不知道该干什么,也不知道心里的事儿,该向谁说一说。 他又有点想念明月了。明月总是会静静的听他诉说。并在恰当好处的时候对他的观点表示赞成,或者发出惊讶的呼声,让他讲述起来很有成就感。 背负着这么多人的生活,他感觉自己有些累。他来西部是来自由自在地行侠仗义的,可不是来当一个生意人,做一个牧场老板的。 吴宇也很奇怪,老土匪卡罗尔昨晚为什么没有来报复他,偷回他的牛呢,他有点儿失望。他决定今天晚上,继续去参观卡罗尔的牧场。 第27章 苏珊的秘密。 当吴宇走进酒吧的时候,其实苏珊就在酒吧的二楼。她从窗户上看到了吴宇,但是她并没有跟吴宇打招呼,她不想让吴宇看到自己。 苏珊已经知道了,吴宇打算从一棵树镇赶着牛去洛杉矶,接回他的未婚妻。 苏珊并不觉得自己想要成为吴宇的妻子。只是觉得在这个沉闷的生活中,吴宇就是他的救赎。如果没有吴宇的探望作为消遣,她这灰色的日子就不知道该怎么打发了。 维丽娅把一早就打听到的消息告诉了苏珊,然后,她也说了她的计划。 维丽娅要跟着吴宇的牛群,赶着马一起去洛杉矶。但是吴宇不同意。本来她也没有其它办法,但是米格尔来了。她要紧紧地抓住米格尔,让米格尔带他去。只要米格尔同意了,吴宇就没有办法不管她和她的马群。 苏珊真的要为维丽娅的心计喝彩。苏珊知道维利亚是一个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人,从小就是。 其实镇上的人很少知道,他和维丽亚并不是死对头,他们从小就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只是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这个秘密。她们才装作这样子。 他们发现,只有她们这个样子,别人才会在她们面前攻击对方。她们会从别人的攻击中,发现别人的秘密,两个人有着同样特殊的爱好和恶趣味。 当苏珊坐在窗前,不知道该怎么抓住吴宇的时候,维丽亚已经兴高采烈地像一个母蜘蛛一样抓住了米格尔。 她轻轻挽着米格尔的胳膊,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米格尔看着维丽亚,也是一副得意洋的样子。误认为自己的吸引力是那么强大,又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被她收入掌心。 一边喝着维丽亚给他倒的酒,一边给维利亚讲纽约的经历。讲起他在纽约的故事,吹牛吹的得意洋洋。 维丽亚装作傻白甜,问到洛杉矶的时候,米格尔更是不知不觉掉入了陷阱。他大肆吹嘘了他在洛杉矶的冒险经历,和他的在洛杉矶当银行家的叔叔。以及他在洛杉矶的经历过的,洛杉矶的豪门夜宴,繁华的街道和商店。 当谈到吴宇的时候,他为了表示自己更勇敢,他把从吴宇那里听来的野外生活经历,全部都安到了自己的身上。 当他讲到自己作为游骑兵主力,和土匪还有科曼契印第安人战斗的经历的时候,维丽亚真正地感到了安心。但是维利亚还是太年轻了,她没有发现米格尔的破绽。 在维利亚有技巧地引导下,米格尔和吴宇身上的事,只要米格尔知道的,维利亚也都知道了。 吴宇回到牧场的时候,被一个消息震惊了。一个来找工作的阿肯色牛仔,告诉了他一件令人不知道该怎么感觉的事儿。卡德罗死了。他的三个儿子,已经为了争夺牧场的领导权开始召集人手了。 吴宇仔细询问这个牛仔消息的来源。这个牛仔也说不清消息从哪里传来的,但是肯定的说这个消息是真的。 他是从华雷明的妓院赶过来的。他在那里听几个墨西哥人在说这件事。吴宇知道牛仔去墨西哥这件事是真的,因为他来到牧场的时候看到几匹马,马上还有墨西哥人常用的银马鞍。 吴宇知道,这个消息应该不假。他在系统里看到,他的侠义值又增加了五十。系统给出的理由是杀死了卡罗尔,减轻了墨西哥的罪乱之源。 吴宇突然觉得有点好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 卡罗尔是一个非常精明的老土匪,他经历过很多战斗,和印第安人战斗,和西班人战斗,和德克萨斯人战斗。 卡罗尔经历了大大小小几十次的战斗,都没有被杀死。居然会被他的左轮手枪随手一枪打死,真的不可思议。就像他认识的一个边境牛仔一样。这个牛仔居然是因为在河边尿尿的时候,被一条蛇咬了腿,最后丧命了。 吴宇知道卡罗尔的几个儿子,都不是好东西。既没有卡罗尔从艰苦环境中创造家业的本事,又没有卡罗尔控制手下的能力,但是一个个都非常的残暴。 卡罗尔的儿子们,都非常的自大。他们一旦开战,对面的华雷明市,将陷入一片血雨腥风中。 这件事对他来说,是一个好机会。他可以趁机扩大他的牛群。只是有些可惜了,卡罗尔一代枭雄,死后居然没有人能守住家业。他的家业很快就会消失,被他的三个愚蠢而残暴的儿子给毁掉。 傍晚的时候,沃德陪着米格尔回到了牧场。 吴宇问米格儿:“怎么,维丽亚没有留你吃饭?”米格尔只是笑笑,也不说话。他坐在餐桌前对吴宇说:“我把这理解为你对我的嫉妒,你这个红脖子的乡巴佬。” 秀宝也从牧场回来吃饭了。秀宝从来不喜欢说话,他看着米格尔和吴宇斗嘴,只是感到很好笑。 秀宝只是在旁边看着,顺便给小女孩儿盛了一盘饭。小宝家里是有妹妹的,所以秀宝很会照顾小女孩儿。 吴宇虽然喜对和明月在一块儿说话,但是其实他是没有多少耐心的,他才没有心思去照顾一个小女孩儿呢。 爱丽丝只要待在能看到吴宇的地方,就显得特别安静。她一旦发现看不到吴宇了,眼神里就透露着紧张和不安。 米格尔吃完饭匆匆忙忙往外走。吴宇问:“你去干什么?” 米格尔回答:“我去酒吧喝一杯酒。” 吴宇告诉米格尔:“别,你别走了。今天晚上你帮我个忙。我们要去墨西哥赶一批牲口回来,缺人手,你也得帮我的忙。” 米格尔有点不满意的问:“不去不行啊?” 吴宇轻蔑地回应说:“不行,这是警长对你的命令。” 米格尔撇撇嘴,只好留了下来,坐在木栏杆上开始擦他的枪。 秀宝听到吴宇跟米格尔的对话,就知道无语要去干什么。 秀宝出去开始招集人手,安排还没吃过饭的白班牛仔赶快去吃饭。吃完饭以后好去墨西哥干活儿。 米格虽然是个花花公子,但是他同时还是一个大牧场主的儿子。他在牧场上干活儿也是一把好手,而且他有着不错的想法。只要不要让他干地面上的活儿,那么他就不会抱怨,也会干的很好。只是他为了想让别人知道他是一个花花公子,所以故意抱怨而已。 第28章 米格尔的冒险 当大家正在吃晚饭的时候,米格尔回到了他在牧场的卧室。明显的脸上露着喜色,走进了卧室。取了点儿东西就准备又出去。 吴宇叫住米格尔,问道:“米格尔你不吃饭吗?” 米格尔回答无语:“不,我不吃。我要去骡马店,和维利亚小姐一块儿吃。”然后就急匆匆的朝外走去。 吴宇阻止了米格尔离开,:“米格尔,你等一下,我有事儿要和你说。” 吴宇心想:“王八蛋,见色忘友!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我白保护你了。我一定要把你使个够,还不给工资。” 吴宇告诉米格尔:“我准备今天晚上去墨西哥那头,赶一些马回来。咱们这些人里,你是侦查经验最丰富的。” “你带着沃德去河对岸,找一个墨西哥村子问一问,对面卡罗尔的牧场情况怎么样?” 米格尔有些不耐烦地问:“一定得我去吗?别人去不可以。” 吴宇说:“你相信我,只有你去是最合适的。那里有一个墨西哥土匪常去的妓院,他们都不会跟这些女士打交道,只有你去那里才能打听到消息,这是你的特长。” 米格尔也有些心虚,怕吴宇把他的事情告诉了他的母亲——布鲁斯夫人。 “那你不能告诉维利亚我的事儿,你要答应我就去。” 吴宇点点头,:“没问题。你准备准备快去吧,我准备今晚就去墨西哥。” 米格尔无奈,只得坐下等着沃德吃完饭,然后他俩整理装备就出发去了墨西哥。 吴宇等杰哈德吃完饭,告诉他去点齐今天晚上要去墨西哥的牛仔。安排他们下午睡觉,傍晚整理好装备。等到米格尔回来,了解清楚情况,就去墨西哥一趟。 杰哈德答应一声,就去落实吴宇的命令。他出去不久,院子里就响起了杰哈德点牛仔名和准备装备的声音。 秀保问吴宇:“米格尔去做这件事合适吗?” 吴宇有些嫉妒地答:“合适,太合适了!你不知道,这个混蛋花花公子有多会骗女人。他一定会把真实的情况带回来的。” “再说只要他去过了,以后他就别想在我面前直起腰来。因为他的母亲布鲁斯夫人是坚决反对这件事的。他的把柄就落在了我手里,以后看他还敢不听话。” 秀宝微微一笑,被吴宇的“阴险”所感动,去厨房给鲍威尔夫人帮忙去了。留下吴宇,一个人坐在餐桌旁自嗨。 米格尔带着沃德和另一个牛仔,很快就找到了那个所谓的墨西哥小村子,并且找到村子里的那所妓院。 妓院不大,只有三个墨西哥妓女。这三个妓女都是小麦色的肤色,没有哪个德州牛仔愿意那花时间,跑到这里来找他们。她们的大部分顾客,都是墨西哥人。也有少部分来附近赶牛的牛仔,也会成为她们的顾客。 当米格尔走进院子的时候,一个小个子的妓女出门拦住了他的路,问: “你们是干什么的?”米 米格尔文质彬彬地回应: “没事儿,我们就是过来歇歇脚。” 小个子妓女是懂英语的,她被米格尔绅士一样的举止,和一口奶油一般的伦敦腔给吸引住了。还以为上帝照顾她,这是一个偶然来到边境的大牧场主家的公子。因为他身后跟着保镖和随从,这可不是该死的德州牧场老板的作派。 米格尔使了个眼色,然后就被小个子妓女挽住胳膊进了一间屋子。沃德和另一个牛仔站在门口,充当米格尔的护卫。 小个子妓女认为,他的猜想被证实了。殷勤的重新拿出一套崭新的咖啡具,使劲擦洗干净,给米格尔当上了咖啡。 米格自然而然地嗅了一下,然后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又很做作的抿了一小囗。小个子妓女一看就知道,贵公子是嫌弃咖啡不好,越发证实了自己的猜想。 米格尔开腔了: “边境生活真的令人厌烦。我实在是喝不惯这里的咖啡,睡得也不舒服。真是该死的地方。” 米格尔懒洋洋的腔调,迷住了小个子妓女。 “要不是为了买牛,我这辈子都不会来这里。我应该在纽约读着报,喝着咖啡,而不是来而不是来这里忍受生活的。” “不过能遇到您这样美丽的而热情的小姐,是我的边境生活中的一大亮点。” 小个子妓女感到非常高兴的点了点头。同时她也知道,米格尔歇歇脚,就真的是歇歇脚,对她是没有什么想法的。 米格随即掏出了二十块钱放在桌子上,对小个子妓女说: “拿着这些钱,去给你自己买一块儿香喷喷的香皂。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儿,就应该用香喷喷的香皂,把自己洗的香香的。” 米格尔的恭维,很合小个子妓女的心意。她迅速的收起了桌上的钱,并安静地坐在桌子另一边。 米格尔问了问在边境应该找谁买牛和马还有羊,然后又自然而然的把问题转移到了卡罗尔身上。 这个热情而头脑简单的女孩儿,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米格尔。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大家都知道的。 原来卡罗尔昨天晚上受伤了,而且陷入昏迷状态,一直没有醒过来。他的三个儿子为了争夺牧场的领导权,已经带着各自的人手打成了一片,猛烈地互相攻击对方的部属。 好多墨西哥人为了怕受到误伤,已经开始计划划逃离墨西哥,到格兰德河对岸的美国埃尔帕索市去。 米格尔装模作样地向小个子妓女要了一盆清水,并且在小个子妓女的屋子里洗了洗脸。顺便把衬衣抖了抖,拍了拍身上的土。 一直磨蹭着看到对面的房子打开门,走出来两个一高一矮的墨西哥牧人。米格尔离开了小个子妓女的房间,带着沃德 和另一个牛仔出门去。 他们出门的时候,两个墨西哥牧人也正准备上马。两个墨西哥牧人也没有多加防备,背后朝着他们。 两个牛仔上前一人对付一个,把两个墨西哥人打昏在地,捆到了他们自己的马上。米格尔在马上警戒,两个牛仔各拉一匹马。把两个墨西哥牧人带回了吴宇的牧场。 第29章 完美的执法 吴宇没有想到,米格尔带着人很快就完成了任务。他不愿意在牧场审讯这两个人,怕鲍威尔太太和爱丽丝看到后害怕。 吴宇和米格尔领着两个牛仔,把这两个墨西哥牧人带到了玻利瓦尔做饭的营地。玻利瓦尔一看到这个样子,就明白这几个人要干什么了。 玻利瓦尔虽然是墨西哥人,但是他一点儿也不同情这两个墨西哥人,他恨墨西哥人。 一看这两个给马装备着银马鞍的墨西哥人,他就知道这两个人不是正经的墨西哥牧人,应该是给牧场主干活儿的打手。 玻利瓦尔本来有自己祖传的几百亩牧场。他和老婆自己养着一群羊,还养着几头牛,日子过的还不错。结果卡罗尔看上了那片草地,派坐着银马鞍的骑手抢占了牧场。玻利瓦尔也被打伤,养了有大半年才养好。伤好后,他甚至不敢留在华雷明,就只能去埃帕索找工作了。 沃德把两个墨西哥人从马掀到地下。两个墨西哥人哼哼了两声,装作没有醒过来。沃德提起玻利瓦尔的水桶,准备浇醒他们。 玻利瓦尔拦住了沃德,摇了摇头。沃德不解地看了看玻利瓦儿。玻利瓦儿直接端起来架在三块石头上的锅,锅里装着满满的一锅洗锅水。 玻利瓦尔正准备给他的黑猪主食,里面甚至还飘着几片菜叶和胡萝卜。玻利瓦尔端起了他的锅,锅有点烫手,他还垫了几片叶子。 玻利儿端起水来夸、夸两下,水全部跑到了两个墨西哥人的脸上。两个墨西哥人被烫得在地上疯狂扭动,大声地咒骂玻利瓦尔,也不装作昏迷了。 吴宇倒是不怎么惊讶,他知道玻利瓦尔的不幸经历。沃德和米格尔就惊讶坏了。他们不知道,原来玻利瓦尔对自己的同族这么的狠。 两个墨西哥牧人,不停地扭动咒骂着,脸上甚至还留着黑猪的食物。沃德看到吴宇有些不耐烦,上去就给他们脸上两脚。 沃德问: “你们这两个偷羊贼,说说你们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要偷美国公民的羊?” 高个子牧人还没有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儿,小个子的墨西哥人比较滑头,他马上就明白过了这怎么回事儿?闭住了不停喊叫的嘴。 高个子的牧人还要叫, “你凭什么说我偷羊?你的证据在哪儿呢?” 沃德指着拴在玻利瓦尔车上的三只山羊,说: “这就是证据,这不就是被你偷走的羊吗?” 高个子牧人还没明白过来,仍然辩解道: “先生,先生,这真的不是我偷来的羊!我并不养羊。” 沃德说:“我们有人证。玻利瓦尔,你说是不是他们偷了你的羊?” 高个子牧人还想瞪眼吓唬玻利瓦儿,结果沃德朝肚子上又是两脚,他不敢看玻璃瓦尔了。 玻利瓦儿又怎么会怕这个傻子呢?他坐在旁边笑嘻嘻地高声说, “是的,沃德警官。我证明他们偷了我的羊,只是被你抓住了,把羊找了回来。” 米格尔惊呆了。 杰哈德在旁边笑嘻嘻地看着。 这羊确实是偷来的,不过是今天早上。玻利瓦尔刚来营地的第二天,不知道从哪儿偷来几只山羊。 当年在边境游骑兵部队当卧底的时候,玻利瓦尔也兼着吴宇这个小队的厨师。他们是从来不买羊的,但是他们经常能吃到羊肉,都是玻利瓦尔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玻利瓦尔不说,大家也都装作不知道。 这饮回到大伙中间,玻利瓦尔可能不想忘记他的土匪的技能。他重操旧业,又不知道从哪个倒霉的墨西哥人牧场里弄回来几只山羊。 这时该吴宇出场了。 吴宇佩戴好治安官徽章,然后对两个墨西牧人宣布: “我以美国法律的名义,对你们进行判决。你们是说实话,还是我把你们作为小偷吊死?” 在西部人的眼里,永远只有一种刑罚——吊死。 杀人犯,吊死。 抢劫犯,吊死。 小偷,也吊死算了。镇上没钱建监狱,还得雇人看守他。还是吊死省事。除了悬赏很高的罪犯,有可能保住性命,被送去监狱。所以,罪犯能不能活着接受审判,主要是看是否有有钱人悬赏捉拿他。 小个的牧人是个小机灵鬼儿,他很快就明白了吴宇要干什么。赶快抢着答: “我说,我说!先生,您想知道什么,我一定都告诉你。” 吴宇微微一笑,让杰哈德把小个子和大个子分别脱开,到两个地方分开审讯。 米格尔被吓到了。他很想问一问吴宇: 这就是你们的执法? 边境就是这样执法的吗? 美国法律可以这样解释吗? 他问了吴宇,吴宇明明白白地回答了他。 “他偷羊了吗?” “确实偷了,” “因为我有证人,还有证据证明他偷了这个,没错吧?” “难道偷羊嘴不用受到惩罚吗?” “你们这些花花公子躲在屋子里,睡在鸭绒被里的时候,我们在为你们清除这个草原上所有的坏蛋。” “等土匪们被游骑兵杀光,银行家和政治家就会来到这片土地,建立秩序并大发横财。” “我们这样做,难道有错吗?” “美国法律不是这样要求的吗?我们的执法有问题吗?” “你看,我作为执法者,完美地执行了美国的法律。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米格尔真的被吴宇强大的逻辑打倒了。米格尔为自己是在纽约犯的事,感到暗自庆幸。纽约的警长,应该没有这么强的执法水平吧? 审讯结束地很快,两个牛仔很快就弄明白了情况。但是两个墨西哥牧人并没有被带回来,两个人骑来的两匹配有银鞍的墨西哥马也留在了牧场。 米格尔没有问,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这两个牧人的下场,微微有些不适。吴宇连问都没有问,他已经适应了这边界的规则。 两个牧人证实了,卡罗尔确实已经陷入了昏迷。他的三个儿子,正在为争夺卡罗尔牧场的领导权大大出手。 已经有好多营地因为战斗被毁了。但是在卡罗尔庄园西边的一个山谷里,卡罗尔有一个牧马营地,那里应该还有三四百匹好马。 吴宇决定了,今晚就去那个营地,把这些马赶回来。这样的话,他就有马卖给威尔了。剩下的马,他可以留下来,作公司牛仔们的备用马和骑乘马。 有了这些马,他把不适合长途骑乘的马卖掉,得到的钱!也足够付牛仔们赶牛去洛杉矶的工资了。 吴宇告诉秀宝,去让牛仔们集中。今天晚上,他将带白班牛仔去墨西哥一趟。 秀宝领着沃德、杰哈德等牛仔去了院子里。 第30章 残暴的卡罗尔二世们 当吴宇进入墨西哥境内的时候,就发现了卡罗尔的三个儿子争夺庄园给墨西哥人带来的痛苦。 当吴宇来到卡罗尔在庄园南面的一个牧马人的营地的时候,马都没有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牧马人的小屋也被烧了个成了废墟,只有几几面烧的焦黑的土墙立在风中。墙上有不知道名字的鸟在叫着,几块布条在墙上摆来摆去,显得非常凄凉。 卡罗尔二世们的残暴,不仅仅只只展现在这里。 当吴宇的牛仔马队路过一个村庄的时候,在村庄外的树上,他们看到了一具牧人的尸体被绳子挂在一个房梁上。四肢已经被打折成扭曲的状态,脖子下面挂着一只鞋,写着背叛者的代价。 在南面的几个卡罗尔的牧马人营地,吴宇的马队都没有找到卡罗尔的马匹。无奈之下,吴宇决定向北搜索,冒险越过卡罗尔的庄园,去寻找卡罗尔的牧马人营地。 当吴宇穿过荒野时,从远处仔细观察了卡罗尔的庄园。 庄园灯火通明,甚至有零星的枪声传来,显得非常的不正常。吴宇猜想,卡罗尔的几个儿子们正在庄园里互相攻击。 没有人关心卡罗尔的牛和他的营地,大家都在集中人手抢夺卡罗尔庄园的控制权,以便顺利控制卡罗尔的大部分势力。 牛仔队伍在行进的过程中,路过一条小山谷的谷口。有一条小河,弯弯地从谷口流入其中。 沃德听到里面有马叫声,就打马进去看一看。然后回来告诉吴宇,山谷里有一小群的马,大约有四十多匹,建议吴宇去看一看。 吴宇跟随沃德进了山谷,很快就看到了在河边饮水休息的这四十多匹马。这些马的状况不太理想,都很瘦弱,有的背上还有马鞍的擦伤。 马群边,还有两只山羊在吃草。不知道这些山羊是从哪儿跑来的,但是看着他们相安无事的样子应该是互相认识。吴宇猜测,可能是牧马人留在马群边的山羊。 不知道牧马人去哪里了,有可能被卡罗尔二世们杀死了。否则的话,这些马不可能没有人看管。另一种可能,这些马是从庄园跑出来的马群。 吴宇走到马群边,细细观察。这时,躺在一边山坡上的一头老山羊说话了: ”嘿嘿,牛仔,你看什么呢?难道你想偷马吗?” 吴宇笑了,这可有个问路的了。 他走过去对老山羊说: “嘿,这位老人家,您在这里想什么呢?” “难道您在研究着羊生的意义吗?” “请问您这位哲学家,怎么这里只有这么点马?”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老山羊的回答,证实了吴宇的猜测。 “哦,我们是从卡罗尔先的庄园里跑出来的。” “庄园里已经乱套了。” “那些男人们拿着枪,砰砰砰砰四处乱打,真的吓死我们了。” “我到现在都晚饭还没有吃呢。” “这里是我们白天的营地,所以我们就又跑到了这个营地。” “卡罗尔的三个儿子已经死了一个了。你能不能给我找一点儿燕麦吃?” 吴宇和老山羊商量: “想吃点燕麦吃太行了。” “你跟着我,就一定会有舒适的羊圈,还有燕麦。” “可是我现在还有事儿。我还需要找到其他的马匹,卡罗尔的营地还有吗?其他的马匹还在哪里?” 老山羊告诉吴宇,去找那匹正在吃草的老马。头顶上有一撮白色的毛,它知道的营地在哪里。 它就是卡罗尔最大的牧马营地,西北营地的马。它只不过是偶然回庄园来一下,结果绳子开了,所以他就跟我们一块儿跑。问它,它一定知道。 吴宇溜溜达达地走着,走到了这匹马的跟前。这匹马有点儿警觉,开始慢慢的往远处走。 吴宇右手一动,把系统给他的套马索拿在手里。还没等那匹马反应过来,他一甩手扔出了套马套,把这匹马套住住了。 马被套住以后,受到惊吓。它正使劲发力准备开始跑,但是系统给的套马索太给力了。活扣勒住了马的脖子,让马正好喘不上气来,但是还勒不死。经过几下乱跳,马知道它是摆脱不了套马索了。 马终于安静了下来。 吴宇走到马跟前,和这个马打招呼: “嘿,马先生。你好,晚饭吃的好吗?” 马说: “你这个蠢人,问的什么话。” “难道你没有看到吗?我刚睡着就被惊醒了。” “我的燕麦也不知道去哪里了,只能在这里啃青草,能有什么好的?” 吴宇感到自己被马鄙视了。只得干笑着说: “嘿,老弟,那你就跟我走吧。你跟我走,我有干净安全的马舍。还有新鲜燕麦给你吃。” 马儿斜视着他: “你有那么好心吗?” 吴宇说: “啊,我是很善良的。就是不忍心看到动物们受苦” “不过,你得领我去卡罗尔的西北牧马营地。把你的马兄,马妹一起解救出来。” “让它们和一起,去我的牧场享受自由的美好生活。” 马儿喷了个响鼻,轻蔑地回应吴宇的善意: “你看我是像那样的马吗?我没有节操,没有底线吗?” “你拿这考验一匹马,哪匹马能经不起这样的考验呢?” 马说完,撇着头看了看吴宇,仍然使劲用鼻孔喷着粗气。 吴宇拿起套马索,使劲紧了紧。马儿感到了一阵窒息: “呃,看你这人嗯,挺帅的。” “我觉得你是个好人,我可以领你去那个营地。” “但是你必须一天给我吃两顿燕麦,一顿不行。” 吴宇心中顿时一乐,这可真是个有节操的马,这么快就答应了吗? 吴宇爽快地答应了节操马的要求: “好的,我一天给你吃两顿。那你现在可以带我去了吗?” 节操马说:“把那只山老山羊也带上。只有那只老山羊靠近马群,马群才不会叫唤。” 吴宇一听,好家伙,这两个动物是互相伤害呢。 老山羊看到无语眼光看过来,知道自己逃不脱了。老山羊也不跑,只是镇定的继续趴在那里,感叹了一句: “人生啊,真是艰难。” 沃德跳下马,走过去,把山羊的脖子上也栓上绳子。 吴宇沃德拉着这这匹马和山羊,出了山谷。他们沿着沿着谷口向南走。大约有一英里左右,他们已经走到了卡罗尔庄园的西北方向。 沃德看到了前面有火光。他下马站在风里轻轻的用鼻子嗅了嗅,然后就趴在地面上听了一会。 沃德站起来以后说: “才能大约半里的地方,大概有四百匹到五百匹马。而且还有一百多头牛。” 吴宇听不出来这些,但是他相信沃德的判断。在侦察方面,沃德是真正的高手。 杰哈德和伍斯特两人走上前来,一人拉住马,另一个人拉住山羊,慢慢的向营地接近。一部分牛仔也离开了队伍,开始绕过火光,准备从后面包抄这个营地。 第31章 羊生艰难的老山羊 吴宇还是低估了老山羊的能力。 老山羊被牛仔牵着,溜溜达达的走到了马群跟前。人生艰难羊不叫也不喊,只是轻轻的凑了过去。这个马腿蹭一蹭那个马腿,那个马鼻子碰一碰。 也不知道它是怎么交流的,但是看样子所有的马都不排斥它。甚至有一匹小马,还主动挪了一下位置,让它和自己一块儿享用面前的嫩草。 等了有差不多二十来分钟,老山羊和马群开始往起站了。在一匹黑色公马带领下,开始逐渐的都站了起来。它们排列成了队形,马王在前,强壮的公马在两侧,母马和小马在中间,开始慢慢走了起来。 守在火堆旁,靠浓烟驱逐蚊虫的墨西哥牧人,终于发现了异常。 一个胖胖的牧马人转过头看去,没有发现异常。这个又矮又胖的牧人,戴起了他的帽子。开始挪动脚步,向马群前方的黑色头马走去。 吴宇觉得他没有多大的威胁,但是他已经把步枪从背后摘了下来,提在手里,虽然枪口是指着地面的。 吴宇感觉到这个牧人有点儿烦。看着他那个高挺的鼻梁,还有那阴鸷的双眼,两撇油光光的小胡子,再配上焦黄焦黄的大板儿牙,实在是有点儿烦人。 吴宇脑海中一动,在系统中用仪义值购买了一块儿红色板砖。然后手轻轻一抖,板砖就到了他的手里。 吴宇手一甩,板砖照着墨西哥牧人就扔了过去。板砖在空中快速划过,来了几个漂亮的三百六十度空中转体,准确无误地以一个优美的抛物线,到达墨西哥牧人的脸上。 系统出品,必属精品!我喂系统袋盐。 红色板砖没有辜负系统出品的名声。 一板砖盖下下去,牧马人鼻子里的鲜血,象爆开的水龙头里的水一样,射了牧马人一脸。 牧马人张了张嘴,痛苦的张大嘴,想大声叫出来。但是板砖太硬了,墨西哥牧人并没有来得出声。脸上就满面桃花开,被板砖敲成了脑震荡,躺在了地上。 老山羊还是比较聪明的,要不怎么说羊老成精啊! 老山羊看到了马群排成了队形。它知道自己跑不过马群。赶快几步跑到了马群的边上,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开,沿着灌木的阴影向杰哈德走去。 马群已经准备开始跑了。 吴宇一看,必须制止了它们。现在他们跑起来,会惊动其它牧人。他取出套码索,看准黑马扔出,套马索套在了黑色头马脖子上。 黑马受到惊吓,一声长嘶,两蹄前扬,它就要开始跑。 吴宇使劲把套码锁栓在了鞍角上。黑色头马往前跳了一下,感觉到有些窒息。它双蹄落地,准备往前窜,拉脱套马索。 吴的马鞍被猛拽了一下,甚至晃了晃。 吴宇还没反应过来呢,蓝火不干了。吴宇心里能听到蓝火说: “这他妈的小兔崽子,差点儿拽倒老娘。” 蓝火一个冲刺,就窜到了这个黑马的身边。黑马甚至没有来得及反应,蓝火的蹄子就已经踢到了的屁股上。 黑马感到震惊了,这是哪儿来的傻姑娘?她居然敢踢我,我绝不能饶过她。但是还没有等他去踢蓝火,蓝火已经张大了嘴,一口啃向黑马的的脸。黑马使劲跳到了旁边,它心里想,这姑娘太厉害了,我惹不起了。 这姑娘太厉害了,她很快就吸引住了黑色头马。虽然头马的也有三妻四妾的,但是它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厉害的小母马。 吴宇拉套马索,黑马的也不叫唤了。它开始跟着吴宇,慢慢走了起来。后面的马群看到了头马走动,它们也开始跟着头马缓缓地向前走。 当马群都走起来了的时候,吴宇终于听到从他们的后面传来了两声枪响。 抄后路的牛仔,终于从后边儿摸了上去了。两个墨西哥牧人,已经枪指着给绑起来了。 听到枪响声,吴宇也不在意。他知道,现在卡罗尔的三个儿子,都忙着争夺庄园的领导权。庄园里正打的热火朝天,没有人有时间来关注这里的马群的。即使有人想来查看,也会因为怕遭其他两个兄弟的暗算,不敢分出人手来。 月色下的小河,弯弯曲曲闪着银色的波光。马群排成了长队,安静而缓慢的走出了山谷。 吴宇催动蓝火,慢慢地跑了起来。马群也跟跑了起来,但是因为马群中有小马和母马,所以这个马群走的并不快。 老山羊实在是走得有点儿太慢。吴宇只得找了一个牛仔,把老山羊放在了马背上。老山羊居然像个人一样,坐在了马鞍,一动不动。 不知道这个老山羊是怎么学会骑马的,简直是太奇怪了。吴宇心想,这只老山羊带回去以后,可以给爱丽丝做个伴儿。 “老山羊,老山羊,你回去了以后,有一个重要的任务。” 吴宇说。 老山羊警惕的问: “先生,你要让我干什么?” “我答应你的事儿,不是已经干完了吗?” 吴宇安抚老山羊: “是好事儿,又不是用你干活儿。” “只是要你陪一个小姑娘玩耍,照顾这个小姑娘行不行?” 老山羊沉思了一下,回答: “我最烦小姑娘了,我哪里有时间照顾她。” “难道我就不可以静静地思考一下人生吗?我已经退休了。” 吴宇的答案是: “那你不想也可以。但是你知道吧,我是答应你了。” “但是牧场有一个厨子叫玻利瓦尔,他最擅长的菜就是炖羊排。” “我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照顾你,我也不知道,玻利瓦尔的羊是从哪里来的。” 老山羊终究是个哲学家,对语言的隐藏含义有着深刻的理解。它迅速理解了吴宇的话,老山羊很快就回话: “背信弃义的人类啊!” “好吧,我答应你了。” “一个小姑娘,终究比拿着刀的厨子,看上去更可爱一些。” 两位大神聊完,都觉得有点儿可笑。吴宇在笑自己,居然会威胁一只山羊。老山羊其实心里也是很得意的,看来我还是非常受欢迎的。 在德州人的院子里,孩子们的宠物并不是狗,狗是用来干活的。院子里的山羊,才是孩子们的伙伴。 第32章 苏珊的另一面 一路上再没有其他情况,吴宇和牛仔们很快就回到了牧场。吴宇清点了一下人数,跟着他去的牛仔都回来了。但是等他清点马匹的数量时候,米格尔骑着马,急急忙忙地跑向了镇上。 经过了大约两个小时,牛仔们终于把马群赶到了一块草地上。马群经过一夜的奔跑,已经很累了。只要派两三个牛仔看住,然后在马群旁边儿放上水槽和清水,再在周围放几桶燕麦,马群就会保持静止。 吴宇看着马群安静下来,开始喝水吃草。母马悠闲地卧下来啃地上的草,小马则围着牧场撒欢。 公马们还在紧张地来回走动,鼻子里喷出粗重的鼻息,好像在巡视自己的领地一样。一部分公马开始站岗放哨,保卫他们的母马。但是大部分公马已经去喝水,吃燕麦了,应该是已经平静下来了。 秀宝和伍斯特干得很快,不久就过来报告了马群的情况。 今天晚上的行动,一共收集到了四百多匹马。应该是分属两个大马群。有一百二十匹强壮的公马,有二百多匹母马,还有几十匹小马驹。 奇怪的是,马群里没有见到老弱的马。吴宇心里清楚:墨西哥人是不会浪费一粒燕麦的。那些是跑不动的瘦弱的马,已经都被卖到肥皂厂做了肥皂了。也有可能送到了屠宰场。墨西哥人是不会让他们继续留在马群里的。 吴宇交代牛仔们做好守夜值班儿,就离开了马群。一只胳膊搂在秀宝肩上,另一只手牵着老山羊,两兄弟俩回到了牧场主屋。 兄弟俩回到牧场主屋的时候,夜班牛仔已经吃完饭了,都去休息了。跟着吴宇去了墨西哥的牛仔们,也开始轮班儿吃饭休息了。 吴宇刚走到餐厅门口,就听到屋内传来银铃般的笑声。走进去一看,原来苏珊已经来了。 苏珊今天有点儿不一样,她没有赶着马车来,也没有穿着他在酒吧里穿的裙子。 她穿的像个牛仔一样,穿着一条皮裤,短筒的马靴。上身是一件紫色的衬衫,皮夹克。头顶上戴着一顶宽圆的牛仔帽。波涛汹涌之处被衬衣束缚得喷薄欲出,看得吴宇都有点儿眼晕。 苏珊看到吴宇的神态,笑了起来,还故意挺了挺胸。吴宇有点儿不好意思,把头扭到一旁。爱丽丝端庄地坐在餐桌旁,静静地看着他。 吴宇只好摘下帽子,礼貌地问侯苏珊: “苏珊,你早。你是来看爱丽丝的吗?” 苏珊也礼貌地回应:“是的。爱丽丝实在是太孤单了。” “你怎么来的这么早啊?” “霍尔先生的酒吧,不需要人帮忙吗?” 苏珊不客气地回应: “先生,我是自由的。” “难道林肯先生还没有取消奴隶制度吗?” “霍尔先生并不付我工资,” “我为什么必须听他的,待在那个昏暗的地方呢?” 吴宇被怼得无语了。 见吴宇不说话,苏珊也不再理他。只是温柔地问爱丽丝: “你吃完了吗?亲爱的,” “我给你擦一下嘴,好吗?” 爱丽丝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点头,眼睛始终盯着吴宇。 苏珊看到爱丽丝没有反对,只当他默许了。拿出一块干净的手帕,给小萝莉擦了嘴。 吴宇笑着走到餐桌旁,对着爱丽丝伸出了双手: “爱丽丝,跟我来,看一看我要送给你的礼物。” 爱丽丝张开了双臂,吴宇抱起了小萝莉。他们向外走去,苏珊也微笑的跟在身后。秀宝看了看三人,觉得有点儿不高兴,但他还是跟着他们走了出去。 当看到了栓在门廊柱上的山羊时,爱丽丝眼睛里明显流露出了笑意,她挣扎的从无语的怀里下来。 爱丽丝跑过去,抱住山羊的脖子。左看看,右看看,甚至摸了摸山羊的背,还揪了揪山羊的胡子。 吴宇听到了老山羊心里说的话: “哎呀,这个小姑娘太好奇了。” “我本来胡子就已经不多了,你揪它干啥?” “没有长胡子的哲学家,还配叫哲学家吗!” 吴宇看着爱丽丝高兴的样子,笑嘻嘻的问小萝莉: “亲爱的,这个礼物你喜欢吗?” 小萝莉用劲地点了点头: “嗯,喜欢!” 吴宇感到非常兴奋。苏珊在旁边,把可爱的小嘴张成了o型了,她赶快用手捂住了嘴。 吴宇和秀宝站在门廊下,看着小萝莉跟老山羊亲热。过了一会儿,小萝莉开始用手拴老山羊的绳子。明显的不想让老山羊脖子上栓个绳子。 吴宇见状,只能上去把老山羊脖子上的绳子解开。而且他暗暗嘱咐老山羊: “老山羊先生,我把这个小孩儿交给你了。” “你一定要保护好她。” 老山羊点点头: “好的,先生。” “如果有谁敢伤害我的小天使,我会让他让他知道知道我的厉害。” “让他知道知道,我们山羊战士的角,是怎样炼成的。” 吴宇叮嘱: ”你可别吹牛啦,你已经多大了?” “你一定要阻止爱丽丝,别让她去不安全的地方。” “如果有人威胁到了小萝莉,你应该第一时间跑回来告诉我。” “或者找咱们公司的牛仔们帮忙,听到了吗?” “别到时候你也被人家炖到锅里,那可就完犊子了。” 老山羊不解地问: “先生,你说的是家乡话吗?” “完犊子了是什么意思?小牛犊子死掉了?” “这确实是个很严重的问题。” 吴宇只得跟老山羊解释: “那么你说。如果牛妈妈的小牛犊子死了,” “你说这件事对牛妈妈严重不严重?” 老山羊像哲学家一样静静的思考了几分钟,然后点点头: “嗯,先生,我同意你的观点。” “这样确实情况太严重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吴宇笑嘻嘻的走了。 苏珊也也跟着进了厨房。她打了一盆水,让吴宇洗洗脸,洗洗手。然后又伸出她白嫩的小手,拽住无语衬衫的下摆,从裤子里拽出来。 第33章 掉入陷阱的米格尔 米格尔急匆匆的走了,直到晚上他才回到牧场。 吴宇问他干了什么,他也不说,只是傻乎乎的笑着。他只是一个劲儿的打听维利亚的情现,把谈话的话题往维利亚身上引。吴宇就知道这里有问题了。 但是离去接明月的时间已经越来越近了,吴宇必须尽快把牛准备准备好。想把牛赶到洛杉矶卖个好价钱,还有好多准备工作要做。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牛仔们每天晚上都要轮流去墨西哥赶牛回来,不去墨西哥的牛仔需要在营地给牛打火印。 忙了大概有半个月的时间,收集了大约有五万多头牛。按牧场现有的人手的赶牛能力,已经差不多达到了极限。 忙碌的出发前准备期间,吴宇还见到了维利亚一次。 维利亚曾经到过营地一次。 有一天牛仔们赶回来的牛太多了,米格尔就被吴宇抓住,烙了一天牛屁股上的火印。米格尔整整忙了一天,从早到晚。等到晚上回到营地,米格尔还抱怨身上都是牛粪味。 米格尔都忙的来不及下马,在马上抄起一盘食物,准备一边去镇上一边吃。他被吴宇给喊住了。 吴宇警告米格尔,不要答应维利亚任何事,否则他很难脱身。而且吴宇告诉米格尔,再过两天就要出发去洛杉矶了。米格尔不耐烦地答应着,一边急忙骑马跑向镇里。 吴宇是第二天见到的维利亚。 维利亚穿着洛丽塔风格的长裙,打着小阳伞,长裙勒得腰细得像蜜蜂一样。吴宇都担心,维利亚的腰会被裙子勒断。 维利亚情绪显然很好。她笑盈盈地在营地里来回走着,对吴宇的无礼毫不在意,只是颇有兴趣地四处参观。甚至还跟在营地做饭的玻利瓦儿聊了几句。 吴宇虽然很愤怒,但是他还是保持了绅士风度,没有再去理睬维利亚。 苏珊在他忙着做出发准备的期间,每天都要来看望爱丽丝。帮助帮助鲍威尔太太照顾爱丽丝。爱丽丝有了老山羊以后,情绪明显的好多了,只是走到哪里都必须带着她的老山羊。 苏珊则坐在门廊下,远远地看着他们。甚至有一天,苏珊穿的她的牛仔装,带着霍尔用过的一把左轮枪,来到了吴宇的牧场。让牛仔们都非常惊艳了一把。 吴宇对苏珊的新造型也是非常看好的,但是他毫不在意。 吴宇终于认为收集的牛足够多了,他决定不再收集起牛了。 他准备第二天早上就赶牛出发。 当天晚上,所有需要出发的牛仔都留在了营地。玻利瓦儿甚至伤感了一会儿。和四月聊起了他的老婆和孩子。 西部的生活总是这么艰辛。从艾帕索赶牛去洛杉矶也是一个非常艰苦的旅行,中间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牛仔们出意外也是常有的事儿,甚至是生离死别,所以玻利瓦尔显得很忧郁。 当牛仔们坐在火堆旁吃晚饭的时候,大家的心情也都不太好。大家聊起了各种各样意外的死法儿。突然,杰哈德和四月张大了嘴巴,呆呆地看着火堆对面的黑暗里。 吴宇也听到了马蹄声,以及马车在草地上行走的吱吱声。 吴宇回头看的时候,也被这一幅景象惊住了。 来的是米格尔、维利亚和苏珊。维利亚赶着他父亲留给他的那辆高轮马车,显然经过了修缮,已经是能够适合长途旅行了。米格尔骑着他的枣红马,走在马车的一侧。 吴宇此时就知道了,米格尔最终还是掉入了维利亚的陷阱。 给维利亚赶着马车的是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人,居然是小教堂的神父斯图德。 维利亚穿着一身适合出远门儿的长裤和衬衣。米格尔看向吴宇时,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笑容。 斯图德毫不在意地朝吴宇笑了笑,然后把马车赶到了营地的火堆旁边,停下马车。 最令人惊异的是苏珊。四月已经被苏珊吓坏了。 四月从来没有看过不穿裙子的西部女人。苏珊穿着一身牛仔的套装,骑着她的叫“老猫”的灰马,甚至马上还有一把长枪,腰里还有她的左轮手枪。 看得吴宇直皱眉头,有点儿发愁。 米格尴尬地笑着走到了火堆旁边,和杰哈德打招呼: “嘿,伙计们,晚饭吃什么?” “希望老玻利瓦尔已经修改了他的菜谱。我可不想在锅里捞出一块蛇肉。” 玻利利瓦仅仅给了他一个刀子一样的眼神,作为对米格尔的回答。然后,就把一节节看上去像鸡脖子的东西,推到了锅里。锅里还能看到一个负鼠的脑袋,在上下翻滚着。 米格尔接过杰哈德递给他的盘子,坐在火堆旁吃了起来。他甚至都不敢用眼睛去看吴宇。 使徒的,很自然的走到了火堆旁,向玻璃问了好,结果玻璃瓦尔递给他的餐盘静静的坐在火堆旁吃了起来,神父到了什么地方都是受人尊重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吴宇只得先招待神父,吴宇问神父: “您这是要去哪里?” 斯图德回答吴宇: “你们走了以后,需要教堂的人就太少了。” “我要跟着你们的队伍一起出发,沿着牛路传达上帝的福音。” 吴宇问: “那谁来保护你呢?这条路上到处都是土匪和马贼。” 斯图德平静地说: “吴宇,我原谅你的无理。你太缺乏对我的了解了。” “你知道吗?我曾经是普鲁士军队中的上校。我的枪法难道会比你差吗?” “我指挥的部队曾经有上千人,我怎么可能成为你的拖累呢?” “而且我们不会和你在一块儿扎营的。我们只是过来向你问个好。” “维利亚小姐,还有四百多匹马在不远的地方。我们将和维利亚小姐待在一起。” “必要的时候,我们甚至能帮你的忙,给你保护牛群的一侧提供帮助” 无语想了想,确实如神父所说。他们不但不需要拖累他,甚至还能为他提供帮助。 吴宇又把头转向了米格尔,问: ”米格尔,你说说你是怎么回事儿吧?你个混蛋。” 米格尔烦恼的摇了摇头,说: “我答应了维利亚小姐,护送她去洛杉矶。” “我也会和维利亚小姐的马群在一起的,他那边还有三个伙计。” 维利亚小姐静静地看着吴宇。吴宇和神父还有米格尔交谈着,始终不把眼神转过去看她。 美丽的维利亚,嘴角露出了小狐狸般的微笑。她知道她胜利了。 维利亚优雅地坐在火堆旁,牛仔们给他让出的地方。她并没有接受牛仔们递给他的食物,只是和苏珊轻轻地交谈了起来。 吴宇最后才看向苏。他感到十分烦恼。因为他知道,苏珊的固执是谁也比不过的。 他不可能改变苏珊的决定,只是他看向苏珊的时候,苏珊也抬起头静静地看着他。 第34章 牛群终于出发了 吴宇盯着苏珊。苏珊咬着丰满的下嘴唇,倔强的抬起胸脯,用眼睛回望着。 吴宇在苏珊的火热的注视下,显得无可奈何。只得嘟嘟囔囔的站了起来,女人啊,真是麻烦。吴宇把吃完饭的餐盘交给玻利瓦尔,站起来走了。 苏三看到吴宇没有说啥就走了,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她坐在了身旁的马鞍上,安然地吃起了饭,显然她对于今后的荒野生活一点儿也不担忧。因为她相信吴宇会安排好她的。 吴宇也确实这样做了。他无奈地命令牛仔,去找一匹强壮而且性格温顺的马,把公司唯一的大篷车拉到营地来。大蓬车刚刚检查修理过,可以供长途旅行使用。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有一个叫做比尔的老牛仔也跟着马车回来了。吴宇问: “比尔,你不在镇子上待着,来这里干什么?” 比尔因为两年前被从马背上摔到门廊上,摔折了一条腿。养好以后腿一瘸一拐的,已经不大能干马上的活了。他只得在镇子上接一些零活儿来维持生计。 但是吴宇知道,比尔确实是一个干活的好手。他不仅愿意干马上的活儿,也愿意干地上的活儿,比尔是里里外外一把干活的好手。他可以带领新手和年轻的牛仔们,把牛群管理的妥妥当当,是不可多得的好帮手。 比尔尴尬地摘下了帽子,弯了弯腰,对吴宇行礼致敬。然后说: “吴老板,我想跟你去洛杉矶,可以吗?” 吴宇问: “你的身体能行吗?” “你为什么不想在镇子上待了?” 比尔感叹: “你们一会儿走了以后,镇子上就太荒凉了!” “我又能跟谁在一起呢?” “我可不愿意每个晚上都自己一个人坐在河边,等着墨西哥盗马贼来把我带走。” 然后比尔把自己的行李从大篷车上拿了下来。包括他的左轮手枪,比尔自己没有长枪,因为他已经不做牛仔了,用不着。 吴宇决定了留下比尔。 他安排四月去领贝尔套两匹他的主乘马和备用马,然后给比尔配备一把长枪。整理好装备后,比尔领着新手们去干营地里的杂活。 吴宇安排琼斯照料新拉回来的大篷车。苏珊很自然地拿起行李,把她们放在了大蓬车上。她低着头从吴宇身边走过,吴宇只是无奈地看着她。 米格尔坐在牛仔们中间,低着头只管吃饭,一眼都不敢看维利亚。维利亚使劲瞪着米格尔,嫌他太丢人了,但是米格尔依旧不愿抬头。 吴宇像绅士一样,把喝过一杯咖啡的维利亚扶上马。米格尔骑着自己的马,跟在维利亚后面,回了维利亚的营地。 吴宇看到米格尔垂头丧气的样子,突然有点儿想笑了。米格尔终于落到陷阱里了。难道他就不知道最聪明的猎手,经常是以猎物的形象出现的吗? 查理夫人终于不用担心她的小儿子了。野马被套上了笼头,这是一个值得高兴的事实。但是维利亚才是一匹真真正正的小野马。不知道查理夫人会不会满意? 离别的日子终于还是来临了。 当太阳升起到半空中,草地上的水分已经被晒干。牛仔们就开始驱赶牛群,准备朝洛杉矶出发了。 杰哈德、四月、伍斯特各带领一队牛仔,分布在牛群的前面和左右两侧。沃德则作为侦察兵,带着两个牛仔走在中群前面。 沃德负责寻找营地和水源。这样重要任务,吴宇只信任沃德,他可不信任其他的牛仔。这些牛仔有些时候喝了酒会胡说,而且有些时候他们会扫自己的懒惰找理由。 吴宇只有沃德才能很好地完成牛群侦察兵的任务,无论在哪里都能找到水源和丰美的草地。牛群太多了,必须找到合适的地方,才能保证牛群不散开,这不是一个容易的活儿。 当牛群完全动起来之后,玻利瓦尔也开始收拾他的厨房的设备。 厨具被装上了专门配给玻利瓦尔的大蓬车,他甚至把他的墨西哥烤炉也是装上了车。他的几只羊被栓在了车后,可怕的是一只小黑猪也上了大篷车。 苏珊坐在马上,情绪高昂地看玻利瓦尔收拾营地,并没有上去帮忙的意思。苏珊已经做好了出发准备,她期待着吴宇的出发命令。太阳照在她的脸上,金色的绒毛在脸上都散发出了金子一样的光,看上去英气勃勃,美丽十足。 琼斯正在整理着他们用的那辆马车。当小琼斯看到苏珊的美时,甚至都呆住了,不知道去干活儿了。只是被吴宇拿套马索抽了一下后背,才想起来他应该干什么。 吴宇摇摇头。对于这个倔强的女人,他感到很无奈。赶牛队伍中有一个女人,还是一个美丽的年轻女人,实在是令人头疼。 但是看到苏珊不是坐在酒吧里郁郁寡欢的样子,而是期待着旅行的兴高采烈的样子。吴宇也觉得有点儿开心,他还是愿意让苏珊高兴的。他愿意看到苏珊这个样子,而不是在昏暗的酒吧里消耗西部女子不长的青春。 老牛仔们都已经到达指定岗位了。比尔领着干地面活的新手牛仔,很快收拾好了后勤营地。玻利瓦尔赶着他的大蓬车,新手牛仔们骑着各自找好的主乘马,迎着太阳出发了。 一群群的牛开始向前走。就像牛的河流一样。吴宇静静地坐在蓝火背上,看着牛群从他眼前走过,就像检阅部队的将军一样。 他甚至听到几只头牛说:“我们要去哪里,我们还会回来吗?” “兄弟们快点儿跟我走。“ 吴宇等着秀宝最后交接清楚。把牛群里挑出来的弱牛、小牛留下,交给留守牧场的牛仔。完成交接后,两人随后营一块出发。 牛群走过的地方实在太干旱了,荡起一阵阵尘土。如果离牛群太近了,很快人就会被尘土掩埋,变成泥人儿。 苏珊坚决地跟在吴宇的身旁,不肯去和后营的其它人一块儿走。她学着吴宇的样子,把牛仔方巾当成口罩儿系在脸上。兴致勃勃地跟着牛群,一点儿也不嫌弃牛群踏起的阵阵尘土。再也没有了坐在酒吧昏暗的角落里,冷漠地看人的样子。 第35章 第一夜 苏珊显然对牛仔的生活过于乐观了,她不知道原来赶牛也是如此艰辛。赶牛队伍出发的第一天,基本上一切顺利。 吴宇的牛实在太多了,牛群走得快不起来。牛群尽管走了一整天,并没有走出去多远。吴宇和苏珊离牛群的尾部太近了,漫天的尘土在一天之内之内把吴宇和苏珊都弄成了泥人。 在苏珊的强烈要求下,吴宇把后营驻扎在了一条小河旁边。他们来到草原上的第一个夜晚,将从这里开始。小河是密西西比河的一条支流。小河水不大,说它是一条河,它更像一条溪,但是河岸很开阔。 在大家都安排宿营的时候,苏珊要求吴宇陪她去洗澡。苏珊找到了一个灌木丛,她躲在后面脱掉外套,只剩下内衣,缓缓,走进了河里。 夕阳西下,,照着苏珊金黄色的头发。苏珊册的头发闪闪发光,像金子一样,是吴宇最爱的颜色。吴宇盯着苏珊看了几分钟,然后就转过身不再看了。 在吴宇陪苏珊洗澡的时候,维利亚也带着她的小马群开始扎营了。 维利亚带着她的五个牛仔,特意选了一片没有任何灌木的阴凉空地扎营。米格尔并没有担当起责任,显现出他在牌场上吹嘘的杰出表现。 自从早上离开吴宇公司的营地,米格尔就情绪上表现得很颓废。 他一直在马上喝着一瓶威士忌,边喝边走。等到营地的时候,米格尔已经喝得摇摇晃晃的了。他没有帮助维利亚和牛仔们扎营,只是跑到了一棵小树下铺开自己的铺盖,就直接躺倒在了铺盖上。 维利亚并没有嫌弃米格尔。在西部这样的男人实在太多了,维利亚也并没有对米格尔抱太大的期望。她只是希望在她需要进入洛杉矶社交圈子时,米格尔能担任她的介绍人。 维利亚的牛仔领班——格里斯,带领几个牛仔很快就扎好了营地,开始轮班儿休息。马群跟着吴宇的牛群走了一天,已经有些累了。它们只是静静地吃草,偶尔在草地上打个滚儿。管理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 维利亚也拿出了平底锅,开始准备他们几个人的晚饭。维利亚并没有带很多食物,只有一些面粉,咖啡,还有咸肉。 在维利亚做饭的时候,米格尔又开始了喋喋不休。他试图说服维丽亚,和他回到城里去住一晚。 “维利亚,我们离城里很近的。现在骑马回到城里的,用不了一个小时。” “我们回到城里,我给你在饭店开一个套间儿。可以洗热水澡,还有美味的咖啡。” “你这样美丽的人儿,最适合的应该是那里,而不是荒郊野外。” 维利亚并不理会米格尔。米格尔也知道自己没有希望说服维利亚。只是为了自己安慰自己,而不停地唠叨着。 维利亚煮好了咖啡,倒了一杯咖啡给米格尔。她希望能用热咖啡堵住米格尔的嘴。 女孩子洗澡实在太麻烦了,苏珊洗了很长时间。吴宇从小就知道,越是漂亮的女人洗澡越费时间。 吴宇心情不错,一点也不着急。在这样美丽的黄昏,守候着一个美丽女孩儿。慢慢地等她洗澡,旁边有草地迷人的芬芳,使人沉醉其中。有这样美好的感觉,吴宇愿意等待下去。 可惜美好的时间总是不会很长久,苏珊还是洗完了澡。她走上了河岸,走到了灌木丛后放衣服的地方,踩在一块儿补毛毯上,开始擦拭身体。吴宇欣赏着苏珊在夕阳下白得如玉一样的肌肤,眼睛里只有一片宁静。 苏珊缓缓的擦干了身体,把衣服穿上。她从包里拿出一块厚布,开始使劲地擦着她金黄色的秀发。 吴对苏珊说: “你看着营地,我也洗一下。” 吴宇开脱了衣服,又把手枪皮带和柯尔特手枪挂在了腰上。他就这样只穿着一条大裤衩,腰上挂着一把科尔特手枪走进了河里。 苏珊看着吴宇奇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西部牛仔有各种奇奇怪怪的习惯,但是像吴宇这样子就实在是太奇怪了,洗澡的时候居然还带着枪。 苏珊在背后问: “吴宇,为什么你要带着枪洗澡呢?” 吴宇只是朝背后摆了摆手,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在西部,危险总是无处不在的。吴宇是不会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走进一条陌生的河流的,即使这条河看上去非常平静。 吴走向河边时发现,有一只河龟在河岸边慢慢地爬着。吴宇站在河龟身后,看着它缓慢地向前爬着。 为了催促河龟快点爬,吴宇对着乌龟开了两枪。乌龟听到枪声,并没有加快速度。仿佛它知道这个枪不是朝它开的,仍然缓缓地向着河水爬去。 当河龟爬到一个陡坡时摔了一跤,龟壳朝下翻了过来,它仍然不着急。它先把脑袋弯曲过来支住地,猛一使劲挺脖子,就把龟壳翻了过来。然后仍然朝着河岸爬去,坚定而缓慢。 吴宇感到很无趣,对自己刚才做的事有点后悔。他开始迈步向前,很快走到了河里。河里去洗澡了。河水只能淹到大腿根部,吴宇捧起温热的河水,开始洗身上己经被汗水和成泥的尘土。 清亮的水珠从吴宇身上滚落,反射出夕阳柔和的金光,象一串串黄色的珍珠。苏珊在河岸边,痴痴地看着吴宇。 在这宁静的夕阳下,肩宽腰细、双随又直又长的吴宇,随着水珠滴落,身上长条形的肌肉,象阿巴拉契亚山一样拱动着。苏珊觉得这样的黄昏,她愿意有无数个,只要陪着她的人是吴宇。 “砰”的一声枪响打破了黄昏的宁静。 吴宇听出来,这枪声是从后营的方向发出的。 “砰、砰” 又是两声枪响。 吴宇察觉到枪声急促而短暂,并不是玻利瓦尔宣布开饭的讨厌的声音。也不是哪个牛仔被草原鼠吓了一跳,气急败坏乱开枪的声音。 应该是营地 遇到了紧急情况。 吴宇迅速的跑到了小树旁,跳上光着背的蓝火,只来得及对苏珊说一声: “苏珊,待在这里等我。” 吴宇就骑着马朝营地的方向跑去。 营地此时正处在一片混乱之中。回来吃晚饭的牛仔,还干地面活的新手牛仔,都向着河边儿跑去。河边有牛群在缓缓过河。吴宇骑马向河边跑去,急着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第36章 鳄鱼夏未眠 吴宇催马跑到河边儿,终于看到了惊险的一幕。 有一个爱尔兰牛仔,骑着马呆立在河水的中间。不知道从哪里出现的鳄鱼,咬住了牛仔。牛仔被被剧烈疼痛吓住了,坐在马上不知所措。 还有牛群在过河,牛群受到了鳄鱼的惊吓,已经开始有些慌乱。牛群为了躲避鳄鱼,已经有沿着河岸向两边散开的趋势。 爱尔兰牛仔很快被牛群撞到河里,牛仔的身体上下浮沉着。但是在乱的中牛群面前,没人能从牛群中把他救出来。 四月骑着他的灰色马拼命地驱赶着牛群,防止牛群在河岸两边散开。另一边,一个从阿肯色来的牛仔——墨水儿,也在拼命的挥舞着手中的套马索,试图把慌乱的牛群赶回到过河的路上去。 正在这时,吴宇发现河中又飘出来几块儿枯木。吴宇还是有经验的,他马上就明白,这还是鳄鱼。不知道什么原因,牛群惊动了鳄鱼巢穴里的鳄鱼。 在旱季的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吴宇从未见到过如此多的鳄鱼。 大嘴不愧是一个经验丰富牛仔。他也发现情况危急,他知道现在不能大喊大叫。喊叫是没有用的,只能带来牛仔们更多更多的惊慌,使牛群散得更快,更远。大嘴迅速拿起了他的步枪,准备射击。但是大嘴知道自己的枪法,有些犹豫。他怕没有一枪打死鳄鱼,激起鳄鱼的凶性,那将会使情况更加糟糕。 吴宇已经来不及换枪了,他的曼彻斯特长枪留在营地的马车上,并没有带在身边。吴宇右手一动,柯尔特手枪就已经到了他的手里。凭借着肌肉记忆,吴宇本能地挥动左轮手枪。“砰、砰、砰”,连续几枪都打在了鳄鱼的头上。 鳄鱼的皮十分坚硬厚实的,但是在重型柯尔特手枪的威力下,还是显得很脆弱的。随着吴宇的枪声,大嘴也开了枪。等吴宇打完手枪里的六颗子弹,被击中头部要害几条鳄鱼,随着被搅浑的水流翻滚了几下,露出了白色的肚皮。红色的血水,也随着水流散开,向下游飘去。 在牛群还没有来得及惊?散开时,吴宇杀死了这几条鳄鱼。比尔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看到几条鳄鱼在他的马旁翻起了白肚皮。这时他才明白过来,刚才有几条鳄鱼想要偷袭他,后知后觉的比尔被吓得尖叫了起来。 这个时候更多的牛仔已经赶到了河边,骑马下到了河里。帮助四月和比尔把向河岸两边乱跑的牛往牛群里赶,让它们迅速过河。 秀宝骑着马去了河里,很快分开牛群,找到了爱尔兰牛仔。他抓住牛仔的上衣,把这个牛仔放在马背上驮到了岸上。又过来两个回来吃晚饭的牛仔帮忙。铺开了一块油布,把牛仔放在了上面。 爱尔兰牛仔身上的伤口并不多,但是已经在吐血了。斯图德神父挤进人群,翻开‘牛仔的眼皮看了看。他对着吴宇摇了摇头,无奈地表示这个牛仔没救了。 牛仔还没有死去。他只是嘴里吐的血沬,大声呻吟着喊疼。斯图德神父握着这牛仔的手,让他亲吻自己胸前的十字架,开始给他最后的安慰。 吴宇在旁边看了一会,看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让比尔留下帮忙,其它牛仔该吃饭,该值班儿。他派小琼斯骑马去接苏珊,顺便把他们的把衣服也带回来。 当苏珊回到营地的时候,爱尔兰牛仔还是在那里一个劲儿的喊“妈妈,妈妈”。 苏珊在回来的路上,已经从小琼斯那里知道营地发生了什么。 她从来没有想到过,人能这么脆弱。仅仅一个小时前,这个牛仔还坐在马上,活蹦乱跳。现在却已经成了这个样子。他会被埋入西部这片土地,永远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他的伙伴很快也会忘记了他。 苏珊在酒吧里曾经听到过各种意外的死法。甚至很多是经历过多少苦难都没死,成功地活了下来的人。会在不经意间就死于非命。 苏珊经历过,有很多牛仔来过酒吧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等再次听到他的消息的时候,他已经死去多时,回到大地的怀抱。 苏珊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他面前死去。她的情绪又变得低落起来了。 苏珊拒绝去看那个牛仔的方向,只是沉默。她从玻利瓦尔的锅里盛了盘儿看不出成分的食物,转身进了她的大篷车,再也没有出来。 吴宇也看到了苏珊的情绪有问题。但是他根本没有时间关心苏珊的情绪,这个时候营地不能乱。他不能躲起来,他得坐在火堆旁边最明亮处,让每一个牛仔都能看到镇定自若他。 牛仔们看到领头人临危不乱,他们也会很快安稳下来。不得不说,八旗马队的基层带兵经验,又一次给了他极大的帮助。 死亡来得如此之快,如此猝不及防。吴宇没有思想准备,大部分牛仔也都都被吓到了,吃完饭无精打釆地回到他们的岗位上去。 只有沃德平静地的看了看爱尔兰牛仔,然后摇了摇头,就走回去吃饭了。沃德在这片大地上见的死亡太多了。沃德觉得自己已经充分地了解了死亡,他认为死亡只是一段旅程的结束,自己能平静地面对死亡。 吴宇也没有拿这件事责怪沃德所带领的侦察牛仔,因为这种事根本不可能避免。连他自己也感到奇怪,他从未见过或听说过,旱季的密西西比河,会出现如此多的未夏眠的鳄鱼。 侦察兵已经找到了一条结实的路,可以让牛群安全渡过河,这已经是他们最大的能力了。 在充满危机的西部,这简直太正常了。没有哪个人能保证,意外不会在下一刻出现。牛仔们必须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爱尔兰牛仔很快停止了呼吸。吴宇派了两个牛仔跟着斯图德神父,在草原上找到一棵小树。他们在树旁边挖了一个坑,然后把这个牛仔裹着雨布埋了进去。 牧师给他做了祷告。然后这个事情就结束了。牧师会把遗物交给他的家人。这个人就在这个世界从此消失了。 当吴宇钻进马车看望苏珊的时候,苏珊只是静静的坐在马车里,盘子里的食物并没有被吃掉多少。 苏珊听到了车帘发出的声音,抬起头来,看了吴宇一眼。她没有说话,只是眼睛里充满泪水。苏珊咬着嘴唇,低下头,又把头埋到了她的双膝之间。 吴宇看到了苏珊的沮丧,但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苏珊。因为这在西部实在是太过平常的事了。每个牛仔隔三差五就会遇到,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某个熟人的死讯。 第37章 暴风雨要来了 吴宇无奈地看了看苏珊,摇了摇头退出了马车。琼斯在苏珊的马车旁点了一个小火堆儿。吴宇坐在火堆旁边,拿树枝来回拨着。他目光凝视着火光,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天空很蓝,夜里的风很安静,天上的月亮和星星都清晰可见。吴宇还以为自己会有一个安静的夜晚,但是这个想法很快就破灭了。 一个田纳西来的牛仔,慢慢的哼起了守夜曲。牛仔们安静地倾听着,值白班儿的牛仔已经裹着毯子,准备入睡。 河中突然传来哗哗的水响声。很快,沃德骑着他的大黑马从河那边走了过来。晶莹的水珠从大黑马身上滴滴答答的流下来,大黑马强壮的肌肉和纯黑的毛发在夜色中火光照耀下,像个战神一样显得那么刚劲有力。 沃德告诉吴宇,他认为今天晚上可能会有雨。牛仔队伍应当连夜过河去扎营,否则明天河水涨了,大篷车就不好过河了。 沃德对于天气的预报,吴宇一直非常信任。吴宇不得不下命令,让所有人连夜过河。 怨声载道的牛仔们开始收拾营地,把行李放到马车上。琼斯也赶快给苏珊的马车套上了马,苏珊也从马车中跳了出来,骑到了她的马上,准备过河。 苏珊的马是匹三岁的小母马,显然还没有过河经验。小母马走到河边就停下脚步,在河边徘徊,不愿下到水里去。 苏珊强迫小母马走到河里,但是不等走到河中间,小母马就又跑回河岸上。连续两次都是如此,第二次跑回去的时候,慌乱中甚至差点把苏珊甩下马。 苏珊只好使劲搂住小母马的脖子,把脸紧紧埋在小母马的鬃毛里,恐惧使她拒绝抬头。 骑马站在河岸边的吴宇,注意到了苏珊的尴尬情况。他催动蓝火走到小母马旁边,伸手抓住了小母马的勒口僵。吴宇安慰苏珊: “苏珊,不必紧张。它只过是缺乏经验。” “让蓝火带它过一次河,以后它就会自己过河了。” 苏珊拒绝抬头,也不说话。 蓝火傲娇地打了个响鼻,甚至友好地伸嘴过去,轻轻碰了碰小母马的额头。吴宇好笑地听到了蓝火安慰小母马: “妹子,别怕。听哥的,让哥带你浪。” “哦,对不起,说错了。应该说带你过河。” 小母马终于不再惊慌。 吴宇抓着缰绳,领着小母马慢慢走下了河。吴宇一边走一边安抚小母马: “好姑娘,别怕。我知道你一定是非常勇敢的。” “咱们慢慢往前走,不怕不怕。” “你跟着蓝火姐姐,她怎么做,你就怎么做。” 吴宇一边轻声鼓励着小母马,一边摸着小母马的头顶。小母马终于忘记了害怕,随着蓝火过了河。当河水淹到肚子时,小母马甚至吸了口水,抬头打了个响鼻。喷出的水雾,在夕阳下形成了一道彩虹。 吴宇领着小母马顺利地到达了河对岸。他还没有来得及和苏珊说话,蓝火已经醋性大发。蓝火觉得吴宇对小母马太温柔了,吴宇是属于她的。蓝火抬起前蹄,轻轻向前一跃,带着吴宇跑走了。 苏珊紧紧抱着马脖子,心里暗暗有点儿后悔。她不知道跟着吴宇到野外来赶牛,是不是正确的选择?这一刻她有些怀念酒吧里昏暗的角落,以及霍尔喋喋不休的唠叨声。 吴宇对于米格尔的不靠谱是心里有数的。 他觉得维利亚和几个野外生活经验并不丰富的牛仔,很难保证马群的安全。因此吴宇骑马去了维利亚的营地,通知维利亚在风暴来临前把马群赶到对岸。 吴宇到了维利亚营地的时候,维利亚已经整理好营地。维利亚正用平底锅煎肉,火堆上方的壶里煮着咖啡。 米格尔靠坐在一棵小树下,马栓在他们的旁边。维利亚的几个牛仔,也已经把马群赶拢了。他们正围着火堆低声地交谈着,马群看上去也很安静。 米格尔的拇指上扎了一根刺,已经肿的很粗了。米格一边在一边抱怨着,一边用牙咬着手指肚,试图把这根刺吸出来。 吴宇走下马和维利亚打了个招呼: “嘿,维利亚,你还好吧?” 维利亚回应: “我还好。吴宇,你呢?” “我也不错,但愿你们已经把饭吃完了。” “很快就会有大雨过来,这是沃德说的。” “米格尔这个纽约来的贵族小姐在干什么呢?” “希望他能尽快帮你把马群赶到河对岸。” “否则的话,明天河水涨了以后,你们要在这等几天才能过河。” 维利亚问: “这是哪位大巫师的预言?” 吴宇回答: “这可不是我的预测。这是沃德从月亮那里得到的情报。” 沃德对于气候的判断,以及在草原上为牛群找水的本领,是受到一棵树镇居民们一致好评的。 维利亚听到这是沃德的判断,她已经相信了。三个牛仔也赶忙起身去拿套马索,套住他们的牧马,准备去把马赶过河岸。维利亚也开始收拾他们的营地,把行李往马背上绑。 米格尔有些摇摇晃晃地坐在那里,还是咬着咬着他的手指肚,一边神经兮兮的来回晃着头。 吴宇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伸出手摸了一下米格尔的额头。他对维利亚说: “维利亚,你得注意一些。米格尔有些发烧。” 维利亚也很惊讶,她没有想到,第一个在野外出状况的居然是米格尔。维利亚一直以为米格尔是一位西部硬汉,有丰富的野外生活经验。 她看样子是被误导了,把米格尔在牌桌上的话当真了。西部的居民并不了解纽约的规则,牌桌上的话是不能当真的。 吴宇只得自己动手,帮维利亚把他们行李都绑在一头骡子身上。 吴宇从他的马包里找出一根针来,走到了米格尔身旁。米格尔见过吴宇拿针给别人治疗,他知道无语要干什么。维利亚从未听说过这种治疗方法,她惊讶地睁大眼睛,并拿小手捂住了她的已经张成o型的樱桃小口。 米格尔还有心情开玩笑说: “嘿,吴宇,我的兄弟,你拿着一根缝衣针干什么?” “难道你已经学会了裁缝。准备去给洛杉矶开了铺子,绐银行家的小姐们缝制裙子吗?” 吴宇撇了撇嘴说: “不,我只是想把你的嘴缝起来。” 他无奈的抓住了米格尔的拇指,让它不要动。吴宇把针在火焰上烤了烤,随后拿针扎进米格尔的拇指里。缝衣针来回翻动,疼得米格尔大声呻吟着。 但米格尔对吴宇有信心,他并没有乱动。吴宇借着火光用针尖来回拨动皮肉,终于找到了米格尔的拇指被扎了的地方。 吴宇用针探进肉里,把木刺挑了出来。沾上血液的红红的木刺,在火光下显得妖艳而美丽,看上去并不太长,应该是一个桷树的小尖刺。这种树的刺是有毒的,所以米格尔的手肿的很厉害。 吴宇告诉米格尔: “你自己去树后面,对着你的拇指放一泡尿。” “童子尿是可以消毒的,你还是童子,对吧?” 米格尔回击: “对,是的。我和你一样纯洁。” 吴宇哈哈大笑了起来。他从米格尔的背包中翻出一瓶已经喝了一多半的酒。打开塞子,倒了一些在拇指伤口上,来回涂抹。随着酒精的蒸发,米格尔感到手指有些冰凉,不是那么疼了。理智又回到了米格尔身上。 米格尔站起身来,要帮维利亚赶马。维利亚不理米格尔,骑上马先往前走了。米格尔只好在后面不停低声抱怨着,也骑上马跟着维利亚朝河边走去。 吴宇还得看着他自己的牛群过河,也不愿意再理会两个欢喜冤家。他催促着蓝火,快速地向自己的营地跑去。 第38章 德克萨斯风暴 吴宇很快就回到自己的营地,毕竟两个营地相隔也只有骑马一斗烟的距离。沃德也正在后营帮忙,争取赶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尽快过河。 伍斯特坐在马上,不时地把想停下来吃草的牛赶回牛群。他满不在乎地对旁边的牛仔说: “咱们的新手牛仔太多了。暴风雨为什么不晚几天再来呢?” “过了今晚儿,他们一半儿的人会被暴雨吞没。” “这样,我就没有地方去讨我的赌债了。” “希望他等能熬过今晚。熬过去,他们也就有机会成为一个好牛仔。” “是的,事情就是这样的。” 伍斯特身旁的牛仔不善言辞,干巴巴地回应。 作为边境上最好的牛仔之一,伍斯特有资格作出这样的评价。 伍斯特相信沃德预报的暴风雨即将来临是可靠的。但他并不惧怕,作为老资格的牛仔,他有自己的尊严。 吴宇感到有些紧张,为即将到来的夜晚的暴风雨。一群没有怎么经过磨合的牛仔,和一群野性十足的牛,让他们一起面对暴风雨,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儿。 秀宝问吴宇: “你估计我们能赶在暴雨前到河对岸吗?” 吴宇摇摇头,牛群的尾部现在离河岸还有好几英里,可是太阳已经落山了。 “很难。没有办法,我们只能摸着黑过河了。” “告诉牛仔们,把马灯都点亮,把雨衣都穿好。” “我们尽快赶牛过河。这水太深,不要摸黑下河。” 琼斯离开马车去给苏珊找水喝,听到了他们关于暴雨的谈话。他并不害怕,他就是在德克萨斯的风沙和暴雨中长大的,为了不把沙子吃进口里,他每次吃饭前都要使劲的漱五六次口。 吴宇也很担心他的牛群。他从未设想过,要带着这些野牛群经历灌木丛地区的暴雨。如果是在游骑兵的时候,面对突发事件,他只要当场处置就行了,不用面对这些复杂的局面,绞尽脑汁考虑诸多因素。 吴宇感觉到风向已经开始改变了。从南面墨西哥沙漠吹来的热气流,已经扑打在了他的脸上。显然暴风雨很快就要来临了。 蓝火开始不安地四处张望,并且不停地抬着马蹄,一上一下在原地踏步。有一只四脚蛇在惊慌失措中,错误地闯到了蓝火的脚底,被蓝火硕大的马蹄踩成了肉泥。 “我的上帝!风暴就要来了,赶快把牛赶过河。” 四月焦急地喊叫了起来,催促后营的牛仔们赶快行动。 很快天空已经黑的如同日食一样,像一片黑布笼罩住了大地和牛群。虽然远方还能看到星星,但是像黑色的幕布一样的沙尘,伴随着龙卷风已经开始向牛群移动。 玻利瓦尔停下了马车,把马车用铁钎固定好。他又利索地给马下好马蹄扣,然后从行李中取出了他的雨衣穿上,就连帽子都被他用牛皮绳牢牢固定在头上。 “去前面告诉沃德和伍斯特,把牛群停下来,控制好头牛,不要让他们奔跑起来。” 无语对琼斯说。 琼斯得到了命令,骑马快跑起来。他得绕过牛群,去前面把命令传达给伍斯特。 牛群正在慢慢的走着,不时有牛停下来,啃着灌木丛。伍斯特懒洋洋地坐在马鞍上,口里嚼着烟草。 “小琼斯,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难道你已经被提拔成侦察兵了?” 看见琼斯跑来,伍斯特开着琼斯的玩笑。 “不,我们要遇到暴雨了。” “老板让我来告诉你,把前面的头牛拦住,让牛群停下来,准备避雨。” 伍斯特抬头看了看天,把雨衣的帽子戴了起来,并且把帽子栓紧。 “希望暴风雨在白天来,不要总是在夜间捣乱。” 见到伍斯特对暴风雨满不在乎的样子,琼斯也感到心安下来。他想着模仿伍斯特的样子,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老手一样,但是却难以抑制心中的紧张。他从来没有在夜晚的野外经历过暴风雨,况且身边还有数千头野牛。 不等他绕到牛群另一侧,向四月传达吴宇的命令。沙粒象冰雹一样砸了下来,天空像被锅盖子罩住一样,草原上变得漆黑如墨,即使眼前伸出手指也看不到。 四月把他的牛仔帽调整了一下,然后把帽带儿紧紧的栓在了下巴上,以防帽子被风吹的乱跑。被风吹得乱滚的帽子会吓坏牛群,让牛群奔跑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琼斯使劲拍打他的坐骑,以便找到四月,向他传达老板的命令。 就在琼斯为完成自己的使命而努力时,龙卷风卷着沙尘终于到达了牛群。 苏珊赶快钻到了马车里,并且紧紧的把牛仔大披肩裹在了身上,并用绳子绑紧了大篷车的车帘。 暴风夹杂着黄沙,如同一道道黄色的利箭,越过灌木丛向南走去。又好像狂奔的恶狼一样从牛群的肚子底下穿过,或从牛群肩膀上穿过。紧随其后的是一股沙浪。 琼斯想辨认方向,眨眼间的功夫,尘土钻入了琼斯的眼睛,琼斯立刻什么也看不到了。 一声惊雷在天空中响起,紧随其后的是一道蓝色闪电。闪电打到了牛群的头顶上。牛群顿时大乱了起来,象黑灰色的波浪一样快速地奔跑起来。 琼斯骑着马被夹在了牛群中间,他的牧马也本能地狂奔了起来。他不知道它们是朝哪个方向奔跑,只是随着牛群不停的向前奔跑。琼斯使劲的用手抠着眼里的沙子,直觉沙子把眼睛磨的很磨的刺痛,并且伴着像泥浆一样的泪水,把眼睫毛都粘住了。 琼斯用牛仔方巾擦了半天,勉强睁开眼睛。他飞速的看了一遍四用,发现自己正跑在牛群中间,一只长角野牛的牛角差点划过他的小腿。琼斯不敢再回头左顾右盼,只能集中精力在马鞍上坐稳。他知道,牧马随时都可能从灌木丛顶上越过去,如果他不抓稳的话,很可能被坐骑甩下去。 卷着黄沙的风吹得越来越大,牛群奔跑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牛蹄重重地踩着大地,咚咚咚的,像敲鼓一样重重敲在了琼斯的心脏上。琼斯现在已经顾不得考虑,是不是能及时赶回自己的岗位。他只是惊恐地俯下身,惊恐地抓紧马鞍,防止坐骑把他甩下来。他是不是被能被马甩下来了。 过了一会儿,他听到有人在牛在牛群里呼喊。但是他听不出来是谁的声音,同时又感觉到了希望。呼喊声很快就被风声和雷电声带走了,等他终于能睁开眼睛的时候,周围一片漆黑。 第39章 风的伙伴 当惊雷响起的时候,秀宝就已经意识到牛群可能会炸群了。秀宝随即骑着马,向着牛群的左侧跑去。吴宇则向牛群的右侧跑去,准备帮着牛仔们赶牛群过河。 吴宇很快在风中和牛群奔跑了起来,他并没有及时赶到牛群右侧。吴宇突然听到了灌木枝的折断声,紧接着身上被数不清的灌木枝条猛烈抽打,疼得他身体使劲缩成一团。 吴宇知道自己可能已经闯进了灌木丛中。蓝火有点儿惊慌,它踉踉跄跄的几乎跪倒在地上。蓝火竭力想着钻进灌木丛中保护自己,显然这个小姑娘被雷电声吓坏了。 吴宇也只好尽全力弯下腰,用双手抱住马的脖子。他把脸马脖子的鬃毛里,以躲避飞速从身边闪过的灌木枝条。 雷声和闪电停了下来,天上下霏霏细雨,牛圈奔跑的速度终于慢了下来。吴宇发现浓密的灌木丛阻挡了牛群的奔跑,有一大部分牛群被困在了灌木丛中。雨水顺着脸颊往下流淌,吴宇为自己的不幸境地叹息万分。 突然从右前方传来一阵枪声,可是立刻就被风声吞没了。风刮的更厉害了,吴宇想直起身子来,但是却觉得后背被大风推得要从马上飘起来了。 他努力尝试调转马头,回到牛群最后面去。可蓝火被吓坏了,站在原地就是不动。吴宇有些为蓝火的不听命令而恼火,但是却也无可奈何,他意识到自己现在不可能回到后营。 吴宇只得下马来,拉着蓝缓缓从灌木丛中出来。借着远处闪电的光,他发现他的不远处有几百头牛。如果不是牛群及时挡在了他的面前,他很可能会和蓝火闯进前面更密集的灌木丛中。 闪电还在远处像鞭子一样抽打着大地,轰隆隆的雷声在天空中一阵阵滚动。蓝火感到非常害怕,紧紧地把马头钻在吴宇的腋下,以躲避这让它惊恐的雷声。 又一道闪电劈下,吴宇看到了就在二十米外的沃德。沃德也看见了他,骑马朝他跑来。 “看到小琼斯了吗?” 吴宇问,沃德摇摇头。 “我不知道,他可能是在牛群中失去了方向吧。” “大多数人都还在自己背岗位上,他应该是会没有事儿的。” 沃德的回答让吴宇松了一口气。 他告诉沃德: “你赶紧去牛群最前面,争取把领头牛看住,不要让牛群再跑起来。” 雨下得越来越大。琼斯发现了牛群里的四月,想着跟上四月。可是没一会儿他就发现,四月在雨幕中消失了。 琼斯茫然地坐在马上,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跑。作为一个没有经验的牛仔,他不知道现在他该去干什么。 琼斯呆呆地看着无数蓝火球,在牛群的牛角上滚来滚去。有一头牛角很高的壮实公牛被闪电击中,一声不吭就倒在了地上。琼斯心里感到有些恐惧。 四月发现了琼斯,他对着琼斯喊: “赶快离那些牛远一点儿,他们是被电击了。” “你要是不马上离他们远点,你也会被电击倒。” 场面太吓人了,根本不需要争辩,这就是个事实。琼斯想起了一件事,是吴宇讲给他听的。一个牛仔在野外遭到雷击,被烧成了焦炭。琼斯甚至从鲍威尔太太的灶火中找到了一截烧焦的木头,他很难想象,人怎么会变成那个样子。他本来还想跟着四月去帮忙,但是一道闪电过后,琼斯又找不到四月的影子了。 风吹得越来越大,夹杂着沙子铺天盖地地袭击着牛群。沙尘暴象竖起了一堵黑色的墙,闪电像在黑色的幕墙上张龙舞爪的龙一样。 秀宝也在这尘土中奋力挣扎着。就在秀宝把蒙在脸上的方巾取下来,使劲摔打方巾上污泥的时候,天上的大雨终于落下来了。 这次没有了闪电和雷击,只是雨点啪啪的砸在地面上。雨水把沙尘暴和风都堵在了雨帘的外面,地上很快就积下了一滩的水。秀宝走在草地上,感觉到马蹄子都有些滑了。 秀宝骑着马向牛群的左侧走去,他甚至看到了一只被浇透了的黄羊,从他的马前跑过。 接着天空就又黑下来了。狂风伴着沙土和暴雨猛烈的砸在了他的头上与身上。秀宝赶快把雨衣的帽子系紧,然后还是把方巾系在了脸上。 秀宝策马远离牛群,只能坐在马上任风吹雨打。大雨像大河决堤一样从天空中落下,顺着帽檐灌进了衣服。 秀宝感到脊背发寒。他骑着的马也缩头缩脑的,站在雨地里不肯向前。秀宝有些时候觉得他可能会被雨水淹没,象这么恶劣的天气,他从来没有经历过,也没有听到其它德州牛仔议论过。 吴宇牵着蓝火,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地面上已经积水成河了,雨势却依然越来越大。在哗哗的雨声中,吴宇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匹马正在往前跑。马上有马鞍,只是不知道马上的牛仔去了哪里。 一道闪电划过漆黑的天空,吴宇看到了在他前面的牛群。蓝火突然身体一歪,差点儿是跌进一条水沟里。幸亏蓝火的反应快,后腿一使劲儿,从水沟里跃了出来。吴宇也感到有些无能为力,他只能任由蓝火慢慢的向前走着。 吴宇又想起了无数个去墨西哥赶牛的夜晚,当时他是实在讨厌德克萨斯闷热的夜晚。但是在这大雨中,他突然怀念起了这样的夜晚,觉得闷热也不是不可接受的。 雨水多的只要吴宇一张口,雨水就会灌到吴宇的嘴里。他累的脑袋有些麻木了,只是盼着天可以快点儿亮。心里有些担心各个位置的牛仔,但是他也没有办法去查看,风和雨都太大了。 雷声和闪电终于停了下来,雨雨滴也慢慢的稀疏了起来。随着太阳的跃出地平线,天也慢慢地看得清楚了。吴宇绕过浓密的灌木丛,俯身把靴子里的水都倒掉。 吴宇轻轻拍拍蓝火的脖子,夸奖蓝火: “说好样儿的,姑娘。你真是好样儿的!” “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天就要亮了。” 蓝火甩甩鬃毛,没有理他,只是沉默地在泥泞中缓慢的向前走去。 第40章 闯过暴风雨 米格尔刚刚过了河,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把马腿拴住,第一道闪电就划过了长空,天空一片漆黑,沙尘怒吼。他的马受惊挣脱缰绳跑了,马上还驮着米格尔的行李。米格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马跑掉。他安慰自己,马不会跑远的。 维利亚没有理会米格尔。米格尔自己找了一条毯子,蹲在了一棵树后面,蜷缩在毯子下,很快沙子就埋住了他的一半儿大腿。 随着风雨越来越大,米格尔的神经越来越紧张。他被闪电和雷声吓坏了,只能靠不停地唠叨来缓解他自己的紧张。 米格尔使劲裹紧毯子,牙齿咯咯作响。他试图回想一下他在纽约温暖的房子和干燥的床铺,以此来驱散他对闪电的恐惧。可脑海里却总是浮现出人被雷击中,烤成焦炭一样的样子。 雨总算下来了,附近的树被雷声震的刷刷作响。米格尔怕被雨水浇湿,他拿出一块油布,把维利亚扯到油布下,两个人躲在了下面。 闪电在他们身后划过,雷声吓得米格尔屏住了呼吸。米格尔甚至想,他宁可留在纽约住进监狱里,也不该来德克萨斯寻求吴宇的庇护。 维利亚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对米格尔大声说: “我们得离开这里,不能再待在这棵树下了,会被雷击的。” 米格尔却坚持认为,这棵树才是他唯一的庇护所。在雷雨中跑到空地上,只会遭到雷击。维利亚使劲拽着他,试图跑向河岸边的陡坡。 闪电一刻不停的劈下来,照在了米格尔的脸上。米格尔苍白的脸色,使他看起来是那么的憔悴。维利亚在闪电中看了看小河,感觉他们必须去到河岸边。 米格尔躲在树下仍然不愿意起身。维利亚愤怒了,使劲拽着他。米格尔拼命的反抗,坐在地上泥泞中不起来。维利亚怒火中烧,一拳打在了他的眼睛上,米格尔被吓蒙了。 等到闪电再次划过长空的时候,米格尔扑向维利亚,两个人在黑暗中摔倒在地。他们扭打起来,在树底下纠缠在一起,互相踢来踢去。 突然一声巨大的雷声在天空中炸响,吓得两个人都停止了动作。米格尔不再反抗,维利亚咬紧牙关拽着后脖领子,把他往河岸拖。米哥尔吓呆了,被维利亚使劲的拖到了岸边儿。然后两人滚下了岸边,躲在一个陡坡底下。 雨布上沾满了泥沙。沉重得根本举不起来。米格尔只好和维利亚紧紧坐在一起,浑身哆嗦着把雨布蒙在两个人的头上。雷声如此响亮,甚至震的水面上的波纹不停地一层一层散开。 米格尔在雨中又一次怀念起了他在纽约的羽绒被,他喃喃自语道,我真的希望有一床羽绒被。 维利亚没有理会米格尔的抱怨,她只是瞪着眼睛看着河对岸。她已经发现了他们的两匹马跑到了河对岸,正在雨中沿着河岸来回狂奔。维利亚在黑暗中静静坐着,两只眼睛呆呆地看着河岸。很快就看到一道闪电,穿过天空击在了先前的营地上,小树被击成了两段儿。 维利亚在心里虔诚地感谢上帝。如果没有吴宇的提前警告,她和米格尔在暴雨中仍然待在小树下。那么结果就是,和小树一样被闪电劈成两段。维利亚甚至在心里想了一下,她该怎么感谢吴宇。 维利亚庆幸万分,她的马群是跟在了无语的牛群旁边,所以没有遭受大的损失。看着黑暗的夜色,她感到有些无助。维利亚把下巴支在了膝盖上,盯着河面,期待着天快亮起来。 当天空出现第一缕晨光,太阳照在湿漉漉的灌木丛上的时候,雨完全停了下来。草原上布满了水坑,还有身上淌着水的牛群和马。 吴宇骑马走到牛群的最前方,镇定地呆在那里,看着牛仔们各自在岗位上忆碌着。他看上去精神很好,仿佛完全没有受到昨夜暴风雨的影响。吴宇知道他现在不能显现出疲态,否则牛仔们没了主心骨,做事会更加混乱。 伍斯特查看了整个牛群,牛群的损失并不大。雷电劈死了两头牛角最高的公牛,还有十几头牛在奔跑中受了伤。四月已经带人把劈死的公牛送到后营,玻利瓦尔正在处理。受伤的牛可以带在队伍里,如果跟不上牛群,正好可以作牛仔们的食物。好消息是,牛群艰难地度过这场暴风雨,已经安静了下来。 吴宇命令清点人数。四月带着他的牛仔们查看各个岗位的情况。 小琼斯的位置已经到了牛群的最后面。他坐在马上,身体前后摇晃着,显然已经累极了。有几次他差一点儿就摔下马去,但是挺一挺身,还是又在马上坐稳了。琼斯的坐骑显然也累坏了,它只能怏怏的拖着小琼斯向前挪着步。 四月很快就回到了后营,他向吴宇报告了情况,所有的牛仔都安然无恙。 吴宇问: “你看到米格尔和维利亚小姐的马群了吗?” 四月只能说: “我远远地看到了,米格尔先生和维利亚小姐的马群离咱们并不远。” “他们的马都在一块儿。显然他们的马群还在。” 四月问吴宇: “需要我去看一看米格尔先生吗?” 无语回答: “不必了,你们尽快整理牛群出发吧,我去看一看他就好了。” 玻利瓦尔已经开始准备早饭了。比尔接替他处理两头牛。他从大车里取出干木材,它们被提前裹着油布保存在大篷车里。玻利瓦尔因为关节疼痛,行动太过缓慢,所以他做早饭的速度不快,让牛仔们叫苦连天。 吴宇找到了苏珊。苏珊在暴雨的时候,一直待在大篷车里,所以她并没有被雨淋到。 吴宇礼貌地问苏珊: “早上好,苏珊。” “你想不想去看一看维利亚和米格尔在干什么?” “我们可以顺便和他们一起喝杯咖啡。” “我想纽约来的花花公子,早餐一定不会缺少咖啡的。” 经过一夜的狂风暴雨,苏珊似乎忘记了爱尔兰牛仔的死亡。听到吴宇的建议,她眼中露出期盼的眼神。苏珊骑上她的小母马,和吴宇一块儿出发去拜访维利亚的营地。 第41章 维利亚的另一面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气温变得很高。德克萨斯草原上的天气,夜晚能达到零下十几度,白天又热得让人恨不得把身上最后一件衣服都脱掉。 米格尔和维利亚非常幸运的是,他们的马并没有跑远。等到天亮的时候,维利亚的牛仔们把米格尔的坐骑送了回来,行李居然还在马背上,竟然一点儿也没少。 维利亚把他们的行李拿出来,把衣服晾在了树枝顶上。看着初升的太阳,维利亚竟然感到了一丝快乐。她自己都感到吃惊,在这样一个恐怖的夜晚之后,他居然没有感到害怕,而是精神更加振奋了。 她甚至认为自己一个人可以骑着马去洛杉矶。米格尔却非常沮丧,不愿意听她说关于旅行的任何事。 米格厌恶地说: “我讨厌靴子踩在泥水中咯吱咯吱的响声!” “我不能穿着湿漉漉的靴子,走在泥泞的土地上。” 维利亚十分平静,她认为自己并不介意在大雨过后的草原上行走,因为这样可以更加凉爽一些。 维利亚并没有理会米格尔的抱怨。她从行李中取出鲜肉和咖啡,准备简单的让大家吃一顿早餐。然后和米格尔骑马去吴宇的营地,看看吴宇他们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做早餐前,维利亚先下到河里。她脱掉外套,在河里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等着头发沥干水分时,她躺在已经被晒热的大地上,看着湛蓝的天空。天空在太阳照耀下,蓝得像一块透明的宝石。她看着天空,从来没有感觉过如此放松,这么宁静。广阔的天空让她心旷神怡。不像是她在骡马店的小屋子,经常让她感到烦闷。 维利亚正在做早饭的时候,吴宇和苏珊骑着马进入了他们的营地。 “希望你的壶里还有咖啡。” “这样的话,我和苏珊就能美美的吃一顿早饭。” “听说米格尔从城里带来了不少纯正的咖啡。” “维利亚,你还有咸肉吗?” “你可以给我们再煎一点儿,谢谢。” 无语跳下马说。 “有咸肉,我给你煎一点儿,也有咖啡。” 维利亚对吴宇和苏珊的到来表示了欢迎。 苏珊没有说话,只是饶有兴致的观察着满是泥泞的营地,时而又看看远处的马群。马儿们正在太阳下抖着身上的水,并且朝着太阳撒欢式地奔跑着。 “米格尔呢?米格尔干什么去了?” “难道他还在他的羽绒被里没有起床,还是去洗热水澡去了?” “米格尔去找你们的营地去了,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但是好像他弄错了方向。” 维利亚回答。 吴宇取出他的折刀,替苏珊切煎熟的咸肉。经过一个晚上雨水的洗礼,苏珊看上去还是如此的清新美丽。半湿的发梢还不时的有水珠滚落下来,顺着他的后背流到地上。 苏珊弯腰的时候,被炉火衬托得极具立体感的面庞充满了女性的魅力。比起她平时在一棵树小镇上显得庄重的脸颊,多了一些从容的神色。 “苏珊,看来这次旅行很适合你。” “经过这一夜,你还是象天上的朝霞一样明亮可爱。” 吴宇夸张地赞叹可苏珊的美貌。 苏珊没理吴宇,只是笑了笑。但是维利亚感到,坐在吴宇旁边的苏珊,明显自在了很多。苏珊觉得,在这荒野中的吴宇,比在牧场的吴宇更加容易相处,更加随和,有趣。 “米格尔离开多久了?” “没多久,刚朝河下游走了没有一会儿。” 吴宇对于等待米格尔回到营地,感到有些不耐烦起来。 吴宇哈哈笑了起来: “米格儿这个笨蛋,他就从来是一个好侦察员。” “只要超过一米,他连自己的床都找不到。” “我们得在他迷路之前把他叫回来。” 吴宇说完抽出他的手枪,食指插在板机护圈里,把枪在手里转了两圈。枪囗朝天握紧手枪,他对着空中来了一枪,隔了一会儿又打了一枪。 没过了几分钟,在苏珊和吴宇喝着咖啡的时候,米格尔端的步枪快马跑了回来。这时的维利亚,正从灌木丛顶上收晾干了的衣服。 “吴宇,你干了什么好事?” “难道你的营地没有早餐吗?非要跑到这里让维利亚来做早餐。” “当然,苏珊来吃早餐,我是随时欢迎的。” “你就不能用一个正常人的方式做事吗?为什么非要乱开枪呢?” 米格尔愤怒地吼吴宇。 吴宇满在乎地放下木质的咖啡杯,微笑着回应: “快闭嘴吧。我并没有关心你,我只是带着苏珊出来散散心。” “像你这样纽约来的姑娘,就不应该来野外受罪。” “你就应该带着帐篷出门旅行。” 米格尔不愿意浪费时间和吴宇谈昨天晚上的事儿。他也有点儿为昨天晚上的事儿感到羞耻。这时,维利亚抱着衣服走了过来。米格尔试图说服维利亚: “维利亚,我们应该让你的牛仔赶着马跟吴宇去洛杉矶。” “至于我和你,我们可以到最近的城市。” “我们先在旅馆里开一间房,美美的洗个热水澡,然后换身最得体的衣服。” “等我在城里赌上几天,赚到足够的钱,我们可以坐火车去洛杉矶。” 维利亚坚定地摇了摇头: “不,我不能离开我的马群。” 米格尔有些气急败坏,他对维利亚吼道: “你不想去,那你就和吴宇一块儿,跟着这些满身牛粪味的牛仔一块儿去吧。” “我可是要走了,我要去旅馆里美美的睡一觉,吃一顿大餐。” 维利亚还是平静地收拾着她的衣服,并没有理会米格尔。 吴宇讽刺米格尔: “米格尔,你快去跑进城里去把钱输光吧。” “我们会带着维利亚去洛杉矶的,我会把他介绍给洛杉矶的上流社会的。” 吴宇顺手把他喝得只剩下一口的咖啡,泼到了旁边的草地上。 米格尔不服气地嚷嚷: ”你怎么知道我会输钱,我可是赢过不少钱的。“ “只有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会老输钱。” 吴宇反击米格尔: “是啊,我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会输钱。” “但是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差点儿把自己的命丢了。” “你现在还敢去大城市,” “等你到大城市的时候,很可能会有一个带的执法徽章的人在大城市等着你。” 米格尔赌气翻身又上了他的马,骑着马向营地外跑去。维利亚和苏珊显得有些焦虑。担心米格尔一个人跑出去,在这湿漉漉的大草原上,会出什么意外。 吴宇笑了笑,对他们摆了摆头。他也不说话,就在那里坐着。结果没过了几分钟,米格尔又骑着马快速的冲了进了营地。他甚至冲到了火堆旁,差点儿把架在火上的锅掀翻。 维利亚和苏珊都坐在营地的油布上,平静地看着他。米格尔无奈地从马上下来,悻悻地蹲在了营火旁。 吴宇看着苏珊情绪缓了过来,脸上已经露出了笑意。他就站了起来,甚至伸出一只手扶着苏珊的胳膊,把苏珊也从油布上扶了起来。 吴宇对维利亚说: “那么,再见吧,维利亚。谢谢你的早餐。” “我们要回营地准备出发了。你也赶快准备出发吧。” “如果米格尔这个花花公子跑了的话,” “你就马上通知我,我会过来陪你的。” 维利亚坚定地摇了摇头,平静地回答吴宇: “你放心,米格尔一定不会走的。” “他答应过我,他会陪我去洛杉矶的。” “米格尔是个绅士,他不会对一位女士食言的。” 吴宇没有再说话。他先把苏珊抱上了马背。然后他自己也上了马。他和苏珊并肩骑出了米格尔的营地,迎着朝阳,向着自己的后勤营地跑去。 第42章 麻烦不断 爱尔兰的牛仔的死,给大家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已经过去一周了,牛仔们每天谈论的还是关于死亡的话题。 牛仔们在值夜班儿的时候,或者在等着吃饭的时候,总是无休止的谈论关于死亡的话题。他们谈论着听说过的各种各样的死法。 老牛仔们大多数人都经历过了艰苦的日子,也目睹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但是却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人在旱季过小河的时候被鳄鱼咬死。新手牛仔们听到老牛仔们的谈论,更是对未来的旅程开始忧心忡忡。 整个牛仔队伍的心情都很抑郁。最可怜的是比格豪斯,他被这件事弄得是身心俱疲。吴宇甚至认为他可能会失去理智。他从来不会保持沉默,只能靠不停地唠叨来驱赶自己的恐惧。 琼斯的反应和别人不一样。他总是沉默地坐在马上,机械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不主动也不拒绝,像个木偶人一样。等到大家晚上围着篝火,谈论死亡的时候,他就会坐在一旁紧张的像一个小羊一样。他的眼睛四处张望,希望得到别人的安慰。这时只有克里斯托福会注意到他,苏珊也会偶尔拍拍他的肩膀,然后琼斯就感到了放松下来。 牛仔队伍情绪低落,牛群也是麻烦不断。 虽然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但是牛群仍然不习惯长时间赶路。浓密的灌木丛和草原上变化无常的天气,给牛群前进带来了无尽的麻烦。这个星期下了两次大雨,还刮了一次大风。草原上闷热异常,蚊子又肆虐异常。牛仔们不得不用尽办法,遮住每一寸裸露在外的皮肤。马和牛群也被蚊子叮得烦躁不安,头牛也不能很好地带领牛群前进。 牛仔们长时间的赶路,脾气个个暴躁得好像公牛一样。墨水和比尔为谁有权先从锅里盛食物,争吵得几乎打了起来。玻利瓦儿经常抱怨天气,潮湿的天气使他关节疼痛僵硬。牛仔们对伙食的挑剔,也使玻利瓦尔怒火冲天。 好在队伍里有个神父。斯图德神父在此时,证明了他的价值。他熟悉牛群中的每项工作,当牛仔们因为工作艰难烦躁不堪时,他能帮忙牛仔一起完成工作。同时还能用镇定的语气,安抚牛仔的情绪。夜间,他会和牛仔们一起在营火旁做祷告。牛仔队伍在神父的帮助下,才没有出现有人失去理智的情况。 比尔证明了吴宇的眼光,他确实是一把牛仔好手。他每天引领着一群新手照管后营,很少出现照顾不周的事儿。 富兰克林是这个群体里表现最镇定的人。他在牧群中跑来跑去,有些时候会跑到牛群的最前头。这使得沃德感到有些不快,他认为冒犯了他的尊严。沃德认为没有人可以离开岗位,像他一样,作为侦察员引领牛群。 吴宇也被层出不穷的麻烦弄得十分烦躁,只是他没法发火。一旦他开始失去镇静,牛仔们就会失去信心。人心散了,队伍就不好带了。 吴宇只能装作悠闲的样子。他只是领着苏珊牛群周围四处闲逛,保证每个牛仔每天都能看到他。 有一天,他甚至把玻利瓦儿的两头黑猪放了出来。这两头猪不仅仅在泥坑里打了滚儿,他们还能自己能拱开老鼠洞穴抓老鼠吃。游荡的过程中,一头小黑猪还抓住了一条响尾蛇,然后两只猪互相拉扯的响尾蛇。于是响尾蛇悲剧了,被两只猪争抢着拉成了两段。 大家一直都惧怕下一次渡河,牛群下一个要渡过的是比萨斯河。牛仔们都在争论,都这条河里会不会有鳄鱼。但是大家一致认为,在这个季节鳄鱼是不会出现的。 沃德在早晨回后营时告诉吴宇,他已经找好了牛群渡河的渡口。 杰哈德问: “有鳄鱼吗?” 天气依然湿漉漉的,他坐在篝火旁披着一件雨衣。 沃德只是回答: “我只看到一两只乌龟。” “没有见到鳄鱼,也没有见到蛇。” “大概因为害怕玻利瓦尔的厨艺,他们都躲起来了。” “但愿那儿没有鳄鱼,” “现在只要一小截木头飘在河上,就会把这些小伙子们吓得都爬上树。” 杰哈德嘲笑着新手牛仔们。 “我更担心的是印第安人的袭击。” 四月接过了话题。 四月自从离开一棵树小镇以后,他晚上总做一个噩梦。在游击兵队伍里做了几年的噩梦,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脑海里。他总是梦到一个高大的印第安人,举着斧头闯进了他的梦乡。即使他在马背上打盹的时候,也做同样的梦。这让他神经衰弱,以致担心自己到不了洛杉矶就会丧命 吴宇领着秀宝去了渡口,亲自检查了渡口以及河岸两边。他们没有发现鳄鱼,或者其他足以使牛仔们致命的危险。 吴宇和秀宝检查完渡口,并没有返回。两个人坐在岸边,等着牛群过来,在牛群出现在他们视野里的时候。 吴宇看到了领头的头牛,一头叫享利的德克萨斯公牛。他很喜欢这头公牛。享利天生有成为领袖的天赋。它总是精力充沛十足,它喜欢带领牛群前进。但充沛的精力也会带来麻烦,有些时候他也会放弃领头位置,去挑衅其他公牛,或者骚扰牛群里的小母牛。 秀宝问吴宇: “你就没有好好考虑我们这次行动吗?” “即使我们把这牛群都赶到洛杉矶去,我们又把它卖给谁呢?” 吴宇的答案是: “没关系。我们到了洛杉矶,我会在一周之内把它卖掉的。” “我们仅仅是去卖牛,又不是去开农场。” “我们去了之后,买牛的人自然会跟过来的。” 过河很顺利。没有出任何乱子。唯一添乱的就是比格豪斯,因为害怕河里有鳄鱼。骑着马快速地冲进了河里,想快速过河。结果马被绊倒了,他栽进了河里,差点儿被淹死。还是司图德神父把他从水里拽了起来,他才幸免于一场灾难。 别人看着比格豪斯头上身上都是泥,站在河中间傻呆呆的样子感到很好笑。比尔对比格浩斯说: “这个河上应该有一座桥,你说是不是,比格豪斯?” 比格豪斯没有为打马过河而感到难为情,他对鳄鱼的恐惧使他忘记了这个常识。但是别人的嘲笑,使他感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挑战。他对比尔反击道: “我只是担心一件事,” “而你却要担心你的小公牛们,是不是会给你惹麻烦死掉。” 琼斯跟着牛仔队伍走了一个星期。他感觉到非常疲惫,已经没有时间去想他的妈妈,和家里温暖的厨房了,他也根本没精力害怕草原的夜晚。琼斯仍然不能适应夜间值班儿。 吴宇骑马过河的时候,秀宝把马骑到了他的身边,和他一起看着西边的看天空的彩霞。 吴宇看看天空叹息: “希望明天是一个大晴天。” “这样太阳出来以后,就会把这些吸血鬼晒死。” 吴宇一边说,一边拍死了飞到身上的蚊子。蚊子是吸饱了血的,在吴宇手上留下一片血迹。 马车慢慢地走到了渡口,玻利瓦儿赶着马车。别人跟在马车后面。其他新手牛仔也跟着,在后面一块儿过河。 吴宇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条河是如此平静,大家都安安稳稳的渡过了这条河。在上一条河却有着那么多的鳄鱼,为此他损失了一个好的夜班牛仔。 有些时候,他在晚上坐在营火旁昏昏欲睡的时候,就会把现实和梦境混淆,有些时候甚至会对着牛仔说话。 吴宇大声对秀宝说: “我不希望再有任何人死去了。” 秀宝劝解吴宇: “在那种情况下,意外是难以避免的。” “整个旅程中,我们可能还会有其他意外事情发生。” “这不是你的责任,每个人都要为他们自己负责,” “你已经做得足够多了。” 正在两人聊天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猎枪巨大的轰鸣声。 第43章 玻利瓦尔 听到猎野牛猎枪震耳的响声,吴宇也吓了一跳。他扭回头去朝声音发出的方向看。正好看到了苏三乘坐的大篷车,被受惊的马拉着疯狂的冲向河岸。 苏珊坐坐在马车上,不知道为什么她不往车下跳? 吴宇反应很快。他知道拉不住,立刻掏出他的左轮手枪,对着马头就是一枪。马头立刻被打爆了。血浆四射,马抽搐了两下跪了下来。马的身体拖在地上,起到了刹车的作用。 大篷车往前冲了十几米,最后终于停下来了。大篷车前面就是一个三尺高的陡坡。如果再往前冲,车就会冲下河岸,倒扣在河里。苏珊就会被摔断脖子,这样她就很难以避免死亡的命运。 玻利瓦尔在后面气急败坏的追了上来。他朝着已经死去了马又开了两枪。吴宇看清了玻利瓦儿手里端着的枪,正是刚才发射猎牛弹发出巨大的声响的那支枪。 吴宇赶快跑过去,掀开大篷车的门帘,看里面苏珊怎么样了。 苏珊已经被吓得面色苍白。自从离开一棵树小镇,他们的旅程就一直不太顺利。各种意外,疲劳和蚊子也消耗了苏珊大量的精力。苏珊甚至在晚上看着星空的时候回想,这要是酒吧窗户外的星空该多好啊! 苏珊面色苍白的,紧紧抓着大篷车的横梁坐在车里。吴宇伸出双手,把苏珊轻轻抱出大篷车。苏珊紧搂着吴宇的脖子,不敢放开。刚才的事儿,吓坏了苏珊。 当吴宇忙着安慰苏珊的时候,比尔带领大家把车检查了一遍。大篷车的一条车辕断了。车里的一袋儿面粉被甩了出来。大篷车里的其它物品都掉到了溪水里。几个牛仔过来,把他们的铺盖卷儿从河里捞了出来。 四月看了看车,对着牛仔说: “这个车已经没有办法修理了。” 吴宇问比尔 “你知道玻利瓦尔为什么开枪吗?” 比尔回答吴宇: “我不知道啊。” 比字一边抠着脑袋上的泥浆。一边回答着吴宇的问话。 吴宇只得问斯图德: “神父,您看到玻利瓦尔了吗?” “他为什么要开枪?你知道吗?” 斯图德给出的答案是: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开枪。但是我看到他了。” “他已经扛着枪回到了营地,” “他和他的两只山羊在一起。” 吴宇牵着蓝火站在原地,等着玻利瓦尔的到来。玻利瓦尔牵着装有厨具和柴火的大篷车,很快就出现在了三百米以外。两只山羊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玻利瓦尔很快来到吴宇面前。他脸上的两撇黑亮的小胡子不停抖动着,显示出了他内心的紧张。但是他却满脸淡然地强调: “路旁的灌木丛中有马匪。” “我提前开枪,是为了提醒他们认清形势。” “任何一个土匪都不会朝玻利瓦儿开枪的,那简直是浪费子弹。” “也没有人悬赏你们。” 四月在旁边说。 “可是确实是玻利瓦尔在开枪啊,是他的猎枪的声音。” 比尔说。 “确实是,玻利瓦儿可能是在练习射击。” 琼斯试图帮助玻利瓦尔。 吴宇制止了他们之间无聊的对话。原因不重要。事情已经出了,现在要紧的是怎么处理。 四月带着一种近乎幸灾乐祸的愉快,看着像个玻璃瓦尔。这些日子一成不变的赶路,让他觉得日子过得实在是艰难。出现一件这种意外的事件,反而能够增加生活的情绪。在过去一周之内除了偶尔可以打打牌以外,他就是在重复着同样沉闷的工作。 几分钟之后,玻利瓦尔看都没看已经是毁了的马车。他向吴宇提出了辞职,。使得事情变得更加戏剧化了。 玻利瓦尔说: “我不想走了,” “我不想离开德克萨斯,我要回家。” 旁边的牛仔群中,有人搭话了: “玻利瓦儿,你这样一个不出名的犯罪分子。又有多少机会能会回到家呢?” “某个年轻的执法官,可能会为了出名,把你吊死在返回墨西哥的路上。” “我无所谓,我就是要回家。” 玻利瓦尔事实上他已经自己料到,自己会被解雇的。他一直在炊事车上打盹儿。梦中梦到了,女儿正在跟一个年轻的墨西哥小伙约会。他非常愤怒,于是朝小伙子开了一枪。上了膛的枪走火了,他被惊醒了。 当猎枪巨大的后座力把他撞到了车下时,他依然梦到了女儿,在梦中朝他发火。让他想不通的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猎枪里居然会有子弹。 清醒后玻利瓦尔看到了苏珊的马在前面飞奔。两头山羊在吃着灌木丛上的树叶。他非常愤怒,想朝苏珊的马开一枪,但是它已经跑远了,跑出了猎枪的射程。 玻利瓦尔没有看到马车冲向河岸的险情。但是他能想到,他会被吴宇的怒火烧掉的,他知道。苏珊肯定受了很多的惊吓,但是他不愿意道歉。梦中的事情让他感到烦乱。 这次事故的发生,使他感到,他和美国人共事的日子应该结束了。他们毕竟不是他的伙伴,他的大部分墨西哥伙伴,已经死了。可是他听说还有几个他们村里幸存的男人,在埃帕索生活了下来。 人老了都喜欢聊过去,那时候他们还年轻。他回去之后,可以和他们聊聊自己在边境偷牛,戏弄美国人的故事。年轻真好,那时候妻子的脾气,还没有这么糟糕。 所以玻利瓦尔朝被破坏的马车,和围着马车的一群人走去时,他就打定主意要回家了。他不想只是在梦里和他的妻子和女儿们团聚。虽然他和他的妻子还会吵闹,但是大概这次回家,他的妻子总会高兴的吧。或者他的女儿们,会为他的回来搞感到高兴。 不管怎么说,玻利瓦尔没有真的相信,吴宇他们是要赶牛去遥远的北方。当吴宇告诉他,他们要去洛杉矶的时候,他也没有真的相信他。他以为吴宇只是在逗他,他们只不过是赶牛走个几天,到堪萨斯或者其他有铁路站的地方,把牛卖掉。 玻利瓦尔一生中,从来没有离开过边界。现在都过去一周了,这些美国人仍然没有停下来。他已经远离了格兰德河,他只想回到埃帕索。 吴宇感到意外。但是他知道,这是处理事情最好的方法。 他对玻利瓦尔说: “好啊。你要匹马吗?” 玻利瓦儿终究跟他们认识将近十年了,并且为他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饭。虽然造成了公司的损失。但是还是值得吴宇送给他一匹马的。 “那样就太好了。谢谢” 玻利瓦尔感谢了吴宇。他考虑从这里回埃帕索,如果走路的话,实在太远了。骑马的话,有三天他就能回到埃帕索,见到他的女儿们。 琼斯给玻利瓦尔套了一批温顺的母马。 第44章 图森堡的惊喜 玻利瓦尔把随身的一块毯子铺在马背上。毫不留恋地翻身上马离开了牛仔队伍,向着一棵树小镇的方向催马跑去。 望着玻利瓦尔离开的方向。福克斯兄弟中的老大说: “哦,要是我说过我们没有遭厄运的话,厄运现在不就开始了吗?” 妻子的离开,给了他四处散布厄运理论的机会。 “没有真正的厨师,我们是走不远的。” “我们会遭遇前所未有的灾难,不过我希望仅仅是比尔的灾难。” “不管怎么样,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这老家伙做的饭。虽然他的人不错。” 比尔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玻利瓦尔随地取材的草原大锅乱炖菜,早就吓坏比尔了。比尔从锅中吃到过蛇、土拨鼠,还有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尔觉得,他宁可去吃吴宇的炖牛杂,这样奇怪的中国菜,也不想再吃玻利瓦尔的草原乱炖了。 四月在旁边讽刺比尔: “等到你吃不着饭的时候,你就会知道,玻利瓦尔的草原大乱炖有多香了。” 吴宇因为这件事感到有些烦恼。他不在乎马车的损失,只不过是一堆破木头罢了。但是他有点儿可惜玻利瓦儿的离开。玻利瓦儿离开以后,他不知道谁还能做厨师。 吴宇和玻利瓦尔认识十多年了,可以说是相处了十年的老人。他真的有些不想让他走。他知道玻利瓦儿不喜欢这次旅行,毕竟他是墨西哥人。很多墨西哥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家乡超过五十里。玻利瓦尔不想远离家乡,他能理解。 秀宝看出了吴宇的担忧。吴宇不会害怕真正的危险,因为危险来临时,只要努力向前就对了。但是从不断绝的各种小麻烦,还有各种意外,让吴宇感到烦恼。他对自己决定赶牛去洛杉矶是否明智,感到不那么自信了。 “比尔大概可以做饭吧?” 秀宝建议。 无语回答: “比尔?你要靠他做饭,牛仔们会拿着枪指着比尔的脑袋的。” “那你做饭怎么样,嗯?” 秀宝问吴宇。 秀宝知道吴宇的厨艺很好。吴宇不想被做饭消耗精力,在路上他有太多挑战需要应付。 比尔在旁边听到小宝话,建议他给大家做饭。他赶快装作寻找工具的样子走开。并且一边对小宝说: “我可不会做饭,我只会把东西放在锅里煮。” 吴宇和秀宝牵着马向前走,顺便活动一下腿。吴宇的压力有点大,秀宝希望吴宇能适当释放一下情绪。毕竟从目前来看,牛群已经平静下来。虽然麻烦不断,但是总的来说牛群还是在向前走。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最终还是吴宇担任了厨师的工作。苏珊可以给他打下手,但是苏珊其实也不会做饭。他只会简单的煎咸肉和煮咖啡。牛仔们在经过了劳累的一天后,如果没有可口的饭菜吃会很压抑的。所以吴宇尽量使牛仔们吃到可口的饭菜。 当队伍接近图森堡的时候,吴宇决定去图森堡碰碰运气,试试能不能雇到一个厨师。 吴宇告诉秀宝: “我要去图森堡雇一个厨子,然后再买一辆新车。” 秀宝对他说: “好的,那我陪你去。” 吴宇点点头。苏珊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这时苏珊也对吴宇说: “你等一等,我也陪一块儿去一趟城里。” 吴宇问苏珊: “你去城里干什么?” 苏珊只是简单的回答: “买一些女孩子用的东西。” 吴宇感到很无奈,只得和秀宝一块儿等着苏珊。直到半个小时之后,苏珊才收拾好,从大篷车里出来。她骑上她的小灰马,和秀宝吴宇一块儿策马离开营地。 在日落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图森堡。在进城的时候,他们路过了一座教堂。看到一个穿着棕色马甲的墨西哥男人赶着一群山羊,穿过教堂旁边的田地进了城。 图森堡是一座小城,只有一条小街。吴宇在当边境游骑兵时,和同一个队的战友在这里休整过。当时图森堡只有一条不长的小街,街上有几家餐馆和骡马店。这次来图森堡,吴宇发现小街上多了不少新建筑。渐渐地有了一些繁华的样子。 苏珊在街边找到一家诊所。吴宇陪苏珊进去,秀宝在门外看着三人的马。苏珊不许吴宇陪她进诊室,吴宇只得百无聊赖地坐在诊所门口等。不大一会,苏珊和大夫出来了。大夫从药柜里拿出两瓶药,把吴宇惊住了。 吴宇看到两个能装四两水的白玻璃瓶,瓶口用软木塞密封着。瓶子里装着黑里透红的液体。吴宇试探着问大夫: “先生,这是什么药?” 大夫以为吴宇是苏珊的丈夫,也没在意,随口答道: “这是纽约的杜卡尔先生发明的新药。” “他从图图族印第安人巫师那里得到的神秘药物。” “这种药物可以治疗女性偏头痛以及疼经。” “纽约和华盛顿的小姐们现在都在用,效果相当好。” “这是我好不容易托邮差从休斯敦买来的。每瓶价格五美元。” “只有苏珊这样美丽而高贵的女士,我才会拿出这么好的药。必竟我也没几瓶。” 吴宇几步走到柜台前,把十美元放在柜台上。他拔掉其中一瓶的软木塞,先用鼻子闻了闻。在苏珊和大夫惊讶的目光中,把瓶子塞到嘴里猛灌一口。 吴宇证实了自己的猜测,瓶里装的确实是美国第一神药——可乐。 吴宇打着嗝放下瓶子,问大夫: “先生,这种药你还有多少?” “我全要了。” 医生不解地看着他,问道: “这药是给女性用的,你要那么多干什么?” 吴宇强忍着笑说: “我们俩要赶很远的路。我要为接下来的旅程做一些储备。” 在吴宇的强烈要求下,医生把剩下的八瓶也全都以五美元的价格卖给了吴宇。这个药太贵了,在图森堡这样的小城并不好卖。医生一共买了一打,用了两个月才卖掉两瓶。 医生最后带着强烈的负罪感,面带笑容地收下了四十美元。还附送一个帆布包,用来装可乐。医生决定今晚要到教堂,请求主原谅自己对于一个深爱疌子的男人的宽容。必竟,这位牧场主吴宇先生,对疌子的态度太好了,为她付帐是那么地豪爽。医生感到自己太快乐了。 医生快乐的时侯,吴宇也非常快乐。被有些窘迫的苏珊,使劲拖着向诊所门口走去。 第45章 红牛酒吧 吴宇面带神秘的微笑,被苏珊拉出了诊所。高高瘦瘦的医生在背后轻轻摇了摇头。他有点为苏珊感到可惜。 一位漂亮的女士,嫁给一位英俊而富有的牧场主,这是多么好的一桩婚事。只是美中不足的是,这位牧场主的行为有点古怪,看样子脑子里的想法和大家不太一样。要不然无法解释,他竟然去喝给妇女用的药,还花高价买了那么多。 苏珊把吴宇拉出诊所大门,就扔下吴宇的胳膊,急急忙忙独自跑向三人的坐骑。吴宇在苏珊身后,施施然地走到秀宝身边。他把装药的瓶子递给秀宝,秀宝拿起瓶子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有一股中药汤子味。秀宝不解地问吴宇: “你干嘛喝中药?哪不舒服了?” 吴宇笑着抬抬手,示意秀宝尝一尝。秀宝看到吴宇恶作剧的笑容,又想到了两人儿时的事。虽说秀宝名义上是吴宇的书童,但吴宇一直把秀宝当弟弟看待,两兄弟是最好的玩伴。 吴宇知道秀宝别看长得文文静静,像个小姑娘一样,实际上秀宝跟人动起手来,狂野得象个不要命的疯子。从来不防守,只管进攻,不怕伤也不怕死,十足一个拼命三郎。只有吴宇知道秀宝有一怕,怕喝中药。 有一回秀宝发热,吴宇就把中药汤里加了白糖和醋,装在玻璃瓶里告诉秀宝,这是他从爷爷书房偷拿的西洋饮料,骗秀宝喝了下去。 秀宝想起儿时趣事,心中一片温馨。他面带微笑,拿起瓶子喝了一口。秀宝和吴宇同时想到两人儿时相伴的趣事,对视一笑。 苏珊哪里知道两人的想法。看到两个大男人在大街上,温情脉脉地对视微笑,苏珊大感尴尬。都不想让人看出来,她和这两个傻子是同伴。难道吴宇把疯病也传染给了秀宝? 苏珊无奈地用手拍了拍自己光洁的额头,大声对兄弟俩说: “快点去买马车吧。我们还得在天黑前赶回营地。” 说完后,苏珊先自己骑马向街道尽头走去。吴宇和秀宝也收起傻子般的笑容,翻身上马。 吴宇三人很幸运,在主街的尽头找到一家骡马店。店主是一个英格兰人,长得又高又瘦,四肢都很长。店主迈着他又长又瘦的两条脚,在店里缓慢走动的样子,像极了觅食的火烈鸟。 英格兰人在西部开骡马店,这是很少见的。他们通常更愿意在阿肯色州或田纳西州,沿着河流定居下来。然后开垦一片农田种玉米,娶一个肯干农活的同乡女士。最后生几个孩子,让他们在绿草如茵的田野里放牧自己家的奶牛。这才是一个英格兰人想要的生活。 具有冒险精神的店主,自己是个木匠,而且看上去手艺不错。在看到苏珊的美貌后,店主立刻兴奋起来,他领着苏珊喋喋不休地挨个介绍自己的马车。 吴宇实在受不了这个店主的饶舌。他见过不少英格兰人,但这么饶舌的还是头一次。吴宇认为,这个店主之所以不和他的同乡待在一起,独自来西部冒险,一定是同乡们也受不了他的饶舌,才把他打发出来。 最终,吴宇只得拒绝了店主的好意。不再听店主介绍,精挑细选。他花十七美元买了一辆大篷车。这是一辆用安第斯大叶榆做车架,并且用铁勾连做了固定的好车。秀宝认为,除非被狂奔的野牛从侧面撞上,这辆车至少可以用到吴宇的孙子用这辆车接新娘。吴宇可意了秀宝的看法。 吴宇迅速地把苏珊的小灰马套在大篷车上。苏珊坐在左侧车辕上赶车,吴宇和秀宝骑马走在大篷车两侧。三个人急急忙忙离开了骡马店。兼职店主的新西兰木匠,略带惆怅地站在店门口目送他们离开。 吴宇带着苏珊和秀宝,凭记忆找到了红牛酒吧。红牛酒吧是一家兼营快餐的酒吧,也能提供一些面包、咖啡、牛排等食物。 红牛酒吧的首任老板是位西班牙人。酒吧门口用门板制成的招牌上,画着一只披着红色战袍的西班牙公牛。据矮胖的老板自称,他曾是一名成功的西班牙斗牛高手。 吴宇假装相信了老板的话,但心里是不认为一个高大灵活的西班牙斗牛士,会成为一个矮胖油腻的中年大叔。不过这个大叔健谈而且好客,并不令人讨厌。吴宇和游骑兵的小伙伴在附迎休整时,都会来红牛酒吧坐一坐。 可惜的是,胖老板在经营了一年酒吧后,遇到了人生的一道坎。胖老板年轻美丽的夫人,因为受不了西部恶劣的气侯,还有无聊的生活,跟一个年轻的棉花种植园主跑了。胖老板为了去找回疌子,不得不转让了酒吧。 酒吧的第二任老板,叫做奥克斯,是吴宇在游骑兵的战友。奥克斯是个脾气暴臊的普鲁士贵族后代。他是个好战士,作战勇敢顽强,心地善良从不抛弃队友。队员们都喜欢他。可惜的是,奥克斯不是一个好的队员。他不太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 在一次围剿烧毁农庄的的印第安人的战斗中,游骑兵们已经把印第安人包围在了萨比斯隘口的一个小山谷里。印第安人已经派人立起带白缨的长矛,准备谈判了。队长也命令停火,答应了进行谈判。奥克斯却出个意料地枪杀了印第安人的首领——疤脸狼。 有人目睹了这个印第安匪首,用刀砍死了把孩子护在怀中的农庄女主人。最后,队长只得违抗威尔森少将关于不得杀死印第安人,以防破坏和谈的命令。吴宇和小伙伴们,不得不把这群人全部送到了地狱。 这次事仲之后,奥克斯在游骑兵里也待不下去了。正好红牛酒吧转让。大家凑了一些钱,把酒吧转让下来送给奥克斯。于是奥克斯离开了游骑兵,在图森堡经营起了酒吧。 吴宇也有差不多两年没有见到奥克斯了。他也想看看奥克斯,看他过得好不好。和他谈一谈,关于游骑兵的战友们。 三人来到酒吧门前的时候,酒吧一切照旧。门前还是那一只披着红色战衣的公牛,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过来过去的人群。吴宇三人把马拴在招牌旁的柱子上,推门走进了酒吧。 第46章 风从故乡来 酒吧里的格局没变,还是老样子。吴宇当年常坐的桌子,还是在他靠窗边的老位置上。连桌上的刻痕,也还在那里,时间在这里仿佛凝固了。吴宇在一瞬间觉得,自己又成为两年前那个年轻的游骑兵。伙伴们在紧张的巡逻或战斗之后,来酒吧喝一杯,放松一下。 吴宇轻快地走向吧台。他甚至已经看到,吧台后背墙上的正央,奥克斯和小队的战友们的照片。照片中的奥克斯站在照片正中,满脸轻松地笑着。吴宇的一只胳膊搂着秀宝的肩膀,另一只手朝前伸着大拇指。秀宝则满眼平静地看着吴宇搞怪,手里拄着吴宇的步枪。其它六七个战友都是目视前方,看上去拍照使他们有点紧张。 吴宇记得这张照片。这是他们在巨人堡战斗后拍摄的。战斗结束后,一家来自洛杉矶的报纸,好像叫做《洛杉矶天主箴言报》,采访了他们。美丽的女记者小姐,向队长撒着娇强迫他们排好队形,拍下了这张照片。 在这次战役中,游骑兵为克瑞斯将军完美地报了仇。把杀死投降了的五百名美军的印第安红鹰族人,围困在了巨人堡,并全部杀死。剩余的印第安人,也被赶过密苏里河,赶向印第安人保留区。 游骑兵在这次战役中立了大功。但是政府官员还是抱怨游骑兵们杀人的效率不够高。最后军队接手了游骑兵们的工作。印第安人被大规模的屠杀,并且被赶进了更远的保留区。 军队是不讲道理的,从来不讲条件和谈判。好多吴宇有交往的印第安部落和酋长,也在这次被叫做“血泪之路”的大迁徙中消失。 在这次战役后,没过多久,游骑兵就解散了。不愿意离开的人,被整编进国民卫队,继续从事和印第安人战斗的工作。为银行家和国家土地署的官员们创造秩序。以便他们把清理干净的土地卖给来西部冒险的家庭,银行家则把银行开到当地,继续从农民身上吸血。 柜台里站着的并不是奥克斯,而是一个不认识的瘦高个儿侍者。侍者穿着整洁的衬衣和黑色马甲,头发梳得油光发亮,苍蝇落在上面都会滑倒。 吴宇走过去对侍者说: “嘿,伙计,给我来两杯威士忌。” 侍者非常傲慢,并没有马上去拿酒。他缓慢地擦完手里的玻璃杯,并把杯子在托盘里放好。侍者左右反复地观察酒杯,直到他自己觉得满意,他才去转身到酒柜上拿酒。侍者用满不在乎的语气告诉吴宇: “没有黑麦的了,只有这种马牌儿的了。” 他并没有拿刚擦过的玻璃杯,而是从吧台里拿出一个玻璃杯,给无语倒了杯威士忌。 刚倒完酒,侍者就发现了苏珊册。金色头发的苏珊,走进昏暗的酒吧内,就好像一束阳光射进酒吧。侍者被苏珊金黄色的头发耀花了眼,脸上露出了他自认为得体而优雅的笑容。 吴宇看着侍者那幅舔狗的表情,恨不得朝他那高耸的鼻子上来一拳。鼻子不高,一直是吴宇被全家人取笑的一个方面。虽然不是太在乎自己鼻子的高度,但是吴宇在打斗中,一般第一时间都选择打对方的鼻子,如果对方的鼻梁很高的话。 侍者不再理会吴宇。他问苏珊: “美丽的小姐,您需要点儿什么?” 苏珊优雅地走到了柜台前,用她如黄莺般的嗓音告诉侍者: “麻烦您给我来一杯热咖啡,然后给我一些荞麦饼干。” 侍者听到以后马上说:“好的。您不再要点别的了吗?” “不了,谢谢!” 苏珊礼貌地回应了侍者。随后优雅地坐在了吧台旁白咖啡桌旁。 吴宇着急回营地,不想再惹事儿了。他压了压心中火气,对侍者问: “这里有什么吃的吗?给我们来一点儿吃的。” 侍者正在努力想办法,希望吸引苏珊的注意力。他不耐烦地敷衍吴宇: “只有黑麦面包,牛排。” “如果你愿意吃中国菜的话,这里还有中国馅儿饼。” “你要点什么?” 吴宇想了想,回答: “给我来一点馅饼吧。馅饼是什么馅的?” 侍者已经显得非常不耐烦了。他急着想去和苏珊搭话,但是又不能撇下吴宇。他不耐烦地说: “中国馅儿饼,馅儿都包在里面,我不知道是什么馅儿的。” “想知道什么馅,那得问厨师。等我给你问一下。” 吴宇没有说话。侍者已经看出吴宇是个华人。他想在苏珊面前让吴宇丢脸。侍者朝着吧台背后厨房的方向喊: “黄图,黄图,不要把你肮脏的小辫子掉到锅里。” “你出来告诉你的这个同乡,你的馅饼是什么馅的。” 吴宇感到有些奇怪,在这个地带很少能看到华人。他朝着厨房门口的方向看去,结果发现一个瘦瘦矮矮的男人走了出来。 从厨房走出来的男人,穿着一件皮围裙,头上戴着一顶毡帽,并没有小辫子。但是一看到这个人的脸,你就知道他肯定是一个华人。因为他有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剃的短短的,已经掺杂着白发了。白发被黑色的毡帽压着,帽沿的一圈儿已经被汗水渗透了。 叫黄图的人出来了以后,也看到了吴宇,但是他没有直接跟吴宇说话。这个男人一只腿有些残疾,他一拐一拐走出厨房门,一边低声用中文说了句:“麻甩佬!” (广东人旧时对喜欢撩拨女孩子的人的称呼) 这句麻甩佬吸引了吴宇的注意力。吴宇除了和秀宝说话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乡音了。 黄图只是有些拘谨的对侍者说: “是的,比尔先生。我现在就告诉他。” 然后黄图看向吴宇,用拗口官方对吴宇说: “先生,我这里有土豆泥馅饼,还有酸黄瓜猪肉馅饼和牛肉馅儿饼。” 吴宇听着黄图说话口音怪怪的,随口问黄图: “你是哪里人?” 黄图卑微的鞠了一个躬。回答无语的问话: “先生,我是广东顺德人。” 吴宇随父亲在江南市舶司,也接触过不少广东人。因为市舶司好多基层官员和水手都是来自来自广东四平、江门、东台和顺德一带。这一带出最好的跑海船的水手。所以吴宇能听得懂他们的粤语。吴单对黄图说: ”你会说广州官话吧?” (广州官话近似于现代粤语,清朝时是广州一代通用方言。) 黄图只是简单地回答了一个字:“会。” 吴宇告诉黄图:“不如你说广州官话吧。我听着你说官话实在太费力了。” 黄图不敢回答吴宇,只是拿眼睛看着吧台内的侍者。侍者正忙着想办法接近苏珊,哪里有功夫注意这边。他只是摆摆手,用轻蔑的语气命令: “如果你们愿意用那种没有人能听得懂的语言交谈,我是不介意的。” 吴宇的怒气已经在胸中慢慢的积累。吴宇在中国也是一介贵公子,走到哪里都是被人捧着的。尤其是他的父亲是市舶司的高官,多少人的身家性命都是他父亲一言而决。 市舶司可不是光管收税,也负责缉私的,正五品的市舶司大使手里是有一支近三千人的缉私营的。江南市舶司的缉私营更是有十七艘三千石的大船,一千由见过血的老兵组成的神机营兼陆战队。洋人大商家和买办见了吴宇,都必须是态度恭敬,言语温柔,礼节周到。吴宇哪里受过这个气! 即使到了 到了美国,有金钱开路,吴宇在美国也过的是顺畅如意。没有人会在吴宇面前失礼。因为在美国,金主是会受到尊重的。此时在这穷乡僻壤,看到一个侍者,竟然敢用侮辱他的同胞的行动来羞辱吴宇。吴宇觉得自己应该是教育一下这位侍者,让他重新认识一下华人。侍者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吴宇眼神变得凌厉的时候,秀宝就知道了吴宇的意思。秀宝缓缓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吴宇身后,背对吴宇,右手放在了手枪握把上。 吴宇拿出两张一美元,扔在了柜台上。对侍者说: “这是你的酒钱。” 侍者漫不经心地伸出手去抓着美元,眼睛还是盯着苏珊。吴宇趁机压住侍者抓向美元的手,另一只手抓起他的海军尔特手枪,挥了出去。 第47章 爱的教育 吴宇挥起的柯尔特并不快,毕竟吴宇只是想给侍者一个教训,并不想杀死他。重型柯尔特的枪柄,如果吴宇抡圆了当锤子使,砸在一匹成年马的脑袋上,这匹马必死无疑。 侍者下意识地侧头躲了一下,沉重的枪柄正好砸在侍者左肩上。侍者脚底打滑,腿一软,趴在了柜台上。他用双臂支撑柜台,想往起站。 此时侍者脸离柜台大约一米,正是吴宇挥拳最舒适的距离。于是吴宇的右手顺便扫过了侍者的鼻子,侍者那被吴宇特别讨厌的高耸的鼻梁,立刻塌了下去。鼻血像洪水一样流了出来,片刻便染透了侍者白衬衣的胸前部分。 侍者发出了高亢而尖锐地惨叫声: “杀人啦!杀人啦!” “我要报警!我一定要报警!” “这里可不是黄皮猴子可以撒野的地方。” 侍者像杀猪一样的尖叫声,引起了一桌正在打牌的三个赌客的注意。一个瘦高的赌徒试图从身旁拿起他的猎鹿枪。 早在吴宇掏枪时,秀宝就背靠吴宇,面对酒吧的大堂拿出枪。只不过枪口朝下,并没有举起来。看到有人试图拿枪,秀宝抬手一枪,击中了咖啡桌上方的玻璃灯。灯内的灯油溅到了桌上和三人身上,玻璃碎片更是溅得四处都是。赌徒们收回了摸向枪的手,桌内其它的客人也把目光转向这一桌。 一个矮胖的赌客,趁机把手中的一张牌塞进了桌子中间的牌堆中。然后他镇静地摘下帽子,吹了吹帽子上的碎玻璃,坐在椅子上略一躬身,对秀宝说: “秀宝先生,你好啊。” 秀宝看到矮胖男人脸上像海狸鼠一样乱蓬蓬的黄胡子,认出了他。常年游荡在边境的牛经纪,他和吴宇的老熟人——野牛比尔。比尔可不是个好人,好人是不可能在德克萨斯的美墨边境线上,混了十来年还保持安然无恙。印第安人,盗马贼,暴躁的牛仔,都很容易让人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德克萨斯的荒野中。 秀宝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睛四处观察着店堂里的情况。在美国牛仔们眼里,秀宝也是一位东方贵族。一位与皇族有密切联系,且对大贵族——吴宇拥有强大影响力的贵族。 虽然吴宇没说,但是秀宝知道,吴宇为秀宝在自己的财产中安排了一份不小的收益。秀宝每年都会收到大约两万美元的分红,可秀宝却不在乎这些,吴宇的所有财物都是他在保管。 只要能跟在奶哥哥吴宇身边,秀宝什么都不在乎。秀宝不能对普通牛仔和牛经纪太平等,那会吓着他们的。大家都知道,他和吴宇来自一个古老而富有的帝国的贵族。当一个贵族开始对一个平民很和善时,那意味着这个平民会很快从贵族面前消失。 吴宇在打破了侍者的鼻子后,终于觉得侍者顺眼多了。他面对侍者露出了自认为“和善”的笑容,准备问问侍者,他的战友兼酒吧老板——奥克斯,去了哪里。 侍者显然受教育程度不够,没有理解到吴宇笑容里的“和善”。他拿出马夹胸前口袋里的小方巾,捂住流着血的鼻子。他象个大老鼠一样地蹲在吧台里,背后紧紧靠着酒柜的木门。显然,吴宇“爱的教育”不太成功,侍者没能领会吴宇对他的爱,双方还是缺乏交流的基础。 吴宇不耐烦地敲了敲吧台的台面,台面的橡木发出略带沉闷的响声。不大的响声仍然吓到了侍者,侍者分开的双腿间,出现了可疑的水迹,并且水迹正迅速扩大面积。与此同时,侍者就象一位贵族小姐同时面对十八个强壮的马匪一样,发出凄厉而高亢的叫声: “救命啊!” “有牛仔来城里杀人了。” 侍者尖锐的叫声,使吴宇有些无奈。他准备推开小门,绕进柜台,用比较温柔友爱的方式,使侍者停止尖叫。以便他们能把谈话继续下去。 吴宇的动作,使野牛比尔产生了误会。他对吴宇很熟悉,他自认为了解吴宇这个古老东方的贵族。 野牛比尔亲眼所见,吴宇“和善”地笑着宣布盗马贼绞刑。秀宝先生就象对待情人一样,温柔而细心地把绞索套在盗马贼脖子上。他甚至还象老朋友一样问盗马贼,这样放置绳索是否舒服,需不需要给他调整一下。最后还非常礼貌地向盗马贼挥挥手,说声“再见”,再轻轻拍一拍马屁股。 秀宝先生风度很好,温柔地像一个年轻的贵族送别自己最爱的少女。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盗马贼会一直被挂到有人收尸,或者被乌鸦和郊狼清理干净。 在吴宇居住的一棵树小镇,方圆一天快马的路程范围内,被混迹在德州美墨边境地带的各种“冒险家”,列为了禁区。他们甚至不敢直呼吴宇和秀宝的名字,而是以“黄老虎”和“白郊狼”来称呼吴宇和秀宝。他们甚至把“让我明天出门就碰到黄老虎对我笑”,作为最严重的赌咒。 野牛比尔显然和这个侍者关系不错。他在极力挽救侍者。他不敢从座位上站起来,只能大声喊: “麦克思,你赶快道歉!” “你面前这位可不是什么牛仔。” “他是一位贵族。” “德克萨斯游骑兵,吴宇上尉。” 吴宇觉得野牛讲话就比较好听,看来受教育程度要比侍者高。吴宇挥手示意,让野牛比尔到吧台里去,帮助侍者接受吴宇“爱的教育”的成果。 野牛比尔看向秀宝,秀宝点了点头。在得到秀宝允许后,比尔慢慢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两只手始终放在桌面上,秀宝能看到的位置。他把两手放在身体两侧,手心朝前,稳重地向吧台走去。路过吴宇和秀宝时,他甚至微微弯腰向两人躹躬致敬。野牛比尔可不想因为解救麦克思,让这两人对他心怀不满。他可不想有一天看到“黄老虎”的笑容。 野牛比尔走进吧台,托住侍者左腋,使劲把侍者从地上扶了起来,让他背靠酒柜站住。 吴宇听到酒吧门声一响,侍者又凄厉地喊了起来: “救命啊!杀人了!” 吴宇奇怪地回头看向门口,想知道是谁给了侍者勇气。 第48章 佛门老虎叫 吴宇听到酒吧门响,回头一看,脸上露出了惊奇的样子。 酒吧侍者尖厉的叫声,也同时响起,震得酒吧屋顶的灰尘直往下落。 “杀人啦!” “警长,快抓住他们!” 酒吧侍者的尖叫声猛然消失。野牛比尔用他那肥厚的大手,使劲捂住了酒吧侍者的嘴。野牛比尔被吓坏了,两只眼睛瞪得像野牛的眼睛一样大。 野牛比尔现在觉得自己愚得就像一只旱獭,活该被人丢进锅里成为食物。他不该为了一点人情,去救看不清形势的麦考思。“黄色老虎”的事情,是那么好掺和的?! 吴宇脸带惊奇地看到,一个两米高的白人壮汉站在酒吧门口。白人壮汉胸前戴着治安官的徽章,应该是个警长。警长用凶狠的眼神扫视着酒吧大堂,脸上却带着与他的职位不符的一丝迷茫。 苏珊盯着警长,心中有些紧张,唯恐耽误行程。 警长在苏珊紧张地注视下,大步走向吧台。他在吧台前站住,微微弯腰,低下头并张大了嘴。他准备用一个老虎般愤怒的咆哮,先使双方都镇静下来。 对付暴躁的牛仔,如果你不一上场就镇住场面,那就什么问题也处理不成了。 队长教他这门技术时,告诉过他,这叫“佛门老虎叫”。是太平洋对岸那个古老帝国的教士常练的神秘功夫,模仿老虎的吼声,可以吓退除大象以外的人和动物。警长每次处理棘手情况时,用弓这一招都非常有效。他深信队长的话,他真的把中国武功的神秘招术传给了他。 巨熊般的警长张大了嘴,但是却意外地没有发出怒吼声。他的嘴像被人强行塞了个鹅蛋一样,越张越大。脸上的表情从凶狠到惊喜,甚至带了一丝委屈。 警长看清了吴宇的脸,吴宇正撇着嘴角,微笑地看着他。这张熟悉的脸,正是每晚都能让他安心入睡的那张脸。脸上的神情,还是那副让他有点害臊,又让他有点安心的略带嘲讽笑容。 警长激动地张开双臂,如同一只熊一样紧紧搂住吴宇。嘴里略带哭音地嘟哝: “队长,你好吗?” “这些年你去哪里了!” “你为什么不来看我!” 吴宇心里也是一阵温暖。他轻轻拍着警长的后背,温和地回应: “斯通,斯通,好孩子。” “你先松开我,我快被你勒死了。” 斯通这才警悟过来,松开了吴宇。可斯通仍用双手抱着吴宇双肩,好象吴宇会跑了一样。他凝视着这张熟悉的面孔,他认为一点没变,还是和每天梦里见到的一样。 从参加德克萨斯游骑兵不久,斯通就总做一个噩梦。有一个高大强壮的印第安人,总是闯进他的梦里。斯通甚至能看到,这人高大强壮的印第安人举起一块石头,试图砸死熟睡的自己。他每晚都是想着吴宇队长那略带嘲讽的熟悉笑脸,才能安然入睡。 吴宇也面带笑容,仔细审视着斯通。斯通曾是吴宇这支游骑兵分队里最小的队员,没有之一。他刚加入德克萨斯游骑兵时才十六岁,但是已经是一个一米九的大块头了。如果不看他还显稚嫩的脸,谁也不会相信他才十六岁。 十六岁的斯通,是因为气愤父亲嫌他饭量大,他才偷了父亲一只连撞针都没有的手枪,离开了家。他离开家后就只能在牧场四处干零活,以此混口饱饭。斯通的胃口简直是个灾难,虽然他干活很卖力,但没有哪个牧场敢长期雇佣他,他会把牧场吃破产的。 吴宇看到他时,他正在一个周末市集上游荡。一个俄国来的牧场老板给了他一个大列巴,他就兴奋地冲进畜圈,用胳膊夹住一匹烈马的脖子,生生把烈马扳倒在地,不能动弹。 吴宇从他身上看到了北京爷爷家,门房老兵的影子。自从吴宇记事,老兵爷爷就在门房了。大家都叫他老兵,吴宇都不知道他到底姓什么。吴宇只知道老兵是山东人,家乡在泰山脚下的一个村子里。老兵的身高大概有一米八还多,而且骨架很大很壮,是个典型的山东大汉。老兵站在门囗,就象一块门板。 老兵每天只是在门房坐着,或者在大门前的街道上来回溜达。一只大手里转着两个油亮的大铁球,大铁球普通人一只手握一个都困难。老兵经常在府门两边走着,把手里两个大铁球转得哗哗直响。 老兵并没有具体职务,门口的事他也一概不管。但大家都很尊敬他,大管家和他说话都得先拱手。爷爷要是在府门口看到他,都要和他点点头。老兵似乎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只是孤身一人,每天在门房一天一天走来走去。 只有一种情况,老兵会离开门房。当吴宇和秀宝出门时,不管两人带了多少仆从,老兵都会跟着。只要吴宇离开府门,老兵就会背着一个灰色布褡裢跟着吴宇,寸兵不离。 吴宇曾经向爷爷和明月的爷爷打听过老兵的来历。爷爷和那老爷子都不许吴宇瞎打听。府里的老人也只知道,十年前吴老爷子奉旨巡边,回北京的时候带回来的老兵。 那老爷子显然也是知道老兵的。每次老兵随吴宇去那府,老爷子都要命那府大管家好生招待老兵,并不许老兵象普通仆从一样站班侍候。 老兵虽不苟言笑,但是侍吴宇极好。他的东西几乎无人敢动,只有吴宇无论如何翻动,老兵都是笑咪咪地坐在旁边看着。吴宇小时候最得意的事,就是被老兵架在脖子上逛街,视野真是太好了。 吴宇看到强壮质朴的斯通,觉得有点象家里的老兵,不免有些喜爱。游骑兵最不缺的就是吃的,并不怕大胃王。 斯通加入游骑兵后,以行动证明了吴宇的眼光。他不但作战勇敢,而且愿意干除战斗以外的其它杂活。只要吴宇下了命令,他都会尽力干好。不像队里的其它老油条,不愿意去做除战斗之外的任何工作。你如果不时刻紧盯他们,他们准会偷懒耍滑。 斯通刚加入游骑兵时太稚嫩了,不善于交流,经常被老油条们戏弄。作为保护人的吴宇,想整整这帮老油条,就教了斯通冲他们大声吼叫。 吴宇坏坏地告诉斯通,这是一门叫“佛门狮子吼”的神秘中国功夫。这种功夫是中国的修土,为了唤醒信徒的灵魂而特意发明的。这门功夫也能象狮子一样,震慑住敌人。 队里的老油条们,每次斯通吼叫时都装出害怕的样子,以便下次逗单纯的斯通吼叫。而斯通每次战斗时对敌人大声吼叫,出其不意下效果也总是很好。于是斯通认为,吴宇队长真的教了他一门厉害的中国功夫。 可怜的斯通并没有见过狮子,总是问吴宇狮子长什么样。在一次进城时,吴宇看到一份马戏团的海报,上面画着一头老虎。被斯通问得不耐烦了的吴宇,就把老虎的画像指给斯通看。从此,中国佛门功夫“佛门狮子吼”,就变成“佛门老虎叫”,被斯通在美国发扬光大。 第49章 警长斯通 吴宇含笑拍了拍斯通右臂,向斯通身后指了指。斯通回头去看,发现在站在他身后的秀宝。 斯通急忙把双臂从吴宇身上拿开。他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转过身,对秀宝笑了笑。他问侯秀宝: “秀宝先生,你好!” 秀宝只是点了点头,站在原地不动,并没有说话。斯通也并不介意秀宝的表现。 秀宝是游骑兵分队里一个奇异的存在。他是一个优秀的小队长,作战勇敢,对小队的每个成员也很公平。 秀宝不会像吴宇一样,闲暇时间会和队员们一起打两把牌,聚会时会用同一个杯子喝酒。队员们有心里话,都愿意和队长吴宇上尉说说。 秀宝从不和大家的闲聊,也不参与大家的聚会,更拒绝和别人有战友间的亲密动作。没有战斗时,他只会默默跟着吴宇。当吴宇兴高采烈地聚会时,秀宝会静静地坐在一旁注视着吴宇,等待吴宇喝醉后去照顾吴宇。 队员们都佩服秀宝,秀宝作战勇敢,组织能力又强。但是如果他们试图接近秀宝时,秀宝仅仅是不说话,盯着他们看,就会阻止他们接近。吴宇分队的队员们都知道秀宝的怪癖,他们尽量与秀宝保持一个合适的社交距离。 酒吧侍者可能被自己的鼻血吓坏了,并没有认清形势。当野牛比尔把肥厚的手掌从他的嘴上拿开后,侍者尖叫声又一次响遍整个酒吧大堂: “警长,快抓住他!” “这个乡下来的牛仔想杀人!” 斯通并没有理会侍者的话,只是不耐烦地敲了敲吧台的台面,吩咐: “麦考思,闭嘴!别说疯话了。” “快给我来两杯最好的杜松子酒。我要和队长喝一杯。” “吴宇先生是一位德克萨斯游骑兵上尉,他是边境最好的执法人员。” “我宁可逮捕自己,也不会逮捕吴宇先生。” 酒吧侍者恼羞成怒地大叫: “难道我要记住每个朝印第安土匪开过枪的老牛仔吗!” “我是纳税人,我雇佣了你。” 野牛比尔已经被酒吧侍者的疯狂吓坏了,站在旁边呆若木鸡。 斯通只是耸了耸肩膀,轻蔑地说道: “你只是纳税人之一!” “我只拥有我的二千分之一工作时间。” 酒吧侍者呆呆地站了几秒,试图理解斯通的话。然后,突然尖叫一声,把捂住鼻子的小方巾砸在吧台上。转过身去,怒气冲冲地掀开吧台后的门帘,冲进了屋后。 斯通不耐烦地瞪了一眼野牛比尔。野牛比尔如同冬眠的草原负鼠一样,突然复活了过来。他以与他矮胖的身材不相称的灵活,从酒柜里拿出一瓶“布理特”杜松子酒,这是酒吧里最好的杜松子酒。野牛比尔把杜松子酒打开,和两个杯子一起放在托盘里,迅速放在吧台上,推到斯通面前。 吴宇看到侍者跑了,非常遗憾自己“爱的教育”失败的结果。他不能再教育酒吧侍者了,他不能让自己的小兄弟斯通为难。只能等下次路过,再来提高这个侍者的眼力了。 斯通把五美元拍在吧台上,托起托盘,和吴宇坐到了吴宇曾经常坐的窗口咖啡桌旁。 斯通把酒倒好,两人举起杯来一饮而尽。斯通又重新倒满两个酒杯,才开始问吴宇近况。 吴宇只有简单说了一下赶牛北上洛杉矶,准备迎接未婚疌的事。并且向斯通打听,在图森堡是否可以雇到厨师。 斯通听到吴宇要赶牛北上,被生活折磨的疲惫不堪的双眼冒出了精光。他又回忆起在吴宇的游骑兵小分队,和伙伴们一起纵马草原,快意恩仇的岁月。想到自己已经结婚,并且有了一个孩子,疌子现在还怀着孕,斯通眼里的光很快又暗淡下去了。 斯通建议吴宇: “你可以试试雇佣你的同胞。” “他的做饭手艺不错。” “而且据我所知,他和酒吧没有雇佣合同。” 吴宇点点头,表示可以试一试。 两人又谈起了奥克斯,吴宇想知道他的去向。为什么转让酒吧。 斯通解答了吴宇的疑惑: “奥克斯的妹妹从图森堡失踪了。” “有人看到她上了一个老头的马车。” “奥克斯去找回他的妹妹。” 奥克斯开酒吧期间,印第安人土匪袭击了他父母在城外的农庄。奥克斯的父母被杀死了,只有妹妹躲在野外幸存了下来。 奥克斯的妹妹只有十岁,是个能干的小姑娘。父母去世后,奥克斯只得把妹妹接到酒吧相依为命。奥克斯比妹妹大了有十五岁,是把妹妹当女儿养的,兄妹感情很好。 有一天,妹妹出去买菜,然后就从图森堡失踪了。有人看到他上了一个白人老头的马车,奥克斯非常愤怒。他转让了酒吧,带着他的马和枪,追下去了。 吴宇和斯通很是感叹了一番。吴宇也想起了家里的小萝莉爱丽丝,也是遭遇十分不幸。 民众只是从报纸上知道,有人在西部冒险发了大财。国家土地署又依据林肯总统的《宅地法》,大量卖出廉价的土地。数以万计的移民,怀揣着发财梦涌入了西部。 民众只看到有人发财了,却不知道发财的只是少数。国家土地署为了卖地,掩盖了事情的真相。恶劣的气候,土匪,疾病,粉碎了大部分西部移民的发财梦。 吴宇并没有久等,厨师很快就送出来两盘馅饼。厨师先把一盘送到苏珊和秀宝的桌子上,然后把另一盘轻轻放在吴宇和斯通桌上。 厨师放下馅饼,后退两步。他把托盘夹在右胳膊里,微微弯腰,恭恭敬敬地对吴宇说: “先生,请慢用。” 吴宇用刀把馅饼分成四块,用餐碟轻轻托起一块送到嘴里。饼皮被油脂炸透了,吃起来又薄又脆。馅料中猪肉肥肉的油脂被慢火烤化后,慢慢渗透到酸白菜中,去除了酸菜的苦涩,只留下白菜的酸爽与清香。瘦肉在汁水的浸泡下,变得入口丰盈,瘦而不柴。整个馅料,猪肥肉、瘦肉、酸白菜完美地融合到一起,形成了完美的丰润清香,油而不腻的酸菜猪肉口味。 吴宇在口中慢慢咀嚼着馅饼,让味蕾充分享受了美妙的酸菜猪肉味道。他嚼了有十来下,才缓缓咽下口中的食物。此时,坐在对面的斯通已经开始吃他的第二个馅饼了。馅饼的汁水从嘴角流到胡子上,他都顾不上去擦。 吴宇放下餐碟,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他从衬衣口袋中抽出手帕,擦了擦嘴,才问厨师: “您贵姓?” “仙乡何处?” 厨师看到吴宇优雅作派,大异于常人,猜测吴宇在清王朝和在美国都身份高贵。他不敢稍加迟疑,连忙回答: “不敢当。回先生的话,我姓冼,冼世平。” “老家广东顺德。” 吴宇又问: “你来这之前在哪干?” 冼世平赶忙回答: “先生,我从前在联合铁路公司的中国营。” “我是中国营的厨师。” 吴宇听到“中国营”三字,皱起了眉头。 第50章 中国营 吴宇不解道: “那你怎么到了这里?” 吴宇的祖父是内阁学士,父亲又是海关大员,耳濡目染下,对清廷赴美劳工的情况还是了解一些的。 赴美修铁路的华人劳工,大多从广东四邑招收,或从福建客家人中招收。但并不许美国公司直接招收,须经当地县衙招收。由县衙作保,给安家费二两银子,上船后再给三两银子。铁路公司负责来回船票,一般约定工作两年,包食宿,给工价银一两四钱。工作期满后由铁路公司为由购买船票,送回本国。 清廷对各地人口极为重视,并不许人私自招人赴美。而且赴美华工,以县为单位,每县都有县衙派出管带,负责各县赴美华工。因此华工并不能随便离开中国营,在美国各地谋生。 冼世平只是躹躬,并不敢回答吴宇问话,似有难言之隐。 吴宇使了个眼色给斯通。斯通站起身来,擦了擦胸前的执法官徽章,笑着对吴宇说: “我去吧台看看有什么好酒。” 随着斯通离开,洗世平紧张的神情略有放松。他开囗道: “多谢老爷救我。” 吴宇不客气地收下感谢,又问: “现在可以说说了?” 冼世平连忙点头。洗世平作为厨师,不但人收拾的干净利落,言语也十分便捷。三言五语,就讲清了事情的前后因果。 原来根子出在中国营的管带身上。赴美华工来美修路,身份证明都扣押在管带手中,并不发给个人。洋人经理也是通过管带安排工作。 本来在山中修路,已经十分辛苦。洋人又按里程计价,另给管带花红。每多完成一公里,便另外多给管带一百美元。且允诺,死亡华工每人公司给三十美元。中国管带为了夺得花红,便拚命压榨中国劳工,不计死伤地赶工。有黑心管带,专门不给伤员和病人治疗,甚至专门制造塌方等事故,用华工的性命换钱。 清廷沿海百姓贫苦,子女又多。出洋华工的工钱和死亡赔偿又有当地县衙担保,即使人死了,家里也能收到钱。因此,当地华工源源不绝,并不缺劳力。 洗世平就是在一次塌方中被砸伤腿,管带并不许找医生治疗,也不给吃食,只等他死后换钱。他在中国营中绝望等死时,幸遇一顺德老乡,偷偷给了他两个黑面包。他挣扎着跑进山里,在一个山泉边待了半个月,养好了腿伤。 他没有身份纸,不敢在大城巿停留。只得跟随大篷车在美国四处飘泊,艰难谋生。 吴宇听后,心中也是愤恨无奈。中枢以为福建、广东两省山多田少,输出劳工,解决老百姓衣食问题,是善政。而且阁老而精细设置制度,就怕子民在外惨遭凌虐。结果防了美国人,却没防住自己人。欺凌华工最甚的竟是原本为保护华工而设的各县管带。 吴宇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对此也是无奈。他想了想,自己正需要一个厨师,洗世平能被酒吧雇佣,手艺显然糊弄美国人没问题。而且,把他雇到公司,他至少可以庇护冼世平不受欺凌,也不用四处飘泊。 于是,吴宇问冼世平: “我有一个七八十人的牧牛公司。我雇你到我的公司当厨师,你愿意吗?” 冼世平听后,大喜过望。立即大声回答: “愿意!谢大人开恩。” 说完,就要按大陆礼节,大礼跪拜吴宇。 吴宇赶忙伸手拦住,劝道: “你我同属华人,同文同种,互相照应是应当的。“” “离开祖宗之国,你我都有一个名字——华人。” “美国礼节,不兴跪拜。咱们还是入乡随俗吧。” “公司的人称我吴宇先生,你也这样叫吧。” 冼世平忙躬身谢过,点头称是。 警长斯通在适当的时机出现了,手里还拿着一瓶德克萨斯出产的好酒,休斯顿比利山庄出产的黑马牌威士忌。 警长把酒放在桌上,笑着对冼世平说: “恭喜你,冼先生!” 显然,警长一直在关注着吴宇这边。他已经知道,冼世平已经被吴宇雇佣。 冼世平急忙弯腰道谢: “谢谢,谢谢警长先生!” 别看斯通警长在吴宇面前姿态放低,实则警长在美国西部地位甚高,可以说是位高权重。这就是美国西部当时实际情形。斯通并没在意冼世平道谢,当冼世平道谢时,他已经将目光转到吴宇身上。 吴宇迎着警长斯通的目光微微一笑,举了举酒杯,笑着打招呼: “斯通,坐下。我还有一件事麻烦你。” 警长斯通大感兴奋,能帮上吴宇上尉的忙,让他十分高兴。他脸上露出本性中憨厚的笑容,与他平时作为警长脸上故作凶狠的表情极不相称。斯通摘下帽子,使劲来回摸着自己的光头道: “队长,你说,你快说。” “我一定答应。” 吴宇见警长斯通还没问什么事,就急着答应。露出了与警长这个职位不太相称,却与二十岁的年龄非常符合的憨厚。恍忽之间,犹如眼前此人还是德克萨斯游骑兵小分队中的那个少年。 吴宇也是面露微笑,回应斯通: “洗世平没有身份纸,跟随公司的送牛队伍去大城市有点麻烦。” 警长斯通一听就懂了。他拍着大腿说: “队长,我知道怎么做了。你稍坐一会儿。” 警长斯通站起身来,快走几步,推开酒吧的门出去。走到在酒吧外拴着的他的马跟着,从马包中掏出一个书本大小的皮包,又返身走向酒吧。 冼世平只觉得过了几秒钟,就看到警长斯通又回到酒吧里。警长斯通快步走回咖啡桌,坐了下来。他从手中的牛皮小包中拿出一张比三明治大点的硬纸,又掏出一只墨水笔。警长打开墨水笔,坐正后问冼世平: “你的名字叫什么?你慢点说。” “世平,冼。” 冼世平恭恭敬敬地回答。 吴宇知道斯通只是在教堂上过几天扫盲班,连信都写不通顺。看斯通一本正经执行公务的样子,也觉好笑。 吴宇面带微笑看着斯通。 警长斯通也不知道到底听明白了没有,也不再问冼世平他的名字怎么拼写。他在纸上刷刷写了几笔,然后把纸递给了吴宇。吴宇看了看,就把纸递给了冼世平。 冼世平接过纸来一看,顿时泪流满面。双手捧着这小小一块纸,左看右看。 第51章 印第安老酋长 是什么样的纸让冼世平如此激动呢? 他手里拿着的,正是压在所有来美国修铁路的华工身上的一座大山——身份纸。因为这张身份纸被中国管带扣押,每个华工不知受了多少苦。也是为了得到这张身份纸,来美修铁路的华工不知付出了多少血和泪。 况且,警长斯通做事十分豪气。他给冼世平的,并不是华工十分渴望得到的在美工作居留证明,而是美国公民身份证明。 这张纸赫然是一份由当地法官签署的法庭令,这份法庭令的空白处填上了洗世平的名字。这份文件表明,德克萨斯堡第六巡回法庭的法官史德森先生,根据美国宪法第十一修正案,以及林肯总统关于开发西部土地的1965年第二十一号总统办公室备忘录,正式承认沃森堡合法居民冼世平先生正式成为美国公民,享有美国宪法赋予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简单地说,凭吴宇一句话,冼世平得到了来美华工想都不敢想的美国护照。 吴宇和警长斯通笑吟吟地看着冼世平,等着冼世平心情平复。 几分钟后,冼世平终于控制住了情绪。他用粗糙的双手狠狠揉了几把脸,就要跪下给吴宇和警长斯通行叩拜大礼。 吴宇见此,脸色微变,厉声阻止了冼世平: “别跪,美国不兴这个!” 冼世平听到吴宇语气严厉,站在那里不知所措,连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警长斯通虽听不懂中文,但也听出了吴宇语气不对,奇怪地看向吴宇。 吴宇心中微叹。吴宇总是认为,一个人跪得多了,就会跪成一种习惯。就会总是仰视别人,把做人的自信跪没了,总是想靠别人的怜悯获得施舍。而别人也会习惯性地高高在上,总是把少欺负你当成一种施舍。 吴宇别看长得清清秀秀,又读书甚多,看上去温文尔雅,但骨子里却继承了祖宗的血性,内心十分暴烈。他只相信,我要什么,就用我的掌中枪、胯下马去取,绝不靠人怜悯。从这一点讲,他更像一个“老德克萨斯人”。 奶奶最了解他的内心的暴烈,祖孙亲热时总叫他“蛮子”。后来,那家老太太知道了,也叫他“蛮子”。除了两位老祖宗,吴宇是不让人叫他“蛮子”的。只有那明月在情绪极好时,偶尔撒娇叫他“蛮子哥哥”,他能勉强撇着嘴答应。 想到这里,他不由又想到了他的一位义兄,苏族艾伯克印第安人酋长的长子,武士头领红鹰。 红鹰也是性子暴烈的典型。在与墨西哥的战争中,红鹰带领族中武士与德克萨斯游骑兵并肩作战。老酋长与红鹰给予了吴宇小分队很大帮助,可以说手把手地教会了吴宇小分队如何在德克萨斯的荒草和沙漠中生存与战斗。在并肩战斗中,两人结下过命交情,红鹰的父亲——老酋长,甚至承认吴宇是他的儿子之一,是一个真正的艾伯克人。这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这是一个非常神圣的承诺。 但是红鹰性子太暴烈了。在战后因为印第安人土地划分,和国家土地署的官员,以及推波助澜的银行家争执不休。甚至到最后,发展到带领族中武士烧毁农庄,引来了军队的攻击。红鹰在武土们有伤亡后更加愤怒,由于老酋长主张忍让和谈判,他带领族中主张战斗的青年武士离开了艾伯克人的祖地——艾伯克山口。 那以后不久,红鹰就成了西部平原的一场噩梦。他开始烧毁农庄并杀死农民,枪杀牧民抢夺牛和马匹。直到他袭击银行,引来军队攻击。他领着他的武土们,顽强地飘荡在德克萨斯和新墨西歌州的大地上,成为牛仔、农场主、银行家们挥之不去的噩梦。 自从拒绝军队的收编,退出德克萨斯游骑兵,开始他的牧牛生涯后,吴宇一直能听到这片荒原上飘荡的红鹰的消息。 可是,已经有大概两年了,他没有再见到红鹰了。这片荒原上的人,经常会莫名其妙地消失,然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吴宇经常从报纸上看到,官员、庄园主和银行家大骂红鹰,心里就很踏实,因为他知道红鹰还野蛮地活在他的梦想里。 吴宇不愿让人瞎猜,对冼世平挥挥手: “去收拾你的行李吧。我们得快点离开这里。” 作为吴宇小分队里最得宠的小队员,警长斯通和吴宇最为亲近。他可能猜到了点吴宇为何有一瞬间失神。斯通轻轻拍了拍吴宇左手,安慰他: “都过去了,别再想了。” “大家都会好起来的。” 吴宇轻轻点头。警长斯通看到吴宇漫不经心的样子,决定向他透露一个大消息。他相信,这个大消息一定会让吴宇震惊。 警长斯通盯着虽然漫不经心,却仍非常有贵族范地腰背笔直坐在那里的吴宇,轻轻说: “我见到老酋长了。” 果然,吴宇就像德克萨斯草原上被雷电击中的檞树一样,瞬间还魂。吴宇的眼睛马上开始聚光,虽然身形未动,但一只手却握紧了椅子扶手。吴宇虽然心里确定,他们所说的老酋长肯定是同一个人,但他还是想再确认一下。吴宇平静了一下心情,开囗问: “是艾伯克七世吗?” “是啊,当然是了!不然我们认识的老酋长还能有哪个呢。” 警长斯通心中偷笑,表面上却轻描谈写地回答。斯通知道吴宇是个重情义的人。这些年他一直想见艾伯克印第安老酋长,但又不敢去见。他被夹在红鹰与军队之间左右为难。 吴宇不想红鹰攻击西部拓荒者,但是他能理解红鹰。政府官员以及银行家太过贪婪,他们以低廉的价格卖出土地,诱使大量东部居民进入西部,压缩了印第安人的生存空间。 然后,他们又诱使印第安人与拓荒者发生冲突,这样他们就有理由派出军队赶走印第安人,获得更多的土地。政府的土地署,以及跟随军队而来的银行家,每年都能从这项业务中收入几百万美元。 一些印第安人,屈从了政府和军队的压力。就象政府从他们手里抢走一头牛,然后还回来一碗肉,拿着国家土地署合法注册的少量土地,在西部定居了下来。 但是,有一些刚强的印第安人,不愿屈服于政治家及银行家的剥削。他们象失去了家园的孤狼一样,飘荡在这片印第安人生活了上千年的祖地。他们茫然而又坚强地挣扎着,痛苦地撕咬着,直到被军队打死或因各种原因死亡,灵魂回到祖先怀抱中的天国。 吴宇不愿像军队一样,成为毫无思想的战争机器,去大批地杀死印第安人。可他又做不到,对被攻击的西部拓荒者的熟视无睹。这也是他退出军队的主要原因。 警长斯通告诉吴宇,老酋长及其族人在图森堡附近获得一块土地,是国家土地署合法注册的。艾伯克族大部分老弱及妇女都搬出艾伯克山口,在那里建立农庄,定居了下来。红鹰及族中青壮武士,还是不肯屈服,并没有随老酋长及大家定居下来,仍在西部大平原上顽强地挣扎着。 吴宇正要向斯通细问老酋长近况,突然一声尖叫从厨房传来。 第52章 得寸进尺 听到尖叫声,警长斯通只是皱了皱眉。 吴宇对尖叫声漠不关心,眉都没皱了一下。 苏珊倒是放下已经端到嘴边的咖啡杯,好奇地朝厨房门口看去。 和苏珊坐在一个桌子上的秀宝,根本不关心从背后传来的尖叫。目光还是没有离开吴宇和斯通的咖啡桌。 斯通继续告诉吴宇: “艾伯克七世托我告诉你,他想尽快见到你。” 吴宇点点头,问: “你最近见到过艾伯克七世?” “他还好吗?艾莉还跟他一起生活吗?” 艾莉是红鹰的女儿,全名叫艾特莉尔,印第安语“夜莺”的意思。艾莉七岁时,她的母亲在随红鹰过密西西比河时,被军队的哨兵射死。红鹰只好把年幼的尼特莉送回部落,由艾伯克七世照顾。 警长斯通继续和吴宇聊天: “艾伯克七世很好,我上个月还见过他。他很健康,只是忧虑让他老了许多。” “只是他最近总担心自己在睡梦中回到天国。他想尽快见到你。” “艾莉长成了大姑娘了,她还是和自己的祖父生活在一起。” 吴宇点点头,决定出城后顺路去见一下老酋长。很久不见,他也有些想念老酋长。他的鼻端甚至能闻到,老酋长身上浓郁的烟草和赭石浆混合的,浓烈中带些清新的味道。 吴宇举起酒杯,斯通也举了举酒杯,两人把杯中剩余的酒一饮而尽。 吴宇放下酒杯,看向厨房门口。冼世平进去了有将近一支烟的功夫,还没有出来。也不知道他有多少东西要收拾,动作可不怎么利索。 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巧合。当吴宇刚想到洗世平的时候,冼世平就出现在了厨房门囗。 冼世平手里拎着一卷铺盖,肩上搭着一个马包。努力从狭小的厨房走出来,背后带出一个挂件,刚才跑到后面去的酒吧侍者麦克思。 麦克思抓着洗世平后背的马包,被冼世平拖了出来。吴宇终于知道厨房的那声尖叫来自何处。 麦克思抓着冼世平的马包,被冼世平强行拖到警长斯通和吴宇的咖啡桌旁。麦克思涨红着脸,朝斯通尖叫着: “警长,不能让他走。” “他撕毁了工作合约,他得赔偿我。” 警长斯通也有些为难。毕竟是洗世平先提出不干了的,麦克思要求赔偿也合情合理。他也不能过分偏向冼世平,虽然他也很讨厌吸血鬼一样的麦克思。作为小镇的警长,他的裁判必须至少看上去是公平的,他不能做得太过分。 警长斯通不说话,转头看向吴宇。 冼世平倔强地站在那里,一声不吭,鼻子里象野牛一样喷着粗气。 麦克思终于意识到,谁才是这个场合中最具发言权的人。他又使劲抓住冼世平的马包,略带得意地看向吴宇。他对自己能给吴宇出个难题很高兴,他要让吴宇和他协商,以挽回他丢失的尊严。 店里一桌打扑克的赌徒,居然还没有走,正抓着扑克牌继续着他们的赌局。现在他们都停下手来,饶有兴致地看向吴宇。狡猾的野牛比尔,甚至趁机看了一眼旁边赌徒手中的牌,才假装感兴趣地看向吴宇这边。 苏珊和秀宝也注意到了吴宇这桌的情况,秀宝马上站起来,要朝吴宇边边走过来。 吴宇赶忙抬起右手压了压,示意秀宝坐下,别冲动。秀宝是无限信任吴宇的,见到吴宇的示意,便又坐了下来。 吴宇急着去见老酋长,不愿多事。就问麦考斯: “多少钱,我赔给你?” 麦克思得意地抬起下巴,手抓住冼世平的马包抓得更紧了,仿佛冼世平是他的战利品一样。他斜着眼睛看着冼世平,对吴宇发难: “他在我这呆了十五天。” “住宿费一天一美元,吃饭一天两美元。” “今天的食宿费我就不收了,当给斯通警长的敬意。” 吴宇觉得还算合理,必竟是自己拉冼世平违约在先。吴宇抬头问冼世平: “钱我出了。你为我工作,我不能让你蒙受损失。” “十五天,对吗?” 冼世平急了,说: “老板,可是!” 吴宇摇了摇头,打断了冼世平的话。 冼世平这个倔强的顺德汉孑,无奈地点了点头。 吴宇转头看向麦克思,确认: “十五天,四十五美元。对吧?” 吴宇知道,西部中等档次的旅店,包吃包住一天也就是三美元。但是他出这个价钱,包括了因为他的原因使麦考斯失去一个厨师,他愿意在合理的范围内补偿麦考斯。 问完,吴宇就开始从上衣口袋里掏钱。他不愿多理麦克思,想迅速打发他走开。 但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麦克思竟然说: “不对。” 吴宇正在数钱,他抬起头来,目光中带着疑问地看向麦克思。 麦克思看到吴宇看过来,更加得意了,下巴翘得更高了。他开口道: “冼世平突然离开,我得高价去雇一个厨师。” “这样的厨师一个月得三十美元,他得替我付。” “我因为他突然离开,酒吧的利润也受到损失。” “我也不贪心。所有的加在一起,你付我一百美元。” 说完,得意洋洋地看向吴宇。等着看吴宇暴怒的样子。反正有警长在旁边,吴宇也不敢攻击他。 冼世平愤怒地左右甩着马包,试图甩掉麦克思。警长斯通也有些为难,担忧地看向吴宇。 麦克思失望了。吴宇不仅没有暴怒,甚至连表情都没有变。 他只是问冼世平: “你们当时对你的工作是怎么约定的?” 冼世平对自己为吴宇惹来的麻烦很担忧,他难过地对吴宇说: “包吃包住,周薪五美元。” “约定过要干多长时间吗?” “你收到过薪水吗?” “在工作期间,你离开过店里吗?” 吴宇再次确认: “没有约定。麦克斯先生不肯确定让我长期在酒吧工作。” “我都没有离开过后厨。” “我从没有收到过薪水。” 洗世平肯定地回答。 吴宇听完,点点头。冷淡地看向麦考斯,问: “冼世平说得没错吧?” 麦考斯点点头,回应: “没错。你想怎么解决?” 麦克思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他将在谈判中把吴宇驳得体无完肤。 吴宇没理他,只是写了一张赔偿合约,把冼世平的情况和麦克思的赔偿要求写明。他请斯通警长作证明人,让冼世平、麦考斯在赔偿合约上签了字。 吴宇掏出一百美元,递给麦克思,他要求麦克思出具收据。麦克思得了一百美元,他对自己为难成功吴宇,感到非常高兴。麦克思带着胜利者的优越感,写好了收据,态度随意地递给了吴宇。 吴宇平静地把赔偿合约和收据折好,装入上衣口袋中。 警长斯通认为由于自己的原因,使队长损失了一百块钱。他恶狠狠地瞪了麦克思一眼。但麦克思并不害怕,他并没有违法,这是聪明人应得的报酬。 冼世平难过地低下了头。 苏珊美目关切地看着吴宇。在他印象中,吴宇可不是一个忍气吞声的家伙。在挑战面战,他暴烈地象一头德克萨斯荒原上的野公牛。他今天怎么这么反常。 倒是秀宝很放松。他知道,吴宇态度越平静,挑战者的下场越惨。秀宝不认为一个酒吧老板,会是吴宇的对手。 旁观的野牛比尔,已经额头上满是汗水。他可不认为,吴宇会容忍人冒犯他的名声。“黄色老虎”的威严,是边境地区上百个没想明白原因就被吊死的马匪和老贼,拿生命累积的。 看着脸上神色越来越平静的吴宇,野牛比尔身体发软。他想尽快离开,但是不停抖动的双腿,阻碍了他达到目的。他脸色变得苍白,以致于同桌的两个赌徒都用奇怪的目光看向他。 麦克思“风情万种”地扭转身,正准备带着胜利者的高傲姿态离开。吴宇发话了: “等等,麦克思先生!” 第53章 我没有 麦克思听到后,嘴角带着笑意,以胜利者的姿态转过身来。他抽出衬衫胸袋中的白手绢,挥舞着掸了掸身上根本不存在的尘土。挺了挺瘦得像小鸡一样的胸口,开了囗: “先生,您还有什么事?” 吴宇微微一笑: “您和冼世平的账算完了。但是冼世平和你的账还没有算。” “有什么不一样吗?” 麦克斯皱了皱眉。 吴宇没有看麦克斯。他回头看着警长斯通: “警长,冼世平在酒吧期间从未离开后厨,是吧?” 斯通点点头。 “冼世平从未从麦克思那里收到一分钱,这是真的吧?” 麦克思想出言争辩,被警长斯通狠狠瞪了一眼,张了张嘴没出声。 警长斯通用他熊一样粗大的手掌,狠狠在自己的光头上摸了两下,点点头表态了: “是真的。我担保。” 随即,吴宇从口袋中掏出执法官胸章,戴在胸口。他用右手手掌心在徽章上使劲蹭了几下,直到看到徽章闪闪发亮,才满意地停下手。 吴宇站在那里,朝警长斯通郑重地敬了个军礼。斯通吓了一跳,也不知道吴宇要干什么。警长斯通手忙脚乱地站了起来,也还了吴宇一个军礼。 等两人同时放下手臂,吴宇一本正经地开始了程序: “您好,我是一棵树镇警长吴宇。并且兼任德克萨斯州边境执法官。” 警长斯通只得一本正经地陪他走程序: “您好,我是图森堡市警长斯通。请问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 吴宇一本正经地点点头: “是的。我在经过图森堡时,解救了一个被非法限制自由,成为奴隶的美国公民。” “经过调查指证,我确认图森堡红牛酒吧的老板麦克思,确实犯下了此罪行。” “我现在请你协助我逮捕麦克思,并在呈交法庭的证明文件上签字。” 酒吧老板麦克思急了,他朝吴宇喊道: “我没有!” “你胡说!” 吴宇心说,王八蛋,你欺负人的时候可是爽了。现在后悔,晚了。你没有,我说你有,你就必须有,美国法律你离玩明白还早着呢!他只是对斯通说: “他不让冼世平离开后厨,是事实吧?” “麦克思没有给过冼世平一分钱吧?” 警长斯通呆在那里,还是想不明白。吴宇用“打你个白痴”的眼神,瞪了斯通一眼。无人配合,他只得继续唱独角戏: “限制人身自由,剥夺劳动成果。这还不是非法奴隶贸易吗?” “难道林肯先生签署的《解放宣言》在这里不生效吗?” “难道这里不是美国,不执行美国法律吗?” 警长斯通震惊了,原来美国法律是可以这样解读的。吴宇队长的执法水平实在太高了,不愧是读过书的贵族,简直是太坏了。 秀宝却一点都不奇怪。吴宇在纽约时,整天和花花公子查尔斯混在一起。麻烦不断的查尔斯,每隔几天就得见一回律师。到后来,两人都成功混入了纽约律师的朋友圈,经常会参加律师们的聚会。 纽约的律师,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一群人。钻法律漏洞的能力,能让只有一件衣服的乞丐,看到他们都哭。吴宇又是那么爱好学习,所以吴宇的执法水平也是美国最先进的。 苏珊就不那么淡定了。她睁大了那双美丽的大眼睛,象德克萨斯州蓝色的天空一样纯净的美丽,惊奇地盯着吴宇。白嫩的玉手捂住美丽的小嘴,害怕自己发出声来影响到吴宇。她相信吴宇的执法是一定正确的,只是作为一个乡下小丫头,她从来不知道有这样的法律而己。 麦克思此时也怒了,这个人太坏了,竟然想陷害他。难道他就不怕美国的法律吗? 麦克思怒气冲冲地拿一根手指指着吴宇,正准备尖叫。他的背后就被踹了一脚,被踹倒在地,这一脚阻止了尖叫。随后,麦克思就被绳子把双手绑在背后。 原来,秀宝早就走到了麦克思背后。当吴宇宣布完麦克思的罪状时,本来秀宝只准备抓住麦克思的胳膊。麦克思伸手去指吴宇,激怒了秀宝。秀宝是不容许有人冒犯吴宇的,所以,麦克思的脸就到了地板上。 当麦克思反绑双手,被秀宝从地上提起来时,麦克思已经狼狈极了。脸上被鼻血和泥水擦得红一块、黑一块,马夹也开了,衬衫的扣子也被扯掉了好几颗。麦克思弯着腰站在那里,人已经懵了。他正在思考,自己现在在哪里,刚才自己做了什么。 吴宇笑嘻嘻地看着麦克思,宣布: “再加告你一条罪名,袭警!” 吴宇转头看向斯通: “斯通警长,这个人不但涉嫌非法使用奴隶,还袭警。” “请先把他关到你的监狱。我要暂时查封这个酒吧,以保证受害人能够获得足够的赔偿。” “等会,我会去巡回法庭见法官,申请法庭令。” 警长斯通很想说一句,你够了。不就是赖工钱,讹了你一百块钱吗。你至于把人家人抓去坐牢,还把酒吧封了吗。可斯通不敢说,他虽然觉得有些过份了,但他也怕队长给他扣大帽子。可恶的中国贵族,扣大帽子的本事太厉害了。斯通觉得自己也是个小机灵鬼,他才不会上队长的当呢。 斯通只是严肃地点点头,冼世平却是惊呆了。他觉得吴宇身体里至少装了他们县衙的三个大人物,一个县太爷,一个绍兴刑名师爷,一个刑房捕头。原来法律是这么运用的,不愧是从中华文明之地来的读书贵公子,果然见识高深,岂是小民可以仰望。 野牛比尔和两个同伴也惊呆了,他们也不敢玩牌了。他们战战兢兢地坐在那里,乖巧得象个小学生。连呼吸都不敢大声,生怕触犯了自己不知道的美国法律。 吴宇随便朝野牛比尔的方向看了一眼,野牛比尔马上明白了吴宇的暗示。野牛比尔能在德克萨斯混迹多年不死,过得还很滋润,可不是因为他马快枪硬,而是靠他能看清形势。 野牛比尔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来,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快步凑到吴宇身边,小声说: “先生。您让我和麦克思谈谈,麦克思一定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他一定会给冼世平先生一个满意的赔偿的。” 野牛比尔把“满意”这个词咬得很重。他相信吴宇一定会听懂。 吴宇摆摆手: “好吧,我给你这个机会。去旁边说。” 警长斯通满脸不屑地看着野牛比尔。他就不明白,这货五大三粗的,怎么就能做出那么讨好人的表情和动作。就象他在电影里看到的,印度土王宫殿里的太监一样。 野牛比尔可顾不上别人对他的看法。能为“黄色老虎”服务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了。有了这样的经历,以后其它土匪和老贼,见到他就得惦量惦量了。毕竟,谁都知道“黄色老虎”有多护短,没有人想见识他的可怕。 野牛比尔都不敢解开绑麦克思的绳子。他拉着麦克思和冼世平到旁边一张桌子,开始为两人调解起来。 麦克思认清了形势,也害怕了起来。冼世平秉承中国人的处世哲学,也不为己甚。三个人只交谈了几分钟,就达成了协议。 野牛比尔独自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走向吴宇。 第54章 酋长的宝藏 野牛比尔小心翼翼地走到吴宇桌旁,就像一只试图靠近狮子的豺。吴宇正与警长斯通聊天,野牛比尔并不敢出声打断谈话,只好在一旁等候。 警长斯通略带委屈地对吴宇说: “队长,你太厉害了。” “一点也不像一个优雅的东方贵族。” 吴宇知道警长斯通说的是什么,笑一笑开口了: “人要是开始退缩,就会在每次遇到困难时都退缩。直到把自己退到无路可走。” “我一个贵族的尊严,是他一个平民可以冒犯的吗?” 警长斯通想了想,觉得也是这么回事。队长护短的厉害,这他知道。当年在游骑兵小分队里,大家无论闯了什么祸,只要见到吴宇队长,他们就安全了。吴宇队长为了他们,不知道用拳头打破过多少人的鼻子。队长打架时总爱打人的鼻子,而不是打到腮帮子上把人打晕。警长斯通每次看到吴宇队长把对手打得血流满面,都会兴奋地想: “队长这个习惯,真是,真是太棒了!” 警长斯通只是觉得,他作为队里最小的队员,享受到吴宇的最多宠爱,现在被别人分走了。所以他有必要抱怨一下,让吴宇队长注意到他的感受。 吴宇明白警长斯通的想法。这孩子别看长得五大三粗的,心眼可不大。在游骑兵小分队宿营的时候,吴宇的一边睡着秀宝,另一边必须给斯通留着。要不然,斯通能一晚上一直捣乱。 吴宇带着笑意看了看斯通,逗他: “如果我不保护我的百姓,他们都离开了我,我去给谁当贵族。” “就像你作为警长,保护不好市民。大家都离开这个城市,你去给谁当警长。” 警长斯通虽然没能理解这里深刻的东方智慧,但他认为队长说得对。他见过很多没落的小城,居民离开后,官员也都失业了。 吴宇不再理会斯通,转头看向野牛比尔。野牛比尔马上向吴宇汇报: “先生。麦克思愿意和解。” “他退回刚才收的一百美元,然后再出三百美元,赔偿冼世平先生的损失。” 吴宇点点头,并没有多说。野牛比尔见吴宇同意了方案,赶快去找麦克思处理。 麦克思和冼世平,在警长斯通的见证下,很快达成了谅解。冼世平收了麦克思的三百美元赔偿,野牛比尔把一百美元送回给吴宇。 吴宇掏出二十美元,结清了他们四人和野牛比尔在酒吧的消费。 吴宇急着去见老酋长,他在警长斯通的幽怨目光中,带着秀宝、苏珊、冼世平离开了酒吧。冼世平赶着马平,其它人骑着马,去往老酋长的农庄。 从小教堂旁的大路上,往右拐入草原。骑行了大约二十分钟,吴宇就看到一只七米左右的杆子上,挑着一只风旗。风旗上用红白两色绘着一只安第斯白头鹰。 印第安部落有在部落议事厅立大旗的传统。大旗上画的是部落的吉祥物,也是部落的标志。议事厅一般位于部落中心,酋长就位在议事厅。 看到部落大旗,吴宇知道地方找对了。他催促大家朝大旗方向赶路。 当吴宇一马当先,从仓房背后转出,看向院落时,把院子里的人都惊呆了。 艾莉穿着一身普通农家少女的灰白两色裙子,赤着双脚,穿着一双中皮低帮鞋。若不是头两边梳着两条极具印第安风格的小辫子,她看上去和任何一个美国的农庄少女没多大区别。 艾莉尔正在拿碎玉米喂鸡。一群黄色的毛绒绒的小鸡,在她脚边像黄色的毛球一样跑来跑去,争抢着食物。 艾莉尔看到吴宇的一刻,惊喜地把一双眼睁到最大。抓在右手里的碎玉米也忘了撒出去,碎玉米粒象沙子一样从指缝漏到地上,形成一个小堆,这引起了小鸡们聚成一团的哄抢。 老酋长坐在台阶上,手里抓着他心爱的烟斗。烟斗是吴宇给他的。烟锅是用打过的铜子弹壳做的,烟嘴是一截羊腿骨打磨成的。老酋长与艾莉尔同时看到了吴宇,脸上露出了微笑。 吴宇挥了挥手,其它人都停了下来。他骑着马突然加速,并在嘴里发出“荷、荷”声,就像一个发起冲锋的印第安人一样,快马朝艾莉尔冲去。 艾莉尔站在玉米粒中央,却一点也不惊慌,甚至开始娇嗔地撅起小嘴,但嘴角的笑意却显示出了她真正的心情。艾莉尔心中愉快地抱怨:“老虎叔叔总是那么幼稚,现在还和我玩这种游戏,我都是大人了。” 艾莉尔只来得及想到这里,吴宇已经冲到艾莉尔身边。小鸡早已吓得跑开了。艾莉尔被吴宇俯身一捞,就抱着少女的纤纤细腰,把艾莉尔抱到马上,放在了身前怀里。 这是艾莉尔小时候,吴宇常和小姑娘玩的游戏。艾莉尔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便高高兴兴地靠在吴宇怀里坐好。吴宇刚才太兴奋了,没意识到艾莉尔已经是个大姑娘了。他只是习惯性地搂住艾莉尔,把她放在怀里,和她小时候一样。等搂好之后,他才发现,艾莉尔发育了,不再是个小姑娘了。心里就多了一丝异样。 不等吴宇仔细去想心中异样,蓝火已经冲到了台阶上。并且一个漂亮的转弯,稳稳地停在了台阶下,侧身对着老酋长。老酋长嘴里咬着烟杆,微笑着看着吴宇。 吴宇好久不见老酋长了,再次见面,也非常高兴。他搂着艾莉尔,玩开了三人玩过不知多少遍的游戏。 吴宇装作自己是一个强盗,故作凶狠地对老酋长嚷:“老头,快把你的宝藏交出来。要不然,我就要抢走你的宝贝。” 面对这一幕,老酋长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艾莉尔也美滋滋地坐在马上,等待爷爷拿出珍藏的好酒,来救回自己的宝贝。 让艾莉尔奇怪的是,爷爷并没有把身旁的酒递给吴宇。老酋长站起身来,朝部落议事厅的大门走去。他对吴宇说: “宝藏在屋里,进来拿。” 吴宇一瞧,老头有话要说。他只好下了马,把艾莉尔抱下马。 艾莉尔牵着马去草棚下喂马,吴宇则跟着老酋长走进了充当部落议事厅的大屋。 第55章 老酋长的茶 吴宇走进屋子的时候,老酋长已经在火塘前坐下了,手里抓着醒着时从不离手的烟斗。 老酋长看上去还是老样子,和吴宇五年前刚遇到他时的样子差不多。但是吴宇从老酋长的眼神中,明显感觉老酋长已经老了。 五年前的老酋长,眼神中透露出的是锐利和强硬,如一只白头鹰的眼神一样富有进攻性。现在的老酋长,眼神中只有淡然,如同一只已经知道自己命运的老山羊。 吴宇走到堂屋的正墙下,站了下来。墙上挂着一面带有破洞和烟熏的大旗,旗上绣的是一只已经发黑的红鹰,这是部落的战旗。战旗左边还有一个黄色面具,面具脸型极富印第安人特征,据说是老酋长的苏族艾伯克部落的第一任族长——艾伯克一世留下的。 吴宇双腿分开,半蹲下身体,双手握拳举起双臂。他一边跺下左脚,一边嘴里发出“候”声,一连三次,以战土的礼节向部落的祖先表达了敬意。 然后他站直身体,走到火塘边,坐下。只是静静地看着老酋长,并不说话。老酋长也静静地看着吴宇,两人眼神中都充满久别重逢后的喜悦与满足。 到底吴宇是年轻人,他先绷不住了,笑了出来。他自小在祖父母身边长大,心思灵巧,嘴巴又甜,惯会哄老人家开心。他故作凶狠地对老酋长开口: “老头,快告诉我,你的宝藏在哪里。” “如果你不告诉我,我就抓走你的孙女——小夜莺。” “不还回来的那种啊。” 老酋长听到吴宇的话,仿佛听到了什么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猛然大笑起来。老酋长笑得很厉害,甚至笑到眼泪都从嘴角渗了出来。 吴宇担心老头笑得太厉害,别岔过气去。准备起身去给老头拍拍后背,顺顺气,老酋长停下了笑声,挥挥手让他别起来。 老酋长对吴宇说: “想要我的小夜莺艾莉尔,你可以不还回来,让她做你的一个疌子。” 吴宇听到老酋长这句话,感觉有些意外。倒不是吴宇有道德洁癖,仅仅是因为老酋长舍得让艾莉尔离开自己身边。 印第安部落是允许一夫多妻的,但疌子不能在本族中娶。因为印第安人的祖先已经知道,要想拥有强壮的后代,就不能娶同族的女孩。如果娶同族的女孩,会受到神的惩罚,生出怪物来。 吴宇虽然和艾莉尔的父亲——红鹰兄弟相称,但如果能成为吴宇的岳父,红鹰会更高兴。 比起一边高喊男女大防,一边娶十七八房小妾,甚至八十老翁十八疌的道德老夫子,印第安人更具有纯朴的浪漫。只要不是亲叔叔,不是同族,让一个自己信任和亲近的人,照顾自己的女儿,是一件对自己和女儿都极为有利的事。 老酋长知道吴宇是来自东方的王族,他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如果孙女艾莉尔能成为吴宇的疌子之一,就有可能生下具有贵族血统的男孩。艾莉尔的儿子就可以成为部落新一代酋长,在他的贵族父亲的保护与帮助下,他可以带领部落更好地立足于现代社会。 印第安人比起钱财与书面的盟约,更相信血缘关系。 老酋长知道,红鹰带领部族战士,已经和美国政府结下了不可和解的血仇,他们是回不来了。 部落只剩下老人、妇女和儿童,如果找不到强力的保护者,在土地署官员和银行家的阴谋下,部落会很快地消失在现代社会中。 老酋长从坐在身下的狼皮中抽出一个羊皮小包,探身递给了吴宇。吴宇打开捆着小包的皮绳,取出一块卷成一轴的毛毯。 吴宇打开毛毯,看到了毛毯上织的一幅画像。画像中的男人头戴三根长长的白羽,五官和老酋长很接近,应该是老酋长的祖先——艾伯克一世的肖像。毛毯被烟熏火燎的,上面的颜色变得很暗淡,应该已经织成了很长时间。 吴宇手中抓着毛毯两端,把毛毯展开在眼前,仔细看了几分钟。他抬头看向老酋长,等老酋长给他解释,为什么把这幅毛毯画给他看。 在老酋长开口前,艾莉尔用一个闪亮的银质圆盘子,端着两杯茶走了进来。小姑娘如同一只小鹿一样,迈着轻快而略带弹跳的步子,奇怪的是,两杯装满的茶竟然一滴也没有洒到盘子上。 艾莉尔走到老酋长与吴宇中间,稍微靠后一点跪坐下来。她轻轻放下圆盘,第一杯茶双手递给老酋长。第二杯茶也是用双手,只是先把茶举到眉前,然后才送到吴宇眼前。 吴宇愣住了。艾莉尔平时给吴宇端茶,都是端到身边,让吴宇自己从托盘里取。高兴的时候,还会抱住吴宇的胳膊,从吴宇的茶杯里喝茶。 吴宇从来只当艾莉尔是小女孩,但是她今天的敬茶,给了吴宇一个意外。艾莉尔递茶的动作里,竟然有了一些礼仪的味道,使得小姑娘清纯中带了一丝妩媚。 吴宇这时才注意到,艾莉尔身上穿的衣服不是刚才那套了,而是换上了只有庆祝丰收的“哈维斯节”才穿的节日盛装。 吴宇端着艾莉尔递过来的茶杯,浅浅喝了一口。口中一股苦味直传大脑,苦味之后口中有一股如同薄荷的清凉传来。吴宇知道,这是正宗的印第安“噗噗茶”。 吴宇只知道,这种茶的主要成分是“安第斯山构树”叶子,还有其它几种草一块晒干而成。喝了能提神和助消化,是南部边境许多印第部落的主要饮料。 “噗噗茶”生草味很浓,亚洲人一般都喝不习惯。而且热茶中有一般清凉的薄荷味,味道热凉交替,太怪了。 一想起老酋长的茶来,吴宇对老酋长就怨念十足。 他也曾把自己从中国带来的龙井送给老酋长。老酋长平时舍不得用,只有在部落议事时,才拿来和部落长老一起喝。只是老酋长泡茶的方式,让吴宇直想捂脸。 老头一边炫耀着告诉其它人,这茶叶是他作为东方贵族的干儿子,送给他的贵族的礼物。一边从一个布包里用手指尖抓出一小撮茶叶,放入一个银壶内,然后用火塘上水壶里滚烫的开水,滚烫的开水啊!倒入银壶内,盖上壶盖,把茶叶闷上。 吴宇只能心中哀叹。 这茶可是父亲做杭州市舶司使时,杭州本地商人送的,虎丘上刘园的明前新茶。虽比不上贡茶珍贵,一年也就能炒十来几,连杭州道台一年也就能得个三五两。 老头既不洗茶,也不用瓷壶,直接用开水在银壶内把龙井泼死,那还能喝出屁的味道。 因为不满老酋长暴殄天物,老酋长在吴宇心中直接升级为老头。 幸亏老头没拿平时喝茶用的黑乎乎的铁壶,否则吴宇认为自己会控制不住自己,把茶叶抢回来。 就是装茶叶的绸布袋,还是吴宇看到老酋长要用兽皮袋装茶叶,气恼之下把自己小时候的一个荷包给老酋长的。用兽皮袋装茶叶,茶叶吸上异味,还能喝吗! 老酋长总是一边抱怨吴宇的贵族毛病,一边向老伙伴们炫耀他有一个厉害的干儿子。 吴宇知道,他不能让自己陷入往事中。他还年轻,还有好多事要做。往事还是珍藏在记忆里,让它如美酒般慢慢沉淀。等他像老酋长一样,白发苍苍时,再独自坐在时光中细细品味。 当吴宇看向老酋长时,老酋长说出了一句话,雷得吴宇外焦里嫩。 第56章 祖地 老酋长宣布的决定,把吴宇惊得目瞪口呆。他郑重地说:“我要让艾莉尔成为你的妻子。” 吴宇顿时大惊。娶一个疌子,对于贵族来说不算什么。虽然他在美国,也不是盐湖城的摩门教徒,但也没人干涉他娶几个疌子。印第安人本来就是一夫多妻,再说他和艾莉尔也没血缘关系,哪怕远亲也没有,也没问题。 可是,为什么非要把艾莉尔给他作疌子呢?难道不成为疌子,他就会任由艾莉尔或者部落陷入困境,不去帮忙吗? 吴宇不敢露出惊讶的表情。他怕老酋长觉得丢面子,伤害到老酋长。在印第安部落,如果拒绝女方提出的婚姻请求,会被女方认为是奇耻大辱。 结为婚姻,是印第安人认为最值得信赖的关系。他把想保持最亲近的关系的想法,用具有最高敬意的方法表达出来。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就是对他最大的蔑视。 吴宇不想失去老酋长一家的感情。他点了点头,平静地等待老酋长的解释。 老酋长说出自己的决定后,一直紧张地盯着吴宇的双眼。直到吴宇点头,他才松了一口气。老酋长把烟嘴送到嘴边,猛地抽了一口。 随着旱烟被缓缓地吐了出来,老酋长的身体逐渐放松了下来。隔着烟雾,老酋长的身影在吴宇的眼中逐渐朦胧了起来。就像在祠堂祭祖时,隔着香炉的轻烟看祖宗们的画像。 老酋长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才轻声说岀了自己的想法: “给艾莉尔一个男孩,保护他成为苏族艾伯克部落的酋长。” “如果红鹰战死了,想办法找到他。把他送回部落,埋葬在部落墓地。” “别让红鹰的灵魂找不到家,一直在荒原上飘荡。” “等我死后,带着祖先的画像,和艾莉尔一起把我带回祖地。” 吴宇知道,在安第斯山中,有个艾伯克山口,是部落祖先的原始居住地。住地后山,有一个隐蔽的山洞。每一任酋长死后,都会被下一任酋长送入洞中,以便守护“大地母神”赐给全部落的宝藏。据传说,只有酋长一家的嫡系血脉,才能找到山洞的入囗。 老酋长说完这些,感觉到全身力气都被抽空了。他为把这些重担交给吴宇而感到难过,可是,除了吴宇,他也不知道还有谁能挑起这副重担。 在老酋长难过的沉默中,吴宇平静地点点头: “老酋长,我知道了。” “我向大地母神发誓,我一定会做到的。” 吴宇以印第安人的方式,挑起了这副重担。印第安武士的承诺,从来不用“竭尽全力”的文字游戏,也不用繁杂的仪式。只要以大地母神之名许下的诺言,就一定要完成,绝无变通。如果不能完成,只有敌人的鲜血,或是自己的鲜血,才能洗刷这份耻辱。 听到吴宇以大地母神的名义许下诺言,老酋长的肩膀向下放松了下来。 老酋长知道,红鹰一定会被军队杀死。军队的人被红鹰杀了不少,部落的武士也有不少人死在了与军队的战争中。 每次见到红鹰,武士们的数量都在减少。武土们虽然精神很好,但他们的身体和他们的马匹,都越来越瘦了。 自从一年多前,整个部落的妇人和小孩在这里定居下来,红鹰和武土们就再没回来过。 大家都知道,出自西点军校的军队指挥官,出于该死的英国军官的绅士精神,骄傲地不去伤害老人、妇女和儿童。 如果武士们出现在村庄中,军队会毫不留情地发起攻击,不会分辨谁才是武士。这会害了整个部落的人。战斗结束后,军法官会以叛乱的名义把所有人都吊死。 跪坐在吴宇身后的艾莉尔,听到吴宇答应下来婚事,也明显地放松了。她拿起茶壶,轻灵地把老酋长和吴宇面前的茶杯填满。 这件事明显是早有预谋的。 还没等吴宇把茶杯送到嘴边,戴着白色羽毛冠,穿着兽皮裙,脸上涂满红泥的部落巫师,就从门外进来。巫师摇着?板上的响铃,跳着祭天舞,从门口三步一停地跳了进来。 吴宇旁观过巫师主持祭祀前的准备工作,没有两个小时根本完不成。所以,他一定是提前准备好的。 老酋长请吴宇娶艾莉尔做妻子,一定是整个部落早有预谋的。甚至,斯通告诉吴宇老酋长艾伯克七世要见他,也是计划的一部分。 吴宇似笑非笑地向旁边扫了一眼。老酋长如同一个恶作剧被母亲发现的顽童,有些害羞地把头转向一边,故意不去看吴宇。 艾莉尔却是抱住吴宇的左臂,撒娇地用小脸在他的肩头蹭了蹭,形如一只吃饱后心满意足地向主人撒娇的小猫。艾莉尔这个小丫头,是被吴宇宠大的,太知道如何抓住吴宇的心了。 虽然、其实,在吴宇心中,艾莉尔一直是个小女孩。他一直是用长辈般宠溺的态度看艾莉尔,从未想过会娶她。 但是,在双重亲情的压力下。吴宇心甘情愿地屈服了,是的,是心甘情愿。或许,娶了艾莉尔,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吧。必竟,作为一个“老男人”,娶一个刚到结婚年龄的女孩,想想还是有些让人兴奋的。 吴宇并不担心明月和苏珊。明月一定会是吴宇的正疌,这是永远不会变的。聪慧如明月,并不认为把自己的丈夫拴在身边,是保持爱情的良方。适当的距离,才会使爱情历久弥新。 至于苏珊,只承认吴宇是自己的情人。她并没有想好,是否承担成为吴宇疌子的责任。苏珊和大部分德克萨斯女人一样,如西部荒原中的小檞树般独立和顽强,决不会用失去自由而换取依赖别人而生存的生活。 苏珊承认吴宇是个好情人,但是不是个好丈夫,她觉得拿不准。毕竟,大部分德克萨斯的牛仔们,向往的都是像草原上的风一样自由而飘荡的生活。 他们一生都在德克萨斯荒原上飘荡,很难长时间在一个地方停留。老婆、孩子、以及安定的家庭生活,很难抓住他们。只有死亡,才会让他们在一个地方长久地停留,以便老婆孩子知道他们每天晚上在哪里。 还没等吴宇做完心理建设,巫师已经敲着骨板敲铃绕着吴宇和艾莉尔跳了三圈。并且嘴里吟唱着苍凉而幽远的祈神歌。 部落巫师跳完三圈,在吴宇右侧站定。猛地掏出一把银刀,吴宇的右手迎着银刀伸了出去。 第57章 血的誓言 部落巫师准确地抓住了吴宇的右手大拇指,银刀的刀尖在指肚上面刺了下去。一点殷红,鲜血从皮肤下渗了出来。 部落巫师抓着吴宇的手,等着手指上的血慢慢渗出一片。当巫师认为血足够多时,他抓着吴宇的手指,伸向艾莉尔的额头。 吴宇的手指,最终落在了艾莉尔的眉心。部落巫师抓着手指,在艾莉尔的眉心缓缓转了一小圈,把吴宇手指上的血,均匀地涂在了艾莉尔的眉心。 按艾伯克人的传统,当一个女人,允许一个男人把手指上的鲜血搽在自己的眉心,她就承诺这个男人完全拥有了自己的身体和忠诚,直到自己生命结束。 印第安人对血誓的重视,甚至在自己的生命之上。搬下山居住的印第安部落,男女在婚姻中,已经很少用到血誓了。 一般只有传统的大部落,最得部落首领宠爱的疌子,在举行婚礼仪式时,才会得到血誓。得到过血誓的疌子的地位,才会被部落承认。但是,这个疌子,也终生不会再接受其它男人。 吴宇其实特别怕庝。每次战斗中,他一但感到疼痛,就只能用更加疯狂的进攻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所以,平时温文尔雅的吴宇,在战斗中,越受伤越疯狂,攻击性越强,令敌人感到害怕。 吴宇脸上平静无波,却暗暗咬住牙齿。他努力控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因疼痛出声。当他看到艾莉尔眉心的一缕红色,竟好像中原女子眉心的花黄,有些妖异的美感。 吴宇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给予艾莉尔疌子的地位,并用血誓承诺了对艾莉尔终身的保护与责任。然后,就该艾莉尔履行自己的义务了。 部落巫师用银刀从艾莉尔发梢割下一束头发。巫师把头发凑到火盆边点燃,然后迅速移到吴宇的茶杯上方。 三人静静地坐着,等待头发烧成灰。头发很快就烧完了,部落巫师手指轻轻一捻,头发灰缓缓落入了吴宇的茶杯中。 吴宇轻轻端起茶杯,把混着艾莉尔头发灰的茶水一饮而尽。老酋长、部落巫师和艾莉尔,三人脸上露出了放松的笑容。 吴宇喝下这杯茶,就代表艾莉尔已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无论两人身体是否在一起,吴宇的身体就是艾莉尔灵魂的归宿。当艾莉尔生命终结时,灵魂印记会指引艾莉尔的灵魂回到吴宇身边。这是印第安苏族艾伯克人对于终身不渝的婚姻,最浪漫的表达方式。 吴宇喝完茶后,艾莉尔马上紧紧抱住他的左臂,小脸紧紧贴在吴宇左后背上。少女艾莉尔娇憨的动作,让吴宇心中升起一片温情。他感到仿佛有一种神灵的力量,把两人的命运拴到了一起。一片温情,一股保护欲,充斥了吴宇整个心脏。 部落巫师打着骨板响铃,跳着奇怪的舞步,又绕着吴宇和艾莉尔转了三圈。然后冲着部落祖片墙举了三下骨板,喊了三声“空克马荷”,向艾伯克人的祖先通报了两人结为夫疌。 部落巫师结束了仪式,就跳着祭祀步向大门走去。巫师跳岀大门,放开嗓子“哦哦吼”的大吼。“蓬”的一声,院子中间燃起耀眼的火光,早已准备好的火堆被人点燃。然后院子里的人喊着“哦吼”,开始围着火堆转圈跳舞。 老酋长看向艾莉尔,眼中带着雾气,半是欣喜半是难过。吴宇轻轻摸了下艾莉子的小脸,乖巧的艾莉尔也注意到了老酋长的神情。 艾莉尔放开吴宇,站了起来,吴宇也跟着站了起来。两人一左一右扶着老酋长胳膊,轻轻用力,老酋长站了起来。老酋长慢慢走到祖先墙前,三个人一起静静看着艾伯克一世的画像。 老酋长并没有伤感太久。部落巫师出去有一袋烟功夫,进来了两个艾伯克部落的强壮妇人。她们牵着艾莉尔的手,要带艾莉尔去准备她的新婚之夜。艾莉尔只得一边频频回头看吴宇,一边依依不舍地出了部落大屋的门。 老酋长没让吴宇等太久。他站了片刻,侧过身狠狠地把吴宇抱在怀中。老酋长抱得很用力,吴宇能体会老酋长的心情。在吴宇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部落一千多老弱病残的重担,强迫吴宇挑起。 吴宇只得也紧紧抱住老酋长。他发现,刚见面时强健豪爽的老酋长,真的老了。他在吴宇怀里,显得像个孩子一样瘦弱而孤单。带领五千多族人,在安第斯山中求生,变得越来越艰难。 曾经亲如兄弟的白人拓荒者,不再靠近印第安人的火堆。当印第安人靠近白人村落时,迎接他们的也不再是热情的拥抱和清冽甘甜的井水,而是警惕的目光和已经拉开拴的长枪。 族人和白人的冲突越来越多。印第安人不明白,为什么一直自己族人生活了上千年的某地土地,突然就变成了某个白人的私人财产,不再允许自己进入。难道这块自由的土地,不是印第安人,白人,鹰、狼甚至?原鼠,这些“大地母神”的孩子,共同拥有的吗? 冲击不断升级,开始出现了死人事件。然后军队开来了,出现了更大规模的冲突。越来越多的强壮的部落武士,越来越多的“白孩子”,倒在了这块荒原上。 德克萨斯的草原上没有了秩序,已经成了马匪与小偷的乐园。老酋长从极力维护印第安人与白人之间的公平,到放弃徒劳的努力,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他不知道是谁的错? 抱着心力交瘁的老酋长,吴宇也很伤心。吴宇不能告诉老酋长,事情为什么成了这样。淳朴善良的印第安人,无法理解这么复杂的阴谋。 吴宇即使看透了这场阴谋,自己也无力阻止。只能沉默地旁观。 阴险的华盛顿政客们,通过总统颁布了《土地法》。在各州成立了土地开发署,把本不属于他们的西部土地,以四美元一英亩的极低价格卖出。用于填补美国在对英战争中极度空虚的国库。 为吸引白人移民来西部拓荒,银行家还以土地抵押为移民提供了贷款。拓荒客们被发财梦刺红了双眼,看不到危险,一窝蜂拥到了西部。 然后,疾病和饥饿杀死一部分人。在政府的怂恿下,为所谓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印第安人起冲突,又死掉一部分人。 最后,军队开来了。打着保护民众的旗号,杀死这片土地上所有人。留下一片干净的土地,等待政府官员和银行家来建立秩序。 银行家和政府官员得到优良的资产,发了大财。印第人被赶到更偏远的地方,军队也追着印第安人的脚步开了过去,他们什么也没得到。 老酋长只是紧紧抱了吴宇一下,就刚强地松开了手。他拉着吴宇的手,走开部落议事屋大门。 他们走到火堆旁,老酋长把吴宇的手交给了秀宝。秀宝关心地看着吴宇,吴宇正要说话,一只嫩滑的小手放进了吴宇另一只手中。 第58章 冰的爱恋 吴宇心中一惊,使劲摸了摸小手。冰凉而嫩滑,对!就是这个感觉。 吴宇心中哀嚎一声,完了!这是他摸过不知道多少遍的苏珊的小手。 两人仅仅是情人,苏珊从未要求过成为吴宇的妻子,吴宇也没有向苏珊提过这样的要求。 吴宇还是有些尴尬。尽管他在部落大屋里已经给自己做了心理建设,他还是觉得不好意思。这样的情况,与他的教育相违背。 吴宇从小受到的是贵族教育,这种教育告诉吴宇: “人之所以高贵,不仅仅来源于金钱与地位。更重要的是来源于精神。” ”精神高贵的人,是勇于承担责任的人。” 虽然苏珊没有要求吴宇承担责任。但是吴宇不准备逃避。 出于该死的贵族的高傲,让吴宇认为:既然女孩子不是出于金钱的目的付出了身体,他也接受了,那么他就对女孩子负有责任。当然,女孩子不愿意让他承担责任,那是另外一种情况。 吴宇最讨厌一种人,打着金钱会污染感情的名义,得到女孩子。然后又各种给女孩子泼脏水,以逃避自己的责任。两个人只要不是金钱交易,男人就不该逃避责任。 在北平的吴大学土府上的戏班子,有一个天大的禁忌,绝不能唱《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这里有个典故。吴宇十岁时,有一回陪奶奶夏天消暑看夜戏,老太太点的就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小旦吚吚哑哑唱到杜十娘沉箱投河,吴老太太和女眷们在戏台下拿着手帕擦泪,痛骂负心人。没防住坐在老太太旁边的十岁的吴宇,拿着老太太的拐杖三两步跳上台去,一杖打折了演小生的京剧演员的腿。 众人赶紧把吴宇从台上抱下来,送到吴老太太跟前。吴老太太问吴宇为什么生气时,吴宇只是说: “我最恨窝囊废!” “既然许了杜十娘一生之约,就要承担。” “遇事不思承担,只想逃避。更为可恶的是,为推脱责任,还往女孩子身上泼脏水。” “此等人渣,羞煞我辈男儿。不打死他,留他干什么!” 吴老太太听了又是高兴,又是好笑。还以为他十岁的小人儿,已经懂了男女之情。正想等过后仔细查查吴宇身边使唤人,看谁带坏了吴宇。现在听来,却是吴宇极有担当的话。 老太太听了喜不自胜,把吴宇搂在怀里直喊“蛮子”,说吴宇脾气和老太太的爷爷像极了。 据老太太说,自己的爷爷就是跟着太祖从盛京起家的老派满族武士。老人家虽性格暴烈,却极有担当。对手下人该奖该罚,都是直来直去,但从不把自己的过错推给手下。就因了这一条,手下人是最抱团的,对他也是极为忠心。 吴宇大有祖宗武烈遗风,和现在的年轻人不同。自觉沾祖宗的光念了几句书,就腹诽祖宗的做人做事。好像不把简单的事搞复杂了,就显不出自己的高明。 老太太知道,一个有担当的继承人对家族传承的重要性,更喜自己的子孙中有这样的人。吴老太太大喜之下,命管家给小生看腿,并重赏了小生和戏班。 从此,吴宇更是成了老太太的心头肉。但吴府也有了个禁忌,唱戏绝不能唱《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那府老太太听到这个典故后,更是大呼痛快。老太太也是老满人的闺女,性格本就果断痛快,吴宇这就更对了老太太的脾气。只是不知道明月是怎么知道的,两人独处时,也总叫他“蛮子哥哥”。 有句苏格兰谚语,叫: “思想跑了几千里,时间才走了一小步。” 吴宇也是如此。他回头去看苏珊,苏珊对着他嫣然一笑。金黄色的头发,在火光闪耀下发出金子一般的光泽。脖颈处金色绒毛纤毫毕现,更衬得她肌肤如玉。苏珊的笑容很美,但吴宇眼中看到的却是凄然与无助。 苏珊用小手紧紧握住吴宇的手,随着众人开始摇摆起双臂。看了一眼吴宇带些不好意思的眼神,苏珊决定不再看吴宇。她转过头盯着火堆摇摆,但却始终没有放开吴宇的手。 苏珊告诉自己,自己和吴宇仅仅是情人,她没想要嫁给吴宇。目睹了妈妈生活的各种不幸,她感觉自己害怕婚姻。 苏珊认为,自己能养活得了自己,不必靠婚姻来找人养活自己。即使去当女招待,也比每日繁杂的家务更轻松些。 更何况,身边的德克萨斯男人们,就像荒原上的风一样四处飘荡,根本抓不住他们。 等有一天梦醒了,德克萨斯的女人们会发现,婚姻带来的后果就是:永远干不完的家务毁掉了一个人的青春,连那个能合法揍自己的男人都突然消失了。只剩下会随风飘散的甜言蜜语,以及一个或几个需要自己去养活的孩子。 苏珊很喜欢吴宇,在吴宇身边让她感觉到很放松。可她知道吴宇是个东方来的贵族,而且很有钱,他不可能只有一个疌子。 苏珊心中有些害怕,当她成为吴宇的妻子后,吴宇突然从她的生活中消失,只留下一些钱。苏珊对婚姻生活的期待,可不是金钱,起码不仅仅是金钱。 苏珊迟迟不敢争取成为吴宇的妻子,就是因为心里这些顾虑太多。 她本以为自己时间还多,可以如驼鸟把头埋在沙里一样,偷偷享受她与吴宇情人之间的快乐。可是,突然之间,事情就回到现实,就有好多人来抢自己的情郎。 苏珊知道吴宇赶牛北上的目的,是为了去洛杉矶接他的皇帝指定的未婚妻。可她没想到,才走了几天路,他就又拥有了一个疌子。 艾伯克部落是低地印第安人,部落里大部分年轻人会说英语。而且老酋长在部落定居后,也要求大家讲英语,以便尽快融入主流社会。 苏珊、秀宝几人在院子里等吴宇时,招待他们喝咖啡的部落年轻女孩,都在兴奋地谈论着艾莉尔要嫁给吴宇。 吴宇是老酋长的最喜欢的干儿子,也是一个东方大贵族,大家都熟悉他。 年轻女孩子们认为,这个每次回到部落都会给大家带礼物,并且不会忘记给女孩子的小首饰,以及给小孩子的糖果的大叔,是个好人。 艾莉尔嫁给这个温柔细心的大叔,一定会快乐,这是一桩好婚姻。 苏珊当时也曾愤愤地想,吴宇他才二十出头,怎么就成大叔了。既然是大叔,让艾莉尔不要嫁给他好了。一群臭丫头! 苏珊舍不得吴宇,可她又无力阻止吴宇娶别人。当她发现自己对眼前糟糕的局面无能为力时,她就不再想说话。她只是用力抓着吴宇的手,用力地晃动自己的身体跳舞,并且使劲上下摇摆着吴宇的手臂。 吴宇有些担心地看着苏珊。从火光照着的侧面,他能看到苏珊的眼中已经有朦胧的泪光。 吴宇很想温柔地把苏珊拥在怀中,可苏珊每次都用力地从他怀中挣扎出来,只是抓着他的手使劲地摆动。 吴宇想告诉苏珊,他不怕向所有人宣吿苏珊是自己的情人,他不会瞒任何人。他一定会保护好苏珊。 吴宇心疼地看着苏珊,用温柔的眼光呵护着苏珊的任性。他一抬头,看到陪艾莉尔换衣服的两个部落妇女已经站到自己身边。秀宝也站在另一边,担心地看着吴宇。 吴宇摆了摆头,向秀宝看去。 第59章 火的温柔 秀宝看懂了吴宇的眼神。他使出形意门的小擒拿手,小指在苏珊手上合谷穴轻轻一拂。 苏珊只觉手突然麻了一下。吴宇趁苏珊手劲一松,迅速地抽出自己的右手,秀宝则立刻把自己的右手塞入苏珊手中。 苏珊心中难过,猛烈地随着音乐节奏晃动身体,竟然没有发觉自己拉的手已经换人了。 吴宇朝两个部落妇女点点头,两人带着吴宇朝院子西侧的一间房子走去。 吴宇看到房子的门框左侧插着三只红色羽毛,就明白艾莉尔在这间屋子等他。这间屋子就是他今晚的洞房了。 屋门大开着,吴宇自己走进了屋子。两个妇女并没有跟进来。 月光从屋子的后窗户照进来,在擦得光亮照人的木质地板上留下一片银色的光罩。吴宇看着这片月光,嗅着德克萨斯夜晚清凉中混杂着少许青草味道的空气,心中突然一片宁静。 吴宇自从踏上美国土地,就一直忙碌着。不管是在纽约的灯红酒绿中放纵,还是在寒冷泥泞的野外参加战斗,他都努力使自己忙碌起来。 他害怕在热闹的人群中,被寂寞抓住自己,所以他从不敢停下生活的脚步。 直到这一刻,当他踏进艾莉尔的屋子,靠近这片月光时,感受到这片宁静,他才突然放松下来。漂泊海外多年的游子,才敢想起千里之外那片大陆上家乡的月光。 吴宇告诉自己,只允许自己软弱一下。片刻之后,吴宇收回自己的目光。把家乡和亲人小心地藏在心底最深处,保护起来。 吴宇朝右侧看去,看到了艾莉尔。艾莉已经去掉了头上装饰的羽毛,洗掉了脸上勾画的颜料。 素面朝天的艾莉尔,脸上已经没有了吴宇印象中的婴儿肥。艾莉尔的小脸,已经抽条成少女略带瘦削的细长脸。 艾莉尔继承了母亲的美貌,额头是印第安人中少有的低额头。同中国人一样的黑眼睛,因为没有额头遮挡,在眼眶中就显得十分明亮灵活。 女孩年纪还小,没被生活折磨过,眼睛中竟然还带着孩子的单纯。就像一汪清水中,养着一条黑色小鱼,活泼而生动,使小女孩顾盼之下,满脸生辉。 艾莉尔的鼻子是印第安人典型的高鼻梁,但是鼻子长得不大,因而长成了印第安人中少见的肋骨鼻。在小姑娘细长的鹅蛋脸上,为小姑娘增色不少。 艾莉仔的身材,却继承了老酋长以及红鹰的优点。她有着宽肩细腰,紧实秀气的臀部,差不多有身长两倍的大长腿。而且腿还是和羚羊一样,是细长而富有弹性的。 艾莉尔跪坐在地板上,身后辅着两套枕头被子。身子左边有一张笨重的实木矮方桌。方桌上有两支点燃的红蜡烛。 红蜡烛闪动着柔和的亮光,照在艾莉尔蜜色皮肤的小脸上。光晕闪动,让吴宇想起奶奶吴老夫人手腕上的蜜蜡念珠,每次在烛光下都是闪着这么令人心安的柔和的黄色光泽。 吴宇再往下看,艾莉尔穿着一件大红色袍子。不像新嫁娘的红色嫁衣,倒像是一件睡袍,袖子和下摆都很短。 艾莉尔到底刚成年,胸部还没有发育得很好。穿着这件红袍,显得袍子里空荡的。尤如一个玩过家家的小女孩,偷穿了母亲的睡袍扮作新娘子。 吴宇觉得艾莉尔的样子有些可爱,又有些好笑。但他没敢表现出来,怕伤了小女孩的自尊。小孩子扮大人,最怕别人不承认自己是大人。 艾莉尔看吴宇站在门口不往里走,她有些不满意吴宇叔叔不配合自己。但是,她对自己能使吴宇一进门就发呆,还是有些得意的。 她的这件红色衣服,还是一个叫武田博文的日本人,在爷爷付出了一只犀牛角的代价亡后,为她的新婚之夜专门精心缝制的。 武田博文是个裁缝,他是随着拓荒车队,顺着西班牙小道来到镇上的。武田博文曾经在华盛顿的服装店当过学徒,他想去休斯敦扩大业务,所以随着拓荒者进入了德克萨斯。 据武田博文自我吹嘘,他的祖上曾是日本遣唐使。归国后,被天皇封为贵族。而他的父亲,是天皇宫庭的“御洗”,专门掌管天皇宫庭的礼仪。 武田博文不但卖给了艾莉尔一件红色的袍子,还为教导艾莉尔贵族礼仪收了学费。武田博文声称,他教导艾莉尔的礼仪,是最标淮的新婚之夜疌子对待丈夫的贵族礼仪。 艾莉尔不满于吴宇的不配合,她怕再过一会忘掉一些东西,让自己的礼仪不完美。这对于贵族来说,是非常没面子的。 她认为,成为吴宇的妻子,她也就得按贵族的规矩做事。就像母亲嫁给了父亲,自然就得担负起领导部落妇女的责任。 艾莉尔假装凶狠地瞪了吴宇一眼,用脆生生夜莺般的少女嗓音喊道: “吴宇叔叔,你快点过来!” 吴宇看着娇憨的少女,轻嗔薄怒中带着几分娇媚,让人有几多感慨。 这才几年时间,每次见面都抱着自己的腰要糖吃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小女孩已经长成美丽的少女,更奇妙的是这个少女今要成为自己的妻子。命运这个东西,真是说不清楚。 吴宇不敢再感慨,免得少女发急。他走到艾莉尔对面,盘腿坐下。 艾莉尔的面前摆着一个深红色木头茶盘,盘子里摆着两杯茶。 艾莉尔双手捧住吴宇左侧的茶杯,把茶杯举到和自己的眼睛平齐。收回手,把茶杯放在两眼中间位置。茶杯顿了顿,两手往外伸,把茶杯送到吴宇面前。 按武田博文当时教的礼仪,此时艾莉尔应该垂下眼睛,把头低下。把美好的脖颈展现在丈夫面前,然后再开口说话。 可惜艾莉尔想让吴宇看看自己的新衣服,以及新学的贵族礼仪。 少女心中一急,把低头忘了。再说,印第安人宁愿用战斗解决问题,也不怎么会低头。他们可不懂儒家文化中的“能屈能伸”是什么意思。 艾莉尔用热烈的眼神,直盯盯的看着吴宇,心中很是有些对自己的满意。自己从小就喜欢这个知道超级多故事,又对小孩子特别耐心的叔叔。 艾莉小时候就幻想过嫁给吴宇叔叔,那样吴宇叔叔的糖就都要交给自己了。就像父亲每次狩猎回来,个人分得的战利品都会交给母亲。 到时候,听自己话的小伙伴就多给一颗糖。不听话的,就只给一颗糖。当然,爷爷艾伯克七世可以给三颗糖。老头子了嘛,让他去要别的小伙伴的糖,终归不太好。 艾莉尔美美地想着。看到今天这个总是发愣,呆头呆脑,不知道配合自己的大叔,又有些小小的不满。 艾莉尔可不想傻傻的一直端着茶杯。她又把茶杯往吴宇面前送了送,用拉丁语系没有一声和三声的音调,说出了武田博文教她的汉语: “夫君,请用茶。” 说完后,艾莉尔得意地看着吴宇。 腔调有些奇怪的汉语,把吴宇从回忆中拉了出来。他配合着小女孩,假装震惊的样子,把嘴伸向茶杯。 第60章 美妙的夜晚 吴宇看艾莉尔如此认真,故意去逗艾莉尔。“大地母神”的女儿,都是直来直去的性格,哪里知道这些花招。 艾莉尔急了。她用一只左手端着茶杯,右手推住吴宇胸脯,不让吴宇往前靠。小姑娘急得直喊:“oIder man(和东北话的老叔是一个意思),这样是不对的。” 吴宇逗她: “怎么才对?” “那你教教我。” “我也头一次见,不会。” 其实吴宇知道,这是“相敬齐眉”的汉礼。贵族家的孩子,十岁之后就会有管教嬷嬷教礼,他不会不懂。 艾莉尔这下有了些小得意。连忙脆声教吴宇: “你得用双手接过我的茶杯。” “然后,等我也拿起杯子来。你就和我碰杯。” “最后,才能把茶喝下去。” 说完,还得意地瞟了吴宇一眼。吴宇看从窗外洒进屋内的月光更亮了,时间已经不早了。 大家明天得早点起床赶回营地,大部分牛仔都是刚雇佣的,需要亘相熟悉。牛群也是新上路,还没有适应旅程。 吴宇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艾莉尔又用双手把杯子送到吴宇面前。吴宇双手接过杯子,等她捧起另一个杯子,两人轻轻碰了一下杯,各自喝了杯中茶。 喝完茶之后,艾莉尔明显有些不知所措。克里斯的老婆刚才告诉她,等敬完茶后两个人要一起睡觉。 艾莉尔不知道要怎么告诉吴宇,他可以和她一起睡觉了。她也不太明白,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睡觉该做什么。 从艾莉尔六岁失去母亲时,她就一直一个人睡。有些时候,夜里感到孤单时,她就看着月亮,希望妈妈能从月亮上搭个梯子跳下来,陪她睡觉。 有的时候,她觉得陪她睡觉的人换成温柔且幽默的吴宇叔叔,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成为吴宇的妻子。 吴宇坐在对面,也不做下一步动作,只是用有趣的眼光看着艾莉尔。 艾莉尔着急得用手抓到自己的狼牙项链,紧紧握到手心里。她越着急越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干什么,可越是不知道她就更着急了。 艾莉尔突然有点小生气,决定不再等吴宇了。她直起腰来,转过身去,几步爬到自己的枕头边。 小姑娘重重地把头放在枕头上,仰面躺下。身子伸得直直的,双手环在胸前,握紧自己项链上的狼牙。 她闭上眼睛,羞涩地等着吴宇。希望吴宇能像小时候一样,温柔地来哄她。 吴宇带着有趣的目光,看着小姑娘紧张得像个小松鼠一样忙碌着。 别人的婚礼他参加过很多次,各种各样的,奢华的简陋的,汉人的白人的印第安人的。可这么干脆,程序这么简单的婚礼,还是第一次。重要的是,这次的新郎是自己。 吴宇是熟悉艾莉尔的,她知道小姑娘有些小情绪了。现在再不哄她,后面想哄好她就得签订更多不平等条约了。 吴宇站起来,先脱掉上衣,露出如同豹子一样宽肩细腰,充满爆发力的上半身。脱下裤子,轻轻叠好放在衣服旁边。裤子口朝上,以保证需要的时候,能够用最快的速度穿上。 吴宇只穿着内裤,走到艾莉尔旁边。在褥子坐下,把牛仔帽放到枕头旁边。 情况紧急的时候,牛仔可以没有衣服和裤子,甚至没有靴子,就跳上没有马具的马。但要是没有帽子,就完了。没有帽子保护,风沙、雨水和阳光,可以使牛仔成为瞎子。 有经验的牛仔,帽子永远在自己伸手可以抓到的地方。有些牛仔,甚至睡觉时都是枕着帽子的。 艾莉尔听到吴宇解腰带的声音,就偷偷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去看吴宇。 只穿着内裤的吴宇,宽肩细腰,紧致有力的臀部,上身呈倒三角形的。下身长长的双腿,贲起的结实有力的长条形肌肉。在月光下,就像一只巡视自己领地的豹子,从容地走到艾莉尔身边,坐下。 艾莉尔慌忙闭上眼。她感觉自己就像一只月光下的小羊,已经无处可逃,只能静静地等着豹子来吃掉自己。 吴宇侧卧在艾莉尔身边,把左手伸进艾莉尔脖子底下,轻轻搂住艾莉尔。 艾莉尔扭动身体,她冰凉的肌肤触到吴宇的身体,滑嫩凉爽的感觉,让吴宇突然感到口特别干。 艾莉尔并不知道小羊的危险已经降临。她只是觉得身上有点凉,本能地把小脸往吴宇胸前靠了靠。 吴宇怀里搂着艾莉尔,看着她苗条纤细的身体,蜜一样的肌肤,闪着令人安心的黄色光泽。 吴宇再也忍不住了,他紧紧咬住牙。他怕吓着女孩,只能一把紧紧抱住女孩,鼻子里猛吸一口女孩身上好闻的艾草味。 吴宇轻轻把艾莉尔放平,开始引导她完成人生的第一次。 等吴宇恢复理智时,发现自己拥着艾莉尔躺在月光里。艾莉尔头枕在枕头上,小脸上还有泪痕,手臂搂着吴宇。 吴宇伸出右手大拇指,用指腹轻轻擦掉艾莉尔小脸上的泪痕。 吴宇躺平身体,把艾莉尔往怀里紧了紧,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睛。 吴宇早上醒来的时候,艾莉尔已经不在自己怀里了。 吴宇坐起身来,静静地看着从屋门射进来的阳光想了几分钟,灵魂回到他的身体。他这才醒了过来。他终于记了起来,昨晚自己的惨痛经历。 笫61章 归心似箭 原来,战斗不止发生了一次。 后半夜,吴宇睡得正香时,被艾莉尔用小指头捅醒了。吴宇侧过头一看,姑娘睁着亮晶晶的大杏核眼看着他,也不说话。 吴宇秒懂了姑娘的意思,充满信心地继续充当起人生导师的角色。 可惜不是我方太无能,而是敌方太狡猾。艾莉尔在战斗中表现出了与第一次不同的惊人耐力,并兴致勃勃地与吴宇进行了主动而深入的交流,导致吴宇最后溃不成军。 吴宇牵挂公司的牛群,赶忙起身穿衣服。 听到吴宇起床的声音,艾莉尔走了进来。艾莉尔已经换上了牛仔们的衣服。 她上身穿一件夕阳黄色衬衣,长长的腿上穿着黑色小羊皮皮裤。黑色小羊皮马夹,黑色的短筒马靴上马刺的齿轮寒光闪闪。头顶是一顶黑色的牛仔帽,手里还提着一条用小牛皮拧的黑色马鞭。 艾莉尔英姿飒爽,气场强大得像个女王。不过,她没有用鞭子抽吴宇。脸上蜜色的肌肤下,透露出饱满到几乎要穿透皮肤的红润下。 帽子下垂下两条麻花辫的艾莉尔,面如桃花,笑逐颜开。一开囗叫: “吴宇哥哥。” 吴宇发现,自己的女王梦没有了。不过,他还来得及在心里想了想: “好嘛,又低一辈。” “以后见了红鹰,该叫大哥还是该叫父亲?” 艾莉尔没容吴宇想明白。她麻利地把铺盖卷起,用劲捆好,背在后背。另一只手推着吴宇,自己躲在吴宇背后,把吴宇当作盾牌。 吴宇被艾莉尔几步就推出了屋门。出了屋门,他就知道艾莉尔为什么需要盾牌了。 原来时间已经不早了,用一句印第安俗语来形容,就是:太阳已经越过了大树的树梢。 吴宇小团队的人员,已经都整装待发,在部落议事屋门外的台阶下等吴宇了。 秀宝还是一副衣冠整齐的样子,连衣服上都没有皱纹,看不出他昨晚睡觉的样子。他只是朝吴宇微微点头,用关心的眼神问吴宇: “你还好吧?” 苏珊在清晨的太阳下,则显得人比花娇。她甚至略带讽刺地向吴宇行了个淑女礼,祝贺吴宇抱得美人归。 以吴宇受到的教育,这样的调笑他是不在乎的。他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解读别人的态度。 只有艾莉尔,受到的教育还是不够,居然在众人善意调侃的目光中害羞了。她躲在吴宇身后,推着吴宇向前走。 害羞的女孩,装备居然也挺猛。马车旁边的花斑马,明显是艾莉尔的坐骑。马鞍上不但挂着长枪,还挂着印第安猎弓,右边还挂着一把只有印第安战士才会用的长马刀。 冼世平坐在马车上,代替了苏珊赶马的位置。冼世平看着艾莉尔马上的装备,明显有些紧张。 艾莉尔把铺盖卷扔进了马车。她又从马鞍下的马包里取出挂有手枪的腰带,使劲系在腰上。艾莉尔的腰显得更细了,胸部也露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 看着艾莉尔利索地翻身上马,吴宇也赶快拉住秀宝牵着的蓝火,踩蹬上马。 老酋长坐在议事屋的台阶上,平静地吸着烟斗。吴宇对老头笑笑,然后说: “老爷子,保护好身体。” “你很快就会有几个外孙。到时候你就没有时间关心你的茶叶和茶壶了。” 老酋长笑容更盛。 吴宇也笑了。他调转马头,在背后朝老酋长挥挥手,喊道: “走了。” 就率先骑马朝院外走去。“无情未必真英雄”,在这混乱的德克萨斯平原上,人们努力为了生存挣扎着,生离死别只能当作平常事。 艾莉尔看着爷爷,眼睛已经起了水雾。自六岁母亲回归大地母神的怀抱,父亲又常年作战,这十年来,艾莉尔与爷爷一直相依为命。现在陡然长别,艾莉尔心中依恋难舍。 老酋长装作不耐烦地使劲挥手,艾莉尔只得调转马头,追上吴宇,跟在吴宇马侧骑行。 老酋长久久注视着艾莉尔的背影,烟斗里的烟逐渐变淡,老酋长仍是坐在台阶上,一动不动。 吴宇记挂着公司的牛群,归心似箭,一路上不再耽搁,只是催马赶路。 当他们赶回昨天的营地时,公司的后勤队伍仍待在那里。 斯图德神父坐在他的马鞍上,正在读着圣经。看到吴宇回来了,他只是平静微笑着点了点头,就又低头继续读他的圣经了。 比尔正在把一口直径有六十厘米的铁锅从铁架子上拿下来。他艰难地把锅在草地上立起来,从地上揪了一把草。 小琼斯过来帮忙扶住铁锅。比尔用草使劲擦了几下锅底,尽可能把锅底上的灰清理干净。 小琼斯看到吴宇看过来,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放了。他看到了吴宇带回来一个陌生的印第安少女。 在美丽的艾莉尔面前,琼斯感到有些害羞。他不知道该怎么和吴宇打招呼,才能显得自己和老牛仔一样有派头,不让新来的客人误认为自己是个新兵。 琼斯已经离开妈妈好几天了,他感到有些得意的同时,又感到有些孤寂。姐姐的丈夫克里斯托弗,作为公司的主力牛仔,平时很忙,虽然极力照顾琼斯,但显然他很难有空闲听琼斯倾诉心事。 老比尔是后勤牛仔的头,人又很好,做事总是很平静。到公司几天之后,老比尔就成了琼斯的朋友。琼斯会把自己的各种心事向比尔倾诉,也会向他请教各种奇怪的问题。 老比尔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牛仔,吴宇任命他带领后勤牛仔队,是一个聪明的决定。 后勤队的小伙子们已经把比尔当成自己的朋友,遇事都愿意询问一下比尔的决定。 老到的比尔只是保持倾听,很少发表自己的意见。但小伙子们每次倾诉完,都觉得从比尔那里得到了最明智的意见。比尔赢得了后勤营所有小伙子们的尊重。 小琼斯想听听比尔的意见,但比尔正低着头使劲擦锅,并没有看它。琼斯有些慌了,他只能朝吴宇笑笑。又感觉不够正式,赶忙又把右手抬起,向吴宇行了一个笨拙的美式陆军军礼。 吴宇看着小琼斯害羞的样子,有些好笑。他知道艾莉尔就跟在他的马旁,显然,英姿飒爽的艾莉尔吸引了小雏鸟,使小雏鸟笨手笨脚地不知所措。 吴宇故作严肃,板着脸回了琼斯一个标准的军礼。在放下手臂时却又用左眼向琼斯挑了挑眉头,逗了琼斯一下。琼斯连忙低下头看比尔,好像比尔是个美貌的贵族小姐,值得他仔细研究。 比尔使劲擦着锅,他不想回头。他看到队长回来了,他也看到了队长带回来一个印第安少女。 他不想见印第安人,也一辈子不想和他们交往。他的肚子上有一个金币大的坑,就是印第安人用猎弓射他留下的。 那一次,他们七个人的小牛仔队伍,送一个三百多匹马的小马群到城里。当队伍渡过肯塔基河时,遇到了印第安人的袭击。 这个小型牛仔队伍七个人死了六个,只有比尔活下来了。因为他在队伍的最后,一看到印第安人,他就调转马头向后跑。那个高个子印第安人的怒吼,至今还经常出现在他的梦里。 那场逃跑中,比尔摔断了腿。从此,他以体面的方式退出了牛仔队伍。他宁可四处打零工,接受工资少又没地位的马下工作,也不再跟随牛仔队伍在德克萨斯荒原上冒险了。 吴宇想把冼世平介绍给老比尔。他喊: “比尔。” 等了几分钟,比尔并没有回头。他感到有点奇怪,又加大音量喊: “比尔!” 比尔知道自己不回头不行了。他咬咬牙,低头看着草地,开始转身。 第62章 德克萨斯乱炖(一) 比尔缓慢地转过身,头紧紧低着,仿佛地上有什么稀罕景象吸引着他的注意力。他左手抓着一把草,右手往脸上抺弓两下,使脸上到处都是锅灰与汗混合的污泥。 比尔含糊地回答吴宇: “是的。我在这儿呢,老板。” 吴宇也觉得比尔今天有些奇怪,但是他不准备理会。谁还没有点隐私呢?只要不耽误干活,谁会关心这些无聊的事呢。他又不是神父,也不是每天都要在火堆旁唱歌的爱尔兰游吟诗人。 作为几十个人的领头人,吴宇要关心的事太多了,不能在这微不足道的小事上下功夫。即使这对于比尔很重要,但也仅仅是他个人的事,只能由他自己去面对。 吴宇指指已经跳下马车,正在拍身上的土,以此掩饰紧引情绪的冼世平,告诉比尔: “冼世平,我从城里雇来的厨师。以后负责给大家做饭。” 又指指比尔,把比尔介绍给冼世平: “比尔,公司最优秀的牛仔之一。” “后勤牛仔队的头,你以后听他的。” “小琼斯作冼世平的助手。” 小琼斯听到队长提自己的名字,赶紧抬起头来,表情严肃地听队长的命令。 琼斯心里感到有些得意,又有些紧张。他感到队长终于意识到他是一个大人了,开始给他下命令了,然后他听从队长的命令,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像其它牛仔一样。 想到队长终于承认他是一个牛仔了,琼斯有些得意。可是,他又怕完不成队长给的任务,又有些紧张。他偷偷瞄向苏珊,希望苏珊注意到这边的情况,今后也像个大人一样对待自己。 苏珊显然未能满足小琼斯的希望,她有自己的烦恼。她把马鞍从坐骑上卸了下来,让马去旁边的草地上吃草。 苏珊拎着马包,钻进了勉强用铁丝连接在一起的旧大篷车。 苏珊坐在车板上,把身子挤在铺盖与车厢壁的夹角中。她使劲挤了挤,使自己能感到被子的温暖。 苏珊从失去母亲后,每次不开心都是这样。她会把自己紧紧挤在一个角落里,就像小时候被妈妈紧紧抱在怀里一样。 她屈膝抱住双腿,把自己的头紧紧埋在双腿上。苏珊从昨晚开始就很不开心,不知道为什么。 苏珊知道,自己没资格怨恨吴宇。因为他们仅仅是情人,母亲的死伤透了她的心。她认为糟糕的婚姻是母亲不幸的根源,她害怕看不清未来的婚姻。 虽然吴宇提到过,要让苏珊成为自己的妻子之一,照顾苏珊一生,但她没有同意。 苏珊知道,吴宇不但是个有钱人,还是一个来自神秘的东方古国——中国的一个王族。家庭和国家的责任要求,吴宇不可能只有一个儿子。 除了正疌外,为了家族,他必须娶很多妻子,生很多孩子。必要时,还要把自己奉献出来,为了结成政治盟约而娶疌子。 而苏珊的母亲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所以苏珊也是。她所信奉的教义要求,一夫一妻才是正确的。 苏珊把脸紧紧贴在大腿上,泪水不断涌出,浸湿了裤子。大腿的热度,把眼泪化成热汽,苏珊感到脸上又湿又热。 她不想抬头,也不想说话。只是静静地坐着,想像自己又回到小时候,被妈妈紧紧抱在怀里。 生活总是这样,才给了自己一丝阳光,就又用一片乌云遮住。让苏珊不敢相信幸福会来临,也不敢想象明天。 此时,她想回到父亲老霍尔酒吧楼上的房间。她执意要随吴宇北上,当她骑马离开时,老霍尔失魂落魄泪流满面的老脸,又出现在她眼前。 她有丝庆幸,这世界上还有让她永远不会失去的人,虽然他无能,又爱喝酒,给她带来了无数麻烦。多少个用小车把霍尔拖回酒吧的深夜,她都恨不得把空酒瓶砸在这个面色苍白的男人头上。 苏珊把发烫脸在湿热的大腿上缓缓摩擦着,她心中轻声呻吟: “上帝啊!” “妈妈,我该怎么办?” 自从妈妈死后,她从未象现在如此虔诚地希望,上帝可以把她从生活的旋涡中拯救出来。 吴宇知道苏珊不开心,他无可奈何地看了一眼。几十个人和几万头牛的责任,沉重地压在吴宇肩头,使他无暇顾及其它。只能把感情埋在心头,先去承担自己的责任。 吴宇看着最后一小群夜班马,也在后勤队预备役年靑牛仔们绳子轻挥中,开始赶路。 冼世平在比尔帮助下,已经整理好炊具,把它们安置在新买来的大篷车中。 小琼斯也把苏珊坐的大篷车套好了马,比尔坐在左车辕上催动马车,开始缓缓前行。 吴宇回头看了看艾莉尔,艾莉尔回了吴宇一个灿烂的笑容。纯真的笑容,让吴宇心像泡在温水中一样,有些暖暖的。 前面不远,斯图德神父已经读完了他的圣经。他把圣经装入马包中,平静地对吴宇说: “队长,感谢你允许我加入你们。” “在这荒野中,远离繁华,我觉得我的心离上帝的声音更近了。” 说完,斯图德神父踩蹬上马,大腿轻触马腹,大黑马开始不紧不慢地向前走去。 吴宇发现一个不寻常的地方,平时挂在马鞍上的长枪,被神父背在了背上。看样子,神父并不像自己说的那样平静。 吴宇搂了搂艾莉尔的肩膀,两人同时催动坐骑,迎着太阳向前方跑去。 吴宇领着艾莉尔把牛群的各个位置都跑了一遍。得知吴宇娶了一个印第安妻子,对于赶牛队伍中多了一个印第安人,大家表现得都很友善。 其实,牛仔和印第安人都是草原上自由自在的北美野牛,他们相互之间都很友善。尤其是已经定居的印第安部落,更是与周边居民相处融洽。否则,感恩节是怎么来的。 刘易斯、四月、伍德、福克斯兄弟向吴宇表达了祝贺。 沃德更是喜欢艾莉尔,印第安人天生就是草原上的侦察兵。他们在一起聊天气和水源,聊得十分开心。在临离开时,沃德把一个自己用木头雕的小人送给了艾莉尔。这很罕见,沃德雕的木头小人是从不送人的。 大家虽然对吴宇的回来表现得很淡然,但却对他能雇到一个中国厨师讨论得很热烈,大家都在猜着晚上厨师会给他们吃什么。 让吴宇郁闷的是,公司的牛仔们吃了他做的那么多夹肉饼,竞然只承认,他在公司厨师界的地位与鲍威尔太太相当。 牛仔们猜测着厨师的做饭手艺,并拿他与吴宇作比较,艾莉尔虽然插不上话,却听得津津有味。 不但如此,艾莉尔还时不时地用崇拜的目光看一下吴宇。收到艾莉尔的目光,吴宇有些小自得,心中郁闷稍减。 但吴宇没想到的是,十个小时之后,冼世平用中餐手法做了一锅“德克萨斯乱炖”,挑战吴宇在公司厨师界的地位。“美国版东北乱炖”成功征服了牛仔们的胃,并以此确定了其在公司厨师界第一名的地位。 第63章 德克萨斯乱炖(二) 冼世平作为一个厨师,为了讨生活四处漂泊。虽说不一定能做到人情练达,但人情世故总是要比旁人多几分历练的。 众口难调,就是做厨师的难处。要是没有个人和气加脑子灵,任你手艺再高,厨师这一行是很难做久的。 冼世平刚接手厨师这个职位,就意识到要与比尔搞好关系。比尔是后勤营的头,没有比尔配合与协调,他是搞不好厨房的。 等赶着大篷车上路后,冼世平便有意与比尔接近。他从口袋中掏出一把盐炒黑豆,递给坐在右边车辕上的小琼斯: “琼斯,尝尝这个。” 小琼斯看着冼世平右手中的黑豆,小男孩惊讶得睁大了好看的蓝色双眼。 琼斯认识冼世平手里的黑豆,但不认为这种东西是给人吃的,他宁可去吃生土豆。 德克萨斯的牛仔,一般都是用燕麦给坐骑当精料。如果是收入比较高的一线牛仔,对坐骑的能力要求比较高,就会在马包里除了燕麦外,多放一点黑豆,当作坐骑的精料,每天喂八到十粒。 琼斯对于吃黑豆,有着悲惨的经历。十岁的琼斯,曾经吃过生黑豆。 当时妈妈忙着去照顾家里生病的奶牛,家里没有现成的早饭。早上放完羊回家的琼斯,饿急了眼。 他在厨房里只找到一些生黑豆,他见过姐夫克里斯托弗吃黑豆,于是琼斯也准备拿黑豆充饥。 琼斯只吃了一小把黑豆,就不想吃了,生豆腥味太重了。他又喝了一杯凉水,用以增加饱腹感。 这件事的后果,就是琼斯在接下来的一整天中,腹泻得连裤子都来不及提。然后躺在床上,放了三天臭屁。熏得母亲都不再坚持要照顾亲爱的小儿子,和姐姐睡了三天。 从那以后,姐姐只要跟他急了眼,就叫他的另外一个名字——臭屁虫。这让琼斯觉得,他作为家里唯一一个男子汉的尊严,受到了严重损害。 从那次事件之后,小琼斯再也没碰过黑豆。 冼世平见小琼斯看着黑豆,并不伸手去接,以为琼斯是有些不好意思。他把手又往前伸了伸,点头示意琼斯去接黑豆,嘴里解释: “尝尝,很好吃。” 琼斯迟疑了一下,还是伸出了双手。冼世平右手一翻,琼斯用双手捧住了他手里的黑豆。 琼斯慢慢缩回双手,把双手放到盘起来的双腿上。用手握住黑豆,双手分开,把两只手里的黑豆放在衣服左口袋里。 他把落在大腿上的黑豆,仔细地一粒一粒都捡到左手里。艰难地生活,让他分外珍惜食物。 琼斯用右手指尖轻轻拈起一粒黑豆,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味道很好,没有豆腥味,只有一股蛋白质的焦香味,有点像在石板上烤熟的蚂蚱的味道。 琼斯把黑豆放进嘴里,试探着用牙轻轻咬开豆子。一股略带咸味的蛋白质味道,在口中弥漫开来,让人越嚼越香。 琼斯不等口中的黑豆咽下去,又迫不及待地抓起三四粒黑豆,放入口中。 冼世平看到琼斯喜欢吃黑豆,心中暗暗松了口气。他刚才在马车里看到两大皮口袋黑豆,大约有二百斤,远超一般赶牛队伍的携带量。 冼世平猜测,可能吴宇作为中国老板,对黑豆的使用有偏好。这个偏好,应该会影响到整个队伍。看来他猜对了。 冼世平的手艺,是家传的手艺。冼世平师傅,是他的三叔。并不是他父亲的手艺比三叔差,而是顺德厨师的规矩是易子而教。 这里有个讲究。厨师是勤行,要求人得勤快。父亲教儿子,怕或者娇惯儿子,或者没耐心把儿子训傻。所以,儿子的启蒙师父,绝不能是自己父亲。 其实,中国大部分行业都有这规矩。至于说,父亲手里有绝技?那怕什么,不是师父,难道就会不教自己的儿子了,不可能的。 老年间做厨师的规矩,讲究手脚要干净,不能拿厨房的东西。虽然管饭,不能主家吃啥你尝啥,厨房有啥你吃啥。 坏了规矩,是要砸饭碗的。要是因偷东西被主家撵了,那名声就坏了,以后再想有好去处,那就难了。 但唯有一样,炒黄豆不犯这个忌。大师傅炒点黄豆,装口袋里当零嘴,是允许的,东家和管事的是不说的。但也仅限掌勺的大师傅,而且数量只能是一把半把,不能多。 到了大户人家或者大饭庄,你想找掌勺大师傅,找坐在门囗,一粒一粒吃炒黄豆的,准没错。 冼世平的三叔,就是顺德府道台家的掌勺大师傅。他三叔的黄豆,就是由冼世平每天用小锅炒的。 三叔炒黄豆有绝招,炒得黄豆脆还不硬,好咬还耐嚼,到嘴里滋味十足。道台不喜抽烟,每天都要带两把三叔炒的黄豆,放在胸前口袋里公事之余当零食享用。 冼世平借了每日炒黄豆,炒菜火候功夫练得极为出色。到了美国后,因黄豆难找,他用铁路公司供应喂马的黑豆试了试,炒出来竟也别有风味,大受欢迎。 一般厨师炒黄豆,大部分是放到厚些的铁锅里,直接用小火慢慢炒至黄豆表皮从黄中带绿变成焦黄,黄豆就箅炒熟了。 这样炒出来的黄豆,很硬。必须牙齿很好的人,才能把黄豆咬破,并慢慢在嘴中咀嚼。 讲究些的厨师,用洗净后过筛子的粗河砂炒。把黄豆混入粗河砂,慢慢炒熟。因粗河砂传热慢,黄豆在锅中慢慢升温,受热均匀。炒出的黄豆就比较酥,易于咬破,但也得慢慢嚼。 冼世平炒黑豆,是有绝招的。他的炒法要讲究的多,大概分以下几步: 第一步,盆中放入刚刚不烫手的温水,在水中加入适量的食用碱面,搅拌至完全化开。 第二步 ,把选好的黑豆用清水洗净,倒入盆中。浸泡大约半个时辰,捞出洗净沥干。 第三步,把洗净的粗河砂倒入一个厚铁锅内,抓少量碎盐放入河砂中。 盐以四川自贡产的井盐最佳,也可用中药店中的山东青盐,但万万不能用海盐。 据冼家祖先推断,海盐中有少量卤毒。消渴症病人(西医称糖尿病)吃了海盐炒豆,饮水更多,对身体不利。 第四步,把黑豆放入河砂中,慢慢炒至发黄,用粗筛筛去河砂。 第五步,不能让黑豆慢慢变凉。要把黑豆在案板上摊成一层,让他快速变冷。 这样炒出来的黑豆,酥脆有味。不但好咬,而且容易嚼烂,对牙齿不好的老人小孩非常友好。 据冼家祖辈流传,这是明朝崇祯皇帝的太医的一个秘方。冼家的祖先曾给这位太医家当过厨子。专门在小厨房,侍候太医的母亲一日三餐。 李自成进北京时,城里大乱。守得好好的城,被六王爷府中的家将偷偷打开,迎了闯王进城。太医正在宫中当值,被截在宫中,回不了家。 太医家中仆人,都各自逃散。只有冼家这位祖先,宅心仁厚,不忍丢下老太太独自逃走。 念老太太平日慈祥,对冼家祖先恩赏有加。冼家老祖欲报老太太恩情,就用一条粗布腰带把老太太背上,趁乱跑出城去,躲在了城郊农庄一个给太医府上送菜的菜农家中。 等城中兵乱平息,冼家老祖打听到太医平安无事,仍在李自成宫中当太医。冼家老祖就告诉了太医他母亲存身之处,并领太医迎回母亲。 太医母子团圆,都感念冼家老祖仁义厚道。太医母子欲重谢冼家老祖,老祖不欲挟恩图报,坚辞不受。 太医母子更感冼家老祖仁义。太医遂亲自教了冼家老祖炒黑豆方,据传是给皇帝冶消渴的宫中秘方。有此方傍身,可保冼家代代温饱。 冼家后代凭此方,也真是代代温饱。冼世平的父亲,凭此方伺候过两任从京城来的贵官。冼家在当地虽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出了名的殷实富户。 冼世平笑吟吟地看着小琼斯吃黑豆,张口问: “不知道比尔队长喜不喜欢吃?” 小琼斯抬起头来,用不解的眼光看向冼世平。他不知道比尔队长是谁,他只认识吴宇队长,还有他的朋友——老比尔。 冼世平只得继续解释: “就是领咱们干活的比尔。” “如果比尔队长也喜欢吃,我这里还有些。” 琼斯这才明白冼世平的意思。他为自己得了好东西吃,忘记和自己的好朋友老比尔分享,感到有些愧疚。 为了弥补,他马上跳下马车,朝后面比尔赶着的苏珊的马车跑去,嘴里喊着: “我去问问他。” 冼世平轻轻用手拍了一下马屁股,让驾车的老马继续慢慢向前走。 第64章 德克萨斯乱炖(三) 比尔坐在驾车的位置上,任由老马跟着前面的车向前走着。直到看到小琼斯急急忙忙跑来,他才从刚才心不在焉的状态回过神来。 比尔打心底喜欢小琼斯。这是个还未经过生活毒打的好孩子,有着老牛仔们不具备的单纯与善良。 当别人都厌烦了时,只有比尔还愿意听这孩子喋喋不休地诉说心事。这让比尔回忆起少年时,他在田纳西的农庄和父亲相处的样子。 “比尔,你真傻!” 比尔情不自禁地对自己说。 “爸爸,你为什么不阻止我。” 他又回想起,那个潮湿的早晨。父亲拄着草叉挥了挥手,一心想着冒险与发财的热血爱尔兰少年,就在母亲的泪光中义无反顾地离开家,去遥远的西部寻找自己的梦想。 琼斯像只受惊的山羊一样,三步两步跑了过来。手按住车辕,轻轻一跳,就坐在了比尔旁边的车板上。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把黑豆,把手伸到比尔面前,用急切的眼光催促着比尔,说: “比尔,你快尝尝。” “新来的厨师用家传秘方炒的黑豆,真的很好吃。和队长炒的不一样。” “冼厨师让我过来问你,你要不要来一些。他那里还有。” 比尔好笑地看着琼斯,用左手指尖从他手里抓了五六粒黑豆。这个单纯的孩子,有一点儿快乐都会急切地与人分享。在混乱的德克萨斯,这样单纯善良的男孩太少见了。 琼斯隔着大篷车的布帘喊苏珊: “苏珊小姐,苏珊小姐。” “我这里有一些冼厨师炒的黑豆,味道很好,你要尝尝吗?” 苏珊此时正沉浸在悲伤中,但她也喜欢这个善良得像刚出生不久的小山羊一样的男孩。她不想伤害小男孩的单纯,在地狱般的德克萨斯,这种单纯如同金子一样罕见。 苏珊把头从自己大腿上抬了起来,伸直略感麻木的双腿。她用左手轻轻擦了擦双眼,尽力使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 当她认为自己的嗓音不会泄露出自己的秘密时,她轻轻地回答琼斯: “谢谢,琼斯。” “不,还是不要了。我胃有点不舒服。” 琼斯听了,有些紧张。他知道吴宇和苏珊是情人,吴宇对苏珊非常体贴。他关心地问苏珊: “你还好吧?” “我现在就去告诉吴宇老板。” 在欧菲特牧牛公司,吴宇拥有多个称呼。秀宝私下里称呼他“哥哥”,和别人说起他时称他为“老板”。最早来公司的牛仔们称呼他“队长”,这次赶牛去洛杉矶新雇的牛仔称呼他“老板”。 苏珊急忙阻止了琼斯: “不要。” “我只是累了,休息一会就好。” 苏珊从旁边包里拿出一瓶可乐,隔着布帘伸手送出去,告诉琼斯: “琼斯,给你喝可乐。” “这是吴宇从药店买的,很甜。他说好喝。” 琼斯坐在车板上,侧身接过玻璃瓶。小男孩用牙咬住瓶口的软木塞,左右摇晃着脑袋,几下就拔开了软木塞。 当软木塞被从瓶开拔开的一瞬,瓶中充满气泡的液体冲了出来,呲到了琼斯脸上。 琼斯顾不上擦脸,用嘴堵住瓶囗,赶快喝了两口。然后,男孩快乐地像一只土拨鼠一样对苏珊嘟喃着: “真甜,苏珊小姐。” “它太甜了,真好喝。怪不得老板喜欢它。” “嗝,嗝。” 小琼斯被可乐的气体顶得打了两个嗝,仍快乐地喃喃自语着。如果陌生人在旁边听到,也不知道会不会认为他在说:“苏珊真甜。” 比尔仍是笑容满面地看着小男孩,嘴里慢慢嚼着黑豆。 琼斯准备把瓶子递给比尔,让比尔也尝尝可乐时,比尔用左手压住他的胳膊,阻止了他。 比尔可不是不通人情世故的新丁。当吴宇带着艾莉尔回来时,他就预见了事情的发展。 苏珊是镇上不多的几个不取笑比尔的好女孩,比尔不愿看到她悲伤的样子。小琼斯把她从悲伤中拉出来,这很好。 比尔恭敬地请示苏珊: “苏珊小姐,我去前面看一下。” “晚饭用到的东西,冼厨师不知道。我去告诉他。” 苏珊也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比尔离开一会,她也愿意。 “好的。” “让小琼斯赶马车吧。” 苏珊回答比尔。 比尔回应苏珊: “是。那就让琼斯待在这。” “我可能需要一点时间和冼厨师交流。” 说完,比尔把马缰绳递给琼斯。琼斯一手握着可乐玻璃瓶,右手接过缰绳,把它压在膝盖上。给苏珊拉车的是匹温和的母马,会自己跟着前面的车。 比尔越下马车,伸了个腰,抖动了一下双腿,快步去追前面的大篷车。苏珊从车帘缝隙看到比尔离开,轻轻舒了一口气。 比尔紧走几步,赶上了前面的大篷车。冼世平朝比尔点了点头,用手里的毛巾擦了擦右边的车板,邀请比尔坐上来。 比尔对于冼世平的尊重,感到很满意。今天,老板正式任命他为后勤营的队长了。比尔认为,自己将迎来作为牛仔的职业巅峰,命运的齿轮已经启动。 比尔抖抖双腿,右手搭住马车车辕轻轻一按,坐在了马车上。比尔对自己刚才动作的灵活性非常满意,他心中暗暗得意。 比尔严肃地对冼世平点点头,对冼世平说: “听琼斯说,你找我?” 虽然比尔表情很严肃,但眼睛却暴露了他的好心情。久经世事的冼世平,马上注意到了这一点。领导严肃的时候,自己也得收起笑容,免得领导感觉被冒犯。 冼世平收起笑容,一本正经地回答: “我想请示您一下,晚饭应该做什么。” 比尔哪里会做饭,他哪知道该做什么。但是,他不想第一天当上后勤营的队长就丢脸,他不能让冼世平知道自己其实不懂做饭。 比尔曾经在密西西比河的轮船上当过侍者,他最羡慕的就是能够到餐厅就餐的大人物,他们太气派了。比尔学着大人物的动作,很有气派地挥挥手: “别问我。厨师是你的工作。” “我会告诉你,咱们有什么食物,做什么由你来决定。” 冼世平心中好笑,嘴上却恭维道: “一看您就能成为大人物,太会领导人了。” “能够这么对待下属,后勤营的牛仔们一定很信任您。” 冼世平作为一个厨师世家,做的就是小厨房。不同于大厨房的师傅,一直是在东家跟前待候,要是连这点人情取和的话都说不来,早就得卷铺盖回家了。 冼世平曲意奉承,比尔又初次当队长,不免心情高兴。用了没几分钟,两人就相谈甚欢。两人坐在车上,一人一把黑豆,慢慢嚼着。 冼世平也很快知道,中仔们平常最喜欢吃的是一种叫“德克萨斯乱炖”的食物。 德克萨斯乱炖的做法,就是把牛肉切成块,加上土豆和洋葱,一起放到锅里煮熟。有肉有菜又有汤,晚上热乎乎的吃一碗,浑身都暖洋洋的。这道菜,最受牛仔们欢迎。 冼世平知道后,就决定今晚用中餐手法做一道德克萨斯乱炖,让这帮野蛮人感受一下中华美食的威力。 第65章 德克萨斯乱炖(四) 吴宇坐在马上,无奈地看着艾莉尔。印第安少女与沃德正聊得兴高采烈,两人甚至一起下马,就某个牛蹄印显示的某个牛的体重,进行了一番验证。 少女美丽的脸庞,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美得惊人的,带着通透的蜜色光彩。吴宇看着少女小脸上神采飞扬的样子,已经不见了早上离开老酋长时的难过与不安。 吴宇也希望艾莉尔能尽快融入公司的队伍。否则,孤独会很快夺走她脸上的神彩。 吴宇带着大叔的宠溺心情,看了一会艾莉尔和沃德聊天。但是,前面大约六英里,还有福克思兄弟看管的一个牛群,他得去看看。 吴宇提醒艾莉尔: “艾莉尔,咱们得走了。” “前面还有一个牛群。” 艾莉尔娇憨地转过头,用清脆如同夜莺一样的声音对吴宇说: “让我再聊一会。” 人的命运真是不可思议!吴宇心想。艾莉尔竟然成了自己的妻子。 他微笑着对艾莉尔说: “那你吃晚饭的时候,和沃德一起回后勤营地。” “我去前面看看,然后回后勤营地等你。” 艾莉尔快乐地挥挥手,又迫不及待地和沃德聊了起来。吴宇朝沃德使了个眼色,示意老沃德照顾好艾莉尔。沃德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把艾莉尔交给稳重而且好脾气的沃德,吴宇放下了心。吴宇轻轻拍了一下坐骑蓝火的脖子,蓝火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前小跑了起来。回到公司的牛仔队伍,蓝火的心情也变得很轻松。 当吴宇找到福克思兄弟时,两兄弟正悠闲地坐在马上。大福克斯无聊地挥动着手里的套马绳,和小福克思轻声争论着。 吴宇找到他们之前,他们正争论着,艾莉尔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吴宇的。吴宇只能表示自己很“无语”,在男人成群的地方,关于女人的消息总是传得很快。 福克斯兄弟笑着恭喜了吴宇新婚快乐。吴宇装作没有听到他们前面的谈话,微笑着接受了祝福。 只有和这两个游骑兵战友在一块,吴宇才能痛快地回忆在游骑兵的人和事。 福克思兄弟问候了老酋长艾伯克七世。他们也猜测了一下红鹰以及他手下武土们的近况,结论是他们一定过得很艰难。 得知奥克斯竟然也把自己的疌子弄丢了,大福克斯对奥克斯表示了鄙视。但是,对他闯入荒原去寻找丢失的妹妹,却表达了祝福。 太阳温暖地照在三人身上。草地上的草很好,周围也没有草原狼的踪迹,牛群很安静。 三人懒洋洋地聊了一会。吴宇要去看冼世平准备的晚饭怎么样,必竟这是它到营地的第一顿饭,他得看看。 如果冼世平的手艺,能征服西方人的胃,他准备长期雇佣冼世平。鲍威尔太太只会做家常菜,添一个中西餐都拿手的厨师,是个不错的选择。 吴宇在福克思兄弟一片不怎么正经的恭喜声中骑马离开。他心里得意地想,嫉妒死你们。 当吴宇找到后勤队伍时,刚成为牛仔的小伙子们,已经到达了预先侦察好的营地,开始扎营。 营地的位置很好,扎在了一条小溪边。溪边有几棵小檞树,而且草长势很好。牛群赶路溅起的灰尘,正好被挡住。营地在牛群的前锋位置不远处。把后勤营地安置在这里,按牛群赶路的速度,后勤营地至少可以三天不搬家。 吴宇刚从马上下来,走进营地,就被小琼斯拦住。小男孩手里抓着一把黑豆,带着热切的眼光把手伸向吴宇: “老板,你尝尝。” “冼厨师炒的黑豆真好吃。” 吴宇从小男孩手里,用指尖撮了几粒黑豆,放到嘴里嚼了两下,一股淡淡的咸味入口,越嚼越香,味道很不错。 吴宇咽下黑豆,点点头评价: “好吃,比我烤的好吃。” 旁边的几个坏小子,一边干活,一边偷笑。吴宇知道他们在笑什么。 吴宇和秀宝,都有个喂马的习惯:他们会生一堆小火,在火上架一块石板。把黑豆放在石板上,慢慢烤熟。然后用烤熟的黑豆,每天喂马十二粒。 这样烤熟的黑豆,虽然也没有了豆腥味,味道不错。但是还有黑豆淡淡的苦味,而且豆子很硬,很难咬破。不像冼世平炒的黑豆,酥脆还有盐味,当然要好吃。 吴宇的这个习惯,来自于正黄旗神机营的传统。是他训练时,和老兵学来的。正黄旗神机营,从清朝立国以来,一直就是皇帝的近卫。正黄旗神机营的满族战士们,享有最好的武器装备。 正黄旗神机营,是皇帝手里的最后一张底牌。战士们护卫皇帝,不是不打仗,而是要打最难打的仗。正黄旗神机营出动,要么敌人死光,要么自己死光。除了胜利,没有什么能让战士们停下马蹄。 正黄旗神机营的战士,是精锐中的精锐。战士们的马,也都是优中选优。 正黄旗军中的军马,不用军中普遍装备的矮小的蒙古马。虽然蒙古马耐粗饲,有耐力。但蒙古马体型太小,肩高低。在骑兵接战时,会被骑着高头马的敌人压着居高临下的打,很是吃亏。 正黄旗神机营军中,配备的是清一色的新疆马。此马由蒙古马与天山马的后代杂交而来,原产于喀什地区,军中称喀什马。 喀什马肩高平均一米七,胸阔腿长。而且腿部粗壮,蹄子大,能有效避免马冲锋时踩到小坑里,别折马腿。阿拉佃马种的腿就细,脚踝也细,容易踩到小坑中折断马腿。所以阿拉伯马在沙漠中表现很好,但在草原、平地和山地,则在军中表现不佳。 喀什马负重高,速度快,耐力好。性格温顺聪明,服从性强,训成后是极好的军马。 但喀什马有个缺点,不耐粗饲。如果只吭草,最多一周,马就掉膘掉到废了。 因此,军中喀什马,每匹都有燕麦和黑豆定额。大约是,每马每日燕麦二两,黑豆每月二斤。燕麦和黑豆均须大锅炒熟,以防马吃完精料后喝了凉水腹泻。 燕麦颗粒小,大铁锅中能炒熟。黑豆颗粒大又硬,大铁锅炒出来半生不熟。大部分士兵不是很精细,就用这种黑豆喂马。 吴宇不同,他擅长从别人的闲聊中学习。 偶然一次在门房等车时,吴宇和老兵爷爷聊起了马。老兵很是看不起现在神机营当兵的年轻人,眼高手低,办事不精细。 老兵举了个例子:喂马的黑豆。现在的神机营年轻士兵,军中发下半生不熟的黑豆,他们就直接喂了自己战马。 当年随太宗入关时的满族正黄旗神机营老兵,是不会这么做的。他们在宿营时,生一堆小火,火上架块石板,把发的黑豆一粒一粒放在石板上烤到焦黄。 熟透了的黑豆喂马,马膘比用半生不熟的黑豆喂出来的马马膘壮,耐力强,不会轻易掉膘。 经验丰富的老兵,还会把在石板上烤熟透的黑豆,在衣袋里随身装二十几粒。战场上喂马吃,马能多跑十里。 吴宇家门房的老兵爷爷,靠这招不知阴了多少人。老兵当故事讲,很是得意。听者有心,吴宇就记在心里。 吴宇到神机营后,带自己的小队试了几次,果然效果很好。吴宇到美国后,在自己的牧牛公司也用这个法子喂马,公司的牛仔们便也有了这个习惯。 至于为什么不能放盐,却是吴宇的岳父告诉他的。并不是为防士兵饿了偷吃马料,这里有大讲究。 马吃了加盐的黑豆,短期看很精神。但长期吃,大约半年左右,马的视力会急速下降,马就废了。而且马冲锋时会出汗,吃了加盐的黑豆,会更渴,容易等冲锋完毕饮水时炸了肺。 吴宇从来没给牛仔们讲过这个道理,只是让他们照做。吴宇的观点认为,既然没有人问,他就没有义务去讲。都是成年人了,他没必要强制别人去听道理,即使对对方有利。 吴宇微笑地看着小琼斯高兴了,他对旁边偷笑的小伙伴比博喊: “比博,你听到了!” “队长说了,熟黑豆好吃。” 意思就是,他腹泻两天,是因为吃了生黑豆,不是他的错。 吴宇从远处看到比尔正向冼世平说: “不,坚决不!” 他有点奇怪,不再理会琼斯和小伙伴们笑闹,迈步向比尔和冼世平两人走去。 第66章 德克萨斯乱炖(五) 吴宇慢慢 走到比尔和冼世平面前,想听听比尔为什么这么激动。 还没等吴宇开口,比尔已经激动地朝吴宇申诉: “老板,冼厨师要留下牛的内脏还有头。” “他要把它们当作食物给我们吃。” “我宁可和人去决斗,也不会去吃牛的内脏。” 为了加强自己的语气,以保卫自己不吃内脏的权利,比尔甚至挥舞右臂,从上到下狠狠地朝空气砸了一下。 吴宇看向冼世平。冼世平也不是第一天来美国做厨师,不应该犯这个错误啊? 在中国,中国厨师会把动物的头、蹄子以及内脏,加工成食物。 中国厨师善于加工动物内脏,做得很干净也很好吃。中国人能接受吃动物内脏和头颅。 北京城流行着一种北京特有的平民美食,叫卤煮火烧。卤煮火烧,就是用猪的心、肝、肺、肠子,加一点猪的五花肉,煮一锅汤。把烙得死硬死硬的干面火烧,泡在一大碗猪杂汤里吃。 北方小吃里的羊杂汤和牛杂汤,广东的牛杂萝卜面、猪肝粥,也都是用动物内脏做的。山东菜里的九转大肠,更是一道能上宴席的大菜,也是用猪大肠加工而成的。 可美国人大部分是信仰天主教的,他们的教义使他们不去吃动物头、蹄子和内脏。 冼世平应该知道的。 吴宇转头看向冼世平,等冼世平给他一个解释。 冼世平有些局促地向吴宇解释: “我只是觉得,把牛杂扔掉太浪费食物了。” “我可以把牛杂洗干净卤出来,给您做下酒菜。” 吴宇又听两人各说几句,终于听明白了整件事情的过程。 冼世平头一天来到营地,想向大家展示一下厨师手艺。比尔也是刚刚被任命为后勤营的牛仔队长,他也想做点事,给牛仔们改善一下伙食。所以,两人决定做炖牛肉。 可当杀完牛,比尔让新牛仔们把牛的头、蹄子以及内脏埋到河边时,两人产生了争执。 冼世平建议留下牛下水,由他加工成卤牛杂,给大家吃。这样可以充分利用食物,减少牛的损耗。 吴宇马上明白了,平时脾气挺好的比尔为什么如此激动。谁说美国人的脑子没有职场斗争的弦?比尔刚当上后勤营的牛仔队长,马上就有了。 吴宇不想理这点破事。他只是简单对冼世平吩咐: “以后别做下水了,美国人不吃。” “咱们就一口大锅。” “煮过动物内脏的锅,美国人会认为锅被污染了。” “不但不会吃这口锅做出来的食物,甚至锅都会被扔掉。” 冼世平听后,知道自己想岔了。他来到美国后,在中国营还是给华人做饭。铁路公司的美国人,有白人厨师专门单独做饭,并不在中国营做饭吃饭。中国营的华人也很少被允许外出,冼世平与美国人很少有接触。 冼世平不好意思地用一块布擦擦案板,答应吴宇: “老板,刚才我唐突了。不好意思。” 吴宇摇摇头,点冼世平: “把饭做好,看你本事了。” “你记住,在公司里,你才是我的同胞。” 冼世平听明白了吴宇这句话的意思,心满意足地灌下吴老板的这碗鸡汤。他转过身,开始往一个盛水的大铁盆中倒土豆。 吴宇转回身准备解决比尔。出身于高官家庭的吴宇,耳濡目染之下,处理这种小纠纷,简直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 吴宇告诉比尔: “比尔,冼已经明白自己错误了。” “去找人把牛的头、蹄子和内脏埋了。” “以后冼做饭时,专门派个小伙子给他打下手。” 其实吴宇是想让比尔明白,虽然他是后勤营的头,但怎么做饭该由厨师冼世平决定,不需要他干涉。 不然吴宇也不会命令派个新牛仔来帮忙,而不提比尔。意思是比尔别管了。吴宇不想让除了自己这个老板以外,在牛仔队伍中还有任何人能影响到厨师。 在古老的东方战争智慧中,厨师向来是性价比最高的赢得战斗的利器。吴宇可不希望,有一天别人对自己用这招。在满族军队中,厨师也是主帅必须控制在自己手里的,和主帅的护卫亲兵队一样受主帅重视。 不知道这么复杂的中国式职场表达,比尔能不能听懂。不过比尔还是在招手喊比博过来帮忙后,面带笑容地去帮琼斯停苏珊的马车去了。 吴宇盯着苏珊的马车门帘看了一斗烟的功夫,苏珊并没有从车中出来。 吴宇无奈地转过头。他开始围着冼世平的案板慢慢踱步。新牛仔们正在搭建厨房帐篷,冼世平只能在露天先开始准备食材。 冼世平感觉到吴宇一直在观察自己,手里的刀挥舞得更加起劲了。 他快速地把削好皮的土豆块切成滚刀块,然后拨进案子旁边地上的一个铁盆里。铁盆里装着温水,冼世平准备洗一些土豆淀粉出来,准备做德克萨斯乱炖时勾芡用。 面粉给汤增稠是不行的,少了不顶用,多了又失去流动性,稠成浆糊。但美国人不吃粉条,也没有现成土豆粉子卖,冼世平只好用这种法子现制土豆淀粉。 吴宇转了几圈,注意到冼世平手里的刀与其它顺德厨师不同。 顺德系厨师的刀,一般都是长方形的。顺德系厨师的刀比山东系厨师的刀矮和薄,但比山东系厨师的刀长。 山东系厨师握刀手法是四指握刀柄,大拇指按在刀背上。顺德系厨师却是手掌根压住刀柄,虎口卡在刀柄与刀身结合处,拇指与手掌在两侧夹住菜刀。 这种刀的形状和持刀姿势,和两者加工的主要食材不同有关。 顺德系厨师,主要加工鱼虾,要求精细,走刀轻功灵活。山东系厨师,主要加工牛羊肉,要求出刀力量大,速度快。 冼世平的厨刀,和其它顺德厨师的刀还不一样。其它厨师的刀,顶角是方的。冼世平的刀,顶角是圆的。 冼世平的刀身上,靠刀柄处,还刻着几个字。上面是“紫气东升”,上面刻着一个“世”字。 这种样式的刀,吴宇小时候在爷爷吴大学士的府中见过。吴府当时有一个叫做冼东旭的先生,在府中书房中负责吴大学土的私人书信往来。 冼东旭先生也是个妙人。他是个举人,本业是读书做官。他不去做官,却又要做大学士的私人秘书。可他的厨艺,却又比做先生的本事强得多。吴学士高兴时,冼东旭也会做两个广东菜助兴。 吴宇在府中受宠,与冼东旭相处得很好吃过他不少广东菜。最奇的是,冼先生会传自武当山的内家拳法,而且武艺还不错。 冼东旭曾传过吴宇内家呼吸术和拳法。他本人声称,自己的拳法是家传拳法。用力讲究“以形会意,以意化力”,故名冼家形意十八式。 冼东旭是吴宇的班师,临辞别吴府回广东时,给吴宇讲了自己的来历。 冼东旭祖籍广东顺德,出生于一个叫三水围的大村。本家是开粤冼夫人的后代,三水围这支叫“传祺堂”。族谱中传到现在,族人以“紫气东来,世享太平,富贵长青”排序。 冼东旭还教了吴宇本门的见面礼,以便吴宇遇到本门子弟时相认,并拜托吴宇方便时照顾冼家子弟。 原来这一支三水冼家,竟是隐在厨门中的武术世家。 吴宇走到冼世平的案板对面,站定身形,轻声问道: “紫气东来,” “你是不是三水冼家?” “冼东旭是你什么人?” 冼世平听到吴宇问话,顿时一惊。 第67章 德克萨斯乱炖(六) 冼世平连忙左脚尖向前点地,右脚曲膝,带着身子后坐。上身右手握拳,左手成掌盖于右拳拳面上。 他朝天伸出左手大拇指,朝吴宇的方向曲了三下。冼世平行完晚南传形意拳冼门晚辈拜见长辈的进门礼,恭声请教吴宇: “不知是本门前辈到来,恕罪恕罪。” “敢问尊驾是那位大人的传承?” “贵师上尊下讳?传祺堂里烧几支香?” 吴宇见冼世平以江湖礼节恭敬相见,只得回礼。吴宇右手握拳,左手成掌,两手交于胸前,左手在上,右拳在下。双手向前推出,回礼道: “南传形意拳记名弟子吴宇。” “本师上尊下讳冼东旭老先生。” “传褀堂上烧四柱香。” 冼世平赶忙低头,恭声称呼: “师叔。” 吴宇收起姿势,点点头应道: “幸会。收了吧。” 冼世平忙收了姿势,说: “谢师叔!” 吴宇是不大和江湖人打交道的。他一个贵族,和江湖人物打交道,身份不相配。但他受半个师傅冼东旭嘱托,忠人之事,不得不在洗世平面前显了身份。 这个时期,来美的华工,大部分都会加入各种帮会组织。工作艰苦,生活条件一般,使华工只有抱团才能活下去,也是这一时帮派组织在华工中迅速发展的直接原因。 冼世平得知老板吴宇竟是本门记名弟子,也是喜出望外。赶紧上前递族谱: “师叔。您师傅是我小爷。” “我爷爷和小爷是一个父亲。” ”只是小爷排行老六,是老小,比我爷爷小了二十多岁。” 吴宇也想知道冼东旭的近况,便问: “我师傅现在干什么?” 冼世平回答: “小爷在江南市舶司做了一任察。在任上娶了顺德一家世家嫡亲小姐。” “我来美国时,六爷已经辞官回乡住了。” “六奶奶和六爷差十岁,很能管得住六爷。” “现在有了孙子,六奶奶更不许六爷出门。只得在广州城开了个洋货行打发日子。” “听说洋货行的买卖很好。” 吴宇一听就明白了。冼东旭伺候爷爷吴大学土几年,付出还是有回报的。 冼东旭这是在父亲江南市舶司衙门里当按察,相当于海关缉司队长。干了几年,有了本钱和人脉,又回乡开了家洋货行。 有江南市舶司的关照,生意一定很好,生活一定很不错。至于按察使,能干一任就很不错了。为防情弊过大,按察使差使很肥,但只能干一任,也就是两年。 想想冼东旭,那个幽默洒脱的中年书生,被小娇疌拘在家里不得四处游玩。师父应该很爱他的妻子,日子过得心情很好吧。 吴宇拿出长辈的架势,拍了拍冼世平的肩膀: “好好干。有什么困难找师叔。” 冼世平听到这番话,更是兴奋,把菜刀舞得飞快。 吴宇走到旁边,找了一个干草捆坐下,看冼世平、比尔等人干活。 冼世平只把一小部分削了皮切成小块的土豆倒入温水中浸泡。剩下的二十多斤土豆,被他切成大块放入一个凉水盆中。 冼世平切好土豆后,开始准备牛肉。他选了从牛背到中的最后一根肋骨尖端的两扇肋排肉,大约六十多斤。 冼世平把牛肋排肉,用尖刀从牛肋间隙划开,切成一条一条长条状。又用菜刀切成麻将块大小,泡入凉水锅。在凉水锅中撒入盐、洋葱和胡椒粉备用。 等把全部牛肉浸泡半小时,冼世平把牛肉从水中洗净捞出。 他先把铁锅洗干净,在锅内倒半斤意大利橄榄油。生小火,等橄榄油开始冒清烟后,撒入二两左右切成丝的洋葱。 洋葱在锅里小火慢炸时,冼世平又把二斤多一块牛黄膘,切成拇指大小小块。等洋葱被炸至发黄发干后,从锅中捞出洋葱丝。 然后下入牛黄膘,小火慢炸,直到牛油全部被炸出,牛黄膘成了又干又脆的黄黑色油渣。捞出黄油渣,摊在案板上晾凉。 油锅中先撒入二十几粒白胡椒粒炸锅,等白胡椒粒变黑,香气散出后,下入牛肉块。小火翻炒,至牛肉块上的脂肪变透明。此时锅中倒入一半热水一半凉水兑成的温水,没过牛肉,小火慢炖。 炖牛肉为什么要加温水呢?如果加凉水,热牛肉块突然遇冷,表面肌肉纤维收缩变硬,牛肉纤维就会变硬,很难煮熟。 如果用热水,则会因为牛肉表面升温过快,导致牛肉块表面和内部受热不均匀,最后牛肉外硬内水,口感不一致。 给牛肉块放好水后,冼世平并不放盐,开始去切洋葱。盐得等锅里的水中心开了小水花,就是刚刚沸腾时才放。放早了,牛肉煮出来发硬。 冼大厨切了大约有二十来斤洋葱三角块,然后又切了二斤左右洋葱丝。他又取了杀牛时事先留出的牛瓜条,就是牛小里脊,这块肉非常嫩。 洗世平看好牛肉肌肉纤维的走向,斜着把牛肉切成肉丝。他把洋葱丝在凉水里过了一遍,把洋葱丝和牛肉丝混在一起,搅拌均匀。 冼世平把搅拌均匀的洋葱丝和牛肉丝在案板上摊平,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开始剁馅。有十分钟左右,洋葱丝和牛肉丝被剁成大米粒大小。 冼世平把剁好的牛肉洋葱馅收到一个盆中,从煮牛肉的锅中盛出一勺温的牛肉汤。把牛肉汤慢慢地往盆中倒,边倒边把牛肉馅沿顺时针方向搅动。直到肉馅变成粘乎乎的一团,才算停下,盖上盆盖让肉充分吸水。 吴宇坐在旁边看冼东平的剁馅手法,便知他出身不凡,应是祖上出过御厨。 一般厨师剁馅,都是肉和菜分开剁。且剁得越细越好,不会只剁到大米粒大小,然后搅入高汤。 这种馅子剁法,是御厨中江浙菜厨师剁狮子头的手法,民间是不传的。用这种手法剁出来的肉馅,滋味饱满,馅料鲜嫩且不会流出汤来烫了食客的嘴。 冼世平这里剁好肉馅,又赶紧从面料中盛出约二斤白面。在白面中加少许盐,然后加入两颗鸡蛋清,加入清水开始和面。 吴宇更加对冼世平的身世感兴趣了。美国人不吃面条,因此磨的面粉都比较粗,做面条都不精到。 是个中国厨师,都知道想让面精到,得往面里加鸡蛋。但只往面里加蛋清,以免面的颜色发黄,包出来饺子不是白胖白胖,不好看。 这么讲究的手法,不是在三品以上大员的小厨房侍候过的厨师,是不会用的。 看冼世平手法自然,显然是平时干惯的。可即是三品以上大员的贴身厨师,又有什么事能逼得他来美国冒险呢? 吴宇不想知道冼世平的秘密。闯美国的人,谁没点难言之事呢? 冼世平和好面,放在旁边盖块湿布醒面。这时牛肉锅里的汤已经翻花大滚,冼世平撤掉几块木头,让牛肉汤保持刚刚冒泡。然后倒入土豆块,以保证牛肉熟时,土豆块发面了,但是不会烂到汤里,还是能保持完整形状。 吴宇虽不是厨师,但爷爷吴大学士却是个美食家。读书人虽不会做饭,但却把品尝美食当作风雅之事。以做美食家,并把美食作文以记之为荣。 吴宇自幼在祖父母身边,见过不知多少名厨御厨,见识自是不凡。自能看出冼世平火候功夫独到,是得到过名师指点的。 吴宇正兴致??地看冼世平做饭。从营地远处突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吴宇急忙扭头朝马蹄声传来处看去。 第68章 德克萨斯乱炖(七) 吴宇眼力甚好。看清楚远处飞奔而来的两个黑点,正是艾莉尔和沃德。 艾莉尔骑着离开家时骑的花斑马,在前面策马狂奔。老沃德骑着他的大黑马,在后面紧追不舍。 吴宇转过头去,假装没有看到两人。艾莉尔性格果然爽脆,她一直把马骑到吴宇坐着的干草垛旁边,一跃下马。 艾莉尔也不去拴马,兴奋地扑向吴宇。她搂住吴宇左胳膊,小脸在吴宇胳膊上蹭了蹭。 吴宇知道,这丫头是用自己的袖子擦汗呢。他已经不知道上过多少次这丫头的当了。他赶快从衬衣口袋中掏出手绢,去给艾莉尔擦汗。 艾莉尔笑着抬起头来,看了吴宇一眼。少女初为人妇,眼神中竟有了一丝从前不曾有的妩媚。她也不去接手绢,仍是搂着吴宇手臂。只是仰起小脸,等吴宇给她擦汗。 吴宇看着艾莉尔皮肤滑嫩的脸蛋,才来到牛仔队伍一天,便散发出快速的光芒。因为这份快乐,脸上的皮肤在夕阳照射下,闪着透明而柔和的蜜光。 吴宇像擦玉器一样,小心翼翼地用手绢轻轻为艾莉尔沾掉额头和两鬓的汗水。看着艾莉尔性感的香唇,吴宇忍不住宠溺地轻轻吻了下少女的额头。 秀宝就坐在自己的马鞍上,在离吴宇不远处的草地上。看到这一幕,也是有些惊讶,本来拈在手里的黄色小野花,也不再转动欣赏。 吴宇自幼喜动,整日舞枪弄棍,在女色方面并不感兴趣。即使和未婚妻那明月在一起,大多时侯也是把她当作玩伴,并没有多少男女之间的好奇心。 秀宝从未看到过,吴宇对女孩子有如此温柔的举动。 艾莉尔闭着眼睛,感觉到了吴宇轻柔一吻。额头上有点痒,又有点不好意思。她抱住吴宇左臂,把小脸也紧紧贴在吴宇左臂上。 吴宇回过头,去看营地中央。可能牛肉快熟了,换班的牛仔们闻到了香味,已经围在了大锅周围。 冼世平手脚麻利地开始最后的工作。他把切成三角片状的洋葱倒入锅中。洋葱比较嫩,在牛肉熟了之后倒入,洋葱吃到嘴里是脆的,不是绵烂毫无口感的。 然后,最重要的一步来了。 冼世平把洗土豆的温水倒掉,留下底下的白色沉淀,这就是土豆淀粉了。 他把土豆淀粉用凉水化开,等锅中汤开后,把淀粉液缓慢地倒入锅中。边倒边不停地上下搅拌牛肉汤,以免淀粉糊锅。 把淀粉水全部倒入锅中后,仍要不停搅拌。直到牛肉汤变稠,淀粉水变成透明,才停下搅拌。 停下搅拌后,冼世平把明火撤掉,以免糊锅。但是让热灰仍然加热牛肉汤,防止土豆淀粉返稀。 一顿操作猛如虎,冼世平借鉴中国厨师做鸡蛋汤的手法,做了一道不一样的“中式德克萨斯乱炖”。 围在锅边等吃饭的夜班牛仔,早就闻到了香味。等冼世平宣布“德克萨斯乱炖”已经做好了,刘易斯迫不及待地抢过饭勺,狠狠地把勺子伸向锅中,直到自己的木饭碗中堆满食物。 冼世平的“中式德克萨斯乱炖”,赢得了牛仔们的一致好评。尤其是粘乎乎的汤汁,比起清汤寡水的“美式德克萨斯乱炖”,更受牛仔们欢迎。 当牛仔们争抢锅里的食物,抢得不亦乐乎时,冼世平端着提前盛出来的一小盆“德克萨斯乱炖”,右手掐着四个洗干净的木碗,向吴宇走去。 吴宇讨厌美国人的所谓“平等”,他认为规矩就是规矩,人做事说话应该符合自己的身份地位。 美国人不守规矩,只是认为对方还没有强大到让自己守规矩的地步。 其实美国人也不是不懂事,他们也一样被教育得知道尊重比自己强大的人。 冼世平提前盛好的一小盆“德克萨斯乱炖”,就在大锅旁边。牛仔们宁可努力去和伙伴们抢大锅中的食物,也不会去碰小盆中的食物,他们知道小盆中的食物是属于老板吴宇的。 吴宇喜欢冼世平守规矩的样子,他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冼世平。 冼世平走到吴宇面前,把小盆放到吴宇旁边的一捆四方干草垛上,而不是放在地上。 冼世平把四个刚洗过的干净木碗也放在草垛上。他拿起最上面的一个木碗,又用搭在肩上的干净白毛巾使劲擦了一遍。然后,他用勺子把木碗里装满食物,双手捧着轻轻放到吴宇面前。 冼世平微微弯腰,笑着对吴宇说: “老板,请您多指点。” “您先慢慢吃。我给您包几个饺子,一会就好。” 吴宇笑着点点头,冼世平便直起腰来,转身朝大锅旁的案板走去。 吴宇开始对自己的运气满意起来。他也没想到,自己去了一遍小城,能雇到这么合适的一个厨师。 冼世平为人极有眼色,做事也规矩极大,一看就是在高官的小厨房受过极为严格的培训。 这样能做了大锅饭,又能伺候了小厨房的厨师,在中国大陆,走到哪儿都不缺高官想高价雇佣。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冼世平会流落到美国。 秀宝走了过来,问吴宇: “我去喊苏珊吃饭?” 吴宇知道秀宝的意思。在牛仔队伍里,原来只有苏珊和秀宝的地位,可以和自己一起吃饭。现在,能够和自己一起吃饭的人,多了一个艾莉尔。所以,冼世平极有眼色地拿了四个碗。 吴宇轻轻摇头: “不用。待会等饺子出了锅,我一块儿去给苏珊送去。” 秀宝不再多说,坐下来给自己的碗里盛了一勺“德克萨斯乱炖”。秀宝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一把包裹在白餐巾里的勺子,解开餐巾,拿出勺子,开始一小口一小口地细嚼慢咽碗里的食物。 吴宇有些无奈地看着秀宝。秀宝人长得本来就清秀,平时举止也很优雅。而吴宇呢?别看他读书也很好,但走到哪儿都匪气十足。两个人在一起时,人们总以为秀宝是少爷。 吴宇拿过一个碗,用右手盛满食物,放到艾莉尔面前。他用右手轻轻拍了拍艾莉尔搂着他左臂的手: “艾莉尔,吃饭了。” 娇憨的艾莉尔笑了笑,问吴宇: “苏珊小姐不吃饭吗?” 艾莉尔昨晚和吴宇结婚前换衣服,已经听到了给她帮忙的部落妇女的八卦。她们认为,苏珊一定是吴宇的情人。艾莉尔成为吴宇的正式妻子后,一定要提防苏珊。 艾莉尔很单纯,但不傻。她有自己的原则。吴宇只要不抛下她,并且努力去完成自己对她的承诺,就出色地完成了作为一个丈夫的任务。 她不能要求他更多。男人在外打拼,承担着社会和家庭的重任,并不容易。除非她想让自己的丈夫远离自己,否则她是要给自己的丈夫留下一定的空间的。 艾莉尔作为印第安人的后代,她是艾伯克族的小公主,高贵的玛雅帝国太阳王的嫡系子孙,有着自己的哲学。她提醒吴宇去给苏珊送饭,就是维护自己丈夫的体面。丈夫丢了脸,疌子又能得到什么呢? 吴宇笑了笑,他没想到:单纯的艾莉尔,心思竟能如此玲珑剔透。 他温柔地回答艾莉尔: “等饺子好了,我去给他送。” 艾莉尔点点头,开始低下头用勺子大口吃碗中的食物。直到冼世平再一次向他们走过来,她才又抬起头来。 冼世平手里端着两盘热气腾腾的饺子,饺子白胖白胖的,一个一个站在盘子里,看上去很是喜庆。 中国人对饺子的钟爱,已经成了中国人刻在基因里的民族烙印。高兴了,一盘饺子。悲伤了,一盘饺子。如果一盘饺子还不足以表达情绪,那就再来一盘。 冼世平放下饺子,又从围裙口袋中掏出两个柠檬。美国没有醋,只能将就着用柠檬代替醋。 吴宇从托盘中拿出一盘饺子,放在当餐桌的干草垛上。又拿碗盛了些“德克萨斯乱炖”,和柠檬一起放到托盘上。 吴宇右手端着托盘站起,朝苏珊的马车走去。艾莉尔拿起一个柠檬,抽出腰间的剥皮小刀,切成两半。她手里握着半个柠檬,在饺子上方使劲挤着柠檬汁,并没有抬头去看吴宇的后背。 第69章 德克萨斯乱炖(八) 苏珊的心情,就如同吴宇端着的“德克萨斯乱炖”一样,五味杂陈,乱得很。 吴宇进入营地时,她就知道吴宇回来了。蓝火的马蹄声,她非常熟悉。会分辨马蹄声,对于一个西部长大的女孩来说,就象呼吸与喝水一样自然。 苏珊用手帕擦了擦眼上的泪水。她使劲吸了口气,狠狠地勒了一下腰部的皮带。本来就纤腰丰胸的苏珊,此时看上去腰更细了,胸的规模更大了。 苏珊不知道,中国贵族为什么喜欢腰细得像是一碰就会折了的女人。但她知道,吴宇特别喜欢自己的腰。 每次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只要苏珊把腰扎得很细,吴宇就会长时间地搂着她的腰。两人交流的过程中,时间也会变得更长,吴宇也会更兴奋一些。 匆忙做好准备工作,苏珊盘腿坐好,等待吴宇的到来。 镇子上放黑白电影时,苏珊看到过印度土王的生活。印度土王的疌子们,被关在土王的狭小后宫,虽然生活无忧,但是规矩很多,没有自由。 苏珊喜欢吴宇,这不用问,吴宇的优点太多了。他优雅温和的举止,使他在一群粗鲁的牛仔中,象仙鹤站在一堆火鸡中一样醒目。 两人在一起时,每当看到吴宇宽胸细腰,一束束长条形充满弹性与速度肌肉,像豹子一样充满活力与危险的身体,苏珊就激动不已。 在这个时候,苏珊总感觉到自己白嫩的皮肤饥渴难耐。她会使劲搂住吴宇的腰,把两人紧紧贴在一起,试图把自己融入到吴宇的身体中。 苏珊决不会放弃吴宇,但她也不想像印度土王的疌子一样,被关在狭小而豪华的屋子中,整日无聊地等待丈夫的到来。 苏珊准备付出一些代价,保证自己只作为吴宇情人的地位。让吴宇同意保持两人的关系,却不会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苏珊左手抓起挂在胸前的银十字架,这是母亲留给她的唯一一件首饰,她吻了吻十字架,轻声鼓励自己: “妈妈,保佑您的女儿吧。” 正当苏珊柔肠百结的时侯,吴宇已经端着盛食物的盘子来到苏珊的马车前。 吴宇轻轻问: “苏珊,你还好吗?” “我可以进去吗?” 吴宇在夕阳下强壮的身体,温柔而优雅的举止,再一次唤起了苏珊心中的柔情蜜意。 苏珊赶忙回应: “我很好。” “不,你别进来了。我出去吃。” “我想我们去河边走走。” 苏珊深吸一口气,掀开车帘,从车上下来。她伸手挽住吴宇右臂,带动两人向河边走去。 在苏珊眼中,吴宇的好多习惯都非常奇怪。吴宇拿东西从来只用左手,东西再多,宁可分几次拿,也要保持右手空着。不像其它牛仔,用两只手多拿一些东西,尽可能少跑些路。 大部分德克萨斯牛仔,枪都在右边腰带上挂着。但吴宇的柯尔特手枪,永远是挂在左腰上的。 当苏珊挽着吴宇来到小河边的时候,正是小河最美的时候。太阳正在下山,柔和的夕阳,给小河边的生物披上了一层柔和的黄色轻纱。 白天炙热的温度带来的余威,烤得小虫子们不敢马上离开家去觅食。不远处,霸道鬼蓝火把别的马连踢带咬远远赶开,自己在一边悠闲地饮着水,一边用水汪汪的大眼睛时不时地看一眼吴宇。 吴宇带着苏珊找了一块远离灌木丛的河岸草地,两人在河岸边坐下。 苏珊一直不愿松开吴宇的手臂,两人只能以一种古怪的三角形姿势一起坐下。以至于两人坐下时,苏珊一头金色秀发的臻首,正好挤在吴宇胸前怀里。 吴宇静静地看着苏珊。金色的阳光照在苏珊白嫩的脖子上,苏珊脖子上的绒毛纤毫毕现,给人一种小兽般毛绒绒的感觉。吴宇心中有一种冲动,想摸一摸苏珊的脖子。 吴宇叹一口气,把左手端着的盘子放在身旁的草地上。他用左手轻轻摸着苏珊滑嫩的小脸,心中一片宁静。 蓝火在不远处一声欢快的长嘶,打破了两人难得的宁静。 苏珊把头从吴宇胸前抬起来,两人相视一笑。苏珊又慵懒地伸伸腰,把头重新靠在吴宇肩头。两人静静地看着夕阳,苏珊一直没有放开吴宇的胳膊。 吴宇心中轻叹,他已经明白了苏珊的意思。他知道,苏珊明白自己的意思。 他想告诉苏珊,如果她不能接受自己东方式的婚姻观,他会如一个绅士一样安静地走开。 苏珊明白他的意思。但苏珊想告诉吴宇的是,她绝不会放弃,她是不会离开吴宇的。 吴宇和苏珊在黄昏中静静地相拥,享受着属于两人的片刻幸福。 几百英里外的奇石河边,艾莉尔的父亲,吴宇的曾经的兄长和战友,升级成吴宇岳父的红鹰,正在进行着自己血与火的战斗。 被点燃的农庄草棚,已经烧成了一堆熊熊大火,像是巨人在夜幕下点燃的巨大火炬。 袭击农庄的人,已经开始慢慢开始往回聚集。村庄里各处的房屋,已经被点燃。人,估计活着的已经不多了,只能听到远处有几声零星的惨叫声。 纪律最好的是艾伯克族的武土们,他们已经按时返回。三十多名艾伯克武士以红鹰为基准,排成倒三形队形,等待着红鹰的命令。 红鹰坐在一匹枣红色阿拉伯马上,这匹马据说是一位总督送给“锤子将军”的礼物。红鹰从押送礼物的一个排陆军土兵手中,抢下了这匹马。 这次行动,是红鹰比较满意的行动之一。据说,锤子将军的秘书——史密斯中校,气得暴跳如雷。发誓要在今年冬天来临之前,在密西西比河以西抓住红鹰,并且让军法官马上吊死他。 红鹰听到这个传言,只是轻蔑地笑了笑。红鹰是一个聪明而且坚强的印第安首领,他是不会和一个蠢货生气的。 草棚火光映在红鹰脸上,红鹰像花岗岩雕成的脸部线条,像是放大了几倍的艾莉尔的小脸。只是艾莉尔继承了母亲的小蒜头鼻,而红鹰则拥有一个如刀削般笔挺而高耸的大鼻子。 红鹰不耐烦地掏出怀表,看了看上面的时间。已经下午六点了,得抓紧集合队伍离开。他们必须在天黑前绕过琼斯堡,回到安第斯山中。 他们是一个小时前开始袭击农庄的,附近淡马锡城就驻有一个连的陆军。他们从得到消息开始,大约需要一个小时,就会赶到这里。也就是七点,军队就会到达奇石河边的这个小农庄。 红鹰最晚在六点半,就得离开这里。他们必须比军队提前半个小时马程离开,以防被军队咬住,甩不脱。 红鹰不耐烦地看向草棚旁。奇石河上游,老橡树庄园的管家,一个肥胖而猥琐的叫史密斯的爱尔兰中年人,正在用狼一样的目光,盯着对面。 史密斯的对面,是一个十六七岁的爱尔兰少女。她的旁边,她的祖父已经被打死在了谷仓旁边。瘦小的老人安静地躺在燃烧的草棚旁,胸口上的鲜血仍在不断流出来。 爱尔兰小姑娘栗色的头发,梳成了两条稀疏的小辫子。小姑娘穿着黑色的裙子,已经很旧了。脚上穿着爱尔兰人传统的木拖鞋,木拖鞋比姑娘的脚大太多,显然鞋不是她自己的。 史密斯和他带来的庄园护卫,几个爱尔兰人中的恶棍,嘻笑地看着小姑娘。就像挑逗一头饥饿地草原狐狼一样,不断地,缓慢地把小姑娘逼向草棚。 爱尔兰小姑娘像一头绝望而倔强的母狼,脸上的每个雀斑都闪耀着决绝。她手中紧握着草叉,不断向祖父身边退去。 史密斯喜欢听小姑娘们在他身下发出尖锐的叫声,这是心腹护卫才知道的他的秘密。反正这个小姑娘最后也活不下去,谁叫他们不肯把土地卖给老橡树庄园。 护卫们不介议,在小姑娘生命终结之前,让史密斯高兴一下。史密斯胖脸上带着淫笑,挥了挥手,示意已经拴好套马索的护卫,准备抛出套马索。 红鹰看着爱尔兰小姑娘倔强的小脸,他不由想起了自己的女儿——艾莉尔。艾莉尔小时候,每当自己为部落出征时,艾莉尔的小脸上也是这样倔强的表情。 想起了艾莉尔,红鹰心中柔情涌动。他抽出长刀,催动马匹,向史密斯冲去。 第70章 红鹰 红鹰催马冲向史密斯,在史密斯和他的狗腿子被惊得大声喊叫时,轻轻地偏了一下马头。 大红马轻巧地偏了一下方向,马身子擦着史密斯冲了出去。史密斯肥胖的身体,被大红马带着转了一圈,“轰”地一声,脸朝下砸在坚硬的地面上。 大红马眨眼间就冲到了小姑娘面前,小姑娘甚至都来不及伸出钢叉,她仅仅来得及睁大双眼。 红鹰甚至都没有拔出长刀,只是用长刀当锤子。他不愿意毁掉小姑娘的小脸,她的脸上还留着未经生活白风霜的稚嫩,这让他温柔地想起了自己刚刚嫁人的女儿——艾莉尔。 红鹰借着马向前的冲力,挥起带鞘的战刀。战刀的刀身碰上了小姑娘的后脑勺,小姑娘一声不吭地软软地倒在地上。 梳着两条小麻花辫的爱尔兰小姑娘,倒在了她的祖父身边。她和她的祖父一起到了天堂,成为天父花园里的一只小羊羔。不再受人世间的苦,只有平安喜乐。 红鹰没有再看小姑娘,他知道,小姑娘一定死了。作为一个优秀的武士,他对自己的武力的了解,就像小姑娘对于自己绣花的手艺一样自信。 不让小姑娘临死前受到史密斯这样的恶棍玷污,留一个干净完整的身子上天堂,已经是红鹰最大的温柔了。 这个农庄的人,必须全部死掉。绝不能让人知道,有白人曾经出现在印第安人的袭击农庄队伍中。这是管家史密斯带来的,老橡树庄园主人的要求。 只有彻底毁掉这个农庄,农庄周围的土地,才会变成无主之地。老橡树庄园的主人,才能从州土地署的官员那里低价买下这片无主的土地。 随着中央铁路公司的铁路越修越长,堪萨斯和休斯敦已经有了火车站。大规模发送牛群,已经变成现实。 收购从德克萨斯荒原上捕获的野牛,在庄园中育肥一个月,然后用火车发往东部,已经成为一个暴利的行业。 老橡树庄园的主人,是一位州议员,更是一位慈善家。他需要更多的资金,让自己投身到为民众服务的伟大事业中。 老橡树庄园急需扩大土地面积,增加养牛的数量。史密斯已经向庄园的大管家保证,今年一定会为庄园增加一万英亩土地。 红鹰掉转马头,看向史密斯。史密斯已经被几个护卫队员扶了起来。肥胖的大脸上,被鼻血和尘土涂了一脸,显得污秽不堪。 史密斯和他的走狗们,对着红鹰怒目而视。他们不敢出言怒骂红鹰,他们就是一群残暴的胆小鬼。红鹰的恶名,在奇石河一带可止小儿夜啼。据传说,红鹰自己亲手剥下过不止一百个白人的头皮。 红鹰冷漠地看了他们一眼,吩咐: “快点集合你们的人。” “十分钟之后我们出发。” “军队会在半个小时后到达这里。” “如果被军队抓住,别指望我会回来救你们。” “军队会把你们全部吊死。不会把你们带回城,送到监狱里。等着政客们把你们无罪释放。” 红鹰认为自己是一个战士,而不是一个恶棍。他非常讨厌史密斯和他的庄园护卫队员们,他们是一群毫无价值的恶棍,残暴的胆小鬼。要不是因为史密斯带来了红鹰急需的十车粮食及武器弹药,红鹰早就剥了他们的头皮了。 红鹰骑回自己的队伍,冷淡地看着燃烧的草棚。他也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现在的样子。 这个老人,或许和他一起在营火旁抽过烟。他甚至可能喝过,小姑娘在“感恩节”的餐桌上敬给他的酒。 印第安人曾经帮助这些白人建立家园,就像这些白人把外面世界的信息带给印第安人一样。他们曾经亲如兄弟。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世界变了。白人不再邀请印第安人到家里做客,也不允许印第安人靠近自己的农庄。印第安人坚持自己的祖地是所有人共有的,他们一样有权利通行。 双方矛盾越来越多,军队的加入,更使得冲突升级。穷苦白人和印第安人,死得越来越多。 印第安人也被华盛顿的政客和报纸妖魔化了,他们被描述成暴徒和杀人凶手。可红鹰认为,他们是保卫家园的英雄战士。 他曾经问过自己的好兄弟——吴宇: “华盛顿为什么能把别人的东西拿去卖钱,还指责别人是强盗。” 吴宇这个博学多才的东方贵族,只能长叹一口气,告诉他: “没有这个本事,他们也成不了政治家。” 红鹰掏出怀表看了看,离他下集结命令,已经过去十五分钟了。 这块漂亮的金怀表,是他的好兄弟吴宇送给他的。吴宇是个好学生,红鹰教他的在德克萨斯荒原上的战斗技巧,他学得很快。 作为回报,吴宇教会了红鹰训练军队。使艾伯克部落的武士不仅仅是一个个勇士,而是成为一支精悍的小型军队。 通过用表看时间,制定行动计划,就是其中一项技能。为此,吴宇还把贴身的怀表送给了红鹰。 艾伯克部落的勇士,能在和军队的战斗中,一直保持实力,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得益于吴宇对他们的军事训练。 现在,好多部落的武土都被军队打死了,生存越来越难。红鹰决定把武士们带回山里,在艾伯克山囗附近建立营地。 虽然艾伯克族已经搬出山里,在平原上定居了。但是,艾伯克族留下的几处秘密储备,老族长留给了红鹰。红鹰决定,领战士们回祖地休养一段时间。 他从游荡在荒原上的百货大篷车那里,收到了他的父亲——老酋长艾伯克七世捎来的口信,自己的女儿艾莉尔成为了自己的好兄弟吴宇的疌子之一。 红鹰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吴宇肯娶自己的女儿,把部落的重担挑起,实在是对他们之间情谊最好的回报。 红鹰知道,他和他的武士们,是斗不过军队的,他们一定会被军队打死的。双方都走得太远了,仇恨太深了,只有鲜血和死亡才能消除仇恨。 艾莉尔嫁给吴宇,让他们的孩子成为部落酋长,无疑是保证部落生存和发展的一个绝妙主意。 红鹰决定等把队伍带回艾伯克山囗后,自己要独自秘密去赶牛队伍中看看艾莉尔,顺便祝他新婚快乐。 红鹰挥挥手,三十多名艾伯克战士,保持正三角形队型,开始骑马撤退。他们缓步小跑,以保持马力。史密斯和他的几个恶棍们,也狼狈地骑马紧随其后。 当红鹰决定进入德克萨斯荒原时,远在华盛顿的警长亨特,也在不久之后,做出了进入德克萨斯荒原的决定。 亨特坐在客厅的椅子上,烦恼地看着对面的疌子。疌子海瑟薇因为怀孕,身子已经开始浮肿。她只穿着一件白色的露肩衬裙,对着米歇尔歇斯底里地喊着。 第71章 亨特的烦恼 亨特挠了挠自己下巴上浓密的胡须,黄色的眼睛茫然的盯着海瑟薇不断上下开合的嘴唇。 他似乎在认真听着海瑟薇说话,其实他根本没有听到她在说什么。这是十年的婚姻生活,迫使他养成的本领。 海瑟薇看到亨特的样子,就知道亨特根本没有听她在说什么。海瑟薇变得更加愤怒,朝着亨特尖叫道: “滚,快滚。滚回你的警察局。” 亨特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他礼貌地摘下帽子,弯了弯腰,对海瑟薇说: “好的,夫人。” “你在家要注意身体。” 海瑟薇更加愤怒了,他尖叫一声,怒气冲冲地冲回自己的卧室。 亨特为她雇佣的贴身仆人,一个十四岁的黑人小姑娘,急忙拿起她的披肩,跟着海瑟薇走进卧室。 海瑟薇甩掉黑人小侍女给她披上的披肩,狂躁地在卧室里从东走到西,又从西走到东。阳光从卧室的窗户照进来,洒在她裸露的肩膀与手臂上。她的肌肤变成了迷人的象牙白色,带着透明的光泽,十分美丽。 海瑟薇看着自己美丽的胸部、肩膀和手臂,心里愤怒中带着一丝慌乱。她记起了,十年前她刚刚嫁给亨特时,米歇尔对她美丽的象牙白色皮肤有多么迷恋。 那一段时间,亨特已经是华盛顿警察局最年轻的副警长。作为最有前途的副警长,亨特一改往日拼命加班的工作习惯,一到下班就赶忙回家。为了守在海瑟薇身边,亨特甚至改变了晚上偶尔和同事去酒吧喝一杯的习惯。 “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啊!” 海瑟薇在心中感叹道。那时的亨特,总是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整洁。穿上笔挺的制服,亨特年轻的脸上写满活力。那个年轻的米歇尔真是迷人! 亨特对乔布斯,海瑟薇和前夫的孩子,也非常好。他总是温柔地给乔布斯讲睡前故事,周末的时侯带着乔布斯在家修整房屋和院子,或者带乔布斯去附近的河边钓鱼。就象一对真正的父子。 海瑟薇知道,是因为宠爱自己,亨特才会对乔布斯这么好。偶尔有些任性,只要自己穿着露出肩膀和手臂的白色睡裙,在卧室里向米歇尔撒娇,自己的要求总会得到满足。即使有时亨特也感到很为难。 海瑟薇感到自己被阳光照得有些头晕,睡裙的束腰纽扣扣得太紧了,勒得她喘不上气来。 她慢慢地在沙发上坐下,愤恨地看了一下自己已经怀孕七个月的肚子。她对黑人小侍女吩咐: “小鸡,去拿我的鼻烟来。” “我头晕。” 海瑟薇娇柔地用鼻子哼了声。她把左手臂支在沙发扶手上,用左手轻轻揉着自己的太阳穴。 “亨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爱回家的?” 海瑟薇心里回忆。是从自己英俊的表哥布鲁姆斯来到华盛顿,成为议员秘书,驾着装饰豪华的双人马车来看乔布斯吗? 那天海瑟薇并没有对表哥表现出太大的热情,但亨特礼貌地接待了布鲁姆斯。乔布斯也不大与布鲁姆斯亲近,他更愿意和亨特在一起。 从那次拜访之后,表哥就经常来看乔布斯。他每次都会给海瑟薇和乔布斯带很多礼物,或者用马车带他们去饭店或者百货公司。 逐渐地,乔布斯和海瑟薇开始期待布鲁姆斯的到来,乔布斯也不再愿意和亨特去钓鱼。 当自己的妹妹海伦来拜访时,海瑟薇和亨特发生了婚后第一次争吵。 海瑟薇认为,妹妹海伦的容貌离自己差远了。海伦最终在父亲的撮合下,嫁给了一个来自佛德堡的茶叶商人。这个男人比海伦大了十岁,是个粗鲁的男人,他除了有点钱之外一无是处。 可当那个星期三上午,妹妹打扮得珠光宝气来看她时,她有点怀疑自己的选择了。尤其是妹妹告诉她,自己脖子上的珍珠项链,是从第三大街的梅西百货买的,它耗费了佛德堡来的茶叶贩子三百美元。 海瑟薇看着海伦得意洋洋的表情,恨不得马上把珍珠项链从她脖子上扯下来,再给她几个狠狠的耳光。 那天晚上,海瑟薇请求米歇尔给她买条同样的项链。米歇尔没有同意她的要求,即使她穿着露出肩膀和手臂的白色睡裙,也无济于事。 他们最终发生了争吵。海瑟薇尖叫着对亨特喊: “看看别的警长!他们的胖老婆穿着海豹皮的大衣,戴着珍珠项链。” “她们每周都会坐着豪华马车去梅西百货购物。” “你却连拿出三百美元,给你的疌子买条项链都做不到!” “你这个废物!” 海瑟薇要惩罚米歇尔的无能!她尖叫着: “滚出我的卧室。” 海瑟薇连撕带咬地把米歇尔赶出他们的卧室。她要逼着米歇尔上进,使他们一家过上和其它警长一样富裕的生活。 那一夜,米歇尔去了警察局,直到第二天傍晚才回家。他告诉海瑟薇,他在局里加班。 最终,是表哥布鲁姆斯带海瑟薇去了梅西百货,买了一条同样的项链。 那次争吵之后,海瑟薇和米歇尔和好了。但之后的日子里,他们的心的距离却越来越远。 布鲁姆斯每周都会来家里,带海瑟薇和乔布斯去梅西百货购物,并且去豪华饭店吃饭。海瑟薇过上了她想要酌生活。 亨特呆在警察局的时间越来越长,甚至几天都不回家。他回家也仅仅呆在书房,不再进海瑟薇的卧室。 直到亨特从华盛顿市警察局,调到第七街警察局当警长,享特变得更加不修边幅了。两人甚至都不会同时出现在早餐桌旁。 海瑟薇坐在沙发上,嗅着黑人小侍女送过来的鼻烟。她轻轻揉着太阳穴,心中淡淡地哀伤着想: “享利不再像从前一样爱我了。” “一个女人,努力争取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又有什么错呢?” 她在心中怨恨地对享利说: “谁叫你不上进,不和其它警长学习。” “是你的无能,使你失去了我,你美丽的疌子。” 亨特平静地向门口走去。他现在称呼海瑟薇时,都不愿称呼她“亨特夫人”。他认为把自己的姓氏冠在她的名字之前,是对自己的姓氏的侮辱,她不配! 亨特走到门口时,十三岁的乔布斯从门外冲了进来。他穿着土黄色的天主教慈济会童子军套装,脚上的皮鞋,身后背的双肩皮书包,显然都是梅西百货的高档货。 乔布斯继承了他母亲的浅薄,他只是轻蔑地瞟了享利一眼,便向他母亲的卧室冲去。 亨特平静地走出门,他根本不在意乔布斯的个人修养,这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乔布斯长歪了,享利遗憾地回忆起他们在一起钓鱼的美好时光。 当享特走进离家只有一条街的警察局时,他甚至还没有把自己的思绪从回忆中拉出来。 “救命啊!”的惨叫声,提醒了亨特,他已经回到了警察局。 他转过楼道拐角,就看到了审讯室。审讯室的门大开着,一个强壮的黑人被拷在铁椅子上。他虽然叫得很惨,但嘴角一丝得意的笑容出卖了他。 果然,鲍?又在殴打犯人,而且居然开着门。亨特心中怒火燃烧,他不允许有人陷害自己曾经的搭档。 亨特走到审讯室门口,朝里面喊: “鲍?,出来一下。” “这里有份文件,你看一下。” 鲍?是个胖胖的中年白人警察,享特刚当警察时的搭档兼师傅。他满不在乎的在黑人后脑勺上抽了一巴掌,恶狠狠地说: “等我回来,咱们再好好聊一聊!” 亨特把鲍?拉到角落里,低声说: “你就不能文明点吗?” “至少把门关上。” “现在总统要解放黑奴,避开这些南方种植园逃出来的黑人。” “别给自己惹麻烦,好吗?” 鲍?满不在乎的点点头,问: “没事,我知道分寸。” “只不过是个小偷。” “你和海瑟薇怎么样了?今晚咱们一起去喝一杯?” 亨特不愿提海瑟薇,只得尽快转移话题。他回答: “我先回办公室。” “别打了,待会我帮你处理。” 鲍?懒洋洋地点点头: “那更好。” “对了,玛丽在你办公室门口等你。” 亨特点点头,朝自己办公室走去。鲍?则撇了撇嘴,懒洋洋地回到审讯室,顺手关上了门。 亨特到达办公室门囗时,玛丽正坐在他办公室门囗的长条凳上。她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裙子,头上戴着一顶白色软帽。 小个子的玛丽安静地坐在那里,像是一个跟父母去教堂的小女孩,静静地坐在教堂初秋的阳光里。 亨特看了玛吉一眼,就面无表情地去开自己办公室的门。 “谁能想到,这个红头发的像个小学女生的女人,居然已经做了十年妓女。甚至还是妓院的头牌。” 亨特无聊地想,如果玛丽的那些老主顾,那些有权有势的大人物,知道了真相会是什么表情。 亨特走进办公室,并没有关门。玛丽跟在亨特身后,怯生生地走进他的办公室,姿态像白莲花一样惹人怜爱。 玛丽顺手关上了办公室的门。她跟在亨特身后,走向亨特的办公桌。 玛丽感受到了亨特的暴戾情绪,只来得及想: “幸亏今天换了白色衬裙。” 就落入了亨特怀中。 第72章 玛丽的眼泪 亨特抱着玛丽纤细苗条的身体,就像暴怒的北美野牛,眼睛都成了红色。脑子“轰”的一下,忘却了周边的一切。 等亨特再次恢复意识时,发现自己的情绪已经平静下来。玛丽正紧紧搂着他的腰,靠在他怀里。 玛丽轻轻靠在亨特怀里,轻声哭泣着,哭得像是梨花带雨。 亨特明明知道她是假装的,但是心里还是有些得意。 别看玛丽一副纯洁的小女孩的样子,其实她已经做了十年的妓女。她甚至已经做了有四到五年妓院的头牌,是一个真正趟过男人河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最懂得保护自己,是不会让自己受伤的。 玛丽长得小巧玲珑,在妓院的大多数高大强壮的白人姑娘中,显得特别弱小。 玛丽就凭借她弱小清纯的外貌,楚楚可怜的表情,不知道使多少政客和银行家成为她的保护者。 妓院里许多身材火辣,性格豪爽的姑娘们都在玛丽面前甘拜下风,还要认为她是个好姐妹。 亨特看着玛丽,心里也是感叹。玛丽早就赚够够自己一辈子锦衣玉食的钱了,一边每欢都哭得梨花带雨,一边却不肯离开妓院。 亨特知道,这种女人的话,一句也信不得。但是,亨特的思想很理智,身体却很诚实。 他在玛丽额头上吻了一下,拉开办公桌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印着梅西百货黑色牛头标记的首饰盒,递给玛丽。这是他的辖区内的一个旅馆老板,一个懂事的意大利人,表示的一点心意。 玛丽靠在亨特怀中,一边抽泣着,心中暗暗得意。她就知道,别看亨特已经二十多天没来找她了,但是他一定放不下她。 她为了来见他,特意换了白绸的衬裙。她早就注意到了,亨特只喜欢来自中国的白色丝绸做的衬裙。 每次看到她穿着中国白绸做的衬裙,亨特都会像一只德克萨斯荒原上的野公牛一样,红着眼睛失去理智。 可惜中国的白色绸子太珍贵了。只有华盛顿达官贵人,才能从中国使馆的官员那里得到馈赠。有一种在中国叫江南的地方制造的白绸,更是只有中国的大使才能拿得出的礼物。 玛丽听说,只有中国皇帝的妃子们才有资格使用这种丝绸做衬裙。中国皇不允许这种珍贵的丝绸出口的到国外。 这种绣有红色“江南织造”中国字的白绸,他只见过一回。是布鲁斯庄园的继承人,米格尔少爷送给她的一块只够一条衬裙的白绸。 据米格尔炫耀,布鲁斯夫人有一位叫“吴宇”的教子,是一位来自中国的皇族,这位贵族的父亲是权力极大的江南道总督。这些白绸,就是这位教子送给布鲁斯夫人的礼物。 可惜米格尔去了休斯顿,玛丽不无遗憾地想。据说,米格尔打死了一位警长夫人的妹夫,然后逃走了。 什么样的警长会让一个贵公子如此害怕呢?会不会是眼前这位,玛丽不无恶意地想。 玛丽讨厌极了海瑟薇。她既然那么讨厌亨特,为什么不干脆离开亨特呢!海瑟薇不愿做警长夫人,但是要让玛丽做了亨特警长夫人,她会在深夜笑醒。 玛丽接过亨特递过来的首饰盒,一边抽泣一边把它打开。看到里面的东西,玛丽本来靠在亨特的身子,一下子就坐直了,眼睛也睁成玻璃球一样滚圆。 盒子里躺着的,是一条光芒四射的金项链,下面还有一个又大又粗的十字架吊坠。玛丽目测,这条项链有四十多打兰(六七十克)重,是给一个强壮的男人戴的。 管它呢!只要是黄金就好。哪个女人能拒绝这种亮闪闪的礼物呢。早在二十岁时,她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父亲和情人都不如金子可靠。 上帝呀!只有上帝知道,她付出了怎样沉重的代价,才学会了这个道理。 玛丽惊喜地把首饰盒放在自己裙子胸前的囗袋里,用纤细如少女的双臂抱住亨特的脖子,在亨特脸上吻了一下。她用少女般细声细气的嗓音说: “谢射,亨特!” “我太喜欢你的礼物了。” 说完,她就靠在亨特怀里,开始喜滋滋地摆弄首饰盒。虽然心里还有遗憾,自己唯一一条中国白绸衬裙被弄破了。 虽然市面上也有昂贵的白色丝绸,但那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生产,然后运到美国的。 印度白绸的蚕种和桑树虽然也是从中国引进的,但是质量却远不如中国。 印度白绸的颜色,在阳光下白里略带黄色,不如中国白绸在阳光下雪白发亮。 而且印度白绸的织造工艺也不行。印度蚕丝比中国蚕丝粗一倍,织造的白绸也比中国白绸粗糙稀疏,没有中国丝绸光滑密实。 中国白绸做的衬裙,光滑贴身,又吸汗又舒适。印度丝绸就有些粗糙,穿上身后有轻微的刮刺感。 而且,印度白绸,据说是印度最低等的贱民织造的。而中国白绸,都是中国最美丽的良家少女,一寸一寸精心手工织造的。 虽然印度织造的白绸做成衬裙也很好看,在市场上售价也很昂贵。 但是,美国上流社会的贵妇们坚持认为,经印度贱民手摸过的印度白绸,会弄脏自己的身体。 只有中国皇帝疌子穿的中国白绸做成的衬裙,才能保护她们高贵而娇嫩的肌肤。 玛丽知道,只要自己作出小女孩一样欣喜的表情,那些自以为是的男人就会觉得自己的尊严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等下回再见面时,为了看到她高兴的表情,他们会送她更贵重的礼物。 亨特一边在心里鄙视玛丽: “一个男人戴的项链,你一个女人说喜欢!” 一边却又面带微笑地问: “你找我有什么事?” 亨特知道,玛丽有那么多老主顾需要应酬,没事是不会来找他的。 玛丽撒娇地在亨特的大腿上扭了扭腰,差点让亨特又擦枪走火。然后才如同小女孩一样撅着嘴娇声回应: “我想你了。不行吗?” 亨特心想: “我要相信你的话,我就是傻子。” 亨特面带微笑,搂住玛丽的纤腰说: “行。我太荣幸了。” 玛丽顿了顿,才又说: “妈妈想请你吃晚饭。” “我想你了。就求了妈妈过来请你。” 亨特马上就明白了:是妓院的老板罗斯夫人要见他。怕他不愿意去,就把妓院的头牌玛丽派来请她。 亨特猜想,是妓院的幕后老板——议员伊格曼想和他进行交易。 亨特点点头,答应玛丽: “告诉罗斯夫人,后天第七街区警察局会检查辖区娱乐场所治安。” “我会带人重点检查罗斯夫人的红杉树旅馆。” “对了,我大约晚上七点才会检查到那里。” 玛丽见亨特答应得很痛快,她顺利地完成了罗斯妈妈的任务。她要快些回去告诉妈妈,妈妈答应她的印度白绸,她得赶快拿到手。然后早点送到女装店,做成衬裙。免得被其它姑娘们抢先下手。 玛丽使劲抱了一下亨特的腰,说: “后天我等你,早点来。” 然后玛丽从亨特腿上跳下来,像个文静的小女孩一样走向门口。 亨特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看着玛丽打开门,走出办公室。她把门小心地虚掩上,留了一条门缝。 亨特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刚才的快乐,不到一支卷烟的时间,鲍?推门进来了。在这个警察局,也只有鲍?敢不敲门,直接推门进他的局长办公室。 不等鲍?开口,亨特说了句: “走吧。” 就站起来朝办公室外走去。鲍?急忙虚掩了局长办公室的门,从后面追上来。 两人走进审讯室的时侯,那个黑人小偷正像一个胜利的将军一样,得意洋洋地坐在椅子上。丝毫不介意自己的双手,被反铐在铁椅子的靠背上。 亨特笑了,笑得很开心,并且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作为老搭档的鲍?,知道这个小偷老倒大霉了。 全第七街区警察局的警员都知道,不怕亨特局长严肃,就怕亨特局长笑着摸鼻子。只要亨特局长笑着摸鼻子,必定会有人倒大霉。 亨特朝黑人笑了笑,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亨特对鲍?说: “鲍?,去拿点水来。” “这位兄弟嘴唇都干了,我想他需要喝点水。” 黑人小偷不知道自己就要大难临头,得意地看向鲍?,说: “林肯总统是我们黑人的朋友。” “他说要解放所有黑人。” 鲍?不屑地走出审讯室,去提水。亨特心里暗暗决定: “看来这是个刚从南方种植园出来不久的黑人,刚来华盛顿时间不长。他应该好好教教他华盛顿的规矩,以及亨特警长的规矩。” 鲍?很快拿了水进来。但他不是端了一杯水进来,而是用装牛奶的铁皮桶提了一桶凉水进了审讯室。 鲍?把水桶放在亨特脚边。在黑人小偷诧异的眼光注视下,用铁皮杯子盛了一杯水,送向黑人小偷嘴边。 第73章 亨特的规矩 当鲍?把水杯送到黑人小偷嘴边时,意外发生了。水杯竟然没有撒,也没有放错位置。 黑人小偷诧异地看了鲍?一眼。他已经做好了水洒在胸前,或者洒在脸上的准备。这太小儿科了,可这才是审讯的正确打开方式吧?! 黑人小偷咬住牙,用嘴唇顶住水杯,用狐疑的眼神看着亨特。亨特只是朝他微微一笑,抬起右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鲍?举着水杯,不耐烦地瞪了黑人小偷一眼。小偷看了水一眼,水很清。又使劲用鼻子闻了闻,没有一点异味。黑人小偷张开嘴,把水杯里的水犹犹豫豫地全都喝了下去。 喂小偷喝完了水,鲍?用杯子从桶里盛了些清水,洗了洗杯子,把水泼到了窗外。 然后,鲍?拿杯子盛了一杯桶里的清水,递给亨特。享特举起杯子,把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 亨特喝完水后,没有把杯子放在桌子上,而是递给了鲍?。鲍?没有洗杯子,而是用杯子从桶里盛了一杯水,直接一饮而尽。 亨特看着鲍?喝完水,把杯子放在黑人小偷面前的桌子上。亨特微笑着对黑人小偷说: “你看,我们喝了同一桶水。” “我觉得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你不会让朋友为难吧?” 亨特双眼直直地盯着黑人小偷的双眼,直到他尴尬地点了点头,然后赶忙把视线放在面前的水杯上。 亨利往后一靠,轻松地把自己的后背靠在椅子背上,然后微笑着劝说黑人小偷: “太好了,兄弟。” “那么,请你好好帮帮鲍?警官。” “这样,我们都能早点回家。” 亨特温和的笑容,曾经吓得第七街区的一个黑帮老大连夜跑路。但是,这个新从南方来的黑人小偷,显然没有理解亨特的笑容,他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黑人小偷嬉皮笑脸地回答: “嘿,兄弟。我真的只是想在垃圾桶里找点吃的。” “我怎么知道旁边是你的房子。” 黑人小偷自以为是的回答,让亨特心里吃了一惊。他自己知道,他从未注意到这个黑人小偷在自己房子周围活动。 小偷认为是亨特看到自己在亨特的房子周围活动,让鲍?逮捕自己的。这很符合一个华盛顿街区警局局长的作风。 亨特心中起疑,脸上却不动声色。他微笑地对黑人小偷说: “那么说,你认识我喽?” 黑人本能地摇头反驳: “不,我不认识你!” 亨特听着黑人前后矛盾的话,心中更加怀疑。这个黑人小偷明显认识他,而且应该已经在暗中观察了他好几天了。 那么,他是谁派来的呢? 亨特起身给了鲍?一个眼色,然后走出审讯室。鲍?狠狠瞪了黑人小偷一眼,跟着亨特走出审讯室。 亨特坐在走廊拐角的咖啡桌旁,等着鲍?。警局办公室漂亮的希腊人女警伊弗亚,看到局长坐到咖啡桌旁,连忙停下正在打字机键盘上像蝴蝶一样舞动的双手。 伊弗亚赶忙走到旁边柜子里,拿出一个漂亮的蓝色珐琅银咖啡壶,还有两个同样材质的咖啡杯。 这套咖啡具是专门为局长享特准备的。作为一个手段多变而且强硬的警官,第七街区警察局以及它的辖区,已经被亨特经营成了“君主的城堡”。而城堡里的君主,无疑就是亨特。 伊弗莉走到一直小火保温着的专局长准备的大咖啡壶中,倒了一壶咖啡到小珐琅壶中。伊弗莉把咖啡壶和两个杯子放到一个中式蓝色珐琅掐丝银托盘中,把咖啡送到了亨特面前。 亨特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伊弗莉松了口气,她把摆在亨特面前的杯子里倒上咖啡,然后转身离开。“局长没有笑”,伊弗莉一边开心地想,一边把小细腰扭得像风摆杨柳一样朝自己座位走去。 鲍?走到咖啡桌旁,在亨特对面坐下,并且给自己倒了杯咖啡。全分局的警员,也只有鲍?才敢在亨特面前这么随意,而亨特也不以为忤。 亨特耐心地等鲍?喝了第一囗咖啡,才问: “怎么回事?” “因为什么抓他回来?” 鲍?双手搓了搓,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 “老比利求到我这了。” “这小子去了老比利的地盘,还打了老比利手下的清洁|工。” 老比利是个意大利人,他开了一家清洁公司。第七街区的街道清洁和垃圾收集转运,是他的业务范围。 比利公司的员工大部分是意大利人,也有少部分黑人。这些员工有时也兼职小偷,但他们只能对车库的低于二十美元的东西下手,而且不允许骚扰亨特给的白名单上的人。 老比利一直和亨特配合得不错,给第七街区警局的警察基金每月的捐款也很准时及足额。老比利把自己的公司管理得很好,很少麻烦亨特。 亨特告诉鲍?: “去让比尔带两个干活的好手来见我。” 亨特不相信这个黑人小偷的话。他虽然穿的衣服又脏又臭,头发也很脏,看上去和街上游荡的黑人没什么区别。但亨特注意到了他和他们的不同。 首先,这个黑人小偷的营养太好了。他拥有结实饱满的肌肉,光泽发亮的皮肤,锐利而灵活的眼睛。不像长期营养不良的样子。 其次,亨特发现,黑人小偷的脸虽然很脏,但脖子和耳朵后面却没有老泥。而且他衣服又脏又臭,但身体却散发出一丝肥皂味道。 总之,亨特对这个黑人小偷的真实身份产生了习趣。他想知道,是谁派他来的,要干什么。 鲍?站起来,走到一个巡警面前,低声向巡警下了命令。巡警走出警局的大门,在大门外拦住一个穿着时报马甲送报的男孩。巡警和男孩说了几句,男孩便飞奔而去。 老比尔很狡猾,他显然就在附近,他在等鲍?向他传达亨特的裁决。没等喝完一杯咖啡,老比尔就出现在了亨特面前。 在上唇留着两撇小胡子的比利,长得又瘦又小,穿着一套灰色手工西装。他表情很严肃,就像一个去参加邻居家女儿婚礼的老派意大利人。 瘦小的老比尔身后,跟着两个又高又壮的黑人。这两个黑人显然是在守规矩方面受过良好的培训,他们表情严肃,安静地跟在比尔身后。 比尔走到亨特面前,用右手摘下头上的帽子,向亨特微微弯腰行了个礼。亨特知道,比尔做事是动了脑子的。 总统要解放黑人。现在的华盛顿,只要有黑人哭诉自己受到政府雇员的不公正待遇,就会有一群议员和律师象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样扑过来。在那个可怜的家伙为自己辩解之前,得意洋洋地把他撕得粉碎。 但是,黑人自己之间的矛盾,他们是没有兴趣管的。这些投机者分不清,他们到底是认真的还是开玩笑。他们可不想因为黑人问题触雷。 比尔领了两个黑人手下来,显然是经过思考的。能在华盛顿经营好一家垃圾公司,显然眼光和头脑要比武力重要。 亨特看都没看比尔,他虽然很满意比尔的做事态度,但认为比尔还没资格和自己打交道。鲍?站了起来,告诉比尔: “你们跟我走。” “我有案子要审问你的手下。” 当鲍?领着比尔及其两个手下进入审讯室时,被拷在椅子上的黑人小偷并没有明白自己所处的形势。 鲍?拿出两份笔录,证实比尔的两个黑人手下,收垃圾时不小心损坏了两个街道上的垃圾桶。鲍?警官巡查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并控制了这两个黑人。 两个黑人签字同意了笔录的真实。并在吊一份赔偿文件上同意,由垃圾清运公司——也就是比尔,明天交钱赔偿垃圾桶,然后从他们薪水中扣除同样数额。 鲍?比起文件,指指面前桌子上的水杯,吩咐: “喝水。” 比尔的两个手下不明白为什么让他们喝水,但两人毫不犹豫地用杯子各喝了一杯水。然后鲍?吩咐: “提好水桶。你们要自己保持好拘留室卫生,没有仆人待候你们这些老爷。” 鲍?把黑人小偷的手铐打开,从椅子上拉起来,又把他的双手从背后铐好比尔的两个黑人手下提着水桶跟着。他领着三人穿过铁门,把三人关在了左边窗户朝向院子的一间拘留室。 鲍?冷冷地看了黑人小偷一眼,对另两个人说: “照顾好你们的兄弟。” 便离开了拘留室。走到铁门旁边时,他对坐在办公桌后的老警察笑嘻嘻地说: “亨特局长的安排。” 老警察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鲍?一边向外走,一边猜测这个黑人小偷能嘴硬几小时。 黑人小偷喝水那个水杯子上,被罗伯特用泡过生巴豆水的洗碗布擦过一遍。黑人小偷喝了凉水后很快会肚子疼,拉肚子。 亨特和鲍?虽然也用那个杯子喝了水,但已经用清水洗了两遍了,残留的巴豆量已经很少了。而且,两个喝了加了奶和方糖的热咖啡,也能解巴豆的毒性。 鲍?虽然觉得亨特处理问题太谨慎了,总是强调做事要按规矩来,不像他直接动手来的痛快。但是不得不说,这可能就是亨特才三十岁,已经是华盛顿警察局最有份量的一个分局长,而自己四十多了还是一个探长的原因。 当鲍?走回咖啡桌时,亨特已经离开了,伊弗利正在收拾咖啡杯。鲍?朝伊弗利“嗨”了一声,向警局外走去。这个小妞一心想当局长的情人,不是他的菜。 鲍?急着去酒吧喝一杯,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每次和亨特一块做事,鲍?都十分兴奋。每当第二天看到犯人狼狈地急着要交待的倒霉样,都能让他愉快一整天。 走出警局大门,老比尔已经等在了门外。两人汇合到一起,一同横穿马路,向街道对面走去。 街道离他们不远处,红色小马街吧的年轻侍者,已经点亮了酒吧门口红色的汽灯招牌。红色的小母马在灯牌上面对着车流滚滚的街道扬蹄长嘶,跃跃欲试。 第74章 拘留室的夜,真黑 当黑人小偷和比尔手下的两个黑人被关进拘留室,黑人小偷仍然表现得满不在乎。鲍?临出门时,并没有解开他的手铐。 黑人小偷满不在乎地坐在铁床上,看着鲍?走出去,锁好拘留室的门。黑人小偷侧着耳朵听着,直到走廊里鲍?的脚步声远去直至消失。 黑人小偷懒洋洋地坐直身子,用一副老鸟的语气对比尔的两个黑人手下说: “嘿,兄弟!你们是因为什么进来的。” “没关系,只要你们咬紧牙不承认,警察是不能把我们怎么样的!” “林肯总统是我们黑人的好兄弟,他会保护我们的。” 比尔的黑人手下之一,一个有着锃亮的大光头的黑人壮汉,友好地朝他笑了笑,并且回应他: “是的,兄弟。我也这样认为。” 黑人小偷得意地笑了笑,心想:这又是两个单纯的土拨鼠。看来今晚的时间好过了。 比尔的另一个黑人手下,长着一头绵羊一样卷曲的头发,左耳戴着一个硕大的银耳环。 银耳环看着黑人小偷得意的笑容,微微摇头,耳环也随着脑袋轻轻晃荡了两下。银耳环轻蔑地看着黑人小偷: “过一会儿,你就会知道这个大光头有多单纯了。” 黑人小偷得意洋洋地坐在一张铁床上,准备继续吹牛,忽悠一下两个没见过世面的黑人兄弟。忽然,肠子猛地绞了一下,疼得他差点从床上滚下来。然后肚子开始发出一连串“咕噜咕噜”的响声,就像沼泽里的气泡一样。 黑人小偷咬紧牙关,没让自己喊出声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迟,肚子越来越疼,他感觉自己快要忍不住了。 银耳环满面笑容地坐在对面,盯着小偷的脸。从斜眼瞟着,直到后面明目张胆地直直地盯着小偷的脸。 黑人小偷紧紧咬着牙,肚子越来越疼,他脸上的神色也越来越狰狞。银耳环依旧满脸笑容地盯着小偷看,直到光头黑人瞪了他一眼。 银耳环走到黑人小偷身旁,满脸笑容。他装作关心的样子,假惺惺地问: “嘿,兄弟!你不要紧吧?” “需要帮忙吗?” 黑人小偷肚子疼得厉害,也顾不得装老鸟了。他急忙喊: “快,快!扶我去马桶!” 华盛顿警察局的规矩,拘留室傍晚落锁后,在第二天早晨上班之前,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是不会开门的。 拘留室后墙角,通风口下方,有一个木马桶,前面挡着一块木板。犯人夜间的大小二便,就在木马桶上解决。第二天上班后,由警察局的杂役收集清理。 拘留室的马桶,最损的地方是,它没有马桶盖。据说,是某位华盛顿警察总局的总监,认为活动的马桶盖会成为犯人斗殴的武器,对在押人员的安全不利。从此,华盛顿警察局的拘留室,马桶就没有盖了! 银耳环托住小偷左肩窝,把小偷从床上拖起来,粗鲁地把他拖向木板后的马桶。小偷弯着腰,紧紧夹住肛门,借着银耳环拖拽之力,趔趔趄趄地向马桶走去。 黑人小偷到了木墙后,在马桶前站定。银耳环也不嫌臭,伸手拉下小偷破了好几处的裤子。小偷马上坐在马桶上,牙关一松,腹内稀屎喷射而出,射得木马桶啪啪作响。 小偷松了一囗气,终于没有拉裤子里。他可不想穿一条又臭又湿的裤子过一夜,最早明天上午,伊格曼少爷才会派人来保释他。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像伊格曼少爷吩咐的一样,闭紧他的嘴巴。 银耳环笑嘻嘻地走开,又提着刚才提进拘留室的那桶水,走了回来。银耳环在这条街上的梅森医生诊所当过杂役,自认为是见过世面的人。这样的小场面,银耳环是不在乎的。 等小偷脸上露出放松的表情,银耳环和气地问: “拉完了吧? 黑人小偷被银耳环弄得不知所措,茫然地站在那里。银耳环和气地对小偷说: “伙计,你抬脚往前走一点。” 光头用凶狠的目光瞪着小偷。小偷不知所措地点点头,慌忙抬脚向前。 光头一把拽住小偷的上衣,把他从木墙后拖出来。然后三步两步,把小偷拖着扔到铁架床上。 光头把小偷扔到床上,便坐在了对面床,不再理小偷,只是盯着小偷。 银耳环提着水桶走了回来,在小偷的身边坐下。和气地对小偷说: “别理光头。他只会瞪着眼睛吓唬人。” 银耳杯拿杯子盛了一杯水,递到小偷嘴边: “来,喝点水。别缺了水。” 小偷正要犹豫,光头在对面凶狠地瞪了一眼,小偷赶快张开嘴。银耳环一举杯子,一杯水就被小偷喝了下去。 小偷水喝得有点快,喉咙都有点来不及咽。等杯子离开嘴唇,他就想把口里的水吞到地板上。 银耳环摇了摇头,劝小偷: “咽下去,千万别吐出来。” “你要是不听话,我就让光头把这块布塞进你嘴里。” 小偷被银耳环的变态吓坏了,赶快闭住气把水咽了下去。银耳环拿开手,小偷被呛得直咳,鼻涕眼泪直往外流。 银耳环温柔地给小偷拍着背,直到他停止咳嗽。然后又盛了一杯水,喂给小偷。 当圣西斯大教堂的钟敲午夜十二点的时候,银耳环已经把半桶水都喂小偷喝了下去。 黑人小偷的小腹已经胀了起来。他艰难地呼吸着,每呼吸一下,都有水从嗓子眼往外冒,就像一条沙滩上等待死亡的黑鱼。 当银耳环再一次把水杯慢慢举到小偷嘴边时,黑人小偷终于崩溃了。他啜泣着求饶: “求求你,别喂我水了。” “上帝啊!你想问什么,我都告诉你。” 银耳环慢条斯理地说: “不,我没什么要问你的。” “你别说了。这不合规矩。” “你能保证听话,明天早上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亨特局长吗?” 小偷疯狂地点头。银耳环把水杯子端在手里,慢慢想了一会,遗憾地说: “那好吧。” “听话,那就乖乖把这杯水喝了。” “咱们也休息休息。明天你好好说,免得明天晚上我们还得陪你。” 黑人小偷从拘留室的通气孔看了看窗外,天色黑漆漆的。他绝望地想: “拘留室的夜,真黑!” 他赶快挺着肚子坐了起来。生怕银耳环反悔似的,赶快把银耳环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 小偷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在心里暗恨: “明天亨特听到爱丽丝的消息,一定会后悔派你们两个来的!” “我一定要告诉亨特,你们听到了我说的消息。” “想欺负你黑爸爸,你们也和我一起下地狱吧!” 不知道黑人小偷什么样的劲爆消息,能让亨特后悔万分呢? 第75章 爱丽丝的消息 鲍?早上来到警察局时,身上还带着昨晚放荡一夜的痕迹。他篷乱着头发,穿着皱巴巴的上衣就走进办公室。 警局的文员伊弗利上班很早,已经煮好了咖啡。鲍?走到办公室的窗下的公共饮茶处,倒了一杯热咖啡。 鲍?甚至都懒得走回自己的办公桌,给咖啡里加上糖和牛奶。他粗鲁地端起咖啡,连喝两口。滚烫的咖啡从口中迅速流入胃中,一股暖流从胃中升起。嘴里传来一阵带着苦味的焦香,舌根略有一丝酸意,使咖啡的口感变得清爽起来。 华盛顿警局里的惯例,咖啡是免费提供的,但牛奶和方糖得自己准备。亨特上任局长之后,也没有想过在第七街区警察局改变这一惯例。 亨特是个非常强硬的警官,但他不认为靠打破惯例去彰显自己是一个聪明的做法。一个真正想做事的官员,是要抓大放小的。 亨特和鲍?曾经是一起巡逻街面的黄金搭档。两个人性格迥异,却相处很好。 鲍?酷爱饮酒,几乎每晚都会喝酒。直到老婆对他喝酒忍无可忍,带着孩子跑了,他都不在乎。而是喝得更加变本加厉,几乎每晚必定喝醉。 亨特自己虽然是个爱尔兰人后裔,却从不喝酒,更像一个严格的英格兰清教徒。亨特即使一小杯餐前的朗姆酒也不喝,他宁愿用清水代替美酒。 亨特给别人的理由是:作为一个警官,他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因为犯罪行为的发生,是从来不挑时间的。这样的自律行为,为亨特在华盛顿警察局赢得了极大的尊重。 大家只知道亨特是从陆军退役后,进入华盛顿警察局的。他曾经是一名上尉参谋,在弗吉尼亚森特堡罗伯特将军的参谋处任职。 罗伯特将军退役后,作为弗吉尼亚州的参议员来到华盛顿。他把亨特推荐到华盛顿警察局任职,亨特不到一年便成为华盛顿市警察局最年轻的警长。 亨特虽然手段强硬,但也极会聚拢下属人心。他没有打破惯例,去提供免费的牛奶和咖啡,但却提高了咖啡的品质。 亨特自称祖上是乘“五月花号”来到美国的,是真正的贵族。他也尽量按照贵族的方式行事,对于咖啡的鉴赏,便是其中之一。 亨特从东印度公司华盛顿代表处,买到了一种非常小众的咖啡豆。这种咖啡豆是公司从牙买加少量进口的,因为生嚼时,后口酸涩,在华盛顿卖得并不多。 亨特买回牙买加咖啡豆后,教了伊弗利如何处理这种咖啡豆: 首先,把咖啡豆晒到七成干。就是用手摸咖啡豆,咖啡豆没有湿意。不能烈日曝晒,要在太阳升起后,放到树荫下晾晒。曝晒会使咖啡豆没了酸头,失去风味。 第二步,用纯正的“马”牌威士忌喷到咖啡豆上,最好让口气清新的未婚少女用口喷,可以使咖啡闻起来口味清新,不沾染口臭。 第三步,把咖啡豆放到陶瓷罐子里,密封好后焖三天。三天后取出咖啡豆,放到当天烤完面包的烤炉中,用余温烘咖啡豆。第二天早上,面包师烤面包前取出。 经过这样处理的咖啡味,涩味会消失。酸味则不再刺舌,而是变得清新醇厚。 自从教会伊弗利学会后,咖啡就成了华盛顿第七警局的招牌。每次亨特回华盛顿市警察局,都不得不带几袋伊弗利加工好的咖啡豆,送给上司和原同事。 当鲍?端着热咖啡走到拘留室门囗时,目光呆滞地坐在铁架床上的黑人小偷,眼中闪出了希望之光。小偷用渴望的眼光看着鲍?,希望鲍?能马上审问他。 但是,鲍?显然不准备满足他的希望。鲍?并没有看他,只是非常随意地问光头和银耳环: “他学会规矩了吗?” 光头只是点了点头。银耳环凑到拘留室的铁栅栏门囗,讨好地回答: “我们哥俩办事,您放心!” “这位兄弟是个好学生。” “他已经懂得了规矩的重要性,并且学会了遵守规矩。” 鲍?点点头。黑人小偷坐在铁架床上,像个羞涩的处女一样安静。鲍?很满意,比利的两个手下是真正懂得教人规矩的。 黑人小偷坐在那里,目光开始惶恐。上帝知道,他昨晚在拘留室经历了什么。 两个人并没有殴打他。但是,一个人被强行喂下两桶水,这种痛苦他再也不想经历了。 鲍?看了一下,过了一夜的三个人都完好无损,就走开了。鲍?坐回自己在大办公室的桌子,一边皱着眉喝苦咖啡,一边盯着伊弗利忙碌的背影。 伊弗利是个身材苗条,五官秀丽的好姑娘。每个警局的早晨,她都像清晨带露的玫瑰花一样娇艳欲滴。 她把金色的头发编成一条粗辫子,垂在后背。黑色的警服,衬得她身材更加苗条。裙子下露出的小腿和脚踝,像阿拉伯马一样修长纤细,而且皮肤雪白。 鲍?的目光就像陷入泥沼的小羊,陷在伊弗利背后不能自拔。他就不明白,为什么这么一个清新美丽的女孩,就一心想嫁给比她大七岁的亨特。 亨特是在八点准时到达警察局的。鲍?在八点十五分把黑人小偷带到了他的办公室,并贴心地为他关上门。 然后,当亨特正准备享受自己上班后的第一杯咖啡时,黑人小偷说出来的消息惊到了他。 亨特像被雷电击中的公牛一样,僵在了那里。一个声音在他的耳边像雷一样翻滚: “爱丽丝还活着。” “罗伯特将军家的爱丽丝小姐还活着!” 第76章 令人疼痛的回忆 亨特端坐在椅子上,双眼盯着咖啡杯。“爱丽丝还活着”,这个消息太让他震惊了。 他亲自送罗伯特将军一家在得克萨斯的行程,也亲手把将军一家送进了天堂。 他有些痛恨那群袭击罗伯特将军火车的土匪,为什么要留下爱丽丝。一定是爱丽丝的美貌,让他们认为能卖大价钱,所以它们私自作主留下了爱丽丝。 想到这里,亨特的嘴里发苦,再也不想去动眼前的咖啡。 他抬起眼,阴沉地死死盯着黑人小偷。小偷被鲍?以极不舒服的姿势拷在窗户铁栏杆上。 小偷如果站着,就不能直腰,只能弯着腰。如果小偷想蹲下,又只能踮着脚蹲着,不能坐下。 小偷歪着头,不敢看亨特。没几分钟,小偷大腿的肌肉就开始不受控制地抖动。并且抖得越来越厉害,使得裤子都开始沙沙作响。 亨特这时才平静地开口: “你是谁的人?” “你来干什么?” 小偷经过在拘留室一夜教育,已经知道什么是规矩。显然,在这个警局,眼前这个男人——局长亨特就是规矩。 黑人小偷立马回答: “我是伊戈曼少爷,就是伊戈曼参议员的马车夫。” “我见过爱丽丝小姐。” “一个叫野牛比尔的德克萨斯牛经纪,声称在埃帕索的一棵树小镇,一个叫欧菲特的牧牛公司见到了爱丽丝。” “欧菲特公司的老板,当地的警长吴宇,一个前游骑兵上尉,成了爱丽丝的保护人。” 亨特长舒一口气,爱丽丝真的活下来了。自从把罗伯特将军一家送上火车,他就每晚做噩梦。 他总能梦到爱丽丝。爱丽丝穿着绿色的长裙,撑着一把紫色的阳伞,在草地上漫步。 笑颜如花的爱丽丝,看到了亨特,突然就哭着对亨特喊: “亨特,快救救我。” 每次亨特被噩梦惊醒,爱丽丝那张天使般的脸,总会久久地留在亨特眼前。 亨特只有拿出自己的左轮手枪,把冰冷的枪管紧紧顶在太阳穴下,才能迫使自己冷静下来。 他对爱丽丝的爱太深沉了,爱丽丝的声音让他心痛万分。 亨特早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杀死袭击罗伯特将军的印第安土匪,为爱丽丝报仇。让爱丽丝的灵魂在天堂安息。 亨特端着咖啡走到小偷面前,轻轻一侧杯子,一串滚烫的咖啡滴在了小偷左脸上。 小偷被烫得疼痛万分,他不敢出声叫疼。只能急忙侧头去用脸擦胳膊上的衣服,试图擦掉脸上的咖啡。 亨特冷冷地说: “别动。这里还有一整杯呢。” “告诉我,你到我家附近干什么?” 黑人小偷看着这个温和地笑着的男人,内心终于感到了巨大的恐惧。 小偷赶快交代: “伊弋曼议员怀疑你骗了他。” “他认为你可能有罗伯特将军的一些东西。” 亨特端着咖啡杯,走向办公桌。他放下杯子,在椅子上坐好,朝门口喊: “鲍?!” 鲍?就站在局长办公室门口,他推开门看向亨特,等亨特说话。 亨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用略带沙哑的声音命令: “把他单独关起来,明天早上放掉。” 黑人小偷听到,暗暗松了口气,很配合地和鲍?离开了局长办公室。 亨特端坐在椅子上,双眼紧紧盯着关闭的办公室门,就像盯着那扇对他紧紧关闭的大门。 “要是你听我解释,那该多好啊!” 他在心里对罗伯特将军怨恨地说。该死的!罗伯特将军来自英国最古老的贵族家庭,据说他的爵位是来自于狮子王查理。 罗伯特将军虽然是个将军,但对人却热情而浪漫。他很喜欢帮助年轻人,参谋处的亨特上尉,就是他喜欢和帮助过的年轻人之一。 但是,老牌贵族深入骨子里的高傲,也让他十分固执。当他发现亨特看着爱丽丝那火热的目光后,他像一头保护自己领地的雄狮一样,毫不犹豫地把亨特从他的家庭周围赶开。 虽然亨特被罗伯特将军推荐到华盛顿市警察局,被军队中的同僚万分羡慕,但他心中却怨气十足。 亨特虽然只是一个从爱尔兰土豆农场来的穷小子,但是他有着强烈的上进心。 他经历了千辛万苦,他才考入西点军校,并从军校顺利毕业。他拿出了从战场上得来的所有钱财,才得以进入罗伯特将军的参谋处。 正当亨特准备大展身手,获得爱丽丝的芳心,然后在罗伯特的帮助下进入贵族圈子时,罗伯特亲手毁掉了他的所有努力。 含着金钥长大的人,永远不知道穷人为了一口食物付出的艰辛。 当亨特满含感激的热泪告别罗伯特将军时,他就告诉自己:等下次再来时,他一定要堂堂正正地让罗伯特将军把自己请进客厅。 亨特向窗外看了看,窗外阳光正好。警员们正在平静而忙碌地进出着警局的大门。 一个瘦弱的栗色头发犯人,被拴在一棵橡树旁,不停地惨叫着。 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正常,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警察局工作日。 亨特从衣架上拿下西服穿好,又仔细地抚平衣服上的皱纹。他从挂衣架的中段找到一截线头,用力一抽,一把钥匙从衣架的木杆中抽了出来。 亨特很仔细地把衣架重新摆回原来的位置。他左右看了一下,衣架如同没动过一样,才满意地点点头。 亨特准备去中央大街的美国城市银行一趟,他在那里租了一个保险柜。 既然伊戈曼议员已经开始监视他了,那他就不得不早做准备。 亨特从战场上得来的经验,你不但不能信任敌人,战友也是不能依靠的!人,永远得靠自己。 亨特从银行回到警局时,他手下的三个探长已经集合好了人手。 三个探长穿着便装,站在队伍前面。其它两个探长都仪容整洁,只有鲍?还是一副懒散的样子。 二十几个正式警员,都穿着制服,全副武装整齐地列队。警员后面的杂役,则站得乱七八糟。他们虽然不敢说话,脸上却十分兴奋,手里挥舞着各种警具。 亨特命令鲍?带队跟他走,其它两个警长各自带队查一个方向。 亨特带队来到罗斯夫人的旅店时,罗斯夫人已经在起居室等着亨特了。 丰腴的罗斯夫人,其实只有三十多岁,看上去是一位风韵犹存的少妇。她没有多说话,只是夸张地扭着纤细却又浑圆的小蛮腰,带着亨特向里屋走去。 亨特一进门,就看到了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伊戈曼。伊戈曼脸上硕大的鹰钩鼻,像印第安人的箭一样射入享特眼帘。 伊戈曼用瞪着灰色的眼珠,阴沉地盯着亨特。娇小的玛丽穿着一件黑白相间的裙子,被他抱在怀里。 亨特迎着伊戈曼的眼睛,和伊戈曼对视着。亨特走到一个沙发旁坐下,平静地看着这一幕。 罗斯夫人站在后面,狠狠地瞪了玛丽一眼。她悄悄往后站了站,因为她知道伊戈曼要开口说话了。 第77章 爱情的真面目 罗斯夫人赶紧过来,小心地把玛丽从伊戈曼参议员的腿上扶下来。 她搀着玛丽向外走去,路过亨特身边时,得意地瞥了亨特一眼。玛丽像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羊一样,蹒跚地随罗斯夫人走了出去。 亨特心中平静如水。虽然他和玛丽有过交往,但那又怎么样呢?他们认识之前,她已经在罗斯夫人的旅馆当了好几年妓女。 亨特既不想娶她回家当太太,也不愿出大价钱包养玛丽,去填满吸血鬼罗斯夫人如同无底洞一样的钱包。 亨特信条是,有付出才有权力。他不想出钱,就不会妄想独占玛丽。 伊戈曼议员用手帕擦了擦左手指尖,随意地把手帕扔在办公桌上。他用一种高高在上的语气说: “亨特,你太冷酷,太无情了。” “姑娘们是不会喜欢的。” 亨特仅仅是点点头,坐在沙发上没动。伊戈曼见他没有动怒,无趣地继续着谈话: “你知道爱丽丝的消息了?” “是的。” 亨特面无表情地回答,虽然他心中像被针扎了一下。 “我已经把罗伯特名下的土地卖给了联合铁路公司。” “太平洋铁路的股票你也收到了。” “不能让爱丽丝继承罗伯特的遗产。” “你准备怎么处理?” 亨特烦躁地回答: “我会很快处理好的。” 伊戈曼议员转动着猫头鹰一样的眼珠,饶有兴趣地上下看着亨特,仿佛在看一只慌张地寻找逃跑路线的老鼠。 伊戈曼在父亲的庄园里当少爷时,最大的乐趣就是审问黑人奴隶。 他会紧紧地盯着他们,迫使奴隶去撒谎,然后再无情地拆穿他们。 当他看到奴隶们谎言被拆穿后,黑脸上惊慌失措的表情,他就有一种狮子抓住猎物的快感。 至于宣布对黑人奴隶的惩罚措施,看着他们脸上痛苦的表情,伊戈曼有一种自己主宰一切的快感。 伊戈曼觉得,这是他作为主人,在善良地教导奴隶,以免他犯下更严重的错误。 伊戈曼根本不在乎亨特的态度,一只大象是不会在乎一只蚂蚁的反抗的。他可不会像可怜的罗伯特一样,亲手培养杀死自己的人。 伊戈曼只想尽快处理好这件“小事”,结束这次谈话。他急于回到卧室休息,罗斯和玛丽应该已经准备好了。 伊戈曼揺摇头: “不,不,不!” “我的意思是,你亲自去德克萨斯。” “一定要处理干净。” “我会打电话给市局的哈特局文,为你请假的。” 亨特心中怒火万丈。这该死的大人物,从来不把小人物的艰辛与奋斗放在眼里。亨特千辛万苦得来的警长职位,被他一句话就夺走了。 亨特有些后悔为了向上爬,和伊戈曼这个魔鬼做交易,把罗伯特将军送上了天堂。 罗伯特将军是个真正高贵的贵族。他尊重每个人,愿意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不管他是不是大人家。如果罗伯特将军没有被印第安土匪杀死,伊戈曼又怎敢对亨特如此跋扈! 亨特知道,没有了罗伯特将军的保护,他根本没有反抗国会立法委员会参议员伊戈曼的能力。 他低下头,压下心中的怒火保证: “好的,参议员。” “我明天就出发。” 亨特从未感到过自己如此弱小无助,这种感觉真的糟透了。 他强忍心中的怒火,从沙发上站起来,向伊戈曼微微弯腰行礼,然后礼貌地转身向房门走去。 当亨特走出房门后,他已经成功地压制住了心内的怒火。鲍?走过来,用眼神询问他下一步的行动。 亨特没有让鲍?看出自己的情绪。他平静地带队走出罗斯夫人的旅馆,和下属们一起巡逻完成了规定的区域。 亨特回到家时,海瑟薇起居室的灯还亮着。亨特走进起居室,海瑟薇坐在沙发上并没有起身。 海瑟薇的黑人侍女小鸡问亨特: “先生,您要咖啡吗?” 亨特摆摆手: “不,不要。” “谢谢!” 亨特首先开口了,他问海瑟薇: “乔治睡了吗?” 海瑟薇注视着享特,只是淡淡地点点头,并没有开口的意思。 亨特只得继续说: “我明天要坐火车去休斯顿。” “杀死海伦丈夫的米歇尔在埃帕索出现了。” “我一定会把他抓回来。” 海瑟薇心里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了笑容:看来布鲁姆斯的计划开始起了效果,终于能使亨特离开家一段时间。否则,她在肚子变大时,无法解释自己怀的是谁的孩子。 海瑟薇定了定神,按照她和表哥布鲁姆斯的计划,今晚一定要把亨特留在自己卧室。亨特已经很久没有在她的卧室睡过了。 海瑟薇明白,如果今晚不把亨特留在自己的卧室,将来孩子出生后,怀孕日期不好解释。作为一个母亲,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顶着一个“私生子”的 不名誉名头生活。 海瑟薇端起咖啡杯,优雅地轻轻抿了一口咖啡。当她放下杯子时,她已经坚定了自己的决心。 她假装有点热,撩了撩自己的头发。丝绸制作的红色睡衣,顺着往下放的胳膊下滑。海瑟薇白嫩的右臂和肩膀,从睡衣的领口露了出来。 亨特坐在对面沙发上,平静地注视着。海瑟薇白嫩的肩膀和上臂,在电灯略带黄色的灯光下,闪着像中国瓷器一样透明的白色光芒。 海瑟薇的肩膀还是那么白皙,并且骨肉丰盈,比起少女纤细瘦弱的肩膀,更显性感。她的锁骨又长又直,使得脖子下面形成两个深深的肩窝。 亨特感叹,这两个美丽的肩窝,如果装满美酒,喝起来得有多少人从此沉醉温柔乡。 海瑟薇等了一会,亨特仍然双目清明,没有动作。要是刚结婚时,亨特一旦看到她雪白丰盈的美人肩,会迫不及待地把她拥入怀中。 海瑟薇心中暗恨亨特不解风情,不得不站起来。装作丝绸睡衣太滑的样子,让丝绸睡衣从自己的肩头滑落。 海瑟薇风情万种地扭动腰肢,走到对面沙发坐下。她装作感激的样子,抱住亨特的左臂,把身子靠在了亨特怀中。正好把自己最吸引亨特的雪白丰盈的双肩和胳膊,强行送到亨特眼底。 亨特如刚和海瑟薇结婚时一样,温柔地轻抚着她的肩膀与手臂,鼻子缓缓嗅着从海瑟薇身体上传来的浓烈的玫瑰香味。 亨特回想着自己新婚时的情景,身体开始有了反应。 当罗伯特将军为了防止亨特追求爱丽丝,让自己家族的贵族血统被平民破坏,他对亨特关上了自己家庭的大门。 罗伯特将军把亨特从爱丽丝身边赶开,让亨特进入贵族圈子的梦又一次破裂。 虽然罗伯特将军觉得自己很仁慈,在华盛顿市警察局给亨特谋到了一个普通军人梦寐以求的警长职位。但是,亨特觉得,和自己将要获得的相比,他失去的太多。 亨特带着表面的满怀感激,和心中的万丈怒火,来到了华盛顿市局。这些大人物,从来不在乎小人物的想法!他们也不关心小人物受到的伤害。 亨特满身是伤地来到华盛顿,是海瑟薇给了他心灵的慰藉。当他第一次见到海瑟薇,就被海瑟薇深深吸引了。 已经是少妇的海瑟薇,皮肤白皙,肌肉丰盈,就如同教堂壁画上的天堂里的女子。她温柔地照顾着调皮的乔冶,从未露出过不耐烦的神色。 海瑟薇的美丽和温柔,正是亨特自己梦中母亲的形象。他从六岁被叔叔带到美国,再也没有回过那个远在爱尔兰的小土豆农场。 亨特每当闲?下来,总会根据自己的想象,描绘母亲的形象。可惜,直到母亲因操劳过度而被留在那个小农场,亨特都没有再见到过母亲。 海瑟薇满足了亨特对于母亲一切最美好的想象。亨特迫不及待的追求海瑟薇,像一头红了眼的公牛一样强硬而蛮横地扫清面前的一切障碍。 亨特终于把海瑟薇追求到手,他们终于结婚了。新婚生活是那么美好,亨特在海瑟薇温柔的怀抱中,感觉自己心中的伤口在慢慢愈合。 亨特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真爱,但现实却象八磅的大锤一样给了他狠狠一击。 随着一起生活的时间越来越长,海瑟薇认为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已经稳固。她开始放下面具,露出自己的真面目。海瑟薇用性作为武器和惩罚工具,开始试图控制亨特。 亨特抚摸着海瑟薇,心里却一片平静。当失去了爱之后,女人的美对于男人来说就仅仅只是一道风景。 亨特想着自己明天要做的事,心中充满报复的快感。他已经决定报复伊戈曼议员,让他知道小人物的怒火也是不容忽视的。 他要先从布鲁姆斯身上打开缺口。当他想象着布鲁姆斯和海瑟薇惶恐和愤怒的样子,身体就越来越兴奋。 海瑟薇误解了亨特的兴奋,认为自己对亨特仍然具备极大的吸引力。她拉起亨特,俩人相拥着向卧室走去。 亨特看着海瑟薇的样子,心中更是一片冰冷: “既然这具美丽的胴体,已经不仅仅属于我了,我又何必珍惜。” 亨特心中越来越冰冷,身体却越来越兴奋。他决定报复先从今夜开始。 亨特和海瑟薇相拥着走向卧室,俩人已经开始解除身上的衣服,并且狂乱地亲吻抚摸着对方。 海瑟薇的黑人侍女小鸡,目瞪口呆地看着俩人。直到俩人相拥着走进卧室,小鸡赶忙关上了卧室门。 小鸡站在卧室门外,两条腿有些发软。她开始满怀希冀地站在门边,侧耳倾听卧室内的动静,猜测着屋内两人的行为。 第78章 命运的方向 在军人的职业本能影响下,尽管昨晚的运动量很大,亨特在第二天早上六点准时醒了过来。 亨特掀开被子,双腿垂地,坐到了床边。他倾着头仔细看着海瑟薇,心中一片平静。 窗帘严严实实地挡住了外面的光线,卧室里显得很昏暗。海瑟薇仰卧在床上,她的脸隐在床头的阴影里,模模糊糊看不清。 可海瑟薇的雪白的双臂露在被子外面,在红色丝绸被面的衬托下,在卧室昏暗的光线下白得炫人眼目。 海瑟薇仿佛觉得有点冷,往上拉了拉被子。被拉了一下的被子,把海瑟薇纤细的小腿暴露在了空气中。 海瑟薇看上去肌肤丰盈,但是骨架很小,所以腰身都很纤细美好。她有着细长笔直的大长腿,仿佛从胸部以下都是腿。 亨特的身体感到前所未有的舒爽。 从前,他一直珍惜呵护海瑟薇。两人在一起时,他总是像对待珍贵的中国瓷器一样,小心翼翼地呵护着海瑟薇,观察和顺从着海瑟薇。 当他知道,自己可能要永远失去海瑟薇后,他突然放下了心防。既然将要成为别人的了,他又何必珍惜呢! 亨特迷恋上了这种感觉,他甚至有些舍不得离开海瑟薇了。但成年人的生活重担,压下了他心中的情感。 亨特穿好睡衣,走出卧室。小鸡已经在卧室门口,端着水盆,等着照顾海瑟薇了。只是小小的黑脸上,不像平时一样紧张不安,而是一脸茫然,不知道在想什么。连亨特从她眼前走过,都没注意到。 亨特笑着走出海瑟薇的起居室,并没有在意小鸡的无礼。他去自己书房洗了澡,把衣服穿好。从好久以前,他的所有东西就都从海瑟薇的卧室搬到了书房。 亨特很快收拾好行李,准备去警察局。他走到客厅时,乔布斯正好从他的卧室出来。亨特不顾乔布斯嫌弃的眼神,粗暴地拉过乔布斯,把他抱在怀里狠狠地抱了一下。 乔布斯粗鲁地冲进海瑟薇卧室时,海瑟薇正站在卧室的窗前。她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亨特离去的背影。姣好的身姿在晨光映衬下,显得十分落寞。 海瑟薇的心情十分复杂。昨晚两人在一起时,亨特对她一反往日的温柔珍惜,十分粗暴。 她有点后悔怀了布鲁斯的孩子。她知道布鲁姆斯是个花花公子,并不可靠。 她心中有些愧疚,她不该帮布鲁姆斯的忙,把亨特打发到遥远的得克萨斯。从昨晚亨特的态度,她知道亨特已经知道了一切。 乔布斯如一只急于觅食的小野猪一样,冲进了海瑟薇的卧室,嘴里嚷着: “亨特太粗鲁了!” 乔布斯打断了海瑟薇的思绪,她略带厌烦地皱着眉头看向乔布斯。 亨特带着与自己和海瑟薇的过去一刀两断的轻松心情,愉快地走进第七街警察局。 临时代理局长职务的市局警长,已经早早在大办公室等待亨特交接了。 交接的速度很快。亨特从来不在办公室放私人物品,公文只用了几分钟就交接完成。 代理局长带来了华盛顿市局警察总监签发的命令,命令亨特去德克萨斯逮捕通缉犯米尔顿。 亨特收好总监的命令,毫不留恋向办公室门外走去。代理局长客气地跟在他身后,并且帮他拉开办公室门,把他送出办公室。 鲍?坐在警局门口的铁椅子,等着亨特出来。亨特走到他跟前,两人并没有说话。 鲍?站了起来,亨特使劲抱了抱鲍?,一把钥匙滑进了鲍?的上衣囗袋。 亨特用目光示意鲍?别问,并在他耳边低声说: “过几天,会有一个男人在酒吧找你。” “你问他他的生日。” “如果他回答对了我的生日,你就把这把钥匙给他。” 亨特松开鲍?,开玩笑地问他: “你不会忘记我的生日吧?” 鲍?用手抓了抓乱成一团的头发,不好意思地笑了: “不会,怎么会呢?” 亨特结婚前,鲍?每年都会用为亨特庆祝生日的借口,让亨特请客。亨特每次都会带鲍?去罗斯夫人的旅馆,俩人大醉一场。 这是鲍?每年不多的奢侈一把的机会,他怎么会忘掉呢!鲍?的工资虽然不少,但他只是个探长,并不是高阶警长,收到的外快并不多。 鲍?自从老婆带着孩子跑了之后,每晚都要去小酒馆喝酒,所以他并没有存下什么钱。平时也舍不得去高档旅馆,只是每天下班后去小酒馆厮混。 鲍?点点头,没有再说话。亨特提着他的旅行帆布包,走出了警察局,并没有回头看一眼。只有门口的松树下,一个小偷的惨叫声连绵不断,仿佛为他送行。 一辆豪华单人马车停在了亨特身边,玛丽打开车门,朝亨特挥手,示意亨特上车。 亨特上车后,把旅行包放在脚边。玛丽没有说话,只是眼中泪光闪烁。他抱住亨特左臂,轻轻地把自己的身子靠在亨特怀里。 亨特也只是坐着,背靠马车座位上柔软的后靠背。马车跑得并不快,亨特看着一个个花枝招展的女士,衣装整洁的各路男士,匆匆奔跑在街道上的报童和小贩,被甩到了马车后面。 玛丽上身趴在亨特大腿上,亨特双臂抱住玛丽,静静地看着窗外。 亨特没想到自己在华盛顿生活多年,只有来送自己。从内心讲,他认为自己对玛丽并不好,甚至可以说粗暴,他没想到玛丽会来送自己。 看着街道两侧不断后退的景物,亨特感觉命运正把自己从华盛顿强硬地挤出,并把他硬推向遥远的德克萨斯。 命运的方向把自己推向德克萨斯的荒原,亨特觉得自己无力反抗,只能听从命运的指引。 亨特感到华盛顿开始陌生起来,仿佛自己已经不属于这里了。 当亨特上了开往休斯顿的火车,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时,他还沉浸在这种陌生感中。 亨特对面的座位上,坐着一位西装革履的绅土,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礼帽。他正在翻着一份华盛顿邮报,褐色的牛皮公文包放在他面前的小桌上。 火车缓缓地驶出站,西装绅士摘下帽子,朝着亨特笑了笑。亨特看着绅士黄色大胡子上一双像狼一样的褐色眼珠,心中一惊。 第79章 奥克思的追踪 看到亨特吃惊的样子,对方轻轻摇了摇头,示意亨特镇静。 亨特从那熟悉地狡狯眼神中,认出了对方,一个绰号“疯狗”的记者,以疯狂闻名于华盛顿圈子的。曾经多次报道政治家与银行家的丑闻,为了成名不顾一切。 亨特曾经在旅馆后面的小巷,把烂醉如泥的疯狗从妓女和抢劫犯的手中救了出来。 作为都是疯狂地想爬上高位的底层小人物,二人有着太多的共同语言,因此结成了好友。 亨特利用职务便利,为疯狗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疯狗则会不择手段,为亨利抹黑对手。 随着火车的开动,两人也启动了阴谋的交易。犹如两只 鬣狗,试图找到狮子的伤口,以便能从狮子身上得到一块腐肉。 当亨特坐着开往休斯顿的火车,沿着命运指引的方向,奔向德克萨斯荒原时,命运的大手,强迫奥克斯在史文森市的一个旅馆里醒了过来。 奥克斯是追踪带走妹妹的马车来到史文森市的。他已经来了一周了,始终没有找到那辆马车,马车竟消失得毫无踪迹。 奥克斯摇摇晃晃走到卫生间,用凉水使劲洗了两把脸。镜子中的中年男人,头发乱蓬蓬的像个鸟窝,胡子长得如同海濑的尾巴,两眼黯淡无光。 奥克斯感觉眼前模糊一片。他站稳身子,使劲朝镜子里看去,才发现自己的右眼一片黑青。 奥克斯感到头疼欲裂,随即想起自己为什么有一个黑眼圈。昨晚在酒吧中,因为沮丧和疲劳,奥克斯很快喝到半醉。 奥克斯自制力很强,发觉自己已经过量了,便不再要酒。他结帐后朝酒吧门口走去,准备回旅馆休息。 奥克斯走向门口时,一个强壮的野牛猎人朝吧台走去。野牛猎人故意朝奥克斯身上撞去,奥克斯被撞得晃了一下。 奥克斯还没出声,野牛猎人已经大喊: “我不是故意的!” 正当奥克思感到莫名其妙时,野牛猎人又喊: “嗨,伙计,我不是故意的。” “你别动手打人!” 随后,野牛猎人眼中露出残忍而得意的笑容。一个大得像牛蹄子一样的拳头,落在了奥克斯左眼上。 奥克斯脑袋一蒙,倒在了地上。他只听到野牛猎人喊: “伙计们,有人欺负我。” 然后就有好几只脚落到了他身上。斗殴经验丰富的奥克斯马上双臂抱头,曲起脚和腰,保护住自己的脸和胸前脆弱的内脏。 “砰”,一声枪响救了奥克斯。巡逻到酒吧的警长,朝着酒吧屋顶开了一枪。 野牛猎人拉起倒地的奥克斯,在他耳边轻声说: “滚出史文森,” “四处乱打听,会要了你的命。” 然后,野牛猎人拍拍奥克斯的肩膀,走到吧台去为自己要了杯不加冰的威士忌。 警长走到奥克斯身边,询问奥克斯: “先生,你还好吧?” “你要不要报警?” 奥克斯摇摇头。他知道他已经找到了关键线索,已经引起拐骗妹妹的黑手的警觉。 奥克斯根据自己作为执法者,在游骑兵干了五年执法官的经验,感觉自己可能摸到拐卖者的窝点边缘了。 拐卖窝点不是短时间能建成,背后一般都会在当地有保护人。警察的介入,只会走漏消息,使妹妹的处境更加危险。 奥克斯摇摇头,回答: “不,不用了。谢谢!” “我明天就要离开史文森,就不给自己添麻烦。” 热心的警长见奥克斯执意不报警,他扶着奥克斯走回了奥克斯的旅馆,并把他送回房间。 警长走到楼下,对坐在吧台内瘦得像竹竿一样的老板说: “明天,他走了之后,” “让老板娘到酒吧告诉我一声。” 也不等老板回话,警长径直走出了旅馆大门。像竹竿一样的老板,直到警长走出大门,才狠狠朝身后的空气呸了一口。 想到疌子白嫩的身子,明天又要自己送上门,供恶棍玩弄,旅馆老板不由十分愤怒。想象着他们在一起的样子,老板的尘根竟然站了起来。 奥克斯在镜子前站稳,他站了几分钟,使自己冷静下来。 他决定马上离开史文森市,去找自己在游骑兵的兄弟吴宇。 奥克斯知道吴宇在美墨边境的埃帕索市开了一个牧牛公司。为了和墨西哥人“买牛”,吴宇手下有一支不错的武装牛仔队伍。 奥克斯知道,他单枪匹马是救不出妹妹的。只有得到吴宇的帮助,他才能安全地救出妹妹。 奥克斯很快整理好行李,离开了旅馆,骑着大黑马朝城外走去。 苗条白嫩的旅馆老板娘从旅馆跑出来,站在门后观察奥克思。当她看到奥克思走出旅馆所在的街道,便挽着一个买菜篮子匆匆朝酒吧走去。 出城不久,奥克思便感到后悔了,太热了!太阳照在奥克思的后背上和头上,很快汗水便顺着帽子两侧往下直流。 大黑马走在马车道上,惊起草丛中的蚊虫,围绕着马腿和奥克思的小腿飞舞,就像一小片移动的黑雾。大黑马不停的甩动着尾巴,情绪显得有些紧张。 奥克斯早上没有吃饭,现在感到胃一阵一阵疼。昨晚喝了酒没有感觉,现在他感到身上被那群恶棍打过的地方又酸又痛。 奥克斯感觉到口渴难耐,他从马包中取出水壶,拔开软木塞,举起水壶开始喝水。被马的体温加热得温热的凉水,缓缓从口腔顺着食道流入胃中,奥克斯感觉到自己的头开始不是那么疼了。 正当奥克思把水倒到手里,准备喂大黑马喝点水时,意外发生了。 一只有着斑驳的灰黄色短毛的母草原狼,带着两只小狼,突然从马道一侧的草丛中钻了出来。 母狼显然很意外,它被大黑马吓了一跳。显然这只母狼经常穿越这条人迹罕至的马道,从未遇到过其它动物。 习惯性的行为,使它丧失了警惕。母草原狼没有认真观察环境,就把小狼带出了路边的草地。 两只小狼好奇地站在路边,观察着自己从未见过的庞然大物。 母草原狼感到了紧张,它把两只小狼挡在身后。它张开嘴,露出两排雪白的犬齿,仰头朝着大黑马发出招唤同伴的吼声: “嗷嗷……,呜呜……!” 大黑马被母草原狼的吼声吓坏了,瞬间朝前狂奔起来。奥克斯本想抽出手枪,朝母草原狼开一枪,把它们吓走。 大黑马突如其来的加速,使奥克斯措手不及。他只得紧紧抓住马鞍,任由大黑马朝前跑去。 有经验的骑手都知道,马惊了之后,是不能马上勒紧缰绳的。勒紧缰绳,只会使马更加紧张,原地蹦跳,把人从马背上甩下来,把人踩伤甚至踩死。 马惊时,骑手只能俯下身,抓紧马鞍,任由马向前跑。等马跑累了,体力消耗得差不多了,再慢慢勒住缰绳,让马停下来。 奥克斯坐在马背上,并不很紧张。只是觉得吹在脸上的风变大,倒是很凉快。 奥克斯一失神间,大黑马已经到了马道的一个拐弯处。大黑马并没有顺着道路拐弯,而是直直地冲下马道,奥克斯大惊,赶忙去拉马缰。 可惜已经晚了,大黑马冲下马道,猛地向前一跃。 第80章 赛文的家 大黑马眼前出现一片白亮,它来不及刹住蹄,纵身一跃,就跳到了河里。幸运的是,河水很浅,只没到大黑马膝盖处。 大黑马马蹄陷入淤泥中,停了下来。奥克斯被摔下马来,双脚踩入淤泥中。 奥克斯来不及顾及其它,只是紧紧拉住马缰绳。大黑马终于平静了下来,在水中站住了脚,它甚至低下头喝了几口水。 奥克斯现在才有机会观察一下自己的处境。它们身处一条河的中间,河面很宽,但是河水很浅。河对面不远处,有一片新开垦的农田。 他轻轻挠着大黑马下巴,安抚着大黑马。一边观察着河水,直到看到两条小鱼从不远处轻快地游过。奥克斯才一只手握住马缰绳,另一只手撩起河水,洗了一下脸。 奥克斯先把捆在马后,包着油布已经快歪到河里去的铺盖卷扶正,重新捆牢。他开始试着把脚从淤泥中拔出来。 奥克斯试了一下,黑色的淤泥很粘,吸力非常大。靴子被淤泥像胶一样粘住,很难拔出来。 奥克斯不敢使劲往外拔脚,它怕把靴子拉坏。奥克斯只有这一双好靴子了,另一双靴子在到达史文森市前鞋底就掉了。他本想在到达史文森市后找鞋匠修好,但还没等他去找鞋匠,他就被赶出了史文森市。 奥克斯并不惊?。作为有十年德克萨斯游骑兵经历的老兵,他有着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 他一只手仍然握着马缰,另一只手缓缓伸进淤泥中,直到能摸到自己的鞋底。他缓缓抠着淤泥,并来回晃动着手,让淤泥被河水冲走。 奥克斯不慌不忙地抠着淤泥,不久后,他感觉到左脚脚掌上方的压力在逐渐减小。他开始轻轻晃动左脚,左脚的淤泥开始松动。 奥克斯把手换到右脚,准备开始挖右脚。突然,有一个清脆的声音从对面岸边传来: “先生,需要帮忙吗?” 奥克斯抬头看时,发现不知何时,对面岸边站上了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大约有一米五高,能到大黑马的马肚子位置,看上去应该有十一二岁。 小男孩穿着农庄小男孩常穿的褐色木头鞋,蓝色的裤子,灰色长袖衬衣紧紧系着袖囗。衬衣外套着一件棕色的马夹,黑色的帽子抓在手中。 最吸引人的是,男孩有一头金色的短发,在阳光照射下闪耀着金子的光芒。男孩的眼睛是纯正的蓝色,像两块纯净的蓝宝石一样,让人观之沉醉。 男孩见奥克思呆呆地看着自己,再次发问: “先生,你还好吗?” “你在干什么?” 奥克斯回过神来,有一种想逗一逗小男孩的冲动。他的回答不经思考,脱囗而出: “我在抓一条大鱼,作为大黑马的午餐。” 金发小男孩不满地喊了起来: “先生,我可不是小孩了。” “马是不会吃鱼的!” 小男孩俊秀的脸上流露出一副“你可别小瞧我”的神色。奥克斯笑了,他问小男孩: “先生,那么我该怎么称呼你?” “赛文。赛文·史密斯。” 小男孩脸上马上露出高兴的神色,认真地回答了奥克斯的问题。他甚至郑重地讲了自己的全名,以表示他已经是个大人了。 奥克斯继续逗小男孩: “那么,史密斯先生,你的家是在附近吗?” “我能去你家借宿一晚吗?” 赛文对奥克斯称呼他“史密斯先生”感到很满意。别人只会叫他“赛文”,只有眼前这个人愿意称他“先生”,像个大人一样对待他。 奥克斯认真想了想,然后回答: “这片地就是我家的。” “我家离这里不远。” “你可以去我家借宿,妈妈会同意的。” 奥克斯笑了: “哦,太谢谢你了,史密斯先生。” 奥克斯向四周看了看,寻找一条可以过河的路。左边不远处,河边有一块空地。空地呈扇形,地上没有草,水边有不少动物蹄印。 奥克斯牵着马,试探着向前走。直到在空地对面,找到一段地面结实,可以过河的河道。 奥克斯牵着大黑马,沿着河道走到河对岸。赛文已经在空地旁的一棵树下等着他了。 奥克斯把赛文抱上大黑马,在马上坐好。赛文坐在马上指路,奥克斯牵着大黑马向前走。 他们沿着兽道走出小树林,又沿着农田的边缘走了大约一英里,就来到一所建在田边的木头房子的前院。 院子被稠密的刺槐树枝围了起来,地面用石碾压得很平整。东面有一所大约三个房间长的木头房子,东边是一个只有木头顶子和树枝作围墙围成的谷仓。 院子里有几只小鸡在争抢着啄一堆草叶。谷仓前,两个强壮的少年正在砍柴。 一个大概十七岁的少年,用斧子把树根周围的树枝清理干净。另一个小一些的少年,把树枝收集起来,准备送进谷仓。 两个少年听到马蹄声,都停下手里的工作,朝院外看去。赛文坐在马上兴奋地喊着两千哥哥: “思瑞,赛克思,我回来。” “家里有客人来了。” 赛文显然是在家里最受宠爱的小儿子。思瑞和赛克思都停下手里的工作,朝奥克斯和赛文两人走去。 当奥克斯牵着大黑马走进院子时,一个高大健壮的妇女出现在房子的门廊下。她穿着灰色裤子,褐色的衬衣,头上围着一块天蓝色的头巾。 思瑞走到大黑马身边,把赛文从大黑马上抱了下来。思瑞礼貌地和奥克斯打招呼: “你好,先生!” “谢谢你送赛文回家。” 赛克思显然有些腼腆,他只是朝奥克斯笑了笑。然后他拉住赛文的手,跟在思瑞身后,一起朝门廊走去。 赛文的母亲非常爽朗。等奥克斯在木柱上拴好马,走到门口时,她微笑着朝奥克思道谢: “谢谢你送赛文回家。” “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奥克斯摘下帽子放到胸前,朝赛文的母亲微微鞠躬,回答: “你好,史密斯夫人。” “请叫我奥克斯,奥克斯·福特。” 还没等两人继续进行对话,赛文已经兴奋地抓着母亲的手嚷道: “妈妈,妈妈,是我帮奥克斯从红石河的淤泥中走了出来。” “奥克斯要在咱们家借宿一晚,可以吗?” 史密斯夫人抱起兴奋的赛文,狠狠地在赛文左脸吻了一下。赛文幸福地带着嫌弃的表情推开妈妈的脸,抱住了妈妈的脖子,并且嘴里喊着: “妈妈,妈妈,痛!” 奥克斯站在旁边,微笑地看着母子俩亲热。 史密斯夫人吓唬赛文: “妈妈不是告诉你,不能一个人去河边。” “你要是被老山羊背走,就见不到妈妈了。” 赛文急切地搂紧妈妈的脖子,撒娇道: “才不会呢!” “我一辈子爱你,妈妈!” 史密斯夫人用温柔的目光看向奥克斯,两人相视一笑。思瑞已经拉开了客厅的门。 史密斯夫人礼貌地邀请奥克斯: “福特先生,欢迎来史密斯家做客。” 史密斯夫人放下赛文,牵着他的手,走进客厅。奥克思跟在母子两人后面,走进客厅。客厅的布置,让奥克思大吃一惊。 第81章 不一样的史密斯一家 客厅的正面墙布置得和大部分得克萨斯家庭相同。正对门的是大壁炉,壁炉上方挂着一幅《持灯的耶酥》的油画。 但是左面墙就不同了。它没有像普通家庭一样,挂一些祖先的油画肖像。 墙上只是在中间挂了一幅油画,画上是一个苍白瘦削的男人。他穿着一身黑色燕尾服,戴着一顶黑色高筒礼帽。左手拿着绅士手杖,右手夹着一本厚厚的羊皮封面拉丁文书。这位绅士用温柔的眼光注视着客厅,嘴唇下的两撇小胡子也因为高兴而微微翘起。 更特别的是,油画下有一个深黑色泛着柔和光芒的柚木书架。五层高实木落地书架上,插满了厚重的,让奥克斯看着都头疼的大部头书籍。 大部分书都是棕色或黑色的小羊皮封面,烫金的书名。书架被擦得纤尘不染,油漆都能清晰地照出人脸。书的小羊皮封面上,则有一层柔和的包浆。很显然,书架上的书有人时常阅读。 书脊上的烫金书名,大部分是拉丁文和英文,甚至有古印度梵文书名和中文书名。令奥克思惊喜的是,他居然认识一本中文书名,《唐诗三百首》。他在吴宇的行李里见到过这本书,并且请教过吴宇汉字的读法。 史密斯夫人拉着赛文的手,一家人安静地站在奥克思身旁。奥克斯兴奋地指着那本《唐诗三百首》,用中文大声念: “唐诗三百首!” 史密斯夫人温柔地笑了: “如果怀特在这里,一定会为找到一个知音而高兴一整个晚上。” 当奥克斯礼貌地转过头,注视着史密斯夫人时,史密斯夫人给出了解释: “油画上的人,就是史密斯先生。” “他已经在三年前回归了主的怀抱。” “史密斯先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一个像‘普希金’一样的伟大诗人。” “我们从宾夕尼亚大学毕业后,就来到德克萨斯寻找创作灵感。” 奥克斯作出了绅士的回应: “很抱歉,让您回想起了往事。” 史密斯夫人摇了摇头: “不用抱歉。” “往事如柳絮,终将在风中飘散。” 史密斯夫人用一句优美的诗句,回答了奥克斯。 “我很高兴有人能喜欢史密斯先生的藏书。” 史密斯夫人优雅地伸出手,请奥克思在壁炉前的沙发坐下来。有围着白围裙的女仆从厨房走出来,把红茶放在了沙发前的茶几上。 茶壶和杯子都是精致的中国瓷器,是一种非常薄而透明的乳白色景德镇瓷器。托盘中间的小白碟子中,新烤出来的提米苏拉散发着浓烈的奶油香气。 奥克斯感觉到,史密斯家的生活质量很高,要远远高于来德克萨斯冒险的“开拓者”家庭。显然,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不是来自农庄的土地。史密斯一家,更像避世隐居的富豪。 大家围坐在茶几周围的沙发上,赛文则依偎在母亲——史密斯夫人怀中。围着白围裙的女仆为每个人倒了一杯咖啡,便拿着托盘转身回到厨房。 奥克斯端起咖啡,轻轻抿了一口,让咖啡的焦香在口腔中持续撞击着味蕾。 奥克斯正对面的客厅右侧墙壁上,墙壁正中挂着一幅真人大小的人物油画,周围围着一些小尺寸的静物油画。 油画中的人物,应该是年轻时的史密斯夫人。她穿着一身黑色的牛仔装,美丽的金色粗麻花辫从黑色的帽子中垂下来,辫梢被拨到胸前的左肩锁骨上方。 她双手端着一把猎枪,猎枪的枪囗指向前方,眼睛却斜着看向左侧,眼中露出欣喜的光芒。这位金发美女的猎枪里,射出的应该是丘比特的箭。很明显,她已经射中了目标。 油画的左上方墙上,挂着一把保养良好的猎枪,枪管发出幽幽的寒光。深棕色的枪托上,有烫金的名字——爱丽丝。奥克斯基本可以断定,这把枪就是画中金发美女手中持的猎枪。 史密斯夫人一家,显然都非常高雅。他们只是品尝着咖啡,不发出一丝声音,以免影响奥克斯欣赏油画。 大家喝完一杯咖啡后,有一个强壮的厨娘出来,领奥克斯去客房洗漱更衣。 客房里有独立的浴室,床上有一套全新的灰色丝绒睡衣。奥克斯痛快地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自己的干净内衣。 当奥克斯穿好正装,然后打开房门时,强壮的白人厨娘已经在门外等候了。她领着奥克斯穿过走廊,进入了一间装修精致的餐厅。 史密斯夫人一家已经在餐桌旁坐好了。史密斯夫人穿着一条黑色的晚礼服裙,在灯光下显得端庄典雅,不再是下午爽朗的女牛仔形象。 三个男孩,思瑞、赛克思、赛文也都换上了正装,表情严肃地坐在餐桌旁。 史密斯夫人微笑向奥克斯问候,并用左手示意,请奥克思坐到了她的对面,长条餐桌的另一端。 大家坐好后,奥克斯夫人闭上双眼,开始领着大家进行餐前祈祷。思瑞和赛克思跟着闭上眼睛,认真地祈祷。赛文则调皮地睁开一只眼睛,朝奥克斯伸出小舌头,做了一个可爱的鬼脸。 “感谢在天上的父,赐予我们食物,阿门!” 随着史密斯夫人庄重典雅的感谢声,大家结束了祈祷,睁开双眼。 有女仆开始从奥克斯开始,给大家倒咖啡。等大家的杯子里都有了咖啡,等待上牛排时,奥克思才有空仔细看桌上的食物。 桌上的食物很简单,但是很精致。两个面包篮里,分别放着烤得金黄酥脆的玉米面包和小麦面包。烤得焦黄的红薯,被切成两半放在盘子里,红薯上浇着黄色的蜂蜜,使得烤红薯甜香诱人。 汤盆里是热气腾腾的奶油红菜汤,红色汤散发着浓郁的奶香。桌上的前菜,有一盆土豆生菜沙拉。一盘德国慕尼黑香肠,被切成薄片像百合一样一层层摆在盘子里。 食物虽然简单,餐具却都是上好的中国瓷器。食物摆盘精致,而不是胡乱地堆在盘子里。每个人面前的餐盘中,擦得锃亮的俄国银刀叉,能清楚地照出奥克思的胡子,它们被摆放在雪白的丝绸餐巾上。 奥克斯从外面看到房子时,感到房子除了整洁,跟其它德克萨斯的农庄相差不大。 当走进房子内部,才发现自己的判断错了。房子装修得雅致而舒服,用具虽然简单却都很昂贵。史密斯一家也显得从容而优雅,每个人都像生活在华盛顿的上层人物一样。 就像圣诞节礼物一样,当你从袜子中掏出一个包装平常的盒子。打开盒子后,却惊喜地发现盒子里装的是一些裹着美丽彩纸的“梅里尔榛子巧克力”,让人在强烈的反差下感到惊奇。 等女仆给每个人上好烤得焦黄,滋滋冒油的鲜嫩牛上脑后,大家都拿起刀叉开始享用美食。 奥克思对和其它家庭完全不一样的史密斯夫人一家,升起了强烈的好奇心。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奥克斯开始试探着与史密斯夫人一家开始交谈。 第82章 明天的期待 通过一番交流,以及史密斯夫人的主动介绍,奥克斯对史密斯夫人一家有了大致了解。 史密斯先生是宾夕尼亚大庄园主的第二个男孩。爱丽丝——史密斯夫人是相邻县的一个庄园主家的小女儿。 两人在宾夕尼亚大学上学时相识。史密斯学习文学,他热爱写诗,立志成为一个诗人。爱丽丝学习油画,但她只是把油画作为自己淑女教育的一部分。她只想嫁个好人,平静地过自己的生活。 门当户对,兴趣相投的两人在大学相识相恋。大学毕业后,两人很快结了婚。 两人都不是第一继承人,没有管理家族财产的压力。而且,两人结婚时,都从家庭获得了大量的金融资产,可以使两人不工作就可以过上优渥的生活。 婚后不久,史密斯先生为了寻求创作灵感,带着史密斯夫人沿着“旧西部邮路”,开始到西部游历。 当两人发现史密斯夫人怀孕后,就在德克萨斯停了下来。在当着国家土地署德克萨斯州专员的表兄帮助下,史密斯先生在这里购买了大量的土地,建立起了一个超过三万英亩土地的种植园。 现在这所房子只是史密斯先生的度假小屋,拥有六百多名黑人奴隶的庄园主屋,在离此地两英里远的邮路旁边。 德克萨斯恶劣的气候摧毁了史密斯先生的身体,三年前,赛文还不满十岁时,浪漫而热情的史密斯先生被一场发热夺去了生命,回到了上帝的怀抱。 史密斯夫妇一共有七个孩子。大儿子比尔,已经成年,正在西点军校学习炮兵。 老四、老五是一对双胞胎女孩,正在华盛顿上惠灵达贵族女子中学。惠灵达中学是寄宿制中学,两个孩子周末会住到舅舅家。她们的舅舅是国会参议员,代表宾夕尼亚州,现在已经定居华盛顿。 史密斯夫妇的第二个儿子,也叫奥克思——奥克思·史密斯。小奥克斯三岁的时候出了天花,即使史密斯夫妇用金条买来了青霉素,也未能保住小奥克斯。 思瑞是老三。他刚刚中学毕业,已经收到了西点军校陆军指挥科的入学邀请。他准备和母亲还有弟弟们过完这个夏天,就去西点报到。 赛克思是老六,在休斯顿上中学。 赛文,就是领奥克斯回来的金发小男孩,是老七,家里最小的儿子。 一个家庭,生育了七个孩子,长成了六个。即使对于美国的富有家庭,也是罕见的,值得骄傲的事。奥克斯对史密斯夫人拥有一个幸福的大庭,表示了真诚祝贺与羡慕。 史密斯夫人坐在主位上,优雅地抿着咖啡。史密斯家并不是严格的清教徒家庭,并不禁止喝酒。 史密斯夫人认为,是大量的饮酒毁坏了史密斯先生的身体,造成了他英年早逝。史密斯夫人自己在卧室喝一点葡萄酒,但她不允许餐桌上出现酒。她认为,即使低度酒也会损坏孩子们的健康,这是她绝不能允许的。 可是,今晚,即使没有酒,喝着咖啡,史密斯夫人也觉得自己微微头晕。她的身子也有些松弛发软,就像在睡前喝了两杯葡萄酒一样。 史密斯夫人端庄地坐在椅子上,微笑地看着对面。 吃完牛排,正在喝咖啡的三个孩子,不知什么时候,都聚拢到了餐桌另一端的奥克思身边。 奥克斯正在讲他在德克萨斯游骑兵服役的经历。奥克思是在田纳西上过大学的,否则,他不可能成为军法官。而且,他独自抚养妹妹三年多,对如何吸引少年人的注意力也是技术熟练。 奥克思时而皱眉,时而微笑,嗓音时而高昂,时而低沉。他把自己和战友们的战斗故事,讲得有时惊险,有时兴奋,有时悲壮。引得孩子们或紧张,或欢呼。 不知不觉间,奥克斯成了孩子们的中心。思瑞已经把自己的椅子拉到桌角,一脸严肃地听奥克斯讲故事。有时还会认真地回答: “是的,奥克斯先生。” “不,我不这样认为。” 赛克思则把椅子拉到思瑞身旁,双膝跪在椅子上,上身趴在思瑞面前的餐桌上。他昂着头,兴奋地睁大双睛,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认真地听着奥克斯讲故事。 赛文则不知不觉中已经坐到了奥克思怀中。奥克思左手搂着赛文的肩膀,赛文坐在奥克思左腿上,仰起小脸,用崇拜的眼光盯着奥克思的脸。 奥克斯独自抚养妹妹多年,习惯性地把赛文当作妹妹照顾。 他左臂轻轻抱住赛文的肩膀,防止他在腿上坐不稳而向后仰。而不是像其它的西部男人一样,把手腕放在孩子肩膀上,实际上是搂住了孩子的头。 奥克斯一边讲故事,一边习惯性地照顾小赛文。他时不时地看赛文一眼,发现赛文用舌头舔嘴唇时,就把自己的咖啡放到嘴边吹一吹。等他自己轻轻抿一下,确定表层咖啡已经不烫了,才送到赛文嘴边喂赛文喝一口。 小赛文在奥克斯怀里感到十分舒适,兴奋了一天的他已经累了,开始不断地闭上眼睁开眼。 史密斯夫人看着奥克斯,不禁想起了自己的长兄,强森堡的陆军司令爱华德上校。当她还是个小女孩时,每当爱华德休假回家,她也是在旁边看哥哥给家里的小孩子讲故事。 奥克思和爱华德,两人都是陆军。他们都有宽阔的肩膀,笔直的腰背。两人温柔而优雅地对待孩子,也都十分相似。 渐渐地,奥克思和爱华德的形象开始重合,史密斯夫人的眼睛开始有了雾气。她努力回想,自从自己从爱丽丝成为史密斯夫人,最后一次见到哥哥爱华德是在什么时候。 “当,当” 客厅里英国大笨钟的报时声,打断了史密斯夫人温暖的回忆。 史密斯夫人仔细听了一下钟响的次数,十下,已经十点了。 看了看窗外已经完全黑下来的夜色,史密斯夫人温柔地微笑着说: “小伙子们,你们该上床了。” 赛克思扭头看向史密斯夫人,撒娇地对母亲喝: “妈妈,再等一会,就一会。” “我还想听奥克斯先生讲故事。” 史密斯夫人温柔而坚定地摇了摇头。赛克思懂事地不再撒娇,他在椅子上直起身子,从椅子上跳下来,等着和大家一起离开餐厅。 史密斯夫人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餐桌对面的奥克斯身边。 赛文已经在奥克思怀里睡着了。史密斯夫人温柔地摸摸赛文的头,轻声说: “谢谢你,奥克斯。” “思瑞,帮妈妈抱一下赛文。” 思瑞俯下身,用双臂从奥克思怀里接过赛文。赛文不知道梦到什么开心事,俊秀的脸上露出笑容,蠕动着嘴唇低声喊着: “妈妈,妈妈,你看!” 看到厨娘站在桌边,等待收拾餐具,大家一起离开了餐厅。奥克斯在一个女仆带领下,回到了客房。 史密斯夫人安顿好赛文,回到自己卧室时,窗外的圆月已经升到了天空正中。史密斯夫人换好睡衣,躺在床上,从木头百叶窗的缝隙里,看着窗外的月亮。 三年多来,这座盛满回忆的度假小屋里,头一次有一个成年男子留宿。回忆着奥克斯成熟而温柔的脸,史密斯夫人充满安全感地舒适的叹了囗气,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她有些期待着明天的到来。 在史密斯夫人舒适地闭上眼睛时,隔着几间卧室,住在客房的奥克斯,也穿着崭新的睡衣,躺到了床上。他带着对明天的期待,在久违的幸福的家庭氛围中,微笑着进梦乡。 第83章 史密斯夫人的迷茫 史密斯夫人早上醒来时,太阳已经透过木制百叶窗照进了卧室。油润光泽的木制地板上,撒满了形如碎金的阳光。 史密斯夫人慷懒地转头看了一眼窗户,又闭上了眼睛。把身子陷在柔软光滑的丝绸被褥,她贪婪地享受着这份舒适,不愿从床上起来。 史密斯夫人已经不记得,她有多长时间没有如此良好的睡眠了。可能是从史密斯先生生病之后?或者更早? 她不想去分析为什么。她只知道,奥克斯的到来,给了她极大的安全感。昨晩,当想到强壮而绅士的奥克斯,就睡在离她只有六七米的客房,她不再如同以前的每个晚上一样难以入睡,她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一阵孩子们的欢呼,把史密斯夫人从略带甜蜜的半睡眠中拉回现实。她好奇地仔细倾听孩子们的声音。自从史密斯去世后,孩子们已经很久没有如此兴奋过了。 凭着一个母亲的敏感,她分辨出了赛文和赛克思的欢笑声。最令她惊奇的是,她居然听到了思瑞激动的声音。 思瑞少年人变声时略带深沉的嗓音,在一堆童音中,更吸引一个母亲的注意。 思瑞是个好孩子。从史密斯先生去世后,他就变得沉默寡言。当他的大哥比尔去上西点军校后,他认为自己是家里年龄最大的男人,应该承担起照顾家庭的责任。从此,他变得脸上总是一副很严肃的样子,话也更少了。 是什么让思瑞变得如此激动?史密斯夫人也很好奇。她从床上起来,穿好睡衣,走到卧室窗前。 她打开卧室的木质百窗,顺着笑声寻找三个孩子。她在谷仓门口找到了三个孩子的身影。 在谷仓门口,奥克斯正在指导思瑞如何更好地使用斧子。奥克斯指导思瑞腿前后分开,以合适的角度站好。 他手把手的指导思瑞把手握在斧柄合适的位置。奥克思从身后抱住思瑞的双臂,使思瑞把斧子举到适宜的高度。 奥克斯松开手,走到思瑞旁边。他大喊一声: “卡!” 思瑞手中的闪耀着寒光的长斧,带着风声,“呼”的一下,朝立在木墩上的圆木劈去。圆木被准确而光滑地劈成两半。 思瑞显然对自己的这一斧也很满意,少年人故作严肃的脸上露出了微笑。赛克思和赛文激动地看着自己的哥哥。 奥克斯微笑地对着思瑞鼓掌,表达了对思瑞的鼓励。赛文和赛克思也学着奥克斯的样子,朝着思瑞鼓掌。 鼓掌完毕后,在奥克斯的协调下,兄弟三人又开始了忙碌。赛克思负责运送圆木至木墩旁,思瑞把圆木劈开,赛文则负责把劈开的圆木送入谷仓中。 最危险的活,把圆木立在木墩上,奥克斯不允许孩子们去做,而是由他自己完。 奥克斯赤着上身,不但要防止思瑞失误,还要保护好赛克思和赛文,很快就有汗珠从身上流下。 史密斯夫人站在卧室的窗后,看着这个充满温馨的画面。当看到汗珠从奥克斯身上往下流,奥克斯古铜色的肌肤下阳光下泛着吸引人的油光时,她微微有些头晕。她靠在百叶窗上,感觉身体发软,不得不慢慢走到床边,又躺到床上。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 “砰!” 一声推门声惊醒了史密斯夫人。史密斯夫人听声音就知道,她最爱的小儿子“赛文”,闯进了她的卧室。 赛文扑到床边,趴到妈妈胸前,紧紧抱着妈妈喊: “姆妈,姆妈!” 史密斯夫人听着赛文用小时侯的称呼和她“姆妈”,心底最柔软的弦被赛文触动了。 她把赛文的头抱在怀里,抚摸着赛文已经满是汗水的金色短发。赛文则紧紧靠在妈妈胸前,安静地听着妈妈的心跳。 母子俩短暂地亲密了一下,赛文抬起头来,问史密斯夫人: “妈妈,我想请奥克斯带我们做军队的行军锅。” “可以吗,妈妈?” “可以吧?你一定会答应我的。” 赛文一边问,一边撒着娇,把头一直往史密斯夫人怀里钻。史密斯夫人实在无法抵挡小儿子的撒娇大法,急忙说: “好的,好的。” “只要史密斯先生同意。” 赛文欢呼了一声: “哦,耶!” “谢谢妈妈!” 他抱住妈妈的头,在妈妈左脸上狠狠亲吻了一下。然后,赛文像一只欢快的小山羊一样,蹦跳着跑出妈妈的卧室。由于太过兴奋,赛文差点撞到来服侍史密斯夫人起床的女佣身上。 史密斯夫人在床上眯着眼又躺了一小会,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绪。她起床后,在女佣的帮助下洗漱完毕,坐在梳妆台旁开始梳妆。卧室的梳妆台就在窗户旁边,坐在梳妆台前就能看到谷仓门囗。 谷仓门口,奥克思已经带着三个孩子忙碌开了。思瑞负责从后院的蔬菜田中取土,赛克思去找三根一米五左右的圆木。赛文则快乐地跑向厨房,去寻找奥克斯要求的材料。 奥克思在离开谷仓门囗不远的一棵橡树下,选了一块平整的地面。他用脚使劲来回踩,踩出了一块圆形的地面。 思瑞很快就回来了,推着园丁的独轮车。思瑞走到大橡树底,把独轮车一歪,一车湿润松软的泥土就倒在了奥克思指定的位置。 奥克斯拿起独轮车上的铁锨,围着刚才踩实的地面,用湿土围了一个大约三英寸高的圆形防火墙。这个防火墙,可以防止木柴灰的火星被风吹开,造成火灾。 垒好土墙后,奥克思从旁边赛克斯手里接手了三根圆木杆。他手拿从谷仓中找到的,清除木材小枝条的手斧,开始修整圆木杆。 他在每根杆距离顶部一马靴的位置,砍出一个三角形的破囗。然后,他把三根木杆的破口相互卡在一起,一个隐固的三角形支架就完成了。 赛文左拎着一个小篮子,篮子里放着几个小木碗,一些奥克斯要求的食物和调料,欢快地跑在前面。一个胖胖的,穿着白围裙的黑人厨娘,拎着一口煮鸡用的小铜锅走在后面。 她紧张地看着赛文,一边艰难地追着赛文,一边嘴里嚷着: “赛文先生,赛文先生,” “好孩子,你慢点,等等黑妈妈!” 赛文太过兴奋,哪里愿意慢慢走,他一溜烟就冲到大橡树下,把篮子递给了奥克斯。 奥克斯接过篮子,把它放在自己脚旁,弯下腰从篮子中找到一些八镑的铁丝。这些铁丝大概有成人的八分之一手指粗,完全可以承受锅子的重量。 他理好铁丝,选好合适的长度,用铁剪把铁丝剪断。然后把两条铁丝的一端栓在三角架的顶端,另一端垂下来,拴住铜锅的双耳。让锅底距离地面大概有膝盖高。 史密斯夫人坐在梳妆凳上,都能听到奥克斯略带沙哑的成年男性的嗓音。他用稳重的语调,为思瑞解释吊锅的高度: “其实,火焰温度最高的部分不在火焰中间,” “而是在火焰的最上端。” “锅底要超过防火墙的高度,并且为柴禾燃烧留出一定的空间。” 思瑞在旁边一脸与少年人的年龄不相符的严肃,认真听着奥克斯的讲解。赛文和赛克思则兴奋地开始收集碎木片,准备点燃营火。 黑妈妈站在旁边,担心地看着赛文。她等了有一块牛排的时间,没有等到史密斯夫人干涉的命令。只好嘴里小声嘟囔着,回厨房准备午饭。 锅架很快搭好了。奥克斯先在底部撒了一些细小的碎木屑,然后把劈好的柴在碎木屑上方搭成三角形。 他先教着赛克思,小心地把水桶里的水,一碗一碗,小心地倒入锅中。 赛文兴奋地从篮子里拿出火柴,要自己去点燃营火。奥克思温柔而坚定地拒绝了赛文。他可不想让赛文对野营点火产生自信,以致在没有成年人监护的情况下自己去点燃火堆,那样就太危险了。 奥克斯用双手托住赛文的左右腋下,轻易地把赛文举了起来。然后转过身,把赛文放到自己身后保护起来。 奥克思也同时拒绝了思瑞和赛克思的点火请求,只是允许他们蹲在自己身体两侧观看。 当奥克思划着火柴,去点燃碎木屑时,赛文着急地趴在奥克思背上,努力伸出头去看自己最感兴趣的一幕。 碎木屑在德克萨斯白天毒辣的太阳下被晒了一上午,已经干透了。它们就像浇了油一样,马上就被火柴点燃了。燃得很旺的碎木屑,很快就点燃了架在上面的柴禾,火苗开始欢快地舔着铜锅的锅底。 孩子们对自己的劳动成果感到很自豪,开始欢呼起来。赛克思和赛文围着火堆边叫边跳,像两个兴奋的印第安人。思瑞则矜持地站在那里,被奥克斯搂住肩膀,两人微笑地看着赛克思和赛文发疯。 史密斯夫人看到这一幅画面,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她伸出右手,用它捂住自己有着雪白细密的牙齿,圆润丰满的嘴唇的美丽的小嘴。 这一幅不同寻常的画面,使史密斯夫人倍感惊奇。她只有捂住自己的嘴,防止自己的惊呼声,破坏这温馨的画面。 史密斯先生去世时,赛克思和赛文还小,没有太大的感受。但思瑞认为自己已经是个男人了,应该承担起保护母亲和弟弟的责任。 从那时起,思瑞总是很严肃,即使和母亲在一起,也很少有少年人该有的亲昵动作。史密斯夫人曾经很担心,沉重的心理压力会压垮思瑞。 现在看到思瑞并没有拒绝奥克斯亲昵的动作,她突然明白了,思瑞真的还是个孩子。他需要一个强壮的男人,带给他父亲一样的安全感。只有处于这种安全感中,他才会放松自己。 史密斯夫人想到这里,心底涌现出一丝不一样的情绪。她不由地拿已经去世多年的史密斯先生,和大橡树下强壮得如同一头牛一样的奥克斯作对比。 史密斯先生是个身体瘦弱的人,他最大的爱好是安静地坐在壁炉旁的椅子上读书。他是一个温柔而善良的好父亲,他爱孩子的方式就是给孩子们读书和讲解书中的内容。 史密斯先生从未向孩子们展示过,西部男子汉强悍的一面。他也不会带领孩子们,做一些诸如野营之类的游戏。他只是安静地读书,或者在书房中写诗。他的运动,也仅限于早餐后在庄园的河边的三十分钟散步。 史密斯夫人的父亲,如同其它西部开拓者一样,也是一个健壮而且强硬的西部男子汉。但是在这座位于得克萨斯的大种植庄园中,她和她的孩子们,从未体验过一个强壮的男主人,带给一个西部家庭的安全感。 史密斯夫人望着大橡树底下,一群热闹的大小男人,陷入了迷茫。 而此时,奥克思已经开始制作行军锅了。他先把一块黄油放入已经开始冒热汽的锅中,然后用左手抓住一块咸猪肉,开始往锅中削咸猪肉。 第84章 美妙的邀请 考虑到孩子们的肠胃功能,与游骑兵的糙汉们无法相比,奥克斯把咸猪肉削得很薄。他把咸猪肉被削成能透过光线的薄片,像雪花一样一片一片飘入锅中。 三个孩子看到奥克斯高超的用刀艺术,他们都被惊呆了。三个人像三只好奇的土拨鼠一样,围着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奥克斯的双手。 奥克斯也为自己离开军队多年,仍然没有退化自己的用刀绝技而感到自豪。他在削完咸猪肉后,甚至摘下帽子,弯腰作了一个百老汇剧场流行的谢幕动作。 赛文从厨房提来的篮子里,厨娘为他们准备了一些洋葱,和一些已经削好皮洗净了的土豆。 孩子们崇拜的眼神,使得奥克斯非常兴奋。等削入咸猪肉的汤沸腾后,他给孩子们表演了手切洋葱圈和土豆块。这让他赢得了孩子们更加热烈的掌声。 把菜全部削入锅中后,奥克思撤掉了木柴,只剩下带着火的柴灰,他利用余热加热着铜锅。 孩子们早早地每人手里拿着一个木碗,用渴盼的眼光盯着铜锅,等待着奥克斯告诉他们“行军锅”熟了。 在孩子们等待的时候,黑妈妈从厨房送来一篮玉米面包。面包烤得非常棒,暄软的面包散发着诱人的玉米甜香。 奥克斯微笑着用眼神感谢了黑妈妈,黑妈妈在锅边和孩子们站了几分钟。她没能等来孩子们的赞叹声和崇拜的眼光,孩子们的目光都直直地盯着行军锅。黑妈妈感到伤心了,她小声嚷嚷着回到了厨房。 等行军锅里的汤再次沸腾起来,奥克斯确认食物已经熟了。他用汤勺给每个人的木碗里盛了一些食物,思瑞和赛克思迫不及待地把木勺伸进碗中,准备大快朵颐。 赛文也学哥哥们的样子,拿起木勺伸进自己面前的木碗中,准备像哥哥们一样,像个男子汉一样大囗吃食物。 细心的奥克斯阻止了赛文危险的动作。锅中的咸猪肉使肉汤上有一层油,这层油隔绝了热汽。因此,看着已经不冒热气的肉汤,其实还是非常烫的。 奥克斯拿着赛文的木勺,在木碗中轻轻搅动,迫使肉汤快速冷却。等他盛了一勺汤到自己的碗里,尝了一口,确定不烫了之后,才把碗递给了赛文。 史密斯夫坐在窗后,静静地看着他们热闹的野营。她看着奥克斯用和自己硬汉形象不相符的耐心,细心地照看赛文和赛克思、思瑞。 奥克斯兴奋之下,从裤兜中掏出自己的小折刀,给孩子们表演了军队中的士兵是如何像饿极了的狼一样吃饭。 他拒绝了三个孩子用刀子吃饭的请求,但他自豪地让三个孩子欣赏了他的折刀。他们一边吃饭,奥克斯一边给他们讲军队里吃饭的场景。 孩子被奥克斯讲的场景震惊了,他们时而热血沸腾,时而目瞪口呆。奥克斯不但能边吃饭边说话,还能一边不时地用手帕给赛文擦一下脸上的汤汁。 孩子们十分羡慕奥克思边吃饭边说话的本领,他们被惊呆了。赛文更是张大嘴看着奥克斯,不明白一个人怎么能吃东西的同时说话。 奥克斯左手拿出手帕,去擦赛文脸上的汤汁。左手小指却偷偷沾了点柴灰,趁擦脸时划在赛文白嫩的小脸上。 思瑞和赛克思注意到了奥克斯的小把戏,看着赛文小花猫一样的脸,和奥克斯一起笑了起来。 赛文不明白大家为什么笑,但是为了合群,他也跟着笑了起来。这使得思瑞和赛克思觉得有趣,他们笑得更大声起来。 史密斯夫人看到奥克斯如些孩子气的一面,如同美玉一样的绝美面容也露出了微笑。 但是,孩子们狂放的笑声,很快惊醒了史密斯夫人。她突然意识到,她已经在窗边坐了很长时间,这很失淑女的礼仪。 她脸色微红地离开了窗边,坐到了起居室的沙发上。侍女为她送上了一壶咖啡,她告诉侍女自己要静静待一会。不吃午饭了,不要让人来打扰她。 史密斯夫人看着侍女走出去,关上起居室的门。她为自己倒了一杯咖啡,然后靠在沙发靠背上。她侧耳仔细捕捉着窗外奥克斯和孩子们的声音,猜测着他们在干什么。 窗外笑声不断,显然孩子们和奥克斯相处得很愉快。午餐吃了很长时间才结束。孩子们都很累了,直接回了房间。 史密斯夫人斜靠在沙发上,眼睛盯着地板上树叶的影子一点点移动,她一动不动。 思瑞推开起居室的门,走了进来,在史密斯夫人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史密斯夫人抬起头来,用眼神问: “有什么事吗?” 思瑞抓了抓头发,不好意思地开口了: “妈妈,你还好吗?” 就不再往下说了。史密斯夫人在沙发上坐直身子,温柔地看着思瑞的脸。 英格兰有句谚语: “第一个发现孩子咳嗽的,永远是母亲。” 史密斯夫人作为母亲,太了解自己的孩子了。思瑞一定是遇到很难决定的事了,他现在需要母亲的帮助。 史密斯夫人左手抓起思瑞的右手,用自己的右手轻轻抚摸着思瑞的手背。她温笑着问: “我的小男子汉!” “你有什么心事都可以告诉妈妈。” “我向上帝发誓,我会为你保密的。” 清教徒在上帝面前立下的誓言,是比银行的存款单更加可靠的保证。 史密斯夫人温柔的态度,使得思瑞获得了倾诉心事的勇气。他红着脸开口了: “妈妈,我想跟着奥克斯先生去草原旅行。” “西点军校开学前,我会赶回来的。” 史密斯夫人怔了怔,用两只手抓住思瑞的手。她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盯着母子俩握在一起的手。 几分钟之后,思瑞打破了这片刻宁静: “妈妈,可以吗?” 史密斯夫人回过神来,问: “奥克斯同意了吗?” 思瑞摇摇头,回答妈妈: “我得先听听你的意见。” “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再去问奥克斯先生。” 史密斯夫人沉默了一会。她知道,小鹰终究会离开巢穴的。现在,她的小鹰长大了,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在等待了几分钟后,史密斯夫人告诉思瑞: “你先回房间休息一下。” “等晚饭后,妈妈征求一下奥克斯先生的意见。” 孩子们太累了,晚饭时都没有出现在餐桌旁。只有史密斯夫人和奥克斯两人,安静地吃完了晚餐。 史密斯夫人等着狼吞虎咽的奥克斯放下刀叉,喝了一口咖啡,用餐巾擦了嘴。她向奥克思发出了邀请: “奥克斯先生,史密斯先生的收藏中有一瓶‘橡树庄园’威士忌。” “您想品尝一下吗?” 虽然作为陆军,经常被海军那帮混球称作“野人”。但奥克斯认为自己是不同的,他是陆军中不多的绅士。作为一个绅士,奥克斯是不会让女士为难的。 他微笑着点头: “我的荣幸!” “那么,我先回客房换一下衣服。” 史密斯夫人心头一松,在餐桌下紧张地扭在一起的双手松了开来。心里除了轻松,意有了一丝雀跃和期待。 她低着头,双眼盯着面前的餐盘。直到听到奥克斯的脚步声离开餐厅,她才抬起头。 等了大约烤一块牛排的时间,她对旁边的厨娘吩咐: “去准备吧。” 很快,厨娘就送来了一个托盘。银制的托盘中放着一瓶已经开好盖的“橡树庄园”威士忌,装满冰块的银罐,以及两个水晶一样的玻璃杯子。 史密斯夫人站起来,从厨娘手中接过托盘。她咬咬牙,就像小时候父亲鼓励她一样,心中鼓励自己: “爱丽丝,你是最棒的!” 她鼓起勇气,就像小时候知道父亲就在身后看着她一样。她挺胸抬头,托着托盘出了餐厅,顺着走廊走向卧室。 客房的门是开着的,奥克斯就坐在门对面的椅子上。这一个绅士般温柔的细节举动,使史密斯夫人放松了下来。 她微笑地走向桌旁,奥克思连忙站起来,走上去接过托盘。他走回桌子,把托盘放到桌子上。 史密斯夫人看着奥克斯强壮的后背,有点目眩神迷。她跟在奥克斯身后,像喝了印第安巫师的草药汤一样,呆呆地走向桌子。 奥克思放好托盘,一转身,史密斯夫人正好呆呆地撞进奥克斯怀里。奥克斯怕史密斯夫人摔倒,本能地用双臂紧紧搂住了她。 强烈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使得史密斯夫人头晕眼花。她没有挣扎,只是紧紧闭上了双眼。 奥克斯震惊过后,也没有推开史密斯夫人,他只是安静地搂着史密斯夫人。 史密斯夫人靠在奥克思怀里,脸上的皮肤感受着奥克思强壮的胸肌,耳朵里能听到奥克斯的心脏\"砰,砰\"乱跳。 史密斯夫人在奥克斯温暖的怀抱中,享受了片刻舒适和放松。她抬起头,心里想问一下奥克斯,他是否愿意: \"保护思瑞,进行一场在德克萨斯荒原上进行的修学旅行。\" 但是,她口里说出来的却是: “奥克斯,你愿意成为思瑞的父亲吗?” 话说出口后,史密斯夫人才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她害羞极了,用双臂抱住奥克斯的腰,把脸使劲埋在他怀里。 奥克斯看到史密斯夫人羞红的绝美脸蛋,像小女孩一样的动作,心跳得更厉害了。他拿出在战场上,指挥他的连队冲向上千印第安武士的勇气,强装镇定地幽默: “我不但愿意成为思瑞的父亲,” “我也愿意成为赛克思和赛文的父亲。” 史密斯夫人在奥克斯怀里闷声说: “我的意思,你知道的。” 奥克思像个毛头小子一样连忙点头,回答: “是的,是的。” “我知道,史密斯夫人。” 史密斯夫人在奥克斯怀里抬起头,却仍然闭着眼睛。她轻柔地回应: “叫我爱丽丝。” 奥克斯激动地朝爱丽丝光洁的额头吻了下去。 第85章 目标,德克萨斯荒原 奥克斯是第二天上午才告别爱丽丝的。他答应了爱丽丝,他会护送思瑞回到家。然后留下来,用一生守护爱丽丝。 爱丽丝站在门廊下,送奥克思和思瑞离开。爱丽还是穿着她和奥克斯第一次见面时穿的牛仔装,只是头上戴了一顶黑色的圆帽子。 史密斯夫人整个人站在阴影里,使人难以看清她脸上的表情。她左手拉着赛文,思瑞站在右边。 赛文低着头,尽力不去看前面,脸上还挂着泪珠。他不舍得奥克斯离开,他也想和奥克思去旅行。 赛文认为,是他把奥克斯领回家里来做客的,他是奥克斯在这个家里的第一个朋友。奥克斯仅仅带思瑞去旅行,而不带他,是对他们友谊的不尊重。 赛文倔强地低着头,强忍着眼泪偷偷看着奥克斯。如果他在出发前改变主意,赛文觉得自己会大度地原谅他的。 赛克思站在母亲身边,兴高采烈地向思瑞和奥克斯挥手告别。期待着思瑞早日从荒野上回来,给他带回来一只野牛的牛角,这是思瑞答应他的。 思瑞已经迫不及待地骑上了“罗伯特先生”,想要开始自己的旅行。“罗伯特先生”,是一匹温顺的灰色的骟马,是史密斯先生在他十五岁时送给他的\"成人礼\"礼物。 奥克斯已经答应爱丽丝:他将去德克萨斯荒原上会合吴宇。等他在吴宇的帮助下找到妹妹后,他将永远守护在爱丽丝身边。 奥克斯右手摘下帽子抓在手里,朝史密斯夫人挥了挥手。他就和思瑞一起,骑马离开了史密斯夫人家。 奥克斯和思瑞,带着他们的希望,向着德克萨斯荒原,开始了他们寻找吴宇的旅行。 亨特从火车上跳下来,使劲按了按头上的礼帽。他得意地抬头看了看对面,堪萨斯火车站笨重的铁制火车头,呻吟着吹出了一口浓烟。 亨特在去休斯顿的火车上,把部分伊戈曼议员贪污的罪证交给了跟上车来的记者。他在休斯顿下了火车,并亲眼看着记者坐上了回华盛顿的火车。 他答应记者,他会通过电报告诉记者去哪里获得更多证据。等他送记者离开后,随意地在车站附近坐了一辆公共马车。公共马车把他送到了休斯顿附近的艾斯维尔火车站。他从这里登上了去往堪萨斯的火车。 亨特只随身带了警官证和左轮手枪,至于他的随身?行李房的装卸工都是一群盗贼,无人认领的行李很快就会消失不见。他们会帮他把行李处理得无影无踪的。 亨特就这样使自己在众人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走出车站,推开一扇吱吱作响的木门,进入车站前的一家皮货店。 皮货店的店主是一个粗野的彪形大汉,留着浓密得完全遮住嘴的黄胡子。 黄胡子正在柜台后面摆弄一把猎枪,这是一把野牛猎人常用的猎鹿枪。这种猎鹿枪威力很大,一枪可以在野牛的肚子上开一个小孩脑袋大小的大洞。 柜台后的墙上,挂满了各种兽皮还有枪支。收购野牛猎人猎物的山货店,也兼营向野牛猎人提供各类枪支子弹。 亨特走到柜台前,掏出一枚在墨西哥鹰洋。鹰洋的铸造日期是一六四二,但六字上被人打了一个小孔。看样子,像是有人想把这块银币当作吊坠,所以特意打的孔。 黄胡子手里握着猎鹿枪,抬起浑浊的黄眼珠看了一眼亨特的鹰洋。他没有说话,只是向后摆了摆头。 亨特快速地走向黄胡子身后的小门,从小门进入山货店作为仓库的后院。 大约用了一顿饭时间,亨特已经把自己变成了一个野牛猎人。他牵着一匹毛色驳杂的夸克马,背着猎枪,走出山货店仓库院子的后门。 一个粗壮矮小的印第安男人,跟在亨特身旁。他也是打扮成野牛猎人的样子,从后门牵出了一匹红棕色的母马。 亨特和印第安人翻身上马,朝镇子的西北方向驰去,准备在德克萨斯的荒原上阻击吴宇。 经过一周时间,吴宇的牛群终于走出了这片灌木。牛群已经慢慢适应了赶路,也没有出乱子。 厨师冼世平做的菜,很快征服了牛仔们的胃。吃得好就心情好,牛仔们都在努力干活,牛仔们也没有发生酗酒和打架斗殴。 吴宇骑在蓝火身上,望着眼前枯燥的一成不变的绿色,坐在马背上头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有一阵,他甚至觉得牛群可能永远走不出这野草丛生的德克萨斯荒原。 秀宝骑着马跟在吴宇身旁,他用有趣地眼光看着吴宇。他时不时地瞟一眼前方,又把眼睛转回吴宇身上。时刻准备着吴宇要摔下马时,扶他一把。就像两人小时候,每次从神机营训练完回家一样。 秀宝觉得,只要能跟在奶哥哥吴宇身后,即使走到天涯海角,他也是心甘情愿的。 吴宇实在太累了。虽然牛群和牛仔的状态很好,不用他费心。可是苏珊和艾莉尔,却使他耗费尽了精力。 艾莉尔还是小姑娘性子,喜欢自由自在,好奇心很强,并不粘人。她在白天的时候,总是会去找沃德学习侦察技巧。可是晚上的时候,她就一步也不离开吴宇了。 苏珊一直情绪不太好。可以看出来,她在努力接受艾莉尔已经嫁给了吴宇这个事实。她甚至主动邀请艾莉尔晚上到她的大篷车上宿营。 苏珊这个举动,让吴宇收获了双倍的快乐,但也让他付出了不止双倍的体力。最近,吴宇白天一直睡不醒,这就是明证。 吴宇以为日子一直会这样持续下去。 当太阳落到远处草原上一棵孤零零的构树顶端时,吴宇到达了后勤营地。他终于醒了过来。 艾莉尔还没有回营地吃晚饭,准备上夜班的牛仔们已经开始吃饭了。吴宇狼吞虎咽地吃完盘子里的豆子炖肉,他又盛了一盘食物,骑马给苏珊送去。 苏珊的大篷车停在了厨房不远处的小河边。小河应该是红泥河的一条支流,河水很清。河岸边有一丛刺豆树,正好可以挡住厨房方向投来的目光。 琼斯在河岸边坐着,百无聊赖地嚼着一根干草。他的面前有一个冒着浓烟的小火堆,可以有效地赶跑周围的浓密的蚊子和小虫。 苏珊显然刚下河洗了个澡,正站在灌木丛后擦头发。她用一块棉布包住自己金黄色的头发,歪着头,使劲用力绞着头发。不时有水滴从头发上落下来,顺着苏珊雪白的肩膀跌落地下。 吴宇站在灌木丛旁,静静地看着苏珊。落日余晖照在苏珊白嫩的脸上,苏珊的脸上发出玉一样晶莹剔透的迷人光泽。 两人都不愿破坏这一刻的宁静,谁都不说话。 河岸旁传来的,人在草丛中行走的“沙,沙”的脚步声,打破了两人的宁静。 蓝火烦躁地用前蹄敲击着地面。琼斯也紧张地站了起来,朝已经黑下来的河岸左方张望。 吴宇警觉地把右手放到了腰间的柯尔特上。他在游骑兵的时候,从未听说这一带有印第安人活动。马贼和强盗,也不敢攻击这种拥有六七十名牛仔的大型赶牛队伍。 吴宇没有等待很久。一个把帽子紧紧压在头上的牛仔,拉着一匹高瘦的印第安公马,走出了草丛。 马上配有带银饰的马鞍,有些像一个墨西哥牧人。但吴宇确定,他一定不是一个墨西哥牧人。单独的墨西哥牧人,不等走到这一地区,就会被急于立功的年轻执法官们抓住,被吊死在刺豆树丛中。 吴宇盯着对面,看对方的身材很熟悉。不等他发问,对面已经开口了: “吴宇兄弟,” “你还是每次都紧张得像一匹刚会跑的小马驹!” 听到这熟悉的嗓音以及调侃,一个久违的名字从吴宇口中脱囗而出: “红鹰大哥!” 狂喜过后,一个疑问涌上吴宇心头: “红鹰一直在科罗拉多大峡谷一带活动。” “是什么原因使得红鹰闯入德克萨斯的这片荒原?” 第86章 红鹰的警告 红鹰听到吴宇还是像从前一样,下意识地就喊自己: “红鹰大哥。” 他才肯定,经过多年之后,吴宇对他的兄弟之情没有变。红鹰左手摘下紧紧压在头顶的帽子,微笑着对吴宇说: “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我的好兄弟。” 吴宇把右手从柯尔特左轮手枪上拿开,准备向红鹰走去。 红鹰阻击了吴宇。他挥了挥抓着帽子的右手: “不,不,不” “你别下来了,还是我过去吧。” 吴宇也惊觉自己有些激动。他收回脚步,站在原地等着红鹰从河滩上到河岸。 红鹰把帽子戴在头上,左手拉着马走上河岸。他把马拉到了琼斯点燃的火堆旁,把马缰绳踩在左脚脚底,在火堆旁坐了下来。 琼斯站在火堆旁,紧张地张大了嘴,嘴里嚼着的干草掉到了地上,他都没有发觉。 作为西部长大的孩子,在无数个夜晚的火堆旁,他总是能听到关于印第安人袭击农夫和牛仔,并且杀死他们的恐怖故事。虽然,他从未见过一个活着的印第安人。 他不知道应该如何用合适的方式向红鹰打招呼,只能尴尬地站在火堆旁,紧张地在衣服上擦着掌心里已经出汗的双手。 红鹰没有让琼斯为难太久,他抬起头微笑着安慰琼斯: “孩子,别站在那里了。” “你可以坐下来。” 琼斯为难地舔了舔嘴唇,把嘴里的唾沫咽下了喉咙。他不知道该如何回应红鹰的善意,这让他感到更加尴尬。 吴宇从刺豆树丛旁走了过来,把琼斯从尴尬中解救了出来。他吩咐琼斯: “琼斯,去厨房拿一些食物来。” 琼斯是个好孩子,听到吴宇的命令,他急忙转身跑向厨房。跑向厨房的路上,他有些难过地想,刚才自己的表现是不是不够成熟。吴宇老板会不会不满意自己刚才的表现。 这个孩子生活过得太紧张了。他总是想完美地执行每个命令,早日获得大家的认可,成为一名真正的牛仔。 到时候,他就可以用自己的薪水,拜托吴宇老板帮忙,在洛杉矶为母亲买一个漂亮的针线盒。 琼斯在牛仔们值夜班时,在火堆旁听到牛仔们闲聊,听到过百货公司这个词。 据一个声称自己去过洛杉矶的牛仔称: 洛杉矶的\"梅西先生\"百货公司,有着两层高的大楼,占地面积比吴宇老板欧菲特牧牛公司的畜栏还要大。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包装漂亮的商品。 这个牛仔曾经从百货公司买了一条漂亮的手绢。一个漂亮高挑的德克萨斯酒吧女招待,为了得到这条手绢,破例地允许这个牛仔在她的房间里待了一整个晚上。 琼斯无法想象,那么大的百货公司得用多少货物才能把它装满。在被吴宇雇佣之前,他只到过镇上的杂货店。三间房子的杂货店,货品多得已经让琼斯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用了。想象一下欧菲特公司畜栏那么大的百货商店,都让他感到头晕。 吴宇在红鹰身边盘膝坐下,侧过身来使劲抱了抱红鹰。红鹰双眼盯着火堆,安静地享受着来自兄弟的真挚感情。 吴宇抱了红鹰有两三分钟,好好释放了一下自己的感情。然后,他松开红鹰,两手扶住红鹰的肩膀,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地把红鹰全身都看了一遍。 吴宇看到,红鹰的双眼还如两人初次见面时一样机敏锐利,但是眼珠上多了不少血丝。 他身上穿着的是一身德克萨斯牛仔们常见的褐色衬衣,黑色马夹,黑色裤子。脚上却穿了一双墨西哥牧人才会穿的带银马刺的短靴。 红鹰的精神很好,但是瘦多了。曾经肌肉饱满的面颊,只剩下了高高的颊骨。 他身上不大合身的服装,带有镰刀状银制花纹的马鞍,应该至少来自两个墨西哥牧人。这些都表明,红鹰最近被军队压缩了活动区域,他应该一直在格兰河一带活动。而且给养不足,过得不太好。 红鹰眼含笑意看着吴宇,任由吴宇上下打量自己。直到吴宇看够了,他才用左手轻轻拍了拍吴宇放在自己肩头的右手,示意吴宇放开自己。 吴宇放开红鹰,坐直了身子。他双眼盯着火堆,拿起一根枯枝来回拨弄着火堆,一边开了囗: “我去看老爹了(老酋长,红鹰的父亲,吴宇的义父。),他很好。” 红鹰点点头,没有吭声,只是用眼光直直地盯着火堆外前方的黑暗。 “艾莉尔也很好,你不用担心。” 吴宇说到艾莉尔,语气顿了顿。他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原来称兄道弟的两个人,突然成了岳父和女婿的关系,吴宇还是有些不适应两人新的关系。 红鹰打破了沉默: “我还见你的事,别告诉艾莉尔。” “我从望远镜里见到她了。” “照顾好她。” 吴宇点点头,郑重地承诺: “我一定会守护艾莉尔一生的。” 两个人安静地看着火堆,不再说话。命运捉弄人,两人曾经在德克萨斯游骑兵一起并肩作战的亲密战友。而现在,吴宇成为一个威震德克萨斯的执法官,红鹰则成为恶名传遍西部的印第安匪首,他的名字经常被用来吓唬不听话的孩子。 吴宇作为执法官,不能问红鹰过往的经历。他认为,美国宪法赋予了他作为执法官休息的权利。只要他没有戴起执法官的徽章,美国法律至少在他这里是休息了。 红鹰也装作不知道吴宇是执法官,不去说自己的事。他认为,无论自己是美国银行家和官员口中的朋友,还是十恶不赦的敌人,都不会改变自己和吴宇的感情。 火堆中干透了的细刺豆树枝条,时不时地爆出啪啪声。远处的河滩中,时不时传来一声蛙鸣。夜更加深了! 吴宇下定决心,开口: “如果有危险,你就去一棵树。” “在那里,我是警长。” 红鹰明白,吴宇试图庇护他。他心里很感动,但还是摇了摇头: “不了!太阳王的子孙,是不会屈服于侵占他们家乡的敌人的!” 停了停,他又说: “如果听到我被杀死的消息,” “你和艾莉尔,试着把我带回祖地!” “让我回到祖先的怀抱!” 身后传来琼斯的脚步声,两人都不再说话。琼斯端来了一盘土豆炖牛肉。满满一盘牛腩中,只有几块土豆。 厨师冼世平炖牛肉时炒了酱色,使得炖出来的牛肉色泽红亮,而不是美国人炖牛肉的白色,看上去色泽十分诱人。 红鹰看上去胃口很好,他端起牛肉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吴宇在红鹰吃东西的时候,去了停在灌木丛旁,苏珊的大篷车。 他从大篷车里取了一小袋盐,两条牛肉干。他还取了一百发步枪子弹,子弹分成两包,被用厚厚的黄油纸包在一起。 吴宇走到红鹰的马旁边,把东西一一放入马包中。红鹰眼睛盯着饭盘,大口吞咽着。不是他放下了警惕,而是他相信吴宇永远不会伤害他。 红鹰很快吃完了盘子里的最后一块土豆,他轻轻放下盘子。 红鹰用手抺了抺嘴,站了起来。他看着在马身子另一面站着的吴宇,说出了今晚最重要的一句话: “看好你的女人!” 第87章 全员警戒 吴宇一怔,不明白红鹰是什么意思。警告自己,要善待艾莉尔?不应该啊。 以他们的交情,不需要红鹰说,吴宇也会好好珍惜艾莉尔一辈子的。 警告苏珊,别欺负艾莉尔? 就别说苏珊是个善良的女孩子。就算不是,苏珊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孩,拿什么欺负武力值不低的艾莉尔。 红鹰没有给吴宇发问的机会。他牵着自己的坐骑,走下了河岸。他并没有沿着来时的路向前走,而是在离吴宇不远的地方,找了一条牲口过河的小道,骑马走向河对岸。 琼斯站在火堆旁,张大了嘴巴,目送红鹰过河。他搞不明白,刚才两人还态度亲密地在火堆旁聊天,红鹰为什么突然就改变了态度? 苏珊从红鹰出现开始,就一直站在灌木丛后,不敢发出一点声音。虽然红鹰从始至终都没看她一眼。但是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个印第安人对她很感兴趣。她感到了自从离开一棵树小镇从未感觉到过的恐惧。 吴宇站在河岸边,侧耳倾听着红鹰骑马过河发出的“哗,哗”的水声。直到趟水声消失,他才走到灌木丛后,抱住因恐惧而身体发抖的苏珊,把她带到火堆旁。 秀宝等红鹰的马过了河,才从草丛中起身,走到吴宇身旁。 吴宇抱着苏珊站在火堆旁。他左臂紧紧抱着苏珊的后腰,右手缓缓抚摸着苏珊的金色秀发。 苏珊双臂狠狠勒紧了吴宇的腰,把两个人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吴宇身上传来的灼热的体温,渐渐温暖了苏珊因恐惧而变得冰冷的身体。苏珊的身体终于停止了发抖,她把脸埋在吴宇宽阔的胸膛中开始低声抽泣了起来。 吴宇点头朝秀宝示意。秀宝点了点头,下到了河岸边。他选了一块草木稀疏的空地,趴在地上,把右耳贴紧地面,开始仔细倾听。 河流隔断了大地的震动,马蹄声经过河水阻隔变得微弱起来。这增加了秀宝侦察的难度。 有一袋烟的功夫,秀宝回到了吴宇面前。他告诉吴宇: “至少有三匹马,朝格兰河方向去了。” 吴宇点点头。他意识到,红鹰在与军队的战斗中,变得更加谨慎了。如果原来的红鹰是一只凶恶的狼,那么现在的红鹰,就是凶恶的狼与狡诈的狐狸的综合体。 他不认为红鹰来到这里,仅仅是为了远远看一眼艾莉尔,然后和他叙叙旧。 红鹰已经在与军队的战争中,成长为一个合格的战士首领。一定有什么重要的原因,使得他来对自己示警。 吴宇再一次向大家展示了他的小心谨慎。他一向认为,一个好的军人,首先要有强大的生存能力,而不是作战勇猛。 人不是一次性消耗品。人的命只有一条。对于整个群体来说,人命只是一个冷冰冰的统计数字,没了还会得到补充。 但对于个体来说,即使万分之一的概率,落到一个人头上,他就是百分之百。毕竟人死不能复生! 吴宇命令琼斯: “去传我的命令,启动三级戒备。” 当吴宇的命令,被琼斯传达到六个牛仔队长后,牛仔们开始按照多次演练过的方案,有条不紊的行动起来。 牛仔们从现在开始,不但要带着手枪,而且要背起步枪,要求枪不离身。每个人从后勤营领了五十发步枪子弹,以保证弹药充足。 牛仔巡逻,从两人一组变为三人一组。在牛群旁边守夜的夜班牛仔,由原来的一组牛仔,变为前半夜和后半夜各一组。 刘易斯集中带领公司十个老员工训练成的武装牛仔,组成武力支援小队,加强戒备。 武装牛仔一人双骑,配备\"水连珠\"连发步枪,每人带一百发七点九二毫米步枪子弹。马上装两天量肉干,除随身水壶外,加装一个能装五镑(大约4市斤)清水的马驮水袋。后勤营负责为武装牛仔每人再准一匹备用马。 后勤营收缩营地。夜间值班的新牛仔,由一组加到两组。 苏珊的大篷车不得离开营地,只能在后勤营的营火圈内宿营。刘易斯马上派武力牛仔接应艾莉尔,把艾莉尔护送回后勤营地。并且,琼斯升级成正式牛仔,配备长枪,专职保护苏珊。 命令沃德收缩侦察范围,不许离开牛群头部超过五英里。配备两名武装牛仔,专职保护沃德。 沃德是个好侦察员,但温和的性格阻碍了沃德成为一个好战士。沃德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牛群向导,吴宇可不想失去他。 吴宇站在河岸边,看向后勤营地。公司的牛仔们,像一群训练有素的兵蚁,开始有条不紊的快速行动起来。 比尔在新牛仔们的帮助下,开始发放枪支弹药。厨师冼世平也背着一把长枪,腰里系着一条子弹带。子弹带右边有一把海军柯尔特,左边则挂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刺刀。 牛仔们排队领好装备,骑上坐骑,疾驰出营地,奔向自己的岗位。 吴宇满意地抬手去摸自己的鼻子,手抬到一半又条件反射地停了下来。仿佛回到了北平时,未婚疌那明月坐在自己身边,抬起白嫩的小手打了一下自己的手,然后忍着脸上的笑意劝: “宇哥哥,” “这个坏毛病你得改!” “你摸鼻子时笑得太吓人了!” 吴宇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自己会想起明月。他对牛仔们的反应很满意。 不过,他不认为这是他的个人魅力获得了牛仔们的尊重。 毕竟,一旦三级戒备,牛仔们的收入就会大幅提高。除了工资外,他们还会获得高额补贴。 武装牛仔,补贴二十美元一天。 正式牛仔,补贴七美元每天。 新手牛仔,补贴三美元每天。 如果打死敌人,每个人头还有十二美元的奖金。如果打死敌方首领,奖金五十美元起步。 吴宇认为,牛仔们忠诚的不是他,而是绿油油的美钞。 吴宇带着秀宝,大步向后勤营的马群走去。从宣布三级戒备开始,秀宝都会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给他充当贴身保镖。 两人都把长枪背在后背,每人骑一匹马,牵一匹备马。他们催动马匹,朝两英里外米歇尔的营地驰去。 当吴宇和秀宝弛出营地时,红鹰也看到了他们。红鹰带着两个印第安武士,正在营地远处的一个小山包上,通过望远镜观察着吴宇的赶牛队伍。 牛群旁的火堆一堆一堆点亮,牛仔们带着装备有序地疾驰出营地。赶牛队伍在一个小时内就提高了戒备等级,紧张却不慌乱。 看着如同军队一般有序的赶牛队伍,红鹰露出了笑容。看来吴宇离开游骑兵后,军事素养不但没有下降,还有所提高。 他对吴宇成为自己的女婿很满意。在德克萨斯荒原,这个混乱如地狱的世界,只有武力最强硬的人,才能活得很好。才能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红鹰掉转马头,带领两个印第安武士,从小山阴面下了山。银色的月光,追逐着他们的背影,送他们向格兰河驰去。 第88章 声东击西(一) 吴宇很快找到了米歇尔的营地,他们的牛仔把营地扎在了一个小山包的山脚下。 他骑马进入米歇尔小小的营地时,维利亚和米歇尔正在从马背上卸马鞍。牛仔们已经安顿好了马匹,有两个牛仔已经在营地中央架起火堆。 营地的火堆上方,吊着一个煮咖啡的铁壶。一丝丝白色的水汽从壶的上方飘散,小营地四周,飘着若有若无的咖啡香气。 一个红脸膛的中年牛仔,在火堆上架起了一个煎锅。煎锅中的五六块牛排已经变成褐色,应该是已经烤了五六分钟了。 米歇尔卸下自己的马鞍,愤怒地扔在地上,然后就一屁股坐在马鞍上。并不去帮助维利亚卸马。 维利亚笑吟吟地卸着马,也不生气。姑娘漂亮的脸蛋,像苹果一样红扑扑的,气色很是不错。 看样子,这样的生活很让小姑娘合心意。艰苦的野外生活,并没有能损害她的美貌。在客栈时充满倦意的苍白脸色,已经消失不见了。 吴宇把马骑到维利亚马旁,翻身下马,去帮艾薇尔卸马。 维利亚抬起头,朝着吴宇嫣然一笑,吴宇点点头。他用眼睛斜了斜米歇尔,隔着马身子好笑地问: “大少爷又因为什么生气?” “米歇尔想带我去城里玩几天。我不想去。” 艾薇尔摇摇头,简单地回答了吴宇。吴宇帮维利亚给马卸了马鞍,又给马下好了绊马扣。 他走到米歇尔的身边,拨了两下米歇尔的头。米歇尔晃了晃头,用左手中的手套打开吴宇恶作剧的手,以此来表示他很烦。 维利亚从壶里倒了两杯热咖啡,走了过来。她把一杯咖啡递给吴宇,另一杯递给米歇尔。 吴宇喝了一口咖啡,长长地吐出一气。夜晚的气温已经开始下降了,吴宇口中吐出的气体,在他脸旁形成一片白雾。 吴宇盯着维利亚的眼睛,劝她: “维利亚,我认为去城里是个好主意。” “我们现在离沃思堡很近。” “你和米歇尔可以去沃思堡。从那里乘火车去洛杉矶。” “米歇尔又不缺钱,让他负担你们的旅费。” 米歇尔有点诧异,他抬起头来看吴宇。以他对吴宇性格的了解,他本以为吴宇会劝解他,要求自己对维利亚负责到底。 米歇尔拽住吴宇的马甲,一下从自己的马鞍上站了起来。他看着吴宇的眼睛: “你说的是真心话?” 维利亚也皱着眉头看吴宇,不解地问: “为什么?” 吴宇只得告诉他们: “红鹰在附近出现了!” 米歇尔和维利亚都听说过红鹰。《德克萨斯家庭报》曾报导过红鹰,把红鹰描写成了无恶不作的强盗。 他专门带着一群印第安人埋伏西部开拓者,杀死他们,并且抢走他们的大车和食物。袭击赶牛队伍,杀死牛仔,并剥下他们的头皮。他还偷盗白人妇女和小孩,送给他们的墨西哥伙伴。 吴宇知道报纸说的不是真相,但他不会替红鹰去辩白。他们知道,那无济无事。在银行家的美元面前,真相只会被丢进垃圾堆。 而红鹰则高傲地认为,他不需要让西部开拓者们理解他,施舍给他可怜的同情。 米歇尔收起了笑容,面上带着凝重之色问: “你亲眼看到他了?” “他没有因为你骗走他的女儿而生气?” “把你打个半死,然后拖在马后送去狼滩?” 吴宇面对损友恶毒的心愿,一拳打在米歇尔的左肩上。他把这理解为,米歇尔对他个人魅力的嫉妒。 米歇尔装作受伤很重的样子,用右手捂住左肩,晃了两晃。他坚定地对吴宇说: “我不走!” “我被你打伤了,重伤。你要养我一辈子!” 吴宇心里有些感动,这本来不关米歇尔的事。他不需要冒险留下来。 米歇尔本来就不是个胆大包天的人。否则,作为一个州议员的儿子,他也不用仅仅因为失手导致一个商人死亡,就从华盛顿跑到德克萨斯寻求吴宇的庇护。 吴宇一把搂住米歇尔的脖子,笑着回了句: “你小子,胆真肥了!” “执法官你也敢敲诈!” 他看向维利亚,问: “维利亚,别听米歇尔的。” “我负责让他同意,从沃思堡陪你坐火车去洛杉矶。” “你的牛仔和马群由我负责。” “我会把它们和我的牛群一起赶到洛杉矶,交给你。” 维利亚为难地看着兄弟二人,陷入了犹豫中。她也害怕红鹰,但她更相信吴宇的实力。 吴宇公司的牛仔,在吴宇大把美金撒下去后,训练和装备水平不比军队的一个精锐分队差。 德克萨斯荒原上游荡的,只有几个人的印第安人强盗,会被吴宇轻而易举地杀死。而这片荒原上的大队的印第安人,早就被军队杀死,或者驱逐到了格兰河南边,墨西哥人一侧。 维利亚知道,米歇尔已经厌倦了这种放牧生活。而且在随着新鲜感过去后,他也将很快失去对自己的耐心。 如果她和米歇尔坐火车去洛杉矶,米歇尔很快会被其它新的女孩吸引。他会像个花花公子一样,把她留在洛杉矶,自己偷偷溜走。 维利亚认为自己已经没有退路了。位于一棵树小镇的客栈已经卖了,这一群四百来匹马,就是她的全部财产。这群马也是到洛杉矶后,她挤入上流社会圈子,让母亲与她相认的全部资本。 她没有天真地认为,靠这点资本,她能进入洛杉矶的上流社会。她需要米歇尔的贵族身份,和来自家族的庞大资源。 她需要在到达洛杉矶前,尽快把米歇尔紧紧抓在自己手里。维利亚已经做好了偷偷怀上米歇尔的孩子,用孩子逼米歇尔及其家庭承认自己的准备。 维利亚甚至怀疑,“红鹰”这件事,本身就是米歇尔为了摆脱她,兄弟两人设下的计谋。 “思想走了几千年,时间才过了几分钟!” 维利亚想了很多,其实时间才过了几分钟,吴宇的一杯咖啡才喝了一半。吴宇和米歇尔已经停止了打闹,都在看着她。这更加重了维利亚的疑心。 维利坚定地摇摇头: “不,我不坐火车。” “我要和米歇尔在一起。” “他说过,他会带我去洛杉矶的。” 吴宇点点头,他没有再劝。他不认为自己可以在不使用武力的情况下,能够迫使一个成年人改变主意。每个成年人,都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何况,他自己也不认为,有印第安人强盗敢袭击自己的赶牛队伍。他告诉米歇尔和维利亚这件事,只不过是例行公事,尽一下告知义务罢了。 吴宇吩咐维利亚: “以后扎营离我们的后勤营近点。” “我把琼斯派给你们当联络员。” “让你的牛仔们晚上小心一些。” 维利亚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吴宇也不多说,把剩下半杯咖啡的杯子递给米歇尔,上马带着秀宝离开了米歇尔的营地。 这之后的几天,荒原上天气一直很好,牛群也很安静。维利亚也很配合,她每次都把营地扎在吴宇的后勤营旁边。 吴宇和牛仔们都感到很无聊,他们甚至盼望岀现几个胆大包天的印第安人,袭击一下赶牛队伍。给自己无聊的赶牛生活添点乐子。 到了第四天傍晚,这种平静被打破了。一个夜班牛仔吃完晚饭,从马群中牵出他的马。 当牛仔把马牵到营地边缘,准备上马时,从远处的黑暗中飞来的一颗子弹,射穿了灰马的身体。灰马的血溅了猝不及防的牛仔一脸,它甚至都来不及叫一声,就倒在地上死去。 牛仔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他尖叫一声,趴在了马后,把马身子当作掩体。 吴宇此时正坐在火堆旁,一手端着一个食物盘子。艾莉尔一边从盘子里用勺子取食物,送入自己嘴里,一边兴致勃勃地讲着自己白天的侦察故事。 听到枪声,吴宇把盘子往艾莉尔手里一塞。他猛地从地上站起来,看向枪声传来的方向。 第89章 声东击西(二) 后勤营的值班牛仔,在枪声响后,已经开始建立外围防御圈。 他们分三组人,一个翻滚,马上离开火堆,扑到垛在旁边,分别指向三个方向的弧形沙袋墙后面。 射击手枪囗朝外架好步枪,每组负责一个一百二十度的扇面区域。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控制了营地外围。 听到枪声后,营地的其它人也没有乱跑。他们按照训练要求,就地蹲下。左腿弯曲呈直角,右腿单膝跪地。上身弯腰,伏在自己立着的前腿上,目视前方。 这一点动作规范,不同于美国陆军的操典。西点军校毕业的军官们,对士兵进行训练时是和吴宇不同的。 他们要求士兵立即扑倒在地,双肘击撑地面。双腿分开呈四十五度,大腿和双膝放松,贴紧地面,脚尖点地。 腹部和胯部用劲压住地面,利用身体自身结构,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结构。 趴卧好后,右手出枪,左手托住枪管板机前方,目视前方,完成射击准备状态。 吴宇的动作,却是德克萨斯游骑兵的老兵们,从战场上用生命总结下来的草原作战经验。 草原不同于操场,战斗人员遭遇战斗时,地貌与城市并不相同。 他们身边一般都会有不低于成人膝盖高的草。如果就地卧倒,马上就会因草的阻隔,失去视线。 并且卧倒时,草下情况不明,不一定是平地。战士卧倒时,可能会遭到突然受惊的蛇或昆虫的袭击,或者被硬物硌伤。如果身下正好有个小水炕,也无法完成标准的踞枪动作。 这就是训练与实战的差距。新兵在德克萨斯草原上参加过几次战斗后,都会抛弃训练时的卧姿,改成跪姿战斗准备。 值班牛仔并未就此停下来,等待偷袭者再次开枪时暴露目标。他们按照吴宇制定的战术规范,开始火力侦察。 两个牛仔持步枪开始射击,两人分别从自己小组负责区域的两端,开始射击。每个小组负责的扇形区域,在接囗处,都会和相邻区域重叠五度,以避免留下火力死角。 另有一个牛仔,作为观察哨。观察哨有两个功能,一个功能是保护射手后背,防范背后袭击。另一个功能是观察射手射击后的区域,判断敌人情况。 火力侦察时,射手紧盯枪囗,并且快速移动枪囗。这种情况下,是观察不到对方反应的。 因为无论人或物,中枪后不会马上有反应,而是要滞后几秒。此时,射手早已把视线移开了。 而且,如果对面真有敌人,中枪后也不会蠢到跳起来或大喝大叫的,那是影视剧不是现实。 现实是,战斗人员在中枪后,要尽量不出声,不动。以免声响暴露自己的位置,引来对方乱射。 跳起来大喊大叫,那就更不可能了。那就成了对方的靶子了。如果这还能活下来,就得指望对方是个幽默感很强的人,在开枪之前被笑死。 观察哨,必须由胆大心细的人担任。近处裸眼观察,远处使用望远镜。通过观察阵地前方植被和动物的变化,判断敌情。观察哨,也必须是三人小组的组长。 值班牛仔打了一遍前面阵地,未发现异常。停了五分钟,射击手又从本组所负责区域的中心,向两边射击,进行了一次火力侦察。两次射击,均未发现异常。 武装牛仔已经准备就绪。他们从沙袋后走出,每走十步,开枪射击一次。 武装牛仔一直走了二百米,然后使用水连珠朝前方连续射击,未发现异常。也没有找到敌人。 他们没有再向前搜查,而是开始倒退着退回防御圈。营地内的观察手和射击手警戒,保护武装牛仔退回防御圈。 吴宇严谨的战术,豪奢的作风,把红鹰惊呆了。 红鹰在德克萨斯游骑兵当向导时,吴宇已经是上尉了,他负责指挥一个连级小分队了。 当时吴宇的作战风格不是这样的。他也仅仅是安排一下冲锋和撤退的路线。然后打一轮步枪,就会大吼一声,带着秀宝和队友一起冲锋。 每次都是吴宇带头向敌人冲锋,甚至展开肉搏。红鹰劝他放下这种硬碰硬的打法,学习一些印第安人的打仗计谋,比如: “声东击西” “诱敌深入” “回马枪” 等战术。吴宇的回答总是: “我们中国人的老祖宗`孙子‘教育我们,” \"狭路相逢勇者胜!\" 红鹰一直认为,吴宇可以是一个优秀的基层军官,但不可能成为一个好首领。 今天看到的场景,给了他重重的一击,他知道自己从前对吴宇的认知错得有多离谱。 今天的一场小型防守反击战术,表现出了吴宇优秀的指挥才能。打得异常谨慎而顽强,狡猾如同狐狸,凶猛如同猛虎。 红鹰同美国军队作战多年,可以说战斗经验丰富。他认为吴宇的战术太过阴险,让攻击者无处下嘴,十分的无赖。简直可以称作依靠雄厚的经济实力,拿强大的火力耍赖的“王八蛋战术”! 如果他遇到的美国军队指挥官,也使用这种“王八蛋”战术,那他就完蛋了。 这种战术,让他的“声东击西”,“诱敌深入”,“回马枪”的战术毫无用处。他只有尽早逃过格兰河去墨西哥,再也不踏上美国的土地了。 红鹰侧头看了一眼,他身边站着一个叫“吐布思”的印第安战士。吐布思长得强壮高大,他站在那里就如一堵石墙。 吐布思赤裸的上身,穿着一件皮马甲,在夜里的寒风中敞开着怀。他下身穿着一条羊皮战裙,短到仅能勉强遮住下身。小腿上是一副满是油渍的皮护甲,赤着双脚。 吐布思是红鹰手下最凶恶的武士之一,他仗着强壮的身体,从来看不起任何人。 红鹰知道,吐布思一直想娶艾莉尔,这让红鹰很为难。 当吐布思听到吴宇娶了艾莉尔的消息后,执意要随红鹰来得克萨斯荒原。他要用最残忍的手段,从吴宇手里“救出”艾莉尔。 此时的吐布思,正朝后仰着他巨大的头颅,看着吴宇的阵地。他被吓呆了,嘴巴大张着,嘴里的黄牙在夜色中格外刺眼。 吐布思从未想到,有人会为了远处飞来的一颗子弹,动用十几人警戒。而且,至少射出几百发子弹。 这就不是打仗,这是打美元。太可怕了!如果人们都这样打仗,强悍的武士还有什么地位呢! 红鹰仅仅是看了一眼,并没有出声唤醒吐布思。他点点头,身边一个瘦小的身影走入草丛中,向远方潜去。 吴宇的阵地上,武装牛仔报告吴宇没有发现敌人的踪迹。吴宇判断这是有人用“疲敌”战术,派出零星敌人骚扰他的赶牛队伍。 吴宇命令武装牛仔加强警戒,其它人恢复正常行动。 吴宇左手拉着艾莉尔,身后跟着秀宝,准备去安慰一下苏珊。 他们刚走到苏珊的大篷车旁。吴宇都还没来得及把手放到大篷车的布帘上,大地强烈的震动起来。吴宇转头看向远处的小山谷谷囗方向。 第90章 声东击西(三) 远处的山谷中,很快传来如雷般的声。一小群野牛群,在一头强壮的公牛带领下,向吴宇后勤营地的方向冲来。 牛群的头牛双眼血红,鼻孔中喷出两道粗粗的白汽。头上的长角,像锋利的长刀一样闪着寒光。粗大的牛蹄,如擂鼓般敲打着大地。 牛群的头牛如同魔神降世,带领着他的牛群,向着吴宇营地的方向冲来。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让吴宇面露微笑。他已经猜到,红鹰就在附近。 红鹰对吴宇的警告,并未让吴宇丧失对吴宇的警惕。出身官宦世家的吴宇,爷爷是大学士,父亲是总督,对于阴谋有着从血液中带来的敏感嗅觉。 吴宇从小就知道两句屁话: “交情归交情,公事归公事。” “我对事不对人。” 吴宇更加明白: “公事归公事,是因为交情不够!” “我对事不对人,是因为我就没把你当人看!” 吴宇清楚地知道,红鹰和他单独在一起时,可能会对他好。但是,在他“保卫印第安人祖地,恢复太阳帝国荣光”的疯狂梦想面前,一切都是可以抛弃的。 吴宇不会高估自己在红鹰心里的地位。兄弟情和父女情只会是红鹰在休息时才会捡起来的东西。 自从红鹰出现后,他就针对红鹰的战术做了准备。今天,就是检验效果的时候了。如果他能击败红鹰的“驱牛冲阵”战术,红鹰在他的牛仔队伍面前,将无力抵抗。 秀宝在看到野牛时,已经把长枪架在了厨房大车的车架子上。这把枪,是吴宇特意为他订制的。 这把被吴宇取名叫“大龙”的步枪,出自华盛顿有名的枪匠“青林·华”的作坊。手工车制的加长枪管,可以使子弹在一千米的距离上准确击中目标。 大龙独有的步枪弹中,有二十发是手工锉配的钢弹头,而不是流水线制成的铜弹头。这种弹头的硬度,可以打穿最坚硬的野牛头骨。 这把步枪,花费了吴宇两千美金。这把枪是秀宝最喜欢的礼物。他看重的不是大龙昂度的价格,而是吴宇怕他受伤,哄他不让他与敌人近战的心意。 秀宝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营地上夜里风的味道。他睁开眼睛,用枪瞄准野牛两眼中间的顶骨。他毫无感情地把阵地对面牛群前面头牛巨大的头颅,锁进步枪准星的铁环中。 秀宝自言自语地对着步枪说: “乖乖大龙,加油。” 他说着话,冷冷地扣动了枪机。几乎察觉不到时间的间隔,阵地对面的头牛牛头一晃,前腿跪地,就倒在了牛群前面。 加长钢弹打穿了野牛坚硬的头骨。野牛的大脑,瞬间被灼热的弹头破坏。野牛都来不及发出临死前的惨叫,就倒在了地上。 头牛的倒地,并未能阻止牛群向前冲。已经疯狂了的中群,瞬间就把倒地的头牛踩成一摊碎肉。然后,牛群继续向吴宇的营地冲去。 红鹰心里笑笑: “吴宇,你不会天真地认为,用步枪可以挡住发疯的牛群吧?” 红鹰决定用事实,给吴宇这个小兄弟兼现女婿上一节关于印第安人的战术课程。 红鹰平静地注视着战场。虽然,他认为吴宇不可能阻挡野牛冲破防线。但是,他知道吴宇顽强的作战风格,他不认为吴宇会马上放弃阻击,撤离营地,承认自己的失败。 吴宇的行动,和红鹰的猜测相似。他并没有慌乱动组织撤离,仍然镇定自若地站在营地中心。他决定,要让自己的前大哥兼现老丈人明白: 随着工技术的发展,战争的形态会发生改变的。 世界上没有永远有效的战术! 吴宇毫无感情地注视着牛群。艾莉尔和一个武装牛仔,各自用绳子拴着一头体型娇小温顺的母野牛,走到营地边缘。他们用黑布蒙住牛的眼睛,并且拿出一个酒瓶子,站在那里等待吴宇的命令。 疯狂的野牛群冲到阵地前六百米左右时,突然牛群中传来巨大的爆炸声。武装牛仔搜索时悄悄丢下的绊发地雷,被牛群踩响了。 被炸伤的野牛,用翻滚的庞大身体绊倒了自己的同伴。牛群中倒地的牛挤成一团,悲惨的长“哞……”声,响彻了德克萨斯荒原的夜空。 伴随着火光和惨叫声,牛群后面的野牛吓坏了。他们放缓了速度,迟疑地向左右躲避自己跌倒的同伴。 吴宇挥挥手,艾莉尔和武装牛仔把酒瓶中发情母牛的尿液,倒到了两头小母牛身上。两人解牛拴牛的绳子,用猎刀同时在小母牛屁股上扎了下去。 小母牛屁股剧痛,凭着本能地向前跑去。跑了三百多米后,它们眼睛上松松挽着的蒙眼黑布脱落了。 它们惊慌地发现,前方的牛群并不是它们自己的牛群。两个小母牛在牛群中跑了个圆弧,左闪右躲地跑出吴宇营地前混乱的牛群,向营地后自己的牛群跑去。 混乱的牛群中,旁徨的公牛们闻到了小母牛身上飘散出的,诱惑的荷尔蒙味道。公牛们“见色忘义”,被“美牛”诱惑的它们,丢下受伤的伙伴,追随而去。牛群中的母牛,也只好狠狠地追随大群而去。 危机已经解除,营地前只剩下受伤跌倒的野牛,吴宇脸上露出笑容。他在家族巨量资金支持下,利用牧牛公司,和墨西哥人的实战训练出来的赶牛队伍,今日终于露出了它狰狞的獠牙。 武装牛仔走出营地,开始清扫战场。他们用手枪把躺在地上大声惨叫的野牛,逐个用枪打在头顶打死。环形沙袋后的值班牛仔三人组,警惕地搜索远处,为他们提供战场保护。 等武装牛仔发出战场清理干净的信号后,后勤营没有值班的新牛仔一涌而出。他们开始两人一组,给野牛放血开膛。 虽然夜晚气温不高,但牛的体温很高。如果到天亮再开膛,牛肉就会被已经开始腐败的内脏熏臭。那就只能扔掉了。 放血开膛的牛,被拉进营地,交给厨师冼世平。由比尔帮助冼世平,把牛剥皮分割。用盐腌在木桶中,作为赶牛队伍的食物储备。 有人专门在河边挖了一个大坑,把带血的泥土,牛头、牛蹄、牛内脏全部深埋。防止牛血的腥味引来草原豺群,惊了牛群。 吴宇对战果很满意。他不但收获了大约二百头活牛,还得到了相当于七头牛的肉食。这一仗算下来,虽说不是黄金万两,但也是小赚了一笔。 艾莉尔对于第一次和吴宇一块战斗,并且取得胜利,感到很高兴。她拿着一支刚从牛头上砍下来的,白玉一般的牛角,兴高采烈地走向吴宇。 金发碧眼的苏珊,站在火堆旁,朝吴宇嫣然一笑,露出万种风情。保护美女的兴奋感,让牛仔们的战斗力倍增。 秀宝已经收起长枪。他站在吴宇身后,注视着远处草原上,已经显露出光芒的一线红色朝霞。 吴宇的武装牛仔清理战场时,红鹰在远方的山包上注视着营地,面上含笑,低低骂了一句: “王八蛋!” 随即带领手下两个印第安人武士,上马朝维亚利的营地骑去。 第91章 声东击西(四) 红鹰心里带着不甘和欣慰,向着维利亚的营地驰去。 他不认可吴宇拿钱堆出来的战术,认为这不能体现军人的指挥艺术。他败得不甘心。 另一方面,吴宇的坚强无耻和头脑灵活,又让红鹰感到满意。认为他确实有资格守护自己女儿——艾莉尔一生。 就像一个中国老父亲一样。又怕女婿太强,自己保护不了女儿,让女儿受委屈。 可是,另一方面又怕女婿太弱,不能保护好自己的女儿。等自己百年之后女儿没了依靠。 维利亚的小营地,维利亚和米歇尔已经备好了马。他们骑在各自的马上,担忧地望向吴宇的营地方向。 值班牛仔们也都上了马,守在马群旁边。米歇尔把步枪从马上拿下来,背到了背上。维利亚也在腰上挎了一把左轮手枪。 枪声和爆炸声很快停了下来。米歇尔准备去吴宇的营地看一下情况。 还没等米歇尔离开营地,马群突然骚动起来。一个有十几匹马的小马群,从前面冲入马群中。 马群受到惊吓,开始奔跑起来。冲入马群的十几匹野马,也掉转头,随着马群奔跑了起来。 米歇尔和牛仔们被马群裹着向前奔跑着。米歇尔竭尽全力驱赶着自己的马,想赶到马群前面,把马群拦下来。 其它牛仔也奋力往马群前面赶,试图拦下马群。米歇人突然看到,前方的马上坐着一个小个子。小个子穿着印第安人的衣服,肮脏的长发披散在后背上。他坐在一匹没有马鞍子的野马背上,赶着马群往前跑。 米歇人腰上的从枪套里拔出手枪,朝印第安人的背影连开了两枪。小个子印第安人把身体往下一伏,消失在了马背上。不久之后,他又出现在了前方的另一匹马的马背上。 维利亚在马群奔跑起来时,她的坐骑也被裹在马群里,随着马群向前奔去。 马群奔跑了一段时间,速度逐渐慢了下来。维利亚拼命挥动马鞭驱赶身边的马匹,希望带着自己的马离开马群。 她看到有两个人骑着马,从侧面斜插进马群。两人不断地在马群中穿梭,向维利亚靠近。 维利亚只看到两人穿着普通牛仔的服装,她认为是吴宇的牛仔来帮助她了。等两匹马靠近她的马,和她并排骑行,她才发现,两人长着一副典型的印第安人面孔。 维利亚吓得浑身发抖,僵坐在马上,手紧紧抓住马缰,不敢出声。一个强壮的印第安人靠近维利亚,露出在夜色中黄得刺眼的牙齿,对着维利亚笑了起来。 维利亚只听到另一个印第安人低声说: “吐布思,快点!” 吐布思点点头,回答: “好的,红鹰。” 吐布思伸出左臂,抱住维利亚的腰,把维利亚从马背上抱起来,放到自己的马鞍前。 维利亚被吐布思用左手臂勒紧了腰,她绝望地坐在吐布思身前,一动不敢动。吐布思臭烘烘的嘴,在她的耳边吐着粗气,熏得维利亚恨不得自己马上死去。 当天边出现鱼肚白时,米歇尔听到马群前边出现了两声枪响。柯尔特左轮手枪巨大的轰鸣声,吓住了马群。 马群跑得逐渐慢下来,不久便停了下来。米歇尔赶到马群前面,见到了吴宇的两个夜班牛仔。 原来,经过一夜奔跑,维利亚的马群已经由吴宇牛群的后方,跑到了牛群的左前方。吴宇的夜班牛仔发现了马群,并帮助拦截了下来。 米歇尔和牛仔们清点了马群,发现这一群马大约只有三百匹。吴宇的夜班牛仔告诉沮丧的米歇尔,还有大约三十匹马零星跑散的马,被送到了吴宇的后勤营。 米歇尔和牛仔们清点人数,维利亚的六个牛仔都跟着马群。唯独维利亚,不知去了何处。 米歇尔留下四个牛仔照顾马群。他带着两个牛仔匆忙沿着原路返回营地,寻找维利亚。 米歇尔带着人一路上急急忙忙赶回营地。他们回到营地时,沃德正等在那里。 米歇尔问沃德: “老沃德,你看到维利亚了吗?” 沃德的回答让米歇尔更加着急: “我也是来找维利亚小姐的。” 原来,吴宇从夜班牛仔们昨晚赶回去的马群中,发现了维利亚的枣红马。马上有马鞍,但人不知道去了哪里。 吴宇有点担心维利亚,派沃德到营地来看一下。沃德到了营地发现,维利亚的行李都在。 沃德猜测维利亚的马,可能是自己挣着缰绳跑了的。维利亚可能是和牛仔们一起追马群了。所以,沃德在维利亚的营地等了一会。 联想到红鹰在附近出现的消息,一个可怕的猜测出现在米歇尔脑海中: “维利亚被印第安人劫走了!” 这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米歇尔脑海中,立即吓得米歇尔都快无法呼吸了。 他的想法就是:赶快找吴宇,让他赶快派人去救维利亚,迟了就来不及了。 米歇尔也不下马,骑马向吴宇的后勤营地冲去。 艾莉尔小孩心性,己方打了胜仗,自己还起了作用,十分兴奋。在夜里休息时,她一直拉着吴宇聊天,欣赏自己刚破回来的牛角。 苏珊躺在吴宇身旁,也难以入睡。她在西部长大,牛仔们打架和枪斗是司空见惯。今天在营地,却是头一次亲眼见到军队的作战方式。 苏珊被震撼到了,她把吴宇的右臂紧紧搂在怀里。睁大双眼,盯着繁星满天的夜空,久久无法入眠。 吴宇躺在两人中间。左臂被苏珊搂在怀里,被苏珊的一对软玉压得难以动弹。只要手一动,隔着衣服,就能感受到苏珊肌肤的温暖和嫩滑。 憨憨的艾莉尔,坐在他的身体右边。艾莉尔坐在自己行李的褥子上,手舞足蹈地炫耀着自己首次参加战斗的经历。说到兴奋处,时不时抓起吴宇的右手,在自己滑嫩的小脸上摸两下。 吴宇咬紧牙关,脸上强装平静地躺在两人中间。左手是温香软玉的温柔御姐,右手是娇憨活泼的萝莉。 牛仔们都在忙着打扫战场,吴宇在篷车中虽有温香软玉在怀,却也无法有进一步动作。他感觉自己一会在天堂,一会在地狱,十分难熬。 当天空中出现鱼肚白时,大地上的植物从黑暗中走出,显露着自己黑呼呼的身影。人类的双眼,此时勉强可以分辨植物的形态。 受了一夜煎熬的吴宇,坚持要领苏珊和艾莉尔去河边散步。 他宣称自己是中国皇帝御用厨师的徒弟,他要去河边寻找原料。然后做一道中国皇帝每天早上必须吃的早点,奖励艾莉尔和苏珊。 第92章 玉带金丝 在吴宇的坚持下,苏珊、艾莉尔、吴宇,三人来到河边散步。 早晨的阳光照在小河上,小河中的水波散乱着满河金鳞。两个活泼美丽的少女,挎着竹篮,相伴走在小河边。 这一幅美景,吴宇却无心欣赏。他顶着两个黑眼圈,不时地打个哈欠,懒洋洋地走在后面。 艾莉尔走在前面,兴奋地边走边挖野菜。苏珊从小失去母亲,和粗心酗酒的父亲相依为命。没有人教她关于厨房的知识,所以她不怎么认识什么野菜。她一边挖野菜,一边向艾莉尔请教。两人一边挖着野菜,一边亲密地聊着天。 河边湿润的土地上,就像一个植物的宝库。只走了几百米,艾莉尔和苏珊的篮子里就装满了野菜。 艾莉尔和苏珊一左一右,使劲拉着吴宇的双手,强迫他回到厨室的火堆旁。她们急着要尝尝中国皇帝吃的早点。 吴宇像河马一样张大嘴巴打着哈欠,眼泪顺着眼角被挤了出来。他懒洋洋地翻着两个姑娘的野菜篮子。 两个姑娘的野菜篮子,给吴宇带来了一点小惊喜。他在她们的篮子中,发现不少看上去很嫩的蒲公英幼苗。 吴宇掐了一片蒲公英叶子,在大篷车车辕上挂着的羊皮水桶里涮了涮。他把蒲公英叶子放到嘴里尝了尝,又嫩又甜。 吴宇决定做一道吴氏改良版的“西葫芦鸡蛋饼”,糊弄一下两个美国小傻子。 中国菜的“西葫芦丝鸡蛋饼”,老北平民间也叫\"鸡蛋糊塌塌”。听着名字不唬人,其实却是一道经典的鲁菜白案点心。 吴宇曾在宫中的文华阁,也就是皇家史料馆见到过关于“西葫芦丝鸡蛋饼”的记载。 据传当年道光皇帝有一个姓董的宠妃,艳冠后宫,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但董妃是汉军旗人,不习惯宫中满人多奶、多肉的饮食。 董妃进宫不久,就怀了孕。更加病恹恹的,饮食不振。这可急坏了道光皇帝。御膳房首领太监也是被逼得欲仙欲死。 最后,御膳房的一位山东济宁籍姓姚的白案师傅,做了一道“西葫芦丝鸡蛋饼”。这位董妃竟意外地喜欢吃,才解了大家的燃眉之急。 这位姓姚的山东白案师傅,也获了个小小的九品下前程,成为御膳房的八大供奉之一。 西葫芦丝鸡蛋饼的经典做法是: 第一步,先选细嫩的西葫芦,不要去皮。擦成丝,加少许盐腌制。 第二步,把两颗鸡蛋打散,倒入菜丝中,拌匀。 第三步,加入西葫芦丝重量一半的面粉。然后,加水搅拌,水为面粉量的一半。直至面粉至稠奶油状。 如果没见过奶油,那就比照煎饼面。加水至煎饼面稠度即可。 第四,上锅烙制。炒锅中加入大豆油,烧至六成油温,倒入面糊。比照大葱炒鸡蛋的做法,把面糊烙至两面金黄的饼状。 西葫芦丝鸡蛋饼烙成后,表面呈金黄色,蛋香扑鼻。内部因有嫩西葫芦丝,变得囗味咸鲜,软嫩清香。最重要的是,它内部没有油腻感。 西葫芦丝鸡蛋饼,既有油炸食品的香味,又祛除了油炸食品的油腻感。端地是闻着浓香,吃着清淡。 西葫芦丝鸡蛋饼,营养丰富,易于消化。是老人、妇女、儿童的优良早餐。 西葫芦丝鸡蛋饼,美味又营养,很快从宫中传到了民间。 西葫芦丝鸡蛋饼,宫中菜单上叫“玉带金丝”。传到权贵人家,为避皇家的讳,被称作“金玉满堂”。到了老北平民间,也就直白地叫\"西葫芦丝鸡蛋饼\",或者叫“鸡蛋糊塌塌”了。 吴宇在宫中探望姑姑时,正好皇帝把御膳中的这道“西葫芦丝鸡蛋饼”赐给姑姑。吴妃见到侄子十分高兴,就把这道菜和吴宇分享了。 吴宇瞧姑姑爱吃这道菜,就上了心。他通过宫中太监,花三十两银子,从御膳房的一位鲁菜供奉手里学会了这道菜。 吴宇受爷爷吴大学士影响,本身对美食的品味很高。吴府不缺材料,他又悟性高。试制了几次后,连老供奉都对吴宇这道“西葫芦丝鸡蛋饼”赞不绝囗。 吴宇甚至改良了这道菜。他把西葫芦丝换成嫩蒲公英。蒲公英有两种,一种是苦的,另一种是甜的。 成人和老人更喜欢加入苦蒲公英的鸡蛋饼。苦蒲公英经过油炸,其实苦味很轻。吃到嘴里爽口回甘,还能败火利尿。 甜蒲公英做成的鸡蛋饼,则是女孩和儿童的最爱。 吴宇的奶奶,吴府老太君,最喜欢这道苦蒲公英鸡蛋饼。每当老太太生气,躺在床上不吃饭,谁都哄不好的那种。只有吴宇亲手做的苦蒲公英鸡蛋饼,才能让老太太开口吃饭。 吴宇也把自己亲手做的“苦蒲公英鸡蛋饼”,送入宫中给姑姑吴妃品尝。吴妃品尝后,又敬献给了皇帝。 自此之后,吴妃隔一段时间,便从宫里传话,让吴宇亲手做“苦蒲公英鸡蛋饼”送进宫中。 大家心知肚明,应该是皇上想吃,但都装作不知。一来吴老爷子是大学士,让孙子给皇上献吃食,太过谄媚,有碍物议。 另一面,吴府是贵人,不愿断了宫中供奉和太监的活路。这种为难下人的事,吴府老太太菩萨一样的善人,是断不许吴家的人做的。 想起远在中国,千里之外的奶奶,吴宇心酸中带着一丝牵挂。嘴角露出了温暖的笑容。 艾莉尔的娇声催促,迫使吴宇收回回忆。他开始做甜囗的“蒲公英鸡蛋饼”。 吴宇首先把嫩蒲公英掐去根,放到水里洗干净。然后在开水锅中放入一块黄油。等黄油化开后,把蒲公英放入锅中烫一分钟。 烫好的蒲公英捞出,马上放到凉水中涤凉。这时,蒲公英已经变得又脆,苦味又淡了。 其实,吴宇在吴府做这道菜时,开水中加的是黄豆油。只是在这德克萨斯荒原上,没处找豆油,只能用黄油将就。即使出了荒原,也难找豆油,因为美国人是不吃黄豆油的。 第93章 失踪的维利亚 吴宇把已经凉好的蒲公英放到案板上,切成拇指长的段。然后从装着燕麦的木桶中,取出五个厨师冼世平珍藏的鸡蛋。 他熟练地把鸡蛋磕到一个碗里,加点水和盐。吴宇又从杯子中倒了几滴牛奶到鸡蛋液中,把蛋液搅散打匀,倒入切好的蒲公英中。 吴宇又抓了些面粉,撒入蒲公英中。他使劲搅拌,把混有蒲公英和面粉的鸡蛋液搅匀,搅到光滑的稠奶油状。 在鸡蛋液中加几滴牛奶,可以使鸡蛋饼更膨松,组织更细腻滑嫩。这是吴宇做的鸡蛋饼好吃的独家秘方。 美国没有中国厨师的圆底炒锅,吴宇只好取了一个煎牛排的平底煎锅。他把煎锅放到已经没有明火,只有红灰的营火上。 吴宇在煎锅锅底上,用一块黄油擦了一遍。然后用勺子盛起一勺面糊,倒在煎锅上。 吴宇只做了两个鸡蛋饼,苏珊和艾莉尔就被不同于西餐的,煎鸡蛋的油香和蒲公英的清香的混合香味给吸引了。两人迫不及待地要品尝“中国皇帝的早饭”。 吴宇只得放下勺子,把任务交给在一旁假装收拾厨具,时不时偷眼看向这边的厨师冼世平。 吴宇清楚,潮汕地区有道名小吃叫“煎蚝”,做法和鸡蛋饼相似。所以烙几个“蒲公英鸡蛋饼”,难不住作为顺德名厨的冼世平。 吴宇拿出两个盘子,各盛了一个鸡蛋饼,递给苏珊和艾莉尔。苏珊用刀把鸡蛋饼切开,等鸡蛋饼心里的热汽散一散再吃。 艾莉尔没吃过中国菜,不知道先散热。她抓起鸡蛋饼,就要往嘴里送。 吴宇看到,急忙抢过鸡蛋饼,放到盘子中切开散热。等鸡蛋饼不烫了,吴宇用叉子叉起一块,送入艾莉尔嘴中。 艾莉尔大口吞下后。又用双手拉住吴宇的衣袖,用小狗一样崇拜的温热眼神盯着吴宇手中的盘子。 吴宇好笑地叉起一块鸡蛋饼,准备送入艾莉尔嘴中。就在这时,米歇尔策马狂奔,闯进了营地。 吴宇把盘子和叉子塞到艾莉尔手中,抬头看向坐在马上的米歇尔。 米歇尔坐在马上,满脸疲惫的对吴宇说: \"维利亚不见了。” 吴宇认真地看着米歇尔的脸,想了想,问: “营地没有吗?回来的路上你找了吗?” “找了,没有。” 米歇尔简单的回答。 “那么,你先下马来吃早饭。” “等沃德回来再做决定。” 吴宇无奈地回答米歇尔。米歇尔总是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只想着玩乐。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如何逃避责任。 米歇尔跌跌撞撞地跳下马,坐在火堆旁。厨师冼世平给他端来一杯水和一盘炖牛肉。米歇尔端起杯子,把水一饮而尽。便用勺子挖着盘子里的牛肉,心不在焉地吃了起来。 沃德回来的很快,没等米歇尔吃几口牛肉,他就骑着他的叫“煎饼”的灰色夜班马回到了营地。 沃德跟着维利亚马群奔跑的路线又走了一遍。他在一个小山谷的谷口,发现有三个人带着六匹马离开了马群。 吴宇无奈地看了眼米歇尔,米歇尔正垂头丧气地坐在营火旁。他有一口没一口地把盘子里的牛肉送入囗中,脑袋一点一点的,似乎马上就要睡着了。 米歇尔从过着贵族的生活。他家里虽然也有大牧场,他对牧牛的活也不陌生。但他从未试过,如此艰苦的赶生生活。 他太累了,只想好好睡一觉。希望睡醒后自己发现,昨晚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梦。 苏珊和艾莉尔也放下手里的盘子,关切地看着吴宇。吴宇把苏珊抱在怀里,用力抱了抱。苏珊温柔地抱住吴宇的腰,任由吴宇抱紧自己。 片刻温存之后,吴宇松开苏珊。他转身看向艾莉尔。艾莉尔正站在大篷车旁,好奇地看着吴宇和苏珊拥抱,小嘴都张成了圆圆的o型。 吴宇好笑地看着像只好奇的土拨鼠一样的艾莉尔,左臂把艾莉尔苗条且充满弹性的身子搂入怀中。 吴宇在大庭广众下的亲热举动,让艾莉尔有些?乱。他不知所措地把双手放在吴宇胸前,弹性惊人的腰肢向后弯曲着。 她闭上好看的橄榄核形的眼睛,仰起光滑的小脸,露出丰满的双唇。她期待吴宇像对待苏珊一样,给她一个温柔的亲吻。 他温柔地在女孩光洁的额头吻了一下。艾莉尔不解地睁开眼睛,娇嗔地给了吴宇一个不满的白眼,责怪吴宇不像对待苏珊一样对待她,还把她当作小孩。 这个娇嗔的眼神,竟有了几分少妇的娇媚。吴宇差点就控制不住了自己。 他双臂把艾莉尔拥入怀中,轻轻抱了抱她。吴宇放开艾莉尔,嘱咐: “别乱跑。” “帮我保护好苏珊!” 艾莉尔对吴宇终于把他当大人看了,感到非常满意。她重重地点了点头,保证: “你放心!” “我一定保护好苏珊。” 吴宇抬手招过正和冼世平站在一起,紧张并且兴奋地看着自己的琼斯,吩咐: “命令伍斯特升为牛仔队长,负责管理赶牛队伍。” “让杰哈德回来和我们会合。” 琼斯转身就跑。他跑到苏珊的篷车旁,解开他的坐骑。他跳上马背,用力抖了抖缰绳,马一下就蹿了出去。琼斯骑马飞驰出营地,去传达吴宇的命令。 吴宇转身朝自己的马——蓝火走去,秀宝抱着吴宇和他的马鞍跟在身后。 斯图德神父已经做完了晨祷。他穿着黑色长袍,双手把黑色封面的圣经抱在怀中。 吴宇走过来,停在神父面前。彵郑重其事地拜托神父: “我不在期间,请您帮我照顾好赶牛队伍。” “必要时,我授权您接管整个队伍。” 吴宇不知道斯图德神父经历了什么,使他从一名德国陆军上校,成为一个神父。如此相反的两个职业素养,和谐地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吴宇信任地看着神父。神父点点头,表示自己会承担起这份责任。斯图德神父拿起胸前挂着的银十字架,放在吴宇嘴上。 吴宇亲吻了十字架,斯图德庄重地为吴宇祈祷: “愿主保佑你!” 斯图德神父祈祷完后,背起放在地上的来复枪,大步走向自己的坐骑。嘴里喊着: “比尔,让小伙子们抓紧干活!” “半个小时后我们出发。” 吴宇继续走向蓝火。米歇尔从营火旁窜起来,一把抓住吴宇。 第94章 红颜劫(一) 米歇尔抓到吴宇的衣服,用祈求的眼神看着他: “我也一起去!” 吴宇看着疲惫的米歇尔,一副虚弱得快要随时跌倒的样子。他摇摇头。 米歇尔不满地叫嚷: “维利亚可是我的女朋友。” “我要对她负责到底。” “我有权去把她找回来。” 吴宇摇了摇头,冷酷地掰开了米歇尔抓住自己衣服的手。 他示意冼世平和比尔把米歇尔弄走。冼世平和比尔赶忙走过来,托着米歇尔的腋下,把他扶回用作厨房大篷车旁。米歇尔一屁股坐在营火旁,垂头丧气,一言不发。 吴宇并没有生米歇尔的气。他初来美国,在华盛顿上大学时,米歇尔是第一个向他伸出友谊之手的。 而且,米歇尔的母亲——布鲁斯夫人,是吴宇的教母。优雅温柔的布鲁斯夫人,使吴宇在他乡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即使仅仅因为布鲁斯夫人,他也不会生米歇尔的气。 吴宇只是单纯地认为,米歇尔没有能力承担他的责任。吴宇不怕同伴能力不强,也不怕为同伴善后。 但是他已经警告过米歇尔,别试图接近维利亚。米歇尔不听劝告,现在更是把维利亚弄丢了。 他讨厌同伴不听劝告,对自己的能力盲目自信。出了事后,又不考虑自己能力不足。只为了感动自己,不自量力、不负责任去强争着参与补救行动,最后把事情弄得更糟。 吴宇走到蓝火身边时,蓝火已经不耐烦地一边用前蹄刨地,一边两个硕大的黑亮的鼻孔里不停地喷着粗气。 吴宇和秀宝,不急不忙地为坐骑装好马鞍,把行李、枪支和五天的食物捆在马背后。 等两人准备好,杰哈德已经到了营地门口。三人每人骑一匹马,牵一匹备马,离开了营地。 维利亚被吐布思像个小女孩的玩具娃娃一样,紧紧搂在怀里。吐布思身上强烈的臭味,熏得维利几乎快窒息了。 维利亚身体僵硬,坐在没有马鞍的马背上。光着的马背像一把刀一样,似乎马上就要把自己的身体劈成两半。 恐惧使维利亚无法思考。即使吐布思在她头顶喷着粗气,口腔中的恶臭不断地污染着她的头发。平时对自己的个人卫生很在意的维利亚,也只是漠然地坐在马背上,毫无反应。 红鹰带着吐布思从小山谷谷囗离开马群,朝着北极星的方向跑了很久。当黎明到来前,最黑暗的时侯,红鹰和吐布思改变方向。他们带着六匹马,穿过了吴宇的牛群,向着巨石山山囗前进。 维利亚能听到,吴宇的夜班牛仔们,驱赶想要离开牛群的牛的喊声,以及野牛吃草时发出的沙沙声。 不知为什么,牛群突然骚动起来,并且很快跑了起来。维利亚害怕得不敢睁开眼睛,耳朵里只能听到野牛粗重的呼吸声和奔跑时踩踏大地的蹄声。 红鹰带着他们冒险穿过了奔跑的牛群。维利亚的腿能感受到野牛的体温,恐惧占领了她的身体和大脑。 维利亚双手紧紧抓住马鬃,粗硬的毛马扎进她手上细嫩的皮肤中。她总觉得,下一秒他们就会被奔跑的野牛撞倒在地。 她总觉得,如果吴宇看到,她被牛蹄踩成一滩碎肉的身体。那自己就太难堪,太丢面子了。 维利亚宁愿吴宇找不到她,这样吴宇永远只能记住她美丽的样子。 不知为什么,在她最恐惧的时刻,她竟然没有想到米歇尔。她想到的是吴宇,她的内心更在意的是吴宇对她的态度。 红鹰带着他们安全地穿过了牛群,野牛奔跑的声音消失了。维利亚放弃了被吴宇或者任何一个夜班牛仔发现的希望。 维利亚知道,自己落入了红鹰手中。她被红鹰,这个吴宇警告过自己的印第安强盗,从自己的牧马营地,在吴宇眼皮底下抢走了。 她后悔自己不该倔强,应该听吴宇的话。让米歇尔陪着自己,从沃特堡坐火车去洛衫矶。 即便到达洛杉矶后,米歇尔会撇下她偷偷溜走。至少,现在她可以坐在明亮的火车中,享受列车上服务员殷勤周到的服务,和热乎乎的咖啡。 而不是,被一个浑身散发着恶臭的强壮印第安人,像一个玩偶一样强行抱在怀里。这一时刻,维利亚无比怀念文明世界带给她的安全感。 当太阳从草尖上露出时,维利亚已经停止历数自己一生中做过的蠢事。 她实在太累了,已能顾不得吐布思身上的恶臭,只希望能让自己睡一会。不管发生什么事,她都不会在乎。 维利亚半梦半醒地坐在马上。她看到一个瘦小的印第安人,骑着一匹没有马鞍的马,加入了红鹰的马群。吐布思喊他“臭鼬”,这个印第安人应该叫臭鼬吧。 红鹰在经过一条小溪时,命令叫臭鼬的印第安人离开了。他离开时,除了坐骑外,还带走一匹马。这匹马的马背上,被绑了两块大石头。 当大地上的植物完整地显露出身影,鸟儿愉快地叫唤着,开始吃自己的早餐时,红鹰在一条河边停了下来。 这条河的河面很宽,但水却不深。红鹰把马群领到水里,让马喝水。吐布思像开玩笑似的,轻飘飘地把维利亚从马上抱下来,然后丢到水中。 红鹰和吐布思站在河水中,用手捧起上层的河水,喝了几口水。喝完水后,两人开始就地小便,小便冲得水面“哗,哗”作响。 听到“哗,哗”的响声,坐在水中喘了几口气,仅仅才喝下去一口水的维利亚,努力想使自己站起来。 维利亚在马上坐得时间太长了,她的双腿已经麻木得没了知觉。她往起站的时候,腿一软,又坐到了水里。 吐布思用有趣的眼光看着维利亚。他从来没有近距离接触过,这样年轻漂亮,香喷喷的白人少女。 当维利亚抓着身旁的马上的马蹬,试图站起来时,吐布思从后面抓住维利亚的双肩,把她放到了马鞍前的马背上。 他们在河边停留了很短的时间,大约只有五分钟。等马开始打响鼻时,红鹰领着马群过了河,继续向前奔跑。 第95章 红颜劫(二) 德克萨斯荒原上的太阳,从刚刚升起开始,就像一个热情的小伙子一样,散发出灼热的温度。 维利亚又开始后悔了,后悔刚才因为,现在看来不值一提的原因,不去喝河里的水。 维利亚使劲用已经干得快没有唾液了的舌头,舔着嘴唇。嗓子干得像要失去水分,粘到一块一样,又干又疼。 天完全亮了,红鹰他们继续快速赶路。明亮的光线给维利亚带来一丝希望。 她猜测,吴宇和米歇尔现在是否已经发现自己失踪了。她相信,吴宇一定会带着他的武装牛仔追上来。 吴宇会把劫持她的印第安人,都用枪打死,然后把她带回他的营地。 在“一棵树”小镇上开骡马店的时候,吴宇就是她和周围居民的保护神。 吴宇不但是小镇的警长。也是国家土地署聘用的,联邦执法官。 吴宇带领秀宝,和他的欧菲特牧牛公司的牛仔,吊死了任何一个敢闯入小镇周围的强盗、小偷和马贼。不管他们是印第安人、墨西哥人,还是白人。 吴宇通过强硬到有些残酷的手段,换来了“黄色老虎”的外号。吴宇用自己的名声,保护了小镇及埃帕索市周围的居民。 太阳升得越来越高,红鹰带着马群在阳光下奔驰着,天上没有一丝云彩。 维利亚开始希望他们能路过一个镇子或农庄,被早起的商人或者农夫发现她,然后把她从印第安人手里解救出来。 然而,他们并没有路过镇子或农庄。红鹰领着他们,一直在空旷的荒原上小歩慢跑。 他们很快进入了一个山囗。周围都是峭立的岩石,和起伏的山脊。红鹰一直沿着他能找到的最艰难崎岖的山路策马前奔,从不减速,似乎他们要一直这样跑到天边路。 德克萨斯的天空中,太阳已经变成了白色。它发射出炽热的光线,像子弹一样射到岩壁和山坡上,又反射到人身上。 在崎岖的山路上奔驰的人和马,都感到天气越来越热。 维利亚坐在光马背上,随着马的颠簸,她结实弹滑的臀部在马上不断地滑动着。 随着吐布思在维利亚头顶的呼吸越来越重,维利亚开始担心起来。 维利亚开始抽泣起来。她觉得她自己再也回不到文明社会了,她根本无法面对刚刚发生的事实。 维利亚的哭声越来越大,泪水顺着脸颊不断往下流。泪水流过脸颊,跌落在干裂的嘴唇上。她忍不住伸出舌头,舔吮着自己咸咸的眼泪,期望眼泪能湿润一下自己快要干裂了的喉咙,使它好受些一些。 吐布思只是不解地看了她一眼,搂紧她哭得越来越软的身体,以免她从马上滑下来。 红鹰还是在前面带路,他好像不用停下来辨别,就知道路该怎么走。他带领马群穿越过越来越难走的山路,从不停留。他的肩背挺的笔直,即使维利亚哭得声音再大,他也不回头看一眼。 山路上没有一点风,周围的空气在德克萨斯无情的烈日照射下,变得更加灼热。背后吐布思的身体,也变得越来烫,烤得维利亚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被烫得发抖。 在干渴和疲劳的双重压力下,维利亚进入了半昏迷半睡眠状态。她自暴自弃地靠在吐布思怀里,时不时还发出一声像小猫叫唤一样的抽泣声。 维利亚在梦中梦到了米歇尔和吴宇。当他们在荒原上找到她的尸体时,米歇尔后悔得痛哭流涕,坐在地上使劲地用双手揪着自己的头发。 吴宇牵着马,脸色铁青地站在她的身体旁边。她穿着自己最喜欢的白底蓝花布料的波希米亚长裙,安静地躺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她身旁还有红色和黄色的小野花,在风中摇动着身躯,为她的美貌。 吴宇试图用手合上自已睁大的双眼,维利亚使劲抬着眼皮,不让吴宇合上自己的双眼。她怨恨地大声对吴宇说: “看吧,你为什么不亲自带我去洛杉矶。” “这就是你干的好事。” “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她的尸体大声地痛斥着吴宇,吴宇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吴宇的眼泪不停地从眼中流下来,眼泪滴落到维利亚嘴唇上。 维利亚不由自主地用舌头舔了舔吴宇的眼泪。 让她感到奇怪的是,怎么吴宇的眼泪不仅不咸,清凉中还带一点淡淡的甜味呢? 第96章 红颜劫(三) 清凉的河水,惊醒了维利亚的梦。 太阳已经到了山的背后,天色暗了下来,周围的空气中已经有了一丝清凉。 马群停在了一条山谷中的小溪里。吐布思右手牵着马,左手撩起一把水,在趴在马脖子上的维利亚脸上粗鲁地抺了一把。 维利亚彻底清醒了过来,她发出一声呻吟,又把脸彻底埋在马的鬃毛里。 红鹰抓到维利亚的头发,使劲往上提。维利亚头皮巨痛,被迫仰起了头。 红鹰眼神冰冷,毫无感情色彩。他仔细地看了一下维利亚的脸,甚至用粗粝的磨得维利亚的脸生疼的右手,翻开维利亚的眼皮看了看。 红鹰就好像屠宰场的老练屠夫,在检验自己将要宰杀的牛一样,平静而冷漠地检查着维利亚。 确认维利亚身体状况良好后,红鹰松开了抓着维利亚头发的左手,任由维利亚满头金发的漂亮的小脑袋,再一次跌落在马脖子上。红鹰满意地摇摇头,离开了吐布思的马。 吐布思站在自己的马旁,看着红鹰检查维利亚,脸上带着像傻子一样没心没肺的笑容。 他耐心地等待,直到红鹰走回自己的马旁,摘下羊皮水袋,弯下腰开始给水袋灌水。 吐布思抱着维利亚的腰,想把维亚利从马上抱下。维利亚却紧张得双手使劲抓着马鬃,不肯松手。吐布思不得不一根一根掰开她的手指,把她从马上抱下来。 吐布思把维利亚朝脚下放在小溪中,维利亚双膝一软,跪坐在了清澈的溪水中。她来不及思考,本能地把头埋在溪水中,大口地喝着水。 维利亚喝得太快了,鼻子里吸进了几口水。她从水里抬起头来,猛烈地咳嗽着,这导致眼泪和稀水鼻涕涂满了她的脸。 吐布思站在维利亚的身边,抓住维利亚的头发,把维利亚的头整个按进水里。维利亚以为吐布思要淹死自己,她抱住吐布思的左腿,拼命在水中挣扎着。 几分钟之后,吐布思松开了维利亚的头。维利亚猛地把头从水中抬起来,张大嘴,像一条被冲到沙滩上的鱼一样,大口地呼吸着空气。 吐布思笑着对维利亚说: “别那样喝水,会淹死你的。” 吐布思脸上的笑容那么温和,甚至略带着一点自卑。无论谁看了这个笑容,都不会相信,上一秒他才把维利亚的头按在水中,导致维利亚差点被淹死。 维利亚拼命地喝着水,直到胃里再也装不下一滴水。她打了个水嗝,清水顺着喉咙冲进鼻腔,从鼻子里流了出来。 维利亚喝足了水,呆呆地坐在小溪中一动不动。吐布思抓住维利亚的衣服后领,往后一拽,使她脸朝上倒向水中。 维利亚没有反抗,仍然一动不动。吐布思没有让她的鼻子被水淹没。他抓着维利亚的衣服后领,在水里把她晃了几下,当作给她洗澡。 吐布思像拖死鱼一样,把维利亚拖到小溪岸边,扔在?地上。 维利亚仰面朝天躺在岸边的草地上,上身离开了溪水,双腿却仍然留在溪水里。她躺在那里,喘了一会气。才艰难地翻转身,手脚并用地爬到河边一棵小树旁,背靠小树坐了起来。 红鹰从马包里拿出两条牛肉干,走到小树旁,盘膝坐下。他把一条牛肉干递给维利亚,自己拿着另一条牛肉干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 红鹰从牛肉干上撕下几条肉丝,放到嘴里。一直等到干硬的肉丝吸足口腔中的水分,变得柔嫩多汁起来。他用牙齿把肉丝嚼成一团糊,才一点点地咽下去。 骑兵为了保持战场上机动性强的优势,必须保证战马有足够的体力。这种情况下,战马的负重是被严格限制的。尤其是在长途行军中,为了多带武器,骑兵要尽量少带食物。 牛肉干就是骑兵食物的第一选择。它体积小,重量轻,热量高,又食用方便,是最好的长途行军军粮之一。 长途行军中,骑兵在马上吃一点牛肉干,喝点水,就补充好了身体所需的盐分和能量。而且,牛肉干在胃内体积小,这就使得骑兵不会因为胃内充满食物而行动迟缓,影响战斗力。 红鹰的牛肉干,是生肉干。是用新鲜宰杀后的牛后腿肉,抺好盐后在阴凉处阴干成的。 红鹰嚼着牛肉干,又想起了吴宇。这个偷走了自己的女儿,让他又爱又恨的混帐小子! 作为一个老牌的优秀战士,红鹰认为: 作为一个战士,要肯吃苦。以苦为乐,在艰苦中磨炼意志和战斗力。 良好的物质条件,会削弱战士的战斗力。 这就是他看不起美国陆军的原因。没有了后勤,战斗力几乎为零。 红鹰吃过吴宇自制的中国牛肉干,简直太奢侈了。 做中国牛肉干, 首先选料精。要选肥厚牛腿肉和牛里脊,不能用牛腩。牛腩有脂肪,会使牛肉干有脂肪氧化的又酸又麻的哈喇味。 其次,要把牛肉切成手指粗的牛肉条。用加了盐和香料的水溶液,腌制三天以上,让牛肉条入味。 第三步,用高汤把牛肉条卤熟。放到阴凉处阴干。 红鹰不得不承认,吴宇自制的牛肉干太好吃了。当他询问吴宇牛肉干做法时,吴宇讲到自己在中国北平自己的家里,是如何制作牛肉干的。 吴府制作牛肉干,早已不是满族精骑当年南征北战时的制法了。其制作程序之复杂,用料之精,让人瞠目结舌。 红鹰看着吴宇讲到家里时,神采飞扬,满眼放光的样子,心里直摇头。 一个优秀的战士,把心思却放在如何使食物更美味,这种女人才需要考虑的问题上,太浪费了。 他转头看看火堆旁自己的父亲,辛劳一生的老酋长,带着神往的眼神看着吴宇,生怕漏掉一个字。 红鹰的女儿——艾莉尔,被红鹰搂在怀里听故事的小姑娘,早已听得口水直流,把指头含在嘴里使劲吮着。 看到他们的样子,红鹰心头一软,便没有打断吴宇在营火旁讲故事。 红鹰不由地斜着眼,轻蔑地瞥了瞥身边的维利亚。现在的年轻人,娇生惯养,吃不了一点苦。 被红鹰认为吃不了一点苦的维利亚,正努力地对付着手里的一小条牛肉干。 牛肉干太硬了。维利亚使劲咬下去,只能在上面留下一个牙印。她只得用牙咬住牛肉干,像只撕咬肉骨头的小狗一样,来回摇着头,试图咬下一块牛肉干来。 这姑娘吃惯了柔软的面包和牛排,就根本不会吃牛肉干。 吐布思正蹲在红鹰旁边,大口吃着牛肉干,年轻人的牙齿真是太好了。 看到红鹰看维利亚时面带笑容,他起身向自己的马走去。 第97章 红颜劫(四) 吐布思走到自己马旁,从马包中掏出一个黑乎乎的荞麦面饼。 他走回小树,用眼睛看向红鹰。红鹰没有阻止吐布思的想法,他用眼神示意吐布思递给维利亚。 吐布思用手捏住维利亚的双颊,用力一捏,使她松开撕咬着牛肉干的双手。然后,才把牛肉干从维利亚手中拽走。 吐布思如果直接从维利亚嘴里拽走牛肉干,他会连维利亚的牙齿拽下来的。 这种损伤红鹰的个人财产的行为,是红鹰所不允许的。而红鹰能接受的道歉方式,通常是拿走损坏他个人财产的人的生命。是的,它们把自己抢到的白人妇女认为是个人财产。 维利亚双眼满含愤怒的眼泪,抬头看向吐布思。吐布思把一块面包大小,黑乎乎的荞麦面饼塞到维利亚手中。 荞麦面饼,是用粗磨的荞麦面在烤热的石头上,烙成的干饼。虽然面饼有些苦味,味道也不是很好,但至少不如中肉干硬。 维利亚把面饼放入囗中,等面团吸收水分变软后,再把它咬下来。简单地咬几囗后,把它吞入胃中。 三人休息了有大约半小时,红鹰耐心地等维利亚吃完了面饼。在红鹰的劝告下,维利亚还解了个手。 红鹰把维利亚带到了小溪对岸。他们在穿过一堆石头后,在一块崖壁下找到一个小山洞。 山洞很小。洞口仅仅能容维利亚低着头钻进去,红鹰需要弯下腰才能避免头碰到洞囗的石头。 石洞里的空间也很小,只能容三个人转开身。红鹰示意维利亚靠石壁坐下,然后用牛皮绳把维利亚的双腿捆住,双臂和身子捆在一起。 红鹰警告维利亚: “孩子,别试图逃跑。” “夜晚会有饥饿的野狼出来觅食,″ \"会在你肚子上挖个洞,把你的肠子都掏出来吃了的!” “它们最喜欢吃你这种,身上的肉又软又嫩的小姑娘了。” 仿佛为了配合红鹰的威胁,远处狼的叫声,被传到了山洞里来。 维利亚闭上双眼,不敢去看红鹰。她后背使劲靠在石壁上,侧着头躲避红鹰囗中呼出的热汽。 维利亚暗下决心,自己绝不逃跑。她才不会给红鹰机会,让他的预言得到证实。 她要让自己的保持美貌,这样吴宇才会在发现自己尸体后,后悔没有答应亲自带自己去洛杉矶。 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吴宇的名字反复出现在维利亚脑海里,她已经忘掉了米歇尔。 红鹰带着笑容看着维利亚,年轻的白人女孩,尤其是有钱人家的女孩,真的是太好吓唬了。 在维利亚想着吴宇时,红鹰也同时想到了吴宇。吴宇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还是那种特别有权势有钱的贵族家孩子。 吴宇要是能和眼前这个女孩一样,胆小一点,而又不是像粒腕豆一样又硬又滑,那多好。 红鹰就不会接受亨特,华盛顿来的前警长的重金委托。为了把爱丽丝交换到手,而费力地绑架维利亚,把吴宇引到自己的地盘上。 红鹰心中责备着吴宇,略带伤感地走出山洞。他仔细地用大石块堵住洞囗,以防止狼真的钻进洞来,伤害到维利亚。 如果维利亚受到伤害,会损伤吴宇的尊严的。中国人把荣誉,他们自己叫“面子”的东西,看得很重要。他不想让自己的女儿——艾莉尔伤心,所以他要小心,别伤到吴宇的“面子”。 红鹰带着对“面子”的思考,穿过乱石坡,回到小溪旁。他们把马牵过小溪,翻身上马,沿着一条与石洞方向相反的山路小步慢跑,离开了小溪边。 维利亚紧靠着山洞的石壁,坐在黑暗中,仔细倾听着洞外的声音。直到红鹰的脚步声远去,她才松了一口气。 坐在黑暗中的维利亚以为自己会很害怕,事实和她想的不一样。一天一夜的长途骑行,疲劳和紧张,使她精疲力尽。她听着洞外的狼叫声,不知不觉陷入了沉睡中。 等她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是臭鼬那一张长得像极了黄鼠狼的丑脸。臭鼬好奇的用手捅了捅维利亚,看到她睁开眼睛,高兴的笑了起来。 臭鼬用手拽了维利亚的一根头发,凑到火堆旁仔细地观察起来。他试图辨别维利亚的金色头发是不是真的。当他发现维利亚盯着他手腕看时,他可幸福了。 他把一串晶莹剔透,如同玉石串成的手链,从手上摘下来,伸到维利亚眼前。 维利亚害怕的闭上了眼睛。臭鼬用右手撑开维利亚的眼皮,迫使她睁开眼,用阴森森的语调吓唬她: “这是我用少女和小孩的指骨串成的。” “只有他们的骨头才如此洁白光滑。” “只要握住他们的指头,轻轻一掰,” 没等臭鼬把话说完,站在他背后的吐布思,抓住臭鼬的头,撞向了旁边的石壁。 吐布思像开玩笑一样,把臭鼬的头向石壁撞了两下。他松开手后,臭鼬像一滩烂泥一样瘫在了地上。 红鹰并没有阻止手下的胡闹。他走过去用脚踢了踢臭鼬的头,臭鼬的腿抽动了两下。看到臭鼬还活着,红鹰摇摇头坐回了火边。 臭鼬在火堆旁趴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醒来时,他指着被蚂蚁咬肿了的半边脸,对吐布思喝: “你这个傻子!” “看看你干的好事。” 吐布思没有回嘴,只是憨憨地笑着。臭鼬无奈,只得去牵过自己的马。 他的马已经不是他离开时骑的马了,而是一匹瘦弱的黄色马。这匹马,明显是一匹农庄拉车的马,吝啬的农夫甚至不愿在它身上浪费一粒燕麦。 臭鼬试图从吐布思手中接过看管维利亚的重任,但红鹰没有同意。红鹰把维利亚的双腿和马蹬绑在一块,然后自己牵着维利亚的马,在前面领路。 红鹰从始至终都没有多看维利亚一眼,更别说意图非礼她。维利亚疑惑起一个问题来,红鹰为什么从营地劫走她? 他们一整个白天都在旷野中穿行,野草打得马腿沙沙作响。德克萨斯白天毒辣的太阳,晒得维利亚头昏脑胀。使得她大脑一片空白,暂时忘记了盼望吴宇来救他这件事。 傍晚的时候,他们来到了树林前的一片沼泽地。红鹰骑马走在前面,他小心翼翼地向前走着,手里牵着维利亚的马。 维利亚的马几次陷入绍泽中,都是被红鹰拉着缰绳使劲一拽,大灰马才从泥坑中窜出来。 他们刚走上对岸,维利亚就看到有三个可怕的人,从树林中出来,跑向他们。 第98章 诱饵 维利亚紧张地在马上垂下了头,不敢看跑来的三个人。 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哑巴,他嘴里“呜哩哇啦”地喊着不明含义的音节,兴奋地跑在最前面。 另一个家伙扛着一条长矛,跟在队伍的最后面。长矛土系着几块头皮,头皮上的发丝已经污秽不堪。有的发丝上甚至还有发黑的血痂,把头发像土块一样粘在一起。 红鹰坐在马上,笑着告诉维利亚: “欢迎来到我的地盘。” “别担心,这是黑羊洞的拉巴和他的表弟!” “他们已经很久没见过新鲜的白人女孩了,有点太兴奋了!” 维利亚听吴宇闲聊时,讲过德克萨斯荒原上的情况。大股的印第安人已经被军队杀死,或驱赶进保留区了。 但还有一些零散的印第安人留在草原上。这些人更凶残,更狡猾,所以才能在军队的重压下生存下来。 三个印第安人,很快跑到了红鹰马前。他们敷衍地红鹰马前举着长予,“吼”了一声。立刻奔到维利亚马前,把维利亚团团围住。 维利亚听到红鹰叫举长矛的家伙“拉巴”,应该他就是“黑羊洞的拉巴”。而那个“哑巴”,则是拉巴的表弟。 拉巴长着一双细长的眼睛,鼻梁高得过分的鼻子,像鹰嘴一样勾着。是一个看上去十分阴险的中年印第安人。 三个印第安人从鼻孔中喷出的热汽,喷到维利亚的大腰上和腰上。让维利亚联想到,朝着捕获的猎物张开血盆大囗的狼群。 甚至连臭鼬和吐布思,看到拉巴和他的表弟们,都皱起了眉头,脸上露出了嫌恶之色。 拉巴和红鹰说了几句,便兴奋地从红鹰手里接过短绳,拉紧了维利亚的马。 红鹰对维利说了句: “别想着去死。” “吴宇追来了。他会救你的!” 维利亚太害怕了,她已经想不起来吴宇是谁了。 三个印第安人向林子里走去。拉巴紧紧拉着马,哑巴和另一个黑瘦的印第安人跟在马的左右。 两个印第安人的双手在维利亚的腿上乱摸着。哑巴更是兴奋地使劲揪下维利亚的一绺金发,吓得维利亚大喊一声。 红鹰回头看了一眼,转过马头,在哑巴后背上踹了一脚。哑巴像个南瓜一样,扑倒在地,在地上滚了一圈。 红鹰警告拉巴: “她还是我的。” “看好他们,别把她弄死!” “我还有用。” 说完后,红鹰带着吐布思和臭鼬,骑马离开了。 黑羊洞的拉巴和他的表弟,拉着维利亚的马走进树林。当明亮升到树梢时,他们停在了树林中的一块空地上。 红鹰已经在空地等着他们了。红鹰吩咐拉巴: “快点!” “等月亮升到天空正中,我们就离开这里。” 拉巴迫不及待到把维利亚从马上扯下来。维利亚摔倒在了草地上。 维利亚感到有两只粗糙的手用力抓住她的脚踝,维利亚太害怕了,不敢反抗,她怕印第安人杀死自己。 她僵硬地躺在草地上,任透过马腿寻找天上的月亮,只看到一片黑黝黝的树林。维利亚觉得自己再也到不了洛杉矶了,她希望自己能尽快死去。 三个男人没有让她有机会死去,不久之后,她已经脑子一片空白了。 哑巴似乎对维利亚头发的颜色更感兴趣。他只是使劲揪了维利亚的一撮头发,以确定它们确实是金色的,就离开了。他开始朝着月亮又笑又跳,并且不断地喊着意义不明的音节。 哑巴离开后,拉巴第二次走了过来。还没等拉巴靠近维利亚,红鹰就走了过来,一脚踢在拉巴光着的脊背上,骂拉巴: “滚!误了老子的事,” “老子扒了你的皮。” 拉巴扶着腰吡牙咧嘴站了起来,没有敢出声。维利亚翻了个身,侧身从马的双腿中看着天空中的月亮。 维利亚一声不吭地躺在地上,她已经彻底把自己的思想封闭起来,让自己认为这个身体不是自己的。 吐布思走过来,帮维利亚穿好衣服。维利亚眼中毫无生机,任由吐布思摆弄着自己的身体。 吐布思把维利亚抱在怀里,走向自己的坐骑。红鹰冷漠地看了一眼,确认维利亚还活着。然后就骑上自己的马,向树林深处骑去。 沃森堡,亨特坐在咖啡馆临街的窗户旁,盯着对面的邮局。刚才,他把寄给华盛顿,绰号叫疯狗的记者,的信件交给了一个跑街的报童。 报童已经进了邮局。十分钟后,报童出了邮局。他按约定走进咖啡馆,把收据递给亨特。亨特拿出一美元,付了报童小费。报童礼貌地鞠了个躬,走出咖啡馆。 亨特并没有马上离开,他坐在咖啡馆等了几分钟。直到对面街角出现一个印地安人,他才走出去,和印地安人骑马离开。 他知道,只要这个印地安人出现,就表示吴宇的女人已经被红鹰劫走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藏好人质,逼迫吴宇交出艾莉丝。 大约再过半个月,远在华盛顿的伊戈曼议员,就会卷入到关于中央铁路公司贿赂议员的丑闻中。他不会有时间继续关心,罗伯特将军买到的,黄金矿的位置图究竟去了哪里。 他只要从吴宇手中换回爱丽丝,就可以逼问出图纸。到时候,他可以带着爱丽丝到加利福尼亚州,换个身份生活。只要有了钱,就很容易获得一个英国贵族的头衔,恢复祖先的荣誉。 亨特心里冷冷的对自己的前妻子海瑟薇说:“希望可怜的克鲁姆斯在逃出华盛顿的时候,记得带上你。” 亨特畅想着未来,兴致勃勃地走进德克萨斯的荒原的时候,吴宇也带着他的人马走进了荒原。 吴宇出来的头一天并没有识破红鹰的计谋,他们跟着红鹰的马蹄印跑了一整天,最后他发现他们又回到了自己的牛群中。 吴宇在第二天改变了主意,他不再追踪红鹰的马蹄印,而是直接向着东部的干旱地区骑去。 在过去二十年里,在德克萨斯荒原上游荡的印第安人,一旦遇到军队追捕,就会逃往这一地区。这里遍布红色的岩石,军队在这一地区根本无法生存。 这里就成了在草原上游荡的印第安人,盗马贼和野牛猎人等犯罪分子的最后的庇难所。吴宇相信,红鹰一定带着维利亚去了那一带。 第99章 追踪 吴宇没有着急赶路。他们在一片山崖前的小土坡前扎下了营地。三人吃了一点干粮就睡了。安静的夜晚,既没有牛仔们的吵闹声,也没有艾莉儿和苏珊打扰。吴宇听着虫鸣,休息的非常好。 第二天早上,吴宇下定决心,他们直接去克罗拉多河上的克马拉拉渡口。从克马拉拉渡口,可以逃进皮纳卡特山,或者阿尔塔大沙漠。如果红鹰想用维利亚做交易,他只能去克马拉拉渡口。 过去二十年里,图阿瓦族印第安人和科曼奇印第安人,他们一直在那里交易白人奴隶。他们把母女分开,卖给不同的部落,或者卖给墨西哥人。 蜿蜒的科罗拉多河,沿着红色的峡谷向帕布罗缓缓流去。河岸的远处是光秃秃的地面,热风卷起地面的尘土,形成一股股沙暴。炎热的太阳照在河面上,形成海市蜃楼,能看到一群群野牛在河面上吃草。 吴宇带领着秀宝和杰哈德径直向克马拉拉渡口骑去。吴宇在路上两次穿越了堆满野牛白骨的峡谷,野牛猎人在这里屠杀了数以万计的野牛。 人们曾经认为,德克萨斯草原上的野牛是屠杀不完的。这才不到十年,草原上已经很少能见到大牛群了。印第安人捕猎了上千年都没有减少的北美野牛,被美国人用火枪,杀得现在濒临灭绝。 吴宇骑行了一整天,只遇到几小群到河边喝水的野牛。傍晚的时候,他们在一股泉水旁扎下了营地。 吴宇坐在火堆旁,默默的看向远方。维利亚已经被从营地劫走两天了,他非常担心维利亚的处境。 在德克萨斯游骑兵的时候,他解救过几个被印第安人绑架的白人妇女。只要超过一天时间,她们多数都会遭到不幸。即使救回来之后,也会出现精神问题,很快死去。 吴宇有些自责。如果他当时强硬一些,直接把维利亚送上火车,或许维利亚就不必遭受这样的痛苦了。 正当吴宇默默自责的时候,他看到远处有一个黑点,朝着河边移动过来。他怀疑是红鹰朝着这边过来了,警觉了起来。 秀宝和杰哈德也看到了远处的黑点,也戒备了起来。秀宝从行李中抽出步枪,站到吴宇身后。 吴宇拿起单筒望远镜看向小黑点。小黑点越来越近,吴宇惊讶的发现,他遇到了熟人。他走近后才发现,这是一个有着满脸黄胡子的老头。 老头赶着一辆破烂的牛车,车上堆满臭气熏天的皮子。老头被人称作\"皮匠奥莱尔”。 老头在埃帕索开了一家皮货铺子。有一天,皮匠的年轻妻子和一个从堪萨斯来赶牛的年轻牛仔跑了。皮匠发了疯,却抢劫了隔壁的银行。 吴宇正带着自己指挥的游骑兵小分队的小伙子们,在埃帕索休假。吴宇本来不想管这件事,他认为,银行肯定不会介意这点损失。 皮匠不该的是,他在逃跑的时候,抢走了对门教堂的一匹马。害得吴宇不得不终止休假,应神父的要求,花了两个小时把他抓捕归案。 但是,抓捕归案的第二天晚上,皮匠就挖洞从监狱里跑了。 皮匠把马车赶到离营火不远的地方,把车停了下来。他把马卸了下来,拴到马车的车轮上,让马吃草。 这时,吴宇才发现,他的车上还有一个白人小姑娘。小姑娘长得很瘦弱,胳膊和腿细得像树枝一样。身上套着一件像是面囗袋掏了两个洞,脏得分不清颜色的衣服。 老皮匠看到了吴宇,他厌恶地朝吴宇吐了一口唾沫。嘴中嚼着的烟草,粘在乱篷篷的胡上,像刚吃过某种黄色的人体排泄物一样恶心。 吴宇看到皮匠没有带着枪,即使他在车上的牛皮底下藏了枪,他也来不及拿出来。 吴宇走到皮匠面前,问候皮匠: “嘿,皮匠,这么多年你在哪发财呢?” 皮匠斜着眼看了下吴宇,他显然认出了吴宇。但是皮匠不愿意理睬吴宇,只是在嘴里嘟囔: “我老婆被人偷走了!” “你去抓我!” “你不该抓我的!” 吴宇有点不耐烦,他告诉皮匠: “谁在乎你抢了银行!” “但是,你不该抢教堂的马。” “谁让你连上帝的财产都敢抢。” 杰哈德走上前去,一脚踹在皮匠后背,皮匠被从树桩上踹到地上。中国有句俗话叫: “鬼怕恶人!” 皮匠知道吴宇是德克萨斯游骑兵,并且是个贵族,高傲的身份不允许他去计较一个老人的抱怨。 但是,杰哈德显然只是个牛仔,身份不够高贵。他才不会在乎荣誉呢,打一个老头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皮匠没有敢看杰哈德,只是朝着白人小女孩吼: “小婊子,快扶我起来。” “你想我打死你吗?” 皮匠摔倒时,把鼻子碰到了地上,鼻子破了。血溅到脸上,在月光下更显得狰狞。 杰哈德显然认为皮匠冒犯了吴宇的尊严,还想上去给皮匠一个教训。吴宇阻止了他。 白人小女孩,脸带惧色地走到皮匠跟前,拉住他的肩膀,使劲往前扶老皮匠。 老皮匠太重了,而且被风湿折磨的关节十分僵硬。小姑娘又太瘦弱了,无论小姑娘怎么努力,都无法使老皮匠站起来。 小女孩因为害怕挨打,紧张和着急,豆子大小的汗水马上从头上掉了下来。 吴宇实在看不下去了,他示意杰哈德过去帮忙。杰哈德走过去,抓住皮匠衣领。把他像死猪一样拖起来,一把拉上树桩。 杰拉德用劲太大,小女孩扶着皮匠的手来不及撒开。她被皮匠带得身体不稳,一下撞在皮匠身上。 皮匠一巴掌打在小女孩脸上,把小女孩打倒在地。杰哈德大怒,要上前殴打皮匠。 吴宇用眼神制止了杰哈德。秀宝走了过来,把一瓶酒递给了吴宇。 刚才吴宇和杰哈德找皮匠谈话时,秀宝从后面绕过去,搜查了皮匠的马车。并且把皮匠唯一的武器,一把枪管已经磨掉烤蓝露出白色的旧猎枪,偷偷拿走。 秀宝还从皮匠的行李里发现了半瓶酒,他把酒拿了过来。 吴宇接过秀宝递过来的酒瓶,粗鲁地塞到皮匠手里。皮匠拿起酒瓶,喝了一大口,情绪才平稳下来。 吴宇问皮匠: “你在草原上遇到印第安人了吗?” 第100章 执法,我是认真的(一) 皮匠摇摇头,回答: “没有,我们没有遇到印第安人。” 吴宇猜想也是这样。如果遇到印的安人,皮匠是到不了河边的。 吴宇换了个方式,问皮匠: “你有没有听说,这一地区有人买了白人女孩,或者要出售白人女孩。” “没有,没有!” 这个问题刺激到了皮匠。他大声嚷到: “别打这个女孩的主意,她是我的。” 皮匠两手胡乱挥舞着,口中的唾液喷得四处都是。颇有些疯狂之意。 吴宇摇了摇头,带着秀宝和杰哈德回到火堆旁。 三个人简单吃了一点东西,就抓紧时间休息。吴宇让秀宝和杰哈德先睡,自己先值夜班。 今天是个满月,月亮照在草原上。草原上一片银辉,视野非常好。 吴宇坐在火堆旁,默默地听着虫鸣,和马儿吃草的沙沙声。 他看到白人小女孩下到河岸,用皮囊提了一些水,回到皮匠身边。不久,皮匠和小女孩在马车侧面,避开吴宇的视线吃了一些东西,也准备休息了。 “铺好被褥,快点!” 皮匠醉醺醺地朝小女孩喊道。皮匠年轻时每天必做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喝酒,虽然他的酒量并不好。第二件事是,喝醉酒打老婆。 醉酒的皮匠,就像一只在猫面前喝醉酒的老鼠,已经忘记了自己对吴宇的恐惧。 他拖动着饱受风湿折磨的罗圈腿,从车上拿出一条磨刀的皮带。他朝着白人小女孩喝: “快点过来,小婊子!” 吴宇被皮匠破坏了欣赏月光的兴致,扫兴地看向皮匠。皮匠仿佛感受到了吴宇的目光,变得更加兴奋了。 吴宇能听到皮匠抽打小女孩的啪啪声,以及小女孩的抽泣声。 吴宇从地上捡起一块土块,朝皮匠的方向扔去。土块砸在了车轮上。吴宇低喝了一声: “安静点!” 他想吓唬皮匠一下,让他老实点。 皮匠抽打小女孩的声音停了下来,小女孩的抽泣声也变成了呜咽声。 接着,从马车另一侧,传来了两个人倒在地上扭打的声音。 皮匠气急败坏地朝小姑娘喊: “你再不老实点,我明天还得抽你!” “你要是皮子痒,我会每天抽你,直到你满意为止。” 寂静的夜里,人说话的声音能传得很远。吴宇听着皮匠的疯言疯语,感到有点厌烦,但是他不想去管。 他不止一次见过,阻止丈夫殴打疌子的热血牛仔,因打了丈夫,被夫疌混合双打的。 插手别人的家务事,是连最英勇的战士都感到棘手的事。女人的脑袋里想的和男人是不同的,她们的主意总是变来变去,有时又执拗得可怕。 打斗声不久就消失了。车的一侧,传来了皮匠醉酒后的呼噜声。中间夹杂着小女孩梦中偶尔发出的抽泣声,就像冬天被抛弃在野外的小狗,发出的可怜的叫声。 小女孩终究太瘦弱了,她的反抗的勇气很快就被消耗干净了。 吴宇知道,虽然总统宣布取消了奴隶制。但是,好多地区还是存在的。许多西部冒险者的白人家庭,甚至只要一块面包或者一瓶酒,就会把自己家里已经会干活的女孩让人带走。 早上,吴宇是被秀宝轻轻推了一下肩膀,醒了过来的。他猛地从褥子上坐起来,就看到昨晚的白人小女孩站在对面的草丛里。 杰哈德站在火堆旁,阻止小女孩靠近吴宇。小女孩安静地站在草丛中,距离火堆有五、六米。 她脚上没有穿鞋,赤着双脚。草丛中清晨的露水,打湿了小女孩的衣服。她瘦弱的胳膊和腿上,有陈旧的伤痕,也有显然是昨晚留下的青紫色的新伤痕。 小女孩显得很害怕,他紧张不安地站在草丛中。吴宇站起来,走到小女孩面前蹲下,温柔地看着小女孩的眼睛问: “嗨,美丽的小精灵,” “你愿意把你的名字告诉我吗?” 吴宇温和的态度,缓解了小姑娘的紧张。小女孩害羞地低下头,用需要凑近耳朵仔细听才能听清的声音,告诉吴宇: “妈妈叫我珍妮。” “那么珍妮,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吗?” 吴宇拉住小女孩的右手,试图安慰小女孩,以便她能说出心里话。 “带我离开这里,” “求求你!” “皮匠会很快打死我的!” 小女孩害怕地抽泣起来,用手臂紧紧抱住吴宇的脖子。 吴宇抚摸着小女孩手上的老茧和青紫的伤口,怒气在心中慢慢积累。 虽然执法官的生涯告诉他,在德克萨斯,插手别人的家庭事务,是极其麻烦与危险的。 但是,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高贵的人,他无法容忍欺凌和虐待妇女、儿童的罪恶,在他眼前发生。 他抚摸着小女孩脏兮兮的头发,继续和她聊天: “乖孩子,珍妮不怕!” “吴宇会保护你的!” “那么,你能不能告诉吴宇,” “你的家人呢?” 白人小女孩哭得很厉害,泪水很快就沾湿了吴宇的左侧脸颊。她哽咽着回答: “爸爸被印第安人杀死了!” “妈妈也死了!” “老山姆把我卖给了皮匠,用三张羊皮。” 吴宇抱住抽泣的小女孩,慢慢站了起来。他告诉小女孩: “吴宇把羊皮钱还给皮匠,” “珍妮今后就跟着吴宇,好吗?” 小女孩一边抽泣,一边使劲点头: “好的,好的!” “我一定听吴宇的话。” “我会干好多活。” “我会抓兔子和田鼠,我能养活自己。” 吴宇抱着小女孩,一只手托在小女孩后背。吴宇手上传出的温度,让小女孩感到安心。她从吴宇肩膀上抬起头来,看向前方已经爬上地平线的朝阳。 吴宇抱着珍妮走在前面,后面跟着秀宝和杰哈德。三人走到皮匠的马车旁边时,皮匠还没醒。皮匠正躺在褥子上,发出雷鸣般的鼾声。 杰哈德本身就看不起老皮匠,现在更不会客气。他走上前,朝着皮匠大腿的位置,隔着被子就是一脚。 大腿上传来的剧烈疼痛,弄醒了皮匠。皮匠猛地翻转身,在褥子上坐起来,大声吼道: “小婊子,你又想挨揍了吧!” 皮匠并没有完全清醒过来,搞清楚眼前的局势。他狰狞的表情,凶恶的吼声,吓坏了珍妮。 珍妮吓得一下扑入吴宇怀中,小身子浑身发抖。吴宇赶忙抱紧珍妮。 杰哈德看到珍妮被吓坏了,感到在吴宇面前非常失面子。他猛地冲到皮匠眼前。 第101章 执法我是认真的(二) 杰哈德猛地挥手右手,朝皮匠脸上就是一个耳光。皮匠坐在地上,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杰哈德左右脸轮换,扇了五、六个耳光。 扇完耳光后,杰哈德又“呸”的一口,在皮匠脸上吐了一口唾沫。 吴宇淡定地看着杰哈德教育皮匠,怀中抱着珍妮。他不认为杰哈德的行为有什么不当。 尊老爱幼,首先得对方做事像个人。对于像皮匠这样,仅仅是披个人皮,吴宇不认为应该把它们当人看待。 皮匠挨了一顿毒打后,彻底清醒了过来。他凶狠地看了眼珍妮。当吴宇看向他时,皮匠害怕地低下头。垂头坐在被子上,任由鼻血从胡子上流过,滴到污秽不堪的被子上。 吴宇掏出五美元,扔在皮匠面前,告诉皮匠: “把买珍妮的钱还你!” “以后别让珍妮看到你。” 皮匠垂着头不吭声。吴宇不认为自己有必要等到他的答复。他抱着珍妮,转身向火堆走去。秀宝和杰哈德,也转身离开了马车旁。 “我说过,别碰她!” “她是我的。” 当皮匠的吼声响起时,吴宇已经悄悄戴好了执法官的金色五星勋章。 皮匠从马车的皮子底下,抽出自己的十八手猎枪。他把猎枪枪囗指向吴宇,顿时对自己夺回珍妮又充满了信心。 秀宝和杰哈德轻蔑地回头,转过身。秀宝已经悄悄取出了枪里的子弹,并且搜查了皮匠的行李,以确保皮匠不可能拿到任何有用的武器。 吴宇抱着珍妮,转过身来。眼神中的厌恶之色,已经丝毫不加掩盖。他冷冷地看向皮匠。 皮匠感到自己的身体已经开始被恐惧支配,他想再大吼一声为自己壮胆。 但是,杰哈德没有给皮匠机会。他从吴宇的眼神里,清楚地看到,吴宇已经失去了耐心。 杰哈德拔出左轮手枪,朝皮匠的右臂开了一枪。皮匠的右臂一抖,把枪扔在了地上。他用左手使劲捂住伤口,也不能阻止右臂的鲜血,从指缝中争先恐后地涌出。 杰哈德继续用枪指着皮匠,皮匠不敢乱动。吴宇走上前去,开始完善执法程序。 他从秀宝手里接过圣经。走到皮匠面前,对皮匠说: “在神圣的法律面前,我宣布,” “你犯有非法买卖人囗罪。” “而且暴力袭警!” 皮匠争辩: “不,我只想要回我自己的东西。” “你是执法官,不能违背法律。” 吴宇最讨厌这种人。当他认为自己处于强势时,就把法律当抺布一样扔到黑暗的角落。当局势对他不利时,他又要求别人依照法律公平地对待自己。 吴宇默然无语,并不理会皮匠的辩解。秀宝掏出枪,指着皮匠。 杰哈德用套马绳做了个简单的绞索,绕到皮匠背后,把绞索套在了皮匠脖子里。 河边并没有足够高的树,供杰哈德吊死皮匠。皮匠认为,自己是安全的。最多就是被吴宇投入最近的监狱。他可以在监狱里住一晚,然后在白天时挖洞逃出监狱。 吴宇严肃地对皮匠说: “你不应该冒犯美利坚法律的尊严。” “执法,我是认真的!” 在皮匠还没有想明白,吴宇的话所表达的含意时,把套马绳拴在鞍子上的杰哈德,催动了他的坐骑。 杰哈德用大腿轻轻夹了一下马腹。收到信号的灰色阉马,身体往外一窜,开始奔跑了起来。 马猛地一加速,收紧了套在皮匠脖子上的绞索。皮匠被拖倒在地,仰面朝天,身子在空中飞了一小段,砸在了地面上。被马拖着在草地上滑行。 皮匠的痛苦只持续了几分钟。经验丰富的杰哈德,并没有多浪费力气。他只是沿着河岸来回跑了半英里,便把皮匠拖回马车旁。 杰哈德下马检查了皮匠的尸体。在马加速的一瞬间,绞索已经拉断了皮匠的脖子。断裂的脊椎在惯性作用下,插入了皮匠的大脑。皮匠的大脑被断骨像搅拌奶油一样,搅成了一团糊。 杰哈德把手指伸到皮匠鼻子下面,感受了一下没有呼吸。他又扒开皮匠眼皮,瞳孔已经开始扩散。 皮匠已经彻底失去了生命,没有任何挽救的可能。即使上帝亲临,他也不可能活过来。 杰哈德朝吴宇点点头。秀宝拿了一块木板,上面写着: “强盗,通缉犯,” “非法买卖人口” “皮匠” 秀宝把木板扔在了皮匠的身旁。这样,当别的执法官在看到这块木板时,就会把皮匠从赏金名单中去除。 皮匠的大腿在神经的本能作用下,像一只被斩首的青蛙一样,仍顽强地抽搐了两下。但是,他对执法官的审判,沉默地接受了。 吴宇对这次成功的执法,也感到非常满意。他抱着小女孩,转身朝火堆走去。 只有杰哈德,对皮匠未能如他期望的一样,多坚持一会,而感到失望。他朝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才赶紧跟上吴宇。 吴宇本来担心,审判皮匠会吓着珍妮。令他没想到的是,目睹了皮匠的死亡,反而使珍妮不再恐惧。她放松了下来,甚至有兴趣摸了摸蓝火的脖子。 三人吃了一些干粮,把火堆用水泼灭。直到确信火堆被彻底浇灭,他们才上马离开。 只是他们离开时,遇到一个小问题。 吴宇想让秀宝抱着珍妮骑马。因为秀宝有个妹妹,他有照顾小女孩的经验。 但是,珍妮使劲搂着吴宇的脖子,拒绝离开吴宇。看着珍妮恐惧中含着眼泪的眼睛,吴宇只好抱着珍妮骑马。吴宇的窘境,使得秀宝嘴角露出了微笑。 这一天的白天,开始十分顺利。 吴宇在路上甚至碰到一对从密苏里来的夫妇。他们带着一群马,和七八个孩子一起来到得克萨斯。准备在堪萨斯办一个野牛农场,收购、饲养、和贩卖来自草原的北美野牛。 像多数美国家庭一样,丈夫是个沉默的坚强汉子,疌子却是一位开朗而且善于交际的壮实妇女。 他们的最大的两个儿子,在帮助父亲照顾马群。余下的一个幼小的男孩,还有两个女孩,像三只听话的小鸡一样。坐在马车里,把小脑袋探出来,好奇地听着母亲和人攀谈。 疌子甚至建议吴宇,把珍妮交给她照顾。她认为,再多一个女儿,她才拥有六个孩子。对于一个立志办农场的家庭来说,还是太少了。 吴宇看着孩子们健康乖巧的样子,显然受到了良好的照顾。他想把珍妮留下来,但珍妮坚决不同意。 但是下午时,还是有插曲发生了。 他们遇到一群粗野的野牛猎人。其中一个脏胡子猎人,拦住了他们。 第102章 伏击(一) 脏胡子的野牛猎人拦住吴宇的马,用挑衅的语气对吴宇说: “嘿,富佬,有烟草吗?” “能不能把你的烟草借我一点?” 秀宝感到珍妮身体发抖,使劲往自己怀里钻,赶忙搂紧珍妮,把她护在怀里。 杰哈德看到有人拦住吴宇,想上前赶开拦路的野牛猎人。吴宇摆摆手,示意杰哈德留在原地别动。 吴宇冷冷地盯着野牛猎人浑浊的黄色眼珠,问道: “你确定是‘借‘?” 野牛猎人错误地判断了形势,以为吴宇怂了。他最看不起这些假装是来西部冒险的富人。 这些富人拥有最好的装备,却胆小得像躲在洞里的土拨鼠。只要离开城市,没有了军队的保护,就胆怯得很。只要他表现得凶狠一些,他们就会像土拨鼠一样,除了尖叫,什么也不会做。 野牛猎人鄙视地朝旁边吐了一口唾沫,不耐烦地说: “是的,是‘借‘!” “我会在下次遇到时还你的。” 吴宇微笑着问: “借一还三吗?” 吴宇的笑容,被脏胡子野牛猎人理解为胆怯。认为他说“借一还三”,只不过是为了找一个体面的理由投降。 距离脏胡子野牛猎人几米之外,他的同伴,一个扛着两把猎枪的瘦子,显然也是这样认为的。他感到有趣地大声笑了起来,发出如同鸭子叫一般的声音。 脏胡子野牛猎牛也觉得这样的对话有趣,他粗着嗓子像牛一样笑了两声。然后带着笑容,凶狠地对吴宇说: “是的,我同意。” “你要是再啰嗦,我就揍你一顿,” “然后再向你借。” 吴宇听了脏胡子猎人的话,感觉自己对美国法律的理解又加深了。他认为自己为了学到的新知识,应该好好感谢一下这个野牛猎人。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包囗嚼烟草。烟草被油纸包成了四方形,上面还印着一个黑色的狼。这是来自田纳西州,一个叫威斯纳尔的小地方,商标叫做黑狼王的口嚼烟。 黑狼王选用的烟草,只有在威斯纳尔的石甲湖周围的几个庄园才能出产。这里的威斯纳尔烟草,有一种淡淡的薄荷清香。而且,石甲湖周围产的烟叶,烟油含量不是特别高。 用石甲湖周围的威斯纳尔烟叶制成的黑狼王口嚼烟,入口气味清新,辣味柔和。它用后口气清新,提神醒脑,没有普通烟草的囗臭味,是不可多得的的高档货。 只有大牧场主和大庄园主,才会花五美元四分之一磅去买。普通西部开拓者,听说过的多,见过的都不多,更别说吃过。 吴宇把黑狼王丢向脏胡子野牛猎人,野牛猎人轻而易举地伸手接住了它。 看到油纸上的黑狼王商标,脏胡子野牛猎人显然是识货的,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惹上了麻烦。随身带着黑狼王的牛仔,很大可能是大牧场主或大庄园主。 即使不使用警察和军队,他们用来保护牧场或庄园的专业护卫,一般也有十人以上。再加上大量的会骑马开枪的雇工,甚至女人和儿童,它们凭自己的力量就可以组织起上百人的武装队伍。这不是几个在草原上游荡的野牛猎人可以对抗的。 脏胡子拿刀嚼烟,不敢再挑衅。他故作镇定地撇撇嘴,以示轻蔑,然后不再多言,转身向同伴走去。 吴宇等脏胡子野牛猎人转身后,从马上一跃而起。一脚踹在野牛猎人后背,把它踹倒在地。 脏胡子野牛猎人猝不及防,猛地脸朝下摔在地上。吴宇趁他来不及反应,用右脚踢开他的猎枪。左脚重重踩在他的后背上,野牛猎人仅仅拱了一下腰,就又被狠狠踩到地上。 脏胡子野牛猎人的同伴,一个瘦小的猎人,连忙举枪,准备救援自己的伙伴。 当吴宇从马上跃起时,秀宝已经用右手拔出腰间的左轮手枪。 秀宝坐在马上,左手抱着珍妮。没等瘦子野牛猎人端起枪,秀宝已经朝着他开枪了。 子弹准确地射在瘦子的脚前,左轮手枪巨大的响声吓得瘦子向后一跳。手里的猎枪扔在了地上。 在西部,牛仔们虽然经常用枪互相指来指去,但却很少开枪射人。毕竟,射伤人或射死人,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 军队和警察的追捕,使得凶手不敢进入城市和居民区。只能游荡在草原上,与野牛和印第安人为伍。说不定,哪一天一觉醒来,自己的头皮就会挂在某支印第安人脏兮兮的长矛上。 秀宝肆无忌惮的开枪方式,吓坏了瘦子野牛猎人。他站在子弹溅起的尘土中,双手举过头顶,一动不敢动地站在那里。眼神可怜地盯着秀宝。 秀宝枪响后,用枪指着瘦子猎人,监视着他的行动。杰哈德作为吴宇的金牌打手,跟随兄弟二人多年,配合已相当默契。 杰哈德跳下马,快速地跑到吴宇身旁。吴宇拿开踩着脏胡子野牛猎人的脚。杰哈德左手抓住野牛猎人乱蓬蓬的头发,使劲往后一拉。 脏胡子野牛猎人疼得脑袋后仰,腰使劲一拱。顺着杰哈德拉头发的力量,他跪在了吴宇身旁。 吴宇看着杰哈德抓头发的力气,呲了呲牙。用力太大了,吴宇都替脏胡子觉得头皮疼。 脏胡子野牛猎人跪在地上,摇了摇头,努力使自己清醒过来。脸上被眼泪和鼻血和成泥的尘土,像雨一样簌簌地往下掉,像一只从土坑中抬起头的猪一样。 杰哈德并没有马上问话。他右手一个直拳,垂直打在了脏胡子的鼻子上。脏胡子野牛猎人的鼻血,马上如同小溪一样,从鼻孔中流出,直冲地面。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这条规律,在中国适用,在美国也一样适用。吴宇与人斗殴时,喜欢先打破人的鼻子。他的欧菲特牧牛公司的牛仔们,也就有了这一爱好,打人先打鼻子。 杰哈德并未就此停手。他抬起右脚,踢在脏胡子野牛猎人的胸部,把他再次踢倒在地。杰哈德用脚像踢皮球一样,踢得脏胡子满地打滚。 脏胡子的同伴——瘦子野牛猎人,被杰哈德的残暴吓坏了,举着双手站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吴宇站在旁边,并不阻止杰哈德,只是冷冷地看着。他知道杰哈德出手有分寸,不会打死脏胡子。 在美国的西部,残暴嗜血的牛仔从来就不缺。杰哈德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下手有分寸,才是他能成为吴宇的金牌打手的原因。 再说,杰哈德打死脏胡子野牛猎人,吴宇也无所谓。脏胡子野牛猎人,和他的同伴结伙抢劫,本来也应该被吊死。大不了吴宇把他和他的同伴,以抢劫罪的名义全部吊在树上绞死。 吴宇作为徳克萨斯的州执法官,有这个义务。他最多只需要在最近的城市,比如史密斯堡,向法官报备一下即可。不会有再多的麻烦。说不定还有捉拿通缉犯的奖金可以拿。 吴宇只是因为带着珍妮,不想让孩子看到太多她不会懂的东西。 杰哈德练了一会“足球”,估计已经完全瓦解了脏胡子野牛猎人的抵抗意志,他才停下来。 他又抓住脏胡子野牛猎人的头发,把他从尘土中拉起来,直直地跪在吴宇面前。 杰哈德用双眼发红地眼珠,残暴地瞪向瘦子野牛猎人,示意他走过来。秀宝在马上摆摆枪口,瘦子胆怯地向杰哈德走去。 第103章 伏击(二) 瘦子野牛猎人走到同伴身旁,用手指捅了捅脏胡子猎人。脏胡子野牛猎人只是低着头,嘴里哼哼着,并不理他。显然脏胡子猎人还没有清醒过来。 瘦子瞥了眼杰哈德的脸色,无奈地把嘴凑到脏胡子毛茸茸的耳朵旁,大声喊: “山姆,醒醒!” 连喊了两遍,脏胡子仍不抬头。 杰哈德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气。他揪下挂在瘦子腰间的水壶,拔下软木塞,把壶里的水全部泼到了山姆脸上。 叫山姆的脏胡子野牛猎人,抬头看了一眼杰哈德。他又恐惧地闭上眼睛,把头垂下,跪在那里不作声。 杰哈德知道山姆清醒了,他命令瘦子: “让他还借我老板的钱。” 瘦子无奈,只能走上前去,在山姆的身上乱翻一通。山姆显然是个穷鬼,全身只有十二美元。 瘦子怯怯地把钱递给杰哈德。杰哈德瞪了瘦子一眼,凶狠地说: “借一还三,应该是四十五美元。” “你该不会是想欺负老实人吧!” 瘦子急得都快哭了,他真的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老实人”。他只好掏遍自己的囗袋,凑了四十美元。 瘦子把四十美元连同吴宇的黑狼王囗嚼烟,谄媚地递给杰哈德。杰哈德看向吴宇。 吴宇点了点头。杰哈德嫌弃地推开瘦子拿在左手的口嚼烟,只接过四十美元。他对瘦子说: “就这样吧!” “我老板是文明人。” “欢迎下次再来借烟。” 瘦子连忙捡起地上的猎枪,背在身上。然后费力地扶起山姆,两人向远处走去。 吴宇站在原地,看着两个野牛猎人向远处走去。杰哈德笑嘻嘻地走过去,把钱递向吴宇,嘴里说: “老板,你太仁慈了。” 吴宇没有在意杰哈德的话,只是摇摇头,吩咐: “钱你留着喝酒。” “这两个人不会就这么罢休的。” 杰哈德怪叫道: “那样更好。” “把他们全部吊死,还能省得以后麻烦。” 吴宇带领牛仔作战,奖赏一向丰厚。欧菲特牧牛公司的牛仔们,比起老老实实工作,更愿意跟随吴宇作战。 三人骑马前行,不再多讨论两个野牛猎人。 行出有二十多里,秀宝骑马靠近吴宇,轻声说: “珍妮告诉我,就是山姆把她以两张皮子的价格卖给老皮匠的。” “山姆报复心极强,怕是不会就此罢休的。” 吴宇冷冷一笑: “那就太好了。咱们省事了。” 秀宝见吴宇胸有成竹,便不再多言。他怀中抱着珍妮,跟着吴宇缓缓而行。不再理会远处传来的草木折断的声音。 当太阳露出疲倦的桔黄色笑脸,挂在远处的山尖上,像极了下班后在急急忙忙赶回家的打工人时,吴宇领着大家来到一处山谷。 山谷呈狭长形,有一条小溪从山谷中间流过。三人沿着小溪,骑马穿过谷口,进入山谷。 山谷两侧的山坡上,绿草如茵,中间点缀着一些黄色、红色、亦或粉色的小花,微风吹过草地,如同一块厚厚的绿色提花波斯地毯。柔松得让人忍不住想躺在上面,大睡一场。 吴宇勒住马,左右看了看。他选中了一块小溪旁的高地,作为今晚的宿营地。 三人牵着马走过一条不长的土坡,走到高地上。杰哈德很快拢起了一堆营火。 吴宇在杰哈德耳边低语几句,便领着秀宝离开了宿营地。杰哈德看着两人的身影隐入高地后的树木中,才走回火堆旁。 杰哈德朝坐在火堆旁,因秀宝离开而紧张不安的珍妮笑了笑。珍妮脸色苍白,她勉强动了动嘴角,回应了一下杰哈德,便又把头埋在了双膝中间。 杰哈德拿出两块莜麦面饼,把它们串在树枝上,悠闲地在营火上烤了起来。 杰哈德甚至轻声哼起了一首儿歌,这首儿歌在田纳西乡下广为流传。妹妹小的时候,他经常啍着这首歌哄妹妹入睡。 妹妹在七岁时,因为发烧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而夭折了。杰哈德也离开满眼绿色,空气湿润的田纳西,来到满目黄沙,干旱寒冷的德克萨斯很多年了,但这首歌的旋律仍经常在杰哈德的脑海中响起。 “一只小羊来了,咩咩。” “两只小羊来了,咩咩。” “三只小羊来了,……” 杰哈德一边翻烤着莜麦面饼,一边低声啍着。他低声数着,似乎永远也不会数完的小羊,以至于似乎怱略了背后草丛中发出的草木折断的沙沙声。 杰哈德唱歌唱得太投入了,以致于当坐在对面的珍妮恐惧得瞪大双眼,他才察觉到一只冰冷的猎枪枪管抵在了腰间。 “猴子,上来吧!”山姆大声喊着。随手把猎牛枪的枪管又往前捅了捅,使它更加贴紧杰哈德的腰。 山姆怨毒地盯着杰哈德,真的希望他反抗一下,这样自己就不用犹豫了,直接可以给这家伙在后背开一个洞。 山姆对杰哈德上午对自己的那一顿毒打,充满了怨恨。但是,还有两个人没找到,他不想就此罢休。他只能用更加恶毒的眼神看着珍妮。 杰哈德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坚决不给山姆开枪的理由。珍妮坐在对面,被山姆恶毒的眼神吓坏了。 珍妮被恐惧支配的身体,变得像石头一样僵硬,一动都不能动。直到山姆的同伴,叫作“猴子”的野牛猎人出现在珍妮身后。 子用右手一下子就把珍妮推倒在草地上。他骑在珍妮身上,试图绑住珍妮。 超过负荷的恐惧,刺激到了珍妮的神经。珍妮身体不再僵硬,她奋力挣扎了起来。她像一匹小母马一样,使劲地拱着腰,试图掀翻身上的骑手。 当珍妮发现拱腰达不到目的时,她用左手抓起一把草。珍妮面前的青草,被带着泥土连根拔起。珍妮奋力仰身,把带着土块的草向身后扔去。 珍妮突如其来的反抗,弄得猴子狼狈不堪。他向左偏了偏头,躲开了珍妮扔出的草块。然后气急败坏地,给了珍妮两个耳光。 珍妮仍然没有出声,只是奋力地在地上挣扎,滚动身子并抓挠猴子。 山姆觉得好笑,朝猴子喊道: “猴子,你真够丢人了。” “为什么不开枪打死她?” 山姆说着,拔出左轮手枪,对准了珍妮。 第104章 伏击(三) 猴子没吭声,只是继续“呼哧、呼吭”地喘着粗气,努力着试图绑住珍妮的双手。 当山姆用枪指着珍妮时,珍妮才放弃了抵抗。猴子用一只靴子上沾满泥土的脚踩住她的后背,才勉强捆住小姑娘的双手。猴子又气急败坏的打了她几个耳光,才大口喘着气从她身上站起来。 杰哈德坐在火堆旁,安静的看着珍妮反抗。他似乎被俩个野牛猎人吓住了,只是一动不动地看着珍妮的反抗。 当猴子扇珍妮耳光时,不远处的山坡上,一支步枪的枪管从灌木的底部伸出,瞄准了猴子。 吴宇把手搭在秀宝右肩膀上。秀宝回头看向吴宇,眼中已充满了怒火。吴宇用坚定的眼神,轻轻摇了摇头。秀宝无奈,只得收起已经放到步枪扳机上的右手。 吴宇轻轻拍了拍秀宝的肩膀。他知道秀宝的感情,秀宝最忍不了打小女孩,因为秀宝特别喜欢自己的妹妹——秀荷。 吴宇还想再看看情况,考察一下珍妮。在这危机四伏的德克萨斯荒原,吴宇见识了足够多的人间丑恶。他不敢凭感情轻易相信任何人。 山姆喊子: “快起来,找找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还有两个人不在营地。” 猴子反驳山姆: “我们把这个混蛋杀死。” “拿走他的行李和马匹。” “顺便把珍妮带走。不就行了。” 山姆有些发怒,他朝猴子吐了一口唾沬: “呸,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珍妮是我的。” “你快点。我们杀死这个混蛋,” “然后伏击另外两个该死的有钱佬。” “我可不想还没走到史密思堡,法官的通缉令已经从休斯顿到了埃帕索。” 杰哈德坐在那里,仍然无动于衷。似乎俩人谈论的是另外的人,和自己毫无关系。 猴子不是一个强硬的人,在两人结伴的时候,他已经习惯了听从山姆的命令。他无奈地从地上站起来,用拖沓的步子走到杰哈德身边,准备对杰哈德进行搜身。 山姆抬起手中的猎枪,用猎枪枪管捅了捅杰哈德的腰眼,示意杰哈德站起来。 杰哈德没有一丝反抗,平静地缓缓地站了起来。猴子站在杰哈德面前,头顶只能到杰哈德的肩膀。杰哈德平静地注视着,猴子被德克萨斯毒辣的太阳晒得已经开始毛发稀少的头顶。 猴子像个站在壮汉面前的儿童一样,在嘴里喷着来自不同的州的脏话,并且胡乱翻动着杰哈德身上的口袋。他很快从杰哈德身上翻出三十五美元,里面包括早上还属于他和山姆的十五美元。 猴子手中抓着钱,展示给山姆看,并且强调: “只有三十五美元。” “真是个穷鬼。” 山姆不屑地撇了撇嘴,评论道。 山姆和猴子只顾搜刮杰哈德身上的钱和物品,忽略了珍妮。猴子背对着她,山姆则好奇地看着猴子试图打开杰哈德的怀表的盖子。 杰哈德看着珍妮无声无息地滚动身子,一直到营地边缘的草丛旁。她悄悄从地上坐起来,蹲在草丛旁。然后猛地跃起,跳入到草丛中,快速地向远方跑去。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珍妮的背影很快就消失在了北面的草丛中。听到动静的山姆猛地抬起头来,朝着珍妮离去的方向抬手就是一枪。 杰哈德装作被吓到的样子,向左侧退缩了几步。山姆又朝草丛打了一枪。猴子也转过身去,拔出腰间的手枪,朝着黑呼呼的草丛连开两枪。 “你打中她了吗?” 山姆愤怒地问猴子。 “没有,让她跑走了。” 猴子漫不经心地回答山姆,一边把手枪插回腰间的皮带上。 “你可真是个神枪手。真该给你弄一把柯尔特,” “你用手枪,?连五步以外的牛都打不着。有了柯尔特,你就能用枪柄把它砸死。” 山姆毫不留情地嘲笑着猴子的枪法。 猴子毫不在意山姆恶毒的嘲笑,他只是耸耸肩: “我应该打中她了。” “我又不是神枪李将军。你不应该要求我每一枪都击中一个敌人!” 山姆依旧不依不饶: “你当时就应该捆住她的腿。” 猴子不想再与山姆争论,只得回答: “是的,是的。那你当时为什么不提醒我。”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山姆骂骂咧咧地命令猴子: “你看住这个混蛋,如果他想逃跑,你就打死他。” “我去把那个小婊子抓回来。” “我向上帝发誓,只要让我抓住她,我会马上杀死她。” 猴子挠了挠头上已经有些稀疏的头发,劝说山姆: “呃,山姆,别去了。天太黑了,仔抓不住他。” “我们拿了钱快走吧。等另外两个混蛋回来,会向我们抢的。” 山姆不甘心地责怪猴子: “你应该一上来就干掉她。现在她跑了,” “我们只得到这三十五美元和一块旧怀表。” 猴子只得继续劝山姆: “她跑不远。” “我们可以埋伏在附近,把他们三个成年人全部杀死。” “然后,我们再抓住这个小婊子。” “好吧。我们走吧。” “先杀死这个混蛋。拿走他们的钱和马匹。” “一个瘦得像兔子一样的野丫头,不值得我们去追。” 山姆在猴子的劝说下,终于让怒火平息下来,做出了理智的决定。 可惜,山姆这个决定做得太晚了。杰哈德只是冷冷地站在火堆旁,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 山姆被杰哈德的目光激怒了。他抬了抬左手的手枪,把枪口对准杰哈德,准备先杀死杰哈德。虽然他右手里的猎枪威力更大,能够让杰哈德死的更痛苦。 山姆认为,二十五美分一发的猎枪弹太昂贵了,应该留给游荡在德克萨斯荒原上的野牛。杰哈德的命,只值便宜到五美分一发的手枪子弹。 犹豫不决,使运气远离了山姆。 山姆抬起枪口的一瞬间,一块大石头从营地边黑暗的草丛中飞出。 一块有鸡蛋大小的石头,砸在了山姆嘴上。石头的力量太大,砸得山姆脑袋一晃,一下子坐到了地上。鲜血从他的嘴里涌出,顺着胡子流到了草地上。 紧接着,又有一块石头飞出,砸在了山姆的胸前。山姆抬起手枪,连续扣动扳机,向草丛中射了三枪。 第105章 伏击(四) “小婊子,滚出来!” 山姆吐出口中的血水,朝着飞来石头的草丛喊道。 猴子急忙拔出手枪,准备朝黑暗中射击。几块石头一起朝猴子飞过来,有一块儿砸在了他的右臂肘上,疼的他。扔掉了手中的枪。另一块儿从他的头顶飞过。 猴子立马蹲下身,以躲避飞过来的石头,山姆坐在草地上一边吐血水一边嘲笑的对着猴子狂笑。 “太可笑了。我们居然被一个小姑娘用石头袭击了。” “这事要传出去,我们会被酒吧的姑娘们笑到羞愧而死的。” 山姆狂笑着喊。 “等我抓住她,我就马上扭断她的脖子。” “她会后悔自己逃得不够远的。” 猴子气急败坏地朝山姆嚷着。他狂怒地朝着黑暗中的草丛射击,打光了枪里的所有子弹。 当猴子从口袋中拿出子弹,准备重新把左轮手枪中装满子弹时,一块鸡蛋大小的石头从草丛中飞出。石头击中了猴子右肘,这导致猴子手一抖,把手枪扔在了地上。 杰哈德仍然冷静地站在火堆旁,即使子弹溅起的碎石弹到他身上,他也一动不动。似乎眼前的这一切都与他无关。 山姆吐了两口带血的唾沫。他伸出粗如萝卜的手指,在自己的嘴里转来转去,最终从中拿出一颗断了一半的门牙。他朝猴子喊: “够了。杀了这个恶棍,我们离开这里。” “不,我一定要抓住她。” “我要像杀死一只小鸡一样,扭断她的脖子。” 猴子已经陷入了执拗中,他歇斯底里地喊。 猴子一边警惕地观察着草丛,一边弯腰从地上捡起他的手枪。一块石头从黑暗中飞出。猴子扭动身体,用屁股对着石头飞来的方向,试图用后背来减弱石头的伤害。 石头击中了猴子的脊柱,石头的尖角像刺刀一样扎了他一下。猴子疼得跳了起来,以致手中的两颗子弹全部掉到了地上。 山姆为了打破僵局,不得不从地上站起来。他端着猎枪,瞄准石头飞来的方向开了一枪。没有听到他期望的,小姑娘的惨叫声。山姆从羊皮大衣的口袋里掏出猎枪子弹,准备继续碰碰运气。 他们谁也没有发现吴宇的到来。猴子在找掉到地上的子弹,山姆则忙着把猎枪子弹塞入枪管中。 直到吴宇把手枪的枪管顶在山姆的后背,山姆和猴子才有所察觉。猴子抬头看到突然出现的吴宇,害怕得瞪圆了双眼。 “先生,你用不着找子弹了。” “扔掉你的手枪,慢慢站起来。把双手举起来。” 吴宇微笑着,慢条斯理地对说着猴子。 “狗东西,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猴子骂了一句,猛地转身跃起,试图冲进黑暗的草丛中。 可惜,事情未能如他所愿。猴子刚一转身,一块石头击中了他的喉咙。他向后倒在了地上,扔掉手中的手枪。双手抓住自己的脖子,拼命的喘气。 山姆看着倒在地上囗吐白沬,不停抽动身体的猴子。他无奈地扔掉手中的猎枪,举起双手,口中咕哝了一句: “上帝的指引到来了。” 杰哈德走了过来,拿走了山姆的枪和子弹。他走过猴子身体,朝猴子的肋骨踢了一脚。顺便拿走了猴子掉在地上的手枪。 秀宝拉着珍妮的手,也从黑暗的草丛中走了出来。他扔掉手中拿着的两块石块,把珍妮留在火堆旁,自己则拿着两条生牛皮走向猴子。 猴子在草地上不停地抽搐着。他的喉结被石头打碎了,这使他万分痛苦,口里发出溺水者的“咕嘟”声。秀宝强忍厌恶,费了一些力气才把他翻过身去,把双手在背后捆好。 山姆聪明地没有反抗,配合地让秀宝把自己的双手捆到背后。但是秀宝没有被他的表现骗到。他知道,山姆太强壮了,即使用生牛皮,也不能保证山姆挣不脱。 秀宝不仅仅用中国人杀猪时的猪蹄扣捆住了山姆的双手。他还把山姆的双手与左脚,用牛皮绳联系在一起。这样,山姆只能向后仰着身子,一点一点的走路。 秀宝和杰哈德把两个人弄到他们骑来的马上,把两人的脚与马蹬用生牛皮捆在一起。 “你放了我,我保证今后不再找你的麻烦。” 山姆满不在乎地对吴宇喊道。他认为吴宇不会想给自己找麻烦。他应该会把自己带到最近的城市,交给那里的警察。 “别做梦了。” 杰哈德可不想迁就山姆。他打断了山姆的话,并且挥起右拳,连续两拳准确地击打在山姆的胃上。剧烈的疼痛,使得山姆只能像煮熟的大虾一样,俯身在马脖子上大口地呕吐着。 即使此时,猴子仍然没有认清两人的处境。他咬牙切齿地用凶狠的目光恐吓着珍妮,嘴里说: “如果你们不想把我们吊死,最好现在就放我们走。” “珍妮知道,吉姆是个小心眼,他睚眦必报。” “他是不会忘掉有人拿枪指着他的。” 珍妮害怕地往左边躲了躲,试图把自己藏在吴宇身后。吴宇搂住珍妮,把他抱在怀里。 秀宝也仅仅是皱了皱眉,并没有放在心上。如果把听到别人威胁的话当作美元计算,他和吴宇早就可以成为银行家了。 但是杰哈德不这样想。他认为猴子的话,冒犯了他作为吴宇金牌打手的尊严。 杰哈德不得不教猴子如何尊重别人。他抓住猴子胸前的衣服,拉得他从马上俯下身来。然后用右手狠狠给了猴子两个耳光,打得猴子眼冒金星,血从鼻子里迅速地流向地面。 山姆和猴子终于认清了形势,安静了下来。吴宇决定,把珍妮先寄养在最近的查尔斯堡,等救回维利亚再回来接她。 至于山姆和猴子,就交给那里的警长。两个抢劫犯,至少值十美元。应该足够珍妮在查尔斯堡期间的伙食费了。 山姆一直伏在马背上,不肯起身。猴子一路上也表现得很安静,以免给杰哈德教育自己的机会。 猴子和山姆已经认清了,吴宇这帮人,可能不是一般的富人。他们表现得太机警,而且太心狠手辣了。当杰哈德把他们交给查尔斯堡的警长时,他们才确信自己逃得了一命。 早上的镇子里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珍妮紧张得有些不知所措,但是孩子的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他从秀宝的大衣里伸出小脸,左右打量着街道与行人。 吴宇找到一个车马店,准确让大家休息一下,再做打算。 第106章 珍妮的依恋 大家进到车马店,出来接待的,是一位在西部很少见到的女店主。女店主有着牛奶一样白的皮肤,身材像烤好的面包一样丰腴。栗色的头发显示她应该来自爱尔兰。 爱尔兰女店主热情地接待了吴宇一行人。她喊一个瘦高的伙计给马饮水喂料,她自己则把大家领到了宽敞的客栈一楼大厅。 女店主很快端来了玉米面包和煎好的咸猪肉,作为大家的早餐。 珍妮身上破成片的衣服,激发起了女店主的母爱。她要吴宇给她两角钱,她替珍妮把衣服缝好。 吴宇没有同意。珍妮的衣服太破了,吴宇认为它们连做抺布的价值都没有。他准确把女孩洗干净,然后去杂货店给她买几件像样的衣服。 珍妮并不在乎自己的衣服。她两只手拿着一块玉米面包,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啃着面包。眼睛却饶有兴致地从窗户看着外面热闹的街道。 吴宇请教爱尔兰女店主: “请问,哪里能找到人,照顾这个小女孩一段时间?” 女店主疑惑地问: “为什么要留下她?” “她和你是什么关系?” 吴宇解释: “我是埃帕索来的警长,她是我从野牛猎人手中救下来的。” “我可以出钱请人照顾她。” “等我抓到犯人就来带她走。” 女店主激动地在胸囗划了个十字,开口道: “哦,上帝!” “您真是一位仁慈的绅士。” 最后,经过友好的交谈,女店主愿意以一个月两美元的代价,代为照顾珍妮一段时间。 吴宇给了爱尔兰女店主十美元。请她给珍妮洗个澡,买几件像样的衣服。剩下的钱,算作珍妮的食宿费。如果钱不够,等吴宇来接珍妮时补齐。 爱尔兰女店主接过钱,把绿油油的福兰克林塞进白色围裙胸前的口袋中。紧贴着女店主胸囗的绿色富兰克林,如同壁炉中的火焰一样,烤得爱尔兰女店主胸中的母爱持续升温。 她的脸上露出自认为最和善的笑容,拉住珍妮的手,快活地告诉珍妮: “可怜的小天使,让我们去洗个香喷喷的澡。” “洗完之后,我们就可以换上漂亮的新裙子了。” 珍妮一声不吭,任由爱尔兰女店主拉着她的手,带她上楼洗澡。只是她总是频繁转头,寻找吴宇和秀宝,显得闷闷不乐的样子。 吴宇三人在车马店订了三个房间,准备休息一天再走。晚上的时候,吴宇陪珍妮吃了一顿饭。把自己洗干净,并且换上新衣服的珍妮,看上去犹如教堂壁画上的小天使一样美丽。 小姑娘吃晚饭时胃口很好,只是沉默不语。吴宇认为小姑娘只是对他们的离开,感到有些不安,所以吴宇并不在意。 令吴宇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早上,当他们牵着马走出车马店时,珍妮竟然站在店门口。 她左手握着吴宇付给女店主的十美元,低着头站在那里,右手紧握着裙摆。吴宇无奈地摇摇头,面带苦笑地张开双臂。 珍妮飞奔进吴宇怀中,并用她瘦弱的双臂使劲搂住吴宇的脖子,把小脸和吴宇的脸紧紧贴在一起。 吴宇只得抱着珍妮上马,带珍妮一起离开。直到走出查尔斯堡,珍妮才肯抬起头来。她看着吴宇好看的黑眼睛,眼中像春天刚解冻的小池塘一样,笑意开始如水波般在眼中散开。 吴宇带领大家用了大半天时间,终于重新找到了红鹰的踪迹。可是红鹰反追踪的经验太丰富了。他又使用老招数,骑着马闯进惊?的牛群,让牛群的蹄印踩乱了他的踪迹。 吴宇并不着急,他相信自己的判断。红鹰无论怎么走,他最后都会跑向美墨边境的印第安人保留地,然后在荷马渡囗做交易并补充给养。 吴宇像个猎熊的老猎人一样,耐心地以红鹰蹄印消失的地方为圆心,向西划了一个直径一英里的圆圈。他终于在一片灌木丛后找到了一小群马的脚蹄印。 吴宇松了口气。红鹰最终还是没有逃过他的追踪。吴宇开始沿着马群的蹄印追踪红鹰。即使蹄印消失不见,他也能毫不费力地在一英里内重新找到。 他们带着珍妮,而且已经离开军队开辟的安全区,进入印第安人经常出没的地区。吴宇谨慎地控制着马速。为了不累坏坐骑,吴宇每到一条小溪或河流,就让马停下来喝几囗水,休息十来分钟。 为了弥补在查尔斯堡安置珍妮损失的时间,他们追踪了一整夜。 吴宇在前面寻找踪迹,他把珍妮交给秀宝。秀宝抱着珍妮坐在马上,他用自己的大衣裹着珍妮。珍妮坐在马上,靠在秀宝怀里,时睡时醒。杰哈德则负责断后和为吴宇警戒,防备红鹰带人绕到吴宇身后,对吴宇的队伍发起突然袭击。 笫二天早晨的时候,他们发现红鹰不再绕圈子,一直朝西南方向去了。 吴宇在马上十分懊悔。他就不应该相信,红鹰见他仅仅是为了翁婿之情。多年不见,人的感情是会发生变化的。 吴宇想到维利亚正在被迫进行着备受煎熬的长途骑行。如果不幸运,吴宇不能及时追上红鹰,她在印第安人保留地,还会遭受难以想象的折磨。 吴宇暗恨自己,离开军队几年后,丧失了应有的警惕性。他在见到红鹰后,他应该立刻强行把维利亚带入自己的营地。而不是相信米格尔这个花花公子的话,使维利亚被人劫走。 当天下午,他们途经了史崔克莱的开乐堡。他们穿过一座,烧得只剩下一堵墙的农庄。 被遗弃的空荡荡的农庄中,只有老鼠和兔子出没的痕迹。它孤零零地立在原野中,活生生地把自己变成科曼契印第安人犯罪的证据。 科曼契人的野蛮屠杀,使得西部拓荒者们胆战心惊。他们趁着自己的马车和食物,还没有被印第安人抢走,选择了离开。甚至抛下已经建好的房子,和已经开始出产的土地,也毫不在意。 吴宇带着德克萨斯游骑兵分队的队员们,誓死保卫的安全线,也在他离开军队不久后被摧毁了。 来自由纳西和佐冶亚的拓荒者们,怀着雄心勃勃的发财梦想,来到这里。他们忍受着孤独与寂寞,战胜恶劣的自然环境,建立起了自己的家园。 这些勇敢的西部开拓者,没有在恶劣环境面前屈服,却被人类的战争与残杀吓跑了。 吴宇理解他们的行为,但他为西部开拓者们的胆怯与后退感到万分可惜。 这些美国的西部开拓者们,没有中国人持续千年的,对土地坚韧的爱。如果是中国人来开荒,他们会用尽全力保卫自己的土地,直到死亡带他们离开这个世界。 第107章 往事如烟 “如果他们能坚持不离开,大家聚集在一起的力量,很快就能足够赶走印第安人。” 吴宇对着杰哈德感慨。他只能对着杰哈德说,秀宝什么都好,就是不爱说话。无论吴宇对他说什么,他不是笑着点头,就是摇头。 吴宇扭头看向秀宝,秀宝怀里抱着珍妮,一脸笑容地听他大发感慨。秀宝还是老样子,只听不说,气得吴宇直撇嘴。 杰哈德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女人和孩子一到晚上就惊恐地躲在房间里的床上,甚至白天都不敢出门,你让他们怎么办。” “每个家庭农场距离又远,没法结成团互相帮助。” “这样孤独与无助的生活,使得人们很快就会被恐惧吓退。” “他们可以先不带老婆孩子,等安定下来再接来老婆孩子。” 吴宇毫不留情地反驳。他的中国人基因,使他对这个理由不屑一顾。有多少中国人,为了养活老婆孩子,背井离乡,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 杰哈德也对中国人的行为感到不可理解: “你说的是不错,可谁愿意扔下老婆孩子呢?” “再说,不把疌子带在身边,谁来做家务?还怎么生孩子?” “孩子才是一个家庭农场最主要的劳动力。” 吴宇不再和杰哈德辩论。吴宇只是觉得无聊,才又挑起这个话题。 他和杰哈德,就这个话题已经争论了好几年。作为华人,吴宇看不起美国西部冒险者的懦弱与退缩。 而杰哈德,则认为中国农民太过冷漠无情。他认为,吴宇作为一个贵族,自然体会不到西部开拓者的恐惧。 每天晚上睡觉时,都担心天亮前家人会被科曼契人剥去头皮,这种日复一日的恐惧感是常人难以忍受的。 当天晚上,吴宇一行不得不停下来,以便让人和马匹都得到充分的休息。这里离杜比让印第安人保留区已经很近了,他们必须让马保持充分的体力。 吴杰选择在有一条小瀑布的山崖边扎了营。杰哈德生了一个小火堆,以便驱赶周围的蚊虫与小兽。 大家的情绪都不很高,甚至连珍妮都不想说话。他们围着火堆吃了一些牛肉干,秀宝则给珍妮烤了一个燕麦饼。大家吃完各自的食物,便铺开行李睡下了。 吴宇侧卧在褥子上,凝视着远处的峡谷。夜色下,峡谷中的河流被石头分成好几条小溪,蜿蜿蜒蜒地流向远方。 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渐渐忘记了几乎每时每刻都跟随着他的孤独感。 这些年来,每当夜晚,他都倍感孤独。当他睡在自己欧菲特牧场自己卧室的床上时,无论远处酒吧的喧闹声和小教堂肃穆的敲钟声。还是近处厨房里鲍威尔太太打雷般的呼噜声,以及偶尔出现在身旁的苏珊娇媚的细细的呼吸声,都会使他感到更加孤独。 但是,在这个万籁俱寂的夜晚,他却放松了下来。周围不断传来马吃草的沙沙声,蟋蟀清脆的鸣叫,以及猫头鹰高亢而沙哑的警告声。 没有了人类的喧嚣声,这个世界仿佛只剩下天上的星星和地面上的吴宇。孤独感奇迹般地从他身上消失了,这让从赶牛队伍启程就一直处于紧张状态的他,美美地睡了一个好觉。 好运终于降临到了吴宇头上。第二天,他们发现了维利亚马群中的一匹马,尸体被抛弃在了希尔斯人河边的牛渡口旁。他们甚至从马旁发现了维利亚的一只短靴。 当太阳走到洛基山顶时,他们终于离开灌木丛,穿过奇维尔向东追去。 尽管已经一天没有发现红鹰的踪迹了,但是吴宇并不着急。他不再需要跟着红鹰的踪迹,在草原上兜圈子了。他自信地带着众人,向雷德河上的荷马渡口驰去。 吴宇坚信,红鹰一定会去荷马渡口旁的李维斯石堡群。自从李维斯将军带领的军队撤走,那一带就成了着名的野牛猎人聚集地,也是印第安人交易“白奴”给墨西哥人的最大市场。 秋天的时候,德克萨斯草原上的野牛会向南迁移,进入相对温暖的墨西哥高原。野牛猎人们会穿越德克萨斯荒原,聚集在李维斯堡,准备在荷马渡囗对北美野牛做最后一次围猎。 那儿还会有一些失去部落的图安特印第安人,还会有大量的科曼契印第安人。德克萨斯南部的牛仔们都传说,每年秋天那儿都会有白人俘虏的交易,现在已经快消失了。 吴宇已经离开军队多年,他不知道这个消息是否准确。只是现在,吴宇不得不带着秀宝和杰哈德,最离奇的是——还有一个小女孩,穿越这片荒原。 虽说大部分印第安人已经被军队迁到了保留区,但是草原上难免还有一些漏网之鱼。他们还会在草原上作恶一两年,直到某一天被军队打死,或者在草原上自己突然消失。 红鹰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去了荷马渡囗,他大概想用维利亚与墨西哥人做交易。金发碧眼的白人女孩,卖给墨西哥人,要比卖给印第安人价格高很多。 如果红鹰想把维利亚卖给印第安人,得去更西边的爱斯塔瓦的“红头印第安人”的格瓦山谷。 格瓦山谷曾是德克萨斯荒原上,印第安人最大的白人奴隶交易市场。印第安人在这里把捕获的白人奴隶中,母亲和子女分开,分别交易给不同的部落。用这种方法,来避免白人奴隶逃跑。 至于白人男子,一般都会在抵抗印第安人的战斗中被杀死。没有哪个印第安人,会愚到捉白人男子当奴隶。 他们不但难以管理,而且极易死亡。白人男子很难学会用印第安人的方式打猎或种庄稼。并且他们总想着逃跑,逃跑不成就会很快死去。 吴宇领着他的小马队,直接朝荷马渡口骑去。他准备先在荷马渡囗寻找红鹰。如果红鹰不在荷马渡口的话,他就到李维尔堡伏击红鹰。 吴宇骑马穿过红头河,朝雷德河进发。路过遇到零散的几个小野牛群,在科罗拉峡谷西边的草地上吃草。 这些北美野牛悠闲地吃着营养丰富的牧草,为它们马上要开始的长途旅行做准备。 现在已经是这群北美野牛最后的好时光了。它们必须在今后几天内踏上去墨西哥高原的旅程,以避开德克萨斯草原干旱的冬日。 当珍妮在秀宝怀中瞌睡不已,脑袋不停地前后晃动,像一只啄碎玉米粒的小鸡一样,吴宇终于停了下来。 他们已经来到科罗拉多河的一条支流,河水在山谷间奔腾着向墨西哥流去。 杰哈德和秀宝负责在河边扎营。吴宇又向西骑了几英里,到达了荷马渡口。 夜色下的荷马渡囗,一片冷清。这里甚至连一个野牛猎人都找不到,只有旱獭在草丛中钻来钻去,为自己的晚饭忙碌。 吴宇只得骑马回营地。他知道,自己已经跑到了红鹰前面。他准备明天去李维尔堡找到红鹰。 吴宇骑到营地边缘时,他看见远处草原上有个移动的小黑点。他坐在马上,警惕地凝视着前方。 第108章 一个人的教堂 等小黑点走近,吴宇他发现是一个推着一车石头的矮个子老头。最奇妙的是,这个矮个子老头他还认识。 矮个子老头儿叫比文森,他曾经是个野牛猎人,时刻背着一把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野牛猎牛。 他整日在图森堡的各个酒吧里晃来晃去。只要有人给他买杯酒,他就会向新来的牛仔不停地吹嘘,自己如何在草原上和印第安人争抢野牛的经历。 据吴宇观察,比文森确实和别人搭伙狩猎过野牛。他说的狩猎的细节是对的,没有亲身经历的人是说不出这些细节的。 但是,他可能把自己搭档对抗印第安人的英勇行为,安到了自己头上。他应该是在德克萨斯草原猎野牛时,因为搭档被印第安人烧死而吓破胆,退出野牛猎人这个行当的。 比文森令吴宇印象深刻的原因是,身高仅仅一米五左右的比文森,娶了一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德国女人。 比文森太太是个大嗓门的女人。她有一头经常剪得紧贴头皮的金色短发,铁灰色的眼睛看着比文森时总是充满宠溺。比文森太太不但个子高,而且非常强壮,身体像一堵门板。 吴宇带着他的德克萨斯游骑兵小分队,驻扎在图森堡休整时。经常能看到这样有趣的一幕: 在昏暗的路灯照耀下,高大强壮的比文森太太,在腰间夹着矮小的比文森,像大人夹着一个小孩一样,准备把烂醉如泥的比文森带回家。 图森堡的巿民,大概有好几年的时间,每隔一两天总能看到这极富喜感的一幕。而比文森夫妇,也从不厌倦彼此,不停地上演着这一幕。 直到有一天,比文森太太在酒吧门口找到吴宇,请求吴宇把比文森抓回来。 吴宇没有理由因为一个人厌倦了自己的老婆,想开始新的生活,就把人家抓回来。 彪悍的比文森太太,并没有放弃。他找邻居作证,比文森偷走了邻居放在院子里的二十美元。 至于邻居为什么会把二十美元这样一笔巨款放在院子里,而不是放在屋里收好。比文森太太认为这是上帝的旨意,无需解释。 并且比文森太太威胁吴宇,如果吴宇不能把比文森抓回来,就得赔偿自己一个丈夫。她认为,吴宇把自己赔给她,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吴宇仔细思考了一下,还是认为: 仅就给这个彪悍的德国女人做丈夫这件事,比文森明显是最好的。 因此,吴宇不得不带着秀宝出发。在一个喧闹的傍晚,离开酒吧,为一个女人抓回自己逃家的丈夫。 比文森其实也没逃多远。他骑着马跑了一天,也才跑了二三十英里。吴宇最后在格鲁河右岸的灌木丛地带,堵住了比文森。 正在煮羊肉的比文森并不愿束手就擒。他与吴宇隔着灌木丛对峙。吴宇和秀宝理解逃家的男人,不愿被老婆抓回家的心情。 他们坐在河岸边耐心地等待着。直到两个小时后,比文森朝着灌木丛的根部,射完手枪里的所有子弹。吴宇和秀宝才上前把他抓住。 返回城里的路上,被绑在马上的比文森,不停地大骂吴宇和秀宝。这促使吴宇回城后,没有把他仅仅是交给警长。 回城后,吴宇帮比文森太太赔钱给了邻居。然后在警长和邻居的注视下,把比文森交给比文森太太。 吴宇笑着看了看矮小的比文森,他正被强壮的比文森太太像个孩子一样搂在怀里。吴宇善意地提醒比文森太太: “男人总是丢三落四。” “你每天晚上,一定要把比文森系裤子的皮带收好。” 比文森太太爽朗地大笑了两声,拍着吴宇的胳膊说: “吴,你真是个善良的好人。” “如果不是先遇到比文森,我一定会嫁给你的。” “不过,你可以耐心等一等。如果哪一天比文森喝酒喝死了,我一定首先考虑和你结婚。” 吴宇面对自信的比文森夫人,只得不停地点头感谢她的“慧眼识英雄”。只是,等到比文森太太搂着比文森离开时,秀宝和警长的嘴角已经歪得可以挂一桶水了。 在不久后,吴宇就带着他的德克萨斯游骑兵小分队离开了。从那以后,吴宇再也没有听到过比文森夫妇的消息了。 吴宇没有看到比文森背着那把和他一样高的猎枪。而且比文森推着的双轮小车上装满了石头,也不可藏着枪。 吴宇感觉比文森没有什么危险性,就把步枪横在马鞍前,朝着比文森骑过去。 “嘿,比文森。你放弃野牛猎人这个有前途的职业,改行当建筑公司老板了吗?” 比文森抬头看了吴宇一眼,没有作声。继续推着他的小车,沿着草丛中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向前走去。 吴宇拍拍蓝火,蓝火驮着他和比文森的小车并排向前走去。吴宇用饶有趣味的目光打量着比文森,问侯道: “不认识我了?” “我是吴上尉。” “我们曾经在河畔对射了整整一个上午,以致耽误了比文森太太做晚饭的时间。” “是我拯救了你的家庭,把你送回比文森太太的怀抱。” “你不会不记得了吧?” 矮个子比文森停下小推车,把嘴里嚼着的烟草,恨恨地吐到左侧的草丛中。他嘴里咕哝着: “你该把我送进监狱。我不会感谢你的。” 吴宇一想到比文森被自己的太太,像个儿童一样夹在腰间的画面,就乐不可支。他笑着问: “唉,那你干嘛要逃走呢。难道比文森太太对你不好吗?” “基督徒应该忠于家庭,不会丢下老婆从家里逃跑。” “难道你不是基督徒吗?” 头发花白,已经显得苍老的比文森只得站起身来。他知道自己不但武力斗不过吴宇,就是耍嘴皮子也耍不过吴宇。 比文森无奈地对吴宇说: “好了。我暂时不是基督徒了。” “你不去和印第安人抢子弹,跑这里来干什么?” “这里可没有银行家。” 吴宇被比文森的高级幽默惊到了。隔了这么多年,比文森的学问居然进步了这么多!? 笫109章 一个人的教堂(二) 吴宇挥手赶开在耳边盘旋的一只绿头蝇,回答地文森: “一个白人姑娘被红鹰从营地带走了,我得把她从红鹰手里救出来。” 比文森听完只是点点头,他弯腰推起小车往前走。吴宇好奇地跟在他身后,想看看他要干什么。 只用了一会儿时间,吴宇就跟着比文森走到一处山腰上的平地。吴宇吃惊地看到,平地中央有一块青石,上面用黑色的油漆写着: “莉莉·比文森长眠于此。” 大青石旁边,是一座用石头砌的屋子。屋子只有一间卧室大小,并且只有四堵墙,还没有屋顶。但是门框上方矗立的东正教风格的十字架,明确地表示这个屋子是一座教堂,虽然它是这么矮小。 吴宇只得对比文森说: “抱歉,比文森。我不知道比文森太太已经回到主的怀抱。” 比文森没有理吴宇。他把小车推到小教堂旁,把小车上的石头扔到一堆石头堆的旁边。 然后比文森把小车推到一个土洞门囗。比文森在小教堂后面的土崖上,挖了一个洞,作为自己的家。 洞里只有一套脏得泛油光的被褥,一个锅和几个木碗。唯一值得一个印第安马贼看一眼的,是立在土洞门前的一把旧猎枪。 吴宇看了看,洞里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东西。他就骑马往前走了一会,到了荷马渡囗的下游。 吴宇发现许多过河的马蹄印。他下马仔细查看了一番,没有找到红鹰他们的马蹄印。他在回去的路上,又遇到三个庞大的石头堆。看样子,这些石头堆也是属于比文森的。 等吴宇再次回到比文森的营地时,比文森已经停下来休息了。比文森把小车停在土洞门囗,他坐在一块石头上,直着眼睛看着又回来的吴宇。 “比文森,你在等着请我吃晚饭吗?” “不可能。你们就不该放了我,并且把我交给莉莉。” “我宁可呆在监狱里,让莉莉忘了我。” “你要是呆在牢里,就没有人在你喝醉的时候把你带回家了。” 吴宇和比文森,针锋相对地交流了起来。 “我恨结婚,这让我失去了自由。” 比文森仍然怨气冲天。 面对像个被丈夫抛弃的怨妇一样,喋喋不休的比文森,吴宇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别胡扯了。你没在酒吧中被人打死,已经够幸运了。” “何况,莉莉多少次把你从寒冬的街道上带回家。” “你居然不感激莉莉。你是个不懂感恩的白鼬,上帝会惩罚你的!” 比文森轻蔑地斜视吴宇: “我是笨,不是傻。你骗不了我。” “如果结婚那么好,你有那么多女朋友,为什么还不结婚。” 吴宇咂咂嘴,有些无奈。没想到连比文森都变得如此机智,傻子太少,骗子不够用了! 他只得敷衍比文森,故作不屑地说到: “我结婚了。” “我已经有了一个十六岁的印第安疌子。” 吴宇知道比文森是个偏执的人。他不想让比文森说出冒犯自己妻子艾莉尔的话,他匆匆地转移了话题: “你在这儿住了多久了?” “三年了!我要为莉莉建一座教堂。” 来自德国的莉莉,是一位东正教布斯特派教徒。而镇子上的教堂,是一家新教路德派的教堂。因此,莉莉只能一个人在家做礼拜。 “莉莉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一家东正教的教堂里为全家祈祷。” 比文森突然变得沮丧起来,连嘴角的八字胡都无力地垂了下来。 他无精打采地告诉吴宇: “我要为莉莉建一座只属她自己的教堂。” “一个人的教堂!” 比文森低沉而偏执的语气,让吴宇肃然起敬。虽然吴宇不相信爱情,但这不妨碍吴宇对执着的爱情表示敬意。 “比文森,你一定会成功的!” “莉莉大教堂,一定会成为德克萨斯荒原上最好的教堂的!” 比文森盯着对面山顶,桔红色像个煎鸡蛋的夕阳,陷入了对往日的回忆。他开始了自言自语: “我们曾经有一辆漂亮的马车。” “阿曼契人从渡口过来,杀死了莉莉,把马车偷走了。” 虽然,吴宇对为什么比文森夫人被杀了,但比文森却安然无恙颇有疑问。但是,他还是不准备问比文森事件的经过。 历尽血火的吴宇,并不准备做一名卫道士。在指责和折磨可怜的普通人中,洋洋得意地度过一生。 生死关头,不是每个人都能镇定地面对恐惧。比文森只是个可怜的像小矮人一样的老头,他甚至都不是一个战士。 这样也好,至少在这个世界,有一个人能永远记住莉莉。 吴宇语调平淡地接过话题: “啊,这儿还有阿曼契印第安人?” “在雷德河对岸。莉莉受不了那里的雪,我们就离开了那里。” 吴宇有些恍惚,他在想:自己也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看到北平的雪了。 “我倒是想看看雪。” “这儿这么偏远,印第安人和马匪不来骚扰你吗?” 比文森可能已经被生活折磨得麻木了,他慢吞吞地回答: “他们让我待在这里等着,哪天有空就过来杀了我。” “他们杀了莉莉的儿子,他们杀了特比。” 吴宇知道,莉莉是带着一个十六岁左右的儿子嫁给比文森的。这个儿子就是特比。 比文森眼中露出痛苦之色。那晚的可怕情景又浮现在自己眼前。 印第安人用棒子打倒比格。比格倒在火堆上,他的下身被火烧着了,痛得比格大声尖叫着。但是他被一个像一座肉山一样的印第安人踩在脚下,无论他如何努力挣扎,都逃不开火堆。直到营地中飘起一股不详的带着尿骚味的烤肉香气,比格大叫了一声“妈妈”,就再也没了声音。 莉莉挣脱比文森的手。手中举着草叉,冲向压着比格的肉山般的印第安人。不等莉莉冲到火堆前,两把长矛迎面刺穿了她的胸膛。 鲜血顺着长矛从胸口射了出来。莉莉只能瞪大双眼,拼命地向前伸手。她试图能像比格小时候一样,把比格抱在怀中。直到她被长矛架着站在火堆旁,无力地垂下双臂,两眼仍愤怒地瞪着前方。 比文森只得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幕,紧紧地把身子靠在车轮上。他把头埋在怀中,身体剧烈地抖动着,恐惧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那些阿曼契人没有杀比文森。只是每人朝比文森吐了一口唾沫,便离开了。 第110章 草原上的罪恶 吴宇并不想知道比文森是如何活下来的。因为他能猜得到。在美国西部的拓荒者中,面对印第安人时,怯懦者并不少见。 于是,吴宇转移了话题,他告诉比文森: “好吧。等我找到他们,就把他们都吊死。” “他们造蘖的日子到头了。” 吴宇接着问: “他们有几个人?” 比文森却答非所问: “他们还杀了我的狗。” “我的三只山羊也被墨西哥人偷走了。” 吴宇只是静静地看着月亮,不再关注老头的胡言乱语。老头很快把头垂下来,靠着土洞的墙壁睡着了。 吴宇独自骑马回到了营地。秀宝和杰哈德已经扎好了营地,并且在营火上烧了一锅咖啡。吴宇感到自己又累又饿,他只吃了一块烤饼,就打开行李睡下了。 吴宇这一夜睡得并不好。他总梦到红鹰在追他,而他在准备埋伏红鹰时,却发现一直跟着他的艾莉尔突然不见了。 吴宇心中一急,他醒了过来。他坐起身来看了看,杰哈德坐盘腿坐在火堆前,无聊地把小树枝折断并扔进火里。秀宝和珍妮则睡在他旁边。营地周围很安静。 吴宇吐了口气,站了起来。他看了看远处,天空已经开始出现鱼肚白,天很快就会亮了。 营地远处的草原上,比文森已经从河岸边捡了一车石头。他正推着小车,把石头送回营地。 吴宇一行很快吃了早饭。当太阳照亮草地时,他们朝李维斯堡出发了。 琼斯再一次把维利亚打倒在地,并且骑坐在她的胸上。他用一把给野牛剥皮的剥皮刀,在维利亚脸上轻轻刮来刮去。 冰冷的刀刃,轻轻地在维利亚的脸上划动着。冰凉的刺痛感,使得维利亚毛骨悚然,觉得全身的毛孔都在收紧。 维利亚绝望地闭上眼睛,等着刀子划开她的皮肤。她仍然咬紧了牙齿,一言不发。她不认为现在痛哭或者求饶,能改变自己的处境。 琼斯看到自己的恐吓无效,他更加愤怒了。他用左手抓住维利亚的头发,把她的头拉得离开地面。右手挥起,使劲在维利亚脸上扇了四五个耳光。然后左手一松,维利亚的头又磕到了地面上。 琼斯仍然坐在维利亚的胸上,朝维利亚喊: “出声,快出声。” “如果你再不出声,我就割掉你的舌头。” 维利亚仍然一声不吭。她从未见过像琼斯这么卑鄙狠毒的人。即使印第安人中的穆瓦人和埃基得克人,也没有他狠毒。 维利亚平静地等待着,她早已期盼的死亡来临。 琼斯并没有去杀维利亚。因为旁边的印第安人吐温思把手枪的枪口指向了琼斯。他警告琼斯: “如果你再打她,我就杀了你。” 琼斯把剥皮刀扔在地下,举起双手向吐温思证明他没有恶意。但是他也没有从维利亚的胸上起开,他甚至恶心地在维利亚的两团柔肉上扭了两下屁股,以感受它们的柔软舒适。 琼斯和吐温思争辩: “她太倔强了。” “我喜欢听女人的声音,我一定能让她出声。” 吐温思用轻蔑的眼光看着琼斯。琼斯长得又老又丑。他的个头甚至不比一头骡子高。满脸的皱纹,一头乱糟糟的花白头发上满是杂草与头皮屑,散发着呛人的恶臭。 他仅仅像一只贪婪而且暴躁的土豺,跟在其它野牛猎牛后边捡拾别人不要的残羹剩饭。 吐温思告诉琼斯一个事实: “她只是不想和你说话。” “因为你只是一个又脏又臭的野牛猎人。” “我也不想和你说话!” 琼斯立刻暴躁地叫起来: “我买了她,她就得听我的。” “红鹰告诉我,她还和你说过话。” “她和谁说话是她的事,你管不着!” 吐温思虽然还坐在那里,但是双眼已开始渐渐变成血红色。琼斯虽然感到害怕,但是还想再争取一下自己的权益: “天哪,为了买下她,我花光了我的全部财产。” 吐温思不喜欢这个暴躁而且贪婪的懦夫,他重申: “混帐老头,你够本了!你只付了五张河濑皮。” “这仅仅是首付款。” “她的绝大部分还是属于红鹰的。” 琼斯被戳中了软骨他气急败坏地从维利亚身上跳起来。他从火堆中抽出一根带着火星的棍子,狠狠地抽在维利亚身上。 维利亚仍旧一声不吭,只是把身子蜷成一团,默默地忍受着。带着火星的木棍抽打在她的后背与大腿上,维利亚的后背与大腿被烫得立刻红肿了起来。 维利亚知道,红鹰虽然把她卖给了琼斯,但琼斯并不完全拥有自己。每隔几天,阿曼契人就会出现。他们会把维利亚带回营地。虽然琼斯每次都很愤怒,但是他从来不敢拒绝。 阿曼契人把维利亚带回营地时侯,红鹰也总是会出现在营地。但是红鹰从来不动她,甚至看都不看她一眼。 红鹰仅仅是待在营地里,坐在火堆旁借着火光擦枪。他偶尔也抽几囗烟,烟斗和烟丝装在一个黄色的绣着中国龙的丝绸袋子里。 红鹰有时也会看维利亚几眼。维利亚偶尔从趴在她身上的印第安人的肩头,会和红鹰的目光相遇。红鹰的目光是那么温和,就像一个在劳作之余享受片刻闲暇的农民。 维利亚怎么都不明白,红鹰怎么能把她推入火坑后,又那么温和地看着自己笑。 琼斯终于疯够了。他呼呼地喘着粗气坐在火堆旁,把手中带火星的木棍扔进了火堆里。花白的头发在空中飞舞着,头皮屑像雪花一样从头上飘进火堆里。 维利亚蜷着身子,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琼斯又在和吐温思吹牛,他是如何杀死农庄中敢于反抗的男人,并且把他们的疌子和女儿作为奴隶抢走。 维利亚脏子一片空白。她只是等待着红鹰来把她杀死,或者印第安人尽兴后把她杀死。 维利亚知道自己现在又脏又臭。可是营地里男人们,还是争着抢着蹂躏她。可能是这些男人们更脏更臭。营地旁边就有一条小溪,但是他们谁也不去洗澡,也不允许维利亚去洗澡。 琼斯为了防止她逃跑,多次威胁她。如果她逃跑,琼斯就把她的身体缝在一个羊皮袋子里,只把头露在外面。这样,她的尿和汗就会在袋子里淹没她的身体。然后她的身体会慢慢腐烂,最后她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自己的身体臭死。 维利亚只能努力封闭自己的大脑,不看,不听,不想,一心想着让自己死去的方法。并且想象着,某天早晨当他们看到自己死去,看着自己的尸体气急败坏的表情。 第111章 草原上的罪恶(二) 维利亚只是静静地躺在地上,把身体蜷成一团,盼望着死亡把她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既使没有被捆绑着,她也没有想过逃跑。极目远眺,周围都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没有马的话,人在草原上是跑不远的,她会很快被印第安人重新抓住。 琼斯曾经威胁过她,如果自己逃跑,被印第安人抓住后的下场。琼斯坐在火堆旁,阴险地向她描述了印第安人惩罚逃跑白人女奴的方法。 她会被印第安人捆住手脚,然后剖开肚子。他们会把她肚子里的内脏掏出来,然后吃掉。 维利亚没有见过印第安人吃人的内脏,但她见过他们如何吃野牛的内脏。那恶心而且恐怖的一幕,如同乌云一样时刻徘徊在维利亚大脑中。使得维利亚每次想到那一幕,就恐惧得无法呼吸。 一天,营地的印第安人赶回一头小母牛。小母牛显然是第一次怀孕,没有经验。它在迁徙途中掉队了,因此被一群印第安人抓住了。 小母牛被用绳子拴在牛角上,被人牵着往前走。后面还有两个印第安人,他们拿长矛的矛尖戳着牛屁股,迫使小母牛加快脚步向前走。他们一边赶牛,一边像鸭子一样咯嗄的笑着。 小母牛在回到营地的第一时间,就被印第安人用斧子砍掉脑袋。他们用刀割母牛的肚皮,把一个已经能看出形状来的小牛拉出来。一个印第安人小男孩用绳子拴在小牛腿上,拖着它在营地里跑来跑去。 剩余的印第安人拖出小母牛血乎乎的内脏,把它们切成小块,用手抓着塞进自己嘴里,鲜血 像小溪一样从它们的嘴两边向下流。旁边明明有大块的牛肉,他们反而置之不理。 营地里印第安人吃小母牛内脏的脏样子,连最不在乎个人卫生的琼斯多感到无法接受。他撇着嘴对吐温思抱怨: “瞧他妈的他们那个鬼样子!” 吐温思作为印第安人保留区外,已经接受了现代文明的印第安人,他也很鄙视他们吃小母牛内脏的蠢样子。但是,作为一个印第安人,他不愿意接受琼斯站在白人立场上批判自己的同族。 吐温思瞪了琼斯一眼,粗着嗓子说: “那是你没饿。你饿急了连牛粪都吃。” 矮小暴躁的琼斯,是个欺软怕硬的混蛋。他看到强壮的吐温对他思露出不满之意,他果断地服了软。 琼斯掉转头,不再看围着小母牛尸体,兴高采烈地生吃内脏的印第安人。嘴里还小声唠叨: “他们明明有整块牛肉,为什么要生吃小牛内脏。” “太野蛮了!” 维利亚以为,在这个肮脏的营地里,只有吐温思还能算是个人。 吐温思虽然脾气也很暴躁,但是他顶多在不如意时打她耳光。不像卑鄙下流的琼斯,不仅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辱骂她,还经常踢她的肚子,或者用带着火星的棍子打她。 甚至有好几次,吐温思在晚上坐在营火旁烤火时,用一种温柔的眼光看着维利亚。在猴子兽性大发,对待维利亚太过分时,也是吐温思用拳头赶走了猴子,保护了维利亚。 红鹰也不总是待在营地。他有时也会和阿曼契人骑马外出。待在营地的时侯,他就总是坐在火堆旁,仔细地擦着他的步枪。 直到有一个闷热的夜晚,出去了一整天的红鹰,带着好多红马威土忌回到营地。事情才开始变得诡异起来。红鹰坐在营地的火堆旁,邀请大家一起喝酒。 红鹰可不是大方的人,他从来不会在对自己没用的人身上浪费哪怕一个眼神。 红马威士忌虽然不是特别贵,但每瓶也值一美元。它是堪萨斯的一个建在密西西比河的小酒庄生产的。据说酿造时在大麦中加了橡子,酒中略带一丝苦味,十分爽口。 红马威士忌在德克萨斯很受牛仔与印第安人欢迎。只是这两种人都太穷了,不是总有机会喝到红马威士忌。 贫穷的野牛猎人和印第安人,更愿意买大桶散装的蔗渣发酵威士忌,用它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以致于第二天酒醒后,头疼得恨不得把自己的头砍下来。 琼斯和吐温思,还有营地里的阿曼契人,很快就都围着火堆坐下来。红鹰分给每人一瓶红马威士忌,大家围着火堆开始喝酒。 免费的酒总是那么美味,很快就有人喝多了。 红鹰仍然从身后拿出一瓶又一瓶威士忌,递给每一个人。不到一个小时,大家就都喝得大醉了。 琼斯使劲地举起酒瓶,把瓶子中的最后一口酒都灌入口中。他站起身来,任由酒液顺着嘴角流出,又顺着脏兮兮的胡子流向地面。 琼斯扭转身子,摇摇晃晃地向后走了几步。还没等走到火堆的火光边缘,他就双膝软倒,跪在地上呕吐起来。呕吐物的酸臭味被晚风吹到火堆旁,令人作呕。 “滚远点。别让我闻到你的臭味。” 红鹰对琼斯的表现很不满意,开口骂琼斯。 红鹰残暴嗜杀的名声,在德克萨斯草原上,尤其是白人冒险者中,还是非常有威慑力的。 琼斯不得不强撑着醉到发软的身体,爬向营火的火光边缘。他的双膝从自己的呕吐物上划过,脏物粘满在衣服上,使得矮小肮脏的琼斯显得更加猥琐。 红鹰不同寻常的举动,使维利亚心中有一种非常强烈的不好的预感。她坐在吐温思身旁,使劲蜷住身体,并且把头紧紧埋在自己的双膝上。 吐温思感觉到了维利亚的异样。他仅仅瞥了维利亚一眼,然后不经意间挪动了一下自己强壮的身体,尽可能地把维利亚藏到自己身体的阴影里。 红鹰发现了吐温思的小动作,但是他并不在意。他漫不经心的从身边的马包中拿出三个骰子,微笑着对大家说: “好久没玩了,今天我们高兴一下。” 营地里的人马上围了过来。有人在地上铺了一块毛毯,红鹰把骰子丢在毛毯上。阿曼契人每人都抓起骰子,在毛毯上丢了一把。 呕吐完的琼斯,也坐在了毯子旁边。大大咧咧地说: “我得先试一下骰子,才能决定玩不玩。” “要么闭嘴,要么滚蛋。” “再多嘴,我就让吐温思在你的肚子上掏个洞。” “把你的肾脏掏出来,请这些阿曼契人吃。” 红鹰瞪了琼斯一眼,恐吓琼斯道。 第112章 草原上的罪恶(三) 红鹰哈哈大笑,他嘲笑琼斯: “你可以把你的财产带到坟墓。” 红鹰不再理睬琼斯,他把头转向阿曼契人,微笑着说: “别理这一个胆小鬼,我们来玩。我的兄弟们!” 琼斯不敢得罪红鹰,只得勉强辩解: “我的皮子已经都给了你。我没有东西做赌资。” 红鹰仍然面带笑容,但是眼中已经开始闪烁着寒光。他笑着回答: “老家伙,你还有马和猎枪可以当赌注。” “你会赢的。” 琼斯知道红鹰杀死过很多野牛猎人。他不敢再次拒绝红鹰,只得点头答应。 赌局进行的很快,已经喝得烂醉的阿曼契人,很快就输掉了他们的所有财产。虽然他们也没有什么财产,大部分人除了马和一把破枪之外,也就剩下身上的衣服。 琼斯要坚持得久一些,但是也就是久一些。一个小时后,他也把自己的马输给了红鹰。 红鹰微笑的坐在火堆旁,三个骰子像三只乖巧的小松鼠,在他的大手里来回旋转。 火光照在红鹰脸上,他露出了诱惑天使堕落的恶魔般的微笑。他对火堆旁的众人说: “还有谁愿意再来一把。说不定下一把,你们就能把发大财回来。” 琼斯已经输红了眼。而且他已经喝了两瓶威士忌,酒精给了他虚假的勇气。使得他不再害怕红鹰剥了他的头皮,他朝红鹰大声嚷: \"你已经连我们的马都赢走了。我们只能在草原上走着打野牛了。” “我们没有东西和你赌了。” 红鹰摇摇头,看着躲在图温斯身后的维利亚说: “不,你们还有这个姑娘。” 琼斯摇摇头,拒绝了红鹰的这个提议: “女人又不是野牛。我还要留着她呢。” “她可不仅是你一个人的。你只是拥有她的一部分股份。” 红鹰把头转向克曼契人的首领——克里里,问他: “我的兄弟,你赌不赌。你也拥有那个女人的股份。” 琼斯大声喊: “不,她是我们的。” 红鹰冷笑着说: “我们只赌克里里的股份。\" 琼斯依旧不愿放弃自己的权利,他涨红了脸,大声说: “不,我可以买下他的股份。” “等你攒够钱,雷德河的水都干了。克里里在即使活到一百岁,也收不到你的钱。” 红鹰把手里的骰子抛向克里里,劝说克里里: \"再来一把。把你的股份押上。你赢了,我把你们的马都还给你。” 克里里隔着火堆看了几眼维利亚,最终还是摇了头: \"不要了,我们最好还是留下这个女人。” “最后一把。” 红鹰已经不耐烦了,冷冰冰的语气中露出明显的威胁。 阿曼契人把目光都投向克里里,琼斯也不敢出声了。阿曼契人很快争吵了起来。 维利亚从成年后就一直在德克萨斯经营车马店,她能听懂一些印第安语。红鹰和吐温斯的印第安语,她是能听懂的。但是这些阿曼契人的口音过于古怪,她竖起耳朵努力去听,仍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即使维利亚听不懂阿曼契人在争吵什么,但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他们在为是否拿她去与红鹰赌一把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 一些人想冒险赌一把,希望从红鹰那里赢回他们的马。一些人则不想冒把她输出去的风险,他们宁愿在草原上用两条腿走着打猎。 他们的首领——克里里最终决定去赌一把。他隔着火堆瞪着维利亚,脸上神色阴沉不定。 很快,除了一个瘦弱的小男孩,其他阿曼契人同意去赌一把 。这时,意外发生了。小男孩冲到维利亚身边,用双手使劲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倒在火堆旁。无论其他阿曼契人如何对他大喊大叫,他都不松手。 “他妈的,你就是一头蠢牛。”红鹰朝克里里骂了一句。 吐温斯从火堆旁站起身来,走入火堆旁的黑暗里。接着就传来他撒尿的声音。克里里大声朝小男孩喊叫着,小男孩倔强的抓着维利亚的头发不松手,只是把头垂下来,眼睛使劲盯着地面。 “砰!” 一声手枪的轰鸣惊到了大家。小男孩在枪声响起时,一头栽倒在了地上。吐温斯右手提着还在冒青烟的手枪,大步走回火堆旁坐下。阿曼契人看着还在不停地抽动着双腿的小男孩,互相看了看,没有敢发出声音。 只有琼斯嘲讽吐温斯: “上帝啊,在雷德河上,印第安人的命也太不值钱了。” 吐温斯无动于衷的反驳琼斯: “在德克萨斯州,你的命更不值钱。” 红鹰把步枪从马鞍旁拿起来,横放到大腿上。开始摇骰子,再次开始了赌局。 没有人再关注小男孩,大家都紧张地盯着红鹰手中的骰子。琼斯到底也不敢违抗红鹰,他把自己在维利亚身上拥有的股份也押在了赌局中。几分钟之后,红鹰把维利亚从琼斯河阿曼契人手里赢了过来。 琼斯喝醉了酒,加上极度的失望,使得他忘记了对红鹰的恐惧。他崩溃地朝红鹰大喊: “你他妈的就是个大骗子。你骗光了我们所有的马和皮子。最后,连你卖给我们的这个女人都不放过。” 红鹰微笑着把手中的骰子扔在毛毯上,劝说琼斯: “我赢了你们。这是真的。你要像个男子汉一样,承认自己的失败。” “如果你们能帮我一个忙,我就把马和这个女人都还给你们。” “你就是一个诱人堕落的恶魔。” “你一定会下地狱的。又是帮你抢劫那个农庄吗?” 琼斯带着满腹怨气问。 “不,不是。这一回很简单。” “有三个牛仔在追我。他们朝荷马渡口去了。但是,他们很快会找到李维尔堡来。” “帮我干掉他们。他们都是有钱人,杀了他们,战利品够你舒服的在史密斯堡的酒吧呆一整年。\" 红鹰脸上挂满宽厚的笑容,诱惑着琼斯。 “克里里,你干吗?我可以先把马借给你们。” “只要把这三个牛仔赶到,这些马和这个女人,就还是你们的。” “他们已经朝这边追过来了。你得快点作决定。” “他们是谁?为什么追着你不放。” 琼斯不放心的问。他不认为红鹰会为几个普通的牛仔,花费如此大的代价。 第113章 草原上的罪恶(四) \"一个拥有几万头牛的有钱人。我把他的女人从北上洛杉矶牧牛队伍中偷了出来。” “就是我卖给你们的这个女人。” “他现在带着俩个牛仔追过来了。如果你们想保住这个女人,就得一起杀了他。” 红鹰想了想,还是选择没有告诉他们实话。红鹰不无嫉妒地想,如果告诉他们追来的是吴宇,他们可能现在就会不顾酒醉,丢下维利亚连夜跑路。 他这个原兄弟兼现女婿的“黄色老虎”的名声,在德克萨斯草原上,就是马贼和印第安人的噩梦。 “他妈的,追了这么远还不放弃。真是脑子有病。” “他那么有钱,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为什么要和我们抢这个女人。” 琼斯听上去怨气十足。 红鹰也是十分佩服这个家伙的理论。他不想在和他多说话,而是转头问克里里: “明天你带着你的手下,在李维尔堡把他赶掉。别让他们找到营地来。行吗?” 克里里已经喝酒喝到大脑无法思考,他醉醺醺地问: “杀了那个牛老板,马和这个女人就都是我们的了吗?” “混账东西!哪一个女人也有我的股份,你凭什么独占她.” 贪婪并且小气的琼斯,马上跳出来试图争取自己的权利。 “闭嘴,否则我宰了你。” 红鹰不耐烦的威胁琼斯。 “听着,克里里。去其他部落再找些帮手。靠你们四个人,是杀不死牛老板和他手下的两个牛仔的。” 红鹰的劝告,引起了克里里的不满。他质问红鹰: \"红鹰,白人的军队把你的胆吓破了?还是你已经老了。” “我们都是真正的印第安人,我们四个人,可以杀死一打牛仔。” 红鹰也不想他的印第安兄弟轻易被吴宇杀死。 毕竟,到现在还没被军队杀得吓破胆,敢于在印第安人保留区外为非作歹的印第安人,已经变得很稀少了。 红鹰仍然耐心地劝说克里里: “他们的步枪比你们的快。而且,他们是有钱人,马包里装着的子弹也比你们要多好多。” “如果你们不能第一时间杀死他,你们会被他全部打死的。” 琼斯又第一时间跳出来,显示他说优越感: “没关系,我的枪法好。如果他把克里里打死了,我会趁机结果了他们。” 克里里和红鹰都没理像个傻子一样的琼斯。 克里里带着他手下的阿曼契人从火堆旁站了起来,他们一边争吵,一边拖着已经死去的小男孩的尸体走向营地外。 红鹰目送他们走出营地,就坐在火堆旁,闭上眼睛开始打盹。 琼斯摇摇晃晃的走到维利亚身边,盯着她的眼睛问: “那个牛老板是你的丈夫,还是情人?他叫什么名字?” 维利亚看了看琼斯已经喝酒喝得血红的眼睛,恐惧地把头埋在了自己的双膝中间,等待着一顿毒打的来临。几天来,极度的恐惧与折磨,造成了她思维的混乱。她已经搞不清,自己是否有个情人或者丈夫。 维利亚坐在吐温斯背后的阴影里一声不吭,激怒了暴躁的琼斯。他愤怒的用力揪住维利亚的头发,把她的头从膝盖上拉起来,使劲打了她几个耳光。 然后,琼斯用右脚一脚踢在维利亚左肋上,把她踢倒在草地上。当他顺手从火堆中抽出一根带火星的木棍,准备继续殴打维利亚时,吐温斯阻止了他: “琼斯,够了!别再打她了。” “妈的,她看不起我们,就是不愿意和我们说话。老子一定要让她开口,现在!” 琼斯恶狠狠地朝着吐温斯吼道。 吐温斯不得不抄起放在身旁的步枪,把枪口对准了琼斯: \"你要是再打她一下,我就打烂你的脑袋。” “好啊!那你就试试。” 琼斯在酒精的作用下,已经丧失了判断力。他不顾吐温斯的警告,猛地举起棍子,朝吐温斯头上打去。 吐温斯抓着步枪枪管挥起步枪,沉重的木制枪托打在琼斯脸上。老家伙扔掉了手里的木棍,摇晃着身子倒在了火堆旁。 “你没必要阻止他。” 红鹰坐在火堆旁一动不动,但还是不赞同吐温斯的软弱行为。 “我就是看不惯这个欺软怕硬的混蛋。” 吐温斯满不在乎地朝琼斯身上吐了一口。红鹰只是笑了笑。即使是恶魔,也希望自己身边的兄弟和朋友是有情有义的,至少要有做人的底线。 当营地里安静下来的时候,天上的月亮已经过了天空正中,北方的天空开始微微发白。维利亚安静地躺在草地上,旁边是刚刚从她身上下来就睡着了的一个阿曼契人。 阿曼契人发出的巨大的打鼾声,吵得维利亚无法专心去思考。维利亚试图从刚才听到的谈话中理出一个头绪来。 可是胃部传来火烧火燎的饥饿感,却使她无法集中注意力。营地里的阿曼契人为了防止她逃跑,每天只给她不比她的拳头大多数的土豆吃。 在饥饿和恐惧的折磨下,极度疲劳的维利亚已经封闭了自己的内心。 维利亚只是在混乱地在大脑中总结着: 有个叫做吴宇的大牧场主,应该或可能是自己的丈夫或者情人,他带着他的手下牛仔追过来了,要把她从阿曼契人手里抢回去。红鹰指使阿曼契人要杀死吴宇。 自从被红鹰从营地劫走,残酷的现实就让她从来没想过吴宇来救他。毕竟吴宇还有庞大的牧牛队伍需要照料,她不觉得自己会比上万头牛更加有价值。 她只是在自己刚被绑架的头两天里,心里希望米歇尔能像个男子汉一样追上来,把她从红鹰手里救出来。 后来,她认为这是一种奢望。她只能在吐温斯身上寄一线希望,可是她也明白红鹰把她卖给克里里的后果。索性就把自己的心锁了起来,让自己忘掉一切。 当天边出现第一缕阳光时,阿曼契人就开始全副武装起来,准备出发。红鹰用印第安语嘱咐了他们几句。 他从自己的马包中拿出一些子弹,给了克里里。吐温斯叫醒了琼斯”,红鹰警告他们: \"看着克里里的人,一定要在被牛仔们发现前,第一时间就干掉他们。要不然,你们会被全部杀死的。” 第114章 吴宇扬威除恶 吴宇为自己没有在荷马渡口找到红鹰的踪迹感到很恼火。看来离开军队几年的时间,自己在草原上的追踪能力有些下降。 他不得不浪费半天时间,从荷马渡口折向李维尔堡。他原计划用三天时间,把维利亚从红鹰手里救回来。可是,现在已经第六天了,他还是没有追上红鹰。 根据他在德克萨斯游骑兵里的经验。被印第安人劫走的白人妇女,一般只能活到三天。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她们就会被印第安人卖到墨西哥,或者被印第安人折磨致死。 即使偶尔有一个或两个幸运儿被救了回来,也会在短时间内疯掉。最终,她们的家里人,只能眼睁睁第看着自己的亲人很快死掉。 吴宇检讨随着牧牛公司的急速扩大,自己是不是太信了。 如果他坚决拒绝维利亚的请求,不允许她一起去洛杉矶。或者在红鹰出现在营地周围时,马上把维利亚带回他的营地,而不是把她留给自己明明知道不靠谱的米歇尔照顾,维利亚应该不会被劫走吧? 哪怕他知道维利亚被劫走后,马上派出老沃德去追踪红鹰的踪迹。他在沃德追踪到红鹰的踪迹后,再带领秀宝和杰哈德追击红鹰。可能他们再第三天就能追上红鹰,杀死他和他的手下,把维利亚救出来。维利亚现在生死未卜,都是他的错。 正当吴宇骑在马上,情绪低落地检讨自己的错误时。骑马走在队伍的前面,充当侦察兵的杰哈德,遭到了来自远处的袭击。 杰哈德骑到草原上的一处开阔地时,几发步枪子弹从远处飞来。子弹伴随着刺耳的尖啸声,钻入了离杰哈德的马有十来码的草地里。 杰哈德马上意识到,他遭到了印地安人的伏击。只有超过十个的印第安人,才会采取这样的伏击战术。 也只有是印第安人,才会有这么烂的枪法。十来发子弹,居然没有一发击中目标。离他最近的一发,也只是从他的马前飘过。如果他们中有野牛猎人,杰哈德相信,至少他的马不会完好无损。 杰哈德马上制定了战术。他明白,在无险可守的草原开阔地上,当被敌人包围后,他必须马上找到一个掩体。 杰哈德右脚踩着脚蹬,左脚用力,身体在马上一翻,把自己的身体藏到了马的身体右侧。他驱赶着马,朝西边的一堆白色骨头堆冲了过去。 吴宇听到枪声抬头看时,只看到杰哈德已经冲了出去。多年的并肩战斗,俩人之间已经有了很好的默契。吴语明白,杰哈德在吸引敌人的注意力,给他争取准备时间。 吴宇的坐骑是蓝火。蓝火随吴宇在美墨边境的战场征战多年,已经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马。他不等吴宇下命令,已经自己加速跑了起来。 蓝火跑了几步,就跑到一个草原上野牛打滚形成的浅坑旁。 吴宇从蓝火的马背上跳下来,跳到浅坑里卧倒。他把子弹从马包里取出,放在身旁。然后把步枪架起来,枪口指向前方。蓝火也跑进了浅坑,在他身边安静地卧了下来。 骑马走在最后的秀宝和珍妮,反应也很迅速。秀宝抱着珍妮从花马背上跳下来,他用力按了一下花马的马背。花马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马上就地卧倒。 秀宝和珍妮趴倒在马身子背后。秀宝一手按住珍妮的头,让她躲在马背后不要抬头。他拔出左轮手枪,把手架在马背上。枪口朝前,为吴宇提供后背保护。 印第安人显然是冲着吴宇来的。他们放过前面的杰哈德,直接开始攻击吴宇。 有六七个印第安人骑着马,大喊大叫地挥舞着步枪朝吴宇冲了过来。还有三四个矮小黧黑的印第安人,手里紧抓着长矛和大砍刀紧跟在马旁。他们向着吴宇的方向发起了冲锋,看起来希望能活捉吴宇和他的同伴。 印第安人的步枪,在射程外就开火了。子弹带着凄厉的尖叫声,钻进了吴宇面前的草地里。 吴宇的新式曼彻斯特步枪,射程要比印第安人的旧步枪远得多。他趴在浅坑里,瞄准跑在最前面的印第安人的马开了一枪,击中了马的脖子。 吴宇射出的子弹,打穿了马脖子上的动脉。战马立即前蹄一软,倒在了地上,脖子上血如泉涌。马上的印第安人从马背上飞了起来,摔在了马前面大约三四米的地方。 他只是右腿抽动了几下,就躺在地上不再动了。显然,他被高速奔跑的马从马背上摔下来,把自己的脖子摔断了。 其他印第安人,并没有因为有同伴死亡而停下来。他们仍然向前猛冲。但是,第一匹死马的血腥味吓到了他们的战马。战马变得畏缩起来,它们奔跑的速度变得慢下来。 两个阿曼契印第安人,感觉马慢了下来,急忙伏在马背上。他们在马背上端平步枪,准备射击。 站住不动的两匹马,使马上的阿曼契人成了活靶子。吴宇连开几枪,两个阿曼契人被击中,从马上掉了下来,摔在地上一动不动。 杰哈德隐蔽在白色骨头堆后,开始用步枪射击阿曼契人。阿曼契人不得不分出一个人,警戒来自杰哈德的袭击。 趁着阿曼契人被分散了注意力。吴宇掏出子弹,把步枪的子弹匣中的子弹填满。然后,吴宇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把头上的牛仔帽往下压了压,注意力又集中到了前方。 连续被杀死三个人之后,阿曼契人停在吴宇面前五十码的地方不动了 。他们甚至挥舞着武器,自己人争吵了起来。吵了一会之后,他们才决定继续进攻。 一个大块头的阿曼契人,把自己的马的眼睛用一块牛皮蒙住。他大概是这一群阿曼契人的首领。他蒙好自己坐骑的眼睛之后,立即骑到马上,向着吴宇的阵地发起冲锋。 大块头阿曼人契人,在马上挥舞着他的长矛,大声喊叫着向前冲。他的手下紧跟在他身后,也大声叫喊着向前冲。 等到马跑到距离吴宇的阵地三十码时,大块头阿曼契人右手挥舞长矛,左手试图把手里的步枪端平。令吴宇感到好笑的是,这时马小步跳了一下,阿曼契人的步枪竟然掉到了地上。 这个勇敢的阿曼契人,被吴宇击毙在了离阵地二十码的地方。他的马则从阵地前方,嘶叫着朝左跑开了。 第115章 吴宇扬威除恶(二) 跟在大块头阿曼契人身后的两个印第安人,也竭尽全力地驱赶着自己的马向前冲锋。但是他们的马应该不是经过训练的战马,他们的马被同伴鲜血的气味和 凄厉的叫声吓坏了,竟然掉头向后跑去。 吴宇朝他们的后背开了两枪,轻松的击毙了这两个似乎是来搞笑的印第安人。 在战斗开始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吴宇击毙了五个阿曼契人。而杰哈德,也趁机击毙了和他对峙的一个印第安人。 六个同伴的死亡,吓住了其余的印第安人。他们开始畏缩了,退到了离吴宇有大约一百码的一处河岸旁。 吴宇仍然不敢放松,他趴在浅坑里,警惕的监视着远处的阿曼契人。丰富的战斗经验,让他不敢掉以轻心。 他必须确定阿曼契人没有埋伏,才敢离开这里。在一望无际的德克萨斯荒原上,是很难找到隐蔽物的。这种情况下,是很难发挥他们武器先进的优势的。 吴宇和他的伙伴们,已经进入了印第安人保留区的深处。这里的草原上,还游荡着数量不少的不安分的印第安人青壮年。如果被人数占优势的印第安人包围,吴宇也不敢保证,他们四个人都能毫发无伤的离开。 阿曼契人一直不离开。他们躲在河岸下,时不时的有人探出头。拿步枪朝吴宇的方向射一枪,也不管子弹射到哪里,就马上又把头缩了回去。 双方一直对峙到太阳快落山。才有一个瘦弱的阿曼契人,骑着一匹和他一样瘦弱的老马,从河岸下冲出来,向北面跑去。一个小时以后,他领着一个白人野牛猎人回到河岸旁。 早晨阿曼契人离开营地之后,红鹰也很快离开了营地,但他没有和阿曼契人走一路。营地只留下吐温斯和琼斯,维利亚也被留在了营地。 琼斯显得有些紧张,他在营地里不停的走来走去。甚至连每天的饭后必备节目,用棍子殴打维利亚,都被他忘记了。 琼斯一边在营地里徘徊,一边指着自己的脸,喋喋不休地抱怨吐温斯: “畜生,看看我的脸。” 琼斯昨天晚上被吐温斯用步枪的枪托打在脸上,随后他就脸朝下倒在了草地上。琼斯保持这个姿势,在营地里睡了一夜。今天早上醒来后,他把草原上的红蚂蚁,咬得半边脸肿得和面包一样高。 他幽怨地对吐温斯说: “你不该用枪托打我的脸。真不敢相信,你居然为了一个烂货,用枪托打我的脸。” “我的眼睛肿的太高了,这样我是无法射中哪一个该死的牛贩子的。\" 吐温斯厌烦的对琼斯说: “别恶心我了,你可不是什么庄园里的娇小姐。你只是一个臭野牛猎人 “拿凉水洗一下,一会儿就没事了。” “再说,你的枪法烂到大象站到你十米外,你都不可能打着。和你是不是眼瞎有什么关系。” “放心,眼瞎不会影响那一个笨蛋牛仔在看到你第一眼时,把你一枪打死的。” 维利亚躲在一旁,紧张的蜷缩着身子。她尽量减小着自己的存在感,避免被琼斯发现,从而遭到恶毒的折磨。 琼斯并没有注意到维利亚的紧张情绪,因为他自己比维利亚更感到紧张。 他不停的在营地的火堆周围徘徊。一会儿担心维利亚的情人杀死阿曼契人,然后找到营地来,把维利亚救走。 一会儿又担忧,如果阿曼契人不需要自己的支援,就杀死了维利亚的情人。那么,维利亚就会完全归阿曼契人所有,自己失去维利亚的股份。 直到一个廋弱的阿曼契人,骑着同样廋弱的一匹花马来叫他。琼斯才幸福地带着自己的野牛猎枪,还有他的猎枪支架,随阿曼契人一起狙击维利亚的情人。 吴宇又和阿曼契人对峙了大约一个小时。双方偶尔向对方开一两枪,期望好运气的可以击中对方。吴宇也急切的等着天黑,希望黑夜能掩护他们撤退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这时,他看到刚才跑走的阿曼契人,带来了一个白人野牛猎人。这使得吴宇有些紧张,他猜测这个野牛猎人可能有大口径猎枪。 吴宇只得冒险跳出浅坑,把阵地前站在那里不肯离开的阿曼契人的战马,牵到浅坑前。他用左手紧紧牵着马缰绳,右手拔出刺刀,狠狠地刺进了马的脖子。 大动脉被刺破的战马,受到剧痛刺激,拼命挣扎着想逃开。 吴宇使出他幼年时,和皇宫中侍卫的善扑营高手学习的满族摔跤术——布库。他双臂抱住马头,左腿别住马前腿,朝右下方使劲一扭马头,战马就倒在了浅坑前。 战马的鲜血喷涌而出,把浅坑前的地面迅速地变成血泥。吴宇全身扑在马头上压着马头,几分钟之后,战马彻底放弃了挣扎,长嘶一声便不再动了。 吴宇杀马的时候,杰哈德从另一侧向野牛猎人射击。迫使野牛猎人不得不等吴宇跳进浅坑,把步枪架在死马背上。才在阿曼契人躲藏的河岸边,支起一个黑色的三角形枪架。 琼斯支好三角架,把五十六毫米的大口径猎枪支在枪架上。他才喘了口气,开始观察对面的臭放牛的。 他本想把枪架在离对面阵地二百码的地方。但是,对方聪明的没有把人都集中在一个地方,而是设立了两个阵地,两个阵地互相掩护,能够很好的牵制敌人。琼斯不想在射击对面阵地时,被人从侧面攻击。他只得后撤了一百码,在河岸边建立阵地。 看着对面被杀死的战马,以及在散发着腥味的马血上飞舞的绿色的苍蝇,琼斯感到一阵恶心。对面的敌人,不但非常果断,而且显得十分心狠手辣,并且冷酷无情。 被迫和这样的人作战,琼斯感到了内心深处的恐惧。他已经开始后悔自己一直粗暴的对待维利亚,并且在红鹰的蛊惑下,和这样可怕的敌人作战。 琼斯明白,即使自己现在就逃跑,对面的敌人和阿曼契人,也不会放过自己。他忍着恶心,瞄准对面开了一枪。对面的敌人,躲在马的尸体建立的胸墙后,趴在浅坑里,根本不露头。他和阿曼契人也不敢往前冲,试探一下对面的反应。毕竟命只有一条,谁也不是傻子。 第116章 吴宇杨威除恶(三) 琼斯的枪法很烂,否则他也不会当了十几年野牛猎人,还是穷得除了能随身携带的行李,再也没有其他财产。和他同时入行的伙伴,只要没有在德克萨斯荒原上丢掉性命的,都已经至少在休斯顿拥有了自己的房产。 但是琼斯至少没有丢掉性命。这一点,得益于琼斯的胆小和猥琐。 琼斯每隔一会就朝吴宇开一枪。但是,每一次都不知道子弹飞到了什么地方。 吴宇躲在浅坑里,把头藏在马的尸体后面。作为一个战场经验丰富的老兵,他有些紧张。老兵都知道,战场上不怕神枪手。因为对方的射击技术好,你能准确地判断他的子弹会射到什么地方。 而一个臭手,他自己都不知道子弹会射到哪里,你更是不知道该往哪儿躲。未知的恐惧,才是最大的恐惧。 吴宇趴在坑里,静静的听着子弹从头顶飞过的声音。甚至,有一颗子弹打到了马鞍上,又被马鞍弹了出去。 野牛猎人慢慢地向前移动着,吴宇通过子弹越来越尖利的呼啸声听出了这一点。现n在不是突围的好时机,他们必须和阿曼契人对峙到天黑。吴宇才能领着其它三个人,在夜色的掩护下突围到安全地带。 吴宇在野牛猎人停止射击,装子弹的时候,朝着野牛猎人开了一枪。子弹射中了另一个阿曼契人的大腿。阿曼契人倒在地上,大声地嚎叫着。 阿曼契人的惨叫声吓到了琼斯,他把三角架向后撤了大约六十码,又撤回到河岸旁。他趴在河岸下,等待着天黑后撤退。他认为自己的工作,已经足够红鹰付出的价格了。 在吴宇和野牛猎人的紧张对峙中,天色很快黑了下来。吴宇趴在浅坑里,耐心地等待着阿曼契人先撤退。 吴宇在天黑后没有等待太久,就到西边传来一声枪响。他猜测可能是阿曼契人自己人发生了内斗。枪声过去几分钟,他就听到一阵马蹄声从对面传来,应该是阿曼契人首先离开了。 出于老兵的谨慎,吴宇没有选择马上离开浅坑。他在浅坑里又警戒了大约一杯咖啡的时间,才用手示意杰拉德。在吴宇的标准战场保护动作保护下,杰拉德弯着腰缓缓接近了战场。 杰拉德发现阿曼契人已经离开了,但是他们并没有带着同伴的尸体。阿曼契人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把能用的东西从死去的同伴身上拿走。 杰拉德不但从死去的阿曼契人身上找到少量子弹,他甚至发现了一支来复枪。这种情况在他们和印地安人的多年来的战斗中,也很少遇到。 步枪对印地安人来说,太过于珍贵了。即使是非常激烈的战斗,印地安人也不会把来复枪丢在战场上。可见这一群阿曼契人走得有多么慌乱。 直到杰拉德发出确定安全的信号,吴宇才收起枪,从浅坑里爬了出来。等了几分钟,秀宝也带着珍妮从后面走出来,和他们会合。 吴宇不愿意冒险在夜晚赶路。他知道印地安人擅于夜袭和埋伏作战,他得防备红鹰在前面埋伏他。带着珍妮,使他不能放开手脚作战。 吴宇决定明天再走。他带着大家朝荷兰人河边走去。他们到达河边时,竟然发现远处有火光,有人在他们前面在河边宿营了。 吴宇猜测,这个时候在这里宿营的人,应该是某个小牛群的侦察员。除了他们,这个季节是不会有人在这一带乱逛的。 吴宇带着杰哈德悄悄地摸了过去。当他们在一棵构树后面停下来的时候,他听到一只低沉的说话声。说的是杰西班口音很重的英语,吴宇断定说话的一定是一个白人,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会说这个华盛顿旁边小地方口音英语的印地安人。 吴宇抬头看了看天空,远处的天空还透着一丝光亮,他们身处的德克萨斯荒原上已经漆黑一片。他停下来站了一会儿,周围静悄悄的,只有晚归的昆虫发出兴奋的鸣叫声。 吴宇等了一会,确定自己没有被火堆旁的人发现,才开始第三次向火堆靠近。他听到了营火旁有一匹马发出粗重的喘息声,还有一匹马烦躁地用蹄子刨着地面。 他们又往前走了几步,绕到月亮的背后才停了下来,等着月亮从云彩里露出脸来。吴宇能听到营火旁两个人低声争论着。 一个男孩的声音兴奋的问同伴: “您确定白天开枪的是印地安人?我觉得他们至少有一百人。” 男人的嗓音很沙哑,但是语气却很温柔。他用轻松的语气告诉男孩: “别太兴奋,思瑞。” “据我所知,这个草原上的印第安人都快被军队杀光了。” “别说一百人,他们连十几人的小团伙都不多了。” “我可以去侦察一下吗?我学习过军队是如何侦察敌情的。” 少年人操着变声期刚到,还略显尖细的嗓音,兴奋地低声向男人请求。 “千万别去。西点军校教的侦察课和战场上的侦察就不是一回事。” 男人拒绝了男孩的请求。 “奥克思,求你了。” “我一定能找到那些刚才开枪的印第安人。” 他们相处得显然不错。男孩仍然不想放弃展示自己侦察能力的机会,他用撒娇的语气再次请求道。 男人显然是个稳重的长辈,他语气中带着笑意否决了男孩的请求: “小伙子,你难道想着现在着急赶过去,” “然后让他们把你变成瓦罐里熬汤的材料吗?” 小男孩对于自己被轻视,有些生气。他小声喊: “不可能!” “印第安人没有能装下我的瓦罐,肯定没有。” 少年人像只雏鸟一样缺乏经验,几下就被男人把话题带偏了。 吴宇站在阴影里,感到有些好笑。 月亮从云彩里钻了出来,给大地撒下一片冰冷的清辉。月光照在火堆旁两人的脸上,虫鸣声变得轻快起来。 吴宇看不清男人压在牛仔帽下的脸。不过,他已经能确定,火堆旁的两个人是白种人。 吴宇觉得他可以露面了。他故意放重脚步,使草丛发出“沙沙”的响声。 他向前走了几步,轻轻咳了一声,然后说: “他们刚才在和我打仗!” “我是德克萨斯游骑兵的吴宇上尉。” 坐在火堆旁的男人惊讶地抬起头,以至于头上的帽子掉下来他都不在乎。清冷的月光照耀下,他的面孔变得十分清楚。 吴宇也被月光下,这张略显沧桑的面孔惊到了。 第117章 当了奶爹的奥克斯 吴宇不由自主的喊出了很久以前一天能喊好几遍的名字:“奥克斯!” 满脸棕色胡子,像个海狸鼠一样的奥克斯也激动地迅速站了起来,走过来伸出双臂搂紧吴宇: \"上帝保佑,终于又见到你了。太好了!”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能在这里遇到你。” 吴宇轻轻抱了抱奥克斯,奥克斯仍然抱着吴宇不松开。吴宇来美国将近十年了,他还是无法适应美国人如此热情奔放的表达感情方式。 他朝杰哈德摊开双手,很美国式的耸了耸肩膀。杰哈德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返回黑暗中,去接秀宝和珍妮来这里会合。 当奥克斯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松开吴宇后,他向和他在一起旅行的小男孩介绍了吴宇: “斯瑞,这位先生就是我经常给你讲的吴宇。我在德克萨斯游骑兵的队长,吴宇上尉。” 斯瑞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单纯,热情地上前握住吴宇的手。他用崇拜的眼神仔细打量着吴宇,然后问吴宇: “您真的是吴宇上尉,他们都叫你黄虎?” “您看上去可不怎么强壮。您是怎么在战场上杀死那么多墨西哥人和印地安人强盗和马贼的?\" 吴宇其实和印地安人关系很好,奥克斯是知道的。如果不是因为吴宇不愿意服从华盛顿的政客和银行家的利益,去大规模的屠杀印地安人,他是不会离开他热爱的军队,去做一个牛仔的。 吴宇是受过高级教育的超级贵族,他的前途可不仅仅是一个上尉。普通牛仔可能一辈子也得不到的上尉,只是他在军队内职务的起点。如果他现在还留在军队中,四年时间足以使他成为一名上校。 奥克思害怕斯瑞的话冒犯到吴宇,他不得不打断斯瑞的话。他用右手轻轻拍着吴宇的左小臂,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这孩子看到你太激动了,以至于不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奥克斯把话停下来,认真看了看吴宇的脸色。吴宇的脸上没有露出不高兴的神气,仍然满面笑容地看着思瑞,任由他握紧自己的右手。 奥克斯才谨慎地继续为斯瑞作解释: “斯瑞过完这个夏天,就要到西点军校学习炮兵了。” “但他最崇拜的是敢于直面敌人的步兵。” “斯瑞的哥哥,史密斯夫人的大儿子,也在西点军校。他是步兵指挥专业三年级的学生,明年就会到军队实习。” 吴宇带着有些戏谑的眼光看着奥克斯。据吴宇所知,奥克斯并没有结过婚,他只有一个妹妹。在他离开军队的五年中,即使他离开军队马上结婚,也不可能有十几岁大的儿子。 可是,又是什么理由能让粗鲁豪爽的奥克斯,变得如此细心和忍耐呢?就像一个父亲一样。 思瑞并没有注意到吴宇和奥克斯之间的目光交流。他仍然紧握着吴宇的手,表达着自己的兴奋: “我哥哥也很崇拜您!” “他组建了一个陆军学员小分队,吉祥物就是一只黄色的老虎。” “他们拜托校长先生,从华盛顿的中国使馆要来了一面中国军队的黑虎旗,然色仿照它做了一面绣有黄色老虎的旗子。” 吴宇不解地看着奥克斯。他认为他在德克萨斯的四年,成功地使自己成为了一个野人。吴宇怀疑自己是不是错过了很多。 奥克斯不得不再次站出来,告诉吴宇: “你的老上司,德克萨斯游骑兵司令——德维尔将军,离开游骑兵后成了西点军校的校长。” “他对你在巨石堡战役中,带领自己的分队灵活地使用穿插与包围战术,击溃数倍于自己的敌人的指击技术,非常赞赏。” “德维尔将军认为,你是自李斯特将军之后,最会使用穿插包围战术的指挥官。” “他认为你的战术,主要来源于古老东方一本叫《孙子兵法》的神秘陆军军事教材。” “显然,他把这种赞赏带到了西点。” 吴宇含笑看着像一只看护小马的公马,小心翼翼向自己解释的奥克斯。他心里突然明了,奥克斯已经成为了这个叫“斯瑞”的少年的奶爸,并且奥克思在努力扮演好这个角色。 吴宇抱住奥克思的脖子,在他的耳边轻声说: “你这个混蛋!你是不是已经上了史密斯夫人的床?” 奥克斯不好意思地笑了。他搓搓手,回答: “别乱说,小心孩子听到。” “这回我是认真的。” 秀宝了杰哈德的到来,拯救了奥克斯。奥克思看到秀宝和杰哈德从黑暗中走入火堆的光线里,秀宝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女孩。 他急忙去和秀宝打招呼,以避开吴宇的调侃。他向前走了几步,在距离秀宝至少有一臂长的地方站定。 作为昔日的战友,他了解吴宇和秀宝的怪癖。 吴宇与人握手从不用右手,据说是他在中国皇帝的卫队——神机营中训练时养成的习惯。 因为大部分人是右利手,作为护卫,绝不能让自己最有力量的手被人控制。其实在中国,皇帝的护卫队在执行任务时,是不会和人握手的,甚至不会下马,不给任何级别的官员行礼。他们只服从皇帝一个人的命令。 即使吴宇其实左手的枪法比右手还好,吴宇还是在美国军队中坚持了这个习惯。 而秀宝呢?被人叫做白狐不是没有原因的。他在战斗中往往和敌人打得血肉模糊,甚至会用牙齿咬印第安人脏得像老牛皮一样的脖子。 但是在不战斗的时候,他又总是穿着没有一丝污垢的外套,和白得耀眼的衬衣,懒洋洋地坐在吴宇身后。像一只优雅的白狐,吃饱了土拨鼠后懒洋洋地晒着太阳。 这时的秀宝,虽然脸上带着微笑,实际上是拒人千里之外的。除了吴宇,他不会允许任何人与他的距离小于一米,更别说碰触他的身体。 别的游骑兵小分队的俩个混帐士兵,因为不信邪,在喝了酒后试图拉扯秀宝,被红着眼睛的秀宝差点打死。 当然,吴宇游骑兵小分队中的汉子们,也没放过这两个混账。他们一直揍到这两个混帐只要听到秀宝的名字,就会骑着马跑出十里才罢休。 作为吴宇小分队的团宠,这些汉子都是远远地守着他们最小的兄弟,哪里能容忍别人冒犯自己的宝贝。 第117章 思瑞是个好奇宝宝 奥克斯摘下帽子,摸了摸自己的头,有些不自在地问侯秀宝: “嘿,秀宝!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吧?” 秀宝笑着轻轻点了点头,回应了奥克斯的问候。然后,他给抱在怀里的小女孩紧了紧披在身上的他的外套,习惯性地站在了吴宇身后。 令奥克斯惊奇的是,他竟然从不食人间烟火的秀宝笑着的眼神中,看到一丝属于人间的温暖之意。 见到人都到齐了,吴宇把杰哈德和珍妮介绍给奥克斯,奥克斯则把斯瑞介绍给大家。 战友多年未见,此时在这德克萨斯荒原上夜晚乍遇,吴宇、秀宝和奥克斯三人,自是惊喜不已。 一番问候与忙乱后,众人终于在火堆旁坐定。吴宇终于有时间问奥克斯: “你怎么会一个人来荷马渡囗?” 奥克斯神情抑郁地解释: “我实际上是要去找你的!” “我妹妹被人拐卖了。我斗不过他们,只能去找你。” 吴宇偶遇战友,心情极好的情况下只想当个坏人。他仍不依不饶地问奥克斯: “扯。那你现在应该出现在埃帕索,去和蜜色皮肤的墨西哥女郎买鸡肉卷饼。” “而不是出现在距离格兰德河几百里的荷马渡囗。” “这里除了肮脏粗野的野牛猎人,就只有印第安人中最顽固的阿曼契人,等着剥你的头皮。” 吴宇说完,还扭头看向坐在旁边的秀宝,脸上作了故作不怀好意的笑容。秀宝回了吴宇一个笑容,也略带兴味地把目光投向奥克斯。 奥克斯不好意思地把双手放在分开的两膝间搓着,强行辩解: “队长,不是你想的那样。” 看到奥克斯一个粗豪汉子,露出初恋的小男孩般的羞涩。 吴宇更加高兴了。“反抗越大,兴趣越大”,吴宇更加不想放过奥克斯了。 他朝秀宝挤挤左眼,故作严肃地说: “哦,你一定是迷路了。” “奥克斯是有迷路的习惯,秀宝可以证明。是吧,秀宝?” 一向高冷的秀宝,罕见地配合了吴宇。秀宝微笑着说: “我认为是真的。” “有一次,咱们游骑兵小队在野鸭城休整。兄弟们在酒吧里喝了一夜酒,早上回去的时候就缺奥克斯一个人。” “后来才知道,奥克斯在酒吧上卫生间时迷路了,最后还是一位酒吧里的金发爱尔兰女招待把他送了回来。” 奥克斯这回可真有点急了,他不想在斯瑞面前失去自己的“高大形象”。 他知道队长很“坏”,在心情好时总喜欢逗弄大家。可是秀宝也会作配合,却是从来没有过的。看来,像白色狐狸一样高冷的秀宝,也被队长污染了。 奥克斯仍未意识到自己已经上当了,仍然强行辩解: “思瑞想到边境增长一下自己的军事经验,为上西点军校做准备。” “我要埃帕索找你,在他家借宿,他的母亲和一家人热情地招待了我。” ”于是我接受了他的母亲——史密斯夫人请求,去找你的时候顺便领他转转。” 吴宇和秀宝同时意味深长地开囗: “顺便?哦……。” 奥克斯感到招架困难,就有些赌气地转过头。眼睛直视火堆,用一根小木棍来回拨着火堆。 吴宇和秀宝心领神会地对视一眼,便决定不再戏弄奥克斯了。 三个年轻的“老战友”,用曾经熟悉的互相嘲讽的方式,宣泄着重逢的喜悦。 思瑞对于成年人的谈话插不上嘴。于是,他就把好奇的目标转向坐在秀宝身旁的珍妮。 思瑞问珍妮: “你见到真正的印第安人了吗?” 珍妮觉得思瑞有些看不起她,她挺挺瘦弱的胸膛,骄傲地宣称: “我就是见到真正的印第安人了。” “事实上,吴宇先生带着我们杀死了好几个印第安人。” 杰哈德坐在一旁,只是微笑地听着两个孩子交谈。作为一个优秀的手下,他善于把自己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上。 奥克斯也被两个孩子的交谈转移了注意力。他好奇地问吴宇: “我从来不知道,你居然学会了带着小女孩和印第安人战斗!” 以吴宇的脸皮厚度,这种程度的俏皮话显得太单薄了,根本伤害不到他。 他毫不理会奥克斯话中的暗刺,只是微笑着说: “不,都是我自己杀死的。” 奥克斯有了点兴趣,他问: “作为一名优秀的德克萨斯游骑兵,你杀死他们几个人?” “我杀死了六个印第安人,还可能打伤了一个野中猎人。” 吴宇摇摇头,继续说道: “他们大概有二十个人,应该都是红鹰派来的。” “红鹰从我的牛群营地劫持了一个白人女孩,我们追他追到了这里。” “红鹰派这些人来,大概是想阻止我继续跟着他。” 奥克斯虽然和红鹰不算亲近,但是他知道,吴宇和红鹰在游骑兵和墨西哥人打仗时,曾经亲如兄弟。 奥克斯不了解红鹰与吴宇现在的情况,因此,他只是听着,并没有作声。 思瑞急于想向人表示自己已经是大人了,他得意地瞥了珍妮一眼,插话说: “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再来。” “希望他们不要一次全来,这样我会有些忙不过来的。” 其实,思瑞从未杀过人,甚至都从来没有动过杀人的念头。他被父母和哥哥保护得太好了,从来没有经历过西部拓荒者的苦难。 他只是从和小伙伴玩的“抓住印第安人”游戏中,听到过印第安人。 他唯一一次经历的真枪实弹的战斗,也只是晚上遇到想从庄园偷马的一个墨西哥偷马贼。 墨西哥偷马贼朝他们开枪时,他惊惧万分。见到大哥伸出曼彻斯特步枪射击,思瑞也拔出左轮手枪开了几枪。 墨西哥偷马贼并没有纠缠,看到庄园里的人已经被惊动,便迅速骑马跑了。 大哥伸出左手,拍了拍思瑞的右肩膀,鼓励思瑞: “老弟,干得不错。” “人已经跑了。放松一点,把你的枪收好。” 思瑞才放下自己因为紧张而僵硬的双臂,缓缓把枪插在了腰上的枪套里。 吴宇笑笑,没有说话。他理解思瑞少年人的热血和勇气,但并不看好他们在战场上的表现。 他转头问奥克斯: “奥克斯,你有什么打算?” “你是和我救回人后一起回去,还是继续和思瑞游历,我们在洛砂矶会合?” 第118章 吴宇发现印第安人踪迹 奥克斯诚恳地对吴宇说: “队长,我也拿不定主意,我听你的。” 见到吴宇后,奥克斯心中突然踏实下来,不再充满犹豫和疑虑。他像在游骑兵小队时一样,把做决定的烦恼与压力转给了队长,自己只需要安静地等待命令就好。 奥克斯告诉吴宇: “我妹妹已经下落不明快两个月了,我很担心,想尽快找到她。” 奥克斯很担心自己的妹妹,他见过太多被贩卖的白人女孩的悲惨命运。 可奥克斯已经答应了史密斯夫人的请求,要带着思瑞游历一番。他不可能抛下思瑞,独自离开。 思瑞是个好孩子,只是没有经过德克萨斯艰难生活的锻炼,还不能适应这种长时间的野外生活。 思瑞离开家一个星期后,就被野外生活拖垮了。他虽然没有抱怨,但是也帮不上忙。他大多数时间都是沉默地在马上打瞌睡,一到宿营地他就会马上打开行李睡过去。 吴宇也看出了奥克思的为难,但是他却不能再为他作出决定。毕竟他是一个成年人了,而且现在也不是在军队,吴宇不能也不愿代替他作出决定。 吴宇只是看着火堆,平静地回应: “是啊!生活就像密西西比河一样,到处充满意外!” 奥克斯只是固执地说: “队长,你熟悉这里。我听你的!” 吴宇也很无奈。他有时也会有焦虑,也想省心地听听别人的意见。! 杰哈德及时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那群印第安人,今晚应该会在河岸边的某个地方扎了营。” 吴宇点点头,表示同意杰哈德的观点,并且补充: “荷兰人河的河岸太陡峭了,不利于我们作战。” “我们的枪械有优势,选择在开阔地作战对我们有利。” “我们现在去袭击他们的营地,打他们个出其不意,或许可以救出维利亚。” “红鹰劫走的女孩叫维利亚?” 奥克斯低声向吴宇确认。 “没错。红鹰把她从我的后勤营地劫走了。” 虽然吴宇对米格尔很不满。米格尔不听自己劝告,承诺带维利亚到洛杉矶。维利亚是不敢赶着马群,跟在自己的牛群旁边的。 米格尔不但没有帮自己照顾牛群,甚至连自己的女伴都照顾不好。这导致维利亚被红鹰劫走,逼得吴宇不得不离开自己的赶牛队伍,追踪千里来救维利亚。 吴宇的牛群,北美野牛的数量太多了。大约三万头牛,只有三十来个能单独干活,其它四十来人只是辅助人员,人手还是太少了。 不过,最近牛群仍走在稀树草原上,而且草原上天气很好,牛群应该还好管理。 吴宇出来了已经一个星期了,他也很担心他的牛群。 不过,他不想向奥克斯抱怨米格尔。否则,他还得向奥克斯解释米格尔是谁。 米格尔其实是个热情善良的好人。他只是被父母保护得太好了,以至于认为围绕在他身边的人,都是好人。 他对维利亚犯下的错误,只是他太善良单纯了。 他认为德克萨斯和华盛顿以及美国的其它地方一样,是有秩序和安全的。盗马贼偷窃农庄的马匹,牛仔们在酒吧里互相斗殴,已经是他认为最严重的罪行了。 米歇尔认为的西部冒险,也只是赶着牛在野外露宿。蚊虫袭咬,牲口惊群,被暴雨、风沙和冰雹袭击,就是他要面对的危险。这些危险里可不包括被印第安人袭击。 吴宇初来美国时,米格尔就成为他最好的玩伴。米格尔的母亲——米歇尔夫人,也像母亲一样对待了吴宇。所以,吴宇也必须像兄长一样对待米格尔。 奥克斯建议: “我们现在就出发,沿着河岸侦察。争取在夜最黑的时候抓到他们,救出维利亚。” 吴宇点点头,安排起来: “我和秀宝一起,奥克斯和杰哈德一组。我们准备出发!” 他从蓝火的马鞍后面抽出一把长枪,递给了斯瑞。 “男子汉就应该有一支自己的步枪。” “这是我打死一个阿曼契印第安人,从他那里夺过来的底特律温彻斯特。” “我想斯瑞一定会用这把枪保护好珍妮的。” 思瑞得到来自吴宇的信任与重托,他被自己终于被人承认是个成年人了的巨大喜悦冲击,甚至都忘了说谢谢。 斯瑞只顾用手抚摸着光滑的枪身,连珍妮在一旁不满地撇嘴都没看到。珍妮认为自己不需要一个菜鸟保护,应该是她保护斯瑞。 “它有子弹吗?” 思瑞兴奋地问吴宇。 “好问题!” 吴宇点头道。他从上衣囗袋中掏出两个七发弹夹,递给斯瑞。 他叮嘱思瑞: “给枪装上子弹,关好保险。” “如果遇到印第安人,瞄准了再打,别伤着自己。” 思瑞骑马跟着奥克斯,珍妮还是坐在秀宝身前,大家骑马朝东驰去。思瑞兴奋地不停的摸着新得的步枪,希望早点找到科曼契人。 杰哈德在前面一百码开路,吴宇领着大家跟进,奥克斯自动骑在队伍末尾断后。 队伍安静地向东走了有喝一杯咖啡的时间,吴宇看到了在月光下显得分外耀眼的荷兰人河的河面。 思瑞猛地勒住他的马,导致奥克斯的马差点和它撞到一起。立马站在又高又陡的河岸边,奥克思和吴宇几乎同时发现了河下游的异常。思瑞费了半天劲,也终于看到了在河下游的远处有一点火光。 “我去看看是不是上午和我们开战的那群印第安人。” “我怀疑他们是不是脑子已经灌满了格兰德河的水,简直是胆大包天。” “我最恨的就是愚蠢而胆大的罪犯。上帝作证,我会让他们很快罪有应得。” 吴宇对着面前温柔得如同小姑娘的银色河面,平静地告诉奥克斯。 “我和你一起去吧?他们人数太多。” 奥克斯问吴宇。 “不着急,我们先找个地方扎营。” “正义是不会迟到的!” 大家下马,给马上了勒口绳,拉着马朝着火光的方向向前走。 他们走了大约一英里,找到了一处横着插入河床的山谷。大家很快在山谷谷囗扎好营,并且开始整理装备。 第119章 吴宇很矛盾 奥克斯问吴宇: “红鹰会不会在那里?” 吴宇摇摇头: “十有八九不在。红鹰擅长打埋伏,是不会犯这么愚的错误的。” 看了看兴奋地整理装备的思瑞,和旁边面带忧色的奥克斯,吴宇对自己刚才的决定多了些疑虑。 思瑞太兴奋了,一看就是没经验的菜鸟。奥克斯倒是经验丰富,但多年的平静生活消磨了他的意志,这从他对战斗充满忧虑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 吴宇决定调整计划,自己和秀宝、杰哈德去攻击阿曼契人,奥克思留在营地照顾思瑞和珍妮。 他们人数太少,必须突袭阿曼契人。带上菜鸟和战斗意志不坚决的老兵,还得分心关注它们,只会使突袭变得更加困难。 战斗,并不是人多就一定会胜利! “奥克斯,你是老兵,能独挡一面。” “你留下来保护营地,思瑞和珍妮也留在营地。” “我们明早早饭前结束战斗。做好早饭等我们。” 吴宇安排奥克斯道。 奥克斯早上明白了吴宇的意思。他没有争辩,习惯性地服从了吴宇的命令。 奥克斯到底是老兵,他也清楚自己的状态不适合战斗。如果为了所谓的“尊严”强行参战,只会害了队友。 他向吴宇点点头,敬了一个军礼,表达了自己完全服从命令的态度。然后,才担心地问: “三个人太少了吧?他们至少有十几个人。” 吴宇摇摇头: “我又不需要把人全部杀死。” “在夜里,我们可以很快地把大部分人吓跑。” “但愿维利亚在那里!她被劫走有一周了,已经差不多到了一个女人的承受极限。” 说到这里,吴宇心中对红鹰的怒气更大了。自己不但是他曾经的兄弟,而且现在已经娶了他的女儿。有什么话不能明说,非要从他的营地劫走维利亚,在他最忙的时候给他添乱。 “我跟你一起去偷袭印第安人,让斯瑞留下来照看营地和珍妮。” “不必了,奥克斯。斯瑞在是个新手,没有经验。你最好留下来照顾他们。” “另外,你还要找你妹妹。万一幸运地撞上一粒子弹,就更误事了。” 吴宇不知道前面的营地会有多少阿曼奇人。他明白自己的人手有些不足,但他却不敢高估奥克斯和杰哈德的战斗力。 奥克斯毕竟多年未参加过战斗了。而杰哈德,也仅仅是个凶狠的牛仔,并不是一个好的军人。 在真正的战斗中,即便是穷凶极恶的盗马贼,甚至大部分参与战的职业军人,也只有少数人枪法很好,但有谋略和胆识的人就很罕见了。 红鹰不但是个凶狠的战士,还是个高明的指挥官。他带着族里的武士,能在军队的围攻下,在边境地区逍遥多年。并且能够出其不意地劫走维利亚,把她带到荷兰人渡口,可见其手段有多高明。 如果他在周围,他可能不会伤害吴宇,但其它人就危险了,红鹰在边境心狠手辣的名声可不是空穴来风。 红鹰也许并没有在前面的阿曼契人营地。他把维利亚劫持到边境地区,可能已经把她卖掉后离开了。 那些印第安人,可能只是红鹰派来查看是否有人追踪他的人。如果是这种情况,吴宇只要杀掉几个野牛猎人,就能救回维利亚。大批野牛群已经北上了,现在留在德克萨斯边境的野牛猎人,都是些不务正业的混子。 吴宇也难以判断,是否应该把奥克斯也带上。单从他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有找到被拐卖的妹妹看,奥克思的战斗技能已经不能信赖了。 奥克思本来就是和大多数游骑兵一样,是靠勇气战斗的,并没有多少谋略。如果他在战斗中不能应对突发情况,还不如留在这儿,免得添乱。 “要是红鹰就埋伏在附近,我们的人手就有点少。” 奥克思有些担心地看向吴宇。显然,退出游骑兵后的几年平民生活,已经磨蚀了这个德克萨斯硬汉的胆量。 “如果情况危急,你就尽快沿着格兰德河向北走。我的大队牛群和牛仔都在后边。” 吴宇告诉奥克思,眼睛却盯着思瑞。直到思瑞点头,明确地表示理解了吴宇的意思,吴宇才收回自己的目光。 “别担心,我们只是去杀死几个印第安人。我们很快就回来了。” 杰哈德插了句嘴。杰哈德虽然很勇敢,但他只是一个年轻牛仔,并没有经历过与印第安人的残酷战斗。他带着年轻人的热血与冲动,不满地瞥了奥克斯一眼。 奥克思坚持要求跟吴宇一块去袭击印第安人营地。吴宇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没有同意。奥克思平静生活过得太久了,已经不适合作为一个军人战斗了。 白天参与攻击吴宇的印第安人有十几个,营地还可能有其它印第安人和野牛猎人。吴宇必须在发起攻击后,迅速地全部杀死他们,不能让一个人逃入荒原。 从吴宇的经验看,印第安人太重视仇恨了。而且,他们太了解这片土地了,他们才是这片德克萨斯荒原的主人。印第安人可以在没有任何给养的情况下,在荒原上生存两周以上。 只要让一个印第安人逃进荒原,吴宇的队伍很可能会面对印第安人无穷无尽的偷袭。 吴宇确定大家都做好了准备,骑上蓝火领头带领大家出发。他们沿着河岸边小山的山脚,朝着印第安人的营地骑去。 吴宇领着秀宝和杰哈德,默不作声地在草原上骑行了五六英里。吴宇心里也有些埋怨米格尔:为了面子把维利亚带进德克萨斯荒原,又不能保护好自己的女人。害得吴宇不得不抛下自己的牛群,来和一群穷凶极恶的印第安人打仗。 他们拐过山脚,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印第安人营地的火光了。 三个人下了马,牵着马缓缓向前走。走到距离营火不到一千米的地方,吴宇勒住马缰,大家停了下来。 吴宇站住脚,开始仔细听着荒原上的风送来的消息。夜晚的德克萨斯荒原一片寂静,声音会传得很远。吴宇试图通过自己的耳朵,判断出对手的人数。 第120章 恐惧笼罩营地 秀宝和杰哈德也下了马,聚到吴宇身后,等待着吴宇的命令。 吴宇听到离他们有一百米的河水下游,有动物横穿河流发出的声音。 杰哈德紧张地低声问: “过河的是野牛吧?咱们过来的时候,我看到河边有几头野牛在吃草。” 秀宝的听力其实比吴宇还好,这是两人在战场上证明过的。但是秀宝从来不想让人知道这一点。 秀宝看到杰哈德有些紧张,不想让杰哈德干扰到吴宇。于是,他接过了杰哈德的话题: “更像是马过河的声音。” “野牛更加谨慎,一般不会在离人类营地这么近的地方过河。” 秀宝看了看杰哈德,对他有些担心: “杰哈德,你来公司前和印第安人交过手吗?” 美国西部的印第安人,在几年时间内,已经被游骑兵配合装备了新式曼彻斯特连发步枪的联邦陆军,赶进了大大小小的保留区。 拒绝进入保留区的印第安人,也被军队杀得差不多了。像杰哈德这种从二十多岁的年轻牛仔,不用说和印第安人交手,有很大概率都只是从图片上见过印第安人。 杰哈德摇摇头,回答秀宝: “从来没有!在今天白天遭遇印第安人袭击之前,我从来没见过印第安人。” “这之前,我一直以为他们和埃帕索的墨西哥人一样。” 杰哈德在美墨边境,有着“勇敢者”的名声。在随着吴宇与墨西哥人抢夺野牛群,或者抓捕墨西哥盗马贼的过程中,他一直表现得很勇敢。 杰哈德偶尔会去酒吧,听路过一棵树小镇的牛仔讲关于印第安人的各种恐怖故事。他一直认为自己既然不怕墨西哥人,自然也能战胜印第安人。 直到今天遇到印第安人,杰哈德才知道自己错了。墨西哥人和印第安人,虽然肤色和长相都差不多,而且很可能来自同一群祖先。但是实际上他们就像家养的小猫和老虎一样,差得太多了。 在德克萨斯荒原上游荡的印第安人,他们的粗野和打仗不要命的打法,有点吓到杰哈德了。和这些人比起来,杰哈德之前遇到的即使最凶恶的墨西哥盗马贼,也只能算一只家养的小猫。 吴宇在黑暗中朝杰哈德笑了笑,嘱咐杰哈德: “咱们牵着马走到离营地一百码的地方,然后骑马冲进营地。” “一定要快,我们要出其不意。趁他们混乱的时候,杀死这群恶棍。” “用手枪,别用长枪。不要瞄准,直接朝人开枪。每人一枪,打完后再来一轮。” “如果你没打死他,我会替你补枪的。” 杰哈德点点头,示意自己已经明白了吴宇的意思。三个人开始绑紧马鞍,检查武器。等秀宝和杰哈德点头确定准备好了后,吴宇三人各自间隔十来米,拉着马从三个方向靠近印第安人的营地。 琼斯能清晰地感到,生命力正从体内快速地流逝。他仰卧在一条破鞍毯上,平静地看着蓝色的天空。天空中有一朵白云慢慢向他飘来,逐渐变成了经常出现在梦中的妈妈的脸。 在琼思七岁时,因为受不了西部的艰苦生活,妈妈爬上一个娘娘腔的百货商人的大篷车逃跑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听到过母亲的消息。 琼斯的父亲也在他十二岁时,喝醉酒摔下马来,被自己的坐骑踩死了。从那时起,琼斯就一个人在德克萨斯荒原上流浪了将近二十年。 琼斯从口中吐出一囗带血的唾沫,胸腔发出一阵像猫一样的呼噜声。他已经无力用手去擦掉嘴边的血沬了,只是安静地看着天上的白云。 琼斯觉得妈妈脸上的神情越来越温柔,他小声喃喃着: “妈妈,妈妈!” 红鹰厌恶地用脚尖踢了踢琼斯,他知道琼斯完蛋了。一颗步枪子弹从琼斯的小腹射入,向上穿透胸腔,从后背射出。琼斯在这个世上,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了。红鹰想知道吴宇带着多少人跟来了。 “追来了三个牛仔,还带着一个小姑娘。” 一个长着一张像狗一样的脸的印第安人张嘴说。 琼斯只知道,当他射击时,他的前方和侧面各有一支枪在射击。并不能确定到底有几个人。 “人躲在掩体后面,我没有看到。” 琼斯回答。他费力地转动着头,想找到刚才还坐在一旁的维利亚。 红鹰高大的身躯挡住了琼斯的视线。红鹰问琼斯: “你打中吴宇了吗?” 在他们出发前,红鹰特别交代他们要注意一个叫吴宇的黄种人。 “我不确定。他杀了我们一匹马,然后躲到了马后边当掩体。” “我不能肯定,他很可能中了一枪。” “我们明天白天一定能干掉他。” 长着一张狗脸的印第安人许诺。 “你相信我!!我现在就出发,找来更多的好汉。明天一定不会让他跑掉,我们一定会杀死他!” 红鹰轻蔑地瞥了一眼狗脸人,嘲讽他: “我信个屁。” “吴宇就是个小心眼的混小子。” ”即便他今晚找不到你们,明天一早也会赶来把你们这群笨蛋都干掉。” “太他妈的疼了,吐温斯,快点给我来一枪。求求你了!”琼斯哀求吐温斯,希望他看在平时的交情上给他个痛快。 红鹰讥笑琼斯:“别指望他会为你浪费一颗子弹。吐温斯倒是乐意用他的刀子送你去地狱。” 吐温斯看上去十分焦躁,拿着自己的猎刀在面前的泥地上扎来扎去。印地安人则更加紧张不安,他们在营地里转来转去,不断地把枪机板起来再扣下去。狗脸人不停地靠近红鹰,仰着头哀求红鹰给他威士忌。红鹰则像大人对待顽童一样,每次都冷酷无情地把他推开。 红鹰转身走到自己的马鞍旁,提起马鞍放到他的坐骑背上。他准备现在就离开这个营地。 红鹰认为,至少在整个西部,没人比他更了解吴宇。只要没有在开第一枪时就打死他,吴宇是不可能被几块废料打死的。 如果吴宇没受伤,这些印第安人还可能多活一个晚上。如果吴宇受伤了,这小心眼的坏小子一定会在包扎好伤口后,第一时间找到并杀死导致自己受伤的敌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更何况还有秀宝那一个小疯子。别说吴宇死了,哪怕吴宇受了轻伤,秀宝为了给吴宇报仇,哪怕需要毁灭整个世界,秀宝都不会有丝毫犹豫。 即使是红鹰自己,也不愿面对这样的疯子。 第121章 残暴的狗脸人 琼斯转头看向维利亚。维利亚抱着双膝坐在琼斯旁边,她把头紧紧埋在自己丰满的双腿上,拒绝和外界交流。琼斯努力的伸着左手,试图去抚摸维利亚金色的头发。 红鹰牵着马离开营地,路过他们时,抬起左脚踢了维利亚几脚。维利亚一声不吭的倒在火堆旁,把身子蜷曲成一团,任由红鹰在她身上发泄着怒火。 琼斯愤怒地睁大眼睛,嘶哑着嗓子朝红鹰怒吼了起来。但是他只吼到一半,就不得不停下来。 红鹰朝着琼斯使劲踢了一脚,正好踢到他腹部的伤口上。琼斯尖叫一声,身子滚出破毯子。脸朝下趴在地上,右腿朝后快速地蹬了几下,就没了声音。 “狗东西,要你多管闲事!” 红鹰朝琼斯吐了一口唾沫。 狗脸人紧张的用双臂拦住红鹰,问: \"红鹰,你别抛下我们。” “不会的,我的兄弟。我得去给咱们找一些像样的人手来。” “指望你们,永远也杀不死吴宇。” 红鹰露出一副蔑视的表情。狗脸人蠕动了半天嘴唇,也没敢向红鹰保证自己明天一定能杀了吴宇。琼斯的死,吓坏了印地安人。 狗脸人不再缠着红鹰,他已经明白不可能再从红鹰那里得到酒了。一个强壮的印地安人拿走了琼斯的猎枪和子弹,狗脸人则拿走了琼斯的背包。 红鹰站在那里,看着狗脸人割断琼斯喉咙。他又踢了倒在地上的维利亚几脚,不甘心的骂: “明天我就把你送给阿曼契人。” 吐温斯感到有些舍不得,他拒绝了红鹰的这个决定。他提醒红鹰: “红鹰,你不能把她送给阿曼契人。她还有一半是我的呢。” “你忘了?你的一半已经被我赢走了。”红鹰哈哈大笑起来,好像碰到了什么特别有趣的事情。 “你为什么要把她送给阿曼契人?我想要她。”吐温斯试图坚持自己的要求。 红鹰终于停下了笑声。吐温斯终究是他最忠实的手下,并且吐温斯很少向他提出要求。他不能让吐温斯觉得自己不受重视,他现在还不想承受失去一个忠心而且能干的手下的损失。 红鹰只得给吐温斯解释: “你不会失去维利亚的。我们只是把维利亚让他们分享一夜,他们明天就会拼了命的去把那三个牛仔送到地狱。” “不必了。我比他们强多了,我明天去杀掉维利亚的情人。你把维利亚留给我。” 吐温斯像一头陷入沼泽中的骡子一样徒劳的挣扎着,仍然希望红鹰能同意自己的请求。根本没注意到红鹰话中隐藏的计谋。红鹰也无法当着阿曼契人的面告诉吐温斯:阿曼契人就是他们的炮灰。他们一定会被吴宇杀死的。到时候,维利亚还是吐温斯的。 红鹰冷笑着上了马。他对着吐温斯骂: “蠢货!你连给吴宇牵马的资格都没有。\" 吐温斯的愚蠢让红鹰感到愤怒。难道随便什么人都能成为他的敌人,追得他在德克萨斯荒原上跑来跑去吗?他看上去就很无能马? 红鹰不在想理这个笨蛋了。 “成年人只有选择,没有教育。” 父亲的这句话,一直是他的座右铭。 他决定在吴宇找到这个营地之前,赶快离开这里。在走之前,他决定在提醒吐温斯几句,也算尽到做人家老大的责任: “如果吴宇找来了,你就赶快逃吧。慢一点,你就等着被他用柯尔特打爆你的头吧!” “三个你绑在一块,也不够吴宇一直是杀。” 红鹰一边为有这样厉害的兄弟骄傲,一边又因为他偷走了自己的掌上明珠而醋意十足。 红鹰从马鞍袋里取出一瓶酒,甩手扔给狗脸人。他朝阿曼契人挥了挥手,就骑着马离开了营地,沿着河边朝上游走去。 维利亚蜷曲着身子躺在火堆旁,紧张地听着琼斯痛苦的呻吟。她用双臂抱着头,尽量弯曲身体。她尽力使自己的身体缩小体积,希望别人能忽略她,忘掉她的存在。 琼斯的伤口一直往外淌着血,他已经连挪动身体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躺在那里,口中不断“嘶嘶”地倒吸气。 阿曼契人来到火堆旁,边喝酒边不怀好意地看着维利亚。维利亚害怕得爬起来吐了一地,恐惧使她浑身发软,几乎无法挪动身体。她只好爬着离开呕吐物。 吐温斯坐在火堆旁摆弄着他的步枪,平静地看着维利亚被恐怖折磨的狼狈不堪。他并没有起身去帮她。 “吐温斯,去帮帮维利亚。”琼斯用无力的声音竭尽全力地喊。 “你这个混蛋,见鬼去吧!” “难道你没听到,红鹰已经把她给了那些阿曼契人。我凭什么帮她?” 吐温斯根本不想理会琼斯的请求。 正围着维利亚喝酒,一边吓唬维利亚取乐的阿曼契人听到了琼斯和吐温斯的对话。狗脸人勃然大怒。他拔出插在腰间的短刀,气势汹汹地朝琼斯走去。 他几步走到琼斯身旁,一屁股坐在了低声呻吟着的琼斯胸口上,琼斯发出微弱到几不可闻的哀叫声。 其它的阿曼契人也兴奋地大声喊着扑了过来。他们跳到琼斯身上,把琼斯死死压在地上。 听到琼斯的惨叫声,狗脸人也变得疯狂起来。狗脸人用小刀在琼斯的额头上割了一道口子,开始剥他的头皮。 琼斯在恐惧的驱使下,拼尽他最后的生命力,大声惨叫着。琼斯的惨叫声,激怒了正在剥他头皮的狗脸人。 第122章 迟到的正义终于来了 狗脸人很快就完成了工作,他举着长矛,开始围绕着营火跳来跳去,并且在嘴里大声吼着。其它阿曼契人也变得激动起来,跟在狗脸人后面大吼大叫,唱起了印地安人的战歌。 琼斯的大腿被大角度地分开,就像一只腿被掰到最大角度的圆规。在他的身体底下的土地上,流了一大滩黑红色的血。草原上的小绿豆蝇在上面起飞或降落着,已经开始迫不及待地要享受属于它们的盛宴了。 维利亚呆呆地坐在琼斯旁边,听着琼斯越来越微弱的痛苦的呻吟声。她满怀恐惧的用两只胳膊抱着自己的脑袋,把头转了过去。 维利亚希望琼斯可以快点下地狱! 阿曼契人一边围着火堆大吼大叫,一边喝着酒,它们把红鹰送给它们的威士忌传来传去。 维利亚认为,阿曼契人跳够了战舞,喝嗨了威士忌,就会过来把自己杀掉。她希望自己能快一点死掉,以便结束这一段痛苦的人生之旅。 面对已经失去理智的阿曼契人,吐温斯也变得紧张起来。他一眼都不去看琼斯和维利亚,只是沉默地坐在火堆旁,怀里抱着他的步枪。还时不时的用油污的脏手抹一下额头,以便擦掉额头上的豆子大小的汗珠。 恐惧的等待死亡的来临,耗光了维利亚最后一丝体力。维利亚软倒在地上,把侧脸紧贴在草皮上。当她听到马蹄声的时候,她甚至有一丝庆幸,希望是红鹰后悔把她送给阿曼契人,又回来要把她从阿曼契人那里抢回去。 阿曼契人握着血淋淋的刀子和长矛围在火堆边喝酒,大声喧哗。一片混乱中,并没有听到马匹高速奔跑的声音。 独自坐在火堆旁的吐温斯。首先听到了马儿奔跑的声音。他猛地站了起来,端起步枪,枪口朝向了黑暗中马蹄声响起的方向。 吴宇并没有给吐温斯开枪的机会。他像一道闪电一样,骑着蓝火冲进了印第安人的营地。 吴宇举起手中的柯尔特对准了吐温斯,他手中柯尔特重型手枪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吐温斯地胸部就好像被罗马人的攻城锤击中一样,快速倒退着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声惨叫着在干硬的地面上翻滚起来。 杰哈德和秀宝紧随吴宇身后,也冲进了营地。他们绕过维利亚,转过马头朝向阿曼契人冲去。 阿曼契人被眼前的情况惊呆了,他们从未遇到过,敢于三两个牛仔就敢攻击印地安人营地的情况。他们只是呆呆的坐在火堆旁,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如同酒吧女招待一样。 杰哈德开枪解决掉了一个尖叫的阿曼契人。秀宝则用他的马撞倒两个阿曼契人,并且把子弹全部射入他们的胸膛。 狗脸人抓紧缠着头皮的长矛,试图攻击吴宇。但是没等他把长矛举起来,他已经被吴宇的柯尔特枪打爆了头。从现在开始,他再也不用为自己那张丑陋的狗脸发怒了。 另一个想去抓起长枪的阿曼契人,也被杰哈德抢先一枪击毙了。剩下最后一个阿曼契人,慌张地朝着黑暗中跑去,都来不及去骑他的马。 吴宇调转马头去追逃跑的阿曼契人,他对杰哈德和秀宝下命令: “把没有死的全部干掉。” 没过多久,从远处传来了一声枪响。吴宇击毙了最后一个营地里的阿曼契人。 随后传来一阵马快速朝前跑的声音,吴宇回到了印地安人的营地。秀宝和杰哈德已经处理掉了所有的阿曼契人,正牵着马站在火堆旁等着他。只有吐温斯是两人特意留下的活口,仍然在地上惨叫不断。 就在维利亚以为战斗已经结束的时候,吐温斯竟然掏出了手枪,朝站在营火旁边的秀宝和杰哈德射击。 只是吐温斯才慢慢的举起手枪,还没有等他瞄准好,他已经被刚刚骑马返回的吴宇一枪射死在了死人堆里。这让正准备玩猫捉老鼠游戏的秀宝和杰哈德,感到有些扫兴。 这样,这群在德克萨斯荒原上无恶不作的恶棍,被美国军队赶得东躲西藏,以为能逃脱惩罚。最终还是被吴宇和他的人代表正义消灭了,虽然这正义来得有点迟。 秀宝和杰哈德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手持长枪站在营地的左右两面,分不同的方向警戒。吴宇把他的科尔特插到枪套里,走到维利亚身边,用左手把维利亚翻过来,搂在了怀中。 吴宇用右手轻轻的摸了一下维利亚的脸,温柔地问维利亚: “亲爱的,你还好吗?你还能认出我是谁吗?” “你知道红鹰去哪里了吗?他今天晚上应该在这儿来着。” 维利亚只是躺在吴宇的手臂里,呆呆地瞪着眼睛。她看着吴宇那张熟悉的脸,脑子里一片空白。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费力的把自己和红鹰的事儿联系到一起。她张开已经很久没有张开说话的嘴,紧紧的搂着吴宇的脖子大哭了起来。 吴宇只好温柔地搂住维利亚,任由他放声大哭,发泄心中的恐惧和委屈。 直到维利亚的哭声渐渐小下来,变成了抽泣,他才轻轻的松开维利亚的身子。他让维利亚看着他的眼睛,温柔地问: “亲爱的,你不用说话。” \"你只要告诉我,红鹰他今天晚上是不是在这儿就行了。如果他在这儿,你就点点头。” 维利亚终于明白了吴宇话里的意思,她犹犹豫豫地点了点头。 吴宇立即冲着杰哈德下命令: “杰哈德,你马上赶回到营地去。看着营地,和奥克斯一起保护杰瑞还有珍妮。快!” 吴宇知道秀宝是绝对不会离开他的身旁的,所以只能命令杰哈德。虽然他知道秀宝的能力更强一些。更可能在对抗红鹰的情况下保住其他人。 “还是我留在这里处理这些尸体吧,你带着修宝赶快回去保护营地。” 杰哈德回答吴宇。 维利亚似乎听懂了,吴宇要离开自己。她又紧紧地搂住了吴宇的胳膊,不让吴宇离开。吴宇只得迁就维利亚,他告诉杰哈德: “不,我现在不能留下维利亚在这里。她一时半会儿还不可能骑马。” “你赶紧回到营地去。等到她缓过神儿来,我们就会赶回营地和你汇合。” 杰哈德问: “你把那个逃跑的阿曼契人也杀了吧。” “杀了。告诉奥克斯,全力戒备。” “红鹰很可能已经沿着河边儿去了营地,我不太确定奥克斯能对付得了他。” “要是我也不能呢?” 杰哈德牵着他自己的马,无奈地垂下头,看着躺在地上的琼斯心里默默地想。 琼斯居然还没有死去。 杰哈德瞧着躺在一堆呕吐物中,身子底下流着一滩血的琼斯。杰哈德想吐,但是又怕吴宇轻视他的勇气,于是他就努力咬紧牙齿转过了头去。 第123章 思瑞的勇气 吴宇看到了和杰哈德的带些不服气的表情,他只得告诉杰哈德: “我和秀宝在这里收拾残局。知道你没有经历过这些,承受不了。这样的场景可不同于你在天纳西的酒馆里和牛仔们斗殴。” “你得赶快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返回到咱们的营地去,让奥克斯和你保持警戒。免得让让红鹰偷袭。” 杰哈德指着琼斯问吴宇: “那这这个人怎么办?” “你来接过他吗?” 吴宇点点头: “如果他不能很快的去下地狱,那么我会帮助他的。毕竟我们没有多少时间等在这里。要不然还能怎样呢?” 还没等杰哈德绕过小山的山脚,他就听到印第安人营地的方向传来了一声枪响。 吴宇的营地里,奥克斯和两个孩子平静地坐在黑暗中。 “我们能听到他们战斗的声音吗?” 思瑞在营地里好奇地问奥克斯。 “应该是听不到什么声音,离得太远了。” “但是如果吴宇开枪,我们是会听到枪声的。他的陆军柯尔特重型左轮手枪的枪声,在一百码外都能把人的耳朵震聋。” 奥克斯打趣着思瑞。 不管怎么说,对面营地里可能只是一伙野牛猎人。他们因为野牛不愿跟着野牛北上,而游荡在草原上。 “不一定会发生战斗。” 奥克斯告诉思瑞。 “他们一定印第安人,我敢打赌。” 思瑞初生牛犊不怕虎,并不愿意相信奥克斯的话。 “即使是印第安人,他们也只能是继续逃跑。” “你不会想到,吴宇曾经杀死过多少凶恶的印第安人首领。他在游骑兵的时候被我们叫做黄色老虎。何况还有被称作银色狐狸的秀宝。” 奥克斯像是在又像是在安慰思瑞,又像是在安慰自己。 “真希望他们能朝咱们这儿跑!” 思瑞兴奋地说。 思瑞心中充满着热血,他一直想在珍妮面前展示一下自己从兄长那里学到的战斗本领,让她对自己的硬汉形象感到震惊。 平时扎好营地,思瑞就会马上打开铺盖卷儿倒头就睡。他虽然极力想向别人证明他是一个硬汉,但是他终究只是一个未经风霜的少年。当新鲜感过去后,旅途的枯燥使他疲惫不堪。 今天思瑞虽然也早早就打开了铺盖卷儿,但是他就是不想睡。旅途中首次遇到与印第安人的战斗,这使得他极度的兴奋。 吴宇不让他们点起火堆,他们只能坐在黑暗中等待。天气并不冷,但是黑暗中不断乱晃动的灌木的阴影带给他一些从未有过的给了恐惧。 “如果我不快点儿进入西点军校学习,吴宇先生他们这些德克萨斯老兵,一定会把印第安人都杀死的。在我能够跟随美国陆军进入西部之前。” 思瑞认真的与奥克斯讨论。 “这不是你的责任。吴宇既然已经杀了他们六个人了,他一定会斩草除根,把他们都杀掉的,不会需要你来浪费子弹的。” 奥克斯告诉思瑞。 思瑞端着吴宇送给他的新步枪,反复地扣动着击锤。他希望印第安人能够朝这边儿逃跑。这样,天亮的时候,他就能捞到向他们开枪的机会。 珍妮独自坐在一棵灌木的阴影里,盯着印地安人营地的方向。似乎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吸引了她,她不时侧起耳朵来仔细听一下。 吴宇曾经告诉奥克斯,珍妮有丰富的野外生活经验。奥克斯并不太相信,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儿能够有什么像样的野外生活经验。虽然上一次三个在河边饮马的印第安人,就是珍妮发现的。 奥克斯疲惫的靠在山石上,努力的想让自己睡一会儿。 吴宇把它丢到了一条到处都是灌木丛的山沟里,他还得负责一个男孩儿和一个女孩儿的安全,责任使他倍感疲惫。周围找不到合适的空地,如果他想睡觉的话只能铺一条毯子在土地上将就。 天上的月亮被乌云遮住了一半儿,发出了苍白的光线,使得周围的树丛的阴影看上去更加的模糊而神秘。奥克斯已经多年未在荒野中过夜了,所以他很快的紧张了起来,他怀疑看到的每个树丛里都可能藏着印第安人。他拿出了他的手枪,并且把保险打开,以防被印第安人从树丛的阴影里跳出来袭击他。 思瑞看到奥克斯打开了枪机,他也端起了他的步枪开始指着树丛造成的阴影,不停地瞄来瞄去。并且兴奋的问奥克斯: “有印第安人朝这里跑过来了?” “我好像看到了一个。” 奥克斯告诉思瑞。 “印第安人在哪儿呢?” 珍妮奇怪的问。她坐营地旁边的树丛中并没有动地方。 奥克斯有点儿尴尬,他随手朝着河岸的方向指了指。珍妮只是瞥了两眼,然后肯定的告诉他: “那不是印第安人,那只是一丛灌木。” 奥克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幸好不是印第安人,否则你的头皮就危险了。” “吴宇先生他们已经开战了吧?我相信他们一定会在天亮之前就回来的,希望他们能留一个印第安人给我。” “他们不可能那么快就回来,至少得等到天亮以后,你们两个睡吧。吴宇回来,我们就和他一起去洛杉矶。” “妈妈现在一定和赛文在庄园的餐厅用餐。我们晚饭一般会吃奶油焗马铃薯,那是我的最爱。” 思瑞想象着母亲和弟弟们坐在自己家的餐厅,一起吃晚饭的样子。 奥克斯默默的听着思瑞的唠叨。他的思想有点儿集中不起来。 每次思瑞提到他的妈妈时,奥克斯的思想都有些混乱。他一边向往着安定的生活,一边又为没有照顾好妹妹,导致妹妹被绑架而自责。他希望自己很快能够找到妹妹,然后和思瑞的母亲一块儿过安静的生活。 “奥克斯,我怎么也睡不着?” 思瑞轻声告诉奥克斯。 奥克斯有点儿后悔没有跟着吴宇一块儿去印第安人的营地,而是留下来照料两个孩子。思瑞紧张的像一个小羊一样,一直不停的在他的耳边低声提问,这使他也感到了紧张起来。 奥克斯慢慢的睡了过去。在睡梦中,他回忆起了他第一次参加的战斗。他仿佛又听到了步枪密集的子弹射入他身旁的土地里,发出嗖嗖的声音。这种声音令他十分害怕,枪声犹如一窝马蜂一样,在他的耳边发出嗡嗡声。 第124章 红鹰袭击了吴宇的营地 红鹰站在灌木丛的阴影里,平静地看着营地里的三个人。目光转向珍妮时,他甚至还微笑了一下。 红鹰想象着,艾莉尔也会很快和吴宇生一个小女孩。这样的话,等到十年后,他就能带着自己的外孙女,也来德克萨斯荒原猎野牛。只是不知道,艾莉尔的女儿是否会和艾莉尔小时候一样古灵精怪。 正当红鹰沉入温柔的希望中时,一声沉闷的枪响打断了红鹰的好心情。 红鹰能听出来,第一声枪响是从吴宇的柯尔特左轮手枪发出的。他在心中轻叹一声,收回自己的温柔,把目光盯向奥克斯。 红鹰和奥克斯是相互认识的,虽然他们并不熟。当年在德克萨斯游骑兵和吴宇并肩作战,和墨西哥人战斗时,红鹰之和肤色相近的吴宇关系密切。他还能记得奥克斯刚加入他们时,年轻得发着光的稚嫩脸庞。看了看奥克斯现在被生活折磨的苍白的脸,在睡梦中仍然痛快地挤在一起的眉头,他摇摇头准备离开。 珍妮是被枪声惊醒的。自从离开妈妈之后,她就一直没有真正睡过一觉。她总觉得自己睡着之后,会被无尽的黑暗吞掉,她害怕睡觉。她只能在困倦到极点的时候,坐在那里入睡。而且睡得极浅,很容易被惊醒。 珍妮被惊醒后,本能地感觉到,几码外的构树阴影里,有她感到极为恐惧的人或动物。她握紧手中的石块,这是她在入睡前握在手里的。在漆黑的野外,她只有手里握一块石头,石头带给她的安全感才能让她艰难地入睡。 她猛地站了起来,右手高高举起手中的石头,准备把它用力地砸向令她感到恐惧的黑暗中。 红鹰感到有些惊奇,这个小姑娘拥有超强的直觉。如果这是一个在战场上的战士,那这就是一个宝贵的技能。红鹰本来急着离开,他不想和吴宇碰面,但是现在只能先把小姑娘解决掉了。 他大踏步的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几步就走到珍妮的身旁。珍妮还没有来得及尖叫,就被他一掌砍在了脖子上,她软软地倒在地上。 珍妮再一次让红鹰感到了惊奇。红鹰因为看到是一个小姑娘,所以用力的时候留了几分力气。但是,他使出的力道,也足以使一个成年人马上昏倒。 珍妮居然没有晕过去。她只是软倒在地上,然后奋力的朝旁边的奥克斯爬去。她试图从奥克斯的手中拿过奥克斯的枪,向红鹰射击。 奥克斯感到很疲惫,他似乎只是打了一个盹儿,随后就手里抓着开着机头的手枪进入了梦乡。他在梦中回到六岁,那时他的父母还都年轻。家里的一头叫比比的小公羊,用它还没有来得及长角的头,从身后把他顶到了旁边的牧草堆上。他没有感到因为小疼痛,小公羊只是在和他玩耍,并没有伤害他。 但是,奥克斯却在极度惊恐中醒了过来。眼前发生的事儿让他感到莫名其妙。 珍妮高高举着一块石头,愤怒的朝着黑暗中看去。奥克斯不明白为什么,她被什么东西惊吓到了?直到有一个高大的印地安人从灌木的阴影中走出来,他才意识到身边发生了什么事儿。 他慌忙想站起来,甚至都忘了去开枪。还没等他站起来,珍妮就被那个大个子的印第安人打倒在地上。然后,珍妮想从他的腿上爬过去,拿走他手里的枪。 奥克斯仿佛又听到队长在喊“开火”,他才这时才想到了举起自己手中打开保险的手枪。但是还没有等他举起手枪,印地安人使劲推了他一下,他的手枪掉落在了地上。 奥克斯知道,这是现实,不是梦境。并不是他在游骑兵里服役时,每晚做的那个恐怖的梦。在他的梦里,一个高大强壮的印第安人,袭击并且杀死了他。奥克斯梦中的那个印地安人,没有这么强壮。 奥克斯努力想站起来,但是他突然感觉到身体发困,就向后坐倒在地上了。 他看到珍妮终于从他腿上爬过去,抓住了他手里的枪,他想问珍妮: “珍妮,你想要干什么呀?” 珍妮从奥克斯的腿上爬过去,想把他的枪捡起来。她死死地盯着他的枪。 可是,还没有等她把奥克斯掉了的枪捡起来,红鹰就转过身来了。他只是轻微用了一点力,思瑞就在睡梦中被他扭断脖子。他惊叹地说道: “哈哈,这里还有一个坚强的战士。简直太让我惊讶了!” 红鹰说完,就抡起他从思瑞手中夺过来的长枪,用力砸了下来。 奥克斯并只是看到那个高大的印第安人抡起双臂,然后听到了一声劈柴的声音,珍妮就一动不动地伏在了他的腿上。 “思瑞别怕,去睡觉。” 他嘴里嘟囔着。浑身发热的感觉使他困乏异常。他已经记不得自己所处的环境,只想着让思瑞去睡觉。 “这是那个小男孩儿的名字?” 强壮高大的身影问。 奥克斯听出了这个低沉而沙哑的男子的声音,是用带着印第安人口音的英语问自己。他感到这个声音在自己的记忆深处十分熟悉,它应该来自于某个熟人。 他极力的调动全身的精力,想睁开眼睛看清楚面前这个高大强壮的身影。但是他始终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身子浑身越来越困,怎么也不能集中自己的注意力。 红鹰叉着腿站在的奥克斯的身边,默默的看着奥克斯。奥克斯已经流血流了很多,不再努力挣扎。他就像一个从远处回到家乡的的男孩儿,疲惫地躺在床上,想让所有的事儿都停下来。 杰哈德竭尽全力地辨别着自己营地的方向。黑漆漆的德克萨斯荒原上,安静的有点瘆人。在这片宁静中,他不久前才经历了一场战斗,目睹了从未见过的恐怖场面。 杰哈德很快发现自己迷路了。他不得不停下马来,平稳一下因紧张情绪而狂跳不已的心脏。 他坐在马上看向远处,在马头的左边找到了格兰德河。它在远处的黑暗中,像一条中国丝绸一样,发出白亮白亮的光。 杰哈德决定沿着河岸找回营地。他尽力加快速度朝营地赶,希望能够早点回去,来得及帮上奥克斯的忙。 干旱的河岸边,只有一条崎岖不平的小路,路上遍布着草原老鼠挖的小洞。为了不把它的马的马腿踩到小洞里别断,他也只好放慢马速,小心翼翼的朝营地找过去。 第125章 战后抑郁症 一个小时后,杰哈德才回到营地。 马跑不快,杰哈德又迷失了方向,只能沿着河岸慢慢找回营地。 杰哈德在回营地时,一直处在沮丧中。他垂着头坐在马上,任由胯下的阉马无精打采地带着他朝前走。 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如此无能过。他一直骄傲地认为,自己是吴宇的牧牛公司的第一牛仔。在随同吴宇在边境与墨西哥人和盗马贼的战斗中,他维护了这个荣誉。 但是,今天的战斗给了他当头一棒。吴宇在和印第安人的战斗中,一个人杀死了六个印第安人。而自己,只是杀死了两个。并且,当他面对琼斯的尸体时,差点被吓得吐了出来。 杰哈德知道,吴宇让自己回营地帮助奥克斯保护两个孩子,只是给他一个体面地离开的借口。 他一面迫不及待地离开印第安人营地,以免如同地狱般的战场让他崩溃。一面又为自己男子汉的尊严受到损伤而闷闷不乐。 尤其是感觉自己在维利亚面前失了面子,使他感到很不自在。在他的印象中,维利亚一向是如同带刺的玫瑰,美丽而且高傲的。 虽然经过这次绑架事件,维利亚的样子看上去并不怎么好。而且,维利亚似乎也没有注意到他。但他仍然对于自己未能在维利亚面前表现出强硬的男子汉气概,而感到闷闷不乐。 杰哈德就是带着这种沮丧的心情回到营地的。 他在离营地还有十来码的地方就发现了异常,拴在空地旁边的奥克斯和思瑞的坐骑不见了! 杰哈德停下自己的马,小心地从马上滑了下来。他侧起耳朵仔细倾听营地的动静。 营地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传来。只有昆虫的鸣叫声,在漆黑的夜色中显得愈来愈高昂并且急迫。 杰哈德使劲吸了几下鼻子,一股不祥的味道在夜色中漫延开来。这使得他紧张了起来,以至于忘掉了刚才的沮丧。 他低声地喝: “奥克斯,奥克斯。你在吗?” “我是杰哈德,吴宇队长的牛仔。” 他不敢马上过去。他知道,思瑞是个菜鸟。而奥克斯虽然和吴宇是战友,也曾经在德克萨斯游骑兵干过,但他已经退役多年了。 在黑暗中,有人会因为紧张而胡乱开火。杰哈德知道,思瑞有一把吴宇刚送给他的步枪。 杰哈德连喊两遍,都没有得到回应。他只得用绊马扣拴好顺边的阉马,弯腰向营地走去。 他谨慎地走到营地边缘,看到了奥克斯三人。营地很安静,他们似乎都睡着了。 杰哈德失声喊出了: “奥克斯!” 他知道,他们不可能是睡着了。因为珍妮伏在奥克斯腿上,而奥克斯则背靠山体,垂头坐在那里。这是不可能的。 杰哈德的喊声并没有惊醒奥克斯和珍妮,而思瑞也躺在旁边的黑暗中一动不动。 杰哈德感到嗓子发干,他努力咽了几口唾液,也无法抑制发抖的身体。 他想喊叫,张了几次嘴,却一声也喊不出来。他想走进营地去看一看三个人,努力地抬了几下脚,却又软软地蹲在了地上。 杰哈德双手使劲抓住地上的长草,草豆象月季一样带刺的枝子刺破他的双手,使双手鲜血淋漓,他也浑然不觉。 杰哈德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营地内的三人。胸腔内像铁匠的火炉一样,燃烧着熊熊烈火。灼热而粗重的空气,从他的口腔和鼻呼出。他蹲在那里,仿佛变身成一头德克萨斯荒原上被激怒的公野牛。 杰哈德蹲在营地边缘,只觉得胸腹内气血沸腾,犹如翻江倒海。一种叫做悔恨的情绪,占据了他的全身。 他极力想抹去眼前的景象,让时光倒流。他希望奥克斯、珍妮和思瑞回到天黑扎营前,还没有被杀死时。 杰哈德自责地认为,如果他能正确地认识到自己的能力,不去随吴宇参战,也许奥克斯他们就不会被杀死。 他随吴宇去攻击印第安人的营地,却没帮上什么忙。被吴宇命令回营地帮奥克斯,他又在黑暗中迷了路,以致延误了增援奥克斯。 杰哈德认为,自己在今晚一事无成。他没能在两个营地的战斗中做任何事,只是徒劳地在草原上跑了个来回。如果他稍微机灵点,至少守在营地的奥克斯三人不会被人杀死。 杰哈德迈不动腿,只能任凭草原绿豆蝇在三人身上起落。 当东边的天空露出第一丝亮光时,可怜的杰哈德才回过神来。他不能任由三人的尸体暴露在荒野中。 杰哈德缓慢地跪倒在地,拔出他的猎刀,开始在营地地边缘挖坑。刀子很快就被石头碰折了,他就抛掉刀子,用双手挖坑。当太阳升到小山顶端时,他也只是挖了一个浅坑。 杰哈德奋力地把石头从坑里刨出来,堆在浅坑左侧。小山岭的泥土中,混有大量的石头。想要把坑挖深点,就必须把石头挖出来。否则,用不了三五天,狡猾的郊狼就会把人的尸骨抛得到处都是。 杰哈德俯身抱起一块大石头,用力把它抱出坑外。当他抬起头来擦头上汗水时,他看见远处有三个骑手穿过稀疏的灌木丛带走来。 早晨的阳光照着三个骑手,就像蓝色油画布的三个小黑点。杰哈德的渴望实现了,吴宇带着秀宝和维利亚回来了。 吴宇并没有直接进入营地,他在远处就发现了异常。他把维利亚的马缰绳递给秀宝,示意秀宝和维利亚留在原地。 吴宇骑着蓝火靠近营地,他首先看到了营地内一动不动的三个人。然后,他看到了在营地边缘用手挖土的杰哈德。 他站下马,牵着马走到浅坑旁,低着头对正在浅坑内奋力挖土的杰哈德说: “杰哈德,休息一会吧。” 杰哈德手里停了一下,茫然地回答吴宇: “都是我的错。” “如果我回来的快一点,奥克斯他们就不会被杀死。” 吴宇明白,杰哈德这是“战后抑郁症”发作了。 骄傲而自尊的小伙子,如果在战斗中没有表现得如自己期待的一样优秀,会感到失去了面子。然后,他会把一切责任都背到自己身上,陷入严重的自我否定中。 吴宇在德克萨斯游骑兵当上尉时,曾经见到好几个优秀的队员,被这种症状毁掉,最后自己杀死自己。或者迫不及待地,很快因为战斗中鲁莽的勇敢,而被敌人杀死。 杰哈德是个好小伙子,也是吴宇在自己的牧牛公司里最重要的手下之一,吴宇可不想他早早地被重担压垮。 吴宇站起身来,看向秀宝和维利亚等待的方向。 第126章 仇恨的种子 吴宇朝秀宝招了招手,秀宝下了马。他牵着自己和维利亚的马,走到营地边缘。 维利亚坐在马上,双手抓紧马鞍桥不动。维利亚的座骑是一匹高大的灰色母马,马鞍上镶满银饰,有明显的墨西哥风格。 它的前主人应该是个有钱的墨西哥牧人,他倒霉地被印第安人杀死,所以他的马就流落到了印第安人部落。 印第安人的马大多瘦弱不堪。印第安人大约一生都不会在自己的坐骑身上浪费一粒燕麦。他们总是在骑废了一匹马后,再重新抢一匹。如果抢不到,他们就在荒原上靠光着脚的两条腿发疯。 维利亚的马走得很稳,她却僵直着身子坐在马上。敏感的维利亚,已经感到有一股可怕的气息萦绕在营地周围。 吴宇没有让维利亚的马走到营地边缘。他在距离营地还有三五码的时侯,拦下了维利亚的马。 他担心维利亚坐在马上,会看到营地内的惨景,她会被吓坏的。 吴宇对维利亚说: “亲爱的,我抱你下马来休息一下。” 吴宇左手抱住维利亚的纤腰,右手抱住维利亚的左腿。维利亚紧紧抱住他的脖子,吴宇温柔地把维利亚从马上抱下来。 维利亚安静地站在马旁,等待着吴宇的下一步。吴宇把维利亚的马鞍卸下来,扔到身旁草丛中的一小块空地上。 他用温柔的语调告诉维利亚: “维利亚,你在这里坐着休息一会。秀宝会陪着你。” “我去营地收拾一下,一会儿就回来。” 维利亚没有出声。当吴宇转身要走时,两只纤细的手却紧紧抓住吴宇牛仔马夹的下摆。 吴宇转回头,看到维利亚如天空一般清澈的蓝色眼睛中,充满了泪水。维利亚像一个唯恐被父亲抛弃的小女孩一样,用恐惧而渴望的目光迎上了吴宇的视线。 吴宇知道这视线意味着什么。历尽劫难的维利亚,太缺乏安全感了。她把救她出来的吴宇,当作了唯一可靠的依靠。吴宇就是她的全世界,哪怕吴宇离开她的视线一分钟,她都会感觉她的世界要塌了。 吴宇不得不搂着维利亚的肩头,把她带到营地边缘。吴宇把她带到一块石头上坐下,让她在这里陪着自己。 吴宇试图让维利亚脸朝营地外,以免看到营地内的惨景。维利亚坚定地摇了摇头,目光还是紧紧拴在吴宇身上。 吴宇只得一人走向营地中间,去查看奥克斯三人的尸体。他尽量背对着维利亚,不让维利亚看到三个人的脸。 奥克斯后背靠在石头上,头低垂着,脸上甚至带着笑容。和在游骑兵时一样,他每次战斗后都会带着这样的笑容睡着。 只是,他肚子上流出的血提醒吴宇,奥克斯这次睡着再也不会醒来。 珍妮的样子更惨。小姑娘的头顶像被锤子击碎一样,头皮一按一个坑。身经百战,自认为已经心硬如铁的吴宇,甚至都没办法翻过她的脸来看一看。 思瑞就相对好得多,身上没有明显的血迹和外伤,只是歪着头安静地躺在黑暗中。年轻得充满光泽的脸上,甚至还带着睡梦中的宁静。他显然生前没受什么罪,是在睡梦中被人一下拧断脖子的。 吴宇看着熟悉的杀人手法,叹了口气直起腰来。 他曾经和红鹰一起,带人给大部队做过侦察兵。这种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边境地带也只有红鹰能做到。 秀宝一边拿着猎刀和杰哈德挖坑,一边注意着吴宇。他早就猜到了袭击营地,杀人的可能是红鹰。 一边是老战友奥克斯,一边是小娇疌艾莉尔的父亲,又是自己的师父兼兄弟的红鹰。秀宝能想像到,自己的岳父兼生死兄弟,杀死了自己的战友,吴宇夹在中间一定会很为难的。 看到吴宇神色还算平静,秀宝赶忙走上前劝: “维利亚的伤口该换药了,你去给维利亚换吧。” 吴宇点点头,平静地走向维利亚。吴宇知道,现在他不能张口说话。他必须找点什么事转移自己注意力,否则他会发狂的。 维利亚也发现了吴宇的异常。她不顾伤痛赶忙走过来,把吴宇的右臂抱在怀里。她拉着吴宇一起坐在石头上,仍然紧紧抱着吴宇的右臂,不肯放开。 秀宝和杰哈德不敢再拖延。他们把一条毯子铺在坑底,然后把奥克斯、珍妮和杰瑞的尸体,叠在一起放在坑中。 坑挖得太浅了,尸体上只盖了薄薄一层土。秀宝和杰哈德,只好把挖坑挖出来的石头堆在坟上。 他们把石头堆成了一个梯形的石堆。秀宝砍了一棵小构树,剥掉树皮,在树皮上刻上奥克斯的姓“ox”。他把木棒绑成十字架,插在了奥克斯坟前。 杰哈德则客串了牧师。他在奥克斯的坟前念了一段临终祷词,祝奥克斯三人在天堂得到解脱。 当大家小声唱起天主教安魂曲时,吴宇已经清醒过来。他和大家一起唱起了最后一段: “他并没有离开我们,” “他只是在玫瑰花园中,” “微笑地注视我们!” 唱诗声终束,营地一片平静,但是仇恨的种子却悄悄种在了三人心中。 吴宇想站起来,只是维利亚抓着他的手不放开。他只得坐在石头上告诉杰哈德: “杰哈德,你赶快返回牧牛队伍。” “告诉大家,我们一切都好。” 吴宇没有单独提米歇尔,杰哈德也没问。 “我带着维利亚,得慢慢走。” “我会在西班牙小道的尽头等你们,顺便等维利亚恢复健康。” 吴宇没有让秀宝去报信,因为他知道,秀宝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自己离开他的视线的。 杰哈德沉默地点点头,然后脱帽向维利亚致意。他转身牵着自己的马出了营地,才翻身上马,孤独地向草原深处骑去。 洛基山脉深处,克拉罗多峡谷入口处,山坡上有一块巨石。 两个穿着牛仔服装的印第安人,躲在巨石后面,谨慎地观察着谷囗。身后的山洞里,有一个客人,是一个叫亨特的白人。他带来了要交给红鹰的一批给养。他们接到的命令是,要保证整个交易不出漏洞。 当太阳照在两人脸上时,一个小黑点朝这边快速移动过来。他们在大石块后方,谨慎地架起步枪,小心地监视着前方。 第127章 背叛者们 等红鹰再次见到特,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了。 红鹰骑得并不快。劫持维利亚,把吴宇引到荷马渡口,这段旅程即使对红鹰来说也很不容易。 几年不见,吴宇成长得太快了。看来这几年时间,他虽然离开游骑兵定居埃帕索了,但是对自己军事素养的磨炼一刻也没有停下。 红鹰为了把吴宇引到这里,费了好大力气,还损失了不少手下。 这使得红鹰既开心又心酸。 半个徒弟兼兄弟,变得越来越强,这让红鹰很开心。 可是红鹰拿吴宇当兄弟,吴宇却毫不犹豫地当了自己的女婿。 而且他远远地跟踪了自己的女儿——艾莉尔几天,艾莉尔每天都很开心的样子。显然,自己的女儿对于嫁给吴宇很满意,即使知道吴宇不可能只有一个儿子。 这让红鹰觉得,自己的珍珠不是被人抢走的,而是高高兴兴撇下自己跑了的。这让红鹰有一种被抛弃的孤独感。 兄弟变得越来越强大,红鹰很高兴。 女婿很强大,对女儿很好,能护女儿一生周全,红鹰很高兴。 但这个强大的女婿,居然是自己越来越强的小兄弟,红鹰的心里就感到很奇怪了。 就像他小时候吃了满满一把醋栗一样。嘴里和心里都酸得要死,但吃到最后又分明有一丝丝甜味。 红鹰也为女儿能吸引到如此优秀的军人,甘愿守护女儿一生,而为艾莉儿感到骄傲。 红鹰就是带着这种又酸又甜的老父亲心情,孤独的骑了一夜马。横穿了克拉罗拉大峡谷,来到黑石口会见纽约客的。 亨特见到红鹰时,已经烦躁不堪地在山洞里来回走动了有半个多小时。 红鹰的强壮高大,让亨特感到了些许惊奇。他见过的印第安人,一般都是矮小瘦弱的,很少有如此高大强壮的。 享特并不在意,作为华盛顿的警长,他见过更多更强壮的黑人。他们在自己面前,仍然像是一只只被猫抓到的老鼠。用恐惧而顺从的目光看着他的脸,渴望着从他的脸上看到一丝笑容。 亨特用冰冷的眼光盯着红鹰,等待红鹰受不了威压,先向他开囗。 红鹰却不去看亨特,而是走到给养堆前,翻看起来亨利带来的面粉、盐和咖啡。 他用自己的小刀随手捅开一袋咖啡,抓出几粒咖啡豆,放在嘴里嚼了起来。 红鹰只嚼了几下,就“呸”一下,吐掉了嘴里的咖啡豆。并且漫不经心地朝一个小个子印第安人说: “喂,斯比利!这种咖啡,连我的马都不会喝。” “你想骗我吗?嗯……!” 叫斯比利的印第安人连忙后退几歩,手已经抓到了背着的步枪上,虽然枪囗朝着地面。 这些年,因为一言不合,被红鹰杀死的人太多了,不由斯比利不害怕。他紧张地说: “红鹰老大,不关我的事!” “这已经是堪萨斯能找到的最好的咖啡了。是东印度公司从印度马德里运来的,最好的四个金星咖啡。” 亨特看到在气势上压不住红鹰,只得开口说: “东西是我买的。” “你要求的物资和两万美金都在这。” “你杀死吴宇了吗?爱丽丝呢,你抓到了吗?” 红鹰轻蔑地说: “爱丽丝不在吴宇身边,你的情报出错了!” “至于吴宇,谁答应过你杀死吴宇。杀死吴宇怎么找到爱丽丝?” 亨利强行克制着自己的愤怒,回怼红鹰: “那你凭什么要我的给养和钱呢?” 红鹰强硬地回答: “是你给的情报有错,你凭什么不付钱。” 亨特还想威胁一下红鹰。红鹰站在洞囗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十来个满脸彩绘,赤着上身的强壮印第安战士,骑着马从山洞后背的山坡上露出头来。 护送亨特的两个印第安人,没想到这里有红鹰的埋伏,变得紧张了起来。 亨特害怕了起来,他随着护卫往洞外走去。一边气急败坏地说: “东西留给你了,钱就别想了。你玷污了印第安人的荣誉!” 红鹰坐在洞囗的面粉袋子上,看着他们离开,微笑着说: “别胡说八道。以后别来德克萨斯了,” “否则,我会把你的舌头割下来喂狼!” 亨特来不及和红鹰争吵,带着护卫匆匆跑了。他决定亲自去处理吴宇和爱丽丝的事情。 亨特认为,他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他把灵魂出卖给了恶魔,投靠伊格曼,使得罗伯特将军在去寻找“酋长的宝藏”的火车上,被印第安人杀死。 现在伊格曼议员想一口吞掉自己,他背叛的代价已经够大了,亨特要靠自己拿到所有的宝藏。 红鹰目送亨特跑掉后,他带领战士们搬出山洞内的给养,向佛罗里达方向驰去。 佛罗里达还有一个印第安人保留地,红鹰的叔叔是那里一个部落的酋长。红鹰准备劝说叔叔和自己一起战斗,希望能复兴自己的太阳部落。 红鹰认为,向白人妥协,就是对印第安人祖先的背叛。他决不会和一边过着“感恩节”,一边毫不留情地屠杀印第安人的白人军队停战。 华盛顿的早晨,总是在令人烦躁的马车铃声和报童的叫卖声中醒来。 海瑟薇睁开美丽的橄榄型双眼,茫然地盯着天花板上的壁画看了几分钟,才清醒过来。 壁画是着名的《最后的晚餐》,讲的是忠诚与背叛的故事。晚餐后,耶稣就会被人背叛和出卖。 海瑟薇想到了亨特。亨特去追捕杀死妹夫的米歇尔,已经走了一周了。这让海瑟薇感到一些不安。 亨特从前离开华盛顿去抓犯人,最多三天就回来了。即使两人已经分房睡了,但是她只要知道亨特在书房,或者在警察局,就总能让她感到安心。 海瑟薇不想起床,她感觉浑身无力。布鲁姆斯昨晚来家里做客,约她今天下午去伍德里斯剧场听歌剧。 意大利皇家歌剧院演出的《罗密欧和朱丽叶》,据说原名叫《王子复仇记》。因为意大利皇帝不喜欢这个名字,才换了个名字。 海瑟薇心里讽刺自己,感觉好笑极了。 犹大背叛了耶稣,失去了自己在晚餐桌旁的座位! 罗密欧被叔叔背叛,失去了王位和爱人。 她背叛了丈夫亨利,成为表哥布鲁姆斯的情人。她又到底失去了什么? 海瑟薇想躺在柔软的床上,安静地思考一下自己的生活。 但是生活马上就让她烦躁不堪! “啊……!” 卧室窗外,又传来凄厉的尖叫声。 海瑟薇猛地掀开被子。 第128章 明天会怎样? 海瑟薇坐在床边,却不着急站起来。 “何必着急呢?反正这一成不变的生活,大家的终点都是坟墓。” “有什么可着急的!” 海瑟薇右手温柔地抚摸着自己露在睡裙外的左臂,哀怨地胡思乱想。 虽然已经有了一个十一岁的儿子,海瑟薇的肌肤仍如少女般光滑细嫩。婚姻生活,又使她的肌肤呈现出,白净丰满如同中国白玉一样的质感。 她记得亨特教过她一个中国词“温香软玉”,那是她和亨特刚开始婚姻生活时,亨利教她的。她认为,即使过去六年了,她仍然配得上这个词。 海瑟薇突然感到一阵愤怒。亨特这个笨蛋,有这么漂亮的疌子,他却不严防死守,最终让渣男成功地诱骗了自己的疌子。 上帝应该惩罚享特! 海瑟薇想在这种懒洋洋地自怨自艾的情绪里再坐一会,窗外的尖叫声又一次打断了她的情绪。 她仍然缓缓从床边站起来,优雅地走到窗边。穿着睡衣,优雅地走在卧室里。即使是背对着亨特,她也能感受到亨特灼热而痴迷的目光。亨特的目光,让她走得更加优雅而且自信。 多年养成的自信,使得她即使再着急,也要保持从容优雅的走路姿势。 海瑟薇走到窗前,透过百叶窗看向窗外,果然生活还是一成不变。 她的笨蛋侍女小鸡,又被她的儿子——乔布斯用喷壶浇湿了裙子。即使已经被乔浇湿了很多次,小鸡仍然要在乔上学走的时间浇花,从来不知道换个时间。甚至脑子懒到,连哪怕换个地方浇花躲开乔布斯,都想不到。 令海瑟薇皱眉的是,乔布斯的恶作剧又升级了。他不但淋湿了小鸡的裙子,还趁小鸡抖裙子上的水的时候,从小鸡身后猛的掀了一下她的裙子,然后跳到一旁哈哈大笑。 小鸡连挪一下地方都想不到,只是拎着裙子仰着脸尖声嚎哭。黑色的小脸上露出悲痛欲绝的表情,可眼里却连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 乔布斯站在一边哈哈大笑着。海瑟薇突然意识到,乔已经是少年了,他长得越来越像他的亲生父亲。 金色的头发,尖挺的鼻子,雕像一般清秀的脸,甚至宽肩细腰的挺拔身材。乔长得越来越像他的亲生父亲,那个毁掉了海瑟薇整个少女时期的人渣。 看到乔布斯深灰色的双眼中,闪烁着恶毒而且疯狂的光芒,她一下子就丧失了作为母亲管教乔的心劲。 海瑟薇只是朝窗外喊了一句: “小鸡,别像个傻子一样哭了!” 她就坐到窗边的梳妆台前,开始生闷气。生自己的,也生亨特的。 亨特如果不那么漫不经心,他现在早就应该把犯人关进监狱,回家来住了。 作为警长,强壮而凶悍的亨特,脸上带着阴冷的表情,不知道吓坏了多少第七街区的所谓江湖大佬。至于小流氓,更是听到亨特的名字都会远远地跑开。 乔布斯的渣男亲生父亲,只是一个会在女孩子面前甜言蜜语的小流氓。在亨特面前,他一定会被吓得屁滚尿流。 和生父长得很像的乔布斯,在强壮的亨利面前,一定会听从她这个母亲的管教的。 想到亨特强壮的身体,海瑟薇脸上一热。她不再理会窗外的闹剧,开始聚精会神地开始化妆。 布鲁姆斯带着恭顺的表情,轻轻关上伊格曼议员办公室的门。伊格曼像秃鹫一样的眼神,使得布鲁姆斯十分反胃。 布鲁姆斯收起笑容,平静地走出华盛顿市议会的大楼。直到坐进自己的马车,他才露出愤怒的表情。 《家庭真理报》的时事版,质疑了罗伯特将军的死,矛头直指伊格曼议员。 暴怒的伊格曼议员把布鲁姆斯臭骂了一顿。他要求布鲁姆斯马上平息舆论,否则就报警说布鲁姆斯是这件事的真凶。他和亨利私下密谋,欺骗伊格曼议员,并且杀死了罗伯特将军。 布鲁姆斯感到了危险。他作为伊格曼议员的私人秘书,见惯了大人物的冷酷无情。 在罗伯特将军被杀这件事里,他只从罗伯特的财产中分到五百美金,不要说吃肉,甚至连喝汤都算不上。他得到的,只是大人物们不屑拾取的残羹冷炙。 布鲁姆斯是在街头长大的孩子,从来不会轻易服输。他要给这些大人物一个“好看”,让他们也尝尝小人物的怒火。 当布鲁姆斯坐在海瑟薇的起居室里时,他已经很好地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 他用温柔的眼光看向海瑟薇,夸奖道: “这身红色的裙子太配你了。” “也只有梅森百货的珍珠项链,才能配得上你。” 然后他弯下腰,笑着抱了抱乔。放开乔后,他告诉乔布斯: “乔,你妈妈要到梅西百货给你买一双维特牌的手工皮鞋。” “宝莉姨妈会接你放学,你要听话。” 乔布斯放肆地大叫: “不,我要两双。” 布鲁姆斯笑着点头: “那就两双,但你要听姨妈的话。” 乔布斯并没有道谢,他欢呼一声冲向停在院子门囗的马车。 海瑟薇溺爱地看着乔布斯,直到乔布斯爬上马车,才收回目光。她朝布鲁姆斯微微一笑,优雅地向马车走去。雪白的玉颈,纤细而直挺的小蛮腰,处处都透露着她的自信。 布鲁姆斯手里拿着海瑟薇的女士包,跟在她身后向马车走去。目光中再无温柔之意,已是寒光四射。 海瑟薇母子坐在双人马车车厢里,布鲁姆斯亲自充当他们的车夫。 把车赶到院子门口,布鲁姆斯从座位下掏出一瓶黑麦威士忌,递给了海瑟薇的园丁兼门房,细心地嘱咐他: “老布朗,你一定要少喝酒。” “海瑟薇今晚要去看歌剧,乔会住在宝莉姨妈家。” “你要看好家,并且照顾好小鸡。” 黑人园丁布朗,对这个礼貌周到,又总是给自己酒喝的布鲁姆斯先生印象很好,他不断地点头说好。 到了宝莉姨妈的家门口,宝莉姨妈已经等在了木栅栏旁。一只白褐色毛相间的小苏格兰腊肠犬,在她的脚边转来转去。 乔布斯还没等马车停稳,就兴奋地大叫着跳下马车,去抓腊肠犬的尾巴。吓得腊肠犬狂叫着朝院子里跑去,乔也追着小狗进了院子。 布鲁姆斯一如既往的出手大方,他送给宝莉姨妈一块印度丝绸。 海瑟薇坐在马车里,嘴角含着笑看着宝莉姨妈抱着衣料匆匆跑进院子。 她对布鲁姆斯一如既往的知情识趣感到很满意,虽然她知道他是个花花公子。 马车缓缓跑了起来,拉着海瑟薇朝着伍斯特歌剧院驶去。 海瑟薇满足地叹了口气,把后背靠在松软的马车厢壁上。 她开始憧憬起今晚美妙的聚会,至于明天?她才不会去关心。 谁知道明天会怎样! 第129章 布鲁姆斯的冒险 海瑟薇醒来时,感到身体很累,比在华盛顿市政府的圣诞舞会上跳了一夜舞还累。 她感到衣服已经湿透了,紧紧地裹在身上,十分难受。 海瑟薇习惯性地张口想喊她的黑人待女小鸡。她的身体往前一冲,头碰到了马车靠背上,才让她清醒过来。 她发现自己的双手被绑在身后,嘴里塞着一块手帕,被躺倒放在马车的座位上。 海瑟薇瞬间冷静下来,她没有大喊大叫。作为警长夫人,她比一般人拥有更多对付罪犯的知识。 发现被绑架,在未弄清楚自己所处的环境前,切勿大喊大叫。以免引起绑架者恐慌,危及被绑架者生命。 海瑟薇静下心来,侧耳倾听周围环境的声音,试图判断自己所处的位置,以及绑架者的逃跑路线。 马车外一片安静,只能听到车轮滚动的“轧,轧”声。远处不时传来鸡叫声,和狗的吠声。阳光从浓密的树叶中穿过,射进马车车厢内。树叶斑驳的阴影,在车厢内活泼地跳动着。 海瑟薇猜测着马车驶往的目的地。不过,海瑟薇并没有猜测很久,马车便停了下来。 当看到打开车门的人是布鲁姆斯,海瑟薇马上想起了昨晚的事。怪不得昨晚听完歌剧,自己刚坐进马车一会,便奇怪地感到困得厉害,很快就在马车里睡着了。 布鲁姆斯笑得还是那么温柔,只是海瑟薇觉得这笑容太虚伪了。布鲁姆斯笑着扶她坐起来,然后用商量的口吻对她说: “海瑟薇,你答应我别乱叫。” “我就给你解开绳子。我这样做是有苦衷的,” “你耐心听我解释!” 海瑟薇用冷静的目光看着布鲁姆斯,眼中再无昔日的哪怕一丝爱意。她用目光示意布鲁姆斯解开她身上的绳子。 海瑟薇冷静的态度,出乎布鲁姆斯的意料之外。他已经做好了如果海瑟薇大喊大叫,或者惊恐万分,他该如何应对的准备。 布鲁姆斯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在海瑟薇冷静的目光注视下,解开了捆着海瑟薇双手的黑色领结。 海瑟薇摆摆头,躲避开布鲁姆斯的手,用自己的手掏出囗中的手帕。她用手抚平大腿上的裙子,双手压住裙子,双眼直视着布鲁姆斯的眼睛。 布鲁姆斯只得停下手来解释: “亨特偷了属于伊格曼议员的佛罗里达金矿位置图。” “伊格曼议员要抓你和乔布斯,逼亨特交出金矿图。” “我无意中听到了,怕你露出破绽,只得用这种方式带你逃出华盛顿。” 海瑟薇根本不相信布鲁姆斯破绽百出的理由,一个字都不相信。但她还是作出“我相信你”的样子,等着布鲁姆斯继续往下走。 布鲁姆斯也知道,以海瑟薇的聪明,是不会相信他的理由的。但是他也不在乎,到了这里,她不相信也得相信。 布鲁姆斯强硬地对海瑟薇说: “你一定知道亨特在哪儿!” “领我去见亨特,我们找到黄金后,可以去墨西哥生活。” “为了乔布斯,亨特一定会同意的。必竟,他那么喜欢他的养子。” 布鲁姆斯其实想告诉海瑟薇: 乔布斯可是你的亲生儿子。如果不能找到亨特,拿到金矿分布图,你要考虑乔布斯的下场。 海瑟薇假装没听懂布鲁姆斯的潜台词,她朝他点点头: “亨特最爱的就是乔布斯。” “你一定要找到亨特,我只知道亨特去了德克萨斯。” 布鲁姆斯把海瑟薇扶下马车。站在马车旁,海瑟薇被这所房子的破旧程度惊呆了。 这是一个破烂不堪的农家院。右边的谷仓,仓顶露出一个大洞,就像一张黑洞洞的大嘴。 左边的牲囗棚里,倒是停着一辆不错的马车。只是马车车厢的黑漆,已经被风吹雨打得泛了苍白,有的地方甚至都露出了木头的颜色。 牲口棚里既没有关着猪,也没有关着鸡。唯一的活物,就是在牲囗栅最右端拴着的一匹马。一匹瘦得都露出了肋骨的灰色木马,疲惫地嚼着料槽中不多的青草。 至于农家院的正房,倒是一座看上去很宽敞结实的木头房子。 只是房子看上去保养的很不好,木头上到处掉漆,显然已经好多年没刷过油漆了。窗户玻璃也碎了好几块,仅仅简单地用木板钉住了。 这座房子如同一个垂暮老人一样,孤零零地站在那里,露出满身破败与沧桑。如果海瑟薇一个人,她是绝对不敢来这里的,这里破败寂静得像一座鬼屋。 一个满脸雀斑,身材粗壮的小姑娘,从主屋的门出来。她飞跑到布鲁姆斯身边,使劲搂住布鲁姆斯,满脸敌意地瞪着海瑟薇,问他: “表哥,这个女人是谁?” 海瑟薇高傲地站在那里,等着布鲁姆斯开囗。对面的小姑娘穿着一件丝绒长裙,料子很好,但款式却是五年前在华盛顿的贵妇们中间流行的款式。 在女孩的裙子下摆上,甚至有一块未洗净的污渍。这让人不免联想到,女孩的裙子,是在某个贫民窟的服装店,用极低的价格得到的贼脏。 布鲁姆斯虽然已经够坏了,但他还是试图保持一点绅士风度。他按照规矩,先介绍了海瑟薇。 他告诉女孩: “这位高贵的女士,你可以称呼她琼斯太太。” “他是我的表姐。” 海瑟薇平静地听着布鲁琼斯介绍自己。她对布鲁姆斯称呼自己“琼斯太太”,而不是“亨特夫人”,感到一丝满意。 她不想让人在这种糟糕的情况下,知道她的夫姓,她认为这是对亨特的羞辱。亨特娶了她已经够倒霉的了,她不愿意看到他再受此羞辱。 至于“琼斯”这个姓,却是乔布斯的生父的姓。琼斯毁了海瑟薇的整个少女时期,又不负责任地扔下海瑟薇和乔布斯,和其它女人跑了。 琼斯就是个人渣,使用他的姓氏,对于他这样一个已经把灵魂卖给魔鬼的人,他应该不会介意。毕竞他们夫疌一场,她还给他生了个儿子。 介绍完海瑟薇,布鲁姆斯敷衍地指指女孩,告诉海瑟薇: “凯莉,她的妈妈是我的姨妈。” 女孩凯莉对布鲁姆斯轻率的态度很不满意。她抓住布鲁姆斯的左手,准备要求他重新介绍自己。 布鲁姆斯却抛开凯莉的手,强行拥着海瑟薇向主屋门囗走去。 主屋门口站着一个粗壮的妇人,正用戒备的目光看着他们。 海瑟薇感到了她目光中的侵略性,也开始紧张起来。 第130章 太恶毒了 这个粗壮的中年妇女身上的衣服显然并不合身,她身上的肥肉被箍成一圈一圈,如同车轮一样。 海瑟薇走到门前,一股汗臭味混杂着劣质香水味,呛得她鼻子直疼。 “这是拉莫斯姨妈。” 布鲁姆斯向海瑟薇介绍了这个中年女人。海瑟薇不得不朝屏住呼吸,朝拉莫斯笑了笑。 拉莫斯却没有回以她同样礼貌的微笑,而是一边让开门,一边阴阳怪气地笑道: “快看看谁来了,这不是哈斯老爷的小宝贝吗?” “希望你能住得习惯!” 哈斯是海瑟薇的父亲。她自小就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即使父亲破产之后,他也没让她吃多少苦。 她从未见过如此破败的屋子,也从来不认识这么穷酸刻薄的亲戚。但是很显然,这位拉莫斯夫人不仅认识她,还对她十分嫉妒。 海瑟薇不认为自己有必要理会这个粗鲁的中年妇女。布鲁姆斯为她拉开房门,她犹豫了一下,抬脚走了进去。 当海瑟薇从外面看到这所房子时,对于房子的内部已经做了最坏的想象。她认为房子里会没有地毯,没有客厅的壁炉和书架。对于一所农民的房子,她不能要求太多。 但是房子里的实际情形,依然使她感到震惊。地毯、壁炉和书架是当然没有的。 其实客厅里除了一张布满油污的桌子,和三四把不同款式的旧椅子,什么都没有。其中一把椅子还断了一条腿,勉强靠在桌子边,像一只正在休息的鹤。 拉莫斯把他们带到客厅左边一个房间,房间里只有一张粗木大床。 布鲁姆斯拿出一美元递给拉莫斯,然后朝拉莫斯挥挥手。拉莫斯迅速地把美元揣在胸前的囗袋里,就嘟囔着离开了。走时还不忘把门关上。 布鲁姆斯从床底拉出一个包裹,分别是一套典型的爱尔兰农夫的衣服和木鞋,以及一套农妇的衣服和鞋子。 海瑟薇看到布鲁姆斯早有准备,便放下了与他争吵的念头。在布鲁姆斯的强迫下,很不情愿地换上了农妇的衣服。 布鲁姆斯则换上农夫的衣服。并且把他们换下来的衣服用布包好,送到马车上。 拉莫斯居然会赶马车。她坐在马车上,等布鲁姆斯关好马车门。她就得意洋洋地赶着马车,离开了院子,沿着小道向森林里驶去。 令人惊讶的是,这个家里居然也有一个小黑人女仆。布鲁姆斯把他从外面带进来,帮海瑟薇整理屋子,然后他就赶着院子里的马车离开了。 直到晚上睡到床上,娇嫩的肌肤被被子的粗布磨得生疼,海瑟薇才如梦初醒。 饿得“叽哩咕噜”直响的肠胃,让她终于想起来,她今天一天几乎没吃东西。只是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黑人小女仆给她送来一片干得发苦的燕麦面包,和一杯清水。 布鲁姆斯在太阳落山后也赶了回来。他没有像往常一样,从外面回来,先段殷勤地来问候海瑟薇。 海瑟薇听到主屋的门响,便急忙端坐在床边,等待布鲁姆斯进来问候她。 她已经想好了,等布鲁姆斯进门问候时,她要给他一个足以冻死大象的冷冰冰的眼神,以惩罚他扔下自己一天。 但是,出乎海瑟薇意料的是,她坐在床上等了半个小时,布鲁姆斯并没有进她的房间。 布鲁姆斯从外面带回来两瓶威士忌。他和拉莫斯、凯莉母女,坐在客厅的破餐桌旁,直拉喝起了酒。下酒菜简单至极,就是作为晚餐的几片燕麦面包。 三个人喝酒喝到很晚,海瑟薇躺在床上,一直能听到三人或粗鲁或恶毒的胡言乱语。 晚上的时候,布鲁姆斯并没有回海瑟薇的房间。他和凯莉回了凯莉的房间,拉莫斯坐在椅子上看着凯莉扶着他回了房间,脸上露出了恶毒的笑容。 海瑟薇太累了,只得躺到了床上。黑人小女仆送来的粗布被褥,虽然已经旧得发白了,但是还是洗得很干净。 在这个混乱肮脏的屋子里,干净得甚至能闻到阳光味道的被褥,与周围的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海瑟薇瞬间便理解了布鲁姆斯的良苦用心。这是他知道自己有洁癖,特意为自己准备的。 海瑟薇有点小感动。但是,她不准备马上就原谅他。明天早上他来问候自己时,海瑟薇决定还是要保持冰冷的礼貌,来惩罚布鲁姆斯。 否则,布鲁姆斯以后会更不听她的话。至于什么时候原谅他,海瑟薇要看他的态度和诚意。 屋内蚊子四处飞舞。寒酸的拉莫斯家里,只能在破铁盒里点燃干草,放在房间里驱蚊。 屋子里浓烟滚滚,呛得海瑟薇头疼,但是蚊虫仍然四处肆虐。在大脑轻微缺氧的状态下,她终于半昏迷地睡着了。 布鲁姆斯第二天早上,只是进来看了海瑟薇一眼。根本没注意海瑟薇的态度,就带着满脸宿醉,赶着院子里的破旧马车出去了。 这让海瑟薇感到很失落,自己昨晚想好的办法竟然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第二天,第三天,连续一周,布鲁姆斯每天都赶着马车出门。回到家里的时候,他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阴沉。 他再也没有进过海瑟薇的房间。布鲁姆斯只要一进家门,就会坐在客厅的餐桌旁喝酒。拉莫斯和凯莉也会陪他一起喝,喝到酩酊大醉后,凯莉就会扶着布鲁姆斯一起回她的卧室。 海瑟薇感到越来越不安。拉莫斯和凯莉对她本来就不好,现在则越来越刻薄。她们不止对她不好,对她们唯一的黑人小女仆也非常刻薄。 一周后,海瑟薇决定不再安静地等待了。 傍晚的时候,她在房子门囗拦住了布鲁姆斯。冷冷地对他说: “送我回家!” 布鲁姆斯烦躁地摇摇头,低声对海瑟薇说: “海瑟薇,别任性了!” “伊格曼议员的人会抓住你的。” “亨特会回来的!” 布鲁姆斯厌烦地看着海瑟薇,用恶毒的语气一字一字地说: “不,亨特不要你了!” “不要你了!” 海瑟薇瞬间就崩溃了,布鲁姆斯击中了她心底最深处的恐惧。 她猛地举起右手,想猛扇布鲁姆斯一个耳光。 旁边的凯莉眼中露出得意的眼神,她的双手猛地朝海瑟薇推去。 第131章 落入凡尘 海瑟薇受到惊吓,连忙侧身。凯莉的速度太快了,她并没有完全躲开。 凯莉推得海瑟薇身子一歪,摔倒在了地上。她的头磕在了走廊的地板上,发出 “咚!” 的一声巨响。海瑟薇马上就晕了过去,鲜血从脑后缓缓流出。 布鲁姆斯气急败坏地朝凯莉咆哮起来: “你这个傻瓜!” “看看你干的好事!” 布鲁姆斯急忙弯腰,左手扶着海瑟薇的脖子,把她搂到自己怀,查看她的伤势。 凯莉发现自己闯大祸了,吓得哇哇乱叫,向院子里跑去。 拉莫斯在房间的窗户后面看到这一幕,也很害怕。她不想独自面对布鲁姆斯的怒火,便也跑出房子。 她和凯莉驾驶着破旧的马车,跑去不远的里皮斯镇的一个亲戚家躲了起来。 海瑟薇醒来时,感觉自己像躺在烤箱里一样,周围的空气都是炽热的。身上的汗不停地往下流,身下的席子都是湿漉漉的。 她一动也不想动,感觉自己的人生一片灰暗,简直毫无指望。她认识男人的眼光太差了,竟然连续被两个渣男伤害了个遍体鳞伤。 海瑟薇到现在都不愿意相信,自己会对布鲁姆斯失去吸引力。 他借囗给自己治伤,把自己带到波特城这个小镇。然后把她丢在旅馆里,消失不见了。并且他把他们的东西全带走了,除了身上的衣服,他连一根线头都没有留给海瑟薇。 孤苦无依的海瑟薇,被困在了波特城的旅店里。布鲁姆斯甚至还撒谎称两人是兄妹,从店主那里借走了五十美元。 海瑟薇自然不愿还钱,于是旅店老板报了警。 幸亏海瑟薇不但了解男人,而且特别了解当警长的男人。 她向那个年轻的警长——梅耶,讲述了一个美丽的故事:年轻单纯的姑娘,父母死了。姑娘带着美好的希望,准备跟着哥哥到西部发财。结果,作为赌徒的哥哥输光了他们所有的东西,不负责任地扔下妹妹跑了。 海瑟薇楚楚可怜的外表,激起了年轻警长的保护欲。梅耶替她还了旅店老板五十元,并且发誓会保护她。 海瑟薇机敏地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 年轻的梅耶警长在一周之后,就向她求了婚。于是,海瑟薇就又一次成为警长夫人,不过这一次是个穷困的小镇警长。 梅耶从来不会抱怨。自从他十五岁时,父亲和母亲相继抛下他去了天堂,他就没有再向任何人抱怨过。 因为他知道,生活艰难的时候,可靠的只有自己。抱怨对情况不会有任何帮助,只会让它变得更糟。 事实上,在他十八岁加入美国陆军后,也有过一段与战友们互相依靠的友情岁月。 只是,在他二十一岁时,他被印第安人伤了一条腿。梅耶不得不回到家乡波特城,靠着当警长的微薄工资生活。 回到波特城后,他又恢复了沉默寡言的样子。虽然他从不抱怨,但是这些年他过得并不好。 梅耶曾经娶了一个红头发的小个子爱尔兰女人,她还带着一个七岁的儿子。 红头发的爱尔兰女人,脾气很暴躁。虽然他曾试图和她互相理解,但他最后还是放弃了。 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导致这个爱尔兰女人在嫁给他一年后,她得了急性肺炎,只过了一个晚上就死了。 这让梅耶很伤心。即使这个爱尔兰女人脾气很暴躁,但她偶尔也会听梅耶说几句心里话。 虽然大部分时候,她听完梅耶的心里话,总会像骂她的儿子一样评论: “你真是个傻瓜!” 梅耶并不在乎她骂自己“傻瓜”,他?并不愿意她死去。 梅耶认为,只要他们在一起生活几年,他们最终一定会互相理解的。到那时,她一定不会再骂他“傻瓜”了。 结果她还是死了,并且给他扔下一个七岁大的儿子。 当梅耶遇到海瑟薇时,他以为自己在倒霉了二十多年后,终于遇到了属于自己的幸运。 可是他在糊里糊涂地和海瑟薇结婚之后,发现婚前温柔可人的海瑟薇,也变得和那个红头发的小个子爱尔兰前疌一样暴躁易怒。 梅耶沮丧地认为,他自己根本不了解女人。他就不应该再一次进入婚姻生活。 事实上,他认为今年是自己最艰难的一年。意外接二连三地出现,以致于他难以预料,自己的生活什么时候会出现麻烦。 梅耶到今年才二十六岁,生活却已经把他折磨得狼狈不堪。以至于他四十岁的哥哥,都不得不给他打气,让他顺应上帝给他的磨难。 “是的,你才二十六岁。” “你不必感到失望,你的人生还很长。好运气一定会光顾你的。” “教堂里的牧师说,隔壁镇子四十岁的马科,丢掉了她二十岁的老婆。却在追老婆的路上捡到五只羊。” “也许在坏事的后面,上帝为你安排了好事呢!” 梅耶叹了口气,无精打采地回应: “是啊!马科丢疌,焉知非福啊。” “我倒不求什么好运气!” “只要不是麻烦接连不断,让我能应付得过来,就好了。” 梅耶的哥哥朱恩点点头,赞同地说道: “是啊,如果你不再次结婚就好了。” “你又不是毛头小伙子,那么着急干什么!” 朱恩这个奇怪的结论,刺得梅耶心中一痛。 阳光从屋顶的漏洞射进来,细小的尘埃在光柱中轻舞飞扬,像一团缠在一起的乱麻。 兄弟俩坐在波特城监狱门口的木头长凳上,注视着光柱中飞舞的尘埃,同时陷入了沉默中。 波特城的监狱小得很。只是在只有两间房的警察局里,用一条铁链把一间房的门从外面锁了起来。 犯人的家房来送饭,就可以把铁链子解开,打开门进去。出来的时候,再把铁链拴上。 整个警察局,就梅耶一个警察。波特城太小了,议会付不起两个警察的薪水。 梅耶如果忙不过来,或者太寂寞的时候,就会临时雇佣哥哥朱恩过来帮忙。 梅耶有些烦躁地反驳: “这跟我结婚有什么关系!” “海瑟薇才嫁给我几天!我又不是现在才麻烦不断。” 朱恩淡定地瞥了脾气急躁的小弟弟一眼,伸出了右手。 第132章 总是有麻烦找上门 朱恩鄙视地对梅耶说: “问一问你的心,这是真的吗?” “你才结婚几天,就发热出了黄疸。到现在皮肤还是黄色的。海瑟薇为你做了什么?” “我得黄疸又不是海瑟薇传染的。我从密苏里回来就开始发烧了。” 虽然梅耶说的是真的,但是他说得并不是那么坚定。事实上,他皮肤的颜色还相当黄,这让海瑟薇变得十分烦躁。 梅耶虽然仍然感到身体很虚弱,但为了避开海瑟薇的冷嘲热讽,还是躲到监牢来晒太阳了。 “别偷懒,多晒会太阳。赶快退了黄疸。要是传染给了布莱尔,你就等着哭吧?” 早上出门时,海瑟薇还在嫌弃梅耶的皮肤上的黄色。事实上,梅耶皮肤上的黄色已经轻了很多。 至于她口中的克莱尔,是梅耶和那一个红头发的爱尔兰女人生的儿子。 梅耶和海瑟薇度过新婚的一周后(honey—week),梅耶才发现海瑟薇可能不是出身于普通家庭。她不会干屋务的活,也不会干家务,但是她对食物和房间的布置有不同凡尘的眼光。 最重要的是,海瑟薇是有文化的。虽然不告诉梅耶自己到底上学到什么程度,但是从她能看懂法官的判决文书,并能把梅耶不太懂的法律专业名词解释给他听来看,海瑟薇肯定不是普通读过几年女子学校。 海瑟薇不做家务,家务总是总是由梅耶来做。可是她可以用优雅的声音给克莱尔读书,这使梅耶父子二人对她产生了崇拜之情。 可梅耶不明白,在两人单独相处时,那么优雅的海瑟薇总是暴躁易怒。和结婚前那个优雅温柔的海瑟薇,判若两人。 她总是无端地朝他发火,嫌弃他干活不够麻利,总是慢条斯理的。梅耶怀疑,自己是不是干什么活太麻利了,才让海瑟薇有了比较。 在他们婚礼的第二天,刚睡醒的梅耶,就因为“反应”迟钝挨了骂。 梅耶觉得,才结婚不到一个月,海瑟薇就越来越厌烦她了。他有时静下来想一想,觉得海瑟薇可能根本就看不上他。 令梅耶不解的是,既然她看不上自己,当初在旅店里又何必答应嫁给自己呢! “快别说了,雪莉来了!” “我就不该结婚,我真傻。” 朱恩猛地坐直身体,警告梅耶。 “照你这么说,我们俩全是傻瓜了呗!” 梅耶有些不服地反驳朱恩。 虽然梅耶也不怎么喜欢他的嫂子,朱恩的疌子——雪莉。但是他认为,雪莉配朱恩,是绰绰有余的。 他不明白,高高大大且白白净净的雪莉,怎么会看上自己的哥哥。难道图他浑身油腻不洗澡,还是图他性格软弱得像团棉花。 除了不打老婆,梅耶看不到朱恩身上有什么优点,能吸引雪莉嫁给她。 当然,朱恩即使想打老婆,也打不过雪莉。 梅耶亲眼看到过,又高又壮的雪莉,开玩笑似地把朱恩用屁股坐在地板上。朱恩竭尽全力,双手使劲在地板抓,也未能从雪莉身下逃脱。 兄弟俩坐在监狱前的长条凳上,一起注视着雪莉。 又高又壮的雪莉,气势十足地走在坑坑洼洼的波特城大街上。她避开一辆农夫的干草车,横跨过街道,朝警察局走来。 不知道为什么,雪莉的左手还提着一只母鸡。母鸡的两只翅膀扭在一起,被提在雪莉手里。母鸡的双脚在空中乱抓着,嘴里也不停地叫着,努力地试图摆脱雪莉的控制。 今年的天气有些干旱,行人和车辆走在路上,总会扬起一片轻尘。把过往的行人的下半身,都隐在了一片尘烟中。 这还得感谢雪莉的弟弟,波特城的市长——本杰明先生。本杰明市长去年上任后,拨款硬化了警察局门前这条街。 市政工人重新给这条街做了沙土地基,并铺了石板。往年的时侯,这条路向来是:晴天三尺土,雨天两脚泥。 本杰明是近十年来,唯一为波特城干过一件正事的市长。 可惜他是个好人! 雪莉是波特城里长得最高的女人,也是最壮的女人。她身高有一米九,体重有将近二百磅。她甚至比波特城的大部分男人都壮。 路上能够遮住人上半身的尘土,对于雪莉来说,只能算是勉强遮住膝盖。她神情满不在乎地走在街道上。 梅耶有时也很想知道,朱恩和雪莉,这一对性格反差如此之大的夫妻,怎么能平安无事地在一起过了十几年。 雪莉不爱和朱恩说话,他们一天也说不了三句话。但是她喜欢和别人聊天,她即使和陌生人说起话来,都总是眉飞色舞且滔滔不绝。不知道她和一个陌生人,怎么会有那么多话题。 而朱恩则是相反的。他在熟悉的人面前,总是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他既不在乎说什么话题,也不在乎别人是不是在听他说。 而在陌生人面前,甚至在罪犯面前,他都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如同教堂壁画上画的圣徒。(这是一个德州的地方俚语,换成中国话的意思就是:三棍子也打不出一个屁来。) 梅耶看着气势汹汹地走进院子里来的雪莉,感到自己的头又一阵阵疼了起来。 已经有一个多月了,雪莉总是不停地到警察局找梅耶的麻烦。这件事,已经传遍了每个波特城居民的耳朵。 雪莉大步走进警察局唯一的一间办公室,她站在门囗大声地和梅耶打招呼: “梅耶,你的黄疸好些了吗?” “你的皮肤看上去没有那么黄了!” 雪莉一边说话,一边顺手使劲甩了两下抓在右手中的母鸡。刚刚积攒够勇气,准备反抗一下的母亲,马上消停了下来。 母鸡一动不动地待在雪莉手里,试图使雪莉忘记它的存在。 梅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不得不站起来,故作庄重地向雪莉敬了个礼。朱恩则仍旧坐在长凳上,假装自己是木头人,对雪莉视而不见。 “你这是从哪儿抓来的鸡?” 梅耶装作不知道雪莉的来意,故意问雪莉。 “我家的母鸡。” “不好好待在家里,跑去了车马店老板家的鸡窝里了。” “它要是再不回家,我就把它杀掉炖了。省得便宜别人。” 雪莉恶狠狠地瞪了朱恩一眼,才开囗回答梅耶。好像这只母鸡不回家,是朱恩的错一样。 梅耶只得附和: “是啊!如果它再跑出去不回家,” “你就炖了它。它活该!” 雪莉恼怒地瞪了梅耶一眼,算是对梅耶在她面前耍小聪明的警告。 她早就看出来了,梅耶就是一个懒惰得令人恼怒的家伙。 虽然他是个警长,他也只不过比犯人强一点。他仅仅是因为懒,只一门心思想让生活保持现状,不想过积极向上的生活,才没有把自己也变成罪犯。 雪莉认为本杰明雇佣梅耶做警长,就是极大的错误。而现在,却要让她为这个错误付出代价。 雪莉压下心头的怒火,准备开始对梅耶动手。 第133章 梅耶身不由己 “你什么时候去追捕拉尔夫?” 雪莉又开始逼迫梅耶。拉尔夫就是杀死雪莉的弟弟——本杰明市长的凶手。 “我会去的,等我安排好。” 梅耶不敢去看雪莉的眼睛,他无奈地回答。其实他一点都不想去追捕拉尔夫。 “你再这么磨蹭下去,拉尔夫都逃到墨西哥去了!” 雪莉毫不客气的指出。 “不会的。他最多能逃到圣安东尼,我会在那里把他拉住的。” 梅耶心虚地辩解着。雪莉只是撇了撇嘴: “小梅耶,你已经是大人了,不是孩子了。” “虽然那个德克萨斯游骑兵上尉,你的战友——吴宇,已经是威震美墨边境的执法官了。” “但是,你不能总指望别人帮你。难道他会替你把拉尔夫抓住,然后在牛仔酒吧的门囗把他吊死吗。” 朱恩突然认为,自己不得不站出来说几句话,替梅耶解围。 “没必要吊死拉尔夫。叫我说,犯不着。拉尔夫也不是故意的。” 朱恩对着雪莉,说出了自己认为水平最高的话。 雪莉啍了一声,高声反驳: “犯不着个屁!他杀了人了,杀了人了!” “梅耶本来应该第一时间就抓住拉尔夫,把他拴在马后吊死。” “本杰明不但是我哥哥,还是波特城的市长。他给你发了薪水!” “我领的那点薪水,只够让我看着这间屋子!” “我对得起我的薪水。该死的本杰明!” 提起薪水,梅耶就满肚子牢骚。每个月二十美元的工资,简直太少了。该死的本杰明,像个精明的地精小矮人,每一分钱都想藏起来。 “那你也领薪水了,这是你的职责。你就应该当场把拉尔夫抓住,然后把他在广场上吊死。” 雪莉强硬地反驳着梅耶,依旧对他不依不饶。 梅耶因为拉尔夫的逃跑与他有关,也感到有些不自在起来。 事实上,这件事确实显得非常离奇。他其实是偏向本杰明的,而不是拉尔夫,这是一个智商正常的人就能做出的选择。 只是事情太怪异了,这使得梅耶措手不及。 当梅耶看到本杰明躺在酒吧外的大街上,身上有一个大血窟窿呼呼往外冒血,把他也吓得双腿发软,嗓子发干。大家也都被吓得够呛,雪莉直接在大街上就晕倒了。 起初,大家都以为是酒吧里的野牛猎人干的。等搞清是拉尔夫干的,拉尔夫已经跑了。 拉尔夫只是在酒吧喝酒时,因为打扑克的输赢,和一群野牛猎人起了争执。 拉尔夫坐在桌边,一把野牛猎人的猎鹿枪正好靠在他手边。他顺手抄起一个猎鹿枪,朝酒吧上方开了一枪。 猎鹿枪的子弹穿透酒吧的屋顶,射中了正从酒吧旁边的街上走过的本杰明。 拉尔夫发现打中人了,就趁着混乱赶快溜了。本地居民对于野牛猎人,是向来没什么好感的。 他害怕本地居民抓住他后,不会交给法官。他们会像过圣诞节一样,兴高采烈地把他吊死在广场上。 在军队的时候,吴宇给梅耶解释过弹道曲线。因为有个德克萨斯游骑兵的队员,在山这一头开了一枪,结果打死了在山另一头吃草的一匹马。 吴宇给那个队员解释时,那个队员满脸不可置信的表情,梅耶还记得清清楚楚。 现在,这样的例子真实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他虽然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还是满脑袋的疑问。 本杰明的死,当然只是个意外。但是雪莉执拗地认为,这就是一个谋杀。她可不懂什么弹道曲线,只是一心想为本杰明报仇,把拉尔夫吊死。 梅耶已经听雪莉讲了二十三遍了,她用各种理由证明,拉尔夫就该被吊死。 梅耶也自感有愧,他认为自己没有完全尽到作为警长的职责。 他应该在这帮野牛猎人去德克萨斯前,就把他们从波特城赶走。 这样,他们就不会在酒吧发生争吵。拉尔夫就不会顺手开那一枪,本杰明也就不会被曲线飞行的猎鹿弹射死。 虽然,如果这个老好人,不是夜里还走在酒吧外的街上,也不会被突然飞来的子弹射死。 谁也说不清,本杰明为什么会深夜出现在酒吧前的街道上。可是,法律也没有不许,不是吗? 当然,如果梅耶当时抓住了拉尔夫,事情也就结束了。可是,当时大家都以为是那几个野牛猎人杀死了本杰明。 谁又能想到,一只朝天射击的猎鹿枪,能隔着屋顶打死街上的行人呢? 梅耶曾经认为,拉尔夫是职业赌徒。他不会长期待在野外,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会在附近的城镇露面。自己可以随时把他捉回来受审。 可是,事情再一次出乎了他的预料。 离本杰明被杀死,已经过了四十多天,拉尔夫并没有在附近城镇露面。 根据赶牛回来的牛仔声称,十几天前,他们在德克萨斯的酒吧里曾经见到过拉尔夫。 这样,如果他想要抓到拉尔夫,就需要长途跋涉。这是他的身体现在还不能支撑的,他身上的黄疸还没有完全褪去呢!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海瑟薇也不准他去。她认为本杰明的死只是个意外,雪莉不应该强迫梅耶长途跋涉去追捕拉尔夫。 而且,雪莉和海瑟薇也互相看对方不顺眼。雪莉嫌海瑟薇故作优雅,海瑟薇则不喜欢雪莉的粗鲁。 海瑟薇认为,如果梅耶被雪莉强迫去追捕拉尔夫,会使她丢掉面子。因为,她才是梅耶的妻子,梅耶的事应该她说了算。 在滔滔不绝的雪莉面前,梅耶只能保持沉默。否则,雪莉能和他一直争辩下去,那他的一天就全毁了。 雪莉见到梅耶被自己问得哑囗无言,便认为自己已经胜利了。 她带着胜利者的高傲,轻蔑地瞪了梅耶一眼。然后就鼻孔里一声冷哼: “哼!” 便昂着头走出了破败的波特城警察局。 抓在雪莉手里的母鸡,休息了一会之后,觉得自己又恢复了战斗力。 母鸡不甘愿被雪莉抓回去,它强烈地想摆脱雪莉的控制,从雪莉的右手中逃走。 胆大包天的母鸡,扭过脖子,用它坚硬得像小刀一样的尖嘴,在雪莉的右手上狠狠啄了两下。 母鸡的反抗行为,使得雪莉勃然大怒。 雪莉立刻用左手抓着母鸡的脖子,狠命朝旁边抡去。 第134章 爱情只是婚姻的奢侈品 雪莉甩母鸡的动作太用力了。以至于,可怜的母鸡在空中就被甩折了脖子。 雪莉更加愤怒了。她用右手拧住鸡头使劲一扭,母鸡的头就被拧了下来。 她熟练地朝前一扔,母鸡的身子就飞到了不远处的一匹马脚下。 母鸡的双脚在空气中抽搐中,失去头的脖子上呼呼往外冒血。鸡血全部流到了街道旁的泥土里,雪莉的身上却一滴都没有被溅上。 “不怪我,你先啄我的!” 雪莉朝着母鸡嚷。 “这次必须给你一个教训!” “你是我的。既然你不听话,总往商店老板家跑,” “还不如我杀了你。至少我可以省一顿肉钱。” 雪莉走过去,右抓住母鸡的双腿把母鸡提起。她朝前伸着胳膊,直到母鸡不再流血。 在警察局办公室内,梅耶从开着的门内,目睹了雪莉这一疯子一样的举动。他不以为意地撇撇嘴。 他走到雪莉不可能听到的角落里,对朱恩说: “本杰明家的人真疯狂。” “屁话!至少比海瑟薇装作贵族小姐,啥家务也不干强。” 朱恩厉声反驳。虽然他总是躲着雪莉,但不代表他允许别人批评自己的疌子。 雪莉脾气暴躁,但是有她在,家里家外的事都不用他管。 朱恩认为,雪莉为他们的家庭付出的最多,脾气大一点也是应该的。 梅耶对海瑟薇的态度,也让朱恩感到不满。 本来都要在旅馆快饿死的人了,嫁给梅耶后竟然要装作贵族小姐。可怜的梅耶,不仅要在警察局上班,下班后还得做所有的家务。 朱恩认为梅耶娶海瑟薇就是个错误。 男人结婚,不就是为了有个女人可以管理家务,让男人安心去外面赚钱吗! 梅耶是已经结过一次婚的男人了,难道他还没有搞清楚: 如果结婚是必需品, 那么, 爱情就是奢侈品! 梅耶是个普通人,他又不是银行家,他凭什么谈爱情。 梅耶也为自己的失言感到后悔。自己已经麻烦不断了,何必再管哥哥朱恩和嫂子雪莉的家事呢。 他沉默地走到桌子前,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屋子里的气氛,开始安静了下来。 梅耶现在也很烦恼。海瑟薇比他大好几岁,况且她还有一个赌徒哥哥。波特城的人们普遍认为,海瑟薇欺骗了梅耶。 况且她又告诉别人,自己是从田纳西州来的,没有人知道她的底细。这也让梅耶感到不安。 梅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如何与海瑟薇相处,他总是猜不到海瑟薇的心事。 他单独和海瑟薇坐在饭桌旁时,他总是不知道应该和她说什么。 更不要说,当海瑟薇生气的时候,她就会紧闭着嘴,眼睛盯着他身后的墙壁,好像他这个人不存在一样。 梅耶主要的烦恼在于,他无法断定海瑟薇不高兴的原因。 有好几次,他都想坦诚地和海瑟薇交流一下。告诉她:如果他哪里惹她不高兴了,她可以直接指出来。 可是,每次话到嘴边,看到海瑟薇带着端庄而冷漠的表情,教导他的儿子就餐礼仪,他就觉得难以启齿。 和梅耶不同,他的儿子——克莱尔经常因为礼仪问题被海瑟薇斥责。于是,梅耶和克莱尔在家的时候总是小心谨慎,费尽心思地追兔惹她生气。 这使得克莱尔不愿待在家里,一有机会就跑到警察局时,和朱恩作伴。 可能是因为他和雪莉没有孩子,朱恩很喜欢克莱尔,这个梅耶的继子。 克莱尔长得很像他的母亲,那位梅耶的红头发爱尔兰前疌。 他的身材很瘦削,但他有个与身材不相衬的圆圆的脑袋,脸上有一双向外鼓起的眼睛。 克莱尔总是睁大眼睛,眼神中带着激动与不安的情绪,小心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像一只刚刚离开洞穴,独自觅食的小土拨鼠。 据他的母亲声称,克莱尔长得很像他的生父。至于他的生父,则已经在史密斯堡死于肺炎了。 当克莱尔和朱恩在一起时,他就会一改平时的沉默寡言,能滔滔不绝地说几个小时而不停嘴。 朱恩在监狱里没有关着犯人时,也会带克莱尔去波特城外的小河旁钓鱼。 小河里有很多黑鱼。如果有时候钓到的鱼多,朱恩还会带克莱尔回家吃饭。梅耶有时也会去。 雪莉很喜欢克莱尔来家里吃饭,但是她不欢迎梅耶。她在梅耶吃饭时,总是对梅耶冷嘲热讽。 所以,等梅耶和海瑟薇结婚之后,海瑟薇就不许梅耶到朱恩家吃饭了。他只得经常独自一人,在饭桌旁承受海瑟薇的怒火。 “梅耶,你最好跑一趟得克萨斯,让那些老游骑兵们帮帮忙,” “把拉尔夫抓回来。别老是和雪莉对着干。” 朱恩劝梅耶。梅耶被夹在雪莉和海瑟薇中间,左右为难。 他有不忿地说: “行,那我就派你去。” 这自然是气话。朱恩连八十岁的老醉汉——马克都对付不了,梅耶可不敢派他去德克萨斯,去对付一群强盗和赌徒。 朱恩也认为梅耶不会派自己去抓拉尔夫,但他认为梅耶这个说法很有意思。 朱恩看着梅耶气急败坏的样子大笑起来。他笑得太厉害了,身子差点从长凳上滑下来。 朱恩认为,梅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准海瑟薇把他弄昏了头。 “雪莉是不会就此罢休的。” 朱恩提醒梅耶。 “雪莉很固执的,他认为追捕拉尔夫是你的责任。本杰明虽然很小气,但终归是他的哥哥。” 梅耶没有搭理朱恩。本杰明是雪莉的哥哥,又不是他的哥哥。 当梅耶家就剩下他和朱恩两兄弟时,本杰明为了帮助雪莉独自霸占梅耶父母的房子,硬是逼着梅耶独自离开家去谋生。 梅耶从军队受伤回到家乡后,本杰明也没有善待梅耶。他雇佣梅耶作警长,也只是因为没有比梅耶更合适的人选。 而且,自从梅耶上任后,本杰明就不愿意在警察局多投入哪怕一分钱。梅耶想为监狱换一个牢固的门,申请了一年多。直到本杰明被意外枪杀,他都没有批准。 梅耶认为,作为警长,他的职责是为全城居民的治安负责,而不是为某个被流弹射死的倒霉鬼负责。 第135章 生活不如意,怎么办? 梅耶认为自己的生活中,总是麻烦不断。即使自己小心谨慎地躲避,也总会有人强行把麻烦塞给他。 航行在密西西比河上的水手,来往于西部的牛仔,总是在波特城制造事端。 水手们在喝醉酒后,惯常在酒吧内打架斗殴。每次,他都不得不把至少四五个水手,塞进这间办公室隔壁的破旧牢房。 最使他烦恼的,还是那些粗野的野牛猎人。随着赶牛季的到来,大批牛仔和野牛猎人经过波特城南下德克萨斯。 仅仅昨天,一伙野牛猎人这和一伙南下找工作的牛仔,经过波特城,就差点毁了城里的两家酒吧。 这些人也不能算是坏人,只是举止太过粗野。他们把波特城搞得鸡犬不宁,也使得本地居民意见很大。 牛仔们骑马路过居民院落时,不仅大声喊叫着吓坏了居民家里的牲畜,他们还开玩笑似地用绳子套居民家的山羊和狗。 他们还总是在酒吧把自己灌醉,然后不加克制地互相动拳脚。 只是这周,梅耶为了让他们冷静下来,已经打破了三个人的鼻子。但是,他也只能把他们关上一夜,然后赶出波特城。 梅耶很早就发现,自己的继子——克莱尔,对成为牛仔很感兴趣。他相信,如果他不看紧一点,克莱尔很快就会跟着一伙牛仔离家出走。 克莱尔闲下来的时侯,他就会拿着一条他从酒吧外捡来的牛皮绳,反复套家里捡在树下的母山羊。即使母山羊正在哺乳小山羊,他还是执拗地练习用皮索套母山羊。 梅耶不讨厌过路的牛仔和野牛猎人。波特城里的很多生意,都是靠这些人的消费才维持下来的。只要他们做得不太过分,梅耶就不会管他们的。 但是他讨厌职业赌徒。这些职业赌徒,才是酒吧和旅馆里斗殴的根源。他们给梅耶制造了大量麻烦,使得他经常处于疲于奔命的状态。 杀死本杰明的拉尔夫,就是一个职业赌徒。仅仅今年,他已经因为打牌时作手脚,和四五伙野牛猎人或者牛仔打过架了。 本杰明被他杀死的前一天,他已经又一次警告拉尔夫,让他离开波特城了。 结果拉尔夫还是没有听从他的劝告,导致了本杰明被他射出的流弹杀死。 梅耶决定,自己绝不会饶恕拉尔夫。只要他抓住拉尔夫,就马上吊死他,绝不费力气把他抓回监狱。 哪怕为此写信寻求吴宇的帮助,也在所不惜。他恨死这个总给自己制造麻烦的混蛋了! 朱恩无聊地坐在椅子上,又无聊地削起了一根柳树棍子。 梅耶由于心情不好,就更加痛恨起朱恩的这个习惯来。他从没见过这么无聊的人! 从梅耶五六岁起,就每天都能看到朱恩用小刀削木头。他都看了十几年了,也没有见到朱恩用木头削出过什么有用的东西,哪怕是一根牙签。 他只是单纯地坐在那里,把随手找到的木头,削成一堆无用的碎片。然后,把它们扔在那里不管。 但他回到家,却连烧饭的柴都懒得劈。他家里烧饭的柴禾,总是强壮的雪莉在劈。偶尔雪莉不方便,还得梅耶挤出时间来替他劈柴禾。 朱恩的这一习惯,又一次成功地激起了梅耶的怨气。 他气恼地说: “如果你把削木头的时间用在干活上,你早就成了银行家了!” 朱恩被梅耶这个有趣的想法逗乐了,他拍着大腿哈哈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在警局的办公室里四处回荡,使警局显得更加空旷和破败。 直到梅耶脸上的表情变得越来越愤怒,迟钝的朱恩才注意到这一点。 他停下笑声,心平气和地对自己的小弟弟,被婚姻生活折磨的疲惫不堪的梅耶说: “别灰心。你会慢慢习惯海瑟薇拿你撒气的。” “反正你也最多也就忍几十年。为什么不给自己找点乐子呢?” 梅耶猛地站起来,吓了朱恩一跳。 梅耶的个头只有一米七,是他们兄弟里个子最小的。可是,梅耶长得却是最强壮的。他的两条胳膊上高高隆起的肌肉,硬得像铁块一样,充分显示了他的力量。 在梅耶十二岁的时侯,他就能凭蛮力摔倒一头小牛。这是朱恩亲眼所见。 梅耶并没有朝朱恩发脾气。他戴起帽子,朝门囗走去。 “到我回家的时间了。” “哦,好的。克莱尔要是没事的话,让他和我一起去钓鱼。” “他得给山羊挤奶。再说,” “海瑟薇也不会允许他和你去钓鱼。她认为,克莱尔现在的年龄,应该努力追求他的牛仔事业。” “至于钓鱼,可以等他到了四十岁再学。” 朱恩有自己的不同意见: “海瑟薇对克莱尔太严厉了。” “我不是从十岁就开始钓鱼了吗?也没有影响我的人生啊。” 梅耶觉得这就是个笑话。朱恩要不是太懒散,又怎么会只能四处打零工,被雪莉和本杰明拿捏了一辈子呢。 梅耶不想和朱恩争论,人生是否该努力的问题。他朝后挥了挥手,走出了警察局的大门。 梅耶顺着路边慢慢朝家走去,以便自己有时间准备好面对海瑟薇的勇气。 梅耶的家距离警察局并不远,他在城边的小河旁,为自己建造了一个拥有三个房间的小院。 梅耶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 他走过马圈时,克莱尔照例在练习用套索套母山羊。母山羊并不难套,它总是一动不动地站在木桩旁。 “你会吓着它的,那样你就没有奶喝了。” 梅耶小时候没了父母。所以,他不知道父母该如何与孩子相处。他只得就事论事地教育克莱尔,作为他和继子之间谈话的开端。 “它的奶水挺足的。” “我还给母羊准备了一筐青草呢,这是我下午从河边割的。” 克莱尔和梅耶一边说着话,他提起挤奶桶跟在梅耶身后进了屋。 小屋里面收拾得还算不错。夯实的泥地上,铺着木地板。家具也都是实木做的,被擦得一尘不染。 迎娶海瑟薇时,梅耶本来想在客厅铺一块地毯。可是地毯太贵了,他作为警长一个月的薪水,居然买不下来一小块印度地毯。 至于中国地毯,波特城最有钱的杂货店老板,也只舍得买一小块,挂在墙上作装饰品。 海瑟薇已经坐在了餐桌旁,等待梅耶和克莱尔父子二人。 桌上的银蜡台上,点着三根白色的蜡烛。蜡烛的火苗摇曳着,给屋子里的所有人和物,都染上了一层温馨的黄色。 梅耶和克莱尔互相挤挤碰碰地朝厨房走去。 海瑟薇用端庄的语调喊了声: “虫子!” 第136章 女人是老虎 随着海瑟薇的叫声,一个小个子的黑人女仆,穿着整洁的白围裙,迈着端庄的步子从厨房走了出来。 她的手里端着一个银盘子,盘子里是今晚的食物,是一成不变燕麦面包和煎咸肉。 “虫子”是小女仆的名字。 黑人小女仆,是梅耶托杂货店的老板从乡下雇的。因为海瑟薇根本不会做家务。 小女仆原来的名字也不叫“虫子”,应该是叫做“一只耳”。这是一个古怪的名字。 据说是因为,她妈妈把她生在了羊圈里。而羊圈里的母羊,只有一只耳朵,它的另一只耳朵被郊狼在偷袭羊圈时咬掉了。所以小姑娘就有了这个古怪的名字。 海瑟薇认为这个名字不够优雅,她重新给小女仆起了个名字——“虫子”。并且还教会了虫子如何拼写自己的名字。 虫子对自己名字的美妙音调非常满意。她努力地学着海瑟薇的举止,使自己的一举一动更加端庄。 海瑟薇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自己房间里。但像大多数贵族家庭的女主人一样,在晚餐时,她会打扮端庄地准时出现在餐桌旁,为整个家庭主持晚餐。 “克莱尔,你用肥皂洗手了吗?” 见克莱尔坐到餐桌旁,海瑟薇问。 “用了,梅耶夫人。” 克莱尔用尽量庄重的态度回答。他甚至把双手放在餐桌上,向海瑟薇展示了一下。 梅耶也在餐桌旁坐了下来。他很享受这种完美的家庭氛围。看着彬彬有礼的克莱尔,他感到自己为娶海瑟薇付出的所有努力都是值得的。 他抬头看了看门后,克莱尔没有把他的套索胡乱扔在门角,门角干干净净。克莱尔终于学会了保持房间整洁,不胡乱扔自己的东西。 梅耶认为海瑟薇的做法,才是一个母亲教育孩子的态度。他的红头发爱尔兰前疌,从来不会教克莱尔这些。只是每天忙里忙外,做她永远也做不完的家务。 海瑟薇在这个家里,完美地担当了她儿子和母亲的角色。 梅耶坐在昏黄的烛光里,有些痴迷地看着海瑟薇。海瑟薇光洁的脸庞,在烛光下,散发出一种类似于圣母的光辉。 在梅耶对面,克莱尔也带着一种对母爱的渴望,用孺慕的目光看着海瑟薇。 显然,海瑟薇已经用她的温柔与教养,征服了小男孩的心。 梅耶知道,克莱尔是一个非常固执的小男孩。即使自己母亲的话,他都很难听进去。 他的生母,因为乱扔皮索,警告过他多次,他依然我行我素。 这根套索是克莱尔最宝贵的财产。 有一天早晨,一群喝醉了的牛仔路过家门口后,克莱尔发现了这条皮索。为了防止丢了牛皮索的牛仔找回来,克莱尔把他藏在自己的床下。 整整三天,屋子里都充斥着一股牲囗棚的臭味。他的母亲两次把皮索扔到屋外,克莱尔又两次捡回来。 直到确定没有人会回来找皮索,克莱尔才敢拿出来。他先练习用皮索套木桩,后来发展到套母羊。 即使他的母亲为此揍了他好几次,他依旧乐此不疲。梅耶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年龄太小,没人愿意雇佣他,克莱尔早就跟南下德克萨斯的牛仔去冒险了。 “可以吃饭了。” 海瑟薇做完饭前祷告,向大家宣布晚餐可以开始了。 “要一杯杜松子酒吗?” 梅耶拿起面前的酒瓶,习惯性冲对面的克莱尔问。 还没有等梅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海瑟薇已阻止了他: “梅耶先生,克莱尔还不到喝酒的年龄!” 梅耶有些尴尬的摇摇头。他又忘记了,这已经不是海瑟薇第一次阻止他了。 梅耶父母早亡,少年后又待在军队里,他对少年是否能喝酒并不在乎。 克莱尔的母亲,梅耶的爱尔兰前疌,也从来不大在乎克莱尔是否喝酒。她偶尔也会把自己喝得大醉。 梅耶赶忙放下酒瓶,坐直身体。克莱尔也急忙收回了想去接酒瓶的手。两人都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海瑟薇朝梅耶点了点头,微微一笑,以示对父子二人守规矩的奖励。 海瑟薇不喜欢不守规矩的人。这就是她两次都嫁给警察的原因。警察作为秩序的维护者,对遵守规矩有着超过常人的信仰。 梅耶也不喜欢人们举止出格。他希望大家最好都能各守本守,循规蹈矩。别给他添麻烦。 总之,他的职责就是让波特城的每个人都守规矩。这样,大家才能安全地生活,走在街道上不会担心被枪击,银行里存的钱被洗劫。 梅耶教训过太多不守规矩的人,所以他很赞赏海瑟薇对规矩的态度。 看到海瑟薇面露微笑,克莱尔也放松了下来。 叫虫子的黑人小女仆,开始给大家布菜。三人在沉默中开始吃燕麦面包和咸肉。 “梅耶先生,你得继续吃药。” “你要尽快好起来,别把黄疸传染给克莱尔。” 梅耶刚吃完盘中的食物,准备离开桌子,就听到海瑟薇劝告他吃药。 “他已经好多了。” 克莱尔模仿大人的样子,庄重地对海瑟薇说。 克莱认为他可以为梅耶抵挡一下。因为,当他遭到来自亲生母亲的责骂时,也是梅耶极力为他遮挡的。 在克莱尔心中,他更愿意和梅耶在一起。和他一起吃饭,一起钓鱼,在他抓酒鬼时为他喊“加油”。只要和梅耶在一起,无论做任何事他都高高兴兴。 克莱尔每晚祈祷时,都会感谢上帝让妈妈选择了梅耶。他认为,这是妈妈一生中做过最明智的事。 克莱尔觉得,只有和梅耶在一起,他才有一个完整的家的感觉。 小男孩的母亲脾气暴躁,生气的时候,不但会大声责骂克莱尔,也会责骂梅耶。 梅耶任凭她大声喊叫,并不去反驳,只是保持沉默。 这大概就是大部分人在婚姻中相处的方式: 女人大吵大闹, 男人保持沉默。 最终, 两个曾经相亲 相爱的人, 在人生旅途中, 走着走着, 就丢失了彼此。 想到此处,梅耶也感到一阵茫然。 克莱尔的母亲吃苦耐劳,做家务任劳任怨。可是脾气暴躁,导致梅耶和克莱尔都不愿回家。 海瑟薇娇气十足,从不做家务,还大手大脚花钱。可是她温和端庄,从不骂人。 梅耶和克莱尔在家时,总是小心翼翼地守着海瑟薇定下的规矩。,不愿惹海瑟薇生气。 可即使如此,他们却感到了,从未体验过的家的温暖。 克莱尔再也不去和朱恩钓鱼了。他宁可在院子里喂羊和挤奶,无聊时练习套索,也不愿意离开家。 梅耶下班后,也不再加班去酒吧巡逻。只要一下班,他就会回到家里,不再出门。 在梅耶象个大学教授一样,思考“婚姻的好坏”这个哲学问题时,海瑟薇问他: “雪莉又逼你去抓拉尔夫了?” “你会去吗?” 笫137章 遇到钢铁直男 梅耶没有接这个话题,他又坐回到餐桌旁。用开玩笑的口气说: “我觉得我已经没事了,要不然,克莱尔早就吓得逃跑了。” 海瑟薇难得的好心情,她幽默的回答: “我认为,你的皮肤还是太黄了。大家都会认为,我嫁了一个中国人。” “虽然我认为,嫁给一个勤劳顾家,还脾气温和的中国人是一个很棒的选择。” “但是,我们别再让雪莉败坏我的名声了。” “中国人的皮肤都是黄色的吗?” 克莱尔好奇地问海瑟薇。波特城太小了,克莱尔从来没见过一个中国人。 梅耶不想让男孩纠缠这个问题。他的朋友吴宇就是一个中国人,他的皮肤比自己的皮肤还又白又光滑,这是他亲眼看到的。 梅耶之后用假装不耐烦的语气告诉克莱尔: \"小伙子,你该睡觉去了。” 克莱尔快乐地说: “不,梅耶先生。我现在要去给家里打水。” 男孩兴奋地从厨房拿出水桶,去一英里外的水井里打水。 自从海瑟薇成为这个家里的女主人后,她 就不允许梅耶和克莱尔喝河里的水,即使烧开了的也不行。因为曾经有人告诉过海瑟薇: 美国的五大湖的湖边,开了好多工厂。它们把污水直接排到湖里,这使得密西西比河也被殃及。 河里的水即使烧开了,里面也可能有工厂排出的重金属离子。它们是导致人快速衰老,和孩子智力发育缓慢的元凶。 只有井里的水,经过沙土与岩石的层层过滤,才能去除水里的重金属。再烧开后的水,才是干净的。 告诉她这些的人,就是一个黄皮肤的中国人。想起来英俊又博学的吴宇,海瑟薇的心中也是一片怅然。 所有身边的人,都不知道她认识吴宇。也没人知道,米歇尔那一天为何会大发脾气,喝醉酒之后失手推倒她的妹夫。导致那个五十岁了的小商人,后脑摔在马路上,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克莱尔出去打水了,梅耶又坐回了餐桌旁。他不知道该怎么和海瑟薇开口,他一直不善于和女士打交道。 “我们应该在院子里打一口井。这样就不用跑那么远去提水了。” 海瑟薇微微一笑。她没有回应,早在她十六岁时,她就发誓再也不相信男人的许诺了。 “你想洗澡吗?我去再提几桶水。” 梅耶客气地问自己的妻子。 “不,谢谢。不用了。” 海瑟薇同样客气的回答。 事实上,她压根没听梅耶说话的内容。她认为,自己最后一次认真听他说话,是在他们的婚礼上。 自那之后,她就觉得,她和梅耶无话可说。她觉得和梅耶说话很无聊,他总是重复着“好,可是,你觉定”这几句话,没一点新意。 吴宇就不同了。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滔滔不绝的和她聊一天,一句话都不会重复。 而沉默寡言的梅耶,如果她不提起话题,他一周都不会和自己说上五句话。梅耶的木讷,让海瑟薇对自己刚刚开始的婚姻生活感到了绝望。 事实是,梅耶的木讷并没有让她烦恼多大一会。自从乔布斯的生父,那个渣男在华盛顿把她抛下之后,她就再也不在乎男人跟她说什么,或者不说什么了。 “我要去一趟德克萨斯,把拉尔夫抓回来。” 梅耶强迫自己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告诉海瑟薇,他甚至都不敢看海瑟薇的眼睛。 海瑟薇并没有注意到他呆板的语气,只是听到他说话的声音。 “你要做什么?” “我要去德克萨斯,找吴宇帮忙,把拉尔夫抓回来。” 梅耶只得再次重复自己说过的话。他可没敢提雪莉到警察局的事情。 “别管他了。说不定那天,他就在德克萨斯被人抓住,然后吊死了。” 海瑟薇略微提高声调说。她讨厌雪莉对梅耶指手画脚。梅耶是她的丈夫,只有她才有资格决定梅耶应该做什么。 “我还是想去一趟德克萨斯,我和吴宇已经好久没见过面了。” 梅耶还想再坚持一下自己的意见。 海瑟薇疑惑的盯着梅耶的眼睛说: “雪莉又到警察局找你了?” “我说了,就别管拉尔夫了。他只是误杀。谁能想到朝天开的枪,能打死路过的本杰明呢。” “我不许你去。你是波特城的警长,不是雪莉的仆人。” 海瑟薇再次强调了自己的意见。可惜,自认为是硬汉子的梅耶,没有从她的话中读出其中包含的情义。 克莱尔提重大半桶水进了屋,他把水桶提到厨房,交给虫子。然后,小男孩就快乐的跑到了院子里。 院子里的牲口棚旁边,一群萤火虫正提着灯笼快乐的飞舞着。 白天的时候,海瑟薇给克莱尔讲了一个关于萤火虫的故事: 据说,遥远的中国有一个非常博学的大学教授。他小时候就非常热爱学习.可是他的家里很穷。他白天要给家里干活,晚上才能学习。没有灯光,他就捉萤火虫放在袋子里当免费的油灯. 克莱尔相信海瑟薇说的是真的.只有读书人才最了解读书人. 海瑟薇也是一个博学的人.她能够看懂圣经上的每一个字,还能把它们一字一句地用好听的语调读出来. 海瑟薇的这个本领,让克莱尔崇拜极了. 他的母亲根本就不识字.梅耶也只能认识一百来个单词,还不会拼写. 自从梅耶娶了海瑟薇,克莱尔就不再出去和朱恩钓鱼了,也不去吃雪莉做的饭了. 他宁可呆在家里,帮梅耶喂羊挤奶,干院子里的活.实在无聊的时候,他就用他的皮索套木桩,间或也套母山羊. 他总是不出门,即使不得不出门,也会很快回来.克莱尔害怕有一天,等他出门回来了,海瑟薇会和他的母亲一样,丢下他不见了.再也不会回来. 克莱尔并不想学习.即使波特城有学校,他也不想去上学.何况,波特城太小了,根本没有学校.他的理想是成为一个牛仔,和其他人一起到德克萨斯冒险. 克莱尔只是好奇,把萤火虫挂到他的屋子里,到底能不能看清圣经上的字. 他有一本旧得已经毛边了的小羊皮封面的圣经,是母亲留给他的唯一的遗物.每天晚上,他只有把圣经放在枕边,仿佛能闻到母亲的味道,他才能安然入睡. 梅耶从厨房端了一盆凉水.他把一块旧麻布放到水里浸湿,擦了一把脸.然后继续试图说服海瑟薇: "拉尔夫虽然情有可原,但是他不该逃跑." 海瑟薇的耐心终于被耗尽了.她紧绷着脸,开始朝梅耶发难. 第138章 无法用言语表达 海瑟薇认真地问梅耶: “你认为如果拉尔夫不逃跑,雪莉会不会要求立即吊死他。” “雪莉只想给本杰明报仇,吊死杀死他的凶手。至于法律不法律,她才根本不会在乎呢。” 梅耶心里承认,海瑟薇讲得有道理。雪莉太任性了,有时候她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嗨,海瑟薇,别担心,我会找吴宇帮忙的。” 梅耶仍然理解不了海瑟薇心里的想法。 海瑟薇觉得梅耶太天真了。她是担心他抓不住拉尔夫吗?还试图说服自己同意他去德克萨斯。 海瑟薇心里想笑,但是她强忍住,没在脸上暴露出笑意。 她身边的所有人都不知道,她在认识梅耶之前就认识吴宇。 海瑟薇在十六岁时,为了嫁给乔布斯的生父,和家里闹翻。 她的父亲,一个卖杂货的小商人,一直想把天生丽质的海瑟薇嫁给一个银行家,以期把女儿卖个高价。因此,她的父亲把她赶出了家里。 而乔布斯的生父,也是个只会和女人甜言蜜语的渣男。当他知道海瑟薇怀孕后,为了逃避责任,他竟然跟一个从佛罗里达来的乡下女牛仔跑了。 孤苦无依的海瑟薇,不得不接受约翰逊夫人的建议,到他的旅馆做晚上交际派对的主持。 海瑟薇很快以她美丽端庄的容貌,和灵活的交际手段,成为了派对皇后。她吸引了大量年少多金的年轻人来捧场,米歇尔就是她的常客。 她永远也忘不掉,第一次遇到吴宇的情景。 圣诞节前一天的晚上,约翰逊夫人在自己的旅馆里举行了盛大的跨年派对。参加派对的人,各个国家和各种年龄的人都有。 海瑟薇在一群各囻驻美公使之中周旋了一番之后,想去靠墙的自助餐餐桌取一杯酒解渴。 米歇尔拦住了她,他搂着一个黄皮肤的亚洲人介绍给她: “海瑟薇,请允许我介绍一个人给你。” “我母亲,布鲁斯夫人的教子,我的兄弟,来自中国的伯爵——吴宇。” 海瑟薇见识过不少亚洲人,无论是官员还是商人,老人还是年轻人,但她还是被吴宇吸引住了。 中国人第一次见到她,有的故作庄重,寡言少语。有的紧张不安,以至于语无伦次,喋喋不休。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的眼中都闪着渴望的眼神。 吴宇是唯一的例外。他安静地站在那里,平静地注视着她。脸上甚至发着光,显得整个人充满了活力。 那天晚上,海瑟薇和吴宇聊的很愉快.后来,吴宇还和米歇尔来过派对两次. 吴宇甚至还开玩笑的用扑克牌给她算了一次命,他信誓旦旦地说,她是富贵命,将来一定会嫁给一个贵族. 后来,他就不怎么来派对玩了.海瑟薇侧面从米歇尔那里打听了他两次,米歇尔只说吴宇很忙,他也好久没有见到吴宇了. 在这期间,海瑟薇也在华盛顿街头碰到过吴宇两次.吴宇仍然笑得让人感觉心里暖暖的,他每次都会举起帽子,向她致意. 他还很喜欢乔布斯.她曾经借用吴宇的马车,到郊外的宝莉姨妈家探望过乔布斯.乔布斯出生后,就被海瑟薇寄养在这里. 吴宇很喜欢乔布斯,还说他长大后会前途无量.在他们出门时,他还给了宝莉姨妈五十美金,拜托她好好照料乔布斯. 从来没有人如此体贴的关心过海瑟薇,这件事,让她感到了好久. 她知道吴宇不会娶她,她也无法嫁给他. 后来,她把自己包装成一位丧偶的贵妇.乔布斯的亲生父亲,是一位来自英国约克郡的贵族,在他们去密西西比河旅行时,他得肺炎死了. 她在白天没事的时候,常常喜欢到法庭听审,以此来打发时间. 她就是在法庭上认识亨特的.他们才认识一周后,她就一口答应了亨特的求婚,成了一个警长夫人. 海瑟薇在华盛顿最后一次见到吴宇,是在市政厅的新年舞会上。 亨特是华盛顿警察局最有实力的警长之一。作为亨特的夫人,海瑟薇收到了市长亲自送出的舞会请柬。 吴宇作为美国海关总部的贵宾,也参加了宴会。自从海瑟薇嫁给亨特后,他们已经有大半年没见面了。 吴宇还是那副淡定从容的样子。他的脸上,依旧散发着令人嫉妒的年轻的光芒。他嘴角挂着微笑,眼睛里的光还是那么温暖人心。 在舞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海瑟薇终于抓到机会邀请吴宇跳了一曲。 吴宇温柔地把海瑟薇拥在怀中,在舞池中轻轻旋转着。在他们转到一个角落的时候,海瑟薇听到吴宇在她耳边轻轻说: “海瑟薇,我要去德克萨斯了。” “今天我向你告个别。” “谢谢你带给我的美好时光。” 海瑟薇心中一震,搭在吴宇肩上白得耀眼的手臂,突然变得像冻住了一样僵硬。 海瑟薇知道,自己没有资格阻止吴宇离开华盛顿。 可是,她从来也没有想到,吴宇这样的贵族公子,会离开繁华舒适的华盛顿,去充满野牛和印地安人的德克萨斯。 “带我一起走。” 海瑟薇脱口而出。但是又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失言,她倔强的咬紧了嘴唇。 她心里感到十分沮丧。她总以为日子还很长,他们以后还会有很多见面的机会。只要想到吴宇和她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他的心里就感到暖暖的。 吴宇轻轻拥抱了她一下,温柔地回答: “对不起,海瑟薇。你还有亨特和乔布斯,我不能太自私。” “希望我下次回到华盛顿,你已经成为这里最尊贵的夫人之一。” 吴宇凝视着她的眼睛,朝她笑了笑。 海瑟薇伏在吴宇怀里,从高大的窗户看着室外,大片大片的雪花旋转着从天空飘下。天空阴沉沉的,就像她此刻的心情。 海瑟薇从吴宇怀里抬起头来,她知道此刻自己不能任性。她朝吴宇回了一个笑容,只是感到在温暖如春的市政厅内,她裸露在外的两条胳膊像冻僵了似的。 一曲结束,一直在关注着她的亨特,马上带走了他。亨特急于把她介绍给一个市议员。他一直努力想成为华盛顿警察局长,市议员是关键人物之一。 海瑟薇不能拒绝,她心中回想起吴宇教过她的一句中国诗: “他离开时,落英缤纷!” 从那之后,海瑟薇就没有再的到过关于吴宇的哪怕一点消息。 第139章 命运的折磨 命运就是一个顽童,它以捉弄人和折磨人为乐。 海瑟薇在繁华的华盛顿不停地思念吴宇,却没有他的一点消息。 在人穷地僻的波特城,她却意外地得到了吴宇的消息。 令人惊讶的是,梅耶竟然是吴宇的战友。原来,他离开华盛顿后,就到德克萨斯当了游骑兵。 再然后,当他厌倦了游骑兵的生活后,吴宇定居在了美墨边境的埃帕索。他不但开了一家牧牛公司,还成了当地的警长。 至于吴宇结婚了吗?是否有女朋友?海瑟薇一点也不在乎。她只知道,自己对吴宇的思念,就像草原上的野草一样,每时每刻都在疯长。 海瑟薇从来没有告诉过梅耶,她认识吴宇。她不是想欺骗梅耶,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她不知道应如何解释,她和吴宇之间的关系。 梅耶虽然曾经结过一次婚,但他的前疌可能什么也没教会他,他在婚姻生活中仍然像一个毫无经验的新手牛仔。 海瑟薇只是略施手段,仅仅用了一周时间,梅耶就成了她的丈夫。 她知道,梅耶和吴宇比,没有一点能吸引她的地方。无论是他粗鲁的外表,还是木讷的神情,都使她感到不快。 海瑟薇已经经历过两段婚姻了。她对待婚姻的看法,已经成熟得对婚姻不抱任何期待了。 结婚,无非是两人搭伙过日子。只要日子能过下去,又何必瞎折腾呢! 她瞧了一眼坐在旁边的梅耶。 梅耶正神情木讷地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胡子上沾着白色的酸奶。她已经教过他不下十次了,而且还给他准备了手帕,可他还是每次喝完酸奶后都忘记擦嘴。 海瑟薇心灰地想,只要他不再听雪莉的话去瞎折腾,就一切都随他去吧。 可是,还没有等海瑟薇把心情平静下来。她就又想到,今晚发生的事。 梅耶在雪莉撺掇下,不顾她百般阻拦,坚持要去德克萨斯抓拉尔夫。 她的眼中又升起了怒意。她百般努力维护这个家,梅耶却像头愚蠢的野牛一样,坚持不听她的话。他怎么就不理解她的苦心呢! 她厌恶地看着梅耶嘴角的酸奶。梅耶仍然像头犟牛一样,一声不吭地坐在那里。嘴角的胡子上挂着酸奶,也不知道去擦。 海瑟薇暗自思想,她决不能轻易放过梅耶。 梅耶知道自己惹怒了海瑟薇,但他还是不明白是什么原因惹怒了她。因为,她几乎反他的每一个建议,和他做的每一件事。 有时候,他就想知道: 是什么原因,让婚前温柔并且善解人意的海瑟薇,婚后变得暴躁易怒。 梅耶很想知道,别人的婚姻是什么样的。两人结婚多久,才会看到彼此感觉厌烦。 他和克莱尔,已经尽力做家务了。因为海瑟薇不做家务,他还不得不雇佣了一个黑人小女仆,使他的财务状况雪上加霜。 他发现,他越是关心她,就越惹她烦。越是想和她说一些体贴的话,就越张不开嘴。 夜里,她总是平静地看着他,眼里不带一丝温度。这使得,梅耶在新婚之夜后,再也不敢碰她。 海瑟薇就躺在他身边,却让他感觉他们中间隔着一条密西西比河。 她对他冷若冰霜,梅耶却爱她胜过一切,这让梅耶感到恐惧。 “梅耶,用手帕擦擦嘴边的酸奶。” “你是个警长,在波特城也算是个体面人。” “你得学会吃完饭用手帕擦嘴。” 海瑟薇温柔的告诉梅耶,就像一个温柔的母亲教育自己的儿子一样。 既然已经做了决定,海瑟薇满腹怨气全消。她觉得她不应该再朝梅耶发脾气了,梅耶是个老实人,这又不是他的错。 梅耶不好意思的掏出手帕,海瑟薇每天都会给他把洗净的手帕放在上衣口袋里,胡乱的擦了几下嘴。海瑟薇一反常态的温柔,让他紧张的手忙脚乱。 梅耶的傻话脱口而出: “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波特城周边正流行肺炎,海瑟薇是不是染上肺炎了,所以一反常态。 梅耶记得,他的妈妈就是在晚上突然温柔的抱了他一下,等早上的时候,她就无声无息的去了天堂。 “我没事,你别瞎猜。” 海瑟薇感觉自己的耐心快耗尽了。 “我去德克萨斯把拉尔夫抓回来。有吴宇帮忙,我最多一个月就能回来。” 梅耶趁着海瑟薇看上去心情好,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她。 “你放心,我会很快回来的。” 梅耶认为海瑟薇发怒是在担心他,他试图去安慰她。 海瑟薇看着梅耶,一阵绝望。她觉得她应该放弃教育他的希望。 她心里想,你走一年才好呢。她是为这个生气吗。她只是觉得,梅耶听雪莉的话去追捕拉尔夫,是对她的侮辱。 梅耶难道不明白,她——海瑟薇才是梅耶的妻子。只有她,才能帮梅耶做决定,雪莉有什么权利逼迫梅耶做决定呢? “那你把克莱尔也带上。” 梅耶没有想过要带克莱尔,毕竟他还是个孩子。不但帮不了他的忙,他还得分出精力照顾他。 “带他干什么?我很快就会回来。让他在家陪你,顺便帮你干点院子里的活,不好吗?” 海瑟薇给出了她的意见: “家里能有什么家务。我们也没有棉花田。至于给山羊挤奶,虫子一个人完全可以。” “克莱尔是个男孩。如果你不想他长大后只是一个牛仔,你就得带他出去见见世面。把你认识的大人物介绍给他。” 梅耶考虑了一下,认为海瑟薇的话很有远见。 海瑟薇说得有道理。带着克莱尔来一次长途旅行,可以增长他的见识。而且,把他介绍给吴宇这样的大人物,也可以让克莱尔拥有新的机会。 不过,梅耶对海瑟薇一个人在家,还是有些担心。 海瑟薇坐在光线昏暗的餐桌旁,已经看出了梅耶的犹豫不决了。 她决定推他一把,促使他下决定: “你不用担心。如果有事,我可以找朱恩来帮忙。” 梅耶知道,朱恩肯定会来帮忙。只是以他的能力,却不一定能真的帮上忙。 “追捕拉尔夫的时候,可能会发生枪战。” “你知道,职业赌徒们总是野性难驯。我担心克莱尔会……。” 梅耶没有再说下去。 第140章 讨人嫌 海瑟薇心中很厌烦。如果她早看出来,外表强壮的梅耶,性格如此软弱且易于被人摆布,她也许就不会嫁给他了。 她只得给梅耶出主意: “你可以先去拜访吴宇,再去追捕拉尔夫。” “吴宇不但是你的战友,还是个有钱人。” “一个在德克萨斯开牧场的人,他手下的武装牛仔会少吗!他不会看着自己战友的孩子,” “失去父亲的。吴宇丢不起这个脸。” 梅耶后知后觉地发出了赞叹声: “咦,还是你这样读过书的人聪明!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看着梅耶小心翼翼的样子,海瑟薇感到心脏一阵一阵地痛。 她走出房门,站在门廊下想透透气。院子中安静极了,只有大团的萤火虫从东飞到西,又从西飞到东。偶尔还能听到克莱尔惊喜的喊声,随着萤火虫飘来飘去。 梅耶也跟着从屋里走出来,站在了海瑟薇身旁。海瑟薇能听到梅耶粗重的呼吸声,在耳边如敲鼓般响起。 听着这每晚都能听到,曾令她十分厌烦的呼吸声,海瑟薇竟生出了几分不舍。 梅耶无微不至的关心和顺从,让海瑟薇感受到了久违的家庭温暖。现在,却让她心中苦涩不已。她走下台阶,坐在一个树墩子上。 她不敢离他太近,怕自己会忍不住告诉他,她已经怀孕了。梅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她也不想告诉他。 她不想永远留在这个偏僻的小城。海瑟薇不想要他,也不想要他的孩子。 海瑟薇不想要孩子,但是她又害怕终止妊娠。 她的一个堂妹,就因为冒冒失失去打胎,在一个冬天的夜晚,出血死在家门口的台阶上。 红色的血水被冻成冰,把她紧紧冻在了台阶上。海瑟薇和妈妈烧了四五盆热水,才 把她从台阶上抱起来。 这个残忍的场面,成为了海瑟薇的梦魇。她不敢去起堕胎的念头。腹中的胎儿也让她左右为难。她不想一辈子跟梅耶过下去,又舍不得腹中的胎儿。 波特城太小了,这里的人根本不懂什么叫生活。不到天黑,街上就一个人都没有了。 雪莉受梅耶委托,也曾领着海瑟薇拜访过几位女邻居。可是,她们谈论的话题,只有镇上的八卦和流言。海瑟薇即插不上嘴,也不想听。 几次之后,海瑟薇就感觉到自己遭到小镇居民的猜忌和排斥。她就不再和雪莉一起拜访女邻居了,宁愿孤独地在小院里一待一整天。 她凝视着克莱尔房间的窗户,萤火虫在窗前一闪一闪的发着光。她坐在院子里,听着小虫的鸣叫声,享受着难得的片刻宁静。 梅耶在门廊下站了一会,感觉海瑟薇并不想说话。他不想打扰她,便悄悄转身回了屋子里。 几分钟之后,海瑟薇就听到了几声枪械转动的轻响。梅耶有一个令海瑟薇痛恨的毛病,他在晚上去例行巡逻前,总是会在检查枪械时,把左轮枪的转轮旋转得“咔,咔”作响。 海瑟薇在心里默数“1,2,3”,每天同样的时间,梅耶走出房门,一成不变的去巡逻。 梅耶每天回来的时间也几乎一成不变的。除了有两次,为了处理船员在酒吧打架,他才晚回来了几分钟。 听着梅耶的脚步走远了,海瑟薇的心情变得更加郁闷。他知道梅耶被他伤了心了。所以,他才变得更加木讷。 昨晚,梅耶试图和他做一些坦诚的交流,她出于对怀孕的恐惧,拒绝了他。 她独自坐在树桩上,看着天空中如同镰刀一样的月亮。 第二天早上,梅耶还是坚持要去追捕拉尔夫,但是他决定把克莱尔也带上。 克莱尔激动的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他在一大早,就收拾好了行李,并且把厨房的水桶灌满水。 在吃掉虫子为父子俩烤好的玉米面包后,梅耶和克莱尔离开了家。海瑟薇站在屋子门口,看着他们走进黑漆漆的夜色。 他们到达监狱的时候,朱恩已经打开了警察局的大门。 “我还没把我钓鱼的全部本事都教给他呢。” 朱恩不明白,梅耶为什么坚持要带克莱尔去德克萨斯。 梅耶从柜子里取出一杆步枪和一包子弹。等梅耶要走出门时,朱恩赤着脚站在监狱的泥土地上,茫然的问: “那我呢?” “你在家。记得帮我照顾好海瑟薇。” 朱恩平静的日子过了有三天。第四天一大早,他就被雪莉打破了他的梦想。 雪莉和巴特并肩走在大街上,他们不紧不慢的朝监狱走来。巴特是雪莉最小的弟弟,也是最有钱的。 朱恩不喜欢巴特,巴特也看不上朱恩。巴特是一家杂货店的老板,但是总是打扮得像个银行经理一样,他是波特城唯一每天都打着领带的人。 巴特是个老光棍,他也有过一个老婆。只是,他的老婆受不了他的小气,只结婚一年就和人跑了。 巴特比梅耶富有得多,但是大家都不喜欢他。雪莉曾经想让海瑟薇嫁给巴特,但是,海瑟薇看透了巴特的为人,果断的选择了梅耶。 这让雪莉大为恼火。 看见他们走进院子,朱恩拿起小刀,狠狠地削了几下手里的木棍。他低下头,不去看雪莉和巴特。 “朱恩,上午好。” 巴特走进房门和朱恩打招呼。 朱恩抬起头,冷冷的回应巴特: “我不好。我口袋里也没有钱。有事就找雪莉。” 雪莉听到朱恩怨气十足的话,只能装作没有听懂。她走到朱恩坐着的长条凳前,问他: “我记得,梅耶临走的时候,托你照顾海瑟薇来着是吧?” “喔,是呀。可是,她并没有来找我呀。” “你最后一次看到她,是在什么时候?” 巴特急忙问。朱恩瞪了朱恩一眼。波特城的居民都知道,巴特对海瑟薇一直不死心。 “你快说呀!” 雪莉使劲推了朱恩一下,差点把他从椅子上推得掉下来。 可是,这个问题真的难住了朱恩。最近应该见过吧。 海瑟薇并不爱和小城的妇女交往,她总是一个人孤独地待在家里。如果有东西要买,也是她的小女佣亲自去买。 “她应该在家吧。没有见她出门啊。\" 朱恩吞吞吐吐的说。 第141章 海瑟薇呢? 雪莉气的跳了起来,她吼道: “傻瓜,海瑟薇没在梅耶的小院里。” 巴特赶快上前一步,抱住雪莉。然后,一本正经的对朱恩说: “不是。海瑟薇失踪了。” “啊,不会吧。她能去哪里呢?” “大概买东西去了。你们没有看到虫子吗?” 朱恩心虚的说。他也觉得这个理由有点勉强。 雪莉和巴特盯着朱恩,气氛变得沉默了下来。 “不,昨天晚上他就不在家。今天她也没回来。小虫也不在家。” “她去哪儿能一整夜不回家呢。” 雪莉 质问朱恩。 朱恩也认为事情有些反常。海瑟薇在小镇和周围,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她能在那里过夜呢? “也可能她在屋里睡着了。没有听到你们的敲门声。” “不,我们进到屋里了。屋里根本没有人。昨晚就没有生火。” 巴特被朱恩气坏了,感到朱恩是在推卸责任。他气急败坏的朝朱恩喊: “海瑟薇不见了,不见了。” 朱恩不得不从凳子上站起来。他没办法躲开了。如果海瑟薇失踪了,他至少得去梅耶的小院看看。不然,梅耶回来他不好交代。 “会不会是被野兽叼走了。梅耶的屋子离树林太近了。” 朱恩还在试图逃避事情的真相。虽然他已经预感到发生了什么事。附近的树林里有黑熊和狼,波特城的居民晚上都能听到他们的叫声。 甚至,据说还有豹子出没。虽然朱恩没见过,但是,渡口划船的约翰老爹发誓,他亲眼看到过。并且,他那一晚根本没有喝酒,不可能眼花。 雪莉对海瑟薇一直很不满,因为她没有听从自己的意见,嫁给巴特。她阴阳怪气的反驳朱恩: “什么野兽能无声无息的叼走一个成年人。除非是一个男人。” “哈哈,雪莉。我不明白一个男人为什么要弄走她。 朱恩听出了雪莉的阴阳怪气,但是他不想附和雪莉的话。海瑟薇是自己弟弟的妻子,他不愿和别人一起猜疑他。尤其是,当着不怀好意的巴特的面。 “我怎么知道为什么,我又不是男人。你不知道吗?” 雪莉对于朱恩没有同意她的看法,感到很不满。她瞪了朱恩一眼。 朱恩和雪莉一起走出监狱的门,匆匆朝梅耶的小院走去。他在街上东张西望,盼望能看到海瑟薇恰巧从某个店铺出来。这样,就省下他的麻烦了。 让朱恩失望的是,他们在街上只碰到一个喝了一夜酒的牛仔,抱着一头骡子吐得天昏地暗 朱恩来到梅耶的屋子,他看到院子的门完好无损。他本想自己一个人进屋,可雪莉和巴特紧跟在他身后,也进了屋。 他想不明白,她们妯娌平时并不亲密,雪莉为什么突然这样关心海瑟薇?会不会是海瑟薇不愿理睬雪莉,故意不出来。 屋子里空荡荡的,连小虫也不见了。朱恩去厨房看了一眼,已经有一到两天没生火了。 橱柜里有几个黑面包,也被老鼠咬成一堆碎屑了。还有几粒老鼠屎,留在面包周围。显然,雪莉的猜测是对的。屋里至少有两天没人住了。 “他们的卧室你看了吗?” 朱恩问雪莉。雪莉刚刚从梅耶和海瑟薇的卧室出来: “除了两床被子,什么都没有。” 雪莉轻蔑的回答。 梅耶是家里最小的儿子。房子是他从军队退役后,自己修的。朱恩自从梅耶和海瑟薇结婚后,就没有进过他们的卧室。不知道梅耶添置过什么东西。 朱恩突然想到一点,他问雪莉: “雪莉,我记得为了在教堂举行婚礼,梅耶给海瑟薇买个一双红色的鞋,看看还在不在。” 雪莉在卧室仔细翻找了一遍,然后告诉朱恩: “没有。没找到那一双。她是穿着新鞋离开的。” 三个人出了屋子,在屋子周围反复查找,也没有发现动物出没的脚印。 朱恩感到有些愤怒。梅耶回来后,发现海瑟薇不见了,会十分伤心的。只有朱恩知道,梅耶为海瑟薇付出了多少。 朱恩认为,让大家认为海瑟薇是被森林里的狼吃了,对梅耶比较好。至少,可以为梅耶保留一丝尊严。 可是,朱恩不知道该如何让雪莉和巴特相信这个结论。雪莉和巴特,只想让海瑟薇倒霉。 至于是否会伤害到梅耶,他们根本不在乎。或许,他们还盼望梅耶伤得越深越好。 如果有狼闯进了屋子,屋子的地面就应该有血迹。 而且,朱恩只见过,一只狼闯进森林里的小屋,叼走一个婴儿的事。至于一只狼把一个成年人叼走的事,哪怕是一个瘦弱的女人,他活了四十多年也没听说过,更别说见过。 “我猜,海瑟薇可能是去树林里采蘑菇的时候,迷了路被狼叼走了。” 朱恩看了看雪莉,大声说出了自己的结论。 “不对,海瑟薇跟人跑了。” 巴特不合时宜的跳出来,反对朱恩。 “我也觉得她是离家出走了。” 雪莉也支持弟弟的观点,但是她也没有想彻底激怒朱恩,所以用了一个比较委婉的说法。这对脾气暴躁的雪莉来说,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不可能!梅耶对海瑟薇那么好,海瑟薇为什么要跑。” 朱恩还是不想承认这一点,他想为梅耶保留一点尊严。 “朱恩,你这个糊涂蛋。你是猪脑子吗?” “海瑟薇看不上梅耶,不想和他一起过去穷日子。她肯定是跑了。” 雪莉看到朱恩软弱的样子,顿时火冒三丈,她直截了当的指出了问题的实质。 朱恩对雪莉如此过激的做法,非常不满。他瞪了雪莉一眼,说: “我求求你了,雪莉。你能不能给我闭嘴。” 巴特不满朱恩对雪莉的态度,他反驳朱恩: “我姐姐又不是傻子。朱恩,别让我怀疑你的智商。事情总会弄清楚的。” “只有梅耶那个傻瓜,才会相信海瑟薇是真心的。” 巴特能成为波特城最富有的人,是不会轻易被别人骗了的。 “怎么就不是被狼叼走,在树林里采蘑菇没有防备,也是有可能的。” 朱恩还是坚持他的说法。可是听上去却有些底气不足,好像是在避重就轻。 朱恩认为,与其说海瑟薇跑了,不如说她死了。 说她死了,梅耶顶多伤心一阵,也就死心了。如果告诉他,海瑟薇跑了,不知道死心眼的梅耶,会做出什么事来。后果难料啊。 “你在说笑话吗?狼,树林里哪儿来的狼。” “要是树林里来了狼,镇上的狗能不叫。我说,她就是跑了。” 不知道为什么,雪莉变得不依不饶。 第142章 快被逼疯了 \"上帝呀,这个女人简直疯了。” 巴特装模作样的惊叹。 “她肯定是坐运牛皮的传走了。” 雪莉肯定的说。 这两天镇子上并没有陌生人出现。邮差的马车也没有路过波特城。只有在梅耶走后的第三天,有一艘内河船,给镇上的皮革厂送来一船牛皮。 朱恩曾经在酒吧门口看到过他的船员。这些船员都很粗野,他们大晚上,成群结队的在街上闲逛。 他们以惹是生非为乐,直到他们离开,朱恩才松了一口气。梅耶不在家,他不确信自己能治得住这些醉汉。 货船的船工都十分野蛮,没有那个女人会坐他们的船。 雪莉仍然不肯放过朱恩。她提议: “你最好还是弄清楚,海瑟薇到底去了哪。” “梅耶把她托付给你,你总要给他一个确切的消息吧。” 朱恩感到十分烦恼。他知道雪莉说的是对的,但是,做事的不是她,她当然不在乎多些事了。 朱恩不得不和雪莉姐弟一块去了渡口。摆渡的老船工约翰马上提供了一个新情况: “我看到一个穿裤子的女人,上了那条船。” 雪莉马上叫了起来: “老约翰,你看着海瑟薇跟人跑了。你等着梅耶回来找你麻烦吧。” 老约翰耸耸肩,没有理会雪莉的威胁。 “我怎么知道是海瑟薇。我从来没见过梅耶的妻子。” “而且,我从来没见过,镇子上的女人不穿裙子就出门的。只有酒吧里的女招待,才敢那么穿。” 老约翰认为这不是他的责任。梅耶也不能因为没有看好自己的妻子,来责怪他。 朱恩迈着沉重的步子,拖拖拉拉的返回警察局。在路过街道两边的商店的时候,他都要朝里面看看。 他希望这是一个误会,海瑟薇正在某个商店里花着梅耶的工资。可是,到处都没有她的影子。 朱恩甚至顾不得雪莉的怒火,跑到了酒吧查看。 酒吧的两个据说敢穿裤子的女招待,都懒洋洋的坐在酒吧的窗户旁。等待有哪一位牛仔弄到五美元,来店里帮她们打发无聊的上午时光。 朱恩原本只是担心梅耶会出意外,却没想到海瑟薇会离家出走。梅耶对海瑟薇那么好,海瑟薇不应该有什么不满意的呀。她为什么要离家出走,朱恩实在想不明白。 在朱恩回到警察局的半个小时里 ,海瑟薇逃走了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波特城。人们络绎不绝的来打听,连平日里不屑搭理朱恩的人都来警察局门口打听。 最让朱恩气愤的是雪莉的母亲,哈桑老太太。老太太曾经跟着雪莉的父亲,在密西西比河流域赶着马车兜售百货。现在,她帮助巴特照料杂货店。 老太太每天闲的很。听到这件事后,她拄着拐杖走了两条街,来到警察局门口找朱恩打听情况。 恰巧,朱恩刚刚送走邮局的邮差和两个农夫。屠夫没有时间来,还派自己的老婆来打听情况,并且声称,海瑟薇还欠着他的肉钱。朱恩想静一静,把今天的事仔细琢磨琢磨。 “朱恩,如果我是梅耶,我一定会把你关进监狱的。\" \"是你没看好海瑟薇,让她被人拐跑到。” 哈桑老太太厉声指责朱恩。 “没有人拐走她,是她自己离家出走的。” “你有什么证据?她跟谁有私情,你看到了。” “如果是离家出走,谁会坐送牛皮的货船呢。你什么时候去把她追回来?” 老太太的神转折,吓了朱恩一大跳。。 “我不会去追海瑟薇的。” 朱恩立即拒绝了这个要求。难道老太太就不怕他出去后不回来,雪莉就失去自己的丈夫了 “朱恩,你得把海瑟薇追回来。波特城从来没发生过这么可怕的事。” “这给别的女人作了一个坏榜样。” 朱恩讨厌哈桑老太太危言耸听,还道德绑架他。他只是一个临时监狱看守,波特城的风气好不好,是他该负责的吗? “史密斯堡也有好几个女人跑了。其中还有一个是今年跑的,她都和她的丈夫生了三个孩子了。” 朱恩提醒老太太别信口开河。 “你要是不去,就赶快写信告诉梅耶。如果梅耶不赶快把她找回来,她很快就会出现在德克萨斯的眼泪谷,被某个印地安人当奴隶卖到墨西哥。” 哈桑老太太说完,叹了口气就离开了。她知道自己的女婿是个软弱无能的人。只是她在大草原上游荡时,见到的被拐走的妇女的惨状太多了。 最多只有三天时间。超过三天,大部分妇女都永远消失了。 即使有超过三天被救回来的个别人,救回来后,他们也会因为残酷的经历,在几天之内疯掉。到最后,家里人只能眼看着她们死去,而无能为力。 或许,让她们死去,才是对她们最好的选择。 看着哈桑老太太的身影消失在街道尽头,朱恩才长长的呼了口气。 朱恩不认为老太太会就此放过他,哈桑老太太是个性格强硬的人。她和雪莉一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朱恩忧愁的从屋子角落里拿出一瓶酒,是最廉价的黑麦威士忌。雪莉不允许朱恩喝酒,朱恩只得躲在监狱里偷偷喝。 朱恩本来只想喝一口,可大脑没有控制住手,他很快干掉了一整瓶威士忌。然后,栽倒在稻草堆上倒头大睡。 朱恩是被自己的梦吓醒的,身上出了一身冷汗。他猛的坐起来,正好看到雪莉在弯腰观察他。朱恩被吓了一跳。 朱恩站起来,烦躁地问雪莉: “你要干什么?” 雪莉看到朱恩情绪不佳,她反而冷静了下来。雪莉一字一字地对朱恩说: “朱恩,你得把海瑟薇追回来。” 朱恩惊奇地看了雪莉一眼,问: “你不是最讨厌海瑟薇吗?” “我只是不想她被人拐卖!” “等她回来了,我还是会继续讨厌她的。” 朱恩并不想出门。他活到了四十多岁,从来没去过离家超过二百英里的地方。 他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赶着马车给军队拉粮食,跟着军队去过施米斯特城。那也才离波特城一百多英里。 “我又不知道海瑟薇去哪儿了,我朝哪个方向追?” “你就沿着河,追去德克萨斯的那条送牛皮的货船。” 朱恩仍然不想遵从雪莉的意见,他反驳: “可梅耶让我看守好监狱。” 还没等雪莉说话,站在雪莉身后的巴特跳了出来: “监狱里连个耗子都没有,难道梅耶需要你看着监狱的大门不被人偷走!” 朱恩就知道,自己的这个小舅子是个混账。巴特一直看不起朱恩兄弟,他认为朱恩根本配不上雪莉。他处心积虑的想把朱恩和梅耶,赶出波特城。 朱恩还想推托,雪莉瞪了他一眼,朱恩就不敢再说话了。 于是,第二天早上,波特城的居民看到一幅奇景。朱恩骑着他的老马,背着一把漆皮斑驳的老猎枪,沿着河岸消失在了浓雾中。 第143章 莫名其妙的爱情 货船上到处散发着牛皮的臭味,船工和乘客身上也是臭气熏天。 海瑟薇在货舱的角落里找到几个酒桶。她在酒桶上搭了几块木板,然后用野牛皮盖在木板上,给自己弄了一个小窝。 海瑟薇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小心翼翼地待在这里。她后背靠着酒桶,从船板的缝隙里看着外面棕色的河水。 太阳出来的时候,船舱里十分闷热。外面的河面雾气蒸腾,河岸变得朦胧不清。晚上,船舱里冷飕飕的,蚊虫把海瑟薇身上咬满疙瘩。 几天之后,货船进入蒙大拿,河道突然变得很窄。船头在浑浊的河水中缓慢地向前移动,两边的河岸离船越来越近。 河面变窄后,船上的船工和搭船去德克萨斯的野牛猎人,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他们大口的灌着威士忌,喝多之后,就用一种疯狂的眼神盯着海瑟薇。 海瑟薇也变得紧张不安起来,她尽量躲在小隔断里不出来。 从上船到现在,她只和船长福特说过几句话。 福特是个又高又瘦的爱尔兰人。他有一副乱蓬蓬的黄色胡须。看人总是拿一只眼睛看,另一只眼睛只睁开一半,耷拉着眼皮。 当你以为他在用左眼看你时,他突然又睁大右眼,用右眼看你。让人总有一种被偷窥的感觉,心里发毛。 福特不开船的时候,总是坐在船头喝酒,整夜整夜的喝。 海瑟薇夜里醒来的时候,总能听到他在用沙哑的声音哼着爱尔兰小调。音调温柔委婉的反复唱着一首儿歌,和他凶恶的外表大相径庭。 福特的肩膀上,一直挂着一把笨重的猎枪。他一直紧张地盯着河岸,即使站在船头撒尿的时候,都有一只手放在枪机上,保持着随时能开火的姿势。 福特和人谈论的话题,大部分都是围绕印地安人展开的。他说到印地安人时,总是咬牙切齿。 福特原本也是一个野牛猎人,一直在德克萨斯荒原上以猎牛为生。只是后来才改行,成了一个牛皮贩子。至于他为什么要改行,没人敢问。 海瑟薇亲眼看到,一个不信邪的年轻人,因为问了这个问题,被福特从背后一枪轰到河里。 海瑟薇上船第三天,情绪才冷静下来。她惊奇的发现,没人敢靠近她。这让她感到惊奇。船工和野牛猎人可都是一群粗鲁的人,他们可不会像绅士一样对待她。 福特不停的在船上巡逻。有时候,他只要一发现岸上有一点风吹草动,他就会朝可疑的灌木丛开一枪。 有一次,他当着海瑟薇的面,朝一丛草丛开了一枪。发现海瑟薇正看着他,他对海瑟薇解释: “印地安人总是从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发起攻击。” 说完,他把口里嚼烂的一团烟草吐到了河里。 海瑟薇每天都要从船上观看河两岸。随着河道越来越窄,有好多小动物出现在河岸上。有鹿和豚鼠,还有郊狼和牛。但是,令福特恐惧的印地安人却一个也没出现。 河流离开森林,晚上渐渐变得暖和起来。天气好的时候,在船上能看到挂在天空的月亮。 一个有圆月亮的晚上,海瑟薇偷偷溜到船头去看月亮。她突然听到船舱里传来打斗的声音。海瑟薇没有在意。船工和野牛猎人,都是脾气暴躁的人,他们在船上几乎每天都会有人打架。 海瑟薇在船头站了一会,感觉今天的打斗有些异常。他们持续的时间比平时要长了将近五分钟,海瑟薇还专门掏出藏在衣服里的怀表确定了一下。 打斗随着一个人重重的摔倒在地板上的声音结束了。一个人在船舱里大声惨叫着,另一个人骂骂咧咧的离开。 海瑟薇怕被人看到,成为泄愤对象,就赶快悄无声息地回到自己的小窝。回到小窝后,她再侧耳细听,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船上一片安静。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整个晚上,海瑟薇都很害怕。她缩着身体坐在小窝里,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一样,时刻警惕的倾听着外面的动静。 海瑟薇是被福特说话的声音惊醒的。她昨晚不知道是什么时间睡着的。 听到福特说话的声音,她才刚从船舱里走出来。她走到船尾,找到平时坐的地方坐下。 太阳已经从河岸上升起来了,男人们围成一圈正在吃饭。他们都很平静,使得海瑟薇差点以为昨晚是自己听错了。 可是,海瑟薇转过头来一看,一个红头发的野牛猎人正一动不动的躺在船板上。不一会,福特带着两个船工走了过来。 他们把野牛猎人翻过来,让他面部朝上。看到野牛猎人脸上狰狞的表情,海瑟薇感到害怕。她赶忙站起来,跑回了船舱。 福特扒拉开野牛猎人的眼皮,看了一眼,然后说: “瞳孔都扩散了,昨夜就死了。” 福特当着众人的面,把他口袋都掏空。只找到十美元,福特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他朝着河里吐了一口唾沫,轻蔑的骂: “呸,真是个穷鬼!” 等福特搜刮完后,他的两个手下一个解下了野牛猎人的腰带,另一个拿走了野牛猎人脚上的靴子。 他们把野牛猎人身上有价值的东西都拿走后,把他抬了起来,从船上丢进河里。尸体在河面上打了几个圈,就顺着河水朝下游飘走了。 海瑟薇等了有一点时间,福特才给她送来早饭。 她一边小心的观察着福特的脸色,一边问: “他们干什么要打死人。” “还不是因为你。” 福特瞪起他半耷拉着眼皮的右眼,有点不耐烦的告诉海瑟薇。海瑟薇感到很奇怪,从来没有人骚扰过她。 而且,红头发的爱尔兰野牛猎人,也从来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为了我,不可能的。 海瑟薇觉得很不可思议。她上船后,都没跟福特以外地人说过几句话。 “你是这条船上唯一的女人,有人想打扰你。然后,那个想打扰你的人就被人给杀了。” “或许你说的对。那么,是谁杀了那个野牛猎人的。” “小威廉,我姐姐的孩子。” 小威廉是一个长得很好看,总是腼腆的笑着的小伙子。在一堆粗野的野牛猎人堆里,就像一只钻进狼群里的小白兔一样,显得纯洁而且无辜。 “我不相信。威廉是个好孩子。” 海瑟薇想象不出,威廉怎么可能杀死比他体重至少多了一倍的爱尔兰人。她不明白威廉怎么了,她只是在一堆男人中,和这个孩子说过几句话。 “这个小兔崽子爱上你了。他说,他要娶你。” “他太小了。我没办法嫁给他的。” 海瑟薇有点感动,又有点想笑。 “他还不懂那些事。他只是分不清母亲和妻子有什么区别。” 福特想了一下,也扑哧笑了出来。 海瑟薇没有再说话。从那之后,她发现威廉虽然没有接近她,但是会一直盯着她看。 再也没有人敢接近海瑟薇了,野牛猎人们已经把她当作威廉的女人了。 第144章 内心的指引 海瑟薇的丈夫,华盛顿的警长亨特,此时也在艰难的寻找着吴宇。 亨特带了一个向导,是一个叫巴乌沙的城市印地安人男孩。城市印地安人,是已经接受现代文明的印地安人。他们的主要作用,就是在白人和印地安人之间作沟通。 白人很喜欢他们的存在,因为他们可以给军队带路。保留区印地安人恨他们,但又离不开他们。因为他们只要有黄金,可以搞到保留区印地安人最缺乏枪支和药品。 巴乌沙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也很能吃苦。就是他长得不是很强壮,这点让亨特有些担心。担心他应付不了每天十几个小时的长途旅行。 开始几天,巴乌沙还兴致勃勃的跟在亨特马旁,对他们的旅行充满好奇。他是在城市出生的印地安人,只是和族人去过几个印地安人保留区。 他从来没有去过印地安人在安第斯山脉中的祖地,因此,他旅行刚开始的时候,表现的很兴奋。 巴乌沙的兴奋并没有持续了几天。旅行的第三天,巴乌沙就不再像头两天一样兴致勃勃了。他经常坐在马上就睡着了,一睡就是几英里。 他们在枯燥无聊中,向北寻找吴宇的牛群。 几天后,他们遇到一片树林。现在正是雨季,雨水不停地从树枝上滴落,树林里的地面上,到处都是浑浊的雨水形成的泥坑。 蚊子成了亨特和巴乌沙最大的敌人。亨特不怕蚊子咬,但是,马和巴乌沙却感到无法忍受了,尤其是在白天。晚上可以点起火堆,用烟熏蚊子,白天却毫无办法。 “蚊子快把我吃掉了。” 在他们有一次渡过一条浑浊的小溪流时,巴乌沙忍不住抱怨。 亨特看着这条小溪蜿蜒朝南,汇入到一条河面宽阔的浊水河。亨特安慰巴乌沙: “我们已经到了瑞德河了,过了河就到圣安东尼奥了。” 他们顺着消息朝大河的方向走,终于在深林边缘找到了小溪和河流的交会口。 他们站在岸边,朝对岸看去。浑浊的河水在浅浅的河床上缓慢的流着,把河岸边变成沼泽。 岸边的沼泽地里,一个奇怪的矮个子男人站在水里。水都快淹到他的大腿根了,可见他在淤泥里陷了很深。 他的身边是一头高大的骡子,骡子后面还有一匹小马。 骡子的膝盖已经淹到了水面下,可是它还悠闲的四处张望。小马的膝盖还在水面上,可它却满脸憔悴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矮个子的男人,戴着一顶高高的帽子,身上穿着礼服外套。他的穿着像个大学教授,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最奇怪的是,这个男人在和他的骡子喋喋不休的说话。他朝骡子说几句话,就把骡子身上的包裹,解下来一件扔到水里。 矮个子男人像开玩笑一样,不慌不忙的把骡子身上的行李一件件的解下来,扔到水里。有的包裹都随着水流飘走了,他还是不慌不忙。 巴乌沙小声问亨特: “亨特先生,那位先生是个祭司吗?” “它能听懂动物说的话?我看到他一直在和他的骡子说话。” 亨特认真的告诉巴乌沙: “不,他不是祭司。他应该是个大学教授。” “只有读书读成傻子的人,才会想出扔掉马上的重物,” “让陷入淤泥里的马自己飘起来的办法。那头骡子不会自己飘起来的。” 对面的怪人看到他们,友好的朝他们挥挥手,然后继续解骡子背上的东西。包裹有的被扔在了淤泥里,有的扔到了河中间,顺着河水飘走了。 亨特看得直摇头。亨特骑着马沿着河岸向上向下跑了一回,选择了一块有糜鹿过河痕迹的小渡口渡河。 小渡口的河水只有差不多到人的膝盖高。亨特领着巴乌沙绕过一片黑色的泥沼,找到一块黑色的硬底河床。他们沿着河床缓缓朝北骑,很快就踏上了对面的河岸。 戴着礼帽的怪人,还在不紧不慢的和他的骡子聊着天。看他悠闲的样子,好像对自己所处的困境毫不在乎。 亨特和巴乌沙站在岸边看了一会。最后,连见多识广的亨特都看不下去了。他让马朝前跑了几步,站到怪人后面的河岸上,对怪人说: “我把套马索跑给你,你把它系在你的骡子的鞍子上。” 说完,亨特就拿出两条套马索,打了个绳结把它们连在一起。 亨特把绳子的一头拴了块石头,抛给怪人。怪人接过绳子,拴住骡子鞍桥的铁把手上。 亨特把绳子的另一端,拴在自己的鞍桥上。他骑着马朝后走,很快就把怪人的骡子和马,还有怪人拉上了岸。 怪人上岸后,竟然优雅的脱掉帽子,朝亨特和巴乌沙行了一个鞠躬礼。他感谢道: “两位先生,太感谢你们了。” “如果不是你们帮忙,可能我还得和我的骡子商量好长时间。搞不好,” “我就得教它如何在水里吃鱼为生了。” 巴乌沙觉得这个怪人说话很有趣,便搭腔说: “您的骡子能听懂您说话吗?” 怪人高兴的回答说: “我认为如果它愿意的话,它一定能听懂。我的骡子可比大部分人都聪明。” 然后他朝亨特伸出右手,自己介绍自己: “我叫比尔,是哈佛大学的科学学教授。” “我是来搜集一些昆虫标本的。” 亨特伸出左手握住他的手,回应道: “我叫亨特,他叫巴乌沙。我们是来找人的。” 巴乌沙接着问比尔: “比尔先生,你一定收获不小吧。可惜都扔在水里了。” “没事,我已经不需要了。” “我在你来之前已经放生了上千只昆虫。所以我把捕捉它们的装备也扔了。” “我认为,人只是地球上万千生物中的一员。我们没有权利为了自己的利益,剥夺其它生物的权利。” 比尔认真的告诉亨特和巴乌沙: “我要在德克萨斯建一座教堂。不再回哈佛教书了。” 亨特认为,别人是受了某些事的刺激,才有这样的想法。等过几天,他就会改变自己的想法。 亨特提醒比尔: “教授,你已经把自己的行李都扔到河里了。今晚你怎么办?” 比尔用黄眼珠子看了亨特一会,毫不在乎的挥挥手说: “我没事。你却快被生活压得快喘不过气来了。” “孩子,要遵从内心的指引而生活。让自己放松一些。” 第145章 思念 巴乌沙给亨特带路,他们沿着河往前走了十英里,终于走出了这片树林。他们趁着天还没黑,在河边扎下了营。 巴乌沙已经被艰苦的旅程折磨的精疲力尽,他打开铺盖,很快就睡着了。 亨特却没有睡好。他总是在想,自己为了成功而抛弃了那么多,到底值不值得。 他们的营地就扎在了大河的岸边,营地前面是一片大平原。 亨特早晨醒的很早。醒来后的亨特,给营火中加了几条树枝,就开始煮咖啡。 眼前的平原上空,被薄薄的一层水雾笼罩着,什么也看不清。只是有牛群的叫声,和牛仔们去过牛群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亨特猜想,一定有一个规模不小的牛群,也在河边扎了营。现在,大概是牛仔们正在驱赶牛群的声音。 亨特和巴乌沙吃了一些煎咸猪肉,喝了一些炒的又焦又苦的咖啡。等他们收拾好行李,上马准备出发的时候,太阳已经驱散了河岸上空的薄雾。 平原上的草还都挂着露水,并不适合马上赶路。于是,亨特和巴乌沙就坐在马上,看了一会儿散落在草原上的牛群。 “这里,一定有上万头牛。” 巴乌沙问带着梦幻般的语气问亨特。 “没有那么多吧,我也说不清楚。” “至少有几千头牛吧。在德克萨斯,到处都是牛。” 亨特不太肯定的回答。 亨特看到,牛仔们已经开始赶着牛群开始朝北出发了。只有后勤的牛仔还在整理行李,而厨子则在清洗大铁锅。 “我们快点骑,到营地打听一下,他们有没有吴宇的消息。” “米尔顿很可能找到了吴宇,现在正在受到吴宇的庇护。” 亨特没告诉过印地安人,自己要找的是吴宇。他只告诉巴乌沙,他是来自华盛顿的警长,来德克萨斯追捕杀人犯。 而这个杀人犯,则逃到了他的兄弟,一个无法无天的敢于包庇罪犯的小镇警长那里,这个警长叫吴宇。 他们大步朝厨子的马车跑去。有一小群夸克马,正在牛仔们的驱赶下准备离开营地。 马群中还有几匹印地安花马,在马群中撒着欢跑来跑去,不时地撕咬着马群中的夸克马。 赶马的牛仔,只是朝亨特来的方向看了一眼,就满不在乎的赶着马离开了营地。他们是一个大牛群,拥有二十多名牛仔,并不怕来到两个人是土匪。 亨特和巴乌沙赶到营地外围,就下了马。如果他们把马骑进营地,马蹄溅起的土,会让营地的主人讨厌他们的。 能在德克萨斯荒原上当牛仔的,就没有一个是好脾气的。 巴乌沙牵着两人的马,留在营地边缘。亨特朝着正在装厨具的车子走去。 车轮旁的火堆还没有完全熄灭,有一位戴着眼镜的先生,坐在火堆旁的马鞍上看着书。胡子油乎乎的矮胖厨师抬头看了亨特一眼,然后用眼神示意他应该找谁。 “早上好,先生。” 亨特把帽子拿在手里朝戴眼镜的先生挥了挥,尽量用妻子海瑟薇教他的,所谓贵族的伦敦腔说道。 “啊哈,在这个荒凉的德克萨斯,能够听到如此美妙的伦敦腔。真是太荣幸了。请叫我克莱伯格。” 博尔特先生显然也是个身份高贵的人,他能听出亨特说的是伦敦腔。可是,这么身份高贵的人,不应该在华盛顿享受荣华富贵吗,干嘛要跑到草原上受罪呢? 亨特看到克莱伯格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克莱伯格也感到很奇妙。他在荒凉的德克萨斯草原上,居然遇到一位说伦敦腔英语的华盛顿警长。而这位警长自以为的贵族腔,实际上是交接花才用的。 这位警长居然不知道,周围也没人告诉他,可见,这位警长在试图挤进上流社交圈子的过程中,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克莱伯格笑着对亨特说: “你们来晚了。现在吃早餐,厨房只有玉米面包了。” 亨特礼貌的回答: “不麻烦您了,先生。我们已经吃过早饭了。” “请问您是老板吗?” 克莱伯格点点头: “显然你猜对了。你有什么事?” 巴乌沙在远处看到,那位戴眼镜的先生,收起了笑容。他从眼镜片后面,严肃的审视着克莱伯格。 “抱歉,打扰您了。我是警长,我想向您打听一下,吴宇的牛群在哪里。” 亨特尽量简短的说明自己的目的。克莱伯格继续问: “是哪个吴宇?” “曾经当过德克萨斯游骑兵,现在是警长的吴宇。” “你找他干什么?你是警察,你却不知道他的行踪?” 克莱伯格并不准备放过亨特,他继续追问亨特。亨特只得无奈地继续解释: “有一个在华盛顿杀了人的犯人,可能混进了吴宇的赶牛队伍。我得找到吴宇,请求他的帮助。” 克莱伯格笑了: “不错,我见到过吴宇。不过,你确定你找的是一个犯人?” “吴宇公司里的牛仔,都是盗马高手。我的马被墨西哥人偷走,就是他们从墨西哥赶回来的。” “并且,他们还向墨西哥人收了不少利息。” “再问一句,你找到杀人犯,叫什么名字?” 亨特回答: “叫米歇尔。他在华盛顿推倒一个小商人,那个人死了。我必须抓他回去受审。” 克莱伯格从地面上揪了一片草叶,把他夹在书页中间作为书签。他把书合起来,小心翼翼的塞到车上的行李卷里。他告诉亨特: “看来华盛顿警察局的人手真的太充足了。居然为了追一个逃犯,让一个警长跑了上千里。” “吴宇的牛群在我前面三天的路程。” “就是不知道,他肯不肯把他的手下交给你。” “谢谢!” 亨特礼貌的道了谢。他还是想保持他的绅士风度。 克莱伯格拉过在旁边吃草的一片大灰马,翻身上马,和亨特告别: “希望你能很快找到吴宇。德克萨斯游骑兵的老兵,可没有一个好打交道的。” 亨特决定先去伍斯特堡。伍斯特堡就在吴宇赶你北上的必经之路,那里有一个庞大的牛市。 亨特决定直接去伍斯特堡等吴宇,这样,他能少走不少路。他到伍斯特堡还有一个原因,他想看看有没有鲍勃写给他的信。 他离开家有快两个月了。他想知道,他离开后,自己的妻子——海瑟薇,过得怎么样。 第146章 回忆是一副毒药 当天傍晚,当酒吧门口的煤油灯被挂起来的时候,亨特和乌巴沙终于赶到了伍斯特堡。 虽然乌巴沙是城市印地安人,但他出生的是个小镇。他还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大城市。伍斯特堡的热闹繁华,让他惊叹不已。 伍斯特堡居然有一条石头铺成的大路。而且,堡里的房子多到巴乌沙数不清。 不但石头路两边盖满了房子,连宽宽的土路两边都盖满了房子。轻便马车挤在马路,和大篷车一起把道路堵得水泄不通。 亨特骑在马上犹豫不决,他想去找邮局,又怕收到坏消息。 巴乌沙没有注意到亨特的情绪。他被眼前的景象迷住了。他们已经路过了好几个酒馆和商店,还经过了一个大牛市。 他看到三个牛仔赶着一大群长着长角的北美野牛,穿过尘土弥漫的土路,被赶进牛市的围栏。野牛看上去很粗野,但是表现的很温顺。 亨特在邮局里来回走了好几圈,直到有个老先生注意到他,他才停止犹豫。亨特走到柜台前,问老先生: “您好,先生。请问有亨特的信吗?” 老先生摘下眼镜,慢吞吞的问: “你是从哪儿来的?” 亨特赶忙回答: “从华盛顿来的亨特。” 老先生放下手里的报纸,走到柜台后面的柜子前,开始翻找起来。老先生翻了六七个抽屉,翻得尘土飞扬,都没有找到。老先生嘴里唠叨着: \"我记得有一封从华盛顿来的信来着,放到哪里了?” 亨特有些担忧,又有些庆幸。他想知道海瑟薇的消息。但是,他又鸵鸟一样的祈祷,如果鲍勃没给他来信,就是海瑟薇没有离开家。那正是他希望的情况。 这时,一个高个子牛仔,带着两个女孩走进了邮局。他们在柜台边站了有一杯酒的功夫,一个金黄色头发的女孩显得有些不耐烦了,她用撒娇的语气对老先生说: “约翰老爷爷,你要是再不理我。我就要去你家欺负你亲爱的艾丽丝了。” 老先生显然被挠到了痒处,哈哈大笑起来。他笑着说: “史密斯家的小丫头,爱丽丝已经是一只老猫了,她已经没办法和你玩了。” “你今天要出门吗?” “不,老爷爷。我只是想知道有我爸爸的信吗?” 老先生笑着回答: “那可没有。” 老先生聊天的时候,随手从柜台下拿起一个邮袋。他把邮袋里的东西倒到柜台上,亨特一眼就看到了鲍勃写给他的信。 亨特不想再听老先生和人聊天,虽然那个女孩长得挺好看。他付了邮费,拿着信走出了邮局。 巴乌沙坐在邮局的台阶上,兴奋的看着街上川流不息的人和车。亨特站在邮局门口,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撕开信封。 几分钟后,亨特垂头丧气的和巴乌沙一起坐在了台阶上。 鲍勃的信,证实了他的猜测,海瑟薇跟布鲁姆斯私奔了。 他终于不得不相信,他出卖了罗伯特将军。可最终,海瑟薇和布鲁姆斯一起,把他出卖给了伊戈曼议员。 “我们去哪儿?” 巴乌沙问亨特。 “是啊,我该去哪儿呢?” 亨特感到有些茫然,他几乎忘记自己到德克萨斯是来干什么了。 巴乌沙看到亨特的表情,感到自己可能闯了祸了。他难过的看着亨特。亨特是第一个拿他当平等的朋友看的大人,他不想失去这个朋友。 亨特只是朝巴乌沙点点头,说: “我没事。咱们走吧,这儿太吵了。” 亨特走下台阶,跳上马朝城外跑去。巴乌沙看到亨特向西跑了,和他们要去的“牧牛人小道”方向不一样。 巴乌沙怕亨特把他一个人丢下,也赶忙骑上马,朝亨特追了过去。 巴乌沙想问亨特,为什么天快黑了还要出城。亨特把马骑的飞快,他没有给巴乌沙这个机会。他一直跑到马浑身出汗,才在一条小河边停下来。 天已经完全黑了,他们只能在野外宿营。亨特和巴乌沙吃了几块荞麦饼,就各自睡觉。 亨特突然特别想念海瑟薇。他突然发现,他的生活中到处都是海瑟薇的痕迹。自从离开华盛顿之后,对海瑟薇的满腔怨气突然消失不见了。 巴乌沙躺在亨特身边,嘴里发出细细的鼾声。亨特此时感觉到,似乎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亨特安静的看着天上,今夜的星空中繁星点点,月亮格外明亮。亨特在想,海瑟薇此时,是不是睡不着,也在看着天上的星星。 月亮走到东边的时候,亨特睡着了一会。睡梦中,他回到了华盛顿的家里。海瑟薇在梳头,亨特坐在他们的床上看着她。 亨特很快醒了过来,他发现自己不在华盛顿,海瑟薇也不在她身边梳头。亨特流下了绝望的泪水。 回忆是一副毒药。 他无法在回到梦里,只得睁着眼睛看着月亮回了家。 在福特的货船停靠在码头之前,海瑟薇就预感到了麻烦的到来。她知道,这个麻烦一定会是来自威廉的。 威廉为了她,杀死了红头发野牛猎人。而且,船上的人也都认为,海瑟薇是他的女人了。 但是,在船上的时候,他从不和她说话,也不走近她。可当海瑟薇从木桶搭成的小窝走出来,到船尾吹风的时候,总能感觉到有一道灼热的目光烧得她后背疼。 福特在码头的车马店租了两个大篷车,把船上的酒和白糖都装上大篷车。他们要从比茨堡出发,到草原上和印地安人交换牛皮。 不管海瑟薇走到哪里,威廉的目光就会跟到哪里,比在船上时更加不加掩饰。 在海瑟薇看来,这个男孩对她的感情,更像一个缺乏母爱的孩子。威廉把自己对母亲的幻想,强加到了她身上。 到了草原上,车里的每一分空间都是宝贵的,海瑟薇不能再拥有独立的空间。每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他不得不和野牛猎人们一起,围着火堆吃饭。 如果偶尔福特有时间,他也会在黄昏的时候,把饭给她端到马车另一边。这样,海瑟薇就能拥有一个安静的黄昏。福特在这时,也会和她聊两句。 在接近“旧西班牙小道”的时候,福特和他的队伍走得越来越慢。 黄昏的时候,福特端着海瑟薇的晚饭,来到马车另一边找到她。 第147章 艰难的决定 福特把盘子递给海瑟薇,顺势坐在了海瑟薇对面。福特脸上带着浓浓的疲惫,右眼的眼皮几乎完全耷拉下来。他告诉海瑟薇: “和印地安人的买卖越来越不好做了。保留区的印地安人,包揽了大部分牛皮生意。我想去北面看看。” “蒙大拿的生意好做吗?” 海瑟薇问福特。福特摇摇头: “我也不知道。北方有那么多大城市,应该比德克萨斯强吧。” 福特对自己的话也没什么信心。 每天的旅程中,威廉总是骑马跟在海瑟薇坐着的马车旁边。他的嗓音还带着少年的尖细,即使大篷车“嘎嘎”的车轮声也掩盖不住,海瑟薇在车里听得清清楚楚。 一天之后,在靠近比茨堡的赶牛小道附近,福特的队伍发生了一场意外。 当天早晨,等晨雾变淡的时候,有个值班的野牛猎人告诉福特,他看到对面的山坡上跑过五个骑马的印地安人。 福特不太相信野牛猎人的话。这个野牛猎人是个大惊小怪的人,而且眼神不太好。 但是这个野牛猎人坚持,他看到的是印地安人。可是除了他,队伍里再没有一个人看到过这五个印地安人。 福特也不敢大意。他带着三个牛仔去了对面的山谷。夜里的时候,他们回到了营地。他们没有找到印地安人,但是打到了一头离群的野牛。 当天晚上,福特给海瑟薇端了一些牛肝。他告诉海瑟薇,牛肝是牛身上最嫩的肉。狮子杀死野牛,只有狮群里的狮王,才能吃到鲜嫩的牛肝。 短短几天,福特的车队终于到了比茨堡。海瑟薇在车上听野牛猎人们聊天,比茨堡被他们用向往的语气描述的如同天堂。 海瑟薇虽然不相信他们的眼光,但她认为比茨堡至少应该是个繁华的镇子。 结果,她还是低估了野牛猎人们的想象力。 比茨堡是一个仅有几所破房子的小镇。他们进城的时候,只看到一条满是牛粪的土路。 路边有一个门口摆着大酒桶的酒吧,门口有两个女招待在懒洋洋的招揽牛仔们去喝酒。 酒吧旁边是一个杂货店,店门口坐着一个老妇人。老妇人坐在门口,整日低着头自言自语,也不理别人。杂货店的老板是她最小的儿子。 据说,她一生一共生了五个儿子。但是,前四个都死了。老妇人受不了打击,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海瑟薇拜托福特给他租间房,福特费尽力气才在酒吧后面的街道上,给她租到一间小屋。 屋子是杂货店仓库的一部分,是店主原来清洗收购来到牛皮的房间。 房间中到处都是污垢,另外一个房间还堆满了没来得及运走的野牛皮。屋子里的气味难闻至极,还有到处都是的蚊蝇不断的袭击着海瑟薇。 比茨堡虽然破败,但是生意却很繁忙。野牛猎人和私酒贩子,遍布集市的每一个角落。海瑟薇甚至还看到,墨西哥人和印地安人从门前经过。 海瑟薇不敢出门,只能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她只要一走出屋子,就有男人用狼一样的目光盯着她。 海瑟薇在比茨堡呆了有一个星期。她才发现,她干了件蠢事。在波特城的时候,她怕梅耶突然露面,走得太匆忙了。没有认真考虑,就跟着福特的队伍离开了。 比茨堡太小了,根本没有公共马车路过。它和外界的联系,就是通过一条破烂的赶牛小路。 来比茨堡的时候,福特告诉她,有一部分野牛猎人要去德克萨斯。她可以和他们搭个伴,一起去休斯顿。可是已经过去一周了,福特那边还没动静。 就在海瑟薇觉得自己的耐心快耗尽的时候,福特终于来找她了。 福特把一个盛着饭的盘子,放在门口的窗户上。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发,开口说: “小威廉想娶你。” “哦,太遗憾了。你知道,我已经有一个丈夫了。” “没关系。你们可以做临时夫妻。” “临时的吗?为什么他不自己告诉我?” “小威廉太害羞了。他不敢自己来。” 福特不由的笑了出来。他只是看着海瑟薇的眼睛,没有再说话。 海瑟薇惊恐的发现,又有人想和她结婚,她的大麻烦来了。她要是愿意随便找个人结婚的话,她干嘛要从梅耶的家里跑出来呢? 有人进到了库房,在皮子堆里翻来翻去。溅起了大量的尘土,苍蝇也不甘示弱的在门前飞舞着。 “如果你和他结了婚,他可以把你送到休斯顿。” “你考虑一下,小威廉还是很靠谱的。” “我怎么知道,他到底靠不靠谱。” 海瑟薇心里的疑问脱口而出。 “这大概是最保险的办法了。你到了休斯顿,找到你要找的人,你们随时可以散伙。” “下周,我要到河下游送一片皮子。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了。” 经过一番和蚊虫的争斗,海瑟薇终于在天亮前睡了一会儿。她睡醒之后,感到胸口发闷头发晕。于是,她走到门口,想拉开门透透气。 海瑟薇拉开门,差点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小威廉正站在她门口。开门的声音,使得小威廉惊慌失措,他赶忙跑开了。 海瑟薇瞧着他慌张的背影,脸上露出许久未见的笑容。小威廉跑到杂货店的后门口,又惊恐的回过头来看她,好像他犯了什么不肯饶恕的罪行一样。 当天傍晚,福特给她送来了晚饭。他告诉福特: “我答应他了。我们一起走,我认为他不是个坏人。” “我去告诉他你的决定。” 第二天的上午,当海瑟薇打开门的时候,发现小威廉已经等在她的门口了。 她走到他的身边,小威廉下意识的抬脚想跑。海瑟薇伸手拉住了他的衣袖,小威廉才站住,默不作声的站在了原地。 “送我到休斯顿,我负责花销。” 气氛有点沉默,海瑟薇不得不先开口。她在逃离波特城的时候,带走了梅耶的全部存款,她现在有一百美元。 “你计划我们怎么走呢?” 小威廉还是不吱声。他只是用手擦了擦嘴,好像嘴上有什么一样。 “我们需要一辆马车。你能到车马行租一辆吗?” 这一次,小威廉终于有了明确的回答: “你可以坐这辆马车。” 海瑟薇惊讶的看着门口不远处的马车。眼前的马车,是杂货店老板被撞毁的马车。 杂货店老板认为,它已经没办法修好了,才被扔在这里,等着冬天劈了烧火用。 “我们可以买下来,我能修好它。” 小威廉谈到自己熟悉的领域,语气自信的回答了海瑟薇。 “就我们两个人去休斯顿吗?路上安全吗?” 小威廉楞在那里,眼神中充满疑虑。海瑟薇担忧起来,希望自己做的决定是对的。 第148章 又一程 迟疑了一会,小威廉说: “我去找奥古斯,他应该愿意和我们一起去休斯顿。” 海瑟薇知道奥古斯是谁。奥古斯是一个粗鲁强壮的野牛猎人。他总是随身带着骰子。在福特的船上时,只要不是在睡觉,他就会找人掷骰子赌博。 奥古斯的左手只有大拇指了,据福特告诉海瑟薇,它们是在一次赌博后被印地安人砍掉的。 海瑟薇不想再谈论这件事了。他问小威廉: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离开这儿。我受够了这里的野牛皮的味道了。” 小威廉又是想了半天,才说: “我先去车马店借工具,把车修好再说。” 说完,他就抓着车辕把马车拖走了。 海瑟薇以为,她还得等个两三天,小威廉才能修好马车。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她就看到修好的马车停在门口。 她走过去看马车的时候,才发现奥古斯睡在马车里。奥古斯张着大嘴,露着满口黄牙在车里打着呼。 海瑟薇的到来,惊醒了奥古斯。奥古斯醒来后,看到是海瑟薇,便马上从车里出来,猥琐的笑着凑了过来。他告诉海瑟薇: “我和小威廉一起走。你会赶马车吗?” “要是慢慢赶的话,我可以。” 奥古斯披着一头已经花白的金色头发,腰里的刀鞘里插着一把一尺长的猎刀。他和小威廉不同的是,他总是呲着满嘴黄牙冲海瑟薇笑。 奥古斯的一双眼睛,却无礼的在海瑟薇身上看来看去。而且,他每说几句话,就会“呸”一下,好像嘴里吃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小威廉去喂骡子了。我们只有两匹马,不能拉车。” “到了草原上,你负责赶车。我们得弄些牛皮作外快。” “车钱和骡子钱是我付的。再说,我讨厌牛皮的臭味。” 海瑟薇提出了反对意见。可是,奥古斯却装作没听到。 “我们的赚一些钱作回来的费用。至于牛皮的臭味,闻习惯了就闻不到了。” 海瑟薇看着奥古斯总是不停的拔出猎刀,又插回去。她猛然问了奥古斯一个问题: “奥古斯,你怕印地安人吗?” 奥古斯被她这个问题打了个措手不及。他犹豫了半天才回答: “不,我不怕他们。我只是不喜欢他们。” “我已经杀了四五个印地安人了。” 小威廉拎着挽具,牵着一头黑色的骡子回来了。骡子长得高大壮实,结实的肌肉在黑得发亮的毛皮下滚动着。 骡子的挽具上,又被小威廉缠了好多生牛皮条,看上去结实得可以拉动一头大象。看来,海瑟薇付给小威廉的钱,小威廉一分都没留。 海瑟薇觉得骡子和马车很合心意,开始盼望起新的旅行来了。 旅途开始后,海瑟薇很快熟悉了驾驶马车。骡子很听话,她没用用两天就能自如的驾驶骡子拉着的大篷车了。 路过一条小河的时候,小威廉发现了一小群野牛。两个男人骑马去追野牛了,海瑟薇只好独自赶着马车跟在后面。 晚上的时候,海瑟薇追上了他们。两个人打死了大概二十头野牛,当她到达的时候,他们正满是血污的在火堆旁剥着牛皮。 海瑟薇坐在马车旁边的阴影里等着,奥古斯不顾她的厌恶,把血淋淋的牛皮放进马车里。小威廉没有吭声,他装作忙着剥牛皮,没有阻止奥古斯。 小威廉不时地透过营火看着海瑟薇,奥古斯则是不停的唠叨。海瑟薇不知道,小威廉知不知道结婚的含义。 虽然,他至今也没和她说过几句话,但她还是担心小威廉突然向她提出要求。她还没有做好履行妻子义务的心理准备。 而且,海瑟薇敏感的察觉到,奥古斯也对她怀有想法。这是她最不愿意发生的情况。 因为这个原因,她在吃小威廉端给他的烤野牛肉时,紧张得无法咀嚼,只能咬牙把整块牛肉都咽下去。 海瑟薇在马车旁的阴影里铺开毯子,枕着自己的衣服包袱轻轻躺下。她看着模糊的,被云彩遮住了星星的天空,心里感到很不安稳。 毯子是在比茨堡时,福特给她的。大草原看上去平平坦坦,实际上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坑,马车走在上面颠簸的很。 她肚子里的胎儿已经有了胎动。为了保护胎儿,她把毯子铺在了车厢板上,防止因车厢颠簸而造成流产。 在这渺无人烟,只有野牛作伴的德克萨斯草原上,流产对于妇女来说是致命的。 毯子太薄了,并不能给海瑟薇带来温暖。小威廉虽然没有提出要求,他给海瑟薇送完晚饭就回到了火堆旁,海瑟薇还是害怕得久久无法入睡。 小威廉和奥古斯剥完牛皮后,坐在火堆旁喝起了酒。他们偶尔会透过火光,朝海瑟薇睡觉的地方看两眼。但是,他们都没有过来找海瑟薇。奥古斯又掏出了骰子,一个人在火堆旁掷起来。 海瑟薇已经怀孕好几个月了,她太累了,最终还是在不安中睡着了。 一个多小时后,天上隆隆的雷声把她惊醒了。她赶忙爬上马车躲雨,连毯子都没来得及拿走。 豆子大小的雨点砸在马车的篷子上,发出巨大的响声。雨水瞬间就浇灭了火堆。闪电在空中乱舞着,一声一声巨大的雷声,好像在大蓬车的头顶上炸裂一样。 海瑟薇惊恐的躲在车厢的角落里,把双腿抱在胸前,一边哭泣一边瑟瑟发抖。 小威廉和奥古斯在第一声炸雷响起时就惊醒了。他们马上意识到雨不会小,两人都没选择上大篷车避雨,而是不约而同的钻到了马车的车厢底下。 雨下的又大又急,德克萨斯草原很快就笼罩在一片白色雨雾中。 雨来的快,去的也快。突然之间,雨就停了下来。天空还是一片漆黑。 海瑟薇也顾不上膻味,她躺在牛皮堆上,睁着眼睛听雨水从车顶掉到地上。她一边猜想,小威廉和奥古斯怎么样了。 天微微亮的时候,她掀开大篷车的油布帘子,寻找小威廉和奥古斯。她在昨晚的火堆旁找到了他们。 火堆已经重新升了起来,两个人正在火堆旁喝咖啡。他们昨晚把刚刚剥下来的牛皮披在了身上,所以,他们的衣服湿得并不厉害。看来,他们对于草原上的艰苦生活,早已习惯了。 大家谁也没提昨晚的大雨。收拾好行李之后,他们就又踏上了旅程。 只是没过多久,海瑟薇就养成了和骡子说话的习惯。虽然骡子不能回答她,但是这样做,可以让她觉得不那么孤单,时间也能过得快些。 第149章 牵挂 苏珊觉得,吴宇离开赶牛队伍的时间,都快有一年那么长了。 在吴宇刚走的时候,苏珊认为,吴宇可能一两天就能回来。不管能不能从红鹰手里救下维利亚,他都会很快回来。 自从她在一棵树小镇认识吴宇以来,就没见过他在盗马贼或印地安人强盗身上浪费过时间。 他总是带着秀宝,不管对方是谁,也不管对方有多少人,他总是能很快追上他们。或者逮捕他们,或者吊死他们。 然后他会回到一棵树小镇。继续懒洋洋的当他的警长,在太阳落山后,到酒吧找苏珊喝杯酒。 吴宇刚走的头两天,苏珊没有牵挂吴宇。她只是对米歇尔感到恼火。时米歇尔的不负责任,导致了维利亚被印地安人劫走。 她有些时候也对自己感到恼怒。如果不是她告诉维利亚,她要随吴宇去洛杉矶,维利亚也不会想到,赶马和吴宇的赶牛队伍一起去洛杉矶。 到了第三天傍晚,吴宇还没回来。苏珊开始思念起吴宇了,感到营地里总是缺点什么。但是,她也没有为吴宇的安全担心。 她见过多少年轻的或强壮的人,因为各种意外事件,平静的或惨烈的倒在了人生的中途。 可是,吴宇不同的。他能在任何困难和危险的环境中化险为夷,然后继续悠然的在酒吧向苏珊要一杯威士忌。 然后,四天过去了,一周都过去了,吴宇还是没有出现在营地。 等到牛群都安全渡过了拉玛河,吴宇还是没有回来。 从拉玛河到欧拉里城之前,已经没有大一些的城市了。牛群的牛仔要在荒凉的大草原上走好长一段路。牛群在伍斯特堡附近扎了营,牛仔们都结伴去城里喝酒了。 后勤营地的小伙子都还没满十六岁,被留下来照顾牛群。墨水因为营地有女人,苏珊和艾莉儿,自愿和斯图德神父留下来照看营地。 科比对比尔的自律嫉妒无比,他开始逗弄比尔: “比尔,你现在自律的像一个教堂的神父学徒。总有一天,我们能听到你布道。” 内华达来到斯特里友善的为比尔的行为辩解: “,金神父已经解放了黑人,人们都应该有他的自由。比尔不喝酒,也不碍别人的事。” “我发誓,你肯定坚持不到黄石河。北方的河水冰凉刺骨,你不喝几口威士忌,就没法过河。” 科比仍然想拉比尔下水。 斯特里自信的说: “没关系。要是河里有冰,我就套上来给你们冰威士忌。” 大家都承认,斯特里是公司里用套索的第一高手。尤其是,有一天,他开玩笑似的套住一只土拨鼠。大家对他第一高手的地位,再无异议。 可是,牛仔们都是倔强的人,他们不愿意总是听斯特里吹嘘他的套索技术。 科比讽刺斯特里: “有本事,你把旁边的那头德克萨斯公牛套住。” 他们的营地旁边,有一头公牛正用蹄子刨着土,摇晃着头上的双角,冲牛仔们挑衅。 这头牛不是公司牛群里的牛。有一天,它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来,就待在牛群不离开了。 这头公牛总是在牛群里惹事,到处招惹母牛,或者和公牛打架。有一次,甚至差点顶到了下马小便的贾斯汀。 贾斯汀想用枪毙掉这头公牛,但是,沃德不让。沃德认为,这头牛慢慢会成为一头好头牛。 沃德认为: 年轻人在找到自己的正确位置之前,总会有一段桀骜不驯的时间。 所以,这件事是可以容忍的。 斯特里不愿意在苏珊面前丢面子,他强硬的回击了科比: “我倒是能套住它,可是,你去给我解开套索吗?” “你要是套住小公牛,我们就可以给你挖墓坑了。” 比尔制止了斯特里。他以自己的自律为荣,至少在吴宇回来之前,他是不会喝酒的。 “比尔,你既然那么爱苏珊,为什么你不去带他吴宇救回维利亚?吴宇可比你更得苏珊的芳心。” 比尔感觉自己纯洁的感情受到了侮辱,他大怒的扑向科比。斯图得神父及时制止了这场斗殴,他喊道: “谁要打,结了工资再打。” 福克斯兄弟认为琼斯已经成年了,邀请琼斯和他们一起去酒吧。琼斯的回答是: “我得问问克里斯托弗。” 克里斯托弗是琼斯的姐姐的丈夫。也是公司的牛仔,更是琼斯牛仔生涯的领路人。 克里斯托弗当然不会答应。他告诉琼斯: “等到了佛罗里达再说。” 琼斯哀求他: “你就让我和福特兄弟去吧。要不然,我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知道,追女孩是什么感觉。” 苏珊更加担心起吴宇来了。吴宇因为追一个人,耗费这么久时间,在此之前是从来没有过的。 她甚至怀疑,吴宇是不是已经受伤了。毕竟,草原是印地安人的天下,红鹰可能会伏击他。 吴宇离开军队已经好几年了,可能打仗不那么熟练了。而印地安人,几乎每天都在打仗。 连一直无忧无虑的艾莉儿,也开始想念吴宇了。她问苏珊: “吴宇快回来了吧?” 冼世平也没去城里喝酒。他坐在装厨具的大篷车的阴影里,背靠着车轮,,正在用胡萝卜雕一朵花。他安慰苏珊: “吴宇一定会回来的。他还答应我买猪油,好让我给你做白皮酥吃呢。” “好的,谢谢你,冼。我还从来没吃过中国点心呢。希望他回来后,我能吃到你做的白皮酥。他还从来没有因为抓一个歹徒用过这么长时间呢。” 苏珊感谢了冼世平的好意。 “老板抓不到红鹰。” 沃德吃完晚饭,正单腿站在马车旁,用右手拿着木片刮皮靴上的泥。他接过了话题。在赶牛队伍中,只有他坚持称呼吴宇老板。 “为什么?” 苏珊不解的问。 “他们的马不行。” “吴宇的蓝火是这一地区最好的马。” “是的,老板的马没问题。但是,秀宝和杰哈德的马不行。” “所以,他们抓不住红鹰。红鹰可能会把女人卖给边境的克曼奇印地安人。” “如果老板要救人,就得杀死他们。这件事的困难就在这里。” 沃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远处的阴影里,偷偷听着大家谈话的艾莉儿轻轻吐了口气。她不想红鹰和吴宇为敌。 红鹰是她的父亲,吴宇是自己的丈夫,夹在两人中间,艾莉儿很为难。只要两个人没有碰到一起,她就满足了。 第150章 问君何时归 比尔还是对吴宇充满了信心,他也加入了谈话: “我要是有钱,我一定赌吴宇很快就会回来。” “军队已经扫荡了草原好几次了。不可能有那么多印地安人。” “德克萨斯草原太大了。他们总有些漏网之鱼。红鹰知道在那里找得到那些还不愿意放下武器的印地安人。” 沃德有他自己的看法。 德克萨斯的荒原太大了。沃德永远忘不掉,他有好几次,在一个人独自骑马走在大草原上,只过了一两天他就想家了。 傍晚的时候,到城里喝酒的牛仔都回来了。他们个个都狼狈不堪,就像刚刚在战场上打了败仗的士兵。 贾斯汀在离营地两里的地方,就在马上坐不住了。他感到头像被人用锯子锯开一样,疼痛难忍。他不得不下马步行,一边走一边吐。 贾斯汀哀求内华达: \"等等我。如果你们抛下我,我会被印地安人抓走的。” 每个牛仔都喝的醉醺醺的,没有人理会他的哀求。内华达的回答更是让贾斯汀崩溃: “不会的。印地安人才不会抓你呢,他们嫌弃你长得丑。” 一群人随即哈哈大笑起来,丝毫不顾及贾斯汀的自尊心。 冼世平早就预料的了牛仔们的窘状,他特意给牛仔们用草原上的野果做了果酱馅饼。为了做馅饼,他还动用了厨房珍贵的白糖。 他劝克里斯托弗: “多吃个馅饼,糖能解酒。吃了躺一会,头就不那么疼了。” 苏珊没有看到贾斯汀,她问克里斯托弗: “贾斯汀呢?他不干了吗?” “贾斯汀在后面吐呢。他可能现在正后悔没有留在城里,在酒吧女招待的卧室住一晚呢?” 内华达幸灾乐祸的回答了苏珊的问题。 “你们找到米格尔了吗?” 苏珊问。自从维利亚被劫走后,牛仔们都认为这是米格尔的错。是他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女人,才导致吴宇不得不丢下牛群去追红鹰。 心高气傲的米格尔因此和牛仔们打了好几次架,遭到了牛仔们的集体抵制。因此,他独自离开了牛群,要去招募队伍去救回维利亚。 回答苏珊的是一张张怒气冲天的脸。内华达愤怒的说: “我们在城里的酒吧碰到他了。他在打牌,旁边还坐着一个妓女。” 苏珊不解的问: “难道他不管维利亚了吗?还是就等着吴宇帮他救人呢?” “你们没和他说话?” 内华达更愤怒了: “我们和他打招呼,他不理我们,假装不认识我们。” 当贾斯汀挣扎着走回营地时,牛仔们都冲着他微笑,笑得贾斯汀莫名其妙。 贾斯汀问内华达: “伙计们有什么好笑的事,让他们如此开。” “是有好笑的事,就是不能告诉你。” 内华达只是在脸上露出了神秘的微笑,偏偏不告诉贾斯汀他笑什么。 克里斯托弗感觉好点了,他当然不能放过这个嘲笑贾斯汀的机会: “他们笑某人因为喝的太多了,没有赶上吃水果馅饼。 “你的酒量太差了,我即使比你多喝一瓶,也不会和你一样狼狈。” 贾斯汀这才明白,他们把他最喜欢的水果馅饼都吃光了,一块都没给他留。 贾斯汀愤怒了,他咆哮着要和这帮无情无义的动物绝交。还是冼世平按住他,给他灌了一碗蜂蜜水,他才踉踉跄跄的倒在火堆旁睡着。 第二天上午,牛仔们才强忍着头痛,开始赶牛上路。 “下一个目标就是红河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到达红河。” 还是沃德一马当先,在前面引领牛群前进。他一边走,一边和自己的坐骑自言自语。 小琼斯本来以为适应了牛仔生活,可以愉快的赶着牛去洛杉矶。可是,德克萨斯草原再一次把他的希望浇得湿漉漉的。 在他们到达瑞德鲁河前一天,早晨还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到中午的时候,就从墨西哥方向飘来一片黑云,大地瞬间就变成了一片汪洋。 暴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雨太大了,小琼斯无法看清眼前的牛群。他只能沮丧的骑在马背上,任由马跟着牛群向前走。 大草原上光秃秃的,连个小土堆都找不到。牛仔们不得不在泥水中找了一块高地扎下营。 冼世平赶忙搭起雨棚,从大篷车里拿出他藏在雨布下的干柴,为牛仔们煮了一大锅热咖啡。 这样寒冷而且潮湿的夜晚,牛群不能好好吃草,很容易受惊炸群。牛仔们都不敢休息,不值班的牛仔只能聚集在厨房的雨棚下聊天。 沃德曾是公司唯一的气象专家。冼世平来的公司不久,就用他丰富的中国人的气象预报谚语,征服了公司的所有牛仔,包括沃德。 因此,冼世平和沃德成为公司公认的两个气象专家。 他们坐在煮着热咖啡的大铁锅前,和牛仔们一起讨论,这场雨什么时候才能停。 沃德首先发表了看法: “我觉得,这场雨一定下不了一个礼拜。” 沃德的话不但没有鼓舞士气,反而使大家的情绪更低落了。 “妈的,要是下一个礼拜。草原上就要变成大海了,我们就可以让牛游泳去洛杉矶了。” 克里斯托弗也显得很焦虑。 后半夜的时候,大家都去牛群值班了。地上全是水,坐在马背上至少比泡在雨水里强。 小琼斯有些后悔离开一棵树小镇。那里虽然炎热,但是至少干燥。他有些开始想念鲍威尔太太的厨房了。 小琼斯在雨水中骑了一夜马,到天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他已经累得坐在马上都能睡着了。 虽然雨水停了下来,但是天空仍然布满乌云。比尔感觉吴宇已经离开太久了,苏珊也是这样认为的。 看到苏珊因为思念吴宇而如此忧伤,比尔感到如同坐到了一个燃烧正旺的火炉上。 他坐立不安的找小琼斯聊天。只有小琼斯能理解他对苏珊的感情,别的牛仔都只会嘲笑他。 “希望吴宇能早点回来。只有他才能解开苏珊的忧伤。” 比尔说。 “老天爷,我们马上就要变成鱼了。” 雨又下大了,雨水从沃德的帽子上流下了,流成了一道道雨柱。 沃德虽然依旧坚守在岗位上,引导牛群过河。可是,一生中第一次,他有些不喜欢这个给他带来无数自豪感的\"牛群侦察员”工作了。 第151章 回家的路 牛群的先头部队到达瑞德鲁河岸边时,天上的雨还是没停下来。瑞德鲁河低矮的河岸已经被水淹了。 瑞德鲁河河水并不深,而且即使河岸已经被水淹了,河面也不宽。最让人为难的是,这条河的河底铺满红色的沙子。 沃德望着河水沉思起来,他有些焦虑。 吴宇在队伍里的时候,他只要做好牛群侦查员的工作,给牛群找好合适的行走路线就能完成工作。他对自己完成工作的能力有信心。 现在,吴宇不在赶牛队伍里。沃德不仅得承担牛群侦察员的工作,还得挑起领导牛仔们把牛群的先头部队安全赶过河的重任。沃德不知道,他能不能做好。 而且,沃德从来没有去过河对岸。这条红色的河,一直是德克萨斯牛仔们赶牛的最南边界。过了这条河,他们就进入了一个与以往完全不同的世界。 “雨水会很快停下来吗?” 四月问沃德。在吴宇离开赶牛队伍前,四月被任命为牛仔队伍的负责人。他也在为完成吴宇的命令而努力。 “雨会停下来。可是,河水的水位我觉得还会涨。” 沃德在河岸边找到了一个看上去还不错的渡口。他骑着马走进河里,来回试探着河床,准备为牛群过河找到一段宽阔坚实的河床。 沃德寻找牛群过河道路时,四月也跟着下了水。他得为牛仔们的安全负责,必须做到心里有数。 “这条河准得让克里斯托弗倒足胃口。我们有一回赶牛过格兰河,有五十多头牛现在了河中间。等我们把牛从河里弄出来,克里斯托弗至少吃了两斤沙子。” 四月和沃德闲聊着。他在心里也担忧,有的牛仔可能会对这种河底是流沙的河,有恐惧感。 有些人可能连疯了的牛都不怕,可是却害怕小小的马蜂。这种事,在四月认识的牛仔中也不少见。 沃德和四月很快确定好了过河路线。沃德挥挥帽子,牛仔们开始赶着牛群渡河。 天空中的雨停了下来,太阳罕见的露出了脸。天气放晴了,牛仔们也变得情绪不那么紧张。 牛仔们开始把牛群往渡口赶。沃德找到了一块有石头河岸的渡口,河底的河床也是坚实的泥土地。 头牛跟在沃德身后,不紧不慢的下到河里。头牛的身后,牛仔们也赶着牛群下到了河里。 跟在头牛身后的一小群牛,很快就渡过了河。开始肆意的吃起河对面鲜嫩的青草。 一群牛中,只有五六只小牛被挤到了流沙里。贾斯汀和内华达脱掉外套,只穿着短裤和靴子,赤着身子走到河里。克里斯托弗在岸上用套马索协助他们,很快就把小牛全拖上了岸。 好天气挽救了牛仔们的情绪,牛群大部队也顺利的渡过了瑞德鲁河。 晚上吃饭的时候,有个爱尔兰小伙子还给大家唱了一会歌。冼世平一边给牛仔们做饭,一边也哼了一段粤剧“分飞燕”。 只是冼世平的情绪,说什么也唱不出一点离别的悲切来。倒好像是情人相见,语调轻松而且欢快。 艾莉尔没有唱歌大家一起聊天。她吃完晚饭后,就去牛群一侧找了个值班员的位置,独自宿营。 艾莉儿坐在草地上,静静的听着牛群吃草的声音。她也非常想念吴宇。她不认为吴宇会出什么事,只是担心他遇到了麻烦事,以至于拖慢了他回家的脚步。 艾莉儿拽了一根小草,放到嘴里嚼着。微苦的草汁,就像她此刻的心情。她好像吴宇就在她身边一样,不由自主的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为什么要去救维利亚?那不是米格尔的责任吗。你真傻!” 在心里和吴宇聊了好一会天,艾莉尔才在星空下安然入睡。睡着时,眼角还残留着一滴眼泪。 吴宇带着维利亚骑马走了两天,才到达旧西班牙小道旁的赶牛道。这是他的牛群北上洛杉矶的必经之路。 他们到达的第二天,天上就下起了雨。他找了草原上的一个小土坡扎了营,并且把一块雨布改造成一个斗篷,供维利亚避雨和取暖。 可是雨太大了,而且一直不停。雨水冰冷刺骨,维利亚的雨布斗篷,根本起不到多大作用。 吴宇决定带维利亚去附近的一个军队的堡垒。吴宇在几年前,曾经带着他的德克萨斯游骑兵小分队,在那里和印地安人打过一场恶仗。 他们到达堡垒的时候,发现堡垒已经被军队放弃了。堡垒里应该好长时间没人住了,到处都是残破的房屋。门窗早就被人烧了火。 这里的主人,已经变成了老鼠和蛇。吴宇甚至还发现了几只猫头鹰在这里安了家,开始生儿育女。 吴宇找了一间有壁炉的房间。吴宇记得,这一间房应该是堡垒里最好的房间,当时它属于堡垒的最高指挥官,一个田纳西来的中尉。 这间房子保存的还算完好,虽然门窗已经没有了,但是房顶还没有漏雨。他检查了一下壁炉的烟囱,用一根棍子捅掉了一个猫头鹰的窝,以保证烟道畅通。 吴宇在院子里找到一辆烂马车,他把马车劈成了柴禾。当他把壁炉里的火生起来后,一直跟在他身后的维利亚,在靠近壁炉的地方坐了下来。 “雨太大了,公司的牛群肯定也走不快。他们一定以为我带着你去城里过好日子了。” 吴宇一边和维利亚说着话,一边从行李里拿出一条褥子。他把褥子铺在壁炉旁,告诉维利亚: “维利亚,坐到这里来。地上凉。” 维利亚听话的坐到椅子上,只是依旧不说话。 吴宇对她耐心十足。他任凭她不说话,只是好像他们还在一棵树小镇一样,和他东拉西扯。即使维利亚不回答,他也能滔滔不绝的唠叨下去。 维利亚虽然不会回应吴宇的话,但吴宇去门外干活的时候,她还是寸步不离的跟着吴语。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也必须靠着吴宇睡。并且必须把吴宇的一只胳膊抱在怀里,才能保证维利亚不会做噩梦。 第二天,雨下得还是很大。吴宇在院子里四处游荡,维利亚紧紧跟在吴语身后。 走到堡垒靠近大门的一堵围墙后面,吴宇发现墙上的射击孔旁,有一块砖头上有一个用刺刀刻出来的牛头。牛头被风吹雨打了不知多少年,已经快变成了黑色。 吴宇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快步走到了牛头旁。 第152章 堡垒 吴宇走到牛头跟前,掏出一把小刀,把石头撬了下来。令他惊喜的是,他当年因为无聊藏在这里的小铁盒还在。 他打开铁盒,因为密封良好,铁盒里的硬币还在闪闪发光。 他把铁盒拿在手里,带着维利亚回到他们的临时住所。吴宇在壁炉前铺了一条鞍毯,让维利亚坐到火堆旁。 他又从马包中拿出一副牌,和维利亚说: “维利亚,我们来玩牌吧。” 说完,他把铁盒里的硬币倒在毯子上,随意分成大小差不多的两堆。 “那你不准偷牌,吴宇。我是不会让你赢了我的。” 维利亚突然开口说话。 维利亚在被吴宇从红鹰手中救出来后,一直拒绝开口说话。 吴宇在军队中的时候,解救过多个曾经被印地安人劫走的妇女。她们被解救后,也是拒绝开口说话。 这些妇女很快就会精神崩溃,然后慢慢死去。他解救过七八个这种女人,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一个,还成了神经病。 所以,吴宇非常担心维利亚。他努力和她聊天,想让她恢复思维。现在,维利亚开口说话了,带给他的惊喜太大了。 他一边紧张的看着维利亚的眼睛,一边用尽可能温柔的语气说: “亲爱的,我保证不会骗你。” “咱们玩的只是一些硬币。” 刚开始的时候,维利亚玩的不太好。她好像已经忘记了玩牌的规则,总是出错牌。 不过,维利亚还是那么聪明。玩了几把之后,她就再也没出过错。玩到最后的时候,她甚至在赢了吴宇的时候,笑出了声。 维利亚在被红鹰劫走期间,吃的苦太多了,她的身体状况很不好。她玩了一会牌之后,就疲倦得开始使劲揉眼睛。 吴宇在壁炉前打开行李,维利亚躺在上面,很快就睡着了。只是,她睡得很不安稳。只要有点小动静,她的身体就会被吓得哆嗦一下。 屋外的雨只停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又下了起来。雨点越来越大,很快就从小雨变成了倾盆大雨。 吴宇坐在维利亚对面,不时的给壁炉里添一根木头,以保证炉火一直很旺。天地间一片安静,仿佛只剩下他和维利亚两个人。 吴宇仔细的看着维利亚。维利亚在睡梦中,还是不时地抽泣一下。她身上的伤口开始结痂了。可是淤青的地方,因为淤血散开,显得面积更大了。 吴宇不敢离开维利亚身边。如果维利亚醒后看不到吴宇,就会惊恐的大声喊叫哭泣。 维利亚并不能久睡。睡了不到一个小时,她就行了。她睁开眼的第一时间,大脑下意识的寻找着吴宇。 当她看到对面吴宇就坐在对面时,心里马上就安定下来。她心里确信,自己不会再次被人劫走。 吴宇从临时住所的门口观察到,有一只离群的公鹿,悠然的从堡垒的大门走进堡垒。他走到门前的马车停车场上,开始啃食鲜嫩的青草。 吴宇从行李中拿出步枪,打死了这只鹿。晚上的时候,吴宇和维利亚这么多天来,终于吃到了新鲜的食物,而不是啃难以下咽的生牛肉干了。 吴宇在院子里宰杀公鹿的时候,还找到一些野生的沙葱和紫苏。 吴宇把烤的滋滋作响的烤鹿腿从壁炉里取出来,在一块洗干净的石板上切成薄片。他用紫苏叶把一根沙葱和几片鹿肉包起来,一个自然版的朝鲜烤肉就做好了。 维利亚看着吴宇递过来的烤肉,首次胃口大开。他吃了好几块烤肉,还喝了一口吴宇喂给她的温水。 “亲爱的,只要你像现在这样好好吃饭。等我们到达洛杉矶,你就是洛杉矶最漂亮的女郎了。” 维利亚微微一怔,她已经记不起来洛杉矶了。 维利亚没有说话。吴宇睡到半夜的时候,听到维利亚的哭泣声。他借着壁炉的火光一看,维利亚在做噩梦,她哭得浑身颤抖。 吴宇不得不搂紧维利亚,嘴里还轻声哼着一首爱尔兰小调。过了好长时间,维利亚才停止哭泣。 维利亚好不容易才从噩梦里醒了过来,再也睡不着了。她只是瞪大眼睛看着屋顶,怀里紧紧搂着吴宇的左臂。 大雨在天亮前一两个小时终于停了下来。等到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德克萨斯大草原上又洒满了白亮亮的阳光。 吴宇看了看天上被太阳染红的朝霞,认定未来两三天都不会有雨。他和维利亚简单的吃了一点干粮,就开始收拾行李,为离开这里做准备。 维利亚站在吴宇身后,犹豫了半天,才鼓起勇气说: “我们多待几天,等太阳把地晒干了再走,好吗?” 吴宇怕下到维利亚,只能笑着说: “天晴了。每个在这一点活动的野牛猎人,都知道这个地方。” “我不想因为他们看到了德克萨斯最美的女孩,把他们都打死。维利亚最心眼最好了,你肯定也不忍心的是吧?” 维利亚不想离开这里。只要能和吴宇在一起,即使每天睡地铺,无聊了只能玩纸牌,她也愿意。她不想见任何人,只想吴宇把她藏起来。 “我不想见他们。” 维利亚抱着吴宇的腰,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吴宇把维利亚搂在怀里,用右手轻轻擦掉她脸上的泪水。吴宇要为两个人的安全负责,他只能告诉她: “我给你做个面纱,让他们都看不到你。不过,咱们得换个地方了,” “如果来到人太多,我怕照顾不好你。” 维利亚一声不吭的被吴宇抱上了她的坐骑,只是脸上挂满了泪水。 “亲爱的,别难过了。回到赶牛队伍,你会好起来的。” “公司的牛仔会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保护你的。如果是要是再靠近你,我就把他拖到马后拖死。” 吴宇不得不语气轻柔的像安慰情人一样安慰维利亚,顺便把他用牛仔围巾做的面纱戴在维利亚脸上。 维利亚已经快忘记洛杉矶了,这时她才想起来: 是米格尔答应保护她到洛杉矶的。那是她的亲生母亲所在的城市,是一个有梅西百货的地方。 可是,米格尔是谁呢?她已经想不起来了。好像一个陌生人,已经在她的大脑里死去了。 不过,她还是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米格尔去哪里了?” 第153章 偶遇克莱伯格 吴宇带着维利亚,沿着瑞德鲁河向西骑行。在下午的时候,他们爬上了一个山梁。 河水还在随着雨水的增多逐渐上涨,河水凶狠的拍打着两侧河岸。远处的草原上,有一大群野牛在吃草。 “洪水挡了他们的路。他们在等着洪水退下去。” 吴宇告诉维利亚。虽然他知道维利亚不会回答他,但是,他还是坚持和她聊天。 照料牛群的牛仔还在两英里之外,看上去只是个小黑点。维利亚已经感到害怕了,她的皮肤上开始起鸡皮疙瘩。 吴宇察觉到了维利亚的紧张,他把维利亚的右手抓到他的左手里,安慰她: “亲爱的,我会保护你的。比起你害怕他们来,他们更害怕你。” 维利亚紧紧咬着嘴唇,她确实无路可退,只能鼓起勇气和吴宇一块朝前骑。 他们骑着马来到牛群北侧的时候,一个牛仔骑马朝他们迎过来。 “我的天呀,维利亚。竟然是克莱伯格的牛群。他骑的马,还是我从墨西哥给他追回来的呢。” 维利亚只是盯着马的耳朵,拒绝去看那个人。 看清是吴宇,他还带着一个戴着面纱的女士,克莱伯格也很震惊。在远处看到他们的时候,他还认为可能是附近牛群的侦察兵呢。 “吴宇队长!你怎么会从东边过来。我一直以为你在我后面十天的地方。” “你却已经从我的前方偷袭了我。你还好吧?你的牛群呢,” “你还有牛群吧?” 克莱伯格是个热心肠的好人,他一连串的问题,问得吴宇笑脸起来。 他笑着回答克莱伯格: “我的牛群还在。如果没被那群大胃王吃光,那我就还有一群牛在你的后面。” “那样,你就可以独自带着这位美丽的女士去旅行了。” 克莱伯格机智的反击了吴宇。他礼貌的向维利亚挥了挥手里的帽子,说: “居然能在这荒凉的德克萨斯大草原上,有幸遇到这么美丽的女士。” “维利亚小姐,我的好朋友。她被印地安人劫持了,我把她抢了回来。” 吴宇怕引起维利亚不幸的回忆,不想再讨论这件事。他问克莱伯格: “老兄,我们快没给养了。如果你有多余的食物,能不能卖给我一点?” 克莱伯格把眼光从维利亚身上移开,维利亚一直不肯抬头,只是盯着马的耳朵。 “我还没混账到靠卖食物发财。只要你不挑剔厨子的手艺,欢迎你们到营地吃饭。” 吴宇摇摇头,拒绝了克莱伯格的好意: “还是不要了。我就不打扰你的牛仔们了。” 克莱伯格习惯性的抬了抬眼镜,沉默了几分钟,然后说: “我们快要开饭了。你先选个地方扎好营。等一会,我给你们送些吃的来。” “太好了,你真是个好人,克莱伯格先生。” “看到那棵树了吗?我们就把营扎在那里。” 克莱伯格顺着吴宇手指的方向看了看,确定待会儿自己能找到位置,他朝吴宇点点头,就骑马走了。 克莱伯格是一位真正的绅士,他没有食言。一个小时后,他来到了吴宇扎营的小树旁。 他骑在马上,手里端着一个锅。锅里有满满一锅牛排和面饼。马后还拴着一头骡子,骡子的背上放着一顶帐篷。 “我的行李里有一顶帐篷,我觉得这位女士可能会喜欢它。所以,我就给你们带过来了。” 吴宇从克莱伯格手里接过装满食物的铁锅。克莱伯格跳下马来,客气的说。 吴宇也很惊喜,他连忙感谢克莱伯格: “太感谢你了,克莱伯格先生。读过哈佛的人,真的是不一样,您太绅士了。” 吴宇把锅放到一边,和克莱伯格一起把帐篷从骡子背上卸下来。吴宇先不着急吃饭,他和克莱伯格一起,把帐篷在小树底下搭好。 搭好帐篷后,维利亚立刻就钻进了帐篷。吴宇给她铺开行李,打了个地铺,还给她拿来一块牛排。维利亚坐在地铺上,从帘子的缝隙里能看到吴宇。 安顿好维利亚,吴宇才走出帐篷。克莱伯格还带来一瓶酒,他们就在帐篷前喝起酒来。 吴宇问克莱伯格: “怎么样,路好走吗?” “不太顺利。我的副手死了。就在比尔斯堡南面。” “前头还有我的一群牛,可我不能离开这里去查看。但愿我还能看到他们。” “他怎么死的?遇到抢劫了吗?” “不是。他试图骑上一匹野马,被摔断了脖子。” “真的是个愚蠢的行为。成年人都应该知道,不要冒不必要的险。\" “那你呢?骑着一匹明显是来自印地安部落的野马,在这鬼地方四处游荡。” “不,我是正常人。” “那我就是太正常了。依我说,在这德克萨斯大草原上,就没有一个是正常人。” 克莱伯格显然不认为吴宇是正常的。他小声问吴宇: “一个正常到一个人带着一个女孩子,坐在这个混账地方的正常人吗?” 克莱伯格接着问: “你为了救他,杀死了多少印地安人?” 吴宇回答: “差不多有十个。可惜让劫走维利亚的人溜了。” 吴宇接着告诫克莱伯格: “他们的首领叫红鹰,是一个诡计多端的家伙。如果有可能,尽量离他远些。” “我听说过红鹰,军队还没有杀死他?” “他在这附近吗?” 克莱伯格好奇的问吴宇。 “不,应该已经回了黑石山口了。” “如果你发现他的踪迹,要千万小心。我就是因为一时大意,才让维利亚被他劫走的。” “这姑娘看上去情况不太好。你最好把她带到休斯顿休养一段时间。” “我会把她带到洛杉矶的。你的帐篷,我怎么还你?” 克莱伯格摆摆手,告诉吴宇: “别在意这些小事了。我今年冬天也计划去洛杉矶,看看有没有机会买一个金矿。” “如果到时候你还在洛杉矶,你就还给我。” “你到洛杉矶,有什么计划?” 吴宇觉得他没有必要瞒着克莱伯格: “我的家里来人了,我要到洛杉矶接他们回埃帕索。” 他们就拿着瓶子,轮流用嘴喝酒。很快,他们就把一瓶威士忌喝得点滴不剩。 克莱伯格站起来,对吴宇说: “这真是一场愉快的聊天。如果我们明天还不能过河,我就再来和你喝酒。” 他上了马已经准备要离开了,又把马头转了回来,问吴宇: “明天的早饭,我让厨子给你们送过来。” “还有,我在瑞德鲁河碰到一个来自华盛顿的警长,他在找你的牛群。你碰到他了吗?” 第154章 等待 第二天早晨,是克莱伯格的老厨师送来的早饭。 老厨师送来早饭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到了洛基山的山顶,草原上的露水已经都被晒干了。 维利亚从帐篷的缝隙里向外张望,吴宇走出帐篷去和老厨师说话。 在厨师不留神的时候,骡子朝老厨师踢一脚,差点儿把老厨师踢倒。 “他讨厌德克萨斯的雨。” 老厨子说。 “也许它只是讨厌强迫它工作的人,而不是讨厌德克萨斯。如果你不想要了,你可以把它卖给我,我正好缺一头骡子。” 吴宇健建议道。 “骡子我不卖。我也想住到帐篷里等人送饭。” 厨子说道。他绕着帐篷转了一圈儿,然后什么也没说,就牵着骡子转身朝克莱伯格的营地走了。 老厨师离开以后,维利亚走出了帐篷。吴宇和维利亚坐在温暖的阳光下吃着早饭,克莱伯格的牛仔们已经开始赶着牛群过河了。 “这个克莱格曼真的是一个绅士,就是有点儿太怪了。一个读过大学的人居然跑到德克萨斯来做牛买卖。” 吴语说。 在太阳落山之前,克莱伯格把所有的牛都赶过了河。牛群和他的大篷车,渐渐的消失在了北方的地平线上。 “咱们也趁现在赶快过河吧。这雨还会下。\" 吴宇告诉维利亚。 吴宇收起帐篷,把它捆在了自己的马上。蓝火不愿意驼帐篷,想把它甩下来,但是最后还是没有拗过吴宇。 吴宇和维利亚很快就过了河。他们在离河有两英里远的一个小山脚下扎了营。 “这下好了,我们不用再急着赶路了。” 吴宇把帐篷的最后一个角牢牢地压在土里以后说。 “公司的牛仔们,会在七八天之内赶来和我们会合。” 维利亚仅仅是因为有了一顶帐篷而高兴,她根本没有思考他们来不来的事。吴宇抢在从西北方的乌云飘过来之前,收拾好了营地。 “这下好了,我们不用怕下雨了。让它尽管下,我们可以在帐篷里玩儿牌。” 吴宇高兴的从马鞍袋里取出了纸牌和硬币。 克莱伯格想的很周到。他还送给了他们一些咖啡,一条咸猪肉,一些面粉。这些给养,加上帐篷和纸牌,他们能够悠闲的度过接下来的一周。 维利亚身上的青肿已经开始消退了,她的脸颊也开始丰满起来了。她在逐渐恢复健康,只不过夜晚的时候,她还必须挨着吴宇睡。 吴宇在帐篷外面照料马匹或者做什么事儿的时候,维利亚就紧紧的盯着他。 在一两个不下雨的平静的黄昏,他们还到了河边散步。 吴宇从用从堡垒里找到的粗线做成了吊线,还用一根针弯成了鱼钩。他用蝌蚪做诱饵,钓到了几条鲫鱼。晚餐的时候,他们吃了烤鱼。 每次去河边的时候,吴雨都会脱下衣服去河里洗个澡。 “下来吧,维利亚。你也洗个澡,水又不深。” 他每次都要试图说服维利亚也洗个澡。 这一天黄昏的时候,当夕阳温柔的照着河水的时候,维利亚终于下定决心要去河里洗个澡。 她脱掉外套走进了河里。维利亚已经很久没有洗澡了。在温暖的河水里,她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放松。 吴宇则坐在一块石头上,让夕阳的余温晒干身上的水分。 河水流的有点儿急,维利亚没有敢往河水深处走。当她洗净了全身的污垢后,她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不停的掉到河水里。 吴宇看到了,赶忙走过来把她从水里拉出来。 吴宇安慰维利亚: “亲爱的,你现在已经安全了。我会保护好你的,绝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你的。”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维利亚哭着说。然后她走进了帐篷里。 过了瑞德鲁河之后,小琼斯就开始担心有印第安人袭击他了。 不止小琼斯一个人有这样的担心,爱尔兰兄弟听到过太多印第安人揭人头皮的故事。他们在晚上值夜班儿的时候,经常要用力拽一拽自己的头发,以确定他们不会轻易被人剥下来。 四月在休息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磨他的猎刀,或者擦他的枪。他认为爱尔兰兄弟不清楚印第安人剥人头皮的事儿,真的是太奇怪了。 他看到过好几次,西部开拓者的头皮被印第安人剥去。他还有好几个朋友的头皮,也是被印第安人剥掉的。 爱尔兰兄弟告诉小琼斯: 如果不是担心迷路的话,他们早就跑回艾帕索了。 “可你们还欠了老板的钱呀,你们得照顾这些马匹还账。” 小琼斯指出来。 “老板可没有告诉我们,我们要路过印第安人保留地呀” 大爱尔兰说。 牛仔们议论了好几天。 可是一连几天,他们既没有看到印第安人,也没有看到别的牛群的营地和牛仔。只是偶尔能在草原上看到一只草原鼠,或者一只被赶出狼群的土狼。 草原上空荡荡的。使得草原的天空看起来更加宽阔了,像一口锅一样扣在大草原上。在小琼斯看来,他真的难以想象在这样空旷的草原上会有人烟。 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草原,让爱尔兰人的头脑都开始混乱起来。他不停的在嘴里唠叨着: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人呢?” 公司的牛仔谁也不能准确的说出,什么时候才能又见到人烟。 “可惜沃德没有在这里。老板也不在。他们是地理方面的专家,他们一定会告诉我们的。” 四月感慨道。 “西部的地方向来就是这么空旷。你要想看城市,就应该到东边儿去。” 比尔说。他认为这些人就是在痴心妄想。 由于做的饭菜可口,冼世平已经被牛仔们接受了。他们有问题的时候,总是喜欢和冼世平讨论一下。 不过冼世平虽然看上去很和善,却不是太合群,只是他的方式和别人不同而已。 离着加拿大河还有一天半路程的时候,天空中又下起雨来了。 看着从西边飘过来黑压压的云团,牛仔们的士气顿时变得更加低落了。他们都拿出雨衣穿在身上,准备想办法熬过这漫长寒冷,危机四伏的夜晚。 第155章 暴风雨 暴风雨很快就伴随着闪电到来了,他们猛烈的袭击着公司的牛群。 到傍晚的时候,跟在厨房的马车后边的小琼斯,只知道天空西边儿的远处有隆隆的雷声和炸裂的闪电。 他看到沃德和斯图特神父商量着什么,却不相信在这荒凉的草原上,他们能有什么好办法。 后半夜的时候,闪电持续的出现在了西边儿的天空上。很快马群就开始骚动起来,小琼斯骑马跑过去帮助比特圈住马群。 有一道闪电在他的近处炸开,他的马突然跳起来,越过一棵灌木,把它摔到了地上。他拼命的拉住缰绳,才没有让马跑掉。 等到他重新跨上马背的时候,天上的炸雷一声接着一声,震得他的头皮发麻。等到马群停下来的时候,牛仔们赶快散开,把它们围在了一个圈子里。 小琼斯朝着别人跑去的时候,一道闪电打在了离小爱尔兰不远的的地方。一小群牛上好像挨了一棒一样,被击倒在地。就好像有一堵砖墙突然倒塌一样,牛群里的牛挨个倒下。 剩余的牛开始奔跑起来,比尔和四月马上就跑到前面去阻止牛群。但是牛群被闪电吓得发狂了,它们只是一窝蜂的朝着西边狂奔。 与此同时,黄豆大小的雨水从天上砸到地上,地上响着一片“啪、啪”声。小琼斯狠狠踢着马刺,催促马快跑。他想要绕过牛群,跑到牛群的最前面去拦下牛群。 一道像巨蟒一样长的闪电疯狂扭动着,在牛群前面钻进了地面。野牛群还是停不下来。 小琼斯坐在马上,能听到几千对牛角相互碰撞发出的咔咔声。 等到他再次看到,牛角尖儿上滚动的着无数蓝色的小球儿的时候,他开始为倾盆而下的大雨感到高兴了。 小琼斯如释重负的朝前冲去。他知道只要雨下得足够大,就不会有雷击的危险。 大牛群疯狂的跑了好几英里,才被牛仔们拦下来。 小琼斯不但要与暴雨和黑暗抗争,他还必须把离群的牛赶回牛群里。 他就这样提心吊胆的走了大半夜。 他有时能听到远处传来牛仔的喊叫声。但是天太暗了,草原上的雨又下的很大,他根本不可能看清前面的任何东西。 如此黑暗而漫长的夜,让琼斯感觉到他是行走在地狱里。 他每隔几分钟就要朝东边儿看一看,他希望看到黎明的鱼肚白色。但是他感觉已经过了不知道多长时间,草原还是被笼罩在黑暗中,他认为可能黎明永远不会降临了。 当黎明来临的时候,草原上的天空仍然被黑云覆盖的,像把整个德克萨斯草原扣在一口黑色的大锅里一样。 小琼斯和比尔、爱尔兰人,他们大概跟三千来头牛待在一起。他们谁也不知道,其它的牛都到了哪里去了。 奔跑了一夜的牛已经疲倦了,他们不再给牛仔们惹麻烦。四月骑着马跑出去,查看牛群的情况去了。 等小琼斯再见到他时,他告诉琼斯,大部分的牛群都在向东边六七英里的地方。 “闪电让我们损失了多少头牛?” 小琼斯问四月,他想知道有多少头牛被电劈死了。 “大概有三十多头牛吧。这次的损失算不上大。” “不过大爱尔兰被雷劈死了,他们现在正在埋他呢。” 本来已经饥肠辘辘的小琼斯,顿时感到不再饥饿了。暴风雨来前的两个小时,爱尔兰兄弟还在想念着上千英里外的家乡,并且跟自己聊天儿呢。 “我没有看到他,据说他已经被烧焦了。” 四月告诉小琼斯。 小琼斯没有去看大爱尔兰的墓地,他们已经重新加入到了前行的大牛群。大爱尔兰被埋在了他们身后泥泞的草原某处,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安慰小爱尔兰。 他一整夜都在想办法把马群赶在一处。现在马群已经安静下来了,但是小爱尔兰看上去很疲惫。在得知哥哥的死讯以后,他就晕了过去。 牛仔们经过一夜的暴风雨,已经饥饿至极。所以四月让他们停下来,赶快去吃饭。天看上去还要下雨。 他知道红河就在眼前,他们得赶快在洪水来临前过河。否则的话他们会被挡在河南岸,超过一周以上。 “我们不休息一下了吗?” 贾斯汀问四月。 他为四月的决定感到惊奇。在被暴风雨折磨了一整夜之后,没有哪个牛仔能有精力赶着牛朝前走。 “过了河再休息吧。” 沃德劝说着贾斯汀。 然后,沃德就骑着马出去找渡口了。他很快就又跑了回来了,他幸运的在附近找到一个渡口。 在距离牛群停留的地方大约四英里的河岸边,有一个显然被前一个牛群用过的渡口。 “河水太深了,我们必须全部游过去。” 沃德说。他的话把贾斯汀吓呆了。 “我只是希望,不要让我在雨最大的时候游泳过河。” 比尔抬头看了看天空里依旧浓厚的黑云说 “有什么不一样的?反正都是要把全身弄湿。” 内华达说 “这雨该下够了吧?” 四月犹豫着说。 但是好像没有人理睬他的想法,包括还在下着雨的德克萨斯荒原。 四月感到身上的压力越来越大。 他们已经在这样的天气里,失去了一个小伙子了,他们只能仓促的埋掉他。 四月也不想再让牛仔们冒着险过河。可是河面虽然不宽,但是河水很深。如果雨一直不停的下,河水很快就会涨到一个危险的水位。 公司的牛仔们,必须连续工作,早点准备渡河。 四月骑马返回牛群的时候,大部分牛仔都已经换上了包在油布里的干衣服。可惜马上就要渡河了,他们的衣服还会再湿掉。 “你们还是把干衣服脱掉,把他们裹在雨布里,过了河再穿吧。” “我们马上就要过河了,你们会把他们再一次弄湿的。” 他不得不把坏消息告诉牛仔们。 “难道我们要只穿内衣骑马过河吗?” 克里斯托弗问。 他被自己的这个问题也惊呆了。去北方的这场旅行,比他想象的要糟糕得多。他们发现发现大爱尔兰的时候,大爱尔兰已经被烧成了焦黑的一团。他们无法把他的身体弄直,只能把它裹在一条毯子里,竖直的放进一个洞里。 “那也好。我宁可光着身子骑一会儿马,也不愿意像昨天晚上那样穿着湿衣服赶牛。” 比尔附和道。 其实他们已经走到了河边,牛群已经被控制住了。牛仔们只得脱掉衣服,准备过河。 天气已经很冷了。脱掉衣服后,小琼斯被冻得全身都起来了鸡皮疙瘩。 他把衣服和靴子一块儿裹在油布里,绑在马鞍上。如果不是太疲劳,渡河的时候又太过紧张,他会为所有的人光着身子骑马过河的样子笑一会儿。 每个牛仔除了脸和四肢是棕色的,身上的其他地方的皮肤都很白,就像一条条颜色奇怪的鱼。 第156章 突然袭击 大草原上的气候变幻无常。就在牛仔们赶着牛群刚刚下河的时候,突然刮起了大风。天空中就像战场上四处乱飞的子弹一样,喷射出无数白色的冰雹。 四月和沃德不得不守在牛群两侧,防止它们在河中分散开。 到了河中心时,四月被砸到水中的冰雹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印地安人的子弹。他下意识的抬头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天上下冰雹了。 四月和沃德首先上了北岸。他们现在才知道,并不到底下得有多大。他们坐在湿淋淋的马鞍上,冰雹不但砸在草地上,也砸在他们的胳膊上和马身上。 冰雹从黄豆大小,顷刻间就变成了子弹大小,最大的有一个土豆大小。内华达冒着冰雹骑马跑过来。他依旧只穿着一条短裤,光脚穿着马靴。 内华达用一只胳膊护在脸前面,跑过来问四月: “四月,我们该怎么办?冰雹越来越大了,再赶着过河,牛群会炸了的。” 四月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冰雹,但他看到牛群很平静,所以,他认为内华达仅仅是太过紧张了,这来自于内陆州牛仔的见识浅薄。 “你可以躲到马肚子底下。” 小爱尔兰建议内华达。 “不想死,你就别那么做。” 克里斯托弗一边说着,一边紧了紧帽子上的牛皮绳。 小琼斯从小生活在炎热的一棵树小镇,他从来没见过雪。当冰雹落下时,他看到砸在草地上的白色冰雹,以为是下雪了。 “天上下雪了。” 他兴奋的告诉躲在马车里的苏珊。 “不是雪。这是冰雹。” 来自田纳西的苏珊,小时候是见过雪的,她还记得雪长什么样子。 “雪和冰雹都是白色的,只不过雪是一片一片的,而冰雹都是一粒一粒的。” “我还以为我终于看到雪了。” 小琼斯沮丧的说。他小时候一直认为,圣诞老人没有送给他礼物,就是因为镇子上天气太热了。它从来不下雪,圣诞老人的雪橇才不能把礼物送给他。 不过,很快小琼斯就不再纠结圣诞老人为什么不来了。从天空中射下来的冰雹个头越来越大,小琼斯马上就感受到了它的恐怖。 “跳到河里去。” 内华达朝小琼斯喊道。 内华达跳到了红色的河水里,他站在河床上,只露出一个脑袋在水面上。手里举着马鞍,保护脑袋不被冰雹击中。 小琼斯想跳下马来,到大篷车的车底躲避冰雹。可是,马车却在一瞬间跑得不见了踪影。 他看到内华达站在河中间,他来不及考虑这个办法是否有用,就打马朝河边跑去。 小琼斯的马差点踩死贾斯汀。贾斯汀躲在河岸边的一个小陡坡旁,头上撑着一块雨布。 小琼斯的马经过河岸时,被贾斯汀恐惧的尖叫声吓到了。它猛地向旁边一跳,把没有防备的小琼斯甩下马背来。 幸亏小琼斯的马,是一匹温顺的阉马。小琼斯一把抓住它的缰绳,它就站在了原地。 小琼斯从地上爬起来,发现他的马就是一道天然的挡风墙,可以抵御冰雹的袭击。他就蹲在了马的一侧,不再站起来。 冰雹只下了不到十分钟就停了。泥泞的河岸边还有河边的草地上,铺了满满一层冰雹。天上只有零星的冰雹打下来。 牛群踏着冰雹往前走,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牛群不用牛仔们驱赶,就跟着头牛渡过了令人恐怖的红河。 牛群周围,到处散布着只穿着短裤的牛仔。他们有的蹲在马旁边,有的举着马鞍站在牛群里。小琼斯被眼前的奇景逗笑了。 最好笑的是比格豪斯,头上顶着一支树杈,站在水只到膝盖的河岸边。他茫然的站在河水里,等待着冰雹停止,像一只呆头呆脑的白鹤。 看到内华达从河里走了出来,小琼斯问内华达: “你怎么想到要跑到河中间的?” “冰雹打不透河水。” 内华达告诉小琼斯。 小爱尔兰牵着他的马走来,一边还用脚踢着地上的冰雹。走到小琼斯身边,他捡起一粒有小土豆大的冰雹,朝河水里扔去。 旁边的几个牛仔看着有趣,也捡起地上的冰雹朝河里扔去,并且讨论了一下谁扔得更远。 接着,他们看到冼世平走在牛群没走过的草地上,捡着地上的冰雹。 “冼捡冰雹做什么?” 内华达问旁边的贾斯汀。 “可能要给我们做炒冰雹当晚餐。” “希望不要再有冰雹了。有一粒鸡蛋大的冰雹打中了我的胳膊,我现在都伸不直它了。” 贾斯汀向内华达抱怨。 “你就是伸得直,也还是套不住马。” 巴比特满脸不屑的说。 “他套不住马,不代表他就不想伸直他的胳膊了。牛群里又不是只有套马一样工作。” 四月反驳了巴比特。不能因为他套索套得好,就认为别人的工作都不重要。 四月替贾斯汀解了围,就不再和牛仔们闲聊了。他翻身上了马,可是,他坐到马上却僵住不动了。 大家都朝着河面站着,只有四月注意到了身后的草原。他看到有一个人,骑着马朝他们跑来。 “难道我出现幻觉了。那个人好像是吴宇。”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看错,一定是吴宇。” 四月激动的有点语无伦次。 大家听到四月的话,也都回过头来看跑来的骑马人。 “距离这么远,你怎么能肯定来的一定是老板呢?也可能是一个印地安人。” 巴比特不是很相信别人的能力。 “我觉得一定是老板。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从那个方向回来。” 克里斯托弗是公司的老员工,他坦率的说出了他的看法。 四月和比尔刚把裹在油布里的干衣服穿好,吴宇的马就到了他们眼前。 比尔是听到马的声音才抬起头来的,吴宇的马——蓝火有点变廋了,吴宇本人倒是看上去很精神。 “天哪,看看我看到了谁。比尔,四月,你们还好吗?” “我不在的时候,大家都变得节俭了吗?小伙子们放牧都只穿短裤吗。” 吴宇也有点难以压抑自己的喜悦,他用夸张的语气笑着调侃比尔和四月。 “河水太深了。我们也没有多余的衣服。” 四月不得不开口辩解。这个老板什么都好,唯一的缺点就是记忆力太好了。如果他知道了你的糗事,能在十年之后,还拿这件事调侃你。 第157章 甜蜜和忧伤 四月关切的问吴宇: “你怎么样?杰哈德只告诉我们,你从印地安人手里救出了维利亚。” 吴宇微笑着回答了四月的善意: “我很好,维利亚也很好。” “秀宝呢?他找到你们了吗?” 比尔终于找到了插话的机会,他回答了吴宇: “秀宝先生前天晚上回来的,他现在应该在牛群的尾部。” “和苏珊,还有艾莉尔在一起。” 四月和维利亚很熟悉,他们是好朋友,无关爱情的那种。虽然她和米格尔成了情人,他还是很想知道维利亚的现状。 四月小心翼翼的问吴宇: “老板,维利亚的身体还好吗?” “喔,她很好。她正在帐篷外晒太阳,说不定她刚才就看到了你们了。” 吴宇笑着逗弄四月。四月窘迫的急忙整理衣服,虽然根据吴宇指给他的方向来看,维利亚不可能看到他。 周围赶牛的牛仔也发现了吴宇,他们激动得来不及穿上干衣服,就这样穿着一条短裤朝吴宇跑过来。 “你们进城了?你为维利亚买了个帐篷?” 首先赶过来的是杰哈德。杰哈德清楚的知道,在他离开的时候,他们的战利品里并没有帐篷。 “一个读过哈佛大学的人借给我的。维利亚有些疲劳,她需要有个安静的地方。” “我们先把牛群都赶过河,再和老板聊天。” 四月建议大家。几个还没有换衣服的牛仔,争先恐后的游过河,帮后面的牛仔把牛群赶过河。 坏天气终于过去了,多日不见的老板也回来了。牛仔们终于感觉有了依靠,队伍的气氛不再压抑。他们的心情,就像刚刚露出脸来的太阳。 连贾斯汀都忘了自己的恐水症,游过河去帮苏珊的马车过河。 苏珊看到吴宇也很高兴。只是周围人太多了,她不能表现得太过分。 ”冼世平做的饭还合牛仔们的口味吧?他们没有把他的锅也吃掉吧。” 吴宇抱了抱苏珊,首先开口了。 苏珊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吴宇问的问题太过俏皮了。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才是合适的。 苏珊只得装作没有听到吴宇的俏皮话。她慢慢的低下头,小声问: “维利亚怎么样了?” “受了不少苦。好在她还年轻,应该能挺过来。” 维利亚的状况,吴宇也没办法向苏珊解释。 “你要照顾她到洛杉矶吗?” 这是个令人为难的问题。但是,吴宇不能从印地安人手里救下维利亚,然后让她自生自灭。 吴宇是个有原则的人,她必须确认维利亚可以过得很好,他才会撒手。 “我不能把她丢给别人。我们有克莱伯格的帐篷,在到达洛杉矶之前,我只能让她和我们一块走。” 苏珊点点头,低头回到大篷车里。她早就知道,吴宇是一个贵族,他不可能只有自己一个情人。何况,自己还不是他的正式妻子。 苏珊坐在车窗前,轻轻擦掉脸上的泪水。她的心里,心酸中带着一丝温暖。 虽然她不能拥有吴宇的全部,但吴宇还是把自己的一部分给了她。吴宇重情重义,不肯抛下维利亚。改日如果她有难,吴宇也一定不会抛下她。 艾莉儿是和秀宝一块回来的。她看上去非常兴奋,跳下马来就冲进了吴宇的怀抱。她用双手紧紧抱住吴宇的腰,把头埋进了吴宇温暖的胸膛。 吴宇也紧紧搂住了艾莉儿。然后,他无奈的朝秀宝笑了笑。秀宝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他在别人面前,永远都是那么清冷。 “怎么没看到米格尔呢?” 吴宇问秀宝。秀宝皱了一下眉,嫌弃的说: “和牛仔们合不来。留在圣安东尼奥了。” “听牛仔们说,他在那里赌牌已经赌了好几天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杰哈德,站在吴宇背后插了句话。杰哈德一直对米格尔不满,讨厌他从大城市来的那种优越感。 “克莱伯格告诉我,有个从华盛顿来的警长,应该是叫亨特,在追捕米格尔。” “好啊。自己的女人被印地安人劫走了,别人去给他救,他自己却打牌去了。这种人真的太没心没肺了。” 杰哈德带着恨意说。他其实想说: 让华盛顿来的警长把米格尔吊死才好。 但是,考虑到吴宇曾经是米格尔的保护者兼干弟弟,杰哈德觉得还是不要那么说比较好。 “维利亚的马群怎么样了?” “维利亚的马群,为了方便照顾,并进了公司的马群。” “她雇佣的牛仔,现在和咱们公司的牛仔一块工作。这是斯图德神父的安排。” “挺好的。按接手时的数量记下马的数量,到洛杉矶后,按这个数量给维利亚结账。路上损失算我们的。” 秀宝点点头。在公司里,真正能代表吴宇的,只有秀宝。 吴宇看到回来吃饭的牛仔全都围在厨房的马车旁,不知道在干什么。刚刚渡过河的大篷车,车底还在往下滴着水。 如果大家再说下去,难免要提到红鹰。 他不愿意和人讨论红鹰,不仅因为红鹰是他的兄弟。还因为,他怀里抱着的单纯的女孩——艾莉尔,已经是他的正式妻子之一了。 而红鹰,是艾莉尔的父亲。他不想和红鹰正面作战。他知道,红鹰也是这么想的。 吴宇拍了拍艾莉尔,艾莉尔在吴宇怀里抬起头来,用小鹿一样湿漉漉的眼神看着吴宇的脸。 吴宇感觉,自己在这一刻已经沦陷了,他情不自禁的吻了一下艾莉尔光滑的额头。 吴宇笑着对艾莉尔说: “我们去看看冼世平做了什么好吃的。” 说完,他就搂着艾莉儿朝牛仔们走了过去。 冼世平面前放着一小碗蜂蜜。他把刚才捡到的干净冰雹用蜂蜜蘸一下,像糖醋丸子一样,给牛仔们解馋。 冼世平一抬头就看到了吴宇,他笑着和吴语打招呼: “老板,你回来了。我给你也蘸一碗吃?” 吴宇也笑了。他笑着对冼世平说: “你可真会糊弄人。我要是早点雇佣你,肯定能省不少粮食。” 冼世平也笑,他告诉吴宇: “要不怎么说是缘分呢。现在也不晚。” 牛仔们看到吴宇情绪挺好,也都凑了过来。吴宇调侃他们: “伙计们,我不在家,你们的这生活水平下降的可是有些厉害啊。” “我头一次看到一群拿冰雹当食物的牛仔。” 吴宇来回看来看人群,没有看到大爱尔兰。大爱尔兰特别爱吃甜食,如果给他一个蘸了蜂蜜的土豆,他能高兴一整天。 他朝着牛仔们问: “大爱尔兰呢?如果他知道你们背着他吃甜食,他一定会哭一整天的。” 第158章 悲欢离合 吴宇提到大爱尔兰时,牛仔们都沉默了。过了几分钟,正慢慢的舔着冰雹上的蜂蜜的比尔,回答了他的问题: “被一道闪电劈死了。老板。” “我们把他埋了。” 看到牛仔们的情绪变的低落,吴宇只得说: “太不幸了。愿他的灵魂能回到故乡爱尔兰。” 贾斯汀心有余悸,他告诉吴宇: “太可怕了,老板。一道闪电就劈死了七头牛。你一定不知道,它们有多可怕。” “不,我知道。我们也遇到雷电和冰雹了。” 小琼斯看到吴宇回来了,没有抛下他们自己去洛杉矶。而且,太阳也出来了。换上了雨布里包着的干衣服后,他感觉从身上到心里都暖和起来。 温暖的阳光下,刚刚渡过河的牛群,扯着河边鲜嫩的青草吃了起来。生活似乎又变得美好起来。 小琼斯坐在河边,嘴里舔着冼世平给他的蜂蜜冰雹。想的大爱尔兰被埋在了草原深处,再也回不到他的家乡,他的心里,一会高兴一会忧伤。 牛仔们知道了维利亚就在不远处的帐篷里,都不停的朝着吴宇指的方向张望。他们都对维利亚的美貌记忆深刻。 牛仔们想知道,经历了磨难的维利亚,现在怎么样了。尤其是,吴宇公司的老员工,他们都和维利亚很熟悉,更是关心维利亚的现状。 比尔不停的把目光投向小帐篷的方向。他希望当维利亚走出帐篷的时候,能看到她。 自从知道苏珊是吴宇的情人后,他的爱情就献给了维利亚。他希望,有一天,维利亚能够倾听他对她的爱情。 吴宇离开帐篷的时候,就告诉维利亚,公司的牛仔在渡河。维利亚知道牛仔们就在附近,可能他们一抬头就能看到自己和吴宇的小帐篷。 可是,她坚持不离开帐篷,也不从帐篷缝隙向外看。吴宇答应过她,他只是去看看,很快就会回来。她相信吴宇! 维利亚现在身体上的淤青快没有了,脸上也开始有肉了。身体上的伤痕渐渐好了,可是,她还是很胆小。 如果吴宇白天离开帐篷去寻找食物,只要超过一小时,她就会害怕的浑身发抖。她知道红鹰并没有被打死,如果吴宇不小心,红鹰可能会来再次把她抢走。 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红鹰那张狞笑着的脸。只要想起这张脸,她害怕得恨不得马上死去。 吴宇在尽力帮她忘掉这段痛苦的回忆,可是,每当她想安静下来时,那张恐怖的脸就会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只有吴宇在她的身边,不断地和她说话时,她才能忘掉红鹰那张恐怖的脸。晚上的时候,也只有抱着吴宇的一只胳膊躺在他身边,维利亚才能安然入睡。 维利亚只在帐篷里待了一会儿,就感到不安起来。她只得拿起吴宇的望远镜,在人群里寻找吴宇。 吴宇的黑头发,在一群金色头发里非常显眼。只有确定吴宇离她不远,维利亚才能停止恐惧。 吴宇回到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正式任命四月成为放牧牛仔队的队长。 四月命令队伍停在河岸边,扎营休息一天。 过去的一天里,牛仔们受尽了折磨。他们冒着雷电冰雹,渡过令人恐惧的红水河。 公司的牛仔们,在红河涨水前,成功的把公司的牛群赶到了河北岸。他认为,牛仔们应该得到奖励。吴宇支持了他的决定。 牛仔们得到休息一整天的机会,都十分兴奋。 巴比特再一次展示了他的套索绝技。有一头过河时摔伤腿的公牛,被牛仔们赶出牛群。 巴比特只一次,就用套索套住了这头公牛。杰哈德也只用了几斧头,就把公牛杀死。 高兴起来的牛仔们,都高效率的展示了自己的绝技。冼世平也不例外,他向牛仔们展示了,一个中国厨师对牛的身体结构变态的熟悉。 在牛仔们惊呆了的目光中,冼世平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就把一头八九百斤的公牛,分割成拳头大的小块。 让冼世平感到可惜的是,公司只有一口大锅。在牛仔们的强烈抗议下,他不得不放弃做一锅牛杂汤,让牛仔们感受一下中国美食的威力的打算。 吴宇也只能咂了几下嘴,把口里刚分泌出来的唾液咽了下去。遗憾的看着贾斯汀和内华达,找了一个远处的河岸,把公牛的头蹄内脏,挖个坑埋了了事。 “伤心”了的冼世平,决定要“惩罚”牛仔们。他没有用复杂的方法处理牛肉,他只是把牛肋条和牛脊肉切成厚片,在铁板上简单烤一下,就端给了牛仔们。 牛仔们切开还冒着血水的牛排,舌尖被牛肉的鲜嫩和外皮的焦香包裹,都吃得狼吞虎咽。吴宇吃了一块煎牛排,也为广东厨师对火候的精准把握而骄傲。 “看来我找了一群大肚汉,一头牛根本不够他们吃。” “如果不控制他们的饭量,等到皮特河,牛群就会被吃光。我们就只好赶着一大堆‘笑话’去洛杉矶了。” 吴宇开始朝着四月笑话这些牛仔的胃口。 “不会的。我们有很多牛。” 四月心不在焉的回答。他显然没有把握的吴宇话里的精髓。 吴宇端了几块煎好的牛排,他要给维利亚送饭。四月陪他离开营地,骑马走了一段路。他们一起看着一群火烈鸟落到河里喝水。 “这趟旅程,比我想象的要艰苦了太多。我们已经失去了两个小伙子了,前面还有那么长的路。” 吴宇惋惜的对四月说。 他们停下马来聊了一会天,看着夜班牛仔朝远处的牛群跑去。 “我们应该继续留在德克萨斯游骑兵,把这片草原清理干净。吊死所有的强盗和马匪。” “这样,小伙子们就不用除了和雷电暴雨做斗争,还要担心强盗和印地安人。” “到时候,我就在埃帕索建立一个小城,赢得名声。希望大家都来定居,包括华人,墨西哥人,印地安人,也包括白人。唯独不包括强盗和赌徒。” “到时候,我支持你竞选警长。” 四月的回答比较消极,他说: “我可不干什么警长,我挨够枪子了。我到时候要办个牧场,再生几个孩子,过一点清闲的生活。” 四月的理想把吴宇都笑了。 第159章 左右为难 吴宇笑着看向四月,问他: “你想和谁结婚,有目标了吗?” “总会有一个需要丈夫的女人嫁给我的。” 四月表现的很淡定。他继续发表自己的意见: “你不可能照顾维利亚一辈子。你得早点想办法,她不适合你。” “你说得对。” 吴宇最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但是,据他所知,维利亚只有一个远在洛杉矶的母亲,她还和一个银行家重组了家庭。如果把维利亚交给他们,是不是能得到良好的照顾,这个问题吴宇也不敢保证。 毕竟,维利亚卖掉她的马后,至少是一个有钱的小姐。对于银行家的唯利是图,吴宇是印象颇深的。 “真希望你结过婚,至少谈过恋爱。” 吴宇感叹的对四月说。他有时候愿意和四月聊一会,四月总有些令人吃惊的观点。而秀宝,永远是吴宇说什么就是什么,并不爱发表自己的意见。 “那又是为什么呢?” 四月对吴宇的奇怪观点表示不理解。 吴宇不再想给四月解释: 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只爱过一个人。 人也不会仅仅因为爱情结婚,爱情和婚姻也不是一回事。 吴宇现在特别羡慕四月对爱情的单纯。四月对婚姻的观点不但简单,而且直指事情的本质。 吴宇被四月在对待爱情和婚姻上,表现出来的聪明“激怒”了。吴宇认为,他这样一个聪明人,在这方面输给一个菜鸟,是对他的严重侮辱。 他朝着四月骂了一句: “四月,你是个笨蛋。” 说完,他骑着蓝火去找维利亚了。 四月牵着马在原地站了一会,他感觉有点孤单。 四月远远看到维利亚走出了帐篷,吴宇下了马。蓝火的身体挡住了从帐篷里漏出来的光,她的身影变得模糊起来。她抱住了吴宇的胳膊,吴宇似乎对她说着什么。 四月不想再去劝吴宇了。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而且,吴宇还是他的老板。 四月骑着马朝东快跑,借此消除心中的孤独。马快跑了大约两英里,他感觉到马身上微微出汗,才停了下来。 头顶上的夜空依然明亮,一颗颗小星星像钻石一样在天空闪耀,而月亮则独自待在天空正中。 米格尔自从来到比特堡,就一直呆在黑曼巴旅馆里。这是一个城市印地安人开的旅馆。 他把旅馆建在了蒙巴拉市的城市边缘。旅馆是个两层的木头阁楼,地基就打在蒙巴拉河陡峭的河岸边。 阁楼的楼下是招待牛仔们的酒吧,楼上是酒吧女招待的房间。从楼上的房间里,可以看到牛仔们赶着或大或小的牛群朝北走去。 楼下的酒吧里,米格尔坐在一张桌子上玩着牌。 酒吧里一个高个子长腿的女招待,不时的走到米个人身边。她大部分时候是仅仅和米格尔聊几句,偶尔也会端起米格尔的杯子来喝一口威士忌。 当人们知道米格尔来自埃帕索后,有好几个大牛群的老板想雇佣米格尔。来自德克萨斯埃帕索的牛仔,是全西部最好的牛群侦察兵。 米格尔每去都是笑一笑,并不答应他们的邀请。他不想再和粗鲁的牛仔们打交道了,他想要一个干净的床铺睡觉。 米格尔认为,自己天生就是属于城市的。他答应维利亚赶着马群去洛杉矶,一定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暴风雨和印第安人吓坏了米格尔,他现在怨恨维利亚: “为什么不听他的劝告,坐火车去洛杉矶。这样,他们舒舒服服的打着牌就到了。非要赶着一群马,跟在牛群后面艰苦跋涉到洛杉矶。被印地安人抓走,就是对她固执的惩罚。” 米格尔已经离开吴宇的牛群有一周了,他不想见到吴宇的任何一个牛仔。他们都在逼迫他。 难道维利亚被印地安人抓走,是他的错吗?他只是维利亚的朋友,可不是她雇佣的牛仔。 吴宇是自己非要去救维利亚的,不是他让他去救的。他已经不是德克萨斯游骑兵了,为什么还要管印地安人的事呢。 米格尔最近手气一直不错,他现在赢到的钱,足够他在这里舒舒服服的呆一两个月了。 “我只想待在这里,休息一段时间。” 他告诉长腿女招待。长腿女招待叫莎莉。是酒馆里女招待的领班。 酒吧的楼上有三间带阳台的房间,有一间是专属莎莉的。米格尔玩牌玩累了,就会坐在莎莉房间的阳台上,看蒙巴拉街道上形形色色的行人。 莎莉有空的时候,也会端着一杯酒,和他一起看街上的人群。米格尔和莎莉相处的很好。 在米格尔付了每天十美元的租金后,莎莉就把房间租给了他。米格尔总能赢到钱,于是,他大方的支付了房租。 路过蒙巴拉的牛仔,都是一些牌技差劲却很自信的可怜虫。米格尔一小时就能赢一二十美元,于是,他就一直跟莎莉厮混在一起。 莎莉有很多的情人。有些情人甚至是野牛猎人和车夫,差劲到让米格尔吃惊。他都怀疑莎莉怎么能受的了他们。 不过,比起体面的杂货店老板和银行职员,莎莉看上去更喜欢粗野的野牛猎人和马车夫。 莎莉长相很平常,只是有一双大长腿,这吸引了米格尔。莎莉的身子很单薄,胸部也平平的,跟维利亚根本不能比。 莎莉还特别粗野,无论谁惹了她,她都会用连最粗野的牛仔都难以出口的话骂人。 如果那个女招待有了一个牛仔做情人,她就会毫不犹豫的赶走这个姑娘。她会把她们从酒吧的后门,推到肮脏的大街上,嘴里骂着让人难以启齿的脏话。 可是,正是这种米格尔从未见过的粗野,莎莉吸引了米格尔。米格尔只有和她在一起厮混的时候,才能忘记维利亚。 维利亚是米格尔第一个真正爱上的女孩,他很难把她从记忆中抹掉。每当想到维利亚的时候,米格尔心中都带着剧痛和怨恨。 米格尔认为,维利亚落得这样的境地,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她不是固执的要赶马去洛杉矶,而是听他的劝告坐火车去,他们现在已经在洛杉矶的高档旅馆喝咖啡了。 米格儿清楚的知道,和莎莉厮混在一起,是愚蠢到家的行为。米格尔都不明白自己喜欢莎莉什么,可就是离不开她。 第160章 总有坏人要害我 莎莉太粗野了,并不是米格尔喜欢的类型。她不但酗酒,还服用一种白色粉末。白色粉末她是从蒙巴拉的一间药店买的,买它耗费了莎莉的大部分收入。 米格尔服用这种白色粉末后,就会躺在他的床上。她睁大眼睛一动不动,几个小时都不说话。 大量的服用白色粉末,最终还是害了莎莉。 在酒吧楼上的走廊里,一位年轻的牧场主,与酒吧的女招待发生了争执。刚刚服过白色粉末的莎莉,冲出房间,用大口径手枪朝他开了一枪。 子弹射中了年轻牧场主的肩头,伤口顿时血流如注。蒙巴拉的警察逮捕了莎莉,把她关到了牢房。 呆在牢房里的莎莉,也并没有老实下来。 他诱惑了监狱看守,让他给她买白色粉末。在服用了白色粉末后,莎莉故技重施,继续诱惑她的看守。 在她想抢夺枪支越狱的时候,两人在都都中了弹。两人同时倒在血泊里,凄惨的死去。 这场事故,使得警长发了怒。他驱赶了蒙巴拉所有的赌徒,和酒吧女招待。米格尔不想被牵连,也离开了蒙巴拉。 莎莉手下的几名女招待,也乘坐邮车离开了蒙巴拉。她们和米格尔一起去了达瓦特,并且在那里的酒吧找到了工作。 米格尔在酒吧里打牌时,遇到一个安东尼奥来的牛仔。他赢了这个牛仔一些钱,喝酒时牛仔告诉他一些消息。 牛仔告诉米格尔,有一个华盛顿来的警长,正在德克萨斯的草原上追捕从华盛顿逃出来的杀人犯。 牛仔没有提到警长的名字,他也没提到米格尔的名字。 可是,米格尔知道,自己就是被追捕的那个人。他感到有些担忧,没有了吴宇提供的庇护,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躲过华盛顿警长的追捕。 就在米格尔坐在酒吧的角落里,考虑是该找个地方躲起来,还是回到吴宇的牛群接受他的庇护时,酒吧里进来了三个大汉。 这三个大汉,看上去像一家人。可是,他们的性格却截然不同。 老爹苏格兰非常健谈,他和酒吧里的每个人都搭话。泰迪和罗尔斯兄弟两人,则都紧绷着脸,直直的盯着每个进出酒吧的人。 三个人都是蓬头垢面,身上充满了一股夹杂着一丝血腥的汗味。 他们不停的喝着威士忌,进来不长时间,已经要第二瓶了。他们看上去似乎在野外已经待了很长时间了。 “你是个老德克萨斯游骑兵?” 苏格兰朝米格尔举了举酒杯,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然后他试探的问米格尔。 “不,我不是。” 米格尔急忙否认。 “你和吴宇是朋友吧。我在他的身边看到过你。你们是一群真正的好汉。” 苏格兰没有理会米格尔的否定,径直说道。 米格尔不想提到吴宇。在华盛顿的时候,他们一直在一起,他和吴宇是平等的。为什么到了德克萨斯,吴宇就有了这么大的名气。而他却要靠着吴宇的庇护逃脱追捕。 苏格兰提议他们打一会牌。于是,米格尔就和这父子三人凑到一个桌子上,边打牌边聊天。 “米格尔,我们在招募管理员,你愿意当吗? 苏格兰假装不经意的问米格尔。 “管理员是什么?我从来没听说过。” “美国牧牛管理委员会,对德克萨斯的牛群破坏草原不想再容忍了。他们想管理牛群践踏草原的行为。” “怎么才能管理呢?” “当然是收取管理费了。牛仔们不能再赶着牛四处乱跑了。他们必须走指定的渡口过河,并且缴纳管理费。如果他们不交,我们就用牲口抵偿。” “这是德克萨斯的法律吗?” 米格尔不解的问。他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这种事。 “不,主要是美国牧牛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牧牛管理委员会的人是从哪来的?” “我们三个是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如果你加入我们,你也是美国牧牛管理委员会的一员。” 泰迪说完,把嘴里嚼着的烟草一口吐到了地板上。 “明白了。要是吴宇赶着一群牛要过河,你们也要管理,并且要他交管理费。” “你理解的很对,事情就是这样。” 罗尔斯也插了一句话。 “如果你不能拿出法律来给吴宇看,你一定收不到他的钱。” “那他就得自己承担这件事的后果了。” 泰迪还是表现得非常自信。 米格尔被泰迪的自信逗乐了,他哈哈大笑起来。等他笑完,他才对泰迪说: “后果就是得有人给你们挖坟。不知道吴宇愿不愿意。他是不会喜欢你们的管理的。” “不,他必须得学会交管理费。” 罗尔斯不满的说。 “也许,不过不能是你们去教他。如果是你们去的话,他会把你们吊在马厩的栏杆上吊死。” 米格尔告诉他们。 米格尔虽然对吴宇不满,但想想还是好笑。这三个蓬头垢面的家伙,如果去收吴宇的管理费,他们会被吴宇当抢劫犯吊死。他甚至都懒得找一棵树。 苏格兰不想谈话的主动权掌握在米格尔手里,他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米格尔,我以为你是个好汉呢,看来我走眼了。” “不,我不是没有胆量。只是不想听没经验的人信口开河。你们以为凭几句狠话,就能吓住吴宇吗?” “那没什么。我们可以躲开他,草原上又不是只有他的一个牛群。” 苏格兰沉默了一会,想到了一个自以为高明的办法。 “聪明人。如果我是你,我也不会和一个老德克萨斯游骑兵收管理费。他们一般都是用手里的枪和人讲道理的。” 泰迪和罗尔斯有点看不起米格尔,他们不认为米格尔讲的是对的。 他们的父亲——苏格兰,是个老奸巨猾的家伙。他又和米格尔又打了一会儿牌,喝光了一瓶威士忌后。然后,他才承认,管理委员会的主意,是他刚刚想出来不久的。 “我感觉大部分牛仔不会和我们对抗,他们又不是老板,只是一群雇工而已。” “那些东部来的移民也不敢反抗我们,他们会为了保住他们的玉米地,付钱给我们的。” “也许你是对的。可这毕竟是你的猜测。” “如果加入你们,我就得放弃现在安逸的生活。我得好好想想。” 米格尔只想拖到晚上,他们喝醉酒离开。明天,他们或许就忘掉他了。为此,他还为他们又和女招待要了一瓶威士忌。 米格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感到十分烦躁,心里想: 为什么总有人想害我! 第161章 最复杂的是人 米格尔和苏格兰父子打牌,打了有好几个小时。米格尔告诉他们,附近的城市里,只有堪萨斯有大量的牛群,他们应该去那里建立“美国牧业管理委员会”的。 米格尔不太喜欢苏格兰父子。他们都显得很冷酷,父子兄弟之间也不和睦。玩牌的时候,泰迪和罗尔斯差一点因为谁出错牌而决斗。 他们对女招待也不感兴趣,只是不停的喝酒、打牌。 米格尔不想被华盛顿来的警长抓住。他又不想丢面子,回到吴宇那里。不得已,他和苏格兰父子三人结伴离开了蒙巴拉。 让米格尔不安的是,他们结伴而行的第二天,有一个叫布鲁斯的黑人和苏格兰父子会和了。高个子黑人来了之后,他们继续朝北走。 在他们出发前,米格尔买了一把新步枪。他没有答应他们加入“美国牧业管理委员会”。他只是想到了堪萨斯后,找个酒吧甩掉他们。 布鲁斯和他们会合的第一天,就给了米格尔一个下马威。他随意的抬手一枪,就击中了一百码外的一只野狼。米格尔认为,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布鲁斯是个神枪手。他不但有一把手里的步枪,还有一把手枪,和另外两把长枪。布鲁斯不爱和人聊天,休息的时候,他就轮流擦洗他的几支枪。 亨特和巴乌沙已经在草原上骑着马跑了好几天了,他们连一个人都没碰到。他们只能一直朝北走,试图找到一条去城市的路。 亨特的情绪很低落。海瑟薇的脸,经常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他好像是漫无目的的在草原上骑马,脑袋里空荡荡的。 他不再想回到华盛顿了。即使回去又如何,那里已经没有了海瑟薇。他从来没有意识到过,海瑟薇原来对他如此重要。 倒霉的事又一次降临到了不幸的人头上。巴乌沙的脚踩上了仙人掌的刺,他给他拔出了刺。但是他手头只有一根缝衣针,他也不敢保证刺挑干净了。 事实证明,德克萨斯草原上仙人掌的刺,比响尾蛇的牙还毒。巴乌沙不得不跛着脚走了一天。 第三天的早上,亨特还是发现巴乌沙在夜里死了。他不得不与巴乌沙分别,在草地里挖个坑把他埋了。 亨特走了一整天,最后在一条小溪边扎了营。他坐在炕毯上无法入睡。 晴朗的天空上,明月逐渐升了起来。他想起了妈妈。在他幼年时,每到寒冷的晚上,妈妈总会温柔的把被子搭在他身上。睡在温暖柔软的被窝里,寒冷的冬夜也变的舒适起来。 亨特把沉甸甸的手枪从枪套里拔出来。他抬起手枪,慢慢的转到着左轮的弹仓。然后,他扳起扳机,却没有对准太阳穴。他只是朝着草丛,打光了枪里的子弹。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亨特才活过来。 他在小溪旁又待了一天。他洗了个澡,还把已经沾满泥土的衣服洗干净,铺在草地上晾干。 中午的时候,他用手枪打死一只跑出来喝水的野兔。喝着溪水吃饱烤野兔,使他重新感觉到了生命的美好。 当天晚上,他好好睡了一觉。他没有梦到妈妈,海瑟薇也没有到梦里来打扰他。 早晨的时候,他找到了一条车马道。在车门道上骑了一个小时,他就意外的看到前面尘土飞扬。他追上了一个小牛群,牛仔们吃惊的看着他独自从后面赶上来。 “你从哪儿来,加利福尼亚吗?” 牛群的老板,一个胡子已经全白了的老头问亨特。他从来没有走出过德克萨斯。所以,听到亨特是从华盛顿来的警长,他感到很不可思议。 晚上,亨特和牛仔们把营地扎在了一起。 早上的时候,牛仔们邀请他一起吃了饭。他再次感谢了他们。 亨特上马后,一股急切感控制着他朝西骑去,三天后,他骑着马小跑着进了格拉斯城。 海瑟薇在还没抵达野马河的时候,就开始怀疑,自己为见到吴宇付出的代价是不是值得了。 他们已经在草原上连续走了两周了,还没有看到成市的迹象。草原上的风雨和冰雹,折磨得海瑟薇痛苦不堪。 她突然觉得,她用这种方式逃离亨特,是不是自作聪明。这才导致她现在笨拙的驾驶着马车,穿越德克萨斯草原的北部。 海瑟薇很快察觉到,虽然他们幸运的没有遇到印地安人,但是,奥古斯会给他们带来麻烦。 小威廉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还是满足于每天能够见到海瑟薇,他认为这就是爱情。奥古斯却烦躁得像一头草原上的公牛。 奥古斯开始向他露出邪念。清早的时候,他就咧着嘴朝海瑟薇傻笑。而小威廉还毫无察觉,躺在车轮旁酣睡。 上午打猎的时候,奥古斯借口猎物少,和小威廉分开打猎。等他们相隔俩三英里后,他就偷偷回来找到海瑟薇。 奥古斯把马拴在大篷车的后面,攀上马车搂住了她。海瑟薇拒绝了奥古斯,她告诉奥古斯: “我现在是小威廉的妻子。” 奥古斯仍然要对她动手动脚,海瑟薇只得告诉他: “不,奥古斯,现在不行。我怕小威廉,你不怕吗?” 奥古斯也怕疯狂的小威廉。没有达到目的,他骂骂咧咧的骑马走了。海瑟薇继续赶着马车朝前走。 第二天,奥古斯来威胁她: “我要杀死小威廉,趁他睡觉的时候。他睡着了连头猪都不如。” “我会提醒他防备你的。如果你敢动手,他会杀了你的。” 奥古斯想趁她不备撞倒她。结果惊动了拉车的骡子,骡子跑了起来。奥古斯不得不去抓住骡子的缰绳,海瑟薇趁机抓起了小威廉的备用步枪。 奥古斯拉住了狂奔的骡子,一回头就看到了海瑟薇举着的步枪。奥古斯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 “如果你现在开火,发狂的骡子会把你摔死的。” “如果我会摔死,你也好不到哪儿去。” 海瑟薇毫不畏惧的说。 “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得到你的。” 奥古斯害怕了,他红着脸骑马跑了。 过了有一个多小时,小威廉才骑着马回到海瑟薇的马车旁。他今天运气不好,只找到一只野兔。 到了晚上扎营的时候,奥古斯还是没有回来。小威廉感到有点奇怪,海瑟薇害怕奥古斯偷袭他,决定把奥古斯的事告诉小威廉。 第162章 谁开的枪? 海瑟薇告诉小威廉: “奥古斯要骚扰我,被我拿枪赶跑了。” 小威廉吃惊得嘴里似乎能塞进去一个鹅蛋。他问海瑟薇: “你会用枪?为什么呀?” “我不想忍耐他。每天你们打猎走后,他都会偷偷跑回来骚扰我。” 他们把野兔在营火上烤熟。小威廉一边把一条兔腿放在嘴里慢慢咀嚼着,开始思考起来。 “他真的每天都偷偷跑回来?” “难道我会说谎?你看他每天带回来的猎物那么少,还不明白吗?” 小威廉把兔子腿上的肉撕咬干净,然后叼着它,像棒棒糖一样舔来舔去。直到把兔子腿骨舔成一根光滑的白骨,他才抬手把它扔到草丛里。 “如果他再回来骚扰你,我就杀了他。” “那倒不必。你以后打猎带着他,别让他偷偷跑回来就行了。” 海瑟薇的话音还没落,突然从旁边的草丛里传来一声枪响。一颗子弹从黑暗里飞出来,打在了挂着兔子的三角架上。 三脚架被打断了,兔子掉在了营火旁的木灰堆里。海瑟薇和小威廉猛的趴在地上。小威廉打了几个滚,躲到车轮后面架起步枪,枪口朝着子弹飞来的方向。 过了一会,仍然没有子弹再从草丛射出来。小威廉朝着子弹飞来的草丛打了两发子弹,没有任何动静。 过了有一个小时,还看不到草丛里有动静。两个人终于确定,刚才朝他们打枪的人走了。 两人从地上爬了起来,捡起地上已经沾了灰的兔子。小威廉只是吹了吹表面的灰,就把兔子吃了。 夜里睡觉的时候,小威廉把上好子弹的步枪打开保险放在手边。虽然他仍然同往常一样鼾声如雷,可是,他的一只眼睛却是睁着的。 过了两天,奥古斯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带着一只野鸡回来了。 海瑟薇本来以为小威廉不会放过奥古斯。可是,他们两个人都表现得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 奥古斯刚回来不久,他们就看到远处山梁上走着三头野牛。他们立即就追杀野牛去了,丢下海瑟薇一个人赶着骡子朝前走。 天黑了的时候,他们带着两张脏兮兮的野牛皮回来了。奥古斯几乎没有正眼看过海瑟薇,他们在营火上煮了一块柔嫩的牛肝。吃完饭后,他们在火边坐了很久。 半夜的时候,海瑟薇被一个粗重的呼吸声吵醒了。奥古斯偷偷走到他的身边,正试图掀开她的毯子。海瑟薇用双手紧紧抓住毯子,不让他掀开。 就在这时候,小威廉悄悄来到奥古斯身后。他抡起步枪的枪托,一下把奥古斯打倒在地上。然后又抓住奥古斯的头,像小孩开玩笑一样,朝车轮上撞了几下。 小威廉的脸上很平静。他朝海瑟薇说: “如果他再骚扰你,我就杀了他。” 他把奥古斯拖到了火堆旁,怕夜里把他冻死。海瑟薇低头看的时候,发现奥古斯的头和脸都变得血肉模糊。 “这下,他就没有时间再想你了。” 小威廉看着奥古斯,表情带些厌恶的说。 奥古斯真的不再骚扰海瑟薇了。 他在大篷车上躺了整整四天。他的牙齿掉了几颗,嘴唇也肿的高高的,一只耳朵被撕裂,只靠一点皮和脸勉强连在一起。 他的脸肿得像充了气的气球一样,鼻子也歪了,只能靠一只鼻孔喘气。 奥古斯受伤的第一天,他躺在车板上动都不能动。第二天,他哀求海瑟薇把他的耳朵缝上。 善良的海瑟薇答应了他的请求。只是海瑟薇的缝纫手艺突然变得不太好了,她的针脚又粗又大。 她每缝一针,奥古斯就疼的抖一下。这导致奥古斯的耳朵缝好后,比另一只耳朵低了一点。两只耳朵不再对称。 小威廉认为这次打斗,仅仅是一场伙伴间的玩笑。尽管奥古斯的脸都被打烂了。 奥古斯还是发起烧来了。他大汗淋漓的颤抖着,在车上呻吟着滚来滚去。他们根本没有药物,小威廉也束手无策。 奥古斯的样子糟糕极了。海瑟薇认为,这就是奥古斯打扰她的报应。从此以后,他再也不能骚扰他了。 奥古斯的烧,最终还是退了。他身子虚弱到了极点,除了翻身,他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小威廉还是和往常一样,看不出有什么不同。他还是每天离开大篷车去打猎,海瑟薇在白天赶着骡子朝前走。 草原上空旷得让人心慌。有一次,海瑟薇看到,有一个印地安人站在山梁上看他们。等离得近了她才看清楚,那仅仅是一只孤独的草原狼。 奥古斯还是逐渐好了起来。海瑟薇在他不能动的日子里,不得不每天喂他一些肉糜。他好像真的蔫了,不再多看海瑟薇一眼。 只是,有一次他看到小威廉的时候,对着海瑟薇恶狠狠的说: “总有一天,我会杀了这个混蛋。” “那你干嘛打野兔。你应该朝着小威廉开枪。” 海瑟薇嘲笑奥古斯。 “我什么时候朝他开枪了。” 奥古斯问海瑟薇。海瑟薇说出那天晚上有人朝他们开枪,结果打中野兔的事 。 奥古斯摇了摇头,说: “我可没有朝你们开过枪。我想骑马独自到洛杉矶,然后因为没有行李,我后悔了。就又回来了。” “那不是你,谁朝我们开的枪呢?” 海瑟薇不太相信奥古斯的话,她疑惑的反问他。奥古斯没有出声。他把这件事告诉威廉,可是威廉却一点都不在意。 从那以后,海瑟薇就开始害怕晚上。每到夜幕降临,她就紧张的躲在马车里,盼望着早点到达休斯顿。 海瑟薇担心那个朝他们开枪的人,还在他们的周围。 渡过野马河之后,琼斯就一直盼望着能看到印地安人。吴宇老板就在赶牛队伍里,在牛群的某个地方。 只要老板在,琼斯是不害怕印地安人来割他头皮这件事的。再说,老板的妻子——艾莉儿也是印地安人,她每次看到琼斯都是笑嘻嘻的。 杰哈德告诉牛仔们,草原上还有好多印地安人。他们属于多个部落,美国陆军还没有把他们击溃。这让贾斯汀感到忧虑,他以为和印地安人的战争早就结束了。 “没必要担心剩下的印地安人,他们不会来攻击我们的。吴宇说,他们已经被政府送进保留区了。” 四月安慰着贾斯汀。但是,比尔可不这么看。 第163章 印地安人侦察兵 比尔和别人的看法却不一样。他翻了个白眼说: “你见过印地安人会听政府的话吗?说不定,明天他们就又反悔了。” “你怎么知道的,你见过印地安人?” 贾斯汀的胆子本来就小,他不愿意有人提起印地安人。他质问比尔。 比尔拉起上衣,露出肚子上的一个大洞。他平静的告诉贾斯汀: “看到我肚子上的这个洞了吧,它就是被阿曼契人捅的。” “阿曼契人!你在哪遇到的他们?” 内华达好奇的问比尔。比尔告诉他: “在圣弗朗西斯东边。我和他们交易牛皮的时候,被他们捅的。” 四月看着眼前荒芜的草原,怅然的问沃德: “沃德,你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洛杉矶?” 四月从来没有离家这么远过,沃德也是。他只得安慰四月: “放心,老板肯定会把我们带到洛杉矶的。” 旁边的贾斯汀指出,如果牛群每天能走十五里,他们再有一个月就能到达洛杉矶。 按月来算,果然比按天算时间让人感觉好多了。四月这么想了一会,感觉好多了。 有一天晚上,他和冼世平聊起中国人对时间的态度。冼世平告诉他: “一个月总会过去,不必担心。倒是草原的旱季快来了,这才是让人担心的事。” 谁也没想到印地安人来的如此之快。 当吴宇的赶牛队伍刚刚过了堪萨斯,就有印地安人出现在队伍附近了。他们仅仅来了三个侦察兵,行动快速得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们。 小琼斯跟着牛群缓慢的朝前走着,突然透过牛蹄溅起的尘土,看到吴宇在和几个骑在马上的人说话。 他当时以为,老板是在和别的牛群的牛仔说话。直到走到他们面前他才发现,和吴宇说话的是几个印地安人。 克里斯托弗从牛群里赶出来一头公牛,这头公牛的蹄子已经裂开了,很难跟得上牛群了。 吴宇指一指这头公牛,对印地安人说: “收下他吧,这是我的礼物。” 三个印地安人用长毛戳着野牛的屁股,把这头公牛赶到了旁边。 等公司的牛仔们都的到消息的时候,他们已经把公牛杀好,带着牛肉骑马离开了。 小琼斯看到,吴宇笑着坐在马扎上,看着印地安人快速的把牛杀好。他几乎不敢看这些印地安人。虽然他们看上去又瘦又小,为首的老人还少了一只眼睛。 他们看上去又穷又凶。印地安人骑的马,全都是山地马。它们站在吴宇的蓝火身旁,显得瘦弱又矮小。马背上仅仅有一块毯子,可枪却是一人一把连发枪。 他们让琼斯感到害怕的是,他们杀牛时,只是用小刀一下插在牛的头顶,牛就一声不吭的倒在地上了。和牛仔们要先给牛放血才能杀死牛,太不一样了。 印地安人离开时,老印地安人朝吴宇挥了挥手。吴宇则很随意的朝他回了个陆军的军礼。印第安人很快就带着牛肉消失在了荒野上。 晚上的时候,回营地吃饭的牛仔,都聚在冼世平的大锅前讨论这件事。 贾斯汀在此之前从未见过印地安人,现在他放心了。他在锅边得意洋洋的说: “他们的样子可不怎么样。我一个人就可以对付他们。” “他们是被饥饿所迫,来为部落获得食物的。如果他们是来打仗的,你看到的就不是这个样子了。” 四月和印地安人打过不少仗,他可不想牛仔们因为轻视印地安人而丢掉性命。 比尔同意四月的说法,他告诉大家: “如果他们是来打仗的,转眼之间就能让你的肚子上多个洞。我的伤就是这么来的。” 比尔说完后,对自己肚子有个洞的事,脸上竟然有了些自豪的神气。 每天晚上,吴宇都会回到维利亚的帐篷照顾维利亚。这时,秀宝就会跟着吴宇,和他一块回到维利亚扎帐篷的地方。 吴宇一般把维利亚的帐篷,都扎在离牛仔们的营地一里的地方。在去给维利亚送晚饭的路上,秀宝和吴宇会聊会天。 秀宝没有去看印地安人,但是,他知道吴宇给了印地安人一头牛。他问吴宇: “自从你娶了艾莉儿,对印地安人的态度就又不一样了。” “他们是苏斯格印地安人。他们的保留区遭遇旱灾了,他们正在挨饿。” “反正那一头公牛也留不住了。如果不给他们,我们就得吊死他们。你没法和一群饥饿的人讲道理。我目前还不想这么做。” 吴宇又问秀宝: “你还记得老牛皮吗,就是那个给我们游骑兵分队做过向导的印地安人?” “记得,他是个好向导。怎么了?” “那个老印地安人是他的哥哥,我们认识。他曾经给我们送过一只羊,现在我还他一头牛,也不算很过分。” 他们走到离帐篷五十米,秀宝就拉住了马缰绳。吴宇说维利亚还害怕见人,秀宝见到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他就没有再往前走。 这是一个平静的夜晚。早上的时候,吴宇像往常一样走出帐篷,坐在帐篷门口欣赏日出。这是德克萨斯荒原上最美的时候。 维利亚的身体已经开始恢复了。她晚上已经很少被噩梦吓醒了。在黎明的时候,她总是睡得很沉,很难醒过来。 吴宇也不去叫醒她,总是等她睡到自己醒过来。维利亚的食欲很好,现在脸上已经有了些肉了,这有助于她的恢复。 早晨的草地上,还是挂满了露水的。吴宇坐在马扎上,远远的看着牛群在沃德的引领下,朝远方的蓝色天空走去。 比尔赶着厨房的大篷车来了,他给吴宇和维利亚送来了早餐。比尔总想离得帐篷近些,好看维利亚一眼,可是他一直没有如愿。 等维利亚自己醒过来,走出帐篷的时候,牛群已经走出了很远。冼世平的厨房马车,总是走在队伍的最后。 他慢慢的跟在马车后面向前走。一边把在草地里找到的野鸡蛋,还有野菜,放进一个篮子里。 这样,晚饭的时候,吴宇就能吃到凉拌野菜,有时候也能吃到炒鸡蛋。牛仔们只爱吃豆子和牛肉,对野菜不屑一顾。 如果吴宇没有回后勤营地,艾莉儿和苏珊会在把他的晚饭送来,秀宝会陪着他们一起过来。 第164章 蝗虫来了 苏珊和艾莉儿会陪吴宇吃一点晚饭,苏珊和维利亚一样,不吃野菜。倒是艾莉儿,看到吴宇吃野菜吃得津津有味,会尝一两口野菜。 维利亚还是害怕见人,哪怕是之前的朋友和熟人。这是吴宇可以理解的,毕竟她遇到了那么大的事。 维利亚总是等所有人都离开营地,只有吴宇的时候,才会从帐篷里走出来。 吴宇挪了挪身子,给维利亚让出来半个马扎。维利亚坐在了他的旁边,一句话也没有说。 维利亚坐在吴宇身边,没一会就觉的睡意来袭。她靠在吴宇的肩膀上,没一会就又睡着了。 吴宇用一只胳膊搂住维利亚的腰,以免她从马扎上滑下来。这些日子,维利亚总是睡不醒。只要吴宇在她身边,她就能很快进入梦乡。 吴宇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 维利亚依然睡着,吴宇思索着奇妙的人生。一个中国人和一个美国姑娘,竟然会在荒凉的德克萨斯草原上,坐在一起看日出。 吴宇想到了米格尔,如果不是他,维利亚现在可能还是个精明快乐的小镇女孩。吴宇不由的低声说: “真该把他让警察抓走。” “是谁呀?” 维利亚听到了吴宇的低语,她问。 “没有谁。我说我不该让你一个人管理一个马群。” 维利亚知道他说的一定不是这个。他们都没有提到米格尔,仿佛米格尔从来没有在德克萨斯出现过一样。 吴宇搂紧维利亚,不再继续这个话题。维利亚很快又颤抖起来,一个可怕的想法出现在维利亚的脑海中。 吴宇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自从他救了她之后,他们就日夜在一起。可他却从来没有表现出对她的男女之情。 维利亚能理解,吴宇不想趁人之危,在给她康复的时间。可回到牛群,看到苏珊和艾莉儿后,维利亚就开始感到不安了。 她知道男人是什么样子。如果吴宇对她没有动作。这是不是意味着: 等到了洛杉矶或者某个城市,他就会离开她。 吴宇摸着维利亚金色的头发赞美她: “天呀,维利亚。在这荒凉的草原上,有了你这样美丽的姑娘,风都突然变得轻柔起来了。” 维利亚默不作声的看着吴宇的脸,对吴宇更加依赖起来。吴宇对她太重要了,她无法想象如果吴宇离开她,她该如何生活。 维利亚想请求吴宇答应,永远不要抛下她,可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毕竟,她不但在洛杉矶有一个中国未婚妻,在牛群中还有艾莉儿这个印地安妻子。甚至,她的朋友苏珊,也只能做他的情人。 突然到来的恐惧,吓坏了维利亚。维利亚再次浑身颤抖起来。吴宇马上就察觉到了,他问维利亚: “亲爱的,你怎么了?不怕,有我在呢。” 维利亚更加害怕想象吴宇离开了她的日子了,可是她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就又呜咽了起来。 “维利亚,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你有什么心事,可以告诉我呀。” 吴宇抱着她,温柔的抚摸着她的脸。 “我也可以做你的情人。” 这样从前的维利亚绝对说不出口的话,被维利亚在恐惧驱使下脱口而出。 吴宇瞬间明白了她的想法。他笑着说: “谢谢,维利亚。这是你对我最大的赞美,我很荣幸。我不会离开你的,等你身体好了,我们再讨论这件事。” “你如果需要,我也可以像苏珊一样。” “好的,亲爱的。我相信你。” 吴宇用温热的手抚摸着维利亚的脖子。温暖的感觉,从脖子传到了她的心里。这让维利亚平静下来。她从他的眼睛看出来,他对她的感情没有变化。 吴宇看到北边的天空涌起一片乌云,他笑着对维利亚说: “幸亏我们还没拆帐篷。我敢说,赶牛的小伙子们又要被雨水浇透了。” 老天下雨正合维利亚的心意。这样,她和吴宇就能单独多待几天。她不喜欢呆在公司的营地里,只想和吴宇安静的待在一起,慢慢忘掉前面发生的事。 维利亚抬头看了看吴宇。不知道为什么,吴宇一直盯着那团乌云。 “这块乌云太大了。” 吴宇看到维利亚看着他,他对维利亚说。 “不必担心,我们带了帐篷。” “好像不太对劲。我好像听到了乌云发出的声音。” 吴宇的语气充满疑惑。 维利亚也侧着耳朵听力听,她也似乎听到一点声音,但她认为可能是自己的幻觉。她还从来没见过能发出声音的云。 “可能是要刮大风了。” 维利亚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吴宇仍然盯着北方的乌云看着,他说: “不太像风的声音啊。” 说完,他就从马扎上站起来,顺便把维利亚也搂着腰抱起来。他们的两匹马也开始不安起来,他们惊恐的看着飘过来的云团。 远处的云团快速的向前移动着,并且发出可疑的“嗡、嗡”声。吴宇突然明白了过来,他喃喃自语道: “老天爷,是蝗虫。” 两匹马越来越不安了,开始往外拽拴着的缰绳。吴宇不得不把它们的缰绳抓在手里。 维利亚瞪大了眼睛,看着如同乌云一般的蝗虫朝他们快速涌来。她能清楚的听到蝗虫发出的“嗡、嗡”声,面前的草地一瞬间就被蝗虫完全盖住了。 “维利亚,赶快回帐篷。把帐篷窗户放下了,拴紧。” 吴宇边说边拉着马缰绳,把马往帐篷里拉。维利亚先跑回帐篷去放窗户,不等吴宇进到帐篷里,帐篷就被蝗虫完全盖住了。 吴宇拉着马缰绳倒退进帐篷的时候,他的帽子上至少有二十只蝗虫。吴宇赶紧打落帽子和身上的蝗虫,一边喊着: “快放下帐篷门帘。” 维利亚赶快放下帐篷的门帘,并用他们的马鞍把门帘压牢。帐篷很快就只剩下门帘上穿过缰绳的两个小圆孔,其它地方都落满了蝗虫。 帐篷里变得越来越暗,空气也变得沉闷起来。帐篷上落满了蝗虫,他们发出巨大的“嗡、嗡”声,维利亚再一次被吓得哭泣起来。 “亲爱的,不用怕。搂紧我,蝗虫一会就飞走了。” 吴宇小声安慰着维利亚。维利亚闭着眼睛,双臂紧紧搂着吴宇没有抓着缰绳的左臂。 吴宇笑着告诉维利亚: “这一回,冼世平该有机会露一手了。就是不知道,牛仔们吃不吃油炸蝗虫。这可是中国人的一道名菜。” 第166章 不是不报 克里斯托弗回答了小琼斯的问题: “不咬人。不过,大爱尔兰的马惊了,他被从马上摔下来。他说他的锁骨摔断了,冼世平说没有那么严重。” 小琼斯这时才惊讶的知道,冼世平居然是一个会中医正骨术的厨师。 “希望维利亚没有被蝗虫吓坏。他们的马跑了,吴宇老板取饭要走到营地了。” 贾斯汀觉得现在安全了,又变得话多起来。他接着问小琼斯: “你想去看看他们吗?” “关心一下老板,也没有什么不对。” 克里斯托弗理解小琼斯的少年心态,他替小琼斯解了围。 “那你去问问四月,他可能会派你给维利亚送饭。” 贾斯汀在克里斯托弗面前没有什么优势,他只能赞成他的说法。 四月不知道他们讨论的内容,只是给了贾斯汀一个眼神。他在催促贾斯汀赶快回到岗位上去,虽然现在牛群走得很安静。 小琼斯回到马车旁,他见到了比尔。比尔告诉他: “小琼斯,你可以问问四月。看要不要给吴宇老板送饭。” 内华达在旁边调侃: “小琼斯刚才就迷了路。要是再让他找吴宇老板,他会把自己弄丢的。” “不会的,离得又不远。” 比尔还是固执的希望,小琼斯能去打听一下维利亚的情况。 小琼斯觉得自己必须去一下,这是比尔对他的信任。 小琼斯找到四月的时候,四月正在和八九个印地安人说话。说完之后,他让印地安人从牛群里赶走三头公牛。 小琼斯感到很为难。他想照顾比尔的面子,但他又不敢现在去问四月。 “四月,需要我去看看吴宇老板吗?大家认为他一个人可能忙不过来。” 小琼斯还是鼓起勇气,走到四月面前问了这个问题。 四月已经看出来小琼斯窘迫的表情,他知道这个小伙子一定是被人指使来的。 四月随意的说: “不用了,我们马上要赶牛上路了。老板有帐篷,而且,秀宝和艾莉儿已经去了。” 小琼斯有些沮丧。他知道,自己回到马车边上时,肯定会看到比尔失望的目光。 还没有离开蒙巴拉多远,米格尔就开始后悔和苏格兰父子同行了。 他们在蒙巴拉北面四十里的地方扎了营。他们聊天的内容,都是关于杀人的话题,这让米格尔感到惊慌。布鲁斯则沉默寡言的坐在一旁。 泰迪和罗尔斯忙着做晚饭,布鲁斯却坐在一边一动不动,连柴都不帮忙劈一下。他的特权还不仅如此,他还骑着他们最好的一匹白马。 盗马贼敢骑白马,太少见了。至少,米格尔看来是这样。 他们好像总是在不停的杀人。泰迪谈到了他杀死的一个墨西哥人,还有两家西部移民。别人好像也都杀过人。米格尔发现,自己闯到了一群杀人魔王中间。 苏格兰好像恨每一个他认识的人,尤其是牛仔。他不停的诋毁他们,咒骂他们。 因为在受雇给牧场主赶牛的时候,他干得很不顺利。所以,他恨每一个比他优秀的牛仔。 “我们应该先搞一群牛,然后把它们卖掉。” 苏格兰提议。 “我们只有五个人,是赶不了一群牛的。” 泰迪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苏格兰本来只是随口说的。他仔细想了一下,认为这个主意是个不错的主意。他眼里带着贪婪的目光说: “我们也可以雇佣几个人啊。” 罗尔斯不想去赶牛,他说: “别忘记上次在格兰河的事。我们赶的牛群,被印地安人抢走了一大半。我还差点被淹死在河里。我们就不是赶牛的料。” “你要是没听明白,就闭上你的嘴。”苏格兰显然不愿意让人提这件事。 他兴奋的说: “主要是我太老实了。但是这儿不一样,这里人人都只顾着自己,我喜欢这儿。我们在这里,可以避开大部分法律。” 米格尔突然问苏格兰: “你准备偷谁的牛呢?在这里。” “这里离科勒最近。我们在离它一两天路程的地方选好牛群,然后赶到科勒卖掉。这样,我们很轻易的就能挣到大钱。” “那赶牛的牛仔怎么办?他们不可能轻易让你把牛偷走的。” 米格尔家里也有牧场,他是知道人们是如何处置偷牛贼的。 “把他们都打死,然后把牛卖了。等有人发现他们的时候,我们早就跑远了。” 苏格兰对他的担忧不以为然。认为这是一个胆小鬼,在自己吓唬自己。 “要是有牛仔跑了怎么办?他们如果打不过我们,可以去城里求援。到时候,就是我们几个人面对一群人了。” 罗尔斯还是对苏格兰的计划有疑问。 “布鲁斯的马快,没人能逃过布鲁斯的步枪子弹。” 苏格兰的话,终于解释了布鲁斯在团伙里的地位。 “我们还是应该去抢银行。直接抢钱不好吗?我讨厌那些牛仔。” 泰迪也觉得明明可以直接抢钱,何必去那么麻烦。 “泰迪,你就是个懒鬼。” 苏格兰瞪了两个儿子一眼。 “你们知道红鹰现在的情况吗?” 米格尔不想听一群精神病人胡言乱语,他提到了红鹰,想让他们改变话题。 “我们不会去招惹他,但是也不怕他。布鲁斯是不愿意和他打交道。” 苏格兰告诉米格尔。 “为什么,布鲁斯?” “他偷过我们的马。” 布鲁斯简单的回答了米格尔一句,就不愿再多说了。 提到红鹰,他们没有了聊天的兴致。苏格兰从鞍袋里拿出一瓶没有商标的蔗糖威士忌,他们开始轮流对着瓶子喝酒。 除了泰迪以外,他们的酒量都很好,喝酒和喝水一样。酒瓶传了四五轮之后,泰迪已经喝得双眼发红,身子开始摇摇晃晃起来。 米格尔的酒量很好。他不慌不忙的和他们轮流喝着酒,心里却充满了懊悔之意。他以为他们仅仅是粗鲁一些,没想到他们竟然是一群杀人狂魔。 他在考虑如何逃离他们。他不敢轻举妄动,他们并没有完全信任他。而且,想摆脱布鲁斯的快马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米格尔只能安慰自己,等到了科勒,在人多的地方他就找机会溜掉。 米格尔在睡着前还想着: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是吴宇最爱对即将被吊死的强盗说的一句话。他们这样作恶多端,很快就会被人打死。到时候,就没有人能威胁他了。 第165章 再遇印地安人 蝗虫袭击牛群的时候,吴宇的牛群正走在空旷的草原上,毫无遮挡。牛仔们根本没有惊奇的时间,他们就被蝗虫覆盖了。 比尔被吓得张大嘴,坐在大篷车的车辕上无法动弹。冼世平明显更有应付蝗虫的经验。他看到蝗虫群来袭,立即朝马车里爬去。 比尔还在问: “冼,是蝗虫吧。你说?” 冼世平一边朝马车里爬,一边告诉比尔: “是,开闭上嘴。小心蝗虫钻到肚子里,把你的肠子吃了。” 比尔赶忙把嘴闭上。他又把帽子压紧,用披在身上的毯子罩住头,仅仅留下一条小缝看着外面。 蝗虫飞来时,坐在马上的牛仔们都恐慌不已。他们从来没有一次见过这么多的蝗虫。贾斯汀骑着马,朝四月跑了过去。 四月正和秀宝在一起。贾斯汀问四月: “头,蝗虫太多了。我们该怎么办?” 四月还没有说话,秀宝笑了: “怕什么,它们又不吃人。” “太可怕了。” 贾斯汀仍然不相信。他从小听到的故事里,蝗虫可是最可怕的神之一。 “就是些蝗虫,最多就是数量多了些。” 四月不屑的劝告贾斯汀不必害怕。 乌云一样的蝗虫落在草地上,片刻之间就把草地都盖住了。大地上就像铺了一块蝗虫织成的地毯,不漏出一点地面。 沃德也在看着铺天盖地而来的蝗虫,他也感到有些惊慌,蝗虫太多了。可是,天性乐观的他还是抽时间思考了一下: “飞舞在空中的这些数不清的虫子,它们是从哪儿来的。它们又要飞到哪儿去?” 最后他得出的结论是: “这些蝗虫是从月亮上来到。” “它们会吃掉大地上的一切,不但是草,还有牛,可能还包括老沃德。只有老板吴宇才有可能打败蝗虫,救了大伙。” 小琼斯在蝗虫袭来的时候,最先担心的是会被蝗虫闷死。只是一瞬间的功夫,他看到还在远处的蝗虫,就落在了他和他骑的马身上。 他骑的这匹马,是一匹叫“豪斯”的两岁小母马。豪斯是一位胆小的女士,蝗虫把她吓坏了。豪斯的身上和腿上,到处都是蝗虫,就连马尾上也落满了蝗虫。 小琼斯拼命的用双手赶着蝗虫,它们在他的眼前飞舞着,他的眼睛被遮挡得什么都看不到。豪斯每向前走一步,蹄子下都会发出蝗虫被踩碎的嘎吱声。 蝗虫发出巨大的“噗、噗”声,小琼斯已经不敢挥动双手了,他只是本能的用双臂挡在脸前。 直到豪斯突然跑起来,小琼斯才双手抓住马缰绳。他闭着眼睛低着头,以免蝗虫闯到他的眼睛上。让他感到有点安心的是,蝗虫没有钻到鼻子里,他还能呼吸。 豪斯跟着跑动的牛群跑了起来,它开始拱腰扭身的跳了起来,试图把它身上的蝗虫抖落。小琼斯马上抓紧马鞍,以免把他甩到地下的蝗虫堆里。 豪斯在奔跑了一阵之后,终于停了下来。小琼斯冒险睁开眼睛,看到虽然还有蝗虫趴在他身上,但是已经能看到眼前的情况了。 蝗虫就像暴雨一样,来的快去的也快。地面上掉满了蝗虫,豪斯仍然踩着蝗虫往前走。小琼斯终于能看到眼前了,情况不太好。 他和大约六十头牛,孤零零的待在一起。周围看不到一个牛仔,或者大牛群。他本来想让豪斯把他带回牛群,可是,豪斯看上去也迷路了。 小琼斯只得赶着牛群朝前走。牛群已经耗尽了力气,它们无精打采的走在琼斯前面。他向北走了一两里,在翻过一个土坡后,他看到远处有几个骑着马的人。 他朝他们挥动他的牛仔披肩,直到确定他们看到了他。他才继续赶着牛,朝他们的方向走去。可是当他靠近他们后,却发现他们没戴帽子。 他被吓呆了。他瞬间意识到,他们是印地安人。他觉得他该拔出枪来。随后,他看到了和吴宇说过话的老印地安人。他觉得,他们应该不会对他开枪。 印地安人雀舌对小琼斯很友好。他们围了过来,老印地安人朝琼斯说了一些话,但是琼斯听不懂。 不过琼斯也放松下来。他们都带着一把步枪,显然他们在和他交谈,就是不想要杀死他。 他在心里盘算,如果给他们几头牛,他们会不会放过自己。一个矮小的印地安人指着牛群说了几句话,小琼斯认为,他们可能是想要所有的牛。 他不得不严肃的拒绝了他们: “不,不行。吴宇是不会允许我丢掉这么多牛的。” 好在他们也没有发火。老印地安人只是指着西边,不停的要告诉小琼斯什么。 其余的三个印地安人也围了过来。他们摸着他的帽子和马,亲近的样子让他摸不着头脑。 有一个印地安人甚至还从打开枪套,拔出了小琼斯的手枪。小琼斯被他吓了一跳,以为他马上就会杀掉自己。 小琼斯闭着眼睛,为自己被他们轻易的就取走枪支的愚蠢而后悔。印地安人轮流看了他的手枪后,又把枪插回了他的枪套。 小琼斯终于放下心来,他朝他们笑了笑。他们也朝他大笑了起来,并且不停的朝西指着。 印地安人发现他听不懂他们说话。于是,他们就赶着牛朝西走去,好像要把这些牛都赶走。他们还示意小琼斯跟着他们走。 小琼斯只得骑着马,为难的跟在他们后面。他一边朝前走,一边盘算着如何逃跑,然后去找吴宇老板。他相信只要吴宇愿意,就一定能要回来这六十多头牛。 他心烦意乱的跟在四个印地安人后面,赶着牛群慢慢的走着。他们翻过一道低矮的山梁后,小琼斯看到一里外公司的马车和牛群。 现在他才明白,他们刚才不是要抢劫他,而是在给他指路。他们发笑的原因,只是因为他跑错了方向,导致自己离大牛群越来越远。 小琼斯明白,他现在安全了。他想感谢他们,可是他又不会他们的语言。他只得朝他们笑一笑,以此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贾斯汀和克里斯托弗骑马跑过来,帮他驱赶牛群。他们告诉他: “我们还没来得及去找你。幸亏他们把你送回来了。” “如果我们朝北走,牛群离水源还有七十里。大部分牛都走不了那么远。” 贾斯汀说: “我们的人也同样走不了那么远。” “有人被蝗虫咬伤了吗?” 小琼斯问他们,他对刚才的蝗虫云还是心有余悸。 第166章 辛辛那提女郎 米格尔和苏格兰父子结伴到了瑞德鲁河。他们在河岸边找到一个小杂货铺,就一起进去买了瓶威士忌。 苏格兰提议: “东边一里多的地方有一个渡口。我刚才看到有一个小牛群在过河,差不多有四百头牛。” 泰迪马上明白了苏格兰的意思,他也说: “大小正合适,我们可以把他们抢过来,然后卖掉。” “离堪萨斯还有一个月的路呢。我可不干。” 罗尔斯还是不喜欢复杂的东西,他更喜欢简单粗暴。他提议说: “我们还是先到佛罗里达吧,可以去那儿抢淘金客。他们人少,黄金也容易卖掉。” 布鲁斯还是一贯的保持沉默。米格尔也没有仔细听他们说话,他在观察一群从辛辛那提来的,准备移居德克萨斯的农民。 他们从沿着密西西比河走了上千里,准备先到达堪萨斯,那里有国家土地专员的办公室。他们需要先买好土地,然后才能到自己的土地上建立农庄。 他们有五辆马车,大部分人都到杂货店里买东西去了。还有几个男人在加固车轮,或者给马修蹄子。 他们的车上,坐着一些戴着帽子的女人。这些女人大部分都面黄肌瘦,至少谈不上好看,只有一个美丽的少女吸引了米格尔的注意力。 这个女孩面色红润,和其它妇女截然不同。她还拥有一头漆黑的头发,没有戴着帽子,黑色的头发在太阳下发出宝石一样的光泽。 女孩纯洁的青春气息,吸引了米格尔的目光。他在远处看了一会,也没看到女孩的家人露面。他决定溜达过去,和这个女孩聊几句。 米格尔本来是懒洋洋的站在杂货店的屋檐下的。他抖了抖身上的土,又去擦脚上的靴子。他的动作惊动了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喝酒的苏格兰,他问米格尔: “这么严肃,你要去教堂忏悔你的罪过吗?” “我想到马车旁边,和车上的那个黑头发女孩打个招呼。她看上去很有趣。” 米格尔漫不经心的回答了苏格兰。泰迪抬头看了一眼,撇了撇嘴说: “一个小柴火妞,和其它女人有什么不一样?” 米格尔不想和泰迪讨论这个问题,他认为泰迪就是没有一点审美眼光的笨蛋。 苏格兰可没准备就此放过米格尔,反正他们闲着也是闲着。他用嘲讽的语气问米格尔: “我在蒙巴拉就听说,你很受女人欢迎,是吧?” 米格尔不喜欢他这种腔调。他用一种夸张的语气说: “那是当然。你们遇到我的时候,我还和几个酒吧的女招待在一起呢。如果她也喜欢我,我还有可能带她私奔呢。” 米格尔其实只是想找点乐子,给自己灰暗的生活添点色彩。 他这样说的目的,是想让苏格兰知道,他是自由的。他和他们不是一伙的,他们仅仅是旅伴,他有权随时离开他们。 米格尔说完,就懒洋洋的朝坐在马车上的姑娘走去。他走得越近,越发现这个姑娘的容貌让他有些喜欢。 姑娘虽然穿的衣服很旧,可是精神很好,他坐在马车上好奇的东张西望着。她的身体单薄,胸部却与身体极不相称的饱满。 尤其是,这个姑娘丰满的嘴唇微微上翘着,这双嘴唇吸引了米格尔的目光。这双嘴唇让他想到了维利亚。 米格尔甩甩头,似乎要把关于吴宇和维利亚的一切全部从大脑里甩掉。 他走到马车旁才看清楚,女孩最多只有十六岁,她脸上还带着稚气。 女孩或许还没有经历过恋爱。不过也可能刚刚有了一个丈夫,一个同样未经世事的年轻移民。这在西部冒险者中是很常见的。 姑娘看到米格尔朝她走来,感到有点不安。她躲开米格尔的眼神,装作朝别处看的样子。两只没有穿鞋的脚,紧张的朝车底藏起来。 “你好,美丽的女士。你从哪儿来?” 米格尔故作潇洒的扶着马车的车辕,用最温柔的声音问黑头发的小姑娘。 姑娘紧张得不敢和她对视。她低着头小声说: “辛辛那提。” “我叫米格尔,家里人都叫我米克。你呢?” “我叫露丝。” 姑娘用仿佛蚊子叫一样小的声音回答了米格尔。 米格尔低头看着她丰满的嘴唇,准备再说点什么。他的后背突然重重的挨了一击,全身扑倒在了地上,连脸都磕到了土里。 米格尔以为自己可能是被马踢了。他赶快翻过身,坐了起来。 等他抓着马车车辕站了起来,用手擦掉脸上的尘土,才搞清楚眼前的情况。 一个粗壮的矮个子老头,在他眼前抖动着红色的胡子。红胡子老头手里抓着一把十二号猎枪,怒气冲冲的站在姑娘旁边看着他。 米格尔这才明白,自己刚才背后挨了红胡子老头一枪托。当米格尔和露丝搭讪时,这个老头一定是站在车后的。 米格尔感到脑袋嗡嗡作响,眼里直冒金星。他看到红胡子老头倒提着猎枪,知道他不会对自己开枪,便扶住车辕大口大口的喘起气来。 “你个混账东西,别靠近我老婆。小心我打死你。” 红胡子老头朝着米格尔吼道。 米格尔吃惊的看向露丝。如果老头是她的父亲,那他这样粗暴对待自己,米格尔觉得自己能够容忍。 可是,这个红胡子的老头,竟然是露丝的丈夫。这让他吃惊极了,他们看上去相差至少有三四十岁。 露丝一副惊恐的表情看着两个人,她好看的嘴唇微微张开,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她看着米格尔,眼里流露出关切的神情。 红胡子老头看到米格尔还在看露丝,而露丝眼里也流露出关切的神色。红胡子老头感到更加愤怒了,他手里用劲,准备抡起枪托再给米格尔一下。 米格尔注意到了红胡子老头的手,他朝老头喊道: “住手,老家伙。” 米格尔克可不想让他打第二下。第一下他忍了,是他冒失。第二下他要是也忍了,他认为就太丢脸了。他不认为自己可以忍受。 红胡子老头犹豫了一下,看了一眼坐在马车上的露丝。露丝还是看着米格尔,这让老头无法忍受。他大吼一声,抡起枪托朝米格尔砸去。 第167章 历史又一次重演 不等红胡子老头把猎枪抡起来,米格尔下意识的拔出腰里的左轮手枪,朝着他开了一枪。 听到枪声,米格尔和红胡子老头都吃了一惊。米格尔的子弹击中了老头的胸口,老头靠在马车的棚子上,手中的猎枪掉落在了地上。 让米格尔感到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的枪好像被别人控制了一样。就在红胡子老头靠在马车旁朝地下滑落的时候,他的枪又响了一下,第二颗子弹也射进了老头的胸膛。 红胡子老头中了两枪,才滑落到地上。他躺倒在地上翻了个身,猎枪被他压到了身子底下。 米格尔猜想,露丝受到惊吓,一定会高声尖叫。他尴尬的朝露丝说: “我这是自卫,他不该偷袭我。” 露丝却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高声尖叫。她好像对红胡子老头的死无动于衷。 米格尔朝红胡子老头看了一眼。老头已经不动了,黑色的外套被血染了一大片,身下也有一滩血迹。 一堆新移民从杂货店冲出来。米格尔有些丧气。他想到了华盛顿那个被他推了一下,就摔死了的小商人。 历史又一次重演,他又因为女人杀死了一个人。 如果刚才红胡子老头不从背后打他,而是礼貌的告诉他,露丝已经有丈夫了,他也会同样礼貌的道个歉走开。 如果红胡子老头不要那么暴躁,在用枪托砸了他一下之后,还想用枪托再砸他一下,他也不会开枪自卫。 红胡子老头也不会离开辛辛那提上千里后,终于到达德克萨斯了,却为一件小事丢了性命。 可世界上的事,哪有那么多如果。米格尔现在不得不面对一堆新移民。他们站在杂货店门口,茫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米格尔把手枪放回枪套。他又看了露丝一眼,小声说: “告诉他们,是他先袭击我的。他想拿枪托砸碎我的脑袋。” 米格尔说完之后,就回到了苏格兰父子那儿。他回头朝露丝看去,露丝令人不解的朝他笑了一下。 辛辛那提来的新移民围住了马车,露丝仍然坐在马车上,并没有下来查看丈夫的死活。 苏格兰父子已经上了马,泰迪把米格尔的马缰绳递给了他。 “真是个浪漫的结局。” 罗尔斯阴阳怪气的说。 “我只不过想知道一下她的名字,又不想带她私奔。该死的,他的丈夫不该用枪托打我。” 米格尔为自己的行为辩解。 “我们赶快过河去吧。呆在这里已经不合适了。如果警长来了,我们还得多杀几个人。” 苏格兰催促米格尔快走。 米格尔上马之后并不想马上离开。他认为可以回到马车旁,等警长来了之后说明缘由,然后他再离开。毕竟他是自卫,即便辛辛那提新移民人多,他们也不能不讲理。 可是新移民们却各自忙碌着,没有人要为红胡子老头出头。 米格尔陷入茫然中,他开始不知所措了。 苏格兰父子骑马离开的时候,他和他们一起离开了。五六分钟后,他们来到了阿肯色河的渡口。 辛辛那提来的新移民没有追过来,也没有警长出现。米格尔回头看了看被围在杂货店门口的马车,想起了露丝在他杀了她的丈夫之后,还朝他微笑。 “如果有人追过来,我们正好可以干掉几个蠢货。” 苏格兰舔了舔舌头,略带遗憾的说。 米格尔因为自己倒霉的运道沮丧极了。他的马包里装了好几瓶威士忌。在朝东骑行的途中,他大部分时候都喝得半醉半醒。 他们穿行在大草原上,总能看到一个个牛群。苏格兰不停的在马背上直起身来,用一把老式军用望远镜看向远处,寻找熟悉的牛仔。 米格尔也在观察着牛群,他依旧想逃离苏格兰父子。吴宇虽然使他难堪,但吴宇终究是他母亲的教子。 只要看到吴宇的牛群,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摆脱苏格兰父子。回到吴宇的赶牛队伍里,重新和他结伴。 即使米格尔犯了过错,吴宇为了不让自己的教母伤心,也会保护米格尔的。在美墨边境地区,没有人敢不尊重“黄色老虎”的意见。 当米格尔和苏格兰父子到达堪萨斯的边界时,他们就能碰到一些开荒的农民了。他们大部分都很穷,住着的是木头和草建的房子。 米格尔认为他们太穷了,还不够子弹钱,不值得去抢劫。可是,苏格兰的两个蠢儿子却不这样认为。 “我们还在等什么,应该让这些庄稼佬尝尝我们的厉害了。” 一天晚上,罗尔斯坐在火堆旁说。 “蠢货!一个农夫最多有一头奶牛,和一个老得不成样子的老婆。我们得找有钱人。” 苏格兰毫不在乎的嘲讽着自己的儿子。 米格尔也觉得有点好笑,他告诉罗尔斯: “有钱人不会住在山坡上的小木屋里的。我在这样的木屋子里住过一夜,差点把我冻死。” “这不能证明他们中间没有人藏着黄金。我想试试,以便遇到有钱人的时候知道该怎么做。” 泰迪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你从来都是只管望风,望风需要什么锻炼。” 苏格兰冷冰冰的说。 “我也杀掉过一个农夫。不对,是俩个。要是他们不给钱,我还会杀掉第三个。” 泰迪着急的为自己正名,努力的显示着他是残暴。 “我们的目的是吓唬他们,让他们把钱拿出来。不是杀死他们。” “你要是杀死的人太多,德克萨斯游骑兵的小分队很快就会找到你,然后把你吊死。我们是为了发财,不是为了被人吊死。” 罗尔斯也有点看不下去了,他开始吓唬泰迪。 “他太蠢了,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苏格兰准确的评价了泰迪。 “好吧,听你们的。我们不杀掉他们,只是吓唬他们。” 泰迪对他们攻击自己的话毫不在意,他随意的说。 苏格兰朝着火堆对面沉默不语的布鲁斯点了点头,然后告诉泰迪: “吓唬人用不着你。布鲁斯比你更会吓唬人。” 没过几天,布鲁斯就有了表现他吓唬人的能力的机会。 他们骑着马转过一个山脚,就看到山下的田地里有人在干活。 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推着一辆装着牛粪的小车走在田里。旁边跟着他的母亲,用粪叉把牛粪尽量均匀的撒在田里。 两个人后面,是小男孩的父亲。他赶着一匹马,拉的犁把牛粪都犁到土里。远处的山坡上,有一间低矮的茅草顶房子。房子旁边拴着两头正在吃草的奶牛。 第168章 疯狂的泰迪 泰迪看着远处耕田的农夫,兴奋的舔了舔有些发白的嘴唇说: “他有两头奶牛,一定是个有钱人。” 米格尔心里暗暗祈祷,希望他们再也不要做蠢事。抢劫抢出人命来,得有多蠢。 米格尔确信,只要家里请些华盛顿的好律师,两次失手杀人,还不至于要他的命。 可是,他要还是和苏格兰父子混在一起,很快就会被德克萨斯游骑兵抓住并立即吊死,吴宇也救不了他。 前一刻还无精打采的苏格兰也突然来了兴趣,他认为这一家值得抢劫一下。 “他们一般都把钱藏在树林里的大树里,或者屋子旁边的土里。这里没有大树,那就只能让他们自己交出来了。” 布鲁斯一言不发的抽出一把大号的左轮手枪,朝农夫骑去。 农夫是一个有着一脸黄胡子的中年男人。他看到有三个人骑马过来,就停下马来,警惕的注视着他们。 前面不远处,农夫的妻子和儿子也停了下来,他们紧张的注视着来历不明的这群人。 “嗨,先生,你好。要是牛仔们上点心,别让牛群碰庄稼,你今年一定会有一个好收成。” 苏格兰笑着和农夫聊了起来。 农夫也笑着点了点头,好像很赞同他的说法的样子。 “我们是来这儿帮你保护庄稼的。你们只要出三十美元,我们会保护你们的庄稼不被牛群破坏。” “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农夫说,他还朝苏格兰笑了一下。 “上帝啊,我遇到了德国人了。他大概是刚到美国,只是娶了一个美国寡妇。” “布鲁斯,不用浪费时间了。你去把他的老婆和孩子也赶过来。” 苏格兰已经失去耐心,他朝布鲁斯喊道。 布鲁斯马上撒开马缰绳,让马快跑起来。他骑着马绕着农妇和他儿子兜了几个圈子,把他们往农夫身边赶。 农妇和小男孩惊恐的跑在布鲁斯的马前,生恐被他的白马踩成肉泥。布鲁斯的马兜了没几个圈,就把他们都赶到了农夫身边。 布鲁斯拿枪指着农夫一家,吓得农妇和男孩都哭了起来,农夫不得不搂紧他的老婆和孩子。 “他们就像一窝鹌鹑。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胆小的。” 泰迪轻蔑的说。 “闭嘴吧,傻瓜!他们不害怕才怪呢。换你,可能还不如他们呢。” “罗尔斯,让他们安静点。问问那个女的,看她会不会说英语。” 苏格兰告诉罗尔斯。 那个瘦高个的农妇一直在哭,罗尔斯可没办法弄清楚她是否会说英语。一家人紧紧搂在一起,他们显然担心被杀掉。 苏格兰只得慢慢的朝他们讲话,告诉他们自己只是收秩序维护费的。农夫家的男孩好像听懂了他的意思,他听完后马上停止了哭泣。 “对,好孩子。我们只是收秩序维护费的。” “告诉你的父亲,我们只是来收帮他保护庄稼,不被牛群破坏的秩序维护费的。” 米格尔不认为男孩会相信苏格兰的鬼话。可是男孩却真的不再哭了,他急切的朝他的父亲用德语说了几句话。 紧张得胡子都不停的抖动的农夫平静了一些,他急促的朝男孩吩咐了几句。男孩就朝木屋指了指,苏格兰点了点头,他就急忙朝木屋跑去。 苏格兰告诉布鲁斯和他的两个儿子: “你们去看看他能找到什么。我和米格尔看着他的父母,他们不像有胆量的样子。” 等苏格兰和米格尔抽完一支烟,男孩就哭着被布鲁斯赶回来了。罗尔斯手里拿着一个小皮钱袋。 罗尔斯骑到米格尔旁边,把钱袋递给了苏格兰。苏格兰打开一看,里面仅仅有两张五美元的纸币,还有几个五美分和十美分的硬币。 苏格兰大笑起来,就是笑得有点神经质。他笑完之后问: “一共才十美元,咱们每个人才分两美元。太他妈幽默了。你们仔细搜屋子里了?” “搜了啊。我们连他们的衣服和鞋都没放过。只在床铺下的鞋盒子里 发现了这个钱袋。再没有值钱的东西了。” 罗尔斯说。 “没想到你这么穷。是啊,要不然你也不会来德克萨斯开荒。” 苏格兰说完,从钱袋里拿出纸币,把硬币留在了钱袋里。他把钱袋丢到农夫脚下,然后告诉大家: “咱们走吧。” 苏格兰没有把钱袋里的钱全拿走,这令米格尔对苏格兰有了不一样的认识。看来,苏格兰有丰富的抢劫经验。 米格尔心里庆幸,这场无聊的抢劫结束了。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泰迪却牵着农夫的马朝木屋跑去。 “他想干什么,这匹马又不值钱。” 米格尔见泰迪手里抽出了手枪,于是他问苏格兰。 “我怎么知道,小泰迪的想法总是和别人不一样。” 苏格兰无所谓的看着泰迪,一边回答米格尔。 泰迪牵着马跑到了木屋上面的山坡上,他松开马缰绳,朝着空中开了两枪。受到惊吓的马从山坡跳了下来。 农夫的马直接跳到了与山坡地面平齐的木屋的屋顶,他的前腿踩坏了屋顶的草皮,然后后腿和臀部也陷了下去。 泰迪勒着马站在山坡上,看着农夫的马从屋顶陷下去,又从窄窄的房门跑出来。他大步跑到奶牛身边,开始吃奶牛正吃的青草。 “泰迪给屋子做了一个烟囱。” 罗尔斯对泰迪的行为大感解气,他笑着赞赏了泰迪的行动。 布鲁斯罕见的接了一句: “十美元,太少了。难怪泰迪会被气疯。” “这是他出的主意,这就是他要的锻炼的结果。’ 苏格兰不耐烦的说。 “现在他发疯了。他还以为自己是神枪手呢。还没过够瘾呢。” 罗尔斯嘲讽泰迪。 “我们又不是牛仔,留着子弹干什么?” 米格尔为泰迪说了句话。 “我们要找大牛群,还是得节约子弹。大牛群的牛仔都挺顽固的。” 苏格兰给出了他的解释。 泰迪兴奋的跑回到他们当中。米格尔一直以为,布鲁斯才是这群人中最可怕的。他现在才觉得,泰迪可能才是他们中最难缠的一个。 “希望在冬天到来前,他们能修好屋顶。如果钱再多一点,泰迪就不会发疯了。” 苏格兰笑着看了看米格尔。其它人都保持了沉默。 亨特在鲁巴特城待了两天。德克萨斯混乱的秩序让他感到吃惊。到处都是酒馆,几乎每个酒馆都有几个热情的女招待。 他在华盛顿的时候,就听说了德克萨斯的赶牛小城的混乱。现在,他认为这里比他想象的还要混乱。 他认为只要米格尔还在德克萨斯,他就一定会来这里。这里是有钱人的天堂,几乎有米格尔这个花花公子喜欢的一切,美酒、美女和彻夜的赌博。 他决定住下来,就在这里打听吴宇和米格尔的消息。 第169章 寻找艾米 亨利在埋葬了巴乌沙后,只能独自在草原上骑马追赶米格尔。他在两天之后,到达了德奇城。 亨利拉着马,好奇的看着德奇城的街道两边。他早在华盛顿就听人说,德克萨斯是个粗野的地方。至于德克萨斯的赶牛小镇,更是无处不粗鄙。 街道两边到处都是酒馆,每个酒馆里都有好几个女招待。她们一边和牛仔们打情骂俏,一边互相之间争风吃醋。 酒馆里到处都是赌徒,他们一边打牌一边凶猛的喝着威士忌。亨特曾经到过五六个州,从来没有见过那个城市里,男人们几乎人人带枪。 街上仅有几家杂货店,还有一两家兼营旅馆的车马行。成群的打扮粗俗而艳丽的女人,在车马行的门口出出进进。 亨利在街道拐角的地方找到了邮局。他把马拴在院子里,背着背包走进了邮局。邮局里只有一个工作人员,是一位胖乎乎的中年白人大叔。 按照他的计划,巴乌沙带他来到德奇城,是要首先找到一个叫艾米的女孩。 艾米是巴乌沙的姐姐,她在一家酒馆做女招待。 亨利礼貌的向中年大叔打听道: “你好!我想找一个叫艾米的女孩。她有一头黑色的头发,个子很高。” 中年人显然知道艾米,他马上告诉亨利: “你出门朝左拐,第二个酒馆。艾米在那里当女招待。” 亨利不知道该如何告诉艾米,巴乌沙死了的事。他牵着马在邮局的院子里站了好一会,才下定决心去找艾米。 他在邮局左面的第二家酒吧问了酒保,艾米已经不在这家酒馆干了。酒保告诉亨利,艾米已经去了另一家酒馆。一个热情的牛仔,带他找到了那一家酒馆。 酒馆门口有一群牛仔正在卖牛。他们卖力的把一群牛赶进车马行的牛圈。亨利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 北美野牛被赶进一条狭窄的过道,然后进入牛圈。它们长长的牛角互相碰撞着,拥挤着朝牛圈走去。牛仔在旁边一边挥着马鞭吆喝着,一边清点着数目。 亨利看了一会,就进酒馆去打听艾米的消息了。一个胖乎乎的矮个子男酒保告诉他,艾米正在招待客人,同时还问他是否要来一杯威士忌等艾米一下。 亨利知道,在酒馆里不能白占着座位。他要了一杯威士忌,坐下来慢慢喝着等艾米。他慢慢的喝完一杯威士忌,接着又要了一杯。 亨利虽然喝得很慢,但是却不停的一杯一杯的要着威士忌。他觉得身子越来越重,好像已经站不起来了。 打扮得各式各样的女人从他的身边经过,可是她们中间一直没有艾米。矮胖的男酒保一杯一杯的给他加着酒,并且一再向他保证,艾米很快就会下楼。 亨利喝得越来越快,他感觉自己的腿越来越软,已经无法从凳子上站起来了。胖酒保还在不停的给他上酒,好像一点也不担心他是否有钱付账一样。 偶尔有牛仔从亨利身边路过,马刺划过地面发出清脆的“叮叮”声。酒馆的店堂里,也有人好奇的朝亨利这边瞥一两眼,但是没有人过来搭话。 即使有空闲的女招待,也不会过来,只是远远的看着亨利。亨利不停的喝着酒,感觉身体越来越重,但是心情却开始感动释然起来。 亨利在最近几周里,一直拼命奔波着。体力和情绪上的压力,都超过了他能承受的限度。 当亨利喝完杯子里的酒,抬头准备再要一杯时,一个黑头发的女招待站到了他的身边。 “我们到楼上去吧,先生。坐在这里我们什么也干不了。” 艾米站在那里,对亨利提出了邀请。 “去楼上?” 亨利嘴里含含糊糊的问。他忘记了这里已经不是华盛顿,他也没有戴着执法官徽章。 “我就是艾米。酒保说你在等我,我是不是找错人了?” 艾米对喝醉酒的牛仔早就司空见惯了,她平静的看着亨利。 “呃,” 亨利大声的打了一个酒嗝。他已经忘记自己来酒馆的目的,是为了找艾米。 艾米笑了起来,脸上露出一丝妩媚: “没关系。你不是要找我的先生也没关系。我看你已经喝了很多威士忌,不介意也请我喝一杯吧?” 亨利坐在那里,脑子里乱哄哄的。他不知道该如何向艾米介绍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把巴乌沙的死讯告诉他的姐姐。 艾米略微等了一下,她知道酒精会使人的脑子变慢。亨利发呆的时间比正常情况长了一些,艾米的一双棕色的大眼睛里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 亨利终于反应了过来,他向酒保招了招手: “好的。给这位女士来一杯酒,记我账上。” 艾米坐在了亨利对面,胖酒保马上把一瓶酒送了上来,而不是一杯。他告诉艾米: “这位先生喝酒的速度太快了,像一条鱼一样。” “他一定经历了一场艰苦的旅行。” 亨利呆呆的看着艾米给他和自己各自倒了一杯酒,突然不想告诉她巴乌沙的死讯了。 他只是问艾米: “你知道一个叫米格尔的华盛顿花花公子吗?” 这下子轮到艾米吃惊了。米格尔曾经和她们一起旅行了三个月,她没有想到在这个偏僻的赶牛小镇会有人提到他。 “米格尔,布鲁斯先生?” 艾米还是想先确认一下。 “是的。我想知道在哪儿能找到他,希望你有他的消息。” 亨利点点头。 “米格尔可能去了堪萨斯。有个警长要找他。” “是的。我就是要逮捕他的那个警长。” 艾米的神色变得认真起来,她仔细观察着眼前这个男人,他很明显已经喝醉了。她每天都会遇到一些醉汉,可是她从来没有仔细看过他们。 她见到的醉汉,大多都是粗野的牛仔。艾米看出了亨利不像西部常见的德克萨斯牛仔,他虽然已经喝醉了,仍然庄重的坐在那里,眼神中露着哀伤。 这一刻,亨利的哀伤激起了艾米的母性。她温柔的问亨利: “你是华盛顿来的警长?” 她问完之后,尽量用自己最优雅的姿势喝了一口杯子里的威士忌。 “我是。不过我做的不够格,我应该放弃这个职位。” “为什么?” 艾米惊讶的问。 第170章 两个伤心人 听到艾米的问题,亨利突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他沮丧的对女孩说: “我为了成为一个警长,努力了十年。我丢掉了爱情,还丢掉了家庭,” “到最后,我还是被人一脚踢开。不得不到这个荒凉的地方,去逮捕一个无关紧要的犯人。我过得甚至没有一个囚犯自由和开心。” 亨利感觉自己已经快崩溃了。他强烈的想找一个温柔的人,倾听自己的心事。在最后关头,多年养成的警惕性让他闭上了嘴。 艾米经常遇到喝醉的牛仔,他们一般都会变得行为粗鲁而且无聊,不是大喊大叫就是胡乱生事。 像对面这位警长一样,即使喝醉了还如此自制的男人,她还是头一次遇到。 艾米没料到自己会坐在混乱的酒馆里,像一位贵族小姐一样,优雅的倾听一位绅士的心事。她感觉到这件事很有趣。 艾米尽量优雅的喝了一口酒,问对面的男人: “我该怎么称呼你?” “亨利,朋友们都叫我亨利。” 亨利回答道。看到已经变得温柔的艾米,他也感到有些兴奋。 “米格尔在这里呆过一两周。不过,他一旦在一个地方呆腻了,第二天就会一声不吭的骑上马走掉。” “他还给我留了一些钱,但是他没告诉我他要去哪里。” “他已经知道了我在找他。” “那么,先生,你可能来错地方了。他已经不在德奇城了。” 亨利开心的回答艾米: “没关系,我一定会抓到他的。” 亨利自己也不知道,听到米格尔已经跑了的消息,他竟然会感到开心。他的任务本来就是要把米格尔抓回华盛顿的。 “米格尔不会死掉吧?” “他只是个花花公子,不是西部这些野蛮人的对手。” 亨利担忧的说。 艾米用奇怪的眼光看了一下亨利,她感觉这个警长太有意思了。他一方面要把米格尔抓进监狱,一方面却又担心米格尔的安全。 难道不是因为他的追捕,才使得米格尔不得不离开舒适的华盛顿,到荒凉野蛮的德克萨斯受苦的吗?只能说,华盛顿人的思路,她真的是有些看不懂。 “他应该是去找吴宇了。黄虎你听说过吗?” “呃,我只听说过吴宇。黄虎是谁,我没听说过?” 艾米咯咯的笑了起来,她告诉亨利: “黄虎就是吴宇。他是边境地区最厉害的执法官,曾经的德克萨斯游骑兵上尉。” “吴宇会吊死每一个出现在他身边的马匪和盗贼。即使是最凶恶的印地安人,也不愿意让他接近到离自己只有一天的马程的距离。” 艾米笑着向亨利解释,像对待一个头一回从乡下来城里的懵懂少年一样。他告诉亨利: “别担心,米格尔应该去找吴宇了,吴宇是米格尔的母亲的教子。有吴宇的保护,” “米格尔是不会死的。在美墨边境游荡的牛仔和野牛猎人,哪怕是印地安人,没有人敢无视吴宇的态度。” “对面那一桌上的那个赌客,他叫野牛比尔,是一个牛经纪。他在两周前,还在野外碰到吴宇的牛群呢。” 亨利只看到一堆粗鲁的赌徒。他问艾米: “那个是野牛比尔?” 艾米回头指给他看。一个又矮又壮的白人,留着一大撮黄色的胡子。他穿着白色的衬衣,还打着领结,外套是黑色的。他和周围的牛仔们的穿着格格不入。 艾米一边把比尔指给亨利,一边告诉亨利: “他就是野牛比尔,一直和吴宇有联系。他每年都要帮北方的牧场主们,从吴宇的牧场买走上万头牛。\" “他一直在边境一带不停的游荡着,从来不会在一个地方呆太久。他可能会有米格尔的消息。” “我之前也和他一样,总是不停的从一个地方游荡到另一个地方。” “就像一只火烈鸟一样。不过我现在放弃了这个想法。” “为什么你会这样想呢?” 亨利的问题脱口而出。话说出口,他才感到自己有点冒失了。他把原因归结到酒精影响了他的大脑,使自己失去了自制。 艾米也想找个人聊聊米格尔。她没有介意亨利的唐突,轻轻抿了一口面前杯子了的酒,回答道: “我本来自由得像是密西西比河上的风。但是我在这里遇到了米格尔,我想和他一起安定下来。” “可他却在一天早上,突然骑上他的马走了。” 亨利有些愤怒的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们女孩总是会想嫁给他们,这些华而不实的混蛋花花公子。” 艾米盯着亨利的眼睛看了一会,然后平静的问他: “你经常喝这么多威士忌吗?” 亨利摇了摇手: “不。我的职业要求我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我只是在冬天的时候,会在晚上喝一杯杜松子酒。” “华盛顿的冬天太冷了。你知道的。” 艾米安静的听了一会儿亨利的胡言乱语。直到亨利把瓶子里的酒全喝光,她才劝亨利: “你不用为米格尔费心了,先生。只要他不离开西部边境,没有人敢冒着黄虎吴宇的怒火去伤害他的。” “我一定要抓住他,把他带回华盛顿。” 亨利愤怒的嚷嚷道。就好像一个被抛弃的妻子,一定要把自己逃跑的丈夫抓回家一样。亨利坚持这一点。 “我也想念米格尔,他又温柔又风趣。还舍得给女孩子花钱,又有那个女孩子会不为他着迷你。” “我也想抓住他,把他关到我的牢房里,永远不释放的那种。可惜我找不到他了,我和你的烦恼是一样的。” 亨利忧愁的看着艾米,艾米也叹了口气。她也没有料到,一个从华盛顿来的城里人会和她遇到同样的问题。 “从遥远的华盛顿追到这里,你已经尽到你的职责了。如果是我的话,我就放弃追捕米格尔,尽快回到华盛顿去了。” 艾米劝说着亨利,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亨利又要了一杯威士忌,猛的一口喝了下去。 “不要再喝了。你要是继续喝下去,酒馆老板会大赚了一笔,而我却什么都没得到。” “我的房间就在楼上,你要不要到我的房间躺一会。我给你煮一杯咖啡。我们两个伤心人可以安静的慢慢聊。” 艾米向亨利发出邀请,她已经不想继续呆在混乱的酒馆大堂里,无所事事听一个喝醉的人倾诉心事了。 亨利勉强从凳子上站起来,感觉自己像漂浮在水里一样,酒馆大堂里的一切事物都在他的眼前飘来飘去。 第171章 我带你走 艾米看到亨利摇摇摆摆的样子,她咯咯笑着说: “亨利先生,你喝酒就像鱼和水一样,喝得太多了。我们到楼上去吧。我给你讲讲米格尔。” 亨利听着艾米的像小母鸡一样咯咯的笑声,感觉身上的压力突然消失了,身体放松下来。 亨利从华盛顿出来,进行了长途跋涉,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女人咯咯的笑声了。他努力站起身来,准备跟随艾米上楼。 亨利努力想让自己站稳,可是他感觉身体软的厉害。他怕自己摔倒,只好扶着栏杆慢慢爬上楼。 亨利终于顺顺当当的爬上了楼,可是还没等他走到艾米的房间门口,他突然发现胃里如同翻江倒海。 艾米赶紧使劲拉了他一把,把他拉到楼上的栏杆旁。艾米可不想被老板骂,也不想收拾醉汉的呕吐物。 亨利的身子顺着栏杆软软的滑到了地上,他跪在地板上开始呕吐起来。他虽然控制不住身体,但他心里还是清楚自己是躺在地板上呕吐。 亨利在地板上躺一会,就爬起来弓着身子朝栏杆外吐一会。他为了不让身子翻出去,不得不用一只手紧紧抓住二楼走廊的栏杆。 德克萨斯凶猛的阳光直直的照射在酒馆二楼的走廊上,亨利却觉得眼前一片昏暗。 酒馆二楼走廊的下方,街道上有一些牛仔从这里经过。他们听到亨利从二楼传来的呕吐声,有的会抬头看一看楼上的亨利,并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 也有些附近的农夫赶着马车路过酒馆,他们已经对酒馆里的醉鬼见得太多了。他们对这些外乡人丝毫不感兴趣,头都不抬的赶着马车径直走了。 亨利不呕吐时,就安静的躺在二楼走廊的地板上。他看到两个过路的牛仔竟然停下来,兴致勃勃的议论起他来。 一个牛仔高兴的说: “我猜他快要死了。我们可以把他的脚套住,送到镇上教堂的墓地。” 亨利对这个牛仔吓唬他的话根本不在乎,他还是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感到头痛欲裂,这时那个牛仔如果真的愿意把他埋了,那真是太好了。只要能让他不再头痛,亨利甚至在心里感激他。 另一个年龄大一些的牛仔却不这样想。他羡慕的看着亨利说: “太浪费了。喝到这种程度,得花多少钱买酒啊。该死的有钱人!” “我倒是也想喝醉了躺在那里呕吐,至少比在烈日下赶牛要舒服。可惜我没钱,买不到足够让自己醉倒的酒。” 亨利吐了大概有一个小时,呕吐就渐渐停了下来。他仰头躺在地板上,只是为了不被憋死,时不时侧过头来朝楼下吐口痰。 直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亨利才有力气坐了起来。他背靠着墙壁,看着落日下的小镇。 他看着走廊下方通往城外的大街。大街两旁分布着几座稀稀拉拉的车马店和牛圈,远处平原上的太阳已经落到接近地平线。 镇子外面的草地上,停留着几千头牛,它们绵延了有几公里长。牛群都在安静的吃草,牛仔们只留下几个人看管牛群。 牛群的大部分牛仔,甚至连衣服上的土都懒得拍一下,就骑在马朝镇子上狂奔而来。一大群马跑过之后,薄雾似的烟尘在夕阳的余晖中飘荡在他们身后。 牛仔们如此急切的朝酒馆跑来,想享受一下亨特刚才呕吐的滋味。 亨利靠着墙坐在那里,看着急切的牛仔们笑了笑。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如此单纯的快乐过。 亨利仅仅是坐在那里,脑子里什么也不想,就是呆呆的看着夕阳。直到夕阳在平原的远处变成一道白色的波浪,他才收回目光。 银色的月光不知何时亮了起来,城西的铁路线蜿蜒的走向弗罗里达,清冷的光辉铺满了枕木和铁轨。 亨利试着扶住墙往起站了一下,可是他仍然感到浑身发软。于是,他又缓缓的靠着墙滑着坐到了地板上。 他闭上眼睛,默默的听着楼下酒馆里传来的女招待尖利的笑声,和牛仔们粗野的喧哗声。他的周围没有一个人,只有虫子在他耳朵旁边独自唱歌。 过了好长时间,亨利才勉强扶着墙站了起来。他不知道是该悄悄的离开,还是把巴乌沙的死讯告诉艾米,再礼貌的道别离开。 亨利猜不到,如果他把这个坏消息告诉艾米,他会得到什么样的对待。 看着楼下兴高采烈的喝着酒的牛仔们,他愈发感到孤独。他想尽快回到黑暗的野外,只有在荒无人烟的草原上,他才能自由的流露情绪。 亨利最终还是决定向艾米礼貌的告别一下,但是不要告诉她,她的弟弟——巴乌沙的死讯。 可是这世界上的事,总是那么出人意料。 亨利踩着软绵绵的步子才走了几步,就看到一个年轻牛仔从艾米的房间走了出来。年轻牛仔脸上眉飞色舞,他踏着有些雀跃的脚步下了楼。 房门并没有关上,艾米在年轻牛仔身后走出了房门,她并没有看到亨利。艾米朝着栏杆外吐了一口水,然后用手擦了擦裙子下摆上的一片污渍。 当艾米提起裙子时,亨利看到了她线条纤细好看的小腿。艾米放下裙子下摆,抬眼正好看到了亨利站在那里。 亨利恨不得没来找艾米告别过,他感觉自己的胃又开始了抽搐。他很怕艾米误会他,他从来没有过偷看女人的经历,即使在军队里时也没有过。 艾米并没有感到尴尬,她只是轻松的朝亨利笑了一下。她拢了拢左耳边的一绺头发,朝他问道: “啊,你感觉好点了吗?要不要进来喝杯水?” 亨利难受的摇了摇头。 艾米走到亨利跟前,用她棕色的大眼睛仔细看了看亨利,以确定亨利是否已经清醒了。她的肤色有些缺乏光泽,但是,亨利喜欢她带着单纯的大眼睛。 她扶着亨利的一只胳膊问他: “你真的不用去我房间里坐一会。你已经浪费了一整个下午的时光。” “不用了。我现在感觉还好。” 亨利拒绝了艾米的再次邀请。艾米对此并没有什么情绪,她看着吵闹的酒馆一楼说: “喝多了就是这样。你可以在这里再待一会儿。可我不能等你了,我得下楼了。” “今天镇子外面来了三群赶牛队伍。楼下有一排牛仔在等着我为他们端酒呢。我要是再不下去,酒保就要骂人了。” “虽然我没有米格尔有钱,但我可以带你走。” 亨利脑子一热,本能的说出了心里想的话。艾米听到这句话,站在那里怔了一下。 第172章 不一样的悲伤 艾米看着亨利的眼睛,她发现至少在这一刻,对面的男人是真诚的。她看着亨利,刚走出房间时兴致勃勃的情绪突然消失了。 她从离开部落独自在德克萨斯闯荡,经历过了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她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沧桑失落的眼神,这种眼神让她感到一阵黯然神伤。 “我已经厌倦了这种生活。牛仔和野牛猎人并不适合你,我们到大城市重新开始好吗?” 亨利觉得,一定是酒精让他变得多愁善感。但是,他还是执拗的说出了他想说的话,并不考虑后果。 艾米眼睛变得湿润起来,从来也没有男人对她如此温柔过。 即使米格尔也从没有关心过她心里想什么,只是把她当作一个好的玩伴,和她一起喝酒打牌。虽然他出手很大方,给她花了不少钱。 艾米带着凄然的神色朝亨利笑了笑,她点了点头说: “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你让我想一想。” 他们默默的互相看着对方。 艾米打消了下楼的主意,她不想回到楼下混乱的人群中,就像她的生活一样。 亨利也呆呆的看着艾米,已经想不起来自己刚才要牵马离开这里。 “你从来没有想过离开这里吗?” 亨利问艾米。 “这么,你想追求我吗?” 艾米的性格很直接,她坦率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亨利也搞不清他到底是不是这个意思。在这个孤独的时刻,他变得难以克制自己的心情。 “难道你还想过这样的生活吗?” 亨利再次追问艾米。 艾米摆了摆手,一边思考一边缓缓回答: “我太害怕孤独了。我喜欢热闹的地方。我在这里可以看到牛仔们不断的来来去去,不停的有牛仔走了,又有新的牛仔来了。” “他们和野牛猎人比起来,要温柔得多。不过,野牛猎人也没什么,毕竟他们也还是人。” 她停下来思索了一会,又接着说: “我不想整天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我会因寂寞而死的。你要是娶了我,用不了多长时间,我就会逃跑的。” “我呆在这里也挺好的。就是冬天赶牛来这里的人太少了,这真是让人伤心啊。” 亨利想到了整日呆在家里的海瑟薇,她是不是也曾经如此寂寞。毕竟家里除了她的儿子——乔,也只有布鲁斯会偶尔来拜访一下。 艾米的话,使得她与海瑟薇显得截然不同起来。 “你该回家了,即便娶了我,你的生活也不会变得更好。” 亨利还没有来得及考虑今后的生活,也没想回家。他站在那里没有动。 亨利颓废的样子让艾米突然厌烦了起来,她突然告诉亨利: “我得下楼了。如果不能抓到米格尔,就早点回华盛顿吧。如果你愿意,回去后可以给我写信。” 亨利木然的点点头。艾米用一半是恼怒,一半是怜悯的眼神瞪了他一眼,就急匆匆的下楼了。 亨利感到自己失去了一个改变生活的机会,他为此感到十分伤心。女人们总是那么心急,都不能等他好好把话说完。 他只得一个人下了楼,来到了街道上。街道上挤满了急着进出各个酒馆的牛仔,酒馆外的每条栏杆上都拴满了各种毛色的马。 亨利找到了他寄养坐骑的车马行。车马行的老板正背靠着一条柱子,坐在一个二十磅的酒桶上喝酒。 他一边摆弄着手里的马鞭,一边不时的拿起放在腿中间的酒瓶喝一口酒。亨利付给他钱的时候,他也没有站起来,只是朝他挥了挥酒瓶。 车马行的老板懒洋洋的问亨利: “小伙子,你是那个牛群的?” “不。就我一个人。” “喔,是一个小牛群。夜里在大草原上赶牛,应该很有趣吧。” 老板一点也不介意亨利的语气。 “那是因为赶路的不是你。” 亨利吐槽了不识时务的老板一句,终于离开了这里。最终,他还是没有把艾米的弟弟——巴乌沙的死讯,告诉艾米。 经过半个月的艰苦的旅程,吴宇的牛仔们终于把牛群赶出了蝗灾区。蝗灾区的西边,连接着一起的就是水草丰美的稀树草原。 进入了稀树草原之后,牛群就变得安静下来。它们顺从的被牛仔驱赶着朝西走去,既没有炸过群也没有发生其它意外。 唯一有一件令人遗憾的事就是,小琼斯的坐骑——茅斯先生,在一场意外中丢掉了性命。 意外发生的时候,并不是小琼斯在骑着茅斯先生。他和本杰明交换了坐骑,当时是本杰明骑着茅斯先生。 那一天的傍晚,本杰明得到吴宇的允许,到牛群中抓一头小牛。吴宇要让厨师烧一锅土豆烧牛肉,给牛仔们改善伙食。 本杰明选中一头一岁的小牛,他正在母牛身边吃草。本杰明骑着茅斯先生悄悄的靠近了小牛,他毫不费力的用套索套住了小牛。 等他调转马头,要牵着小牛离开的时候,小牛发出了惶急的叫声。小牛的母亲,那只长着长长的牛角的北美野牛,被小牛惶急的叫声激怒了。 它猛然转过身来,大吼着凶狠的朝茅斯先生顶了过去。母牛的牛角又长又尖,锋利的牛角顶在了茅斯先生的靠近右后腿的肚子上。 茅斯先生被顶得后腿都腾空了。被扔在地上的本杰明看到,母牛朝自己冲来,他连忙大声呼救。四月骑着马大步跑过来,把发了疯的母牛引开,才救了本杰明。 茅斯先生的腹部被牛角挑破了,血像泉水一样从伤口涌出来。比尔命令一个年轻牛仔,骑马去把沃德找来。 沃德是吴宇公司里最好的兽医。吴宇虽然也是个高明的兽医,但是如果沃德在,牛仔们就宁愿让沃德动手。 吴宇先回来的,他看到了躺在地上流血的茅斯先生。吴宇急忙跳下马来,给茅斯先生做了一个检查。沃德随后也到了,两人检查了伤口之后都直摇头。 在牛群东面赶牛的小琼斯,被克里斯托弗叫回了后勤营地。 当他骑着另一匹马大步跑回营地时,就看到了喷涌着血水的茅斯先生。小琼斯被吓得差点昏过去,从马上掉下来。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也不知道母牛为什么疯了,突然就顶我。” “他先顶倒了马,然后就顶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锋利的牛角。” 小琼斯手足无措的看着茅斯先生,血流的太快了,它已经连抖腿的力气都没有了。 第173章 羞涩的小琼斯 吴宇站在旁边看了一会,他无奈的对小琼斯说: “这匹马救不活了。你去给它个痛快吧,别让它受罪了。” 小琼斯眼里含着泪水,他不想让人看到,只能赶快低下头去解茅斯先生的马缰绳。但是比尔拦住了他,比尔朝吴宇说: “老板,小琼斯还年轻。让他去杀死自己的坐骑,对他来说有点太难了。我去吧。” 艾莉儿二话没说,立即把小琼斯领到了厨房大篷车的另一面。这样,小琼斯就不必看到它的坐骑死去的一幕了。 苏珊也不愿意看到这残忍的一幕,她也跟着小琼斯走了。 小琼斯刚和艾莉儿在大篷车另一面站住,就听到了一声左轮手枪的闷响。 比尔打死了茅斯先生,他抱着马鞍子来到大篷车旁,把马鞍子还给了小琼斯。 小琼斯感激的朝比尔笑了笑,他知道比尔帮了他大忙,他自己是很难对“茅斯先生”下手的。 本杰明也过来了,他难为情的抱了抱小琼斯,说: “我真希望没有和你换马。那样,茅斯先生就不会有事了,你也不必如此难过。” 这天晚上,吴宇公司的牛仔们都在讨论赶牛的危险性。他们都知道赶牛的活有危险。 但是,即使是经验丰富的老牛仔,也从来没听说过,一匹牧牛马会被一头母牛顶到肚子上顶死。 小琼斯本来是白班牛仔。不过在吃了晚饭之后,他和值夜班的大爱尔兰换了班,他又去上了夜班。 小琼斯又继续看守了一夜牛群,他只想独自待在黑暗中,免得别的牛仔看到他为茅斯先生流泪。他头一次不希望天亮。 太阳仿佛没有听到小琼斯的愿望,它依旧早早的就升了起来,把美好的金色光辉撒满了草地。小琼斯只好擦掉眼角的泪痕,回后勤营地吃早饭。 他路过维利亚的帐篷的时候,看到站在帐篷门口的吴宇朝他招手。于是,他拨转马头朝吴宇骑去。 小琼斯在离帐篷还有十几米的地方下了马,他牵着马来到吴宇身边。帐篷的门帘被撩了起来,维利亚坐在一个马扎上,旁边有苏珊和艾莉儿和她说话。 维利亚的金色长发披散在肩膀上。她脸上呈现出健康的红晕,伤痕已经看不到了。坐在昏暗的帐篷中的维利亚,显得那么楚楚动人。 吴宇用一根树枝拨弄着帐篷前的牛粪火,笑着和小琼斯说: “小伙子,你还好吧?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觉得用干牛粪烧的咖啡有一股不一样的味道。” “你要不要留下来尝尝?” 吴宇对小琼斯发出了邀请。 小琼斯羞涩的点点头,小声为本杰明辩解: “好的,谢谢老板。虽然是本杰明骑着茅斯先生来着,可这不是他的错。谁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吴宇看着即使自己很痛苦,还在为别人着想的小琼斯,觉得又看到了少年时的秀宝。 他微笑的往一个杯子里倒了一杯咖啡,递给了小琼斯,并且说: “坐下来喝杯咖啡吧。身上暖和了,就不会老想起伤心事了。” 小琼斯坐下来喝着热乎乎的咖啡时,维利亚走出了帐篷。令小琼斯惊喜的是,维利亚朝着他笑了一下。 是的,维利亚并没有说话,只是朝小琼斯微笑了一下。 小琼斯的心情顿时轻松起来。自从维利亚被吴宇救回来之后,他一直担心,维利亚会因为被劫持的事怪罪他。 他总认为,那天晚上如果他能及时找到维利亚,维利亚就不会被印地安人劫走。 现在,维利亚朝他笑了。这明显代表,维利亚已经原谅了他。小琼斯顿时感到眼前草原的景色,变得生动了起来。 维利亚站在帐篷门口伸展了一下腰肢,开始欣赏起来草原早晨的美丽景色。她在嘴里轻轻的呢喃着: “好美啊,我好喜欢这样的早晨。” 吴宇又倒了一杯咖啡,小心翼翼的递给维利亚。他还不自觉的带着满脸宠溺叮嘱维利亚: “亲爱的,小心烫。” 维利亚显然已经享受惯了吴宇的宠溺,两人都觉的很正常。维利亚接过咖啡杯,朝着吴宇嫣然一笑。 她小心的捧着咖啡杯,让咖啡杯里的热气,在她的脸前升腾起一片雾气。维利亚隔着朦胧的雾气凝视着吴宇,美丽的大眼睛中充满了深情。 小琼斯坐在旁边,端着咖啡杯呆呆的看着维利亚。他觉得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士。能和如此美丽的女士一起喝咖啡,更是天大的幸运。 小琼斯想到,如果让比尔或者其它牛仔知道,他们一定会争先恐后的,用他们的绣花马鞍和皮靴来和自己交换这个机会。 维利亚把咖啡吹凉一点后,坐在吴宇身边的马鞍上开始喝起来。看着维利亚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咖啡,小琼斯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 他觉得茅斯先生的死,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了,它的死也不算没有价值了。毕竟,茅斯先生的死,为他换来了可以和吴宇,还有维利亚一起喝咖啡的机会。 不知道什么时候,秀宝也站到了吴宇身边。艾莉儿挽着吴宇的右臂,用颇有些警惕的眼光看着维利亚。 苏珊也从昏暗的帐篷里走了出来,站在维利亚身边用打趣的眼光看着维利亚。 吴宇和他们一起,站在帐篷门口,看着远处的牛群。牛群已经开始朝草原的北面散开了,公司的马车和马群跟在牛群后面,离开它们大约有一英里的距离。 吴宇的厨师——冼世平,并没有坐在马车上。他跟在马车旁边,一边走一边拨着草丛。他还时不时的从草丛中拿起一些东西,放到他左手提着的口袋里。 冼世平和他的马车在草原上越走越远,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小黑点。吴宇拍了拍艾莉儿挽着他胳膊的手,笑着说: “冼世平这是要用两条腿走到洛杉矶啊。如果草丛里有金子,等到了洛杉矶,他一定能捡一座金山。” 艾莉儿用头顶了顶吴宇的胸脯,她撅着嘴为冼世平辩解: “才不是呢。冼是个好厨师,他总能从草丛里找到一些东西,在晚上的时候给我们做些好吃的东西。” “也包括用草吗?” 苏珊笑着打趣艾莉儿。苏珊对做饭不感兴趣,她从来没有靠近过冼世平,也不知道他每天在草丛里找什么。 小琼斯认为作为冼世平的朋友,他应该替冼世平辩白一下。 第174章 不同的快乐 小琼斯小声说: “冼先生不是这样的,他没有给我们草吃。他只是把找到的鸟蛋炒给我们吃。” “不过,他有时候也烤蝗虫。” 维利亚听到他说得有趣,便大声笑了起来。她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在草原上传了很远。小琼斯认为,他从来没有听到过如此好听的笑声。 维利亚一边大笑着,一边温柔的看着吴宇。自从吴宇把她从印地安人那里救出来之后,她每天都会几个小时几个小时的看着吴宇。 维利亚和吴宇呆在一起,才能感觉到安全。吴宇是一个真正的贵族,他和维利亚见过的其它男人都不一样。 吴宇从来没有责怪她,怪她拖累了他的行程。在夜里,当维利亚因为恐惧而颤抖和哭泣的时候,他也总是紧紧的把她抱在怀里。 他从来没有对她感到不耐烦,或者对她提出其它要求。维利亚认为她现在的生活,比之前任何时候的生活都好。 遗憾的是,吴宇已经有了未婚妻。维利亚害怕到了洛杉矶之后,他们就会分开。她不敢想象离开吴宇之后,她将如何生活。 她下定决心,她绝不会离开吴宇。她要尽力想办法,在到达洛杉矶之前,让吴宇娶了她。 她知道,东方中国的贵族除了正式的妻子之外,还可以娶不止一个太太。既然吴宇已经娶了艾莉儿,肯定也不会介意多娶她一个。 哪怕吴宇把苏珊也娶回家,他也才用有一个正式妻子,和三个太太。 她听曾经光顾过她的车马店的大牧场主说过,对于东方贵族来说,这还是太少了。 中国的皇帝,拥有四个正式的妻子,还有大约三千个太太。皇帝的贵族们,也除了一个正式的妻子之外,都拥有十几个到几十个太太。 在被吴宇救了之前,维利亚从来没有想过要嫁人。 她在独自经营的车马店里,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男人,当然,主要是年轻牛仔。她从来没有想过接受他们的追求。 可是,她现在认为,吴宇和他们是不一样的。只有吴宇才会包容她的一切。 吴宇从来没有说过要追求她。可是,吴宇会随时随地的赞美她的美丽。即使在维利亚因为恐惧而哭泣之后,他依旧认为她是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孩。 维利亚认为,吴宇和她相处得很好。如果他们能一直在一起旅行,等到达洛杉矶的时候,吴宇一定会娶她。 吴宇邀请小琼斯来喝咖啡,她感到十分高兴。在维利亚眼里,有些羞涩的小琼斯只是个十分可爱小男孩,他是不会伤害她的。 维利亚认为: 只要她对小男孩友善,吴宇就一定能体会到,她具有作为人妻的温柔品质。 然而,当天夜里,吴宇仍然没有对他提出要求。虽然,维利亚搂着他的胳膊睡觉时,明显感到了他身体的躁动。 维利亚期待在到达洛杉矶前,吴宇能正式向她求婚,让她成为他的妻子。 小琼斯骑着马回到后勤营地的时候,兴奋的下马都是从马背上飘下来的。小琼斯即使睡着的时候,脑海里都依旧充满了维利亚对他微笑的样子。 维利亚待他友善的样子,冲淡了“茅斯先生”死亡带给他的悲伤。 小琼斯骑着马大步跑回厨房的马车旁时,大部分牛仔都看到了他兴奋的样子。不过,因为牛群已经开始朝前走了,他们就没有时间打探维利亚的消息了。 小琼斯知道,等到吃晚饭的时候,公司的牛仔们一定会打听的。到时候,他受到维利亚邀请一起喝咖啡的事,一定会让牛仔们嫉妒到红眼的。 替他下手杀死“茅斯先生”的比尔,也急切的想知道维利亚的近况。自从苏珊明确告诉他,自己是属于吴宇的,比尔就把暗恋的目标换成了维利亚。 为此,他甚至不惜把小琼斯从睡梦中弄醒。他边摇着小琼斯的肩膀,边问: “维利亚好些了吗?你一定看到她了吧?” 比尔急切的问着维利亚。他提到维利亚的名字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一股虚弱。 “唔,见到了呀。我们还一起喝了咖啡。” 小琼斯打着哈欠回答了比尔。他虽然理解比尔的心情,但是,他不认为现在是谈论维利亚的好时候。 “那是一定的。她每天早晨都会和吴宇老板一起喝咖啡。” 旁边的比格茅斯插了句嘴,以此来炫耀对维利亚的熟悉。可是,他的话却激怒了比尔。 “你可真厉害。我相信你只要有机会,就会 偷看维利亚。” 比尔反应很强烈,他愤怒的回击了比格茅斯。 “那还需要偷看。维利亚每天早上都在帐篷门口喝咖啡,除非瞎子才看不到。” 比格茅斯烦躁的翻着白眼嘟囔道。 跟公司里的其它牛仔一样,比格茅斯理解比尔爱上了维利亚。毕竟,赶牛到洛杉矶的旅途太长了,维利亚又是一个漂亮的年轻女孩。 不过,比格茅斯不认为,爱维利亚是比尔一个人的特权。在这一点上,他不准备让步。 “比尔认为只有他是上等人,他剥夺了我们看女孩的权力。” 贾斯汀在旁边也酸溜溜的煽风点火。他在一棵树小镇时,想追求维利亚,当时被维利亚拒绝了。现在提到维利亚,他还是难掩心中的酸意。 “我敢说小琼斯一定大饱眼福了。他离得维利亚那么近,一定没有少看。” 索斯比一边在心里羡慕着小琼斯,一边和小琼斯开着玩笑。 小琼斯被牛仔们激烈的争吵吓坏了,他不敢回答他们的问题。 他本来想炫耀一下,和大家谈论一下维利亚邀请他喝咖啡。不过他现在不准备这样做了。他意识到,如果他这样做,会使比尔感到难过的。 “维利亚还是和从前一样美丽吧?但愿艰苦的旅行不会影响她的美貌。” 内华达也加入了谈话,他也是维利亚的崇拜者之一。 “维利亚当然还是那么美丽。她永远美丽。” 比尔恼怒于内华达对维利亚的无礼,心里话脱口而出。 “维利亚还是和在小镇上时一样美丽。她还是不爱说话,大部分时候都是吴宇老板在说话。” 小琼斯害怕牛仔们继续争吵,他只得向他们透露了一些最新的情报,有关维利亚的。 杰哈德带着牛群的专业护卫队回来吃饭,他听到牛仔们谈论维利亚和吴宇,便面带怒色的朝厨房火堆旁的人群走了过来。 第175章 沃德的新发现 杰哈德朝着比尔说道: “如果你那么想见到维利亚,你可以自己给维利亚送饭,而不是派小琼斯去。” 说完,还轻蔑的看了比尔一眼。 “我又没说我想见到维利亚,我只是关心吴宇老板而已。” 比尔为自己辩解。比尔的先后两个暗恋对象,苏珊和维利亚,最后都日复一日的陪伴在吴宇身边。 这件事刺痛了比尔的心,但是他也不敢说出来。他怕遭到牛仔们的嘲笑。 “比尔,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容易改变主意的人。” 内华达对比尔说,他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嘲弄别人的机会。 四月只吃了几口土豆炖牛肉,就和沃德离开了厨房的火堆。他们骑马来到吴宇的帐篷旁,吴宇已经骑上马等着他们了。 有两个牛群护卫队的枪手留在帐篷外,保护着维利亚。维利亚已经喝完她的咖啡,回到了她的帐篷里,并且放下了帐篷的门帘和窗户。 帐篷的门帘缝隙里,能透出一丝蜡烛暖暖的黄色光线。仿佛一个年轻的妻子,在等待外出的丈夫回家吃晚饭。 科罗拉多河就在牛群的几英里之外,吴宇要和他们一起查看一下渡口。他们在漫长的草原黄昏中,骑着马朝河边大步跑去。 吴宇和四月、沃德到达河边时,太阳已经完全隐入了地平线。但是,白色的月亮已经从另一边升了起来。 白色的月光清冷的照在河面上,河水翻滚着浪花湍急的流向墨西哥湾。吴宇下了马,在河岸上坐了下来。四月和沃德牵着马,也跟了过来。 沃德是牛群的侦察员,吴宇问沃德: “这里的河水流得挺急的,牛群能从这里过河吗?” 沃德点点头,他回答吴宇: “是挺急的。我试着过了一下河,河水把我冲到了下游。” “科罗拉多河和格兰德河都是萨尔夫河的支流,只不过一个在安第斯山的东面,一个在山的西面。” 吴宇给沃德解释了一下。沃德很有头脑,但是他不识字,他对他的经验之外的事物总是感到畏惧。 “我们还会回德克萨斯吧,老板?” 沃德带着担忧的表情问吴宇。吴宇提到了格兰德河,让沃德突然怀念起了埃帕索和一棵树小镇。 沃德是个孤儿。他不知道自己出生在哪里,只是从记事起就不停的流浪。等到了一棵树小镇,吴宇雇佣他在公司干活,他才安定下来。 因此,沃德固执的认为,一棵树小镇上那栋高大的牧场主屋,才是他的家。 现在,吴宇突然提起格兰德河,沃德顺口就把心里想的说了出来。沃德曾经在白天或者黑夜,无数次的骑着马跨过格兰德河。 格兰德河的水不深,而且河水大部分时候既不急也不凉。沃德甚至可以闭着眼睛骑马渡过格兰德河。 可是,越往北走,河水越来越冷,流的也越来越急。骑着马渡河变成了一件危险的工作。 吴宇知道沃德的心情,他装作惊讶的问沃德: “老沃德,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呢?大部分牛仔都会回去,我在洛杉矶接到我的未婚妻后也会回去。” “鲍威尔太太还在家等着我们呢。你难道已经吃厌烦了鲍威尔太太的墨西哥辣豆子了吗?” “鲍威尔太太知道了会伤心的。我们回到一棵树,我还要给老沃德娶一个太太呢。” 沃德被吴宇要给他娶太太的说法逗笑了,黑黑的脸上的表情变得不那么忧伤了。他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河水,心里对一棵树小镇更加想念起来。 吴宇看着月光下的河水,它们一直急急忙忙朝墨西哥湾流去。他盯着河面看了好一会,才无奈的对四月说: “红鹰就躲在这条科罗拉多河的上游。我就该在上次见到他时,就马上把他抓起来。” 四月回过头来认真的看着吴宇,吴宇看向群山的眼神冷峻坚定。四月这时才确信,吴宇真的想把红鹰抓起来。 红鹰不但曾经是吴宇的兄弟,还是他的印地安妻子——艾莉儿的父亲。吴宇决心抓捕红鹰,大概心里也很为难。 沃德看到吴宇有些难过的表情,心里也感到难过。吴宇作为一个年轻人,在本该享乐的年纪,承担了本不该属于他的重担。 为了转移吴宇的注意力,沃德说出了一些他本不想说的事情。昨天他在河东边几英里的地方给牛群找渡口时,发现的一个异常情况。 “如果我告诉你,米格尔先生可能就在附近,你会不会觉得惊讶?” “米格尔在这里,不会吧?他一向只喜欢呆在大城市花天酒地。” 吴宇倒不是不相信沃德的眼光,他只是想不明白,米格尔为什么要在这一带游荡。这里既荒凉又危险,也没有他喜欢的大城市。 沃德知道米格尔的母亲是吴宇的教母。他不想把话说的太肯定,让吴宇感到为难。他就回答吴宇: “米格尔先生不一定在这一带,但是他的马肯定在这一带。” “我昨天在离这里几英里的一个渡口,发现了他的科契亚冷血马的蹄印。他离开公司的牛群时,骑的就是这匹马。” 吴宇知道那匹马。 科契亚冷血马,比本地的印地安花马和夸克马都高大,肩高能有一米七以上。这种马比蒙古马高,但和蒙古马一样耐粗饲,疾病少。 并且因为它是冷血马,还耐力特别好,很适合跑长途。只是,这种马只有在美洲东部的克契亚山才有,极难捕捉,所以边境地区特别少见。 这匹叫“灰兔”的克契亚冷血马,是吴宇吊死一个墨西哥盗马贼后得到的。米格尔来到一棵树小镇后,一眼就喜欢上了高大威猛的灰兔。 从那时开始,他出门就一直是骑灰兔。沃德不可能认错灰兔的脚印。如果灰兔出现在这一带,恐怕米格尔就危险了。 这一带到处都是野牛猎人和强盗,失去部落的印地安人也有很多在这一带活动。 吴宇不由得重视起来,他不想让他的教母,米格尔的母亲——布鲁斯夫人伤心。他问沃德: “你确定是那匹灰兔吗?这个情况太重要了。” 第176章 命中注定的相遇 沃德是个直爽的人,他不懂中国人的哲学。听到吴宇问他,沃德很快的点点头回答: “哦,我肯定没看错。我熟悉灰兔的蹄印,就和我的手掌纹路一样。” “灰兔和另外四匹马在一起,可能是米格尔先生把马卖掉了。” 四月和沃德骑马回了牛群,吴宇骑马慢慢的走在后面。他认真的思考着关于米格尔的情况。 米格尔的情况太奇怪了!米格尔是个喜欢享受的花花公子,他的父亲在华盛顿拥有上千亩的庄园。 他最喜欢的就是灯红酒绿的酒吧和牌桌,这些只有在大城市才有。所以,他不应该出现在德克萨斯的荒野中。 吴宇回到公司的后勤营地时,杰哈德正在安排专业护卫夜里值班巡逻。吴宇把杰哈德叫到一边,他告诉杰哈德: “杰哈德,让大家注意米格尔的踪迹,米格尔可能在这一带。发现他的踪迹后,马上来告诉我。” 杰哈德点点头,表示明白了吴宇的命令。他等了几分钟,看到吴宇没有新的命令才走开。杰哈德去安排牛群护卫队,让他们注意搜寻米格尔的行踪。 吴宇心里也有些烦恼。米格尔是为了得到他的庇护,才从华盛顿跑到德克萨斯来的。 可是,米格尔显然不太适应西部的生活。 他在不了解野外放牧的风险的情况下,没有经过吴宇同意,就答应了维利亚的要求。 并且他作为维利亚的担保人,让维利亚带着马群,跟着吴宇的牛群前往洛杉矶。 而在维利亚被印地安人绑走后,他又不敢去营救维利亚。导致吴宇不得不撇下公司的牛群,追踪千里去把维利亚救回来。 现在,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又不顾自身的安全,任性的离开吴宇的牛群,出现在了多克城附近的荒野。 他的这种行为,无疑给吴宇带来了更大的麻烦。不过,吴宇相信,如果米格尔遇到麻烦,还是会跑回公司的牛群来寻求他的保护的。 只是,可能这次的麻烦更大一些。像米格尔这样的花花公子,一旦开始堕落,只会堕落得越来越快,是谁也挡不住的。 即使这样,吴宇也不能放弃米格尔。因为,米格尔是他来到美国后的第一个朋友。而且,米格尔的母亲——布鲁斯夫人,也是他的教母。 中国人讲究: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况且,布鲁斯夫人是一位美丽优雅的女士。在华盛顿的时候,她给了吴宇母亲般的温暖。吴宇不允许有人让他的教母伤心。 吴宇吩咐完杰哈德,又到大篷车里看了看苏珊和艾莉尔。两个女孩都没有睡,他们还在等着和他说晚安。 吴宇用力抱了抱艾莉尔,然后在苏珊光洁的额头上吻了一下。他们互相说了晚安,吴宇才离开大篷车,回到不远处维利亚的帐篷里。 维利亚还没有睡,她一直坐在褥子上等着吴宇。直到吴宇回到帐篷里,她才拉开被子躺了下来。 吴宇躺在被子里,维利亚紧紧抱着他的左臂,已经睡着了。只要有吴宇在身边陪着她,维利亚就能很快睡着。 看着维利亚逐渐丰润起来的小脸,吴宇久久无法入睡。帐篷中的黑暗,犹如一座大山,压得吴宇有些喘不上气来。 帐篷外面,值夜班的牛仔们围着火堆谈笑的声音,不时的传到了帐篷里。今夜,大爱尔兰又对着牛群唱起了歌。 吴宇听着低沉哀伤的爱尔兰民歌,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进入了梦乡。梦中有妈妈温柔的抚摸,还有金陵的桂花糕。 米格尔看到多克城已经近在眼前了,他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说: “我得进城找理发师理个发,然后好好洗个澡。” “最重要的是,我得找个有漂亮女招待的酒馆,好好喝一场。” 苏格兰阴险的笑了笑说: “但愿你明天还能喜欢理发师。” “多克城里,我认识一个叫托尼的理发师。如果他还没被人用枪射死,你可以去找他理发。” 米格尔不解的看着苏格兰。他不明白: “难道理发师是高危行业吗?为什么理发师会被开枪打死?” 罗尔斯看到米格尔疑惑的样子,他想恶心一下这个花花公子。他用恶毒的语气说: “托尼喜欢健壮的男子汉。” 米格尔听完,瞬间感到有点恶心。疯狂的泰坦,看谁都不顺眼。他朝着他的哥哥说: “我们中间,只有罗尔斯是正人君子。” “他不但不喜欢理发师,也不喜欢酒馆里漂亮的女招待。只要是世人喜欢的,他都不喜欢。” 米格尔坐在马上不出声,他不想卷入他们无聊的争论中。他的心思已经飞到了多克城。 他已经厌倦了荒野中的生活。他渴望着城市里灯红酒绿的生活。 到时候,他只要找一个酒馆,把苏格兰父子灌个烂醉如泥,就可以趁机溜掉。布鲁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从不进城。 只要离开多克城,他就马上回到吴宇的牛群,再也不离开了。德克萨斯太危险了,到处都是粗鲁并且蛮横的枪手。 米格尔现在想来,还是呆在吴宇的公司里最安全。即使是看在母亲的份上,吴宇也会保护他的。 米格尔的脑子里,维利亚的名字一闪而过。米格尔到现在,还在怨恨维利亚。他认为,是维利亚的固执,使他陷入了目前的困境。 即使吴宇救回来了维利亚,他们都待在吴宇的营地里。米格尔觉得,自己也不会感到羞愧。他在心里对维利亚说: “是你的固执害了大家。被印地安人绑走,是你自己的责任。” 今天的阳光很好。米格尔沉浸在即将摆脱苏格兰父子的兴奋感中,跟着朝前走着。当他抬头看到布鲁斯时,虚幻的幸福感如潮水般迅速的消退了。 如果他的前面没有布鲁斯该多好啊!这一路上,布鲁斯借着保护他的名义,一直跟在他的旁边。布鲁斯从来不笑,他一直阴沉着脸。 时间过得太快了。刚刚过了中午,号称“正人君子”的罗尔斯,就找到了乐子。 他们看到,远处的草原上,有人赶着一小群马走在前面。 罗尔斯骑马上了一个山坡,他拿出望远镜朝马群观察了一会。然后,他骑着马快速的跑下了山坡。 他狞笑着对苏格兰说: “我们有乐子了。赶马的是克莱伯格,他只带着两个牛仔。赶着大概三十匹马。” 苏格兰摸着胡子,装模做样的想了想。然后问罗尔斯: “你确定是克莱伯格?” 第177章 厄运就像一条毒蛇 苏格兰摸了摸胡子,装模做样的考虑了几分钟。 罗尔斯在旁边肯定的说: “我见过克莱伯格。我曾经被他雇佣,和两个牛仔一起,送一群北美野牛到堪萨斯上火车。” “克莱伯格是个吝啬鬼。他对雇佣的牛仔,连多一分钱的工资都舍不得出。” 苏格兰问罗尔斯: “你看清楚他赶着马去那个方向了?他是要去多克城吗?” “我猜他是要去多克城,把这些已经疲惫不堪的马卖掉。再从牛市场买一些还没有经过长途旅行,身体强壮的夸克牧牛马。” 克莱伯格和他的马群,很快就消失在了草原的地平线上。苏格兰父子再也不提去多克城的事了。 “罗尔斯又找到乐子了。他要发狠了。” 泰迪不怀好意的凑到米格尔身边,笑着对米格尔说。 罗尔斯看着泰迪的眼睛说: “克莱伯格是个吝啬鬼。他仅仅因为死了一头牛,就扣了我的薪水。我得拿回来。” 泰迪恶狠狠的说: “既然他那么小气,那这三十匹马,我们要定了。” 苏格兰有些不满意儿子的举动,他吼道: “你是个傻子吗!我们要那些马有什么用。” “他要是也去多克城,我们还能把马赶到多克城卖掉吗?” 泰迪并不怕他的父亲——苏格兰的大吼,他冷冷的说道: “这周围又不是只有一个多克城。我们可以朝西赶两天,把马群赶到莫阿比斯卖掉。” 泰迪说完,就调转马头朝多克城的方向跑去。看到他主意已定,苏格兰和罗尔斯也只好骑着马紧跟在他的后面。 米格尔骑在马上,呆呆的留在原地。刚才马上就要摆脱苏格兰父子的幸运感,被恐惧替代了。整洁的理发店和漂亮的酒馆女招待,都成了泡影。 正当米格尔以为,苏格兰父子已经忘掉了他的时候,却看到布鲁斯在他身旁冷冷的看着他。 布鲁斯在整个一天中头一次开口。他用一种傲慢的语气,轻蔑的问米格尔: “他们都去找克莱伯格了,你要一起去吗?” 布鲁斯傲慢的语气激怒了米格尔,他恼怒的朝布鲁斯说: “教训一个吝啬鬼而已,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不敢了?” 布鲁斯并不想跟米格尔争论,他只是用冷冰冰的眼神看着米格尔。布鲁斯傲慢的样子激怒了米格尔。 有那么一瞬间,米格尔真想掏出枪来,一枪打碎布鲁斯那张又大又黑的丑脸。 不过他在思索了片刻之后,看着将近两米,长得又高又壮的布鲁斯,还是理智占了上风。 米格尔轻轻踢了一下马刺,他的坐骑——灰鼠便轻快的跑了起来。他朝着苏格兰父子离去的方向追去,身后传来了黑人布鲁斯的马蹄声。 这一天,他们再也没有看到克莱伯格和他的马群。 黄昏来临的时候,苏格兰把他们带到一个小宿营地。营地里有一眼细细的泉水,泉水旁还有几棵树。 苏格兰跳下马来,懒懒散散的走到泉水旁。他靠着旁边的一棵树坐了下来,不久就传来雷鸣般的呼噜声。 大家也都下了马,围在泉水旁休息。罗尔斯先开了口: “我们最好在今天夜间偷偷把马弄走,明天白天就别想了。” “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还能把锅甩给流浪在草原上的印地安人。” 泰迪有些时候也会有大脑灵光一现的时候,倒也不是纯粹为了抬杠。他问罗尔斯: “你不知道印第安人的马不钉马掌的吗?那我们得先把我们的马的马掌卸掉。” 苏格兰突然停下呼噜声,他反驳泰迪道: “我们需要做得那么仔细吗。在这里,有谁会为了克莱伯格的马跟踪我们呢?” 泰迪和罗尔斯对于苏格兰突然醒来,一点也不感到惊讶。苏格兰总是用装睡这一招来显示他的高明。 其实,不用说罗尔斯和泰迪,就是米格尔都已经知道: “如果苏格兰真的睡着了,他是不会打呼噜的。他的呼噜声越大,说明他越清醒。” “那个克莱伯格看上去也不是很好惹的样子。” 泰迪是个小个子,他有时候很疯狂,有时候又不太自信。 罗尔斯听到泰迪的话,仿佛听到了什么有意思笑话。他像一只母鸡一样,咯咯的笑了起来。 在米格尔看来,苏格兰父子三人和黑人布鲁斯,就没有一个人的脑子是正常的。他抱怨说: “我记得,我们的计划是来向牛群和新移民收管理费的。” “我可不想去当偷马贼。在德克萨斯,偷马贼是会被耻辱的吊死的。” 罗尔斯轻蔑的瞧了米格尔一眼,开口说: “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娘娘腔的人。” “德克萨斯的议员们懒得为罪犯费心,无论他们犯什么罪,都逃脱不了被吊死的命运。” 米格尔从小就胆大包天,也不是逆来顺受的性格。他嘲讽罗尔斯道: “那正好。我也不准备改行学习当一个盗马贼。” 苏格兰这时加入了谈话,他威胁米格尔说: “你还是个年轻人,完全可以学习些新东西。如果你不愿意改行,我就叫布鲁斯把你打死在这里,我们不能容忍叛徒。” 苏格兰说完,就放下他支着脑袋的胳膊肘躺了下来,并且用帽子遮住脑袋。 米格尔现在才抛弃幻想,确定他掉到了苏格兰他们四个人的陷阱里。 苏格兰父子三人都在小树下睡着了。布鲁斯没有睡觉,他坐在泉水边,轮番擦他的几把枪。米格尔靠着树坐在那里,心里后悔不已。 月亮刚刚升起的时候,苏格兰先醒了过来。他在树旁撒了一泡尿,又趴在泉水旁喝了几口水,并且把水袋灌满。 苏格兰一声不吭的做完这一切,就骑上马离开了营地。他的两个儿子,罗尔斯和泰迪,也立即上马跟在他后面离开了。 米格尔也无可奈何的跟在他们后面。布鲁斯照例跟在米格尔旁边。 “苏格兰今天要大开杀戒了。” 泰迪兴奋的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和旁边的罗尔斯说。 罗尔斯撇撇嘴,朝着苏格兰的背影小声回答泰迪: “肯定是这样的。难道我们是去传道的吗?” 泰迪有些紧张,他想找个人聊天。所以,他继续说: “我看苏格兰就不想要克莱伯格的马。他就是单纯的想杀人。” 罗尔斯看了看愚蠢的泰迪,然后告诉他: “我不相信他人都杀了,会不要他是马群。难道多一笔收入不好吗?” 米格尔心里感到凄楚,厄运就像毒蛇一样纠缠着他,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摆脱不了。 他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命运来了。 第178章 偷袭克莱伯格 苏格兰一伙人,很快就在科罗拉多河的岸边找到了马群的踪迹。克莱伯格赶着马群,沿着河岸朝东面走了。 天空中的月亮已经升到了落基山的山顶下。草原上已经洒满了银辉,河边到处都是马群走过的痕迹。 他们就在清冷的草原月色下,沿着这些足迹朝东追了过去。苏格兰骑在最前面,一马当先。 在一个用来给牛喝水的小渡口,苏格兰父子渡过了科罗拉多河。米格尔本来还希望不必弄湿衣服,到了这个时候,也不得不默不作声的和他们一起渡过河去。 渡过河去又骑了大概半个小时。当月亮挂到天空的正中的时候,苏格兰勒住了马。 苏格兰看向黑人布鲁斯,他吩咐布鲁斯: “布鲁斯,你去找到他们宿营的地方。他们一定就在附近。” 米格尔从来没有见过,像布鲁斯这么心狠手辣的人。 布鲁斯直接问苏格兰: “我把克莱伯格和两个牛仔都杀了吗?” 苏格兰阻止了他。但是,苏格兰却不是出于好意。他低声朝布鲁斯说道: “该死的,不要着急!我们连夜赶这么远的路,可不是仅仅为了找乐子。” “你找到他们后就回来,别惊动他们。听到没!” 布鲁斯出去了不长时间,就牵着马回来了。他告诉苏格兰: “找到了。我差点和他们撞到一起,他们就在离这儿不远的地方。” 苏格兰从马上跳下来,吐掉了嘴里的口嚼烟。他低声朝着泰迪说: “你牵着咱们的马在这里等着。听到枪声就赶快过来。” 泰迪并不想留下来。他朝着苏格兰争辩道: “为什么让我留下来。我的枪法不比罗尔斯差。” 面对泰迪的争辩,苏格兰毫不留情的打击了泰迪: “别说了。至少罗尔斯不会劈柴的时候,劈到自己的小腿。” “别说了,你就留在这里牵马。让米格尔和我们一起去,让他先开枪。” 苏格兰从马鞍旁取下步枪,跟在布鲁斯后面朝前走去。米格尔和罗尔斯跟在他们后面。 大草原上静寂无声,米格尔没有看到营火。除了他们走在草丛里的声音,也没有听到任何响动。 布鲁斯告诉苏格兰,克莱伯格的马群离他们很近。米格尔却觉得他们走了很远。 米格尔直到差点撞上一匹马,才发现他已经走进了马群。有那么一瞬间,米格尔甚至想着跳上一匹光着背的马,马上从这里逃走。 不过,他能感觉到,布鲁斯就在他的身边看着他。米格尔好不容易才压下逃走的冲动,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 不远处传来一声枪响,也不知道是谁开的枪。马群骚动起来,好几匹马从米格尔身边跑过。他拔出手枪,茫然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该做什么。 子弹的火光从一支步枪里跳出,就像草原上远处的营火。米格尔几乎以为战斗发生在远处。 紧接着,有三只枪枪在他面前开了火。枪声响的如同爆豆一样密集,一点也不像是从三只枪里射出来的。 米格尔慌乱地朝着黑暗中开了两枪,就听到布鲁斯在他身后开枪的声音。他看到几个黑影朝枪跑去,然后又听到七八声枪响。 枪声停下来之后,他听到了马匹的奔跑声。米格尔只看到一匹马跑走了,其它什么也没看到。 “布鲁斯,你打中逃跑的人了吗?” 米格尔听到苏格兰问布鲁斯。 “没有。我倒是被这个混蛋打中了!” 米格尔听到了布鲁斯的声音,他大口喘着气回到了苏格兰。 “我肯定打中马上的人了,至少打中了两枪。可是他没从马上掉下来,有可能还没死。” 苏格兰和布鲁斯说完话,就急急忙忙的问: “罗尔斯,你还活着吗?没死就吱个声。” “我没事。我在这儿呢。” 罗尔斯的声音,从马群的后面传来。 “上帝啊,你跑到马群后面干什么!该死的战斗结束了,快滚出来吧。” 苏格兰听到罗尔斯没事,说话的语气就不大好了。 罗尔斯问苏格兰: “我们不要这群马了吗?我得先把这群马赶到一起,别让他们跑散了。” 苏格兰喘了几口粗气,然后才说: “等我明天白天追上克莱伯格这个老混蛋,我一定马上弄死他。米格尔,你没受伤吧?” 直到最后,苏格兰才想到问米格尔是否受伤。 米格尔也不在乎他的态度,只是平淡的说了一句: “我还好,没受伤。” 好像米格尔没受伤,是米格尔的错一样。苏格兰又开始骂道: “哼,你和罗尔斯都是废物,带你俩来一点用都没有。就该让你们滚到多克城,而不是在这里碍事。” 米格尔没吭声。他甚至因为苏格兰的气急败坏而有些高兴,没有谁愿意晚上去打仗。 米格尔觉得,苏格兰决定在晚上偷袭马群,是一个愚蠢的决定。不要说他们一群乌合之众,就是印地安人,打仗也是要等到天亮之后。 “泰迪呢?泰迪快到牵过马来。克莱伯格逃走了,我们的快点追上打死他。” “布鲁斯,布鲁斯,你哪里中弹了?” 营地里一片混乱,苏格兰忙忙碌碌的胡乱指挥着。他的指挥,使得营地里显得更加混乱。 布鲁斯没有回答苏格兰。 “妈的,这个老混蛋克莱伯格大概把布鲁斯打死了。罗尔斯,快去找到泰迪,把我们的马牵过来。” 苏格兰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命令罗尔斯。 罗尔斯想偷懒,他不想去找泰迪。他朝着苏格兰嚷道: “你已经告诉他,枪声一响就过来。等一下,他就把马牵过来了。” “快去找泰迪,我看你是想挨枪子儿。” “克莱伯格跑了,我才不会去找泰迪呢。你不会朝我开枪的,我是你儿子!” 罗尔斯知道克莱伯格跑了。他害怕在黑夜里被克莱伯格偷袭,即使苏格兰吓唬他,他也不敢去找泰迪。 “砰、砰、砰”,耳边传来几声枪响,吓得米格尔差点跳起来。 “怎么样?我敢不敢开枪。你要是再不去,我就朝着你的蠢脑袋开枪。” 苏格兰喘着粗气问罗尔斯。 “敢,敢。 你疯了吗?别再朝我开枪了。” 罗尔斯从来没想到,苏格兰会真的朝他开枪。他害怕得叫了起来。 苏格兰讥讽道: “没事,胆小鬼。我肯定打不中你。咱们这群人里,只有米格尔是神枪手。” 米格尔还是不出声。他们听到了马匹朝这里跑来的声音。 第179章 可怜的布鲁斯 “米奇,米奇,你们在哪儿?” 泰迪一边小声喊着米格尔的昵称,一边牵着大家的坐骑走了过来。 米格尔听到泰迪喊自己的名字,心里恨极了泰迪。泰迪怕暴露苏格兰和罗尔斯的身份,又怕叫来克莱伯格的人,他专门喊米格尔的昵称。 虽然泰迪没有喊米格尔的全名。但是,在有心人眼里,有个昵称的话,要找到人已经足够了。 “我们在这儿,快把马牵过来。你在等着过感恩节吗?” 突然袭击进行的不顺利,苏格兰心里充满了怒火。他像一个竖起一身刺的愤怒的豪猪,看到谁都想刺两下。 等到泰迪牵着坐骑来到他们身边,草原上已经亮起了微弱的晨光。他们一夜的战况,就清晰的呈现在了大家眼前。 米格尔看到,灌木丛旁的一块平地上,躺着两具尸体。尸体里没有克莱伯格,他们应该就是克莱伯格的两个牛仔。 两个牛仔都是裹着毯子躺在那里,米格尔猜测他们是在睡梦中被击毙的。 其中一个牛仔被子弹打中了脸,脸少了一小半。白色的牙齿,像兔子一样暴露在空气中。 另一个牛仔,脸上还带着稚气。米格尔觉得,他的年龄和吴宇公司里的小琼斯差不多大。 苏格兰告诉他们,两个牛仔都是布鲁斯打死的。克莱伯格虽然跑了,但是他一定跑不远。苏格兰肯定的说: “我至少打中他三枪。我没想到他值夜的时候,居然就把马缰绳栓在手上。” “克莱伯格肯定受伤了,他跑不远的。” 布鲁斯仰躺在两个牛仔旁边。他瞪着眼睛,嘴里喘着粗气,就像一匹刚刚跑完长途的阉马。 布鲁斯被人用枪打中了腹部,裤子都被血浸透了。他手里还抓着步枪,只是眼睛里的光泽在逐渐暗淡。 草原上的太阳终于露出了地平线,照在了布鲁斯的脸上。泰迪看到布鲁斯的黑脸上的神色,吃惊的问: “布鲁斯怎么了,他还能活吗?” “除了克莱伯格还能有谁?” 苏格兰愤愤的说。他说完之后,只瞥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布鲁斯,就走开了。他找了一个高一些的土堆,站到土堆上用望远镜寻找克莱伯格。 草原上一片安静,他们只能听到布鲁斯粗重的呼吸声。泰迪沮丧的说: “我从来没想到过,布鲁斯也会被别人的枪射中。” 苏格兰听到后,感觉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侵犯。他狠狠的瞪着泰迪和罗尔斯,仿佛他们应该为克莱伯格的逃走负责。 “你们两个就应该回农场去捡牛粪,你们两个笨蛋就配呆在牛棚里。” 苏格兰轻蔑的指责着两个儿子。 “你还想让我们干什么,你不是也没打死克莱伯格。” 罗尔斯受够了苏格兰的讽刺,他觉得应该分辨一下是谁的责任。 苏格兰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理由,他没有在理睬罗尔斯。他走到布鲁斯身边,蹲下来拉开布鲁斯的衬衣和裤子,仔细看布鲁斯满是血污的伤口。 他看了一会才站起来。苏格兰低下头看着布鲁斯,对布鲁斯摇了摇头,然后说: “布鲁斯,你没救了,肚子都被猎鹿弹打烂了。今天显然不是你的幸运日。” “我只好给你一枪了。这样,你可以少受点罪。” 布鲁斯依然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不说话,甚至连眼睛都没眨了一下。 “打死布鲁斯,然后我们离开这里。” 苏格兰命令泰迪。 “我们现在走吗?可是布鲁斯没法骑马啊?” 泰迪问苏格兰,好像没有听到苏格兰的话一样。 苏格兰恼怒的说: “泰迪,你的耳朵丢了吗?我是让你给布鲁斯一个痛快。他的肠子都被打烂了,救不活了。” 泰迪茫然的回答: “可是我不愿意朝布鲁斯开枪啊。” “你要是这么心软,那你留下来照顾布鲁斯好了。” 苏格兰也不愿意朝布鲁斯开枪。他只是走到布鲁斯身边,拿走了布鲁斯的来复枪和腰里的左轮手枪。 这一回,罗尔斯也有点看不下去了。他问苏格兰: “为什么不把左轮手枪留给布鲁斯呢?” 苏格兰只是回答他: “布鲁斯已经用不着了。而我们拿它还有用。” 说完,他就拿着布鲁斯的枪挂在坐骑的马鞍旁。然后就跳上马,去查看刚到手的马群。 “罗尔斯,我的好哥哥。你去给布鲁斯一枪吧,我下不去手。” 泰迪看着罗尔斯说。 罗尔斯才不愿意上泰迪的当呢。他坚决的拒绝了泰迪: “不行。苏格兰让你去的。要是我替你干了,苏格兰就该把我毙掉了。” 说完,罗尔斯就骑着马走掉了。 这时,米格尔正好骑着马走到泰迪旁边。米格尔认为,自从遇到苏格兰父子,他就一直在倒霉。 “你能帮我打死布鲁斯吗,米格尔?我和他认识好多年了,实在下不去手。” 泰迪装作刚刚看到米格尔的样子,请米格尔帮他的忙。 “我也下不去手啊。” 米格尔说。他想着: “人的命运真是难以琢磨,变化太快了。昨天他还看着傲慢的布鲁斯十分讨厌,想偷偷给他一枪。” “今天布鲁斯受伤躺在那里,连愿意开一枪给他个痛快的人都没有。” 泰迪看到没有人上他的当,只好骂骂咧咧的说道: “我的老天爷呀,都是一群胆小的土拨鼠。” 说完,他脸上带着厌恶的表情走到布鲁斯身边。泰迪认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人们不该逼他,他讨厌当一个坏人。 泰迪低下头看着布鲁斯,他温柔的问布鲁斯: “布鲁斯,你还疼吗?需要我帮忙吗?” 布鲁斯瞪大眼睛看着逐渐亮起来的天空,还是一声不吭。 泰迪耸了耸肩膀,从腰里拔出他的左轮手枪,朝着布鲁斯的头开了两枪。布鲁斯终于结束了痛苦。 “把他身上的钱取出来。我忘了。” 苏格兰朝泰迪叫道。听到了枪声,苏格兰就骑马跑回来了。 泰迪把布鲁斯身上的所有口袋都翻了一遍。布鲁斯是个穷人,他身上只有几块钱。 泰迪最后用刀割开了布鲁斯的皮夹克,从里面找到了四张十美元大钞,钞票已经旧的没有了光泽。米格尔才知道,为什么布鲁斯从不脱下他的皮夹克。 泰迪也不嫌弃钞票上沾了血。他把钱放进口袋就上了马。 米格尔以为苏格兰父子要去追克莱伯格,苏格兰却调转马头朝南走去。 “咱们不去追那个老混蛋克莱伯格吗?” 罗尔斯在苏格兰身后奇怪的问。 第180章 一家疯子 苏格兰的声音从前面传来: “我在草原上,连一头大象都找不到。你们也不会追踪。” “我们的追踪高手是布鲁斯,可他被克莱伯格打死了。” “我们没必要去找克莱伯格了。我打了他三枪,他死定了。” 泰迪习惯性的在旁边插了嘴: “可是去如果我们要去莱比锡,也不是这个方向啊。” 苏格兰重重的朝泰迪吐了口口水,才说: “真希望被那个老混蛋打死的是你,而不是布鲁斯。他比你有头脑得多。” 米格尔认为,这是他见过的最糟糕的战斗。战斗的双方都缺乏经验,只是在黑暗中胡乱射击。不过幸运的是,克莱伯格没有看到他。 米格尔庆幸的想,只要克莱伯格没有看到他,他就不会被卷入苏格兰父子的疯狂行为中。只要找机会逃掉,回到吴宇的牛群,他就安全了。 米格尔独自骑马走在二十来匹马的后面,苏格兰父子都在马群的前面。没有了布鲁斯跟在他的身边,他认为他可以逃脱。 他宁可回华盛顿坐牢,也不想在呆在视人命如草芥的西部了。只要回到吴宇的牛群,他就可以在密西西比河边乘船去新奥尔良,最后到达纽约或者洛杉矶。 米格尔的愉快心情只持续了半天,就被一件意外给毁了。 就在这个荒凉的草原上,天空底下只有他们这个小马群的地方,一个小草棚意外的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草棚是靠在一棵树旁边搭建的,树上还拴着两头骡子。一个又高又瘦的日耳曼女人,还有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头,正在耕地的地头煮咖啡。 米格尔看到骑马走在马群前面的苏格兰,一声不吭的骑马朝草棚跑去。他骑着马到了草棚门口,看看草棚里还有没有人。 罗尔斯骑着马朝两个西部新移民跑去。接着,随着一声枪响,老头倒在了地上。 高瘦的日耳曼女人垂下双手,僵硬的站在那里,被后面赶来的泰迪一枪打倒。 苏格兰看到两个人都被打倒了,跳下马钻进了草棚。没有一会,他就从草棚里提着一个小木头箱子出来了。 木头箱子是上着锁的,苏格兰懒得去找钥匙,他一枪打掉了箱子的锁。箱子里只有一些衣服,他把衣服都扔到了草地上。 罗尔斯和泰迪也围了过来。他们拿起扔在地上的衣服,在自己身上来回比划着。 米格尔的脑子都凝固住了,他不明白苏格兰父子为什么要杀人。连这种毫无油水的人也杀,他们显然杀红眼了。 米格尔骑着马不安的走过去,看到两个人躺在地头,死在了他们的骡子旁边。骡子并没有感到惊慌,它还在安静的吃着草。 “见鬼,只有一只表。” 苏格兰举起一只精致的铜怀表,在阳光下看了看,然后装到了上衣兜里。 罗尔斯和泰迪也进了草棚,他们把草棚里仔细的搜查了一遍,也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 他们把还在煮着咖啡的咖啡炉搬到草棚前,倒了两杯咖啡开始喝了起来。 苏格兰也溜达了过来,他对两个儿子说: “我说,你们两个懒鬼,去把他们都吊起来。” 罗尔斯都没有抬头,只是低头喝着咖啡。泰迪奇怪的问: “他们都已经死了,吊起来能干什么?” 苏格兰的回答像一个疯子,他说: “这里正好有棵树。不把他们吊起来,就可惜了这棵树了。” 苏格兰的这个想法,让疯狂的泰迪发出一阵“咯、咯”的笑声。他一边笑一边说: “苏格兰,你的想法太有意思了。” 泰迪不停的重复着这句话,并且不停的咯咯笑着。罗尔斯是父子三人里大脑比较正常的,他嘟嘟喃喃的说: “他们什么都没有。也不知道你费劲杀了他们干什么。” “跟布鲁斯一样,今天是他们倒霉的日子。他死了,我会想念他的。我真希望克莱伯格在这儿。” 苏格兰说。他喝了一些咖啡,然后就上了马。他就任由两具尸体留在那里,都懒得清理一下现场。 罗尔斯看向苏格兰,他问: “我们把他们埋了吧?如果被人发现了,会引来执法官追捕的。” 苏格兰仿佛听到什么有趣的事,他狂笑着说: “我倒要看看那个执法官敢来追捕我。德克萨斯有吗?或者阿拉斯加会有?” 他转过头来看了看两个儿子。他们正在翻着他扔到地上的衣服,希望从这两个新移民的衣服里找到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快走吧。把骡子带走,这两头骡子还能值几个钱。” 苏格兰说完,就骑着马在前面走了。 “苏格兰已经疯了。如果在让他碰到新移民的草棚,他们就又该倒霉了。” 罗尔斯可不想招惹一个疯子。他和泰迪说完话,就听从苏格兰的命令,去牵还被拴在树旁吃草的骡子。 德克萨斯的天空依旧晴朗,米格尔的心情却很灰暗。他担心苏格兰父子还会杀人,杀死一家新移民的不足以平息苏格兰的怒火。 到时候,说不定会引来大规模的追捕。米格尔不觉得他能置身事外。他只希望能够早点摆脱苏格兰父子,回到吴宇的牛群。 米格尔骑着马跟在马群后面,小跑了一天。他尽量待在马群后面,和苏格兰父子保持距离。两个被打死的新移民的尸体,还时不时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吴宇是跟在克莱伯格的马后面找到他的。 克莱伯格的马是在科罗拉多河的北岸被发现的。 吴宇看到它时,它的马鞍和鬃毛上都沾满了黑色的血迹。公司的牛仔们分批把牛群赶过河的时候,克莱伯格的马看到他们,然后就朝牛群游了过来。 沃德在牛群的最前面,他用套马索牵着头牛,引领牛群过河。还没等马游到河对岸,他就看到了那匹大红马。 沃德认出了大红马,克莱伯格曾经骑着这匹马到公司拜访过吴宇。沃德靠近大红马,抓住大红马的缰绳把他牵上了岸。 沃德把大红马牵到吴宇马前。吴宇也马上认出了这匹大红马,确定它是克莱伯格的坐骑。 吴宇还没有来得及和沃德聊马的事,意外就发生了。本来天气晴朗,河水也很平静。牛仔们赶着牛群过河,刚开始也是顺利的。 突然发生的意外,打断了平静的渡河进程。 第181章 渡河 比尔选择的坐骑,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马,它曾经安全的渡过无数条大小河流。 可是,就是这匹老马,在这次渡河的时候,被平静的河水中的某种东西吓得发了狂。差点把比尔淹死。 老马游到河中间的时候,它突然发了狂,把比尔从马背上甩了下来。幸亏比尔在密西西比河的游船上当服务生时,学会了游泳,才没有被它踩到水下。 沃德看到了比尔处于危险中,他没有来得及和吴宇说话,就骑着马转身冲入水中。 沃德冲到老马旁边,冒险用套马索套住了发狂的老马。比尔才跟在牛群后面游上岸,逃脱了被淹死的命运。 虽然比尔幸运的安全了,但是,这场意外却把牛群过河的队伍打乱了。有几十头牛突然朝科罗拉多河的下游游去,他们把牛群过河的队伍冲开了一个口子。 牛群过河的队伍立即就被打乱了。它们分成了一小群一小群的小队伍,冲破牛仔们的阻拦,朝河下游游去。 四月带着牛仔们阻拦牛群向下游扩散,被一群牛挤到了河岸旁。他不得不骑着马向下游游了二百米,回到牛群下水时的渡口,才重新回到河南岸。 渡河的牛群最后被分成了五群,只有一群过了河,大多数牛群又退回了河南岸。 还有十来天牛朝河下游漂了下去,即使吴宇也来帮忙了,仍然没有改变牛群混乱的局面。 吴宇看着飘走的牛群说: “看样子这些牛不愿意离开德克萨斯,它们想家了。” 秀宝没有和他讨论这个话题,而是说道: “太奇怪了。天气这么好,也没有看到河里有鳄鱼。” 吴宇虽然对牛群突然散开有点恼火,可是他也没有太担心牛群。没有牛仔被淹死,也没有牛群陷到淤泥里,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渡口的河岸平缓,河水也很浅。只要再花一点时间,把牛群重新聚到一起,赶到河北岸就可以了。吴宇看不出有什么让他担心的地方。 到了这个时候,吴宇才有时间关心起克莱伯格的大红马。他对秀宝说: “也不知道克莱伯格遇到了什么事?大红马看上去跑了大半夜。” “大红马跑到了这里,不知道克莱伯格现在在哪里?” 秀宝看着大红马的马鬃说: “马鬃上的血太多了。如果骑马的人是克莱伯格,那他恐怕已经死了。” 吴宇也有点好奇,想知道克莱伯格到底遇到了什么事。他耸耸肩,告诉秀宝: “太可惜了,我喜欢文化人。他是我在西部见过的,唯一一个赶牛还带着诗集的牛老板。” “他死了会让我感到难过的。他还借给过我和维利亚一顶帐篷。我得去找找克莱伯格。” “你去找克莱伯格,维利亚怎么办?她还没有完全恢复,恐怕你不能在晚上的时候不在她身边。” 秀宝提到了这个棘手的问题。 “你说得也对。我要是晚上不在她身边,维利亚会害怕的。先让沃德带着大红马在周围找找好了。” 吴宇无奈的说。 “克莱伯格的事,大概是印地安人干的。你最好还是把维利亚带到我们的后勤营地来。” 秀宝劝吴宇。他们已经进入了印地安人活动区,秀宝可不想让吴宇再次离开牛群,为了别人去和一群印地安人战斗。 吴宇把沃德派了出去,去寻找克莱伯格的踪迹。 等他再次看到沃德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中午。公司的牛仔已经把牛群赶过了河,正在离河有两三里的草地上吃草。 四月告诉吴宇: “我们前面有牛群来过这里,这里的草被吃过了。” “可是谁又会把牛赶到多克城西边,这么远的地方来呢?也可能是野牛群经过这里来着。” 吴宇正在思考着关于克莱伯格的事。他和克莱伯格打过几次交道,他得承认克莱伯格是个精明强干的牧场主。 如果克莱伯格真的在这一带遭到了暗算,那敌人应该也很强大和狡猾。那么,事情就有点麻烦了。 “你能闻出来什么,我闻到了麻烦的味道。” 吴宇和站在旁边的四月说。 “不,我没有闻到印地安人的味道。我只闻到了满草地的牛粪味。” 四月是吴宇在德克萨斯游骑兵的老部下,他知道吴宇的意思。但是,他乐观的认为,事情没有那么严重。 维利亚和苏珊骑着马跟在吴宇身后,艾莉尔正在帮着牛仔们赶牛。维利亚听到了他们的谈话。他们提到了印地安人,这让维利亚紧张起来。 他们站在原地等着沃德。沃德的马跑得很快,他沿着河岸从西北方向跑了过来。 吴宇吐了口气说: “不管到底是不是印地安人,至少他们没能抓住沃德。” 沃德跑到吴宇这群人面前,勒住马缰绳,喘着粗气说: ”我找到克莱伯格先生了。可怜的克莱伯格先生,他中枪了。“ “他死了吗?” 吴宇直截了当的问。 “现在还没有死,不过快了。他中了三枪,我没敢让他动地方。” 沃德也很干脆利索的说。 “克莱伯格离这儿有多远?” “大概得骑马跑三十分钟。我走到时候,告诉他我回来给他找牧师。” “克莱伯格还说了些其它的什么吗?” 吴宇皱着眉问沃德。“ “克莱伯格向我打听了你的情况。不过他说,如果你有空就去见他一下,没空就算了。” 吴宇摆摆手说: “我又不是总统,怎么会没空呢。” “克莱伯格先生是一位绅士。我觉得,他可能是不确定自己是否能撑到见到你。” 沃德感叹的说,还顺手用马鞭刮了一下额头流下来的汗水。 “好的,我知道了。我们现在就去找他。” 吴宇接着告诉沃德: “你去换匹马吧。” 他考虑可能要让沃德搞侦察,所有让沃德把已经跑累了的坐骑换掉。 吴宇决定让沃德带路,他带着小琼斯、杰哈德一块去看看。至于秀宝,不用说也肯定会跟着他。 小琼斯虽然不是战斗人员,不过在关键时刻,他可以给他们看着马匹。 吴宇不得不再次离开公司的牛群。不过,这里的牧草长得很茂盛,牛群看上去也很安静。四月带着其它牛仔,应该能照料过来。 “克莱伯格先生是遭到了印地安人的袭击吗?” 沃德从夜班马群里换了坐骑回来时,四月有些担忧的问沃德。 第182章 难分难舍 沃德摇着头说: “不是印地安人,是白人盗马贼。” “喔,原来是该死的盗马贼。” 四月说完,明显的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印地安人就好,盗马贼是不敢袭击他们这样的大牛群的。 吴宇回到他和维利亚的帐篷,告诉维利亚他要出去一趟。维利亚立刻感到了不安,她用小兔子一样怯怯的眼神看着吴宇。 吴宇无奈的说: “好了,维利亚。没必要担心。只是一些白人盗马贼,没有印地安人。” 维利亚还是紧张的问吴宇: “既然如此,那你不去不可以吗?” “是借给我们帐篷的克莱伯格,他被盗马贼抢了。他还被打中了三枪,情况可能不太好。我去看看能不能给他帮些忙。” “你要去多久?” 维利亚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松动,她接着问吴宇。天已经快黑了,如果吴宇现在出去,他今晚很可能就不会回到帐篷里来了。 这还是自维利亚被吴宇救了后,第一次吴宇晚上不在她身边。维利亚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应付这个困难的局面。 吴宇也不敢肯定要用多长时间,他只得说: “我也不知道,亲爱的。得看情况。” “如果需要抓住袭击克莱伯格的盗马贼,可能需要一两天时间吧。” 维利亚突然说: “我跟你一起去。我不会拖你后腿的。” 吴宇不得不狠下心来拒绝了维利亚的要求: “不行,维利亚。你和苏珊一起待在营地,我会让杰哈德给你们派专业护卫的。” 维利亚听到吴宇的话,身子开始害怕的颤抖起来。她害怕吴宇已经对她感到厌烦了,要抛下她独自去洛杉矶看他是未婚妻。 令维利亚感到惊讶的是,吴宇不像其它牛仔一样粗心,他一下子就猜到了她的心事。 吴宇笑着对她说: “我不会抛下你,独自去洛杉矶的。我们还要一起去看海呢。” “我不想去看海。求你不要离开我!\" 维利亚睁着泪眼朦胧的大眼睛,双手在胸前合十,向着吴宇祈求道。 吴宇只得坐在帐篷里的马扎上,把维利亚抱在怀里。他用一只手抚摸着维利亚的背部,以便让维利亚不至于哭的喘不上气来。 他在维利亚耳边温柔的说: “克莱伯格帮过我们。现在他需要帮助,我必须过去看看他。” 维利亚抱着吴宇的脖子,把头埋在吴宇的肩膀上,抽泣的说: “不,我只要你。” “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吴宇一边和维利亚说着话,一边拿起他的步枪,开始给步枪装满子弹。 当吴宇走出帐篷的时候,苏珊和艾莉尔已经在大篷车旁边等着他了。苏珊从比尔那里知道吴宇要去追捕马匪,她就拉着艾莉尔等他了。 苏珊虽然还没有想好,到底是继续和吴宇做情人,还是想办法让吴宇娶了她。但是,维利亚一直霸占着吴宇,也让她感到了压力。 虽然她和维利亚是好姐妹,她也理解维利亚目前的状况。 草原上的风吹拂着大地,温柔的把苏珊的金色长发轻轻撩起。夕阳金色的光线照在苏珊美丽的脸庞上,苏珊此刻显得特别美丽温柔。 吴宇走了过来,捧着苏珊的脸,在她光洁的额头上吻了一下。然后,他抱住苏珊身旁的艾莉尔,在姑娘丰满的嘴唇上亲了一下。 艾莉尔已经带好了手枪和步枪,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她想帮吴宇的忙,她认为妻子就要跟随在丈夫身边。 她不想像个雏鹰一样呆在窝里,看着吴宇像一只雄鹰一样在天空中翱翔。她只能满心期望着,等待他回到窝里来看她。 艾莉尔不喜欢这种无力的感觉,她更愿意自己去争取想要的东西。 吴宇看着姑娘雀跃的目光,哪里还不明白艾莉尔的心思。他害怕会遇到和印地安人战斗的情况,让艾莉儿感到尴尬。 因此,吴宇松开艾莉尔后朝她摇摇头说: “不,亲爱的。你不能和我一块离开。” 看着艾莉尔迅速黯淡下来的小脸,他赶忙说: “我和沃德都离开了。队伍里就只有你一个侦察高手了。保护好苏珊和维利亚,别让马匪偷袭了公司的营地。” 听到吴宇肯定了她的能力,有对她托付重任。艾莉儿的小脸才有了笑容,她狠狠的点了一下头,示意吴宇放心把苏珊和维利亚交给她。 比尔兴奋极了。他无法相信,吴宇竟然把给维利亚送饭的任务交给了他。 自从他不再暗恋苏珊,把暗恋的对象换成了维利亚,他都没有和维利亚说过超过十句话。 想到可以用正当的理由去见维利亚,比尔感到头有点晕,身上也有点发软。 比尔用他油乎乎的手使劲抹了抹胡子,使他乱蓬蓬的胡子看上去更加油光发亮。他看着维利亚的帐篷,问小琼斯: “我怎么和维利亚小姐打招呼,才能让维利亚小姐不认为我失礼呢?” 维利亚呆在帐篷里,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在门口欣赏夕阳。尽管下午的气温还很高,她却已经放下了帐篷的门,独自待在帐篷里。 “今天她是不会理任何人了。我觉得,你可以在送饭时,在帐篷旁边吹口琴给她听。” 小琼斯也没有和女孩子交往的经验,但是,他不想让比尔小瞧他。因此,在经过短暂的思考后,他给比尔出了一个他认为最合适的主意。 “给维利亚吹口琴?为什么,我会被维利亚泼一身热咖啡的。” 比尔忧心忡忡的说。 比尔不同意采纳他的建议,小琼斯感到他的面子受到了伤害。他装作无所谓的对比尔说: “那就太遗憾了。如果你总是如此胆怯,那你永远也追不到女孩子。” “那你自己想办法吧。夜里守好帐篷,别让她再一次被人劫走。吴宇老板会吊死你的。” 小琼斯说完,悻悻的骑上马去替换夜班牛仔回营地吃晚饭了。 四月并不想让吴宇带人离开牛群,大多数的牛仔也不想让吴宇离开。 虽然天气晴朗,草原在夜空下平静美丽。可是,大多数牛仔还是为吴宇带人离开而担心。 他们心神不定的坐在火堆旁,等着厨师冼世平做好晚饭。 只有比尔看上去不太担心吴宇的离开,他哼着歌走了离维利亚的帐篷有起码一英里,处理完肚子里的存货后,又哼着歌走了回来。 四月看到他轻松的样子有些嫉妒,他告诉比尔: “你应该带一把铲子,这才是文明人的做法。” 第183章 找到了 比尔虽然年龄已经大了,但他可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反击了四月: “我可不会和你们一样,躲在一头牛后面就可以完成所有工作。” 接着,他笑着朝等待吃饭的牛仔们说: “今晚太安静了。在这么美好的夜晚,如果给我一台手风琴,我们就能举办一场晚会。” 从一棵树小镇来的牛仔们,知道比尔曾经在酒吧里弹过手风琴。但是,他们不认为比尔能弹十几个曲目,以此来独自完成一场晚会。 牛仔们为了不让比尔过于得意,都没有回应他的话。他们甚至把头转过去,假装和同伴谈话,而不去看他。 四月也没有再和比尔说话。吴宇出发时,把管理牛群的重任再一次交给了他。这意味着他必须肩负两个重担。 在吴宇不在牛群的期间,他不但要看管好牛群。更重要的是,他还必须保护好维利亚、苏珊和艾莉尔这三个女孩。 这让他感到身上的压力很大。 吴宇走的时候,只是告诉他: “放松些,没什么的。你带着牛仔们慢慢朝前走,” “让贾斯汀在牛群前面侦察。只要保证好水源,牛群就不会乱。” 四月因为吴宇的离开,在人群中倍感压力的时候,小琼斯却感到骄傲和兴奋。他被吴宇选择参加他们的行动,和老板一起去追击马匪。 吴宇把两盒步枪子弹塞进小琼斯的马鞍袋的时候,小琼斯的骄傲情绪达到了顶点。 小琼斯跟着吴宇他们,一起朝北骑去。他不时的摸一摸腰里的左轮手枪,以确保它们没有丢失。 经过漫长的黄昏,德克萨斯草原上的太阳终于完全落到了地平线下。就在这时,沃德带着吴宇他们一群人,再一次找到了受伤的克莱伯格。 克莱伯格栽下马的地方,是一处离河岸不远的灌木丛。沃德把他弄到了灌木丛的阴凉里,还给他在身下铺了条毯子。 沃德首先找到了克莱伯格,他小声的喊吴宇: “老板,找到了。克莱伯格先生在这里。” 吴宇到来时,克莱伯格已经因为失血过多,变得非常虚弱。 他费力的抬起头来,朝着吴宇无力的笑了笑,然后才说: “喔,你还是赶来了。我本来不想麻烦你的。” “不过,在这个人生最重要的时刻看到你,我还是很高兴的。” 可怜的克莱伯格,在这样的时刻仍然保持了他的幽默感。 吴宇弯下腰来,细细查看了他的伤势,秀宝给他做助手。他很快就看出来,克莱伯格受到是致命伤。 吴宇不得不直接了当的对克莱伯格说: “有一枪打断了你的腿上的大血管,还有一枪打穿了肺部。至于第三颗子弹,只是擦了一下你的胳膊。” “我们对你肺部的伤口无能为力。” 如果仅仅是腿上的大血管断了,秀宝和吴宇都勉强能充当外科医生,给他缝住血管。他还有一半活命的机会。 这样的伤势,秀宝和吴宇当德克萨斯游骑兵时,在战场上处理过很多。 但是,克莱伯格被子弹击穿了肺部。现在,他的嘴里已经开始吐血沫子了,呼吸也越来越重,这是典型的外伤气胸。 克莱伯格的肺,很快就会被胸腔里的空气压扁。然后,克莱伯格就会因为无法呼吸而死。 吴宇和秀宝都不会做手术,把穿孔的肺缝住。再说,这里也不是医院的手术室,也没有做手术的条件。 克莱伯格倒是情绪没有变化,他笑着说: “没关系。即使洛杉矶的外科大夫也同样无能为力。” 克莱伯格朝转头看了蓝火一眼,才又转回头来看着吴宇说: “你骑的还是蓝火啊。如果当时你把蓝火换给我,我也不会被盗马贼打中躺在这里。” “蓝火能闻出盗马贼的味道。它真是一匹好马。” 吴宇不得不打断克莱伯格的话,他问克莱伯格: “盗马贼有几个人?” “我看到了苏格兰。应该是苏格兰带着他的两个儿子。” 克莱伯格喘了一口气之后,才又说: “跟他们在一起的,还有一个黑人,是个追踪好手。不过,我好像开枪打中了他。” 吴宇皱了皱眉头,问克莱伯格: “他们在德克萨斯很有名吗?我从来没听说过苏格兰父子。” 克莱伯格笑着说: “他们是新入行不久的盗马贼,只是特别疯狂罢了。他们曾经在史密斯堡周围杀人如麻,” “我没想到他们跑到多克城来了。我在巨石堡战役中都没被印地安人杀死。却在这里被几个盗马贼偷袭了。真是让人感到羞耻。” “中国有句俗话‘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没关系的,好汉也有失败的时候,” “但是,他还是一条好汉。你安静的躺一会,肺会舒服一点。” 吴宇知道,克莱伯格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不会太多了。他还是安慰了一下克莱伯格,希望他走的时候能心情好点。 克莱伯格没有听从吴宇的劝告,他继续说: “谢谢了,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我在战场上看到过许多肺部中弹的士兵,他们最后都死了。我想和人说说话。” 克莱伯格转过身来看着蓝火笑了,仿佛蓝火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位美丽优雅的小姐。 “蓝火太漂亮了,我太羡慕你了。你把我的马带走吧,” “它虽然没有蓝火聪明,可也是一匹健壮的好马。” 克莱伯格安静的躺了一会,才有力气继续说话。它说道: “你知道,我出生在纽约。我父母的家就在哈德逊港口旁。从我卧室的窗户,就可以看到港口的自由女神像。” “我好想回家看看,我总认为时间还很多。可惜,我只怕要死在这该死的德克萨斯荒原上了。” 克莱伯格想的太明白了。吴宇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只得用开玩笑的语气说: “别谈论死亡了。这不符合你优雅的气质。” 克莱伯格看着吴宇,哈哈大笑起来,仿佛吴宇讲了一个了不得的笑话。随着他的笑声,一股黑色的血液从肺部涌出。 克莱伯格喘着粗气,笑着说: “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葬身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本来,我可以像我哥哥一样,当一个律师。在纽约优雅的品尝法国波尔庄园出的葡萄酒。” 克莱伯格说完这么长的一段话,好像耗尽了他身上的所有力气。他把头垂到地上,不再开口说话。 大家只能在黑暗中站着。他们听着克莱伯格的喘气声,像风箱一样,“呼噜、呼噜”的响着。 第184章 他死了 小琼斯牵着马站在黑暗中,心中没有来由的感到悲伤。他只见过克莱伯格先生一次,远远谈不上熟悉。 只是看到克莱伯格先生如此风趣的一个人,如今奄奄一息的躺在毯子上,鲜血把毯子都浸透了。这让他头一次感到了生命的脆弱。 小琼斯和杰哈德都满腹心事,他们牵着各自的马静静的站在黑暗里。吴宇和秀宝,守在生命力在逐渐流失的克莱伯格身边。 沃德骑着马停在离他们有六七十码外的河岸边,为他们站岗。 “克莱伯格先生还能坚持到天亮吗?” 小琼斯问杰哈德。不知道为什么,他希望克莱伯格先生至少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也许吧。我曾经见到过一个来自埃帕索的牛仔,他坚持了有几天。” 杰哈德平静的说。他不喜欢在即将死亡的人面前谈论生死,他认为这样不礼貌。吴宇和克莱伯格轻松地说笑着谈论死亡的态度,让他感到震惊。 “不管你情不情愿,人有些时候就是这么脆弱。你前一刻还认为他至少还能活几十年,可他突然就死了。” “即使没有肺部的枪伤,他也失血太多了。他大概坚持不了多久了。” 吴宇看了看草原上刚刚升起不久的白月亮,平静的说。 吴宇和秀宝什么也做不了,他们只能坐在克莱伯格身边的草地上,陪伴着克莱伯格。 三个小时过去了,月亮都升到了天空正中。在灌木丛的阴影里,克莱伯格的呼吸越来越微弱。杰哈德已经带着斯图德神父回来了,开始给克莱伯格做祈祷了。 克莱伯格突然伸手抓住了吴宇的手,他紧紧握着吴宇的手说: “我们该告别了,谢谢你的好意。” 他说话的时候,从嘴里咳出一些黑色的血块。吴宇和秀宝都以为他会马上死去。可是,过了一会,还能听到克莱伯格微弱的呼吸声。 秀宝站起身来,带着杰哈德和小琼斯去了河边,他们从马上拿下战地锹,开始在河岸边给克莱伯格挖坟坑。 秀宝想着等到天一亮,能看清踪迹了,他们就马上出发去追盗马贼。挖完坟坑之后,他并没有去找吴宇,而是和沃德一起在河岸边放哨去了。 “你的手下做事总是这么高效吗?” 听到秀宝他们挖坟的铁锹声,克莱伯格居然抬起头来,他吃惊的问。 “他们想早点追上盗马贼,把他们都吊死。克劳伯格,如果我们把马追回来了,应该该交给谁?” 吴宇知道克莱伯格并不是真的在乎这个。但是,他也不愿意在人快死的时候,和熟人讨论生死的问题。所以,他提起了另一个话题。 克莱伯格想了半天,才用微弱的声音回答: “我终于可以休息了。如果能追回我的马群来,你就自己留着吧。” “把我马鞍袋里的东西,还有我的银行存单,寄给我的哥哥——杰森·克莱伯格。他住在百老汇第七十二大街。” 克莱伯格喘了一会,吴宇打开皮水袋喂了他一口水。他休息了一会,又好奇的问: “看来我不能在洛杉矶等着你还我的帐篷了,帐篷你留着吧。” “那位你从印地安人手里救出来的小姐怎么样了?她还和你在一起吗?” 吴宇本来想劝克劳伯格少说点话,休息一会。可是,他这时又想到了一句英格兰人的谚语: “生时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他只得满足克莱伯格的好奇心,他平淡的告诉克莱伯格: “我们还在一起。她留在了我的营地,现在好多了。” 克莱伯格甚至还微笑了一下,他对吴宇说: “和你说话真是太有意思了,吴宇。我们真的该早点遇到。” “前面不远还有我的两个牛仔,他们应该是被打死了。麻烦你把他们也埋了吧。” 吴宇只能回答: “好的,知道了。”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西边的天空已经开始慢慢亮起来了,克莱伯格还在微弱的呼吸着。 吴宇站起来,找了个地方解了个手。他回来的时候,神父斯图德已经握着他的手做临终祷告了。 克莱伯格终于没有逃脱命运的安排,他在太阳升起前一刻,安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吴宇和杰哈德把克莱伯格用他身下的毯子裹好,把他搬到挖好的坟坑里去埋了。他让小琼斯砍了一棵小树,插在坟前当记号。 如果,有克莱伯格的家人来找他,小琼斯就可以把位置清楚的告诉他们。 等用土盖住了克莱伯格的脸,吴宇留下杰哈德朝坟坑里填土。他走到在河边放哨的秀宝身边,坐在他的旁边。他告诉秀宝: “克莱伯格死了。” 秀宝看了看他的脸色,然后问他: “那我们去追盗马贼吧?” “前面不远还有克莱伯格雇的两个牛仔。” “那我们走吧,不能对死去的人食言。如果去得晚了,草原上的狼会破坏了他们的尸体的。” 大草原和河岸上都是一片荒草,小琼斯想找一棵适合做标记的树都找不到。吴宇只得抱着双手站在那里,看着杰哈德和小琼斯在在克莱伯格坟上堆一个小土堆。 吴宇有些惋惜的说: “可惜如果他的家里人想来找他,就找不到了。” 杰哈德在旁边劝他: “老板,你已经尽力了。” 这时,平时沉默寡言的沃德突然说话了: “老板,我有办法。” 说完,他就骑着马快速的跑了出去。只过了十来分钟,沃德就手里抓着一个牛头骨跑了回来。他说: “我在河边看到了这个牛头骨。” 吴宇接过牛头骨,把它放在克莱伯格的坟堆前,又用几块石头压在下面。然后才遗憾的说: “这样终归能好些。” 沃德找到了克莱伯格掉落的步枪,他把步枪递给了吴宇。吴宇摇摇头说: “给小琼斯吧。” 小琼斯接过了沃德递过来的步枪。虽然小琼斯早就想要一支步枪了,但是,用这种方式得到一支步枪,实在让他高兴不起来。 他甚至希望自己现在是呆在公司的营地,而不是这里。尽管几个小时前,他还为吴宇挑中了他一起去追盗马贼而感到自豪。 他们骑在马上赶路的时候,没有过了多久,吴宇就注意到了小琼斯的情绪低落。 吴宇骑马走在小琼斯旁边,他问小琼斯: “嗨,小伙子。你还好吧?” 第185章 他是不会感到孤单的! 对于老板能注意到他的情绪变化,小琼斯感到很吃惊。但是他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吴宇的问题,他只是抬起头来摇了摇头。 吴宇在黑暗中沉默了几分钟,然后才说: “人都会死的。如果克莱伯格知道自己的墓碑是一个北美野牛的头骨,他一定会因为感到有趣而哈哈大笑的。” “毕竟,他是第一个用野牛头骨做墓碑的哈佛大学学生。” 小琼斯依然感到很悲伤,他认为: “无论人是怎么死的,死亡都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吴宇拍拍小琼斯的后背,然后接着说: “好了,别伤心了。这片德克萨斯大草原的下面,不但埋着克莱伯格。还有大量野牛和其它动物的尸体。” “而且,印地安人一直认为这里是他们的祖地。他们的祖先,他们的父母都在在了这片草原上。他们也准备把自己埋在这里。” “在这里,只要朝下挖一两米,就会挖出他们的头骨或者腿骨。克莱伯格呆在这里,他是不会感到孤单的。” “你这么想,事情是不是就变得有趣起来了。” 小琼斯朝吴宇笑了笑,他还是没有说话,可是情绪却好多了。 在他们的脚下,这片长满高高的青草和灌木的草原下面,埋着数以万计的白骨。不论是人的,还是生长在这片草原的动物的。 吴宇的这个观点,让小琼斯感到吃惊,然后又感到了一种释然。小琼斯一边骑马跟在吴宇的马旁,一边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反复思考着这个观点。 在把后勤营地安顿好后,比尔怀着忐忑的心情朝维利亚的帐篷走去。 自从在一棵树小镇上,他在维利亚的车马店喝得一塌糊涂后,他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和维利亚说过话了。 比尔觉得他和维利亚已经变得生疏了。实际上,他和维利亚就没说过几句话。他倒是想和维利亚多说几句话,可维利亚却不想和他多说话。 比尔朝着维利亚的帐篷走去,心跳得越来越快。短短的一段距离,他感到比横渡科罗拉多河和还让他恐惧。 他手里端着一个厨房的小平底煎锅,锅里是维利亚的晚餐,一块精挑细选的牛排。 比尔为了挑到一块满意的牛排,在大锅里翻来翻去,还为此惹恼了排队等吃饭的牛仔们。 贾斯汀讽刺比尔: “比尔,别挑了。维利亚不需要吃牛排,他看到你,就可以饱了。” 比尔听到贾斯汀的话,被他羞辱人的腔调惹得大怒。可是却因为手里端着盘子,没办法和贾斯汀动手。 比尔威胁贾斯汀: “贾斯汀,你激怒我了。等我先给维利亚送了晚餐,回来再收拾你。” 大爱尔兰笑着说: “贾斯汀,你快朝边境逃吧。比尔这样的硬汉子要和你决斗,你还不害怕吗?” 比尔的行为激起了众怒。等他要上马的时候,没有人帮他端着盘子。他指挥一只手举着盘子,用一个尴尬的姿势骑到了马上。 比尔猥琐的样子,连一向参与牛仔们的争论的厨师冼世平都看不惯了。冼世平一边挥动着锅铲,一边说: “离帐篷就几步路,还非要骑一匹马。何必这么麻烦呢?” 冼世平说得是事实。可比尔还是愿意骑马,起码这样能让他显得高大些。比尔终究是个老牛仔,他小心翼翼的上了马,没有让维利亚的饭洒出来。 比尔骑着马来到维利亚的帐篷旁边时,帐篷的门帘是撩起来的。比尔能看到,维利亚正孤独的坐在帐篷里发呆。 比尔没有从马上下来,他在帐篷外和维利亚说话: “维利亚小姐,我给你送晚饭来了。” 维利亚还是坐在帐篷里没有动,她只是说: “我不饿,等吴宇回来再说吧。” 比尔从她的口气里听出了拒绝之意。他也感觉端着牛排坐在马上,显得太傻了。于是,比尔从马上下来了。 他告诉维利亚: “吴宇老板追盗马贼去了。大概要走一两天时间。他命令我来照顾你。” 维利亚带着嫌弃的表情看了比尔一眼,她说: “不用了。让小琼斯来陪我,顺便带点饭就行了。” “小琼斯也被吴宇老板带走了。” 维利亚走出来接过了比尔手里的小平底煎锅。当维利亚走到比尔身边时,比尔紧张得变成了一只呆头鹅。 “谢谢,比尔。你回去吧,营地里还有很多事等着你呢。” 维利亚说完,就端着锅进了帐篷。比尔不想就此结束和维利亚的谈话,他想了想之后,说道: “明天早上我来帮你收帐篷。吴宇老板命令我们继续朝西走。” 维利亚没有说话,她把撩起来的帐篷门帘放了下来。 比尔在帐篷外等了几分钟,维利亚也没有再和他说话。他才骑上马朝营火跑去。可是,跑到半路他就跳下马来,站在草丛里不动。 他现在不想回去,甚至不想吃饭。他怕回去之后压抑不住心中的火气,和加斯帕动了拳头。 等到过了好久,比尔才重新上马。他回到营地时,牛仔们已经都离开了厨房。比尔没有去吃饭。 他走到营火旁边,卸下马鞍。又从马车上拿下铺盖卷,在营火旁铺开。比尔头枕着马鞍,躺在被子里,看着营火想维利亚想了一夜。 堪萨斯的夜空低垂,像一块深蓝色的大镜子。星星和月亮像是镶嵌在镜子上的宝石,在天空中闪闪发亮。大爱尔兰在牛群旁,用伤感的声音唱着的小夜曲。 太阳升起来前,比尔收拾好行李离开了营火。厨师冼世平已经开始忙着做早饭了。 比尔回到厨房的马车旁时,贾斯汀和爱尔兰已经等在马车旁聊天了。比尔安静的从马车旁走过,没有理睬他们。他还要忙着给维利亚送早饭呢。 比尔给维利亚弄了一盘土地泥和豆子,自己只是抓了一块荞麦面包在手里。 “比尔,别这么着急。维利亚昨天和你说话了吗?” 贾斯汀嘲笑着问比尔。 比尔没有理会贾斯汀。他端着盘子朝维利亚的帐篷走去,希望能有机会和她多说几句话。 他想了一整夜,如何同维利亚说话,才能让自己看上去像个绅士。他甚至偷偷模仿吴宇说话的样子,在被子里练习了一会儿。 当比尔走近帐篷时,维利亚正站在帐篷外早上的阳光里。她在扣着衬衣的扣子,看到比尔过来了,她才转过身去。 比尔端着盘子停在了离她不远的地方,脸涨得通红。他担心维利亚误会他,把昨夜想了一夜的话都忘了。 他只是怔怔的说了句: “维利亚小姐,你的早饭。” 维利亚把衬衣的扣子一直扣到脖子底下,才转过身来。 第186章 痛苦的比尔 维利亚看出了比尔的窘迫。在这一瞬间,让维利亚想起了她在一棵树小镇时的生活。想起她曾经因为能让找她说话的牛仔们难堪,而感到得意。 比尔的眼睛不敢去看维利亚,他低着头把盘子递给维利亚。然后说: “你先吃饭。我去把帐篷拆了绑好。” 于是,维利亚就走到了一边,坐在一个马扎上吃完了她的早饭。比尔干活的速度很快,在维利亚吃饭的时候,他已经把帐篷拆好,装到了马车上。 比尔给维利亚备好马鞍后,苏珊和艾莉儿骑马过来了,他们是照吴宇的安排过来照顾维利亚。 比尔脱下帽子,向三位女士行了个礼。然后说: “我现在不得不走了。我得去照顾马群和厨房。” “你们就跟在厨房的大篷车后面,冼世平会照顾你们的。如果有事,你们也可以喊我。” 维利亚没有顾及苏珊和艾莉尔在场,她直接了当的问: “吴宇晚上能回来吗?没有他在身边,我晚上害怕得发抖。” “吴宇知道的。真希望他晚上就能回来。” 比尔无奈的说: “我不知道。这得取决于盗马贼有几个人,和他们的马跑得够不够快。\" 维利亚骑着马走在厨房大篷车的侧面,和苏珊、艾莉儿偶尔聊一两句。比尔总是在维利亚和人说话时,就假装压帽子扭头偷看维利亚。 维利亚没有理比尔。比尔的举动,让她想起了在她的骡马店里,和人打牌的比尔是如何偷看她下楼的。他的帽子比在一棵树小镇时更破了。 维利亚对什么都没有兴趣,她只是不停的看向前方。她希望下一刻就能看到,吴宇出现在地平线上。 中午的时候,牛群走过了一条小河。小河的岸边到处都是乱蓬蓬的灌木。维利亚和苏珊并没有留意,她们跟着马车过了。 艾莉儿去像发现了宝贝一样,骑马跑进了岸边的灌木丛。等牛群全部过完河,艾莉儿提着一个白色布口袋回来了。 艾莉儿走到维利亚和苏珊马前,从口袋里抓出一些野果递给她们。她告诉她们: “是蓝莓,甜的。那边还有很多。” 不一会儿,冼世平也提着一个布袋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他手里提的布口袋,明显比艾莉尔的要重。 维利亚和苏珊都下了马,她们吃起了艾莉尔采的蓝莓。这些蓝莓居然一点也不酸,还很甜。 维利亚把马缰绳交给苏珊,她蹲在河边洗了一把脸。蓝色的河水不但很干净,还特别清凉。 “是从山里流出来的雪水。” 艾莉儿告诉维利亚。维利亚惊奇的问: “这个时候,山里还有雪吗?” 艾莉儿对维利亚的问题感到奇怪。难道城里的人不知道,在山里夏天也是有雪的吗? 艾莉儿笑着回答维利亚: “河水是从很高的山上流下来的。在你看不到的山顶上,到了夏天也会有厚厚的积雪。” 维利亚又吃了几个蓝莓。她沿着黄绿色的草原,极力向前看着。希望能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发现吴宇的身影。 晚上宿营的时候,吴宇仍然没有回来。等把后勤营地扎好,比尔立刻帮维利亚把她的帐篷搭好。 维利亚脸上带着忧伤下了马,坐在了帐篷旁边的草地上。比尔看到维利亚忧伤的样子,他感到非常难过。 可是,比尔无论如何绞尽脑汁,也想不到合适的话去安慰维利亚。他最后只是干巴巴的对维利亚说: “大概是盗马贼太多了。老板一定会很快回来的。” 维利亚忧伤的说: “他可能会被盗马贼打死的。” 比尔连忙语气坚定的说: “不,老板不会有事的。他杀死过数以百计的盗马贼,” “他可是德克萨斯游骑兵。他们都是最高明的战士。” 维利亚也认为吴宇是最高明的战士,他目睹过他杀死阿曼契人和野牛猎人的战斗。可这仍然难以消除他心中的恐惧。 她见到过太多枪法高明的牛仔,意外的被人杀死。如果吴宇回不来了,维利亚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孤独的到达洛杉矶。 维利亚独自躺在帐篷里,恐惧使她无法入睡。 守在帐篷外的比尔,听到帐篷里传来的声音。他鼓足了勇气,才涨红着脸对着帐篷说: “维利亚,你不用担心。我会一直照顾你的,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维利亚相信比尔说的是真话,可她却不想接受比尔的好意,她只想要吴宇陪在她身边。她没有回答比尔的话,只是睁大眼睛躺在帐篷的黑暗中。 比尔就坐在维利亚的帐篷旁边,他从来没有感到如此孤寂过。他无法入睡,虽然他如果仔细听,甚至能听到维利亚的呼吸声。 但是他觉得,他和维利亚的距离,虽然只隔了几尺,却如同德克萨斯的星空一样遥远。 他有时会想,既然爱的如此痛苦,他不如放弃对维利亚的爱。可是,今天维利亚和颜悦色的和他说了话,又使他舍不得放弃对维利亚的爱了。 比尔在维利亚的帐篷外,头枕着马鞍望着星空,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维利亚在帐篷里难以入睡,他也心里痛苦万分的不愿入睡。 等到天亮之后,吴宇带着人找到克莱伯格的营地。营地里一片混乱,他的牛仔和牧童的尸体被扔在那里,已经被野狗啃了一夜。 他们找到了盗马贼的踪迹,沿着他们的马蹄印朝一个小丘追去。天空中飞来一群秃鹫,一只肥胖的狗獾叼着一只黑人的手,钻进了山丘上的一个土洞。 小琼斯第一次见到战场,他被惊得目瞪口呆。他认为吴宇老板会拿出枪来,把狗獾打死,然后把那只手埋掉。 可是,他发现老板他们几个成年人,对此竟然视而不见。他指着狗獾对杰哈德说: “那是一只说啊。” 杰哈德叹了口气说: “嗨,没有用的。如果狗獾不叼走,秃鹫也不会放过它的。” 小琼斯对杰哈德漠然的态度感到难以理解。 草原上阳光明媚,可小琼斯的心情却并不美丽。他本来想追上狗獾,把它用枪打死。可他看了看杰哈德,他觉得最好还是不要那样做。 当他们骑到山脚下的时候,看到小山丘顶上仿佛落着有几百只秃鹫。 一只长得有一只刚出生的牛犊大小的公郊狼,嘴里叼着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从他们的马前跑过。钻进了草丛里。 他们爬上山顶,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腥臭味。 第187章 秃鹫的哲学 吴宇突然对小琼斯说: “草原上单兵作战的秃鹫,通常只能等狼群进食之后,才有机会捡狼群的残羹剩饭吃。” “即使最强壮的秃鹫,也不敢和狼群争抢食物。” “可是,这山顶上有上百只秃鹫,那就轮到秃鹫先进食,狼群跑路了。” 小琼斯并没有理解吴宇的真正用意。他只是觉得眼前的情况确实如此,所以朝着吴宇点了点头。 吴宇一群人的突然出现,并没有引起贪婪的秃鹫的警惕。只有几只秃鹫飞了起来,不安的在他们的头顶上盘旋、鸣叫。 大部分的秃鹫,好像要向人群发起挑战一样,固执的挺立在山丘顶部。他们朝人群看几眼,贪婪的低头吃几口。 吴宇勒住了蓝火的缰绳,站在山顶不动。杰哈德骑马向前走了两步,用手枪打死几只秃鹫,其余的秃鹫才恋恋不舍的离开山顶。 “该死的秃鹫,我讨厌它们的贪婪。” “老板,克莱伯格确实打死了一个黑人。” 杰哈德把朝着秃鹫骂了一句,才向吴宇报告眼前的场景。 小琼斯被刺鼻的腥臭味呛得胃部痉挛,他跳下马来跪在地上呕吐起来。 杰哈德和秀宝用战地锹挖了一个浅坑。他们把被秃鹫叼的到处都是的尸体碎块,粗略的铲进坑里埋掉。 有一小部分的秃鹫,仍然在他们的头顶上盘旋着。大部分的秃鹫,则停在了草原的远处。它们像一支穿着黑色制服的军队一样,站在远处,冷冷的看着这里。 沃德去寻找盗马贼的马蹄印去了。他回来时黑色的脸上,充满了严肃的表情。连刚刚才吐得昏头涨脑的小琼斯,都看出了他的情绪不大对头。 “我们需要吊死几个盗马贼?” 吴宇问沃德。 “四个。他们一共有四个。” 沃德回答。 “那可太糟糕了。我们有五个人,盗马贼却只有四个。” “这样,我们的小琼斯就没有对手了。可是,你为什么看上去情绪不太高兴呢?” 吴宇也注意到了沃德的情绪,他问沃德。 “米格尔先生和盗马贼在一起。这个就是他的马蹄印。” 沃德跳下马来,他在草丛中找到了一串马蹄印,并且指着其中一个给吴宇看。 吴宇听到沃德的推断,也跳下马来,开始仔细看沃德指出的马蹄印。秀宝没有下马,他坐在马上负责警戒。 杰哈德和小琼斯也跳下马来,凑到吴宇身边,一起看马蹄印。 听到沃德的担忧,杰哈德提醒沃德: “嗨,可能不是这样的。也可能是盗马贼偷走了米格尔先生的马,” “更有可能是米格尔先生换了马,把这匹马卖掉了。” 沃德沉默了,他不想和杰哈德争论。这里是美国,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 吴宇没有说话,他认为沃德很可能是对的。 即使是同一匹马,骑马的人不同,留下的马蹄印也是不同的。就像不同的人穿同一双鞋,留下的脚印也是不同的。 这个发现使得吴宇有点为难。 吴宇已经不再希望,米格尔能在赶牛去洛杉矶的路上能帮上他忙了。一个逃避责任的男人,会逐渐走向堕落的。他们是无法承担重任的。 可是,布鲁斯夫人把他交给吴宇,吴宇还是必须尽力保护他。 他觉得,米格尔这样的华盛顿公子哥儿,既没有必要去犯罪,他也没有胆量去犯罪。可是,他怎么会和三个盗马贼混在一起呢? 吴宇想了一会,才对沃德说: “希望这不是真的。” 沃德沉默不语。秀宝一直没有说话,他本来就是一个沉默的人。 杰哈德和小琼斯也没有说话,他们只是小心的看着吴宇的眼睛。他们知道,米格尔先生和杀过人的盗马贼混在一起,这让吴宇老板感到了担忧。 “本来我以为,他和维利亚在一起,会使他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毕竟,只有责任,才会使人迅速成长。” “可是,没想到,他仍然选择了逃避。就像水草一样,在命运的河水里随波逐流。” 吴宇摘下帽子来,使劲抓了两下头发。这些话,他只能和秀宝说。 秀宝仍然沉默不语,他不认为吴宇需要他的回答。吴宇只是需要找一个最亲近的人,诉说一下心中的烦恼。 吴宇轻轻拍了拍蓝火的脖子,蓝火就朝前跑了起来。二三十匹马留下的痕迹,就像一条指向前方的小路,根本不需要沃德在前面带路。 他让蓝火保持大步慢跑的步态。蓝火真的是一匹好马,如果需要,蓝火能用这种步子跑一整天。 小琼斯骑马走在杰哈德身旁,他表情严肃的问杰哈德: “你也认为,那个马蹄印是米格尔先生的吗?” 杰哈德耸耸肩说: “很遗憾。我认为沃德说的是对的。虽然我不太好辨认马蹄印,” “但是,沃德辨认马蹄印的能力,就像你辨认镜子里的自己一样,是不会弄错的。” 杰哈德说完,停了一会儿才说: “如果米格尔由我们吊死,那就太让老板为难了。” “吴宇老板不会允许有人吊死米格尔先生的。他是米格尔先生的保护人。” 小琼斯大吃一惊。小琼斯还没有意识到,米格尔的任性和怯懦,让他自己处于一个如何可怕的境地。 小琼斯不想米格尔被吊死。全公司的所有人,只有米格尔把他当作大人尊重。 当他和米格尔先生一起坐在火堆边时,米格尔先生像对待成年人一样,请他喝了装在酒瓶里的威士忌。 虽然,小琼斯仅仅喝了一口,就被辛辣的白酒呛得咳嗽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喝白酒。 米格尔先生看到他被威士忌呛得咳嗽起来,并没有像其它牛仔那样嘲笑他。他还友好的问小琼斯,要不要再来一口。 杰哈德看了看小琼斯,神色和平常不太一样。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宽容,告诉小琼斯: “吴宇老板会吊死每一个盗马贼和他的同伴,秀宝先生也会。分辨谁是真正的罪犯,那是法官的事。” “他们可是德克萨斯游骑兵,是和阿曼契人还有墨西哥人,打过不少硬仗的。” “不然,你以为,边境一带的人们为什么都叫他‘黄虎’。” 几个小时之后,他们看到了依然冒着烟的小草房。两具被烧焦的尸体,被丢在地上。 一只瘦弱的土黄色的草原狼,撕拽着一个人的一条腿。草原狼试图把它撕下来,拖到草丛里隐藏起来进食。 第188章 残暴的苏格兰父子 小琼斯看到如此恐怖的场面,可怜的小伙子再一次坐在马上呕吐起来。只不过,他在秃鹫山上已经把胃吐空了。所以,这一次他只能干呕了。 小琼斯今天早上还认为,看到秃鹫撕扯今天早上他们埋掉的尸体,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事了。 他没想到,他现在又看到草原狼撕扯被杀死的人的尸体,这件更恐怖的事。 他现在觉得: “如果他昨天留着牛群,而不是来追踪盗马贼,应该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这群人里,除了小琼斯,都是身经百战的人。即使如此,看到这样的景象,吴宇也感到有些愤怒。 他冷冷的说: “这群人已经疯了,他们这是屠杀。” “两个农民,能有什么油水。他们是为了取乐,恶毒的杀死了他们。” “我们必须尽快找到他们,在他们杀死更多新开拓者之前,把他们全都吊死。” 说完,吴宇从他的马鞍袋里,摸出了国家执法官的徽章,郑重的戴在了右胸脯上。 秀宝和杰哈德看到,吴宇戴上了他的执法官徽章。他们也拿出徽章来,戴在胸前。 只不过,秀宝是和吴宇一样的国家执法官徽章。杰哈德只有埃帕索的警长徽章。沃德和小琼斯,则没有任何徽章。 这样,吴宇和秀宝就能在整个美国境内行使执法权。而杰哈德,只能算是为了追捕德克萨斯州的犯罪分子,协助国家执法官执法。 而沃德和小琼斯,理论上,他们只能算路人。如果他们没有在犯罪现场,或者收到吴宇和秀宝明确的协助要求,是不能以逮捕罪犯的名义攻击犯罪分子的。 这样,吴宇就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里,组织起了一支不算小的执法队伍。 在吴宇组建他的执法队伍的时候,小琼斯强忍着呕吐的感觉下了马。他和沃德一起,用铲子挖了个浅坑,把两具尸体埋了进去。 吴宇一边等他们挖好坑,把两具尸体埋进去。他一边想着米格尔的事。 在他看来: “米格尔确实正在和一群残暴的匪徒在一起。可是,他也不该任由这样的事发生。” “米格尔即使敌不过他们,在面对盗马贼的胁迫的时候,” “他也应该找机会战斗。哪怕逃跑也行,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和他们待在一起。任由如此残暴的事情发生。” 他认为,米格尔是不可饶恕的。 沃德还是提前出发,去寻找盗马贼。两个小时后,吴宇带着大部队追上了沃德。 沃德的脸上带着担忧,他告诉吴宇: “他们在前面不远的一条河的河边。” “他们可能是在想像印度人一样,在河水里洗去他们的罪孽。你看清楚他们了吗?” 吴宇问沃德。沃德的回答是: “看清楚了,他们有四个人。” 秀宝知道吴宇最关心的是什么,又看到他不好张口的样子。秀宝就改变平时不吱声的习惯,抢先问道: “看到米格尔了吗?” “米格尔先生是其中一个。” 吴宇听到这里,又问沃德: “他们是仅仅饮马,还是在河边扎营了。” 沃德回答: “他们在河边扎营了。他们还抢了一辆草原杂货商的大篷车,并且把老板打死了。” 杰哈德朝小琼斯耸耸肩,说道: “我们又有挖墓的活了。今天真是生意兴隆。” 吴宇从马鞍旁摘下他的步枪来。他一边检查他的步枪,一边朝杰哈德说: “我们最好在天黑前抓住他们。要不然,你就得摸黑给他们挖坟了。” 杰哈德撇撇嘴说: “我才不想给他们挖坟呢。把他们吊死算了。” 吴宇让杰哈德带着小琼斯,留在原地看守他们的马匹。等听到枪声后,他们就把马给他们送到河边。 吴宇则带着秀宝和沃德,徒步朝前走了一英里,然后爬上一个小山。 他们在山顶朝河边观察,能看到俩仨英里外,有二十多匹马在河边的草地上吃草。有的马上还有马鞍,应该是克莱伯格的马群。 马群的后面,是一条大约五六十米长的陡峭河岸。河岸上首先能看到的是,被苏格兰父子抢劫的大篷车。 米格尔枕着马鞍躺在大篷车左侧的阴影里。苏格兰父子三人,也铺着毯子懒洋洋的躺在大篷车的车底,喝着从大篷车里找到的威士忌。 杂货店老板的尸体,就躺在离他们有五十多米的渡口旁边。尸体的周围有几只秃鹫正在就餐。 苏格兰父子躲在车底,用手枪朝尸体旁的秃鹫射击。只要秃鹫受到惊吓飞了起来,他们就会疯狂的哈哈大笑。 泰迪因为开枪准头太差,没有吓跑秃鹫,遭到了苏格兰和罗尔斯的嘲笑。他气急败坏的抄起步枪,朝着秃鹫开了火。 吴宇看着这一群疯子说: “他们太疯狂了,在休息的时候居然不派人放哨。” 沃德摇摇头说: “嗨,他们把周围的人都快杀光了,还有什么放哨的必要呢。” “如果不是我们过来,就只有秃鹫和狼和他们作伴了。” 吴宇点点头说: “等他们喝醉了。我们就从河岸下面绕过去,把他们抓住。” 秀宝在旁边说: “希望米格尔也会参加战斗。” 沃德却反驳秀宝说: “不会的。米格尔先生是不会参加战斗的。” 吴宇烦恼的摇摇头朝沃德说: “老沃德,你还是没有抓住事情的重点。比起吊死他,我更愿意击毙他。” “比起被吊死,击毙他可以让他少受点儿罪。” 他们做完侦察工作,就躺在小山的背面,等待黄昏的到来。吴宇睡着了,直到太阳完全隐藏到地平线之下,他才被秀宝叫醒。 吴宇觉得他睡了有一个来小时。实际上,他看了看他的怀表,才发现他睡了足足有两个半小时。 他们下了小山,朝东走了有七八百米。绕到了苏格兰父子营地下游一英里的地方,才在陡峭的河岸掩护下,从河岸下悄悄步行接近盗马贼的营地。 陡峭的河岸给他们提供了极好的隐蔽条件。他们到达渡口时,都没有引起苏格兰父子的注意。 渡口旁的河水里,有三匹马正站在那里喝水。吴宇带着秀宝和杰哈德,慢慢的沿着陡峭的河岸靠近渡口。他担心马匹的叫声,会引起苏格兰父子的警觉。 第189章 抓到了 事实证明,吴宇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三匹马都没有对他们的到来有所表示,只有一匹马抬头看了他们一眼,就都继续喝水了。 他们站在渡口旁的陡坡下,能清楚的听到苏格兰父子醉醺醺的说话声。 吴宇弯着身子,慢慢向着大篷车靠近。 一个醉醺醺的声音嚷道: “我们今天晚上别走了。我喝醉了,没有办法骑马了。” “没事,我会帮你清醒过来的。我们要连夜赶路。” 另一个听着就很暴躁的声音说。 第一个声音的主人显然已经喝得太多了,他懒洋洋的说: “我们没必要连夜赶路。这个渡口还会有马车路过,我们可以再抢几次。这比抢银行容易多了。” “泰迪,你和米格尔一样,都是胆小鬼。我们四个人中,你们俩始终都没有出力。” 第二个声音训斥着第一个声音,那个叫泰迪的盗马贼。 “苏格兰,你太固执了。对你在杀人方面的成果,我甘拜下风。” 那个叫泰迪的盗马贼,试图安抚第二个声音,那个叫苏格兰的盗马贼。吴宇和秀宝对视了一眼,苏格兰就是克莱伯格说的盗马贼的名字。 米格尔沮丧的躺在鞍毯上,为自己的处境忧心不已。苏格兰已经疯了。在渡口的时候,他一言未发就拔枪打死了杂货店老板。 他们仅仅从杂货店老板的大篷车里找到五十美元,还有六瓶威士忌。苏格兰拿走了美元和两瓶威士忌,泰迪和罗尔斯俩个人拿走了三瓶威士忌。 米格尔得到了剩下的最后一瓶威士忌。米格尔不停的把酒瓶送到嘴边,试图把自己灌醉。他希望这样,苏格兰父子就会把他扔下,让他独自留在这里。 然后,他可以骑两天快马到达堪萨斯。从那里坐火车回到华盛顿。他宁可在华盛顿坐牢,也不想再留在这混乱恐怖的德克萨斯了。 可是,米格尔又担心,他们离开时会洗劫他。他身上带着在多克城打牌赢的九百块钱。他又觉得,如果他喝醉了,为了这笔巨款,苏格兰肯定会杀死他。 担忧和希望的轮番出现,把米格尔折磨得疲惫不堪。当他再一次举起酒瓶,准备喝一大口酒让自己忘掉担忧时,他看到三个人朝他们走来。 三个人手里都端着步枪。夜色下,米格尔无法看清三个人的样子。而且,他在躺下喝酒时,把手枪卸了下来。他决定躺在那里不动,观察一下局势再说。 泰迪靠在车轮上,一边喝酒一边射击秃鹫,手枪就在他身边。米格尔看到三个人过来时,泰迪也同时看到了。 泰迪想抓起枪来的时候,来人手里的步枪响了。泰迪的肩头被子弹击中,他身体抖了一下,就躺倒在车轮旁边。沃德开枪打倒了泰迪。 苏格兰和罗尔斯本来就躺在大篷车的车底,每人手里拿着一瓶酒喝着。他们为了在阴影里躺得舒服些,把步枪从马鞍旁拿开了。 “伙计们,别动。” 吴宇端着步枪厉声警告苏格兰和罗尔斯。 苏格兰从车底爬出来,就看到三支步枪在月光下发着悠悠的蓝光。 苏格兰气急败坏的吼道: “该死的,你们是谁?为什么拿枪指着我们,我们是马匹商人。” 在大量威士忌的作用下,苏格兰的身子已经开始摇摇晃晃。可是,他的头脑在恐惧作用下却变得异常清醒。 苏格兰瞬间就想到了,他现在最好是别乱动。他得寻找机会耍诈脱身。苏格兰仅仅愣了一下的时间,沃德就绕到了他的背后。 沃德用步枪顶住苏格兰的后背,拿走了他插在腰间的手枪。罗尔斯像一只呆鸟一样,张着嘴坐在毯子上没敢动。 泰迪仰面朝天躺在草地上,已经因为肩头中弹昏了过去。吴宇一个大步跨到泰迪身边,取走了他的手枪。 随后,罗尔斯的手枪,也被吴宇从腰间的枪套里拽出来。他把枪交给了沃德,沃德拿着枪退到了秀宝身后。秀宝一直拿步枪指着苏格兰父子。 沃德走到米格尔身边,脸上带着一点不好意思的表情,拿走了米格尔的手枪皮带。 “老天爷,沃德。你认为我会对你们开枪吗?” 米格尔问沃德。沃德没有搭话,又从米格尔的马鞍旁拿走了他的步枪。 吴宇走近苏格兰父子,然后命令道: “伙计们,把你们的靴子都脱下来。” “不,伙计。我为什么要脱下自己的靴子。我告诉你,我们是马匹商人。” 苏格兰装作不耐烦的样子说。他仍然试图欺骗吴宇。 “我更相信你们是一伙杀人犯。你能给我解释一下,克莱伯格的马群为什么会跟你们在一起吗?” 吴宇冷冷的问苏格兰。 “该死的,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苏格兰恼羞成怒的朝吴宇吼道。即使已经被当面抓着了,苏格兰仍然希望能靠欺骗脱身。 “那些马是克莱伯格先生卖给我的,他收了我一匹三十五美金。” “苏格兰,你是个地地道道的骗子!按照吴宇上尉的命令,现在、马上脱掉你的靴子。” 沃德朝着苏格兰挥动一下步枪枪口,强硬的命令他。 苏格兰被气疯了,他站在那里气得浑身发抖。既是因为他被吴宇捕获了,也是因为吴宇冰冷的戳穿了他的谎言,让他感觉智商受到了侮辱。 他不愿意脱掉靴子。他的一个儿子——泰迪,被枪击中躺在那儿不能动弹。罗尔斯则是已经喝醉了,傻傻的坐在那里不动。 靴子里藏着的一把薄刀片,是他脱身唯一的希望。他朝着吴宇嘟嘟哝哝的说道: “我不会因为你或其它人的命令,而在草原上光着脚的。即使你是德克萨斯游骑兵,也不行。” 吴宇已经不想再和他浪费时间了。他抽出陆军重型柯尔特左轮手枪,把枪管顶到了苏格兰的肚子上。 苏格兰不得不后退了几步,弯腰脱下脚上的靴子。沃德绕到苏格兰背后,快速的把他的靴子踢开。 苏格兰光着脚站在草地上,仍然试图替自己辩解。他朝着吴宇说: “我知道你是吴宇。米格尔是你的兄弟吧?” 第190章 我说得对吗? 苏格兰铁了心不想放弃欺骗吴宇。他说: “你可以问问你的兄弟,这些马真的是我们从克莱伯格先生那儿买来的。” 然后,他朝着米格尔喊道: “米格尔,快来告诉你的兄弟,咱们的马是从克莱伯格先生那儿买来的。” 吴宇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盗马贼,愚蠢而又固执的自作聪明。他等着沃德把苏格兰绑好,才拿开他的手枪。 吴宇嘲讽的问苏格兰: “那这辆大篷车,和那边已经被打死的杂货店主,也跟你无关吧?” 苏格兰终于闭嘴了,他沮丧的垂下了头。泰迪这时突然坐了起来,他脸色惨白的朝着苏格兰喊道: “苏格兰,苏格兰,我中弹了。” 沃德走过去一脚把他踢倒,顺便让他闭上了嘴。米格尔尴尬的站在那里,希望有人能哪怕和他说句话,但是没有人理睬他。 秀宝在外围端着步枪,控制着整个现场。吴宇把他的手枪插回腰间,他拿着牛皮绳把罗尔斯的双手捆到背后。 苏格兰气愤的扭动着用力扭动着身体,由于用力过度,脸上的神情都变得狰狞起来。看样子,他宁愿挨子弹,也要挣脱绳索。 吴宇冷笑着把枪口对准了他,然后说: “这把枪的子弹,会在你的肚子上开一个大洞。如果你不想肚子上带着一个大洞去见上帝,就老实点。” 苏格兰瞪大眼睛,满怀仇恨的看着吴宇。沃德为了保险起见,不得不又找了一条牛皮绳捆住苏格兰的手。 苏格兰呲牙咧嘴的骂沃德: “好小子,你敢捆我。我会让你知道冒犯我的下场的。” 吴宇轻蔑的对苏格兰说: “都死到临头了,你还逞强。我劝你还是闭上你的嘴,别让我用柯尔特打掉你的满嘴牙。” 沃德在吴宇嘲讽苏格兰的时候,迅速的捆绑着一边咆哮一边疯狂的扭动身体的苏格兰。等他把苏格兰用牛皮绳捆牢,吴宇才把他的柯尔特插回腰里。 吴宇走到苏格兰背后,朝着他的膝弯踢了一脚。苏格兰双膝一软,跪倒在了地上。 吴宇拍着苏格兰的肩膀说: “苏格兰先生,你太让我失望了。你没有自己说的那么强硬。” 苏格兰仍然不甘心的骂道: “你算老几,凭什么捆我!” 吴宇只是指了指胸前金色的国家执法官徽章,没有在理会苏格兰。他命令沃德: “过去把米格尔绑起来。” “吴宇,你不能绑我。我什么也没有做。” 米格尔连忙喊道。他认为,吴宇是他母亲的教子,也是他的兄弟。只要他向吴宇解释清楚: “他是在离开酒馆时被苏格兰父子劫持的。他只是骑马跟着他们,并没有做其它事。” 秀宝端着步枪走到米格尔面前,点头示意沃德把米格尔的双手绑了起来。 米格尔仍然醉醺醺的嚷着: “吴宇,你不能绑我,我什么都没有做。我只是被他们威胁,才和他们在一起。我一直在找机会摆脱他们。” 吴宇看出来,米格尔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他几乎都站不住了。可是,吴宇不想就此放过米格尔,他要好好教训一番米格尔。 吴宇绷着脸说: “米格尔,你应该早点寻找机会。杀了六个人之后再脱逃,你不觉得太晚了吗?” 米格尔不敢看吴宇的眼睛,他低着头说: “我得找得到机会啊。如果我当着他们的面离开,苏格兰会杀死我的。” 苏格兰阴险的朝米格尔喊道: “闭上你的嘴巴,胆小鬼。这就是你的朋友。无论你说什么,他们都不准备放过你。哈、哈、哈。” 说完,苏格兰便看着米格尔大笑起来。 苏格兰的笑声惊动了泰迪。他从昏迷中醒了过来。泰迪低下头看看肩膀,仍然难以相信他中弹了。 泰迪浑身颤抖着转了一下头,就看到了哥哥罗尔斯被捆住了。他脸色惨白的抬起头,就看到了像捆野牛一样,全身都被牛皮绳捆住的苏格兰。 他惊慌而且急迫的问苏格兰: “苏格兰,你不是说,在德克萨斯边境没人是你的对手吗?” “你怎么被人捆起来了!快杀了他们啊。” 吴宇走过去,给了他两个耳光,才让他闭上嘴。吴宇撕开泰迪肩膀上的衬衣,查看他的伤势。 泰迪的伤势并不重。子弹在肩膀上打了个眼,只是伤到了肌肉,并没有打到骨头。 吴宇愉快的告诉泰迪: “伤的不重。你就不该相信你爹的话,小伙子。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抓住了他。” 这时,小琼斯和杰哈德也牵着坐骑来到了河边。小琼斯和杰哈德勒住缰绳,从马背上跳下来。 小琼斯看到米格尔站在那里,双手被绑了起来。他心里有些难过,米格尔先生是公司里唯一一个,愿意把他当作大人平等对待的人。 小琼斯转过头去,不敢去看米格尔先生。吴宇命令小琼斯: “小琼斯,给这些人的马备好马鞍。” 然后,吴宇转身朝河岸边的一棵树走去。 “这个混蛋老游骑兵要干什么?” 呆愣了半天的罗尔斯,终于清醒了过来。他第一次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吴宇回过头来,温和的回答了罗尔斯: “我去给你选一颗结实一点的树,免得吊死你时发生意外。孩子。” 苏格兰听到后,大声叫道: “不,你不能这样。你不是法官,你不能判我们死刑。我要求你把我们送到监狱去。” “被你杀死的人,你问他们意见了吗?你怎么敢认为,我该把你们送到监狱去呢?” “我是你的旅馆服务生吗?” 吴宇轻蔑的问苏格兰。 苏格兰仍然不死心,他叫道: “我说过,这些马是我们向克莱伯格买的。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克莱伯格是我们杀的?” 吴宇毫不客气的揭穿了苏格兰的谎言: “闭嘴吧,蠢货。我们遇到了受伤的克莱伯格。我们埋掉了他的两个牛仔,” “还埋掉了那对父女。看样子,我们还得埋掉对面那位杂货店主。想必,” “这些全是你干的吧。你的儿子们看上去没有你凶残,米格尔一般也不可能是个凶手。” 吴宇看着由于喝醉酒,瘫坐在地上的米格尔问: “米格尔,我说得对吗?” 第191章 顽抗到底 听到吴宇的问话,喝得醉醺醺的米格尔只是低着头说: “我不知道,我只是自卫。” 吴宇听到米格尔摸不着头脑的话,皱起了眉头。他问米格尔: “米格尔,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米格尔晃着脑袋说: “我那里知道那个女孩已经有丈夫了,她看上去才十六岁。他是丈夫如果不从背后袭击我,我又怎么会打死他呢。” “我那是自卫。没有那个陪审团会认为我有罪的。你不能代表法律吊死我。” 吴宇听到米格尔的话,心里简直烦透了。他能猜到,米格尔一定又去搭讪有丈夫的女人了。而且和女人的丈夫起了冲突,还把他打死了。 本来吴宇并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必要知道。只要证明米格尔是被胁迫的,并没有和苏格兰父子一起杀人,他就可以以执法官的名义,把他“驱逐”到洛杉矶。 现在,他说出了另一件事。那么,吴宇就不能装作不知道。他是国家执法官,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 吴宇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米格尔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他看着和杰哈德站在一起的沃德说: “吴宇,你知道我不可能成为一个凶手。沃德也一定知道。你不能吊死我,我的母亲,也就是你的教母——布鲁斯夫人,” “会伤心的晚上睡不着觉的。他送我来德克萨斯,是让你保护我的。可不是让你亲手把我吊死。” “米格尔,你个混蛋。我也做过好多我不想做的事。” 吴宇无奈的骂了米格尔一句。 米格尔挣脱扶着他胳膊的小琼斯,摇晃着身体走到吴宇面前,口齿不清的说: “吴宇。我没有杀人。人全是苏格兰一个人杀死的。包括克莱伯格和他的牛仔,还有那对父女和这个杂货店主。” “我和他的两个儿子,都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没有来得及阻拦他杀人。” 吴宇心里有些讨厌米格尔的不识时务,他自己都自身难保了,现在还有些心思替苏格兰的两个儿子辩解。 他皱着眉头回答米格尔: “好的。我会以杀人罪的名义吊死苏格兰。然后,以偷盗马匹罪的名义,吊死你和苏格兰的两个儿子。” 听到这里,米格尔一时的自信瞬间消失了。他以为吴宇是他的保护人,是不会吊死他的。 米格尔感觉浑身都没有力气了,他好想现在就在旅馆的床上好好睡一觉。 小琼斯给苏格兰他们的四匹马备好马鞍,牵了过来。吴宇说了句: “在有树的地方抓住了你们,是你们的幸运。” 面对这样的情况,小琼斯紧张得浑身发麻。 “我们要把米格尔先生也吊死吗?他可是你的朋友。” 他胆怯的看着吴宇,小声的问出了他心中的疑问。 “他和其它人犯了一样的罪。任何执法官都会吊死他的。” 吴宇看了看旁边的小琼斯,他就像一只离开洞穴的小兔子一样紧张不安。 小琼斯知道,他必须听从吴宇老板的命令。因为老板已经把国家执法官的徽章戴在了胸前,他现在是官员,而不是那个总是朝他微笑的牧牛公司老板。 小琼斯牵着备好鞍的马,朝米格尔走过去。他强忍着心中不断翻腾的难过,把脸贴在马的脖子上,避免去看米格尔的眼睛。 米格尔被反绑着双手,一脸哀伤的站在那里。他醉的太厉害了,即使用尽全身力气,也不能使自己身体站直。 吴宇带着人把绑着的人都弄到马上。失血过多的泰迪被扶上马时,在马上几乎都坐不稳了。 “米格尔先生,我牵着你的马。” 小琼斯很难过,他想让米格尔感到心里好受一些。已经在野外待了好几天的米格尔,看上去脸色憔悴,目光呆滞,好像马上要睡着了一样。 尽管吴宇不认为苏格兰还有反抗的机会,但是,他还是让杰哈德紧紧拉住苏格兰的马缰绳。他拉着另外两匹马的缰绳,秀宝端着步枪跟在马后面。 看到在树下固定绞索的沃德,泰迪朝着苏格兰喊道: “苏格兰,你快打死他们。” 泰迪从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被人绑起来过。他到现在都不愿意相信,苏格兰已经被吴宇他们完败了。即将被吊死的现实,让他感到十分恐惧。 苏格兰朝着泰迪吼道: “闭嘴,该死的!如果你好好放哨,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可你也没有命令泰迪放哨啊。” 罗尔斯为泰迪分辩道。虽然威士忌和即将被吊死的恐惧,弄得罗尔斯精神恍惚,可他还是对苏格兰把责任推给泰迪感到万分恼火。 “啊、哈,难道每件事都要我说吗?” 苏格兰大声朝罗尔斯吼着。他试图分散杰哈德的注意力,然后用脚踢马,让马冲到河对岸。 只要他的马冲到河对岸,跑到步枪的射程之外,他就有机会逃脱。只是,杰哈德没有给他机会。杰哈德紧紧抓着马缰绳,快步把马牵到悬着绞索的树下。 沃德骑到他的大黑马上,走到苏格兰父子身后。他仔细的整理了一下套索,才满意的开始给苏格兰父子的脖子上套套索圈。 泰迪呆呆的坐在马上,顺从的让沃德把套索圈套到了他的脖子上。苏格兰则到了现在还不死心,他像一只被人抓住后脖子的猫一样,在马上疯狂的摇头挣扎。 他口吐白沫的朝沃德喊着: “黑小子,滚开。我要吊死你。” 吴宇不得不走过来,和杰哈德一起抓住苏格兰的两条胳膊。苏格兰仍然不愿意不放弃抵抗。他使劲低下头,把下巴紧紧压在胸前,不让套索的绳子穿过。 沃德不得不用右手拽着他的头发,把他的头朝后使劲一拉。趁着他头皮受痛,不由自主的朝后仰头的时候,才把套索圈套到了苏格兰涨红的脖子上。 吴宇皱着眉对苏格兰说: “苏格兰,你这个傻瓜。沃德打绞索的手艺,是我们这群人里最好的。你不应该去惹恼他。” “只有他的绞索,才能保证你一下就去了天堂。而不是在喉骨碎了后,还要在绞索里跳半天舞。” 苏格兰怒视着吴宇,朝他喊道: “你这个懦夫,快放我下来。我要和你公平较量,我空手就能打败你,还有那个黑小子。” 吴宇朝着苏格兰微微一笑。 第192章 绞刑 吴宇不可能中了苏格兰这么幼稚的激将法。他只是不屑的说: “你还是和你的两个儿子告个别吧。我想,杀人一定不是他们的本意,他们是被你牵扯进来的。” “他们是两个懦夫,都不值得我去看他们一眼。你们也是,一群只会偷袭的懦夫。” 苏格兰吐了口嘴里的血,轻蔑的朝吴宇说道。 “苏格兰,你骂你自己去吧。你这个混蛋,去地狱胡说去吧。” 吴宇说完,就狠狠的踢了苏格兰的马一脚。苏格兰的马受到惊吓,一下子就从苏格兰的身下窜了出去。 泰迪的马也被苏格兰的马吓了一跳,一下子就窜了出去。于是,父子二人便立刻被绞死了。身体吊在树上,像两口大钟一样晃来晃去。 罗尔斯看到父子两人,一左一右的在他身边晃来晃去。他痛苦的朝吴宇说: “我应该第二个被吊死。泰迪是我弟弟。” 吴宇耸耸肩说道: “你说得对。很抱歉,我打苏格兰马的时候,惊动了他的马。” “这匹马本来就是胆小鬼,我们早该把这匹马换掉。” 罗尔斯平静的抱怨道。 “小伙子,我猜你是不愿意再等下去了。” 吴宇这时觉得罗尔斯像个哲学家,很想和他再聊几句。 “是啊。我也该和他们一起走了,我们终究是一家人。” 罗尔斯回答吴宇。 “有苏格兰这样的父亲,只能祝你来生好运了。” 吴宇说完,就朝米格尔走去。他走到米格尔身边,用手在米格尔的大腿上拍了两下,然后叹了口气才说: “米格尔,你一定想知道维利亚的消息吧?” “我把她救回来了。虽然她受了一些苦,好在她还年轻,会恢复过来的。” “谁?” 米格尔问吴宇。米格尔的酒还没有醒,脑子里像装了一团浆糊一样。他听到这个名字,茫然的问道。 “哎,是维利亚啊。被印地安人劫走的维利亚,你不会真的连她是谁都忘了吧?” 吴宇也不由的又叹了口气。娇生惯养的米格尔,从来没有经历过大的风浪。这几个月的事。把他折磨得快崩溃了。 米格尔觉得脑子里空空的。他想了一会,才想起来那个想要和他一起去洛杉矶的女孩。他觉得,他们在一起,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我很难过,米格尔。我们没有时间了。真希望吊死的是别人,而不是你。” 吴宇有些不自在的说。 吴宇说话的语气竟然把米格尔逗乐了,让他想到吴宇刚到美国时的样子。这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他张开嘴笑了起来。 米格尔笑着说: “嗨,吴宇,我的兄弟,你不必为此感到难过。该死的,我更愿意是被你绞死,而不是被一伙陌生的家伙杀死。” “事实上,我从来就没有想着伤害任何人。我只是在知道他们是一群杀人犯后,因为恐惧而没有及时逃走。” 他高高的坐在马背上,朝下看着杰哈德、沃德,还有正在低头擦眼睛的小琼斯。他们都沉默的站在那里,就连抓住套索的吴宇也是如此。 他们都看着米格尔,但却没有人想要说话。米格尔突然感到好受多了,他终于回到自己人中间。 这些日子,他做梦都能梦到他们。赌气离开牛群,是他最大的错误。米格尔朝着大家说: “嗨,兄弟们,再见吧。希望你们还会记得我。” 他顿了顿,看到眼里含着泪水的小琼斯。米格尔嘱咐道: “小琼斯,我的这匹小马送给你了。它长大后一定是匹好马。我的衬衣下摆里还缝着些钱,别忘了取出来。” 米格尔想象着他们看到那么多钱吃惊的样子,微笑了起来。小琼斯难过的对米格尔说: “米格尔先生,谢谢你。” 米格尔点点头,不等别人再说话,它就用马刺狠狠踢了他骑的小马一下。小马一下子就窜了出去。 米格尔的脖子上,套索发出一阵“吱、吱”声。吴宇上前抓住米格尔的尸体,让不停摆动着的尸体停下来。 “我发誓,老板。米格尔先生是个体面人,他没有利用友情让你为难。” 杰哈德说。 吴宇带着些疲倦的摆摆手,他说: “是的,杰哈德,米格尔是个体面人。他只是太不善于拒绝别人了,总是被别人左右他的行为。” 然后他转回头,朝着秀宝说: “秀宝,你能把米格尔解下来吗?就把他放到那辆大篷车里。” “我得把他带到城里的教堂埋掉。他一个人呆在草原上,太寂寞了。我得告诉他的母亲,在那里可以找到米格尔。” 秀宝点点头,把手里的步枪背到背上。他走过去解下米格尔的尸体,抱在怀里,朝大篷车走去。 天已经亮了。他们在斜坡上挖了一个坑,把杂货店老板的尸体埋了进去。 吴宇看了看大篷车里的货物。大篷车里有不少没有说明书的草药,还有一些印刷粗糙的带有美女的彩色广告。马车里还有一个不错的美孚出品的煤油灯。 让吴宇有些惊讶的是,车里居然有三只装在笼子里的松鼠。由此来看,杂货店主可能还兼职医生和巫师。 “这位先生,可能是想去堪萨斯碰碰运气。” 吴宇放下手里的一瓶威士忌,摇摇头说。他拿了一张广告纸,在它的背面写上“苏格兰,盗马贼和杀人犯”。 杰哈德拿着这张广告纸,把他塞到苏格兰怀里。这样,如果还有执法官在找苏格兰,看到这张纸,就可以终止他的追捕了。 沃德带着小琼斯,把克莱伯格的马都赶到一起。小琼斯用解开拉大篷车的两头骡子,把它们也牵到马群里。 吴宇把松鼠笼子绑到一匹马的背上,让小琼斯牵着马。杰哈德还挑选了几包药,把药放在了他的马鞍袋里。 “这个药是治什么病的?” 小琼斯问杰哈德。 “他们是用来让男人更强壮的。在和女孩子约会之前,混在威士忌里喝的。” 杰哈德的解释,让小琼斯感到越发糊涂了。小琼斯从小到大,都没有和姐姐之外的年轻女孩子说过几句话。 第193章 谁来了? 秀宝把大篷车的后壁的木板掰下来一块。沃德把木板端平,秀宝在木板上用小刀刻下莱文斯基,就是杂货店主的名字。 杰哈德从马车里找了一把劈柴的小斧子。他用斧子砸木板,把木板插到了莱文斯基坟墓旁的土里。 秀宝牵着吴宇的蓝火,大步跑到吴宇身边。吴宇翻身上马,他问秀宝: “难道这就是公平吗。我厌倦了,你呢?” “米格尔不该离开牛群。真希望他没有冷落牛群的牛仔们,这样他就不会把自己置于孤立无援的地步。” “人的命运真的很难预测。他来德克萨斯,本来是为了寻求我的保护的。结果,最后我不得不亲自制裁他。” “如果早知道这样,他还不如就呆在华盛顿呢。至少他不会有生命危险。” 秀宝只得安慰吴宇: “事情不能怪你。如果米格尔意志坚定一些,不要随波逐流,他也不会有这样的下场。” “说到底,米格尔软弱的性格,才是这场悲剧的根源。” 杰哈德、沃德赶着马群,小琼斯牵着米格尔送给他的小马。他的马鞍上还拴着一匹灰马,马背上绑着装松鼠的笼子。 小琼斯不停的回头看着,米格尔送他的小马,轻松并且稳健的跑在他的坐骑旁边。看得出来,小马再过一两年一定是一匹好马。 他从前骑的马,都是公司的。这匹小马,才是真正意义上属于他的第一匹马。小琼斯不安的在马上想,不知道他现在骑到小马上合不合适,毕竟米格尔刚刚死去。 沃德骑马来到他的身边建议道: “小琼斯,你可以骑着米格尔先生送你的小马。小家伙是匹好马。” 小琼斯不好意思的问沃德: “那米格尔先生的马鞍怎么办?他没说关于马鞍的事,老板也没说。” 沃德微笑着说: “米格尔先生送你马,当然是连马鞍子一块送给你了。你就用它吧,比公司配给你的二手旧马鞍强多了。” 米格尔和老板都没有明确说明,马鞍给小琼斯。小琼斯还是为此感到不自在,他转头又问杰哈德: “你们没有人要这个马鞍吗?” “嗯,没有人要。我们都有自己的马鞍。它归你了。牛仔必须有自己的马鞍。” 杰哈德点点头鼓励小琼斯。杰哈德也非常喜欢小琼斯,这个勤快、听话甚至带点害羞的新手牛仔。 杰哈德骑马和小琼斯并排走到一起,拿过小琼斯手里的坐骑缰绳。沃德则跳下马来,把小琼斯抱到米格尔送给他的小马上。 小琼斯不安的在小马身上扭动着。马镫有点低,沃德顺便给小琼斯把马镫往高调了一些。 等沃德帮小琼斯紧好马肚带,吴宇和秀宝也骑着马过来了。吴宇的马鞍上,还绑着骡子的缰绳。 沃德解开小琼斯原来骑的马的缰绳,把它赶到马群里。没有人想要说一句话。 大家赶着克莱伯格的马群,朝西走进了大草原,这是牛群赶来的方向。吴宇骑着蓝火走在马群的前面,杰哈德和沃德守护着马群两侧。 小琼斯跟着秀宝,走在队伍的后面。小琼斯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爱上了米格尔送给他的小马。 小琼斯不得不承认,小马跑得不但快而且稳,比他之前的坐骑强多了。尽管小琼斯的心里,仍然不好意思马上就骑上米格尔送给他的小马。 他觉得,米格尔刚被绞死,他就马上换上了米格尔的马和马鞍,有些无情。小琼斯为米格尔感到悲哀。 没过多长时间,米格尔的忧伤就被疲劳取代了。不一会儿,小琼斯就垂下了头,坐在小马的背上睡着了。 秀宝看到小琼斯睡着了,微笑的骑到了小琼斯身边。他不时的照看小琼斯一眼,以防小琼斯从马上掉下来。 莎拉蹲在家里的母马身边,使劲的挤着马奶。母马偶尔会不耐烦的抬一抬前蹄,莎拉也会抬起头来看看草原的远处。 莎拉的手法很生硬,她在丈夫生病之前,从来没有干过家务。现在,丈夫躺在床上,已经不能在经营马匹生意了。 他们的经济陷入了困境,莎拉不得不把工人辞退。脱下她的长裙,亲自去为母马挤奶。 莎拉用头巾擦擦脸上的汗。趁着母马安静的时候,又抬头朝草原远处看了一眼。她盼望能看到吴宇从远处走来,把她从这里带走。 莎拉知道自己不是小女孩了,不应该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希望。可是,她还是舍不得放弃这个梦想。 自从丈夫受伤以来,只是因为有这个梦想,才支持着她艰难的活下去。当她再次抬起头来时,看到大女儿米亚风风火火的朝她走来。 “有客人来了,妈妈。” 米亚一脸兴奋的说。她今年十二岁了,已经是个美丽的大姑娘了,正是喜欢有客人来拜访的年龄。 莎拉正在挤奶的母马,是一匹第一次生产的三岁小母马。它早产了一个多月,生下的小马驹羸弱不堪。 已经过了一天了,小马驹还没有从干草堆上站起来。小母马因为疼痛和恐惧,拒绝照顾她的孩子。 莎拉不得不在马棚里待了整整一夜。她给小马驹撕掉身上的胎衣,又用干净的破布蘸着热水给小马驹擦干净身体。 现在,小马驹正卧在干草上,用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她,仿佛她是它的妈妈一样。 莎拉认为,这是上帝带给她的礼物。她决定要尽全力救下小马驹,并把她养大。 为了救活它,莎拉挤出母马的奶。准备用手捧着奶,送到小马驹嘴里,让小马驹尽快学会喝奶。 米亚走得太快了,她把小母马吓了一跳。母马身子朝后一躲,喷出的奶就沿着莎拉的胳膊流了下来。 “亲爱的,我没有教过你如何靠近母马吗?” 莎拉带着笑意责怪米亚。孩子们没有父亲陪伴已经很可怜了,她努力想带给她们一些温暖。莎拉说着站了起来,拿一块布擦掉胳膊上的马奶。 “对不起,妈妈。可是,你可以快点吗?那边真的有一辆马车过来了。” 米亚指着莎拉刚才眺望的方向兴奋的说道。十岁的妹妹贝拉也从屋里出来了,她飘动着一头金色的头发跑进马棚。 “来的会是谁呢?” 莎拉自言自语的说道。她摘下头巾,用头巾拍打了一下身上的尘土,眯起眼睛朝着马车来的方向看去。 第194章 莎拉和她的女儿们 莎拉和她的女儿们,一起站在晴空下的草地上。她们只能看到,这辆大篷车是沿着普拉多河的西边朝她们过来的。 “你们应该在屋里,趁着还不热把奶油打好。而不是无聊的站在这里,等着远处的马车。” 莎拉责怪完孩子们,心里又感到后悔和难过。她认为,她不该责怪她们,她们太孤寂了。 她们的家在普拉多河的右岸,这里离最近的镇子欧克拉马镇距离都有二十英里。 她们通常只有去教堂做礼拜的时候,才会到镇上去。自从丈夫波特受伤躺在床上之后,她们已经有四个月没有到镇上去了。 来家里做客的人,大部分都是丈夫的客户,偶尔也有镇上的邻居来做客。莎拉和丈夫在这里都没有什么亲戚,日子过得很寂寞。 现在,丈夫被马踢伤后,躺在床上不能动了。几个月来,已经没有生意伙伴来拜访他了。 实际上,莎拉比伯特利先生,就是他的丈夫,更懂得养马。她不想卖得马场搬到城里,然后花光可怜的存款后,沦落成可怜的平民。 莎拉没有听从伯特利的朋友们的建议。她没有卖掉马场,而是脱掉礼服,换上 粗布衣服。带着她的女儿们,坚强的撑起了马场。 事实上,马场的马匹甚至比伯特利受伤前,增加了一些。莎拉其实比伯特利更懂得马的心思,她现在就是按照她的方式照顾着家里的马匹。 莎拉把手掌放在眼睛上方,以便挡住刺眼的阳光。她眯着眼睛凝视着深棕色的草原,直到眼前的小黑点变成一辆马车,从草原深处钻出来。 “我们有客人来了,姑娘们。” 贝拉满怀期待的问: “是不是碧姬来邀请我们去镇上的教堂做礼拜来了?” 碧姬是贝拉的朋友,是一个庄园主五岁的女儿。碧姬的父亲拥有一个超过五千公顷的大农庄,他们的土地有一段和莎拉家的马场挨着。 莎拉摇摇头,放下手温柔的看着贝拉,告诉她: “不是碧姬家的马车。应该是一辆野牛猎人的马车。除了到处吐烟叶,他们对别的都不感兴趣。你们从他们那里,什么也学不会。” 莎拉无奈的看着失望的贝拉。自从莎拉的丈夫瘫痪在床后,已经很久没有人来拜访她们,并且邀请她们一起去镇上做礼拜了。 孩子们还没有意识到,家里实际上已经破产了。 “我不喜欢看人四处吐烟叶。” 贝拉小声嘟囔着说。 “你讨厌看,我还讨厌呢。做家务的是我,好吧?反正你逃脱不了,今晚你得多洗几个咖啡杯。” 米亚朝妹妹撇了撇嘴,把头转过来,看着妈妈的侧脸。她装作大人的样子,一本正经的和妈妈探讨: “妈妈,草原上的野牛不是已经都被杀光了吗?他们干嘛不回家,还在草原上四处游荡。他们不怕遇到阿曼契人或者土匪吗?” “因为他们和你们姐妹俩一样固执。总认为草原上还有大量的野牛,藏在他们没看到的地方。” 莎拉笑着朝米亚和贝拉笑着说道。同时也平息了姐妹俩之间小小的纷争。 “他们会留下来过夜吗?如果他们要吃烤鸡,我们要杀一只鸡吗?” 米亚有些期待的问道。莎拉家里有二十来只鸡,都是米亚喂大的。如果能卖给客人,米亚的嫁妆箱子里就能多一些现金。 “我不能肯定这一点。他们不一定会留在这里过夜,也许仅仅是路过。” “另外,如果需要杀鸡。杀鸡前和我商量一下,别把我最喜欢的那只母鸡杀掉。” 莎拉站在树下等着马车走过来,一边难得好心情的跟俩姐妹聊着天。 米亚抱住莎拉的腰撒娇道: “妈妈不能喜欢她们,只能喜欢我和妹妹。它们只会四处找吃的东西。” 莎拉笑着摸了摸米亚的头说: “不,我要留下那些母鸡。在我孤独的时候,我可以和它们聊天。我们只吃不会说话的公鸡。” “哎呀,妈妈你在骗小孩子。小鸡怎么会说话呀。” 妹妹贝拉也被母亲逗乐了。她眯着漂亮的蓝色大眼睛,朝母亲说道。 “小鸡真的会说话,只是你不会听而已。我就像是那只老母鸡,可以仔细倾听它们的心里话。” 莎拉是读过女校的,孩子们还不能听懂她的话。莎拉也仅仅是说给自己听,期望给困苦的生活添加一点光亮,好哄骗自己熬下去。 米亚看了看妈妈的脸,认真的说: “你不是老母鸡,妈妈。你一点也不老。” 莎拉摇摇头,对她们说: “那一辆马车至少还要一个小时,才会走到这里。你们先回屋里,给你爸爸用湿毛巾擦擦脸。” 说完,莎拉回身朝牛棚走了。她还有好几头牛的奶要挤。如果她想在客人到达之后,卖一些食物给客人,就得动作快一点了。 两个小姑娘默默的站在树下,她们不想回到屋子里去。莎拉一边给母牛挤奶,一边看着他和克里斯的两个女儿。 她们都遗传了克里斯蓝色的大眼睛,还有莎拉棕色的头发,以及线条分明的脸蛋。 莎拉对于克里斯的受伤,心里感到非常难过。她不由自主的在心里对克里斯说: “你这个向骡子一样固执的笨蛋,为什么不听我的话呢。你以为你是德克萨斯游骑兵吗?” 莎拉认为,克里斯受伤的原因,就是因为逞能,不听她的劝阻。才导致他在自己的眼前,愚蠢的被一只未曾驯服的野马踢伤。 “爸爸会死吗?” 贝拉问米亚。这个问题,她每天都会问几次。她的哥哥乔尼死的时候,她才不到两岁。她无法理解死亡的含义。 “不知道,贝拉。我也不知道,希望爸爸不要死。” “是吗?那他还能再说话吗?他明明没有睡着,眼睛睁得大大的,可他为什么不说话?” 贝拉不解的问姐姐。 “爸爸的脑袋被马踢了,他可能吓坏了。咱们好好照顾爸爸,等爸爸的伤好了,他大概就能说话了。” 米亚也不知道该如何向妹妹解释父亲的病情。 “到时候他能听到我弹钢琴吗?” 贝拉满怀期待的问。米亚没有回答她,只是说: “好了,我去给爸爸擦把脸。” 克里斯差点被自己的愚蠢害死的那一幕,仿佛还在莎拉眼前。 第195章 固执的克里斯 莎拉仿佛还能看到,她站在树下焦急的喊着: “克里斯,别去,求你了。” 愚蠢的克里斯,则头也不回的朝拴在树下的一匹野马走去。这是一匹两岁的印地安花斑马,它刚刚被从马群里抓住没几天。一伙路过的野牛猎人,把它卖给了克里斯。 莎拉担心的看着这个愚蠢的男人。她知道他为什么执意要买下这匹马。因为,吴宇的坐骑,就是一匹被驯服的印第安野马。 莎拉不理解,为什么她都已经嫁给他了,他还要在心里和吴宇较劲。 虽然,吴宇曾经是她的情人。可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嫁给他,难道克里斯还不明白她的心意吗? 吴宇是个好人,但是他太优秀了。莎拉不认为她能独战吴宇。她不想每天都和其它女人一样,为了一个男人抢来抢去。 她只想过一点安静的生活。所以,她才离开吴宇,嫁给了看上去老实忠厚的克里斯。即使克里斯比她大了将近十岁。 可惜,老实人固执起来,也是十头骡子都拉不回来。 莎拉只好眼睁睁的看着克里斯走向小马。小马静静的站在大树下,阳光穿透树叶,在地上摇曳出一片斑驳的图画。小马还轻轻打了一个响鼻,莎拉的世界看上去一片宁静。 克里斯走到小马身旁,用手抓起小马的左前蹄,开始查看小马蹄子的状况。 小马顺从的抬起前蹄,克里斯和莎拉都松了一口气。意外发生的太突然了,令克里斯和莎拉都措手不及。 小马猛然抬起它的后蹄,闪电般的踢中克里斯靠近右耳侧的后脑。克里斯像被枪击了一样,轰然扑倒在地,失去了知觉。 莎拉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发生在眼前。仿佛过了一个夏天,莎拉才清醒过来。 等她回过神来,冲过去拉着克里斯的腿把他拖开时,小马已经连蹦带跳的又踩了克里斯好几蹄子。 等牧场的伙计请来了镇上的医生,已经一个多小时之后的事了。莎拉已经带着老皮克,把克里斯弄到了她们卧室的床上。 医生给克里斯做了详细的检查。小马踩在克里斯身上的几蹄子,倒是没对他造成多大伤害。只是踢在他脑后的那一蹄子,几乎要了克里斯的命。 拖了好几天,克里斯都没醒过来。大家都不看好克里斯的情况,莎拉甚至都请牧场的牛仔帮他挖好了坟坑。 坟坑就挖在了他们房后西边的小山上。这里是他们牧场里风景最好的地方,山上长满了小树和紫色的野花,牧场的太阳总是最早照到这里。 给克里斯挖的坟坑,紧挨着他们的两个儿子的坟墓。莎拉的两个夭折了的儿子,杰尼和约特尼也都埋在这里。 两个儿子的夭折,曾经让莎拉的心冷得如同落基山顶的冰块一样。有很长一段时间,莎拉希望自己的心像巨石山口的堡垒一样坚硬,以承受这些痛苦。 在没有决定嫁给克里斯前,吴宇邀请她去野餐时,带她看过巨石山的石头堡垒。 吴宇告诉她,在劳埃尔将军指挥的战斗中,德克萨斯游骑兵就守在这些堡垒里。印第安人为了冲进山谷里,最终用了两门火炮攻击,都没有毁掉这些堡垒。 天上的老鹰总是会抓住飞得最慢的大雁,命运也最爱捉弄脆弱的人。 令人意外的是,克里斯没有在几天之内死掉。可是,他的伤也没有变好转。他只能每天躺在床上,瞪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他的身体不能动了,而且他也不会说话了。 可怜的克里斯,只能每天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莎拉只好每天喂它一些牛奶,勉强保证他还活着。 克里斯虽然艰难的活着,但是,他的身体还是越来越差。他不但每天下午都要低烧,而且,他的大小便完全失禁了。莎拉不得不每天为他擦拭身体,清洁床单。 克里斯是一个一百八十磅的大块头。莎拉每天为他清洁和翻身,都十分费力。她每天都要把给克里斯换下来的,沾满屎尿的床单被套扔在一个大木盆里,然后她端着大木盆到房后小河旁去清洗。 莎拉清洗它们的时候,从来不让女儿们帮忙。她明白,克里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不会太久了。她不想让她的女儿们嫌弃克里斯。 莎拉只是让女儿们每天给克里斯擦擦脸,尽量让他过得舒服一些。 看到女儿们仍然站在树下,不愿意回到克里斯的病床前,莎拉突然泪流满面。她不想让女儿们看到,只好提着奶桶快步从厨房的后门进了屋子。 莎拉端着装着热牛奶的小木碗,从厨房走了出来。眼光习惯性的看向客厅中央。昂贵的克洛维钢琴,静静的立在那里。只是,钢琴的上方,一些浮尘在阳光中飞舞。 钢琴是从六百英里外的圣安东尼奥买回来的。她和克里斯因为这架钢琴争论了两年。最后,莎拉取得了胜利。在克里斯受伤前一个月,她才把钢琴买回家。 莎拉本来认为,这是她的一个胜利。可是,现在每次看到这架钢琴,都让她无比伤感。 莎拉为这架钢琴付出了太多。买钢琴的钱,是莎拉卖掉父母在埃帕索的杂货商店得到的现金。 钢琴拉回家之后,她又花了十美金,请镇上一家酒吧里的法国钢琴师调好音。 尽管她认为这个法国人在酒吧里演奏钢琴,是一种降低身份的行为。她还是花了每月五美金的高薪,雇佣这个钢琴师在每周的周二,骑马来牧场教女儿们弹钢琴。 钢琴师的名字叫诺亚,是个法国人。诺亚在法语里是安宁的意思,莎拉很喜欢这个名字。可惜,诺亚本人却和他的名字不一样,他从来不想安稳下来。 诺亚之前一直在科罗拉多河上游做皮货生意。直到那一地区发生天花流行,他才结束了他的商业冒险。然后从犹他州一直流浪到加利福尼亚州,主要靠在酒吧弹钢琴谋生。 诺亚总是穿着黑色的燕尾服,戴着礼帽。胡须和头发上涂着发蜡,使得他们看起来黑亮黑亮的。 莎拉的两个女儿认为,诺亚先生是她们见过的最高雅的绅士。在这一点上,莎拉是同意她们的观点的。 看样子,诺亚也很高兴能教莎拉的女儿学钢琴。每当诺亚教女儿们学钢琴时,莎拉总能回忆起,她在佐治亚州的外祖母家和表姐妹一起学钢琴的幸福时光。 第196章 糟糕的生活 事实上,克里斯一直在试图阻止莎拉用父母的遗产给女儿们买钢琴。可是莎拉坚持了自己的意见。 她固执的要为女儿们做教育投资,希望她们可以到洛杉矶上大学。她不想让她们像她一样,在这偏僻的乡下待一辈子。 克里斯很固执,他一直在阻止莎拉用父母留给她的钱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倒不是他们的生活有多好,或者他不爱他们。只是可恶的大男子主义作怪,他认为花莎拉的钱很伤他的面子。 莎拉嫁给克里斯时,就已经做好了过苦日子的准备。但是,她认为的苦日子,只是不能参加舞会,不能去逛百货商店。 出乎她的预料之外,她的苦日子可不仅如此。 他们到达圣安东尼奥,只在城里住了一个月。克里斯为了照顾他的马匹生意,就不得不带着莎拉搬到位于郊外的牧场定居。 其实,克里斯在当地也算是有钱人。他常年贩卖马匹给军队,马场里常年保持着三四百匹马的饲养规模。克里斯不缺钱也不缺地位。 可惜,野外的生活条件实在是太糟了。 马场的主要建筑是一栋带门廊的木屋。还有两栋草皮顶子的木屋,被当作仓库和牛仔们的宿舍。克里斯盖起它们已经有十年了。 令莎拉最不能忍受的是,这里到处都是的尘土。 每天早上,莎拉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温水洗头。即使如此,到了晚上的时候,她只要一用手挠头,指甲里就都是黑色的泥垢。 白天的时候,她不得不给家里的床上都铺上帆布。即使如此都挡不住不断落下的尘土。到晚上的时候,家里的床上和天花板,还是会被尘土笼罩得雾蒙蒙的。 他们房子的屋顶,也没有天花板或者阁楼。 这就让他们的屋顶,成了老鼠和蜈蚣的天堂,它们不分白天黑夜的在屋顶爬来爬去。经常有不小心的老鼠或者蜈蚣掉下来,它们甚至会掉到沸腾的汤锅里。 “我们还不如住在印第安人的草屋子里。这样,至少我们可以烧掉它,顺便把这些老鼠和蜈蚣都烧死。” 莎拉有好几次歇斯底里的朝克里斯喊道。 克里斯倒是没有反驳,只是目瞪口呆的张大嘴,像个傻子一样看着莎拉。 克里斯不敢相信,还有人喜欢印第安人的生活。他也没有觉得,这里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大家不是都这样生活吗?那里没有老鼠和蜈蚣,即使洛杉矶也不可能没有啊。 克里斯不理解,莎拉为什么那么愤怒。 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就是在这个满是尘土和小动物的房子里降生的。一年多之后,哮喘病又把这个孩子带回到了天堂。 莎拉听过一句中国的谚语,是吴宇说过的: “坏运气不会只降临一次。” 莎拉的第二个儿子也没有逃过命运的安排。 那一年的冬天,冷得出奇。他们的木屋里,即使壁炉里的火不停的烧,也仅仅能保证穿着棉衣不冷而已。 这样的天气里,马的草料奇缺。克里斯不得不想办法,把牧场里的马都低价卖给军队。 克里斯走后一周,他们的第二个儿子就死于高烧。 地面冻得像铁一样硬,根本无法挖坑。莎拉只得用一块马车上的油布,把儿子的尸体包好。把他抱到他们放柴火的木棚里,准备等来年春天土地解冻后再埋。 幸好克里斯在第二天的早上回到了家。克里斯回来的时候,看到莎拉坐在冰窖一样的柴火棚里,儿子的尸体就在她的身旁。 莎拉的泪水,都被冻结在了脸上。克里斯把她包好卧室,找来了热水,才把它们擦掉。 莎拉穿着棉衣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任由克里斯照顾她。克里斯一边朝壁炉里添柴火,一边喋喋不休的劝着莎拉。 他警告莎拉,今后再也别做这样的傻事了。这里的冬天,气温会降到零度以下。如果她待在棚子里,克拉多河上吹过来的寒风,能把她冻死在里面。 莎拉躺在被子里,什么也听不到。她现在倒是希望老天爷能冻死她,这样,她就可以到天堂里和儿子们做伴了。 克里斯痛苦的看着莎拉,这个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的女人。克里斯是爱这个女人的,这个克里斯心里清楚。 克里斯对待莎拉,和其它的西部男人对待自己的妻子是不一的。即使莎拉再惹她生气,他也舍不得打莎拉一下。 可怜的克里斯一直不理解,莎拉为什么会嫁给他。他也从来不敢相信,莎拉会作为妻子陪伴她一生。 他一直觉得,可能某一天早晨,他一睁开眼,就会发觉莎拉已经离开了他。吴宇和莎拉的关系,一直是克里斯追求莎拉的阴影。 克里斯一直想弄明白,莎拉为什么会拒绝大名鼎鼎的德克萨斯游骑兵上尉的追求,最后选择嫁给一个比她大十多岁的马贩子。 就克里斯知道的,吴宇吊死的马贩子里,至少有五六个是拥有三千匹以上的马,比他的生意大得多的。 克里斯一直不敢相信,莎拉这样一位美貌出众的德克萨斯小姐,会嫁给他。并且会离开德克萨斯,和他到偏僻的科罗拉多冲击平原生活。 德克萨斯虽然也是西部地区,可是埃帕索毕竟是美墨边境上的交通要道。比起埃帕索,科罗拉多平原上的生活不仅枯燥,而且过于艰苦。 克里斯清楚,这里的生活对于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来到这里的女人,大多会在几年内因为寂寞疯掉。她们会逃离这里,或者死掉。 克里斯的母亲,就是在克里斯七岁的某个早晨,用他父亲的猎枪自杀的。她只留下了“我再也受不了了”的吼声,在科罗拉多河的寒风里飘荡。 母亲死后,克里斯兄弟四人的生活更加艰难起来。父亲不再干活,而是整日喝酒。最终为了酒钱,他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 终于有一天,他从马上掉下来,冻死在了离酒馆不远的一条小巷里。克里斯的祖父母领养了他们兄弟四人。 莎拉在床上躺了两天,她终于还是活了过来。她也没有离开克里斯,而是留了下来。 只是,莎拉眼睛里没有了光亮。莎拉的眼睛里,时常流露出灰色的光芒,这让克里斯感到恐惧。 克里斯认为,如果他不看着点莎拉。她也会离他而去,无论自杀还是逃跑。 第197章 孤独 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的克里斯,也开始毫无节制的喝酒了。 芭布拉只是个小镇。他们的邻居很少,也没有什么社交活动,除了周日去小教堂做礼拜。 这里最多的就是驻扎在这里,据说是为了防备印第安人的士兵。 在镇上的人的话题里,印地安人是他们最大的威胁。莎拉没有提出过不同意见,可是她好像也不怕他们。 莎拉对这里人们的胆小感到不可理解。埃帕索经常有印地安人出现,莎拉就接待过很多。 他们通常都是豪爽大方的,他们待人亲切,和白人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克里斯请到家里来的客人,通常都是士兵。士兵们的酒量很大,克里斯跟着他们一起喝得毫无节制,每次都会喝到不省人事。 直到克里斯一周连续喝醉了三天,莎拉决定不再容忍他。 当天夜里,克里斯又和他的士兵客人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早上,莎拉把早饭给克里斯端到桌子上之后,她紧紧盯着他的眼睛说: “克里斯,你不能再喝酒了,这个星期你已经喝醉三次了。难道我嫁给你,就是为了呆在这个头发上永远沾着尘土在地方,和一个酒鬼过一辈子吗?” 莎拉认真在语气吓坏了克里斯。 克里斯惊恐的坐在窗户前,顶着荒凉在大平原凄凉地坐了一整天。他不知道离开莎拉后,他应该如何生活。 从此以后的几年里,克里斯再也没有喝过一滴酒。酒瓶在厨房在柜子里放了好几年,一直是满的。直到莎拉把艾草泡在里面,用于被蚊子叮咬后止痒。 自从第二个儿子死后,莎拉就执意想盖一所用砖和石头建成的房子。她认为,只有这样在房子,才可以保护她今后和孩子们健康长大。 莎拉提出了建房子,但是却不让动用她父母留给她的遗产。他们为此发生了争吵。 事实上,克里斯的生意做得不错。他给部队供应马匹赚了不少钱,完全能够盖一栋莎拉要求地砖瓦房。但是,他对于莎拉死抠着这笔钱一分不花,充满了疑虑。 克里斯倒不是担心莎拉会做什么体面在事。莎拉每天勤快的料理家务,在他外出做生意时,一心一意在替他照料牧场。她除了去镇上买一些书,也很少花钱。 无论他们生活的多困难,她都不允许自己和克里斯去动这笔钱。她只说这是孩子们的教育基金。 克里斯是不信的。他怀疑这笔钱是莎拉留着,为离开他准备的。尽管他也知道: 如果莎拉要逃跑,有没有这笔钱,他都挡不住。只要莎拉写一封信到埃帕索,吴宇会昼夜不停的骑马赶来,把莎拉带走。 克里斯被莎拉的愿望折磨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终于屈服了。他终于同意把做生意的钱拿出一部分来建房子。 为了节约成本,莎拉宁肯自己和克里斯跑到二百里外拉木头,也坚决不让他动用孩子们的教育基金。 莎拉在房子建好后,只用过这笔钱两次。 一次是给她父母留给她的老伙计——科洛,一个墨西哥老牛仔,买了一件野牛皮制成的大衣。这件大衣在科罗拉多河三月的暴风雪中,救了科洛一命。 第二次是为了两岁的米娅,她花了三百八十美元,从圣安东尼奥买了一架钢琴。 克里斯爱他和莎拉的女儿,他看着女儿在壁炉前玩耍,可以一看一整天。他和莎拉在没有了两个儿子之后,又相继生了两个女儿。 两个女儿出生后,壮实的像两头小牛犊子。不要说生病,连感冒都不曾得过。 事实证明,莎拉的坚持是对的。可是,越是这样,他越来越觉得莎拉会从这个家里逃走。 克里斯变得越来越孤寂。莎拉尽力让女儿们陪着她,使他感受到家庭的快乐。 可即使如此,克里斯心里总有一种难以言明的情绪。他感觉,对于莎拉和女儿们,他就像是一个局外人。 他变得更加的木讷了。如果不是有必要的生意上事务要处理,他会尽量留在家里。他会一直坐在卧室窗户旁的椅子上,用孤寂并且哀伤的眼光一直盯着莎拉看。 莎拉察觉到了他的心思。她对他开始特别的关照,她试图和他在白天多聊聊天,并且让女儿们和他做游戏。 可是,克里斯一直表现得忧心忡忡。即使晚上一家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也像个木头人一样。 科洛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牛仔。是科洛教会莎拉掌握马的习性,如何用爱抚让马儿服从命令,而不是像克里斯一样粗暴。 克里斯虽然靠卖马为生,可是其实他并不懂得马。 他只会粗暴的用鞭子抽打它们,让它们变得惊慌而且愤怒。莎拉不得不经常抓住他扬起鞭子的手,以防他被伤到。 科洛曾经告诉莎拉,克里斯驯服不了那匹印第安野马。他希望莎拉劝说克里斯,把野马卖掉或者放掉。 克里斯的一意孤行害了自己。他愚蠢的用后背对着一片还未驯服的野马,然后被倒霉的被野马踢中了后脑勺。 最后的结果,就是现在这样。他整天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空洞的眼睛盯着没有天花板的屋顶。 最初的时候,莎拉还盼望着克里斯会好起来。 每当天气好的时候,她会打开卧室的窗户,想让克里斯看一看院子里欢快跑动的马,和天空中自由翱翔的鹰。让他感受一下生命的活力。 可惜的是,克里斯一直躺在床上,他的头一动不动。莎拉不知道,他是否能感觉到窗前的微风,轻轻拂着脸的温柔。 这个时候,莎拉就会拿着一个帆布马扎,坐在他身边翻看一本《玫瑰经》。 她经常突然抬起头来,仔细的听着。她期待着听到克里斯叫她的声音。可现实是,从风中传来的多半是他的屎尿味。她只能通过嗅觉,感知克里斯的存在。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种事都是发生在夜深的时候。她每次都是亲自动手给克里斯收拾,坚决不让女儿们帮忙。她竭力想让克里斯留下一个美好的记忆,在女儿们心中。 一个多月后,莎拉给克里斯换床单的时候,猛然意识到他轻了许多。 这个身躯魁梧的男人,曾经多少次躺在她的身边,为她温暖了夜的寒冷。他还给了她四个孩子。可眼前的他,却只留下一个生命力在不停流失着的羸弱躯体。 第198章 妈妈的味道 每当莎拉用拧干的温水毛巾给克里斯擦身子的时候,她都会泪流满面。这个曾经陪她度过无数个寒夜的男人,再也不会脾气暴躁了。 他再也不会抽打马匹了,他只能躺在床上,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克里斯在他受伤一个多月后,尽管莎拉照料得很细心,他的后背和腿上还是都长着褥疮。 莎拉不敢让他趴在床上,怕他被枕头闷死。她只能让他侧身躺一会儿。她扶着克里斯侧身躺着的时候,就把头靠在他胸前休息一会儿。 等让克里斯轻松一会儿,她在把他翻过来躺好,并且给他盖好被子。这时,她再回到她的小床上睡觉。 半夜里她总会醒来,从窗帘的缝隙里凝视着窗外的草原,潸然泪下。尽管她已经为他生了四个孩子,现在却只能一个人在夜里孤独的躺在小床上。 如果能救活他,她仍然愿意为他生一个牛犊子一样壮的儿子,陪他料理他的贩马生意。哪怕她在经历一次怀孕生子,担心孩子成长的恐惧与痛苦。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着这些事,能让她痛苦到几乎发狂。甚至她都不敢走到他的身边,或者仔细听他的呼吸声。 这种痛苦就像一锅苦涩透顶的印第安草药汤,把他们的婚姻生活浇得苦透了。有时候她甚至认为,如果她能突然死去,卸下这副重担该有多幸福。 生活还要继续,莎拉不得不继续挑起生活的重担。唯一能让她感到片刻喘息的,是每天早晨躺在裹紧的被窝里,直至被厨房的苦苦的咖啡味唤醒。 在厨房煮咖啡的是科洛,她父母留给她的雇员,也是他们的克里斯马场,自从克里斯受伤后唯一还留下来的雇员。 莎拉不知道科洛在这世界上,是否还有亲人或朋友,科洛从来没有提到过。她只知道,自从她记事以来,科洛就在她们家待着。 当她的父母去世后,科洛又随着她远离墨西哥,搬到这寒冷的科罗拉多大平原。 在克里斯受伤之后,克里斯马场经营困难,雇员们都辞职离开了。在这个时候,她以为整个世界都抛弃了她。科洛在这个时候也没有离开,他笑呵呵的没有薪水也继续工作。 科洛赶走一群群觊觎克里斯牧场的忘恩负义之徒,保护了莎拉和她的女儿们。而且,他还努力维持着牧场的经营。直到莎拉从痛苦与自责中走出来,接过经管这个家庭的重任。 在莎拉的心里,科洛本来就是这个家的一份子。她像少女时等待妈妈叫她起床一样,赖在床上轻轻闻着厨房里传来的咖啡浓香。这是他自从克里斯受伤后,每天难得的放松时刻。 她坚持声称科洛煮的咖啡比她的香,所以,科洛接过了每天早晨为全家人煮咖啡的工作。 莎拉裹紧被子,从卧室的窗口注视着科罗拉多河上逐渐飘散的晨雾。直至米娅踮着脚尖走到她的枕头边,把头埋在她的胸前,深深的吸着她身上的味道。 米娅和贝拉在醒来的第一时间,就是踮着脚尖走到莎拉夫妇的卧室。先看一眼 爸爸,然后就去看妈妈睡醒了没有。 如果发现妈妈的眼睛是睁开的,她们就把头埋在妈妈怀里,闻一会妈妈的味道。就像她们小时候一样,妈妈的味道总是能让她们感到安心。 “妈妈,你该起床了。我和妹妹都穿好衣服了。” 米娅每天早晨都会这样说。 这时,小女儿贝拉也会睡眼惺忪的揉着眼睛走进来。她会轻轻拉住妈妈露在被子外面的手问: “妈妈,我们去捡鸡蛋吗?” 捡鸡蛋是贝拉最愿意做的家务,也是她唯一能做的家务。这让她充满自豪感,认为自己也能为家里贡献力量。她对这个家庭是有用的,而不仅仅是母亲和姐姐的拖累。 不过,她更想和妈妈一起去谷仓捡鸡蛋。如果她单独去,欺软怕硬的老母鸡就会在她从鸡窝里拿鸡蛋的时候,用尖利的嘴啄她驱赶她。 如果妈妈来拿鸡蛋,脾气不好的老母鸡会温柔的低声咕咕叫着,任由妈妈把鸡蛋从她身下的鸡窝里取走。 “我就想捡你俩。” 莎拉笑着把俩个女儿搂上她的小床,和她们在还有余温的被窝里一起躺一会儿。 母女三人就待在床上,直到看到温暖的阳光,像碎金一样洒满窗前的这片草原。 两个女儿和她挤在一张床上,紧紧的靠着她,驱散了莎拉夜里凄楚孤独的伤感。让她的心觉得暖和起来。 “妈妈,你还不起来吗?” 大女儿米娅问。她比妹妹贝拉更关心一些爸爸。因此,她对妈妈太阳升起来了还赖在床上,有一些担忧。爸爸受伤前,他和妈妈经常因为早起的问题争执。 “嘘,别说话,小姑娘。太阳才升起来一小会儿,生活不应该总是匆匆忙忙。” 莎拉用手臂把怀里的小姑娘搂得更紧了,不许她逃跑。 没有为竭尽全力照顾好这个家,这是莎拉觉得对不起克里斯的一个原因。 尽管她非常愿意做好这个家里的女主人,但她就是不愿意改变赖床的习惯早起。她可以给克里斯打下手,也可以给克里斯做早饭。可是,克里斯很少能在他希望的时间吃到早饭。 当克里斯出远门做马匹生意的时候,她还会忙里偷闲的喝个下午茶,或者躺在床上看一看从休斯顿邮寄来的文学期刊或者女性杂志。 这些期刊杂志里的女主角,经历和生活和她完全不同。这让她觉得她不是生活在地球上,而是生活在另一个星球上的人。 莎拉有些时候也想像那些女作家一样,把她的生活写成故事。 可是,这些女作家,她们大都住在东部的城市和小镇上,生活中有大量的邻居和朋友。 而她,和其它生活在西部女人,生活中除了丈夫和孩子之外,几乎没有邻居和朋友可以来往。 只有奥斯汀的姑妈,每年会给她写一到两封信。信里写的内容,也没有她梦想的文学和艺术,只有姑妈家院子里拴着的马,和谷仓里下蛋的母鸡。 莎拉一次次坐在窗前的咖啡桌旁,拿起笔又沮丧的丢下。她凝视着窗外空旷的草原,悲伤得不能自已。 即使她有才华和时间,在这寂寞荒凉的西部,她又能写什么呢? 第199章 梦想和生活的差别 莎拉认定,她人生中经历过的人和事都太平淡了,不足成为她笔下的故事的主角。 至于吴宇,虽然他是个英雄。但是,莎拉要把对他的感情当作秘密藏在心里,不会和任何人分享。 她有时也会想,不如给杂志上的女作家写封信。好向她们请教一下,她们是如何构思小说的。她们写的故事里的主角,是真人真事,还是凭借想象编出来的。 在儿子们还活着的时候,莎拉曾经对生活满怀希望。 她想写一部小说,关于她的婚姻和孩子的小说。她认为这部小说,可以成为一本震惊整个休斯顿地区的小说。 她还特意央求克里斯,从圣安东尼奥给她买回来带香味的纸,和据说狄更斯先生用的是一个牌子的墨水。 但是她要照顾两个儿子,还要和科罗拉多平原的风雪严寒做斗争,没有时间开始写作。 她总认为,等两个儿子长大一点,她就会有时间开始写作她的小说。可是,生活没有给她等待的机会。还没等她开始写小说,两个儿子就都死了。 她从此痛不欲生,再也没有开始小说的创作。并且在一次失眠的夜晚,把稿纸和墨水当作害死儿子们的元凶,任性的都把它们投进壁炉里烧了。 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不再想写作的事,也不再去碰杂志和小说。 书中的故事成了她最厌恶的事: 她在为死去的儿子痛不欲生的时候,书中的主人公们,却在快乐的参加宴会,谈论欣赏百老汇的歌剧。世上还有比这更可恨的事吗? 等到两个女儿出生几年后,她才又开始接触书籍和杂志。她喜欢在黄昏的时候,搂着两个女儿坐在卧室的窗户旁,给她们读书里的故事。 这一刻,让她感觉她又回到了小时候。每当黄昏的时候,她就会坐在椅子上,痴痴的看着对面给她读书的妈妈。 莎拉的这一个习惯,让克里斯很是反感,但是又不得不竭力忍让。 克里斯认为,妻子的做法只是出于她那不切实际的虚荣心。给那么小的孩子读书,她们能听懂什么。 就像她每天早上都要浪费时间洗头一样,不知道有什么用。到了晚上还不又是满头的土。 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个女人,把时间用在洗头和读书,而不是做家务上。只有大庄园里,那些娇滴滴啥也不会的庄园主的女眷们,才对这些感兴趣。 莎拉一边给奶牛挤奶,一边看着两个女儿,她们在树下兴奋的等着马车驶来。一阵马蹄声传来,科洛牵着两匹种公马回到院子里。 科洛是看到有马车来,才从马群跑回院子里来的。他是个谨慎的老牛仔。就像莎拉对科洛的忠诚感到不解一样,科洛也对莎拉的对人毫无戒心感到无奈。 莎拉能对危险的马匹保持警惕,却根本不怕危险的男人,她甚至不怕印第安人。即使科洛给她看了身上的箭伤,对于科洛的劝告,她还是一笑置之。 科洛快速的把种公马拴到马棚里,就大步跑到莎拉身边,防备马车里的人或事给莎拉母女带来威胁。他的手按在腰间的左轮手枪上,注视着越来越近的马车。 莎拉却显得很淡定,她甚至略感兴趣的看着还在远处的马车。 她才不会感到紧张呢,没有人知道她是一个美式聚合高手。自从她的父亲在她十二岁时,送给她一把左轮手枪做为生日礼物。只要有枪在手,她就没有害怕过任何情况。 等她和吴宇成为恋人后,吴宇又开玩笑似的教给了莎拉中国女子防身术,裙里脚和无影刀。这两种功夫,都是精准的对男人的特征进行攻击。 据吴宇说,莎拉在学习这种阴险的招式方面很有天赋。自从她学会这两个招式,吴宇就不敢不出声的靠近她了。 从那之后,莎拉即使没有枪,也不害怕任何人了。 而且,不远处的马料槽的下面,就放着一把巴沙尔步枪。这把步枪,是她顺手放在那里,用来保护院子里的母鸡的。 莎拉觉得,母鸡给她带来的麻烦,要远远大于她们给她贡献的鸡蛋的价值。它们在院子里安心的吃食的时候,她还得保护它们。 不管白天和晚上,她都得时不时的开两枪。赶走白天盘旋在院子上空的老鹰,和夜里偷偷来拜访母鸡们的土狼和臭鼬。 她又一次抬起眼看了看马车,平淡的对身边说: “科洛,别紧张。我只看到两个野牛猎人在马车旁边。” 科洛可不会掉以轻心,他坚持道: “如果他们心存歹意,两个人就很多了。” “干坏事一般都要成群结队。两个人在这草原上,他们敢做什么坏事。他们不怕被吊死吗?” 莎拉不想再和科洛争论了,她转移话题道: “那匹小野马怎么样了?” 科洛摇了摇头,只是盯着前方的马车,没有回答她。 莎拉曾经想把科洛当成自己小说里的主人公,可是她仔细想来,却不知道该如何描写科洛。 在莎拉看来,科洛身上有着许多谜团。 科洛很少谈到自己的过去。莎拉只知道他在刚有马料槽高的时候,就被阿曼契人抓走。 他是在南方长大,先后被卖给过好几个印第安人部落。直到史密斯将军在布莱肯高地战役中,把金牙酋长的部落赶进克拉格草原,他才找机会逃到白人城镇。 莎拉自己猜测,已经满头白发的科洛,现在大概有五十多岁。不然他不会如此缺乏对生活的热情。 科洛是个驯马高手,但他的能力不仅是驯马。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每天干完牧场的活之后,坐在壁炉旁编绳子。莎拉总是喜欢看,一堆堆杂乱的马鬃,如何在他灵巧的手里变成一条条结实耐用的绳子。 科洛不但会用马鬃编绳子,他还会用生牛皮编绳子。甚至,他高兴的时候,还用鹿皮编了一条套马索。科洛把这条漂亮的绳子送给了莎拉,当作生日礼物。 莎拉虽然用不着套马索,但是,她收到科洛的礼物还是非常高兴。这引起了克里斯的嫉妒,科洛可从来没送给过他礼物,尽管他认为自己才是一家之主。 可怜的克里斯,只好装作不屑一顾的说: “太可惜了。莎拉连一个小羊羔都套不住。” 作为一个墨西哥人,科洛的英语说得很好,他还会说西班牙语。 即使他几乎没有在墨西哥生活过,他还是会讲一口优雅的西班牙语。虽然他的身边都是白人或者印第安人,他还是愿意说西班牙语。 第200章 命运中的相逢 莎拉在休斯顿上女子大学的时候,作为淑女教程的一部分,跟着一位牧师学习过一段时间西班牙语。 在和科洛说话时,她就尽力使用西班牙语。每当这时,科洛就会眼睛发亮,快乐得连脸上的皱纹都发出了光。 莎拉还教两个女儿西班牙语,并且也用西班牙语和科洛说话。科洛变得更加快乐了。他一有空就带着她们骑马,还给她们用西班牙语讲故事。 随着马车越来越近,马圈里的几匹母马都竖起了耳朵。莎拉终于看清了客人的样子。 一个满脸胡须的大汉,穿着一件比莎拉给科洛买的羊皮大衣还大的大衣,像一头刚刚冬眠醒来的棕熊一样,坐在一片灰色的小马背上。 小马低着头,拖着脚步艰难的走在草丛里。一副精疲力竭,下一秒就会栽倒在地上的样子。 大汉骑着马,走在马车的旁边。马车的车辕上,坐着一个半个脸都被一块蓝色的破布包着的中年白人。中年白人紧皱着眉头,用一只手拉着马缰绳驾驶着马车,看样子他受伤不轻。 大篷车的车帘被撩了起来,一个大着肚子的孕妇,艰难的靠着一个破破烂烂的铺盖卷,坐在几张毛上还带着黑色血迹的生牛皮上。 这三个人都面色黯淡无光,无精打采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在荒郊野外遇到人烟的兴奋感。科洛判断他们是三个长途跋涉的人,而且受了不少罪。 科洛判断他们没有什么危险,才和莎拉一起到大门口迎接他们。车里的女人好像快要晕倒的样子,她低下头用虚弱的声音问: “请问我们到了艾布达尔了吗?” “到了。这里就是艾布达尔,你们离城里还有二十里。先下来喝口水吧。” 莎拉热情的和孕妇打着招呼。 “你们听说过一个叫米格尔的华盛顿人吗?我正在找他。” 孕妇朝着莎拉问。 “该死的花花公子。” 科洛平静的用西班牙语小声咕哝了一句。他因为负责家里的物资采买,几乎认识艾布达尔的所有人。 他不但听说过米格尔的事,还在城里的街道上看到过喝得醉醺醺的外乡人,华盛顿来的花花公子米格尔。 米格尔的名声,在赌客们中间很好,别看他赢了他们不少钱。可是,在酒吧当女招待的女孩们中间,他的名声可不怎么好,尽管米格尔给女孩子们花钱很大方。 海瑟薇听懂了科洛的话,但是她面色平静的装作听不懂西班牙语。她才不在乎米格尔在这里的名声如何,现在最要紧的是找到米格尔。 只要找到米格尔,他们就会得到吴宇的保护。 她就可以摆脱小威廉和奥古斯。就再也不用整天坐在大篷车上,被崎岖不平的草原颠来颠去。也不用在每个晚上都担心不怀好意的野牛猎人,或者担心被印第安人抓住。 莎拉看了看海瑟薇的脸,大方的邀请道: “别着急,已经到了。我看你的脸色不太好,你最好下来休息一会。愿意的话也可以在这住一晚。明天再不慌不忙的进城。” 看到海瑟薇还要摇头,莎拉又笑着说: “你们这样着急是不行的。至少要让这些马喝口水。” “我觉得这位夫人说得有道理。” 奥古斯说完后,慢慢的从车辕上滑下来。上一次因为骚扰海瑟薇,他挨了小威廉的揍。直到现在,他的左腿受的伤还没有好。 尽管知道需要赶夜路才能到艾布达尔城,海瑟薇还是不想停下来休息一下,她想尽快赶到城里。 看到小威廉已经松开缰绳,跳下马来,她也只好改变自己的想法。海瑟薇慢慢的挪到车辕旁,小威廉扶了她一把,她才顺利的从车上下来。 莎拉朝着海瑟薇说: “咱们先进屋吧。你可以先洗把脸舒服一下,我猜你们一定已经在草原上走了很多天了吧?” “您说得对,我们是从佐治亚州搬来的。已经在草原上走了有十多天了。” 海瑟薇一边回应着莎拉的热情,一边跟着她朝右边的牧场主屋走去。然后,海瑟薇突然觉得地面摇晃了起来。 “那你可走得够远了。我从前住在德克萨斯州的埃帕索,离这里也有十几天的路程。” 莎拉想跟海瑟薇聊一聊。她们的马场太偏僻了,在这里很难见到外面来的人。她想跟这位有勇气长途旅行的女士多待一会儿,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 莎拉在前面一边领路一边说话的时候,突然觉得身后没有动静了。 她诧异的回头一看,发现海瑟薇正软软的朝地面坐下去。在她回身伸手去抓的时候,海瑟薇已经仰面朝天倒在了去主屋的路上。 莎拉没有感到太紧张。她知道,这个女人倒下来,是因为过度疲劳。乘坐这样的马车赶了十几天路,谁也会累的。 她在海瑟薇的脸上用手拍了几下,问道: “嗨,女士,你还好吗?” 海瑟薇没有回答它。小威廉赶忙跑过来,像抱一个小孩儿一样把她抱了起来,跟着莎拉进了屋。 莎拉一边指着一把椅子,示意小威廉把海瑟薇放在椅子上,一边问他: “我还不知道这位女士叫什么名字,还有你叫什么?” 小威廉只是红着脸看着她,却不开口说话。就当莎拉怀疑他是个哑巴的时候,包着半边脸的奥古斯走了进来,他急忙回答了莎拉的问题。 奥古斯摘下帽子朝莎拉挥了挥,敷衍的表示了一下礼节。然后说道: “他叫小威廉,我叫奥古斯。他不是哑巴,只是不善言辞而已。” “至于那位女士,她叫海瑟薇。我们碰到了出来打猎的两个印第安人,所以都受了伤。” 奥古斯怕小威廉说出他受伤的原因,是因为骚扰海瑟薇被小威廉打的。因此抢先回答了莎拉的问话。 莎拉带着小威廉,把海瑟薇抱到了客房的床上。海瑟薇只是哼了几声,并没有睁开眼睛。 科洛等他们从客房出来,才问他们: “她的朋友是叫米格尔吧?” “我们只是被她雇佣,保护她来这里的。我不知道她是否有一个叫米格尔的朋友。我们只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警长。” 奥古斯还是抢在小威廉前面,回答了科洛的问题。奥古斯在屋里感到有些不自在,就拉着小威廉出了屋,一块儿坐到了门廊下的凳桌上。 奥古斯抬起头四处张望着,无意中看到一扇打开的窗户后面,有两个小姑娘在偷偷观察着他们。 奥古斯猜测着这家的男主人去了哪里。他确信,那个老墨西哥人,不是那个漂亮的女人的丈夫。 第201章 生了吗? 不久之后,莎拉出来问他们,是否愿意到屋里吃晚饭。看到小威廉面有难色,奥古斯只好礼貌的回答: “不用了,夫人。我们的衣服太脏了,就待在车里就好了。” 莎拉无奈,只好把晚饭端出来,让他们在马车旁吃晚饭。 米娅和贝拉看到客人没有来屋里吃晚饭,感到很失望。 “妈妈,请客人进屋来吃饭好吗?” 米娅对满脸胡子的小威廉感到好奇,她想听他讲讲草原上的故事。 “我们不能强迫我们的客人。而且,野牛猎人都差不多,你们之前又不是没有见过。” “那个满脸胡子的野牛猎人,是那位女士的丈夫吗?” 贝拉好奇的问莎拉。莎拉只得告诉好奇的小姑娘: “他不是。你不要胡乱猜测了,他看上去可不像一个好惹的人。那位女士累坏了,等她明天早上休息过来,你可以和她聊聊。” 第二天天还没亮,两个小姑娘还没有起床,就听到了海瑟薇从客房传来的尖叫声。睡在马车上的小威廉和奥古斯也听到了尖叫声,尖叫声在马场的上空持续了有几个小时。 莎拉对于她和她的父母收留科洛这一决定,再一次感到庆幸。 在海瑟薇的尖叫声刚响起来的时候,科洛就来到她的身边,和她一起照料海瑟薇。看上去,科洛对照顾孕妇没有偏见,而且经验丰富。 科洛有丰富的给马接生的经验。她对待怀孕的女士,无论是母马还是孕妇,都很镇定。没有像普通的男人那样,一听到女人难产就惊慌失措。 海瑟薇是因为穿越草原的旅行太艰苦了,耗尽了她的体力。她现在因为子宫收缩无力,导致孩子生不出来。 海瑟薇在天亮时宫缩开始,孩子生不出来,已经昏迷了好几次了。愁眉不展的莎拉和科洛已经束手无策。 莎拉能做的,只是把温水浸湿的毛巾,一遍遍的给海瑟薇擦掉脸上和身上的汗水。 到太阳露出地平线的时候,海瑟薇已经虚弱到喊不出声来了。科洛的判断是,海瑟薇失血过多,生命已经非常危险了。 莎拉只能给海瑟薇勉强喂一些糖水,并且焦急的一遍一遍的给海瑟薇擦汗。 “妈妈,爸爸又拉在床上了,你闻这味道。你快去照顾爸爸吧。” 在客房门外偷看了一会的米娅,告诉莎拉。 “稍等一会儿,我就去给他换床单。没看我正在忙着吗?” 莎拉没有看女儿,只是一边看着海瑟薇的脸,一边回答米娅。她语气里带了一丝急躁,敏感的米娅听了出来。 “可是爸爸一直不停的叫喊。把被子和睡衣都弄脏了。你得多洗好多东西。” 米娅紧张的向妈妈诉说着,想让妈妈明白她来叫妈妈的理由。 “我很快就去给他清洁。味道不好闻咱们也先忍一会,生活那里可能处处芳香。至少他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宝贝,你去厨房帮妈妈煮点燕麦粥,妈妈待会要用。也给院子里的两个男人端一些,他们也一定饿坏了。” 海瑟薇在抓住被子使劲了几分钟之后,又再一次昏了过去。 科洛无奈的朝莎拉说: “我们得想办法给她吃点东西,这么快就没劲了。她实在太虚弱了。” “可怜的海瑟薇,走了这么远的路。要是我,我也会这样虚弱。” “这个孩子,也不知道他着什么急,反正已经在妈妈的肚子里呆了这么长时间。如果能让海瑟薇休息几天,身体强壮一些再生该多好。” 科洛点点头: “是啊,太危险了。这样会要了海瑟薇的命。” “嗨!无论如何,我们得坚持住,争取把她和孩子救下来。” 莎拉疲惫的摇摇头离开了房间。她从厨房提了一只水桶,朝院子里的水井走去。她得烧水给克里斯做清洁。 院子里的景色,在晨光里变得清新明媚。主屋前的花坛里,莎拉和女儿们栽的鲜花,正在温暖的阳光里怒放。 院子的远处,初升的太阳,给草原镶了一道美丽的金边。 莎拉使劲吸了一口气,仿佛赶走了满身疲惫,从台阶上下来。她得快点干,屋里有三个正在和命运作斗争的人,需要她的帮助。 莎拉喜欢大草原上美丽的早晨。自从嫁给克里斯,跟着他来到科罗拉多河平原住下来之后。这些年来,她没有被尘土和寒冷,还有无处不在的死亡压垮,是这美丽的晨光一次次拯救了她。 是那洒向草原的金色的阳光,让她感到欢喜无限,身体里又充满了活力。美好的事物,总是能让莎拉开心。 她不但喜欢阳光,还喜欢鲜花。却不喜欢女人常常喜欢的首饰,和漂亮衣服。就是这一点,让克里斯对她十分不解,甚至苦恼万分。 莎拉每年春天,都会从加利福尼亚买来花种和花苗。她和女儿们,就把它们种在屋子前的花圃里。 以后的日子里,她们就会每天小心照料,期待着花儿开放。莎拉喜欢看到这一幕,美丽的花儿像生命一样在晨光中怒放。 她喜欢阳光,阳光会使她的花儿们长得更加强壮挺拔。可是,她恨草原上的风和尘土。 她不怕尘土,因为她能克服它们。只要她勤快一点,每天早上把它们扫出去就可以了。 比起尘土,她更恨草原上的风。从科罗拉多河上吹过来的北风,就像是一个暴躁的醉汉,狂暴而且持久。头一年,它们把她的花吹散了花瓣,吹折了花枝。 第二年,她重振旗鼓,把花种在风背风的台阶下。可恶的风总是能找到她的花,把花瓣吹得一片片的在空中飞舞。直到最后,给莎拉留下的只有光秃秃的花枝。 尽管如此,她们的花儿还是能开几天。这让莎拉和女儿们感到欣喜异常,所以她们决定坚持战斗。 每年冬天的时候,她们总是会在壁炉前翻着邮寄来的商品目录,选择着要订购的花苗和花种。满怀希望的谈论着,来年春天她们能看到什么样子的花。 莎拉提着水桶从水井旁回房子里时,看到蓬头垢面的小威廉和奥古斯,呆呆的站在马车前,眼睛看着客房的方向。 莎拉没有和他们说话,她毫不在意的从他们身边走过。小威廉叫住了她,问她: “夫人,海瑟薇生了吗?” 第202章 生命难以承受之重 “没有,还没有生出来。她太虚弱了,根本使不出力气,生孩子这种事,最后还得靠他自己,别人谁也帮不了她。” 莎拉语气中带着疲惫回答。 小威廉眼睛随着她转动着,眼里露出了祈求之色。但是,直到莎拉提着水桶走回厨房,他都没有开口。 莎拉走进厨房,把水倒到锅里。她对两个正在努力往炉子里塞柴的女儿,吓唬道: “别再朝炉子里放柴了,你们想把屋子烧掉吗?” “妈妈,你去照顾那位女士吧。我会做饭。” 米娅急忙回答。她急着让妈妈离开,她好和妹妹第一次独立熬出燕麦粥。 “那位女士生病了吗?她为什么要大声喊叫,你也要给她喝印第安草药汁吗?” 贝拉为了显示自己已经长大了,可以和姐姐一起做饭了,她急忙问妈妈。 贝拉发烧的时候,妈妈曾经给她喝过,据说是印第安神药的,拿草根和树皮煮出来的草药汁。 这些草药汁救了贝拉,第二天早上贝拉的烧就退了。可是,草药汁喝到嘴里的苦味,也成了贝拉人生中的噩梦。 莎拉笑着对小女儿说: “不,亲爱的,我不会给她喝草药汁的。那位女士在做一件比喝药还苦的事。” “你们把燕麦粥多煮一会儿。注意用勺子搅拌一下锅底,别把它烧糊了。等会儿,我要给那位女士喂一点儿。” 说完,她从锅里盛出一些已经温热的水,倒在一个木盆里。莎拉端着木盆走进卧室,拿开被子,翻起克里斯的身体,让他侧卧在床上。 一掀开被子,便有一股热烘烘的臭味在房间里弥漫。莎拉不敢打开卧室的窗户,哪怕一条小缝,怕寒风把克里斯吹感冒了。 莎拉用一块旧棉布在木盆里浸湿,然后把棉布拧到不掉水滴,给克里斯把下身擦干净。 然后莎拉才把脏了的床单从克里斯身下抽出来,扔到床底的木盆里。她又换了一条干净的床单,帮着克里斯面朝天躺好。 这时她才喊米娅进来,给她另外端一盆干净的温水。她坚持不用两个女儿在她给克里斯换床单时帮忙,希望克里斯给他们的两个女儿,多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 米娅很快就端来了温水,和一条干净的毛巾。凉水兑得稍微有点多了,她平时一定会再加一些热水,可今天早上就顾不过来了,只好将就一下。 克里斯瞪大着眼睛,安静的躺在床上。 莎拉拿着毛巾给他擦着身体。他变得越来越瘦,胸前的肋骨上都只剩下了一层皮。微微的凉风吹过他的下身,他的双腿立即被吹起鸡皮疙瘩。 擦完身子后,莎拉给克里斯穿好睡衣,重新盖好被子。她把装作脏床单的木盆端到门廊下,准备一面洗床单,一面休息一下。 莎拉刚刚把床单洗干净,晾在门廊下的栏杆上。她都来不及站在那里伸一下腰,喘口气,身后的客房窗户里,就又一次传来海瑟薇的呻吟声。 海瑟薇已经累得连尖叫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用呻吟来表达她的痛苦。莎拉知道,她应该去客房照顾海瑟薇,让科洛休息一下了。海瑟薇的分娩,可能会持续一天。 命运就是这样让人难以预料,总是让人措手不及。以为会很快的事,可能会变得很慢。可你以为很远的事,却会突然降临。 莎拉以为儿子们只是个小病,可他们转瞬之间就被夺去了生命。 丈夫克里斯,大家都以为他被马踢伤后脑瘫痪在床上,坚持不了几天。但是他却一天又一天的坚强的活着。 命运的这种捉弄,让莎拉疲惫不堪。 她从走廊里刚刚走进客房,就又一次感到了命运的奇迹。婴儿的头已经出来了,莎拉赶紧抱住海瑟薇的上半身,科洛小心翼翼的把婴儿从产妇身下托了出来。 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婴儿一声不出,产妇也浑身发软不吭一声。 科洛用左手抓住婴儿双脚,把婴儿头下脚上倒提起来。他用一小块干净的湿棉布,擦掉婴儿嘴里的粘液。 科洛这才开始用力,用嘴对着婴儿的嘴吸气。直到婴儿开始动弹,嘴里发出小耗子一样微弱的叫声。 孩子终于活了过来。海瑟薇听到孩子的声音,也昏了过去。不过,她的呼吸声变得平稳下来。 莎拉去厨房提热水的时候,看到两个女儿站在小威廉和奥古斯身旁。她们身边放着装燕麦粥的水桶。 只要看到小威廉或者奥古斯的碗里的粥下去些,她们就会用勺子给他们添满。 两个粗野的男人,只好在小姑娘的注视下,不停的喝着碗里似乎永远喝不完的粥。以此来表达对两个小姑娘的感谢。 看着水桶里还有半桶的粥,莎拉有点想笑。不知道这两个憨直的野牛猎人,如果把这些粥都喝下去,肚子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比海瑟薇怀孕时还大? 看到四个人奇妙的社交方式,莎拉想笑的时候突然又想哭。两个女儿太孤独了,她们太缺乏玩伴。即使是接待两个沉闷的野牛猎人,也能让她们如此高兴。 莎拉提着热水回到客房的时候,海瑟薇醒来了。因为失血过多,她的脸色显得十分苍白。 “你真是太幸运了,来到这儿羊水才破了。如果你在草原上分娩,你和孩子的命都危险。” 莎拉笑着说。科洛把孩子交给莎拉,莎拉把孩子放在温水盆内,仔仔细细的给他洗干净。 她把洗干净的婴儿抱起来,用一块干净的棉布擦干。擦干净的婴儿,躺在那里不哭不闹,只是闭着眼睛,不停的蠕动着粉红色的小嘴。 莎拉面带笑容的拿起一件贝拉小时候穿过的衣服,给小婴儿穿好。她又把穿好衣服的婴儿,用一条贝拉的小褥子包好。这才抱到海瑟薇的脑袋边,让她看看自己的儿子。 海瑟薇睁大眼睛看着婴儿,不动也不出声。她在难过的想,如果米格尔不想抚养这个婴儿,她和孩子该怎么生活? 海瑟薇呆呆的看着婴儿,眼里的泪珠突然如决堤的海水般,滚滚而下。莎拉怕产妇伤心过度,导致没有了奶水。她抱着婴儿,轻轻的用他娇嫩的小脸,碰了碰妈妈的脸。她要让婴儿记住母亲的味道。等再次抱起婴儿后,她笑着对海瑟薇说: “你先休息一会儿,我还有点重要的事要做。” 第203章 别扭的产妇 莎拉留下科洛在客房,把一碗温热的牛奶燕麦粥,一点一点的喂给海瑟薇。她用小被子的一角,遮住婴儿的小脸,把她抱出了屋子。 莎拉抱着婴儿走到廊下,两个野牛猎人已经吃完了饭。 她的两个女儿还没有离开,小威廉已经没有了刚来时的羞涩,愉快的在和她们说着什么。看来,不仅她的两个女儿是孤独的,小威廉也很孤独。 看到莎拉抱出来了婴儿,米娅和贝拉欢快的跑了朝母亲跑了过来,米娅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把盛饭的勺子放到桶里。 小威廉用手擦了擦嘴,让满脸的大胡子显得更加脏兮兮的。他拉着奥古斯,跟在俩姐妹的后面,也围到莎拉身边。 莎拉轻轻的掀起小被子的一个角,让婴儿的脸呈现在了大家面前。贝拉好奇的问妈妈: “哎呀,妈妈,这个小孩是男孩还是女孩?叫什么名字?” 贝拉还小,她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这让她感到无比好奇。并且在心里猜想着,自己刚出生时的样子,是不是和这个小婴儿一模一样? 莎拉显然有些猜到了小女儿的心思。她微笑着对贝拉说: “是个男孩,亲爱的。他的妈妈太累了,已经睡着了,还没有来得及给他取名字。” “能遇到太太您这样美丽善良的夫人,真的是我们的幸运。如果是只有我和小威廉,我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奥古斯见到小威廉只是憨笑着看婴儿,他只得代替小威廉开口感谢莎拉。莎拉沉默了一会儿,才说: “你们能赶到这里,确实是太幸运了。怀着孕还要在草原上长途旅行,实在是太危险了。” 小威廉默默的盯着婴儿,看了半天后他终于开口了。他问奥古斯: “奥古斯,这个孩子皮肤怎么是红色的?像个小猴子一样?” 莎拉被小威廉的傻话逗乐了。她大笑着告诉眼前这个傻子: “小威廉,他可不是小猴子。婴儿刚出生时,大部分皮肤都是红色的。等过一个月就好了。” 米娅看到笑容满面的妈妈,和两个小心翼翼的野牛猎人,她也变得高兴起来。她看着妈妈的眼睛,试探着问: “妈妈,我可以抱抱他吗?我知道怎么抱小孩儿,我还抱过贝拉呢。” 莎拉把婴儿送到米娅怀里,帮助她把孩子抱稳。这个时候,科洛用托盘端着四杯咖啡,也来到了门廊下。 小威廉问莎拉: “我们得快一点赶到镇上去,海瑟薇明天能和我们一起走吗?” “哦,那可不行。她经历了难产,身体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她必须卧床休养几天。明天赶路会要了她的命。” “你们可以先去镇上,等过几天回来接她。或者等她恢复后,我们用马车把她送到镇上。” 莎拉马上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小威廉。 小威廉在被莎拉拒绝后,却也没有带着奥古斯离开。他留在了莎拉的马场,准备等海瑟薇的身体好一些了的时候一起走。 小威廉没事做的时候,就坐在院子里马车旁的树荫里。他用一把小刀掷到马车的车轮上,扎来扎去,练习着他的飞刀。 米娅和贝拉感到有趣,就凑到小威廉旁边看他练习飞刀。感到孤独的小威廉,高兴的教着两姐妹如何扔飞刀。 莎拉从客房的窗户探出头来,看了看她们。等她确定两个女儿不会有危险,就把头收了回去,不再理会她们。 奥古斯感到十分气闷,不愿意无聊的呆在院子里,就和科洛去马圈帮忙去了。 莎拉抱着婴儿走到海瑟薇身边,想要她给婴儿喂奶。海瑟薇却调转了头,任性的拒绝去看孩子。婴儿饿得厉害,在莎拉怀里直哭。 “海瑟薇,孩子饿了,你得让孩子吃点奶。” 莎拉拿开海瑟薇的右臂,把孩子放到她的身边,又用她的右臂抱住孩子。这次海瑟薇没有拒绝。 虽然海瑟薇没有拒绝喂奶,可婴儿还是半天都吸不出奶来。莎拉都开始担心婴儿会因为吃不到母乳而饿死时,婴儿终于吸出了一点乳汁。 海瑟薇已经好几个月都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也没有好好休息过了,当然没有什么奶水。 尽管婴儿把脸凑到她的胸前,使劲吸着奶水,她还是扭过脸去拒绝看怀里的婴儿。莎拉无奈之下,只得用手托着婴儿的头,方便他的小嘴用力。 莎拉看到了海瑟薇的抗拒,只好开解她道: “听说孩子的父亲是个警长?” 莎拉猜测,海瑟薇是因为想逃离那个不合心意的男人,才不想接受这个孩子的吧。 海瑟薇没有说话,她不想说话,反正也没有人能理解她的痛苦。她的双乳胀痛,虽然婴儿使劲的吸着,但是奶水就是不出来。 她倔强的把头扭过去,就是不去看小婴儿。她就想现在就让小威廉把她送到镇上去,找到米格尔。如果能找到吴宇,那就更好了。 她试着动了动腿,发现她的腿软得像一团棉花,一下也动不了。盖在身上的被子,像一座沉重的大山一样压着她。如果她想现在出门,只能爬着走了。 莎拉平静的坐在床边,一只手护着海瑟薇怀里抱着的婴儿。她并不感到奇怪,女人刚分娩的时候,拒绝接受自己的孩子,这事也不少见。 莎拉记得她生贝拉的时候,就因为难产造成极度疲劳。她当时都没有力气说话。她的身子虚弱到,生完孩子一天之后,都抬不起头来。 那个时候,她也曾经因为太疼太累了,不想去看贝拉。莎拉觉得,海瑟薇心里一定有难以言表的痛苦。 如果不是这样,她不会大胆到跟着两个野牛猎人,在大草原上奔波一个多月。她大概是恐惧到了极点,想要逃避一些东西或者是人。 海瑟薇现在比她生贝拉时还虚弱,当然没有精力关注她怀里的婴儿。等到她身体恢复了一些之后,她一定不会在拒绝自己的孩子的。 莎拉把米娅和贝拉叫到客房,她让两个女儿陪着海瑟薇,有事就喊她。安置好海瑟薇,她就到了谷仓里。 她从鸡窝里抓出一只老母鸡,把母鸡的两个翅膀扭到一起,抓着母鸡的翅膀就把它提到了院子里。 她麻利的用手扭断鸡脖子,就麻利的开始用热水给鸡拔毛。 小威廉看到莎拉不用刀杀鸡,而是直接扭断脖子,他被莎拉的利索劲儿给吓坏了。目瞪口呆的站在他们的大篷车旁,看着莎拉收拾鸡,都忘了过来帮忙了。 第204章 不辞而别 莎拉很快就把鸡收拾好了。她手里提着鸡路过大篷车时,对还没有清醒过来的小威廉说: “海瑟薇的身体太弱了。这几天得吃几只鸡,给产妇下奶。” 说完,她就提着收拾好的鸡进了厨房。等她熬好鸡汤,端到客房给海瑟薇喝的时候,却吃惊的发现她正靠着一个枕头坐在床头,眼睛凝视着窗外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莎拉几步走到床头,把鸡汤放到床头的柜子上。她扶着海瑟薇说到: “天哪,你这是在干什么。你最好多躺一会儿,毕竟刚生完孩子,还流了那么多血。” 嘴里说着,她手里就扶着海瑟薇躺下。海瑟薇不情不愿的顺从莎拉,躺在了床上。 莎拉端起鸡汤,喂了海瑟薇几口。海瑟薇喝了几口鸡汤,又问: “镇上离这里远吗?” 莎拉只好安慰这个倔强的女人道: “也就二十多里,离得不远,骑马只要半天就到了。” “明天我就请科洛去镇上,帮你打听米格尔的消息。你先休息几天,等有了确切的消息,你再去镇上找他。” 海瑟薇躺在床上没有说话。她知道莎拉是好意,可是,科洛说的话让她焦急不已。那个老人说米格尔是个杀人犯。 尽管她知道米格尔只是个,任性胡闹的华盛顿花花公子,不可能是个心狠手辣的杀人犯。 可是他万一是失手呢。海瑟薇可知道,米格尔虽然心眼不坏。可他也不是一个受了委屈能忍下来的人。又或者,他被人陷害了呢? 她相信,对她来说,米格尔永远不会是一个坏人。只要找到米格尔,他就一定会保护好自己的。这才是她着急去镇上的原因。 如果米格尔被抓到了监狱,有他母亲的教子——吴宇救他,他肯定不会有事的。可是,如果他逃走并且藏了起来,海瑟薇就不知道该怎么样找到他了。 如果还让她继续跟着两个野牛猎人,在草原上晃荡,她不如去死。 莎拉一整天都在劝解海瑟薇,试图让她和婴儿亲近起来。莎拉没有成功,直到黄昏,海瑟薇还是拒绝和婴儿亲近。 海瑟薇的奶水也没有变得浓稠。她倒是不拒绝婴儿吸吮,可是她的奶水太稀薄了。婴儿每隔一小时,就会被饿得哭醒。 米娅带着妹妹站在床边,好奇的看着婴儿像小兔子一样不停吮动着的小嘴。她问妈妈: “他为什么总是哭呀?” “小婴儿太饿了呀。” 莎拉说。米娅高兴的说: “那我和妹妹去挤点牛奶给他喝,好吗?” 莎拉想了想,一时半会,也不能指望海瑟薇的奶水会变稠。她点点头说: “看来也只能这样了。米娅,你带着妹妹挤奶时小心一点。还有,煮奶的时候,朝牛奶里加一点水。” 莎拉认为,不加水的牛奶婴儿消化不良。这会导致婴儿拉肚子,最终要了他的命。 莎拉一整天都在照顾这个婴儿。 她把这个可怜的小东西抱在怀里,摇着双臂轻声哼着歌,哄他睡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终于看到婴儿苍白的脸色,变得红扑扑了。 莎拉估计,这个婴儿连五磅重都没有。可是,抱了一天下来,她还是感到十分疲劳。 在黄昏到来的时候,她心烦气躁的骂了两个女儿,她们因为兴奋而过于吵闹。直到科洛来把她们领走,莎拉才愤愤的含着眼泪,抱着婴儿走出客房。 她抱着婴儿来到客厅的窗户旁边。看着窗外无奈的想,既然你的妈妈都不在乎你,我受的这些累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也不管了。 可是,当婴儿睁着黑葡萄一样纯净的眼睛看着她时,她又后悔了。她在心里批评了自己的软弱,又下定决心要养活这个婴儿了。 放松了一会儿,莎拉又回到客房。她点亮了油灯,放在床头的柜子上。海瑟薇是醒着的,她瞪大眼睛看着屋顶。 莎拉无奈的把婴儿放到她的身边,海瑟薇赌气一般的扭过头,还是不看她的孩子。莎拉笑着问: “孩子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我要找米格尔。” 莎拉说。她不愿意说出布鲁斯的名字。婴儿在她身边饿得开始啼哭,她也不愿意看这个婴儿。这个孩子是布鲁斯的,她不愿意想起和布鲁斯有关的任何事。 莎拉只得喂了这个婴儿一点牛奶。然后把他抱回卧室,抱着他在小床上躺一会儿。 他知道婴儿最多能睡一个小时。可她太累了,必须得休息一会儿。她又不放心他和他的妈妈在一块儿,只好这样了。 当婴儿再一次啼哭起来的时候,莎拉感觉到了。她心里也惦记着克里斯,可她的身体却累得无法动弹,甚至连眼睛都无法睁开。 直到有一只手拍她的肩膀,她才真正醒过来。她猛地睁开眼,看到科洛站在她的床边。 莎拉不解的问: “有什么事吗,科洛?” 科洛带来了一个坏消息: “海瑟薇和俩个野牛猎人,他们走了。” 莎拉赶忙从床上坐起来,跑到客房,海瑟薇不在客房。她走到窗户前,就看到他们的大篷车已经走到小路尽头,背后只留下一股烟尘。 科洛进来后说: “对不起,夫人。我没法拦住他们。” 莎拉点点头,看着远去的马车说: “科洛,没关系的。你总不能开枪阻止他们吧。” 莎拉本来还想安慰科洛两句,可是,婴儿的哭声在她的卧室响了起来。她已经没有精力再想海瑟薇了,只是问: “你挤奶了吗?可怜的小东西又饿了。” 科洛点点头说: “牛奶我已经挤好了,你去煮吧。” “我们得买一只山羊,挤奶给婴儿喝。有的婴儿喝了牛奶会拉肚子,这会要了他的命。” 莎拉附和道: “好啊。你过两天去镇子上买菜时,顺便买一只可以挤奶的母山羊回来好了。” 莎拉突然意识道,她现在已经把科洛当作家里的顶梁柱,而不是克里斯。莎拉去厨房煮好牛奶,端到卧室准备喂婴儿。 婴儿太小了,不会吸奶。她只好找了一只勺子,慢慢的一滴一滴的把牛奶滴到小婴儿嘴里。 小婴儿吃饱了还不睡,只是在莎拉的怀里闭着眼哼哼。莎拉只好抱着她来到客厅,在客厅转了起来。 天空中的满月透过窗子,照到了客厅里来,月光如水般照到莎拉温柔的脸上。她喃喃着对小婴儿说: “我就知道你是个小磨人精。” 第205章 被遗弃的婴儿 莎拉在客厅走了一会儿,婴儿才在她怀里睡着。看着婴儿红扑扑的小脸,她对婴儿说: “你瞧瞧,我们的运气多好。要不是你妈妈幸运的等到了这里才生下你,你说,你让谁来照顾你呀!” 这时,忙了一天的莎拉才想到,她还没有喂克里斯饭呢。她把婴儿放到小床上,让米娅看着。这才赶快到厨房,准备热鸡汤喂克里斯。 莎拉把热好的鸡汤端到卧室,先看了一眼婴儿。看到他睡得还算安稳,这才去照顾克里斯。 她给克里斯的脑袋下垫了个枕头,把他的头垫高。她停下来喘了口气,才开始喂他鸡汤。 克里斯是个大块头,脑袋也特别重。每次喂他喝汤,仅仅垫起他的脑袋,就能把莎拉累得气喘吁吁。 克里斯睁着眼睛,直直的盯着前面,眼珠子都不动一下。莎拉有时候都感到奇怪,克里斯能咽东西,为什么就不能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呢。 “克里斯,快看看这个孩子好看吧。我想,我们应该是有了一个儿子了。” 莎拉把婴儿抱到克里斯的眼前,想让克里斯看看这个孩子。好多个医生都建议,要她多和克里斯说说话,或许可以唤醒他。 到现在为止,她没有发现这样做有什么效果。这个建议,只是给莎拉带来无尽的沮丧。 她太清楚他们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了。每天都是: 她在那里喋喋不休,他木讷的呆在她身旁,一声不吭。除了说到金钱时,她说好几个小时的话,他都不会回应他一句。 现在好了,他们的婚姻生活还是和原来一样。她照旧喋喋不休,克里斯不但一句话不说,甚至莎拉怀疑他是不是在听她说话。这让她更加感到难过。 莎拉抱着男婴,把他娇嫩的小脸,在克里斯粗糙的大脸上贴了贴。 她设想着克里斯会认为他有了一个儿子,然后心里受到震动,满怀欣喜的醒过来。让他们重新开始生活。 她低头看着克里斯,克里斯还是一动不动。小男孩没有起到作用,克里斯还是和往常一样无动于衷。 她的心中突然升起一股怒意。 她恨克里斯不听她的劝告,固执的要去驯服那匹印第安小野马。也恨自己,当年脑子也像被马踢坏了一样,固执的非要离开吴宇,嫁给这个呆头呆脑的马贩子。 克里斯没有理会她的愤怒,仍然瞪着眼睛看着前方,好像他和现在躺在小床上的婴儿一样无辜。 莎拉恨恨的又喂了克里斯几口鸡汤,才给他擦了擦嘴,扶他躺好。她长长的叹了口气,回身躺到了小床上,把婴儿抱在了怀里。 海瑟薇一个人走到马车旁边,她对小威廉说: “我们走吧。” 小威廉看到她没有抱着孩子,疑惑的问: “孩子呢?咱们不带孩子走吗?” 海瑟薇站在马车旁,没有说话。从客房走出来,已经耗费掉了她的所有力气。她甚至没有力气爬上马车。 小威廉发现了她的困境。于是,他把海瑟薇抱上了马车。莎拉默默的躺在野牛皮上,不顾野牛皮难闻的味道。她连说一句话的力气都没有。 小威廉还要问,奥古斯已经看出来了海瑟薇的情况。奥古斯催促小威廉: “快走吧,别问了。海瑟薇没有办法带着孩子。” 小威廉只得先套好大篷车,并且赶着马朝院子外面走去。方子很快就消失在了他们背后。 小威廉骑在马上,不时的看海瑟薇两眼。海瑟薇只是闭着眼睛,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小威廉感到有些迷惑,他不明白海瑟薇为什么不要自己的孩子? 奥古斯坐在车辕上,赶着马车朝前走。小威廉骑着马跟在马车旁。看到小威廉迷惑的样子,他问小威廉: “你看什么呢?” “我觉得我们应该把孩子带上。我认为我们该有个孩子了。” 奥古斯感到有些好笑,小威廉似乎把那个婴儿看成了他的孩子。 “关你什么事,那孩子又不是你的。” 奥古斯笑着嘲讽小威廉。他不想让小威廉高兴,凭什么认为海瑟薇就是他的。小威廉就是有胆量碰海瑟薇,也不可能在三四个月的时间里,生出一个孩子了。 小威廉的想法却很直接: “我们结婚了,所以他的孩子就是我的。” 奥古斯不得不闭上嘴,好好想了想。好一会儿,他才恍然大悟:小威廉还是个雏儿,他根本不懂男女之间的事。 奥古斯这才用夸张的语气说: “好家伙,小威廉。我真的太佩服你的想法了。” 小威廉骑着小灰马跟在马车旁朝前走,他沉默了好长一段路。他能感觉到奥古斯是在取笑他。 小威廉并不介意。他只是觉得,海瑟薇为生这个孩子,受了那么大的罪,他们不该丢下这个孩子。 奥古斯恨小威廉,在他追求海瑟薇的时候揍了他。他决定继续给小威廉指明一些事情的真相,让他更难受一些。 于是,奥古斯笑吟吟的对小威廉说: “小威廉,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你和海瑟薇好像并没有结婚吧,你们只是一块赶个路罢了。你只是海瑟薇雇佣的车夫。” 小威廉开始感到有些伤心了,他心里知道奥古斯说的可能是对的。但他还是固执的认为,只要海瑟薇找不到那个渣男,最后还是会接受他的爱的。 想了半天,小威廉终于想到如何反驳奥古斯了。他憋红着脸说道: “不,我们已经结婚了。我不需要向你证明。” 奥古斯无声的笑了笑,转回头去看海瑟薇。海瑟薇仍然躺在野牛皮上,一动不动。 奥古斯不想轻易放过小威廉,他朝着海瑟薇说: “他真的认为那个孩子是他的了。看来小威廉要美梦成真了。” 奥古斯一路上不停的笑着。小威廉却没有吭声,他被奥古斯指出的事实伤心到了。他不想理睬奥古斯,奥古斯总能找到嘲笑他的事。 海瑟薇感到全身发冷,并且开始打起冷战来。她伸手从行李箱中拽出来毛毯。毛毯横在她身旁,她却没有力气把它盖到身上。 第206章 执拗的海瑟薇 海瑟薇呻吟了一声,低声喊道: “小威廉,帮我盖一下毯子。好冷啊。” 小威廉听到海瑟薇喊他,而且声音不太正常。他连忙收起心事,示意奥古斯停下马车。 他把马缰绳交给奥古斯,爬上马车,帮海瑟薇把毯子盖到身上。小威廉看到海瑟薇在打哆嗦,就给她又盖了几块毯子。海瑟薇的情况还是没有好转,一直在打着哆嗦。 没过了多大一会儿,海瑟薇就开始说胡话了。她蜷缩在汗味呛人的毯子下面,口里轻声叫着米格尔的名字。 她的情况让小威廉更加担心起来。小威廉用手摸了摸海瑟薇的额头,感觉她的额头烫的能煎熟鸡蛋。 小威廉问奥古斯: “奥古斯,海瑟薇发烧了。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奥古斯满怀怨气的说: “我怎么知道。我们就不该离开莎拉夫人的房子。” 小威廉没有办法,只得拿壶里的凉水,不停的给海瑟薇擦脸。希望海瑟薇能感觉舒服一点。 海瑟薇一直没有醒来。她只是迷迷糊糊的抓住小威廉的手,不停的问: “米格尔,我终于找到你了。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直到太阳露出了半边脸,他们才走上去奥克雷斯的邮路。经过一个钟头的煎熬,他们才终于到了奥克雷斯小镇。 镇子很小,只有一条主街,还有稀稀疏疏的盖在河边的几栋房子。主街上,也只有一个杂货店,和几家小酒馆。 一个小酒馆的门开着,从里面出来三个明显喝了一夜酒,现在准备回去睡觉的牛仔。 一个牛仔刚走出门,就被自己的脚绊倒。他的两个伙伴并没有去扶他,而是站在那里看着躺在街上的伙伴大笑。 奥古斯朝其中一个牛仔挥了挥帽子,然后问道: “嗨,伙计。你们知道哪儿能找到医生吗?我们这里有个女病人。” 一个廋得像一个鸬鹚的高个子牛仔,看上去还比较清醒。他凑到马车跟前,朝着车厢里看去。 车厢里光线不好,他只看到了裹在毯子里的海瑟薇的金色长发。他开口问: “她是从哪儿来的?” 奥古斯回答他: “从华盛顿来的。我们在哪儿能找到医生。” 已经烧得有些迷糊的海瑟薇,听到陌生人说话的声音,就努力的睁开了眼睛。她从车厢的缝隙里,一眼就看到了街边的杂货店和小酒馆。 她心里想,一定是到了米格尔寻欢作乐的镇子上了。她猛地掀开毯子坐了起来,问正看着她的高个子牛仔: “你认识米格尔吗?你知道他在哪里吗,我正在找他?” 牛仔没想到她会突然坐起来,被吓了一跳。他咽了口唾沫才回答: “夫人,米格尔就在我们对面的那个土坯房子里。他被警长抓到监狱里了。” 小威廉仿佛没有听到牛仔的话,他继续问: “这个小镇的大夫在哪儿?” 高个子牛仔摸了摸嘴唇边两撇油亮的小胡子,才告诉小威廉: “我们也是昨天才来的这里,我不知道哪里有医生。可我知道米格尔,酒馆里的人都在谈论他,他现在是镇上的话题中心。” 海瑟薇已经没有耐心听他们谈论米格尔了。她要现在就见到米格尔。她努力想从马车上爬下来。 可她才一条腿着地,就虚脱得再次抖了起来,趴在车板上无法移动。她凄然的朝小威廉说道: “小威廉,帮帮我。我一定要找到他。” 小威廉跳下马车,像抱个小羊羔一样把她抱下马车,让她扶着车辕站好。海瑟薇只朝前走了两步,就感到腿软得像踩到了一堆棉花里。 海瑟薇知道,如果自己在朝前走一步,就会像那个醉酒的牛仔一样,丢脸的躺倒在大街上。可是,强烈的愿望驱使她,现在就想见到米格尔。 她朝着身旁壮实得像一头巨熊的小威廉看过去,伸出手来说: “小威廉,抱我进去。” 小威廉感到有些紧张,或者是害羞。他不知道该如何抱海瑟薇,他还从来没有抱过一个女人。 何况,海瑟薇看上去那么娇弱。 她就像小威廉在中央铁路旁的中国村里看到的,一个街边杂货店里卖的,一个叫“西施”的中国糖人一样。他怕自己稍微一用力,就会把她弄碎。 当小威廉看到,海瑟薇一直盯着他看时,就把担心抛到了一边。他认为,既然海瑟薇坚持,那他应该试一试。 他伸出双臂,放在海瑟薇的后背和腿弯上,把她像一个婴儿一样抱了起来。小威廉感觉到,她身上的味道如小蛇一般钻进了鼻子里。 小威廉不知道女人身上应该是什么味道,他平时怀里只抱过皮子和动物尸体,从来没有抱过女人。 海瑟薇身上只有一股,很长时间没有洗澡的汗咸味,混合着生野牛皮的腥味。但这并不妨碍小威廉,感觉海瑟薇身上的味道很好闻,这味道让他想起了妈妈。 小威廉抱着海瑟薇走到监狱门前,遇到了正要下班的警长罗尔德。罗尔德看到眼前这一幕,惊得嘴都张得和岩洞一样大了。 他看到,一个像棕熊一样的巨人,用双手托住一个穿着睡袍的娇小女人。女人说话的声音很低,她朝着警长说: “先生,我想见一下米格尔。” 警长罗尔德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优雅的女人,小镇上的女人都是那么粗野。他想满足这位女士的请求的想法,凶猛的冲击着他的大脑。 警长罗尔德努力用自认为最文雅的语气,问海瑟薇: “我们这里是有一个叫米格尔的犯人。你是他的什么人?” 海瑟薇毫不犹豫的说: “我是他的妻子。” 警长罗尔德吃惊的说: “哎呀,天哪!我可从来没有听他说过,他结婚了。” 警长罗尔德疑惑的看了看巨人般的小威廉,他都有点怀疑他们是乔装打扮来劫狱的了。 海瑟薇看出了警长的疑惑,她赶忙朝警长解释: “我是米格尔的妻子,我要见他。小威廉是护送我来的。” 警长罗尔德这才指着监狱里的一个铁栅栏门,告诉海瑟薇: “他应该已经听到了你的声音。他就在那间牢房里。” 海瑟薇轻声对小威廉说: “把我抱过去,小威廉。” 第207章 再见 小威廉被海瑟薇从未有过的温柔语调吓住了,他顺从的抱着海瑟薇来到了牢房门口。 牢房没有窗户,里面的光线很暗。海瑟薇只看到一个男人躺在地板上,脸朝着墙壁的方向睡着了。 海瑟薇怀疑这个男人不是米格尔,这个男人太胖了。米格尔向来为自己高挑的身材而自豪。如果他吃这么胖,那么,可以想象,他来了德克萨斯吃了多少苦。 海瑟薇朝着男人喊道: “米格尔,我来了。” 可是海瑟薇的声音太低了,那个男人没有被唤醒。她从千里之外的华盛顿赶来找他,现在却无法把他叫醒,这让海瑟薇感到很沮丧。 她只好用虚弱的声音朝小威廉说: “小威廉,麻烦你帮我把他叫醒。” 小威廉看上去很为难。他又不认识米格尔,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叫醒他。 憨直的小威廉问: “我该怎么称呼他呢?” 两人之间的空气,突然变得凝滞起来。幸好在这个时候,警长罗尔德走了进来。他拿着一根擦枪的枪通条,隔着牢房的栅栏,捅了一下正在睡觉的男人。 睡觉的男人挨了一下,马上惊恐的从地板上一下跳了起来。海瑟薇终于看到了这个男人。 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男人不是米格尔,而是她的表哥——布鲁斯。布鲁斯的样子变化太大了,再也不是她记忆中那个文雅潇洒的绅士了。 布鲁斯恐惧的站在牢房的角落里,朝外观察了起来。他低声喊道: “谁,谁在外面?” 警长罗尔德轻蔑的撇了撇嘴,他很为这个娇弱的金发美人嫁给这个软蛋而感到不值。他咳了咳,用威严的嗓音说: “米格尔,你的妻子来看你了。” “谁?” 布鲁斯吃惊的问道。 “你妻子。快点过来。” 警长罗尔德不耐烦的吼道。他又用枪通条捅了一下布鲁斯,催促布鲁斯走到门口来。 布鲁斯不得不朝前走了几步。看到他多少天都没有刮胡子的脸,海瑟薇再一次被吓了一跳。 布鲁斯一向非常看重脸面。在华盛顿的时候,他每周都要到华盛顿最有名的“红木鞋”理发店理发。 即使他们逃出华盛顿的时候,他每天早上都要刮胡子。那时,布鲁斯的眼神还是那么温柔快活。现在,她从布鲁斯的眼里只能看到愤怒与恐惧。 “是我,布鲁斯。” 海瑟薇哀伤的看着布鲁斯,小声的回答。 布鲁斯没有回答她,只是死死的盯着小威廉。海瑟薇知道,布鲁斯的嫉妒心又发作了。 尽管她恨布鲁斯,但是,她还是不想让他错怪小威廉。她朝布鲁斯解释道: “这是小威廉。你把我卖掉之后,是他救了我。并且他和奥古斯一起,用马车把我带到这里。” “你应该感谢他拯救了你的灵魂,使它不必在地狱里被烈火焚烧。” 布鲁斯才不在乎自己的灵魂呢。他只是走到牢房门口,朝外左右张望了半天,才问海瑟薇: “就是你自己,没有别人吗?吴宇呢,你没有找到他吗?” 布鲁斯只担心一件事,海瑟薇把酋长的藏宝图在他手里的事,告诉吴宇。别说在德克萨斯,即使在纽约,他也不如吴宇财大势大。 如果吴宇对宝藏感兴趣,他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还得担心生命安全。 海瑟薇失望的看着布鲁斯。即使到了这个地步,他最关心的还是权力和财富。她在他的心里几乎没有一点位置。 布鲁斯几乎没有看她,只是惊恐的看着牢房外面。好像下一秒就会有人冲进来,用锋利的匕首割掉他的头皮。 布鲁斯的样子狼狈极了。他的胡子已经油光发亮,乱蓬蓬的长在脸上,头发上也沾满了垫子上的破棉絮。他和海瑟薇记忆中的布鲁斯,差得太远了。 海瑟薇看到布鲁斯狼狈的样子,心里一阵悲哀。她喃喃的对布鲁斯说: “没有人,就我一个人。” 布鲁斯一直朝着牢房外张望着。直到他确定,吴宇真的没有跟来,这才放下心来。 他为了“艾伯克酋长的宝藏”,背叛了罗伯特将军。把将军全家包括他挚爱的爱丽丝小姐,亲手送上了死亡列车。 他为了保藏,投靠了伊戈曼议员。又因为宝藏抛下华盛顿的家庭亲人和财产,还有他的表妹——海瑟薇,跑到如同蛮荒世界的德克萨斯。 他为了“艾伯克酋长的宝藏”付出了太多,不能接受,任何人和他抢夺宝藏。爱他的海瑟薇不行。杀人如麻的前游骑兵上尉——吴宇,也不行。 他终于把目光投向海瑟薇。他告诉海瑟薇: “海瑟薇,这里的居民要动用私刑,把我吊死。你快想办法救救我。” 海瑟薇用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布鲁斯。布鲁斯虽然很坏,但他从来不是一个胆大的人。 他能犯什么错,让人要吊死他。以布鲁斯的胆量,也就势会喝喝酒,撩逗一下女招待,他连打牌赌钱都不敢。 她问布鲁斯: “你犯了什么事?不会是因为冒充米格尔,最后替他顶罪了吧?” 布鲁斯没有理会海瑟薇的嘲讽。他只是皱着眉头说: “我打死个牛仔,他是本地居民。我本来只想吓唬他一下,可他自己撞到了我的子弹上。” 海瑟薇感到更加不解了。 布鲁斯虽然也随时佩戴着一把左轮手枪,但是,那只是作为绅士服饰的一部分。他宁可把时间花在酒吧的女招待身上,都不认真练习枪法。他又怎么会杀死一个牛仔呢? 海瑟薇问布鲁斯: “为什么?他招惹你了?” 布鲁斯无奈的说: “也没什么。只是我和一个酒馆里的女招待多说了几句话,我哪里知道那是他的姐姐。他就要殴打我。” “我只是想吓唬他一下,就朝着头顶开了几枪。我也没想杀死他。” 海瑟薇才不会相信他的话。布鲁斯就是一个混蛋,他只会撒谎,以逃避自己的责任。 布鲁斯看到海瑟薇不理他,只得又说: “海瑟薇,求你快点救我出去。我已经得到消息,在五天后的教堂礼拜日,那个牛仔的家人要私刑把我吊死。” 海瑟薇虽然恨布鲁斯恨得要死,可她还是不想让他被人吊死。不管如何,在距离华盛顿千里之外的德克萨斯,她只有着一个和自己有亲戚关系的表哥。 她安慰布鲁斯: “别着急,我会救你出去的。小威廉会帮我的忙。” 布鲁斯看了看抱着海瑟薇的壮汉,感觉他能空手把监狱的栅栏撕开。布鲁斯这才有些安心,他还是不忘嘱咐海瑟薇: “那,你可快点。这里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小威廉有些生气的看着这个无耻之徒。他突然感觉左臂湿湿的。抱着海瑟薇走到监狱的窗户边,他就看到左臂已经被鲜血浸湿了。 第208章 纷至沓来 小威廉慌张的朝着奥古斯喊: “海瑟薇出血了。” 布鲁斯歪着头朝外看了看,看到了海瑟薇的睡衣下摆正往下滴血。他朝小威廉喊道: “现在就带她去看医生,警长罗尔德知道医生的住处。” 奥古斯赶快喊警长,罗尔德很快就从监狱的房子后面跑了出来。海瑟薇看着布鲁斯,想说话却没有力气说出来。 她用力的想出声。小威廉抱她走的时候,阳光照在监狱的墙上,留下斑驳的光影。布鲁斯的脸消融在了德克萨斯州刺眼的阳光中。 不管海瑟薇如何努力,还是抬不起头来。她的头朝后仰去,倒在小威廉怀里。她最后一眼,只看到了蓝色的天空。 自从海瑟薇逃跑后,梅耶在追寻妻子的路上,就感到霉运不断。无论他如何谨慎,总有各种意外发生。 在他离开多克城的第三天,新买的马踩到草原上的老鼠洞里,瘸了一条腿。他本来希望休息一晚上,马会好一些。 可是,第二天,马瘸得更厉害了。他不得不用手枪结束了它的痛苦,藏好马鞍,独自走回多克城。 梅耶冷漠的独自走着,尽力不去想离他越来越远的海瑟薇。他游过艾克拉拉河,穿着湿衣服就进了城。 他又找到刚刚半上午就已经喝得半醉的马贩子,又买了一匹马。半醉的马贩子笑着问他: “伙计,何必着急赶路呢。不如停下来喝一杯,反正人生的终点都是坟墓。无非是早晚而已。” 梅耶没有理睬马贩子,认为他说的话,纯粹是精致的废话。他冷冷的看了马贩子一眼,径直骑着新买的马出了城。 一路上,梅耶的脑海里不断的浮现出,施罗德先生焦黄的脸。 施罗德先生,是梅耶父母的邻居。他是一个脾气很好的棉花贩子,为了生意,他不得不经常外出。 有一次,他外出做生意的时候,他的妻子生了重病。而发给他的电报,他也因为四处奔波没有收到。 等施罗德先生回到家乡,正好遇到一场在教堂举行的葬礼。他凑过去打听,才发现竟然是自己妻子的葬礼。 可怜的施罗德先生,当场就崩溃了。从那之后,他遇到每个邻居,都会说: “如果我能早点回来,她就不会病死了。” 施罗德先生当时的脸色,就是焦黄焦黄的。没有用了一年时间,他就和妻子在天堂里相会了。 梅耶不认为海瑟薇会生病。可他还是时刻担心她,为每一次意外的耽搁而焦虑。他只想快点找到她,然后把她安全的带回家。 他这次特地挑了一匹强壮而且灵活的马。他每天都会逼着自己多赶路,直到马的体力已经到了极限,他才会停下来。 他停下来后,也不会马上休息。他要先给马喂好料,饮好水,才能给自己弄点吃的。 他必须照料好他的坐骑,他已经经不起再一次失去坐骑了。梅耶现在仅仅还剩下三美元现金,还有一些咖啡和咸肉。 梅耶在过黑吉特河附近,又遇到了新的打击。 他到达黑吉特河附近时,在一个陡坡的底部扎了营。等他把马照料好后,都没有力气弄点吃的了。他的身体重的像奥林匹斯山上的石头一样。 梅耶裹着毯子,倒头就睡。夜里,他感到左脚的大腿根部,被不知道什么东西轻轻咬了一下。 他太累了,感觉咬得不太疼,他就没有去管他。他露营时,被钻到裤子里的火蚁咬过几次。他以为这次要他的,也是火蚁。 梅耶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左腿已经肿起来了,腿跟处又疼又痒。他脱下裤子仔细看,才在腿跟处发现一个毒蛇的牙印。 想必是昨晚有一条响尾蛇感到寒冷,躲在他的身旁取暖来着。他翻身的时候可能压疼了这条取暖的蛇。 刚开始的时候,梅耶特别害怕。他是在半夜被蛇咬的,现在已经好几个小时了。蛇毒已经扩散开了,现在挤出毒血也不能确定效果了。 他在嘴里咬了一条牛仔方巾,用猎刀在伤口上割了个十字。他用力去挤伤口,直到流出来的血成了鲜红色。 梅耶撕掉一条内裤,把伤口裹起来。因为没有蛇药,感觉身子轻飘飘的。这让他非常伤感,以为这次死定了。 太阳升起来,照在陡坡上。陡坡的坡根处,已经没有了一点荫凉。梅耶被晒得浑身是汗,头晕眼花。他只得枕着马鞍,头上盖着帽子躺在那里。 他精神开始恍惚起来,开始跟他死去的父母说话。他能看到母亲那张苍白的脸。梅耶认定自己很快就会死去。 梅耶是幸运的。他没有死,只是左腿疼得厉害。夜里下了场大雨,他仰天接了几口雨水喝,就醒了过来。 他醒来后,发现雨越下越大。梅耶只好无奈的裹紧毯子,头上顶着一块油布,都在陡坡下瑟瑟发抖。 他的牙齿不停的发出咯咯声,身上也一阵一阵的打着寒颤,几乎无法停止。这一刻,他感觉还不如死了的好。 大雨直到早晨才停了下来。德克萨斯酷烈的太阳,很快就把他身上的衣服晒干了。 梅耶试着站了起来。他感觉身体虽然还很虚弱,但是不像会死的样子。他努力不去看左腿,并且安慰自己,即使左腿被医生锯掉,至少保住了命。 他试着抬起左腿,朝前迈了一步。脚尖才落地,就感到了钻心的疼痛。可他必须得下到河边去。 下雨时,他由于神志不清,没有接了一些雨水。如果他不下到河边喝点水,他很快就会渴死。 下午的时候,梅耶终于站起来了。他扶着马背,靠在马肚子上,右腿跳着到了河边。 他终于喝到了水。但是,他已经没有力气爬上河岸的陡坡旁,只得在河边宿营。直到三天后,他才恢复了些,又把宿营地挪回陡坡旁。 第四天的早晨,一头野羊喝水的声音惊醒了梅耶。他坐在陡坡下,用步枪杀死了野羊。 野羊的肉给他提供了营养,他的身体开始有了力气。虽然左腿还在肿着,但是已经可以勉强走路了。 因此,在他被蛇咬后第六天,他终于骑着马过了黑吉特河。他继续朝前走,河流变得渐渐多了起来。 直到有一天,他好像看到两个骑马的人立在河边。